声明:本书由八零电子书(www.txt80.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汉乡 第一章 预言 第一章预言 除了没用的肉体自杀和精神逃避,第三种自杀的态度是坚持奋斗,对抗人生的荒谬。 这是加缪,一个存在主义大师说的,云琅非常的认同这句话。 痛苦的人有各自痛苦的理由,很容易从已经存在的哲学领域里找到共鸣之处。 英雄却不会这样,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反抗或者拯救。 走别人不走的路这是英雄的特点。 反抗与镇压永远都是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篇章,在这些篇章里,人性的美丽以及阴暗都赤裸裸的摆在桌面上,就像是一道道供饕餮饱食的大餐,美不胜收之外,还滋味隽永。 统治这个世界的永远是坏人,好人就只配反抗,反抗成功的好人也很快就会变成坏人,千万年以来莫不如是。 国家如此,群体如此,家庭自然也是如此,他们之间是如此的相似……且不可逆转。 据说,人类有一种叫做盲从性的病,也就是别人的行为或者思维会影响到另外一群人。 这可能是存在的,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的起义者就是被这种病症所控制之后的结果。 压迫与反抗从来都是对立的,也是亘古存在的,只是这两种行为都只是针对一小部分人。 具有伟大或者邪恶情操的人终究是少数,就像你我一样庸庸碌碌,在经历出生,成长,交配,繁衍,然后衰老的人,很少有机会参与这种伟大的进程。 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 越是激烈的社会环境,往往就能产生很多伟大的蛊惑者,比如刘邦。 他们用自己的思维影响了一群人,然后利用这群人去影响更多的人。 这是病毒式的传播方式,伟大的思想与邪恶的思想在传播方式上别无二致。 以上,就是云琅对于世界本质的看法,很透彻,也非常的深邃,不过,这些思想基本上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是在无聊的时候表现一下自己还有思想,还有看法,不是一根腐烂的木头。 身体与思想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思想指明的道路,身体限于现实,往往会走一条孑然不同的道路, 这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事情。 所有的反抗者在反抗之前都是对将要承受的后果预估不足。 后果显现的时候,已经没了退路,只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付出的代价越多,反抗的意志就越是坚强。 此时,反抗的最初原因已经消失不见了,此时的反抗只是想让自己的付出与收获相等。 寻求付出与得到之间的平衡,对于人类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坚定的意志将人的能力放大了很多,持之以恒的干一件事情,总能做出一些成绩来的,这是事物发展的本质所决定的。 门开了,高跟皮鞋特有的咔哒声蕴含着怒气。 云琅微微叹口气,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史记》,从历史的迷幻中清醒过来,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去迎接回家的女王。 云琅现在的生活过的不错,没有什么想要反抗的地方。 因为是孤儿的原因,自从云婆婆长眠之后,他的亲人就只剩下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女友了。 只是,女朋友对他的满意度也越来越差。 认为他除了满世界乱跑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看书,修破飞机。 这在两人初恋的时候是优点,然而,到了现在,准备成家立业的时候,全部变成了缺点,毕竟什么都要钱说话。 昨日就因为云琅宁愿看书也不去参加上司的上司举办的升迁宴,两人弄得不欢而散。 云琅没办法让她明白,一个修飞机的工程师,靠的是手艺吃饭,不是交际,再说,他讨厌那个该死的妖人。 假如不是云琅做的一手饭菜实在是难以割舍,女朋友早就跑了。 能透过迷雾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是云琅为数不多的优点。 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云琅就是这里最乖的一个孩子,听话,聪明,干净,自律,上进,总之,所有别人家孩子所能具有的美德在他身上都能找到。 只是,当孤儿院里的孩子陆陆续续的被一些和善的人领走之后。 这里就只剩下云琅跟一些智力有残疾的伙伴,在这里,一脸微笑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忧虑心思的云琅就如同阳光底下最茁壮的那朵向日葵,出挑的如同天使的孩子。 有时候,云琅总是想,是不是那个慈祥的云婆婆刻意做了什么手脚,不许别人领养他。 这个念头才生出来,他就有一种浓烈的罪恶感,云婆婆几乎是在用生命来爱护他…… 云婆婆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逝去了,她走的时候没有什么遗憾,只是一遍遍的用枯槁的手抚摸云琅的面庞舍不得离开。 一遍一遍的告诉云琅:“你是神的孩子,你注定要做一番大事的。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这个可怜的一生都没有婚嫁的老妇人在无限的期望中离开了人世,被云琅亲手埋进了黑暗潮湿的泥土中。 她信奉了一辈子的上帝,没有把她的身体跟灵魂一起带去天堂,而是腐烂在泥土里。 云婆婆一辈子干的事情就是喋喋不休的告诉云琅他将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和大部分的英雄故事一样,在英雄的懵懂期总有一个光辉的引导者。 他们一般负责将英雄领到他即将要走的崎岖小路上,然后就死去……这已经是很老的套路了。 云琅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一向如此,既然云婆婆已经做了这么多,加上女朋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估计分手已经被她提上了生活日程,且会在三天之内发生。 他觉得该到反抗自己沉闷,无聊,痛苦生活的时候了。 于是,他向自己年轻的上司请了年假,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他去寻找或者完成他的伟大。 时间再长,就会丢工作,再找很麻烦。 在女友‘你不用再回来了’这种殷切的嘱咐声中,云琅离开了,去找属于他自己的伟大。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云婆婆慈祥的脸似乎就倒映在高大的玻璃幕墙上。 云琅笑了,这又是英雄道路的庸俗开端。 上帝用了七天制造了世界,女蜗造人也用了七天。 上帝用七天制造了世界,却把制造人类的任务交给了亚当与夏娃。 女蜗就不同了,世界是盘古制造的,她不管,让世界自由的生长,她只是专心的造人,用手捏出来的注定是贵族,用柳条枝子甩出来的注定是平民。 云琅很坚定的认为,既然制造世界以及人类都只需要七天,自己想要寻找伟大,二十天应该绰绰有余。 既然想到了人类的起源,云琅自然是要去拜谒一下人祖女娲。 骊山的后山上就有一座人种庙。 华清池畔,杨贵妃丰腴的白玉像很美,只是丰满的胸口被无良的游人抚摸的黑乎乎的。 如果李隆基权势依旧,应该会五马分尸很多人。 避开大道,秋日苍凉的山脊上,蜿蜒着一条灰黑的路,有的劈山开取,有的顺势而上。犹如蟒蛇匍匐,弯弯曲曲,渐升渐高。 山上就是伏羲女娲交合了整整三千年的地方。    第二章 被烧焦了 第二章被烧焦了 云琅躺在草丛里,想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想通他为什么会没有死。 如果伟大就是被旱雷烧焦,他宁愿不要这样的伟大。 的确,他现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样,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没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他觉得烤猪这个词很符合他现在的模样,还是一只没有烤透的猪。 这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包裹在蚕茧里的蚕,而不像是一个被烤熟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依旧很痛,却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灼伤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经历最初的生长痛。 蝴蝶就是这么从茧子里出生的? 被旱雷击中是这种感觉? 在这一天一夜中,总共有四只狼,一只豹子,一头狗熊,一群野猪来看望过他,其中一头野猪还调皮的将他的身体拱了一下,得以让他由趴着变成仰面朝天。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中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中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就从一颗李子树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上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手脚依旧不能动弹,这让云琅想要弄一点野三七块茎补血的想法落空了。 昨日里匆匆离去的狼群又来了,其中有一头雪白色的母狼,身形高大,肚腹下面的一排**又红又涨,看样子,这是一匹带着崽子的母狼。 经过昨日的接触,云琅知道这些狼对自己烧焦的肉不感兴趣,这时候,他非常的希望母狼能趴到他的脸上,好让他有机会喝两口狼奶。 这自然是一种奢望,等了足足一个小时,那匹母狼却没有任何靠近的意思,反而把身体隐藏在不远处的蒿草从中。 云琅苦笑起来,这些狼的目标是昨日出现的那些野猪,自己充当了人家狩猎的诱饵。 太阳很快就偏西了,那群欢乐的野猪带着满身的泥浆从树林子里钻出来,珍贵的野三七被他们用獠牙跟大嘴一株株的拱翻,露出地下肥厚的块茎。 一头满是伤痕且瞎了一只眼睛的野猪只是负责把野三七的块茎翻出来,那群小野猪就跟在父亲屁股后面抢着吃野三七块茎。 云琅也很想吃……大野猪似乎感受到了云琅的渴望,一鼻子就把躺在一株野三七下面的云琅拱到了一边,继续用嘴巴给自己的孩子弄吃的。 云琅本来想要警告大野猪一下,告诉他这是一个陷阱,可是这一鼻子拱的他全身痛如刀割,自然就放弃了做什么好人的意愿。 一条白色的闪电从云琅的眼前掠过,那几对红艳艳的**告诉云琅,那匹母狼开始进攻了。 从高处被拱到低处,云琅翻了几个圈,听到旁边传来凄厉的猪叫声,眼前却被蒿草遮的严严实实什么都看不见。 不断地有狼从他的身上越过,矫健而迅捷,就像是骑兵发起了最凶猛的冲锋。 一声惨厉的猪叫声在云琅的耳边响起,只见那头硕大的野猪背上背着一匹狼冲开蒿草,还用獠牙划开了另外一匹狼的腰背,而后,沉重的蹄子就狠狠地踩在来不及站起来的狼脖子上,然后凌空转了一个圈,把背上的那匹狼也狠狠地甩了出去,虽然脖子上被撕掉了巴掌大的一块皮肉,依旧威风凛凛与那匹白色的母狼对峙。 三只带着白色条纹的小野猪坦克一般的从云琅的脸上,身上踩过,紧紧的跟随着他们勇猛的父亲。 云琅再一次仰面朝天,他很担心被野猪踩破的地方,因为那里正在往外冒血,就在他的头顶上,那头金钱豹正瞪着绿莹莹的眼睛,如同一个阴谋家一般俯视着树下的战况。 云琅竭力避开豹子阴险的眼神,事实上豹子并没有关注他,当母狼与野猪重新厮杀在一起的时候,他悄无声息的跳下了树,尖利的爪子在半空中就已经完全打开,云琅眼睁睁的看着豹子锋利的爪子如同钢针一般刺进了野猪厚实的脊背,正在冲锋的野猪摔倒在地,脖颈才露出来,就被豹子的嘴一口咬住,浓烈的腥味,即便是距离战场两米远的云琅也几欲作呕。 大野猪没了声息,其余大小野猪立刻星散,白色的母狼仅仅一个纵越,嘴上就多了一头绝望嘶鸣的小野猪。 然后回头看了一眼金钱豹,然后就迅速的离开了战场。 大野猪连最后的咕噜声也吐不出来了,金钱豹依旧死死的咬着他的喉管,直到大野猪再也不动弹了,他才猛烈的甩动一下脑袋彻底撕开了野猪的喉管。 他的嘴里叼着半截血红色的喉管,用他阴郁的眼神四处瞅一眼,草丛中的悉娑声立刻变得激烈,两匹灰色的狼迅速远遁。 云琅顾不得满身的疼痛,竭力屏住呼吸,昨日他被这些野兽当成了一块烧焦的肉,今天,他希望这些家伙们依旧能这样看他。 那头野猪很重,比豹子重的多,他想把食物拖上大树的举动明显是徒劳的。 豹子试验了很多次,每次都徒劳无功,看的出来,这家伙非常的焦急。 云琅自然没有心思去理睬豹子干什么,被野猪踩踏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有一颗野三七的根茎被野猪不小心拖过来了,他需要非常努力的移动自己的牙齿,好把那块根茎小心的移动过来。 不论是豹子还是云琅都非常的努力,差别之处就在于云琅的努力非常的见成效,那块野三七根茎终于被他移动到了嘴边,咬了一口。 “好硬,好苦……”    第三章 虎外婆 第三章虎外婆 一阵山风刮过,金钱豹忽然丢下了野猪的尸体箭一般窜上大树,三纵两跃就上了大树的高处。 云琅咬在嘴上的野三七块茎从嘴上滑落,他呆滞的看着浮在他脑袋顶上的那颗巨大的虎头。 他第一次注意到老虎的眼睛是黄色的,或许是这里阳光充足的缘故,两只黑色的瞳孔变成了两条竖着的细线。 这双眼睛里看不到任何情绪,只有无尽的淡漠。 废了很大劲才弄到的野三七块茎掉在了耳边,云琅觉得有些可惜…… 这种情绪非常的奇怪,老虎的嘴巴就在脑袋上方,自己却在为一块没吃到嘴里的补血良药感到惋惜。 听说老虎嘴边的长须对他非常的重要,是他重要的宽窄测量器,现在,这家伙正在肆无忌惮的用胡须在云琅黑漆漆的脸上来回的蹭。 莫非,这家伙在测量云琅的脑袋大小,看看是否能一口吞下? “人?活的?” 声音很难听,如同勺子刮锅底。 老虎的脑袋被粗暴的踹到一边,一张老妇人皱巴巴的脸出现在云琅的头顶。 云琅先是瞅瞅卧在一边的老虎,再看看那个因为没了牙齿而显得没有下巴的皱巴巴的脸。 忽然想起婆婆小时候讲的那个恐怖的故事,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虎外婆啊——” 老虎不可怕,可怕的是虎外婆……老虎不一定吃人,虎外婆一定会。 云琅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虎外婆的故事云婆婆足足给年幼的云琅讲述了十年,伴随他度过一个有一个不眠之夜。 小时候的恐惧在真实范例出现之后就变成了绝望。 自认身体不轻,虎外婆却很容易的一只手就把他抓起来丢到老虎背上。 老虎看起来很大,实际上很矮,云琅的两只手垂在地上,两只脚也拖在地上,刮起了很多的枯叶。 虎外婆朝隐藏在树上的金钱豹诡异的笑了一下,树上的豹子就嗷的叫了一声窜到另外一棵树上,三窜两窜之后就消失在密林中。 “嘎嘎,跑的快啊!”虎外婆干笑一声,用一只脚挑起地上的那头死野猪,野猪在空中翻了一个身,然后准确的落在老虎背上,与云琅同一个姿势。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才看清楚,虎外婆头上的高高的发髻根本就不是发髻,而是一顶黑色的纱冠,只是被一条肮脏的带子系在下颌,纱冠很破旧,粗看之下以为是一袭高髻。 一件破旧的裘衣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腰里束着一条黑色革带,一块莹白润泽的白玉镶嵌在革带上,即便是云琅这种不怎么懂玉的人也能看出这条玉带价值不菲。 玉革带上还悬挂着一柄宝剑,剑鞘是鳄鱼皮制成,式样古朴,配上宝剑特有的剑锷两者配合的严丝合缝。 如果不看那张古怪的脸,这绝对是一身属于人的装饰,他的影子在日光下也是人的模样。 加入一只鸟叫起来像鸭子,看起来像鸭子,走动的样子也像鸭子,那么,他就是一只鸭子。 同理,这位虎外婆一样的家伙也该是一个人才对。 思虑至此,云琅的恐惧之意慢慢的消退。 老虎很听话,走在一条羊肠小路上不疾不徐,偶尔咆哮一声,山林里就会慌乱一阵。 云琅很想说话,可惜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块火炭,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虎外婆对云琅的身体非常的好奇,一边吱吱喳喳的用极快的语速说着云琅听不明白的话语,一边不断地用手指触碰他焦黑的身体,看样子他也很奇怪,一个人都快被烧熟了为什么还有一双灵动的眼睛。 穿过狭窄的山道,眼前豁然开朗,山下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放眼望去一片葱茏,密集的植被从山顶一直蔓延到山脚下,一条飞瀑挂在前川,巨大水流冲击在坚硬的岩石上水花四溅,水雾蒸腾,一条七彩的长虹横跨两山宛如一道美丽的拱桥。 沿山路向下沉降,老虎起伏的肩骨给了云琅极大的折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扒了皮的人,风一吹都痛不可当。 虎外婆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如飞,云琅亲眼看到他的身体平地拔起一丈来高,探手就摘到了一颗野树上的梨子。 不等云琅赞叹,虎外婆就抬起云琅的脑袋,五指稍微一用力,那颗梨子就四分五裂最后在他的掌中变成了一滩梨浆。 榨出来的梨子水滴进云琅焦黑的嘴唇,刚才还为生死担忧的云琅立刻就贪婪的吸允梨子水,这汁水是他从未品尝过的甘甜。 直到天黑老虎一直在走路,云琅也不知道昏死过去多少次了,等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弯月如钩冷冷清清的挂在西天。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土山。 土山上黑漆漆的,好像长着树,不过树木都不是很高大,至少在朦胧的月光下,云琅没有看到骊山上古木参天的模样。 虎外婆面朝土山跪拜,暗哑的哭声在夜色中显得极为凄惨。 也不知道虎外婆哭了多久,云琅趴在老虎的背上很暖和,他非常希望这家伙能多表露一点人性好加深他对自己判断的信任度。 事实上云琅对那座山包觉得很眼熟,月光下看不清楚全貌,只好把疑惑压在心底。 虎外婆哭了很久,云琅都睡一觉了,他依旧在哭泣。 等到启明星出现在天边的时候,虎外婆才直起腰身,冲着老虎低声咆哮一下,然后继续赶路。 老虎就不适合骑乘,颠簸的厉害,尤其是它起伏不定的腿骨,不断地摩擦着云琅脆弱的身体,明明马更好一些,云琅不明白像虎外婆这样的高手为什么会选择骑老虎。 身边的野猪经过一天半的折腾已经有味道了,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在虎外婆的眼中,自己是否跟野猪一样都是他跟老虎的食物。 对于眼前的一切,云琅早就麻木了,自从发现自己被火快烧熟了依旧没有死之后,眼前就算出现再诡异的事情,他也不觉得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把这里当做亡灵世界。 一道山崖突兀的出现在山道上,老虎一个纵越就上了岩石,然后就沿着一条石道走进了一条黑暗的山洞里。 老虎抖动一下身体,云琅就掉下虎背,他能感觉到野猪如同钢针一般的鬃毛已经刺进了他的肉里。 虎外婆用两块石头不断地敲击着,火花四溅,火光转瞬即逝,他的神情非常的安详,面容却丑陋至极。 一簇小小的火光在虎外婆的手心亮起,他小心地鼓气吹着,很快一小簇火光最终变成了一个火光熊熊的火塘。 云琅侧身躺在火塘边上,眼看着老虎在撕扯着那头野猪的尸体,他还是选择闭上了眼睛。 老虎吃东西的模样绝对谈不到赏心悦目。 虎外婆用宝剑砍下一条猪腿,宝剑非常的锋利,猪腿掉在地上,虎外婆很随意的放在火上烧烤。 一张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皮子被虎外婆丢在云琅的身上,云琅不由得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山洞里充满了烧猪毛的味道,即便云琅身上的味道也好闻不到那里去,他依旧烦恶欲呕。 猪腿里的油脂被火焰给逼了出来,掉在火塘里不时闪亮一朵火光。 虎外婆用来烤猪腿的时间比云琅想象的要少,应该没有烤熟。 虎外婆吃东西很不讲究,跟老虎差不多,只是一个用牙齿撕咬,一个用宝剑切削。 吃东西的速度倒是一样的快。 云琅的嘴被虎外婆粗暴的捏开,一大团带着说不上来味道的白色油脂塞进了嘴里。 油脂入口即化,这应该是这条猪腿上最精华的部位。 吃饱了的老虎卧在火塘边上,发出老猫酣睡一般的呼噜声,虎外婆也同样靠在山洞的墙壁上,不断地打着盹。 而云琅早就被虎外婆丢在墙边的柴火堆上。 事实上此时天光已经大亮,借助朝阳漏进山洞里的余光,云琅重新打量了一遍这个山洞。 经过昨晚的煎熬,他已经非常确定,虎外婆跟老虎都没有吃掉他的打算。 如果幸运,他就能在这个山洞里度过一段非常难以忘怀的时光。 山洞里其实很整齐,方方正正的,石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即便已经被烟火熏得看不清本来面目,却依旧能看清楚这里的每一处陈设。 石桌,石凳,石床一样不缺,石壁上的凹槽里面甚至还有一盏油灯。 油灯的造型朴拙,甚至可以说是精美,仙鹤模样的造型大巧不工,看似简单的几处点缀,却把一个活灵活现的仙鹤展现无遗。 云琅想要从这里找到熟悉的东西,很可惜,他一样都没有找到,哪怕是挂在墙壁上的蓑衣,也与他所知道的蓑衣模样大不相同。 直到中午太阳最猛烈的时候,虎外婆才慢慢的站起来,他就这一个装满水的石槽认真的洗了脸,然后重新戴好他的乌纱冠,重新束好玉革带,挎上那柄宝剑,给云琅灌了很多水之后就带着老虎出发了。 这一过程云琅甚至觉得有些肃穆,怎么说呢?就像是一个大将军正在做厮杀前的最后准备。    第四章 始皇帝的太宰 第四章始皇帝的太宰 他走在那一束阳光里,云琅第一次看清楚了他的脸。 如果忽视他干瘪的嘴巴,他的天庭还是很饱满的,一双细细的丹凤眼其实也很耐看,当然,如果不是显得很阴鸷的话,是一双漂亮的眼睛。 老虎的背上驮着一柄粗大的木弓,以及一只装满羽箭的箭囊。 他感受到了云琅的目光,就转过头用一种古怪的语音道:“别死,死了,就成虎粮了。” 说完话,就跟着老虎走出了石屋。 云琅陷入了沉思。 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过来的人,不论是西域汉话,还是苗家,傣家汉话,哪怕是蒙古人拖着长音的汉话他都听过,从未听过虎外婆说的这种腔调。 更何况,这家伙总共就说了两句话,两句话都不是云琅直接感受到的意思,而是经过他翻译之后得来的消息。 或者说,这家伙还是一个说古言的人。 云琅知道,年代越是接近后世,他们的语言就与后世越接近,听起来也越少阻碍。 他之所以肯定虎外婆说的是古言,纯粹是因为他看到了一堆的竹简。 昨夜屋子里漆黑一片,竹简胡乱的堆在墙角,还以为是柴火,而他身体下面的竹简更多,最上面还铺着一层厚厚的写满字的木牍,可以说他是躺在学问上面的。 这个发现让云琅哭笑不得,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可能落后到这种地步,或者说能原始到这个地步。 只有蔡伦之前的人才用竹简木牍啊…… 被火烧焦的外皮如同铠甲一般正在变硬,这让他想要弯曲一下胳膊都成了妄想。 好在脖子似乎有了很大的活动余地,于是,他的脑袋可以微微的向左转或者向右转,比昨日的视野要宽阔许多。 竹简上的字体云琅认识,是大名鼎鼎的小篆,这非常符合木牍的身份。 至于内容,那些如同花纹一般的字迹实在是太陌生,瞅了半天,看到的竹简上就没有一个他能认识的字。 倒是上面一层新木牍上的字迹他大概能认出一些来。 “五月初五重五日,星在天南,帝冢无恙。”这竟然是一片新写的简牍。 这让云琅紧张起来了,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学识在这里似乎没有半分优势。 这些竹简都不是很旧,其中还有一些堪称簇新,这说明这里的人还是在大量的使用竹简木牍。 随着石屋里的光线越来越充足,云琅用一个考古者的眼光巡视完毕了整座石屋。 每看到一样东西,他的心就下沉一分,直到一座只可能出现在博物馆的青铜罍被随意地丢在门口,他就已经有些绝望了。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云琅嘴里念念有词,虽然喉咙里并无声音发出,并不妨碍他在心里表达自己最后的希望。 古老相传,虎乃是山神爷的巡山兽。 因为虎外婆表达出来的冰冷的善意,云琅更喜欢把他称作山神,而不是邪恶的虎外婆。 傍晚的时候,山神带着老虎回来了,这一次老虎的背上不仅仅驮着一只鹿,身体两边还挂着两大串水果。 那只鹿竟然是活的,只是被老虎给吓傻了,被山神爷爷或者山神奶奶从虎背上丢下来的时候,竟然被吓的腿软,卧在地上呦呦的叫唤,却不敢起身逃遁。 山神爷爷从石桌上取过一个灰陶大碗,掀翻了那只鹿,就在它的肚腹下揉捏起来。 有白色的**溅射出来,很快就装了半碗,山神爷爷丢下那只鹿,再一次掰开云琅的嘴巴,把半碗鹿奶灌了进去。 **有些微微的奶腥味,不过,温热的奶水经过喉咙,就像是一场春雨滋润着干旱的大地。 看到云琅在贪婪的喝奶水,山神爷爷那张没有男女特征的脸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他的声音很难听,类似被人捏着嗓子在说话,如果他能说的慢一些,云琅或许还能听明白,可惜他说的太快了,以至于云琅什么都不明白。 “匈奴人?” 山神爷爷也似乎觉察到了这个问题,他特意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句的问道? 云琅看到了山神爷爷握在剑柄上并且逐渐用力的手,连忙艰难的摇摇头。 “庶人?” 见山神爷爷眼中明显的不屑之色,云琅再次摇头,他可不愿意充当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角色。 “良家子?” 云琅很诧异,良家子是要当兵的,汉将军李广跟汉家国贼董卓都是良家子出身,听起来好像不错,良家子之上就是官员跟贵族了,难道说这里还分贫贱不成? 山神爷爷见云琅确认,似乎松了一口气,手底下也越发的温柔起来,不像先前那样粗暴。 一碗鹿奶让云琅确认自己不再是老虎的口粮了,这让他非常的欣慰。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的槛要过,往往,眼前的这个槛是最重要的。 来到石屋第十天,云琅干涩的嗓音已经能发出一些简单的声音,虽然很嘶哑,却让他非常的高兴,至于由虎外婆升级到了山神爷爷的那个家伙,也似乎非常的兴奋。 最让云琅开心的不是嗓子在恢复中,而是他身上的烤肉味道逐渐散去了。 老虎总是有事没事往他跟前凑,用硕大的鼻子嗅烤肉味的举动给了他非常大的压力。 身体痒得厉害,烧焦的外壳里的水分正在逐渐被蒸发,渐渐地失去了弹性,变得硬邦邦的。 云琅能感觉到身体正在跟外壳脱离,皮肤痒的厉害……这是一个很好地现象,证明他的身体正在痊愈中。 石屋子外面有一个树藤编织的兜子,兜子距离地面很高,挂在两棵巨大的松树上,松树斜斜地向外延伸,下面就是一道深涧,一道不算大的溪流从山涧里奔腾而过。 云琅现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个带着顶棚的兜子里渡过的,这让云琅觉得无比轻松,在这里他可以自由的完成身体所需的所有消化排泄过程,而不至于劳动山神爷爷。 喜欢跟人说话的山神爷爷先是一字一句的教云琅说话,虽然云琅嘴里发出的声音还没有任何意义,他依旧乐此不疲。 很快,云琅就知道了山神爷爷的身份,这是他一直自以为傲的,并且愿意让云琅知道的。 山神爷爷是始皇帝门下的太宰,这个官职很高,在周朝的时候太宰执掌着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部典籍,堪堪与宰相的官职相等。 只是到了始皇帝之后,太宰就变成了家臣,专门负责始皇帝的衣食住行,这是无上的荣耀。 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了,因为每一代都是太宰,所以他的名字也就叫做太宰。 这明显不符合云琅对于桃花源的向往…… 桃花源仅仅是隐秘偏僻而已,而始皇帝往后数一个家族的四代……也不过西汉中期而已…… 云琅总觉得这是自己的耳误,或者是太宰爷爷没说清楚,应该是四十代吧?即便是四十代,一代也应该是五十几年才合适。 这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题,且很好计算。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疑惑丢到脑后去了,他的一只胳膊掉了…… 准确的说是他右胳膊外面的焦壳子烂掉了。 嘴边的梨子掉了,他习惯性的探手去捞,结果粗糙的兜子挂住了胳膊上的一块硬皮,然后在他突然用力之后,那块硬皮就像一只长手套一般从胳膊上被扯掉了。 一条白皙的耀眼的小手臂出现在云琅的面前…… 云琅仔细看了看那条手臂,来回活动两下,就叹口气继续做捏拳动作。 这条手臂单看是一条毫无瑕疵的美人臂,皮肤像是透明的,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涌动,暴露在天光下仅仅片刻,就由白色转变成了粉红色。 只是太小了,比起他以前的手臂小了足足一圈。 随着手臂可以自由活动,虽然依旧虚弱无力,云琅却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从一团焦炭变成这个人的模样,已经是质的飞越了。 就算是最后四肢变得大小不一,他也认了,了不起跟着太宰爷爷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过一辈子就是了。 太宰爷爷回来之后看到这条手臂,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一脚就把同样探脑袋过来看的老虎踹到一边,吓得那只只要老虎在,就从不敢离开云琅两步远的梅花鹿一个劲的往云琅的身边凑。 太宰爷爷捧着云琅的那条手臂竟然有口水流下来了,这让云琅非常的担心。 他看着这条手臂都有食欲,更不要像太宰爷爷这种常年吃半生不熟肉食的人。 太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掰开云琅的嘴巴就把他肮脏的手指塞了进去,满是老茧的手指在他的喉咙里来回搅动,取出来的时候,他的手指上竟然多了一团青灰色的肉皮。    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第五章大人为上,礼为尊 于是,云琅再一次被太宰爷爷搬了出去,嘴巴对着夕阳,张的大大的,一只用细细的金丝编织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进了云琅的喉咙深处。 小耙子每次出来的时候细密的小齿上就会挂着一片肉皮,直到云琅的嘴巴开始流血之后,太宰才放弃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 叹口气道:“还需自己跌落才好。” 这样的治疗实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云琅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更加无力抵抗。 看着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连忙快速的摆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体还有很多部位依旧跟这个烧焦的壳子是连着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势,没有再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如果继续下去,云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艺其实不错,看见了没有,这只老虎的腿断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云琅的另一边,看的出来,只要可能,老虎就不愿意跟太宰在一起。 拥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层皮被太宰给扒掉了,咽口水都痛,好在云琅这些天总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疗他的欲望,云琅竭力比划着希望太宰能带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疗,他更加喜欢跟着太宰学习他说的那种话。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类两人都没吃几口,大部分给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头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云琅连忙用那只能动的手揽住梅花鹿的脖子,尽管梅花鹿已经没有奶水了,他一样不喜欢把这个救命恩人烤熟之后装进肚子里。 云琅的举动让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里的火焰拨的明亮一些,就尽量选择用最简单的话继续说自己家族的历史。 他似乎对此非常的执着,并且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历史讲完,讲透,让云琅更快的进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迁怒去上邽祖地牧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阳就任王的家宰。 回到咸阳之后,家里的财货房屋,奴仆全部都被别人侵占了,家父想要夺回,却被祖父给阻拦了,说一点财货无足轻重,只要能回到王的身边,就万事皆足。 家祖常言:此身属于王,在上邽地养马是为王效力,在咸阳任职家宰同样是为王效力,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且不可咸阳繁盛就趾高气扬,也不可因上邽偏僻就垂头丧气,只要做有益于王的事情,就是我辈家臣最大的荣幸。 六月,王临幸鹿苑,命左右驱逐鹿苑里的梅花鹿,王以弓箭射杀之,一连射杀了两鹿,犹未尽兴。 时有妖人卢生进言曰:今日天光晦明,有阴神过路,需以母鹿未落地之阴胎为血食敬献阴神,将有不可言之奇妙事情发生。 王欣然从之,命家祖驱赶怀孕之母鹿供王射杀。 家祖以六月射杀怀胎之母鹿有违祖制不肯从命……王怒,随之以利箭射杀家祖,家祖不避,身中三矢……临终时告诫子孙,不可因此事对王稍有怨愤。 王听到家祖临终遗言,命家父继任家宰。 汝今日因母鹿哺乳之恩而对母鹿多加护佑,颇有家祖遗风……今后当长持此心。” 说实话,太宰讲的这个故事有违云琅的是非观。 明知会死依旧直言进谏更是与云琅的为人秉性起了巨大的冲突。 他觉得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自从云婆婆过世之后,他连一个想用生命去保护的人都没有了,更别说用生命去纠正别人的错误了。 他没心思去考虑这些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体能否康复,如果不能,他准备真正的自杀一次。 单手搂着梅花鹿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太宰说的那个故事对他来说就真的成了一个故事,而且是一个需要警惕的反面例子。 天亮之后,用一只手吃了昨晚吃剩下的果子,有手可以用的人是幸福的,尤其是当一个人的手失而复得之后,更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 云琅再一次被太宰丢上了吊床一样的软兜,同时丢上来的还有一张厚实的熊皮。 他眼看着太宰带着老虎又离开了石屋,依旧是那副大将军出征的模样。 云琅很想知道他每天早出晚归的在干什么,却多了一个心眼从不多问。 莫说他现在还说不了话,即便是能说,他也不会问的,这个世界上死于多嘴的人如同过江之鲫。 那只母鹿不知道是被老虎吓傻了,还是有了动物斯德哥尔摩症状,竟然留在石屋不走了。 云琅在高高的软兜上,它就在软兜底下安心的吃草,即便云琅用折断的树枝丢它,它也只是抖搂一下落在身上的树枝,继续低头吃草。 鉴于此,云琅也没有办法,这家伙迟早是进老虎肚子的命。 清晨,山坳里云海蒸腾,朝阳一出云蒸霞蔚的瑰丽无常,这样的景致云琅第一次见的时候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一连看了十几天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 人如果闲着就会干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恰好,云琅有一只宝贵的手可以用,于是,在好奇心的怂恿下,他开始用手剥身上的焦壳子。 首先照顾的是脖子,这个部位有一个厚厚的硬壳子让他每一次转动脑袋都经历一场折磨。 壳子很硬,剥开一小块之后,就很容易顺着死去肌肉的纹理一条一条的撕下来。 他做的很小心,只要稍微感到疼痛,他就会立刻停手,他只想获得一部分自由没有自虐的打算。 好在这一部分的硬壳子跟新生的肌肉已经脱离开了,这个活计他干的得心应手,且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畅快之感。 下巴上的硬壳子还没有完全脱离,云琅就放弃了继续剥除的打算,脖子上的新皮肤光洁细腻且没有任何疤痕已经让他欣喜若狂,转而开始把主意打在另一只胳膊上。 剥除左臂硬壳子的过程就是一个赌徒开筛盅的过程,不但激动而且刺激。 先是一只完美无缺的小手出现在眼前,云琅特意把两只手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谢天谢地,两只手的大小差不多,虽然小了一些,却没有变的更加怪异。 手腕的粗细也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剥除硬壳子就成了一种乐趣,每天剥除一点,他生命里就会多一点快乐,这是以前生命中从未享受过的快乐,他甚至不准备把这个乐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干的是如此的细心忘我,以至于太宰都回来了,他依旧在跟膈肢洼里的一小块硬壳子做最后的斗争。 太宰跳上大树,眼看着云琅从黑漆漆的一团逐渐长出两根洁白的肉芽,也非常的为他高兴。 以前的时候,硬壳子就是云琅的衣衫,现在随着身体逐渐好转,硬壳子将逐渐变成碎片,云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从老虎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套衣裳放在云琅的身边。 衣衫很明显是旧的,衣缝中间爬满的虱子证明衣衫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什么高贵的人。 衣衫下摆处还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红色更加证明这衣衫的来路诡异。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六章破茧 第六章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 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 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穿衣为礼? 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八章生死?小事耳! 第八章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 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 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    第九章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第九章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云琅瞅瞅自己满是泥巴的手笑了起来,经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预料的事情对两人以后长时间相处好处很大。 炉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后再保温,要不然炉子会炸掉的。 太宰眼看着云琅用胶泥条一圈圈的盘绕弄出一个奇怪的炉子很是惊讶,他的手艺非常的娴熟,就像是经常干这些活计一般。 云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无数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简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来的很早,坐在火塘边上用刀子削木牍,最近因为云琅来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记录。 赤着脚站在冰冷的石头上,会让人发疯,云琅用两块狼皮包裹着脚丫子,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盖的炉子被他扒拉出来之后,心情才变得好一些。 炉子烧制的很好,没有裂纹,内腔不大,对云琅来说足够了。 毕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几柄锥子,如果可能,他还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帮助下,云琅将砧铁安放在一个粗大的木头墩子上,高低很合适他现在的身材。 烧炭的窑冷却的时间已经足够,打开之后里面依旧有热浪喷出来。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这几天都喜欢趴在炭窑上方过夜。 眼看着云琅烧成了木炭,太宰长叹一声,取出一块成型的木炭对云琅道:“百工精妙,于国家大有裨益,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 当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于国,大良造以十六级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说不看重百工。 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为家奴,尔一旦接替我太宰,将跻身爵位第九级五大夫,再摆弄这些贱业,将获罪于左庶长,更会招来他人耻笑。” 云琅一面开始往炉子里添加木炭,一边笑道:“我现在需要一双鞋子,在制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适的锥子。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您面前,我无所顾忌,只要过的舒服,干什么都成。” 太宰再次叹口气道:“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 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饮一箪食,也当恪守风范,虽死不改初衷。 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是位列彻侯也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 云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着破烂的太宰,他没有看出两者有什么差别。 “饿死也不能丢弃士大夫的尊严吗?” “首阳山上有先贤。” “渴不饮盗泉止水?” “胡说,我大秦以法立国,从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个炕上直到全国使用统一的尺寸升、斗、斤、两。 再到十家编一组,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隐匿不报九户连坐。 再到从事垦荒者,九年不收田赋,耕田织布特别好的,积存粮食多的免除税务和劳役。 人际间争执,诉诸官府,禁止私人决斗,对敌作战,以斩首多少论等赏赐;必须作战有功才能升迁,贵族商人,若是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员。 每一样,每一种都有法可依,人人遵从律法行事,奴隶以百工糊口,士大夫以为国谏言,统御牧民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 孔丘之言,不过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吃惊的道:“咱们是法家?” 太宰习惯性的瞅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道:“有商君变法才有我秦国成为天下七雄。 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统天下的机遇,我们自称法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这两位死的都好惨啊。” “豹死留皮,雁过留声,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业,生死小事耳。” 云琅痛苦的转过头,他决定不再跟这种把自己性命当成一回事的人说话。 两人相处才短短一个月,这家伙就两次为了功名利禄把性命不当一回事了。 以后如果有可能一定要远离这种人,跟他们站在一起,比被雷劈还要惨,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为跟他离得近,被他的理想株连,最后被某一个强力人士五马分尸。 这个世上的坏人一个个都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只能靠卖惨留名,傻子都知道取舍。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不是俗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老婆的唠叨最终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就对了,不论是跟小贩讨价还价省了一文钱,还是地里多产出了一斗麦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于后人读着自己惨烈的历史,生出雄心壮志这种事情,他是一点都骄傲不起来的。 死掉了,肉体就腐烂了,什么都没有了,留名有个屁用。 云琅没有第一时间毁掉炉子,丢掉锤子,这让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认云琅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学生,一定能够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时也承认,想要把云琅教化成一个真正的士族,前路依旧漫长。 打铁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钳子,太宰拿来的火钳子充满了秦汉风格,古朴而笨拙。 在经过皮囊鼓风之后,炉子非常的给云琅面子,火焰熊熊,颜色也从橘红转变成了青色,高温之下,不一会就把一柄破铁剑烧的通红。 大锤子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抡起来,云琅没有这个本事,只好用小锤子一锤锤的将破铁剑折叠成两层,然后趁着铁料依旧高温,猛力的挥动锤子,软铁里的碳砸出去。 没有焦炭,在鼓风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会就烧没了,眼看着木炭一点点的变少,云琅几乎要放弃自己的雄伟计划了。 一整天的时间,木炭用了不少,云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号的火钳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样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云琅收拾的非常干净的石屋里悠哉悠哉的喝着水。 不论云琅制作出了什么东西,都打动不了太宰的那颗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着云琅打造出来的火钳子,夹着云琅烧好的木炭往火塘里丢。 这家伙不喜欢干活,却非常的喜欢享受云琅给他带来的便利。 比如,他现在一天不换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尽管他只有两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于天,云琅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被老虎拖回来之后,还要挣扎着起身,为大家熬制鸡汤。 自从上一次云琅用灰陶盆子熬制了一锅野鸡汤之后,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饭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云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经过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对食物都没有一点期待,生活就再无质量可言。 风干的野猪肉被热水逼出油脂,油脂再与八角,花椒,山姜,野葱充分混合之后,浓郁的香气就弥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猪腿骨带着一大块肥厚的猪肉不用煮熟,被云琅晾凉之后,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现在已经喜欢上吃煮过的食物,虽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这顿带着盐巴味道的熟食,依旧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猪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边吃一边抱怨:“如此美食喂给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兽都是护食的,这无关驯服与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不等扑过去抢夺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头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么敲的。 刚才还悲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摇摇晃晃的在地上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丢掉手里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后看着云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学会了规矩才能继续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弑主之心,就该剥皮煎骨。” 云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与畜生争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进食的猪腿骨道:“奴隶与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隶与野兽同列。 老夫夺野兽奴隶之食饱腹乃是天道。 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并起,列国征战不休,奇谋妙计层出不穷,奇人异士如雨后春笋更是屡见不鲜。 争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 士人驭百姓如驭牛马,驱平民,奴隶上斗场如观儿戏,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赐。 云琅你当谨记,尔为士人,恻隐之心可有,却不能滥施。 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里茹毛饮血习惯了,你贸然给它熟食,一旦吃惯了熟食,就会懒于狩猎,我等也没了食物的来源。 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贸然改变,否则必遭啮脐之祸。” 云琅觉得太宰这是对自己进行洗脑大业。 什么大道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个更大的道理给灭掉。    第十章徐夫人的手艺 第十章徐夫人的手艺 云琅自然有无数的大道理可以说,不过,他不准备跟太宰说,说到了会死人的。 就像一个员工想要跟自己的老板讲道理,道理讲赢了,他的倒霉时刻也就自然来临了。 黄米饭其实很好吃,如果再浇上蘑菇肉汤之后就变得非常完美。 一连吃上三碗,不论是士人还是奴隶都会心满意足。 物质才是决定人心向背的决定因素。 就像此时的老虎大王,忧伤的啃了一根没肉的骨头之后,就满足的趴在火塘边上,跟那头母鹿耳鬓厮磨。 现在,睡觉对云琅来说真正变成了一种享受,一整晚不用在梦里跟那个女人吵架,身体得到了彻底的休息,每一个早晨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旅程。 锻造一块顽铁需要耐心,巴掌大的一块铁在云琅的铁锤下被折叠了三十几次,那些漂亮的人折叠花纹已经慢慢的出现,现在剩下的就是造型与淬火了。 云琅的手艺不好,他只是见过新疆英吉沙小刀的锻造过程,也仅仅知道锻造需要的一点小小的知识。 上手之后才发现,工艺什么的并不是很难做到,唯一难以做到的是耐心。 一个模样丑陋的短刀出现在了太宰的面前,对于这个结果太宰并不感到吃惊,毕竟,对于云琅瘦弱的身体来说,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比一般的工匠强大了很多。 让他吃惊的是云琅在有意识的收集尿液,不但有他自己的还有老虎的。 老虎自然没有往罐子里撒尿的习惯,太宰瞅着云琅漫山遍野的追逐老虎要虎尿的样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 烧红的锥子被塞进了尿液里面,一股难闻的蒸汽散尽之后,六把黑乎乎的锥子就出现在了云琅的面前。 黑色的外皮被磨掉之后,被云琅安上木柄之后就已经成型了。 它是如此的锋利,往日里用那根大针费劲力气才能刺穿的狼皮,现在,在新做的锥子面前如同一张纸,即便是六层的狼皮鞋底子,在锥子面前,也不再是云琅制作鞋子的障碍。 兴奋的云琅一整天都在用锥子刺东西,且无所不刺。 淬火之后的锥子果然是一件人间利器,淡漠的太宰拿走了最长的三个,他准备当兵刃使唤。 短刀就不能用尿液来淬火了,虽然说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柄短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是云琅的吃饭工具,用尿液淬火虽然不错,用尿液淬火后的刀子吃起饭来却十分的恶心。 冰冷的山泉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云琅不知道自己的刀子里的碳是否合适用水淬火,虽然有很大的几率出现裂纹,他最终还是用陶罐取来了山泉水。 将烧红的刀刃部慢慢的放进水里…… 刀子变得有些弯,这是热胀冷缩的结果,而刀子的刃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热胀冷缩刀背向后弯曲刀刃经不起拉扯出现了十余道细细的裂纹。 看着云琅晦气的面容,太宰狂笑不已,眼见云琅的脸上已经出现怒容之后,才从石屋里拿出一柄用鲨鱼皮包裹的短刀丢给云琅。 淡漠的道:“这是徐夫人制作的短剑,想必比你的打制的破匕首强一些。” 云琅双手死死的攥着鲨鱼皮包裹的精美匕首,怨恨的瞅着太宰。 太宰莞尔一笑,指着云琅手里的匕首道:“早就准备给你了,只是见你想要亲手打造一柄,就不好强人所难,现在给你也不迟。” 太宰给的匕首自然不是荆轲刺杀秦王时使用的那柄毒剑。 从太宰的口中得知,荆轲刺杀秦王失败之后,远在赵国的徐夫人并未逃脱罪责。 此时的赵国已经于一年前为秦将王翦所破,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徐夫人自缚入咸阳,愿意终生为匠奴,换取一家存活。 自此,秦宫多利器。 太宰丢给云琅的那柄匕首双面开锋,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什么吉祥的东西,也不知道徐夫人给匕首里面添加了什么材料,能跟铜产生反应,最终变成了硬质合金。 云琅制作的刀子跟徐夫人制作的匕首碰撞了几次之后就变成了一把短锯。 事实上,云琅最后就把那柄短刀做成了一把锯子,用来锯木头非常的合适。 冬天就要到来了,只要看看红叶上厚厚的霜花就知道这个冬天将会有多冷了。 云琅的鞋子已经制作完毕,难看,丑陋,别扭,这些话都可以用在这双鞋子上面。 同样的看世界一定要一分为二的看,这双鞋子除过难以忍受的丑陋之外,还有温暖,舒适,结实这些可以赞美的地方。 尤其是系上带子之后,就与云琅曾经见过的劳保鞋非常的相似。 六层狼皮组成了厚厚的鞋底子,然后被密密的麻绳牢牢地钉在一起,在外面包裹上一层烫掉猪毛的野猪皮,脚跟与前掌部位各自订上一块硬木,即便是踩在水里,里面依旧能够保持干燥。 每回云琅穿着大皮鞋踩在新生的冰凌上,太宰的面容就变得非常难看。 看的出来,他也非常想要一双。 显摆够了之后,云琅就开始给太宰做过冬的衣衫跟鞋子。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必须掌握的技能,满足显摆的欲望之后就要懂得分享,否则就会招来很多人的怨恨。 对于穿裤子这事太宰开始的时候是非常抗拒的,在拗不过云琅的坚持之后,勉为其难的试着穿了一次,结果穿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脱下来过。 按照他的说法,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跟野人学来的,不符合五大夫的穿着要求,好在大秦的骑兵也是这么穿裤子的,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爵位至少可以在军中担任偏将的职位,穿这样的衣裳也不算是违例。 云琅自然不会跟太宰争论,主要是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太宰冻得发青的光屁股。 关于鞋子,他一个字都没说,就在云琅的指挥下痛快的穿上了。 常年穿山越岭的,他知道一双好鞋子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 云琅把裤子做的很长,这样,太宰就能把裤脚塞进鞋子里,绑紧鞋带之后,裤子跟鞋子就成了一个整体,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进去。 穿着云琅给他制作的衣衫在山林里对着野兽显摆了一天之后,归来的太宰就对这套衣裳赞不绝口。 “若是蒙恬大将军有这样的一套衣衫,驱逐匈奴野人于万里之外有何难哉。 王上何至于遣发天下百姓修筑长城,弄得天下尽是累累白骨,以至于渔阳狐鸣天下皆反。” 太宰这样的忠臣这个世上可能不多了,始皇帝躺在前面不远处的陵墓里,不知道有没有感应,如果他真的有灵,闻听还有人在他死后犹自为逝去的大秦帝国尽忠,云琅觉得他足矣骄傲一万年。 一提到大秦,太宰就会倜然泪下,并伤心难过整整一夜。 老虎现在根本就不往太宰身边凑,总喜欢腻在云琅的身边,除非不得已,它是万万不会靠近太宰的。 即将入冬的时候,云琅在树林子里发现了一些苦楝,剥皮晒干之后熬成了汤药,将老虎全身上下用苦楝皮药汁洗涮了七八遍,最终除掉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寒冷的冬天,可以跟老虎睡在一张床上,不但安全,还非常的温暖。 冬天的老虎皮如同缎子一般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辉,就是云琅还要教会这家伙不要随便用舌头去舔他,这家伙的舌头上满是倒刺,舔一口像是被砂纸摩擦过一般难受。 母鹿自然不能继续留在干净的石屋里,随地大便这种事调教了它无数次都没有学会。 进入冬天之后,云琅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充实,石屋子也在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 先是有了两张大床,床脚是粗大的木料,即便是云琅与老虎同睡一床,也不担心会把床压塌。 后来又多了一个巨大的木头架子,云琅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所有的竹简,木牍堆放在上面,想要把这些竹简木牍按照时间整理整齐,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 石屋的外墙上,挂着满满一墙的腊肉,这都是老虎辛勤捕捉来的,被云琅用盐腌制之后,就成了他们过冬的口粮。 太宰有一种奇怪的本事,那就是只要云琅提出要求,他总能办到,而且显得非常轻松。 比如盐巴就是一例。 盐巴在没有工业化生产以前,从来都是金贵的货物,更别说这个原始的时代了。 可是,太宰一次性就给云琅扛来了满满一皮口袋盐巴,还是最好的精盐,雪白如霜。 秋日的猎物很肥,云琅熬制了很多荤油,其中以野猪油最多。 储存在一个半人高的罐子里,足够两人吃大半年的。 石屋外面飘着雪花,云琅正在非常认真地从一堆发霉的白米中间挑选可以食用的部分。 这是一堆陈米,放置的时间应该很久了,旁边还有一些没有脱壳的谷子,只是没了金灿灿的颜色,变得有些暗黄,云琅搓开之后里面的米粒要比外面的这些陈米好的太多了。    第十一章反汉复秦? 第十一章反汉复秦 对云琅来说,太宰就是一个类似多拉爱蒙一般的存在。 只有一点不太好,这家伙拿来的东西都是旧的,全部都是旧的好东西。 云琅尽量不去想这些东西的来路,他担心一旦自己弄明白了,太宰可能会杀人灭口。 山里的生活是富足的,这中间离不开云琅不懈的努力。 干蘑菇,干野菜,腊肉,香料,他们的餐桌上甚至多了一个半瓷的盘子,这是云琅无意中找到了一点高岭土,试验着在柴窑里面烧出来的。 当初找来高岭土的时候,太宰还说这种土可以吃…… 云琅当然知道这种土可以吃,只是吃过这种土的人最后都会死,他另外有一个惨烈的名字叫做观音土。 太宰还兴致勃勃的跟云琅介绍了一些高人靠吃观音土最后成仙的经过,看得出来,他非常的羡慕。 云琅觉得自己以后要是想弄死太宰,不用下毒,只要把高岭土磨成粉末给他吃就足够了。 直到现在,太宰在云琅面前暴露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云琅只需要做一点简单的归纳总结,就能判断出大部分的事实。 不过,他现在没有做好出山与别人见面的准备,这是一个不同于他过往的世界,这里有这里的规则,对于这里的生存规则,云琅还太陌生了,一个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人,在这个时代,被杀死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结果。 大雪封山的日子里,整理简牍,其实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这里有堆积如山的简牍,每一片简牍上正反面都写满了文字。 云琅辨识的非常困难,小篆的字体一个个非常的相似,稍微不注意,就会看错,看错一个字的后果就是整部简牍的阅读顺序就乱了。 没有什么比整天泡在简牍中学习小篆文字更快的方法了。 其实,整个屋子里的简牍上记录的内容,并不比一本半寸厚的书本多。 里面的信息内容却广博的太多了。 简牍上写字很难,听太宰说,以前都是用刀子刻字的,更难。 于是,为了少费点制作简牍的时间,简牍上的文字就尽量的简化,有时候简化的连作者自己都弄不明白。 尤其是一字多用,这就要见仁见智了,后人为什么会对古代流传下来的学问有无数种解释,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穷。 太宰对云琅严谨的治学精神还是非常满意的,尤其是翻看了云琅按照图书馆分类法整理归类出来的简牍,觉得非常方便找寻需要的记录。 身为大秦的太宰,他甚至要求云琅把这种方便的归类法书写在简牍上,好流传于世。 “就这个分类的法门,如果始皇帝还在,老夫就会谏言让你来充当陛下的值更官。” “这是一个多少担的官职?” “六百担!” “能养活一家人不?” “大秦的县令爵位大夫,一**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各一,肉食一盘,另有食邑百户,各色杂丝五匹,你如果就任陛下值更官,食料俸禄加倍,由于是陛下近臣,获得赏赐的机会要比旁人多得多。 运气好,甚至有各国敬献的女子可以婚配。” “如果大秦尚在,您呢?” 太宰脸上洋溢着光芒,一字一句的道:“若是始皇帝尚在,太宰的家门,等闲人不得入。” 很明显,太宰说的等闲人,指的就是云琅这种可能担任值更官的小吏。 明显被太宰鄙视了,不过啊,破落户都是这样,总拿祖上的荣光说事。 “现在外面的皇帝是谁?” “伪帝刘彻!” “我们要反汉复秦?”云琅觉得太宰想要推翻汉武帝的统治难度很大,如果是汉献帝他可能还会参加,至于汉武帝——还是算了。 太宰并没有疯狂到忘乎所以的地步,长叹一声道:“刘彻承父祖余荫府库余粮堆积如山,旧米未尽,新粮又到,听说他的钱库里串铜钱的绳子都腐烂了,只好堆在露天里。 加之此人自幼聪慧,又懂得轻徭薄赋惠及万民,天时地利与人和他占全了,现在起事没有成功的可能。 时机不好,我们只能继续蛰伏,静待天时,一旦风云变幻,我们就揭竿而起,重塑我大秦江山。”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表示非常同意太宰的见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一般都是烈士,他对充当烈士没有任何兴趣。 认怂有时候是睿智行为的具体表现,尤其是在汉武帝面前认怂,云琅以为这是一种骄傲跟荣誉。 在汉武帝时期谈反汉复秦这种话很没意思,两人很自然的将注意力放在快要熟的饭菜上。 云琅今天做的晚饭是大米饭跟蒸腊肉,配以干菜,跟蒜瓣,陈米总有一股子嗖味,这东西云琅在孤儿院没少吃,特意在蒸饭的时候放了一点盐巴跟猪油,米饭蒸熟之后,米粒晶莹,饭香扑鼻。 一指厚的肥猪肉蒸的酥烂,咬一口油脂四溅,唇齿留香,清亮发青的猪油往热腾腾的米饭上一浇配上柔津津有嚼头的蒸干菜,虽然只有两个人,却吃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呼……”两人同时丢下饭碗,不是因为吃饱了,而是因为陶罐里的米饭没有了,装在碗里,盘子里的菜也没有了。 “老夫错了,你更应该就任陛下的庖厨,而不是值更官。” “这才是一道家常菜而已!” “一道菜就足够,老夫来到世上的时候,大秦虽然已经没落了,自幼在父亲的庇护下过得却是锦衣玉食般的日子。 像今日这般痛快的食肉,却还是平生第一遭。 唉,可怜的。 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内讧,这样的日子你也能过。” 云琅摊开双手笑道:“我习惯了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至少,在我被天火劈中之前,我从来都是独自求生的。” “如果不是看你身高八尺,有我老秦人之像,你早就被老虎吃掉了。” “现在变小了。” “知道什么,这是异人之像!” 云琅苦笑道:“我自幼孤苦,随着商队在大地上流浪,别人都说我是秦人,这还是第一次回到咸阳……” 太宰用极度讽刺的目光看了云琅一眼道:“不用编造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 “且当你说的都是真的,这里是荒山野地,外面狼虫虎豹极多,反正你也走不出去,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打紧。” “你不信我还收留我?” 太宰幽幽的叹口气道:“这是天意……你是从晴空里掉下来的,是仙人吗?” 云琅摇摇头。 “鬼怪?” 云琅快速的摇摇头。 “那就是人了,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太宰说完话,就出去了,没给云琅任何解释的机会。 云琅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真话,比假话更像假话。 “喂,我是秦人,这一点丝毫不假!”云琅朝门外高声叫道。 “这就足够了!”太宰低沉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同时也带进来一股子寒风,将火塘里的炭火吹得明灭不定。 关中的大雪下的很大,云琅还从来没在关中见过这么大的雪。 都说燕山雪花大如席,这里的雪下的也不小,雪一层层的下,一层层的向上累积,等到积雪快要与窗户平齐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就不得不出去铲雪。 铲雪的过程很简单,只要把厚厚的积雪用木板推到旁边的悬崖底下就算是成功了。 铲雪的过程中,云琅还捡到了三只冻僵的野鸡。 最后一堆雪被云琅推下悬崖之后,太宰就站在悬崖边上,望着咸阳方向发愣。 “那里应该是咸阳吧?”云琅帮着老虎掸掉脑袋上的白雪,刚才推雪的时候它非常的卖力。 “被楚人一炬焚毁了。” “项羽?” “就是他,云琅,今后如果遇到项羽后裔,记得杀掉。” “早就被刘邦干掉了吧?” “一个诺大的家族如何会如此轻易地覆灭,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在蛰伏。 从今后,项氏子弟就是你的仇敌,能答应吗?” 云琅瞅瞅悬崖外面白茫茫的世界,觉得自己遇见项氏子弟的可能性不大,遂点头道:“见到他们就弄死,在茅厕遇见就溺死在粪桶里,在街道上遇见就弄死在大街上。” 太宰嘿嘿笑道:“也好,反正你不杀他,他们就一定会杀死你,你看着办就好。” 大雪连续下了三天,在这个过程中云琅跟老虎一起推雪推了三次。 雪下的太大了,不远处的松林总能传来树干被积雪压断的吱嘎声。 自从太宰发现老虎能帮着云琅推雪之后,他就没有动过一根指头,而是每日里兴奋地站在积雪被清除之后的院子望着咸阳,长安方向像是在看最吸引人的大戏,即便快要被大雪埋掉了依旧舍不得进屋子。 只可惜,这场大戏并没有看多久,三天之后,大雪停了,天空中再无一丝云彩,红艳艳的太阳挂在高空,照耀着这个洁白的世界。 太宰是如此的失望,以至于站在高大的石头上,挥拳向天空怒吼:“贼老天,你因何如此偏爱国贼?” 他怒吼的声音很大,夹带着无尽的怨恨,声音在山谷里回荡,惊起一片雪崩,在白气弥漫中,云琅看到了太宰那对血红的眼睛,几欲择人而噬。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太宰录》 直到现在云琅才确认,自己真的是来到了西汉年间。 没有锥骨之痛的人是不可能发出这样痛苦的哀叫声的。 如果不是对大汉朝痛恨到骨子里的人,是不可能如此渴盼这个国家倒霉的。 三天三夜的大雪,对向来干旱的关中来说,是一个福音。 就这点积雪,撑不过冬天就会被黄土地完全吸收,并成为来年滋养禾苗的水分。 当然,再下三天三夜,积雪就会阻绝交通,压塌房屋。 大汉遭灾估计是太宰这个秦国的老臣最喜欢看到的美景。 雪停了,太宰的精气神似乎也被抽掉了,已经躺在床上一整天了,连吃饭这种最享受的事情也没有了兴趣。 云琅跟老虎很开心,少了一个吃饭的主力,一人一虎依旧没有剩下什么东西。 母鹿这几天眼睛水汪汪的,总是早出晚归,应该是发情期到了。 山里的梅花鹿很多,据太宰说,以前修筑阿房宫的时候,不论是仙鹤还是梅花鹿,乃至虎豹狼熊,巨蟒,大象,猪婆龙,园子里都有,数量之多,远不是现在汉国的上林苑所能比拟的。 这里的野兽,猎物的祖先大部分都是被猎夫驯服过,因此对人不是很畏惧。 这话云琅自然是不信的。 他相信阿旁宫辉煌无比,里面的飞鸟虫鱼一定多的数不胜数。 始皇帝穷搜六国珍玩,美人,珍禽异兽,征发数十万人修建阿房宫,里面一定穷奢极欲至极。 但是野兽的祖先被驯服过,以后的野兽就会跟人亲近?这也太唯心论了吧? 就他接触到的那几匹狼,豹子,野猪,好像没有一个是善类。 提到大秦,提起始皇帝,太宰的智慧一般就会消失,和野兽相比,他才是被始皇帝驯化的那个。 石屋里面的简牍,其实就是大秦灭亡之后三代太宰记录的秦陵维护记录。 从记载中云琅得知,最初的时候,负责维护秦陵的人手有两千人之多。 后来刘邦进咸阳之后,其中一千五百人战死在了咸阳,剩下的五百人继续维护秦陵。 然而,项羽后来进入关中之后,一把大火烧了阿房宫,咸阳,并派人穷搜关中,寻找秦陵的所在地。 这是太宰记录上最惨烈的一幕,五百秦陵卫士在与楚国密谍的交锋中逐日凋零。 其中有一百五十七人是在将要被俘的时候自戕身亡的。 有一个叫做彭驹子的家伙,四肢被楚卫斩断,然后用烙铁把他创口封闭,最后被人家从**位置插在削尖的木杠子上,哀嚎了两天,直到木杠子从嘴里冒出来才气绝身亡。 这个争斗直到项羽被刘邦在垓下击败,自刎乌江之后才慢慢的停止。 刘邦是一个真正做好当皇帝准备的人,他对秦陵没有什么兴趣。 而且开国的时候建都栎阳,秦陵这才逐渐退出了野心家们的视野。 一部《太宰录》就是一部守陵卫士的血泪史。 而后,汉高祖五年关中置长安县,在渭河南岸、阿房宫北侧、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兴建长乐宫,高祖七年,营建未央宫,同年国都由栎阳迁移至长安县,因地处长安乡,故名长安城,取意“长治久安”。 八年前,危机重现。 十八岁的汉皇刘彻下令修建上林苑,诺大的一个上林苑基本上继承了阿旁宫的旧址,地跨三百里,辖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县境,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很不幸,秦陵又被囊括其中。 上林苑乃是皇家禁苑,又被雄心勃勃的刘彻当做训练羽林军的地方,于是,又有大批巡山猎夫,军卒出入其中,给秦陵带来了新的危机。 跟太宰一起守卫秦陵的本来还有十六个秦陵卫士的后代。 在这八年中,也逐渐消耗殆尽,仅剩下太宰一人孤独的守卫着沉睡在地下的始皇帝。 在遇见云琅之前的一个月,太宰最后的一个伙伴也被猎夫设下的陷阱杀死。 云琅放下最后一片简牍,长叹一声,心中所有的疑惑都有了答案。 太宰不是太相信他这个突兀的来到骊山的人,而是没有任何选择,如果没有新人加入,秦陵卫士将会彻底的灭亡。 云琅能想得到,在太宰最绝望的时候,天空中凭空掉下一个黑乎乎的人来。 这是神迹啊,是始皇帝派来帮助他这个孤独绝望的臣子的援兵。 即便是这样,小心谨慎的太宰同样守在一边观察了云琅一天一夜,直到他发现再不出现,云琅就会被野兽吃掉的时候才现身。 太宰不在乎云琅是谁,只要不是汉国奸细就好,这几乎已经是他要求的极限了。 太宰眼看着云琅整理完毕了最后一根简牍,沉声道:“看完了?” 云琅点点头道:“明白了,我是第五代太宰是吧?” “我死之后你才是。” “我明白,我现在没有别的路能走了,要是不当太宰五代,你的宝剑就会砍掉我的脑袋。 你放心,我会留在这里守卫王陵的,不是因为我还怕你砍我脑袋。 而是因为我现在没事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才能保证我不发疯。” “你不来,我说不定已经疯了。” 太宰红着眼睛沉默了良久又道:“即便你以后守不住寂寞想要离开,也请你莫要将王陵的所在告诉他人。 否则,我等即便成了阴魂也会取你性命。” 阴魂索命是最无奈,最没有威胁性的恐吓。 云琅不想让太宰失望,认真的点头道:“我以婆婆的在天之灵起誓,王陵之密只会藏在心中,没有找到合适的继承人之前,永不对他人泄露,否则,万箭穿心而死。” 太宰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随即皱眉问道:“婆婆是谁?” 云琅翻着眼睛道:“一个比我性命还要重要的人,已经故去了。” 太宰歉疚的朝云琅施了一礼,他觉得自己刚才的问话非常的无礼。 “明日开始跟老夫学搏斗之术。” “没问题,我也不想一出现就被猎夫们给干掉,同时,你也给我弄点书回来看啊,不论什么书都成,我现在认识很多字。” “你本来就认识很多字!” 太宰哼了一声之后就重新躺在了床上。 大雪封山,外面天寒地冻,云琅想要给自己打几样合用的小工具都不成,就只好待在屋子里教老虎识字…… 老虎今年只有三岁,非常的聪明,在肉干的诱惑下,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就能从一数到八了。 云琅极度怀疑,这家伙其实能数更多的数,只是懒得张嘴嚎叫那么多声而已。 老虎识字,数数这种事情已经超乎了太宰的认知范围。 不过,老虎能通过云琅的话语去做相应的动作,这些太宰还是能理解的。 云琅很聪明,非常的聪明,不论是读书,还是做事情,没有他拿不下来的,唯一,到了练剑术的时候,他就成了蠢货。 好好地杀人剑术,到了他的手中比舞蹈还要好看些,唯独不能杀人。 就在太宰担心云琅在猎夫们的手中活不过一口气的功夫时。 云琅用外面的打铁炉子,给他打造了一柄小巧的钢弩。 这柄钢弩只有一尺宽,加上弩箭的滑槽,也不过一尺长。 不过,当云琅将一枚无尾铁刺装进滑槽,扣动了机括,嗡的一声钢铁振鸣声刚刚响起,三丈远的大树干上就多了一枚黑黝黝的铁刺,入木三寸。 眼见云琅将弩弓指向了他,太宰遍体生寒,他没有任何能够躲过铁刺的把握。 直到云琅将弩弓交到他手上的时候,太宰背后的冷汗才涔涔的冒出来。 勉强收摄心神,太宰学着云琅的样子扣动了机括,同样的一声嗡鸣过后,树干上又多了一根铁刺。 “这是近战之利器!” 云琅接过钢弩敲敲弩臂遗憾的道:“本来应该是软钢制作,只可惜没有合用的物料,软钢做不出来,只能用硬钢,弓弦也不好,熊腿上的大筋多少有弹性,以至于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 “足够了!”太宰肯定的斩钉截铁。 “你最好给我多找些金铁来,我试验的多了说不定能找到最合适的物料。” 太宰从云琅那里取走了十二枚弩刺,立刻就踩着厚厚的积雪走了。 从头到尾都没有再提交还弩弓的事情。 云琅被老虎追杀的很惨。 跑步这种事情,一定是要有动力的,太宰在云琅的脸上涂满了猪油,一个作用是防冻,另一个作用就是用来引诱老虎舔舐。 老虎的舌头上有一层白绒绒的倒刺,平时是用来清理毛发跟骨头上的残渣的。 任何人被老虎舔了一次之后绝对不愿意再被舔第二下。 别人家的老虎越养越凶悍,云琅养的老虎越来越像狗。 被三百斤重的老虎扑倒并且把上半身的重量全部压在身上,那种窒息的感觉,让云琅忘记了老虎舔脸的痛苦。 脸上的猪油没有了之后,老虎一个虎跃就从云琅的身上跳走了。 留下瘫在雪地里并呈大字型的云琅。 好久,勉强起身,一头钻进了松林,刚才老虎那一下,让他的便意非常的强烈。 武艺练不好,云琅觉得跑步一定要练好,打不过别人,一定要跑赢别人,这东西应该很管用,紧急的时候就要靠他救命。 在山林里跑赢老虎这是一件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每次赛跑都被老虎虐待的很惨,云琅依旧乐此不疲。 老虎也是这么想的,只要云琅给脸上涂抹了猪油,它就非常兴奋的在一边走来走去,就等着云琅跑远之后他再追上去。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第十三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 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 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太宰叹息一声道:“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护下,确实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为奴,便代代为奴,儿女皆操贱业,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笑道:“当了农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丢,一旦丢了,将成粪土。” “咱们是大秦的士,在汉国估计会被砍头吧?” 太宰鄙视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被斩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贵一万倍。” 这就是抬杠了,话就没法子说了,一个说生命,一个说阶级,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过,跟随太宰巡山这事已经敲定了,云琅必须做很多的准备,要不然把性命丢了那就太惨了。 云琅最近有丝绸内裤穿,同样的,太宰也有了同样的东西。 丝绸虽然照例是旧的,是一面巨大的丝绸帷幕,厚重的暗红色已经褪色很多了,却依旧结实,大红色四角内裤跟内衣,终于让云琅丢弃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实云琅心中是有疑问的,既然太宰能弄来旧的丝绸,当初干嘛要砍死一个人抢一件脏衣服回来? 这个问题不好问太宰,云琅最后还是把这样的悲剧归结于人类的不信任感。 丝绸可能会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没打算给。 丝绸这东西织造的非常细密,如果把七八层丝绸缝在一起应该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东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减轻伤害。 太宰有一件很厉害的软甲,听说是夔龙皮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家伙从不脱这件皮甲,因此,云琅也没有见过。 夔龙长得什么样子? 云琅只见过夔龙纹。 太宰拿来的简牍版《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有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云琅知道这个时候剑齿虎跟猛犸象都已经灭绝了,没道理还有长相这么奇特的家伙还能存活。 云琅没有夔龙皮的软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灯下匆匆的为自己赶制丝绸背心跟丝绸护腿。 为了保证这东西有效,云琅特意多加了一层,这样他的丝绸护甲就足足有七层。 冬天的骊山寒气逼人,即便是开春也暖和不到那里去,虽然穿上这两样东西之后云琅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还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骊山阳面的残雪全部化尽了,云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钢弩,挂在胳膊上,抬手就能发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绑腿上,伸手就能够到,一柄青铜长剑死沉死沉的,太宰却一定要云琅背上。 豹皮的雷锋式样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装备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裤子,他觉得被那些猎夫当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当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云琅把一些类似钩索一类的东西挂在肩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默许了。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第十四章羽林郎 “你这样的人能活很久!” 走过了两个山头,云琅摔倒了七八次,每次摔倒看似很重,可是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站起来,他身上的衣服给了他非常好的保护。 见证了装备的重要性之后,太宰由衷的感叹。 “您赶紧向咱们历代太宰祈福吧,让我活的越长越好,只有这样,才能长久的保护好始皇帝的陵墓不受外人侵犯。” 裤子穿太厚的结果就是两条腿总是打磕绊,这同样需要适应。 只是衣服太厚而且密不透风还有另外一个坏处,那就是非常的保暖。 云琅的一张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如同一只红苹果。把雷锋帽子卸掉之后,脑袋上的汗水滴答滴答的往下流,热气遇到冷气,他的脑袋就像是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正冒出袅袅的蒸汽。 一路走,一路拆卸装备,老虎是一个无怨无悔的好帮手,走过第三个山头的时候,云琅身上就剩下弩弓,短匕首跟一把长剑,至于皮衣也早就脱下来放在老虎的背上。 丝绸是一个好东西,不但透气还保暖,最重要的是他能快速的将身体产生的水汽散发出去。 即便是七层丝绸叠在一起,也没有一件皮衣厚。 翻过第四个山头,树林就逐渐变得稀疏起来,山坡上是大片大片一人高的茅草。 云琅跟在太宰的身后前行,而老虎早就不见了踪影,只要色彩斑斓的老虎走进枯黄的茅草丛,如果他不动弹,你即便是从他身边走过也发现不了。 太宰分开一丛茅草脸色凝重,云琅上前一看,一串清晰地脚印出现在早春刚刚化冻的土地上。 脚印明显不属于云琅或者太宰,他们两人的脚印都非常的奇特,几乎与所有汉人的脚印不同,毕竟,那样的鞋子只属于他们两人。 “这是诱饵……” 太宰缓缓地后退。 脚印尽头就是一处低矮的松林,松林黑越越的,看不清里面的动静。 “至少三个!” 太宰凝重的表情让云琅变得紧张起来,毕竟,这是一场真正的殊死搏斗,不是云琅在后世玩的那些对战游戏。 跟着太宰绕着松林走了半圈,太宰单膝跪在地上,回首看一眼高大的秦陵,然后就把目光盯在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小路上。 看样子要打伏击战了,云琅卸下挂在胳膊上钢弩,学着太宰的样子单膝跪地,这样的姿势最方便弩弓射击。 云琅藏身茅草地,非常的感慨。 这片土地他一样非常的熟悉,在他们的脚下就该是声名赫赫的兵马俑陵墓坑。 再之前的两千年多年,该是一望无垠的田野…… 自从始皇帝的陵墓开始在这里挖掘之后,方圆五十里之内就不得再有人烟与农田。 七十年未曾耕作,这片肥沃的土地已经回归了亘古的模样。 对面的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身形却缓缓地下压。 一个满是草芥的乱蓬蓬的脏脑袋慢慢的出现在草丛里。 他先是静静的听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动,就拖着一柄短木叉,走出草丛。 他的腰上挂着两只死兔子,春寒料峭的日子,脚上仅仅穿着一双草鞋。 不知为什么,他故意站直了身形,来回走动,还咳嗽两声。 等了一会,没有发现危险,草丛里又陆陆续续的冒出七八颗脑袋。 为首的大汉笑道:“趁着没被猎夫们发现,早点回去,这里的兔子正是又大又肥。” 其余的汉子也都跟着哄笑,每个人身上都挂满了猎物,其中以野鸡跟兔子最多。 太宰眼中的杀气非常的浓重,手却非常的稳当,眼看着这群人说说笑笑的将要离开弩箭射程,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这些人走远了,云琅轻声问道:“这些人也是野人?” 太宰收好弩弓坐在茅草上道:“是野人,可能是附近的强盗,冬天的存粮吃完了,就来这里打兔子跟野鸡果腹。 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云琅笑道:“他们中间只有最早出来的那个大汉脚上穿着一双破草鞋,我们发现的那个脚印不是他们留下来的。 除过我们,这里还有人。” 太宰笑了,指着云琅道:“你如果永远这样聪慧机智,你真的会活很久。” 太宰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前面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呼。 太宰脸色一变,迅速的将云琅的身形压低,两人匍匐在地上。 惨呼声接二连三的传来,云琅透过茅草的间隙赫然发现刚刚走过去的那个大汉正沿着小路狂奔,两边的茅草丛里偶尔传来一声战马的嘶鸣声,高大的茅草波浪一般的向两边分开,一匹高大的战马突兀的出现,在马上骑士的催促下沿着小路狂奔。 云琅看到马上的骑士扬起了手里的长矛,在战马快速的奔跑下,并没有做多余的动作,只是单手握着长矛,在战马超过那个大汉的时候,长矛轻松地破开他的脊背,从前胸穿了出来。 骑士甚至还有时间探手从大汉的前胸拽出血乎乎的长矛前部,等战马跑远之后,长矛也被骑士完整的抽了出来。 大汉的身体踉跄着向前狂奔几步,然后就颓然倒地。 骑士兜转马头,缓缓来到死去的大汉身边,用长矛扒拉一下死去的大汉,骑着马站在一边,似乎在等候什么人。 马蹄特特,一匹更加高大健壮的战马缓缓地从小路上走过来,云琅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丛足足有一尺多高的红色羽毛。 “羽林郎!”太宰痛苦的呻吟一声。 头盔上插着羽毛的骑士看了一眼倒地的大汉,对站在路边的骑士吼道:“王炼,区区一介蟊贼,你竟然用了十二息才将之斩杀,日后陛下要我等鹰犬为之效命之时,你可堪用?” 马上骑士抱拳大声道:“王炼知错,今后当勇猛奋进,不辱羽林之名,请郎官责罚。” 羽林郎满意的点头道:“阵前踌躇,贻误战机,赤背三鞭以儆效尤。” “喏!” 羽林郎见骑士领命,这才换上一张笑脸道:“这是你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紧张,好在你过了这一关,以后就不会踟蹰不前。” 说着话还在与他并辔而行的骑士肩膀上重重拍一下,说说笑笑的离开了。 至于地上的尸体,他们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不等云琅开口问,太宰的身体却再一次伏地,拖着云琅一起趴在地上。 云琅连忙四处观望,只见先前寂静一片的黑松林慢慢走出四个穿着裘皮的大汉来。 为首的一个大汉踢一脚地上的尸体哈哈大笑道:“羽林郎不稀罕的东西,没想到被我们兄弟轻易地捡了便宜。 早知道羽林郎会来,我们费那么多的心思做什么?” 另一个雄壮大汉道:“周庆,小心些,羽林郎不要的东西,也不是我们能捡便宜的,莫要为了一点赏钱就丢了脑袋。” 周庆鄙夷的哈了一声道:“谁不知道羽林郎高贵无匹,岂会与我等腌臜人计较。 我等埋伏在林中捉野人,羽林郎岂能不知,定是看我等勤于公事,留下尸体让我等领赏。” 云琅与太宰二人静悄悄的待在原地,看着这些猎夫们割下了尸体的脑袋,尸体腰上的兔子,也被卸下来,挂在腰间。 猎夫们走了,那具尸体少了脑袋,如果云琅想去前面看看的话,那里还会有几具没有脑袋的尸体。 中午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坐在茅草丛里吃久违的午饭,云琅煮熟的肉块很大,味道也好,只是这时候吃起来,让云琅有一种如同嚼蜡的感觉。 很长时间不见的老虎,吃饭的时候准时来到他们的身边。 背上的革囊却不见了,爪子上隐隐有血迹,还有一些碎布条。 云琅掰开老虎的嘴巴,没看见牙齿上挂着肉丝,这才把手里的肉块塞进了老虎嘴里充当奖励。 他知道太宰今天带他来的目的。 这是老师带学生实习的办法,先看清楚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然后才会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历练。 “羽林郎看样子是训练的目的多于杀人的目的,那些猎夫是怎么回事? 他们怎么可以把人当野兽一般追捕?” 太宰把最后一点肉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等到完全享受完吃肉的快乐之后,才擦擦嘴道:“流民不是人,这一点你要记住,流民就是不被官府认可的人,这一点你要记住。 见到流民的那一刻你最好先动手,否则,就轮到他们朝你下手了,知道吗?”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解。 太宰皱眉道:“老夫不知道你以前生活在一个什么环境里,让你养成了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坏习惯。 按理说,就你表现出来的聪慧以及教养,老夫真是看不懂。 你的长辈,你的先生,教会你读书识字,教会你打铁,缝衣,治器,甚至还教会了你高超庖厨本事。 你每样都做的很好,教你这些本事的人都是真正的高人。 他们为什么唯独没有教会你人心险恶这件事?” “孟子说人本善,荀子说人本恶,我们觉得人性在最初没有善恶之分,善恶只是后天行为造就的结果。 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善人,也可能是恶人,要靠律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保护善人,抑制恶人。”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们把儒家想法与法家手段齐头并进的使用没有问题吗?” 云琅摇摇头道:“没有,儒家育人,法家管束人,两者各有千秋难分上下。” 太宰笑道:“你们倒是一团和气。”说完话就摇摇头,似乎觉得不可思议。    第十五章羽林郎 第十五章人俑的骨架 刚刚吃完肉的人,看到被野兽撕咬的乱七八糟的残尸多少都有些反胃。 当然,反胃的人只有云琅一个,太宰面无表情,看这些残尸跟看一堆木头没区别。 老虎总是想靠近去嗅嗅,浓烈的血腥气有点激发他的野性了。 好在,这家伙还是忍住了,蹲坐在云琅跟太宰之间左顾右盼。 羽林郎不见了,猎夫们也不见了,云琅太宰两人穿过诺大的荒原,一个外人都没有看见。 太阳西斜,挂在山巅上。 早春的白日很短,再过半个时辰太阳落山之后,大地将一片昏暗。 这里距离秦陵已经很近了,可以说两人已经站在厚重的封土之上了。 围绕秦陵一周的时间半个时辰正好。 秦陵完好无损,没有盗洞,连大一点的老鼠洞都没有。 太宰一脚跺在一个细细的孔洞上,用力的把这个孔洞彻底踩瓷实,最后还小心的用脚碾上一碾。 常年累月的走这条路,原本没有路的荒原上就多了一条小路。 不过,这条小路掩映在茅草中,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或许是天将要黑的缘故,太宰的步伐很快,沿着小路向骊山的跟脚处走去。 再向前走,就是一条不算大的溪流,春日消融的冰水散发出透骨的寒意。 小路在溪水边彻底的消失了,云琅随着太宰踩在鹅卵石上溯流而上。 越往上走,鹅卵石就越是密集,脚踩在鹅卵石上最后的行走痕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水边有一道不高的石壁,太宰猿猴一般轻盈的攀上石壁,从高处扯着一块岩石飞身落下,他的身体降落的很慢,云琅看的清楚,他的手上连接着一条细细的链子。 等太宰落在地上,诺大的岩壁似乎抖动了一下,却没有多大的声响传出来。 太宰丢开手里的锁链,不等锁链收回去,双手按在石壁上,用力的一推,巨大的石壁竟然缓缓地向后退去,一道三尺宽的黑暗缝隙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老虎熟门熟路的率先走进缝隙。 太宰神色难明的看着云琅道:“这里是神卫军营所在地,在锁链收回原地之前,可以推开这道石门,一旦锁链回到原位,石门就锁死了,你记住,这道石门一日只能打开一次。” 云琅点点头,仰头看看锁链的位置,然后走进了缝隙。 刚刚走进门,云琅就跟老虎撞在了一起,这家伙似乎是故意的,两只绿莹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明亮。 “抓着老虎尾巴走。” 太宰没有点火的意思,云琅就只好找到老虎尾巴被它拖着向前走。 这座山洞很大,因为云琅足足走了一柱香的时间,可是,这里的气味非常的浑浊,有一种浓烈的腐臭气息,却偏偏没有到让人难以呼吸的地步。 太宰摸黑推开了一扇门,等云琅跟老虎走进来了,又把门关上。 一豆暗红色的火光出现,云琅听见太宰吹火折子的声音,很快一豆星火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最后,一座灯山被点燃之后,整个屋子就变得亮堂堂的。 这是一间武械库,粗大的木头架子上摆满了戈、矛、戟、剑,还有一些具有少数民族气息的弯刀,墙上挂满了弓弩,其中,秦弩占据了大多数。 这是一种优美的杀人工具,即便落满了灰尘,黑色的包漆外壳依旧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 云琅站在架子上从墙壁上卸下一具秦弩放在灯火下仔细的观摩。 这东西结构合理,上面的青铜组件制作精良,充满了金属感,它天生就是为杀人而出世的…… “不用太沉迷,你以后有的是时间看这些东西,大部分的东西都是出自《考工记,秦工篇》看图样就是了,难道说你真的打算做一个卑微的匠人不成?” 云琅不断地翻看着木架上的兵刃,兴奋地对太宰道:“我想住在这里成不?” 太宰摇摇头道:“这里是阴地,你不适合居住在这里。” “十天半月不见阳光不成问题吧?” 太宰一声不吭,只是拿起一根柴火,在灯山上沾点油点燃之后就打开门丢了出去。 柴火在半空中飞舞,划出一条明亮的火线,照亮了屋子外面的空地…… 云琅看清楚了外面的景象,只觉得头皮发麻,短发都快要竖起来了。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太宰为什么能带他进来,却一定要摸黑走,不让他打量周围环境的原因了。 只因为,外面堆满了尸骨……人的尸骨,一座座,一堆堆,即便是地上也横七竖八的布满了骸骨。 “咯咯咯……” 云琅的牙齿不由自主的响个不停。 太宰带着满是恶趣味的笑容瞅着云琅的眼睛道:“你还要住在这里吗?” “不了,我们回山上吧。” “不行,从今天起,每隔十天,你必须在这里居住一晚上,我可以陪你三次,三次之后你自己留在这里,我回山上住。” “全是死人骸骨,会传播瘟疫的,我会死在这里的。” 太宰幽幽的瞅着云琅道:“没有疫毒,每一具尸骨都是被开水煮过的,这里只有骨头,骨头上没有一丝肉,何来的疫毒?” “煮过?吃人?”云琅的牙齿响得更加厉害了。 “没什么好害怕的,这里的尸骨都是你的父祖兄弟,战死之后,能收回来的尸骨就带到这里,等皮肉销尽之后,就放在大锅里面煮,去掉最后残存的皮肉,将尸骨放在这里,等待有人用我们父祖兄弟的骨架,制作俑人,生生世世护卫陛下,等待陛下自九幽归来……” 当一个人用一本正经的态度讲述一个疯狂故事,并付诸实施以后,这个人即便是很清醒,他其实已经疯了。 “我已经很老了,等我死掉之后,你也要如法施为,将我的骸骨跟他们堆在一起。 假如,老夫说假如,假如你有能力寻找制作俑人的工匠,记得把我的样子塑造的勇猛一些,也不要忘记把我恢复到受腐刑前的模样。” “您今年高寿?”云琅强行压下心头的惊骇颤声问道。 “已经虚度三十七个春秋。” “您三十七岁?”云琅即便是已经非常镇定了,还是忍不住惊叫起来。 说太宰七十三岁他信,说他三十七岁这毫无可能。 “宦官总是老的快一些……好了,该说的都说了,快点找地方睡觉吧,明日还要早起,趁着天黑出山。” 云琅脑子里如同滚开的开水,行尸走肉一般的执行着太宰的吩咐,极为自然地来到老虎的身边,搬开它的大爪子,在地上铺一张裘皮躺进老虎温暖的怀里。 躺了一会,觉得不妥,又把老虎的大爪子捉过来搭在身上,才闭上眼睛假寐。 每一个兵马俑里面都有一具骸骨? 这个念头如同八爪鱼紧紧的缠在他脑子里,怎么都挥之不去。 可是,没听说兵马俑博物馆的研究公报中说起过这件事啊。 那些断开的兵马俑里面全是泥土,没看见有骸骨的存在啊? 老虎的呼噜声带着一种奇妙的韵律,让云琅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云琅与僵尸怪整整战斗了一个晚上,被云琅惊醒的太宰看到云琅狰狞恐怖的面孔,以及胡乱挥动的手臂,非常的满意。 这才是少年人嘛。 在一个幽闭的空间里睡觉,基本上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加上云琅做了一夜的噩梦,被太宰唤醒的时候,依旧困倦非常,且全身酸痛。 太宰没有带着云琅从山壁位置出门,而是从一个凹槽里面抽出一根绳梯,紧紧的绑在一根木头桩子上。 老虎走上绳梯,走的很稳,四条腿不断地交替,很快就隐入对面的黑暗中了。 云琅战战兢兢的踩上绳梯,脚下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他吐了一口口水,好半天都没有听见回响,这让他更加害怕了。 干脆学老虎的样子四脚落地,撅着屁股手脚并用的一步步向对面攀爬。 绳梯比他预料的要短,攀爬到对面之后就摸到了老虎光滑的皮毛,这让他的心神大定。 云琅刚刚过来,太宰也就过来了,弄亮了火折子,就走在前面,云琅赶紧抢在老虎前面走。 走在这样的黑暗里,他总有一种后面有东西退拽他的感觉。还是让老虎在后面跟着放心。 这是一条紧贴着崖壁的小路,借助微弱的火光,能看到崖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 小路似乎一直向上延伸,只是黑乎乎的看不清左右的模样。 黑暗像是有了实质一般,从四面八方向云琅压迫过来,以至于云琅不得不一手抓着太宰的衣服,一手抓着老虎的耳朵,才能感到一丝丝的安慰。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束天光从头顶落下,这让云琅差点欢呼起来。 快步越过太宰,沿着小路狂奔。 小路的尽头是一道裂隙,云琅抢先把脑袋从裂隙上探了出去。 山风凛冽,云琅贪婪的呼吸着,虽然冷冽的空气让他的胸口发痛,他依旧大口的呼吸。 裂隙很小,只容一人通过,太宰推着云琅爬出裂隙,稍微打量一下周围的环境,不由得愣住了。    第十六章人俑的骨架 第十六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兄弟们如果有兴趣,就关注一下jieyubu2的微信,我们一起聊聊。)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八章钓到一个督邮 第十八章钓到了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 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 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 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 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 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着云琅寸步不离,它现在已经不害怕了,甩着短小的白色尾巴,边走边吃很是惬意。 云琅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骑士了。 不过论起威仪,前两波骑士根本就无法与这一波骑士相媲美。 因为他们是羽林。 大红色羽毛插在铁盔上随风抖动,再加上他们身上披着红黑两色的大披风,风吹斗篷,会露出披风下的铁甲跟长剑,显得格外威风。 最重要的是这群家伙骑马根本就没有刹车装置,在行人不绝的地方纵马狂奔,他们愉快了,却给行人留下一股浓浓的灰尘。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着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们经过。 羽林纵马跑起来就是一片红云,不过这片红云在经过云琅身边的时候,有人“咦”的叫了一声,然后云琅就听见战马急促的马蹄声在快速的变缓。 云琅苦笑一声,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群羽林停下马蹄,那只有一个可能了,这帮家伙中的某一个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云琅站在阳光里就如同一束最纯净的阳光。 羽林虽然威风,论起摆姿势制造形象,他们那里比得过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后世人。 跑出去很远的羽林控马来到了云琅面前,云琅这才看清楚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现在的身体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个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丢给云琅一个钱袋道:“你的鹿我买了。” 云琅点点头,从地上捡起钱袋,打开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够啊!” “不够?”那个卧蚕眉小子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看清楚!这里有好银三两可换钱……多少来着?”卧蚕眉少年转头问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说出答案,云琅不耐烦的道:“六百二十五钱,我说了,这点钱不够!” 旁边一个微胖的少年回头对卧蚕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骗子了,陛下准备售卖上林苑周边的土地,一亩才一千钱。” 云琅听到霍去病三个字脑袋里面如同响了一声炸雷……他很快就站稳了身体,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隐隐生出一股战意来。 霍去病显然是一个比较讲道理的孩子,皱眉道:“你知道三两好银可以买多少东西吗?” 云琅一只手搂着梅花鹿的脖子一边道:“如今谷价一石五十钱,三两好银可买新谷十三石,地价一亩一千三百钱,可买好地半亩,可买上品齐绣半匹,蜀绣半匹,还能买猪肉一百六十斤。 可是要买我的梅花鹿差的远。” 少年人被云琅飞快的语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云琅能这么快的就说出三两好银能买到的东西,而且听起来似乎很对。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还是不信三两好银买不到你的鹿,舅父当年猎虎才卖了四两好银。”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山里老虎很多,你找几个猎夫就能弄来。 可是我的梅花鹿岂能与山涧的野兽相提并论,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你的鹿怎么个珍贵法,你倒是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小心耶耶们打断你的腿。” 云琅看着发话的胖少年笑着问道:“你是谁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孙,如果你想去告状,就去陵县昌乐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个准。” 云琅点点头,从梅花鹿后背上的革囊里掏出一块白面饼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了梅花鹿,叹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穷吗?主要是我的好东西跟钱都用来喂养这头梅花鹿了。 它每日食用精白面两斤,白米一斗,还要喝酒一斗……“说着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野三七块茎,一并喂给了梅花鹿。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药吗?人称血参,你们这群没见识的一定没见过,看你们都是羽林,告诉你们吧,此物最能散瘀止血,还有消肿定痛之功效。 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痛,咳血,外伤出血,吐血,病后虚弱有奇效。 这用这样的宝药已经喂养这只鹿三年了,看到了没有,它如今终于怀孕了,只要等小鹿降生,这头母鹿就会死去,而刚刚降生的小鹿就会成为大名鼎鼎的血鹿,只要饮一口它的血,再重的伤势也会复原。 你说,你给三两好银跟抢有什么区别?” “你是术士?”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今日带着这头母鹿来到集市上,就是为了让它吸收人身上的阳气,好助他产崽。” 见朋友都被云琅说的那头神奇的梅花鹿给吸引了,霍去病却把目光放在云琅手上那块被梅花鹿吃了半截的野三七上。 看样子他并不信梅花鹿有那样的功效。 “这血参真的如同你说的那么神奇?” 云朗大笑道:“找一个受伤的人试验一下不就成了。” 霍去病从高大的战马上跳下来,捏着拳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你的笑脸就想打一拳,不如我们用你来试药,只要你说的血参真的有效,耶耶用一镒黄金买你的宝药。” 云琅笑道:“我们真是想到一起去了,我只要看到你坐在马上飞扬跋扈的样子心头就有怒火,你的身子骨不错,挨一顿揍之后再治好你,让你切身感受一下宝药的厉害。” 霍去病哈哈笑道:“原本看你这人怎么看怎么讨厌,没想到说出来的话倒是很合胃口。” 话刚刚说完就捏着拳头冲了上来。 “停,停,停,先脱掉甲胄!” 霍去病愣了一下,还是慢慢脱掉甲胄,对同伴道:“我们今天一对一绝对,你们莫要插手,谁插手谁就是我的敌人。” 云琅对于这一场决斗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主要的信心来自于跟老虎嬉戏了大半年,体质增强的很快,就他现在的身高,已经比刚来的时候高了足足一寸多。 霍去病摆出一个叉手姿势,双手呈环抱状一头冲向还在摆高人姿势的云琅。 云琅纵身一闪,避开霍去病的身体,却环住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怀里拖,霍去病去势很急,被云琅勾住了一条胳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右转过来,同样转过身体的云琅已经抬高了左手,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霍去病的鼻子上。 与此同时,霍去病的左拳也同样重重的砸在云琅的左肋上,一股钻心的疼痛让云琅差点惨叫出来,没想到有心算无心还是没有占到便宜。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里经得起云琅重重的一拳,霍去病顿时眼冒金星,两股鼻血冲天而起,引来一片惊呼。 被霍去病一拳打的气都喘不上来的云琅强行忍着疼痛,双腿完全靠毅力在一片惊呼声中挪到发晕的霍去病身边,右拳再一次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霍去病的身体摇晃的更加厉害了,云琅纵身一扑就把霍去病扑倒,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后脑,没两下,霍去病就瘫在地上不动弹了,只是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把沙地**了一大片。 见霍去病不动了,云琅就站起身,脸色煞白却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回过气来之后从革囊里掏出两块野三七根茎丢给一脸震惊的褚少孙道:“内服,煎汤,或入丸、散,或浸酒,效果自知。”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诸位羽林少年,纷纷从马上跳下来,围着云琅不让他离开。 “让他走!”昏过去短短时间的霍去病拒绝了朋友的帮助,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流淌的鼻血大声道:“老子中了你的奸计还没死,可还敢比过?” 云琅嗤的一声道:“先止血吧,没被我打死,却流血而死。你舅舅会找我麻烦的。” 提起卫青,霍去病顿时如同一个爆发的火山一般咆哮道:“我是霍去病,不是卫去病,我们再来过。” 说着话,霍去病不顾长流的鼻血推开褚少孙准备再扑上来。 云琅一面退一面道:“你今天输了,想要再打,选个时间。” 霍去病的鼻子痛的厉害,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不好,云琅的那一拳将他的鼻子打的错位了,确实不宜再战。 “明天!” 云琅笑道:“谁有空陪你们玩小孩子的游戏,我有读不完的书等着我呢,要打,明年的今天,不见不散!” 云琅说完,就从地上捡起霍去病的钱袋,在手上颠颠然后揣进怀里大笑道:“果然是一只肥羊。” 霍去病这时候显得很平静,安静的接受伙伴们的救治,见云琅走出十几步了,张嘴问道:“你是谁?”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是也!” 褚少孙咬牙道:“霍去病,你打完了,该我们了,真的很想揍他。” 霍去病手里拿着两块野三七摇摇头道:“他是我的,不许你们抢。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耶耶记住了,明年的今日,耶耶等你!” 另外,昨天发错号码了,被三百多兄弟姐妹添加了微信,求大家还是加公众号吧,搜索孑与不2就成。    第二十章打闷棍 第二十章打闷棍 霍去病的拳头力量大极了…… 云琅用胳膊夹着肋部在草地上来回翻滚妄图释放疼痛。 对于忍痛,他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够打赢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艺有多么得高强,完全是因为自己能忍住钻心的痛苦并发起反击。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与他想当,云琅如果不跑的话,后果难料。 说起来,云琅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脚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云琅解开衣衫,只见肋部好大一片红晕,相信到了明天,红晕就会成熟,变成一大片紫青。 忍着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现在,喘一口气都会痛。 取出一颗野三七,云琅忍着苦涩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准备去太宰所说的宫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个庞大身影重重的将他压在地上,同一时间,他听到梅花鹿也发出了惊恐的呦呦声。 恶臭充满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个男人压在肋下。 那个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刚刚遭受了重创的云琅根本就无力抵抗。 于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挣扎,放缓呼吸,假装昏了过去。 压在他身上的男子见云琅不再挣扎,就嘿嘿笑着从身上掏出一截麻绳,将云琅的手脚捆绑的结结实实。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两个粗壮的男子小心的束缚着母鹿的四条腿,比对付云琅温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轻一些,这可是绝世宝贝,我们就指望它下崽子赚钱呢。” 捆绑完云琅的汉子擦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高声道。 云琅幽幽的醒来,看着眼前的汉子道:“诸位好汉,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产,如果诸位好汉放过我,小子将家产双手奉上。” 为首的壮汉笑道:“这就不劳小郎君费心了,看你穿着,你家里能有几个钱?倒是你跟这头神鹿能卖大钱。 小郎君,咱们打一个商量,我们兄弟出手就是为了钱粮,只要你不挣扎,让我们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风馆,我们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云琅一脸的惊惶,连声道:“我怀里还有一个钱袋,里面有三两好银,我把银子给你们,你们放了我如何?” 大汉大笑一声,探出黑乎乎的脏手伸进云琅的怀里,取出霍去病的那个钱袋道:“我们知道啊,小郎君还有没有钱?如果还有,我们说不定就会放了你。” 大汉嬉戏云琅的话让其余两个大汉笑了起来,云琅只好痛苦的闭上眼睛。 “周庆,梁甲,快把鹿抬走,这里离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发现我们坏规矩,砍脑袋都是小事,快走。 小郎君我来扛,仔细些,千万不敢伤了母鹿,它肚子里面的崽子比你们的命值钱。” 云琅被为首的壮汉粗暴的扛上肩膀,云琅瞅着壮汉的爬满虱子的后脑勺,叹了口气,就屈伸一下胳膊,从袖口里拽出一根三寸长的锥子。 出门的时候,太宰不允许云琅拿走弩弓,只给了一把普通长剑,徐夫人的匕首也没有让云琅带走,一旦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谁何(西汉的谍报)查到就没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云琅就知道人的后脑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这里的头骨很薄,却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体的脑干就在这一带,这个区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云琅的中指上带着一枚顶针,这是他为缝衣服特意制作的,由薄铁皮制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凹坑。 杀死这个扛自己的大汉很简单,只要用顶针顶着锥刺快速按进他的后脑即可,铁刺进入后脑再被头发掩盖,云琅相信其余两个猎夫匆忙间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这么一来,另外两人怎么处理? 眼看他们一行人就要走进一片松林,一旦歇息,这么好的杀人机会不一定会再有。 云琅不再犹豫,双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铁刺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坚硬而锋利的三棱铁刺,如同刺穿一层熊皮一般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大汉的身体猛地顿住了,云琅趁机将后半截铁刺全部按进他的后脑,这个过程中,云琅看的很仔细,只冒出了一粒晶莹的血珠。 大汉的身体软软的倒地,云琅也跟着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汉摔倒的动静惊动了周庆与梁甲,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过头,见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着的梅花鹿,来到彭毒身边,大声的叫唤,希望彭毒能够醒过来。 周庆疑惑的看着手脚都被捆死的云琅,又检查了一遍彭毒的身体,没有找到任何外伤。 “羊角风!快点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云琅连忙对周庆道。 周庆把目光从云琅身上收回来,看着大小便已经完全失禁的彭毒对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开彭毒哀求的目光点点头道:“羊角风,没法子救啊。” 周庆,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里,临走时还对继续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场也算是对得起你。” 然后他就抱起梅花鹿,让梁甲继续扛着云琅走进了树林。 这两人走路的样子很有意思,自从彭毒死掉之后他们相互之间就在相互戒备。 谁都不愿意走在前面,所以,他们两人只能并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谁都喜欢,被人抬着走的时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个不停。 现在,被人抱着,它反而安静了下来,只要经过它喜欢的嫩枝条,还会撕扯两口。 云琅的铁刺还有十几根呢,在这种状况下没有使用的空间,同时,这也不适合继续用这一手杀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风死掉了,周庆在极度恐惧之下,恐怕会对云琅下杀手。 一座木屋出现在小路的尽头,这座木屋是用松树做框架,辅以竹子建造起来的。 看起来非常的简陋。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梁甲将云琅丢在一堆干草上,周庆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里,放开它的四脚,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另一头拴在柱子上。 两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两边,用树枝子穿着一些兽肉挑着在火塘上烤。 “周庆,你说这只鹿能卖多少钱?” 梁甲压低了声音小心的问道。 “一镒黄金,是那个小郎君说的,咱们就不作那个梦了,能卖一斤黄金,我们就卖了。” 云琅惨笑一声道:“暴殄天物啊,这东西只要献给大富之家,区区一镒黄金算得了什么。 这可是我缙云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间耗费的钱粮就不止一镒黄金了,你们却要一斤黄金就把它卖掉……” 梁甲瞅瞅云琅,再看看缩在云琅身边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庆,我们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门大家。” 周庆苦笑一声道:“这种东西只有豪门大家才会买,你我二人哪一个能摆上台面跟人家谈生意? 恐怕还没开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给轰出来了,就算贵人们知晓了这只鹿的宝贵,你能保证人家会给我们一镒黄金,雇游侠儿杀了我们也用不了几个大钱。 梁甲,别做梦了,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贵人们的,与我们腌臜人没什么关系。 我说能卖一斤黄金,还是因为我小舅是阳陵王家的管事才有的门路。” 周庆把话说完,可能这些话勾起了他心头的一些痛苦,愤愤的将烤肉丢进火塘,一把抓过云琅的宝剑,将它跟霍去病的钱袋子放在一起,对梁甲道:“这才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钱财,钱袋,宝剑选一样。” 在周庆的注视下,梁甲的手不断地在宝剑跟钱袋上方晃悠,他很难衡量这两个东西那个更加值钱一些。 “选宝剑吧,这是一把好剑,即便是最苛刻的质所(西汉当铺)也能质钱两千。” 听了云琅的话,梁甲立刻将宝剑抓在手里,匆匆道:“我要宝剑。” 周庆起身,重重的一脚踹在云琅的腹部,将他踹的快要飞起来了,闷哼一声,抱着肚子缩成了一团。 “你打他做什么,要是脸花了,还能卖出大价钱吗?”梁甲对周庆破坏货物的行为非常的不满。 周庆冷哼了一声,又指着缩成一团的云琅跟梅花鹿道:“我把话都说清楚了,人只要卖到男风馆就有钱拿,鹿却要费一番功夫,你要人还是要鹿?” 梁甲皱眉道:“我们难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卖掉最后平分钱财吗?” 周庆摇头道:“这个小郎君已经落在铁面督邮的眼里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过照面,他是士人,我们戕害士族一旦事发,是灭三族的罪,这一笔生意做完之后,长安我是不打算待了。 快点决定,要人还是要鹿? 我打算连夜走。” 梁甲犹豫良久,终于开口道:“人只能卖两千钱,鹿却能卖一斤黄金,也就是一万钱,我还是要鹿,人归你了。” 周庆哈哈一笑道:“不吃亏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这么定了,人归我,鹿归你,来帮我一个忙,把人丢在我肩上……”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云琅觉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听闻周庆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开心,一点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帮。 当云琅被梁甲丢麻袋一样的丢上周庆肩膀的时候,他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小锯片给锯开了,右手握着一根铁刺,就等周庆把刀子捅进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被好处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欢喜中忘记了提防周庆,两只手还搭在云琅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已经狠狠地刺进了两家的胸口。 梁甲惨叫一声,踉踉跄跄的向后退,望着周庆手中沾满血的短刀吼道:“你杀我?” 周庆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占了,我不杀你杀谁?” 话音刚落,周庆的身体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异的眼神中软软的倒地。 有周庆的身体当垫子,云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从周庆身上坐起来,一边用锯片切割脚上的绳子,一边对嘴里不断往外喷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风病发作了。” 梁甲瞅着周庆不断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来,艰难的道:“你杀了彭毒?” 云琅站起身,来到梅花鹿边上,把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这才回答道:“都说了他是死于羊角风。” 梁甲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吐了两个血泡泡之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脚还无意识的抽搐两下。 被折腾了半天,云琅也很饿了,梁甲是一个细心的人,他给自己烤的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肉块里的油脂被滚烫的石板煎的滋滋作响,外面已经焦黄,里面则非常的细嫩。 云琅向烤肉上撒调料,只是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长吸一口气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过无数遍的动作。 一头老虎轻捷的越过木栅栏,用脑袋拱开木门,然后就蹲坐在云琅的身边,伸出舌头瞅着他手上的肉块。 一山不容二虎,整个骊山上就只有大王这一头老虎,来的自然是大王。 云琅把烤肉放在一边,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变凉。 带着黑色纱冠的太宰从外面走进来,肩上扛着一具面目狰狞的尸体,如同索命的黑无常。 走进屋子,他就丢下肩上的尸体,蹲在火塘边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着你?” “当然知道,你不许我拿弩弓,也不许我拿匕首,就这么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确实不放心。” 云琅笑道:“再说了,梅花鹿对大王的气味非常的熟悉,刚开始的时候它还非常的惊慌,进了林子它反倒安静了,被人抱着还有心情去撕咬路边的嫩树枝。 看到这些,我要是还不知道你跟大王来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从墙上切割下两块肉穿在树枝上递给云琅一块,两人就围着火塘继续烤肉。 “第一次杀人能这么镇定,还一口气杀三个,你比我想的要强大。” “两个,梁甲是周庆杀的。” 太宰皱皱眉头道:“你很在意杀人这种事?” 云琅愣了片刻喟叹一声道:“还是少杀些人比较好。” 太宰看看云琅被火光尹红的脸笑道:“人杀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万,你就是雄中雄,伪帝刘彻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云琅翻转着肉块沉声道:“您知道我将来准备怎么处置这里的事情吗?” 太宰楞了一下道:“你是说我死之后?”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你能活到七十岁,说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摇摇头道:“我曾经受伤太重,流血太多,没可能活不到七十岁,你说说你打算怎么保住皇陵?” 云琅抱着膝盖,前后摇晃了很久才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保证皇陵的安全,不让他被伪帝刘彻发现是不是?” 太宰认真的点点头道:“盗墓贼不可怕,可怕的是刘彻当盗墓贼。” 云琅又道:“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反汉复秦已经成了泡影对不对?至少在伪汉经历了文景大治之后。” 太宰喟叹一声道:“我何尝不知道反汉复秦只是徒然捞月,无奈祖宗遗嘱如此,我们身为后辈只能继续下去。” “祖宗没说什么时候成功对不对?如今敌人空前的强大,我们选择蛰伏这没有违背祖宗的遗训吧?” 太宰明知这不过是云琅的托词,却无言反驳,只好重重的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再这样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迟早保不住,就算无人得知,没人祭祀,没人怀念,皇陵也只会成为一座荒冢是不是?” “你要干什么?”太宰有些跟不上云琅的想法。 云琅拿起刚刚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懒懒的道:“按照汉国的规矩来保护皇陵,同时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着云琅道:“怎么说?” 云琅咬了一口肉块,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听一个勋贵子弟说,伪帝刘彻,准备售卖上林苑的一部分无主之地,我准备把皇陵以及皇陵周边的地买下来。” “这不可能!”太宰大惊,身体却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仆,收拢黔首,哪怕修建围墙将秦陵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来,皇陵将会成为家产,只要不被刘彻抄家灭族,皇陵的秘密将永远不会被人得知。 “有什么不可能的,卫青跟匈奴人在云中打了两仗,耗费的钱粮数之不尽,即便是有文景两代的积蓄,刘彻想要继续与匈奴作战,他的国库也支撑不了多久。 你看着吧,他现在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再打几仗,他就该向百姓征收重税了,到了最后,整个国家都会他绑在战车上纵横四方。” “国虽大,好战必亡?”太宰眼中跳跃着灼人的火焰。 “我们只要等到伪帝刘彻倒行逆施之时,再联络我大秦故旧,振臂一呼定能将伪帝推翻。 云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为主!” 云琅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只给太宰画了一个大饼,太宰居然认真到了这种程度。 古人正是太认真了…… 怪不得苏秦,张仪公孙龙这些家伙仅仅靠着一张嘴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苏秦一个破落户居然能够身配六国相印。 天啊,云琅觉得非常幸运,还好是自己过来了,如果来的是硅谷旁边咖啡馆里的那些张嘴十几亿几百亿融资的家伙们,这个世界估计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你是我的长辈,此事万万不可行,长幼尊卑听起来没什么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构建在长幼尊卑这个基础之上的。 轻易毁坏,国运不久,我们还是谈谈购买皇陵的事情吧,对了,你有多少钱……” 跟三具尸体睡了一夜的云琅萎靡不振,脸色蜡黄,还有些气急败坏。 太宰则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么敢看云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来,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过每一天,没想到会在某一天,他面临的所有困难,都被人清醒的理出来一个清晰地脉络,只要沿着这个脉络走,最终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聪明人,实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云琅的鼻孔中喷出灼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吓了一跳,云琅鼻子喷出来的气息比它鼻子里的气息还要灼热。 云琅不满的瞅了太宰一眼,一个口袋里只有三十斤金子还想买一万亩土地的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的好脸色。 一斤金子作价一万钱,三十斤金子也不过三十万钱,而一万亩土地最基础的价格是一千万钱……云琅很想骂人。 不论在那个时代买地,费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远都不是土地的价格。 始皇陵里面的好东西很多,里面的东西如果换成钱,估计能把整个关中买下来。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长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 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 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 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 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 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发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枹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 回到屋子里,老虎大王正试图用两只肥厚的爪子捂住耳朵,因为构造的缘故,它总是不能成功。 胡乱咆哮,到处乱抓,石头墙壁上满是老虎爪印。 云琅叹息一声,找出两块柔软的麻布条,揉成疙瘩塞进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脑袋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皇帝狩猎要多少天啊?”云琅烦躁的问道,好好地平静生活被强行打断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长则一月,短则十八天。” “他们这么干,那里还有野兽的活路!” “不会啊,一般来说,天子狩猎,自有仁慈之心,网开一面是必须的,另外,不杀怀孕母兽,不杀幼崽,不过多扑杀猛兽,这些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记得我们家老祖宗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 你觉得汉皇会遵守这些猎人的规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并不悲伤,淡淡的道:“取舍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赐,即便有负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云琅认真的看着太宰道:“如果让我亲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杀一只鸡一样的杀掉,我即便是不能杀掉皇帝为你复仇,也一定会找到皇帝最大的敌人投靠与他,与皇帝做一世敌。” 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看着云琅的眼睛道:“你对皇权没有半分的敬意。” 云琅拍拍趴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会发誓言保卫始皇陵,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而不是始皇帝。 始皇帝对我无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这才是我留在这座荒山上过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涩的道:“看来大秦恩泽已绝。”说完话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云琅皱着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的话很重,对一个把生命都献给了始皇帝的人这些话来的尤其残酷。 老虎需要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安静的空间来躲过皇帝狩猎时产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显,只要计算一下太宰收养老虎的时间就该知道,老虎的母亲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皇家狩猎行动中。 可怜的小老虎在汹涌的兽群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坚持到被太宰收养。 因此,云琅决定带着老虎去后山。 后山多沟壑,骑兵是没有办法找到这里来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猎的影响,这里的野兽也远遁秦岭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高台,这里早就被荒草淹没了。 只有周边残存的一点灰白色的夯土还能依稀分辨出这是一座人造景观。 这里距离狩猎场很远,自然就安静多了,老虎也彻底安静下来了,依旧不允许云琅掏走它耳朵里的布条。 背囊里装了很多的咸肉,老虎这几天没怎么进食,全是给它准备的。 可怜的…… 云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头,云琅整个塞进老虎嘴里,老虎上下颌一用力,粗大的猪腿骨,就断成两节,里面的骨髓依旧新鲜,用棍子捅出来之后,被老虎连棍子一起吃的干干净净。 很奇怪的感觉,山外越是热闹,云琅就越发的感到孤独。 今天跟太宰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就是被这种非常不好的情绪所控制造成的。 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间的城市,站在山顶就能看见,他曾无数次的猜想,那些城市里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快活的。 那里的青楼果真只需要才学就能畅行无阻?那里的赌场里总有一些拎着棒子的彪形大汉看守场子,最终被英雄好汉砸掉吗? 那里的纨绔子弟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不用顾忌后果吗?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体验一下强抢民女是个什么感觉,当然,最后还是要把人家闺女还回去的,可能还需要给点补偿…… 生活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个强者才行。 真正算起来,山的另一边,那个站在珞车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强人意吧。 诺大的世界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吧。 云琅一个跃身,从老虎身边跳起来,吐掉嘴里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边缘处,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莹的水珠顺山而下,掉进了一道小溪中。 或许皇帝的晚饭就是用这道泉水煮的吧! 云琅快意非常!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先解释一下长平公主的事情,长平公主原型是平阳公主,作者之所以用了长平而不是平阳,最大的原因就是对这个角色的改动很大,让她提前嫁给了卫青,好与霍去病,云琅发生交集,否则等平阳公主嫁给卫青的时候,霍去病早死了,再者,平阳公主的封号来历是因为她嫁给了平阳侯,现在她的第三任丈夫是长平烈侯卫青,故而改名长平公主,) 在山上溜达了半天,下山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臭汗。 该死的天气一丝风都没有,只剩下一个明晃晃的太阳祸害人。 沿着野兽踩出来的羊肠小径下山,云琅记得不远处就有一股子温泉。 不过啊,温泉口子上可不是一个好的洗澡地,那里的水能把人烫熟,云琅跟太宰两人冬天给野猪烫毛的时候一般才选温泉口。 顺着温泉向下走两三里地,这里才是最好的洗浴地点。 云琅自己就有一个很好的温泉池子,他特意往温泉里面丢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池子里见不到一点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尔会占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属于云琅一个人。 最喜欢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泡温泉,外面天寒地冻,池子周围温暖如春。 如果不是担心会被猎夫发现,云琅早就在这里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简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来鼻子里全是黑灰,还往往头晕目眩,这是氧气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征兆。 还没有走到温泉池子,老虎就开始低声咆哮,这时发现外人的征兆。 拔掉老虎耳朵里的布条,老虎耳朵左右动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过云琅跟太宰之外他讨厌所有的人。 云琅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跟随皇帝来上林苑狩猎的人,没有一个简单的,非富即贵,这样的人从不缺少护卫。 不过,这里距离他们居住的石屋已经不远了,云琅很担心被人发现太宰的踪迹。 他一个少年,很好糊弄过去,太宰特殊的样貌,有见识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没人会以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会认为他是皇宫里的逃奴。 为了巴结皇帝,云琅相信会有无数的人前赴后继的捉拿太宰的。 温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乱石滩,这里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热泉汩汩的在乱石中间流淌。 云琅压低了身形,蛇一样的缓缓向乱石滩爬过去。 两个灰衣男子背靠在树上呼呼大睡,他们前面的树干上乱七八糟的拴着十余匹马。 这些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战马,不过,装饰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银制马鞍,绑着红丝绦的小巧马鞭,以及黄铜马辔头上精巧的花纹都证明能骑这种马的人应该是皇家的随从。 从一道高耸的土崖上爬过去,云琅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间,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池子里全是白花花的肉体,玲珑饱满的身体,银铃般的笑闹声,泼起的水花击打在肉体上的声响,如同海浪一般拍击着他的耳膜。 很快,这种感觉就平息下来,云琅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始认真的观察汉代女子与后世女子的不同之处来。 看了很久之后,他得出一个精辟的论断,两千年来,人类外形的进化基本上没有变化…… 老虎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了,跟云琅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无忌惮,两只圆润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个正在嬉戏的少女无意中抬头看见了一个可疑的东西。 大胆的少女从水里捞出一块鹅卵石,丢上土崖,准确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惊,腾地站立了起来,一个吊睛白额猛虎的模样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声高亢如云的惊叫声让云琅胆战心惊,连滚带爬的沿着来路往回爬,一头钻进低矮的灌木丛,而后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远了的云琅,又瞅瞅池子里的抱成一团大喊大叫的女子,一个虎扑跳下土崖,冲着水池里的女子咆哮一声,然后转身就跑。 被少女包围在中间的女子倒是显得很是有些从容,自从侍女发现老虎的第一瞬间,她就扯过一条纱衣围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来到水池边冲她们咆哮的时候,女子并未如其余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着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听得不远处传来仆役们的脚步声,女子朗声道:“不准过来!” 声音清冽,仆役们虽然忧心忡忡,却立刻停下脚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虫已经走了,找几个年长的仆妇过来,小朵儿她们被大虫吓昏了。” 仆妇们赶过来的时候,女子已经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着仆役首领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现了猛虎,你该当何罪?” 满头大汗的仆役首领跪在地上连连叩首,一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 女子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低声道:“仔细搜检周围,看看还有没有猛兽出没。 另外,仔细检查,我总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偷窥。” 仆役首领领命,立刻飞奔而去,很快,百多名仆役就挥舞着棍子敲打着灌木丛,大声吆喝着沿着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着丫鬟侍女们在仆妇们相继灌下一杯淡酒之后慢慢醒来,就走进了一座纱帐,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猎装,手持一柄猎弓,后背背负一壶羽箭,丰胸细腰美艳不可方物,又英气勃勃。 卓蒙连滚带爬的从土崖上滚下来,来到女子面前单膝跪地捧上一枚玉佩道:“回禀卓姬,土崖上发现人踪,还发现了一枚玉佩,是贼人匆忙间留下的。” 卓姬取过玉佩,瞄了一眼道:“这枚昆仑玉佩价值不菲,上面又有明月二字的篆书,字迹是新刻的刀法却娴熟,非名家不可,拿着这面玉佩去四处打听,看看是谁家的无赖子!” 卓蒙低头道:“土崖上有人扑虎卧的痕迹,那头老虎应该是此人豢养的。” 卓姬露出一丝冷笑,养老虎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如此明显的特征,她相信一定能找出那个带着老虎一起偷窥的无耻之辈。 云琅跟老虎一起垂头丧气的向山上走,他一边走一边用力的把拳头往脑袋上招呼,天知道刚才为什么会看的如此忘我,以至于连起码的危机感都没了。 不过,那个长发披肩个子最高,身材最丰满的女子确实有看头…… 太宰的眼睛红的如同炭火,而且酣睡不醒,睁着眼睛睡觉的人云琅还是第一次见。 帮他合上眼睛,有用冰水浸湿了布条覆盖在他的眼睛上,又找来一片木条塞进他嘴里,免得他无意识的咬伤了舌头。 太宰这样的症状云琅也不是第一次见了,每隔两个月太宰的昏睡症状就会发作一次。 只是不会在昏睡的时候睁着眼睛。 时间也不对,距离上次发作才过了一个半月,这次是提前发作了。 太宰说是尸毒发作,云琅以为这纯属胡说八道,没听说细菌感染会导致人每两个月就昏睡一次的。 这应该是受创应激症的一种,出问题的可能是脑子而不是什么中毒。 一般情况下,太宰昏睡两天之后就会醒来,云琅觉得他这一次发病跟自己对他说的那些话有很大的关系。 山下的狩猎,不过进行了一天,其余两天都是看歌舞饮酒。 卓姬在营地中到处搜寻豢养老虎的人,没有任何线索。 合骑侯公孙敖家里倒是豢养着一头老虎,只不过这头老虎一向被关在虎坑之中,莫说带出来,就算是喂养老虎的仆役都已经被咬死两个了。 那块昆仑玉倒是难得一见的好玉,玉佩上篆刻的明月二字也出手不凡。 卓蒙访遍营地中的篆刻高手,也无人认识篆刻这两个字的人。 两个线索全部都戛然而止,一想到自己被人家白白的占了便宜,卓姬就咬牙切齿的。 只是一想到来长安的目的,卓姬只好放弃追查那个无耻之人,把心思开始用在正事上。 自从陛下任命桑弘羊担任大农丞尽管天下盐铁酒粮之事,蜀中最大的冶铁富商卓王孙就彻底坐不住了。 一旦朝廷开始插手冶铁事宜,世上再无卓氏冶铁立足之地。 此事桑弘羊盯得很紧,他要下手的第一人选,就是蜀中卓家。 卓王孙想尽了办法,依旧说动不了桑弘羊分毫,只有派女儿千里迢迢的进京,希望通过贿赂皇太后来达到让卓家逃脱灭顶之灾的目的。 营地里的女眷很多,皇太后也来了,她跟皇帝一起居住于中军大营,等闲不得见。 蜀中与关中历来一体,这里也是高祖发迹之地,高祖出川之时,蜀中富户捐献钱粮有从龙之功,高祖鼎定天下之后大封功臣,即便是普通富户也与皇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是,这一次,皇太后避而不见,并且派黄门把卓氏敬献的礼物一并发还,事情就非常的严重了。 无奈之下,卓姬准备了一份厚礼送到了长平公主门下来碰碰运气。 长平公主慵懒的坐在锦榻上,笑眯眯的看着进来的卓姬笑道:“快来说说,听说你沐浴遇见了猛虎?难道说卓姬的美丽,连猛虎都已经晓得了?” 卓姬苦笑道:“守寡之人哪来的颜色可以娱人,卓姬没有公主的好命可以嫁得如意郎君,如今,好郎君没有招来,却招来一个牵着老虎的登徒子,真是命苦!”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可看到登徒子的模样?”长平掩嘴嗤嗤笑道。 “登徒子没有看到,却把老虎看了一个清楚,另外,他还留下一面明月君子牌。 真是世风日下,一个戴着明月君子牌的登徒子把老虎推出来顶缸,自己跑的倒是很快。” 卓姬说着话,把捡到的那枚玉佩递给了长平,好增加一下同仇敌忾之心,再进行下面的话。 长平接过玉佩,瞅了一眼噗嗤一声又笑了,把玉佩还给卓姬道:“一块好玉。 前些时候,有人给美女蒙面,一眼千金却无人问津,到你这里就变成了真的。” 卓姬苦笑道:“如果《盐铁令》施行,卓姬也只有这样一条路好走了,但愿生意兴隆。” 长平笑道:“卓王孙富比王侯,即便是没了冶铁祖业,就凭卓王孙治下的万顷良田,百十座山林,难道会没了卓姬一口饭吃吗? 尝听人言,蜀郡临邛半属皇家,半属卓,富贵三代难道还不满足?” 卓姬色变,起身盈盈下拜:“请公主可怜卓氏,如今的卓氏多为膏粱子弟,穷其一生只会冶铁,若没了祖业,立时就有饥馑之忧。 若是能够逃脱倾覆之忧,卓氏愿意唯公主马首是瞻。” 长平叹息一声道:“卓姬,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大汉自开国以来,就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开关梁,驰山泽之禁,以富百姓。 尔殷实之家,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远去多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或伐木,或采金铁,或东海煮盐。 区区百年就聚集财货无数,而更为可虑者乃是尔等门下成千上万童仆之属。 稍有风吹草动,就啸聚山林,对抗朝廷,视王法如无物。 仅仅昨年,就有山仆作乱一十九起,这如何能让陛下容忍? 桑弘羊作《盐铁令》,一为筹北征之资,二来,平国内之祸乱,三为控盐铁为国用。 如此大政,谁人可以动摇?” 卓姬哀泣道:“果无卓氏生存之道也。” 长平淡然一笑,指着帐外的骊山道:“此地之野民外有猎夫捕杀,内有野兽荼蘼,然近十年以来,依旧捕杀不尽,反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道是钢刀斩草,草犹生,而卓氏富贵百余年,难道连这里的野民都不如吗? 天下百业只禁盐铁,卓氏就不知通权达变吗? 有哀告上位者,不如改弦易辙,重头再来,难道你卓氏准备让国朝容忍你们万年吗?” 卓姬心中叹息,从长平一改平日说话模样,改用奏对之言,就知道事不可为。 此时的长平是长平公主,而非平日里可以嬉笑言欢的长平。 多说无益,卓姬黯然告退。 云琅的心情也不好。 太宰从晚上开始,浑身滚烫,盖了三层裘皮依旧在梦中喊冷。 云琅一夜未睡给他换了一夜的冰水布条降温,就连腋下,大腿根部,脚心也没有放过。 直到太阳初升,太宰的高烧才退去,困倦至极的云琅不由自主的趴在床沿睡着了。 “水,水……” 听到太宰的呓语,云琅猛地跳起来,匆匆的倒了一碗淡盐水,给太宰灌了下去。 喝完水的太宰又恢复了安静,渐渐地鼾声大作。 云琅揉揉眼睛,瞅着太宰那张老太婆一般的丑脸低声道:“要活下去啊,我答应你,我们一起反汉复秦,我们一起重现大秦盛世……” 太宰似乎听到了他的话,呼吸变得更加平稳,摸摸他的脉搏,也似乎跳动的更加有力。 走出石屋,云琅面对朝阳伸了一个懒腰,一夜没睡,眼睛一看太阳就流泪。 哄骗的招数都用了,太宰再不醒过来,云琅也就黔驴技穷了。 这个时代的人生病,不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对付病患的招数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扛! 扛过去了,万事大吉,扛不过去,那就只好呜呼哀哉。 自从在这个时代弄清楚了这个道理之后,云琅就对自己的衣食住行非常的注意。 万一生病了,他可不想被太宰用他杀猪的法子再治疗一次。 在这个瘟疫横行的时代里,受凉会死人,受热会死人,拉肚子会死人,阑尾炎会死人,伤口发炎会死人。 总之,病死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字眼了,甚至可以说,谁家还没有几个病死的年轻人。 被太宰认为是贵族风范的洁癖,对云琅来说不过是一种自保的手段而已。 自从有了鹿群,云琅就有了一些鹿奶,这是从那些小鹿嘴底下抢来的。 这些奶对云琅来说还是太多了,而太宰这个老秦人根本就对奶这种东西不屑一顾,认为只有妇人孺子才会吃。 于是云琅就把鹿奶放在一个干净的灰陶罐子里静置两天之后就成了酸奶。 酸奶做成之后,他又用两层丝绸过滤掉奶清就成了酸酸的奶酪。 等太宰休息的差不多了,云琅就把把奶酪在火上稍微烤热,涂抹上蜂蜜,就一点点的给太宰喂了下去。 本来他还做了一些麦芽糖的,牙口不好的太宰最喜欢吃,只可惜现在他昏迷着,没法吃。 吃东西是一种本能,即便是太宰依旧没有醒来,身体的习惯依旧驱使着他吞咽…… 已经三天了,太宰依旧没有醒来,好在他的呼吸越来越有力,看样子正在不断地痊愈之中。 一个人是不敢得病的,或者说即便是病了也没法子对外人说,在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时候,生病不生病的没有什么分别。 老虎这些天非常的给力,除了忍不住会偶尔吃一只瘦弱的鹿之外,包括蜂蜜都是它弄来的。 代价就是皮薄的鼻子眼皮等部位,被野蜂蛰伤了,红肿了好些天。 始作俑者却是云琅。 自此之后,老虎见到苍蝇都害怕。 太宰醒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装束停当,昨日的时候,皇帝的狩猎队伍终于离开了骊山,去了别的地方。 这个时候是一定要下山去看看皇陵有没有被人侵犯。 虚弱的太宰一脸的欣慰,指着自己的长剑道:“用这一把吧。”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不是说那是你的陪葬物吗?” “你昨日就该下山的,每年这个时候是最危险的。” “昨日你还没有醒来,我走了,老鼠都能咬死你。” “我死不死的不要紧,皇陵重要。” 云琅咆哮一声,就带着老虎走了,临走之前,特意让老虎吼了两嗓子,吓跑了周围所有可能伤害到太宰的野兽。 事实上,云琅这样做是白费功夫,走了一路别说野兽了,连松鼠都不见一只。 路过温泉池子的时候,他站立了良久,那一天看到的美人沐浴图像是在脑子里生根了,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原本一个十三岁的小正太是没有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 现在他的身体变年轻了,脑子里却装满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让他刚刚开始的青春期非常的难过。 老虎走一路,撒了一路的尿,只要是有特点一点的大树他都不放过。 一方面是在宣示领土,一方面是在告诉路过的母老虎,这里有一只精壮的公老虎。 绕着高大的秦陵走了一圈,陵墓上已经长得很高大的树木给了陵墓很好地伪装。 当初建造陵墓的那些人仅仅知道一个大概位置,修建主陵墓的人,已经被始皇帝杀死了。 负责安葬始皇帝的人,在断龙石落下的那一刻也死了。 神卫知道陵墓在那里,他们却不说,死都不说,最后死的就剩下太宰一个人了,如今又多了云琅。 全是死人骸骨的神卫营云琅已经看了七八遍了,也就没了害怕的心思。 太宰说的没错,这里全是袍泽,就算是有阴魂在,也是兄弟,不是仇敌,不会害自己人的。 这是一个强大的心理安慰药剂…… 拉开了锁链之后,云琅推开了石壁大门,钻进去之后等大门关上,在这之前他就戴上了厚厚的绸布口罩。 进来后就把手里早就备好的火把丢进一个石槽里,很快,火把就引燃了石槽里沾满油脂的绳子,火焰渐渐向前方延伸,最后将空荡荡的山洞照耀的如同白昼。 云琅爬上一个高大的青铜鼎,往一个巨大的葫芦里面装鲸油,点燃之后烟气很小,大鼎里面都是这东西,鲸油上面有一层水,防止这东西硬化。 每一次拉动锁链,就是给绳子上油的时候,绳子穿过青铜鼎的底部,山壁上的锁链动,绳子就会穿过鲸油一次,同时也自动涂抹一遍鲸油供这次照明使用。 机关很巧妙,这一青铜鼎鲸油在不计损耗的情况下估计能用两百年。 从青铜鼎上爬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在一颗骷髅上,云琅连忙移开脚,叹息一声就对有着一对黑眼洞的骷髅道:“乱跑什么啊,你的身子在那边。” 说完就抱起骷髅头安放在一具骸骨上。 骷髅头自然不会乱跑,这里有鲸油,所以就有很多老鼠。 骷髅头部就是被老鼠不小心碰掉的。 装绳子的水槽里,是云琅最不喜欢看的地方,槽子里总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时候老鼠自然不敢来碰着火的绳子,云琅出去的时候只要搬动机括,绳子就会沉进水里,水里有毒,想要吃绳子上油脂的老鼠也会被毒死在水槽里。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骨骼标本的储存是一门大学问,可惜云琅不懂,他仅仅知道将这么多骨骼堆放在潮湿的环境里很容易引发火灾。 淡蓝色又带着一点黄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虚无的燃烧着,偶尔会有一两点磷火离开骨骼的束缚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间就熄灭了。 刚才开了大门,有新鲜的空气涌进来,所以,磷火就越发的密集,如果云琅不明白氧气助燃这个道理的话,很可能会认为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夹道欢迎他。 太宰就是这么认为的,每一次来到这里看到磷火满天飞舞的样子,他就悲伤地不能自抑,他甚至会向每一朵磷火问好,并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后拥抱他…… 而那些磷火总是会避开……这让太宰更加的悲伤,认为这是他昔日的长辈与兄弟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沾染阴气从而减短寿命。 对于这件事,云琅是不解释的,也没有必要解释,一个人有精神依托也是一种好事。 太宰有这样的感觉让他对死亡没有半分的恐惧,甚至觉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云琅大声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问好,还点燃了从外面捡来的松枝当做香烛,慰藉这些死魂灵,他以前不相信这些,现在因为自身变化的缘故,他变得不那么肯定了。 对于一个从小就养成事事井井有条的人,他不能容忍这里杂乱无章的模样。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两颗骷髅,这是常识! 只要他来一次,他就重新安排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间可能会有一些乱,比如把张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体上面,不过,这不要紧,他们是过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别人的腿问题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绝了他与骨骼的直接接触,看着今日重新摆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让他对人体骨骼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 每一次来到神卫营,他都会重新搜检一遍,每一次搜检都会有新的发现。 比如这一次,他就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房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颜色虽然褪色了一点,依旧能判断的出来,这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人,掉了满地的头饰,每一件都出乎云琅意外的美丽。 皮肉被年月侵蚀销尽了,只有一头的乌发盖在淡黄色的颅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乱的倒在她坐着的木头箱子之下,透过脊椎骨,能够看到一柄发绿的青铜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与第三根肋骨中间,看的出来,下手非常的狠,只要从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毙命。 刀柄上还残存着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云琅缓缓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后在匕首上发现了两个梅花篆字。 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融为一体,字体刚劲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点。 这是在篆字的基础上,将梅花镶嵌字内,使之天然成为一体,远看像篆字飞舞,近看似梅花盛开,篆体本来就很难令人读懂,加上梅花的点缀,便显得更为生涩难懂。 这让云琅大为光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别出上面似乎是“红玉”二字。 匕首上的铜锈是被尸体浸染所致,轻轻擦拭,绿色的铜锈就消失了,这柄匕首虽然在这里很久了,刃口部位依旧寒气森森。 同样制式的匕首云琅也有一把,应该都是出于徐夫人之手,只是两柄匕首在质量上却有云泥之别。 不论是锋利程度还是做工,装饰上,云琅的那柄匕首跟这柄红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这间房子很小,墙角还堆着大量的锄头,柳条筐一类的农具,应该是杂物间才对。 只是那个木头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龙纹出现在箱子的每一个边角上,中间的黄铜挂扣虽然失去了光泽,却古朴大方。 云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开箱子的冲动。 古人最是小气,天知道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女子会不会在箱子里放什么机关消息。 万一箱子一打开,里面喷出火焰,或者毒针弩箭就不太好了。 还是留着让太宰打开,他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 戴着口罩的老虎样子很滑稽,这是云琅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点小小的防备。 猫科动物,不论是老虎还是小猫,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动物。 说服老虎戴口罩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云琅不好过久的打扰这个妇人的安宁,就走出来这座小房间。 走出房门之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蹊跷之处,就继续沿着每一间房间搜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绳子上的火焰渐渐变小了,云琅也就要离开了。 绳子上的油脂燃烧完毕,火焰就会损伤到绳子,即便绳子里面绕着粗大的铜丝。 临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妇人自杀的房间,他就熄灭了灯火,挑着一个可以折叠的气死风灯沿着台阶攀援而上。 出口处的机关很讨厌,只能从里面打开,却没有法子从外面打开,每打开一次机关,云琅就会被折腾的满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起点,每一次从山洞出来,站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就像是获得了新生。 柔柔的风从远处的河谷地带吹来,带着草木青香,风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给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经沾满了他的口水湿哒哒的。 一个少年带着一头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远方,这个场景一定非常的有看头。 回到住处之后,云琅告诉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满意。 只是他的目光总是会避开云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还下意识的远离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着恶魔的灵魂。 当云琅第三次将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时候,太宰不得正视它了。 “唉——喜欢这把匕首就留着,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呢。” 听了太宰的话,原本一脸肃穆的云琅离开就笑开了花。 一把将匕首抄在怀里,第一时间丢进早就烧开的开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谁想知道匕首后面的故事了,你嘴里所有的故事没一个是欢喜的。 听你讲故事,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云琅识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赏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将是我们太宰一门中官职最高,权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宠爱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太宰? 不说别的,光是腐刑这一关,我宁愿去要饭也不干自毁身体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为我愿意,到我这一代已经无所谓腐刑了,因为,最后一个宫人去世了。” “红玉?” “是啊,华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儿玉滋翁主。你手里的红玉匕,就是她最心爱之物。” “我看她的装束及头发看起来很年轻啊,干嘛要自杀,我相信你们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 “不见天日二十年,你也会自杀的。” 云琅想想也是,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始皇帝死的时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儿子之外,还有十个女儿,更有成千上万从六国弄来的美女。 虽然都是胡亥干的坏事,不过啊,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们家族灭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却也残毒,不论是秦汉,还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残杀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太宰的碗里堆满了烤好的乳酪,晶莹的野蜂蜜带着蜂蛹涂满了奶酪,酸香扑鼻。 云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欢吃麦面,精米留给我吃是一个道理。” “这里有很多。” “还是算了,我吃了一块就想吃两块,吃了两块就想吃三块,最后,你要是不把碗里的都给我,就会成我的仇人。 我们还是从一开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哑然失笑,却不再说让云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说啊,我准备走一趟阳陵,看看大汉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卫基本上都跟随皇帝去了龙首原,这时候骊山反而无人注意,也没有猎夫祸患,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着云琅道:“你年纪太小……” “拉倒吧,你会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汉,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后掉了很多肉才成这样子的。 放心,没什么事情不是我不能解决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看见你的时候只看见一团焦炭从天而降。 好吧,你总是很有主意,不过,一定要小心,事不可为就不为,也要保住性命。” 云琅苦笑着指指外面道:“其实外面的世界还是被刘姓皇帝治理的不错,至少城市里,就没有荒原上这么黑暗。”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关中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奇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就把箩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远远地丢给云琅。 云琅捡起火穗朝农妇挥挥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刚才糜子地里的火穗极多,这说明,糜子的收成不会很好。 路上一连遇见了三波羽林,因为云琅的衣着与气度一点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宫奴,再加上年纪幼小,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连盘问的过程都省略掉了,以为他是哪一个随皇帝狩猎的勋贵之家的童仆。 其中一群人还非常无礼的拒绝了云琅要求把他带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顾自的打马飞奔而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也是毫无顾忌,别人就越是对你尊重,要是唯唯诺诺的跟一个贼一样,即便是不偷,人家也会多问你几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云琅很发愁,不知道今晚应该睡在那里。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农田,后面也是大片的农田,旁边是波涛滚滚的渭水。 看起来壮观,却没有什么人烟居住。 仅有的几个三角形窝棚,云琅一点都不想去,跟宫奴们在窝棚里挤一晚上,他第二天就会被满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后面出现了一长列车队,最前面的马上骑士手里擎着一面旗子,云琅仔细看了,才发现上面写着一个硕大的“卓”字。 这就很让云琅欢喜了,如果是飞虎旗一类的旗子他会立刻跑远,平民在山野见了王侯车队,必须站在路边施礼,等王侯车驾走远了才能继续前进。 但凡是有任何异动会被认为是图谋不轨,就算是被砍掉了脑袋,也是白砍。 云琅笑的如同一只招财猫一样拱手站立在路边等候车队主人的到来。 求人的时候不妨把姿势放低一点没坏处。 一辆马车停在云琅身边,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掀开车帘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云琅施礼道:“小子预备去阳陵,只是路途遥远,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贵主人车驾一角去阳陵,小子在这里感激不尽。”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来,正要去阳陵,我家主人仁慈,不会介怀,老夫也正好一人闷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谈天正好稍解寂寞。” 云琅谢过老者,爬上骡车,赶车的马夫轻轻地挥挥鞭子,骡车就重新汇入到了车队之中。 骡车很宽大,里面铺着厚厚的毡垫子,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几摆在车上,案几上摆着笔墨,墨盅却是镶嵌进了案几,最妙的是案几上还镌刻着一副围棋棋盘,只是比云琅熟悉的围棋棋盘少了两道,为纵横十七行。 老者见云琅的目光盯在围棋上,不由得惊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云琅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长大之后再无敌手。” 这句话只要说出来,在围棋界,如果不遭到殴打的话,那就一定是要分出个胜负来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无礼,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纵横之机,又有阴阳五行之妙,尔乳臭未干何敢大言炎炎?” 云琅整衣净手然后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准备以向小目开局。 没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将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还冷哼一声道:“第一手不知抢占中原,反而去经营蛮夷之地落于下流。” 云琅闻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线上布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无视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势,至于这个口口声声上流下流的老头,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马车窗户上愁容满面。 在骊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窥一事已经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铁面无私,身后又获得皇家的鼎力支持,《盐铁令》颁行天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确实如长平所说,山野之中,卓氏还有上万童仆在挖矿炼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贵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万的仆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没日没夜的为卓氏采矿的奴仆。 《盐铁令》一旦颁行,官府勒令奴仆下山,如此一来,卓家大势已去也。 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梦半醒之中,忽然听到一阵怒吼,不由得眉头一皱,扬声问道:“何人喧哗?” 守在马车外的仆役连忙回答道:“平叟正在与一少年争执。” 卓氏虽然不是王侯,却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来长安游说,能见到长平公主正是平叟从中牵线搭桥,虽然没有成功,也居功甚伟。 此人历来以思虑缜密,行事稳重颇受卓王孙看重,卓姬怎么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一个少年争执,车队之中又有哪一个少年敢与平叟争执。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边扎营,明日再走。”    第二十八章阴阳家 第二十八章阴阳家 平叟在棋局上力求美轮美奂,云琅在棋局上力求勇冠三军。 然后……平叟在棋局上制造的古典主义美感,被一头纵横无敌的野猪拱的七零八落。 “唉!”平叟丢下手里的棋子长叹一声。 “博弈围棋怎能如此下手,围而不杀方为上策,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正道,少年人,你的杀伐气太重了,失去了博弈的趣味。” 云琅得意洋洋的捡拾着平叟被吃掉的一大片棋子,瞅着自己黑棋中间出现的一大片空白满意的道:“博弈,博弈,怎能围而不杀?昔日宋襄公遇楚军不趁人之危,结果一败涂地。 昔日白起长平对赵用兵,若是围而不杀,哪来强秦日后一统六国之荣耀? 既然是博弈,自然要寸土必争,寸土不让,如此才能博出一个胜负,博出一个结果。” 平叟皱眉道:“汝非童仆?” 云琅惊讶道:“小子乃是缙云氏子弟,良家子之属,如何能是童仆一流?” 平叟点头道:“看你风度也非童仆,只是你缙云氏远在蔡地,为何你一人出现在上林苑?” 云琅笑道:“家中管教甚严,小子不喜约束,遂一剑一囊行走天下。” 平叟哑然失笑道:“呀呀呀,你能活到现在实属不易,难道你不知你如此美少年乃是贼人的膏粱吗?” 云琅笑道:“路遇三个贼人皆被我为民除害,能走到关中,也多亏三个贼人腰囊丰厚。” 平叟豁然变色,坐直了身体道:“你斩杀了三个贼人?” 云琅耸耸肩膀道:“他们要把我买进男风馆,小子自然送他们去地狱。” 平叟老于世故,看的出来云琅并非作伪,拱手问道:“尊师何人?” 云琅烦躁的一把拂乱棋子道:“我被人逐出门墙,又被亲族欺我年幼霸占田产,本欲以掌中剑讨还公道,却不忍背负弑亲之名,只好远走他乡,终有一日,我当衣锦还乡羞煞那些目光短浅之辈。” 云琅寥寥两句,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悲愤的少年英雄模样,他觉得这样的少年人,只要这些大户人家眼睛不瞎,应该会起招揽的心思吧? 果然,平叟为云琅愤愤不平几句之后,立刻道:“前路盗匪如麻,你虽自持勇力,到底年幼,这乡野之贼狡计百出,害人手段层出不群,尔只要有一次闪失,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我主卓王孙乃是蜀中大富之家,仁义之名远播天下,你可愿意暂时托庇在我蜀中卓氏,以待他日衣锦还乡?” 云琅笑道:“我若愿为童仆,也就不会与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做生死之斗,并订下一年之约。 大丈夫前路崎岖,死则死尔,先生万万不可以贱事羞辱与我。” 平叟心中一凛,前些时日,就是他负责促成门路让卓姬与长平公主结识,自然是时时刻刻关注大将军卫青府邸的所有动静。 卫青外甥霍去病与一少年争斗落败愤愤不平之事他岂能不知。 更加明白那个少年以血鹿为引售卖血参这个聪明的事实。 而血参这味新药就连长平公主都起了觊觎之心,他如何能不心动? “缙云氏乃是高门大族,我主上如何能以贱业轻薄少年英雄?”平叟转瞬间就变成了云琅初见时的那个和蔼老叟。 云琅还是摇摇头道:“我尝听闻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进出一次不易,我并非畏难蜀道,却是担心与霍去病的一年之约,在下已经没了宗族与师门荣名,却不能再失去承诺。 请先生恕我不能从命远遁蜀中。” 平叟哈哈大笑道:“这有何难,我卓氏产业遍布大汉,即便是偏远的吴越之地也有店铺,更莫说这京师要害之地。 少年郎不愿毁诺,乃是高风亮节之举,老夫如何能让你英名尽丧?” 云琅似乎松了一口气拱手道:“既然如此,请先生为云琅引荐,日后必不敢忘先生大恩。” 平叟哈哈大笑,捋着胡须道:’这有何难,我卓氏大女在此,且容老夫前去为你说颊。” 云琅跳下早就停止的马车,将平叟搀扶下来,目送他向前面最大,最豪华的那辆马车走去,脸上就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双手后背,双腿叉开,腰身挺得笔直,以最好的卖相等待卓家长女的到来。 “先生说此子就是与大将军府羽林霍去病斗殴并获胜的那个少年郎?” 卓姬也感到非常的惊讶,大将军府穷搜不得的人居然被自己在路上捡到了。 平叟笑道:“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足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绝的虎狼之士数不胜数,即便是招揽他,也不过一看家的护院而已。 还不值得老夫大动干戈亲自为他说颊。 此子身怀宝物却不自知,这才是老夫看重他,并且要求卓姬给他丰厚报酬的原因。“ “什么宝物?”卓姬站了起来,能让平叟这等见多识广之人称为宝物的东西恐怕不凡。 “血参!” “此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恼,老夫之所以确定此物是宝贝,乃是相信长平公主的眼光。 霍去病以三两好银仅仅购买了两颗血参,这原本可以认定此子是在讹诈霍去病。 然,大将军府只恼怒云琅击败霍去病,却对他用三两好银购买血参一事沉默不言,这至少可以说明,那两颗血参的价值绝对在三两好银之上。 我卓氏遭遇《盐铁令》,如今看来已经不可抗拒。 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铁,就必须另外开发财路,才能维持卓氏不败,以老夫之见,这血参不可放过。” 云琅站在夕阳底下,身影拖得好长,在远处无数的仆妇,侍女朝他指指点点,云琅面露微笑,把身板挺直的时间长了,也觉得很无聊,遂来到河边,蹲在一块倒塌的石碑上瞅着滚滚的渭水出神。 太宰当初判断他只有十二三岁,可是这一年就要过去了,他的身高窜了很多,他自己估计,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现在说他有十五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这个身高,放在大汉成年人中间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张漂亮的脸蛋,非常具有诱惑美女的本钱。 “此子桀骛不驯,卓姬可晾他一晾,现在过去未免会让他觉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过纱帐的窗户看了云琅一眼,咬牙道:“不知为何,我看他那张脸就感到不适,能否强求?” 平叟一张和蔼的脸顿时就拉下来了,庄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经在我们预料之中进行,成功已经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节外生枝? 仅仅因为看不顺眼就改弦易辙,智者所不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权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礼敬有加,见平叟发怒,敛身施礼道:“卓姬知错,请先生莫要恼火。” 平叟叹口气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数十人,为何老夫偏偏对你这个孀妇格外亲厚?” 卓姬落泪道:“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着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长大的,还是老夫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开蒙。 因此,你们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时就聪慧无比,读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儿身,否则,卓氏基业传承非你莫属。 你如今还有父亲可以垂怜与你,一旦你父亲去世,落于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场必定惨不堪言,老夫年迈,还能在你卓氏操劳五年,五年之后我将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总想用这五年时间帮你一把。 五年之后,你还能依靠谁? 云琅此子一诺千金大有古人风范,兼之文武双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参为其一,云琅为其二。 血参可以肥你卓氏,云琅若能收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 这才是老夫借重云琅的所在。” 云琅在外面站了很久,迟迟不见卓氏长女过来收揽,慢慢的心里就很不高兴。 不过,他并没有将喜怒现于颜色,觉得肚中饥饿,恰好侍女端着满满一木盘的食物经过他面前。 他随手从木盘上捞过一只煮熟的鸡,在侍女愤怒的叫声中凶狠的扭断了鸡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鸡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个粗俗的人。”卓姬叹口气道。 平叟满意的瞅着吃鸡的云琅笑道:“这是一头乳虎,他天生就该高高在上。” “先生,您说卓姬以后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这种感觉的就是司马相如,而此人给我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什么样的感觉?” “说不清楚,老夫出身阴阳,历来以平衡阴阳五行自傲,尔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为老夫可为门下走狗,而是因为老夫这双眼睛从无差错。 此人来自东方,木性温暖,而火隐伏其中,若钻木而生火,则呈燎原之势。” “如此,卓姬这就前去好言招揽。” 一只肥鸡,饥饿的云琅三两口就吞入肚中,吃相虽然粗鲁,饭后净手的程序却万万马虎不得,需要彻底的清洁。 他一边在水边净手,一边瞅着走过来的面纱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来大汉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着落了。    第二十九章考教 第二十九章考教 “君有何长处意欲入我卓氏为仆?” 直到很久以后,卓姬都清晰地记得自己站在渭水边上问出的这句话。 云琅轻轻地撩拨着有些浑浊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长处可令我云琅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两好银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问我下等事一次!” “难道说君为主上分忧还要挑拣一番不成?” 云琅大笑道:“君王讲平衡,则万事皆可调理。将相讲平衡,则百变不失身,士人论平衡,则处事得先机,农人行平衡,则稼穑兴旺。 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这世间的大道理,女公子缘何不知?” 卓姬强压怒火问道:“既然如此,多少代价可问君中等问题?” “一斤黄金!且三月一问!” “若上等问题不知君作价几何?”卓姬的声音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利起来。 云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水渍道:“你可能问不起!” 卓姬浑身颤抖,转身就走,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要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 卓姬豁然转身,双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着面纱也似乎能将云琅点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凿凿,卓姬决计不会容忍云琅如此羞辱于她。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的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是你的事情。 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邽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邽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 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 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顶,门窗构成,奇特的半边房即便是后世都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则是一种大众潮流。 阳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对卓氏也缺乏足够的敬意,至少,没有因为卓氏车马簇簇就免掉他们的进城税,从随行管家那张难看的脸,就知道经他交涉之后,可能多交了进城税。 阳陵邑的城墙也不高大,估计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里面是主城,标准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汉皇帝不但要依靠这些城郭抵御外敌,还要防备自己的部下利用这些城郭来反对他,因此,城墙的高度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历过后世数千万人的大都市之后,这个时代的城郭更像是电影取景地,只是群众演员更加的朴实,也更加的真实投入。 街道上的店铺看起来灰蒙蒙的,只是比较新,毕竟,这座城郭还在继续发展中。 两边的货物,云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论是爬满苍蝇的猪肉,还是摆在货柜上的绫罗绸缎都没有什么看头。 至于竹蜻蜓,陀螺,竹马一类的东西更是让他看的连连叹气。 街市上唯一能够吸引云琅的是贩卖空白简牍的商贩。 他一口气购买了很多,在山上的时候,自己制作简牍,过程之繁复,对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松烟墨还是松散的,就是那种只要不小心掉进水里就会散掉的那种,与后世那种扔水里十天半月也没有任何变化的墨条没有任何可比性。 至于陶器,云琅看到了就会摇头,这里黑陶,灰陶,比他自己制作的都不如。 云琅的各种表现,一滴不漏的落进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过陪着云琅转了一条街,他就发现仅仅依靠收买是没有办法让这个少年人为卓氏死心塌地干活的。 不论是珍宝店的奇珍,还是楼上勾栏院里的美妇,都没能留住云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极为出挑的美女与珍宝,云琅眼中也只有欣赏之色,却无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个被师门驱逐,被宗族排挤的破落户眼光为何会如此之高。 是个人就有弱点,有的贪财,有的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权,有人好酒,有人贪美食甚至变态一点的还有好杀的。 云琅似乎很好钱,但是,他花起钱来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从地上捡起来的五两俸银,才走了半条街,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平叟叹了口气道:“不要钱,每日有仆妇送饭过来。” 云琅笑道:“待遇不错,不过,还是让他们送一套厨具过来,我准备自己做。” “这是为何?” 云琅鄙视的瞅了一眼路边食铺里那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道:“我信不过。” 平叟拍着额头道:“没人会下毒。” 云琅指指那些售卖火爆的食物对平叟道:“跟下毒有什么区别?”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钢鬃直竖之肥豕洗剥干净,腹中实枣,包以湿泥,烤干。 而后剥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涂豕身,用巨鼎烧油炸透,切成片状,配好果蔬,然后再置于小鼎内,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 据说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市最好的地段上,里面浓烟滚滚,打铁之声不绝于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他们更喜欢热闹。 云琅分到了一间耳房,房间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间小了一半,里面只有一张床榻,一张矮几,两个蒲团,一个衣箱罢了。 一个长得跟炮豚一样的丫鬟送来了一盏油灯,点上一个香炉之后就匆匆离去,一刻都不敢在云琅的房间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云琅就会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里的丫鬟长得就可人多了,云琅不止一次的看见丫鬟抱着自己的衣衫半裸着从平叟的房间里偷偷溜走。 一连三天,云琅过的开心极了,每日里不是在阳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书院的窗下听里面的人授课。 一两天不打紧,时间长了,就有仆役要求云琅提两条子猪肉来,如果不提猪肉,就不能继续站在人家课堂外面蹭课。 于是,云琅就不惯人家的坏毛病,再也不去什么书斋听课了。 不是他舍不得两条子猪肉,而是因为人家讲的东西他听不懂,也不敢懂。 鼓励自己的儿子割肉煮汤给母亲喝,这种事听起来就反人类。 没钱,出去就很没意思了,街道上碰见了那天卖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还在继续卖身,芦席底下的尸身都已经发臭了,那一家四口还在继续执着的等候,想要再碰见一个像云琅这样的傻子。 铁锅,铁铲,铁炉子,就是云琅等候了三天的东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这三样东西送来之后,也就出现了。 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给铁锅里放了一点猪油,然后再把葱花,鸡蛋一起搅拌,等锅里面的油脂开始冒烟了,就把加了盐的蛋液倒了进去,刺啦一声响之后, 很少的一些蛋液,就迅速膨大,被云琅抓着铁锅的把手翻两下,一张黄灿灿散发着异香的暗黄色蛋饼就出现了。 为了满足平叟的好奇心,云琅不得不把这个过程重复了三遍,据说最后一次是为卓姬重复的。 平叟说,去秦岭寻找野三七的人已经回来了,快马加鞭之下,三天时间,就有人已经在蓝田峪按照云琅画出来的模样找到了这种东西。 这是一个很好地消息,另外也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长平公主家的奴仆也在那一带找到了野三七…… 云琅很高兴有足够多的野三七可以用来煲汤,无论如何好东西他是从来都不嫌多的。 在权贵面前,商人基本上就是一个渣渣。 大将军府来了一个小吏,拜访了卓姬,然后卓姬就笑容满面的一再向人保证,卓氏寻找野三七只是为家人食用,绝无炮制药材之心。 云琅原以为卓姬跟平叟会非常的失望,结果,两人在小吏走了之后,依旧笑容满面,没有半分颓丧的意思。 这就很明显了,他们之间有了交易,这个交易对卓氏非常的有利。 今天的天气一点都不好,大雨绵绵的让人心烦意乱,看到食材中有一大块五花肉,跟山药,他决定今天晚上吃红烧肉炖山药。 八角跟花椒他有,就是缺少酱油或者糖霜。 云琅很不高兴的看着面前这一碗散发着腐肉气息的酱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用鲜肉来制造酱油是个什么工艺! 鱼露是利用小鱼虾用盐腌制之后发酵经过熬煮得到的东西。 难道是鲜肉也能弄出同样的效果? 就在云琅为酱油跟糖霜烦恼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变成了长平公主名下的产业。 家产被人夺走了,平叟,卓姬却笑开了花,大手笔的赏赐家仆,云琅这种人浮于事的人,也得到了一斤好银的赏赐。    第三十一章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第三十一章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所有的重大交易都是背后促成的,这样的事情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不论是从以前到后世,还是从后世到以前,两者没有区别,就像两千年的时空从历史中消失了。 诺大的阳陵邑能让云琅产生购买欲望的东西很少。 因为另一种产品的功效,让那个胖丫鬟不再躲避云琅了,如果云琅肯多烤一点饼干的话,她晚上可以不走。 很奇怪,这个时代的女子似乎并不喜欢年轻英俊的少年。 相反,他们对多金的老头子青睐不已。 云琅出去,那些侍女丫鬟们或许会多看一眼,却不会主动靠上来。 如果平叟使一个眼色,晚上就很可能春色无边。 云琅的目的不在什么春色无边,他只想找机会弄明白大汉国的土地政策,好从中找到购买始皇陵,建立自己庄园的机会。 大汉的土地政策很简单,内容正好是云琅所喜欢的,那就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私人持有,国家只负责收取农田税,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始皇陵身处上林苑,这是皇家园林,一般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打这块土地的主意。 “怎么才能从上林苑弄块地?” 傍晚喝茶的时候,云琅抱着求教的心思问平叟。 “战功封爵之后,放弃关外侯的荣耀,要求皇帝给你在长安附近给一处安身之所,然后,皇帝有四成的可能在上林苑给你划一块地。 以后给茶里面不要放芝麻,那东西塞牙。” “缙云氏先祖被人称为饕餮,这名声到底是怎么来的,我身为云氏子弟为什么如此陌生?已经被人家笑话两次了。” 平叟呵呵笑道:“你缙云氏先祖的饕餮之名来自平王东迁之前。 据说你家先祖在担任夏官之时连平王敬献给上天的贡品都不放过,冷猪肉上都要咬一口,不是饕餮是什么?” “贪官?” “大贪官!” “冷猪肉而已!” “冷猪肉都偷,遑论其他。” “我听说皇帝正在售卖上林苑多余的土地,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真的,不过啊,跟你我没关系,只有羽林有资格购买。 你为什么一定要上林苑的土地? 那里的土地比起关中其它地方的没有好到那里去,除了沾染了一点皇家名头,产出不会比别的地方高。 最重要的是,你一介良家子,觊觎皇家田产,难道就不怕背上一个大不敬的罪名吗?” “怎么就大不敬了,我出钱啊。” “嗤,你以为皇家的土地是你出钱就能买到的? 皇家会在意你的那点钱?一亩地一千三百钱,这是针对那些羽林孤儿的,这里面还有赏赐的意思在里面。 在皇家园林里面有一块地那是荣耀。 如果没有皇家荣耀在里面,荒地如何能价值一千三百钱?” “看来,我想要上林苑里的一块地,不加入羽林是不成了,是不是?” “羽林?你怎么可能加入?能加入羽林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他们的父辈不是为皇帝亲兵的后代,就是为国征战捐躯烈士的子侄,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的。” 云琅叹口气,重新烤了一块茶饼,冲进开水,这一次,里面没有丢芝麻,而是丢进去了一把核桃仁,麦芽糖也放的多了一些。 他觉得自己嘴里发苦,需要甘甜的茶水润泽一下。 能在今年吃到核桃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自从五年前张骞带来了核桃种子,这东西就在大汉风靡的厉害。 刚刚种了五年的核桃只有一点点的产出,还不够皇帝自己吃,外人想都不要想。 好在,大汉现在很富裕,胡商们从遥远的西域很贴心的运来了大量的核桃在长安售卖。 价格很感人,一斤核桃五十个钱。 平叟喝一口茶水,就骂一声云琅败家子。 一次能买来十斤核桃砸着吃的人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云琅也不解释,他以前在超市里看都不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核桃。 一件事情不能好好地说,只能曲里拐弯的跟人套话,得到的消息就非常的有限。 而且根平叟这种人套话,危险性极高,弄不好自己想要的消息没有套出来,反而被他把目的给套明白了。 平叟聊聊几句,就让云琅明白了一个道理,事情只要牵涉到皇家,主动权都只会在皇家手里,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看卓氏很有钱,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的地位跟云琅没有什么区别。 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想通过卓氏来达到目的的做法看样子不能成功。 相反,平叟对云琅非常的满意,放弃野三七让卓氏做到了借用长平公主的力量来保护卓氏在长安产业的想法。 虽然每年要给长平公主很多钱,但是,长安的产业算是彻底保住了。 这一次清算执行《盐铁令》皇家不在清算范围之内。 一道政令的颁布到执行再到彻底执行,这中间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只要给卓氏,等盐铁大户多一些准备游说时间,中间可能就会发生非常大的变故。 云琅让铁匠作坊打造的铁锅,是一个非常好的东西,这东西不但比黑陶,灰陶耐用,也比青铜锅一类的东西便宜的太多了,也方便了很多,这还不包括一种可以吊在篝火上烧水的水壶。 黑铁是所有铁器作坊中储量最多,用处最少的一种铁料,如果用来制造器皿,它的消耗量就会非常大而且持久。 五两好银雇佣云琅这样的人,平叟觉得非常划算。 卓姬又在外院看到了云琅,她的心情很复杂。 这个少年人能跟臭烘烘的铁匠蹲在打铁炉边上愉快的交谈一整天,甚至抡铁锤打铁,也能跟那个胖胖的侍女说说笑笑,经常惹得那个侍女笑的前仰后合。 唯独面对她的时候,两只眼睛里就散发着银子的光芒。 “我家祖上是贪官,身为祖宗的后裔,我要是不贪财都对不起祖宗。” 这等厚颜无耻的话语,他竟然能够心平气和的说出而没有半分愧疚之心。 平叟总说他还是一个少年,卓姬却敏锐的觉察到这家伙的眼睛并不老实,总是在自己的胸口腰身上转悠。 与那些纨绔子哪里有半分区别? 不过啊,平叟看人的眼光还是非常准的,且不论野三七,仅仅是那种造型别致的铁锅,铁壶就一下子打开了铁匠们的心思。 由此衍生出来的炊具足足有十一种之多。 世人对有本事的人总是很宽容的,卓姬也不例外。 所谓一白遮百丑就是这个道理。 “他今天起来的很早,喝了一碗粥,进了一个鸡子,却没有出门,就站在大门口看早起的妇人,看了足足一个时辰。 中午的时候他又让仆役买来了麦面,裹上细葱用荤油煎过,就着一碗菘菜汤吃了好高的一摞子那种饼……” 仆役说着话,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口水。 卓姬瞪了仆役一眼道:“平先生可还与他在一起? 仆人见主人发怒低下头道:“午饭是一起吃的,平先生说美食应该与主人同享,云氏子说主人看不上这种粗陋的食物……” 卓姬哼了一声,烦躁的挥挥手,仆役就连忙跑了。 矮几上的羊肉汤腥臊难闻,黄米饭干巴巴的,肉糜上面全是白花花的肥油,清水煮好的菘菜也是淡而无味。 丫鬟把羊肉汤浇在黄米饭上,端过来,卓姬烦躁的一把推开。 她很想吃昨晚吃过的韭菜猪肉馅饺子……那些仆妇也是蠢得要死,吩咐下去之后,居然告知没听说过。 这个想法刚刚起来,卓姬就羞愧难忍,堂堂卓氏长女居然会为一顿饭食纠结。 那个家伙也是的,整天不干活,却一门心思的制作吃食,每一样吃食看似简单,却美味异常,平叟先生也不催促,整日里与一个毛头小子混在一起不是喝茶,就是饮酒,再就是一起研究吃食。 明日长平公主莅临铁匠铺查看账目,卓姬却没有心思去面对。 长平公主那样都好,唯一令人诟病的就是对钱财的执着。 一个铁匠铺有什么好查验的? 想到这里卓姬又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平叟有没有把边账抹平,如果被长平查出来铁匠铺有两本账簿,那就难看了。 很快,帐房就把账目拿来了,卓姬瞅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算筹,账目还是那本账目,只是她已经看不懂了。 平叟过来的时候还在不断地打嗝,葱韭的味道熏人,中间还夹杂着酒臭,刚一进门,卓姬就掩上了鼻子。 平叟也知道自己身上味道重,不好在卓姬的房间多停留,拱拱手道:“这是新式记账法,叫做借贷相抵法,乃是老夫新创。” 说完,平叟就得意的捋捋胡须,腰板也似乎挺得更直了。 “跟云琅无关?我听闻这些日子你们朝夕相处从不分离。” 平叟瞅瞅卓姬美丽的大眼睛咳嗽一声道:“那小子就是无意中看到了账簿,嫌我做的帐太难看,随便说了两句。” “这个账簿我看不懂,长平公主自然也是看不懂的,明日如何交代?” 平叟大笑道:“看不懂是你们的学问不够,与我等何干?” “如果长平发怒呢?” 平叟走到矮几跟前盘膝坐下,抚摸着那一本账簿温柔地道:“如果她有眼光,就该明白这新式记账法,比铁器作坊有用。”    第三十二章饕餮的子孙还是饕餮 第三十二章饕餮的子孙依旧是饕餮 流水账云琅极为鄙视,却没有办法从中渔利。 这种记账方式虽然愚蠢,繁琐,却非常的简单,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总会弄清楚账目的。 如果云琅把流水账变成了货清簿”、“银清簿”和“往来簿”,贪污这种事对于足够聪明的人来说就变得简单多了。 “货清簿”用于记录商品的购进与销售事项;“银清簿”用于记录现金收付事项,而“往来簿”则专门用于登记往来转账事项。 记账符号有的用“收付”,有的用“来去”,也有的用“出入”。 例如赊销给张三商品一千钱,这笔业务一方面需在兑货总簿的收方记录“销售收入来账银”一千钱。 另一方面需同时在“往来总簿”中的付方记录“张三去货欠款去账银一千元”。 对于现金收付事项的处理,则只记录现金的对方,而现金方面则略去不记。 例如:销售商品二千钱,现金收讫无误,银已存入本店钱柜。这一账项只在兑货总簿中作一笔“收销售收入来账银二千钱”就够了,对现金的去向便不再记录。 云琅问过平叟,东家一般半年才查一次账,如果有人将该收入库房的银钱只记录在账本上,却不入库,这样一来,负责钱粮的人手里总有好大一笔钱,直到主人查账的时候,只要把半年前的账目弄清楚,他手里还有新的半年收入…… 这个法子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下作。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太宰的钱太少,又不准云琅打开秦陵去找钱,他只好另辟蹊径。 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筹足金钱,这是他目前唯一能拿的出来的方法。 越是简单的工具用起来就越是长久,虽然效率不高却胜在皮实。 越是复杂的东西执行起来就需要智慧做支撑,没有足够的智商,面对繁复的新式记账法,总能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等所有人都熟悉这种出现在明朝中叶的记账法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应该已经积攒够了足够多的钱财。 他现在的目标就是成为卓氏长安的铁器作坊大掌柜。 自然,他不会下作的贪掉卓氏的钱财,只会拿来用一阵子,最后还是要把账目填平的,也会给卓氏留下一个兴旺无比的铁器作坊,算是作为补偿。 “很多失足的贪官在贪污之前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 云琅叹息一声,瞅着秦陵所在的位置忍不住再次叹息,欠钱这种事云琅不在乎,他只害怕欠别人的恩情,比如太宰的。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在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更不要说守在骊山为始皇帝守陵墓了。 然而,不彻底的安排好始皇陵,他哪里都去不了,现在,他只要想起太宰默默垂泪的样子心中就有万丈怒火。 平叟说皇家园林不可图谋,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朝这方面动过脑子。 也不敢去想怎么损害皇家的利益,因为一旦被皇家察觉,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第二天,传说中的长平公主来了,并没有多大的排场,四个骑士,六个侍女,两辆马车,两个马夫,再无其他人。 想想也对,她今天是来审核她名义上的财产的,不是公主出行。 云琅看了一阵子,觉得很无聊,才走进自己的院子就看见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背对着他站在那里。 “原来你是卓氏的家仆!” 羽林转过来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家伙就是霍去病。 “我怎么可能是奴仆?谁又能用得起我?” “不是奴仆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云琅抽抽鼻子道:“还不是你害的。” 这句话说的霍去病愣住了,两道憨憨的蚕眉顿时就扭在一起。 “如果不是跟你有一年之约,耶耶早就起身去洛阳了。” “你是谁的耶耶?” “当初在上林苑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那时候你们人多,我不好还嘴,现在还给你,有什么问题吗?” 霍去病想了一下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是最后一次。” 云琅笑道:“只要你不对这样说我,我绝对不会羞辱于你。” 霍去病卸掉斗篷,斗篷下面却是一件锦衣,而非铠甲,又把挂在腰带上的长剑卸掉放在树下的石桌上,摊开双臂对云琅道:“来吧,我的鼻子已经好了,不用等到明年。” 云琅摇摇头道:“大丈夫一诺千金,说明年就明年,绝不提前。” 还以为霍去病会发怒,没想到他反而收起来架势点点头道:“你确实没有你那一天表现出来的那么强,那一天是我中计了。 我想这个道理你自己也清楚,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不逃走?” 云琅叹口气道:“你知道不?那天我肋下挨了一拳,这让我痛苦了很久,在无人处喊叫的时候,还被三个猎夫所趁。 如果不是我用计杀之,你以后会在阳陵邑的男风馆看见我。” “我不好男风!” “我也不是兔子啊!之所以不远走他乡,纯粹是因为我觉得我还能击败你。” 霍去病果然是霍去病,听云琅说他杀掉了三个猎夫,他的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反而很有兴趣的道:“我不会再上当了,只要我不大意你就没机会。 后来我想明白了,我其实能打你两个的。” 云琅冷笑一声道:“我兄弟也这么说。”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道:“你兄弟很厉害吗?今年多大?” “还行吧,它今年已经四岁了,打遍我们家那一带没敌手。” 霍去病哑然失笑,拎起斗篷往身上一裹就要走。 却听云琅道:“我兄弟生下来就会走,一岁的时候就能食肉一斗,两岁就能自食其力,三岁已经是我们家的顶梁柱,说来惭愧,我这个做兄长的,还是靠我兄弟养活的。” “世间有这样的奇人?” “当然有,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等我兄弟来了再教我两手,你就不是我的对手了。” 霍去病仔细看了云琅一遍,最后摇摇头道:“你除了身子灵活一点再无长处,即便是出拳也绵软无力,清明的时候,若不是我一时愣住了,再来一拳,倒地的就该是你。 既然你的身手是你兄弟教的,那就把你兄弟找来跟我比比看,看看到底是天生神力的人厉害,还是本公子这双千锤百炼的拳头厉害。” “我兄弟帮我出战?” “如果你兄弟敢来的话。” “那就一言为定,我兄弟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非常的快活。” 霍去病瞅着云琅笑道:“既然有高山可攀,他山不攀也罢!你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们人人都叫他大王!” “大王?好名字,但愿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辈,哈哈哈……” 解开了心结的霍去病来的迅速,去的也快,是一个非常痛快的小伙子,云琅就喜欢这种大大咧咧的家伙。 霍去病看起来很强壮,少年人再强壮又能强壮到那里去,不论如何,他也没可能打过老虎的,云琅深信不疑! 长平公主手捧账簿看了良久,缓缓地将账簿放在手边,盯着卓姬道:“如果不是想戏弄本公主,就快点把缘由说出来。” 卓姬笑容满面,闪身把位置正面的位置让开,躬身道:“卓姬自然不敢戏弄公主,卓氏门下有一家臣,最近新研究出来一种新的记账法子,名曰《卓氏记账法》。 有了这种记账法,不论多么繁复的账目,都会变得清晰,且一目了然,公主之所以没有看明白账簿,非是公主不明,而是这部新的账簿里,有一些新的学问,只要公主明白了这种新的记账法,日后府中财源田亩账册,就再也不庸耗费公主大量的精力,且能让那些不守规矩的奴仆们不敢起贪渎之心。” 长平公主笑道:“此言大善,这就命你卓氏家臣为本公主解说一番。” 说完话左右看看,却不见了霍去病又扬声问道:“去病儿哪里去了?” 长平的随侍道:“方才没有进来。” 长平怒道:“快快找来,正是长学问的时候如何能够缺少。” 随侍正要出去,却看见披着大红斗篷的霍去病已经进来了。 随他一起进来的还有长袍博袖的平叟。 平叟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丫鬟,她们手里抬着一个屏风一般的东西也跟着进来,将屏风放在长平公主的对面,就躬身出去了。 平叟在长平饶有趣味的眼神中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炭笔,清清嗓子道:“……” 晚霞已经笼罩了天边,云琅与霍去病对坐在小院子里,一人手里拿着一根硕大的猪腿骨吃的香甜。 “你卓氏还真是出人才,就刚才授课的那个老朽,居然能弄出一套新的记账法来,且听起来很有道理。” 霍去病吃完一根骨头之后,不好意思再拿一根,毕竟他刚才只是说尝尝的。 “想吃就吃,别找借口,那套记账法我都听得云山雾罩的,我就不信你能听出什么道理来。” 客套话被拆穿,霍去病仰头哈哈大笑一声,觉得非常有趣,与他相处的人多了,唯有在云琅面前觉得最是快意。 “这猪骨头平日里也不少吃,为何总是没有你这里的滋味浓厚?” 云琅丢掉手里的光骨头道:“有人说我这人庖厨之术天下第一,也有人说我这人狡计百出从不吃亏,更有人说我是泼皮无赖,毫无良家子气概,你能碰到我这样的人确实是你的运气。” 兄弟们如果有空闲,就关注一下孑与不2,我们一起完成这本书    第三十三章卓姬夺肉 第三十三章卓姬夺肉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就要走了。 霍去病离开云琅的小院子的时候手扶着门框回头看着云琅道:“想做我的朋友,且看三年吧。” 云琅并未起身相送,端起一杯茶道:“明日卤肉就要做好了,喜欢的话就再来尝尝。” 霍去病嘿然一笑,就快步走了。 云琅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叹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总是欺负历史上的好人,这样好吗? 现在购买皇陵的两个条件具备了……为什么我的心里还是那么不愉快呢?” 平叟喜滋滋的回来了,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如同脱毛老狗肚子上的皮。 一大把银簪子塞进云琅的手里,然后朝那些眼馋的丫鬟们挤挤眼睛。 瞅着丫鬟们乌泱泱的围过来,云琅终于知道这个老贼夜夜春宵的秘密了。 大汉的女子很实际,对於爱情这种消耗品并不是很执着,能用年轻的肉体换来以后可以依靠的金钱,她们并不在乎与她们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胖胖的丫鬟有些自行惭秽,挤到前面来的都是院子里最漂亮的姑娘。 就在她希望云琅不要把簪子都给那些漂亮姑娘,多少给她留一枝的时候,发现云琅正在冲她招手。 一把簪子足足有七八个,云琅一股脑的拍在胖丫鬟的手里道:“归你了。” 然后冲着那些围着她的丫鬟们笑道:“没了!” 没了银簪子的云琅马上就没有了吸引力,那些女子现实的惊人。 刚刚还一个个笑颜如花的,转瞬间,就留给云琅一个个美丽的背影一哄而散。 胖丫鬟抱着一把簪子,脸上不断地向下滴汗水,吧嗒,吧嗒的,她很想大笑,又努力的闭着嘴巴,云琅估计,这是这个可怜的胖丫鬟这辈子最荣耀的一次经历。 “你喜欢胖丫头?” “只是不讨厌。” “她侍寝了?” “没,我还是个孩子啊。” “老夫十三岁的时候长子文月降生,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 “您老天赋异禀,常人难以企及。” “少年郎,人如草木,春夏勃发,秋冬守藏,少年时男欢女爱乃是天理,这样有利于人族繁衍。 一过三十,身体如秋日之树木,落叶以存身,到了五十岁之后,则可以尽情挥霍,享受仅有的余欢。 尔少年不知享乐,难道要等到年老时再追悔莫及不成?” 面对平叟老头的诱惑,云琅坚定的摇摇头道:“这是您阴阳家的法门,请恕小子不敢遵从,您大可享尽鱼水之欢,小子依旧抱元守一,各取其道岂不妙哉?” “可惜了一身好皮囊!” 平叟见云琅并不认同他的看法,遗憾的摇摇头,就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卓氏的《铁器营造法式》一书让云琅看的非常失望。 以前的时候他对古法营造非常的感兴趣,总觉得古人能在最简陋的条件下,将中华文明推到了世界的最高峰,一直致力于恢复古法营造,并以此为荣。 看了卓氏的看家本事之后,他觉得卓氏这样的匠人,对中华的文明基本上没什么用。 因为他们家现在用的依旧是欧冶子时代的东西,而且还把这个破烂保护的水泄不通,生怕别人拿走,坏了他们的生意。 云琅快速的看完了十几斤重的竹简,叹口气对守在身边负责藏书的卓氏家仆道:“就这些?” 家仆傲然道:“放眼天下,谁家的铁器营造法式能比我家强!” “那就完蛋了,故步自封五百年,竹简都快要被虫子嗑烂了,你们依旧没有任何长进! 把书拿走吧……” 家仆鄙夷的瞅着云琅,这让云琅非常的不明白,沿着仆役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胖丫鬟已经躺在他的床上,正对他忽扇眼睛,还他娘的水汪汪的…… 家仆给了云琅一个暧昧的眼神,就抱着十几斤重的竹简走了,走到门口还淫笑着把门带好。 卓王孙家就不产什么好东西。 不论是人还是物件。 胖丫鬟很明显光着身子躲在毯子下面,这一点从起伏的山峦上就能看出来。 实际上吗,十七八岁的少女哪里有几个丑的?只是不能对比罢了。 说起来,云琅更喜欢丰腴一些的女子,可是,绝对不是胖丫鬟这种的。 这时候把胖丫鬟从床上撵走,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这种事情。 于是,他拍拍胖丫鬟的脸道:“好好睡,我还有事情。” 说完就不理会那个姑娘失望的眼神,关上门走了出去。 站在窗前的平叟眉头紧皱,事情的发展很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原以为云琅会把胖丫鬟赶出来,没想到出来的却是云琅。 卓氏的藏书楼就在前院,云琅很明显的是去了藏书楼。 “居然是个情种……” 天亮的时候,云琅探手熄灭了油灯,将桌子上散乱的简牍一捆一捆的整理好,还特意做了一点分类。 《营造法式》是一门很广泛的学问,它包括,冶铁部,陶部,石工,木工,漆器,藤麻,造屋,筑桥,修路……堪称是一部集大成的工部规范典籍。 昨晚看到的仅仅是上部,也就是他们所说的民部。 至于下部,应该包含了军械制造,建城方略农田水利这些高级知识。 问过哈欠连天的仆役了,那些书,云琅还没有资格看。 云琅决定睡一觉之后,就去向这里的主人卓姬要求读那些书。 很多时候,云琅自有地学问用不上,主要是这里的工业发展还没有到那一步,需要的工具,以及硬件环境,都不具备。 想要在大汉做一个博学的人,就必须利用现有的工匠跟工具,一步从封建社会初期直接跨到后现代工业进程中,这根本就不可能。 没有电,再厉害的工具也不如一把铁锹合适,当然,铁锹这东西也很金贵。 在这里铁料是珍贵的,在很多没有铜的地方,人们甚至会用铁来铸钱。 打造一把铁锹所用的铁足够打造两把长矛,或者十个铁箭头。 至于云琅以前提出来的铁锅,之所以会被工匠们接受,纯粹是因为,铁料比青铜便宜的太多,也比瓦罐耐用的太多了。 在这个世界里,唯一能让云琅满意的就是小米粥了。 金黄色的小米粥一碗下肚子,整个人都会变得精神起来,如果再来两颗流沙蛋,那就再美妙不过了。 卓氏很小气,只供应小米粥跟盐菜,却不供应鸡蛋,云琅吃的鸡蛋都是他派胖丫鬟从集市上购买来的,足够他们两个人吃的。 很奇怪,胖丫鬟以前见了鸡蛋没命,今天看云琅吃流沙蛋口水流的哗哗的,却死活不肯吃她面前的煮鸡蛋。 “怎么不吃?生病了?”云琅最受不了人家盯着他的食物看,就停下筷子问道。 “您嫌弃婢子。” “废话,嫌弃你是必需的,谁叫你是婢子的。” “您嫌弃婢子胖!” “这就胡说八道了,胖的好处多的说不完,遇到饥荒,胖人至少能比瘦子多活两个月,就这两个月,说不定就是生死的差别。 别告诉我你没饿过肚子。” 胖丫鬟听云琅说起饿肚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打了一个哆嗦,连忙抓起鸡蛋小心的在碗沿上磕破,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鸡蛋的美味。 云琅把另一颗煮鸡蛋推给胖丫鬟道:“这颗也吃了,我们多存一点肉,将来好应对饥荒。” 胖丫鬟连连点头。 放眼整个铁器作坊,能围着矮桌子跟自己伺候的对象一起吃饭的,只有胖丫鬟一个人。 平叟认为这么做很不合适,这样会让别人看低云琅的。 “谁会看低我?”云琅瞅着平叟笑眯眯的问道。 “那些人!”平叟的手指向那些躲在屋檐下朝云琅跟胖丫鬟指指点点的人。 “您觉得我会在乎她们的看法?” 平叟无奈的摇摇头。 “她们的好恶在我看来仅仅价值十个钱,只要我给她们一人十个钱,她们就会把我夸成世上最好的人,只是,这样做对我有什么用处吗?” 平叟无奈的道:“就算是不为她们,你总要考虑别人的看法吧?” 云琅哈哈笑道:”您会因为我跟婢子一起吃饭就会看不起我吗?“ 平叟连连摇头。 “知我者不怪我,不知我者我管他作甚?” “特立独行者下场一般都不会太好。” “这样却活的痛快!” “阴阳相济才是王道!” 云琅笑着摇摇头,却不再与平叟争辩,冲着这个总想着帮他一把的老人拱拱手,就径直进了屋子,片刻,就香甜的睡着了。 胖丫鬟是一个非常尽职的人,也是云琅最满意她的地方。 云琅说卤肉要小火慢炖,胖丫鬟就守在小炉子边上,一会加柴,一会扇火,总之,让架在小炉子上的铁锅一直咕嘟,从未停止。 卓姬进来的时候,胖丫鬟跪在地上,目光依旧没有离开那口铁锅。 卓姬掀开了铁锅,一大股肉香四散开来,胖丫鬟就有些痛不欲生。 “这是什么肉?” “回主人的话,这里面是豕肉。” “可曾熟透?” “小郎说需要慢火炖三个时辰,还差一刻。” 卓姬点点头,对身后的仆妇道:“连锅端去我的房间。” 仆妇答应一声,立刻上手,盖好锅盖,端着两边的把手就快速的不见了。    第三十四章影响世界两千年的美女 第三十四章影响世界两千年的美女 上位者天生就对下位者有掠夺权。 云琅现在是下位者,不好发出别的声音。 他其实很喜欢现在的样子,尤其是喜欢上位者拥有一切,下位者一无所有的状态。 只要成为上位者,就能够基本上做到为所欲为,云琅以为在这个世界里自己成为上位者的时间不会太久。 维护卓姬目前的利益,就是在维护他将来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上位者只要不是很无耻,都会在拿走下位者的东西之后,给一点小小的补偿。 当然拿走你一万两银子,再给你一百两赏赐,那叫安慰,是不想你因为一万两银子没了最后绝望,从而走上伤害伤害上位者的道路。 留下的一百两银子也叫作种子,等你用一百两银子重新发展起来之后,他会再来收割,这种行为也叫作猎杀不绝! 如果极为无耻的拿走你一两银子,而你的作用明显比一两银子大,那么,恭喜你,好事来了,这个时候你可以正大光明的提出你的要求,以作为补偿。 他之所以拿走你一两银子完全是在试探你的驯服程度,一般这个时候,得到的补偿要远大于失去。 当然,这种行为叫作熬鹰,只要你一直保持驯服的态度,总会有肉吃的。 云琅瞅着卓姬高耸的胸部真诚的道:“昨夜看了一夜的简牍,不想主人家会过来,未能出迎,实在是太失礼了。” 卓姬大气的挥挥手道:‘小郎在阳陵邑过的可还合心意,下人们是否还殷勤?” 云琅笑道:“山野之人能得主人家厚爱,云琅甚为惶恐。” 卓姬笑道:“如此,这些奴仆都该奖赏才是。” 云琅陪着笑脸道:“主人家英明。” “英明倒是谈不上,自从小郎来到我卓氏铁器作坊之后,对我卓氏大有裨益,卓姬先前多有不敬,还请小郎见谅。” 云琅不得不在心里暗暗叹口气,大汉的女子实在是太会动用自己所有的优势了。 明知道云琅的目光盯在她的胸脯上,这个鬼女人不但不退缩,反而骄傲的挺起了胸膛。 站在太阳下的她,身上薄薄的丝绸根本就起不到多少遮掩身体的作用,暗红色的纱衣绷紧之后,被太阳照晒之后最高的部位居然会发光…… 败下阵来的云琅只好低着头道:“如今,卓氏外有《盐铁令》为祸,内有铁价高涨为贼,一个操持不当,就有倾覆之忧,不知主人家可有对策?” 卓姬叹口气道:’我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除此之外再无谋生手段,听平叟说小郎精通百工,不知有何可以教我?” 云琅笑道:“这个国家的核心永远都是皇帝,如果想要过的舒坦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得罪皇帝,没有人能承受的起皇帝的怒火,不管你以前干的多么出色,惹怒了皇帝之后,就只有败亡一途可走,且不可逆转。” 卓姬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云琅即便是隔着薄薄的面纱也能看见,她的鼻子很挺拔。 “卓氏从无谋逆之心,何谈激怒皇帝?” 云琅嘿然一笑:“激怒皇帝从来就不用得罪他,只要他需要就能发怒,这是皇帝的特权,对于这一点,主人家应该比我清楚。” “皇帝的索求无度,天下人总有不忿者。”卓姬似乎并不在意随便说皇帝的坏话。 云琅笑道:“只要皇帝的兵甲犀利,不忿者也只能闭嘴。 好了,我们不说这些没用的,卓姬,我想要权力。” 卓姬大笑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你这个小丈夫要权力来做什么?” 云琅笑道:“给天下人做一个真正的铁匠作坊看。” “什么样的铁匠作坊才算是真正的铁匠作坊?” “简单,“物勒工名,以考其诚”!” “秦法?” “没错啊,秦国之所以能够一统天下,与他的格物制造有很大的关系,“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只是其中一项而已。” 卓姬皱眉道:“秦法严苛,工匠稍有差池,就会砍手剁脚,以至于秦国多残疾之人,此乃是天下公论。 你难道也要在阳陵邑作坊实施这样酷毒的禁令不成?” 云琅笑道:“这也是秦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我岂能不汲取教训?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用这样的特性来来促成严刑峻法所不能完成的事,我以为不是很难。” “匠仆无需这些。” “主人家指望这些行尸走肉来制造出有灵性的物件吗?” “他们至少可以干活。” 云琅仰天长叹一声,奴隶主的心思他根本就猜不透,可能对他们来说,控制比提高生产力更重要。 卓姬见云琅一副屈原问天的模样,噗嗤一声笑了。 抖抖肥大的袖子,将衣袖挂在黄金绊臂上,抬起莲藕一般的手臂轻轻拢一下头发。 “你说的这些话以前也有人对我说过,只是他太穷了。 云琅,你说这个世上是不是只有穷人中间才会有好人?” 云琅很惊讶一个奴隶主能问出这样的话,随口道:“人还是富裕一点的好。” “如果人人都富裕了,谁来帮我们干活?” 云琅笑着看了一眼这个美丽的奴隶主,觉得自己还是另想办法比较好。 奴隶主本身就是一群天生就该被雷劈的人群,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很危险。 至于那一锅卤肉就当是喂狗了。 “今后,冶铁作坊上下两百五十七人就听你的调派,平叟是你的帐房,所有银钱都必须经过平叟之手,然后交于我手。” 卓姬冰冷的声音传来,云琅一下子愣住了,转过头,就看见掀开了面纱之后的那张冷酷的奴隶主嘴脸。 她的话听起来很让人心动,可是每一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就有说不出的冷酷。 “我不知道你想用这座铁器作坊来达到你什么样的目的,可是,鉴于你这些天对我卓氏的帮助,我愿意赌一下! 我会亲自盯着你……“ 云琅笑着摇摇头,对卓姬道:“等着数钱吧,这将是你唯一需要干的事情。” 卓姬依旧冷冰冰的道:“最有钱的是皇家,而陛下最喜欢在军队上花钱,如果你能拿到军队中武械的订单,这座冶铁作坊算你两成份子有何不可?” 云琅转身就走,却把大拇指挑的老高。 这个该死的漂亮奴隶主还真是不辜负她的阶级,绝不放过任何压榨别人的机会。 她之所以把冶铁作坊交给云琅,根本就不是看在他多么有才华,对卓氏的贡献有多大,而是看在他能够接近霍去病…… 非常人行非常事,云琅回到屋子的时候,就看到霍去病坐在他最喜欢躺的那张藤床上,连鞋子都不脱。 刚才那一幕,应该被这个家伙看了一个通透,云琅的嘴里一阵阵发苦。 霍去病的脸上带着严重的讥诮之意,一张嘴就是世上最恶毒的屁话。 “你打算怎么通过我,去影响我舅舅上奏陛下,把原本属于大将作的军械制造交给你?” 云琅咳嗽一声,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悠悠的道:“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制造军械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生意。 将士们把仗打好了,就算是我用木棍交货也是大功一件,要是战败了,我就算给每一个将士都交付一柄太阿宝剑,最后追究罪责的时候还是我们的错。 只有刚才那个长胸没长心思的女人才会觊觎军械制造!” 霍去病见云琅说的有道理,就从床上盘着腿坐起来笑道:“我最讨厌被人利用!” 云琅看看窗户上硕大泥脚印叹息一声道:“我也讨厌啊,只是我们逃不脱被人利用的命运,有时候甚至要为自己有利用价值而欢呼!” 霍去病的屁股在藤床上颠簸两下道:“平民小户的东西有时候也不错。” 云琅皱眉道:“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就夸奖我两声,夸奖一张藤床算怎么回事?” “君子当虚怀若谷,不为物喜,不为己悲,常心怀天下即为君子之道。”霍去病闭着眼睛背诵了一段很没意思的话。 “谁说的?以你的为人说不出这样的话。” “董仲舒!” “这家伙还没死?” “没有,从泰山出来了,今天给陛下筵讲。” “你去听课了?” “老家伙是骗子,说什么他家有绝世美女准备献给陛下,我是去看美女的,谁知道老家伙一直在说什么天人感应! 还说这就是他要献给陛下的美女!我觉得很无趣就跑出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觉得心里痒的厉害,鄙视的看着霍去病,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他错过了什么。 (注,汉武帝三次见董仲舒讨论治国良方,其中以天人三问最为有名,最后一次,董仲舒以美女自喻儒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因为这一套理论对巩固皇权极为有利,被汉武帝采纳,最终完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终极目的。)    第三十五章崩溃 第三十五章崩溃! 很想看看董仲舒是怎么怂恿皇帝终结百家争鸣时代的。 只可惜,以云琅目前的身份,连宫禁的边都沾不上,更不要说去欣赏董仲舒口沫横飞的千古大忽悠。 站在百姓的立场,百家争鸣自然是有好处的,那些有学问的人从各自的角度对同一件事做出解释,有利于百姓们从中间选出一条最合适自己的理解方式,最妙不过了。 不过,百家争鸣这种事本来就跟皇权是对立的,皇权需要一言堂,而百家争鸣如同一百只鸡在鸣叫,让皇帝伟大的声音淹没在一百种杂乱的声音之中,这如何了得? 伟大的始皇帝在操弄三万名六国美人的同时,还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废书坑儒运动。 这让其余九十九家极为得意,没想到始皇帝在坑杀了儒家博士淳于越等人之后,意犹未尽,顺便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这下子所有读书人都得意不起来了……就在他们悲惨命运将要开始的时候,渔阳戌卒造反了,泱泱大秦被楚人一炬成了永远的记忆。 现在,伪帝刘彻又要继续这一事件了,云琅以为,太宰听了应该很高兴。 《盐铁令》出来了,刘彻想要搜刮更多的民财为己用,董仲舒开始献他的美女了,从今往后,寰宇之间只剩下刘彻祭天的朗朗之音。 然后,击垮匈奴的万世功业就开始了。 再然后,汉族人口在他统治年间死去了三成。 前因后果云琅知道的清清楚楚。 可惜,屁用不顶! 历史大事件是高级人士玩弄的,云琅自以为还没有到那个高级阶段,现在要是跳出来说伪帝刘彻的不是,估计会被五马分尸之后再喂狗。 无论如何,云琅的跟脚都必须站在太宰一方,必须自认是老秦人。 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就注定了的,就像出生在某一片土地上的人,他就该是那片土地上的人民。 这事跟皇帝好坏无关,不论刘彻是千古一帝,还是千古大昏君,云琅都认为他是伪帝,至少,在太宰还活着的时候,在云琅心中,刘彻只能是伪帝。 “霍兄,不知你可认识司农卿门下之人?” 云琅给霍去病倒了一杯茶邀请他饮用。 霍去病喝了一口茶,不自觉的点点头道:“怎么,你打算把你的新汤水献给大司农不成?” 云琅摇头道:“汤水虽好,滋味却需有心人细品,大司农位高权重,我还是不打扰人家了。” “那就是想要司农卿属下的铁器制作了,告诉你,别想了,知道不? 盐铁两条财路,已经被陛下从少府划到了大司农门下,任命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此事。 你们卓氏没机会从孔仅手里拿走大司农门下冶铁事宜的。” 云琅笑道:“用商人来管理商人?有意思!” 霍去病笑道:“东郭咸阳跟孔仅两人背后还站着一个桑弘羊,那人不算是好人,一旦这两个商人敢中饱私囊,桑弘羊就敢用刀子砍掉他们的脑袋,没收他们的家财。 你以为大汉已经沦落到了让一介商人来治理国家的地步了吗?” 云琅笑道:“这么说,那个东郭咸阳跟孔仅是两头待宰的肥猪?” “他们是《盐铁令》能否成功的关键。”霍去病白了云琅一眼。 云琅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时代的政策出台后面会有这么多的条件做保证。 被弄成人质的东郭咸阳与孔仅现在恐怕天天都生活在痛不欲生之中。 他们只能天天期盼《盐铁令》能够顺利实施,一旦失败,或者出了什么岔子,他们两家的财产就会被拿来补漏洞。 “算了,司农卿衙门里面这么复杂,我就不把功劳往他们手里塞了。 霍兄,咱们做一个交易如何?” 霍去病笑道:“我从不跟商人厮混,之所以跟你来往,纯粹是因为我很好奇你那个四岁的兄弟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奇迹。” “这件功劳对你舅舅好处极大。” “滚开,我舅舅好不容易从贱民坑里用命爬出来了,你想把他再拖回去? 如果真的有什么如同野三七一般的大功劳,可以去找我舅母。”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给我半个月,我给你家一个大功劳。” 霍去病愣住了,怀疑的道:“你认真的?” 云琅笑道:“我从不骗人!” 霍去病立刻道:“我舅舅舅母一起说了,你那个钢筋铁骨力大无穷的四岁兄弟就是在骗我,这是你的缓兵之计。 而且,三辅之地的云家根本就没有你这么一个人。” 云琅笑道:“以后会有的。” “好大的口气!” “不算大,少年人如果再不说一点狂言,年纪大了再说会被人笑话的。” 霍去病可能觉得云琅说的很对,这一次没有再笑话云琅,起身道:“你那一锅好吃的肉被那个女人拿走了,我也没得吃了。 话说,你总盯着人家胸前的两块肉看什么,难道说你准备让她肉债肉偿?” “想过,就是觉得有些无耻,就不打算行动了。 唉——你走门啊……” “我不登商贾贱民家的门……十五天之后我会再来……” 走门丢人,跳窗户翻墙就是高门大户的行径?云琅根本就无法理解霍去病。 胖丫鬟哭得稀里哗啦的,这让云琅很是感动,只是胖丫鬟一句“今晚没肉吃了”的话,让这种好感立刻消失无踪。 这个丫鬟外形看起来蠢笨,其实是一个聪明的女子,至少,在这一晚,她没有出现在云琅的床上。 如果她能够继续保持这种聪慧,云琅打算把她带去石屋照料太宰。 此时的太宰一个人坐在火塘边上愣愣的瞅着火焰上的瓦罐,即便是里面已经有焦糊味道出来,他依旧一动不动。 直到老虎嗷的叫了一声,他才如梦初醒,匆匆的把瓦罐从火上取下来,却不小心被滚烫的瓦罐烫了手。 瓦罐跌落地上,碎裂开来,里面半湿半焦黄的米粥撒了一地。 他想要狠狠地一脚踢在破裂的瓦罐上,却硬是收回了已经踢出去的脚,瞅瞅依旧整洁的屋子,叹了口气,蹲下来,将破裂的瓦罐跟撒掉的米粥收拾干净,再找来干净的沙子铺在地面上。 云琅不喜欢乱糟糟的屋子…… 卸掉一条野猪腿烤的半生不熟,他一少半,老虎一大半,只是一人一虎吃起饭来都没有什么兴趣。 五月的骊山下如同火炉,骊山顶上却清冷凄寒。 一轮淡黄色的明月圆圆的挂在天上,带不来半分的暖意。 太宰坐在云琅经常坐的那道断崖上,瞅着对面黑乎乎的始皇陵不知道在想什么。 老虎一巴掌拍开总想靠在它肚子上取暖的母鹿,无聊的趴在地上伸出舌头梳理自己爪子上的凌乱的毛发。 “老虎,你说,他会不会回来?” 太宰的声音突兀的出现,吓了老虎一跳,警惕的站起来,寻找声音的出处。 “老虎,你说他会不会回来?” 老虎终于弄清楚是太宰发出的声音,就呜咽一声,继续趴下来舔舐毛发。 “我总是梦见他回来了,梦醒之后,他的那张床却还是空的,探手一摸,冰冰凉凉的,你说,他怎么就不回来呢? 我想去找他,可是,始皇陵怎么办呢? 找到他,他要是不愿意从花花世界回来,我又能怎么办呢? 老虎,大王,你给我拿个主意,说句话啊……” 云琅桌案上的灯火飘摇的厉害,一只肥硕的蛾子刚刚靠近灯火,就被一只白皙的胖手给捉住了,然后丢到窗外。 “丑庸,蛾子翅膀上的鳞粉有毒,快点去洗手,以后不要用手捉。” 正在绘图的云琅头都不抬的道。 丑庸是胖丫鬟的名字,来历是卓姬随口一句,貌丑性温庸赞许,然后她就有了这个名字。 这是胖丫鬟最耻于提起来的事情,为了同行姐妹们说这两个字,她不知道打了多少架。 很奇怪,云琅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胖丫鬟并不生气,或许是他真的只把这两个字当做她的名字,而没有半分嘲笑的意思。 曲辕犁这东西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发明。 大汉朝的两牛扛一犁的传统耕作方式,很明显对农夫非常的不利。 且不论耕作效率,仅仅是喂养两头牛的花费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的。 在近距离的见识过大汉百姓的生存状况之后,云琅就觉得自己有责任把曲辕犁给弄出来。 尽管他仅仅是知道曲辕犁这三个字,对他一个机械工程师来说足够他把这种先进的耕犁复原,并改进的更好。 他的案几上摆放着一个简陋的三角形犁头,上面锈迹斑斑,犁头的最顶部还缺少了一块。 这种完全没有锋刃的犁头只能依靠两头牛的蛮力拖拽前行,铸铁制造的酥脆犁头还要承受两头牛作用在它身上的力…… “摩擦力还是太大,偏转三十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看来,还要在犁头的锋面添加一点弧度……” 云琅随手将桌案上的白绢揉成一团,废纸一样的丢在边上。 丑庸赶紧把那块白绢捡起来,放在另外一个桌案上小心的捋平,她虽然不知道云琅在干什么,却知道每一块这样的白绢价值不菲。 “平滑的弧度打造不出来,铸造更是不可行的,铸铁强度不够,除非能够先炒出钢来,妈的,老子难道又要弄出炒钢工艺吗? 那些嘴皮子上的大才,难道就不能低下头给那些光屁股在田野里干活的人想点好办法吗? 去你妈的白马非马,去你妈的庄周化蝶,我去你妈的百家争鸣,有他妈的一万个想法却不知道干点实事…… 害得老子想弄一个破犁头出来还要从头到尾的发展出一整套冶金工艺来…… 你们的老娘就是老子一辈子的对手……” 云琅面目狰狞,一连串脏话从嘴里喷薄而出,声音由小变大,最后干脆推开窗户,扯着嗓子对着窗外浩瀚的星空破口大骂!    第三十六章眼光决定未来 第三十六章眼光决定未来 云琅的声音是如此之大。 以至于整个冶铁作坊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原本黑漆漆的作坊,灯火相继燃起,无数衣衫不整的人匆匆逃出屋子,更有护卫光着屁股就提着刀子连声问“贼人在哪”。 丑庸吓坏了,刚刚还温文尔雅的小郎转瞬间就变成了恶魔,一张漂亮的脸蛋在月光下变得鬼气森森,两颗原本如同墨漆点成的双瞳也在冒绿光,大有择人而噬的欲望。 丑庸带着哭腔环抱着云琅的腰,用力的把他往屋子里拖,而云琅两只冒着青筋的手死死的抓着窗户一步不退。 “小郎是在骂我……”丑庸真的哭出来了,她极力的想为云琅遮掩。 虽然听不懂小郎在说什么,她还是敏感的觉察到,这一番话可能会对小郎不利。 云琅清醒之后,发现窗户跟前站满了人,丑庸跪在地上不断地对披着斗篷的卓姬叩头。 他一把拎起丑庸拖进屋子,然后恶狠狠地看着院子里的人怒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子骂人是不是?” 说完话就砰地一声关上大门,又把窗户关上,对丑庸道:“再给我拿一块绢布来。” 所谓主辱臣死,护卫首领卓蒙见云琅态度恶劣,竟敢当着卓姬的面出言无状,不由大怒,刚要上前踹门,就被平叟一声断喝给阻止了。 平叟扫视了一遍院子里的闲杂人等人沉声道:“都出去吧。” 当院子里只剩下卓姬,平叟与两个年长侍女的时候,卓姬亲启玉唇问道:“怎么回事?” 平叟瞅着云琅印在窗纱上的影子道:“入魔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何事让他心力交瘁至此?” “听他怒吼的话语来看,他似乎在琢磨一种新的犁具,只是中途遇到了一些困境,遂走火入魔。” “好事?” “好事!但凡走火入魔之后还能醒过来的人,一般都有大成就。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就是这个道理。” 卓姬点点头认同平叟的判断,云琅能为了卓氏如此殚精竭虑,这让她心头大慰。 “他院子里的侍女粗陋不堪,明日换两个精明伶俐的过来。” 平叟苦笑道:“他可能不同意。” “这是为何?你们男子不是都喜欢美丽妖娆一些的女子吗?” 平叟继续苦笑着摇头道:“这家伙不同,他是一个看起来桀骛不驯实际上非常重情的一个人,不论是一个物件,还是一个人,只要在他跟前久了,他就不愿意撒手。 丑庸虽然笨拙丑陋,却是他用惯了的人,大女调换丑庸,恐怕他第一个就不同意。 且随他心意吧,至少,过了这段时间,您再施以笼络手段也不迟。” 丑庸干别的不成,倒是熬的一手好粥,尤其是小米粥,金黄金黄的,一碗下去,什么脾气都没了。 文人的思想,可以灿烂瑰丽,可以天马行空,甚至可以信口开河,也可以别出蹊径,可以脑洞大开,更可以空中楼阁。 唯有格物一道,是一个盖房子的过程,必须要先从地基开始,然后筑墙,然后盖屋顶,那一步错了,房子就盖不成。 收拾心情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云琅的心情就好了很多,喝了一碗粥之后,就把毯子往身上一盖,万事明日再说。 早上起来以后,他就钻进了冶铁作坊,昨晚烧化的铁料,已经变成了铁水,云琅不顾工匠们的哀求,硬是往铁水里添加磨碎的铁矿石,一边添加,还一边要工匠们搅拌…… 老工匠痛哭流涕,眼看着一炉就要成功的铁料被云琅弄得乱七八糟,指着云琅怒吼道:“败家子,老夫要去主人那里禀告!” 穿着厚厚隔热衣服的云琅回头瞅瞅老工头皱眉道:“你就不能等会?” 老工头可能刚刚哭过,现在精神非常的饱满,狞笑一声就离开了工棚。 云琅微微一笑,摇着头对其余工匠道:“加把劲,中午我请大家吃肉。 如果事情成了,从明日起,给你们发工钱,梁翁就算了,他不稀罕,也就不发了。” 工匠们一听这话,即便是不信云琅的话,手底下的动作也变得更快,更有力了一些。 匠奴对主家来说就是跟牛马是一样的东西,只要给口吃的,就可以被主家往死里使唤。 现在猛地听到有人准备给他们发工钱,不论怎么想,都不妨碍他们的身体对自由跟尊严的渴望。 老工头梁翁就是没弄明白这个道理,认为只要拼命为主家考虑了,主家也一定会考虑他们的。 他已经活了五十多岁,也失望了五十多年,到如今,他依旧希望…… 后世的办公室政治用在梁翁的头上有些大材小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云琅却恨不起来,觉得如果连一个卑微的老头子都要恨,他在这个时代恐怕就只剩下造反一条路了。 梁翁当然是没资格见到卓姬的,他能见到的人只有卓蒙,而卓蒙在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也没资格找云琅的麻烦,只能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平叟。 至于平叟的态度则非常的奇怪,骂了卓蒙一句多管闲事,就继续抱着茶罐子研究他的新式饮茶法……然后羞怒交加的卓蒙就狠狠地抽了梁翁一鞭子…… 一道鞭痕从梁翁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上,隆起的部位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低洼的地方也有青色的鞭痕。 云琅第一次炒钢自然是失败了。 这并不妨碍他邀请那些工匠喝酒吃肉。 孤独的梁翁站在远处,伸长了脖子向这边看,他发现,工匠们果然是在吃肉。 捞了最大一根肉骨头啃的云琅没工夫说话,只是用空闲的那只手指指梁翁,立刻就有梁翁的徒子徒孙们装了一大碗肉给梁翁送过去。 匠奴们挨鞭子简直再正常不过了,梁翁虽然很痛,却被一鞭子打醒了,云琅的事情不是他一个匠奴工头所能参与的。 一头二三十斤重的瘦猪,那里经得起十几个想吃肉想的快疯魔的人吃。 云琅想去捞第二碗的时候,大瓦罐里已经连汤汁都没有了。 丢下饭碗,云琅拍拍手道:“这几天就这么干,不断地往里面撒矿粉,不断地搅拌,在搅拌的过程中还要主意炉火,不能减弱火力,一定要用硬火,大火,大风。 只要达到我的要求了,我就再杀一头两百斤的肥猪请你们吃,带回家给婆娘娃吃也行,最重要的,你们每人将会分到五百个钱。 五百个属于你们自己的钱……” 梁翁顶着烂糟糟的一张脸,不知道该不该再相信这个败家子一次。 其余的工匠已经欢声雷动。 从今天下午刚吃这一顿肉来看,这个少年良家子还是很有信誉的。 他们不像梁翁想的那么远,只要有口肉吃,有人为废料担当,那个答应给他们肉吃的人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干。 卓姬的脸色阴晴不定,云琅连续六天窝在铁器作坊,没干别的,就是在一炉炉的浪费铁料……至今,堆在外面的废料已经足足有一千斤。 平叟放下手里的茶叶块子,笑着对卓姬道:“大女的养气功夫渐长啊,老夫以为大女最多能够忍耐三天,没想到六天下来,你不但没去找云琅,反而找到老夫头上,呵呵,在这么下去,即便是你父亲也不是你的对手。” 平叟说完,见卓姬想要说话,就摆摆手,指着桌案下面的竹筐里装着的茶饼道:“老夫为了让茶更好喝,这些天试着烘焙,结果损失了快二十斤茶,估计还要继续损失下去……” 卓姬脸色苍白,颤声道:“您说云琅还会这样无休止的试验下去?” 平叟笑道:“只要试验成功,过去损失掉的全部都能十倍,百倍,千倍的收回来,更何况那些废掉的铁料,只需要再回炉一次就重新成为好的铁料。” 卓姬咬着牙道:“您老知道云琅在实验什么吗?” 平叟大笑道:“不知,不过啊,再有三天,他无论如何也要给大女一个解释了。 莫非大女以为云琅只需要肆意胡为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卓姬苦笑道:“大女能给云琅三天时间,恐怕家父以及家兄不会给他时间。” 平叟诡异的瞅着卓姬半天,看的卓姬有些羞赧,又有些慌乱。 “大女为何不跟王孙将阳陵邑的铁匠铺子彻底的要过来,从而放弃蜀中的所有财物呢?” “这怎么行?”卓姬目瞪口呆,自己第一次嫁入邓氏,带回来的嫁妆价值远超这座铁器作坊,仅仅是一座铁器作坊,根本就不足以维持她豪奢的生活。 平叟笑道:“那就再看看,反正主人到来还有几天,也不知云琅能否在这几天里给大女背水一战的决心。” 卓姬的目光散乱,瞅着桌案下烤焦的茶叶一言不发。    第三十七章为奴五十年 第三十七章为奴五十年 又有一炉铁水变成了渣滓…… 云琅耐心的等暗红色半凝固的铁水被匠奴们从坩埚里面一点点刮出来。 他用一根铁棍搅了一下粘稠的铁水叹口气道:“搅动的时间再久半柱香,铁粉添加的数量再减少一分……” “小郎,小老儿已经晓得您要干什么,只是,您这样就真的能弄出钢来? 能否把道理跟小老儿说说,这里的匠人都是卓氏的家奴,不虞外泄。” 云琅叹口气道:“不是担心你们泄密,而是说出来你们弄不懂,简单的说吧,铁之所以是铁,而不是钢,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碳这个东西上。 我们添加矿粉再搅动铁水,就是打算让铁水里的碳被烧光,同时也能让矿渣跟铁水容易分离,最后直接通过烧化铁矿最后得到钢。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没想到却会如此艰难。” 梁翁一脸的疑惑,他实在是不明白云琅说的那个碳是个什么东西,不由自主的和其余匠人一起把目光落在当燃料的木炭上面。 云琅苦笑一声,用手帕擦擦脸上的汗水,指着另一炉已经快要烧好的铁水挥手道:“继续,记着我刚才的话,我们继续,我见过有人用这个法子得到了钢水,别人成,没道理我们就不成……” 云琅的话多少给了其余匠人一点信心,众人轰然应诺,再一次掀开炉盖,重复上一次的举动,只是这一次,他们一边搅,只是搅动的更加有力,添加矿粉的时候也更加的细心,梁翁突破性的拿着铁勺不断地将浮上来的渣滓一一潎掉。 云琅闻着刺鼻的酸味,忽然灵机一动,抓了一把石灰丢进了坩埚,并且大声道:“火力加大,风箱一呼吸一次!” 火炉中的火苗子腾的一下就窜起一尺来高,火焰呈亮白色,靠的最近的梁翁头脸上的毛发立刻卷曲,汗水刚刚从皮肤里渗出来,转瞬就烤干了。 其余匠人也好不到那里去,在炉子跟前连呼吸都成了一种奢望。 滚烫的空气进入肺中,五脏六腑如同被放上了蒸笼备受煎熬。 云琅一瓢凉水浇在头上,大吼一声道:“快要成了!” 眼看着铁水由暗红色变成了亮红色,梁翁也大叫道:“铁水与以往不同!鼓风,再鼓风!” 一人高的风箱,在四个赤裸着上身的大汉费力的推动下,进气口发出嘶嘶的响动,每一次推动风箱,炉子里的火苗就高高的窜起来。 眼看着渣滓已经不再出现,云琅嘶声吼道:“出炉!” 亮红色的铁水被倒进了倒好的沙模中,一炉铁水,只能装满六个沙模,每个沙模只有一尺长,一寸宽,一寸深,是标准的五斤重铁模。 铁水倒进了模具,云琅就一屁股坐在沙子堆上,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六个正在慢慢凝固的模具,一颗心噗通噗通跳的快要出嗓子眼了。 他很希望这一次能够成功,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废掉的铁水至少有一吨,用掉的木炭更是不可计数。 如果在后世,这样的浪费屁都不算,再来十倍云琅都不会在乎。 可是在这个把铁当钱用的时代,如果再不给卓姬一个交代,恐怕说不过去。 工匠们耗尽了力气,跟云琅一样坐在沙堆上眼巴巴的看着,那几个拖风箱的人更是躺在地上如同死狗一般张着嘴喘气。 即便如此,他们的眼睛依旧盯在那几块破铁上。 云琅的鼻子有些发酸,这种如同小狗看食物一般眼巴巴的眼神让他感触良多。 很久以前,他们在攻克一道道难关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眼神,只是后来就变了,大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人际关系上,很少关心这些事情,即便是有,也没有那种渴望跟激动。 梁翁大口大口的喝水,只是手抖动的抓不住木瓢,水洒了一地,顺着黝黑干枯的胸膛成串的掉在沙子上,弄出一个小小的沙坑。 “一定要成功啊!” 云琅重重的一拳砸在沙子上。 傍晚的时候,云琅带着梁翁抱着一个包裹来到了卓姬的小院子。 平叟也在,漫不经心的喝着茶,卓蒙抱着一把刀子站在门廊下,不怀好意的打量云琅跟梁翁的脖子。 云琅进院子卓蒙不好阻拦,刚要伸出手喝令梁翁滚出去,却被云琅阴沉的眼神吓了一跳。 “滚开!” 云琅的眼神极为坚定。 卓蒙跨前一步,刀子都抽出来了,就听见卓姬清冷的声音从大堂传来。 “让他们进来。” 云琅微微一笑,回首对梁翁道:“要嘛死,要嘛自由,等一会你自己选,我只能帮你们到这个份上了。” 原本猥琐的低着头缩着脖子的梁翁赫然抬头,往日顺贴的胡须这一刻似乎都炸起来了。 “小老儿为奴五十年……”声音哽咽,再也说不下去。 云琅笑道:“留着话一会对他们说。” 说完就踏进了大堂。 端起平叟的新茶壶一顿长鲸吸水就把一壶水喝的涓滴不剩。 “还是那么难喝,青草味都没除掉,很失败!” 平叟笑道:“今天这么长气,看样子你成功了?就是不知道值不值你废掉的两千多斤铁水。” 云琅露出洁白的牙齿大笑道:“我想要更多!” 卓姬掀开面纱露出洁白如玉的面积,微启红唇笑道:“我是商贾,商贾自然是要看看货色之后然后讲价钱的。” 云琅笑了,瞅瞅不动如山的卓姬,再看看摇着羽扇跟他妈的诸葛亮一样的平叟道:“最讨厌你们这些资本家装模作样的样子,明明好奇的快要死掉了,还非要装出一副万事都在掌握中的模样。” 卓姬一张俏脸顿时变得通红,至于平叟,则笑的更加云淡风轻,老脸上的皱纹聚在一起很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云琅没有继续说下去,成功以后的人可以嚣张一下,却不能没有止境。 麻布摊开,一块黑黝黝的铁块放在卓姬的矮几上。 “先看货,我们再论价钱。” 卓姬对铁器不懂,平叟走过来满不在乎的用手指弹弹铁块,脸色微变,抽出一把小刀子在铁块上敲击了一下, 叮…… 听到这个声音,平叟就冲着卓姬点点头然后就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卓蒙,用你的刀斩断这块铁料!” 卓蒙立刻抽出雪亮的长刀,长刀在空中转了半圈,然后在卓蒙吐气开声中重重的斩了下去。 “叮……又是一声响,只是这次声音大的多。 云琅瞅着平叟笑道:“什么坏习惯啊,用百炼刀斩铁? 这能试验出什么?就是粗铁,这么厚的一块铁料,他也斩不断啊。” “钢刀斩铁,贵族们试验好钢或者好刀的不二法门,确实很没道理,不过大家都喜欢,你就将就吧。” 铁料被长刀斩出来了一个半分深的口子,至于,卓蒙手里的刀子,已经弯了。 卓姬认真的检查了铁料上的口子,满意的点头道:“不错,总算两千斤铁料没有白白浪费。 听着,从今天起,你每月的食俸与平公相同,另外,再给你院子里添两女四男六个仆役,另有马车一辆,拉车骡子一匹,锦缎十匹,麻布一百匹,绢丝五十束,黄金十斤。” 云琅听得很认真,平叟也满脸笑容准备恭贺云琅,毕竟,一步登天这种事情不是年年都有的。 “完啦?” 云琅张嘴问道。 卓姬一张脸有些黑,还是继续道:“再给你一座阳陵邑的房子。” 云琅摇摇头道:“我的功劳你之前给的那些已经足够多了,甚至有些奢华了。 我问的是他们你给什么赏赐!” 卓姬有些疑惑,不知道云琅是什么意思,难道说家奴也需要厚赐,往日里,不是给几顿饱饭,几件衣衫就可以了吗? 梁翁噗通一声双膝跪地,连连叩头道:“老奴别无所求,只求主人能给老奴放籍。” “放肆!” 怒喝的不止卓姬,平叟,卓蒙一起断喝,声势惊人,大厅里的温度似乎都降下来了。 梁翁浑身颤抖,显然惊惧到了极点,不过,在云琅期盼的目光中梁翁还是抬起泪痕斑斑的老哽咽着道:“老奴为奴五十年……” 话说了半截却怎么都说不下去,心中太多的苦楚堵住了他的嘴,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平叟的脸色铁青,一字一句的道:“一日为奴,终身为奴的道理你难道不懂?” 见梁翁磕头磕的额头都出血了,云琅心中微微叹气,看样子梁翁选择了退却。 “自女娲造人以来,良贱已定……”平叟见梁翁不敢说话,准备乘胜追击。 “不见得吧?昔日的始皇帝今安在?昔日皇族或者身死族灭,或者沦落为奴,谁说女娲娘娘造人之后就把人的身份给定死了? 我大汉高祖揭竿而起,斩白蛇赋大风从一小小亭长终成大业,谁说身份不可改? 即便是楚霸王项羽,也不过是说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就纵横天下不可一世,声威煊赫之时,即便是高祖也要退让三分。 谁说身份不可逆?” 卓姬疑惑的看着云琅,不解的道:“你喜欢奴隶?” 云琅沉重的摇摇头道:“我讨厌奴隶,非常的讨厌,讨厌他们唯唯诺诺,看到了就想踹一脚,讨厌他们长着人的模样却跟牛马一样的生活。 我是人,所以就会认为长得跟我一样,说的话跟我一样的东西就该是人,所以我见不得一群披着人皮的牲口,如果老天真的要他们当牲口,就不应该再给他们一张人皮。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奴隶跟牲口一样只会被动的干活,想要他们把活干好,干精通,这不可能,那是人才能做到。 接下来,我要干的事情全部都是属于人才能干好的事情,你这里全是奴隶,我要他们还不如要一群真正的牲口,至少,他们的力气更大!”    第三十八章失败的奴隶解放行动 第三十八章失败的奴隶解放行动 平叟疑惑的瞅着云琅道:“你这样想是不对的。” 云琅耸耸肩膀笑道:“就事论事,奴隶没有立场,没有进取心,不适合操作精细的事情。” 卓姬似笑非笑的道:“其实还有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把这些匠奴卖给你。” 云琅笑道:“这主意不错,卖给我之后我会给他们解良文书。” 卓姬的瞪大了眼睛道:“你不是为了控制这些人才提出这样难题的?” 云琅摇头道:“拿着你的钱,用着你的人,浪费着你的物资弄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你的,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块绢帛放在桌子上道:“这是配方跟流程示意图。” 平叟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取过绢帛仔细的看了一遍对卓姬点点头,就继续闭目沉思。 他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云琅的目的所在,必须尽快想通。 “小老儿六岁能干活的时候就进卓氏为奴,至今已五十余年…… 我父是匠奴,我母是仆婢……四十指婚才有了我,每日辛苦却只能果腹,寒天腊月,家无取暖之物,家父家母相拥取暖,将我包裹其中……及天亮,家母身体已经冰冷,犹自将我环抱其中…… 家父剥除家母衣衫裹在我身……只愿我……能活下去。” 梁翁说的悲苦,卓姬眼中已有泪光,平叟眉头紧皱,他们虽然同情梁翁,却没有改变心思的意思。 至于卓蒙脸上则浮现出幸灾乐祸的模样,很显然,梁翁说的这一幕他很常见。 “到我成年,主家以我勤劳能干也为我婚配,来年生子,一子亡,越年生子,二子亡……十年六子……只余一女……” 随着梁翁的故事逐渐延长,不论是卓姬还是平叟眼中都有了不耐烦的意思。 在他们看来,今日已经听了太多奴隶的话语,而梁翁竟然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云琅在边上笑眯眯的,还不断地打量他们的神色,似乎像是在看一场猴戏。 这让卓姬变得有些羞怒,梁翁的事情就发生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这故事越是悲惨,就越是能够证明卓氏为富不良。 平叟却从云琅戏谑的表情中发现,这家伙为梁翁他们出头是假,目的似乎在测度卓氏的胸怀气量。 而卓氏对梁翁等人的处置结果很可能会影响让云琅走火入魔的那个犁头…… “你这么说其实没用!” 打断梁翁悲苦诉说的人是云琅。 在座的所有人都瞅着云琅准备听他继续说。 “你的悲苦本身就是他们造成的,你指望从他们这里得到救赎,这不是缘木求鱼吗? 听着,老梁,你应该这么说……” 梁翁抬起满是泪水的老脸疑惑的瞅着云琅,而平叟则是一脸的无奈。 “老子不干了,有本事就把老子砍死,你卓氏的新式冶铁法只有老子掌握了,而那这个叫做云琅的家伙一点都不可靠。 万一他抽身走人了,卓氏就再也没人会新式冶铁法。 现在,要嘛给老子解良文书,要嘛一刀砍死老子!还有我闺女的解良文书一起给我。 如果你们这么做了,我老梁这一辈子就卖给卓氏了,保证忠心耿耿,新式冶铁法只会装在脑袋里带进坟墓!” 卓蒙大怒,一脚踹翻梁翁道:“白日做梦!” 梁翁怯懦的指着云琅对卓蒙道:“是他说的,不是我说的。” 梁翁的一句让卓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平叟苦笑着对云琅道:“你看看,你看看,没有担当,如何为人?” 云琅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还有点气急败坏,跳着脚道:“他要不要是他的事情,老子给不给是老子的事情,只要老子想给,他就得拿着,有我在,他们就算是想继续为奴都不成!” 平叟哈哈大笑,指着云琅道:“这才是你啊,这才是一个上位者。” 卓姬原本努力想要控制住不笑的,听了平叟的话再也忍不住了,笑的花枝乱颤。 他们两人笑的越厉害,云琅的脸色就越是难看,眼看着就要爆发了。 就听卓蒙抽出刀子道:“有本事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刚刚用威胁的法子让梁翁改口,卓蒙觉得这法子对云琅也应该有效。 暴怒的云琅瞅了一眼这头蠢驴,一张俏脸变成了铁青色。 平叟一看不好,张嘴道:“手下留情!” 平叟还是说晚了,只听铮的一声金铁交鸣之音。 一支一尺来长的铁羽箭就插在卓蒙的大腿上,卓蒙惨叫一声,钢刀当啷落地,那支铁羽箭竟然穿透了他肥厚的大腿,雪亮的箭簇从大腿的另一端露了出来。 眼看着卓蒙抱着大腿在地上翻滚,卓姬拍案而起道:“你好大的胆子!” 话音刚落,屋子里就呼啦啦涌进来一群卓氏家奴,七八把长矛对准了云琅,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云琅身体上立刻就会多出七八个血洞来。 平叟的眼珠子转的如同走马灯,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才要喝止家奴,就听云琅大声道:“霍去病,你要是再不出来,老子就死定了。” 卓姬吃了一惊,霍然站起四处观望,平叟却一脸的死灰,再无精神。 “没事,你死不了,继续啊,再杀两个我就出来了,你刚才用弩箭伤人的模样很果断啊。” 一扇窗户被推开了,霍去病那对可笑的眉毛就重新出现在云琅的视线中。 他把短弩收进后腰,大笑道:“我说过十五天,就是十五天,不会有错。” 霍去病无视面色铁青的卓姬,跟坐在桌案后一脸痛色的平叟道。 “你说的大功劳已经成功了?” “需要的材料已经试验成功,大功劳也就唾手可得。” “桌子上的那个东西就是材料?”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那是卓氏的东西,我们说的大功劳不是这东西。” 听云琅这么说,平叟立刻睁开了眼睛,这一刻,老家伙的眼神亮的惊人。 霍去病把目光从那块铁上收回来遗憾的道:“可惜了。” 然后重新看着云琅道:“你真的要给这些匠奴解良文书?” 云琅看了一眼抱着柱子偷偷看他的梁翁咬咬牙道:“自然是真的。” “这是为何?”霍去病露出了与卓姬,平叟一样的诧异表情。 云琅笑道:“这些天与这些人日夜劳作,虽说艰苦,却非常的愉快,这就难免生出一些同袍之情。” 卓姬怒道:“就为了这些?” 云琅怒道:“难道还不够吗?” 平叟一张老脸重新皱成了一朵菊花苦笑道:“少年任侠啊,这种事我们可以好好说的,卓氏家奴十余万,解良几个不算什么。” 云琅哼了一声道:“求人的事情我不做!” “所以你宁可把事情弄到现在的地步?” “谁让你们不快点答应的,那家伙还叽叽歪歪的威胁我。” 平叟指着快要被吓死的梁翁道:“你以为一个匠奴有了解良文书就成良人了? 把解良文书给他们,他们更活不下去。” 云琅不解的瞅着霍去病,只见这家伙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良人是要缴纳赋税的,一个没有缴纳过赋税的人,不算良民。 会被官府捉去成为官府的匠奴,修皇陵,修水利,筑城,开塞,随军队远征,呵呵,用处多着呢。 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们成为你的部曲,由你缴税,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当我的奴隶跟当卓氏的匠奴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奴隶吗?” 霍去病滑稽的眉毛左右动动大笑道:“似乎是这样的,你可以对他们好点啊,哈哈哈哈” 霍去病无良的大笑,平叟没心肝的大笑,卓姬掩着嘴嘲笑,就连趴在地上努力拔铁羽箭的卓蒙都有些幸灾乐祸。 当一个阶级想要完全控制另一个阶级的时候,基本上不会给你半点空子钻。 除非你足够优秀,优秀到让所有人只看你本人,而不看你的身份。 事实上,严格算起来,云琅自己比奴隶还要惨,因为他是野人,还是一个有着老秦人身份的野人。 只是他从一开始就以良家子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不论是他表现出来的教养,还是学识,技能都不是一个奴隶该有的。 这才让所有人忽视了他的身份,以为他是同类。 猎夫们如果不小心弄死了一个奴隶,立刻就会有奴隶的主人找上门,如果不能赔给奴隶主足够的钱财,按照《大汉律》他就会被奴隶主弄走代替那个死去的奴隶。 而猎夫弄死一个野人,与弄死一头野兽没有什么差别。 云琅确实没有诚心诚意的帮助奴隶获得解放的心思,他只是看不下去,从而用梁翁他们来试探一下,看看有没有改变身份的可能,另外,也为自己将来更进一步做点准备。 眼看人家的网织的密不透风,而梁翁似乎也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云琅长叹一声准备放弃。 梁翁却一下子从梁柱后面跑出来,抱着云琅的双腿,带着无限的期望仰头哀求道:“小老儿愿意成为小郎的部曲!” 云琅咦的惊叫一声,他还是很不习惯被人跪拜,好不容易从怪异的感觉中清醒过来,苦笑一声道:“你现在倒是精明!”    第三十九章少年人论匈奴 第三十九章少年人论匈奴 没有努力就没有收获。 这句话在大部分时期是很有道理的,至少,梁翁努力之后就有了收获,他跟他闺女以及多病的老婆从今天起就变成了云琅的部曲,同时被开革出卓氏的还有胖丫鬟丑庸。 至于别的匠奴,卓姬一个字没提,平叟也好像忘记了云琅的要求,霍去病根本就没把这事当做一件可以摆上台面说的事情。 于是,云琅也只好选择性忘记。 炒钢的工艺,在卓姬,平叟亲眼见证下,再一次获得了成功。 刚刚获得了一点奖励的匠奴们工作的更加精心,同样的一锅铁水,获得的钢料比上一锅还要多一些。 这也证明了云琅刚才说奴隶干不好活的论断纯属屁话。 一个人做事说话一定要缜密。 看看卓姬,平叟看云琅的眼神就知道,这两人已经在严重怀疑他的人品。 至于卓蒙就遭罪了,云琅的铁羽箭又有一个名字叫做铁羽狼牙箭。 因此,想把这种羽箭从腿上拔出来非常的受罪,因为所有的狼牙箭除过匈奴人用的真正狼牙箭之外,都是有倒刺的。 一边是卓姬等人欢天喜地的庆祝新式冶铁法的诞生,一边是卓蒙被两个杀猪匠模样的大夫绑在案子上拔狼牙箭。 欢喜中带着疼痛才是这个世界前进的本质,因此,云琅也很快就忘记了自己造的孽,跟霍去病一起愉快的吃肉喝酒,顺便商量一下应该把曲辕犁放在哪里制造。 平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曲辕犁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卓姬也是清楚地,本来两人还对曲辕犁有一些想法。 在霍去病避嫌不去看炒钢过程之后,他们俩就非常知趣的忘记了曲辕犁。 他们相信,这时候绝对不能把霍去病当做一个小孩子看。 事实上他们的判断是对的。 如果给霍去病换一套女人衣衫,他就立刻会变成伟大的长平公主。 因为他跟云琅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出自长平公主之口的,根本就没有他的任何智慧在里面。 看的出来,霍去病这个人很讨厌当别人的传话筒。 “曲辕犁的真实效果如何?” “是现在铁犁效用的五倍,还能帮助农户少一头耕牛,如果家中无牛,两个壮劳力也能拖着耕犁干活,就是不如耕牛快而已。” “曲辕犁一架造价如何?” “不知道,不过,整架耕犁的费用大多在犁头上,只要炒钢工艺能够得到大范围的应用,耕犁的价格就能迅速的降下来。” “曲辕犁从不见史册记载,仅凭空想无济于事,必须先制造出一架来,然后方能徐徐推进。” “同意,可是我是一个穷光蛋,最近又被卓氏从冶铁作坊撵出来了,手头只有三个妇人,一个老汉,无力制造。” “这部分的费用由大将军府来出……” “先给我一百万钱……” “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难道说一架曲辕犁需要这么多才能做出来?” “在一架完整的曲辕犁做出来之前,我至少制造十架以上的废品,你没见炒钢法出现之前,我弄废了多少铁水吗?” “好吧,我如实禀报回去……” 一大堆没有意思的谈判话说完之后,两人都懒懒的躺在床榻上,把脚搁在窗户上,多余的一句话都不想说。 有人陪着发呆是一种享受。 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喜欢没事干发呆,没想到,霍去病也有这毛病。 直到丑庸端着瓦盆告诉云琅面团已经醒好之后,两人才算是活过来了。 “我一直不喜欢蒜头!” 正在揉面准备扯面的云琅忽然听到沉默了很久的霍去病说话了。 “蒜头金贵着呢,没听说张骞刚刚带回来的时候大家打破头了争,你好好的把蒜头剥干净,马上要用!” “吃了之后嘴臭……” “拌面味道很香……” “我是说,这东西来大汉才四年,现在遍地都是了,就像匈奴人,以前从来不会出现在关中,现在,上林苑偶尔都会有匈奴的探子了。” “这么说,云中一代岂不是满世界都是骑马的匈奴?” “差不多了,我舅舅说匈奴人现在越发的猖狂了,他们已经不满足我们送去的美女,开始自己来抢了。” 云琅指着勤快的扫着院子的丑庸道:“我家里的女人很安全。” 霍去病丢下蒜头道:“我家里的不安全!” 云琅把面团翻了一个身,然后用瓦盆扣住,习惯性的抄起自己的茶壶嘴对嘴喝了一口道:“所以你舅舅该出征了?” 霍去病摇头道:“有人不同意。”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不同意算是老成谋国的看法。” 霍去病诧异的看着云琅道:“你也不同意?” 云琅笑道:“我不同意有个屁用,只是觉得没商量好怎么出征,就慌乱出征,即便是打赢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霍去病一拳砸在云琅摊开放在案几上的手怒道:“外敌入侵,生灵涂炭,陷边城百姓于水火之中,如何容得我们细细思量。” 云琅的脸红的如同秋日的晚霞,这不是感到羞愧,而是被霍去病榔头一样的拳头砸在手上导致的疼痛引发的。 “愚蠢,匈奴人坐在马背上来去如风,劫掠如火,绝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三天,等你去了云中,匈奴人说不定早就跑去了晋阳,等你追到晋阳,人家说不定早就跑去了河西。 抓不住匈奴,只能把我们的将士肥的拖瘦,瘦的拖死,兵疲将乏之下,匈奴人要是再回马一击,死的人更多。” “咦,你怎么这么熟悉匈奴人?莫非你就是匈奴派来的探子?” “哎呀,该死的,我怎么就忘了我还身怀如此重任,多谢霍兄提醒!” 话不投机半句多就是这样的,一个被战争荣耀冲昏头脑的少年人,听不得半点关于失败的论断。 他认为只要自己出马,就绝对不会有失败这回事。 大汉直到现在依旧对匈奴持守势,完全是因为现在掌兵的将领全部是尸位其上,哪怕其中一位还是他舅舅。 如果换成他掌兵,一定能让所有的匈奴女人怀上汉种,也能把匈奴所有的牛羊弄回大汉供全国百姓大嚼,更能让匈奴单于跪在伪帝刘彻的面前瑟瑟发抖,然后,自己胸前挂着一枚八十斤重的金牌上书——天下无敌! “这确实很麻烦啊,怎么才能拖住匈奴人不让他们乱跑呢?” 霍去病终究是不同的,在少年狂想病爆发的同时还能有一点忧虑,这非常的难得。 “其实很好办啊。” “计将安出?” “其一,从皇宫里弄百十个绝色美女放在一座小城里,整天大张旗鼓的跳舞唱歌,让匈奴的探子看清楚每一个美女的漂亮模样,然后回去禀报给单于知道。 那些对我们丑公主都趋之若鹜的大小单于们一定会发疯,大家都想要美女,然后就千里迢迢或者万里迢迢的跑来抢美女,嘿嘿,我们趁机布下重兵,然后哈哈哈……“ 霍去病抽抽鼻子道:“这法子不成,灌夫两年前用过,其中一个美女还是他闺女,结果不太好,匈奴人抢走了美女,顺便弄死了灌夫麾下一千三百人……” “呃,灌夫是谁?” “左将军,以前是中郎将,以武勇冠绝天下,结果这一次很倒霉,丢了闺女,也丢了官职,只好在家喝酒骂人,最近骂人骂的起兴,连丞相田蚡都没放过,我舅母说他快倒霉了。” “好吧,前面的话就当我没说,不过啊,这个灌夫也太没脑子了吧? 竟然用自己的闺女上场?” “这其实也不怪灌夫,人家拿闺女引诱匈奴是忠心耿耿的表现,反正他有二三十个闺女丢一个就丢一个没什么。 他只有六千兵马,谁能想到匈奴一次会来五六万人? 就因为他闺女都被抢跑了,陛下才会对他这一次兵败持宽容态度,毕竟对国朝忠心耿耿嘛。” “你以后如果这样表现你的忠心,最好离我远点,我怕天上打雷的时候跟你在一起,很容易被牵连。” “你刚才还说用美人引诱匈奴来着?” “那是用皇帝家的美女好不好?” “呀,我忽然发现你好像对陛下很不满。” “没有的事,只是觉得小户人家经不起折腾,反正皇家喜欢送美女给匈奴,一次一个跟一次一百个区别不大。” “那是和亲,现在已经不多了,当年高祖被匈奴困在白登山的时候,皇后可是一次给单于送了九十九个美女。 就这,匈奴单于还不满意,特意写信来问咱们六十岁的老皇后,表示他对皇后非常的倾慕,问老皇后有没有亲自来匈奴游玩一遭的意思。” 云琅吃面的速度不由自主的加快,能听到这样的皇家密辛很难。 “老皇后怎么说?” “老皇后一点都不生气,说她年纪大了,不能侍奉英雄,所以就派些年轻的去……”(老皇后吕雉,此处为史实,非作者胡说八道) “噗,咳咳咳……” 云琅差点被一口面条噎死。    第四十章严谨的科学发展观 第四十章严谨的科学发展观 这个世界最美妙的就是少年人……他跟云琅以前见过的少年人一样不太靠谱,一样喜欢做白日梦,一样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一样喝高了之后就会鬼哭狼嚎…… 很好! 太好了! 顶呱呱啊! 云琅觉得自己可以跟少年人一起混,尤其是跟霍去病这种明显有妄想症的少年人一起混太安全了。 即便是发疯,人家也会大度的晒然一笑,然后道:“年轻真好啊……” 如果总是跟太宰这种被始皇帝严重洗脑并且对一个死人至死不渝的人在一起,他迟早会走上恐怖的反汉复秦的不归路。 如果跟平叟这种没事干就讲究阴阳调和并且将所有阴暗心思都归咎于天地阴阳变化的人一起混,云琅觉得自己要是不变成一个脱离实际只喜欢耍嘴皮子靠脑子算计人的恶棍才怪。 如果跟卓姬这种骄傲的如同孔雀一样没事总是喜欢开屏,并且露出丑陋光屁股的人一起混,云琅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跟她有一腿。 以上三种可能实在是太恐怖了,没一样是云琅想要的。 霍去病就着一碗面条跟一头蒜喝了一罐子烈酒,两三壶浓茶,结果就是剧烈的发酒疯,然后被大将军府的马车接回去。 至于卓氏的马车,酒醉的霍去病也不愿意去坐。 平叟双手插在袖子里,笑眯眯的目送霍去病的马车离开。 然后就对云琅道:“手段不错,算是笼络住了一个贵公子。” 云琅笑道:“你知道我志不在此,何苦拿我来说笑。” 平叟摇摇头道:“这不是笑话你,而是在羡慕你。 你知道这世上每日有多少人在追逐肥马尘土吗?能做到你这个地步的据我所知一个都没有。 想要往上爬,没有青云梯是不成的,即便有满肚子的才华,也需要人引荐才能一展胸怀。 老夫当年如果有你现在的机遇,何苦蜷缩在卓氏充当一个食客。” 云琅笑道:“平公也有一襟怀抱未曾施展吗?” 平叟笑道:“晚了,晚了,如今只能依靠腰里的几个铜钱,调戏一下小女子。” 说着话从袖子里取出几片简牍文牒递给云琅道:“小郎胸有沟壑,必不在意民籍这等小事,从尔缙云氏祖地办理,必定迁延时日,有听闻小郎与故乡父老不甚和睦。 老夫遂自作主张,为小郎在阳陵邑办理了民籍,从今后,小郎就是蓝田县人氏。 只是蓝田县自从高祖二年大饥荒之后就更名为渭南郡,户籍大多流失。 到八年前,蓝田县又被陛下划入上林苑,又在去年修建了上林苑鼎湖宫。 一连串的变革下来,蓝田县中的民籍已经散乱之极。 正好给了老夫可乘之机,买通一二胥吏,成就了小郎蓝田县上户之名。 文牒在此,小郎只需填上父祖之名,就成关中子弟。” 平叟笑眯眯的表情让云琅心中一阵阵的发寒,这个老家伙竟然不声不响的在调查自己。 如果自己没有表现出过人之处,恐怕这就是这家伙对付他的一个把柄。 现在眼见自己跟霍去病结为挚友,立刻就把调查监视说成了置办文牒,把自己可能对卓氏的最后一丝怨恨也填补的干干净净。 做事真真正正是滴水不漏。 云琅抓了简牍一把,却没有抓回来,另一头被老贼抓的紧紧的。 云琅只好松开简牍,拱手道:“小子欠平公一个人情,他日但有用到小子的地方,云琅必不敢忘。” 平叟哈哈大笑,一把将简牍拍在云琅的怀里道:“一家人说两家话,小郎真是太客气了,哈哈哈哈哈哈。” 得到了云琅亲口承诺,平叟就满意的背着手走出小院子,经过一个小婢身边的时候,还在人家屁股上重重的抓了一把,可见这个老贼的心情是真的很好。 云琅回到房间瞅了一眼简牍,就知道自己上当了,痛苦的揪着头发把脑袋往案几上撞…… 简牍很旧,一看就是有年头的东西……上面的文字也没有错,只是在写名字的地方被人用抹布擦洗掉了原来的字迹…… 既然蓝田县的户籍大多遗失,也就是说官府手里留底的名册是不全的,现在全靠百姓手里的文牒来登记户籍。 云琅自己大可制造一个假户籍,然后去渭南郡官府登记也是没问题的。 自己既然接受了平叟他妈的好意,自己没户口的事情已经彻底的暴露了。 丑庸见云琅糟蹋自己,惊恐的站在一边不敢说话。 就听云琅呻吟着道:“还是太年轻啊!” 丑庸听了这话,立刻就不害怕了,温柔地揽着云琅的肩膀道:“再过两年,小郎的身子就长成了,小婢等着您就是了……” 自从卓氏有了新的冶铁方法,卓姬的一颗脑袋就再也没有低下来过。 别人家冶铁,她家炼钢,仅仅是两个字的差别,就让卓氏冶铁作坊的档次提高了十倍。 这个狠毒的女人,明明知道她老爹已经快要被《盐铁令》折磨死了,不但不伸手帮忙,反而还跟他老爹哭哭啼啼的要阳陵邑的作坊。 也不知道肥胖如猪的卓王孙是怎么想的,带着一群跟他一样胖的儿子呼啦啦的来到了阳陵邑,满足了女儿的要求之后又呼啦啦的离开了。 可能是蜀中的形势太严峻,他仅仅在阳陵邑停留了一天。 就是不知道这位伟大慷慨的父亲在听说卓氏冶铁作坊有了赚钱的新工艺之后,会不会被自己的不孝女活活的气死。 卓王孙来的那一天,卓姬不允许任何奴仆在外面胡乱走动。 更不允许云琅走出他的小院子一步,为此,云琅的到了一大堆精美的食材。 云琅的小院子说小,其实并不小,除过中间的正房之外,两边还有耳房。 丑庸现在是得了意的,把自己的房子安排在左手最靠近云琅卧室的地方,整日里指挥着梁翁老两口跟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干这干那。 知道云琅喜欢干净,整个小院子里连一棵杂草都看不见,即便是有泛碱的浮土,也会被梁翁的老婆跟闺女扫出去,再用石锤把地面捶结实了。 云琅小院子里的饭食永远都是令人期待的,只是平叟最近不太来了,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跟四个奴隶吃一样的饭菜了,并且极为痛恨云琅的自甘堕落。 不知道他坚持什么,反正面子大于天是肯定的。 这种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的坚持让云琅非常的感动,觉得这家伙还是有缺陷可以让自己攻击的。 一个没有任何道德缺陷的人云琅一般是不跟他接触的。 和这样的人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已经是罪孽了,再呼吸同样的一股空气,会让他发疯。 平阳公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她是伪帝刘彻最忠实的拥护者,是天下妇人纷纷效仿的女德标杆,是大将军卫青少年时期的性冲动对象,是霍去病最严厉的指导者,更是云琅这个可怜人的最大债主。 “一百万钱,十天就花用干净了,不知小郎是如何花用的,可有账簿可以查验?” 平阳公主的声音听起来很动听,如同黄鹂鸣叫一般清脆,只是话语里的意思就让人非常的不愉快了。 事实上,谁要是被人查账,心情一般都不会太好。 新式记账法已经糊弄了卓姬很多天了,云琅也因此从中获得了很多的利益。 比如说这一次制造曲辕犁用的钢,就是平白无故的用账目制造出来的,云琅不但没给卓姬一个钱,反而从她的帐房那里拿到了两万四千钱。 当然,这点钱在卓氏冶铁作坊最近庞大的交易往来中是微不足道的。 卓姬想要弄明白,以她用算筹的方式计算,估计需要计算到明年春天。 长平公主这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要抓住你的一根毛,她就能顺着这根毛最后把你隐藏在黑暗中的裸体全部揪出来。 新式记账法对她一样具有强大的蒙骗性,只是她固执的认为制造一架曲辕犁,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十天之内花销一百万钱。 “你且来说说,为何曲辕犁明明已经制造好了十一架,你却在账目上勾销了其中的十架,而且两千一百斤钢料,为何在打造之后就成了两百八十三斤?其余的钢料哪里去了?” 这就不讲道理了,科学研究最大的支出就是材料的浪费。 以前云琅在机场带着兄弟们攻关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否则,大家哪来的奖金发,哪来的馆子可以下,哪来的钱在高档会所里抱着美女唱甜蜜蜜? 长平公主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核销,做好十一架曲辕犁核销十架,这是科学常理,精益求精嘛,科学总是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前面十架只是为第十一架做铺垫的,是曲辕犁一型,到曲辕犁十号,都是试验型号,一旦第十一号曲辕犁定型了。 身为科学家,就必须有保密意识,把过程记录成册,而后再把那十架全部销毁,避免泄密,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个流程。    第四十一章不容拒绝的女魔头 第四十一章不容拒绝的女魔头 “如何销毁的?” 长平公主的眼睛非常的漂亮,即便是已经三十岁的人了,长长的眼睫毛依旧很弯,很翘,眨巴起眼睛来如同两把小刷子。 “自然是丢进炉子里烧了!” 云琅大大方方的摊开手表示自己问心无愧。 “少掉的钢料呢?这个总烧不掉吧?” “烧不掉,不过,我们为了能让钢料更加的耐磨,有的添加了一些石灰,有的添加了矿料,有的还往里面添加了磨碎的瓷器……最后,都变成了废渣,只好丢掉。” “废渣呢?” “被卓氏捡走了重新冶铁了……” 云琅总觉得长平公主是在捡芝麻丢西瓜,这么大一架曲辕犁不看,偏偏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很没意思,他总不能说,她给的一百万钱其实只用了二十万,剩下的都被他通过霍去病换成了黄金,打算过两天送去骊山? 长平公主不知道为什么莞尔一笑,转身就开始仔细观察面前的这架曲辕犁。 不得不承认,在云琅的指导下,这架曲辕犁充满了工业时代的流线美感,尤其是暗青色的犁头呈一个美妙的弧形,且被云琅分成三块,最后拼装上去。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容易损坏的犁头,可以多次更换,有效的减少了损耗,仅仅这一项发明,云琅觉得自己拿走八十万钱一点都不多。 “试验过了吗?” “公主不在,我等不敢轻易将这东西展现于人前。” 贪污人家的钱归贪污钱,该给人家的尊重以及为人家考虑这两点是不能丢的。 有了这两点,人家最后最多说一句贪婪,却不会说你办事不靠谱。 这样一来,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了不起他们下次把钱看紧些就是了。 果然,听到云琅这样说,长平公主的脸色好了很多。 亲自抚摸着这架制作的非常精良的曲辕犁轻叹一口气道:“如果此物真的能够为百姓节省一头牛,一百万钱也算是花的千值万值了。” 云琅点点头表示理解。 在这个破时代里,饲养一匹马,一年的饲料价值相当于中户人家六口一年食物的价值。 一家饲养一头牛的耗费也价值三口人的食物价值。 在很多中户人家,牛的地位比人重要。 对云琅来说,制造这样的一架耕犁,对他来说基本上难度不大,如果不是材料壁障,给他一群木匠,他能一天生产出一百架来,毕竟,曲辕犁是唐代的产物,工艺不可能太过精细。 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情,云琅还是很喜欢做的,当然,如果这个时代就开始重视专利权,并且给专利费的话,云琅是不会想到贪污这回事的。 阳陵邑城里就有很多的农田,这是这个时代城池的特点。 一旦被大军围困,城里的人至少还有一点土地可以耕种,不至于被活活饿死。 一头牛拖拽着曲辕犁在土地上滑行,锋利的犁铧劈开了黄色的土地,健壮的耕牛随着农人的吆喝声,一道笔直的犁道出现在土地上。 曲辕犁与以往的犁铧完全不同,它在翻开土地的同时还能借助犁铧上的弧面将土地翻倒在一边,相当于将原来的土地转移了近一尺的距离。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挪动,却对农作物保墒进气杀死虫卵有极大的作用。 霍去病刚才差点被吓死,他很担心云琅扛不住将两人贪污钱财的事情招出来,因为他也拿来五万钱。 虽然云琅很镇定的化解了,他依旧心头惴惴不安。 直到曲辕犁展现出它强大的威力之后,心头的不安才转变为骄傲。 长平公主顾不得自己华丽的衣裙,站在犁道里亲自比量了翻耕的深度,还赤手捏碎了一小块黄土,转过头对一个宦官模样的人道:“隋越!滚过来看清楚,仔细看清楚了,这将是我大汉农耕的无双利器!” 戴着黑色高帽的宦官隋越连忙跑进地里,学着长平公主的样子,测量了翻耕的深度,又点了一柱香记录了一柱香里耕地的数目。 好一通忙活之后才谄媚的朝长平公主施礼道:“仆,记下了。” 长平公主傲然一笑道:“记下了,就把这架耕犁带进皇宫,给陛下看看,我等着明年秋日听到庄稼丰收的消息。 出嫁的公主,就不进皇宫了。 我从未向陛下要过官职给别人,这一次,你禀报陛下,就说我要一个羽林郎的职位赏赐功臣。” 隋越大有深意的瞅瞅云琅,然后笑着躬身道:“仆,一并记下了。” 霍去病得意的用肩膀撞撞云琅小声道:“看样子我们要多一个伙伴了。” 云琅严肃的瞅着霍去病道:“先说清楚,我当羽林郎没问题,可是我不上战场!” 霍去病怒道:“羽林,羽林,为国羽翼,如林之盛,为皇帝之护卫,如何能不上阵杀敌?”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这种人百年都出不了一个,一旦上阵战死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不上阵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舅母为你谋一个羽林郎的职位? 你以为羽林郎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吗?” “第一,我要羽林郎的职位,纯粹是为了在上林苑要一块地研究种地! 第二,曲辕犁一旦在全国得到运用,大汉一年可多收一两成的粮食,至于节省的粮食,耕牛不算在内。 我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要一个羽林郎来玩玩很过分吗?“ “你可以当文官啊,不要羞辱羽林之名。”霍去病大怒之下强忍着揍云琅一顿的心思转过身去,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跟霍去病的争吵长平公主看在眼里却很不在乎,在她看来那不过是小孩子耍脾气,一会就会好。 眼看着隋越将曲辕犁擦拭干净装上马车,这才朝云琅招招手,笑容和蔼可亲。 “曲辕犁的名头你担不起!”长平背着手很伟岸的瞅着远山语重心长的道。 “确实如此,公主殿下只需给我一点小小的金钱上的补偿!” 对于长平夺走曲辕犁的事情,云琅一点都不生气,她说的那句话一点错都没有,以云琅的目前的地位,拿不到这件大功,即便是拿到了,估计下场会很惨,不如不要。 “老实说,一百万钱,你拿了多少?” “十万!” 这时候是交心的时候,再隐瞒就会引起长平的怒火,毕竟一个上位者是不会判断错的,即便是判断错了,也是下属的错。 云琅连磕巴都没打就报出一个小得多的数字,如果说八十万,估计长平会翻脸。 长平满意的点点笑道:“跟我预料的差不多,哼,在我面前到底还是说实话了。” “公主殿下法眼无差,云琅羞愧无地。” “好了,曲辕犁不错,那十万钱就算是赏赐给你的,去了你的贼名。 小小年纪正是为国建功之时,却偏偏喜欢财货,真是让人恨之入骨。” “没办法,从小穷怕了,见到钱财就习惯往怀里揣,拉都拉不住。” “男子汉大丈夫只要建功立业了,区区钱财不过是粪土一般的东西。 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计较目前的得失,你年纪幼小,将来的路还长,不要被一点财物遮住了你的眼睛。” 云琅躬身道:“瑾受教!” 长平公主叹口气道:“我自从出了皇宫,就不愿再进去,为了你这个孽障,又开口求人,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云琅无辜的眨巴一下眼睛,他记得目前得到的一切应该是自己拿曲辕犁换来的,怎么到了长平的嘴里,就变成了恩赐? 霍去病极为隐蔽的轻轻一脚踹在云琅的腿弯里,云琅双膝一软,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 长平极为忧郁的道:“这一拜本公主受了,从今往后,你也算是我大将军府的人了。” 说着话还慈爱的抚摸了云琅的脸继续道:“可怜的,少年就失去双亲,又被族人贬斥,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楚。 好在以后不用了,大将军府就是你的家。 尔今后当与去病儿,伉儿、不疑、登儿相互扶持,相亲相爱,为我大将军府增添荣光。” 云琅觉得脑子很乱……先是莫名其妙的有了一个家,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多了四个兄弟,再然后自己要为大将军府增光添彩。 一瞬间,他缺的东西好像全齐活了,剩下的只有磕头这一条路好走了。 成为羽林郎对他拿到始皇陵那块地很重要,跟霍去病当兄弟好像也没有什么坏处,至于另外三个还不认识,卫青的三个儿子似乎没有什么本事,应该不难对付。 这时候如果磕头这些都能拿到,万事大吉。 如果拒绝…… 云琅愉快的认真磕头,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的很傻,完全是一副我很喜欢,我很惊喜的模样。 长平公主嫌弃的挥挥衣袖,对云琅跟霍去病道:“去玩耍吧,今天准你们晚归!”    十九天十万收藏,感谢,感谢大家支持 这是孑2踏入网文之后最好的成绩,心头呜咽,脸上狂喜,猛拍键盘,却无言可诉…… 兄弟姐妹们的支持,是孑2此生最大的幸福,区区感谢两个字实在是太苍白,无法表明我此时心头之幸福之万一。 这是实实在在的十万收藏,每一个收藏的背后都有一个兄弟姐妹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向孑2表示支持。 ”我有十万个收藏”——这是我牛逼哄哄的对编辑说的话,编辑说——你牛。 ”我有十万个收藏”——这是我对同行说的话,同行说——牛的某个部位爆了! ”我有十万个收藏”——这是我想对诸位兄弟姐妹说的话——不知道你们会怎么回答? 不论是善意的调侃,还是鼓励我且行且珍惜,或者粗暴的说——你妹啊!我都认为是对我的祝福!!! 我想说爱你们,看过我形象的兄弟姐妹们可能不愿意接受,我不管,还是要说,还要大声的说,让全世界都知道孑2是一个多么幸福的人…… 感谢我的兄弟姐妹们,感谢你们,感谢这些用最大的热情支持孑2这个胖子的人,爱你们!!! 1高山洋子盟主 2一夜风雪夜归人盟主 3孑孓不二盟主 4呵呵哒都有人取盟主 5路接天盟主 6是猪也要是野猪盟主 7往北的地方海未眠盟主 8岑寂2010盟主 9greenyuxuan盟主 10迷之娇喘盟主 11刘雨龙97盟主 12想不到名字猫盟主 13最爱打小怪兽盟主 14公输吟尘盟主 15詹丰源掌门 16xiuxiulian掌门 17锦绣文采掌门 18INI三i魏掌门 19木沐暮慕长老 20行走之風堂主 21天海祥云舵主 22为你受尽冷风吹舵主 23小渐渐舵主 24雨露花浓舵主 25治文习武舵主 26idhuj0016舵主 27凤庭1973舵主 28第一次看正版1舵主 29*飘雪*天涯*舵主 30春雨动荡舵主 31梁池舵主 32夜~吻舵主 33咖啡不加糖☆舵主 34戴眼镜的木偶舵主 35徐歪才舵主 36书友20170814112135436舵主 37无动力潜艇舵主 38红羽舵主 39冬刺骨舵主 40喆的店舵主 41书中老白舵主 42陈文君2舵主 43愚者丶舵主 44云起昕玉舵主 45real幻想舵主 46八匹舵主 47猪三不舵主 48夜困舵主 49雁九舵主 50陌语like执事 51风暴雷霆之云仙执事 52浪漫Co2执事 53419026392执事 54青色夜凯执事 55心果棉花执事 56在江南烟雨中执事 57疯man道长执事 58天涯巨人执事 59大石学长执事 60童年时的凤凰树执事 61豆豆的多多弟子 62NMLGB28156弟子 63书虫天一弟子 64狂霸刀锋弟子 65也卖呆弟子 66书友20170818194851663弟子 67了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弟子 68团子石头弟子 69考拉烤地瓜弟子 70你就是很多很多话不说弟子 71小奔他爹弟子 72雷霆82弟子 73等会说弟子 74奇人达文西弟子 75chxwjlsh弟子 76东方亮西贝岩弟子 77天心雨落弟子 78大道同游弟子 79成天瞌睡弟子 80吾皇万岁~天星弟子 81情伤灬掩饰寂寞弟子 82流氓づ丑男弟子 83gg3679弟子 84ggcats6afsc3弟子 85会仰泳的蛤蟆弟子 86书友20170613202744860弟子 87哎呦我去01弟子    第四十二章不能跟古人比 第四十二章不能跟古人比 “真不知道我舅母看中你什么了,居然会把你当子侄对待。 对我都没有这么好过。” 霍去病跨坐在窗户上,两条腿不断地晃啊晃的,如同吊死鬼随风飘荡的腿。 云琅躺在软塌上,接受丑庸殷勤的按摩,随手指指左腿示意丑庸换一条,不要老是按右腿。 “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是我的长相比较出众的缘故?” “你贪生怕死,你阴险狡诈,你还满嘴谎话,你还卑鄙无耻的贪污钱,这样的人在长安一般都会被五马分尸,偏偏你活的好好地,现在还比大部分的人活的好。 真是没天理啊!” 霍去病将脑袋靠在墙上无力地又道:“我军中有很多的好兄弟,他们都是孤儿,个个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 每日里没完没了的骑射训练,哪怕被羽林郎用棒子抽也一声不吭。 论起骑射,他们比你强一万倍,论起胆气,他们也比你强一万倍。 他们每日里夜思梦想的就是能够成为一个羽林郎。 可是啊,你却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快的成为了羽林郎。” 丑庸跟云琅霍去病混熟了,很不服气的帮自家主人分辨道:“我家小郎也很辛苦啊,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在绢帛上画图形,还要盯着木匠打造农具,有时候半夜都要爬起来去看铁匠们有没有偷懒。 你看,你看,小郎的胳膊都晒黑了。” 云琅欣慰的拍拍丑庸的胖手,他真的觉得自己最近过的很辛苦。 霍去病把他这样的人跟羽林里面那些玩命打熬力气的家伙放在一起比,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本身就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去病,你以后也要向劳心者的方向前进,我很怕你到时候练的连脑袋里都是硬邦邦的肌肉。 那样的话,你还想封侯?做梦去吧。” 霍去病点点头道:“我说这些话的目的就是想要说服我自己去看一些兵书。 我以前只要拿起兵书就头痛,看样子还是要坚持看下去啊。” 云琅笑道:“看不进去书就不要死看,有些人呢,看书能长进,有些人呢看书只会越看越糊涂,更有些人呢,天生就不用看书,他们是上天的宠儿,天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希望你能分清楚自己是哪一种人。” 霍去病笑着朝云琅拱手道:“羽林霍去病见过郎将。” 云琅抬抬手道:“免礼,下次先从窗户上下来两条腿并齐,正过衣冠再行礼不迟。” 霍去病笑道:“郎将说的极是,标下这就依律行事。” 说着话两条长腿往回一收,踩在窗棂上腰间发力,张开双臂,老鹰扑食一般就朝云琅飞过来。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翻身下了床榻,随后就把茶壶丢在床榻上…… 霍去病一声惨叫,砰的一声铺在床榻上,又触电一般的跳起来,捂着胯下呼呼喝痛。 云琅惋惜的看着被弄碎的瓦壶,觉得这东西一点都不好,喝起茶来一股子土腥味,还非常容易被弄碎。 “我霍家就我一根独苗……” “你如果再算计我几次,你霍家就真的只剩下你这一棵独苗了。” “我心里很不痛快!” “我知道啊,像我这种人进了羽林,该是羽林的大不幸。” “你不能不进吗?” “不能,我还准备加紧再弄点功劳好跟陛下要骊山底下的那块地,明年开春还要种谷子,农时不等人,哪有功夫磨磨唧唧。” “你进羽林纯粹就是为了要地?换一块成不成?我舅舅家有很多地。” “你知道个屁啊,你舅舅家的地全是熟地,看起来不错,实际上一塌糊涂。 知不知道啊?种地也需要大学问,你看看骊山那块地,背山面水,阳光普照,山涧又有无数溪流可供我圈成水库,只需连上水渠就是上好的水田,再来一把大火烧山,烧山的灰烬立刻就能肥地,不用怎么耕作,就能有三年的好收成。 再说了,在皇家园林里面盖一座庄园,没事干去山中狩猎,空闲时在山涧钓鱼,没劳力了就请猎夫去帮我在园子里抓野人,你觉得这日子过的有滋味不?” “你就想种地?”霍去病的两只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成为了羽林郎你竟然要种地?” 云琅弄干净了床榻上的碎陶片,重新选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躺了下去,打着哈欠道:“谁告诉你羽林郎就不能种地了? 谁告诉你种地的天生就比人矮一头了? 没了种地的,你们吃什么,饿不死你们!” 霍去病喟叹一声道:“我是为你好,羽林中郎将公孙敖那一关你不好过。 只要是羽林中人,即便是伙夫,马夫,也避免不了练习阵法。知晓军中避讳,一日都不得闲,稍有忤逆,就军法从事,轻则军棍,重则斩首从不宽贷。 你散漫惯了,如何能够受得了约束?” 云琅大笑道:“说到底,你就是不希望我进羽林是吧?”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会成为羽林之耻的,知道不?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能力,那就是把人带坏。 我不敢想军中那些直爽的汉子遇到你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我以前什么东西都能吃,自从跟你吃了几顿饭之后,家里的饭菜已经无法下咽,军中看来更不用想了,以前我决计干不出贪污这种事……现在居然贪污家里的……” “好吧,好吧,我进羽林之后别人不问话,我绝对不主动跟别人说话成不成?” 霍去病松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不过啊,你如果敢反悔,明年清明之时,我会揍翻你兄弟,再揍你!” “哈哈哈哈,先打败我兄弟再说吧。去病啊,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霍去病悻悻的道:“知道惹你厌烦了,现在就走!” 云琅对霍去病有自知之明很是欣慰,随口问道:“明日还来?” “当然!” 话音刚落,霍去病再一次消失在窗户外面。 “可能是名将的原因吧。” 云琅自言自语。 但凡是名将,似乎对军队的纯洁性都有很高的要求,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是符合他们对合格战士的要求,就像吴起喜欢用目不识丁的农夫,李靖喜欢野蛮的山人,戚继光从来都不在城市招兵都是一个道理。 想想也是,面对明晃晃的刀枪,奔腾咆哮的战马,飞蝗一般的箭雨,流星一般乱飞的石头,面容扭曲狰狞的敌人,只有服从性极好的人才会义无反顾的向前冲锋。 聪明人一般都会避开这种场面的,比如云琅就是这样的人。 只可惜真正的英雄只可能从前一种人群里出现,他们经历过聪明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做过聪明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千锤百炼之后,只要活下来,都是极为了不起的人。 聪明人很少能够成为英雄,因为他们足够聪明,能及时的将自己从危险的境遇里解脱出来。 有时候为了解脱,就顾不上别的,叛徒就是这么出现的…… 霍去病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和云琅相比他要一丝不苟的多,也古板的多,假如不是遇到云琅不小心打开了他少年人的好奇之心,打死他都干不出贪污这种事情。 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云琅跟他做朋友这没问题,事实上云琅也是他最有意思的一个朋友。 云琅想要成为他的战友兄弟,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这非常的不靠谱。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一个连武艺都练不好,却能对逃跑这种事另辟蹊径的人,上了战场唯一的优点就是能比别人跑的快些,还是向后跑…… 当羽林郎可以,主要是好处太多,这是最接近把始皇陵占的那块地弄成自家庄园的路径。 上战场当军官就算了,云琅能想得到,自己麾下的军队一定会成为羽林中最能跑,最不能战斗的那一部分。 毕竟,一个喜欢逃跑的军官,手底下总会有一群喜欢逃跑的属下,只要到了军中,云琅一定会跟磁铁一样把所有胆小懦弱或者还有其他毛病的人吸引到他的麾下。 “不上战场!” 这是云琅给自己制定的最后底线,哪怕丢官丢人也不上战场。 他觉的自己一介后世人,跑来汉朝为一个历史上出现过的皇帝卖命,实在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没有做到反汉复秦,已经是他对这个皇帝这个时代施以最大的善意跟敬意了。 这么一想,云琅马上就高兴起来,自我安慰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 没事干就琢磨点吃的,他搓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转悠,眼看天色就要黑了,还没有想好今天晚饭的菜单,这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第四十三章万事就怕认真 第四十三章万事就怕较真 “我家小郎要做官了!” 云琅刚刚起床,就听见丑庸依靠在门框上朝外面几个丫鬟高声道。 云琅会心一笑,这确实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情,既然是欢喜的事情,丑庸大声宣扬也没什么错。 人生在世,能有欢喜感觉的事情不多,升官发财自然算。 至少,这是一种能力得到肯定的标志。 世上值得快乐的事情远比悲伤的事情少,能多快活一点就快活一点。 云琅发现自己好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尽务实了,吃饭都捞干的吃,现在不一样了,居然关心起人们的精神生活了。 天使没来,官服没穿上,印绶没有,自然不好自吹自擂,等这件事情落实了,云琅打算大肆的操办一下,让大家一起乐个够。 今天是个好天气,事实上大汉的天空只要没有阴云,天空都是湛蓝湛蓝的。 伪帝刘彻没工夫理睬云琅那个芝麻大的一个小官,他正亲自扶着犁头在皇宫里耕作呢。 很小的时候他就跟随父亲练习过耕作。 皇子皇孙要嘛是膏粱子弟,要嘛就是人里面的尖子。 为了讨好重视农耕的父亲,刘彻可是在耕作上下过苦功的。 仅仅看笔直的犁沟,就知道他绝对是一个干活的好把式。 二十八岁的刘彻已经登基十二年了,正是野心勃勃的好年纪。 仅仅从今年颁布的年号元朔,就能看出这个昔日的少年皇帝已经不满意大汉国暮气沉沉的状态,准备有所作为了。 (汉武帝改年号为“元朔”,“朔”具有“初始”的意思。此时的汉武帝,已从少年皇帝长成了青年皇帝,具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雄心壮志,“元朔”体现出了汉武帝的自信。) 皇帝在后面扶犁,大将军卫青干回了马夫的老本行,在前面牵着牛。 不大功夫,一整块地就已经犁完,泛黄的土块暴露在阳光之下,散发着泥土特有的腥味。 刘彻放下耕犁,解开挂在绊臂上的衣袖,径自走上田垄,坐在一张软塌上,立刻就有宫人将备好的温汤端过来,将皇帝的脚放进水盆细心地擦拭。 卫青牵着牛扛着耕犁也上了田垄,自有宫人牵走了牛,卫青自己扛着耕犁来到刘彻身边,轻轻地把耕犁放下,对正在喝蜜水的刘彻道:“仆检视过了,犁头并未有损坏或者缺损之处。” 刘彻回头看看那块被翻耕过的土地道:“确实是好东西,长平这一百万钱花的值。 诏,长平献“元朔犁”有功,赐,黄金十镒,蜀锦一千匹,珍珠一斗,白壁两双,荣,仪马一双,屏山一对。” 手捧简牍伺立一侧的尚书郎魏苟立即执笔记述,片刻而成,然后拿给皇帝过目。 刘彻扫了一眼就挥手示意存档。 卫青从头到尾都笑眯眯,既没有太激动,也没有什么失望之色,静静的看着皇帝拟诏。 “是不是很失望?”刘彻看了一眼卫青问道。 卫青躬身道:“本就无所求,何来的失望?” 刘彻哈哈大笑道:“仲卿这句话说得好,一点散碎钱财就夺了造福农桑的大功,放在别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的。 放在你卫仲卿身上朕觉得很合适,你想要的只能用战功来获得。 去岁你走了一遭龙城,果敢冷静,深入险境,直捣匈奴祭天圣地龙城,首虏七百人,虽然取得胜利。 然,另外三路,两路失败,一路无功而还,朕深以为耻。” 卫青俯首道:“主辱臣死,秋日后,请给臣三万铁骑,臣将出雁门,再探探匈奴右谷蠡王虚实。” 刘彻笑道:“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吗?” 说完话,等宫人给他穿上鞋子,朝卫青挥挥手就径直去了大殿。 卫青低头看着跟前的曲辕犁,惋惜的看了一眼,在宦官的陪同下出了皇宫。 临出门的时候,宦官隋越恭候在门口,笑眯眯的将一枚小巧的青铜印绶,以及一个木箱子献给了卫青。 “这是长平公主要的,陛下已经准了。” 卫青晒然一笑,命仆从捧上,就上了战马一路慢跑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长平已经在欣赏满屋子的赏赐,甚至取出一匹宝蓝色的蜀锦放在刚刚进来的卫青身上比划一下道:“不错的蜀锦。” 卫青看着长平学着刘彻的样子问道:“不觉得失望吗?” 长平笑道:“得来的容易,自然不会失望,夫郎也不需要战功之外的任何功劳。” 卫青摇摇头道:“功劳倒在其次,而是这曲辕犁不,现在叫做元朔犁,不该这样就被埋没了。 陛下今日试用之后还说是一个好东西,却不知为何会如此冷淡的对待。 在我看来,制造此物的功劳不比为夫探龙城的功劳差。 探龙城,为夫进爵关内侯,云琅制造元朔犁,却只有一个小小的羽林郎。” 长平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十二三岁的孩子,要那么高的官爵做什么? 夫郎也宦海沉浮这么些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官爵必须与实力相匹配的道理吗? 没有足够的实力,却身居高位,这不是在赏赐他,而是在戕害他。 羽林郎多好啊,就在陛下的眼皮子底下,云琅虽然怪心思多谢,终究年幼,只要在公孙敖的麾下磨练几年,长大之后,陛下自然会记得他的功劳。 毕竟吗,元朔犁是要颁行天下的,这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等到元朔犁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了,那时候再另行封赏,就没有现在这些麻烦了。” 卫青笑道:“去病儿昨夜找我,说云琅不适合羽林。” 长平大笑道:“就因为那是一个刁滑的小子,我才特意让她进了羽林,换了别的地方,天知道他会闯出什么祸患来。 夫郎可知道这次制造元朔犁,他从中获得了多少好处?” 卫青皱眉道:“全部给他我也觉得少,怎么总是在几个钱上纠缠不休?” 长平笑道:“这可不一样,少年做贼跟成年做贼是两回事。 我更恨这个刁滑的小子居然把我也装进去了,明明贪污了不下三十万钱,偏偏告诉我贪污了十万钱…… 不对,可能还要多,夫郎自便,容我再去细细追查一番。“ 卫青目瞪口呆的瞅着老婆小步快跑离开的背影呐呐的道:“至于吗?” “怎么就不至于了!去岁四路大军偷袭龙城,知道为什么就我舅舅一路人们成功了吗?” “为什么?” “只有我舅舅没有在荒原上迷路,知道不,我舅舅白日看太阳,夜晚观星就能认路。” “就这?” “这还不够厉害?” “这本是我也有,可能比你舅舅还要强一点。” “撒谎!”霍去病一张脸变得通红,他无法忍受云琅小看他的亲人偶像。 “你别急啊,对了,司南这东西你知道?” “知道,太常属下的太史令在长安北府有一座观星台,观星台上就有一块青铜盘,盘子上有一柄乌勺叫做司南,我去年还玩弄过。 很好玩啊,无论怎么转动勺子,勺柄都指向南方…… …… 你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了。” 正在给两人烹茶的丑庸吓坏了,她非常的不理解刚刚还谈笑言欢的霍去病,下一刻就爆发了,一把捏碎了小陶杯,即便被碎陶片割破了手也不在乎,一脚踹开窗户就跑了。 丑庸小心的看看云琅,只见云琅对她叹口气道:“他不是在生我们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啊?” “可能觉得自己太笨了,好了,把炉子里的松果取出来,我一个人喝不了那么多的茶水,自己家的东西一定要省着点。 再把梁翁喊过来,让他修理一下窗户。” 丑庸是个听话的姑娘,冲着云琅憨憨的一笑,立刻就把一颗充当燃料的大松果夹出来,浇上水然后拿去窗台上晾晒。 霍去病一走,云琅就有些孤独,主要是平叟,卓姬他们两人不知道在忙什么,已经七八天不见人。 云琅等了很久的羽林官身还没有下来,没有羽林官身,就没办法带着大量的东西回骊山。 也不知道长平是怎么搞的,一件小事情到现在还办不好。 傍晚的时候,卓氏铁器作坊似乎变得很热闹。 正在看简牍的云琅终于忍不住丢下手里的简牍,走出房门。 一眼就看见卓姬那辆挂着风铃走起路来叮叮咚咚作响的马车。 平叟从后面一辆马车上跳下来,身手矫健的不像是一个老人。 “把后面的钱箱全部搬下来,十六个,一个不能少,卓蒙,你的腿瘸了,心没瘸吧?仔细数着,少一箱小心老夫剥了你的皮。” 云琅把身子靠在门框上,往嘴里丢了一颗炒黄豆嚼的嘎吱作响。 卓姬看到云琅没好气的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转身就走,招呼都懒得打,在她身边还有一个戴着花头巾的白面男子,潇洒的走在卓姬身边,看到云琅靠在门框上的无赖模样,居然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还是有些风度的,并未说什么难听的话。 倒是平叟很有人情味,从云琅手里拿走一点炒黄豆指着仆人们费力的从马车上抬木头箱子。 “五百万钱!” “有我的份没有?” “没有!” “为何?我还是铁器作坊的大管事好不好?” “你小心了,偷钱的事情主人家知道了。” “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长平公主找了四十个帐房,用筹算算了八天,发现你从柜上偷钱了,就是还不明白你是怎么偷走的。 虽然不至于送官,你还是自求多福吧,哈哈哈哈哈……”    请大家帮忙想想,牛皮怎么圆回来 甘肃有个最高文学奖项叫做——敦煌文艺奖,去年的时候孑2雄心勃勃的把《唐砖》拿去评奖了。 立刻就入选了,然后就雄心勃勃的等待拿一等奖回家显摆。 奖项还没开始评,我就经不住几个狐朋狗友的吹捧,先是大摆酒宴,十二年陈的女儿红都拿出来了……(先哭一下)酒喝高了,就满世界的吹牛,告诉别人一等奖非老子莫属……(再哭一下)…… 今天评奖结果出来了……《唐砖》得了三等奖…… 现在,满世界的人都在祝贺我,每一声祝贺我都能听出浓浓的讽刺声——怎么办?我的脸现在红的像猴屁股,浑身滚烫的很想打人。 儿子已经被我踢出去了,老婆骂我神经病跑去练瑜伽不回家,还说他们中午一起过情人节,不管我了。 我现在抱着脑袋坐在书桌前发愁——吹出去的牛怎么才能圆回来?怎么做才能不损伤我白金大神的威风?    请大家帮忙想想,牛皮怎么圆回来 @@   甘肃有个最高文学奖项叫做——敦煌文艺奖,去年的时候孑2雄心勃勃的把《唐砖》拿去评奖了。   立刻就入选了,然后就雄心勃勃的等待拿一等奖回家显摆。   奖项还没开始评,我就经不住几个狐朋狗友的吹捧,先是大摆酒宴,十二年陈的女儿红都拿出来了……(先哭一下)酒喝高了,就满世界的吹牛,告诉别人一等奖非老子莫属……(再哭一下)……   今天评奖结果出来了……《唐砖》得了三等奖……   现在,满世界的人都在祝贺我,每一声祝贺我都能听出浓浓的讽刺声——怎么办?我的脸现在红的像猴屁股,浑身滚烫的很想打人。   儿子已经被我踢出去了,老婆骂我神经病跑去练瑜伽不回家,还说他们中午一起过情人节,不管我了。   我现在抱着脑袋坐在书桌前发愁——吹出去的牛怎么才能圆回来?怎么做才能不损伤我白金大神的威风?@@ 正在手打中,客官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       看完热闹,有没有钱好拿,云琅只好重新回到房间,继续看自己没看完的《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云琅想要理解《春秋》就必须先从《左传》开始,即便这本书是《春秋》的简读版,云琅依旧看的很艰难。       主要是古人实在是太懒,为了少刻几个字,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来说明一个艰涩的问题,这让云琅吃尽了苦头,还每每被平叟耻笑。       读书是云琅打发时间唯一的消遣,如果再有,那就是吃了。       至于钱财,云琅并不是很看重,如果不是为了买地,跟准备好将来的赎罪钱。       他觉得这个世界里钱财的用处不是很大。       他做出来的饭菜他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他制作的衣衫他穿起来最舒服,至于房子,皇帝的宫殿里如果不是有巨大的取暖铜柱,还不如山洞暖和。       至于赎罪钱,这个很重要,太史公司马迁就是因为付不起六十万钱的赎罪钱,才被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屈辱一生。       如果不是因为心中有《史记》这个执念,他早就自戕身亡了。       云琅认为自己将来犯罪的可能性很大,被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如果每一次犯罪或者被犯罪都遭受一次肉刑,云琅觉得自己活到二十岁,身体上但凡是能凸起的部位都会被人家割掉……       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就是被人挖掉了眼睛,没办法了才摸索着在竹简上刻了《左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总之,霍去病就是这么吓唬他的。       看样子,凡是想要写点历史的人,下场都不太好,齐国史官父子兄弟三人中的两人因为一句“崔杼弑其君”的话被人家斩首了。       第三个还带着自己九岁的儿子一起来领死,因为太惨,人家才放过了他们父子,但凡那个崔杼的心再硬一点,就那一句话就要死五个人了。       就这,南方的史官听说这事之后还兼程前来打算等北方的史官家族死绝了,他们好继续跟着死……       云琅的书没有读多久,可能会去上了一个厕所的卓姬又带着一群人马快速杀到,非要他交代是怎么从卓氏钱柜里捞钱的。       “我是冤枉的。”       云琅放下简牍,再一次对围着他转悠了足足一柱香功夫的卓姬道。       “钱的数目不对,帐房说你拿走了两万四千钱。”       “账目对吗?”       卓姬咬牙切齿的道:“账目是对的,平叟也算过了,是对的。”       “那不就完了?我拿走的是我的钱。”       “你的钱?”卓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尖利起来,昔日的优雅跟高贵全都不见了。       “你的钱?你哪来的钱?所有进入卓氏钱柜里的钱都应该是卓氏的,里面的每一个钱都是!”       云琅叹一声对平叟道:“我早就说过,不能让女人看到钱,一旦看到了,是不是她的她都会想要。”       平叟撇嘴道:“我也很好奇,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说说……”       云琅再次叹口气道:“这是大家不多的生财之道,平公,你真的要我说出来?       一旦说出来了,我最多退两万四千个钱,您可能要退掉的恐怕就不止这点钱了。”       平叟大怒。指着云琅道:“还真是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你偷钱,关老夫何事?”       云琅不理睬平叟,瞅着卓姬道:“你确定要我把这个盖子掀开?       说实话,我干的是这事情是每一家的大掌柜都会干的事情。       这种事情绝对没有伤到主家的收益,又让大掌柜能有一些多余的好处,即便是官府都不能禁绝,大女真的想要知道吗?”       卓姬有些迟疑,她可以怀疑云琅,这没关系,反正这家伙马上就要去当官了,以后官民有别,打交道的时候应该不多。       问题是云琅把这件事情指向了平叟,这就不能不多想一下。       她现在借重平叟的地方还多,万一云琅把底子都戳漏了,平叟除了请辞之外再无他路好走。       云琅见卓姬犹豫,就继续笑着道:“知道这世上最难以对付的人是谁吗?       是胥吏!       你见过胥吏用脚踹百姓纳粮的粮斗了吗?你见过胥吏用大斗进,小斗出的借贷方法了吗?       你可能都不知道什么是偷梁换柱,什么是以次充好,什么是无中生有,什么是一把火烧的真干净……       这些你都不知道……你高高在上的活在蜜罐子里,听到司马相如几句狗屁不通的瑰丽句子就激动地难以自抑,恨不能以身相许。       操一曲琴,看一段歌舞,听别人的故事为古人落泪,却看不见眼皮底下那些黑暗的所在。       现在,你还准备掀开这个盖子吗?       先申明,这个罐子里装的除了蛆虫之外就剩下蜈蚣,毒蛇,蚰蜒这些最恶心的东西。你真的确定要掀开看看?”       卓姬一脸的纠结,平叟一脸的茫然,只是当平叟看到卓姬纠结的表情,心头微微发寒。       咳嗽一声道:“说出来吧,你如果不说,老夫只有请辞一途了。       你说的这些有的老夫见过,有的老夫听说过,有的,老夫简直闻所未闻,想来都是一些鬼蜮伎俩。       老夫自付为人还算清正,为一点清名计,也干不出那些下作事情来。”       “哈哈哈哈哈……”云琅大笑起来,重新抓起桌案上的简牍,抖抖袖子就准备出去。       平叟淡淡的道:“说出来吧,至少说清楚你为什么会从账上拿走了两万四万钱,而账目居然是平的,为什么找不出任何漏洞。       这事关老夫一生清誉。”       云琅转身瞅着平叟道:“无中生有的法门而已,至于账簿为什么是平的,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账上的黄金成色变好了,火耗减损了,价值上升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       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       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       跟你们对比起来,**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       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的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       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       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第四十五章人生就要当机立断      “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帐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   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   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街市就是集市,绕着街市走了半个城池,就来到了云琅在大槐里的新房子。   云琅在大汉选房子同样会用后世的理念,即——地段——地段——地段。   大槐里就在县令家不远处,督邮家也在附近,最重要的是上林令,上林丞也居住在大槐里。再过一条街,就是长平侯家的豪门大院。   丑庸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两斤麦芽糖仅仅够她吃到家门口。   内城的房屋与外城房屋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砖头。   外城的房屋大多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只是在门头屋檐上添加一点砖帽。木板制成的大门大多涂成黑色,镶上一个铁门栓,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大街上尘土飞扬的没办法落脚。   内城的房屋讲究就多了,虽不能说处处雕栏玉砌,却也处处清爽,尤其是雨后的青砖,泛着润润的青色,让人很想摸一把。   “用手摸就成了,不要拿脸去蹭,你不疼吗?”   就在云琅打量督邮家大门的时候,丑庸可能是跑热了,正把脸贴在砖墙上贪凉气。   见云琅发怒,丑庸嘀咕一声道:“反正我又不漂亮……”   院子里的梁翁听到云琅的声音,连忙打开大门扫帚都来不及丢,就欢迎主人进家门。   青砖的门楼并不高大,黑漆的大门也显得朴素,这样的房子矗立在一群高大的宅院中显得非常不起眼。   整座院子花用了三十个金饼子,这让他非常的肉疼,好在有卓氏这个金主在,云琅自己并没有花费多少,如果真的要他全出,他会想办法再从长平那里弄点钱。   这是一个日字形的院子,算不得大,主人居住在影壁后面的二层小楼上,两边是两排尖顶平房,梁翁一家人就住在右边,将左边留出来充当客房。   楼前左侧有一座方井,上面有一架辘轳,粗大的木头上满是绳子勒出来的印痕,看样子已经用了不少时候了。   上一任主人是一个雅致的人,靠着墙边还种了两排竹子,竹子堪堪长成,三长高的竹子如同两排遮阳伞,正好给不大的院子里留下一片浓荫。   地上的青砖已经有些青苔了,梁翁的女儿小虫正在用铲子铲地,估计是担心云琅会被这些青苔滑倒摔死。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啊不,一枝青竹窥邻家……哈哈哈。   小虫,青苔别铲掉了,留着,给某一个不喜欢走门的混蛋留着,摔死他!”   “摔死我可不容易!”   听到这个变音期的公鸭嗓子,云琅的眉头就皱起来了。   “你站在墙头干什么?就算我不在乎,邻家难道不会报官吗?”   “谁敢报?隔壁就是我家!”   云琅四处瞅瞅疑惑的道:“长平侯府可是在另一条街上!”   霍去病从墙头攀着竹子跳了下来,顺手在小虫的身上擦拭一把手,然后笑道:“你难道不知道整条街都是我们家的吗?”   “混蛋!”   “确实很混蛋,家太大,有时候会迷路,太大了也很没意思啊。”   “我是说你干嘛在小虫身上擦手?男女有别你不知道?”   霍去病挑起小虫的下巴瞅了一眼道:“谁管他是男是女,我的手脏了,自然要找个地方擦。   呶,给你一把钱,换套衣衫,麻布衣服擦手很不舒服。”   云琅很生气,可是作为当事人的小虫,却一脸娇羞模样接过铜钱,敛身施礼之后就跑了,她没有被羞辱的自觉,反而因为霍去病挑她下巴弄得心乱如麻。   就连梁翁夫妇二人,也靠在厨房门上傻笑……看样子只要霍去病勾勾手指,他们就会把自家十二岁的闺女送到霍去病的房间。   总体上来说,大汉国的实用性哲学在这个时候是占了上风的。   几十年来的黄老哲学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这个国家。   国家对百姓基本上除了收税之外,就是在放任自流,伦理上的约束并不严格。   历经战国,以及秦末大战,在后来的军阀混战之后,丁口减少严重。   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会施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这个时代对于伦理道德的要求远没有云琅经历的后世严苛。   在云琅认为是过不去的事情,对大汉百姓来说屁都不算。   想想两千年来的伦理进化成果连屁都算不上,这就让云琅有些气急败坏。   “我要西面的那一间!”霍去病指指二楼西面的那间凉房。   “不成,那一间要改成茅厕的。”   “你把茅厕修建在卧室边上?”   “对啊,这样方便!”   “你就不嫌臭?”   “谁告诉你茅厕就一定是臭烘烘的?”   霍去病很想反驳一下云琅,不过,考虑到这家伙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就决定等他弄完之后再做评判。   既然隔壁是长平家,云琅就觉得没必要客气,站在二楼上就能看见人家的后花园。   十几个造型威猛的兽头喷出的水柱足足头半尺粗,水柱砸在汉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轰鸣。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气势。   “从你家接一个水管子过来让我冲厕所行不?”   “兽头是陛下赏赐的,你要从上面接水槽引水冲茅厕?”   “你家地势高,我家地势低,不从你家引水,难道让梁翁每天提水上楼?”   “对啊,仆役就是这么用的!你每日冲茅厕能用多少水,让仆役提水。”   “我还要在茅厕里洗澡……”   霍去病干呕两声,挥挥手决定结束关于茅厕的谈话,他今天是来告诉云琅他舅母明日要过来。   丑庸很自然的霸占了楼下一层左面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就开始给云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绿的茶叶泥,配上油炸过后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开水一煮,鲜香扑鼻。   云琅弄不到茶叶,这些茶叶还是从平叟那里抢来的,炒茶是没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刚开始还有些喝不惯,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咸味的茶汤了。   至于放糖去茶叶苦涩这种事情他已经不敢想了,阳陵邑的柞浆(蔗糖)是真正的价比黄金。   “我想搬出来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帮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帮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来住。”   “为何?大院子住腻味了?打算品尝一下小户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总有些人让我看了不舒服。”   “估计你要是搬过来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断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断你的腿。”   “我会好好说的,就说是我自己想要过的宽松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会打断你的腿,可能还有我的!” 第四十六章淮南王秘术   ?   在一个吃野菜已经成为日常的时代里,吃一盘经过驯化的白菜,就是一种享受。   其实姜汁菠菜这道菜是云琅最喜欢吃的绿叶菜,至于姜汁白菜就差了那么一点意思,主要是白菜发甜,没有菠菜的那股子清爽味道。   云琅很希望已经出使西域的张骞能够把他心爱的菠菜带回来,不要让这道菜到了唐朝才出现。   他能想象的道,在西域,菠菜这东西一定长得漫山遍野都是……   长平要来,家里总要准备一点菜肴招待的,霍去病说的很清楚,长平过来的时候不用仪仗,不带多余的随从,就带着霍去病跟两个宫女过来。   这就是当通家之好来交往了。   梁翁体弱多病的老婆很细心,一缸黄豆芽被照料的白白胖胖的……只可惜没有菠菜……   粉条也没有……为了添加一点好看的颜色,只好用荠荠菜了。   一勺子热油浇下去,葱蒜的香味就弥漫了整间屋子。   豆腐不小心做稀了,最后变成了豆花……不管了,霍去病也已喝了两碗,估计长平也喜欢。   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红烧蹄髈,瓦罐子里小火煨了一天,筷子轻轻一戳,就有晶莹的油脂从红亮的外皮缺口处流出来,喷香酥烂,轻轻一抖骨肉就会自动分离。   没有污染的大草鱼本来非常适合红烧,只可惜云琅家里的豆油太少,只好加了姜葱清蒸,大火熏蒸之下,外面的鱼皮爆开,露出里面蒜瓣一般的白肉,沾上用葱姜腌过醋水,这味道应该比什么羊肉鲜美的多。   云琅没见过大户人家的厨子是怎么做饭的,不过,就那两个给长平打头阵的侍女不断流口水的样子,云琅就不再对长平侯家的饭菜抱什么希望了。   鸡这个东西天生就适合炖汤,一砂锅飘着淡淡油花,却清澈透明的汤水,再配上一整只黄澄澄的肥鸡,只要撒上碧绿的小葱,就是一道再好不过的开胃汤水。   “我舅母喜欢吃素!”   已经开始吃第四个猪蹄的霍去病满嘴油花,含糊不清的指导云琅。   云琅面无表情的用勺子指指霍去病道:“你不是说从来不吃豕肉的吗?”   霍去病笑道:“以前哪知道豕肉这么好吃。”   因为是分餐,每种菜肴云琅都做了两份,一份专门给长平准备的,另一份是他跟霍去病的。   有洁癖的霍去病现在已经对两人吃一份饭菜没有丝毫的抗拒了。   在大汉以前,庖厨从来都是一个很高级的职业,甚至有过因为做饭做得好成为权贵的传奇。   只是这几年风气不好,人们渐渐不大看得起庖厨,认为这是贱业。   不过主人亲手做羹,本身就是对客人最大的尊敬,云琅为了拍长平的马屁,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   长平没有动用仪仗,可是她的马车本身就是仪仗,再加上一个喜欢耀武扬威的马夫,仅仅走了一条街,大槐里的所有官宦都知道了一件事——新搬来的那家人与长平交情莫逆……   站在门口迎接长平的时候,云琅有一种屁股上被人盖了章子的感觉,那个章子上还刻着——公主专用四个字。   什么时候见长平,她都是一副母仪天下的模样,即便是下马车这种小事,她也能做到迈腿而身体不对,头上的金步摇只是微微晃动,人就已经下了马车。   下了马车还不抓紧进院子,而是朝四周敛身施礼,然后收获一大堆“微臣不敢”的屁话。   好不容易进了院子,总有长相妖艳男女仆人也不问云琅这个主人,就往云家不断地塞东西。   从吃饭的金碗银筷到上好的白玉席子,酒水,乃至于镶金嵌玉的屏风,马桶,铺地的红毡一样都不缺。   长平笑眯眯的坐在上首,满意的看着面前的佳肴,似乎非常的满意。   然后她就命服侍她的宫人,将云琅跟霍去病面前的佳肴,一份份的赏赐给了那些送东西来的官宦人家。   到了最后,云琅跟霍去病面前就只剩下一盘子凉拌豆芽……   “还算有心!”   长平用云家特有的铜勺子挖了豆花吃了一口,闭上眼睛仔细的品尝,然后就命宫人去厨子那里要秘方……   五道菜吃了一遍,就要了五次秘方……   霍去病跟狗腿子一样的蹲在舅母跟前,一道道的讲解,反正云琅做饭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着,而且,他已经吃饱了。   云琅没工夫吃仅有的豆芽,光是写菜谱就用来一柱香的时间。   等他放下毛笔,长平已经吃完了,正在擦嘴,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今天中午没什么胃口,没想到晚膳倒是进的多。”   云琅很想回答她,是啊,能把五道菜差不多吃光的女人还真是不多见。   长平是从来都不剩饭的,她刚刚吃完,手里捧着霍去病敬献的擂茶,吩咐宫人们把剩饭吃光,不准剩下一粒米……   两个宫人似乎也很开心,装了两大盘子米饭,然后就各种窃喜,看样子不可能剩下什么饭菜。   “擂茶?   这倒是新鲜,味道不错,喝了五脏六腑都舒坦,走的时候拿一点。”   话音刚落,见云琅眼巴巴的瞅着她,莞尔一笑指着宫人带来的藤箱道:“在里面,看你猴急的样子,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就把你盼的脖颈都长了,可怜的……”   云琅很想骂人,又不敢,只好傻笑着打开箱子,瞅着里面的铠甲跟印鉴傻笑。   “十天之后就跟去病儿一起去郎中令公孙敖那里入籍,想要更大的官,就要看你自己了。   侯府只能帮你打开大门,至于走到那一步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我能做的,能帮的以此为限,男儿家不好扶持过甚,如果受不了军中苦楚,就回来,少府还是能进的。”   云琅捧着印信施礼道:“长辈赏赐,云琅无话可说,大恩不言谢。”   长平笑眯眯的道:“小郎可曾在淮南停留过?”   云琅迷惑的摇摇头道:“蔡地在西,淮南在东,云琅未曾去过。”   长平叹息一声道:“想来也是,只是这豆羹之术你是从何处习来?”   “豆羹?”   长平见云琅一头雾水,就指指已经被宫人吃干净的豆腐脑碗。   云琅皱眉道:“这是豆花,也叫豆腐脑,如果用麻布包裹,放在木盒,压上重物,就会变成豆腐,如果放在浅盘里面继续压榨,就会变成豆干。   小子还从未听说过什么豆羹!”   长平叹口气道:“蔡地云姓找不到你的踪迹……”   云琅一脸黯然的从怀里取出申报完毕的户籍记录简牍递给长平道:“我现在是京兆阳陵邑人氏。”   “中山国乱,波及蔡地,逃户无数,云氏已经不可考。   云琅,你告诉我,你因何会淮南王秘术?”   云琅听到长平说蔡地云氏已经不可考,绷紧的头皮立刻就松弛了下来。   只是,淮南王秘术是什么?   长平继续叹口气道:“去岁,淮南王进京,给陛下敬献了名曰豆羹之物,听说是黑豆制成,我恰好在座,有幸分得一碗,与你今日所作豆花极为相似,只是一个干,一个稀,与你所说的豆腐更为相似,只是你做的豆花闻不到丝毫的豆腥味,也比淮南王敬献的豆羹白润的多,你做和解?”   只要长平不追究蔡地云家,云琅就毫无畏惧,皱着眉头小声道:“淮南王是磨豆腐的?”   “磨?”   “是啊,把豆子泡水发胀,然后放在石磨上磨成浆,用麻布过滤掉渣滓,然后放进大锅里烧煮,如果此时不点卤,就是豆浆,喝起来与牛乳相似,每日喝一碗有延年益寿之功效。   如果将少量盐卤水倒进豆浆里面,豆浆就会变成豆腐脑也就是豆花一样的东西,只要再把豆花挖出来,用麻布包裹,压上重物豆腐就成了。”   长平愣住了,过了片刻才道:“这么简单?”   云琅皱眉道:“这应该是人人都会的手艺啊,我还奇怪,家中老仆出去购买豆腐,他竟然没有买回来,只好自己做,难道说……诺大的阳陵邑没有豆腐吃?   等等……您说的淮南王秘术就是怎么做豆腐?” 第四十七章可怜的人      迷迷糊糊的云琅总觉得哪里不对头,淮南王他知道,那就是一个想当皇帝想疯了的人。   难道说豆腐是他发明的?   一个王侯不好好的治理侯国,研究什么豆腐啊?   云琅别的迷糊,有一点却很清楚,离淮南王越远越好。   在这个完全属于伪帝刘彻的时代里,谁敢跟他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不论是匈奴王,还是大臣,还是藩王,凡是被他看不顺眼的,最后都死无葬身之地。   长平公主走的时候,云琅赫然发现,他居然答应了长平合伙开一家豆腐作坊……   “豆菽比黍粟耐活,不挑地,反而肥地,种植豆菽之后的田地再种黍粟,收获要高于去年种黍粟的地,只是豆子吃多了胀气,不耐受,因此一直作为牲口的口粮种植。   吃了豆腐则不会有胀气一说,算是真正把豆子的用处显出来了。   这些天哪里都不要去,好好地琢磨豆腐,只要弄出来了,算你大功一件!”   长平走的时候,交代的话有些语重心长,看得出来她的忧思很重。   云琅总觉得国家大事关他屁事,只想好好地把埋始皇帝的那块地买下里,然后在上面种满大树荆棘粮食,果树,弄一个大大的庄园,把可怜的太宰奉养到死,然后愉快的在大汉的土地上生活。   反正这个时代里高手如云,酷吏如雨,阴谋遍地,愚昧重重,皇帝又是一个心思重而且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不用担心会被异族欺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不错了,没必要强出头。   世界上的能人异士无数,死的最多的就是喜欢出风头的。   丑庸关上大门,梁翁的老婆跟小虫一起给云琅做了一碗面条,   云琅蹲在竹林下,大口的吃饭,看到婆娑的竹影竟然如同一头老虎,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丑庸正要安慰他,就听云琅抽噎着道:“以后不要给我拿独头蒜……”   藤箱里的铠甲很合身,这样小的铠甲军中并不多,直到云琅在胸甲里面看到了霍去病的名字,才知道是这家伙把他的铠甲拿来了。   以前做梦都想要到一身羽林郎的铠甲,现在它就安静的放在箱子里,云琅却没了穿它的心思。   羽林郎的制式武器很糟糕,至少比不上云琅自己的武器,而羽林军的武器已经是汉军中配置最好的武器了。   秦国出品依旧是质量的保证,从这一点上看,大汉目前的战争潜力,还比不上大秦一统天下的时候。   在高楼酣眠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中风,穿堂风刮得呼呼地,也不知道那些高士为什么喜欢袒胸露乳在高楼上酣眠,云琅觉得这些家伙完全是为了出名而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   到处漏风的房子睡一夜就伤风,鼻子塞得厉害,勉强起身之后,让丑庸打来冰凉的井水,咬着牙把脸塞进去,全身打了几个寒颤之后,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渐渐变得清明。   他最强大的武器就是脑子,现在是非常时刻,一个应付不对,就会成为淮南王的探子。   是不是探子的人也不知道被大汉廷尉府杀掉了多少,那是真正的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典范。   想要人家重视你,你就必须要对人家来说有用处,想要人家特别重视你,你就必须表现出相应的价值。   因此,云琅在筹建豆腐作坊的时候,非常热心,强迫自己喝了一锅小米粥的云琅,一大早就开始绘图,准备制造豆腐坊里所需的所有器具。   这一次,长平没有直接把钱交给云琅,而是派了一个管事过来,负责所有器物的制造以及钱粮的支出。   至于开店的地方,就在长平侯府的后花园,他们在墙上开了一扇临街的门,利用了靠着围墙修建的一大排平房,这里还有水,有阳光,有空地,作坊的场地问题就算是解决了。   十几个明显是官家匠作的人在云琅提出需要大量木桶,蒸笼,木盒之后,他们锯木头的声响一天都没有停止过。   想要打造巨型铁锅,现在只有卓氏有这个实力,那个管事去了一趟之后,就脸色铁青的回来了。   大锅的造价不菲……   这是一桩让人非常难以理解的事情,卓姬利用了长平的名头才保住了阳陵邑的铁器作坊,现在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敢为难起长平侯府来了。   管事怒气冲冲的去找主人去了,一副很难缠的样子,云琅觉得事情很不妙,卓姬是个傻蛋,平叟决计不是。   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得罪长平就等于得罪了死神。   平叟在日落时分来找云琅喝茶,气色灰败,不断地喝茶却一句话都不说。   “既然已经决定翻脸了,你现在就指望你们背后的人能够帮你们挺住,如果挺不住,或者人家抽身走了,你们想死都没地方埋。”   “帮帮我,帮帮卓姬!”   “我现在也很倒霉,别看当官了,还没有白身的时候自由。   人家要砍我,我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人家会说对我执行的是军法。”   “丞相!”   听到这个名字,云琅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嗝,然后整整一晚上就一直处在打嗝状态中。   “丞相啊!”   丞相,秩万石,月俸六万钱,率以列侯出任。   伪帝刘彻任命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因其无爵,封为平津侯。从此之后,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丞相对百官有选举、任官、黜陟、刑赏的权力。   皇帝对丞相礼遇隆重。按照大汉任免丞相的仪式规定,皇帝本人亲自出席朝会,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员必须到会。   丞相晋见,皇帝必须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见。   丞相奏事毕,辞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门。   丞相病重,皇帝要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   丞相死后,尸体从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亲自上门吊祭,并赐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见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现在的丞相就是广平侯……薛泽。   大汉朝的那些风云人物云琅多少是有些记忆的,比如田蚡,比如公孙弘,至于薛泽,说实话,他真的没有半分记忆。   “你觉得是薛泽厉害,还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   “自然是卫青加上长平公主厉害,只是,长平公主发怒,卓姬与我最多没了家产,一旦得罪了薛泽,明日就是我们的末日。   现在这样做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云琅奇怪的道:“他一个堂堂丞相,看上你们卓氏冶铁什么了?”   “曲辕犁!”   云琅惊讶的道:“曲辕犁关你们卓氏什么事情?要找应该找卫青或者长平才对啊。”   平叟痛苦的道:“是在我卓氏出产的,丞相认为既然卓氏能造出第一架,就能造出第二架。”   “那就去造啊,犁头是你们打造的,废品还留在你们手里呢,照着样子再打造一个不就完了?”   “长平公主不许!”   “那么,长平知道不知道薛泽在打曲辕犁的事情?”   平叟绝望的道:“我就是刚刚从长平侯府门过来,今天在那里与卓姬跪在门口一整天,公主不见我们。”   云琅不由得笑了出来,看着平叟道:“人家两个大贵族不愿意硬碰硬,所以就只好逼迫你们了是不是?   其实只要你们死了,这事也就没了,对不对?”   平叟惨笑一声道:“确实如此!如果不是司马相如为了当官把曲辕犁的事情说给了薛泽听,也不会有我卓氏现在的困境。”   云琅笑道:“你觉得找我有用吗?”   平叟颤抖着双手捧着茶杯喝了一口茶道:“老夫六神无主……”   眼看着平叟佝偻着身体跨出门槛,云琅苦笑一声道:“我这里还有一幅图,图上的器具名叫耧车,原本是与耕犁配套的播种农具……”   话刚刚出口,云琅脸色突变,指着面有愧色的平叟道:“你们做的好绝!”   云琅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痛的厉害,眼前无数金星飞舞,这些天被压下去的不适,一瞬间就全部涌了上来,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眼前却越来越黑。   他最后听到的就是丑庸的尖叫声,丑庸的声音一向很大,这一次却听得不是很清楚。 第四十八章梦境与现实 第四十八章梦境与现实 孤儿院的那栋白色的三层小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神殿。 神殿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柳树,柳树的枝叶繁茂,硬是在清朗的天气里遮出一片荫凉。 云琅摇着小磨盘让它转的飞快,云婆婆用大勺子往磨眼里放泡涨的黄豆,一勺子黄豆下去,石磨周围就有白色的豆浆流淌出来,最后沿着石磨的凹槽流进石磨下的一个铁皮桶里。 磨豆浆是云琅每天要做的工作,谁叫他是所有孩子中年龄最大的那个呢。 胖嘟嘟的小朵把手指含在嘴里,痴痴的瞅着铁皮桶里的豆浆,怎么撵都不愿意离开。 她最喜欢喝豆浆了,当然,如果有剩余的豆浆能做成豆花,她就更加喜欢了。 只是云婆婆手里的笸箩已经空了,里面并没有多余的豆子,也就是说,今天大家只能喝豆浆,却不能吃到美味的豆花了。 “婆婆,我想回去修飞机。”云琅把最后一点豆子磨完之后就急不可耐的对婆婆道。 云婆婆的眼珠有些浑浊,不如以前那么清澈,这是白内障的前兆,不过,云琅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依旧不敢直视婆婆的眼睛。 “行啊,累了就换一种活法,没必要总是绷的紧紧的,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会跟女人打交道,这都是命啊。” “婆婆,不是我不好,主要是满世界都是王八蛋,你的小琅被人坑的很惨。” 云婆婆笑了,只是牙床上缺少了两颗牙齿,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滑稽。 “你呀,如果肯心黑一点,就不会被人家坑了,孩子,你是孤儿院里最聪明的孩子。” “您也笑话我,我比小朵儿他们聪明我知道,因为现在除了我之外,别的弟弟妹妹都有残疾,我跟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不会尿裤子。” “胡说!”云婆婆探出湿漉漉的手在云琅脑门上宠溺的拍了一巴掌。 “都是婆婆没本事啊,你本来有更加远大的前程,却因为我这个老婆子跟一群傻子弟弟妹妹,就近选了一个什么狗屁学校啊,出来之后最好的前程就是修飞机,唉……说了你也不听。” 云琅掏出手帕把靠在他腿上的小朵儿嘴角的口水擦干净,然后笑道:“修飞机没什么不好啊,至少薪水高,一个月能多买不少黄豆呢。” “屁话!你选择修飞机只能给我们多买点黄豆,如果你能有更大的出息,岂不是可以给孩子们买花生,磨花生奶喝? 如果能再出息一些,不就能把这座小楼给推倒重建一座? 如果有大出息,婆婆还想去梵蒂冈朝圣呢。” “去啊,我不是刚刚给了您二十万吗?去意大利足够了。” “混账,那是你贪污来的钱,怎么能用这钱去朝圣?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还能化解你的罪孽,放在上帝的面前,只会让地狱之门打开。” “哈哈哈,婆婆,我觉得我更喜欢地狱一些……” 云婆婆凝重的看着云琅,沉重的道:“这是亵渎!” “我觉得用地狱的手段解决问题更容易一些……婆婆你要去哪?” 云婆婆转身走了,她走到哪里,她的身后就变成了黑暗,走到哪里,那里的光明就会崩塌…… 云琅惊恐的抱紧了小朵儿,小朵儿小小的身体却如沙子一般从他的怀里散碎,最后流的涓滴不剩。 “婆婆——”云琅撕心裂肺的大吼一声,翻身坐起。 冷汗湿透了重衣,额头的汗水小溪一般涔涔的往下流淌,双目恐惧的盯着面前的砖墙,身体抖动的如同秋日的落叶。 “小郎,您怎么了,您别吓我……”丑庸惊恐的声音把云琅从无边的恐惧中拖拽了回来。 他的眼珠子重新恢复了灵动,低声道:“给我煮一碗姜汤,多放姜,三碗水煎成一碗,再给我多准备一些凉开水,凉开水里加一点盐,让我再睡一觉,身体就会恢复。” 丑庸慌乱的出去了,云琅就看到了骑坐在窗棂上孤独的喝着酒的霍去病。 “我小的时候疾病缠身,非常的麻烦,我母亲就给我起了去病这个名字,可能真的起作用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生病。愉快的活到了现在。” 霍去病的声音听起来淡淡的,似乎还有一点冰冷,他所谓的愉快,绝对不像他描述的那么让人欢喜。 “没那么愉快吧?” “去你妹的,私生子能他娘的愉快到那里去?”霍去病学说别人语言的天赋非常的强大。 云琅笑了,指指霍去病,再指指自己道:“差不多啊,我一直很奇怪,像你我这么优秀的人,为什么我们的父母好像都不太喜欢我们。” 霍去病在确定云琅不是在笑话他之后,点点头道:“卫伉今天早上还说我是野种来着。” “我不是挑事啊,要是我绝对不会忍的。”ww w.t xt80.co m “我没忍啊,我把他的肋骨打断了一根,看在我舅舅的份上,我要他记住,以后再敢说我一句,我就打断他一根肋骨,听仵作说人有二十四根肋骨,所以,他还有骂我二十三次的机会。” “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话都没说,他一般不管这些小事情的,只要别打死打残。” “我能动手揍他吗?” “为何?” “因为你舅母正在坑我。” “那你就揍错人了,你该去揍平阳侯曹襄,那才是我舅母的儿子,唯一的儿子。” “那人好揍不?” 霍去病叹口气道:“不好揍,主要是因为这家伙病的海枯石烂的,估计你一拳头就能活活打死他,死掉一个关内侯,还是曹参的后人,不抵命实在是说不过去。” “那就算了,给一个死人抵命一点都没意思。” “那个耧车给了吧,我们他娘的实在是太小了,狗屁的能力都没有,看以后吧。” “可以,请长平公主帮我在上林苑骊山下,渭水边要一块地,我打算在那里实验新农具,当然,实验完毕之后,那块地应该属于我私人。” “多大?” “不超过三千亩,少了无法试验出效果。” “理由?” “这个就需要你舅母自己去找了,我只要去那里划地就好。” “为什么一定是上林苑?” “我一无所有,只敢跟陛下要他的地,也只有陛下在满意新农具之后才会心甘情愿的给我土地,且没有后顾之忧。 如果不小心要了别人的地,我担心性命不保。” 霍去病冰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好主意,等我获得了军功,我们一起在上林苑里置办庄园,骊山脚下,渭水边上,确实是一块好地方。” “顺便告诉你舅母,豆腐作坊的工艺,器具我已经弄好了,只要按图索骥就没有问题。 至于合股就算了,请你舅母折算成银钱给我,我想要去种地。 秋日草木枯黄之后,正好放火烧山,灰烬可以肥地,只要赶在上冻之前把土地翻好,明年开春就不会耽误农事。” 霍去病笑的咕咕的如同猫头鹰,用力的拍打着云琅的肩膀道:“早就告诉你不要过于展露锋芒,满阳陵邑里基本上没好人,你拿出来的好东西越多,惦记你的人就越多。 这一次是那个司马相如拿你的元朔犁向薛泽邀功,薛泽在听说这事是我舅母在操办,立刻就打了退堂鼓,然后,哈哈哈,然后你就被人家装坑里了。 我以为你起码会置之不理,或者见死不救,最好的结果就是你能向我舅母哭诉哀告,没想到你居然入彀了,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了。 别说我,就是事情的始作俑者我舅母也愣住了,她只是想试试你人品,结果……哈哈哈,她现在尴尬的都不知道怎么见你。” “少替你舅母说话,皇家人天生就是阴谋家,整天一步三计的算计人,她才不会有内疚这种感觉,意外可能是真的,至于尴尬,还是算了吧。” 霍去病笑道:“不过啊,我舅母对我说“你可以为友”,这句话出自我舅母之口,算是对你人品的最高褒奖了。” 霍去病这一次离开的时候没有跳窗户,虽然还是有翻墙的坏毛病,却用了梯子。 他刚走,梁翁全家以及丑庸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围在云琅身边像是在哭尸体。 “城里不好待,等我病好之后我们就去城外种地去,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 梁翁连连点头道:“种地好,种地好,关上大门就是自己的天地,好人经不起外面这些人的折腾。 老奴还想伺候小郎长大,成亲,开枝散叶呢。” 只有丑庸噘着嘴道:“我们几个也种不了多少地啊。” 云琅笑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能赶着耕牛种地的人吗?” 梁翁嘿嘿笑道:“傻大女,小郎自然能找到种地的人。” 丑庸这才露出了笑容。    第四十九章刘彻的大嘴巴 第四十九章刘彻的大嘴巴 耧车,是一种播种工具,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农具的出现,田野里的麦子,高粱,谷子,糜子一类的作物才会形成整齐的行列。 排成行列而不是一大片种植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通风,这对作物生长极为有利。 楼车的出现,对于减轻农人耕作强度,以及提高作物的产量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为了把这一段话写在简牍上,云琅用了七八斤简牍,如果算上先前楼车的构成以及制作方式,使用的简牍足足有五十斤。 “因何会写的如此繁琐?” “工艺流程不敢删减,只求最详。” “你家门外的那一箱金子你真的不收?” “为什么不收?当然收!还有那一箱子茶饼也不会放过。” “卓氏的赔礼非常有诚意啊。” “都是小人物,也都是傀儡,有什么好生气的,只是从今后,只在金钱上有往来就可以了,至于人情,已经被他们消耗光了。” 东西被丑庸跟梁翁费力的抬上二楼,人却没让进来。 霍去病打开箱子,惊讶的吼叫道:“你家的金子为何成色如此之好?” 说着话还往自己怀里揣了两个金锭。 “知道是我家的你还往自己怀里揣? 如果你舅母肯让我把她家的金子全部重新冶炼一番,两成的火耗,就能把金子全部变成这个模样。” 霍去病计算了一下,然后疑惑的道:“这样一来我舅母没有什么损失,你也没有什么好处啊,你为何如此热衷?” 云琅看着箱子里的黄金迷醉的道:“我就是喜欢黄金金灿灿的模样,这才是财富的本来面目,灰不拉几的东西怎么能表现出黄金的价值?” 霍去病举着两锭黄金仔细的在太阳底下研究,被云琅一把夺过来丢进箱子。然后一屁股坐在箱子上,他觉得再让霍去病研究下去,他的金子还会减少。 “我舅母进宫去了,成不成的等到她回来就知道了,当今陛下的心思很难猜,没人知道他想些什么。 很多自以为了解陛下的人,现在快死光了。田蚡的大儿子昨天也倒霉了,武安侯的爵位被革除了,陛下似乎正在有计划的清除关内侯爵。” “所以说要上林苑的土地有难度?” “这就要看陛下对耧车跟你以前进献的元朔犁有多重视了。” 云琅心里很着急,他很担心太宰的老毛病会复发,这一次出来的时间太长了。 然而,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被动的等待,这种命运被人家决定的感觉,云琅已经很习惯了,就目前而言,他还没有打破樊笼的能力。 中午的时候身体依旧虚弱的云琅勉强喝了一碗粥就躺下休息了。 霍去病则回到长平侯府帮云琅打听消息,他一直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一定要把家安在上林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只好听之任之。 云琅躺在床上,脑袋里却如同开水沸腾一般,将来到阳陵邑之后自己的行为过滤了一遍。 基本上没有大的漏洞,除了那个喜欢研究豆腐的王八蛋淮南王害他遭受了池鱼之灾以外,没有什么太出乎他预料之外的事情。 蔡地云氏,只是史册上一段话,云琅以前研究自己姓氏的时候看过,他甚至记不清楚那段话说的那个时代。 长平的调查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那就是查无此人。 这具青涩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方便,如果不是因为年纪的缘故,他相信,以长平的谨慎,他一定会继续深挖下去的。 长平坐在回家的马车上也在思量云琅的问题。 这个少年给了长平太多的惊喜与惊讶,有时候让长平觉得这个少年人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他的谈吐,行为,礼仪,学识全部证明,他不是一个平民子弟。 想要调教出这样一个懂百工,通晓四艺的人首先就应该拥有一个博学的老师。 然而,蔡地却因为中山国之乱,已经成了断壁残垣,不论有没有云氏的存在,终不可考…… 不论是新式冶铁法,新式记账法,还是曲辕犁,亦或马上就要出世的耧车,这些新的事物给了大汉极大的帮助,所有的物事都找不到出处,让云琅的身份笼罩在一团迷雾中。 长平知道,自从大汉统治世界之后,这片国土上的名山大川中,还隐藏着无数的隐士。 这中间或许就有云琅的老师。 在大汉没人敢轻视这些无名隐士,当年商山四皓出山,一举奠定了高祖太子刘盈的皇储之位,这让大汉皇室记忆深刻。 长平已经不再怀疑云琅是淮南王的人,只要看看他敬献的这些东西,再说他是淮南王的人就是一个大笑话了。 如果淮南王手上有了元朔犁跟耧车,他早就名满天下,被百姓视作贤王。 皇帝对绢帛上的耧车视若珍宝,大匠作亲自领命按照图纸制作耧车,并且将元朔犁与耧车视为皇国最高机密,直到施行天下之后才会解开。 云琅要求的上林苑土地,皇帝一口回绝,直到长平再三解说有必要在皇家禁苑里面建立一座司农寺农庄,皇帝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在骊山脚下,渭水之滨划出一块三千亩的土地,专供研究培植张骞得自西域的那些良种。 “两千万钱!这就是这三十顷荒地的价格!”长平看了面前这个脸色苍白的少年良久,才缓缓说出了皇帝的原话。 “这么说,农庄不但要为朝廷免费培植新庄稼新作物,还要用关中良田价格的十倍来购买这一片荒地,公主,这是陛下的另一种拒绝方式吗?” 长平公主点点头道:“应该是,这还是陛下看在你已经是羽林郎的份上给的恩赐。 当然,这价格是陛下随口说的,陛下说完之后自己都笑了。 但是啊,君无戏言,假如你真的拿出两千万钱,这块地就是你的,且无人敢动你的土地分毫,即便是我汉家皇族也不能。” 云琅忽然笑了,苍白的脸上浮起两坨红晕,这让这个少年在这一刻美的不可方物。 他的两只拳头握的紧紧的,青筋暴露,微微有些颤抖,只是脸上的笑容依旧和善。 “就凭陛下开了口,这三十顷地就值两千万钱,再加上长久两字,这块地我买了!” 云琅的拳头还是重重的敲在案几上,只是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云琅的表情变化全部落在长平的眼中,她端起擂茶啜饮了一口笑道:“你得先有两千万钱!” “我只有大概两百万钱!” “不错啊,十来岁的少年一口气拿出两百万钱的可不多。 剩余的一千八百万钱你打算怎么办?” 云琅挠挠脑袋尴尬的瞅着长平道:“能不能先欠着?” “哈哈哈哈……” 长平笑的花枝乱颤,胡乱用手指指着云琅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欠陛下钱的人你算是我国朝自开国以来的第一个。” 云琅笑道:“这没有什么可笑的,只要运作得当,两千万钱没有您想的那么多。 国朝为筹措军资鬻爵的时候两千万钱只不过是民爵乐卿的价格,不算多。(汉武帝有鬻爵的习惯,价格奇高。)” 长平笑道:“鬻爵是国朝大政,岂能与土地相提并论?你先想想怎么弄到一千八万钱吧!” “真的不能欠钱?” “真不行!” “既然如此耧车没有赏赐吗?” “有,所有财物本宫为你换成钱财,大约一百万钱。 如果你还有耧车一类的东西要卖,可以直接找本宫,总会给你一个好价钱。 时间不急,陛下既然已经许诺了,只要你有两千万钱,就能立即找上林署划地。” 长平走的跟上次一样愉快,没有半点尴尬或者要帮助云琅的意思,跟霍去病说的完全不同。 云琅叹了口气,皇家就是皇家,不把一个人的价值榨干,是不会松开鱼饵的。 “陛下发话了,你现在就算是想不买也不成了。”霍去病带来了一个不算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十几个颜色各异的金锭,这是他全部的身家,其中祈福的金葫芦就有七八个,估计这是他每年收到的生日礼物。 “在大汉最赚钱的买卖是什么?”云琅将小箱子还给了霍去病,他很缺钱,但是啊,缺的是两千万钱,不是霍去病手里的几十万钱。 “东海有鱼盐之利,本一而利十。” 云琅摇头道:“算不得,区区十倍利,就要冒着违反国法被杀头的危险,我们不干。” “朔方牛羊满坑满谷,匈奴不知买卖,常常以一柄铁刀就能换取良马两匹,只需千里路途,就能有百倍之利。” 云琅摇头道:“匈奴喜怒无常,这样的生意做起来,被匈奴人抢劫杀掉的可能性也比做生意成功的可能性高一百倍,不可取。” “听说有人去玄菟郡捕奴,如果有遇到颜色周正的扶余奴,经常获利千倍,万倍。” 云琅已经不指望霍去病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了,原来,捕捉高句丽人为奴,从高句丽这个国家还没有建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难道还有更加赚钱的法子?”霍去病很不服气,他在军中也算是见多识广,这些法子都是听校尉们闲谈的时候说起的,被云琅鄙视,让他很不舒服。 “其实我有一个能在最短时间中赚大钱的法子,就怕这事开始之后,就再也收拢不住了,我们如果干了,遗臭万年是肯定的……”    第五十章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第五十章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云琅才把如何买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说了,这个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少年就把云琅按在地上,掐着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事忘掉。 “诱之以利,驱百姓不劳而获之心聚敛钱财,堪称丧心病狂!流毒天下!” 这就是霍去病对卖彩票这事的看法。 “你看不习惯,你信不,我要是给陛下出这样的主意,他说不定就会把那块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给他提供了一条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好办法。 不用官家出面,找一个豪商出头,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证,一年弄几亿钱不算什么。” “不行,你要是缺钱,我们一起想办法,这法子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们将来还要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坏了名声。” 霍去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可见这家伙也是一个心理不够强大的废物。 想了好一阵子,云琅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他娘的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因为他也不敢把这法子在这个经济全靠农耕的世界里传播出去。 会死人的……绝对会死人的,可能会死好多人…… “以后这种变态的法子不能想。” “我刚刚还在想着把这个法子卖给你舅母呢!” “她也不会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钱很多,我舅母的钱更多,他们不会用这个法子敛财的。” “我说卖给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给我钱,我就把这法子卖给卓姬这些商人!” “你这是要挟!” “对啊,你看看我这些天过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挟的有多可怜了。 只许她要挟我,不许我要挟她,没这个道理吧?” 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战!好了,你就不要打军伍的主意了,军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动分毫。” 云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着窗外的夕阳道: “还是卖彩票来钱快,在这世上,只要想当好人,就一定会委屈自己,忍受磨难只为求一个心安。 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却个个活的龙精虎猛,快活无边的,真是羡慕啊!” 霍去病小声道:“其实没必要这么着急的,我舅母其实正在为你想办法呢。 昨日舅母回府的时候对我舅舅说,你是一个长着七窍玲珑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见。 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 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祗一般的俯视。    第五十一章定计 第五十一章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偷谷子。 农忙时节,山林里的猎夫们不见了踪影,再加上云琅的红披风有鬼神辟易的效果,总之,他一个猎夫都没有遇到。 伤害羽林的后果是可怕的,不论是国法还是羽林中别人的都不会放过凶手。 而羽林中人处置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事发地为圆心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圆圈里的所有生物统统干掉。 袭击建章宫骑与谋反同罪! 游春马很聪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后,就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对它有着天然的威慑力。 不过,这种马也非常的死心眼,当云琅跳下马牵着它前进的时候,它就非常乖巧的跟着走,虽然很惊慌,每一步却踩得很稳。 云琅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在弄死三个猎夫的小屋里准备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确定身后有没有人追踪。 这座死过人的木屋,很显然被猎夫们抛弃了,里面再也没有准备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里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结成块。 云琅拖来了一颗枯树,用宝剑砍成柴火,不一会就升起来了一堆火。 傍晚的时候,山岚阵阵,风从平原上,河面上吹过来,引发了阵阵松涛。 一个人的时候,云琅总是非常的自在,不论是煮茶,还是烤肉,都得心应手。 游春马越来越不安,云琅笑着忍住了想要呼唤大王的冲动。 他相信,只要他走进松林,老虎大王就该收到他到来的信息。 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就会知道,他或许不相信云琅会出卖他,却一定会探查一下云琅有没有被有心人盯梢。 饭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面条,云琅的米饭,老虎的猪腿一样都不能少。 当游春马惊惧的围着云琅转圈子的时候,就听门外有人道:“把马牵出来,要不然一会被老虎吓得屎尿齐流的,还怎么吃饭。”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琅心里就暖和,刚刚把门打开,就被老虎扑倒在地上,好在,他很有先见之明的戴上了一张面具,才逃过老虎的**。 太宰一把抓住游春马的缰绳,将它牵了出去,这才没有波及到刚刚做好的饭食。 跟老虎亲热了好久,它才把注意力放到烤的温热的猪腿上,把猪腿叼在一块干净的木头案子上,这才用两只爪子按住开始大嚼。 “又长高了一些,咦,从哪里弄来的羽林军服,还是郎官!” 云琅把印信递给太宰,得意的道:“伪帝刘彻给的。” 太宰研究了一下印信撇撇嘴道:“这是昔日大秦的宫骑的腰牌,去掉了最上面的秦钮,就成羽林郎官印信了。 这次出去有什么收获?” 云琅笑道:“收获就是我成了羽林郎,有资格购买骊山脚下,渭水之滨的土地,倒霉的就是伪帝开价两千万。” 太宰咬咬牙道:“如果变卖遗物,应该可以凑齐这笔钱。” 云琅嘿嘿笑道:“少傻了,这是人家在为难我,我一个孤儿,要是能轻易地拿出两千万钱,人家才会怀疑呢。 说白了,根本就不是钱的事情,皇帝跟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做生意才是天大的笑话。” “那该怎么办?” “其实是好事,你别忘了,但凡是皇帝都有一言九鼎的坏毛病。 只要我凭借一己之力赚到了两千万钱,这块地就铁定会属于我们。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慢慢敲定脚跟,让人人都知道皇帝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最后做成这一桩可笑的买卖,并且让他成为铁一样的事实。” 太宰叹息一声道:“我久在深山,对这些已经非常陌生了。” 云琅瞅瞅太宰已经大半花白的头发,心头一软低声道:“我来办,你不用担心,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可曾发病?” 太宰苦笑道:“都是贱毛病,你在的时候心神松懈,万病齐发,你不在的时候,我就什么事情都没有。” “鹿奶一定要每天都喝,一顿都不能少,我们还要一起努力,在始皇陵上修建一个大大的庄园,让这里成为人烟密集之地,只要经过几年改造,我想,即便是当年修建皇陵的人复生,也认不出这里的原貌。 将始皇陵从天外天搬进人间,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太宰点点头道:“你是对的,我们以前只是简单的防护,只要有人进来,就会被斩杀,这些年死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终究有一天,会被人看出蹊跷来的,杀人隐瞒,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第五十二 章,骗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第五十二章骗人是一辈子的事情 跟太宰在一起算是云琅最轻松的时刻,端着饭碗边吃边聊,让他很容易就找到跟云婆婆在一起的感觉。 不论说的是什么,对不对,都不用顾忌,就像他以前跟婆婆讨论贪污这种事情一样。 婆婆只会跟云琅讨论此事可行不可行,而不会在道德层面指责他。 只因为婆婆对云琅的品质有着绝对的信心,但凡有一点可能性,他都不会去干这种事情。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对他们两个人的道德一起发出质疑之声。 只可惜,在很多时候,不是你想当好人就能当好人的。 当云婆婆为让所有孩子吃饱饭,有衣服穿,有机会治疗,山穷水尽之时去卖血,去跪地求人的时候,云琅就不认为自己的贪污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拿到那些所谓的脏钱也没有任何的不安,只有无尽的喜悦。 天大地大,先让弟妹们吃饱饭才是最大的道理,至于别的,再说吧! 只有当婆婆跪在简陋的十字架下整夜忏悔的时候,云琅才会难过。 不是为自己的行为难过,而是为自己不能弄到更多的钱财而难过…… 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全都是所谓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别人,乃至他的女朋友这样指责他的时候,他一般都是沉默不语的。 无论如何贪污都是错的……这个最正确的普世价值观让云琅所有想要辩解的话最终都堵在喉咙里,一个字都出不来。 “老虎给你断后的时候,发现了两个身份不明的人,不过,他们距离你很远,只知道你进入了这片山林,却不知道你在山林里干什么。 在他们想要走进山林的时候被老虎吓跑了。”太宰吃了两口面条就放下饭碗,担忧的对云琅道。 云琅一边吃饭一边含糊的说道:“长平公主对我的来历一直抱有怀疑,卓氏冶铁作坊的阴阳门下平叟也对我的来历持怀疑态度。 追踪我的人不外乎来自他们两人。 不要紧,只要他们没有看到你,我总会自圆其说的。” “问题是谎言就是谎言,总有被戳穿的一天。” “那不一定,我如果能够持之以恒的骗他们一生,谎言也就会变成真实。” “你确定你能骗他们一生?” “这是我努力的方向。” “不回去看看?” “不看了,我来就是来看你跟老虎的,该看的全看了,明天就该测量这片土地,看看庄园究竟该安置在那里比较好。” “安置庄园的地方一定要避开陵寝,也不能损害灵丘,你下回再来的时候,我带你进一遭皇陵,方便你确认。” 听太宰这么说,云琅皱起眉头道:“怎么还没有把墓道封死?” 太宰叹息一声道:“始皇帝留下遗旨,说他还会回来的!” 云琅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痛苦的呻吟道:“你信吗?” 太宰的眼神有些忽闪,低声道:“信吧,毕竟徐福当年敬献了不老药的。” “带着三千童男女远渡重洋的徐福回来过?他敢回来?” “始皇帝大葬的时候回来的,还亲自将一枚不老药放进了始皇帝的口中。” “哦……你看,这就是骗人有始有终的典范,我想,做完这件事之后他一定披发入山,不知所踪了吧?” “没有,当场伏剑自杀……;临死前还说自己会归来,始皇帝也会归来!” 云琅呆滞住了。 过了片刻才钦佩的道:“吾辈楷模!” 太宰犹豫了很久,才对云琅道:“按照太宰法度,每一任死去的太宰都会被安置在皇陵里面,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你如果想要放下断龙石以绝后患,我想,我想留在里面……” 云琅再一次放下晚饭叹息一声道:“没好好活过,那就好好的活,怎么就要一条道跑到黑,把自己的一生弄得如此悲伤,也要让我伤心?” 太宰的眼睛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兴奋的拉着云琅的手道:“如果你不是用那种神奇的方式出现,我只会认为我的死亡只是殉葬。 自从我发现你从半空中平白出来,我就觉得神灵确实是存在的,太玄奥了,你不知道,当我发现你被烧焦之后都能重现生机,差一点以为你是始皇帝复生,如果不是后来确定你不是始皇帝,我早就向隐秦一族发出始皇帝复活的消息了。” 云琅目瞪口呆…… “如果我过来的时候,对你说的是--朕回来了,这句话,你是不是就会立刻纳头就拜?” 太宰连连点头道:“那是自然,我父祖等了一生,我等了这么些年,你说我会是一个什么反应?” 云琅绝望的朝后倒过去靠在老虎软软的身上呻吟道:“亏大了,亏大了……原本可以当皇帝的,结果成了守墓人……果然是他娘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老虎趁机舔了云琅的脸一下,他就像是挨了一记耳光一般,脸上顿时没了知觉,大怒之下,张嘴就咬住老虎毛绒绒的耳朵,用力的咬,一人一虎又纠缠在了一起。 太宰笑了,笑的极为开心,一碗面条被他吃的酣畅淋漓,精神上的愉悦让他的人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剩下的谈话就变成了垃圾话,太宰努力的要把隐秦一族的秘密告诉云琅,云琅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照顾一个始皇陵已经让他心力憔悴了,再来一棒子矢志要反汉复秦的老秦人,他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一定会偏离他混吃等死这个伟大目标。 他不想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人,更不想成为一个著名的反抗暴政的英雄。 这两种人的下场都不是很好。 天快亮的时候,太宰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琅就要带着老虎走了。 老虎叼着云琅的衣襟不愿意松口,即便被太宰红着眼睛踹了两脚,依旧不愿意松开…… 云琅抱着老虎硕大的脑袋泪如雨下…… 什么样的事情也不能阻碍太阳从东边升起。 因此,云琅站在一处高坡上,看着红日感慨万千。 自己的生活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被不知道什么人或者什么神从锦绣现代丢垃圾一般的丢到大汉。 遇到了一个把殉葬当成自己最高人生目标的蠢货,还丢给他一个埋着一个伟大皇帝的陵墓给他,要他继续守着。 云琅知道太宰相干什么,他之所以要把自己埋进皇陵,就是以自己的尸骨为要挟,要云琅把这座皇陵当成自己亲人的坟墓,而不是一个装满各种奇珍异宝的宝库。 挖祖坟跟挖宝库是两个概念,太宰就是看中了云琅这种重亲情的坏毛病,才这么肆无忌惮的祸害他。 “人啊,他娘的就不能有点好品质,一旦有就会被人家利用。” 云琅面对越来越炙热的太阳,长叹一声,就回到了树荫里,关中七月的太**本就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不过,坏事中总有好事发生,就像股票都他娘的要跌停了,偶尔也会向上跳动一下,如同诈尸,给悲伤的人最后一丝安慰。 游春马会跑了! 畏惧老虎的自然本能,让它突破了后天的禁锢,在荒原上狂奔起来。 它跑的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云琅的红色披风被风扯得笔直。 好几次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 卓蒙单膝跪地隐藏在草丛中,看着云琅在荒原上纵马狂奔,恨恨的吐掉口中的茅草,抬起来的长弓缓缓收了起来。 自从腿上被云琅粗暴的用一把小儿玩具一般的短弩射穿之后,他就很想在云琅的腿上也来一箭。 他忘不了,大夫给他取弩箭的时候所说的话--忍痛,忍着,再忍着……快出来了,再忍忍,还有最后一根倒刺…… 这一忍就足足忍了一个时辰,最后还是大夫用锉刀锉平了后面的铁羽,把弩箭硬生生的从后面怼出来了。 幸好,伤口没有溃烂,如果溃烂,就要把整条腿锯掉,如果伤口再溃烂……卓蒙就不愿意想了。 杀掉云琅这种事他曾经幻想了一千遍,只可惜,一想到平叟那张能把水冻成寒冰的脸,他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五十三章咸鱼 第五十三章咸鱼 就在他咬牙切齿的放下长弓的时候,在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也有一个收起了长弓。 他领到的命令有两个,一个是保护云琅不要出意外,另一个就是看看云琅在干什么。 昨晚突然出现的老虎吓了他一跳,而一爪子撕开他坐骑的脖子之后不吃,却立刻消失的老虎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让他非常的担心,云琅会被老虎吃掉,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个长的如同兔儿爷一样的少年,不可能打的过那头锦毛斑斓猛虎。 所以,当云琅清晨站在山包上鬼哭狼嚎的时候,没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么的欣慰。 公主殿下是一个和善的人,这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长平侯爷也是一个待下宽松温和的人,这也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 只有他们这些公主与侯爷身边最亲近的奴仆,才知道公主跟侯爷是多么的和善…… 来之前,郎福已经仔细阅读过,其他人搜集到的关于云琅的所有文书,包括云琅身边的武器模样,跟衣食习惯,以及所有传闻跟调查事实。 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继续不断地丰满这个文书。 已经有很久没有被派遣过这样的任务了,这让郎福非常的重视。 卓氏有暗算云琅之心! 郎福心中暗暗有了计较。 云琅在测度土地,并且绘制了山川地形图。 这是跟踪了云琅一整天之后得出的结论。 至于昨晚云琅脱离视线一夜的事情,郎福也找到了结论,那就是云琅在那片山林里有一个小小的破旧的临时聚居地。 他甚至在那间小木屋的外面,找到了三具已经腐烂不堪的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脱落的头皮下,赫然有短短的半截铁针,拔出来之后经过比较,发现与云琅身上的铁针如出一辙。 另外一具尸体脑袋上也插着一根铁针,位置也没有第一具尸体上的正,看样子是慌忙插上去的。 至于第三具尸体胸口上巨大的创伤,他只是看了一眼跟尸体埋在一起的匕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完尸体,郎福对云琅的欣赏之意就更加的浓重。 他甚至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复原出事情发生的经过。 此子,极善操弄人心! 这是郎福在鉴定云琅报告上,下的最后一个定语。 云琅带着一匹马,在荒原上停留了足足两天,在这两天里,他已经大致对皇陵以及这里的山川地貌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他来到一片荒草生长的格外不茂盛的地方,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如果两千年来这里的地貌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的话,按照始皇陵巨大的封土堆计算,他脚下这片距离始皇陵五里远的土地就该是兵马俑的所在地。 夯土层不适合植物生长这是一个常识。 云琅准备把这一片土地当做自家的陵园,只要是自己庄园里的人去世,都可以埋葬在这里。 他相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死亡,这里迟早会变成一片巨大的乱坟岗! 反正这里的夯土层很厚,不担心有人会向下挖几十米。 至于埋在地底深处的兵马俑,正好守卫这里死去的灵魂。 不知不觉,一幅山庄图,就在云琅的笔下形成了,那里是农田,那里是谷场,那里是墓园,那里是庄园都有了非常明确的布置。 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正是太阳西下的时候,浑浊的渭河被残阳照射的如同血一般殷红。 有几处波浪泛着金花,美的如同一张油画。 “始皇帝真他娘的会选地方,把这地方选座自己的墓地。 在这里修建庄园,这眼光,除了老子之外也没谁了吧?” 再次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云琅满意的收回了绢帛。 游春马再次惊慌起来。 云琅朝不远处的那片松林,看了一眼,就跨上了游春马,不用扬鞭,游春马就疯狂的沿着大路狂奔起来。 云琅隐隐听见一声悲凉的虎啸,长叹一声,把身体伏低,减少一点风阻,好让游春马能跑的再快一些,至少,能在天黑前,进入不远处的羽林军营。 事实证明,游春马跑的还是不够快,等云琅来到羽林军营的时候,军营已经关闭,这个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大营的大门也不会打开。 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周亚夫不让文皇帝半夜进细柳营之后,大汉军队就有了这样的规矩。 同样没有能进入军营的人很多,没人鼓噪,纷纷找了一块干爽的土地,倒头就睡,准备等明日再进军营。 云琅也是如此,只是刚刚躺下,就听到躺在他身边的羽林饥肠雷鸣。 刚刚就是这个羽林见他是郎官,把一小块干爽的细沙地让给了他。 云琅的干粮还剩下很多,军营外面禁止大声喧哗,他就取出一块饼丢在了那个羽林的身上。 羽林惊呼一声,马上就把目光投向城寨顶上,果然,已经有一个家伙举着弩弓瞄准了这里。 他赶紧低下头,抱着饼子狼吞虎咽起来。 一块饼吃完了,他如同蛆虫一样挪动到云琅身边低声道:“多谢郎官,不知还有没有这种麦食,我家小弟也没吃。” “你妹啊,刚刚吃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弟弟?” “标下没有妹子,弟弟倒是有一个,刚才饿昏头了,没想起来。” 云琅没好气的又丢给他一块饼…… 给出了一块,然后就给出了两块,很快,他的干粮包袱里就一块饼都没有了。 城寨上面的军士非常的好奇,城门外边原本乱七八糟横躺着的晚归军卒,现在已经聚成了一疙瘩。 一枝火箭落在最中间,云琅漂亮的郎官铠甲就暴露在火光之下。 一个巡营的郎官怒骂道:“身为郎官,也没有及时回营,这是羽林之耻! 今天带队出操的郎官是谁?” “徐正!”另一个身着郎官铠甲的羽林恶声恶气的道。 “不对啊,老徐已经回营了,晚饭我们一起吃的,还喝了一角酒。” “不管了,明日就知道是谁了,到时候挨鞭子的时候就知道郎官晚归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些话云琅听得真真切切,低声问旁边的羽林:“你们今天出操了?” 羽林有气无力的道:“全副武装,狂奔五十里,日落前没有归营,没有晚饭,明日也没有早饭,还要继续出操。 三次未能归营者,革出羽林卫。 郎官,您很面生啊。” “我是前来报名入军的。” “啊,看在您的食物份上,标下劝您,如果明日不是最后报名而入的期限,您最好在日出前离开,养好精神再来。 这些天,公孙大魔头不知道发什么疯,死命的操练,再来两次,耶耶就要**死了。” “怎么会这么惨?” “惨?这算什么,郎官,看您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功勋之后,就您这样的,要是不被公孙魔折腾死才是怪事情。” “为何?” “为何? 公孙魔总是说现在的羽林全是废物,进羽林卫的人一代不如一代,还说你们这些功勋之后,依仗长辈恩泽,轻易就能进羽林,自己还不学无术,文恬武嬉最坏风气。” “郎官也不放过?” “郎官?郎官算什么,检校校尉都跑的屎尿齐流啊,就是上个月岸头侯张次公家的老二张自。 因为那一次的事情,大家都叫他屎尿校尉,受不得辱,拔刀砍掉了一根手指发誓,说什么再也不会落后。 结果,十天前又没能按时回营,觉得没脸待了就直接回家。第二天下午就被他爹捆着送来,人都被抽烂了……惨啊!” “这他娘的还是亲耶耶吗?” “这话问得好,是亲耶耶,只是母亲是侍婢,这么说兄弟你是嫡子?” “独苗!” “啊哈,独苗来什么羽林啊,将军不会让独子上军阵的。” “谁要上军阵了,耶耶是来羽林混日子的,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混点便宜军功!” 周围的羽林军校听了云琅的话,齐齐挑起大拇指夸赞道:“有志气,来羽林不想出战,又想混军功的,您是头一位!” 云琅低声笑道:“万一成功了呢?告诉你们,人,一定要有梦想,没梦想他娘的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道理啊,咸鱼兄,小弟在此祝你混军功成功!” “哈哈,客气,客气……” 疲惫的军校们嬉笑了一阵子就鼾声如雷。 天亮的时候,却再也找不见那位咸鱼兄,这让很多军校以为自己昨晚只是作了一个梦。    第五十四章我想有个美丽的家 第五十四章我想有一个美丽的家 “我想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家, 在我疲倦的时候, 我会想到它。 我想要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 我才不会害怕……” 云琅是唱着歌回阳陵邑的。 游春马在老虎的威胁下,彻底释放了奔跑的天性,现在,不让它跑,它都不干。 或许是这匹马被训练过,舞步走的很漂亮,哪怕是扬起前蹄昂嘶,也会呈现出最美的一面。 跑起来不但快,而且稳当,最重要的是人家见识过老虎这种大场面,在路上遇到耕牛,驴子一类的动物,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 哪怕是在集市上突然听到锣鼓声,它也岿然不惊,甚至都懒得看声音的来源。 云琅觉得这样的宝马很难得,决定有空的时候跟霍去病再要两匹。 至于不会跑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事,只要让它们多见见老虎就好了。 马头才出现在大槐里,就听见梁翁扯着嗓子大呼:“小郎回来了,小郎回来了,丑庸快去准备热水,小虫准备饭食……小郎回来了。” 他自己一个箭步冲过来,拉住游春马的缰绳,泪眼婆娑的冲着云琅流泪。 “被人欺负了?” 梁翁摇头。 “钱丢了?” 梁翁继续摇头。 “小郎你不在,老奴这心里空落落的。” 云琅理解的点点头,主人家要是不在,如果超过一定的时日还杳无音信,官府会把仆人抓去问话的,一般来说,没什么好下场,被重新发卖已经是最好的下场了。 被丑庸跟小虫一人一只胳膊拉着进了家,云琅全身都感到舒畅,就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小了点,霍去病两个纵越就翻墙过来了。 “我见豆腐作坊都已经开始出豆腐了,先拿两百斤过来让我大补一下,这四天,可是要了我的老命了。” 霍去病不理睬云琅要豆腐吃的屁话,张嘴就道:“你真的去看地了?” 云琅得意的从怀里掏出一卷子绢帛丢给霍去病道:“好好看看,这才是人住的地方。” 霍去病看地图没有阻碍,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地图就是看图说话,有楼阁的地方自然是庄园,有草木,水池的地方自然就是花园,有墓碑的地方自然就是墓园,被分成方方正正格子的自然就是农田。 看的出来,整座庄园处在一个缓缓地斜坡之上,从渭水之滨一直延伸到骊山脚下,背山面水,左高右低,正是难得的好地方。 “你看啊,我在这里发现了一道山泉,泉水丰盛,可以在山谷里修建大坝,留住这些泉水,让泉水池子里的水面升高,然后在这里放置水车。 让水车自动把低处的水引往高处,这样一来,高处的这片荒原就会变成水浇地。 一般大水车可灌溉农田六、七百亩,小的也可灌溉一、二百亩。 你别看我,我不会告诉你水车是什么样子的,除非你舅母快点把地弄给我,否则我打死都不说…… 水流从高处倾泻而下,在带动水车将水提到高处之余,下游还可以安装水磨…… 你不用问,水磨是什么我也不告诉你,想要知道就催……好了,好了,再掐就掐死了。” 霍去病终于松开了手,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这么多的机关消息之术,莫非你老师是墨家矩子?” 云琅木然的瞅着霍去病道:“跟我在一起是不是总觉得脑子--啊不,心思不够用?”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 “真的?” “好像有一点,只要你不说水磨,水车之类的东西就没有问题。” “好吧,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些东西了。” 霍去病高兴的道:“这样好,这样好,明天我带你认识一些人,岸头侯家的张自你知道吧?” “这人没被他耶耶打死?” “快了,不过啊,他终于通过羽林测试了,虽然检校校尉没了,变成羽林郎,他还是决定在长相思宴请众位兄弟。 你以前不是羽林的人,不能去,现在是郎官了,有资格去。” 云琅想想那个叫做张自的可怜鬼,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其实是想让我看了张自的惨状之后打退堂鼓吧?” 霍去病哈哈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没有的事情,只是让你看看好汉子是什么样子的。” 云琅笑道:“你怎么就知道我在羽林混不下去?现在想看我笑话还早了点。” 说着话探出身子对院子里的梁翁道:“今天不要吃高粱米,你们也不准吃黑豆糜子,全吃稻米,不准是糙米!” 霍去病挠挠头发道:“你不过日子了。” 云琅白了霍去病一眼道:“你舅母会帮我出买地的钱!” “为何?” “因为你会告诉你舅母,水车跟水磨这两个事情,然后她们就愿意为我出钱了。 先说明,这笔钱我是不还的,同样,我的水车,水磨做好之后,你舅母拿去干什么我也不问。” “这两样东西价值两千万钱?” “我只能说,一两架可能不值,放眼全大汉就千值万值。 如果你舅母嫌贵,我可以把这东西卖给别人,我相信,丞相薛泽应该很有兴趣。” 霍去病满意的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个忙我帮了。” “你越来越无耻了。” “跟你在一起,我如果不无耻一点,可能活不下去,你看,我甚至打算多读一些简牍,好让我变得更加无耻一些。” 霍去病还没有回家,长平就已经知道云琅在骊山脚下干的所有事情,包括他杀了三个猎夫的事情。 卫青听了之后,微微一笑,就进了后堂,继续研究他的军略去了。 既然云琅这个人有自保能力,他就不愿意再管。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作重要的力量就是来自自体的力量。 外来的帮助永远都是只能起辅助作用的,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是英雄就该出头,不是英雄就活该倒霉,世上每天都有不世出的奇才降生,死掉的远比活下来的多,没见世界有什么损失或者大变化。 外面传来了霍去病的脚步声,长平挥挥手,郎福就隐没进了厚厚的帷幕。 长平想不明白,云琅明明没有足够的钱购买那块地,为什么要先勘察地形地貌,设计庄园的模样,难道说他还有其余的来钱门路? 如果是有人在后面大力支持,长平就要好好地思量一下云琅的那个依旧不清不楚的来路。 事情没有想通,却看见霍去病翘着双腿横坐在窗前的软榻上,把两脚搭在窗台上,伸长了手去够盘子里的酥梨。 “想吃酥梨就坐起来吃,这样不像话。” 霍去病笑道:“在自己亲人面前还不能做到自由自在,这日子过得也太没意思了。” “守礼是为了修身,修身是为了克己,克己是为了利天下,这是君子的德行。” 霍去病咬了一口酥梨道:“我以前很守规矩,后来发现还不如一个野人一样的家伙,可见守规矩跟聪明以及成大事没有关系。” “云琅回来了?他出去干什么了?” “给自己看修庄园的地去了。” “这么说,他有钱了?” “没有钱,还是只有我拿回来的那两百万钱。” “既然他没有钱,现在看地做什么?莫非是要给自己一点激励?” “不是的,他连庄园的大致模样都画好了,就等着开工。” “谁会为他出钱?”长平的语气不知不觉就变得阴冷起来。 霍去病好无所觉,看着长平道:“云琅觉得您会帮他出钱。” 长平一愣,然后笑道:“这是两千万钱,不是二十万钱,即便是咱们侯府,出这么大的一笔钱,也要仔细掂量一下。” “水车,水磨!” 霍去病一字一句的把四个字说的清清楚楚。 “什么?”长平听得愣住了,她不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水车不用人力,牲畜就能把低处的水提高到高处,一架大水车可浇灌田亩六七百亩,一架小水车也能浇灌田亩二三百亩。” 长平细长的眉毛跳动一下,看着霍去病道:“水磨呢?” “水磨能把所有谷物的壳去掉,还能把麦子的外皮去掉,磨成面粉,让产量比粟,高粱这些东西高的麦子真正变成主粮。” 长平皱着眉头沉思了片刻,对眼巴巴看着她的霍去病道:“可有实物?” 霍去病摇摇头道:“没有!” 长平怒道:“实物都没有,就漫天要价,正是岂有此理!” 霍去病担忧的道:“云琅说,如果舅母您不愿意出这两千万钱,他就准备去问问相国薛泽有没有兴趣。”    第五十五章皇帝不能惹 第五十五章皇帝不能惹 在任何时代里,科学技术永远都是最昂贵的货物。 之所以没有在历史上看到那些发明者大发其财的原因,就是古人比较羞涩,耻于谈钱,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发明对一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不过,这一点可以从沈括,黄道婆的历史地位上就能窥出一斑。 都说一招鲜,吃遍天,普通百姓对这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只要家里的店铺有别人不知道的秘技,他们就能死死的守住一辈子,或者几辈子,生生世世用这些秘技养家糊口。 士大夫们则是大度的,他们时时刻刻以天下人的福祉为己任,只要有点发明创造,就会刊印成书,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晓他是如何的聪明,从而换取更大的名声,好继续鱼肉百姓。 总之,都有利益进项。 云琅跟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样的,他知道自己将要推出的水车,水磨对这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所以,他的要价非常狠! 霍去病说长平会帮他取得那块地,云琅不这样看,一旦长平帮他取得了那块地,那么,那块地说白了依旧是长平的。 一旦自己对长平没有用处了,那块地会分分钟被收回。 他想要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块地,虽然在皇权社会下,这个想法是一个伪命题,他还是想要最大的保障。 对于大汉的人来说,云琅觉得自己有着强大的智慧上的优势,如果甘心做傀儡,是对他智慧的羞辱。 长平沉默了良久。 她不是在思考钱的得失,而是感慨云琅的桀骛不驯。 不愿意受制于人,这是所有英雄人物的特征。 而降服一个英雄,是所有勋贵们梦寐以求的大业。 这是世界上利益最大的一种投资。 她之所以会忘记卫青曾经是她家马夫的事情,从而委身于他,就有这种心思在里面。 在这个时代里,女人嫁过几次不重要,要看她嫁的是谁。 云琅想要的那块地,就是一块荒地。 当然,这在皇家看来是这样,只要他们愿意,天下所有的地都会是荒地。 皇帝之所以开那个变态的价格,其中就有调侃长平的意思在里面。 如果长平坚持,那块荒地对皇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给了长平也只是一句话的意思。 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里,稀缺的不是土地,而是可以干活的人。 长平忽然发现,云琅最大的本事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而是能通过一些方法,让一个人顶两个三个,乃至是十个人用,而且还是在减轻人劳作辛苦的情况下。 两千万钱当然很多,可是长平不准备自家出这笔钱。 一旦水车,水磨出现之后,如同元朔犁一样,最大的受益者是皇帝,因此,这笔钱应该由皇帝来出。 “这个孽障最惯撒泼耍赖,这一次就让他得逞一回。” 霍去病听了舅母的话非常吃惊,张口结舌的瞅着舅母道:“您还真的答应了?” 长平走下锦榻,探手摸摸比她高出半头的霍去病脑袋,叹口气道:“快点长起来啊,舅母已经很累了,现在已经沦落到了跟一个小鬼头斗智斗勇的地步,真是不堪!” 霍去病愣头愣脑的瞅着舅母命人准备车马,看样子是要进宫。 只好离开,去书房里找舅舅,他心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舅舅开解。 “舅母进宫去了。”霍去病规规矩矩的站在卫青面前。 卫青放下手里的地图绢帛,坐直了身子道:“这么说云琅赢了?” “您怎么知道?” “这与两军对垒没有多大差别,一方还在以逸待劳,另一方已经在准备得胜归来的酒宴,如果主将不是眼高于顶的蠢材,他大半是要得胜的。” 卫青听霍去病解说了水车跟水磨的功用之后笑道:“是好东西,拿来换地是一个很稳妥的法子,如果拿来换爵位,换官职,恐怕会有杀身之祸!” “为何?” 卫青怜惜的看了一眼外甥,决定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给这个还不明白人世险恶的外甥好好说说。 “皇家园林乃是皇家颜面,威不可犯,以力,以威,以势,以钱,以恩都不能损益分毫。 唯有农桑是不同的,所谓社稷,一为宗庙,二为农桑,此谓之国本也。 皇家飞龙在天,高不可攀,唯宗庙与农桑能让飞龙落地。 也唯有宗庙与农桑才能让皇家低头而无羞辱之念。 皇家可用的手段数不胜数,列侯以下皆为蝼蚁,即便是列侯,在皇家这架车马面前也不过是一些比较强壮的螳螂。 云琅不管是利诱你舅母,还是威胁你舅母,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将你所说的水车,水磨献给皇家,也就是说,这件事从一开始目标就是正确的,要土地也不过是捎带的一个小目标。 对皇家有所求的人,皇家都会喜欢,至少不会恼怒。 云琅以小博大,在皇家看来是可笑的,这样做说不定会引起陛下看热闹的兴致,很可能会同意把那一块地赐给云琅,看他还能不能继续带给皇家一些惊喜。” “这么说,这家伙成功了?” 卫青笑道:“陛下未曾点头之前说成功还为时过早!” 天色渐黑的时候,长平的车驾驶入了皇城,她已经很久没有踏进过这座宫城。 不论是黝黑的城墙,还是那些如同泥雕木塑一般的守卫,以及夹着腿匆匆来往的宦官,都让长平生起无限的感慨。 未央宫漆黑一片,在月色下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静静的蹲伏在黑暗中。 长乐宫里却灯火辉煌,丝竹之音袅袅,还未走进,就有甜腻的脂粉香透窗而出。 纱冠乌衣的黄门令隋越迎了上来。 面色悲戚的长平迅速换上了一张平和的笑脸,对隋越并不显得如何亲切,却也不疏远。 “今日有张美人新编的《采薇舞》,陛下正在观赏,意兴正浓。” 长平笑道:“张美人身姿窈窕,轻捷如燕,她的新舞不可不看,本宫来的倒是时候。” “谁说不是呢,陛下与上大夫韩嫣也看的兴致勃勃,一个劲的叫好呢。” 长平的眉头微微皱一下,旋即平复如初。 雁翅般罗列的宫人推开沉重的宫门,丝竹之声大作,还隐隐有男人在唱歌。 此时虽是季夏,长安依旧燥热无比,宫门打开之后,却有一股凉气扑面而来。 对着门的是两座一丈余高的冰山,冰山上有锤凿雕刻出来的山川湖泊河流模样,河流中满是殷红的葡萄酿,流经湖泊的时候又与蜜山相融,六个宦官不断地用酒勺舀酒,让这座红色河流源源不断。 看到眼前这一幕,长平心中咯噔一下,皇帝不喜葡萄酿的苦涩滋味,平时也从来不饮葡萄酿,这些价值巨万,被张骞万里迢迢带回来的葡萄酿,如今只能沦为观赏之物。 “长平,这座江山社稷冷山如何?”皇帝清朗的声音从大殿深处传来,在他开口的那一瞬间,曲罢歌停。 长平敛身施礼道:“倒也别致!” 皇帝大笑道:“这可是张嫣费尽心思所做,葡萄酿的酒气被冰雪激发,嗅之令人昏昏然,远比喝起来爽利!” 皇帝说着话,从大殿深处走出来,亲昵的拉着长平的手,将她按在一张锦榻上坐下来,继续笑道:“你多年未曾回宫看过,今晚就宿在永巷(初期为未成年公主,嫔妃的住宿地,后来成为了宫廷监狱)你的秀春殿依旧为你留着,里面的陈设一点没变,只是日日有人洒扫。” 长平笑道:“不敢回旧居,回去了就会想到父皇……” 皇帝笑道:“母后那里你也不去吗?她日日都思念着你。 痨病鬼死了,你也嫁给了豪杰,应该忘了以前的龌龊才是。” 长平笑道:“陛下说的是。” 皇帝哈哈大笑道:“那就先看看张美人的舞,朕刚才与张嫣打赌,看张美人在他肚皮上作舞能几时跌倒。 眼看着就要跌倒,却被你破坏了,姐姐当自饮三杯。” 刘彻袒胸露怀,白皙的胸膛在猛烈的烛光下似乎在发光。 长平探手掩住刘彻的衣襟道:“你小的时候根骨就弱,冰山阴寒,莫要为了贪凉就招来病患。” 刘彻笑道:“无妨,朕现在强壮的可以打死一头猛虎。” 长平轻啐了一口笑骂道:“还是那样口无遮拦,还记得你被大角羊追的满园子乱跑,大喊救命的模样吗?” 刘彻尴尬的抽抽鼻子道:“那只大角羊最终被朕给吃掉了。” 一个油头粉面的青年男子笑吟吟的端着酒杯过来,长平立刻放下了面纱。 刘彻更加的尴尬,朝那个男子挥挥手,就重新拉住长平的手道:“姐姐夜里进宫,可是有什么事情?” 长平见张嫣去了殿外,就重新掀起面纱笑道:“姐姐被人要挟了。” 刘彻愣了一下,马上笑道:“诛他三族如何?” 长平奇怪的看着皇帝道:“你就不问问是非曲直吗?” 刘彻喝了一口酒笑道:“我姐姐性情淑均,晓畅国事,从不以一己之私误国,能要挟姐姐的,定是恶徒无疑。”    第五十六章永不放手 第五十六章永不放手 长平笑道:“如果杀人能够管用,姐姐手底下还有几个可用的家仆。” 刘彻笑道:“如此说来,姐姐是接受了人家的挟持?” 长平白了一眼刘彻道:“不接受怎么办?他手里有我刘家想要的东西,我不但不能伤了他,还要千方百计的笼络他。 如果姐姐不受人家挟持,人家就会去找你的相国,最终东西还是会落在你的手里。 你不吃亏,姐姐却会落人笑柄。” 刘彻笑道:“薛泽不会跟姐姐争的。” “会的!” “咦?薛泽什么时候这么有胆量了?” “事关农桑,就算是从我这里夺走,你又能说什么?这本身就是宰相的职责。 阿彘,元朔犁可还好用?” 刘彻皱眉道:“农耕之利器,只是精铁难觅,以致难以推广。” “卓氏炒钢术已经成型,功效百倍于锻造,阿彘不知?” “量少,难以为继,军械当为先。假以时日工匠多了,才能铺展开来。 怎么,这一次出现的又是什么新东西?” “水车,水磨,只要有活水,水车不用人力就能将低处的水源源不断的提升到高处,至于水磨,据说可以不用人力就能把麦子磨成面粉,从而避免麦饭难吃之忧。” “在哪?拿来!” “还未制造,就等陛下在上林苑拨一块土地然后试制!” “哈哈哈哈……姐姐这是想省下两千万钱是也不是? 也罢,能让姐姐连夜进宫,可见成功已经是应有之事,只是上林苑的土地惯不能赐与外人。 既然水车,水磨功效斐然,那就赐予姐姐,而后由姐姐自行发落。 若水车,水磨不能彰显其能,始作俑者斩首!” 长平见目的已经达到,就不愿意继续留在长乐宫,这里的氛围让她非常的不喜欢。 既然进了宫,母亲那里无论如何都要走一遭的,站在长乐宫外,听着里面又起的靡靡之音,长平暗自叹口气径直向永宁宫太后住处走去。 云琅躲在屋子里的两天没出门。 第三天出门的时候,人憔悴的厉害。 每一次有新东西出现,对他来说就是一次恐怖的煎熬。 水车是全木料器具,水磨是木料与石料的结合体,云琅知道这两种东西的运作原理,不代表他自己就能制造出这两种东西来。 图纸上的东西,往往在实际生产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这一点云琅有着清醒的认知。 他实在是没想到一个木匠居然能牛到这种程度,仅仅是看了一眼云琅画的图纸,就冷笑一声,连霍去病的面子都不给,转身就走,嘴里还嘀咕着“瞎胡闹”一类的屁话。 不论霍去病跟云琅如何陪笑脸,人家一样不给面子,说什么要修造宫殿,没工夫做小孩子的玩具云云。 至于石匠……云琅就没有见过他的脸,一般情况下他都是趴在地上的,从一进门就跪拜,直到离开一直都在地上…… 他倒是满口答应,看他恐惧的样子,估计云琅要他制造火箭他也会答应。 一个比后世工程学巨擘还要牛的木匠,一个比奴隶还要没地位的石匠,云琅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公输家的人就是这样子,他们是百工中的异数,太祖高皇帝在蜀中之所以能够立足,托赖公输家良多。 蜀中栈道,多为公输家所制,开国之后虽未封侯,却有木侯之称,即便是陛下,对公输一族也多有避让,人家看不上我们也是情理之中,我去请舅母帮忙再找其它木匠就是了。” 人家木匠比较高贵,云琅也没有办法,他已经弄明白了,能修建宫殿的木匠,确实当得起巨擘,你说人家是建筑师也说的过去。 尊敬人家的本事,这也是在变相的抬高自己,很多时候,云琅觉得自己跟那个木匠差不多,干的都是同一类别的事情。 云琅的木匠之道与旁人不同,四十斤重的青铜锯子,三十斤重的铁锯子,这本就不该是人使用的工具。 刨子,凿子,墨斗,钻子,当他妈的钉子都需要云琅自己打造之后,他就发誓,不再弄什么新东西出来了。 长平回来之后云淡风轻的告诉云琅,他可以去上林苑找上林署划地了,三千亩一分都不会少他的,可是,皇帝要水车,要水磨,如果两种东西不能满足皇帝对这两种物件的幻想,他将人头落地。 “始作俑者砍头!” 霍去病听到这个消息都不自觉的摸摸脖子,这话别人说出来可能还是玩笑。 即便是刘彻开玩笑说出来的这两个字,也会有人严格的执行。 所以,水车跟水磨就是云琅的生命。 大汉木匠制作木器是不用钉子的,云琅不管,他想用钉子,用钉子连接木头只是两锤子的事情,如果制作卯榫,太费时费工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琅才知道,自己在街上雇不到帮自己干活的人,尤其是现在,正是农忙的时节里,他能动用的人只有梁翁,丑庸,小虫,跟梁翁多病的老婆。 一大早出门去买奴隶的梁翁直到下午才回来,即可交加的梁翁先是猛猛的喝了两大瓢凉开水,然后才对云琅无奈的道:“价钱太高了,熟壮劳力快赶上一亩地的价钱了,生劳力也要八百钱,哪个年月都没有这个价啊。 小郎您还要一家一家的买,人家就欺负您心善,故意把娃娃掐的哇哇叫,就等着老奴上当呢。 不过啊,今年的粮食长得好,眼看就要收割了,粮食价格倒是掉的厉害,大户人家都在卖旧粮腾仓库呢,咱家没有粮食地,小郎,是不是多买一些存着?” “那就多买些,我们家里很快就有很多人了。”云琅觉得老梁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这家伙刚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好像已经忘记了他自己也是奴仆这么一个事实。 这事并不怪云琅,云琅想要给他们自由,他们也不敢要,只要成了百姓,他们马上就要面对高额的赋税。 不说别的,仅仅是梁翁每年三个月的劳役就会要了他的老命。 “熟劳力跟生劳力?”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称呼。 梁翁连忙解释道:“熟劳力就是主家不要再次发买的劳力,不过啊,多少都是有问题的,否则大忙的季节,主人家不会卖劳力的。 生劳力就是猎夫们捉来的野人,他们不服管教,一有机会就会跑掉,两个人干活,就要配一个看管他们干活的,不划算。” 听了梁翁的解释,云琅就明白了,阳陵邑的奴仆市场是个什么状况。 按照他曾经学过的史书记载,大汉国从战国时期就已经结束了奴隶社会,开始了封建社会。 原则上奴隶这种人,在大汉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从未断绝过。 如果没有奴隶,卓王孙家里的三万仆从算什么?长平侯家里的五千奴仆算什么? 云琅家里的四个奴仆又算什么? 别人家里的奴仆多,有自家的木匠,铁匠,瓦匠,甚至还有陶匠,织工,绣女,主人家想要干什么,一声令下,吩咐下去,立刻就有完成。 云琅家不成,只有一个铁匠,丑庸对自己的定位是以色娱人的女仆,小虫酷爱刺绣,以前没有好料子跟丝线供她刺绣,自从来到云家之后,已经会绣一点荷包了,至于梁翁老婆,是云家不会做饭的厨娘。 贪心不足蛇吞象就是这样的。 云琅长叹一声……头大如斗。 还以为自己用水车跟水磨就能挟制长平弄到三千亩地。 现在看来,地弄来了,想要把秦陵一带变成图画里的模样,仅仅依靠他们家里的五个人,大概需要好几百年…… 卓姬坐在锦榻上,怀里抱着一个娇小的小丫鬟,看得出来,那个被她抱在怀里的小丫鬟,就是一只波斯猫一类的玩物。 她的手指在小丫鬟的脖颈上不断地来回滑动,不到十岁的小女孩竟然发出令人心旌摇动的呢喃声,真是变态至极。 “想买奴仆啊!”卓姬慵懒的散开头发,把脑袋靠在小丫鬟的胸口上,似乎在回答,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还想要木匠啊?你也知道,家里的木匠不多啊,作坊里的活计多的干不完,没有多余的奴仆卖给你。” “我们还是有交情……”云琅呲着大白牙嘿嘿的干笑。 “呀,快别提我们的交情了,你又偷,又是骗,又是发脾气的,已经把我们的那点交情折腾光了,您说是不是啊云郎官?” 说着话还扭动一下自己丰硕的臀部,大夏天的穿的又薄,稍微扭动一下,白花花的小腿就露出来了。 云琅不得不把目光落在平叟的身上,这个老混蛋老神在在的品着茶水,对眼前的这一幕就当没看见,假装自己是透明人。 尽管严格的来说,这两个恶人对不起云琅的地方,远比云琅对不起他们的多。 可是形势比人强,云琅如果不想一辈子被长平公主当棋子使唤,就只好退而求其次的找卓姬帮忙,至少,卓姬带来的危险还在可控范围之内。 “你在长平公主那里弄不到奴仆,在我这里也一样弄不到。 甚至,满长安三辅你都没可能弄到足够的人手去修建你那个三千亩大小的庄园。” 卓姬一句话,让云琅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些天光忙着找劳力了,却忘记了自己之所以找不到劳力最大的原因就是有人不愿意让他找到劳力。    第五十七章我不造孽,天造孽 第五十七章我不造孽,天造孽 听到要仆役的事情没戏了,云琅当然不会继续停留,站起身就走,脸上谄媚的笑容也没了。 卓姬叹口气道:“你就是这样一个人,用到人家的时候,趴在地上都成,一看没用处了,立刻就翻脸。 长气的跟你才是这里的主人一样。 你就不能再有点耐性听我把话说完?” 云琅指指自己的脸皮道:“我是二皮脸我知道,问题是我没有时间再跟你们客套,如果水车,水磨修不起来,别说脸皮,脑袋都保不住。” 卓姬愤怒的把面前的果盘推到地上,双手拍打着锦榻道:“那就快点滚,快点被皇帝把脑袋砍掉,我也眼不见为净!” 云琅笑嘻嘻的靠近锦榻,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道:“计将安出?快点,保人头的功夫没时间瞎扯。” 卓姬的小腿很漂亮,光滑的如同白玉,就是缠绕在上面的袜子系带很碍眼。 “看什么呢?”卓姬闪电般的将小腿收回裙子底下,腰身一曲,丰隆的臀部却变得更加圆润。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的腿生的好看。” “登徒子!滚开!” 平叟老神在在的继续品茶,茶壶在他手里很稳,不论是云琅无赖的模样,以及卓姬娇媚的状态都不能让他放下心爱的茶壶。 只是见云琅跟卓姬有继续打情骂俏的趋势,才抱着茶壶道:“想要不受人家钳制,只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弄到足够的仆役。 那个地方,长平公主的手还伸不进去,可以说,在那里,你的才智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云琅看着平叟非常的警惕。 阴阳家从来就不出什么好主意。 “夫天地阴阳,阳极而阴生,阴极而阳生,两者相辅相成,妙不可言。 长平公主威势无双,三辅之内莫敢不从,然此事终究上不得台面,因此乃是阴势。 阴极阳生乃是必然之事,极阴之地必有阳眼生,那块地方就是你的阳眼。” 云琅听得一头雾水,瞅瞅卓姬,她也好不到那里去,看样子今天做主的人该是平叟才对。 “什么地方?” “上林苑!” 云琅泄气的推开卓姬的美腿,仰面朝天的躺在锦榻上,一边忍受卓姬踹他,一边道:“上林苑里连野兽都快没了,哪里来的人?” 平叟笑着递给云琅几片竹简,云琅看过之后,疑惑的道:“上林苑去年被猎夫捕获的野人就有三百五十六人之多?” 平叟笑道:“还有被枭首的一百八十一人,还有被贩卖的妇孺皆不算在内。” 云琅皱眉道:“上林苑中居然隐藏了这么多人?” 平叟叹口气道:“皇帝八年前划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土地的半数为上林苑,纵横三百里,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那里土地肥美,物产丰富,原本就是人烟稠密之所在。 有人不愿为宫奴,又不愿意迁徙去偏远之地,自然就会有无数的隐户。” “你的意思是要我收拢这些隐户? 皇帝发怒怎么办?”云琅不是没考虑过这事,只是觉得不怎么靠谱这才作罢。 “遵照国法而行,怎么会触怒陛下?” “怎么个遵照法?” “你的庄园在上林苑,这是最大的便利,直接从猎夫手里就地购买就是了。 如果能通过霍家小郎动用羽林去捉,效果更好,五十万钱,就足以让军中那些穷汉们眼红。” 云琅没了继续听下去的兴致,坐起身道:“那样会死人的,死很多人。 不论是猎夫们还是羽林都没有把那些所谓的野人当人看。 与其死很多人才能达成目的,我还不如直接跪在长平面前求饶。 我的膝盖痛一些,好过别人被长枪穿胸,割头取耳。” 说完话,认真的对卓姬道:“你的小腿真好看。” 然后就笑着离开了卓氏铁器作坊。 卓姬抱着膝盖看着平叟道:“一个贼偷,骗子,无赖,混账,骄傲,聪慧的混蛋,偏偏有这样的坚持,您说怪不怪?” 平叟笑道:“大人物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坚持,我更看好他了。” “包括让我故意露出小腿?” “你该多露一些的……” “司马成了相府的谒者,秩四百石。” 平叟摇头道:“你需要一个靠的住的男人,不需要一个玩物。” “可惜了那些诗赋。” “你不是也会作赋吗?想看了自己作就是了,深浅不过是一些辞藻罢了。” “我年纪大他太多,等他成年,我已美人迟暮。” “相信老夫吧,少年人成长的速度远比你想象的快,对于一个懵懂的少年来说,美艳的妇人才是他们的毒药!” 云琅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就吃到了可口的面条,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莫大的享受。 白色的面条上面还放了一些青菜,中间还卧着一颗生熟相宜的太阳蛋。 云琅吃的非常香甜,他似乎忘记了刘彻那道冰冷无情的旨意。 “家里有石磨了,以后记得磨一点炒熟的芝麻,做一点芝麻盐调味。” 丑庸乖巧的答应了一声,就拉着东张西望的小虫下了楼。 主人家心情不好,家里的也就没有什么欢乐可言。 平叟的主意其实不错,如果羽林跟猎夫捕获野人的时候能够不死人,云琅会欣然笑纳。 只可惜,这种事在大汉永远都不可能发生。 云琅可以对别人制造的杀戮袖手旁观,因为这是别人制造的罪孽,他觉得自己一个外来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至于自己制造杀戮,这不符合云琅的是非观。 高傲的木匠再也没有来过,卑微的石匠满口答应,却也没有来过。 就连霍去病也没有来过,估计是被长平给禁足了,这让云家彻底变得安静了下来。 云琅再也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继续在绢帛上写写画画,丑庸她们经常能看到云琅房间里的灯火在四更天的时候依旧亮着。 一记炸雷在天空响起。 一场暴雨不期而至,它来的是如此的迅猛,如此的让人猝不及防。 豆大的雨点敲击在云琅的窗棂上,噼里啪啦的作响。 雨点碎裂之后化作雨雾,从蒙在窗户上的青纱缝隙里钻进来,让整间屋子变得潮乎乎的。 院子里已经开始有积水了,梁翁披着蓑衣,清理院子里的排水沟。 丑庸跟小虫两个费力的推着接雨瓮让它去该去的地方。 梁翁多病的老婆裹着皮袄坐在窗前,担忧的瞅着在雨地里忙碌的丈夫跟女儿。 大槐里是阳陵邑里的高尚住宅区,一般情况下,高尚住宅区都被建造在地势比较高的地方。 排水沟通畅之后,院子里的积水很快就排光了,沿着街边的石渠去祸害住在低处的人。 “雨太大了,地里的庄稼要倒霉了。” 换过干爽衣衫的梁翁抱着一碗茶汤,担忧的道。 丑庸漂亮的头发被雨水浇得湿漉漉贴在脑门上,一边用干麻布擦拭头发,一边道:“咱们家有没有粮食地,操这个心做什么。” 梁翁苦笑道:“傻女子,地里的粮食糟了灾,市面上的粮食就会涨价。” 丑庸抬头瞅瞅二楼疑惑的道:“咱家都被粮食塞满了,小郎的房间里都堆着半房间的麦子,够我们吃一辈子的。” 说起这事,梁翁就得意,这事是他干的,小郎之说多买粮食,他就一口气买了一千石,如果不是家里实在是没地方堆粮食了,他还能买来更多。 家里有粮,遇事不慌,这是老梁这种吃过大苦的人一辈子追求的梦想。 没想到现在就实现了。 “趁着大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再买一些,越多越好。” 云琅坐在二楼,听见了老梁他们的闲谈,心头一动,就趴在窗户上吩咐梁翁。 说到买粮,梁翁立刻就来了精神,二话不说,就披上蓑衣,出门买粮去了。 “小郎,买来的粮食往哪里放啊?” 丑庸很担心她漂亮的房间被粮食给占了。 “放在你的床上!” 云琅说完话就重新关上了窗户。 小虫笑的嘎嘎的,丑庸拿云琅没办法,却一把拉住小虫道:“你今晚就睡在粮食口袋上!” 小虫连连点头道:“好啊,好啊,最好把我的屋子用粮食给塞满。” 事实证明,有粮食忧患意识的人不仅仅只有梁翁跟云琅。 梁翁跑第一趟的时候,雨停了,粮价还是往日的价格,等他跑第二趟的时候,又开始下雨了,粮价就涨了一成,当他跑第三遍的时候,黄豆大小的雨点又开始倾泻,粮价已经上涨了三倍。 即便如此,拿着钱也买不到粮食了。 “已经下了三天,这一次真的是遭灾了,小郎你没看见,城外全是人,都在田地里冒雨收粮食……男女老幼算是全上阵了。 老天爷啊,这么大的雨,谷子,糜子全部倒在烂泥里都散架了,这可怎么收哟!”    第五十八章令人失望的大汉 第五十八章令人失望的大汉 大雨下了整整七天,即便是这样,天色依旧未曾放晴,天空中还是有濛濛雨落下来,让人安宁不得。 受创最重的并不是京兆尹,而是河东郡跟弘农郡,其中弘农郡平地水深一丈,房屋倒塌无数,百姓只能困居高处,与逃避水灾的蛇虫一起嗷嗷待哺。 河东郡境内六条河流齐齐溃堤,大水漫延河东,一十六县竟成泽国。 右扶风山林众多,一场大雨引发山洪,从右扶风到京兆尹的道路全部被冲垮。 官府一气征发民夫八万,日夜不停的抢修从右扶风到京兆尹的道路。 河东,弘农已经顾不上了,官府一心想要抢通右扶风,先把里面的大军接应出来,应付即将到来的民变。 大街之上风声鹤唳,除非有办法,否则没人上街,现在,街道上全是军兵,转瞬间,一座繁华的阳陵邑就变成了一座死城。 云家的大门关闭的死死的,不挂谁来都不开门,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要是有强盗跑进来就麻烦了。 “只准吃个半饱,没事就喊饿,不能让人知道我们家有粮食,官府正发疯般的筹粮呢。” 梁翁趴在门缝上朝外看看,然后就喝骂端着大碗吃饭的小虫。 小虫被耶耶铁青的脸色吓坏了,连忙把饭碗藏在背后。 云琅站在二楼上,轻易就能看见外面。 大槐里还算是安静的,越过前面一大片低矮的平房,西市,东市全都是人,哭闹声即便隔着老远都清晰可闻。 云家的东面是长平侯府,西边是上林署监事家,一个胡子老长的家伙,跟云琅一样站在楼上眺望远方。 见老家伙看过来了,云琅就遥遥躬身施礼,老家伙也拱手还礼。 看了一阵子,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身进了房间。 对云琅来说,这场雨并不算大,他见过更大的,关中在他的时代里曾经暴雨半个月,满世界的新闻都说关中遭灾,可是,也仅仅是新闻上吼几嗓子,在云琅他们这些群众一人捐出了一百元之后,灾荒好像就过去了。 没听说把谁家的粮食拉走救济灾民,也没听说把谁家的壮劳力拉走去修路。 倒是那些商人们欢呼着要求去重建灾区,最后一个个赚的肥头大耳朵的。 一百元就过去的事情,至于吗? 于是,在军兵上门的时候,云琅大方的给了一万钱,那些军兵就不再理睬云家一屋子的老弱病残。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这是云琅这几天经常说的一句话。 每日里都欢喜的看着别人家强壮的仆役被军兵们用绳子串起来带走。 官身是个好东西,至少在贿赂的时候人家知道这是自己人,不会出现告发这种事。 商人就倒霉了……只要遇到灾年,他们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肥猪…… “我出了一百万钱啊……一百万钱啊……他们怎么还是把我家的仆役全部带走了……” 第一次看见卓姬靠在粮包上痛哭,云琅心里很舒服。 “赶紧住嘴,人家不仅仅要壮男,听说连壮女都不放过!” 云琅的吓唬性的言辞自然对卓姬没有什么威慑力。 “作坊里现在全是妇人,一个男人都没有……我只好搬过来……平叟看家。” 好不容易听卓姬颠三倒四的把话说清楚,云朗无奈的道:“住过来没问题,只能睡粮包上了。” 听云琅这么说,卓姬才注意到云琅这间被粮包塞得满满当当的房间。 “天杀的,你怎么会有这么多粮食?” “在你们都以为新粮马上收获,清除旧粮空仓库的时候买进的。 就一个字,便宜!” 卓姬苦涩的道:“出旧粮进新粮这是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今年也不例外。 谁成想,再有十天新粮就要下来了,偏偏这个时候下雨。 老天爷这是不给人活路啊。” 云琅见卓姬双目通红,明显好久没有睡好了,就摊开自己的床铺道:“睡一会吧,我去给你熬粥,白米粥!” 说完就走了出去。 卓姬挪到床铺边上一屁股坐下去,这时候才发现身体没有一处不是酸痛的。 屋子里满是粮食味道,说不上难闻,也说不上好闻,只是不难受罢了。 少年的床铺很干净,也没有怪味道,皂角的清香有些浓郁,毯子松松软软的像是才被炭火烤过,只有那只塞满了荞麦皮的枕头很奇怪,不过,枕上之后不像木枕,玉枕那样硬,更不像锦枕那样松软,软硬适中,很舒服,卓姬准备回去之后也弄一个这样的枕头。 细雨蒙蒙的天气里本就适合睡觉,卓姬脑袋刚刚挨上枕头不久,就沉睡了过去。 事实上,不管长安三辅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会缺少她一张安全的床榻。 来到云家借宿是平叟的主意。 自从老天开始下大雨之后,平叟就要她无论如何也要住进云家来。 这让卓姬又是羞耻,又是难过。 可是平叟须发虬张的指着天上的大雨怒吼“你看,你看,连老天都在帮他……” 这些话,让她无所适从。 卓姬知道平叟不会害她的,尤其在平叟已经把家眷从蜀中搬来长安之后,就更加的确定这一点。 关中大灾,让长平钳制云琅的事情成了泡影,长平已经没有心情和时间去钳制云琅了。 诺大的关中,如今已然全速运转了起来,救灾,防灾,防止灾民暴乱,才是重中之重。 现在,只要云琅愿意,他想要多少仆人官府都会卖给他,只要他能保证喂饱这些人的肚子,保证他们不造反就成。 或许是这两天太操劳的缘故,卓姬一觉睡到了傍晚才悠悠醒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巨大的粮包,她才霍然惊醒,想起这里是云家,不是铁器作坊。 在平叟的坚持下,卓姬这次过来,连丫鬟都没有带,平日里,只要她睡醒,立刻就会有人伺候她穿衣洗漱。于是,她就愣愣的坐在床上,有些不知所措。 门,吱呀一声响了,丑庸带着笑意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盆水。 “大女,您起来了呀,小郎刚才还问起您。” 卓姬愣了一下道:“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丑庸笑道:“丑庸,还是您给起的名字。” 卓姬看着丑庸丰满的脸蛋,发现这丫头也不是很丑,至少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很是让人舒服。 “这名字不好,改了吧!” 穿好衣衫的卓姬看着自己在水盆里的倒影说道。 丑庸摇摇头道:“小郎说这是一个好名字,只要没人笑话的名字就一定是好名字,还说贱名好养活。 婢子现在过得很好,正好应验了这个说法。” “在这里没人笑话你?” “只有小郎总是嫌弃我笨!” “那就不是笑话了,他几乎嫌弃这个世上所有的人。” 丑庸立刻笑逐颜开,张着嘴笑道:“小郎是世上最聪明的人。” 对于丑庸这种明显没有立场的话,卓姬自然付之一笑。 睡了一天,中饭都错过了,自然感到腹中饥饿。 云家人吃饭的样子很奇怪,东一个西一个的,从主人那里就没有什么好习惯。 云琅见卓姬一直在看他,就放下饭碗道:“没规矩是吧?” 卓姬皱眉道:“吃个饭而已,你总是抖腿干什么?” 云琅叹口气道:“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努力的告诉身体,好好吃饭,这些饭菜很好吃!” 卓姬看了一眼自己的餐盘道:“有稻米粥,有今日祭祀雨神的胙肉,有鸡子,还有豆腐跟绿菜,这可是一等的餐饭。” 云琅丢下筷子无力地道:“你没吃过川菜,没吃过湘菜,没吃过孔府菜,没吃过潮州菜,更没有吃过真正的关中菜,当然觉得这些东西很好吃。” “听都没听过!”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狠狠地喝了一口粥道:“吃饭,吃饭……”    第五十九章帝流浆出必有妖孽 第五十九章帝流浆出必有妖孽 想吃辣子鸡,没辣子,想吃大盘鸡没粉条跟土豆,想吃火锅…… 算了……云琅把刚刚写在地上的菜名用脚抹去,心中有说不完的惆怅。 这些菜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他甚至有些无辣不欢的嗜好。 在大汉,不是没有制造辣味的东西,其中芥末跟茱萸就是最出名的两种。 这两种东西确实能够制造出辣味来,可是,跟云琅想要的复合辣味相去甚远。 没有辣椒,云琅连臭豆腐都懒得弄,眼看着昨日从豆腐作坊里拉来的豆腐被丢掉。 丢弃腐烂的食物,对梁翁来说就是要他的命,死死的抱着豆腐篮子哀求云琅,这样的好东西千万不能丢,他一个人就能马上吃掉。 云家的人都喜欢吃豆腐,这一篮子豆腐是梁翁昨日舍不得全部吃掉,专门给云琅留的,谁知道仅仅过了一夜,豆腐就酸了。 “如果家里喂了猪可以给猪吃,总之,凡是腐烂,发霉的东西都不能吃。” 卓姬眼看着梁翁含泪把豆腐倒掉,砸吧着嘴巴道:“啧啧,确实是金贵人啊,豆腐作坊里的豆腐可不是用来在西市上卖的,只有富贵人家才有机会从豆腐作坊里弄一点尝尝鲜。 你就这么倒了?一点都不知道粮食的金贵。”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粮食之所以比黄金贱,是因为它本身就值这个价钱,即便偶尔有大的波动,也是市场的选择,最终,它还是要回归它本来的价值的。 不要把粮食跟道德联系在一起,他不过是跟丝绸,麻布,一样的生存必需品。” 卓姬很喜欢跟云琅说话,一来此人说话的方式非常的有趣,明明是标准的关中腔调,却能给人一种新奇的异域风情。 “你存这么多的粮食做什么?即便是有灾荒,到了明年,粮食又会从地里长出来。 等到雨停,其余地方的粮食也会全部涌到长安,不如现在卖掉,还能有一个好价钱。” 云琅摇摇头道:‘我准备留足自家吃的,剩余的全部送去上林苑。” 卓姬拍手道:“好办法,山外遭灾,没道理山里面会风调雨顺,那些野人遭受的灾害恐怕更大。 这时候带着粮食去上林苑,不用捉拿,那些饿肚子的野人也会自动来你家觅食。 这样就能做到你想要的不死人而最终获得奴隶是不是?” 云琅无语的瞅着眼前的这个漂亮的女奴隶主,叹息一声道:“山外面的人多少有条活路,山里面野人的死活谁管? 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极致时候,夏秋日还有野菜之类的东西可以勉强果腹,如果到了冬天……山里面的场面一定是惨不堪言。 天灾之下,再谈论什么奴隶,我担心会遭受天罚,这些粮食就是送给他们吃的,不管来不来我家当仆役,先吃饱肚子再说,别变成了野兽口中的粮食。 物伤其类,人同此心,无论如何,这种心绪要有。” 卓姬费解的摇摇头,继续低着头吃饭,只是餐盘中的饭食,没有刚才吃的时候那么香甜。 晚饭后,平叟提着一包茶叶来访,满意的看到卓姬霸占了云琅的房间,心情大好。 跟云琅一起坐在屋檐下喝茶,他并有什么不适应,依旧悠闲自得。 炒熟的芝麻一粒粒的用手指沾着吃,非常的享受。 对于云家有这么多的存粮,他也丝毫不感到惊讶。 他拍着云家堆积在门口的粮包笑道:“听说小郎准备把粮食带去上林苑,看来已经有了计较?” 云琅笑道:“不过是以心换心而已。” 平叟点头道:“这才是正途啊,小郎孤身一人在这险恶的人世行走,处处小心,步步谨慎这才走的长远。 钱买来的仆役没忠心,抢来的仆役只会恨你,用心换来的仆役,如果小郎能够辨别其中居心叵测之辈,自然是最安稳的。 即便是人数少,用起来放心,一个人顶一个人用,反而比买,或者抢来的要管用的太多。 只是不知小郎何时启程?” 云琅叹口气道:“怎么也要等霍去病从禁足中被解脱出来才行。 您也看到了,凭我的本事,没办法把这么多的粮食运出阳陵邑。” 平叟大笑道:“迟一些好,迟一些好啊,人不到绝境的地步,感受不来你给他救助的意义。” 云琅笑道:“粮食还是少了些……” 平叟朝楼上努努嘴,然后拍拍云琅的肩膀,就潇洒的告辞离开。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张铺开的白纸,不论是挥毫作书,还是泼墨作画,意境都非常不错。 可是,当一个女人拿着小刀子费力的削竹简,刮竹简,烤汗青,钻眼,最后用牛皮绳把竹简穿起来,这个过程基本上就是苦力劳作,与美丽没有半点的关系。 讲究一些的读书人,用来书写文章词句的简读都是自己制作的,甚至于对竹子杀青多少都有一定的要求。 很显然,卓姬就是这么一个人,从她手里的竹简颜色来看,她喜欢青竹皮。 见云琅站在门口,卓姬就放下手里的竹简道:“刚刚起了作赋的心思,结果竹简做好了,却没了那个心思。” 云琅轻笑一声指着案几上的古琴道:“寒雨连夜,灾民哭嚎,官吏叱咤之声不绝于耳,纵有诗意还是留待日后散发。 这个时候不如听你弹琴!” 卓姬鄙弃的瞅瞅云琅断然拒绝道:“知音少!” 云琅坐在门槛上,尴尬的道:“听说你跟司马相如就是一曲定情?说来听听。” 卓姬脸上顿时就有了羞恼之色,不过,在眼珠子转动一圈之后,她叹息一声道:“男子总是薄情寡义的。” 云琅点点头道:“这倒是真的,所以我们就不要谈什么感情了,直接进入商业谈判进程如何? 你需要我做出什么样的承诺跟质押,才肯帮我弄五千石粮食回来……” 云琅浑身湿漉漉的从楼上下来了,脑门上还有一大片红斑,甚至有些发肿。 当然,茶壶砸在脑门上,然后碎裂,就会造成现在的状况。 女人发狂之后往往力大无穷,以云琅的机敏,也没有躲过卓姬的饿虎扑食,生生的被她咬住耳朵,大叫了很久才逃脱。 丑庸幽怨的帮小郎擦拭耳朵上的血,还不时的恨恨朝楼上看一眼。 她觉得小郎太没有眼力了,如果想要女人,找她就好,她一定不会发出任何奇怪的声响,更不会咬破小郎的耳朵,也不会用茶壶砸他。 弄成现在的样子何苦来哉! 云琅止住了疼痛,见梁翁一家三口都诡异的看着他,干咳一声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梁翁宽容的一笑,然后把老婆,闺女赶回房间,又冲着丑庸咳嗽一声,见丑庸不愿意走,就上前拉住她的手,将她硬是给拖回了小虫的房间。 这个时候一定要喝点酒才应景…… 脑袋挨揍,小兄弟却肿胀的厉害,成年人的脑子,少年人的身体,再加上一个美艳的妇人,最后遭罪的一定是这具无辜的身体。 身为过来人的云琅岂能不知道卓姬在干什么,经过这么多次的暗示,他要是再不明白,那颗脑袋就白长了。 以前当工程师的时候,他对自己穷人的身份很满意。 主要是自己不算太差的长相跟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再配上一颗七巧玲珑心,让他非常的有女人缘。 从相识到热恋的过程永远都是美丽的,只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事情往往就会发生变化。 每一次的分别都撕心裂肺的疼痛,也不知道经过多少次之后,他忽然发现,这样似乎也不错。 生命里的每一段旅程都有一个别致的人陪着度过…… 于是,一个只求开始不求结果的渣男就这样生生的被人家锻炼出来了。 现在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云琅就不太愿意穿新鞋走老路……好吧,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具身体还太小了…… 有的孤儿重情,渴望得到自己缺少的情感,把感情看的比命重。 至于云琅,他本身就喜欢孤独,尤其是跟人接触多了之后他就越发的喜欢狗! 清冷的月辉洒遍大地的时候,云琅的心情也就变好了,连续这么多天都是阴雨天,月亮一出来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的皎洁,格外的明亮。 空气中的水分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月光似乎变成了有形的物质,丝丝缕缕的……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帝流浆。 据说这东西每六十年才出现一次,也只有这一年七月十五才会有帝流浆…… 凡草木成妖,必须受月华精气,但非庚申夜月华不可。 因庚申夜月华,其中有帝流浆,其形如无数橄榄,万道金丝,累累贯串垂下…… “老虎该沐浴一下这月光的……” 虽然目光被高墙挡住,云琅似乎依旧看见了老虎蹲在山上,对月咆哮……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或许是心有所感,云琅将这一句足足唱了三遍,才轰然倒地……    第六十章墨家矩子 第六十章墨家矩子 “你昨晚唱歌了!” 卓姬见云琅从丑庸的房间里出来,就急切的道。 云琅的脑袋痛的厉害,昨晚被梁翁他们拖进丑庸的房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知觉,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头很痛,嘴巴很渴,非常的想喝水,可是家里除了蹲在门口晒太阳装聋子的梁翁之外,丑庸,小虫,以及梁翁有病的老婆全都不见了。 听卓姬问的急切,一边弄茶水一边烦躁的道。 “我这人会的多,时不时地就会唱一两首歌,下回给你唱更好听的,打扰你睡觉的事情,你就忘了吧!” “不是,你昨晚唱的那首短歌确实不错,就是差一句有气势的结尾,以至于这首短歌只有自艾自怜却没有了高山大河般的气势,最终难免落入了下乘。” “有这种事?我昨晚唱了什么歌,让你如此感慨?” 弄到茶水喝的云琅终于复活了,脑子也变得灵光起来。 卓姬惋惜的看着云琅道:“看来也不过是灵光一闪的巧合而已,终究年轻,才智有限,再过上十年,你就能写出更好的短歌来。 幸好我早晚帮你记着,要不然,难得的一首好歌,就白白的被浪费了。 听好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听了第一句,云琅额头的汗水就哗哗的往下淌……他记得曹操的这首《短歌行》最后一句是--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他很想立刻捂住卓姬的嘴,这个女人的声音又高又嘹亮,隔着两条街估计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曹操就是唱完这首歌,然后被人家周瑜一把火烧的屁滚尿流……云琅现在觉得自己的脖子痒得厉害,可能会有一把鬼头刀正在思念这个位置。 在汉代唱这首歌的人就没好下场……曹丞相都不能幸免。 一脸惶恐的云琅快被汗水淹死的时候,卓姬又女高音唱完“绕树三匝,无枝可依”之后,就遗憾的停了下来,对云琅道:“意犹未尽啊……” “没了?”云琅满怀希望的问道。 “没了,你昨晚就唱到了这里,还凄惨的唱了三遍,然后就醉倒了……你今天没事,不妨好好想想,把最后一句补上!” 听卓姬这样说,云琅快要跳出来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抹一把脑门上的汗水道:“就这样吧,这世上的事情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留点遗憾其实挺好,有时候残缺也是一种美,更多的时候能救命!” 就在两人闲谈的时候,有人敲门。 老梁打开门之后,就发现眼前站着两个老者,一人头发斑白,却面如冠玉,三绺长须飘在胸前,气势不凡,身上的衣衫做工,刺绣虽然上乘,却有些破旧。 另一位身着灰色深衣,五短身材,腹大如鼓,头发上的插着的青玉簪子一看就不是凡物。 不等老梁见礼,深衣老汉就丢给他一把钱道:“打扰高邻了,我等是被讴者的歌声引来的,想要再听一遍,还请主人家莫要见怪。” 深衣老者说完,就自顾自的走进了院落,与同伴大刺刺在座位上坐定,指着卓姬道:“讴者好颜色,再来一曲!” 梁翁不敢阻拦,只能手足无措的看着云琅,云琅挥手示意梁翁离开。 呵呵的拱手笑道:“还未请教长者大名。” 三绺长须的老者笑道:“记住了,这位就是我大汉执掌乐府的大乐令韩泽,常在陛下身边走动,你一介羽林郎还惹不起,快快奉酒,如此妙音不可无酒。” 大乐令韩泽大笑道:“大名鼎鼎的旁光侯刘颖,文帝子孙,窦后血脉也来用老夫小小的大乐令来威胁孩子了吗?” 听到此人是旁光侯刘颖,原本一脸怒气的卓姬,立刻就换上了一张满是微笑的脸,重重的在傻乎乎的思考膀胱问题的云琅腰上扭了一把,然后上前一步道:“小女子无意吟唱一首新词,没想到惊扰了贵人。 贵人稍安,且容小女再次唱来。” 刘颖并没有看卓姬那张漂亮的脸,而是很有深意的瞅着云琅道:“少年人心如熊罴,胆如猛虎,依仗元朔犁就能在上林苑获取三千亩地营造庄园,真是罕见啊。 韩泽,你以为能与陛下赌斗的人,是我一介散侯所能吓唬住的吗?” 卓姬色变,云琅上前一步道:“总之是利国利民之事,也是陛下仁慈,公主大度,国道昌明,才有这样一个小小的赌局。” 韩泽欣赏的瞅着云琅那张云淡风轻的脸道:“旁光侯素来喜欢机关消息之术,浸淫此道四十年,为天下人共仰,李师是皇族子孙,同时也是墨家矩子。” 听韩泽这样说,卓姬的身体抖动的厉害,墨家自墨翟,禽滑釐之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支。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化天下目的。 他们以裘褐(破羊皮)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乐,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 卓姬很害怕云琅的师门就是墨家……墨家秘术从不外传,一旦外传,遂九死也需追索。 平叟曾经猜测过云琅的师门,只是被云琅好舒适的性格打消了他对云琅是墨家子弟的怀疑。 现在,人家墨家矩子刘颖都追过来了,卓姬才猛然间想起云琅说过,他是师门弃徒的说法,她的身子抖动的更加厉害了。 “孟子说,天下之说,不归杨,就归墨,(说的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杨朱,与主张“兼爱”的墨子)云郎官,你师出何门?” 刘颖坐了下来,云琅才发现这个穿着旧衣服的家伙脚下确实踩着一双草鞋。 云琅笑道:“矩子舍本就末了,您既然是被卓氏大女的歌喉引来,何不,先喝口茶水,听听让两位念念不忘的新曲子如何?” 刘颖楞了一下,一双纤长白皙的手放在案几上,轻声道:“唐突了。”声音低沉,竟然有些黯然之意。 云琅拱手道:“长者稍安,云家有一些新奇的汤水供奉,且容云琅去准备一下。” 云琅去了厨房,心惊胆战的卓姬也跟着去了厨房,刚赶进去,就一把拉住云琅的手哀求道:“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墨家的弃徒。” 云琅手下不停,一边熟练地将茶饼掰碎放进茶罐,一边笑道:“当一个皇族子弟成为墨家矩子之后,墨家基本上也就完蛋了。 不用怕他们,他们快完蛋了。” “你到底是不是墨家弃徒啊?”卓姬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她卓氏冶铁作坊,现在用的就是云琅给的冶铁法子冶铁。 如果墨家开始追索,她不敢想那个后果。 云琅快速的把几盘子糕点摆在餐盘里,递给卓姬道:“放心吧,我跟墨家八竿子都打不着。” 卓姬抱着木盘怀疑的道:“真的?” 云琅笑道:“自然是真的,比他们高级的太多了。” 高级这个词,卓姬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既然云琅这样说,应该是真的,只要云琅不是墨家,今天来家里的两个人,不管身份多么尊贵,也不外乎是两个客人而已。 卓姬端着绿豆糕,以及花花花绿绿的米糕出去了,云琅透过门缝,再次打量了一下来的这两个人。 他确信,那个乐府大乐令确实是因为卓姬的歌喉来的,因为这个老汉,前些天他见过,就是那个跟他一起站在二楼看阳陵邑的人。 不过,这样的人一般都很遵守礼数,即便是想过来,也会先派仆役过来说一声,得到主人家的欢迎之后才会来。 像这样蛮横的拍门而入,恐怕是就是出自那位膀胱的怂恿了。 茶水沸腾了,香味四溢,不论是韩泽还是刘颖都对这种药汤很喜欢。 三人就这种南方嘉木赞叹不绝,更对云家的糕点持肯定态度。 当然,卓姬的演唱也是非常成功的,乐府大乐令对这首《短歌》极为推崇,当场要来白绢,在上面亲笔记录下来。 云琅偷偷地看了一眼,结果一头雾水,白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圈或圆点、以及大小不一的方框,如同涂鸦。 茶水喝了两轮,大乐令韩泽愉快的跟卓姬用一张古琴来为这首新歌定音。 刘颖则一脸哀愁的道:“世人不知墨家为何物久矣。” 云琅看着刘颖沉默了片刻,小声道:“水车,水磨之事矩子可知?” 刘颖点点头。 云琅笑道:“我有一个困难。” 刘颖的脸上也浮现出笑意,拱手道:“郎官请说,只要有益于我墨家,万事皆可商量。”    第六十一章脆弱的古代人 第六十一章脆弱的古代人 膀胱放在人身上是一个很重要的器官,自然,旁光侯也就不是等闲之辈。 敢无视长平公主的人,在大汉不是很多,一来,皇帝对这个同胞姐姐非常的尊重,二来,一连嫁了三个关内侯的人谁敢小觑? 刘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水车跟水磨的发明权,也就是说,他想要云琅告诉别人,这两样东西其实是他们墨家的发明…… 云琅现在是穷鬼,有三千亩地却没有能力盖房子,刘颖很有钱…… 水磨已经给皇帝了,至于是谁发明的他觉得无所谓。 利益交换要比接受别人施舍好一万倍……尤其是长平,她并非是施舍,而是要挟,是控制。 在后世的时候,云琅不觉得自己很自由,只要不犯罪,就可以无视所有人。 也没有谁一定要把他攥在手心里当奴隶使唤。 在大汉,他一样讨厌被人家控制,这让他觉得自己跟大汉土著没有什么区别。 明明多进化了两千多年,如果日子过得跟梁翁一样,不如死了算了…… 卓姬虽然在跟韩泽弄音符,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的看云琅跟刘颖。 见云琅露出了那种人畜无害的奸笑,就知道他可能又达成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么说,水车,水磨都将由我墨家的人来修建?”刘颖小声道。 “当然,当然由你们来修建,我出图,你们按图施工,施工完毕,你们拿走图就是了。 至于我这里,会给陛下再出一份图,至于出处,我会告诉别人,是从你们墨家的机关消息中得到的启发。” 刘颖瞅着云琅道:“你其实可以加入我墨家的,你现在年纪还幼,等老夫百年之后,以你的才智,不难成为墨家矩子。” 云琅很想骂人……这种不值钱的许诺,但凡是大人物都用的很顺手,是世界上最无聊的骗术,尤其是拿来骗年轻人,简直无往而不利。 云琅不答话,刘颖就叹口气道:“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没有兼爱世人之心,整日里享受醇酒美妇,再无古人淳朴之心。” 云琅羞涩的笑道:“小子荒唐惯了,让长辈见笑了。” “无妨!” 刘颖大度的摆摆手,他今日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自然心满意足,至于没有骗到云琅,只是一个小小的挫折,无损大局。 墨家沉寂的太久了……董仲舒在未央宫上的一席话,让刘颖似乎已经看到了墨家的末日。 墨家主张的兼爱,非攻,没一个是现在皇帝所喜欢并接受的。 一心想给皇帝一个新墨家形象的刘颖,在与云琅达成协议之后,就决定三天之后,墨家进驻上林苑,开始着手修建云氏庄园。 刘颖跟谢泽离开之后,卓姬咬着嘴唇轻声道:“你还缺少多少粮食?” 翻看着帛书的云琅叹口气道:“昨日还缺很多,今日已经不缺了。” 卓姬小声道:“旁光侯?” “是啊,他决定帮我出人,出钱,出粮食修建云氏庄园。” “为什么啊?” “因为我手里有一颗梧桐树啊,有了梧桐树再找金凤凰就不是很难了。” 卓姬有些难堪的道:‘其实卓氏在终南山的庄园里还有一些存粮。” 云琅笑道:“那就运来,全当是我借的,庄园建成之后,我还需要很多粮食来招纳野人。 等我家的庄园有了产出,我再加倍还你。” 卓姬愣愣的看着这个往日对她尖酸刻薄的少年很久,才黯然道:“你怎么就没能早生几年?” 云琅摇头道:“早生两年也不娶你,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原本泫然泪下的卓姬听到这句话,已经流出来的眼泪一瞬间就被眼睛里的怒火蒸发的干干净净,见一只胖手在她面前晃悠,一把抓过来就狠狠地咬了下去。 “啊--”丑庸发出杀猪一般的叫声。 卓姬抬头才看清楚,自己嘴里的咬的是丑庸的胖手,而云琅手里却抓着丑庸的臂膀…… “小郎,被咬破了。” 丑庸抽咽着把流血的手放在云琅面前抱怨。 云琅无奈的道:“谁叫你刚才偷偷摸摸的伸手问我要钱来着?正好被人家拿个正着。” 丑庸咧开大嘴哭道:“今天上街,看到一匹青绸,最适合给小郎做衣衫,我们身上的钱不够,才让伙计抱着青绸来家里取,谁知道大女会咬我。” 云琅瞅瞅丑庸手背上的那一圈渗血的压印,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太狠了!” 能治疗丑庸伤口的自然只有钱,能弥补丑庸受伤心灵的,也只有钱。 总之,一小块金子放在丑庸手里之后,这丫头也不知是聪明还是蠢,立刻就笑开了花,紧紧的攥着一小块金子就喜滋滋的跑了。 当丫鬟当久了,对于拧,捏,掐,扭包括咬这些伤害早就习惯了。 老梁在一边道:“那些金子能买两匹青绸。” 云琅大度的挥挥手道:“我今天找到了一个大金主来帮我们修建庄园,这点钱不算什么,今晚,弄只羊,我们煮羊肉汤喝。” 老梁佩服的看着自家小郎,不知道说什么好,现在的阳陵邑里一片愁云惨雾,只有自家的庄园要开始起大房子了,这得多大的本事才能办到。 下午的时候,霍去病回来了。 这家伙来到云家的时候,几乎处在一种半死状态。 披风早就变成了泥巴披风,铠甲的缝隙里也全是泥巴,就连他的脸上也布满了泥点子,都已经干了,一说话,脸皮上的泥屑就刷刷的往下掉。 梁翁,小虫,丑庸忙着给他烧热水洗澡,这家伙躺在屋檐下的席子上喝了满满一壶茶水,才交代了他这些天的去向。 长平侯府在蓝田的庄子倒霉了,这一次倒霉的很彻底,一股山洪从山里裹挟着巨石泥浆浩浩荡荡的将长平侯府家的庄园摧毁的干干净净。 听起来很解气,可是,再听到霍去病哀痛的话云琅也有些不忍心。 长平侯府食邑三百户,经过这一场洪水之后,就剩下一百户不到了…… “惨不忍睹!泥浆中混杂着尸体,太阳一晒,就恶臭十里。 尸体太多,要尽快埋掉,否则一旦起了瘟疫,那里的人就要全部杀掉。 舅母仁慈,不忍心这样做,就下令府里所有人都参与救援,埋尸体。 忙了半个月,才清理完毕,下手虽然快,还是有几个仆役上吐下泻的回不来了。” 云琅抽抽鼻子,就皱着眉头对梁翁道:“给澡盆里添加醋,多多的添加,然后再煮一些柳枝水兑进去。” 霍去病惊讶的道:“这是为何?” 云琅不自觉的离霍去病远些,然后才道:“清除你身上的疫病。” 霍去病叫道:“我没疫病!” “每个得了疫病的人都这么说。” “我真的没有!” “那也要被醋水跟柳枝水煮过之后才能确定,等一会我会让梁翁把水弄热些,你要在里面多泡一阵子,全身都要泡到。” “这能预防疫病?” “能减弱疫病,并杀死你携带的疫病。” “你怎么知道?” “你废话很多啊,其实我应该用石灰水泡你的,现在,家里没有石灰窑,只要用醋代替。” 霍去病很无耻,当着丑庸,小虫,老梁的面就脱得赤条条的跳进了木桶,刚进去又闪电般的窜了出来,疵牙咧嘴的指着木桶道:“烫啊--” “你慢慢适应。” 云琅没心情看霍去病的光身子,背着手出了洗澡间。 见卓姬趴在二楼朝下看,云琅就对卓姬道:“赶紧回作坊,如果家里有发烧打摆子的人,就赶紧隔离,如果可能,就带着作坊里的人先离开阳陵邑,去你的南山庄园里躲几天。 我感觉这里快要发疫病了。” 卓姬被疫病这个字吓坏了,这两个字在大汉几乎就是索命阎罗般的存在,它可不分什么贵族,奴役,只要沾染上了一样会死。 “回去之后,记着给作坊里下一道令,不准任何人喝凉水,必须煮开了喝,也不要吃生食,另外,再管管你作坊里的人,不准他们随地便溺。 如果有人得痢疾死了,或者打摆子,就一把火把尸体烧成灰,要不然,死的人会更多。” 云琅说一句,卓姬就一脸惨白的点一下头,从来就没人知道疫病是怎么得来的,且不说云琅说的对不对,至少他说出来了一个办法。 原本对这事毫不在意的霍去病,也听见了云琅的话,光着身子打了一个哆嗦,就咬着牙重新跳进了澡桶,这一次,他虽然很痛苦,却咬着牙一声不吭,并且按照云琅的吩咐,把脑袋也没进热水里。 云琅看着家里的四个人道:“女的去厨房,用你们常用的木桶装水洗澡,同样是热水,同样加醋,同样加柳枝水,身上的衣衫换掉之后,装在陶盆里用水煮开再晾晒。 小虫,你要是再敢啃生萝卜你看我会不会打断你的腿。”    第六十二章鸟兽散 第六十二章鸟兽散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放在后世这句话就变成了大灾之后防大疫。 一旦发生了巨大的灾情,灾区里面就会充满了把全身裹在白色防化服里面的恐怖的人,背着一个喷雾器满世界的喷洒药水,不但杀毒,也杀蚊虫。 云琅相信这是一个必须的手段,以后世强大先进的卫生防疫能力,每次都如临大敌,在这个生态脆弱,人人喜欢满地便溺,吸收天地灵气的时代里,如果可能,他想把家里的这几个人包括他自己全部泡进巴斯消毒液里煮一遍。 云家最不缺的就是炉子,主要是主人很难伺候,总是需要热水,自然就会多备几个铁炉子来烧水。 不一会,在浓烟滚滚中,又烧好了一大桶热水,梁翁驱赶着三个妇人进了厨房洗澡,他自己等小郎泡过之后,也赶紧泡进了药水里。 云琅不准霍去病再用清水洗身体,换上云琅的衣裳,两人的身体上散发着同样酸溜溜的味道,坐在屋檐下开始喝茶,吃点心。 枣糕这种东西,霍去病就吃不够,一个人吃了一盆枣糕,这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盆子,喝了一口茶水。 “我想回去,云琅,你别怪我,我知道我舅母在难为你,可是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说了,却招来了禁足……可是……” 云琅拍拍霍去病的肩膀道:“快回去,就按照我家的法子办,主要是不能喝生水,吃生食,不得随地便溺,发现有人发热,闹肚子就一定要隔离,家里多备纱帐,不能有蚊蝇。” 霍去病感激的看看云琅,咬咬牙,穿着云琅的衣裳就翻墙进了长平侯府。 以德报怨自然不是云琅的本意,只是疫病这东西太过恶毒,一旦真的爆发,后果太恐怖…… 在大汉,一个村庄发生疫病,那就封锁一个村庄,如果一个镇子发生了疫病,就会封锁一个镇子,如果一座城发生疫病,他们就会封锁一座城……只许进,不许出,直到疫病彻底结束…… “收拾东西,我们明日一大早就出城,去上林苑。” 云琅对梁翁吩咐道。 “小郎,咱家在上林苑里没房子,去了住在那里?” “松林里有一间木屋,我们暂时住在那里,就算是那里有野兽,也没有城里的疫病可怕。” 梁翁点点头道:“确实如此,这就去准备。” 很快,梁翁就找来了三辆马车,四个人忙忙碌碌的往马车上装行李。 傍晚的时候,疲惫的卓姬回来了,她身上也是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看来也用醋洗了一个澡。 卓姬看着忙碌的丑庸,以及被堆得高高的马车,不解的问道:“你们要去那里?” 云琅把一床厚厚的羊毛褥子丢上马车道:“出城!” “出城?为何?” “躲疫病!” “疫病是可以躲开的吗?” “废话,人烟稀少的地方,疫病发作的可能就少,人烟稠密的地方,疫病发作的可能就高,这是常识。” “等等,我也跟你们出城!对了,你要去哪里?” “上林苑!” “那里是荒野,你不如跟我去终南山!” 云琅上前一把抱住卓姬,在她耳边轻声道:“谢谢你,你算是第二个真正关心我的人,这份情谊我记住了。” 卓姬这一次没有发怒,她能感受的出来,云琅这一次拥抱她没有占她便宜的意思,只是一门心思的想要表达感激之心。 “终南山里有粮食,如果你需要的话,随时可以去拉。” 云琅笑道:“你以后如果有什么过不去的难题,记着来找我,一次一斤黄金,童叟无欺。” 卓姬笑了起来,她记得当初在渭水河畔,云琅就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她觉得自己被人勒索了,现在,这句话重新出现,她却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 “什么时候帮我解决问题能不收钱?” “这不可能,如果我免费帮你出主意,后世子孙一定会怪我夺了他们的衣食。” “好,等你的庄园修建好了,我登门祝贺!” “快去准备吧,无论城里会不会有疫病爆发,人烟稀少的地方总是安全一些。” 跟云琅相比,大汉的人总是显得迟钝一些,天明的时候,在霍去病的护送下,云琅带着家里的一千担粮食出城,并没有受到城卫的为难。 看样子长平已经吩咐过了。 “你真的不要护卫守护吗?” “不用。” “你保护不了你的四个仆役。” “只要在山林里,我就能!” “为何?” “因为我有粮食!” “这话说反了吧?就因为你有粮食,才是招贼的根源。” “放心,我会用爱心来感化他们的。” “我想骂人!” “这里天高海阔,只要不骂我,你可以随便骂,就算是骂你舅母,我也装作听不见。” 霍去病叹口气道:“昨日,我舅母对我说,她很担心你活不到成年。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她一样只会用怀柔手段,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你摆脱羁绊之后像她这样的温和的放弃。” “刘颖是一个贪婪的人,而且还有些无耻,我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且看吧!” 霍去病担忧的道:“旁光侯看似平和,其实心胸最是狭窄不过,陛下之所以弃用旁光侯,最大的原因就是此人野心太大。 抛弃了皇室的尊严,穿着草鞋充当墨家的矩子,以墨家之名,行他收拢人心之事,是一个心机深沉之辈,你要小心。” 云琅整理一下游春马的马鬃无所谓的道:“看样子皇家好人不多啊。” 霍去病看看周围无奈的道:“四十几个藩王两百多公主,一个个相互倾扎,好人活不长的。” “看来以后要远离诸侯王,更要远离皇帝才能活得好啊。” 霍去病笑道:“无所求自然要远离,有所求自然要靠拢。” “所以我选择了把上林苑当家,这样做不但能获得皇家的庇护,也能最大限度的远离皇家。 霍兄,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我们需要足够的智慧,皇帝如同一个能湮没一切的黑洞,你要小心,别没有拿到自己想要的,却把生命搭在上面。” “你今天说的话很怪,有点像是在交代后事,难道说你不去羽林了? 能拖到现在,将军已经是看在我舅母的份上了,再不去,会有人来捉你。” 云琅看着两边萧瑟的山野,长吸了一口气道:“我已经给公孙将军去了一封信,说明了这里的事情,短时间内,他应该不会来烦我,毕竟,水车,水磨关系到百姓生计,将军会有计较的。” 霍去病摇头道:“我总觉得你哪里不对,你在刻意的疏远所有人。” 云琅笑道:“目的达到了,继续在那个危险的漩涡里挣扎,你觉得是好事? 以后想要见我,就来上林苑吧!” “你不回阳陵邑,也不去长安了?” “躲闪都来不及呢,如何会主动粘上去?” “这么说,你的目的就是这三千亩地?” “对啊!” “我们这些人算什么?” “朋友!” 霍去病淡然的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云琅表现出来的疏离感,依旧让他很不舒服。 云琅取出那柄红玉匕首,递给霍去病道:“你馋这柄匕首很久了,现在送给你。” “算是我帮你运粮出阳陵邑的报酬吗?” “滚,这柄匕首比这些粮食加起来都值钱。” 霍去病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让你兄弟准备好,明年清明,我们好好地恶战一场。” 车队很长,一千担粮食就占据了五十辆马车,粮包摞得高高的,这让云琅非常担心马车脆弱的木头轮子能否承受这样的重压。 走了三十里地之后,他终于放心了,那些车轮虽然给人的感觉很脆弱,却吱吱呀呀的走了三十里路之后依旧在坚持。 城外一片破败。田野里还有倒伏的庄稼,这些庄稼的禾穗被剪走了,地里依旧还有宫奴在不死心的翻检地里的庄稼,看样子是想捡拾一点漏掉的禾穗。 “大灾已经酿成,今明两年,他们的日子难过了……”云琅指着那些赤身裸体的人,一脸的黯然。 “大灾之后总有关于疫病的谣言,城里的人也将离开,一来是为了躲避疫病,二来方便去乡下就食,总之,就是一场闹哄哄的鸟兽散。” 霍去病明显更加关心城里的人。    第六十三章仓促的开端 第六十三章仓促的开端 回到了骊山脚下,云琅觉得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跳跃。 黛色的山顶,松涛阵阵,旁边的渭水,浊水滔滔。 脚下的平原如同一张绿毯从脚下铺开,延伸到了远方。 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整片大地。 听到远处的虎啸狼嚎,云琅的脸上浮现笑意,梁翁,丑庸他们却瑟瑟发抖。 霍去病看着云琅如此陶醉,不由得有些羡慕,这里环境虽然险恶,却是一方自由的天空。 云琅陶醉完毕,见丑庸,小虫脸上满是泪水,就指着群山对她们道:“以后这片土地就是咱们家的。” 丑庸抓着云琅的胳膊道:“有老虎……” 云琅莞尔一笑,拍拍丑庸的头顶道:“那也是咱们家的老虎!” 丑庸喜欢自家的东西多多的,比如自家的马,自家的牛,自家的猪羊,自家的鸡,可是小郎说的自家的老虎,她还是接受不了。 “老虎咬人!”小虫也在一旁发抖。 “这里的老虎不咬人!”深知瘟疫厉害的梁翁咬着牙骗自家闺女。 霍去病看着这奇怪的一家人,大笑两声,就命仆役们将马车赶进了松林。 他似乎很熟悉这里,几乎没有走岔路,就来到了那座木屋前面。 一座木屋肯定是不够住的,霍去病带来的仆役中间有高手,在他的指挥下,开始伐木。 长平家的部曲实力非常的强大,云琅眼看着这群人拿着他新制作的超级工具,轻易地锯断一颗颗大树,然后再把巨木分成小段,那些壮汉然后就两两分开,扯动大锯,轻易地将那些木头分成两半,埋在事先挖好的壕沟里,七八颗大树并排用长钉钉起来就成了一堵墙。 修理树干剩下的树枝也没有浪费,与收割来的芦苇编织之后,就搭在修建好的尖锥形的房顶上,然后把活好的泥巴丢上去,上面再铺设一层,然后再铺一层泥巴。 如此三次之后,在日落之前,三间还挂着新鲜松树枝子的木头房子就被盖好了。 云琅看了,很是满意,虽然门窗都是粗树枝编织成的,却非常的结实,虽然简陋,却处处透着大气。 “这是军中的营造阀门,用了你拿来的钉子之后,不用卯榫,也不用捆扎,建造起来就更快了。 不知不觉,我已经用了你很多的独门秘技。” 云琅笑道:“自从你把自己的压岁的金葫芦都拿出来之后,我觉得我的东西你都能用,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傻话。” “如果我要你的那些东西你会不会怪罪?”霍去病想了很久之后才小心翼翼的道。 云琅叹口气道:“我做的所有图,你那一天不翻个十遍八遍的?” 霍去病拍拍自己的脑门,然后认真的对云琅道:“以后,只要是我有的,你都可以拿走。” 云琅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又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 长平家的部曲们似乎非常喜欢云家的工具,尤其是斧头跟各种锯子。 他们甚至顾不上吃完饭,趁着天边还有一丝亮光,抓紧清理小屋前面的空地。 很不错,大树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大桌子,粗大的梁木被锯断之后就变成了凳子,一道一丈高的围栏就很快出现了。 他们乘着月光,再用夯锤将地面齐齐的夯了一遍,铺上运来的新河沙,二更时分,一座古朴的小院子就出现在了云琅面前。 云琅拍着粗大的梁柱道:“这可是军中修建军寨的法门啊。” 霍去病笑道:“他们本身就是我舅舅的部曲,自然通晓军中营造之法。” 新建成的房间还住不了人,部曲们往每一个新房间里丢了很多的炭火,由于木料都是湿的,并不担心起火,烧红的炭火遇到湿木柴之后,很快就冒出大量的浓烟,诺大的房间如同蒸笼一般。 这样的熏蒸要进行两天才能把木料外面,以及里面的虫子全部熏死,炭火也要烧死那些没有被连根拔出的大树,让它的根部碳化,从而变得不容易腐朽。 “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不愿意接受我舅母赠送的奴仆?至少他们还是有一些勇力,可以保护你不受歹人伤害。” 云琅出神的瞅着被烟雾笼罩的房子,过了片刻才答道:“我喜欢光屁股打天下的感觉,那种从无到有的过程才是人间最大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虽然我知道这又是屁话,不过啊,听起来很长精神。 明日清晨,我们就要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云琅看着黑乎乎的骊山笑道:“只要这座山里还有山神,我就不会出事。” 霍去病找了一张毯子跟部曲们靠在一起不一会就呼呼大睡。 云琅走进了原来的木屋,见梁翁还没有睡,就小声道:“外面有人守卫,放心睡吧。” 梁翁扬扬手里明晃晃的斧头道:“从今往后,这里就要靠老奴这柄斧头来保护大家的周全。” 云琅笑道:“我看见铁匠炉子也支起来了,我们从今后就一边看墨家人帮我们建设庄园,一边打点铁器。” 打铁是梁翁的老本行,提起这些,他就来精神,见三个妇人睡得深沉,就把自己身上的毯子给他们盖上,蹲在云琅身边道:“我们打点什么好呢?” “铠甲,战具!” 梁翁听了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连连摇头道:“小郎,这个真不成,被官府捉到会砍头的。” 云琅笑道:“我们是在为羽林军打造铠甲战具,哪来的麻烦呢?” 梁翁长出一口气道:“吓死老奴了,还以为您要私造军械呢。” 云琅叹口气道:’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你家小郎我身子骨看起来还算结实,却经不起羽林军的摧残,更不能丢下你们去边关取战功。 只好用铠甲战具来换取不去军营的特权,如此,能保住我的官职,也能换来羽林对这里的保护。” 梁翁惭愧的道:“老奴刚才还觉得小郎太莽撞了,没想到小郎早有安排,早知如此,老奴何必这般担心。” 云琅笑道:“早点睡吧,明日,墨家人就会到来,上林署的人也会到来,我们要丈量出三千亩土地,恐怕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卫青跟长平两个,管家的时候用的军法……所以那些部曲三更天才睡去,五更天就已经起来了,摸着黑站在院子里报名。 被吵醒的云家五口人齐齐的趴在窗户上朝外看,天色还暗,看不清人脸,只能影影绰绰的看见百十个高大的身影。 随着一片嘈杂的脚步声过后,院子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霍去病并没有跟云琅打招呼,带着仆役部曲赶着空空的马车回阳陵邑去了。 粮食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一个木头棚子下面,垫着厚厚的木料,粮食堆上上满是干草,即便是下雨,也不会浸湿粮食,这些人想的非常周到。 太阳出来的时候,一家人才开始站在诺大的院子里欣赏自家的房子。一丈多高的围墙给了丑庸三个妇人极大的心理安慰,再不像昨日那般胆战心惊,多少有了一些笑脸。 湿漉漉的房子依旧在冒着白烟,白烟中夹杂着大量的水汽,那些部曲走的时候,又给上面铺了一层碳灰,足够烧到晚上的。 “下午的时候,就要把碳灰清理出去垫墙根,木头里面的水汽已经逼得差不多了,再烧下去,说不定会着火。” 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就有人开始敲木门,“笃笃的声响如同啄木鸟敲击空树干。 三个妇人立刻就钻进了木屋,梁翁也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斧头。 云琅瞅了一眼大门笑道:“烧水,烹茶,待客!”    第六十四章散播文明的方式 第六十四章散播文明的方式 荒野中的刘颖才是真正的墨家矩子模样。 麻衣,草鞋,斗笠,披发,木杖,被摩挲的泛着红色古意的水葫芦,往门外一站,器宇轩昂的厉害,傻子都知道来了一位世外高人。 “矩子请进,荣小子奉茶。” 刘颖摇摇头道:“不必了,我们是来履行承诺的,不是来喝茶的。” 云琅不由自主的向他的身后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他身后,军队般站立着七八百名大汉,与刘颖一般无二的打扮,像军队多过像文士。 云琅愣了一下,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来到上林苑的,尤其是他们很多人中,腰上还挂着长剑,有的腰里还别着一柄大铁锤,更有过分的,背后交叉背着两柄长刀,一看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八百个这样的人进了皇家禁苑,也不知道伪帝刘彻能不能睡着觉。 刘颖似乎看穿了云琅的担心,就笑着道:“郎官放心,刘氏子弟进入自家花园,还用不着向陛下报备。” 云琅吃了一惊,呐呐的道:“这些人都是皇家子弟?” 刘颖点头道:“家族百年传承,总有一些亲眷家世已然没落……” “矩子还是进院子吧,小子不仅仅是想请矩子喝茶,主要是有一批工具需要矩子接收,有了这些东西,施工进度就能提高不少。 不怕矩子笑话,小子还准备在这座庄园里过今年的冬天呢。” 刘颖的眼睛一亮,哦了一声,就很自然的进了们,目光首先就盯在梁翁手中的斧头上。 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刘颖就已经到了梁翁身边,那柄斧头已经落进了刘颖的手中。 大喝一声,斧头在空中画了一个半圆,就落在了云家的木头桩子充当的凳子上。 斧头似乎没有受到阻碍,直径一尺的木桩子就应声裂成两半。 刘颖的手轻轻一抖,斧子就翻滚着重新飞起,他单手捉着斧头查看了一下钢口,叹息一声道:“百炼钢用在斧头上了,可惜。” 云琅笑道:“以墨家兼爱,非攻之精神,用在斧头上才是正途。” 刘颖把目光从斧头上收回来笑道:“如果郎官这样看待我墨家,那就太偏颇了。” 刘颖并不打算给云琅解释一下墨家现在的精神文化,即便受到质疑也一笑了之,非常的有风度。 带着云琅风格的各种工具被抬出来之后,刘颖的眼睛有些发红,两只耳朵也变成了红色,自然脖子也变成了著名的红脖子。 “这是我给矩子的礼物!” 这句话一定要快点说出来,刘颖的手已经摸到剑柄上了。 “只求矩子能够快快赶工,小子实在是不想在这样的破房子里过冬。” 工具箱子很重,刘颖单手就拎在手里,从他青筋暴跳的手背来看,他是不准备撒手了。 “这有何难,有这八百墨家子弟,起一片山庄还用不了四个月…… 郎官静待,第一场雪落之前,这里会出现一座新的庄园。” 云琅指着他手里的工具笑道:“矩子需要尽快将这些工具散播出去,如果迟了,卓氏铁器作坊就会说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的首创。” 刘颖冷哼一声道:“区区商贾,也配!”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此后的三天里,云家的人就没有迈出大门一步,在他家的门外,是一座非常热闹的工地。 参天大树一颗颗的被砍倒,大片的灌木林子被耕牛一片片的连根拔出,石壁上烧火取石头的火焰彻夜不息,一辆辆运送晒干的木料,青砖,青瓦的马车源源不绝。 云琅不知道刘颖动用了多少人力,仅仅是工地上,人数就不下一千人。 很巧,云琅看见了那个不把云家当回事,骄傲的如同上帝一样的木匠,他现在,看不到任何可以让他骄傲的地方,一样的麻衣,一样的灯笼裤,一样的草鞋,站在泥地里,指挥一群人干活。 只要稍有不对,旁边站着的墨家子弟就会大声的呵斥。 云琅从房顶上下来,叹息一声,怪不得刘颖敢说大话,墨家子弟现在根本就不干活,他们是监工,是打手,唯独不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墨家。 施工图给出去了,就没有云琅什么事情了,这也是人家刘颖要的效果。 庄园是云家的,刘颖却是修给皇帝看的,这或许是他向皇帝表达臣服的一种方式。 竹林,水洼,草坪,山溪,瀑布,松林,花池,温泉,楼阁,院落,假山,亭台,想要全部修建好,大概需要云琅付出一辈子的时间。 事实上,刘颖在看到图纸的时候,也惊讶的合不拢嘴,然后,他就粗暴的砍掉了这里面大部分的工程…… 这就是为什么云琅连续三天窝在家里不出去的原因所在。 占便宜没占到就是吃亏! 这样的日子,不能去找太宰,也不能去看老虎,这让云琅有些伤心。 老虎总是在晚上嚎叫,它知道云琅就在这里,却因为这里有太多的人而不能过来。 忍耐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煎熬,更是一种折磨。 来到这个世界仅仅一年,云琅就感受到了足够多的恶意。 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就跟他们孜孜不倦的剥削穷人有关,云琅想要突破阶级的束缚,就要面对所有勋贵的打压,这不是那些人在有意识的打压,而是一种本能,毕竟,山顶上的位置有限,不能容纳下所有人。 一无所有的云琅,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他的智慧,以及他从他的世界带来的那些精神财富。 卓姬的古琴弹奏的很好,云琅却对音乐没有任何的天赋,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都吹不响,更不要说演奏了。 第五天的时候,云琅打开了木门,走出了松林,第一次站在高处俯视这片繁忙的工地。 刘秀就坐在高处,他的身姿非常的挺拔,即便是跪坐着,腰板依旧挺得笔直。 他是刘颖的外甥,至少刘颖就是这么介绍的,他自从拿到了那套工具之后就离开了上林苑,把这里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刘秀。 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贵族的影子,仅仅是那一双满是茧子的双手,就让云琅在第一时间把他规划到穷人的行列里面去了。 “应该先蓄水,而不是先挖池塘。”云琅善意的指着泡在水里挖泥的劳力对刘秀道。 “我们需要泥制作泥砖,修建围墙的时候,多少泥砖都不够用的。” 刘秀依旧看着工地,却没有看云琅。 “三千亩地全部用围墙围起来这不可能。”云琅明知道这是一句非常愚蠢的话,他依旧问了出来。 “我们要修建的是一座庄园,不是城池……”刘秀似乎不愿意跟云琅多说话,站起身就离开了,把云琅丢在原地。 “墨家的人都很冷淡。”云琅对跟在他身后的梁翁道。 “很无礼!” 梁翁附和道。 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绕着这片土地走一圈,看看上林署的官员,是否按照地契上的数量给云家划够了三千亩土地。 如果不是刘颖参与了土地丈量,上林署给云家划分田亩的时候会用井田划分法,也就是一步宽,百步长为一亩……比通用的大亩会少八成…… 这个该死的世界里全是坑! 在刘彻之前,这个国家施行的是无为而治,也就是说,国家对百姓的事情大部分是放任自流的,乱的一塌糊涂。 云家最具欺骗性的人就是丑庸,她每天早上在水潭边上汲水的时候,总能遇见一些向她讨要食物的野人妇孺。 云琅跟梁翁出现的时候就一个都看不见。 云家建造庄园,其实就是一个破坏原生态的一个过程,三千亩地其实很大,在修建庄园的时候,首先要清理的就是各种野生动物,自然也包括野人。 丑庸认为这很不公平,云家盖房子,就把人家的房子拔掉,把那些人撵的像兔子一样满山乱跑。 云琅跟梁翁出来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看看这里的野人合不合用。 云家的庄园马上就要修建好了,三千亩地的地方只住五个人,这也太空旷了。    第六十五章丑庸的黄馍馍 第六十五章丑庸的黄馍馍 三千亩地很大,云琅跟梁翁一起转悠了一整天,除了看见几只野鸡跟兔子,一个人都没有看见。 回到家就看见丑庸跟小虫两人正在卖力的磨面,小小的石磨跟前已经堆了好大一堆糜子面。 不仅仅如此,昨日她们就磨了很多糜子面,学云琅那样连夜揉好,放在瓦缸里发酵一晚,现在,磨盘边上堆满了蒸好的黄馍馍。 云琅从磨盘上取了一个黄馍馍,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有点发甜,他就不爱吃这东西。 刚刚蒸出来的黄馍馍还算不错,放凉之后,咬一口就跟咬在沙子上差不多,松散的厉害。 梁翁跟着云琅转了一天,也早就饿了,跟着取了一个,大口的吃了起来。 云琅的眼睛余光忽然发现,丑庸跟小虫两人正仇恨的看着他跟梁翁。 等他想要看仔细的时候,发现两个丫头又低下头卖力的磨面。 “疯了,工匠们的伙食又不归我们管,你们弄这么多的黄馍馍做什么?” “我饿!”丑庸回答的很快。 “好,我以后就盯着你吃,你要是不吃完,我打破你的脑袋灌进你肚子里去。” 云琅愤怒的用指头点着丑庸的脑袋,这个傻丫头说话根本就不过脑子。 小虫陪着笑脸道:“能吃完,我也喜欢吃!” 云琅哼了一声,就进了刚刚烤干的新房间,他喜欢这种带着原始粗犷感觉的房子。 对于小丫头们吃饭,云琅是从来不管,也从来不限制的,他认为吃饭是一个极其愉悦的过程,被任何人,任何事情打搅都是不可原谅的。 家里的粮食多,云琅从来都没有挨过饿,对于粮食他没有多大的感觉,既然丑庸她们喜欢吃,那就吃,无非是多做了一些,算得了什么。 梁翁若有所思的咬着黄馍馍进了房间,从云琅这里混了一大杯茶水之后,小声道:“这两娃不对劲啊。” 云琅笑道:“喜欢吃就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也正常,等以后家里养了鸡,给她们一人添个鸡蛋,身体吃的壮壮的比什么都好。” “小郎,不是要管她们吃喝,主要是这两个丫头在遭谎哩。 自从家里开始吃白面以后,她们对糜子碰都不碰,现在突然喜欢吃了,真是怪哉!“ 云琅笑道:“吃东西就不要管了,你先帮我弄些竹简回来才是正事。” 梁翁笑着答应了,云琅对家里这两个丑丫头不是一般的宠溺。 不像是对仆役,更像是长兄对弟妹的样子。 梁翁没有猜错,云琅这个人因为在孤儿院待得久了,很容易就把自己带入到长兄这个身份里去。 当然,首先要能进入他的心里才成。 云琅对水的要求很高,刘颖派工匠从山泉边上引来泉水因为是水沟的方式引来的,云琅嫌弃水里有土腥味,所以,每日清晨,丑庸就会带着小虫去一里地以外的泉眼处汲水。 这一天也不例外。 天刚亮,丑庸就跟小虫偷偷摸摸的出发了,梁翁皱着眉头悄悄地在后面跟上。 这个时间去汲水,外面的工地上人很少,他很担心两个孩子的安危。 水罐子不装在背篓里,抱在怀里算怎么回事? 背篓里装满了东西,还用麻布盖上,她们要干什么? 眼看着两丫头蹦蹦跳跳的向泉眼处走去,梁翁握紧了斧头,继续跟上。 泉眼就在不远处,甚至不用穿过松林,堪堪在松林的边上,有一大股泉水从松树根底下冒了出来,云琅将它称之为松根水,乃是烹茶的上品水源。 丑庸跟小虫来到了泉眼边上,放下罐子,就警惕的朝四周看,确定没有什么人了,才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学布谷鸟叫。 “布谷,布谷!” 马上,松林里也传来了“布谷,布谷”的叫声,在远处跟踪的梁翁,一张老脸一下子就变得阴沉起来。 他决定就在这里看着,看看这两个死丫头到底在私会何人。 先是一个赤着上身的半大小子从松林里钻了出来,等了片刻,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就朝林子里呼喝了一声:“出来吧,丑庸姐姐给我们带吃的了。” 话音刚落,就从松林里涌出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急切的向丑庸跟小虫伸出了手。 “今天吃的很多,每人都有,不要抢,先给小的吃。” 很快,丑庸跟小虫掀开背篓,从里面取出黄馍馍一个个的递给那些孩子。 梁翁攥紧斧头的手慢慢松了下来,靠在松树上看远处那些孩子就着泉水狼吞虎咽的吃黄馍馍。 丑庸把最大的一个黄馍馍递给最先出来的少年道:“褚狼,这个给你!” 少年接过黄馍馍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多谢丑庸姐姐。” 丑庸有些不痛快的道:“快吃吧,干什么不好,非要当强盗。” 少年尴尬的一个劲的冲着丑庸赔不是,从他絮絮叨叨的废话里,梁翁听出,就是这小子前两天抢劫了丑庸。 怪不得那一天丑庸回来的时候,裙子上满是泥巴,问她还说是摔跤了。 就目前的样子来看,这丫头根本就是在帮那个小子隐瞒! 那些孩子没人吃了一个黄馍馍,手里还拿着一个,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帮丑庸,小虫的罐子灌满了水,帮着背到他们最能接近院子的地方,这才放下背篓,一头钻进了松林。 每天这个时候,云琅已经起身了,在院子里跑上几十圈,松开筋骨之后,就要吃早餐了。 见小虫跟丑庸背着背篓进来了,皱着眉头道:“每天不要这么早就出去,等人多了再去,这个时候老虎都没回山洞呢。” 小虫下的脖子一缩吐了一下舌头,丑庸则笑道:“早上的泉水干净。” 云琅笑道:“这倒是真的,早上空气清冽,泉水的味道要比中午好上一个档次,就算是凉着喝也清心润肺。 不过啊,你们还是不要大清早就出去了,等以后家里有了男仆,让他们去。” 丑庸放下背篓,拉着云琅的袖子欢喜的道:“咱家要收男仆了?” 云琅在饭桌前坐定笑道:“那是自然,不但要收男仆,还要收很多人进来,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只有我们五个可不成。” 丑庸用力的抱着云琅的手臂,将他的手臂用两个已经颇具规模的胸脯包裹起来,继续扭着道:“年纪小点的男仆也收?” 云琅奇怪的看着丑庸道:“如果你的家人在,不管老少我们都要,带回来就是了。” 丑庸连连点头,目光有些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虽然很享受这种软绵绵的感觉,他还是把胳膊从丑庸的怀里抽出来,准备吃梁翁老婆给他准备的美味早餐。 美味早餐就是一大碗加了肉臊子的白面条,两碟子山野菜,离开了阳陵邑之后,基本上就没有豆花吃了。 刚刚吃完面前的白面条,见丑庸跟小虫吃面条吃的贪婪,就打趣道:“你们不是喜欢吃黄馍馍吗?怎么又吃起面条来了?” 小虫惊恐的看着丑庸,丑庸是撒谎撒习惯的,张嘴道:“黄馍馍留着午饭时吃。” 梁翁提着斧头从外面走了进来,听见了云琅跟丑庸,小虫的对话,恶狠狠地对丑庸跟小虫道:“面条放下,喜欢吃黄馍馍,以后就吃黄馍馍!” 云琅见丑庸跟小虫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无奈的朝梁翁挥挥手道:“吃饭呢,多什么话。” 说着话,把小虫她们的饭碗往她们面前一推道:“快吃,难道还真的想吃黄馍馍不成?”    第六十六章第一次拒绝 第六十六章第一次拒绝 (开篇之前先说一个事情,天啊,谁告诉诸位兄弟姐妹我要把卓姬写成一个好人了?她本身就是一个坏人反派好不好?现在出现的人物,除过太宰已经确定不会伤害云琅之外,就连霍去病都在慢慢磨合之中,至于丑庸她们,说句实话,就是一个笨丫鬟而已,要不然为什么起名叫丑庸?) 梁翁自然把发现的事情跟云琅讲了一遍…… 云琅叹息一声,不得不佩服上苍的眼光,什么人善良,什么人恶毒,他老人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跟梁翁在外面转悠了一天都遇不见一个想要招揽的野人。 丑庸跟小虫两人背个水都能遇见一大群…… 云琅想要的人手是什么人呢?自然是半大的小子。 成年人心思重,天知道他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半大小子就不一样了,云琅以为,除过他这种变态之外,剩下的半大小子的心思还是很容易把握的。 庄园的初期修建只需要半年时间,可是,庄园的长期修建任务,没有三五年休想有一个雏形,想要完全建设成功,那是一辈子的事情。 修建庄园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人心的过程,等庄园修建的差不多了,人心也就凝聚的差不多了,半大小子也就长大了。 亲手修建好的庄园,对他们来说,就是家一般的存在。 云琅要修建的不是庄园,而是一个家。 云琅严令梁翁不要去打扰丑庸跟小虫救济那些孩子的行为。 在他眼中,这些孩子就是一只只正在往筛子底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而丑庸跟小虫就是支着筛子的木棒跟绳子,只要这些小麻雀蹦跶到了筛子底下,如果再把绳子猛地一拉,小麻雀就会被筛子扣在下面…… 云琅把话说明白之后,他与梁翁两个相视而笑,笑的嘿嘿的,如同两个阴谋家。 小虫跟丑庸很聪明,她们知道成袋子的取粮仓上的粮食,会被天天清点粮袋的梁翁发现,于是她们就找来一根竹管,打通竹节再一头削尖,只要插进粮袋,里面的糜子就会顺着管子流出来,每只袋子里都取一点,梁翁根本就发现不了。 “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两个小傻瓜,每天都只戳后面的袋子,袋子上到处都是窟窿,为了不让窟窿淌米,还用草团堵住,这么明显的事情,老奴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这两个孩子不会是傻子吧?别没有把人骗来,反而被那些小子骗走? 老奴看过了,其中一个小子鬼精鬼精的,两句话就把丑庸跟我家的傻丫头说的哈哈大笑。” 云琅笑道:“不可能,只要咱家有粮食,丑庸跟小虫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梁翁摇摇头道:“难啊,卓氏大女那么聪慧的一个人,不就是被穷酸司马相如从蜀中骗到长安来的吗? 您不知道,这女子长大了,心思就怪得很,一般人猜不透!” 云琅没有女儿,哪里会明白父亲对女儿的各种担心,哈哈一笑了之。 在麻雀没有进入筛子之前,他没有阻止丑庸跟小虫继续偷粮食的打算。 羽林军的样子很像机器人,坐在马上的样子也很像,不过啊,一个个好像有些傻,都已经到了大门前了,也不知道下马,直勾勾的坐在战马上,就这么堵着大门。 云琅打开大门,就看到了公孙敖那张丑陋的脸,说他丑陋,其实还是夸赞他了。 面门上被人横斩了一刀的人,就算以前貌若宋玉,现在也一定成了魔鬼模样。 “拿来!”公孙敖的声音嘶哑,如同铁器互刮,难听的没边了。 “将军还是进屋子详谈吧!” 云琅的镇定出乎了公孙敖的预料之外,不过,他是一个实在的行动派。 翻身从战马背上跳下来,却没有站稳,其余的羽林军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之色,云琅自然也不会,霍去病早就说过,公孙敖从龙城回来之后,就变成瘸子了。 腿部受伤的人不好跪坐,公孙敖却跪坐在云家的席子上面,没有半点的不适应,只是一双眼睛杀气腾腾,似乎总想干掉云琅。 “长平侯说你在研究如何在长途跋涉的时候节省战马,畜力的损伤,可曾有了结果?” 云琅给公孙敖倒了一杯茶水,见他没有喝茶的意思就道:“已经成了。” “有用吗?” “很有用,就是,将军来的不是时候。” “看东西还要挑拣时日不成?” “那是自然。” 公孙敖似乎在笑,眼角却在不断地跳动。 云琅莞尔一笑,用指节轻轻地敲着桌子道:“将军可能觉得云某在羞辱您,事实上云某没心情戏弄将军,军国大事,倾覆只在一念之间,如何看重都不为过。 您甚至以为云某是在利用长平侯来压制您,好获得一些便利,如果将军如此以为,那就太小看我云琅了。” “某,不能先睹为快吗?” 云琅的解释,公孙敖似乎接受了,他也不信云琅敢拿军务开玩笑,在大汉,拿军务开玩笑的人,早就被皇帝杀光了。 云琅摇摇头道:“请恕云某无礼,说句实话,兹事体大,将军还没有资格看。” 对云琅的这句话,公孙敖反而没有什么怒火,长平侯与其余三路人马远征龙城,损耗最大的并非人员,而是战马,挽马,以及驮运物资的牲畜。 仅此一战,大汉国就损耗了近一成的牲畜。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有资格先睹为快。 “谁有?” 云琅笑道:“我不知道,反正长平侯以及长平公主在听说有这样的法子之后,他们就立刻告辞了,没有半分想要听的意思,这也是我为何一定要住进上林苑的原因所在。” “你是羽林郎官!” 云琅点点头道:“这一点云某自然知道,既然受羽林庇护,自然要做有益于羽林的事情,一旦此事跟朝廷交割清楚,第一个受益的必定是我羽林。” 公孙敖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点点头道:”一旦事毕,即刻回营。” 云琅笑着取出自己的告身,放在公孙敖的面前道:“我这个羽林不上阵!” 话说完,见公孙敖又有发怒的征兆,苦笑道:“活着的云琅,比死去的云琅值钱些。” 公孙敖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果真能解决大问题,你这样的人上了战阵确实可惜,如果不能,你也不用上战阵,本将就能将你就地正法。” 云琅朝公孙敖拱手道:“将军如此看重,是云琅的幸运,然而,此事已经上报了,至今还没有人前来,也不知朝廷是何意?” “没人来?”公孙敖吃了一惊。 云琅黯然的摇摇头,卫青出征雁门关在即,他想帮这个国家一把,却没有人理会。 “或许他们以为是一个笑话吧! 一个小小的羽林郎为了博上位,弄出来的一个笑话吧。” 公孙敖将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道:“既然别人不当一回事,我就去问问陛下,羽林军不日就要出征,能少损失一匹马也是好的。” 云琅点点头,看着公孙敖道:“白送的东西没人在意,将军如果见到陛下,就说,在送出办法之后,我还想要张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每样一份即可,就种在上林苑的这个庄园里。” 公孙敖闻言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某家现在相信你真的有办法了! 你且稍待,某家这就快马去长安!” 公孙敖是一个坐起力行的人,赞了一下云家的好汤水,就跳上战马,向长安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骑术很好,坐在马上,立刻就成了一个彪悍的骑兵,再也看不出有半点残疾的意思。    第六十七章第二次拒绝 第六十七章第二次拒绝 国王的归国王,上帝的归上帝……自己的当然归自己! 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生活,才是云琅最关心的问题,他想吃胡萝卜,想吃卷心菜,想吃茄子,想吃菠菜,想吃各种瓜,还想吃葡萄,吃苹果,想吃哈密瓜,想用甜菜熬糖…… 如果有人能从遥远的美洲再把辣椒,西红柿,土豆弄回来,云琅就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大圆满了。 马蹄铁是个什么东西?能吃吗?一个操弄不好,被匈奴得到了,大汉国会更惨。 云琅相信,有了这个东西,大汉骑兵的奔袭速度会更快,会在匈奴人还没有来得及掌握马蹄铁技术的时候,就把他们赶到欧洲去。 那里的百姓更加的蒙昧,也更加的能够忍受匈奴人的残暴。 大汉国的地理位置不好,北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戈壁,以及草原。 残酷的生活环境自然能够养育出一群彪悍野蛮的种族。 以种地为生的汉人,天生就不如与野兽搏斗,与天地自然搏斗过的匈奴人善战。 他们的战士几乎是天生的,只要能够平安的长大,自然就是一个合格的战士。 汉人的战士却需要持之以恒的训练,最后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 好在汉人的种群很大,这才勉强有了跟野蛮人战斗的基础,如果,大汉是一个很小的国家,诺大的中原,早就变成野蛮人的牧场了。 云琅的立身很正,他不一定喜欢伪帝刘彻,却对这片大地上的百姓充满了好感。 跟他们在一起,他的疏离感很轻,即便是一时感到寂寞,也不过是时空造成的,他相信,只要给他时间,他会融入这个种群的,毕竟,他本身就属于这个伟大的种群。 不论是曲辕犁,还是水车,水磨,还是将要交出去的马蹄铁,要钱只是很小的附带,让这个种群在这个最强大的时代里能够变得更强大,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过程是曲折的,目的却是正确的,只是,好东西想要送出去,却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让云琅觉得自己亏大了,有一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他很期待,这一次来的会是谁! 丑庸跟小虫两个小丫头如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一次成功的从家里偷到粮食,都能让她们两人欢喜好久。 家里的小石磨已经被她们找了一个拙劣的借口搬到她们房间里去了,两人放着好好地新房子不住,偏偏要住进运来的破房子里去,只因为那座房子距离云琅跟梁翁最远。 云琅笑眯眯的看着两个小丫头如同老鼠一般的行径,心中却在按照她们拿走的粮食来计算,将有多少小麻雀进入自己的筛子…… 总是这么偷粮食,有时候她们也会小小的内疚一下。 “丑庸姐姐,我们总是偷粮食,我觉得有些对不起小郎,这都是他辛苦挣回来的粮食……”小虫忽然停止推磨,低声道。 正在把糜子面往一起收拢的丑庸也一下子僵在那里了。 这些天她们沉浸在救助别人的快乐中,不知不觉的就忘记了,她们拿走的每一粒粮食都不属于她们。 小虫说的话很是让丑庸难过,在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奴仆的事实。 从小就是奴仆的丑庸,哪里会不知道她之所以能过现在的日子吗,纯粹是因为云琅的大度与善良,如果自己做的很过分的话,就会失去主人的宠爱,再次变成一个真正的奴仆。 她跟小虫现在做的事情,就属于奴仆完全不该做的大忌。 丑庸丢下手里的簸箕,无力地躺在床上,无神的眼睛瞅着房顶,想起那些凄惨的孤儿,他们的脸一张张的从他眼前滑过,这让她的眼泪哗哗的往外淌,过了很久,才再一次变得坚强起来。 “如果被小郎发现,就让他打我一顿好了……不,打我两顿……” 明知道是奢望,丑庸还是抱着最后的幻想这样道。 “丑庸姐姐,我不敢了……”小虫想起可怕的后果,小小的身子都在颤抖。 丑庸一边揉搓着手里的糜子面,一边咬着牙道:“如果我们不给褚狼他们吃的,他们就只能去当强盗,他们那么小,能抢劫谁呢? 你想看小猪,小豹,小布头他们都死掉吗?” 小虫一下子哭了起来,抱着丑庸的胳膊道:“我们不能总是偷啊,粮包已经被我们弄走一层了,我耶耶这些天看我的眼神都不对。 在这么下去,瞒不住的。” 丑庸木然的道:“能瞒一时就瞒一时,我还有些小郎给的簪子,跟外面的工匠换一点粮食,让褚狼他们吃几顿饱饭,把身子养的再壮一些,小郎说不定就会看上他们,收回家里当仆役。” 小虫流着泪点点头,再次摇动了石磨,只是这一次,两人都没有什么心情说话,屋子里沉闷的厉害。 云琅再一次打开家里大门的时候,欢喜的表情立刻变得黯淡了下来。 门外是一个宦官,一个年级很小的宦官,抱着一柄杂色拂尘,坐在马车上高傲的看着云琅。 大汉的很多宦官并未阉割,眼前的这一位就是如此。 只不过,一个喉结高高并且有靑虚虚胡茬的男子,一切都彻底女性化之后,就让人看的恶心了。 云琅对同性之间的某些感情并不反对,只是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男性心理发生了某些变化,大脑的认知承认他是女性。 至于眼前的这位--他不过是想通过特殊渠道获得荣华富贵的玩物而已。 “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曰……” “砰!” 云琅没有给这个宦官把话说出来的机会,直接关上大门,不论那些人怎么敲门,他都不理不睬。 他的整个心胸都被愤怒填满了……这一刻他真的有反汉复秦的想法。 “你会知道咱家的厉害!”一个尖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告诉米丘恒,想要知道什么,就提你的人头来见我!” 云琅背着手站在门内,朝外面大叫一声。 马车骨碌碌的驶走了,听声音似乎很急促,宦官叫骂的腔调很有趣,完全没有阳刚之气。 梁翁忧愁的看着云琅,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琅长出一口气,拍拍梁翁的肩膀,瞅着院子里已经树好的拴马桩,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刘彻每日要批阅五百斤重的奏折,即便是如此,在晚饭后还要看大量的绢帛密书。 写在简牍上的奏折,是各地的官员所写,写在绢帛上的密书,却是绣衣使者所书。 刘彻看完简牍之后,还会将简牍上的内容跟绢帛上的内容比对一下,然后才会作出决定。 虽然不是所有的简牍都能找到与之对应的绢帛,这个过程刘彻却不会漏掉。 今日的简牍格外的多,刘彻看完之后,已经是三更天了。 刚刚喝了一碗温热的羊奶,站起身活动一下腰身,一个乌衣宦官就匍匐在地轻声道:“羽林郎云琅胆大妄为,驱逐了黄门,还声称,若要再见他,需要拿黄门首级敲门。” 刘彻的眉头轻皱,活动着发酸的脖子道:“这么说,去上林苑的人不是米丘恒?” 宦官低声道:“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昨日要筹办未央宫属玉堂殿翻修事宜,因此派遣了小黄门周永前往。” 刘彻两只手抖了抖,看着明亮的长信宫灯道:“朕的旨意是派他前往,既然他不愿意奔波,说明他已经没有用处了。 斩两奴之头为云氏敲门砖。 着令中卫大夫张汤替朕走一遭,若云氏之法可行,赏赐万金,绢帛百匹,官升羽林千担司马,匹配行走十六,满足其讨要的种子。 若其法不能行,斩之。”    第六十八章天下鹰犬 第六十八章天下鹰犬 荒原中被平整出来了大片的平地,仆役们拉着飞锤夯地,巨大的砸夯声与劳动号子声让松林里的鸟雀全部都搬离了,以至于云琅在清晨再也听不见清脆的鸟鸣声。 人多的好处就是野兽不敢来了。 这是一个进退的问题。 原本在荒原上晃荡的野猪不见了,藏在草丛里的豹子也不见了,至于聪慧的狼群,它们走的更远。 饥饿的仆役们在荒原上把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放进瓦罐里面煮,即便是敏捷的田鼠他们都不放过。 刘颖在建造庄园上投入很大,他对云琅是大方的,对那些干活的仆役跟工匠却是吝啬的。 云琅看到了那些工匠们的生活状况,却只能袖手旁观,突兀的当好人的结果,就是成为最终的坏蛋,云琅干脆不理不睬。 哪怕这座庄园最后成为血泪庄园,也不是他的错,庄园里的冤魂即便是要索命,也只能去找刘颖而不是他。 不论刘颖是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不得不让云琅佩服,他是一个一言九鼎的人。 工程进度很快,平地上堆满了砖瓦,木料,就连高处的水库,也初见雏形,一尺宽,半尺厚一米长的麻条石已经把山涧围堵起来,留给水车转动的水槽也单独分列出来了,只要堵上水口子,再把麻条石的背面堆上土,夯实之后,山溪的水流就只能从水车水槽里向下流。 到时候汹涌的溪水会在这条百米长的水槽上带动水车旋转,也会带动水磨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云琅还想在上面修建一座水力冲压机。 水槽的尽头,还有一个类似千斤闸的装置,用绞盘固定,不论是提升千斤闸,还是放下,都很方便。 山洪来的时候就把水闸全部打开泄洪,水量不足的时候又能放下水闸蓄水。 水车跟水磨才是庄园中最重要的东西,在这方面,刘颖堪称下了大本钱。 在水车,水磨还没有开始转动产生效益之前,云琅哪里都去不了。 每天早上,云琅都会坐在院子里闭目沉思一阵子,归纳一下这几日的得失。 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有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以前的时候可以马虎,现在可不敢偷懒,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干的事情远比以前干的事情危险的多。 云琅沉思的时候也是这个古朴的院子最美的时候,一个白衣少年跪坐在毡子上,身边有冒着蒸汽的水壶,面前有高高的竹简,还有喝剩下的残茶,斑驳的阳光落在身上,有些落在他乌黑的头发上,如同一幅静态的画。 这个时候也是院子最安静的时候,丑庸最喜欢看小郎思考的样子,觉得他像神仙。 昨晚,太宰来过,所谓的来过,也不过是来到附近,一枝羽箭带着一片帛书飞进了屋子,箭头是被折断的,帛书里的内容让云琅感到全身暖和。 太宰不希望云琅冒险,嘱咐他一旦发现事情不对,就立刻逃离,他会在松林里接应。 云琅固执的拒绝了,这是他唯一能够把始皇陵买下来的机会,一旦错过,此生无望。 两天前拒绝了小黄门,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伪帝刘彻的冷漠,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些失望。 而丑庸跟小虫表露出来的痛苦,又让云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 这两种感觉是矛盾的,是冲突的,甚至是荒谬的,一会温暖,一会冰冷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精神分裂者。 等待的感觉不好,这等于把选择权交给了对方,自己一方处在被动的状态。 这不是云琅的做事方式,也违背他对刘彻的认知。 人命这东西刘彻从来都不在意,他很小的时候就手握权柄,对建功立业,超越三皇五帝上有着执着的追求。 从小接受的帝王教育里,也没有珍惜人命这一条。 如果付出人命能够得到大收获,他并不在意会死多少人。 原野是亘古存在的,只是上面被人类的车马撵出了一条大路,现在,这条大路上有一辆牛车吱吱呀呀的驶过来。 一只瘦长的手掀开帘子,露出一张清癯的长脸,颌下无须,嘴唇上倒有一丛浓密的短须,见云琅站在大门前就笑道:“某家张汤。” 这个名字在长安三辅能止儿啼。 中大夫张汤之名之所以能够威震三辅,跟他从不通权达变有关。 皇太后的侄子犯了错,他就砍皇太后的侄子,平民百姓犯了错,他就砍平民百姓,在他的眼中只有皇帝跟律法,而没有人情或者其他东西的存在。 他自诩为皇帝鹰犬而自傲,不在意世人的毁谤,更不在意史书上的留名。 这让他很自然的成为了一柄剑,一柄专属皇帝使用的宝剑,且锋利异常。 云琅躬身施礼道:“兹事体大,张公不该独自一人来。” 张汤笑吟吟的从牛车上下来,指着车夫道:“这不是两个人吗?郎官认为不够,某家这里还有两颗用来当敲门砖的首级!” 张汤说着话,那个高大的车夫就从车辕底下取过两个包裹,放在云琅面前,打开之后,里面有两颗死不瞑目的脑袋。 “一个是给事黄门侍郎米丘恒的首级,另一个是小黄门周永的,云郎官勘验一下。” 云琅蹲下来,重新把包裹包好,站起身道:“已经备好了,张公可以带走了。” 云琅拍拍手,梁翁就从院子里牵出游春马,交给了云琅。 云琅把缰绳放在张汤手里道:“张公可以牵走这匹马,如果觉得可行,再把马还回来。” 张汤绕着游春马看了一圈,没有看出什么不同来,就笑道:“有蹊跷?” 云琅笑道:“战马,牲畜远途奔行,最不耐磨的就是蹄甲,云某听说,长平侯远途奔袭龙城战马损耗过半,其中四CD是因为蹄甲破裂,现在,长平侯不用担心了。” 张汤看看已经走到远处的马夫,跪在地上抱着一条马腿看蹄甲。 只见一条半环形的铁片被几枚小钉子牢牢地钉在蹄甲上,不由得抬头看了云琅一眼,直到把四条腿全部看完。 拍拍手站起来笑道:“可能长久?” 云琅抚摸着游春马笑道:“已经将马掌钉上月余,马掌损耗不到一成,估计再用三月不成问题。” 张汤感慨的拍着游春马的脖子道:“战马与游春马是不同的。” 云琅笑道:“我家的游春马会跑,这些天驮载着云琅日日奔行。” “骡马可行?” “可行!” 张汤叹口气道:“看过郎官手段,张某才知世人何其愚蠢!” 云琅笑道:“战马,挽马,骡马分六组,三组有蹄铁,三组无蹄铁,期间又分战时,平日,远途,驱使一月之后,再看结果。 张公下次再来的时候,记得还我游春马,也记得将我要的种子带来。” 蹄铁太简单了…… 简单到了让张汤看到这东西,就大概可以预估出结果。 见云琅这样说,就指着牛车道:“千担司马的印信,与种子俱在,郎官现在就要吗?”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知道这里的种子有没有适合夏秋日栽种的。” 张汤从怀里取出一枚红布包裹的印信,递给了云琅,又收走了他的郎官印信。 种子也被梁翁从牛车上取下来,牢牢地抱在怀里。 “还有一些黄金与绢帛,不日就会送到,另外,你可以招收一十六名官俸部曲。” “劳烦张公将陛下的赏赐兑换成粮食,即便是国库中的陈粮也无所谓。” “哦?要粮食?” 云琅指指苍茫的上林苑叹息一声道:“多活几个人罢了。” “聚拢野人?” “野人也是人,也是我大汉的子民。” “这个说法新鲜,待某家回去思索一下,如果陛下不反对,你再施行吧,否则,国法之下,无人能逃。” 云琅笑了一下,从袖子里取出一套马蹄铁的原型递给张汤,看看天色抱拳道:“天色不早,云某就不留张公饮茶了。” “正和某意!” 张汤小心的将马蹄铁以及铁钉收进怀里,就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金击子,轻轻一敲,一声清脆的嗡鸣就久久的回荡在荒原上。 一队羽林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赶车的马夫也一样从松林里钻了出来,迅速围拢在张汤的周围。 张汤见云琅有些惊讶,就笑道:“你的头颅不错,可惜今日未能取之,甚憾!”    第六十九章冰冷的心 第六十九章冰冷的心 张汤一离开,荒原就变得春暖花开。 军司马,在大汉已经不是一个小官了,遑论是羽林的军司马,掌军中赏善罚恶职能,羽林军中位置仅仅在公孙敖之下。 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虽然只有两千人,却是皇帝亲军,地位超然,即便是最底层的军卒,也是谒见过天颜的。 只是,羽林军隶属南军,负责皇城守卫,很少成建制的派出作战,往往都是挑选军中最勇悍者编入北军屯卫上阵杀敌。 云琅成了军司马,就已经确定,只要他自己不犯傻,就不可能带兵出征。 对于这个结果,云琅还是很满意的,前些天见识了羽林训练的残酷,现在好了,直接成了长官,再也不担心被公孙敖当狗一样的虐待了。 张汤带来的种子不多,只有一小袋,除过几种瓜子云琅是认识的之外,其余种子他也不认识,他吃过胡萝卜,还从来没有见过胡萝卜种子。 不过啊,有西瓜种子,还是让云琅非常的开心,留着口水不断地幻想明年夏日里吃冰镇西瓜的场面。 这完全是苦中作乐的想法,云琅到现在后脊梁都有冷汗。 自从张汤把两个宦官首级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知道,如果自己的办法不灵光,张汤下一个动作就是砍掉他的脑袋。 脑袋跟西瓜的区别很大……不过,终于了却了一件心事。 只希望这马铁蹄能够帮到大汉的百姓,因为军队的每一分损耗,最后的承受者就是百姓。 一场阴雨过后,大队的羽林从云家工地上走过,斗篷殷红,脑袋上的野鸡毛也如同树林一般茂盛。 云琅站在路边,看见了霍去病,也看见了公孙敖。 霍去病的一张小脸绷的紧紧的,公孙敖似乎很兴奋,用拳头在胸甲上重重的敲一下,还指指他的马蹄。 云琅探手丢出一个银壶,公孙敖伸手接住,摇晃一下,满意的冲云琅翘起大拇指,被战马驮载着从云琅面前呼啸而过。 羽林军这是要去平叛了。 右扶风遭灾之后,有很多百姓遁入了山林,然后就有一个叫做张奇的人在杀了一头巨大的野猪之后,就自称奔豕大王。 收拢了几千流民,啸聚山林,还趁着鄠县县令下乡查看灾情的时候,把县令以及县尉给一锅端了,还把县令携带的粮食分发给灾民,号称要平天下。 云琅相信这个奔豕天王很快就要被人像抓猪一样的抓回来,然后在长安选一个好日子被五马分尸。 那些为了一口吃的跟着他一起造反的百姓,估计也只有死路一条,一千两百羽林,足够把整个右扶风翻个底朝天的。 送别了羽林,云琅就打算忘记这回事,想多了,万一想到自己也曾经想要反汉复秦,就觉得脖子痛。 家里的伙食最近好了很多,只要是菜肴里面忽然多了蘑菇这么一个选项。 蘑菇中有毒的远比没毒的要多得多。 云琅从来就不敢在这个时代采蘑菇,因为后世吃的好多蘑菇都是经过好几千年脱毒之后才没有毒性的,万一吃到一个熟悉的觉得没毒的蘑菇把命送掉,那就太不值得了。 “没有毒!” 丑庸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还上下跳两下,证明自己没被毒死。 这种蘑菇云琅认识,叫做鸡枞,以前常吃,尤其是做成鸡枞油之后,用来拌面条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拿水煮着吃,实在是糟蹋了…… “小郎,真好吃!” 丑庸跟小虫两个尝到鸡枞油拌饭之后,认为自己以前吃的根本就不是蘑菇,是鸡肉。 云琅自己也吃了很多,丢下饭碗道:“以后尽量不要吃蘑菇,这东西弄不好就会让我们中毒。” “没事的,他们常吃!” 小虫刚刚说完话,一张小脸就变得煞白,同时,丑庸的一张脸也变白了。 云琅怒道:“以后不要没事干就去跟那些劳役,工匠们混在一起,更不要把家里的粮食偷偷给他们,这不是我们家应该管的事情,他们都是有主人的,我们管多了,人家会以为我们有什么别的心思,想要拐带他们的奴仆!” “婢子再也不敢了……”丑庸认错的速度出奇的快。 同一时间,小虫也跪在地上,痛快的认错,没有半分的犹豫。 云琅怒道:“拿粮食就拿粮食,把粮食口袋戳的都是窟窿干什么,罚你们两个把戳坏的粮食口袋都给缝补好,没弄好就不要吃晚饭了。” 两个小丫头迅速的去了堆放粮食的地方,卖力的把空了半截的粮食袋子抽出来,一袋袋的背去她们的房间,把粮食倒在床上,然后开始缝口袋。 冷眼旁观的梁翁等两个丫头进了屋子,才小声的道:“小郎,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啊,这两孩子最近连觉都睡不好,小虫母亲还说小虫最近总是做噩梦。” 云琅摇头道:“再等等吧,张汤一天不发话我们一天就不能下手。 天子脚下,办事要牢靠,不能有漏洞把柄被人家捉住。 那些孩子都是些机敏的孩子,你追了这么些天,找到他们的巢穴了?” 梁翁摇摇头道:“没有,主要是不敢深入林子,担心里面有野兽,最近老虎叫唤的更加凶了。 小郎你也要小心,每次您出去散步的时候老虎就叫的越发凶。” 云琅长叹一声道:“慢慢来,慢慢来,稳妥,稳妥第一啊!” 一匹白色的骏马从石板上飞驰而过,马蹄铁踩踏在石板上崩出一团团的火星,在黑夜中显得极为明显。 马上骑士一直来到未央宫前,才翻身下马,气都没有喘均匀,就单膝跪地,等着面前的皇帝检阅。 刘彻等宫卫将那匹马捆在架子上,翻出蹄子,这才走过去细细的看了战马的四个蹄子一遍。 “十一天,跑了多远?” 骑士双手举着一个牛皮筒子大声道:“回禀陛下,臣八月初九日离开长安,一路上晓行夜宿,双马轮换,八月十四日就到了并州晋阳,修整一日,八月十五日往回赶路,方才赶回长安,全途三千里有余,有并州刺史印信为证。” 宦官接过牛皮筒子,烤开了火漆,抽出里面的绢帛看了一眼拿给皇帝道:“起奏陛下,并州刺史印信查验无误。” 刘彻满意的点点头对骑士道:“不错,赏赐绢帛十匹,下去吧!” 骑士谢恩之后,被宦官搀扶着出宫去了。 刘彻再次扫视了一眼依旧翻着的马蹄子叹口气道:“四条铁片,几枚铁钉,让朕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云琅身世探查的如何了?” 一身黑色官服白玉为佩的张汤从黑暗里走出来躬身道:“终不可查!” “龙城之战,牲畜战马损失几何?” “一万万四千万钱” 刘彻再次喟叹一声道:“四枚铁片啊!看在这么多钱的份上,不可查,就不可查吧,告诉他,一旦水车,水磨成功,朕不吝关外侯!” 张汤跪倒在地启奏道:“太过!” 刘彻大笑道:“上林苑内的关外侯,有什么过不过的。” 张汤闻言笑道:“陛下圣明!” “他要收拢上林苑内的野人?” “正是,为此,云琅不惜将陛下赏赐的银钱准备要微臣帮忙换成粮食。 还说,野人也是人,也是大汉的子民,陛下德被四海,如天上红日,光芒当照耀我大汉国土上的每一个子民才是。” 刘彻点点头道:“见识还是有一些的,不过,还是年幼,说话不知轻重,既然赏赐了田亩,那就连农户一并赏赐,百户为限。 既然他认为野人也是人,那就让他自己收纳野人吧!” 张汤赞叹道:“陛下仁慈万民称颂!”    第七十章尘埃落定 第七十章尘埃落定 世上最恐怖的动物是什么? 答案--人。 云琅无法从学术层面来讲述这个问题,只能从眼前的现实来判断。 自从这里来了两千个饥饿的劳役,方圆五里之内,除了松鼠还敢在树上乱窜之外,就只有鸟儿在天空飞翔。 就连野兔这种随地可见的动物,也携家带口的远遁深山。 云琅走在松林里心情舒畅。 自家的跟别人家的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哪怕是枯树枝,他也想捡回去烧火。 自家的东西省着点,别人家的别放坏了。这是他在孤儿院里学到的社会精髓。 一头斑斓猛虎猛地从灌木丛里窜出来,一下子就把云琅扑倒在地,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就劈头盖脸的舔下来了。 云琅护着脸无奈的道:“以后不敢这样扑出来了,万一我不小心把别的老虎当成你,死的可就太冤枉了。” 很长时间没见老虎,老虎兴奋地劲头一时半会还过不去,陪着他嬉闹了一阵子,云琅就找了一个干燥的地方,靠在老虎的身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跟以往一样。 “说实话,这个世界比我以前待得那个世界好多了,人也善良一些。 当然,这个世界会认字的全是王八蛋,他们不陷害一下,坑一下,鄙视一下别人就觉得不足以显示自己聪明。 一个个高高在上的跟他妈的神一样,以消遣他人为乐,以坑别人为荣,至于那些不识字的,在他们眼里就不是人,只配跟牛马一样的活着。 老虎,你说我怎么才能痛快的抽这些王八蛋的脸呢? 让他们一个个排队跪好,咱们戴着铁手套一巴掌一巴掌的抽过去? 别舔我的手,你舌头上有倒刺,我的手之所以这么粗,就是你没事干舔的。 你看啊,这片地以后都是咱家的,那些干活的人,等他们把活干的差不多了,就把他们全部撵走。 我们自己找人进来,这样啊,你就能大大方方的出现在咱家的院子里了。 林子里的那些人你不要咬他们,他们以后就是咱家的人,你以后想要吃好吃的,全靠他们辛勤干活……” 老虎身上很干净,太宰现在也学会给老虎洗澡刷毛了,一身金黄色的毛皮镶嵌着一些黑色的条纹,漂亮极了。 没有寄生虫的老虎当然是一头最漂亮的老虎,只是,这家伙长得越发的大了、 巨大的爪子按在地上比碗口还大一些,每回看到老虎的爪子,云琅就会想起霍去病,也不知道这家伙到时候能不能经得起老虎的大爪子拍打! 老虎是云琅唯一可以掏心窝子说话的对象,哪怕是太宰,也有很多话不适合对他说,至于霍去病,不能说的话就更多了。 跟老虎分别的时候,不论是云琅还是老虎,心情都不是太好。 就像两个约会过的情人,谁都不愿意先离开。 直到老虎钻进了树林,云琅才懒洋洋的向木屋走去,就在刚才,有两只松鼠全程观看了云琅跟老虎的嬉闹,云琅想用石头灭口,可惜没成功。 回家之后,发现院子里多了非常多的粮食,一个面无表情的胥吏,取出一片帛书,要云琅用印。 云琅看看家里堆积如山的粮食,觉得张汤的部属应该不敢贪污,就掏出司马印信痛快的用了印。 “军司马属户百家,只是需要军司马从野人中招揽。” 看得出来,胥吏在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云琅笑道:“却不知每家可有人数上限?” 胥吏笑道:“法无禁止皆可行!” 云琅笑道:“我喜欢这句话,真心喜欢。” 胥吏办事,自然是要收取一些好处的,即便他不贪污,好处是不能少的,这一边是公务,一边是人情,婉婉不可混为一谈。 黄老之术治国,最大的好处就是放任自流,刘彻虽然雄心勃勃的想要改变,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成功的。 游春马回来了,只是马蹄子上的马蹄铁不见了踪影。 这很能说明问题--那就表示皇帝不允许云琅再用马蹄铁。 对于这个时代的工匠,云琅其实是佩服的,能用斧头把一整块木头劈成一块平坦木板的手艺一般人做不到。 水车上的水斗跟横杆居然是用一根木头制作成的,如果非要形容,云琅只能说那是一柄巨大的木勺…… 汉人是直接的,如果整座高达三丈的水车能用一块木头雕刻出来,他们一定会这么干的。 刘颖对水车的外形做了很多改变,变得云琅都快要认不出来了。 他顿时就觉得刘颖这个人很恶心。 别人修改设计,是为了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倒好,是他娘的在复古! 好在基座这东西他们实在是想不出怎么复古没有多大的改动,木杠组成的齿轮组他们也没有那个聪明劲来改动,依旧保持了原样。 整座水车在刘颖他们不懈的努力复古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转盘,带着几十把勺子。 一旦转盘开始转动,就像是一个巨人在不断地用勺子把水从低处舀到高处,非常的具有创意。 相比之下,水磨就好多了,主要是水磨这东西他就是一个水轮带动一只石磨盘转动,是一个简单的机械,可以改动的地方实在是不多。 作为悠闲级别的建筑物,刘颖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这两样东西上面。 如今,基座已经安置好了,劳力们正在加固水库大坝,就这一点,云琅不作丝毫的让步,必须将石墙后面的土层夯结实,他可不愿意出现豆腐渣工程,到时候倒霉的就是云家的庄园。 日子一天天的过,树叶也一天天的变黄,云家庄园也一天天的在变幻模样。 主家居住的三层小楼已经有了模样,只要覆盖上瓦片就是一个好去处。 只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过两里地以外的长门宫。 云琅知道那座宫殿里住着一个千古怨妇--陈阿娇。 长门宫虽然是冷宫,却依旧是金碧辉煌的,伪帝刘彻从来都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他将长门宫修建成了一座金屋,完美的诠释了他幼年时期的誓言--金屋藏娇。 只是他真的把阿娇藏起来了,用一座金屋子藏起来了, 就像是在一座金笼子里关着一只金丝雀,而他从来都不看。 骊山脚下到处都是温泉。 刘颖最钦佩的就是云琅对温泉的运用,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云琅会在庄园底下挖无数的明渠,引来滚烫的温泉水在明渠中流淌,而后盖上石板,木板,如此一来,即便是寒冬,这座庄园依旧会温暖如春。 至于到了春日,温泉水就会被引到别处,明渠中就会有清凉的泉水灌进来,又能在炎炎的夏日里保持清凉。 云家庄园的景致不算好,甚至是附近十里的美景中最差的一处,除了适合种地之外,简直一无所取。 关中之地温泉甚多,在给云家修建庄园的同时,他已经在有意识的筹划另一座宫殿,准备在在皇帝而立之年作为礼物献上。 相比房屋的建设,云琅更在乎地面,关中的山上多得是沉积岩,由于沉积的时代不同,它们呈片状存在,只要开采出来,就是最好的铺设地面的好材料。 尤其是这东西的颜色呈青灰色,非常符合大汉人的审美观点。 又有了新的发现,刘颖也就不再省钱了,他很想看看云琅到底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有拿出来。 水车竖起来的那一天,张汤又来了。即便这家伙有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本事,当他看到那一柄柄大勺子自动将水从沟渠里舀出来倒进加高的木槽中,还是颤抖的如同秋天寒风中的树叶。 水磨的运转也是同一天,他饱食了一顿美味的面食,然后就无情的离开了,以前还说东西成了云家有可能封侯。 在水车,水磨都开始运转之后,不论是皇帝,还是他,都仿佛忘记了这件事。    第七十一章被遗忘的人 第七十一章被遗忘的人 忘记云琅的不仅仅有皇帝以及长平,张汤这些人。 刘颖也离开了云家庄园,只留下不足五百人的仆役继续给云家硬化地面。 云家的主楼起来了,只起来了一座大致的框架跟顶棚,木制的阁楼里面空荡荡的,除过地板之外什么都没有。 主楼边上的云楼,以及塔楼也起来了,同样是一座毛坯楼,粗大的木头裸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刺眼。 好在地基的用料非常的扎实,这些难看的楼阁还算是结实,云琅最担心的下水跟给水也已经解决完毕,路面硬化的也不错,不论刘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工匠仆役们的活计干的还是不错的。 谷场平坦,农田整齐,只要将农田上的灌木杂草烧掉之后,被分割出来的大片农田在明年开春就能耕种了。 五百名工匠在用完最后的一车石板料之后,连招呼都没有跟云琅打,就离开了。 鼠目寸光是刘氏家族的通病,用你的时候千好万好,用不到你的时候,就会不理不睬。 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也是刘氏家族的通病。 相比韩信,英布,以及被剁成肉酱被众人分食的彭越。 云琅觉得自己被皇家遗忘已经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了。 什么侯不侯的,张良晚年想要隐居都战战兢兢的,自己能在达到目的的同时可以全身而退已经是上天保佑了。 出山是为了始皇陵。 出风头弄钱还是为了始皇陵。 出仕当官还是为了始皇陵。 在外面装孙子,当送财童子依旧是为了始皇陵。 如今,目的终于达到了…… 时间虽然很短,云琅却觉得过了很久。 如今,站在没有门窗的高楼上远眺始皇陵,云琅觉得鼻子酸酸的。 如果说他以前面对始皇陵,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宝库,现在,再看始皇陵,他就觉得这座陵墓开始有了生命…… 工匠们走了,仆役们走了,三千亩地的云氏庄园,就只剩下云家五口人。 人走,鸟兽前进,这是必然的。当梁翁看到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在院子外面徘徊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前路一片漆黑。 好在那头猛虎仅仅是看了一眼大门,顺手拍死一头不知死活的野猪就离开了。 云琅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面装着换洗的衣衫,还有一些丑庸,小虫捡回来的野栗子,每一颗都非常的饱满,再加上一只鸡跟一些糕点,就非常的丰富了。 “小郎,您不能再去温泉了,外面有老虎。” 梁翁见云琅又要去泡温泉,连忙出声阻拦。 云琅笑着摇摇头道:“不妨,前几天就见过那头老虎,送了他一只鸡,我们现在交情不错。你看看,人家不是送咱们一头野猪吗?快点收起来。” 梁翁很想告诉云琅,家里该进一些人了,比如一直被丑庸跟小虫喂养的那些孩子。 见云琅并不在意,就生生的把话咽下去了。 云琅刚刚走进松林,老虎就从大树后面跳跃出来,跟云琅头顶头的玩耍一会,就咬着篮子跟云琅一起去洗澡。 云家的地盘被划定了,野人们也就自动搬离了这一片山林,于是,猎夫们也就不愿意进云家庄园了。 太宰自然也从繁琐的巡山任务中解脱出来,他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断崖上看云家庄园一点点的从荒原变成庄园。 最愉快的就是老虎,他现在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云家庄园范围内称王称霸,而不担心有猎人伤害他。 温泉池子是云琅最喜欢的地方,自然也是老虎最喜欢的地方。 清澈透明的泉水远处岩石上流淌下来,在山坳里汇聚成一汪清水。 清澈见底,被阳光一照,如同一汪滚动的玉液。 老虎把篮子放在水池边,然后就噗通一声跳了进去,快活的游动几下,然后就仰面朝天的躺在一块石板上,惬意的露出大脑袋,张着嘴问云琅要吃的。 那只鸡就是给他准备的,云琅把鸡撕开,一块一块的喂老虎。 一只鸡对老虎来说不过是餐前甜点罢了,再说了,这家伙总吃熟食对他并没有好处。 光溜溜的躺在老虎身边,瞅着老虎金黄色的皮毛随着水波荡漾,非常的羡慕。 他的头发也已经长得很长了,现在已经可以挽发髻了。 以前总觉得男人挽发髻跟女人似的,现在看习惯了男人挽发髻,也就不觉得那么难为情。 秋天的阳光有些毒辣,不过,躺在温泉水池子里却没有那种坐在大太阳底下的感觉。 露在水面上的皮肤被风一吹,反而有些冷。 云琅把脑袋潜进水里,老虎也跟着把脑袋钻进水里,在水底跟云琅比赛吹泡泡。 米酒一直泡在水里,这东西就是要温热之后喝起来才好。 老虎的酒量不好,喝一口就瞌睡,不一会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太宰走路从来都不出声,却瞒不过老虎,老虎的耳朵抖动了两下就继续酣睡。 取过云琅手里的酒壶,太宰喝了一大口笑道:“怎么?想收那些孩子了?” 云琅叹息一声道:“总要问过你才成!” 太宰笑道:“你怎么知道那些孩子是我豢养的?” “在这片荒原上,成人都在苦苦求生,这些孩子怎么可能活这么久? 再者,他们居住的山洞居然就在始皇陵上,我就不信以你的细心,会发现不了?” “这些孩子原本都是我准备好的太宰五代!” “你偷的?” “不是,都是没了爹娘的孤儿,被人家从村子里丢出来的,被我捡回来之后,安置在那个山洞里的。” “这么说,他们都见过你?” “没有,我都是等他们快要饿死了才抱他们去山洞的。 以为我是山神。” 云琅点点头,打了一个哈欠道:“等我睡醒了,我们就去办事。” 躺在温热的水里睡觉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 等云琅睡醒之后,老虎早就上了岸,趴在一块大石板上晒太阳。 太宰靠在一棵树上假寐,他已经习惯这种休息方式了。 云琅出门了,梁翁也不在家,丑庸,小虫今天特意多备了一些食物,准备给褚狼他们送过去。 自从工匠们走了之后,丑庸跟小虫就很难有借口再弄到多余的粮食。 当两个丫头背着背篓来到泉水边上,不论她们怎么学布谷鸟叫,也没有人走出来。 两人一想到已经三天没有给褚狼他们给粮食了,就相识一眼,丢下水瓶,拨开一丛灌木背着背篓就钻了进入。 沿着一条被踩踏出来的小径走了两里地,就看到一个小小的洞口。 丑庸跟小虫毫不犹豫的就钻了进去,刚刚想要张嘴呼唤褚狼。 就听见山洞里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老虎咆哮。 “嗷--” 一个少年跌跌撞撞的从山洞深处跑出来,刚刚向丑庸伸出了小手,一头毛色斑斓的猛虎就从踩着岩壁跳跃过来,一爪子将少年拍倒在地,并且用爪子按着少年的脑袋冲着目瞪口呆的丑庸,小虫咆哮一声。 “嗷--” 小虫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就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的头发被老虎的喷出来的强大气流吹得向后飘飞,一股浓郁的烤鸡味道让她差点窒息,她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老虎,既不躲闪,也不昏厥,就这么直愣愣的站着。 “畜生,滚开啊--”褚狼从山洞里冲出来挥舞着一个火把,想要把老虎赶走。 野兽都是怕火的,即便是老虎这样的猛兽也不例外。 唯独这头老虎是意外,他探出爪子一爪子就拍飞了褚狼手里的火把,见火把跌落到山洞根部才放心的将褚狼扑倒在地,伸出殷红的舌头去舔舐他的脸。 山洞顶部的透气孔中有一道阳光落下来,洒在老虎狰狞的脑袋上,让老虎如同神兽。 褚狼努力的抱住老虎粗壮的腿,惨笑着向丑庸大吼道:“快跑啊--” 刚刚摔倒的那个少年红着眼睛向老虎扑了过去,却被老虎钢鞭一般的尾巴抽在肚子上,身体如同折断一般向后倒飞,撞在山洞墙壁上,软软的滑下来,半坐在地上。    第七十二章雨落无声 第七十二章雨落无声 丑庸莫名其妙的愤怒了起来,举起背篓重重的砸在老虎头上。 背篓里的糜子面弄了老虎一脑袋,老虎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爪子不由得一松,褚狼趁机从老虎爪子下滚了出来,一把抓住背篓,趁着老虎晃脑袋的功夫牢牢地扣在老虎的头上。 老虎跳了起来,它的后背甚至碰到了山洞顶部,爪子里的尖刺猛然弹出,两把就把背篓撕的粉碎。 褚狼抱起那个靠墙傻坐着的兄弟,拉着丑庸就向外跑,同一时间,醒过来的小虫已经爬到了洞口。 山洞并不大,老虎被人用背篓扣住脑袋,真的生气了,顾不上脑袋上的糜子面,一个虎跃就凌空飞了过来。 褚狼只来得及大力推了丑庸一把,就被老虎尖利的爪子扣住肩膀倒拖了回去。 “老虎啊……” 小虫从山洞里爬出来,看到外面的阳光,第一反应就是大声的叫唤。 丑庸被褚狼大力的一推,虽然出了山洞却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见小虫像一只没头的苍蝇胡乱跑,大声喊道:“快去找小郎--” 云琅躲在大树后面,瞅着家里的两个蠢丫头无奈的拍拍额头。 见小虫马上就要勇猛的冲进一片荆棘林,叹了口气,装作路过的样子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小虫看见了云琅,尖叫一声就扑了过来,却被地上的藤蔓绊了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往前挪动两步,抱着云琅的腿嚎啕大哭。 “有老虎!” 云琅低下身子拍拍小虫的脑袋对丑庸道:“带她回去,我去看看。” 说完话,就钻进了山洞。 在小虫的眼中,自家小郎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眼看着云琅走进了山洞,欢喜的对呆滞的丑庸道:“这下好了。” 丑庸打了一个激灵,立刻就发疯一般的向山洞跑,一边跑,一边喊:“小郎快回来,真的有老虎,真的有老虎。” 不等她跑到山洞,就看见一头斑斓猛虎从山洞里窜了出来,而他家小郎,正骑在老虎的身上,用力的掐着老虎的脖子。 老虎胡蹦乱跳,想要把云琅从背上掀下来,云琅却抓紧了老虎的顶瓜皮,无论老虎怎么蹦跶,他都骑的稳稳地。 一群小少年从山洞里发一声喊就冲了出来,老虎见势不妙,驮着云琅一头钻进树林,几个闪跃之后就不见了。 “小郎--” 丑庸尖叫一声,就踉踉跄跄的向老虎跑掉的地方追了过去。 褚狼一把抱住丑庸艰难的道:“你别去,我去!” 丑庸看着褚狼被鲜血染红的肩膀,来不及说话,就看见褚狼跳过灌木丛,勇猛的向松林深处奔去。 丑庸泪眼朦胧的瞅着面前的一群孩子,捶着胸口大哭道:“是我害了小郎啊--” 老虎驮着云琅熟门熟路的穿过松林,越过峡谷,攀上骊山,最后重新来到了温泉池子边上。 现在的老虎很难容忍自己肮脏,满身的糜子面让他的毛发脏乱不堪,见到温泉池子,毫不犹豫的一头扎进水里。 太宰靠在大树上似乎刚刚醒过来,瞅着正在洗手的云琅道:“干嘛要这么麻烦?” 云琅笑道:“我现在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帮助,更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忠诚。 这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我只相信自己争取来的,不相信凭空得到的。” “所以,你就让老虎去抄那些孩子的底,然后你以上位者的姿势出现,让他们感恩戴德是不是?” 云琅抖着衣服上的糜子面无奈的道:“不要说得这么难听。 这件事其实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我可是豁出命才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至少知道我是重视他们的。 另一方面,就是你说的施恩与人。” “还不是一样?” “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被那些人坑过之后,我就担心被任何人坑,我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不能跟人论感情,一旦上升到论感情的地步,就很难拒绝他,我知道这是一个缺陷,可我总是不想弥补上这个漏洞。 因为这样,让我感觉我自己还活着。” 太宰笑道:“随你怎么做吧,反正你的目的与我是一致的,我就装着没看见过程。 你不是说过只有坏蛋才能长命百岁吗?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总是当好人。” 与太宰的一番话,让云琅觉得浑身燥热,他干脆再一次跳进了温泉池子里,在水底下停留了很久,直到快要被淹死了才抬起头。 无力地把脑袋耷拉在岩石上,瞅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觉得很没意思。 太宰把一颗栗子塞老虎嘴里让他咬开,然后剥出一颗黄澄澄的栗子肉,随手塞云琅嘴里道:“知道不,这段时间是我此生最快活,最轻松的日子,每天坐在断崖上看脚下的庄园一点点的起来,我就快活的想要大叫。” 云琅吃着香甜的栗子道:“我们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都该如此快活才对。 你今年才三十七,至少能活三十年,过三十年快活的日子再死不迟。” 太宰瞅着远处的始皇陵,笑容渐渐地褪去逐渐变得坚毅起来。 “我想要更长久的快活!” 云琅没有看见太宰的脸,更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絮絮叨叨的一边跟老虎嬉戏,一边向太宰诉说自己接下来的打算,他不仅仅要自己过幸福快活的日子,也要让身边的人,一起幸福的活到老死。 褚狼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山洞口,早就哭得没了生气的丑庸立刻就爬起来,没看到云琅的身影,就再一次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哭,小虫也跟着哭,两人都哭得发软没了力气,褚狼只好做了两个滑竿,跟兄弟们一起扛着,把她们送回家。 才到家门口,就看见梁翁站在墙上鬼哭狼嚎的,同样上墙的还有他那个多病的老婆。 “小郎带着老虎回家了--” 丑庸立刻来了力气,从滑竿上跳下来,打开院门一看,一只巨大的老虎正蹲坐在门前,好奇的看着她…… 今天家里吃饭的人多,丑庸跟小虫以及梁翁的老婆三个人忙碌了很久才做好了饭菜。 只是,给云琅的是白米饭,其余人都是高粱米,即便如此,那些孩子依旧吃的非常香甜一点腊肉被他们退让了很久才落在一个最小的女孩碗里…… 云琅很高兴…… 别的孩子距离云琅很远,就连梁翁都不敢靠近,这就让云琅吃饭的过程变得很麻烦。 大王不知道怎么了,他的盆子里全是肉不吃,偏偏长大了嘴巴等云琅往他嘴里喂饭。 一盆子白米饭,云琅没吃多少,大半都被老虎吃掉了。 家里敢在云琅饭盘里夹菜的只有年纪最小的小虫,十几片好吃的腊肠被小虫不知不觉的给吃光了。 事实上,她的注意力也没放在腊肠上,而是放在了老虎的身上。 “小郎,你真的把老虎打服贴了?” 云琅抬手就给了老虎一个嘴巴子,这家伙刚刚吃完生肉,嘴上还沾着血,就敢把嘴巴往云琅的饭盘里塞。 老虎吧唧一声,就用舌头把嘴上的血渍全部舔舐干净,见云琅饭盘里也没什么特殊的东西,就低下头继续吃的野猪肉。 小虫趴在云琅身上,小心的一点点的拿指头去戳老虎的肩膀。 被云琅一把抓住,结结实实的按在老虎身上,小虫惨叫一声,屁股着火一般的跑开了。 云琅见那个叫做褚狼的小子在看他,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褚狼站在云琅面前,多少有些局促,刚才丑庸姐姐说了,小郎是个好人,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年纪轻轻甚至已经是一千担的官员,如果他们能在云家当仆役,以后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爹娘还在吗?”云琅轻声问道。 褚狼摇摇头。 “还有亲眷可以投靠吗?” 褚狼继续摇头,见云琅指向了他的那些伙伴,他连忙道:“他们跟我一样。” 云琅看了一眼焦急的丑庸,笑道:“听丑庸说你们打算进家里当仆役?想好了吗?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我还是要告诉你,当仆役之后,就再无改变的可能,你还想当仆役吗?” 褚狼看看一脸喜色的丑庸,认真的点点头,单膝跪地道:“请主人成全。”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一个诺大的宅院里如果没有人,就该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破败,甚至坍塌掉。 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里永远都有人居住,不论这间屋子有多么简陋,也比空旷的废宅更让人感觉舒适。 家里人口多了,云琅就打算搬去庄园里居住,尽管那里还非常的简陋,依旧被丑庸跟小虫认为是最英明的决定。 家里的游春马日子过的不好,因为它要兼顾多重角色。 没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游春马,会被二十几个小子,小丫头争着骑。 有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挽马,需要拉上马车去荒原上带柴火回来。 每当家里的粮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时候,它还要拉着磨盘在原地转圈。 有老虎在,云家庄园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来,后来,连兔子野猪这样的低智商动物也消失的不见踪影。 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动,而不虞有危险,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时间就被释放了出来。 褚狼带着一群大些的孩子拿着云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庄园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后把灌木堆放在远处的田野里,只要等柴火晒干,这些灌木就会被一把大火烧掉,成为地里的肥料。 云琅带着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虫一起装扮自己的家。 怎么装扮呢?家具是不用想了,大汉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们宁愿接受权贵的蹂躏,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去为普通人服务。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用漆来让整个庄园变得生动起来。 说到漆,这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普遍了,这种从漆树上获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种颜料之后就有了把普通东西变成艺术品的神奇功能。 于是,大汉贵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东西,人们统统给他上一遍漆,有些东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艺术珍品漆器。 《盐铁论》中说得好,在大汉,漆器已经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须的器物,蜀中,兖州,一带种植的漆树已经有上万亩的规模。 给木头涂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虫,防腐蚀,防止阳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唯一的麻烦就是很贵。 在大汉,钱不值钱,值钱的是货物,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接受钱这个谁都能随便制造的东西。 在大汉,以货易货才是最正确的贸易方式。 云家的庄园没有产出,自然就没有货物,云琅积攒的两百万钱,买了十头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耧车之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里的粮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云琅购买耕牛,农具宁可去集市上花大价钱去买,也不肯跟长平,或者卓姬张口,即便这样能够省很多钱。 长平得知这个消息叹息了一声,就去忙着准备卫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风平叛,没人能帮她转圜一下与云琅的关系。 皇家的两千万钱卖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一桩美谈。 云琅用元朔犁,耧车,水车,水磨来换取皇家的三十顷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最大笑话。 水车,水磨暂且不论,仅仅是元朔犁与耧车经过皇家专卖之后,获利何止两千万。 长平知道皇帝曾经许诺的关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假如此事再无人提起,皇帝也会更愉快的装作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云琅自从出现在阳陵邑之后,跟他接触的人基本上都获利不菲,唯有云琅付出了这么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顷荒地。 世人对恩人的态度很奇怪,知恩图报的人很少,更多的却是希望对自己有恩的人早点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没人再提起云琅,长平也不能说,至于卓姬,如今因为元朔犁的缘故日进斗金的,估计早就忘记云琅的存在了。 长平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一个凄风苦雨般的云琅,却不知被人遗忘,就是云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们的身子很轻,平日里又在山野间奔跑习惯了,没人在意给高楼刷漆是一个苦差事,一个个吊在绳子拖拽的木板上,对自己轻易的就把难看的木头覆盖上美丽的颜色而欢喜不已。 田野里的大火,日夜不息,每当一块土地上覆盖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会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小子用曲辕犁把那里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后把田地里的草根,树根挑选出来,准备晒干之后继续烧。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劳动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树叶落尽的时候也开垦出来了六百亩地。 如果不是云琅劝阻,那些兴奋地孩子们说不定会把剩下的一千八百亩地也翻耕一遍,虽然,这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云家庄园最好的时间。 丑庸,小虫以及梁婆在厨房里忙碌着,那些赶着耕牛会来的孩子,以及给高楼刷完漆的孩子们会兴奋地钻进家里的温泉水渠里洗澡,这里的水虽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来洗澡却足够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在饭桌前,渴盼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厨房。 如果看到餐盘里有肉,就会有一大片赞叹声,并一起感谢老虎给他们带来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盘里只有盐菜,一个个就哀叹不绝,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点都不尽力。 云琅坐在大长桌子的尽头,当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也就宣告了吃饭比赛的开始。 这种场面下,即便是最没胃口的人,也能多吃两碗。 没人记得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位戴着高帽的教书先生。 每日里吃完饭后的一个时辰,就是他们去松林中的老院子里接受教育的时候。 每天都要认识十个字,否则,下场凄惨。 卫青带着亲卫离开长安的时候,第一场雪已经落下来了。 大雪的到来,也就预示着冬藏真正的开始了。 冬藏首先的条件就是有东西可以藏! 夏秋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近半的粮食,对于靠天吃饭的大汉人来说,只能依靠减少一半的口粮来渡过。 在大汉,没有国家赈济灾民的习惯,黄老之术的要义就在于放任自流。 除了派兵镇压暴民之外,皇帝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开放山泽,允许百姓进入类似上林苑一类的地方自己去觅食。 粮食不够,就上山狩猎,下河捉鱼。 就连皇家也要参与。 上林苑里顿时就人满为患,洁白的雪地上满是被人踩踏出来的脚印。 因为是官府阻止的狩猎捕鱼活动,所以,云家这一块私人土地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没人在这一带搜捕野兽。 渭河到了冬日,一条浑浊的河流立刻就变得清澈见底。 一条条的大网横拉在河面上,只要看看指头粗细的网眼,就知道他们这是在进行灭绝式的捕捞活动。 云琅站在河边,欣赏眼前难得一见的的大场面。 因为是流水,所以,大网一旦挂了一阵子,立刻就会收网。 这里的渔民很聪明,在河道上拉了两条横向的粗大麻绳,麻绳上挂满了铁环,如果要收网,只需要把麻绳上的铁环拉过来,整条大网就会收拢到河边。 然后就是波澜壮阔的收网阶段。 看着在渔网里蹦跳的各种鱼,云琅觉得这一网至少有五百斤。 一条半米长的鲇鱼落进了云琅的眼睛,他立刻大喊道:“鲇胡子鱼我都要了,用钱还是用粮食换?” 扯网的渔把头立刻叫道:“一斤糜子一斤鲇胡子鱼,换不换?” 云琅欢喜的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脑袋点的跟拨浪鼓一般。 “鲇胡子鱼全给老子留着--”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 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 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 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 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 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 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就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就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就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上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就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上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上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就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    第七十五章东窗事发 第七十五章东窗事发 “如今,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唯一的麻烦就是年龄太小,所以你就招收了一些跟你同龄的少年野人当仆役。 默默的留在这座荒僻又安全的所在,一边调教自己的仆役,一边等着身体慢慢的长大…… 老夫不敢想你长成出山的那一刻会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你比老夫见过的所有人都稳,都聪明,都博学,还知道进退…… 所以啊,卓氏的这两成份子就是我们的投名状,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在别人前面先抱住你的粗腿,免得以后没机会。” 平叟说很多话,丑庸端上来的饭菜已经有些凉了,平叟并不在意,就着白米饭吃的很是香甜。 一碗鱼肉吃的精光,又对着那碗青菜汤感慨了很久,下雪天吃青菜的人家在长安三辅几乎没几家,其中就包括皇室在内。 云琅一直不回答,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通过平叟的描述,他仿佛看见一个羽扇纶巾,风流倜傥,弹指间就让樯橹灰飞烟灭的云琅。 问题是这人不像他啊……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非常的明确,就是为了把始皇陵弄成自家的,至于把那些东西散出去,跟谋算有个屁的关系。 之所以把那些东西散出去,唯一的原因就是受不了光屁股在农田里操劳的那些汉人。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把户口从孤儿院往学校迁的时候,民族那一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一个硕大的汉! 也就是说,他跟那些光屁股在农田里劳作的人,都是一伙的。 要是没办法帮这些人也就罢了,问题是自己脑子里装了几百上千种可以改变他们生活的法子,这时候要是再不说出来,就不是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品质有问题的事情了。 云婆婆允许云琅不择手段的去达到目的,却不允许他不善良。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善良的人很容易被人欺负,云婆婆不希望云琅被人欺负,为此,一个信奉天主的嬷嬷能去学校揪着欺负云琅是孤儿的老师的头发,泼妇一样的撕打。 出门之后,却能把兜里不多的一点钱,施舍给一个长满脓疮的乞丐。奇怪的教育方式,自然就培育出云琅这种与一般人脑回路不一样的人。 云琅吃完了饭,天色也就黑了。 冬日里的天黑的早,褚狼他们吃完饭之后,就匆匆的去了松林小院,太宰还在那里等他们,去晚了,后果很严重。 平叟看着那些孩子一个个都抱着沙盘,惊讶的问道:“你在找人教你的这些小仆役认字?” 云琅懒懒的摊开腿,把一张毯子盖在自己的腿上,头枕着老虎软软的肚皮道:“一天认十个字,认不全的会挨打。” 平叟满意的点点头道:“该的,老夫就学的时候,一天只能认五个字,认不全的话,也会挨打。 只需一年,他们就能认识很多的字,接下来再教授学问也就顺理成章了。” 云琅抓着老虎的爪子把玩着道:“刚才说的那些话以前怎么不对我说?” 平叟瞅着老虎道:“缺一个突破口!” “什么样的突破口呢?“ “你是如何准确的找到卓氏这个突破口。” “现在找到了?” 平叟点点头道:“找到了,看到老虎的第一眼起,我就找到了,也明白你为何会找到我卓氏,并且把最大的一块好处给了我卓氏。” 云琅按着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不断地让埋在肉垫缝隙里的爪子弹出,又收回。 “是你卓氏运气好!” “不是,是你无耻的偷看了我家大女沐浴,然后觉得心中有愧,给的一点补偿!” 云琅皱眉道:“这就有点毁人清誉了。” 平叟大笑道:“带着老虎偷看女人沐浴这种事你都干的出来,还谈什么清誉! 不过啊,话说回来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乃是人之常理,既然看了我家大女的身子,难道就没有一点什么想法?” 刚刚还是盖世高人的平叟,一瞬间就变成了一个淫猥的老汉。 “老夫阅女多矣,卓氏大女不论从学识,风姿,教养,形貌都是上上之选,小郎,你看过了,难道还能无动于衷? 你的明月玉牌,可就挂在大女的腰上……” 云琅看看傻乎乎的老虎,长叹一声,这一次算是被人家抓了一个正着,偷看女人洗澡是件很不好的事情,人家不但不生气,看样子还准备把人都给送过来。 平叟见云琅终于把帛书拿走了,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盛开的菊花,他觉得自己给卓氏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唯有这一次,是最成功的一次投资,也是最大的一笔投资。 两个喜欢喝茶的人凑在一起自然是要喝茶的,换着法子喝茶,是两人最大的乐趣。 “你最好找人从蜀中带些茶树苗子回来,我打算种在骊山。” 平叟瞅瞅窗外的大雪,摇头道:“茶树生南国,这里种不活。” 云琅笑道:“温泉边上应该可以,说不定还能种出滋味不一样的茶叶。” 平叟笑道:“这很方便,老夫回去就修书一封,让犬子捎带过来就是,犬子对茶叶一道也颇有心得,不如就在你门下担任谒者如何?” 云琅笑道:“谒者可是宰相府才有的官职,别忘了我仅仅是一个千担司马,俸禄还没谒者高。” 平叟哈哈大笑道:“无妨,无妨,现在不能当谒者,不表示以后不能当谒者,你现在是千担司马,不代表以后不能成为关内侯。” 两人喝茶谈话一直到了后半夜。 窗外的白雪没有停歇,簌簌的落下,让这个平安的夜晚,显得更加的静谧。 天亮的时候,平叟吃过早饭就准备回去了。 云琅将他送到大道边。 两人的目光一起被道路上的几个雪包吸引了,从雪包的外形来见,里面应该是人。 一夜大雪给了平叟,云琅一个美丽的夜晚,却给了这些人一个何其残酷的寒冬。 护卫掸掉雪包上的白雪,一具具尸体就暴露了出来……男女都有,表情却是一致的,漆黑得面庞上都挂着一张诡异的笑脸。(冻死的人都是笑脸) 平叟长叹一声,就上了马车,车轮碾着白雪离开了云家庄园,云琅让孩子们在门口搭建了一个棚子,开始煮香浓的小米粥,那些想要喝粥的人,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帮着掩埋尸体。 因为看到了外面的惨状,家里的伙食档次急剧下降,肥美的鲇胡子鱼变成了一碗碗的鱼汤,白米饭,面条也变成了糜子面跟小米粥,更多的时候还是豆子粥…… 即便如此,云家的粮食依旧消耗的很快,每天来这里喝粥找活干的人更多了。 云琅没有停止施粥,却规定只给妇孺们喝,至于壮年男人,还是需要自己去山野里找草籽,树根一类的东西充饥。 官府也来了,没给云琅带来一粒米,只是给了一张匾额,上书良善人家! 绣衣使者也来了,仔细调查了云家,认为一屋子的小孩妇人跟一个糟老头实在是没有聚众造反的可能,在喝了云家一顿米粥之后,也走了。 张汤来的时候看着围在云家大门口的妇孺,冷冷的说了一句——莫要生事!然后也就走了。 卓姬派人送来了五百担粮食,自己却没有露面,长平送来了一千担粮食,说是欠云家的,现在还上,人也没有来。 事实上,自从云琅决定在门口架粥锅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大门一步,从头到尾,干这事的人是梁翁,与丑庸,褚狼他们…… 事实证明,主人对一件事情撒手不管之后,后果非常的严重。 当云琅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走出家门才发现——他已经成了一个拥有四百多仆役的奴隶主,原本在门外喝粥的人,全部住在了云家继续喝粥。拜他先前那道命令所赐,云家的仆役全是妇人跟小孩,一个成年男子都没有。 云琅在弄清楚了事情之后,又回到房间,紧紧的关上房门。 不久,胆战心惊的梁翁,丑庸,褚狼他们就听见主人的房间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狼嚎——    第七十六章自作自受 第七十六章自作自受 云琅躺在床上,脑门上盖着湿麻布,不断地呻吟着,紧皱的眉头即便是睡着了也拧成了一疙瘩。 “报应啊——” 云琅从昏睡中醒来,瞅着趴在床沿上已经睡着的丑庸,感慨出声。 如果他当初不是很阴暗的利用丑庸,小虫的同情心去收拢褚狼他们的话,丑庸,小虫,褚狼他们绝对不会有胆子往家里塞这么多人。 都是他纵容的结果,怨不得别人。 官府的账册上,已经登记了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去处,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在云家执役。 家主云琅名下已经有四百三十八个仆役……年纪最大的五十七岁年纪最小的两个月…… 成年男丁——一人! 云琅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是整个长安三辅奴隶主中最大的笑话。 他也相信,官府中的那些屁用不顶的蠹虫现在恐怕已经笑的直不起腰了。 把这些人开革出家门,只是云琅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当年云婆婆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收养孤儿的珠玉在前,云琅无论如何都干不出把人撵走这样的事情。 家里一下子进来了四百多人,原本空旷的庄园顿时就有人满为患的感觉。 不论是谷仓,还是塔楼,厢房,马厩,藏书楼,亦或是太宰居住的松林居,处处人满为患。 好在梁翁,丑庸他们知道主人对整洁有着近似变态的要求。 于是,家里的人虽然穿的破破烂烂,却还算干净,毕竟,云家最不缺少的就是热水。 家里的人多了,云琅他们开垦出来的六百亩土地就不够用了。必须全部开垦完毕才能满足这些人对食物的要求。 冬天,大地被冻得硬邦邦的,直接犁地,只会活活的累死耕牛,弄坏犁头。 于是,在褚狼的带领下,大大小小的人都参与了找柴火这个工作,当柴火铺满田地的时候,一把大火下去,田野重新变成了火海。 大汉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植被太茂盛,这些妇孺们努力找到的柴火足足让田野燃烧了两天。 当地皮还都烫手的时候,褚狼就带着所有的大孩子们开始犁地,妇人们跟在后面捡拾地里的草根,树根,好晒干之后继续烧火。 不用云琅管,褚狼他们干的很有章法,烧一片地,就犁一片地,等腊月到来的时候,剩余的一千八百亩地竟然被他们齐齐的犁了一遍。 闲下来的妇人们,甚至开始在地埂子边上编织篱笆,好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野猪,狐狸一类的害兽。 她们吃的是如此至少,干的却是如此之多…… 以前的时候,大汉国没有元旦这么一个说法,一般都是根据皇帝的生辰来定年节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变成人们参考时间的对照物之后,每年的最后一个月的结束,就变成了一个需要庆祝的节日。 虽然还没有被皇家承认,百姓们已经自发地这样做了。 云琅最近总是感觉到饿,主要是稀粥这东西根本就吃不饱人,粥喝多了,每天肚子里面的水咣当,咣当的,跟大牲口差不多。 既然年节就要到了,云琅就想怎么着,也要给家里的仆役们每人一套衣裳,每人一双鞋子,如果可能,再弄些羊毛毯子回来,虽然家里有地热,可是,在寒冬腊月天,如果不盖东西还是冷得厉害。 总让太宰去搬他同袍的遗物也不是个办法,这样做太危险了。 家里的粮食,如果是二十几个人吃,能吃好几年的,可惜,现在有四百多张嘴,估计吃到四五月就会没吃的了。 即便是全家喝稀粥,也只能坚持到六月,中间至少还缺一个多月的口粮。 云琅决定先不管了,先过好一个年节再说。 长安三辅流传着一句名言——买东西,找张汤! 云琅进了阳陵邑之后,找的第一个人就是张汤,这人虽然耿直酷毒得让人恶心,不过,相对来说,他也是最公平的一个人。 中卫大夫的衙门在长安城,张汤如今却坐镇在阳陵邑,这里是长安三辅最大的一个县城,同时也是长安最大的物资集散地。 张汤最拿手的事情就是把一个小小的罪名最后弄成一个滔天大罪,最后好抄别人家。 别奇怪,每当国朝出现大灾难的时候,那些被国朝养肥了的肥猪们就会被皇帝拉出来宰杀几头拿来充饥。 张汤就是干这事的人。 这家伙就是一个穷鬼,如果云琅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最后被砍头抄家的时候,家里连成串的钱都找不出来。 “尔收容四百余妇孺所为何来?”穷鬼张汤把玩着云家漂亮的金子,随口问道。 “我说是我管教不严造成的恶果,您信不信?” 张汤的三角眼神光很足,看了云琅半天才点点头道:“信!” 云琅奇怪的问道:“您这就信了。” 张汤指着他的眼睛笑道:“法眼无差,再者你说的是实话,本官为何不信? 一句话就能解脱的麻烦,你拿着最好的金子来买麻布,买粮食,买皮裘,本官为何不信?” 云琅遗憾的看着自己的金子叹口气道:“那就帮我算便宜点,就当是赈济灾民了。” 张汤摇摇头道:“国法无情,不可苟且,尔可以从这卷账簿上寻找你需要的东西,价目就在上面!” 说完就把手里的金子丢给胥吏,转身出去了。 云琅仔细的看完了账簿,倒吸了一口凉气对胥吏道:“这上面的东西我全要了。” 胥吏笑眯眯的道:“云司马,人不可过贪,张大夫能够给出刚才的那一番话,小人非常的吃惊,按照账簿上的价钱卖货,这还是下官仅见。”云琅遗憾的放下账簿道:“粮食麻布,农具,种子,能买多少买多少吧。” 胥吏笑道:“这就对了,这才是您庄子上必须的东西,一下子涌进来四百多妇孺,张大夫就算是帮衬一把,也无人能说什么闲话。” 装东西的地方不在官府的仓库,而是在别人家! 男丁一个个被捆得结实,跪在冰冷的地面上,脑袋低垂着,脖子上架着钢刀。 女眷们一个个靠着墙根站立,鬼哭狼嚎的,一帮纨绔子嘻嘻哈哈的站在前面,对那些女眷指指点点,挑肥拣瘦。 胥吏指着那些纨绔子笑道:“这些都是长安城里的王侯子弟,平日里最喜去那些破家的大户人家挑选女眷回去糟践。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兴致,也不怕有朝一日这样的惨剧落在他们家!” 听这个胥吏这样说,云琅觉得这家伙很牛,连忙拱手问道:“还不知官人名姓!” 胥吏笑吟吟的道:“下官王温舒!” 好吧,云琅听了这家伙的名字就想赶紧拉了这家倒霉蛋的粮食跟麻布走人,中尉府就没有好人,这个王温舒,也是伪帝刘彻麾下赫赫有名的酷吏。 被抄家的这户人家姓来,以前是梁王府上的国相,才回到长安不到两年,主人就死了,主人刚死,官府就来抄家了。 冤枉不冤枉的谁知道? 反正云琅很少对政治人物产生过同情心。 政治就是一门斗争的艺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与对错无关,也与人的品行无关,是政治斗争中必须的牺牲品。 就在云琅带着褚狼等人努力拉别人家产的时候,妇孺堆里忽然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一把抱住云琅的腿哀求道:“小郎救救我!” 云琅瞅瞅那些对他横眉竖眼的纨绔,再看看脚下的小男孩,正要推脱,却看见一个妇人悲戚道:“求小郎给他一条生路!” 话音刚落,那个妇人就掏出一把刀子照着自己的胸口狠狠地捅了下去……    第七十七章两重天 第七十七章两重天 妇人距离云琅不太远,刀子刺进胸膛的时候云琅却来不及阻止,他眼看着那个妇人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瞅着他然后倒在地上,手指却一直指着那个已经傻掉的孩子。 云琅蹲下来看了看妇人中刀的位置,就知道没救了,这一刀堪称稳准狠的典范,一刀入心,可见这个妇人的死志是何等的坚定。 妇人倒地的时候,血喷涌的老高,以至于沾染到了云琅的脸上,这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低头见那个孩子长大了嘴巴,眼睛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叹口气,手掌在孩子纤细的脖子上用力一捏,孩子就软软的靠在他身上昏厥了过去。 王温舒踱着步子走过来,用脚扒拉一下那个死去的妇人叹息一声道:“可惜了,这是这家里颜色最好的一个……” 刚才的突发事件让那几个纨绔子弟愣住了,原本他们看中的就是这个妇人,只是王温舒要价太高,准备合伙凑钱买下来…… 云琅的出现让他们的打算落空了,他们很想冲过来找云琅的晦气,只是看见云琅挂在腰上的羽林腰牌,还是纯黑色的高级军官,不知道云琅的底细,只好忍着,只是看云琅的眼神非常的不友好。 王温舒朝几个纨绔子弟拱手笑道:“这是一个意外,下官保证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几位请继续。” 云琅把那个抱上了让褚狼照顾好,冲着王温舒抱拳道:“这孩子一并卖给本官吧。” 王温舒苦笑一声道:“自然可以,只是来氏族人不能平价卖出,这是陛下对来氏族人的惩处。”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使者尽管从本金中扣除就是。” 王温舒笑着点头,指指地上的尸体道:“不如这具尸体也请云司马代为处置?” 云琅无言的抱抱拳,算是承了人家的情。 云家的马车,牛车,骡车,驴车上装满粮食,麻布,农具与盐巴等家用物事之后就驶出了来氏。 王温舒的办事效率惊人,进门的时候还看见门口跪了一群男人,转瞬间,那些男人都变成了无头尸体,一堆堆的横在院子里,满地都是已经凝固的献血。 有衙役在用温水清洗那些被砍下来的人头,估计沾满血迹的脑袋不好给贵人验看。 云家来的都是些半大小子,看到这个场景之后,一个个恐惧的发抖,只有云琅跟褚狼还算是好些,只是云琅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而褚狼则捏紧了拳头,不知道那些死尸让他想起了什么。 这些小子们来阳陵邑之前,一个个兴奋地快要飞起来了,野人能进入到城市里,对他们来说是一桩天大的好事。 在路上的时候,一个个央求云琅在阳陵邑多停留一天,现在,看了这一幕之后,他们只想赶快离家这片让他们感到恐惧的地方。 繁华的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吸引力。 云琅一直强忍着心头那股子想要呕吐的欲望,正好看到有一队羽林军也押送着大批的粮秣准备回上林苑,云琅就跟领头的郎官,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云家的车队就跟羽林的车队混编成了一支队伍。 跟着军队走的好处就是不用上税,在大汉国,进城要交税,出城如果携带货物也要交税。 云琅虽然没有正式进入军营,名声却已经传遍了羽林军,两千人的羽林军,虽然人数少,却军法森严,上下尊卑不但明确而且渗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尽管云琅还没有进军营,玉林郎官依旧以部属之礼见了云琅,而且很聪明的没有问起云家的马车上为何会多出一具女尸。 “这么说,将军他们该回来了?” 云琅坐在羽林的马车上,拍着粮包问道。 郎官姓李,叫李染,云琅不知道他是不是跟飞将军李广家有关系。 李染抱拳道:“三日前收到军报,将军他们已经剿灭了叛贼,五天之后就会班师回营。” 云琅感慨的道:“都是他娘的这场灾害闹的。” 李染摇头道:“贼骨头就是贼骨头,今日不叛,明日也会叛乱的,早点剿灭,我们也好放心去北面。” 云琅点头道:“这话在理,匈奴才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不把匈奴斩尽杀绝,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 李染看着云琅好半天才道:“司马为何久久不愿入营?” 云琅笑道:“你看我像一个骁勇善战的猛士吗?” 李染见云琅语气和蔼,就尴尬的摇着头道:“没见您显露过。” 云琅笑道:“还是别显露了,一显露就成笑话了,我的本事不在军阵上,在如何把你们装备成世上最精锐的战士,如果上阵,还要依靠你们。” 李染嘿嘿的傻笑,不知道该怎么接云琅的话。 傍晚扎营的时候,李染就已经喜欢上了云琅,因为云琅竟然用他的头盔,做出来了一种叫做锅盔的面食。 只用了一点荤油跟烫熟的面团,加了一点盐就做出来非常美味的面食,这东西配上煮熟的肥肉,肉香,面香混合在一起,咬一口之后,就让李染欲罢不能。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制作方便,随便点堆火,将士们用自己的铁盔就能做饭…… “这是我最近在考量的一种军粮,还没有完成,我准备以这东西为基础,制作出真正适合将士们吃的食物来,一来要保证美味,而来,要保证方便,第三,做出来的东西一定要耐储存……” 云琅不知道自己跟李染说了些什么,天亮之后,就忘记了,如今的荒野一点都不安全,他只想在李染面前保持自己上官的威风,好让他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全力保护他。 当云家的车队进了云家庄园之后,他就连李染这个人都忘记了。 紧张了一路的少年们,在踏进庄园的那一刻,就欢喜起来了,他们欢乐的情绪感染了云琅,他站在一个最高的粮车上,跟那些少年们一起尽情的嚎叫。 家里的妇孺们也很高兴,她们总是担心自己这些人会把主家吃穷了,现在,又有新的粮食来了,由不得她们不欢喜。 那个小男孩跟他母亲的尸体,云琅交给了梁翁去处理,这方面他应该很有经验。 美美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吃了一顿羊肉汤,云琅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来的时候,丑庸已经点上了油灯,跟小虫两个坐在温热的地板上,小声说着话。 见云琅起来了,就端来了一碗热粥,让他充饥。 “那个孩子安顿好了?” 丑庸点点头道:“安顿好了,只是,小郎您没有发现她是一个女子吗?” 云琅摇摇头道:“当时啊,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惨烈,她母亲给本就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就直接自杀了,血都喷到我脸上了,我除了答应还能怎么做? 哪有功夫看哪个孩子是不是女子。” 丑庸撅着嘴道:“您不知道,人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您把她弄来,是要伺候您呢,还是要我们伺候她。” 云琅叹口气道:“都省省吧,女孩子也就七八岁不到十岁的样子,针对她做什么? 这世道活着就算是不错了,不要要求太高。” 丑庸跟着叹口气道:“好吧,让她跟着我,学学咱家的规矩,也让她知道知道,她已经不是大户人家的女子了。” 小虫怏怏的道:“人家还会写字呢,会写墓碑!” 听小虫这么说,云琅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抬手就给小虫后脑勺一巴掌。 “你学了两个月的字,连你耶耶跟你母亲,还有你的名字都不会写吗?” 小虫委屈的瞅着云琅道:“会写名字,可是我不会写墓碑。” 丑庸连忙搂住小虫低声道:“快闭嘴吧,墓碑上写的就是名字!” “啊?”小虫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第七十八章死心眼的老秦人 第七十八章死心眼的老秦人 红袖站在云琅面前的时候,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一个劲的往相对熟悉的丑庸怀里钻。 云琅看了一眼红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虫为什么会担心,并且嫉妒了,才九岁的孩子,就长成祸国殃民的模样,难怪她母亲拼着一死也要把她交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云琅。 “七天后再去看你母亲一眼,然后就跟着丑庸,小虫好好的过日子,听王温舒说你母亲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这里的环境可能还要比你在来家好一些。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长大……就算是对得起你母亲的牺牲了。” 红袖怯生生的点点头,只是大大的黑眼睛里依旧满是不安。 原本发麻布这种事情云琅是交给梁翁跟丑庸的,谁知道丑庸硬是给云琅穿上裘衣将他按在一张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视着下面欢喜的等待领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妇人们。 老虎就趴在云琅身边。 只是这家伙现在威风全无,满庄子的大小孩子们最喜欢跟老虎一起玩闹,早就没人把他当做兽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们才知道,大王发威的时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谢小郎……” “小妇人给小郎磕头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时的云琅就是一尊摆在神龛上的泥雕木塑,一脸的威严,让所有人把自己这个家主认了一个遍。 仅有的一点绸布,被丑庸,小虫理所当然的瓜分了,连小虫老娘都没资格领。 云琅就不喜欢穿绸缎衣衫,拿东西冰冰凉凉的,还滑滑的,穿上那东西就像给身上裹了一条蛇。 麻布这东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后才能做衣裳,这难不倒那些妇人,这一点,云琅很放心,妇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红袖也分到了一点麻布,不算多,却足够她做两套衣衫的,丑庸抖开红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断地比量着,说是能做两套夹袄,剩下的还能做两双鞋子,看的出来,红袖很高兴。 家里的粮食多起来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从渔把头那里换来的鱼早就被褚狼他们给制作成咸鱼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咸鱼。 云琅瞅瞅自己碗里的半截黑了吧唧的咸鱼,心中叹了口气,一个伟大的后世人,日子竟然沦落到了吃咸鱼的地步…… 老虎同样是不吃咸鱼的,那东西有刺,无奈的嚼着高粱米饭,吃一口,就冲云琅咕哝一声,委屈极了。 云琅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啊,今年进上林苑的人太多,一群群饿的眼睛发绿的家伙们钻进山林,莫要说野猪,豹子,狼一类的东西,就连老鼠他们都不放过…… 红袖很怕老虎,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恐惧,向老虎靠拢,还颤巍巍的把自己碗里的咸鱼拔掉刺准备喂给老虎吃。 一丁点咸鱼,老虎一口就吃没了…… 云琅笑着摇摇头,这就是一个聪明的,自己当初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先不讨好太宰,先从老虎身上下手。 吃过中午饭,一群妇人就带着老虎进山去找她们需要的染料了,红袖也想去,却被丑庸给骂了一顿,然后就跟着小虫一起带着驴子去水磨那里装褚狼他们磨好的面粉。 云琅跟太宰喝了一会茶,就重新开始设计云家的房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太多了,不能全部挤在那些功能性的房子里,毕竟,藏书楼,马厩一类的地方本来就不是给人住的地方。 “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么多的架子?” “这叫三脚架,砖墙起来之后,只要把三脚架搭在房顶,再铺上檩条再铺一层麦草泥,最后铺上瓦片,一栋房子就建成了,这是最省人工,木料,瓦片,砖石的法子。 结构简单,妇人孩子们能也能把这样的房子盖起来,最重要的,这样的房子是一长条,只要把温泉沟从房子底下铺过去,一整栋房子都是暖和的。” 太宰无言的点点头,这方面,云琅是行家,他插不上话。 “再有二十天,就是月圆之夜,我们回皇陵一趟,有些人你迟早都要见一面的。” “老秦人?” 太宰点点头道:“十年前,还有二十七人,五年前就剩下八个人了,也不知道这个五年,还能剩下几个人。” 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揉揉眼眶道:“五年聚会一次?” “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你在看守皇陵,别人在干什么?” “谋划反汉复秦大业!” “怪不得他们的死伤会如此惨重!” 太宰叹息一声道:“都是不可多的好汉子啊!” 云琅想了一下,沉声问道:“他们全部知道皇陵的位置?” 太宰摇头道:“这种秘辛如何能让所有人知道?赢氏后人已经不知所踪,知道皇陵秘密的人,也只剩下你我了。” “这种事情还是就我们两人知道最好,没有人可以保持百十年的忠贞,就算最初的一批人因为身受皇恩,愿意赴汤蹈火,这种恩情是有时间限制的,四五代人过去了,情分也就淡了,说不定会有人生出别的想法。” “这不可能,都是铁骨铮……” “别铁骨铮铮了,凡是铁骨铮铮的都死了,我三天前看到了来家的下场,叫骂的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求饶的还是被人家砍掉了脑袋,两者之间的区别没你想的那么大。 想要复国,汉国初期是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大秦的旧贵族还没有被杀光,汉国新的贵族还没有形成统治,错过了这个机会,就要等,等很长的时间。 就像楚国灭亡的时候,人家在呐喊——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我们也得有这样的决心才能成事。” 太宰抬头看着房顶,悲伤的道:“如今是汉室最强大的时刻,等到汉室衰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云琅当然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有可能完成这一壮举的时间最少在一百多年以后的绿林赤眉起义才有可能,当然,前提还必须是先铲除掉混进起义军队伍里的败类——刘秀! 云琅从来没有把反汉复秦大业当成一回事,事实上,他对难度太高的事情没有多少兴趣。 不论是对大秦,还是大汉,他都没有多少感觉,之所以亲近大秦,完全是因为有太宰这个傻蛋的缘故。 他觉得骗着太宰快快活活的把剩下的时间过完,最后把他的尸体安放进皇陵,最后把断龙石轰隆一声放下来,将这座皇陵彻底的关进大地深处,云家以后的人,继续守卫这座皇陵的意义就变了。 守祖坟跟看守皇陵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不提反汉复秦大业的话,太宰这些日子过得很不错,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了,身边总围绕着一些孩子向他求教,或许是这家伙的心境真的老了,对待那些求知欲旺盛的孩子居然没有半分的厌烦。 云琅问清楚了二十天后聚会的地方,觉得有必要做一些布置,虽然那个地方距离皇陵很远,依旧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丝危险。 家里还有四百多妇孺呢,如果跟前朝余孽真正搅合在一起,来家的昨日就是云家的明日。 虽然太宰只说雪山下,青草地,六个字,云琅已经基本上知道了他们聚会的地点。 云琅可不想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大秦义士,赔上家里的四百多条人命,那才是最不道德的一件事。 如果可能,云琅想杀死这些人……毕竟嘴巴最严实的人,只有死人。    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第七十九章绝后患 云琅回到庄园躺在躺椅上看竹简晒太阳的时候,小虫带着红袖,牵着驴子回来了。 红袖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打哆嗦,刚进门,就被两个妇人牵着去了温泉沟,这样的天气里掉水里,没冻死就不错了。 “红袖没用,小水沟都跳不过来……” “水沟就这么宽一点……” “一样的水沟我能跳三个……” 小虫不但夸张的用手指比划水沟的宽度,一边敏捷地在地上跳来跳去,表示自己能跳很宽的水沟。 云琅卷起竹简,轻轻地在脑门上敲两下道:“你怂恿她跳水沟,就不怕淹死她?” “婢子才没有怂恿她,要她骑在驴子上过水沟,她不肯,见我跳过去了,她也要跳,然后就掉水里了。” 云琅摆摆手道:“红袖还没有适应咱家的生活,你让她慢慢来,总会好的,现在去给她煮一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去,然后裹着毯子在暖和的地方睡一觉发发汗,别受凉了。” 小虫撇撇嘴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就是不成!” 发完牢骚,这才气冲冲的去煮姜汤了。 平民小户人家的闺女想装大户人家的小姐,固然不容易,大户人家的小姐想要适应平民小户的生活同样不容易。 都需要一个过程,只要迈过这个坎,生活就会变得容易很多。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荒原地面上的雪很快就消融了,只有山阴处依旧残留着一些白雪。 云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忙碌,妇人们带着笑容,在前面的院子里煮麻布,准备给麻布上色。 染料全部来自大自然,一部分是植物,一部分是矿物,云琅不是分的很清楚。 这样的衣料云琅是不穿的,主要是染料跟工艺不过关,染好的衣衫只要穿一天,衣服是什么颜色,身上就会是什么颜色,尤其是内裤,只要穿一天,最重要的部位就跟得了不治之症一般,让人恨不得一刀切掉。 因此,云琅的衣衫永远是麻布的原色,白色中泛着青色,黄色,如果他但凡有一点审美情趣,都不会穿这样的衣衫。 原野里又燃起了大火,这是勤快的孩子们在给田地烧草木灰,自从听云琅说这样能增加粮食产量,他们每天都在干这样的事情。 水车源源不断的拨开水面的浮冰,将水从低处送到高出,然后再沿着水渠流淌进高处的水塘。 一旦开春,水塘里的水就会顺着水渠流淌进田地里。 水塘是如此的巨大,水车日夜不停地向里面注水,现在连水塘的三CD没有装满, 云琅跟梁翁两个人在铁匠房子里忙碌了三天,才打造出云琅想要的铁臂弩。 这东西动力强劲,一旦扣动机括,三支铁羽箭就会飞出去,百步之内,可以入木半尺。 只是铁臂弩的外形太大,不好随身携带,云琅只能把这东西当做一个可以移动的炮台使用。 偏心轮制作失败了,这样的铁臂弩,云琅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拉上弦,他试过了,最多拉动三次,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牛筋制作的弓弦也非常的不保险,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如果不是云琅把蚕丝揉进牛筋,这东西很可能会未伤敌,先伤己。 太宰回始皇陵去做最后的准备了,云琅就带着老虎,梅花鹿,让他们帮着背着自己刚刚制作的所有武器,拖着一个小爬犁就向骊山的后山进发。 骊山是一座孤独的山丘,即便秦岭近在咫尺,他们也不相连,云琅需要穿过整座骊山,一路向白雪皑皑的雪山进发,最后找到有雪见青的后世洪庆山就算是到地头了。 真正说起来,云琅可能比太宰这个在骊山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可能更加清楚骊山周边的地势。 骊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笼子,而骊山对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立体的存在,他不仅仅见过航拍下的骊山,也见过被人制作成沙盘的骊山,不管这座山有多大的变化,山形地貌的改变终究有限。 事实上老虎是认识路的,看样子太宰曾经不止一次的去过洪庆山一带,有他带路,云琅跟梅花鹿跟着走的飞快。 这一次去杀人的决定,是云琅反复斟酌之后得出来的决定,虽然是冒险,却是值得的。 他准备看情况再说,有机会干掉这些人,他就干掉,没机会干掉就跟他们汇合,看局势发展再论。 总之,以干掉这些人为自己的最终目的。 后世的人种庙不见踪影,而这里已经是骊山的最高处,那些古怪的石头还在,只是没有后世那么惟妙惟肖,看来还需要风雨再雕琢上两千年才能成型。 天上阴云密布,冬日里总不会再有旱雷下来了吧? 云琅对自己上一次的遭遇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人种庙,一团火球突然炸开,把自己炸上天的…… 躲在石头后面的云琅眼睛咕噜噜的转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有旱雷出现,终于松了一口气从石头后面钻出来,老虎不明白云琅为什么会这么小心,用头拱着他继续前行。 上了山,自然是要下山的,然后,云琅就下了整整一天的山。 下山的过程中,收获不错,四只野鸡,两只斑鸠,老虎还捉到了一头小野猪。 如果不是云琅阻止,老虎甚至想把那头最大的野猪也弄死,这些天委屈他吃粮食,他已经忍无可忍了。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在一条结冰的小溪边上宿营,他坚持不准老虎把那头小野猪囫囵吃掉,在他看来,那太脏了。 把野猪剥洗干净去皮之后,一头小野猪就不怎么够老虎吃了,这家伙直到吃了三只野鸡,这才罢休。 云琅炖了一锅野鸡斑鸠汤,就着发酵面制作的松软锅盔吃了一些,然后就疲惫的靠在老虎身上,睡着了。 梅花鹿卧在云琅的脚下,不断地吃着夜食,两只耳朵警惕的听着帐篷外面的动静,它忘记了,这座山里最恐怖的猛兽就睡在它的身边。 从后半夜开始,天上就开始落雪渣子,山里的气温太低,等不及空中的水汽凝结成雪花,就变成雪渣子掉了下来。 云琅看着面前绵延无边的竹林,觉得很泄气,这东西长得密密匝匝的,连下脚的地都没有,如何越过这片林子? 就在云琅手足无措的时候,老虎却有了新发现。 一串脚印出现在竹林的边上,脚印很新,没有被雪渣子掩埋掉,按照雪渣子落下的速度来看,这串脚印的主人最多是在半个时辰前走过这里的。 云琅叹了口气,瞅瞅自己脚上的靴子,这靴子的印痕他简直太熟悉了,跟他脚上的一模一样。 这种带有高跟并且分左右的靴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两双,一双穿在他脚上,另一双穿在太宰的脚上…… 脚印是从山的另一侧延伸过来的,难怪老虎没有嗅到他的气味。 这就是说,如果云琅早半个时辰出发,他会在这里遇到太宰。 现在距离月圆之夜还有六天…… 得出这个结论,就让云琅伤心了,太宰居然骗他,说什么聚会是在月圆之夜,恐怕月圆之夜结束才是真的。 有了脚印,云琅就决定跟着脚印去看看。 竹林很大,云琅随着脚印足足走了半天,才从一个小小的溪谷中穿过竹林,面前却出现了一大片的松林。 出现松林就说明云琅又在上山,竹子还没办法在半山腰上存活。 太宰的脚印执着的上了山,云琅却不想上去了,他想等等再说,目标地就在那片松林后面,没必要那么着急。 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点了一小堆火,把昨天吃剩下的野鸡烤烤随便凑活了两口,就把梅花鹿跟老虎安置在这里,自己一个人拖着小爬犁上了山。    第八十章杀阵 第八十章杀阵 天色暗下来了,一小堆火焰就成了一个明显的目标。 一个毛茸茸的人枯坐在火堆边上,不吃也不喝的,只是不断地往火堆里丢柴火。 云琅顶着一片麻布趴在一丛枯草上,面前放着那具铁臂弩,铁臂弩被两根支架给支起来了,前面视野辽阔,背后是一颗巨大的松树,松树周围洒满了三角刺,云琅不认为有谁会从这棵松树边上不受伤害的过来。 不仅仅如此,在三角刺的外围,以及这个小山谷的入口处,云琅还绑了很多的丝线,只要丝线被触发,云琅身边的小铃铛就会响起。 雪渣子依旧在往下掉,云琅透过铁臂弩的望山,能清晰的看到太宰在轻微的咳嗽着,他的咳嗽声,也传出去老远,他似乎没有任何想要遮掩的意思。 雪沫子簌簌的落着,落在太宰的裘衣上,也落在橘黄色的火焰上,更落在云琅背上的麻布上。 云琅有些不满意,这个家伙居然脱掉了手套,从怀里取出一壶酒开始喝,很久以前,云琅就不允许他喝酒,他的肺已经出毛病了,喝这样的冷酒没好处,就不知道放在火堆上烤烤? 云琅制作的连身狼皮衣裤很暖和,身下又是软绵绵的干燥的枯草,趴了一一阵倦意袭来,云琅就决定小睡一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琅悠悠醒来,打着哈欠抬头瞅瞅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雪停了,大半个上弦月露了出来。 “黔夫,今年只有你来了吗?” 听到太宰熟悉的声音,云琅打了一个激灵,连忙朝火堆边上望去,只见火堆边上多了一个高大的人形。 云琅疑惑的瞅瞅眼前的小铃铛,不明白那家伙是怎么走进这个小山谷的。 “太宰,皇陵使者也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吗?” 太宰痛苦的点点头道:“阈值三年前就死了。” 那个高大的身影蹲在火堆边上烤着火道:“我们死的人太多了,大秦复国遥遥无期,我们等不住了。” 太宰慢慢的坐下来看着面前的大汉道:“那就放弃吧,从今天起,你们可以忘记自己的使命,过普通人的日子去吧。” 大汉抬起头看着太宰笑道:“没有钱粮,怎么过日子啊?” “五年前你们拿走了三十镒黄金,明珠十斗,说是要在巨鹿起事,为何毫无动静?” 黔夫吐了一口口水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起事?事情刚刚谋划好,就被绣衣使者发现,平子负当场战死,华盛被绣衣使者活捉,就在巨鹿被活活车裂,我如果不是连夜逃奔邯郸,也难逃车裂之刑。 今年又在右扶风蛊惑山民造反,刚刚立了一个傀儡奔豕大王张奇,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胆大包天的弄死了县令,然后就被羽林军给盯上了,没法子,我们只好再次奔逃。 现在我们已经心灰意冷了,太宰,拿出秦皇宝藏,我们兄弟分掉之后就各奔东西,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太宰悲凉的道:“这些年,为了支持你们起事,宝库之中已经没有半个钱可以拿出来了。” 黔夫冷笑一声道:“秦皇宝藏何等的丰富,岂能是我等拿走的那点钱粮所能掏空的。 太宰,你没有子嗣,没有家人,要那么多的财宝没有用处,不如拿出来给我们大家分分,也算是好聚好散。” 太宰重重的低下头,听得出来,这家伙哭的非常凄惨。 黔夫叹息一声,也坐了下来,取出一只觱篥轻轻地吹了一下,云琅就听到耳边的小铃铛有了微微的响动,他不由得顺着丝线向南边看去。 两个敏捷地身影在月光下,几个起落,就快捷的来到山凹处。 黔夫对后面来的两个人道:“阈值已经死了,太宰说宝库里已经没有钱了。” 一个尖利的声音毫无来由的响起:“这不可能,秦皇宝库乃是大秦的复国之资,如何能如此轻易地就被我们掏光。” 太宰抬起头瞅着那个瘦高的身影道:“蓬度,再大的宝库被你们孜孜不倦的掏了八十年,也会掏干的。” 蓬度冷笑一声道:“既然如此,你就带我们去看看那个空荡荡的秦皇宝库。” 太宰漠然道:“陛下陵寝之地岂是尔等外臣可以进入之地?” 黔夫笑道:“陛下已经死了,如今汉室运道正隆盛,天道已经变换不是我等区区之力所能扭转的。 太宰,领我们去陛下的陵寝看看,我们随便拿走一些陪葬之物就走,绝不打扰陛下的阴灵。” 一柄剑从太宰的袍子底下穿出,眼看着就要刺进黔夫的腰肋,就听叮的一声响,太宰宝剑的去势被一柄长刀斩断,黔夫迅速倒退几步,与蓬度卫仲站在一起。 太宰宝剑齐胸,指着黔夫等人道:“拿走我的命可以,想要觊觎陛下陪葬休想。” 卫仲叹息一声道:“太宰,我们从幼子之时就朝夕相伴,如今,你为了一个死人,就像我们伸出宝剑,心中就没有惭愧之念吗?” 太宰凄声道:“卫仲,我们这些人中,你的学识是最渊博的,你觉得我能做背弃陛下的事情吗?” 卫仲摇头笑道:“当然可以,要你打开皇陵,取走一些陪葬之物的主意本身就是我想出来的。 从小你就是一个淡薄钱财的人,所以啊,你才会成为太宰,掌管秦皇宝库。 你刚才说的没错,经过这年的靡费,再大的宝库也经不起这样花销,五年前你拿出的那笔钱,应该是最后的家底了,这一点我是笃信无疑的。 我们其实也不是一定要进入皇陵,只要你给我们一百镒黄金,我们立刻就走,去燕地,齐地做我们的富家翁,你觉得如何?” 太宰悲愤的仰天长啸,他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生死兄弟,会无耻到这个地步。 云琅好不容易等到这三个人站在了一条线上,立刻扣动了弩机,低沉的嗡鸣声在夹杂在太宰的长啸声中几不可闻。 然而,站在最外侧的卫仲却向左面扑了出去,即便如此,他的肩头依旧窜起一溜血花。 中间的蓬度却没有卫仲的好运气,被铁羽箭穿透了脑壳,天灵盖都被强大的冲击力给掀起来了,铁羽箭去势不衰,不等黔夫躲闪,铁羽箭就牢牢的钉在他的肩头,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 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的卫仲大吼道:“太宰阈值没有死是吧?阈值,你这个暗算;老兄弟的混账,有本事出来与耶耶大战三百回合!” 太宰愣住了,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黔夫从肩头拔下来的那根铁羽箭只有云琅有。 事已至此,太宰长叹一声,坐在火堆旁,瞅着蓬度烂西瓜一样的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他不相信卫仲,黔夫这两个人知道他的所在,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晚上。 事件爆发后,云琅就一直在看着眼前的小铃铛,他很想知道这三个家伙到底有没有同伙。 等了足足半柱香的时间,铃铛依旧没有动静,云琅透过望山,正好看见黔夫暴露在外面的后背,于是,他再一次扣动了机括,第二根弩弦带着第二支铁羽箭再一次飞了出去。 电光火石之间,惊惶失措的黔夫胡乱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却被铁羽箭从后背钻了进去,而后又从前胸钻了出来,最后叮的一声钉在了岩石上。黔夫高大的身体轰然倒地…… 太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不敢看黔夫狂吐鲜血的那张脸。 云琅杀完黔夫之后,就再也找不见卫仲了,不过,云琅并不着急,他眼前的铃铛一阵乱响,这家伙居然在兜着圈子快速的接近中。 太宰也从铁羽箭的落点找到了云琅的立身地,他迅速的跳起来,向云琅这边狂奔。 云琅把身体稍微向大树边移动一下,抖掉铁臂弩上包裹的乱草,让黑黝黝的弩弓暴露在月光之下。    第八十一章杀阵2 第八十一章杀阵(2) 铃铛一直在响,从铃铛的层次上来看,卫仲正在从左面迅速地接近,脆弱的丝线,在这个夜晚中几乎不可探查,即便是被腿绊到,也会随着腿的冲力断开…… 云琅将全身裹在麻布中,抱着手里的短弩,静静地看着左面。 铃铛声忽然停止了,云琅依旧一动不动,耳朵里全是太宰怒吼的声音,完全没有响动的铃铛还有三个,也就是说,卫仲如今正在他左面十五米外的巨石后面。 “阈值出来,你亲手杀死了你的兄弟,就不能站出来面对面的杀死我吗?” 卫仲的声音从巨石后面传来。 云琅手里的强弩对他的威慑性很大,他躲在石头后面,看不见云琅,又担心被强弩所伤,因此,很想逼迫云琅出来。 太宰终于赶到了,他害怕的全身发抖,唯恐云琅被卫仲所伤,见到卫仲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举剑就刺。 卫仲连连招架,却被太宰逼迫的连连后退,眼看着就要退出巨石范围了,卫仲大喊道:“好,我走,我什么都不要了,我走!” 太宰停住手里的剑,喘息着道:“好,你走吧!” 卫仲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看看太宰,又看看云琅藏身的地方大声道:“阈值,你出来,让我看看你。” 太宰摇头道:“他不会出来的。”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道:“他是谁?他不是阈值,阈值不会这样凶狠的对救过他性命不止一次的兄弟下手。” 太宰叹口气道:”阈值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射杀蓬度跟黔夫的是始皇帝陛下的第五代太宰!” 卫仲脸色大变怒吼道:“你让一个外人进入了皇陵,却不让我们这些跟你生死与共了几十年的兄弟进去,天理何在?” 太宰痛苦的摇摇头道:“你们要偷皇陵里的陪葬物!这是盗墓贼的行径,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再说自己是皇帝陛下的卫士! 滚,滚得远远的,再也不要来这里!” 卫仲恨恨的看着太宰缓缓地离开了巨石,只听嗡的一声响,有弩箭破空的声响。 太宰色变,一句手下留情还没有喊出来,就看见卫仲捂着胸膛,艰难的指着太宰,然后颓然倒地。 太宰双膝一软,跌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自语:“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 云琅从山壁处走出来,坐在太宰的身边低声道:“不能留情,你是晓得的。” 两地泪珠从太宰的眼眶里滚落,他低声道:“以前在营地的时候,我跟卫仲的情谊最深,我的剑术几乎都是他教的……黔夫,蓬度,也是……那时候黔夫的胃口最大,练习剑术的时候却不允许吃饱饭,晚上饿的嗷嗷叫,我们也很饿,每一次都是卫仲出去给我们偷吃的……被师傅捉住,打的很惨,他却从来都没有出卖过我们…… 我知道他们这一次是绝望了……我也知道他们确实尽力了……只是,真的没有一百镒金子啊,如果有,我一定会给他们的…… 他们这些年的辛苦顶得上一百镒金子,哪怕是一万镒,只要我有,我一定会给的……哈哈哈哈……” 太宰近似癫狂的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又说又笑。 云琅趁机翻检了一遍卫仲,黔夫,蓬度三人的尸体,他没有搜索他们的身体,只是在确定他们全部死亡之后,就把火堆移到太宰的身边。 将麻布披在他的身上,云琅就开始艰难的用铲子挖坑。 天亮的时候,又开始下雪了,云琅终于挖好了三个坑,本来想挖一个的,见太宰实在是伤心,就干脆挖了三个。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琅才发现,这里美的惊人,天上白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地面上白雪皑皑,却有一团团的绿色顽强的从雪层下面露出来,肥厚的叶面上即便覆盖了白雪,依旧生机勃勃,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雪见青。 太宰坐在云琅铺就的厚厚枯草上,即便是天亮了,他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诉说着往事。 看来他们兄弟的情谊确实丰厚…… 云琅很小心的吧地面填平,还用脚齐齐的踩了一遍,努力让坟地与周围的环境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为此,他甚至从远处移栽了几棵雪见青栽种在上面,又从松柏枝子上取来了白雪,均匀的洒在坟地上。 站在远处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坟地,随着新的白雪覆盖,如果不是仔细看的话,应该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只要这个冬天过去,到了春日,万物勃发的时节,这三个人的踪迹将被大自然永远的抹掉。 太宰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云琅也没打算将他唤醒,沉迷在往日的快乐中,也好过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 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的时间里,云琅发现,这世上全是狠人,你如果不对他们狠,他们就会狠狠的对待你。 杀完人了要干什么? 自然是立刻离开杀人现场…… 清除掉炭火,云琅将太宰抱上了爬犁,自己拖拽着爬犁,沿着先前上来的雪道艰难的下山。 回到自己的营地,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老虎见到云琅回来了快活的扑了上来,见太宰躺在爬犁上,上前闻闻,就乖乖的回到了帐篷,卧在毯子上无聊的舔舐着自己爪子上的毛发。 云琅饿极了,好在老虎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了一只黄羊,他自己已经吃了半只,云琅将剩下的半只黄羊挑完整的地方,用刀子切割下来,丢进锅里煮,他现在很需要热量,估计太宰可能更加的需要。 听着锅子里煮肉的动静,云琅疲惫的将身体靠在老虎的肚皮上,梅花鹿亲昵的用脑袋蹭着他的脑袋。 太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且鼾声如雷…… 没有佐料,黄羊肉并不好吃,冬日里的黄羊也太瘦,没有什么油脂,更何况老虎抓来的这只黄羊实在是太老了。 煮了很久,云琅才能勉强咬动。 太宰依旧在酣睡,把自己的毯子也盖在太宰的身上,云琅就几乎是在用全身的力气跟那只老羊腿较劲。 鼾声停止,太宰睁开眼睛,奇怪的看着云琅道:“你怎么来了?” 正在啃羊腿的云琅眨巴两下眼睛,一脸无辜的道:“你带我来的啊!” 太宰皱眉道:“不成,你不能去,等我确定了你再去见他们不迟!” 云琅瞅着太宰道:“难道他们会心怀不轨不成?” 太宰敲敲脑袋道:“这一次我们没钱给他们,可能会出事情。” 云琅放下羊腿,从锅里舀出一碗热羊汤,把锅盔掰碎了泡在碗里,递给太宰道:“你身体太差了,不如你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我去就是了。” 太宰摇头道:“不成,总要给他们一个交代,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吗?”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道:“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太宰迅速地把羊汤跟锅盔吃完,把饭碗放下,拿起自己的长剑对云琅道:“你留在这里,我去见他们,已经晚了一天,他们该等急了。” 云琅眨巴一下眼睛道:“要是没人去呢?” 太宰把裘衣穿好,看看外面的小雪道:“那也要去!”说完话就走了出去。 云琅没有阻拦,让太宰白走一趟未必是坏事。 看得出来,他因为受的刺激太大,脑子为了自我保护,选择性的遗忘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云琅只希望他一辈子都不要想起这段惨事。 只要太宰不强求,老虎一般是不愿意跟着他的,这一次也一样,老虎瞅着太宰离开,也无动于衷,继续认真的舔舐自己的毛皮。 天已经快要黑了,等太宰到那里的时候,天色应该就全黑了,这样他应该什么都发现不了。 太宰睡过的被窝里依旧有余温,云琅舒服的钻了进去,拍拍老虎脑袋要他看好门,然后随手从皮囊里抓了一把豆子丢给梅花鹿,抓抓老虎的皮毛。弄顺溜了,就枕在上面,听着外面簌簌的落雪声,长叹一口气,就闭上了眼睛。    第八十二章卓姬要嫁人 第八十二章卓姬要嫁人了 云琅在这个小山沟里停留了三天。 因为太宰执意要在这里等待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太宰才跟着云琅离开。 他似乎很开心,没有半点失望的样子。 云琅不是很确定太宰是不是真的得了忘记了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决定,只要太宰不提起,他准备一辈子都不说。 很多时候,无知是一种幸福…… 再一次回到人种庙所在的地方的时候,云琅虔诚的在朝阳中跪拜了下去,太宰不明白云琅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只好站在一边看着。 云琅不愿意,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停留,感谢过女娲娘娘的不杀之恩之后,他就赶紧催着太宰下山。 太宰想带着云琅去皇陵,云琅不愿意,他觉得现在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好时候。 “从断崖处就能进去,哪里有一条专门留出来的小路,也是一个通风口,可以扫除皇陵里面的秽气。 断龙石也在这条小路上,如果拨动断龙石,断崖就会垮塌掉,彻底的封死皇陵。” 太宰絮絮叨叨的,看起来有些神经质。 云琅无奈的道:“这些话等你快死的时候再对我说,现在说实在是太早了,我还没有做好接管皇陵守护任务的准备。” 太宰笑道:“里面有奇珍异宝无数……” 云琅翻了一个白眼道:“能拿出来换钱不?” 太宰认真的道:“不成!” “不成你说什么,看了拿不到,你这不是在害人吗?” 太宰干笑一声道:“我就是随口说说……” 很多时候,始皇陵对云琅来说,就是一个博物馆一类的存在,那里面奇珍异宝无数,却只能看看,长学问是极好的,如果拿出来……还是算了,不论在大汉,还是后世,都会死的很惨。 尤其是在大汉,很有可能会被活埋—— 断崖边上的房子依旧在,只是冷冰冰的没了人气,用火烤了一天才把里面的寒气驱逐干净。 太宰看着满屋子的竹简木牍,长叹一口气,说是要在这里停留几天,好把这些东西全部都送进皇陵宫卫那边去。 云琅答应了,这个工作不好交给别人,不是他干,就是太宰干,离开家已经快十天了,再不回去,估计家里就要乱了。 从断崖上俯视云家庄园,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美的惊人,主要是庄园里升起的缕缕炊烟,让人有从天上俯视人间的感觉。 梅花鹿留给太宰,帮着拉爬犁运东西,老虎是一定要回家的,这家伙对于云家来说,是一个类似保护神一般的存在。 当老虎背着东西懒洋洋的出现在平原上,首先高呼的就是那些捡柴肥地的孩子们。 他们一拥而上,抱着老虎的脖子如同见到了亲人。 看到这些孩子们,云琅回头瞅了一眼骊山,他现在非常的确定,太宰根本就没有失去记忆。 所有后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演戏…… 有时候云琅有些痛恨自己的聪慧,他总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找到与众不同的地方,这让他的生活永远都不幸福。 云琅坐在孩子们拉柴火的爬犁上,让这些精力充沛的小家伙们拖着他回家。 至于报酬,就是他们在山上没有吃完的锅盔。 老虎得到解脱之后,在雪地上蹦跶几下,就不见了踪影,云琅很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嗅到了母老虎的味道。 家里到处都是染料酸不拉唧的味道,谷场上的绳索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麻布,各种颜色都有,只是颜色都不是很正,这是妇人们对于染衣服的时候对于时间跟温度掌控的都不是很好造成的。 在大汉,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在云家庄子,每个人,不论男女都开始穿内裤了,这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进步。 桑麻,这是农家永远都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关中自古以来就有养蚕沤麻的习惯。 云琅刚刚回家,就被一群上了年纪的妇人追着要蚕种,再有十几天,天气就要转热,就到了晒蚕种的时候了,农时可耽误不起。 云琅的眼睛瞪的比牛眼还大。 “养蚕?” “是啊,是啊,这可是大事,老婆子以前在家里养了一房蚕呢,五月出新丝,能卖不少钱,也更换不少粮食回来……” “可是咱家没有桑田……” “这不要紧,六里地以外就有一片老桑树林子,今年就采桑枝扦插,明年就有桑田了,今年的蚕种,可以吃老桑树上的叶子……” “还有麻,也要早点点下去,家里的地多,所有的田埂上都要点上麻,不好的地上也要种麻……” “家里水塘多,要养一些鸭子,还有鸡,这活计轻省,孩子们就能干,还要养猪,养羊,尤其是猪,一把草就能养大……” 被妇人们围住,云琅的脑袋都快要炸了。 “梁翁!” 云琅大吼一声,妇人们吓了一跳,见梁翁快速的赶过来,就知道家主可能要发话了,连忙竖起耳朵听。 云琅指指那些妇人对梁翁道:“满足她们所有的要求,你看着指派,安置,不管是桑蚕,还是沤麻,还是猪狗牛羊鸡鸭鹅,你统统看着置办,实在不成,就带着她们回一趟阳陵邑,每人发一百个钱,顺便去走走亲戚,最后再把她们要的东西带回来,坐牛车去……” 梁翁瞅瞅那些妇人没好气的吼道:“家主才回来,能不能等家主歇息一下再说? 现在去找丑庸,把要买的东西记下来,一百二十八个大人,一人一百个钱也领了。 不要再围着家主,像什么样子。” 梁翁轰走了妇人们,很狗腿的凑过来道:“家主辛苦了,要不要准备好洗澡水?还是直接在热水沟里洗?” 云琅恹恹的道:“热水沟吧,那里的水热一些,让丑庸把换洗衣衫直接拿过去,臭的受不了了。” “家里来了客人……” “管什么客人啊,洗干净了再说,另外,再给我弄一碗小米粥回来,先垫垫肚子。” 不用云琅吩咐,梁翁就快速的将云琅包在麻布里的铁臂弩收进了库房,见云琅去了热水沟,就飞快的去通知丑庸,小虫她们给家主拿换洗的衣衫。 熊皮袄,狼皮裤十天没下过身,这些东西保暖是保暖,可他不透气啊,才脱掉衣服,云琅就把衣裤丢的远远的,至于狼皮靴子,更是被他丢出了八丈远。 这些东西本来就硝制的不好,这一路上又是雪,又是汗水的,再混合上皮子本来的味道,云琅已经忍耐很久了。 赤条条的钻进热水沟,被温泉水一激,全身都发痒,如同有一万只虱子同时在撕咬他,长吸一口气,坐在温泉水底的石板上,如同受刑的烈士,咬紧牙关,等待这一股子刺痒劲头过去。 “你家的老虎呢?”卓姬清冷的声音就从头顶传过来。 云琅捂住胯下无奈的道:“我在洗澡!” 卓姬冷笑道:“我洗澡的时候你好像也没有避开!” 云琅苦笑道:“误会,误会!” 卓姬笑道:“看了我洗澡,还知道留下一枚玉牌,算是看我洗澡之后给的赏赐?” 云琅不想在这件事情上纠缠,越是纠缠自己就越是没理,干笑一声后道:“听说平叟你要成亲了?司马相如文采不错,跟你珠联璧合,是很好的一对!” 卓姬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别人也这么说,你到时候来不来?” 云琅连忙道:“一定要去,一定要去!” 卓姬点点头道:“去盯着也好,我成亲之后第二天就要回蜀中了。”“这是为何?” “因为我耶耶想要阳陵邑作坊的冶铁秘方。” “你准备给?” “不给不成,官家对我们的产量不满意,我父兄有准备断我的铁料来源,与其给别人,不如给我耶耶,我也好要一些补偿。”    第八十三章低级与高级 第八十三章低级与高级 两人的谈话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卓姬也下了水沟。 “女人一生没有多少盼头,总要做出牺牲的,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 “我觉得你不一样啊,你很厉害,坑了你爹,坑了你兄弟,现在又要从他们手里要好处,他们会答应吗?”云琅尽量低着头,不去看卓姬那对嫣红的肉山。 “所以啊,我要嫁给司马相如啊,听说陛下喜欢上了他的诗赋,他很快就要飞黄腾达了。 然而,仅仅喜欢是不够的,他还需要拿出大量的钱财来讨好那些黄门,好让他的诗赋更多的出现在陛下的案头。 我需要他的官职来应付我耶耶跟兄长们,他需要我的钱财去捞取更大的官职,你不觉得这很公平吗?” 卓姬涂满蔻丹的长指甲在云琅白皙的胸口滑动,最后挑起云琅的下巴道:“那天看的放肆无理,今天怎么装起君子来了?是我的身子不好看吗?” 云琅瞅着卓姬娇艳的面容,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她的面颊上,轻声道:“代价太大了。” 卓姬笑道:“你如果再大五岁,我的新郎就会是你。” 说完这话将云琅的手放在她的胸膛上笑道:“相比你刚才说的那句怜香惜玉的话,我更喜欢纯粹的情欲……”(本来想再写点的,害怕被和谐,只好这样了,很对不起主角) 丑庸趴在桌子上,瞅着桌子上明亮的灯焰发愣,桌子上的饭菜已经热了三遍,而小郎还没有洗完澡。 给小郎送换洗衣服的时候,水沟里的动静很奇怪,还准备去看看,却不小心发现了卓姬的衣衫,丑庸就连忙放下衣衫跑回来了。 小郎不喜欢卓姬,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洗澡呢? 丑庸很想问坐在另一张桌子上一个人下棋的平叟,这个老头很聪明,在卓氏的时候她就知道。 平叟今天的兴致很好,抿一口茶水,再落一枚棋子,左手落的黑色棋子已经被白色棋子围的死死的,只有一口气可以延伸,棋盘终究是有边线的,落子到最后,黑棋终究是要被边线堵死最后一口气的。 月光照进水沟,卓姬仰面朝天躺在云琅的身上,面庞被月光照得惨白,几缕凌乱的头发覆盖在眼睛上,沉重的呼吸声与潺潺的水流混为一体,两人都有些无话可说。 “就是这个样子!” 卓姬将头靠在云琅的颈项间呢喃道。 “什么?”云琅低声问道。 刚刚才结束的不知道是第几次的癫狂,让他的脑袋空空的,失去了几乎所有的思维能力。 “就该是这个样子!” 卓姬转身骑坐在云琅的腰上,认真的对云琅道。 “你想说什么?” 云琅被卓姬饱满的胸膛刺激的又有些蠢蠢欲动。 卓姬狡黠的笑道:“我是说,我的日子过的就该是这个样子,自由自在,无法无天,谁都不能限制我,谁也不能命令我,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情,快活的把这一辈子过完。”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今天刚从山上下来,先是被一群妇人拦住要蚕种,要沤麻,要猪羊,鸡鸭鹅,好不容易脱身,你又出现在我身边,直到现在,我还一脑子的浆糊,你又说这些没头没尾的话……” 卓姬大笑道:“我是说,我从今往后,只为我自己活!我要弹琴,我要作赋,我要走马猎鹰,我要爬最高的山……” 卓姬神情激昂,身子扭动的幅度很大,已经沉浸在她的幻想当中不可自拔……而云琅觉得腰不断地撞在石头上很痛! 平叟满意的喝了一口茶,几乎是一口吸干了茶壶。 黑棋终于被他活活的给围在中间,虽然还有一口气,却已经无路可逃,于是,他愉快的将一枚白子落在天元的位置上,再看看被围住的黑棋,嘿嘿一笑,大声叫道:“丑庸,给耶耶拿酒来!” 男女亲热这种事云琅以前做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有这一次这样痴迷跟热了,热烈。 云琅确定,是卓姬的名字让他陷入了癫狂之中…… 这是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历史与时空产生了错乱,也产生了扭曲,云琅一会觉得自己在天堂,一会觉得自己在地狱…… 世界对他来说变成了混沌一般的存在,诺大的蛋壳中只有两个人的存在,或许可以准确的说,是两具肉体的存在。 当卓姬最后一声尖叫过后,两人齐齐的倒进了水中,整个人似乎都成了空心的,身体被缓缓流动的水流簇拥着顺流而下。 “你会游水?” “蜀中女儿有几个不会游水的,那时候我们可以光溜溜的在水里待一天,直到有一天,我母亲用漂亮的衣裙把我包裹起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那样快活过了。” “你真的会嫁给司马相如?” “会,你们男人怎么这么讨厌,占了一次便宜,就觉得我应该永远都是你的?笑话!” 云琅苦笑道:“这种事我早就习惯了……” “咦?在我之前你还有过很多次吗?” “梦中——” “哦,那就不用说了,少年人的春梦很恶心!” 云家的洗澡用的水沟不算长,沿着小路拐了一个弯之后,就会流进暗沟,水流的尽头是一道木栅栏,眼看就要到头了,卓姬站起身,攀着水沟边的石头溯流而上。 云琅没有动弹,被水流压在栅栏口,干脆就坐在那里,目送卓姬走回了出发点。 她走的很干脆,没有多少留恋,只是在上岸的时候,回头看了云琅一眼,或许是月光的缘故,她的脸很白…… 云琅走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平叟依旧在喝酒,他似乎已经喝醉了,咿咿呀呀的唱着云琅听不懂的歌。 丑庸狐疑的看着云琅,摆放餐盘的时候都有些慌乱,肉汤洒了一桌子,还只顾看云琅的脸。 云琅把肉汤倒在米饭上,一口菜没吃,快快的吃完了一碗饭之后,就回屋子睡觉了。 第二天,云琅起来的很晚,吃早饭的时候,梁翁告诉他,卓姬跟平叟已经走了。 “不是要你带着人进城去买蚕种跟家畜去了吗?怎么还在家里?”云琅打断了梁翁的絮叨。 梁翁瞅瞅家主,连忙道:“这就去,这就去。” 吃完了饭,云琅丢下饭碗,四处找不见老虎,就皱眉问道:“老虎那里去了?” 正在收拾残羹剩饭的小虫迷惑的道:“早上吃完饭就没见老虎。” 云琅叹了一口气嘟囔道:“没一个靠谱的啊……” 身为地主兼奴隶主,太阳高升的时候不好好睡个回笼觉实在是对不起这两个名头。 躺在床上,云琅才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不论是跟太宰生出来的嫌隙,还是跟卓姬跟进一步的关系,都让他烦恼。 正确的地点做正确的事情未必是完美的,却一定是正确的。 太宰的三个生死兄弟被云琅生生的在他面前被射死了,且不论太宰恨不恨那三个人,太宰也会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云琅做事的方式——那就是不留后患。 该下手的时候比狼都狠! 尽管云琅做的事情没有错,他却很难接受,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他极力的想要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估计正在纠结中。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直接把断龙石拉下来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只要有可能进入始皇陵,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煎熬。 不明白这一点还做个屁的始皇帝忠臣。 一点决断都没有! 跟卓姬在一起的那个疯狂的晚上,与其说是两情相悦,不如说是卓姬单方面的发泄。 心高气傲的她忽然发现,即便是已经不靠男人也能好好生活的时候,依旧逃不脱男人的羁绊。 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城堡,一场大浪过来,全部将不复存在。 高级人有高级人的烦恼,低级人有低级人的烦恼,一个关乎灵魂,一个关乎肉体。 云琅准备好好的当一个低级人,只关心柴米油盐,只关心地里的庄稼,只关心圈里的猪羊……    第八十四章太恶心了 第八十四章太恶心了 云家的妇人们很聪明,去城里的时候,每人带了一点家里产的绿菜。 隆冬腊月里这就是最好的伴手礼,带着一小捆子绿菜去拜访亲友一点都不失面子。 云家温泉水道上种的青菜,无非就是小白菜跟韭菜,除过留了一些供云琅吃的青菜,其余的都被妇人们割走了。 小白菜这东西长得快,种子撒下去,三五天就能发芽,十天半月又会长得绿油油的一片。 韭菜就更加的没问题了,割掉一茬,马上就会长出一茬。 云琅不在乎,反正家里的青菜吃不完,让她们拿去走亲戚也是不错的,这些妇人干起活来可是卖了死力气的。 丑庸就不这么看了,她认为长在云家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小郎的,那里容得下那些妇人如此糟践。 锱铢必较才能家财万贯,这就是大汉奴隶主以及地主商贾们奉行不渝的大道理。 因此,大汉国内的奴仆跟农夫,以及工匠们想不勤奋一些都不成,因为没人愿意白白的给他们半分好处。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春天也真正的到来了,只是寒风依旧统御着这片大地,或许只有山间淙淙流淌的小溪,水边渐渐渐渐变得湿润的柳枝才知道春天春天真正到来的消息。 太宰从山里回来了,要求云琅跟他一起去始皇陵走一遭,被云琅粗暴地拒绝了。 “放下断龙石,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如果始皇帝复活呢?” 太宰见云琅在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他,连忙改口道:“我带你去看看,总不能让你一辈子守护始皇陵,却连始皇陵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你少试探我,说不去,就不去,你只要把断龙石放下来,让山崩掉,我就烧高香了。 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再杀你的兄弟了,再来一次,我们两个连见面都没有法子见了。 听我的话,放下断龙石,让始皇帝好好的在里面安息,我们在外面好好的过日子成不成啊,我的太宰耶耶。” 听云琅这么说,太宰一跳八丈高破口大骂道:“混账啊,老夫已经在努力忘掉这件事,你为什么还要提起来?啊? 你就不能听听老夫的话,好好的走一遭皇陵,让始皇帝见见我给他选的新太宰,然后我好安心去死? 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成不成?” 云琅听太宰这样哀求自己,依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就更不去了,我要你好好的在太阳底下过几年好日子,哪怕你看中了那个妇人想要成亲我都帮你办。 我也求求你,千万别死,你可怜,老子比你还可怜,说起来,我在这里就你一个不是亲人的亲人了,你总想着死,你也不想想我一个人可怜不可怜?” 太宰安静了下来,红着眼睛瞅着云琅,猛地一把将云琅揽在怀里哽咽道:“我活着好难受啊……” 云琅红着眼睛道:“我把卓姬给睡了,以后还要睡别的女人,会有好多孩子,每生一个孩子,我们就有了一个亲人。 你好好的活着,我努力的生孩子,用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有很多亲人,不再是两个孤魂野鬼了。 你说好不好?” 太宰松开云琅,扶着他的肩膀道:“那就要抓紧了,我这个身子骨已经垮掉了,我怕熬不了几年。 断龙石还是不要放下来,等我死了,你把我的尸骨以及那些兄弟们的尸骨都放进去,我这些天,把卫仲,黔夫,蓬度的尸体也挖出来了,做成了骨头架子,你莫要恨他们,一起放进去吧!” 云琅黯然点头道:“好吧……” 太宰一脸幸福的笑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云琅长叹一声道:“你都开始安排后事了,我能不答应吗?” 安排后事的绝对不止太宰一个人…… “我死了以后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一定要穿这件大红色的!”丑庸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筋不对头,一大早就抱着一袭大红袍服冲着云琅吼。 云琅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痛苦的捶着床铺道:“好,好,莫说这件红色的,你把那套绿色的穿上也没问题!” “那套绿色的也给我?”丑庸眨巴着不算大的眼睛,不确认的问道。 “都给你……”云琅痛不欲生。 说完话就重新倒在床上,用毯子蒙住了脑袋。 昨晚听太宰说了一晚上忠贞不渝的古代故事,天快亮了才睡着,又被丑庸给叫醒了。 衣服是卓姬派人送来的喜服,她知道云家就没有拿得出的漂亮衣衫,不但给云琅准备了两套,还给陪云琅去参加她喜宴的丫鬟也准备了两套,一红,一绿赛过狗屁! 小虫太小了,穿上那套绿色的衣衫跟装在麻袋里一样,那套红色的小一点,丑庸却死拽着不放。 云琅不想去参加卓姬的婚礼,他是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 十几天前他还跟人家的新娘子在水沟里抵死缠绵呢,现在就要去参加人家的婚礼? 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送喜贴的平叟看得很开,笑吟吟的道:“成亲?你怎么会看成是成亲? 这就是一桩买卖,你情我愿的有什么不好? 大女从此可以彻底的摆脱父兄的纠缠,司马相如从此也有了走马章台的本钱,对谁都有好处的事情,你不妨看开些。” “我总觉得怪怪的……” “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汉,这样的事情多了,但凡是有能耐的妇人,哪一个不是这么干的? 不说别人,大名鼎鼎的馆陶长公主嫁给堂邑侯陈午就是一桩买卖,长公主给堂邑侯生了三子一女,哪一个是堂邑侯的了? 很多时候啊,馆陶长公主在馆舍与情人幽会,堂邑侯一般都会躲在书房里不出来,等事情完毕之后,还要问公主有没有尽兴……” 听平叟说这些八卦,云琅脑门上的汗水涔涔的往下淌,他以为唐朝的公主就已经够彪悍的,没想到大汉的公主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叟瞅了云琅一眼没好气的又道:“你以为堂邑侯吃亏了?老夫告诉你啊,人家可是占大便宜了。 想当年,秦末大乱,陈午的祖父陈婴被百姓推举为大王,麾下足足两万余人,雄心勃勃的陈婴听他母亲说,他陈家祖上就没有出过显赫的人物,突然显贵不只是福是祸。 不如投靠别人,一旦别人成功了,这样还不失一个侯爵之位。 于是陈婴就投靠了项梁项羽叔侄,让人马只有八千的项梁一时异军突起,显赫之极。 只可惜项梁战败,他又成了项羽的部属,项羽战败,他又投降了我大汉。 嘿嘿嘿,这样的三姓家奴自然不堪重用,在开国列侯中,他排名第八十六,倒数第二,封户也只有六百,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陈婴已经很满足了,和他同样是三姓家奴的人,坟头上的草木种子都已经变成大树了,唯有他平安无事。 按理说,陈婴死后,堂邑侯也就该完蛋了。 可是,人家没完蛋,就因为陈午把馆陶长公主伺候的好,陈家的封户从六百户变成了一千八百户,后来更是变成了八千户! 什么都没做,人家就成了皇后的父亲,即便是皇后被陛下冷落打入了长门冷宫,堂邑侯还是堂邑侯,什么都没改变…… 你说说,一人荣辱在家族盛衰之间算得了什么?” 听了平叟讲古,云琅脑袋上的细汗很快就变成了瀑布汗,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这个确实不好评价,反正自从陈午两年前死掉之后,馆陶公主就与一个叫做董偃的美少年朝夕相处,据说连出恭都要手拉手才成,坊市间早就传遍了,云琅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就听说过。 平叟鄙夷的又瞅了云琅一眼道:“莫说你与卓姬的事情外人根本就不知,即便司马相如知道了又怎么样呢? 以你羽林司马的身份,你去了他一样以礼相待!” 云琅仰天大吼一声道:“太恶心了,我不去!”   http://www.txt80.com 第八十五章谁是谁的金山? 第八十五章谁是谁的金山? “哈哈哈哈……” 平叟笑的如同一只猫头鹰,那笑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笑完了,转身就走,一句话都不说。 这反而让云琅有些心虚,连忙拉住平叟道:“说清楚啊。这么走了我心里不踏实。” 平叟笑吟吟的看着云琅道:“终究有一个要脸皮的,老夫还以为大汉尽是不要脸的泼皮。 云琅苦笑道:“事情已经干的很不要脸了。” 平叟瞅着远处的骊山叹息一声道:“你与大女相会,是在她嫁人之前,一个孀妇,一个少年,春风一度不过互为安慰而已…… (这首《别离》乃是孑与写书之中慨然之作,送给大家一笑而过。一场春梦了无痕,醒后分散各西东,君骑白马过大河,妾乘青牛上东山,再会已是异乡客,拱手笑问客何来。) 就如同老夫对你说的,大女性子高傲,当初十三岁嫁人,十八岁守寡,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罢了。 她这六年是如何过来的,老夫知之甚详,一个好女子却没有好归宿,只能寄情于三尺古琴,纵把手指弹破,杜鹃啼血,谁又能知她心音? 初见司马相如之时,以为可以托付终身,又有谁知道一曲《凤求凰》之下隐藏了多少龌龊心思。 曲辕犁一事,此人终于抛开了脸面,露出真容,蝇营狗苟之辈为钻营,为求得一官半职,两年恩情一朝抛弃,全忘了卓姬当垆卖酒之艰辛。 人事无常,世事艰辛,一朝抛却,前路全开,哈哈哈,如此境遇听起来荒唐,说起来污秽,却无人知晓这是上苍对大女最好的安排! 一场荒唐戏,你不去也罢……” 平叟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很快就驱车上了古道,车马辚辚,被护卫家仆簇拥着去了阳陵邑那座繁华的地方。 云家的蚕种在太阳地里静静地孵化着,依旧是一个个的小黑点,有些却已经发亮了,听看守蚕种的刘婆说,那些发亮的小点,就是快要孵化出来的幼蚕。 云琅长叹一声,回到屋里,在竹简上匆匆写道:“你有一间房子,背山面河,左松右竹,廊下有四时之花,池下有不凉之香汤,无车马之喧闹,无尘埃之浸染,只有尝不尽的山珍,用不尽的美味,可以调素琴,阅古经,朝看日出,暮观霞霭,直至老死!” 写完之后,云琅再次叹息一声,女人总是要哄骗的,不管她有多聪明,有多坚强,既然已经得手了,多哄骗一下没坏处,置之不理才是禽兽行径。 将竹简装在一个锦囊里,喊来了褚狼,要他骑马去追平叟,务必把这个锦囊亲手转交给卓姬。 等蚕从麻布上孵化出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刘婆而言,却只是六天的事情。 大地对春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地皮变得湿润了…… 卓姬坐在卧室里,她的妆容已经无可挑剔,两个专门负责调妆容的婆子依旧在忙碌,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也不容错乱。 妆容不是给司马相如看的,而是给宾客们看的,长安三辅到处轰传着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抱得美人归的传奇,那就不妨让司马相如再骄傲一些。 屋子里堆积着十几箱子绫罗绸缎,金饼子,云琅重新炼制过的金饼子,即便在灯光下,依旧熠熠生辉。 这些都是给司马相如的酬劳…… 司马相如进来的时候,目光落在绫罗绸缎以及金饼子上,他很满意,瞅着跪坐在胡毡上的卓姬,多少有些惊艳。 很快,他就重新调整了心态,彬彬有礼的道:“该去见宾客了。” 卓姬瞅了司马相如一眼道:“稍等片刻,平叟也该回来了。” 司马相如皱眉道:“可还有什么未了之事?” 卓姬笑道:“你我今日一聚,明日便各自东西。我走蜀中大河,你去齐地大海,天各一方,长卿当保重才是。” 司马相如笑道:“我去齐国任詹事府詹事,此事你出力良多,长卿得偿所愿,此恩永世难忘。” 卓姬笑道:“多记一些恩情,将来下手的时候就会轻些。” 司马相如干笑道:“何至于此?” 卓姬笑道:“但愿如此!” 话已经说完,被烛火照耀的亮堂堂的房间变得寂静。门外的平叟咳嗽一声抬脚进来,尴尬的司马相如随便拱拱手就趁机逃开了。 卓姬见只有平叟进来,冷着脸道:“他不肯来?又是一个没良心的。” 平叟笑道:“但凡是有点脸皮的都不会来。” 卓姬怒道:“我就是要这些没良心的人看看我的下场!” 平叟知道卓姬此刻的心情,也不以为甚,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递给卓姬道:“礼物来了。” 卓姬好奇的打开锦囊,取出里面的竹简,瞅了一眼上面的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流淌下来。 将竹简递给平叟道:“我终究有一个安身之地是不是?” 平叟没有看竹简,而是把竹简卷起来重新装进锦囊还给卓姬道:“锁起来,以后有用处。” 卓姬咬着牙道:“当然要锁起来,从他嘴里要句话比登天还难。” 说完话就看看黑漆漆的夜色,站起身道:“该去让那些人羡慕一下了,也好让那些人知道司马长卿不但抱得美人归,还收获了一座金山!” 平叟笑道:“卓姬的金山!” 卓姬笑道:“没错,我的金山!” 老虎出去了两天,才病恹恹的回来了,回到家没干别的,从鹿群里找了一头比较肥硕的公鹿一口咬死,就叼着重新跑出去了。 “你就不能把老婆带回家来啊?”暴怒的云琅在后面跳着脚骂。 老虎却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很快就钻进了松树林子。 松林里传来阵阵虎啸,应该是两只老虎的叫声,一应一和的看样子还是比较恩爱的。 这段时间,云琅是不允许家里的人去松林的。 大王可能不会伤害家里的人,大王今年的老婆就很难说了,都是吃肉的,而云家的孩子经过一个冬天的大补之后,一个个肥肥胖胖的很是可口,被母老虎吃掉那就太糟糕了。 笸箩里全是鸡雏,足足有十个大笸箩里装的全是鸡雏,还有十几只黄嘴的小鹅,鸭子没听说过,至少阳陵邑里没有鸭子。 家里的孩子都被鸡雏,小鹅吸引,没事也不出家门,都是听话孩子,知道出去之后很有可能会喂老虎。 丑庸正在跟梁翁商量,要不要把家里的青菜拿去城里卖,冬天是弄不成的,路上要走两天呢,再好的青菜被冻上两天之后,也会变成烂泥。 现在不同了,渭河边上的冰都开始融化了,只要用麻布包裹好,就不会冻坏,现在的青菜,在阳陵邑可是能卖大价钱的。 云琅忙着跟一群大孩子一起盖房子,大汉的十二三岁的少年跟后世那些还在上六年级的孩子有着完全的不同。 家境好点的,成亲的都有,也不再有人认为他们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先盖的是一长溜平房,里面有三间屋子的那种,外面会有一个小院子,再盖一间小屋子当厨房就很好了。 说是孩子们盖,实际上出力的还是请来的工匠,孩子们负责打下手,按照云琅的计算,等家里的十几栋平房盖好之后,以后的房子就该交给他们盖了。 刘颖在云家庄园干的唯一好事就是留下了很多的砖瓦,云琅需要的楼阁只盖了三座,其余六座这家伙根本就没动工。 最好的一片地方,被云琅空出来了,既然给了卓姬一个承诺,这里就该有一座人家的小楼。 处处都是工程,处处都是工地,不论是引水,还是下水,抑或是沿着热水渠留出来的菜地,在冰河解冻之后,云家的庄园再一次变得繁忙起来,云琅对建设一座真正的庄园有着持之以恒的毅力。   http://www.txt80.com 第八十六章春天的烦恼 第八十六章春天的麻烦 家,还是自己亲自修建起来的才有归宿感。 对人或者野兽都是一样的。 刘婆的蚕种终于孵化出来了,老虎却把自己睡觉用的毯子衔着去了松林。 开春的时候,云琅希望能种很多的油菜,即便是给荒坡上播种油菜种子这样的事情他也想试试。 这样的话,到了六月天,这里该是满山的金黄。 生活跟梦想差别很大,云琅这时候宁愿多做一点梦,很多时候,他认为自己活得太过现实,就是缺少一些梦。 蚕种黑黑的在麻布上蠕动,刘婆带着一些妇人,很小心的将蚕种用毛笔一点点的扫进了笸箩。 笸箩里面有剪得很碎的桑叶,桑叶也是新发出来的,还有些泛黄,刘婆说了,桑树是一种有灵魂的树,它知晓每家的蚕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叶子…… 田地里已经开始忙碌了,云琅站在一张藤条编制的藤牌上,被牛拖着在原野里晃荡,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把田地里的土块压碎,压平,浇上一遍水之后,等到真正春暖花开了,就重新犁地,磨平,播种。 上林苑里排名第一的地主是皇帝,排名第二的地主就是云琅,野人们不敢去找皇帝,一些实在没有食物吃的野人,就把注意力放在了云家。 也只有在云家附近,才不会有猎夫来捉他们。 云琅很想帮帮他们,可惜,他自己的粮食也不多了,现在的阳陵邑已经到了拿着钱也买不到多少粮食的地步了。 真正造成粮食紧缺的不是去岁的那场大雨,而是卫青的出征…… 皇帝明明知道那场大雨造成了粮食歉收,如果他肯打开府库救济一下灾民,这场灾难很快就过去了,以大汉充沛的粮食储备,一场中等的灾难还不至于饿死这么多人。 只可惜,皇帝的大军要出征了,卫青虽然只带走了一千六百人的亲兵,然而,跟在他后面的行军长史却带走了十六万担粮食,以及无数的牛马牲畜。 对皇帝来说,消灭雁门关外的匈奴,一雪耻辱,比关中的灾民更加的重要。 “消灭匈奴当然比关内的百姓重要!这还用得着想?”太宰对云琅的奇怪思维觉得不可理解。 “为何?难道不该是先照顾国内百姓吗?”云琅嘴里的面条都没有吞下去,就吃惊的问道。 “始皇帝当年也是这样做的,蒙恬大将军当年修造长城驱赶匈奴七百里的时候,关中百姓也吃不饱肚子,始皇帝还是驱赶这些吃不饱肚子的百姓去修筑长城去了。” 云琅就无法理解太宰的思维,这家伙遇到事情基本上不动脑子,直接从始皇帝生平事迹中找一段,然后生吞活剥的套用上去,就成了他的思维,且不可动摇。 云琅无奈的瞅瞅太宰,跟古人没法子谈平民主义,看来啊,这东西是一个舶来品。 太宰无法接受一个没有皇帝的世界,就像蜂群,蚁群没法接受没有蜂王,蚁后一般,皇帝是一定要有的,要不然大家的生活就没了章法,没了方向。 云琅觉得这样很没意思,他觉得自己就不需要一个皇帝骑在脑袋上指挥他前进的方向,没了那东西,他可能会生活的更好。 “小郎,文婆跟韩婆打起来了,撕扯的很凶,梁翁上去劝了一下,就被抓破了脸。” 丑庸气喘吁吁的进来,来不及给太宰施礼,就冲着云琅嚷嚷。 等云琅过去的时候,两个衣衫不整的婆子已经不打了,各自坐在地上呼天抢地的哭泣,期间夹杂着各种云琅听不明白的骂人话语,偶尔有两句能听明白的也是对方与各种动物**的激烈描述。 云琅来了,;两个婆子一人抱着云琅的一条腿哭的更加大声…… 云琅直到现在还不晓得这两个婆子为什么打架,路上问过丑庸,她居然也不知道。 对这两个婆子,云琅是没办法的,只好瞅着文婆的儿子小文问道:“说清楚!” 小文觉得老娘这样做让他很没脸面,见家主问起就连忙道:“我母亲觉得韩婆婆可能偷了她晾晒在外面的苦丁……” 文婆听儿子这样说,更加疯狂的怒吼道:“就是她偷的,昨日里还有半笸箩,今天就剩下一个底子了,一样多的苦丁,就她家的最多,不是偷了我们家的,还能是哪里来的?” 韩婆听了之后,先是一声高亢如云的尖叫,然后指着文婆道:“我本来挖的苦丁就比你家多……” 云琅闭上眼睛,过了一会睁开眼睛道:“苦丁是啥?” 文婆的儿子连忙端来一个笸箩给云琅看。 “苦苦菜啊……” 春日里什么样的野菜最多?毫无疑问,就是苦苦菜跟蒲公英。 尤其是春日里刚刚发芽的苦苦菜,上面小小的叶片,下面却有一根洁白肥厚的根茎,苦味还不是很浓郁,用来做小菜是最好不过的东西。 问题是小菜不重要,重要的是云家庄子里面有一百多个没了丈夫的妇人…… 春天到了,草木复苏,人性也在复苏中,人一旦没了饥饿这个危机压迫,立刻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其它方面。 云琅可以去找卓姬,老虎可以去山林里找母老虎,家里的母牛正在梁翁的主持下有计划的配种,驴子也有母驴为伴,圈里的母鹿也整天被公鹿嗅屁股…… 空气里荡漾着春天的气息,也洋溢着浓浓的荷尔蒙的气味……于是人的脾气就变得暴躁起来了。 这一刻云琅终于改变了对皇帝的看法,在这片大地上,由于众口难调的原因,确实需要一个不讲理的皇帝! 不讲理的皇帝可以用不讲理的方式平息大部分的事件。 云琅原本想要弄一些壮劳力回来的,却被这些妇人们集体给抵制了,她们宁愿干活累死,也不愿意家主弄一些成年男人回来,伤害她们的孩子,为此,她们整天跟牛马一样的干活,不论是犁地还是砸石头,砍树,所有的工地上都有她们的身影。 云琅不想跟她们讲理,就扭头瞅着文婆,韩婆的孩子们…… 韩婆的儿子很大气,从自家的笸箩里分了一半苦丁给文婆,文婆的儿子小文对韩婆的儿子韩大道:”今天砍柴的时候,我多挖一些苦丁给你。” 韩大点点头,就去拖拽他愤怒的母亲。 两个十岁的孩子如同大人一般交谈,显得很是平静,母亲的作为让他们觉得羞耻。 这是太宰灌输给他们的信念,也是太宰教会孩子们,读书人与一般人的区别。 早就会写自己名字的孩子,即便是年纪幼小,做事也透着大气。 两个婆子也好再闹,无论如何,儿子的颜面还是维护的,只是相互怒骂两句,就松开云琅的腿跑了,直到这个时候,这两个该死的婆子才意识到云琅是家主。 “以后有事情,直接通知家里最大的一个孩子,就不告诉这些妇人了,没孩子的妇人跟孩子还小的妇人照旧!” 云琅朝着梁翁大叫。 要梁翁去管一群妇人真的很难为他,一群除了孩子再无长物的妇人,只要没死,凶悍起来老虎都怕。 吵闹结束了,所有的人又去干自己正在干的事情了,就连太宰也在制作简牍准备抄书给孩子。 最无聊的就是云琅,霍去病以权谋私的用羽林军辎重送来重达八十斤的书信他已经看过三遍了,闲着没事准备再看一遍。 信里面的话很有意思,比如说他阵斩叛匪十六人的事,他在信中用整整八斤的分量阐明,他杀的真的是拿刀拿枪的叛匪,不是手持木棍,锄头的饥民…… 云琅每次看到这里就会会心的一笑,真是太有意思了。   http://www.txt80.com 第八十七章改造与冲动 第八十七章改造与冲动 霍去病在砍人的时候知道区分那些事该死的,那些不是该死的,这就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或许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谁知道呢,反正云琅觉得这是好事,至少让他的心里舒服了很多。 朋友之间相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跟着坏朋友可能变得更坏,跟着好朋友可能会变得更好。 只有跟云琅这样的人交朋友,可能会变成一个不好不坏的混蛋。 善良起来,世界充满了光辉,哪怕是飞蛾落在肩上,也只是挥手驱赶走而已,如果恶毒起来,即便是天使在身边,他也会用最粗暴地方式亵渎。 这是后世人的特点,云琅把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并且准备在大汉发扬光大。 祖先们总是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如变成双面人左右逢源活得快活如意。 他觉得两面三刀是一个美丽的普世价值观,应该隆重推广,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老虎回来了,才一个月的时间这家伙就变得瘦骨嶙峋,肚皮是瘪的,前胛骨高高的耸立着,毛发也失去了光泽,最要命的是这家伙的毛发里有很多的跳蚤! 一回来就懒洋洋的趴在云琅脚下,叫声跟小猫一样虚弱…… 这就是一个没出息的。 太宰说,这是老虎大王第一次去找母老虎…… 好在这家伙还是喜欢泡热水澡,吃了一盆子肉糜之后,就跟着云琅来到了热水沟里,才钻进去,云琅就看到无数的黑色小虫从毛发里钻出来在清澈的热水里挣扎,很快就被水流冲走了。 让这家伙站在大盆子里,用苦楝皮水浸泡了半个时辰,才算是杀灭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老虎回来的时候,把他的毯子也叼回来了,丑庸跟小虫两个洗涮了半天,才把那张看不出本色的毯子洗涮干净。 “这就是一个没良心的。” 丑庸用手点着老虎的鼻头笑道。 “毯子就给母老虎不就行了?人家还要生儿育女呢。” 老虎明显不同意丑庸的说法,等到毯子晒干了,他就趴在上面,谁动跟谁呲牙咧嘴。 百兽之王没了威风,每日里最喜欢吃肉糜,这是一项非常大的开支,主要是这家伙现在只吃不狩猎。 “这家伙现在跟伪帝刘彻是何其的相像啊……” 云琅探出一只脚用脚底板揉着老虎的肚皮对太宰道。 太宰停止了给简牍穿牛皮绳,笑着摇头道:“不怕他不干活,只怕他什么都吃,如果仅仅是咬死,却不吃,那就更加的可怕。 对了,卓姬走了?” “走了,回蜀中了,她的父亲不愿意再给她供应铁料,她不得不回去走一遭,反正都是付出代价的事情。 她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筹码,跟司马相如成亲了。” “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她并非你的良配。” “这方面你也懂?” 太宰抽了云琅一眼道:“没有共患难,也没有共荣华,唯一有的就是银钱上的一点纠葛,根基薄弱,经不起风浪的。 只看她这一次嫁给了司马相如就知道,人家爱对你并无爱憎,蜀女多情,心如蜀山间的云雾变幻莫测,你莫要太看重了。” 云琅想起那晚两人随波逐流的场景不由得笑道:“随波逐流吧!” 今年最好的消息就是皇帝留在长安不出来了,也不准备春狩了,可能皇帝也知道山野里也没有多少东西可以让他狩猎的。 在过去的那个冬天里,上林苑里的野兽糟了大难,成群结队的百姓们在荒原上组团打猎,他们可不理睬什么猎杀不绝的道理,只要是肉,不管是大的小的,还是带崽子的,他们一概不放过。 这样做对云家庄子是个大好事,至少在今年,没有什么害兽回来祸害云家的庄稼。 农妇们早早在家培育好了大蒜,蒜头上刚刚露出一点青色,她们就把蒜头分瓣种进了田野里。 其实这个时候种蒜还有点早,架不住云琅非常想吃蒜苔炒肉,她们才不顾农时种下去了。 说起来很可怜,中原诺大的大地方就产不出几样好东西,蒜头,萝卜,以及刚刚种下去的核桃,葡萄都是张骞从西域带回来的。 云琅很想知道张骞为什么没有把棉花种子带回来,多大的遗憾啊。 不过,也不算什么,吐鲁番,高昌不算远,将来找霍去病要也不晚。 霍去病是一个强大的人,这体现在他的自信上,也体现在他的行动上,跟这样的家伙打交道,就一定要使用策略,在满足他狂傲的自尊心之后再做适当的打击,是个不错的主意。 因为,这样做可以使他奋进…… 这家伙把所有的话都在八十斤重的竹简上说完了,来到云家的时候,就显得很自然,不用解说自己半年时间到底去哪了,也不用解说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到底干了些什么。 云家对他来说跟自己家没有多少差别,因为云琅把他的压岁钱都拿去买东西了。 丢给梁翁,丑庸,小虫一些粉色的石头之后,就坐在云琅的椅子上,等云家的家主回来。 “芙蓉玉!” 见梁翁他们在发傻,霍去病懒洋洋的解说了一句。 以前他对下人可不是这个样子,多说一句话就好像玷污了他的贵族身份。 云家待着太舒服,于是,霍去病就把脚放在桌子上,把身体的重量全部交给了椅子。 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耳朵痒的厉害,转过头,就看见一头吊睛白额猛虎正在用巨大的鼻子嗅他。 霍去病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仅仅用双臂,就把身体送到了半空中,探手捉住二楼的楼板,腰上一用力,整个人就翻上了二楼。 云琅把肩头的藤条编制的农磨放在地上,仰头看着霍去病道:“你怎么了?” 霍去病抖抖衣衫,摇摇头道:“没什么,你养的老虎?” 云琅摇头道:“准确的说是他在养我,我兄弟,今年四岁,名字叫大王!” 霍去病的一张脸涨得通红,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是你那个只有四岁,却力大无穷的兄弟?” 云琅拍拍绕着他转圈的老虎的脑袋,很无良的笑道:“没错。” “有兵刃,有铠甲,有弓箭,我不怕他!” “我知道啊!再给你一匹马你能跑的比老虎还快。” “你总是骗我!” “你好骗啊,不骗你骗谁?” “我下来的话,老虎会不会咬我?” “不会!” “别骗我!” 霍去病终身一跃,就站在了地上,强忍着恐惧,将手放在老虎的脑袋上,揉了揉…… “你要是帮他挠肚皮,他会更加高兴。” “我要的是这头老虎臣服与我,不是我去伺候他。” “那就没办法了,你们打一架吧!” 云琅转身就走,将老虎跟霍去病留在那里。 老虎大王蹲坐在地上,一双大眼睛阴冷的瞅着这个陌生人,霍去病动一动,他的脑袋也就跟着动一动,将霍去病看的死死的。 直到丑庸用棒槌撵走了老虎大王,霍去病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都被汗水湿透了。 云琅端着一碗绿了吧唧的东西从屋子里出来,瞅着脱力一般的霍去病道:“最近家里只有野菜,你吃不吃?” 霍去病疲惫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养只老虎。” 云琅指指松林道:“那里边还有一头母老虎,估计是怀孕了,再过三个多月就会产崽,你要是有本事弄一头小老虎回来,这个愿望还是可以达成的。” “我想要大老虎!” “那就没办法了,据我所知,大老虎一般都是不接受主人的,除非你从小养才有可能。” “我就要大老虎!”霍去病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 “那就准备过一天到晚穿铠甲的日子吧。”   http://www.txt80.com 第八十八章春水荡漾 第八十八章春水荡漾 云琅从来都没有劝阻别人的习惯,他认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除非这人会影响到他的命运。 因此,他可以劝阻太宰不要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情,比如反汉复秦,至于卓姬想要通过婚姻借用司马相如的官威去对付想要侵吞她财富的父兄,霍去病想要养大老虎的事情。 以前的时候他看到别人要跳楼,也只是报警,剩下的他什么都没做,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从楼顶纵身一跃,最后被摔的稀巴烂,他的心情很平静。 生与死说起来是一个很大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选择的,就没什么好伤心的,有时候,对某一个人来说,死亡不一定就是坏事。 霍去病对自己的人生早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那就是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反击匈奴大业中去。 杀死每一个匈奴是他心中最高的理想,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这个伟大目标服务的。 云琅养老虎是用无尽宠溺的法子来让老虎离不开自己,霍去病养老虎的法子只有一个,那就是征服! 春天里,每一个人都很辛苦,于是,云家从开始耕种以来,就一直在吃干饭,中间甚至还有烤饼子做加餐。 人在出苦力的时候,如果还吃不好,身体会垮得很厉害。 云琅从不对人说农活有多幸苦,这些天,他也在下地,身为云家不多的壮劳力,他更加的辛苦。 很多诗人羡慕田园生活,却不知道田园生活是一种最苦的生活,他们喜欢看到别人在农田里劳作,喜欢看见别人挥汗如雨,把这当成一幅画卷,或者一首诗。 如果要他们去辛苦劳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耕地的跟看人耕地完全是两回事。 “你也能吃得下这种苦?”喜欢吃面条的霍去病小声问道。 云琅停下手里的筷子道:“我又不是你这种纨绔子弟,种子种到地里秋天才有饭吃!”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怎么就纨绔了?每天四更天就起来打熬力气,二更天了还在看兵书战策,想纨绔都没有时间。” “你舅舅到现在都没消息吗?” “没有,大军出了边塞,想要消息只有等战况有了定论才成,或者胜,或者败,如同赌博一般啊。 我舅母在家里也是忐忑的要命,整天神叨叨的,脾气暴躁的让人不敢近身,五天前才处死了两个仆役。 你放心,她现在没时间找你的麻烦。” “找我麻烦?”云琅诧异的问道。 霍去病看着云琅道:“我舅母觉得她被你算计了。” 云琅苦笑一声道:“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豆腐作坊,比不上她付出的这块地吗?” 霍去病不好腹诽长辈,低声道:“马蹄铁实在是个好东西,将军要我代他向你致谢,还说羽林现在刚刚剿匪归来,正是修养期,你家里如果事情多,可以晚一些去军营。 至于我舅母,以经被我舅舅劝住了,我舅舅说了你弄出的马蹄铁,让他军中的战力至少增加了两成!” 云琅重新端起饭碗道:“能让我安安静静的在这里活到老死,就是对我最大的宽容了。” 霍去病吃一口苦苦菜,可能不合口味,皱着眉头吃了下去,对云琅道:“我舅母之所以觉得被你算计了,原因就是这块地,她认为你最终的目的就是这块地,为了这块地,你似乎有些不计代价的意味在里面。 说说啊,这块地有什么好的?” 云琅叹口气道:“有人对我说过,献殷勤不能无缘无故,看来这句话是对的,我确实付出太多,以后会记住的。” 霍去病点点头,既然云琅不想说,他也不问,吃过午饭之后,就跟着云琅下地了。 今天的太阳很不错,红艳艳的挂在天上,不冷也不算热,扶着耕犁眼看着松软的土地顺着犁铧的边沿被抛出,霍去病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两个人的话都不多,一个犁地,一个踩着磨平地,广袤的原野上只有微风拂过,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你见过匈奴人吗?” 一块地犁好了,也磨平了,霍去病将牛身上的曲辕犁卸掉,让它自由自在的吃着刚刚发芽的青草。 “没见过,应该是穷凶极恶之辈。” “我也没见过,听我舅舅说,不需要提前知道,匈奴人在该出现的时候就一定会出现,我们要做的就是杀死他们而已。”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卫青这话说的没错,既然已经是死敌了,所有了解匈奴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们这一个目标。 确实没必要进一步的了解他们。 “我舅舅说草原很大,大的几乎没有边际,张骞说戈壁也很大,也是大的没有边际,比戈壁还要大的是沙漠,那是匈奴人死后要去的地方,他们的灵魂在沙漠里被风沙磨砺之后,又会变成匈奴人,比以前还要厉害。” “这是胡说八道,草原没有你想的那么大,戈壁沙漠也是,尤其是沙漠,只是一片没有长草的荒地罢了。 匈奴人被你砍一刀也会流血,被你把脑袋剁下来之后也会死,他们不是从沙漠里死而复生的,死了就是死了,新的生命只有在女人的肚子里才能孕育。 跟我们一样,也需要经历幼儿,少年,成年,最后死亡这么一个过程。 匈奴人之所以更加厉害,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更强壮,战技更加的娴熟,他们的将军越发的会打仗了,不要相信那些奇怪的传说。” 霍去病点点头,又道:“农耕结束,你抡锤子我烧火,我们两个重新给我打造一套武器吧。” “你的武器不是已经很好了吗?都是百炼钢,我看过,我们两个打造,最好的状况也不过如此。” 霍去病摇摇头,拍着身边的犁铧道:“那些武器斩杀了不少叛贼,上面被叛贼的血糊满了,我以后要出征匈奴,这些叛贼虽然是叛贼,却也是我大汉人,我如何能用沾满汉人鲜血的刀子再去斩杀匈奴? 那会玷污我大汉血脉!” 无论如何,霍去病都是纯粹的大汉主义者,放眼世界,除了大汉,剩下的全是蛮夷,在他眼中,蛮夷就算不得人。 事实上,这也是大汉人目前的统一认识,哪怕去问乞丐,他也会这么说的。 “要凶狠的,还是要漂亮的?“ “自然是凶狠的,如果能淬毒那就更好了” “……” 从耕田到播种,中间足足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当云琅跟霍去病站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上,瞅着平坦的良田,满足感油然而生。 “等我立功了,我就去找陛下也要一块田地,跟你作伴,这样一来你就不显眼了。 如果可能,我会多找一些羽林孤儿一起要这里的土地赏赐,等我们上了战场,妻儿老小就交给你照顾,我相信你一定能把他们照顾的很好。” 云琅站在刚刚绽发出新芽的柳树下得意的道:“这话倒是真的,我最拿手的其实就是照顾人。 这辈子干的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照顾人。” 霍去病大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在前方厮杀,你在后面帮我稳定军心。我要杀到龙城去,我要把这些该死的匈奴人全部杀光,即便不能,也要把他们驱赶到地狱一般黑暗的北方去。” 云琅笑道:“志向不错,不过啊,你好像忘记了我是司马,你是郎官这么一个严重的事实。 我的官职比你高三级,羽林军中,我堪称老二! 等你成了羽林军的老大,再说这话不迟!”   http://www.txt80.com 第八十九章一觉睡成千古恨 第八十九章一觉睡成千古恨! 当青蒜顶出地面的时候,卫青终于有了消息。 “车骑将军此次出雁门,阵斩匈奴千长以下三千四百三十三人,俘获裨小王巴彦洞以下一百七十六人,缴获牛羊四万八千头只,深入右谷蠡王属地六百里。 如此大胜,臣谨为陛下贺!” 丞相薛泽兼任大司马之职,特意在未央宫大殿之上当着百官的面,向皇帝禀报了这个皇帝早就知道的消息。 随后满殿朝臣纷纷拜倒,举着笏板为皇帝贺。 刘彻将黑色的袍袖挥一挥,众臣各自归位,他又命黄门取过薛泽手中的笏板,提着朱笔在笏板上修改了几笔,然后让黄门还给薛泽道:“这几处数字不实,按照这个数字昭告天下吧!” 薛泽拿到笏板之后一看,只见笏板上原来记录的阵斩三千四百四十三人变成了一万四千四百四十三人……皇帝改动的很认真,一笔一划都不少…… 跟霍去病一起进城买东西的云琅听见了宣礼官朗诵的数据,看着霍去病道:“一场了不起的大捷,我们去喝酒吧!” 霍去病的眉头皱的很紧,从舅母那里听来的数字可不是这样的,既然是宣礼官念的,他不好说什么,催一下战马,与云琅一起并骑进了阳陵邑。 云家的小院子还在,只是里面住着两个老妪,五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足足有八十岁,佝偻着腰给云琅打开了家门,迎接家主回来。 这两个老妪,已经没了劳动能力,被云琅打发到这里看家,他四处看了一遍,还不错,屋子很干净。 “婆子们每日都打扫一遍……” 听老婆子絮絮叨叨的说话,云琅随手取过一包麦芽糖递给了老妪道:“没事干就到处走走,没必要一直守在家里,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年,活得高兴一些才是正理。” 婆子欢喜的接过麦芽糖,她们嘴里的牙不多了,吃不了硬东西,最大的爱好就是含一点麦芽糖吃。 霍去病最不耐烦的就是云琅跟下人絮叨,想把手里的战马缰绳给婆子,又怕战马性子暴烈把婆子踢死。 就自己牵着战马送到马厩里,倒上清水饲料之后,就使劲的催促云琅快些走。 今天还要去卓氏挑好的铁料呢,哪来的功夫跟下人胡扯。 云琅的游春马根本就不敢往霍去病的战马身边凑,刚刚凑过去,就被一蹄子给踹过来了。 “你就不能管管你那匹破马,他总是踹我的坐骑。” “嗤……你那也好意思叫坐骑?大汉国脾气刚烈些的女子都不骑的废物,侯府养了七八匹呢,被我的枣骝踹死了,我再赔你一匹。” “你的枣骝?还不是见到大王腿就软,屎都被吓出来了,我家游春马至少敢在老虎身上乱蹭!” 提起老虎,霍去病就没话说了,恨恨的跺跺脚,就强忍着性子看云琅安慰游春马。 卓氏的铁匠铺子在城西,云琅跟霍去病去的时候,才发现半年多不见,这里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至少在规模上比云琅当大掌柜的时候大了两倍不止,看样子这里的生意很好。 新来的大掌柜是平叟的二儿子平沅,是一个胖子跟精瘦的平叟一点都不像,看来是报应! 老家伙惯会以权谋私,就这德行还想着把他不成器的大儿子塞到云家当大管家呢。 平沅对云琅跟霍去病的到来非常惊喜,亲自陪着两人在铁匠作坊里乱窜。 “云司马,霍郎官,主人走的时候早就有吩咐,但凡是您两位来了,只要是我卓氏有的,一定会拿出来请您两位过目。” 平沅知道云琅才是铁匠一行的行家,见云琅对他拿出来的精铁嗤之以鼻,连忙解释道。 云琅不理会平沅,对霍去病道:“不成啊,铁料里的杂质太多,黑里泛黄说明铁料里面含硫,冶铁的时候没有把这东西烧掉,导致铁料变脆,还很容易上锈。 烧的时候,炭火太软,供风不足,导致炉温太低,没有彻底的让铁料液化,成品铁料里面有夹砂,是废品。” 听云琅一番话,平沅的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好好的精钢被云琅一说,立刻就一钱不值了。 云琅瞅着平沅道:“没贬低你们铁料的意思,事实就是如此,别家的铁料如何?” 平沅精神一振,立刻就派人取来了大汉最大的冶铁商人孔仅家店铺里的铁料。 云琅瞅了一眼,将两块铁料敲击一下,随手丢在地上对霍去病道:“全是垃圾!” 霍去病皱眉道:“这么多,没一块能看入眼的?” 云琅摇头道:“没有,比我以前监工的时候还差,这些铁料用来打造农具有余,用来制造兵刃就是笑话了。” 说完话有对平沅道:“如果不想给你主人招灾,就尽量不要去碰军械制造。” 说完话,就带着霍去病直接去了铁矿场,平沅能不能听进去是他的事情,与云琅无关。 看到满场子的黄铁矿就没有话说了,如果卓氏想制造硫酸,这东西自然是好东西,如果不制造硫酸,这东西完全就是废物。 现在云琅才知道卓姬被她父兄害得有多惨了,为什么会不惜代价的嫁给司马相如,好借用司马相如那点官威来对付父兄。 将冶铁好原料云子矿(赤铁矿)与黄铁矿混着坑自己闺女,这样的父亲也真是奇葩,商业对手都干不出来的事情,被他们成功的利用自己闺女的信任给办到了。 “这是从蜀中运来的铁矿,铁把头不敢用……我就少少的掺了一点加在云子矿里面冶铁……” 平沅显然是一个知道内情的。 既然卓姬已经正在蜀中处理这件事,云琅也就不想多说,霍去病说的没错,闲事管多了会招来猜疑。 他让铁匠铺里的伙计从大堆的黄铁矿里检出一些混杂的赤铁矿,足足有五百斤,就让铁建铺子送去云家庄园。 霍去病很认真的付了钱,平沅想不接都不成,这方面他是跟云琅学的,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千万千万不要指望用人情去解决。 且不论是谁的人情。 走出卓氏铁匠铺子之后,霍去病就一直在奇怪的眼神瞅着云琅,问他看什么,他只是摇头,什么都不说。 回到云家小院子之后,他才笑道:“你把卓姬给睡了?” 云琅身体一震愣住了。 霍去病笑道:“看来是真的。” 事已至此,云琅也丢掉脸面道:“你怎么知道的。” 霍去病笑的嘎嘎的,见云琅面色铁青,这才止住笑声道:“该知道的全知道,不知道的自然不知道。 你以为孀妇是好占便宜的?人家付出了,就一定要收回一点利息。 我母亲跟姓霍的有了关系,然后姓霍的就养了我母亲十一年,直到我舅舅发迹之后,才算是断了联系,因为我舅舅的关系,现在再联系姓霍的,吃亏的就是我母亲跟我舅舅。 直到现在我母亲都说那时候的做法吃亏了……” 云琅痛苦的发现,大汉女子没有隐瞒情人存在的习惯……从皇帝到平民都没有这个习惯。 她们喜欢让别人知道她们是有情人的……这样做唯一的用处就是可以确定孩子的生父……翻开大汉史册……这样香艳的故事层出不群! 云琅努力的吞着饭,他很不习惯大汉女人的这种做法。 霍去病一边吃饭一边看着云琅道:“这不算什么,别人说我舅舅是陛下的**,我舅舅都没有反驳,你这点事算什么。” 事实证明霍去病这个大嘴巴就不会安慰人,他越是安慰云琅,云琅就越是想哭。 一觉睡成千古恨啊!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 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 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 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 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 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 “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 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 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 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 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喜欢往三辅之地逃难…… 壮劳力谁家都想要,妇孺谁家都不想要,宁愿跟妻儿老小一起饿死也不愿意分开的人正在迅速减少……云家的妇孺人群却在飞速的壮大。 “你就是一个色鬼!” 霍去病从羽林军中回来之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都是妇人小孩之后就给云琅下了一个定语。 “是啊,很麻烦,夜夜春宵也顾不过来,你应该帮我分担一些。” “有办法,你弄的那个铠甲实在是好东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买,要不,就让他们用粮食换?” “那会累死我的。” “其实,你可以不累的,他们喜欢自己打制自己的兵刃,铠甲,你只要教会褚狼,让梁翁看着,就没问题了。” “也行,一套铠甲要多少粮食合适?” “一千担吧!” “贱了!” “羽林孤儿能有多富裕?” “铁料自己想办法,我不管!” “本来就是如此!” “那就先给我弄三千担粮食回来,家里快断粮了。 另外啊,我听说周亚夫给自己弄了五百套铠甲当陪葬,就被皇帝给逼得活活吐血死了,军械制造上的麻烦要他们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静,瞅着云琅道:“廷尉不查羽林军,有事都是中使来查问,郎官以上将领的处置,需要陛下自己审理。 你是羽林司马,给自己的部属换甲胄本身就是职责之内的事情,放心吧,没人会多事的过问羽林军的事情。”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担司马,可是到现在,自己都没有领过俸禄,就连忙问霍去病:“我的俸禄呢?” 霍去病挠挠脑门,瞅瞅外面的天色道:“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灾,就没有……”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一章我高兴 第九十一章我高兴! 一个官员要是混到靠俸禄过日子,他这个官就当很没意思了。 张汤就是一个依靠俸禄生活的人。 他来到云家查看西域种苗生长状况的时候,人已经变得很瘦了,颧骨都高高的耸起,只是这家伙面色依旧红润,精神勃发的厉害。 这个人就是一个喝凉水都能生活的人,前提是只要给他官职,给他审问犯人的权力,他不喝水喝西北风都成。 来到云家,把吃派饭的铜牌子丢给云琅,然后就让梁翁带着他去了田野。 胡萝卜很好吃,云家已经吃了一茬了,现在是第二茬,张汤从地里拔出一颗指头粗细的胡萝卜,在水渠里清洗干净就开吃,最后连秧子都没放过,吃的比羊都仔细。 “长势很好,要记得留种,秋后上缴种子十斤,不可缺少!” 梁翁面对官员的时候一般不敢说话,跟在后面的云琅连忙道:“这是一定的。” 云家种植的葡萄只有一尺高,连架子都不需要搭建,云琅见张汤又有下手的意思,连忙阻拦道:“这东西刚刚长出来,留种其实就是剪下枝子扦插,想要留种扦插,至少要等三年以上。” 张汤点点头,指着才一根指头高的核桃苗道:“这东西也是?” 云琅摇头道:“不是,这东西只要把核桃用水浸泡之后等核桃壳裂开之后种下去就可以了,不用留种。” “这个留种二十斤!” 云琅见张汤又指着冬瓜苗子发号施令,还加倍,这明显是在惩罚自己给他解说核桃,葡萄留种的不当言辞。 可是冬瓜这东西,明显是关中的东西,已经种植好几百年了,他难道不认识? 云琅连忙道:“大夫好眼光,这东西产量大,下官准备重点培育,秋后上缴种子三十斤还是可行的。” 冬瓜是云琅准备的储存到冬天吃的蔬菜,自然种了很多,他甚至准备用冬瓜来腌制瓜条给孩子们当零食吃。 至于贩卖?还是算了,在大汉,还没有形成商业环境! 所有的人都在致力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如果能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形成自给自足,就是地主或者奴隶主最大的胜利。 自从吕不韦用皇帝做了一桩大买卖之后,那种人口买卖的生存土壤已经被皇室给铲除了,也就是因为吕不韦的行为,让每一代的皇族都对商人虎视眈眈。 最悲剧的就是太宰,他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张汤对云家种了非常多的油菜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应该种粮食……云琅没办法告诉他在人的食物构成中,油脂远比粮食能产生更多的热量。 这一点在张汤吃饭的时候得到了验证。 他吃光了一半的肉菜,把剩下的一半装进了食盒,这东西是他带来的,是一个漆盒,纯黑色的,上面星星点点的镶嵌着白色的碎玳瑁,玳瑁被打磨平整之后,在纯黑色的漆面上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盒子是空的,就只是一个艺术品,如果装了七八根鸡腿,鸡翅,跟半个猪蹄髈,大半条红烧鲇胡子鱼,半盒子白米饭就变得很有生活气息。 张汤小心的盖上盖子,亲手擦拭了一下漆盒外面的汤汁,递给亲随道:“日落之前,快马送回家里。” 亲随领命,提着漆盒,就跳上了战马,八十里路,快马只需要一个半时辰就能赶到。 张汤见云琅在看远去的骑士,毫不在意的挥挥手道:“家中还有老母在堂!” 云琅疑惑的道:“再做一些菜式就是了,何必……” 张汤摇摇头,继续就着剩下的黄馍馍吃着野菜,似乎觉得这不是一个需要解释的话题。 “听说你最近在制造甲胄兵刃?”张汤用最后的一点黄馍馍擦拭了一下餐盘里的汤汁,满意的吃下去之后才问云琅。 “不是在制造,而是在修造羽林们的武器!” “那就是在制造!带我去看看。” 云琅带着张汤来到云家小小的铁匠房,里面正有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在抡大锤敲打面前的铁条。 见云琅进来了,就让梁翁夹着铁条重新放进焦炭火中煅烧,自己擦一把汗道:“还不到百炼!” 云琅看一下炉子里的火苗道:“炉温可以再高一些,煅烧的时间再短一些,不能有融化的征兆,现在需要把更多的炭敲打出来。免得这块钢铁太脆!” 壮汉瞅瞅张汤皱眉道:“中大夫来此所为何事?” 张汤饶有兴致的翻检着木头案子上的工具,又看看旁边架子上一柄马槊头,再瞅瞅炉火里煅烧的铁块,笑吟吟的道:“公孙校尉在翻造自己的兵刃?” 公孙敖笑道:“没错,以前的兵刃在右扶风有了损伤,不堪使用,就拿来这里重新锻造一番。 如果有不妥之处,还请中大夫海涵,末将这就改过。” 张汤笑道:“这有什么不妥的,公孙校尉既然在为自己修造武器自然是合适的。”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以后凡是在这里修造的武器甲胄,必须记录在册,每隔一月,交于本官查验。” 说完就走了,甚至没有跟公孙敖打个招呼。 云琅自然很高兴,只要自己做了记录,有了地方呈现,云家制造军械也就多了一重保障,至少以后如果有麻烦,也会有人站出来证明一下云家是在为将士们修武器,而不是别有用心的在国朝体制之外制造武器。 “呸!” 公孙敖重重的吐了一口口水,对云琅道:“怎么不关好门让豺狗进来了?以后少跟他扯关系,谁扯谁就死的更快!” 说完话见炉火里的铁条重新被锻烧成了亮红色,就让梁翁夹出来,小锤领路,大锤发力,铁匠房里又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打铁声。 云家的主楼,是看风景的好地方,尤其是看晚霞的好地方。 张汤坐在二楼跟云琅喝着茶水,欣赏日落的美景,谁都没有说话的心思。 今天的晚霞很有看头,天边漂浮着一片巨鲸一般的云彩,被阳光镶上了一道金边,旁边有一些棉絮一般的碎云片,宛如巨鲸鼓荡起来的波涛,云随风走,巨鲸也在慢慢漂移,过了一会,巨鲸就被高天上的狂风撕扯成碎片,很快就变成一群在波涛中飞跃的海豚,最后,终于什么都不是了,太阳也落下了西山。 “不要总在律法的边缘游荡……很危险!”张汤的声音很低沉。 “没法子啊……”云琅指指真正院子里吃晚饭的仆妇孩子们叹了口气摇摇头。 “你不必这样做的。” “是啊,我不必做,可是我不做,谁来做呢?” “这是天道!” “这不是天道,给她们一点粮食,她们就能活,能被粮食救活的死亡,不是天道。” “太多了……” “救一个是一个,等我完蛋了,帮不了她们了,我至少问心无愧,即便是倒霉了,我也能告诉他们我尽力了。她们如果再死,就跟我没关系了。” “求心安?” “必须的!” “这些孩子长大之后你云家就成大地主了,一个拥有很多壮年且忠心耿耿的仆役。” “您想多了,他们长大之后,有的可能会成为商人,有的可能会成为农夫,有的可能还会成为官员,有的甚至可能会成为为国杀敌的将军,谁知道呢。” “你准备等他们长大之后全部放良?”张汤吃惊的看着云琅,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云琅会这样回答他。 “云家只有三千亩粮食地,可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没有土地可以买,即便在上林苑不可能,也可以去别的地方买,大汉并不禁止土地买卖! 你这样不求回报的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云琅哈哈大笑道:“我高兴!”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二章大将军刘婆 第九十二章大将军刘婆 “你高兴?”霍去病的惊诧声好大。 “对啊,我高兴! 老子如果想要求官,这不是难事,今年春天阳陵县还因为我在去年冬天收拢了灾民,且活人无数,给皇帝上书保奏我为孝廉。 你也知道孝廉是个身份,只要愿意,就能当一个小县的县长。 如果求财,假如这颗心黑一些,脸皮再厚一些,老子现在早就腰缠万贯了。 既然我没心思当官,也没心思求财,我活的高兴一点,活一些人求点心安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霍去病瞅着云琅看了半天,嗤的一声笑了出来,他不觉得云琅会成为一个圣人。 这家伙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性,而且目的性很强,不可能无的放矢,更不可能白白做好人而不求回报。 “你这话说出来我也不信啊!” 太宰坐在油灯底下,继续编织自己永远也编织不完的竹简。 “本来就没有希望别人能信!我家大王信了就成,是不是啊?大王?” 老虎抬起头张大了嘴巴嗷呜的叫一声,算是回应了云琅的问话。 “你看,大王信了。” 太宰见云琅跟老虎扭作一团,笑了一下道:“日子快到了,你做一下准备,我们该去拜祭陛下了。” “我真的很不想去……” “不去不成,那是我们的根,每个人都要有跟脚的,我的跟脚可能还有选择的余地,你的跟脚只能是始皇陵。” “我怕看到里面的好东西,忍不住想拿怎么办?” “那就拿呗!玩腻味了记得放回去就成。” “带大王一起去。” “那就带着,他也算是陛下的臣子,毕竟守卫皇陵好几年了。” “先保证,你不会在皇陵里干什么奇怪的事情,尤其是自杀这种事情不能做,你必须做出保证。” 太宰烦躁的丢下手里的刀子怒道:“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会去找死?一句话,你去不去?” “去,去,我其实早就想看看,只是担心你会干一些乱八七八糟的事情,才拖延至今。” “这还差不多,时间到了我告诉你,你准备三牲香烛,龟甲,我写文表。,记得给我弄几块玉圭,白玉的就好,千万不要刻好的,光板白玉就成,拿回来我自己雕刻,汉制与秦制不同,万万不可出错!” 祭拜皇帝很麻烦啊…… 三牲这就很要命。 猪羊好说,麻烦的是牛……云琅拼命地搜刮三辅之地剩余的耕牛,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弄了十六头。 这十六头牛,全部在官府的册页上,少一头都会有大麻烦。 事实上,大汉大规模的用牛耕田才刚刚开始,主要的用途是拉车,曲辕犁出现之后,耕牛的价格才起来了,以前耕牛虽然已经开始使用,却没有骡子,驴子那么普遍。 也就在今年,皇帝在充分认识到耕牛的作用之后,才下了不准随意宰杀耕牛的命令。 三牲其实只要首级就成,硕大的身子基本上没用,看样子庄子里的人又要大吃一顿了。 白玉圭也不好找,这东西的买卖是有限制的,杂色玉基本上有钱就能买到,只有白玉属于皇族专用,非常讨厌的是这东西根本就没地方买。 不过啊,霍去病有…… 云琅觉得牛头也应该找霍去病,长平公主这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牛肉,所以他家里没事干就摔死牛。 牛肉在大汉是最高级的食物,且没有之一的说法,什么虎鞭,熊掌,豹子胆,象鼻子都要靠后。 皇帝的禁令对皇家人基本上没有多少约束力。 “你看,就是这个样子,我想做到独立,事实上却做不到,要用铁器就必须去找卓氏,想吃牛肉就必须找你,家里用的盐巴只有东郭咸阳那里有得卖,更不要说盖房子,修花园这种事情。 何况,我还不敢把家里弄得太舒坦,万一皇帝看中了,一句话我就得搬家,这很糟糕。” 霍去病赤裸着上身,趴在沙模子上,云琅跟褚狼踩在他的背上增加重量,为了制造出一个标准的铠甲模子,他只能这么干。 确定合适了,霍去病才从沙子上爬起来,云琅专心的用小刷子往霍去病用身体压出来的模子上刷水。 云琅会一点钣金,技术却不是很好,以前机场上有一个很牛的大师傅,他用一柄木槌就能敲出需要的形状,且不用任何模具。 云琅没那个本事,只能先制作出模具,再把铁板贴在模具上,一点点的按照模具的形状把铁板敲成铠甲。 没错,云琅跟霍去病商讨之后,他打算给自己制作一副铁板铠甲,一具能严格保护上身的铁板铠甲。 这需要不断地实验最后才能成功,所花费的银钱自然不会少,据霍去病说,这些钱都是长平掏的。 这几天家里非常的忙碌,原因就是家里的蚕已经成熟了,刘婆她们用竹片子打成方格做成了茧山。 每一个格子里都放一条身体肥胖的大蚕,这些蚕已经不吃东西了,放进茧山之后开始胡乱动弹。 云琅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就买了五百张蚕种,现在居然会有这么多的蚕…… 那些仆妇们细心地把人住的房子彻底的清洗了七八遍之后,那些房子全部变成了蚕吐丝的地方。 至于人,全部睡在外面,眼巴巴的等着这些宝贝吐丝。 刘婆已经两天没睡觉了,声音嘶哑的厉害,训斥起人来也丝毫的不留情,她的威望已经在养蚕的过程中培养起来了,所有妇人都在她的指挥下井井有条的干活。 云家庄子里的火把彻夜不熄。 “你家的婆子真不错!” 霍去病难得夸赞一声。 云琅看着蚂蚁一般忙碌的妇人们,叹息一声道:“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霍去病瞅了云琅一眼道:“这有什么问题吗?” 云琅摇头道:“没问题!这都是贵人们该有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你以后就该这么想,你话里的遍身罗绮者,就有你一份。” “扯,我从来都不穿丝绸!” “你才扯淡呢,你都不穿丝绸,这些仆妇们养出来的蚕吐出来的丝线最后卖给谁去?她们拿什么养家?” “《市场论》啊,霍兄大才!” 云琅的拇指翘得老高。 “开始吐丝了——”只有丑庸的大嘴巴能喊出如此大的声音。 然后就看见她嘴里塞着一个小笤帚被刘婆给赶出来了…… 云琅跟霍去病很好奇,他们两个都没见过蚕吐丝的场景。 走进最大的一个蚕室,顿时被眼前的场景给震撼的不轻,放眼望去,整个屋子里全是呈8字形摇动的蚕脑袋,一根根肉眼几乎不可见的蚕丝被吐了出来粘结在茧山上。 刘婆骄傲的跪坐在地板上,看着眼前这些吐丝的蚕,眼中有说不出的温柔。 她是这里的王! 云琅跟霍去病两个闲散人员不能打扰刘婆最幸福的时刻,悄悄地退出来之后,云琅就吩咐丑庸给刘婆做一大碗肉臊子面。 “她刚才嫌我说话大声,往我嘴里塞笤帚!”丑庸有些委屈。 “这时候家里她最大,别说往你嘴里塞笤帚,就算是往我嘴里塞笤帚我也只能忍着。 你说说,刚才的场面好看不?” “好看!” “壮观不?” “壮观!” “这就对了,每一条吐丝的蚕就是刘婆的底气,这跟每一位军卒是大将军的底气是一样的,傻丫头,你刚才违反军规了,不信,你问问在军中无故喧哗是个什么罪名。” “斩首示众!” 霍去病冷冷的道。 丑庸缩了一下脖子,二话不说就匆匆的跑去厨房给刘婆做臊子面吃。 “你家的这个婆子确实不错!” “这话你说两遍了。” “这样的婆子从哪找?将来我搬出来之后也需要这样的婆子。” 云琅笑道:“你如果肯对你家里的婆子好一些,这样的婆子你家里的也会有的。”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三章大汉皇帝乱挥刀 第九十三章大汉皇帝乱挥刀 “小郎,老妪估计啊,咱们家这一季桑蚕,能产六千束丝,接下来,就要开始煮茧缫丝了。 家里的器具不全,要尽快添置。” 刘婆今天收拾的很干净,头发油光光的梳在脑后,隐约有点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这个老妇人坐在云琅面前再无昔日唯唯诺诺的模样。 说到六千束丝,云琅对这个数字是没有概念的,他仅仅记得在某一个青铜器上,曾经记载过匹马束丝的典故。 也就是说,一匹马,一束丝可以兑换五个青壮奴隶! 那个时代估计要远比西汉早,不过,以西汉的社会发展,一束丝也不会便宜到那里去。 “一束丝可以换一袋米!”刘婆担心云琅这种不学无术的富贵子弟对一束丝没有概念,用手比划了好大一袋米,好让云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白米!” 说完话,又补充了一句。 云琅一句话不说,就在家里的大柜子里找竹简,刘婆卖身的竹简,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刘婆面前道:“想恢复良人身份不?” 刘婆眼中垂泪,哽咽着道:“老妪跟女儿两人如何做良人?老妪愿意在庄子上给小郎做牛做马一辈子,只求您容老妪将女儿养在身边,待到她出嫁的时候恢复她的良人身份。” 云琅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没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仆役,还谈什么良人不良人的。” 刘婆愣了一下道:“没有?” 云琅笑道:“男孩子是没法子的事情,他们只要过了十二岁就要缴纳赋税,为了逃避赋税才给他们订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岁之后才算成人,我们为什么要订立身契啊?” 刘婆端端正正的一头磕了下去,云琅拦都拦不住,刘婆磕头完毕之后流泪对云琅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是! 这是你的身契跟三两好银,存好了,给闺女当嫁妆。” 刘婆破涕为笑,收起了三两好银,却把身契留在原地,见云琅不解,就笑道:“老妪还是继续当仆役的好。” “聪明人啊!”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一下。 见刘婆笑眯眯的看着他,就笑道:“没想到养蚕的利益这么大,既然是一个好路数,我们就不能放过。 刘婆,你从仆妇里面挑出三十个人,咱们家准备建立一个大大的专门养蚕的作坊,现在规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长成之后再建一个大大的,如果可能,我们就建立一个有五百人规模的养蚕场。 你来当养蚕场的掌柜。 你现在就下去做准备,要买还是要做什么器具,就找你闺女跟丑庸她们列出单子,然后去阳陵邑购买,没有的我们找工匠做。” 刘婆无端得了一个大掌柜的身份,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被云琅鼓动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干事了。 没想到第一次养蚕,就弄了六千束丝,如果把养蚕事业规模化,利润还会进一步的提高。 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比云琅更清楚规模化养殖的利益有多么的令人心动了。 云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农夫,既然是农夫了,当然要走养殖这个符合身份的行当。 等家里的牛羊猪鸡鸭鹅多起来了,一个个的都给它规模化养殖,就算没有防疫措施有可能会损失一些,不过,不要紧,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经得起两次的损失。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有没有鸡瘟,猪瘟还两说呢,至于羊瘟,牛瘟,马瘟还是存在的。 大汉的马厩里面往往会有一只猴子在里面乱跳乱蹦跶,被人称之为“弼马温”,据说马厩里养猴子就能避免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历史有记载。) 马牛羊被成群结队饲养的时间太长,出现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猪,鸡,鸭,鹅还从未被大规模饲养过。云琅很想试试。 大汉农民之所以会过得如此凄惨,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极其低下,农具极度的落后,农业最发达的关中都是这副模样,不难想象关中以外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 刀耕火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 “我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去趟军营啊?公孙敖将军拿走了长刀跟马槊头尾之后就不再来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里的锉刀,让云琅的耳朵清净了一会。 “为什么?难道说将军喜欢我吃空饷的样子?” “不是的,将军跟我的意见一致,宁愿你在这里吃空饷,也比让你去军营带坏别人好得多。 你仅仅的军营外面趴着睡了一晚上,就已经把咸鱼的大名传遍了军营,最要命的是你还用最短的时间升迁到了军司马的位置。 再让你进了军营,天知道那些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靠一张嘴巴就能升迁到军司马这个位置上的,你是第一个。” “哦,那就算了,我让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里,话说,我真的不能把这种双肩背的背囊介绍给兄弟们吗?真的很好使。” “想都别想,一旦家里的麻收获了之后,我就要制作长丝厚麻布,最后用来制作这种和背包换东西。 你们现在没有结实的材料,做出来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做了,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霍去病笑道:“还以为你真的不在乎呢。” 云琅摇头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为在这个时候我必须大度,整个国家变好,我才能变得更好。 如果别人都没饭吃,就我一个人吃的脑满肠肥,最后的下场是大家围着我的尸体开一场饕餮盛宴。 孔仅已经完蛋了吧?听说张汤正在他家清点财货卖他家眷呢,东郭咸阳正在干什么?这一次仅仅是买民爵就花了三千万钱,他真的需要那个一钱不值的民爵?不过是花钱买平安罢了。” 霍去病皱眉道:“看来必须有军功才好点。” “拉倒吧,周亚夫的战功不比你舅舅大?他还是开国功臣周勃的子孙,还不是被贤明的先帝给逼死了? 魏其侯窦婴身份何等的高贵,七国之乱的时候率领大军破七国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时,结果如何? 就因为灌夫那个长了一张大嘴巴的家伙得罪了田蚡,连累魏其侯也死无葬身之地。 我算是看来了,大汉陛下有横着挥刀乱砍的习惯,只要超过他挥刀高度的家伙,不论是谁,都是被砍成两截的下场。 你以后上了战场就去杀敌,回来了就跟我学着种地,你富贵一点没关系,千万不要给皇帝留下一个位高权重的印象,一旦这个印象造成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霍去病抬头瞅着天花板道:“我已经被你带坏了,以前要是听到这些话,我会发狂,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现在听到了,为什么会觉得很有道理?” 云琅敲敲他的脑门道:“这说明你已经开始独立思考了,这很重要,比你立下军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还是想杀匈奴!“ “杀啊,我也想杀,身为大汉人要是不杀几个匈奴那就太遗憾了,就是没什么机会!” 霍去病拉着云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机会的,到时候可以带上你,你这人打仗不行,把辎重交给你应该很放心。” 云琅笑道:“才不跟着万里远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后,给我留几个恶迹斑斑的,让我练习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么成?这是杀俘,不是杀匈奴!” “我就想这么杀,被俘虏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头的,我装扮一下刽子手不成吗?” 霍去病露出自己满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会有这一天的。”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四章没饭吃就没尊严 第九十四章没饭吃就没尊严 长安三辅目前的场面很紧张。 没错,就是很紧张。 由于卫青的大军杀了右谷蠡王属下的很多人,右谷蠡王发誓报复。 消息是从军中传来的,准确的说,是从卫青带回来的大军中传来的,着让皇帝非常的恼怒,卫青刚刚回到长安,就被使者带进了皇宫。 天快黑的时候才从皇宫里走出来,神情憔悴! 边军难得进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细柳营,掌管军队的将军,校尉们却被安排进了馆驿。 羽林军也进了细柳营,这支军队将暂时由他们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 至于云琅,羽林军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还有他这样的一位军司马的存在。 云家土地边缘位置上栽满了麻,这东西生长的很快,还会产一些麻籽,这东西用来榨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来的油饼发绿,云琅不是很喜欢。 说到油饼,云琅立刻就馋了…… 可以说,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他总觉得嘴里寡淡的厉害,总是想吃点什么东西弥补一下,可惜,这里的很多食物只有喂饱肚子的功能。 仆妇们正在清理麻树上的嫩枝,好让麻树长得修长一些,这样剥下来的麻就能长一些。 最好的麻树能长到两米高,虽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长了三个月,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郁郁葱葱的很有规模。 麻树林子里有男女繁衍生命的声音传来,一些仆妇捂着嘴吃吃笑,云琅黑着脸绕道离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根据梁翁的说法,这些妇人才来云家半年多的时间,就有怀孕三四个月的人存在。 他极力撇清自己,声称这事与他无关,毕竟,在诺大的云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远处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现在彪悍的刘婆,丢下手里的桑叶,举着一根长棍子就杀进了麻田,顿时,麻田里面就慌慌张张的跑出好几对赤身裸体的男女…… 这一幕都在云琅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他顿时觉得家里应该多几个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汉人跟后世的汉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来到这里一年多,云琅终于弄明白了这个事情。 前者粗犷,后者精细的多。 既然都粗犷了,那么,很多细节就没办法追究。 都说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太慢,距离太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很明显,大汉人是不这么看的。 爱不到远处的爱人,她们就就会就近找一个……很多军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却在家里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回来之后,依旧会愉快的把孩子养大…… “这不能忍啊!”云琅听了太宰的说法之后,三观都崩塌了。 “怎么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传宗接代的,这么干,要老婆干什么?最后还要帮别人养大孩子……” 云琅尽量的挑选了一个符合古代人观念的说法。 “狗屁,官府都认同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什么?官府会赞同别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将士的老婆?” 太宰叹口气道:“你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战争是怎么回事吗?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这是一场仗打下来之后最好的状况。 更多的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百姓人一般认为,男人上了战场就等于死掉了,已经死掉了……她还要活,一个孤独的妇人能活? 他们可没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没有你的本事转瞬间就聚拢数百人为你所用,她们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个……作为自己老迈之后唯一的依靠。 百姓知道这个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因此,在这一方面都非常的宽容。 将士百战归来,能有一个家已经不错了,如果不喜欢,大可再去娶一个妇人,重头再来,一旦国家开始征招,他们这些老兵是首选,于是,这样的事情又会重来…… 久而久之,将士们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还听过许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讲述家里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战归来,最后全家团圆……” 太宰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云琅道:“就因为稀罕,所以才会成为故事,就因为少,才会被人赞颂……” 云琅觉得太宰有时候简直就是哲人。 这话说的太精辟了。 瞅着妇人们从田野上归来,云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纵有千般不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从霍去病嘴里云琅得知,卫青这一场大战,其实并未占到多少便宜,准确的说,他没有遇到右谷蠡王的主力军队。 大军这一次出关,仅仅是横扫了六百里线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军战损了一千四百余人…… 马蹄铁经过这一场战役之后,被证明是有效的,除过累死,病死,被敌人杀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头牲畜是因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这十六头因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头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马蹄铁中途脱落…… 帝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牺牲了大量的战士,饿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后取得的战果,并没有皇帝预料的大。 云琅知道,匈奴对于大汉来说就是一柄插在后背上的利刃,他让大汉流血不止,不论是刘彻还是百姓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因此,这样的战事还会继续下去,只要刘彻不死,战争不止! 被俘虏的匈奴人在长安市上被斩首,或者被五马分尸,或者被处以桀刑,总之,大汉早在先帝时代就已经取消的刑罚,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与匈奴撕破脸皮的刘彻,已经用行为证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头,更不可能停止对匈奴的战争。 张汤的护卫又来到了云家,没说话,只是递上了张汤家那个漂亮的食盒。 云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一句话都没说,让丑庸跟小虫给食盒里装满了云家精心烹调的食物,那个吃饱了饭的护卫就提上食盒骑上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在春雨的滋润下,云琅甚至能听到植物生长的声音。 家里水塘多,因此蚊蝇也就多,紧接着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来,这些恼人的家伙们,能大声地吟唱一整夜,惹得云琅经常彻夜难眠。 半夜的时候拥被坐起,瞅着大汉明亮的月亮,一发呆就是一夜。 只有天亮之后云家庄子里浓厚的生活气息,才能让他摆脱时空错乱的感觉。 想想也没什么。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进,太宰的视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现在也长得很胖了,丑庸越来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轻,小虫也开始抽条了,一个黄毛丫头很快就要变成大姑娘了。 丑庸正在院子里教训老虎,要他不准再没事干就吞一只小鸡,然后再把鸡毛吹得到处都是。 云家还是有背水的习惯,只不过换成了小虫跟红袖,她们只需要背云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并不算是辛苦。 红袖好像忘记了母亲的惨死,也好像忘记了全家被杀光的惨剧,如今穿着跟小虫一般无二的麻衣,背着背篓去泉水口子处背水。 心情看起来似乎不错,但愿她能从噩梦中走出来。 家里的仆妇们很自然地认为,云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丑庸,小虫,跟红袖。 云琅也喜欢给他她们留下这个印象。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五章胆小如鼠的云琅 第九十五章胆小如鼠的云琅 云琅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谒那些死去的护卫长辈的遗骸。 一具具的骷髅排成了军阵站在幽幽的灯火里,骷髅上的黑眼眶里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动。 山洞明明是封闭的,却不知道哪来那么些灰尘,弄得骨骼上全是这东西。 好在云琅用马尾巴毛制作了几把大刷子,不过,即便是有大刷子,两个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尘,也用了一整天。 来的次数多了,这里的骷髅对云琅来说再也没有恐怖阴森的感觉,一边干活,一边听太宰讲述这些人的过往,他甚至有些亲切。 “这位就是陵卫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韩完,惯用的兵刃是一跟铁棍,是真正的百人敌猛士,如果身贯重甲,能只身破盾阵!” 云琅仰头瞅着这具高大的骷髅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壮的腿骨,叹息道:“可惜这样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时候,经常挂在他的胳膊上荡秋千,跟我关系非常的亲厚,你以后给他们身上覆盖泥塑的时候,记着,他有一脸的大胡须,左手有六根手指!”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到时候你亲自监工就是了,现在庄子里的人还不能被信任,再过五年吧!” “我死了以后你怎么给我覆盖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个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会给你塑造上去,手里还会有朝笏,还会给你穿衣服,脸上会贴金,放在最前面,你将是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个。” “哈哈哈,说得好啊,不过啊,你还是在我死后把骨骼上的血肉弄干净,休想偷懒连我的尸体一起塑造进塑像里去,这样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损坏的。” “那就把你浇筑进金铁里面,这样几千年都不坏。” “滚!”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间,见老虎依旧在酣睡,就叹口气道:“这家伙指望不上,原本准备在我死的时候带它一起走的,现在不成了,他还要陪你。” 云琅疲惫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个哈欠道:“我死,他都不会死,如果我要死了,就会让他回到山林里去,做一个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会变成灰色的,这跟他的经历有关,从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鹫一样总是围绕着他飞。 越是担心死亡,死亡就离他越近,被云琅杀死的最后三个伙伴,将他心头最后一丝求活的欲望给熄灭了。 他现在与其实说是活着,不如说已经死了。 山洞的最后面摆着三具洁白的骨骼,他们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骨头还保持着一点弹性跟光泽。 “他们三个你见过,记得按照他们的相貌来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们也就会原谅你。” 太宰探手弹弹其中的一具骨骼,声音发闷。 “不需要他们原谅,既然他们想要伤害你,我杀了他们就没有什么愧疚之心,更何况,我去后山,目的就是斩草除根!” 太宰并不生气,瞅着云琅笑道:“你是对的,在事不可为的时候断尾求生才是大道。 如果把我换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会做出与你一样的选择,我耶耶总是说我生性犹豫难成大事,他们的眼光很准。 你比我更合适当一个太宰,我不管了,这里的事情我都交代给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 再过一个月,我带你拜见过陛下之后,守卫皇陵就彻底变成你的使命,我就在庄子里教教孩子们读书,看看你的孩子什么时候诞生,等我这具身体彻底腐朽之后,我就去陪陛下了。” 云琅没好气的拉动铁环,巨大的铁链缓缓地下沉,铁链上的火焰逐渐被那些浓稠的油浸灭。 云琅举着火把在前面开路,太宰走在中间,老虎跟在最后面,两人一兽沿着阶梯缓缓向上走。 “其实啊,从第九个台阶开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级台阶,都有一个小小的石柱,用锤子将凸出来的一个石柱砸进地面,这些台阶就会凸出去一大块,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阶梯,阶梯会送你去另外一道门,门上有一个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个缺口,用力的往里面推,那扇门就会打开……” 云琅不等太宰把后面的事情说完,就打断他的话。 “现在说太早了,还是你带我进去比较好,说实话,就算是你带我进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难道我会害你?”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没意见,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进去过两次,没有问题啊。” “天知道第三次进去是个什么模样,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当年能把太宰老祖宗当鹿给射杀,再弄点陷阱在自己的陵寝里面,弄死另外一个太宰对他来说不算事。 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会毫无保留的对历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后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还要多疑。” 云琅怒道:“我就一条命!一旦弄错,就会死掉!不珍惜一点怎么成?始皇陵对我的诱惑还没有大到拿命去换的地步。” “哈哈哈哈……” 太宰难听的笑声在山洞里发出巨大的轰响,甚至有一些尘土砂砾都从头顶上簌簌的往下掉。 云琅根本就信不过这个时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么快做什么?放心,山洞不会坍塌的,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会拿出那么多的好东西给刘彻了。” 太宰匆匆的赶上云琅的步伐,嘴上却不停。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你怕死!从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讨好官员开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铁,再用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马铁蹄讨好每一个人开始,你都是有计划地为保命做准备。 以前还以为你是为了皇陵,现在看来,你就是一个胆小鬼,天啊,我活了这么些年,怕死的人我见过很多,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怕死的! 小子,你记住,你越是怕死,死亡这种事他就偏偏会找到你头上,只有跟他对着干,才能长命百岁。” 云琅以前跟现在就靠骗人活命呢,堪称骗子的祖宗,心智坚如铁石,如何会被太宰的这几句话撼动心神。 举着短弩爬出了山洞,云琅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转动,发现没有人这才让太宰跟老虎爬上来,老虎刚刚爬上来,就一头钻进了山林,找寻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云琅身边,取出水葫芦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么这么怕死啊? 你说说你,智慧,应变,人情,世故,哪一样都是上上之选,偏偏就是胆小! 说你胆小也不算正确,至少你一个人就敢杀掉猎夫,又敢一个人跟踪潜伏,杀掉三员大秦悍将。 方式,法子且不论,就这份胆识在陵卫中也能排进前三,你偏偏又给人胆小如鼠的感觉,真是怪异。” 云琅叹口气,往嘴里灌了一口水道:“我就是在按照你说的,在跟老天挣命! 所以啊,不需要的冒险我一定要摒弃,不需要的争执我一定要退让,我来的不容易,如何能把宝贵的性命浪费在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太宰瞅着云琅当初突然出现的半空,再看看坐在他身边的云琅,不由自主的点点头道:“你确实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你就掉下山崖了。”   http://www.txt80.com 第九十九章骗鹿 第九十九章骗鹿 自从云家的大池塘里多了三十几只鹅,池塘里的鱼就多了起来。 这很奇怪,鹅是吃鱼的…… 随地大小便的鹅粪好像又能养鱼…… 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小小的生态圈就形成了。 这个池塘里的鱼,云琅是不吃的,丑庸她们倒是很喜欢,自从云家有了新的做鱼方法,她们就会变着法的捞鱼吃。 红烧,红烧,还是红烧…… 云琅不想家里除了红烧鱼之外,再有别的吃鱼方式。 吃过鹅粪便的鱼他不想吃,想吃野生鱼就要去云家庄子左边,那里是长门宫的范围,云琅不敢进去。 刘彻放逐老婆的地方,野男人进去了,下场很可怕,不是陈阿娇下场可怕,是野男人的下场很可怕。 云琅试着在渭水里钓鱼,枯坐了一整天,也没有什么收获,期间还有几个闲的没事的野人跑来告诉他,在渭水捞鱼要用渔网。 满骊山的野人现在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往云家背煤石,云家对这东西的需求几乎没有止境。 现在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条产业。 煤矿在十里之外,可惜道路不通,没法子用大车去拉,全靠野人一背篼一背篼的背过来。 被煤炭弄得浑身黑乎乎的野人,现在看起来更像是野人了。 “滚开,每回都骗我的油饼吃。” 云琅对煤炭工人没有歧视,相反,他更觉得亲近。凡是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在云琅眼中差别不大。 “小郎君,北边的园子里有一群美人,你就不想去看看?”煤矿工人瞅着云琅篮子里的油饼流口水,依旧不断地给他提供美人的消息。 “别想了,我不去,你们也不准踏进那地方,谁进去谁死,知道不?” “董大就去过,还跟一位小娘嘿嘿嘿……” “他还活着?” “活着啊,还捞了一支银挠头,现在天天去。” 云琅取出一个油饼丢给煤矿工人道:“帮我一个忙,揍这家伙一顿,打到他不敢去北边为止,要不然,他会害死你们所有人的。” “那就再来一个油饼!”煤矿工人非常的豪爽。 最后,云琅半篮子油饼都没了。 回到家里,云琅就郑重的告诫家里的所有人,不准去北边,至少不准踏出云家庄子地界一步。 他甚至给家里人下令,没事干就在庄子北边种树,种那种长的快,而且还高大的树种。树底下栽满荆棘,荆棘里面种满花椒树,总之,云家的一条狗都不许去那边。 老虎更是被云琅带着去了北边,揪着老虎耳朵告诫了这家伙一万遍,不准去那边。 北边山青水秀的基本上没有高大的乔木,更不要说灌木了,不到一尺高的草丛,对老虎没有什么吸引力,因此,不用云琅说,老虎也不愿意去那边。 长门宫很大,陈阿娇的活动范围只能是长门宫附近两里地,云琅看见了骑着游春马在草地上瞎逛的彩衣宫女。 长相看的不是很清楚,云琅也觉得没必要看清楚。 家里多了两个会捏泥人的老汉,捏出来的泥人惟妙惟肖,须眉可辨,就是不点眼珠子。 其中一个老汉说了,没有点眼珠子的泥人是泥人,点了眼珠子的泥人就变成了生灵。 这让云琅很怀疑这两个家伙是女娲转世,因为把泥巴变成人,是女娲娘娘的独门本事。 人跟野人的区别只是一件衣裳罢了。 两个洗干净的老汉,穿上新麻衣,竟然有了那么一点仙风道骨的意思,整天坐在门廊下,笑呵呵的看着家里的仆役们忙忙碌碌。 刘婆她们忙碌了半个月,才把家里的蚕茧统统弄成了桑蚕丝,不要说云琅,就是在家里混饭吃的霍去病跟李敢两人,也有叹为观止的感觉。 “六千四百四十七束丝!”刘婆的两只手已经被热水泡的没了肉色,依旧骄傲的对云琅道。 “泉水边上的作坊要盖顶棚,要起房子,眼看着秋蚕又要煮茧缫丝了,等不起!” 刘婆的话说的理直气壮,听起来很无理,可是,即便是霍去病,李敢两个彻头彻尾的奴隶主,也没有觉得刘婆这样长气的说话有什么不妥。 看来,在大汉国,还是很尊敬有本事的人的。 云琅自然是同意了刘婆的建议,让她自己去组织家里人盖房子,自己人弄不好的地方,请外面的高价木匠就是了。 “养了一季桑蚕,你就把去年的投入全部找回来了。”霍去病比较中意云家的锅盔,抱着一个大饼,掰着吃。 “他去年都投入了些什么?”李敢好奇的问。 霍去病放下锅盔拍拍手上的渣滓笑道:“这些人的口粮跟衣衫。” “这么好赚?”李敢有些吃惊。 云琅摇着鹅毛扇笑道:“作坊化劳作就是这个样子,如果家里的妇人们会纺织,会织绸布,会染色,养桑蚕这活就跟铸钱没区别,而且比铸钱来的轻松。” 李敢笑道:“绸布可以当银钱使唤,可能比银钱还好出手一些,是一门好营生。 我家里也有不少桑田,回去告诉我母亲,看看能不能也把家里的仆妇聚拢起来养蚕。” 霍去病嗤的一声笑道:“你得先有一个这么能干的管事!大家族里的仆妇有几个是能干事的? 莫说仆妇,就是男仆,也一个个唯唯诺诺的,在主人面前大气都不敢出,稍微有点地位的仆役,一旦被提拔,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欺辱比他还要弱小的仆人。 要他们干事情,难啊! 对啊,云琅,你是怎么弄的?” 云琅摇着鹅毛扇如同诸葛之亮,微笑道:“无他,惟行黄老之术尔!” “黄老之术?已经过时了,现在陛下正在推行儒术!” “儒术?李敢,你来告诉我何为儒术?” 李敢瞅着天空,好半天才转过头对霍去病道:“老霍,你知道不?”霍去病摇着脑袋道:“去年的时候董仲舒进宫给陛下讲解儒术的时候,我跑去听了,听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出来了。” 云琅见霍去病跟李敢齐齐的看着自己,就笑道:“仁义礼智信就是儒,也是儒家的五种道术。 这五种美好的品性是儒家希望人能够具备的五种美德,身怀这五种美德而不显露的人被他们称之为君子。 儒家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把天下的每一个汉人都改造成君子,一旦成功,天下就会出现道不过三代,法不二后王这样有秩序的场面。” 只要看看两人吃东西的样子,云琅就知道自己的话白说了,说句老实话,刚才说的那些东西,他自己都是一知半解的。 所谓学问,就是没事干不经意的多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久而久之别人就会远离你,并且认为你是一个高人。 在大汉这社会里,没有两把刷子真的是没办法混的,有学问的人一见面就会张嘴问你:“何为道?” 你要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就会被人耻笑的。 尤其是在大家伙玩曲水流觞的时候,酒壶上说不定就搁着一只竹简,上面就写着这个问题,要是回答不上来,连酒都没得喝。 因此,云琅就找太宰帮他恶补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太宰在很多问题上也说不清楚,云琅只好自己弥补。 云家的鹿群在草地上狂奔,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骑着马在后面紧紧追赶,不时地弯弓搭箭,一支支圆头羽箭将野鹿冲击的东倒西歪。 母鹿自然是不会参与这种粗暴活动的,跟老虎依偎在一起,享受老虎粗暴地抚摸。 母鹿又怀孕了,这家伙自从没有了食物危机之后,就怀孕怀的很勤快,老虎似乎也知道这家伙怀孕了,粗大的爪子从来不去碰母鹿的肚皮,而是扣在母鹿的脖子上,指甲都露出来了,只要一用力,母鹿的脖子就会被撕开。 一个像虐待狂,一个像受虐狂,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显得非常和谐。 “你家的鹿不好捉。”李敢从战马上跳下里,擦试一把汗水对云琅道。 “我只要想吃鹿肉了,就会派老虎去捉,时间久了,这些鹿也就会一些奔跑逃脱的技巧。” “我们今晚就吃鹿肉吧?” “不成,只要;鹿群逃脱了追杀,回到了鹿圈,人家就有活下去的资本,我们要讲道理!” “你跟一头鹿讲道理?” “为什么不呢?你以为我家的鹿都是从哪来来的? 都是自己跑来的,鹿圈是我划定的一个绝对安全区。 只要在这个区域里面,所有的鹿都是绝对安全的,而且还有人定期投放食物,它们在这里交配,生育不会有天敌来伤害它们。 久而久之,骊山所有的鹿群都知晓这里是一个安全的地方,都会来这里生育后代。” “然后你再从中偷取人家的幼鹿自己饲养是不是?” “对啊,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是人,就因为我们比较聪明,鹿群就没有阴谋这个概念,所以我们就能动手脚。”   http://www.txt80.com 第一百章玩物 第一百章玩物! “呀,这就是兵法啊!”李敢赞叹道。 “这是当然!”云琅不由自主的拿出鹅毛扇再挥动两下。 “狗屁的兵法!” “狗屁兵法他也是兵法,你不要管我的兵法狗屁不狗屁,只要管用,就算是其臭难闻,你也只能忍着!” 霍去病大怒道:“将之道在智,信,仁,勇,严……那里有你这般卑劣……” 等他说完了一大通废话,却发现云琅跟李敢已经窃窃私语着走远了,只留下老虎总想趴着他的马屁股到马背上来。 霍去病的战马早就熟悉了老虎,因此并不是非常的畏惧,只是不敢动弹。 霍去病按着老虎的脑袋把他推开,战马这才如蒙大赦一般的向云琅跟李敢追逐了过去。 掉在地上的老虎非常恼怒,一巴掌拍翻了谄媚的母鹿,大叫一声就追逐了下去。 “呀,三位小将军在官道上纵马狂奔,真是吓死奴家啦!” 三人的马匹才超越了一溜马车,一颗美人头探出车窗,笑吟吟的瞅着英武的三人众。 云琅定睛一看,美人是美人,这一点都没错,只是分不清楚是男是女。 霍去病的眉头皱了起来,李敢却拱手道:“原来是董君当面,我等孟浪了。” 美人掩着小嘴笑道:“荒野古道无聊,没想到遇见了三位小将军,不如来到车上,我们把臂同游,岂不是一桩快事?” 霍去病的眉头拧成了一疙瘩张嘴就道:“我们兄弟三个,各个勇猛,董君能承受得起?” 美人儿没好气的啐了霍去病一口,娇笑道:“好好的古道路遇被你说成什么了。 快上来,我这里可有你们平日里见不到的糕点哟。” 听他这么说,云琅,李敢齐齐的打了一个冷颤,这个王八蛋真的敢在青天白日下就邀请别人跟他一起荒淫。 霍去病狞笑道:“看来我们三兄弟还没被董君看在眼里,再加一个兄弟如何?” 说着话就张嘴长啸一声,顿时,老虎大王就从旁边的草丛里跳了出来,趴在董君的车窗上大吼一声。 “嗷呜——” 老虎出来的那一刻,董君的马车就开始狂奔,紧跟着他的车队也跟着跑了。 李敢挥挥袖子驱赶一下眼前的灰尘,回头看着云琅道:“那家伙屎被吓出来啦了,臭死了。” 云琅坏笑道:“老霍刚才还准备打人家的主意呢。” 霍去病恨恨的吐了一口唾沫道:“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 李敢笑道:“小心人家去找窦太主哭诉!” 霍去病眼瞅着董君远去的马车道:“太无法无天了,馆陶竟然敢派一个玩物去长门宫!” 霍去病的话说完,云琅就摇着鹅毛扇瞅着天空,天上的云彩真是好看,一朵朵,一片片,白的令人心醉。 李敢则抚摸着老虎的脑袋,专心致志的往老虎嘴里塞肉干,谁都没有听到霍去病到底说了些了什么。 霍去病不屑的对两人道:“我才不会用这种手段去打击别人呢,没的脏了嘴巴,你们两个也不用装傻了。” 两人顿时如梦初醒,云琅朝李敢拱拱手道:“我昨日在前面的河湾处下了笼子,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收获。” 李敢笑道:“看过就知。” 霍去病觉得战马在战栗,回头就看见老虎正蹲在他的马屁股上,舔着舌头等着他驱马前进呢。 恼怒的将老虎推下马,再来几次,他觉得他的战马可能就废了。 渭水只有在冬日的时候才会变得清澈,像现在,根本就是一河的黄汤。 还没到地方,两个野人就从河湾里钻了出来,远远的朝云琅呼喊:“小郎君,小郎君,你下的笼子里有鱼!” 云琅跳下马,把缰绳丢给野人道:“找个干净的地方,把马洗涮干净。” 野人慌不迭的接过缰绳,心惊胆颤的瞅着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身着羽林军军服的家伙。 以前的时候,羽林军看到他们一般都会动手就杀,没什么好说的。 霍去病很自然地将战马缰绳丢给野人道:“伺候好了。” 李敢刀子都快要抽出来了,见云琅跟霍去病如此,也就罢了杀人的心思,跳下马把缰绳丢给野人道:“有丝毫损伤,耶耶活剥你。” 野人如蒙大赦,高兴的牵着三匹马就去了树荫下的溪流,那里的水干净。 “喂喂,见到野人你们两个怎么不杀?” 李敢匆匆的下了河滩,问云琅跟霍去病。 霍去病摇摇头道:“杀他们很有意思吗?” 李敢摇头道:“很没意思!” “没意思你弄死他们干什么?让他们活着还能帮我们喂马,以后少干这种没意思的事情。” 云琅正吃力的往上拽自己的笼子,见这两个混蛋袖手旁观,就怒道:“没看见上官在干活?你们两个就不能长点眼色?” 两人一起冲着云琅呲呲牙齿,就上前帮着拉笼子。 笼子足足有四米长,里面大外面小,鱼只要贪吃鱼饵钻进了笼子,就别想在出来了。 渭水里的鲤鱼土腥气太重,云琅不喜欢,所以给笼子里下的是荤饵,只有喜欢吃肉的鲇胡子鱼跟黑鱼才会进去。 笼子很重,三人费尽力气才把它拖拽上来。 云琅瞅着胡乱跳弹的笼子满意的道:“还不错,有收获!” 揪着笼子底往外一抖,哗啦啦掉出来一堆鱼。 跟云琅预料的差不多,除了鲇胡子就是黑鱼,其中有一条最生猛的黑鱼,在笼子里还把两条鲇胡子鱼咬成了两截! “晚上就吃这条吧,看着生猛!”霍去病就这德行,宠物喜欢云琅的老虎,战马喜欢最烈的战马,吃东西也喜欢最生猛的,估计将来娶老婆也会娶一个最彪悍的。 “那你就要看住了,这家伙在陆地上也能跑,别让它溜回水里。”云琅见黑鱼在地上不断地跳弹,就出声提醒霍去病。 霍去病饶有兴趣的瞅着在沙滩上蠕动滑行的黑鱼,赞叹道:“长见识了,这家伙堪称捍卒,身陷死地犹自奋力求生,不如我们成全他算了。” 李敢抽出一枝圆头箭重重的瞧在黑鱼的脑袋上,见这家伙在抽搐不乱跑了,才出声道:“它跑了,咱们今晚还怎么吃糖醋鱼?再说了,两军对阵,妇人之仁最要不得。” 霍去病笑道:“这世上猛士太少,总要优待一些才好。” 云琅才不管两个神经病在说些什么,一扎长的肥泥鳅多少年没见过了? 这东西不论是拿来炖豆腐,还是爆炒,都是极品美味,一般有好泥鳅吃的时候,他就看不上黑鱼这种东西了。 喊过来一个人正在给老虎洗屁股的野人,让他们把河滩上的鱼以及笼子一起背会云家,脑袋被黑鱼咬掉的鲇胡子鱼就算赏赐给他们了。 回到了庄子上,李敢看着梁翁给两个野人一人装了一碗糜子面,摇摇头道:“还挺好使唤的。” 霍去病拍拍李敢的肩膀道:“反正我是准备好了,一旦立下军功,就跟陛下要上林苑的园子,就在云家庄子南边,你如果冬天来云家庄子,啧啧,那时候,这里就他娘的是神仙地!” 李敢瞅瞅四周的旷野,撇撇嘴道:“继续吹!” 霍去病笑道:“不说别的,光是冬天有青菜吃,晚上睡觉屋子里不用放火盆依旧温暖如春这两条,我说是神仙地就不为过吧?” 李敢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那个场景,砸吧一下嘴巴道:“今年冬日来试一下,如果是真的,我也干了。” 云琅吩咐完厨房之后,正好听到李敢的话,就拍拍他的肩膀道:“你会赖在我家不走的。”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一章贼喊捉贼 第一零一章贼喊捉贼 云琅的耐心很好,直到三人吃了一顿美味的晚饭之后,他才煮上一壶茶准备跟霍去病,李敢打听一下大汉国贵族的风俗。 毕竟,那个叫做董君的家伙,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强大了,大马路上就香艳的邀请三个少年与他同车,云琅觉得一般人干不出这事。 “他怎么会是一般人? 人家可聪明了。 咱们三个中间人家其实只看上了老霍,准确的说人家希望勾引老霍,一旦成功,一来可以跟馆陶献媚,二来可以让皇后的脸上无光。”云琅仅仅开了一个话题,李敢就兴致勃勃的接上了。 “他母亲是阳陵邑买珠子的,有一天馆陶看中了他家的珠子,让他母亲拿珠子进府,他母亲就带着他去了。 然后……哈哈哈,他就伺候了馆陶五年,两人以母子相称,至于怎么个称法,你明白不?” 云琅摇摇头表示不知。 李敢往云琅身边凑凑,一脸淫猥之色。 “你知道不?馆陶啊……董君啊……陈午啊……还有一个马夫……两个游侠……哈哈哈哈,现在明白了吧?” 云琅连连点头,又小声问道:“就没人管管?” 李敢拍一下大腿道:“以前窦太后在,没人敢管,现在管了就会让人想到废后,这是陛下的心病,也就没人管了。” 两人说的热烈,霍去病看不惯两个贱人的模样,就找了一本书简,靠在窗户边上看书,只是鄙夷的眼神不时地飘过来。 丑庸给褚狼擦汗的场景吸引了霍去病的注意力。 他干脆放下竹简,隔着纱窗看丑庸跟褚狼。 当他看到丑庸踮着脚尖亲吻了一下褚狼的面颊,就微微一笑,重新拿起书简继续看书。 喜欢待在云家的原因就在这,在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唯唯诺诺的奴仆。 丑庸长得不好看,还胖,然而,她却是一个聪明人,卓姬当初说她傻,其实是没有看到丑庸的另一面。 这是一个极有决断的女子,且有自知之明,她知道云琅对她是个什么态度,所以她就不指望在云琅这里获得更多,挑选了云家最有前途的仆役,也算是明智之举。 两个彻底满足了八卦欲望的贱人,在举着茶杯碰了一下之后,就哈哈一笑,所有的心思都在不言中。 李敢对云家的桑蚕产业非常的感兴趣,这两天没事就按照刘婆说的换过衣衫之后就去了蚕房。 霍去病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致,提着梁翁给他特意打制的一袋子轻量版铁羽箭去了没人的地方练箭。 云家最清净的地方是哪里? 就是北边,与长门宫毗邻的地方。 这地方的地面上长着矮矮的青草,只有十来个五六岁的男女孩子吆着一群鸡跟鹅在草地上找虫子吃。 霍去病安置好了箭垛,特意选了一棵大树当自己的遮阴之所,他站在大树下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风。 在风稍歇的那一刻,拉弓射箭如同呼吸一般容易。 黑色的铁箭飞过长长的距离,最后落在箭垛上…… 霍去病遗憾的摇摇头,铁箭很沉重,自己的弓力不足,射出去的羽箭不但飞行速度慢,而且杀伤力很有限,最重要的是,铁羽箭对弓弦的伤害太大。 云琅也到了这边,瞅着满草地的公鸡有些伤感,买小鸡的妇人被那些无良的商人给骗了。 不仅仅如此,大白鹅还野性难驯,谁家养的鹅能忽闪着翅膀飞起来?最远都能飞两三百米…… 相比鹅,云琅更想要鸭子,只可惜在大汉,这东西居然只有吴越两地有,适合关中养的鸭子还没有被驯化!!! 几百只公鸡追着三四十只母鸡踩蛋的场面惨不忍睹,云琅决定再弄一些母鸡回来,至于这些已经养了大半年的公鸡,吃掉,或者做成风干鸡都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霍去病提着箭囊来到云琅身边道:“铁羽箭太重了。” 云琅皱眉道:“木杆羽箭你用的好好的,为什么一定要选用铁杆箭?自己给自己找这个麻烦做什么。” “我想要一种可以射的远,而且杀伤力大的东西。” “既然是这样,你就应该在弓上想办法,在羽箭上想办法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大黄弓就这样了,弓力太大我拉不开,即便是能拉开,也没有持续作战的能力,没什么用处。 云琅笑道:“其实啊,以你的力气拉开五担弓没有什么难度,只是要在弓上面做些手脚。” 霍去病笑道:“光拉开有什么用,我需要的是杀伤力,真正的五担弓的杀伤力。” 云琅取过霍去病手里的弓,轻轻地弹了一下道:“想要在弓上取巧,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弓。 这东西说白了是一个蓄力的机关,把我们拉弓的力气蓄积储存起来,然后在需要的时候突然爆发出去的一种机关。 既然弄明白了什么是弓,我们接下来就要解决,怎么让弓蓄积的力量比我们动用的力气多就成了。” 霍去病皱眉道:“有办法?” “怎么就没办法了,这种省力的法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比如绞盘,比如辘轳比如家里的水车,水磨都是基于这个原因才出现的,把那些装置缩小一点用在弓上就成了。” 霍去病伸长了脖子瞅瞅云家正在缓缓转动的高大水车,没好气的从云琅手里抢过弓,继续去自己想办法。 云琅见这家伙想的可怜,就道:“实在不行就用空心的铁箭,这样可以减轻羽箭的重量,还可以随时调整重量,直到你满意为止。” 霍去病转过头冲着云琅笑道:“这个法子不错。” 云琅正要准备进一步嘲笑霍去病不选择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却一定要选择治标的法子,却听得麻籽地那一边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两人对视一眼,让孩子们吆着鸡去别的地方,他们两人钻进了麻籽地,拨开了麻叶向长门宫方向看过去。 一个野人正在亡命的向云家庄子这边狂奔,在他的身后是十余骑武士,手里挥舞着各种武器兴奋地嗷嗷叫,董君也骑在其中一匹战马的背上,手里携着一柄长弓,正在瞄准那个野人射击。 董君手里的弓是软弓,这样的弓箭只适合来猎杀兔子,但是,董君的箭法却准的惊人。 弓弦响过,那个野人的背上又多了一支羽箭,于是,野人跑的更加迅捷。 “你家的仆人?”霍去病举着弓问云琅。 云琅仔细辨认之后摇头道:“不是,此人自寻死路,怪不得别人。”“你认识?” “见过,给我家背过一阵子的煤石,不知道怎么的就与隔壁的宫女有染,我让人劝过了,看样子他没听啊。” 霍去病瞅着那个野人的大腿上中了一箭之后,就摇头道:“他完蛋了。” 两人眼看着那个叫做董大的野人被武士们用绳子套住脖子拖拽去了一个大树桩子,对视一眼,就准备离开。 忽然就听对面有人道:“两位郎君今日不会再用老虎来吓唬人家了吧?” 云琅站起身朝董大拱拱手道:“方才听见有人惨叫,还以为有歹人潜入,没想到是董君在处置下人,多有得罪,这就告退。” 董大听着云琅说话,却把目光盯在霍去病身上娇笑道:“难道说这个仆役不是你云家的人?” 霍去病冷冷的看了董君一眼,并不做声。 云琅笑道:“云家的成年男子只有一个老仆,剩余都是在去年冬日收拢的妇孺,既然此人犯了宫禁,董君处置就是,莫要牵连我云氏。” 董君笑吟吟的道:“如果我一定要说此人是你云氏庄园的仆役呢?” 云琅笑道:“廷尉府的中大夫张汤,对云家有多少人手知道的清清楚楚,董君还是莫要打我家的主意了,我听说,中大夫最喜虐杀你这样的俊俏公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董君有些犹豫不定,见霍去病,云琅已经走了,就怒气冲冲的对武士们道:“折断他的手脚,用木槌砸烂他的心……” 说完,也打马远去。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二章寂寞是一种大毛病 第一零二章寂寞是一种大毛病 长门宫是一个很奇怪的存在。 这座宫殿原本属于馆陶公主,十四年前,馆陶把这座宫殿送给了皇帝。 现在,皇帝用她送的这座宫殿来安置她失宠的女儿。 这世上的事情很多时候都带着一股子可笑的宿命论。 云琅有的时候其实很同情这个时代荒淫的勋贵们,在这个除了喝酒看歌舞之外再没有多少娱乐的时代里,除了两性的欢愉之外,想要更多的娱乐是找不到的。 唯一代表高尚情操的文学欣赏,音乐欣赏面对的人群却过于小众,不足以娱乐大众。 云琅知道,精神生活一旦匮乏,导致的结果就是肉欲的横生,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一旦娱乐活动集中在一两个方面,那么,造成的后果就是这种娱乐活动会畸形的发达。 阳陵邑中最漂亮的,最豪华的所在,一定是青楼,最喧嚣,最混乱的场合一定是赌场。 茫茫夜色中,只有这两处所在依旧灯火辉煌。其它的地方早就漆黑一片了。 至于打麻将就轻松愉快了。 云琅,霍去病,李敢加上一个最近沉迷于此的太宰,三更天了,四个人的精神依旧健旺。 “五饼!” “碰!” “什么人啊,这牌也能打出来?”李敢恨恨的丢出一张六饼,他的夹张没了。 “糊了!” 太宰面无表情的推倒牌…… 李敢瞅瞅云琅面前好大一堆铜钱,商量道:“先借我一点!” 云琅摇头道:“牌桌上借钱不吉利,你就不要想了。” 霍去病见李敢又在看他,指指他面前不多的几个铜钱道:“我也没几个了。” 李敢跟太宰不熟悉,再加上太宰那张难看的脸,让他长不开口,最后瞅着小虫道:“小虫,小郎白日里给了你不少赏赐,先拿来让小郎用用,下回来了加倍还你。” 霍去病把面前的牌推倒没好气的道:“没钱了就结束,跟丫鬟借钱,你丢不丢人?” 李敢抓耳挠腮的道:“我还想玩……” 太宰把面前的铜钱,银锭,金叶子全部拢进一个木头盒子,也不发话,起身抱着木盒子就走了。 “你家的教书先生遭过腐刑?”霍去病见太宰下楼走远了,掌灯的仆役们也散了,这才小声问道? 云琅一边吧竹制的麻将牌往盒子里归拢,一边小声道:“不遭受过奇耻大辱,你觉得一个读书人会隐姓埋名的来我家教仆役们识字?” “到底什么来头啊?听他授课,比教我读书的先生还要好。” 云琅把最后一枚麻将牌收进了箱子,叹口气道:“有一个厉害的人来家里帮忙,还多问什么啊,有的用就不错了。” 云琅一直在有计划地让太宰,老虎出现在人前,这是一种策略,如果把他们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才会招人怀疑,当太宰老虎已经习惯人群,并且融入人群,才是真正的保护。 大隐隐于市,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天亮之后,霍去病跟李敢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云家,今天再不去军营值守,公孙敖会发疯的。 回军营,就会路过长门宫,长门宫的山门外边的树桩子上绑着一具尸体。 尸体的手脚都被拧断了,怪异的向后垂着,被绳子固定在大树桩子上,一根粗大的木棒插在尸体的胸口上,看起来非常的凄惨。 霍去病跟李敢的战马飞驰而过的时候,惊动了尸体上的苍蝇,如同惊动了一股黑色的龙卷风。 李敢奇怪的瞅了一眼,并未放在心上,继续打马跟上霍去病。 取阳陵邑采买的梁翁在回程的时候也看到了那具尸体,告诉云狼之后,云琅沉默了一会,就摇摇头,此事与云家无关。 张汤来云家的时候,也看见了那具已经腐烂的看不出模样的尸体,派人去长门宫打听之后,就来到了云家。 他是来视察云家庄稼的。 胡麻已经开出了淡蓝色的小花,结蕾就在这几天,油菜花也开得漫山遍野,诺大的山坡如同一张黄色的花毯。 甜瓜已经有核桃大小了,核桃树已经有两尺高了,至于胡萝卜,张汤已经吃了三根。 云琅狠下心掰了一片卷心菜嫩叶递给张汤道:“尝尝,这种新蔬菜,味道不错。” 张汤坦然的将那片卷心菜塞嘴里,慢慢的嚼碎吃了下去,点点头道:“甜香,味道不错,哪来的?” 云琅笑道:“就是您送来的种子里面夹杂的几颗,只长出来十六棵,我决定全部留种。” 张汤笑道:“这算是上天的恩赐,看守好这些东西,就算是不做官,也足以留名青史。” 云琅笑道:“我不在乎,九死一生之人,只要平安过完一生就是邀天之幸。 您送来的种子里面,还有另外的宝贝,也长出来了。” 张汤的眉头皱了起来,司农寺错过一种可以原谅,错过两种,那就是渎职了。 见云琅指着一片葱,张汤笑了:“葱姜不算!” 云琅笑着点点头,这句话说的真是太好了,葱姜不算,那么,洋葱这种葱也应该不算吧? “你种了太多的油菜啊,也种了太多的麦子,为什么不种小米跟糜子呢?” “小米种了一些,至于糜子,我准备等麦子收割完毕之后再种!” 张汤的眼睛一亮沉声问道:“能做到两熟?” 云琅笑道:“总要试试的。” “如果成功,你将名扬天下!” “还是继续忘记我吧!” “雷霆雨露均是君恩,不可心存怨望。” “真心话啊……” 张汤瞅着云家左边的长门宫叹口气道:“总有奸佞让这个世界不得安宁!” 云琅拱手道:“中大夫法眼无差,想必小人在您眼中,应该无所遁形。” “且容他嚣张几日!” 张汤高耸的颧骨变得有些潮红,这一幕云琅见过,当初去红袖家取粮食的时候,他就是这副模样。 所谓皇帝鹰犬,自然要为皇帝分忧,做皇帝做不到的事情,替皇帝想皇帝想不到的事情,将所有威胁皇帝安全以及声誉的事情消弭于无形,这才是一个合格的鹰犬。 一旦被鹰犬认为是奸佞的人,下场已经被注定了。 “听说你家今年仅仅是养蚕缫丝,就获得了七千余束丝?” “确有此事,安排专门的人去干专门的事情,总能事半功倍,秋蚕收获在即,大夫想去看看吗?” 张汤笑道:“自然要看看,诺大的一个农庄,从无到有仅仅一年时间,本官自然要看看你说的专门人士是如何干活的。” 两人说说笑笑的穿过一片甜菜田,这一次,云琅没有向张汤解说这种东西的根部,只说这东西的叶子也能当菜吃,只是味道不如卷心菜。 云家的桑苗还小,不能频繁的采叶,因此,妇人们只能拿着长长的钩镰去远处采集荒野里的桑树叶子。 牛车上装满了桑叶,云琅跟张汤两人让开小路,让牛车先走,五辆牛车上装满了新鲜的桑叶,张汤满意的问道:“养了很多蚕?” 云琅点头道:“管事说能产一万束丝。” 张汤笑着摇头道:“该信的一定要信,该不信的一定要看个究竟,大汉国还没有人这么大规模的养蚕。” 云家的蚕房很大,只是建造的很简陋,一群孩子正在用石膏填蚕房砖石上的缝子。 青色的砖,白色的勾缝,远远看起来很是漂亮。 通风的大窗户打开着,前后左右都有窗户的房子让张汤看的有些发愣,指着蚕房问道:“这房子是专门用来养蚕的?” 云琅笑道:“是的,今年工匠好找,就先盖了这些,等明年钱多了,就准备多盖几间,家里全是妇孺,总要每个人都有事情做才好。”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三章利国利民的麻将 第一零三章利国利民的麻将 蚕房里面的空气清新,黑色的纱布包住了窗户,透过了风,却遮蔽了一部分的阳光,房间里稍微有点暗,桑蚕啮噬桑叶的声音如同春雨落地。 张汤跟云琅两个换上了干净的麻布,戴上了一个奇怪的口罩,沿着一摞摞巨大的笸箩架子边走边看。 “再有五天,这里的桑蚕就会停止进食,准备去蚕山了。”同样打扮的刘婆轻声道。 张汤回首看了一眼不计其数的桑蚕笸箩低声问道:“会有一万束丝的产出?” 云琅示意刘婆来回答。 刘婆施礼道:“只多不少,婆子发现,家里的桑蚕长得普遍比外面的桑蚕大一些,如此,产出的蚕丝也就多,一万束丝只少不多。” 张汤再看看身着同样衣衫的其他仆妇问刘婆:“为何要穿这样的衣衫?” 刘婆笑道:“这些衣衫,每穿一次就要用烧开的水烫洗一次,进到这里的人不能涂脂抹粉,身上不得有异味,这些蚕宝宝啊,娇贵着哪,一个伺候不好,就会成群的生病……” 听一个婆子说话,张汤没有半点的不耐烦,直到刘婆絮絮叨叨的说完,才叹口气道:“果然是专门的人才。” 直到此刻,张汤对这座桑蚕作坊能产出一万束丝没了任何怀疑。 走出蚕房,换掉衣衫之后,正好看到一群孩子吆着庞大的鸡鹅群回来,白茫茫的从草坡上转过,看的张汤欢喜异常。 “这么说,你家准备再开一个专门养鸡,养鹅的作坊?” 云琅苦笑道:“有这打算,不过啊,失败了,买来的鸡雏有九CD是公的,这些鸡除过吃肉之外,没多少用处,我其实想要它们下蛋来着,不卖鸡,只靠卖鸡蛋就能有不错的入息。” 张汤笑呵呵的道:“这算什么失败,来年再多抓一些鸡雏,分清公母,不就成了吗?” 云琅摇头道:“靠母鸡孵小鸡是不成的,数量太少不说,没办法供应一座庞大的养鸡场的。家里正在进行人工孵化,大夫想不想去看看?” “哦?不依靠母鸡就能孵出小鸡来?” “正在试验,目前刚刚有了一些门道。” 云琅邀请张汤向松林里边走去,孵小鸡的地方在温泉附近,也只有这里才能给鸡蛋创造合适的孵化温度。 “其实啊,这没有神奇之处,母鸡是靠体温来孵化小鸡的,我就在想,是不是只要给鸡蛋合适的温度,不用母鸡我们也能孵出小鸡来呢。 正好庄园里有两股温泉,我就想用一下温泉水,来试验一下自己的想法。” 张汤哈哈大笑道:“好奇怪的心思,好有用的心思。咦,这又是什么?” 走了一段路之后,张汤就看见一片空地,空地上有一座简陋的棚子,还有高高的木架竖在其中。“ “哦,这里就是煮茧缫丝作坊,是妇人们自己修建起来的,不是很好,准备等冬天再重新翻修一下。” 张汤点点头,钻进去看了一遍,然后跟着云琅继续往里走。 松林中有一片空地,这里面南背北,是接受阳光最好的地方,地上有一长溜低矮的草房,需要人蹲下身子才能钻进去。 三个只穿着短裤的半大小子正在忙碌,一会钻进这座茅屋,一会又钻进另外一座。 张汤蹲在一座茅屋前面,饶有兴趣的往里看,只见一个小子正灵活的翻动着草窝里的鸡蛋,翻动之后,就重新把干草覆盖上。 “成功了吗?” 云琅摇摇头道:“已经损失了不下五百个鸡蛋了,这是新的一批,但愿能成。” 张汤想了一下道:“本官以为你的方向是对的,只要尝试总会找到合适的办法。 这样祸害鸡蛋,也只有大户人家能祸害的起,可这天下又有几个大户人家愿意为养鸡而耗费这么多的鸡蛋…… 一旦功成,养鸡这种妇孺都能干的活计,也不知道能养活多少人。” 云琅笑道:“一旦功成,至少会有多的吃不完的鸡蛋!” “多的吃不完的鸡蛋?哈哈哈,这话有趣,云琅,如果本官真的有一天能看到鸡蛋多的吃不完这样的盛景,本官情愿亲自做你的驭手,赶着马车带着你夸耀长安城!” 云琅笑道:“今年就这样了,明年我才会好好的规划一下山庄,明年这时候你再来,又会不一样。 我现在马上就要有一万多束丝了,你有没有好的商家可以介绍给我,卖给官家实在是太亏。” 张汤挨个看了孵小鸡用的草棚子,听云琅这样说,笑道:“卖给官家其实不亏,主要看谁来收你家的桑蚕丝,如果是内府桑弘羊来收,你确实会亏本。 如果交给本官来处置,这些桑蚕丝能卖的比市价高半成。” “以货易货?” “这是当然,本官手里可没有那么多的钱。” “有匠奴吗?” “你需要?” “当然啊,我家里都是妇孺,如果再没有一些匠奴来帮着干活,我还怎么继续操持农庄?” 张汤摸着下巴想了一下道:“哪方面的?” “哪一方面的都成,我有挑拣的余地吗?” “老兵要不要?” “啊?我可以拥有甲士?” “是啊,十六名扈从,这是陛下准许的,也是你一千担官职可以匹配的。” “我们大汉的军卒不是……” “有一些还是可以退下来的,中军府衙就有一批刚刚从雁门关下来的老军,你明日可以提前去挑选。 你要的工匠我也会去找,剩余的用粮食,牛马,皮货,漆器,生铁,还有一些铜器交换,你看如何? 想不要要歌姬?” “歌姬不要,别的都要,牛马,生铁,铜器要占到至少六成货值,如果可能,驴子也要多些,家里妇孺多,驴子比较好使唤。还有啊,有砖瓦我也要,越多越好。” 张汤点点头道:“就这么说定了,先期交割七千束丝,秋蚕收获之后我们再交割剩余的一万束丝。” 从松林里出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商讨完毕了所有交换事宜,此时的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还下着小雨。 张汤眼看着是回不去了,云琅自然殷勤的招待一番。 饭后的麻将,不等云琅说,丑庸,小虫,梁翁,刘婆四个就已经摆开了战场。 好奇的张汤跟云琅两个一人抱着一个红泥茶壶在外围观战。 看了几圈之后,丑庸跟小虫两个就被撵下桌子,换上了云琅跟张汤。 张汤果然杀伐果断,还总会喜欢拆牌,两圈下来就被云琅跟刘婆两人给杀得丢盔弃甲。 “好东西,比围棋投壶有趣的太多了,你弄出来的?”张汤虽然输了很多钱,却面不改色,还小声问云琅这东西的出处。 云琅笑道:“日落之后,大汉能玩耍的事情不多,除过酒色之外还能剩下什么?坏风气啊,不如打两圈麻将再睡觉来的逍遥。” “有道理,这一副竹牌本官就不客气了。” 云琅让丑庸拿来一个精巧的小木盒,里面装着一副新的竹牌放在桌子上,对张汤道:“家里做了一些,您看看还有谁需要,五两好银一副,童叟无欺。” 张汤掀开盒子,瞅瞅里面制作精巧的的竹牌,叹口气道:“你这样的人如果不发财,那就是上天无眼啊。” 云琅笑道:“他们购买的不是竹牌,而是智慧,五两好银的价格不贵,这个钱我最多只能赚半年,超过这个时间,人家就会弄出更好的麻将牌,比如白玉的,比如玛瑙的,比如象牙的。 所以说啊,赚大钱的其实是那些卖我竹牌的人,说句实话,我本该要五两金子的。”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四章刘彻的大裁军 第一零四章刘彻的大裁军 云家到现在,一直是在无序的生长中。 云琅做了一个大致的结构,剩余的枝叶就被云家几个分不清主次的仆人们给主导了。 云琅不熟悉汉人做事情的方法,因此,他一般都会站在后面看,看看普通的大汉人是怎么做事情的。 结果,他发现,普通做事现在做的事情跟两千年以后的普通人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只顾眼前不看以后。 至于勋贵们做的事情就跟后世的权贵有着天壤之别。 他们作恶不需要遮拦,不需要伪饰,一副我是勋贵我有道理的嘴脸让人很想呕吐。 就是因为害怕这些勋贵们肆无忌惮的做派,云琅才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忍受丑庸她们做的愚蠢决定带来的恶果。 好在上帝保佑,就因为这些愚蠢的做法,让云琅终于脱离了张汤的监管。 此时的云琅,在张汤眼中已经由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变成了一个对世事一窍不通,一门心思研究百工之术的学者。 在大汉国,有两种人只会受到尊敬不会受到迫害,一种就是大司农麾下专门负责研究农作物的司农寺博士,另一种人就是大匠作麾下专门研究各色建筑,城池,桥梁以及农田水利的大匠。 即便是在吕后专权的时候,也没有向这两种人挥起过屠刀。 这一季庄稼成熟之后,云琅相信,他一定能够进入两者的行列。 刘婆的出现,已经表明,云家开始从混乱无序中走出来,开始向有序整齐进发。 十六位武士的进入,则代表着云家彻底进入了自主阶段。 不论是梁翁,还是丑庸,他们对云家马上就要有强大的武士欢呼,他们之前之所以会大肆的往云家拉人,就是抱着最原始的抱团取暖的想法才做出这些事情的。 至于给云家招揽妇孺,没有招揽强壮的男人,也是基于安全的出发点考虑的,只是,他们不懂得循序渐进,事情做的急躁而愚蠢。 大汉的军队分为三种,一种是边军,以及属国军,他们的数量是最多的,不但要负责边防,还要负责地方的安宁。 第二种就是强大的北军衙门,北军衙门所属的大军,无疑是军中最强大的一支,攻城略地,突袭强攻,远征蛮夷,压制四夷,维持汉帝国威严全靠他们,常年驻守在长安三辅。 第三种就是南军衙门,云琅所属的建章宫骑也就是羽林军就属于南军衙门所属,长安城卫军,宫卫都属于这个衙门麾下。 成员都是良家子,或者勋贵子弟,也是汉帝国政权最忠贞的维护者。 在这三种军政衙门之外,还有一个负责军伍事宜的中军府衙,这个衙门没有统兵权,只负责招募军卒,以及军卒退役事宜。 云琅跟张汤回到阳陵邑之后,就匆匆来到了中军府衙。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居然会如此的热闹…… 无数苍老的军卒,正盘膝坐在中军府衙门前,静静地瞅着大门,没有喧闹,也没有哭喊,场面死寂一片,之所以说热闹,纯粹是因为周边旁观的百姓在那里起哄。 有的要老军跟他走,他家里还缺少一个长工,有的喊着要老军跟他们走,他家有一个守寡的妹子可以婚配。 张汤笑吟吟的瞅着混乱的中军府衙笑道:“陛下开恩,准许五十岁以上的老军还家。” 云琅瞅着这些老军,皱眉道:“陛下没有给他们一些补偿吗?” 张汤笑道:“能脱离军队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恩赐,回到乡下,官府自然有土地分配,且不用纳税,从此可以老死乡间,再也不必受远征之苦,他们赚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翻了一个白眼。 他实在是弄不明白刘彻的想法。 一个从十五六岁就开始当兵,转战天下三十余年的人,你叫他放下武器拿起锄头? 且不论他还会不会种庄稼,即便是会种,这些无依无靠的老军难道真的可以依靠种地颐养天年? 与其这样,不如趁着还能动弹,当强盗快速的致富之后,再颐养天年不迟。 云琅不知道眼前这些静坐的老军是怎么想的,至少,他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他落到这个地步,一定会先去打家劫舍弄一大笔钱,然后再按照官府安排的流程,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种地养老。 说白了,刘彻的政策很好,唯独少了一笔给老军的补偿银钱…… 云琅指指老军对张汤道:“他们似乎有些不情愿!” 张汤哼了一声道:“不知天高地厚!” 说完就带着云琅施施然的穿过静坐的老军群,向衙门口走去。 或许是云琅的军装引起了老军们的主意,一个苍老的老军拉住云琅衣袍恳求道:“求郎官替俺们说说话,连归家的路费都没有,老卒如何返乡?” 张汤冷冰冰的眼神扫过来,老卒顿时就住嘴了,重新低下斑白的头颅一脸的凄然之色。 “就近安置!本来的打算就是就近安置,家在燕赵之地的难道也要走几千里地回家吗? 需要多少银钱做路费你们难道不晓得? 陛下仁慈,不忍见你们老死军中,连骸骨都不得归乡,特意降下旨意给了你们一条活路,莫要得寸进尺!” “校尉啊,老卒情愿老死军中,求校尉给个恩典,打发老卒重新回归细柳营。” “哼,当兵还当成油皮了,军中钱粮自有定数,哪里容得你们在其中耗费,陛下的旨意从无更改的先例。 有在我这里耗费的功夫,不如去找一个新的家主是正经。 来人啊,将他们给我叉出去!” 云琅刚刚走进中军府衙,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激辩之声,紧接着几个衣衫破旧的老军就被几个护卫推推搡搡赶了出来。 其中一个走的稍慢,被护卫一脚揣在屁股上,从大门里跌了出来。 张汤跟云琅两人站在大厅下的小院子里,仔细的研究着园子里开的正艳的石榴花,对眼前的一幕似乎没有看见。 不过,云琅从那个跌倒的老军眼睛里,已经看到了强盗的雏形。 等老军首领被赶出院子之后,张汤笑吟吟的走进大厅,冲着大厅上端坐的大胡子校尉拱手道:“子良兄因何暴跳如雷焉?” 大胡子校尉连忙起身拱手施礼道:“大夫何来?” 张汤拉过云琅介绍道:“陛下准备羽林司马云琅匹配一十六名骑卫,某家听闻子良兄这里人满为患,就来了。” 说完话有对云琅道:“这位仁兄乃是中军府曹椽校尉孟度,为人素来雅达,云司马如果想要骑卫,尽管与这位仁兄交涉。” 孟度看着云琅笑道:“以幼龄就任羽林司马的云琅,某家早就有所耳闻,今日一见,总算是得偿所愿,来来来,赶紧入席,过得几年,某家就算是见到司马,也要尊一声上官了。” 说完话就拉着云琅入席跪坐在案几后面。 云琅苦笑一声道:“在下愚蠢之名已经入了曹椽之耳,恐怕将来想要再进一步难比登天。” 孟度大度的挥挥手道:“在你这年纪犯错算什么,老夫在你这年纪还在跟狗打架呢,历练上几年,一定是国之干材!” 云琅躬身道:“多谢长者提携。” 孟度拿手指指云琅对张汤道:“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老夫的孩子,昨日才被老夫用鞭子教训了一顿,唉,没法比啊。” 张汤笑道:“喜欢这孩子,就让你家的小子多跟他接触一下,这次老夫去他家的庄园看过了。 陛下交代的几样活计,样样干的漂亮,就算是人家家中全是妇孺,他却把妇孺的用处发挥到了极点。 老孟,不是我张汤看不起你,莫说你儿子,就算是你,在治理家业方面也跟云司马相去甚远啊。” “哦?”孟度惊讶的道:“这还是某家第一次听兄长夸赞一个人,此言当真?” 张汤哼了一声道:“不说别的,他家的庄园从无到有不到一年,已经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就这一条,你比的上吗?” 孟度霍然起身,拉着云琅的手道:“不到一年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此言当真?” 云琅苦笑道:“张公谬赞了,只有七千束丝,另外一万束丝还在桑蚕的肚子里没有吐出来。” 孟度握紧了云琅的手道:“已经了不起了。不如选一个日子,老夫亲自去看看。” 张汤笑道:“让少君去吧,妇人煮茧缫丝,男子去了多有不便。” 孟度大笑道:“是极,是极,不若犬子与拙荆同去?”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五章官员的行为习惯 第一零五章官员的行为习惯 云琅不明白张汤为何要这样做,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这个孟度与张汤应该是同一个利益共同体里的人。 张汤之所以关注云氏,一来是因为他习惯性的怀疑任何人,二来也是受皇帝之命监管给云家的新式种子。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张汤得出了一个非常肯定的答案,那就是云氏的出现对大汉只有好处没有过坏处。 尤其是云家层出不穷的新式农具,水利器具,以及马蹄铁,都从侧面证明了云氏不可能是什么心怀叵测之徒。 如果有谁肯用这几样东西作为隐藏奸细的代价,即便他真的是奸细,皇帝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希望这样的奸细越多越好。 大汉朝的官员勋贵不可交,这一点张汤看的非常清楚,他们的荣辱盛衰都维系在君恩上。 当今皇帝并非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仁德之君,昨日还钟鸣鼎食的大富之家,失去了君恩,转瞬间就会灰飞烟灭。 这样的人家,张汤看的多了,也亲手干掉的多了。 像云氏这种专心桑麻的人家,才有可能永远的鼎盛下去,因为这样的人家对帝王没有威胁,反过来说,这样的人家是帝王真正的臂助,只要皇帝不是昏聩到了极点,这样的人家永远都是皇帝拉拢的对象。 皇帝此次大裁军,张汤更是看得清楚明白,他们的陛下就是一个刻薄寡恩的君王。 军中有用的军卒,他给的待遇丰厚,有功之臣更是不吝厚赐,唯独对那些已经没有大用的老军,一裁了之。 见云琅与孟度交谈的愉快,张汤不由自主的摇摇头,有本事的人,不论在那里,都能遇见对他和善的人。 “门口的那些老军在下不敢要啊。” 寒暄过后,云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孟度笑道:“外面的这些人都是该死的杀才,已经习惯在军中混日子了,现在没了钱粮,自然要闹事,某家也是看在他们为国征战多年,这才耐着性子任由他们胡来。 只要过了本官容忍的底线,他们只能去劳役营,云司马所想本官明白,这里还有一份名单,小郎大可放心挑选,都是有跟脚的人家,只要不是太苛待,他们一定会忠心耿耿。” 张汤凑过来瞅了一眼书简道:“嗯?全是关中良家子?” 孟度点点头道:“有家有室,只是不耐农活,想用一身的本事换一种活法。 放心,都是从北军大营里出来的捍卒,别看年纪大,一般的军卒在他们手底下可走不了两个回合。” 云琅拱手道:“在下看着书简名单也是两眼一抹黑,还劳长者替云氏挑选一十六名护卫。” 孟度点头道:“这是自然,告诉你啊,挑选护卫首先要摒弃的就是军官! 再者,同一县的尽量要少取,同一乡,同一亭更是在摒弃之列。 军中最重同乡,要是人家拧成一股绳的对抗主家,这样的护卫不如不要。 再去掉立下军功的杀才,剩下来就很好挑了,年纪轻一些的,家里人口多的,都是首选。” 孟度说着话,就提起朱笔在名单上勾画,不一会,就勾选出来一十六人,还特意在这些人的名字后面缀上了武械二字。 然后丢下毛笔笑道:“这是本官能做的极致了,至于战马,就需要小郎君自己配备了。” 张汤拿起名册瞅了一眼笑道:“你还真是会拿国器做人情,算了,你就当我没看见。” 孟度怒道:“你看见了又如何?他们的武械早就报损了,丢在仓库里也没人用,难道就让他们白白的锈蚀掉? 军卒离开大营,带走属于自己的武械,乃是军中惯例。” 张汤微微一笑也不争辩,只是拿眼睛看着云琅。 云琅岂能不知这是张汤在给孟度做人情,连忙拱手道:“孟公厚爱,云琅感激不尽,只是不知这十六名护卫的家眷是否会算进云氏百户仆役数目之中?” 张汤摇头道:“良家子如何会自降身份操持贱役,自然是不同的,除过官家给的俸禄,你可以给他们分一些田地,建造几座房屋,从此他们就是你的部曲。 他们的赋税也是要你来出的。 等到老卒老死,或者不堪使用,你还能从他们的子侄中间挑选一个来继承老卒的官俸,继续为你所用。” 孟度笑道:“既然事情已经办妥,那就同去我府上饮一杯酒。” 张汤哈哈一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要貔貅吐出请人饮酒二字,可是难上加难,千古良机,不可不去!” 云琅笑吟吟的应承了,跟张汤在一起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的控制欲太强烈,即便是在无意之中,也会把握住主动性,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云琅任何选择的余地。 跟官员打交道就是这个模样,前后两千年,没什么变化。 云琅喜欢别人拿他当小孩子看,人畜无害的小孩子跟谁打交道都能占一些便宜。 即便是说错话,做错事,也很少有人会把这些事情归类到人心险恶当中,只会认为是童言无忌,或者经验不足。 回想起跟长平打交道的过程,如果自己是一个成人,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结果。 孟度有两个傻儿子…… 在得知孟度与老婆乃是表兄妹之后,云琅就很理解他家的两个儿子为什么都十五六岁了,还流鼻涕。 见了鬼了,孟度的老婆很漂亮,是真的漂亮,柳叶眉,瓜子脸,长脖子,高胸脯,身段更是没的挑,根本就看不出是三十二岁的人,孟度在他老婆面前似乎没有什么地位。 眼看着他老婆跟张汤调情,他还一个劲的劝云琅喝酒…… 更可怕的是孟度的两个儿子都他娘的成亲了,娶的还是表妹,一气娶两个! 就这一点,云琅就好像已经看到了孟度家族的未来…… “你家有鹅?”孟大含糊不清的问云琅。 “有啊,三十几只,每天早上就跳进池塘里捉鱼吃,每次捉到鱼,那些大白鹅就仰着头把鱼丢到半空,然后再一嘴咬住吞下去,可好玩了,你去我家的时候就能看到。” 云琅上辈子就是在智力有缺陷的孩子群中长大的,对这样的孩子,他从没有歧视过,相反,有着极大的耐心来跟他们交流。 “娘娘,咱家也养大白鹅好不好?”孟二拉着快要坐进张汤怀里的母亲连声问道。 孟家的少君满是风情的眼角流露出一丝苦涩的意味,敷衍道:“好啊,咱家也养大白鹅!” 云琅笑着对一脸幻想傻笑的孟大道:“我家养鹅,可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养大之后卖钱,你知道不,鹅蛋很腥不好吃,我家一般都是把鹅蛋用盐水腌渍了,然后煮熟,那东西下饭最好。” “想吃!” “现在不成,我家的鹅太小,还不到下蛋的时候,想吃盐水鹅蛋,要等到明年才成。” 云琅见孟大,孟二失望至极的模样,噗嗤一声笑道:“笨蛋啊,没有鹅蛋,我家有鸡蛋啊,说起来,咸鸡蛋可比咸鹅蛋好吃,尤其是腌透了的咸鸡蛋,里面会有蛋黄油,我每次吃的时候都是先吃蛋黄,一口连油一起吞下去,蛋黄沙沙的,里面的油香香的……” 孟大,孟二的表情单纯的云琅一眼就能看透,不知不觉的云琅似乎又回到了在孤儿院的场景,傻傻的小朵又抱着他的腿要吃豆花…… 孟度淡淡的道:“云司马与小儿倒是合得来。” 云琅叹口气道:“一样米养百样人,徒呼奈何!” 张汤疑惑的道:“孟大,孟二愚钝,这在阳陵邑并非什么秘闻,小郎看似与他们……” “我小的时候,曾经与十余名愚钝的人一起相依为命,他们虽然愚钝,心性却是最好的,与他们在一起也是云琅此生最快活的时光。” 云琅的语气逐渐有些不耐烦。 张汤追问道:“能否……” 云琅决绝的摇头道:“我会用我的命来维护他们的尊严!”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六章臭嘴曹襄 第一零六章臭嘴曹襄 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坏,他忽然想起,婆婆不在了,自己也不在了,小朵她们怎么办? 张汤笑吟吟的道:“看来这就是你的逆鳞?” 云琅皮笑肉不笑的道:“那是我的神殿!” 张汤挥挥手道:“好吧,不问,不问,你这个坏脾气的小子。” 孟度忽然施礼道:“某家刚才失礼了。” 云琅瞅着孟大,孟二道:“有时间送他们去我的庄子里玩耍,神志这东西是后天培育出来的,上天有好生之德,为某一个人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会为他开一扇窗。” 说完话,云琅就起身告辞,孟度将云琅送出门,至于张汤,似乎要住在孟家…… 看的出来,孟度很想跟云琅多说会话,云琅却不愿意久留,他很担心孟度提出要他留宿的话。 云家的小院子依旧安静,跟着云琅来阳陵邑的褚狼很快活,见家主早早就睡觉了,他却坐在门墩上看着来往的人群,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琅只要开始思念云婆婆他们,就会催自己早点入睡,只有进入了梦乡才会跟她们相见。 早上醒来的时候,云琅的枕头湿漉漉的,他枯坐在床上,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昨晚梦见了什么。 重重的一拳砸在大腿上,触电般的酥麻顿时让他的后脑勺出了一层白毛汗。 拖着失去知觉的腿下了床,把脑袋闷在木盆里面,直到快要闷死了,才抬起头。 “继续啊,你闷的没我时间长!”霍去病坐在二楼的栏杆上晃荡着腿。 见云琅依旧处在梦游状态,他就找来一个装满井水的木桶,跟云琅的木盆并排放在一起。 然后就按着云琅的脑袋跟他一起比试闭气功夫。 这回闭气的时间很长,一个喝了半盆水,一个喝了半桶水,走起路来肚子里都是叮铃咣啷的乱响。 “你差点淹死我……呕……”云琅一边往外吐水,一边道。 “我也差不多了……呕……”霍去病吐水吐得跟鲸鱼一样。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日,听说你来了,还以为你是来看我相亲的,结果去了孟度家里去了,怎么样,他家的婆娘滋味如何?” “不知道,你可能要去问张汤,他昨晚留宿了,你说哪个孟度怎么回事?好歹也是一个高官,脸皮都不要了?” “你管人家的闲事做什么,陛下都不管,你以为你是谁?” “啊?这样的事情陛下也不管管?” “怎么管?孟度在陛下还是胶东王的时候就是陛下的武士总管,为陛下出生入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生了六个孩子死了四个,活了两个,还是两个傻子,术士张裕说他当年杀人太多,煞气太重,得罪了阴灵,除非找灵秀之人跟他老婆睡觉才能化解阴煞……” “等会,先让我吐一会……” “好,吐完了,你接着说。” “没什么好说的,人人都说张汤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能审判老鼠,(张汤小时候受父命看守一块肉,结果被老鼠给偷走了,被他父亲揍了一顿,张汤不服,就挖开老鼠洞,找到了剩下的肉,也捉到了老鼠,这家伙就写了一张判词,判了老鼠磔刑,这张判词写的很老道,比老刑名写的也不差那里去,人人都说张汤有宿慧。) 是真正的有宿慧之人,是最好的开解煞气的人选,然后,你懂得。” “我懂什么啊?” “你也有宿慧啊,我舅母说的,真奇怪,你没被孟度留在府中过夜真是出人预料。” “那个叫做张裕的术士死了没有?” “没有啊,前几天还告诉陛下,只要用金器装食物能得长生!我舅母昨日还专门给宫里送了一个金碗,一个金盘子,跟一双金筷子。”(别喷,此处为史实,非作者杜撰,他甚至把卫子夫生的长女当利公主嫁给了术士栾大。) “这我就放心啦。”云琅长出了一口气,只要刘彻还是一贯的愚蠢,他对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安身立命就没有多少担忧。 “麻将呢?”霍去病在云琅屋子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麻将,很生气。 “我是来办事的,拿麻将干什么?你不是拿走了一副吗?” “被我舅母要走了,要不回来了。” “我们两个人打什么麻将啊。” “我已经告诉李敢你来阳陵邑了,马上就会有很多人,我还派人去采买了,中午饭,晚饭都要在你这里吃。” “滚蛋,我今天要接收家将!” “哦?你要有家将了?在哪?我去看看!” 听说没有麻将,霍去病就蔫了一半,听说云家有家将了,他忽然又兴奋起来了,这人就这样,一惊一乍的,云琅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经常犯中二病的少年跟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冠军侯联系在一起。 历史上的霍去病显得很独,现在不一样了,他至少跟李敢已经成了好朋友,估计干不出一箭射杀李敢的事情了。 对于这个小小的改变,云琅很得意。 还没有到中午,云家小院子里就挤满了人,李敢拿来了麻将,找了四个纨绔就在小院子里开战。 来的基本上都不算什么好人,连云琅一直想要弄死的长平公主的儿子曹襄也来了。 最让云琅没想到的是孟度的两个傻儿子孟大,孟二也来了,满满当当的挤了一院子。 没说的,孟大,孟二的到来立刻就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这些家伙总是在问孟大,孟二跟他老婆在闺房的场景。 “真的,冉冉总是骑在我身上欺负我……” “要不,你把她喊出来,让她骑在我身上欺负我如何?” “好啊,好啊……” “这就说……哎呀!” 一个穿着绿衣服的纨绔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霍去病跟李敢两人提着手脚给丢出去了。 霍去病还踩着那人的脸道:“我刚刚订完亲,你不打算让岸头侯家的长女骑在你身上欺负你?” 那个纨绔连连道不敢。 李敢搬开霍去病的腿把那个纨绔拉起来道:“能进入这个院子的,我李敢都把他当兄弟,谋算兄弟的老婆算什么兄弟,你走吧,今后我们就当不认识。 某家真的害怕有一天在我家内室的床上看见你。” 纨绔也自觉失言,朝李敢拱拱手转身就离开了,他不恨李敢,却恨霍去病。 李敢见那个纨绔走远了,就皱眉道:“你这话说的好没道理,张次公的长女贤良淑德,你不该这样羞辱她。” 霍去病撇撇嘴道:“一个妇人而已,算得了什么!快进去,耶耶这一把就要胡牌了。” 云琅跟孟大,孟二玩的很愉快,主要是孟大这家伙人看起来很傻,却有一双灵巧的手,云琅都没有去干净的鸡骨头,被他捣鼓了几下之后,竟然完整的掏出来了。 这家伙有当厨子的特质,云琅将肚包鸡的做法演示了一遍,很快,一口大锅里就飘着七八只用猪肚包起来的肥鸡。 三个老妪忙着烙饼,这是云家的特产,一大锅鸡汤,鸡肉,肚子,再加上一大摞子葱油饼,对付一顿午餐还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纨绔隔着云琅的肩头看大锅里煮的肚包鸡,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好几次口水都滴下来了。 云琅不耐烦的抖抖肩膀道:“你谁啊?” “曹襄,就是你总想一拳打死的那个曹襄!” “你怎么知道我想打死你?” “霍去病说的,哎呀,你问这干什么,这鸡肉熟了没有?” “还没……你对我想一拳打死你有什么想法?” “能有什么想法,你又不敢一拳打死我娘,只好打死我泄愤,满长安想一拳打死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云琅乖乖的挑起大拇指,这么直爽的人,确实很罕见。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七章曹襄的病是吃出来的 第一零七章曹襄的病是吃出来的 给竹竿穿上衣衫,戴一顶荷叶,就是曹襄的样子。 人瘦,却非常的能吃,一只肚包鸡被他一个人吃了,又连续吃了三张比锅盖小不了多少的葱油饼,就这,还意犹未尽的喝了两碗鸡汤。 东西吃下去了,原本就大肚皮就鼓的更大了,人也变得如同一个不倒翁显得更加滑稽。 云琅叹了口气,着他娘的分明就是一个血吸虫病患者,还他娘的是晚期。 “你快死了!”云琅端着另外一个碗吃着肚包鸡,他不想过度靠近这个该死的患者。 曹襄喝了一口鸡汤点点头道:“医者说我已经无救!术士说我最多再活一年。” “你不担心?不害怕?” “以前担忧,也害怕,后来就这么着了。” “你如果不是那么喜欢吃鱼脍的话,就不会得这种病!” 端着汤碗的曹襄楞了一下道:“你知道病因?” 云琅点点头,继续吃鸡肉。 曹襄放下饭碗道:“你是不是也知道怎么才能治好?” 云琅嚼着鸡肉道:“九成!” “帮我治,治好了我念你一辈子。” “不用念我一辈子,只要你老娘不要再来找我麻烦,我就帮你治,去年的时候,被你娘坑的好惨!” “母债子还。” “拉倒吧,就你那个老娘,不把人捏手心里她能睡得着觉?我总觉得这段时间她没来找我,肯定憋着什么坏呢,我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就怕她打上门来。” 曹襄皱眉道:“曹氏我说了算!” “真的?” 曹襄叹了口气道:“假的,不过,我的小命危在旦夕,她身为母亲总要顾忌一下的。” “过程很危险,不过,有九成把握,也就是说,十个感染血吸虫病的人,有九个能治好,剩下一个就看运气了。” “不会比等死更糟糕吧?” “当然不会,最糟糕的状况也能让你的病情不再扩散。” “你说我肚子里有虫子?叫什么来着?” “血吸虫!” “听名字很厉害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的这种病,在水泽密布的南方很普遍……” “我要怎么做?” “在云氏庄园,用最快的速度盖一座三层小楼,打开后窗户要能看见骊山,打开前窗户要能看见渭水,左面的窗户打开之后正好欣赏雨后的彩虹,打开右边的窗户,必须能欣赏我家的草场。” “这跟我的病有关?” “没关系,不过啊,你也可以不造!” “造,必须要造,不造非人哉,你看,一座够吗?” “我家还少围墙……” 长平听完曹襄的话之后,一下子就从锦榻上跳起来,张开双臂就要搂抱儿子。 曹襄向后退了一步避开母亲的怀抱低声道:“孩儿肚子里全是血吸虫。” 长平不管不顾的再次搂住儿子道:“我宁愿你肚子里的虫子全部钻进我的肚子,也不让你受这么多年的苦楚。” 曹襄幽怨的瞅着母亲道:“云琅说我这病都是吃鱼脍吃出来的病,娘啊,我第一次吃鱼脍还是您带我吃的。” “啊?那个小混帐真是这么说的?” “真的,他又不知道我喜欢吃鱼脍,去病向来大大咧咧的,更不会在意这些事。也不会告诉云琅。” 长平擦拭一把眼角,拖着曹襄就向外走,一边走还一边大声的吩咐仆役们准备车马。 “娘啊,我们去哪?”曹襄莫名其妙。 “去哪?自然去云家,你的病一刻都耽误不起。” “可是我答应给他家盖楼,弄围墙呢……” “只要治好你的病,莫说楼阁,围墙,就算是把侯府拆了,为娘也干了,要是敢糊弄我们,为娘一定要把云家庄园踏为平地! 滚开,给我牵马来,马车给侯爷坐!” 曹襄眼看向来温柔的母亲一脚就把一个丫鬟踹了一个跟头,只好缩缩脖子乖巧的上了马车。 半个时辰后,云琅就已经跟曹襄坐在一辆马车上行驶在阳陵邑城外的大道上了。 他甚至连外衣都没有穿,一件背心,一条内裤就是他身上所有的遮蔽物。 曹襄看着云琅的内裤道:“这衣服不错,明天也让织娘给我也来一套,穿上这东西,下面不漏风。” 云琅靠在马车箱壁上脑袋被颠簸的马车磕的梆梆作响,痛苦的道:“你没跟你母亲说我的条件?” “说了,一字不漏,对了,忘了问你,你怎么跟去病,李敢三人睡一张床啊?” “酒喝高了,有什么不对吗?” “这样啊,等我病好了,也跟你睡一张床!” “滚!” 马车门忽然开了,霍去病打着哈湫从外面钻进马车,他身上也只有内裤跟亵衣,刚刚下过雨,晚春的深夜还是很凉的,更不要提纵马了。 “呀呀,去病也穿着一样的衣服,李敢呢?李敢是不是也穿着?你们都有啊,这有什么寓意吗?” 曹襄的嘴巴很臭,云琅问霍去病:“这就是你要一拳打死他的理由?” 霍去病摇摇头道:“自从上一次追杀他的时候,让他摔了一跤,我就被我舅舅吊起来用皮鞭抽,打那以后,我就不理睬他。 算了,睡吧,你想跟皇家讲理,等你八十岁以后吧,现在,呵呵,忍着吧。” 曹襄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一时半会睡不着,见云琅跟霍去病两个人盖着一床毯子睡觉,眼睛咕噜噜的乱转,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天色刚刚亮,车队就已经到了云家庄子。 在马上坐了一夜的长平看不出半点疲惫之态,进了云家庄子之后,就很自然地派人开始整理云家的正楼,也就是云琅的睡觉会客的地方。 梁翁,丑庸,小虫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脑袋看一大群衣着艳丽的仆妇把云家的正楼用清水擦拭了一遍。 丑庸悲哀的发现,人家手里的抹布都比她身上的衣服料子好。 云琅总算是有衣服穿了,霍去病也换上了云琅的衣衫,倒是曹襄现在睡得跟死猪一样。 “接下来怎么做?”长平一身的猎装,声音低沉而威严, “采药!”云琅无奈的摊摊手。 “什么药?” “马鞭草,苏叶,青蒿这三种。” 长平疑惑的瞅着同行的一个老者道:“医者,你可知这三味药?” 年迈的医者沉思了片刻道:“苏叶应该是紫苏,老夫药囊里就有,只有七月之后的才堪入药,青蒿哪里都有,马鞭草为何物?” 云琅懒得回答医者的话,当初云婆婆欠了医院很多钱,其中一位很同情孤儿准许她赊欠药费的主任被问责之后,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便血吸虫病这是一种可以免费治疗的病症,也没人给孤儿治疗。 没办法之下,就是用这个法子治好了一个外地孤儿的血吸虫病,从那以后,云琅看每一个医者都像血吸虫。 这是三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药物,马鞭草也是如此。 霍去病陪着云琅上了骊山,中午回来的时候,满背篓装的都是草药,马鞭草淡紫色的花朵开得正艳。嗅起来有一股子淡淡的药香。 “这东西真的能治曹襄的病?”霍去病觉得很不靠谱,云琅就在水沟边上找到这些药材的。 “治病的药,只看对症不对症,可不看名贵不名贵。曹襄患病时间已经很长了,肚子鼓大,这是明显的肝部受损症状,还需要配上野三七帮他补肝才好。” 霍去病闻言松了一口气,事实上,连他都不明白,自己对云琅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回到云家之后,曹襄已经睡醒了,正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眺望远方,见云琅跟霍去病回来了,就笑道:“等我病好了,我带你们去长门宫玩,那里的女子很好看。” 云琅霍去病对视一眼齐齐的道:“不去!” “呀呀,你们应该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有些怪!” 云琅咬着牙道:‘等我治好你的病,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揍你一顿!”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八章大汉国无自由 第一零八章大汉国无自由 ——“零点上架,有四章” 揍死曹襄的话只能在曹襄面前说,在长平面前说会被长平抢先揍死,而曹襄这个可怜的孩子对于被别人揍死有着说不出的向往。 很久很久以来,他都像一个瓷器人一般的行走在世上,平生受到的最大伤害就是被霍去病追赶摔了一跤。 他经常命令仆役,家将们去揍人,却从未品尝过挨揍的滋味,他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他的人生不太圆满。 马鞭草苏叶,青蒿熬成的汁液说实话,味道不太好,可是,曹襄就像喝水一样的喝下去了一大碗,他似乎很适应汤药里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味道。 或者说,他对药草的怪味已经不是很敏感了。 云琅发现,他对云家的控制其实是虚假的。 自从长平走进云家的那一刻起,家主就变成了她…… “既然进了云家,那就要一心一意,忠心耿耿,本宫不管你们中间有谁家的探子,在这一刻,给我忘掉你们以前的主人,如果因为你们让云家倒了霉,即便你是陛下派来的探子,我也能让陛下下令夷灭你的三族,听清楚了吗?” 站在门外的云琅还没有进门,就感受到了长平散发出来的属于皇家的霸气,她的语声清冷,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金属之音,这一刻没人怀疑长平能否做到她刚才说过的话。 十六个护卫跪在地上,脑袋抬都不敢抬,有两个护卫身体局促的挪动了一下,长平就接着道:“感到为难的现在就可以滚了,被我日后发现,就不是死一个人能结束事情的。” 那两个挪动身体的护卫如蒙大赦,重重的叩头之后就趴着后退,挪到门口,就迅速的起身,一刻都不停留的向外走去。 长平见云琅趴在门口,就朗声道:“襄儿喝完药了?” 云琅走进来瞅着剩余的十四个护卫对长平道:“喝完了,他的身体很弱,至少要在这里待半年。” 长平点点头,瞅着那些头发花白的老卒皱眉道:“你从哪里找到了这些老卒?” “中军府,都是从北府退下来的好汉。” 长平撇撇嘴道:“北府的好汉哪里轮得到你招揽,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人家别有用心的安排在那里的,就等着你这种新进的官员招揽,好慢慢找你的把柄,最后为他们所用。 全部开革了吧,本宫帮你重新找!” 云琅摇摇头道:“家里不安稳,又住在荒郊野外,需要人手看护,就他们吧,这里没有什么秘密怕人知道,我也志不在朝堂,有个身份保护我,保护家里的这些妇孺就足够了。” 长平笑道:“你倒是坦荡,也罢,这些老货你还能用几年,等家里的少年成长起来之后就换掉他们,给他们一个养老吃饭的差事也就是了,私密的事情还是不能交给他们。” 云琅连连点头,长平能陪着他给这些护卫演一出亲近的戏,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梁翁带着剩余的护卫出去给他们指定居住的地方,长平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告诉我实话,曹襄真的能治好吗?” 云琅给长平的茶杯倒满水之后道:“九成可能,即便是治不好,也能续命。” “可有治好的成例?” “有!” 长平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总算是对得起他死去的父亲。” 直到此刻,云琅才从长平的身上多少看出一点女人的样子,不论怎么说,一个母亲对儿子总不会差到那里去。 老虎大王伸着懒腰从院子外面走进来,满院子的仆役丫鬟乱成了一团,看到这一幕,老虎就高兴,张嘴嗷呜叫唤了一声,胆小的丫鬟嗓子眼里呴喽一声就昏倒了,胆子大一点的仆役就开始高声叫喊“打老虎!” 长平倒是一点都不害怕,饶有兴趣的瞅着老虎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豢养的那头老虎?” 云琅连忙点点头。 长平斥退了涌进来的护卫,跟云琅一起走到老虎身边,探手抚摸一下老虎毛茸茸的脑袋道:“还算乖巧,不过啊,你既然豢养了猛兽,就要管好,出了事,人家只问你这个主人。” 老虎用脑袋蹭着云琅的腰,云琅抓着老虎的耳朵道:“这是我兄弟,没它我活不到现在。” 长平站在太阳地里,伸了一个懒腰,仰着头让阳光洒在脸上,看的出来她这一刻真的很放松。 “对谁都有戒心的小子啊,你的心就是一颗石头,揣进怀里也捂不热,你想要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大汉是找不到的。 如果你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那么你就会被所有人忽视,那样的你,将会如同路边的野草,不论是被马踏了,车碾了,牛羊吃了,镰刀割掉了,都没有人为你惋惜,也不会有人为你出头。 如果你对所有人太有用了,那么,你就会被所有人争夺,在人有我无的状况下,你被人撕碎了都有可能。 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度,把握好这个度可不容易啊,小子,你有把握好这个度的能力吗?” 云琅咬着牙道:“我野惯了,受不得约束!” 长平拢拢垂下来的头发,依旧眯缝着眼睛看太阳,懒洋洋的道:“自在?这可是大汉朝最昂贵的东西。 本宫就这样看着你,看你如何能够在大汉朝活得自在!” 云琅笑道:“如果真的不自在了,我就带着老虎跟那头梅花鹿周游天下,用我一生的时间来踏遍这片土地,找一处真正的人间乐土,蹉跎一生也是人间乐事。” “你就不觉得可惜了你一身的本领?” “有什么可惜的,我会的东西都已经一股脑的给了大汉,不能再把自己的一生搭上。 我终究是要为自己活一生的,不可能把全部都献给这个国家跟这里的人。” 长平见云琅说的平淡无奇,却知道越是说的平淡,最后这样做的可能就越大。 “你家的庄子不错,我还听说你家用了大半年就出产了一万七千束丝,不得不说,好本事。” 云琅摇头道:“我对桑蚕一窍不通,是家里的一个仆妇带着一群妇人弄出来的,我可不敢居功。” “我还听说,你家孵小鸡不用老母鸡?” “胡乱试试,已经丢了五六百个臭蛋了……” “那就是快成功了!你不准备带我看看你家吗?” 云琅皱眉道:“难道您就不关心曹襄?他喝完药不长时间就喊着肚子痛。” 长平的脸色黯淡了下来,瞅着楼上道:“他已经痛了六年,该习惯了。” 说完就朝云琅摆摆手,被胆小的丫鬟搀扶着进了主楼下的一间屋子,丫鬟们把门关上,很快就无声无息了。 云琅的屋子里恶臭熏天,一个男仆捂着鼻子提着一个净桶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就被医者拦住,他也不嫌恶臭,仔细观看净桶,看样子还有品尝一下的欲望,好在他最终没有这样做,就让仆役提走,仆役刚刚下楼,就将早就备好的生石灰投进净桶,一股奇怪的臭味再次弥漫开来。 曹襄汗津津的提着裤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趴在栏杆上朝楼下的云琅喊道:“这药不错,至少我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 云琅,霍去病,李敢一脸骇然的瞅着曹襄…… “看我干什么?快把你家的麻将拿出来,趁着日头好,我们正好摸上八圈。” 云狼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道:“这座楼归你们母子了,你赶紧给我盖新楼。” “急什么啊,我母亲昨晚就吩咐大匠作了,正在往你家运送材料,一座木楼而已,十天就给盖好,就是诺大的围墙需要时日。” 霍去病皱着眉头道:“我从未见过能散发出如此恶臭之人,你还是先去洗澡吧,那边就有温泉水。” 云琅摇头道:“他不能下温泉,只能在木桶里洗澡,而且,他的洗澡水需要重新烧开,倒进石灰才能丢弃。” 曹襄的脸色有些发青:“你的意思是虫子会从我身体里跑出来,从那里跑出来?” 李敢一脸的恶趣味,阴笑着道:“你说呢?” 曹襄惊恐地对仆役道:“给我准备热水,越热越好……” 霍去病见曹襄跑进了屋子,不满的对云琅道:“你吓唬他做什么?他已经在惊吓中度过六个年头。” 云琅皱眉道:“谁吓唬他了,他的肚子里真的全是虫子,那些药的作用就是杀死虫子,他不但要用热水洗澡,还要用醋水浸泡,他的衣服也要每天用水煮,一点马虎不得。”   http://www.txt80.com 第一零九章阿娇的家底 第一零九章阿娇的家底 病从口入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云琅觉得自己之所以能从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平安长大,靠的就是干净这两个字。 只要有条件,云琅是从来不吃生冷食物的,只要有水,他必定是要洗漱的,以至于云婆婆都叫他浣熊。 他执着的认为,人只要把自己清洗干净,就基本上不会得什么大病,只要把食物弄熟了吃,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担忧,即便是食物里有虫子,只要煮熟了,它就是一块肉。 长平家的仆役衣着要比云家的仆役衣着好得多,但是,论到干净,长平家的仆役先洗七八次澡之后再比。 傍晚的时候,忙碌一天的云家人收工回来,十几个厨娘正在做饭,在等待吃饭的功夫,云家的女人们就会端着属于自己的木盆去属于她们的热水沟里泡温泉,木盆里的东西很丰富,不但有洗头发的皂角,还有一些花里胡哨的小食物, 小孩子跟着母亲,再大一点的男孩子就去了专门给他们挖的一个大水坑,每个孩子都知道云家的第一条家规,没有洗澡,就没有食物。 自从上回跟卓姬亲热之后,梁翁就专门找人在小楼的后面,修建了一个带棚子的水池子,水依旧是活水,只是在这里拐了一个弯。 云琅的水池子自然被长平给占用了,她专门去看了云家妇人是如何享受温泉之后,也带着各色酒水糕点,去了水池子。 长平的随从足足有一百五十人,加上云家的人,把水池子塞的满满当当。 云琅只好带着老虎,霍去病,李敢,曹襄去半山腰处的天然水池。 温泉水里有硫磺,蚊子自然不敢过来,霍去病等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水池子边上。 老虎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水里,快活的划动着四条腿在水池子里转来转去。 曹襄很羡慕云琅,霍去病跟李敢,他也想下来,被云琅严辞拒绝,如果他真的要洗,也只能去下面的一个小沙坑。 一条生猪腿是老虎的食物,它总是吃熟食不好,因此,云琅总是让老虎吃生食吃饱,然后再给它喂一点熟食,就当是打牙祭。 “我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庄园,你觉得如何?”曹襄给老虎喂了半只鸡之后,不知道触动了那根神经,悠悠的对云琅道。 “可以啊,反正你家要一块地,陛下不会要价两千万的。” 曹襄笑道:“陛下总以为我快要死了,所以对我比较宽容一些,这种小小的要求不会拒绝我的。” 霍去病哼了一声道:“别选云家南边的那块地,那是我已经选好的地方。” 李敢也悠悠的道:“也别选去病家旁边的那块地,那是我选好的地方。” 曹襄笑道:“没人愿意跟阿娇做邻居?北边的山景更好看啊。” 云琅楞了一下道:“怎么说?” 曹襄笑道:“你如果不想让陛下来骊山,就要想办法让阿娇长命百岁,所以啊,我去长门宫的另一边盖庄子去。” 云琅,霍去病,李敢,齐齐的一人抓了一块点心把嘴堵住,然后就把身子沉在水里,只露出一只脑袋,用力的嚼着点心。 曹襄蹲在岸边道:“这法子真的很好,陛下自觉对阿娇有些亏欠,所以就不愿意见到阿娇,只要我们跟……” 霍去病还是忍不住张嘴道:“跟陛下比起来,阿娇更恨我们,她之所以会倒霉,跟我们家脱离不了关系。 你就好好的治病,养病好不好?别添乱,我知道你这些年病的五劳七伤的,惯会胡思乱想。 既然你的病有望治好,就好好吃饭,好好吃药,好好的活动一下身子骨,别的事就不劳你操心了。” 曹襄撇撇嘴并不在乎,他回首瞅着山下的长门宫,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法子很可行…… 曹襄就任平阳侯的时候只有十一岁,现在也不过十五岁而已,父亲曹时去世的早,曹家便一直在长平的照拂之下平安的过活,即便曹襄病重,他平阳侯的位子也稳如泰山。 如果是孟大跟孟二两人纯粹是智力上出了毛病,那么,曹襄纯粹是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 刚刚有了一点痊愈的希望,他就想着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 在云琅看来,这还是病。 长平来了,太宰就搬回山上去住了,他的模样可以骗得过别人,很难骗得过长平这种跟宦官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 就在云琅专心给曹襄看病的时候,云家的第二季桑蚕终于要爬山了…… 对云琅来说收获桑蚕带来的喜悦超越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收获的所有快乐。 也只有那些摇着8字头吐丝的桑蚕,才证明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而不是一个虚幻的世界。 长平在亲眼目睹了云家如何收获桑蚕之后,就带着人离开了,毕竟,在长安城,在阳陵邑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她去处理。 “有什么难题就告诉我!” 这是长平临走时说的一句话,也许是一句承诺。 霍去病,李敢跟着回了阳陵邑,羽林军法森严,他们还不敢违背。 曹襄来了,云家就有豆腐吃了,也拥有喝不完的豆浆。 清晨的时候吃上一碗甜甜的豆花,就成了全家人最大的享受。 云琅喜欢吃咸豆花,更喜欢吃泼上红油的豆花,只可惜没有辣椒,还不如吃甜的。 蔗糖珍贵的简直没有道理,好在有曹襄在,这一切都不是什么问题。 曹襄说他的精神好了许多,至少,走路的时候没有那么困难了,他肿胀的肚子正在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变平。 没了肚子的曹襄,瘦的让人担忧。 他真的从云家跑去了长门宫,在哪里胡吃海塞了一顿又回来了,还是被那个人妖一样的董君亲自送回来的。 “我邀请阿娇明日打麻将!你多装一点钱,主要是金子,铜子什么的就不要拿出来丢人了。” 一碗汤药喝下去,曹襄额头上的青筋就暴起,药汁进入了肠胃,给他的伤害很大,毕竟,马鞭草,紫苏都有一些毒性。 “你带着麻将去,哪怕把麻将送给阿娇也无所谓,我不能去啊。”云琅叹息了一声,继续看手里的书简。 马鞭草,紫苏为曹襄带来的疼痛越来越轻,一柱香的功夫,他的身体就恢复了正常,看来,明日起,他的药量要增加了。 “你也就这两年能去长门宫,我也一样,一旦你长到十五岁,而我的身体又恢复了,我们就不能去长门宫了。 所以啊,把你的小心思收起来,我们现在去无碍的。 云琅,我在生病的时候琢磨出来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曹襄看着云琅一字一句的道:“耶耶发现,人生真他娘的短啊!” 云琅点点头道:“我家婆婆去世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苦了一辈子,我想让她过上好日子,结果……” “你既然知道人生苦短,怎么还敢浪费自己的日子?整日里与农妇为伍,接触的不是桑蚕,就是庄稼,这样的日子你打算过到什么时候? 从哪天看到你真的不用老母鸡就把小鸡给孵出来了,我就知道你的本事很厉害! 怎么样?先跟着我去找阿娇打麻将!” 云琅摇摇头道:“不去!在你不说明目的之前,我一定不会去!” 曹襄笑道:“现在的人一个个鬼精鬼精的,不太好骗了,好吧,我说,我想要长门宫卫!” “长门宫卫?什么意思?长门宫就在我家边上,他们家的护卫并不多,你要他们做什么?” 曹襄瞅着云琅叹口气道:“长门宫卫共有五百,阿娇成为皇后的那一天,陛下亲自赐予阿娇的,这些人不论生死都是阿娇的护卫,五百人全部都盟誓用生命护卫阿娇……”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零章无所谓的世界 第一一零章无所谓的世界 “呃,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曹襄觉得云琅的眼神不对。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有些无耻!” “无耻?为什么?” “因为你打算拿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身上最后一件衣衫。” “阿娇可怜?你是这么认为的?” “被自己丈夫抛弃难道还不可怜吗?” “那要看抛弃她的男人是谁了。” 云琅忽然明白,长平的儿子怎么可能是一个白痴?他根本就是一个政治动物。 这种本事甚至是天生的。 “有资格可怜阿娇的人不多,这中间绝对不会有你我。就像那头被你家老虎抛弃的母老虎,她即便大着肚子依旧是老虎。 你觉得阿娇可怜,难道就不觉得那些长门宫卫更加的可怜吗? 本来可以在战场上博取战功的好汉,现在只能操持贱业,沦落到替赌场青楼看守门户的地步。 阿娇虽然失势,钱财却是不缺的,这么些年,阿娇可曾管过他们的死活? 说起来,他们才是可怜人,另外,你直到阿娇被废后的时候死了多少人吗? 不用你猜,死了三百三十三人,这是当年阿娇母亲给她陪嫁的人手,一个都没有活下来。 长门宫卫既然已经被陛下赐给了阿娇,就再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你说说,那些汉子亏不亏?” 云琅站起身,拍拍手道:“你要接近阿娇,那是你的事情,我不打算参与,能弄到长门宫卫是你的本事,弄不到是你能力不成,总之,不关我的事情。” 曹襄无奈的大叫道:“你还真是胸无大志啊。”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理睬,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并没有帮曹襄谋人产业人手这一条。 他知道曹襄想要带着他玩一些高端的东西,可是,他不喜欢! 见曹襄怏怏的走了,云琅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少年人的心就像天上的云彩一样阴晴不定,或许,好好的睡一觉,曹襄就会找到更加好玩的事情,忘记阿娇手里的长门宫卫。 如果云琅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陷阱。 云家的十六个护卫,被长平吓唬走了两个,剩下的十四个也不能保证是忠心的。 在这之前,云琅甚至不认识他们,对他们没有任何的恩义,奢求人家一见面就纳头下拜,这非常的不现实。 长平走后,云琅就再一次见了自家的护卫。 十四个高矮不一的老头,有的强壮,有的瘦弱,有的还强忍着不咳嗽。 最强壮的一个老汉上前一步拱手道:“启禀司马,老汉等人虽然老弱,依旧有擒虎射熊之力,只要是司马交代下来的事情,卑职一定竭力做到。” 云琅心中暗暗叹息,这些人看了云家的模样,应该没有什么长留的决心。 如果真有这样的心思,这一会,云琅见到的应该是十四个年轻壮汉,而不是十四个糟老头子,他们家里都有年轻的晚辈可以接替他们的差事,现在一个都没有,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云琅是一个很会取舍的人,既然得不到更好的,眼前的这些人的能力也需要发挥到最大。 既然他们抱着混日子的态度来到了云家,而薪俸又不用云家出,云琅自然也只能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跟他们摆家主的架子是可笑的,打成一团才是正确的态度。 嘻嘻哈哈的告诉了那个领头老汉云家的要求,然后就由老汉安排其他人的工作,云琅就在一边笑眯眯的听着。 最后,见老汉有些谄媚的瞅着他,云琅就笑着把管理这些老汉的任务交给了他,每个月有一千个钱的额外收入。 过程非常的完美……云家多了十四个在庄子外面巡逻的人,十四个老汉有了在云家居住的权力,这是一个互惠的过程。 至于名册,云琅记录的很详细,明明写了一式两份,他却没有记住十四个人中的任何一人的名字。 他相信,过了今年冬天,这些人就会找无数的理由离开云家……最后,云家依旧没有护卫! 曹襄听说云琅这样处置护卫的事情之后,再一次开始劝解云琅,这不是一个做好家主的方式。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除过太宰与老虎,跟眼前高大的始皇陵,他不在乎任何人跟任何东西。 庄园里妇孺,庄园里出产的丝,跑的鸡,鹅,猪圈里圈养的猪,以及草地上的牛羊,都不过是始皇陵的遮蔽物。 他想让世人熟悉他的存在,顺便也让世人明白,云家庄园后面的那座土山,不过是一座土山而已。 曹襄的医者早就接替了云琅给曹襄治病的工作,不论从采药,煎药,都是一手包办的。 曹襄拿着麻将跟阿娇大战了一场之后,他就告辞回家了,医者告诉曹襄,他家里的环境更适合养病。 曹襄走了,喜欢鸡鹅的孟大,孟二却留下来了,他们的存在跟没有没什么区别,这两个傻孩子每天的活动半径就是鸡鹅的活动半径,跟那些四五岁的孩子在一起,他们很开心。 六月十五日,丙午月,癸酉日,宜祭祀,沐浴,整理手足,修理围墙……是一个很好的日子。 云家的围墙正在修筑,云家的高楼正在拔地而起,云琅很认真的洗了澡,剪掉了手脚上长长的指甲,穿上最干净的一套麻衣,就牵着一头长了一年的牛犊上了骊山。 石头屋子依旧在,太宰就站在门前等待云琅,老虎也似乎非常的开心,在两个大石头上来回的纵越。 牛犊子见到老虎哞哞的叫着不断后退,太宰的眉头稍微皱一下,抬手一刀就深深的刺进了这头小牛的胸膛,刀子抽出来的时候,一股血飙飞出来染红了地面。 太宰闪身躲过,接着一刀就砍在了牛脖子上,他手里的战刀很沉重,一刀就砍下了牛头。 凌空接住牛头,就看着云琅道:“白玉呢?” 云琅从包袱里取出六面白玉牌那给了太宰。 太宰从死去的牛脖子上接了一点牛血,就用毛笔在白玉牌上涂抹。 白玉牌的质量很好,牛血刚刚落在玉牌上就凝结成血滴滚落下来。 太宰并不理会,毛笔依旧在玉牌上飞舞,看的出来,他写的就是金文。 云琅提着牛头进了石屋,屋子里纤尘不染,一张黑色的供桌摆在屋子最中央的位置上,两座沉重的仙鹤模样的青铜灯闪烁着两朵黄色的焰火。 一个硕大的猪头摆在左边,一只羊头摆在右边,中间的一个青铜盘子空着,云琅就把牛头端端正正的摆在中间。 三牲的下面,就是云家出产的八种糕点,油饼也算一种,摞的高高的非常丰盛。 太宰用盘子将六个白玉牌端了上来,恭敬地放在三牲的上面。 三支艾草鞣制的香插在一个三足鼎里,太宰点燃三柱香之后,念叨了冗长的一段废话之后就笑着对云琅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云琅点点头道:“反悔了!” 太宰笑眯眯的指着香火道:“晚了,香火有灵,送我吉言上九霄,始皇帝已经认同了。” 云琅顺着太宰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三支艾草鞣制的粗香冒出来的袅袅青烟,居然呈线状没入了石壁。 “这上面有一间屋子?” 云琅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神迹,青烟之所以会钻进石壁,只能说明石壁后面有空间,而且还是直接通到房顶上,形成了一个烟囱样的东西,才能让烟柱这样诡异。 太宰笑呵呵的跳起来,抓住一块石头,用身体下落的力量拉了一下,一块石板就轰隆一声掉了下来。 准确的说石板只掉下来一半,另外一半挂在房顶并没有下来。 太宰糅身进了房顶,云琅翻着白眼在底下等。 在这间屋子里居住了这么长时间,自己居然不知道屋子里还有一个暗室。 不过,以石屋里外的体积来看,那间暗室应该没有多大。两个人挤进去恐怕连站立的地方都没有。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一章秦始皇的放射源 第一一一章秦始皇的放射源(求首订求月票) 始皇帝是一个小心眼的皇帝,太宰其实也是一个小心眼的太宰,他就像是一个快要病死的老爷爷。 在临死的时候得意的把自己仅存的一点珍藏一一展现给后辈看,带着些许的狡黠,也带一丝丝的遗憾。 夜明珠这种东西云琅确定是第一次见到…… 这东西居然能散发出白蒙蒙的豪光,只需要一颗,就能照亮一丈方圆…… 这东西被装在一个沉重的青铜盒子里,太宰仅仅打开一条缝隙,白色的光芒就照的云琅差点睁不开眼睛。 “烛龙之眼,举世独此一颗!” “废话啊,传说中烛龙就一只眼睛好不好?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是白天,闭上眼睛的时候是黑夜。 问题是,烛龙之眼在这里,天上那颗明晃晃的东西算什么?” 云琅有些傻,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无礼!”太宰羞怒的合上盖子,手放在盖子上颇有一些睥睨四方的样子。 也是,不论是谁手握一件稀世珍宝都会有这种神情的。 云琅以前见过一些夜明珠,大多是一些含有稀土元素的矿石,其中以萤石原矿最多。 一般来说,自己会发光的石头多多少少都有些放射性元素,别的夜明珠最多在黑夜里发出一些微弱的荧光,这一颗比较特别……在黑夜里能当灯泡使唤…… 她娘的,这块石头的辐射度该有多高才能发出这么亮的光芒……这颗矿石的分子活跃到了什么程度才会历经上百年依旧分裂不衰? 云琅以前听说过有一个科学家用手把两块足以制造微型核爆的矿石生生的分开了,然后吗,就没有听说那个科学家的消息,估计,已经死了很多年。 现在,他终于见到了一位活着的…… 云琅刚才看的很清楚,青铜盒子里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铅……这说明给太宰这颗夜明珠的人很清楚这东西不是什么良善之物。 一刹那间,云琅就想通了几乎的事情,他的膝盖立刻在发软,用最后一丝理智控制着双腿向外走去,这一刻,他只想离这间石头屋子越远越好,如果可能,他觉得一辈子都不用来这地方了…… “只有每代的太宰才能持有这颗夜明珠,一旦始皇帝复活,这颗夜明珠将会成为太宰一族的酬劳! 你不用避嫌,现在,这颗夜明珠该给你了。”太宰慈眉善目的捧着青铜盒子对跑出石屋子的云琅道。 云琅很想告诉太宰,这东西是别人用来害死太宰一族的重要媒介,可能这就是始皇帝对付太宰一族的杀手锏。 “这是大秦皇宫浩如烟海的珍宝中最珍贵的宝贝……当年,始皇帝亲手将这颗宝石给了我家第二代太宰,尝言:此为朕之心肝,今托付卿家,朕若有命复生,此物当为卿家之酬劳,并裂土封侯,如若朕无复生之望……卿家自去吧! 云琅,我太宰一族之所以能在始皇陵枯守九十载,就是因为有这颗神物不断地给我们信心。 最珍贵的宝物就在我们的手里,始皇陵里面的其余珍宝加起来也未必有这颗烛龙之眼珍贵。 现在,你看到了这颗神物,还怀疑始皇帝会伤害我们吗? 云琅,始皇帝的大气魄如何? 最后关头能下重注,敢把最珍贵的东西托付于人,敢相信我太宰一族的忠贞。 始皇帝以国士待我,太宰一族必以性命报答,千古之下必成美谈! 现在,我以第四代太宰之名,将这枚夜明珠托付于你,我的第五代太宰。 太宰一族筚路蓝缕,玉汝于成,薪火相传至今,终于传承到了第五代,你可知我此时心中是如何的欢喜吗? 你是我太宰一族中最具有大智慧的太宰,更是我太宰一族中最具机变之能的太宰,昔日的太宰人曰:忠厚,今日之太宰人曰:智慧! 从今往后,人言太宰曰:忠厚,智慧! 我望你继承我太宰之忠厚门风,弘扬我太宰智慧之名,无论如何将这座始皇陵继续保护下去。 这座陵墓里掩埋的不仅仅是始皇帝的遗蜕,更有我太宰一族的先人,更是我们太宰一族忠贞不二的见证! 云琅,接过这颗珍宝,从此,你就是这座陵墓的守护人,也是太宰一族的首领!” 云琅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溃烂,觉得自己的眼睛正在发炎,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头发指甲正在不断地掉落……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尤其是太宰以极度庄严的态度将青铜盒子放进他怀里的时候,云琅觉得自己正处在核爆的正中心,身体如同消融的雪人…… “呵呵,拿好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时候,比你还要狼狈,两天之后才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呵呵,现在他属于你了,好好的藏起来,甚至别让我知道,也别让任何人知道,想要欣赏这绝世珍宝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独自一人观看,即便是父母妻儿也不可共享,除非是你选定的下一代继承人才能与你一起欣赏这人间瑰宝。” 好好的休息,好好的欣赏,明日,我们一起进入始皇陵,拜谒陛下,希望陛下会喜欢你这个新的太宰!” 太宰说完话,就把他脑袋上的那顶破旧的纱帽戴在云琅的头上,还细心的帮他拴好带子。 搬正了云琅软塌塌的脖子,好好的欣赏了一下云琅戴乌纱冠的样子,亲昵的在云琅的鼻子上点一下笑道:“乌纱冠戴在你头上才好看,戴在我头上糟蹋了。” 云琅软软的靠在石屋子的门槛上,绝望的看着太宰跟老虎一前一后的离开了石屋子,想要大声地呼唤,嗓子眼里却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般,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一阵山风吹来,云琅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因为突如其来的惊骇导致失去控制的身体,再一次回归了。 他小心地将青铜盒子放在地上,然后就找来了一把锄头,用尽平生之力掀开了一块石板,然后就在石板的下面,疯狂的挖掘。 云琅干了整整一天,一个近两米深的小坑出现了,云琅毫不犹豫的将那个青铜盒子丢进坑底,然后点燃了小小的铁匠炉子,把屋子里的两座锡器烛台丢进坩埚里,直到将锡器完全融化,才端起坩埚,把融化的铅锡一股脑的浇在青铜盒子上…… 这个工作他进行了三次,直到青铜盒子彻底的被铅锡包裹成一个铅锡疙瘩这才罢休,最后将这座坑重新填好,铺上石板。 就在刚才,他重新温习了一遍今日发生的事情。 首先,始皇帝为了诱惑太宰一族,拿出来了一个天然放射源,这东西不但美丽,而且,独一无二,并且可以杀人于无形。 始皇帝知道这东西的危险性,知道这东西虽然美丽,却是世上最恶毒的东西,可以在不是很长的时间里就能让一个人慢慢的衰老然后死去,太宰三十七岁的练武不辍的身体如同七十三岁的模样就很说明问题。 说什么接触死人多了被尸毒感染才变成了虎外婆的模样,这根本就是常年被辐射照射才造成的后果。 同理,也能推断出一个事实,那就是这种放射源的威力并没有云琅想的那么大。 他对人的伤害是一个缓慢地,叠加的过程,毕竟,在这个时代里想要合成人工恒定的放射源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太宰每一次独享宝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被辐射伤害的一个过程,他接手这颗辐射源已经十五个年头了…… 云琅将一只手塞嘴里用力的咬着,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在一颗强烈的辐射源底下睡了那么多天,居然还活着……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二章云琅的愤怒 第一一二章云琅的愤怒 阴谋下的幸福,让太宰四代人幸福了很久。 一百年里他们前赴后继的为始皇帝伟大的信任献出了生命,不论遭遇了多么不公正的事情,都无怨无悔。 云琅的眼泪不争气的流淌了下来,不是为自己刚刚死里逃生感到后怕,而是觉得这个世界对太宰他们太残忍了。 “怎么?舍不得把宝贝藏起来?” 太宰靠在石屋子门框上,手里拿着一根烤的油黄的鸡腿喜滋滋的笑话云琅。 云琅不好意思的抹掉眼泪道:“这需要大毅力!” 太宰把鸡腿递给云琅道:“吃点东西,你能这么快就醒过来,已经出乎我的预料了。 第三代太宰,不眠不休的看了这东西三天三夜,结果硬是把自己看的骨淆神离,还没进始皇陵听封就死了,没办法,只好便宜了我耶耶,他成了第三代太宰。 嘻嘻,小子,你看见那东西上面转圜的七彩霞光了没有?是不是看的时间久了,就有一种魂魄与身体分离的感觉?” 云琅笑道:“其实那些霞光不是在变换,更像是在翻涌,就像喷涌的泉水,燃烧的火焰,美不胜收!” 太宰坐在云琅身边道:“是极,是极,就是这种样子,真是太美了,太美了……” 太宰用肩膀破碰云琅又道:“你知道这些年来,我多么想跟人分享我看到了什么,我到底拥有一件什么样的瑰宝……我想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所有人都嫉妒我……在无数次难眠的夜晚,我都在幻想这颗瑰宝落在世人眼中是个什么模样。 哈,天下会乱的!” 云琅一手搂着太宰瘦俏的肩膀道:“你现在可以对我说了,我知道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对瑰宝的每一个形容都是不合适的,不管你用多么优美的文字跟话语,也无法形容它的美丽于万一!” 太宰容光焕发的厉害,枯黄的脸色似乎蒙上了一层蜡,在夕阳中熠熠生辉。 “对啊,对啊,现在可以回答你以前的问题了,云琅,你还觉得我枯守始皇陵这么些年吃亏了吗? 哈哈哈,有谁知道我的幸福,我的快乐? 如此珍宝自然要独自一人欣赏……要不,你再拿出来一次,我们一起欣赏一下?” 太宰的眼睛变得很亮。 “不可能!” 云琅回答的斩钉截铁:“现在宝贝是我的,你多看一次,我就吃亏一次,不行!” 太宰张大了嘴巴,有些失望,遗憾的瞅瞅石屋子,又抬头瞅瞅房顶上的那个洞,叹息一声道:“你是对的,我不该这么贪心。” 云琅握住太宰冰凉的手道:“如果你死了,我会把那东西当成你的陪葬,让它永远跟你在一起。” 太宰闻言一下子跳了起来,结结巴巴的道:“你,我?你?我死,你真的会?” 云琅笑着点头道:“一定,你的幸福将不会有边际!” 太宰偷偷看云琅一眼,局促的搓着手道:“这不合适!” 云琅笑道:“合适,最合适不过了,我见过瑰宝了,看一次就足够了,再多看几次,可能就会沉迷在里面,重复你走过的路我不干,我的将来应该更加的灿烂。 你死后,我会把你的尸体放进始皇陵,然后落下断龙石,让你跟你最尊敬的始皇帝,最亲厚的同伴,最亲的亲人,最爱的珍宝永远永远的在一起。” 太宰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艰难地扭过头道:“快去睡吧,明日,我们就要拜谒始皇帝,我希望你能用最好的精神去见始皇帝!” 云狼确实感到很疲惫,点点头就爬上自己的大床,任由太宰帮他盖上毯子。 他将身体缩成了一团,如同在母体中的模样,身体颤动的如同筛糠,将手指咬在嘴里,才能让自己不要嚎哭出声,眼泪溪水一般的流淌,**了木床,有一些甚至顺着木板的缝隙流淌到了地上…… 始皇帝的行为,是对忠贞这两个字最大的羞辱! 天亮的时候,云琅自然就睡醒了,昨夜哭泣的有些多,眼泪流的也有些多,有些轻微的脱水。 太宰熬了一锅浓稠的小米粥,云琅一人就喝了整整一锅,肚子撑的溜圆,太宰见云琅喜欢喝粥,就吃了一些饼子,笑话云琅的心绪不平静,昨夜磨牙的声音把老虎都吓得不在屋子里睡觉了。 昨日面对始皇帝的灵位,云琅还能很自然地跪拜下去,今日,他只是朝灵位笑笑,待太宰收拾好了灵位,就打算离开。 跪在前面恭敬磕头的太宰并没有发现云琅这一不恭敬的举动,自己背上了牛头,让云琅背上猪头,羊头,就迎着朝阳离开了石屋子。 太宰的身体明显变得更虚弱了,云琅初见他的时候,即便是彪悍的豹子见到他的时候也会狼狈逃窜,现在,背着牛头走一段山路,他就显得非常吃力。 “我的鼻子最近总是流血,有时候不流淌半个时辰不会停止,身体也不是很好,膝盖就像是生锈了一般,挪动一步都很艰难,总要用最热的温泉水浸泡之后才能好一些。 云琅,你说,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云琅将猪头羊头绑在一起挂在老虎背上,取过太宰身上的牛头背身上道:“我只希望你今后每一天都快活。” 太宰笑道:“哈哈哈,我昨天跟今天都过得非常快活。” 云琅笑道:“要继续保持!” 太宰撩开一根挡路的树枝道:“借你一句话,这是一定的!” 两人一虎沿着山路很快就下到了瀑布边上,云琅轻松地攀上岩壁,找到了那块石头用力的一拉,山门立刻洞开。 关上山门,巨大的陵卫所就被铁链上缠绕的灯芯照耀的如同白昼,太宰今日一连拉动了三条铁链,三条铁链上的灯芯很快就形成了三条火焰瀑布,这是往日所没有的奇景。 “你以后有钱了,就多购买一些鲸油添加进来,总是这样耗费,大鼎里的鲸油支撑不了多长时间。” 云琅来到十几具泥人面前道:“这是你的手笔?” 太宰笑道:“是的,就是手法不好,老甘,老梅总是说我不是干这一行的料。 以后要靠你了。” “这是一定的!”云琅无所谓的回答了一下,现在看来,用老甘,老梅两个会塑像的野人来激发太宰的生机是一桩无用功。 “我以后啊,会雕刻一个模子,先把尸骨放在模子里面,然后往里面灌上泥浆,等泥浆干了就打开模子,自然就有一个不错的塑像了。 放心吧,不太难。”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这法子真好,我怎么就没有想到?等你有闲暇时间了,就抓紧做吧。” 云琅点点头,带着老虎就沿着石阶向上走,云琅每走一步,太宰就挥动木槌,敲击在台阶上一根凸起的小石柱上,然后,云琅就看到了脚下的石头台阶在缓慢地移动,将他送到了半空,脚下就是一道幽深的沟壑。 此时,牛头,猪头,羊头全部都在云琅的背上,老虎打死都不肯踏上悬在半空里的台阶。 虽然不知道太宰为什么一定要他背上三牲,云琅还是乖巧的没有发问,他相信太宰不会害他。 有些台阶伸出去很长,有的伸出去却很短,有高处的台阶会滑落下来来到低处,又有低处的台阶会上浮,最终,站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云琅面前,就出现了一条螺旋状的楼梯。 楼梯很高,一直延伸到沟壑的另一边,在台阶的尽头,有一面青灰色的石壁光滑如镜!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三章 王翦! 第一一三章王翦!(求首订,求月票) 在太宰无比欢喜的目光中,云琅登上了阶梯最终来到了那面石壁前面。 他抬起手,曲起指节,就像去别人家拜访一般,轻轻地在石壁上叩了几下。 太宰在下面笑道:“石壁很厚,里面的人听不见,这里是你的家,进去吧,主人家不用别人允许。” 云琅瞅着太宰道:“你不上来一起进去吗?” 太宰笑道:“这是你的大日子,我等一会。” 云琅笑道:“上来吧,你不指路我没法走。” 太宰轻声道:“进去吧,只有一条路,每走一步都会有灯火为你引路。” 云琅站在那里不动身,太宰叹息一声走上了阶梯来到云琅面前道:“始皇帝的大臣上殿,从无陪侍,你呀……”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你,不是为了里面的始皇帝,这一点你该知道,你永远都是始皇帝的太宰,而我?最终的目的是要放下断龙石,始皇帝可能不愿意见我。” 太宰按着云琅的手将印信塞进了凹槽,用力的扭动之后,就对云琅道:“开了门,就要把牛头,猪头,羊头丢给神龙,不要犹豫。” “神龙?”云琅的眼睛瞪得有鸭蛋大。“你可没说里面有这种东西啊,要不,我们不进去了,一听这两个字我就知道不是什么善类。” 太宰拍了云琅的后脑勺一下怒道:“就是一条大蛇,蟒蛇!” “蟒蛇我也怕,能吞下牛头,猪头的蟒蛇弄死我没有什么问题!” “滚,蟒蛇是皇陵里面必须有的东西,要不然里面海量的老鼠怎么处理?” “老鼠?海量?”云琅的声音有些尖利。 “是啊,陵墓里面怎么可能会没有老鼠?小心脚下,门马上就开了,老鼠会跑出来的……” 云琅闻言,第一时间把太宰推在最前面,咬着牙道:“我有多怕老鼠你难道不知么?” 太宰无奈的立在最见面,耳听得山壁咔嚓一声响了一下,山壁就缓缓地向一边滑开了。 云琅皱着眉头,他好像听见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断裂了,太宰却神色如常,继续对云琅道:“只要听见这种声音,就说明机括的效用犹在,你进去之后,还要给滑道上加油。” 嘴上说着话,脚下却丝毫不乱,左右扫荡两下,就有十几只老鼠被他从台阶上扫荡下去了,耳听得那些老鼠吱吱叫着跌进了深渊。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就小心的从太宰肩膀后面瞅那道已经打开的两尺宽的裂隙。 一股风从里面吹出来,非常的阴冷,太宰拖着云琅向里面跨了一步,一溜火光顿时从眼前一直延伸到了最深处。 火光的下面是一道天生桥。云琅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生桥,而是一条倚靠悬崖修建的栈道,整个栈道是黑色的,中间竖着一道墙,墙上满是彩绘图案,在半明半暗的火光下,看不见另外半边,给人一种桥梁凌空生成的奇异感觉。 太宰眼看着云琅吃力的从桥梁上卸下来两座青铜灯座,放在大门处,防止大门突然合上。不由得摇头道:“你不走,大门不会关上。” 云琅喘着粗气道:“预防万一!” 太宰眼看云琅又从背包里拿出一盘白色的绳子正在往灯柱上捆绑,拍着前额道:“你又在干什么?” 云琅快速的绑好绳子,对太宰道:“全蚕丝的,为了这盘绳子我用了十一束丝,万一这座栈道断了怎么办?我至少还有一根绳子。” “你信不过我?” “信得过,我不信始皇帝!” 太宰一把捂住云琅的嘴巴轻声道:“慎言!” 云琅的眼睛瞪得很大,比见到老鼠的时候瞪得更大,无他,一条足足有他家饭碗粗的蟒蛇正从栈道的另一头,快速的滑过来。 太宰见云琅安静了,这才松开手,刚刚松开,就听云琅用颤抖的声音道:“蛇,好大的蛇!” 太宰哼了一声,取过云琅肩头的牛头就甩了出去,原本冲着太宰,云琅游过来的那条蛇,立刻就冲着滚动的牛头滑过去了。 “神龙吞掉牛头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然后就会躲起来睡眠,这段时间它不会来骚扰我们。” 云琅晃动一下背后的猪头,羊头,颤声问道:“神龙不止一条是不是?” 太宰点头道:“这是自然,当初选择神龙的时候,就是一条大的,一条中等的,一条小的,大的死掉了,中等的就会代替它继续清除老鼠,中等的死掉了小的就会代替。” 黑暗中传来蟒蛇悉悉索索吞咽牛头的动静,云琅不由自主的朝那边看了一眼小心的问道:“这东西会死?” 太宰一步踏上栈道郁闷的道:“最多活八十年,这还是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这里阴冷,不适合神龙活动,南边有一道温泉,老鼠多,神龙一般在那里活动,只有大门被打开的时候,老鼠才会向这里逃跑,神龙也会追过来,除此之外,它们一般不会乱跑的。 你记住了啊。刚才那条蛇已经活了快五十年,看样子离死不远了,等它死后,你要是没有放下断龙石,就一定要记得再捉一条小蟒蛇放进来替换它。 不要母蛇,只能是公蛇,要不然啊,用不了几年,这里就会变成蛇窝。” 云琅一边跟着太宰向里面走,一边道:“我放断龙石之前一定会给里面丢三条母蛇,让这里变成蛇窝最好。 死去的就该死去,活着的就该奋斗,总是挖祖坟捞好处算什么好汉!” 说着话,两人已经通过了栈道,太宰对云琅继续绑缚丝线绳子的行为已经很无奈了。 指着前面黑漆漆的甬道说:“这里是陵道,两边都是各色塑像,石雕,陵道两边的石壁上雕凿的是始皇帝生平工业,你可以仔细看看。” 云琅感受着甬道里吹来的风,发现自己的衣袂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瞅着太宰道:“哪来的风?难道说对面还有一个进风口?” 太宰摇头道:“这扇山门打开之后,这座陵墓里的其余六条甬道就会同时打开一条缝隙,一柱香的功夫,就会把这里面的浊气全部换掉,等你关上那扇门的时候,其余的甬道也会同时关闭。” “外人从那些门里进来怎么办?”云琅又看见了一条蟒蛇,果然如同太宰所言,这条蟒蛇小一些,也不用太宰发话,他就把猪头丢了过去。 “太宰见蟒蛇开始猪头就笑道:“进不来的!” 甬道里面的风很大,不过,这里面的大型牛皮灯笼却把甬道招摇的明晃晃的。 石壁上的壁画被灯火照耀的纤毫毕露,一幕幕熟悉的历史画卷被工匠生动的表现在了石壁上。 从始皇帝出生,再到登基,与吕不韦的斗争,再到灭掉六国,一统天下,每一幅图案上都有一个不同时期的始皇帝。 如果云琅不知道始皇帝的生平,仅仅看这些浮雕,始皇帝的伟大一定会让他臣服膜拜。 会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是属于始皇帝的,只要看看那幅图案上的婴儿时期的始皇帝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眼,就知道他的出生就是对这个世界最好的怜悯。 现在,不过是一幅幅的精美浮雕而已。 太宰自然是赞叹不绝的……包括,始皇帝跨坐在一只老鹰的背上从赵地回到咸阳的样子。 浮雕的尽头,有一个金甲武士手杵长剑端正的站在那里,时光剥夺了金甲的光彩,颜色非常的黯淡,唯有他脸面上还留存了一些颜色鲜亮的金漆。 “这是王翦!”太宰见云琅长时间的观看那个金甲武士就低声介绍。   http://www.txt80.com 战争开始了,孑2开始冲锋,求 兄弟姐妹助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新书上架就变成了一场战争…… 孑2 本性如猪,如羊,如牛,面对这样的状况,也不得不化身野猪,野羊,野牛,如果可能,还要变成豹子,老虎,狼,不管不顾的向前猛冲!!! 这时候平时斯文的样子要不得了,这时候再装猪,很可能就真的变成猪了。好在,你们的孑2即便是猪,也是一头皮糙肉厚的野猪,冲杀起来不输猛虎。 不管怎么说,这个月爆发定了,每日四更,现在手头还有一点存稿,一旦存稿发布完毕,孑2就写一章发一章,即便再艰难,也绝对不会放弃孑与一向在意的质量,这一点请兄弟姐妹们放心。 孑与只求,兄弟姐妹们如果看书看得愉快,就给孑与一点小小的支持,订阅一下,给点月票,让孑与有更加充足的精神与信心为大家献上一个更加优美的故事。 请放心,这必将是一本超越前书的好书,孑与经过上千万字的磨练,现在写作手法日趋成熟,这本书后面不精彩,你来抽我……哈哈哈哈。 请兄弟姐们助我一臂之力,莫要让成绩太难看,孑与拜谢!!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四章咸阳 第一一四章咸阳 云琅敲敲铠甲,发出梆梆的声响。 太宰瞅瞅云琅道:“你不会以为这是王翦上将军的尸骨吧?”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想确定一下。” “有陪葬的人俑,不过啊,不会是王翦上将军,也不会是杨端和,蒙骜,王贲他们。” 云琅笑道:“李斯赵高不可能,会是谁呢?” 太宰瞅着云琅道:“六国美女两百四十名,再加上我大秦美女三十六人,以及六十一名乐工!” “没有宦官?”云琅带着讥诮之意问道。 太宰用手指着不远处提着灯笼的人俑道:“章台宫里的两百一十一名宦官尽在此地……” 云琅默然。 越过王翦的铠甲人俑,云琅眼前豁然开朗。 一条汹涌的河水阻挡住了去路。 太宰迈过黄河,小心地避开函谷关,回头对云琅道:“下脚小心些,莫要碰坏了箭楼。” 云琅扫视了一眼脚下的山川地理模型道:“比例不对,黄河,渭水之间的间距不对,华山上的莲花峰被弄成了一个蘑菇,始皇帝难道就不能找几个好点的工匠来做这东西吗? 另外,我还以为河流湖泊里流淌的都该是水银才对,怎么会是水?这会导致陵墓潮湿,不利于尸体的养护。 另外,陵墓的顶上也该有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不该用一些破烂灯笼来代替吧?” 太宰苦笑一声道:“二世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已经算是不容易了,他如何会倾尽国帑来为始皇帝修建山陵?” 云琅踮着脚尖踩在那片应该是龙首原的位置上,俯首瞅着上林苑的位置道:“阿房宫呢?” 太宰指指插满了染绿的枯树枝道:“那里就是?看到那两条小小的水渠了没有?那里就是流经阿房宫的潏河,跟渭水。” 云琅小心地提起腿,踩在渭水边上指着一座一尺高的阁楼道:“二世皇帝这也太敷衍始皇帝了吧? 我尝闻,阿房宫前殿就能供一万人就坐,这里就一座木阁楼。” 太宰冷笑道:“始皇帝已死,还能怎样?” 云琅漫声道:“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 复道行空,不霁何虹? 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歌台暖响,春光融融。 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我还以为这里至少能看到微缩景观,却没有料到又被二世皇帝给糊弄了。” 太宰冷笑道:“人在,威严在,人死,不如狗!快走,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前面,才是始皇帝亲自督造的地方。” 云琅不由得笑了,太宰吹嘘的人间少有的是始皇陵是这般模样,确实让他非常的丢脸。 整座陵墓的大结构确实恢弘大气,只可惜在一些小的细节上,处处都表露出二世皇帝的不耐烦与敷衍。 孩子玩具一般的山川地理图也就罢了,就连陵道上的青石板也变成了随处可见的麻条石。 云琅忽然想道,如果整座陵墓最后的完成工作是由胡亥完成的,那就太有趣了。 不论始皇帝的预测有多么的精妙,碰到一个恨不得他早死的儿子,再精妙的设计也会变得漏洞百出。 “这里原本是一条山涧,始皇帝命人将两座山头削平,然后在山涧上修建了顶棚,中间就自然产生了一个诺大的空洞。 整座陵墓就修建在这座山涧之内,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 太宰悠悠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云琅的面前出现了一座繁华的街市,路上不会动的行人很多。 有的在叫卖,有的在沉默,有的在织布,有的在微笑,还有不少儿童夹杂在人群里,在大人的腿边玩耍嬉戏。 云琅打开一个酒缸,里面的酒早就酸臭不堪,酒精飞逸完毕,剩下的是黑乎乎的酒糟跟腐臭难闻的气息,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难闻的气味依旧让云琅烦闷欲呕。 饭碗里的小米饭早就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没有任何食欲,木匠手里的斧头,也已经快要腐烂干净了,手里只有半截朽木,斧头掉在脚下,如果不仔细辨认,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一柄斧头。 一条黑色的蜈蚣从织娘的发髻里钻出来,对着云琅扭动两下身体,就立刻钻进织娘破旧的衣衫里。 铁匠还在,却没了所有的家伙事,诺大的铁匠铺子里空荡荡的。 太宰见云琅在看他,就没好气的道:“你用的就是人家的东西,将来记得还给人家。” “那些麻布跟绸缎也是?” 太宰叹口气道:“不从这里拿,你以为我能去哪里拿?很多东西都腐朽了,能用的不多,与其白白腐朽,不如拿出来用一下。” 云琅环顾四周,在摇曳的火光下,映照在他们脸庞上的光线明灭不定,每一个雕塑似乎都有了活的表情,或者欢喜,或者悲苦,或者兴奋,或者沮丧…… 一具乞丐的雕塑因为躺在地上,被地下水浸泡了的时间太久,半个身体已经风化了,支撑他身体的并非是白骨,而是一些竹篾…… 不论地面上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已经改朝换代,这并不重要,至少,这里依旧是大秦世界。 一个酒肆里面有一些长条凳,其中一张长条凳子上的灰尘格外的少,上面有一个明显的屁股印子。 云琅来到那张凳子上,坐在上面,将双手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太宰道:“你很喜欢坐在这里?” 太宰点点头,熟练的从橱柜里面掏出一壶酒,一个黑陶酒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自己就着罐子喝了一大口酒道:“在这里时间长了,就觉得自己该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太宰的酒一般都不是什么好酒,这东西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媒介。 云琅完全能想象的出来,太宰一个人坐在这里的时候有多么的寂寞。喝完酒,云琅就穿过集市,在距离集市一箭之遥的地方有一座城池名曰——咸阳! 这座城可不是秦胡亥胡乱凑合出来的假货,而是一座真正的城池。 高大的城墙将诺大的峡谷从中截断,麻条石砌造出来的城墙一直延伸到峡谷上方,与黑漆漆的顶棚混为一体。 城墙的正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城门,两个堪比城墙一般高的持戈武士守在城门边上,云琅看不清他们的眉目,只能感受他们带来的强烈的压抑感。 “始皇帝一统六国之后,征天下富户十二万徙居咸阳,收天下金铁铸造十二金人,自以为天下从此平安无事,谁能想到,陈胜吴广之辈,仅靠竹竿,木矛就能让钢铁大秦轰然倒地。 如今,十二万户富户早就灰飞烟灭,唯有十二金人依旧守在这里,然而,大秦何在?” 云琅仰着头看这两个金人,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具金人最多只有一百吨左右的重,十二金人合起来也不过一千两百吨重,他不稀奇在大秦时代,他们就有几千吨的金铁,他只是怀疑这十二座一百吨重的金人是如何被他们安置在这里的。 或者说,他们是凭借什么工具,让一百吨重的金人移动! 走近城墙,云琅才发现这十二个金人铸造的非常差劲,而且,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形罢了,或者说,他们就是一块金铁,被工匠用一锅锅的铜水,铁水一层层混合浇筑起来的。 假如云琅能弄倒这具金人,想必,金人一定会被摔的四分五裂。 云琅敲敲铠甲,发出梆梆的声响。 太宰瞅瞅云琅道:“你不会以为这是王翦上将军的尸骨吧?”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想确定一下。” “有陪葬的人俑,不过啊,不会是王翦上将军,也不会是杨端和,蒙骜,王贲他们。” 云琅笑道:“李斯赵高不可能,会是谁呢?” 太宰瞅着云琅道:“六国美女两百四十名,再加上我大秦美女三十六人,以及六十一名乐工!” “没有宦官?”云琅带着讥诮之意问道。 太宰用手指着不远处提着灯笼的人俑道:“章台宫里的两百一十一名宦官尽在此地……” 云琅默然。 越过王翦的铠甲人俑,云琅眼前豁然开朗。 一条汹涌的河水阻挡住了去路。 太宰迈过黄河,小心地避开函谷关,回头对云琅道:“下脚小心些,莫要碰坏了箭楼。” 云琅扫视了一眼脚下的山川地理模型道:“比例不对,黄河,渭水之间的间距不对,华山上的莲花峰被弄成了一个蘑菇,始皇帝难道就不能找几个好点的工匠来做这东西吗? 另外,我还以为河流湖泊里流淌的都该是水银才对,怎么会是水?这会导致陵墓潮湿,不利于尸体的养护。 另外,陵墓的顶上也该有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不该用一些破烂灯笼来代替吧?” 太宰苦笑一声道:“二世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已经算是不容易了,他如何会倾尽国帑来为始皇帝修建山陵?” 云琅踮着脚尖踩在那片应该是龙首原的位置上,俯首瞅着上林苑的位置道:“阿房宫呢?” 太宰指指插满了染绿的枯树枝道:“那里就是?看到那两条小小的水渠了没有?那里就是流经阿房宫的潏河,跟渭水。” 云琅小心地提起腿,踩在渭水边上指着一座一尺高的阁楼道:“二世皇帝这也太敷衍始皇帝了吧? 我尝闻,阿房宫前殿就能供一万人就坐,这里就一座木阁楼。” 太宰冷笑道:“始皇帝已死,还能怎样?” 云琅漫声道:“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 复道行空,不霁何虹? 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歌台暖响,春光融融。 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我还以为这里至少能看到微缩景观,却没有料到又被二世皇帝给糊弄了。” 太宰冷笑道:“人在,威严在,人死,不如狗!快走,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前面,才是始皇帝亲自督造的地方。” 云琅不由得笑了,太宰吹嘘的人间少有的是始皇陵是这般模样,确实让他非常的丢脸。 整座陵墓的大结构确实恢弘大气,只可惜在一些小的细节上,处处都表露出二世皇帝的不耐烦与敷衍。 孩子玩具一般的山川地理图也就罢了,就连陵道上的青石板也变成了随处可见的麻条石。 云琅忽然想道,如果整座陵墓最后的完成工作是由胡亥完成的,那就太有趣了。 不论始皇帝的预测有多么的精妙,碰到一个恨不得他早死的儿子,再精妙的设计也会变得漏洞百出。 “这里原本是一条山涧,始皇帝命人将两座山头削平,然后在山涧上修建了顶棚,中间就自然产生了一个诺大的空洞。 整座陵墓就修建在这座山涧之内,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 太宰悠悠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云琅的面前出现了一座繁华的街市,路上不会动的行人很多。 有的在叫卖,有的在沉默,有的在织布,有的在微笑,还有不少儿童夹杂在人群里,在大人的腿边玩耍嬉戏。 云琅打开一个酒缸,里面的酒早就酸臭不堪,酒精飞逸完毕,剩下的是黑乎乎的酒糟跟腐臭难闻的气息,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难闻的气味依旧让云琅烦闷欲呕。 饭碗里的小米饭早就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没有任何食欲,木匠手里的斧头,也已经快要腐烂干净了,手里只有半截朽木,斧头掉在脚下,如果不仔细辨认,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一柄斧头。 一条黑色的蜈蚣从织娘的发髻里钻出来,对着云琅扭动两下身体,就立刻钻进织娘破旧的衣衫里。 铁匠还在,却没了所有的家伙事,诺大的铁匠铺子里空荡荡的。 太宰见云琅在看他,就没好气的道:“你用的就是人家的东西,将来记得还给人家。” “那些麻布跟绸缎也是?” 太宰叹口气道:“不从这里拿,你以为我能去哪里拿?很多东西都腐朽了,能用的不多,与其白白腐朽,不如拿出来用一下。” 云琅环顾四周,在摇曳的火光下,映照在他们脸庞上的光线明灭不定,每一个雕塑似乎都有了活的表情,或者欢喜,或者悲苦,或者兴奋,或者沮丧…… 一具乞丐的雕塑因为躺在地上,被地下水浸泡了的时间太久,半个身体已经风化了,支撑他身体的并非是白骨,而是一些竹篾…… 不论地面上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已经改朝换代,这并不重要,至少,这里依旧是大秦世界。 一个酒肆里面有一些长条凳,其中一张长条凳子上的灰尘格外的少,上面有一个明显的屁股印子。 云琅来到那张凳子上,坐在上面,将双手放在桌子上,笑眯眯的看着太宰道:“你很喜欢坐在这里?” 太宰点点头,熟练的从橱柜里面掏出一壶酒,一个黑陶酒碗,给云琅倒了一碗酒,自己就着罐子喝了一大口酒道:“在这里时间长了,就觉得自己该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太宰的酒一般都不是什么好酒,这东西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媒介。 云琅完全能想象的出来,太宰一个人坐在这里的时候有多么的寂寞。喝完酒,云琅就穿过集市,在距离集市一箭之遥的地方有一座城池名曰——咸阳! 这座城可不是秦胡亥胡乱凑合出来的假货,而是一座真正的城池。 高大的城墙将诺大的峡谷从中截断,麻条石砌造出来的城墙一直延伸到峡谷上方,与黑漆漆的顶棚混为一体。 城墙的正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城门,两个堪比城墙一般高的持戈武士守在城门边上,云琅看不清他们的眉目,只能感受他们带来的强烈的压抑感。 “始皇帝一统六国之后,征天下富户十二万徙居咸阳,收天下金铁铸造十二金人,自以为天下从此平安无事,谁能想到,陈胜吴广之辈,仅靠竹竿,木矛就能让钢铁大秦轰然倒地。 如今,十二万户富户早就灰飞烟灭,唯有十二金人依旧守在这里,然而,大秦何在?” 云琅仰着头看这两个金人,很快他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具金人最多只有一百吨左右的重,十二金人合起来也不过一千两百吨重,他不稀奇在大秦时代,他们就有几千吨的金铁,他只是怀疑这十二座一百吨重的金人是如何被他们安置在这里的。 或者说,他们是凭借什么工具,让一百吨重的金人移动! 走近城墙,云琅才发现这十二个金人铸造的非常差劲,而且,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形罢了,或者说,他们就是一块金铁,被工匠用一锅锅的铜水,铁水一层层混合浇筑起来的。 假如云琅能弄倒这具金人,想必,金人一定会被摔的四分五裂。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五章伟大的演奏家 第一一五章伟大的演奏家 “城里睡眠着一位伟大的皇帝!” 太宰自从进了始皇陵,就如同一个幽灵,完美的融合进了这座黑暗,幽静,死寂的城市。 他的声音中带着丝丝伤感,暗哑却有力。 地上的夔龙纹地砖上满是灰尘,走一步,就多一个脚印。 城门前面有一片光滑的石板平台,一座巨鼎竖立在上面,巨鼎的脚下堆满了著名的秦半两钱。 太宰掏出一把秦半两钱丢在巨鼎下面,然后才带着云琅向城门走去。 “臣下章台太宰顾允进城!” 太宰突然报名,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太宰却跪倒在尘埃里,手里捧着一枚发黄的象牙笏板拜伏于地,礼仪严谨的如同教科书一般精准。 云琅瞅瞅地上的灰尘,微微的弯了一下膝盖就算是行礼了,毕竟,地上的灰尘实在是太多了。 原以为太宰跪拜之后大门就会打开,结果,两座巨大的金人寂静无声,巨大的大门也没有松动的迹象。 太宰跪拜完毕之后就带着云琅从一个水桶粗细的洞里钻了进去。 “这不会是狗洞吧?”云琅爬了一会忍不住问太宰。 “不是狗洞,是神龙进出的口子!” “蛇洞跟狗洞区别很大吗?” “只有这一条路!” “始皇帝要是复活了,也爬狗洞?” 正在前面爬行的太宰愣了一下,黑暗中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见他郁闷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你就不能对始皇帝抱有哪怕一点点的恭谨之心吗?” “我这人有多现实你又不是不知道,想要我为一个死去的人保持恭敬这很难,除非他依旧有威胁我生命的手段,否则,没可能的。” “我死了之后你不会把我丢山涧里喂狼吧?” “这不会,你即便是死了,我还是会怀念你,说不定没事干的时候会把你挖出来看看,怎么可能会随便丢掉?” 太宰哼了一声,继续向前爬。 云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爬了多长时间,黑暗幽闭的环境下,很难掌控时间。 在他膝盖疼痛到难以忍受的时候,身边的岩石似乎不见了,云琅摸着黑左右摸摸,什么都摸不到,这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城! 一点火星出现在不远处,太宰鼓着嘴巴用力的吹火折子,暗红色的火星顿时就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别乱动!”太宰见云琅在左顾右盼,连忙出声提醒。 云琅定住了身体,他可不觉得太宰是在吓唬他,既然这么说了,这里一定有危险。 太宰将火折子靠近了一条铁链子,一团火光就沿着铁链子攀援而上,很快就来到了屋顶,而后,燃起一团更大的火焰,随即,这团火焰忽然一分为六,继续向其余地方攀援。 六团更大的火焰突兀的亮起。总共七团火焰如同太阳一般照亮了黑漆漆的洞窟。 也不知道这些火焰燃烧的媒介是什么,火焰不但明亮而且稳定,发出的光线照耀在白玉镶嵌的圆盘上再反射到地面,亮堂堂的。 云琅觉得眼花缭乱,转过头,才发现在他的身边,全是一些巨大的刺球,这些刺球的直径足足有一米,探出来的长刺更是有一尺长,即便是已经布满了绿色的铜锈,这东西杀人的作用丝毫未减。 铜刺球被一道细细的锁链拖在一道斜坡上,也就是云琅站立的地方,他很担心锁链会断裂,那样的话,他会被几吨重的铜刺球碾成肉泥。 一个手持巨斧的壮汉,正在做怒目状,手里的巨斧似乎正要砍下来。 弄清楚了立身环境之后,云琅大叫一声,就快速的拖着太宰爬上了斜坡,或许是他的声音太大,惊动了那个手持巨斧的壮汉,他手里的巨斧从手中跌落,轰隆一声,看在细细的锁链上,锁链一触即断,巨大的铜刺球就轰隆隆的从云琅身边滚落,紧接着又是一颗…… 太宰大喊大叫着把云琅丢到一块黑色石板区域,自己也滚动着来到这里,一把按住准备起身的云琅,云琅赶紧顺从的趴在地上。 “嗡‘的一声响,一排粗大的弩枪就从他们的头顶飞掠而过,轰的一声钉在对面的石壁上,弩枪切断了一道道细细的锁链,于是,就有无数的铜刺球向云琅,太宰滚落过来。 云琅惨叫一声想要跑,却被太宰死死的按在地上,十几个铜刺球在这个微微有些凹陷的区域里来回滚动,碰撞,而后再滚动,除过云琅,太宰趴着的这片黑色区域,铜刺球看似无序的滚动,轨迹却没有放过一寸土地,齐齐的碾压了一遍。 铜刺球的动力终于释放干净了,十二个铜刺球最后落在地面最低处,重重的撞在一起,再无声息。 云琅想要爬起来,却怎么也动不了,身体似乎被地面吸住了,太宰无奈的帮云琅卸掉他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才从地上一跃而起。 “这里是卸甲地,你带着这么多的铁器进来差点害死我们。” 云琅费力的从地上拿起自己的匕首道:“一块磁石罢了,说什么卸甲地。” 太宰哼了一声道:“自从大王差点被荆轲刺杀得手,宫中就多了这么一个地方,只要你身上有任何铁器,就会被这里的武士乱刀砍死。” 云琅扭扭脖子不屑地道:“青铜剑这东西就探查不出来,始皇帝的时候铁器还没有大规模的运用,这东西的用处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大。” 太宰怒道:“别人不知道啊,他们见铁器被磁石吸住,就以为这东西能吸住所有金铁,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聪明?” “刚才那些铜刺球,弩枪是怎么回事啊?要不是你拉我,我已经被碾成肉泥了。” “这就是帝王之威!” “看来帝王之威就是只考虑帝王自己的安危,不顾别人的死活是吧?” “帝王的安危关系社稷之重!” “可他已经死了!” “死了也是帝王!” 太宰不愿意跟云琅讨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抬头瞅瞅天上正在发光的七团火焰,双手抱着那个破旧的笏板,一步一停的沿着甬道向城池里走去。 内城跟外城差别很大,充分的体现了地位上的差异。 这里的亭台楼阁很多,哪怕是用绢布制作出来的花树,也比外面的假花,假树要逼真的太多了。 密集的花树中露出一角屋檐,屋檐上的青砖青瓦,看起来灰扑扑的,没有多好看,却显得古拙。 一个红衣女子正在弹琴,前面坐了很多戴着乌纱帽子的官员,一个个坐在那里作如痴如梦状。 再漂亮的女子变成骷髅之后也就好看不到那里去,灰扑扑的发髻下那张惨白的骷髅脸,多了一些空洞,少了一些恐怖。 古琴倒是不错,琴长三尺,弦柱依旧存在,就是一双没了血肉的爪子落在上面,云琅即便是大开脑洞也感受不到丝毫的美感。 太宰瞅了一眼女子的发髻道:“这是一个楚国美女,看来是一个擅长调琴的。 能让陛下准许她见外臣,还能为外臣演奏,这女子应该很受陛下恩宠,只可惜无子,只能这样了。” “这些人都是泥人吧?”云琅指指那些栩栩如生的外臣塑像问道。 太宰耸耸肩膀道:“谁知道呢,可能泥里面包裹着尸骨吧!” 云琅忽然发现女子的肩部有一个金色的挂钩,这应该是来挂袖子用的,不知什么时候,她的衣袖已经有些腐朽了,胡乱的落在身下,至于她的一双手臂,也掉在了地上。 云琅提起女子的衣袖,帮她挂在金钩上,却不小心拂动了古琴上的双手,原本还有些完整的手骨立刻散开,敲在琴弦上,发出一声干涩沉闷的响动。 像是在跟云琅致谢。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六章龟虽寿 第一一六章龟虽寿 政治人物的生死完全用不着同情。 他们本身就是人中龙凤,想要索取更多,必然就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不论是一展胸怀,还是济世救民都是索取的一种,所以,不论遭遇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不过是奋斗失败的结果。 他们有能力,也有足够的智慧去面对自己将要承受的后果,我们可以赞扬他契而不舍的精神,羡慕他有一颗为了理想献身的心,至于同情,还是算了,他们根本就不需要。 遭受无妄之灾的人才需要别人的同情,比如这个弹琴的红衣女子。 云琅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家在何方,仅仅一声琴音,不足以推断出这背后的所有故事。 一座高大金人站在城门的后面,他手里拎着一只硕大的链子锤,自从云琅不小心触发了十二枚铜刺球之后,这只巨大的链子锤就开始无风自动,开始只是轻轻的摇摆,逐渐的,链子锤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到了最后,链子锤带着破风之声,不再有变化。 云琅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链子锤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钟摆…… 众所周知,钟摆的作用是用来固定(长度)和调整周期(调整长度)用的。 可是在链子锤摆动的破风声中,云琅还听到了类似钟表上弦时的咔嗒声。 “这是机关被触动了?” 云琅赶紧问太宰。 太宰疑惑的瞅着从头顶掠过的巨大的链子锤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还是第一次遇见。” “我们回去吧!” 云琅说完话就拖着太宰向蛇洞方向后退,不论这东西代表着什么,云琅也没兴趣知道,先把自己弄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探索精神是给无畏的探险者准备的,云琅觉得自己不是探险者,始皇帝连放射源都有,再出现什么诡异的杀器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此,没有必要去冒险。 云琅的胆小,太宰如何会不了解?见云琅不容置疑的拖着他钻蛇洞,他只好叹息一声,跟着他一头钻进了蛇洞。 重新来到了咸阳城外面,云琅确定自己再一次站在胡亥修建的部分,心头那股子压抑感才逐渐消失。 他确信,胡亥修建的部分不可能与始皇帝修建的部分连为一体,那样的话,耗费太大了。 过多的耗费无疑,是胡亥不愿意的。 高大的城墙就像是一面黑色的铁幕,将墓地分割成两半。 里面的光线传不出来,外面的光线也进不去。 云琅拉着太宰重新来到了集市上,再一次坐在那家酒肆里面,重新开始喝酒。 站在远处看火山爆发才是正常的观赏模式。 “城门开了!” 一直盯着那道城墙的太宰惊叫起来。 云琅抬头望去,果然,一道明亮的缝隙先是出现在城墙上,接着那扇巨大的城门真的就缓缓打开了。 城门口亮晃晃的,如同一道通往天国的大门。 云琅,太宰齐齐的站在城门前,谁都不开要进去的口。 一条手臂粗细的蟒蛇从水沟里爬出来,看样子它准备去那一片光明之地,只是,蟒蛇到了城门口,却盘成蛇阵,吐着长长的舌头四处搜索。 云琅取出羊头,用力的丢进了城门,蟒蛇似乎感受到了食物的存在,经不起诱惑,缓缓地向城门游了过去。 蟒蛇游到了城门下,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于是就张开了大嘴,努力的吞咽着羊头。 太宰咬咬牙道:“我先进去,如果大事不妙你就跑!” 云琅诧异的问道:“我们有必须要进去的理由吗?” 太宰愣住了,过了片刻咬着牙道:“不行,我必须带你去见始皇帝,否则,你这个太宰就不完整。” 云琅笑道:“我要是你努力一下,大汉国的关外乡侯都当了,还会在乎一个太宰的职位? 之所以来到这里,纯粹是因为你要求的,你要是不要求,我一定不会进来的。 所以啊,对我来说,重要的人是你,不是始皇帝,是你要我当太宰我才当太宰的,始皇帝要我当太宰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做事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云琅笑道:“我半途而废的事情干的多了,比如唱歌,比如跳舞,比如绘画,比如做学问,再多一种有什么关系?” 太宰奇怪的看着云琅道:“做学问,绘画也就罢了,你学唱歌,跳舞做什么?” 云琅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马上换了一张笑脸道:“技多不压身,多一门本事也就多一个吃饭的门路。” 太宰太了解云琅了,根本就不理会他胡说八道,转过头朝城门口望去,只见刚才还在努力吞噬羊头的蟒蛇,如今被四条铁刺捅穿了身体,而且被高高的挑起来,正在经受一道丈许高的火焰烧烤。 不等火焰熄灭,城门两边箭如飞蝗,刚刚还痛苦的缠绕在铁刺上的蟒蛇,不但被烧成了焦炭,还被密集的羽箭给射成了七八节,除过依旧穿在铁刺上的部分,其余的部分掉进了铁刺穿出来的坑洞。 “很危险啊,老顾,你不想我也变成烤猪吧?我已经被烤熟了一次,绝对不想再来第二次。” 太宰先是一愣,接着就有些兴致勃勃的样子了,指着那道大门对云琅道:“你这么聪明,一定有法子彻底解除这里的机关吧?” 云琅笑道:“当然可以,只要毁掉那个手持链子锤的金人,大门口所有的机关也就死掉了。 问题是我一点都不想去探究,咱们回去吧。” 太宰怒道:“你一个少年人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云琅跟着怒道:“我就是好奇心太重,才落到目前这个地步的。” 明亮的天空似乎变得昏暗了下来,高大的城门再一次缓缓地合拢,挑着蟒蛇尸体的铁刺也缓缓的落下,地上的那个黑洞也有石板慢慢的滑过来覆盖在上面,地面重新变成了一块。 假如不是空气中还存留着烧肉的味道,太宰几乎要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 集市上的灯火也在逐渐变暗,太宰叹息一声,就与云琅一起返回,这是一次并不成功的探险,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是,某些人的胆量太小。 “你能活一百岁!” “你能活一百岁!!” “你绝对能活到一百岁!!!” 太宰的神情非常的狰狞,尤其是在火光下,如同一个真正的虎外婆。“那是自然,龟虽寿啊!”云琅对自己的明智选择很满意。 往前走一般情况下都会不容易,可是啊,往后走,就会容易得多,至少云琅再见王翦铠甲人俑的时候还能拍拍他的肩膀,说一声再见。 甬道里的壁画这一次看起来就顺眼的多,栈道走起来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丝线绳子云琅并没有解下来,反而重新绑缚了一遍,让它绑的更加结实。 大门上的青铜灯台重新被取开,太宰扭动了太宰印信之后,大门就轰隆隆的关上了。 那些呈螺旋状的楼梯就非常的麻烦了,走一级台阶就需要把上一级台阶用力的给推回去,来到第一级台阶上的时候,云琅,太宰两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从山顶的出口爬出来的时候,老虎就守着出口,见到云琅跟太宰显得非常亲热,恍如隔世。 “你到底怎样才肯彻底的把始皇陵走一遍?怎样才肯去拜谒始皇帝?”太宰的神情多少有些萎靡。 “除非这座始皇陵彻底的由我来控制,我才会真正放心,只要始皇陵中还有不受我控制的地方,我一定不会完全彻底的进去。”云琅喝了一口水,把话说的很清楚。 “这是对始皇帝的亵渎!” “一个活人受死人摆布,才是对我最大的亵渎。”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七章 皇帝的自信 第一一七章皇帝的自信 云琅不喜欢始皇陵。 他觉得那是死人的地方,任何活色生香的生物进到了里面,都会变成幽灵。 人世间的阴冷还带着一点保护色,那里的阴冷不但没有任何的遮掩,反而故意暴露的非常彻底。 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里面的所有景致都是假的。 假的丰功伟绩,假的将军,假的树木,假的草地,假的集市,假的城池…… 他从地上拔了一棵狗尾巴草随意地叼在嘴里,草根处稍微有一点苦涩,却带着草木该有的清香。 这就足够了…… “断龙石在哪里?”云琅舒展一下双臂,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问道。 “自己找!” 太宰怒气冲冲的下山了。 老虎瞅瞅太宰,再看看云琅,然后就果断的留在云琅的身边,目送太宰远去。 麻籽地里的麻树已经有一人高了,里面依旧有男女欢好的动静,这一次,不论云琅如何大声的咒骂,也没有人提着裤子跑出来。 这片浓密的青纱帐足矣给他们提供天然的保护所。 走过麻籽地,那里就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麦子正在吐穗,风一吹,花粉就飞的满天都是。 云琅带着老虎从麦田埂子上穿过,或许是好几天不洗澡的原因,老虎身上的兽中之王的气息很浓重,一大群野鸭子从麦田里扑棱棱的飞了起来,老虎努力的扑击了一把,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云琅微微一笑,走进了野鸭子飞起来的地方,果不其然,那里散落着十几枚鸭子蛋。 野鸭子能骗得过老虎,却骗不过他,十几枚野鸭子蛋装了满满一口袋,这些蛋快要被孵化出来了,云琅并不想浪费。 鉴于关中这时候还没有养鸭子的习惯,他决定开关中养鸭子的先河。 如果有人问大汉的女人什么时候最美? 云琅一定会说是劳动的时候。 云家的人干活的时候都是喜欢穿衣服的,所以,用青色麻布手帕包着头发,用各种材料的衣钩勾住袖子的妇人探出半截臂膀拔草的样子简直美不胜收。 尤其是她们看到云琅喜欢招手,这就更了不得啦,宽大的袖子一旦扬起来,能从这只袖子看到另一只袖子外边的美景。 云琅低着头不敢乱看,惹来一群妇人杠铃般的大笑,有些特别豪放的甚至会故意拉开衣襟向云琅显摆她们强大的育儿本钱。 丰乳肥臀是平民娶妻的审美要点,繁衍出健壮的后代才是人们最关注的事情。 至于帝王贵族,他们一般不是人,他们喜欢腰细纤弱,能做掌上舞的女子,女子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玩物,生育并非第一选择,所以不能归类于人。 大汉的少女一般会把身体捂得严严实实,至于妇人……在这个三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妪的年代里,她们什么都不在乎。 储存脂肪是一种美德…… 至少表现在丑庸的身上,就更加的明显,这个家伙现在终于有了胡吃海塞的条件,所以她储存的脂肪格外的多。 洗完澡的云琅见丑庸艰难的爬上楼梯给他端来了饭食,就叹息了一声道:“一天不要总是想着吃,你看看你,再吃下去眼睛都被肉堵住了,还怎么嫁给褚狼啊?” 丑庸撅着嘴巴道:“褚狼说了,他就喜欢我圆滚滚的样子,当初啊,他母亲就是因为太瘦才被活活饿死了。” 这个理由很强大! 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就把一碟子白花花的胙肉推给丑庸道:“既然如此就拿去吃吧!” “胙肉很好吃的,郎君难道不喜欢?” 云琅摇摇头道:“把凉拌好的五倍子再给我来一盘,胙肉就算了,最近心里发腻,吃点清淡的。” 丑庸欢喜的端着胙肉下楼了,不一会,云琅就听见她跟小虫抢胙肉的动静。 红袖端着云琅要的凉拌五倍子走上二楼,正在吃饭的云琅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女子。 发现美丽这种东西真的是天生的,跟后天的培养关系不大。 即便是一身麻衣,穿在红袖的身上,只会衬托她白皙的肌肤,穿在丑庸身上,就变成包裹香肠的外皮。 十岁的孩子遭遇了灭门之祸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沉静,她的仇人是强大的没有边际的皇帝,所以,只能认命。 五倍子是一种很好吃的野菜,也是云琅最喜欢的野菜品种,只是这种东西需要晒干之后做成干菜,然后再浸泡脱掉怪味道,最后煮熟,再浸泡然后用麻油拌了,味道才会可口。 红袖端来的五倍子与丑庸送来的那一盘味道大大的不同,五味调和的恰到好处,油水不多,却能吃出一股子香味来。 “以后我吃的野菜就由你来做,今天做的五倍子味道很好。” 红袖有些欢喜,又有些惶恐,懦弱的用手指指指院子里的丑庸。 云琅笑道:“丑庸明年就要出嫁,我不能指望她伺候我一辈子。” 红袖的脸色大变,噗通一声跪地道:“婢子不嫁,愿意伺候主人一辈子。” 云琅笑道:“别总是拿一辈子说事,事实上啊,没我们连明天的主都做不了。 你将来可能会遇到让你倾心的男子,会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总是陪着我你会后悔的。” 红袖倔强地摇摇头道:“我母亲就遇到了倾心的男子,然后……” 云琅阻止了红袖的倾诉,摆摆手道:“忘记这些事情,只记住你母亲对你的好,把她的失败当成你的经验就好,快活的过日子,做你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能快活一生,就是对你母亲最好的怀念。” 红袖点点头,然后非常有礼貌的躬身退下。 “你家里的仆役,就这么一个好的,其余的都该活埋!”曹襄那张丑陋的脸从窗户外面探进来,手上还拿着半个香瓜。 “我家就该多招收一些类似丑庸这样的仆役,这样一来,就没有恶客能登堂入室了。”云琅放下筷子喃喃自语道。 “你这些天去哪里了?”曹襄坐在窗棂上继续啃着香瓜问道。 “你不是回家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母亲把怂恿我回家的医者杖毙了。” 云琅愣了一下道:“多好的医者啊,怎么就打死了呢?” 曹襄把剩下的瓜皮丢进云琅的垃圾筐,在身上擦了一把手道:“我母亲说,这个医者在贪天之功为己有!” 云琅无奈的笑了,用指节敲敲桌子道:“曲辕犁才是!” 曹襄大笑道:“这要分人的,我母亲可以杖毙一个医者,皇帝却能杖毙我的母亲,这就是差别!” “我记得你回家治病的事情是你母亲默许的。” 曹襄摇摇头道:“那是我母亲给医者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默许这种事情一般只会出现在低位相差不大的两个人之间,至于医者……还是不说他了。 我母亲送我来你家的时候,跟阿娇打了一场麻将,我也是四个人中的一个。” 云琅看着曹襄道:“还有一个是谁?” “董君啊!” 云琅笑道:“多好的麻将搭子啊,以后多玩。” 曹襄看着云琅道:“玩不成了,我母亲回去了,张汤昨天去了长门宫,拉住董君就地给阉割了,我亲眼所见,阉割的非常干净,他的胯下现在非常的干净,一点凸起的东西都没有了。 想要打麻将,估计要等半年之后!” 云琅抓抓后脑勺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么狠?” 曹襄冷笑一声道:“有人向陛下告密说阿娇秽乱宫廷,然后张汤就来解除后患了。” 云琅看着曹襄皱眉道:“看你的意思是要拉着我去找阿娇打麻将,你就不怕我被张汤给阉割了?” 曹襄鄙夷的瞅瞅云琅道:“你想多了,别人告密阿娇秽乱宫廷,知道陛下怎么回答的吗?” 云琅凑趣的摇摇头。 “陛下说,绝无此事!陛下还说,他不是相信那个董君,而是相信阿娇,阿娇即便有万般不是,看男人的眼界却奇高无比,能被阿娇看在眼中的男子,绝对不会有董君这种玩物!”   http://www.txt80.com 运气不好,不是不战斗的理由 曾经有一次,孑2不知为什么忽然多了一点雄心壮志,想要窥伺一下月票大战的最高荣耀……结果,一个亿盟的出现,让孑2匆匆掩埋了雄心壮志,然后偃旗息鼓…… 这一次,又是如此……我不是在跟作者战斗,而是需要跟…… 这没什么好说的,既然是规则内的战斗,就不要埋怨人家拿青龙偃月刀,我拿筷子。 用得起青龙偃月刀那也是本事的一种。 孑2自问首日订阅一万七并不输于任何人,有一万七千名兄弟姐妹支持,我该有更大的梦想,只是前路崎岖的厉害。 逃避了一次,如果继续逃避就没意思了,反正是战斗罢了,至于能不能战的过,总要战斗过才知道,大家别笑话我螳臂当车就好…… 每日四章不会少,这是我最大的能力,行不行的,就这么干,问心无愧也就是了,兄弟姐妹们只要把看书得来的月票给孑与,就是对孑与最大的帮助,孑与,感激不尽。 哈哈哈,又有四章来袭,兄弟姐妹们接招!!! 孑与拜上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八章孟大的理想 第一一八章孟大的理想 云琅搓着双手道:“那完蛋了,像我这种长得玉树临风,又才气逼人的美少年,见了阿娇估计会被陛下剁成肉酱喂狗! 你还是重新找麻将搭子,必须找丑的。” 曹襄的身手似乎变得敏捷了,一个虎跳就扑过来了,勒着云琅的脖子道:“你这是在说我是丑八怪?” 云琅连忙道:“肚子大,身子细,你不是丑八怪谁是?我觉得陛下可能连你都想阉割掉,只是觉得你丑,才放你一马。” 曹襄被云琅侮辱了,却不生气,从怀里掏出一面精美的铜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非常自恋的道:“以前这么说我的人,一般都在乱葬岗才能找到,现在,你这么说,不过是嫉妒而已,嫉妒我即将恢复的容貌。 你看看,我的肚皮已经消下去了,母亲说我的双颊也有了肉,再有三五个月,双臂,双腿的肉长出来之后,让你再看看我的容貌。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长安第一美少年之称。”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该好好吃饭,我记得最能让人长肉的饭食就是猪油拌饭跟炖菜! 你从今天起就这么吃就好!” 曹襄欢喜的点点头,他觉得云琅这人真是识情知趣。 云琅上下打量一下曹襄,还别说,这家伙的骨架粗大,身高也比一般人高一些,如果能持之以恒的用倭国相扑手的饭食进补,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相扑手的,至于美少年什么的,估计跟他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曹襄是一个很有行动力的人,云琅刚刚吃完饭,他就已经按照云琅说的,弄了一大碗不加盐的白米饭拌猪油吃的艰难无比。 丑庸也想这么吃,被云琅一顿鸡毛掸子给抽的没了胆子。 这就是活色生香的生活…… 云琅瞅着被晚霞笼罩的始皇陵,微微叹口气,他希望太宰能再活一段时间,能再活一段不是笑话的生活。 曹襄为了长肉,早早地吃过自己的饭食之后,就睡了…… 云琅踩着斑驳的月色,跟老虎来到了松林里的老院子。 院子里漆黑一片,太宰枯坐在屋檐下,瞅着黑漆漆的松林不知道在想什么,两个喜欢捏泥人的野人老甘,老梅早早地就睡了,上了年纪的人很喜欢早睡早起,这是他们逃避黑暗世界的法宝。 “你不喜欢是吗?”太宰不用回头,听脚步声就知道云琅跟老虎来了。 “不喜欢,那是一段已经过去的时光,不能总是让他来干扰我现在的生活。 我在竭力的忘记过去,想要真真正正的活一回,我希望你也这样,你被过去禁锢的太久了。” 太宰看着云琅,月光下的脸上有丝丝泪光,哀声道:“掌控它,你才是太宰!” 云琅皱眉道:“我当然会掌控它,以我的方式进行,他对我来说是一座学问的宝库,等我掌握了这些学问,也就掌握了它。” “别让我等太久,我可能等不了多长时间,我的手有时候不听使唤,捏不好泥人。” 云琅坐在太宰身边笑道:“我帮你!” “我们每十天去一次好不好?” 云琅不忍心拒绝太宰,沉重的点头道:“没问题!” “今天是第一天?” “没问题!” 云琅不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给了太宰多少承诺,反正,天亮之后他就后悔了…… 孟大的被窝里放着二十枚鸡蛋,他准备用自己的体温把小鸡孵出来,结果,晚上不小心翻了身,就压碎了四颗鸡蛋。 所以,天刚刚亮,他就哭的如同没了父母的孤儿! 孟二也在哭,他被窝里的鸡蛋非常的完整,只是单纯的为他哥哥感到伤心。 智力不够的人,往往会有惊人的耐心,尤其是孵鸡蛋这种事,他们能做到常人所不能做到的地步。 孟度夫妇看着哭泣的两个儿子脸色铁青,即便是陪他们一起来云家的张汤脸色也好不到那里去。 云琅很有耐心的拿起孟大压碎的鸡蛋壳,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对孟大道:“不可行啊。” 孟大抽噎着道:“是不成,我晚上已经绑住双腿,双手了,结果还是会翻身。” 云琅摆弄着其余的鸡蛋道:“被窝里不够热吧?” 孟二点头道:“已经用了三个毯子,还是不如温泉热!” 云琅点点头道:“那就放弃,专攻温泉孵蛋,毕竟,已经有成功的先例了。” 孟大,孟二对视一眼,然后坚决的道:“放弃!” 说完话就匆匆的去了温泉水道上的孵化房。 孟度的一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咬牙道:“你就是这样教导我儿的?” 张汤一脸的尴尬,正要帮云琅说说好话,却见云琅冷冷的道:“你们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我儿在孵蛋!!” “孵蛋有什么不对吗?” “你!!” 张汤拉开暴跳如雷的孟度,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不该这样戏弄故人之子!你以前不是都在用温泉水来孵鸡蛋的吗?” 云琅看着掩面而泣的张氏道:“你也觉得我是在戏弄孟大跟孟二?” 张汤见云琅似乎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解的问道:“既然没有戏弄之心,为何会做如此荒唐的事情?” 云琅将双手背在身后,瞅着孟度道:“世人多愚昧,你们只看见孟大孟二孵蛋是一桩丑事,却从没想过,一旦孟大,孟二孵蛋成功了,会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粮食这东西对大汉国来说是永远都不够的,不管我们出产了多少粮食,每年饿死的人依旧数不胜数。 养鸡,养鹅,也是在生产粮食,而且比庄稼更加的可口,这种事情是妇人幼童都能干的事情,之所以饲养的人少,麻烦就出在种苗上。 如果不依靠母鸡,母鹅来孵化,依靠人工一次性大量的孵出小鸡,小鹅,仅仅是养鸡,养鹅,就比种地的收益高出十倍不止。 孟大,孟二,在被窝里孵鸡蛋,看似荒唐,却也是一种可能性,当这种可能性失败之后,那就要试试别的可能性。 利用温泉水带来的热量孵化小鸡确实比被窝里孵鸡蛋要合理,可是,天下间,有几处温泉水? 孟大,孟二在得知温泉不可能普及之后,自告奋勇的想依靠自己的体温来孵蛋,有什么好可笑的? 孟公,你何不去看看令郎现在做的事情,再做论断呢?” 张汤的眼睛瞪得比鹅蛋还要大,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云琅竟然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 孟度的眼睛也有些迷茫,倒是他老婆张氏擦了一把眼泪,就提这裙子匆匆的去追她的两个傻儿子去了。 云家的孵蛋房就在庄子外面,一排排低矮的木头房子整齐有序。 张汤以及孟度夫妇刚刚来到这里,就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里几乎是小鸡,小鹅的海洋…… 十几个巨大的笸箩里全是鹅黄色的小鸡,孟大正抓着小鸡看鸡屁股,有的丢进了标着红字的笸箩里,有的丢进了标着蓝字的笸箩里。 张氏蹲下身子问儿子:“阿大,你在干什么?” 孟大不耐烦的道:“分鸡!” 张氏不解的又问道:“分鸡干什么?” 孟大烦躁的道:“母鸡用来下蛋,公鸡用来吃肉,饲养方式不同,自然要分开,别打扰我干活!” 张氏讨了一个没趣,就把注意力放在半个身子都钻进木头房子里的孟二。 趴在一边看了良久,才发现儿子正在翻弄鸡窝里的鸡蛋,发现他翻动鸡蛋的速度很快,而且给鸡蛋覆盖麦草的手法也极为娴熟,一个木房子里的百十颗鸡蛋,在孟二手中转瞬间就翻了一个身。 张汤抓起一只淡黄色的小鸡疑惑的看着云琅道:“这是孟大,孟二干出来的事情?” 云琅哼了一声道:“眼睛看见的难道还做不得准吗?” 孟度有些谄媚的靠近云琅,小声道:“真是我儿干出来的事情?”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指着满地的小鸡道:“孵化小鸡是一门苦差事,需要人时刻注意孵化房的冷热,不能过热,也不能过凉,适合孵化小鸡的冷热差别很小,需要人实时掌握。 即便是如此,失败也是常有之事,偶尔成功一次,却无法重复,自从孟大,孟二来了之后,他们就接手了云家的孵化房,自从失败了两次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出过差错。” 张汤粗粗的扫视了一眼遍地的小鸡倒吸了一口凉气道:“这怕不是有一千只!” “一千一百三十四只,昨天死掉了十四只,剩下一千一百二十只了!”孟大瓮声瓮气的道。 “我儿会数数了,还会数这么多!”张氏在一边尖叫了一声,差点昏厥过去。 云琅叹了口气,指指旁边插在木盒子里的一大丛麦草杆子道:“一只鸡一根麦草,每日都要数三遍甚至更多,如何会记不下来?” 张汤喜形于色,朝孟度拱拱手道:“如果此法能够大行天下,令郎可以据此求官了。” 孟大听到这句话却像是被马蜂蛰了一般挑起来,拉着母亲的手摇晃着道:“我不当官,我要养鸡!”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一九章孟家的新方向 第一一九章孟家的新方向 孟度瞅着两个憨态可掬的儿子,长叹一声道:“养鸡好啊,养鸡好啊,我儿就好好养鸡!” 对于自己的儿子,孟度原本是绝望的……当期望值降到最低之后,养鸡也就不是一个不能接受的事情。 云家的鸡很多,当张汤看到云家大大小小的鸡在草地上追逐,啄食虫子的欢乐场景,也觉得养鸡并非什么贱业。 “你家为何要养这么多的鸡?”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张汤就觉得自己好像很傻。 云琅淡淡的道:“草丛里的蝗虫太多了,多养一些鸡,就不会有蝗灾这种事了。” “怎么说?”张汤对云琅解决蝗灾的说法很有兴趣。 云琅笑道:“万物相生相克,只要运用得当,自然可以调节天下。” 张汤点点头,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云琅觉得这家伙没听懂,生物循环跟可持续利用工程在后世也不是人人都懂的事情,更不要说张汤这个土鳖了。 “你家的庄稼长势很好,一亩地应该能收两担吧!” 张汤明显的不愿意跟云琅讨论他不熟悉的东西,遂指着广袤的原野装农业内行。 “一亩地产两百斤粮食对我来说是一种羞辱而非夸赞!” “咦?” 云琅不理睬张汤惊讶的目光,继续瞅着农田道:“我见过一亩地产八担的田地,也听说过一亩地能出产三十担的粮食作物,两担的亩产量你觉得我能快活的起来?” 张汤呵呵一笑,他觉得云琅年纪还小,偶尔吹嘘一下自己的本领完全可以原谅。 每到这个时候,云琅就有严重的夏虫不可语冰的快感,明明说的是实话,人家却以为你在吹牛,这个感觉很美妙。 张汤看看围着鸡娃子的孟度一家,摇着头笑道:“傻子终究是傻子,堂堂的猛士,如今快为两个傻儿子变成泥巴了。” 云琅呵呵笑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张汤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对,他是皇帝的鹰犬,时时刻刻都准备为皇帝出击捕获猎物,确实没必要关心孟度这种可怜虫。 天气很热,因此,云家今天吃的是凉面,一种非常简单的面食,只要有醋,有蒜,有菜,拌在一起就是很好吃的美食。 云家的十几个厨娘很忙碌,因为吃饭的人多,所以晾在笸箩里面的凉面也堆积的如同山一般高。 张汤今天不吃肉,也准备学云家吃饭的方式吃一点饭,孟度跟老婆对吃凉面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云家的仆役跟他们吃一样的饭食。 直到他们看见曹襄端着一个大碗过来,往碗里弄了好多面条,然后就熟练的拌上菜蔬,边吃边走,只是不理睬他们。这才不情不愿的去面条山那里取面条。 孟大,孟二用的是盆子,两个以前吃饭需要仆妇伺候的傻小子,现在表现的非常生猛。 “鸡蛋!” 孟大给盆子里装满面条跟蔬菜之后就冲着厨娘大叫。 厨娘从厨房里用铲子端着两个煎得很漂亮的煎蛋放进他的盆子里,孟大这才满意的笑了。 孟二瞅着哥哥盆子里的鸡蛋,猛地在哥哥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道:“吃什么鸡蛋,就不能把鸡蛋孵成小鸡吗? 等小鸡多了,才有更多的鸡蛋吃!” 孟大努力的想了一下,然后把盆子里的一个鸡蛋挑进弟弟的盆子里道:“好办法,以后不吃了,等小鸡多了再吃!” 云琅一般认为,只要会思考的人就不是傻子,不论他思考的问题有多可笑,那依旧是单体思考,是一个独立的人。 思想可笑不可笑不是别人能判断的,或者说,别人没资格判断一个人的思维是否可笑。 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你一定出身富贵人家,还他娘的是大富大贵之家。”曹襄烦躁的抓了一把自己肚皮上的皮肤揪起来有半尺长,忿忿的道。 原野上的风从远处吹来,经过浓密的树荫之后就变得清凉,云琅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继续睡觉。 “谁家的子弟不是从小就打熬筋骨过来的,我已经算是小心养大的,可是啊,全身的伤疤不下十余处,更别提骑马被摔断的胳膊。 你当初能打败霍去病,虽然是取巧,也算是练过的,你身上怎么一点伤疤都没有?” 云琅被烦的不行,转过身怒道:“骑马那么危险的事情,不戴护具怎么行?摔死是必然,没摔死算你命大!” “滚开,谁家刚开始练习骑马的时候会穿铠甲?再说了,你手上连茧子都没有一个,比我家侍女的手还绵润一些。” “你个死玻璃,以后不许抓我的手!” “玻璃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赞美你的东西!” “哦,死玻璃,你就不能告诉我护具是什么吗?如果珍贵,我再帮你盖一座楼成不成?” 云琅觉得这个生意能做,云家的图纸上本该有九座楼阁的,现在只有三个,还缺少六个呢。 “也好,把我家左边的迎风楼盖好,我帮你弄一套,仅限于你自己以及你家人使用,不得外传!” “那就说定了,我等一会就去吩咐管事开干,对了,死玻璃,城里的兄弟们准备来你家避暑,行不行的说句话。” “我有好处没有?” “死玻璃!能来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你还敢要好处?以后要是混熟了,长安城你就能横着走,报那一个的名字都管用!” “我家房子不够!” “你个死玻璃,谁会住你家了,人家带着娇妻美妾来的,准备换个地方奋战不休,在你家能尽兴吗?都有帐篷!” 云琅无奈的道:“你能不能左一个死玻璃,右一个死玻璃的乱说?把人夸赞的多了也会厌烦的。” 曹襄冷笑道:“我只这么赞美你!” “你就不能显得蠢一点?非要这么聪明的让人讨厌!” “耶耶又不是你的**,为什么要讨好你?” 好好的贵族少年,偏偏长了一张臭嘴,云琅也很无奈,说起来,曹襄邀请纨绔们来山庄,其实是想帮他,这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 云家不能总是冷冷清清的神游物外,有些亲朋好友才算是正常人家,现在的纨绔基本上就是以后大汉国的栋梁,这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需要我准备些什么?” 曹襄瞥了云狼一眼道:“就你家这个穷酸样子,能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耶耶们出游,从来都是准备全套,马桶,洗屁股的清水都不缺,你只要准备好麻将就好……对了,今天吃的那个凉面味道真正的不错,也弄上几百斤!” “一群猪啊,吃这么多?” 曹襄大笑道:“小家子气出来了吧?小家子气出来了吧?几百斤麦子面而已,就让你这么为难,好吧,麦子面我出!” 云琅的一张脸快要变成黑色的了,拍着曹襄的肩膀道:“你是不是也考虑一下我家仆役的工钱?” 曹襄笑道:“要不要连你家的地租一起收了?” “如此最好!” 曹襄哼了一声道:“你敢要,我明天就敢收!” 云琅犹豫一下道:“这样做是不是有些无耻?我们换一个收钱的法子你看怎么样?” 曹襄惨叫一声,然后就跟屁股中箭一般快快的跑了,在云琅面前论无耻,他还不够资格。 半夜时分,云琅卧室的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踹开了,烛光下,孟大两只眼睛发出绿油油的光芒,惨兮兮的瞅着刚刚被惊醒的云琅,一句话都不说。 云琅抱着毯子惊恐地瞅着孟大,他的人有时候会干出令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来,云琅经历过一个小伙伴把他的宠物蛇放进被子里的惨剧,原因竟然是他喜欢云琅,愿意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跟他共享…… 孟大颤抖着把一只手探出来,慢慢松开了手,嘴里发出最凄厉的大叫:“鸭子!” 一只灰褐色的小鸭子出现在他的手中,扁扁的嘴巴无力地翕张着,努力的把身体靠在孟大手中,似乎很害怕云琅。 云琅松了一口气,忍着怒火从床上跳下来,小心地把他的手合上,推着孟大的肩膀道:“好了,现在你是它母亲了,你们要好好相处,如果想找人说话,去那边找曹襄!” 然后就把这个半夜不睡觉喜欢拿着蜡烛乱跑的混蛋推出了大门。 鸭子被孵出来不算什么惊喜,本来就要被人家母鸭子快要孵出来了,孟大不过是照顾了最后五天…… 早上起床的时候,曹襄无奈的看着在楼下遛鸭子的孟大,他身体比较虚弱,赶不走找他倾诉孵出鸭子之后变得狂喜的孟大,被他带着鸭子骚扰了一个晚上。 云琅也没有好到那里去,孟二又去他那里了,如果不是云琅把老虎喊进来,孟二绝对能找他说一晚上的话。 “傻子到了你家都能变成栋梁,确实了不起!”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夸赞道。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孟大,孟二身后的十几只鸭子道:“怎么,看出门道来了?” 曹襄点点头道:“一只野鸭子三十个钱!” 云琅笑道:“如果等鸭子长大了,只要它生一颗蛋,你就拿走一颗蛋,这样一来,鸭子就会不断地下蛋。” 曹襄点点头道:“我们以后有吃不完的鸭子蛋?” 云琅叹息一声道:“想多了。” 理想跟现实是两回事,人们总是抱着最美好的愿望去憧憬美好的未来,埋下一颗种子就希望夏日能开最美的花朵,秋日能收获最肥美的果实…… “孟大的愿望已经实现了,你的愿望呢?”云琅转过头看着曹襄道。 “如果你肯陪我去打麻将,我现在应该已经把阿娇的宫卫赢过来了。” “阿娇没有那么傻吧?” “她当然没有那么傻,只是太寂寞!” “你知道的,长成我这样的男人不适合去见闺中怨妇,这会害死人的。” 曹襄对云琅的自恋早就见怪不怪了,叹息一声道:“我想找一个麻将高手,帮我赢阿娇!” 云琅皱眉道:“你居然在输钱?” 曹襄瞅着天边的红日哀怨的道:“平阳侯府去年跟今年的入息,以经被我输光了,再这么下去,我估计要卖掉一些祖产才成。” “你们赌这么大?” “你以为皇后昔日的宫卫很便宜吗?” “咦?你居然是在摆明了车马跟阿娇对赌?” 曹襄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愤怒起来,用拳头砸着栏杆道:“她就算是弃妇,也是皇帝的弃妇,皇帝可以不理睬她,可以讨厌她,可是啊,别人要是欺负她一下试试! 我可以正大光明的赢过来,一个愿赌一个愿挨,这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皇帝即便是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只会说阿娇的不是。 这就是我的策略! 可是啊……这个该死的阿娇,以前不学无术,除了骄纵再无优点,可是……偏偏啊……偏偏啊……她对麻将却有常人所不能及的天赋……我除过刚开始赢了一点,其余的时候都是在输钱啊…… 而且,她的运气好到天上去了,我三六九饼糊不过人家的夹八万……摸到底的糊法……她能连摸四次……我一张都摸不到……这样的状况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云琅觉得牙齿很痛……曹襄倒霉到这个地步还真是罕见。 “她最近手气很旺,你就先忍忍,过一段时间再去!” “哈哈哈……”曹襄爆发出一阵猛烈的惨笑。 “阿娇说了,用宫卫当赌注仅此一次,我如果敢一天不去,她就要改赌注了,我要她家的宫女跟钱财干什么? 耶耶只想要她家不要的宫卫!” 云琅抓抓后脑勺,也替曹襄难过,赌场上有一句话叫做情场失意,赌场得意,阿娇是天底下最大的情场失意者,她要是不能纵横赌场才是怪事情。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一章 长门赋 第一二一章长门赋 (解释一下一一四章的问题,是我弄错了,对不起,删除不掉,上架作品想要删除文章很难,而且字数只能多,不能少,容我日后补偿大家,对不起,) “曹襄今天怎么还没有来?” 一身红衣,慵懒的靠在软塌上的阿娇懒懒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嘿嘿笑道:“怕是不敢来了吧?” 阿娇轻轻摇晃着羽毛扇道:“不会的,他还是会来的,半途而废可不是曹襄的性格。 听说这个快死的孩子被我们的新邻居给救活了?” 大长秋笑道:“应该是,以前奴婢见这个孩子的时候,他总是病恹恹的挺着一个大肚皮,不像是一个长寿的人。 昨日他来长门宫,奴婢发现他虽然很瘦,却很有精神,大肚皮也消退了,麻将整整打了三个时辰,一点疲惫的样子都没有,看来,坊间传言是真的。” 阿娇笑道:“弄不明白这些少年人,以前病的快要死了,就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病才好就想着建功立业,把主意打到宫卫头上来了,不过啊,他要是不提,我还真的就把宫卫们给忘记了。 长秋,这些天既然赢钱了,就把拖欠宫卫们的俸禄加倍下发吧。” 大长秋愣了一下,脸上立刻就堆满了笑容,躬身道:“皇后英明!” 阿娇笑道:“英明什么啊,只是这些天打麻将打出一个道理出来了,你知道是什么道理?” 大长秋笑道:“还请皇后示下!” 阿娇停下手里的羽扇瞅着外面响晴的天空悠悠的道:“长辈,夫君兄弟再有本事也不如自己有本事的好……我以前总以为这世上的荣华富贵天生就该是我的。 现在看来,都是一场笑话! 派人告诉母亲,董君被阉割,就阉割了,他是自找的,我这里本来就是是非之地,她还派董君过来也不知道安得什么心思。” 大长秋吃惊的看着皇后,他一点都不明白仅仅打过几场麻将的阿娇居然像是换了一个人。 就在主仆二人谈笑的时候,侍卫来报,平阳侯携羽林司马云琅前来拜谒长辈。 阿娇漂亮的丹凤眼立刻就眯缝了起来,刹那间又睁得大大的,对大长秋笑道:“带帮手来了,今天你也上场,称量一下我们这个邻居的本事!” 云琅第一眼看到阿娇的时候,就觉得金屋藏娇这个典故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 这个骄傲的如同凤凰一般的女子,用一座进屋子豢养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好过分的。 阿娇长得倒不是非常的精致漂亮,而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难以明言的高贵气息。 即便是云琅,也不敢跟阿娇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对视! 她的长发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用一条丝带绑成一束,斜斜的顺着耳边垂下来,一条红色的襦裙,没有绊臂,坐在一张四四方方的席子上,手里捏着一枚白玉制作的麻将牌,似笑非笑的瞅着他跟曹襄。 “卑职羽林司马云琅见过……主人家!” 阿娇随意地挥挥手道:“别琢磨称呼了,没人能给我一个公道,既然曹襄领了你过来,就说明他对你多少还有点信心。 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 阿娇面南背北的坐在主位上没有要起来的意思,看样子也不用丢色子选位置了,曹襄毫不犹豫的坐在阿娇的下手,云琅自然坐在曹襄的对面,一个老的快没牙齿的宦官,笑眯眯的坐在阿娇的对面。 长时间的纵横麻将场给了阿娇极大的自信心,探手握住色子目光从其余三人脸上扫过,葱白一般的手指轻轻一松,两颗色子就在牌桌上滴溜溜的转动。 “九自手!” 色子果然一个五,一个四,停在九自手这个位置上,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阿娇的运气果然是极好的。 牌抓上来了,阿娇直接推倒了手里的牌笑眯眯的看着云琅跟曹襄道:“天糊!” 云琅…… “呀,自摸了……” “呀,又自摸了……” “真是太糟糕了,最后一张孤品也被我抓到了……好吧,剩下的牌跟我没关系了,你们加把劲啊,再这么玩下去,很没意思……” 天快黑的时候曹襄,云琅离开了长门宫,他们没有走大门,穿过一片草地就是云家的麻籽地,从这里走比较近。 “今天比昨日多输了一倍多,云琅,我发现你好像在故意帮阿娇,而不是帮我,好几次我要抓牌的时候你都要碰,说说其中的道理!” “我觉得你要是一直输钱,可能会得到那些宫卫,如果你想依靠赢钱来获取宫卫,我觉得这几乎没有可能!” 曹襄叹口气道:“我母亲也是这么说的,她只要我一直陪阿娇把麻将打下去,无论输多少钱也要继续打下去。” “那就打下去,据我所知,陛下唯一心软放过的人就是阿娇,哪怕她用巫蛊之术祸乱宫廷,陛下也没有伤害她。 她恐怕也是唯一走进陛下心里的人,说句老实话,霍去病的阿姨虽然是现在的皇后,在陛下的心里未必有阿娇重要。” “凭什么这么说?” “将心比心啊,男人最难忘的就是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也是自己第一次春情勃发时的第一个女人。 哪怕这个女人伤害过他,他心中恨得要死,也不会轻易地伤害这个女人,因为他害怕万一自己以后又想见他,见不到怎么办?” 曹襄皱眉道:“我怎么不记得我的第一个女人是谁?” “你那是交配,不是爱恋!”云琅没好气的道。 曹襄坏笑着呲着大白牙道:“你跟卓姬算什么?被跟我说你准备娶这个大你十几岁的老女人!” “滚!” 上流圈子里发生点什么事情好像谁都知道,不管你隐藏的多么严密,总会有人知道,最后传播的全世界都知道。 孟度老婆张氏跟张汤那点事情所有的人都知道,不过啊,鄙视他们的人很少,羡慕张汤的人倒是很多。 阿娇笑眯眯的站在三楼的楼台上瞅着曹襄跟云琅穿过麻籽地回到了云家,就问大长秋:“那个叫云琅的少年人如何?” 大长秋笑道:“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见风头不对,就转过来帮您,努力的帮自己朋友博取您的好感,曹襄有一个不错的朋友。” 阿娇展颜一笑,眼波中都荡漾着笑意,那一刹那,美人的风情展露无遗。 大长秋愣了一下,马上跪地俯首恳求道:“皇后如果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笑意,即便是陛下来了,也会舍不得离开。” 阿娇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别人总是比对阿彘宽容一些,很多时候阿彘如果肯说一句软话,我怎么都会从他,可他从来都不肯说。” 大长秋连连叩头道:“陛下头戴皇冠,不可低头。” 阿娇叹口气道:“闺房内室之中也不行吗?” 大长秋摇头道:“上有神灵,下有阴灵,而皇权通神,怎可因为无人就雌伏皇后裙下。” 阿娇瞅着天边的落日,幽幽的道:“小时候,阿彘哥哥不是这样的……他肯背着我,肯带着我去抓鱼,肯陪着我看雏鸡…… 我向司马相如百金求来的一赋也不能打动他的心吗?” 说罢轻轻吟诵道:“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娱。魂逾跌而不返兮,形枯稿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伊予志之漫愚兮,怀真悫之懽心。愿赐问而自进兮,得尚君之玉音。 奉虚言而望召猓?诔悄现?x宫。修薄具而自设兮,君曾不肯乎幸临。廓独潜而专精兮,天飘飘而疾风。登兰台而遥望兮,神怳怳而外淫。” 听着阿娇吟诵这首凄婉的辞赋,大长秋缓缓起身,长叹一声,就缓步下楼,皇后直到今日,还不明白,她越是可怜,皇帝就越是看轻了她。 皇后的失败不在容貌,家世,更不在情谊,而是失败在她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母仪天下的本事她一样都没有…… 长龙飞天,有凤来仪,才是琴瑟和鸣之道……阿娇不知道这些,也教不会,学不来……   http://www.txt80.com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本想借一缕月光与兄弟姐妹们共贺佳节的,只是,我头上的天空黑漆漆的,还有雨水掉下来,这个想法只好打消,只能独坐在院子里,瞅着月亮应该在地方,祝愿兄弟姐妹们中秋人常在,花好月长圆。 孑与本来是非常喜欢吃月饼的,只可惜自从血糖高了之后,家人就严厉禁止我吃月饼,大爱玫瑰馅的月饼…… 中秋节吃不到月饼,孑与的中秋节就毁掉了一半,遥想多年前,孑与甚至能够自己做月饼,其实就是蒸花馒头,上面有一些简陋的花纹,足有人头大小,上面镶嵌了各种蜜饯果子,摆在院子里祭拜过月神之后,就拿来吃掉,月饼很甜,吃的也非常的快活。 中秋是一个渴望团圆的日子,更是一个必须团圆的日子,我知道还有很多的兄弟姐妹们如今独自在异乡思念自己最爱的人。 吃一块月饼吧,不管是什么式样的月饼,拿起来对着月亮吃,你的爱人一定在做同样的事情,不论是白发苍苍的老父,抑或是娇美的新嫁娘。 写完这段话,孑与也要去吃月饼了,老婆很凶悍,不能在家里吃,出门前我已经偷了一个月饼藏在口袋里…… 中秋节怎么可能不吃月饼?血糖高?明天再说,今天我就要吃月饼! 孑与拜上,真诚的祝愿中秋节快乐!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二章 曹襄的兄弟们 第一二二章曹襄的兄弟们 煮熟的小米被孟大孟二放在手心,那些小鸭子就在他们的手上啄食,小小的嘴巴扁扁的,一刻都不愿停歇。 麻将牌打输了的云琅跟曹襄两个没心情好好吃饭,一人一张夹着卤肉的大饼有气无力的咬着。 ”今天输了七十万钱!“ “对你家来说是小事,问你母亲讨要!” 曹襄摇头道:“母亲如今是长平侯府的女主人,与平阳侯府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怎么厚颜无耻的去跟母亲要钱,没的让人笑话!” 云琅点点头道:“确实很丢人,不如我们做买卖吧?” “那更丢人!”曹襄一口回绝:“平阳侯府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更没有与罪囚,赘婿成为同一种人的打算。”(汉代商人地位低下,与罪囚,赘婿为同一等级,一旦遇到战事,他们就会被征召戌守边关,十死无生!) 云琅知道曹襄不可能同意,就指指蹲在院子里喂养鸭子的孟大,孟二道:“养鸭子卖鸭子算不算是商贾?” 曹襄摇头道:“这如何算得?农家自己养的鸡鸭,拿去集市换钱,怎么能算是商贾?” 云琅笑道:“这就好,这就好,我们不做买卖,我们只养鸡鸭鹅,养猪,养牛,养羊,养鹿,养鱼就算了,那东西太费油,只要是能养的,我们统统养上,就骊山附近的草场,足够我们养几十万头只的,如果能让长安三辅的人都吃我们养的家畜,这也是一笔大收入,比你家土地的上的产出大的太多了。” 曹襄摇摇头道:“你自己玩吧,平阳侯府就不参与了,耶耶只要获取一次军功,收益比你养牲畜大的太多了。” 云琅笑道:“不见得吧!” 曹襄皱眉道:“怎么不见的了?你有多少粮食喂养牲畜?你不会以为牲畜都不用吃粮食的吧?” 云琅笑道:“可能会吃一点杂粮,不过啊,更多的是吃草,你知道我开春的时候从张汤拿来的种子里发现了什么东西吗?” “什么东西?” 云琅笑眯眯的瞅着山脚下一大片正盛开着紫色花朵的绿草不言语。 曹襄随着云琅的视线看过去皱眉道:“还是草而已。” “这东西叫做紫花苜蓿,匈奴的战马之所以肥壮全靠此物支撑,有了这东西,饲养牲畜就用不了多少粮食。” 曹襄叹息一声道:“即便是匈奴,也没有办法时时刻刻进犯我大汉,他们只会在秋日战马积蓄了足够的秋膘之后才会发动进攻。 即便是如此,匈奴每进攻一次,就会休养生息一年,才有力气再次进犯。 大汉就不同了,我们的战马因为是用豆料喂养出来的,一年中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作战,这是我们的优势,也是我们的负担。 可惜,耗费实在是太大了,你知道不,一匹战马饲养一年的费用顶得上中户人家一年所食。” 云琅笑而不语,催肥战马的方式太多了,如果有足够的油料作物,有足够多的麸皮,再添加一点豆饼,剩余的再用青储饲料来饲养,耗费就没有那么多了。 总的说起来,还是粮食作物的亩产量太低,品种太单一,从客观上抬高了牲畜饲养的费用。 后世十几亿人努力的吃牛肉,吃毛肚火锅,从未听说过牛不够吃的事情,倒是养牛的农家总是发愁牛的销售。 大汉国现在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惊喜,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以前好过的太多了。 不论是什么地方造反还是什么地方发生了惨案,因为消息闭塞的缘故,他们传播的很慢,只要刘彻不弄得全天下百姓都没饭吃,他的江山就是非常稳当的。 说起来,百姓对大汉国目前的状况一般都持赞许态度,不论是文帝,还是景帝都是百姓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就是在他们的统治阶段,全天下的百姓总算是品尝到了太平盛世的滋味。 对大汉国有意见的人不太多,矛盾最尖锐的其实就是云琅自己。 他鄙视这个时代的所有规章制度,鄙视这个时代里的所有改革建议,更鄙视这个时代里的法律,以及这个时代的所有人物!! 云琅很想站在最高处指着这个世界所有人鼻子说一句——你们其实就是垃圾,我不是说你们中的某些人,而是在说你们所有人都是垃圾! 当然,他不敢真的这么做,当全世界的人都是垃圾,就你一个人是精英的时候,人们一般会选择干掉精英。 好让全世界变得大同,大家都是傻瓜,都傻乎乎的生活,傻乎乎的治理国家,傻乎乎的作战,这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傻子装成精英很难,问题是精英主动降低智商变成傻子也很难,才能这东西就是一根锥子,哪怕它在你的肚皮里面,时间长了,也会刺破肚皮自己露出来…… 这让云琅非常的痛苦,很多时候他认为很容易就解决的问题,非要看着别人拐了十八个弯子之后才艰难的解决,或者失败,这让他的肚皮里面总是装着一肚子最恶毒的骂人的话。 历史上不是没有出现过卓尔不群的人,杨修是,祢衡是,李白是,还有很多,这些人无一例外的没有太好的结局。 聪明人永远是痛苦的,受命运摆布的聪明人更是痛苦的无以复加。 所以啊,当云琅举着酒壶看一群纨绔在草地上撒欢的时候,眼睛里不由自主的就会流露出一丝丝的不屑之意。 一群傻逼抓了一个不知道是谁家的美丽姬妾在她脑袋上顶了一颗削平底子的香瓜,然后大家举着弓箭轮流射……完全无视那个女子已经被吓得尿裤子。 结果不太好,不等云琅去阻止,那个美女的脖子就被一个箭法不好的傻逼射穿了,血流淌了一地……(绿衣托瓜,最变态的是皓齿红珠,就是嘴里咬一颗珠子,让别人用箭射) 云琅用腿托着女子的脑袋,观察女子伤势的时候,引来众纨绔狼嚎一般的大笑,认为云琅在怜惜美人,马上他们又抓了一个已经快要被吓死的女子出来…… 云琅一边帮女子拔掉没有箭头的羽箭,按着她的劲动脉减缓血流的速度,一边还要大叫道:“有更好玩的游戏,这种游戏太他妈的没意思了。” 曹襄看的出来,云琅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就凑趣道:“你要是能弄出更加有意思的游戏,这两个美女都归你。” 中箭的女子很幸运,大血管没有破,只是脖子上多了一个洞,云琅招手让丑庸过来,帮他把女子送回家,丑庸却脸色煞白的摇着头,然后一溜烟的就跑了,她实在太害怕了,害怕那些人把她捉去顶香瓜。 倒是红袖的胆子很大,一个人拖着云家运送桑叶的小车,战战兢兢的来到云琅身边,在云琅的帮助下一个人把女子拖回去了。 云琅擦拭掉手上的血迹,笑眯眯的瞅着眼前的这一群精力充沛到无处宣泄的纨绔,觉得不穿防护的美式橄榄球很适合这些人。 这是他早就为这些纨绔准备好的游戏,不过,之前是有护臂,护腿,护裆,以及竹子编制的头盔,现在看起来,这些东西都用不着了。 大汉国的侯爷多如牛毛,当然,这些侯爷大多数是关外侯,家主不在长安,一个个为了表忠心,将家中的长子放在长安当质子。 他们与长安本土的关内侯纨绔有很大的不同,凡是关内侯的子侄一般都会在军中,朝堂上担任官职,不会这么闲散。 能被曹襄打一声招呼就来云家的,基本上都是没用的人。 既然是人质,也就是说这些人是被家里抛弃的人,一个个胆战心惊的在长安苟延残喘,天知道家里会干出什么惹皇帝生气的事情,害自己被砍头。 时间长了,也就变成了一个个的变态。 美式橄榄球的规则很简单,尤其是被云琅简化之后就变得更加简单,一块草地上划出了区域,众人在简单的熟悉了一下规则之后,就开始玩球。 玩美式橄榄球没有身体冲撞是不可能的,再加上这群人也不喜欢什么章法,很快就演变成两群牛在斗殴。 云琅提着一壶酒看这些人玩,见曹襄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就问道:“你从你这些兄弟身上弄到了多少钱?” 曹襄笑道:“一百四十万钱,够我们再输两天的。”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三章 冤大头的二次运用 第一二三章冤大头的二次运用 这些人来的时候一个个报过名字的,不过,云琅选择了忘记,不是他没有礼貌,而是没有记住的必要。 至少他在欢迎这些人到来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人家为了参加曹襄的聚会花了很多钱,即便是做生意,云琅也做到了让这些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云家的卤肉很好吃,凉面更是一绝,十几样凉拌的野菜也非常的爽口,即便是刚刚从菜地里摘来的黄瓜,也顶花带刺新鲜的不能再新鲜。至于十字花科的莲花菜,他们更是第一次见。 这些东西在长安三辅是吃不到的,尤其是黄瓜跟莲花菜这种高级菜蔬,也不是他们能享用的。 认识一大群这样的人,不如认识曹襄一个管用。 以前的时候,谁都知道曹襄要死了,所以一个个对曹襄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 现在不一样了,曹襄的病眼看就要好了,这时候如果还不知道讨好曹襄这个大汉国重要的勋贵,那就太不应该了。 一场聚会其实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曹襄弄到了很多可以继续输给阿娇的钱。 那些人亲近了一次平阳侯府,可以告诉家里人,已经成功的变成了曹襄的朋友,好从家里要更多的钱。 至于云琅,自然不会有什么损失,除过家里突然多了两个美艳的妇人之外,家里出产的黄瓜,莲花菜,以及各种蔬菜都有了一个稳定的售卖渠道。 这很好,一个很好的商业展示会被云琅开得极为成功。 曹襄没打算放过这些人,晚上的时候开了麻将场子……然后,到了天亮的时候,他又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曹襄看不起做生意的商贾,他这样做,几乎不用什么本钱,就能捞到很多钱,比抢劫要好的太多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那两个被吓坏的妇人,脖子上中箭的妇人陷入了昏迷还在发烧,红袖守在一边给她额头上覆盖冰水布条。 另一个妇人缩在墙角,眼睛直勾勾的瞅着大门,只要有人进来,她就会大喊大叫。 丑庸跪在门口,哭的已经没有了人形,从云琅喊她过去而她没有过去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想继续在云家高高在上已经不可能了。 “我当时不该叫你的,那样的场面谁都害怕,这是人的本能,不要说红袖,那丫头就是一个怪人,当时的场面,你们身为仆役,害怕是应该的,不害怕才是奇怪的。” 丑庸抽噎着道:“我当不了内宅的家。”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现在的生活跟你以前的生活差别太大,不适应也是情理之中,以后啊,这样的场面只会更多而不会变少。 “奴婢想有自己的家,求小郎可怜!” “你想好了?褚狼同意吗?” 丑庸点点头道:“我们商量好了,褚狼在家里继续当仆役,奴婢在家里给他生儿育女。” 云琅鼓掌大笑道:“这就该有一场婚礼啊,却不知褚狼准备好提亲的礼物了吗? 如果礼物轻了,你可不要轻易答应哟。” 丑庸匍匐两步,抱着云琅的小腿无声的哭泣,直到眼泪把云琅的鞋子都弄湿了,才抬起头流着泪笑道:“换了一户人家,婢子早就被勒死了,只有在您这里,丑庸才能活得像一个人。可以任性一下。” 云琅探手捏捏丑庸的胖脸道:“说的这么伤感做什么,你以后还是要在家里生活的,没道理褚狼在家里,你却住到别的地方去,万一褚狼移情别恋,你哭都没有地方哭。” 丑庸笑道:“他敢!” “哈哈哈。”云琅笑的很开心,无论如何,丑庸有一个不错的结果,也是追随他的人中间,第一个算是获得幸福的人。 这让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好,这个又丑又平庸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出现生活没有变坏,而是变得更好了,这也是云琅真正开心的原因所在。 昏迷的妇人依旧在昏迷,惊恐地妇人依旧在惊恐,直到云琅怒喝一声,要那个妇人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替换红袖干活,那个妇人呆滞的双眼似乎才变得灵动起来,抱着碗匆匆的吃饭,一边吃饭一边偷看云琅。 只要对新主人有用,她才有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否则,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可怕的厄运再一次落在她的头上。 老虎懒洋洋的从太宰那边回来了,这几天太宰不是很安份,总是喜欢在林子里转悠,有时候还会跑去后山,后山上的野兽很多,没有老虎保护。云琅非常的不放心。 现在,老虎既然回来了,就说明太宰也回来了。 云琅知道他在干什么,自从上次观察了一下始皇陵,太宰就很担心其余的门户,他看似毫无目的的在山林里乱窜,实际上,是在探查其余的门户,他很想看看其余的门户是不是跟正门一样安全。 这是强迫症的一种,劝阻是无效的,云琅只好任由太宰去探查,要他安静的待着,比让他停止巡山要困难的多。 清晨的时候,云琅没看见曹襄,问过曹襄的仆人才知道这家伙昨晚一夜没睡,跟那些纨绔打了一夜的牌。 见仆役笑的开心,就知道收获不错,不过,下午还要去跟阿娇打牌输钱,也不知道这个仆人到底开心什么。 很快,云琅就知道仆人为什么会开心了,中午的时候,曹襄带着两个精心挑选的纨绔去找阿娇打牌了。 对于曹襄不带他去的原因云琅很理解,毕竟是替死鬼,能让别人去,自己真正的朋友就算了。 下午的时候,云琅愉快的跟那些纨绔们打了一场橄榄球,虽然被人家的野蛮冲撞撞得人仰马翻,他依旧欢喜。 这种活动可以很有效的让这些纨绔们把心中郁积的戾气给发泄掉,打完球之后,即便是云琅都懒得动手指,更不要说那些不怎么勤快的纨绔了。 无论如何,玩球要比杀人好的太多。 不得不说,人家的歌姬确实不错,不论是北地的胭脂,江南的红粉都是很出彩的,即便是在草地上唱歌跳舞,也显得妖娆多姿。 “啊,云兄,小弟也想加入羽林,不知云兄这里有没有门路?至于花费多少,兄弟尽管开口。” 无心侯世子在云琅喝酒喝的半酣的时候低声问道。 云琅也跟着小声道:“能受得住苦,经受得起煎熬吗?毕竟,公孙将军算不得一位善人!” 无心侯世子皱眉道:“早就听说公孙将军驭下极严,以为军中都需要苦熬才能出头,小弟见兄长活的惬意,也想追随兄长骥尾,不知可行否?” 云琅惭愧的拱拱手道:“我是怎么进的羽林,兄长难道不知道吗?如果不是长公主的面子,小弟现在恐怕早就被公孙将军赶出羽林军了,所以啊,前面有现成的人不找,找小弟恐怕是缘木求鱼啊。” 曹襄四肢摊开,坐在一张厚厚的毛毡上,光着脚提着一个银壶往嘴里灌酒,今天有两个送财童子陪他去见了阿娇自然没有输钱,甚至还赢了一点。 无心侯世子见曹襄心情不错,跟云琅挤挤眼睛,就很愉快的凑了过去…… 月上东山,一场闹哄哄的酒宴才算是结束了,曹襄喝的有些高,云琅喝的也差不多了。 站在一块菜地边上撒尿完毕之后,打了一个激灵,酒意立刻就消失了两分。 “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喝酒?”曹襄的脸被月光照的一片惨白。 “是啊,你还有病,尤其是肝脏有毛病,当然不能喝酒!” “可是,你没有阻止我。” “我干嘛要阻止你?命是你的,你不在乎,我担什么心!” 曹襄哈哈大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才是朋友!”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四章小心过度 第一二四章小心过度 无礼的干涉朋友的选择是一件很蠢的事情,万万不能用自己的见解去衡量的朋友的做派,除非他提出要求。 如此,才是一个独立的人。 很多强大的人身边总是围拢着一群谄媚者,原因就是强大的人随意做出的决定,也比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要好。 这个好,不是指正确,而是指收获…… 越是出身高贵,或者本身强大的人对于独立人格的要求就越高,霍去病如此,李敢如此,曹襄也是如此,唯有张汤不是。 云琅站在场外,冷眼旁观了自己认识的所有人,然后就制定了分门别类的交友方式。 就目前看,效果不错。 一个很大的家里,一般都会迅速地形成自己的某些习惯,云家也是如此,从每天洗澡,一天吃三顿饭,再到穿衣的习惯,让云家显得跟别人家有很大的区别。 说起来,大汉国的百姓一般都是脏兮兮的,即便是家里有些钱的人也做不到干净整洁。 干净的人看起来总是顺眼一些。 现在,不论是官府还是猎夫,区分野人跟云家仆役的方式就是看整洁程度。 这个东西模仿不来,野人即便是想要把自己弄干净,也没有机会保持下去,至少,他们寻找食物的过程非常的艰辛。 相对简单的觅食方法就是背着煤石去云家交换食物。 云琅手里基本上是不存钱的,只要手里的有点钱,云琅就会把这些钱换成粮食跟物资。 在大汉,以物易物要比钱财来的实惠而且方便。 自耕农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很多家里有很多田土牛羊的富裕人家,其实也找不出几个钱来。 如果家人生病了,就背上一口袋粮食去找大夫,家里没有盐巴了,也背上几口袋粮食去换,哪怕是雇工,给的报酬也是粮食。 在刘彻之前,在大汉国,谁都可以铸钱,只要你手里有铜,有工匠就能造钱,这是一门利润丰厚的行当。 铸钱的人多了,铸造出来的钱币质量就会直线下降,便宜的铅锡一个劲的往铜水里面添加,一斤铜会变成一斤半铜……然后,到老百姓手里的铜钱就会变成一捏就碎的烂玩意。 云琅自然之道其中的奥妙,自然不愿意拿自家辛苦生产出来的蚕丝,蔬菜,粮食,去换那些没有丝毫信用担保的烂铜钱,掺杂了太多的铅锡的铜钱,想要还原成纯铜非常的困难。 因此,云琅喜欢这种最古朴的交易方式,哪怕他明明知道这是一种倒退。 管他呢,粮食成为交易基础对云家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家里人口多,所以,每一寸土地都被利用的很充分,第一季粮食云琅准备拿来筛选种子粮。 粗大,而且饱满的禾穗会被特意选出来,然后单独存放,留作明年的种子。 到了明年,继续筛选更加粗壮的禾穗继续来充当种子,只要坚持不懈的选种,并且保持这片农田的独立性,迟早会选出最好的种子。 胡萝卜的种子已经收集了三十多斤,这对五十亩的胡萝卜种植面积来说不算多。 眼看着卷心菜没有被食用,而是全部长老抽穗,最后开花长出种子,云家人很小心的收集了种子,不算多,只有两斤多一点。 张汤说上林苑里的核桃树到了长安就不再结果子了,有些树已经长了六年之久,依旧不长核桃。 云琅很自然地就把这些所谓的废物接手过来,即便是大树,他也派人挖出来种在自家的宅院里。 至于核桃树需要十三年以上才结核桃的事情他不准备对张汤说。 在大汉,最值钱的东西永远都是农作物跟牲畜,丝绸之类的东西虽然很昂贵,它们的需求却是有限的,在这个普遍穷困的世界里,它并非是交易的主流。 云家从皇家手里接过了种子,然后再还人家十倍的种子这非常的公平,当夏末秋收的时候,云家完美的完成了任务,张汤看着云家依旧一片葱茏的原野,叹息一声,就回去了。 烤麦穗吃需要一定的水平,云琅对此有着很好的把握,一把青色的麦穗捆扎成一小束之后,就放在火上烤,火焰会烧掉麦芒,将麦穗烧的黑乎乎的,然后趁机放在手心上揉搓,用力一吹,麦壳就被吹跑,留下一小把烧熟的麦粒。 即便吃的满嘴焦黑,云琅依旧吃的津津有味,虽然把青涩的麦粒揉搓下来,放在铁锅里加盐炒熟味道可能更好,云琅却更加喜欢烧焦的麦子,这样会多许多野趣。 连续走了两趟始皇陵,让云琅对阳光下的生活更加的眷恋。 白天在阳光下行走,夜晚却在始皇陵里面巡梭,活人的世界跟死人的世界差别太大,让云琅无数次的怀疑自己的人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折磨他自己。 再一次站在咸阳城门,风从城门里面吹出来,像是一阵阵绝望的叹息,里面黑洞洞的,再也没有前几次进去那般光明大作。 上一次进来的时候,云琅将巨鼎里面的油脂全部放光,让它们流进了特意准备好的木桶里。 相比那些神奇的机关,云琅更加的相信自己手里的火把。 太宰的身体很差,蜡黄的脸即便有火光映照也没有多少血色。 “你确定你会把这些火油重新灌进大鼎?而不是拿到外面点灯?” “放心吧,一定会复原的,不过,这必须是在我弄明白这里面的所有奥秘之后才会做的事情。” “你好歹快点啊,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云琅默不作声,从咸阳城大门径直走了过去,那些翻板已经被他用木板给铺盖住了,城门两边的弩箭孔洞,也已经被他用木头橛子给塞死了,那些能弹出长矛的孔洞,也做了同样的处置。 为了防备城头的千斤闸,两座铜香炉被他从不远处给撬动过来,安放在城门口,一来,堵住城门不让它闭上,二来,一旦千斤闸掉下来了,也有两个结实的支撑物,不至于让千斤闸把他弄成一滩肉酱。 太宰对云琅这种破坏性的安全意识非常的鄙视,却对拿定了主意的云琅毫无办法。 仰头瞅着两尊高大的金人,云琅用锤子敲击了一下,声音清脆,然后,云琅就拉着太宰重新跑回来了。 “你在干什么?” “小心没大错,金人身体居然是空的,我不可不认为始皇帝会没事干放两尊雕像在这里。” 说完话,就趴在地上,努力的给自己的铁臂弩上好了弓弦,瞄准一座金人的手腕扣动了弩机。 铁杆弩箭准确的落在金人手臂上,发出很大的嗡鸣,只听咔哒一声响,金人的手臂居然掉下来了…… “你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太宰有些气急败坏。 云琅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 见金人毫无动静,就再一次小心地来到金人脚下,攀着金人腿上的供匠人上下的铁环来到了金人损坏的臂膀上。 站到金人的臂膀才发现金人的身体居然真的是实心的,只有臂膀,四肢才是空心的。 忽然觉得脚下有些晃动,云琅吃了一惊,连忙牢牢的抓住金人肩部的凸起大叫起来,太宰在下面急得跳脚,却毫无办法,眼看着金人缓缓地倾倒最后轰隆一声靠在城墙上,一时间,尘土飞扬,金人的身体碎裂开来,巨大的脑袋被城墙磕碰了一下,就从脖子上滚落下来。 太宰眼睁睁的看着城门口的金人碎裂,而后轰然倒地,绝望的抱着脑袋发出夜枭一般的惨叫。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五章没什么值得我拼命 第一二五章没什么值得我拼命 尘土还没有散开,就听云琅惶急的声音从尘土中传来:“快帮我拿梯子,我快坚持不住了。” 太宰听得很清楚,连忙扛着竹梯跑了过去,在灰尘中找不到云琅的所在,着急的大喊大叫。 灰尘散尽,太宰才发现云琅正趴在高的城墙上,两只手抓在一个被金人砸出来的豁口上两条腿乱蹬,非常的危急。 梯子支在云琅的脚下,他才小心地攀着梯子灰头土脸的沿着梯子爬下来,刚一下来,双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我的祖宗啊,你不要再玩了成不成?再这么下去,没有危险也会被你弄出危险来的。” 云琅苦着脸对太宰道:“很麻烦,不知道这次震动又会触发什么机关。” 太宰摇头道:“哪来的那么多的机关,我们只要好好的钻洞进去,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太宰话音未落,云琅就惊骇的瞅着他们以前进出咸阳城的那个蛇洞,只见一条大蛇惊慌的从洞里游了出来,然后就盘成巨大的蛇阵,吐着分叉的舌头警惕的面对洞口,似乎里面有什么恐怖的东西会钻出来。 蛇洞里面轰隆隆的响声不断,太宰云琅两人忘记了抱怨,齐齐的瞅着洞口,他们也想知道是什么东西能把始皇陵里面最大的一条蟒蛇吓成这个样子。 轰隆隆的雷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急,云琅觉得自己身处的地方非常的不安全,就拖着太宰来到了倒地的金人残块后面,只露出两颗脑袋观察将要发生的事情。 一颗足足有篮球大小的刺球嗖的一声就从那个洞里面飞了出来,大蛇甚至来不及躲避,就被那颗大刺球重重的砸在脑袋上,巨大的身体被刺球上的尖刺挂着向后倒飞了两丈多远,才吧唧一声掉在地上,大蛇的脑袋已经跟刺球混为一体了,身体颤抖着缠紧了刺球,云琅跟太宰两人眼看着刺球上的尖刺将大蛇的身体刺穿,也无可奈何。 轰隆隆的声音依旧没有停止,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乃至第四,第五,第六颗刺球如同天女散花一般的从洞口喷涌而出,城墙里面的轰响才戛然而止。 大蛇已经成了肉酱一般的存在,六颗青铜刺球散乱的落在城前的广场上,乱糟糟的没有什么章法。 太宰忧郁的看着那六颗青铜刺球道:“你是要拆掉始皇陵啊。” 云琅擦一把脸道:“你的想法真是奇怪,为什么不想想如果在我们两个钻洞的时候,这些铜刺球突然滚下来的后果?” “是你触动了机关!” “走人的地方就不该有机关……” 跟太宰就没办法说始皇帝的坏话,他身体还好的时候,说一说还成,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坏到了极点,就不允许云琅再对始皇帝不敬了。 走进城门,那尊拎着链子锤的金人,已经不再摆动他的链子锤,一道粗大的绳索牢牢的将链子锤的锤头绑缚住,固定在他的腿上,即便是再次触发机关,链子锤也没办法给机关上弦。 穿过停留着六颗更加巨大刺球的凹地,云琅拍拍那些上次差点要了他的性命的铜刺球对太宰道:“里面真的很危险啊。” 太宰阴沉着脸道:“前面就是镇墓兽的所在地,你莫要乱来。” 说完话就再次前进。 云琅不知道始皇帝是什么心思,什么都要高大的,眼前这座镇墓兽就高大的出奇。 以前云琅在国家博物馆见到了两座镇墓兽,只有不到一米高,完全没有跟眼前这一座比较的可能。 云琅站在这座镇墓兽的一根爪子上,躺倒了睡觉毫无问题。 别人家的镇墓兽如果不是泥塑的,就是石头雕刻的,眼前的这一座镇墓兽却是实实在在的金铁铸造而成的。 九十年不见天日,这座镇墓兽浑身爆起了一层铜锈,人头兽身看起来异常的狰狞。 “这是方相氏,有一种怪物叫魍象,好吃死人肝脑;又有一种神兽叫方相氏,有驱逐魍象的本领。 所以死亡者的家人常令方相氏立于墓侧。以防怪物的侵扰。 方相氏有黄金色的四只眼,蒙着熊皮,穿红衣黑裤,乘马扬戈,到墓圹内以戈击四角,驱方良、魍象……” 云琅举着火把一面听太宰的解说,一边看镇墓兽身上的火焰纹,这些飘逸的火焰纹上全是形形色色的怪兽,与阴魂,一个个做痛苦状,看样子,被这个镇墓兽伤害的不轻。 “这东西难道不应该放在坟墓外面吗?” 太宰轻轻一笑道:“这里就是坟墓的外边。” 云琅瞅瞅黑漆漆的前路道:“这里没有灯火吗?” 太宰摇头道:“没有,我们只能提着灯笼前进。” “有什么说法吗?” “有,这里是陪葬的大臣,再往前是陪葬的王公贵族,再往前,就是殉葬的宫妃,以及宦官。” “我想看看!” “别看了,给他们留一些体面,九十年过去了,他们身上的衣衫都腐朽了,昔日的名臣,名将,王公,勋贵,如今都不过是一把枯骨,不管他们的过去如何的辉煌,如今,就剩一把骨头了……” 太宰有些感慨,也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一丝丝的兴奋, 云琅手上的火把被太宰熄灭了,转瞬间一盏牛皮灯笼就亮了起来,灯笼的亮度很差,只能照亮脚下的一小片土地。 光线只在一米之内,一米以外就是亡灵的世界,云琅总觉得好像有无数双阴森森的眼睛在盯着他看。 走在太宰前面,觉得前面黑漆漆的很恐怖,走在太宰后面总觉得后背发寒,似乎总有爪子在摸他的后背,走在左边右边起鸡皮疙瘩,走在右边左边冷的厉害,总之,他不论走到哪里都觉得不舒服。 “要是把老虎带来就好了。” 太宰阴恻恻的道:“老虎来了,好跟我把你夹在中间是不是?”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要是再来两个人把我包围在中间就好了。” “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啊!” 云琅怒道:“我不是胆小,我只是觉得把命丢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非常的不值得。” “那你说说你遇到什么情形你才肯拼命?” 云琅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到一个自己必须拼命的理由,撇撇嘴道:“还没有发现!” 太宰耻笑道:“那就是胆小!” 云琅忽然大叫一声,跳起来就趴在太宰的背上,刚才有人在拖拽他的衣角,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 太宰背着云琅转过身,用灯笼照亮了后面,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下来,是一截树根!” 云琅小心地朝哪边看过去,果然,有一截树根从旁边的石壁上探出来,勾勾丫丫的满是须根,正是一截枯死的须根勾住了他的衣角。 很不好意思的从太宰身上下来,尴尬的对太宰道:“我就怕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 你知道不,我以前不是这样的,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我的弟妹们身体多多少少有些不合适,有兔唇的,有瘸腿的,有聋哑的,总有人取笑他们,为了弟妹们我曾经跟一个学校的王八蛋们战斗过,上了六年小学,我整整打了六年的架,在那六年里,我身上的皮肉从来就没有好的时候。 后来一个嬷嬷告诉我,如果我继续这样打架斗殴,无视学校的纪律,学校就不会再要我跟我的那些弟妹们了,他要我忍耐。 我其实一点都不想上学,可是,弟妹们说想要上学,所以,我就不敢打架了,即便是人家打我,我也不敢还手。 我当时想着,等到弟妹们都毕业了,我就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家伙全部杀光,并且为此制定了很详细的计划。 后来又是嬷嬷告诉我,千万不敢出事,家里的米粮不多了,我是最大的,要给弟妹们找粮食吃……然后我的计划就胎死腹中! 后来,嬷嬷死了,弟妹们也被官府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也去了别的城市生活,我多年的努力好像一下子全都变得没了意义,再也找不到能让我为之拼命地存在,生活也就变得非常平庸,非常的没有意思。 太宰,你想不想听我那个计划是什么样的吗?” 太宰闷哼一声,继续回头走路,在灯笼晃动的时间里,云琅看见了一大排背靠石壁坐着的骷髅。 看不见的东西才可怕,看见了,云琅反倒不怕了,骷髅而已……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六章龙图腾 第一二六章龙图腾 走了一柱香的时间,太宰就掀开灯笼,小心地用蜡烛点燃了墙上的一个火把,很快,火把就连成了一条火线,向黑暗深处蜿蜒而去。 随着灯火不断地被点燃,云琅被眼前的奢华震惊得张大了嘴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巨大的骸骨,骸骨之大远远超出了云琅的想象…… “这是什么骨头?”云琅用梦呓一般的语气问道……有了这具骸骨,镶嵌在石壁上的各色正在闪耀着光芒的宝石就黯然失色了。 “龙!”太宰眯缝着眼睛慢慢的适应着强烈的光线。 云琅的目光落在四只粗大短小的爪子上,难以置信的自言自语道:“真的有龙这种生物?” 云琅很确定自己看见了一头龙! 不论是它头上的鹿角,还是马面一般的面骨,还是蛇一般细长圆润的肋骨,抑或是散落在地面上的巨大鳞片,以及支撑着骸骨不倒的四只粗大的爪子,都证明这就是一头龙的遗骸。 “大王在渭水之滨祭天的时候遇到了一条黑龙……”太宰抚摸着巨龙的骸骨,满是追忆的神色,似乎他本人见过当时的场景似的。 “始皇帝渭水祭天见到了黑龙这是真的?” 太宰笑道:“自然是真的,史书上有记载的。” “是这头吗?” 太宰的神色有些闪烁,言不由衷的道:“应该就是吧!” 云琅被这条长达五丈的巨龙骸骨给迷惑住了,想了很久才发现这头龙没有皮肉。 只有骨头,而且骨架子完整的骇人听闻,跟云琅在后世见到的那些恐龙骸骨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他从地上捡起一片巴掌大的鳞片,这东西很像鱼鳞,或者说它就是鱼鳞,即便时间过去了太久,已经没有了鱼腥味,可是,鱼鳞上还有一丝丝残存的经络附着在上面,这应该是真正的鳞片,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大鱼的,还是龙的。 太宰见云琅看巨龙骸骨看的入神,就走到大厅边上,举起一只小锤子,很有韵律的奏响了放在那里的一套编钟。 声音清越,悠扬…… 云琅骑在龙头上,仔细的观察龙头骨,当他发现长角的部位与其余头骨部分并非是一体的时候,心里就隐隐有些失望…… 果然,他继续检查过龙头骨的其余部分之后,就对这具龙骨,毫无兴趣了。 整颗龙头骨是用,鹿头,牛头,马头骨巧妙地镶嵌在一起的,然后利用鹿头,牛头,马头上天然形成的弧线最后拼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龙头。 看的出来,始皇帝为了彰显自己的奇遇,可是下了大功夫的,鹿头,牛头,马头好找,可是,长达十五米的巨蛇身体,以及它腹下那四只巨大的爪子,乃至那些巴掌大的鱼鳞,就是非常稀罕的东西了,尤其是那四只大爪子,云琅觉得那该是从一条非常,非常巨大的鳄鱼身上取下来来。 云琅捡拾了十几片大鱼鳞装进了背囊里,而太宰恰好敲完了一首《山鬼》中规中矩的,敲完之后还弯腰施礼,似乎自己正站在始皇帝的大殿上为始皇帝奏乐。 “看完巨龙了?”太宰骄傲的问道。 云琅没办法说这东西是假的,只好装作满怀钦佩的样子点头道:“原来龙是这个样子的!” 太宰愈发的骄傲,拍着骸骨道:“这还是一条幼龙,身体还远远没有长大,据我耶耶说,长成的巨龙身体足足有数百丈,在天空可以播云吐雾,在江河湖海,就能掀起滔天巨浪。 我大秦得天庇佑,才能有幸得到一条天龙……只可惜天龙年幼,并未长成,因此,我大秦才有二世而亡的惨痛经历。 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而赋大风才奠定了汉国的基业,我耶耶当初以为,刘邦斩杀的那条白蛇也是一头龙,更是一头比我大秦朝得到的这头龙还要幼小。 既然我大秦的护国神龙足足长到了五丈,只能庇佑我大秦两世,刘邦斩杀的那条更加幼小的神龙就更加的不堪了。 刘邦死后,汉国乱象纷呈,我耶耶们以为汉国就要倒霉了,就要灭亡了,就不断地鼓动资助那些不甘心的人……结果,汉文帝继位之后,很快就平定了天下…… 陵卫们这才想起,我大秦自秦仲封国乃至庄公到子婴已经三十五代了……” 云琅很想大笑,见太宰一脸的伤心之色,又不敢笑,只好把脑袋扭过去,免得被太宰看到笑容就不好了。 太宰见云琅的肩背在抖动,叹息一声道:“想笑就笑,忍着干什么,当初耶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也笑了很久,有些人直接就笑死了。” 一句话就说的云琅笑不出来了,指着太宰道:“冷笑话不能这么讲啊,听的人心里满不是滋味的。” 太宰指着远处黑漆漆的地方道:“那里坐着更多的笑话。“ 说完就熟练的拉动了铁链,眼看着火线慢慢浸入冷油之中逐渐熄灭,就重新点亮了蜡烛,提着灯笼往回走。 云琅奇怪的道:“今天时间还早,怎么就要回去了?” “修大门!”太宰冷冷的回答,眼看着太宰要走远了,云琅瞅瞅身边黑漆漆的龙骨头,打了一个寒颤,快步跟上。 明知道这头龙是假的,看着太宰认真的样子,云琅还是不由得暗暗叹息,这个假话也不知道被始皇帝说了多少次,不是真的也要变成真的了。 即便是后世,人们都知道龙这种生物应该是没有的,可是,还有无数关于龙的传说在世间弥漫,而龙王庙里的香火依旧鼎盛。 不论是哪一个世界,都是真真假假的难以说清楚。 不过也好,正是有了这个东西的存在,华夏人,商人,周人,秦人,楚人,晋国人……乃至汉人,晋人,唐宋,元明清的人才能一以贯之,最终将一口气无休止的延续下去。 跟古人讲古自然是可笑的,所以云琅坚决不说,活到太宰这个地步,无知是一种福气。 大门口的那两只巨鼎,被云琅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给搬走了,可是,那座高大的城门依旧没有关上,不论太宰如何晃动巨大的城门,城门依旧岿然不动,门坏了! 自从发现大门关不上,云琅就躲得远远的,他觉得太宰可能会非常的生气。 果然,太宰在气喘吁吁的搬弄了一阵子大门之后就冲着云琅大吼:“云琅——” 云琅无奈的挠挠后脑勺,苦着脸蹲在城门口道:“门口的那两座金人可能就跟这座大门有关,既然金人已经毁坏了,大门是关不上了,不如我们把千斤闸放下来算了。” 太宰无奈的坐在地上道:“千斤闸一旦放下来,凭我们两个人的力气再也提不起来。” 云琅指指蛇洞道:“那就继续钻洞吧!” 指望太宰爬城墙这不合适,云琅只好自己上,将拿进来的两架梯子绑在一起,勉强搭在城墙上,云琅就踩着软啦吧唧的梯子,一步步的往上爬。 “小心啊!”太宰在下面看的胆颤心惊的。 云琅自然不会太鲁莽,到了足矣摔死他的高度,他就往城墙上钉铁环,然后再把腰上的绳子拴在铁还上,基本上两步一个铁环。 就这样他踩着晃晃悠悠的梯子终于爬到了山洞的顶端。 城墙与山洞顶部混为一体,好在因为有垛堞的存在,云琅还有一些空间钻进去。 城头顶部都是巨大的梁木,被粗大的石柱支撑着,城头的垛堞不仅仅起到装扮城头的作用,同时也是支撑顶棚的柱子。 一架强弩就放在垛堞的口子上,操持强弩的军兵是一具陶俑,涂着大红的脸蛋,嘴唇更是红的吓人,脸上的皮肤不是贴在脸上的,而是垂在下巴上…… 没人可以依靠的时候,云琅一般是不会惊叫来吓唬自己的,城头是最潮湿的地方,这里的兵马俑受潮掉皮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七章司马迁的漏洞 第一二七章司马迁的漏洞 即便是一座地下城,城墙的结构依旧与咸阳城一般无二,宽大的城头足以跑马,各色装备一样不缺,即便是滚木擂石,渔网,金汁,灰瓶,床弩,也样样不缺。 只是,看守这些城池的军卒都是陶俑罢了。 每一具陶俑都有真人大小,至少,身高比云琅还要高一些,只是脸上的笑容变得神秘而阴森。 云琅一手举着火把,一手不断地单手作揖,嘴里更是念念有词:“诸兄莫怪,小弟叨扰了,放下千斤闸之后就离开……” 一个陶俑的脑袋忽然掉了下来,居然没有摔碎,就在云琅的脚下骨碌碌的乱转,借着火把的光芒不断地变换着笑脸,就差发出笑声来了。 云琅浑身的汗毛直竖,僵立了很久,太宰焦急地在外面喊道:“你有没有事啊?如果没有就跟我说话,或者发出声音,让我知道你没事。” “我没事——”云琅鼓足了勇气大声喊了出来。 说起来,他对始皇陵的记忆来自于《史记》,以前的时候,云琅对于《史记》上的记载是笃信不移的。 自从来到骊山之后,他对《史记》上的记载就多了很多的疑问。 《史记》原记关于秦始皇陵:“行从直道至咸阳,发丧。 太子胡亥袭位,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郦山。 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馀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 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 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 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这一段的解说问题很大,疑问很多。 司马迁现在不过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是史官司马谈之子,如今正在协助父亲整理史料。 这事云琅早就问过霍去病跟曹襄了,他们两人都只说司马迁此人好读书,除此之外再无名声。 云琅很想知道,我想知道司马迁是如何知道皇陵内部的情况的? 难道他进过皇陵? 这完全没有可能,太宰一族已经守护这里快百年了,没发现司马迁进去过。 既然如此,他是如何知道始皇陵里面的状况的? 如果他都能知道始皇陵在什么地方,以项羽,刘邦的能力,不可能放过装满财货的始皇陵的。 如果说司马迁是根据史书记载来描述的,云琅想问下他根据的是那本史书? 哪本史书可能会记载这么敏感的事情? 他是根据什么来写大秦历史的?难道全是道听途说? 《史记·项羽本纪》记载是:“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 难道大火烧了三个月,还能给你留下点什么东西? 云琅很想问问是什么样的大火能烧三月不灭? 据记载火烧咸阳是在秋季,难道三个月就不曾下过一点雨? 任其烧三个月? 除非项羽隔上几天就会放一次火! 项羽对始皇帝的仇恨很深,灭国之仇用什么样的手段报复都不为过,按理说项羽肯定会挖掘皇陵,可也没见司马迁记载项羽是否挖过始皇陵,可是他对始皇陵内部的描述却如此详细,云琅非常的惊讶。 他记录的非常详细,却忘记记载兵马俑如此宏大的场面,这是何道理? 云琅的脑子转动个不停,看事物的眼光趋于理性,眼前这一幕幕恐怖的画面对他就造不成多大的困扰了。 从那些人俑的背后走过,有时候会不小心碰到人俑身上佩戴的武器,有些佩剑的带子已经腐朽了,稍微碰撞一下武器就会当啷一声掉下来,总之,等云琅穿越过那一队人俑军队,当啷声就不绝于耳。 司马迁的有些记录看样子也是有问题的,很多事情经不起考究,而他用写故事的方式写出来的《史记》被称之为无韵之离骚,虽然很美,到底还是多了一些演绎的成分,少了一份学问研究上的严谨。 云琅穿过那一队军卒之后,眼前就空荡荡的,只有一些人脑袋大小的石块散乱的堆放的垛堞口子上,墙头还用木架子堆积着一些快要腐朽的木料,云琅如果用刀子砍断上面的绳索,这些滚木擂石就会从城头倾泻而下。 云琅行走的更加小心,他很怕一不小心触碰了这些快要散架的防守工事,会把守在城墙下边的太宰弄死。 “你躲远一点,城头上很危险,上面有滚木擂石,架子已经腐朽了,稍微碰一下就会掉下去。” 云琅大声地对城头下的太宰大喊。 “好,我离开了,你自己小心,别掉下来!” 云琅脚下一滑,摔了一个大跟头,火把也脱手了,两只手掌摩擦在石板上火辣辣的疼。 他连忙爬起来,捡回火把,瞅着不远处的绞盘继续想: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这样的神迹,明明是不符合事实的,最多,刘邦就杀掉了一条蛇,为什么司马迁还会把种种神迹添加在刘邦的身上? 很明显,司马迁在记录这些事情的时候依靠的是传说与口述…… “所听者信也,而听尤不可信,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犹不足恃。” 云琅嘴里絮絮叨叨的背诵着孔子跟颜回说的话,烦躁的把扑倒在绞盘上的一具人俑推倒…… 刚刚推倒了人俑,绞盘就嘎吱嘎吱的响动起来,支撑绞盘的圆木忽然碎裂开来,巨大的绞盘向外倾倒,一根暗红色的木头楔子猛地从中断开,缠绕在绞盘上的铁链子,明明都锈蚀在一起了,却忽然滑动了起来,带着一个巨大的绞盘飞舞起来。 城墙隐隐有些摇晃,不大工夫,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城下尘土飞扬,太宰呛咳着道:“好了,你慢慢下来,千斤闸放下来了。” 云琅趴在地上,耳朵里全是绞盘在半空里飞舞的巨响,才听见绞盘落地的声响,就看见城头上堆积的滚木擂石雨点似的从城头倾斜了下去。那些原本摆列成队伍的人俑也纷纷摔倒,磕在坚硬的条石上,摔的四分五裂。 云琅小心地举着火把从垛堞处探出头去,只见太宰就站在距离城墙不远的地方,努力的举高火把,希望能看见云琅。 云琅从竹梯子上爬下来,跟太宰一起坐在城门口发呆,他们两个只想把千斤闸放下来,没想要毁掉咸阳城的防御工事。 太宰支起身子叹口气道:“走吧,今天在这里耽搁的足够久了。” 他没有责备云琅,很认命的以为这就是上苍的安排。 两人又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清理城门口的滚木擂石与那个碎裂的金人…… 再一次见到老虎的时候,老虎却不愿意凑到云琅的身边,虽然它很想跟云琅亲热,可是,云琅身体上散发出来的一股子古怪的酸味,让它灵敏的鼻子非常的难受。 太宰见云琅自己也在抽鼻子,就笑道:“用醋浸泡衣衫可以预防尸毒?你从哪学来的?” 云琅笑道:“自己创造的,觉得醋是一个好东西就一时冲动,就倒在身上了,看样子不怎么招老虎待见,下回用烈酒试试。” 太宰疲惫的朝云琅挥挥手,也不言语,就孤身下了山。他知道,云琅必定是要去洗澡的。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八章被人尊敬的感觉 【 .】,精彩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一二八章被人尊敬的感觉 云琅想多留太宰一段时间! 太宰身上的积蓄的死气浓郁的可怕,只要看看他坐在泥人堆里那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就知道,活着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负担。 后世的时候有一种说法,叫做必死之人如果能够平安幸福的离去,也是一种幸福,至少直到临死的那一刻,他的生活质量很高。 因此,很多患有不治之症的人都会签署一种协议,希望自己不要被医院过度的抢救。 嬷嬷就是这种人,而云琅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把嬷嬷多留在世上一段时间,以至于嬷嬷去世之后,他几乎崩溃。 现在,太宰也是这个模样,云琅当然不会干休,只要能让太宰多活一天他就要为止努力一天,哪怕这样做非常的自私,他也不肯放手。 曹襄在泡温泉的时候遇到了云琅,他没有问云琅一天一夜不见人去了哪里,云琅自然也不会问他跟阿娇之间的斗争到底进行到了那一步。 每个人都有隐私,各安其便最好。 “材官将军韩安国死在了右北平的任上,这事你不知道吧?” 曹襄趴在属于他一个人的温泉池子边上对躺在另一个池子里的云琅道。 云琅摇摇头道:“不知道,倒是听说过韩安国这个人。” 曹襄喝了一口羊奶道:“好人才总是死的很快,没用的人倒是活的跟老虎一般勇猛。” 云琅笑道:“人才一般都会被用在刀刃上,你什么时候看见刀背上有缺口?” 曹襄笑道:“是这个道理,所以你就不愿意当人才是不是?” 云琅喝一口泡在温泉里面的米酒笑道:“我本来就不是人才,你这样的人才是,等你身子养好了,陛下就该多重用你这样的人。” 曹襄笑道:“好好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不知怎么的就带着浓浓的讽刺之意,弄得我都不好接话了。” 云琅摇头道:‘真的没有讥讽之意,我是真的佩服你们这些保家卫国的人,我没本事保家卫国,对有这种本事的人从不敢有看不起的意思。” “当文官也没见你有兴趣啊!” “你把我看成一个泥腿子就很合适,千万不要拔高了,钻营了一个军司马,就是为了日子能好过一些,不至于被胥吏豪强给欺负了,没有别的意思。” 曹襄又喝了一大口羊奶苦笑道:“我母亲说你看不起大汉的人……” 云琅怵然一惊,然后笑道:“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 曹襄想了想道:“我也觉得我母亲说的没道理。” 云琅大笑道:“这就对了。” 两人正说着话,孟大脑袋上顶着一只鸭子走了过来,把手里提着的篮子往云琅身边一放,然后就脱得赤条条的跳下池子,对篮子跟前的鸭子道:“看好我的衣衫。” 云琅跟曹襄一起瞅着孟大怪异的行为不知道说什么好,却听孟大一本正经的给他俩介绍道:“红鸭子家的老大。” 然后就舒坦的坐在温泉池子里,哼着没人能听懂的歌,心情看起来极好。 过了片刻,孟二也来了,他怀里有一只灰鸭子…… “鸭子今天的食量很好,我拌了一些麸皮,野草,它们全部吃光了,这几天准备继续减少麸皮的用量,添加更多的野草跟虫子,等到鸭子不再需要用粮食饲养的时候,鸭子就该能大量的饲养了。” 孟二同样让鸭子帮他看好衣衫之后就对云琅道。 孟大脑袋上顶着一块麻布闭着眼睛道:“冬天的时候鸭子就该产蛋了,这些蛋不要吃,留着孵化,鸭子不成群,就扩散不成了。” 曹襄呆滞的瞅着云琅,这两位如果不是行为表现的那么极端的话,这些话放到哪里都是金玉良言。 云琅耸耸肩膀,就从孟大的篮子里取出半块锅盔啃了起来,这东西也是这两兄弟亲自制作的,原因就是他们喜欢吃。 一个智力上有缺陷的人,如果知道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衣服穿的整整齐齐,再有一点谋生的本事,这就比大汉的正常人都要正常! 孟大,孟二就是这样的,在云琅用棍子把两人喜欢含糊说话的毛病去掉之后,不知道底细的人只会认为这两兄弟爱鸭子成癖,属于怪人,绝对不会在他们归类于傻子。 想一下啊,当一个人人都说是傻子的人,穿的干干净净的站在面前,口齿清晰的跟你讨论着鸭子的饲养跟培育,并且拿出自己亲自制作的酥香的锅盔,端来滚烫的茶水招待你,你敢说他是傻子? 如果你对养鸭子一无所知,这时候,到底谁才是傻子? 既然孟大,孟二除过养鸭子,养鸡,养鹅之外对别的事情都一窍不通,干嘛要跟你讨论国家大事? 这世上有人爱竹成痴,有人爱鹤成瘾,更有人把梅花当老婆,把仙鹤当儿子,喜欢鸭子跟鹅有什么不对的呢? 这就是云琅这些天教孟大,孟二兄弟的全部内容。 曹襄擦干了身体穿上衣衫,愉快的活动一下双臂对云琅道:“这就是你解决他们愚痴的方法?” 云琅把头发扎起来随意地垂在脑后,很女性化的扭扭脖子笑道:“不好吗?” 曹襄叹口气道:“我还能说什么?刚才听他们两兄弟谈及扩大鸭子饲养种群范围的时候,我更像一个傻子! 连傻子都变得聪明起来了,这世上的聪明人好像一下子变多了。” 云琅笑道:’怎么,在阿娇那里吃亏了?” 曹襄点点头道:“今日里阿娇把话说清楚了,可以把长门宫卫借给我,却不能送给我……” 云琅看着曹襄道:“你要开始忙碌了?” 曹襄点点头道:“是的,长门宫卫已经四年未曾操演了,如今不知道他们还能剩下几分战力,必须重新训练啊。 阿娇其实也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同意把长门宫卫借给我使用的,她不用出一个钱,将来就能得到一大队精悍的武士,便宜都被她占尽了。” “你怎么这么急啊?” 泡过温泉之后,人就会体乏无力,曹襄这种大病初愈之人更是如此,见前面有一个长条凳子就坐了下来,吩咐僮仆取些酒水过来,准备跟云琅长谈。 “韩安国死了,材官将军的位置空出来了,我想要这个职位,可是,郎官令李息也想要这个职位。 我母亲为我奔走,陛下犹豫不定,这个时候我必须表现出一些符合材官将军的才能,你说,我该怎么做?” 云琅瞅着笼罩在晚霞中的骊山笑道:“你想表现那些才能?” 曹襄道:“总该表现一下领兵才能吧。” 云琅见曹襄底气不足,就笑道:“这一点上,你比李息强?” 曹襄摇摇头道:“李息堪与李广比肩,我即便再对李息不满,也不能说违心的话。” 云琅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要是这么想,这个材官将军的职位就跟你无缘了,不管李息以前是什么人,现在,他是你的竞争对手,对手可以尊敬,只能放在心里,不能说出来。 如果陛下知道你如此推崇李息,那还想什么啊?直接任命李息就是了,连你都自认不如李息,陛下为什么要选你?” 曹襄认真的看看云琅道:“我知道,我想陷害一下李息你觉得怎么样?” “会害得李息被抄家灭族吗?” “不至于,总要他只能躲在家里避灾,不能跳出来跟我抢这个材官将军才成。” 云琅瞪大了眼睛道:“既然后果不严重,对你又有利,你干嘛不干?” 曹襄笑道:“已经开始干了,就是怕你看不起我,这才准备问问你的意见。” 云琅不由得心头一暖,再次拍拍曹襄的肩膀道:“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反对,你就会终止对李息的陷害?”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那怎么可能!开弓哪有回头箭!”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历史书上,关于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随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将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将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确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将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钩镰收割着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着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于他顶着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并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获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着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获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于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众人才重新恢复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着眉头比量着自己采摘的种粮跟孟大采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别,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采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采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将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恒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锲而不舍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将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产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笃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制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着?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着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面,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愈,饭量大的吓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挂着三五十斤重的铠甲可以挥舞着马槊杀敌的壮汉。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云琅笑吟吟的把唐寅的诗胡乱改动了一下,就念叨了出来,然后就把背篓里的麦穗倒在太阳地里小心的铺平,饿死爹娘,不动种子粮,这东西可不敢大意。 至于他看不起云家正在进行的生物工程实验,这跟他古人的见识狭隘有关,不好过多的计较。 “这几句顺口溜不错,下回再看到别的傻X就念出来,应该很不错,对了,你准备一下,我母亲明天就要到了,她想感谢一下你,带来了不少礼物!” 云琅一听长平要来,一张脸顿时就抽成了包子,指着忙碌的仆妇们道:“秋收就要开始了,你母亲这时候来添乱干什么,去年的遭遇忘记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曹襄笑道:“没法子,御史大夫李息在太皇太后驾崩的时候敦伦的事情被人掀出来了,在举国举哀的日子里造人,这是对太皇太后的大不敬,陛下认为他行为有失检点,就罚他为太皇太后守陵一年。” “这样也有罪?” “本来没事,被掀出来就有事!” “谁偷看了人家夫妇敦伦?” “不用偷看,他儿子李勇就是证据,哈哈哈哈哈……” 这么好玩的事情云琅自然跟曹襄一起哈哈大笑,祸害别人的快感万万不能独享。 “我母亲来云家庄子,其实就不在你家停留,丢一堆礼物给你就回去长门宫!” 笑话说完了,曹襄又开始说正事。 “这么说,你母亲准备跟阿娇摊牌?” “对啊,阿娇身为长辈欺负了我这么久,赢了我那么多的银钱,总要给一个交代吧? 我是晚辈,被长辈欺辱了只能忍气吞声,我母亲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哪怕是去了一言不发,阿娇也理亏!” “我记得是你存心不良啊!” “对啊,可是我母亲不知道啊,我一个浪荡子拿家里的钱粮出来赌博不学好,阿娇身为长辈不但不知道规劝,反而用长辈的身份害我输钱,这样的事情,我母亲难道不该过问一下吗?” 云琅挠挠下巴,瞅着曹襄道:“跟阿娇的遭遇比起来,长公主殿下还真是没有坑我!” 曹襄冷笑一声道:“确实如此,你如果多知道一些我母亲的故事,你就会觉得她真的把你当亲近的晚辈在爱护!” 云琅怜悯的瞅着曹襄道:“在你母亲这样的关怀下,你能活到今日,真是苦了你了。” 曹襄放下手里的饭碗叹息一声道:“我母亲嫁去卫家的前一晚上拥抱着我流了一晚上的眼泪,我开心的几乎要昏过去了,脸上却要带着悲伤的神色,你知道那有多难吗?” 云琅拍拍曹襄的手道:“感同身受啊!” 曹襄挺起胸膛道:“母亲是在我得病之后才嫁去卫家的,估计是她想再生一个身体完好的孩子吧。” 云琅笑道:“你一定想错了,你母亲与卫青的婚事是陛下赐婚,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曹襄忽然笑了,连连点头道:“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我是她最心爱的儿子!” 云琅大笑道:“必定如此!” 曹襄从身后拿出一坛子酒道:“我今天想喝点酒成不成?” 云琅想了一下道:“我喝九成,你只能喝一成。” “好啊!”曹襄说着话就拍开坛子上封泥,嘴对嘴的就咕咚,咕咚的大喝起来!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零章 强悍的西汉贵妇 第一三零章强悍的西汉贵妇 到了诉说心里苦楚的地步,两人就算是真的成朋友了。 同仇敌忾之心却没有那么容易共同建立起来,因为曹襄是绝对的受益者,并且,长平是他亲妈。 长平来的时候,霍去病,李敢也来了。 秋收季节里,军伍中也放假了,当然,仅限于家在长安三辅的人,而且必须是军官才成。 “吃了一个多月的猪食……”李敢悲愤的对云琅道。 云琅还没有来得及同情李敢,就听霍去病道:“此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孙敖认为吃猪食有利于战力提高,我们就身为属下,遵守就是了,如果真的想吃好饭食,等自己成了将军再说。” 一个多月没见霍去病,云琅觉得这个家伙似乎长高了一些,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变得有了一些棱角。 关中尽出美男子,不仅仅是霍去病长得精神,李敢的相貌也是堂堂正正的国字脸,至于云琅跟曹襄两个就显得有些阴柔,尤其是曹襄,刚刚长出来了一点身形,站没站相的杵在那里前挺后撅的如同一个正在招揽客人的青楼女子。 长平看的欢喜,也不顾云琅他们在场,就揽着儿子的腰上上下下的打量,不仅仅如此,还上下其手的乱摸。 曹襄羞愧极了,因为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正露出八颗标准的白牙笑嘻嘻的看着他。 “还是瘦弱!多吃些!马车里就有母亲从宫里要来的补药,好好的进补一番,我儿还是那个最俊美的少年曹襄!” 说着话还把儿子拉到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中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见四个少年个个英气勃勃,就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才是我大汉的好儿郎!” 云琅笑道:“别用补药,只要食物吃的合适,就是最好的补药,那些有乱七八糟功能的药材,只会坏事。 襄哥儿的身体现在已经见好,只要继续坚持就能有最好的结果,这时候抄捷径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对儿子目前的身体状况即为满意的长平,拉着四个少年人说了一会闲话,就把目光落在远处的长门宫。 “跟我走!” 长平说着话,就把裙摆挂在腰畔的金钩上,迈开腿径直向长门宫走去,这一次,她可没有走大门的兴致。 曹襄做了一个鬼脸给云琅,云琅心领神会的拖着李敢,跟在霍去病的身后也向长门宫走去。 大长秋远远的就接到了护卫们的禀报,匆匆的站在跟云家毗邻的地界,笑吟吟的施礼道:“奴婢见过长公主!” 长平清冷的声音从嘴里吐了出来:“领路!” 大长秋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待遇,轻笑道:“阿娇正在午睡,听说长公主来了,正在梳妆!” 云琅偷偷地瞅了一眼长平,发现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不等大长秋领路,自己先开路了。 可能跟太宰混的缘故,云琅对于阉人没有任何的歧视,在两家边界种植粮食的时候早就跟大长秋混的很熟了。 见大长秋疑惑的看着自己,就小声道:“小的被娘娘祸害惨了,人家母亲就打上门来了。” 大长秋嘿嘿一笑,似乎并不在意,仅从这一点来看,人家阿娇并非没有心理准备,今天应该能看到一场好戏。 大长公主对废后,这场面很稀罕。 很遗憾,两人见面没有火星撞地球一般的火爆,唯有笑语轻言,交情莫逆的如同一对亲姐妹。 “妹妹还是清减了一些,这样也好,阿彘也不喜欢过于轻盈的美人儿,现在刚刚好。” 长平拉着阿娇的手打量过之后,关切的话说的情深义重。 阿娇可能领会错了意思,一边拉着长平的手往楼阁里走,一边道:“刘家人大多薄情寡义,曹家人呢又是一个短命的,你平时应该多做一些善事,多求求神灵,好保佑曹襄福寿安康。” 两人脚步不停,直接就去了阿娇的卧房,据说阿娇有一件了不得的衣衫要穿给长平看,想请长平把把关,看看穿上这件衣衫之后能否打动刘彻那颗冷酷的心。 阿娇跟曹襄即便是再亲近,这时候也不能随意进入阿娇的卧房,云琅,霍去病,李敢更是不敢放肆,哪怕云琅非常想看两个大人物吵架,他也不敢进去。 就在刚刚,一个嫌弃阿娇以前长得胖,才丢掉了帝心,另一个就诅咒对方,守寡再嫁,儿子没好下场。 恶毒的话用美丽的话语说出来,就显得更加的没人情味。 曹襄似乎对母亲有着非同一般的信心,背着手站在厅堂里面打量这里的陈设,而云琅,霍去病,李敢三人则在认真的研究放在架子上的一个巨大的贝壳,贝壳里面装满了珍珠,被午后的阳光一照就暗光流转,漂亮的几乎不是人间之物。 “十万钱能买下来不?”云琅羡慕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从里面拈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放在云琅的手上道:“拿好,别丢了,这就是十万钱。” 霍去病一脸的怒容,觉得自己朋友被人羞辱了,李敢也觉得很尴尬,唯有云琅安然的将珍珠揣进怀里,拍拍珍珠所在的位置道:“一定不会丢,就算是你想要反悔,也晚了,现在,这颗珍珠是我的了。” 大长秋哈哈一笑,看着云琅道:“四个少年人里面,就你最有意思。” 说完话,就走进了阿娇的卧房,估计是去帮主子跟长公主吵架去了。 霍去病正要喝问云琅为何如此没有骨气,就看见曹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贝壳里捞了一把珍珠,快捷的揣进怀里,脸上一丝羞愧的表情都没有。 做完这些之后,还凑到站在角落里的婢女道:“敢说出去,耶耶揍死你。” 霍去病的一张脸顿时就成了黑炭,拉过曹襄怒道:“欺辱一个下人算什么本事!” 曹襄笑道:“这些珍珠本来就是我的,是被阿娇赢走的,人家把珍珠摆在这里,就是打算给我母亲难堪的。 也就是说,人家已经准备把这些珍珠还给我们了,那个该死的老宦官给云琅珍珠,其实就是在慷他人之慨! 东西进了我母亲手里,你觉得还有我什么事情?不乘机拿回来一点,还等什么? 我威胁这个侍婢不准她告诉我母亲,这有什么错?” 霍去病听曹襄这么说,一张黑脸终于恢复了正常,曹襄说的没错,钱财只要进了长平手里,就基本上算是进了貔貅的嘴里,指望那东西吐出钱财,不如指望山棱崩! 李敢小心地指着另一个桌案上的一棵小小的红色珊瑚树问道:“那也是你家的东西?” 曹襄无奈的叹口气道:“你说呢?” 李敢闻言大喜,上前就把珊瑚装进盒子里,用腰带绑在背后,看样子是不打算解下来了。 长平跟阿娇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依旧一副手拉手的亲热摸样。 “长门宫卫已经荒废良久,就拜托曹襄好好的训练他们一下,阿娇铭记五中。” 长平笑道:“你是曹襄的长辈,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就告诉他,晚辈自然没有白拿长辈的好处却不报答的道理。” 大长秋笑吟吟的命人将厅堂里的东西全部装箱,眼光从那颗大贝壳上掠过,就皱着眉头看云琅。 这种锅云琅自然是不肯背的,用手指指曹襄,大长秋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继续指挥婢女把宝贝装箱子。 既然曹襄要偷他自己的东西,大长秋自然不会说破,只是觉得非常有趣。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一章论阿娇 第一三一章论阿娇 “长平携卫青在雁门关外的大胜之威,带着四个英气勃勃的少年英杰,以水银泻地般进攻,让阿娇这个失去皇帝庇佑的废后不得不低下她高贵的头颅,乖乖的将赢走的钱财全部归还,而且在自己家的大堂上,还屈辱的签下了一系列耻辱的不平等条约——史曰:长门条约。 此条约内容纷呈,其中有一十八条内容最是让人无法接受,然,长平兵临城下,阿娇不得不乖乖低头,任人鱼肉! 现在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当事人,平阳侯曹襄为我们仔细解说条约内容,以及签订这些条约对他以后的仕途有何帮助!” 云琅端着酒杯站在二楼上,向其余三个东倒西歪的少年人侃侃而谈。 果然是知母莫若子,在曹襄极度失望的目光中,长平毫无道理的将那些原本属于平阳侯府的财货统统带回了家,如同当初拿走云琅可怜的一百万钱一样,美其名曰——保管! 在霍去病,李敢热烈的脚声中,曹襄满意的喝了一口羊奶笑道:“此次之所以能够大胜,与诸位兄弟的倾力帮助是有很大关联的,其中以羽林军司马云琅,羽林郎李敢偷窃事实最为点睛之笔。 两个傻X顺手牵羊的弄走了我不少钱! 去病,你给评评理,我母亲把我的钱拿走也就是了,为什么他们两个也要拿?” 霍去病端着酒杯靠在老虎的肚皮上,舒坦的打了一个哈欠道:“据我所知,他们下手偷窃的时候,那些钱还属于长门宫。 也就是说,他们偷的是长门宫的钱,只要长门宫的人不追究,你有什么鸟资格去问人家?” 李敢嘿嘿笑道:“乱世好发财啊,今日的场面耶耶一辈子也遇不到几次,如果再不知道下黑手,耶耶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勋贵吗? 说起来,我们几个人里面,以阿琅的心思转的最快,耶耶还没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已经通过试探大长秋弄到了一颗珠子,从而为我们兄弟发财铺平了一条大路。 佩服,佩服。” 霍去病又笑道:“说起来,阿娇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只是被娇惯坏了。 自她出生,就被天下最尊贵的人奉为掌上明珠,不论是窦太后,还是先帝,哪一个不是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我要是出生在她的环境,可能比她还要骄纵一些。 人人都说阿娇跋扈,很多的人却忘记了,就是因为有阿娇,他们在陷入死地的时候才有一线活命的希望。 那些年,被阿娇拯救的勋贵还少了?有些固然是出了钱的,有些却是阿娇仗义执言帮忙的。 据我所知,只要阿娇愿意组建自己的班底,那些受过阿娇恩惠的人定会死心塌地的追随。 可是,阿娇帮完人之后就忘记了那些人的存在,她觉得自己是天空中的金凤凰,没必要记得自己随手救了谁。 即便是如此,在阿娇被废后的那一天,依旧有两位老臣碰死在宫门前,那可是两位自命清高的老臣,不是一点金银权势就能收买的人。 阿襄,你在从阿娇这里得好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度,千万不敢过分,我很担心你真正惹怒了阿娇,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曹襄苦笑道:“我母亲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她如今嫁入了长平侯府,你舅舅,姨母跟阿娇就是死对头,毕竟,阿娇之所以能沦落到今日,跟你们家是有很大关联的。 我母亲一向是吃谁家饭帮谁家说话的,所以啊,你就不要想着我母亲能跟阿娇好到那里去,能维系目前的局面已经很不容易了。” 霍去病嗤的笑了一声道:“谁告诉你,是我的姨母皇后害的阿娇走到这一步的? 阿娇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当初阿娇走出皇后寝宫的时候,可是将凤冠当做废物一样丢给我姨母的,还说什么,身为女人,谁能比她好。 站在空庭里面指着皇帝所在的方向大骂了足足半个时辰,说陛下有眼无珠,自甘下贱,居然宠爱一个女奴! 人家自始自终,就没看得起过我姨母,还谈什么仇恨。 依我看来,哪怕是陛下的废后诏书已经下了,只要阿娇肯在皇帝面前低头认错,这事八成就过去了,她依旧是当她的皇后,那来后来的那么多的事情。” 霍去病就是这个样子,他一向把自己从事件里面剥出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 云琅对他的分析历来信服,只是,这家伙少年心性,一旦跟某人交好,就掏心掏肺说话的习惯云琅觉得应该好好改改。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朋友想要一路相互扶持着走下去很难,尤其是有地位的人更是如此,有些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曹襄尴尬的弹弹脑门道:“这么说,这一次我做的有些过分了?” 云琅摇头道:“阿娇依然是一个率性的性子,那么,如果她觉得你的行为是她不能接受的,她会很自然地拒绝,她既然已经答应了,这说明她并不在意。 好好的对待那些长门宫卫吧,我想,阿娇不会再把那些人收回来了,她现在有点心如死灰的意思。” 李敢点点头道:“听说阿娇千金买赋,从司马相如那里弄来了一篇《长门赋》皇帝听了之后潸然泪下。 匆匆来到长门宫与阿娇见面,两人相会一晚之后,皇帝就离开了,再无下文,听说,他们两人相处的并不愉快。” 云琅叹息一声道:“两个性格刚硬的人在一起,谁都不愿意低头做小,这就很难相处的融洽了。” 曹襄皱眉道:“《长门赋》很幽怨啊,还有无穷的悔意!” 云琅笑道:“言为心声,如果那一篇《长门赋》出自阿娇之手,自然可以作为衡量阿娇心性的一个根据。 只可惜,那片文章是司马相如写的,那是一个很会写文章的人,能敏锐的把握住皇帝心思的人,他按照阿娇的处境,皇帝的心境写的文章,如何能不打动皇帝?” 霍去病皱眉道:“女人真是麻烦,过几年,如果岸头侯家的女儿也是这般模样,我会被烦死。” 李敢躺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手里把玩着老虎粗大的尾巴道:“娶老婆就该娶贫民小户人家的闺女,这样的闺女一旦娶回家,家里还不是耶耶说了算? 我算是看来了,这辈子不打算在这种事情上怄气。” 说着话转过头瞅着云琅道:“喂,阿琅,你打算睡一个女人就起一座楼吗?如果是这个样子,我觉得你家的地不够啊。 我要是学你,将来可能会把阿房宫盖起来的,去病跟阿襄也是这样,你算算,上林苑都有多少地供我们盖四座阿房宫的?” 曹襄没好气的道:“不学无术之辈,阿房宫是一片宫殿群,可不是一座。 不过啊,话说到这里,今年的秋收节我们怎么过?” 听曹襄说起秋收节,李敢一骨碌坐起来,两眼冒着精光,拍着地板大叫道:“今年有吴越之地的歌姬献舞,听说吴越自古出美女,我们不可不去!” 少年人的聚会就是这个样子,前一秒钟还在为阿娇鸣不平,下一秒钟脑袋里就装满了对吴越之地美女的各种幻想。 老虎是不会在乎美女美不美的,天气太热,这座楼房里有穿堂风吹过,最是凉爽不过。 抬头看看四个乱喊乱叫的少年人,就重新把脑袋搭在爪子上睡觉,这个季节去找母老虎,那是傻子才干的事情。 阿娇觉得浑身燥热,坐在窗前瞅着远山,不住的挥舞着手帕扇风,侍女在的时候她觉得烦闷,侍女不在的时候她又觉得燥热。 无意中看到一群云家的小仆役,脱得赤条条的往溪水里乱跳,就忍不住扬声道:“长秋,我要在家里挖水池!”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二章阿娇的大水池 第一三二章阿娇的大水池 挖水池可是一项大工程! 尤其是阿娇要的水池非常的大,她随手比划一下,大长秋的一张老脸就扭曲了起来。 因为阿娇比划的方式很夸张,从这座三层楼到远处的柳树,足足有三十丈,按照阿娇比划的宽度,大长秋觉得如果没有十五丈宽,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阿娇拖出的长音…… 阿娇要的水池自然不会是一般的泥水坑……地下不能渗水,不能硌脚,边上不能有泥土弄脏身子……最重要的是还必须漂亮! 然后,大长秋就头大如斗! 秋收的时候,谁有时间出来当工匠?工匠现在也在自家的田地里忙碌着呢。 至于官府的匠奴,现在正在给皇帝修建陵寝,这东西从皇帝登基的那一天就开工了…… 阿娇在最不合适的时间里,提出了一个最不合适的要求。 大长秋没有告诉阿娇这么做不合适,这位祖奶奶做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忙秋的时候挖水池?这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错误。 云家依旧在大兴土木,长平侯府家的匠奴们很卖力,云家的小楼已经初具雏形,长长的围墙现在也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 大长秋准备跟云琅商量一下,能不能让那些给云家干活的匠奴给阿娇先把池子给挖了。 阿娇从来就没有什么耐性,一旦施工晚了,她可能会发脾气。 云琅仔细听了大长秋的解说,笑道:“我这里没有问题,可是,匠奴是长平侯府跟平阳侯家的人,小子无权动用,曹襄就在对面的小楼上,要不您去问问他?” 大长秋笑着摇摇手道:“曹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当然会做出最聪明的选择,只是老夫害你家里的工地停工,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老太监的品性很好,说话不疾不徐的,也很有道理,尤其是老家伙笑眯眯的瞅着楼下仆役们用饭的场景就满是缅怀之色,看来,这顿饭不请不行了。 凉面很好吃,卖相也好,小葱,跟绿菜覆盖在淡黄色的面条上面,很好看,如果有油泼辣子,颜色会更好的。 一小盘猪耳朵,几片卤肉,几片生卷心菜上涂抹了黄豆酱,再加上一壶冰凉的米酒,就是云琅宴请大长秋的所有菜式。 很明显,大长秋这种老人很喜欢面食这种容易克化的食物,哪怕是卷心菜他也吃的香甜。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老宦官坚守了一辈子的规矩,一顿饭吃了半柱香的时间,一点食物都没有剩下。 红袖给老宦官送温水漱口的时候,老宦官却看了一眼红袖的面容,点点头道:“来家的孩子啊,规矩很好的。” 说完又看了云琅一眼。 云琅叹口气,指指天空,然后就不再多说话。 大长秋慢悠悠的道:“雷霆雨露均是君恩,吾辈凡人受着就是了。”说完就开始慢慢的品鉴云家的米酒。 曹襄睡醒的时候才知道大长秋来了,赶紧来到云琅的客厅,听云琅说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连忙笑道:“不妨事,长门宫卫们现在正好被我纠集起来了。 先不忙着练兵,先开挖水池就好!” 云琅吃了一惊道:“你不怕引起兵变?” 曹襄咬牙道:“他们还没有这个胆子,这几年下来,长门宫卫们少了调教,沾染了很多的坏毛病,正好利用他们服苦役的机会打磨一下,堪用的留着,不堪用的除籍! 等他们坑挖好了,秋忙也就过去了,你家的小楼跟围墙也就修建的差不多了,正好备下石料,让工匠们做最后的修缮。” 两人说话的功夫,大长秋就出去了,走进来的时候,红袖手上提着一个竹子编制的食盒。 大长秋先是朝云琅笑了一下,然后对曹襄道:“安排好了没有?明日能开工吗?” 曹襄讪笑道:“在给晚辈两天准备,总要把人从阳陵邑弄过来才好。” 大长秋面无表情的道:“那就三天,三天后如果不动工,老朽就去找陛下要工匠。” 云琅笑道:“其实啊,在水池边上应该栽种一些垂柳,另外,在水池的另一边可以挖两个小一些的池子,种些芙蓉还是很好的,如果再从云家弄一些肥鹅,鸭子养在里面,可以肥水也能养些鱼,闲来垂钓很不错。” 大长秋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有道理,阿娇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脾气暴躁的,环境好一些,对她修心养性极好。 “既然如此,云司马不妨再看看,这座池子还需要如何装扮一下才好?” 在曹襄幽怨的目光中,云琅大包大揽了设计的工作,约定明日勘察过长门宫地形之后再做确实的设计。 大长秋跟云琅商量好时间,就由红袖提着食盒随他一起去了长门宫。 目送两人远走,曹襄用肩膀碰碰云琅道:“他把你家的漂亮侍女给拐走了。” 云琅笑道:“他们似乎认识,估计有什么话说,去就去吧!” “上回我们耍那个扁球的时候,我问你要这个侍女伺候起居,你干嘛拒绝的那么干脆?” 云琅恼怒的看着曹襄道:“大长秋是宦官,你是色鬼,难道你心里就没点数吗?” 曹襄笑道:“你家的胖丫头丑庸哪里去了?好些天没见到她了。” 云琅叹口气道:“她跟褚狼去了阳陵邑,帮我看守城里面的宅子,明年开春,他们就要成亲。” “我以为你把她给埋了呢,主家召唤竟然敢不上前,这样的家仆要她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看着曹襄道:“你家是侯府,是平阳侯府,那座府邸里满是你祖先的荣光与记忆。 你要做的就是不让祖先蒙羞,并且将祖先的荣光发扬光大。 有所求就必须有一个齐心协力的队伍,你用军法治家当然没错。 云家不一样,云家现在就是一个大杂院,这里住满了很多需要一个遮风避雨的人。 等到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再居住在云家了,他们就会离开,在这个过程中,志同道合的人会留下,我会慢慢的沉淀人才,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营造一个真正的云家。 丑庸不过是在云家屋檐下住过的一只燕子,有了新家,离去是很正常的事情,用不着杀人。” 曹襄笑道:“霍去病也是这么想的,这家伙很早以前就告诉我,他想有一个大院子,里面住满了奇人异士,有很多旅人会从远方带来无数的新的消息,让他得以拓展一下眼界。 朋友来了,就喝酒,敌人来了,就比剑,敌友未明的人来了,就纵论四海风物。 现在啊,你跟霍去病都在努力的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后,朋友这东西,如果差距太大,也就做不成了。” 云琅笑而不语。 霍去病跟李敢是两个非常有实践精神的人,他们对如何打理好一个农庄非常的感兴趣。 为此,他们不惜从最基础的农耕开始。 云家的麦子长势很好,主要是冬日里的时候,施加在田地里的草木灰起了很大的作用。 一亩地的产量达到了三担,这在=样的收获即便是熟田也很难达到,没想到云家的生田却已经达到了。 新式农具的大量运用,对作物的生长非常的有好处,其中,仅仅是深耕这一条,就能把土地里的腐殖土从深处翻出来,最后达到滋养土地的目的。 云家种植的小米,糜子很少,基本上全是麦子,当初张汤对于云家只种麦子的事情很不满,所以,麦子收获的时候,他再一次来到了云家。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三章云家的新农业 第一三三章云家的新农业(继续四章求月票) “你准备马上补种糜子跟谷子?” “是啊,你也看见了,仆役们正在选种,小家伙们正在准备耕犁,麦子收获之后,会把麦秸烧掉还田,然后翻耕土地,继续播种!” 张汤皱眉道:“大汉也有四耕五作之说,不过,指的可不是关中一带。” 云琅笑道:“不试验一下怎么知道成不成?失败了,最多损失一些人力跟种子,如果成功了,收获可就大了。” 张汤摇头道:“有人已经这样做了,也成功了,只是地力有穷时,不给土地修养的机会,一连两三年都休想有好收成,得不偿失啊。” 云琅笑道:“地力其实是可以增强或者弥补的,牲畜的粪便,树林里的落叶,麦子收割之后残留的麦秸都是增补地力的好东西,哪怕是池塘里的淤泥也能达到这个效果。” 张汤笑着指指云琅道:“该信的时候就信,不该信的时候总该看看结果再做论断。等你收获了下一茬庄稼之后我们再说吧。 听说你彻底治愈了平阳侯的怪病?” 云琅叹息一声道:“这哪里是什么怪病啊,淮河以北种植稻米的地方,这种疾病非常的普遍,而且,越是往南,这种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就越多。 南人多信神巫,罹患这种病症的人大多都会被当做妖魔鬼怪烧死,大夫有所不知,患病的人被烧死虽然不可取,然而,这却是减少这种病患发生的最粗暴,最有效地捷径。 这么多年以来,也不知有多少人死在神巫的手中,我的药方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有效,无论如何,少死几个就几个吧。” 张汤跟着叹口气道:“南蛮之地,烟瘴横行,仅仅一个云梦泽(洞庭湖以及江汉平原的前身)就阻隔了南北要冲之地。 当年秦皇派遣赵佗,任嚣攻打南越国,秦末大乱之时,任嚣病死,赵佗自立南越国,诺大的一个南越国纵横万里之遥,堪比昔日之楚国,至今犹未归顺,仅仅以诸侯国的身份供奉吾皇陛下,国内依旧以皇帝自居甚是可恨。 你的药方一旦散布出去,受惠最大的不是我大汉,而是南越国,因此,只能由国朝太医令掌管,你莫要有什么想法。” 云琅怵然一惊,连忙道:“被长平杖毙的医官……” 张汤笑道:“长平并非嗜杀之人……” 云琅当然知道赵佗,中国历史上活了一百多岁的高寿皇帝也就他一位,能在类似原始地区生活,且活到一百多岁,云琅想记不住都难。 他努力的想让自己忘记那个可怜的医官,想想都后怕,云家庄子里知道这个药方的人更多…… 张汤的话让云琅汗毛都竖起来了,长平对那个医官下死手,原来是在保护云家庄子……枉他还鄙视了长平好久…… 只要张汤来到云家,上林苑就没有好天气。 今天也不例外,刮着好大的风,不过,这样的风对于刚刚碾压脱壳完毕的麦子好处很大,只要举着木锨将麦子扬起来,大风自然就会吹走干瘪的麦子,跟麦壳,留下暗黄色的麦粒,堆在地上。 云琅阻止了家里的小家伙们想要在这种天气里点燃麦秸的冲动,他担心火烧连营之下,连骊山都保不住。 红袖在下午的时候回来了,很明显的哭过,至少红红的眼睛把什么都暴露了。 “你跟大长秋是旧识?”云琅本来想不问的,后来还是没忍住。 “长秋公公跟我母亲是旧识,我母亲以前是长乐宫里的宫人,被陛下赏赐给了来家……” 云琅不等红袖把话说完,就阻止了她继续说下去的欲望,笑道:“这些话藏在心里,对谁都不要说。 如果实在想要跟人倾诉,我觉得你带上一篮子香瓜去你母亲的坟上说,现在,那里很安静,没人打扰你。” 红袖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感激的看了云琅一眼就红着眼睛出去了,不大工夫,就看见她提着一个小小的篮子,里面装满了果子,向她母亲的坟地走去。 小虫的父母都在,她自然无法理解红袖的痛苦,本来想跟着红袖一起去的,被她母亲给拦住了。 自从丑庸去了阳陵邑,小虫的性子就活泼不起来了,云琅朝小虫挥挥手,小虫就愉快的拉着老虎尾巴爬上了楼。 给了小虫一支蜡刀,跟一些融化的蜡,这孩子就快活的趴在一块满是纹饰的麻布上,准备用蜡将麻布上的那些已经勾勒出来的花样空隙覆盖住。 这是一种最原始的蜡染,也是云琅能想到的除过刺绣之外唯一能给单调的麻布上增添花纹的方式。 最晚到明年开春,云家不但会出产数不尽的丝线,更会有大量的麻布出现。 今年的麻树长得很好,不但长得高,而且还没有多少枝杈,那些笔直的麻杆上,能剥出最好,最长的麻皮,经过浸泡捶打之后,就能得到织造麻布所需的所有材料。 生产的准备总要做在前面的,这是云琅做事的习惯。 总体上来说,云家是一个农业工厂,云琅也愿意把云家变成一个农业工厂。 对农业来说,工厂化作业,永远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劳作方式,大量的雇佣妇孺来做这些事情,也是云琅为以后男子大量战死沙场之后所做的一点准备。 如果仅仅依靠妇孺,就能有大量的农业产出,至少,饿死人的事情无论如何都会少一些。 在这个什么东西都属于皇帝,什么事情都要优先于军事的时代里,云琅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挖掘汉民族最后的一点潜力。 天亮之后,云琅就如约来到了长门宫。 长门宫其实只是阿娇一个人的囚牢,虽然皇帝没有明说不许阿娇乱跑的话,阿娇却自觉地守在长门宫,没有去别的地方。 五六个拉着绳子的护卫被云琅指挥的团团转,在得到确实的数据之后,云琅就在一张丝帛上开始绘制图样。 经过测绘云家庄子之后,他对这一套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寥寥几笔,一个碧波荡漾的水池已经出现在丝帛上,为了突出效果,云琅甚至在大水池边上的两个小水池里,绘制了满水塘的荷花。 水池边特意铺上绵软的河沙,一些躺椅模样的东西被绘制在垂杨柳下,在水池的边沿处,他甚至绘制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滑道,滑道边上有一架高大的水车,正将低矮处的水举到高出,最后落在滑道上,让水流顺着滑道倾泻而下。 同时,人也可以顺着这条滑道滑下来一直冲进水里。 游泳池被他设计成了一个活水池子,这边利用滑道进水,那边利用地沟排水,如此安置下来,这个池子就不会胡乱长什么水藻,如果在进水口出添加一个温泉进水处,混合了硫磺温泉的水池,将会彻底的杀死最后残存的水藻。 由于是分解图,云琅画好一幅,大长秋就会拿走一幅交给另外一座楼阁里的阿娇看,到了后来,阿娇自己也来到了云琅绘制图形的地方,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的非常入神。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个木台?”阿娇忍不住问道,并且探出一根手指在云琅绘制的木台上点点,没想到颜料没有干,在她春葱一般的手指尖上沾染了一点淡黄色的颜料。 云琅笑道:“游水是一种乐趣,尤其适合女子,听说,经常游水的女子可以利用水流来塑造身形。 这个木台是用来跳水的,炎炎夏日,从这个木台上纵身一跃,跳进清凉的水池里,最是舒坦不过了。” 云琅笑的很温暖,声音也变得柔和,阿娇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看着云琅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很有些花枝乱颤的意思。 拍着手掌道:“太好了,快修,快修,我已经等不及要看到这个水池了,阿彘也一定会喜欢的!”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四章千金赋,万金池! 第一三四章千金赋,万金池! 阿娇非常的大方,一座三尺高的红色珊瑚树眼睛眨都不眨的就随手送给了云琅当酬劳,仅仅是云琅的眼神在这座珊瑚树上多停留了片刻。 大长秋在送云琅离开的时候笑吟吟的道:“这棵树可是南越国献给阿娇的礼物,当年,如果不是阿娇分说,赵佗的儿子赵始就会死在长安,哪来他现在登基做南越皇帝的事情。” 云琅觉得有些不安,正要说话,就见大长秋挥挥宽大的袍袖道:“无妨,尽管拿着,这样的东西阿娇有六座,全是南越国进贡的,阿娇就是这样,只要是她看顺眼的人,她根本就不会吝惜财货。” 云琅呐呐的道:“恐怕是阿娇自己就没有什么金钱概念吧?” 大长秋愣住了,过了片刻才爆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恐怕是这样的。” 富人家的一个寻常物件,放在小门小户手里就能乐昏几个,云家在阿娇面前,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户人家。 乐昏的人就是梁翁,他本来欢笑着去迎接阿娇家的马车,长门宫的仆役故意掀开了红珊瑚树上的红色绸子,珊瑚树就这样无遮无拦的暴露在璀璨的阳光下面,堪称玲珑剔透,光艳之极。 梁翁眼神呆滞的瞅了一眼红珊瑚,就僵在原地一动不动,长门宫的仆役似乎看惯了这样的场面,轻轻的一推梁翁,梁翁就应声而倒,幸好他闺女小虫就在他身后看热闹,用力的顶着父亲的身躯,着急的大喊大叫。 长门宫的仆役们见炫耀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哈哈大笑着离开了云家,连赏钱都不要了,在他们看来,就云家这种穷鬼家族,哪里能给得出符合他们身份的赏钱,万一给的少了,不接不行,接了又会破坏他们家的行情,让以后给赏钱的人为难。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站在二楼上不断地摇头,曹襄看着身边的云琅道:“你家该换一个有见识的管家了,老梁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云琅笑道:“我家本身就是泥腿子出身,见不得宝贝,有什么好奇怪的?” 霍去病皱眉道:“丢人其实无所谓,最多被人笑话罢了。 你现在交游逐渐广阔,接触的贵人也越来越多,很多贵人都是有怪癖的,如果被老梁无意中触碰到了贵人的伤处,贵人要你斩杀老梁泄愤,你干是不干?” 云琅笑道:“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就是因为他们在智慧上,情操上,行为上高贵才会成为贵人。 这样的贵人如何会与老梁一介老仆一般见识呢?” 李敢笑道:“你说的那种贵人我也想见啊,可是,你见到的贵人跟你说的贵人是两回事。 现在的贵人模样是出入有车马,行走有仆婢护佑,锦衣玉食,稍有忤逆就大发雷霆,且不死不休,不如此不足以彰显自己贵人的身份。 所以,老云,你还是换一个管家比较好。” 云琅再看一眼缓缓醒过来的梁翁还是摇摇头道:“我比梁翁还要粗俗,接受不了梁翁的贵人,不认识也罢。” 三人见云琅似乎已经咬定了牙关不肯换掉梁翁,只好随他去,毕竟,梁翁是云家的仆人,不是他们家的仆人。 当所有人都在忙碌,而自己清闲,这样的时光就显得难能可贵,两个美艳的妇人,在垂着芦苇帘子的凉房里准备好各色瓜果,加冰的饮料以及麻将之后,其中一个绿衣服的美妇就退身来到窗前,“仙嗡,仙嗡”的弹奏起古筝来,另一个黄衣女子就跪坐在一个红泥小火炉前面,往炉子里投进松果煮水,泡茶。 曹襄一边打麻将一边看那两个妇人,看了一会就对云琅道:“今天的阵仗怎么这么大?” 云琅笑道:“这些就是这两个妇人今后的谋生之道,先拿你们来试验一下,如果不错,就在阳陵邑开一家麻将房,专门伺候那些安静的达官贵人,她们只收一些茶水钱,用来养活自己,平阳侯认为可还使得?” 曹襄品尝了一口茶水,丢下一张牌道:“还不错,如果阳陵邑有这样的所在,我还是愿意去的。” 云琅摸了一张牌,对那个眼巴巴瞅着自己的黄衣妇人道:“良姬,还不过来谢过平阳侯的照拂?要知道从今后你们就能说支持你们开店的人是平阳侯曹襄!” 两个妇人连忙过来,拜倒在地连声感谢。 曹襄是一个大气的人,挥挥手道:“好了,就这么办,以后在阳陵邑如果遭人欺辱,就去告诉侯府的家将曹福,他会帮你们处理麻烦事情的。” 说完话就看着云琅道:“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云琅点点头道:“是啊,是你带来的混账玩意拿人家练箭法的,现在侥幸活命,你出力气赔偿人家一些有什么不妥的?” 坐在云琅对面的霍去病抬起头瞅了两个妇人一眼,从桌子上取了一锭金子丢给两个妇人道:“这是今天的茶钱!” 两妇人见云琅笑嘻嘻的,就欢喜的收下了那锭金子,伺候的更加殷勤,毕竟,这是她们的第一笔收获。 三圈麻将打下来,霍去病最大方,果然赢的也最多,李敢最小气,所以这家伙输的也最多。 霍去病丢出去了一锭金子,却收获了四锭金子跟两颗珍珠,手气正旺,准备继续,却被云琅给阻止了。 给阿娇家修建水池是一个很繁琐,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个水池云琅有大用处,断然不能小觑,今天下午,他准备把水池的立体木头模型给建造出来,不能再玩了。 小小的水车,滑道模型,家里的匠奴已经制造好了,云琅现在只要构筑好水池就好。 模型不大,三尺见方而已,材料都是现成的,两个捏泥人的匠人,不但能捏泥人,还能用麦秸搭建出楼阁模型出来,各种各样的楼阁,人物,器具模型摆满了一屋子,架子上甚至有七八套城池模型,每一个都惟妙惟肖。 云琅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材料一一的归位,最后拼凑出一个整体模型,眼看模型就要完工,曹襄却从屋子外面的松树上剪下一些松树枝子一一的插在木板水池边缘的小洞里。 原本,建造模型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却似乎很迷恋。 云琅抬着自己的模型已经走出屋子了,那三个人依旧趴在木板上玩的不亦乐乎,看样子一时半会是不会出来了。 毛孩,危笃是云家孩子中除过褚狼最优秀的两个,与褚狼的沉默寡言不同,他们要机敏的多。 他们两个抬着模型,云琅手里提着一篮子蔬菜,穿过已经有些枯黄的麻籽地,再一次来到了长门宫。 大长秋见云琅三人来了,就笑呵呵的道:“老夫准备在这里修一条路,不知高邻以为如何?” 云琅笑道:“自无不可,小子还指望时时来长门宫向长者请益。” 大长秋似笑非笑的道:“就不怕给你带来麻烦么?” 云琅摇摇头道:“长门宫如果有事,小子一家必定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下场,没什么好顾忌的。” 大长秋嘿嘿笑道:“果然聪明,只是世故了一些,不像是一个热血的少年人,更像是一个历经世事的中年人。 也罢,好意总不能拒绝。” 说着话就瞅瞅两个少年人手上抬着的模型叹息道:“你觉得修建一个水池子真的能把陛下引诱过来,让陛下与阿娇重归于好?” 云琅皱眉道:“恐怕不能,至少阿娇的皇后之位已经失去,不可能再拿回来了。 不过,以在下判断,陛下与阿娇情意未绝,虽不能重归皇宫,未必不能再续前缘!” 大长秋长笑一声道:“计将安出?”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五章不按常理出牌啊! 第一三五章不按常理出牌啊! 云琅苦笑一声道:“情义无价,何来计谋可用? 唯求以最大的努力换取最好的结果罢了。” 大长秋笑的更加开心,用他的三角眼看着云琅道:“办事老道的如同朝中那些千年老贼,你真的只有十五岁?” 云琅干笑一声道:“我说我三十岁了,您也不信啊。” 大长秋没有过多的关注模型,却围绕着云琅转了两圈,啧啧赞叹道:“也不知道你的先生是如何调教出你这样的人才的。 别看长门宫安静,对于自家的邻居还是了解一些的,一个小小少年,就知道吃亏是福的道理,这非常的不简单。 而且看事情看的如此辽远,更是难能可贵,董君的事情是你做的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不关我事!” 大长秋看着云琅笑道:“就是你做的,只是借用了张汤手里的刀子而已,在老夫面前你还不用隐藏心思。 你知道的,一旦阿娇与董君出现了丑事是一个什么后果,以陛下高傲的性子,遭受了如此奇耻大辱之后,上林苑里的活人可能就剩不下几个了。 这件事做的非常符合老夫的心思,即便你不动手,老夫也会动手,老夫动手,就不是仅仅将董君去势了……” 云琅额头冒出一层细汗,他总以为自己做的很谨慎,不论是霍去病,还是李敢,亦或是张汤,都没有看出什么蹊跷来,没想到被这个老宦官一眼就看了个通透。 老宦官笑眯眯的看着云琅又道:“董君伤势复发,已经死了。” 云琅的心咯噔一下,轻声道:“前些日子小子还听人说,董君伤势已经痊愈,正满世界扬言要与张汤理论吗?” 老宦官嘿嘿的笑道:“谁知道呢,有些人活的好好的却一睡不起,有些人病入膏肓了,却不药而愈,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神奇。” 云琅连连点头,人家都说神奇了,自己还纠结个屁啊。 他不由自主的怀念起自己极度无聊的后世生活,那里虽然算不得好,杀一个人却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不像现在,一个老宦官张张牙齿不多的嘴巴,那个人就死掉了。 “云家的饭食不错,老夫昨日拿回来的饭食,阿娇吃的很是香甜,作为邻居,日后但凡有什么好味道的吃食就送过来,对了,就让那个叫做红袖的小姑娘送过来。” 大长秋对那个池塘不感兴趣,云琅既然要利用那个池塘,就一定会倾尽全力的,既然自己在修造池塘上不如云琅,还不如撒手不管呢。 这一看就是一个上位者的习惯,统御人手的本事非常的强大。 “云家的甜瓜都比别人家的好吃一些!” 阿娇毫无形象的拿着半个甜瓜用勺子挖着吃,长长的乌发随意地垂在脑后,脚上套着一双木屐,边吃边走动,木屐把楼板敲的嗒嗒作响,她似乎很喜欢这种动静。 模型就放在一张桌案上,阿娇瞅了一眼就笑道:“这个池子能装得下陛下的那些宠妃们吧?” 大长秋连忙道:“陛下来长门宫从不带其余妃子过来。” 阿娇冷笑一声道:“晾他也不敢!” 大长秋拍拍脑门道:“娘娘以后万万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会惹得陛下不喜。” 阿娇狠狠地吃了一口甜瓜道:“他可曾关顾过我的喜怒?骗子,从小就骗我!” 说完话,就坐在桌子前面一面看模型,一边吃着手里的半个甜瓜,似乎忘记了自己刚刚说的话。 这让大长秋很是惊奇,平日里,阿娇只要开始发怒,不怒够半个时辰无论如何都不会停止的,今天怎么了? “这里应该安置一个秋千架,这里应该安置一部卧榻,卧榻一定要高,能看得清左右两边的荷塘才好,另外啊,荷塘边上应该设置一个钓鱼台,要距离荷塘近,让我躺在卧榻上就能钓鱼。 至于荷塘里蚊子多这种事情,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要是我被一只蚊子咬了,你就去揍云琅!” 阿娇说一句,大长秋就点头一次,到了后来,他也记不清阿娇到底提出了多少条件,只能期望阿娇的贴身婢女能够多记忆一些。 “让云琅把他家的卷心菜全部拿来,我喜欢吃,比菘菜好吃的多,还甜。 再把厨娘派去他们家好好学学,自从出宫之后,我就没吃过几顿可口的饭食,昨日那个凉面味道就很好,只不该放那么多的芥末。 最后告诉云琅,让他转告曹襄,拿走了我的长门宫卫,就再不露面,这可不是君子所为。” 大长秋见阿娇一只白皙的脚丫子挑着木屐不断地晃悠,知道这是这位主子心情极为愉快的表现,就告一声罪,转身下楼。 没有事情的时候,云琅连进人家楼阁的机会都没有,事实上云琅也不想进去,自己跟卓姬的事情已经在勋贵圈子里传开了,很多人都说自己喜欢年纪大一些的妇人,比这更难听的话还有好多。 要是让别人嚼舌头说自己跟阿娇有什么……问题就大了,董君的殷鉴不远,云琅可不想步那个倒霉蛋的后尘。 水塘其实就是一个陷阱,或者说是一棵招引刘彻这只凤凰栖息的梧桐树,帝王的戒心很重,刘彻更是从来未曾相信过任何人,要他来亲眼看一眼云家庄子,对云家有一个切实的印象,这对云家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好的影响,至少,没人再会怀疑皇帝都不怀疑的人。 这是最直接的办法,也是云琅能做到的极限,为了取信这些大汉人,云琅堪称殚精竭虑,无所不用其极。 云家庄子是要久远存在的,骊山始皇陵的秘密是要久远保密的,只要论到久远,一个稳固的根基是万万不能少的。 只有找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那个说算的人背书才有可能获得这个久远的使命。 这个世界谁说了算? 毫无疑问就是刘彻,哪怕云琅对这个世界的人一直存有一种俯视的心态,也不得不承认刘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这一前提。 皇权是一座根本就无法绕开的大山,愚公移山虽然讲述的是一个挖墙根造反的故事,云琅却不愿意学愚公。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追求权势的道路上去,他觉得非常的不划算。 这个原始的世界他还没有看够,他想去看看原始状态的海岸,想去看看原始状态的群山,想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去狩猎,更想去浩瀚的大漠去看霍去病他们是如何马踏燕然的。 如此,才不负自己来大汉一遭! 站在楼外等候大长秋的时候,云琅漫无目的的在楼前面的草地上踱步,很快,他就发现,这里的土地竟然是熟地,而且是非常肥沃的那种,随意地踢踢草根,草根下的黑色腐殖土就暴露了出来。 “以前种了一些陇西牡丹,不知为何没有成活,阿娇也没有心思看花,就弄成草地了。” 大长秋刚刚出了楼阁,就看到云琅蹲在地上,捏着一团黑土在研究,就扬声道。 “那种花是吃肉的花……” 大长秋笑道:“难怪长寿宫里的牡丹开的最艳!” 这种话大长秋不知道为什么敢这样说出来,云琅却是不敢的,因为长寿宫就是大名鼎鼎的皇后吕雉的住所。 这个女人居住过的房子周围死尸多一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被她弄成花肥的男人,女人不是一般的多。 大长秋见云琅不接话,就把阿娇的要求一一说了出来,云琅特意把这些要求记录在绢帛上,准备回去之后就动手修改图纸。 “陛下调拨了一千五百工匠进驻长门宫,平阳侯府也把八百名长门宫卫派来协助施工,这样一来,长门宫就住不成了。 因此,阿娇准备征召你家一半的楼阁当做暂时的落脚地,回去准备把,必须尽快把楼阁腾出来,闲杂人等不得靠近,否则,杀无赦!”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六章 鹊巢鸠占 第一三六章鹊巢鸠占 云琅的脸有些抽搐…… “阿娇可以离开长门宫?” “陛下什么时候说过阿娇不许离开长门宫了?她之所以不离开,是因为这句话是她丈夫说的,她可以不理睬皇帝,却不能违背自己丈夫的要求。 现在,长门宫要动土,阿娇按理说可以搬去馆陶公主那里去居住,可是啊,她们母女刚刚因为董君的事情闹翻了,而阿娇也不愿意去莫名其妙多了两个弟弟的家里去居住。 征召你家的房子最好,一来呢,你家就在长门宫附近,阿娇可以向陛下继续表示她遵守夫命的决心,二来,阿娇久不与人接触,脾气渐渐变得乖戾,你家中,大多为妇孺,居住在你家也少了几分猜忌,还能与人亲近一些,多少沾染一些人气。 对谁都好啊。” 大长秋的话很有道理,这样安排确实对阿娇是最好的一种安排,也确实对所有人都好。,这个所有人包括,阿娇,皇帝,也包括云家妇孺,只是没有把云琅这个人算在里面。 唯独对云琅来说,是一个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选择。 阿娇来到云家借住的后果是什么? 稍微想想,云琅就头大如斗…… 大长秋呵呵笑道:“也不为难你,留你一个人你就是箭垛,所以,老夫向陛下请求,让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个人帮你守卫阿娇,如此一来,你就没有那么耀眼了吧?” 云琅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道:“上林苑中,陛下的行宫多如牛毛……” 大长秋斜着眼睛瞅瞅云琅道:“奈何阿娇不去啊!” 这个理由很强大……云琅无力推翻。 回到家里的时候,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的脸色很难看,见云琅一脸愁容的回来了,曹襄就笑道:“我就说这不是阿琅的主意,不用想就知道是哪个死太监的主意。” 霍去病抽抽鼻子对曹襄道:“你手下的人手脚快一点,早点把水池子修建完毕,我们也好早点回军伍上去。” 李敢无所谓的大笑道:“有上命,我们遵令就是了,想那么多做什么,左右不过一两个月的时间。” 云琅摇头道:“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陛下从皇陵工地上抽调了一千五百高明的工匠专门来给阿娇修造水池子。 如果把这些人交给我安排,分成三班作业的话,半个月就能把水池挖出来,如果再把引水渠,排水渠另外派人挖掘,速度还能更快一些,现在让人发愁的其实就是石料!” 霍去病漠然的瞅瞅荒原,淡淡的道:“这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石料,你说要哪一种石料我去阿房宫旧址上给你找,保管要什么石料有什么石料。” 曹襄拍拍脑门道:“这确实是一个好法子,我帮着去伐木!锯木板。” 李敢鼓掌笑道:“看来耶耶隐藏多年的手艺终于派上了用场,不是要给池子边上栽树吗?我这就出发,满上林苑没人比我更加清楚好看的柳树在那里了。” 云琅幽怨的瞅着这三个大难来临各自飞的傻x,无奈的道:“总要有人来保护阿娇才好啊。”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这些年阿娇独自一人住在荒野里是怎么过来的?她连长门宫卫都不要啊! 你看看,她在这里居住了四年可有半点的危险? 人家也不傻,就留了三十几个护卫,把长门宫的安危全部交给了皇帝,这时候,害怕阿娇出事的人是皇帝,可不是阿娇。” 云琅担心的瞅瞅四周小声道:“这么说,长门宫周边全是护卫?” 李敢笑道:“反正我曾经在长门宫左近训练了一年多的时间,去病估计也在长门宫周边训练过吧? 你想想将军是怎么安排的?所有的哨探面向的是不是都是长门宫?这样的训练是不是总是在进行?” 曹襄笑道:“羽林卫每次参与训练的人有多少?” 霍去病笑道:“五百,即便是我们去右扶风剿匪的时候,那里依旧有五百兄弟在训练。 当然,现在也不例外!” 曹襄对云琅展颜一笑道:“人家根本就没指望我们四个人去守卫阿娇,那个死太监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阿娇的名誉考虑,不管怎么说,阿娇都是昔日威风八面的皇后,该有的尊荣不能失。 所以啊,我们兄弟就乖乖的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全部离开云家,把这里教给阿娇算了,随她怎么玩。 反正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云琅觉得曹襄说的很有道理,正要出言赞叹一下,满足一下这家伙的虚荣心,转眼就看见一身黑甲的公孙敖进了云家的院子。 曹襄哈哈一笑道:“守卫阿娇的人来了。” 云琅迎了出去,霍去病,李敢也匆匆的跟上,这一位堪称三人的顶头上司,谁都不敢怠慢,倒是曹襄很不在乎,他的爵位犹在公孙敖之上,自然不可能出迎。 公孙敖很不客气,进了云家跟在自己家一般自在,从炉子上取了水壶倒了一杯茶,趁热喝了下去,就对云琅三人道:“阿娇在云家期间,你们三人不得踏进家门一步,否则军法处置!” 曹襄远远的喊道:“我们住哪?” 公孙敖哼了一声道:“草稞子,麦草堆,露天,随你们的便!” 曹襄尴尬的笑道:“那就帐篷了!” 说话的功夫,梁翁就已经给公孙敖准备了一个食盒,公孙敖嗅嗅食盒满意的对梁翁笑道:“好奴才,知道耶耶稀罕你家的葱油鸡跟卤肉,不错,不错!” 笑着对梁翁说完话又转过脸冷冰冰的对云琅,霍去病,李敢道:“明日辰时离开云家!” 说完话,就提着食盒大踏步的离开了云家,跨上战马一溜烟的跑的不知所踪。 云琅瞅了半天,也没发现羽林卫们都藏在哪里,就听见曹襄在抱怨:“那只葱油鸡是我的晚饭啊,老梁,你这个狗才,为何将我的葱油鸡给了公孙敖?” 梁翁满脸堆笑道:“老奴吩咐厨房做了四只,您的葱油鸡还好端端的在厨房里,倒是我家少爷的葱油鸡给了客人。” 霍去病,李敢,云琅一起哈哈大笑,早上才说完梁翁不是一个合格的管家,现在人家做事的方式就很稳妥,这让曹襄很没脸面。 帐篷云家有,而且还有很多,上一回,那些纨绔子来云家的时候带来了很多帐篷,全部被曹襄强留了下来,现在又有了大用处,这让曹襄很快就得意了起来。 麦场上的麦子已经晒好进了粮仓,麦场上只有不多的一些麦秸留了下来,云家人喜欢烧煤石,不怎么喜欢用麦秸烧火做饭,冬日取暖更是有温泉,用不着麦草,因此,云家的麦秸大部分都烧成灰堆在田地里肥田了。 留下的一点麦秸纯粹是为了给秋蚕搭建蚕山用的。 帐篷搭建在麦场上最好,这些天云家的仆役们正在抢种糜子跟谷子,这些能干的妇人们抢种完毕糜子跟谷子之后,马上就要为秋蚕忙碌了,一年到头没有一天的清闲。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四人带着各自的仆役,晚上就住进帐篷里去了,那两个善于烹茶,调琴,伺候人打麻将的美妇也跟着住进了帐篷,听说,阿娇不喜欢自己身边有漂亮的女人。 至于红袖,她年纪还小,没有魅惑男人的本钱,所以,内宅里的事情全部交给她跟小虫打理。 至于梁翁留在家里没有任何问题,一个听用的老仆而已,没人会在乎他的存在。 云琅他们刚刚离开云家去了麦场,大长秋派来的两个宦官就带着大批的侍女进了云家,如果他们刚才离开的晚一些,说不定会被赶走。 眼看着天黑的时候,有侍女关上了大门,云琅回头对其余三人道:“这算怎么回事啊!”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七章谁是谁的家产? 第一三七章谁是谁的家产? 刘邦当年是一个无赖子,他的父亲经常说他不如他的二哥会置办产业,为此刘邦经常以为羞。 等到刘邦底定天下之后,在一场酒宴上,拉着父亲的手指着窗外的大好江山道:“耶耶当年说我不如二哥会置办家业,不知孩儿现在置办的这番家业如何?” 刘邦的父亲连连道:“不可比,不可比!” 就在刘邦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臣子如萧何,张良之辈一起恭贺刘邦,丝毫不觉得皇帝说天下是他家的家产有什么不妥。 广义的家天下的传说也就从此开始…… 也就是说,阿娇要用云家的房子,云琅必须无条件的给人家腾出来,然后按照公孙敖说的那样,在草稞子,麦草堆里凑合,或者露宿荒野,且不得有怨言。 因为这天下是皇帝的! 云琅觉得有些屈辱,曹襄,霍去病,李敢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莫说云家,皇帝要平阳侯府,或者长平侯府的人立刻把宅子给他腾出来,这两家一样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乖乖的照办。 刘彻不单是大汉国的皇帝,同时,他也是大汉国的族长,这一点在每年上辛日祭天的时候,表文里面说的非常清楚。 即便在太宰向始皇帝祝祷的时候,开篇也是——吾族之长…… 帐篷里面非常的热,两大堆蓍草正在冒着浓烟,即便是如此,也驱赶不走如同轰炸机一般侵扰众人的蚊子。 云琅当然是有蚊帐的…… 然后他的蚊帐里就钻进来了三个几乎赤条条的大汉。 “蓍草是用来卜卦用的,你拿来熏蚊子是不是有些过分?”曹襄到了任何时候都不忘彰显一下他的臭嘴。 李敢舒坦的躺在蚊帐里,瞅着蚊帐外面的蚊子舒坦的喘口气道:“能摆脱这些害人精,用一点蓍草算什么! 阿琅,明日里让你家的仆妇多做一些蚊帐,我阿爷,阿娘,还在家里受苦呢。” 云琅迷迷糊糊的道:“好吧,这东西其实很简单,只要把麻布织造的稀疏一些就成,如果想要高级一些的,就用纱,算不得什么秘技,告诉你家的仆妇,她们就能做,我家的仆妇我现在没法子调动。” 霍去病翻了一个身道:“我突然发现我们好像很蠢,既然害怕蚊子,就找个罩子把蚊虫隔绝在外面就是了,这能有多难?为何我们就想不到呢?” 曹襄一骨碌爬起来,站在蚊帐里大声道:“是因为我们从来都没有去想,我们一门心思的是在考虑如何能获得军功,获得功劳,如何能把门楣发扬光大,自然就不会考虑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李敢皱眉道:“你看看阿琅,他弄出来的元朔犁,水车,水磨这些东西都很重要啊,不见得比军功差多少。” 霍去病不耐烦的道:“什么人什么命,我们的命就是拿来上战场争雄的,阿琅的命就是拿来做这些事情的,不能比,也没法子比,我们要是抛弃了自己唯一的长出跟阿琅干一样的事情,来我保证我们一定会一事无成的。” 云琅不想说话,因为老虎也钻进来了,肥硕的身体有一大半倒在云琅的身上…… 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他们明白的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怎么能才获得自己想要的,就这一条,霍去病就要比曹襄跟李敢高明一些。 云家的清晨总是忙碌的,每一个清晨也是在鸡飞狗跳中开始的。 厨娘永远都是早晨的主宰者,尤其是当她拎着大马勺站在粥锅边上的时候更是威风凛凛。 头发梳得整齐,衣衫整洁的妇人就能多一勺子米汤,邋遢一些的妇人就只能喝上面的稀汤。 云家从来就不缺好妇人孩子们的那口食物,厨娘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刘婆要求的。 “黄赵氏,头发都不梳你就这样疯头疯脸的出来了?妇人家的颜面看样子你是不要了是不是?” 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衫整洁的没有褶子的刘婆看了一眼走过来的妇人张嘴就骂。 妇人犹豫了一下,见所有人都盯着她看,连忙红着脸回自己的屋子梳洗去了。 刘婆在粥锅边上走了两步,面对所有仆妇道:“云家是一个体面人家,处处都要讲规矩的,不是你们的死鬼男人家,可以不穿衣衫就跑进田地里干活。 你们给我记住了,以后要记得要这张老脸皮,要是被你们的娃子们学到了你们的邋遢样子,看老身会不会剥了你们的皮。 这些好孩子,少爷都有大用场,万万沾不得你们身上的穷酸气,听见了没有?” 妇人们稀稀疏疏的回答了几声,见刘婆离开了粥锅,就继续端着饭碗领饭吃。 阿娇正好从角门走进来,一进到云家,就看到了这一幕,她不由得笑着对大长秋道:“好威风的妇人!” 大长秋笑道:“这个妇人可不简单,人家可是统御这四百多仆妇的领头人物。 仅仅是一季春蚕,就给云家生产了七千束丝,今年的秋蚕听说长势更好,据说生产一万束丝毫无问题。 云家的农庄也大多靠这些妇人操持,您看看,这么大的一片庄稼都收割的干干净净,半点都没有耽误农时,很了不起。” 大长秋的一番话说的阿娇好奇心大作,她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一大群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挪步来到粥锅边上,准备看个仔细。 锅里是浓稠的小米粥,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粮食的清香很浓郁,一副很好喝的样子。 厨娘从来没见过贵人,尤其是阿娇这种天生就有生人勿进气息的贵人,见阿娇来到了粥锅边上,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阿娇皱眉道:“继续干你的活!” 厨娘连忙给正在等候的一个妇人装了一碗米粥。又给她的另一个碗里放了一大块饼子,跟一勺子腌菜。 阿娇朝后面看了看,没发现大长秋说的小孩子,就问道:“怎么,云家不给当不成劳力的娃子们吃饭?” 早就得到云琅吩咐的刘婆连忙走过来笑道:“好叫贵人得知,娃子们精贵,不像我们这些没用的妇人,他们吃的饭食要好得多,不跟我们一起吃。” 阿娇撇撇嘴道:“带路!” 刘婆连忙闪身在一边,走在路边为阿娇带路。 小虫跟红袖今天很忙,从今天起,她们两个就要负责家里少年人的饭食。 昨天跟小虫琢磨了一下午才决定包包子,老虎从山林里带回来一头野猪,除了留足老虎的晚饭之后,大部分都拿来包肉包子。 毛孩,危笃,宣真是孩子中除过褚狼之外最大的三个,很自然地承担起帮助小虫跟红袖分发食物的工作。 大葱肉馅的包子闻起来香喷喷的,每一个都有成人拳头大,平日里,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他们吃的也是这东西。 小米粥跟仆妇那边的是一样的,只是没有腌菜,云琅从来就不喜欢吃腌菜,仆妇们却很喜欢,她们一天要进行艰苦的劳作,必须要摄入大量的盐分。 “这是什么?”阿娇穿过一道月亮门,就看见摞的高高的蒸笼,红袖正站在一个梯子上,从最上面给篮子里捡拾热包子。 红袖见阿娇过来了,吓得腿上发软,身子不由得一歪,就从三角梯子上掉下来了,装包子的篮子也倾倒了。 阿娇依旧笑吟吟的瞅着马上就要摔倒在地上的红袖。 大长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梯子边上,挥手就把倾倒的梯子拍到一边,探手揽住了掉下来的红袖,另一只拍走梯子的手稳稳地接住了篮子,他甚至有功夫晃动篮子,把散落在空中的包子一一接住,这才松手放开了红袖,拍拍她的小脸道:“干活的时候仔细些。”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八章混乱,极度的混乱! 第一三八章混乱,极度的混乱 “红袖拜见贵人!” 红袖施礼拜倒,旁边张大嘴巴的小虫这才想起来施礼,跟红袖相比,小虫显得瓷笨。 阿娇却对礼仪周到的红袖不理不睬,反而拉着小虫的手笑吟吟的问她多大了,有没有许配人家。 还从袖笼里取出一颗珠子赏赐给了小虫。 惊惶失措的小虫被巨大的幸福击垮了,嘴里不断地吐着气,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最后灵机一动,居然从笼屉里取出来了四个最大的包子装在盘子里请阿娇吃。 大长秋想要阻拦,阿娇的凤眼一瞪,大长秋只好退下,眼看着阿娇准备找个地方坐下吃饭,恨恨的跺跺脚,就跟了过来。 云家的小少年们似乎很镇定,齐齐的朝阿娇拱手为礼,然后就让出来一张最新的桌子给阿娇。 阿娇愣了一下,瞅瞅大长秋。 大长秋叹息一声道:“都是读书人!” 阿娇举着盘子晃了一下问道:“都是?” 大长秋点点头道:“全是!” 阿娇坐在长条凳上,放下盘子道:“了不起!” 小虫巴巴的端着一碗粥跟一碟子炝过的香醋放在阿娇的面前,喜滋滋的道:“请贵人尝尝我家的包子。” 阿娇笑吟吟的谢过,居然真的拿起筷子,在万众瞩目中开始吃包子,而大长秋则是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 “包包子的肉是野猪肉,是我家老虎抓回来的……昨晚特意选了野猪身上最好的肉包成了包子,还特意在里面加了花椒,吃起来麻麻的,是不是很好?” 正在吃包子的阿娇停顿了一下,把嘴里的包子吃下去之后就惊奇的问道:“老虎?” 小虫一点都没看见大长秋那杀人般的眼神,更是不理睬不断拉她袖子的红袖,将一根手指放嘴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 云琅,曹襄,霍去病,李敢也在吃早饭,老虎懒洋洋的趴在他的毯子上嘴里不断地玩弄着一根肉骨头。 一声响亮的唿哨传来,老虎腾地一声就站起来了,一头拱开帐篷的帘子就冲了出去。 云琅脸色大变,向前一扑想要捉住老虎的尾巴,谁知道老虎把尾巴一卷,就避开了,扑的太急的云琅吧唧一声摔倒在地上。 第二个反应过来的是霍去病,他原本坐着,双手一按凳子,真个人就向帐篷外面窜了出去。 阿娇要是被老虎吓死,他们几个也就不用活了。 爬起来钻出帐篷的云琅绝望的发现,老虎避开了霍去病伸出去的手,顺着门缝钻进了云家。 大长秋的两颗眼珠子咕噜噜的乱转,他知道云家有一条很听话的老虎,可是,这种猛兽是阿娇这种娇滴滴的贵妇能见的吗? 等他发现老虎从门外跑进来的时候,已经晚了,阿娇已经看见了老虎。 阿娇的手哆嗦的很厉害,以至于手里的包子都掉了,大长秋老鹰一样的飞了出去,准备在老虎靠近小虫之前就把它给弄出去。 老虎不满的咆哮了一声,避开大长秋,一个虎扑就来到了小虫身边,用大脑袋蹭着小虫的腰肢要肉吃。 小虫拍着老虎的脑袋对呆若木鸡的阿娇道:“贵人您看,这就是我家的老虎。” 原本快要被吓傻的阿娇,忽然打了一个激灵,惨白的面容一瞬间就变得潮红,颤声问小虫:“不咬人?” 小虫露出一嘴健康的大白牙笑道:“不咬人,也不臭,婢子每天都会给它洗澡,可听话啦。” 阿娇欢喜的似乎身子都在颤抖,连忙问道:“你会养老虎?” 小虫笑道:“会啊,会啊,我家少爷说,养老虎一定要从小养起,一定要跟老虎当朋友,时间长了,老虎就会认为你是它的朋友,就再也不会咬你了。” 阿娇闻言大喜,探出发抖的手猛地触碰一下老虎的耳朵,然后就高声叫道:“大长秋,我要老虎!小小的那种!” 云琅,霍去病耷拉着脑袋走了进来,看都不敢看阿娇,一人揪着一只老虎耳朵就匆匆的出去了。 “哼!你们谁要是敢处罚这个婢子,我饶不了他!”阿娇清冷的声音从云琅背后传过来了。 云琅无奈的回身施礼,就跟霍去病一起带着老虎出去了。 才出门,霍去病就怒道:“早就叫你换贴身丫鬟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啊?她就是一个傻子!” 云琅哭丧着脸道:“过了今天就换!” 曹襄手里拿着一个咬了一口的包子道:“阿娇被吓死了没有?” “闭上你的乌鸦嘴!”云琅跟霍去病一起断喝。 “那就是没被吓死喽?”曹襄耸耸肩膀表示遗憾,然后就重新进了帐篷。 阿娇被老虎吓了一跳,胃口反而大开,一面听小虫吱吱喳喳的跟她诉说老虎的种种日常,一面大口的吃着包子。 小虫很会讲故事,比如,她家老虎会爬树啦,她家老虎会自己洗澡啦,她家老虎还会从水里把调皮的小孩子叼出来啦,甚至连她家老虎出去找老婆完毕之后,连毯子都銜回来啦…… 惹得阿娇笑的前仰后合,不知不觉的一连吃了四个拳头大小的包子,一碗粥也喝了个精光。 大长秋很想捏死小虫,红袖一边给其余的少年人分发包子,一边幽怨的看着小虫,她实在是想不明白,以自家少爷的睿智,为何会有这么愚钝的一个侍女。 “红袖,给我十个包子,要最大的。” 一个大咧咧的声音把红袖从自责中拖拽了出来,抬头看的时候,她的一张小脸立刻就变得有些绿…… 孟大,孟二不知什么时候排队排到了跟前,一人脑袋上顶着一只鸭子,将一个硕大的盆子递给了红袖。 见红袖不接他们的盆子,就放下盆子摊开双手道:“我们洗手了,真的洗了。” 孟二在后面帮腔道:“刚刚洗的,洗的很用心。” 红袖偷眼瞅了一下阿娇。 还好,阿娇正跟小虫说老虎说的开心,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两个头顶鸭子的傻瓜。 红袖打了一个激灵,用最快的速度往孟大,孟二的盆子里装满了包子,然后就指着大门笑道:“少爷正好要找你们,在外面的帐篷里面,快去吧!” “粥呢?光吃包子没有粥,你想噎死我们啊?” 孟二不满的又递过来一个盆子,示意红袖快点装粥。 给他们的盆子装满了粥,孟大却大剌剌的来到阿娇的身边,扶着脑袋上的鸭子对阿娇道:“二主子,您也来云家混饭了?” 阿娇没好气的白了孟大一眼,催促小虫继续讲养老虎的好处。 “二主子,云家的饭食很好吃,我爹说了,只要我肚子饿了,就一定要吃饱,你也要多吃些,免得吃亏!”孟二端着装满了米粥的盆子来到了阿娇的身边,神神秘秘的对阿娇道。 阿娇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一巴掌拍在孟二没鸭子站立的另半边脑袋上怒道:“你们两个夯货怎么也在云家?” 孟二打了一个哆嗦,急忙护住脑袋上站立不稳的鸭子道:“养鸭子啊,赚钱啊,养老娘,养老婆!” “咦?你们两个变聪明了?”阿娇狐疑的瞅瞅孟大,又瞅瞅孟二不管确定刚才的那一番话是孟二说出来的。 大长秋连忙在一边道:“他们说的是真的,云琅从野地里捡来了几颗野鸭子蛋,交给了他们兄弟两孵化,结果,还真的被他们给孵化出来了。 中军校尉孟度已经给陛下上表彰显自家儿子的功绩,他认为他儿子驯化了鸭子,给大汉添加了一门家禽,有功于社稷,应该受到嘉奖。 如今,这道奏章已经引起群臣弹劾,认为孟度这是在谎报功劳,为子徇私呢。” 阿娇冷笑道:“孟度一向憨厚,生的儿子更是朴拙,那些人连一个老臣最后的一点希望也要剥夺吗? 你告诉阿彘,就说我看见了孟大,孟二,驯服的鸭子,如果还有谁不服气,就来问我!”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三九章阿娇的新视野 第一三九章阿娇的新视野(其余两章在早七点!) 大长秋很想告诉阿娇,她已经不是皇后这回事,可是没看到阿娇怒气勃发的面容,叹了口气点头道:“您放心,此事自有公论!” 阿娇探手用手帕擦拭掉孟二嘴角的油渍道:“这也是两个吃过苦的孩子。 以前的时候,他们兄弟两总是跟在我后面讨要糕饼吃,几年不见,已经长成大人了……” 大长秋看着猛吃猛喝的孟氏兄弟两,想想孟度与妻子这几年遭的罪,也觉得有些凄然。 孟度是皇帝的贴身侍卫,在皇帝最凶险的日子里不离不弃,身上到底受了多少创伤,恐怕都数不清楚,这样的一位猛士,现在却因为术士的一句话就遭受奇耻大辱,也不知道是谁的错。 孟大,孟二的两只鸭子,很乖巧,就蹲在他们的手边,在地上捡拾一些残羹剩饭。 灰色的鸭子一点都不好看,阿娇却看的很是认真,过了半晌才对大长秋道:“这是野鸭子,我认识。” 孟大笑道:“他以前叫大黄,后来变成了灰色的了,就只好叫做大灰,再过一阵子它们就能飞了。” 阿娇笑道:“鸭子都飞走了,你还怎么养鸭子赚钱,养你母亲,养你妻子?” 孟大认真的道:“大灰,二灰必须放走,如果不放走,明年我就再也没有野鸭子抓了。 别的鸭子,我会剪掉它们的翅膀,把它们养的肥肥的,这样它们就飞不起来了。” 阿娇吃了一惊,再次疑惑的看看大长秋。 大长秋笑道:“只要不谈论别的事情,只谈论养鸭子,养鸡,养鹅,他们比一般人都要聪慧一些。” “既然如此,他们就一辈子养鸡,养鸭子,养鹅好了,农桑历来是国之大事,只要养好这些家禽,未必不能建功立业! 阿彘的眼睛瞎掉了吗?这么大的事情都看不见?他要是看不起养家禽的,就让孟大孟二来我长门宫饲养,我就不信,会没有一个好结果。” 就在阿娇与孟大,孟二纠缠的时候,红袖连忙把小虫拖拽过来,低声的告诫她,在贵人面前万万不能放肆,这样会给少爷带来灾难的。 小虫听得面色煞白,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自己召唤老虎过来的事情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一时间泫然欲泣。 阿娇在,孟大,孟二就很自然地跟在阿娇身后,如同小时候一样,阿娇也似乎很享受孟大,孟二的殷勤。 见红袖在教训小虫,一张脸就变得阴沉下来,朝小虫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等小虫过来了,就牵着小虫的手道:“我就是喜欢傻丫头,最讨厌那些狐媚子。 傻丫头的心思浅,一眼就能看个通透,不像那些表面恭敬,暗地里却无恶不作的贱人。” 红袖无端招了一顿骂,顿时觉得很委屈,却无处去诉。 眼看着阿娇带着孟大,孟二,小虫三个傻子在院子里乱转,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大长秋拍拍小丫头的脑袋道:“没事的,好好做你的事就好,顺便告诉你家主人,小老虎不需要他去找,只是,大老虎要是再敢进门,他就等着为他的爱宠收尸吧。” 红袖答应一声,就把手里的活计交给了毛孩,危笃跟宣真,自己就匆匆的出门了。 老虎继续无聊的咬着一根没有肉的大骨头,大骨头一会从嘴巴的左面出来,一会又从嘴巴的右边出来,它玩的很开心,只是口水滴答了一地。 “阿娇不怕老虎!”云琅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她是母老虎,还怕什么老虎?”曹襄的嘴里从来就没有好话。 “这才是贵族,一个妇人面对老虎而不惊,堪称典范。”霍去病赞叹了一声道。 “这时候了你们还说这样的屁话,我很担心陛下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赶紧想想怎么应对吧。”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没办法,只要涉及到陛下,基本上没有办法缓和,听天由命吧,但愿来的人是张汤。” 就在四人喋喋不休的讨论的时候,红袖进来了,把大长秋的话原原本本的给云琅说了一遍。 曹襄打了一个哈哈道:“那就没事了,老太监帮我们扛了。” 云琅也松了一口气,他虽然没有见过皇帝,这个世界却充满了皇帝存在的痕迹,不论是被满门抄斩的来家,还是张汤战战兢兢的做事方式,无一不充满了刘彻暴戾的气息。 皇帝就是靠影响力跟压制力混日子的,这一点云琅很清楚,不过,刘彻能把自己的威压贯彻到每一个子民的生活中,这让云琅非常的佩服,皇权到了他的时代,确实已经被拓展到了极致。 阿娇手里拿着一根柔柔的柳枝,不断地抽打着走在她前面的孟大跟孟二,这两兄弟小心地护着自己的鸭子,即便是被阿娇轻轻地抽打了,也傻乎乎的笑着,还磕磕巴巴的给阿娇讲述养鸡比养老虎好太多的正确理念。 小虫提着篮子,篮子里装满了云家盛产的瓜果,其实只有甜瓜跟黄瓜,这两种东西都是才种出来的,外面还看不见。 就在刚才,她接到了父亲传来的消息,要她不要再胡说八道,只要把这个贵人伺候到走就很好了。 大长秋走在最后面,心里感慨的厉害,今天应该是阿娇四年多来笑的最多的一天。 “前面是缫丝的地方,我们不能进!” 孟大,孟二在松林边上停下了脚步,妇人们昨日就开始缫丝了,所以,那里面不是他们两个能去的地方。 “为什么?”阿娇摇着手里的柳枝问道。 “我们是男子汉,不能进妇人们的地方。”孟二连忙道。 阿娇鄙视的瞅瞅孟大,孟二道:“有我在呢,进去!” 孟大,孟二脸色大变,立刻坐在地上一人抱着一棵松树大声道:“二主子,不能去,去了我们就当不成男子汉了。” 阿娇怒道:“你们敢不听我的话?” 大长秋笑道:“他们确实不能进去,老奴听说缫丝的时候,妇人身上没有几片布,男子进去不好。” “缫丝?什么是缫丝?为什么不穿衣服?” 大长秋指指从树梢上漏下来的几缕阳光道:“天太热,缫丝作坊里面更热,穿不住衣衫。” 阿娇皱眉道:“田地里干活的妇人也不穿衣衫,还不是走来走去的。” 小虫小声道:“那是宫奴。” 阿娇转过身瞅着小虫道:“她们不是仆妇吗?” “云家的仆妇是穿衣裳的,哪怕是干活的时候,只是缫丝作坊里面实在是太热,才穿的少些。” “进去看看!”阿娇说着话就向前走,这一次她不要求孟大,孟二跟她一起进去了。 两个宫女匆匆的跟上,小虫也只好追上去。 不大工夫阿娇就从作坊里狼狈的跑出来了,指着那个冒着热气的房子对大长秋道:“蚕丝是这样抽出来的?” 等候在外面的大长秋笑道:“就是这样一根根抽出来的,这是一项很苦的活计。” 阿娇沉默了一下道:“我还以为蚕丝是桑蚕直接吐丝,然后就能制成绸布,最后变成漂亮衣衫的,原来是这么来的。 那些妇人汗流浃背,每一个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依旧劳作不休……” 话没有说完就瞅着小虫道:“云家给这些妇人多少钱?” 小虫疑惑的摇头道:“不给钱,只是碰到过节的时候有一些赏赐,我家没钱。” “不给钱?难道给丝绸?” “也不给丝绸。”小虫被阿娇凌厉的眼神吓得连连后退。 “该死的,还以为云琅是个不错的少年郎,没想到他也是一个黑了心的,那些妇人快要累死了,他居然不给人家钱。 大长秋——” 大长秋无奈的搓搓面颊对阿娇解释道:“这些妇人都是流民,被云家收拢,才有衣服穿,有饭食吃,要不然会饿死,不给钱是该的,别人家的仆役也没钱可拿。” “怎么可能会饿死?我朝自文皇帝就开始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民户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 先帝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天下大治,百姓富裕。 到陛下登基之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积粟如山,陈粮喂马,马都不吃,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 这一幕乃是我亲眼所见,阿彘曾经带着我看过,还对我夸口说,即便天下三年颗粒无收,粮仓里的粮食也够天下人吃的,国家如此富庶,百姓怎么可能会饿死?”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零章防止死灰复燃的那泡尿 第一四零章防止死灰复燃的那泡尿 大长秋沉默不语……他觉得没有办法跟阿娇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自从阿娇成为皇后,她就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后宫争斗之中。 她这些年过的其实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生活,即便她想知道外面的事情,所有的精力也被无休止的斗争消耗的干干净净。 失去皇后的位置之后,她又枯守在长门宫,心中充满了幽怨,恨世上所有的人,哪来的心思去了解外面的世界。 她对大汉国的认知,依旧徘徊在文景大治的辉煌之中。 阿娇见大长秋不言语,就什么都明白了,叹了口气道:“阿彘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就一点都不怜惜祖宗留下的江山社稷吗?” 她的话注定不会有人回答,她也不指望有人能回答,再看了一眼蒸汽缭绕的木棚子,重重的叹了口气就往回走。 等她回到云家的时候,那座最大,最漂亮的两层楼阁已经被侍女们给收拾出来了。 云家的破烂被那些人全部丢了出来,再被云家的仆役们小心地收到仓库里,等待少爷回家之后再做处理。 云家的小楼跟长门宫的小楼完全不一样,至少那个可以沐浴,可以方便的净桶就非常的讨阿娇喜欢。 慵懒的坐在云琅的躺椅上,瞅着外边奔马一般形状的骊山,阿娇很久没有说话。 红袖提着一个小小的红泥炉子走了上来,在一个下风位上点燃了里面的松果,将一个小小的黑铁壶坐在炉子上,轻轻地扇动蒲扇烧水。 不大工夫,水就烧开了,红袖用竹木小铲子取出一些茶叶放在一个扁平的黑陶茶盏里,滗掉第一遍水,重新将茶叶冲泡了一遍,就把茶盏放在阿娇顺手的位置上。 “这是什么?”阿娇闻到了茶香,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道。 “这是茶,是我家少爷亲手炮制的。” “茶为涤烦子,酒为忘忧君!这两行字也是你家少爷写的?” 红袖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两行字,小声道:“是我家少爷在一个红霞满天的傍晚亲手所书。” “有些意思。” 阿娇从未喝过茶,却好像天生就知道如何优雅的喝茶,拈起茶盏轻轻地咂了一口淡黄色的茶水,品味了一下味道,然会就把茶盏放在鼻子处闻闻香,又喝了一口道:“有些苦。” 红袖连忙道:“喝茶时苦,回味却好,贵人不妨慢慢品味。” 阿娇又喝了一口茶,不置可否的摇摇头,看看已经走到中天的太阳,漫声道:“匠奴可曾齐备?” 红袖低声道:“已经来了,就是将作不让我家少爷只会匠奴。” 阿娇嗯了一声,然后对侍立在一边的侍女道:“去告诉那个将作,我不需要他,让他从哪里来就回那里去。” 红袖面有不忍之色,却听阿娇继续道:“这么些年过去了,那些人好像已经忘记了我阿娇是谁,忘记了我也是一个有不容忍悖逆的性子的人。 如今,见我不是皇后了,一个小小的将作也敢质疑我的主张,好啊,那就让皇帝看着处理吧。” 侍女躬身领命,就匆匆的出去了。 阿娇看了一眼红袖道:“以前就不喜欢你们来家的人,他们就是一个个顺杆爬的猴子,谁有权势就靠向谁,却不知道这是最危险的,一个大家族,频繁地改变立场,你们不死,谁死? 也不知道来老头临死的时候觉悟了没有?” 红袖的小脸涨得通红,忍不住仰头道:“婢子如今是云家的婢子,少爷带我极好,婢子也在这里活的快活,已经快要忘记来家了。” 阿娇笑道:“这样做很好,快些把来家忘掉,你才能活的真正开心,反正没什么好人是不是?” 红袖垂着头不敢回答,阿娇却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女子竟然能笑出男子一般的豪迈气势来。 云琅站在门口,眼看着那个将作跪在大门口把脑袋都磕烂了,依旧拿自己的脑袋跟石头过不去,忍不住道:“你就回去吧,这里的事情我们会干好的。” 将作绝望的看着云琅怒道:“都是你……” 云琅有些莫名其妙,曹襄在一边大笑道:“刚才要你听使唤,现在晚了,人家不要你了,就是不知道陛下会不会砍你的脑袋。 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转动的,难道以为阿娇不是皇后了你们就能羞辱他一下? 当年韩安国被狱卒羞辱的旧事怎么一个个都记不住呢?” 将作大声道:“我只是……” 曹襄打断将作的话道:“这里是云家,那边是长门宫,能说话的就两个人,你算老几,快点滚开,莫要打扰耶耶们干活。” 将作凄凉的看看云家依旧紧闭的大门,哀嚎两声,就坐上一辆马车孤独的向长安走去。 一千五百名劳役,再加上八百一十三名长门宫卫,动用这么多的人手来挖一个大水池,两个小水池,简直就是靡费人力。 在云琅的指挥下,这些人给耕牛套上元朔犁,先将要挖坑的地方齐齐的犁了一遍,然后就有挑着箩筐的劳役们将松软的土全部运走,填进长门宫边上的一个大坑里,云琅准备在哪里修造一座小山。 六头耕牛轮换犁地,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整座水池的地基已经下降了三尺有余。 这是一个一边深一边浅的水池子,深处足足有六尺,浅水处只有四尺,这么多的人手,一日夜就足以挖好,难的是后期的工作。 大长秋老于世故,如何会放过这个机会,趁着霍去病他们准备石料的功夫,驱动这些劳役,将诺大的长门宫重新整修了一遍。 傍晚的时候,兄弟四人重新聚首,一个个长吁短叹的,除过云琅挖坑挖的顺利无比之外,其余三人没有一个顺利的。 霍去病找石头的工作处处碰壁,上林苑里虽然到处是断壁残垣,可是那里的石头都是有主的,主人就是皇帝刘彻。 上林苑里的树木长得密密麻麻,可是,每一棵树也是有主的,主人恰好也是刘彻。 平日里砍一棵树拖一块石头没人说话,可是到了给长门宫修建水池的时候却困难重重,上林监里的人死活要他们拿出皇帝准许看书拉石头的文书才能继续。 曹襄吃着一根鸡腿表现的很无所谓,霍去病也是如此,平日里那么骄横跋扈的一个人现在却被人阻止之后,就立刻退回来了,连争辩一下的冲动都没有。 倒是李敢从荒野里挖了十几棵粗大的柳树,掐头去尾之后拖回长门宫已经栽种在水池边上了。 “这时有人从中作梗,就是不知道是哪一位,总之,我们还是不要参与比较好。” 曹襄丢掉只剩骨头的鸡腿,拍拍肚子道。 霍去病笑道:“那些支持陛下废后的人呗,还能有谁,韩安国死灰复燃的故事早就名扬天下,那些人无非是担心阿娇死灰复燃,然后,他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云琅笑道:“皇帝表现的并不是很坚决啊,如果他真的想为阿娇做点事情,就不至于让阿娇处处受制了。” 曹襄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要小心了,莫要被牵连进去,这种程度的较量,还不是我们几个小螳螂能参与的。” 李敢大笑道:“这段时间我们的日子过的真是痛快,平日里见不到的人见到了,平日里遇不到的事情我们遇到了。 像今天这种丈夫为难妻子的事情也发生了,我倒想留在这里彻底的把这场戏看完,这对我们以后前进的路途一定大有裨益。” 霍去病也跟着笑道:“等这个国家的风云老奸贼全部死光了,也就轮到我们兄弟登堂入室了,现在,且让他得意一时。”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一章刘彻的逆反心理 【中文网】,为您提供精彩阅读。 第一四一章刘彻的逆反心理 阿娇的反应很奇怪,她不但没有发怒,反而非常的欢喜。 大长秋也整天笑吟吟的,既不去催促上林监的官员,也不去工地上,整天拉着云琅,霍去病,李敢在帐篷里打麻将,至于曹襄,才要上牌桌就被他撵下去了,还话里话外的讥讽他输不起。 阿娇的日子过的快活极了,整日里领着孟大,孟二,以及小虫,老虎在田野里游荡,后来因为喜欢上了茶水的滋味,又带上了红袖。 老虎就是一个没出息的,阿娇每天都喂它十斤生牛肉,它就毫不犹豫的抛弃了云琅他们,跟着阿娇尽情的在田野上嬉戏。 小宦官每隔一柱香的时间就向大长秋禀报阿娇的动向,一会说阿娇在犁地,一会又说阿娇站在藤磨上磨地,一会又说阿娇正在学那些妇人们往地里撒种子…… 同样的消息也传进了未央宫。 处理完毕了朝政之后,刘彻的双手已经有些酸麻,每日里要看五百斤重的奏章,对他来说是一个永远都服不完的苦役。 “阿娇今日还是在跟孟大,孟二一起玩耍吗?”刘彻活动一下手腕子问道。 空空如也的大殿中忽然有一个尖细的声音回禀道:“回禀陛下,阿娇今日辰时出门,一直在亲农桑,身边有孟大,孟二,以及云氏的两个仆婢随行,更有一头锦毛斑斓猛虎伺候左右,状极愉悦。” 刘彻轻笑一声道:“她倒是会选玩伴,这样也好,开心些总比整天愁眉苦脸的强。 刘胜,宗正卿怎么说?” 一个黑衣宦官从帷幕后面走出来拜伏于地道:“宗正卿刘受曰:阿娇已经是皇家弃妇,陛下启用一千五百劳役为她修建水池已经越秩,如何再能利用上林苑物产供她一人奢靡?” 刘彻笑道:“宗正卿老而弥坚,看来是人老心不老啊,去问问他,是否有意出荆州牧!” 黑衣宦官再拜之后,就匆匆的出了大殿。 卫子夫提着食盒从大殿外进来,还没有来得及施礼,就听刘彻道:“未央宫你以后不要轻易过来,这里是处理政事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寝宫。” 卫子夫已经很熟悉刘彻的脾气,轻笑道:“伺候陛下喝过汤药之后,子夫自然退下。” 刘彻无奈的道:“又是汤药啊,予不过咳嗽两声,何至于此?” 卫子夫取出食盒里的汤药,又取出一碟子糖霜,放在皇帝面前,亲自用银勺喝了一口,才端给刘彻道:“子夫只知道陛下治理天下乃是天职,太医令见陛下龙体有恙,开出汤药,也是他的天职,至于子夫,服侍陛下进药,也是子夫的天职。” 刘彻一口喝光了汤药,将药碗丢在桌子上,抓了一把糖霜塞嘴里含着,良久之后才道:“哪来那么多的天职啊,太医令只想告诉朕他并非尸位其上而已,至于你,只是想找机会来看看朕是不是又在纵酒狂欢,唉,诸事纷杂,千头万绪的不好理清。” 卫子夫笑道:“臣妾听说陛下为阿娇造水池,不惜万金?” 刘彻大笑道:“还以为你能多忍耐几日,没想到只有五日,你就按捺不住了,怎么,你也反对?” 卫子夫摇头道:“此事臣妾不好多言,不论是说多了,还是说少了都不好,陛下乾纲独断就好,不必理会臣妾。” 刘彻长叹一声道:“阿娇如果有你半分温顺,朕也不至于废后。” 卫子夫揽着刘彻的肩膀道:“但愿姐姐能够幡然醒悟。” 刘彻摇摇头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阿娇的本性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她一个女子,被窦太后宠爱,被先帝宠爱,被馆陶那个不知进退的女人宠爱,后来又被我宠爱…… 说起来,是我们把她推到了天上,以至于让她变得无法无天,明知道魇镇之术乃是宫中大忌,她偏偏要逆天而行,行此恶事,即便在证据确凿之下,她犹自不知悔改,真是不可理喻。” 卫子夫忽然笑了,这让刘彻有些愤怒,瞪着卫子夫道:“很好笑吗?” 卫子夫连忙道:“臣妾并非是在笑话阿娇,而是在笑话我的外甥去病儿。” “笑话他作甚?” “去病儿说,魇镇之术不过是术士的胡言乱语,还说如果这种邪术管用,还要我大汉的万千军马做什么,只要发动魇镇之术弄死敌人,我大汉岂不是天下无敌?陛下还担忧什么匈奴。” 刘彻楞了一下,继而笑道:“胡闹!” 卫子夫摇摇头道:“他可没有胡闹,而是很认真的跟我兄长说,他愿意被别人魇镇,如果一个不够就多找几个,几个不够就找一万个,看看能不能咒死他。 被我兄长痛殴了一顿才算是消停了。” 刘彻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自言自语的道:“拿去病儿做靶子自然是不行的,找几个死囚来做这件事还是可行的。 栾大,少翁都说自己通达鬼神,待魇镇一事验真过之后,我们再验证他们……” 卫子夫见皇帝陷入了沉思,就微笑一下,提着食盒离开了未央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彻从沉思中醒来,看着空荡荡的宫门幽幽的道:“你以为转移了朕的心思,朕就会忘记阿娇了吗? 阿娇是谁?他是朕最初的欲望,是朕征服的第一座高山,朕如何会让这座高山蒙羞?” 空荡荡的大殿里,无人回应,刘彻长出了一口气,来到大殿门口,俯视着未央宫外的长安城,直到将整座城贪婪的看了一遍,才重新回到了未央宫,轻轻地敲击一下金钟,一个黑衣宦官走了进来等待皇帝吩咐。 “长门宫修缮事宜十五日完工!” “喏!” 正在打麻将的云琅忽然被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惊的站起来,跟同样惊讶的曹襄,霍去病,一起朝外看。 只见一长队满载石料的牛车从他家门前经过,径直的驶入了工地,石料都是汉白玉,这种石料每一块都来之不易,原产于易州,仅仅是千里迢迢的运进长安就价比黄金了,没想到刘彻居然舍得用这样的石料来帮阿娇修一个水池子。 云琅疑惑的瞅瞅依旧坐在牌桌上的大长秋,只见这个老家伙一张老脸笑的如同一朵菊花,就明白了,不管怎么说,这一场纷争是阿娇赢了。 曹襄手里握着一张发财走进了帐篷笑道:“木料也运送来了,都是已经阴干的好木料,据说是楠木。” 李敢大笑着走进来道:“各种奇花异木,装了二十几辆牛车,看来我的差事已经提前完成了。” 大长秋丢下手里的牌笑道:“没什么好奇怪的,阿娇毕竟是阿娇,与旁人终究是不同的。” 说完话就喜滋滋的去找阿娇禀报这个好消息。 霍去病苦笑着走进来道:“陛下的脾气果然是这样的,别人越是阻止他干的事情,他偏偏要干的更加过分。 怪不得阿娇一点都不担心,说起对皇帝的了解,这世上恐怕无人能出阿娇之右。” 云琅笑道:“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阿娇岂能不知皇帝?这个女人如果早早这样清醒,何至于连皇后的位置都丢掉?” 正在云琅模型房里胡乱摆弄模型的阿娇听大长秋禀报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叹息一声道:“写封信告诉阿彘,这个缺点以后要好好改改,我能猜到的事情,别人一样能猜到。 这对他很不利!” 大长秋愣了一下道:“合适吗?刚刚获得的圣眷啊。” 阿娇笑道:“我如果想要什么劳什子圣眷,谁能抢的过我?我们虽然在怄气,我却不希望阿彘倒霉。”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二章毕竟东流去 第一四二章毕竟东流去(1)(兄弟姐妹们如果有意,请加孑与不2的公众号一叙) 这一次来了一位大匠作,这位大匠作很好说话,大长秋说严格按照云琅绘制的图形修建水池子,大匠作二话不说,跟云琅校对了图形之后,就开始夯制水池地面…… 大匠作的水准云琅觉得自己不该质疑,很快,他的这个判断就已经得到了验证,大水池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渗漏,夯制过的地面,载铺上一层红色胶泥土,然后继续夯制……这个过程要重复六遍之多。 重新变得无所事事的云琅,在天色已经黑下来之后,云琅就来到了太宰居住的木头房子。 即便是炎热的七月天,太宰依旧坐在火塘边上,他的身体已经感受不到多少热量了,只有依靠不断地烘烤,或者晒太阳,才能稍微祛除一下他身体里的寒意。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太宰扒拉着火塘,淡淡的道。 “我又进了一步!” “依靠刘彻对阿娇的怜惜,从而让这片土地永远成为大汉国统治的法外之地?” “是的。” “能成吗?”w ww.tx t80.c om “总要试过才知道。” 太宰叹息一声,摇头道:“我没有时间了,而你却错过了一个十天,这让我很痛苦。” 云琅看着太宰火光下显得有些暗黄的眼珠,点点头道:“此事一了,我们继续探索,这一次,我们会直趋始皇帝灵前。” “还是慢慢来吧,哪怕是我死了,你也不要太冒险,我又进了一次始皇陵,向前走了一段,用你的法子试探了一下,结果发现,咸阳城里面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沙海。 我原本以为,这是始皇帝为了保护陵寝干燥的一种手段,结果我在沙海边上看到了很多干尸,这些干尸都是被沙子埋没掉的,我们前些天触动了机关,沙子好像在流动,露出来了干尸,有十一具跟我们一样都是太宰。” 云琅诧异的道:“不是只有四位太宰吗?哪来如许多的太宰?” 太宰抬起头看着云琅道:“以前陵卫很多……” “这就是说,我有可能是第十七八代太宰?” “很有可能啊,我们说的四代太宰,是指确实接受了始皇帝册封的太宰,不算那些已经死掉的备选太宰。“ “陵寝里面的沙子其实很好理解,这是用来预防盗墓贼的,因为没有人能在沙子里挖掘出一条地道的,盗墓贼一旦挖掘到沙海,就会被沙子埋掉。 你确定里面都是太宰而不是盗墓贼?” 太宰点点头道:“有两具干尸我可能认识!” 云琅笑道:“是不是你已经找不到以前进出的道路了?” 太宰再次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进去?不如就直接放下断龙石,一了百了为好。” 太宰笑道:“我试着放了,结果,断龙石没有下来,如果断龙石能放下来,你已经看不见我了。” 云琅痛苦的皱着眉头,用力的将手里的火钳子扔了出去,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欺骗了。 太宰咕咕的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让我离开,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一定不允许我一个人留在始皇陵里面。 可是,我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我真的好冷,好痛,每天只能睡小半个时辰,即便是睡着了,也总是在梦里遇见昔日的同袍,他们都在喊我的名字,希望我能早点跟他们在一起。” 云琅苦笑道:“帮痛苦之人早日得到解脱的事情我做过一次,结果,不太好,她走的很舒坦,很安详,我却痛苦了很久…… 两个人一起痛总比一个人痛来得好,至少可以有个慰籍!” 太宰看着云琅那张扭曲的脸平静的道:“是始皇陵让你痛苦吗?” “不是,是你总想死才让我痛苦!” “你知道的,我马上就要死了……” 云琅在帐篷外面枯坐了一整夜,身后就是灯火通明的工地,劳役们似乎不知道疲倦,一刻都不停地将巨大的条石铺在水池的底部,而后用桐油活着麻线将所有的缝隙牢牢的堵住。 嘈杂声对云琅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他的目光一直落在远处的那座高大的封土山上。 始皇陵对太宰来说是一个归宿,对于云琅来说却是一个终结,一个巨大的末路。 清晨的露水打湿了云琅的衣衫,他将目光从那座陵墓上收回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个弃儿,连太宰都活的比他有意义。 用阴暗的眼光看世界,这个世界就不可能有好人,用无所谓的态度去面对所有的人,别人也会报以无所谓的态度。 云琅觉得自己就像眼前的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一般,没有生命,有的只是一个宏伟的外形而已。 “唉,该走的终究留不住,走吧……” 云琅说完这句话,就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瞅着初升的朝阳张开了双臂,似乎在拥抱整个世界。 就在今天,他准备再一次跟太宰进入始皇陵,人最多的时候,恰好是最安全的时候。 云琅吃过早饭,熟练的背上了自己的背篓,对梁翁道:“我预备进山一趟,可能要两三天,家里有霍去病他们照拂,应该没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就好。” 说完话,不等梁翁说话,就打了一个呼哨,唤来了老虎,一人一虎就走进了茂密的树林。 曹襄站在门口目送云琅远去,对依旧在吃饭的霍去病道:“这家伙的心情好像一点都不好。” 李敢笑道:“要是我家被人占据了,我的心情也会不好的。” 霍去病摇头道:“他已经不对劲很多天了,等他回来,我们好好问问,这世上还没有过不去的槛。” 熟门熟路的走进了陵卫营,这里已经灯火辉煌了,太宰就站在门前,等着云琅用木槌敲击石柱,他已经没有力气挥动锤子了。 云琅熟练的挥动锤子,那些最近被经常弹出来的阶梯,出来的很顺利,太宰带着好奇的老虎踩着这些阶梯步步高升,就像走在去天国的路上。 走进了大门,云琅点亮了那些粗大的铁链子,一条臂膀粗细的蛇缓缓的游了过来,在太宰的面前盘成蛇阵,似乎在讨要食物。 云浪按住了老虎,他可不希望这条仅剩蟒蛇被老虎撕碎。 太宰从背篓里取出一块猪肉放在蟒蛇的跟前笑道:“吃吧,吃吧,上次给你的肉块实在是小了些。” 过了桥,山道里就起风了,不知为什么,这一次的风声中夹杂着呜呜呀呀的声音,像是有一个妇人在悲伤的哭泣。 太宰走的很慢,几乎是一步一挪,云琅搀扶着他,陪他默默地在长长的山道里顶着风前行。 老虎今天很是乖巧,背着两个背篓一声怪叫也没有发出,也默默地走在云琅的身后。 街市上依旧热闹,只是那个倒酒的小厮笑的非常讨人厌,太宰从桌子底下取出一坛子酒,轻轻地晃晃,遗憾的对云琅道:“就剩最后一口了。” 云琅从腰上解下一个酒壶递给太宰道:“我这里还有好的。” 太宰笑道:“其实我喝什么都没有味道了,好坏无所谓,只想临死前禀告上皇,我太宰一脉并为断绝。” 云琅陪着太宰喝完了他留存在这个集市上的最后一口酒,就来到了咸阳城高大的城墙下。 这一次云琅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就率先爬进了蛇洞,一边爬,一边用绳子拖拽着太宰一起前进。 太宰喘息的厉害,山洞里全是他沉重的呼吸,云琅回头道:“不要用力,我能把你拖出去的。” 太宰笑道:“老虎总是催我,看,它又用脑袋拱我了。”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三章毕竟东流去 第一四三章毕竟东流去(2) 巨大的青铜鼎里火光熊熊,这可能是青铜鼎里面最后的一些鲸油在最后一次照亮这个地下宫城。 云琅很没道理的把一具穿着华丽衣衫的骷髅从一辆两轮轻便马车上推了下去,又从别的马车上面扯下人家的垫子,拍打了尘土之后就铺在那辆马车上。 太宰叹息一声道:“你把成荫君的尸体推下去做什么,人家是皇族,我还能走的动路。”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他已经死了,该你坐一会。” 说着话有把拉车的陶马一锤子敲碎,把马车拖出来,将太宰抱上了马车。 “你已经没有什么份量了。” “那是自然,油尽灯枯之人,你还指望我能有多少肉?” 云琅从老虎的背上取下一个沉重的铅疙瘩放在太宰的身边道:“烛龙之眼!你可以多看,就不要让我看了,我担心会忍不住从你怀里抢回来,现在,你可打不过我。” “为什么用铅水给封住了?” “可以遏制我的贪欲!我已经用刀子帮你挑开了一条缝隙,你要是想看,掀开盖子就成。” “哦,那我可要看好了,免得你后悔。” 太宰说着话,将那个粗陋的铅疙瘩抱在怀里,垂下头将面颊紧紧地贴在上面,非常的幸福。 云琅抽抽鼻子,拉着马车向咸阳城深处走去。 地面不但平坦,而且光滑,整条大路宽丈二,中间有一条凹下去的车辙印子,马车的两个轮子正好镶嵌在车辙印痕里转动,云琅甚至不用去管方向,只需要给马车一点向前的力道就好了。 “这是驰道,关中地方的驰道就是这样的,即便是在夜晚,因为有车辙印痕的存在,也不担心会走错路,当年啊,始皇帝还在岭南修建了南驰道,驰道上铺就了轨道,马车轮子只要卡在轨道上就可以日夜奔驰,任嚣,赵佗他们之所能统御四十万大军进军岭南,依靠的就是这是条路。 虽说是靡费了一些,这些驰道却是始皇帝的大功业,轻便马车在驰道上一日夜奔行千里,并非难事。 以前的时候,六国纷争,每个国家为了区别于其它国家,各有各的钱币,各有各的度量方式,甚至各有各的文字。 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为了天下统一,也就统一了度量衡,以及文字。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不喜欢始皇帝,可是你要知道,再暴虐的大秦,也比六国连年征战要好的太多。 皇帝啊,不能太多,一个就好,两个就会有战争,三个就会战乱不绝,六个就会民不聊生。 大汉国如今一道政令传遍天下,最需要感谢的人就是始皇帝,仔细想来,如今的汉帝刘彻也是始皇帝的延续罢了。 一个帝王的血脉延续可能会断绝,一个国家的统继可能会缺失,唯有他留下来的典章,法度,礼仪,是不可能失传的,后世帝王,无论是不是始皇帝的子孙,只要他效法始皇帝的主张,赞同始皇帝做法,承认始皇帝与他处于同一血脉,谁当皇帝又有什么关系呢? 前年大雪,我还深恨大雪不亡汉国,如今快要死了,却发现这世上的事情往往不以人力为转移,既然不能扭转乾坤,顺着人间大势滚滚奔流也不算是坏事。 我们以前总是称呼刘彻为伪帝,这个说法普天之下可能也只剩下我们两个这样称呼人家了吧? 我马上就要走了,你莫要坚持了,秦帝国已经灭亡了,就让他好好的睡在坟墓里,你日后也莫要以老秦人自居,要自称汉人。 我死之后,世上再无秦人,这个罪孽是我的,不是你的,你是凭空掉下来的人,因为老夫才成为秦人,让你成为秦人是老夫过于自私了。 为了这座陵墓,为了一个没有用处的老秦人身份,你为友不义,为臣不忠,为人不诚,就连情人,都不是一个好情人。 哈哈哈,现在我要死了,你可以丢弃这一切了,想办法修好断龙石,把它放下来,斩断你所有不名誉的过往。 你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你的前途一定无可限量,你的将来一定会璀璨无比,即便在青史上,你也一定会留下一段耀眼的文字。” 太宰躺在马车上不断地说着话,他的话音不是很高,却一个字一个字说的非常清楚。 云琅拉着马车缓步向前,脸上的泪水从未停止过,道路两边黑漆漆的,只有一盏孤灯在照耀他前行。 “到了!” 太宰缓缓地从马车上抬起身子,费力的对云琅道。 前面出现了一座大鼎,一道铁链从大鼎里伸向远方,云琅熟门熟路的扯动了铁链子,点燃了大鼎外面的一条粗大的麻线…… 光明从脚下顺着铁链子延伸了出去,一片赭黄色的沙海出现在云琅的脚下。 “沙海的另一边就是宫城,咸阳宫就在那里,最高处就是章台,始皇帝的陵寝就在章台之上。” 云琅放下马车,站在石壁的边缘瞅着眼前足足有百丈宽的沙海道:“里面有很多干尸。” “沙海边上原本有一艘沙舟的,你到处找找,我上次进来的时候体力不支没有找到。” 云琅瞅瞅着火的铁链子道:“沙舟应该系在铁链子上吧?” 太宰摇摇头。 云琅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大鼎,见两道细细的青铜链子从大鼎上延伸了出去,就试着拉动了一条。 不一会,就看见有一艘一丈长的轻便平底舟从对面被拖拽了过来。 小舟上并非空无一物,而是堆满了各色金器,如果不是在沙子上滑动,云琅根本就拉不动。 “对面有人!”云琅淡淡的对太宰道。 太宰笑道:“应该是死人!” “可是装金器的袋子很新,不像是久远之前的东西。” “或许吧,不过,凡是动金银器的人必死无疑这一点老夫还是可以断言的。” 云琅看看太宰道:“我先过去,然后拉你跟老虎一起过来,小心无大错。” 太宰见云琅准备去搬金器,皱眉道:“不要碰!冥器活人触碰不吉。” 云琅笑笑,戴上一双鹿皮手套用铁钩子将袋子拖上来丢在一边,等所有的袋子都拖上来了,他就从巨鼎里面弄了一些鲸油泼洒在金器上,最后点了一把火。 太宰怒道:“不是说不让你拿这里的器具吗?” 云琅笑道:“这是贼人偷的,不是我偷的。只要一把大火将这些金器重新锻炼一番,不管他有什么古怪都不必担心了。” 太宰忽然笑了,对云琅道:“我现在不担心了,我死之后,你还是会活的好好的。” 云琅跳上了船,一边拉着铁链向对面滑过去,一边道:“好好的活着才能对得起你们对我的付出。” 太宰坐在地上靠着老虎的肚子大笑道:“这句话很好啊,我喜欢听。” 铁链子拖着沙舟在沙子上滑行,云琅脸上的汗珠子掉在臂膀上也毫无知觉,一具干尸探出来手爪子勾在沙舟上随着沙舟一起滑行。 满是乱发的干枯脑袋上长着一张很大的嘴巴,露出半寸长的牙齿如同恶鬼一般冲着云琅笑。 一刀斩断手爪子,那具干尸就扑倒在沙子上,就像是一个趴在沙漠上将要死去的旅人。 好不容易来到了对岸,云琅举着短弩两只眼睛瞪得如同牛铃铛一般,恨不得一下就将所有的信息收入眼帘。 对于高大的宫城来说,两条火链还不足以照亮所有的地方,云琅总是觉得有人在暗中偷窥,搜索了两遍一无所获,就准备把太宰跟老虎拖过来。 一只枯树干一般的手突然从黑暗里探出来,抓着云琅的衣角不断地撕扯……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3) “这才是江山社稷图!”太宰坐在马车上对拉着车子的云琅道。 云琅取出手帕,叠了几叠,在上面喷了一口水,然后紧紧的绑在自己的口鼻处。 老虎很不听话,不愿意戴口罩,云琅最后还是强制老虎也在口鼻上包了一块厚厚的湿麻布。 “丹砂之气伤人,早在寡妇清开凿丹砂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家的防护手段要比你的防护手段高明, 丹砂气是李斯用来保护始皇帝陵寝的第二道防线,这么多年以来,项藉的遗民千方百计的进入过始皇陵不下十次,他们最多能越过沙海,却无法穿过这座江山社稷图。 你不用害怕,这里的风都是从外往里面吹的丹砂气只会聚集章台,不会影响到我们。” 云琅看了一眼太宰拿出来的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拿过来研究了一下道:“瓜皮跟碳粉?” 说罢吗,就卸掉脸上的麻布手帕,把太宰拿来的瓜皮防毒口罩很自然地绑在脸上。 这东西的外壳是葫芦壳做的,有人在上面挖了一些小洞,小洞的背后是一层厚厚的绢帛,绢帛后面是一层厚厚的碳粉,碳粉后面又是一层绢帛,戴上这东西之后的感觉云琅很熟悉,他在机场工作的时候没少戴过防尘猪嘴。 这东西依旧不保险,水银挥发之后,即便是不通过呼吸道,也能通过皮肤毛孔进入人体。 考虑到这是大汉时代,云琅也不能要求太高。 太宰不戴猪嘴,只在脸上包了一层湿布就带着云琅踏进了这座由水银制成的江山社稷图。 “每当大门打开的时候,这里的丹砂液就运转不休,喷吐出无数的丹砂气,每当大门关上,这里的丹砂液就会停止流动,整座江山社稷图也就不会再流动了。” 沿着一条虹桥越过江河,湖泊,云琅站在虹桥上看着不远处的一条水银瀑布暗自赞叹,这样的大手笔,恐怕也只有始皇帝能够拿的出来。 水银瀑布流动无声,流速却极为快捷,更像是一条静止不动的银板挂在不高的土坡上。 水银蒸汽夹杂着不知哪里来的水汽弥漫不休,如同浓雾在云琅不远处翻滚不定。 面对这样浓度的水银雾,云琅觉得依靠自己目前的样子,一旦走进去,即便是能活着出来,也会折寿三十年不止。 太宰重新将太宰印信拿出来,按在虹桥尽头的一头青铜囚牛嘴里,看的出来,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虹桥尽头的一级台阶跌落了下去,如同进入始皇陵一般,地下出现了一座旋转楼梯,全部楼梯连接在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太宰收回印信,朝云琅招招手,就踩着螺旋楼梯走入了地下。 再一次来到地面上的时候,太宰已经点亮了一盏宫灯,在宫灯的前面,有整整九条宽大的石头甬道。 太宰取出白玉笏板,抱在怀里,上前两步起舞朝拜,而后起身高声道:“臣章台宫太宰顾允求见始皇帝陛下。” 说完话,就让云琅拿起一只小巧的铜锤,敲响了前面悬挂着的一口铜钟。 云琅按照太宰比划的手势敲击了九下,就退回太宰身边。 巨大的甬道里发出一声闷响,顾允连忙拉着云琅跪拜在一方白玉丹樨上,他自己重重的叩头下去…… 云琅没有叩头,而是在他需要叩头的地方用拳头敲击了三下,然后就起身站在刚刚爬起来的太宰身边,两只眼珠子咕噜噜的观察将要发生的异象。 什么都没有出现,太宰却领着云琅直接踏进了第一条甬道,紧张的对云琅道:“看准脚下,我踩到哪里,你就踩到那里,万万不敢出错。” 嗯,先是孔雀图案的砖石,然后是貔貅相貌的砖石,然后是一头大象,接下来是一幅朱鸟,然后继续是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而后以此类推。 主意了脚下,就没办法注意周围,而宫灯照亮的范围更是小的可怜,太宰,云琅二人就像是走夜路的人,除过脚下两尺方圆之地,再也顾及不到其它。 长长的甬道似乎没有尽头,太宰的呼吸早就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脚下却不敢稍有停留,脚在每一块必须踏足的石板上一沾就走,如同舞蹈一般。 高墙即便是隐入了黑暗,沉重的压迫感依旧存在,太宰在踏出最后一方朱鸟方砖之后,就把脚落在一个白玉丹樨上,停下身形,急促的喘息。 云琅连忙扶住他,却听太宰喘息着道:“快去点亮前面的鹤嘴灯。” 云琅接过宫灯挥舞了一下,左近十步之外,果然立着一座青铜丹顶鹤模样的东西,边走边吹亮了火折子,将火苗凑到丹顶鹤的嘴巴上,只听轰隆一声,一道一丈余长的火龙就突兀的从铜灯嘴巴上喷涌出来。 太宰漫步走过来,抓着丹顶鹤的脑袋用力的向上扭一下,那条明亮的火龙就变成了一条火柱,照亮了天空。 云琅的眼睛突然从黑暗中进入光明的殿堂,眼睛变得酸痛,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还以为这里很空旷,谁知道这里竟然站满了人! 高冠长须的重臣,身披重铠的将军,手握战戟的武士,黑衣垂手的宦官,提着彩灯的宫女,身材矮小的优伶,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似动非动,衣袂飘飘,神情各有不同。 鹤嘴里喷出来的居然是沼气,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随着一只鹤嘴灯被点燃,其余的鹤嘴灯也开始喷火,巨大的石兽嘴里更是喷出了巨大的火柱。 火柱燃起,有些黑暗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爆炸,估计是刚刚喷出来的沼气太多的缘故,云琅也开始明白了,太宰为什么会走的那么急促,如果走的慢一些,这片广场一定会充满了沼气,一旦见到火星…… 太宰仔细的看了一下人群,就带着云琅来到了那黑衣宦官群中,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一把撕掉脸上的麻布,喘匀了气,满足的靠在白玉栏杆上指着高处的宫殿笑着道:“去吧,去觐见陛下,记住了,太宰一职不过是二等官,不得靠近陛下棺椁二十步以内,切记,切记!” 云琅想要摘下猪嘴,却被太宰严厉的阻止了,他从背后的背篓里取出烛龙之眼放在太宰的身边道:“你不是想要陪陵卫兄弟跟历代太宰吗?怎么会想着歇息在这里?” 太宰将那个粗陋的铅壳子打开一条缝隙,一道五彩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庞,他迅速的关上盒子,缓缓地躺在这个铅块上,满足的用脸庞摩擦着,对云琅道:“我是终结者,必须有人对始皇帝负责,万一始皇帝复活,我还能上前领罪……” 太宰已经非常的疲倦了,刚才经过迷宫的时候,已然耗尽了他储存的最后一丝力气。 云琅取出两条毯子,一条铺在他的身下,另一条盖在他身上,挪动了一下铅壳子,找了一件衣衫裹上,垫在他的头下充当枕头。 太宰闭着眼睛朝云琅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我累了,小睡一会就送你出去,记着,来的时候是怎么走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倒着出去,千万莫要忘记在白玉丹樨上叩头,叩头之后看清楚丹樨上边沿上的一个圆盘,圆盘上的禽兽次序,就是脚踩的方位,呵呵,这是太宰最后的秘密了……” 云琅手里握着太宰刚刚交给他的印信,帮太宰掖掖毯子,就带着猪嘴昂首踏上了黑色的石阶。 他准备以一个后来人的身份去拜谒一下这位已经死去近百年的千古一帝。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五章始皇帝 第一四五章始皇帝 石阶之上有一对石头雕刻的麒麟,昂首挺胸,遥望远方。 石雕很高大,足足有一丈三尺高,只是整座雕像并不像后世的麒麟那般栩栩如生,而是以大写意的雕刻方式制作出来的。 云琅之所以能够认出那是一对麒麟而不是别的东西,完全是因为它身上的鳞甲。 长着龙头,马身的神兽不太多,麒麟是最常见的一种。 云琅看的很仔细,石雕艺术的起源本来就发轫于北方,而人像雕刻艺术更是发轫于先秦。 很早以前云琅就从史书上得知,在咸阳桥头有一座孟贲的雕像,这座雕像背着绳子似乎正在拖拽着咸阳桥,不使它坠落河面。 这尊雕像足足有三丈高,据说,常有神异之事发生。 从平地上往章台走,台阶很高,云琅想要一步步的走上去很难,也不知道始皇帝为什么要修建这么高的台阶,难道说他认为自己复活之后就会变得高大? 台阶的中间是巨大的砖雕纹饰,每一块秦砖都巨大无比,仅仅是上面繁复的夔龙纹纹饰,就足以让云琅赞叹不绝。 走上第一级台阶,云琅回头看看远处的太宰,只见太宰已经打开了铅壳子,正在欣赏壳子里面的烛龙之眼,对云琅的去留毫不在意。 现在没关系了,不管太宰怎么看都无所谓了…… 云琅转过头看着矗立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两个巨大的金人,叹息一声就准备继续往上爬。 两个金人一个手持巨剑,一个手持巨斧,巨剑与巨斧交叉挡在前路上,不管是谁想要过去,只能从巨剑与巨斧交叉的空档里钻过去。 刚刚靠近巨剑,巨斧,云琅挂在腰上的短弩就飘了起来,如果不是有钩子挂着,它早就贴到巨剑跟巨斧上面了。 弩箭自动离开了袋子,一枝枝的贴在巨剑上,云琅怀里的匕首,也有蠢蠢欲动的意思。 巨剑跟巨斧边上有一个不大的石碑,上面写着“卸甲”二字,云琅按着怀里的匕首,俯身从巨剑巨斧地下经过,别人或许会惊诧莫名,对云琅来说,两块磁铁还算不了什么。 弩箭也被他收回来了,虽然向外走的时候吃力一些,走的远了,磁力对金属的影响已经很小了。 项藉或许对于始皇陵里面的财富不怎么看的上眼,然而,这十二座金人,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他是世上无敌的统帅,却不是一个英明的统治者,当他带着大军纵横天下的时候,刘邦正带着部下在蜀中休养生息,当他平定了天下准备开始结束流窜作战的习惯,开始寻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国立业的时候,刘邦带着他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出山了。 他击败了刘邦无数次,每一次,刘邦战败之后都能回到蜀中休养生息,准备卷土重来,而项藉,依旧在消耗自己原本就不多的元气。 垓下一战,项藉战败,不是他不勇猛,而是敌人的武器比他的锋利,敌人的铠甲比他的结实,敌人的战士吃的比他的战士饱,敌人的战士穿的也比他的战士暖和…… 刘邦一辈子都在项藉面前是一个失败者,他只胜利了一次,天下从此姓刘! 如果项藉得到了十二金人……历史或许会重写。 站在秦国的大殿上思念项藉跟刘邦,这明显是不符合时宜的,只是,秦帝国如今就只剩下这一座陵墓了,想来始皇帝不会有意见。 这就是时势比人强,如果现在依旧是大秦的时代,仅仅是数之不尽的铁骑甲士,就能让云琅对他盛出足够多的尊敬来。 大秦国以铁骑得到了天下,又因为更强的铁骑而失去了江山,这本身就非常的公平。 秦国尚黑,因此,章台上除过浓的如同黑夜一般的黑色就剩下血一样的暗红色了。 一个摊着手的的陶俑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与前面威武的六个金人不同,这家伙看起来非常的瘦弱,既然人家已经把手探出来了,总要给点什么。 云琅取出一块从外面捡拾的金饼子放在他的手上…… 金子是好东西,云琅以前就这么认为,金子放在了手上,这家伙的肚子就裂开了,一套黑色的冠冕就露了出来。 云琅取出来一看,发现这就是一套属于太宰的服饰,当年看起来应该非常的华贵,经过了几十年的时光洗礼,即便没有人穿过,这套衣衫看起来也已经非常的陈旧了。 云琅抖抖衣衫上的灰尘,就穿上了,只是那双难看的鞋子他的脚刚刚放进去,就鞋面就裂开了,他只好重新穿上自己的鞋子,取过宦官手里的金饼子,咬着牙准备去见见汉文明中的第一位皇帝。 章台上破败无比,这里有风,所以,那些华美的丝绸帷幕已经七零八落了,如同逝去的秦帝国。 来到了大秦的天下,云琅自然不敢随意造次,学着太宰的模样高声叫道:“臣信任章台太宰云琅觐见始皇帝陛下!” 或许是声音大了一些,章台上轰隆的响了一下,一根用来悬挂帷幕的杆子从房顶掉了下来,帷幕上沾染的灰尘扑溅开来,弄得云琅一头一脸的灰尘。 烟尘散尽之后,章台就变成了一座无人问津的古庙,所有的苍凉,荒芜,破败都能在这里找到。 云琅感叹一声,就踏进了大殿,这最后一步无论如何都要走进去,外面的太宰之所以还没有死,就等着他穿上新的太宰衣衫见他最后一次呢。 皇帝的殿堂云琅见过很多,在北京见过清王朝的,在开封府见过宋王朝的,在西安见过模拟的唐帝国的,眼前秦王朝的章台并没有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 巨大的宫殿里满是粗大的柱子,站在门口看进去,如同看到了一片柱子组成的树林。 每一根柱子后面都有一个全副武装的甲士,每一个甲士的样子都是一副择人而噬的狰狞模样,云琅丝毫不怀疑这些柱子跟柱子后面的武士依旧具有杀伤力,只要看看柱子上的孔洞,跟武士手上的锋利武器就知道。 一枚金饼子被云琅丢了出去,金饼子在光洁的地面上发出一连串的脆响,最后滴溜溜的停在一块地板上转悠。 云琅每走一步就往下一块地板上丢一枚金饼子,等到他来到太宰所说的第二十步位置上的时候,他就坚决的停下了脚步,按照太宰教过的那样,挥舞着袖子后退一步,又前趋一步,如同舞蹈一般的行过礼仪之后就跪坐在地板上朗声道:“臣章台宫新任太宰云琅拜见始皇帝陛下。” 大殿里寂寥无声,云琅也不在乎,眼睛盯着那个巨大的棺椁道:“第四代太宰顾允如今气血两枯,寿不久矣,因此推荐微臣为第五代太宰侍奉陛下,还请陛下恩准顾允告老,云琅履新,微臣定不负陛下所托,看守陵寝,静候陛下归来。” 始皇帝的棺椁寂寥无声,既没有一个枯瘦干瘪的爪子掀开棺椁然后抓着云琅大嚼,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声音说出一个“准”字,留给云琅的依旧是一片寂静。 云琅早就把这一趟旅程当成了上坟,自然不期待有人回应,始皇帝的身体即便是在棺椁中,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云琅从背篓里取出一捆子竹简,大声地朗诵道:“臣章台太宰云琅启奏始皇帝陛下。 如今汉室当道,伪帝刘彻有虎狼之威,搜杀我大秦义士如猛火煎油,又有项氏余孽频频骚扰,臣等誓死反击,不足三年,陵卫已经死伤殆尽,惟太宰顾允依旧……”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3) (天啊,天啊,竟然漏掉了一章,该死啊,该死啊!!!!) 一个只有死人的坟墓里忽然多出一个活人,云琅有些吃惊,却并不感到害怕。 他只会害怕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因为他已经被那些东西狠狠地折磨过一次了,至于活人,他还是不怕的,更不要说眼前这个虚弱的快要死掉的人。 “水,给我水……”那个人喉咙里艰涩的吐出几个字。 云琅冷冷的踢开了他的爪子,居高临下的瞅着这个人,确认他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了,这才继续扯动青铜链子,好让老虎跟太宰也过来。 老虎身上的东西太重,以至于这家伙再也不能纵跃着上高台,老老实实的等着云琅帮他卸掉身上的重物,才跳上了高台,然后就守在一边瞅着云琅背太宰上来。 太宰上来之后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那个人,对云琅道:“项家人。” 云琅看看那个人奇怪的道:“你怎么这么肯定?” 太宰笑道:“那么大的一片螭龙刺青你看不见?” 云琅举着灯笼仔细看了一眼,果然,在那个男人肮脏的肩背上果然有一大片暗青色的刺青,只是光线太暗看的不是很清楚。 “他是怎么进来的?”云琅问道。 “这要从很久以前说起,当年刘邦先项藉一步进入了咸阳,这引起项藉的极大不满,勒令刘邦退出咸阳。 刘邦当时的实力不如项藉,就咬牙退出咸阳,将这座城池拱手相让给了项藉。 刘邦进咸阳的时候,与百姓约法三章,基本上做到了秋毫无犯,因此很得人心。 受项藉胁迫不得不退出咸阳之后,也带走了咸阳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能站善战的大秦猛士,尤其是我大秦残存的大秦铁骑。 项藉进入咸阳之后,杀性大起,一日夜,咸阳城就积尸如山,那些随刘邦出走的大秦铁骑发誓报复。 待到项藉兵败垓下,你知道最后逼迫项藉乌江自刎的人是谁吗? 郎中骑王翳夺得项藉的头,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夺得项藉遗体的一部分。 这五人中,有四人乃是我大秦旧将,而骑司马吕马童却是我陵卫中人。 社稷江山对我辈陵卫来说,已经无足轻重,我们本身就是始皇帝家臣,始皇帝驾崩,我们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这座始皇陵而已。 当初项藉在咸阳发我大秦历代皇帝陵寝,搜集陵寝重宝以为军资。火烧阿房宫灭我大秦存在的痕迹,杀我子婴绝我大秦苗裔,大秦人不恨刘邦,独恨项藉! 项藉发我祖陵一十四座,唯独没有寻见始皇陵,这让他耿耿于怀。 说来也是天意,当项藉兵败垓下被人团团围困的时候,他留在关中的密谍终于确定了皇陵的位置,此时,项羽却已经无力威胁我始皇陵。 呵呵,可笑那些密谍,在项藉兵败身死的那一日,就与我陵卫一样成了这世间的孤魂野鬼。 再无大势可借用,只能时时与我陵卫缠斗,几十年下来,我陵卫固然是损失殆尽,他项氏密谍也没剩下几个了。 你眼前的这位就是其中一位,估计是前些日子,你弄坏了咸阳城的机关,让这些人不知道从那里进入了始皇陵,等一会你好好问问,此事大意不得。” 云琅点点头,用丝线绳子将那个家伙结结实实的绑起来,现在距离自己弄坏城门机关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天,这些人进来的时候难道就不知道带些食物? 另外,船就在这边,这人为何不上船? 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 “绑紧些,项氏密谍全是项氏族人个个强悍至极,人家吃饱喝足了,我们两个现在的模样可打不过。” 云琅从善如流,又从背囊里取出一截子铁链子,重新捆绑了一遍,这才拿水葫芦往那个家伙嘴里倒水。 让那个家伙喝了两口,云琅就不给了,虽然那个家伙嗓子里发出蛇一般的嘶嘶声,也不给,给多了反而不好,会弄死他的。 太宰养了一会精神就点着了一根火把,点燃了墙壁上的巨大的油灯,顿时,沙海岸边就变得明晃晃的。 云琅这才看懂这家伙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了,一杆长矛直直的插在他的左面的大腿上,再往上一步,就会插进肚子里,这是一根铁矛,非常的沉重,穿过他的大腿之后,又深入地面两尺有余,怪不得这个家伙会这么惨。 云琅举着灯笼仔细看了一眼他腿上的伤势,发现这家伙实在是太倒霉,这一枪不但穿过他的大腿根,估计还穿过了他的胯骨,穿过大腿可能还能挣脱,穿过了胯骨,这个就没办法了…… 这人明显是个狠角色,他腿上的伤口有火燎的痕迹,上下都是如此,封住了伤口,才让他避免了失血而亡的命运,不过,现在他跟死亡没什么区别,还白白的受了这么多天的罪。 云琅不管看哪里,眼睛的余光总是瞅着黑漆漆的房顶,既然这人能被铁枪刺穿,说不定还会有铁枪掉下来。 老虎的嗅觉非常的厉害,很快他就嗅到了腐肉的气息,云琅跟太宰随着老虎一边探索,一边小心地来到了一个更小的房间,这里跟沙海岸边不同,没有什么梁柱,每一座房间都显得金碧辉煌,即便是挂下屋子里的帷幕经过了快百年的时光侵蚀,依旧能看出它华丽的本质来。 “这是宫妃居住的地方。”太宰点亮了屋子里的灯,指着一具安静的躺在床上的白骨道:“都是绝世的美人呢,每一个都不比你宠幸过的卓姬差。” 美人儿生前再美丽,死后也只是一堆白骨,昔日乌黑亮丽的头发,如今变得如同冬日的枯草一般干燥。 尸骨身上覆盖的锦被被人丢到一边去了,原本应该很完整的骨架也变得七零八落,就在尸骨肚腹的位置上,依旧有一片白色的痕迹。 云琅瞅了一眼对太宰道:“她们都是灌了水银给毒死的?” 太宰点点头道:“人太多了。” 云琅站在门口并不愿意走进去,太宰不在乎生命,他不能不在乎,尤其是地面上还扑倒着两个如同箭猪一般的尸体,让他更加的不敢轻举妄动。 太宰走到尸骨身边,小心地把美人骸骨重新归位,又把那张已经快要腐烂了的锦被盖在尸骨上,叹口气,从那两具箭猪一般的尸体手上取过一些首饰,一并放在尸骨的枕边,然后就退了出来,重新关好了门。 走了一整圈,被人弄乱的房间其实并不多,也就三个而已,有敌人尸体的房间也只有前面的第一间。 云琅的运气很好,在跨院的前边又找了一架没有散架的马车,这驾马车很是小巧,上面的纹饰也比前面捡到的华丽两分。 太宰坐在马车上笑道:“这是陛下游幸后宫的香车,遇到入眼的宫妃就载在这辆马车上游逛……” 云琅给车轴上浇了很多油,前后试验了两下,听不到车轴摩擦的声音,这才重新拖着太宰上路。 直到现在,云琅终于弄明白了始皇陵的构造,这里根本就是地上那个被项羽烧毁的咸阳城,只是没有地面上的那个大,却要比上面的那座精致的多。 来到了一座不算大的广场,云琅才明白了一个道理,水银流动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甚至感觉不到它们在流动,远远的看去,广场上的江河湖海银光闪闪,似乎是一整块,走近之后,才会通过水银上漂浮的发黑的朽木发现,这些江河湖海一直在运转不休。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五章毕竟东流去 【中文网】,为您提供精彩阅读。 第一四四章毕竟东流去(3) “这才是江山社稷图!”太宰坐在马车上对拉着车子的云琅道。 云琅取出手帕,叠了几叠,在上面喷了一口水,然后紧紧的绑在自己的口鼻处。 老虎很不听话,不愿意戴口罩,云琅最后还是强制老虎也在口鼻上包了一块厚厚的湿麻布。 “丹砂之气伤人,早在寡妇清开凿丹砂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家的防护手段要比你的防护手段高明, 丹砂气是李斯用来保护始皇帝陵寝的第二道防线,这么多年以来,项藉的遗民千方百计的进入过始皇陵不下十次,他们最多能越过沙海,却无法穿过这座江山社稷图。 你不用害怕,这里的风都是从外往里面吹的丹砂气只会聚集章台,不会影响到我们。” 云琅看了一眼太宰拿出来的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拿过来研究了一下道:“瓜皮跟碳粉?” 说罢吗,就卸掉脸上的麻布手帕,把太宰拿来的瓜皮防毒口罩很自然地绑在脸上。 这东西的外壳是葫芦壳做的,有人在上面挖了一些小洞,小洞的背后是一层厚厚的绢帛,绢帛后面是一层厚厚的碳粉,碳粉后面又是一层绢帛,戴上这东西之后的感觉云琅很熟悉,他在机场工作的时候没少戴过防尘猪嘴。 这东西依旧不保险,水银挥发之后,即便是不通过呼吸道,也能通过皮肤毛孔进入人体。 考虑到这是大汉时代,云琅也不能要求太高。 太宰不戴猪嘴,只在脸上包了一层湿布就带着云琅踏进了这座由水银制成的江山社稷图。 “每当大门打开的时候,这里的丹砂液就运转不休,喷吐出无数的丹砂气,每当大门关上,这里的丹砂液就会停止流动,整座江山社稷图也就不会再流动了。” 沿着一条虹桥越过江河,湖泊,云琅站在虹桥上看着不远处的一条水银瀑布暗自赞叹,这样的大手笔,恐怕也只有始皇帝能够拿的出来。 水银瀑布流动无声,流速却极为快捷,更像是一条静止不动的银板挂在不高的土坡上。 水银蒸汽夹杂着不知哪里来的水汽弥漫不休,如同浓雾在云琅不远处翻滚不定。 面对这样浓度的水银雾,云琅觉得依靠自己目前的样子,一旦走进去,即便是能活着出来,也会折寿三十年不止。 太宰重新将太宰印信拿出来,按在虹桥尽头的一头青铜囚牛嘴里,看的出来,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虹桥尽头的一级台阶跌落了下去,如同进入始皇陵一般,地下出现了一座旋转楼梯,全部楼梯连接在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太宰收回印信,朝云琅招招手,就踩着螺旋楼梯走入了地下。 再一次来到地面上的时候,太宰已经点亮了一盏宫灯,在宫灯的前面,有整整九条宽大的石头甬道。 太宰取出白玉笏板,抱在怀里,上前两步起舞朝拜,而后起身高声道:“臣章台宫太宰顾允求见始皇帝陛下。” 说完话,就让云琅拿起一只小巧的铜锤,敲响了前面悬挂着的一口铜钟。 云琅按照太宰比划的手势敲击了九下,就退回太宰身边。 巨大的甬道里发出一声闷响,顾允连忙拉着云琅跪拜在一方白玉丹樨上,他自己重重的叩头下去…… 云琅没有叩头,而是在他需要叩头的地方用拳头敲击了三下,然后就起身站在刚刚爬起来的太宰身边,两只眼珠子咕噜噜的观察将要发生的异象。 什么都没有出现,太宰却领着云琅直接踏进了第一条甬道,紧张的对云琅道:“看准脚下,我踩到哪里,你就踩到那里,万万不敢出错。” 嗯,先是孔雀图案的砖石,然后是貔貅相貌的砖石,然后是一头大象,接下来是一幅朱鸟,然后继续是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而后以此类推。 主意了脚下,就没办法注意周围,而宫灯照亮的范围更是小的可怜,太宰,云琅二人就像是走夜路的人,除过脚下两尺方圆之地,再也顾及不到其它。 长长的甬道似乎没有尽头,太宰的呼吸早就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脚下却不敢稍有停留,脚在每一块必须踏足的石板上一沾就走,如同舞蹈一般。 高墙即便是隐入了黑暗,沉重的压迫感依旧存在,太宰在踏出最后一方朱鸟方砖之后,就把脚落在一个白玉丹樨上,停下身形,急促的喘息。 云琅连忙扶住他,却听太宰喘息着道:“快去点亮前面的鹤嘴灯。” 云琅接过宫灯挥舞了一下,左近十步之外,果然立着一座青铜丹顶鹤模样的东西,边走边吹亮了火折子,将火苗凑到丹顶鹤的嘴巴上,只听轰隆一声,一道一丈余长的火龙就突兀的从铜灯嘴巴上喷涌出来。 太宰漫步走过来,抓着丹顶鹤的脑袋用力的向上扭一下,那条明亮的火龙就变成了一条火柱,照亮了天空。 云琅的眼睛突然从黑暗中进入光明的殿堂,眼睛变得酸痛,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还以为这里很空旷,谁知道这里竟然站满了人! 高冠长须的重臣,身披重铠的将军,手握战戟的武士,黑衣垂手的宦官,提着彩灯的宫女,身材矮小的优伶,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似动非动,衣袂飘飘,神情各有不同。 鹤嘴里喷出来的居然是沼气,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随着一只鹤嘴灯被点燃,其余的鹤嘴灯也开始喷火,巨大的石兽嘴里更是喷出了巨大的火柱。 火柱燃起,有些黑暗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爆炸,估计是刚刚喷出来的沼气太多的缘故,云琅也开始明白了,太宰为什么会走的那么急促,如果走的慢一些,这片广场一定会充满了沼气,一旦见到火星…… 太宰仔细的看了一下人群,就带着云琅来到了那黑衣宦官群中,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一把撕掉脸上的麻布,喘匀了气,满足的靠在白玉栏杆上指着高处的宫殿笑着道:“去吧,去觐见陛下,记住了,太宰一职不过是二等官,不得靠近陛下棺椁二十步以内,切记,切记!” 云琅想要摘下猪嘴,却被太宰严厉的阻止了,他从背后的背篓里取出烛龙之眼放在太宰的身边道:“你不是想要陪陵卫兄弟跟历代太宰吗?怎么会想着歇息在这里?” 太宰将那个粗陋的铅壳子打开一条缝隙,一道五彩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庞,他迅速的关上盒子,缓缓地躺在这个铅块上,满足的用脸庞摩擦着,对云琅道:“我是终结者,必须有人对始皇帝负责,万一始皇帝复活,我还能上前领罪……” 太宰已经非常的疲倦了,刚才经过迷宫的时候,已然耗尽了他储存的最后一丝力气。 云琅取出两条毯子,一条铺在他的身下,另一条盖在他身上,挪动了一下铅壳子,找了一件衣衫裹上,垫在他的头下充当枕头。 太宰闭着眼睛朝云琅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我累了,小睡一会就送你出去,记着,来的时候是怎么走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倒着出去,千万莫要忘记在白玉丹樨上叩头,叩头之后看清楚丹樨上边沿上的一个圆盘,圆盘上的禽兽次序,就是脚踩的方位,呵呵,这是太宰最后的秘密了……” 云琅手里握着太宰刚刚交给他的印信,帮太宰掖掖毯子,就带着猪嘴昂首踏上了黑色的石阶。 他准备以一个后来人的身份去拜谒一下这位已经死去近百年的千古一帝。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七章项羽的阴魂 第一四七章项羽的阴魂(请大家有空关注一下孑与不2公众号,谢谢) 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 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 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成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文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 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 这就是始皇帝的功业……然而,他如今安静的躺在棺椁里听云琅絮絮叨叨的说着陵卫,太宰们遇到的无法逾越的困境。 他听得很明白,云琅这是要放下断龙石,封闭这座宫城,霸烈天下的始皇帝却说不出一句话…… 他的身体即便有丹砂保护,也经不住时间的侵蚀慢慢的腐朽了。 云琅将《封闭陵寝事陈情表》点燃焚化了,站起身望着二十步外的棺椁道:“这样对大家都好。 失去的就不要再想着夺回来,已经成为事实的现实就不要想着再扭转,您失去的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留下的却是一个统一的中华,皇权与您创造的功绩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两千多年以后,我们依旧记得那个雄风赫赫的始皇帝,记得那个将我中华寰宇一统的帝王。 请我皇安息!” 云琅郑重的拜了三拜,然后就捏熄了手里的宫灯,将黑暗留给了始皇帝,而后转身向门外的光明地走了过去。 那个宦官的肚皮裂开着,手依旧摊开着,脸上的笑容依旧谄媚。 云琅探手合上宦官裂开的肚皮盒子,帮他整理好衣衫,掏出太宰官印看了看又收回去了,重新拿出一枚金饼子放在宦官陶俑的手里,拍拍他的肩膀就一跳一跳的下了台阶。 云琅不敢找台阶两边武士摸样的金人的麻烦,在金人身上他吃足了苦头,没事绝对不敢去触碰的。 不过,当他走到卸甲台附近的时候,却停下了脚步,这个时代磁石不太好找,他想弄块磁石做一些指南针送人。 从道路旁边的武士人俑手里取过一根铜锤,先是小心的在那柄巨剑上敲了一下,然后就迅速地跳开,没发现金人有什么反应,就卯足了力气,重重的一锤子敲击在巨剑的剑尖上,然后立刻趴在台阶下面等待可能发生的后续反应。 等了好一阵子也没有什么动静,他就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巨剑,果然,巨剑的剑尖已经断掉了,只是翻滚了一下调换了一下南北极就重新吸附在巨剑上。 云琅拼尽全力才把这块两斤重的剑尖从巨剑上抠下来,抵抗着强大的吸力,跳下来台阶…… 喷火的貔貅依旧在喷火,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火焰丝毫没有变小的意思,从台阶底下向上望去,这样的火柱足足有上百道。 太宰睡着了,他的帽子掉在了地上,被流动的空气吹得滚来滚去,满头的白发也肆意的舞动着,只是脸上带着温暖的笑意。 云琅解下自己的帽子收拢了散乱的的白发然后给太宰戴上,想把铅壳子从他手里抽出来纯属做梦。 云琅抽动了两次都没有拿下来,太宰脸上带着笑意,像是在说:“既然已经给我了,就休想拿走!” “我没想拿走,只想给你换一个地方放,你抱在身上难道就感觉不到重吗?” 太宰不松手,云琅也没有办法,咳嗽了一声,才惊觉自己居然没有戴猪嘴,连忙戴上猪嘴,这才重新帮太宰整理好乱糟糟的毯子。 俯下身,戴着猪嘴亲吻了一下那个苍老的额头,扬起头看了一会始皇陵黑漆漆的假的天空,就重新背好自己的背篓,向来时路走去。 始皇陵里的甬道也不知道有多少,这座迷宫也不知道有多大,没有置身其中,根本就无法理解过这座迷宫的恐惧心理。 尤其是一团团青灰色的水银蒸汽从甬道里弥漫的时候,云琅即便是戴着猪嘴,头上的汗水依旧涔涔而下。 好不容易出了迷宫,看到了那座白色的白玉丹樨,云琅的心才算是平静了下来。 来到丹樨上,云琅蹲下来仔细的寻找太宰说的那个白玉盘,在丹樨角落的位置上他终于找到了,那东西真的好小,如果不是近距离观察根本就觉察不出来。 云琅从背篓里取出那根铜锤,重重的砸在白玉盘上,直到那块白玉石被完全砸烂,什么都看不出来之后,他才小心地收拾了掉在地上的碎石块,远远的抛进不远处的迷宫里。 此后,这座皇陵不进也罢! 还没有经过江山社稷图,云琅的一张脸就变得非常阴沉,因为他隐隐听到了老虎的咆哮声。 他对老虎太熟悉了,很轻易地就从老虎的咆哮声中听到了太多的愤怒跟委屈。 云琅提起短弩,看看黑漆漆的甬道,犹豫再三,也没有胆子走进那些被太宰称为死亡地的甬道。 想了片刻,云琅收起了猪嘴,重新把湿布绑在口鼻上,将猪嘴挂在人俑的腰上,咬着牙快速的通过了喷吐着水银蒸汽的江山社稷图。 一个红衣大汉站在沙海的边上朝云琅拱手道:“项城见过大秦太宰! 不知太宰此次履新可还顺利?” 云琅走出水银迷雾,卸掉脸上的湿布笑道:“陛下对本太宰还是满意的。” 项城大笑道:“可喜可贺,不知太宰能否引荐我等一起一睹天颜?” 云琅笑道:“看样子不引荐也不成了,却不知在下的老虎哪里去了?” 项城对云琅的回答非常的满意,拍拍手,就有六条大汉抬着一张巨大的木板走过来,老虎的四肢摊开,四只爪子被人家塞进四个洞里,在木板的另一边绑的结结实实,脸上的蒙布也不见了,看到了云琅只知道大声地叫唤。 云琅惋惜的看着那六个伤痕累累老少不一的大汉,叹息一声道:“项氏也零落了。” 项城似乎很是感慨,跟着叹口气道:“顾允没有出来,看样子是死在里面了,你太宰一族,如今就剩下你一个人了是不是?” 云琅沉痛的点点头道:“里面太危险了,你确定要把最后的族人也断送在这里?” 项城笑道:“快一百年了,总该有个了结,我们两族虽说厮杀了上百年,却是谁都没有占到便宜,你们枯守始皇陵百年,我们想要发掘始皇陵百年,哈哈哈,都已经说不清楚这是什么一回事了。 如果说我们是为了里面的宝藏,哈哈哈,如果我们项氏一族用那些死掉的猛士去抢劫,一百年下来的积蓄未必会比始皇陵里面的宝藏差。 大家都靠一口气撑着,撑到现在总算是该有一个结果了。” 云琅皱眉道:“我觉得你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十二金人,可是,始皇陵的外城里面,就有三个金人,你们既然能够突破到这里,没道理找不到那三个金人啊。” 项城忽然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指着云琅道:“你看看,我们如今就剩下七个人了,你说说,依靠七个人如何能把百万斤重的金人拿走? 又有什么办法将百万斤重的金人融化成金铁? 即便是融化了,我们又哪来的人手风云再起?” 云琅摇头道:“你这话就不对了,当年儿歌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项王就是依靠八千江东子弟席卷大地,是何等的威风,怎么,你们现在就没有胆子再来一次了?”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八章自寻死路 第一四八章自寻死路 项城楞了一下,指指身边的六个人道:“就凭我们七个?” 云琅笑道:“其实是八个!” 项城摇头道:“项平已经死了,我帮他拔出铁枪之后他就血崩而亡。” 云琅指指自己道:“我说的是我,我是第八个。” 项城大笑起来,跟随项城一起进来的六个汉子也大笑起来,似乎听说了最可笑的笑话。 云琅来到老虎身边,探手抚慰一下老虎,对项城道:“真的那么可笑吗?” 项城的笑容僵住了,看着云琅道:“为什么?” 云琅苦笑一声道:“这都想不通吗?你我看似势不两立,可是,对于大汉国来说,我们都是前朝该死的余孽。 太宰一族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你项氏一族也就剩七八个人了,如果我趁着带你们进入皇陵的机会,来一个同归于尽,我们两族就全部完蛋了。 与其如此,不如我们拧成一股绳,看看能不能利用这座陵墓里面的兵甲闯出一条新的活路来。” 这一次,项城没有发笑,眼看着云琅把老虎解开,也没有阻拦,而是半信半疑的道:“怎么信你?” 云琅掏出太宰印信丢给项城道:“这东西你们应该很想要吧?” 项城接过太宰印信,仔细的看了一下道:“因为没有进门的印信,我们走一次阴风峡,就要折损一个人手。” 云琅彻底的将老虎放开,控制着老虎不要向那些人发起攻击,现在根本就不是时候,只要看项城平淡的样子就知道,他根本就不怕老虎。 云琅抚摸着老虎的脑袋又问项城:“你们以前没有走过这里吗?怎么会在这里折损三个人手?” 项城咬牙道:“项平坚持不下去了,他准备在始皇陵中弄一些没有印记的金银,打算离开骊山。” 云琅皱眉道:“这里的金银都涂抹了秘药,他们怎么会这么不小心,跟始皇陵打交道这么久了,怎么还是这么大意?” 项城抬头看看高高的穹顶无奈的道:“利令智昏!” 云琅点点头道:“现在太宰印信在你手里,你准备怎么做?如果要硬闯前面的江山社稷图跟迷宫,你要做好折损人手的准备。” “就没有万全之策吗?” 云琅伤感的指指后面浓雾翻滚的江山社稷图道:“顾允死在了里面,你总不会认为是我把他害死在里面的吧?” 项城笑道:“通过这么多天的查探,你跟太宰的情分深厚,就算是父子也不过如此,顾允不会害你,同样的,你也不会害顾允。” 云琅重新把厚厚的湿布绑在口鼻上,瓮声瓮气的对项城道:“现在就去吗?” 项城看看身后的六个族人,对年纪最长的一个族人道:“项伯,你跟在太宰的身后。” 老者咬咬牙道:“我可以进去,项杰就留在这里接应我们。” 项城怒道:“我留下。” 云琅看着项城道:“你拿着太宰印信,怎么可能不进去?你放心把印信交给别人? 年纪最小的那个留下吧,就算我们全部死了,也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秘密,不至于让我们白死。” 其余六个项氏族人一起看着项城,眼中多少有些鄙夷之色,年纪最小的那个大声道:“我要跟着项伯,你把印信给我,我拿着,等我们取到了足够的宝物,你只能分一成。” 少年项杰的话更是挤兑的项城汗颜无地,咬咬牙一跺脚怒道:“全部进去,老子也进去!” 云琅瞅了一眼老虎,老虎就慢慢的退进暗影之中,静静地卧在那里,一声不吭。 云琅转身就走,很快就钻进了浓雾之中,项城紧紧地跟上,其余六人也咬咬牙不肯示弱。 路过那个人俑的时候,云琅摘下那个猪嘴,一口气将肺里的浊气喷了出去,然后乘机将猪嘴扣在湿布上,这让他的呼吸变得更加艰难。 江山社稷图的奇景让项城几人看的愣住了,不论是流淌的江河,还是静谧的湖泊,在薄雾的笼罩中显得极美。 云琅用太宰袍服上宽大的袖子掩住了口鼻,辛苦的呼吸着,见项氏族人停下了脚步,他也不上前催促,他相信,如果要汞中毒的话,这七个人要比他深。 这七个人明显已经不是一条心了,不论是先前进入始皇陵的那个项平,还是用强力威慑着生育项氏族人的项城,现在都已经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太宰一族已经内讧过了,现在似乎轮到项氏一族了。 太宰从来就没有把项氏一族看成过危险,即便在太宰与云琅最后进入始皇陵的时候,也没有太在乎这些人。 项平能进来,其余的项氏族人也能进来,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不论是云琅,还是太宰都似乎忘记了这些人的存在。 一只一心想要吃食的鸟儿,对付起来不难。 云琅第一个穿过了江山社稷图,这里的水银雾气就不是很浓烈了,云琅眼睛一闭,还是将猪嘴拿了下来,揣进怀里,他发誓,只要离开始皇陵,他就第一时间排汞。 项城第一个钻了出来,见云琅还在,就长出了一口气,只是这家伙的眉毛胡须上尽是星星点点的水银珠子,那些水银珠子正迅速地滑落,跌在地上,迅速就不见了。 “接下来该怎么做?云琅指指虹桥尽头的那座囚牛雕像道:“把太宰印信塞进囚牛的嘴里,然后敲击那座铜钟,而后在丹樨跪拜,静候始皇帝召唤。” 项城快步走到囚牛边上,犹豫一下就把印信塞进了囚牛嘴里,用力的按了按。 云琅见其余六个项氏族人全部出来了,那个少年还兴奋的跟项伯诉说着刚才在虹桥上看到的奇景,一刻都不停歇…… 云琅指着近在咫尺的迷宫道:“记着,不要踩错地砖,一定要记清楚顺序,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这个顺序不能错,一旦踩错,机关就会被发动,万万小心。” 项城的眼珠子红彤彤的,瞅着云琅道:“你先来!” 云琅无所谓的一马当先,率先踏上了孔雀花纹的砖石,项城的眼睛一霎不霎的盯着云琅的脚。 一行八人,提着八盏美丽的宫灯,一个盯一个的快速在甬道里穿行,当云琅再一次看到那些喷火的雕塑的时候,小心地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看项城的反应。 明晃晃的火焰下,所有的塑像都显得金灿灿的,高大的章台上,六具金人巍然耸立,将高高在上的章台衬托的更加雄伟。 云琅发现自己过于小心了,那些项氏族人才出了甬道就疯狂的大喊大叫,就像是一个乞丐在荒漠中见到了一座金山。 云琅摇摇头,重新点亮了宫灯,转身重新走进了甬道…… 戴着猪嘴的云琅出了甬道,就从囚牛的嘴里拔出太宰印信,用最快的速度越过虹桥,来到沙海边上,他快速的脱掉了全身的衣衫,一根丝线都不留,找到老虎拖来的袋子,将满满一壶水当头浇了下去,又痛快的抱着另外一个葫芦喝水,直到一滴都喝不下去为止。 趴在沙海边上,只觉得胃里面翻江倒海的,他用力锤击一下胃部,一股水箭就喷涌而出…… 皂角水洗胃这是云琅事先就准备好的,身为一个机械工程师,如何预防汞中毒,对他来说并不陌生。 洗胃是一个极度痛苦的过程……云琅整整进行了六遍。 铁链子上的火焰已经显得有些黯淡,时间应该过去了很久,而江山社稷图那边的浓雾似乎更加浓重了。 云琅把自己的东西丢上沙舟,等老虎跳上那艘沙舟,他也跳了上去,就艰难的拖拽着青铜链子向沙海驶去,这一次沙海里面没有了吓人的尸骨,只有不断颤动的黄沙轻轻地摩擦着沙舟的底部,发出枯燥的沙沙声……   http://www.txt80.com 第一四九章发狠的云琅 第一四九章发狠的云琅 云琅以前在工作的时候,彻底的学习过安全防护知识,尤其对于经常接触汞的他们来说,更是把这些知识背的滚瓜烂熟。 汞为银白色的液态金属,常温中即有蒸发。 汞中毒以慢性为多见,主要发生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汞蒸气和汞化合物粉尘所致。 以精神-神经异常、齿龈炎、震颤为主要症状。 大剂量汞蒸气吸入或汞化合物摄入即发生急性汞中毒。对汞过敏者,即使局部涂沫汞油基质制剂,亦可发生中毒。 当云琅发现自己在不由自主的流口水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中毒了,口腔里满是金属的味道,头晕目眩,且烦躁不堪,如果不是心头还有一丝清明,他真的很想躺下来休息一会,或者呕吐一会。 “回来!”一声歇斯底里的大吼从云琅背后传来,紧接着一道白光就向他的后背激射而至。 叮的一声,那道白光黏在了云琅的背篓上,是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剑。 云琅转过头,只见项城站在沙海的另一边,正用力的扯动着青铜锁链。 云琅举起斧头,一斧头就斩断了这道细细的锁链,悬在半空中的锁链就跌进了沙海里,只有另一头还锁在巨大的青铜鼎上,项城竟然跳进了沙海,抓着锁链一步步的向云琅走了过来,丝毫不管他愈陷愈深的双腿,只要下陷到无法前行的地步,他就拽着锁链拔出身体,再次向云琅逼近。 他走的越远,能借到的力量就越少,眼看着云琅乘坐的沙舟依旧在缓缓的向对岸靠近,项城就狼嚎一声,整个身体就趴在沙地上,翻滚着追击过来。 小心没大错,这句话是对的,云琅在过沙海的时候依旧在对面拴牢了丝线,跟锁链缠在一起,当锁链断裂之后,云琅还有丝线绳子可以利用。 只可惜沙舟过于沉重,每发一下力,他的脑袋就像是挨了一锤子,为了保持清醒,云琅咬破了舌头,维持着一点清明继续向沙海对面挪动。 距离太远了,中毒远比云琅深的多的项城也在坚持,在沙子上翻滚了十几圈子之后,他的身体就随着那些蠕动的沙子向下沉。 “救我!”项城大叫一声。 云琅停下沙舟,抽出自己的短弩对着十步之遥的项城道:“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傻?” 说完话就扣动了弩机,三枝弩箭激射而出,项城百忙中伸出手臂格挡了一下,两支弩箭正中手臂,却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松松垮垮的挂在衣服上,只有最后一支弩箭钉在了项城的肩头。 项城顾及到了弩箭,就没办法对抗流沙,大半个身子就迅速的埋进沙子里,云琅见项城马上就要完蛋了,就重新拖拽着丝线绳子向对岸前进。 他现在需要喝大量的水,需要吃大量的胡萝卜,更需要有人来照顾他。 眼看就要对岸了,老虎突然吼叫了一声,云琅朝后看去,顿时吓了一跳。 只见灰头土脸的项城居然用一只手拖拽着沙舟,身体如同一条鱼一般剧烈的在沙子里扭动,像是在跟什么东西作战。 “救我!” 云琅木然的摇摇头,然后就举起了斧头。 “砍我的脑袋,别砍手,给我留一具全尸,我不想与沙鬼为伍。” 云琅摇摇头道:“那不是沙鬼,是以前死在沙海里的干尸,他们的爪子勾到你的衣服了。” 说完话就狠狠的将斧头转了一个方向,用斧头背重重的砸在项城的手上。 “项城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已经被砸的稀烂的手却没有松开的意思,依旧抓着沙舟。 云琅用力的揉揉昏花的眼睛对项城道:”别挣扎了,我已经在努力的帮你留全尸了,再继续砸你,让我觉得我像是一个畜生,你自己松手啊——你已经中毒了,即便是爬过来也活不成了,何必让我为难呢?” 即便在昏暗的环境里,项城的两颗眼珠子也红得就像是两块炭火,额头上青筋暴调,眼角都被瞪大的眼珠子给撕裂了,两缕献血蜿蜒流下。 攀在沙舟上的手臂似乎变粗了不少,只听项城哀嚎一声,沙舟的一头猛然下坠,另一头高高的翘起,云琅吧唧一声栽倒在沙舟里,而项城却像一头飞鹰从沙子里拔起,裤腿上还带着两具干尸就越过沙舟,重重的摔倒在岸边。 云琅手忙脚乱的拖拽着沙舟也靠了岸,老虎跳下沙舟,一个虎扑就扑在项城的身上,巨大的嘴巴就狠狠地咬在项城的肩膀上。 骨头碎裂的声音云琅听的很请清楚,老虎平日里连牛腿骨都能咔吧一声咬断,人类脆弱的肩胛骨是经不起他啃咬的。 老虎甩甩脑袋,项城的身体就被抡了一个大圈子,重重的摔在岸边的石板地上。 云琅不断地吸着凉气,就刚才这一下子,项城的骨头最少断了十几根。 老虎瞅瞅身体扭曲的不成样的项城,就来到云琅身边,用大脑袋蹭着云琅的腰要奖励。 云琅背上背篓,跳下沙舟路过项城身边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对呕吐着鲜血的项城道:“站在我的立场上,我们其实没有冤仇,是不是?” 项城吐着血泡道:“项氏一族灭族了。” 云琅摇摇头道:“其实是你想多了,我不会去找你们的家眷的麻烦。 我听太宰说过,你们家里也没有女人,只有孩子,既然那个叫做项杰的孩子都来了,剩下的孩子可能更小…… 算了,这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能活就活下去吧。 好没意思的一场争斗,难为你们竟然斗了百年之久。” 云琅说完话就把插在墙壁上的一根火把丢进了巨鼎里,顿时,巨鼎里火光熊熊,直冲穹顶。 鲸油被彻底融化,融化了的鲸油如同瀑布一般从巨鼎的孔洞里流淌出来,油脂流淌到那里,火焰也就追随到了那里。 项城在火光中吐出了最后一口气,云琅也重新回到了咸阳城,远处传来山体崩塌的动静,只要烧掉那座平台跟那些栈道,章台就与咸阳城被分成了两个世界。 云琅回到了人间,人间却大雨瓢泼,黑漆漆的夜里看不见半点灯火…… 云琅赤裸着身体站在瓢泼大雨里任由雨水冲刷身体,这样做虽然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他失温,或者伤风,发烧。 这些小恙跟水银中毒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老虎不愿意淋雨,被云琅逼迫着站在雨地里浇水他觉得人类真是愚蠢而无知。 在身体失去感觉的那一刻,云琅回到了山顶的小屋,哆嗦着点燃了火塘,坐在火塘边将身体包在一张熊皮里,全身哆嗦的如同一片秋叶…… 不知什么时候,天亮了,云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合适的,他发现自己不但声音嘶哑,而且还在发烧,醒过来才一柱香的时间,他已经腹泻三次了。 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嘴里浓重的金属味道没有了。 石屋子里有治疗腹泻的草药,云琅却没有动,现在,他需要更快,更彻底的新陈代谢,只要保持身体过于脱水就好。 仅仅是一夜的光景,云琅的眼窝子就深深的下陷了,火塘里的火重新燃烧之后,他就给黑铁锅里放了一些白米,加了一大把盐巴,倒了很多水,就重新裹着熊皮在火塘边上酣睡。 老虎吃了一块风干肉,就趴在屋子里守着云琅,石屋子外面风雨大作,大雨没有停歇的迹象。 云琅的身体滚烫,汗水布满了全身,当他再一次睁开了眼睛,石屋子里有一股子浓郁的白糯米粥的香味,他丢掉被汗水弄得湿漉漉的熊皮。 用勺子挖着锅里的米粥吃,每一口都吃的极为扎实,想要活下去,就必须遭这样的罪。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零章大病 第一五零章大病 “啊湫!” 云琅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随意的擦拭一下流到嘴唇上的鼻涕,就重新把脸对着太阳,吸收那颗恒星散发出来的热量。 红袖小心地将少爷的双脚放在一个热水盆子里细细的擦拭着,小虫则跟着父亲一起将屋子里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往外搬。 石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已经有一个很大的火堆,无数的竹简已经在火堆里化作了灰烬。 “少爷,这些书都要烧掉啊?太可惜了。”小虫舍不得丢掉手里的竹简,毕竟,这些竹简制作的很是漂亮。 梁翁怒骂道:“多什么嘴,少爷要你烧掉,就烧掉,以后不许多问。” “阿娇走了没有?”云琅问红袖。 红袖摇头道:“没有,不过啊,她家的水池子已经快要修好了,再有两天就能往里面放水了。” “那就是说已经修好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跟孟大,孟二学孵小鸡呢,跟着刘婆学缫丝,还要跟那些仆妇们下地,看样子不想走了。 少爷,你说,她一个贵人学这些手艺做什么?”小虫的嘴巴依旧是那么的快。 云琅笑道:“她是在弥补她以前的不足之处呢,这天下,皇帝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男人,皇后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妇人。 她以前不懂这个道理,现在想要弥补,还不算晚。” “您不在的这十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人,看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就是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能笑死个人。”小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捂着嘴巴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人自称东方朔,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任职公车署,是平原郡人,婢子不喜欢此人,过于轻佻了。” 云琅瞅着只有十岁的红袖,拍拍她的脑袋道:“你才十岁,知道什么是轻佻? 没事干跟小虫多学学,心里有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十岁的孩子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三十岁,你累不累啊?” 红袖在云家久了,也就变得活泼了一些,用湿漉漉的手抓着云琅的袖子道:“红袖也想活的没心没肺的,可是,家里没心没肺的人已经很多了,婢子不得不多长一个心眼。” 云琅大笑,小虫知道红袖在说她,却毫不在乎的跟着大笑,只有梁翁一人暗自摇头,这样的傻闺女将来可怎么嫁人哟。 竹简木牍在熊熊的烈火中终于化作了灰烬,不过,那上面记载的文字,却留在了云琅的脑海中,他准备等机会合适的时候就抢在蔡伦之前把纸张制造出来,然后将太宰的记录记载在纸张上,一屋子的竹简,如果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的一本而已。 云琅的身体很虚弱,非常的虚弱,如果不是老虎发现情形不对把小虫拉过来,云琅不一定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小虫来的时候云琅已经没有人形了,因为腹泻的缘故,诺大的石屋子里臭气熏天。 即便是被小虫,梁翁红袖给救过来了,云琅依旧拒绝吃除过胡萝卜之外的任何食物。 这东西能够有效地清除云琅血液里的汞毒,这一点云琅是清楚的。 胡萝卜吃多了全身就会发黄,这是胡萝卜素在作怪,因此,昔日白皙的云琅现在看起来黄黄的,病恹恹的,就比断气好那么一点。 他每天都要喝大量的水,好在,腹泻的毛病逐渐好了,只是总要小便。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小便由赤红变成淡黄,再到现在的清澈,非常的欢喜,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不过,汞中毒是个很危险的事情,目前虽说没事了,将来很难说,最麻烦的是,汞中毒对后代的影响很大,云琅答应过太宰,要生一群孩子的。 云琅强迫自己继续吃着胡萝卜,这东西吃一点味道很好,吃多了,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不过,他还是用最优雅的姿态吃着胡萝卜,这让小虫觉得胡萝卜可能非常,非常的好吃,且不由自主的拿了一根带着绿樱子的胡萝卜也跟着吃。 她就是一个嘴馋的,当云家栽种的胡萝卜能吃的时候,第一个下手的人不是云琅,而是小虫,这孩子对于食物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只要是吃的,她无所顾忌。 云琅一般吃胡萝卜连萝卜缨子一起吃,小虫就不一样了,她只吃胡萝卜,才过了两天,她的皮肤就变得跟云琅一样黄。 不吃胡萝卜的时候,云琅就会躺在躺椅上,瞅着远处的始皇陵发呆。 这是太宰以前的习惯,现在,变成云琅的习惯了。 如果这座陵墓里没有太宰,云琅会很快就忘记他,只是,现在不同了,太宰住在里面,这就变成了云琅需要照顾的坟墓,至少,每年清明的时候,云琅需要去祭拜一下。 说来难以理解,很多人的根其实就是一座座的坟茔,而不是坟茔所在的土地。 因人而恋土,因人而无法忍受失去那片土地,每个人的心中最美的往往都是回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思念就会变得愈发强烈,最后会变成无法更改的执念。 放火烧断了那座地下咸阳城与章台的联系,封闭始皇陵的工作就做完了一半。 与项羽不同,云琅并不觉得将无数的宝藏埋在地下有什么不妥的,既然这些财富不能富裕现在的人,放到后世也能富裕更多的人。 至于里面的十二个金人,就更是一个大笑话了,金人铸造起来容易,想要彻底的粉碎一个个巨大的金人,就变得千难万难。 一并埋在坟墓里好了,云琅以后还打算在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上种植多多的荆棘,让那些没事干就想找个高出发一下思古幽情的骚客们止步一下。 太宰他们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将始皇陵外面的平台恢复成一座大土丘,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移走了陵墓外面的镇墓兽,毁掉了巨大的甬道,并且将道路翻耕成了荒原,这是一个很好的掩耳盗铃的法子,还需要继续下去,现在瞒不了人,时间会帮忙的,他终究会把人们脑海中关于始皇陵的记忆一点点的抹掉。 云琅很想让人们记住始皇帝的功勋,更希望人们忘记他的坟茔所在地。 记住始皇帝的功勋,后面的皇帝至少就会明白,建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错误,永远正确。 忘记始皇陵本身,是遏制贪欲的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财富是制造出来的,不是从祖宗的坟墓里挖出来的。 长安的秋日雨水很多,这是在补偿夏收时干旱的账。 长安最动人的也是绵绵的秋雨,雨滴不大,更多的时候更像是水雾,打在脸上湿漉漉的。 云琅如今瘦弱的厉害,前些时间才笑话完竹竿一样的曹襄,现在,他比起那时候的曹襄更是不堪。 腹泻一般都会与疫症联系起来,在大汉,一旦腹泻不止,病患就会在家门口挂一条麻布,告诫访客不可进来。 小虫,红袖跟梁翁这三个照顾云琅的家人自然也是不适宜与外人接触。 云琅的石屋子自然也是如此,霍去病他们来看云琅的时候,也不能来大石头后面。 不过,他们有的是办法表示自己的心意。 老虎这时候就成了云琅与外面交流的使者,每天老虎回来睡觉的时候,它的背上就会有非常多的好东西。 无数的补药,这自然是曹襄送来的,这东西他家好多。 上好的咸鱼这自然是霍去病的礼物,咸鱼能够辟邪,也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听来的,估计是被卖咸鱼的给骗了。 李敢的礼物就让人欢喜了,一个雕刻的纤毫毕现的美女竹夫人送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 阿娇的礼物最好,她执着的认为,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家里的金子多,一个人只要多看看金子,即便是有什么毛病,也会很快痊愈。 至于张汤的礼物……就不好说了,只有一张绢帛,绢帛里包着半枚玉佩,他的礼物,就是云琅可以在某个时候向他提一个不太重要的要求! 张汤的承诺,云琅不知道能不能信,他还是小心地收起来了,毕竟,让张汤给出一个确实的承诺,实在是太困难了。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一章 东方朔 第一五一章东方朔 在大汉国,感冒发烧也是时疫的一种,持续不停的腹泻更是时疫。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得了一种时疫,就会大病一场,如果得了两种时疫,基本上就没救了。 当云琅泡在温泉里面吃着猪蹄子的时候,霍去病就认为云琅确实已经痊愈了。 瞅着云琅瘦骨嶙峋的肋骨难过的道:“以后要小心啊,疾病这东西来了,你只能受着,我母亲为了让我远离疾病,就特意给我取了去病两字当名字。” 云琅吐掉嘴里的猪骨头笑道:“再来一筐猪蹄子,我就马上会复原,依旧能跟你在场子上大战三百回合。” 曹襄在一边显摆着自己不多的一点板油大笑道:“终于有一个比我瘦的了,哈哈哈,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竹竿!” 李敢认真的看了云琅一遍,摩挲着下巴道:“看来我送去的春风一枕竹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 不过,竹夫人虽然制作精巧,你也要知道节制,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竹夫人上,要不,我们后日去阳陵邑耍子?” 云琅找了一面铜镜,仔细的翻着眼睛看眼仁,霍去病说他眼白上的红线已经消失了,云琅很想确定一下,铅汞中毒绝对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情。 “尖嘴猴腮的有什么好照的,你知不知道,陛下已经准许雁门关守将诺侯彭祀扩建雁门关了,也就是说,再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雁门一线主守。 陛下又在并州,设置了朔方郡,治下一万四千户,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我大汉的边疆向北部拓展了四百里。 那里是古楼烦人的地盘,出了黄土塬,就面对匈奴左谷蠡王的领地,看来陛下认为年初的时候对左谷蠡王的打击不够,想要更进一步。” 霍去病很不满意云琅女性化的动作,一个大男人整天拿着一面铜镜算怎么回事,特意,将话题转往雄风赫赫的一面。 曹襄冷笑道:“关我们屁事!” 李敢不满的瞅着曹襄道:“关我父亲的事啊!” 曹襄撇着嘴巴道:“就算关你父亲的事,你父亲旗开得胜了,最后便宜的还是你大哥。 我可是听说了,你父亲的爵位没你的份,你想要出头,兄弟们就得齐心合力的自己上战场。 你知道不?我最不舒服的就是平白得了一个平阳侯的爵位,这让我说什么话,人家都要先去问我母亲,能不能听!” 霍去病怒骂道:“让你不要跟那个叫做东方朔的家伙胡混,你就是不听,现在看看,你说的话跟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同?” 云琅对东方朔还是很有兴趣的,闻言连忙道:“那家伙说什么了?” 李敢大笑道:“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知道不,陛下当年征召天下有才之士,让他们上表叙述自己的长出。 这家伙用了三千多片竹简来叙述自己的优点,陛下看了整整两个月才看完,估计是看在他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就让他待诏公车署,结果,一等就是八年! 六天前的时候,他来给阿娇送车马,我们听他谈吐有趣,就邀请他喝酒,这家伙酒喝高了,就站在你家的厅堂里叉着腰咆哮。 说什么,他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十三岁才读书,但是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子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还说他钦佩子路的豪言,发誓从之,如今他已三十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 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他这样的人,足矣成为陛下的大臣了,为什么只能委屈的待在公车署里混日子!” 听了李敢复述东方朔说的话,云琅忍不住在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计算过之后,他觉得,按照东方朔的说法,他可以兼任大汉,匈奴,乃至罗马帝国的宰相。 就读过的书的数量来论,这个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加博学的人了。 耳边听着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在嬉闹,云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问的渴望几乎没有边际,但是,能找到可以读的书,却少的可怜,所谓汗牛充栋,已经是对书籍数量的极大想象了,对于云琅来说,那不过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量而已。 霍去病他们嘲笑的只是东方朔的口气,却没有嘲笑人家的学问,四十四万字的读书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读书人。 “不如我们再约一次东方朔,听你们一说,我对这个人也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见霍去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镜子上,就把铜镜丢上岸,正色道。 曹襄笑道:“这人虽然官职低微,却不是谁都能请来的,我们几个那天是碰巧了,人家也刚好想要喝酒,否则,那家伙基本上不会理睬我们的。” 云琅眼珠子一转大笑道:“我写一封信函,让人转交给东方朔,他一定会来的,说不定会快马而来。” 曹襄笑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母亲生辰之时专门给他下了请柬,结果,我母亲过寿的那一日,他的礼物到了,人却没来,理由是,我母亲光华璀璨,乃是仙君下凡,他不过是仙家小吏,见了我母亲之后就会烟消云散,所以不敢来。 这理由虽然扯淡,可是我母亲大笑着说此人滑稽,就再也不谈此事了。” 云琅不由得笑了,长平小心眼的毛病无论如何是该不掉的,她对东方朔的评价是滑稽,结果,人家东方朔就上了司马迁所书的滑稽列传,真正的是害人不浅。 “接到我的信笺,东方朔一定会来的,没跟你们开玩笑。” 云琅说着话站起来,裹上一条麻布单子就出了水渠,想法有了就必须尽快实现。 其余三人见云琅有了兴致,也就没了泡澡的想法,齐齐的裹上麻布单子就去看云琅到底要怎么把东方朔骗过来。 云家女人太多,阴气太重,所以,四个半身赤裸的半大少年出现在院子里,院子里顿时就变得非常热闹。 就连阿娇也被惊动了,见四个少年被一群妇人围在中间,顿时就笑的趴在栏杆上快上不来气了。 妇人们早就听说家主生了一场大病,眼看他光着身子到处乱跑,这还了得,转身就抱着自家的毯子要给家主捂上。 云琅无奈的披着两张毯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转眼间霍去病四人也披着毯子走了进来。 曹襄笑道:“我还以为……” 霍去病一脚踢在曹襄的小腿上道:“不许说,好好的事情到了你嘴里,就听不成了。” 这里是云家最小的一座楼,这还是阿娇听说云琅生了一场大病才格外开恩,赏赐下来的,要不然,他们四个依旧只能住在帐篷里。 云琅准备好笔墨,竹简,提笔就在竹简上写道:“闻君博览全书,有全君子之称,也不知是真是假。 在下新得一样宝物,能近金铁而远竹石,最妙者,有指南之效,却不类似司南,一旦制成,大军长途奔袭,艨艟远渡大洋,将无误期之忧。 既然君自称世间万物无不通晓,可来一观,君之谏言若有益于此物之万一,也将福泽后世。” 云琅在竹简上写完,连同自己的红漆拜帖一起装进一个皮桶子转手就递给曹襄。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二章 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第一五二章喜欢离婚的东方朔 曹襄家仆拿着云琅的信笺来到东方朔在长安西市边上的家里,还没有进门就被一件从屋子里丢出来的妇人的红肚兜当头罩住。 取下来一看,忿忿的丢在地上,连声大叫“晦气!” 一个长着三绺长须的汉子从破旧的大门里探出头,见曹氏家仆捧着一个皮桶子,立刻欢喜的大叫道:“救命的人来了!” 说罢,不等曹氏家仆说话,就取过皮桶子笑道:“这是给某家的?” 家仆刚刚点头,那个汉子就很无礼的打开了皮桶子,里面的竹制拜帖跟一小卷竹简掉了出来。 他并不理会这些,而是继续抖动皮桶子,见里面再无东西落下,就极度失望的对曹氏家仆道:“你家主人邀请我去宴饮,怎么没有车马之资?” 曹氏家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索要车马之资的,不由的愣住了,好在他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人,就施礼道:“马车已经准备妥当,只要郎君愿意,现在就可启程。” 汉子摇摇头道:“没有铜,我却出不得家门。” 说着话就俯身拾起地上的大红肚兜揣怀里道:“不知高门在何处?” “长门宫——” “哎呀,如何能让贵人相侯,这就走,车马何在?” “边上的云氏庄子!” “你这僮仆好无道理,话就不能一气说出来吗?既然是云氏,且容某家安顿好家事再说。” 说完话就匆匆的进了家门,留下曹氏家仆在外面目瞪口呆。 院子里有女子发出的高亢的咆哮之声,家仆缩缩脑袋,小心地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他可不想再被什么东西砸到脑袋了。 东方朔家的院子不算好,紧挨着嘈杂西市的院子不是贵人们的首选。 一人高的围墙上满是青苔,即便是那扇黑色的大门,也裂开了七八道口子,最大的一条口子手掌都能塞进去。 曹氏家仆站立的位置刚刚好,正好能看见东方朔抱着一个鱼一样不断跳弹的女子……估计在想办法让那个女子安静下来。 曹氏家仆之所以有耐心继续等下去,最大的原因就是那个女子上身是赤裸的…… 一柱香的时间过后,院子里的吵闹声渐渐地低下去了,曹氏家仆听得很清楚,东方朔在说了一句——好吧,我现在就去帮你弄钱,然后,院子里就安静下来了。 估计东方朔就要出来了,曹氏家仆就正正帽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拱手侍立在门前。 果然,等了片刻,院子门就再一次打开了,东方朔多少有些狼狈,脖子上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见曹氏仆役依旧等在门口,东方朔就大笑道:“家里的葫芦架倒了。” 曹氏仆役邀请东方朔上马车,含笑道:“女人在家,家里就不该种葫芦!” 东方朔再次大笑,拍拍仆役的肩膀就上了马车。 长安的秋老虎很厉害,更何况现在仅仅是初秋,大雨带来的凉爽天气不过维持了两天,天气就变得愈发闷热。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修建好了,昨日还满坑满谷的工匠,天亮之后就一个都看不见了。 只给阿娇留下了一个整饬一新的长门宫,就连往日已经有些褪色的门廊,也被重新添加了彩绘。 水池里碧波盈盈,旁边的两个小水塘里的荷花开的正艳,微风一吹就掀起了两块绿波。 “这些荷花连同底下的莲藕是从哪里弄来的?”云琅看到那些荷花非常的吃惊。 “不知道!”曹襄无所谓的道:“反正只要陛下发话,这都是小事情。” 云琅抬头瞅瞅高大的水车,叹息一声道:“比我家的好太多了。” 李敢笑道,你家的水车就是一圈大勺子在舀水,这里的水车可是真正的水车,你看看,水流冲下来的时候几乎半点不洒的流进了水槽里。” 霍去病感叹的抚摸着光滑的白色石板道:“不说别的,仅仅是打磨这些石头,就不是我们能做到的。” 云琅蹲在水池边用手撩一把清水,池水温温的,并不冷,水车往池子里倒冰冷的泉水,另一条水槽里却流淌着热气蒸腾的温泉,冷热两股水流在一个小池子里汇合之后,再流淌进大水池,这样就能让这个巨大的水池里的水温永远保持恒定。 池子边上的柳树是光秃秃的,只有几根枝杈,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树如果不剪枝就栽不活,如果种小树,估计阿娇是不愿意等小树长成大树的。 其实水池周边最碍眼的不是这些光秃秃的柳树,而是周边高大的围墙。 看样子,刘彻知道阿娇想干什么,他可不愿意阿娇的春光外泄。 “池子太深了!” 大长秋阴测测的对云琅道,目光中基本上没有善意。 早就有准备的云琅就拿出来了十几个羊皮囊,让人吹鼓了气之后,就丢进水池子里,对大长秋道:“水池子浅了怎么游水啊,刚开始就用这东西帮着漂浮就好。” 大长秋瞅了瞅那些被云琅扎成鸭子,或者老虎形状的羊皮囊,点点头算是认可。 马上,他就让长门宫里的宦官把池子里的羊皮囊捞出来,要求他们给羊皮囊上漆…… “我们能进去吗?” 曹襄很没底气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老气横秋的道:“怎么长的心思?要阿娇嬉戏你们的洗澡水吗?” 李敢很没脑子的道:“我们嬉戏阿娇的洗澡水也没问题啊!” 大长秋手里的拂尘一下子就抽在李敢的背上,李敢醒悟过来,转身就跑,却被大长秋乘机又抽了好几下,云琅看着都替李敢感到疼痛,大长秋的拂尘抽的又狠又重,马尾拂尘的梢子都带着破风之音了。 “滚,都给老夫滚蛋,阿娇要下水了。” 也不知道阿娇是怎么个下水法,反正云琅没有胆子把后世的女式游泳衣给贡献出来。 被人撵出长门宫,霍去病对那个水池子依旧念念不忘,对云琅道:“你家也挖一个吧。” 可能想到云琅是穷鬼,又道:“不要弄得那么奢华,一个大水坑就足够了。” 云琅笑道:“等秋收之后再说,我准备把山里的那个温泉池子扩一下,就是一个现成的水池子,也多了一些野趣,哪里有流水有瀑布,比阿娇的那个池子好多了。” 曹襄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片刻道:“你说,我拿蓝田的地跟陛下换骊山的荒地,陛下会不会答应?” 李敢连忙道:“你要是真的想去办这事,不妨连我的事情一块办了,我家里给我的地在眉县啊,如果能换到骊山那就太好了。” 曹襄看看霍去病道:“你在阳陵邑有一个庄子,舍不舍得换过来?” 霍去病笑道:“不划算,我还是用军功来跟陛下换比较好,那时候还能挑拣,你们要是现在换地,指不准陛下会给你分到那里去。 如果不能跟云家庄子,长门宫挨着,还不如不换。” 几个人正在谈论换地划算不划算的事情,就远远的看见曹氏家仆从大路上狂奔而至。 听了仆人的诉说,云琅诧异的问曹襄:“此人好色如命?” 曹襄咧嘴笑道:“反正他每年换一个老婆是长安出了名的,他的俸禄其实不少,参加各种宴饮得到的赏赐更多,就是因为这个毛病,他现在依旧是一个穷鬼。” “换老婆?你确定?” “当然确定啊,人家看中一个女子就娶人家过门,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身份,一年之后,他就会说爱意全无,就会打发这个女子离开,一般情况下,他家的家财全部归那个女子,他自己净身出户。 所以啊,长安但凡是长得漂亮的女子,都期望嫁给他呢!”曹襄满脸的钦佩之色,似乎对东方朔的生活极为向往。(诸位莫喷,这就是真实的东方朔,他爱女子,只是时间短暂,每年都会离婚一次,被人传为笑柄,是真实的历史记载!)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三章不畏人言东方朔 第一五三章不畏人言东方朔(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号) 愚笨的人总是希望靠近智者,这样的情形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里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多少还知道矜持一些。 至于大汉……会写名字的人都会在乡下鼻孔朝天,更不要说东方朔这种被皇帝承认知识渊博的人了。 小虫,红袖她们之所以喜欢靠近云琅,不是因为云琅是她们的主人,更不是因为云琅长得比较好看,最大的原因就是每天跟云琅说话,她们总能听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不论是玩笑,还是学问,哪怕是胡说八道。 农夫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一天,吃一顿饱饭,然后就呼呼大睡,如果还有多余的精力跟兴致或许还会干点别的,然后一天就算是过去了。 小虫,红袖这些已经脱离了基本生存需要的人,精神生活对她们来说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至少,云琅没事干说的那些故事,即便是曹襄,霍去病跟李敢都听得津津有味,遑论其他人了。 世界对云琅来说是一个大球,对霍去病他们来说却是一大块平地。 张骞离开大汉,去了遥远的大月氏,这对所有的汉人来说,已经去了世界的尽头,对云琅来说……那家伙就去了一趟乌兹别克斯坦。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哪怕是以智慧著名于世的东方朔。 “给我五万钱,否则我一句话都不说!” 东方朔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云家,他赶路的速度很快,只要看看拉车的两匹汗津津的马就知道他是如何赶路的了。 早就听仆役说过事情经过云琅四人,一起捧腹大笑起来,笑的非常放肆。 东方朔揉揉酸麻的腰肢跟着笑道:“妇人家要安身立命,总是需要一些钱财的,人家嫁给我就等着这一天呢,不给足了银钱岂不是显得东方朔无义?” 李敢大笑道:“她就不担心你丢脸?” 东方朔直起腰板大笑道:“你们邀请我过来陪你们闲谈,在这个过程中,我总要说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好供你们出去跟人宴饮的时候高谈阔论。 既然我有益于你们,收点银钱岂不是理所当然,然后再用你们的钱去补贴一下贫穷的红粉佳人,让佳人过得更好,不必胼手胝足的劳作,就能衣食无忧,如此一来,红粉佳人依旧是红粉佳人,美丽的容颜可以维持的更久。 能让世间少一个面目可憎之人,多一张娇艳的面孔,区区五万钱算得什么,快快拿来!” 李敢的笑容僵住了,他忽然觉得东方朔说的好有道理…… 曹襄笑道:“钱财小事……” “胡说,钱财才是大事!就因为有了钱财,陛下才能东征西讨,为我大汉国的子民打下一片平安的国土。 就因为有了钱财,大汉国才能修筑城池,将士们才会有衣食,丈夫才能给妻子买绸缎,才能给儿子买麦芽糖,才能给老父买酒浆……”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些话说的在理啊,有了钱财你才能不间断的更换老婆,不管怎么说,你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今天就为你这个道理好好的喝上一顿!” 两个金饼子递过去之后,东方朔立刻就笑的看不清眉眼了,转手将金饼子给了曹氏家仆道:“拿给良姬,告诉她,家里的东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搬空都无所谓,只要给我留下两张毯子一个枕头就好。” 曹氏家仆笑嘻嘻的骑上马走了,这家伙今天看见了良姬雪白的身子,很是有些心动。 办完紧急的事情,东方朔就大笑着道:“主人家快快开宴,今日家中没有饭食,某家已是饥肠雷鸣了。” 云琅皱着眉头,从头到尾都没听见东方朔提起指南针的事情,这让他有些郁闷。 曹襄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声笑道:“他今日焦头烂额的,恐怕没机会看你的书信,估计这一次来,就是奔着钱财来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你都赢了,毕竟,能让东方朔不辞劳苦的奔赴宴会,也就这一次了。” 阿娇走了之后,云家就重新变得宽敞起来了,阿娇人走了,被那些宫女们装饰的房子可没走,就连新换的帷幕,窗纱,案几,锦榻,宫灯,香炉,金击子,金钟,十余种漆器,架格上的小摆设,两张巨大的漆器屏风,全部留了下来。 因此,东方朔进了云家的大厅,就啧啧赞叹不绝。 很明显,东方朔就没有把云家当成外人,进得门来,径直坐在客位上,拿起一根肥硕的肘子,朝其余四人弯弯腰,就开始死命的撕扯。 老虎抽着鼻子走到东方朔的身边,看着这家伙在吃自己的饭食,就打了一个响鼻。 东方朔诧异的瞅瞅老虎,再看看装肉的大盘子,他刚才也觉得那块肉似乎没有煮熟,咬了一口上面还有血水渗出来。 不由得叹息一声道:“看来我吃错了?” 霍去病把一盘子鱼推过来道:“你该吃这个,云家的老虎不是宠物,是主人,所以每次宴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你坐的位置恰好是老虎最喜欢的位置,而且,你还坐在它的毯子上了,不知为何,它居然没有发怒。” 东方朔把咬了一口的猪肘子还给老虎,老虎却闻都不闻,蹲坐在东方朔的身边,伸着舌头散热。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看来我已经把主人给得罪了。” 坐在一头陌生的老虎嘴巴地下吃饭,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胆量,东方朔自然也没有,趁着老虎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和蔼,迅速地来到了他该坐的位置上,举起一杯酒朝老虎示意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大呼好酒! 曹襄端起酒杯走到东方朔面前道:“你是第二个与老虎相亲而不畏惧的人,是真猛士,请满饮此杯!” 东方朔来者不拒,一口喝干了美酒,然后拱手道:“且容某家填饱肚子,美食当前,容不得片刻迁延。” 云琅见东方朔呼吸之间就把一钵子胙肉吃的一干二净,就把一盘子胡萝卜推过去道:“胙肉太过油腻,吃些西域特产,解解油腻。” 东方朔遗憾的看着空空的胙肉盘子道:“主人家何其不公也,虎君尚有肥美肉食,焉何待东方朔如此严苛?” 云琅拍拍手,撅着嘴巴的小虫就匆匆的跑出去,不大工夫就给东方朔端来了足足有五斤重的卤肉。 东方朔鼓掌大笑道:“早就听说云氏卤肉美味,此次定要大快朵颐,诸君莫要拦我……” 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 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 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四章英雄易老红颜难久 第一五四章英雄易老红颜难久(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霍去病拍拍脑袋道:“每人准备跟你辩论,听我们说你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云琅就想见见你,他正在弄一个叫做指南针的东西,想让你也看看,最后确定一下这东西的可靠性。 毕竟,这东西是给大军指明方向用的,有了偏差就很危险,找一些智慧超绝之人,一起来参研一下,最后为这个东西做一个肯定。” 东方朔迷惑的看着云琅,霍去病。曹襄以及李敢,他觉得这四个人像纨绔多过像才学之士。 曹襄接着道:“你没看云琅的拜帖吧?人家拜帖上面写的很清楚。” 东方朔面红耳赤的从怀里取出那枚竹片拜帖,惭愧的拱手道:“云郎写的信笺被平姬丢进火塘里去了,东方朔惭愧无地!” 云琅笑着接过东方朔手里的拜帖道:“小事尔,不足挂齿,指南针多有借助先生之处,还请先生莫要推诿。” 东方朔直起身,见对面的四人全部都笑吟吟的,似乎没有嘲笑他的意思,忍不住叹口气道:“东方朔参与的宴饮多矣,人人以为某家乃是弄臣,今日上门听诸位语气不善,又以老虎为引子羞辱某家,还以为……” 云琅笑着摆手道:“先生一代奇人,所行所为更是天性烂漫,我等哪里会有嘲弄之心,而老虎确实是云氏家人,云某以兄长视之。 与先生生平相同,先生乃是兄嫂抚养长大,云某落难之时,却是蒙老虎日日銜食,方能活到今日。” 东方朔慨然起身面对老虎重重一揖:“不知虎兄高义,东方朔知罪了。” 霍去病大笑道:“现在好了,既然解开了误会,我们正好纵论天下大事。” 云琅的身体依旧虚弱,只能靠在锦榻上听东方朔侃侃而谈。 这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男子,他尤其喜欢用诙谐地语言来说一件庄严的事情,他觉得这样的谈话方式非常的轻松,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很多时候,在谈话的时候应该是有限制的,畅所欲言永远都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这个世界是由人来构成的,每一个人的想法就不尽相同,想要满足任何人,你的谈话就只能剩下天气很好一类的废话。 有这种说话习惯的名人还有一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庄子。 用卑微的故事来阐述一个伟大的道理,庄子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云琅尤其喜欢他的《逍遥游》____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那是一种何等的自由啊. 巨鲸在大海上掀波鼓浪,大鹏在天空振翅就是三千里,生物以气息想吹,蕴满了生气…… 然而,万里纵横终究还是要落地,落在了地上,就只能服从自然法则,想要突破,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伊尹之于商汤,吕望之于周文王,他们心合意同,谋无不成,计无不从。 君臣深念远虑,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本仁祖义,褒有德,禄贤能,帝业由是而昌。 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 于是,伊尹、吕望“裂地定封,爵为公侯,传国子孙,名显后世,民到于今称之,以遇汤与文王也。 与太公、伊尹相比,关龙逄,比干的遭遇就太坏了……” 东方朔的语气从平缓逐渐变得激昂,语气也变得越发尖利,八年来不受重用的怨气,似乎想在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 曹襄,霍去病,李敢三人听的面红耳赤,随着东方朔的激昂而激昂,随着东方朔的低沉而悲伤。 云琅暗中叹口气,双臂撑起身体,走出了屋子,东方朔实在是太倒霉了,就他今天的这一番话,估计他还要在公车署继续当小吏三年。 阿娇男子一般背着手站在门外,静静地听着东方朔慷慨激昂的言辞,眉头深锁,看的出来,她在努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怒火。 见云琅出来了,阿娇就低声问道:“这个狂士到底是谁?” 云琅笑道:“您不知道?” 阿娇疑惑的摇摇头。 云琅笑道:“这太好了,一个醉汉的胡言乱语,您就莫要放在心上。” 阿娇冷笑道:“我不会传闲话,我只想问问,阿彘真的连桀纣这两个昏君都不如吗?” 云琅摇头道:“陛下自然不是桀纣,此人也非伊尹,吕望,想为国分忧,想的有些魔怔了,您何必在意呢?” “我不会在意,只是这样的狂士想要入朝为官,还需多多磨砺一些时日。” “这对他太残酷了,他自负饱学之士,满怀襟抱却不能大开,说到底他今日对陛下的怨愤,一旦受到陛下重用,必会化作满腔的爱意。” 阿娇看了云琅一眼道:“你是一个不错的说客,我的怒火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 你且跟我来!” 云琅不知道阿娇想要干什么,就跟在她身后来到了云家跟长门宫交界的地方。 阿娇停下脚步,随侍的宦官立刻就抬来了锦榻,阿娇坐在锦榻上,指着长门宫以西的大片土地道:“明年这里也要耕种,你家种植什么,这里就种植什么。 所以,夏收的时候,你家收获了多少,这里也要收获多少,能不能做到?” 云琅迟疑了一下道:“这里的土地更加的平整,也更加的肥沃,只要按照云氏种植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不难。” 阿娇点点头道:“很好,你家里养了很多的鸡鸭鹅,孟大,孟二说再有两月功夫,你家就能收获很多蛋是吗?” 云琅点点头道:“家里的鸡鸭鹅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万只,马上就要全部长成,入冬之前,虽然不是鸡鸭鹅产蛋的好时候,估计每日收千余枚蛋,还是不难做到的。” “那好,给你半年时间,长门宫里也要有上万只鸡鸭鹅,孟大,孟二说了,你家现在孵小鸡已经完全用不着母鸡,母鸭子,母鹅了,只要把蛋放进暖室,就有源源不断的小鸡,小鸭子,小鹅出来是也不是?” 云琅苦笑道:“小鸡有可能,小鸭子现在只有十余只,想要孵化,也需要有鸭蛋才成啊。” “好,鸭子不计,以后再说,鸡鹅应该不缺吧?” “这个只能勉强达到。” 阿娇站起身,瞅着云家的松林道:“蚕!” 云琅连忙拱手道:“这个不可能,长门宫里没桑树,也没有足够多的仆妇。” 阿娇笑道:“桑树会有的……” 云琅瞅着不远处那两座开满了荷花的池塘,觉得阿娇似乎可以平白弄出一片桑田来。 再次拱手道:“农桑乃是知天时,顺天理的一种生产方式,不能拔苗助长,违背天理一定会失败的。” 阿娇叹口气道:“等不及啊……” 云琅回头看看自家的高楼,再看看阿娇,家里已经有一个感慨时不我待的人了,这里又多了一位不愿意蹉跎岁月的家伙,突然觉得很难办。 阿娇瞅着自家的平原,喟叹一声道:“我要趁着容颜还没有老去,尽快的帮阿彘一些,如果拖得时间长了,阿彘就不愿意再来看我了,那时候,不论我做了什么,他都不会在意的。” 云琅皱眉道:“那就只有依靠大量的投入来产生规模效应了,不过,这很难,需要很多的钱,非常多的钱,也需要很多的人力,非常多的人力。” 阿娇笑道:“我不修造坟墓了,把那里的钱粮,工匠,仆役全部调过来,应该能满足吧。”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五章急功近利 第一五五章急功近利(敬请关注公众号孑与不2) 云琅其实非常的疑惑。 他以前从卓姬,平叟的身上就感受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当时还以为这是商人的本性。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他就发现,急功近利似乎是大汉国人的一种普遍状态。 不论是皇帝刘彻,还是今日见到的东方朔,以及阿娇突然提出的农业大计划,无不将急功近利的心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击败匈奴方面,刘彻太急躁了,如果他肯静下心来,用两代人去完成这个伟大的使命,大汉国不至于到后期出现国力匮乏,民无再战之心。 如果东方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闭上嘴,他应该已经站在朝堂上跟皇帝一起纵论天下了,而不是在这里对着三个毛头小伙子畅谈自己的《非有先生论》。 阿娇如果不是过于想要独占皇帝,她也不可能沦落到现在的境遇。 一个大国,要的是从容不迫的心态,据云琅所知,只有一些小国家才会事事紧迫,恨不能在一日之内完成所有的事情,最好连子孙后世的事情一起处理完。 日本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现在的大汉国,与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何其的相似。 人力总有穷蹙的时候,拔苗助长对生物没有任何的好处。 云琅写的剧本总是不按照常理发展,他想给阿娇修建一个漂亮的温泉池子,目的就在于吸引刘彻过来,最后通过长门宫固宠达到稳固云氏庄子的目的。 结果,阿娇现在要种地了,她居然想要用内在美来再一次赢得刘彻的爱情。 云琅以为东方朔应该是一个对获得智慧充满热情的人,所以才想用指南针来吸引他。 结果不太好,东方朔现在不认为自己的智慧不够,而是认为智慧太多,并且把自己所有的不幸都归结于智慧太多的缘故。 云琅只想安全的把太宰这个最后的秦人送进秦国的土地,结果,也不好,太宰确实在秦国的土地上安息了,他却差一点死在那里。 所有的事情都出了偏差,付出的跟得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让云琅非常的绝望。 好在,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康复,他家的庄子也正在欣欣向荣的发展着,除过那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事情,云琅的生活在外人看起来堪称完美。 有东方朔在,酒宴就会变得非常热闹,甚至说非常的狂放,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几个人开始用酒坛子喝酒,而不是用酒杯或者酒碗。 老虎踉踉跄跄的走到云琅身边,吧唧一声就趴在他的脚背上,一颗大脑袋鼓槌一样砸在地面上。 这该是喝醉了。 “平生于国兮,长于原野。言语讷譅兮,又无强辅。浅智褊能兮,闻见又寡。数言便事兮,见怨门下……哈哈哈哈,我们继续喝,东海枯竭方见雌雄……” 东方朔举着酒坛子邀饮,其余三人轰然应诺。 云琅摊开腿坐在地板上,老虎就趴在他的腿上,他够不到酒杯,只好从案子上取过一碟子新煮的毛豆,一颗一颗的吃着,品味狂放的环境中仅有的一点苦涩。 骊山的清晨最是让人心旷神怡,蒙蒙的水汽笼罩着大地,呼吸一口沁心润肺,不用洗脸,晨雾从脸上划过,一张脸就变得湿漉漉的,顺手擦一把,昨日积存的污垢就荡然无存了。 这样的清晨最适合牵着游春马在小路上闲逛,被露水打湿衣角,人就变得更加清爽。 路边的野草莓已经成熟了,红红的,小小的,在绿莹莹的草丛里发着红色的光。 抓一把塞嘴里,酸甜的味道就能在胸肺里存留好久,呼一口气都是香甜的。 云琅其实就想不明白,阿娇想在她家的地里种庄稼,为何总是跑到云家的地里闲逛? 最可恨的是她还收获满满,游春马的马鞍子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篮子,篮子里满是云家种植的新蔬菜。 她下手很黑,一扎长的黄瓜还戴着顶花,就被她摘下来了,至于,云琅想要留种的卷心菜,她的篮子里也有一颗。胡萝卜长长的缨子从篮子边上露出来,还能看见桔红色的半截果肉。 至于甜瓜,跟菜瓜,更是数不胜数,大长秋背着一个大口袋跟在阿娇身后,如同一只土贼。 见云琅挡在小路上,阿娇烦躁的挥挥手,示意他让开。 “家里有客人来,没工夫跟你掰扯。” 云琅赶紧牵着游春马让开小路,就听擦肩而过的阿娇嘀咕道:“一个大男人牵着游春马,也不知道丢人的,偏偏又长的细皮嫩肉的……” 云琅很想大喊一声自己的性取向很正常,他从不肯让别人误会他身上有董君的影子。 整片大地上最勤劳的人其实是那些野人,露水还没下去的时间内,他们已经背着一筐筐的煤炭向云家,或者向长门宫进发。 自从这些人开始干起被煤炭的生意之后,上林苑里的猎夫就不敢再碰他们了。 尤其是长门宫也开始跟云家一样大肆的收购煤炭之后,猎夫们就远离了这片土地。 长门宫的侍卫们对待猎夫的态度比对待野人的态度还差,只要猎夫出现在弩箭射杀范围之内,他们立刻就会动手,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至于背着煤石的野人,他们表现的很热情,虽然还是把这些人当牲口使唤,却不会轻易的伤害他们,自从长门宫开始用云家的铁炉子,他们对煤石的需求非常大。 眼看着就要到冬天了,如果没有储存到足够多的煤石,这个冬天就不好过了,重新烧木柴的话,就意味着他们需要自己去砍柴。 云琅从一个黑黑的野人手里接过一串野葡萄,丢给了野人两个钱,现在,这些家伙家里有了存粮,也开始接受铜钱了。 野葡萄这东西就不能吃吗,主要是籽太多,还酸的厉害,用来酿酒还差不多。 云琅要这些熟透的野葡萄,其实就是为了栽种之后嫁接家的葡萄苗,看看能不能弄出一种新的葡萄品种出来。 太阳升起来了,露水渐渐地消失,清凉的早晨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变得炎热起来。 云琅扣上草帽,沿着始皇陵走了一圈子之后,就回到了家里。 老虎跌跌撞撞的从楼上下来,快要走下来的时候,一只爪子却踩空了,一骨碌从楼梯上掉了下来,就死狗一样的躺在地上不起来。 云琅被老虎嘴里的酒气熏得眼泪都下来了,太臭了…… “昨晚要你家的仆婢侍寝,被人家打了一顿!” 东方朔懒懒的趴在栏杆上,额头上有一个大包。 云琅揉着老虎的脖子,希望这家伙快点醒过来,一边对东方朔道:“下回小心,她们身上都有刀子!” “咦?这是什么道理?” “没道理,只要她们喜欢,干什么都成,她们要是不喜欢,就会动刀子。” “哦,那还是不要找你家仆婢了,那两个煮茶的仆婢还是很不错的,明明满脸都是风尘之色,却对男人不假辞色这是何道理?难道说我的文采风流不足以吸引她们?” 云琅好不容易把老虎拽起来,喘着粗气道:“那是两个聪明的妇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亲近,什么样的人不能亲近。 在她们看来,你就属于那种完全不可亲近的人。” 东方朔大度的挥挥手道:“哦,这是要准备过日子的女人啊,算了,确实跟我不是一路人。 对了,你昨日说的那个指南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六章平天下? 第一五六章平天下? 云琅想说指南针的时候,东方朔要说天下大事,现在,东方朔想说指南针的时候,云琅却只想跟他说农桑。 人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有时候做事完全是被一时的冲动簇拥着狂奔,等到完全冷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很无趣。 这就是机会的得失。 东方朔如果有参与指南针制造的背景,他应该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刘彻的视线,可惜,他似乎更喜欢抱怨。 “云氏以桑麻起家,如今正在培育新的家禽,蒙陛下厚爱,也获得了一些新种子,如今也陆续有了结果,先生不妨一观。” 东方朔才走到云家的鸡舍猪圈边上就不愿意再走了,叹口气道:“某家努力一生就是为了脱离鸡豕农桑,明知道这里面有大文章可做,某家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不看也罢!” 云琅看了东方朔一眼道:“为官到底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敬君王,牧四方,平天下!” 云琅点点头不再说话,东方朔是一个有话就说的人,这应该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云琅从来没有指望过这个时代的官员会站在百姓的立场上说话,即便是有一些看似为民张目的官员,他们实际上是站在律法的角度上在做事,实际上还是为了皇权的稳固,不许其它人做一些过于过分的事情。 百姓生产粮食,生产各种物资在他们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在他们眼中,百姓就是干这个事情的。 可能是猪圈,鸡舍勾起了东方朔一些不好的回忆,所以他跑的很快,转瞬间就不见影子了。 云琅回头瞅着满身鸡毛的孟大,孟二,再看看干净的猪圈里面养着的那些肥猪,不由得摇摇头。 农家的产业都是有关联的,比如猪羊,鸡鸭鹅的粪便可以肥地,可以提高粮食的产出,粮食多了,反过来又能饲养更多的牲畜,以及鸡鸭鹅,这些东西一旦多了,又能改善百姓的伙食,减少人们对粮食的需求量。 这是一门大学问! 一门很大的学问,东方朔却弃之如敝履,直到此刻,云琅才可以肯定地说,东方朔将来在仕途上未必能超越喜欢养鸡鸭鹅的孟大跟孟二。 云琅也能清晰地看到孟大,孟二两人最后的下场,这两个智力有缺陷的家伙,将来一定能够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而无倾覆之忧。 刘彻即便是再暴虐,也不会伤害这两个只会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不可能生出任何坏心思的傻子。 短短的一日时间,东方朔就错过了两个能够让他一展宏图的机会…… “中山人公冶长擅长鸟语,并时常以此为傲。有一天一只乌鸦对公冶长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 公冶长就去了南山,果然发现了一头刚刚死掉的羊,于是他就把羊背回家大吃了一顿,只是忘记了给乌鸦吃羊肠。 后来有一天,乌鸦又对公冶长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 公冶长大喜,再一次去了南山,结果,南山里只有一个刚刚被人杀死的商贾。 公冶长才要跑,就被官府捉住,百口难辩之下,被官府当做贼人给砍了脑袋。 所以说,人有异术并非好事!“ 清谈这种事情,从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有用简短的小故事来讲述一个深刻道理习惯的只有道家。 云琅见东方朔一直在看着自己,知道这个故事是他讲给自己听的。 就举起茶杯笑道:“先生出自道门?却不知修习的是老庄,还是黄老?” 东方朔笑道:“我酷爱庄子,就是担心自己会有劈棺惊梦的残酷经历,所以我只爱妇人一年……” 李敢瞅着东方朔道:“何为劈棺惊梦?” 东方朔笑道:“庄子妻年少,曾与庄子相约,君死我绝不再嫁,守节而终。 一日庄子进山,见一女子正在用扇子扇坟,惊问其故,妇人曰:与亡夫有约,待其坟头土干之时方能再嫁,等了九日,坟土依旧不干,遂执扇扇之,盼其速干! 庄子心头惴惴想起与妻子的约定,不由得忧心忡忡,不过三日就亡故了。 庄子妻大悲,日日守在棺木之前哀痛不绝…… 有楚王孙过庄子门外,见庄子妻年少貌美,遂百般诱之,庄子妻开始不从,后经受不住楚王孙诱惑,与楚王孙成其好事。 不过两日就如胶似漆,楚王孙有心痛之疾,非人心为药引不能活命,仓促间哪来人心。 庄子妻隧道:“死五日之人心可成?” 楚王孙曰:善! 是夜,雷雨交加,狂风大作,庄子妻手持利斧劈棺,准备摘庄子之心以缪楚王孙心疾…… 利斧劈棺,雷电缭绕,炸开棺木,庄子起身坐起,哈哈大笑着进入了雨地不知所踪。 庄子妻羞愧难当,回首却不见了楚王孙与一干从人,这才知道,什么楚王孙,什么富贵梦,不过是庄子幻化而成,羞急之下以利斧割颈而亡…… 妇人不过是大树上的叶子,大树死了,叶子也就随风飘落异乡,不若一秋一换新叶,主人家以为如何?” 曹襄怒道:“这妇人如此不知廉耻,若是落在我手上,定会一刀两断。” 云琅皱眉道:“此事错在庄子,并非错在庄子妻。” 东方朔笑道:“此话怎讲?” 云琅叹息一声道:“事情的起源乃是庄子对妻子的不信任,而后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人心多变,不能试探,试探的多了,信义也就没有了,庄子妻好好的在为庄子守灵,是他幻化出来了一个绝美的富贵少年。 是庄子有错在先,试问,在他试探之前,他可曾对自己的妻子有过半分的信任? 被人劈棺摘心不过是他咎由自取而已,说出来也是自取其辱. 你道家不是讲究道法自然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庄子一代圣人,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吗?” 霍去病慨然起身,指着东方朔道:“大丈夫出则虎步龙行,入则风停云收,一双铁肩自能担起世间万物,怎么总是把目光落在妇人身上,这样的高论,不听也罢!” 说完就从二楼跳了出去。 东方朔面不改色,拱手朝云琅施礼道:“不知主人家能否为东方朔引见一下阿娇贵人。 东方朔这里有许多的话要对阿娇贵人说,或有益于云氏,也将有益于阿娇贵人。” 云琅笑了一下道:“云氏与长门宫有小径相通,这条小径只限于长门宫人来云氏,云氏却不能进长门宫,或可派一二仆役,去那边守着,一旦遇到大长秋,就能为先生说项,至于成不成,云氏不做保证。” 东方朔起身笑道:“足矣,待某家这就去小径尽头守候。” 曹襄见东方朔匆匆的出门了,就对云琅道:“太急了。” 云琅笑道:“不光是东方朔急促,你也急促啊,长门宫卫的整训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你却不顾那些长门宫卫家人的死活,将他们圈禁在骊山,也不知他们的父母妻儿吃什么。 一群每日心怀后顾之忧的人,能训练出什么东西来,你要是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出现逃兵。” “少不了他们的钱粮!” “我知道,你知道,李敢知道,问题是那些长门宫卫们知道吗?阿娇把那些人丢在阳陵邑四年不闻不问,他们就算是想的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李敢攀着曹襄的肩膀道:“先弄一些米粮发给他们,别让他们的家人挨饿,反正你不缺少那点钱粮,如果实在是舍不得呢,发给他们的钱粮以后从他们的俸禄中抠出来就是。”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七章 傻乎乎的大汉人 第一五七章傻乎乎的大汉人 曹襄虽然聪明,却毕竟年幼,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心中全是驱虎狼雄霸天下的大事,自然就想不到军中的那些小事情了。 “阿琅,你来我军中担任司马吧,比你在羽林军中担任司马要好的多。” 曹襄觉得云琅是一个不错的人才,就张嘴招揽。 云琅撇撇嘴道:“我之所以会当羽林军的司马,完全是因为当了这个司马,我可以不去军中管事,就能领取一份不错的俸禄,当了你的司马,这样做能成吗?” 曹襄怒道:“自然是不成的!这支军队初创,自然有很多的事情要干,我只管领军,其余的事情我不管,都要司马来处理.” 云琅笑道:“既然你的军队全是骑兵,别的忙我帮不上你,改造一下你的骑兵我还是能做到的。” 曹襄摇头道:“怎么改造?马蹄铁已经装上了。” 云琅怒道:“一个个蠢得可以啊,知道有一边马镫很容易上马,怎么就没有想过给战马装上两只马镫? 这样一来不就能空出两只手了? 用双腿控制战马用两只手拿着武器作战怎么也要比一只手有力气吧? 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天啊,知道给战马装单边马镫,难道就不知道装两个,有了两个马镫,骑兵就能站在马背上作战了,也能在马上开弓射箭了,你们总说匈奴人骑着光背马都能开弓射箭,就不想着改变一下? 总是把一条腿垂在马肚子上,你们就不难受吗?” 曹襄,李敢被云琅说的面红耳赤,他们发现事情好像真的是这样的,知道方便一边的腿,却不知道方便两边的腿,确实有些愚蠢。 “一个个傻不拉唧的,让我怎么能低下身子给你们去当司马?老子丢不起那个人啊……” 曹襄咬着牙道:“我先去找人试试你的双边马镫,如果不成我们再算账。” 云琅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笑道:“:如果成了呢?” 曹襄怒骂道:“我知道你看上我的那套掐丝金棋盘了,要是能成,他就是你的。” 云琅大笑道:“你就是一个识情知趣的家伙,放心,以后有了想法继续便宜你。” 曹襄拉着李敢直奔云家的马厩,他们的战马都在云家养着,只是最近不太骑。 坐在二楼的平台上,云琅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 有一个猥琐的家伙守在小路尽头等待与贵人偶遇,有一个傻子正跟老虎搏斗,一次次的被老虎压在地下,依旧乐此不疲,还有两个把别人战马身上的单边马镫解下来,往自己的战马身上装。 妇人们散在田野里愉快的劳作者,有的还唱着歌,乐府的那个糟老头韩泽如果来这里,一定会记录到很多好听的曲子。 半大的小子们更是勤劳,有的在烧石灰,有的在接收野人送来的煤石,有的在山坡草地上放牧,有的跟着孟大孟二侍候家禽,家畜。 至于一整天都不见人影的小虫跟红袖估计穿着连体游泳衣去阿娇家的池子里显摆去了。 如果可能的话,云琅很想就这样生活下去,带着一群本来没什么希望的人,慢慢的变得有希望,慢慢的变得富足,变得有人的模样,这很好。 只是看到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云琅的鼻子就酸涩的厉害,太宰一向怕冷,也不知道他现在躺在那个冰冷的台阶上,会不会感到难受。 云琅觉得自己还必须去一趟始皇陵,找到彻底关上始皇陵的办法,如果不能,他就准备配点火药,把整座陵墓炸塌陷算了。 小虫一拱一拱的在水池子乱刨,白皙的屁股蛋大半露在外面,很有看头。 阿娇现在就盯着小虫的屁股看,怎么看怎么觉得小虫身上的游泳衣很好看,就那么几片布,就把女人最美的身段显露无疑。 这也就是穿在小虫的身上,她还是一个孩子,没胸没屁股的跟男孩子差别不大……如果…… 阿娇低头瞅瞅自己高耸的胸脯,从一只大鹅状的羊皮囊上跳下来大声喊道:“大长秋!” 大长秋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咻的一声就出现在阿娇的身边。 阿娇指指小虫身上的游泳衣道:“拿着我的尺寸也做一件。” 大长秋眯缝着眼睛瞅瞅小虫依旧撅着的屁股蛋子立刻笑的见牙不见眼。 “给陛下看吗?” 阿娇怒道:“要不是为了你们这些狗奴才有点出头的机会,你以为我会这么没羞没臊的吗?” 大长秋连忙躬身道:“谢贵人怜惜奴婢。” 大长秋招招手,立刻就过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宫女,在他的示意下从水里把小虫捞出来,然后就抬着去了小楼。 穿着一身纱衣的阿娇重新爬上那个天鹅状的羊皮囊,划着水来到一片荫凉处问道:“云琅他们在干什么?” 大长秋蹲在岸边道:“云琅在喝茶,东方朔守在小径处准备与奴婢来一场偶遇呢,霍去病在跟老虎较力,曹襄跟李敢躲在马厩里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贵人,东方朔……” 阿娇睁开眼睛道:“他怎么了?” “听小黄门禀报,东方朔口口声声说有一些有益于我长门宫的谏言奉上。” 阿娇嗤的笑了一声道:“又是一个大言炎炎之辈,这些人哪,嘴上说起来头头是道,办起事情来往往会缩头缩脑,无非是一些要我克己守礼,知晓尊卑的话,宫里鹌鹑一样的女子还少了?也没见有谁笼络住阿彘的心。 他们的废话不听也罢。” 大长秋犹豫了一下又道:“卫青去了右北平。” 阿娇的神情立刻就变得有些黯然,一只白皙的手轻轻地撩拨着身下的清水,叹口气道:“终究是要用实力来说话的,卫子夫运气好,有一个能打仗的弟弟,就处处占尽了便宜。 呵呵,你说说,我那些哥哥弟弟们怎么就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呢?” 大长秋笑道:“咱们家隔壁不就住着四个不错的少年郎吗?虽说霍去病,曹襄跟卫子夫干系很深,可是啊,云琅跟李敢却与卫子夫没有任何的干系…… 就奴婢看来,这四人中间,当以云琅的才能为第一,霍去病勇猛刚毅次之,曹襄狡猾多智再次之,李敢落的一个忠谨勇猛最次之…… 放眼整个大汉国,超越他们四人的才智少年不多。” 阿娇叹口气道:“以前我总觉得云琅似乎在有求于我们,自从他大病一场之后,这种感觉就不见了,这是何故?” 大长秋笑道:“自然是出了变故,还是打变故,奴婢初见云琅之时,他的眼底还有紫色血斑,这可不是什么病痛导致的,应该是中了剧毒。 他归来之后,日日以胡萝卜清水为食,老奴以为这是一个解毒的过程。” 阿娇皱眉道:“云琅身上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吗?” 大长秋点头道:“很多,比如他的来历,这件事就连陛下都没有弄明白,绣衣使者去了中山国,蔡地,那里的云氏已经因为战乱星散不知所踪。 他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就是骊山,在这之前,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听说过他,他一出现就非常的引人注目,蜀中卓氏,长平公主,乃至于旁光侯刘颖,丞相薛泽都对此子有很大的兴趣,只是此子后来进入了陛下的视线,那些人才偃旗息鼓,不敢拉拢云琅。 陛下之所以同意将骊山的三千亩土地给他,也是为了就近观察,毕竟,以元朔犁,水车,水磨,马蹄铁这几样东西的贡献,值得陛下为他冒险,忘记他可疑的出身。” “这么说,阿彘把他安排在长门宫附近,就是为了方便护卫我们的羽林军就近监视他?” 大长秋笑道:“不是这样的,云氏现在保有的这块地,是云琅亲自挑选的,看样子,他完全是为了利用温泉,才挑选这里的,与我们做邻居,应该是一个偶然。”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八章 霍去病的野望 第一五八章霍去病的野望 云琅现在不太在乎别人的调查。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就一直在努力的让自己的过去逐渐变得丰满起来。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填空的事情,做一件事情填一个空格,有些人阅历丰富,早早地就填满了空格,有的人阅历单纯,就会慢一些,不过,迟早,这些空格都是要被填满的。 云琅在大汉是不一样的,他前面的空格是按照设想来填的,牵着梅花鹿出现在管道上的那一刻才是按照真实事件来填写的,所以,他的表格很漂亮。 仅仅是一个学问广博的条件,就把他从普罗大众里挑选了出来,然后,再露了两手冶铁,制器的本事之后,他的来历很快就变成了隐士高人的门徒,再加上他平日里偶尔泄露的一两句话,更是坐实了这个身份。 普通人隐居起来让官府找不到,那叫逃户,也叫野人,高人隐居起来不让官府找到那就是淡泊名利的表现。 非常的不公平,却没有地方讲理去。 东方朔是一个有大毅力的人,一个人蹲在小径的尽头待了足足两天,见到了很多的小黄门,也见到了很多的护卫,话说了很多,钱财也赏赐出去不少,只可惜,他依旧没有获得阿娇的召见,这让他是如此的失望。 “你下回再见到小黄门的时候没直接抓起来揍他一顿,说不定你就有见到主人家的机会了。” 曹襄今天胃口大开,捧着一大盆他酷爱的凉面,吃的极为起劲,一边吃,还有功夫给东方朔出馊主意。 东方朔一点胃口都没有,一碗面条已经被他搅成糊糊了依旧没有吃几口。 “小黄门不能动,我回去之后准备找几个优伶试试,那些该死的侏儒跟我拿的俸禄一样,却能天天见到陛下,天下不公莫过于此。” 东方朔确实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通过这几天的相处,云琅算是看清楚了这个人。 他的知识面并不是非常的宽广,只是,他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胡说八道也能自圆其说。 云琅上小学的时候就从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中知道了一种叫做怪哉的虫子,他至今都不知道这种叫做怪哉的虫子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见到了东方朔本人,他决定求证一下,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怨气所化的虫子,是不是真的被酒浇过之后就会溶解。 “胡说八道!” 这就是东方朔给云琅的回答,非常的确切,也非常的肯定,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怪哉虫。 不过,他的话语里充满了愤怒,估计是不愿意说,而不是不知道。 曹襄凑到云琅身边小声道:“我家的仆役把他不要的老婆给拐走了,他自然很不高兴。” 云琅回头瞅瞅曹家的那个趾高气扬的家仆点点头,有对曹襄道:“你家里都是些什么人啊?” 曹襄端着饭盆抽抽鼻子道:“我家的家仆也比东方朔富裕一些,那个女人正无处可去呢,有人接手,而且家境不错,自然就跟着走了。” “他不是不在乎吗?怎么生这么大的气?” “曹福把那个女人带来云家了……” “哦,你是要羞辱东方朔?” “不是我,是我母亲!她深恨东方朔总是一副骄狂的样子,还在很多时候对妇人口出不逊之言,这一次是要教训他一下,让他知道妇人也有尊严。” “这么说那个良姬只是配合一下?” “嘘——莫要大声,这家伙的女人缘真不错,都要被赶出家门了,那个女人还想着跟东方朔和好。” “他们一个个的是不是脑袋里进水了?用这种法子逼迫东方朔回心转意?你没见东方朔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曹襄撇撇嘴道:“谁知道那个妇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母亲泄愤的目的达到了。” 云琅知道曹襄把事情和盘托出的缘故,他对东方朔的印象很好,不想看他尴尬,又不好戳穿母亲的计划,就告诉云琅,通过云琅的嘴巴来告诉东方朔。 云琅很讨厌当人家的传声筒,不过,看在东方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的份上,决定帮他一次。 就冲着东方朔眨眨眼睛。 本来愤怒的快要炸开的东方朔见云琅冲他眨眼睛,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了两圈。 已经胀红的脸迅速就回归于平静,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刚才只是被怒火蒙蔽了灵智,稍微安静一下,就立刻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联。 再看那个趾高气扬的曹氏家仆,眼中的嘲弄之色就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了。 腾地站起身,冲着大厅外面吼道:“良姬,回家!” 说完话就大步流星的往外走,一个背着小包袱的女子急匆匆的跑出来,迈着碎步低着头跟在东方朔的身后,一步都不愿意离开。 东方朔在马车跟前停下来,笑吟吟的冲云琅拱拱手道:“蒙君款待,东方朔受用之极,下次如果再有这样的宴饮,片言相邀,东方朔即便在千里之外,也将飞马赴会。” 云琅大笑道:“先生何其谬也,山高无声,水深无言,话说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东方朔哈哈大笑,再次朝云琅拱手道:“某家脾性已成,强行改之,只会落人笑柄。 借用云郎妙语——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哈哈哈哈,曹氏家奴何在,速速为某家赶车!” 曹襄在曹福的腿上踹一脚,曹福就立刻弯腰弓背的跳上车辕,挥挥马鞭,就驱车远去。 霍去病丢下饭碗道:“不是一路人,不过,傲上而不欺下也算是一条汉子,就他刚才呼唤那个妇人与他同行的事情,就让某家高看他一眼。” 李敢笑道:“总归是跟妇人纠缠在一起,没什么大出息!就是故事讲的好听。” 云琅笑道:“锥子放在布袋里,总归是要出头的,此人心性坚毅,一两次的失败对他算不了什么,就看他持之以恒的劲头,就该知道,他没那么容易认输。”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舅舅去了右北平,我想同去,却被斥责,舅母也不同意我现在就去北地。 该死的,我何时才能真正的长大!” 曹襄笑道:“你长大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却是成亲,我听说岸头侯已经派人跟我母亲商量你的婚期了……哈哈哈,我估计啊,在你没有生出儿子之前,恐怕没机会出征!” 霍去病恨恨的一拳砸在地板上道:“那就明日成亲,后日生子……” 头天成亲后天生子,这事有难度,即便是真的成功了,生的也是别人家的儿子。 所以,霍去病想要搭上卫青出右北平的顺风车,无论如何都是赶不及的。 少年人总是希望自己快快长大,他们总觉得成年人的世界要比他们的世界精彩的多。 而老年人却总是盼着时光倒流,假如可能,他们甚至希望自己的时间永远定格在少年世界中。 在少年人无限的渴盼中,秋天终于来了…… 云家在夏收之后种植的糜子跟谷子已经长成,沉甸甸的谷穗在秋风中摇来晃去。 云家的秋粮并没有像张汤说的那样大幅减产,也不像云琅说的那样丰收。 秋粮的亩产量不过是中平而已。 不过,云家的缫丝工艺却得到了极大的改进,刘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妇人,在经过云琅三言两语的启发之后,迅速地将多达十六道的缫丝工艺简化到了十一道,这让云家的缫丝速度比以前整整快了一倍。   http://www.txt80.com 第一五九章商业化养殖的初级阶段 第一五九章商业化养殖的初级阶段 工艺的简化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减轻了妇人们的劳动量。 目前也只能如此了。 如果在后世,工艺的改进带来的将是产量的飙升,以及利润的大幅度上涨。 可惜,在大汉国,云家的缫丝作坊没有足够多的蚕茧来供他们缫丝。 “少爷,明年的春蚕,我们可以多养一些。” 刘婆的头发梳的光光的,昔日憔悴的模样再也看不见了,脸上多了一些肉,这让她以前看起来瘦长的脸变得圆润了一些。 云琅的鼻子很灵敏,他甚至闻到了刘婆身上有桂花油的味道。 在她的身边也多了一个十余岁的小姑娘,看样子是她收拢的小丫鬟。 云琅从怀里摸出一颗从曹襄那里弄来的珠子放在刘婆的手里道:“换换你的首饰,云家的大管事总要有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才成。” 刘婆紧紧地攥着那颗珠子,都快要攥出油来了,她知道这颗珠子的来历,也知道这颗珠子的价值。 “老婆子明年一定养更多的桑蚕,正好,咱家的桑田也能采叶了,这是老天爷让我云家发财啊!” 云琅点点头道:“不管云家发多少财,桑蚕收益里面总有你的半成。这是规矩,从明年春蚕收获之后就开始。” 刘婆的嘴巴哆嗦的厉害,身为云家的桑蚕大管事,她知道这半成的份子是多少钱。 “老婆子就算是拼了老命,也会让云家发这笔桑蚕大财!” 云琅拉着刘婆的手道:“家里就这么个状况,得用的人不多,好好干活,我打算让当初投奔我云家的妇人们都变成财主,哈哈哈,这就要看你们干的怎么样了。” 刘婆犹豫一下道:“老婆子最近也算是见了一些世面,没听说主家给仆役们发钱的,这不和规矩。” 云琅瞅着这个已经从赤贫一族变成半个资本家的妇人道:“云家要那么多的钱做什么?当初收留你们实在是因为看不下去你们受苦。 既然进了云家,那就一起吃好的,也算你们运气。” 刘婆讪讪的一笑,她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不妥。 梁翁扶着帽子走了进来,小心地关上了大门,今天外面的风大,吹得窗棂哗哗作响。 刘婆起身给梁翁施礼,她是大管事,而梁翁现在充当着云氏揭者的身份,也就是管家。 云琅不明白梁翁说的——家里的蛋多的吃不完这句话。 他总觉得只要是食物,在大汉国永远都是不够的。 “少爷,今天咱们家总共收了两千六百八十四颗鸡蛋,十七颗鸭蛋,三百六十一颗鹅蛋。 被孟少爷他们拿去继续孵蛋的种蛋有一百三十四颗,剩下的鸡蛋,鹅蛋,怎么办?” 云琅抓抓后脑勺道:“那就卖掉啊,我当初在阳陵邑居住的时候,鸡蛋值钱着呢。” 梁翁苦笑道:“少爷,太远了,马车运过去之后,就全部磕烂了,会活活的糟蹋掉那些好东西的。” 说着话还小心地指指阿娇家的方向,这老东西在云家一年多了也变得聪明起来了。 老梁说的没错,就现在的马车,现在的路,人坐上去都能颠个半死,指望鸡蛋运过去,就跟梁翁说的那样,走不到阳陵邑就全部弄碎了。 “家里现在有多少颗蛋?” “鸡蛋三万两千三百一十二枚,鹅蛋两千四百七十七枚,至于鸭蛋,全部被孟家少爷拿去孵鸭子去了。” 云琅敲敲脑袋,他不知道梁翁是怎么把鸡蛋的数量精确到个位数的,可是,庞大的数量真是让他吃了一惊。 “以后家里每人每天一颗鸡蛋,你跟刘婆加倍,剩下的蛋我去问问阿娇贵人,她们家能买多少。 先去给我拿二十颗鸡蛋过来,我做点新东西,拿去请阿娇贵人尝尝。” 听了云琅的话,梁翁的眼泪花子都出来了,连忙道:“使不得,使不得啊,谁家仆役每天吃鸡蛋?这样是传出去,人家会说少爷您不会持家。” 刘婆也在边上阻拦,她也认为这事不妥当。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就这么着了,养鸡的没鸡蛋吃不像话。快去给我拿鸡蛋吧。” 梁翁,刘婆见家主心意已定,就千恩万谢的匆匆出门,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 小虫听了这个消息撇撇嘴,她每天都吃好几个鸡蛋,如果不是少爷说这东西吃多了不好,她还准备多吃些。 家里的孩子们听到这个消息也没有多大反应,自从家里的鸡开始下蛋之后,他们每天本来就有一颗蛋吃,没什么好新鲜的。 仆妇们的感觉就不太一样了,身为妇人,家里缺粮的时候,她们往往是第一个开始挨饿的,现在,每天都有一颗鸡蛋吃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云琅站在二楼上,瞅着这些激动地妇人,不由得有些惭愧。 其实云家的伙食也就那样,多一个馒头这些妇人感觉不到伙食有什么变化,现在没有多一个馒头,而是多了一颗鸡蛋,她们就觉得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资本欺骗而已。 天快黑的时候,云琅提着一盆子茶叶蛋来到小路尽头,让守在那里的小黄门禀报大长秋,就说云琅求见。 很快,大长秋就坐着一辆轻便马车过来了,先是上下打量一下云琅然后大笑道:“我家侍卫们说你是天下最大的败家子,且让老夫好好看看。” 云琅站直了身子道:“那就好好看看,败家子就是我这样的。” 大长秋摇着头笑道:“阿娇今天都被你的大手笔给惊到了,你云家真的已经富庶到仆妇每天都有鸡蛋吃的地步了?” 云琅笑道:“养鸡的吃一颗鸡蛋算什么,这不,我还特意煮了一些稀罕些的鸡蛋,特意拿来请贵人尝尝。” 大长秋吧鼻子靠近盆子用手撩撩盆子里散发出的热气,笑着道:“糟蹋东西吗,居然用茶叶来煮鸡蛋。” 云琅坐上大长秋的轻便马车道:“等一会尝过之后你就知道味道了,我可是在小火上煮了整整一下午呢。” 阿娇穿着一双绵软的拖鞋,正翘着脚坐在软榻上看竹简,云琅进来了,她也懒得起身,随手指指台子下面的垫子,示意云琅跪坐在那里。 然后放下竹简瞅着云琅道:“你家的鸡蛋真的已经多的吃不完了?” 云琅把盆子给了大长秋,跪坐在毯子上道:“三万多颗鸡蛋,好几千只鹅蛋,总要想个法子卖出去才成。” 正要吃大长秋给她剥好的茶叶蛋的阿娇手哆嗦了一下,顾不上吃茶叶蛋,丹凤眼睁得大大的道:“多少?” “准确的数字是三万两千多,管家记得清楚,我哪能记住那么多。 今年还都是小鸡,产蛋量不高到了明年,估计一天就有五千枚鸡蛋。” 阿娇默默地吃完茶叶蛋评价道:“味道怪怪的,还是鸡蛋的味道,我问你,我要的小鸡,小鹅什么时候能到位?” 云琅苦笑道:“您家里的田地还没有整饬好,没有粮食,您拿什么喂鸡?不多的几只还好,它们自己捉虫子吃就成,几千上万只鸡,中间牵涉的东西可就多了,万一来一场鸡瘟,您可就血本无归了。” 阿娇豪迈的摆摆手道:“总要亏本后才能知道养鸡不易,明年开春,种地,养鸡,养蚕,一样都不能少。 另外,你家吃不完的鸡蛋全部给我,有的是人吃,找大长秋去算钱去吧。” 说完话就重新拿起一卷竹简看,只是目光没有放在竹简上,而是直勾勾的瞅着屋顶,非常的吓人。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零章阿娇的第一桩生意 第一六零章阿娇的第一桩生意 不理睬就是阿娇撵客人走的方式,她从小就这样,并不因为高看云琅一眼就有所改变。 大长秋虽然是长门宫的大管事,他对三万颗鸡蛋也没有什么概念,直到在云家看到了慢慢一屋子的鸡蛋,他才明白,就靠长门宫里有资格吃鸡蛋的六个人,没可能把这些鸡蛋全部吃光的。 堆积如山的食物,对大长秋这种见惯世面的人来说,冲击力很大,如果是一屋子的金银,他反而不是很在乎。 手里握着一枚硕大的鹅蛋,大长秋笑道:“明年,长门宫里也能有这么多的蛋?” 云琅苦笑道:“如果阿娇的想法成为了现实,你家的蛋要比我这里多一倍。” 大长秋不断地将手里的鹅蛋抛起,然后接住,慢悠悠的道:“陛下来长门宫三趟了……” 云琅点点头道:“阿娇本来就是绝世佳人。” “与佳人什么的无关,陛下想要美女,什么样的得不到?还不至于为了一个美人在一个月中连续出宫三次,他只是喜欢跟阿娇在一起罢了。 这是他自幼儿时期就养成的习惯,只要阿娇不发火,不纠缠,陛下还是非常愿意跟阿娇亲近的。 一月相会三次,呵呵,宫里面的那些妃子,夫人都没有这样的荣幸。” “一枚鸡蛋五个钱,鹅蛋十个钱您看如何?” 宫闱秘事不适合云琅这样的外人听,云琅不知道大长秋为什么要跟他说起这些,云琅还是决定不说这些事为妙。 大长秋没好气的对云琅道:“你难道不觉得陛下临幸长门宫比你这几个鸡蛋更重要吗?就陛下赏赐下来的钱,就比你养十年鸡赚的钱要多。” 云琅皱眉道:“不觉得,陛下有钱,可是陛下的钱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还不是百姓耕种种出来的,商贾经营买卖出来的,工匠做工做出来的。 货物与铜钱相等的时候铜钱才算是钱,才算是有价值的,一旦没了类似鸡蛋一类的货物,陛下有多少钱也没用啊。 所以,我们现在只谈一个鸡蛋五个铜钱,余者不谈。” 大长秋愕然道:“似乎有点道理,你的意思是从今后阿娇就不该要陛下的钱?” 云琅皱眉道:“没必要用那些赏赐下来的钱,阿娇越是把自己看的高贵,她的地位也就越超然。 无所求,便不会受制于人。” 大长秋拍拍云琅的手道:“你比司马相如高明一百倍,这些蛋就按照你说的价钱的一倍算吧。” 云琅笑着摇头道:“我觉得我也很高贵!” 大长秋大笑起来,指着云琅道:“阿娇说你看似谦卑,实则高傲无比,果然如此。” 云琅陪着笑脸道:“已经活的不容易了,要是再为钱弯腰,那就太不值了。” 大长秋叹口气道:“人还是活的有骨气一些比较好,虽然会损失一些东西,却落得一个痛快。 老夫这等阉人就没机会挺直腰板做人了,那一刀,把什么精气神都给割掉了。”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尊敬的一个人也是阉人……他的精气神可没有丢掉。” 大长秋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云琅一眼,发现他脸上已经浮现了一丝哀痛之色,就不再问了,拍拍他的肩膀,就出了仓库。 刘彻的桌案上放着两枚蛋,一枚鸡蛋,一枚鹅蛋,这两颗蛋非常的普通,跟集市上的鸡蛋,鹅蛋没有任何的区别,刘彻却看的很仔细。 张汤跪坐在垫子上,低着脑袋瞅着地面,随时准备回答皇帝的问题。 半晌,刘彻才抬起头道:“这么说,还真的有人家鸡蛋,鹅蛋到了吃不完的地步?” 张汤连忙道:“至少云氏就是,微臣亲自查看过,他家的鸡蛋,鹅蛋已经装满了一间仓库。 即便如此,云氏的家仆还每人,每日有一颗鸡蛋的份例,微臣已经求证过了,属实。” 刘彻抬起头瞅着未央宫高大华丽的藻顶幽幽的道:“阿娇说她近日采购了一大批鸡蛋,问朕要不要,还说一枚鸡蛋十个钱,一枚鹅蛋十五个钱,还需要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更需要朕派人去长门宫去拉。 你来告诉朕,阿娇什么时候开始干商贾的勾当了?” 张汤忽然想起云琅以前问他关于商贾定位的为题,微微一笑,拱手道:“长门宫如今正在开垦荒地,兴修水渠,移栽桑苗,动静很大啊,如此一来,长门宫也就算得上是自耕农,农户粜卖一点鸡蛋,鹅蛋怎么就成商户了?” 刘彻的脸上露出笑容,又问道:“阿娇给的鸡蛋鹅蛋价格你觉得怎么样?” 张汤呆滞了一下,连忙道:“有些霸道!” “哈哈哈哈哈……” 刘彻的大笑声顿时就在未央宫里轰然响起。 “未必,朕刚才找人查看了宫里的采买记录,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朕每日里吃的鸡蛋,一枚竟然需要二十钱,内库居然就这样支应了,给朕的理由是朕吃的每一颗鸡蛋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十余枚鸡蛋才能挑出一颗,所以二十个钱的买价并不算高。 张汤,你觉得内库管事们说的有道理吗?” 张汤俯首道:“正该如此!” “咦?你平日里不是最恨贪渎之辈吗?今天怎么就转性子了?” 张汤直起身子拱手道:“事关陛下衣食安危,多靡费一些,臣以为没有什么不妥。” 刘彻继续靠在巨大的锦榻上,仰着头幽幽的道:“当年先祖文皇帝为了减少宫中靡费,曾自耕籍田,以供赀盛,朕几乎忘记了这样的事情,如今,阿娇准备效法文皇帝自食其力,朕以为可!” 说完话又看看桌子上的两颗蛋道:“云氏立寨不过一年多,能做到这种地步,实属难得,这就是一只有本事的猴子,总是在那里跳弹。 你看紧一些,莫要让他行差踏错,待他长成,朕自然会重用,大汉国国土广袤,朕不怕有更多的人才跳出来。” 张汤俯首应道:“喏!” 一队宦官来到了云家,大长秋大刺刺的走在最前面,来到云家的仓库跟前,指着里面的鸡蛋道:“给老夫数仔细了,少算一枚,老夫就拿你们的脑袋算账!” 仓库里的货物已经是长门宫的了,云家仆役自然只能站在一边看着,梁翁很想帮忙去数一下鸡蛋,鹅蛋,毕竟,又过了好几天,家里的鸡蛋,鹅蛋又多了不少。 清点完数目,大长秋瞅瞅梁翁,见梁翁没意见,就算是同意了,指着两辆拉钱的马车对梁翁道:“你家一辆,长门宫一辆,随便挑一辆吧!” 梁翁干惯了铁匠,对于重量非常的敏感,瞅了一眼两辆马车压出来的车辙,果断的选择了一辆车辙更深的马车。 大长秋笑道:“果然有云氏风范!” 说完就轰走了那些拉鸡蛋的黄门,找自家的车夫赶走了一辆马车,看样子是不打算把马车还给皇帝了。 云家自然不敢这么做,梁翁用最快的速度找人把一车铜钱搬下马车,手里抓了一把把的铜钱,往那些小黄门的袖子里塞,家主说了,这是一桩长久买卖,可不敢把人都得罪光了。 大长秋走了,小黄门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一个个面露笑容伸直了胳膊等着梁翁往他们的袖子里装钱,这才是跟皇家做生意的模样。 长门宫大长秋根本就不懂怎么做买卖!! 一个黄门首领模样的人悄悄地问梁翁,能不能以后直接跟云氏交易,避开长门宫。 梁翁小声道:“您这么想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氏哪里敢忤逆长门宫啊,您也看到了,有大长秋在这里,这件事恐怕是做不成的。” 黄门瞅瞅不远处的长门宫,沉重的点点头,他也觉得这个主意不是很靠谱。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一章安宁的日子 第一六一章安宁的日子 梁翁跟黄门约定,每隔十日就来云家拉一次鸡蛋,中间就不找大长秋了,直接把一半的钱交给人家就成。 有大长秋在,很多别的交易根本就无法继续进行。 梁翁拉来的铜钱都是散钱,哗啦啦的堆在屋檐下面,这一次拉来的钱成色不错,小虫,跟红袖两个带着三个妇人忙着把钱一个个用麻绳串起来,这样好存放。 小虫捡起一个钱,就对着太阳仔细地看,然后再一脸陶醉的串在绳子上,被父亲呵斥了一顿之后,才开始认真的串钱。 云家久很少有这么大量的铜钱进账,蚕丝全部被云琅跟张汤换成了粮食跟牲口,说起来,卖鸡蛋的钱才是云家第一笔正经的收入。 粮库里的粮食很多,多到云琅都数不过来,这东西就是安定人心的定海神针。 家里有粮,心中不慌,在大汉国尤其如此。 对大汉国的人来说,家里的房子,库房里的粮食,满地乱跑的家禽,家畜,以及田地里正在生长的庄稼,才是真正的好东西,至于钱,有没有关系不大。 同一时间,阿娇也在数钱,还兴致勃勃的,这也是她第一次靠本事赚的第一笔钱。 至于以前,她对钱就没有什么概念。 “这些钱能买十头牛吧?”阿娇瞅着面前的好大一堆钱,不懂装懂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苦着脸道:“最多能买两头牛,还不能是壮牛。” “这么多钱呢!” “如果是吃的肉牛,买十头没问题,如果是耕地拉车的熟牛,最多两头。” 阿娇惋惜的瞅着地上的钱道:“太少了。” 大长秋可不敢打消阿娇的积极性,连忙道:“上户人家一年都赚不到这些钱,咱们只是过一遍手,就能有这么多的入息,已经很好了,再说,这可是一大笔活钱,每隔十天就有一堆。” “明年,明年我们要赚多多的钱,最好把整个长门宫都给我装满!” 大长秋狠狠地点点头道:“一定要装满!” 阿娇笑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有了异样的神采。 大长秋看着阿娇的肚子,暗自道:“如果你腹中有了陛下的骨肉,装满钱的长门宫算什么。” 初秋过后,就是中秋,大汉人没有过中秋节的习惯,秋收节已经过去了,天气就逐渐变得一天冷似一天。 长空中开始有了一声声的雁叫,云家饲养的鸭子,也在水面上努力的扇动翅膀想要追随那些大雁去遥远的南方过冬。 只可惜,它们的翅膀上的大羽毛全部被孟大,孟二给铰了,不论它们怎么呼扇光秃秃的翅膀,也没能从池塘上飞起来,倒是滑动的轨迹把池水搅得满是涟漪。 孟大,孟二兄弟两饲养的两只鸭子却振翅飞走了,两兄弟明明知道是这个结果,却追着飞走的鸭子足足跑了五里地,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鸭子是早上飞走的,傍晚的时候,孟大,孟二才回来,两人身上脏的不成样子,见到小虫在发晚饭,就想凑过来吃饭,小虫的大眼睛一翻,两兄弟就哆嗦一下,赶紧去水渠里洗澡。 洗完澡回来之后,小虫已经准备了两份饭,装的高高的白米饭上还多了一根油汪汪的鸡腿。 孟大一边吃饭,一边对小虫道:“小虫,你做我婆娘吧,我保证对你好。” 正在磕着炒熟的麻籽的小虫大眼睛翻一下道:“你有婆娘,少打我的主意,我才不要嫁给傻子呢。” 孟大连忙放下勺子道:“我不傻,少爷说了我不傻,我会养鸡,养鸭子,养鹅,正在学怎么养猪,养牛,以后能养活你,我不要家里的婆娘,我要你当我婆娘!” 这样的话孟大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小虫吐掉嘴里的麻籽皮笑道:“好啊,等你没婆娘了再说。” 孟大第一次说的时候,小虫只是羞怒,这话被执着的孟大说了一百遍之后,她就懒得跟孟大纠缠了,只是随口敷衍。 孟大听小虫同意了,就嘿嘿的笑着,低头用力的往嘴里塞米饭。 “没书看啊!” 云琅丢下手里的竹简,遗憾的对守在一边做刺绣的红袖嘟囔一句。 红袖抬起头看着少爷道:“您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 “两千多斤重的竹简能看多长时间?知道不,你家少爷我无聊的连历法都看了两遍。” “可是,霍家小郎,李家小郎,曹家小郎家的书您也看完了,现在,长门宫里的书您又看完了,咱们想找书就不容易了。” 云琅懊恼的道:“百十万字放在以前,是你家少爷一星期的阅读量,如果痴迷一些,两天都用不了…… 现在,你家少爷看书,不再是以字数来论了,而是以一天看了几担书……惨啊!” “您比那个东方朔博学多了。” “废话,我看书看得胳膊都粗了,能不比他博学吗?” 云琅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懒懒的从躺椅上站起身子,觉得自己身体都快要生锈了。 同时,生锈的可不光是身体,脑子好像也变得非常的不灵光,在这么下去,云琅认为自己可能就要废了。 “您应该自己写本书。”红袖放下绣花针欢喜的道。 云琅摇摇头道:“算了,我脑子里装的东西跟你们装的不一样,安卓系统跟苹果不兼容,就算是写出来了,别人也不会赞同,只会认为我在妖言惑众。 这年头写书太可怕了,动辄有掉脑袋的危险,露巧不如藏拙,我们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算了。” 红袖点点头,她可听不懂什么安卓,苹果的比喻,却对云琅藏拙的说法深以为然,听母亲说,来家就是处处争先才被皇帝抄家灭族的,她可不希望云家也遭受这样的厄运。 去年的时候,云家的田野上浓烟滚滚,今年,云家跟长门宫的田野上一起浓烟滚滚。 昔日碧绿的原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被平整好的土地。 云琅带着老虎,在荒原上散步,一只梅花鹿呦呦的叫唤着从远处跑来。 老虎嘴里发出一声闷哼,这头该死的母鹿来了,它今天刚刚洗过的澡应该是白洗了。 云家的鹿场,就是靠这头母鹿到处诱骗过日子呢,云琅还不允许老虎把她给吃掉。 母鹿跑过来,也不理睬云琅,就欢喜的在老虎身上蹭来蹭去的,老虎一脸的忧伤,任由母鹿把身上的虫子,杂草,尘土蹭到它闪闪发亮的皮毛上。 母鹿无礼的嗅他的屁股的时候,老虎才一巴掌把这头无聊的母鹿拍开,然后,这样的游戏就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午。 田野里已经枯黄一片,一小块甜菜叶子正在慢慢变红,这是云家未来的大进项,云琅扒拉开肥厚的甜菜叶子,瞅着底下肥厚的根茎,非常的满意,种子已经收了两茬,每一包种子都有记录,接下来就是找含糖量最高的根茎,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甜菜。 在云家的另一边,十几个人正拉着绳子丈量土地,为首的老汉云琅认识,是曹家的揭者曹胜,远远的看见云琅在田野里瞎逛,就扭动着肥胖的身子滚过来行礼。 “怎么,曹襄真的把地换过来了?” 曹胜肥胖的脸上满是油汗,堆满了笑容道:“换过来了,换过来了,七千亩上田换了这里三千亩荒地,别人都说我家侯爷是败家子,他们知道个屁,只有我们这些常来云家庄子的人才知道这笔买卖有多划算。 您看看,长门宫里的贵人不也开始开荒了吗?”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二章歇斯底里 第一六二章歇斯底里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示意曹胜继续去丈量土地,他带着老虎母鹿继续在田野上漫步。 秋高气爽之下,又站在宽广的原野上,云琅就难免会生出几分思古的幽情来。 刘汉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矜持,外人有好的地方,立刻就拿来以为己用。 大一统的国家就要有大一统的气势,刘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者,他才不管那些东西是大秦的,那些东西是赵国的,那些东西是楚国的。 只要有用,刘邦连父亲的肉都能吃。 就是在这种性子的驱使下,大汉国迅速地凝结了所有人的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重新演化出一种新的文明,这个文明就叫做大汉文明。 在大汉文明之前,中华家的图腾,理念已经完成了,只是经过春秋战国五百五十年的战乱割据,又衍生出来了很多偏僻的文明。 当人们以为战国的状态将无休止的延续下去的时候,大秦国横空出世,最后一统天下。 此时的大秦所占据的土地,已经远超上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周。 只是始皇帝还没有来得及转换自己的战国思维,大秦就轰然倒塌了。 文景两位皇帝最大的功勋不是施行了轻徭薄赋的国策,而是利用有限的几十年,彻底的消化了战国以来遗存的纷争。 如果说大秦国,还有人打着恢复什么赵国,楚国,燕国,齐国一类的口号揭竿而起。 到了大汉,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即便有也是什么奔豕大王一类的笑话。 也就是说,在文景之治下,已经没有人再去怀念那些已经消失在烽烟中的战国诸雄了。 自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的帝国逐渐就成形了。 脑子骨碌碌的转了很久,云琅就觉得心旷神怡,很久不动脑子,人会变得痴呆。 现在既然已经活动了一下脑子,看什么东西都顺眼。 就算是衣衫褴褛的野人,这时候看起来也觉得很亲切。 野人们对云家的老虎已经没有半点的敬畏之心了,这一年多以来,老虎干的最凶悍的一件事情,就是一爪子拍掉了某一个家伙的半个屁股,这还是某个家伙想要偷偷进云家的结果。 不知什么时候,在距离云家不远的官道上,就慢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这个集市里面主要的货物就是煤石,骊山的北坡上有一片很大的煤石层,野人们就是靠挖掘这些煤石拿来卖,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 现在挖煤石的野人越来越多了,云家跟长门宫用不了那么多的煤石,于是,这个小小的集市也就成形了。 大汉的炉子都是土炉子,要嘛就是火盆,再讲究一些的人家就用铜炉,这三种炉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用来烧柴火跟木炭。 大汉人用铁炉子烧煤炭的习惯,是卓氏铁器作坊弄出铁炉子,贴烟囱之后才开始的。 煤石比木柴耐烧的太多了,也便宜的太多了,于是,这种小范围使用的炉子,在煤石开始多起来之后,也就盛行于长安,阳陵邑了。 云琅带着老虎母鹿笑咪咪的瞅着热闹的煤石交易市场,这个市场上,云琅不但看到了有贩卖一些吃食的小贩,更看到了军酒税司的税吏。 那些背着煤石过来交易的野人,似乎并不害怕这个穿着官服腰胯宝剑的税吏,每交易过一背篓煤石之后,就会往税吏面前的一个箩筐里丢两个铜钱。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官府对野人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不再拿他们当野兽对待了。 自从去年那场大饥荒开始之后,刘彻放开了上林苑不许外人轻易进入的禁制,准许百姓进入山林湖泽自己寻找果腹的食物之后,就再也没有重新设置什么禁制,直到现在百姓依旧可以进入上林苑而不用担心会被羽林军驱赶出去。 这对野人也是一桩好事,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外面的人交易的机会。 手里有了钱的野人,就会趁机在这个小小的集市上购买一些平日里吃不到的食物,或者用煤石换取一卷麻布,然后就重新走进了荒野。 那些专门收购煤石的商贾们,已经在路边搭建了很多的棚子。 经济的力量是强大的,云琅相信,一旦这些试探着收购煤石的商贾有了赚头之后,这些简陋的木头棚子很快就会变成一幢幢的房子,这里最终也会变成一个热闹的露天集市。 如果时间够久,煤石够多,这里就算是变成一座新城市云琅也不感到奇怪。 回到家里的时候,云琅就看见曹襄摊开了四肢,有气无力的躺在台阶上晒太阳,他身上的甲胄都没有卸掉,两条腿上全是污泥,在他脑袋边上坐着云家的茶博士侍女,弄好一杯茶,吹凉了,就倒进曹襄的嘴里。 老虎走过去,低头在曹襄的脸上嗅嗅,就被曹襄烦躁的一把推开。 云琅坐过去,拿了一杯茶道:“怎么会这么狼狈?” “公孙敖,我要杀了他!” 云琅抽抽鼻子道:“那可不太容易,他把你怎么了?” “我娘请了公孙敖来帮我训练长门宫卫。” “哦,明白了,公孙敖是不是连你一起给训练了?” “是啊,今天跟长门宫卫们一起穿着铠甲,背着两把长刀,一柄长矛,十五斤粮食,走了整整五十里……好好的大路不走,那里难走,那里有水坑他就要求我们走哪!” “这是你自找的,你曹家好好的文官不当,怎么想起当将军了? 这句话我藏肚子里好久了,早就想问你,萧规曹随就是你家祖宗干的漂亮事情,你怎么就不能接着随呢?” “你知道个屁啊,文官早就不吃香了,全部变成了看皇帝眼色行事的傀儡。 现在一个侯爵要是没了军功支持,爵位迟早会被撸掉,你以为曹家就我一个人? 好大一家子呢,有资格进灵堂的男子就不下四十二个,平阳侯府如果没了爵位,立马就是树倒猢狲散的下场。 曹家也就很快从显族沦落成豪族,最后变成平民,这个后果我这个家主承担不起啊!!!” 云琅牙痛一般的吸着凉气道:“为了家族,你这个大病初愈的人就一定要上战场?” 曹襄怒道:“成不了百战百胜的大将军,我战死还不成吗?一样能保住爵位不失。” 人一旦歇斯底里了,就开始不讲道理,对别人不讲道理,也不跟自己讲道理,只想痛痛快快的宣泄一下。 霍去病说自己会成为一个英明的统帅,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因为他身上有成为名将的所有特质。 他刻苦,他勇猛,他无畏,他知道克制自己的情绪,知道研究敌人的心态,知道从自己名将舅舅那里汲取一些有用的东西,因此,他成为名将,可能性很大。 曹襄就不一样了,他祖上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成为无敌统帅的基因,只给了他一个体弱多病的身体,跟一个与他能力丝毫不相配的高贵爵位。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妇人围绕着,在柔声软语中被呵护着长大,少年时的一场大病,几乎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让他所有的期望都变成了一场梦。 当云琅救活他的身体的时候,他的梦想也开始复苏,只是在开始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被公孙敖给了当头一棒。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梦想是否是正确的,就这个看似很合理的怀疑,云琅就知道,曹襄想要成为一个名将的梦想可能已经破灭了。 “我把所有人都赶走,你尽情地哭一会,哭够了我们就开饭。” 云琅站在曹襄的头顶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就让院子里的人全部出去。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三章别把自己当人   (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皇家教育,其实就是把人逼疯的一个过程。   很不幸,曹襄因为有一个长公主母亲,所以他接受的就是大汉国最高级的皇家教育。   云琅不知道长平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儿子才会满意,在他看来曹襄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活了十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别人不可能经受的事情,依旧没有成为变态,这已经说明,曹襄从骨子里是一个很好的人。   云琅在屋子里的喝茶,曹襄就躺在外面哭,他真的在哭,哭得呜呜呀呀的非常伤心。   一柱香之后,他就不哭了,翻了一个身,爬在门槛上威胁云琅道:“不准说出去,说出去了,朋友就没得做。”   云琅没有理会威胁,瞅着哭得一塌糊涂的曹襄道:“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曹襄用袖子胡乱擦把脸道:“揍公孙敖一次。”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先上,我跟着,最多我们两个一起被公孙敖揍,反正他也不敢打死我们。”   “你要是陪我一起去军中受训,我就不伤心了。”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以为我在训练场上会表现的比你差?你别忘了,我可是能跟霍去病交手的人,即便是使诈,那也是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你刚刚大病一场,我也大病初愈,我们两个的遭遇是一样的,我不信我能比你差到那里去?”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摇摇头道:“你会哭死的!”   “我不管,你想要我好受些,就跟我一起去被人家操练。”   云琅点点头,就从里间,取出霍去病赠送给他的铠甲,挂在大厅里去潮气。   狼狈的曹襄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翻身坐起,拍着手道:“好啊,好啊,以后只要你需要,要我干什么都成!”   “少许诺,尤其是你身为曹氏家主,更要少许诺,这会给你以后的日子带来很多困扰。”   “少来,这一关过不去,我就没有以后。”   “你什么道理都懂,为什么总是做不好呢?”   曹襄咬着牙道:“我没有恒心!”   “好吧,我们一起培养一下恒心,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恒心了……正好,我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太妥当,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下,陪你走一遭公孙敖的阎王殿,也不算什么。”   云琅掸掉盔甲上的灰尘,笑着对曹襄道。   五更天的时候,云琅已经收拾妥当了,经过一年的生长,霍去病给的盔甲,他如今穿上正好合适。   红缨盔,锁子甲,牛皮绞丝战裙,两道束甲丝绦将这身铠甲牢牢地绑在他身上,他不断地调整着丝绦的松紧程度,束甲的时候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   直到感觉合适了,才让红袖跟小虫给丝绦挽上最后一个结。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长一短两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架短弩,肋下一壶弩箭,脚下一双薄底的快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在这一刻,云琅几乎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按照大汉军司马的标准配备,云琅还需要装备六根短矛,三柄双面战斧,一面牛皮蒙铁圆盾。   小虫看了披挂战甲的云琅之后,就嗷嗷叫着要把那袭红色的大披风给他披上,被云琅严词拒绝,这东西除了耍酷之外,没多大用处,如果被公孙敖操练的狠了,这东西绝对是一个碍事的东西。   曹襄早就披挂好了,站在门前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长得比我英俊一些。   哥哥求你一件事,咱今天骑战马成不成,就不要把你家的游春马拉出来了,真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云琅笑道:“夸我英俊也没有屁用,我就是喜欢骑游春马怎么了?这种马性情温和,遇到突发事情也不会尥蹶子,又被我训练的会跑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战马吗?”   云琅说着话,打了一个呼哨,游春马就被老虎从马厩里给撵出来了,云朗踩着台阶上了游春马,也不管曹襄,率先冲出了家门。   游春马早就不堪老虎的骚扰了,现在有机会离开老虎,立刻长嘶一声,就撒开了腿狂奔。   曹襄在后面惊讶的吼道:“你家的游春马怎么跑这么快。”说完话就匆匆的跟上。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全副武装纵马狂奔,游春马也非常的配合,踩着松软的荒原,奔驰的越发急速。   从云家出发向北走十五里,就是羽林军在上林苑的一所营寨,云琅上次来过,自然不会迷路。   十五里对战马来说,正好是一次奔袭的距离,云琅马速不减,他想看看以耐力温顺著称的游春马到底能不能完成一次全速奔袭。   深秋清冷的风从云琅耳边掠过,让他的脸有些生疼,他并不理会,身体伏在游春马背上,随着战马身体的起伏慢慢的与战马相互适应。   曹襄的马毫无疑问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即便是云琅先走一步,在跑了七八里之后,它也慢慢的追上了游春马。   大汉国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骑马了,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为战马准备的世界,不论是地形,还是道路,都为帖和战马奔驰而天造地设的。   “你家的马确实不错,这么久才追上,真的了不起。”曹襄在两匹马擦身而过的时候,大声的夸赞。   当游春马原本散开的呼吸白雾,变成柱状的时候,军营已经近在眼前了。   云琅放缓了马速,让游春马自己慢慢的从疾驰改变成慢跑,最后缓缓走到营寨前面,等先到的曹襄报名入营。   大汉国的军队规矩多,并且能持之以恒,即便是以后到了黄巾军造反的时候,大汉国的军队依旧强悍无比。   这也就是那句——国恒以弱灭,汉独以强亡的出处。   此时天色大亮,军寨大门已经大开,一队七百余人的队伍已经开始列阵。   公孙敖坐在马背上,如同一座雕像,在他的身后,一个壮汉刚刚擂响了战鼓,按照大汉军律,战鼓停止不到者斩!   曹襄跳下马扯着嗓子大吼道:“军校曹襄报名入列!”   云琅赶紧也跳下马接着喊道:“军校云琅报名入列!”   公孙敖用玩味的眼神瞅瞅曹襄,云琅,挥挥马鞭子道:“入列!”   鼓声停止,公孙敖见人已到齐,满意的点点头道:“还不错,经历了昨日一番苦熬,还以为会有几个怂包今天不敢来,没想到今日反倒多了一个。   哈哈哈……有种!   耶耶最喜欢有种的汉子,更喜欢看那些自称有种的汉子,在某家手下变成一滩烂泥。   别以为你们不是羽林军,耶耶就会放过你们,既然你们要去疆场厮杀,耶耶的手就不会软。   哈哈哈,只有过了耶耶这一关的汉子,才有资格去疆场跟匈奴人杀个你死我活,才有资格拿着匈奴人的脑袋去博取他的战功。   听清楚了,想要过耶耶这一关!你们就别把自己当人!”   长门宫卫一起捶着胸甲吼道:“喏!”   公孙敖笑了一下道:“既然都认为自己是好汉,那就先给耶耶练出一副铁脚板出来!”   一串号角声响起,八个羽林军校尉背着红旗就率先离开了军寨口,其余长门宫卫紧紧的跟上,唯一的差别就是羽林校尉们全部骑着马……   跑步是云琅的强项,虽然身上的装备重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还是能跟上的。   曹襄小声道:“这个家伙昨日就是这么折磨我的。”   云琅小声道:“留着力气应对今日的考验吧,我估计今天的操练一定比昨日更狠!”   :。: 第一六四章不准在水中哭泣 第一六四章不准在水中哭泣(敬请关注——孑与不2) 太阳西斜的时候,云琅扶着曹襄慢吞吞的从荒原深处一步一步的步挪回来。 很奇怪,曹襄今天没有想哭的意思,反而笑的非常开心,上气不接下气的对云琅道:“现在你知道公孙敖就是一个牲口了吧?” 云琅摇摇头,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关于特种兵训练的场景,今天只是普通的负重野跑而已,真算不得什么。 “今天还不够狠?” “如果公孙敖只有这两下子,他训练不出什么好军队。” “你是说,如果这支军队落到你手里,我现在的下场会更惨?” “对啊,负重五十里奔跑,真不算什么,当年魏国吴起挑选魏武卒的时候,可是负重百斤,奔行百里者为优。” “你能做到?” “估计不成,会被累死!” 两人一言一语的慢慢走上大路,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就素质而言,长门宫卫中的哪一个都比他们两人强。 “我想坐一会。”曹襄瞅瞅四下无人,就对云琅道。 “不成,按照规矩,停顿,屁股落地为失败!” “没人看见!” “我能看见你,你能看见我。” “天老爷啊,你会卖我?” “如果是这事,一定会!” “你真我的挚友……” 曹襄抱怨着,依旧一步步的挪动着,他很聪明,对于聪明人来说,偷懒的后门被堵死了,继续勤奋将是最好的选择。 又走了半个时辰,羽林军营遥遥在望,曹襄舔一下干涩的嘴唇对云琅道:“你还有水吗?” 云琅晃晃水葫芦道:“没有了。” “中午路过那个泉眼的时候,怎么就忘记灌水了。” 云琅怒道:“我灌了,是你担心负重没灌水,我的水都被你喝光了,我就喝了一口!” 曹襄咧咧嘴笑道:“回去请你喝葡萄酿,加了冰那种。” “现在拿出来才算是有诚意,回到家里你以为我就弄不到加冰的葡萄酿喝?” “告诉你啊,喝葡萄酿这种东西,最好喝别人的才畅快,喝自己家的实在是太心疼。” 两人谁都不敢停止说话,他们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只有不断地说话,才能分散一下肉体的疲惫跟痛苦。 公孙敖赤身裸体的躺在一张躺椅上,别人看他总是会把目光落在他比常人更加雄壮的家伙上。 云琅没兴趣看公孙敖遛鸟,目光落在躺椅上,看躺椅的式样,应该是从云家拿来的。 两条毛茸茸的大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黝黑的腱子肉一疙瘩一疙瘩的,这副模样,比他穿上铠甲看起来还要吓人。 手里端着一个黑陶大碗,一口一口的喝着碗里的东西,意态悠闲。 见云琅跟曹襄两个相互搀扶着走过来了,就嘿嘿笑道:“军中规定,不得相帮,你们今日的操演不过关!” 曹襄早就没了争辩的心思,毕竟一大群长门宫卫们看着呢,不过,他们过的也不轻松,一人手里握着一柄巨大的木槌,正在用力的捶着一根根大腿粗的木头桩子,木头桩子入地三尺才算是合格。 “不要停,他在故意激怒你们,好浪费你们的时间,现在抓紧砸木桩子!” 霍去病熟悉的声音从一边传过来。 霍去病,李敢从一边走过来,一人手里拿着一柄木槌,分别给了云琅跟曹襄,半拖半拽的将两人弄到最远处的两根刚刚入土的木桩子跟前。 “半蹲,腰背挺直,木锤动,全身动,腰发力,腿支撑,木锤上扬,提走半身,木锤下落,双脚不动,捶捶连环,最为省力,这是口诀,一定要记住了。” 只要不动双腿,曹襄觉得自己还有力气,论起锤子重重的敲击在木桩子上,木头桩子颤抖了一下,下降了一寸。 曹襄大喜,看来砸木头桩子不是很难,一锤子一寸,三十锤子就应该能完工。 霍去病,李敢,见曹襄开始疯狂的砸木头桩子了,叹口气就把目光转向云琅。 云琅很悠闲的从怀里取出一副麻布手套戴上,手套制作的不错,手掌指头肚子的地方特意垫了一层薄薄的兔皮,而且非常的贴合他的手掌。 带好手套,就拎着锤子试验一下,感受一下分量,然后按照霍去病说的口诀,双腿半蹲,木槌在身后抡了一个半圆,然后就吐气开声,重重的砸在木桩子上。 他并没有停,趁着锤子被反弹了起来,双手紧握锤柄,待锤子下降的时候,趁势发力,让锤子再一次转了一个圆圈,狠狠的砸在木头桩子上,木头桩子猛地下沉,云琅再次借力…… 让木头桩子下沉一尺,是最简单的,云琅一连砸了百十锤子,感觉胸口发闷快要吐血了,才停了下来。 槌子丢在一边,双手扶着膝盖,眼前一阵阵的发黑,金星乱冒,汗水顺着下巴,鼻尖,眉毛胡乱的流淌。 曹襄嗷嗷的叫着如同一只疯狗,木槌雨点般的落在木头桩子上,像发泄多过像训练。 一锤比一锤艰难…… 云琅眼看着木头桩子上的红线没入地面,双手松开了木槌,两只手颤抖地如同寒风里的枯叶。 曹襄比云琅还要先完成训练,只是他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嘴角有白色的口涎流出来,两只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天空,一动不动。 霍去病提着一桶水浇在曹襄的脸上,曹襄打了一个激灵,一口悠长的气息终于从鼓鼓的胸腔里吐了出来。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想哭,只是这家伙拼命地扭过头找云琅,如果云琅哭了,他一定会哭的天昏地暗! 云琅当然不会哭,他把脑袋埋在木桶里,好让自己快要炸开的脑袋平静下来。 “你耍赖,不准在水桶里流眼泪……”曹襄带着哭腔怒吼道。 说着话,就爬到一个水桶跟前,也把脑袋栽了进去,身体一抽一抽的,抓着水桶边缘的手血迹斑斑。 公孙敖甩着胯下的不文之物走了过来,瞅瞅地上的木头桩子,再看看一边的霍去病跟李敢道:“下不为例!” 云琅喘息着道:“将军,卑职好歹也是军司马,你身上不着存缕,坦率而行,是不是有碍观瞻?” 公孙敖喝了一口酒道:“耶耶还在军中喝酒了,看不顺眼就去弹劾,君命没下来之前,耶耶就算是放屁,你也要给耶耶好好的闻着。 今天的操演你做的还是不错的,虽然更像是一个娘们,骨头还是硬的,只要你熬过操演,来羽林军中就职,耶耶也捂着鼻子认了。” 瞅着公孙敖一瘸一拐的扭着黑屁股蛋子走了,云琅问霍去病:“将军一直这么没遮拦吗?” 李敢小声道:“我们听说,将军在疆场上睡觉,一定要跟母马在一个帐篷,至于要母马干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霍去病怒道:“道听途说之言,你也信?” 曹襄一下子就把脑袋从木桶里拔出来大声道:“信,耶耶信,谁不信谁是骡子!” 霍去病瞅瞅天色,对云琅道:“军寨马上就要关闭了,你们快点回去吧。” 话音刚落,沉重的鼓声就响了起来,霍去病,李敢两人胡乱拍拍云琅,曹襄的肩膀,就快步回军寨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军寨外面的一大群人就不见了。 一个长门宫卫,把两人的战马从军寨里牵出来,小心地把他们搀扶上马,施礼之后就回了军寨。 曹襄勉强在马上挺直了腰板道:“有效果了,长门宫卫以前很恨我,现在肯帮我们牵马了。” 云琅强忍着腹中的饥饿,对曹襄道:“对他们好一些,最好能称为兄弟,这样,你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五章莽夫 第一六五章莽夫(敬请关注微信号——)孑与不2) 从军,是一个苦差事,云琅有吃苦的思想准备。 在这个法律还处在野蛮状态的时代里,黑店,强盗多如牛毛,个人的武力高强与否还是非常重要的。 游走天下的读书人,不会击剑,不会骑马,没有过人的胆识是不成的。 太宰的身体埋葬在了始皇陵,云琅就觉得自己跟大秦的关系已经划上了句号。 反汉复秦这样的大事,无论如何也不该是他的责任。 这个世界很精彩,他还没有看够…… 骑在马上的两个人都没什么说话的兴趣,好在云琅的游春马对回家的路很熟悉,晃晃悠悠的带着他们回家。 老虎蹲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看见云琅回来了,从山坡上扑了下来,云琅的坐骑跟曹襄的宝马,都不安地停下脚步,也不敢跑,跑了之后被老虎追上后果更严重。 曹襄不安地对云琅道:“你家的老虎喜欢蹲马屁股上这是从哪来的习惯?” 云琅懒懒的道:“反正不是跟我学的,你要是不想让老虎蹲在你的马屁股上,就给它弄一匹马吧。” 曹襄两只胳膊抬不起来,只好用脑袋顶顶老虎的下巴道:“你能不能下去,你太重了,我的宝马可驮不动我们两个。” 老虎对曹襄的话自然是置若罔闻的,继续蹲在马屁股上巡视他的领地。 当两人重新躺在温泉水渠里的时候,谁都不想说话,一天的操演,已经把他们不多的精力完全消耗光了。 “阿琅,谢谢你……”曹襄冷不丁的说出一句感谢话。 “应该的,我有我的目的,不是专门陪你吃苦。” “我知道,你做事目标永远都非常的明确,我知道你这么干一定有你的道理,我还是想说谢谢你,至少,我才是你参与操演的始因。” 云琅小心地把身体往外挪了一点,这家伙总想靠近他。 最后一排南飞的大雁走了,骊山就开始落霜了,云琅总是吹不好笛子,曹襄这家伙却对长萧非常的擅长,在羽林军寨一曲《夜月》赢得了很多人的好感。 天太冷,公孙敖没办法遛鸟了,所以,他今天也穿的整整齐齐的。 霍去病的箭法高超,即便是在黑暗的环境下,也能将羽箭一支支的钉在几乎不可见的箭垛上。 李敢的箭法也好,只是四担的巨弓让他不能连续射击,可是他射出的每一支箭都带着摄人心魄的尖啸。 公孙敖随手丢出酒碗,一支羽箭就击碎了酒碗,碎陶片字乱飞,每次,曹襄都要怒视公孙敖一眼,这混蛋根本就是故意的。 长门宫卫们完成了操演,被淘汰的只有四人,不是这四人不能完成操演,而是这四人根本就无心参与操演。 曹襄解除了他们的军职,这四人痛哭流涕,却感念曹襄的仁慈,大礼叩拜之后就离开了军营,开始自己平民的生活。 不论是曹襄,还是云琅都没有问他们为什么会心不在焉,就算他们有天大的理由,军营里也不能留他们继续瞎混。 军队终究是要上阵的,心无旁骛才是一个好的战士,牵挂太多,会伤害到别的将士。 当酒碗的残渣再一次掉在脑袋上,曹襄怒道:“公孙敖,你要干什么?” 公孙敖又将一个酒碗丢上半空,冷冷的道:“我看到两个乱滚带爬才通过操演的混账,马上就要统带七百六十二个好汉,耶耶心中有气,不服!” 云琅丢下笛子用袖子遮盖着脑袋无奈的道:“牵连我做什么,我是来让自己变得强悍的!” “呸!想要变强悍,那就拿出真正的本事来,总是投机取巧算怎么回事?” “我哪里投机取巧了?别人跑五十里地,我也跟着跑五十里地,别人砸木头桩子,我也跟着砸木头桩子,别人骑马两百里奔袭我也骑着马跑了两百里……” “住嘴!别人跑五十里地用一个半时辰,你们用两个半时辰,别人砸木头桩子三百锤到位,你们用了多少锤子? 还两百里奔袭,骑马骑的快要断气的人真是罕见啊!射箭勉强上箭垛,还有脸用弩箭!! 一千次劈杀,两千次刺杀,一千次挥盾,你们完成了那样? 居然有脸说长门宫卫的标准就是这样,耶耶的,长门宫卫们是好样的,就是你们——你们是长门宫卫的耻辱! 这也就是在长门宫卫,这支军队不受老夫管辖,如果在御林军中,每日的惩罚鞭子,早就把你们抽成一堆烂肉了。” 公孙敖是标准的大汉军人,一般人家不这样称呼他,都叫他武夫。 这种得罪人的话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是真正的没脑子。 这样的人冲锋陷阵很不错,真的拿来当将军使唤,是非常不正确的。 好在刘彻非常的知人善任,不让这个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家伙领兵打战,只允许他训练军卒。 曹襄的鼻子已经快要气歪了,云琅瞅瞅曹襄那双在夜色中显得绿油油的眼睛,就知道公孙敖这家伙已经跟曹襄算是结仇了。 霍去病拖走了已经喝高了的公孙敖,李敢来到云琅身边道:“他就是口快一些。” “他是在嫉妒!” 曹襄阴恻恻的道。 “公孙敖与家父是好友,我不好说别的。” 云琅笑道:“你父亲如果想要马上封侯,就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尤其是直言不讳的习惯一定要改掉。” “军人不就是这样的吗?”李敢不解的问道。 “可是侯爷不是这样的,灌夫,窦婴是怎么死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家父为人豪爽……” “在军营里豪爽没错,回到家里就不要豪爽了,我听说你父亲自封为神箭将军,有人已经暗地里称呼你父亲为箭侯,你觉得这是好事?” “有这种事?”李敢大惊。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这首诗给你了,你可以传出去,夸赞你父亲箭法如神就好了,不要自封什么箭侯,你都自封了,你认为皇帝还会封赏你父亲吗?” 云琅打了一个酒嗝,慢条斯理的给李敢分析道。 李敢把云琅吟诵的那断短句,背诵了两遍,然后道:“休沐之日我就回长安,跟我父亲好好说说。” 霍去病回来了,无奈的朝曹襄拱拱手道:“阿襄莫要记恨!” 曹襄面无表情的道:“去病不用帮他说项,事情已经出来了,公孙敖的一番话让我在长门宫卫中颜面扫地,想要统御这支军队,就要花费更大的心思跟钱粮。 他甚至让我这一个半月来的辛苦全部白费了,这已经不是无心之失了,是真正的包藏祸心!” 说完话,就恨恨的将酒杯摔在地上,不用他吆喝,曹氏的家将们就簇拥着曹襄跨上战马扬长而去。 “我不该邀请将军跟同僚们过来。”霍去病有些后悔。 云琅把一根刚刚烤好的羊腿递给霍去病道:“好好吃你的吧,关你屁事,你必须笼络住羽林军中的人,你没见阿襄刚才愤怒成那个样子也没有当场发作,而是悄悄离去的? 这就是在给你留颜面,我们兄弟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公孙敖这样的将军已经过气了。 多一个少一个其实问题不大。” 霍去病啃了一口羊腿,无奈的道:“你怎么也这么说啊?” 云琅笑道:“我也有气啊,那混蛋刚才说我无耻,还一连说了三遍! 再说了,我也不喜欢这种口无遮拦的人,勇敢是一回事,喜欢把自己的不满随意宣泄的人就不是勇敢了,而是莽夫! 你以后为将,如果少一个敢冲锋陷阵的人,公孙敖是一个极好的人选,如果需要一个带兵的人……”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六章始皇陵的后时代开发   (敬请关注——孑与不2)   云琅早上醒来的时候,依旧觉得脑袋很疼,大汉国的残次品绿蚁酒喝多了就这症状。   醪糟不像醪糟,酒不像酒,甚至还有一股子醋糟子味道,一大口酒下肚,然后再吐出半口酒糟,确实很无趣。   红袖包的小馄饨很好吃,一口可以吃两个,一大碗馄饨下肚,被绿蚁酒弄没的魂魄也就归来了。   曹襄昨晚就没回长门宫卫的营地,而是住到了云琅的隔壁,云琅吃馄饨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早饭,正在院子里比划一杆长枪。   “别弄了,你就是再勤恳,在个人武力上也比不过霍去病跟李敢,不如把工夫用在你比较擅长的阴谋诡计上。”   云琅端着饭碗瞅着一板一眼的练习刺杀的曹襄道。   曹襄拍拍脑袋道:“阴谋诡计不用练习,我天生就是一个阴谋家,总归是要上战场的,多练练没坏处。”   “别生公孙敖的气了,那就是一个莽夫,不值得你如此大动肝火。”   提起公孙敖,曹襄的怒火就压制不住,丢下手里的长枪道:“什么东西!昨日我特意摆下那么大的阵仗,就是为了向他表示感谢,代我母亲向他致谢,证明我曹氏领了他此次帮忙的人情,日后定有后报。   现在,他一句话就把自己辛苦挣来的人情挥霍一空,天底下怎么就有他这种人?”   云琅把最后一只馄饨塞嘴里吞下去,放下饭碗道:“等你眼界再宽广一些,你就不生气了。   现在你的问题是,怎么面对你那些骄兵悍将对你的轻视之心?”   “无他,唯功名利禄而已,我或许没有强大的武力,却有强大的权势!”曹襄重新捡起长枪,插在门廊下的兵器架子上,泱泱的上了楼。   云琅相信曹襄会处理好这件事,而且是用他自己的方式,驾驭部属是他从小就会干的事情。   一个半月的训练,让云琅强壮了很多,至少胸部,腹部的肌肉已经有了一些形状。   他握着栏杆,在半空晃悠一下就从二楼跳了下来,老虎欢快的跟上,它以为云琅要跟他开始游戏了。   一人一虎冲出云家,沿着长长的水槽架子向松林狂奔,老虎跑一阵子就要停下来等云琅,一旦云琅将要抓到他的尾巴了,这家伙就再一次狂奔,这样的游戏老虎非常的享受。   松林里的缫丝工棚鸦雀无声,偶尔有一两只麻雀从棚子里飞出来,两个看守工棚的妇人,悠闲地坐在向阳坡上缝制着冬衣也顺便享受初冬的阳光。   老虎淘气的衔着人家的针线笸箩跑到云琅身边献媚,云琅把妇人的针线笸箩还回去,说了两句闲话,就咬着牙走进了太宰居住过的那座大院子。   这些天以来,云琅尽量避开来这里,没了太宰的大院子,也就是松林里的一个普通院落罢了。   太宰走了,云家的教书先生也就不见了,自从小虫问过一次,被云琅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就没人再问他了。   两个老人乐呵呵的坐在阳光底下,一个用磨石打磨木片,一个摆弄着麦秸,又有一个快要完成的小小的宫殿模型出现在屋檐下的桌子上。   云琅坐在桌子前面,开始按照自己的设想重新摆弄个组合模型……   摆弄好了,就把它用鱼胶固定好,搬进屋子里的,放在一个巨大的桌子上,跟其余部分一起拼好,如果太宰还活着,他就能看的出来,这是一座始皇陵寝的模型图。   模型图已经完成了两成,云琅特意掩去了章台宫,即便如此,巨大的桌案上还有很大一片空白。   在桌案的边上,还有一座模型,也就是云氏庄园的微缩模型,如果仅仅是进来看这些东西,人们只会被两个会手艺的野人精巧的手艺所震感,会认为云琅正在谋划建造一座更加美丽的庄园,而不会联想到其它。   至少,阿娇就对云家的模型非常的有兴趣,长门宫里也有一套阿娇自己摆布的长门宫微缩模型。   而霍去病在云家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座城池模型,他经常彻夜不休的研究如何守城,或者攻城。   将始皇陵变成一座微缩模型的计划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每一次进入始皇陵,其实就是云琅对始皇陵做的一次探索,那些密布始皇陵的丝线,是云琅在测量始皇陵各个部位的尺寸留下的东西。   太宰以为云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做的一些准备,哪里知道,这是云琅在计算整座皇陵的面积,以这座山一般巨大的封土堆来说,皇陵的面积实在是显得有些小了。   以始皇帝的雄才大略,他不可能只给将要复活的自己准备这么一点东西。   相比这座巨大的陵墓,云琅对那个伏剑自杀的秦国公主更有兴趣。   她死去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身为皇家贵胄的她,陵卫们居然没有去给她收尸,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太宰拿到那柄短剑的时候,痛苦的样子是瞒不过云琅这个有心人的。   该是太宰的东西,全部归太宰,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云琅烧断了栈桥,封闭了章台宫。   然而,章台宫的外面,云琅理所当然的认为该是属于他的,是他一个人的宝藏。   这些事情在太宰活着的时候,云琅不能去做,如今,太宰死去了,云琅将再无顾忌。   松林院子距离那个瀑布不是很远,也就距离皇陵卫士们的陵墓不远。   冬日的时候,瀑布的水流很小,却极为清澈,云琅站在那座石壁面前,沉默了良久还是没有没有进去。   雕像的模型早就制作好了,只要云琅愿意,他就能把陵墓里的陵卫骨骼全部凝结在黏土里。   云琅不想早点开始这个工作,他想亲手把这个堪称艰巨的工作独立完成,当成献给太宰的最后一瓣心香。   断龙石终究应该放下来,云琅凭借直觉,认为太宰能进去的地方,一定不会是太重要的地方。   或许云琅对于始皇陵的了解要比太宰还多一些,至少,距离始皇陵东侧三里地长满麻籽土地下,就有三座巨大的兵马俑就是太宰所不知道的。   陵墓太大了,占地范围也太广了,渺小的人站在上面总是不能一窥全貌的,因此,欺骗,隐瞒,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诺大的始皇陵对于云朗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未解之谜,云琅很想知道始皇帝死后到底弄出来了多少的谜团。   独占一座密藏的感觉是幸福的,这足够云朗用一生去发掘,最终独享宝藏。   云朗离开了骊山,跟老虎一起漫步在松林间,老虎总是喜欢去追逐那些乱飞的松鸡,却总是不能得逞。   它现在已经有些养尊处优了,对于钻进荆棘丛的松鸡从不强行抓捕,这会弄乱他美丽的皮毛。   阿娇的长门宫浓烟滚滚,这是阿娇的仆役们正在准备耕种的土地上烧野草,灌木。   高贵的人只要跟农家联系起来,就会变得朴实无华,头上包着一块蓝色绸布的阿娇如同一个地主家的女主人,正在调派仆役们放火烧地。   见云琅过来了,就朝他招招手,指着那些已经烧过的土地道:“你看看,灰烬够不够?”   云琅叹息一声,对于土豪家的做派非常的感慨,云家烧地的时候地上只有半寸厚的一层灰烬,阿娇家土地上的灰烬,足足有半尺厚,也不知道她这些天到底在土地上烧了多少东西。   “灰烬足够了,只是,您要马上耕地啊,把这些灰烬全部翻进泥土里,要不然风一吹,灰烬要是被风吹跑了,您就白干了。”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就你聪明吗?大长秋早就想到了,灰烬是湿的,怎么跑?   即便是跑了一千里又如何,还不是在我家的土地上!”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一六七章和匈奴的第一次偶遇 第一六七章和匈奴的第一次偶遇(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博) 跟阿娇这种人就没办法好好地说话,她只要一张嘴,就能把云琅这种普通人噎一个大跟头。 事实上,她这句话没什么错,大汉国就是她家的,哪怕她是一个下堂妇,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 阿娇见云琅不说话了,柳叶眉变得有些竖,怒道:“问你话呢,明年这里的收成能不能比你家高?” 云琅连连点头道:“这是必然,这是必然。” “我家的小鸡,昨日死了两只……” 云琅眨巴着眼睛听阿娇絮叨,她家现在有三千多只小鸡,死掉两只是一个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在大汉,三千多个孩子都没可能全部活下来,更别说小鸡了。 “明年的粮食仔细些种,有人要看!”阿娇显摆够了之后,冷不丁的就说了一个大消息给云琅听。 能让阿娇带话的人除了刘彻不会有其他人,听到这个消息,云琅笑了,刘彻终于忍不住要来了。 “是不是有些得意?”阿娇瞅着云琅道。 “诚惶诚恐!” 阿娇叹口气道:“诚惶诚恐?这样做就对了,大长秋也总是规劝我诚惶诚恐一些,我却做不到,如果非要那个样子才能让他过来,我宁可一个人在长门宫过日子。” 阿娇很明显没有跟云琅再说话的意思,这个女人做事情全看心情,心情很好了,即便是在她面前放肆一些也没关系,心情不好了,就会立刻翻脸。 云琅拱手施礼之后就离开了,阿娇依旧站在高处装她的农妇,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彻底的带入了农妇的幻境之中。 大片的田地里全是焦黑的灰烬,想要干净的回去,云琅只好绕道回家。 重新回到了骊山,这里就让人愉快的多,淙淙的流水,高大的树木,还有一匹难看的战马,一个蹲在泉水边上喝水的人。 此人身材低矮,黝黑,身上的衣衫穿的乱糟糟的,他喝水的样子非常的奇怪,云琅一般都是双腿蹲在水边喝水,那家伙不一样,他的左腿蹲着,右腿却向后弯曲,脚掌还稳稳的蹬在地上,似乎准备随时暴起杀人,或者逃跑。 几乎在云琅发现这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也发现了孤身一人的云琅,他站起身,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云琅……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匹狼在看着一只羊。 “此处乃是私人园林,这位兄台为何不告而入?”云琅停下脚步,警惕的问道。 那个汉子张嘴笑了,只露出一口大白牙,缓缓地向云琅靠近,由于他站在上风位,一股浓重的腥膻气随风飘了过来。 云琅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笑道:“不论如何,远来的就是客,先饮一口酒。” 云狼笑眯眯的将酒葫芦丢给了那个已经靠近他不足十米的汉子。 汉子探手抓住酒葫芦,摇晃一下,就丢在地上,两只眼睛鹰隼一般的盯着云琅,然后就冲了过来。 云琅吧唧一声就趴在了地上,冲过来的汉子惊骇欲绝的发现,一个硕大的猛虎脑袋正处在他的对面。 猛虎的两只爪子已经张开了,两寸长的利爪迎着他脸就狠狠的抓了过来。 汉子大叫一声,身体向侧面滚落,堪堪避过老虎的左爪子,却被右爪子抓了一个正着。 比钢勾还要锋利些的老虎爪子从他的脸上划过,飙起来一连串的血花。 躺在地上的云琅看的很清楚,自家的老虎兄弟这一爪子几乎把那个人的脸给切开了,还是切割成了五份,最长的那根爪子甚至把他的一只眼睛也给抠出来了。 就在云琅以为这人已经完蛋了的时候,他居然从地上再次翻身爬起,快速的向战马方向狂奔,战马身上有他所有的武器。 老虎昂首咆哮一声,那匹战马就哀鸣一声跪倒在地,老虎一个起跃就超过了那个汉子,一只大爪子按在不断悲鸣的战马脑袋上,摇晃着尾巴,等汉子靠近。 汉子的脸上血流如注,似乎知道已经没了退路,就狼一般的嚎叫一声,探手扯掉身上碍事的衣衫,张开了双臂面对老虎,竟然一步不退。 云琅站在一边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那个汉子道:“你是匈奴人吧?怎么过来的?” 匈奴汉子对云琅的问话充耳不闻,缓缓地向溪水慢慢的靠拢。 老虎的爪子在战马的脸上用力蹬踏了一下,那匹马的脑袋就被爪子撕开了一条好大的口子,眼看是活不成了。 “投降吧,我可以绕你不死。” 云琅觉得那个匈奴人身上的血快要流干了,虽然从他受伤到现在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经过的地面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了。 有老虎看着他,他根本就不敢转身逃走,只要是打过猎的人都知道,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猛兽是个什么下场。 云琅忽然想起春日的时候霍去病说过,匈奴左谷蠡王可能会报复,他顿时就变得紧张起来。 这就说明,过来的匈奴人绝对不仅仅是这一个人。 他心中大急,冲着老虎大叫了一声,老虎不满的瞅瞅云琅,然后就再一次向匈奴人扑击了过去。 云琅趁着老虎跟匈奴人扭打成了一团,连忙来到那匹已经死掉的战马跟前,撕开匈奴人的马包,匈奴人的弯刀赫然暴露了出来。 云琅大叫一声,见匈奴人已经被老虎牢牢的按住了,就取出随身短剑,一剑就捅在匈奴人的大腿根部,匈奴人大叫一声,用脑袋顶着老虎的下颌奋力坐起,云琅的短剑却趁机在他的两个肩窝上各自捅了一遍。 匈奴人呵呵出声,挣扎了两下,就无力地倒地。 云琅来不及理睬这个匈奴人,一想到阿娇就在左近,万一这个女人被匈奴掳走了,大汉国那可真正的就成了一个大笑话。 几乎是狂奔着回到了原野上,阿娇依旧站在高坡上假扮农妇,才出了林子云琅就朝阿娇大吼道:“快跑啊,匈奴人来了!”距离太远,阿娇听得不是很清楚,疑惑的看着狂奔的云琅,示意他走近点。 云琅刚刚跑了两步,就发现大长秋几乎是飞一样的从另外一边跑过来,身后还牵着一匹狂奔的骏马,就骏马跑动的样子来看,这可不是什么游春马。 “匈奴来袭!”大长秋大喊一声,就来到了阿娇面前,屈身跪倒,让阿娇踩着他的后背上马。 “什么?”阿娇大叫一声,立刻就踩着大长秋的肩膀上了战马,她不能落在匈奴人手里,这一点阿娇还是清楚的。 阿娇刚刚上马,又有十六名骑士惶急的跑过来,见阿娇已经上了马,就立刻让出一匹坐骑给大长秋,然后迅速的簇拥着阿娇远去。 此时的云琅窜出去足足有十丈远了,阿娇无恙,这时候就要考虑家里人了,匈奴人来了,他们怎么来的?来了多少? 云琅来不及想这些事情,一想到家里的四百多个妇孺,他一点时间都不敢浪费。 云家吃饭的钟声响起来,这也是云家召集仆役的讯号,家里的仆妇们全部匆匆的出了居住的地方,叽叽喳喳的说笑着向主家居住的木楼前涌过来。 她们很高兴,每一次家主召集大家聚会的时候都有好消息宣布,比如上一次给大家加鸡蛋吃的事情,就是仆妇们最津津乐道的事情。 “匈奴人来了,快走!” 梁翁脸色发白,大吼着要仆妇们跟着他进松林,这是云家人唯一能躲避的地方。 “带着自己的孩子,不要着急,匈奴人还没有过来呢,我们去松林那边躲避一下,等匈奴人走了,我们再回来。” 云琅实在是不敢催促这些妇人,他很怕一旦催促了,后果会更加严重。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八章 杀奴 第一六八章杀奴(1) “我要回去拿包袱!”一个高大的妇人听说匈奴人来了,她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害怕,而是要回去拿自己积攒的财物。 刘婆一巴掌抽在妇人的脸上怒吼道:“带着孩子去松林那边,谁敢回去,老婆子今天就砍死她。” 高大的妇人捂着脸大哭起来,她这一哭,好多妇人也跟着大哭,那些年幼的孩子更是跟着嚎啕大哭。 不过还好,刘婆那柄不知道从哪来找来的刀子终究是发挥了作用,一大群妇孺跌跌撞撞的向松林跑去。 妇人们很害怕,听说匈奴人吃人不吐骨头,上一次匈奴突袭甘泉宫的时候不过是十二年前的事情,这些妇人哪里有不知道的道理。 听说匈奴人又来了,顿时没了主张,只能是主家说什么,她们就怎么做。 宣真,毛孩等孩子大呼道:“去松林山洞躲避一时。” 于是,宣真在前面带路,毛孩在后面压阵,这才维持了队伍的齐整,快速的进入了松林。 云琅有军职,还是羽林军司马,羽林军的职责就是守卫建章宫,也称为建章宫骑。 既然匈奴人已经摸到骊山了,必然威胁到了建章宫,此时如果再不归营,就是泼天的大罪。 好在已经捉了一个匈奴,有了一个脱罪的借口,就今天这事,不论建章宫有没有事情,全长安三辅的军队都有大罪。 尤其是云中,雁门,定襄,太原四郡的军队,郡守,更是罪不可赦。 云琅穿好了盔甲,全副武装守在门前,护送妇孺们往松林走,就在这个功夫,云琅看见西北方向冒起了无数股狼烟,云琅微微的叹了口气。 等家里的妇孺全部进了松林,并且隐藏在褚狼他们以前藏身的山洞里,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里比较安全,除过云氏之外,基本上没人知晓,匈奴人劫掠如风,短时间内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这里的。 找到溪水边的那个匈奴人的时候,匈奴人的血已经流干了,看了满身披挂的云琅,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云琅找不到云家的护卫,就在刚才,那些护卫们的家眷也跑的不见了踪影。 梁翁抱着云琅的铁壁弩战战兢兢的跟在云琅身后,怒气冲冲的道。 “都跑了,老奴去找何良他们,他们说匈奴人打过来了,就带着家小跑了。” 云琅笑道:“不是一家人,没可能进一家门的,他们以为云氏的庄园宏大,一定会遭受匈奴人重点劫掠,所以弃甲而逃。 他们却不知道,匈奴人的这一次进攻,与十二年前的那一次进攻有着天壤之别。 离开云家这个坚守的地方,反而带着全家暴露荒野,更容易遭受灭顶之灾。” 梁翁见云琅很平静,慌乱的他也就安定了下来,这才看见地上的那具尸体。 “匈奴!我刚刚杀的!” 梁翁一听这话,两只眼睛顿时冒光,从腰里取出一柄斧头,三五下就把匈奴人的脑袋砍了下来,举着血淋淋的脑袋兴奋地对云琅道:“少爷,斩首一级,这可是军功,就是不知道这家伙是匈奴当户,还是将军,都尉。” 云琅指指倒毙的战马道:“他的东西在那里,你好好的搜搜,最好能找到可以证明身份的令牌,这家伙非常的彪悍,我跟老虎一起才杀了他。” 梁翁拍拍老虎的脑袋,又亲昵的拿脑袋蹭蹭老虎脑袋,然后就去收拾那个匈奴人的遗物去了。 云琅瞅着荒野道:“这里偏僻,匈奴人应该不会跑这里来的,你就留在这里,我跟老虎去羽林大营。” 云琅为云家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打气道。 “少爷,您不知道先帝病重时期,匈奴人就来过一次上林苑,还把甘泉宫给烧了,听说,匈奴人攻破了雁门关,北方四郡全部失守,被匈奴掳走的百姓不下十万之多。 少爷,你也藏起来吧,咱们家已经斩首一级了,怎么都能交代的过去,老奴一个人看家就成了。” 云琅摇摇头,在梁翁担忧的目光中,骑着游春马带着老虎离开了骊山。 狼烟升起了,上林苑里的所有活物似乎都藏了起来,云琅跟老虎不敢走大道,现在,有很高的可能会遇见匈奴人的骑兵大队。 如果是汉人之间的战争,云琅一定会避开的,如今,既然来的是匈奴人,即便是再危险,云琅也要试一下的。 如果,连他这个羽林司马都躲起来了,还指望谁能站起来跟匈奴作战呢? 走了不到十里地,云琅的衣衫就被汗水湿透了,他觉得不能再往前走了,老虎在不断地低声咆哮,这是警讯,老虎已经觉得这里很危险了。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山包,正好卡在路边,山包上的茅草很深,是一个不错的伏击地点。 如果来的匈奴人很多,云琅就决定藏起来,如果来的是零散的匈奴人,云琅就准备用铁臂弩杀了他们。 游春马很乖巧的卧在草丛里,老虎也静静的趴在草丛中,云琅不紧不慢的安置好铁臂弩的三脚架,将上满弩箭的铁臂弩装在三角架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射击的精度。 云琅安排好了一切,刚刚准备休息一会,就看见三骑一先一后的从大路上狂奔过来,云琅将身体伏低,通过弩弓望山仔细的观察来人。 前面跑的明显是一个汉人,身上血迹斑斑,背后还背着一个牛皮筒子,看样子是信使。 后面的两个骑兵明显就不是汉人,虽然穿着汉人的衣服,云琅依旧不认为他们是汉人,因为霍去病说过,汉人目前还没有本事纵马弯弓…… 羽箭嗖嗖的从信使背后飞过吗,信使紧紧地趴在马背上毫无还手之力。 云琅微笑着放过狂奔的信使,将后面的那个匈奴人的身形套进了望山。 小山相距大路不过三十米,正好在铁臂弩威力最大得射程之内,云琅轻轻地扣动了机括,一支铁羽弩箭就咻的一声,刺进了那个正要发箭的匈奴人的脑袋,铁箭射穿了头颅,匈奴人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云琅来不及看战果,就迅速的将弩箭瞄准了第一个匈奴人,这一次他几乎没有等待,匈奴人的身体刚刚进入望山,他就扣发了弩机。 弩箭追上了狂奔的匈奴人,从他宽阔的后背刺了进去,匈奴人大叫一声,趴在马背上拨转马头就要斜刺里进入荒原,他非常的机敏,一刹那的功夫他就察觉了弩箭是从哪里飞来的。 趴在草丛里的老虎悄无声息的钻出草丛,带着厚厚肉垫子的爪子落地无声,悄悄地缀了上去。 在浓密的荒草里,那是老虎的天下。 信使明显的发现了身后的追兵已经被干掉了,就停下战马,拱手朝云琅所在的方位吼道:“多谢兄长救护,张六子感激不尽,军务在身不敢停留,如果兄长去了我北大营,只要说出今日的事情,张六子定有厚报。” 云琅静静地看着那个叫做张六子的北大营信使,一言不发,等张六子离开了,他才下了山包,牵着匈奴人的战马拖着那个匈奴人的尸体进了草丛。 老虎回来了,巨大的犬齿上血迹斑斑,两只爪子上也满是血迹,肚皮翕张的厉害,可见刚才的战斗也非常的激烈。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给它的打嘴里倒了一点酒,老虎砸吧两下嘴巴,就重新把脑袋搁在爪子上休息。 杀了人,云琅没有任何的不适,身体反而兴奋地有些颤抖,他重新趴在荒草丛里,继续通过铁臂弩的望山,观察这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九章杀奴 第一六九章杀奴(2) 每一次,只要老虎的耳朵开始摆动,云琅就会瞭望四周,这个过程经历了足足三个时辰。 在这段时间内,有六拨人从他的望山世界里走过,有惶急的商贾,有乱跑的野人,也有赶着马车的富家子。 云琅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哪,每一个人都像是身处世界末日一半,惶惶不可终日。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有些理解刘彻为什么要穷兵黩武了,这种随时有人要你命的感觉真的不好,一点都不好。 大路上忽然有隆隆的马车声,云琅起身观望,只见十余辆华贵的马车从道路的远处驶来,车夫站在车辕上奋力驱赶马匹,两个武装护卫站在马车后面,紧张的瞅着后面的情形。 车速极快,拉车的马匹口吐白涎已经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依旧狂奔不休。 领头的一辆马车的车轴忽然折断,华贵的车厢轰然倒地,被狂奔的战马拖拽着继续前行了百十步,战马力竭,也翻倒在地上。 两个翠衣**哭叫着从残破的马车里爬出来,头脸上全是血迹,紧接着一个胖胖的男子也从马车里爬出来,虽然狼狈了一些,却似乎没有受伤,举着一柄剑怒吼道。 “不跑了,不跑了,耶耶不跑了,就在这里干死匈奴人。” 听了那个胖子的话,两个翠衣**的哭声越发的大了。 后面的马车绕不过前面的马车,也只好停下来,一个绿衣男子从马车里跳出来吼道:“张连,快把你的马车弄开,匈奴人追来了。” 那个叫做张连的胖子摇摇头道:“杜预,别跑了,马已经撑不住了,你看看你的马,已经在吐白沫子了。最多还能跑三里地,趁着现在有点时间,不如把这些马车堵在道路上,我们跟匈奴人大战一场。” “你说什么?张胖子,就你还能跟匈奴人大战?是送死吧?你没看见薛亮是怎么死的?是被匈奴丢出来的绳子勒死的。 让开,老子能跑多远算多远。” 从马车里跳出来的纨绔越来越多,云琅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人,准备看他们怎么选择,匈奴人的估计已经追过来了,云琅已经看见后面有尘土扬起来了。 这些纨绔有很多人他其实是认识的,曹襄上次在家里召集冤大头帮他凑钱,其中就有这里面的好几个人。 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祖宗就是大名赫赫的留侯张良,那个叫薛亮的,他父亲就是宰相薛泽,还有那个长的最高的家伙,他就是周勃的后代。 十余辆马车,二十几个护卫,十余个马夫,女人倒是有十七八个,无论如何,也算是有点战斗力。 云琅不知道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如何组织这群乌合之众来对付强敌。 拉车的马因为猛然停了下来,再也没有力气负担马车了,一个个哀鸣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想要逃走的薛亮,顿时面如土色。 张连从车厢里取出一架弩弓,一边上弦,一边道:“我不敢逃了,我把庄子里的仆役全部留给了匈奴人祸害,回到家也是被我耶耶打死的命,不如在这里拼一下,战死了,家里也好对外解释庄子里发生的事情。” 这些纨绔子非常的出乎云琅的预料,还以为这群好色胆小的混账,一定会逃跑的,没想到,他们竟然很快就达成了统一意见,由周勃家那个老护卫指挥,在这里跟追兵大战一场。 张连在一个翠衣女子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又指着荒原道:“何氏,你带着陈氏快跑吧,告诉你,哪怕被荒原里的野兽咬死,也比落在匈奴人手里好一百倍。 如果能活着,就回到你们夫君身边去吧,我们在阳陵邑的院子也归你们了,好好过日子。” 一大群妇人顿时头都不回的就钻进了荒原…… 张连遗憾的看着跑走的妇人,对薛亮道:“可惜了哟!” 周鸿瓮声瓮气的道:“有什么好可惜的,等耶耶们活着回去,再找回来就是!” 周鸿音刚落,云琅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处传来,很快,一队骑兵就出现在云琅的视线里。 只是看看衣着,云琅就知道这是一队匈奴人,三十几骑从大路上烟尘滚滚的追过来,仅仅是一往无前的气势,就让人心头生畏。 “举弩,准备,一百步平射!” 周勃家的家将,多少还算是有些见识,知道如果不能在第一波弩箭齐射就杀死一半的匈奴人,他们将在无活路。 马蹄声越来越近,云琅的脸上全是汗水,扣在扳机上的手也湿漉漉的。 他看见纨绔们排成了一个乱糟糟的队形,家将的命令刚刚下达,就有稀稀疏疏的弩箭平射了出去。 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厚重羊皮袄的匈奴人,他手里的武器非常的简单,就是一根粗大的硬木棒子,一头大,一头小,如同锤子一般抡起来之后,就挡飞了迎面过来的弩箭。 “啊哦哈——”匈奴猛将抖手把自己手里的棒子抡了出去,靠在马车边上的一个汉人躲避不及,竟然被一棒子敲碎了脑袋,粉红色的脑浆子飞溅的到处都是。 距离太近了,匈奴人的马速也太快,张连他们只能射出一支弩箭,就看见匈奴人狰狞的面容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张连怪叫一声,丢掉手里的弩弓,用肩膀扛着翻到的马车,竟然生生的将翻倒的马车给顶到了大陆边上。 一个匈奴人躲避不及,人马一起撞在马车上,将马车撞的粉碎,那个匈奴人连同战马,却再也分辨不出形状了。 张连也被强大的冲撞力量顶的飞了出去,掉在地上就开始大口的吐血。 那个雄壮的匈奴将军,带马绕过残破的马车,手上早就换上了一柄鹤嘴斧,在经过马车的时候,鹤嘴斧趁势敲击在一个护卫的胸口,那个护卫身体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两截,虽然没有断,却倒飞了出去,撞倒了身后的马夫。 薛亮嗷的叫了一声,就钻进了一辆马车的底下,周鸿却举着一柄剑迎着那个头上绑着恐怖骨甲的匈奴猛将冲了过去,如果不能挡住这个家伙,后面的匈奴人就会全部过来。 周鸿的长剑跟鹤嘴斧撞在一起,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周鸿精工打造的百炼钢剑,居然砍断了鹤嘴斧,去势不竭的铁剑掠过匈奴猛将的腰腹,在他的腰上开了一道很大的血口子。 云琅一条腿压着老虎,不让它冲出去,手上却冷静的不断扣动弩机,每一枝弩箭离开铁臂弩的瞬间,就会贯入一个匈奴人的要害之处。 也就是有云琅的存在后续的匈奴人才不得不放缓进攻的速度,四处寻找发射冷箭的人。 周鸿虽然挡住了匈奴猛将,他握剑的虎口已经被刚才剧烈的撞击弄得撕开了,大拇指奇怪的扭曲着。 一柄长剑从匈奴猛将的身后刺过来,匈奴人闪身避开,大叫一声居然用胳膊与腰肋生生的将那柄长剑夹在肋下。身体扭转,握剑的周氏护卫就被抡了起来,跟周鸿撞在一起。 云琅低下头,一枝枝羽箭嗖嗖的从头顶飞过,如果不是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小坑,让他的身体低于山头,他早就中箭了。 一排牛皮绳圈飞了过来,有的套住了挡在路上的马车上,有的直接套在人的脖子上,挡在路上的马车连同那些无法动弹的挽马一起被强悍的匈奴人拖走了。 云琅用脚重新给铁臂弩上好了弦,安置好铁臂弩之后,就看见一个肮脏的面孔就在距他不到两尺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闻到了那个家伙喷出来的臭气。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六八章 杀奴 1   第一六八章杀奴(1)   “我要回去拿包袱!”一个高大的妇人听说匈奴人来了,她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害怕,而是要回去拿自己积攒的财物。   刘婆一巴掌抽在妇人的脸上怒吼道:“带着孩子去松林那边,谁敢回去,老婆子今天就砍死她。”   高大的妇人捂着脸大哭起来,她这一哭,好多妇人也跟着大哭,那些年幼的孩子更是跟着嚎啕大哭。   不过还好,刘婆那柄不知道从哪来找来的刀子终究是发挥了作用,一大群妇孺跌跌撞撞的向松林跑去。   妇人们很害怕,听说匈奴人吃人不吐骨头,上一次匈奴突袭甘泉宫的时候不过是十二年前的事情,这些妇人哪里有不知道的道理。   听说匈奴人又来了,顿时没了主张,只能是主家说什么,她们就怎么做。   宣真,毛孩等孩子大呼道:“去松林山洞躲避一时。”   于是,宣真在前面带路,毛孩在后面压阵,这才维持了队伍的齐整,快速的进入了松林。   云琅有军职,还是羽林军司马,羽林军的职责就是守卫建章宫,也称为建章宫骑。   既然匈奴人已经摸到骊山了,必然威胁到了建章宫,此时如果再不归营,就是泼天的大罪。   好在已经捉了一个匈奴,有了一个脱罪的借口,就今天这事,不论建章宫有没有事情,全长安三辅的军队都有大罪。   尤其是云中,雁门,定襄,太原四郡的军队,郡守,更是罪不可赦。   云琅穿好了盔甲,全副武装守在门前,护送妇孺们往松林走,就在这个功夫,云琅看见西北方向冒起了无数股狼烟,云琅微微的叹了口气。   等家里的妇孺全部进了松林,并且隐藏在褚狼他们以前藏身的山洞里,云琅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里比较安全,除过云氏之外,基本上没人知晓,匈奴人劫掠如风,短时间内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这里的。   找到溪水边的那个匈奴人的时候,匈奴人的血已经流干了,看了满身披挂的云琅,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云琅找不到云家的护卫,就在刚才,那些护卫们的家眷也跑的不见了踪影。   梁翁抱着云琅的铁壁弩战战兢兢的跟在云琅身后,怒气冲冲的道。   “都跑了,老奴去找何良他们,他们说匈奴人打过来了,就带着家小跑了。”   云琅笑道:“不是一家人,没可能进一家门的,他们以为云氏的庄园宏大,一定会遭受匈奴人重点劫掠,所以弃甲而逃。   他们却不知道,匈奴人的这一次进攻,与十二年前的那一次进攻有着天壤之别。   离开云家这个坚守的地方,反而带着全家暴露荒野,更容易遭受灭顶之灾。”   梁翁见云琅很平静,慌乱的他也就安定了下来,这才看见地上的那具尸体。   “匈奴!我刚刚杀的!”   梁翁一听这话,两只眼睛顿时冒光,从腰里取出一柄斧头,三五下就把匈奴人的脑袋砍了下来,举着血淋淋的脑袋兴奋地对云琅道:“少爷,斩首一级,这可是军功,就是不知道这家伙是匈奴当户,还是将军,都尉。”   云琅指指倒毙的战马道:“他的东西在那里,你好好的搜搜,最好能找到可以证明身份的令牌,这家伙非常的彪悍,我跟老虎一起才杀了他。”   梁翁拍拍老虎的脑袋,又亲昵的拿脑袋蹭蹭老虎脑袋,然后就去收拾那个匈奴人的遗物去了。   云琅瞅着荒野道:“这里偏僻,匈奴人应该不会跑这里来的,你就留在这里,我跟老虎去羽林大营。”   云琅为云家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打气道。   “少爷,您不知道先帝病重时期,匈奴人就来过一次上林苑,还把甘泉宫给烧了,听说,匈奴人攻破了雁门关,北方四郡全部失守,被匈奴掳走的百姓不下十万之多。   少爷,你也藏起来吧,咱们家已经斩首一级了,怎么都能交代的过去,老奴一个人看家就成了。”   云琅摇摇头,在梁翁担忧的目光中,骑着游春马带着老虎离开了骊山。   狼烟升起了,上林苑里的所有活物似乎都藏了起来,云琅跟老虎不敢走大道,现在,有很高的可能会遇见匈奴人的骑兵大队。   如果是汉人之间的战争,云琅一定会避开的,如今,既然来的是匈奴人,即便是再危险,云琅也要试一下的。   如果,连他这个羽林司马都躲起来了,还指望谁能站起来跟匈奴作战呢?   走了不到十里地,云琅的衣衫就被汗水湿透了,他觉得不能再往前走了,老虎在不断地低声咆哮,这是警讯,老虎已经觉得这里很危险了。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山包,正好卡在路边,山包上的茅草很深,是一个不错的伏击地点。   如果来的匈奴人很多,云琅就决定藏起来,如果来的是零散的匈奴人,云琅就准备用铁臂弩杀了他们。   游春马很乖巧的卧在草丛里,老虎也静静的趴在草丛中,云琅不紧不慢的安置好铁臂弩的三脚架,将上满弩箭的铁臂弩装在三角架上,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射击的精度。   云琅安排好了一切,刚刚准备休息一会,就看见三骑一先一后的从大路上狂奔过来,云琅将身体伏低,通过弩弓望山仔细的观察来人。   前面跑的明显是一个汉人,身上血迹斑斑,背后还背着一个牛皮筒子,看样子是信使。   后面的两个骑兵明显就不是汉人,虽然穿着汉人的衣服,云琅依旧不认为他们是汉人,因为霍去病说过,汉人目前还没有本事纵马弯弓……   羽箭嗖嗖的从信使背后飞过吗,信使紧紧地趴在马背上毫无还手之力。   云琅微笑着放过狂奔的信使,将后面的那个匈奴人的身形套进了望山。   小山相距大路不过三十米,正好在铁臂弩威力最大得射程之内,云琅轻轻地扣动了机括,一支铁羽弩箭就咻的一声,刺进了那个正要发箭的匈奴人的脑袋,铁箭射穿了头颅,匈奴人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云琅来不及看战果,就迅速的将弩箭瞄准了第一个匈奴人,这一次他几乎没有等待,匈奴人的身体刚刚进入望山,他就扣发了弩机。   弩箭追上了狂奔的匈奴人,从他宽阔的后背刺了进去,匈奴人大叫一声,趴在马背上拨转马头就要斜刺里进入荒原,他非常的机敏,一刹那的功夫他就察觉了弩箭是从哪里飞来的。   趴在草丛里的老虎悄无声息的钻出草丛,带着厚厚肉垫子的爪子落地无声,悄悄地缀了上去。   在浓密的荒草里,那是老虎的天下。   信使明显的发现了身后的追兵已经被干掉了,就停下战马,拱手朝云琅所在的方位吼道:“多谢兄长救护,张六子感激不尽,军务在身不敢停留,如果兄长去了我北大营,只要说出今日的事情,张六子定有厚报。”   云琅静静地看着那个叫做张六子的北大营信使,一言不发,等张六子离开了,他才下了山包,牵着匈奴人的战马拖着那个匈奴人的尸体进了草丛。   老虎回来了,巨大的犬齿上血迹斑斑,两只爪子上也满是血迹,肚皮翕张的厉害,可见刚才的战斗也非常的激烈。   云琅摸摸老虎的脑袋,给它的打嘴里倒了一点酒,老虎砸吧两下嘴巴,就重新把脑袋搁在爪子上休息。   杀了人,云琅没有任何的不适,身体反而兴奋地有些颤抖,他重新趴在荒草丛里,继续通过铁臂弩的望山,观察这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第一六九章杀奴 2   第一六九章杀奴(2)   每一次,只要老虎的耳朵开始摆动,云琅就会瞭望四周,这个过程经历了足足三个时辰。   在这段时间内,有六拨人从他的望山世界里走过,有惶急的商贾,有乱跑的野人,也有赶着马车的富家子。   云琅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哪,每一个人都像是身处世界末日一半,惶惶不可终日。   云琅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有些理解刘彻为什么要穷兵黩武了,这种随时有人要你命的感觉真的不好,一点都不好。   大路上忽然有隆隆的马车声,云琅起身观望,只见十余辆华贵的马车从道路的远处驶来,车夫站在车辕上奋力驱赶马匹,两个武装护卫站在马车后面,紧张的瞅着后面的情形。   车速极快,拉车的马匹口吐白涎已经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依旧狂奔不休。   领头的一辆马车的车轴忽然折断,华贵的车厢轰然倒地,被狂奔的战马拖拽着继续前行了百十步,战马力竭,也翻倒在地上。   两个翠衣**哭叫着从残破的马车里爬出来,头脸上全是血迹,紧接着一个胖胖的男子也从马车里爬出来,虽然狼狈了一些,却似乎没有受伤,举着一柄剑怒吼道。   “不跑了,不跑了,耶耶不跑了,就在这里干死匈奴人。”   听了那个胖子的话,两个翠衣**的哭声越发的大了。   后面的马车绕不过前面的马车,也只好停下来,一个绿衣男子从马车里跳出来吼道:“张连,快把你的马车弄开,匈奴人追来了。”   那个叫做张连的胖子摇摇头道:“杜预,别跑了,马已经撑不住了,你看看你的马,已经在吐白沫子了。最多还能跑三里地,趁着现在有点时间,不如把这些马车堵在道路上,我们跟匈奴人大战一场。”   “你说什么?张胖子,就你还能跟匈奴人大战?是送死吧?你没看见薛亮是怎么死的?是被匈奴丢出来的绳子勒死的。   让开,老子能跑多远算多远。”   从马车里跳出来的纨绔越来越多,云琅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人,准备看他们怎么选择,匈奴人的估计已经追过来了,云琅已经看见后面有尘土扬起来了。   这些纨绔有很多人他其实是认识的,曹襄上次在家里召集冤大头帮他凑钱,其中就有这里面的好几个人。   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祖宗就是大名赫赫的留侯张良,那个叫薛亮的,他父亲就是宰相薛泽,还有那个长的最高的家伙,他就是周勃的后代。   十余辆马车,二十几个护卫,十余个马夫,女人倒是有十七八个,无论如何,也算是有点战斗力。   云琅不知道那个叫做张连的家伙如何组织这群乌合之众来对付强敌。   拉车的马因为猛然停了下来,再也没有力气负担马车了,一个个哀鸣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想要逃走的薛亮,顿时面如土色。   张连从车厢里取出一架弩弓,一边上弦,一边道:“我不敢逃了,我把庄子里的仆役全部留给了匈奴人祸害,回到家也是被我耶耶打死的命,不如在这里拼一下,战死了,家里也好对外解释庄子里发生的事情。”   这些纨绔子非常的出乎云琅的预料,还以为这群好色胆小的混账,一定会逃跑的,没想到,他们竟然很快就达成了统一意见,由周勃家那个老护卫指挥,在这里跟追兵大战一场。   张连在一个翠衣女子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又指着荒原道:“何氏,你带着陈氏快跑吧,告诉你,哪怕被荒原里的野兽咬死,也比落在匈奴人手里好一百倍。   如果能活着,就回到你们夫君身边去吧,我们在阳陵邑的院子也归你们了,好好过日子。”   一大群妇人顿时头都不回的就钻进了荒原……   张连遗憾的看着跑走的妇人,对薛亮道:“可惜了哟!”   周鸿瓮声瓮气的道:“有什么好可惜的,等耶耶们活着回去,再找回来就是!”   周鸿音刚落,云琅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处传来,很快,一队骑兵就出现在云琅的视线里。   只是看看衣着,云琅就知道这是一队匈奴人,三十几骑从大路上烟尘滚滚的追过来,仅仅是一往无前的气势,就让人心头生畏。   “举弩,准备,一百步平射!”   周勃家的家将,多少还算是有些见识,知道如果不能在第一波弩箭齐射就杀死一半的匈奴人,他们将在无活路。   马蹄声越来越近,云琅的脸上全是汗水,扣在扳机上的手也湿漉漉的。   他看见纨绔们排成了一个乱糟糟的队形,家将的命令刚刚下达,就有稀稀疏疏的弩箭平射了出去。   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厚重羊皮袄的匈奴人,他手里的武器非常的简单,就是一根粗大的硬木棒子,一头大,一头小,如同锤子一般抡起来之后,就挡飞了迎面过来的弩箭。   “啊哦哈——”匈奴猛将抖手把自己手里的棒子抡了出去,靠在马车边上的一个汉人躲避不及,竟然被一棒子敲碎了脑袋,粉红色的脑浆子飞溅的到处都是。   距离太近了,匈奴人的马速也太快,张连他们只能射出一支弩箭,就看见匈奴人狰狞的面容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张连怪叫一声,丢掉手里的弩弓,用肩膀扛着翻到的马车,竟然生生的将翻倒的马车给顶到了大陆边上。   一个匈奴人躲避不及,人马一起撞在马车上,将马车撞的粉碎,那个匈奴人连同战马,却再也分辨不出形状了。   张连也被强大的冲撞力量顶的飞了出去,掉在地上就开始大口的吐血。   那个雄壮的匈奴将军,带马绕过残破的马车,手上早就换上了一柄鹤嘴斧,在经过马车的时候,鹤嘴斧趁势敲击在一个护卫的胸口,那个护卫身体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两截,虽然没有断,却倒飞了出去,撞倒了身后的马夫。   薛亮嗷的叫了一声,就钻进了一辆马车的底下,周鸿却举着一柄剑迎着那个头上绑着恐怖骨甲的匈奴猛将冲了过去,如果不能挡住这个家伙,后面的匈奴人就会全部过来。   周鸿的长剑跟鹤嘴斧撞在一起,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周鸿精工打造的百炼钢剑,居然砍断了鹤嘴斧,去势不竭的铁剑掠过匈奴猛将的腰腹,在他的腰上开了一道很大的血口子。   云琅一条腿压着老虎,不让它冲出去,手上却冷静的不断扣动弩机,每一枝弩箭离开铁臂弩的瞬间,就会贯入一个匈奴人的要害之处。   也就是有云琅的存在后续的匈奴人才不得不放缓进攻的速度,四处寻找发射冷箭的人。   周鸿虽然挡住了匈奴猛将,他握剑的虎口已经被刚才剧烈的撞击弄得撕开了,大拇指奇怪的扭曲着。   一柄长剑从匈奴猛将的身后刺过来,匈奴人闪身避开,大叫一声居然用胳膊与腰肋生生的将那柄长剑夹在肋下。身体扭转,握剑的周氏护卫就被抡了起来,跟周鸿撞在一起。   云琅低下头,一枝枝羽箭嗖嗖的从头顶飞过,如果不是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小坑,让他的身体低于山头,他早就中箭了。   一排牛皮绳圈飞了过来,有的套住了挡在路上的马车上,有的直接套在人的脖子上,挡在路上的马车连同那些无法动弹的挽马一起被强悍的匈奴人拖走了。   云琅用脚重新给铁臂弩上好了弦,安置好铁臂弩之后,就看见一个肮脏的面孔就在距他不到两尺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好像闻到了那个家伙喷出来的臭气。 第一七零章杀奴 3   第一七零章杀奴(3)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博   一支粗大的爪子探过去,臭气立刻就变成了血腥气,那个爬上山包的匈奴人发出一声恐怖至极的叫声,就从山包上滚落下去了。   估计他到了地狱也忘记不了刚才看见的那颗狰狞至极的老虎脑袋。   有了铁剑的匈奴猛将催动战马,在纨绔群中左突右杀,所到之处残肢断臂乱飞,原本还有一点战意的纨绔们顿时就哭爹喊娘的往马车下面钻。   那些作战经验丰富的护卫们却前赴后继的向匈奴猛将扑过去,周氏家将声嘶力竭的吼道:“杀死他!我们有援军!”   匈奴猛将哈哈大笑,手里的铁剑简直太合适他了,这东西杀起人来犹如砍瓜切菜一般,匈奴人的铜刀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比。   眼看着自己的部属也越过了马车障碍,他的铁剑挥舞的更加有力。   老护卫眼看着匈奴猛将的铁剑就要砍到额头上了,眼睛一闭用手中长剑用力的格挡了上去。   匈奴人的铁剑落在他的剑上,却没有多少力道,诧异的睁开眼,却发现匈奴猛将正在用力的催动战马,低头一看,才发现张连躺在地上,双手死死的抱着匈奴猛将的一只战马蹄子,一边吐血一边哭喊:“杀死他!”   周鸿的眼珠子似乎都有些红了,他的右手已经废掉了,干脆不加理会,双臂张开,无视刺过来的长剑一头撞在匈奴猛将的身上。   匈奴猛将终于在马上坐不稳当了,嚎叫一声从马上滚落。周氏护卫惨叫一声,他看的很清楚,匈奴人的长剑刺穿了小主人的身体。   这时候他再也顾不得指挥战场了,从马车后面跳出来,举剑就刺。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剑刃,匈奴猛将狞笑着一膝盖顶开趴在他身上的周鸿,单手抓着护卫的长剑,即便献血长流,他也不在乎。   一个纨绔嚎叫着从马车底下窜出来,他的武器早就丢了,却跳上匈奴猛将的后背,张开嘴就咬在那家伙的脖子上,不论匈奴人怎么挣扎都甩不开这个如同跗骨之蛆的家伙。   然后,又跳出来一个纨绔,直到那个匈奴猛将被人海淹没。   云琅射出去了十五枝铁羽箭,铁臂弩上也仅剩下最后一支了,他的脑袋眩晕的厉害,最短的时间里,他为铁臂弩上了五次弓弦,这远远的超过了他能承受的极限。   强忍着扣动了弩机,将最后一支铁羽箭射进了一个要去救援他们将军的匈奴人胸口。   然后就丢掉铁臂弩,举着长矛呐喊一声,从山包上冲了下来,这一刻,他好像忘记了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死这样一个后果。   每个人都在死战,马夫笨拙的举着长剑围绕着匈奴骑兵团团乱转,虽然总有同伴被匈奴人杀死,他们也总能找到机会杀死那些停止不动的骑兵。   云琅的长矛斜斜的从一个匈奴骑兵的腰肋处刺了进去,锋利的长矛一直深入到那家伙的胸腔,云琅不敢松手,推着长矛向前进,直到把那个匈奴从战马上推下来。   那个巨大的人球忽然散开了,匈奴猛将摇摇晃晃的从人堆里站起来,一只眼珠子吊在眼眶外面,两只耳朵也早就不见了踪影,他从一具尸体身上拔出一柄长剑,正要刺下去的时候,一只手抱住了他举剑的胳膊,很快,就有很多只手缠绕在他的身上,让他雄壮的身体不得不再一次倾倒。   云琅听的脑后一阵狂风刮过,回头一看,才发现老虎整只身体扑在一个举着铜刀的匈奴骑兵身上,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过后,那只握着铜刀的手就掉了下来。   云琅反手将长矛刺了出去,这个动作他曾经每天都要重复两千次,所以非常的熟练。   匈奴人的铜刀击打在长矛上荡开了长矛,云琅松开了长矛,一柄短短的投枪出现在手上,胳膊稍微弯曲一下,投枪就惯进了匈奴人的战马脖子,战马嘶鸣一声倒在地上,三四个拿着各色武器的马夫就压在了那个匈奴人的身上。   云琅的左肩处麻木的厉害,这地方刚才挨了一刀,因为有铠甲护着,铜刀被弹起来,可是匈奴人强大的力道依旧作用在了他的身上。   老虎咆哮一声,一支羽箭插在它的肩胛处,这引起老虎更大的愤怒,抛弃了那个脑袋被他蹂躏的已经没有模样的匈奴人,一个空翻就向那个拿着弓箭在外围放冷箭的匈奴人。   云琅踉跄两步想要去帮老虎,眼前却金星乱冒,他咬破舌尖,从背后卸下短弩,只要眼前出现匈奴人,他就果断的扣发弩机,眼看着坐在马上的匈奴人越来越少,云琅第一次觉得胜利的天平正在向他们这一方倾斜。   弩箭射完了,云琅想要给弩箭上弦,却发现他的左臂一点力都使不上。   一匹战马撞在云琅的胸口,将他撞得向后倒去,马上的匈奴人也从马上掉了下来,一柄长矛就刺穿了那个匈奴人的咽喉。   云琅努力的眨巴着眼睛,想要看清楚面前这张熟悉的面孔,却怎么都想不起来的他是谁。   天空在旋转,大地在倾斜,他努力的探出手去,却没有抓住眼前这个人,软软的倒在地上。   耳朵里全是人嘶马叫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混成一团,有人对着他大吼,他却分辨不清楚是谁的声音,也听不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老虎的大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他探出去的手抓住了老虎嘴边的软肉,胡须有些扎手,不过,很真实。   有人掰开他咬的紧紧的嘴巴,往里面倒了很多酒,云琅渴极了,大口的吞咽着酒浆,酸涩的酒浆变得非常甘甜,如同玉液琼浆一般滋润着他焦渴的五脏六肺。   “好样的,一人击杀了十三个匈奴,不愧是我御林军的军司马。”   五官的感觉终于回来了,云琅也终于看清楚了眼前的人。   公孙敖喋喋不休的说着话,看云琅的眼神都冒着金光。   “十六个!”   云琅如果没有立功也罢,如果真的立功了,他绝对不允许别人贪墨他的功劳,尤其是杀匈奴这种功劳,他一点都不嫌多。   公孙敖笑道:“再拿三个人头过来,耶耶就立刻给你再记三级功劳。”   云琅拍拍老虎的脑袋,脑袋上有一道刀伤的老虎立刻就钻进荒草里,不一会就拖回两具匈奴人的尸体。   “还有一级在家里。”   公孙敖狞笑道:“这就派人去取,哈哈哈,我羽林军此次斩首六百七十七级,还有谁再敢说我羽林军全是娃娃?”   “小郎啊——你可不能死啊!”一个凄惨的声音从云琅身边传来,云琅转过头去,只见那个老家将抱着肚子上插着一柄剑的周鸿哭的凄惨无比。   那一剑云琅看的很清楚,没从肚子中间穿过去,只是穿过了腰肋处的皮肉,应该死不掉才对啊。   “小郎,你的两条腿被战马踩碎了。”一个健壮的护卫抱着同样凄惨的不能再凄惨的张连痛哭失声。   “快看看耶耶的家伙还在不在?如果不在,你就一剑弄死我,否则我就弄死你。”   “在,在,在啊,你的膝盖骨被马蹄子踏碎了。”护卫连忙解开他血糊糊的下裳瞅了一眼道。   张连长吁了一口气看着天空道:“老天总算是待我不薄啊,只要家伙在,用腿换一辈子的安逸,也值了,回去就把何氏,陈氏给耶耶抓回来……”   公孙敖冲着张连挑起大拇指夸赞道:“好汉子,留侯家的子孙,果然没有废物。”   张连傲然道:“那是自然,是某家决定要在这里跟匈奴人决战的,要是继续跑,被人家追上逐个击破,没人能活下来……” 第一七一章 风雨欲来   第一七一章风雨欲来   杀死匈奴大当户的功劳很大,可是杀死这个匈奴人的猛士很多,于是,功劳就不好分了,最好他们还是达成了统一的意见。   张连付出的最多,所以,他分到了脑袋,周鸿分到了两只手臂,其余纨绔们就把剩下的部位给分了。   大汉的军功要求非常的严苛,没有实物不得记功,这是一条铁律,当初项羽被一群人杀死之后,他们就是这么分功的。   唯一没有分派到功劳的人是薛亮,就连胆小的杜预都分到了匈奴猛将的一只脚,唯有他没有任何功劳。   倒是他家残存的一个家将跟马夫分到了一个匈奴人的首级,薛亮正在低声的跟自家的人商量,能不能把那个匈奴人的首级算在他的头上,却被护卫跟马夫严词拒绝了。   在公孙敖面前商量这种事情是极为不妥当的,一旦护卫跟马夫同意这个建议,公孙敖一定会直接取消他们的功劳,并且会拿他们去治罪。   碰了一鼻子灰的薛良想要重新加入纨绔圈子,却被那些焦头烂额的纨绔们给推了出去,从今天起,他很明显的被所有人抛弃了。   云琅给老虎包扎脑袋,那一刀砍的很重,伤口也很长,云琅找了一根缝衣服的针线,火烧之后,就用开水里煮过的丝线给老虎缝伤口,过程自然是非常的痛苦,老虎嚎叫着直到云琅给它缝好了伤口,才无力地趴在一边。   肩胛上还挨了一箭,不过这一箭对老虎来说不算什么,匈奴人的狼牙箭对他的伤害很有限。   霍去病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躺在一张爬犁上,被游春马拖着往家里走。   云琅的爬犁上还拴着十一匹匈奴战马,这都是他的缴获。   李敢看的眼红,一个劲的叹息,他就不该离开云家,如果还在云家,今天这场小小的狙击战他就能严重的参与了,有他带领一群纨绔作战,会让他一战扬名天下的。   霍去病的样子也不好,脸色苍白,坐在马上也不妥当。   李敢叹息一声道:“你们两个好运气,一个刚好碰见了一小股匈奴人,阵斩一十六人,一个在甘泉宫守卫太后,阵斩了一个裨王,击溃了裨王所属两百八十余骑。啊——你们运气怎么这么好啊!”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以后有的是机会,大战这就要开始了,匈奴左谷蠡王发动的这次突袭,让陛下颜面无光,我们一定会发起反击的。”   “到底怎么会事?现在可不是先帝时期,内有八王之乱,外有匈奴压境,最后让左贤王偷袭得手。   现在北边的四郡都有重兵把守,怎么会让匈奴人跑到甘泉宫来了?”   霍去病拍拍老虎的肚皮小声道:“等事情平息了我再对你说,牵涉太多了,也太深了。   阿敢,你的嘴巴一定要封牢,不能在外面胡说八道,等我们从军营解散之后,就去阿琅家,不要留在阳陵邑,更不要踏进长安城一步。”   李敢点点头道:“知道,这一次恐怕没人有好日子过了。”   听霍去病说的严重,再想到公孙敖那副得意的劲头,云琅就把这事抛诸脑后,既然羽林军只会有功,不会有罪责,自己这个羽林军司马也就安然无恙,说不定还能升官,别人倒霉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回家的路上,云琅发现一群群的大汉军马在荒原上游荡,如同梳子一般在清理可能溃散的匈奴人。   云琅不知道前来偷袭甘泉宫的匈奴人有多少,不过,看目前的状况,应该不算太多,而且已经被大汉的军队击溃了。   回到家里,家里依旧一个人都没有,送云琅回来的羽林军在院子里喊了好久,梁翁才战战兢兢的从一个地窖里爬出来,眼见云琅跟老虎都躺在爬犁上,哆嗦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云琅笑着打发走了羽林军同僚,对梁翁笑道:“安稳了,把她们从山洞里找回来,赶紧做饭,我快要饿死了。”   梁翁紧张的看看拴在帕里上的十一匹彪悍的战马道:“这些马……”   云琅笑道:“我跟老虎杀了十六个匈奴人,缴获了十一匹战马,这些马都是咱家的了。”   梁翁正要出去找那些妇孺,好让她们回家,山洞里什么都没有,一大群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还不知道怎么受罪呢。   就看见宣真跟毛孩两个缩头缩脑的从外面溜进来,见梁翁跟云琅都在,就欢呼一声跑过来道:“家住没事就太好了。”   云琅笑道:“去告诉刘婆婆,警讯已经解除,匈奴人也都被大军给杀光了,可以回来了。”   两个半大的少年闻言大为欢喜,一溜烟的就抢着向山洞跑去,想要早一点把好消息告诉每一个人。   梁翁搀扶着云琅上到了二楼,老虎也跟着爬上来,这个憨货今天算是吃够了苦头,守在云琅身边一动都不愿意动。   刘婆她们回来之前,云琅就沉沉的昏睡过去了。   这一场大战,对云琅来说是一场劫难。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一个人挺着长矛从山包上冲杀下去。   明明早就想好了,一定要守在土包上,只用铁臂弩杀敌,绝不近距离与匈奴人作战的,为什么脑袋一热就会冲下去呢?   “哪来的胆子啊——”即便是在昏睡,云琅依旧在梦中感慨出声。   睡眠可能是最好的药。   云琅一觉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老虎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舔舐着饭盆里的蛋液。   见云琅睁开了眼睛,就看他一眼,然后继续慢慢的吃自己的饭。   红袖,小虫,刘婆,以及云氏的两个奉茶女子,都守在云琅的床边。   被人托着坐起来,云琅对刘婆道:“家里一切都好吧?”   刘婆施礼道:“小郎,家中一切都好,就是家里的牲畜跟家禽一天没有喂食,有些焦躁,现在也好了。”   “告诉梁翁,云家从今日起开革十六名护卫,也就是从今日起,他们必须离开云氏,不得迁延。”   云家的护卫就是摆设,就像云家的工匠一样,云家只能使唤,却不能留住。   工匠到底是国家的,云家有资格动用已经是很难得了,可是那些护卫们,事情就做的很过分,在云家平日里混工钱,混钱粮,一旦云氏有难,他们就一窝蜂的跑了,这样的护卫要他们做什么。   “他们也没脸回来了,小郎只要把文书递给官家,官家自然会处置,咱们不用做恶人。   您受了伤,先把伤养好才是家里的头等大事,莫要动怒,与那些跟我们不是一条心的人动怒,不值得。”   听说家里一切安好,云琅也就放心了。   “长门宫那边的是个什么情形?”云琅又问。   小虫回答道:“仆婢们回来了,阿娇贵人不见踪影。“   红袖连忙补充道:“大长秋也没有回来,如今,长门宫里只有百十个守卫在看守,看样子阿娇贵人很快就会回来的。”   云琅叹口气道:“还以为能好好的过几年安生日子,这才几天啊,匈奴人都跑到家门口了。   刘婆,吩咐下去,这些天不要轻易地离开家,红袖,小虫也不用出外背水了,等官府的公告出来之后再做安排!”   一群人伺候云琅吃过饭,就把安静的空间留给了云琅,她们知道家主在这个时候一定有很多的事情要想,梁翁下令,不许任何人打搅。   云琅最担心的其实还是曹襄,不知为什么霍去病,李敢,刘婆,梁翁他们谁都没有跟云琅说起过曹襄的事情。   这让云琅隐隐约约的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一七二章云家需要更多的资源      运送到云家的伤患很多,包括昨日在大路上迎击匈奴人的一众纨绔。   双腿肿的跟大象腿一样的张连早就没有了昨日的嚣张,浑身滚烫,如果不能降温,就会被自己的体温给活活的烧死。   周鸿也好不到那里去,肋部的贯穿伤,已经有些发炎了,如今面如金纸昏迷不醒,且水米不进。   至于别的纨绔也好不到那里去,几乎个个带伤,骨断筋折者算是最轻的伤患。   不仅仅如此,羽林军中的伤患也被公孙敖一股脑的给送过来了,百十个伤患,躺在云家的饭堂里,非常的壮观。   看着杀猪匠一般的医生,伸着一双黑不拉叽的手就开始为军卒处理伤患,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决定还是自己动手的好。   事实上他也没有好办法,没有那些药物,他只知道高温消毒这一条,知道病人居住的环境越干净越好。   于是,他就让人先把那两个杀猪匠一般的医生,放在滚烫的水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一遍,至于什么胡须头发眉毛全部剃掉,还警告那两个医生,看完一个伤患就用柳枝水洗一遍手,敢少洗一次就乱棍打出。   在大汉军队中,医生的地位并不高,主要是高居不下的伤患死亡率造成的恶果。   在很多人看来,有没有医生其实不重要吗,他们能干的事情一些老道的军卒干的更好。   伤病一旦进了伤兵营,就看个人的造化了,命硬的能活下来,命格浅的死了是必然,不死才是奇迹。   大汉国不是没有高明的医生,只是,这种医生乃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再加上高明的人又有隐居的习惯,别人不求上门,他们轻易不会出手的。   在云琅的催促下,凡是开放性的创伤,他的办法就只有一个,用浓浓的皂角水洗干净伤口之后,再用盐水洗一遍,最后用丝线缝上就好。   伤口浅的直接缝死,伤口深的,就缝两遍,肥一些的缝三层,最后留一点口子在伤口上插一截芦苇管子引流了事。   大汉国的金疮药云琅看过,内容很丰富,有公猪油,有面粉,有黄蜡,有甘草,有血竭,有苍龙草,加水搅拌之后,依靠药膏的黏性来堵住伤口,不让伤口继续流血。   还有一些更过分,里面含有大量的硫磺……   云家有三七,研成粉末之后添加两样清凉的药材比如薄荷,甘草最后用一点蜂蜜黏在消毒过的麻布条子上,最后绑在伤口处,立刻就获得了伤患的一致好评,他们都说伤口处凉凉的,感觉很舒坦。   药里面添加了薄荷,要是不清凉才会出怪事。   这些事情,云琅一个人可干不过来,更何况这些当兵的全是脏鬼,云琅清洁了两个医生,自然也要清洁他们的,尤其是他们身上那些可怕的寄生虫让云琅忍无可忍。   云家的仆妇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一个脏了吧唧的赤裸男人出现在面前她们根本就不再在乎。   一边七手八脚的给放在台子上的赤裸男人清洁身体,一边还有功夫对每一个男人品头论足。   就性别而言,男人似乎更有侵略性,不过,那是在一般情况下,现在,他的伤患处被麻布包扎的密密匝匝,被人剥光了如同待宰的猪一样放在台子上,他们就比女人还要害羞。   一个大胡子军卒被妇人清理干净之后,穿上干净简单的病号衣衫,痛不欲生的趴在干净的单人床榻上无声的饮泣。   其余军卒也没有看笑话的意思,被一群妇人围观,拨弄,清洁身体的过程他们也要经历一遍,尤其是那些妇人还用一块麻布遮住口鼻,看不清美丑……   云琅觉得大汉人很耐活,砍掉胳膊拿着烧红的烙铁把伤口封闭起来,那些人也就是嚎叫两声,连昏迷的都很少,第二天就能大口的喝粥。   张连还似有些失落,他的两条腿被战马踩塌成肉饼了,膝盖以下没有复原的可能。   他却不愿意把自己的两条腿锯掉,那怕两条腿已经有味道了,他依旧不肯。   “锯掉吧,一了百了,你哪天不是说了吗,只要中间的家伙还在,就千值万值吗?   赶紧的做决定,腿锯掉之后养好伤,你还是那个纵横花丛的好汉。”   云琅站在张连的床边温言劝解。   “腿没了能长出来吗?”   “有这种可能,听说世上有几种药物,能够活死人肉白骨,肢体再生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能弄到那种药。”   张连连忙拉着云琅的手问道:“什么药?那里有得卖?我这就派人去买。”   云琅抽抽鼻子道:“不好买,听说玄菟郡那里有一座白头山,山上有一种叫做人参的东西,只要长够一千年的,就会幻化成人参娃娃,就有这种功效。   另外,昆仑山的冰天雪地里长着一种叫做雪莲的东西,天气越是寒冷,它就绽放的越是美丽,听说雪莲花开的时候,整座山的野兽都会被吸引过来,围着这朵花跪拜……”   张连似乎被故事吸引住了,眼中满是憧憬之色,低头看看自己已经彻底变形的双腿咬着牙道:“去掉吧!”   不知道为什么,云琅看到张连的两条腿被屠夫一样的医生举着利斧一刀两断的时候觉得很壮观。   就连这家伙的惨叫声似乎也比别人的惨叫动听。   再看着医生用烧红的烙铁死死的摁在他断腿的伤口处,滋滋作响,油脂从烙铁上滴落,这家伙以前不论造了什么孽,这一刻也应该还干净了。   云家成了一个临时的医院,好处多多,至少,羽林军,阳陵邑,上林监运来的粮食,麻布药材,够云家吃好多年的。   只是,曹襄一直没有来……   公孙敖来到云家,一脸的沉痛之色,当他看到云家饭堂里依旧躺着的那些军卒,脸上的神情有了一丝变化。   送来的这么多人,现在还有这么多人。   “死了多少?”   云琅摇头道:“到目前还没有死的,昏迷不醒的还有十三个,能不能活过来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一个死掉的都没有?”   “只能说目前没有!”   “好样的,老夫觉得你越来越合适当军司马了,再努力打磨几年,来羽林军当真正的司马耶耶也认了。”   公孙敖跟云琅说完悄悄话,就哈哈大笑着去看他的部下,拍拍这个,挠挠那个,在这个胸口擂一拳,赌咒发誓的说一旦他们伤好了,就能就见到陛下给的赏赐。   伤兵们被公孙敖这一闹,原本郁闷的心情似乎缓解了很多,开始有说有笑的跟公孙敖抱怨。   公孙敖看过伤病之后,又来到云琅的小楼上,指着不远处的饭堂道:“以后羽林军中的伤患都送到你这里成不?”   云琅笑道:“不是不成,主要是住不下。你也看见了,让兄弟们睡在饭堂里,我有些不忍心。”   公孙敖苦笑一声道:“有本事的人即便是拿捏人的痛脚,也拿捏的让你无话可说。   行啊,不就是几栋屋子吗,羽林军将作还是有些本事的,至少盖几座房子没有问题。”   云琅摇头道:“军队要想没有顾忌的打仗,军医很重要,我说的军医可不是你送来的那两个屠夫,我要真正的医生,同时,如果有妇人专门修习护理之道,对于伤病的恢复极为有利。   卑职希望在云家开始试行护理法度,专门聘请一些妇人专门负责照顾伤患。”   公孙敖皱眉道:“没有这个先例,妇人不得进入军营。”   云琅笑道:“上战场的医生,必然是男的,回到上林苑之后,就只能是妇人了。”   公孙敖想了一下,对云琅道:“上报中军府吧!”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有些话想说 孑与今天来到了北京学习,估计是个人修养不够,需要学习……这是一次很重要的学习,能帮助我重新对我们的国家,民族,体制有一个新的认识。 因此上,就不能大量的更新了。 事实上,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为了多更新,把自己弄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对作品的帮助却不是很大,甚至在忙乱中出了很多错。 历史小说,需要严谨,需要一环扣一环的描述,需要大量的思考,然而,写的太快,很多地方就没有办法仔细琢磨,这是我的错,我犯了急功近利的错…… 请兄弟们容我仔细琢磨一下篇章,以及马上就要进行的下一卷,每日的更新孑与不会断,不论什么样的学习,都不如小说重要。 请兄弟们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孑与,让《汉乡》成为真正的汉家乐园。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七三章 刘彻要来了 第一七三章刘彻要来了 云琅的消息其实是封闭的,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对于消息都不是很敏感。 身份越高贵的人消息的灵敏度就越高,很多时候他们就是一个个消息的来源。 谁的消息最灵敏呢?自然是皇帝! 云琅不好去找皇帝打探消息,就只好去找刚刚从甘泉宫回来的阿娇那里听消息。 “雁门关被人家攻破了,上郡也被人家劫掠了一半,左谷蠡王派来了六千死士,目的与上一次袭击甘泉宫的目的相同,就是为了掳掠我大汉的皇太后,然后威胁大汉国,要赎金,弥补人家被卫青袭击遭受的损失。 你遇到的那几十个匈奴人,其实是听说我住在长门宫,就专门跑来抓我的,还好,被你给杀死了,这个人情我领了。 不过,为什么袭击甘泉宫的匈奴人足足有四千,跑来袭击我的匈奴人却连四十个都没有? 这分明是看不起我,估计啊,长安三辅的贵妇们可有的嘲笑了……” 云琅跪坐在毯子上,听阿娇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大一通,他到现在都没有听清楚阿娇所要叙述的重点是什么。 听她的意思,似乎对只有四十个匈奴人来袭击她,非常的不满意,觉得人来少了,让她非常的丢脸。 别人不知道,云琅开始亲眼所见,她一听匈奴人来了,一刻都不犹豫的踩着大长秋的肩膀就骑马跑了。 这才来了四十个人,要是四千个,还不知道她会被吓成什么样子。 “为何没有听到长门宫卫的下落?”云琅趁着阿娇喝水的功夫,连忙插嘴道。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就你操的心多,人家有一个长公主母亲,大将军继父,会有什么事情? 别人击溃了匈奴人,他就带着长门宫卫们追杀下去了,打落水狗的好机会他们家怎么可能错过? 现在估计都快要太原郡了。” 云琅长吁了一口气笑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阿娇离开高高的软塌,走下来瞅着云琅道:“你这人做朋友真是没得说,听说你为了几个纨绔朋友一个人举着长矛从躲藏的山包上冲下来,还一口气杀死了十六个匈奴人?” 云琅苦笑道:“上林苑乱套了,我这个羽林军司马要是还不归营,这是军律所不能容忍的,所以我就准备去军营效命。 走到半路上看见了匈奴人,当然要抵抗一下的,不瞒您说,我当时抱着战死的心态去的。 躲在草丛里射杀了七八个人,见张连,周鸿他们苦战,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没有看袍泽战死而袖手不顾的道理,所以,这才硬着头皮冲下去的。 现在想想,后脊背也是一身冷汗啊。” 阿娇点点头,对云琅中肯的回答很满意,叹口气道:“男人家总是想着建功立业,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建功立业有多难。 有文采的,就卖弄文字,为博得君王的一声夸赞就绞尽脑汁,有武艺的,就披挂上阵,尽力杀敌,战场上可没有只许我杀你,不许你杀我的事情,一个个红着眼珠子厮杀,尸山血海的出来才能弄一个侯爵,也真是可怜啊。” 云琅幽怨的看着阿娇在哪里大言不惭,这女人难道以为大汉国真正的侯爷就跟萝卜一样多么? 有本事把这话说给李广,苏建,公孙敖他们去听听,看他们会不会发狂。 “就看在你杀死了匈奴哨探,还专门跑来向我示警的份上,就告诉你一件事,这一次被中尉府下狱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我不准你去找张汤,去为某人讲情。 更不许打着我的旗号去帮别人,这一次跟以往不同,匈奴人都打到上林苑来了,总归要死一些酒囊饭袋的,要不然,这大汉的天下就危险了。 好好的在你家里琢磨着怎么救人,才是该干的事情,哪怕跟那些纨绔们一起花天酒地也没关系,就是不要掺和进这一次的事情里。 免得人没有救出来,反而把你给带进去,听清楚了没有?” 云琅也是这么想的,他在大汉的人际关系简单,能让他牵挂的也只有霍去病,李敢,曹襄三个,这三个人是他以后在长安三辅能否过上好日子的关键,不敢有事。 至于别人,只要不是自家人,谁死都无所谓。 “把你家冬天种菜的本事教给大长秋,长门宫冬日里也该有些绿菜,长安温汤监人家不愿意给我供应,还是自己种一些,免得看人眼色,跌了身份。” 云琅觉得很不可思议,刘彻除了拿掉了她的皇后身份,其余的一点都没碰,各种待遇甚至还在皇后之上,大长秋早就说过,长门宫的份例是比照甘泉宫的。 甘泉宫是刘彻母亲王氏居住的地方,打死云琅都不相信一个小小的温汤监敢克扣她的绿菜。 阿娇见云琅似乎不相信,就怒道:“胡萝卜,卷心菜,黄瓜,红葱头,还有那种蒸着吃的甜萝卜,我要了,一样都没有,就给我送来了一些茄子,水芹,油菜,韭菜!” 听阿娇这样说,云琅总算是明白了,阿娇平日里在云家的菜园子里摘菜,已经摘习惯了,她认为云家有的东西,皇家就该一样不缺甚至更多。 云琅不打算解释这件事,阿娇之所以会抱怨,其实就是打算以后天长日久的在云家菜园子里继续摘菜,这可能是她不多的一点乐趣。 “冬日里蔬菜长势不好,有些菜没法子种植,不过,云家的热水渠上还是有一些的,您如果喜欢,尽管去摘,这是云家的无上荣光。” 阿娇的嘴角上翘,目的达到了,就看云琅有些不顺眼,她在宫里就不喜欢韩嫣那个妖人,云琅长得似乎比韩嫣还要俊秀一些,这让她有些烦躁。 云琅如何看不出来阿娇的表情变化,这个死女人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敷衍,或者说,她从根本上就懒得敷衍任何人。 起身告辞,被大长秋送出长门宫。 忍不住抱怨道:“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 大长秋哈哈大笑道:“贵人对长得好看的男子从来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尤其是你这种长得阴柔的人,更是讨厌,能跟你说这么多的话,老夫都感到奇怪。 对了,你不会幸进吧?” “什么意思?” “董君!” 云琅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干呕了一声道:“我只喜欢女子,只喜欢美丽的女子,我还打算生儿育女,还准备福泽绵长。 官职有没有无所谓,家里能不能富贵也无所谓,您不能这样羞辱我。” “老夫见到跟你亲近的人,无一不是相貌英俊之辈,你们举止也亲密,还以为你……” “明天,就明天,曹襄,霍去病,李敢他们敢登门,一律用大棍子撵出去,以后只结交公孙敖,张连,周鸿这一类的人,长得越丑越好。” “如此,老夫就放心了,走好,不送。” 云琅走在回家的路上,嘴角上翘的厉害,阿娇跟大长秋都如此担心他会勾引刘彻——这说明,刘彻就要来了。 云家需要刘彻的到来,然后敲定脚跟,确定云家在上林苑居住的合法性,大汉的法律虽然变来变去的,只有刘彻没有变,至少在未来将近五十年的时间里,他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吃晚饭的时候,云琅见到了公孙敖,他跟伤兵们在一起,吃面条吃的很愉快。 至于把碗里的肉挑给军卒吃,这个表演就太明显了,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看着这些小家伙们受伤,心里就不得劲,家里把他们送到羽林军,就指望他们出人头地,能给自己挣一份家业,如果还没出战,就死在长安,没法子交代啊。”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七四章能收钱的就不收人情 第一七四章能收钱的就不收人情 莽夫学老奸巨猾的人说话,样子很恶心,云琅几乎都不敢看公孙敖抽成包子一样的脸。 他带兵就每仁慈过,据霍去病跟李敢说,他教训军卒的唯一手段就是鞭子。 此人嘴笨,军卒错了,他也没办法说的清楚,只是按照一个老军伍的直觉判断,胡乱抽犯错的军卒,希望他能够顿悟。 “云家这几天收拾干净一些,一些看起来肮脏的病患就转移到后面去,仆妇们也挑拣几个长得周正的,如果你家没有,就去我家拉,总归,要让贵人看着顺眼。” 公孙敖瞅着云家那些长相很一般的仆妇有些发愁。 “将军不用担心,这些仆妇就因为长得普通,她们才肯干这种伺候人的活计,您要是找来一群美艳的妇人,您觉得像吗? 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就体现在高人一筹的眼光上,人家来云家要看的也是最真实的场面,如果作假,很可能会被贵人一眼看穿,到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 公孙敖笑道:“还是你们这些读过几天书的人会办这种事情,我们这些军汉操持出来的总是被人家笑话。 小子,好好的操持,如果能让贵人看的入眼,以后羽林军中的粮秣就交给你来管。” 给云琅许了好处,也自认为激励过了,公孙敖就摇晃着身子去了一间单独的屋子,那是云家最暖和的一间屋子,原来里面住着六个重伤的军卒,被他给搬到其它地方去了。 云琅无奈的摇摇头,公孙敖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自己根本就不在乎这个羽林军司马的职位,哪怕是把羽林军司马换成上林苑都监,云琅可能会更加的高兴。 他却时时刻刻的用本该羽林司马掌握的权力来诱惑云琅,希望云琅能够为他尽心的效力。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满长安的军队差不多都将要接受惩罚,只有羽林军一家受奖,他这时候应该诚惶诚恐才对。 摆出一副心安理得的模样,也不知道是给谁看,等到夸赞羽林军的上谕一旦下达,别的将军不敢记恨刘彻,只会记恨此次事件的唯一受益者羽林军。 羽林军在大汉并非最重要的一支军事力量,北大营,细柳营才是大汉军队出征的首选。 此次匈奴人绕过北大营,跟细柳营的防区,通过小路进入了上林苑,这才让羽林军捡了一个大便宜,即便如此,羽林军战损三成,除了捞取了一个敢战的名头,再无好处,他到底有什么好得意的。 天天守在云家,就等着皇帝亲临,好乘机在皇帝面前混个脸熟。 霍去病就做的很好,跟李敢一起带着北大营的骑兵穷搜上林苑,四处寻找可能的漏网之鱼。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捞取了一个苦劳。 云琅敷衍完毕了公孙敖,就再一次去查看了一下那些依旧昏迷不醒的军卒。 云琅让仆妇每隔半个时辰就用从山上取回来的冰块擦拭这些人的额头,腋窝,以及大腿根,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至少能让他们的高热降下去。 羽林军军卒的年岁都不是很大,昏迷中,也会耶耶,母亲的乱叫唤。 听得云家的仆妇们眼泪汪汪的。 云琅瞅瞅外面的天气,也暗暗的为这些少年人鼓劲,严寒的天气不利于细菌的繁殖,云家也尽量做到了不让他们的伤口二次感染。 但愿他们的身体足够强壮,能熬过这一劫。 “小米熬出米油,添加一点细碎的肉糜,加盐喂下去,如果不能吞咽,就用管子插进喉咙里,灌下去。 这两天的高热,应该已经耗尽了他们的体力,必须要补充一点食物,否则,熬不过去。” 云琅不是医生,现在却做着医生该干的事情,这是很无奈的,也是对伤兵最负责的态度。 他信不过那两个被他弄成光猪一样的医生,云琅跟他们谈过,他们对医术的了解全部来自于《黄帝内经》,而且全是自学成材,其中一个主要的任务是给军营中的牛马看病,给人看病只是捎带的,他们唯一会做的就是给伤兵的伤口上糊满金疮药。 云琅看见他们是如何治疗箭伤的,虽没有直接把箭杆锯断不管肉里面的箭簇那么夸张,却也差不多,也不看中箭的部位,抓着箭杆一用力就把箭给拔出来了,然后一大把金疮药就呼上去了。 伤到了血管大出血而死,算那个伤兵倒霉,没伤到血管,也没被金疮药弄感染,算那个伤兵运气好。 经历了这一次的事情之后,云琅对大汉国的医生彻底的持不信任态度。 或许是云琅用草药治好了曹襄大肚子病的缘故,两个军医不敢违抗云琅的话。其余军卒对云琅也非常的信任,毕竟,快死的曹襄都被他救活了,一点刀剑创伤,应该不在话下。 自从伤兵进了云家,已经三天没有伤兵死去,已经有人开始暗地里称呼云琅为神医。 这件事在云琅的世界里会被警察抓走,会被判刑蹲监狱,可是,在这个时代,云琅觉得自己对医药的了解要比这个世界里绝大多数的医生要高明的太多。 “我的肚子上以后会不会多出一个洞?” 周鸿吸着凉气,看着云琅从他肋部的伤口里拽出一截淡黄色的麻布,惴惴不安的问道。 “不会,等你的伤口不再有炎症,会慢慢愈合的。”云琅重新给他的伤口塞上新的麻布之后道。 “世上真的有你说的,千年人参,千年雪莲这样的药材?我怎么从未听人说起过。” 张连坐在床上,瞅着自己的断腿问道。 “有,只是想要获得太难了,当年徐福就曾渡海去蓬莱为始皇帝求长生不老药,只是后来渺无踪迹罢了。” “这事我知道,唉,也罢,当年秦皇何等的权势都苦求不得,我就算了,一辈子就在榻上过活算了。” 张连有些失望。 刚才的动作有些大,云琅的左臂也疼痛起来,他靠在门上对张连道:“有一种车子可以帮你的忙,你平日里只要坐在上面。自己就能用双臂驱动车子,虽然不能让你重新站起来,它带着你四处游走还是没问题的。” 张连看着云琅惊喜的道:“哪里有这种车子?即便百万钱我也要买到。” 云琅活动一下左臂道:“不用百万钱,拿五十万钱给我,十天之后你就有这样的车子坐了。” 张连楞了一下道:“好!” 周鸿在一边笑道:“也给我来一辆,家里的祖宗太老,已经走不了道了,偏偏是一个屋子里的坐不住的,有这样一辆车子兴许能够讨她喜欢。” “好啊,五十万钱。” 周鸿也愣了一下道:“好,明日就让家人去拉钱。” 等云琅走了,躺在同一间屋子的杜预有些不屑地道:“哥哥们哪一个是缺钱的主? 莫要说两位哥哥,就算是杜预,拿出五十万钱也不算难事,难道他不知道两位哥哥的人情要比一百万钱有用吗?” 张连嗤的笑了一声,对杜预道:“还没看清楚吗?人家就不愿意跟我们攀交情,宁愿收钱办事。 云琅知道我们对他有感激之心,可他不愿意接受,就弄出来一辆车子,故意提高价钱,好让我们有一个还人情的机会。 此事过后,大家恩怨两清,再无纠缠。” 杜预不解的道:“他区区一介羽林军司马,还没有跟我们兄弟攀交情的资格吧。” 周鸿怒道:“就因为他知道你们会这样想,人家才不愿意攀扯,这几天你们也该看来了,人家就是一个有本事的。 这种人大多心高气傲,你看不起他,他还看不起我们这群纨绔呢。”   http://www.txt80.com 第一七五章少上造      云琅其实没有看不起谁,他只想把自己的日子过的简单一些,他想拥有最简单,最有效地人际关系,而不是拥有一大堆毫无用处的乱糟糟的关系,继而让这些凌乱的关系带给他预料之外的危险。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云琅都需要安宁,过于耀眼的生活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落霜的时节,皇帝来过上林苑,却没有来云家。   公孙敖何其的失望。   云琅却没有任何的失落感,出其不意的做事情是大人物的特权,对于这一点,他早在机场工作的时候就知道了,这很像那里的突然检查。   估计刘彻也要这么干,这些人明知道底下人为了迎合他们做了很多的工作,是对他尊敬的具体表现,他们偏偏不领情,非要看到最真实,最原始的一面。   一般情况下,突然袭击确实能看到最真实的一面,只是他们看到之后一般都会大发雷霆。   有素质的官员就不会这样胡来,他们下来的时候会提前说好,底下人也会提前准备好,甚至连供他批评指正的瑕疵都准备好了。   所以,他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往往是最好的一面,在欢喜的同时还能指出底下人工作的不足。   落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   云琅不知道刘彻想看什么,以他一贯不信任他们的心态,说不定会假扮叫花子来云家门前乞讨。   这事西方的上帝常干,结果被人家羞辱了,然后,他就降下无数的灾难给世人,通过惩罚所有人来达到惩罚一小撮坏蛋的目的。   这是最恶心的做法。   刘彻的权势跟西方的那个上帝差不多,可能还要强一些,毕竟,上帝只是人们信仰的产物,刘彻却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只要他愿意,他能带给人间无数远比大洪水一类的惩罚要严重的多的灾害。   云家的日常就是最美的,这是一定的,至少云家人的生活场面远不是大汉人能比拟的。   在云家,人们才能彻底的品尝到封建社会的好处,在这里没有饥馑之忧,没有冻死之苦。   幼童肥硕,少年人强壮,成年人欲火焚身,牛羊肥壮,粮食装满了仓库,人人衣着整洁面露笑容。   这就是那些人都喜欢在云家居留的原因所在。   只要住在云家,就会忘记世上还有冻饿而死的人,就会忘记关内外盗贼如麻,就会忘记边关的战火,也就会忘记凶恶的匈奴人……   刘彻来了云家,会认为他的统治已经达到了三皇五帝治世的水准。   第一场雪落下来的时候,有一些伤兵离开了云家,他们已经痊愈了,也就在这一天,一个叫做雷宁的羽林军将士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是十三个昏迷不醒的羽林军卒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今年不过十五岁,受的伤也是最重的。   其余十二人都已经清醒过来了,虽然有两个身体变坏了,吃口东西都喂不到嘴里,却好歹还活着。   雷宁死了,他的胸口受了重击,胸骨折断了,那两个在云家吃的白白胖胖的医生,曾经小声说过,如果在军营,雷宁早就死了。   张连目送两个军卒抬着雷宁的尸体远去,转着自己的轮椅对周鸿道:“我的模样不算差!”   周鸿笑道:“你算是有福的,以后会更有福的,听说你的封赏下来了,九级的五大夫,原本这个级别没资格领封户,你却有一百户食邑,可以混吃等死啦。”   张连叹了一口气瞅着自己断腿道:“我这是在吃自己的腿啊!算了,不说这些晦气话,你呢?”   “从军,羽林校尉!”周鸿苦笑道。   “杜预他们呢?”   “全部进羽林军,考功司已经把他们的户籍从家里迁出来了,也就是说,陛下开恩,《推恩令》不在我们这些人中间施行,家里可以放心了。”   “云琅呢?他可是斩首十六级,按理说应该是少上造,你说陛下会不会给他这个少上造呢?   我怎么听说陛下以前给他许过一个关外侯?”   周鸿笑道:“就是少上造,没有什么遗憾,也没有什么惊喜,中规中矩的。   至于关外侯就是一个笑话,是乡侯还是亭侯?除过关中,其余的地方哪里值得去封侯?   天下的富庶之地也就那么多,给谁都不合适,你看看这些年封赏的关外侯,好多都是荒僻之地,治下能有十户百姓不?   没了人,要那个关外侯做什么?”   张连摇着头笑道:“《推恩令》原本是陛下拿来对付诸侯王的,现在倒好,面对的是所有勋贵。   一个大家族,一旦把财货,封地均分给了家里的所有子侄,不出两代人,这个大家族也就烟消云散了。   好狠的主父偃啊,他一句——“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的话,真是活活的坑死我们了。   云琅运气好,避开了关外侯这个大坑,进爵少上造,这就是说,陛下准备给他一个正经的出身。”   周鸿羡慕的道:“他的起步就很高,这一步算是真正踏上青云梯了。”   云琅当然知道自己成了少上造,今天早上丞相府特意派来了一位揭者,一位良人,揭者宣读旨意,良人监督,见礼,就彻底的坐实了云琅这个少上造。   一并赏赐下来的有锦缎五十匹,黄金十斤,白金五十斤,钱十万,车一辆,缁衣,也就是朝服两套,靴子两双。   如今,这些东西都摆在大厅最显眼的地方,按照大汉律令,云琅可以把这些东西摆在大厅中十日,好让所有的宾客都知晓皇恩浩荡。   军功赏赐果然丰厚,怪不得霍去病李敢宁愿拼死夺取战功,也不愿意跟云琅一起做什么生意。   这些东西摆在大厅里,却没有人前来祝贺,阿娇对这些东西的态度一般都是嗤之以鼻的。   长平对这些东西虽然看重,却因为爵位太小,提不起精神来帮云琅操办。   至于霍去病,李敢,依旧在寒冷的荒原礼里奔波,如同猎人一般四处狩猎匈奴人。   曹襄不知道跑那里去了。   唯一能为云琅感到高兴的就是梁翁跟刘婆,丑庸,褚狼都从阳陵邑赶回来,参加这场属于全家人的盛宴。   家里的人太多,再加上依旧有很多的伤患在家里养病,所以,云琅没有大操大办,仅仅是命厨娘杀了两头猪,五只羊,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就算是庆祝过了。   最让长安人吃惊的是孟大跟孟二,他们两兄弟获得了博士的称谓,虽然被称之为农博士。   这三个字不仅仅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官职,还是大汉国最清贵的职位。   一般情况下,当五年博士之后,一旦出任地方官,最小的官职都是一州刺史。   在朝中播弄《推恩令》的主父偃就是博士出身。   孟度高兴的有些忘乎所以,几乎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搬来了云家,他们夫妇也似乎有常住云家的打算。   并且希望能把家从阳陵邑搬来上林苑。   冬日里的云家炊烟袅袅,且从早到晚从不熄灭,主要是来云家吃饭的人太多,人多了,也就没有了一个准确的时间,随时随地给客人做饭吃,已经成了云家的常态。   霍去病,李敢终于回来了。   是踩着冬雪回来的,长久的在野外搜寻,他们两已经邋遢的不成了人样子。   两人的神色看起来都不是很好,跟云琅见面之后就去了温泉水渠,并且在那里泡了半天。   公孙敖功封合骑侯!霍去病,李敢受到了皇帝的叱责,还把他们两人的部属,从羽林军中分离出来,变成了一支八百人的小军队,云琅贬官两级,任司马!   :。: 第一七六章与身份匹配的好安排   (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   云琅没法子拒绝,刘彻也没有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跟可能,印信都刻好了,他不能不识抬举,刘彻可没有多少兴趣跟你玩礼让三先的把戏。   爵位给了,军职却降低了,所有人都在为云琅祝贺。   这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事情。   如果云琅以前的官职是皇帝以奖励性质的目的给的,他现在的官职就是大汉国必须给云琅的一种安排。   前者,俸禄可能会没有,可能会有,现在,跟他的任命书一起下来的还有拖欠了他快一年的俸禄。   以前,羽林军将士见到云琅,只会简单的拱手一礼,权当他是一个泥雕木塑的神像。   现在不一样了,云琅不点头,那些军卒就不能放下拱着的双手。   只是,这些军卒大多数比较瘦弱。   公孙敖很过分,他将受伤的将士一股脑的分配给了霍去病,李敢跟云琅三人统御。   战马也只给最瘦弱的,兵刃更是如此,军中的强弩全部被公孙敖给留下来了,哪怕是将士们自己装备的私人武器也是如此。   霍去病跟中军府申诉过,似乎并没有理睬。   卫青历来是不管这些事情的,他认为一个将军如果没有能力给部下创造一个合适的作战环境,那么,这个将军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将军。   没有军营,没有装备,只有八百个人跟八百匹战马,以及他们随身携带的长刀跟矛戈,以及可供八百人食用半个月的粮食,战马食用半个月的粮草。   这样下去不行。   军队本身就是一头吞金兽,八百人一月的耗费绝不仅仅是一点粮食。   不得已,他只好去找阿娇,看看她哪里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找阿娇的意思,就是准备让皇帝知道,霍去病跟自己的苦衷,至于阿娇,她对一支军队得病补给能有什么办法?   “曹襄能养得起他的军队,你们就不成吗?我能有什么办法,要不,我资助你们一百万钱如何,这个我有。”   阿娇笑的很难看,明显带着调侃的意味,云琅总觉得在他的笑容背后,有刘彻不怀好意的影子。   一句话就把云琅想要求助的话堵的死死的一点缝隙都不留。   云琅到底还是拿了阿娇捐助的一百万钱,这个时候可不是耍脾气的时候,有一百万钱总比没有要好。   上林苑很给力,告诉云琅,只要是羽林军骑都尉看中了那块地,就把那块地划分给骑都尉部属充当营盘。   这算是这些天来唯一能让云琅开心的事情。   这道军令来的太突然了,谁都没有想到皇帝会在一瞬间就决定将他新近训练的羽林军一分为二。   这种分配是极为不合理的,公孙敖拿走了羽林军力量的九成……军中说不公平明显是一个大笑话,想要公平先拿出与自己想要的公平相对应的实力来。   因此,霍去病,李敢,云琅都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断地向中军府提出申诉,一次不成,就两次,三次。   朝廷的大军,问朝廷要补给物资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如果不要,不喊,才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情,或许会被中尉府认为居心叵测。   先要解决的就是这八百人的住宿问题,霍去病,李敢仅仅伤感了一晚上,就带着部下开始在云家边上建造新的军营。   再盖好房子之前,这八百人只好委屈的挤在云家的仓库里,饭堂里,所有能住人的地方挤得满满当当。   云琅自然也不能偷闲,事实上,修建营房的工作被云琅全部接手。霍去病中军府,李敢去了北大营,争取为这八百人弄到足够的战马跟武器。   中军府好说话,孟度在这里权威很高,但凡是中军府能给的,李敢都拿到了。   北大营对公孙敖非常厌烦,却对霍去病好感很深,一来,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算得上是自己人,再者,他们认为,就是因为在匈奴流窜到上林苑的时候,是霍去病帮他们说了一句公道话,最后还带着北大营的人在上林苑穷搜匈奴余孽,给了他们最后的将功赎罪的机会。   所以,霍去病,李敢回来的时候,他们背后的马车上不但有粮秣,还有铠甲跟武器。   中军府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的仓库里全是军队不收的破烂,烂皮甲,烂马鞍子,烂战衣,生锈的战刀,矛戈的木柄已经腐朽了,弩弓的弓弦早就没有了任何强度,稍微用力拉扯一下就会断裂,腐朽的绳子,自然也有一坛坛文皇帝时期的盐菜。   李敢把这些破烂弄回来了很多,尤其是破烂的刀剑,矛戈,箭矢,几乎是全部拉回来了。   他准备利用云家的铁匠房,把这些破烂全部回炉锻造一遍,无论如何,也比直接用生铁冶炼要好的多。   “三百匹战马,这是北大营能力的极限了,再多,监军就会质问苏建将军。”   李敢苦笑一声:“我就好好的带着能动的兄弟们当铁匠好了,只可惜中军府没有多余的材料,如果牛角,牛筋,箭杆,尾羽白蜡再多一些就好了。”   “其实现在挺好的,陛下把我们放在火上烤,就不要怪我们干一些出格的事情。   给不了我们物资,就要给我们钱,给不了我们钱,就要给我们绝对的自由,如果连自由都不给,那就是耍赖皮。”   霍去病瞅着云琅问道:“你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匈奴都打到了上林苑,我能想什么,要看陛下怎么想,他只会问我们要一支强悍的军队,其余的事情,在他看来应该是无足轻重的好事。   骑都尉现在没有补给,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我们只能在这个其他事情上想法子。”   “伤兵现在归营了多少?”   “三百四十七人,还有八十三人还需要修养半个月,其中两人已经废了,吃饭都有问题,四人没了大拇指,握不了刀,拉不开弓箭,十六人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哦,还有一个胸骨折断的,从今后不能出力气。”   李敢听了云琅的话,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大怒道:“这是要干什么?还没开始训练,我们就减员二十三个人,这可是两个什伍的人马。”   霍去病冷笑道:“我们不是人人都夸赞的少年英杰吗?所以人家就给了符合我们少年英杰的待遇。   有兵,有将,有钱粮武器谁不会打仗啊?   公孙敖说了,能给八百人已经是看在陛下跟我舅舅的面子上才给的,要不然,他准备一个人都不给,要我们重新招募军队,自己训练,自己使用。”   云琅叹口气:“我们年级到底太小,如果再大两岁,就没人怀疑我们的能力了。   公孙敖之所以敢这么大胆,就是看准了朝中的那些重臣不会支持我们,只会冷眼旁观。”   霍去病站起身,拍拍胸口道:“那就别抱怨了,现在开始干吧,耶耶不信打造不出一支合格的军队。”   大汉军队即便有千万不好,遵从将令这一点却没有差错,分配到骑都尉的少年羽林,虽然心灰意冷,在执行军令这一方面却一丝不苟,即便是云琅这么挑剔的人,也无话可说。   云家还没有来得及覆盖石板的温泉水渠上他们从远处废弃的宫殿遗迹上拉来了石板,覆盖在水渠上,再堵死缺口,这些石板立刻就成了一张张温暖的床榻。   在这些石板上面盖好简陋的木屋,一个暂时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出现了。   霍去病丢下最后一块石板,抬头瞅着铅灰色的天空道:“也不知道老天爷给不给颜面。”   云琅在他对面,只听见了后半句话,奇怪的问道:“什么颜面?”   霍去病沉默片刻道:“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杀人日子。”   “杀谁?”云琅追问道。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一七七章一心为云家好的酷吏   (敬请关注孑与不2微信号)   云琅很聪明的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匈奴突破雁门关,突破上郡,在大汉的国土上行军超过六百里,却无人知晓,这对大汉国来说,是一个难以洗涮的耻辱。   总要有人为此负责的,总要有人为此人头落地的。   比如说雁门校尉陈适,上郡郡守吴章……   只是,越是这样,公孙敖就越发的得意,跑来霍去病的军营看了一遍正在干活的军卒,哈哈一笑就扬长而去。   全然不见前些日子的猥琐,显得很是意气风发。   公孙敖越是如此,张汤脸上的讥诮之色就越是浓重。   他是给云家送工匠来的,十六个铁匠,八个木匠,六个砖瓦工匠,还有三个市籍商贾。   云琅比较了解工匠的用途,却不明白三个市籍商贾的作用,就难免要向张汤求教一下。   张汤看着天空淡淡的一笑,拍拍云琅的胳膊笑道:“无需问,问了就是悲伤。”   “为何?”   “为何?   犯官,赘婿,逃犯,贾人,市籍者,父母为市籍者,祖父母为市籍者,此七类人名曰——七科谪。”   “七科谪?什么意思?”   张汤诧异的看看云琅,认真的解释道:“边塞但凡有战事,边军应接不暇之时,朝廷就会征发七科谪之属出征。   你云家家业日渐增长,农科兑换已经不足以满足你云氏,就只能去市上买进卖出。   既然要进市,就必须由市籍者助你进行买卖,你是朝廷官员,一个少上造的爵位高贵无匹,不能沾染半点铜臭气。   云氏最初的买卖可以认定是农户交换,粜卖,现在,你云家蒸蒸日上,仅仅是鸡蛋,鹅蛋,就能赚到一般商贾一年都不能企及的金钱,再说是农户粜卖就是掩耳盗铃了,朝廷不许,国法不许,百姓也不许。   当然,你云氏如果愿意加入市籍,某家自然是无话可说,如果云氏不准备玷污自家的门楣,就必须将售卖之事交于市籍者。   你要是不要?”   云琅抽抽鼻子,看着那三个笑的灿烂的市籍者,无奈的道:“还能如何呢?”   张汤笑道:“不要嫌弃市籍者赚的多,你可知,他们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赚到这些钱?   领头的市籍者名曰车五,他们家兄弟六人,现在仅剩下兄弟两人,其余四人全部战死在疆场上了。”   云琅看看那三个市籍者问道:“我对他们有没有约束力?”   张汤笑了:“如何会没有呢?如果没有,我大汉所有勋贵岂非都要受这些腌臜人的盘剥?   他们如果不能事主以诚,送交官府杀之即可。   据某家所知,官府至今还没有放过过一个背叛家主的市籍者,不论家主是贫穷还是豪富,此事从无例外。”   “这是自然啊,官府掌权者大多为勋贵,教训这些背叛家主的人,其实就是在教训自家的市籍者,岂能轻易饶恕。”   “是这个道理,没什么不能说的,吾辈削尖了脑袋往上钻,所求者无非是方方面面的便利而已,如果连这点特殊的权利都没有,吾辈何须如此?   大难来临时逃离你家的十四个护卫,已经被罢职,三代之内不得进入正军,每年入奴军时间不得少于七个月,也就是说,他们十四家人,已经为他们的短视跟胆小,付出了极为可怕的代价,三代之内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愣了一下,霍去病跟他说过奴军这支大汉军队中最特殊的存在。   张汤说的七个月的服役期其实根本就不存在,这些人只要进入奴军,想要脱身,除非斩首三级,否则,一辈子就在奴隶营中苦熬吧。   每当大汉军队出征的时候,奴隶营永远为大军前驱,作战,攻城,往往会携带着最简陋的武器冲锋在前,用死战来消耗敌人的锋锐之气。   因此,奴隶营中的死士,能活下来的不多。   云琅叹息道:“他们如果不跑,仅仅是藏起来,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至少,我不会追究的,当初,他们来云氏的时候,我就没有指望他们能够护卫云氏。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张汤撇着嘴习惯性讥诮的道:“你如果没有阵斩匈奴的功绩,你以为会有人去追究他们逃离的罪责吗?   你如果没有少上造的封爵,你以为会有人去找他们的麻烦吗?大汉国的律法,只保护真正的勋贵,对于那些豪族,朝廷正在不断地压制,在顾及他们利益的事情上,力所不逮啊。”   云琅听了这番话,深以为然。   大汉国说起来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实际上,中央的权力只能深入到郡县,却无法深入到每个人头上。   更不要说桀骜不驯的岭南,以及阴奉阳违的各个封国,很多时候,刘彻之所以会持续不断的向匈奴用兵,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向国内彰显他强大的武力。   这样做非常的危险,一旦大汉军队不能战胜匈奴遭到毁灭性的失败,刘彻国内的政权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土崩瓦解。   因此,大汉国不能容忍失败,皇帝也对战败的将领,格外的严苛一些。   张汤交卸完这趟完全不必由他来执行的差事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云家,问云琅要了一间不大的房子,就住进去了,整日里深居简出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云琅不愿意听长安传来的消息,可是,这些消息还是像长了腿一般来到了云家。   在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过后,六十四个要对这次匈奴进犯负责的人,倒在了大雪中。   皇帝的命令如同北风一样残酷,没有怜悯,没有宽恕,只有残酷的刑罚。   死掉的六十四个人中间有将领,有文官,也有绣衣使者,以及一些没法子辨识身份的人。   同时被处死的还有被大汉军队活捉的匈奴人,除掉一个被砍掉双臂割掉耳朵的匈奴大当户被军队送归匈奴传话之外,其余被活捉的一千四百二十一个匈奴人,全部被斩首,并且,将她们的首级送去雁门关外,制作成了京观,以威慑关外的匈奴。   雁门校尉陈适被处死了,取代陈适出任雁门校尉的人选不知怎么的就成了公孙敖。   听说这个任命下来之后,公孙敖长跪建章宫外不起,涕泪横流的感激皇帝给了他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云琅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直觉的认为这是一个大坑,一个非常大的大坑。   雁门关被匈奴人攻破,此时的雁门关一定残破不堪,还听说匈奴人掳走了雁门郡能找到的所有大汉百姓,他一定找不到什么人来帮他修筑城池,工事。   再加上有一千四百多匈奴人的头颅被垒成京观,左谷蠡王一定会发疯的,也一定会强攻雁门关报仇雪恨,他这时候带着两千两百余名羽林军去雁门关,生死难料。   “大汉国的主力军队去了右北平,我不知道雁门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至少,在右北平,你舅舅应该能获得一场大胜!”   云琅丢下茶杯,对一直看着地图模型的霍去病道。   “雁门关用来吸引敌人的主力,右北平主动出击,攻击匈奴人虚弱的燕然山。   北匈奴威逼乌桓,鲜卑两部,屡屡进犯,使我大汉北疆不得安宁,希望这一战能够平静数年。”   云琅抬头笑道:“你舅舅怎么说?”   “什么都没说,我舅舅在家中从不谈军事,此次离家,也没有跟我做什么交代,只说好生打熬筋骨。”   霍去病似乎对卫青的离去没有什么遗憾,云琅也没办法,手头的消息实在是太少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雁门关一定是一个大坑,一个很大的坑,就等着左谷蠡王来跳。   当然,公孙敖本身就是这个大坑里的诱饵。   被公孙敖挑拣过的骑都尉大多是年纪太小的军卒,这次跟匈奴野战过后,公孙敖发现,战死的,受伤的大多是少年羽林军,因此,他毫不犹疑的将这些被他认为是拖累的少年人全部留给了霍去病。   看着这些少年人都有些颓废,云琅觉得,该给他们找点东西提提神。   :。: 第一七八章 第一七八章 明珠暗投这是必然   第一七八章明珠暗投这是必然(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刘彻躺在滚烫的温泉池子里,半闭着眼睛听阿娇给他吟诵云琅邪给骑都尉将士的文告。   短短的几句话听完之后,刘彻睁开眼睛瞅着衣着暴露的阿娇道:“这几句话不该由你来念,该找一个关西铁汉来念最有韵味。   阿娇摆了一个让人血脉贲张的姿势斜着眼睛瞅着刘彻道:“长门宫里倒是有您说的关西铁汉,要不要把他喊进来?”   刘彻砸吧一下嘴巴对守在一边的大长秋道:“去,把长门宫里的关西汉子全部打发去北大营,然后去上郡戌守。”   大长秋俯首道:“长门宫中只有一个关西人,名叫桑褶子,充任长门宫庖厨,未有军籍,陛下要打发他去上郡戌守,最好能让他继续给军中将士做饭,此人烧得一手好羊肉。”   刘彻喝了一口殷红的葡萄酿笑了:“庖厨?那就算了,想来他也没机会进来,饶他一命吧。”   阿娇哈哈大笑,大长秋的一张老脸也堆满了笑意,刘彻更是为自己刚才的无趣大笑不已。   刘彻又喝了一口酒,探手把蹲在身边的阿娇从岸上拽下来,抱在怀里道:“你这里比皇宫还舒适一些,温暖如春不说,难得的是没有炭火气。”   阿娇乖巧的趴在刘彻怀里轻声呢喃:“这里的房子没有炭火盆子,只有地下的热水道,所以,地面是热的,屋子里自然也就是暖和的,水里太热了一些,我们去卧榻。”   刘彻一巴掌拍在阿娇肥硕的臀部大笑道:“以前都是我求你,现在终于轮到你求我了。   没那么便宜的事情,你刚才不是说你种了青菜吗?我准备去看看你种的青菜。”   “大长秋!”   阿娇尖利的声音在水池子里响起,大长秋连忙凑过来道:“贵人有何吩咐?”   “把热水道上的青菜全给我铲了!”   刘彻发出一阵震天的大笑,一把从水里捞起光溜溜的阿娇道:“青菜还是让它长在地里吧,我们不去床榻,就在这里,让我看看……”   大长秋很知趣的躬身退出了这间有热水池的房间,关好门,然后就垂首站在门前,似乎睡着了一般。   云家的粮食很快就有一大部分变成了铜钱,不论是张汤,还是霍去病都从云家购买粮食。   这让有存粮习惯的云琅很不高兴。   “好好的,一张脸都抽成包子了,你家蓄积这么多的粮食,你准备干什么?”张汤见云琅吃饭的时候还有些不高兴,就用筷子敲敲饭盘道。   “吃啊!”   “你家算上新来的工匠,也没有五百人,你存足够一千人吃两年的粮食做什么?”   “我一般会给家里存足够三年吃的粮食,如此才能心安。”   “你就不怕人家说你私蓄军粮?”   “军粮?我家连护卫都没有,存谁家的军粮?”   “哼,你也就是没有进过中尉府,如果你去过,就该知道一句话,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不是马上就要就任中尉府大人,我还担心什么?”   “廷尉,卫尉,中尉的职责你真的弄清楚了?”   “怎么,我说错了吗?”   张汤叹息一声道:“你要为官,怎么能不知道朝廷官职?我这一次要升迁卫尉,不是廷尉,更不是中尉。   中尉负责纠察天下,卫尉负责宫门禁卫以及长安治安,廷尉乃是九卿之一,我目前还没有资格。”   “这么说,我以后只能在长安跋扈,不能在外嚣张是不是?”   张汤笑了,指着云琅道:“怎么,很怕王温舒?”   云琅惊讶的道:“接替你中尉职务的人是王温舒?”   “有何不妥?”   云琅自然没什么意见,有意见也不说出来,皇帝喜欢用酷吏来维系自己的统治,自己说的话有个屁用。   以前的时候云琅觉得皇帝用酷吏简直不可理喻,现在见到了真实的酷吏,他忽然发现,酷吏并不像史书上写的那么残酷,尤其是张汤这家伙,待人温文有礼,不但自己清廉,还肩负着监察百官,不许他们贪渎的大任。   来云家,最多也就混一顿饭,带给云家的好处却很多。   云琅即便是再对酷吏印象不好,人家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证明,他是一个合格的官员。   至于王温舒,虽然上一次在来家,看到了这家伙是如何对待来家的,却恨不起来,至少砍来氏脑袋的时候,人家正在帮着往云家的马车上装来家的粮食呢。   都是好人啊,不好太诋毁。   霍去病回来的时候满身泥水,李敢也比他好不到那里去,两人刚刚进门就趴在暖和的地板上,只是双手颤抖地如同抽风。   “就你两成这样了,还是大家都成这样了?”   李敢哆嗦着发青的嘴唇道:“全都成这样了,有一个傻子挖坑,结果把不远处的一个山塘给挖漏了,山塘里面的冰水全流下来了,我跟去病带着大伙一起堵漏,就成这样了。”   “其余的人呢,冬天泡水可不是闹着玩的。”   “全在你家热水渠里面泡着呢,衣服交给你家仆妇去洗,现在都等人拿干净衣衫。”   听李敢这么说,云琅就放心了,温泉水实在是一个好东西,大冬天的如果没有这东西,这些年轻人还会遭更大的罪。   大汉的冬天寒冷而湿润,有了充沛的水汽助威,这就让寒冷的威力愈盛。   在外面活动的时间长了,人们就更加珍惜屋子里的那点热气,其实温泉带给房间的温度不是很高,至少,云琅还需要在屋子里穿上裘衣才能抵御寒冷,感到暖和。   对耐寒的大汉人来说,从石板上传来的那点热量已经足够他们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   阿娇家新盖的房子就不一样了,她把地下全部挖空了,因此,她家的房子就是盖在一个滚烫的温泉池子上面,诺大的屋子里不要说炭火气,连蜡烛都是那种可以虹吸烟气的仙鹤回首灯。   刘彻就躺在铺了羊毛毡子上的地板上,阿娇小猫一般的蜷缩在刘彻的怀里,两人都没有什么兴致说话,刚才在池子里体力消耗的太大了。   一个纱衣宫女走过来,跪在刘彻的身边,将刘彻的一只脚抱在怀里,用细长白皙的双手轻轻的揉捏脚。   另一个宫女也悄悄地靠近阿娇,刚刚触碰了阿娇的腿,就被阿娇一脚给踢出去了。   宫女不敢叫唤,阿娇探出脚又把刘彻身边的宫女也给踹出去了。   刘彻不满的咕哝一声,却没有什么表示,两个宫女被阿娇凌厉的目光给逼出了屋子。   然后,阿娇就给刘彻的脑后放了一个枕头,然后抱起刘彻的脚用力的揉捏起来。   刘彻感慨的瞅着卖力揉捏的阿娇,咬着牙道:“你早干什么去了,要是早这个样子,哪怕你不会捏脚,捏的人生疼,我也生受了,就算你脾气再坏,谁有本事动你的后位!”   阿娇瞟了刘彻一眼道:“你以为我稀罕那个后位?我从头到尾稀罕的是你这个人。   我阿娇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一辈子,不像你今天喜欢一个,明天喜欢一个的,哼,你如果不是皇帝,莫说抓挠你,我敢拎着刀子砍你,你信不信?”   刘彻叹口气道:“你就死性不改吧!”   阿娇却吃吃的笑道:“改什么改,这样挺好,我不管你在宫里是个什么模样,来到长门宫,你就是我一个人的。   丢掉的后位,我不稀罕,丢掉的东西我阿娇也不要,要我去宫里重新面对你的那群女人,还不如就留在长门宫里,至少有个盼头。”   阿娇说着话,就趴在刘彻的胸口上闭着眼睛道:“我经常想啊,你不是在建章宫里,而是带着千军万马去跟匈奴作战去了。   我就是一个等待夫君归来的女子……等待良人归来那一刻,眼泪为你歌唱……骄傲的泪不敢润湿我眼睛,在我离你远去哪一天……”   阿娇一连唱了两遍,却只有这两句,这是云琅跟她讲故事的时候听来的,云琅当时唱了好多,阿娇只记住了这两句。   刘彻见阿娇的眼泪都出来了,叹息一声,探手搂住阿娇,《长门赋》里的阿娇是假的,这两句乡间俚曲里的阿娇才是真实的。   :。: 第一七九章温柔乡拦不住刘彻 第一七九章温柔乡拦不住刘彻(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云琅很希望刘彻听到《少年中国说》残篇能够震动一下的,结果就像一颗石头丢大海里,一点反应都没有。 据大长秋说,阿娇特意念了,皇帝也听了,然后……他就不说了。 云琅瞅着大长秋道:“阿娇莫非是在热水池里念给陛下听的?” 大长秋喝了一口茶点头道:“然也!” 云琅抽抽鼻子,心中了然,阿娇的脸没有太多的特色,可是她的身材……云琅幻想一下都会流鼻血,穿着游泳衣的阿娇有多魅惑人,云琅能想象的到,可怜梁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变成了人家的助兴之物。 阿娇办事就不靠谱! 云琅多少有些愤怒。 骑都尉如今正在泥沼里挣扎,八百多人连居住之所都没有,只能挤在云家苟延残喘。 想找皇帝开点特例,已经走奸佞之徒的路子了,还被阿娇办砸了。 刘彻起来的很早,这是他不多的一点优点,披着裘衣在暖道上散步,看着脚下的青菜非常的稀奇。 大长秋不敢离开左右,见皇帝停下脚步就连忙上前介绍道:“陛下,这是菘菜,最是耐寒。” 刘彻拔了一棵菜瞅瞅道:“比温汤监种植的大一些。” 大长秋掩着嘴吃吃笑道:“长门宫的邻居云琅说,这东西将来有可能长到婴儿大小,一颗最终有十几斤不成问题。” 刘彻也跟着笑了,随意道:“胡说八道!” “可是云琅跟阿娇贵人打赌,说给他三年,他就会种出七八斤重的白菜,赌注可是一个温泉水口呢。” 刘彻哈哈一笑,觉得很有趣,云琅这种送礼的方式倒是新鲜。 外面是冰天雪地,棚子底下却是绿油油的蔬菜,尤其以菠薐菜跟甜菜长势最好,韭菜被一层厚厚的土埋起来,只露出一星半点芽苗,煞是好看。 白菜,韭菜也就罢了,刘彻常见,只是这菠薐菜跟甜菜他还是头一次得见。 大长秋何许人也,吃的就是看皇帝脸色饭的人,见皇帝面露思索之色连忙道:“这是博望侯给的种子种出来的,开始以为是杂草,云琅觉得这是皇家御赐之物,就没有拔掉,结果,长成之后,叶脉肥厚,居然美味可口,方知,博望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没有一颗是无用的。 至于这种大叶子的菜蔬,名曰甜菜,云琅说甜菜的叶子可以食用,根茎却能熬糖,不比岭南进献的蔗浆逊色。” “嗯,嗯?蔗浆?拔一棵来!” 大长秋连忙走进甜菜地里,找了一颗最大的甜菜拔了出来,只是根茎尚未长成,没什么看头。 大长秋在旁边的溪水中把甜菜洗干净,才拿给刘彻。 刘彻撕扯下一片叶子递给大长秋,大长秋接过来就大嚼了起来,吞咽下去之后笑道:“叶子不甜。” 刘彻见大长秋没有被毒死,这才撕扯了一小片放嘴里嚼一下然后吐掉道:“没甚味道!” 至于甜菜块茎,他是不愿意吃的,天知道这东西会不会有毒。 “陛下,这种菜蔬云氏已经吃了半年,不论是大人还是幼童吃了之后都安泰得很,孟家的两个傻儿子,最喜欢吃蒸熟的甜菜根,一日不吃就要闹腾。” 听大长秋说起孟家的两个傻儿子,刘彻的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笑意,指着远处的水塘道:“那两个憨货不是就在那里吗?” 大长秋看了一眼满水塘的鸭子,跟穿的跟熊一样放鸭子的孟家哥俩苦笑道:“也就是这两个憨货,才能出入长门宫如无物,阿娇贵人怜悯他两人有残疾,就由得他们胡闹。” 刘彻笑道:“阿娇就该跟这种心思质朴之人多来往才好,至于云琅,哼!刁滑之辈耳!” 大长秋陪着笑脸道:“还不是陛下手心里的猴子,再跳弹也跳弹不出陛下的手掌心。” “嗯?这话是个什么典故?” “这是云琅跟老奴喝茶的时候,讲的一个故事,说是天地初开之时,有一颗灵石天生地孕了一只猴子,而后破石而生,这只猴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不知人间礼法,不晓人世尊卑,仰仗从奇人之处学来的一身本事在人间胡作非为,最终被天帝收服,从而造福人间。” 大长秋一面看刘彻的脸色,一面讲述故事,见刘彻的脸色没有变化,这才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故事复述了一遍。 刘彻还在回味故事,大长秋却瞅着云家地界,暗暗发狠:“老子帮你帮到了这个地步,若是再敢对红袖儿不好,看老夫会不会剥了你的皮!” 故事是云琅说的没错,至于不知人间礼法,不晓人世尊卑的话却是大长秋自己加上去的,故事原本只是讲述一只猴子的反抗精神,被大长秋转述之后,就变成了——被天帝收服,造福人间的主旋律故事。 可见,人嘴两张皮,正反可以两说,主要看说故事的环境。 刘彻听完故事,回味了片刻,哑然失笑道:“告诉云琅,好好的为国效力,他以前的事情,朕当做没看见。” 大长秋大喜,连忙口诵陛下英明。 刘彻背着手闷哼一声道:“也不知道你这个老货到底收了人家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一只猴子解说。 也罢,朕没有查出他的来历,就当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往事不论,且看今朝!” 孟大,孟二,早就看见了刘彻,却不敢过来,刘彻带给这兄弟两的回忆不太好,他们没少挨刘彻的揍。 只是赶着鸭子走的很慢,眼看就要脱离刘彻的视线了,就听刘彻冷冷的声音传了过来:“再敢走一步,我就把你们塞进鸡笼里面!” 兄弟两如遭雷击,抬起的脚都不敢落下,大主子跟二主子不同,他说塞鸡笼就绝对不会把他们兄弟两塞猪笼。 这个道理,他们兄弟两从小就明白。 眼看着哪兄弟两战战兢兢的挪着碎步往过走,刘彻显得很兴奋,他觉得自己很久没有亲手揍过人了,今天应该好好的试试拳脚。 见到自己这个主子,不但不过来见礼,反而想跑,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你欺负他们算什么本事,有本事骑上马去找匈奴大战一场,前两天就有匈奴人过来,也不见你有这么威风!” 阿娇清脆的声音传进了刘彻的耳朵,刘彻有些意兴阑珊,无奈的道:“谁要欺负他们了?” “哼,衣袍都塞腰带里了,箭袖都露出来了,两只手一张一合的,你哪一次打人不是这样?” 孟大,孟二见阿娇来了,如蒙大赦,快走两步就趴在阿娇身边,小狗一般的瞅着阿娇。 阿娇抬手摸摸孟大,孟二的脑袋道:“放心,在长门宫你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还轮不到一个不常来的人欺负你们!” 刘彻啧啧赞叹两声,瞅着孟大,孟二道:“果然变聪明了,知道找人护着,嘿嘿,可是,我想打你们的心思已经起来了,怎么把它按下去,你们给我一个理由。” 刘彻现在对阿娇说的那些诛心之言,早就不在乎了,她以前干过更过分的事情。 如今看到孟大,孟二,他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胶东王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就是这样,自己心情不好拿孟大,孟二出气,阿娇总是帮这对傻兄弟。 孟大抬起头小心地防备着刘彻道:“大主子,孟大以前帮不上大主子才会挨打,现在,孟大会养鸡,养鸭子,养鹅,还会养猪,能养好多,好多,能养活很多人,大主子您就不要再打孟大,孟二了好不好?” 刘彻僵住了,他性情素来狷介,喜怒不行于色,这会听了孟大说的话,潜邸的酸甜苦辣一瞬间涌了上来,眼眶都不由自主的泛红,眼球已经蒙上了一层水汽。 阿娇见刘彻这副模样,叹了口气搀扶着他找了一个长椅坐了下来,温言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当年伺候你的人都没有变化,只有你高高在上的忘记了过去。 你当皇帝太久了,总不能事事向前,偶尔回顾一下,也给自己一点宽松的日子。 建章宫里蝇营狗苟,刀光剑影的,如果觉得累了,就来妾身这里宽松一下,睡一个安稳觉也是好的。” 刘彻眼中的水汽很快就消失了,沉声道:“进一步何等的艰难,朕如何可以退后?” 阿娇靠在刘彻身上瞅着灰蒙蒙的天空道:“你呀,这一辈子都休想安生,就像宫里推磨的驴子,至死方休,我也不知道当初帮你拿到皇位到底是帮了你,还是害了你,总觉得,你当了皇帝之后虽然英气勃发,却不快活。” 刘彻轻轻地在孟大,孟二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笑道:“耶耶如果想要安逸,还当什么皇帝!” 说完,就冲着孟大,孟二怒吼道:“还不快点滚起来,带我去看看你们养的鸭子。” 孟大,孟二听皇帝说起鸭子,他们立刻就不害怕了,抽抽鼻子,兴致勃勃的将一百多只大大小小的鸭子撵过来,好让皇帝检阅。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零章天理不容 第一八零章天理不容(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一百多只鸭子围着刘彻乱转,乱叫,场面混乱不堪,刘彻却随手抓起一只鸭子,仔细地看,还用手捏捏肥瘦,亲手挑选了一只最肥的丢给大长秋道:“晚上熬汤!” 大长秋开心至极,皇帝此次来到长门宫远比以前来的时候用心。 以前只会赏赐大量的财帛,这一次不同,仅仅携带了三千亲卫就来到了长门宫。 不但没有赏赐什么财物,反而长气的如同男主人一般,与阿娇相处也没了昔日的生疏,就像是回到了潜邸一般。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阿娇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这在大汉已经是公论,也就是因为触犯了众怒,皇帝才会将阿娇贬斥长门宫。 巫蛊之祸乃是宫中大忌,一旦宫中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一场大屠杀是避免不了的。 唯有阿娇在干了这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之后,唯一的处罚就是剥夺了后位。 大长秋觉得阿娇就留在长门宫,要比她重新进入皇宫,更加的有利。 云琅这时候正站在另一座皇宫前面,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一条蟒蛇蜿蜒而至,越过云琅,径直去了远处的血食堆,估计有好一阵子不能再来沙海边上了。 空气中满是烟火气,昔日长长的栈道已经消失了,那座索桥也消失在沙海中。 一具焦枯的尸体趴在甬道上,从地上的已经发黑的血迹来看,他爬行了很久。 云琅回过头,瞅着道路两边影影绰绰的雕塑道:“我要关闭这里了,这是对你们最好的保护,或许两千年以后你们能够重见天日,只希望你们莫要怨恨。” “没有人回答,我就当你们答应了,这件事就这么办好了。” 云琅等了片刻见没有人反对,就举着火把离开了咸阳城。 在钻进蛇洞之前,云琅松开了绑缚金人链子锤的丝线绳子,刚刚松开,链子锤就呼呼地摆动起来,与此同时,巨大的金人也跟着嘎嘎的转动起来。 云琅快快的钻进洞里,亡命的向外爬。 他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只知道,这个带有防卫性质的金人一旦开动,这一次就不会再停下来,尤其是在云琅将限制动作幅度的青铜橛子去掉之后,只会更加的狂暴。 高大的城墙遮住了云琅的视线,只听见轰隆隆的巨响在城墙的哪一边接连响起,犹如天崩地裂一般。 坟墓里的东西没什么好稀罕的,多存两千年可能还价值连城,现在,一堆才过了百年的东西能有什么价值? 更何况在大汉,大家都喜欢新东西,谁他娘的会喜欢用旧的? 里面的铜钱很多,可是,秦半两真的能在汉八铢钱,五分钱大行其道的时候使用吗? 还不是要重新融化成铜,然后再铸造。 大汉国铸钱的工艺实在是太落后了,铸造一百个钱,如果不算掺假,就要花费八十个钱,两成的收益而已,云琅觉得很不划算,有那功夫他有更多的门路去赚钱,利润远比铸钱高。 一块城砖飞出来十余丈远,就落在云琅身边,吓了一跳的云琅赶紧继续向后跑,最后来到太宰经常喝酒的地方,熟门熟路的掏出一坛子酒,喝了起来。 这样的酒坛子还有很多,是云琅特意给太宰准备的,他非常希望太宰能够从里面走出来,哪怕被那块石头辐射成怪物他也高兴,可惜,这里的酒没人喝过。大股的黄沙从蛇洞里面滑出来。 看来历史上记载的是对的,秦陵周边确实有十里沙海。 云琅静静地坐在长条凳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一坛子酒喝完了,就看见城头上的缝隙处有大股的黄沙倾泻下来,慢慢的掩盖住了那座倾倒的金人,也掩埋住了高大的城墙。 云琅见沙海再无动静,就微微的喟叹一声,背上自己的背包,转身离去。 当他再一次从那道裂隙中走出来的时候,天空中星斗漫天,有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从西天飞往北边。 老虎趴在云琅身边,似乎有些哀愁。 刘彻来长门宫的时候,正是骊山最安全的时候,杜绝每一个野人,或者其余的什么人进入长门宫范围,是三千宫卫们的职责,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云琅才会没有多少顾忌进入始皇陵。 “下午的时候地龙翻身了。” 梁翁把脑袋凑到云琅耳边轻声道。 “地龙翻身,没什么稀奇的,你这么小声做什么?” “陛下在长门宫啊,人家是天龙,地龙这时候出来拜见一下也是常情。” “你怎么知道陛下在长门宫?这可是国之大事,到处乱说就不怕人家把你灭口了?” 梁翁见主人这么说,连忙捂住了嘴巴,骇然的瞅着云琅。 “好了,吓唬你的,这话是谁传出来的?” “孟大,孟二!” “告诉他们闭上嘴巴,不准乱说,既然地龙翻身了,家里人今晚睡觉一定要小心,不要睡得太死。” 梁翁领命而去,云琅就去了伤兵居住的地方查看了一番,诺大的一间库房里,居住的伤兵已经没几个了,被霍去病隔开之后又住进来百十个羽林军。 云琅过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那群军卒在窃窃私语,诺大的仓库里如同马蜂窝一般嗡嗡作响。 只要看看那些羽林军少年们激动地神情,就知道皇帝就住在他们的隔壁,让他们非常的兴奋。 “司马,既然有贵人在,我羽林军当执戈守卫。”一个老成一些的羽林军见云琅来了,就轻声道。 云琅笑道:“这就要看校尉的了,他如何安排,我们就如何做,总要协调好才成,免得被那些宫卫们以为我们在图谋不轨,打起来我们可没有理。” 羽林军卒连连点头,觉得司马说的很在理,羽林军没有接到护卫的职责,贸然出去反而不美。 云琅继续道:“公孙敖去了雁门关,长门宫的守卫少不得要交到我们手里,公文下来是迟早的事情,且等着吧。” 云琅话音刚落,霍去病掀开门帘走了进来,沉声道:“全副武装,今夜,北面的护卫军务由我们来做。” 众人听了大喜,不等霍去病催促,就忙着顶盔掼甲。 霍去病见云琅也在,皱着眉头道:“你身为司马,不能动不动就找不到人。” 云琅小声道:‘我这个司马也是假的,反正又不上战场,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霍去病盯着云琅道:“谁说你的这个司马是假的?以前在羽林的时候还能说说,现在可不一样了,你的告身,旌配,印信,半面掌军虎符已经送入了太尉府,一旦另一半发给你,就是你出战之时,怎么能说是假的?” 云琅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拉着霍去病道:“不是说我没有虎符吗?就是帮你管管军务后勤……” 霍去病冷冰冰的瞅着云琅道:“我只要战死,你就是我的继任者,大军就需要你来掌控,你去问问,但凡是军司马,哪一个没有备用虎符?” “你他娘的坑我!” “骂错人了,关我屁事,这是军中惯例,军司马掌辎重营,掌军法事,没有虎符你调动谁去?你敢处罚谁?你以为地方上来的那些军卒,民夫,罪囚,看你长得好看就听你的?” “我怎么才能不要虎符?” “可以不拿,按照大汉军律,无虎符不掌军,你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一个小卒,还会因为没有佩戴虎符被大将军斩首示众。” “还讲不讲理了,我从来没有打算除去作战!” 霍去病讥诮的道:“你以为你可以白白享受少上造的荣耀?却不用付出? 这天底下哪来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琅瘫坐在凳子上,拍着脑袋道:“我以为是对我阵斩十六个匈奴的奖赏。” 霍去病坐在云琅身边苦笑道:“太尉府的原则很简单,遇见一个能杀敌的就一定会往死里用,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 你一口气阵斩十六个匈奴,其中一个还是人家的精锐百户,此次击退匈奴之后论功,你阵斩十六人,论功仅仅排在我之下,还被张连他们把你吹得天上罕见,地上少有的英勇。 如果你要是看了太尉府的简牍,你自己都会认为,你这种有勇有谋的亡命之徒,如果不被弄上战场,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云琅长吸了一口气道:“想想办法,我装傻成不?” 霍去病冷笑道:“你没有获得官职之前,你装傻人家只会说你品行高洁,不愿意入朝为官,现在你拿了朝廷给的所有好处,现在却不愿意出战了,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看你? 不把你当成没胆子的赘婿看才是怪事。莫说到时候你的庄子保不住,就连云家的人也休想有一个能昂首挺胸做人。 在大汉,个人的荣耀,尊严永远是从战场上取回来的,想要混吃等死,记着下辈子千万莫要投胎到我大汉国!” 云琅仔细看看霍去病涨红的脸膛怒道:“我被弄上战场,你似乎看起来很兴奋啊。” 霍去病大笑道:“这是自然,谁上战场不愿意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自己亲亲的兄弟? 你放心,上阵冲锋的事情呢,由我跟李敢来干,你帮我们照顾好后路,只要你不主动上阵杀敌,我到现在还没有听说有军司马战死的。”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一章鸡同鸭讲 第一八一章鸡同鸭讲(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号) 云琅觉得霍去病在骗他。 军阵之上,一旦战败,身处军中的军司马能有好果子吃?即便是逃回来了,以刘彻的性子,估计也是被他砍头的下场。 云琅还不想这么快速的结束他在大汉国的旅程,无论如何,也要愉快的把这一生过完才好。 昨天晚上,始皇陵崩塌的动静,也波及到了云家庄子,云琅自然是知道是什么缘故,刘彻却在地龙翻身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跑回长安去了。 皇帝获罪于天,才会有地龙翻身这种事情,这就是董仲舒在他儒家学说中夹杂了邹衍的《五行终始说》后阐述的一种天人感应的例子。 这让刘彻很担心,对骊山来说只是一阵震动,对别的地方,很可能是一场大灾难。 世上所有的学说,只要能够对统治者有帮助的,一般都能大行其道。 而中国的很多学说,之所以能够绵延数千年,其本质就是在为统治者服务。 没有这个理念的学说,想要扩散非常的难,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就连孔子都能以异类的名头诛杀少正卯,就不要指望后世的帝王们能有更高的思想准则。 这个冬天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东方朔决定结束他一年一**的先锋行为。 如今很老实的在公车署上班,异于众人的行为收敛了很多。 聪明人一旦能沉下心来,干事情一般都会比普通人干的好,要快。 所以,当张汤说起东方朔的时候,也是交口称赞,认为这家伙是一个可造之才,就是做的事情总是不合时宜。 云琅非常的愤怒,这个混蛋之所以会有异于常人的表现,纯粹是因为,他从云家看到了四轮马车的模型之后,拿去在公车署做实验…… 大汉国没有专利法一说,所以他从云家看到四轮马车模型后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的认为是自己的创造。 云琅仔细想了一遍之后,也就释然了,四轮马车之所以没有在大汉大行其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大汉国的马路不适合四轮马车。 始皇帝造就的车同轨不是开玩笑的,所有的道路都是以标准马车车辙进行设计施工的,大汉国,继承了大秦帝国的一切,自然也包括道路。 虽然四轮马车在载货量以及骡马的利用效率上高过两轮马车,舒适性上也超过了两轮马车。 在面对大汉国糟糕的路况,跟不讲道理的律法,想要大行其道还任重道远。 张汤将云家的四轮马车模型放在桌子上推来推去的玩耍,如同一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这样的马车既然是你想出来的,怎么就没想着推广出去?”张汤玩累了,就坐下来喝茶问云琅。 “我怕被你砍头!” 张汤欣慰的点点头道:“长进了很多啊,比东方朔要聪明,也明白事理,你要知道,大汉律法继承了大部分秦法,车马令就是其中的一项。 驾驭不合规则的马车,自然会被受罚,只是惩处的力度没有大秦律法严苛,文帝时期已经把劓刑改为笞三百。” 云琅吃了一惊,连忙问道:“劓刑就是割掉鼻子是不是?” 张汤笑了起来,露出自己鲨鱼一般洁白的牙齿道:“确实如此。” “这么说,东方朔现在住在监牢里?” 张汤笑道:“这是我离开中尉府办理的最后一桩案件,按照律法,东方朔要被笞三百。 某家就是觉得他弄的马车多少还有点意思,所以才会来你家,看看最初的模型,也看看是否能够将四轮马车的事情上奏陛下,看看有没有法外施仁的可能。 三百苔鞭,抽完,东方朔的半条命也就没有了。” 云琅连忙道:“此事因我而起,能否纳铜赎罪?” 张汤点点头道:“如此也好,纳铜五十斤,他就被放出来了,只是官职不保,而且要背上一个犯官的名头,以后想要过舒坦日子恐怕不可能了。 还是等我上奏陛下之后再说吧,纳铜是最后的保命手段,能不用就不要用。” 云琅抓抓脑袋道:“我觉得找阿娇贵人可能更加的快些。” 张汤咳嗽一声道:“旁门左道!” 说完话就闭上眼睛仔细的品鉴茶水的滋味,不再理睬云琅。 云琅立刻拿起那个漂亮的四轮马车模型,就径直去了阿娇家。 阿娇看到那辆马车模型之后立刻就要云琅给她造一辆,要跟模型一模一样的…… “犯法!” “犯谁家的法?你说的是祖皇帝的“约法三章”还是《九章律》?” “《九章律》!” “《九章律》有不许百姓胡乱制造马车的律条?” “有,车辙的宽度有要求。” “哦,我不知道,这样吧,大长秋,你去把那个会造马车的东方朔给找来,让他在长门宫给我制造四轮马车。 如果造的好看,舒适,就没事,如果造的不好,你也不用带他来见我,一刀砍死埋田里肥田!” 潜心厨艺的阿娇对别的事情没什么兴趣,云琅都舍不得吃一口的冬黄瓜,被阿娇左一刀右一刀砍的乱七八糟,眼看就糟蹋了。 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陪着笑脸道:“黄瓜凉拌起来味道不错,只是,用刀切出来的酱醋味道进不去,不好吃,如果用拍的,就能很好的弥补这方面的缺憾。” 阿娇提起云氏菜刀,一刀就拍在一根黄瓜上,眼看黄瓜被拍碎,这才随便砍两刀,就倒进盆子里,浇上事先调好的酱汁,胡乱搅拌两下,吃了一口,满意的道:“胡瓜,还是要拍出来的好吃,大长秋,记下来,这是我今天的新发现。” 阿娇拍黄瓜拍的上瘾,云琅悄悄地凑到奋笔疾书的大长秋身边道:“真的没问题吗?” 大长秋瞟了云琅一眼道:“以后有事就说,像这次这样,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就成。 那些事阿娇能做,那些不能做,阿娇自有主意,能帮的随手就帮了,不能帮的,你也莫要强求。” 云琅又小声问道:“再帮我问问阿娇,能不能把我从羽林军里弄出来啊,总要上战场的……” 大长秋懒懒的道:“很简单。” 云琅喜形于色连忙道:“多谢,多谢!” 大长秋看了云琅一眼道:“只要你能接受宫刑,就能来长门宫伺候阿娇贵人,说实话,阿娇贵人还是很喜欢你的,干我们这一行,你前途远大啊。” 云琅不由自主的瞅瞅胯下,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大长秋讥诮的道:“食髓知味了吧?怪不得会舍不得,怎么,那个卓氏女的滋味很足?” 云琅懊丧的拍着脑袋道:“怎么谁都知道啊?” 大长秋冷哼道:“你自己行为不检,还埋怨别人都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最看不起你们这种浮华浪子,仗着腰间有一个子孙根就肆意胡为,却不知道那也是惹祸的根苗。 你看着吧,以后有你烦恼的地方呢。” “大长秋,把这些胡瓜赏赐给那些宫女,谁要是敢剩下,就割掉舌头,多好的青菜啊,也敢浪费。” 阿娇在另一边不耐烦的喊道。 大长秋起身对云琅小声道:“老夫很忙,快要忙不过来了,你如果害怕上战场,就来老夫这里,老夫一手的快刀,保你无恙。” 云琅立刻就抱着马车模型走了…… 他宁愿上阵跟匈奴作战,也不想变成太监! 东方朔来到长门宫的时候,云琅快要认不出他了。 “无论如何,先让某家吃一顿饱饭,而后,要杀要剐随意就好!” 蓬头垢面的东方朔,见到云琅,先不感谢云琅对他的救命之恩,而是先要吃的。 一锅汤面条下了肚子,东方朔嘴里咬着一根鸡腿道:“听说我是来这里造马车的?”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准确的说,你是在偷我家的马车!” “好东西藏起来可不是君子的行为,晓谕天下,造福天下,才是我辈读书人该干的事情。” “你就不感到惭愧?那是我的心血啊——”云琅暴跳如雷。 “某家帮你将四轮马车施行天下,你该感谢某家才对,知道不,某家已经注明此车名曰——云氏车。 日后云氏车遍行天下,你云氏之名也将名扬四海,为此事我已经身陷囹圄,你居然不知好歹的怪我帮你!” 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一般大,怒道:“你的意思是,我救你纯属必然,是对你帮我的一种补偿,而不需要感恩戴德是不是?” 东方朔吃完了鸡腿,把身上的脏衣服丢掉,一边光着屁股往温泉水渠走,一边道:“我本来准备用威胁那些侏儒的方式让陛下注意到我,为了酬谢你前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特意选择了四轮马车这个有争议的事情来做。 如果不是为了帮助你,你觉得为吃饱了撑的去触犯律法? 现在好了,阿娇贵人要四轮马车,也就是云氏车,只要这一辆马车造成,效仿者一定会遍布天下,你云氏的名声,自然就起来了。 等我洗完澡好好的想想你该给我多少钱才能弥补我的损失。”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二章知恩图报?或许是! 或第一八二章知恩图报?或许是! “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 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 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 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 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 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 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 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 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 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三章好人就该被奖励 奖第一八三章好人就该被奖励 东方朔的爱情是隐秘的,他不屑将自己柔弱温情的一面展现给大汉国人看。 只有每一个跟他相处过的女子才知道,这个人是何等的温柔,温柔到了宁愿给她们一个新生活的地步。 东方朔很少能娶到良家子,愿意跟他在一起过短暂夫妻生活的美人儿,大多是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青楼生活。 在大汉,青楼女子想要成为平民,唯一的渠道就是嫁给官员,然后再与官员绝婚,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家子的名份,才能获得大汉律法赋予良家子的全部权益。 官员想要以七弃之名绝婚,至少需要等待一年之后…… 关于东方朔的这些事情,是大长秋告诉云琅的,这个老宦官,总能从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渠道弄到一些让人心酸的真实答案。 结婚是为了救人于水火,绝婚又是为了放那个女子一条生路……面对这样的人,云琅觉得自己应该给他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这是云琅在大汉国,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一副好心肠的人。 云家的稻米不多,或者说,诺大的一个长安,稻米也不是很多,长安周边基本上不种植稻米,最近的种植稻米的地方是汉中。 由于道路不好,运输到长安的稻米数量很少,因此,关中人吃的最多的还是糜子跟小米,高粱。 大汉国的稻米产量虽然比麦子,糜子,小米强一些,却也很有限,不过,大汉国的原始稻米,是云琅食谱上的最爱。 关中人吃稻米喜欢蒸煮,这种方法是对的,只是他们喜欢用蒸笼来弄熟米饭,好好的一锅稻米,蒸熟之后,米香已经跑了大半。 他更喜欢用铁锅加水,加米,然后用慢火慢慢的蒸熟一锅米饭,虽然锅底可能会有锅巴产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无疑是最香甜的。 如果用肉汤浸泡一下锅巴,锅巴的味道应该是人间绝品。 下午的时候,东方朔就来到了云氏厨房,面对云琅带着浓重仪式感的做饭方式,即便是放荡不羁的东方朔,也不由得肃然起敬,匆匆的跑回去梳洗了头发,修整了胡须,换了一套最干净的衣衫,然后就坐在云家院子里的一棵松树下,冒着严寒,等云琅喊他吃饭。 亮红色的红烧肉在砂锅里被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触碰着,微微颤动。 云琅一点都不着急,烧好一砂锅红烧肉的秘诀就是要有耐心,只有微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的将肉香激发出来,才能让粘稠的肉汁里裹挟到足够多的肉味。 红袖邀请东方朔进地暖棚子里等待,还给他上了一壶热茶,去去嘴里的味道,好品尝家主精心烹制的菜肴。 一个黑陶红纹的酒坛子被红袖泡在一个装满开水的木盆里,然后就有两个健壮的仆妇抬着木盆,安放在东方朔身边,酒坛子虽然没有开,仅仅从价值不菲的酒坛子上,东方朔,就知道这一坛子酒应该不是他平日里喝的粗酒。 这样的礼遇,让东方朔变得不安起来,即便坐在温暖的地暖棚子下面,他也有些坐立不安。 云琅做的饭菜很简单,也就一锅饭,一砂锅肉,一盘子炒青菜,一碗肉丸子汤。 数量也不多,恰好够东方朔一人食用的。 等红袖将饭菜安置好之后,云琅打开那一坛子酒笑道:“酒曰玉冻春,又名一汪绿,冰雪中冰了三日,尽去酒中燥热之气,然后以滚水激之,温和馥郁的酒香牢牢的被锁在酒浆中,只有喝一口进了五脏六肺,才能发现其中的妙处。 来,东方先生,饮甚!” 东方朔原本满腹狐疑,只是听了云琅对于这坛子酒的解说之后,只觉得馋虫在胸中闹腾的厉害,一瞬间就决定,先喝了酒再说。 一碗酒下肚,东方朔半天不肯吐气,直到忍无可忍之时才长出一口气道:“好酒!” 云琅掀开砂锅盖子,轻轻地用手撩撩味道,满意的笑道:“平生做肉食,以此次为最佳,饮酒岂能不食肉! 提醒一下,此物与稻米同食最为相宜,请先生慢用。” 红袖给东方朔装了一碗白米饭,米粒晶莹,与红烧肉交相辉映,再加上香味缭绕,身为老饕的东方朔哪里还有什么理智,不由自主的端起碗筷,捞了一块一寸见方的肉块,放在米饭上,想了想,又给米饭上浇了一些肉汤,深深的嗅一口香味,然后就不知世上何年…… 红袖一步三回头的跟着云琅离开了地暖棚子,走远之后忍不住问云琅:“小郎,为何如此款待此人?” 云琅停下脚步瞅着云家忙忙碌碌的仆妇们叹口气道:“这世上的恶人太多,好人太少。 能不惜损坏自己的名声帮助他人的人更是少的可怜。 恶人干了恶事,自然有利益作为奖赏,好人做了好事,却往往不得善终。 这样是不对的……既然老天不肯眷顾好人,那么,就让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小小的奖赏一下好人。 毕竟,好人如果只干好事,而收不到起码的尊重,一颗助人的心迟早会冷掉。” 红袖回头看看狼吞虎咽的东方朔狐疑的道:“他是好人?” 云琅点点头道:“他真的是好人!” “比您还好?” “比我还要好!” “婢子不信!” “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位东方先生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做完了这些事情,云琅很欣慰,如今的东方先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东方朔终于重合了。 这样的东方朔,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东方朔。 抬头瞅瞅阴沉的天空,有白雪飘下,落在云琅温暖的掌心,瞬间就化为水渍,多落了一些雪花,那些水渍终于汇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云琅抖落那颗水珠,抬起头对阴沉沉的天空轻轻地道:“大汉国终于没有让我失望到极点!” 没人的时候,云琅总觉得自己才是大汉的神,毕竟,太宰就是这么看的,还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了快一年,在事实上,云琅自觉自己远比大汉人知道的多。 也只有他的目光能够穿透万里烟云,跨越五湖四海,思绪能够沉浸到马里亚纳海沟也能飞上珠穆朗玛峰。 可以看非洲大草原上轰轰烈烈的角马迁徙,也能看到美洲愚神奇的玛雅人正在祭拜他们的太阳神。 他似乎能听见罗马长老院里铿锵有力的演说,也能听到北极的野人正在与巨熊搏斗发出的怒吼…… 因此,在寂寥无人的时候,他的心就会变得极为高大。 一个没有神通的神落在地面上很凄惨…… 在面对喜怒无常且喜欢消灭别人肉体顺带消灭别人精神刘彻,以及他的一干爪牙。 就算云琅有神的眼光,神的思维,在没有神的力量之前,能做的只能是忍耐,或者臣服。 就是这种忽高忽低的感觉,让云琅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很差,尤其在他心灵与力量不成正比的时候,就越发的讨厌这个不受他控制的世界。 “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也做一顿东方朔吃的那种饭食?” 吃晚饭的时候,曹襄非常的不满,他现在不喜欢吃云氏厨娘做的难吃的红烧肉。 云琅放下饭碗看着曹襄道:“庖厨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五味调和,火候的掌握,食材的选择,每一样都是大学问。 只有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做出一道美味的饭菜,你到现在都没有做出值得我全身心投入为你做一顿饭菜的事情,所以啊,你就不要想了。” “耶耶啊,吃一顿饭也能扯到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典故,我还是吃我符合我身份的饭食吧。 不过,那个东方朔吃完你的饭,为什么连一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反而处处躲着你?” “他以为我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耶耶啊,又是燕太子丹与荆轲的典故,你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句话都带典故了? 还好我家学渊源,要是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草包在这里,你说的话,他们一句可能都听不懂。” “我能听懂!” 霍去病好听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这家伙是四个少年人中最先脱离变声期公鸭嗓子的一个,不但如此,他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渐渐长长,变得有棱有角,活脱脱的变成了两道剑眉。 再配上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一个活脱脱的高傲贵公子形象就跃然于纸上。 接下铠甲,霍去病端起茶壶道:“东方朔干了什么让你从心底里佩服的事情?” 云琅探头朝楼下瞅瞅,没看见李敢,就问道:“李敢呢?” 霍去病见云琅不太想谈东方朔,就回答道:“他父亲被任命为右北平太守,马上就要赴任,所以回家去了。” 云琅见窗外的雪下得越发大了,就笑道:“这样的日子里,你也不忘操练军卒?” 霍去病喝足了水,盘腿坐在矮几前道:“弹汗山,杭爱山,贺兰山,这几个地方的雪下的都比长安大,还没有出征,总要先尝试一下。”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四章 待机而动 第一八四章待机而动 霍去病的抱负是辽远而且宏大的,这一点,从云琅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一个人如果矢志不移的做同一件事情,只要坚持的时间够长,总会因为量变的缘故产生质变。 且不论霍去病,李敢,就是曹襄这个纨绔子,见霍去病在不断地操练他的八百人马。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对自己的五百长门宫卫,三百家将,也开始了惨无人寰的冬训,看样子他的目标不是马踏燕然就是直捣龙庭…… 身为霍去病的司马,长年累月的跟一群极度有上进心,并且志向远大的人在一起,云琅倒是常常有尸位其上的感觉。 冬天就该有一个冬天的样子,人人都说,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到了冬天就该躲在暖和的屋子里的看简牍等待冬日过去,却总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冬藏,他们似乎更喜欢在冬天待机而动。 “驾,驾……驭……” 马夫抖动着缰绳,艰难的控制着不听使唤的挽马,在平坦的谷场上一遍又一遍的实验云氏的新马车。 马夫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马车的性能,与驾驶方法,无奈,拉车的挽马似乎对拖拽四轮马车非常的不习惯。 相比拖拽大汉的两轮马车,它需要做更多的反应才能完成马夫传达给它的复杂动作。 大雪天练车技是最好的,厚厚的积雪深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明显的将马夫的每一次操作都记录下来。 阿娇对她的新马车非常的关心,马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有等他彻底的熟悉四轮马车的操作之后,云氏才会对马车进行定型,做最后的布置。 车夫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臭毛病,却不敢质问云琅,只能尽忠职守的干好自己的事情。 大雪落下了,诺大的荒原也就逐渐变得安静。 那些背着煤石去集市交换粮食或者铜钱的野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依旧艰难地在雪地上跋涉。 很快就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踩出一条黑色的道路。 只要有钱,有粮食,这些一无所有的野人迸发出了令人震惊的工作热情。 天气寒冷,正是煤石卖价最高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以背煤石谋生的人,愿意放弃这种赚钱的好机会。 疲惫寒冷,他们不是很害怕,他们害怕的是家里没有粮食吃,在这样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提供热量,就等于死亡。 野人们背着煤石,尽量靠近云氏的土地行走,虽然云氏不会给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依然觉得靠近云氏就会多一份安全。 只要不伤害他们,就是对野人的最大帮助,这是云琅过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的一个道理。 所以,他也愿意给这些无助的野人提供一点虚假的安全感。 天气太冷,老虎卧在暖和的地板上,无聊的张着嘴巴,让小虫帮它清理牙齿缝隙里的食物残渣。 每次看到小虫把手塞进老虎嘴巴,东方朔就总想说话,最后也总是忍住不说。 他觉得老虎锋利的牙齿会在某一个瞬间,咔嚓一下咬断小虫细细的手腕。 “其实你可以修一条路,一直通到产煤石的地方,虽然中间要过几处山涧,山道也难走,以你家里的那几座桥梁模型来看,应该难不住你才对。” 自从东方朔吃了云琅那顿非常有仪式感的饭食之后,他总觉得欠云氏什么东西。 在经历了忐忑不安的几天之后,云琅并没有提出要他去刺杀某个皇帝的事情,也没有要求他做超出他能力以外的事情,更加没有任何要招揽他做家臣的举动。 这让东方朔每次见到云琅心头都发虚。 “修路当然难不倒我,修桥也是如此,旁光侯刘颖已经跟我说过无数次了,想不要钱帮我修路造桥,统统被我拒绝了。 先生难道就没有想明白,我为何会放弃这种不要钱就能得到道路跟桥梁的好处吗?” 东方朔的眉心出现了一道悬针纹,这是他思虑的表现。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背着篓筐艰难跋涉的野人,松开紧皱的眉头道:“是为了那些野人?” 云琅笑道:“是啊,我如果开路,修桥,然后再雇佣这些野人用马车拉山里的煤石,相信我很快就能富甲一方。 只是这样一来,我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开头。 相信很快就有效仿我的人,只要开了这个头,那些野人的末日也就会到来。 以我大汉有钱人的德行,那些不需要钱就能获得的野人,此生最好的结果将是老死矿洞,一辈子也洗不干净身上的煤灰,用自己的命去为别人赚钱。 这个钱太血腥了,我不敢要。” “你不做,也会有人做的。”东方朔很不满意云琅的迂腐:“如果由你来做这件事情,那些野人的下场可能还会好一些。” 云琅笑了,东方朔就是这样,总喜欢开头,却不怎么喜欢结尾,也就是说,他只喜欢空洞的描述一张美丽的图画给别人,然后就撒手不管,也不管不顾因为他的建议可能引发的后遗症。 再没有现代化采煤机械之前,采煤本身就是一件没什么人性的工作。 云琅如果想发财,制造四轮马车都比采煤容易,还没有心理上的负担。 他想要云家边上多出一个繁华的城镇,形成城镇的条件很简单,基本上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人,一个是钱。 现在,因为煤石的缘故,那个小小的草市子两样都不缺,如果再有一个强力人士推动,一个因为煤石繁华起来的城镇应该很快就会形成。 现在,这些野人采的每一块煤石,都属于他们,不管采煤的过程有多苦,有多艰难,有多危险,都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这么危险,艰苦的工作一旦是为了别人,反抗或者不满的心思很容易就会产生。 在这个很容易抱团造反的时代里,如果云家没有弄好,让这些野人造反了,刘彻第一个砍掉的脑袋将会是云琅的。 云琅喜欢烧煤取暖,却不很不喜欢因为烧煤的原因掉脑袋。 “阿娇贵人难道就没有看到这是一桩大财源吗?”东方朔可能想清楚了其中的道理。 云琅给东方朔续上茶水笑道:“阿娇贵人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而我是不愿意赚这种钱。 即便是别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在阿娇没有动手之前,没人敢动手。 阿娇贵人最近对做生意很有兴趣,不过啊,她不是很喜欢出力多,见效少,麻烦的生意,最喜欢从别的地方低价收购东西,然后再高价卖出去。 就像云氏的鸡蛋一样。 煤石也是如此,只要阿娇贵人愿意按照现在的价格收购野人的煤石,然后再加一倍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就能坐收无数钱财,同时,也算是间接的保护了那些野人。” 东方朔看着云琅叹息一声道:“看来你是希望让我这个聪明人去帮你游说阿娇贵人来做这桩生意是吧? 我就知道你的那顿饭吃了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把这个主意给阿娇贵人出了,那些正在草市子上收购煤石的商贾会恨死我的。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是大仇恨。” 云琅站起身,看着东方朔笑了一下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还我一饭之恩的最好办法吗? 再者,你总想出人头地,总想让自己的才华有一个施展的地方,为阿娇贵人出谋划策,要比你通过威胁那些侏儒优伶直达天听要好一些。” 老虎的肚子咕噜噜的在响,这个可怜的家伙最近总是闹肚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云琅必须带它出去,免得这家伙毫无顾忌的把屋子弄得臭气熏天。 至于东方朔,不用理睬,聪明人,总会给自己找一个最合理的选择,最后做出决断。 在大汉,只要下大雪,就算是阻绝了交通,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场面。 即便是下雪,云家却显得很热闹,尤其是铁匠房,锤子敲击铁块的声响从未断绝。 霍去病的八百大军想要重新装备,就离不开云氏的铁匠房,诺大的一个院子里面堆满了新打造好的矛戈,刀剑,还有一捆捆得弩箭,以及一些锤子,斧头,铁鞭一类的重武器。 受伤的军卒们也没有闲着,云琅让人打造出来了很多的铁甲叶子,需要这些人按照木头傀儡的模样,用结实的丝线绳子将甲叶固定在一副皮甲上面。 这样的工作很多,估计这个冬天,在云氏庄园居住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有多少空闲时光。 老虎排泄了一大堆东西,云琅捂着鼻子看了,这家伙腹泻的原因找到了,是吃了太多油脂的缘故。 这就是小虫的责任了,这个死丫头自己喜欢吃猪油夹热馒头,就很不负责的将她眼中的美食推荐给了老虎,于是,老虎就把满满一罐子猪油,舔舐了一个干净。 云琅忽然笑了,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有趣的,至少,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才有一个个不算好的果。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五章 山鬼祈福 敬第一八五章山鬼祈福(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太初历》还没有真正的施行,所以大汉国的天文学家落下闳就很郁闷。 然后,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很好的推广《太初历》的办法,那就是过年。 年是一种猛兽,专门吃小孩子,还能给人世间带来灾难的殃祸之神,每一个人都要防御它。 事实证明落下闳的手段是成功的,不论是《太初历》里的正月初一,还是二月二,三月三……一直到九月九,这些日子都是极阳之日。 不是一个合适欢庆的日子,是大家一起用各种方式抵御灾祸的时刻。 在巫神横行的大汉国里,人们对巫婆的崇信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在正月初一的前十天,刘婆跟梁翁就专门去了落下山邀请一位能够飞沙走石的神巫来云氏为所有人祈福。 为了表示崇敬之心,他们两个是背着干粮赶着马车带着两个仆妇,两个工匠步行去了落下山。 同时,还抬走了云氏一箱子钱,两只羊,一匹驴子。 正月初一当天,那个叫做山鬼的神巫来了,云琅见到神巫的那一刻,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至于曹襄,李敢口水流得哗哗的,只有霍去病依旧冷冰冰的,面对一位裸体美人儿没有任何心动的意思。 云琅穿的跟狗熊一样厚实,这位山鬼美人儿浑身上下只披着一袭轻纱,胸前的两粒嫣红似乎能吸引男人的魂魄,赤着脚走在雪地上,就像走在最柔软的地毯上。 牵着一头小老虎的无聊人士阿娇,瞅了一眼云氏请来的山鬼,详细的询问给了多少礼数之后道:“还行。” 云琅小声问阿娇:“她不嫌冷?” 阿娇白了云琅一眼道:“鬼神附体的时候才叫冷,她们的身子如果是暖烘烘的,那个阴神敢上身?” 大长秋在一边笑呵呵的道:“这些女子本身就是极阴之人,平日里在山野中漫步,与虎狼为伴,与鸷鸟相亲,渴饮朝露,饿餐云霞,冥冥中与天人相交,不可亵渎。” 阿娇把小老虎丢给宫女,卸掉手上的丝绢手套探手拉住山鬼的手道:“这家里没有上年级的老人,还是我来招待你。” 山鬼轻轻点头,就随着阿娇去了云氏给山鬼准备的屋子。 曹襄吞咽一口口水道:“你家那点钱就能请来这样的山鬼?你看见了没有,她的皮肉几乎是透明的,整个人就像是玉石雕刻出来的玉美人,冰冰凉凉的不知道搂在怀里是个什么感觉。” 话音刚落,他的后脑勺就被大长秋狠狠地抽了一巴掌,曹襄自知失言,连忙缩缩脖子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躲在云琅身后偷看大长秋。 “不知好歹的东西,对鬼神都不敬,还指望你对陛下有多少敬畏之心?哼!” 对曹襄不满的不仅仅只是大长秋一个人,就连平日里对曹襄卑躬屈膝的刘婆,梁翁都怒目而视。 很明显,山鬼的身份低位很高,就算是穿的有伤风化,对所有人来说,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李敢很开心,明明曹襄刚才说的话他也很想说,现在有答案了。有损友的好处就在于他能抢在自己之前把错事干一遍,自己再踩着损友的尸体好好生活。 正月初一到了,春天也就正式开始了,只是外面的大雪依旧在飘飞,预示着元朔二年将是一个丰收年。 一个巨大的庄子,最让人欢喜的就是人多,人一多,即便是最简陋的欢庆,也会掀起极大的高潮。 云家本身就有近五百人,再加上八百多羽林军卒,以及五百多长门宫卫,近两千人将诺大的谷场挤得满满当当。 阿娇也带着长门宫里的宫女,宦官,侍卫也来云氏玩耍。 在方便看热闹的地方,大长秋铺上厚厚的羊毛地毯,又在地毯上放了一张巨大的软塌,最后,披着一身洁白狐裘的阿娇戴着皮帽子慵懒的躺在软榻上,就在她脚下的木头架子上,放着四个熊熊燃烧的炭盆。 为了酬谢辛苦了一年的仆妇们,云家今天准备了巨量的吃食,尤其是各色糕点,更是所有人平生仅见。 云家的糕点,其实就是白面馒头,白面包子,糜子馍馍,小米糕,白米糕,油炸的麻花,油条,面叶,煮熟的鸡蛋,油炸的鸡蛋,腌制的咸鸡蛋,咸鸭蛋,还有一些卤肉,一些可以当水果吃的新鲜菜蔬。 馒头上面镶嵌了一些红枣,糟糕上镶嵌一些红枣,糜子馍馍上也镶嵌一些红枣……然后,这些东西就变成了非常高级的糕点,不但摸样好看,还好吃。 阿娇揪着吃馒头上蒸软的红枣,一连吃了四五个才问云琅:“花费不薄吧?” 云琅摇头笑道:“高兴的时候不说花费。” 阿娇又拿了一根麻花咬了一口道:“酥香,咦?不是荤油?” “豆油,大部分都是豆油,还有一点是菜籽油,家里今年把菜籽种少了,明年准备在野地里也撒一些种子,官府那里就要您去出头了,免得我被张汤抓去长安游街示众。” 阿娇点点头道:“荒地上撒一把种子的事情,都是为了多一口粮食吃,谁敢追问?” “有些事您怎么做都合适,我要做了就惨不忍睹啊,没听说以前的丞相田蚡占用了一点荒地,就被罢官夺爵的事情吗?” “田蚡啊,有些人该死的时候,就算是迈错脚也是杀他的理由,不该死的人干什么都没事。” “种子还是您派人去撒吧,我实在是害怕。” 阿娇吃完麻花,优雅的擦擦嘴道:“有敬畏之心是对的,没了敬畏之心就该杀掉,这种人留着就是祸害。 也罢,种子我派人去撒,也派人去收,收成给我一半,我也弄些素油吃,荤油吃多了长肚子。” “怎么没看见东方朔?”云琅跟阿娇谈完开春胡乱种油菜的事情,就东张西望的找东方朔。 “事情没干完出来干什么,看不出来,这个东方朔还是很有能力的。 我问你,由长门宫来收那些野人的煤石,再卖出去是不是你出的主意?” 云琅点头道:“东方朔是人才,需要一个崛起的由头。” 阿娇笑道:“那可找错了人,我现在不干涉朝政是最好的自保之道,两千担以上的官职需要陛下亲自任命,我没有这个本事,也不能这么做。 你刚才说的那个田蚡,真正的罪责不是他侵占了先皇陵寝用地,而是他肆意胡为,以至于陛下要任命官职都需要等他任命完毕之后再说。 这样的人不早点杀掉难道等着过节? 东方朔如果能把买卖煤石的事情办好,再把那个小镇子建立起来,陛下自然能看到他的才能,也自然会给他更高的官职去施展他的才华。 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好了,现在话说完了,就不要挡着我看山鬼祈福。” 山鬼曼妙的身影出现在纱窗上的时候,晚会也就要开始了。 看到山鬼在屋子里随意地扭动身体,云琅才算是明白了一件事——巫者舞也! 怪不得刘婆,梁翁他们对山鬼夸张地穿着没有任何意见,不论在任何时代,艺术家总是能得到更多的宽容。 天色刚刚暗下来,梁翁就迫不及待的将一个巨大的篝火堆点起来了。 两个手持火把的壮汉赤裸着上身,腰间拴着两条丝绢,腰后有一个很大的皮囊,只见这两个家伙从皮囊里抓出一大把碳粉猛地砸在火把上,一团团明亮的火焰就轰然爆起。 云琅听着阿娇嗷嗷的大叫,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还不错。 老虎很疑惑,趴在云琅跟霍去病两人中间,对那个戴着他模样面具的家伙非常的不满,只是看在这家伙会弄出大蓬的火焰,这才趴在原地不敢动弹。 山鬼跟老虎很配,早就听说,山鬼走在山间的时候,她的坐骑就是一头猛虎,或者是一头巨熊,因此,当山鬼出现并且开始扭动腰肢的时候,目光总是不断地落在老虎身上。 云琅很理解山鬼此时的心情,如果她有一头老虎为伴,估计云氏请她出场卖艺,大概要花费多十倍的钱财才成。 不过,她很快就把目光落在阿娇脚下趴着的一头小老虎的身上,这只小老虎身上拴着链子,已经快要被阿娇的宠溺训练弄成一只狗了。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昼晦……”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山鬼刚刚开始唱歌,阿娇却先声夺人的开始唱了,而且唱的还不错。 山鬼见贵人有兴致,就不再唱,而是来到主人席这边,挥动白色的纱袖跳的愈发起劲。 一个幽幽的声音在云琅耳边响起:“山鬼原本就是一个失爱的怨妇……阿娇贵人有这样的感悟也不错。” 云琅转过头就看见东方朔坐在他背后,一边饮酒,一边喝茶似乎非常悠闲。 “乘赤豹兮从文狸,这句我很喜欢,你想啊,一个美丽的女子骑着老虎……怎么?不对?” 云琅说了一半就看见东方朔眼神不对,连忙问道。 东方朔抽抽鼻子不屑地看着云琅道:“借您一句话,对你妹啊! 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强壮的山民们在驱逐赤豹,追捕斑皮虎的壮观豪迈驾势。 是那些男子们炫耀体魄技能,向美丽的“山鬼”邀功求欢的举动,你老师是如何给你解释成山鬼喜欢乘坐虎豹在山涧行走的? 仅此一点,某家就觉得你的老师也高明不到那里去。”   http://www.txt80.com 第一八六章来之不易的高兴生活 高第一八六章来之不易的高兴生活 云琅叹口气道:“你如果不是这么尖酸刻薄的话,你的前途将会无量!” “某家如果没了本性,要那个狗屁的无量前途做什么? 自某家就学以来,日夜苦读,不敢有丝毫的倦怠,唯恐辜负了兄嫂的期望。 学了一肚子的学问之后,再看看天下尽是些蝇营狗苟之辈在操弄权柄,不由得为天下生民大哀!” “你觉得你行?” 云琅顾不上看山鬼因为旋转身体而让裙子飞扬起来露在外面的一双大长腿,因为东方朔的话实在是让他太吃惊了。 “你不去做,我不去做,一个个都做了缩头乌龟,还有谁会去做?” 东方朔烦躁的从云琅面前拿了几根麻花塞给坐在他身后看山鬼跳舞的平姬。 “汝还记得先民开土的艰辛吗?”山鬼高亢的声音落入云琅的耳朵。 “我记得!”包括阿娇在内的所有人一起大喊。 山鬼的腰肢盈盈下拜,而后就向后伸腰,直到脑袋垂在地上又喊道:“汝还记得父母养育你们的艰辛吗?” “我记得!” 在场众人一起站起来向山鬼施礼回答。 一个裸身壮汉敲响了鼙鼓,闷雷一般的鼓声雨点般的砸过来,山鬼再一次单手撑地,用一只手支撑着自己全身的重量再次问道:“汝还记得五谷是如何从大地里生长出来的吗?” “永不敢忘!” 山鬼一个旋身如同一股白色的云雾,两条晶莹的长腿如同两只盘旋而上的蛟龙,等衣裙落下,山鬼已经双脚踏地,盈盈下拜再次问道:“匈奴来袭,尔等可曾奋勇作战?” 霍去病等一干军卒,齐齐的捶击一下胸口大吼道:“敢不效死!” 山鬼拜伏于地,似乎在感谢众人,而后抬起头露出一张如花娇颜大笑一声道:“如此,来年将五谷丰登,人畜平安!” 云琅起身施礼道:“谢!” 山鬼回礼,而后就来到云氏给她安排的锦榻,倒了一杯酒,然后洒在大地上,而后又倒了一杯酒,用手指沾点酒浆弹向天空,最后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姿态优美至极。 两个壮汉将皮囊里的碳粉全部洒进巨大的篝火堆里,一团明亮之极的火焰腾空而起,直冲云霄。 至此,山鬼的祈福活动才算是终结。 美丽的山鬼给大家跳了半个时辰的美丽舞蹈,不仅仅如此,她的舞蹈还非常的有教育意义,比如问你记不记得祖先的荣耀,问你孝顺不孝顺父母,问你还忘没忘种地的本能,最后见云氏家里军人多,还特意问了军卒勇敢不勇敢。 非常的与时俱进,这个山鬼应该很不简单! 阿娇很大方,赏赐了一盘子金饼子,曹襄也很大方,一枚青鱼玉佩放在盘子里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东西。 霍去病赏赐的是一枚珠子,就是上次从阿娇家拿曹襄的珠子,也算是说的过去。 相比之下,云琅给了一盘子好银,就上不了台面,至于东方朔他很豪爽的从云琅腰带上解下一枚玉佩放在盘子里,李敢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很冲动的把自己的一支羽箭放在盘子里。 阿娇笑的非常厉害,指着盘子里的羽箭对山鬼道:“有人想护卫你一生,你愿不愿意?” 山鬼没有半分羞涩,抬头看着李敢施礼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罗敷有夫,不敢相从。” 李敢抓着头发道:“神巫也会有夫君?” 山鬼大笑道:“五岁嫁与山神矣!” 看着李敢那副傻样子,阿娇已经快要笑死了,其余仆妇也快要笑死了。 霍去病额头的青筋乱跳,曹襄早就四脚朝天满地打滚,云琅捂着脸觉得没脸见人,这混蛋也知道神巫不能嫁人,偏偏要跟人家求爱,也不知道他的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 东方朔皱眉道:“李郎只说护卫神巫,却未说要迎娶神巫,诸位为何如此嘲笑于他。 即便是有求偶之意,少年郎慕少艾乃是天性,又有何错?” 被众人笑的不知所措的李敢见有明白人替他说话,一把抱住东方朔,一瞬间就引为平生知己。 云琅以前总以为山鬼,神巫一类的人都阴沉无比,现在见到了一个真正的山鬼,神巫才发现人家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种人,或许是身上有神灵的光辉,即便是跟阿娇一起说话,也谈笑风生的没有半点隔阂。 阿娇素来不喜欢美貌的女子,唯独对山鬼没有什么成见,两人最后挤到一张锦榻上,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丰盛的食物,永远是聚会中的重头戏,更不要说云家的糕饼本来就花样繁多。 冬日里收获了一些甜菜,弄碎了之后熬糖,居然让云琅获得了两斗红糖。 数量太少不划算脱色成糖霜,家里女人多,难免会有一些难缠的女人病,虽说甜菜做成的红糖没有甘蔗汁熬煮成的红糖有那么多的功效,作为带着甜味的安慰剂还是很有效果的。 一碗滚烫的红糖水就成了云家妇人治疗任何病症的一剂良药,仅仅是因为云琅说这东西对妇人病大有裨益的话。 事实上,阿娇也喝,还告诉云琅非常的有效果…… 糕饼里面多少添加了一点红糖,让糕饼带一些甜味,这对大汉人来说,已经是无上的美味! 云琅喝的醉醺醺的瞅着谷场上欢乐的人群,觉得很幸福,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些用处的。 东方朔在作赋,听不清他在念叨什么,阿娇叫好的声音很大,李敢脱掉上衣,站在火堆旁向所有人挑战,号称一人就能摔倒所有人。 总有不服气的,可能数量有点多,李敢在揍倒了几个人之后,就被人群给淹没了…… 妇人们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手拉着手围成几个巨大的圈子在学山鬼跳舞,不管跳的好看不好看,全部在跳,全部在笑。 山鬼站在圈子中间的桌子上跳舞,舞姿妖娆夸张,丝毫不顾忌春光外露。阿娇也想上去,被大长秋死死的拉住不让她上去丢人。 小虫披着一袭白色纱衣骑着老虎到处乱跑,被一群少年人追逐着号称自己就是另一个山鬼。 孟大早就喝的醉眼朦胧,大叫着追逐小虫,却总是追不上,摔倒在谷场上,被很多孩子从他的身上踩过…… 红袖守在云琅身边,她也喝了不少的酒,小脸红扑扑的,看着谁都笑,跟傻子一样。 梁翁跟刘婆似乎有些纠葛,两人一碗一碗的喝酒,最后纠缠着倒在一起……梁翁那个多病的老婆怎么拉都拉不开。 快乐的时候就快乐,太清醒就没有乐趣了。 霍去病一碗接一碗的往嘴里灌酒,曹襄陪着他喝,只是喝一碗倒半碗的诡计被霍去病发现,如今霍去病正骑在曹襄的身体上一拳一拳的揍他,还说已经忍耐他好多年了。 云琅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毯上,红袖的小脸就在他的眼睛上方,云琅笑嘻嘻的道:“你高兴吗?” 红袖笑着道:“高兴,最好一辈子都这么高兴。” “那样的话,我们就要努力了,努力让自己活的高兴,高兴的日子才值得我们用命去换……” 第二天中午,云琅才抱着脑袋从房间里出来,家里依旧静悄悄的,没几个人在外面。 梁翁倒是很精神,站在院子里指挥一些仆妇收拢昨日散出去的碗碟。 见云琅起来了,就要过来见礼,云琅摆摆手示意他去干自己的事情不要理睬他,他现在一说话脑袋就疼。 找不见红袖,倒是看见小虫一半身在床上,一半身子在床下拖着,依旧睡得不省人事。 云琅强忍着眩晕,点着了红泥炉子,给自己煮茶。 昨晚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肚子里空荡荡的,一杯热茶下去,整个胃一下子就缩成了一小团,刚刚才喝下去的茶水又被他给吐出来了。 霍去病热气缭绕的从外面走进来,这家伙全身上下就一条短裤,全身的腱子肉油光致致,估计已经狠狠地虐待过一遍身体了,整个人如同刚刚从蒸笼里取出来一般。 见云琅痛苦不堪的模样很是不满,皱眉道:“出去跑十里地,或者打几遍拳,舞动两千次长矛,把身体里的酒气散发出去就没这么难受了。” 云琅摇摇头,他觉得躺在床上恢复的可能更快一些,还没有那么痛苦。 “练好身子骨,我们才永远享受这样的快活日子,只有获得足够的功勋,我们才能让这里的人永远快活。 昨晚品尝到了纯粹的快乐滋味,我不想只能享受一次!” 云琅努力的鼓掌,霍去病的这一番话说的太好了,不过,他还是决定继续睡觉。 云琅带着笑意,踉踉跄跄的回到了卧室,将身体丢在床上,也不脱衣衫,用毯子把自己包裹的如同将要破茧的蚕。 他想乘着这个难得晴天睡一觉,把所有的不愉快,跟悲伤统统的埋葬在元朔一年。 狠狠地睡一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也就该到春天了。   http://www.txt80.com 第一章愤怒的主父偃 第一章愤怒的主父偃 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 ——此为推恩令! 主父偃站在高堤上,俯视脚下的大片荒原。 准确的说,这片荒原也不算是荒原,就在高堤下,农人已经开始劳作。 初春的太阳虽然算不得毒辣,却也让人非常的不舒服,尤其是今日,直射的阳光,让久居密室贪恋阳光的主父偃也觉得不是那么愉快。 农田里的农夫一个个戴着大大的草帽,耕牛在前面缓缓而行,在它们身后,一架耕犁轻松地破开松软的土壤,将黝黑的田土暴露在阳光之下。 主父偃对这种耕犁一点都不陌生,就是他利用大司农衙门将这种叫做元朔犁的耕犁传播到整个关中。 一头牛,一个人已经犁完了高堤下的田野,农夫掀开草帽擦试一把汗水,就取过挂在耕犁上的水葫芦,往一个竹杯里倒了一些水,痛快的喝了起来。 主父偃这才看清楚,这个身材矮小的农夫,竟然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郎。 少年郎与主父偃见惯了的农夫有很大的不同,这孩子虽然在干农活,身上的衣衫却整整齐齐,即便是喝水,也大有法度,而不是跟野蛮人一般捧起水洼里的雪水狂饮。 毛孩见高堤上站立的那位郎君走了下来,就拱手道:“郎君可是迷路了? 此地就是云氏庄园,向北一里地就是长门宫,向西走过那片树林,您就能看到大道,渭水也在那边。” 主父偃楞了一下,拱手还礼道:“某家非是迷路,只是见小郎君耕田,心有所感,因此前来问候一声。” 毛孩笑道:“如果您见到每一个农夫都这样多礼,今日恐怕没有时间回家了。” 主父偃拍着依旧立在田地里的元朔犁,又看看拉犁的肥硕耕牛叹息道:“汝家已是上户人家了吧?” 毛孩大笑道:“我家家主说了,我家现在依旧是贫户,刚刚有一件衣衫遮住屁股,刚刚有一口稀粥哄饱肚皮。 云家一定要坚持一百年不变的方针,坚持认为自己是贫户五十年,五十年之后再看看云家能不能变成中户,至于上户,我家家主以为,他此生无望!” 主父偃淡淡的扫视了毛孩一眼道:“有牛,有田,耕犁已经是上户之家了,你家主人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一些,敢低报户籍,就不怕王法森严吗?” 毛孩不屑地道:“听说大汉国如今执行的乃是一个叫做主父偃的人指定的户籍分户策。 如果按照他的解释,我云氏自然是上户,无非是每年多缴纳几个钱的赋税而已,你去官府打听一下,云氏何曾少过那几个钱。 我家主人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个叫做主父偃的人也就登上了一个土坷垃,就制定了这种可笑的户籍分户策略,也就仅此而已罢了。” 主父偃不怒反笑,捋着胡须笑道:“却不知你家主人是如何分辨上中下三户的?” 毛孩大笑一声,觉得这人似乎是一个傻子,跟他说主人的高论无异于对牛弹琴。 想到这里。就费力的将耕犁装在一个两轮小车里,吆喝一声耕牛,耕牛就拖着两轮小车,去了下一片土地。 主人说过,不跟傻子说道,不跟军人讲理,有这功夫还不如多耕一块田地是正经。 “呔,小子,你且给某家说清楚!”被无视的主父偃大怒。 “小郎我不跟傻子说道,说多了我也会变傻!” 毛孩只是挥挥手里的草帽,随意回答了一句,就去了另外一块田地。 主父偃感受到了毛孩给予他的赤裸裸的无视,胸中怒火高涨,想他主父偃自持智计无双,先是《盐铁令》,纳天下资财为国用,出《推恩令》旷古奇谋,解天下诸王祸患,如此赫赫功勋竟然被人认为是傻子! 即便主父偃怒火高涨,却不好跟一个乡间小子一般见识,既然这话是云氏的家主云琅说的,那就只找他! 匆匆的回到长门宫,主父偃依旧怒火难平,只能气冲冲的坐在一个遮阳棚子底下,喝长门宫特有的茶水。 东方朔从棚子边上匆匆走过,主父偃喝了一壶茶,东方朔又从棚子边上走过,主父偃又喝了一壶茶…… 第三遍走过棚子的时候,东方朔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是谁将陛下内朝(刘彻在皇宫建立的顾问机构,被史书誉为内朝)宰相主父偃能气成这样。 “此为牛饮,坏了喝茶的韵味,中大夫一年四次高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主父偃忽然笑了,邀请东方朔同饮。 东方朔坐在主父偃的对面大笑道:“骊山如骏马,山中多妖孽,中大夫偶遇山精鬼怪不足为奇。” 主父偃指指长门宫边上的云氏庄园道:“兄台可知邻家何人?家资几何?” 东方朔喝了一口茶喊了一声淡,就泼掉茶壶里的旧茶水,重新煮了一壶茶道:“一个穷家破落户罢了。” 主父偃指着云氏高大的彩绘楼阁,层起鳞比的房屋道:“这就是你说的穷家破落户?” 东方朔小心地往小炉子里丢了两颗松果道:“确实如此,中大夫问东方朔,东方朔如此回答,问阿娇贵人,阿娇贵人也是如此回答。” 主父偃闭上眼睛让自己躁动的心平静一下,又指着雕梁画栋的长门宫问道:“既然如此,长门宫算什么?” 大长秋恰好路过茶棚,大笑道:“家道小康而已!” 东方朔瞅着大长秋笑道:“我记得原本的评价似乎是——看似豪奢无度,实则光腚穿皮裘处处漏风。” 大长秋嘿嘿笑道:“此处家主为妇人,还是说的文雅一些为妙。” 东方朔摇头道:“说的中肯,说的奇妙,为何不能说?即便是阿娇贵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主父偃见两人有说有笑,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咬着牙道:“户值十万为上,五万为中,下等次之,乃是某家遍观天下五十六州户籍,核算三年而成,为何到了两位这里就成了笑话?” 东方朔笑道:“因为有人说,五口之家,丁壮两人,健妇两人,幼童一名,当有上田三十亩,中田二十亩,荒田五十亩,犍牛两头,驴子一头,房屋四间,农具一套,年有五担之存粮,岁有可用之钱一万,老有所养,少有所学,方为人!——也就是下户。” 主父偃一拳砸在桌子上怒道:“上户不过如此,此人殊为可恶,为了盘剥……” 主父偃的话说了一半,见东方朔笑吟吟的瞅着他,猛然惊醒,官府素来只喜欢把下户变成中户,中户变成上户之说,如此才能多收刍藁税,上户变成下户,只会对百姓有利,何来盘剥? 大长秋笑嘻嘻的道:“这话别人说来,老夫一定会把吐沫吐在他的脸上。 云氏主人说,老夫只有听得份,当初云氏来上林苑,全家不过丁口五人,一壮男,一弱男,三女子,一年后,云氏已经有仆妇五百,家财数百万。 他看不起中大夫制定的民户分级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以老夫之见,三年之后,云氏庄园产出将不下万万钱。 少年人又有本事,空出狂言才是该的,如果老成于事,老夫才会胆寒。” 主父偃不屑的道:“世间安有凭空生财者?” 说完就起身拂袖而去…… 睡在春风里历来是云琅的期望。 今日阳光好的让人欢喜,取出躺椅,薄被,再把老虎喊来卧在身边,云琅用薄被盖住头脸,就着温暖的阳光呼呼大睡。 小虫本来想带老虎去松林里走一遭,见老虎跟家主睡得香甜,就只好喊上孟大,孟二兄弟两跟她一起去松林捡拾干透的松果回来煮茶用。 红袖用一团厚厚的麻布包着一壶茶放在家主身边,家主历来有睡醒喝温茶的习惯,等他睡醒,茶壶里的热茶刚好进口。 见小虫跟孟大,孟二出门,就匆匆的背上自己的背篓,跟着小虫一起去松林玩耍。 春日正是大忙的时节,刘婆忙着晒蚕种,梁翁忙着指挥家人耕田,往荒原里撒菜籽,每个人都忙的不可开交。 不知为何,进出家门的人,不论多忙,只要看到家主在太阳底下酣睡,就会自觉地放轻脚步,露出笑意。 云琅现在已经不用干活了,家里的半大小子们已经能够轻松驾驭耕牛犁铧,每日里虽然劳累,却把种田当成了一种乐趣。 谁家的家主会下地干活? 梁翁,刘婆等人都不下地干活了,家主要是再干活,让他们如何自处? 没的丢了少上造爵位的颜面! 霍去病,李敢,曹襄疲惫的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云琅刚好睡醒,伸着懒腰问霍去病:“我们晚上打麻将吧?” 霍去病木然的摇摇头,指指远处的兵营道:“巡营!” 李敢见云琅看他,连忙道:“洗个澡吃点饭就要去看我家的庄子修造进程,没空。” 曹襄冷哼一声道:“我娘晚上过来!”   http://www.txt80.com 第二章术士的预言能信吗? 第二章术士的预言能信吗? 最让云琅头疼的人不是阿娇,阿娇只是一个被娇纵坏了的善良女人,只要让她继续保持她的尊贵,她会在很多地方帮助你,且大度的不要任何酬劳。 长平就不一样了。 对云琅来说,她就是一个带着尖帽子骑着扫帚乱飞的漂亮巫婆。 长平只要来到云家,总有一个或者数个倒霉蛋正在死亡,或者已经死亡。 云琅对此非常的不理解,按理说长平在嫁给让她满意的卫青之后,生活应该是美满且幸福的,如果能再给曹襄生一两个弟弟或者妹妹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这个女人宁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阴暗的权谋上,也不愿意安心的在家里生孩子。 这一回死的人是云琅的老熟人旁光侯刘颖! 跟他一起死的还有一个叫做墨恒的人。 据说刘颖在病死之前,这个叫做墨恒的人就对别人说:墨家的矩子死了,如何能没有殉葬者? “刘颖死了,中尉府抄家的时候只从旁光侯家里抄出钱一千四百一十一枚!” 长平坐在云家的主位上,捧着一个精美的柴烧陶器喝着茶轻轻地说出一个可笑的数字。 “这关我何事?”云琅对长平一直盯着他说钱数非常的不满,好像是他拿走了刘颖的钱。 “刘颖死之前,交往最密的就是你——少上造云琅!” “是他强行要水磨,水车还有我家的斧子,刨子,凿子墨斗锯子,他是侯爷,我能拒绝吗?” 长平叹口气道:“旁光侯的家人说,旁光侯把家里的所有的钱都拿去给你盖房子了,所以家中一贫如洗。” 云琅笑道:“你情我愿的买卖,指责我就过分了。” 长平斜着眼睛瞅了云琅一眼道:“到底是不一样了,当初见了我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的小子,现在敢反驳我的话了。” 听长平这么说,云琅的心立刻就咯噔一下,不等他窜出房间,就被两个高大的仆妇兜头捉住,云琅重重的一肘击打在一个胖大妇人的胸口,只见妇人的胸口上的肥肉如同水波一般荡漾一下就把力道消弭于无形,等云琅反应过来,他已经被一个妇人拦腰抱住,另一个妇人死死的抱着他的脑袋闷在胸口上,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法解脱。 一口气被堵在胸中,出不来也咽不下去,眼前不断地冒着金星,就在云琅感觉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妇人将他丢在地上,其中一个妇人坐在云琅的腰上,让他动弹不得,此时的云琅如同一条被丢上岸的鱼,除了大口的呼吸再无其它。 “你以为可以翅膀硬了,就能飞吗?”长平蹲在地上,探出一根手指挑起云琅的下巴,轻蔑的道。 云琅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面对长平似笑非笑的脸道:“你怎么欺负我的,我会从曹襄身上找回来的。” 长平嘿嘿笑道:“你吃准了我不会弄死你,你知不知道,我也吃准了你不会弄死曹襄。 那孩子最近不听话的厉害,我早就想教训他一下,只是怜惜他父亲去世得早,自由孤苦,下不去手啊,能通过你来教训他一下也不错。” 云琅用力的挣扎一下,腰背上坐着的那个妇人却如同一座肉山,让他动弹不得。 长平笑道:“别挣扎了,你以为这些妇人是哪里来的?告诉你吧?她们出自长寿宫,当年韩信厉害吧?盖世名将啊,还不是被跟她们一样的妇人给活活打死了?” 云琅无奈的拍着地板怒吼道:“你到底要干什么,明白的说出来,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不能答应的你就算弄死我也不能答应。” 长平满意的点点头道:“虽然你这时候什么事情都会答应,不过啊,这样说比较好听,不学好!聪明劲全部用到这上面去了。” 云琅反手推一下背后的胖大妇人,见推不动,就对长平道:“刘颖怎么了?” “一个月的时间,好端端的一个人就暴瘦的没了人形,依稀能看出一点昔日的样子,死掉之后,没一个人敢确定死掉的就是刘颖。 他的家臣墨恒咬定牙关说死掉的就是旁光侯,还特意走进了刘颖停尸的屋子,一把火把自己跟刘颖的尸体全部烧成灰烬了,这一切都发生在《推恩令》施行以前。 所以,现在的旁光侯变成了刘颖的儿子刘达。 侯爵没改变,依旧是旁光侯,依旧是彻侯,依旧是关内侯,依旧是高祖皇帝高贵的直系血脉。 这让陛下全力推行的《推恩令》成了一个笑话,也是大汉国第一起对抗陛下施行《推恩令》的事件。 这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国朝的那些诸侯王们,会让自己的直系子弟一一的死掉,然后他们的封国依旧会一脉单传下去,从而让陛下的《推恩令》落空。” “这又关我何事?” “有人说,刘颖从你这里得到了假死药,人服药之后,即便是被埋进泥土里十天半月,挖出来之后也会活的好好的。” “假死药?我哪有那东西?” “有,你的本事大得很,张连的一双腿被你给剁掉了,军营里的郎中说张连已经死了,你却说还活着,结果,张连死掉三天之后就复活了!” 云琅张大了嘴巴觉得自己好像没话可说,张连的双腿被剁掉之后,又被烧红的烙铁封闭了伤口,经历了那么严重的创伤,那家伙的身体自然进入了一种假死状态,脉搏跳动之微弱,几乎无法探查,就连云琅自己都认为这家伙死定了,用丝绵探视他的呼吸,发现这家伙好像还有一口气,就派人精心照顾了三天,然后这家伙就从鬼门关走了一个来回。 为这事,云琅还感慨古人生命力之顽强,谁知道,这居然成了自己创造的神迹的一部分,被人广为传扬。 听说了这个故事,云琅脑海中自然而然的就浮现出两颗蛋头,就是那两个被他剃干净所有毛发的郎中……估计就是这两个蠢货帮他吹嘘造成的恶果。 长平见云琅一脸的无奈,不由得长笑一声道:“张连回到长安城,逢人就夸赞你的医术无双。 别人半信半疑,我却是相信的,曹襄从小就得了大肚子怪病,皇宫里的医者都说他的病患无救,最多再能活一年,在你这里居住了两月之后,就变得活蹦乱跳,最后还带着兵将长途追击匈奴残余一千四百余里。 有这样的例子在前,容不得我不信。” 云琅无奈的摊开手,努力活动一下酸痛的腰肢道:“您到底要说什么,直说,我照办就是。” 长平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样才是好孩子,第一,旁光侯家的家财全部被你给勒索光了,这件事你要认!” 云琅艰难地吞咽一口口水道:“这么说,旁光侯家里搜出来的钱应该不止一千四百多个钱。” “第二,旁光侯没有死,而是躲进深山老林里当他的墨家矩子去了。” 云琅痛苦的道:“这么说,刘颖应该是真的死掉了。” “第三,你已经把最后的三颗假死药敬献给了陛下,因为药材等其他原因,世上再无假死药。” 云琅吃惊的瞅着长平道:“这么说,陛下需要三个死人起死回……” “这句话我没有听到!”长平粗暴地打断了云琅的话,恶狠狠的道。 “好,好,我重说,我现在已经成了陛下的爪牙了是吧?” 长平神色难明的瞅着云琅叹口气道:“总要成陛下爪牙的,这应该是你的荣幸。” 云琅趴在地上低声道:“我真的只想在这座庄子里老死,我真的只想没事干去大河长川看看,然后幸福的老死。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汉人能活的更加幸福,我真的不想掺和进皇家,或者大臣,或者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里面去……” 长平挥挥手,两个壮硕如山的妇人就消失了,云琅依旧趴在地上不愿意起来…… 长平坐在云琅跟前轻声道:“这是我能为你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云琅抬起头瞅着眼前这个高贵华丽的贵妇道:“连你儿子都不喜欢你为他做的一切,你干嘛还要帮我安排后面的路?” 长平的脸色平静,过了片刻涩声道:“你们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其中的凶险。 去病儿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统帅,曹襄儿会成为一位合格的侯爵,你,将来一定会成为最出色的谋士,李敢也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猛将…… 去病儿的性情淑均,善于攻击,却不善于防守,曹襄儿虽有小智慧却无应变之能,李敢勇猛,却心志不坚,最容易受人蛊惑,他们三人如果没有你居中调和,将来恐怕会不得善终。” “所以你就把我弄进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之中,好让我快点死掉?” 长平苦涩的笑道:“我请人暗中看过的面相了,四个术士都认为你是长寿之相,且福寿双全。” 云琅狐疑的瞅着长平道:“你也帮去病,曹襄,李敢看过?” 长平点点头道:“三人断定去病儿活不到而立之年,四人断定李敢乃是横死之像,四人认为曹襄儿活不过弱冠之年,而今年,是曹襄儿加冠之期。”   http://www.txt80.com 第三章阿娇永远是最高贵的 一第三章阿娇永远是最高贵的 云琅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霍去病多大年纪死的,他非常的清楚,李敢是怎么死的他也很清楚,唯有曹襄名不见史册…… “那四个术士到底是谁?”云琅小声的问了一句。 长平看了云琅一眼没有回答,反而靠近了云琅,继续道:“你们四个人如果相亲相爱,应该都能有一个好结果。” “我们还什么事情都没做呢,您就肯定了我们的下场,既然如此,我们大家一起辞官不做,快快活活的在家种地,不招人也不惹人,到时间就纳税,轮到我们了就出劳役,如此能否活的长久?” 长平摇头道:“还是不成的,你们不甘心!” 云琅摇摇头道:“我很甘心!” 长平笑了,抓过云琅的左手瞅了一遍道:“这双手种不了地,也拿不了铁匠的锤子。” 云琅指指外面忙碌的仆妇们道:“我不用干活。” “不客气的说,这些都不是你的,如果不是因为你有一身乱七八糟的本事让陛下对你另眼相看,如果不是因为从一开始我就看你顺眼,如果不是因为你攀龙附凤的抱着阿娇的大腿,你以为你云氏能在上林苑里过安生日子? 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上林苑里的田地,山林垂涎三尺?你知不知道在你弄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有用东西之后,凭什么没有人来打搅你的安宁日子? 这一切都构筑在你对大汉国有大用的基础之上,如果你不求上进,混吃等死,你看看那些吃惯了人肉的勋贵们会不会把你剥皮煎骨吞掉。 大汉国的尊荣,富足是留给对大汉国有用的人才享用的,不是给那些混吃等死的人享用的。 《推恩令》就是对付有你这种小富即安心思的人的一根皮鞭,是杜绝一人富贵,子孙永远富贵弊端的一柄利刃。 我在努力把你往有用的那堆人里面推搡,你却认为我在害你,真是岂有此理! 靠山妇!” 长平越说越气,原本抓着云琅的手很温柔,后来就变成攥着,最后变成掐着,涂满蔻丹的红指甲已经扎进云琅的手背里去了。 两个粗壮的妇人再一次从门外走进来,云琅连忙大叫道:“好好说话,好好说话,我们讲道理!” 长平丢开云琅的手怒道:“跟你没道理好讲,讲的再多你也听不进去,老主意依旧拿的稳稳地糊弄我!” “为什么一定要打仗啊?我不打仗也对大汉国有大用!” “放屁!大汉国秉承秦制,军功第一!没有军功谁相信你会为大汉国肝脑涂地? 没有军功,天知道你是不是匈奴的狼崽子?” “讲道理好吧,我已经弄死了十六个匈奴人,你说我什么都成,再说我是匈奴人我就跟你拼命!” “所以你才有了少上造的爵位,所以你才有资格抱住阿娇的大腿过活。才能把诺大的骊山当成你家的后花园! 拼命?你打得过我吗?” 长平一把捉住云琅的手指,用力的一拗,云琅就惨叫连天。 这个死女人的两根手指如同铁钳子一般,云琅想要把手指头抽回来都做不到…… 没有立场的云琅为了把自己的手指头从铁钳子一般的魔爪里解脱出来,也不知道答应了多少不平等条约,这才被长平放过。 中午吃饭的时候,其余几个人都回来了,见云琅翘着兰花指吃饭,又瞅瞅上座的长平那张阴沉的脸,齐齐的低头吃饭,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 长平有午睡的习惯,吃完饭去溜腿。 霍去病见长平走了,才对云琅道:“你被舅母拗手指了?” 云琅点点头道:“两根!” 曹襄吃了一口饭怜悯的瞅着云琅的手指道:“我母亲从五岁就开始练武……十根手指套上指刀可以空手接白刃!” 云琅扒拉一下饭盘里的饭食幽幽的道:“我今天被一个胖大的妇人骑在后腰上……可能要倒霉半年。” 李敢放下筷子吃惊的道:“动用了靠山妇?那是长寿宫死士!韩信都死在他们手中,据说用的是菜刀!” “你以前怎么没有告诉我你母亲会武功的事情?”云琅的面颊抽搐着问曹襄。 “揍你的人是我母亲,有本事去找她,别拿我出气!” 云琅想了一下,觉得曹襄确实有些无辜,就叹息一声道:“你母亲去找阿娇了,希望阿娇能说服陛下把长门宫卫跟羽林军混在一起使用。” “谁为首?”曹襄一句话就问到了重要处。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觉得你可以?” 曹襄吃了一口饭点点头道:“那就是去病了。” 霍去病抬起头,目光从云琅曹襄等人身上一一划过,淡淡的道:“中军战兵八百,不能再多了。” 李敢皱眉道:“斥候前军三百,非精锐不取。” 曹襄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可以当后军,有三百家将即可。” 云琅也看了一遍其余三人道:“垃圾全归我是吧?” 霍去病哼一声道:“是辎重营!” 曹襄笑道:“也是伙夫营!” 李敢插嘴道:“我只负责骑马作战,战马也要你来管。” “这就是说,我不但是军司马,还是伙夫头,也是马夫头是吧?” 没人回答云琅的问话,霍去病迅速吃完饭,就对曹襄道:“从今日下午,两军编练。” 长平披着一袭纱衣,凸凹有致的身材显露无疑,一双玉足泡在温泉池子里,瞅着阿娇在池子里瞎扑腾。 长平即便是女子,在看到阿娇的身形之后,也赞叹不已,说到底这是一个被上苍钟秀的一个绝世尤物。 “衣服不错!”长平见阿娇披着一张毯子向自己款款走来,不由得违心赞叹。 阿娇托一下饱满的胸脯坐在长平身旁,一边揉搓着长发一边道:“你是无事不登门的人,有什么事就说,能办的我一定帮忙,不能帮的就爱莫能助了。” 长平瞅着阿娇皱眉道:“你以前不会这么说话的,以前的你要嘛就拒绝,要嘛一口答应,模棱两可看情况办事可不是你的性子。” 阿娇哼了一声道:“自从被你跟卫氏联手把我从皇后的位置上推下来,我就学会这么说话了。” 长平冷笑一声道:“你如果不倒行逆施,谁能夺走你的皇后之位?” “没了皇后的位置又如何,我阿娇依旧是整个大汉国最有权势的女人,你的那个姻亲卫氏,只不过是一尊放在皇宫里的木偶!而你,一位长公主,依旧要来求我达到你的目的。” 长平看着阿娇突然道:“如果卫氏请退皇后之尊,你以为如何?” 阿娇轻笑一声道:“算了吧,那就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你们就别折磨她了。 皇后的位子是我自己丢掉的,我亲手丢掉的东西丢掉也就是了,要回来做什么?” 长平出了一口长气,刚才做那个决断对她来说一点都不轻松,其不说卫氏愿不愿意,仅仅是卫青那里就很难交代。 阿娇低头看着长平又道:“告诉卫氏,我阿娇饶过她了,让她放心的当她的皇后吧。 我就住在长门宫,哪里都不去!” 长平想起来长门宫的路上,看到的热闹的劳作场面,不由自主的道:“长门宫要比长安更有生气。” 阿娇傲然道:“我要这片荒僻之地变成一座繁华的城池,我要上林苑里的野人全部变成我大汉的顺民,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阿娇之所以高贵,不是因为谁而高贵,而是因为我天生就高贵!” 长平面对阿娇的过度吹嘘无奈的道:“我准备将去病儿麾下的羽林军跟长门宫卫合兵一处,你以为如何?” 阿娇讥诮的一笑,瞅着长平道:“你从小就打熬筋骨,为了达到你成为将军的傻愿望,硬是把胸口的肉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练到了大腿上。 到最后女将军没有做成,反而成了皇家笼络勋贵的工具,为了嫁人,还不是要用药水泡掉手脚上的茧子,免得夫君不喜欢你的粗手粗脚。 一生的心血成空,吃了这么大的亏,你怎么还不知道收敛一下,一个女人非要掺和进国家大事之中?” 长平站起身俯视着阿娇道:“因为我姓刘!这天下的一草一木都归我刘氏所属,凡是刘氏子,不论男女,都有保家卫国的自觉。 你不过是依附在我刘氏这棵大树上的一只鸟,大树不存,鸟巢安在?” 阿娇皱皱漂亮的鼻子,丢掉毛毯跳进了温泉池子,痛快的用狗刨姿势在水里游了一圈,从水里抬起头冲着岸上的长平喊道:“长门宫卫已经送给了曹襄,愿意怎么安排是你们的事情,与我长门宫无关。” 长平站在岸上喊道:“此事还需要你去跟陛下分说!” 阿娇一个翻身潜进水里,丰满的臀部在水面上晃荡那个一下就全部没进水里,游鱼一般从不远处钻出水面,抹一把脸上的水珠道:“除非你放开那四个小崽子,让他们自己去闯,去拼,能混成什么样子听天由命,外人不得干涉!” 长平咬着牙道:“他们年纪还小!” “小?哈哈哈,全都到了看着我流口水的年纪,还小吗? 刘绰!你管着他们只会害了他们,没有你帮忙的四个小崽子,陛下才会将他们用到极致!”   http://www.txt80.com 第四章试验田 一第四章试验田 忠诚这两个字一般来说是一个多义词。 云琅一般把忠诚这个词汇当做形容词来用,因为这东西他会变,而且会随着时间,态势,产生新的变化。 人们之所以忠诚,完全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大的缘故。 现在他已经开始不确定以上的理论是不是正确的了。 不管是太宰,还是霍去病,抑或是李敢,张连,甚至是张汤,这些人背后似乎都写着大大的忠诚两个字。 且不管他们忠诚于谁,至少,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不断地给云琅诠释忠诚这两个字存在的意义。 太宰活着的时候,为了不让他伤心,云琅必须忠诚于始皇帝,与其说云琅是在向始皇帝输出忠诚,不如说云琅忠诚的对象是太宰这个人。 不论是秦皇还是汉武,对云琅来说都是历史书上的两个伟大的君王,如果遇见供奉这两个帝王的神庙,云琅绝对会进去磕头上香,就当是在祭拜祖宗。 死掉的秦皇还好说,云琅已经封闭了他的地宫,他现在只能永永远远的活在史书里。 而活着的汉武就比较尴尬了,云琅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位叫做刘彻的皇帝到底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汉武帝。 轻易地对活着的汉武帝屈膝,云琅觉得很别扭。 长平用武力胁迫他对刘彻效忠,在肉体的疼痛下,云琅可以暂时抛弃自己的节操,当肉体不再疼痛的时候,主观思想又开始占领思想的高峰。 这是后世大部分人的实际状态,在没有受到极端的压迫,遭受过极端的痛苦之后,很难用生命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去保证自己的发言权。 和平年代,生命最大! 主父偃正在仔细的研究云氏的鼠尾账本,这种账本原本是官府每年八月编练上中下民户差役时候用的一种账。 很适合用来记录云氏杂乱无章的入息跟出息。 云琅从来没有想过用货清簿,银清簿之类的账簿来记录云氏的生产生活状况。 如今的云氏还处在发展的最初期,家里的仆妇们没本事弄清楚这些账册,刘婆,梁翁都不识字,有了账簿等于没有,还不如梁翁用豆子来计数可靠。 也就是说,主父偃想要弄清楚云氏的资财,除非花大力气去数梁翁屋子里的那几坛子颜色各异的豆子。 别说主父偃了,即便是云琅自己也隐约记得扁豆好像代表着铜钱…… 云氏自然是上户,爵位小于彻侯的人家都是要交税的,其中人头税,刍藁税,这两种税务,只要你的爵位小于左庶长级别,那是要全额缴纳的。 云琅的少上造恰恰比左庶长小一些,因此,云氏承担的税务是全额税务,仅仅被免除的是劳役! 一顷地的收成中的一成要缴纳刍税,这东西就是战马吃的豆料,还要缴纳藁税,也就是草料,也是供战马食用的。 人头税更是少不了,云氏的成年男丁现在加上工匠也只有十九个人,妇人的人头税减半,今年夏收之后,云氏就要开始缴纳平生第一次税务了。 这些东西对大汉国来说乃是国之命脉,对于云琅来说就非常的无聊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俸禄在缴纳完毕税务之后,能剩下一百个钱…… 主父偃在研究了云氏的糊涂账之后,不得不放弃这种最方便的探查云氏税务问题的方式,开始用最笨的方式,数云氏的人头以及牲口的数目,以及田亩的数量,桑蚕的产量。 陪着主父偃一起来云氏的人是张汤。 他们两人都属于皇帝内朝的肱骨之臣,私交算不得好,却必须相互配合。 主父偃在张汤的强烈要求下穿上古怪的麻衣走进了云氏的桑蚕房。 云氏的春蚕已经长到半寸长了,还没有彻底的变成白色,依旧有些发灰,巨大的笸箩里全是碧绿的桑叶,春蚕啮咬桑叶的声音如同春雨落地,沙沙声不绝于耳。 主父偃发誓,他虽然是农家出身,却从未见过如此多的桑蚕……站在蚕房入口,放眼望去,全是密密匝匝的笸箩,笸箩被架子堆积起来,每一个架子上至少放了八个笸箩,一些穿着跟他身上一样衣衫的妇人,嘴脸上蒙着一块麻布,正在蚕房里忙碌个不停,仅仅是装蚕沙的竹筐,就不下十个。 “这到底有多少桑蚕?”主父偃不由自主的惊叹出声。 张汤笑道:“中大夫意欲清算云氏资财,为云氏重新订户,数这里的笸箩也就是了。” “一季桑蚕怕不是要出产一万束丝?” “这是去年的秋蚕的出产,今年听说云氏对桑蚕投入的更多,只会比去年多,不会比去年少。” 主父偃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张汤道:“张公对云氏很熟悉吗?” 张汤笑道:“云氏在上林苑开始修筑第一座木屋的时候,某家就与云氏相识。” 主父偃笑道:“既然有张公照看,云氏料来无不妥之处。” 张汤轻笑一声,来到蚕笸箩跟前,瞅着肥胖的蚕在桑叶上游走淡淡的道:“中大夫若能查出云氏不妥之处,记得告诉某家一声,大汉律法还不容张某徇私情。 只是中大夫对民户的划分某家也觉得不妥,仅仅从表面来看,上户之家多为勋贵官宦,巨贾,豪强,这些人总有办法避开税务,他们得到太多,付出太少。 他们往往会将自己应该缴纳的赋税转嫁到中户身上, 两层盘剥之下,而中户百姓往往求告无门,只能按照律法纳税,时日久了,中户百姓必然会变成下户,乃至于野人。 某家以为,纳税的主力应该是上户而非中户,下户!” 主父偃笑道:“一个制度的形成,总要先能施行下去,然后再看结果慢慢调整,如果一次到位,却不能实施,终究是空谈。 张公只说上户,为何独独不提梁王,城阳王等诸侯? 据某家所知,梁王府库金银珠贝堆积如山,堪比国库,城阳王占据齐地过半,有鱼盐之利,豪奢之处陛下亦不能及,张公何时能够打开这两座府库,某家就何时能够重新整顿上户,做到多者出而贫者入,最后达到天下大同的初愿。” “云氏致富在于生产,而非掠夺,中大夫在制定国策之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生产富国,掠夺瘠国,生产纳众人之力无中生有,让世上的货物,粮食多起来。 而梁王,城阳王之流纳天下资财为一人用,夺百姓口中食专肥一人,仅此一点来看,高下立判!” 张汤并不在乎主父偃的攻击,他的官职较为主父偃高,虽说主父偃有一年四次升迁的恩宠,说到底还是根基太浅。 而《推恩令》一出,天下勋贵恨主父偃如恨寇仇,这样的人或许能够得用于一时,却不会长久。 看罢桑蚕作坊,主父偃又被张汤带去了养鸡,养鸭子,养鹅,养猪,养羊的山脚。 主父偃仅仅看了一眼羊群就皱眉道:“此处已经离开了云氏地界!” 张汤笑道:“陛下不许百姓占有上林苑之地,却准许百姓在上林苑自谋活路,羊群游走上林苑,索取者不过野草而已,并无占地之实,中大夫为何苛求焉?” 主父偃瞄了羊群一眼就对张汤道:“羊不下三百!” 路过猪圈,主父偃再一次对张汤道:“豕不下两百!” 张汤微笑不语,转瞬间两人来到了鸡舍,张汤笑道:“却不知鸡鸭几何?” 主父偃长出一口气道:“云氏竟然豪富至此!” 张汤大笑道:“中大夫以为的豪奢,在云氏家主看来,不过是刚刚吃饱罢了。 某家之所以处处维护云氏,一来是人才难得,与云氏亲近是为了就近监视,修正,免得他行差踏错。 二来,某家也想看看云氏的少年家主,凭借麾下四百余仆妇童子能走到那一步,更想看看他说的共同富裕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主父偃再看看云氏池塘里的大鹅,鸭子,摇头道:“某家自幼随父耕种,却看不懂云氏所作所为,难道说,只要大规模的饲养家禽就能致富? 这些家禽每日消耗的粮食并非少数,一饮一啄之下,家禽多了,粮食却少了,云氏何来如许多的粮食饲养鸡豕?” 张汤摇头道:“某家也没有看懂,云氏自去年秋收之后就再无购粮之举,而鸡豕数量却远比去年为多。 想要弄明白这个问题,还要看他家里的粮食能否支撑到秋收,如果不能,则算不得好事。” 主父偃喟叹一声道:“张公口口声声要我等待秋日再论云氏之事,难道就是为了一个答案吗?” 张汤无声的笑了一下,并不打算告诉主父偃,真正想看云氏生产过程跟结果的人,其实是陛下。 陛下更想看跟随云氏一起饲养家禽,耕种土地的长门宫是否也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不管主父偃想干什么,张汤都清楚的知道,一旦云氏的生产模式可以转嫁,并维持一定的效果,对大汉国的农事,将是一场翻天覆地的改变。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五章隔空传话 一第五章隔空传话 官员最大的乐趣就是眼看着自己的竞争对手一步步走进泥沼而不自知。 这比娶新妇,喝老酒,更让人心旷神怡。 新的王朝自然是要有新的气象,官员去陈出新也是自然。 职位就那么多,能少一个就少一个,是好事! 章台宫的使者来云家拉鸡蛋,鹅蛋的时候,张汤,主父偃就在一边看着,云氏贾人张石忙着清算货物,计算售价。云家的大管事梁翁亲热的拉着使者的手不断地说着感谢的话。 张汤,主父偃却很清楚的看到,使者原本轻飘飘的袖子猛地变沉了,使者笑着抖抖袍袖,袖子上那块明显的凸起就不见了。 主父偃用肩膀顶顶张汤道:“这应该有二两好银吧?见恶视而不见可不是你中尉府的风格。” 张汤笑道:“某家刚刚交卸了中尉府的差事,还没有接廷尉府,如今正赋闲在家,名不正,言不顺,你让某家拿什么去管制?” 主父偃皱眉道:“贪赃受贿,这也太猖狂了!” 张汤不以为然的道:“云氏售卖鸡蛋,鹅蛋的售价已经比章台宫往日购买蛋类的价格低了四成,而这些货物全是新鲜的好货物,没有以次充好之嫌,人家买卖双方有点银钱来往,也是人之常情,某家不以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律法。” 主父偃奇道:“张公何时变得如此好说话了?” 张汤笑而不语。 主父偃自然不会明白张汤心中的忧虑,当年在废除陈皇后的事情上,他张汤可是皇帝派处的马前卒。 原以为陈皇后的下场除过一死之外再无它途。 没想到陈阿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犯下了巫蛊之祸,依旧平安逃脱不说,现在反而有重登皇后之位的可能,这让张汤如何不感到胆战心惊。 好在陈皇后现在似乎很忙,没有对付他的意思,这个时候,张汤即便是再大胆,也不敢主动去撩拨重新获得皇帝恩宠的陈阿娇。 主父偃只是瞄一眼拉钱的车子车辙的深度,就大致推算出来了这一次交易的成果。 不由得咂舌道:“十日交易一次,一次百万钱,一年下来三千余万……” 张汤也羡慕的摇着头道:“只有羡慕的份!” “农家如此赚钱?”刚刚看到的一幕有些颠覆主父偃对农家的认知。 张汤捋着胡须笑道:“等云氏桑蚕上了蚕山,蚕茧进了缫丝房,你再来看,就会对云氏有一个新的认知。” “仅仅是饲养桑蚕跟家禽?” 张汤笑道:“中大夫看到的就是某家看到的,确实只有桑蚕跟家禽! 等家禽不再下蛋了,云氏又会大肆的售卖鸡鹅,那该是一笔多大的入息啊。” 就身家来说,不论是张汤还是主父偃都还在起步阶段,仕途开始的时候不能捞太多的钱财,这是官员们的共识。 即便他们能预料到自己一定会大富大贵,也觉得没有法子跟云氏这种发财速度相媲美。 阿娇的四轮马车路过云氏,车夫昂首挺胸的坐在前面,全身被华丽的斗篷包裹着,稍微抖抖缰绳,拉车的四匹挽马就扬蹄飞奔,在八个甲士骑兵的护卫下轰隆隆的驶进了长门宫。 马车整体为黑色,车厢上镶嵌着两朵巨大的金丝牡丹,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装饰,只是整体宏大的设计,坚固的包铁车轮,寒光烁烁的凸出轮轴,让这辆马车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洪荒猛兽。 本来还有龙凤文饰的,被特立独行的阿娇完全给否定了,她对马车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表现出神威如狱的高贵感,让别人一看到马车就必须知道她是大汉国最高贵的女人。 云琅对阿娇的这个要求非常的反对……一个女子的座驾难道不该是将好看,美丽放在第一位吗? 但是,没人能让阿娇改变主意,东方朔自持口舌如簧,向去劝解一下,希望阿娇能改变主意。 可惜,回来的时候脑袋上有好大一个包,且悲愤莫名,能用礼器打人的女子,普天下只有阿娇一个。 于是,整个冬天里,这辆马车不断地修造成功,又不断地被拆掉,然后继续修造。 直到成了这种带有浓烈玄幻风的样子,才算是被阿娇接受了。 有了这辆马车,数年来从未离开长门宫一步的阿娇,乘坐这辆马车走遍了长安三辅…… 这辆马车因为受限于长安的道路,整体不是很大,因为有了云琅参与设计,他将这辆马车内部当做飞机机舱来弄,小小的空间里,每一个物件都一专多能。 甚至连洗浴设备都有,虽然只能勉强容纳一人,阿娇却欢喜的无以复加。 最重要的是,这辆马车因为装了很多弹簧减震,即便是在疾驰中,独立于车架的车厢也感受不到多少震动。 当然,这也仅限于大汉的条件,即便是后世的拖拉机也比这辆马车好了很多…… 云琅自然是不满意的,阿娇却非常的满意,凡是乘坐过大汉马车的人没有不满意的。 云琅笑的很开心,因为他发现,阿娇实在是一个太好的产品代言人…… 这样的马车放在后世卖五百万估计会被人家砍死,放在大汉,就千值万值了。 这种最初级的工业产品,在大汉国简直就是抢钱的利器。 只要是奢侈品,在大汉国根本就不愁没有销路,富豪们为了显摆,能把自家的丝绸挂在树林子上,还一挂就是十里。 更有富豪为了显摆自家的豪奢,把美女蒸熟了端上饭桌,显摆自家美女如云……(出自石崇,王恺斗富) 现在有了能真正彰显他们身份的超级马车,哪里还有不快快入手的道理。 “这就是咱们的军费?”霍去病瞅着阿娇的大马车滚滚而去,眼中满是欢喜。 云琅瞅着依旧在旷野中训练的骑兵淡淡的道:“大汉国对战死军人的抚恤配不上这些猛士。” “霍去病笑道:“我收到的所有赏赐都可以分给兄弟们。”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舅舅是这么做的,可是,他受到的诟病也是最多的,给穷困的军卒分配一点财物而已,竟然也能被人扣上邀买人心的帽子。 人家公孙敖就没有……获得的每一个钱的赏赐都拿回家。” 李敢皱眉道:“大部分将领都是如此,我父亲也只分给亲厚的军卒一点财物,绝对不会是全部。” 曹襄笑道:“我们有钱……哈哈哈哈哈,看不顺眼的就给耶耶闭上嘴,敢乱说话,看耶耶不打掉他的满嘴牙。” “因此,我们的军队数量就绝对不能多,我觉得以后以三千人为限最好。”云琅笑道。 霍去病摇摇头道:“不成,想独立组成一军,非五千人不成军,只有军队的数量达到这个级别,我们才能独立面对任何敌人,剩下的,无非就是进退二字罢了。” 云琅笑道:“我无所谓,三千只羊是赶,五千只羊也是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要你觉得自己统御五千不一样的大军不会招来麻烦,你想要更多的军队我也没意见。” 曹襄见霍去病几人把目光放在他身上,不由得有些慌乱,连连摆手道:“不成,不成,我不敢见陛下!” 霍去病想了一下道:“此事以后再说,反正我们现在只有一千三百人,如果打出效果来了,陛下应该不会反对。” 云琅,霍去病,曹襄,李敢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特意避开人,因此,这些话很快就传进了刘彻的耳朵里。 刘彻看到这些被写在竹简上的话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看完这些话,刘彻笑的很厉害。 写密奏的人很有纪实精神,不但一个字都没改动,还特意描述了他们四人说这话的环境跟表情,语气。 看了这道密奏,很容易想象出四人站在高坡上的样子。 “想要一军?还担心朕猜忌?还要弄一支不一样的军队?就凭你们,还没资格让朕猜忌。 朕唯恐自己的大军不够强悍,朕唯恐自己的将军不够勇猛!至于猜忌,且等你们露出不臣之心的苗头,朕再猜忌不迟!” 刘彻做完决定,就把密奏丢到一边,继续研判眼前的奏折。 这封奏折是卫青从右北平快马送来的军报。 军报上的消息算不得好,卫青在军报中说,右北平的匈奴人已经离开了,大军在右北平继续留着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他希望大军能够转道云中,攻击匈奴王中,最富庶的白羊王与楼烦王,只有夺取白羊王,楼烦王两王手中的数百万头牲畜,才能弥补去年冬日左谷蠡王对雁门,上郡,太原三郡侵扰的损失。 他在军报中详细的分析了目前的态势,所有匈奴人都认为大汉的大军一定会去找寻左谷蠡王的麻烦,不如趁这个机会全力进攻白羊王,楼烦王,彻底的占领水草丰美的河套之地,让朔方郡这个顶在最前面的大汉国土,从虚置到真正变成现实。 刘彻把卫青的奏章在脑海中过一遍,很想找一些人来商量一下,就在话语吐口的那一瞬间,刘彻改变了主意,在军报上批注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然后对站在门外的宦官隋越道:“阿娇的马车不错,命东方朔给朕也造一辆!”   http://www.txt80.com 第六章统一战线 一第六章统一战线 霍去病跟云琅学会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比较重要的事情这个行为习惯。 大汉人很多时候都是大嘴巴,在这个缺少资讯的世界里,想要吸引别人注意,你就要说点别人不知道的。 所以,只要他们知道,哪怕是仅仅知道一星半点都会说的满世界人都知道。 勋贵们理所当然的成了谈资的贡献者,云琅则贡献出来了一出香艳至极的爱情戏。 到现在云琅都不知道这个消息到底是谁传出去的,霍去病说是卓姬自己说的,云琅有些不信,卓姬到底是有学问的女子,不可能这么无聊的把自己的艳情宣告的满世界都知道。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平叟这个老混蛋说出去的,一个总喜欢躺在太阳底下遛鸟的淫猥老家伙为了某些利益,说出去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易经》里面的这句话,云琅觉得就是给大汉人说的。 云琅说机密事情的时候一般是分场合的。 如果是心中最大的隐秘,就会去始皇陵对里面死去的陵卫们说。 如果是自己个人的坏心思,则一般只会跟老虎说,说完之后还要嘱咐老虎不许说出去。 再次一等的事情能跟霍去病说,不过,到了这个等级,即便是被别人知道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隐患。 身边有绣衣使者存在这回事,不但云琅知道,霍去病,曹襄,李敢都知道,只是不能确定是谁。 虽然云琅用排除法很容易确定谁是绣衣使者,他却从来没有刻意的去找过,人家暴露了又如何? 暴露了可能会被招回去,然后再给你弄一个你不认识的绣衣使者过来,后果可能更加的糟糕。 太祖在统一战线大会上曾经说过一句话——统一战线就是把我们的朋友搞的多多的,把我们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云琅深以为然,从国家层面上,绣衣使者跟他是站在一个战壕里的,匈奴人要是打过来了,不会因为他是绣衣使者就会少砍他一刀,还不是要跟大家扭秤一股绳,一起努力的抵抗凶恶的匈奴人? 在这个大环境下,云琅觉得应该团结那个绣衣使者,集体的力量很容易同化某一个特定的人。 虽然这会让那个如同告密者一般的绣衣使者感到痛苦,云琅相信,这种痛苦一定会伴随那个绣衣使者一生。 四个人躺在温泉池子里才是说真正机密事情的场合,一般这个时候,老虎都会趴在池子边上啃骨头玩。 再一次嘲笑过李敢硕大的家伙之后,四个人就懒懒的躺在池子里说闲话。 “你觉得有人会把我们说的话告诉陛下吗?”曹襄的肚子里基本上就存不住话。 云琅喝一口醪糟笑道:“会的。” “我们为什么不找出那个绣衣使者呢?”李敢确定老虎没有警惕的反应,这才小声道。 霍去病白了李敢一眼道:“你连大声说这种话的胆量都没有,还敢去找?” 云琅摇头道:“我一辈子都不想知道我们着一千三百个兄弟中到底谁才是绣衣使者。 有他在,我们的行为以及要求才能最快的传进陛下的耳朵里,且不担心有被篡改的危险。 不过啊,在这样做之前,我们首先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忠君爱国这种话一定要经常挂在嘴上。 虽然我们兄弟四个都不是傻蛋,一个比一个聪慧,在这件事情上,我希望大家能够表现出十几岁少年的本来模样来。 另外,像昨日那种事情一定要少干,一两次不打紧,次数多了,你觉得陛下会看不穿我们的用意? 总之,不要表现的比陛下聪明,要是谁表现的比陛下还聪明,他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耶耶天资聪颖,你让我扮傻瓜这很难啊。” 霍去病瞅了曹襄一眼道:“你现在的样子就足够愚蠢了。” 曹襄瞅瞅霍去病,叹口气没说话。 霍去病这两年变化的太厉害了,连他这个对霍去病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在跟霍去病打交道的时候都能感受到拘束,就不要说羽林军中别的军卒了。 “这就是名将的样子?名将等于不喜欢说话,一说话就能把人噎死?”曹襄不甘心的对云琅道。 云琅把麻布巾子弄湿了顶在头上,无可奈何的道:“从细微处听惊雷,这本身就是名将的特质,放心吧,我们四个人里面,最适合成为名将的人就是去病。” 曹襄指指一脸享受的霍去病道:“你看看他的样子,他居然连客套的意思都没有。” 云琅苦笑道:“你母亲说了,长袖善舞才是你的特质。” “你呢?” “我就是一滩烂泥,丢哪里都成,放哪里都不算出类拔萃,却都能拿来抵挡一阵。” “你很厉害啊!我不信我母亲会这样说你。” “她就是这么说的,还是在我被靠山妇的大屁股压住的时候说的,还说我要是能一直强硬下去,她还能高看我一眼,偏偏在看似强硬的时候,因为一小点痛苦,就立刻毫无立场的投降。 还说从她认识我的那一天起,就知道我绝对是大汉国之耻!” 李敢瞅瞅忿忿不平的云琅小声道:“大汉国之耻不是中行说那个燕地老宦官吗?” 霍去病冷哼一声道:“舅母的意思是云琅千万不要被匈奴捉去,否则为害更烈。”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们到时候看着办,反正我是没胆子自杀的。” 霍去病认真的道:“你不用自杀,只要坚持几天,我就会把你救回来。” 云琅大笑道:“不用你们冒险,我会自己回来的。如果连那些数数都不会的野人都骗不了,我云琅也就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听了这话,其余三人都信服的点头,就骗人这一项本事而言,云琅算得上技高一筹。 老虎丢下那根牛腿骨不玩了,警惕的抬起头,云琅朝老虎注意的方向瞅了一眼,就看见东方朔兴冲冲的朝水池子这边跑过来。 “大喜,大喜,陛下要我再修造一架车马,车马署给了一千万钱!” 东方朔激动地不能自己。 想想也能想明白,这家伙为了让皇帝看到他的才能,也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特立独行的怪异事情。 还以为此生无望受重用,没想到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机会却悄无声息的到来了。 “让车马署派人来,这辆马车我们不能独自营造。”云琅的眉头皱的很厉害。 “某家就是车马署的博士,还要什么别人。” 云琅瞅着有些得意忘形的东方朔,多少有些失望,看来这家伙到目前还没有生活给磨练出来。 “给皇帝营造马车自然是一桩大功劳,你就没想过,功劳大,危险性也高吗?” 东方朔大笑道:“某家如何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机会难得,大造化必有大恐怖,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某家赌了。” 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干大事的人,如果处处都跟云琅一般小心翼翼,难免会糟蹋了自己的志向。 话不投机半句多,又跟云琅磨牙的功夫,不如现在就去准备为皇帝制造一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马车! “喂,东方朔看不起你唉。”曹襄从来就不会放过挑拨离间的机会,这种技能已经变成了他的本能。 霍去病见东方朔走远了,就对云琅道:“这就是陛下的反应?” 云琅笑道:“应该是,看样子陛下一点都不担心我们会玩出什么花活来,你统御现在的一千三百人没有问题,将来统御一军五千人也没有问题。 就不知道陛下见到我们成军之后,会不会还这样想。” “耶耶成军,总要给世人一点惊讶的!”霍去病傲然道。 温泉水不宜泡的时间太长,否则皮肤就会变皱,霍去病的身体虽然精瘦,却如同钢浇铁铸的一般,赤裸着站在水池边上,如同一尊精美的雕像。 李敢就是另外一种雄壮了,可能是日复一日练习射箭的缘故,他的胸肌非常的发达,再加上雄厚的男人本钱,看的云琅跟曹襄二人连连叹息。 曹襄瞅瞅自己的肚子无奈的道:“什么时候才能跟你们三个一样有棱角分明的肚子。” “已经不错了,你以前的肚皮太大,肚子缩回去之后皮肤却不会轻易缩回去,现在能贴着你的肚子已经很不错了。 想要有腹肌,再练一年吧。” 说完之后他就开始大笑,霍去病,李敢也跟着大笑,只有曹襄弄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 云琅对于目前的态势很满意,在大汉,至少有三个家伙能慢慢的跟上他的思维跟语境。 他觉得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努力下去,他迟早会拥有一大批更他有同样思维的人。 这样的人多了,这个世界或许能被他改造成他希望的样子,他对此坚信不疑。 这很重要,对云琅来说非常的重要,重要程度远远超过了霍去病想要组建的新军,更超过了刘彻想要的大马车。   http://www.txt80.com 第七章古今同?大不易! 一第七章古今同?大不易! 跟霍去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云琅是一个样子,跟陵卫们的骸骨在一起的时候,云琅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只要有点空闲,他就会进入陵卫营地给那些陵卫的骸骨添加泥塑身体。 经过这么多天的摸索,干这事他已经非常的熟练了,先给模子刷上桐油,往里面倒一半泥浆,然后再把尸骨放进去,然后再把模子盖上,从预留的孔里继续往里面灌添加了很多麻线的泥浆。 直到另一个预留的孔洞里开始往外冒泥浆了,这具人俑就算是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慢慢的等待了。 成品已经有百十个了,只是没有上颜色,也没有打磨,看起来没有什么生气。 人俑其实要烧一下的,云琅目前没有这个条件,只好用红色的胶泥代替,至于能支持多少年不坏,云琅无从预测。 一座人俑加上模子不下四百斤重,云琅自然是拉不起来的,于是,他就在陵卫营的顶棚上,加装了很多的吊索跟滑轮,为此,他忙碌了整整一个冬天。 他甚至不能确定这个秘密能够保守多少年。 湮灭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云琅在湮灭了始皇陵之后,却对这座陵卫营实在是下不去手,也没有办法毁灭。 他知道这里面依旧有很多的秘密,他却懒得去寻找,找到了又能如何? 能收获的无非是财富或者危险。 这两样没一样是他喜欢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太宰的遗愿自己正在一点点的完成,云氏庄园也正在一点点的变得繁盛,自己的朋友也在不断地增加。 自从开春之后,云氏庄园的访客就络绎不绝。 对于客人的到来,云琅是持欢迎态度的,只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些人之所以来云氏,并非是来拜访他这个少上造爵位的军司马的,绝大部分人的目标依旧是长门宫。 “趋炎附势之徒!”阿娇抱着一只大白鹅的脖子坐在毯子上随意轻蔑的道。 她家的小老虎总想把阿娇从大白鹅的身边解救出来,被大长秋一脚踢得远远的。 “即便是趋炎附势之徒,也算是您的门下的走狗,或者说愿意当您的走狗,这不是坏事。 可是,他们来不了您这里,却站在云家的土地上伸长了脖子朝长门宫看,这就让我很尴尬了。” 阿娇笑道:“你最近收礼物不是收的很愉快吗?没听说你把谁拒之门外。” “他们吃我的,喝我的,还要观赏考察我家的产业,这是他们应该付出的,我收点礼物不算过分。” 阿娇松开了快要被她折断脖子的大白鹅,想用大白鹅的脖子打一个结看来行不通。 “再忍几天,富贵镇还要依靠这些人帮忙才能兴起,这时候烦一点,我们以后能收到大好处。” 富贵镇云琅知道,就是那个变成煤石集散地的草市子,距离云氏跟长门宫都不算远。 自从阿娇开始接手收购煤石的生意,富贵镇这个奇怪的名字就不胫而走,很多连煤石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的人,纷纷派家人来富贵镇购买煤石。 这就导致富贵镇的煤石成了紧俏货,这种紧俏状况,并非是铁炉子大肆横行之后造成的货物短缺。 而是有一大批已经快要被皇帝扫进垃圾堆的旧勋贵们为了支持阿娇新建一个城市而做出的奉献。 阿娇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人,她现在喜欢养鸡鸭鹅,喜欢养猪,养羊,养牛,喜欢养蚕,喜欢种别人家没有的新作物,更喜欢做别的皇后从未做过的事情。 当然,她有足够的权力跟影响力让别人去做,她就站在一边看着,只分享成功后的荣耀,不承担失败后的指责。 富贵镇这个说法应该是出自阿娇之口,然后被能力极强的大长秋给宣扬出去。 这个还不存在的镇子是阿娇向全世界宣布她重新回到权力巅峰的一个证明。 这一次回归的阿娇,不再是那个娇蛮的美丽女子,而是一个充满智慧,充满力量的高贵女子。 云琅总觉得阿娇似乎没有这样的脑子来策划这么大的计划,跟阿娇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对阿娇能聪明到什么程度还是有点估量的。 至于阿娇身边最重要的谋士大长秋,也似乎没有这样的能力,云琅很想知道这个帮助阿娇策划了这一切的人到底是谁。 每一次云琅向大长秋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总能看见大长秋嘴角表露的那一次笑意。 云琅已经开始怀疑某一个人了,只是,这个怀疑还需要更多的事情来证明。 “想要煤石被更多的人利用,就必须在这里兴建一座铁器作坊,用来打造专门烧煤用的铁炉子以及烟囱,如果您答应的话,云家还准备在那里兴建一座四轮马车作坊,只是四轮马车与律法相违背……” “那就去造,只要在富贵镇造就没有大碍……只是,云琅你先要告诉我,你这么做不是为了照顾你那个年纪很大的老情人?” 阿娇回答的有些快,说的也非常的恶毒,尤其是她那张红润的嘴唇轻轻地撇着,有说不出的鄙夷之意,云琅很想把那张漂亮性感的嘴巴给撕开…… 大长秋轻轻地咳嗽一声道:“还是要禀报内府的,此事以后再议。” 阿娇不满的道:“谁敢阻拦我兴建富贵镇?造,现在就去造,先把陛下的马车造出来。 便宜你的老情人我也认了!” 大长秋无奈的叹口气,就示意云琅该走了。 云琅自然心领神会,要得到的信息已经得到了,顺便也得到了一大串羞辱,再留下没有任何的意义。 大长秋送云琅离开长门宫,在云琅就要回到云氏的时候,大长秋淡淡的道:“管好嘴!” 云琅一脸的茫然,追问道:“有什么事是不能说的,请大长秋明言。” 大长秋双手插在袖子里冷冷的看了云琅一眼就转身走了,他最见不得云琅装傻的恶心样子。 云琅走过麻籽地的时候,地里的麻籽苗刚刚钻出土地,嫩嫩的叶苗在春风里摇荡,再有两个月,它们就能长起来,再一次变成隔离云氏跟长门宫的篱笆墙。 伟大的人可能连想法都有相似之处,在云琅以前的世界里就有一位伟大的人这样做过,结果,让那个贫弱的国家在四十年里变得无比强大。 想到这样的方法其实不难,难的在于持之以恒的坚持,以及拓展全国的雄心。 这是一个很好的法子,是改变大汉国目前穷困状态的最好办法,只是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刘彻可能是一时兴起,云琅却知道这条路走下去会遇到多少阻碍跟困难,尤其是大汉国那道对商贾近乎羞辱的律法,就是其中最大的一块绊脚石。 能投资的起富贵镇的人,除过商贾之外,恐怕就剩下勋贵了,让勋贵们变得强大,这与刘彻的国策是完全相反的。 云琅很想看看刘彻的雄心到底有多大! 皇帝的一个决定一般会影响很多人,有的是伤害,有的是抚慰,这一次,他的决定惠及了很多人。 原本战战兢兢在荒野中如同野兽一般谋生的野人,现在,因为煤石的原因,他们逐渐从山野里搬出来了,小心地在没有耕种价值的地方修建了自家的房屋。 开始只是一些草棚子,过了一个冬天之后,那些野人发现没人驱赶他们,就大着胆子开始修建自家的木屋了。 这些木屋虽然距离富贵镇有些远,云琅相信,这些人最终会把房子修建到富贵镇上,最后还会有官府的人过来管理他们。 这是大汉国最早的一批无产者。 所谓的无产者其实就是赤贫的代称,他们没有土地,没有牲畜,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双手双脚。 煤石成了他们唯一的谋生来源。 这可能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早的一批煤矿工人。 刘彻坐在章台宫里俯视着大地,云琅则站在大地上瞅着这个世界的新变化。 旧的历史对他没有多少意义,不论卫青取得了什么样的功勋,那也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只有这些新的变化,才是云琅要关注的地方,这是自己只蝴蝶在大汉扇动翅膀之后引起的新反应。 “你在看什么?某家见你这几天在看野人,难道说你又有什么新想法了?” 张汤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云琅扭过头去,见张汤一身麻衣,脚踩木屐,光着头,一副寻常人的模样,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位微微发胖的中年人,三绺胡须垂在胸前,看云琅的目光多少有些不善。 云琅微微一笑,主父偃来云氏已经不算是一个秘密了,只是这家伙能忍到现在才来见主人,可见这家伙的心思之深,脸皮之厚了。 “见过张公,见过中大夫!” 不等身份比较高的张汤发话,主父偃抢先道:“你差点毁了陛下的《盐铁令》,现在又要毁我大汉淳朴的民风吗?” 云琅知道主父偃说的是卓氏冶铁作坊从原料生产,变成钢铁深加工作坊,从而避开《盐铁令》控制的事情。 遂拱手道:“中大夫此话怎讲?” (敬请关注孑与不2的微信)   http://www.txt80.com 第八章纵横家跟法令 第八章纵横家跟法令 纵横家最令人诟病,最让云琅讨厌的就是喜欢耸人听闻。 先用可怕的气势来吓住你,然后再用严重的后果来恐吓你,最后用耸人听闻的话语来让你进入他织造的语境之中,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鬼谷子的门徒,每一个都让天下天下风云变色,不论是孙膑,庞涓,还是苏秦张仪哪一个不是煊赫于一时。 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每一次订计都是以谋主的利益出发,冷静客观之极,因此,成功率奇高。 六国时纵横家知大局,善揣摩,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能决断。无所不出,无所不入,无所不可,游说开合有度、纵横自如。 主父偃身上就有明显的纵横家的影子,不论是桑弘羊的《盐铁令》,还是主父偃推崇的《推恩令》都是针砭时事要害,虽然有很大的弊端,却利大于弊,这一点,即便是云琅也要承认的。 “自秦末以来,我刘汉崛起,中间不过百年,然而在这休养生息的百年间,你可知道冶铁,煮盐,缫丝,织绸这些关乎民生,关乎帝国命运的产业已经全部被豪门把持……” 云琅不等主父偃把这些话说完,就非常不礼貌的打断他的话道:“这些事关我何事?” “你——“ “卓氏冶铁一旦被收归官营,倒霉的是卓姬,我当时受雇于卓姬,拿着人家的工钱生活,于情于理都要帮她,这有什么错? 另外,你们制定的《盐铁令》条例不周密,中间有空子可以钻,按照我大汉律法,法无禁止皆可行的原则,我们放弃了对国家伤害最深的矿山,转而进行专门的冶铁营生。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改良了冶铁方式,卓姬以炒钢术向国朝换取继续经营冶铁作坊,一进一出,收益最大的是国朝,而非卓氏,这与陛下颁布《盐铁令》的初衷相同。 您倒是说说,错在何处?” 云琅根本就不给主父偃这种人继续说话的机会,一旦被他们掌握了话语权,以他的辩才,很难与主父偃这种纵横家相抗衡。 “另外,云氏生产出来了更多的货物难道有错? 难道中大夫以为农田产出越少越好?难道以为农户饲养的鸡鸭鹅越少越好?难道认为云氏的桑蚕应该全部死掉? 如此才符合中大夫对于民风的要求? 这些话,即便是陛下也不会说出口吧? 哼,无知无识之辈,无需多言!” 云琅怒气冲冲的发了一通火之后,甩甩袖子就走了,从头到尾都不给主父偃任何辩解的机会。 主父偃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被云琅一番乱七八糟断章取义的狡辩给气的三尸神暴跳,等他组织好了反驳的话,却发现云琅已经走远了。 “竖子无礼!”主父偃怒吼道。 张汤在一边扯扯主父偃的袖子道:“他是军司马,爵位少上造,比你的爵位要高一些,即便无礼,你也不能反驳,待中大夫的爵位高过他,再去教训不迟。” 主父偃不满的道:“此子因何得以高位显爵?” 张汤微笑道:“阵斩匈奴首级一十六级!” 主父偃叹息一声道:“无军功者不得侯,从军确实乃是攀山的捷径。”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大汉国,而且表现的更加明显。 有多大的权力就说多大的话,如果一个胥吏或者更低一级的良家子跟主父偃这样说话,下场会很惨。 因为大汉国有一整套的阶级制度能够保证勋贵,官宦人上人的权力。 白衣傲王侯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出现,即便是偶尔出现了,那也是那个白衣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骑都尉的骑兵从荒原上呼啸而过,马上的骑士娴熟的控制着战马上坡,下坡,越沟,骑兵在狂奔的战马背上或者俯身捡拾起落在地上的羽箭,或者挥刀斩断手臂粗的木桩子,或者双脚踩在马镫上,站在狂奔的战马背上拉弓射箭。 有的骑士从战马上滚落下来,有的被骤然停步的战马丢进水沟,有的脚被马蹬套住,被战马拖着在草地上滑行…… 与匈奴相比,大汉骑士的骑术要比匈奴差很多,那些该死的匈奴骑在光背马上,也比装备精良的骑士骑在马上更加稳当。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只有不断地训练,不断地培养人与战马的默契,才能勉强达到匈奴人的骑马水平。 虽是春日,云氏靠近山脚的那一片苜蓿却早早地就长出来了,草地上有百十匹战马在那里悠闲地吃着苜蓿。 有了这东西,战马对精饲料的要求就降低了很多,只需要在晚间再给战马添一顿豆子,就完全能满足战马一日所需。 云氏因为喜欢用豆子榨油的缘故,家里有不少的豆饼,也因为家里人喜欢吃豆腐的原因,豆渣也有很多。 不过,这些东西云琅一般不会留给皇帝的这些战马的,全部进了家里饲养的猪肚子里去了。 云琅现在干什么事情都仅仅是做一个样子,绝对不会拿自己的东西去喂养皇帝的战马,即便这些战马全部隶属于骑都尉也不成。 他觉得很有必要将国家的与自己的切割清楚,一个人如果过于投入的报答国家,最后很可能连人带身家都成了国家的一部分。 这是大汉国律法要求的,个人来饲养一支军队,不会得到皇帝的夸奖,只会带来灾难。 在皇帝的眼中,这个世上没有如此正大无私之人,之所以会用自己的家财去供养军队,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想要获取更多…… 云琅的骑术已经很好了。当然,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当霍去病骑着一匹黑色的战马过来的时候,云琅胯下的游春马就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不敢与霍去病的高大战马站在一处。 老虎自然是不管这些的,蹲在高出,肚皮翕张的厉害,刚才随着云琅一起狂奔了不短的距离,让它感到了劳累。 毕竟,老虎短途狂奔还行,一旦长距离的奔跑,对它的身体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这里的战马整日里跟老虎在一起,已经不是很害怕老虎了,霍去病胯下的大黑马甚至刨着蹄子表达对老虎的不满。 “陛下要收服河套之地了。”霍去病低声道。 云琅奇怪的道:“你舅舅不是去了右北平吗?” “这是我舅舅的计谋,他向东去了右北平,已经把匈奴人的注意力吸引去了那边, 河套之地的白羊王,楼烦王就没那么警惕了,听探报说,白羊王,楼烦王今年夏日牧场非常的靠近朔方,这是难得机会,我舅舅不想放过。” “声东击西之计,不错啊!匈奴人的消息传递缓慢,虽然比我们悍勇,反应的速度却慢,你舅舅这一次可能又会打一次大胜仗。” 霍去病点点头道:“总体上来说,我们的骑士还是比不上匈奴人擅骑,如果是堂堂正正的对决,匈奴人不如大汉军队,一旦在平原上野战,我们的速度很慢,很吃亏。 阿琅,我想要重点训练这些军卒的骑术,我们以后外出作战,不要步卒,一个都不要,即便是伙夫也要骑马行军。 你现在要好好想想如何能在全骑兵的状况下携带更多的粮秣补给。 我不允许你的辎重后队拖慢我全军的前进速度。” 历史上的霍去病是怎么打仗的云琅很清楚,带了八百骑兵就敢深入匈奴腹地,建立不世之功,依仗的就是快速的突进速度,打了匈奴人一个措手不及。 这样的要求迟早会到来的,云琅有心理准备。 “这事要跟匈奴人学才好,匈奴人的大军还没有携带粮秣的习惯,他们所有的装备都在骑兵身上,唯一的粮秣补充就是大群的牛羊,所以啊,他们的粮秣是会自己行走的。” 霍去病看着笑嘻嘻的云琅,虽然他不是很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既然云琅没有在意他刚才提出来的要求,这说明云琅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你好好的练兵,辎重粮秣我会想办法,总之,不会拖慢你的行军速度。” 霍去病对云琅还是相信的,见云琅有了办法,也就不再提快速行军的事情。 指着漫山遍野的骑兵叹息一声道:“战马总是不够的,我们训练的太狠,战马折损的数量居高不下,中军府已经警告我两次了,说中军府已经没有战马继续提供给我们损耗了。” 这事,云琅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大汉国的战马一向都是优先供应卫青大军的。 像骑都尉这样的三流军队,能让中军府动问已经很不容易了,这已经是看在霍去病跟曹襄的家世面子上,换一支军队,别说全部配备战马,能配备三成已经是侥天之幸。 霍去病并没有打算让云琅给他出一个主意,而是悠悠的瞅着远处高大的始皇陵道:“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战马,你说我们取不取?” 云琅咕咚一声吞咽一口口水道:“看样子不怎么符合大汉法令吧?”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九章别出心裁的送礼方式 一第九章别出心裁的送礼方式 每隔三年,是皇家祭祖的大日子,各路诸侯都要进京来朝拜列祖列宗。 不论是位高权重的梁王刘买,还是富甲天下的城阳王刘喜,亦或是一贤明著称的淮南王刘安,都会在今年进京。 梁孝王刘武的封地被皇帝一分为五,均匀的分给了刘武的五个儿子,其中以刘买获得的封地最为富庶。 皇帝怜惜刘武乃是第一个遭受《推恩令》伤害的诸侯,因此对刘武这个大儿子格外的优容。 而刘武在死前,已经知道自己的封国会遭遇什么什么命运,为了避免梁国被皇帝进一步分散,刘武提前抽空了梁国周边郡县的府库,以及兵甲库,存放在梁国都城睢阳。 刘武死后,睢阳城里的所有东西全部归了刘买。 这就导致了刘武其余四个儿子对大哥非常的不满,刘武次子济川王刘明,三子济东王刘彭离,四子山阳王刘定,五子济阴王刘不识就很自然地结成了共盟,一起抵抗来自大哥的威压。 即便是兄弟五人结伴来京,也相互提防,兄弟见面,更是被甲士簇拥如临大敌。 死去的梁孝王刘武乃是大汉国赫赫有名的兵法大家,即便是死了,河间铁骑之名煊赫大梁城,刘买以一国之力,压制的其余四国连气都喘不过来。 霍去病说的有马的人家,自然不是刘买,也不是刘买的几个弟弟家。 梁王的部属太强悍,还不是骑都尉里的这群少年人能对付得了的。 他的目标是城阳王刘喜! “你的意思是抢劫城阳王刘喜?”云琅非常的惊讶。 曹襄似乎并不吃惊,骑在马上懒懒的道:“就是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抢到。” “我们抢劫城阳王,难道不会出事吗?”云琅又问道。 霍去病笑道:“只要不被刘喜的甲士抓住,或者杀死就没事,城阳王不会去告状,陛下也不会管。” “什么意思?” “意思是刘喜喜欢被人抢劫,尤其是喜欢在长安被人家抢劫,所以,他每次来长安,都会带大批的宝物……” “这人有病啊?”云琅大吃一惊,世上还有喜欢被抢劫的人? 曹襄笑道:“有病的是你,人家聪明着呢,藩王结交大臣乃是朝廷大忌,被抢走就没问题了!” “我还是觉得他有病,万一被他的仇人抢走了怎么办?” “抢走就抢走呗,这也证明了一件事,他的仇人的实力比他大,他需要加强武备了。” “如果被不相干的人抢走了呢?比如我们!” “人家也不亏,至少知道了长安又出现了一些强悍的人!”霍去病信心满满。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主要是城阳王钱多,人家根本就不在乎这点钱,遇到他想结交的抢劫者人家会退让。 其实这就是城阳王结交大臣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很多时候抢走他钱粮的不是陛下,就是北大营或者细柳营的军卒。 后来就演变成陛下与城阳王暗中交锋的一种方式! 去病啊,你真的想谋算一下城阳王?” 霍去病笑道:“没错!” 曹襄苦笑着摇头道:“你觉得我们能打得过由齐地著名高手组成的甲士队伍,拿到城阳王的宝贝?” 霍去病挠挠头皮道:“打不过,我也没想跟齐地甲士硬拼,我们这点能力上去了有八成要栽!” 李敢摇头道:“不是八成,是十成十会栽,我父亲那种人在抢劫的队伍中也不过是一个军头而已,三年前参与了这场争斗,虽然抢到了宝物,我父亲身边两个追随了他十余年的亲兵也战死在卧虎地。 其中一个是教我们兄弟剑法的老师,他的剑术在军中也是出类拔萃的,说实话,我们当小兵的资格都不够!”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不会打着坐山观虎斗的主意吧?” 霍去病嘿嘿笑道:“就是这个主意,你们想啊,一旦陛下的人手跟城阳王的人手打起来了,都是捍卒,伤亡一定惨重,我们在他们打的筋疲力竭的时候冲出去……嘿嘿嘿……” 云琅跳起来给了霍去病一拳道:“我敢保证,有这样想法的绝对不止我们一家,北大营,细柳营,甚至还有很多凑热闹的勋贵,豪族,我们跟他们比起来屁都不是。 那些人哪一个不是从尸山血海里闯出来的人,我们的这点伎俩,不够人家看的。” 霍去病笑道:“做到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才能让别人把我们看在眼里,要是连试一下的胆量都没有,那才丢人。 我舅舅说过,陛下最讨厌的就是缩头缩脑之辈,最喜欢的就是胆大妄为之人。 所以,城阳王的东西我们抢定了!” 霍去病虽然是在笑着说话,话语却坚定无比,他是主将,拿定了主意,云琅等人只有帮着想办法怎么抢到城阳王的宝物,再不能提出异议。 军中就是这个样子,平日里大家可以嘻嘻哈哈,一旦进了军营,就变成了上下级。 曹襄换上便装回阳陵邑去了,准备问问他老娘,今年到底都有那些人对城阳王的宝物有兴趣。 他相信,他老娘一定会有非常详细的消息。 李敢带着一车酒去了北大营打听消息,他家世代从军,不论是他父亲李广,还是他的两个哥哥,都在北大营执役。 自从李敢从家里搬出来,准备把家安在上林苑,他跟哥哥们之间的怨隙也就烟消云散了,这时候打听点消息应该不难。 霍去病却开始挑选部下,为自己的计划做准备。 “五百人为限,这是所有人都默认的一个数字。” “只能在卧虎地动手吗?” “只能在卧虎地,再向前一步就是长安地界,在长安动刀兵,他们还没有那个胆子。 再远,也就没有群龙夺宝的意义了。 所以,卧虎地是最好的动手地点,城阳王承袭王爵已经二十四年了,卧虎地争执,也已经有过五次,每一次都在卧虎地。” “都有谁曾经对城阳王的宝物起过心思?” “陛下,田蚡,窦婴,灌夫,薛泽,张次公,苏建,以及我岳父公孙贺,李敢的父亲李广,都参与过,大将中间,只有我舅舅家没有参与三年前的那次争夺。 但是那一次,我舅舅,李广,公孙敖都是陛下参与争夺的人手,这一次还要算上我们。” “田蚡,窦婴,灌夫都死了……” “这种事情哼哼……陛下一日不禁止,参与的人只会更多。” “我们只要战马是吧?” “如果能顺手把宝物弄走,也不错。” 云琅想了一下道:“还是明确一下目标比较好,要战马遇到的阻力要小得多。”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我们的力量还是太小了,如果公孙敖不抽走所有精锐,我们应该是有机会的。” “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做准备?” “不到四十天。 城阳王虽然每三年都要参与一次祭祖大典,但是他从不与运送宝物的队伍一起出发,而是在淮南,梁地,与淮南王,梁王汇合之后才一起进入长安,这也是惯例。” 云琅叹口气道:“这哪里是城阳王一家的事情啊,明显是梁王,淮南王,城阳王一起弄出来的事情。 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什么送礼,他们的目标是陛下,是在向陛下表达自己的不满。 在夺宝的过程中,必然是血肉横飞的战场,而战场最是无情,他们只需要付出一点财货,就能让陛下的臣子心生怨隙,离间陛下与大臣。 陛下是一个从不服输的人,明知道是计谋,也不愿意妥协,这恐怕才是陛下主动派人参与夺宝的真像。” 霍去病笑道:“一个将军想的太多不是好事,我没想那么远,只想给骑都尉弄到足够多的战马,你要知道,齐地,梁地,都有很多的良马。” 霍去病一直都是一个很纯粹的人,云琅还没有见过比他更喜欢战场的人,这个家伙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人。 云琅对于大汉这个原本应该非常熟悉的国度,现在感到无比的陌生。 还以为这个国度在刘彻的大一统之下,只会有一个舵手操控这艘大船从辉煌驶向辉煌。 现在看起来,觊觎舵手位置的人很多,刘彻的权势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绝对。 能在这么多人掣肘的情况下,依旧把匈奴杀得落花流水,千古一帝的称谓放在他头上,似乎并不过分。 云琅知道刘彻活了很多年,比他所有的敌人活的时间都长,这就让他的胜利显得更加的彻底。 大汉国的地图非常的模糊,经常给云琅一种看图画的错觉,卧虎地算不得险要,却是一个风水非常好的地方,背山面水,中间凹陷,有大片的荒原,荒原上还有不大不小的山垄, 云琅看不出这些山垄之间的距离,也就无从测算战马奔驰的速度,更不知把铁臂弩安放在那里才合适。 一切都要等人手抵达卧虎地之后才能知道。 “远程狙杀最好!”云琅对霍去病小声道。 “远程狙杀虽好,弩箭对身披重铠的甲士影响不大,除非你有很多的铁臂弩。” “十二具!”   http://www.txt80.com 第十章事态很严重,少年当小心 第十章事态很严重,少年当小心 因为云琅坚持的缘故,骑都尉军中的强弩多过弓箭,甚至很少的一些弓箭,云琅也不是很赞成继续存留。 如果不是李敢把自己的长弓视为性命一般爱护,骑都尉军中早就没有弓箭这种东西存在了。 弩弓这种东西事实上是一种已经快要发展到极致的武器,战国策》中韩策记载:“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 汉代许慎也说,天下好弩材料中有“溪子”,韩国出的这些弩都很有名。 《荀子》记载,魏武精锐能用十二石弩。此说看似夸张,但云琅就知道大汉军中就有种叫大黄弩或大黄参连弩的,从一到十石拉力的都有。 最夸张的就是那具被架在战车上的十二石强弩,云琅没见过十二石强弩发射的壮观模样。 同样,无论石的换算单位是什么标准,十二石弩都是很恐怖的射远器。 只是九石以上的超级强弩,骑都尉这种三流战兵没资格拥有,只有禁卫,以及北军五校士才能装备这样的东西。 云琅看过一次十二石的强弩之后,就绝了要仿造的心思,因为那东西堪称是一个战争堡垒,是被装在马车上的,由六头牛拉着前行,车上站着八个身高八尺力大无穷的军校才能控制这架战争怪兽。 骑都尉连多余的战马都没有,根本就没有什么财力去支持那种笨重的战争堡垒。 也就是看过军队装备之后,云琅终于明白百姓们为什么会过得那么辛苦,他们的劳作所得,全部被皇帝用到军备上去了。 这或许就是大汉直到灭国,军力也非常强大的原因所在。 云琅的铁臂弩其实就是神臂弩的现代版,虽然没有十二石大黄弩那么恐怖的杀伤力,如果能够抵近到五十步,甲士对于铁臂弩就没有什么抵抗力了。 十二具铁臂弩就挂在云琅在军营的房间里,用油布细心地包裹着,打开之后,一股浓烈的桐油味道就散发了出来,每一具都寒光闪闪的,一看就知道是利器。 “太少了!”霍去病叹息一声。 “弩箭更少……”云琅给霍去病泼凉水。 “我们的人手太少,合格的军卒也少……” “那就不要用那么多人,我以为一百人就够了,既然你想要去捡便宜,我们就不会跟敌人硬拼,我觉得一百人就足够了。” “卧虎地地形复杂,人少不足成事。” “人多更麻烦,隐蔽这种事还是有办法的,高出不行,我们就藏在地下。” “藏哪里?” “藏地下,挖坑,人藏坑里,他们交战的时候我们不动弹,等非他们交战完毕了,我们再出来捡拾战马,能捡多少就捡多少,不要强求,你也知道,我们的实力是这群争夺宝贝的势力中最弱小的一支,能捡点破烂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兄弟,咱们弱小,就要有弱小的觉悟,别高估自己的能力,相信我吧,你最好把这一次出击当成一次战场观摩最好,这对我们将来作战有莫大的好处。” 霍去病咬着牙道:“看看再说!” 云琅不放心的道:“我就怕你看的热血沸腾的自己跳出去给人家当了靶子。” “我忍的住!” 听霍去病做出了承诺,云琅这才放心,又打开柜子指着满柜子的铁羽箭道:“放一点暗箭还是可以的。” 霍去病取出一支弩箭拿在手里掂量一下笑道:“破甲锥?你没打算给甲士留活路?” “如果能捡拾一些铁甲,我觉得也是大收获,城阳王的宝贝我们不要,那里一定是战场最核心的位置,我们就待在战场外围,收集跑散的战马。” 霍去病紧锁的眉头终于松开了,轻声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全军去卧虎地,埋伏在那里的人只需要百人,挖地道地坑的人手却不能少。” “嘿嘿嘿……正合我意。” 曹襄回来了,脸上有一个清晰地掌印,估计他老娘给他印上去的。 “这一次去卧虎地,我一定要亲自上战场,我倒要看看,我要是战死了,她会不会流一滴眼泪!” 正在吃饭的云琅跟霍去病对视一眼,云琅道:“又闹翻了?” “闹翻了,彻底闹翻了,她说我们有这个念头就该一个个全挂在房梁上用鞭子抽死,免得她在战场上找到我们残缺不全的尸体不好下葬!” 霍去病放下饭碗道:“消息探听到了没有?” “探听到了,禁军八校尉里面的长水校尉,胡骑校尉,越骑校尉都会参战,我母亲说,有这一群胡人在,我们只有被马踏死的份。” 曹襄愤怒的坐在毯子上,捞过一根鸡腿咬的咯吱咯吱的。 云琅还是第一次听说大汉军中竟然有胡人,不由得把目光落在霍去病的身上。 “归化胡! 从文皇帝时期就已经建立了,以鲜卑,乌桓人为最,最初招揽这些人是为了训练我大汉骑兵,后来匈奴人数逐渐增多,陛下就组建了胡骑三校尉。 平日里派遣作战还算得力,也就这么着了。” 曹襄是一个标准的大汉贵族,大汉人能被他看起的都不多,更不要说这些异族人了。 霍去病对谁参与抢夺已经不太关心了,他只想知道城阳王的部下能否抵抗得住这些如狼似虎的抢夺者。 “我母亲没告诉我关于城阳王他们的事情,只是不允许我们参与,还要我告诉你们,去抢城阳王的珍宝,就等于自寻死路。” 云琅诧异的问道:“这些话你母亲为何不亲自对我们说?以前她总是喜欢管我们啊。” 霍去病也很奇怪,这不是长平的做法。 不过,他们很快就把这事抛诸脑后,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搞清楚,现在,先考虑怎么才能从这场每三年就发生一次的私人战争中捞取足够多的好处。 转变思路跟目的之后,霍去病的想法就赢得了包括伍长什长乃至部曲长的支持。 他们也认为经过长时间训练之后的骑都尉,应该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子。 李敢从北大营回来之后,心情很沉重,这一次,北大营的四大将军,各自派出了一支抢夺宝物的军队,每一支军队都是由北大营军中的佼佼者构成的,他们甚至准备动用重型武器,包括弩车! 他的哥哥们警告李敢,无论如何要说服霍去病放弃参与夺宝这个危险的举动。 因为这一次的较量早就不是什么夺宝活动了,而是梁王,淮南王,城阳王向陛下权威发起的一次军事挑战,保护宝物的军队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五千人之多。 如果城阳王他们赢了,陛下就必须放弃《推恩令》,并且斩杀主父偃以平息他们的怒火。 如果陛下赢了,这些人就必须遵从《推恩令》,并且将封国之内两百石以上官员的任命权,交付陛下。 “这就是说,这是一场战争?”云琅很不确定的问李敢。 李敢喝口水道:“按照我大哥的说法,这将是一场惨烈到极致的大战,他们的赌注下的太大了。” “机会选择的不错,在我舅舅领兵出关收服河套的时候发起这样的考验,这三位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啊。 既然是这样,我们更有必要去看看,即便是什么都捞不到,看看也是好的。” 面对不断变化的局面,霍去病已经放弃了最初想要夺宝的想法,更是在云琅的建议基础上,将骑都尉的身段放的更低了。 两只猛虎打架的时候,小狗因该离远一点,不论被那一头老虎拍一爪子,都不是小狗能承受的起的。 云琅回到家里,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瞅着繁忙的云氏,愣了很长时间。 他发现自己这段时间好像发生了一些变化。 如果说以前他是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上看大汉国,现在,他已经不知不觉的跳进了大汉国这个烂泥坑里了。 “你们也想参与卧虎地夺宝?” 大长秋阴恻恻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 云琅叹息一声:“军中还能不能有点机密了?” “机密?跟老夫谈机密?即便是陛下,在做一些隐私事情的时候也从不避开老夫。你们算什么东西?” “没打算夺宝,我们只打算去开开眼界,顺便看看能不能从战场上捡点破烂,您也知道骑都尉有多穷。” 大长秋挨着老虎坐下来,抬手抚摸着老虎毛茸茸的脑袋笑道:“还以为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准备去送死呢。”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我们真的一点夺宝的可能都没有吗?” 大长秋见云浪问的认真,特意想了一下,认真的对云琅道:“没有,半成的可能都没有。三个王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富甲天下的城阳王,也不是兵甲最锋利的小梁王,而是阴沉的淮南王。 自从刘安的父亲刘长叛乱被先帝诛杀之后,先帝仁慈,认为不能绝了刘长香火供应,就裁减了淮南王封地,立刘长长子刘安就任淮南王。 刘安就任淮南王之后,对朝廷毕恭毕敬几十年,还给陛下上了《离骚传》这样的美文,陛下对刘安这个长辈也处处礼敬有加,每次回刘安信笺的时候,都要邀请文采出众者再三研判才最终发出。 此人心性坚韧,往往谋定而后动,平日里他绝对不会与城阳王,梁王这些人走在一起的,这一次,他们不但结伴而行,而且还与陛下争执。 可见,刘安已经认为,他们这一次赢定了,所以才会如此的不管不顾。 听老夫的话,放弃吧,卧虎地这一战,恐怕超乎寻常的凶险,国内可能有变!” (孑与不2公众号,会陆续发布唐砖人物图,云烨,李安澜,窦燕山等,欢迎大家关注)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手机版阅读网址:   http://www.txt80.com 第十一章任性的少年人 第十一章任性的少年人 在所有人眼中,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这些少年人依旧不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更不具备独立自主的能力,他们的年纪还小,需要有引路人来带领他们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毫无疑问,长平,李敢的兄长,以及大长秋都是这么看的。也是这么做的。 没有人否认这四个少年人是大汉少年人中的佼佼者,于是,那些跟他们有关系的人,都希望他们能够走得更远,更加稳当。 他们期待少年们将来会建功立业,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们现在就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阿娇听了大长秋的禀报无所谓的道:“去看看应该没坏处吧?城阳王他们即便再跋扈,也不至于对一群少年人下手吧?” 大长秋忧虑的摇摇头道:“我更担心霍去病他们对城阳王的护卫下手,一旦加入战团,生死就顾不上了。” “云琅是一个胆小的!” “恐怕没有您想的那么胆小,能杀死十六名匈奴的人,再说胆小就是一个笑话了。” 阿娇笑了,她觉得云琅杀死十六个匈奴人的事情很可笑,尤其是一想到云琅哇哇大叫着挺着长枪从山坡上冲下来的模样就更觉得好笑。 将士杀敌本该慷慨激烈,气势惨烈,可是放在云琅身上,就有说不出的滑稽。 “我总觉得他就不该出现在战场上,他就是一个异类,杀个敌都让人觉得好笑。” 大长秋也忍不住笑了,云琅那一天来长门宫给阿娇讲述他杀敌经过的时候,张牙舞爪的样子确实很可笑。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云琅现在也有一大群人跟着他吃饭呢,想要他庄子里的那些妇孺有饭吃,他就只能硬着头皮往敌阵里冲杀,说起来怪不容易的。” “他一个少年人想要顶门立户,又不愿意让追随自己的人过的比别人差,不拼命如何能办到? 骑都尉是四个少年人建功立业的基础,更是他们将来的亲信部曲,现在连战马都配备不整齐,难为他们了。” 阿娇摇头道:“贵族之所以高贵,就高贵在斗志上,一个总想着过安稳日子的贵族,也就不配称之为贵族,而一个没有斗志的贵族,距离死亡也就不太远了。 你去告诉云琅他们万事小心,这是我阿娇唯一能给他们的帮助,就是祝愿他们得偿所愿。” 大长秋长叹一声,默不作声,阿娇为了维持自己的高贵付出了什么大长秋是知道的,这样要求几个她看得起的少年人,也算是符合她的脾性了。 云琅总觉得那些话是刘彻说的,因为这些话里面带着浓烈的汉武帝的影子。 如果是历史上的皇帝有谁更像一头传说中的龙,毫无疑问,刘彻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自私,多疑,暴戾,固执,冷酷无情却又知人善任,豪迈,慷慨,目光长远,泽被苍生! 云琅把大长秋劝告他的话对霍去病说了,霍去病拿出离京远途训练的文书,向云琅下达了全军拔营离开骊山的军令。 没有中军府太中大夫的命令,骑都尉是没有办法离开驻地的,而超过百人的军事调动,必须经过皇帝首肯。 “我们就是去看看……”曹襄对暴跳如雷的长平如是说。 “我们就是去看看……李敢对重新有了兄弟情谊的两个哥哥如是说。 “哦,我们就是去看看……”霍去病对中军府的太中大夫如是说。 “你觉得我们仅仅是看看而已吗?”云琅瞅着一手抓着游春马缰绳的的大长秋恨恨的道! “你们是在找死,骑着游春马去作战的军司马老夫还是首次得见!去死吧!”大长秋咆哮一声,就离开了这群不知死活的少年郎。 一千三百人加上曹襄的三百家将部曲,共计一千六百人在第二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带着诅咒,或者祝福离开了营寨,向洛阳进发。 路过云氏的时候,梁翁,刘婆,红袖,小虫,孟家兄弟,站在门口目送家主离开。 虽然伤感却不凌乱,毕竟这只是一场军事远足而已。 云家现在有没有云琅其实一样运转,经过一年多的磨合,梁翁管理外事,刘婆管理妇孺,已经干的很熟练了。 送走了云琅之后,云氏的每一个人,立刻就忙碌起来了,眼看就要到孟春了,第一季春蚕就要开始吐丝了,蚕山需要尽快扎好,地里的秧苗已经有一扎高了,又要开始除草了,浇水了。 春日里,鸡鸭鹅的产蛋高峰已经到来了……农活如此之多,没有人有闲工夫伤感。 骑都尉军中的少年,难得有机会离开京师,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兴奋,在每人都能分到一匹战马的情况下,一日就奔行了一百四十里。 前往卧虎地的道路并不算难走,始皇帝早在一百多年前为了方便攻赵,早就修建了一条宽大的驰道,只是多年以来未曾好好修缮,风吹雨淋之下,变得崎岖不平。 眼看就要过华山了,云琅却找不到潼关的影子,隐晦的问过霍去病之后才知道,这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潼关。 一路上见到了无数的甲士正兴冲冲的向卧虎地前行,看到了他们,云琅才知道自己对这些少年羽林军实在是高看了,仅仅是身形,还未长成的少年人如何能与那些壮年大汉相比较,即便是骑都尉军中的那些长门宫卫,跟那些雄壮的汉军相比也至少差了一个档次。 大汉军中藏龙卧虎,高手辈出,据霍去病讲,有身披重铠可以挥重戈千次而面不改色者。 也有身负百斤重物,奔行十里依旧有力气参与战斗者。 有双手投掷飞矛连环不断,每一枝飞矛都能力透重甲者。 也有身轻如猿猴,攀山,过关如履平地者。 至于箭发连环,骁勇善战者更是数不胜数。 骑都尉也要参与夺宝,这在军中并非什么秘密,早就是长安这些年以来最大的一个笑话。 每一支经过骑都尉马队的大军,都用不怀好意的目光将这群少年人从头到尾看一遍。 好心一些的会大喊着要这群娃娃滚回长安去,好好训练十年之后再来卧虎地找死。 性情粗暴一些的,则会发出各种怪笑,看这群少年人如看已经长肥的牛羊。 霍去病应对的很干脆,掏出手弩一连射伤了三个口出不逊之言的北大营军卒,这才让那些捍卒们知晓了一个道理,眼前的这支军队虽然看起来如同弱鸡,里面却全是功勋子弟,他们可以轻视,却惹不起。 下邽县,地处渭河平原,以低矮丘陵以及大片平原为主,乃是京都向东最远的一个县治。 卧虎地就在这里,依靠青山绵延一百二十六里。 建元元年,也就是刘彻登基的那一年,大汉真正的主人窦太后为了长安的长治久安,也为了防止诸侯国趁乱进京,下令收缩京师防御圈,将下邽县以东广大地区,包括赫赫有名的函谷关全部纳入了弘农郡管辖,交给了地方郡县屯守,将京师庞大的军队进一步收缩,全部部署在长安三辅左近。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下邽县外的卧虎地成了诸侯王甲士能抵达的最远区域,百人以上的甲士一旦过了卧虎地,就罪同谋反。 卧虎地不单是大汉捍卒们争夺宝物的战场,更是诸侯王剥掉最后一层保护色的伤心地。 “过了卧虎地,两眼泪不干,往前看,鬼门关,向后看,米粮川……” 淮南王刘安坐在车上,瞅着起伏不定的绿色丘陵对身边的梁王刘买道。   http://www.txt80.com 第十二章大王策 第十二章大王策 “叔王何出此言?我等乃是大汉宗亲,刘彻即便再不讲道理,难道还敢扣留我们不成?”小梁王不屑地道。 刘安呵呵一笑,亲自执壶给刘买倒了一杯酒道:“叔王老了,想的难免会多一些,总是喜欢把事情向最坏的地方想,不像你们青春年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看事情总是要欢快一些。” 坐在同一辆马车里的城阳王挪动一下肥硕的身体,看着马车外面的甲士叹口气道:“刘彻但凡能退让一些,我们也不至于更他兵戎相见。” 刘安苦笑一声道:“你以为我们是在用五千甲士跟刘彻讲道理吗?我们是在用五千甲士的性命哀求刘彻,求他给我们一条生路。 我的王兄啊,据我所知,刘彻此子自从十岁之后就没有跟任何人讲过道理,哪怕是他的太傅刘祢也只能按照刘彻的选择给他讲他爱听的课业。对付刘彻,放弃尊严去恳求,要比威胁更有用。” 城阳王讥诮的瞅着刘安道:“既然如此,王弟为何还要参与进来?五千甲士里面可有你的一千部属,不仅仅如此,你还派来了你淮南八骏中的第一人雷被掌军,这可不像是你说的求饶啊。” 刘安对城阳王的讽刺的话像是没有听见,瞅着马车外面的卧虎地长叹一声道:“这样的比试不过是饮鸩止渴之计,以一隅敌全国本非明智之选,奈何我们每隔三年就要来送死一次,就像我们身上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迟早,我们的血会流干的。” 小梁王刘买皱眉道:“我们可以不干。” 城阳王冷笑道:“一旦你梁国两百石以上的官员都需要由刘彻任命,届时,我等不过是刘彻豢养在王宫的猪狗而已。” 刘安苦笑道:“且熬着吧,看看还能熬多少年,总有一些人熬不住会主动出手,我们到时候再看风向……” 城阳王很胖,可以说非常的胖,(野史记载这家伙有四百斤重)因此他乘坐的六匹马拉的马车也宽大无比,走在官道上,前面需要常备两百民夫替他扩展或者填平道路。 常有走齐地的商贾说,希望城阳王能够每年入京一次,如此,关中到齐地之路当常用常新。 三位王爵已经到了卧虎地,却不能在这里停留,朝廷派来的使者已经在下邽县备好了仪仗准备迎接他们进京,早日与皇帝共叙亲族之情。 云琅在小梁王的车队中间看到了司马相如,一年多不见,这个男子似乎变得更加伟岸且风采照人。 同一时间,坐在没有盖子的马车上的司马相如也看到了云琅,微笑着拱手施礼。 曹襄用肩膀顶顶云琅道:“你的连襟正在对你施礼呢,为何要装作看不见?” 云琅面无表情的道:“这件事你准备说多久?” 曹襄贱兮兮的挖挖鼻孔道:“先来三十年,如果三十年后我还没死,再继续。” “贱人!” 云琅恨恨的咒骂一声,也拱手向司马相如还礼。 说起来,司马相如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安抚,帮助如同刘买一般心怀悲愤的王侯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这家伙在小梁王王府里担任属官虽然只有一年半的时间,却非常的受刘买尊敬。 就是因为有司马相如从中斡旋,刘买跟皇帝刘彻之间的关系才没有变得更坏。 见到司马相如,云琅也就不由自主的想起卓姬。 那个女人去了蜀中之后就再无音讯,同时没有音讯的还有平叟这只老狐狸。 去卓氏冶铁作坊也探听不到她们的消息,唯一令云琅感到安慰的是,十天前收到了平叟从蜀中运送过来的春茶。 茶叶来了,却没有信笺…… 刘安看到了骑都尉的战旗,转过头对刘买道:“连一些未成年的娃子们也来夺宝了。” 刘买冷笑一声道:“自寻死路!” 城阳王笑道:“该有一点赏赐的,不把他们的眼睛弄红了,到时候本王担心他们不敢冲上去!” 说着话,抬手敲敲一座金钟,喊进来一个内侍,吩咐一声,那个内侍就打开一个箱子,从里面抓了一把金钱朝路边的骑都尉队伍里撒过去大喊道:“王赏!骑都尉接着。” 霍去病不动如山,任由金钱掉在身上,然后跌落,云琅探手抓住一枚金钱瞅了瞅,有些羡慕,城阳王确实有钱,随手散出来的钱也是真正的金钱,不是铜钱。 鉴定完金钱,又随手丢掉,这时候可不能坏了霍去病的气势。 不动如山的不仅仅是霍去病,骑都尉其余军卒也岿然不动,内侍没有看到自己期待的一幕,不由得有些愤怒。 又撒出一大把金钱大叫道:“拿着,你们这些破落户,王给的赏赐你们竟然敢让他掉在地上。” 霍去病摆头避开一枚飞过来的金钱,脸上已经有了怒色,手放在战马脖颈皮囊里的短矛上。 云琅很确定,只要那个内侍再敢撩拨一下霍去病,他很可能会遭殃。 “一颗珠子,我赌那个内侍会死!”曹襄悄悄地在云琅耳边道。 “不用赌,去病已经把短矛丢出去了,——全军戒备!后退!” 云琅眼看着那个内侍气急败坏的指着霍去病骂——贼球囊的,然后,霍去病就很自然地将手里的短矛丢出去了。 不到两丈的距离,精钢短矛才脱手,就刺进那个嚣张的内侍胸膛,将他牢牢的钉在马车上。 城阳王的护卫甲士蜂拥而至,云琅大喊全军戒备,都不过是顷刻间的事情。 甲士高举大盾将马车与骑都尉隔离开来,高举大盾的甲士猛地向后退缩一步,一排举着长戈的甲士脱阵而出,一步步的向骑都尉逼近。 距离太近,不利于骑兵,云琅在大喊一声之后,霍去病就调转了马头,随着大队在弩军的掩护下缓缓后退。 精钢短矛刺穿了内侍的身体,也同样刺穿了马车车厢,两寸长的矛尖带着血迹,出现在三个王的面前。 不论是刘安,还是刘买,抑或是城阳王都没有多少吃惊的意思,刘安探手抚摸一下矛尖道:“武器不错!” 城阳王笑道:“我现在该发怒还是该大度的一笑了之?” 年轻的刘买笑道:“我们只有两百九十七个甲士,不一笑了之又能如何?不过,您的国相应该去找刘彻的使者,交涉一下。或许刘彻能赔偿您几个钱。” 刘安也笑道:“刘彻的小走狗也敢对三位大王下手,这样的事情应该传扬一下,您不妨说的严重一些。 另外,也不要表现的这么临危不惧,流点眼泪,惨叫两声更好!毕竟,这里看热闹的人多,传出去也能让别的大王更加害怕一些。” 城阳王刘喜点点头,重新敲击一下金钟,又有一个内侍跪在马车门前,刘喜轻声的吩咐两声。 顷刻间那群举着大盾的甲士身后,就传来凄惨至极的哭声。 正在与甲士对峙的云琅突然听到凄惨的哭声,就对霍去病道:“你把人家弄哭了。” 霍去病怒道:“不要说话,继续向后退,我们打不过这些甲士。” 云琅重新审视一下距离他只有七八丈远,并且继续逼近的甲士,连连点头道:“全部身披铁铠,我们确实啃不动,不过,他们跑不快,我们再走的远些。” 云琅很希望这些甲士能够继续追击他们,如果能绕过那边那个山根就更好了,只要他们敢过来,云琅就敢用铁臂弩把这些人弄死,然后剥下他们身上的铁铠,那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稀少了。   http://www.txt80.com 第二卷龙之初 第十三章差距 第十三章差距 当年刘邦夺得天下之后,学习周武王将天下分给了自己的直系血亲,他希望这些直系血亲能够跟皇帝一起来护卫刘氏天下。 他甚至对自己最忠心的不下萧何说,即便诸侯王造反,夺得了天下,而天下依旧姓刘,他的陵墓一样会有人祭祀。 这明显就是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心态,更是家天下的开始。 很明显,他的后代刘彻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最初的大汉典籍规定,诸侯国的税赋归诸侯王、有铸币权,郡县官吏归诸侯王辖制,诸侯王有自己的卫队、并且可以指挥王国辖下的郡县军队。 这一切让刘彻这个对权力有着无穷贪欲的人难受至极,想方设法的要改变这种局面,最终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 卧虎地的纷争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初城阳王一个小小的炫耀,送礼的举动,被皇帝稍微改换了一下,就变成削弱王国的一种有效手段。 甲士,重点就是甲士。 在大汉,只有部曲长以上的人才能称之为甲士,因为他们身上覆盖着皮甲,他们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远超一般军卒,乃是帝国最强悍武力的象征。 后来,随着战争越发的残酷,国家越发的富裕,皮甲变成了防御力更加高的铁铠,大汉军中,身披铁铠的人也从部曲长扩散到了伍长什长一级,即便如此,诺大的北军大营,铁铠武士也不超过三万人。 每隔三年,皇帝就会收割一次诸侯国的甲士,他不愿意让诸侯国积累更多的站立强悍的甲士,即便要付出一定的牺牲,这也比诸侯国甲士如云的场面要好的多。 低沉的号角声传来,追击霍去病的执戈甲士停下脚步,前队变后队,秩序井然的向本阵退却。 云琅非常的失望,他已经在浅浅的土层里埋下了绳索,一旦这些甲士冲过山脚,他就准备用这些突然拉紧的绳索绊倒甲士,然后活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铁铠…… 一个持戈甲士突然停下脚步,大声对霍去病吼道:“王曰:浮滑小儿杀我内侍宠臣,此事必不与卫青干休!” 曹襄瞅瞅脚下埋绳子的地方,又看看远去的执戈甲士,非常的不甘心。 李敢抽出刀子道:“要不,我去把他们引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没机会了,刚才是最好的机会,再来,就是我们无理了,攻击藩王,走到哪里都不好交代。” 曹襄瞅着被甲士簇拥着离开的藩王,低声道:“我们惹不起那五千铁甲,难道还惹不起这三百个甲士吗?” 云琅踢了曹襄一脚道:“你能不能想点好主意?陛下是不喜欢藩王,可是还没有放任到任由我们干掉藩王的地步。 也就是因为我们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人家才允许我们靠近,要不然,那些甲士早就开始驱赶我们了。” “小子们,胆子再大一点就好了,可惜了!”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云琅等人赶紧朝山包上看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提溜着两个用力挣扎的骑都尉少年,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们。 霍去病见不下被人活捉,大怒,催动战马就上了高坡,不由分说手里的长矛就捅了出去。 壮汉大笑一声,提起一个军卒迎着霍去病的长矛送了过去,霍去病连忙收回长矛,却看见那个大汉竟然将他的手里的少年军卒朝他丢了过来。 少年军卒倔强地咬着牙齿不做声,霍去病见来势甚急,只好丢掉手里的长矛,探手捉住同伴,胯下的乌骓马猛然受力,昂嘶一声,向后连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壮汉见霍去病接住了少年军卒,大笑一声道:“还不错,再还你一个。” 说着话,另一个少年人也被他丢了过来,霍去病松手丢下接住的少年人,探出手臂再次去接另一个部下。 壮汉大笑,身体随着丢出去的少年人糅身而进,张开蒲扇大小的爪子恶狠狠的抓向霍去病。 他的手刚刚探出去,忽然听到一声弩箭的嗡鸣声,脸色大变,前冲的身体,扑倒在地,即便如此,他的耳边也一阵阵的发烫,探手在脸上一模,居然摸了一手的血。 怪叫一声,身体在地上连续翻滚,两个起落之后,就已经藏在一颗巨大的柳树后面,小心地朝弩箭飞过来的地方张望。 霍去病放下接住的部下,重新拿起插在地上的长矛冲着柳树后面的壮汉吼道:“连蛰,你给老子滚出来!” 壮汉连蛰紧张的朝四面张望,刚才那两支弩箭真的吓坏他了,其中,第一支弩箭绝对是奔着他的脑袋去的,他虽然身披重铠,却不敢指望重铠能够拦住那支弩箭。 就在刚才,他看的很清楚,从他耳边擦过的那支弩箭,整枝箭都钻进黄土里面去了,这样的力道之下,他不认为重铠能够拦得住。 “霍去病,弩车不是你们这支三流军队该有的东西,你就不怕陛下降罪吗?” 连蛰话音未落,又有一支弩箭重重的扎在柳树上,入木半尺有余。 连蛰小心地将身体藏好,扬声道:“霍校尉,都是军中同僚,不用硬要看某家出丑吧?” 曹襄从山脚下缓缓走上来,瞅着;连蛰笑道:“你羞辱我骑都尉,这已经不是私仇可以比拟的,连大统领,你在北军跋扈也就是了,羞辱到我骑都尉,只能怨你命不好。” 连蛰笑道:“一场玩笑而已,侯爷不用在意吧。” 曹襄停下脚步笑道:“好了,弓弩手终于到了你的后面,耶耶还是离你远一些,免得被你活捉。” 曹襄见霍去病似乎又找连蛰单挑的想法,连忙又道:“去病,能智取就莫要力敌。” 霍去病摇头道:“此人乃是北大营五部中的第一猛士,双臂有千斤之力,我不是他的对手。” 连蛰笑道:“不如你让开道路,我们就此别过如何?” 霍去病又对曹襄道:“此人乃是军中出了名的心胸狭窄,眦睚必报的性情更是赫赫有名,今日放他离开,来日一定会复仇,因此,放它不得!” 曹襄皱眉道:“杀自家手足不好吧?” 云琅的声音自草丛中传过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杀之,就说是被城阳王所杀。” 云琅话音刚落,连蛰就怒吼一声,双手护住头脸,蛮牛一般的从柳树后面冲出来,两个军卒挺着长枪刺过去,连蛰双臂用力,夹住长枪,稍微一用力,就将两个不肯放开长枪的少年人连人带枪一起丢了出去。 弩弓机括激发之声狂响,连蛰双手抱头,竟然把全身缩成一个肉球一骨碌从山顶就滚落了下去。 云琅提着铁臂弩自草丛中走出来,瞅着一溜烟逃走的连蛰笑道:“跑的真快,真不甘心啊,好想一箭射死他。” 曹襄冷哼道:“既然想弄死他,刚才为何故意射偏?” 霍去病看着跑远的连蛰叹息一声道:“走吧,向北三十扎营。” 一日之间见识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悍勇,这对骑都尉的打击很大,不论是城阳王部属整齐划一一往无前的气势,还是连蛰动如脱兔的惊艳,都让这些少年人感到了极为沉重的压力。 霍去病猛然站立在战马上,面对自己的部属大声嘶吼道:“再给我们三年,定教这天下猛士皆拜伏在我们脚下!” 云琅,李敢,曹襄立刻接话吼道:“顶让校尉如意!” 其余少年也立刻跟着怒吼,小小的山谷里顿时回荡着骑都尉部属的誓言。 一个上了年纪的长门宫卫拱手道:“校尉,我等已经多年不曾上战阵了,即便如何训练也不足以成事,不若请校尉禀报阿娇贵人,准许末将等人挑选家中子侄前来应役如何?” 霍去病看着那个长门宫卫道:“定让你等如愿!” 第二卷龙之初 第十三章差距 第十三章差距 当年刘邦夺得天下之后,学习周武王将天下分给了自己的直系血亲,他希望这些直系血亲能够跟皇帝一起来护卫刘氏天下。 他甚至对自己最忠心的不下萧何说,即便诸侯王造反,夺得了天下,而天下依旧姓刘,他的陵墓一样会有人祭祀。 这明显就是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心态,更是家天下的开始。 很明显,他的后代刘彻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最初的大汉典籍规定,诸侯国的税赋归诸侯王、有铸币权,郡县官吏归诸侯王辖制,诸侯王有自己的卫队、并且可以指挥王国辖下的郡县军队。 这一切让刘彻这个对权力有着无穷贪欲的人难受至极,想方设法的要改变这种局面,最终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 卧虎地的纷争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初城阳王一个小小的炫耀,送礼的举动,被皇帝稍微改换了一下,就变成削弱王国的一种有效手段。 甲士,重点就是甲士。 在大汉,只有部曲长以上的人才能称之为甲士,因为他们身上覆盖着皮甲,他们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远超一般军卒,乃是帝国最强悍武力的象征。 后来,随着战争越发的残酷,国家越发的富裕,皮甲变成了防御力更加高的铁铠,大汉军中,身披铁铠的人也从部曲长扩散到了伍长什长一级,即便如此,诺大的北军大营,铁铠武士也不超过三万人。 每隔三年,皇帝就会收割一次诸侯国的甲士,他不愿意让诸侯国积累更多的站立强悍的甲士,即便要付出一定的牺牲,这也比诸侯国甲士如云的场面要好的多。 低沉的号角声传来,追击霍去病的执戈甲士停下脚步,前队变后队,秩序井然的向本阵退却。 云琅非常的失望,他已经在浅浅的土层里埋下了绳索,一旦这些甲士冲过山脚,他就准备用这些突然拉紧的绳索绊倒甲士,然后活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铁铠…… 一个持戈甲士突然停下脚步,大声对霍去病吼道:“王曰:浮滑小儿杀我内侍宠臣,此事必不与卫青干休!” 曹襄瞅瞅脚下埋绳子的地方,又看看远去的执戈甲士,非常的不甘心。 李敢抽出刀子道:“要不,我去把他们引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没机会了,刚才是最好的机会,再来,就是我们无理了,攻击藩王,走到哪里都不好交代。” 曹襄瞅着被甲士簇拥着离开的藩王,低声道:“我们惹不起那五千铁甲,难道还惹不起这三百个甲士吗?” 云琅踢了曹襄一脚道:“你能不能想点好主意?陛下是不喜欢藩王,可是还没有放任到任由我们干掉藩王的地步。 也就是因为我们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人家才允许我们靠近,要不然,那些甲士早就开始驱赶我们了。” “小子们,胆子再大一点就好了,可惜了!”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云琅等人赶紧朝山包上看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提溜着两个用力挣扎的骑都尉少年,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们。 霍去病见不下被人活捉,大怒,催动战马就上了高坡,不由分说手里的长矛就捅了出去。 壮汉大笑一声,提起一个军卒迎着霍去病的长矛送了过去,霍去病连忙收回长矛,却看见那个大汉竟然将他的手里的少年军卒朝他丢了过来。 少年军卒倔强地咬着牙齿不做声,霍去病见来势甚急,只好丢掉手里的长矛,探手捉住同伴,胯下的乌骓马猛然受力,昂嘶一声,向后连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壮汉见霍去病接住了少年军卒,大笑一声道:“还不错,再还你一个。” 说着话,另一个少年人也被他丢了过来,霍去病松手丢下接住的少年人,探出手臂再次去接另一个部下。 壮汉大笑,身体随着丢出去的少年人糅身而进,张开蒲扇大小的爪子恶狠狠的抓向霍去病。 他的手刚刚探出去,忽然听到一声弩箭的嗡鸣声,脸色大变,前冲的身体,扑倒在地,即便如此,他的耳边也一阵阵的发烫,探手在脸上一模,居然摸了一手的血。 怪叫一声,身体在地上连续翻滚,两个起落之后,就已经藏在一颗巨大的柳树后面,小心地朝弩箭飞过来的地方张望。 霍去病放下接住的部下,重新拿起插在地上的长矛冲着柳树后面的壮汉吼道:“连蛰,你给老子滚出来!” 壮汉连蛰紧张的朝四面张望,刚才那两支弩箭真的吓坏他了,其中,第一支弩箭绝对是奔着他的脑袋去的,他虽然身披重铠,却不敢指望重铠能够拦住那支弩箭。 就在刚才,他看的很清楚,从他耳边擦过的那支弩箭,整枝箭都钻进黄土里面去了,这样的力道之下,他不认为重铠能够拦得住。 “霍去病,弩车不是你们这支三流军队该有的东西,你就不怕陛下降罪吗?” 连蛰话音未落,又有一支弩箭重重的扎在柳树上,入木半尺有余。 连蛰小心地将身体藏好,扬声道:“霍校尉,都是军中同僚,不用硬要看某家出丑吧?” 曹襄从山脚下缓缓走上来,瞅着;连蛰笑道:“你羞辱我骑都尉,这已经不是私仇可以比拟的,连大统领,你在北军跋扈也就是了,羞辱到我骑都尉,只能怨你命不好。” 连蛰笑道:“一场玩笑而已,侯爷不用在意吧。” 曹襄停下脚步笑道:“好了,弓弩手终于到了你的后面,耶耶还是离你远一些,免得被你活捉。” 曹襄见霍去病似乎又找连蛰单挑的想法,连忙又道:“去病,能智取就莫要力敌。” 霍去病摇头道:“此人乃是北大营五部中的第一猛士,双臂有千斤之力,我不是他的对手。” 连蛰笑道:“不如你让开道路,我们就此别过如何?” 霍去病又对曹襄道:“此人乃是军中出了名的心胸狭窄,眦睚必报的性情更是赫赫有名,今日放他离开,来日一定会复仇,因此,放它不得!” 曹襄皱眉道:“杀自家手足不好吧?” 云琅的声音自草丛中传过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杀之,就说是被城阳王所杀。” 云琅话音刚落,连蛰就怒吼一声,双手护住头脸,蛮牛一般的从柳树后面冲出来,两个军卒挺着长枪刺过去,连蛰双臂用力,夹住长枪,稍微一用力,就将两个不肯放开长枪的少年人连人带枪一起丢了出去。 弩弓机括激发之声狂响,连蛰双手抱头,竟然把全身缩成一个肉球一骨碌从山顶就滚落了下去。 云琅提着铁臂弩自草丛中走出来,瞅着一溜烟逃走的连蛰笑道:“跑的真快,真不甘心啊,好想一箭射死他。” 曹襄冷哼道:“既然想弄死他,刚才为何故意射偏?” 霍去病看着跑远的连蛰叹息一声道:“走吧,向北三十扎营。” 一日之间见识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悍勇,这对骑都尉的打击很大,不论是城阳王部属整齐划一一往无前的气势,还是连蛰动如脱兔的惊艳,都让这些少年人感到了极为沉重的压力。 霍去病猛然站立在战马上,面对自己的部属大声嘶吼道:“再给我们三年,定教这天下猛士皆拜伏在我们脚下!” 云琅,李敢,曹襄立刻接话吼道:“顶让校尉如意!” 其余少年也立刻跟着怒吼,小小的山谷里顿时回荡着骑都尉部属的誓言。 一个上了年纪的长门宫卫拱手道:“校尉,我等已经多年不曾上战阵了,即便如何训练也不足以成事,不若请校尉禀报阿娇贵人,准许末将等人挑选家中子侄前来应役如何?” 霍去病看着那个长门宫卫道:“定让你等如愿!” 第二卷龙之初 第十三章差距 第十三章差距 当年刘邦夺得天下之后,学习周武王将天下分给了自己的直系血亲,他希望这些直系血亲能够跟皇帝一起来护卫刘氏天下。 他甚至对自己最忠心的不下萧何说,即便诸侯王造反,夺得了天下,而天下依旧姓刘,他的陵墓一样会有人祭祀。 这明显就是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心态,更是家天下的开始。 很明显,他的后代刘彻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最初的大汉典籍规定,诸侯国的税赋归诸侯王、有铸币权,郡县官吏归诸侯王辖制,诸侯王有自己的卫队、并且可以指挥王国辖下的郡县军队。 这一切让刘彻这个对权力有着无穷贪欲的人难受至极,想方设法的要改变这种局面,最终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 卧虎地的纷争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初城阳王一个小小的炫耀,送礼的举动,被皇帝稍微改换了一下,就变成削弱王国的一种有效手段。 甲士,重点就是甲士。 在大汉,只有部曲长以上的人才能称之为甲士,因为他们身上覆盖着皮甲,他们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远超一般军卒,乃是帝国最强悍武力的象征。 后来,随着战争越发的残酷,国家越发的富裕,皮甲变成了防御力更加高的铁铠,大汉军中,身披铁铠的人也从部曲长扩散到了伍长什长一级,即便如此,诺大的北军大营,铁铠武士也不超过三万人。 每隔三年,皇帝就会收割一次诸侯国的甲士,他不愿意让诸侯国积累更多的站立强悍的甲士,即便要付出一定的牺牲,这也比诸侯国甲士如云的场面要好的多。 低沉的号角声传来,追击霍去病的执戈甲士停下脚步,前队变后队,秩序井然的向本阵退却。 云琅非常的失望,他已经在浅浅的土层里埋下了绳索,一旦这些甲士冲过山脚,他就准备用这些突然拉紧的绳索绊倒甲士,然后活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铁铠…… 一个持戈甲士突然停下脚步,大声对霍去病吼道:“王曰:浮滑小儿杀我内侍宠臣,此事必不与卫青干休!” 曹襄瞅瞅脚下埋绳子的地方,又看看远去的执戈甲士,非常的不甘心。 李敢抽出刀子道:“要不,我去把他们引过来?” 霍去病摇头道:“没机会了,刚才是最好的机会,再来,就是我们无理了,攻击藩王,走到哪里都不好交代。” 曹襄瞅着被甲士簇拥着离开的藩王,低声道:“我们惹不起那五千铁甲,难道还惹不起这三百个甲士吗?” 云琅踢了曹襄一脚道:“你能不能想点好主意?陛下是不喜欢藩王,可是还没有放任到任由我们干掉藩王的地步。 也就是因为我们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人家才允许我们靠近,要不然,那些甲士早就开始驱赶我们了。” “小子们,胆子再大一点就好了,可惜了!”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云琅等人赶紧朝山包上看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手里提溜着两个用力挣扎的骑都尉少年,似笑非笑的瞅着他们。 霍去病见不下被人活捉,大怒,催动战马就上了高坡,不由分说手里的长矛就捅了出去。 壮汉大笑一声,提起一个军卒迎着霍去病的长矛送了过去,霍去病连忙收回长矛,却看见那个大汉竟然将他的手里的少年军卒朝他丢了过来。 少年军卒倔强地咬着牙齿不做声,霍去病见来势甚急,只好丢掉手里的长矛,探手捉住同伴,胯下的乌骓马猛然受力,昂嘶一声,向后连退两步才稳住身形。 壮汉见霍去病接住了少年军卒,大笑一声道:“还不错,再还你一个。” 说着话,另一个少年人也被他丢了过来,霍去病松手丢下接住的少年人,探出手臂再次去接另一个部下。 壮汉大笑,身体随着丢出去的少年人糅身而进,张开蒲扇大小的爪子恶狠狠的抓向霍去病。 他的手刚刚探出去,忽然听到一声弩箭的嗡鸣声,脸色大变,前冲的身体,扑倒在地,即便如此,他的耳边也一阵阵的发烫,探手在脸上一模,居然摸了一手的血。 怪叫一声,身体在地上连续翻滚,两个起落之后,就已经藏在一颗巨大的柳树后面,小心地朝弩箭飞过来的地方张望。 霍去病放下接住的部下,重新拿起插在地上的长矛冲着柳树后面的壮汉吼道:“连蛰,你给老子滚出来!” 壮汉连蛰紧张的朝四面张望,刚才那两支弩箭真的吓坏他了,其中,第一支弩箭绝对是奔着他的脑袋去的,他虽然身披重铠,却不敢指望重铠能够拦住那支弩箭。 就在刚才,他看的很清楚,从他耳边擦过的那支弩箭,整枝箭都钻进黄土里面去了,这样的力道之下,他不认为重铠能够拦得住。 “霍去病,弩车不是你们这支三流军队该有的东西,你就不怕陛下降罪吗?” 连蛰话音未落,又有一支弩箭重重的扎在柳树上,入木半尺有余。 连蛰小心地将身体藏好,扬声道:“霍校尉,都是军中同僚,不用硬要看某家出丑吧?” 曹襄从山脚下缓缓走上来,瞅着;连蛰笑道:“你羞辱我骑都尉,这已经不是私仇可以比拟的,连大统领,你在北军跋扈也就是了,羞辱到我骑都尉,只能怨你命不好。” 连蛰笑道:“一场玩笑而已,侯爷不用在意吧。” 曹襄停下脚步笑道:“好了,弓弩手终于到了你的后面,耶耶还是离你远一些,免得被你活捉。” 曹襄见霍去病似乎又找连蛰单挑的想法,连忙又道:“去病,能智取就莫要力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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