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作者:逆小旅【完结】 出版社: 中国华侨出版社; 第1版 (2012年9月1日) ISBN: 9787511324221, 7511324223 简介: 讲述了刘伯温的嫡系后人刘季北上闯荡,鬼使神差的宿命下,住进了北京四九城出了名儿的邪地鸦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刘季进入了鸦宅禁地,发现了的大量尸蜡…从此,刘季走上了探索成吉思汗皇陵之路,也因此身陷几大古老家族的世代恩怨之中。而后,盗墓四大派系的人马纷纷登场,国内外黑白两道同时出动。一场摸金江湖刮起的成吉思汗皇陵风暴,把所有人都卷入一连串腥风血雨的谜团之内… 楔 子 月朗,星稀。 远离城区数十里的一片山地上,隐约有人影晃动。 这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山地,灌木丛生,阴影斑驳,平素罕有人至。就连山下不远处的盘山道上,一过晚上十点左右,就再也没有一辆汽车开过了。 据说,这片山地阴邪,不知是乱葬岗,还是谁的坟地,反正有邪祟出没,闹得盘山道上也不太平。 曾有一个不信邪的司机夜里开车从此经过,结果车毁人亡。几年下来,老司机死了好几个,每个都是坠落悬崖车毁人亡的。有了这血的教训,这条路才算是没人再敢拿命来尝试。连带着附近的山地,都被划为了禁区,让人谈之色变。 此刻,出现在山地上的,是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者。老人低头,似乎在地上寻找着什么。顷刻,他钻进灌木丛,从腰上解下一个巴掌大小的小铲子。铲刃在月光下闪烁着寒光,在灌木丛中挥舞起来,大概十几分钟的工夫,坚硬的地面便出现了一个黑幽幽的深洞。 老者一笑,将铲子挂回腰间,双手撑住洞口,头上脚下地倒立着,犹如一只大老鼠一样,不一会儿工夫,就消失在了洞内。 洞的直径有半米左右,但老者的身子极其灵活,丝毫不显老态。向下一米左右,又出现了一个直径约一米的洞口,曲折而宽阔,容得下一个人手脚着地。老者一笑,从容地通过。 这洞逐渐没了黄土,显现出来的是一条灰青色的砖石砌成的长廊,那灰青色砖石,看上去颇有一些年头。 爬了大概三四百米,前方竟是一个拱形的门洞,里面幽幽地透射出一片昏黄的灯光来,映照得整个门洞里阴森森的。 老者直起身体,迈步进入其中。这是一间墓室,大概有四五米的高度,异常恢弘。 灯光是周围墓壁上的灯盏点燃后发出的,墓室中央的位置,摆放着一具朱红色的大棺,足有三四米的长度,煞是阴森恐怖。 让人诧异的是,棺前摆放着一把太师椅,硬木上雕了蟠龙戏水的花纹。椅子上,端坐着一个面目阴戾的老者,眼睛半闭,犹如一具干尸,如果不是他手里把玩着一对文玩核桃,所发出“咔咔”的摩擦声音响彻整个墓室,只怕会让人觉得是棺中的死者被移出了棺外一般。 见有人进入墓室,坐在太师椅中的老者微微地抬了下眼皮,“哦,郭四爷,你来得倒早。”“曹爷下帖,郭老四身为土行中人,怎么敢不来?”郭老四话说得虽然谦虚,可脸上的神色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恭敬。他脸上挂着笑,“曹爷,敢问又有什么大买卖,要召集这么多人架锅?” 这“架锅”一语,是盗墓人的黑话,指发现了大的墓葬后,一两个人吃不下,就要召集同行,一起对“大窑子”下手。 这个匆忙赶到墓室的郭老四,说起来也有几分来历。盗墓这个见不得光的行业,三国时期,一代枭雄曹操为充盈军资,特别组建了一个营,标号摸金,专司挖掘前人坟墓,取其金银,为己所用。不知多少历史名人的坟墓都被掘了。故而,盗墓者也自称摸金校尉。 自那时起,盗墓者中出了几个摸金倒斗的魁首。曹操多疑,故而摸金营中,主导者依旧以曹姓为主,是为他的嫡系。除此之外,营里分别有三个副手,这行业见不得光,故隐姓埋名称为:郭二、吕三、姚四。 后来三分归晋,摸金营自然也被消了标号,隐匿于历史的长河中。不过,这些士兵,却尝到了摸金倒斗的甜头,知道这厚土之中,金银无数,珠宝齐备,哪里还耐得住贫寒,哪里守得住本分,于是,大多数重操旧业,发展出了摸金倒斗的行业。 其中的魁首,当然是曹、郭、吕、姚四家,这四家祖祖辈辈将这份手艺传递了下来。靠着吃死人饭,积蓄起来的财力富可敌国,逐渐地形成了四个家族,也是土行中公认的四大世家。 郭老四,就是郭家的嫡传,一身摸金倒斗的本事,在土行的圈子里是赫赫有名。 江湖行当,有江湖行当的规矩,最不能忘的就是鼻祖宗师。摸金行业世代相传,也立了不少规矩。为了表示不忘本,无论你手艺多好,能耐多大,只要还没金盆洗手,就得尊曹家为王。那名曹姓老者坐的那把太师椅,就是曹家二代祖先打造,在土行内是绝对权威的象征。只要在这一行吃饭,见椅就要矮上三分。 不过,规矩归规矩,历经千年,土行早已各自为战,除非遇到破不开的窑,否则谁也不会守规矩平白让出这些明财。 曹家的权威,就逐渐变成了一种形式,在一些小人物那里倒是能得到几分薄面,但对郭、吕、姚这样的大世家,都只是做个面子活,实际上对他们已没什么顾忌。 坐在椅子上的曹爷似笑非笑地扫了郭老四一眼,“怎么,四爷有兴趣?” “曹爷—”郭老四大大咧咧地席地坐下,背靠着墓室,似笑非笑地盯着开口的老者,“明人不说暗话,但凡您有动静,必然是大窑子,我怎么能不跟着去见识见识?不知道曹爷您方便不方便指点指点,这到底是谁的阴宅?”说话间,听到墓室外传来一阵低笑声,“郭老四,你果然来得早。不过,什么都想抢先,这也忒不地道了。” 郭老四冷哼一声,面色一沉,不再说话,闭上眼睛,靠着墓壁假寐起来。 墓室当中,随着陆续有人到来而变得热闹起来。 坐在太师椅上的曹爷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道:“众位,今儿个邀请大家来,是有件事情拜托。” 顿时,墓室里的土行人安静了下来。 郭老四冷笑了一声,“曹爷,咱们土行那点事,还有什么是您曹家解决不了的吗?至于撒摸金帖,大半夜的把兄弟们都召集过来,还摆了这么个入龙局?要我说,眼下这窑虽然是有人摸过,可是看那封土和疑冢,进来的也必是行家。您聚集这么多高手,难不成是想去掘了秦始皇的地宫?” 郭老四这话说得在理。墓室内的众人,大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入龙局,又称一入成龙,多用于土行人架锅要进“王窑”的时候。能被选中设入龙局的窑,多有机关消息,寻常的土行人根本难以进入,撒摸金帖的人靠它成为无言的门槛。这样,寻常的土行人根本难以进入,自然不能参与其中。能进来的,全都是土行里筛选出来的高手。 曹爷一哂,“不瞒众位,此次召集大家,跟窑无关。不知大家有没有听过京郊的‘鸦宅’?” 众人一愣,大部分点了点头。这鸦宅,可是北京流传的新邪地之一,名声在外,甚是响亮。 “前段时间,有户人家搬进了鸦宅,大家想必也都从报上看到了……我透个密,那家人是我曹家的外姓弟子。不过,搬进这鸦宅后,就出了事儿。我觉得这宅子真是邪乎,想着咱们土行人,整日里跟鬼怪粽子打交道,各有趋吉避凶的绝活,所以才请来大家,想看看谁能给拿个主意。” 这段话说完,顿时冷场。摸金倒斗,架锅子,有大窑,自然有人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玩命。因为大窑明器多,收益足,那是十足的跟真金白银说话,进去后各安天命,只要能活着出来,拿到的明器就归你所有。 像这样大张旗鼓地下摸金帖,还摆出了隔绝庸手的入龙局,结果却是请人为徒弟帮忙,十成十是坏了规矩,也算是“高射炮打蚊子—小题大做”了。 不知谁低声说了句:“曹爷,规矩你比我们懂,不好意思,恕不奉陪了!” 见有人带头,一群人转身向墓室外走去。郭老四靠着墙,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看看走得只剩自己一人,也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曹爷,得—不是老四我撅您面子,您这事的确干得不地道。曹家虽强,行里谁都要给几分面子,但也经不住您这么折腾。话说到这儿,告辞,告辞。” 曹爷面色不变,反而一笑,似乎预料到了这个场面。待郭老四走到墓室门洞处,曹爷忽然低声说了一句:“郭四爷,我弄这么大动静,其实就是为了让你能来。你素来行踪不定,不好联系。刚才那些人都是土鸡瓦狗,不足一提。我就说一句话,那地界儿有窑,我也摸不清楚到底是谁的阴宅。不过,据我所知,这地方可跟成吉思汗的陵墓有关!” 郭老四身子一顿,转过身来,“曹爷,您跟我玩笑。要是有这么大的窑子,您能想起我郭某人来?” 曹爷慢慢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卷来,羊皮卷暗黄古旧,在灯光下泛着一层黄晕。他伸出手,慢慢地把羊皮卷递了过去,“老四,东西是好,但我怕自己吃不下,撑着。” 第一章 鸦宅 常盛蹲在古宅对面平房的阴影里,嘴上叼着烟。他这是过过干瘾,并不敢点燃,唯恐点燃后红色的烟头在黑暗里暴露了自己。 三天前,刑警队接到了110中心转过来的案件,京城西郊,传说中的鸦宅附近,发现了路边的尸体。 尸体是环卫工人在凌晨时分发现的,浑身皮肤脱落,像个血葫芦一样,死者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这是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法恐怖,算得上是恶性杀人案。大概有数十年,作为首都的北京,都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过了。 经过现场的检测和法医的验证,常盛心里更是明白,那尸体旁边散落着不少的尸块,可DNA检测这些散碎的尸块却来自于十几个不同的人身上。这消息虽然没有对外发布,可是性质之恶劣却让见惯了血腥的刑警们都觉得发憷。根据判断,凶手很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素来消息灵通的记者们,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不知道警局里谁的嘴漏了风,还是拿了记者的好处,消息没出三天就溜溜地传了出去,在媒体和网络上闹得满城风雨。记者们得到消息后大做文章。有的称,社会压力过大,导致杀人狂魔出现;有的怀疑,是器官贩卖团伙作案后,杀人弃尸。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还流传着一个大部分人都赞同的看法,这尸体出现的地方本就蹊跷—那鸦宅可是北京有名的邪地。 身为元、明、清三朝古都,四九城中留下了无数传说,或神秘,或诡异,或惊悚。这些地界儿,也有好奇的人去探索过,不过大多数没有下文,冥冥中似乎有层迷雾,笼罩在其上。 这座近千平方米的老宅,在北京这寸土寸金的地儿能保留下来,没毁在地产商的手中,完全得益于尘封在大门口的一个小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另有一说,则是因为这儿也是北京的邪地之一,神通广大的开发商对风水多有讲究,所以没有对这里下手。 在做地方志的时候,有考据癖人士多次对这所宅子进行过考证,但一无所获。从宅子的面积和铺的青砖地面来看,这所宅子应该建于明初时期。屋檐高耸,上面有不知名的兽头雕花,这种规模的宅子,从明朝的建制来讲,起码是官居一品,位极人臣的门第才能拥有。明朝对于建制管辖最严,越级建宅通常是杀无赦、斩立决。纵观明史,还没有哪个臣子敢明目张胆地僭越。 这就显得更加古怪。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位极人臣的高官都在南京就居。那时,北京乃是北方国门,深受蒙元之扰,不会有人在北京燕地建居所。就像现在跟你说,让你去阿富汗建个宅子,恐怕没人愿去,也没人敢去。 朱棣扫北成功后,迁都北京,高筑四九城,国公、一品官员全都移居燕京,可是宅子大多都在北京九门之内。这位置,若有人愿意居住,恐怕也多半是一些山野樵夫之流,但这些人等绝对不会有如此手笔。 更奇的是,这个宅子还另有蹊跷。这里曾被称为“鸦居”,也被老百姓口口相传为“晦气坟”。 明末时期,也是史上最后一次小冰川时代。古人虽然不懂这些,但天气变化却并非不知。那时全国天气骤冷,田地收成减少,明朝皇室号召百姓开荒种粮,倒也有人看此处宽敞,在这里开垦过田地。却没想到,这块地邪得厉害,方圆数里内,无论种什么作物,怎么勤恳耕耘,都是颗粒无收。 每到暮色降临,铺天盖地的乌鸦黑漆漆的,犹如天上的一块黑云,全部在这里逗留栖息,“呱呱”的叫声更是吵得人心烦意乱。 有人猜测,这里怕是哪个明朝达官贵人的阴宅。可能有殉葬的奴仆一同被深埋其下,因此地下存有尸气,才让这里寸草不生。这个说法着实有不少人相信。民间传说,乌鸦择死腐而居,那铺天盖地的乌鸦,就是这里是坟地最好的明证。 自此,宅子就荒废在了岁月当中,再也无人问津。一直到文革时期,一群来自祖国各地的红卫兵,见它宽敞,就将这座宅子当成了据点。初时,一群年轻人倒也热闹,人声鼎沸,每天革命口号、歌曲不断。然而,其中有人提倡“破四旧”,要砸了这老房子,便四下烧、砸、打、抢,结果引来了麻烦。 不知为何,那群红卫兵多人神秘失踪,从此再也不见踪迹。而幸存下来的两个人,一个全身脓肿,皮肤脱落,从老宅里跑出的时候,身上的腐肉不断地掉落,腥臭的秽血洒了一路。 另外一个则像是见了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东西,受了刺激,从此疯疯癫癫,不断惊叫,眼睛瞪得仿佛铜铃一般。最后,这人也没熬过三个月,就死在了精神病院里,死时脸上还挂着古怪的笑意。 建国后,这宅子因其古老,被评为文物。可是地处偏远,又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历史人物的住所,缺乏名人效应。因此,这宅子一直没受到什么重视,更没什么游客来参观,相关部门也对其听之任之,倒也没人提出过要修缮整顿。 如今出了案子,社会舆论一起,警方就有了压力。只有尽快破案,才能让这些说法不攻自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别人躲还来不及,临时跑肚拉稀、肠胃不畅的人比比皆是。偏偏常盛格外兴奋,主动跑到队长那里,拍着胸脯立下了军令状,说是要全力拿下此案。队长本来很看好常盛,准备重点培养他,可看他如此性子,心里哭笑不得。 常盛有自己的心思,自打从部队退伍后来到刑警队,参与了不少案子,可是总觉得再没遇到像在部队里那么有劲的事儿。 在部队,他是侦察兵种—中国特种部队A大队当中的佼佼者。 按照这种资历,常盛完全可以在部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他性格耿直,素来靠能力,轻关系,在领导眼里,是个纯粹的“刺头”,这让他稀里糊涂地错过很多机会,不过他倒从来不惋惜。 在部队野外生存拉练时,常盛又犯了一个说起来让人觉得可笑的荒谬错误。特种部队常有些特殊的装备,在野外生存时,就有这么一把合金材质的多用野外生存刀。这把刀长约一尺,除了刀刃外,还藏有金属鱼线、套兔子的圈、锯齿、钳口等多种实用工具。铸刀的合金材质坚固,刀刃锋利无比,能轻易地斩断拇指粗细的钢筋。有了这把刀,战士们在野外可谓如虎添翼。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这把刀,生存得更加容易。 其他人也感叹这是把好刀,但顶多觉得是件好用的工具,爱不释手。可常盛却视这把刀为兄弟,觉得它是自己最要好的伙伴,甚至睡觉都要抱着这把刀。野外生存结束,刀要上缴回去,常盛却极不舍得,硬是在营房后挖了个坑,把刀藏了起来,非说在野外生存时丢了。 可是众目睽睽,你在回营的车上还抱着刀一副迷恋的样子,现在又说野外生存时刀就丢了,实在是太过蔑视众人的智商了。 因此,非但常盛的一等功被取消,常盛的入党申请也被驳回。原本,部队的领导是想让常盛先当几年志愿兵,再向上调动调动的,便私下找他做工作。谁知道常盛一根筋,“刀就是丢了,说破大天来,我也拿不出来。” 夜风乍起,让常盛感觉有点冷,他掏出根烟正准备点上。忽然,古宅院子里的灯光亮了起来,让常盛顿时来了精神。 这里自从徐家入住后,就有人翻起了旧黄历。网上,这里也成了北京的十大凶地之一。 今晚,已经是常盛第三天来这儿蹲点,他像一头准备捕猎食物的豹子一样,蜷缩在黑暗之中。一连三天,常盛没找到一丁点的线索。一入夜,古宅附近就异常冷清,住在附近社区的人,宁愿绕路,也不愿意走古宅前后的近路。 突然,古宅的院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似乎夹杂着低声的呜咽和抽泣。 片刻,常盛看到几辆打着车灯的汽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在古宅门口停下。院子里的人走了出来,为首的是四个男人,分别拎着一个床单的四角。床单原本是白色的,可是现在上面血迹斑斑,不时还有鲜血滴落下来,把古宅前的空地也染得斑斑点点。 “警察!”常盛右手握枪,左手掏出证件,大喝一声走了过去,古宅里出来的众人一愣。 “里面是什么?”常盛用拿证件的手指指床单。 “病人。”从古宅出来的人群中,一个走在最前面、拎着床单一角的男人站了出来,“我是徐氏集团的董事长徐克……” “我不管你是谁!我现在怀疑你们正在犯罪,请打开床单,让我看一下你们的病人。” “放肆!”徐克面色阴沉,“如果我说不呢?” 常盛冷冷地盯着徐克等人,盘算着是不是要马上动手把这些人拿下—以自己的身手,这几个人根本不在话下。 场面僵持住,徐克身后有人看形势不好,悄悄地走到门洞的阴影里,拿出了手机。 不过一会儿工夫,常盛的电话响了起来。常盛警惕地退后一步,接起了电话。 “收队!”里面传来的,是队长熟悉的声音。 “可是……” “收队!” “不!我刚刚发现线索。队长你……” 常盛的恼怒和高喊,给了徐克等人机会,这些人将床单塞进了汽车,引擎悄然发动,等常盛发觉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出去了,并且开始加速。 常盛一怒,把手机摔在地上,冲过去就想揪住徐克的脖子。没想到,徐克却在车子开出后,扑通一声跪了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声音撕心裂肺,“爸!我说不回国,你坚持要回来,你这是何苦啊!” 回到队里,常盛像一头被激怒的熊,开始咆哮,四下寻找队长,想要理论一番,可就是找不着人。队长知道常盛的暴脾气,所以没等他回来就先回家了。听值班的同事说队长不在,常盛头也不回地出了门,直奔队长在东直门的家。 睡眼惺忪的队长看着他苦笑。常盛不依不饶地追问,为什么有了关键的线索却偏要在节骨眼上要自己收队。 “唉,”队长叹息了一声,“常盛啊,你入行时间也已经不短了。知道咱们这些警察看起来威风,可是有些人家,咱们是惹不起的。不瞒你说,我也窝了一肚子火。可这是上面打给我的电话……” “我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人命关天,天王老子犯法,也得坐牢!”常盛梗着脖子,站在门口,说什么也不肯进队长家的门,“得,我不让你难堪,你告诉我给你打电话的是哪个上头?我找他理论去!” “你啊,就是个石头脑子。”队长摇摇头,“我还真不能告诉你,告诉你这事就闹大了。” “那我就去网上发微博,我不信还没有说理的地儿了。” 队长有些恼怒,瞪了一眼常盛,“你怎么就这么轴,这狗脾气再不改改,即使你办案能力再强,以后日子也不好过。” “怎么,还会被打击报复是不是?我就不相信了,警察局领导跟他妈的嫌疑犯穿一条裤子?” 队长伸出手来,“常盛,把枪给我。” 常盛警惕地看着队长,侧了下身,“头儿,你什么意思?” “我就知道你会闹,现在,你开始休你的年假了。” 常盛的脸阴得能拧出水来,上下打量着队长,似乎面前站着的是个陌生人,“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好……好,姓李的,我算是看错你了!” 回去的路上,常盛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他从超市买了瓶二锅头,喝得醉醺醺的。 猛然,常盛把酒瓶朝地下一摔,“我操,我还不相信了,让我休假能怎么着,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要看看,这事儿有什么猫腻。我就不相信,这家人还能只手遮天了。” 他眼前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关键时刻,他怎么也得拉兄弟一把啊。” 常盛想起的这个人叫刘季,两个人认识不过三天。说起相识的经过,还真让常盛颇感到有几分不可思议。 那天常盛出门执行任务,归来途中,路经西客站,结果发现几个家伙神色慌张,又故作坦然地从自己身边走过。几人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凸起了不少,看那凸起的棱角,应该是钱包。 除了小偷外,谁还能带几个钱包出门?所以常盛就上了心,拿出侦察兵的本领,悄悄地跟在了这群人的身后,几个蟊贼走到一个僻静处就要分赃,结果被常盛直接抓了个现行。这几个人狗急跳墙,不知死活地想要反抗,竟抽出刀子冲过来。结果,三下五除二,被常胜轻松放倒在地。常盛打电话到车站分局,分局说人手紧张,要他自己把几个蟊贼押过去。 走到南广场,常盛却被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拦住,这年轻人年龄和常盛相仿,长得清秀斯文,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常盛以为,这又是这个盗窃团伙的一员,看到同伙被抓,拦在这里要出什么猫腻。他抱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站住,他可不认为,对面的年轻人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 年轻人扫了一眼几个蟊贼,“这位老兄,麻烦你把我的钱包还我,我刚到北京,还等着钱急用。” 常盛有些惊诧地看了看年轻人,心里对他的话有点不信。自己抓这几个蟊贼,是在北广场抓的,即便他真的丢了钱包,在找寻时看到自己在北广场抓到这几个蟊贼,一定会当场上来索要,怎么会这么好整以暇地在南广场拦下自己? 而且,他怎么确定自己的钱包一定是为这几个蟊贼所偷?如果能确定的话,那么早报警也抓住了这几个贼。西客站几乎隔几步就有一名警察,根本不会耽误时间让蟊贼跑掉。 想到这儿,常盛来了兴趣,也不急于送几个蟊贼到车站分局,故意问年轻人:“你钱包丢了,也许是其他的小偷偷走了,你这么肯定钱包就在我这儿?” “那老兄你不如看看你拿到的贼赃里,有没有钱包中有我的身份证的,对了,我叫刘季。” 常盛把从小偷身上搜出来的钱包拿了出来,一一打开,顿时愣住。钱包里果然有对面这个年轻人的身份证,照片上的笑容和年轻人此刻的笑容如出一辙。 “你是怎么知道的?”常盛脱口问道。 年轻人神秘一笑,“算出来的,你信吗?” 常盛在心中琢磨了半天,对这一说法将信将疑。北京天坛、地坛、雍和宫一带,倒是有不少算命问卜的买卖,每日里也有善男信女前去问个吉凶,求个前程。可是对这事,常盛觉得难免有些过于玄乎。他不确定,就靠一个人出生的时间或者手上那几条掌纹,就能判定一个人的吉凶祸福,或者眼前的运气。 可是,常盛在当侦察兵的时候,出任务也遇到过不少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蹊跷事,这又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不像书本上学到的或者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简单,肯定是有一点特别的因素在当中的。 不过,既然确定钱包是这个年轻人的,常盛当然要把钱包还回去。不过按照程序,需要年轻人和他一起到分局去,填个失物领取表,然后做个笔录,这才合乎规矩。 刘季取了自己的行李,跟在常盛后面向分局走去。常盛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你第一次来北京?” “不是,以前来旅游过,不过要在北京落脚,常年居住,这还真是第一次。” “有亲戚或者朋友吗?” “没有。” “古怪。”常盛嘟囔了一句。虽然如今不是唐朝,可是“京城居不易”这句话依然适用。众所周知北京城的房价有多高,就算是租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看着年轻人几件简单的行李,他显然是把在北京居住这件事想得过于轻松了。本来还以为他有什么依仗,现在看起来却是有些不明情况。可怎么看,眼前这个年轻人也没有年少轻狂的意思。 刘季似乎是看出了常盛的想法,轻轻一笑,“不过,我来之前,爷爷曾给了我个信封,里面装着我家世交在北京的地址。可他却告诉我,等到我找到地方长期住下后,再看这信封里的地址也不迟。” “你爷爷多大年纪?”常盛听他这么说,哭笑不得地追问。 “放心,我爷爷绝没有糊涂。”刘季挑了挑眉毛,“他占卜的本领可是高出我太多了,我相信他这么做一定有这么做的理由。” 看他神采飞扬地提起爷爷,一副悠然神往的样子,而自己上班后,从家里搬出来独居,房间倒是宽敞。常盛想着这年轻人有几分意思,不妨邀请他到自己那里暂时居住,看他的爷爷能不能算出突然冒出的这个小小的意外来。 再者,常盛也有自己的心思,要是刘季真的能掐会算,住在自己那儿虽然不用出房租,但自己在办案的时候,有个这样的半仙在身边,可以说多了一个破案雷达也不为过。 两个人边走边聊,常盛提出了让刘季暂到自己那里落脚的想法。大概是看出来常盛是在较劲,刘季竟然慨然应允,用他的话说,自己从小就觉得爷爷无所不能,也想让爷爷马失前蹄一次,也算是出了自己憋闷在心里的一口气。 两人到了分局,分局见有人送成绩上门,手续办得飞快。听常盛说刘季是失主之一,分局的人还以为刘季钱包被偷时,小偷被常盛抓了现行,也没有多想。事情全部办完,两个人出门打车,直奔常盛家去。 常盛住在北京西城区三环边上。到了他家,常盛直接帮刘季把行李扛进了屋。常盛连杯水都顾不上给刘季倒,就催促着他拿出那封信打开看看。刘季从贴身的衣服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信封,从中抽出一张纸来。 纸是上好的宣纸,上面用毛笔龙飞凤舞地写着一行蝇头行草。这笔字遒劲有力,笔锋刚健,如果拿去参加什么书法大赛,一定能引起轰动。 刘季看完后,脸色一变,张口询问:“你姓常?” 常盛呆住了,待反应过来后,一把把信纸拿了过来。信纸上写的地址和常盛家的一般无二,最末处,写着“常宅”两个字。 刘季听到门响,把脸从电脑屏幕上转过去,瞟了一眼,看是常盛,又扭了过去。 被上司勒令“停止调查,先回家休假”的常盛本来就憋了一肚子气,见冒出来的这个自己认定能掐会算的刘季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说不准,他算出了自己的糗处,还故意摆出这样一副姿态。 “得,哥们儿,你倒清闲。自从你来后,我这可半礼拜没上网了。” 刘季一边快速地操作着自己的法师跟BOSS(头目)游斗,一边头也不回地说:“你以为我愿意来啊,我也一肚子气,还不都是我爷爷逼的。” 常盛从冰箱里拿了瓶啤酒,闷头坐在沙发上灌了几口。刘季这个时候已经“爆”了BOSS,转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常盛,“怎么,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了?” “我好着呢,就是看见你不顺心。” 刘季笑笑,微微掐指一算,“这跟我关系不大吧?是你遇到难题了。工作上的事儿,被上头截了和?” 常盛盯着他,好像要从他脸上看出花来一样,半天才说:“截和,你当打麻将呢。嗬,有一套啊,怪不得我爷爷也说你是小神仙。赶紧帮哥算算,到底哥这个案子在哪里有突破口。不然我可从现在开始,算你房租了啊,嘿嘿……” 刘季搬来后,周末,常盛曾回过自己父母那里一次,把刘季的事当作趣闻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父母甚是惊讶,常盛的爷爷也来了兴趣,追问了刘季老家是不是在浙江,得到常盛准确的回答后,一向只喜钓鱼不问旁事的爷爷非要见刘季一面。一老一小谈了很久,常盛的爷爷出来后,对刘季推崇备至,让常盛好好招待,并言明两家确是世交。 “你说说看,什么案子,看我能不能帮上忙。”刘季看常盛有些怒了,赶忙圆场。 常盛把剩下的啤酒倒进嘴里,抹了抹嘴巴,连埋怨带骂娘地把事儿从头说了一遍,最后把啤酒瓶狠狠地朝地下一丢,总结陈词,“丫的,什么邪地,这就是有团伙作案,拿邪地当幌子来掩护。我看,那家姓徐的就是靠势力压人。” “姓徐,邪地?”刘季的脸上变得认真起来,脑子里闪过了来北京前爷爷的话,“依常而始,遇徐而入,进邪则明。”这话要放别人那里是胡说,可是在爷爷口中说出,他还真有几分相信。莫非,这一连串的事情还真是冥冥中早已注定,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在操控着自己的命运? 其实刘季的来头不小,他是浙江青田人。虽然家境不显,却有个了不起的来历,是一代奇人刘伯温的嫡传后人。这点绝无半点虚假,不是常见的攀龙附凤。 刘伯温,名基,字伯温。此人在正史上,也是明朝建国的一大元勋,可谓擎天白玉柱,驾海紫金梁,亦是元末明初与武当祖师张三丰齐名的一代奇人。正史上的记载姑且不提,民间传说中,刘伯温更有着浓厚的传奇色彩,神秘莫测,是诸葛亮之后又一个能掐会算、多智而近妖的人物。 这样逆天的祖宗,要说荣华富贵,可谓是唾手可得,但刘伯温却没有留给后代多少荫佑。 刘季自小从爷爷嘴里得知,当年刘伯温死前,留有三条祖训。一是刘家子孙不能为官经商。他叹自己所做的逆天之事太多,子孙当官经商会运气不兴,命理不显,有丧族亡家之忧;中国所谓富不过三代,皆因为祖先得运气之助,透支了命中运气所致,自家不能在这上面吃亏。二是刘家势必若干年代代单传,可刘家子孙不得因此纳妾、娶小,谓开枝散叶坏了家风。三就是刘家子孙生有宿命,待有缘子孙出现,需完成宿命,才能让刘家解了清贫,从此富贵荣华。 说也奇怪,自刘伯温始,刘家子孙娶妻后,所育头胎必是男婴。但无论如何努力,家里也不会再添丁进口。据刘季的爷爷刘仲说,这是刘伯温的修为,到了言出法随的地步。就是说,只要他刘伯温的一句话说出来,就会成了真的,比传说里皇帝老子的金口玉言也丝毫不差。 随三条遗嘱流传下来的,还有刘伯温一生精湛的看家本领。刘伯温生前虽然兵书战册、奇谋韬略无一不精,但看家的本事却在占卜算命、风水堪舆这些现在说起来没什么人相信的奇术上。 甚少有人知道,刘伯温的恩师是宋朝大堪舆师赖布衣。赖布衣,在民间传说中堪称传奇。此人生于北宋,不知活了多大年龄。直至南宋时,足迹方显。他多在岭南活动,足迹遍布广州福建一代,专司寻龙点穴。 传说赖布衣的堪舆之法,有凭借风水地气孕育真龙而改朝换代的逆天之力。 赖布衣的师承素来神秘。据说,他传下的是三国时期诸葛孔明的衣钵。他们这派的传承上颇有古怪,讲究的是缘分,所收的徒弟不一定在当世,也不必非要是亲传,只要遇到天资聪颖、毅力过人,并且有天目在身者就可以收为传人,流传下来的密法,会经过上代的种种安排,自然地出现在传人面前。 刘伯温学成了风水堪舆之术,恰逢元末乱世,朝廷按民族将百姓分为三六九等,连菜刀都只能一家使用一把。民愤滔天,他就想用自己的一身本领,看能不能推翻蒙元,再立新朝,于是游走天下,寻觅龙穴,结果途径安徽凤阳,偶遇小和尚朱重八。刘伯温大惊,看这个小和尚的面相有九五至尊之气。而距朱重八出家的寺庙不过十里之处,竟然发现了一处极品龙穴。 天机牵引之下,一切皆为定数。刘伯温出钱买了墓穴,助小和尚为父母移骨。只是朱重八虽感激涕零,却不知道刘伯温所买的墓穴,是天下至阳的五龙朝阳穴。 借风水之力,加朱重八命相之助,四十年后,朱重八从一介僧人而摇身变为帝王,更名元璋,建都南京,立国号为明。不过此时天下归一,没有敌人需要那五龙朝阳穴的阳气之助攻克。阳气积累,朱元璋日益受那至阳穴的阳气所迫,性格大变—刚愎自用、易怒独裁,开始屠戮诸多功臣。天道至公,没有一丝偏差,五龙朝阳穴孕育真龙,有利必有一弊,而且这弊端无人可解。 刘伯温深知五龙朝阳穴的厉害,早早请辞,谋求后路,开口向朱元璋索要大片田产,一副贪婪的市民相,让朱元璋觉得他志不在天下,才算是顺利地告老还乡,在青田也算落了善终。 正因传下了这样的本领,刘家一门,在青田威望甚隆。数百年来,在乡邻看来,刘家人都是“小神仙”。十里八乡的乡邻,遇到有什么问题都会来刘家卜上一卦,遇到盖房建屋,修建坟墓,更是非找刘家人前往帮忙不可。 刘家数百年来,遇到这种事情,尽心尽力,却分文不取,顶多收下点猪肉蔬菜之类作为谢礼。刘季曾质疑,自己家又不是空口白话、混吃骗喝、装瞎的算卦先生,靠的是实打实的本事,为什么不能靠这个绝技发财。 刘仲的回答,则是家法伺候。一顿暴打后,又让刘季跪了三天,彻底地绝了这份小心思。不过刘季心中到底还是不服。 大学毕业后,刘季不甘回家务农,不甘继续父辈给别人看看风水、算卦占卜的无味人生,以想考研为名,留在了城中,私下却跟同学合伙开了一家软件公司,自己编写一些软件出售。两个人运气不错,一段防火墙的源代码被银行看中,眼看着公司的发展上了正途。 没想到,刘季的爷爷刘仲成了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番掐算后,生生地找到公司,把刘季拉回了家,还拒绝了同学给的分红。回去后,又是一顿家法伺候,说刘季犯了祖训中不许经商的戒条,险些坏了刘家的规矩。 不过,刘仲经此一事,似乎性情大变,让刘季觉得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原本刘家人替人择地建坟是常事,不过,刘季却一直没有参与其中。原因就是在他三岁时,和村中的伙伴到村外玩耍,捉迷藏时为藏得牢靠,胆大包天地藏进了乱葬岗。结果傍晚时分,孩童各自归家,却不见刘季的踪影。刘家人四下寻找,才在乱葬岗中找到了已经昏厥过去的他,大概是受了惊吓,或者是阴气缠身,刘季发起了高烧,无论如何治疗,高烧都顽固不退,眼看着小小年纪,就奄奄一息、随时会断气的样子。 幸而刘仲到西藏访友归来,看到这个情况,似乎想起了什么,连忙大动干戈地为他做了场法事,法事过后,原本保养得当的刘仲面容像是老了十岁。从此,刘家立下严令,禁止刘季到山坟墓地中去,说刘季八字阴重,到那种地方去容易引起怪事发生。 可是这次家法伺候后,刘季身上被藤条打的伤还没好,半夜就被刘仲从暖和的被窝里拎了出来,扛了把铁锹,半夜进了刘家的祖坟,指着刘伯温的坟茔,让刘季挖坟掘墓。 被掘的坟墓,据说是祖上刘伯温的真身所在。可是挖地三尺,不见棺木,倒是从中挖出一个上刻八卦图案的石匣来。石匣做工精美,尽管过了数百年光阴,八卦的纹路仍然异常清晰。奇怪的是,无论刘季如何用力,石匣都纹丝不动,这个石匣根本就打不开。 刘仲拿出随身带的香烛,在坟头祭奠了祖先,一顿痛哭流涕、呜呜咽咽,不知道含糊地说了些什么。祷告完毕后,他看向刘季的目光里除了慈祥,还有几分复杂的眼神,然后一言不发地让刘季填上挖掘的地方,就带着刘季下山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石匣子立即被供了起来,一连七天,每天上香供奉,早晚用公鸡血涂抹在石匣的花纹上。眼看着石匣子上的花纹变得殷红光润,犹如上好的漆器。 七天结束后,深夜,刘仲取了黄纸、朱砂,画了一道符印张贴在石匣上,红光一闪。待到子时一到,他将石匣取在手里轻轻一掀,那顽固得刘季如何用力都不能打开的石匣,却应声而开,令刘季啧啧称奇。 石匣子里,人工掏出的凹陷空间不大,恰好容得下一块麻将牌大小的玩意儿。从匣子里取出这玩意儿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块闪烁着翠绿光芒的玉佩。玉佩光滑圆润,如同凝脂,绿得犹如一汪深水。 刘家毕竟家学渊博,刘季从小就学习了不少杂学知识,古董和玉器的鉴赏也是其中一项。更兼刘仲有收藏的爱好,刘季年纪虽小,可是却受了不少的熏陶,有专家级别的眼力。他这时自然看得出来,这是一块天然的阴阳玉。天地万物,皆阴阳兼备,缺一不可,但天道却不能制衡,所蕴涵者或阴盛阳衰,或阳盛阴衰。这才凸显出这种阴阳玉的珍贵,比传说中价值连城的暖玉或者寒玉更上一层。这种玉可谓千年不遇,多产于顶级美玉的玉心之中。所处的位置要阴阳交替,千百年时间才能形成。 阴阳玉奇则奇在玉身的一边为寒,一边为暖,若人佩戴阴阳玉,玉自身的寒暖调和,会让佩戴玉器的人如沐春风,从此寒暑不侵,百虫不惊。 更让人称奇的是,这块罕见的玉佩中竟然盘着一条天然形成的黄龙。要知道,玉石之属,内部纹路天然,但多是瑕疵,能成图的,都可谓贵不可言,哪怕那图案似是而非,也算是珍贵至极。遍观历史上有名的几块古玉,内部的纹路、图案,大多是人们根据纹路,发挥想象,命定的图形,其实,不过只是些简单的花纹罢了。 可这玉佩内,黄龙五爪舒张,似翱翔于天际,麟角栩栩如生,毫毛可鉴,一双龙目更是炯炯有神,像活的一样。龙虽不大,可气势恢弘,看上去竟然有一种睥睨天下、叱咤风云的味道。 刘家是名人后代,果然藏有私货。刘季心中暗喜:莫非还有什么宝物没有取出?怪不得家境如此不好,爷爷和父亲都表现得一向淡定如常。 刘仲不知孙子如此心思,便将这玉佩递给刘季,叮嘱他千万要随身携带。次日什么也没说,丢下了“依常而始,遇徐而入,进邪则明”这三句古怪的话,让刘季按照自己的安排,北上京城。 看刘季发起了呆,常盛摇了摇头,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他打定了主意,这个案子不能就这么结束,自己明察暗访,定要找出个端倪来。 客厅里剩下的刘季眉头紧锁—“依常而始,遇徐而入,进邪则明。” 天下竟然有如此的巧合,自己刚在常家借宿,就听说了徐姓的人住在邪地。莫非真像爷爷所说的,这是刘家的宿命?人生因缘际会,种种件件,都有一条看不清楚的线系在其后,让你挣不断,逃不脱。那么人所谓的雄心壮志,改变命运,到底可不可能实现,还是上天开的一场玩笑,人终究抵不过命运,一切成空? 那爷爷所说的京城乃龙脉之地,过宿命而大兴盛,对于自己和刘家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环绕在他的脑海中,想也想不明白。 最终,刘季索性放弃,如果说一切都已经被暗中的条条线线牢牢拴住,那人还要争些什么,反正一切都早已注定。想到这些,刘季一时间痴了。 跟着徐氏集团的秘书,刘季终于踏进古宅的大门。从建筑风格来看,这宅子是明初的建筑无疑。大门选材非常考究,历经六百多年风雨,门上那些油漆竟没有半点褪色。在当时,这是非常先进的工艺,匠人把皂角糯米入漆,才能刷出这样的效果,属于王谢堂前燕,能用的非富即贵。 仅此一点,刘季几乎能肯定古宅的主人最少是国公,这个人的爵位功勋未必会比先祖刘基低。 踏进院子,宁静异常,别有一番天地,似乎是闹市中的一方桃源。映入眼帘的是院子四角的四棵参天古树,树荫如盖,把院子遮得严严实实。斑斑点点,阳光与阴影交织,投射在院内,让整个院子里温度陡然降低了下来,让人觉得浑身舒爽。 在四棵大树之间,两边的院墙和正屋顶上,直直地雕刻着三尊同样的怪兽,怪兽形如恶虎,却长着长长的龙身,盘于墙上,栩栩如生,有说不出的狰狞。 这种镇宅,可谓前所未闻,刘季博览群书,也没有从书中看到过类似的记载。不过刘季讶异镇宅的雕工,似乎整个兽体一刀而下,线条清晰,这怪兽似乎正凝视着自己,随时有可能扑过来,意欲噬人。 不知为何,他感觉到内心对这座宅子有点隐隐抵触,鼻子里似乎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道。 秘书推开了正屋的大门。屋子里摆设的全部是老式家具,不过显然不是老宅旧物,有宋的木方桌,明的圆凳,更多的却是清朝的硬木家具,虽然昂贵,但在内行人看来,摆设得有点不伦不类。 “只是份看房的工作,月薪五千,每季度还有奖金?”刘季忽然问,“不是这房子有什么问题吧?” “是北京当地人瞎传,说房子是邪地,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秘书挤出一个笑脸说,“只是房子太偏远,来回不方便,我们老总才愿意出这个高价。” 大概是怕他再问下去,秘书连忙把钥匙塞进他的手里,说:“这儿的房间你自己选着随便住,公司会不定时地有人来检查。不过要记住,后面的主屋不能进去,你注意别让外人进来就成。不然,我们可要起诉你违反合同!” 刘季认真地点点头,目送秘书兔子一样地离开。这让他心生狐疑,秘书似乎在恐惧什么。刘季关上古宅的门,脸上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邪地“鸦宅”招人看宅,这消息几天前在北京传得满城皆知。看热闹的不少,来应征的不多。 更多人等着看是哪个愣头青,准备到这地方去赚几个卖命的钱。还有好心的在网上发帖提醒,那地方可是刚刚发生过鲜血淋漓的命案。可如今谁知道,现如今哪儿隐藏着人皮客栈,哪儿有北京的电锯杀人狂。 刘季还在认真考虑,如何去应征才能通过重重障碍进入邪地。毕竟,他现在越来越相信爷爷的话,宿命里,那地方就在等着自己。 可常盛比他还要心急,一脸谄媚,带着刘季到东来顺、全聚德、小肠陈等地吃了个肚圆,巴巴地请求刘季去拿下这份工作。 这小子最近气儿极不顺,再次回刑警队坚持要跟进这个案子,却被队长一顿臭骂,说案子到此为止。这让常盛心有不甘,他当场摔了帽子,在刑警队宣传栏上用彩笔写了大大的一行字—“警察,为??服务!”然后扬长而去,声称即便脱了这身警服,也要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没想到,事儿惹大了反而好收场,队长无奈地让人擦去了宣传栏上的示威,打电话过来安慰常盛,这事也是上面的指示。常盛要查的话,可以私下悄悄地查。但从此后,队里不给常盛派遣任何任务,他可以顶着休假的名头暗访,直到他查出问题为止。队长说得爽快:“到时候我可以揣着案卷,理直气壮地去上面打爹骂娘。” 常盛想过自己去应征,或者找自己几个线人去应征。不过他跟徐克有过照面,恐怕一见面就会被认出,而那几个线人,都是街头的胡同串子,看上去贼眉鼠眼的极不靠谱,落选的可能性极大。 最后,常盛想起了刘季,为了说服刘季,除了糖衣炮弹外,他还玩起了激将,“你这个小神仙,不应该怕什么邪地儿吧?” 末了,在刘季答应他“去试下”的时候,常盛竟从口袋里摸出一道护身符塞在他的手里,说是专门从玉泉山某寺庙的一个道士手里花大钱求来的。刘季哭笑不得,把符塞回他手里,问:“你见过和尚庙里有道士吗?” 常盛看他没有拒绝,挑起大拇指称赞刘季够哥们,说以后咱俩就是比发小还瓷实的朋友。他可不知道刘季有自己的小算盘。 大概是应征的人过少,刘季没想到自己就这么轻松地过关斩将,应征相当成功。他进了宅子,拿出电话给常盛打了过去,告诉他自己已经住进了古宅。 常盛乐得一拍大腿,“行,你真是我的神仙。这样,我晚上就过去,咱们看看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古怪!再说,你一个人在那儿,我确实不放心,万一那变态杀人狂……” “不行,”刘季斩钉截铁地说,“我才来,徐氏集团肯定对我不放心,谁知道会不会暗中监视,或者有摄像头之类的东西。你得容我几天,待我把这些都排除了,才能行动。” 常盛有些遗憾地挂了电话,约定以刘季的通知为准。刘季一路颠簸而来,的确有些累了,放下电话,到侧屋放下行李,躺在床上,结结实实地睡了一觉。 醒来时,已经入夜,刘季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屋子走出来顺手关了房门,想去找找附近哪儿有卖晚餐的摊点。 刚走到院内,忽然听到似乎有人敲门的声音。他马上警觉起来,回屋顺手拿起了一根棍子拎在手里,走到门边低声问:“谁?”门外传来的声音很苍老,“我,就我一个人。”从门缝里向外张望,果然,门外影影绰绰,不远处站着一个不高的人影。刘季壮着胆子,拉开了门,迅速向左右看了看,怕有什么埋伏。四下空荡荡的,并没有其他人。 门灯下,刘季打量了眼前的老者,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面容很陌生。老者拱拱手,抱拳说:“我姓郭,排行老四,人们给面子,喊我一声郭四爷。” 刘季下意识地摸摸鼻子,“您有事要找这家人?他们已经搬走了……” 话没说完,却被自称郭四爷的人打断了,他压低声音,“我找的就是你,不瞒你说,我是吃土行饭的,你现在看的这个宅子,下面可是有个绝对的大窑!” “我怎么相信你?”刘季不动声色地看着老者,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要是真像老者所说的,自己的宿命也许跟下面的坟墓有关。 老者诡异地一笑,道:“敢不敢跟我走一趟。” 两个人出门,顺着路朝工地的方向走去。刘季诧异地问:“去那儿干吗?” 老者嘴一撇,这真是个嫩雏。在这片地方,还有什么地界儿比建筑工地更容易隐藏的。 “郭老四,这么晚去哪儿了,又去洗头房了?”一个浑身皮肤黝黑的男人嘻嘻哈哈地问。 “他还有那个功能吗?这么长时间,谁看他去逍遥过?估计早就不成了……” 刘季眉头一皱,看这老头对这些根本不太在意。郭老四住在厨房隔壁,那是工地上最破旧的临时房。一进屋子,顿时一股热浪包围了刘季,还带着工地刷锅水的味儿。恐怕就连工地上的工人,也不经常到这个屋子里来。 郭老四点点头,让刘季坐在靠墙稻草上,上面铺着脏兮兮的凉席。他走到门边砖头搭成的桌子前,掀开了铺在上面的桌布,露出砖堆下面放着的装水和装剩菜用的容器。 郭老四盛水的是个坛子,借昏黄的灯光,隐约能看出坛子是淡淡的青色,整个坛子看起来有些笨拙,盖子做得倒是很精巧,被烧制成荷叶的形状,和坛子扣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独特韵味来。 “我不能现在就让你进去。”刘季忽然冒出这么一句,“但是,我有什么好处?” 郭老四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这年轻人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你认识这物件?” “我爷爷也爱好点老玩意儿。”刘季轻描淡写地说,心里却压抑不住自己的震惊,他几乎片刻就认定了老者是个土行人物。这一行,爷爷曾跟刘季说过,只要是行内的老手,看似其貌不扬,每一个几乎都富可敌国。 那个盛水的坛子,刘季辨得出是元梅子青花坛!先前青花瓷被公认是出现在明朝,后来有人在西域发现元代出现的梅子青花瓷的碎片,就认定这青花工艺是在蒙元早期成吉思汗征战四海时,手下的手工艺人结合各地工艺烧制而成。只是这种瓷器至今为止只出现过一个残缺的坛子,在美国被拍出了一亿四千万美元的天价。像眼前这个没有残缺品相极好的,价值还要翻倍。 坛子边,随意摆放的陶罐,也是春秋时期鲁国最早的粗陶带内釉文物。旁边还有其他的一些器物都是古董,多数价值不菲。 如果对古董没了解,一个人要凑巧能搜集到这么多朝代、风格不同的古董,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即便是藏家,这些物件里,随意哪个都是至宝,要想通过正常途径买下,那起码要有富可敌国的身家。再说,买来的物件,谁会这么随意地像杂物一样扔在那里。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老人倒斗所得。 “土行规矩,见者有份儿。”郭老四在靠墙的床上躺下,不再废话,直截了当地说,“不过,能拿多少,要看你的本事了。” 第二章 大珩 虽然整个宅子只有自己,但刘季还是选择晚上行动。几天来,刘季走遍了宅子里除后院主屋外的所有屋子,终是一无所获。 这年头做什么都要讲究个专业,看来没有郭老四,自己根本发现不了宅子的秘密在哪儿。或者常盛来的话,也许能看出一些蛛丝马迹。可自己除了家传的占卜、堪舆之外,就是个普通的理工科小青年,根本看不出这宅子或者地下大窑的“眉眼高低”。 最后,刘季断定,问题应该在主屋之内。秘书临走前交代的话,显然是别有玄机。他最终决定,冒险去看看主屋里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人都有这样的心理,不到黄河不死心,不到最后无计可施,不会求助于其他力量。再说,土行人整日里江湖打滚,人老成精,刘季可不认为那老者是什么善类。 为了一次见功,他提前做了些准备,除了强光手电,还特意到汽摩市场买了一顶最贵的安全帽—老板吹嘘说,就算从二十层楼上掉下一块整砖头,砸在这帽子上,戴帽子的人除了头晕一会儿,绝不会有任何伤害。刘季半开玩笑地用砖头砸了半天,发现帽子上只出现了些许的白点,才算是放下心来。 连天都在帮刘季,几天前来视察的秘书给刘季夹带了看宅保安用具—电棒,这不是通常警用的,看上去像小厂家生产的黑市货,可电压高达几千伏,威力强劲,实在是杀人越货的利器。看来这家人的确有些门路,估计要不是国内禁枪,还真能给刘季弄几把枪来。刘季按下开关,电棒上啪啪亮闪着的蓝色的电弧让他信心大增。 他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屋里传出了一股腐朽的味道,带着一点点的甜,还有淡淡的血腥味。屋子里的东西都被搬走了,空空荡荡的,显得面积很大。唯独只余一张硬木老式床留在靠墙的地方,没有丝毫被移动过的痕迹。 屋子地面显得很潮湿,刘季的运动鞋踩上地面,走几步就有些打滑。他打开手电,地面上有斑驳的暗红,看样子像是血迹,不由得让刘季心里一沉。四壁,用垩粉刷白的墙面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冷凝出来的水珠,在这个季节里出现,显得格外诡秘。 突兀的吱呀一声,让刘季感到头皮有些发麻,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回头猛地用手电向着门照过去,却发现什么都没有,估计是风吹上房门的声音。 他转了灯光,向那张硬木老床走去。灯光打在床框内的墙壁上散开来,显得有些黯淡,在墙壁上露珠排列的地方,有一点在灯光下显得非常醒目的嫣红。 他单腿跪在床上,探着身子,靠近那点嫣红。红色很深,这点红色应该不止在墙壁上一两天的时间,但时间也不会过于久远。 伸手在墙上那点红色上摸了一把,把手指放在鼻子下面,刘季一阵反胃,这点红色绝对是血,血腥味道如此浓烈。怪味一下冲进鼻子里,马上蹿进了脑袋中,让他的太阳穴发疼,有一种想吐的剧烈冲动。 “靠!”单手撑在床上,刘季喘息了一会儿,觉得好了一些。双腿微微有些颤抖。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这么让人作呕的味道,比刘季印象中屠宰场的味道还要强烈。看屋内的一切,俨然是一处作案的现场,几乎能想象得到那血腥的场面。 他一撑床面,想借力站起来,却发现手似乎被胶水粘住一样,非常吃力。惊骇之下,他用手电照在床上,才发现手按下的地方,是个凹陷下去的秘密坑洞,坑洞正在床的中央位置。长方形,有两块砖头大小。里面有一层厚厚的柔软、黏稠的东西,散发出阵阵的怪味,颜色蜡黄蜡黄,像夏天里被晒化了的肥皂或蜡烛。不注意看或者触摸到这古怪的东西,恐怕难以发现这个秘密。 刘季把手用力地抽出来,在身上把那些黏稠的物质抹了又抹。从这个屋子来看,唯一有价值的也只有这张床和墙壁上的血,不过这即便是一个犯罪现场,和那个老者说的大窑有什么关系?莫非这里有过盗墓者的火并不成? 床不错,宋末的,价值也算昂贵。但看和什么比,与那个鲁陶比都是天上地下,更别说梅子青荷花坛了。 排除了一切可能,刘季认为,这黏稠的蜡黄颜色物质,绝对是自己这次探索最大的发现。 可自己判断不出这是什么东西,又为什么出现在床上的坑洞里。从形状和位置上判断,坑洞显然是用来保管一些秘密和珍贵物品的暗格,那么这些物质想必也十分的珍贵。 不过,想到刚才手被粘住的感觉刘季觉得身上发寒。他恶毒地想,谁躺在这种东西上睡觉,也真算得上是变态了。 刘季转身出去,到自己住的屋子找来了一个饮料瓶子,用小勺挖了一些奇怪的物质放进了瓶子里,想着回头可以找个地方化验,或拍照放到网上,看一看能不能找到结果。如今网上藏龙卧虎,他不相信没人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锁上门回到自己的屋子,经过这么折腾一番,心里就一直高度紧张,怕遇到危险,又怕被发现,这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乏。他把饮料瓶子小心地塞进了行李里,用报纸包上,放在最底部,自己则昏昏沉沉地很快睡了过去。 安静的老宅子里起了风,听上去像是有人在呜咽。刘季从睡梦中被吵醒,竖起耳朵,似乎听到院子里有人在叫,显得格外悲惨。他抓紧放在床头的电棒,稳下心神,悄悄地拉开门。 脚跨出房门的刹那,一切都变了。 院子消失了,陡然变成了一片田地。地中间,密密麻麻地插着许多稻草人,这些稻草人被木棍固定着,披散着头发,但却像有生命一样,身体在微微地扭动着,从稻草人的嘴里发出的类似于人的惨叫的声音汇聚了起来,¨wén rén shū wū¨似乎逼近了耳膜,传递进了他的大脑里。 刘季捂住耳朵,电棒掉在了地上。他低头去看,脚下也是一片田地,回身,房子化成了旷野,后面也是一群稻草人,似乎在不停地挣扎着,想要摆脱木棍的约束。猛然,叫声消失,刘季松开手,弯下腰去,捡起电棒。再抬头,他就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张巨大的面孔,五官扭曲,从缝隙里流淌出紫红色的鲜血来。 稻草人都开始浑身流淌鲜血,它们狰狞地挥舞手臂,地面已被鲜血湿透,刘季感觉整个脚都被浸泡在鲜血里,那些稻草人忽然像幽灵似的张开双手一个个飘起来,漫天飞舞,向着自己冲了过来。 猛地一挺身,刘季醒转过来,看看还躺在床上,才晓得是个噩梦。透过纸糊的窗户,月光洒在院子里,大树的影子投在窗上,微风吹过,刘季感到浑身凉意,一摸才知道自己满头是汗。 后半夜怎么也睡不着了,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自己来北京之后的事儿。显然,爷爷说的话都应验了,可是来之前,爷爷却叮嘱自己万事小心,说自己的宿命中,要遭遇太多的危险。 大概是进了这个古怪的宅子,本身环境就压抑,加上爷爷的话,那未知的宿命,沉甸甸地压在自己的心里,才会有这样的怪梦吧。对梦,刘季不是完全不信的。爷爷说过,梦在有些时候,也能代表着一个人的运气和将来。 常盛!对,常盛。刘季猛一拍脑袋,怎么把他给忘了。常盛是警察,把这些蜡黄的东西给他,说不定他能帮忙找地方化验一下。 凌晨,刘季从包里把黄色的东西拿了出来。他拿着瓶子出了门,走出去不到一百米,就看到郭老四在宅子外的空地上转来转去。 刘季惊出一身汗来,自己一直光想着找到秘密,没想着提防着这个古怪的老头,要是他晚上乘虚而入,自己昨晚那么疲倦,恐怕也难免着了他的道儿。 郭老四也看到了刘季,眼神聚焦到了刘季手里的瓶子,走过来,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瓶子,刘季退了半步。郭老四失声问:“这东西你从哪儿找到的?” “什么东西?”刘季眨眨眼,试探着从郭老四那里套出什么话来。 郭老四嘿嘿地笑了起来,犹如一只老狐狸一样盯着刘季说:“小子,没看出来啊,我以为你只是来看门混饭吃的,谁知道也是道上的毛爷,不知道兄弟是搬山还是校尉,还是土拨一门的?” 刘季一愣,郭老四冷笑一声说:“哼,都是毛爷,谁都莫吃了独份。别告诉我这些尸蜡是从你身上刮的。我盯这个窑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毛嫩水浅,这老窑子里有什么我都捉摸不透,尸蜡喂出的可都是大粽子,你一个独棍猪油蒙了心,当心连窑都出不来!” 说完,郭老四倒也不纠缠,转身向着工地走去。刘季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只能讪讪地拎着瓶子离开了。 见到常盛时,他正要上班。没来得及打招呼,这家伙就一把把刘季手里的瓶子抢了过去,翻来翻去看了半天,皱了皱眉头,“尸蜡?” “成啊,小子,你真认识这个东西。”刘季想起了郭老四的说法,惊诧地看着常盛。 “在部队的时候见过,云越边境演习的时候,在一个山区的老池塘里。后来才知道那里有风俗,死了的人全身裹泥沉池,当时我们连走到那里的时候,在山里已经走了五天,还没找到出山的路。”常盛陷入了回忆当中,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连队走到池塘,已经是傍晚。因夜间山里有猛兽毒蛇出没,整个连队在池塘边上燃起篝火,决定在这里暂时驻扎。烧饭时却发现没了水,就有人提出,眼前守着的水塘就是现成的水源。 打水,垒起了行军灶,把水倒入锅里,众人才发现,上面漂浮着一些黄色的、黏稠的物质,大家也没在意,只是把那些大块的东西挑了出来,零星的小块则融化在了水里。 做好了饭,才发现饭上面漂浮着一层细细的油花,大家狼吞虎咽的时候,有个来自广东的战士喊了起来,他刚接到了饭,发现了那层油。他说,这些油都是人油,人油油珠不是圆的,反倒像个月牙。 大家仔细往碗里看,才发现果然如此。他的经验来自于一本书,大家没完全相信。不过,整个氛围都诡异起来。那顿晚饭也没人再吃,一直到第二天起营,找到新的水源,把锅碗刷了又刷。有新兵不相信广东战士的说法,结果偷偷地拣了一块被挑出来的东西带了出来,送到了部队化验所,才知道那些真的是人身上的东西。这些东西很难形成,必须在空气稀薄、干燥的密封环境里,尸体才可能发生这样的变化。 “这东西你从哪里找来的?”常盛问刘季。 刘季一拍大腿说:“那老家伙说得没错,古墓,一定是古墓!”接着,原原本本地把几天来的遭遇告诉了常盛。 “什么?一个破坛子值一亿多美元?那老头有那么值钱的东西还打古宅的主意?”常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等他冷静下来,看着刘季问,“那你说,古宅里那些东西值多少?” “这谁能猜出来。” “莫非,案件里的死者,是因为这个才被杀的?这是个盗墓的团伙?”常盛皱着眉,喃喃自语。 刘季转着主意,刚才把一切告诉常盛的时候,他就想好,说什么也得把常盛拉过去,这家伙以前当过兵,战斗力比自己强,万一郭老四有什么举动,也可以抵挡一二。刘季打定主意,只要找出这个古墓,那么一切秘密都会迎刃而解,自己的宿命也算完成了。 “你怎么想?”刘季问常盛。 常盛哈哈大笑,站起来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干的就是这行,有线索就得追。不过你一个老百姓,也要参与这个?” “探险,好奇。”刘季没好气地白了常盛一眼,“就算到时候墓里的东西得不到,咱怎么也算有过这次经历了吧。” 常盛用力拍了下刘季的肩膀,拍得他龇牙咧嘴的,“该下饵了,你联系那个郭老四,咱们准备动手!” 阴天,天空没有一丝的光亮。 常盛推门进宅子,用手里的合金杠子插在了门闩上,这是刘季交代的。 “没人。”常盛对着刘季点点头。 整治了纨绔子弟后,常盛跟着刘季一起回到宅子里。第一次做这个,两个人不知道要准备什么东西,照电影里常见的探险装备,到户外运动商店一人来了一身。常盛还拿来了自己退役时闹出风波的那把军刀。 两个人上次商量后,刘季就找到了郭老四。郭老四从见了尸蜡后,就心动不已,确定这里有个大窑子。 窑子是盗墓者黑话,就是指陵墓。尸蜡形成的原因是要墓地密封良好,几乎完全隔绝空气,尸体里的脂肪不会腐败而皂化成尸蜡。工艺能够达到这个地步的墓葬,从动用的人力物力和设计来判断,不是平民百姓、县官州官所能企及的,按照现在的话来讲,起码是中央干部级别的封疆大吏,才可能有这种规格的墓葬。 “宅子是明初建的,如果是古代的墓,建宅子时不可能挖不出来,所以判断这墓地也应该是明初的墓葬,说不定就是宅子主人的坟墓。”郭老四从屋子里走出来,手里提着一根金属棍子。棍子头是尖的,上面开了两个黄豆粒般大小的小洞。 这是北方摸金校尉常用的探杆,比起洛阳铲,这个探杆可以在后面连接金属棍子,达到更长的长度,而且探测时刺入地下要比洛阳铲方便得多。探杆头上的小圆洞被土塞得满满的,土壤有些潮湿,中间有些青色的灰迹。郭老四把那圆洞最外侧的土捻到手上,闻了闻,胸有成竹地说:“没错,是明朝的,封土层里带糯米、青灰,还撒了不少珍珠粉末。” 常盛兴奋地看了长杆一眼,“那我们还等什么,快点进去啊。” “你确定门处理好了,周围没有徐氏的人?”刘季神色严峻地问。 常盛点点头,刘季没说什么,心里却有些不好的预感。徐氏集团能买下宅子,就肯定知道什么,虽然未必知道全部的秘密,但是一定不会对宅子不管不问地交到自己的手里。 “你不相信我的本领?”常盛有些不高兴地问刘季。 “没有。”刘季摇摇头,徐氏集团就算是真的派了人,想必也会被常盛发现。他那几年优秀侦察兵可不是白当的。 看他俩纠缠,郭老四不耐烦起来,“到底干不干,再问来问去,天都亮了,我们吃的可是夜饭。”边说边打量刘季。 这个娃娃到底是不是南派传人,当初他回来找自己时,自己一问,他就顺杆而下,不过看现在的表现,似乎还很嫩雏,根本没有土行最应有的基本经验。 刘季冷笑了一下,虽然才初入社会,占卜相面讲究的就是察言观色。这老家伙现在明显对自己不信任,往轻了说,大家一拍两散,没他带头儿,自己和常盛估计连墓葬是什么样都见不到;重了,他现在隐忍不发,回头在墓葬里下狠手,把自己和常盛永远地留在墓地里都有可能。毕竟,萍水相逢,人心隔肚皮。 刘季信步走到院子里的墙脚,从墙脚拔出了几根野草,嘴里念念有词,将野草向空中一抛,几根野草似乎被什么粘住似的,立在空中,停留了有一分钟时间,刘季觉得精神即将耗尽,只能散去控制,让野草掉在地上,组成了一个怪异的似乎是八卦的图形。 他心里懊悔,要知道现在用得到,当初多下一些工夫了。不知道自己这点粗浅的水平,能不能唬住老江湖郭老四,若爷爷在,恐怕轻松地控制个三五分钟都有富余。 “先天卦术,大珩堪舆!”郭老四眼里闪着精光。 刚出道的时候,师傅考验自己—郭老四连续在北邙三天盗了十七座战国古墓,自己对墓地的判断、直觉,对墓葬里吉凶的把握让几个资深的前辈都连连称奇。 受到称赞的年轻人都难免有些志得意满,被师傅看在眼里,随即点了一座北氓的无名墓地做郭老四的出道考验。信心十足的郭老四走了眼,白天盘好的地点到入夜怎么也找不到了。 清冷的月光下,郭老四刻在记忆里的那座墓地的一草一木都能清楚地看到,可就是找不到目标。无奈,他只能使出最后的招数,站在墓地原本应该在的地方,用未破的童身撒了一泡尿。 童子尿最是阳刚,盗墓遇到迷途或者鬼打墙,都能一尿破解。可这次却失去了效果,“哗啦哗啦”地尿完之后,郭老四眼前一黑,陡然在脚下出现一个黑色的大坑,一下子掉了下去。坑里面满是腐尸毒蛇,臭气熏天,如果不是师傅等几个老辈跟在身后,郭老四的小命说不定就交待在那儿了。 获救之后,他惭愧地跪倒,求师傅再把自己收入师门学艺。师傅告诉他,这个墓穴是战国大家韩非子为朋友布置的,内含八卦阴阳。多少盗墓的前辈想把它破解,都掉落到了疑坑险道里,不是被火烧死,就是中了暗器毒水,或是被毒蛇活活咬死。 郭老四能活着也是造化,童子尿的火性让久在阴地的毒蛇不敢近前才赢得了最后的生机。 在那之后,郭老四就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收敛了傲气。不过从内心里来说,他还是隐隐自傲,虽然破不了那韩非点的墓地,但盗墓这个行当中,也几乎没人能破,不然,这墓葬怎么可能流传到今天还完好如初呢? 郭老四出师后,去了陕西一带。没等做完几个大活,就听说有前辈召集土行的高手声言要破了韩非的墓。郭老四就马上赶回了北邙,结果发现,在十几个高手齐心合力下那墓地仍没有被挖开,只是出现了无数疑道险坑。最后不知道是谁上了蛮劲,不顾规矩,用带来的炸药在疑坑险道一阵乱炸,才算是炸开了一条进墓的道路。 不过,墓地里除了起出一副棺外,什么都没有。墓墙上用笔写了一行大字:“强破天机,进墓无收,先天早出,大珩头筹!” 从那起,盗墓行当才想起传说里有个流派,不属南,不依北,自成一家,靠先天卦术为卜,依赖大珩算法堪舆坟墓,这个流派虽隐而不出,可一出世就是不世的天才。郭老四就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谁算得上是土行里真正的盗墓之王的! 不过这派人物向来隐秘,郭老四有心结识,却无缘相见。看到刘季的表现,郭老四心花怒放,犹如色狼看到了世界小姐,恨不得马上扑过去,把刘季牢牢地抱在怀里。一旦拉上了这层关系,以后合作起来,先天卦术能算人吉凶,大珩堪舆算得出墓地位置和风险程度,简直就是给盗墓加了双保险。 常盛瞥了郭老四一眼,看他的神情有些怪异,想起了刘季跟自己说的话:“郭老四是个老油子。咱俩到了墓里两眼一抹黑,他随便动点机关弄个暗器啥的咱们哥俩都得喝一壶,到行动的时候你可多盯着他点。” 这边两人心思各异,可是刘季却站在墙脚发起了呆。从小到大,虽然学艺不精,可是每次占卜也都能得出一点答案,隐隐会有些提示。这次自己以生长在这土地上的野草为媒,卜算陵墓,却隐隐受到干扰,连一点线索也显示不出来。连自身卦象吉凶也是极其不明确,看似大吉,却又大凶,更奇怪的是卦象显示有小人妨碍,却最终又要因小人而成。 脑袋发疼的刘季把心一横,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先干了再说,大不了多注意郭老四和常盛。 打定主意,刘季说了声:“天机不可泄露。” 说罢,刘季大踏步地带头向着那个诡秘的房间走了过去,郭老四和常盛也跟着走进去。在他们看来,刘季主动进那房子,就证明这次的经历不可能有危险。世上有些事情不用明说,是能够看出来的。 土行讲究:见八不见十,见十退都迟。 任凭你是帝王将相,再大人力物力,都有个深度在里面。一般除去地面的浮土,封土层都在三四米左右,遇到七八米的封土层,那就是大窑子,肯定有好东西。 一旦八米还深,不见墓砖,这时候不管你是新人还是老手、宗师还是鼻祖,行内都规定不能继续挖掘下去,点信香三炷,恭敬叩首,然后退出或者还能保住性命,如果是执意要挖,恐怕十有八九要饮恨墓中。 这么说并非迷信,因为封土层深达十米,不外是几个原因:此人地位尊贵,墓地宏大而精巧,机关繁琐厉害,这么多年封土层没被破过,此时恣意进入,危险性太大;或埋葬的时候尸体有了异变,主家害怕尸体作祟害人,所以多压封土,避免祸害百姓,土行的人进去遇到恶煞,自然是有进无出;再就是这个墓地封土层是疑地,墓地不在封土层下,封土层下面只是埋伏,中者无救。 刘季和常盛两个门外汉对这些根本不懂,倒没有什么,郭老四的头上却现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因常盛靠关系找来的最新的军用工事铲,三个人挖掘进度很快,挖一个洞口,把郭老四带来的土行的闷雷子放入,点燃后离开,片刻就会有半米左右的洞口。现在,已经在地下进了九米多深,还是掺杂着石灰和糯米珍珠的封土层,根本没有看到黄土的意思。 郭老四琢磨了一会儿,毅然一摆手,“别挖了,墓地不在封土层下面,咱们让死鬼给忽悠了。” 常盛看看刘季,刘季点点头。两个人跟着郭老四上了地面。郭老四猫找耗子似的,开始重新在房间里寻觅起来。在房子里转了足足三圈,依旧没有找到确切的地点。他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抬头问刘季:“你那些尸蜡是从哪里挖出来的?” 刘季指了指那靠墙的床中间的位置,“你过去,中间有个长方形的洞,那里面就是尸蜡,我挖出来不多,估计还有不少。”郭老四嘴里应着,大步走过去,低头一看,奇怪地“咦”了一声。刘季纳闷¨wén rén shū wū¨地走了过去,手里重新握起锋利的工事铲,心里隐约感到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出现。 “这盒里尸蜡是满的?”郭老四问刘季,借头灯的光亮向前。果然,那长方形的洞里,尸蜡满满的,恰好平平地填满了整个洞,看上去是有人故意装好,用东西压平一样,显得规矩工整。 寒毛发奓,刘季觉得从心底冒凉气。自己几乎没出去过,什么时候有人能混进来做这样的手脚?谁又会去碰那些恶心的尸蜡呢? 常盛对这些尸蜡感了兴趣,拿出军刀,用上面的小勺子挖出来一块,想看个究竟,到底是尸蜡还是其他别的东西,尸蜡是不会自己长的,怎么可能出现这种鬼状况。随着常盛一挖,那平整的尸蜡上马上出现了一个凹痕,但是三五分钟的工夫,似乎有人向凹痕里注入新的尸蜡一般,凹下去的地方又重新平整起来。 常盛被吓了一跳,问刘季:“你说,这个是什么玩意儿,要蜡也有这个特性,是不是总点不完?”话音没落,刘季狠狠地瞪了常盛一眼,自己怎么找了这么一个神经大条的帮手。 郭老四狠狠地拍了一下大腿,常盛吓得连忙躲在一边问:“郭老四,怎么着,中邪了?” 郭老四白了他一眼,转过来问刘季:“这小子倒真提醒了我,你知道不知道长明灯的传说?”长明灯,是典籍里记载的一种灯具,据说在一些皇陵被使用过。灯的外表和普通灯没有任何的区别,奥秘就在于,灯盏中烧的是北海鲛人的人油,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海牛的油脂,所以能长明不熄。 虽然传说如此,可是即便是在土行里摸爬滚打多年成了人精的郭老四,也没见过长明灯究竟什么模样。常盛一多嘴,郭老四马上想到,这可不就是传说里的长明灯,油脂损失了会补充上来,当然长明不灭。而且这个用的是尸蜡,算得上是人的膏油,古代帝王多残暴不仁,视人命为刍狗,也许鲛人之说根本就是个掩饰,埋葬在历史当中的真相,着实是太多了! 郭老四从口袋里掏出了火机来,啪的一声打着,随后把火机扔在了那盒子当中。果然,虽没有捻芯,尸蜡见风就着,却不扩散出盒子外,只是在长方形的面上燃起了淡蓝色的火焰,火焰蒸腾而起,却没有尸蜡本身腥臭的味道。 受热的尸蜡液化,有所消耗,但肉眼可以看到,消耗掉薄薄的一层后,尸蜡就自然增长,重新满盒。 “掀开床!”郭老四一手搬住了床腿,刚想用力,盒子里发出了人鼓着嘴吹气的“噗噗”的怪声,平缓的火苗忽然腾地蹿起来老高,几朵火花正落在郭老四的脸上,顿时,郭老四惨叫连连,双手拍打着脸蛋,好不容易熄灭了火焰,满屋子已经充满了焦臭的味道。 要说,这也不过片刻工夫,能有多大的伤害。可是郭老四脸上却硬生生地被烧出了几个黑洞,左脸最深的一个已隐约见骨。 郭老四感到热辣辣的感觉从面部蔓延全身,似乎身体里的血液和脂肪都沸腾起来,痛苦更甚。常盛干脆跑出去打了几脸盆冷水来,浇在他的身上,郭老四已经疼痛得昏死了过去,脸上似乎多出了几张小嘴,看上去甚是怕人。 这会儿折腾的工夫,一张硬木的床已经被尸火烧成了焦炭,原来床板遮掩的地方出现了一根石头做成的黑漆漆的管子,连在那盒子上。盒子外面的材质显然不是木头,而是其他防火的东西。床背后的墙角边上,显露出了被挡住的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洞穴。 刘季和常盛对望了一眼,常盛在前,手里握着军刀,向洞穴走去。一行人弓身进去后,感觉这是个葫芦型的洞穴,口小肚大,一路斜坡。借着头灯的光,能隐隐地看到前面三五米的地面和道路。整个洞穴的地面用青石铺成,干净而整洁。转弯的时候,刘季在转弯处用自己手里拿着的工事铲在墙上做了个划痕作记号。一会儿想要出来,这算得上是一个标志。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左右,常盛瓮声瓮气地说:“到头了。”说着,加快步伐,向洞口跑了过去。刘季害怕有什么未知的危险,连忙用手去拉常盛,却没拉住,只能跟着跨了出去。 骤然的明亮让人眼前一花,待眼睛适应后,刘季发现,眼前是一块有一亩左右大小的空地。空地边上满是长明灯,空地上,密密麻麻地插着长长的招魂幡。 招魂幡后,是一座五米多高的建筑,挑檐画顶。按建筑风格来看,应该是祠堂。祠堂的门楣上写着的不是某氏家族的匾额,而是刻着两个身穿虎皮、獠牙外露、凶神恶煞的图案。 “神荼,郁垒!”刘季认得这是上古时期镇压厉鬼的凶神,因形象过于凶恶,没有人愿意把他们的真容刻在家居建筑之上。这祠堂处处透露着神秘,祠堂是家族祭祀之地,摆放的是祖宗的灵位,一般选址都是风水宝地。这个祠堂隐于地下,确实让人怀疑。而且,祠堂中牌位上的祖先已逝,也是鬼身,怎么还有人刻上两个吃鬼的凶神来镇压祖宗? 刘季仔细打量着那空地上的招魂幡杆,头上顿时冷汗如雨,在家传的一本残书上,刘季看过这个场面,那是镇压万千厉鬼的“去煞阵”,摆设的地点都是至凶的积尸地。 “走!”刘季强拉着常盛和自己离开。他知道,想要挖掘出这个秘密,恐怕还要依靠郭老四的帮忙! 第三章 入局 赵侠是协和医院烧伤科的专家,在国内这个领域也是鼎鼎有名的权威,很少有什么病情或者病人让赵侠觉得棘手的。 这几天,赵侠却过得不怎么惬意。 那天两个年轻人送一名姓郭的老者前来的时候,正逢他出门诊。他看过老者的伤口面积和情况,原本不想出手。可后来却发现了不一样的端倪。 患者的烧伤在面部,是烧伤科最为忌讳的一种情况。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面部烧伤的病人,无论男女老幼,最关心的就是面部的伤痊愈后能不能不留下任何的疤痕。 协和医院烧伤科在这方面称得上是权威,在治疗面部烧伤上更是有独到之处。他们并未一味地采用西医输液消炎之类的疗法。赵侠博览群书,从过去的古籍中找到两个传统的药方。 这方法说起来倒也简单,一则是在夏季,收购当年的南瓜。一定要亲自从瓜藤上摘下,并在半个小时内将南瓜外面刷上一层桐油,深埋在土里。桐油防腐,南瓜埋下后,三五年之内不会腐败,而南瓜内的瓜瓤则逃不出腐败的命运,变成一种难闻的液体。 液体的味道臭不可当,可是对于烧伤有奇效,于中医来说,南瓜本性温凉,又吸收了土的地气,最能克火毒之伤。 另外一个验方则是东北地区流传下来的,最能收敛伤疤,恢复皮肤的平滑白皙。这个方子的主药是貂油,将貂的脂肪深埋地下,让它自然化成油脂。貂油颜色圆润,质地细腻,比现如今那些大牌的化妆品,效果强了不知凡几。 郭老四被常盛和刘季送来时,自然是昏昏沉沉的,不知是那一烧受到了惊吓,还是彻底地伤了元气。 烧伤科接诊的大夫,看到他这个伤口,自然拿出那两个方子来用。南瓜水就装在一个小瓶子内,大夫让护士为郭老四做了面部伤口清理后,打开瓶口,顿时科室内弥漫着一股古怪的臭味,味道四溢,催人作呕。 护士用脱脂棉球沾上南瓜汁,开始为郭老四涂药,可是棉球一碰触到郭老四的创口,昏昏沉沉的他顿时发出一声不类人的惨叫,声音凄厉,惊得诊室所在的楼层就医的患者和看病的医生一身冷汗。若不知情,还以为哪个患者手术麻醉失效,或者有人正在被杀人狂扒皮抽筋一般。 赵侠眉头一皱,听声音,不似作假。郭老四穿着普通的衣服,露在外面的手上,有不少挖坟掘墓时留下的伤疤。最长的一道有三四寸左右,疤痕硬化,生生地凹下了有两厘米的深度。如果是个怕疼的汉子,恐怕这些伤痕早就疼得要了他的命,这只能说明,以往百用百灵的南瓜水失了效,这个患者的烧伤有蹊跷。 从自己门诊桌前站起,赵侠踱了过去,仔细地打量郭老四的伤口。他先是要过瓶子,低头闻了闻,一股浓郁的恶臭让他胃里一阵翻滚,这南瓜水绝对没有失效。 仔细盯着郭老四的伤口,赵侠犹如初恋时月下观看爱人的脸庞一样发现了端倪。这烧伤的伤口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焦黑,周围的伤口处带着一些细微的孔洞,更像是被硫酸等腐蚀性的液体泼在了脸上所致。难不成,这老头是跟谁争风吃醋,或者牵涉到了感情问题而遭人报复? 不对,如果是硫酸等腐蚀性液体泼在脸上,那伤口不应该如此集中,绝对应该是满脸开花。 正思想间,护士小心翼翼地擦去了南瓜水,郭老四才算平静了一些,不过已经疼得满脸是汗,豆大的汗珠密密麻麻地、滴滴答答地流淌了下来。护士按照以往的程序,拿来了貂油,想用油脂涂抹在伤口上,为郭老四止疼。 却惹出了更大的麻烦,貂油刚一挨到伤口,护士就觉得自己的手部变得灼热起来,似乎片刻,周围的温度上升了十几度左右。再看郭老四,竟然不知道那里来的力气,挣脱了常盛原本按住他的手,在地上哀号翻滚了起来。 赵侠俯下身,一边安慰郭老四,一边内心倒吸一口凉气。这时,郭老四的脸上开始发红,逐渐成了紫色,有缕缕的浓烟从伤口处冒出。 赵侠对手足无措的护士大吼,要她取饮水机里的冰水来,泼在郭老四的脸上。他要人马上办理住院手续,让郭老四留院观察。这种情况,自从医以来,赵侠闻所未闻,可以说是绝对罕见的病例。 被泼了冷水的郭老四才算止住了哀号,整个人变得更加虚弱,大概是因为疼得厉害,人倒是经过这番折腾而清醒了不少。他看了下常盛和刘季,颤巍巍地抬起手,示意他们扶自己起来,低声说:“我们走。” 赵侠大急,这样的患者如果走掉,这奇怪的症状不知今生能不能再遇到一例。他追在转身就走的三个人身后,也出了门诊的房门,开口许诺,只要郭老四在这里住院,治疗费可以全免,要他为郭老四申请补助都可以。 可是郭老四充耳不闻,眼看三个人越走越快,赵侠干脆上前一把扯住了郭老四,哀求地说:“一切好商量,老先生,一切好商量。” 常盛看看刘季,刘季看了下郭老四的脸色。郭老四龇牙咧嘴地挣脱了赵侠的手,对两个人说:“咱们这病来得就奇怪,我看这儿是看不了,不如去民间找找有名的中医,也许能找到治疗的办法。” 说完,冷冷地横了赵侠一眼问:“我继续在这里住院,难不成还要像刚才那样受罪不成。我们留一个号码给你,你要是找到了治疗的办法,到时候再联系我们。” 他们走得极快,留下赵侠一个人呆愣了半天,许久,赵侠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飞快地回到了门诊,拿起了电话,挨个给北京的同行去了电话,说出了今天自己遇到的古怪。 电话那边,烧伤科的权威不在少数,有几个甚至在国际上都声名斐然,可是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大家各自猜测,又埋怨赵侠放走了患者,浪费了进一步研究的机会,竟然在电话里你来我往地吵闹成了一锅粥。 这一幕也被来医院求医的不少有心人看到。其中不乏一些平日里喜欢搜怪论奇的网友,忙用手机抓拍下了在烧伤科里发生的一切。这个好事者拍完了视频,觉得自己有了大发现,欢喜得连病都没有治,马上在附近找了个网吧,就把视频传到了网上,还起了个质问式的标题:“中国的大夫,水平是否和良心一样丢失?” 这么一闹,这件离奇的事竟然在网上闹了个沸沸扬扬,引起了不少争论,拍砖、灌水、骂街、诅咒等各色评论充斥于各大网络媒体之上。 而郭老四奇怪的伤,也成了一些冷静的网友心中的奇事。 当然,这些沸沸扬扬,和郭老四三人无关。成了网络红人的郭老四,坐在邪宅的屋子内,一脸不甘心的样子。 自协和医院出来后,常盛和刘季倒也寻找了不少的中医,同仁那边一些老中医面对郭老四的伤口,皆是束手无策,要三个人另请高明。 常盛通过自己的人脉,查到在京郊平谷山区,有一名文革时期的赤脚医生,如今已年过耄耋,有一手寻常人没有的本事。且不说望闻问切断人病因的本事,他还有一样奇异之处—对五行八卦、阴阳二气都有深入的研究,曾和别人玩笑,搭指脉能知人¨wén rén shū wū¨身上何处有痣,堪称一绝。 指脉,在中医日渐势微的如今,算得上是一门绝学。手指上脉搏微弱,很少有中医能通过捏指就能判断出病人的病情来。即便在过去,能搭指脉的也算得上是一代名医。 刘季曾在医书上看过,能通过捏指断病的医生,意味着他对人体的脉络血流精通,诊病犹如掌上观纹一般。 三个人大喜,郭老四不知从哪里找了车来,驱车前往平谷拜访。结果是欢喜而去,扫兴而归。 那位赤脚医生只是捏了郭老四手指片刻,眼帘低垂,告诉三个人回去吧。他断给郭老四的只有一句话,“伤了阴功,病由天而生,治不得,治不得。” 郭老四面色古怪,回程路上一言不发。那赤脚医生像个怪物,但几句话却说到一行人的心里。挖坟掘墓,本就是伤阴功的大事,郭老四如何不知,土行里的人物,无论技艺如何高深,早年富贵尽享,可是晚年凄凉的却不在少数。他心里寻思,莫非自己也真的到了遭天罚的地步? 帝王会所—位于北京四环边上,从外观来看,极不起眼,只有一个光芒暗淡的招牌,在夜色里有气无力地闪烁着。 这家会所门前算得上门可罗雀,除了站立着的两名保安外,不见一个人光临,门口的停车位上空空荡荡的,根本没有寻常会所入夜的热闹。不知根底的人大多会误认为,这家会所难以为继,说不准哪天就消失了。 就是这么一家会所,在北京其实已经存在了十多年时间。周遭的生意流水似的换了多少,可是这家会所始终屹立不倒。周围居住的百姓,倒是对这家会所有诸多的议论,有的说,这是家名人和富豪的会所,入会费高达千万,自然没有多少顾客,不过,能到这里来的非富即贵。还有传言,这里的迎宾和小姐,都要是参加过选美比赛前三级别的美女。 更荒谬的传言也不是没有,有人说自己有亲戚在会所内上班,每日里很是清闲,但月薪十万。会所里来来往往的尽是神秘人物,大多都墨镜遮脸,甚至戴着面具。 只知道,开这家会所的是一位大佬,钱流水一样地来去。可惜做的不是什么正行,这个会所,就是大佬专司接待朋友和洗黑钱所用。 此时,帝王会所的最大的包房内,端坐着一位老者。老者气度非凡,一看便知是出身富贵人家。他面前放着一台电脑,几个保镖恭立身后,一看就是受过严苛的训练,个个纹丝不动,宛若雕像。 老者一脸讶然,然后一声轻笑,闭上眼睛,似乎在想什么事情。那电脑上的视频,正是郭老四求医那段。老者嘴唇微动,喃喃自语:“他也栽了跟头,这国内,能难得住他的可不多,看来,那里一定有什么玄机。” 言罢,老人猛然睁开眼,眼睛里闪过一抹精光。看样子,是郭老四的熟人。他的手指在桌面轻轻地起伏,敲击出了清脆的声音。按照他对郭老四的了解,出了这样的事情,郭老四应该早就到自己这里求助了,可是一直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任何的动静。 毫无疑问,这代表着郭老四有些事情不想被自己知道,对自己起了二心。土行之中,人人算得上是尔虞我诈,都怕被别人得了先手抢去甜头。 一人从外面匆忙进来,“家主,郭老四日前去过平谷求医,具体怎么说,倒是不太清楚,可是他走的时候伤势未愈,估计是废了。” 老者微微一笑,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走进来的人连忙说:“也是他活该,多年以来,郭老四就对曹家不服,屡次阳奉阴违,跟家主作对。这一次是遭了报应了,看郭老四一死,到时候土行里谁还敢跟我们曹家叫板。” 听了这话,老者眉头一皱,面上掠过一丝不悦,很快,他面色如初,对来人交代:“你现在将我前几年偶得的宝贝取来,然后让下人到潘家园一带找个人来,最好找那些滚刀肉的混子,我有用处。” 手下一愕,“家主,这……” 老者面色一沉,“怎么,什么时候我曹魁做事,也轮得上你来问了?” 这话一出,进来的人浑身一个冷战,马上垂首,应了一声,转身而去。老者的眼神随着他看了出去,眼里露出了一丝得意。 郭老四浑然不知,自己已被人惦记上了。他和常盛刘季三人,忙于四处寻医,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伤情在网上已经被散播得人尽皆知。 虽然常盛和刘季与郭老四不是什么深交,内心也各有想法,但也为他的伤势尽心。一来,常盛和刘季年轻,虽然知道目前和郭老四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可是心里也不落忍看郭老四伤势每日恶化,最后有个三长两短;二来,两个人清楚地知道,如果没了郭老四,两个人的计划就得搁浅,否则就算进了那个地方,也是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哪里危险,只能是找不自在,说不定平白就把命留在了那里。 常盛无计可施,急得在宅子里到处转悠。刘季提议,不若自己用家传的遁甲秘法为郭老四稳住伤势,再寻找能人不迟。 刘季这一办法,乃是祈命换伤的办法,说起来颇有几分荒谬。取稻草或者麦草,扎一个八寸长的草人,草人上五官七窍清晰如生,在他手里完成后,很有几分郭老四的神韵。 还要取的,是郭老四中指上的一滴血,中指连心,扎中指会让人觉得异常的疼痛就是这个缘故。古往今来,只要是遁甲奇术,大多以人的中指血为引,是为心头血。男左女右,莫不如此。 心头血滴在草人之上,就意味着草人和受术之人血脉相连。更取了郭老四日常穿的衣服,问明了生辰八字,用一块黄布书写好后,钉在草人的身上。刘季在院中静观了方向,取院中泥土,塑了个四方形的土台,土台不过一尺左右大小,将草人放在其上,口中念念有词。 这门遁甲之术,乃是过去行脚医常用的手段,算不上如何的高深,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所起的作用,是让和真人血脉相通的草人替人受难,先稳住病情,消除苦痛,延续时间不让病情恶化。真正要想治愈,还得四处寻找医生。这门术法的时间,依做法者的修为而定,一般短则三日,长则个把月,再想拖延势必难如登天。这术法每人也只能用上一次,否则用了再用,岂不是可以逆天。 十几分钟后,刘季面色苍白,浑身被汗浸透,整个人像刚跑完了马拉松一样,虚脱委顿在地上。 郭老四觉得伤口处一阵清凉,顿时没了原先的那么难受。只是身体这几日被耗得也是筋疲力尽,有些委靡。 常盛大奇,围着郭老四左瞧右看,思量着:仅仅靠这一手,刘季何至于如此落魄,只要把这手亮出去,恐怕荣华富贵会滚滚而来,挡都挡不住。 恢复了一会儿,刘季问郭老四有没有什么打算。要说郭老四土行里打滚了大半辈子,遇到的危险和蹊跷事绝对不止这一桩,肯定有自己的办法和门路。郭老四不再疼痛,整个人也变得清明了起来,见刘季问起,长叹一声。摸金倒斗这件事,只要你入行,脑袋就拴在裤带上,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遇到危险,身死道消。 要说没有一点门道,根本干不起这个行业。不过,这也得凑巧,有多少往日的倒斗班头,遭了劫难,因为一时凑不齐所要的东西莫名其妙地冤死,这不算稀罕。 说到这儿,郭老四沉思了一会儿,他清楚自己这病来得古怪,要想治好,还真要不走寻常路。如今情况紧急,容不得从容布置,只能到潘家园去碰碰运气了。 潘家园在普通人看起来,就是北京最大的假冒伪劣古董的集中地。可是在土行人心里,这可真是一片宝地。他们长年跟明器打交道,很少有打眼的时候,别人眼里普通的玩意儿,到了他们这里就变成了至宝。何况,潘家园也有不少时间,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售。这些东西你就算找来故宫博物院的专家也未必知道是什么,大多都是土行人用到的一些物件。 趋吉避凶,人之天性,几千年流传下来,土行人自然知道,什么物件能有大用。一旦遇到了这些东西,土行人可以说就等同于多出几条命来,郭老四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别看自己的伤势严重,如果能碰到一枚流传出来的摸金符,不消一日,郭老四保证自己伤势痊愈活蹦乱跳的。 常盛撇撇嘴,没有说话,他怎么听怎么觉得郭老四的话有点玄乎。刘季则是掐指算了几下,然后一笑,对郭老四说:“后天到潘家园,上午九点十分,必有收获。” 他这个做派,倒是让郭老四心中又安稳了几分。在常盛和郭老四眼中,刘季又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更加让人信服。 夜色浓重,常盛要两个人进屋休息,郭老四摇摇头,提出了个古怪的要求。他要常盛拿自己带来的铲子,在院子中的土地上挖个坑,将自己埋在其中,用薄薄的一层土盖住受伤的脸,留出鼻孔即可。 常盛摇摇头,觉得这老头过分地古灵精怪,难道是觉得希望不大,想自杀不成。他看向刘季,刘季这时,显然已经取得了他完全的信任。刘季点点头,“土性寒,地有大德,这么做的确对郭爷有所帮助,咱们还是照办吧。” 论起挖地,常盛是一把好手,拿出当年当兵时挖掘工事的本领,三下五除二就掘出一个容纳一人的浅坑来。郭老四走过去躺在其中。常盛用土把他掩住。眼看着郭老四的呼吸越发地平稳,几天来没有休息的他倦意上来,竟然片刻间就微微地起了鼾声。 月光透着窗棂洒了进来,常盛在一边鼾声大作。刘季枕着臂,心事重重,一言不发。 他没有常盛这么大的心眼,几天来郭老四的遭遇让他揪心。这窖还没有进去,就惹了这么大的麻烦,谁知道真的开始探索,会遇到怎样的风险和古怪? 支撑他进行下去的,是他的好奇心和内心对爷爷长期以来的信任。刘家就自己一个子孙,尚未婚配,自己如果有个三长两短,就算是彻底地断了刘家香火。因此,他相信爷爷不会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 不过这事情的确透着几分说不出的味道。几天来,随着和常盛的接触。刘季才知道,常家的确是自家世交,身世也足够显赫。这常盛就是当年明初的无敌战将常遇春的后代。常遇春性格粗豪,崇尚武力,当年谁都不服,就连皇帝朱元璋都怕他三分,唯独对刘伯温敬若天人,言听计从。 看似常态的世交见面,可是刘季不觉得事实就是如此。为什么到了六百余年后,自己会和常盛这个素未谋面的所谓世交偶遇呢?又一起牵涉到这奇怪的事情中来? 何况,这个宅子是明初所建,正是刘伯温和常遇春叱咤风云的时代,这和自己与常家有什么关联?他脑子里猛然一个念头闪烁,这个宅子的主人姓徐,而明初,姓徐的倒也真有一个赫赫有名的人家,那就是朱元璋手下的大帅徐达。 如果这宅子真是徐家的老宅子,那刘徐两家也肯定是世交,这点为什么爷爷没有提起过?如果说宿命就是这个宅子里的秘密,爷爷倒不如直接把自己推荐到徐家,岂不是更加方便,哪会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 一时间,一个个疑点和念头在刘季心中掠过,他顿时心如乱麻,不知所以,再想其他都是无用,如今要想的是怎么继续发掘这个宅子下面的秘密。 他一声轻叹,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前程未卜。他所想到的未卜,是真的占卜不出来。刘季在郭老四出事后,掐算过自己的前程,可是天机混乱,一片混沌。看得出有风险在,也有大的气运,可是就像隔了层纱,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 常盛翻了个身,醒了过来,睡眼惺忪地询问:“神仙儿,你怎么还不睡?” “我在想,咱们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 常盛一听这话,也来了精神,“那说不准了,不过这事我一定要查到底。”说着,他吧唧吧唧嘴,一副遗憾的表情说,“这得说咱们比不上部队的力量啊,我记得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我们在拉练前也有先头部队去检查情况,遇到有古怪的山洞山涧什么的,都会用探险机器人带摄像头进去打个先锋。咱要是有那个东西,嘿嘿,这什么破宅子下面的秘密,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话让刘季心中一动,探险机器人,他自然没有。那种高科技的玩意儿成本极高,也不是他能想得起的。可刘季知道有一种奇门遁甲里的术法,倒是能起到类似的作用。 想到这儿,刘季脑子里飘过一道倩影,有些痴了。 刘季想到的是个女孩,她比他小上一岁,姓司徒。 司徒家和刘家关系特殊,据传,当初刘伯温身边的仆从中,有人以司徒为姓,在刘伯温的悉心教导下,学会了奇门遁甲中的“木字门”。 木字门,起源于三国时期的诸葛孔明,传说中的木牛流马就是木字门的杰作。至此,司徒家和刘家,一直是半主半仆、半师半徒的关系。 刘季一岁时,司徒家添丁进口,生下一个女儿,叫司徒灼华。这女娃也是奇怪,从落地后就一直哭声不断,不进奶水。一直到七天后,刘仲受邀,带着刘季前去贺喜,结果刘季刚一进门,这小女娃就止哭为笑,“咯咯”地乐个不停。 从那之后,两家人都知道,小女娃和刘季有缘,两家老人也乐成其美,给两人定下了娃娃亲。司徒家靠着木字门的独特手段,做了不少巧妙的东西,经商有成,家门豪富。在刘季十八岁的时候,司徒家举家搬迁去了法国。司徒灼华因此大哭一场,甚至想躲在刘家,等家人都走了自己自然能够留下,可是却被刘仲送了回去,说不能误了她的前程。 虽然出国几年,但司徒灼华和刘季通过网络联系紧密,几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司徒灼华故作凶悍状,勒令刘季不得与其他异性交往接触,否则一定会做一个杀手,上天入地地追杀刘季,让刘季汗颜。 司徒家传家之密,却不在木人的制作上。有一种奇妙的同心傀儡,堪称奇中之奇,这种傀儡宛若常人,根本难以看得出真假。只要不是到医院做精心的检查,就难以分辨出和真人有什么差异。更奇的是,哪怕相隔万里,靠心血牵引都可以控制傀儡。控制傀儡的人,傀儡所做的一切都能够如亲身所历。 刘季想起的,就是司徒灼华的同心傀儡。虽然同心傀儡制作不易,可是实在是探测眼下这个神秘宅子地下的无上利器。再者,借此缘由让司徒灼华回来,那两个人又能在一起了,实在是给刘季再添心劲…… 想到这里,刘季起身,出了房门,交代了又睡得迷迷糊糊的常盛一声,自己出去网吧上网。这时正是法国的白天,司徒灼华应该在线。 到了网吧,刘季要了个包间,心里惶恐,不知道自从来北京后,就忙于应付这些事情而没跟她联系过,会是什么后果,是不是要遭遇恐怖的河东狮吼?他登录上线,却发现司徒灼华的留言,学校组织学习交流,司徒灼华告诉他自己这段时间不能跟他联系,让刘季耐心等待,附上的还有一个香吻的图片,以及持刀威胁刘季不能出轨的叮嘱。 刘季心中既甜蜜,又有几分失落。自己从小到大,靠着一手占卜的本领,做事风调雨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迷惑与失落过。似乎接近这个宅子后,自己的人生和气运完全转变了,一切都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他心想,这可不是什么好的兆头。 沮丧地下机,出了网吧,刘季朝邪宅走去。他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似乎有谁在快速地移动。这让他浑身汗毛立起,头皮发麻。这里深夜荒凉,如果真的是推断有误,前段时间的命案和邪宅无关,这么鬼鬼祟祟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加快了脚步,刘季走到街口,俯身装作系鞋带,从地上摸起一块砖头,攥在手里,视线从腿中间向后看去,只见黑影一闪,后面的人似乎察觉了什么,躲在了街边线杆的阴影当中。 这个动作更加说明那个黑影有问题,刘季心里沉甸甸的。他心中一动,摸出手机,假意打电话的样子,故意大声说:“哎,到哪儿了,我就在街口呢,快点啊……哦,马上到是不是……” 说完,刘季攥着砖头起身,不急不缓地哼着歌朝前继续走,眼角的余光和耳朵却密切地注意着身后。见身后没有动静,刘季加快几步走出了街口,向左一转,在一家社区门口的花坛里躲了起来。 大概有五分钟左右,一条黑影从街口走出。夏夜,这人却穿得严严实实的,竖起了衬衣的领子,戴着硕大的墨镜,站在离刘季不远的地方嘀咕了一下,觉得失去了刘季的踪迹,只是摇摇头,径直朝着来路走了回去。 看他彻底地消失在了夜色里,刘季才从花坛中跳出,不顾身上的花叶,撒腿一通狂奔,到了宅子门前,推门进去,牢牢锁上了门,才急促地喘息了起来。 常盛听到了动静,从屋内走了出来,看到是他,长出一口气说:“你啊,我还以为进了外人呢。” 刘季稳定心神,将方才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常盛,他立刻来了精神,马上要出去拿贼。郭老四的声音闷声闷气地在地上响了起来,“小子,不是咱们的事被有心的人发现了吧。那些干土行的毛爷鼻子可是比狗还灵,常小子你最好出去转转,看看附近还有什么可疑的人物没有,别莫名其妙地就被别人抢了饭碗。这面子,郭爷我可折不起。” 常盛大步出了门,在外面拉网式地踅摸了一圈。要想瞒过特种兵出身的他,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回来后,他笑骂老郭疑神疑鬼,还责怪刘季也想得太多,外面—别说人,连个影子也没有。 刘季却呆呆愣愣的,似乎在想些什么,他忽然觉得,那个跟踪自己的黑影看上去有些熟悉,似乎像是送自己到这个宅子的秘书。莫非,徐氏集团发现了什么,才让他来监视自己的不成? 第四章 凶地 吕四在潘家园算是个人物。贵重或不好鉴定的明器,拿到吕四这儿,都能给你断出个结果。倒不是家学渊源,对训诂学有所考究,了解吕四底子的人都知道,他家有二老,如有二宝,就连吕四本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倒斗的班头。 土行里,曹、郭、吕、姚是四个传统门派,每个家族都有绝招。吕家在行内素来以胆大著称,号称没有吕家不敢掘的窑子。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吕家因此变得极度的兴盛,一度有压过曹家的势头。 这吕家到了吕四一代,出了吕四这么个天才,胆大心细,手艺学得精湛无比。六岁开始,就跟着父兄摸金倒斗。这孩子第一次进墓就遇到了绿毛粽子,但他天赋异禀,没有丝毫胆怯的意思,被吕家人寄予厚望,将传下来的本事全套地传授了给他。二十多岁,吕四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地在这个行内闯出了字号,自己喝号叫做“天帝愁”。 这绰号的口气不可谓不大,但土行内人却又不得不认可。行内流传,吕四专门盗帝王墓,其余的墓地看不上眼,再就是说手艺太高,就算是天帝神仙会死,也照样逃不出被他拿了明器的下场。 或是口气太大惹了天怒,二十五岁这年,吕四遇到一个矮小枯干的老人,老人在吕四家门前出言讥讽:“小儿,你要是真有本事,跟我晚上走上一趟,盗了我说的那墓,我才服你。否则吕家不过也是欺世盗名,吹吹牛皮罢了。” 吕四年轻气盛,根本不在乎老人说的墓地有多凶险,取了工具跟着老人就走。结果,盗墓不成,反受其害。第二天,家人在家门前发现了吕四,人已目光呆滞,神经错乱,口不能言,只是惶恐地挥舞双手,一脸的恐惧。 从那以后,吕家名头大降,加上吕四的父亲和叔叔早年也遇到了风险,身有残病,偌大一个吕家只能闭了家门,再不做土行生意。 后来吕四被送到精神病院十年,依然不见效果。家人只能遍地寻找那神秘老人,最终在西藏一个无人地区发现此人的踪迹,老人说吕四见识太少,见了枭面血尸就被吓成这个样子,又对吕家好一顿折辱,直到吕家答应自此永世不再经手土行才给了解法,要吕家人买来夜枭(猫头鹰)九十九只,用刀当着吕四割杀之后,用血洗身,说来也怪,洗了之后,吕四目光变得平和正常,整个人才算慢慢康复。 从此之后,吕家恪守诺言。有人怂恿吕四:“承诺只当屁用,该做照做,放着的富贵哪能不要!”吕四笑着摇头,说自己连一个枭面血尸都不知道如何破解,只能闭目等死,陵墓当中的神秘物件不知强胜那血尸凡几,恐怕执意下去,自己最终只能落个遗尸他处的结果。 这也算是吕家得了造化,前番骄横,今朝顿悟。吕四带家人来到潘家园,靠父叔和自己的眼光混口低收高走的饭吃。虽然比不上土行一本万利,但风险不大,小日子倒也过得相当安稳。 如今吕四年过五十,因为常坐不动,身体却发起福来,看上去一脸富贵相,在潘家园遇到买主卖家,碍着吕家的高明眼力,谁都要恭身喊一声“四爷”。寻常物件,只要吕四开了口,给出鉴定,顿时就能身价倍增。 更有一样,虽然他别了老行当,但土行的人还是信得过吕四,明器要从他这里出手,一些需要的物品,也从他这里采购。 今儿早上一开张,吕四就发现四五个人站在门前,领头的是潘家园一带的无赖,花名孙大牙。这厮是个滚刀肉,整日比的就是流血掉肉—谁凶谁狠。所以在这一带轻易没人招惹他,吕四虽然不惧,可也不愿意和他发生什么冲突。 孙大牙翻手从口袋里拿出了几个货色。吕四心里一沉,以为他又拿假货想要讹诈,不料盯在孙大牙手里的东西上,吕四心里一阵狂跳。虽然这几个物件看上去简单粗陋,只是两枚白色的弯曲牙齿,可吕四心里隐约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不过就算是自己,也只是听过而没有见过。这玩意儿如果是真,虽然对寻常人来说,不值一文,顶多能算个稀罕的玩物,可是对于摸金倒斗的识货人来说,恐怕要他大半的身家,也愿意上赶着来换。 吕四招呼着孙大牙进屋,施了个眼色,让伙计奉茶,看住了孙大牙一伙不要乱动,免得趁机偷什么东西,赔着笑说:“孙爷,您稍等,您的物件我还没见过,怕打了眼,我去找人看下。” 说着,他匆匆拿着两枚物件去了后面的屋里,进了屋子,反手关上门,低声说:“爸,叔,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个躺在床上有气无力的老人看到吕四亮出的物件,整个人犹如打了吗啡一样,噌地坐了起来,把那两枚物件夺到手里,呼吸变得粗重,颤抖着双手不停地摩挲。另外一个坐在窗前的老人也盯着那几个物件不错眼,似乎生怕一眼看不见,这物件就会长腿跑掉似的! “地龙牙……”虚弱的老人颤抖着说,“真是地龙牙啊!”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老天捉弄吕家啊,直到我们离了土行,才让我见到这个神物。”坐在窗前的老人眼睛不挪,对吕四说:“收下,这东西说什么也得收下。不管多少钱,咱们最后都是赚。只要是土行的人见了这个,恐怕你要他半条命他都愿意给你!” 吕四想了想,怕带回去节外生枝,孙大牙再趁机提价,索性直接把物件留下,打定主意,不管怎么说,这东西进了自己的手就不会再吐出来。他径直回了前面的店铺,挑帘进来脸上却变成了一副尴尬的神色,“孙爷,你那物件还真不太好上手,我们家老爷子也吃不准是什么东西……”孙大牙听这话,脸上有些焦急的神色,对着吕四摆摆手,“四爷,实话说,这物件是朋友托我卖的,你看着给个三万四万的就成,急等钱用。”吕四一愣,脸上神情变化不定,显然是在考虑什么。孙大牙盯着吕四的脸,眼里闪过一丝不耐烦。 最终,吕四似乎想通了什么,咬咬牙,让伙计取了五万现金放在了孙大牙旁边的桌子上,“孙爷爽快,我吕四算交了您这个朋友了,这多出来的一万算是我请您喝茶的。以后,您可得多照顾。” 孙大牙笑了笑,把钱收起来,做出一副你知我知的样子,“吕四爷的情,咱们记下了,有什么吩咐,以后您尽管说话!我孙大牙水里火里,不带眨眼打哏的。” 看孙大牙一行离开,吕四才吩咐伙计看住了店面,自己风风火火地满脸喜色向着店后跑去。 孙大牙离开了店,心情大好。这玩意儿,是他手下几个混子,被人找去硬塞到手里的。孙大牙怕是什么贵重的古董,也找不少熟人看过,可是这些人都说不值什么银子,让他以为自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人家是找麻烦来了。 可是那神秘人却又找到孙大牙,指定说把这个东西要送到吕四的店内。不但得来的钱归孙大牙所有,只要做到了,还可以给孙大牙十万元的酬劳。想孙大牙一个滚刀肉,平素里顶多敲诈仨核桃俩枣的,一下有了十万入账,当然是却之不恭。本来,还想着吕四不会轻易收下,想着用点无赖的手段,没想到这么顺利,从吕四这儿还拿到了五万的额外收入,简直就是中了彩票。 顺着潘家园的一个地边摊走过去,孙大牙看到了一群人正围着一个摊位在议论着什么。一个老古董虫子正低声在跟别人大赞自己的眼力,“看到没,那年轻人就他妈的是个雏儿,他要的那个镜子是什么?赝品,您知道吗,还是伪劣的赝品,看那造型,那做工,啧啧。就这,就给出两万,的确是傻帽到家了。” 孙大牙斜眼看去,也乐了,就算是对古董不大精通的孙大牙都看出,被年轻人拿在手里的唐朝海马葡萄镜是假的。 镜面的锈色过绿,是提前做好了面铜镜,用尼龙绳吊在化粪池里让它和沼气发生反应做出来的效果,镜子背面的雕刻纹路过于细腻,明显是机械加工,手工雕刻的不可能那么圆润,线条粗细匀称。 卖古董的贩子吆喝着:“各位都起起,你们什么眼神,看不出这货的贵重。还是这位爷眼毒,看出苗子了,你们就别跟着瞎起哄了成不?敢情都是看到了东西好,眼红了吧。” 他越极力掩饰,周围的人越是哄笑。站在摊位边的年轻人就是刘季,他用手挡了一下看出端倪想教训古董贩子的常盛,让他继续搀扶着脸上肿得不成样子的郭老四,迅速瞟了一下手里的镜子,眼神实则停留在贩子放在摊位最边上一陶土做的人偶上。 刘季显出犹豫的样子,准备把镜子放下。贩子看生意要黄,连忙说:“您嫌贵?好东西就是好价,不然咱们再商量商量。” “价格倒不贵,就怕……”刘季犹豫下,一咬牙,“得,今天自己相信自己一回,镜子老价,不过你得给我搭个东西,不能让我赔得太多。”贩子眼睛转了又转,装出一副不舍得的样子,看着东西打量了又打量,终于拿起那个陶做的人偶来,“爷,这个秦朝的人偶就给您了。我收来花了不少,当兵马俑这么摆着,我估摸着价格也不会低,不过您这么爽快,我也爽快一把。” 刘季暗笑,他就算定,贩子铁定搭这个东西。因为他把易破的陶土摆在摊位边上,任周围人来人往,说明他压根不在乎,也不认识这个东西,才不怕被人踢碎。 刘季转身问郭老四拿钱成交,郭老四脸疼得抽抽着,也是一脸的不解。按照他的眼光,也没看出这个土偶的珍贵之处。说是兵马俑,纯粹是扯淡。秦始皇兵马俑倒是早就发掘出来了,可是谁有从中带出来一个的能耐?再说,秦皇俑是完全按照1:1的比例制作,这种微缩的,只可能是十元钱一套的工艺品。 看着一群人不解,刘季心里暗爽,这个镜子是个赝品,略微有点古董知识的都看得出,但自己的目的就是搭出这个人偶。这个人偶可不止是秦朝的东西。说起价值,比声名显赫的兵马俑还要宝贵得多。 故老相传,周灭商而平天下。后来,周公旦辅助天子,传礼仪文道以定天下人心,于野设坛,从此天下诸侯归心。中华礼仪文明自此而盛。春秋时,有异人仿天子坛用陶土铸造了模型,名曰辟雍,以天子群臣之像为钥,藏周、春秋、战国诸多异闻奇识。 秦焚书坑儒后,天下文明十灭八九,但天不绝中华文明,其中被焚烧掉的有很多传说中的东西,都可以在此辟雍内找到。 这个人偶,就是辟雍之偶里的一个,就算是不算辟雍的价值,这个人偶的年代和艺术价值也是无价之宝。 刘季也是在刘伯温的笔记中见过关于辟雍的记载,说辟雍现世在明初一古人手中,所憾差一偶而不能见其全貌。 这也是刘季心里的一个遗憾,他相信,既然祖先断定辟雍在一人手里,缺一人偶,刘季想,自己现在得到的这个人偶,就是最后的那把钥匙,说不定有缘还能见识一下那些神秘失传的绝学。 现金交定,等于拍卖落锤,围观的人四散开去。孙大牙从吕四那里得了好处,心情大好,觉得刘季上当有些不值,忽然发了菩萨心肠,靠过来对刘季说:“老弟,看你年纪轻轻,估计对这行当懂得不多,你要是还买东西,不如去前面吕家。这吕家的东西是贵点,但货真价实,免得你总是上当。” “吕家?”郭老四着忙地问,“老板可是叫吕四?”孙大牙点点头说:“没想到,这还有个积年的行家,你怎么会眼看你朋友吃了闷棍?” 这话明说出来,小贩马上变了脸色,无奈孙大牙胳膊粗拳头大,他只能瞪着眼睛盯孙大牙,恨不得一拳把他打翻在地。不过,郭老四和刘季似乎没有想到自己刚才在这里受了骗,郭老四追问着孙大牙:“先生,你能带我们过去吗?绝不让你白跑。”说着,示意常盛从口袋里拿出一万块钱来塞进了孙大牙的手里。 再次送走孙大牙,吕四再也稳不住神。他进了屋,着急地拉着郭老四的手喊:“四哥,你怎么就闹成这个样子了?”“可笑吧,老四。”郭老四看来跟吕四是以往的熟识,“我连人家的路都没盘上,就被谴成了这个样子了。” “谴”是行话,盗墓人最敬鬼神,迷信若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会被天谴,吕四当然听得明白,两行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四哥,你怎么这么糊涂。这么些年下来,你底子比我的都厚实,不干这个生活没问题吧。我早就劝过你,你就是不听啊。”刘季在旁边翻翻白眼,光郭老四手里那个梅子青花坛就足够一家人富贵上几辈子了。他这个动作引得常盛嘿嘿憨笑起来。 “你徒弟?”吕四这才注意到刘季和常盛他们,眼在他俩的手上打量了一圈,摇了摇头,两个人虎口关节没细茧,不像长年做土行的人物。 郭老四摇摇头,长出了口气感叹地说:“我徒弟?我跟人家做徒弟差不多!”说着一指刘季,“这个小子你别看年轻,可是那个门下……”说着,手里做了个掐算的手势。 吕四转目看向刘季的眼光不一样起来,上下打量,像丈母娘端详女婿一般满心的欢喜。 刘季端住架子,点了点头,“吕老板,今天不是叙旧的时候,郭爷今天来潘家园,就是想看看能不能碰巧求个摸金符,看看能不能治好这个伤。没想到,今天遇到您了。”老摸金符,这东西本来就不常见,起源于三国时期曹操的摸金校尉营,本是一种私下的身份象征。后来摸金营出了个人物,把使用错金熔炼的摸金符改成了穿山甲鳞片制作的摸金符。 按道家说法,这穿山甲可下九幽、山地之下,破坟掘墓如履平地,却不见有粽子、鬼怪能置它于死地,也没有什么机关消息给它造成伤害。 而这一切恰好是摸金营的大敌,取穿山鳞甲就是取物物相克的意思,企图保佑平安。 摸金符所做不多,流传更少。说来也奇怪,凡是墓地伤害,它大多都有治疗愈合功能,所以颇为抢手。原本,吕家也有几个流传下来,可洗手后没什么用处,高价卖给了同行。 看吕四面有难色,郭老四叹息一声,“老四,没有就算了。这是命,该还就还。”吕四一笑,说:“你别着慌,摸金符我虽然没有,但是赶巧,我这刚刚收了地龙牙!”话音未落,郭老四就马上来了精神,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子挣脱了常盛的搀扶,大嚷着,“还不快让我开开眼!”几个人一起跟在吕四后面,进了家宅。 那个正在床上把玩地龙牙的老人抬头一看,惊道:“这不是郭家那不争气的小子吗,你怎么让尸火沾了身了?”另一个老人笑笑说:“你到了这就死不了了,地龙牙最治这些阴祟玩意儿,不过够呛,就算给了你地龙牙,你也得血养。” “血养?”常盛问了一句,老者一皱眉,“哪里来的不懂事的小子!”说完,一言不发,吕四知道叔叔的脾气古怪,这么被常盛一闹,可能这地龙牙郭老四都拿不走,顿时心里着急起来。 刘季微微一笑,走上前去,搭住床上老人的手,微一闭眼,松手说出了一句话来,“东北大凶,阴邪留中,这地龙牙倒也合用。” 吕四叔叔听完这话,猛地脸色一变,转过头露出没几颗的牙,竟然和颜悦色地对常盛解释起来,“这地龙,就是千年巨蟒。肚子下面有了爪子,头上角还没长出来,属于还没成气候的龙。龙是至阳至刚,地龙也是这样,气候未成,不能飞腾,照旧住在地下。它脱落的牙齿,就叫做地龙牙,地龙年代越远,地龙的牙反倒越小。这牙齿比摸金符更珍贵,因为是至阳,所以能克一切墓地怪祟。” 他瞟了自己哥哥一眼说:“长虫本就有了灵性,成了地龙,身上的东西也有了灵性,长久脱身灵性就会流失,需要使用的人用本身精血来养。可又偏偏养久了,牙齿灵性大增,容易引起雷劫,是为厉罚,遇到厉罚人可是必死啊!” 床上的老者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问:“郭家的娃娃,我问你,你怕死不怕?” 郭老四遭尸火攻心,显得有些站立不稳,他冷笑地说:“干土行,就是拿命换财,怕什么。我只怕这次我治不了,连这个我生平都少见的窑都探不出根底,死了也觉得亏。” “对!这么说,还算个人物!”老人拍手称道,拿起自己手心里攥着的地龙牙,用尖端在自己的手指上一点,那牙齿深深地扎了进去,牙齿竟然像活物一样,发出了“滋滋”的吸血声。随着时间的推移,雪白的牙齿中间出现了一个小米粒大小的血点,然后慢慢地似乎被喷涌的鲜血顶了出来一样,自动落在了老人的手里。 老人脸上容光焕发,轻身跳下床来,把手里另外的地龙牙放在了郭老四的手里,“娃娃,看你的了。”郭老四点点头,拿起龙牙朝着自己胳膊上的主动脉扎了过去。那地龙牙如鱼得水,伤口附近点滴鲜血也不曾洇出来。地龙牙上,很快出现了一个血点,然后血点逐渐蔓延开来,几分钟时间,就在地龙牙的中间形成了一条血线。 “够狠!”老人点点头,“你比吕四这个兔崽子强!” 郭老四长出一口气,“没办法,这次凶险,与其把命交待在窑里,不如等我探了窑,把这条命给了地龙牙。” 说话间,郭老四脸上就发生了变化,那小嘴巴似的伤口里开始冒出了丝丝黑色烟雾,烟雾弥漫在郭老四周围,整个房间里都散发着恶臭的腐肉气息,不过那地龙牙似乎吃饱了似的,从胳膊上退出来,仿佛带着吸力,把那些黑色烟雾纷纷吸了过去,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旋涡,地龙牙本身也变得通体灰黑,直过了几分钟时间,又恢复了白色。 屋子里除了刘季和常盛,其余虽都是老手,但也没有见过如此景象。老人长叹一声说:“要是早三十年把这个地龙牙给我,我又怎么会在吉林那地方吃了暗亏?” 而后,大家坐下来谈郭老四受伤的经过,郭老四说了自己的经历,不过显然留着一手,把邪宅的地点从北京改到了张家口郊外。 吕家三个人都是人精,光看常盛的眼神,就知道郭老四有所保留。不过吕家早已洗手不干了,不好戳穿,也不会再去沾什么大窑,只是顺着话题说下去。最后,作为感谢,郭老四说如果凭着地龙牙起了窑,指定把物件拿到吕家代卖。 常盛眼睛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东西。临走,他非要吕四把货架上一个不起眼的黑球卖给自己。刘季看不出这个黑球有何端倪,放在手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不过,滚动起来,可以听到里面有隐约的水声,似乎里面是液体。 据吕四说,这东西是他当年到缅甸收玉偶然在森林里得到的,可是找了许多专家鉴定,却得不出一个结论来。有人提议剖开,又怕伤了宝贝。最后,实在无奈,顺手扔在了货架上也算是解决了烦恼。 地龙牙都送了出去,多个黑球也不在乎。吕四要伙计把那球取下来,交到常盛的手里,好奇地问:“常先生,你要这个黑球,肯定知道它的用处,不知道能不能指教一二?” 常盛挠挠头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顺眼,想带回去玩玩。” 吕四想这其中定有隐情,想再追问,没想到郭老四凑过来低声说:“这个人是个粗人,于古董土行不通,有几分小聪明,要这个球估计觉得是个古董,想蹭我的关系讹诈一下罢了。知道贵重的你肯定不会白送,你就全当送我了。” 吕四顺水推舟,对商人来说再好的东西,估摸不出价值,无人认识也是废物。之所以那么做,一是好奇,更多的就是想逼出郭老四这几句话,朋友间关系再好,有利益也要多沾。凭郭老四的眼力和遭遇,这个窑肯定是大窑,这三个人,现在简直就是一大堆会走路的明器。 血养地龙牙后,郭老四活蹦乱跳地走回古宅。 听了刘季和常盛的描述,郭老四断定,那个神秘的祠堂肯定连通着古墓。三个人决定再次到神秘的祠堂一探究竟。 郭老四信心大增,只要血液足够催动地龙灵性,就算是被粽子包围,恶鬼缠身,也能平安出来。 刘季有自己的算盘,他不知道地龙牙的秘密,威力如何,可是听了那日一干老人精的说法,他自信自己随身携带的黄龙佩至少要强于地龙牙,玉本就有灵性,加上黄龙天成,真龙比不成气候的地龙自然要强上百倍。 常盛没有护身宝贝,可是他那把死磨硬泡、自毁前途也要带回来的野外生存军刀不是吃素的,遇到不成气候的小怪物,恐怕还要靠他抵挡。刘季想过会遇到大的麻烦,但凭郭老四和自己的“法宝”救出常盛还是不成问题的。 三个人买了足够的干粮和罐头,因为谁也不知道在这个窑内要耽搁上几天。根据郭老四的经验,肯定不可能一两天内就探完。 郭老四还特意到宠物市场,花大价钱买来一只纯黑的松狮狗,又到菜市场买了两只白鹅。 天一擦黑,三个人进了那条通道。根据上次刘季刻着的记号,一路顺利地来到了神秘的地下空地。 郭老四撒开黑狗,黑狗四下看看,抖了抖黑毛,向前慢慢走去。狗眼通冥,最能看邪煞之物。黑狗没有狂吠,这说明周围没有怨魂厉鬼,狗倒也像是有意识一样,从那密密麻麻的招魂幡中间小心翼翼地如履薄冰一般穿了过去。 推开了祠堂的大门,一股阴冷透骨的寒风迎面吹来,让人觉得血液都在刹那间凝固了一样,黑狗“汪汪”狂吠了两声,直僵僵地倒在了地下。常盛等麻木的手脚恢复后,蹲下身去摇晃那黑狗,只觉得触手冰冷,似乎摸到了一个大号的冰坨。 郭老四把挂在胸前的地龙牙拿在手里,大胆地进了祠堂。祠堂被长明灯照得一片明亮,中央没有神台,只摆着一个木头做的、类似于十字架的东西,上面还有铁链绳索,在这个东西下面,是两条尺许深的印记,青色的石料上洇着斑斑殷红。 刘季和常盛四下打量,看不出什么端倪来。常盛暴躁,将身子转了几圈,“连个宝贝毛也没有。”郭老四和刘季靠近木头的十字架,小心地用手碰了碰这个架子,木质保持得不错,干燥且有弹性。郭老四从背包里拿出了两副手套,两人像小处男抚摩自己的女人一样,仔细把这个架子摸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 “难道没别的玄机?”郭老四摇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些长明灯的尸蜡是从哪里供应的,现在还没有找到。但若想直接在这个祠堂和空地上挖出个洞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砌地的青条石明朝常用,厚度在一米左右,想凭着工事铲或洛阳铲挖穿是不可能的。 三个人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把这个方圆不过十丈的祠堂摸了个遍,依然没发现什么。刘季看了一眼郭老四和常盛,说:“不行,还是先出去吧,多买些电线,带个路镐来试一下。” 他说完就带头向外面走,跨出大门的刹那,踩着门槛的脚下一阵颤动,整个祠堂像遭遇了地震一样摇晃起来,外边的门楣上,落下来了一道钢铁门扇,三人彻底地被困在祠堂里了。 若非刘季收脚快,恐怕这一次,脚和小腿就要与身体告别了。常盛拿着手里的军刀,疯狂地去砍墙壁和那道门,直把他累到喘着粗气瘫软下去,墙壁和门依旧没有变化,只是多了几条痕迹。 “明朝就没有豆腐渣工程?”常盛说了一句,挨着刘季坐下。刘季拿不出任何的办法,郭老四从最初的烦躁已过渡到了绝望,闭着眼睛,不知道是在想对策还是在等死。 三个人陷入了无声的沉默,不知道过了多久,郭老四惊恐地说:“听,什么声音?”刘季屏住呼吸,祠堂外面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悠长叫声,“血,血……” 郭老四的眼睛亮了起来,抓住了常盛的军刀,一抽手,鲜血顺着他的手掌喷涌出来,郭老四迅速靠近祠堂中央的位置,找到了那两条凹痕,然后把血滴了下去。 两条凹痕里的殷红不正是鲜血啊,看来这就是这个祠堂里启动机关的秘密。 郭老四的鲜血滴落后,那青石的凹痕并不吸收血液,而是像滚落在油面上一样,汇聚成了巴掌大小的血流顺着痕迹滑落出去,流到了祠堂门边上两个洞里。过了有四五分钟时间,在两条凹痕的左右,呼啦一声,洞开了两条通路,而在凹痕之间也树起一块大石碑。 碑上靠近通路的两边,各写着鲜红醒目的七个大字。左边是“杀杀杀杀杀杀杀”!右边是“死死死死死死死”!十四个字显示着,走哪条路都是凶险。郭老四用纱布包好了手,对常盛与刘季说:“挑一条进,反正咱们现在没了退路,往前走还有希望,要是不走只能等死。” 刘季用手一指写着七个“杀”字的一边说:“别犹豫了,我们选这条。”常盛起身问:“为什么,你算过了?” 刘季摇摇头,掐灭了常盛与郭老四内心的希望,“在后土之下,又与自身相关,我是没本事算出我的吉凶的!” “拼了,‘杀’别人比‘死’自己好!”常盛露出了凶相。刘季没想到这个暴躁的伙伴和自己一样,都觉得七“杀”还能杀出去一条生路,而七“死”,恐怕真的就是有死无生了。 郭老四盯着他们说:“年轻人,不管你们到底是什么目的,干什么的,现在我们下了窑,大家只有合力才有生路。在出这个窑前,我们还是全力配合的好!”刘季心想,郭老四还是对自己有了怀疑,什么先天卦术,大珩堪舆,他未必全信,亏他能在吕四那里装出承认自己是那个神秘流派的样子,要不是现在生死关头,自己也被他蒙蔽过去了呢。果然是人老精,马老滑! 郭老四先行,常盛拉了一把刘季,示意他跟在中间。三个人慢慢地消失在了左边的甬道里。 他们刚刚消失,祠堂的金属大门猛地弹了回去,收入到门楣上面的机关之中,从祠堂外,走过来几个手里持枪、身穿着黑衣的人。 如果刘季在,肯定会大吃一惊,从这人的眼神可以看出,其中一个就是那个送自己到宅子看门的人—徐氏集团的秘书。原来,他对这里并不是一无所知。 “走杀门。”其中一个带头的中年男人低声地说了一句。他用大墨镜遮盖住了半张脸,看不出究竟是谁。 秘书在他身后,低声说:“现在进去恐怕不妥,我们用扬声器刚刚传音不久,他们以血启动机关的时间应该在十几分钟前。他们选择进入杀门的可能有百分之五十,如果现在我们贸然进去,很容易碰到。到时候,恐怕就没有傻帽们替我们探路了。” 中年人“嗯”了一声,满意地点了点头,“就地休息,半个小时后进杀门。我对这里的认知也仅仅是到这里为止,大家一会儿千万小心,不要白白丢了性命。”那几个黑衣人显然是亡命徒一流,并不在意中年人的话,有一个人嬉皮笑脸地接道:“有你徐总给那么多钱,享受那么多洋妞,死算什么,死也值得了!”那中年人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个笑容,稍纵即逝。这帮人如此愚蠢,倒是好的炮灰,不过就可惜进了那杀门,他们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吧! 第五章 尸积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 密密麻麻的,大概有万人左右,这些尸体排列在整个通道里,一个个保持着死前的姿势。显然,他们生前经历了难以忍受的痛苦,人人都血肉模糊,已经变了颜色的五官扭曲着,挣扎着,似乎在惨叫和咒骂,有的人双手十指紧紧地掐在了手掌心里,很深很深。 最让人感到阴冷的,是这些人的身上竟然没有一寸皮肤,那不是被腐烂掉的,因为整个通道里面没有任何腐烂的血肉和味道,他们的肌肉和血管暴露在空气里,肌肉的颜色是淡淡的黄色,正是那尸蜡的颜色。 中年人皱皱眉头,要手下的人过去,把挡住去路的尸体挪开。原本那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亡命徒,搬起眼前的尸体,顿时觉得触手冰冷滑腻,一种恐惧和厌恶涌上心头。 最前面这具尸体显然是个男人,站立着死去,那依旧没有腐烂的下体直顶在一个人的手背上,他张大的嘴巴似乎怪异地抽动了一下,像是在笑。几个人心里发毛,狼狈地走了回去,中年人冷冷地打量着他们,说:“怎么,才进来就怂了?一个死人你们也怕?” 当中一个看似带头的受不起这个奚落,干笑了两声说:“怕?怕什么怕,有点恶心倒是真的,不知道您愿意不愿意多出点工钱?” “成交!”中年男人虽然冷漠,却也爽快,他似乎根本不在意这些人趁机抬价。在金钱的鼓动下,几个人马上又走了过去,可是这次用力一搬,尸体却没有丝毫的动静。 几个人相互看了一下,其中一个挥舞着手说:“肯定有猫腻,不然咱们把他头上、脚下的地面挖开看看。”这里已经不是青石地面,倒是像个天然的山洞。这一行人显然也是带了铲子,几下就挖开了这个尸体头上和脚下的土地。 脚下的土地里什么都没有,但是在尸体头部的土里,可以清晰地看到有根黑色的、类似于软管的东西从泥土里伸展到了这个尸体的颅骨里。或者可以说,更像是这个人的颅腔内被人种植了类似于藤蔓的东西,因为空气湿度正常,所以发芽生长了出来,在泥土里不知道扎了多深的根,难怪难以搬动。 几个人不死心,继续向前,去搬其他的尸体,可是无论是坐是站,是躺是趴,在这些尸体身上,都有那黑色的东西长出,有的在肚子上,有的是在背部破出一个大洞出来,还有一个干脆就在脸上,眼睛与嘴巴之间突兀地出现了一根这样的软管,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加的诡异。 几个人尖叫起来,在尸体靠近管子的地方,可以看到周围的肌肉都在轻轻地蠕动,似乎人在呼吸一样。 终于有人忍不住,向后转身狂奔。 中年人看到暴露在自己眼前的无数黑色的管子,心里着实惊讶。他心下疑问,前面的几个人究竟是怎么从这个道路走了过去的,为何这会儿,已经不见了踪迹? “靠,这到底是哪里,是地狱?”常盛呕吐得肚子里实在没有东西可吐了,还是觉得恶心,他边咒骂边向前继续走。 其实别说常盛,就是经验丰富的郭老四也变了脸色,忍了几回没有忍住,刚刚也呕吐了半天。 从前面蜡化的尸体里小心穿行而来,在郭老四的提醒下,没有触摸到那些尸体。进了墓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未知的东西,还是尽量避开的好。这一路过来,大概用去了他们三个人半天的时间,三个人都是腰酸背疼不已。 刚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的三个人马上嗅到了腐臭的味道,这已经进入了一个更大的山洞,三个人爬上一块大石头向远处看,才领教了什么叫做地狱。 这里到处都是腐烂的尸体,尸体的腹部、腿部胀起了很高,一个个像足月的孕妇。郭老四观察良久,没有发现什么机关,带着两个人走了过去。走近看,这些隆起的腹部,只余下一层薄薄的皮肤,比最薄的纸还薄。借着手里的手电灯光,能清晰地看到里面有一些黑色的东西像虫子一样在不停地蠕动者。 在尸体的间隙前进,一具尸体的鼻子里,有白色的蛆虫爬出,似乎在跟常盛打着招呼。常盛干呕了一声,肚子里已经连胆汁都吐不出来了。 白色的蛆虫得意地伸展着身体的时候,尸体的嘴巴里,快速蹿出了一只黑色的甲虫来,这只甲虫看上去个头有大拇指大小,但是爬到白色的蛆虫前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竟然钻到白色蛆虫的肚子里去。那白色的蛆虫被甲虫撑成了变形的皮囊,顷刻,甲虫从蛆虫肚子里爬了出来,显然蛆虫的肉和体液被甲虫吞吃一空,只剩余一张皮垂在尸体的鼻子上,像一张萎缩的白色小纸条。 “吞噬虫!”郭老四大喊了一声,“别动,不要让它碰到你。”听他这么一说,常盛也知道厉害,马上来回跳跃着闪避那只虫子,一个疏神,他的脚踩在了旁边的一个尸体的肚子上,顿时肚子像个被针扎的气球一样破开,不过没有血肉和内脏飞溅而出,只是黑压压的大概有上百个吞噬虫出现在了地面之上。 常盛疯狂地跺脚,郭老四声嘶力竭地大喊着要他到自己和刘季这边来。两个人站在了一块地势比较高的地方,郭老四从背包里倒出了一些硫黄粉末和雄黄混合在一起,撒了一个圈子,然后迅速地点燃了硫黄粉末,两个人身边出现了一个焦黑的圈,散发出了一种奇特的味道。 由于要边跑边注意脚下,常盛的速度有些慢,快要跑到圈子边上的时候,他大叫一声,扑通一下摔倒在地,然后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腿,开始来回翻滚! 刘季和郭老四看距离不远,两个人跑出去把常盛拖进了圈子,后面吞噬虫潮水般地跟了上来,前进到离圈子几米的地方,似乎见到了什么畏惧的东西,一动也不动地停在了那里。 郭老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快看看这小子的伤,不然吞噬虫进了血管,就算是神仙下凡也救不回来这小子的命!”说完,郭老四竟意外地没听到刘季的回应。他抬头,这才发现刘季正在看向他们来的地方。那里似乎出了太阳一样,强光闪烁,格外耀眼。 刘季叹了口气,“我知道了,那些尸体都是火种,不过怎么忽然着起来了呢?”郭老四一个愣神,也明白了刘季说的意思。在祠堂和去祠堂的轨道里见到的那些长明灯之所以能够长明,恐怕就是有这些尸蜡的补充—那些管子估计是直接通到尸体当中,利用燃烧的热能配合另外的机关给管子加压,不断地提取尸蜡补充灯油。只要这些尸体不被用完,那些灯就不会熄灭。 “有人跟进来了?”郭老四忽然沉下了脸说。这意味着会有人分去这个窑子一半甚至更多的东西。 而且这些人掐的时间,正是自己三人进了墓道之后。由此看来,很可能是有备而来。 很明显,这熊熊大火不可能是自己燃烧起来的。如果这地方设计如此拙劣,火可以自己燃烧起来的话,这个祠堂和神秘的墓地根本就不可能保留到现在。 众人暗中猜测,各有心思。尸道里,戴墨镜的中年人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镇定和淡漠,跳着脚大声骂道:“笨蛋!一群笨蛋!”原来是那帮亡命徒惹出的。几个人再次上前后,发现无论如何搬动,还是奈何不了这些尸体。冲动起来,有人直接用铲子砍翻了尸体,尸体的伤口处流出了黏稠的黄色液体,让几个人吓了一跳,赶忙跑回去观察了半天后,才放心确定这东西除了恶心,对人没有危害。 其中一个人点了一支烟,边抽边走过去说:“妈的,我还以为有多厉害,不就是一些死人吗?”说完,他随意地把烟头向地下一扔,红色的烟头碰触到那黏稠的液体,顿时冒出了蓝色的火焰。 猝不及防,这人被火点燃了裤腿,慌忙退出火场,几个兄弟已经上来想帮他熄灭那火苗,可是蓝色的火苗一被拍打,立刻沾在了这几个人的手上身上,那火苗见了人的肌肤燃烧得更旺。 几个人身上着火的面积越来越大,身体里的脂肪似乎在被源源不断地抽出,最后变成了一个个燃烧着的皮包着骨头的皮囊,在火苗的映照下身体里显得格外清晰:内脏也都化成了脂肪油水,像一个大号的灯笼一样,被烧得一干二净。 中年人和秘书转头狂吐,刹那间,倒地的几个人合着那已经越烧越大的黏稠的液体扩散开来,上万个尸体一一被点燃,像一个个大号的蜡烛,也没有烟,静静地燃烧着,最后化成了一摊摊水迹。 整个通道里的温度骤然提升,中年人和秘书抵挡不住,飞快地向后退去。“蠢货!一群蠢货!这样拖延下来可能会耽误我的大事!”中年人愤怒地叫嚣着。 秘书看他暴怒,就一言不发地跟在他的身后,手里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枪。 郭老四撕开了常盛的裤子,问道:“小子,你现在有没有感到哪儿不舒服?有的话,就用双手用力掐住那地方的肌肉!”常盛嘴唇发青,脸色白成一张纸,小腿的位置上,显示出了一个肌肉下行走的凸起,似乎一只小老鼠在他的身体内爬行一样,缓慢向上移动着。 “怎么样?”刘季问郭老四,郭老四向后趔趔身子,让常盛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他摇摇头,意思是告诉刘季,不行了。 刘季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黯然,打了一个要郭老四到一边和自己谈谈的手势。郭老四从包里拿出绷带来,牢固地在常盛的小腿上下各自结实地打了一个结,然后起身,向着旁边的一个角落走去。 吞噬虫,也叫吞尸虫。 这玩意儿虽然个头不大,却有个了不得的来历。在宋代以前,任何土行留下的典籍中对此虫都没有记载。这说明,这玩意儿是在宋代之后出现的。 其实,关于这虫最早的记载在南宋末年。那时候,杭州有个土行的行家,姓岳,叫岳三郎。他虽然不是盗墓世家的后人,可是一身本领也不能小觑。此人盗墓后,所得的钱财多捐送给了抗金的义军,也算做了不少的好事。 这岳三郎,姓岳,对岳武穆却也是相当的景仰。岳飞在风波亭遇害后,他私下里就立下了个天大的誓来—在秦桧活着的时候,位极人臣,出来进去都受到严密的保护,自己不能将他如何。但秦桧死后,那就等于是落到了自己的手里,自己非要挖了他的坟墓不可—将他和王氏的尸体拉出来,曝于日光之下,让世人看看这对狗男女的嘴脸。 后来,秦桧、王氏身死,被蒙蔽的宋皇帝还赐两人大葬。岳三郎果真打听到了秦桧的墓地所在。那一夜,他喝了许多酒,并奉了酒在岳飞墓前,说是自己要去盗秦墓雪耻云云。这岳三郎的手段也的确了得,找到了正窑后,只一个时辰时间,就打好了盗洞,进入了墓室之中。 因为秦墓在西湖之边,地下潮湿,上好的棺木早已经腐朽。秦桧与王氏身上的衣裳也腐烂不堪,一碰就碎。岳三郎想着先把这秦桧尸体盗出墓外,于是弯腰拉了尸体的双手要走,没想到一用力,尸体的双手处竟然如瓷样应声而碎,涌出许多黑色的事物,有些像河里王八的黑色甲虫。这些甲虫沾了岳三郎的身体,就似乎蚂蟥沾了肌肤,竟然能直入皮肤当中,深入肌肉血管。 剧痛之下,岳三郎看着自己鲜血淋漓不断干瘪的双臂,才知道这虫子竟然是以人的血肉为食,怪不得秦桧被吃得只剩余一具皮囊。岳三郎恐惧至极,酒劲上涌,于是哇的一口吐出了些酒水饭菜来。 没想到,这泛酸的酒水却是这吞噬虫的克星,这虫子碰到了酒水沾过的皮肤,犹如见火的猛兽,纷纷钻了出来。 岳三郎免了一劫,回去也废了一只右手,他把这事情记在了自己的笔记里,传给了接替衣钵的后人。 这吞噬虫虽然罕见,但从那之后,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因为它进入人身吞吃血肉,所以土行也叫它吞尸虫。也有人说,这虫子就是那秦桧肉体所化,传说秦桧是王八精转世,所以这虫子也有几分王八样子,恶人就算死了也要祸害人间。 姑且不说来历究竟为何,可是这土行都知道了酸酒解尸虫。不过后来有一盗墓的大盗遇到了尸虫,酸酒也没有奏效,他的手下这才了解到,进了肌肉酸酒还是有效,要是进了主要的血管,吞噬虫跟随血液进了内脏,那就是仙丹也没有作用了。 听郭老四娓娓道来,刘季心里颇为难受。他问郭老四:“那虫是不是怕硫黄和雄黄?”郭老四点头称是,刘季想了想,要来了硫黄和雄黄在手心里混合在了一起,倒在了常盛的腿上。他不敢肯定这奏效不奏效,从郭老四的故事来看,酸酒能解尸虫,也没有碰触到在肌肉里的虫子,不过是胃酸有腐蚀作用,使酒水渗透进了肌肉,让虫子感觉到了不适,硫黄和雄黄涂抹在常盛身上,应该也能被皮肤吸收一点。既然这虫子害怕这个东西,应该多少会起点作用,也算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果然,那尝试着不断上下游走却走不出被扎起的那部分小腿的虫子在闻到硫黄和雄黄的味道后,不安起来,它再也没有去上下接近涂抹硫黄和雄黄的地方。 郭老四面带笑容,对着刘季伸了伸大拇指。经过刚才的折腾,常盛已经昏死了过去。刘季神色一黯,摇了摇头,“郭老四,按照你的故事,这虫子怕了这东西应该自己退出来。现在虫子没了动静,显然是已经进了血管,我们谁也没本事把它弄出来……” 郭老四慢慢地走过来拍拍刘季的肩膀,平淡地说:“干土行,脑袋就在裤带上拴着,这不怪你也不怪我,各自尽力就好了。皇天后土,我们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就不算亏了良心。”他说着走向圈边,看看那些吞噬虫有没有散去的意思,可眼前的景象让郭老四陡然变色。原本百只的尸虫不知道为什么,疯狂地召唤起了同伴。现在在圈子外聚集的尸虫大概有上万只左右,密密麻麻的,看上去让人头皮发麻。 还有不少正爬行在尸体当中,用触角敲着尸体,呼唤着同伴。只要被触角敲动的尸体,马上有不少的虫子爬了出来。幸亏,这成千上万不断增加的虫子没有什么智慧,处于天生对硫黄和雄黄的敏感之中,让它们没有继续朝圈子爬来,否则,就算是圈子边的硫黄雄黄粉再粗上一些,也一定会被这些尸虫攻破。 “我看着,你先休息。”郭老四转身对刘季交代说,“咱们不能都这么熬着,到时候一犯困,就得一起见阎王爷了,现在咱们出不去,它们也过不来,就这么先僵着好了。说不定时间一长,尸虫就会自己退了!”刘季点点头,从内心里佩服郭老四的心眼。这才是老土行心理素质过硬的体现。现在既然没招,那说什么都是废话,关键要保存体力。 他在常盛旁边躺下来,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能在非常时刻入睡也是一门学问,惊恐和慌乱消耗太多的体力,反而不利于应对危险的局面。 来时候的通道那边,火光逐渐暗淡了下来,刘季开始有些倦意,他强行把所有问题留给自己醒转过来再去思考。 一万多具尸蜡的火逐渐熄灭了。这场火,燃烧了足足有五六个小时。中年人感觉到热度降低了下来,他让秘书在前面转了回去。 地面上到处流着一些半流质的、软软的液体,远处一些液体上还有着蓝色的小火苗。中年人哈哈大笑,说:“成了,再等一会儿,火完全熄灭了,我们就能过去了,我离秘密又近了一步。” 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火彻底熄灭了,秘书在前,中年人在后,缓慢地小心地从液体上走了过去。 听到脚步声的郭老四回过头来,正和中年人、秘书看了个对眼。郭老四刚想说什么,忽然听到了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他慌忙回过头去,发现整个吞噬虫的队伍似乎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疯狂地涌动过来,不过,这次是绕过了圈子,向着中年人和秘书去的。 中年人看到这么多虫子在一起的场面,吓了一跳。他连忙开枪,枪声轰鸣着响起,虽然气势不小,但是对于这些虫子还是没有任何作用。虫子体积太小,枪对它们根本难以造成什么杀伤,而这些没有智慧的生物除了天生惧怕的东西,也不在乎任何东西有没有什么威胁。 刘季被枪声惊醒,连忙大喊:“快,到这个圈子里来,快!” 中年人反应迅速,飞速地向圈子跑来。这个形势下,谁都知道,被那些虫子沾到不是件什么愉快的事情。就在他的脚刚刚踏进圈子的时候,秘书却已经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音。郭老四大声喊着:“不想死的话,忍住疼,赶紧到圈子里。”想那秘书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在虫群逼近自己的时候,拼命向圈子跑来,速度和体形明显不符,像个滚动的圆球一样,竟然咬着牙进了圈内。 “是你?”刘季惊讶地看了看秘书。郭老四看出有异,走过来疑惑地看看刘季。 刘季心里满是疑团,“当初就是他们雇我看的宅子。” 郭老四冷笑了两声,“没想到啊,整日里打雁,今天让雁啄了眼了。敢情咱们九死一生地忙活一场,是为人家做了嫁妆啊。”听郭老四这么一说,刘季心里那点疑惑,马上豁然贯通,明白起来。想想这一切,自己被找来看宅子就是个局,而且这秘书故意提示自己,不要进这个神秘的房间,那是故意吊自己的胃口,好引起自己的好奇心。 看刘季向自己走过来,秘书看了一眼中年人,握紧了自己手里的枪。这一眼,让中年人心里大骂,这个蠢货这么做不是暴露了自己才是主事的人吗? 果然,郭老四横了中年人一眼,冷冷地哼了一声。 秘书刚想说点什么打个圆场,忽然啊地惨叫一声,扔了枪,跌坐在地上,疯狂地撕扯起自己的衣服。 暴露出来的腿上、胳膊上、胸前的肌肉下面有五六个凸起的“气团”在疯狂游走着,走过的地方,血肉似乎被吞噬一空,借着亮光,看得出皮薄得透明。 他拼命地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身体,碰到那些血肉被吞噬的地方,皮一戳就破,露出一个空洞的窟窿来,可以看到旁边的血管肌肉和皮肤。 中年人见势不妙,马上小跑过去想看看能怎么解救秘书。秘书胸前的一个露出白骨的窟窿里,一只黑色的吞噬虫正好露出了被血染红的触角,他伸手抓住触角,把那只虫子拽了出来,扔在地下狠狠地踩死,顿时一股血红的液体从虫身上流了出来。 不过,只发现了这一个,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剩余的吞噬虫在尝到了血肉后更加地疯狂,中年人不得已,只得拿起秘书撕扯掉的衣服把秘书的双手捆在了身后,这样一来秘书不能自己捶打自己,看上去不再添加身上的窟窿,感觉要好得多。 可是,随着吞噬虫的活动,秘书的小半条腿和胸前已经空了,那些吞噬虫像在制造一个大号的人皮灯笼,不停地扩大着吞噬的面积。 中年人的嘴角开始抽搐、颤抖,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郭老四趁这个机会给刘季使了个眼色,刘季会意,虽然现在这么做,有要挟的嫌疑,可是在这种九死一生的情况下,还是事情越明白越对自己有利。 他拿了硫黄和雄黄的粉末走过去,对秘书说:“我可以让这些虫子暂时不再乱跑,然后再想办法救你的性命,不过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找我来看宅子,你必须实说。”想秘书早就忍不住疼痛,忙不迭地点头,刘季看准了虫子活动的范围,撒上了一些混合的药粉。虫子一停止活动,秘书马上显得有了几分精神。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张口正欲说一些什么,中年人忽然插了过来,挡在两个人中间,声音异样地问:“你感觉怎么样?”那秘书哼哼唧唧了几声,忽然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呐喊。中年人回过头看着刘季,“你的办法无效,他昏迷了!” 刘季冷笑一声,从背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和一条毛巾来,拧开矿泉水瓶的盖子,就要往秘书身上撒了药粉的地方倒,闭着双眼的秘书马上变了脸色,颤抖着张开眼说:“别,我说,我说。”话音没落,中年人忽然抬手就是一枪,饶是刘季有所防备,猛拽了秘书一把,这枪还是打在了秘书的大腿上,血顿时流了出来,秘书惨叫着,用怨毒的目光看着中年人。 “想灭口?”郭老四走到中年人对面,气定神闲地看着中年人,似乎面对着的不是黑洞洞的枪口。中年人瞳孔一阵收缩,郭老四哈哈一笑,说:“怎么,还想对着我开枪,来啊,开了枪大家一起在这里完蛋,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是什么虫子。” 中年人玩了个漂亮的枪花,顿时换上一副笑脸,“遇到了这虫子,又进了血管,谁还能救得活,与其让他活活被吃空,还不如给他一个痛快。” 一只黑色的吞噬虫,顺着被枪打断的血管流了出来,它用嘴上的针一划,不见皮肤有伤口,就又灵巧地钻了进去。刘季呆呆地看着这虫子,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就这略微一耽误的时间,秘书忽然浑身抽搐起来,身体怪异地扭动着。 郭老四歪头看看秘书,摇摇头说:“不行了,虫子不敢在周围活动,向里走到内脏了。”果然,顷刻之间透过胸前的窟窿,刘季看到秘书的肝一点点地瘪了下去,最后只剩余两层薄薄的皮。 中年人也转过头来,从墨镜下,看出脸上有些潮湿。郭老四低声嘲讽说:“没想到你还有些良心。” “地龙牙。”刘季忽然伸手对郭老四说。郭老四皱皱眉头,责怪他在外人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秘密,自古财不露白,要是眼前这个中年人起了歹心,恐怕自己和刘季谁也出不了这个山洞。而且,这个时候刘季问自己要地龙牙干什么,地龙牙虽然对一切阴物有效,可是奈何不了这种吞噬虫。不然自己身带地龙牙,虫子应该躲开自己远远的才是。 刘季的眼神里有着前所未有的凝重,看郭老四不拿给自己,又重复了一遍说:“地龙牙,如果你想救常盛的话。”郭老四心里一动,想莫非这个小子真想出了什么好主意来。于是他从胸前把地龙牙摘下,交到了刘季的手中。 拿着地龙牙,刘季重来到了常盛的身边,他推醒了常盛,“忍着点,现在我把那虫子给你捉出来。”说着,他另外一只手拿了常盛扔在一边的军刀,拿着地龙牙的那只手把牙尖向下,猛地扎进了常盛腿部困着那只虫子的血管里。 地龙牙见了血,身上那根红线逐渐变粗起来。肉眼能够看到那虫子想向上爬,却被地龙牙的吸力拉到了地龙牙的附近,刘季正准备用军刀的尖扎死那只虫子,没想到那虫子一碰地龙牙就是一阵颤抖,然后地龙牙周围冒出了黑色的烟雾,地龙牙退出后,顺着血管流出的血液里多出一只大概有小拇指大小,干瘪的虫皮。看来这虫子也被地龙牙吸走了浑身的血肉。 呆呆地看着虫尸,郭老四有些寒毛发奓,他想,自己血养地龙牙,会不会有一天也会被吸成一层皮。刘季把地龙牙塞回他的手里,常盛没了这虫子困扰,地龙牙处理过的伤口又自动恢复,他马上从地上跳起来,生龙活虎地挥舞了几下拳头,然后给了刘季一拳说:“我还以为我也要死在这儿了,看来还是你有办法啊。” 刘季笑笑,他们三个人身后忽然响起了一声大吼,中年人重新举起了枪,一字一顿地问刘季:“你知道怎么救人,为什么刚刚不救他?” 常盛迈步挡在了刘季身前,说:“怎么,有把六四就不是你了?你开枪啊,有种开枪试试看。” 看着快要发狂的中年人,刘季淡淡说:“救他,为什么要救他?别说地龙牙没这个能力救一个多只虫子入了身体的人,就算有,你给我一个救他的理由?”说着,刘季冲中年人眨眨眼睛,换了一种看穿了他的语气,“再说,你真的想我救他,还是觉得他死了好?” “好,你们好。”中年人无力地放下手来。常盛从鼻子里不屑地哼了一声。中年人忽然哈哈大笑,把三个人吓了一跳。中年人说:“你们觉得,这样就让我难受了吗?你们错了,你们看,不仅仅他要死,我们都得死,谁也跑不了!” 门那边,密密麻麻的虫子开始向着圈子移动过来,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军团。这一幕让所有人都面如土色。刘季甚至能想到千万个虫子在自己身体里爬进爬出,吃掉自己血肉内脏的场景。中年人更是直接把手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一脸决绝的表情,准备好干脆利索地了结自己,不受皮肉之苦。 回过神来的刘季和郭老四,把自己手里的粉拼命地撒在身前,点燃,想以此来逼退这些虫子,做最后的挣扎。 看着虫子越来越多地躲避着他们,靠近自己,中年人忽然飞起一脚,把身前秘书的尸体踢出了圈子,落在虫群前,想借此看看能不能抵挡一会儿,是否会有奇迹发生。他握枪的手开始剧烈地颤抖,让人怀疑弄不好一个走火,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虫子们从秘书的尸体上爬过,忽然转回头去,蜂拥在了秘书的鞋子和裤腿上。它们似乎在争抢着什么,反而忽略了剩余的血肉。有虫子已经开始互相残杀。中年人忽然眼睛里异彩连闪,把鞋子脱下去,从圈子外边扔到了圈子后面,他鞋底上带着尸蜡燃烧未尽的液体,滴落在了地上。 顿时,那些虫子似乎闻到了什么味道一样,互相碰触着触角。原本散成一片的虫子很快通过碰触触角改变了队形,形成了一条宽有一米左右的不规则的队列。 它们似乎忘记了对雄黄硫黄的恐惧,迅猛地潮水一般涌了过来,很快就冲进了圈子。四个人满头大汗,但虫子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朝着鞋子和燃烧过的尸洞的方向爬去。 浩浩荡荡的虫子大军几乎过了近四十分钟才算过去。等到眼前看不到那些可怕的东西,四个人都几近虚脱,刘季头一个瘫软在地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几个人躺在地上休息了十几分钟时间。郭老四第一个站起来说:“快走,那些尸蜡燃烧后的东西可能是虫子最爱吃的东西,不过一会儿它们回来,我们谁也抵挡不住。”这句话一说出来,其他三个人顿时都忘了疲惫,像装了弹簧一样地跳了起来,跟在郭老四的身后,就向前走去。 “你到底是谁?现在跟着我们可以,但是不要有什么别的想法。”刘季边走边对中年人说。中年人点点头,也不答应亦不拒绝。 “下了他的枪,才让他跟我们一起走。”郭老四停下来,盯着中年人说。中年人警惕地站住,看了看三个人,慢慢地想把枪举起来。 “虫子!”常盛忽然变了声调地大叫一声,手指着中年人身后。趁他回头的刹那,常盛冲过去抓住他的手腕一个反手掰,中年人手里的枪应声掉落下来,常盛用脚背接住,向着刘季和郭老四的方向一踢。 郭老四弯腰把枪捡了起来,插在自己的腰上。 “你!”中年人知道上当了,回过头来,隔着墨镜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你什么你,没了枪还这么横,当心老子收拾你!”常盛手上一用力,中年人就龇牙咧嘴起来,常盛伸出另外一只手,拽下了他的墨镜,“装什么装,以为自己是明星啊,到这里还戴着墨镜,吓唬鬼呢!”中年人倒是长得不错,浓眉大眼,有一种说不出的稳重与严肃,这么打眼一看,就是一个长期发号施令的上位者。 中年人瞪了常盛一眼,“就你这样的小警察坏事!” 常盛啪地用力把他的手甩开在了一边,“哟,这不是有钱有权,能让我彻底停止调查的徐克徐董事长吗?”中年人朝着郭老四、刘季拱拱手,不再理会常盛,道“实不相瞒,我也是土行吃饭、地下捞钱的人。我姓徐,叫徐克,师承曹家,不是什么徐氏集团的董事长。刚才死的那个才是徐氏真正的掌舵人,我只是跟他们有亲戚关系,这次来是被徐氏集团重金请来探窑的,不知道他们跟诸位有什么过节,不过走到这个困境,那徐氏老总也算是咎由自取,遭了谴。我承蒙各位救命,现在回头已不可能。倒不如算我一个,大家一起起了这个窑如何?” 郭老四听他说完,伸开左手,把无名指、中直曲在掌心,食指弯曲着竖立起来,拇指与小指朝天。 徐克哈哈一笑说:“原来是郭家的前辈。”说着也举起了右手曲了拇指和中指,其他指头弯曲,这叫地下三叩,是土行人见面时,晚辈见过前辈的礼节。见他这个举动,郭老四朝着刘季和常盛点了点头,意思是告诉两个人,这个人的身份没有疑问。 只不过刘季仍然心里打鼓,这个动作手势,可能有外人也会知道一二,郭老四这种老江湖,大概是行走惯了,有了思维惯性,才靠这几个动作,就这么草率地相信了这个人,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现在在这种地方,多一个人也就多了一份力量,这种情况下,的确不好再多说什么。否则让郭老四反感,也是为自己树敌。 一行人重新会聚在一起,先后向前继续走去。郭老四更是热络地拉着徐克,谈着土行的传闻和规矩。 大概走出了有两公里左右,前面就看到了一个人工修建而成、依山而凿的台阶。只是在那台阶上的洞口后面,传来了类似于拉风箱一样“呼哧呼哧”喘息的声音,让人感到心里微微发毛。 这喘息声要是生物发出的,刘季在心里估算了一下,那这个动物起码体积应该不小于恐龙。 第六章 古兽 老北京人都知道,北京的四九城,又叫八臂哪吒城,从古城设计格局的整体来看,就是一个脚踏风火轮的八臂哪吒造型。之所以造成这个样子,不是说造城的设计师是哪吒的粉,据说是北京城以前都是苦水井,没有甜水,原因是京城地下有条黑龙作祟。 明初建城的时候,城墙建了就塌,建了就塌,花再多钱,请再好的工人,造出来的也像是豆腐渣工程。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一纸书信,邀刘伯温进了北京,亲手设计了一个风水局。 这城的雏形一出,就是三坛海会大神哪吒的样子,这三太子闹海屠龙,最是龙族克星,这才让黑龙起不了风浪,建起了北京城。 后来城墙高起,风水局的风水之力大增,就镇住了黑龙。刘伯温着人用海底寒铁打了有人腰粗细的铁链,诓这黑龙,先暂时蛰伏于北京城的地下通海眼的一口井中。这黑龙不服,问自己要是乖乖蛰于地下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出头,刘伯温许诺说只等北京人称苦水井变甜后,黑龙就可以脱困而出。 龙是水之灵长,最熟水性,想来那苦水变甜也不是什么难事,等闲三五十年,百年光阴不过一晃而过。 谁知道那刘伯温压了黑龙后,进城就把苦水井更名成了苦水胡同,就算井水里打出蜜来,人也是说,苦水井,苦水井。这黑龙也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 从小在北京长大的常盛一直以为这就是个传说。可是现在,常盛却觉得嘴巴里发苦。更惊讶的还有刘季,这黑龙一事是他先祖所为,虽然笔记里没有详细记载,但他却知道确有此事,那黑龙也并不是什么真龙,不过是条成了气候的几千年的大蟒,至于是怎么把它锁进了井里,刘伯温没有详细记载,刘季自然也是无从得知。 四个人从洞口出来上了台阶,就看到前方大概数百米处有一座青石砌成的墓墙。那墓地是四方形状,看起来更像是一座大殿。在两边的道路上,隐约能看到一些与真人相仿的翁仲,有人有马,还有一些怪兽异禽。 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见了正主,郭老四忍不住大步向前,没想到走出大概五米开外,就从路边的一口井里传来了一股巨大的吸力,仿佛一个不可抵御的黑洞,把郭老四吸得趔趄着摔倒在那水井旁边。 也算是他幸运,摔倒之后,便再也不受那巨大吸力的影响,看着常盛几人要跟过来,吓得他连忙摆手,自己小心翼翼地趴在地上,想慢慢地爬过去。 井里忽然起了水声,哗啦哗啦作响,水声里面,还混合着金属摩擦石头的刺耳声音。那口水井用四面石头的井栏封住了井口,可水井里冒出来的一股巨大的水柱激打在上面,石头的井栏像泡沫做的一样脆弱,咔嚓一声折成了两段。 随着井水的升高、溢出,郭老四觉得那吸引力在地面也变得大了起来,慌忙狼狈地加快速度,却依旧被吸回了井边,无法前进后退。在出洞口时听到的类似于拉风箱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井里真的会冒出什么怪兽来。 好一阵子,井里的动静平息下来。郭老四这才抬头,继续尝试着向前爬,可是这个时候那井里重新起了声响,水柱再次溢满冲出,吸力依旧那么强大。 无奈,郭老四只能继续趴下。刘季几人见郭老四进退不得,那个井就像是一块大号的磁铁,把郭老四牢牢地吸在了自己的磁力范围内。 徐克向后退了退,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这个举动被刘季看在眼里,心里一动。他撇撇嘴,常盛会意,一把抓住了徐克说:“想走,往哪儿去?你知道井里是什么东西,是不是?”这常盛还真是徐克的克星,见他脸色不善,徐克频频点头。 原来,在土行之中,这样的井叫障井。寻常很少有人使用,因为一般墓地被盗,都是从侧面或者上面挖掘盗洞进入的,除非像这里一样封土为凝,只有必须走其他甬道,过祠堂,经重重迷障,从这里进到墓地的陵墓才会使用。 通俗地说,这障井就是这个墓地的大门。虽然没什么机关消息,可是只这一井就能抵挡住万千人马。根据流传下来的残卷记载,这障井之内,多是一些洪荒巨兽,凶猛的异族,不是机缘巧合,想通过这里简直比登天还难。 障井之所以能够起到门的作用,就是因为在修建的时候,多在井边留有用石头覆盖住的,通向井底的井道,只要人或者动物踏上井道,那声音就传递到井底去,井底一般有那扩声的铜铃,单拣那怪物暴躁厌恶的声音来刺激怪物,释放本能,阻挡来人去路。 说到这里,徐克故意停了一下,想卖个关子,常盛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头上。徐克苦笑了一下,接着说:“想要过这个障井,首先就要清楚井内是什么怪物。一般这东西都喜血腥,遇到活物贪婪猛食,只要不踏到惊动它的井道,就能知道它是什么物事了。” 做完了介绍,徐克索性闭上眼睛,一句话也不再说。刘季向郭老四靠了几步,然后连说带比画地告诉郭老四,要他把买来的两只白鹅从背包里拿出来,抛到自己这里。 那两只可怜的白鹅,自从买来后就被塞进了包里,折腾得筋疲力尽。这一被抛出去,扑腾着翅膀叫了起来。 刘季抓了白鹅,喊常盛带了徐克过来,然后问他:“那井道都在哪里?”徐克见他抓了鹅,知道他的本意,指点说只要与井走一条直线,多半没有井道在地下。 常盛抓了徐克在前,刘季在后,靠近了障井。到了井边,一眼望下去,黑洞洞的不见个底,也不见水面有反射的亮光。刘季要了常盛的军刀,一刀割断了白鹅的脖子,把它抛进了井里,然后照样处理了第二只白鹅。 大概是血腥味刺激了井里的怪物,哗啦声里,白鹅落到了水面上,跟随着井水快速地转动着,身上的羽毛像被巨大的离心力甩脱一样,转瞬就成了两只白条鹅,然后直直地破开水面被吸进了黑暗之中。 可能是没有吃饱的缘故,在三个人发呆的时候,井水猛地涨了上来。随之浮现在井口三米左右处的,是半张着的血盆大口,那口里紫色的信子闪电般地吞吐着,显然是一条巨大的蟒蛇。 三个人心里一寒,这古井直径有近三米大小,井更是上窄下宽,到了井下三米的位置,那井大概就有了五米左右,这蛇口微张,竟然卡在那里,不能向上,足可见这蛇身该是如何巨大。就算是电影里虚拟出来的狂蟒,恐怕在它面前也是蚯蚓比蛇,不能同日而语。 那蛇信探索了几下,不见再有血食下来,于是重新沉入水里。这一下沉,让刘季他们三人的心里都是一沉。蛇合上嘴,向上一仰头,继而沉下。就这片刻,三个人骇然地看到了在那蛇头之上,有两只尺许长的小小的龙角。 “地龙!”刘季想起了吕家父子的说法,脸色苍白。若只是巨蟒,他还有信心尝试一下,救出郭老四,可是中国人心里的龙和蟒不是一个概念,就是沾上半点龙气的小龙,也要比最大的巨蟒可怕得多。 几个人退回原地,大眼瞪着小眼,徐克忽然说:“要不这样,我去和郭老四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出什么对策。”常盛拉了刘季一把,想说什么,只有他神色还算镇定,仿佛对那只地龙不算太在意。刘季看了他一眼,常盛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可能是害怕常盛又在针对自己,徐克已经走近了郭老四,小心地在井道边上站了起来。常盛大喊:“徐克,你能商量出什么办法来?郭老四身上最厉害的就是地龙牙,不过井里的可是地龙,你拿它自己的牙对付它能有效果吗?”徐克比画着手势,和郭老四交流着什么。郭老四面带难色,向刘季这边看了又看。这反常的状态让刘季隐约感到有些不妙。徐克忽然转过身来,惨笑一下说:“郭老四和我商量出了办法。”刘季和常盛走过去,想问郭老四,对于徐克的话他们还是不大相信。在他们走近的时候,徐克忽然拉了一把常盛,把他拽了个趔趄,常盛刚要发怒,却发现郭老四从腰上拔出了那支枪来,枪口对着的人不是徐克,而是刘季。 “你疯了!”常盛挣脱了徐克的拉扯,问郭老四。徐克阴阴一笑,说:“不,他没疯,他一直都是我的人。笨蛋们,你们一直是我们的探路棋子,而现在,你们就要变成我们的饵了!”郭老四叹息了一声,说:“原本想利用你们找到墓地,给你们一点甜头也就算了,没想到这里遇到了障井。要破这个障井,必须用活人为血食,才能让那怪物暂时享用,不理会有人从井道上通过。可惜那两只白鹅太小,不能拖延出足够的时间来。” 形势急转直下,刚刚处于下风的徐克这会儿成了把握一切的主宰者。刘季内心冰冷地看向郭老四,然后又扫了扫徐克,满眼的疑问。 郭老四带些愧疚地低头不语,徐克却嚣张地笑了起来。 “如果我没猜错,你是刘伯温后人,对不对?”徐克脸色忽然一变,问刘季。 常盛看到他那样子,恼怒地想冲过来,嘴里骂着,“操!我从第一次在宅子门口见你,就知道你不是好东西。你拿人命当什么?别忘了,我是警察!”徐克根本无动于衷,从怀里摸出另外一把枪来,朝天放了一枪,常盛不得不停住了脚步。 这个时候,徐克成了捕捉到了老鼠的猫。他有的是心情和时间来玩弄自己的猎物。他席地坐下,看着刘季笑了笑。 “对,你调查过我?”刘季盯着他,然后说,“你才是徐氏的真正主事人,是吧?”徐克点点头,轻轻地拍拍手说:“聪明,果然不愧是刘家的人。不过你知道这个地方是谁设计的吗?”刘季想了想,笑了,“不会是先祖吧?”徐克狞笑起来,“正是。哈哈,刘伯温啊,刘伯温,任你聪明一世,你也没想到吧,你设计的墓地来镇我的先祖,害我一家几辈不得善终,今天你的香火后代,也要在此而绝了!” 听他说到这儿,郭老四忽然面色不善地插话,“怎么?你难道起初就决定要杀了他,而不是遇到障井才这么想?”徐克像狼一样狠狠地盯着刘季,一笑而答:“你说我费这么大力气为什么呢?”他忽然像对好友一样,用最平缓的语气问刘季,“在死之前,你想不想听我讲个故事?” 刘季平静地点点头,“为什么不呢?这能让我多活上一会儿。不过,我冒昧地猜测一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想你的先祖,一定就是兵马元帅徐达。” 徐克点点头,带着恨意娓娓道来:“明初,朱元璋进南京称帝后,就开始削弱手下重臣的权力。他命我先祖交出兵权,秘密地来到燕京,召集天下工匠,修缮了这个宅子->小说下栽+wRshU。CoM<-,执行一项据说是秘密的任务……” “其实这一切,不过是个借口,削弱我先祖势力的借口。先祖功高盖世,受人敬仰,这是让朱元璋坐卧不安的原因。” “先祖在这里秘密待了三年,留下了一个儿子,在这里继续驻扎,自己却接到了密令,回到南京。过了半年之后,我的先祖就得了搭背疮,好在南京有名医说自己可以治疗。用了药石以后,这病患却丝毫不见好,背后皮肤日益脱落,痛苦不堪。无奈之下,家人有人想起了你家先祖刘伯温那老贼,于是派人去请。” “平定天下时,两人一文一武同为柱石,私交甚好。这刘伯温到我家后,看了先祖的病情,于是找了张白纸,要人杀了黑狗,于石上凝固血块,绘了一百面灵旗说是要镇压病祟。” “令祖的手段足以改朝换代,这些小病自然是手到擒来。”徐克眼里凶光连闪,“虽然很多人不相信这样的鬼画符能有什么作用,但是先祖却一天一天地好了起来,背后的皮肤也逐渐地长出如新。然如果事情到这里为止,说不定今日我见了你刘季还要躬身请命,谢此大恩。没想到,半个月之后,刘伯温那老贼在金銮殿里和朱元璋闲谈,作了《烧饼歌》,泄露了大明几代而亡的天机。” “朱元璋对刘伯温起了杀心,就想找借口除了此人。可惜刘伯温卜数通神,算出了命中有此一劫,为了避免自己的杀身之祸,他就想了请辞的办法。那时朱元璋再三拒绝,但看他归山主意已定,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妨碍,才算勉强准了奏折。” “临行之前,这老贼偏偏又要多事,怕朱元璋找自己算后账,于是乞要保命金牌,朱不允,刘却用杀我先祖之法告朱来换自己的狗命。” “天下破刘法者,只有刘伯温一人。得了他的指点,这朱元璋就让人以蜈蚣掺杂草木喂马,喂了八十一天后,马毒气聚集而死。这有了蜈蚣之毒的马肉最能破那黑狗公鸡的阳血,马肉还能催疮,皇帝恩赐又不能不受,我先祖只能委屈而死,死的时候,浑身皮肤脱落,如同人偶。” 说到这里,徐克似乎看到了自己先祖的惨状,狰狞笑道:“为了掩人耳目,那朱元璋给了国葬,不过我祖留在北京的一子要求自己把父亲接过掩埋,唯恐那皇帝日后再派人挖了坟墓屠戮了尸体。皇帝朱元璋为了安抚徐家,也为堵天下之口,就拨了许多银两给先祖安葬。” “家人一直都想着如何能造个万无一失的墓地。结果后来上门来了个老者,拿着图纸,说是设计得万无一失。没想到,依照图纸造成了这墓地之后,才发现又上了刘伯温老贼的恶当,这老人是他派遣而来,图纸也是他一手设计而成的。墓成以后,他不知把什么东西封在了其中。而且,他设计的墓地,我徐家儿孙根本不能进到陵墓当中。” “刘老贼居心不良,用心险恶,必定是在我先祖棺木上做了什么手脚。先祖之后辈辈有人请了土行之人,深入墓地,无奈都是以失踪告终。我徐家子孙进入先祖陵墓,恭请先祖的尸身,也成了代代要面对的难题。” “我一度让父亲放弃,没想到他还是固执地要以祖命为准,结果搬进这宅子不久,因为探这老宅,遭了毒手,虽然逃了回去,但是也当即身死。死时,浑身皮肉尽落,犹如进墓时看到的那些做蜡的尸体!” “你怎么认出我是刘家人的?”刘季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盘问着徐克,想着能从中找出纰漏,拖延时间,以便能够翻身。 徐克狂笑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我起初在招聘市场是想找个人看宅子,因为我已经经曹家邀请高手,就是郭四爷,准备深入墓地。看到你的应征材料后,发现你来自浙江青田,我找人连夜打探,才得知你竟然是刘伯温那个老贼的后人。后来,你还在郭四爷那里显示了一手堪舆的本领,这更让我肯定了你就是刘家的小杂种!郭四爷找上门去,就是我们想借你的手算出这墓地究竟有什么凶险。” 几个人归于沉默,这所谓的世代恩仇实在是过于久远。半晌,郭老四的声音传了过来,“刘季,我是求财的,不管你信不信,我开始并不知道这段恩怨,也不知道他想要杀了你。” 刘季苦笑一下,摇摇头,“我信。”他知道,这个时节,要谋求转机,不能再给自己树敌,平白说不信,会让郭老四觉得自己也怨恨他,反倒起了理直气壮杀人灭口的心思。 “王八蛋,几辈子的事,你把爷爷我也拉进来了。”常盛说着作势欲扑过来,可是终究抵不住徐克手里的枪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头,让他不敢再妄动。 “杀我算报仇,那他呢?”刘季心里乱成一团,不得不装出镇定的样子与徐克敷衍。徐克说:“哼,只能怨他运气不好。” 刘季忽然一笑,“谁知道你是不是编造什么鬼话,想找个杀了我们的借口?先祖风评甚佳,你也许就是贪图自己祖宗墓地里的财产,才拉了郭老四上船吧。等真的见了明器,我不相信你会留下他来。” “郭老四,你相信我是那种人吗?”徐克似乎听到了什么最好笑的事情,“我徐氏集团究竟有多富,估计是你猜想不到的。我为了那些明器?你问问郭老四,我许给了他多少报酬?只要能解家族的诅咒,这里的明器我一件不要!” 反间不成,刘季心凉了下来,他耸了耸肩膀,“我不相信我的先祖会做这样的事情。不过,不管怎么样,这都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你又何必要牵连到他人,多造杀孽。”说完,刘季眼睛一闭,心里埋怨爷爷算的什么前程,让自己的小命也搭在了北京。这尸体一会儿也要喂那地龙了,想当年自己祖先镇了地龙在此,守了别人的陵墓,没想到最后没吃别人,倒是把自己的子孙给赔进去当了龙食。 想象中的枪声没响,忽然郭老四一声断喝:“徐克,别动!” 刘季睁开眼睛,郭老四正用枪指着徐克。徐克脸色一变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常盛趁这个机会,豹子一样冲了过去,下了徐克的枪。 “我是来求财的,不能看你们打打杀杀,”郭老四一笑说,“你们三个人不用拼得这么惨烈,只要一个人丢点零件进去,就足够我脱困带着你们走进那个墓地了!” 刘季、徐克、常盛面面相觑,姜还是老的辣,这话一点没错。徐克自认为智计百出,料敌机先,没想到最后,郭老四找了个最好的时机出手。 看似做到这点不难,但是时间把握要准,要徐克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刘季身上,失去了警惕,才好从容行事。另外,郭老四对人心的把握也让人惊叹。他已经料定,自己一断喝,常盛一定会过去下徐克的枪,最快的办法就是打落。 现在这当口,常盛打落徐克的枪还在地上,饶是他再快再厉害,也比不过郭老四枪里的子弹。整个场面,马上在郭老四的控制之下。 刘季苦笑了下,“郭爷,谢了,丢点零件儿,总比丢了命强。”郭老四打的如意算盘更是狠毒,不管是让三个人里任何一个人死,到达墓地后自己还要提防两个对手。现在让三个人都自残一下,就算是坚持到了最后,对自己的威胁也小了很多。 “好,老梆子,你好!”常盛忽然笑了起来,“你倒是开一枪给你常爷试试,我保证你们谁也出不了这个地方。”说着,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了从吕四的店内拿出的那个不起眼的黑球,举给郭老四,“你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吗?” 郭老四一愣,常盛人冲动,脾气大,耿直,但是论耍心眼,反应可能要慢上许多,这个时候,应该没有这样的急智。他想不通这样一个人,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拿出这个东西,还来威胁自己,难道说,这玩意儿其实是个造型另类的炸弹? 常盛慢慢地走过来。 “武夫!”郭老四心里暗笑,我能上了你的当?你有千条计,我有老主意—我就拿枪对着你们,人再快,也快不过子弹,跑是不可能的,想趁我失神的时候下了我的枪更是妄想。 郭老四心知肚明,看似自己有隙可寻,但靠近自己一米之内,就是自己开始感觉到吸力的井道,到时候自己开枪射伤了常盛,恐怕那怪物就见血发狂,说不定全力谋食把他吸了进去,自己也难以逃脱。 “这可是你自己找的。”郭老四一狠心,只等那吸力大作,就开枪射伤常盛。没想到这常盛走进郭老四一米之内,那井底“哗啦哗啦”水声大作,但只一下,就似乎彻底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吸力出来。 古怪!郭老四马上愣了一下神,井里的地龙难道跟他是亲戚,还有休假的时候?不对,问题就出在他手里那个古怪的黑球之上。和刚才比较,常盛的变化,就是手里多了这个黑球! 原来这小子,真的认识这宝贝,这是扮猪吃老虎啊。 这个想法同时在郭老四和刘季的脑子里转过。而徐克简直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常盛一脚踢在郭老四的关节上,把枪踢飞,撞在井台子上弹在了自己的脚下,他用脚尖一挑,单手接住了那把枪。 他对郭老四喊了一声:“怎么,还不起来快走?”郭老四这才回过神来,起身不顾考虑不通的问题,直接向前走过了井道。 常盛回头,叫刘季把那把枪捡起来,然后和徐克一起过来。刘季拍拍常盛,“兄弟,谢谢了。”常盛咧嘴一乐,“兄弟,认识这么久,就你这句喊得最真心。不过我是警察,不能容忍谁在我面前行凶,你可也要委屈了。” 刘季叹了口气,看也不看徐克一眼,“这秘密是真是假,到了墓地自然知道。”这个表态让徐克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郭老四在路边,一只手捂着受伤的手腕关节,正看着常盛,想看他怎么安排。 常盛大大咧咧地席地坐下,到了这个时候,恩怨纠纷再多谈只能内讧。现在枪杆子握在自己手里,剩余几个人都是人精,形势比人强,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这些人再内讧了。 刘季抓住这个机会,表明了他的态度。有什么问题和恩怨,可以在出了墓地之后再解决。虽然过了障井,依旧随时可能有危险出现,所以大家需同仇敌忾,才能保证个人的安全。 虽然不大情愿,但是徐克也知道现在形势是东风压倒西风,自己不好翻身,只能点头答应。郭老四也连连点头,不过心思已经不在究竟怎么团结奋进上,反正,墓地自己一样要进,进去之后有什么变化,自己的经验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他在刘季把话说完之后,把目光停留在了常盛的身上,问:“常爷,刚才你那么威风,一大半是我替你求来的那个黑球起的作用吧。到底是什么东西,也亮亮底子,让我们清楚清楚?” “你说这个?”常盛把那个黑球重新亮了出来,从表面上看,这个黑球普普通通的,看不出哪点名贵或者能有压服地龙的威能。 “这叫吼胆!”常盛说。 之所以认识这个东西,还要从他在缅甸的时候说起。缅甸的森林里盛产巨蟒,有些活了千年,成为地龙的巨蟒生性狂暴,缅甸丛林里的村庄部落因此损失惨重。缅甸人畏之如魔,所以往往在地龙出没之前,就远远地迁移避灾免祸。 一次演习,常盛在丛林里与同伴走失,因为丛林树木遮天,不辨方向,通讯设备也无响应,因此与大家失去了联系。天擦黑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村子,茅屋草舍,就去求宿。不料想,那一夜村子里就遭遇了地龙,虽然没有这井里的地龙庞大,那身躯也令常盛大吃一惊,他随身携带的97式微冲一阵扫射,没想到子弹打到地龙的鳞甲上,只留下一个白点,便纷纷弹跳开来。 那吸力是地龙处于蟒蛇阶段时的看家本领,成了地龙后,吸力更大。这怪物用嘴一吸,村子里半数房屋茅草横飞,几个村民站立不稳,直直地飞进了它的嘴里。 地龙吸走的几个人,显然不够填饱它的肚子。看似庞大的身体行动起来却快捷无比,它身子一圈,就把这个小小的村子围绕在了身体正中。这下连村民带常盛,都成了它的瓮中之鳖,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村子里最老的村长却从自己的房子里走了出来,手里托着一个不过蚕豆大小的黑色小球。说来也奇怪,那地龙见了此物,似乎格外不安起来,马上松了围成的蛇阵,比来时还要仓皇地消失在了树林里,一路慌忙奔走,撞断了不少两人合抱粗细的大树,一些林中的动物也跟着遭殃倒霉。 常盛当时就对那个黑色的小球起了兴趣,得到村长同意后,好好地把玩了一番。村长说那是吼胆。其实那吼原本是缅甸丛林里的一种金毛小兽,幼时吃蛇虫为生,和地龙一样得千年而进阶为吼,这吼力大无穷,天生又能克龙与蛟。 缅甸与中国接壤,传说也有雷同,在他们的传说里,也有吼敌五龙三蛟,毙敌而亡的传说。虽然这进化来的吼没传说中的吼有那么牛的威力。但是,对付同样不是真龙的地龙,还是有着天生的相克作用。 吼胆不易得,是因为吼很少有天敌和伤害到它的动物,实力强横的它们往往是因为岁月的消磨而自身灭亡,这种动物死后—支撑了肉体千年的寿命一旦消逝,马上会化成尘土,唯一能留下的就是这个¨wén rén shū wū¨吼胆。它虽然是吼身体的一部分,但吼胆是吼身体的精华所在,里面蕴涵的液体更是地龙类的克星,任你是再大的地龙,只要液体沾上身体,就像普通人被泼上了浓硫酸一般,不但皮肉腐蚀而死,运气不好连骨骼都留不下来。 “这就是吼胆?”刘季听完后,好奇地问常盛,常盛点点头。郭老四看向那个吼胆的眼神完全像色狼看到美女一样,他几乎要扑过去抓住那个吼胆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接下去我们怎么走?”徐克是唯一没有受到吼胆诱惑的人,用柳下惠的姿态和冷漠问刘季。刘季看了看自己,确认了一下徐克问的目标人物是自己后,直截了当地说:“我不知道。” 徐克摆出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不齿地说:“这是你家祖先设计的墓地,你能不知道走法?”刘季站起来拍拍自己裤子上根本没有的灰,根本不屑回答徐克的问题。常盛凑过来,一脸“你告诉我吧”的模样。 刘季白了他一眼,转身问徐克:“你会不会百鸟朝凤枪?”接着,刘季用轻蔑的语气说,“如果你会你祖先这路枪法的话,别说一个常盛,就算十个,你不用手枪也能把我们杀上千百次了!”两个人又蛤蟆鼓肚子样地互相看了半天,徐克心里骂死了这个尖酸刻薄的小子。郭老四看形势不对,马上打圆场说:“走吧走吧,先探探路再说。” 刘季这才算是收回了轻蔑的眼神,然后一路径直向前走去。起初跟在他后面的几个人都倍加小心,避免中间再有什么古怪的东西忽然冒出来。可是走了几十米之后,一路平安无事,他们的心也就放到肚子里去了。 徐克心里鄙夷刘家的人没一个好东西,明明知道怎么走,还坚决不承认自己知道。要不是掌握了图纸,怎么可能把路领得这么顺畅。他偷眼看了一眼郭老四,正看到他向自己投来的眼神也充满了怀疑。 “你不是不知道怎么走吗?”常盛边走边问刘季,“这不是没碰到什么危险吗?” 刘季一个急停,对他说:“你走前面,我们跟着你。”说着,站着的身子一动不动,常盛来了蛮劲,也不多想,起身就走。他看到刘季眼睛里含着笑意,知道不会有什么恶意。 果然,常盛带的路也是一路平安,刘季边走边大声说:“难道你也知道路线,也没遇到什么危险啊?谁要是猜测在地龙障井后还有埋伏,谁才是真正的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这话说得没错,要不是因缘巧合,常盛带了吼胆破了地龙,那个血食的传说也不知道能不能奏效,再设下什么埋伏,真的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了。 想清楚这点,几个人顿时都觉得身上轻松起来,都加快了步伐,几乎是一溜奔跑,没费多少时间,就接近了青石的墓地。眼前的大殿一点点地变大,常盛几乎要欢呼起来,又一次加快了速度。 在离墓地大概百米左右的位置,常盛忽然停下了脚步,他看到眼前路的正中又出现了一口古井。除了井栏完好外,其余地方和那个障井一模一样。虽然他性格莽撞,但到了这个关头,也算是粗中有细,自己身上的吼胆虽然可以压服地龙,可是谁又知道这个井里究竟有着什么其他怪物? 井底传来一阵不安的咆哮,接着从井里炮弹一样强劲地冲射而出十几道影子,这影子飞出井栏大概有二十多米高,然后直直地落了下来,插在青石地面上,深可过寸。 十四具尸体,身上的皮肤被腐蚀一空,血肉淋漓,但却没有血流淌下来,像是就那么保持着死前的状态被凝固在了一起,成了几具看上去血淋淋的干尸。有几具尸体上,身上有些部位的衣服还完好,只是肌肉、衣服上还挂着一条条绿色的黏液,显得格外恶心,他们空洞的眼神盯着刘季一行,似乎在看着进犯的敌人。 徐克战栗起来,他指着其中一个颤抖着喊道:“爷……爷爷。”那个尸体胸前还有块衣服,是块对襟的黑绸马褂,上面扣子上还挂着一个金色的怀表,怀表上刻着一个醒目的“徐”字。 看到这里,徐克想到了自己的父亲,秘密火化的父亲除了身上没有黏液,也是这个样子。而且自己族谱里记载的失踪的祖上一共就是十四个人,其余都是在家暴毙,情况都是如蜕了皮的青蛙一般。 “有古怪!”郭老四低喝一声,提醒大家注意。几个人向后退去,常盛迅速把枪指向了那十几具尸体。瞄准之下,常盛才发现,自己这支从郭老四手里夺下的枪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郭老四卸了枪簧,从这点可以看出,郭老四也是玩枪的好手。 那么郭老四刚才要他们自残究竟是什么用意,是虚是实?这样看来,对徐克他又是什么想法…… 耳边忽然响起了风声,其中一个尸体腾空而起朝着常盛扑了过来。常盛慌张之下,只能一个驴打滚,勉强横着滚躲了过去。那边郭老四已经从背包里摸出了几个黑驴蹄子和一包糯米来。 把东西塞进刘季和徐克的手里,郭老四大喊说:“把糯米往地面上撒,要是粽子近了身,就把黑驴蹄子塞进粽子嘴里。几个粽子没什么大不了,应该不是问题!”听完他的话,刘季泼风似的把手里的糯米朝着继续扑向常盛的粽子撒了过去。那粽子没有灵智,自然也不知道躲闪。糯米落在它的身上,郭老四一喜,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能得手。但笑容很快凝固在了他的嘴边—糯米打在那粽子身上,粽子似乎连疼都没有感觉到,更别说与尸毒相克,冒起黑烟了。 就在他走神的时候,另外几具尸体也动了起来,其中一具一跃就落在郭老四的身前。郭老四连忙把黑驴蹄子向着粽子的嘴巴里塞去,靠着多少年来的经验,把黑驴蹄子正好塞入了那粽子的口中。 粽子不倒,也不继续用手来掐郭老四的脖子,而是向前一冲,把郭老四顶了个跟头,绿色的黏液沾到了郭老四的身上手上,顿时有些地方开始灼热起来,像是挨到了烧红了的烙铁一般。这绿液有腐蚀作用,郭老四狠狠心,从包里拿出了那把自己的铲头,把那块肉连皮带肉地铲了去,胡乱用衣服袖子撕开裹了两把,把铲子扔在一边。郭老四从包里拿出了一只黑糊糊的棒子来,一按开关,咬着牙向着那奇怪的粽子冲了过去。 第七章 生死 土行凶险,谁都有托底保命的玩意儿。这行人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快,少不得要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放在过去,这些保命的东西都是从哪个窑里起出的名刀宝剑,古代传说中有名的物件,都能削金断玉,吹毛断发,是最好的防身利器。还有人取了不少门派制作的独门法器,行当里传下来的摸金符,包括罕见的地龙牙当然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近年来,这些玩意儿是越来越少,想踅摸到合用的,难上加难。不过有时发现了窑,时间不等人,土行里的人也大多开始热衷于现代科技。 比如大规模的土行行动,有的已经从越南、缅甸那里走私过来了枪支,来保护自身的安全。还有更惫懒的人物,直接就上了炸药,虽然这也属于“一力破万巧”的路数,但就正宗土行人来说,是极端受鄙视的行为。 再者一些著名的陵墓,靠近城市,周围繁华,用炸药反而更容易惹出麻烦,相信要不是顾及这点,以徐克的财力,雇佣几支专业的爆破队伍把整个墓地生生爆出一条路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郭老四虽然算得上是老派人物,可是手里也有自己的称手家伙,就是现在他手里挥舞着的这个黑色的橡胶短棍。 这个棍子是个多用电棍,不属于警用和安保防身,是不知道什么人通过路子,从战火纷飞、极端混乱的伊拉克倒腾回来的。里面安装了变压设备,可以用民用电充变成4万伏的高压,连续对对手造成十次以上的致命电击。 棍子中间空着的地方可以补充压缩的氢气。在电力虚弱或者需要的情况下,按动按钮,就会使电火花和压缩氢气发生反应,喷出热量在1000摄氏度左右的高温火焰来。 总而言之,中国警用的电棒和这支电棒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当时卖家要价也是狮子大开口,直接叫到了三万美元,本来郭老四起身想走,但是看到卖家用电击穿了一层1.5寸的钢板后,还是乖乖地拿出了三万美元,把它当宝贝一样收入了自己的背包里。 这电棒是郭老四的秘密,除了第一次试手,他自己没有再用过。得到电棒后没多久,他就发现了一个小规模的战国诸侯墓。轻松进入墓室里,结果遇到了一个刚刚尸变的白毛粽子。郭老四只用了一次电击,那粽子就散发出了焦煳的味道,黑得像烤猪一样倒在地上,满身的白毛也被高温烧成了灰烬。 这时,郭老四可谓一棒在手,天下我有。他顿时有了胆量,焕发了青春,誓要报自己铲肉之仇。 棒子碰到那粽子身上,郭老四大喊了一声:“倒下!”说着,按下了电击按钮,闪烁着的蓝色电火花在粽子身上拉出一溜闪烁的电弧,粽子的身上立刻散发出了烤臭肉的味道。这电火花碰到了黏液,似乎变得格外兴奋,一路顺着黏液,竟然在空中快速闪烁,闪进了那口井之中。 大家借着这个势,这才看到,原来这几个尸体根本就不是粽子,也不会自己前进、攻击。只是它们的出场过于震撼,让大家没有时间去仔细观察,经电弧一闪,它们身后一条不太显眼,大概只有指头粗细的黏液“绳索”便暴露了出来,它们就像舞台上的牵线木偶一样,原本就是井底的怪物操纵攻击的。 几个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想到了一个问题,井底的怪物绝对不是那地龙,因为地龙如果能这样攻击,刚才早就攻击了郭老四,从操纵尸体的情况来看,这东西应该是具备自己的智慧的。相比于没有智慧的强大生物,这种有智慧的生物应该更可怕。 郭老四手心里都捏出了一把汗,可能是电棒震住了这个井底的怪物,这么久尸体一动也不动地没有再攻击。不过,没人敢冒险向前一步。 谁都知道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随着震天的一声“呱呱”怪叫,井底里猛地跳出了一个庞大的黑影,牵扯着几个尸体同时向天上飞去。等那物落下,几个人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血红色的大蛤蟆。 这蛤蟆,堪称蛤蟆里的祖宗。亚马孙那些大个的雨林蟾蜍和它比起来,简直就是孙子。它身上闪烁着红光,身体大概有三米左右宽度,前腿后腿各有五米左右,身上肌肉块块凸起,比那些经常看到的健美先生显得要健壮许多。这红色蛤蟆的嘴边,流着一层尸体上的绿色黏液,它肚子不断起伏着,与想象中的怪物相比,要显得可笑滑稽得多。 蛤蟆一张嘴,喷出了一团黏液,不过这黏液不是绿色而是透明的,黏液准确地喷到了站在蛤蟆最跟前的郭老四身上,郭老四顿时被浇了个满头满脸,身体犹如陷入了胶水当中,动弹不得,看上去像一个大号的果冻。 郭老四心里一凉,幸亏身上没有那绿色黏液沾到的灼热感,他奋力挣扎了两下,没想越动越黏。 他勉强把手里的电棒伸了出去,刚想按钮,才想到自己身上也是黏液,恐怕电不到蛤蟆,自己就先给电得烂熟了,马上转换了按钮,电棒头上,喷出了高温的火焰来。火苗喷出去十米有余,接触到了蛤蟆,马上里面受到高温的氢发生了小型的爆炸,一阵爆裂声后,蛤蟆身上的黏液显得少了许多,蛤蟆吃疼,大叫了两声,但显然没受到什么根本性的伤害。 “妈的,这鬼地方,哪里养的这么大的蛤蟆!”面对常盛的牢骚,刘季近似呻吟地哼了一声说:“蛤蟆?拜托,这是朱蛤。它身上绿色的黏液是毒中之毒。我在书上看到过,这东西一般生活在地下水域里,称王称霸。不过它怎么会到这个井里,成了障井的镇压物呢?” “蛤蟆再大也是蛤蟆,有什么区别。”常盛嘟囔地说,不过心里还是隐隐发毛,这蛤蟆看来被那火烧了一下没有什么感觉,不像有大碍的样子。就这庞大的体形,如果电火无效,子弹更不可能给它带来致命的伤害。他虽然对自己的拳脚有信心,却也清楚,上去玩肉搏,即便沾上蛤蟆身上的黏液,也够自己喝一壶的了。 “蛤蟆再大也是蛤蟆”这话虽然是牢骚,但是却让刘季心里一动。这朱蛤天敌本来不多,能长到这么大,必定是水下有广阔的地下水域能够提供它生长的空间。按照它的性格,绝对不该出现在这小井之中。唯一的可能就是水域里有东西压制了它,让它不得不固守在小井周围,不敢离开。 蛤蟆最惧怕的天敌就是蛇,那地龙以前是蛇身,必定是自己先人用地龙入井克了这朱蛤,只是地龙可能受什么限制,不能到这朱蛤身边,要不恐怕现在这耀武扬威的蛤蟆早就成了地龙的排泄物了。 想到这儿,刘季脑子里灵光闪现。看现在的局面,郭老四的电棍攻击虽不致命,但是多少让这朱蛤有些顾忌。倒不如,趁现在这蛤蟆对郭老四的电棒尚有些惧怕,抓紧想好对策。他快步走到常盛的身边,说出了自己的计划,紧盯着常盛,唯恐他不舍得那吼胆。 常盛这家伙听刘季说完,倒也爽快,从口袋里掏出那吼胆说:“反正是最后一试了,如果不起作用,估计咱们只能干瞪眼回去算了。或许徐克这样的有钱人,能组织一支小型的军队过来,多带常规重武器,也未必不能进去。”拿到吼胆,刘季一路狂奔,回到进洞之后的井边,顾不上喘气,连忙用包里的铲尖刺破吼胆扔下井里。这东西一被刺穿,犹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迅速干瘪下去,这时候只听那落了吼胆的井里翻江倒海一般响起了翻动水花的声音,只是不见地龙上来。 地面猛地一颤,似乎什么东西被绷断了一般,刘季紧握的双手一松,知道十有八九是传说里锁“黑龙”的锁链被它挣脱了。 想这地龙是四百年前被锁在这里的,这四百年在地下水里不知道吃了多少活物,长了多大的力气,以前难以挣脱的铁链现在未必不能挣脱。 加上地下水寒,对铁链又有腐蚀作用。这吼胆对地龙伤害之大,让它明白自己在生死关头。这几个因素综合在一起,地龙兽性大发,挣断了铁链,是务必要回那水域之内,躲避这吼胆对自己造成的伤害的。 这一来,真是龙归大海,猛虎去了深山。这地龙一入水,身上被吼胆沾到的地方还在不住地腐蚀,吃疼之下,它就想起了到更远的地方避开这要命的冤家,刘季向回跑动的时候,也感觉到了地面在不断轻微地震颤。 “你不是把这里给炸了吧?”刘季跑近了,才发现几个人又和蛤蟆纠缠起来。郭老四虽不能动,但是手里的电棒却是坚固的防线,那蛤蟆倒也狡猾,就是不敢向前,只是拉动那几个尸体不断地攻击这几个人,让这几个人抵挡了半天,就连常盛体力超群,也逐渐吃力了起来。 刘季大吼,要郭老四连续用电棒攻击。那电棒虽然体积小,但郭老四又连续地发了三次的火焰,看起来还算富余。蛤蟆看郭老四疯狂攻击,变得有一些畏缩,开始向后退却,虽然一两次连续火烧给它造不成什么伤害,可是第三次烤干了它的黏液后,就刺得皮肤剧痛。这蛤蟆既然有了一些智慧,自然看得出郭老四要拼命,又加上不知道那黑色的小棒子还能发出几次火焰来,衡量再三,还是用与体形不符的迅捷,转身跳入了井中。 “快走!”刘季一把拽过了郭老四的电棒,问他,“还有火吗?”郭老四苦笑,这电棒剩余的氢气不多,顶多也就能发出热量二百摄氏度、左右的一尺长的火苗。刘季听他这么说,马上对准郭老四按下了按钮,常盛脸色一变,但是那火焰已经向着郭老四凶猛地扑了过去!他只觉得热浪扑面,不过只一下,郭老四身上就点火全无,只是那黏液被烤干了八九。 几个人跟着刘季跑出去大概五百米,就听到井中叫声连连,那蛤蟆冲天而起,不过十几具尸体则没有跟出来。蛤蟆浑身是血,一条后腿只余一半,接着井口迸裂开来,那地龙硕大的头颅冲了出来,信子一卷,竟犹如卷昆虫一样把蛤蟆卷进了肚里。 常盛还有心回头看看,大叫一声:“好,这也算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这一嗓子,似乎惊动了地龙,它摇摆着身子,想完全脱身出来。片刻就带得井垮地裂,一个转身,巨大的蛇头已经在刘季他们百米开外,只要张口一吸,恐怕大家都难逃生天。 几个人干脆放弃,刘季闭上眼睛,长叹一声道:“人算不如天算。” 时间如此漫长,一闪念,几个人各自想了许多,徐克仰天长叹,想不到我徐家宿命如此,任凭万千算计,也不能更改。 忽然,常盛发出一声轻微的“咦”。 几个人这才感到不太对劲,按照地龙的吸力,头颅从井中出来,那可真是无拘无束,只要张口一吸,恐怕几个人就尸骨无存。可现在,半点的吸力也没有临身。 闭目等死几分钟后,也没感觉到吸力和地龙冰冷的信子和牙齿,几个人相继睁开眼睛。眼前地面上,整个地龙只余下了一具灰色的巨大骨架。这吼胆之威彻底发作,让几个人死里逃生。 原来,这吼胆不愧是地龙天生的克星,那么硕大无朋的一条地龙,这么一会儿工夫,就被彻底地消融腐蚀,死于一旦。 眼前一片开阔。不管是经验丰富的郭老四,还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常盛,都知道接下来等待着他们的就是坦途。正如之前刘季所说,不管是谁的墓地,有这么两个怪物拦路,其他机关绝对再也用不上,如果有的话,也会是进入主墓室之后。 主墓室就在眼前,飞檐斗拱,威严肃穆,看起来气势恢弘,大概有十五六米的高度。郭老四擦了擦头上的汗,“走啊,爷几个,都愣在这干吗,杵这儿当电线杆儿啊?” 千辛万苦,危险重重,总算到了最后的目的地。不仅徐克,几个人内心里都是一喜。郭老四在前,迈步进了主墓室的大门,忽然站定,一动不动。 常盛搓了搓手,低声说:“老家伙看到遍地的宝贝了,都呆了!”徐克和刘季快步进了大殿,也愣在了那里。不但如此,换了任何人来,进了墓地,估计也是和他们一样的表情。这个外面看起来气势恢弘的殿式建筑不但没有大门,而且走进去你才发现,里面看到的情况和外面根本不符。 站在墓内,感觉就是狭小,犹如一个表面看上去很大的木头盒子,结果四壁厚到只给盒子留下了很小的空间。这个墓地就是如此,怕是来上十数个人,就要站得密密麻麻,人挨人、人挤人了。 靠近背墙的位置,是一座高台,高台的宽度恰好与墓室相等。那台子之上,放着一口通体晶莹的棺材,不知是什么材质所制,看上去感觉剔透,恍若玻璃或水晶,却偏偏看不见棺木中的任何情况。几个人屏住呼吸,任谁都知道这是个宝物。 不过就连最见不得明器的郭老四,这个时候也慎重起来。自古道,行百里者半九十。古代设计墓葬的专家,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心理学,但在心理学的运用上通常出神入化,往往能抓住人在艰险后的懈怠时期,再用设计的机关给予致命一击。 从这口巨棺来看,墓室内搭配任何金银珠宝、古董字画等贵重的物件,都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怪就怪在这墓室内,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殉葬物品。郭老四暗自揣测,恐怕有什么贵重的物件,也多是在那棺材之内了。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徐克耐不住,率先站出来说:“我先过去看看,你们断后。”刘季心里一悲,有些同病相怜的味道。“宿命”一词,最难琢磨。任凭你富贵荣华,贫寒百姓,都逃不出注定的命运。想来这徐克也是被家族秘密所逼才如此,看似这会儿风平浪静,谁知道这一去会有怎样的风险? “小心!”一句话出口,刘季才想起徐克和自家的恩怨。徐克扫了他一眼,默默地继续向前走去,剩余几个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徐克抬腿向前,脚落在地面上,发出了“咔哒咔哒”的响声。响声在墓室里回荡,眼看着离棺材越来越近,他内心的情绪也越来越激动。 想徐家,自徐达死后,恶毒的诅咒缠身,历代族长,都辛辛苦苦、费心劳力地想要将诅咒破去,一睹此墓地内的究竟。可是,数百年来,家族内几代人中不乏人杰,各种方法也都想到过,却都落了个身死其中、不得善终的结果。 好在上天眷顾,自己的父亲身死不久,在自己的布置和设计下,总算是没有白费心血。眼看着数代人没有办到的事情今天自己要实现了,他这心中有欣喜,也有悲哀,可谓五味杂陈。 一步步靠近棺材的徐克,走到了距离棺材大概五米处,只需要两三步,就能够马上揭开这古怪陵墓的所有秘密。 墓穴里静悄悄的,所有人的心跳声清晰可闻,呼吸相继变得粗重了起来。 刘季心里想的是,这个墓穴的秘密被揭开,自己祖先刘伯温这么做的用意肯定会被大家知晓,算不算是这个神秘莫测的老祖宗给后人留下的宿命就此终结? 郭老四则是若有所思,不知道徐克会不会反悔,到底其中有多少明器会给自己。再者,仔细想来,听徐克说话,那常盛职业乃是警察。这小子素来一根筋,如果有了货,会不会闹着非让自己上缴国家不可?要知道,摸金倒斗,原本也是犯罪的事情。 常盛粗豪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姓徐的,你又有什么弯弯绕?怎么学孩子,转起圈来了?”徐克的情况,果然不对,看上去就有古怪。这三四步的距离,他视而不见,反倒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双眼茫然,四下打量着。 思索了良久,徐克的眉头紧锁,竟然在原地转起了圈来,看上去步伐不小,还不时地跳跃蹿纵,可是整个人就像被磁铁吸住的铁屑一样,左右出不了那个圈子。 常盛着急,就要过去质问徐克到底搞什么鬼。刘季从后面一把按住了他,力气不大,但常盛知道有事,便停下了脚步。 徐克那厢,头上逐渐见了汗,可是却不知疲倦地越走越急,嘴里还发出了愤怒的叫声,挥舞着双手,似乎在跟什么看不见的无形怪物搏斗。 郭老四失声说:“麻烦了,没想到在这儿还能遇到最缠人的阵势。” 常盛晃晃脑袋,“阵?是《三国演义》里,诸葛亮布的八阵图?”郭老四没言语,看了看刘季。虽然郭老四是摸金行业里的翘楚,对于普通阵法略知一二,可是现在这情况,跟那些阵法截然不同。 那些阵法,墓穴里本身就能看得出一些古怪,比如以石为阵,或者以器为阵,讲究的是要有现实的东西,围绕阵眼,才能借用天地或者磁场之力,产生阻拦或者迷惑来人的效果。 即便是这样有实物的阵法,在郭老四进过的窑里也是凤毛麟角。就算你权倾天下,一般懂得阵法的都是世外高人,未必愿意为你的墓葬出手。 而今天这主墓室中,空空荡荡的,根本没有成阵的器具。除了那个巨大的棺材,再也没有其他物品。这种无形无实的东西,虚无缥缈,让人费解。破阵,一般的办法就是找出阵眼,然后想办法毁坏阵眼,现在的问题在于,根本难以知道阵法由什么布出。 刘伯温是绝世高人,此处墓穴既然是他布置,那么阵法大概也是他设下的。郭老四想,换了别人,大概会有问题,可是刘季家学渊源,肯定有破解的头绪。 “是阵法!”刘季点头认可,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在墓穴里上下左右地看了起来。 刘季心中发苦,知道现在几个人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如果这阵法不破,徐克就陷入其中,难以救出。而那个天大的秘密埋藏了数百年,本来今天就可以见了天日。现在这个阵法却阻断了希望。 看了半天,刘季面现深思的神色,其实内心尴尬异常。当初,学习风水堪舆之术时,爷爷倒真的传授过阵势之法。 所谓阵势,是借助外来器物,或者其他物件,沟通天地、磁场,产生奇异力量的一种本领。这内容对成年人来说,也是深奥异常、分外枯燥。刘季这个十几岁的孩子更是抱着混混看、搪塞过去的想法学的。 后来逼迫了几年,刘仲发现刘季不过是学了个皮毛,气得呵责刘季一番,可是看他实在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和天赋,只能丢下不少古卷,让他自行领悟,学多少算多少。 刘季抗争胜利,当年为此窃喜。在他看来,爷爷多此一举。现在战争是热兵器时代,就算你摆这个什么鬼阵势摆得炉火纯青,也难免被别人一顿炸弹轰得七零八落,再加上刘季一向抱有“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思想,认为就算是起了战乱,跟自己也没有半点的关系。 现在看起来,艺多不压身,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当初学了一手透彻的阵法,现在何至于在这儿装思考? 就此离开,绝不心甘。刘季只得硬着头皮,用自己所学的皮毛推算阴阳五行,坎离震兑。不过,内心里倒真是清楚,指望自己破了这个阵势的可能,就像指望中国男足拿世界杯一样渺茫,简直可以让上帝都放声哭泣。 眼前这块地方,地面平滑,没有外物,依靠什么成阵还真是值得推敲。阵法不破,这棺材就是五米天堑,咫尺天涯。刘季心里恼怒,想那徐家后人也是愚笨,当年就算是我祖宗让人拿了图样来让你依样建造,可是你起码留个图样,或许还有个线索,能让后人找到个破解的方法来。 抓不到任何头绪,刘季低头沉默,装作想办法的样子,考虑着究竟怎么应付这个局面,实在不成,只能离开,电话给爷爷让他过来一趟。可是爷爷虽然能破这阵势,恐怕等他来了,这姓徐的也死得不能再死了。再说,知道我偷坟掘墓,万一这不是自己的宿命,那个古板的老头,自己不被打死起码也得落个残疾。 他这边心里胡思乱想,那边郭老四和常盛还以为他找到了对策,谁也不敢出声催促。刘季最后拿定主意,打算开口说自己破不了这个阵势先商量一下再说。 心里长叹一声,他一抬头,意外发现了在徐克身前的地面上,模糊地刻着一个图像。再仔细看过去,在徐克的身体前、后、左、右,各有一个图案。 用手一拍脑袋,刘季忽然想起了这图案在哪里见过,才发现刻的怪兽虎首龙身,格外狰狞。与刘季在初到宅子的时候,进门就发现的屋顶房檐上的怪兽雕刻一般无二。 这个奇怪的家伙在这两个地方出现,不知道是有什么联系。 似乎抓到了一些什么,刘季索性盘腿坐下,把头靠近那怪兽看了起来。想想院子里的布局,他大概看得出这是一个四象阵,四象阵的阵兽应该是东方青龙,西方白虎,北方玄武和南方朱雀。 这个怪兽不知是什么东西,顶替了四灵压阵,破起来也一定和那四象阵不一样。 离刘季最近的,应该是北方玄武之位,防护最是坚固,想来也是不想让别人破坏。刘季越想越感到头疼,怪自己的祖先当初非要留什么这样的谜题难为别人,现在可算得上是“害人”终“害己”了。 不对!刘季忽然拍了下大腿,徐克说过,这图纸是我先祖设计的,为什么和他们院子里的阵势那么雷同?而且徐克在院子里生活了这么久,也没有发现院子里的秘密。由此推断,这院子建造的时候,应该布局也出自一个人之手。这样说的话,那么这个墓地里的阵形其实是按照院子里的阵形设计的,应该是想方便徐家子孙的出入。 我说嘛,我老祖宗不该是个坏人。刘季心里有了想法,更确定了自己的推断。可是一样的阵势,为什么院子里的出入正常,这里却困住了徐克呢?难道是他在作假? 他抬头看看徐克,看他快速转动,头上已经见了大汗。存心试探的刘季猛地大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可是近在咫尺,徐克是闻所未闻。刘季挠挠头,以他的造诣实在是想不通这到底是为什么。 看他再次低下头去,等待了许久的常盛再也耐不住性子,大步走过来,一眼就看到了刘季正在注视的图案。 “这不是院子屋顶上的东西吗?”常盛奇怪地说,“怎么这里有四个,院子那里只有三个?”他话音未落,刘季拍手叫好起来,经他这么一提醒,刘季才想起在院子里,这凶兽雕像是三个,门的方位没有雕像,也就是说留了生门阵势。换到这里,关键就在于这个最靠边的北方凶兽,只要能抹去它的画像,就能变活阵为死阵,这也是自己祖宗的高明之处,知道徐家不谙阵法,才给出了一个鲜明的比对。不过,奈何徐家这么多年来竟然没有人走得到这个墓地来,白费了刘伯温当初一番良苦用心。 兴奋得几乎抓狂的刘季用手去抹了抹那画像,才发现,画像竟然是刻在石头上面,然后打磨模糊,故意让人不易发现的。 他指着那画像对常盛说:“快,拿你的铲子把这个画给打磨了去!”常盛依言,把包里折叠着的工事铲拿了出来,使用铲头用力地对准画像的石块铲了过去,两面一碰,火星四溅,只三五下,那画就毁了大半。 这镇阵凶兽一去,顿时阵势就没了作用。徐克眼神一亮,径直向那棺材走去。郭老四不甘落后,唯恐被前面几人抢夺了彩头,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 徐克迈步上了高台,脚下刚刚踩实,就听“咯嘣嘣”一阵响,郭老四大叫了一声:“不好,大家趴下!”整个大殿都震动起来,仿佛地震发生的一刻,厚实的墙壁上忽然开了无数个暗格。 这暗格里露出了闪烁着寒光的连弩,机关一发动,几个人虽然快速趴下,可是那弩箭还是擦着头皮射了过去,带去了常盛头上一块头皮。 那些弩箭一阵急射,足足有几分钟的时间才算停了下来。再看周围的墙壁上全是箭尾,箭身射入厚厚的石墙,没了过半。 郭老四面无人色地看了看这些箭,刚才要是晚一点反应过来,估计一行人都被攒射成了刺猬。看这弩箭的威力,每一支对穿人的身体应该不在话下。 常盛抹了一把冷汗,用手捂住脑袋,血顺着指缝流了下来,“妈的,我还以为什么厉害玩意儿呢,原来就是这一套啊。电视上见得多了去了!”刚刚脱离危险,他就又神气起来。 话音没落,徐克声音颤抖着说:“完了,完了。” 插满了箭尾的墙壁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向中间靠拢,原本距离几个人身体还有一段距离的箭杆慢慢地靠近了站在最边上的常盛的身体。从这里看出去,整个大殿的墙壁都在合拢,照这个速度,他们就算想逃出去,也最多逃到门前,就会被挤成肉酱。 才出虎穴,又遇龙潭,郭老四瞪了一眼常盛,狠狠骂了一句:“孙子,你他妈的到底是属乌鸦的,一句话,我们都折在这里了!” “快上去!”刘季忽然推了郭老四一下,他冷静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只有在放着棺材的高台上,墙壁没有挤压过来。 众人经他这么一提醒,宛若玻璃瓶子里的苍蝇终于看到了光明又找到了出口,用最快的速度跑到了高台上面。 长出了一口气,常盛抱怨说:“唉!这活儿还真不是人干的,危险一个接一个,比我上半辈子当兵的时候还多。” 郭老四逃出生天,情绪大好,不让常盛再掰起来,说:“那是,要不是这次凑巧,这事儿也挨不到你这个狗熊一样的家伙来。”常盛狠狠地呸了一口,转头去看刘季。他发现刘季的脸色却依旧铁青,知道刘季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连忙凑过去问怎么了。 墙壁之间距离越来越小,有些箭杆有了交集。用不了多大会儿,墙壁就会合死再也没有退路。 “你们赶紧找找这台子之上其他的墙壁上有没有什么秘道,不然我们就算是没被弩箭射死,也要活活饿死在这高台之上。” 这话一出口,几个人分头忙碌起来。郭老四拿着铲子在地面上敲着,常盛也有样学样,不过检查的却是四处的墙壁,有通道的地方敲击的声音必定与实心的地方不同。唯独徐克,不去检查其他地方,而是双手用力去推那棺材的盖子。 墙壁终于碰撞在了一起。在碰撞中,看似缓慢的碰撞所产生的压力,让那些箭杆折断,四散着向高台上飞来。这些弩箭设计得颇为阴毒,不但一次齐射后恰好都插在墙壁上不落地下,又将箭杆中间的部位挖成中空,这一碰撞,借着碰撞的力量裂开了箭杆,那冲力让这些短了不少的弩箭再次射向了高台的位置,趁人逃生之后,心情愉悦,精神松懈或者发现道路堵塞着急寻找出路时,不知提防,就会吃了大亏。 幸好这弩箭碰撞飞行之时有破空的声音,有了上次连射的教训,几个人倒也警醒,纷纷就地一滚,滚到了棺材的后面。这棺材所用的不知名的材料显然十分坚硬,就连那射穿墙壁的弩箭碰上,也是发出一阵急促的撞击声音,纷纷掉落下来,棺身倒是丝毫无损。 即便如此,常盛、徐克也挂了花,身上中了箭,一个在左边胳膊上,一个在肩头。刘季因为发现得早,提前伏地并滚到棺后,因此毫发无伤。郭老四在这个时候也显示出了自己积年土行的经验,一边滚动,一边还用一只手把那把工事铲玩得花团锦簇一般,虽然震得手上发麻,但是却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刘季听没了动静,便站了起来打量着遍地的箭矢,心里略宽,从这个设计来看,如果高台上没有离开的法门,也不必再浪费这许多短箭,干脆把来人活活饿死了事,现在这阵箭雨虽然凶猛来袭,所幸大家只受了点轻伤,离开这里的希望显然大了很多。 想到能从这四面不透风的石头盒子里出去,刘季不由得一笑。忽然,这个高台之上的几盏灯竟齐齐熄灭,四周成了一片黑暗。郭老四吆喝着大家“莫动”,从包里拿出了强光的手电打开,亮光一闪的刹那,刘季忽然觉得手边劲风来袭,指尖剧痛,等常盛也打开手电,高台上光亮起来,这才看到在他的手指上,插着一支奇怪的箭支。 与普通的弩箭不同,这支箭头不是三棱透锥的造型,而是在大概寸许的箭杆上有着一个薄薄的刀片一样的东西,这东西的刃只有两三毫米宽度,从手指上掠过,割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 常盛嘀咕了一句:“你倒沾光,只遇到了这么玩具似的东西,哪里像我,胳膊上来了个对穿,箭杆也不敢拔,只能包扎上药,等出去再想办法。”看他为这事嫉妒,刘季觉得好笑,不过郭老四却走过来,一把抓住他的手,刘季看看自己的伤口,想着应该没什么大碍。可是就在片刻之间,他伤口的皮肤下面竟然似乎有什么重物一样向下坠去,那东西所到之处,皮肤与肌肉顿时分离。那疼痛真是剥皮一样,刘季忍不住大叫一声,然后抱住伤手。 重物到了指根,刘季的一根手指上肌肉和皮肤已经完全分离,看上去像戴了一个人皮的指套一样恐怖。而他感觉那东西在到了手掌之后,似乎自己分离出了大小十数个同样的物体,体积虽然有所改变,但下坠的感觉依然存在,只不过速度慢了下来。 照这个速度,大概不要半个小时,自己整条手臂甚至身体都要皮肉脱离。常盛走过来一把攥住他的手,用力地按压。但他用力之处,那东西就如水一样散开,在其他地方又重新聚合,显然这个方法抵挡不住它的侵袭。 刘季看了看郭老四,指望他能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郭老四跺了跺脚,“谁想到这高台上还有随弩阴箭。”刘季忍不住疼痛,强咬牙关坚持着不叫出声来。听了郭老四的话,刘季从来没有大变过的脸色也变了,这随弩阴箭他在野史上看过记载,起源于军中,朝代不明。起先是用来对付敌方的无敌大将,当年唐朝白马银枪的罗成就是死于此箭之下。 这阴箭虽然体积轻小,但正是如此才更不容易被人发现。往往在战场之上的箭矢如雨,都可以被那些有名的将军凭着自己的武艺拨打抵挡。只要等到救兵来临,那弩箭就失去了作用。而阴箭就是在箭雨中趁乱发出,或者在箭停后敌人疏忽的刹那发出,射中敌人。为了弥补杀伤力的不足,有的往往还在箭头上涂抹上各种剧毒。 看自己身上的状况,刘季知道那小箭上必然有什么毒药无疑,几个人没人懂得药石,看来自己活活要受这剥皮之苦至死啊。 想到这里,不由得悲从中来,自己年轻无辜,千里迢迢地从浙江到北京,落了个这样的下场,竟受如此酷刑而死,也不算善终啊! 失去了希望的支撑,刘季再也无力支持,只能靠在棺材上坐下,把那伤手垂了下来。鲜血顺着手上的伤口流淌下来,打湿了整个地面。不过,这一来也算是有了变化,那些散开的东西随着他的手下垂,重新向手指方向坠了过来。不一会儿,从那个手指的伤口里,滴落了一滴银白色的圆球,圆球一落地,就软软地滚落在了血液里,明晃晃的十分耀眼。 剩余那些,都堆积在了手指尖的皮肤与肌肉之间,把皮肤撑得胀了起来。刘季连忙用牙齿咬破指尖的皮肤,连连把那些圆球滴落到了地上。圆球挨到了土地,逐渐沉没在了血液之里,一会儿时间,就再也找不到它们的踪迹。 举着自己皮肤囊肿、只剩余点点肌肉挂在上面的手指,对着鲜血淋漓的手掌,笑得有些诡秘的刘季,看起来像个刚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腐尸一样。 “水银。”刘季笑了一下,原来是水银,剩下的三人也恍然。俗话说,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水银比重很大,古代有酷刑之一是剥皮,行刑的时候就是在犯人头皮上开一小口,取半碗水银过来,灌入头顶伤口之中,借着水银的比重和渗透能力,只需要不到半个时辰,那张人皮就完整地从人的肌肉上脱落。 这个时候刽子手过来,在脚上手上各割两刀,分了人皮拿到官府去验。 剥皮的刑法因为过于血腥,所以历朝历代使用得不多,唯独在明朝,却几乎成了惩罚犯人的寻常事。不过虽然正史有所记载,可是所记载的执行数量和实际数量却有很大的出入。 洪武年间,明律贪污一两白银者即处剥皮之刑,可是正史记载,洪武年间剥皮刑例总共不过二百来人。但是实际上,明初的贪污之风甚烈,朱皇帝定的贪污指标门槛又低,受到这个刑罚死的,怕是成千上万,只是秘密进行罢了。 伤兵满营,郭老四被尸体黏液腐蚀了手,常盛和徐克又中了劲弩,刘季的左手也差点被水银废了,现在几个人的战斗力只剩当初的一半不到。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先寻找退路,二是先打开棺材。 几个人争论不休,最后还是郭老四说了自己的意见。在土行里,有很多死地出生墓,指的就是被困之后,那活路往往在死地之中。棺是至死之物,不如打开棺材,看看能不能真的从里面找出可以走出去的活路来。 商量过后,几个人站起来,用双手和肩膀抬起棺材来。徐克喊着号子,一、二、三,三声数完,众人一起用力推着那棺材盖子。可这棺材盖子似乎有万斤之重,又似铜浇铁铸的一般,纹丝不动。 又试了几次,几个人精疲力竭,只好先坐下休息。唯独郭老四一个人拿着手电,围着棺材转了起来。他用手指摸着棺材盖与棺身的缝隙,仔细地走了几个来回,然后颓然地坐下说:“不成,这棺材是假的,棺材盖和棺身是一个整体,我想,我们找错了墓地,这次恐怕见不到真神了。” 第八章 绝境 从进洞到现在,不见天日。不过根据常盛的手表日历显示,时间已过去了三天左右。几个人所带的食物与水也消耗得所剩无几。 徐克当初想着自己大队人马,前面又有刘季等人开道,所以自己随身没有携带丁点的食物。这几天,一直是刘季和郭老四不时地接济他一些饼干之类的食物。 现下被困在这个地方,想要逃出去,不找到秘道的话应该比登天还难。看四周的石头墙壁,厚度和硬度简直就是一超前建造的防核装置。 几经努力未果,绝望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没想到拼了半条命到最后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常盛几次起身,拿着工事铲四处乱砸乱砍,想要看能不能找出什么出路来。但这终究是白费力气,最后累得气喘吁吁,大字形地躺在地上。 郭老四走到徐克身前,伸手拽起了徐克,一双手在他身上摸索了起来。徐克毫不客气地推开郭老四的手,阴沉地看着郭老四。 “以我对曹家的熟悉,他们不会放你一个人进这个窑来的。你身上,一定有曹家的东西。”郭老四低声说。 徐克一愣,随即哼了一声,自己的双手也在身上摸索了起来。 不过十几分钟后,徐克从上衣第二个扣子后面找出一个绿豆大小的金属玩意儿。郭老四笑笑,“这就是曹家下的定位仪,看来你的师门,对你的确不怎么样。”然后他又冷笑一声,“不过,现在这也可能是我们的救命符。你现在求助,说不定曹家人还能赶来救咱们一命,说什么咱们也不能白给曹家当这个探路的兵。” 话说完,徐克脸上闪过一丝怨毒。自从自己拜入曹家后,曹家对自己的事儿格外上心,还推荐了这个郭老四来帮自己发掘宅子下面祖坟的秘密,谁知道,曹家不单单只要自己每年送上的费用,敢情自己也成了曹家利用的棋子。 郭老四笑了笑,“我也是刚刚想到曹魁的一贯作风。不过,现在咱们怎么出去,才是最重要的,那机器后面有个开关,只要打开,就能跟曹家对话。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哈哈哈!”徐克忽然笑了起来,指着郭老四,“我知道你跟曹家一个鼻孔出气,大概在这之前,你根本没想给曹家留什么好处吧?答应他们,只是想利用我进这个窑来。现在身陷绝境,才出这样的主意给我,可笑,可笑。”徐克说着,将那金属玩意儿狠狠地扔在地上,一脚踩了上去,癫狂一样,“你们都别想,你和那个姓刘的小杂种一样,都跟着我一起死在这里吧!”“别……”郭老四面色一黑,不知道什么时候拽出了保命用的电棍,改电为敲,电棒狠狠地落在了徐克的头上,徐克被这一敲,眼前一黑,顿时昏了过去。 他转身去看常盛和刘季的反应,提防着他们两个人再有什么举动。可是回过头去,却发现,常盛暴起,双手抓住了刘季的衣服,凶巴巴地瞪着刘季,恨不得能咬下他一块肉来一般。 要是平常被常盛抓住,刘季还真没有还手的力气。可是常盛左臂上的伤让他用不出十分的力气来,刘季拼力挣脱,激起了常盛的凶性,“孙子,如果不是你,我会落到这个地步!现在,你还想指使我去跟有电棍的人拼命,你当我真傻啊,我先杀了你!” 郭老四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人,从常盛的话里听出了前因后果。郭老四心里暗叹,在生死关头,人性都是丑恶的,英雄是冲动的结果。可是被困在这里,却无法让每个人都因为冲动而显得高大。 不甘心就这样死在常盛的手里,刘季奋力抵挡。那鲜血淋漓的手抓在了常盛粗壮的胳膊上。他知道比力气自己不是常盛的对手,就使出了技巧,借着站起来的冲劲把整个身体向常盛脸部撞去。 这一下要是撞上,常盛便是脸部开花的结果,短时间里就会失去攻击力。不过侦察兵出身的他手脚灵活,向后一仰头,然后身体随着倾斜,让刘季一撞成了空。可是两个人却忽视了地下到处都是的箭矢。常盛踩在了柱形的箭杆上,脚下一滑,收不住脚地翻倒在地。他和刘季一下一上,身体几乎平行着,都一头撞在了那棺材之上,一同晕了过去。 似乎是遇到了什么难以裁决的事情,郭老四晃动着手里的电棒,上下敲击着自己的手心,眼睛在三个昏迷过去的同伴身上扫来扫去,一会儿凶光大盛,一会儿又缓和下来。 忽然,郭老四将电棍指向常盛的脸部,手指压在开关上。大概有半分钟左右,他长吁一口气,转身来到棺材前,半蹲下身来,手电的光向棺材与盖子中间向上的位置照去。 他沿着棺材边走动,边四处触摸了起来。没多大会儿,他就碰到了一个古怪的凸起物,虽然只有米粒大小,可是郭老四对自己的双手有信心,认为绝对无误。 土行人要求心细手腻,别看虎口有茧,看上去手粗糙得很,可是实际上手指尖的触感像狗的鼻子一样灵敏。做这个行当,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遇到了漆黑无光,全靠耳力、手摸的境地。为了锻炼手的感觉,在学艺过程中,土行人少不了去学习竹编破篾,一根一指宽的竹子,靠手和刀破成数千根比头发丝还细小的篾子。要做到蒙着眼睛在黑暗当中快速破开篾子才算出师。简单地说,土行里混得好的人,手上功夫绝对不亚于那些微雕师或者竹编艺人。 慢慢地挪动了半米左右,郭老四就感觉到了异常,整个棺材与盖的缝隙中,只有这个地方,多出了一个米粒大小的玉针头。 郭老四知道,这就是传说里的血棺,开棺必见人的鲜血。他毫不犹豫地把手指伸了过去,用力一按,从指尖上沁出了一滴血珠。 保险起见,怕有什么其他埋伏,郭老四向后退了几步,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过来用手去推那棺材盖子,不料那棺材依然如故,这是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他托着腮帮子想了又想,连忙拖过徐克来,拉住他的手,狠狠地在那玉针上按了下去。 血沁出的工夫,棺材里就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动。郭老四心喜,这还真是认主血棺材,幸亏今天有徐克在,不然恐怕真的是眼看着明器就在眼前,也只能无奈而去。认主血棺材,是血棺里比较奇特的一种,在人尸体入殓时,取一滴尸血滴在棺中,只有这个人的后人的血液,才能激发棺材的机关,看来当初设计的时候,徐家祖先就是只准许自己的子孙进入自己的墓葬,谁想到今天被郭老四占了便宜。 棺材整体挪动起来,棺材的底部设计的机关是滑道,一直到棺材整体滑到了高台边上,下面才露出了一块和棺材等大的地面来。 郭老四用手电光向下照去,发现这地面上郁郁葱葱,似乎是南方稻田的样子,那小小的稻苗只有人的头发粗细,可是做得惟妙惟肖,看上去像真的能结出稻米来。在稻田里,密密麻麻地扎着许多稻草人,身后背的木棍像火柴棍一般粗细,人都是双手张大,绑成了十字的形状。不过这些稻草人身上穿着的却不是破布衲衣,而是颜色鲜艳的官服:红色长衣,乌纱大帽。在这些稻草人中间,一个略大一些的稻草人更是身穿金甲,威风凛凛。 至于棺材下面为什么有这些玩意儿,郭老四也不知道,在他想来,打开这最后的血棺后,里面应该是明器财宝,殉葬的物件。 “郭老四好手段。”讥讽的声音响了起来,郭老四一愣,回头看,却是刘季和常盛正一脸嘲笑地看着自己。 “你们?”郭老四警惕地握住了包里的电棒,做好了戒备。 “郭老四,要不是你卸了枪上的簧,恐怕我们谁也想不到你还留着一手。”刘季似乎成竹在胸的样子,淡淡地说。 常盛见郭老四不解,对他比了个倒竖拇指的手势,“老梆子,开头我发现你卸了枪簧,还不知道你到底什么意思,后来见你拿出了这个棒子,才知道你什么想法。没了枪,我们谁能抗衡你这个棒子,进了墓后,还不是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郭老四忽然笑笑,没否认他的说法,只把电棒装回包里,说:“现在你们也看到了,这里什么明器也没有,我们还是找找下面有没有出路吧,其余的事说也多余,利欲熏心,少有几个人能避免的。”既然人家已经看出了自己的破绽,不用问,两个人那个时候就商量好了演那么一出全武行给自己看。如果只是常盛的话,郭老四倒不怕,不过刘季手里应该还有一把从徐克那里得到的枪,完好无损,犯不上闹到翻脸弄得大家你死我活的。 计划既然失败,也不用再有什么异心,只能走一步再看一步,随遇而安,郭老四是个老光棍,自然知道不能耍得再大,他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来,兜头浇在了徐克的脑袋上。一会儿工夫,徐克也悠悠醒转。 甭管郭老四为什么打翻自己,可是终究形势要比人强,徐克知道自己现在是弱势群体,只能愤愤地坐在一边,眼睛却盯住了身后亮出的那片微型稻田。 “说吧,你到底什么目的?”刘季自信地问郭老四,“你不是为这个窑来的,刚才你看到下面没有明器,并没多少失望的神色,你究竟是为了什么?”郭老四大声地拍起手来,“厉害,果然厉害!” 徐克感到自己像个无知的小姑娘,本来想色诱郭老四破费,没想到早就被人家盯上,反倒是自己钻进了人家的圈套,最终被吃了豆腐。 要说徐克幼稚那不可能,数百年来,徐家经商海内外,富甲一方,赚出了偌大的家业。作为集团的掌舵人,徐克当然有自己的手段和智慧。 这只能说隔行如隔山,虽然徐克拜进曹家,曹家却没有让他了解土行真正的“风险”,大概也就是想从他这里不花费力气拿些钱花。 如果说世上百业皆如江湖,土行估计是江湖中最为诡诈的几个行当之一。人在厚土之下,不见天日,就不见良心,土行做的是过命的活,这帮人也是典型的亡命徒。 探窑的时候,大多都有一个原则,死道友不死贫道。拿土行人的话来说,你能让别人先中了机关,那也是土行的本事,也是高手。 所以,徐克先是花钱买曹家拿他当成探路的尖兵,刚刚又被郭老四敲晕过去,当成了打开血棺的钥匙。 仔细想想,也怪他当年太心急,要说郭老四这种人,应该一向是隐匿形迹,见首不见尾的路数。否则,这么容易被人找到,还不早进了局子啃了窝头。 自己当初太过于相信曹家了,现在想来自己虽然给曹家的钱也不少,不过想曹家几代土行,不知道盗了多少大窑,光人家手里的珍藏明器,估计随便拿两三件出来也就够了。要不是土行的人物招摇是大忌,恐怕哪个的家底都不会比世界级富豪薄上多少。更别说集一个家族之力,谁会在乎自己那点小钱。 不是钱起的作用,曹家怎么会收下自己,还介绍了现在这个不靠谱的郭老四?徐克能执掌徐氏这么多年,自然也不是傻子,起初自己被祖先的仇恨和家族的诅咒闹得心中暴躁,冲动之下做了这么多的事情,现在把整件事情一联系起来,就不难想到曹家和郭老四应该是另有所求,绝对不会是贪图自己祖先坟墓里的这一点明器。 “现在大家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倒可以说给你们听听。”郭老四故意拖长了腔调,吊起了几个人的胃口,看到连徐克的头也微微向自己这里伸过来,郭老四才慢条斯理地开了腔,“诸位,成吉思汗你们知道吗?” 这简直就是废话。只要是中国人,就没有不知道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他的蒙古铁骑守土复开疆,一直从蒙古草原打到了波罗的海,饮马莱茵河,收取了横跨欧亚的版图。 “知道成吉思汗的人虽多,可是知道成吉思汗陵的呢?” 郭老四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让无数历史学家、考古专家和土行人物都犯了愁,更别说眼前的几位。 成吉思汗死于征途当中,当时秘不发丧,只到了一个山谷后,他的后人用蒙古传统的葬法埋葬了这个枭雄。这葬礼虽然看起来草率,可是也因此显得无比的神秘。至于殉葬之物,更是众说纷纭,各有意见。 不过,无论哪一方面的推断,素身入葬是不可能的,只是东西多少的问题,不过土行人物更相信,成陵当中的珍贵物件应该更高于秦陵。因为版图、国力的限制,秦始皇的手笔再大,也难以超越横跨欧亚的蒙古铁骑搜集来的珍宝奇物。 而与秦人相比,蒙古人对这些珍贵的物品视之若尘。他们只喜欢马上天下,不喜欢这些肮脏俗物。虽然到了大元,风气陡然一变,可是成吉思汗下葬的时候,因为没有时间去操办,一定不可能过于复杂,所以这些俗物一定会下葬于陵墓当中。 更有蒙古自己的史官记载,在回都城后,拖雷继位,不忍父亲就这样升天离开,召集了无数东西方的工匠秘密地返回埋葬地点,重新花了十数年的时间修缮陵墓。 这段历史是被一个专门盯着成吉思汗墓地的土行人在学习了蒙古文字以后才发现出来的,这就更确定了成陵里应该有无数价值连城的明器。 不过与国史记载相同的一点,就是成吉思汗陵墓确切地点在哪里,根本难以找到。按照蒙古人的习俗,人入土后,要让马群奔腾,踏平地面,意味着尘归尘,土归土。 成吉思汗的陵墓,也是按照蒙古人风俗来掩盖的,不过马群数目更大,约有十万左右。记载上说当时万马齐奔,黄尘遮天,有五爪黄龙腾空而去,盘旋直上,复到都城围城三周,长吟而去。 十万匹马踏过,土地平复如初。为了子孙后代能够找到当初掩埋的地点,有蒙古巫师献策,在埋葬成吉思汗的地方最中心的位置,杀了一头通灵的白驼。 因为骆驼一族,母性甚大,杀了一只小骆驼取血洒入地下,就是再有百年千年,只要它的母亲不死,就能闻到它的血液味道,对天长哭。 不过,世界上哪有什么能活千年的白骆驼,就算是有,土行里的人也难找到,找到了也未必是在成陵被杀的那个小骆驼的母亲。 到了蒙古南下中原定国号大元,忽必烈之后,那白骆驼就已经死去。不过当时也有人不信,有人受不了元朝的残暴,于是就想找到成陵,断了他们的风水。 当时组织了几个出类拔萃的土行人在一起,在蒙古草原上,还当真找到了一头近百年的白驼,时间与成吉思汗死的时间应当相仿。 众人拉着这白驼兴冲冲地离开草原,在草原边上,遇到了一个贩卖牲口的行家,非要缠着他们买这白驼回去,说要配种。这几个人才知道,自己抓到的白骆驼原来是公的,啼笑皆非,在进草原的时候,却没有先前的运气了,连白色骆驼的毛也没有见到一个。 一直到了明起元灭,蒙元退回了草原,也不见有人组织开掘成吉思汗陵墓,拿出财宝重新反攻,人们才大半相信了白驼已死的传说。 因为蒙元之中有多人想过掘陵墓,还派遣过小批队伍,四处寻找相似的地方,可是都无功而返。很多土行人即便有心,也只能掂量掂量自己能吃几个馒头,慢慢地就都放弃了。 郭老四娓娓道来,起初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到了后来,就是鲜有人知的秘密了。刘季接口问:“那现在,你们是不是找到了什么线索?” 郭老四微微地点了点头,拿出瓶水来润润喉咙,说:“果然被你猜中。若要说这个线索,还是曹家在解放前,跑到甘肃地界的时候,在一个无名的墓穴里发现的。” “这个墓穴很小,当时曹家的高手没有想到要盗这个墓葬,不过临时下起了暴雨,荒郊野外的无处容身,只能打了这个墓洞,进去后把盗洞堵上,点了火把想躲过大雨再走。” “可是行业习惯,讲究贼不走空。等身上衣服干了后,曹家就有人开始私下搜寻了起来。” “结果除了棺材外,剩余的都是一些拿不上台面的碗罐。只在一个侧室里发现了一副架在甲架上的镶金的铠甲,这才认出,是蒙古征西后得到了欧洲的工艺,所做成的骑士护甲。于是就断定墓的主人一定是个元朝将军。” “有了些许希望,曹家人搜索得更加迅速。果然,在棺材下面的一个凹槽里,又发现了一张写了蒙古文的纸张。这纸张若不那么重要,也一定不会被掩藏在棺下。等到从墓地出来后,曹家人动了心思,唯恐别人看出什么秘密来,于是给家里子弟找了几个先生,教授蒙古文字,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把纸片上的内容拼凑出来。” “得到了全文,曹家人大喜过望。原来这将军是自杀而死,被忠心的部下草草葬在这里的。” “这个人是元朝皇帝的亲卫首领,当时看义军势大,元朝皇帝让他携带了重宝—两件能够找到成陵的物件返回蒙古。不料在甘肃地界遇到了埋伏,被偷了营盘,虽然他拼杀出来了,可是两件重宝却被义军抢去。” “曹郭两家人得到了这个消息,查了明代历史,发现时在甘肃的将军,正是后来的明帅徐达,那两件东西想是落到了他的手里。他们摸着根底,查到了徐氏的底细,所以才有曹家人当了徐克的师傅,这次又特意撒了摸金帖,立了入龙局,引来我,甘愿跟徐克合作进了这个窑。” “我不缺钱。”郭老四一脸肃然地说,“只是干这行干了一辈子,就是想看看成吉思汗的窑是个什么样,我要的是扬名立万,告诉行内的人,曹家不一定就比我们郭家强。”他的话,刘季深以为然,他乱堆的那些古董,就足够他吃上数辈子的了,钱到了一定的地步,那就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数据。 徐克忽然冷笑着问:“这个故事编得不错,可是我却没见过家族里有相关的记载,恐怕你也是上了曹家的当了。”他一心想离间曹家和郭老四的关系,知道被曹家摆了一道后,徐克恨不得找个机会把这个场子找回来。 郭老四眯着眼睛,“我相信自己的眼力。”他盯了徐克一眼,“别急,即便找着了东西,我也不会给曹家的。刚才激你坏了跟踪仪,就是怕一会儿我们得手,出去的时候他们能很快地找到我们,布置人手埋伏,曹家到时候可不会给我们分一杯羹。” “那你到底要找什么?”常盛忍不住问道。他内心里觉得,这似乎关系到自己跟的案子。 郭老四想了想,觉得一会儿还要依靠这几个人一起寻找这物件,也就张开了口,“一张羊皮卷,上面记载的可能是成陵的位置,还有一个黄龙佩,说是成吉思汗所戴,因为他是黄龙转世,所以那佩上有天然形成的黄龙。我估计那是打开他的陵墓的重要东西!” 常盛摊开手,“有这些玩意儿吗?我怎么觉得这儿什么也藏不了?”这话别人听到还不觉得怎样,可是刘季却觉得这句话犹如响了一声炸雷一样,震得他耳朵嗡嗡直响,要不是知道这几个人当中除了常盛其余人都不值得信赖,他简直就要直接把自己身上的玉佩拿出来瞧瞧了。 刘季强忍住了用手去摸玉佩的冲动,脑子里就开始思索这件事情,原本这种传说流传庞杂,各有说法,不过自己这个龙佩却有八九分像郭老四说的那个玉佩。 既然这玉佩落在了自己的手里,是祖上传下来的,那就是说这东西确实是落在了明军之手。爷爷并没有把那个羊皮卷交给自己,只可能是两个原因,一是羊皮卷落到了别人手里,二就是爷爷知道事关重大,觉得羊皮卷对自己没什么用处,也没什么帮助。 按道理说,这黄龙佩这么珍贵,爷爷怎么就轻易给了自己呢?自己孤身在外,财不露白,戴了它反倒更可能添加风险。莫非,爷爷让自己这次到北京来,就算出了自己要有这个际遇,会用得上它不成?难道,自己刘家所谓的宿命,跟成吉思汗这样的一代天骄有关? 这事情七弯八绕,想起来很是费神,刘季想得脑袋发疼,也没有推敲出个最终的结果来。后来干脆靠直觉,认定了爷爷大概是算出了什么,只是这老头保密,自己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毕竟,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 念头转到这里,刘季嘴边不由自主地挂上了微笑,那也就是说,爷爷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才会那么放心地把自己指派到了北京。 他这边动了无数念头,其余几个人心里不知。看到他一笑,几个人各自有各自的算盘。徐克是恨得牙根发痒,看来这个小贼还觊觎着这成吉思汗陵墓的宝贝。不过他心里却否定羊皮卷和黄龙佩在自己祖先手里的说法。毕竟,要是有这样重要的东西,留下来的族谱里不会没有任何的记载。 常盛则在琢磨刘季是发现了什么出去的通道,对于军人来说,这种困境当中,考虑其他的都不现实,唯一现实的就是怎么能保住自己的命逃出去。 虽然与刘季交往时间不长,可是刘季几次表现出的心思缜密,让他颇为佩服,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奇怪的信服。 想法最复杂的还要说是郭老四,郭老四脑子里转出了无数个念头,警惕心大盛。他把刘季归类到了扮猪吃老虎的一类,竟然有几分怀疑他是否真是大珩堪舆一派,算出了成陵的秘密在自己手里,所以才故意进了圈套,想引自己上钩。 几个人各怀心思,刘季既然想不出个头绪,干脆就回过神来,当看到只有常盛微笑地看着自己、郭老四则两只眼珠不停地乱转时,刘季一笑说:“各位,到底这是个故事,还是真有这事情,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当下的事情是要找出通道从这里出去,不然,就算成吉思汗陵的秘密放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没有机会去拿了!” 传说中,大神通者能一粒沙见三千世界,可是那毕竟只是传说。郭老四说:“高台上除了这个假稻田以外没有任何线索,可见通道的秘密一定在这方寸之地里面。” 说着,他带头走到坑边,双手扶着地,慢慢探一只脚下去,踩在了那绿色的稻田上,只觉得脚下一冷,整个人似乎堕入了无底的深渊一般,手脚乱舞地挣扎了五六分钟,才觉得自己的脚踩在了实地上面。 鼻子里嗅到的是水稻的清香,微风吹过,稻田里的水稻如同绿色的波浪一样起伏,沙沙作响,好一派田园风光,真让人心旷神怡。郭老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看脚下的水稻,稻苗已经长得高过了脚踝,没脚的水里,还有泥鳅游过,快速地钻到了田中的淤泥里。 再向四周看去,这片稻田足有百亩之大,一眼看去都望不到边际。稻田的地垄边上还有绿叶婆娑的大树,只是没人在树下乘凉或者在田中耕种。 刹那间,他眼前一花,忽然这空无一人的稻田里出现了几个黑点,然后黑点蔓延开来,逐渐增多,几分钟后,在郭老四眼前十几米的地方,竟多出了几个奇特的稻草人来。郭老四看着这些稻草人颇为眼熟,身上穿着的都是明朝的官服,他原本宁静的心里顿时起了波涛,仔细一想,才如同从梦中醒转一样,想起了自己刚刚明明是在徐家墓地里的高台之上,这稻田,不正是棺材下面那方寸之地? 回忆起了前事,郭老四心里一凛。自己不过脚踏稻田试探虚实,谁知道竟然到了这样一个地方,是自己缩小了,还是稻田变大了,或者是那稻田模型就是一个通道的陷阱,自己一脚踩下去,跌落了进来? 看这地方茫茫百亩左右,自己想要走完,也要一天多的时间。浪费了时间倒没什么,要是找不到线索,恐怕自己就要被活活地困死在这里了。 念头到此,郭老四竟然隐隐有些想刘季等人。自从进到墓地以来,虽然刘季表现出的不像个土行的老手,可是每到关键时刻都会想出脱身的主意来,这也是自己一直怀疑他扮猪吃老虎的原因。现在到了这个地步,要是能看到他在,也好有个商量,甚至常盛在也可以,这小子虽然对自己不敬,可是天生胆大豪勇,在这个时候倒也是壮胆的“利器”。想自己做土行大半生的时间,大多时候都是孤身行动,可是现在看来,还是搭伴而行来得更好,不但多了个商量的对象,在这地方也不至于感到寂寞孤单。 一只喜鹊从郭老四头顶扑棱着翅膀飞过,郭老四看了看方向,没有星月,也不知道该向哪里走的好。他只好决定到田地边上的树木那里去,准备在树干上先刻个记号,免得自己绕来转去,最终白白地兜圈子。 走出百米左右,郭老四感觉到脚下碰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才发现竟然是徐克直挺挺地趴在地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落了下来,浑身湿透地侧着头,趴在水里一动不动。 郭老四弯腰下去,伸手在徐克鼻子边上探了探,还有微弱的呼吸。他伸手把徐克拉着翻过身来,然后蹲下去,用大拇指狠掐他的人中,直到快要掐出血来,徐克喉咙里才发出“咯咯”的声音,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睁开眼睛看是郭老四,他忽然狞笑起来说:“值了,值了,就算是死在这里我也值了。”这话让郭老四一头雾水,不知道他究竟在说些什么。不过心念一转,也大概知道了他说的事情可能与刘季有关,心里不知怎么,竟然隐隐有些害怕起这个人来。 徐克的笑声戛然而止,眼睛里变成了恐慌的表情。他虽然口上说已萌死志,但是心里还对逃生有着一线的希望,毕竟家里还有老婆幼子放不下。 看他这个表情,郭老四也觉得有异,回头看,才发现在不远处的稻草人忽然活动了起来。它有些机械地挣扎扭动着自己的手臂,挣脱了捆绑着自己的绳索,从木头十字上竟然姿态怪异地走了下来,走路走得颇为生涩,似乎是没有上油的机械一样,关节部位还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 它身上是紫红色官服,上面是青天红日海底蓝的图案,看得出这是个文官。那袍子不知道放了多久,已经被风蚀得腐朽不堪,随着这一动,官服片片破碎,露出了干瘪的身体。上面血管纠集,肌肉之间有丝丝的黏液连接,竟然没有皮肤;脸上,那双没了眼皮阻挡的眼珠颤颤巍巍,终于在将要靠近郭老四和徐克的时候,啪嗒一声掉落了下来,正滚在他们的脚下。 两个人心胆俱裂,徐克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翻身起来,一拉郭老四,撒腿就跑。这一起身才发现,四周里那些稻草人全都活动起来了,像是有组织似的慢慢地靠拢过来,像是要把两个人围在中间一般。 那些人都是皮肤全无,看上去让人齿冷。有些尸体走了几步,大概是关节的筋骨过于风化,干脆双腿一折,小腿脱落在地,或者只有一根筋连着,拖在地上,它也没有感觉,只是机械地围拢过来。 徐克看到这里,干脆把眼睛一闭,知道这东西必然有什么厉害之处。郭老四把电棒拿在手里,心里却是发虚,这一路之上使用的次数已经不少,估计最多再用一次,这电棒也只能当个橡胶棍子使用了。 常盛拉着刘季,正在对着稻田里忽然出现的一个青色的石头八卦发呆。郭老四探下去一条腿试探的时候,那稻田就起了烟雾,两个人都警惕起来,看着会有什么异变。眨眼的工夫,郭老四却已经消失不见了,正诧异的时候,身后的徐克奸笑着用力把两个人推了下去,自己也因为用力过度,一个趔趄,站立不稳地掉了下去。 见到了这种异常情况,刘季倒是不慌,常盛摸摸头问:“这是我们变小了,还是……”刘季笑了笑,这个是堪舆风水上常用的幻形之境,有人家点了好的龙脉,就会使用这阵势把那龙脉隐藏起来,只要有人触到了幻境的范围,就会引发阵势,在范围之内的人都要被罩在阵中,若是不懂破解,就会奔波至死。 刘季虽然年幼不甚好学,但这破解幻境的法门却是没有遗漏,掐指一算,已经依靠地气定了南北。 幻阵当中,眼前一些都可能是虚假的。要定方位只能靠地气确认,比如南方属火,南明离火之气必盛,地气燥而郁热。只要算对了,对这地气有了感觉,方向是万万不会错的。 认定了方位,这阵势就已经破了大半。幻阵的命脉在于阵眼,一般在那中央之位的地下。定了南北,推算出方位距离,就是由各个方向到中央的距离,只用闭着眼睛到那中央地上,找出阵眼就可以破阵而出。 “这个就是阵眼?”常盛看着那个石八卦问。刘季点了点头,伸手去抓那块八卦石。没想到,任凭他如何用力,那块放在地上的八卦石都纹丝不动,身边的常盛看出了古怪,也伸手去抓了那八卦石的边缘,一起用力,结果还是照旧。 刘季收回手来,把手指放进嘴中,咬出了鲜血,滴在八卦上面。他心想,不知道是谁布置了这么一个狠毒的幻阵,这阵叫做血誓幻阵,布阵之人布置的时候已经下了血誓阵形发动,不见血而不回,摆明了是想要入阵人的性命。 埋怨过后,刘季自己都觉得好笑,这墓地看守,对来犯的人当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自己的埋怨,倒也算是错怪人家了。 血流到八卦上面,如同雪入熔炉,片刻消失无踪,常盛轻轻一拿,把那八卦拿在了手中。从那八卦下面的地面上,顿时喷出了丝丝缕缕的烟雾来,刘季一手用血抹了一下自己的鼻孔,一手拉过常盛,把血也抹在了他的鼻孔里面。 这是摆阵人最后的杀招,有懂行的人找到了阵眼,取走后还安排了毒烟。不过这血誓毒烟只用血就能避开。要是不懂其中的关节,就算你戴上了最新的防毒面具,也照旧抵挡不住这毒烟的侵袭。 烟雾散尽,刘季和常盛看到自己依旧在高台之上,那郭老四也半倚在高台上,想是中了毒烟昏迷了过去。徐克眼睛泛红,那群怪物在靠近他们之前,忽然消失,接着起了烟雾,郭老四吸了几口就昏死过去,自己虽然掩了鼻子,可是现在也是浑身酥软。 看到刘季安然无恙,他抽出了郭老四的电棒,蹒跚地过去狠狠照着刘季的头上敲了过去。这一下力气颇大,刘季再也坚持不住,觉得眼前一黑,身体向地上滑落。没等常盛的拳头落下,徐克的意识也就模糊了起来。 高台之上,只剩余常盛一个人是清醒的。常盛左右看看,想去扶起刘季,却感到这刹那,整个高台下面似乎遇到了火山喷发,或者是有什么怪兽要从下面土地里出来一样,剧烈地抖动起来,他发现自己似乎在快速下坠。 大概过了两分钟的时间,高台猛地一震,再看四周,已经全然不是刚才的那种模样。 高台像电梯一样,但又无任何的牵引,落在了一个大小与它相符的四面墙壁之中,成了这个屋子的地面。四面的墙壁用白垩刷得洁白无瑕,只在正前面挨着墙壁的地方,摆着一张硬黄花梨木的长条桌案,条案上摆着一个白玉的香炉,炉子里看似有淡青色的半固体微微颤动,在那半固体上面插着三根信香,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那香明灭闪烁,显然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点燃的。 在条案后的墙壁上,挂着两张一人多高的画像,用红木的框悬挂在那里,后面衬的是洒金的裱纸。 画像上,一个人一身狮子吞口掐金甲,手里拿着虎头帅印和一杆令旗,显得威风凛凛,而另外一张画像上画的是一个布衣的中年人,凤眉狭眼,飘然出尘,宽大的袖子双手合起,似乎眺望着远处的天空。 第九章 机密 北京什刹海,老胡同中,有着重重的院落。这里环境优美,傍着水边,不少四合院都是先前一些名人的故居。 如今,虽然什刹海热闹了起来,不复往日的幽静,可是还有很多老派的家族和有钱的富户愿意一掷万金,在这儿买个四合院,住的就是一个讲究儿,一个富贵。 曹魁面色阴冷,凝视着匆忙破门而入的家人,“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家主,那徐克身上的跟踪仪,忽然没了信号。” 听到这个消息,曹魁浑身一震,不过他掩饰得好,看上去还是一片平静,可端茶的手却在微微地颤抖,显示出了他内心所起的波澜。 “知道了,下去吧。”曹魁冷声说道。 看着下人的背影消失在院落里,曹魁抬手,嘭的一声将团龙青花瓷的御用茶碗摔在了地上。他像一条饥饿的狼一样,在屋内焦灼地走来走去,牙咬得咯咯作响,“徐克揭秘心切,又是个嫩雏,恐怕破坏我计划的可能性不大。郭老四啊郭老四,你曹哥我,还是小看你了啊!” “家主,我们还要不要联系那些外国人?要不,计划暂停?” 曹魁听到这个忽然从屏风后传出的心腹的话,抬起手说:“计划照旧,郭老四他们真有造化从这个窑里出来,我自有办法让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浙江青田,刘仲正眯着眼睛品自己刚刚泡好的那壶径山银毫。 屋外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刘季的父亲推开门走了进来着急地说:“爹,你看刘季的本命灯!”自从刘仲要刘季走后,回来就吩咐儿子找来刘季常用的物件,在他的房间里摆了一个本命寻元阵,这就等于派了个探子跟在刘季的身边,虽然不能事无巨细地得知他的消息,可是根据这阵里的油灯的火苗,也能判断出他到底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出没出什么事情。 事不关心,关心则乱。刘家自刘伯温后,世代都是独苗,若是刘季有了什么风险,恐怕家门断根,刘伯温能从墓里爬出来跟自己的后代玩老命。 这本命灯一法,原本就是他们这一门的秘法,三国时期,有诸葛亮五丈原用本命灯吸星辰之力为自己蓄寿,后因为魏延的莽撞踢了灯盏,才知道这是自己的命数,以后就规定门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使用这种方法。 虽然看起来是几件物件,加个青铜油灯这么简单,其实,摆阵之人还要损三年的寿命,才能使阵法运转正常。 所以,听说刘仲要摆这个阵法,刘季的老爹就心里一阵害怕,知道刘仲肯定是推算出了什么风险,才会以自己三年阳寿为代价,想保刘季的平安。 自从这灯点燃之后,刘仲就命儿子不要外出,每日里就坐在厢房里看着这灯光。 没想到一直平稳的火苗今天却起了异变,吓得刘季的父亲走了三魂,少了六魄,只恨不得自己能飞到儿子身边去,用自己的一命换他一命。 一向沉稳的刘仲听儿子这么一说,也变了脸色,放下茶盏的时候竟然把水洒了一地。他顾不上衣服湿了水的狼狈,快步出门向着孙子的房间,一路快走,那脚程让刘季的父亲都自愧不如。 进了刘季的房间,迎门的地上就摆设着那阵形,阵用八片龟甲压了八个方位,中间把刘季用过的物品、穿过的衣服鞋子摆成了一个人形,在那人形里面,有用芦草的灰烬撒出的刘季的生辰八字,在芦草灰烬的上面,端正地放着一盏青铜小灯。 灯的造型古朴,有三寸高下,灯口上,刻着云纹。灯口到灯身中间的灯颈膨起,远远看上去有些类似西藏的法器转轮,灯身是个扁形状的壶体,这正是传说里的武侯本命灯。 这样的灯,原本有八八六十四盏,流传到如今,却是一个也难以寻觅。 这盏在刘家的灯却是灯中的主灯,传言在打造的时候这是最后一个,没想到灯尚未成时,有天外玄铁降临,融入了这灯的模具当中,这玄铁就是我们现在说的钢铁陨石,据说因为玄铁本身富含宇宙射线或者叫星力的原因,这盏灯比其他的本命灯更加具备灵性。 灯内用的是紫色的油膏,也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知道究竟是何物。这油膏有个特性,就是燃烧起来的火苗呈现金色,而且光芒有寸许方圆,显得格外灿烂。 可是现在看起来,这火苗的情况果真不妙,光芒暗淡,颜色也变成了灰灰的蓝。小火苗无力燃烧的样子看上去似乎随时可以熄灭,门外吹过一阵风来,火苗跳跃着,然后缩到了豆子大小,让刘仲心里揪紧。 围着阵外走了三圈,刘仲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忽然,他哈哈一笑,转身走了出去。刘季的父亲连忙跟在后面,蹑手蹑脚地小心关上了门,然后随着刘仲回到了他的屋内。 “爹,小季他……” 刘仲找了布抹去了桌子上的茶水,又给自己续了一杯,然后轻轻地啜了一口,点点头说:“你别担心,有险无凶。不过这其中到底有什么东西我也难以看透。”说着,他眉头轻轻地皱了皱,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你还记得不记得小季跟孩子们去乱葬岗玩,回来闹了大病的事儿?” 刘季的父亲不知道他提这事情的用意,点了点头说:“当然记得,刘季这孩子自从生下以后,一直就很壮实。我从来不认为他会有什么急病,没想到被村子里的大孩子们诳去玩耍,结果捉迷藏的时候进了外村以前的乱葬岗。从那回来,他就像得了风寒,浑身发冷、颤抖,还总是不愿意说话。每到晚上情况就越发严重。”现在想起,刘季的父亲还是忍不住眼圈有些发红,这就是为人父母的心事。 那个时候村子里都说这个孩子保不住了,请了几个大夫,无论什么针药都没有效果。最后他跑到了钱塘找了一个有名的中医跪求人家跟自己回家看看刘季,结果那中医来了之后,望闻问切后丢下两个字:惊厥。然后摇头顿足说自己无法救治,尝试着扎了几针之后,就婉言告辞,要刘季的父亲节哀顺变。 看到救治无望,刘季的母亲急切之下,也发了一场大病。这病来得快,刘季的母亲走得也快。只剩余刘季的父亲对着孩子发愁。当时通讯还不算发达,刘季的父亲再三占卜后,只隐约感到这孩子有救,还要应在自己父亲的身上。 不过当时刘仲去西藏访友,苦于无法联系,等他回家,家里已经大变,小刘季也病得看上去已奄奄一息。看到家里惨变,刘仲也是颇为愧疚,好在他救不了死去的儿媳,却能救得了孙子。 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把刘季带到自己房间里整整待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头上,刘季活蹦乱跳地出了房门,刘季的父亲欢喜之余,才发现老爷子跟着走出房门,头上原本乌黑的头发已经花白一片。 刘仲长长叹了口气说:“你是不是还在埋怨我外出迟归,家里惨变,让这个孩子没了母亲?”刘季的父亲忙低了头说:“儿子不敢,其实,这个就是我们刘家的孽运。”刘仲叹息说:“自古以来,你看哪个人逆天改命,或者扭转乾坤而不受到天罚?自从先祖凭堪舆术帮助朱元璋定了江山,身死之前就已经言明,我刘家子孙有天罚宿命,注定有子而无媳,你想想看,你的妈妈不也是在你二三岁时就已经死了,任凭你爷爷本事高我一筹也无计可施。” 头一次听父亲说这样的秘密,刘季的父亲顿时惊得瞪大了眼睛。刘仲喝了口茶继续说:“这天罚一命,先祖说过有后人能够扭转,不过却也需要偌大的功德。这个人应在刘家,特点就是生有天眼,我没想到,这个人就是小季啊。他到了那乱葬岗上,被阴气开了天眼,一时不适,阴气入体聚集,才有了风寒的症状。为了保他平安,我只能封了他的天眼,把阴气顺到他的全身,虽然看似好转,其实也没有根治。不过这一次他北上,冥冥中我知道他必定有所奇遇,或者能借助其他大阴中的至阳解了那顽疾,重开天眼,才能够完成功德,扭转宿命。” 刘季的父亲听到这里,面色大变,跪下求刘仲说:“爹,你能不能想办法再帮帮小季?”刘仲这次一笑很是慈祥,从那个飘然出尘的老人刹那间回到了人间,让刘季的父亲感觉到了一丝的温暖。 “想,我怎么不想。”刘仲无奈地说,他神色里也多了一些痛苦,“天道轮回,可谁能真正说清楚,如果我帮得上,我就是舍了老命也要帮他一帮,可惜我能做的太少,我只知道刘季前途需要帮手,我已经拉下老脸求了一个老友。他有只枭面血尸,那东西虽然凶残无比,可我知道它能够帮助小季一次。” 话说到这里,刘仲恢复了往常的神色,他挥挥手说:“你先去盯着本命灯吧。” 等儿子出了门,刘仲脸上神色变幻,其实他多次算过这事情的结果,只觉得事情是天大的事情,而且危险重重,其中有些关窍,人力都难以抗拒。 刘仲叹了一声,心想,恐怕这次不但要求他人出手,自己也一样要出手相助。自己老命一条死了倒是不怕,只希望孙子真的能够逢凶化吉才好。 这边刘仲心里暗自发愁,那边刘季的父亲已经忙碌起来。他进了儿子的房间,先是关了门窗,唯恐有风吹灭了灯火,做完之后还是显得不放心,又抱起了床上的单子薄被,一股脑地盖在了门后和窗户上。 屋子里昏暗下来,只有那盏小灯的火苗在微弱地闪烁着。因为空气不流通,一会儿时间,他身上就出了一身的大汗。 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盯着火苗,就算如此,却也看到那火苗猛地一跳,似乎有要熄灭的意思。他紧张地走过去,想蹲下去用手护住那火,可是慌张之下,竟然在蹲下的时候用手带翻了那盏小灯。 心里似乎一下被抽空一样,他格外恐惧起来,脸色苍白,不敢相信自己的莽撞就这么扼杀了自己的儿子,刘季的音容笑貌和儿时喊爸爸的清脆声音在他眼前耳边一一流过。他不顾温度,慌乱地用手把那小灯扶了起来。 眼前的一切让他心下大喜,犹如雨后的晴天一样开朗起来,那盏灯的火苗变得重新明亮起来,光芒大作,他手舞足蹈,高兴得犹如一个孩子,连忙朝着先祖的墓地遥遥地跪了下去,重重地叩了一个头。 刘季逐渐地苏醒过来。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常盛憨笑的脸,这家伙不顾轻重地给了刘季胸口一拳,“得,就知道你死不了。” “郭老四和徐克呢?”刘季问,常盛因为徐克偷袭了刘季,面色不愉地朝着他们两个昏迷的地方努了努嘴。刘季扫了一眼,两个人还都在昏迷当中,轻微地叹了一口气,推开常盛问:“我们这是在哪里?”马上,他的神色变得古怪起来,他看到了墙壁上的两幅画像,认出了其中那幅布衣的正是挂在爷爷房间里的先祖的画像。 刘季按照刘家传下来的规矩,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在条案边跪下,朝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磕了四个头,这叫四面四向拜天地,因为堪舆大师们往往生前行改命点龙之事,死后要子孙四向拜天地,可以减轻他们的罪责。 最后,他神色端正庄严地对着自己先祖的画像,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刚要起身,忽然听到身后也“咚咚”响了几声,刘季诧异地回过头,才发现是常盛,他看刘季这么做,自己也跟着跪在地上,这几个头倒是磕得实在。 边磕头,常盛嘴里还边念念有词,“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磕,反正不是坏事,我也磕几个,有什么坏事别找我啊。”刘季觉得好笑,把他拉了起来。两个人准备寻找一下这里有什么出路,商量过后,决定一人负责两面墙壁。 话音没落,就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两个人回头看,发现那两幅画像中间的墙壁上逐渐凸出了一块,然后慢慢向外,竟然是个带着抽拉轨道,有消息控制的机关。 凸出来的是个中空的石块,有点像家里常见的抽屉。在那“抽屉”里,摆放着的是个土色的东西,圆形,上面平坦,周围边上是一根根捏制出来的柱子,工艺显得格外古朴。刘季伸手,慢慢把那东西拿了出来,常盛则密切注意着有没有什么暗器被引发。 好在一切平静,直到东西完全被拿离了抽屉,两个人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里面还有!”常盛忽然惊讶地喊。刘季重新向里面看去,在那个圆形物品的下面,有着十几个陶土人偶。常盛一咧嘴,拍了刘季一巴掌说:“我怎么看这些跟你在潘家园讨人家的那个泥人那么像呢?” 刘季经他这么一提醒,才豁然想起,那东西果然跟自己讨的那个人偶除了服装不一,倒真有几分相似。他激动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得龇牙咧嘴,才确定不是做梦,可是还是觉得脑袋晕乎乎的,怎么也不相信在这里能看到辟雍。在潘家园,自己只是抱着侥幸心理,不想放过那个机会,可是那机会渺茫到了百万分之一,估计比随便在大街上捡张彩票就中了六合彩的概率大不了多少。 可是谁知道就这么巧,在这个费尽苦心走到这个地步的墓地里就发现了这个东西。这个时候刘季也顾不上想自己的处境,怎么出去那都是后话,见识辟雍是最迫切的事情。 伸手把那些人偶一个个拿出来放在地上,然后把辟雍摆放端正,刘季先从人偶里找出了里面的皇帝,头上戴着高高的玉冠的那个,按照辟雍上的斑点,对照着放在了中间的位置,然后依次下来,是为王相将帅,还有十几个平民与学子,堪堪地摆满了整个辟雍的位置,只剩余一个地方,缺少一个人偶。 从包里把裹了几层的人偶拿了出来,看那脚下隐藏的斑点与那个位置的斑点正好相对,刘季高兴得一拍大腿,“成了!” 辟雍在这个时候,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那上面的皇帝自己转动起来,没有传说中的经史子集出现,只是带着那群人偶都面向了那两张画像的墙壁。画像这个时候已经翻卷过来,在刘伯温画像的背面,写着八个大字:“进洞十步,骨骸藏密。” 常盛和刘季的目光都望向那个石抽屉出来的方形洞口,那大概只有不到一米的高度,在石头上挖掘而成。若要进去,估计只能爬着才能进去,不知道这十步如何计算。 不过要是不依言而行,恐怕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路了,这样一来,倒也是无法逃出生天去。常盛眼睛一转,说:“半仙,这洞恐怕有什么古怪,不如我们先不进,把徐克或者郭老四叫醒,让他们打个头阵。”刘季摇了摇头,一则自己对先祖信任有加,始终不相信他会设计害人,哪怕他算不出这回来的是自己的子孙,二来如果郭老四或者徐克进了洞内,洞内没了机关,他们却能关了这通道,以徐克的性格和对刘家的恨,他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刘季站起来也不说话,走到墙壁前,用力把那石头抽屉向外一托,然后屈身爬了进去;常盛倒也不再犹豫,跟着也爬进了洞口。 大概前进了八米左右,洞穴里的地方忽然大了起来,有一个人站立的高度,四周宽有百余平方,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白骨。刘季想到那八个字,在刚进这个大些的洞的边沿停下来,用手扒拉开那些白骨,不一会儿,他的手感觉碰到了一件什么硬东西,触手冰凉。刘季知道,这一定不是骸骨,摸索之下,倒像是一个长方形的玉盒。 那玉是上好的寒玉,最能储物,无论水火刀兵都不能侵,只有至关紧要的物品,才会用到这种东西保存。刘季喊了一声常盛,两个人不好掉头,只能慢慢向后退去,十几分钟左右,就退出了洞穴,重新回到了高台之上。 刘季看了一眼手里的玉盒,忽然才醒悟过来,为什么昏迷前,在高台上要靠手电视物,而现在这里恍若白昼,他仰脸向上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高台上多了一个几近透明的顶子,想是用琉璃做成,里面有光芒射出,应该是那海底最为珍贵的夜明珠。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古人设计的巧妙,自己触动那八卦破了幻阵引发了机关,高台下沉时,这隐藏在那大殿不知何处的顶子跟随而下,要不是发现了这个洞穴里的玉盒,恐怕再高明的人也只能坐着等死了。 微微用力,玉盒就被掀开,里面露出一方白绢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蝇头小字:“你能到此,必是徐家儿孙无疑,自明起兵以来,吾与令祖交好……” 看这头一句,刘季就能断定,这字不是出自于徐达之手,又加上这字体十分眼熟,与家中刘伯温亲手书写的祖训一般无二。刘季心里纳闷,怎么这徐家的祖墓里,却有我刘家祖先所写的字条? 继续看下去,刘季大吃一惊。 这个古宅自从明朝起,就是一个秘密。原来明朝建立以来,朱元璋手下没有那么多干练臣子可用,许多大臣以前都是贩夫走卒,乍一富贵,遇到了捞钱的机会,就像饿绿了眼的狼遇到了肉,贪污受贿之风日盛,为了能够减少这样的事情,朱元璋立律,贪污银一百两者剥皮。 因为这个刑法实在残酷,有多少执行的狱卒牢头家传刽子手在执行之后都剧烈呕吐,不愿再次执法行刑。 毕竟在酷刑之下,人人胆裂,多有传言说朱元璋残暴不仁,是为暴君。 为了能平息这种说法,朱元璋就决定着人秘密找一个场所,处置这些贪官污吏,选来选去,从沙场老将中选择了徐达。一来是徐达为人谨慎稳重,值得信赖;二来就是徐达为帅多年,生死搏杀不知道见了多少,并不畏惧这剥皮之刑的残酷。 徐达接到了旨意,心里暗自喜欢,也想尽快脱离南京这个是非之地。因为心里喜欢燕王的做派,于是就在北京城郊外盖了这所宅子,但凡有贪污的官员,送来之后,即进入地下祠堂行刑,那日刘季他们在那里看到的刑具,就是行剥皮之刑的用具。 后来朱元璋因为受风水之扰,对功臣开始肃清。刘伯温来找过徐达,谈到了一件隐秘的事情,那就是两个人于战乱年间,在甘肃得到了两件忽必烈要人送回蒙古的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宝,一张羊皮卷地图,还有那枚玉佩。 徐达本建议交给朱元璋,以举国之力开那成陵取宝,造福天下。可刘伯温却说了风水之事,怕朱元璋日后越发暴虐,得了这财富,未必造福天下,说不定会给天下带来灾祸。 刘伯温建议,自己和徐达各保存一个物件,他掐算说来,需要等数百年后,自己和徐达的子孙一起去开那成陵,才是天数。 就在两个人分了物件以后,没过多久朱元璋就开始向徐达这里送来那名为贪污,实际上是被肃清的功臣,其中不少还是徐达以前手下的战将。朱元璋怕徐达不忍下手,每次送来时必定派有钦差监督。 这一来,徐达却是落了心病,知道自己兄弟部下冤死,逐渐有了他们向自己索命的梦境。加上年纪日增,地下又潮湿,终于是得了搭背疮,借这个借口回了南京,再也不想继续这个差事。 刘伯温来看他时,徐达病情已经有了好转,那些故意闹出去的风声是徐达想借恶鬼索命,自己遭报应得恶疮来刺激朱元璋,让他对功臣的诛杀有所收敛。 不过,终究因为身体不好,徐达的病又复发。这时朱元璋已经腻烦了徐达上的关于恶鬼索命的折子,心魔大起,想杀了徐达却又怕群臣躁动。 徐达看出了他的想法,眼看自己继续活着也是受罪,故暗里派人告诉刘伯温,祈他想办法能够让自己速死,不要牵连子孙,而且让朱元璋能有所顾忌,不杀老臣子。 刘伯温佩服徐达的舍身,这才冒着危险故作了《烧饼歌》,做出了为了给自己求情告诉朱元璋杀徐达的假象。 为了成全徐达的愿望,他说这徐达明是生疮,实是那些被剥皮的罪人不服怨气所致,想要不累及皇上,就必须要徐达和一干负责这秘密刑罚的官员死后也不能入棺,背十字成稻草人状,无皮而受雨打风吹才能保这些冤魂不再作祟。 吃这一吓,朱元璋果然收敛了许多,念在徐达过去功劳,也没有再对他的子孙下手,还赐了白银修建陵墓。刘伯温怕这陵墓设计粗糙,会有那盗墓的行家或者被剥皮人的家人进来坏了老友的坟墓,才亲自做了设计图,布下了重重机关,甚至把北京建城时的地龙也封进了这地下的障井之中。 这徐达死得仓促,未来得及把一切详细写入遗训中。所以徐家子孙都以为是刘伯温害了徐达,而徐达提到了墓中有那羊皮卷的时候也很隐晦,又没有把数百年后之事写入,这徐达的儿子便认为父亲墓中这刘基又做了什么手脚,于是立下训条,子孙后代有子嗣后,择人进入陵墓,却没想到给了子孙一个天大的负担,落了个子孙惨死的局面。 虽然世代都有土行的人物跟着进入,可是必定不敌那地龙和朱蛤,不是被腐蚀了皮肤,就是被朱蛤吞入肚里。只有徐克的父亲只被溅上了那绿液,觉得不妙,就自己逃出,结果也是死在了家中。 刘季叹了口气,按照这绢上记载,羊皮卷就在那棺材之中,开棺的办法也极其简单,就是像他刚才那样叩头,按照那个顺序在棺材正前方叩上一遍,这亦是刘伯温交给徐达子孙设计图上的办法,只是不知道徐家祖宗为何遗漏了那么多重要的东西。 现在看起来,人只要进入棺材之中,拿了羊皮卷,自然就可以离开这墓地,重新回到那古宅之中。 刘季按绢上的方法,在棺材前叩了头。那怎么也打不开的棺材自己轻盈地滑开棺盖。巨大的棺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圆柱形的羊皮卷,因为时代久远,呈现出了烟熏似的黄色。 “叫醒他们,准备离开。”刘季对常盛说。 常盛虽然痛恨徐克,但是作为警察,他心里还是不愿意任何一个人无辜送命。他过去用脚踢了踢地下昏迷的两个人,“嘿,你们俩倒清闲,还想不想出去了?”两个人被重重地踹了几脚,没有任何动静,常盛上了脾气,一把将徐克抓了起来,准备直抽他两记耳光,可是看到徐克的脸,常盛吓了一跳,徐克面色发青,眉心有一道黑色的印记。奇怪的是他竟然面带笑容,说不出的恐惧诡异。 扑通一声把他撂在地上,常盛又去看郭老四的情况,郭老四的样子和徐克一模一样,只是皱纹多点的他脸上笑得眉头都快展开了。 可能因为昏迷时间过长,郭老四几乎感觉不到在呼吸的样子,身体开始发凉,常盛知道,要是这样下去,怕是过不了多长时间,两个人都要死在这里。 见常盛扔了这个又抓那个,刘季就知道出了问题。走过去仔细一看,搭了搭两个人的脉门,见两个人的脉搏若有若无,刘季皱起了眉头。这明显是那个血誓阵烟雾的毒气聚集,自己只知道血可防止中毒,可是能不能治疗,却不大清楚。 不过到了现在,就算是只有微弱的希望也得试试,见他又把手指放进口中,常盛连忙拉出来他的手,自告奋勇说:“这次你看我的。”说着有样学样,把手指咬破,然后望着刘季。刘季指着郭老四的鼻孔,要常盛把血抹了进去。 一直等了有半个钟头,郭老四和徐克还是没有复苏的迹象。常盛看看刘季问:“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眼看着这哥俩要交待了。”刘季摇摇头,心说,我也不是万能的,又不是百毒不侵。虽然这么想,要让他放弃这两个人的性命,刘季还真的做不到。无奈,刘季只能把身子俯得更低,几乎贴着两个人的脸仔细地观察两个人的样子。 他均匀的呼吸喷到了郭老四的脸上,郭老四眉心的黑色印记像蛇一样扭曲游动起来,逐渐化成了一片黑色的圆团。随着这个变化,这些黑气慢慢从郭老四的七窍里渗透出来,刘季的鼻孔似乎成了一个黑洞,有巨大的吸力一样,把这些散在空气里的黑色物质转成青色,吸了进去。 郭老四的面色红润起来,一边不远处,徐克眉心的那个黑色的印记似乎也受到了牵引,慢慢地也发散了开来,这次看上去情况更加独特,那黑色的气体在空气里转化为青色后,形成了一条筷子粗细的气条,像龙卷风一样打着转转,直奔刘季的鼻孔。 常盛瞪大了眼睛,一言不发地看着刘季,直到他把那些气体吸完,他冲过去一拳打在刘季肩头说:“成啊,哥们儿,这是传说里的采阴补阳吧。”被他这一打,原本就因为吸入青气而暗自叫苦的刘季,顿时觉得浑身冰冷,血液似乎都凝固成了冰碴,他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像一个木偶一样浑身僵硬。就在常盛发呆的时候,后面传来了两声呻吟,郭老四和徐克醒了过来,看到眼前的局面,郭老四跑过来把刘季手里拿着的那张绢给夺了过去。 他脸色阴晴不定,时而喜上眉梢,时而眉头紧锁。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徐克的身上,重重地哼了一声。 那徐克则是看到了祖先的画像,连忙磕头连连,祷告着要自己家族不再受那诅咒的伤害。然后他站起来,一脸轻松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刘季,呸地吐了口唾液说:“该!” 话音没落,一个拳头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徐克觉得鼻子一酸,有鲜血流了下来。 常盛怒道:“王八蛋,要不是为了救你们,吸了你们的毒,他哪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郭老四一愣,手里的绢掉落了下来,紧走两步到了刘季面前伸手去拉他的手,却被猛地冰了一下,急忙把手缩了回来。 徐克冷笑说:“救我?没必要,不是他刘家人作祟,我徐家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宁愿和他一起死在这里,起码我徐家自此后再也不受这个诅咒困惑!” “你去看看那绢上的字!”郭老四声音陡然高八度,“不管今天用什么办法,也要把他救回来。”刘季能听到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切,苦于无法张口。 徐克去捡了那绢在一边看,常盛着急地问郭老四,能有什么办法。 郭老四摇摇头,他看完绢册就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救自己,两个人早就走了,在土行里讲利不讲义,见了明器,恐怕背后下黑手的都有,若是别人受了什么致命的伤,不落井下石已是难得,像这样来救护别人的,恐怕是少之又少。 人心都是肉长的,利再大也大不过情字。郭老四虽然觉得自己有些愚蠢,但已经认定,必须要带走这小子。 徐克面色渐变,失魂落魄一般问自己:“怎么会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活了近四十年,师门变仇人,仇人变朋友,这转变着实大得让他有些难以承受。 要说能够坚持祖训,不管多有风险还一条道跑到黑地来探这个墓地,徐克从骨子里也是个有担当的汉子。虽然这个转变有些大,看似受了些打击,不过他很快就缓了过来。 徐克缓慢地走向刘季,常盛攥紧拳头,警惕地看着他。徐克在刘季面前蹲下,一把抱住刘季,似乎丝毫不畏惧那寒气,轻轻地摇晃着他的身体,“刘季,刘季,你醒醒。” 只有在这一刻,才是这个徐家掌门人的真情流露。从他儿时起,家族的诅咒就像个魔鬼一样压在他的内心里。他虽然锦衣玉食,实则寝食难安,怕那个魔咒会在什么时候降临到自己和孩子的身上。 于是,他重新开始利用过去拉好的土行关系,谁知道又碰巧遇到了刘季,他想这次自己一定能破除这个诅咒,可是遇到的重重困难更让他痛恨给自己家带来灾难的刘家,仇恨蒙蔽了他的内心和眼睛,才让他不顾一切一次次向刘季下手。 在看到四百年前留下的因果后,徐克内心里重感情和善良的一面终究复活了,他这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随着他的摇动,刘季觉得自己两只眼眶里忽然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样,一股更加阴寒的气息贪婪地在他全身游走着,把那些吸进来的寒冷的青气吸引进去,转了几个周天,重新潜伏到了他的双眼之后。 眼前的整个世界都变了,似乎一切都变得清晰了许多。 一种浓郁的气息充斥在了整个墓穴之中,其中,从自己胸前散发出的是一股传说中的金黄色龙气。 这让刘季惊愕,看其他三个人的表情,似乎根本没有发现这些气体。自己这状况,像极了堪舆门派中那可遇不可求的开天眼。 难道,是自己因祸得福,开了天眼不成? 看到刘季的身体微微动了一下,三个人都喜上眉梢,放下刘季让他休息一下。郭老四走过去拿了那羊皮卷,然后让他们依次进入那口随他们一起沉下的巨棺之中。 棺材的盖子无声地盖上,整个棺材似乎在一个轨道里滑行,让人感觉天旋地转,周围安静得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声。 刘季数着心跳,计算着时间。一直数到四千多下,几个人觉得棺材似乎忽然竖立起来了,然后身体被抛了出去。 几个人眼前一亮,才发现自己已经在那古宅的院子当中,那地面上留下了一个棺材大小的地洞,向下看,黑糊糊的,似乎看不到底,也不知道那棺材是如何从墓地里走了这条道路把自己送了上来。 不过自从出洞之后,再看天空那刚刚出来的太阳,橘黄色的光芒显得如此亲切。几个人狼狈地对望一眼,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开始火辣辣地疼痛,整个人都变得疲惫了起来。 忽然,徐克笑了起来,看向其他三个人,眼睛里满是亲切。 郭老四把羊皮卷递过去给他说:“这个应该是你的,我老了,看来是到了应该收山的时候!” 徐克摆摆手说:“算了,这个给我也没用,我破了这诅咒也安心了。你若是不要,送给刘兄弟算了。” 常盛呵呵地笑了起来说:“怪了—以前,你们你争我夺,都无非是想要这个东西。现在却一个个假模假样地谦让起来了。”郭老四想了想,实在不想走路,转了几转又转到了刘季身边,抓着他的手,在地上抓了把土,然后朝自己嘴巴里放去。 这是土行里最大的土誓,表示对一个人的信任和友好,传说立了这个誓言的人只要有所违背,入土即化石,被活活地困死在其中。 这徐克在曹门也曾学过,不想郭老四竟然对刘季用了出来。郭老四做完这一切,把羊皮卷塞进了刘季的手里,说:“何去何从,还是你决定吧!”刘季虽然不知道土行的规矩,但也知道郭老四这么做有他自己的意思。 徐克勉强站起来,拉开院门。自己来时的汽车还在门外,他拉开车门,然后拿了电话拨了号码,交代了几句之后回到院子里说:“各位,我们还是先去看看伤再做别的打算吧。刘兄弟,你一定要给我个机会,到我那里逗留几天,让我弥补一下自己的过错。” 刘季还没答应,常盛忽然喊了起来:“肯定要去,吃不死你不算完,我知道你最有钱。”他使了个眼色让刘季相信自己,因为他从徐克眼神里看到了过去在战友眼睛里看到的神色—一起死里逃生的情谊。 “好吧。”刘季简单地说,他已经想到了,羊皮卷、黄龙佩,均在自己的手中,祖上留书说过,成吉思汗陵,将来由后代开启。想来,爷爷所说的宿命,即是要自己根据这两件物件,去揭开这一个能让举世震惊的秘密吧。 单丝不成线,孤木不成林,这秘密,曹家能得到,不一定就没有其他人知道其中的秘密。眼下说不定有多少双眼睛隐藏在暗中,盯着自己呢。 再者,自己对于这土行的买卖,并不怎么了解。而这一行,遇到的凶险也说明,发掘成陵,必然需要内行和充足的财力。所以,自己必须要靠眼前这几个人的帮助,才能解开手里这个沉甸甸的秘密。 第十章 蛇毒 伦敦机场,几个便衣探员正把自己隐藏在墨镜与报纸后面,看着一行五个人登上了飞机。 “天啊,他们终于走了。”大卫庆幸地说,别在衣服领子上的对讲系统把他的话传递到了方圆十公里之内所有特工身上的对讲器里。 “上帝,我晚上要去狂欢,找两个最漂亮的小妞。该死的美国佬,英国不欢迎你们,尤其是像你们这样的危险分子。”一个叫亚瑟的新进探员听到诸多前辈的欢呼,不解地问:“哦?那几个人看起来不像危险分子啊,他们到底是谁?” “可怜的孩子,你最好回去调出档案来,搜查一下鹰之利爪这个组织……” 北京后海,曹家,曹魁不紧不慢地泡着功夫茶,眼皮都不抬地问手下:“郭老四那里盯紧了?” “是,咱们请的那几个土行里的自己人,一直寸步不离,盯着郭老四呢。他要不就老老实实待着,要不就得把拿到的东西交出来,想自己单个儿去探成吉思汗的窑,他是痴心妄想。” 曹魁放下手里的茶壶,端起杯子啜饮一口,“你说,郭老四会不会交出来那东西?” “这个,我觉得不一定,如果他不愿意给我们的话……” “哼哼,你多虑了。这么多年来,郭老四一直不服我曹家,争的就是个名,利对他来说不重要,所以他不会坏了规矩,毁了之前答应我的条件。吃不准这点,我之前拿出的地龙牙不是白白地废了?再者,你不懂郭老四,像我们这样的老土行,放着成吉思汗的陵墓而不能去动,那真是比杀了自己还难受。”曹魁说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鹰之利爪,联系到了?” “他们已经从伦敦赶来了。不过,这些洋人,恐怕不大靠得住吧。” “你们懂个屁!”曹魁不满地看了手下一眼,“他们是枪,我要他们先去探探路,成吉思汗啊,一代人杰,横扫欧亚,这种人死后的陵墓没有那么简单!再者,有了他们的出现,恐怕要刺激到郭老四,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要没点刺激,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也为我们去探探路呢?说不定还想跟在我们身后当那个黄雀呢。” 飞机上,身材高挑的空中小姐正在盯着商务舱里一个穿着黑色休闲商务装的男人发花痴。作为空中小姐,几年来她见惯了各种名人和富豪,但是像这个男人这么出色的她还没有见过。 男人大概有三十岁左右,一头齐耳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用白金的发卡卡在了耳后,他的皮肤白皙,鼻子挺拔,嘴唇虽然不算太薄,但是挂着微笑,显得那么阳刚和有男人味道。 虽然戴着墨镜,可是空中小姐似乎感到了这个男人正在打量着自己,他的目光像是有穿透性的力量,让人心里如同鹿撞。 他穿的衣服没有任何牌子,只在左胸的位置,有一个用线绣成的、小小的“C”形的符号。这个是伦敦一家上流社会世袭的裁缝店的专用标志。据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不到二百个贵族和富人有资格享受他们的服务。地位不足,哪怕你拿再多钱,也会被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 靠着这个男人身边坐着的,是一个表情慵懒的女人,如同一只在春日阳光下的小猫一样,虽然五官不那么精致,但通身让人觉得是那么性感,似乎完美的女人就理所当然是这种样子。 她的穿着并不暴露,可是一身宽大的运动装已经勾勒出了她完美的曲线和身材,更让人觉得心动的是她那红唇,看上去光泽诱人,让女人都有一种想要一吻的冲动。 和他们一起上机的,还有三个人。不过无论从气质上,还是形象上,与他们都不大符合。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个有两米左右高大的黑人,他穿着西装和白衬衫,还打着领带。隔着衣服,你就能感到他肌肉里蕴涵着的爆发力,如果认真起来,他也许一拳真的可以打死一头牛。 这个男人的眼睛一直是眯着的,嘴里嚼着口香糖。就连和他在一起的伙伴都不愿意坐在他的身边,因为他眼睛里不时冒出的寒光让人身上发冷。那是一种凶狠的、充满杀戮气息的目光,似乎他要干掉眼前所有的人。 离他远远地坐着的是个瘦小的男人,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恶棍,即便在商务舱里,他嘴巴上依旧叼着那根没有点燃的黑雪茄,雪茄前面的烟叶被填得满满的,看上去更像是大麻。 他的裤子皱皱巴巴的,像是多少天没有洗过。裤子前的拉链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故意没有拉上,露出了花花绿绿的夏威夷风格的沙滩内裤,一边还挤眉弄眼地向着空中小姐笑着,让空中小姐感到一阵恶心。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忍受得了他的也许还有一个人,就是黏在他身边的女人。这个女人长得倒也清秀,不过穿得实在是暴露,短短的小裙子根本包裹不住自己的T裤,一双网袜的吊带在雪白的大腿根部露了出来,让她位子前后道貌岸然的男人大吞口水。不过,她最大的特点还是她身上戴着的那些明晃晃的首饰,粗大的白金链子,钻石胸花,手上十个顶针大小的戒指,借着舷窗外的光线反射,倒是显得十分耀眼。 这一定是某个家族的公子,带着一个保镖和两个不入流的朋友到中国去旅游,空中小姐做出了判断。 她没有看到,在这些人不一的服装下面,那些高级小牛皮做的鞋面上都有一个热烫上去的不太醒目的图案—一只鹰的爪子。 鹰之利爪,亚瑟输入了搜索名称,在特密档案里,马上显示出了五个人的照片。亚瑟吃了一惊,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手雷,“上帝,竟然是A级的危险团体。哦,他们曾经企图偷窃过大英博物馆!” 诺索夫,男,鹰之利爪的组织者,队长。 诺娜,诺索夫的姐姐,他最好的帮手。 照片上那个彪悍得一看就绝对有害的黑人,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前优秀成员,因为在基地斗殴而被开除,他叫鲁尼,是个绝对强力的打手。 看看,这个猥亵男的名字竟然叫亚历山大。上帝,他为什么不叫自己耶稣呢。 亚瑟扫了一眼最后那个暴露拜金女的照片,这个女人叫伊娃,也是鹰之利爪的主要人物,据说她是考古专家,拥有着鉴别这个世界上所有宝物的能力。 他们是美国的一个古董犯罪组织,血液里流淌着对于古董的欲望和对于金钱的渴求。曾经他们在世界各地盗窃和挖掘了许多古董和珍宝。根据可靠消息,他们原来计划的下一步是埃及,目标是胡夫的金字塔。 “太疯狂了!”亚瑟感叹说,“上帝保佑英国。不过,这些人怎么会坐上去中国的飞机呢,难道他们去那里是为了工作前先来一次度假?”不管那么多了,度假就度假吧,可是,为什么我没有假期呢?可怜的亚瑟又开始走神。 飞机平稳地在北京机场降落了。 诺索夫下了飞机,带着几个人出了机场,他们的行李极其简单,所有的用具都由专门的船运送到各个国家的指定地点。 一辆豪华的宾利已经停在了机场外,一个中年人看了一下手中的照片,然后朝着诺索夫一行走了过去。 “曹?”诺索夫问。那个中年人用标准的纽约口音回答说:“是的,诺索夫先生,你现在请跟我走,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诺索夫挥挥手,要鲁尼去坐在了副驾的位子上。一旦有什么突发事件,鲁尼是最好的打手和挡箭牌,他和慵懒的姐姐诺娜坐进了宽大的车厢中间的位子,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和伊娃坐在了车的最后。 “我们现在应该在沙漠上,在埃及。该死的埃及,我们要盗窃出法老的宝藏,把木乃伊带回去看看它到底有多么臭不可闻。可是现在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 亚历山大用他们组织独有的沟通语言问诺索夫。 “哦,亲爱的亚历山大,我得到了一个中国朋友曹的消息,他是一个美妙的人,在这个神秘的国度,有着很奇特的地位,是这里挖掘坟墓的地下皇帝。他想跟我们合作做一笔生意。很好,我对这个生意充满了希望。” “莫非你是要去盗窃秦皇陵吗,哦上帝,我真是太喜欢了,那家伙应该比埃及那些东西有钱得多。我读过一本关于他的传记,看看兵马俑,啧啧,那只是他的陵墓的门卫而已。” “住嘴,蠢货,不要显示你的知识,我们不去那里。我们要去的是个更神秘的地方,那里有更多的财富在等待着我们。到时候你可以过一辈子上等人的生活,或者你可以在英国用存款的一个零头为你的孩子买一个世袭的爵位。” 这话让亚历山大幸福得几乎呻吟起来,伊娃的眼睛里也闪烁着冲动的光,他们知道诺索夫虽然有些时候很冷血,但是绝对是说到做到,这也是他们都愿意听从诺索夫安排的原因。 “头儿。”伊娃轻佻地把手放到了诺索夫的胸前,花痴一样地抚摸了起来,“你能告诉我,是哪里有这么大的油水吗?” “婊子!”亚历山大不满地瞪着伊娃,直到诺索夫不客气地抓住她的手扔到一边后,才算收回了自己恼怒的目光。 “你们谁知道成吉思汗?对了,他的中国名字叫做铁木真。” “啊!”伊娃叫出了声来,那个司机从倒车镜里看了她一眼,诺索夫不满地瞪了她一下,眼里凶光大盛。伊娃对一边的亚历山大说:“猪,你这个猪,你竟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这个中国人太了不起了,他和那个和你名字一样的欧洲人做到了一样的事情,几乎统一了欧亚大陆。不,他比他更要了不起,成吉思汗的版图要比亚历山大得多!” 在他们的讨论中,亚历山大和伊娃似乎达到情绪上的高潮,诺索夫虽然看不出情绪有何改变,但从比原来多话的状态已经看出了他内心里的激动。 车子七拐八拐地来到了后海的一个小巷子前,已经有人恭候在这里了。车子停了下来,恭候的人上前拉开车门,对着几个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诺索夫下了车,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脸上带着最热情的笑容,向着院子里边走边高声喊着:“哦,亲爱的曹,你最虔诚的朋友来看望你了,你还好吗?”曹魁从屋子里迎了出来,和诺索夫抱在了一起。接着,他微笑着拉住了诺娜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对于鲁尼他只是微笑着点点头。亚历山大和伊娃两个热情的外国人主动走了上来,让这个中年人有些色变。 只见亚历山大一个拥抱,牢牢地抱住了曹魁,下身不住地摩擦着他的身体,让曹魁脸色终于不正常起来。而伊娃则是俯过身来,用牙齿轻轻咬了咬他的耳朵。 看曹魁用求救的眼光看着自己,诺索夫呵斥道:“够了,你们两个太热情了。这样会让中国曹吃不消的。”两个恶棍这才笑嘻嘻地离开了曹魁身边,重新站到了诺索夫的身后,“曹,我们怎么做?你们有什么计划?想要我们怎么帮助你们?” 郭老四把一张卡扔在了徐克的办公桌上。 几个人由徐氏出资,经过一番调养特护,身体都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徐克私下里吩咐徐氏集团造了几个人的档案,分别给了他们三个挂名的副总头衔。 此外,按照以前的约定,徐克在郭老四的卡里打入了二百万的现金。 “你这是打我的这张老脸啊!”郭老四黑着脸,一脸的不悦。 徐克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然后一笑,自嘲地摇摇头说:“忘了,老哥,估计你的存货比我整个集团还要值钱。”郭老四面色阴沉地点了点头,没有否认,问徐克:“常盛那小子拉着刘季哪里去了,怎么今天一大早出了门,到现在还没回来?” “潘家园啊!常盛那小子回来,就一直琢磨着把那个装绢册的寒玉盒子出手,我想反正那不是我祖上的东西,就是刘季祖上的东西,拿出去卖也就卖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郭老四坐不住了,手在桌子上敲击着,“曹家的事儿,让人为难啊,现在我每天身前背后起码有十几个土行的人盯着,想干点什么都不自由,咱们得想点对策。” 徐克的脸变了变,想起曹家不动声色地阴了自己,还真有点后怕,“那我找人把他们叫回来。” 郭老四颓然摆摆手,坐下来说:“算了,我琢磨过既然那羊皮卷藏不住,只能给他们分上一份了。只是我们可以动一些手脚,他们想找准地方,也不是那么容易。只是不知道你们怎么想。” 此时,常盛心情爽快,寒玉盒拿到吕四的店里,出手就是一千六百万。这可是他十辈子都拿不到的工资。这厮提出了个奇怪的要求—吕四无奈地把那一千六百万的现金装进了两个箱子,交给了常盛。 这个寒玉盒卖到这个价格也算合理,毕竟玉性属寒,寒玉虽然珍贵,也不算是太难得,如果是暖玉的话,估计这么大的盒子还要在后面加上个零才能出手了。 吕四对这个价格也比较满意,本来就因为他和郭老四熟悉,所以双方避免了讨价还价,按照市场行情来说,这个盒子碰巧了翻上一番出手也是有可能的。 刘季深知财不露白,拿这么多钱在街上晃悠,实在有点犯二,狠狠地斜了常盛一眼,可是这位爷压根就不在乎,你愿意怎么斜就怎么斜。 拿他的话说,我好歹也是刑警,这地方不开眼的人还没那么多。 “过瘾啊,过瘾!”常盛掂着两个箱子,走起路来浑身是劲,脚下生风。 徐克从自己办公室的保险箱里把一张泛黄的羊皮纸拿了出来,“四爷,我其实早就想到,曹家不会那么轻易罢手,也提前做了点准备,保证能瞒天过海。” 郭老四皱着眉头,“曹家能领导土行这么多年,肯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恐怕想糊弄过去,不容易。” 徐克笑笑,“四爷,如果我把真的给他们呢?” 郭老四问:“老徐你……” “放心,这玩意儿拿回来后,我放在扫描仪里扫描下来的,绝对一丝不差,也没有让别人沾手。”说着,徐克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从里面调出一张照片来。 屏幕上,果然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大小和真的也差不多。上面的地图上,山脉,河流,标注的红点是一样不差。 郭老四仔细辨别了大半个小时,才算相信没有误差,会意一笑,有了这电子图,就是另一份真的羊皮卷。他把真的羊皮卷放在桌子上,找了一把小刀,细细地刮去了两个红点的标注,这一来,四点定位就等于废了,就算是土行高手,起码也得找上个半年一年,才能知道这墓地所在的确切位置。 做完这些,郭老四用手上指甲把羊皮刮过的地方划毛,看上去跟没动过什么手脚一样。 打开灯,对着灯光看了再看,郭老四才算满意地把它重新收了起来,起身离开了办公室。 公司楼下,郭老四拦了车,简单说了“后海”两个字,然后闭目养神。 “砰!”常盛把俩箱子重重地放在了柜台上。服务员抬头看了看常盛和刘季,从年龄和衣着上,似乎感觉到他们不是自己店铺的主顾。服务员傲气地说:“你这么重干吗呢,弄坏了东西你赔得起吗?” 常盛倒是没注意到她说什么,手已经连连指着,“那件,这件,对,还有那一套,一样两身,全部给我拿下来。”服务员翻翻白眼,啪啪在计算器上按出了几个数字,然后说:“总共是四十四万八,现金还是刷卡?” 常盛嘿嘿一笑,打开了箱子,把箱子往服务员眼前一推,“现金,四十四万多不吉利,给你四十八万,剩余的当小费。” 服务员拧了一下自己的脸蛋。 刘季说:“还不快去装下来。”看着她屁颠屁颠地去忙着找衣服的型号,常盛促狭地对刘季挤挤眼睛,合上箱子拿起来,快步离开。 两个人找个地方一阵狂笑,常盛说:“狗眼看人低,转眼快四万小费和提成全没了,哭去吧她!”刘季装出鄙视的样子说:“就你能耐,整个一暴发户,没一点素质。” 两个人打打闹闹,常盛野牛似的拿着箱子几乎走遍了北京的大小商场。两个人各自买了一些衣服和生活用品,又带了两台笔记本。回到徐氏的时候,天已经近了傍晚。 徐克正在接待大厅里坐在沙发上不安地向外张望,看到他们回来,焦急地上前说:“坏了,郭老四带着羊皮卷去了曹家,一直到现在还没回来。”三个人开了车,向曹家而去。徐克拜师的时候就在后海,那是曹家在北京的所在。 郭老四心里无比的郁闷,自从做了土行后,凭自己的名头和家族的名望,自己还没有受过这样的接待,曹家的下人说家里有客人,只把他让到偏房上了一壶茶水,就自顾自地走了。 就这壶茶,估计还是昨天喝剩下的,一股水发馊的味道,郭老四左等右等,一直到了饭点,也不见有个人影来送个饭。 站起来想走,郭老四又知道自己违约在先,这一走,恐怕自己家族以后在土行里都没法继续待下去了。无奈,他只能忍着心里的火,想反正自己也在羊皮卷上做了手脚,这下咱们哥们儿可算扯平了。 一直到了擦黑,院子里才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来。曹魁为首,后面跟着三个外国人走了进来,一进屋子,曹魁就大笑说:“老四,久等久等,的确是有朋友来,外出一天。”说着,他在郭老四对面坐下说,“老四你看,我这人可都找好了,就等你那两样东西一拿出来咱们就去开窑呢。”郭老四面带难色地说:“东西倒是得了,不过只有一件。”说着,把羊皮卷拿了出来,又拿出了那绢册说,“其余的你自己看。” 曹魁脸上带笑,把羊皮卷放在了桌子上,拿起绢册仔细地看,然后叹息一声,“天意啊,我们只找到了一样。” 诺索夫的中文很流利,“一样就够了,我们只要藏宝图,其他的我们有最先进的设备,不可能失败的。”郭老四眯着眼睛正打量这个外国人,忽然院子里传来了一声惊呼,一个家人叫得凄厉无比,像被人捏住脖子的小鸡,一下悄然无声了。 几个人纷纷来到院子里,借着最后的日光,诺索夫几个人顿时浑身出了一身冷汗。鲁尼跨了一步挡在几个人身前,看着眼前正单手捏着家人把他举起的怪物。 这个怪物大概有两米左右的身高,身上穿着一套清朝时期的盔甲,像是银子造的,有些地方还反射着太阳的余光,这东西四肢躯体都像人一样,手臂粗大,应该是个高大威武的汉子,但是一头蓬乱的头发有一米左右的长度,还根根竖立起来,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听到身后有响动,这怪物松了手。把那家人丢在地上,家人已经彻底吓昏了过去,裤裆下面黄水横流。 怪物的脸圆圆的,眼睛大得与乒乓球相仿,鼻子处只有两个黑色的小孔,嘴巴如同钢钩一样弯曲下来,和鹰一模一样,他笑起来的声音像极了黑夜密林中的夜枭,让人感到一阵难受。 暴露在盔甲外的少许皮肤是通红通红的,似乎皮肤下面没了骨肉,完全是血液在流淌。 “枭面血尸!”曹魁顿时一个头三个大,这东西做土行的百年不遇一个,只听说吕四栽在了这东西手上,它力大无穷,又不惧怕那些粽子害怕的黑驴蹄子和黑狗血,着实是无比难缠。原本想,不去那危险的墓地就难以碰上,谁知道这光天化日,怎么生生地跑到自家院子里来了? 鲁尼原本就傲气无比,见了这怪物虽然有几分心虚,可是看它叫嚣的样子,依旧忍不住出了手,钵大的拳头带着风声正中这怪物面门。没想到,这一记重拳只是让这怪物微微退了一退,随即浑然无事地继续逼近过来。 它伸开了手,只一挥,鲁尼整个人就风车一样向后飞了过去,背撞在了墙上,一堵青砖的墙壁坍塌了大半。众人心惊这怪物的实力,可是鲁尼却大吼一声,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看起来除了被撞得有点发晕,也没有什么严重的损伤。 郭老四心里暗骂,这曹家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个人形怪物。鲁尼吃痛下被激发了凶性,向着枭面血尸咆哮着冲了过去。枭面血尸也不纠缠,一个闪身,闪电般来到了曹魁的面前,它一张嘴,露出两颗獠牙来,把曹魁吓得魂不附体。 那血尸嘴里的臭味熏得郭老四都差点晕了过去,就在大家以为曹魁要吃亏的时候,这血尸却身形暴退,下一刻已经站在屋顶上,一个跳跃,等众人反应过来追了过去,它已经消失不见。 曹魁大叫一声:“不好。”拔腿先向刚才接待郭老四的屋子里跑去,诺索夫也跟着反应过来,嘴里骂着:“是调老虎离开大山!” 曹魁把郭老四送出了门,似乎刚才那么失态的不是他似的。当看到那羊皮卷还在桌子上,窗户还从内锁着后,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把郭老四从巷子里送到巷口,曹魁还试探郭老四,“郭老四,咱们什么都准备好了,你看什么时候出发?” 郭老四迟疑了下说:“我这边还有点事情,也要卖点东西赚点保命的本钱,不如我过两天招呼你好了。” “也成,那你慢走。”曹魁眼看着郭老四离开,嘴角挂着一丝阴笑。 天津港,午夜。曹魁从一辆汽车里钻了出来,在车后面,坐的是诺索夫。诺索夫出了车门,站在海边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从五百米左右的海面上,亮起了刺眼的灯光,马达轰鸣中,一艘小汽艇开到了岸边,几个人从汽艇上拎起了几个大包裹,吃力地扔在了岸边上。 诺索夫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花旗银行的金卡,塞进了驾驶汽艇的那个人手里。然后不再理会他们,蹲下去,打开了包裹的拉链。里面装着一些设备和武器,有沙漠之鹰手枪和MI6口径的微型冲锋枪…… 在那些油布里包着的,是一些固体的定向炸弹,用来对付那些厚重的石门。包裹里比较大的机器就是一台小型的铀发电机和一个类似于小雷达的东西。 诺索夫就像抱着自己最心爱的孩子一样把那个小雷达抱了起来吻了一口,“哦,亲爱的,看到没,太美妙了。这就是苏制的探测雷达,根据地下声纳的反应,能够勾勒出地下五十米左右的图形。那个藏宝图不是有缺损吗?不要担心,交给它吧,它能做得很好。” 曹魁装作吃惊状说:“太神奇了,诺索夫先生,这些东西真是太神奇了。” “我们明天就出发,”诺索夫说,“曹,你们确定你们能搞到那个黄龙佩吗?哦,算了,搞不到也没关系,早点来跟我们会合,没有什么能抵挡得住浓缩炸药,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建筑。” 曹魁变戏法一样从车里拿出一瓶1983年的拉菲来,倒了一杯递给诺索夫,“干杯,朋友。” 诺索夫得意地大笑起来,一饮而尽,“曹,我希望下次的是茅台,我喜欢那个。” 刘季几个人,围坐在徐氏集团的小会议室里,灯光下,郭老四一脸郁闷。(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8 0 8 0 t x t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他们压根就没想到我会去那儿。碰巧,我见到了几个外国人,应该是美国人,我对他们有印象,曹魁曾经说过他们。” “鹰之利爪,”徐克的脸色变了,“一群无耻的国际古董强盗,他们肯定是为了成陵来的。”从墓地逃生之后,几个人的意见一直不能统一,常盛经过几个人的同意,去刑警队汇报了自己的发现,可是队长说他是在扯淡。常盛纠缠了很久,队里也不接受他的说法,都以为这小子坏了脑子。 最终,还是徐克花钱找关系,给常盛批了个长期病假。常盛话说得明显,自己要找成吉思汗陵,是因为成吉思汗陵是国家的,谁要想自己落下什么,那他绝对不客气。 这不同于他们卖的玉盒,那是人家刘季家祖宗留下的,对这个他倒没有负担。 郭老四和徐克一个认为太危险,一个觉得去了会被曹家发现秘密,必须有了万全之策再说。 刘季一直都没有说出意见,直觉里,他觉得先祖既然推算过,就说明没错,这个陵墓一定会被自己和徐克挖掘出来,他有黄龙佩在身,更多了一些底气。 可是挖掘出来怎么处理,是他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另外,他也知道徐克被自己家的墓吓得有了阴影,刚刚从中摆脱出来,再让他去面对另外一个更可怕的陵墓,也不太现实。 “去吧,奶奶的!”常盛激动得一拍桌子,“成吉思汗陵啊,不想去的是孙子,怎么着也不能让外国人把活做了吧!” 郭老四沉默了半晌,也慢慢说:“既然曹家已经开始动了,我们这样被动地等待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刘季把目光投向了徐克,见他面露难色,想了想,打圆场说:“这样吧,我、常盛和郭老四过去,有什么需要后勤的事情徐哥你来负责,我们做好准备,明天买些必需品,然后明天下午就出发离开北京!” “成!”常盛激动起来。徐克见他们这么坚定,也不好再继续阻拦,拿起了电话,对下面开始发布命令,让手下去采买东西。郭老四还说出了他买电棒那个黑市商人的地址,高价买了三支功率更大的电棒,又购买了两个伊拉克自产的火焰喷射器。徐克害怕外国人对三个人不利,干脆动用了自己的海外关系,连夜找人订了三把97冲锋枪,还特意给常盛留了一套AK-47的零件。常盛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只要零件在手,一分钟就是整枪!” 忙完了一切,天已经有些见亮,三个人蒙头开始睡觉。一直到中午吃饭,徐克才把他们叫了起来。除了已经整理好的东西外,徐克还拿了一个黑色的藤箱,放在他们面前,打开来看,里面放着一支棍子,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做成的,不过看上去寒光凛然,在棍子边上,放着一把像枪尖一样的匕首。那匕首下面是个卡簧,看得出来,需要的时候这匕首能够卡在那棍子上变成一把短枪。 最里面放的是一把鲨鱼皮鞘的短剑,大概有尺许长短,刘季把那短剑拿在手里,感觉轻飘飘的,一按绷簧,那剑顿时从鞘里弹了出来,剑一出鞘,那剑身带的寒光似乎割裂了空气一般,让几个人觉得身上的皮肤生疼生疼。 刘季把剑拿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剑碰到了大理石的桌面,顿时犹如碰到了豆腐一样,直直地切了进去。 “好剑!”郭老四一挑大拇指,心里暗想,要是那晚遇到那枭面血尸的时候有这把剑在,估计那怪物也得顾忌几分。 “剑名鱼肠,枪名暴雪。”徐克一脸肃穆地说,“都是我徐家先祖沙场遗留下来的兵器,饱饮鲜血。我听曹家人说过,窑里有的怪物也怕这惨烈之气,因此它们也是古怪东西的克星。这次就送给几位防身了。” 常盛一把想抓起那棍子,没想到自己单手近两百斤的变态举力却没有起到作用,他红着脸双手合力才算把棍子拿了起来,舞动了两下,心想,这般重量,在沙场上要什么神力才能支持得住? 四个人出去吃了一顿饭,徐克又把三个手机给了三人。这是特别定做的机器,只要机器在,不管什么地方都保证可以联系到自己。 三个人上了一辆徐克改装过的切诺基,全套动力其实已经换成了悍马,只是这下窑的事情不能过度张扬。何况,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蒙古人心目中的圣地。 常盛开着车,郭老四和刘季的目光盯在了驾驶台上那输入到车载计算机里的羊皮卷上,徐克和郭老四已经做了研究,上面有一个鲜红的箭头,指向了他们的目的地!车子出了北京,继续向北开去。 诺索夫五个人收拾得相当利索,他们的身上换上了一身特殊材料制作的保护服,看上去有点像美国漫画英雄蜘蛛侠的战衣。在北京郊外的一片空地上,曹魁站在他们前面,看着一架私人的小直升机从天而降,除了驾驶员的位置,剩余的空间正好能坐上五个人。 诺索夫满意地点点头,对曹魁说:“你们尽量快点,找到黄龙佩就马上赶来。不然,也许我们就自己拿着宝藏离开了。”这厮倒也真够无耻狡诈,现在听来是玩笑,可是真的被他们得了手,一定会自己携带着宝藏离开,就算到时候行内说起来,人家也是事先告诉了你曹家,到了那个时候,可不就只是玩笑话那么简单了。 看着直升机远去,曹魁冷笑了几声。黄龙佩,这东西我上哪里找去。就算我知道刘伯温在哪里定居留了后代,可是刘家的本事难道掐算不出来我的目的,还是放你们先去探探风险,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对刘家下手也不迟。 他拿出电话,低低地说了一些什么,满意地笑了起来,根据家里的安排,自己的人早就到了那个地点。 山雨未至,风已满楼。 第十一章 奇卫 诺索夫一行乘坐的直升机在经历了近四个小时的飞行后,终于在一个平坦的山谷里停了下来。 这里属蒙古的东北部,在山谷外不远处,还有几户人家搭了帐篷在这里居住。听到直升机的轰鸣声,受到惊吓的马儿和羊群四下奔跑,那牧羊犬却是连连吼叫,发出凶狠的声音,->小说下栽+wRshU。CoM<-似乎在威胁着眼前这个铁皮怪物。 有人从帐篷里出来,喊了狗儿去拦截住羊群。这片地方,一般都是蒙古的牧民才会到这里安家,除此之外,还会有一些前来朝圣的虔诚信徒偶尔在这里出现。不过,除了祈祷和参拜外,牧民是不准靠近圣山放牧的。 而且说起来也奇怪,即使是水草稀缺,那羊儿马儿也不会踏进圣山的范围一步,哪怕是啃一根草苗。蒙古人说,这就是圣山赋予这些牲口的灵性,也证明了仁慈的长生天的力量。 对于直升机里下来的五个人,这些蒙古牧民显得有些气愤。毕竟圣山需要安静,可是这些人却偏偏要来这里打扰长生天的休息。 脾气暴躁的年轻牧民直接操起了叉子,向着几个人走了过去。直升机已经消失在了蓝天白云之上,快速飞走,这几个外国人正四下打量着这片山谷,尤其是其中一个瘦小的外国人,看起来眼珠子乱转,带着一副贼的模样。 鲁尼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在海军陆战队锻炼出来的敏感,让他感到了一丝杀气,虽然他并不明白为什么这些陌生人要攻击自己,但是他还是快速做出了戒备,从西服的袖子里抽出了一根三棱的海军军刺。 诺索夫见到这个场面,知道肯定要动手,对鲁尼使了一个眼色,他看了一下附近只有四五个帐篷,大概有十几个人住在这里,真要动起手来,使用枪就可以很轻松地做掉这些人,免得在自己动手的时候他们还要碍手碍脚。 亚历山大的手,已经摸上了藏在自己裤裆里的枪。这个阴险的家伙一贯喜欢把武器藏在自己最猥亵的地方,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鹰之利爪这个队伍才在几次几乎山穷水尽的时候,依靠着亚历山大隐藏的秘密武器重新夺取了胜利。为了避免枪支走火,或者此枪碰到彼枪,诺索夫特意请欧洲最好的手工皮具师帮亚历山大做了一个放枪的小牛皮套。 诺娜伸手按在了亚历山大的那个部位,柔软的小手刺激得这个恶棍几乎要呻吟起来。诺娜摇摇头说:“我们现在不能那么做,也许我们还要依靠他们的帮助。”说着,她走到了鲁尼的身前,改用一口流利的蒙古语说,“先生们,你们好。我们来自于欧洲,是强者成吉思汗的仰慕者。”听到这个外国女人这么说,几个牧民心里的怒火顿时小了一点。在蒙古,成吉思汗在蒙古人的心目中是除长生天外天字第一号的大英雄,看到外国人也对自己民族的英雄很崇拜,当然心里说不出的舒坦。 “我们这次来圣山,就是想参拜一下伟大的长生天,他赐给了我们成吉思汗这个英雄,我相信,长生天大人会保佑我们这些信徒的,你们说对吗?”诺娜把右手放在左边隆起的胸部,这个动作是信徒之间的问候。她呼之欲出的胸部明显吸引了几个牧民的眼球,其中两个年轻一些的牧民悄悄地咽了一口唾液,喉结上下移动了一下。 “既然是朋友,那么就和我们一起来享受长生天赐予的美食吧!”一个上了点年纪的蒙古人招呼诺娜一行说。诺娜点点头,做了个谢谢的动作,微微躬身,然后招呼着诺索夫等人跟着这些牧民回去。 “白痴,白痴!”亚历山大对伊娃说,“这些白痴难道不知道诺娜会一些催眠惑心术吗?就算不知道,对陌生人也要提防一些,可怜的孩子们,肯定是被诺娜的身体迷惑了,他们不想想,我伟大的亚历山大大人都没有得到的身体可能属于他们吗?” 他的饶舌让鲁尼烦躁起来,一瞪亚历山大,“小子,你再废话的话,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听到没有?” 亚历山大吐吐舌头,低声对伊娃说:“宝贝,我敢打赌,这个黑猩猩一定喜欢上了诺娜。对,没错,他也许正在想……” “够了!”诺索夫的呵斥让亚历山大陛下乖乖地闭上了嘴巴。 “圣山,圣山,圣山!”常盛坐在车里,急得抓耳挠腮,“郭老四,咱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圣山啊,你确定圣山的位置在那里吗?” 郭老四摇了摇头,现在驾驶座上已经换了他来驾驶。这个时候他一点也不像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手脚灵活反应敏捷得像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刘季笑笑说:“常大个,你别着急,其实想找到圣山非常简单,我查过书,这个圣山还有两个相当响亮的名字,历史上都有记载。” “一座山的名字搞那么复杂干吗?”常盛不解,“难怪报纸上说‘专家骗钱论’,一个山头就给弄出了几个名字,一份钱变成三份花。” 刘季知道他在恶搞,也不接他的话,接着说:“郭老四,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圣山也应该叫狼居胥山吧。史记里说当年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横扫漠北,把胡人赶到了狼居胥山之外,说的就是赶出了这个圣山,把胡人逼退到了如今的外蒙。” “霍去病,偶像啊!”常盛两眼烁烁放光,“太偶像了,怎么着,霍爷把胡人赶出了这个圣山,不照样没什么长生天来捣乱。郭老四,从北京出来你那脸就拉得跟苦瓜似的,你在担心什么啊?咱们大不了也学霍去病霍爷一回。” “胡闹!”郭老四气得乐了起来,然后说,“你要是刘季,估计就不会说这话了。因为那圣山还有一个名字你更熟悉,叫阴山,‘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那个阴山。这阴山在历史上属于边防线,可是在传说里,可是大大的有名啊。” “嘿嘿,没听过,我只听说过五指山。”常盛不在乎,“这阴山下面也压着孙猴儿?”刘季摇摇头,心里也慢慢变得沉重起来。传说里,这阴山是天下鬼怪聚集之地,气阴无比,所以有了阴山之名,东北人也叫这山为黑山,中国神话传说里经常出现的“黑山老妖”的家可以说就在这里。 虽然这些东西大多数人不太相信,可是郭老四拍着胸脯告诉他们,自己以前遇到过绿毛僵尸,也遇到过游魂鬼,既然这些传说中的东西存在,自己又亲眼见了地龙和朱蛤,这黑山老妖也是说不准的事情。 车里的氛围变得压抑起来,常盛见两个人各想心事,干脆蒙了头开始睡觉,只说了一声:“哥们儿,到了地头上叫我。” 刘季扒拉了他一下,叫他到后面来睡,自己去了副驾,和郭老四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了这黑山老妖来。 郭老四撇撇嘴说:“要说这黑山老妖真像电影里演的一样,我还真不信。如果真是那样,我们干脆也甭去了,再多出三十个人来也白搭。我想可能就是有什么怪物,以讹传讹,传出了这个名声。” 刘季赞同地点了点头,又打开了电脑上的羊皮卷看了起来,他决定到了地方之后,就把这个图彻底删除掉,免得被当地人,或者是曹家赶去的人发现。虽然知道曹家必有动作,刘季还是心里比较有底的,首先黄龙佩在自己这里,对方就算先一步进去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收获。郭老四还把那羊皮卷上的定位点毁了两个,这一来恐怕曹家的人要不得其门而入了。 “成陵会真的在这里?”刘季伸了个懒腰问郭老四,“蒙古历史上记载的成吉思汗葬在了起辇谷,可不是圣山。” 郭老四说:“看看吧,指定有戏,不然元帝也不会要专人把这东西送回蒙古,以图东山再起!” 夜色悄然降临,车子以最快的速度在公路上奔驰。圣山下的帐篷里也早就进入了晚餐时间,在送出去了一些欧洲带过来的生活用品后,诺索夫一行早就受到了质朴的蒙古牧民的热情接待。 诺娜对伊娃递了个眼色,其间,她悄悄地交代伊娃,这牧民当中有个叫格桑的年轻孩子在看到她的时候反应最大,她们决定从他下手,好先摸出关于圣山的秘密来。 伊娃心领神会,在两个人交流后还特意换回了一件性感的衣服。伊娃就一直坐在格桑的身边,她这个时候把身子向格桑靠靠,盘坐在地上的腿有意无意地碰到了格桑的大腿,格桑脸一红,伊娃得意地笑了起来,她假装失手把勺子掉落,借着去捡勺子的机会,故意用手碰了碰格桑的要害部位。 她把勺子捡了起来,站起来说:“你们先吃,我要去方便一下。”说着扭动着腰肢,起身时短裙摇摆了几下,正巧把那T字裤和网袜包裹住的丰满臀部与股沟展现在了格桑的眼前。格桑觉得脸上发热,心跳加速,伊娃刚从帐篷里走了出去,他就腾地站起身来,匆忙地跟了出去。 一出帐篷门,来到了平日里方便的帐篷后面,就看到伊娃正蹲在草丛里,看到他来,慌张地提着裙子站了起来,似乎想要躲避,格桑一愣,顿时觉得温香软玉撞了个满怀。 “宝贝……”格桑再也压抑不住心里的欲火,大手开始撕扯伊娃的衣服,伊娃咯咯地笑着假装躲闪,“不嘛不嘛,圣山这里是禁止这个的,我怕被神责怪。”格桑也不住手,嘴一边在伊娃的脸上啃,一边含糊地说:“圣山你怕什么,我会带你们安全地去,安全地回来。” 一大早,就不见了格桑。牧民们倒也不感到奇怪,来圣山的人虽然少,可是多数人到这里都要找个当地人当向导。这个行当几乎人人做过,遇到出手大方的游人给的还不算低。 不过,格桑这次的遭遇也让牧民里几个年轻人羡慕得眼睛里喷火。他们大半知道,昨天晚饭吃了一半,伊娃和格桑先后出去一直没回来,估计是被格桑得了去。这外国女人的魔鬼身材,平素里连见都少见,更别说一夜欢娱了。几个年轻人暗恨自己的愚钝,要不然品到如此“美味”的人怎么会是格桑。 把羊儿放了出来,刚要吃早饭,帐篷外就响起了汽车熄火的声音。郭老四从车上跳下来,一脸的疲倦,常盛一睡就是一路,怎么叫都不醒,又怕耽误了时间,郭老四只能自己把车开到了这里来。 闻声而出的牧民们见到又是生人,心里都奇怪起来,往常圣山下来人都是一次最多两三个,十天半个月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到访,这破天荒的,相隔不到一天,就有两拨人先后前来。 “靠,这也叫圣山?”被刘季用矿泉水泼醒的常盛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隔着车玻璃看看眼前不远处的圣山说。虽然刘季来之前查阅了不少资料,可是看到这山,也是半信半疑地看了看车外的郭老四。 郭老四咂咂嘴,“我相信这里就是,也相信这里有东西。” 他压低了声音,“我告诉你们,六十年代的时候,我差点把命都丢在这里。”正想细说,几个牧民走了过来。郭老四既然来过,当然知道怎么应付。这个老油条几句话下来,就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徐克搞过来的一纸证明,上面写着他们是中国宗教研究协会圣山考察团的干部。 说着,还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伪造的干部证书来。 牧民们变得热情起来,对于干部,他们还是会尽心接待的。常盛附在刘季耳朵边上说:“这简直就是诈骗啊!” 刘季笑而不语,他一向赞成谋定而后动,斗智不斗力,郭老四的这个做法正是他想要的。看来还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核实了几个人的身份后,牧民们热情地邀请他们共进早餐,郭干部看看刘干部、常干部,马上说:“早餐就不用了,你们还是帮忙给解决一下我们的住宿问题吧,我们简单休息一下,就要开始工作。”这话说得的确也够水平,换成了常盛或者刘季,肯定会说“您帮忙安排下住的地方”,这就没有郭老四的官话圆滑,让人听不出破绽来了。 三个人被安排进了一个比较大的帐篷,睡了一夜的常盛这个时候来了精神,非要郭老四讲讲自己六十年代到这里来的经历。 虽然哈欠连连,可是听他提起这件事,郭老四却马上精神起来,眼睛里已经充满了回忆的眼神,语调缓慢地讲了起来。 六十年代末期,二十多岁的郭老四被土行一个朋友找到,说是在内蒙发现了大窑。两个人年轻气盛,就坐着火车来到了蒙古。当时找了个向导,坐了三天的马车,来到圣山这里,挂着下放干部的身份,两个人说要在这里做农业土地考察工作,让向导回去,就住在了这里。 到了晚上,郭老四睡不着,干脆就喊了朋友拿了家伙准备先探土寻墓。可是说也奇怪,两个人几乎探察了大半个山谷,根本没有发现有封土层。就在两个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怕自己空跑一趟的时候,这草原上不知从哪里蹿出一只浑身长着绿毛的熊来,这熊有近三米的高度,看上去有三四千斤的重量。 一声怒吼,就让郭老四和朋友心胆俱裂,可是这熊转眼就已经到了眼前。两个人壮起胆子,操起了铲子抵挡着熊带着风声的双掌,这才发现,这个熊已经没有了野兽的特性,虽然龇着獠牙,恐怖吓人,但只是不断地用熊掌向两个人拍下。 猎人都知道,一猪二熊三老虎。这熊要是怒起来,比老虎还可怕。不过有经验的猎人也大多知道熊身上的弱点,它胸前的半月形的白毛下面,是熊皮毛覆盖下最脆弱的地方,再就是和牛一样,攻击它的鼻子。 郭老四向朋友递了一个眼色,两个人分工明确,郭老四用铲子取熊胸前的半月位置,那朋友跳起来用手里的洛阳铲去砸熊的鼻子。 这熊对这种攻击根本没有本能的保护和反应,倒是让两个人得了手。自己只顾挥舞着熊掌,这两下结结实实地拍上,两个人心里都是一喜。可是没等欢喜过去,那朋友的身子就被这熊一掌拍了出去,当下听到了肋骨断的声音,落在地上,眼看是出气多进气少了。而这个熊被拍了鼻子,铲了前胸,却像没有任何感觉一样,继续向郭老四狂拍。见到事情有异,郭老四一面抵挡一面躲闪,一直退到了朋友身边,才发现绿毛熊在自己和朋友身前站住,竟然不再攻击,又似乎听到了什么召唤,竟然转身而去了。 朋友的伤势严重,郭老四连夜抱着他一路狂走,第二天早上没等见到人家,朋友就已经死去。郭老四没有胆量自己再到那里去招惹那绿毛熊,干脆就背了朋友的尸体,找到了最近的牧场,才算捡回一条命,把朋友安葬了下来。 “绿毛熊,那是什么东西?”常盛瞪大眼睛问。 “叫你平时多看些书,你也不听。”刘季责怪说,“这绿毛熊多半是看陵的护卫,叫做守陵兽,不过一般不会只是一只,可能那天郭老四他们只惊动了它才能逃了性命。” 常盛冷笑着拍了拍自己身边背包里的枪,“别说一只,就算是十只也没有用处,有了这家伙,我保证来多少灭它们多少。”再看郭老四,竟然已经酣然地睡了过去,似乎刚才讲那个危险历程的人根本不是他,也与他无关。 一直到了夜里,郭老四摇醒了常盛和刘季,检查好了东西,郭老四问刘季:“你确定地图你记忆得一点不差?” 刘季笑说:“这个你就放心吧,不过我怎么觉得咱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与地图上的不符呢?” 郭老四勾手,示意两个人跟自己来。他从包里摸出了一把黑色的粉末,在刘季和常盛身上撒了一点,然后又撒在自己的身上。这是他们经常要用的避狗粉,是用老虎的尿液和狼的粪便掺在一起烘干做成的,无论多凶猛的狗,闻到了这种气味,都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果然,那帐篷外的几只牧羊犬见他们出来刚要起来吠上几声,忽然就像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喉咙里发出了低声的呜咽,夹着尾巴重新趴在了地上,一对耳朵紧贴在头上,浑身轻微颤抖,这是狗害怕时的样子。 阴历正是十五,天上一轮圆月。皎洁的月光让草原上显得格外明亮,郭老四忽然伸手拦住了刘季和常盛,把两个人拉到了帐篷的阴影里。从相隔大概五十米开外的帐篷里,一个蒙古族青年正带着几个外国人走了出来。 “亲爱的,你确定你今天带我们去的地方是我们要找的?”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用让人酥软的声音问。 “没问题,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告诉你们。” “这就是曹家找的外国人。”郭老四低声说。常盛看到了鲁尼高大的身影,忽然身上有压抑不住的怒气散发出来,显得格外可怕。 “你认识他?”刘季问。 常盛点点头,狠狠地说:“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六支队的队员,一个懦夫,在世界特种部队较量中他输给了我,这个杂种竟然向我们的首长起诉我,说我在比试中要杀死他。不过,你们要当心这个家伙。¨wén rén shū wū¨”常盛认真地说,“如果单比力量和抗击打能力的话,连我也不是他的对手,他一拳可以打断你们的脖子。” 郭老四阴阴一笑说:“傻大个,现在不是我们和他们正面冲突的时候,我倒想看看用美人计迷住这个蒙古傻小子的他们,能不能代替我们找到那个陵墓的入口。”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喜欢,”常盛兴奋地说,“我要在他们找到宝藏的时候让他们知道,不要轻易到中国来,否则他们会后悔的!” “要继续向前走,对,不要回头。”诺娜低声说,“幸亏我们在每个帐篷那里都安装了摄像头。看,几个奇怪的中国人,我们昨天来的时候还没见到。” 诺索夫低头认真地看了一下自己腕上依靠蓝牙接通摄像头的手表屏幕,面无表情地说:“那个老头,我在曹家见过。” 鲁尼兴奋地露出雪白的牙齿,“头儿,在这里我可以干掉他们吧。” 诺索夫沉默,点了点头表示允许。 从圣山最边的角落爬过一个小坡,向下看,就是一个大概有两三亩地大小的山谷。郭老四在山阴里探出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就是这里。”果然,看上去和羊皮卷上的地图相同。大概目测了一下,就能差不多估计出图上四个红点的位置和红点中间应该是陵墓入口的位置。 刘季看看郭老四,郭老四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诺索夫一行把一些零散的部件从包里拿出来,几分钟时间就组装成了一个小型的雷达。 “靠,竟然连苏联制式的勘测雷达都有。”常盛郁闷地说了一句,本来以为自己这边这次来时带的装备就已经算得上是很牛的了,没想到跟这些人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操作雷达的人竟然是那个猥亵的亚历山大,他盯着屏幕,神色也显得认真起来。随着雷达扩散出去的声纳透入地下,在屏幕上逐渐出现了一幅黑白颜色的地下构造图,声纳很快扫过了整个小小的山谷,可是雷达的屏幕上显示出这里的地下没有任何的房屋或者中空的建筑。 亚历山大头上现出了细微的汗珠。一边的诺索夫和诺娜认真地看着屏幕,脸上也有了焦急的神色,一边,格桑正挨着伊娃坐着,手不老实地伸进了伊娃的胸前,肆意地摸捏着,脸上带着明显的欲望。 再次扫描了一遍的亚历山大彻底丧失了希望,他大喊着:“头,我们上当了,曹家给我们的信息是假的,这帮狡猾的中国人!”诺索夫摇摇头,“不,这可能只是出现了什么差错,我承认曹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不会给我们假消息的,他应该只是想我们来试探下这里,他自己并没有放弃,而且……”说着,他指指手表,意思是告诉亚历山大,你不要忘记那几个中国人来这里做什么,他几乎可以肯定他们来这里和自己是一个目的。 “婊子!”亚历山大一转身,看到了格桑的动作,怒气冲冲地嚷道,“如果你不想被这个没带来一点利益的家伙再搞一次的话,就给我滚得远远的。” 伊娃淫荡地笑了两声,根本没有在乎亚历山大的威胁。虽然没有听懂亚历山大说什么,格桑却从他脸上的表情里看到了什么,心里恼怒,这个外国鸟人竟然看不起老子,说什么老子也是守陵一族的后人,到了这里,虽然不知道什么大的秘密,可是这个山谷里有点什么我还是知道的。 心念一转,格桑有了个恶毒的念头。看起来这帮外国人挺有钱的,我如果把那四只守陵兽放出来,嘿嘿,杀了这些人,我就有了钱,再带着这个洋妞一起远走高飞…… 想到这里,格桑站起来拍拍屁股说:“朋友,我知道这个山谷里一些事情,如果想搞清楚的话,请跟我来!”说着,他在前面带路,诺索夫让鲁尼跟着他一起向着山谷中间偏南的地方走去。 刘季心里咯噔一声,问:“郭老四,看到没,这个家伙带他去的像是那个红点的位置。”郭老四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整日打雁,今天被雁啄了眼了,这小子估计是守陵一族的,我怎么这么笨啊!” 格桑带着鲁尼走到一个点前,站住了脚步,弯下腰去用手扒拉开了草根处的浮土,露出了一个石雕的圆柱来,这个柱子不知道有多深,只是埋在了土中,只有柱头露在外面,上面雕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大蜘蛛。格桑犹豫了一下,然后回身对鲁尼说:“来,踩它!”鲁尼一脚踩了上去,就看那草地上隆起了一个两米左右的大包来,下一刻,一只腿脚有一人多长,大似汽车的蜘蛛从地下爬了上来。 蜘蛛的身上全是白毛,看到了格桑,却似乎如同没看到一样,一张嘴,一股粗大的蛛丝向着鲁尼喷了过去,鲁尼习惯性地用手去抵挡,却被那手指粗细的蛛丝牢牢粘住,被蜘蛛一甩,飞了出去。 见到这个场面,诺索夫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他知道,有这样怪物出现的地方,一定有宝贝在等着自己去挖。鲁尼是从生死线上过来的人,到了这个境地也不紧张,从袖里拉出了自己的三棱军刀,锋利的军刀带着寒光砍在了蛛丝上,蛛丝竟散发出了焦煳的气味,鲁尼掉落了下来。 “味猎焰刀,”常盛对面露惊奇的郭老四和刘季说,“美国特种部队专用,储备电能,转化热能。”蜘蛛看鲁尼逃脱,暴躁地又喷出了几股蛛丝,鲁尼这下不敢抵挡,毕竟自己一个人就两只手,一个军刀,如果是拿军刀的手被粘住,那就等于宣告自己死亡的来临,他选择了往没有蛛丝的地方暴退,希望能找个空间调整一下,也给诺索夫等人赢得出手的时间。 蜘蛛速度飞快地不停地喷着蛛丝,追赶着鲁尼,好在每次都能在漫天蛛丝里有一个足够他闪躲的缝隙。一虫一人围绕着山谷很快追逐了一圈,跑遍了所有的地方。整个山谷的青草上都是银白色的蛛丝挂在那里。最后,蜘蛛终于在把鲁尼逼迫到了诺索夫他们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诺索夫似乎看到这个蜘蛛丑陋的嘴巴一咧,似乎是在微笑。 “不好。”他大喊一声,可是几声叫喊,这个山谷里却又多出了一头绿毛熊和一头白色猛虎,还有一条白色的分不清头尾的一人高的大虫子。 “幸亏我们没有下去,不然现在受困的就是我们。”郭老四心有余悸地摸摸胸口。这羊皮卷上四个红点原来不是定陵标,而是四个守陵兽。从那蜘蛛玩弄鲁尼,让他在自己故意遗漏下来的缝隙里躲闪而踩到其余三个柱子放出守陵兽的举动来看,这四个守陵兽还是魂兽级别的,相当难缠。 魂兽其实就是在墓主死后,在殉葬的士兵中挑选最骁勇强壮的,把他们封在选择好的动物的腹中,经过巫师的祈祷,让他们的灵魂代替猛兽的灵魂,再把他们放在一个陵墓外围的容易尸变的环境里,让他们变成兽粽,身体无限强化,而又保存了一些士兵的意识,对主人无比忠诚,战斗里又有一些残留的智慧。 郭老四解释的时候,山谷里已经枪声大作,诺索夫几个人开枪射出的子弹把几个守陵兽震退了几步,可是那些子弹打在这些怪物的身上,根本不能射进怪物体内,只是略微的疼痛刺激,让这些怪物变得更加凶悍起来。 诺索夫变了脸色,招呼着亚历山大把行李里的黄色压缩炸药拿来。亚历山大从包里拿出一小块,向着几个守陵兽扔了过去,然后几个人迅速卧倒,巨大的爆炸声和火球让整个圣山的地面都像震了几震。 硝烟散去,眼前的景象让几个人目瞪口呆。那几个守陵兽伤势惨重,蜘蛛的八条腿被炸掉了六条,只用两条腿支撑在地上,显得格外滑稽;绿毛熊更是胸前被炸出了一个大洞,能隐约看到心脏的跳动;白虎受伤的是头部,被炸药炸去了小半个脑袋,残缺的颅骨里露出了灰白色的脑子;但那只大虫不见了,地上留下了一个白色的大茧子,似乎炸药没有给这个虫子造成什么伤害。 几只守陵兽愤怒了,他们曾经是蒙古无敌的铁骑,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就怪叫连连地向着这几个弱小的人类逼近。 “若解心头恨,钝刀斩仇人”,这几个守陵兽残缺的意识里带着自己纵横欧亚时候凌辱折磨俘虏的快意。 格桑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来到了伊娃的身边,他说:“宝贝,拉住我,它们不会伤害我的。”说着,得意地挺了挺胸,在他的胸前,挂着一个画满了花纹的玉牌。 “伊娃,杀死他,把那个牌子拿过来。”诺娜疯狂地喊了起来,格桑不知道什么意思,一个愣神,不敢相信地看到,伊娃柔嫩的手指缝里寒光一闪,一把小刀割断了他的喉咙,他带着满脸不相信的神色,看着伊娃一把把自己胸前的玉牌扯了下去。 然后伊娃跑到了诺索夫等人身边,诺娜看着逼近自己,已经到了眼前的怪物,大喊:“快,快拉住伊娃的手,我们一个一个拉起来。”怪物们不相信地愣了一下,然后停止了前进。郭老四狠狠地捶了一下山石,“倒霉,竟然让他们得到了守护玉牌。”这守陵兽见了有守护玉牌的人带人进来是不会攻击的,而且四只守陵兽全部停止攻击,或者被杀死,就意味着陵墓的大门要被打开了。 果然,山谷最南端靠近山石的地方,缓慢地拉开了一道石头的大门,诺娜拉着几个人鱼贯而入。 “这就把麻烦留给我们了。”看着走进大门的几个外国人,常盛瞪大眼睛说。 “它们已经发现我们了。”郭老四无奈地笑了一下,果然,除了那白茧外的三只守灵兽似乎正快速地向他们潜伏的地方靠拢过来,眼睛里闪烁着凶光。 “枪也无效,我们还是先退回去,看看牧羊人中还有没有守护人……”刘季还想从长计议。 郭老四说:“没用,这守陵兽原本是在山谷边上,它们守护范围外就该停下的,可是现在它们吃了苦头,估计是发了凶性,我们就是走,难道还快得过它们?” “怎么办?”刘季问。 郭老四咬咬牙抽出了电棒说:“拼了,记得,跑得过,就快跑进那陵门;跑不过,就要攻击它们的脑袋;只要毁了它们的头,守陵兽也就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眼看着这几个守陵兽要冲上来,刘季从袖子里一按绷簧,弹出了自己绑在袖子上的鱼肠剑来,起身冲了下去,要是在这不平的山地上搏斗,恐怕谁也比不过这老虎和绿毛熊更有优势,这毕竟是人家的主场啊! 看刘季先冲了过去,常盛也拿出了自己的那根短金属棍子,郭老四拿了电棍,却知道自己身体不行,不宜和这些怪物近身搏斗,索性把自己的那个匕首递了过去,让常盛卡在了金属棍上。 这匕首一卡上棍子,变成了一把短枪,顿时寒光四射,连周围的空气都像冷了几摄氏度。守陵兽原本看刘季挥舞着宝剑冲杀下来,是自己熟悉的冷兵器,心里激动,正要扑上,却被那枪上散发的杀气逼得一顿,心下骇然,是谁的兵器会有这样的杀气? 常盛把枪拿在手里,做了个刺刀拼杀的动作,在部队里,也学过怎么使用一些棍子、匕首、刺刀、军刀之类的工具。 他大喊一声,顿时觉得豪气冲天,自己也像成了千军万马里的将军一样,连跑带跳地下到了山谷当中,人借枪势,竟然把那守陵兽生生地逼退了几分。 第十二章 杀机 尽管有些天性上的畏惧,但是蒙古士兵有个天性,遇强更强,在他们的辉煌时代,横扫欧亚,活活杀出一个魔鬼的名声来。 迟疑了一下,心里的凶狠和愤怒就占据了上风,刚才莫名其妙地伤害到自己的人竟然成了守护者,和自己成了一个系统的人,自然是不能再报仇了,只能把愤怒发泄到现在这几个人的身上。 白虎最是冲动,首先忍不住冲了过来,一声低吼,快如闪电一般张口咬向刘季。一边的常盛看它来得迅速,刘季还没反应过来,只好把枪一横,当成棍子,横着向老虎运足了力气抡了过去。 枪碰上了白虎的身体,白虎被抽得向后倒着飞去,常盛也觉得如同被飞驰的火车撞了一下一般,向后一个踉跄,险险就坐在地上。原本这样的攻击对于白虎来说应该不算什么伤害,不过一个照面被别人抽了回来,当然脸上有些挂不住。它想再次攻击,可是被枪身抽中的地方却有森寒的杀气渗透进来,那杀气转化成了寒气侵入了它的肌肉骨骼,甚至血液。它的四肢麻木起来,站起来的姿态有些僵硬,却再也无法发起攻击。 绿毛熊的脸上露出了揶揄的笑容,像猩猩一样捶打着自己的胸部,然后狠狠一巴掌向着拖着短枪走过来的常盛抽了过去。常盛心里叫苦,这短枪重量惊人,自己用力一抡之下,现在胳膊还是酸痛的,没有一点的知觉,这一掌自己恐怕只能躲闪了。 就在绿毛熊发起攻击的时候,用剩余两只脚站立的蜘蛛立即配合攻击,喷出了几股丝来,那蛛丝轻巧地缠绕在了常盛的身上。刘季想去救援,却发现有蛛丝已经贴近了自己的身子,着急之下,挥舞着手里的鱼肠剑斩向了蛛丝,坚韧的蛛丝似乎薄纸遇到了火焰,在那剑气闪烁之间,已经断成了几截掉落在了地上。 绿毛熊看自己要得手,正在高兴,从山坡上下来的郭老四赶到了常盛的身边,一按按钮,电棒闪烁出一道电弧,电压十足地打在了绿毛熊的身上,绿毛熊怪叫一声,浑身麻痹,从内脏到肌肉冒出了焦煳的味道,幸亏这些守陵兽属于粽子一类的怪物,不靠内脏呼吸生存,才算免了一死,但是也暂时失去了进攻的能力。 趁这个机会,刘季挥舞着短剑,三两下就截断了那些缠绕在常盛身上的蛛丝。不过剑气控制得不稳,把常盛的衣服上也划出了几道口子。 这一次交锋,双方接触下,三只守陵兽算是吃了大亏。本来恃着肉体强横,在炸药下都逃了命来,看到这三个人拿的还是冷兵器,想着自己一定胜券在握,没想到遇到了变态的鱼肠剑与暴雪梨花枪。 白虎和绿毛熊终于恢复了过来,这些怪物的恢复能力还是一流的,蜘蛛被利刃震慑的情绪这会儿也已经恢复正常,三个怪物又凑在了一起,蓄势准备发起下一次的进攻。这次,蜘蛛的对象是郭老四与常盛,三个怪物倒也聪明,知道刘季必定被绿毛熊和白虎逼得手忙脚乱,依靠它们的速度,说不定能灭了刘季,蜘蛛认为失去了鱼肠剑的威胁,自己的蛛丝应该是无敌的,可以粘住了这两个人,一顿大嚼。 猝不及防,蜘蛛的蛛丝铺天盖地而来,这次蜘蛛是拼了性命,几乎把自己身体里储藏的丝全部喷射了出来。看到漫天的蛛丝,常盛大喊一声:“郭老四,火!”这蛛丝虽然坚韧,却是蛋白质成分,最见不得高温和火,所以鲁尼的火焰刀才能烧毁了蛛丝自己逃了出来。 郭老四被他这一喊,顿时从发呆里回过神来,一按电棒上的喷火按钮,竟然连续按了三下,也是把一根电棒里储藏的所有的压缩燃料的能量全部发射了出去。 巨大的火焰在天空里闪烁,连续三下,那些蛛丝自己燃烧起来,顷刻成了飞灰,只有几根喷射在范围外的蛛丝落在了草上。常盛这个时候已经恢复了点力气,平端着枪,飞快地从斜刺里向刘季那边跑去,一枪正点在疯狂跑过来的绿毛熊的身上。 像是烧红的针穿透纸张一样轻易,这枪在绿毛熊的身上穿出了一个血洞,轻易地就插进了绿毛熊的腹部,常盛双手用力,把枪杆转着圆圈,让枪尖在绿毛熊的肚子里转动起来。 疼痛与伤害倒不致命,致命的是枪上蕴着的寒气。虽然这绿毛熊有着士兵残存的思想碎片,但毕竟本体还是山上的熊罴,除了生活在北极的大白熊外,这种动物都格外害怕寒冷,秋末就早早地找了树洞进入冬眠到春天才起,这期间全靠舔食脚掌生活。 这暴雪梨花枪是徐达早年学艺的时候师傅所赠送,言明此枪是三国时期常山赵子龙的兵器。赵云的枪法也叫暴雪梨花枪,施展起来犹如漫天暴雪,遍地梨花,讲究个快、准、狠,所以赵云才能从长坂坡杀个七进七出。 后来,赵云死后,这把枪就被他的后人当成传家的宝物留传下来,与枪在一起的,还有赵云的枪法绝技。徐达也不知道,这枪和枪法怎么会流落到自己师傅手里的,师傅年轻时候曾经远走北海冰川,也就是现在的北极,在那里得到了一块寒性珍铁,于是加入了这珍铁,重新熔炼了这把新枪出来。 新枪出炉后,才发现这枪多了一个特性,就是施展起来,对手感到遍体生寒,而只要被枪及身,更是寒冷无比,甚至有几个敌手是死于血液冻僵,属于天然血管物理梗阻的范畴。 虽然常盛不知道这枪的神妙,可是枪却从不徇私舞弊,这寒气一进到绿毛熊的体内,绿毛熊全身发抖,竟然闭上眼睛,觉得头重脚轻,只想趴下来昏昏大睡一场。 虽然说起来烦琐,但动作却在电光石火之间,莫名地看到绿毛熊瘫软下来,白虎心里一惊,速度自然慢了下来。刘季这才反应过来,手里挥舞着鱼肠剑直向白虎劈去,带着一缕尖锐的风声,一道剑刃长短的剑芒透体而出,正斩在了白虎那缺了半边的脑袋上,白虎的脑袋横向一分为二,血液与脑髓纷纷洒落在地,这一下再也无力起来,只像一摊烂肉一样,软软地落在了地上。 那蜘蛛见状,发出一阵悲鸣,心里胆怯,竟然首次向后退去。看它离开,郭老四警惕地握着电棒,也不追赶,大喊:“快些,把那绿毛熊的头颅斩下来。”刘季闻言走了过去,那绿毛熊正在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听到这一声喊,心下了然,知道自己要糟,把眼睛睁开,看着走过来的刘季,眼睛里泪水闪闪,竟然带着几分乞求。 “天地万物,皆为求生。”刘季叹了口气,竟然莫名地下不去手。他知道这绿毛熊原本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魂魄被封在动物腹中,被融化肉体精神融合,可无论如何,也是一条可怜的性命,他索性把剑收回了鞘,摆摆手对郭老四说:“走吧,我们还是赶紧进陵要紧,别让那些外国人占了先机。” 三个人从绿毛熊的身边走过,看那蜘蛛却已经用丝拉了虫子化的茧子,又奔了过来,远远地与他们擦身过去,却没有再次攻击,而是又拖了绿毛熊,样子像在救援自己这两个兄弟。三个人迅速靠近了那山上石门,走进去,听到了哗哗的水声。 这陵墓果然气势恢弘,竟是依山势而建,挖空了不知道多厚的山体,在这山石的墙壁上,每隔百米左右,就镶嵌着一颗夜明珠,把整个空间照得清晰明亮。 常盛看那水是人工开凿出来的,一道类似护城河的样子。那后面,却是一个小型的城楼,城楼两边接连山体的是两道城墙,那些夜明珠所在的甬道,是城墙与山壁相夹而成的。郭老四皱了眉头,这样等于除了城楼,还有两条道路,却不知从哪里走好? 看他和刘季都在思索着什么,常盛忍不住就走到水边想要下水。郭老四急忙拦住说:“别莽撞,你知道这水有多深,水下有什么生物没有?” 常盛笑了笑,指了指对岸的地面,郭老四仔细观看,才知道常盛这个侦察兵果然不是盖的。在对面的地面上,留着几对上了岸的足迹,时间大概有两个小时左右,因为这山腹里温度较低,看上去还比较清晰。 这说明几个外国人是从这里过了河上岸的,鞋子既然湿了,必定是这河能过。这些外国人就算是能故意摆疑阵,也说明他们的确过了河,否则那鞋印不会在河那边出现,他们要动手脚,也多半是故意抹乱了三条甬道的痕迹,让后来人无从选择。 想到这里,刘季也笑了起来,要常盛拿了枪,走到河边探探水深,然后依次拉着前面人的手,慢慢地走了过去。 果然,河里平安无事,郭老四上了岸还奇怪地说:“不对啊,要是成吉思汗的陵墓,不应该这么松懈。”刘季摇摇头,“郭老四,上兵伐谋,这正是成吉思汗厉害的地方,可能一路让你平安地轻易通过,但是越往后在你越来越自信的时候,忽然摆出什么厉害的机关,疏忽之下,会毫无防备。这前面的容易,后面的抵得上几万兵马吧。” 郭老四点点头,这话说得有道理,打败自己的人往往是自己,除了准备不周,或者点儿特背,遇到了不能抵挡的怪物,这土行当中多少人物都是死在了自己的疏忽大意之下,这正是“将军不离阵上死,瓦罐难免井上亡”。 他在心里反复提醒自己,不能大意,绝对不能大意。 那边,常盛在城门和甬道之前来回转了几圈说:“麻烦,麻烦了,那外国人估计是分开两到三路走的,这三条甬道都有脚印,而且各个不同,看上去不像伪装。” 一个巴掌大的蝴蝶,从山门那里飞了进来,七彩斑斓,显得格外漂亮。郭老四一愣,要说蝴蝶这东西,能感到空气稀薄,或者阴冷潮湿,是不大可能往这陵墓之内飞的。 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接着郭老四就看到了那蜘蛛堪堪地爬进了洞来,后面拖着依旧还在地上的绿毛熊。似乎是看到了常盛他们没拿武器,这蜘蛛竟然向着河边爬了过来,郭老四赶紧要刘季和常盛戒备,自己那个电棒算是毁了,没有什么实际攻击能力,又怕震慑不住这蜘蛛。 常盛拿出背后的短棍,又从包里掏出了自己那支新买的电棒,塞进了郭老四的手里。已经拿着鱼肠剑戒备着的刘季忽然摆摆手,三个人看到那蜘蛛似乎一笑,然后用剩余的两个爪子之一指了指那个城楼里面。 赌了!刘季一下狠心想,就当这守陵兽知道感恩,反正这陵墓之内,就算选哪个甬道都不会过于太平,而自己这边三个人三条路,分开走互相没了照应,反而不好。现在最差的结果,就是这个蜘蛛指的路是最凶险的,不过来陵墓之前,早就有所准备面¨wén rén shū wū¨对任何问题,遇到了也不怕。万一是像自己想的蜘蛛报恩,嘿嘿,那可是有赚无赔,人品爆发了。 他冲着蜘蛛点点头,径直转过身去,向着城楼里走了进去,三个人的队伍这次齐心,虽然郭老四想说什么,可见刘季做出了决定,也跟在常盛后面走了进去。三个人消失在城楼下的时候,那蜘蛛用长腿在山壁上一按,将陵墓的石门缓慢地放了下来,把诺索夫和刘季两路人马,彻底地关在了陵墓之中。 换成任何人看到眼前的景象,都会感到惊讶,怀疑那城楼就是一条时光隧道,短短的几分钟时间,从城楼出来,眼前豁然开朗,迎面看有军士正在盘查进城的贩夫,城楼正对的是一条整洁的大街,街宽可同时通过两辆六马拉着的大车,街道两边的民房星居宿陈,绮错鳞比,好一派繁荣的景象。 刘季心一冷,看对面有一名军士手按挎刀,笑着看着自己,刚想说话,常盛却走过去,一推那军士,“你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军士应声而倒,摔在石板路上,变成了一摊泥块碎土,刘季这才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一些木人土偶,这和秦始皇的兵马俑相仿,但是从人身上多出的丝绸绢缎等纺织物的精美程度,以及人的塑造的仿真程度上看,比兵马俑要逼真许多。 而且,兵马俑不过是在地下的殉葬坑里,而这里的人偶则是处于一个造起的真正城市当中。刘季走到一所民居前摸了摸房前的垂柳,大惊失色,这柳树入手粗糙,枝条柔软,竟是真树。也不知道这几百年来不见阳光,柳树怎么进行光合作用,怎么生长壮大的? 刘季示意郭老四和常盛来摸,两个人才知道里面的神奇。郭老四想了很久,才推测说:“这陵墓主人若是成吉思汗,恐怕是多年征战,他已经厌烦了那种生活,所以他的儿子才在修建陵墓的时候干脆造了城池让他来享受,而这也是告诉父亲,蒙古人不是只会攻城不会守地,对成吉思汗也是一种安慰。” 至于这柳树,郭老四倒也有个解释。那就是这柳树下面的土壤里埋的是玉膏。玉膏就是美玉生成前,在地壳下接近熔岩处的半固体,特性稳定,又含有滋养作用,再过百年成玉,这百年间,如果取走送入无根水的滋养之中,就成了最好的种植奇花异葩的养料。据说昆仑有梧桐立于绝壁,能枝叶繁茂就是得了玉膏的好处。 说到这儿,三个人侧目相看,几乎肯定了这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要不是以蒙古横扫欧亚的国力,就算是一国的皇帝,谁能找出这么多玉膏来在这陵墓里种植活树?站在这里一眼望过去,这街道大概有两三公里的长度,路边树木颇多,看来这玉膏必定是铺满了这个街道的树下。 常盛忽然卷起袖子,拿出了放在包里的折叠军用工事铲,笑说:“没想到进来没用到,在这里用到了,这么珍贵的东西放这里养这棵树倒真是浪费了,不如挖出去卖了,建几所希望小学。” “别乱动!”郭老四呵斥了他一声。常盛不满起来,“怎么?挖点这个都不准,你还来找什么明器?” 郭老四哼了一声,“在墓里你这么乱来,恐怕你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只能当个糊涂鬼。” 看常盛涨红了脸,刘季连忙打圆场,截断了两个人的嘴战,“这么大一个城,不知道成吉思汗的陵寝在哪里?”说到正题,郭老四气呼呼地说:“不用问,城里哪家府邸最大就是哪家。” 三个人仔细看看,发现在街尾处隐隐有座大宅,气势恢弘。三个人加快脚步,两三公里的路程,只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门口,还有两个泥偶武士把守,看上去倒也是威风凛凛,煞是吓人,宅子的门是向内敞开着的,像是被谁推开那样。常盛说:“看来,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过了。” 三个人马上想到了那几个外国人,几乎毫不迟疑,三个人一起挤进了大门,看到了一个浮雕黄龙图像的照壁,照壁遮挡住了他们的视线,让他们无法看到照壁后有什么东西。郭老四小心地把电棒拿在手里,刚想向前走,刘季拽出了宝剑,抢先一步从照壁边上绕了过去。 顿时眼前一黑,没想到远看恢弘的宅子照壁后面竟然是个地宫一样的建筑,四面八方,有五六条道路错综复杂地向着各个方向蔓延开来。各个甬道上都有一盏盏粗如儿臂的牛油大蜡,也不知道原本到底有多高,烧了这几百年,还留下一米左右,不过光线比外面城市当中的暗下来许多。 刚一进了这里,常盛就从后面伸手拉了刘季和郭老四两个人一把,抽抽鼻子问:“什么味道?”两个人似乎听力有了问题,回头看了看常盛,常盛把嘴凑到他们耳朵边先是沉默,忽然大吼,“什么味道,你们闻到了没有?” 两个人齐齐摇头,常盛看看他们两个,如同看到了两个白痴,继续向前。这甬道越发地漫长起来,一直走了有半天左右,忽然常盛看到了在前面,有一座像故宫太和殿一样恢弘的宫殿。 就听到刘季大喊:“发财了!这应该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说着,撒腿向那边跑了过去。郭老四这个时候嘿嘿一笑,从包里拽出了常盛给自己的电棒,抡起来照着刘季的脑袋砸了过去,刘季歪歪扭扭地晃了晃身体,一脸骇然地扭过脸来瞪着郭老四说:“你……”鲜血顺着脑袋流了下来,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郭老四一声狞笑,上去一把拽住了刘季身上的黄龙佩,顺手扯了下来,拿在手心里看了又看,嘿嘿地笑着说:“都是我的,都是我的了!”常盛觉得心里憋得厉害,没想到,郭老四竟然是这样一个人,竟然能伪装得这么好,在上次从徐达陵墓里出来后取得了大家的信任,自己也没有继续防备他,还把那电棒交在了他的手里,如今看来,就是自己间接地害死了刘季。 “老梆子,你干吗?”想到这里,常盛犹如疯虎一样向着郭老四扑了过去,手里晃动着自己从背后拿下的短枪,郭老四一反以前的懦弱,竟然也像野兽一样,喉咙里发出吼声,迎着常盛跑了过来。 郭老四一按按钮,那蓝色的电弧“啪啪”作响,常盛的短枪过了电,身体犹如抽筋一样抖动起来。但是他身体向前的势头不减,依旧一枪正点在郭老四的胸前。 “哎呀”一声,郭老四后仰倒了出去,常盛也像木头桩子一样砰然倒地,直直地趴在那里,短枪也落在了手边。 从旁边的甬道里,鲁尼探出了头,向着这边看了看。郭老四和常盛倒下,可是常盛看到被郭老四杀死的刘季,却正踉跄地向前跑动着,手里挥舞着自己的一把短剑,目光呆滞,神情木然,嘴里发出了“吼吼”的类似于野兽的叫声。 那短剑倒是看得鲁尼心里发痒,挥舞之后,剑刃到处,那些坚硬的石头被平平整整地削下了大小不一的块来。也是刘季失了心,不懂得躲避落下的碎石,跑出去大概十几米,一块有人头大小的石块正砸在他的后背上,当时刘季向前滚了几滚,也趴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鲁尼嘿嘿一笑,兴奋地想爬起来过去拿自己的战利品,可是身后瘦小的亚历山大却一把拉住了他,说:“嘿,蠢猪,你想干什么?你要当心他们在欺骗你。” “不可能的,癞皮狗,松开你的手,不然我拧断你的脖子。我喜欢那把剑。” 诺索夫从另外一个甬道里探出头来,对着他们做了个继续潜伏的手势,鲁尼不满地嘟囔:“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不相信我吗?C-I可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最新的精神刺激迷幻剂,我刚刚使用的剂量就算是大象也早就陷入了幻觉。”诺索夫显然很有威信,尽管鲁尼抱怨不断,可是也不敢再有任何走出来拿走短剑的举动。又等待了大概半个小时,刘季三人还是各自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不是重伤,就是彻底地死在了这里。 “可怜的中国人。”诺索夫假装怜悯地嘀咕了一句,然后给藏身于另外一个隐蔽的甬道里的诺娜发出了信号,信号是一阵长短不一的老鼠叫声,在地下或者古墓里,最常见的动物就是这些耗子。 诺娜正在和伊娃交谈着什么,听到了这个声音,两个人互相拍了一下手表示庆贺。伊娃问诺娜:“亲爱的,你怎么知道中国人一定能够进来,而且还让我们在这里放下C-I?”诺娜耸耸肩膀说:“如果我告诉你是直觉,那你一定觉得我在说谎,其实的确我是在说谎。因为我们分了三路,都在这里会合了,而且都没有遇到任何危险,那就说明中国人当然也可以进得来,而且我们把那些山谷里的怪物打得已经重伤了,我想中国人一定对中国的怪物比我们有研究。所以,我们既然要面临竞争,倒不如在这里就杀了他们。” “上帝!”伊娃欢呼了一声,“谁和你为敌真是最大的不幸,不过,他们那些东西属于我们了,你看到那支电棒了没有,我想那最适合我们这些弱小的女子防身了!”说着,两个人从甬道里走了出来,慢慢地靠近了地上的三个人。 鲁尼再也忍不住从自己和亚历山大藏身的甬道里跳了出来,一路小跑准备去拿回那把短剑。 “回去,鲁尼!”诺索夫站在甬道口上,手里拿着那把沙漠之鹰对着鲁尼,“你这个浑蛋,是谁让你出来的,是谁?” “够了,诺索夫,我知道你是我们的头,可是当头要公平,你知道吗?凭什么你要把这些人的东西和那把剑都让女人们收去。她们一个是你姐姐,一个是亚历山大的姘妇,我有什么好处?” “妈的,你别废话,不然我开枪杀了你。”诺索夫狠狠地说,一扫平日里的优雅,变得凶狠起来,“鲁尼,不要逼迫我这么做,否则你会后悔的。” “杂种,你赢了。”鲁尼无奈地站在那里。 诺索夫侧过脸去对诺娜和伊娃说:“快,快点。”伊娃惊叫一声,诺索夫第一时间向鲁尼看去,这个黑人已经利用这一点时间,把自己的M16微冲拿了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诺索夫。 “亲爱的,别冲动。”亚历山大的声音阴阳怪气地响了起来。鲁尼心里一沉,他忘记了这个猥琐的男人,忘了他的裤裆里总是有一把装着爆裂弹的手枪,他诅咒道,最好让上帝把这个男人的要害爆掉。 “亚历山大,干得漂亮!”诺索夫脸上慌张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平静。他扬扬得意地把手里的枪扔在地上然后说:“鲁尼,你看,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想我们应该好好地谈谈,这对大家都有好处。” 亚历山大笑了起来,他说:“诺索夫,我想你应该先跟伟大的亚历山大陛下谈谈。” 诺索夫脸色大变问:“什么意思?” “你现在手里没有枪,而鲁尼的枪则对着你的胸膛,这就足够了。”亚历山大说,“尽管诺娜可能出手,但是伊娃一定会听我的,对不对宝贝?现在只要我要鲁尼杀死你,那么你就很快会变成一具尸体,但是我是个念旧情的人,我不想这么做,我只想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诺索夫身子一颤,想到了自己的处境,没想到,亚历山大这个小子也会背叛自己。诺索夫知道慌张会让自己死得更快,他哈哈地笑了起来说:“亚历山大,难道你不知道如果你现在放过我,我会用什么办法去对付你吗?” “不,”亚历山大坚定地说,“只要你现在要诺娜把枪交出来,交给伊娃,你把枪踢过来,我就不会为难你。对,你要知道,我对古墓的机关没有研究。但是我知道这个墓很不正常,成吉思汗是个自大狂,以为不会有人敢盗自己的墓地。后面肯定有用到你的时候,我只想这次我当头,找到的宝贝我拿四成,鲁尼拿四成,剩余的两成是你的,怎么样?” 诺索夫想了想,无奈地点点头,心里想着,就算是这次出去之后,亚历山大你整容变性换了指纹我也要干掉你。不,为什么要等出去以后呢,我可以借着机关的力量干掉你,鲁尼那个蠢货也要死,坚决不能留下来。为了一把宝剑就和我反目,这种人也坚决不能留下来。 这么想来,诺索夫内心的火气燃烧起来,慢慢地,他的眼睛有些发红,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喊着,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这群没教养的!但多年来对自己内心感受的控制功夫,让他依旧展现出了一个笑容,说:“好的,没问题,亚历山大,我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出色,为了你的隐忍,我们成交。权当我交了一次学费。” 亚历山大狂笑,“伊娃,宝贝,这些人的东西全是你的了,你想要什么就去拿吧,没有人会阻挡你。”伊娃接过诺娜面无表情地递过来的枪,然后装进自己的行李,首先向着刘季走去,她知道,那把剑就是中国最著名的宝剑之一—鱼肠剑。这把剑的名气与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伊娃走到刘季面前弯下腰来,伸手去抓那把宝剑。 忽然,她看到刘季惊讶的神色有异,突然刘季向她笑了笑猛地站了起来,趁她愣神的工夫,手握着的宝剑横在了她的脖子上面。突然的变故,让几个外国人都神色剧变,鲁尼不顾他背后亚历山大的枪口,转而把枪对准了刘季。 常盛和郭老四从地上也迅速站了起来,常盛就利用这外国人愣神的工夫,拉出了自己包里的97微冲,四下警戒着。他说:“嘿,笨蛋鲁尼,我们又见面了。有我在,第一时间就能闻出C-I的味道,我们怎么可能上当呢。我早就知道你们会在附近,才借着对他们说话的时候用手语告诉他们不要理我,我再靠近,就能多说一些关于如何抵御C-I的事情。那玩意儿是不错,就是太容易挥发,而且比重太轻,我们只在手里捏了一点点驱狗的粉末,就足以吸附它们,而不是用鼻腔吸入了。” 鲁尼像个暴怒的狮子一样发作了,“常,竟然是你,我要杀了你!” “别冲动。”常盛和刘季几乎是一起戏谑地喊了出来。常盛不屑地看了看鲁尼说:“笨蛋,你有这个资格吗?你如果有的话就不会在那次比武时被我打折腿了,我承认你很有力气,但牛的力气虽然大,未必敌得过一只狼。” “你们想做什么,放了伊娃!”亚历山大外强中干地喊道。 刘季笑了笑,“别紧张,我的亚历山大陛下,我们只想保证自己的安全,你们竟然连C-I和制式雷达都有,太让我们恐惧了。” 郭老四这个时候向前走去,丝毫不在乎鲁尼的枪口,然后头也不回地说:“小季,这个道路甬道虽然多,但是大多都应该是通向外面或者疑道,我看了一下,这个甬道对应的是九宫格,设计这个陵墓的人是个天才,他以疑制疑,反而把生门留在了最直接向前的位置。不过挨着生门也留了一个死门,左右不过两条路,都能到那墓地中去,我们各选一条吧。” “好!”刘季答应一声,“亚历山大先生,你也听到了,伊娃我是不会给你们的,我们到了目的地后会把她还给你。现在我们各选择一条路走,大家不要继续猜忌争斗,你记住,我手里有筹码。” 诺索夫这个时候插了一句:“那好,我们先挑选怎么样?” 刘季脸色一沉,刚想说话,亚历山大猛然想起,如果这两条路有一条危险的话,那么谁先挑谁就有优先选择生存的权利,诺索夫既然敢这么说,就证明他有把握挑选出正确的那条。自己虽然对他不满,但是对他在这个方面的造诣,还是很信赖的。他也不是一个傻瓜,否则也抓不住这样的机会威胁诺索夫,听诺索夫说完,亚历山大没等刘季开口就说:“听着,必须是我们先选,否则的话我宁愿拼个你死我活!” 刘季脸色顿时变了一下,悻悻地说:“好吧,就让你们这一次。” 诺索夫和诺娜走在最前边,后面亚历山大戒备地防着他们俩的反扑,而鲁尼则背朝着亚历山大,戒备刘季他们突然发难。他现在对亚历山大没有什么恨意,尽管他用枪威胁着自己,但他觉得这个猥亵男人今天无比可爱,他比诺索夫大方得多,一下就给了自己四成的收获,而且,他不担心亚历山大会对自己下手,凭他一个人,是无法对付诺索夫和狡猾的诺娜的。 四个人走到了甬道前,诺索夫站在了左边的岔道旁边,向里面直走进去。几个人跟着走了进去。郭老四忽然面上露出了笑容,对着刘季扬手做了个V字的手势,虽然刘季在他身后只能看到他的手背,但是也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左边的岔道里,亚历山大俯在一块凸起的石头后,探头看向刘季这边,问拿着迷你望远镜观看的诺娜:“快,告诉我,他们在做什么?” 诺娜则无视他的存在,直截了当地对身边的诺索夫说:“很遗憾,我们选错了。” “重新出去,换过一条。”诺索夫说。 几个人又走了出来,亚历山大还骂骂咧咧地说:“浑蛋,听你的还是听我的,我说右边好,我喜欢右边。”诺娜冷冷地看着郭老四变了脸色,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就算我们不懂什么九宫八卦,但是我们懂得人性。 郭老四如丧考妣,耷拉着脸回头问刘季:“怎么办?”常盛快步向前跑去,想去阻拦诺索夫他们进入,可是在亚历山大的督促下,几个外国人似乎根本不再考虑伊娃是否还在刘季手里的问题,兔子一样快速地消失在了右边的甬道里。 刘季和郭老四一起慢慢向甬道这边走。等走到甬道口的时候,亚历山大大帝已经和几个手下消失在了右边的甬道中。郭老四笑了笑说:“怎么样,就知道这些鬼子的疑心大。” 松开了抓住伊娃的手,刘季说:“这么一来,是他们自己选了死门。”常盛从后面把枪口对准了伊娃,“你别想趁机跑了,我在部队可是一等一的射手。”刘季说:“不,别这样,对于她来说这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我想,她不是一个真人,只是一个有仿真皮肤的傀儡。” “可能吗?”常盛上下左右地看来看去,还连摸带掐了几把,怎么看跟想象里的傀儡都有所不同。 郭老四听刘季这么说,也疑惑地看看伊娃,刘季做了个请的手势说:“请吧,两位,咱们进去之后,边走边说。” 第十三章 戾气 亚历山大指挥着诺索夫和诺娜走在自己队伍的最前面,诺索夫心里恼怒,现在自己和姐姐手里没有任何的武器,这个猥亵男竟然摆明了把自己当成肉盾,这行人里实力最强的鲁尼却成了被保护的对象。 傻瓜,真是彻头彻尾的傻瓜,得志的小人,难道不知道自己这群人里唯一对中国的神秘古墓有所了解的就是我吗,如果我被杀死,那么你们的下场会比我悲惨一百倍,不,一万倍。 诺索夫恶毒地想着,脑袋里浮现出了各种各样从传说里和书上看到的关于中国的残酷的机关和刑法,比如忽然有一张奇怪金属的网兜从天而降,落在了亚历山大这个浑蛋的身上,他挣扎着,那网却越收越紧,深深勒入了他肮脏的肉体上,然后四面八方都是厉啸的箭,把这个混账射得犹如一只刺猬一样。 或者,是一个像外面见到的守陵兽一样的怪物突然出现,用铁箍箍住亚历山大,亚历山大绝望地叫嚷着。可是那铁箍的后面却有刀,又轻又薄的小刀,这些刀子一片片削下亚历山大身上的肉,直到一万片后,变成一具没有一丝肌肉的骨骼。亚历山大会疼痛而恐慌的,太好了,那只绿毛怪物盯着他的内脏,在亚历山大那黑洞洞的眼睛充满恐惧的时候挖出他的内脏,然后血淋淋地吞食下去。 中国古代的人会这么干的,绝对会,战国时期齐国不是就有君王这么做吗?哈哈,诺索夫想着,似乎想象里的那只绿毛的怪物变成了自己,眼睛开始充血,面部的肌肉开始扭曲。身体里,有强烈的冲动想抓住亚历山大,狠狠地咬下他身上的肌肉。 亚历山大虽然没有看到诺索夫的眼睛,却隐隐有些不安起来,他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一双恶毒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鲁尼,到我后面来。”亚历山大恐惧地用颤抖的声音说,“我怕那些中国人跟着我们一起进来,你仔细看着后面。” 相比于他们,刘季一行是很轻松的。被刘季松开的伊娃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走在最前面。常盛提高了对这个奇怪的女人的警惕,他不惧怕任何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东西,但是对于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还是有些紧张,拿着M16的手竟然捏出了汗水来。 郭老四闷着头,一路都在观察着甬道的地形,他忽然问:“小季,你有没有发现这甬道有些问题?” “整个道路是向右倾斜的,”刘季说,“结果可能有三个,如果亚历山大选择的通道是向左面倾斜的,那么这个甬道可能是人字形,也就是说我们终究还会再见面的;如果他的甬道也是向右面倾斜的,那么我们肯定有人选择错误,因为平行的甬道是不大可能到达同一个目的地的;最后一个,也可能两条甬道都是一个圆形,我们会回到我们最开始的地方。这个墓的主人足够聪明,让我们无法接近他的陵寝。那我们就需要再找一条道路。” “我们进来多久了?”郭老四忽然问。 刘季拿出包里的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才发现,徐克竟然对他们发送了三条语音消息。这也是他们约定好的事情,重要的事情要依靠语音消息来传达,如果直接打电话,恐怕被别人截听。而事先录好的语音消息只有他们这四部特殊的手机的芯片程序才能破解,其他机器截获的信号翻译出来,只是一段促狭的骂街的声音。 刘季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他说:“曹家的人已经出了北京,带着徐哥的手下在张家口附近兜了几个圈子,看来是也要过来支援这些外国人。徐哥说,他尽力拖住曹家的人,要我们快点行动,免得曹家人参与进来,我们唯一比对方强的优势也消失了。” 郭老四点点头,知道现在自己一行最大的优势就是自己的土行知识和对古墓的认识,要超过外国来的诺索夫一行,他们虽然设备精良,现在看似无事,但是一旦遇到墓里的机关肯定要吃大亏。 但是,一旦曹魁参与进来,那自己这方面的优势就荡然无存,虽然曹魁要比自己年轻十几岁,但是曹家一向是土行世家里活动最频繁、最疯狂的世家,也许在经验和开窑的数量上,自己还无法与他相比。 一旦得到这个力助,本来百分之六十的胜算就要颠倒过来,变成百分之四十。虽然刘季会占卜问命,而且观察力敏锐,但占卜却不能算出自己的吉凶,等于无用,到了最后关头,再敏锐的观察力也可能没有时间去施展,还是经验要靠得住得多。 这么一分析,郭老四焦急起来,脚下自然加快了脚步。可刘季却一把拉住了他说:“郭老四,我看这时间,咱们从到山谷再到现在,已经有了十五六个小时,咱们一夜没睡又和那怪物对抗了那么一会儿,现在不如干脆在这里休息一下,睡上一觉再走如何?” 这话说得够外行,如果不是刘季救过自己,郭老四估计一个耳光就抽了过去。土行这事情,一般都在一夜之内完成,如果是陵墓太大太复杂,一旦进入,土行的人就不眠不休,有的人能连续半个月时间都不合一下眼,一直到找到出路或者挖到明器为止。 当然,遇到太厉害的机关,不能一直僵持着不休息,不过也是退出后再养精蓄锐卷土重来,在窑里休息,你哪知道会有什么怪物,随时就能要了你的命? 不过看刘季,已经舒坦地靠着甬道的石壁横着躺了下去,还把包枕在了脖子下面。常盛看看郭老四说:“也好,你先休息,我站岗就是了,等你们谁醒了再换我来。”说不疲倦那是假的,郭老四躺下,顿时觉得浑身舒坦,眼前朦胧起来,一会儿工夫,就起了鼾声。常盛盯着甬道前面,眼角余光看着伊娃,这女人却没有别的打算,竟然也靠墙坐了下来,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是个人字形的隧道。”诺索夫跨出甬道,发现洞口后是一条宽敞的大道,像古代的城市里的长街,不过却没有任何的建筑。回头看看,在自己出来的洞口的左边,也是一个大小相仿的洞口。 要是郭老四见到这个情况,必然大吃一惊,原本自己以为是九宫格的甬道分出了生门死门,但是现在看来,这是生死合一,又名“破而后立”的格局。这种格局一般使用者都会在生死门后合成一路,称为生地。 不过“生”却不是指闯入的人生,而是指顺着这条路,就到了墓地的陵寝,陵寝里埋葬的主人要借闯入者的死,破而后立自己重生。虽然这未必可信,但也可见会是如何的凶险。 亚历山大听诺索夫这么说,也明白了过来。诺索夫建议说:“不如我们现在杀进去,埋伏好直接把他们干掉。” 亚历山大摇摇头说:“不,我可爱的伊娃还在他们的手里……” 诺索夫翻翻白眼,自己怎么找到了这么一个笨蛋,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一个最好的机会。起初自己在照壁那里用C-I,是那里甬道过多,用枪的话,一旦不中,这些人能逃入其他甬道,而后和自己血拼。现在这里就一条甬道,用枪封了出口,任对方有多大本事也难逃一死。 但是,诺索夫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是亚历山大现在掌握着主动,二是他们遇到了一些老朋友。 那只只剩两条腿的蜘蛛和身上伤痕累累已经进入睡眠的绿毛熊不知道怎么出现在了他们正前方,把守住了这条通向陵寝的通道。而且,它们精神抖擞,似乎烟鬼刚刚吸过了大烟。 “那些中国人没有干掉它们,是怎么进来的?”亚历山大想起山谷里让人生畏的局面,胆颤地说,“那块什么牌子又在伊娃的身上。” 鲁尼沉不住气,伸手从包里掏出了一块浓缩炸药来。诺索夫怒吼道:“蠢猪,难道你疯了吗?在这里引爆我们都要死,头上的山石会把我们彻底砸成肉酱掩埋在这里的!”这话让鲁尼一愣,他只想到用最有效的办法解决掉对手,却没想到自己现在虽然面对长街,却还是身在山腹当中。 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鲁尼愣住,手里没有收回的黄色的炸药,却被两个怪物看到,两只怪物竟然飞快地后退着,很快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里。 “竟然懂得害怕。”诺娜疑惑地说,“看来真是有智慧的可怕生物,如果不是在中国,我简直以为它们就是异形。” 靠炸药威胁出一条通路,让几个本已经绝望的外国人心里狂喜起来。这种死里逃生的体验让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亚历山大一挥手里的枪,大喊道:“快些,只要我们先找到那些宝贝就离开,让中国人见鬼去吧!” 常盛伸了个懒腰,舒服地站了起来。虽然在这种地方睡眠的时间不会太长,毕竟带有防备心理,可是两个小时左右的补眠却让人觉得神清气爽。 刘季只睡了大概四十分钟,就起来换了常盛,倒是郭老四,此时还是被常盛叫起来的。 三个人心情都不错,刘季在那边正一眼不眨地上下看着伊娃,常盛心想,莫非是他看上了这个性感美女,怎么连眼珠都不错一下? “走吧,想来我们的外国朋友也应该出了甬道了,”郭老四轻松地说,“如果他们没有在甬道里遇到危险的话。”刘季点点头,要伊娃走在最前面,向着前面继续赶路。常盛这才放了心,知道刘季没有彻底被伊娃迷惑,还懂得一会儿出了甬道可能会被偷袭,找了这么一个让对方顾忌的人质当盾牌。 从洞穴里出来,郭老四先是“咦”了一声,然后面色变了一变。他认出了这个破而后立的格局,心里忐忑起来。常盛这厮胆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竟然走过去向着亚历山大几个人选择的甬道探头探脑,倒也不害怕被这些外国人放弃人质,一枪爆头。 “别找了,他们肯定出来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到了正地儿了。”郭老四劝阻常盛说。 那家伙翻翻眼皮问:“你怎么知道,难道你一直跟着他们?”笑了笑,郭老四无心跟他斗嘴,详细地说了这破而后立格局的讲究。 常盛一拍脑袋说:“嘿,难道这成吉思汗就这么有把握,前面一路平坦,到了后面就一定能把别人当大补吃了,自己死了这么多年还能活过来?” 话是这么说,常盛无非是想宽郭老四的心。他虽然不大相信什么破而后立,把人当成大补丸吃了就能复活—要是这样,当年愿意为成吉思汗献身的大有人在,干脆拣那年轻精壮的吃上几个,他老人家早就万代千秋,一统江湖了—但是心里也有些嘀咕,毕竟从认识刘季以后,他接触到了他原本一辈子估计也接触不到的奇怪事情,对这些东西也有了几分相信。 不过,再横能横得过枪来?常盛倒是不相信。古代人毕竟见识有限,回到成吉思汗时代,自己凭着一挺机枪就是无敌英雄。想到这里,常盛下意识地摸了摸背上那把AK-47,刚才站岗的时候他伸手进去摸枪过手瘾,才发现这枪竟然被徐克找人做了改装,弹道和螺纹以及枪管都有所加长,匣子也增加了补弹量,估计在射程与射速上,已经超过了半自动步枪的范畴,应该和臭名昭著威力巨大的美国黑帮专用的汤普森冲锋枪有得一拼。 既然走到这里,三个人谁也不是见了南墙就回头的主儿,偏巧都是碰了南墙就想把墙碰个窟窿过去的性格。伊娃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自从被俘虏后,刘季说她是个傀儡,这个姑娘就一直低头沉默,不过即便她有什么想法,也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蜘蛛!”常盛嘿嘿地笑了起来,把M16放进包内,由背后拿出了短枪,蜘蛛身边的绿毛熊看到他这支枪,身体不由自主的一个激灵,郭老四反应也快,伸手把那电棒拽了出来。 蜘蛛和绿毛熊退了几步,挥舞着爪子似乎在摆手。刘季拦住了常盛、郭老四两个人,他仔细看了,这里没有打斗过的痕迹,说明它们和亚历山大一行没有冲突。为什么阻拦自己,是刚才没到,还是另有原因? “我们要过去。”刘季忽然想到了伊娃身上那个牌子,走过去从伊娃身上拽了出来拿在手里。 蜘蛛和绿毛熊见了这牌子,对看一眼,无奈地闪开。四个人昂首走了过去,忽然蜘蛛发出“呀呀”的叫声,刘季回头,蜘蛛用长长的爪子指了指远处的陵寝,然后比画了几下,和绿毛熊一起做了一个趴在地上的动作,显得格外可笑。 “什么东西,还叫我们进去就跪拜,还是五体投地地跪拜。”常盛嘟囔道。刘季一笑,“成吉思汗倒是个人物,值得我们这一跪。” 一只小小的七彩斑斓的蝴蝶在陵寝里飞舞蹁跹,诺索夫几个人进了陵寝的大门,感觉像进入到了一个超级巨大的蒙古包,这个石头做的蒙古包高有百米左右,穹顶上悬挂着丝丝红色的璎珞绳结,四面圆形的墙壁上悬挂着宝剑与盔甲。蒙古包的中间,摆着一张巨大的毛毯,毛毯的毛有人手指长短,看上去晶莹如丝,显得格外柔顺。毛毯边上放着两盏虎面凶神造型的油灯,毯子上放着蒙古常见的矮几,上面还有几本书册。 在这个毯子后面,有一个小小的屏风,屏风背后有一个两米左右高的阴影,看起来像是一个门,看这蒙古包形陵寝里没有棺木尸体,几乎可以确定那尸体一定在那屏风后的门里。诺索夫心里激动,抬脚向前。 七彩的蝴蝶翩翩飞了过来,撞到了他的眼上,诺索夫觉得眼前蝴蝶身上的磷粉一散,进入到眼里,生疼生疼。 他彻底被激怒了,这次中国之行没有一件顺利的事情,先是在曹家碰到了那个怪物,然后就是进入坟墓,偷袭别人不成反起了内讧,自己竟然被亚历山大这个猥亵的小人威胁,落到了现在这个境地,现在连一只小小的蝴蝶都拣自己来撞,看来自己活像个落水狗! 他扬起手去抓蝴蝶,蝴蝶灵巧地躲闪开来,以诺索夫平日的冷静,他是不会去理会这小小的东西的,可是这会儿却上了性子,追着蝴蝶扑了起来。亚历山大笑,看着高贵的头儿像疯狗一样,心里很得意。 蝴蝶躲闪了多下,已经被诺索夫逼到了墙根,或者也是得意忘形的缘故,“啪”的一声,为了躲避诺索夫的大手,竟然撞到了墙上,这下撞得不轻,被撞晕了头脑,六条小腿颤抖着勉强站在墙上,想赶紧恢复过来。 “被撞晕了!”诺索夫一巴掌把蝴蝶拍死,绿色的液体溅了一墙。他似乎得到了发泄,像野兽一样发出了号叫的声音。蝴蝶绿色的液体在墙上开始慢慢地减少,像被这墙壁吸进去一样,然后,从墙壁一人多高的地方,有淡淡的粉红色的雾气环形地喷了出来。 起初几个人没有发现,等到肉眼看到的时候,才觉得怪异。陵寝里逐渐显示出了粉红色、红色,最后成了血红的颜色。 诺索夫眼睛已经红得像要滴出血来,一股燥热在他的血液里涌动。鲁尼和亚历山大也变得目光呆滞起来,发出“吼吼”的声音,诺娜见机最早,用手撕了衣服一角塞进了鼻子里面。 她过去拉着弟弟想要先离开这个房间。可是在诺索夫眼里,姐姐已经完全成了一个陌生人,陌生的身材魔鬼充满诱惑的女人。他心里升腾起了征服的欲望,想把这个女人压在身下狠狠地蹂躏,然后撕扯粉碎。他一把抓过了诺娜,用手粗鲁地撕去了她的上衣,诺娜娇嫩的双峰没有了束缚,跳了出来,诺索夫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口咬了上去。在诺娜的惨叫里,诺索夫开始往下拉扯她的裤子。 原本已经失去了理智的鲁尼听到了诺娜的尖叫,眼神里恢复了一点神志,看到诺索夫的举动,他怒吼一声冲了过去,一拳狠狠地打在了诺索夫的背后,诺索夫和诺娜一起被打出去好远,撞在墙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和诺娜的鼻子和嘴巴里都渗透出了鲜血。但是诺索夫似乎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疼痛,他狞笑着扭过脸来,把诺娜挡在身前。 鲁尼呆住了,大喊道:“畜生!那是你的姐姐!” 诺索夫大笑,“你喜欢这个婊子是不是,是不是?好,你去杀了那个人,去!” 鲁尼身体里的躁动早已无可压抑,只是听到诺娜的惨叫,让他忘记了一切。他加入鹰之利爪表面看来是为了利益,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是为了这个女人。 包括在墓地里他把枪对准诺索夫,也是想让这个女人注意自己。诺娜的眼睛里除了弟弟再没有其他的男人,这让他无法忍受。 他朝着亚历山大冲了过去,巨大的拳头带着风声敲在了这个猥亵男人的脸上。亚历山大目光呆滞,反应迟缓,本能的冲动让他没有躲避,而是兴奋地迎了上去,自己也飞起一脚猛踢鲁尼的下身。 难熬的痛苦让一拳把亚历山大脖子打断的鲁尼抑制不住自己杀戮的欲望,他一拳拳击打在亚历山大还没倒下的尸体上,直到把他身体每一根骨骼打得粉碎,整个人犹如一摊烂泥一样堆在地上。 “现在,该你了!”诺索夫闻到了血腥的味道,阴笑着说,“鲁尼,你如果不想她受到伤害的话,那么就自己用军刀挑了自己的手筋和脚筋。”鲁尼拼命忍住了过去彻底粉碎这个男人的冲动,他直勾勾地看着诺索夫,如同一只饥饿的狼盯着自己的猎物。 “快!”诺索夫暴躁起来,他像对待仇人一样,一口咬在了诺娜雪白的脖子上面,洁白的牙齿与细嫩的肌肤配上流淌出来的鲜血美得让人心悸,诺娜发出了呜咽的哭声。 鲁尼从包里拿出军刀,狠狠地朝自己的手上、脚上划了下去,鲜血喷泉一样涌出来,他重重地用拿刀的手向地上一投,那锋利的军刀扎在了地上,他把手腕靠近刀锋,用力一蹭,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而是与自己无关的人。 诺娜看向鲁尼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她想叫喊,可是脖子却被诺索夫牢牢箍住。诺索夫狂笑着向着鲁尼走了过去,像猎狗那样抽动着鼻子说:“闻闻,多么好闻的鲜血的味道。鲁尼,去你的爱情吧。”说着,他一下把诺娜掀翻在地,抽出鲁尼插在地上的军刀,挥舞着割断了自己姐姐的手筋和脚筋。 鲁尼想支起身体,可是手脚却都使不出力气来。诺索夫扒掉姐姐的衣服,然后脱去了自己的裤子…… 诺娜的身体弓起,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痛苦,她张开嘴想叫喊,刀光一闪,半截舌头掉落在了鲁尼的身边。 “畜生!”鲁尼眼角瞪得裂开,却只能看着诺索夫魔鬼一样地疯狂施暴。诺娜则渐渐没了气息,她的眼睛睁着,呆滞的目光中充满不甘和恐惧。 诺索夫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他长叫一声,在颤抖中得到了生理上的满足。而后,他轻蔑地看了鲁尼一眼,起身狂笑,向着屏风后面的黑影走了过去。 “什么味道?”常盛跟在伊娃的后面,走进了陵寝,一股刺鼻的血腥的味道让他皱了皱眉头。 郭老四跟在后面,一眼看出了这个陵寝里浓得像血一样的颜色的烟雾,马上脸色狂变,拉着常盛退了出去,把后面跟着的刘季撞了一个跟头。 刘季揉揉头,从头上爬起来,埋怨说:“怎么了?这么慌张,一点也不小心。”郭老四长长地吸了口气说:“戾瘴!” 传说,在魔鬼之气中,最为凶残的气叫戾气,身上拥有这种东西的人,一般不是穷凶极恶的巨寇,就是杀人盈野的魔头。这样的人多数出现在乱世的战争里,凭借着自己的凶戾成了名闻天下的虎将。有人要是积攒的这种无形的戾气多了,就能够形成一个类似于现在说的磁场的东西,进而影响自己身边的人。自古说强将手下无弱兵,也不光因为是军令严格、训练有素,关键就在于强将身上多多少少有些戾气,再懦弱的士兵,到了这等将军的手下,受到戾气的熏染,自然也会变得暴躁嗜血,以杀人为乐事,或者把杀戮作为获取快感的手段。 戾气有这种特殊的力量,当然就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逐渐地,就有人以研究此为乐事。不知道从哪代开始,竟然有人研究出了一种戾瘴来。这种方法是找一万名胸有戾气的士兵,然后无端施以酷刑,用最折磨人的刑法折磨到半死,然后生生把这些人活埋在一个有一些空气的泥坑里。 这些士兵本来就凶残,无端地受了委屈,又被活埋地下,生死未卜,心里的怨气就转化成了戾气,往往在坑下那狭小的空间里还要你来我往地争斗,拼个你死我活。只是这泥坑下面,早就派人埋了石板,用那糯米磨成浆封住了缝隙,厮杀时候的鲜血带着戾气就被保存下来。 另外用的就是狼、熊、虎、豹这样的凶兽。这类野兽天性残忍,又极护子嗣,士兵遍山捕捉这些成兽,再当面杀死它们的后代,任凭它们在笼里暴躁地撞笼撞得头破血流,折腾到筋疲力尽后杀死,抽干血液,加了松油晒成柴火一样的干尸。 然后把这些尸柴放在泥坑上面,下面铺一石板,点火燃烧三天三夜,抽开一个缝隙,用口袋收集里面蒸腾出来的血色烟雾,就成了类似于自然界瘴气的戾瘴。 传说,戾瘴在历史上有人制作过,却因为无法控制戾瘴的方向而损失惨重。本来想要对方军队自相残杀,结果却被风吹到了自己的阵营,一个时辰左右,一支万人军队就惨烈地死在了自己的冲突中。 后来有人研究出这东西不易保存,见风三日就会挥发,虽然有人选了什么兽皮为囊,照样随风而散。所以有人说这东西不是人间之物,上天不许强留。 一直到了宋末元初,金国有位国师偶然发现了这戾瘴的秘密。原来,要护住它不消散,需要以七彩断魂蝶的茧丝为阻。只是这七彩断魂蝶本来就稀少,国师得到的只是一只寸许的成虫,化了蝶后那茧子所剩不多,加上宋元夹攻,这研究也只能胎死腹中。 “要这么说,可见是成吉思汗得了这个秘密。”刘季若有所思地说。不然,这个戾瘴也不会出现在这里。想来那山谷里化成茧子的大虫就应该是七彩断魂蝶,自己在《神州志异》上读到过这个怪物,这蝴蝶虫千年可以长成人身大小,不遇危险不化茧变蝶。而且这虫一旦化蝶也很奇怪,无论多大的虫子,化出的蝴蝶大小不过掌心一般,而且,虫茧极为坚韧,水火不伤,刀枪不入,唯一能够破坏它的就是蝴蝶自身的汁液,碰之即溃。 “难道要在这里干巴巴地坐上三天?”常盛恼火地说,“恐怕外国人早就把宝贝得去了。” “外国人?”郭老四一笑,“恐怕只剩下一个,其余的早就被自己人杀死了,就算剩下那一个你也不要担心,如果我猜测得不错的话,这戾瘴里活下来的人到了陵墓,就是成吉思汗的补品,戾气就是如此神奇,对于这纵横天下经历战争无数的人来说,真算得上是大补。”正在三个人商量不出头绪的时候,伊娃从陵寝里走了出来,她的脸上看不出表情,手里拿着一件什么东西,有长长的银白色的链子露在了手的外边。 “鲁尼的,”常盛忽然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这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每个成员都有的铭牌,上面记载着姓名、编号、身份,相当于一个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明。按照他们的习惯,这个铭牌是不死不离身的。” 伊娃走到常盛的身边说:“这是鲁尼要我给你的,他说虽然和你是对手,但是他很敬佩你的为人,他还说,如果可能的话,请你帮忙杀死诺索夫。” “为什么?” 伊娃的眼睛里竟然黯然了一下,把鲁尼弥留之际告诉自己的一切经过说了出来。“畜生!”常盛接过铭牌,牢牢地握在手里,“我用军人的名义发誓,我一定要亲手帮你杀了这个人!” “你?”郭老四意外地看看伊娃,她是头一个进入陵寝的,常盛被自己拉出来的时候她没有跟着出来,可能是看到了鲁尼的尸体而在里面逗留,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她丝毫没有受到那个戾瘴的影响?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伊娃淡淡地说:“我在里面发现那些戾瘴的比重很轻,大多悬浮在离地一米以上的空气里,如果想过去的话很简单,你们可以趴在地上匍匐过去。”听她这么一说,刘季忽然想起了蜘蛛和绿毛熊的那个动作,若有所悟。原来它们苦于不能说话,却是在提醒自己要那么趴着通过这个陵寝。 郭老四听到了解决的办法,倒也不着急向里面去,他看着伊娃慢慢地说:“不简单啊,一个外国人,连戾瘴都知道,你到底是谁?”他心里转过无数个念头,起初刘季说她是个傀儡,郭老四就一直不大相信,以为这只是刘季用的一个形象的比喻,表示她用处不大。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更是微乎其微,这戾瘴就算是在土行里面,没有经验和家族的人物都不可能知道这种秘闻的,而四大家族更是严令门下不能收外国弟子,怕他们学会了其中的窍门,盗走我国更多的宝贝。 以现在的判断,这伊娃多半应该是四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对象。首先不能排除的就是曹家,曹家的来历,是三国时期曹操建立的摸金营的后代,为首的是个盗墓的积年,本来已经下了大狱准备问斩,不料曹操要做军备,主意动到了古墓上面,挑选他做了首领。出于对曹操的感激,他们这一门以曹为姓,繁衍了下来。 曹门的祖宗有了曹操的庇护,自然做起事情来是放心大胆,毕竟,身后有八九十万大军撑腰的感觉就像家里放了免死金牌,所以他这一脉传到了后来,做事也就格外大胆出格,秘密教出来几个外国徒弟,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刘季见郭老四紧张,慢慢地冲他摇了摇头,然后说:“郭老四,你别猜测这个伊娃,她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只要想让她施展不了,她也照旧施展不了。她只不过是个傀儡,我如果想的话,现在就可以断了她的控制,让你们看看她的庐山真面目。” 话说到这里,伊娃脸色大变,忽然变了腔调说:“这位前辈,你既然也是土行之人,就放了我吧,我来这里对各位绝无恶意,只不过是想遂了祖上一点心愿。” 刘季笑了笑说:“那你为什么要和鹰之利爪混在一起?为什么还要这个装扮?”伊娃苦笑了几声,那一弯眉毛竟然像古典美女一样颦了起来,煞是迷人,她说:“前辈,虽然你年纪轻轻,但造诣比我深厚,我也不隐瞒于你,因为我的目的就是成陵,但却因为自己不便行动,于是才想了这个办法,用这个形象逐渐渗透到了这个组织当中。其实早在加入之前,我就知道他们和曹家有生意上的来往,虽然知道机会渺茫,但是也比我孤身一人不知道该做什么要好。” 这一叹息,竟然让常盛和郭老四有了几分心软的意思。刘季则不为所动,摆了摆手说:“不要叫我前辈,其实我也只是偶然凑巧,认识你这个门道,我想,你的目的一定也是和这成吉思汗的陵墓有关,不过我不想了解你太多的东西,眼下咱们已经走到了门前,只差几步就达成目的,我只想你能配合我们一下。如果真的有你需要的东西,给了你也没什么。我发誓绝对不会到最后落井下石,做出害了你的事情。” 伊娃沉默了半晌,现在自己的生死就掌握在人家的手里,自然人家可以说一不二。至于相信不相信刘季的话都已经无所谓,要是人家成心害自己,也是简单轻松的事情。这女人点了点头,形象上早已经没了以前的放荡,倒是给三个人一种古典雅致的感觉。 她招招手说:“我靠前,你们在后,我们先进到放尸的墓室里再说不迟。” 第十四章 奇棺 从鲁尼和诺娜的尸体边爬过去,常盛几个人觉得有些作呕,尤其在听了诺索夫的行为后,觉得这个人完全蜕变成了连野兽都不如的魔鬼。 郭老四低声要两个人提防诺索夫,因为按照眼下的情况分析,这个人极可能先一步进了最后的墓室。他眼前甚至出现了一个场面,魔鬼一样的诺索夫正拼命地吼叫着和一只成吉思汗的粽子搏斗,避免自己被那粽子一口吞吃下去。 绕过了屏风,眼前依旧是一片血红,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这戾瘴竟然扩散到了内室里来。几个人心里连连叫苦,因为若是直不起身子,总这么趴着,遇到什么危险简直就是瓮中之鳖,还不是任凭别人摆布,别说真有什么等待破而后立的成吉思汗,就算遇到了变异了的诺索夫,恐怕都难以抵挡。 唯一能够直立行走的,就剩下伊娃一个人了。忽然她“咦”了一声,惊讶地说:“诺索夫哪里去了?” 刘季连忙要她搜索一下这个房间,看有没有什么棺材或者线索之类的东西。伊娃应了一声,然后慢慢地告诉他们自己看到的情况。这个房间有一百平方米左右,房间里很空旷,看不到什么棺材和殉葬品,似乎是一间空屋,而除了来时的路,又找不到任何出去的门路,看上去棺材应该不在这里,肯定还有其他的通道,那诺索夫大概是找到了门路,已经先一步进了正地。 听她这么说,常盛一下站了起来,说:“王八蛋!不能让他得逞,这样的畜生不配!” 刘季心里叫苦,连忙爬起来拉常盛,把他重新拉翻在地。常盛已经吸进了一点戾瘴,对刘季这一拉颇为愤怒,他翻翻眼睛,不轻不重地给了刘季一脚。 “天意啊!”郭老四叹了一声,“这窑子看来注定是这个外国人的了。要是给我时间,我倒是能找出通道来,可是这戾瘴又不散去。” “别担心,那黄龙佩还在我的身上,他不一定就能得逞。要是这么好盗,这陵也不能算得上是成吉思汗的陵墓了。”刘季心里黯然地安慰着郭老四,没想到,自己几个人拼命赶来,想在外国人之前发掘了宝藏,圆了祖先遗愿,宝藏如何处理再做商量,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自己一行还是落了下风。 “你有黄龙佩?”伊娃站在了刘季的眼前,“你是刘家的后人?” “是。”刘季一愣,点了点头。 伊娃面带喜色,似乎下了什么决心,说:“这就好办,现在我们不能让这宝藏落进了外国人手里,我本身能吸附这些戾瘴,只是我担心我这个身体一坏,我的精血难以收回,自己受到伤害。现在遇到了你,你应该会收我精血的办法,你先收了我的血,我会让这个身体吸完戾瘴,让你赶上诺索夫。不过记得,我会在你离开后找你,到时候我有要求,你可不能推辞。” 郭老四斜着眼看了看伊娃,心说不知道这又是在玩什么心机,常盛则是急急喊道:“半仙,你小子可不能答应,谁知道她要你做什么。” 略微想了一下,刘季显出了为难的神色。 伊娃一看如此,说:“这样,到时候要是你觉得这要求你无法接受,也可以拒绝不完成,直到你答应我一个你觉得可以答应的要求为止。” 这简直就是等于让刘季开张空头支票,有这好事,刘季当然不会拒绝。不过他隐隐觉得不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心中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觉得眼前这个伊娃身上有种自己熟悉的东西。可是现在这个关头,多说无用,多想无益。刘季还是伸手,抓住了伊娃胸前的衣服。常盛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季的举动,刘季从袖子里抽出短剑来,用剑尖划开伊娃的皮,然后从左边心房里,滴出了一滴椭圆的鲜血来,被刘季抓在手里却不洇开,像是一个红色的黄豆大小的小球,刘季小心地把它收起来,放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中。 伊娃木然地站起,像木偶一样,行动也机械起来,不复以前的灵活,随着她的走动,大片的戾瘴像是遇到了吸尘器的尘土一样,形成了一个红色的气体柱,纷纷涌入到了伊娃的身体里。 “神仙还是妖怪?”常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靠,这比吸尘器打扫得还要干净啊。” 刘季面带一点悲戚的神色,说:“我告诉你们了,这个是傀儡。” 这正是刘季所知道的,司徒灼华家精通的傀儡术,不过作为中国传统的奇门遁甲里的一个分支,刘季无法判断到底还有没有别人掌握了这个技术。司徒家是可以制作出活灵活现的傀儡来,可如果是司徒灼华,刘季不明白为什么她不事先给自己一个暗示。所以,刘季想到,可能这个傀儡之术出自天机门鲁家的手笔,奇妙之处不逊司徒家。 想那鲁家,是春秋时期鲁班的后代,春秋时会飞的大鸟,就是傀儡术的运用。那个时候鲁家造就傀儡多用木头、竹子之物,就已经造得巧夺天工。放在现在,有仿真皮肤、硅胶这些与人体几乎真假难分的材料,当然造出一个外行看不出任何端倪来的傀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鲁家也有替身血傀儡的制作之法,是以傀儡为目,用自己心头血为引而成,一旦成功之后,这个傀儡就可以代替主人去做一些事情,而日常的举止、言行,主人则可以通过心中冥想来进行控制,而且傀儡见到的听到的事情,主人也如同自己见到听到一样。 不过和遁甲中的傀儡法术一样,这术法虽然厉害,但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这个傀儡不能受到胸前的伤害,否则那心血凝珠一旦流失,主人不光要和傀儡失去联系,而且自身也会伤到,严重的很可能心脏破裂而死。 这也是为什么伊娃为了进鹰之利爪而和亚历山大勾搭在一起,两个人春宵无数次也没被亚历山大发现的原因。要是替身血傀儡稍微有些破绽,恐怕不但早被鹰之利爪的人发现,就算他们愚蠢没有怀疑,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通过色诱格桑而进入到成吉思汗的陵墓里来。 刘季解释到这里,心里咯噔一声,自己近距离看到伊娃,就是看到了她的胸前一直有个血凝珠在晃动着,才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不过,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天眼,这似乎没有听爷爷说过。按照爷爷刘仲对祖上留传下来的笔记的研究,他不会没发现自己的天眼特质,而且,自己从小到成年以来,也从来没有像传说中的天眼那样看到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难道是自己在这里因祸得福,什么东西刺激自己开发了自己的第N脑域,让自己有了天眼能力? 刘季越想越觉得不够真实,连自己都觉得荒谬。他怀疑这是个梦,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真疼。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伊娃已经引着那些戾瘴到了外面的陵寝,一会儿时间,红色的戾瘴被她吸收一空,因为相隔太远,这些戾瘴无法对操纵傀儡的主人产生太大的影响,在操纵下,伊娃摇晃着走到了陵寝之外,然后身体倒了下去,一动不动了。 巴黎郊外,一座别墅内,斜斜地靠在沙发上的一个黑发中国女人猛地抓起了茶几上的花瓶,砸向了电视机,一声轰响,地毯上顿时到处都是飞溅的碎片。 这个女人抹了一把汗,露出了一张年轻的、秀美的脸,双眼澄清纯净,让人看了有种想亲近的感觉。 “就算走不到最后,见了小季也就够了。小季可是比以前更帅了啊,哼哼,幸好,没看到有别的女人在他身边。没想到这些戾瘴这么厉害,”她自言自语地说,又一笑,显得格外娇俏,“小季还是那个脾气,倒也是说话算话,对我的心血凝珠竟然贴身收藏起来了,这不等于我就在他身边吗?” 这么一想,她脸上有些微微发红,又转了念头,心里暗喜自己以后再也不用像演A片一样指挥着傀儡应付那个猥亵的亚历山大了,虽然知道那不是自己的真身,她也感觉肮脏龌龊,做一次就连续几天也吃不下饭去。 她重新坐下来,双手托着下巴。这戾瘴一除,照说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阻挡了,可是自己为什么还是这么心神不宁呢?难道是因为自己刚刚放弃了傀儡,心里始终有些激动的缘故?算了,还是不要再想了,她干脆闭上眼睛,躺在狼藉一片的屋子里,闻着电视机显像管碎片发出的刺鼻气味,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内室里红色戾瘴一去,顿时显得敞亮起来。灯光下,刘季几个人的影子拖得老长,看上去显得阴森森的。郭老四四下看了看,忽然发现在常盛的身后,他影子上竟然多出了一块巨大的圆形的阴影,仅仅从影子上看去,简直就是个影子版的中国忍者神龟。 “当心头上!”郭老四大喊了一声,一头撞过去,把常盛撞倒在地,就在两个人倒地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肉球从房顶下掉落下来,那个影子越来越大,直到肉球几乎挨住了地面,才算是完全被肉球遮盖住了影子。 “郭老四!这是什么玩意儿?”常盛爬起来走到肉球前,好奇地问,“怎么跟四喜丸子似的。” 诺索夫残余的一点本能告诉他,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自己一定会死在这里。他不想死,完全兽性大发的他只想去玩弄和杀死一个个敌人。可惜,这次他的对手是他不能抗衡的,无论是他在吸入大量戾瘴后提升的力量还是仅仅剩余的那一点点的狡猾。 对于已经戾化的诺索夫,小屋内的戾瘴简直就像是海洛因或兴奋剂,原本是有害的物质,更加刺激了他彻底被戾气控制住了的头脑。 这个时候,寻找成吉思汗陵的宝物这个任务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唯一想的就是在这个小屋子里找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进行最严苛的摧残。 他第一个感到的就是在这个小室内唯一存在的东西,一个有热气球大小的肉球,这个肉球充满了弹性和力量,更让他敏锐地捕捉到的,是这个肉球里有若有若无的呼吸与心跳的生命。那种感觉就像感到在土地下面有一粒草的种子,虽然还没有发芽,但是它还活着,正在积蓄着力量,期待着自己的新生。 诺索夫笑了笑,对他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他回忆着姐姐和鲁尼那充满了惊惧和愤怒的眼神,兴奋地跳了起来。他蹿到了那个肉球前,然后举起手里那把鲁尼曾经拿着的“火焰军刀”,狠狠地捅了进去。 随着刀尖碰触到那个肉球,原本想象里沉闷的“噗”的响声与鲜血没有出现。那个肉球仿佛自己呼吸了起来,微微向后一缩,在肉球原本饱满的一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肉坑,这个肉球随着自己这一吸,向前猛地扑了过来。对,是扑,而不是滚。这一刻它就像一只饥饿了几百年的狼看到自己的猎物一样,凶猛地扑了过来,让诺索夫有了一种感觉—自己无法抵挡。 随着肉坑碰到了诺索夫,他的身体似乎被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所吸引住了,而且毫无障碍地眼前一黑,竟然被吸入了这个肉球的里面。这个肉球里面闷热而潮湿,有着半米多深的血水,血水让诺索夫的行动变得缓慢下来。他拿着军刀戒备地看着四周,除了血水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存在,可奇怪的是,除了自己的心跳,他还听到了另外一个巨大的、缓慢得不可思议的心跳声,大概八分钟一次。 这个肉球的内壁似乎在无限地增长起来,而且在原本平滑的肉壁上,出现了一个个手掌大小的吸盘。这些吸盘一碰到诺索夫的身体就牢牢地把他抓住,然后诺索夫感到天旋地转,他看看自己被吸住的左臂,衣服被腐蚀干净,原本白皙的皮肤竟然变成了透明状,鲜血似乎源源不断地被这些吸盘吸走了。 他悲惨地叫着,挥舞着军刀,刀碰到那些吸盘,高温的刀刃马上让那些吸盘变得焦黑起来。可是这些吸盘蠕动着,没有失去生命,诺索夫觉得整个肉球似乎高速旋转起来,可是无论他头朝上朝下,那些血水却永远在自己脚下的一边,没有丝毫的变化。 肉球和诺索夫僵持着,似乎谁也不敢抢先进攻,过了许久,诺索夫发现自己的内心正在无声地崩溃,那个肉球忽然动作起来,猛烈的收缩让诺索夫浑身似乎都被蟒蛇绞住一样无法动弹,他不再等待和恐惧,心里的野性让他张开嘴,狠狠地咬向了肉球的内壁。 肉球慢慢地收缩、膨胀,常盛不禁退了几步。从表面上看来,肉球的内部似乎正在激烈地运动着,看得出里面有隐约的一个人形。 “吸血肉棺!”郭老四牙根儿里冒出了凉气。按说,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不应该会选择这种奇特的棺材,他的后人要是没有他的遗命,也不该这么对他不敬。除了藏族之外,中国人一般的安葬习惯都是入土为安,而这种肉棺等于把人的尸体置于血肉之中,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算是葬身动物腹中的一种,后人说出去都无颜。 一般能选择这种棺材的,都是一些性格奇特,或者背负着什么冤屈或者任务的古人。这种葬法需要先到云南西双版纳这地方寻找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地人称之为吸血毯,又因为它能够隐藏在水里,也叫席子鱼。 这种动物在水里、地上都能活动,外观犹如一块红色的毛毯,依靠着身下的吸盘,吸取人和动物的血液为生,成年的吸血毯身长在二三米,可以轻易地卷住一头成年水牛,三五分钟内就能把这头水牛全身的血液吸得一干二净。至于这种动物的类别,至今也没有调查清楚,有人说是吸血蝙蝠的变种,因为这吸血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可以弹身飞出去二三百米的距离攻击。 另外也有人说这是种大型的水蛭,也叫水蛭精。但不管如何,当地人都谈之色变。这东西虽然奇怪凶猛,但是做这肉棺却是上好的材料,这肉棺多选几个成年的吸血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黏合在一起,然后留个口子,把尸体放入,再往这肉棺里灌注三分之一的血水。有了这血水的滋养,这吸血毯就能够长期地存活下来。那尸体经过这个环境的保存和滋养,据说能产生可怕的变化,具备吸血毯的特性,就算是身已腐烂,只要能沾到人的鲜血,就能够重新复活,变成死而复生的怪物。 “快把它斩开!”郭老四想到这儿,不寒而栗,这么看来,诺索夫不是在这里找到了通道,而是在这个地方被这个肉棺吞了进去,想到那个破而后立的格局,郭老四连贯起来就知道了这个墓主人的意图,现在诺索夫肯定还没被彻底消化,重新唤醒那个怪物,不然等尸体复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 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 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 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 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 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 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 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 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 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 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 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 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 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 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 这个时候,诺索夫才感到了疼痛,鲜血顺着肩膀的位置流了下来。他一手捂着伤口,凶狠地盯着对面的常盛。这么长时间迈向死亡的痛苦,刺激得他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感到脑袋里像要裂开一样难受,而自己这边,那个叛变的亚历山大、鲁尼以及自己的姐姐诺娜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们杀了他们?”诺索夫怨恨地问常盛,他听说过这个人是曾经击败过鲁尼的对手,如果说这群人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伙伴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人出的手。 “放屁!”常盛似乎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怒吼起来,但是转而又冷静下来。他一挥手里的剑说,“郭老四,半仙,你们不要开枪。我发过誓,要为鲁尼杀了他。虽然我讨厌那个家伙,但是我更讨厌这种灭绝人性,利用别人要挟别人的小人!”他的话让诺索夫一头雾水,可是常盛的杀气却刺激了诺索夫,他又进入了被戾瘴控制的状态,原本已经慢慢恢复蓝色的眼睛再次变得血红。 “姐姐,”诺索夫慢慢地把自己的左手拿到了嘴边,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我一定会杀死你的,你的血是甜的,一定是。” 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 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 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 “这是替鲁尼还你的。”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 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 “那是什么?”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 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随着鲜血的滋润,他像被充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身体逐渐长高到了一米八左右,脸上的肌肉也慢慢地重新生长了起来。 郭老四睁开眼睛,大喊着:“快,干掉他,不要让他破而后立!不然这个东西是杀不死的!”刘季和常盛心里都是一惊。刘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个东西这么诡异地出现,郭老四的话不会是什么虚言恐吓。他瞄准了那怪物,一扣扳机,子弹暴雨一样射了过去,可是那东西却是灵巧得很,那么大的身体左右腾挪,竟然没有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 郭老四见这东西难缠,也从自己包里掏出枪来,跟着刘季一起扩大扫射范围,对那东西进行空间封锁。这次有子弹打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只一碰触,就掉落下来,只是他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道撞得向后偏移了一点。常盛见到怪物恰好距离自己不远,挥舞着短剑就冲了上去。剑气眼看及身,这怪物似乎背后长眼一样,立马感到了威胁,在空中一个扭动,竟泥鳅一样地脱离了剑气的范围,显然,他对这剑气比对子弹更要顾忌几分。 常盛气得骂娘,想怎么出来了这么一个变态的东西。刘季射得正爽,可子弹夹却空下来。那怪物反正不怕子弹的威胁,闪身就向着刘季而去,照这个速度,只要两个呼吸间,就能杀到刘季的身边。 郭老四知道,这东西就是圆球里的尸体,不过是因为搁置时间过长,萎缩成了一个干尸,刚才吸了诺索夫的鲜血,变得高大滋润起来,照这个情况来看,恐怕到了自己和刘季这里,也是要吸血来滋养这个尸体,一直到足够这个尸体恢复生前的样子为止,不像现在这样满身怪异,没有任何的生气。 唯恐刘季遭了毒手,郭老四索性扔了M16,重新把电棒抽了出来。只要是有鲜血、体液这样的液体,就会过电,就能给这个人带来伤害。郭老四对准这个尸体,按下了按钮,巨大的电弧瞬间击中了尸体,这个尸体似乎不怕这东西的威力,一被击中,马上浑身颤抖起来,紫色的皮肤寸寸开裂,竟然露出了雪白的新皮来。 郭老四暗暗叫苦,看来这电弧不但没有起什么作用,还刺激了他的成长。按过去的说法,这怪物就是活的时间够长,或者足够凶戾,就等待着雷劫洗身。等闲来说,这九天雷劫是很难度过的,不过和天雷闪电的威力相比,自己的电棒简直就是萤火日月,这个强度,恰恰是这个刚刚吸了鲜血有点气候的怪物所需要的。 “火!”常盛喊了起来。这次不但郭老四,刘季也醒悟了过来。他从包里拽出了一个胳膊粗的金属圆筒,然后拿出一个类似液化气罐子的东西卡在了上面,这罐子前面有一个扳机,正是徐克从伊拉克购买的自制喷火器。 这东西和AK-47与T34坦克一样,属于最佳生产序列和战斗序列,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安全系数也很高。就像用灭火器一样,关键时刻只要十几秒时间组装好了,一按按钮,就能发出四千多摄氏度的高温火焰来。 巨大的火焰呈扩散的喇叭状卷向了那个尸体。这下尸体暴退,只要是尸体,就没有不怕火焰的道理,传说里除非到了旱魃的地步,本身就至刚至阳,就算是遇到了南明离火也跟进了澡堂洗个温水澡那么惬意,其他的就算是僵王,或者土行谈之色变的粽子王,遇到了有点修行的人,或者依靠阵形符箓发出的三昧真火,或者炫疾天火,也是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看到这个有效果,郭老四也把自己的那套也拿了出来,组装在一起。这会儿,变成了两个人追击这个怪物的局面。常盛看到局面对自己这方有利,连忙摆手做手势,要两个人集中火焰,把这个怪物朝自己的方向逼过来。 这厮估计多有背后捅黑刀、打闷棍的习惯,看到两个人会意地把这个怪物逼了过来,他悄悄走近了两步,然后把剑尖朝前,正对准了怪物尸体的后心部位。 刘季和郭老四忽然提速,又上下晃动着手里的火焰筒。这火来回飘忽,覆盖的面积更大,怪物着急之下,一不留神,正撞在了常盛的剑尖上。心口的部位一阵刺痛,有剑尖从前胸的部位透了过来。常盛得意地用力一脚蹬在怪物的身上,把剑拔了出来,看来心脏依旧是这个东西的要害,他顿时前扑在地,一动不动。 本着痛打落水狗、斩草要除根的精神,郭老四和刘季把火焰筒向下对着这个怪物就烧了过去,顿时焦臭弥漫,那身体之上慢慢起了火苗,尸体也由白转黑,在火焰里变成了半截黑炭相仿的东西。 “我们不会是把成吉思汗烧死了吧?”常盛看着眼前的景象,有点胆寒,没想到一代英雄的尸体还能玩复活,但是又被自己几个人配合着偷袭烧死在这里。 郭老四点点头说:“看来这复活尸还是没有进化完全,不然的话是打不死的。”常盛撇撇嘴说:“那不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了。”几个人放松了精神,开始四下寻找宝贝。刘季慢慢地说:“看这个地方,不像能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 “是不是在外面的屋子?我们来的时候是趴着进来的,上面又是戾瘴,也没来得及看。”常盛反驳说。 郭老四赞成常盛的说法,心里却有些没底,要是外面有什么宝贝的话,依诺索夫手下人的性格,中戾瘴自相残杀前应该有人拿着一些宝贝,可是伊娃说鲁尼的故事时却没有提到,看来这个成陵真是玩弄了多少土行中人啊。估计谁进了这里都是一心寻找那珍宝和成吉思汗的陵寝,前面又没有什么危险,让人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好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东西多半该是藏在那座城的各个住宅当中,这样的设计既利用人的贪心让他们错过宝藏,又能吸引人来送死,复活了自己。然后自己取了那财富,再去做惊天动地的事业。 这么设计,果然是大手笔,枭雄本色。 郭老四边想,边跟着两个人走出了内室。三个人谁都没有注意到,在那烧焦的复活尸身上,焦煳的皮肉下面慢慢有一个绿色的软软的触手伸展了出来,那触手似乎在左右看着什么,见四周没人,于是烧焦的尸体猛地一鼓,从血肉横飞里,爆炸出一个绿色的像一头狼一样的怪物来,在它的身上,还长着长长的绿色触手,密密麻麻的有七八个之多。 这怪物看到了诺索夫的尸体,用触手一卷,把诺索夫的尸体拉了起来,另外一条触手卷了他的胳膊,带着分泌出来的绿色黏液,竟然把那胳膊牢固地粘在了诺索夫的尸体上,绿色的触手抚摩过的地方,顿时那些被割开的伤口与竖着切成两片的身体都牢固地粘在了一起,地上只剩余一些留下的内脏。 这个场面,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第十五章 暴兽 郭老四把地毯卷了起来,那块巨大的地毯被他这么一卷,最后竟然变成了平日里一张报纸卷成的筒状般大小。 “这是藏羚羊的皮毛吧!”常盛兴奋地说,要知道动物当中,似乎只有藏羚羊的皮毛有这个特性,一个藏羚羊的皮毛做成的披肩,可以轻易地在一个小小的指环里通过,它过于柔顺,只要用力一攥,甚至能完全握在一个女人的手心里。 郭老四点点头,把地毯塞进了包里。这是他们三个人合作以来的一个大的收获。要知道藏羚羊的皮在黑市上是有市无价,一个披肩都要十几万美元。这个地毯的宽大程度完全能做成上百条披肩,如果不是在这里见到,还真想象不出来谁这么穷奢极欲,能用这么多藏羚羊的皮毛做成一张地毯。除了成吉思汗,也想不出谁会有这么大的财力和魄力。 那边刘季正在拨弄的是那些地毯小几上的书册,现在被散落了一地。虽然只是普通的兵书,按照这个年份,也能卖出不低的价格,再者,刘季还想从中找出什么有价值的善本或者孤本来。 常盛无聊,过去对着鲁尼的尸体说了些什么,然后伸手抚上了他还瞪着的眼睛。他脱下自己的外衣,然后包裹住了诺娜赤裸的身体,把她的尸体靠住鲁尼放下。 刘季的目光忽然被地上那本薄薄的书所吸引。因为这本书的书面上,画着一个人的头像。寥寥几笔,这个人就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了刘季的面前,他满脸胡子,戴着蒙古传统的行军铁帽子,这个人虽然五官长相宽厚,看上去眼角还带着几分慈祥,但是又偏偏有一种睥睨天下,豪迈雄壮的气象。 在这个头像的后面,画着连绵起伏的山脉,一条若有若无的龙盘旋其上。刘季心里一动,自然地觉得,这本书应该和这个成吉思汗的陵墓或者和他本人有关。因为蒙古历史上的传说中,能用龙来比喻的就只成吉思汗一人。 他把这本书拿起来,在手里翻看。书里面满是蚯蚓一样的蒙古文字,让他看得一头雾水,草草地翻到了尾页,刘季看到了两样画在最后面的东西,一样他感到眼熟,正是他佩戴在身上的黄龙佩;另外一样,却是一块看上去像个鸭蛋一样的东西,里面隐约还能看到一个起伏的山脉的轮廓。 他们这边忙碌着寻找明器,内室那个绿色的怪物却已经修复好了诺索夫的身体。它灵巧地一跳,罩在了诺索夫的头上。诺索夫的身体剧烈地战栗起来,慢慢地变成了通体淡绿颜色。原本诺索夫不算一个肌肉男,给人的感觉也是精明多于健壮,可是被这怪物罩上了身子,身体却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他的胳膊和腿上的肌肉块块隆起,比世界健美先生看上去还要健壮许多。身上的肌肉也逐渐地塑造成形,整个人看上去像一只绿色的肌肉发达、青筋虬髯的青蛙。在诺索夫的眼睛里,射出了一道绿光,整个人的眉头中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狼头的标记。 圣山外的牧民群中,一个正在铡草的老人忽然扔下了铡刀,向着圣山的方向跪拜起来。在他的眼里,整个圣山散发着绿色的奇异光芒,从那里传来了遥遥的狼嚎的声音,他嘴唇哆嗦着说:“他醒了,醒了。我们的王归来的日子也不远了。尊敬的长生天,感谢你对我们的庇佑!” 一声长嚎,内室里变化成了怪物的诺索夫撕裂屏风撞了出来。他嘴里发出“喈喈”的怪笑声,含糊不清地用有别于现在语言的汉语说:“小儿,现在我回来了。你等擅闯我的陵寝,毁坏我的尸身,着实可恶,我定要你们全部留在这里,方能消我心头之恨!” 从那声嚎叫开始,常盛就已经反应过来,连忙拿起了自己从内室已经拿出的暴雪梨花枪。没想到这个怪物一招手,已经在这个蒙古包似的墓室的墙壁上不知道按到了哪里,一把又粗又重的狼牙棒随着墙壁的开合,显现在了几个人的面前。 棒子一到手,绿巨人版的怪物神色一变,浑身散发出了强烈的霸气。他挥动了一下自己手里的兵器,顿时带起了“呜呜”的风声,显示出了这根狼牙棒的分量。他单手提着这狼牙棒,然后一指常盛,意思是要他过来。 常盛被这么个东西惹得恼怒,一举手里的暴雪梨花枪,竟然把枪当成了棍子,蹿过去砸向了他的头颅。这怪物倒也不惊慌,等那棍子马上要落到脑袋上的时候,才单手用狼牙棒向上一撩,“当啷”一声巨响,常盛被连人带枪震得飞了起来,几乎要碰到那屋顶才又落了下去。多亏他身手灵活,在空中翻了个跟头才算勉强落地,脚一沾地,又忍不住向后退了几步,嗓子里发甜,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 这一下,让常盛知道了自己和这个怪物的差距,从动作的速度和力量来看,现代人哪怕是特种兵,也不是这老怪物的对手。他含糊不清地边喷血边招呼着郭老四和刘季,“快,用现代的家伙。”一时手熟,刘季又把那火焰喷射器拿了出来,一道火舌喷向了那个怪物。这次怪物倒不躲闪,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多出了一副盔甲来。盔甲被火苗烧过,却看不到任何有融化或者焦黑的痕迹。郭老四大喊:“换家伙!” 这盔甲郭老四有所耳闻,是蒙古族当中少数人才能拥有的白金战甲,里面更是镶嵌了千年的寒玉,不但不怕刀剑,也不怕火攻,只要力气足够强大,有了这盔甲的将军简直就是战场上的人形坦克,无法阻挡。 不过没想到,成吉思汗本人也是这样穿着白金盔甲,照样行动如常的战斗狂人,现在这个盔甲在身,火焰跟枪弹基本无效,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刘季的那把鱼肠宝剑,可是再锋利的剑,凭刘季的本事恐怕还没有到人家跟前,就被人家秒杀了。 郭老四抽出了电棒,虽然在里面那个怪物不怕电,但是并不代表这个怪物一样不怕。可怜郭老四没有想到这个怪物就是自己在里面遇到的那个,上了诺索夫的身体,他当即按下按钮,猛烈地对着这个怪物进行攻击。 电弧在这个怪物身上闪烁盘绕,这个家伙停止了动作,似乎在原地不动享受起来。看有机可乘,刘季挥舞着宝剑过去,横着砍向了这个家伙的脖子。随着一阵被电击打的麻木感觉,那怪物的头颅被刘季一剑砍落下来,刘季也被电得退后几步,发觉自己的双手已经被电得失去了知觉,这还是怪物吸收了大部分的电流,不然恐怕自己这冒失一斩,自己也就被电成了一段焦炭。 绿色的血从怪物的腔子里喷射出来,头颅落在地上,盘旋了几圈才算不动,无头的身体反而向前“噔噔噔”地走了几步,手里的狼牙棒挥舞着,带起的风声和力道让刘季等三个人忙碌着躲闪,唯恐被擦上一下,骨断筋折。 终于,这怪物耗尽了最后的力气,手一松开,那狼牙棒掉落在了地上,把地面砸出了一个大坑来。三个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刘季看看靠墙而站的常盛问:“你怎么样?”常盛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圣山外的那个老人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这圣山的奇特状况怎么就这么消失了,这和自己祖上留下来的传说不符啊!在守陵一族的心目里,这个陵墓的主人才是无比强大不可战胜的。 他的内心惶然无措,不断地祈祷,在他心里的精神寄托快要崩溃的刹那,整个圣山似乎震动了一下。 他的面容古怪起来,惊讶地喊道:“苍狼变!”这是蒙古传说当中,蒙古人之祖,那条能够弑虎屠熊的铁背苍狼出现的时候才会有的征兆。 所谓苍狼变,说起来也颇为简单,就是蒙古人中的巫师,用相当于现在催眠术和心理控制的方法培养出的一批死士,当初成吉思汗的贴身卫队就叫苍狼,这些人从内心里认为自己是战无不胜、不死不灭的,遇到敌人时永远保持最高昂的斗志。 这心理学上的奥秘,有许多是现代人解释不清楚的。心理作用到底有多大,谁也不知道。曾经有美国人做过实验,在一个死刑犯人的眼上蒙上黑布,然后告诉他要处以死刑,在他手腕上抹了一点酒精,让他感觉到手腕发冷,接着用一根水管不断地滴落水滴在准备好的盆子里,结果这个犯人呈现出了失血而死的种种状态,最后竟然和真正失血而死的人的肢体形态一模一样。 还有德国一个工人,工作时喝了酒,误上了一辆冷冻车睡觉。醒来时才发现被关在车里,他浑身战栗,身体发冷,自己在车里不断地奔跑,可是还是没有度过那个糟糕而又恐惧的夜晚。第二天工友们发现了他的尸体,竟然是被冻僵而死的,身上还有许多冻斑和冻疮,但是那辆冷冻车根本没有打开冷气。 这种精神上的执著和单纯,让蒙古人苍狼部队显示出了非人的战斗力。据记载,在这个陵墓里,被吸血毯滋养的复生尸也有了苍狼的精神烙印,一旦遇到危险,就会爆发出它的苍狼本能,变成失去人性的杀戮机器。 没有头颅的尸体站在那里,从身体内部,慢慢地响起了骨骼开裂的声音,犹如连珠炮一样连串地响起。 三个人终于笑不出来了,直瞪瞪地看着那个尸体,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反正这里搜索得也差不多了,犯不上继续待下来惹恼这个让人觉得心寒的怪物。 这次有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怪物的腔子里冒了出来,然后越来越大,逐渐成了一个狼头的样子。怪物的手也发生了变化,盔甲外的部分,长出了银白色的毛来。按照土行的说法,这应该是粽子到白毛粽的变异。不过没有听过哪个粽子会是狼头人身,郭老四悄悄地摸了个黑驴蹄子,准备万一走不了的时候,给这个怪物来上一下,塞进它的嘴里。 怪物的手上,指甲越来越长,看上去像是一把把利剑。等到变化完毕,已经彻头彻尾地成了一个像西方传说里怪物一样的狼人。狼人的意识反倒不如刚才那么清醒,可能是受到狼本能的驱策,它先是跳到了鲁尼和诺娜的跟前,低头趴下,四肢挨地,贪婪地嗅来嗅去。本来要离开的常盛怒吼一声,操着暴雪梨花枪跳了过去,冲着这狼人就是一枪。可是这个家伙却似乎根本没有感觉到似的,一口咬断了诺娜的喉管,爪子撕扯几下,就剖开了她的肚皮,顿时内脏流了一地。 暴雪梨花枪重重地抽在这个怪物的身上,它却像没有任何感觉一样,仍在贪婪地大吃,血肉从它的嘴角掉落,还有那锋利的牙齿咀嚼骨头所发出的让人心里发冷的声音。刘季和郭老四迂回上来,拉着常盛就往外走。 常盛红着眼睛问:“怎么,难道就让它这样对待他们的尸体么?”郭老四听到这么说,抽出手来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响亮的耳光和火辣辣的感觉让常盛冷静下来。沉默的气氛里,只有那怪物大嚼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 郭老四冷着脸说:“我们现在不走的话,恐怕一会儿就是这个结局。” 常盛不由自主地激灵了一下,想起了自己刚才的攻击根本没被这个怪物看在眼中。他跺了跺脚,挣脱了郭老四和刘季的拉扯,冲着鲁尼的尸体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跟在郭老四和刘季的后面,飞快地跑出了这个墓地。 狼人低着头,贪婪地吃着自己的美味。不到半个小时,墓室里一片狼藉,地上只剩了一堆还带着肉的白骨以及一地的鲜血。 这怪物想起了刚才几个人,暴躁起来,在它看来,是自己又放跑了几个食物,它四肢用力,快速地冲出了墓室,仰天发出了一声嚎叫,震得这整个甬道里都隐隐有了回音。 刘季三个人用最快的速度,飞似的逃到了人字形甬道左右洞穴的入口前。郭老四忽然抓了一把避狗粉,扬手撒到了诺索夫他们来时走的甬道当中。 常盛问他:“你这是干吗?”这郭老四也不答应,听到后面那声疯狂的叫声,马上拉着他们进了自己几个人来时走的洞口,到了甬道当中。 他心里怦怦直跳,知道按照怪物的速度,如果想追上来,应该不是难题。除了黑驴蹄子,自己还真不知道这样的东西应该怎么对付。为了避免过早遭遇,尽量地能够多一点把握逃出去,郭老四在这里故意布置了疑阵。撒那些避狗粉就是为了让这狼人觉得那气味难闻,但是这东西却又多少有些思考能力,会认为自己几个人是走了那里。 而这个洞口的脚印不擦也是加深这个怪物做出错误的判断,它必定以为,这个脚印是自己几个人故意留下来的。 狼人的脚程不能说不快,大概和现在社会的四缸大排量汽车能有一比。如果它出了墓室就追过来,恐怕就算选错了洞穴,也能在刘季他们之前先走到来之前那个甬道出口的路上,堵截住他们。 但是偏偏从墓室里出来没有多久,这个狼人就发现路边上有一具尸体横在那里,看着绝对又是一顿美餐。 它兴奋地过去,依旧是一口咬断了那尸体的喉咙,可是没有想象中的鲜血迸溅出来,而是弥漫出了一团粉红色的烟雾。这怪物别说灵智有所下降,没有恢复到刚才人头时候的样子,就算它保持着刚才的灵智,遇到伊娃这个用现代高科技硅胶制作的傀儡人,照样不能理解是什么东西。 巨大的失望让狼人变得恼怒起来,它疯狂地用爪子撕扯着伊娃的身体,粉红色的烟雾越来越多,伊娃吸收的那些戾瘴重新弥漫开来,变得一片血红。狼人找不到可以食用的血肉,把一只胳膊咬进了嘴里,咬了几下没有任何的味道。它愤怒地决定放弃,转而去追踪逃跑的猎物,可是却有一丝戾瘴在这个时候被它吸到了鼻腔里面。 这是一种让它感到熟悉的、激动的力量。它浑身的血液开始沸腾,脑子里开始有着杀戮的冲动。一幕幕过去的影像出现在它的脑子当中,一个高大的将军挥舞着狼牙棒在千军万马里厮杀,所到之处,被狼牙棒扫过的地方,敌人的士兵纷纷被扫到了空中,鲜血淋漓而下,犹如一场血雨。 画面一转,是那个将军坐在蒙古包里,享受着醇酒的画面。十几个黑发、金发,皮肤各异的美女在舞动着,他肆意地下去拉过一个,撕开她的衣服,然后把她按在自己的怀里,疯狂享乐。 这是谁,这是什么?狼人的脑袋痛了起来,它用爪子抱住了头,粗重地呼吸着,随着呼吸的力度增加,那些戾瘴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在了它的面前,全被它吸收到了身体里面。这些戾瘴让这个狼人再次发生了变化,它的狼头逐渐消失,取代的是一个画面中将军模样的中年人,这个人浓眉大眼,看上去非常威武,而且,一把大胡子更显得英雄豪迈。 他呆呆地站立,双眼紧闭,片刻后猛地睁开。朝着墓室的方向走去,到了墓室里,他在地毯原本在的地面上站好,双手扭动那两盏铜灯,“咯吱”声后,一条秘道出现在了他的眼前。顺着台阶从秘道里走了下去,大概走了两公里,就是一个一眼看不到头的台阶。他抬脚向上缓慢地走去,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上了有两百余级台阶,在出口之前,横放着一把宝剑,这宝剑有一米左右长短,他看到这剑,如同看到了老情人一样,眼神里露出了另类的温柔。他走过去,拿住剑柄把剑缓慢地拉出了鞘来,一声脆响后,他的手里握着剑鞘,可是剑鞘之上,却看不到有宝剑存在。 这将军自信地笑了笑,朝着头上的石板用力一戳,那石板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切入的痕迹,他身子走动着,画了一个四方形的图案,然后用空气里看不到的宝剑一扎那块彻底脱落的四方形石板,把它放在了地上,然后把剑抽了出来。 从这里纵身上去,就是一间房间,出口设在正厅的当中,厅堂里摆着桌椅与物品,上面连一丝的灰尘都没有。将军走进了旁边的厢房,再出来的时候,身上的白金盔甲已经换成了一套普通军士的服装。他把那宝剑拿在手里,推门出来,反手把门关上,人已经在了郭老四他们初进墓时走过的城楼所在的大街之上。 这个将军急忙前行,一直到了那个城楼之下,他伸手把一个军士挪动了一下,然后自己摆了个按住腰间佩剑的姿势,端正地站在了那里。 刘季三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了甬道的尽头,绕过了照壁,也回到了这个城市当中。刘季倚着照壁大口大口地喘气。郭老四虽然疲倦,可是神色依旧不安,追着他们说快走。 常盛摇摇头说:“别跑了,休息一会儿,那东西可能还没追过来,再说,出了人字双洞口那么多条路,谁知道它会跑到哪里去。”郭老四摇摇头说:“看那东西像狼人,这东西嗅觉灵敏,追上我们应该没有问题。”说着,一手拉了一个继续向外走去。 看看大街上,没有什么变化。刘季稳了稳心神说:“别太急了,不然万一它追上来,咱们连一搏的力气都已经没有了。我看这里没什么变化,看来它还没有追到这里,我们别停,慢慢地走过去,只要出了城门,就可以说逃出生天了。”只有常盛点头赞成,不过他又有点遗憾地说:“没想到这成吉思汗陵墓多少宝贝没有,只有一个怪物。这下出去不但没了收获,就连跟别人吹牛多半人家也不会信。” 刘季被他这一说,也感到疑惑,按说这成吉思汗陵墓不该这么寒酸。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说:“只是可惜这地下的那些玉膏了。” “别泄气,咱们出去再准备点东西后进来,这明器估计是虚虚实实地放在了这城市里的房子里面。”郭老四话音还没落,常盛大喜,抬腿就想往那民居里跑,表现出的是典型的好奇不要命。 “嗯,”刘季一把拉住常盛,“其实别的倒也不用多带,那怪物在这么大的墓地里,不一定会知道来这个城中,我们只需要以防万一,带上些隐藏自己气味的药水就可以。”三个人说归说,脚下却是丝毫不敢怠慢。只一会儿工夫,就已经走到了城楼之下。刘季忽然停了脚步,让郭老四和常盛都是一愣,问他:“怎么不走了?”常盛干脆过去和他站在一起说:“郭老四,财帛动人心啊,我看他和我一样,也是想现在就见识见识这城里的明器。”刘季冲郭老四动了动自己嘴角,意思是你赶紧过来。郭老四不理解,不过还是慢慢地走了过去。刘季低声问:“咱们来的时候,这城门下面有几个军士?”“那谁还记得那个。”常盛不解地回答说。 “五六个吧,具体的也不记得太清楚了。”郭老四扫了一眼这些军士,没有察觉出什么不对的地方,这些偶人在这里站了百年千年,难道还有什么埋伏?再说了,就算是有埋伏,那对怪物无效的火焰喷射器对付这些偶人可是最佳的选择,只要一把火过去,就算再精巧的偶人也会变成飞灰。 “奇怪。”刘季指了指当中一个军士,正是那将军假扮的那个。将军心里一动,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有人能够在追杀当中注意到他。刘季分析说:“你们看,这个军士和其他的不同,他们穿一样的衣服,表明等级一样。但是别人都是挎了刀,他手里拿着的却是个剑柄。而且在这个地方,这些偶人身上的衣服都保持得完好,那木头做的刀也应当完好无损,可偏偏只有这个军士的这把剑却似乎齐根断掉了,难道你不觉得奇怪?” 话音没落,那个将军一把扔掉了自己头上军士戴的帽子,长发披散下来,遮盖住了半个脸面。他缓缓抬起了自己手里的剑,然后做了个请的手势。原本还想说上几句,却发现自己在变化之后,声带僵硬,似乎失去了这个功能。 常盛上下打量着这个将军,然后拔出了自己背包里的零件,快速地组合出了自己的那变异版的AK-47。他知道,凭借武力,自己这边没人是这怪物的对手,而对方那把剑明显有什么猫腻,看他的样子,绝对不会是一个失心疯的怪物,举着一个剑柄! 快速装枪,是特种部队入门的基本功,而常盛又是其中的佼佼者,不到一分钟时间,一把完整的AK-47出现在常盛的手里,想到墓室里的怪物根本不畏惧普通的子弹,常盛就想起了徐克给他专门配的一个弹鼓的爆裂弹,然后把这个弹鼓装在了枪上。 举枪一个瞄准,常盛就是试探性的一个点射,这种改装过的枪往往威力巨大,可是后坐力和射击精度也起了变化,更加不好掌握。一个点射对于常盛这样的特种兵来说,已经足够他摸索出来这把枪改装后的特性了,能保证在接下来的射击中保持着精度和连续性。 常盛有信心这么一枪就给这个人带来伤害。可是,接下去的场面却让他大吃一惊,那个将军眼里精光暴闪,手里的剑一挥舞,那看不到的剑锋不知道怎么就切过了子弹,高速飞行的子弹在空气里被剖开,变成了两个半边的弹壳,力道大减,掉落在了那个人面前不到一米的地方。 “妈的,”常盛心里暗骂,“真是一群怪物!”自己在部队里时最好的战士无非是能躲避开子弹的射击,还是在距离五十米以外。这个怪人不但在十几米的距离里对子弹不躲不闪,还能一剑把子弹削成两半,这种东西,只能用非人来形容。要知道,十几米里改装后的AK-47子弹的射速在每小时一百公里以上,速度带来的力道是巨大的,就算他能用剑抵挡住子弹,按说自己也应该被撞退几步,可是看人家,却是若无其事的样子。 “承影!”刘季想起了这个传说中剑的名字,虽然没有自己的鱼肠名气大,可是却是具备了古怪特性的剑之一。这把剑据说是用水晶加北海玄冰凝炼而成的,剑成之日,就只能看到一个剑柄,而看不到剑身。如果不是剑柄过大容易被人发现的话,这玩意儿还真是传说里打家劫舍,杀人灭口的必备用具。 可惜的是,这剑只有一把,后来人再想仿制,却找不到同样的材料,就算有人集齐了材料,却不知道该用什么火来炼制。北海玄冰入了普通火炉,顿时火苗消散,寒气逼人,要是能融化北海玄冰的火焰,不但罕见,那水晶也吃不住火焰热力的消融。 常盛上了牛脾气,一颗子弹你挡得住,不见得颗颗子弹你都挡得住。他再扣扳机,做了一次扇面形的点射,这种射击方法针对的就是那些经过严格训练的高手,用射击面积和广度来对你造成伤害。 这次怪人倒也挥舞着承影劈落了两枚他眼中的暗器,可是还有七八颗子弹射进了他的身体。这些爆裂弹的威力顿时爆发出来,几声巨响后,这个怪人被炸得上身散成了三四块的样子,落在了地上,下半身也轰然倒地。 “搞定,收工!”常盛心里轻松起来,可是刘季却在内心里隐约还有一些危机感萦绕不去,他刚想说些什么,就见那尸体起了变化,几个碎块慢慢地向着尸体靠了过去,绿色的黏液流淌出来,把这些碎块黏合在了一起,那个怪人重新站了起来,盯着常盛,眼睛里闪烁着让人发抖的寒光。 他上身的军士衣服早已经被炸成了碎片,露出了白皙但健壮的躯干。 常盛心里一冷,怎么遇到的都是这种杀不死的怪物。郭老四苦笑一声,近似呻吟地说:“完了,这还是那个破而后立的东西,传说里他是杀不死的。不过也有人说,要想杀死这种东西,除非把他碎成万片,或者在他暂死的时候吞吃掉他胸前的一片肉。” “真是太恶心了,这东西的肉就是死了也不能吃啊。”常盛大骂,有强烈的想呕吐的感觉。从肉球到绿色的怪物,再到白毛粽子、狼人,到这个军士,想想他有过的各种形态,常盛就想吐在他的脸上。 “有炸药就好了。”刘季有些郁闷,当初出来的时候,没有把鲁尼和诺娜包里的压缩炸药拿出来,否则就算是把这个怪物炸不成一万块,也能把他炸得七零八落,恢复起来比较慢,给自己三个人提供逃离的时间。 想到这里,刘季忽然有了主意,他高喊着常盛:“不相信杀不死他,再来一次。”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了喷火器下面卡着的浓缩燃料罐,抛到了那怪人的面前。郭老四反应也不慢,看他这么做,马上知道了他想做什么,也把自己的燃料罐抛了过去。 怪人挥剑想去砍那俩罐子,却被常盛两连发的子弹骚扰,不得不用剑去砍那飞来的子弹,刚刚吃了暗亏,他知道这东西也算十分厉害。 借着这个机会,常盛把剩余的子弹全部宣泄了出去,一大半攻击怪人的身体,一小半飞向了那两个燃料罐。 郭老四和刘季趴在地上,翻滚着向后退去。 燃料罐被子弹撞击,发生了强烈的爆炸,黑烟弥漫里,看到怪人身体的几个部位和握着剑的手飞上了天空。 “走!”刘季大喊一声,三个人站起来没命地向城楼外跑,只要过了河,出了陵墓就直接跑出山谷上车离开。这成陵的怪物再复活了就算出来,想也不会伤害自己的族人,再者,就算他失去了理智,一旦政府派来了军队,用上了非常规武器,就算再多几个这样的怪物,照样能够轰杀成渣。 怪人的身体零散地散落了一地,刘季在跑过去的时候,还特意把他这些体块向远处踢了踢,期望可以多拖延他复活的时间。常盛看到眼前是那怪物握着剑的右手,飞起一脚,那手带着剑向着城门飞去,直直地那把剑扎进了城门的石头里面去。 “看你这下怎么搞!”常盛得意地说。几个人离开了城门,慌乱地跳下了河,等到上了岸,心里才安定了一些,一抬头,三个人全部呆呆地站在那里发愣。原来,他们进入城门后,没有看到那蜘蛛把陵墓门关上的举动,一直抱着逃生的最大希望来到这里。可现在,希望在刹那间犹如一个美丽但脆弱的肥皂泡一样,彻底破灭。 “丫的,跟丫拼了!”常盛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了M16,虽然知道这东西对怪人没有效果,但是却不得不做垂死挣扎,说什么也不能白白地把命就交在这个怪人的手里。 圣山山谷,一具恐怖的枭面血尸出现在草地上,这个凶狠的东西背后竟然还背着一个干枯瘦小的老人。这老人正拿着一款最新的手机,喋喋不休:“好了好了,知道你算得准,既然你算准了你孙子是有惊无险,还要我老人家来做什么。” 不知对方说了点什么,那枭面血尸忽然似乎仰天笑了起来。老人敲了它的头一下,对着手机继续说:“别蛊惑它,它什么都不懂,我们现在到了,你放心吧。” 站在山谷前,他忽然一愣,对着手机埋怨起来,“我说,你的那破卦到底有个准没有,你看看,现在这个地方完全找不到墓门,守陵兽也不知了去向,这杀不死它们我凭什么进去,这里成了死地了。” 刘仲一拍桌子,对着手里的电话吼道:“玩玩玩,你就知道到处玩。还说有你盯着要我放心,现在我孙子要有个三长两短,我马上摆了拘神还魂阵,把你的寿元拘来给了刘季!” 圣山山谷里,那老人挠挠头,尴尬地冲着那枭面血尸发了脾气,“让你快些,你非要在路上耽误,现在老子被人威胁,要是老子有了什么事情,我非把你的尸血炼了吃火锅!” 正在上火的时候,忽然,乖宝宝一样的枭面血尸眼里凶光大盛,老人疑惑地问:“怎么,有了生人?”那怪物竟然听得懂地连连点头,老人一指那墓门所在对面的山上,要枭面血尸带自己过去。 刚刚隐藏下来,就看到曹魁带着一群黑衣人出现在了山谷之中。曹魁像猎狗寻找猎物的踪迹一样,一点点地搜索了整个山谷。他疑惑地四下看看,然后走到四个守陵兽安放警柱的地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巧的罗盘来,心说,有了这四根警柱,就能确认这墓门在哪里。只要我进了那墓里,嘿嘿,诺索夫先生,别说五成,我让你一件东西都拿不走! 想着,他把罗盘平着放在地上,然后用手一拍那罗盘的边缘,这罗盘叫定山盘,与看风水的罗盘大致相同,但是又有差异,这罗盘探查的不是地气而是阴气,罗盘上那小小的指针是用穿山甲的爪子做的,只要在阴气重的地方,就能有所感应,微微颤动,指向那里。 “准备炸药,给我强干!” “头儿,不太好吧,不怕惊动了外面的牧民?”一个手下有些疑惑地说。 “牧民?”曹魁嘿嘿冷笑着说,“他们恐怕这个时候早就睡了,别说一点炸药,就算是来颗原子弹,他们都不会察觉。” 带着枭面血尸的老人眉心抽搐了一下,这个小子,好狠的心! 第十六章 逃离 一个小时前,牧民的帐篷里来了一群客人。经常到镇上看录像的牧民觉得,这群人简直就是电影里常演的黑社会,一水黑色衣服,还戴着墨镜。 为首的人,可以看见从额头到左边下巴,有一道不知是什么野兽留下的爪痕,他声音虽然沙哑,却带着威慑力,让手下人把这些牧民聚集在一起,有人略有不服从,就当即被几个大汉抓住,硬押到了指定的帐篷中去。 “浑蛋们,我们要在这里办些事情,你们配合一下,我们有车,你们暂且先离开。”刀疤凶狠地说。牧民当中马上用当地话进行了讨论,结果,他们一致认为不能离开,他们的羊群都在这里,如果离开,这些羊无法带走,这是很大的损失。而且几个有见识的老人看这群人的样子不是善主,觉得一旦自己上了他们的车,还不知道会被送到哪里,也许会直接送到天上去找他们的长生天诉苦。 那个铡草的老人是这里牧民当中除了死去的格桑外的另一个守陵一族,自从诺索夫一群人带走了格桑后,他就随即在第二天赶到了山谷,结果在那里发现了格桑的尸体。他知道,这些人也许都是为了圣山的秘密而来的,格桑这个家伙为了女人而选择了出卖秘密,已经得到了长生天的怪罪。他心里坚信,陵墓里传说中的家伙会让这群贪婪的人死去的。 现在看来,走的那一伙外国人不过是狼,而现在来的人是虎,他们甚至不掩饰自己的目的直接采取暴力手段。他不想这些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慢慢地站出来说:“我们不能离开,羊儿都在这里,我们保证不会干涉你们做任何事情,向伟大的长生天保证!” “去他的长生天!”刀疤狠狠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要手下们把这些牧民押出去。来到了牧场,一片一片的羊群正在悠闲地吃着草,刀疤若无其事地说:“哦,你说的是这些可怜的小羊吗?” “是的。”刀疤自问自答,怪笑起来,从腰里拽出了一枚手雷,拉了指环朝着羊群扔了过去,爆炸声后,几十只羊被炸得血肉横飞,有些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还想挣扎着站起来。 “动手,兄弟们,用行动告诉他们,我们是没有耐心的,我们不是傻瓜!”手雷接二连三地向那不知所措的羊群飞去,死亡的恐惧让羊们开始四散奔逃。 牧民们群情激愤地挣脱了几个人的看押,朝着这些下了毒手还在扬扬得意的人冲了过来,刀疤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厉声说:“妈的,一群猪,现在该你们了!” 几十个人从外衣里拔出枪来,对准这些牧民开始了射击,子弹横飞,血花漫天飞溅,几个牧民身中多弹倒在了地上,有人凭借着心里最后的怨恨支持着自己重伤的身体,冲到了这些人的面前。一个年轻的牧民用手掐住一个黑衣人的脖子,张开口向着他的脖子咬去,鲜血横飞,黑衣人胆战心惊起来。他们虽然平素里无恶不作,但是却没有见过这么彪悍的人,面容又扭曲得如同魔鬼一般。 枪声响起,那个年轻的牧民脑后被一颗子弹穿过,是刀疤开的枪,因为距离过近,穿过年轻牧民后脑的子弹力道不减,直接洞穿了那个手下的脑袋。 手下的墨镜滑落下来,眼里带着不敢相信的神色。刀疤走过去朝着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狠狠地说:“废物,竟然被一个蠢猪吓成这个样子,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手下!” 看到没有活下来的牧民,刀疤挥手,朝着圣山后的山谷带着人走去,说:“告诉老大,这里全部清理干净了,放开手脚去干,我等不及想见到成吉思汗的尸体了。你们猜猜,它会值多少钱?哦,也许运气好的话,我们还可能见到成吉思汗跑到欧洲抢来的女人,不知道一个栩栩如生的元朝女人搞起来是什么滋味?” 身边的人感到恶寒,在他们眼里,这个刀疤变得更加让人畏惧起来。 城门下面,那个怪人的体块慢慢地聚集到了一起,如同上次一样,又恢复成了一个人的模样,身无寸缕的他彻底被激怒了,他发现自己的右手还拿着宝剑插在城墙之上,他伸出自己无手的右臂走了过去,那断肢的伤口收缩蠕动,那只右手竟然在他的控制之下放开了那把承影,自己掉落下来,被吸在了他的手腕上。挥动了一下右手,他满意地笑笑,飘身跳起来,拔出了那把宝剑,慢慢向着城门走了过去。 看着出现的怪人,常盛的M16开火了,郭老四与刘季也不敢怠慢,也抽出了自己的M16,三把枪形成的交叉火力网显得格外凶猛,那怪人纵身向前一跳,常盛一喜,凌空被这些子弹撞上,就算对他造不成大的伤害,起码会把他撞回城门里去,拖延一下时间。 他喊着要郭老四先罢手,继续寻找开墓门的机关。可是那个怪物却在跃起之后头向下,一个猛子扎进了城楼前的河水里去。子弹纷纷打空,在城楼的石头上留下了斑斑点点的痕迹。 常盛红了眼,一把抓住刘季说:“半仙,把你宝剑给我,我去跟他斗斗。”刘季知道,常盛去了就是送死,可是常盛抓住他的手就像铁箍一样,脸上露出了坚定的表情。 “我去!”刘季也坚定地回答。 常盛轻蔑地笑了笑说:“半仙,两个你能打得过我吗?”他说完这话,眼神坚毅地瞪着刘季说,“我是一个军人,我从来没有在战场上退却过!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我一定是最后一个撤退的人。现在我命令你,把宝剑给我。这样你们还有机会出去,不然的话,只能都白白死在这里!” 被他的气势所慑,刘季拔出了放在袖子里的宝剑,递到了他的手中。常盛回过头看了郭老四一眼,豪迈地笑笑说:“郭老四,今天咱们哥们儿的命就交到你的手里了,拜托了!”说完,大踏步地走到了河边,恰好那怪人正从水里带着水花跳了出来。趁他水花盖眼的时候,常盛挥舞着宝剑向他砍去。那怪人听到风声,想用手里的承影隔开常盛的鱼肠,但是两把剑一碰,承影就“咔嚓”一声断成了两半,那断刃碰在他的头上,把头生生劈成了两片,常盛的鱼肠剑跟着过来,把他的脖子砍了下来。 那怪人的身体和头颅“扑通”掉在了水中。这一下,刘季心里大定,想着终于多给了郭老四一些时间。常盛这下也出了一口闷气,心里豪气一起,竟然大笑起来。那怪人这次恢复的速度倒是快了许多。三五分钟后,就又把头连在了一起。他这次竟然凭借自己的速度,向左边疾走几步,常盛刚赶过去堵截,却已经被他抢上岸来,身体一低,借着跳上来的力气平伸了腿,一脚蹬在了常盛的胸前。常盛的身体被远远地踢了出去,一直有十几米的距离才落下,眼看着肋骨折断了几根,用胳膊肘支撑着地,却再也站不起来。 看起来这怪人是恨透了常盛,竟然跟着过去想要用断剑砍下常盛的头来。刘季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比那怪人还快一步,挡在了常盛的身前。 怪人伸手去抓刘季,看似想把他抛开先砍了常盛。可是一抓之下,刘季外衣口袋里那块守陵玉牌掉落了下来。 这东西一落地,那怪人就是一愣,刘季懊悔无比,自己怎么忘记了那蜘蛛和绿毛熊都不攻击有玉牌的人,这个人说不定也是这样,自己怎么竟然把这事情忘了。 可是,出乎刘季预料的是,这个怪人只愣了一下,看自己的目光竟然比刚刚看常盛的目光还要凶狠几分。这个人就是墓主,这玉牌当初就是自己选了几个信得过的家将让他们过来守护自己的陵墓的。 现在没想到再三惊动了自己的,竟然是这些家将的后人。想到这里,治下严厉的他就感觉到了一阵耻辱,他抓住刘季的双腿,把刘季抓了起来。郭老四发现变故,已经放弃了寻找机关,重新操起M16就是一阵点射。 子弹射在这个怪人身上,他纹丝不动,心里所想的,就是怎么把这个人活活地劈成两半。刘季知道这个怪人的意图,腰上用劲,不甘就这么死去,拳头打向这个人的鼻子。动作过大,他胸前挂着的黄龙佩一下飘荡着甩在了外衣之外。 看对方还敢反抗,这怪人暴虐大起,双手正要用力,可是一眼看到了那黄龙佩,马上松开双手,把刘季一下摔到了地面之上。这怪物眼里含泪,恭敬地后退几步,竟然双膝跪倒,嘴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这个场面让刘季愣住,半天他才确定这怪物不是在玩什么猫抓老鼠的游戏。心想,或者是黄龙佩里的龙气压服了他,壮着胆子对跪在地上的怪人说:“你知不知道出去的路径?”那怪人见他说话,连忙点头,又在地下磕了几下头,站立起来,作势要刘季先走,自己跟在身后。 刘季勉强抱起常盛,带着怪人来到洞口。郭老四见了这不可思议的事情,也是张大了嘴巴惊奇无比。 就在三个人满心以为要脱险的时候。山谷外面的刀疤赶到,向着曹魁做了一个手抹脖子的动作,看到他这个动作,曹魁心花怒放,对着那些已经布好炸药的手下吩咐道:“动手!” 怪人到了山谷门前,听到外面传来了轰隆隆的闷雷一样的响声。郭老四三人倒没想到什么,但是怪物却觉得这东西和自己当年四下征战时候遇到的那些火炮的声音有些雷同。想到当年那些守城的火炮的威力,自己虽然不怕,刘季几个人却抵挡不住这样威力的爆炸,这怪人脸色一变,伸手拉了刘季,虽然刘季怀里还抱着常盛,被他这一手拉过来提起,显得相当轻松。 郭老四一愣的工夫,也被这怪人拉了过来。他身子扭转,刚要离开,就听到那闷雷声变得清晰起来,接着山摇地动。那怪人昔日见到的多半是宋末明初的火器,威力在当时算是巨大,也不过是黑火药和一些硝石,掺杂一些铁钉,与现在这炸药相比,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就算他反应再快,也快不过连锁性的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带着气浪冲过来,这怪人在这关头,转过身来,用后背一阻这冲击波,随即身体被远远地掀了出去,大小不一的石块打进了他的身体,他唯恐落下会压着这三个人,借着冲击波的力量,一头扎进了河水当中。他用头一碰触到了靠近城楼那边河岸的一个机关,顿时,河水向两边一分,竟然从水中间露出一个正方形的口子来。 这当口,间接被爆炸的冲击波冲击的刘季三个人全都被震得昏迷了过去。这怪人把三个人向里一放,然后飘身出了这暗室,直朝那已经被炸开,石头凌乱,狼藉一片的陵墓入口奔去。 曹魁要刀疤带着一队小弟带头,自己跟在后面,缓慢地向陵墓里面推进。这厮的确谨慎,要知道,诺索夫一行已经进入,按说前面有机关的话,如果被触发没有留下诺索夫一行的尸体,也就证明机关已经被破,没有危害了。 不过小心无大错,加上这个刀疤原本就是他雇来的一名退伍军人,混黑社会的人物,花了钱,要不起到探路工兵的作用,曹魁根本没有雇他们的必要,自己手下的力量也足够摆平那些牧民。 眼前一花,刀疤就跟怪人打上了遭遇战。这些在杀戮牧民时心狠手辣的家伙很快就得到了报应。那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拿起了自己断了的承影,无声无息中鬼魅地飘入了人群,手起剑落之间,所有人都是脑袋被砍。怪人掠过之处,脑袋纷纷被冲天而起的血花冲起,掉落在地下,随后尸体木桩一样纷纷倒在地上。 刀疤算是反应够快,看到有黑影冲了过来,躲闪不及,自己先倒在了地上,才算是逃过了一劫,看到手下纷纷被杀,他心里的邪火也烧了起来。带来的这些弟兄除了少部分混黑社会后发展的外,大多都是自己手下以前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放在哪里都算得上是精锐,没想到没多长时间,就被这个怪物杀了大半,照这样下去,剩余的弟兄肯定也难以支撑多少时间。 这样一来,就算自己能活着回去,势力也大大减弱,到时候别家老大欺上门来,恐怕自己的尸体很快就会被抛到凉山上去喂野兽。他偷偷地拿出自己那把改装过的大口径手枪,暗暗瞄准,正对着怪人的后脑,扣动了扳机。 看着枪口冒出的青烟,他得意地吹了吹枪口。战争让他练出一手不错的枪法,他甚至能想象到怪人被贯穿了头颅发出的闷重声音,看到那怪人一脸惊恐地倒在地上,他手下的兄弟也欢呼起来。 不过,这欢呼声过于短促。怪人顶着脑袋上的血洞,继续向前,五六分钟时间,把所有人的脑袋都砍了下来。 曹魁吓得几乎尿了裤子,他做土行这么多年,不怕子弹的粽子倒是见过,但是身手如此敏捷,几乎中枪不受什么影响的粽子却从来没有遭遇过。他魂飞胆裂,把身后一个属下向前一推,然后自己转身就跑。 怪人却没有继续追去,而是回头,靠着听力和刀疤的呼吸声找到了刀疤。这时刀疤已经满脸呆滞,大脑当机。看到怪人忽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冲自己狰狞一笑,他心里一凉,两腿间一热,然后就看到怪人挥舞着手里的一把剑柄,只觉得脖子上一凉,然后就意识模糊起来。临死,心里还在叫屈,不知道自己到底死在了什么怪物的手中。 杀了刀疤,怪人转而继续向着墓门的地方杀去。他的凶性在早些时候就被常盛激发,因为不得已的缘故隐忍了下来,现在见这些人竟然炸了自己的墓门,显然是没安好心,又被刀疤偷袭了一下,胸里的戾气再也无法掩饰。 凡是他飘过的地方,那些曹魁带来的手下都是被一剑致命,脑袋落地。顷刻,这圣山之中就变成了修罗屠场,鲜血流淌在地上,蜿蜒成了一道小河。 怪人出了被炸毁的墓门,眼睛被阳光一照,不太适应,有些发花。这时就听到曹魁发出了狞笑的声音。他算准了那怪物会冲杀出来,于是出来后集中了剩余的炸药堆积在了山谷内距离墓门不远的地方,这也有他的考虑,唯恐太靠近墓门再次强烈的爆炸会把这个墓地彻底掩埋在废墟之中,自己再想进去,恐怕是要多费许多工夫了。 随着他举着的手落下,马上有人接通电流,引爆了炸药。这威力可比怪人遭遇的任何一次爆炸要大得多,他的身体被炸成了片片碎肉,散落在了方圆十米左右的草地上,头发全部化成了灰烬。 看到这个结局,曹魁得意之余也有些后怕,幸亏自己做了准备,带来了如此多的烈性炸药,不然的话,就算进到墓里,遇到这个怪人也是个有死无生的结果。想到这里,他嘴角挂上了一丝狰狞的笑意。如此看来,估计诺索夫等人已经死在了这个怪物的手里,也就是说是他们把这个怪物引了出来的,想来是距离正主不远了。 得到这个判断,曹魁的眼里闪烁着贪婪的光,似乎看到了成陵的宝物在向自己招手。族中的家长说过,做了成陵这个窑,里面的明器全归自己,而家族只要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就可以,而且还许诺自己会成为下一任的家长。 这些老不死的,曹魁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们说的那件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却没有告诉自己,只是装神弄鬼地说自己只要到了成陵,见了成吉思汗的尸体,自然就会知道。不过,这也提醒自己不要错过任何东西。嘿嘿,只要我有了钱,一定要想办法把几个老不死的弄死,然后这个家长由我来做。 幻想着自己做了家长,钱财无数的场景,曹魁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一出口,才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虽然这次带来的都是自己的人手,可是毕竟几个老家伙不是省油的灯,谁知道在自己身边有没有提前十年二十年安插了眼线,想到这里,他又面容一整,下达了准备进陵的命令。 身边一个手下结结巴巴带着颤音说:“头儿,头儿你……你你看……”曹魁这才发现,那些散落在方圆十几米的碎块开始向一起靠拢,在光天化日下,在这些曹家带来的精锐的眼皮下面,开始有条不紊地自动归位,分泌黏液,组合,黏合成了那个怪人的雏形,再接着,他慢慢地站了起来,手里握紧了自己的宝剑,赤裸的身上却看不到任何的伤痕。 “走!”曹魁的第一个反应是转身就跑,在圣山外面有他来时乘坐的直升机和车辆,他知道,一切都没有保住性命重要,只有命在,一切才是真实的。 曹魁这一走,他的手下立刻溃散起来,有精明的看到这个场面,跟着曹魁开始逃命。有些人还企图抵挡一二,立下个功劳,可是在连续十几人被怪人轻松砍去脑袋后,所有人的念头就是离开,马上离开。 趴在山坡后的枭面血尸看到这个怪人重新聚合起来,激动得马上想站起来,却被老人在背后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老人低声说:“你想吃掉他增修为?”枭面血尸用温柔的、遇到知音一般的眼神盯着老人。老人点点头,心道,也罢,刘家娃娃在墓里不知道怎么样,按照刘老头的说法,估计还是没有生命危险,要是留了这怪物在,说不定折返回去,反倒害了那个小子。 这转念之间,那些被恐惧催发了生命潜能的曹家手下已经多数翻过了圣山的山谷。少数腿脚慢的也就被怪人斩杀。圣山那边,一架直升机已经惶惶如丧家之犬一样迅速地飞离。老人推了枭面血尸一把,这怪物一展身,向山下奔去,嘴里发出了犹如声波一样怪异的叫声。 被这声音所慑,怪人一愣,枭面血尸已经来到了他的背后,用手一拍这怪人的肩膀,怪人一个趔趄,就势一转身,回头刚要挥剑,无奈那枭面血尸恰恰是食古墓里阴性的粽子、鬼怪的血液所活,恰是他的克星,可怜被那枭面血尸的尖喙一啄,正好啄在了怪人胸前正中的位置。血尸用力一揪,生生地揪下了一团肉来,爆炸里都能不死的怪人却似乎遭遇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在阳光的照射下身体逐渐化成了一堆黑色的灰烬,堆积在草地上面,被风一吹,渐渐地散了去。 “进洞,找那刘家小子去。”老人从山坡上探出头来,对枭面血尸说。他却不知道,那墓里河下的洞口罕有人知,枭面血尸一时贪嘴,反倒让他错失了寻找刘季等人最好的机会。 徐氏集团一向低调,虽然实力不菲,但很少对外做出过出格的事情。可机要秘书这次却被徐克叫来,要他到楼顶准备自己的私人飞机,说是要马上到一个地方去,从张家口回来,这徐克就已经分别派出了部分精英不知道去了哪里,这次竟然是要自己亲自出发。 三天之前,徐克就发现自己的手机彻底失去了和刘季等人的联系。他分析了很久,才得出了三个人很可能被曹家捕获或者已经遇害的可能。自己在张家口被曹魁让他二弟吸引住白白周旋了几天,才发现曹魁早就不见了踪影,想来是已经去了蒙古,跟刘季三个人遭遇上了。 坐上了飞机,徐克沉声要驾驶员快些起飞。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派出的人也应该已经到了两天左右的时间了。现在联系,他们只说没有发现刘季三人,只发现了那圣山山谷里遍地的尸体,像是被人一剑砍断了脖子。 这让徐克心里稍安,想起了自己送刘季三人的那把鱼肠剑。他自己好歹算是在曹家学过一些土行的能耐,这一去,说不定能带着这些手下进墓地,把可能受到围困的三个人救出来。 地洞里,郭老四虚弱地靠着墙,看着刘季。常盛因为断了肋骨,早上被爆炸冲击力震昏了过去,伤势严重,到现在还没有醒转过来。 三个人几乎可以肯定,是那个怪人把自己三人丢到了这个地洞里面。而怪人却不知道哪里去了。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应该是怪人要救自己三个,不然光凭他的手段,三个人也早就死了十次八次了。 最先苏醒过来的是刘季,他先看了一下郭老四与常盛的伤势。郭老四只是受了震荡而昏迷了过去,但是常盛却发起了高烧,嘴唇干裂,呼吸粗重,看起来情况非常糟糕。为了能赶紧找到地方出去,刘季喊醒了郭老四,两个人简单地商量了一下,决定看看这里到底有没有出路。 拿出了此行几乎没有用过的强光手电,在光的照射下,刘季和郭老四看到这个洞穴呈长方形,大概有一个卧室大小,洞穴的地面是和山腹一样质地的石头,可以判断依旧在墓地之中,但四边的墙上,却让两个人大吃一惊。 墙壁上全部是整块整块与墙壁等大的上好的翠玉,在灯光下,显得晶莹剔透,这玉石上雕刻了大幅的壁画,线条流畅,用那镏金的金水上了一层,显得华贵无比。郭老四见了壁画,眼前一亮,对刘季说:“仔细看看这壁画,看能否从这东西中找到一点出去的蛛丝马迹来。” 两个人把手电光聚在一起,按照古人左为上的习惯,开始看这些壁画究竟画的什么内容。第一幅壁画上画着在一个巨大的蒙古包里,似乎一群人正在商量事情,地毯上,放着一个人的尸体,这个尸体双目紧闭,穿着最华贵的衣服,看那人的面容,与刘季找到的那本书上的人一般无二。刘季注意到了在蒙古包里那个主位身后站着的一个卫士一样的将军,手扶着宝剑,面容悲伤,他忽然对郭老四说:“这不是我们见到的那个怪人吗?” 郭老四点点头,这就等于得到了怪人的线索,一幅幅看下去,就能揭开这个墓地的谜底,说不定还能找到出去的办法。 第二幅图上是千军万马肃穆的样子,所有人都把帽子摆放在一边,跪在地上。天空中,一条龙盘旋着,头向着上天的方向似乎在飞腾而去。刘季心里一动说:“成吉思汗之死!” 接下来一幅的场景是万马奔腾的场面,在万马群正前方的山上,那个第一幅图里坐在中央位置的人正在对着那个怪人说着什么,怪人面容沉重,似乎在点头服从。 最后一幅是两个场面,一个是在圣山下,很多人在挖开山腹建造一个陵墓。而另外一半是怪人躺在地上,身边是一摊血和一个剑柄,显然他是自杀而死。坐在中央位置的身份尊贵之人站在他身前,把一个鸭蛋一样的石头交给了显然是负责修建陵墓的匠人。在那个尊贵的高位者后面,几个人抬着一个巨大的肉球,似乎在等着收殓怪人的尸体。 刘季若有所思地说:“错了,错了,我们都错了!” 郭老四点了点头,照这个图来看,怪人绝对不是他们先前所想的成吉思汗。因为在蒙古,最尊贵的人就是成吉思汗,他不会站在任何人的身后。而第二幅图画里成吉思汗的象征—黄龙已经归天,而这个怪人却是在第四幅图里才自杀而死的。 根据这个线索推断,这个墓地应该是这个怪人的墓地,而且他的死亡和成吉思汗的死亡有着莫大的关系。刘季下意识地伸手去摸那最后一幅图画,手由上而下感受着线条和凉意。忽然,他面容狂喜,因为他碰到了看似平整的壁画上一个微微凸起的东西。他用手略一拨弄,那东西竟然从壁画上掉落了下来。 正是一个鸭蛋一样的石头,捡起来仔细看,才发现这石头遍体青色,不知道是什么质地,坚韧非常,可是没有石头的寒意。郭老四凑过来用手电一照,灯光下,这青色的石头奇异地变成了水晶一样透明,在石头中间,显现出一道似乎天然生成在其中的山脉来。这山脉偏东的地方,一座山看着非常眼熟,似乎刚刚看过。刘季再去看壁画,才发现是在第三幅画上,那个万马奔腾的图上,高位者与这个怪人站的山就是这座山。 如果说那是埋藏成吉思汗的陵墓,那么这个石头就是活地图了。怪不得蒙古人要在这里为怪人修建陵墓,原来是隐藏这个东西。只是不知道这个怪人到底是谁,值得托付如此重任。不过想到他要用破而后立的办法和肉棺,足可以看出他的忠心和当时统治者对他的信任。如此一来,倒是知道了他为何要救刘季三人,原因就是成吉思汗的那个黄龙佩起的作用。古代人思想封建,有汗位贴身之物的人必然也是钦差级别,这个人既然这么忠心,当然不会敢于杀了成吉思汗的人。 比起初得这青色怪球的兴奋,现在刘季和郭老四恨不得这拿出去让千万人你争我夺得头破血流的东西变成一个馒头或者几个退烧的药片,好挽救自己和常盛的性命。这段时间两个人把这里所有的缝隙一寸寸摸了个遍,也没找到出去的办法来。后来郭老四提议,干脆用鱼肠剑慢慢向上挖出个出口,满心欢喜的两个人一寻找才发现,那剑在爆炸前常盛被踢到后就掉落了,现在还不知道下落。 死亡的阴影逐渐笼罩了两个人的心,两个人变得焦躁起来,搜索包里的东西,只剩余了几把这次根本没用上的军用工事铲。看着这东西,两个人苦笑,不过还是最后搏上一搏,向上挖挖看看吧。 挖掘进度不大,到后来两人都已经没了力气,经过剧烈运动,氧气也消耗了不少。郭老四抱歉地看看刘季想说点什么,刘季摆摆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他知道郭老四是想告诉自己,如果不是当初为了成陵的秘密,如果不是曹家设计徐克和刘季,大家谁也到不了这个地步。 此时在另外一个地方,枭面血尸的速度完全发挥了出来,黑夜里看起来,像是一道暗红的线。到了刘季家门前,老人从血尸背后下来,还没等敲门,门就已经被刘仲拉开。 “老伙计……”老人欲言又止,靠着枭面血尸他在墓地里搜索了个来回,也没有找到刘季等人。刘仲神色自若地摆了摆手说:“善念一起,必有善报,我刚看了他的本命灯,无妨无妨啊!” 徐克带着人进了墓地,手下人已经把搜索到的东西交到了他的手里,遍地搜集来的枪械让他感到没有头绪,这个时候,有人把鱼肠剑拿了过来。徐克一惊,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他一屁股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手里拿着短剑,心里百感交集。就在出神的时候,忽然有个巨大的黑影袭来,他手上一吃痛,那剑竟然被不知从哪里出现的一个蜘蛛用爪子钳了过去。 这蜘蛛狼狈得只剩余一条腿,拿了那剑,依靠喷出蛛丝在对面的城门上再吸进去拖着自己巨大的身体向前移动。 顿时有人开了枪,子弹打在蜘蛛身上纷纷弹开。蜘蛛吃力地拖动着身体到了河边的位置,把爪子探入水里,用力把剑插进了河底的石头当中一划,然后古怪地扭动着身子,拖动着那插进石头的剑划出了一个方不方圆不圆的形状。 刘季和郭老四正在黯然无语,忽然郭老四觉得头上一凉,有水漏了下来,忙拉着刘季向常盛身边一滚,抱着常盛躲开了这流水的部位,心里却是更加惨淡,这水下来,不被憋闷而死,也是被活活淹死了。 没想到,那流水的地方,忽然有块桌子大小的石块掉了下来,接着,一个大蜘蛛爪子捏着那把熟悉的鱼肠剑栽了进来。蜘蛛伤上加伤,已经彻底失去了生机。 水迅猛地流入,瞬时没了膝盖,刘季一手抱了常盛招呼郭老四道:“快,顺着这蜘蛛的腿爬上去。”话音未落,水已经更加凶猛地涌了进来,顷刻已经淹满了整个石洞。 看到那边有异常响动,徐克带着人赶紧来到了河边。正看到刘季借着水的浮力抱着常盛,一手死命拉着蜘蛛的腿艰难地从河水里露出了头来,他连忙招呼人过去,下到河里用绳子把刘季和下面的郭老四都拉上来。 刘季一脸狼狈,加之浑身疲惫,竟然对着徐克笑笑,第一时间从包里拿出了那个青色石头来…… 第十七章 诡异 圣山山谷,徐克连夜让从北京赶来的医疗专家为郭老四、刘季、常盛诊治。说也奇怪,三个人伤势颇重,医疗专家检查过后,只说自己会勉力为之。至于能否彻底康复,不留什么后遗症,不敢打什么包票。 徐克虽焦灼万分,但却无可奈何。皆因找到三人后,原本想迅速赶回北京,会有最好的医疗条件。谁承想,这圣山山谷内似乎有一种魔力忽然出现。徐克来时乘坐的直升机无法发动,机械师检查了N次,结果都是没有任何的故障。航空专用油也在油箱里加得满满的,可就是任凭你再如何,也发动不起来。 面对这怪事,让人感觉无力。直升机驾驶员和陆续赶来的车队的司机们都感觉内心发毛。徐克想过放弃直升机,乘汽车先行离开,再到机场转民航飞机回北京,没想到,只要老郭、刘季、常盛三个人任何一个人在一辆汽车上,这辆汽车就像没了头的苍蝇。换司机来开,或是徐克亲自来开皆是一样,眼看着眼前是一条出圣山山谷的小路,可是这条路漫长无边,根本走不到头,徐克较劲似的一直开了三四个小时,结果发现还是在这条路上奔走。一旦下了车,才发现,汽车根本就是在原地方圆三四百米内打转。诡异的是,开车的人根本没感觉,而旁边的人作证,这辆汽车就在这么大的地方来回转,有不少手下人喊过,用其他汽车鸣笛过,还有干脆开车在前面带路的,可这一切,徐克根本不知道。 而没有三个人在上的汽车,谁都能轻易地离开圣山的山谷,不过花费上十几分钟的时间而已。 这时间一久,人心惶惶。不少手下议论纷纷,这些人虽是徐克集团里的心腹,可在这种诡异的地方遇到这种奇怪的事情,还是不大愿意继续逗留下去。 刘季等三个人的伤势,也呈现出一种怪状。原本,外伤都得到了及时的处理,用上了全球最好的伤药,可是这些伤口却不结疤,每天都要迸裂一次。要知道,三个人从被找到后紧绷的精神一松弛,就长时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甚少翻身,如果不是还有呼吸和平稳的心跳,几乎就像死了一样。 这种状态下,不会因为运动而造成伤口迸裂的。 徐克皱着眉头,看着三个人。几个医疗专家面无表情地站在床边。根据几天来的观察,这伤口迸裂的时间,是固定的。这更加让人难以接受,似乎冥冥之中,有只无形大手在操纵着这一切。 如今傍晚时分,正是伤口迸裂的时候。从老郭开始,身上原本看上去已经要愈合的皮肤,忽然无声地,像小孩嘴一样绽裂开来。老郭的身体微微颤抖,想来还是有痛感的。但这绽开的伤口上,却看不到一滴的血涌出。伤口越绽越大,让人触目惊心。似乎这个伤口要无限地绽开,直到将老郭浑身的皮肉裂成两半。 绽开到有六七寸长度时,这道在腹部的伤口停了下来。与此同时,老郭手臂上,一道伤口也开始绽开。 如此循环往复,不一会儿工夫,老郭身上伤痕遍体,看上去让人头皮发麻。只是这些伤口虽纵横交错,深可入骨,可并没有一滴的鲜血冒出。 刘季嘴里发出一丝的呻吟,这情况在老郭的身上中止,在他的身上出现了。大抵应该是在墓中,刘季受到的伤害比老郭更严重的缘故。他身上绽出的伤口也比老郭多了不少。 大概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三个人身上都布满了创伤。徐克刚要招呼医疗专家进行处理,忽然轻微的一声“嘭”的响声,三个人似乎听到了什么信号一样,全身的伤口向上喷出了一片血雾。这血雾足喷起有十厘米左右,幸而只是一次,便再也没有鲜血从伤口流出。不然每日如此,这两三天来,三个人恐怕早就鲜血干枯而死了。 徐克看了看顷刻变成血葫芦的三个人,几个医疗专家木然地上前,熟练地上药。其中一个声音木讷地说,只要上药,伤口不用包扎。徐克还没来得及询问原因,眼睛中的瞳孔却缩成了针尖大小,那是再次被震惊的。三个人身上密密麻麻的伤口开始收缩,变小,片刻的工夫,消失不见,除了残留在身上的污血,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们对此无能为力,先前说好的报酬—”一个医疗专家双眼发直地说,“我们也不要了,希望您能让我们现在回去。至于这三个患者,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徐克摇摇头,“不管怎么样,万一再有什么变化,还需要你们的维持,我给你们加钱如何?” 这位专家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实话不瞒您,都说医生胆大,相信科学,其实在医院里,我们平素也没少见一些怪事,对神鬼之说比寻常人更加相信。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觉得,这事情必定和神鬼相关。这种事我不想沾,也不想惹,钱再多有什么用,那也得有命花啊。” 徐克长叹一声道:“你们走可以,我要邀请其他医生前来,需要你们给我一天半天时间。” 医生不再说话,徐克从帐篷中走出去,去联系新的医生,隐隐听到帐篷内有人叹息:“再请医生只能让三个人更痛苦,看现在这个样子,这三个人是撞了什么,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浙江青田,刘季家中。 正是深夜时分,小村中家家漆黑,早已经没有了灯火。 村子里喂养的狗,忽然惨叫了起来,闻声犹如在哭泣一般。这叫声撕心裂肺,拖得长长的,从村头到村尾,所有的狗似乎在合唱一样,声音此起彼伏,让人心悸。 小村里不少人被惊醒,但却无人愿意出来看个究竟。 村民们心中自我安慰,村里有刘仲在,这怪力乱神之事不大可能发生。 月下,一道影子映在地上,飞速地向着村里而来。这影子足有两三米的高度,跳跃如飞,眨眼就是上百米的距离,这速度如果去参加什么奥运会,估计博尔特只能跟在后面吃风。 影子的头显得很小,明显和庞大的身体不符。大概是上天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在脑袋的旁边,忽隐忽现,竟然不时有另外一颗脑袋出没。 这若是被人看到,肯定会吓个半死。 飘荡之间,影子进了青田村。这时,村中的狗似乎被人掐住了喉咙一样,那凄厉的叫声马上齐齐地中断。影子身上散发出来的冰冷、血腥、暴虐的味道,在小村中弥漫,狗儿都夹住尾巴,在喉中发出轻微的呜呜声,各自找角落躲藏了起来。 最终,影子在刘仲住所前停了下来。一个庞然大物从树上跃下,原来这正是它的影子。这东西虽然看似笨重,实则轻飘飘的像一片树叶一样,落地不带半点声响。 刘仲家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灯光亮起,刘仲一脸平静地站在门后。他看了看家门前高大、恐怖的枭面血尸,仿佛早就知道它会来一样,说:“别玩了,凭你这宝贝,还吓不住我。” 枭面血尸背后,探出一颗发如枯草的脑袋来,精瘦精瘦,面皮像是直接绷在了骨头上,龇牙一笑,形若鬼魅。他开口说:“你这个老东西,每次都是这么不配合,你哪怕假装害怕一次,也让我心中好受不是?” 刘仲眯着眼睛,不怀好意地看着养枭面血尸的老人:“你答应我的事办完了吗?我为何要让你?” 老人一瘪嘴:“老东西,你不是卸磨杀驴,就不承认了吧?我可是千里迢迢,为了你那个单门独传的宝贝孙子,跑到了内蒙刚回来。” “唉!”刘仲忽然叹了一声,“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去了不假,可是如今,我那孙子可是在阴阳路上转圈呢,恐怕再得不到救助,这小命也是三两天的工夫,就化为泡影了。” “是真是假?”老人一副不相信的嘴脸,追问刘仲。 “当然是真,我就算准你会来。这样,正好用你这宝贝急速驮我们赶去一看,这事不小,我也只能出面了。” 老头儿脸拉得比马脸还长说:“算了,算了,就知道他娘的我就是苦力的命。我这宝贝虽然疾速,可是代价却不小。看来我又要大出血了。” “不就是一些带有血庛的明器吗?”刘仲微微一笑,“回头我想办法补给你就是。” 老人乐得像孩子一样,“此话当真?没想到我还有让你老刘出血的时候,有这句话,这明器你给不给,这活计我都干了!” 圣山山谷外,蒙古人的帐篷已然寥寥无几,成群的牛羊不知被如何处理掉了。草原上一片宁静。 只有十七八个强壮的小伙,面容阴沉,聚集在一起,凝视着晨雾中的山谷,眼中似乎要冒出血来。 对他们来说,这是赤裸裸的侮辱。身为守陵一族,数百年来,这一脉在此地休养生息,目的就是不让外人打扰了这里沉睡的先祖。关于这座陵墓,流传下来的消息不多,作为守陵人,也未被告知陵主是谁。 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一个传说里,这陵墓中隐藏着秘密,有着蒙古兴盛的关键物件,子孙当尽力以命守之,不被外人侵扰。 数百年来,这一脉人对这陵墓早就有了深厚的感情。尤其是一脉的传统,无论谁家中有了子嗣,只要是男孩,做父亲的就必须入谷,到指定的方位,拈一小撮土回来,让婴儿吞食下去。据说如此,可得陵墓中风水神物保佑,百病不生,强壮健硕,又能从此和陵墓血脉相连,鱼水交融。 若是女孩子,则注定长大要外嫁,自然没有服下这撮土的资格。而且,女孩不得进入圣山的山谷,否则会为全族带来危害。 据传在明清时代,有一七岁幼女,一天追逐蝴蝶,趁大人放牧时刻进了山谷。结果回来之后,浑身冷若冰块,满脸铁青,嘴中有獠牙龇出唇边,满嘴溢血。凡见到她的族人,皆感觉浑身风冷,接二连三地高烧不退。 最终,族内老人称女人入谷,乃是对陵墓不敬才有此祸。最终使人抓了女孩,要活埋山谷之内祭陵,告知先祖,此女不嫁,永守陵墓,要先祖消退对整个守陵一族的惩罚。 说也奇怪,小小女孩,被抓之时,力气极大,寻常三五个成年男人,根本近不得身,就被甩稻草人一样轻易甩了出去。 全族束手无策,最终,长老让女孩父亲亲自出手。这男人看女儿变成如此模样,内心难受,原本想躲开此事,可是没想到,最后事情还是落到了自己的头上来。 男人无奈,只得靠近女儿,边抓女孩的胳膊,边眼泪横流,称女儿死后,自己也不独活,必自刎于女儿埋骨之地,长伴女儿左右。 说也奇怪,这女儿听闻此话,竟再不挣扎,一双眼中流下了两行血泪,乖乖地就范。从那之后,守陵一族对这山谷陵墓更加恭敬,百分百相信,自有风水神物藏于其中。 没想到,这千百年来族人精心保护的地方,如今被一群外来的不速之客给进入了,而且糟蹋得整个陵墓七零八落。 这就好似用尖刀,一把扎进了守陵一族的心脏,然后不停地搅动。那种感觉,让人无法忍受。 “杀了他们。”一个壮汉咬牙切齿地说,“山谷里的人,没一个好的,我们一个也不能留。” “可是,他们有枪,我们不能蛮干。”身边一个人轻轻摇摇头提醒说。 “有枪怎么了!”壮汉怒气冲冲地说,“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我们也有弓箭、刀子,就算没了弓箭、刀子,我用牙咬,用手掐,也要弄死他们!” 众人被激起了血脉里的凶性,连那个迟疑的汉子也不再说话。大家手里拎着雪亮的钢刀,背后背着弓箭,腰间挎着的箭壶中,插着喂上了山上毒草汁液的雕翎,趁着晨雾弥漫,向着山谷中而去。这些人像觅食的豹子一样,躬身在草丛里行进,不仔细看,根本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从山坡上下来,将要接近山谷,那发狠的壮汉忽然眉头一皱,轻轻地“咦”了一声。这山谷往日他不知来过几百次,每次都顺畅无阻,可是现在,却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一股无形的大力向外推去,再想行进一步,格外地困难。 看看身边人,壮汉心中不详的预感涌现了出来,身边的伙伴们,每个人都是身体前倾,一副全力以赴的样子。这寻常走路,哪需要摆出如此的姿态,而且,行进速度缓慢,每个人尽管头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可是双腿却像绑上了千百斤重的铅块一样,挪动一步都需要五六分钟的时间。 “天责。”先前质疑的汉子一脸绝望地摇摇头,“我们守护不利,被长生天责罚了,不想让我们再进入圣谷了。” 壮汉咬牙,“不管如何,哪怕是死,也要先杀死那些盗贼,也算死得安心,就算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他们。” 说着,壮汉兀自发狠,奋力向前走去。一行人不再说话。 忽然,壮汉鼻子里冷哼一声,脸上的汗珠变得黄豆颗粒大小,身体一顿,僵在了那里。他走在最前面,已经从山坡处完全下来,一只左脚迈进了山谷当中,这左腿小腿处的裤子,忽然碎裂,散乱的布片犹如蝴蝶一样随风飞舞。 让他冷哼一声的,是小腿处传来的疼痛。低头观看,整个小腿已经皮开肉绽,伤痕密密麻麻地出现,宛若被摔裂的瓷器一般。钻心的疼痛更加强烈,伤口处的肌肉开始脱落,顷刻只剩余一根白骨。那白骨上,裂纹横生,大概三两分钟时间,变成了满地的骨片。 大汉身体再也无法保持平衡,前倾倒下,“咕咚”一声,整个人面朝下摔在了山谷之内。这突然的变化,让他身后的人浑身发冷,紧张得连嗓子都痉挛了,话也说不出来,只发出“咕咕”的声音。 壮汉倒地之后,全身变得像那条小腿一样,纷纷肉落骨碎,鲜血横流。一条性命,活生生地眨眼间变成了一堆没有知觉的骨片碎肉。 所有人都双腿发软,一直反对壮汉的汉子用尽了浑身的力气颤巍巍地说:“看,我说长生天责备我们了吧,我们不能再进山谷,绝对不能。” 这队人中,赞成他的人马上成了大多数。只有少数几个,不知想些什么,最终依旧抬脚朝前走去。几个反对继续进山谷的人拽住他们阻拦,这几个人冷笑着说:“就算长生天处罚,我们犯了错,也愿意以命相抵。但凡有一人能进入山谷,也要这些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话说得斩钉截铁,一晃膀子,就要挣脱几个人的拖拽。反对的几个人松开手,低下头,默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草丛中忽然一动,一个庞大的怪物迎面冲来,众人心惊,忙将手中的刀举起乱砍。可锋利的刀子砍在那怪物的身上,撞击出了不少的火星,像砍在了坚硬的巨石之上。那怪物倒也不伤人,只是抓起这些人,轮流丢了出去。 所丢的位置,正在山坡靠近山脚下的草丛里。这力道拿捏得正好,被丢出去的人,晕晕乎乎地落下,方看到草丛中,两位老者的笑脸。尚未来得及反应,便被其中一位老者手中持银针,快若闪电地刺中身体的穴位,只觉得一阵眩晕,眼皮发沉,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过几个呼吸的工夫,一行人就顷刻被抛入草丛,扎得昏迷了过去。老者收起银针,从袖中取出一个剔透的瓶儿来,将每个人中针部位沁出的鲜血,接在了瓶内,总计有小拇指指甲盖大小。 “老东西,没想到你也有这歪门邪道,采人精血的时候。”一边的老头嘎嘎地笑着,声如破锣。 这正是赶来的刘仲二人。刘仲摇摇头,“我这么做,可是救这些人一命。此地有陵,风水却是活尸地,一旦被掘,风水外泄,凡和此陵有关的人物,都要被风水之力冲刷而死。这些人久守陵墓,体内又有活尸地的风水之气,如若不放出这和风水相融的精血,恐怕无一人能够存活。” 老头摇摇头,“罢罢罢,咱也不懂这些风水之说。咱们还是赶紧救你的孙儿去吧。” 刘仲一笑,其实这刘季三人的情况,救命之道还真落在这瓶小小的精血上面。此地为活尸地,比传统风水中所说煞气冲天的养尸地还要阴邪。所谓养尸地,是尸体埋葬其地,经年不腐,得风水煞气,遍体生毛,终成僵尸。这僵尸因肢体僵硬,不能行走,只能蹦跳,毫无意识,只懂嗜血杀戮。 而活尸地,能让死者因风水之力而复活,犹如墓葬之中复生的将军,如死者心智坚硬,借风水之力复活后,与常人无异,尚能保存几分记忆见识。 这活尸地素来少见,此陵尚在时,有将军尸体及陵葬吸收风水之力,自然无害。这陵墓一盗,将军一死,风水之力四溢,只寻有陵墓风水气息之人冲刷。活人哪里受得起这风水煞力,也正是刘季三人和这干陵墓守护者中,壮汉落到这般地步的原因。 要想救治,只能以物极必反之法,集陵墓气息风水于几人一身,让几人堪比陵墓中曾经的将军尸体的风水吸纳程度,转煞为己用,转死局为生时。 刘仲和老头,在枭面血尸的驼背之下,其实早已到了圣山山谷。只是刘仲坚持不进山谷,要在这儿等待什么。当时更深露重,老头还满心不乐意。现在才知道,刘仲是掐算之下,自有安排,可谓是算无遗策。 言谈之间,刘仲从怀中取出一个罗盘,犀角打造,边缘用玳瑁条纹,成天然八卦纹理。他站在山坡之上,手中拨弄罗盘,默然不语。良久,罗盘上那洁白无瑕的玉指针一阵跳动,猛烈程度似要跃出罗盘中心。 刘仲点了点头,“走吧,老伙计,现在我们一起去救人。” 刘仲来到的时候,徐克正在心慌。 不知为何,素来奇怪而平稳的刘季三人,今早却异状突起。那平素每日一次,傍晚出现的伤口,清晨时分忽然出现,此次出现得更加彻底,而且骨头也开始开裂。 若徐克知道详情,必然更加惊讶,这恶化时间,与那守陵一族壮汉进入山谷身死时间别无二致。 鲜血再也不是喷涌成血雾既止,反倒是不断地涓涓流出。随着满地血污,整个帐篷里腥气弥漫,催人欲呕。 几个医疗专家手忙脚乱,却始终无果,最后只能明告徐克,他们对此束手无策。眼瞅着三个人因为失血过多,面色煞白,更兼那肌肉不断开裂分解,眼看着只剩三具皮肉包裹,犹如暴晒了数日的干尸,徐克一脸颓然,瘫软在地,心中全无恐惧,却是满心愧疚。当日探自家陵墓,得知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祖先留书,言明此乃刘徐两家的宿命,徐克心中实在恐惧,却又不得已而为之,唯恐宿命不去,家族不安。 幸刘季坚持前来探索,似看明徐克心迹,以应对曹家后手之名,让徐克坐镇北京,以徐氏集团名义给予物力和后勤上的支持。徐克怎能不知,陵墓多凶险,自家祖先墓葬尚且凶险至此,那成吉思汗何等人也,一代天骄,手下能人无数,倾数国三洲之力,所造陵墓定会守护秘宝,保护自家的尸身,其中凶险必定百倍千倍于自家祖先的墓葬。 刘季此举,实则是等于救了自己一条性命。如今,自己安然无恙,而刘季、老郭、常盛三人,却深陷困境,眼瞅着无力回天,只得身死。那心中的愧疚,让徐克觉得,尚不如当初自己同来,也一死了事,从此也不再背负这内心的债务。 帐篷门帘忽然传来响动,徐克颓然望去,见一怪物和两名老者闯入。之前却未曾见过,看似是陌生人,其中,一长须老者,相貌高古清奇,看见帐篷内的景象,竟径直奔刘季而去,俯身蹲下,随手就从刘季的胸前,将那黄龙玉佩攥在手中,拽了出来。 徐克大怒,起身要上前阻止,只听铜锣般的嘎嘎一笑,徐克被那怪物一把拿住,拎在手中,片刻不得动弹。 他勉力挣扎,自身却在那怪物手里,似生了根般,不得动弹分毫。那声如铜锣的老者出声道:“莫慌,小娃娃莫慌,这老东西不会害了自家的孙子的。” 这话入耳,让徐克一愣。那攥住黄龙玉佩的老者头也不回,“我名刘仲,现在小季三人危在旦夕,我需马上救治。” 几个医疗专家,被这突然发生之事吓得浑身战栗。这几个人,哪里见过枭面血尸这样的怪物,浑身战栗作一团。徐克听闻这话,不再挣扎,心想这人虽然来得诡异,可是又能如何,眼下刘季三人的情况已经糟到了极点,即便无人伤害,也不过朝不保夕,不若相信这老者之言,索性死马当了活马医。 就算他们别有他谋,刘季三人并自家不过一死,这三人眼看无救,区别无非在于自己也难逃一死,这一来,也算是宿命所归,等同于偿还刘季三人一命,从此也不必活着内心日日愧疚了。 见徐克不再挣扎,老头命枭面血尸将徐克放下,按照刘仲吩咐,让枭面血尸用口袋装下了刘季三人的身体,跟随起身就走的刘仲,走出了帐篷。这刘仲手托罗盘,走走停停,不过一会儿,就走到了山谷西北角处一个地方。 他顺手折了一支灌木,插在了泥土当中,转头对老头说道:“让你的宝贝在这儿挖,方圆两米,深三尺三分。” 枭面血尸放下口袋,自去挖土不提。刘仲招呼踉跄跟出的徐克,将口袋里的刘季三人拽出。刘仲取出装血的小瓶,又拿出一根长度过七寸的银针,将银针探入血瓶之内,沾染精血,眼也不眨,一抖手,银针深入刘季的心窝。按照这针的长度,进体之后,恐怕马上能够刺入心脏。虽徐克已经打定了主意,但却还是一惊,健康人等,被这异物进了心脏,恐怕也是元气大伤,甚至致命,这老头看起来倒像是来要命的人啊。 刘仲出手如电,针刺入以后,拇指食指轻捻,随即长针拔出,再次进入血瓶,依次扎入了老郭和常盛的心窝。 说也奇怪,这针一入体,原本尚有轻微呼吸的三个人身体一僵,再也不见轻微的起伏。徐克脸色大变,过去将手指放在刘季鼻孔下面,果然没有了半点的气息,正待大怒,那边枭面血尸已经将坑挖好,刘仲起身,要枭面血尸将三个人,轻轻依次搬起,放入那掘好的坑中,叠罗汉一样叠了起来。 动作完毕,刘仲将黄龙玉佩轻放在了最上面的刘季胸前,把血瓶中剩余的精血,浇在了黄龙玉佩之上,那精血到了玉佩之上,似水遇到了沙地一样,竟然全数浸了进去,眨眼之间,再也看不到丁点的血迹。 此刻,原本已经日出的山谷中,忽而四方云动,黑云滚滚,铺天盖地而来,整个山谷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徐克眼见那块小小的玉佩中那天然形成的黄龙纹路轻微地颤动了下,他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眼看到的一切。似乎是为了印证徐克心中对自己视觉出错的感觉,那黄龙五爪做了个舒张的动作,似乎从沉睡中醒来一样。 整条黄龙,活了!在玉佩中盘旋飞舞,上下游走,似乎想要冲破这玉佩的束缚。猛然,天空响起了一声巨雷,晴天霹雳,让徐克不禁一个寒战。那枭面血尸身为阴邪之物,更惧这雷霆罡气,一身惨叫,自身飞快地钻入口袋当中,一动也不动地蜷缩了起来。 天空中的云,似乎被什么大力推开了一样,开始四散。山谷里金光四射,云端里,一个巨大的龙首探出,发出一声长吟。虽然耳朵听不到声音,但是这龙吟却在人的心中响起。 一脸平静的刘仲面色忽然大变,右手飞快地掐算了起来。此刻,那龙首没入云朵当中,龙身在云中出没,逶迤飞舞,威武不凡。 最终,这龙不断穿梭更高的云层,向着东北方向而去,整个龙身,消失在了云朵当中。 刘仲浑身是汗,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他垂首去看黄龙玉佩,玉佩当中竟然一片混沌,似被云雾所充斥,这让刘仲几乎脱力。正在此时,刘季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呻吟,似乎有了清醒的意识。那干瘪的身体像充完气一样,快速地恢复了起来,从几乎“平面”到了立体,然后鲜肉充实。 徐克大喜,跑过去仔细观看,刘季的眼睛缓缓地睁开,初时茫然无神,过了大概三两分钟,眼睛里开始出现了神采,他瞳孔不断地放大缩小,似在回忆和记忆着什么,最终,恢复了寻常。刘季竟然自己挣扎着站起身来。 放在刘季胸前的黄龙佩掉落在了地上。不过,这黄龙佩此时也有了变化:玉佩当中,那混沌的云雾开始消散,一条犹如细线的黄龙出现,逐渐变得粗大,慢慢地恢复到了最初的形态。 刘季先是给了徐克一个拥抱,然后才发现,爷爷刘仲正站在不远处,一脸的震惊和失落。 坑中,老郭和常盛也奇迹一般地相继醒来。老郭起身伸展身体,长叹:“此次,真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啊。” “爷爷,您怎么来了?”刘季过去,拉住刘仲的双手。 刘仲浑然未觉,眉头紧锁,不知在思考着什么。 “小子,你爷爷是我带来的!”老头在旁边盯着刘季插话说,“不是我老人家,你们三个小子早就死得干干净净了。赶紧说,这次在窑里有什么收获?有什么宝贝分给老人家我几件,也算是知恩图报了。” 刘季三个人一愕,徐克慌忙在一旁圆场,“老人家,宝贝他们倒真的没有发现,不若你说要多少钱,回去我给你。” “去去去,哄鬼呢。我老人家要钱干什么用,我钱多得都愁怎么花。” 看老头不依不饶,刘季一笑,“老人家,这墓地里,倒真没找到什么宝贝。不过救命大恩,我这儿这块黄龙玉佩,您老看怎么样?如果不嫌弃,我把这个给你。” “哼!”刘仲忽然哼了一声,从思索里醒转回来,“老东西,别逗他们玩了。这下麻烦大了,没想到啊,这数百年后,我竟然遭了数百年前别人的算计。我可提醒你,这黄龙玉佩你要想要,我真让刘季给你。不过,这玩意现在恐¨wén rén shū wū¨怕成了烫手的山芋了,我就怕烫手烫到你拿不住。” “得,得。”老头摆摆手,“我就是跟小辈儿说笑,亲近一下。这玩意我没那个福分拿着,还是你们老刘家自己留着吧。” “咱们先回北京。”刘仲叹息了一声,转而交代徐克,“山坡之上,还有十数个当地守陵人昏迷在那里,说起来他们也是小季等人的恩人,切莫亏待,让你的人将他们送往附近城市,安排妥当,予些钱财吧。” 刘季大喜,“爷爷,你也要跟我们一起去北京?” 刘仲点点头,语气沉重地说:“这一次,我不去也不行了,得帮你们谋划谋划,看下一步到底如何行动。这一次,可没现在这么简单了。” 话音未落,刘季几个人都变了脸色,这次的经历,实在算得上是刻骨铭心,九死一生。如果这还算简单的小儿科的话,那简直无法想象,以后要遭遇怎么样的恐怖。刘仲看出了三个人的担心,又轻轻一笑为他们宽心说:“命由天定,运由己生。你等的经历数百年前已经注定,遭受些磨难一定会有,但是却不会有太大的风险。再说,不还有我们这些老家伙在后面撑着嘛。” 想想刘仲说的话,几个人暗自点头,也是,关键时刻,还怕这些道行高深的老辈人不出手?只有刘季,心中却更加沉重。他素来知道,爷爷向来淡定从容,自打自己出世起,从未见他这么悲观过,如今这些话,已经是意外中的意外。如果不是遇到了什么让他也觉得棘手和没有把握的事,肯定是不会如此的。 也罢,刘季咬了咬牙,都走到了这个地步,开弓没有回头箭,何况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这刘季也一心想要知道,到底成吉思汗都留下了什么样的秘密,等待着后人去发掘,去了解? 第十八章 东北有异象 北京,徐氏集团。 刘仲款款道来,原来那日救治三人,黄龙佩中黄龙得陵墓风水、精血之助,短暂脱离玉佩,飞龙在天。 黄龙从历史上来说,只应成吉思汗一人,此黄龙异象,恐怕略有修为的人,都能窥见。如此一来,成吉思汗陵既现世不再是寥寥无人可知的秘密。想来全球异人众多,势力迭出,恐怕对手会蜂拥而来。 再则,刘仲深知,这黄龙脱佩之事不是意外,天下事怎能如此巧合,黄龙脱佩的条件他尚且推算不出,就误打误撞,满足了全部的要求。 按刘仲掐算,此乃数百年前,设计圣谷陵墓的人所为。此人道行几可通神,数百年前料定数百年后之事,借刘仲救刘季之手让黄龙脱佩,搅混这潭水,不使成吉思汗陵墓轻易落入汉人手中。 另外,刘仲所见黄龙向东北而去,是为成吉思汗真陵所在的预兆,观其远近,似在外蒙境内。如若陵墓尚在国内,以徐氏的物力,老郭的关系,尚且有几分把握,如今到了外人的地头,这事情就变得难上加难。 电视里,一则新闻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屏幕上出现的正是那被爆炸摧毁的墓门,播音员娓娓动听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解说:“日前,我考古人员在内蒙古肯特山脉脚下寻找到一处古墓,根据古墓里遗留下来的壁画表明,该墓建于宋末元初,墓主蒙哥库伦是成吉思汗的侍卫首领,在古墓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山中城市,但墓主尸体仍在探察寻找中。” 正如刘仲所说,黄龙异相,全球皆动。 “壁画,我要那几幅壁画的拓片,快点给我找回来!” “亲爱的,我想我们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了!” 只有刘季,正懒散地躺在徐氏集团的办公室里,享受着洒在身上的阳光,他的手里,把玩着的正是那块青色的石头。 抚顺市凤翔路,胖房东笑眯眯地从易林手里收过了半年每月四千的房租。这套房子虽然靠近闹市区,是个开店的好地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总是隔三岔五地挂着“出租”的牌子。 易林拿到钥匙,打开门,迎面吹来的一股冷风让他忍不住地打了个寒战。现在刚进秋天,沈阳怎么会这么冷?易林嘟囔着埋怨这个鬼天气,上下打量这个房间。 易林前后已经来过了三次,就是想把租赁价格压到最低。其实在心里,他对这个房间的布局和位置还是比较满意的。 唯一不足的就是房间里比较阴冷,可能是因为潮湿的缘故。前面一个租客不知道是懒,还是搬走的时间太长,墙角已经挂上了蜘蛛网,一只肥大的有指头肚大小的蜘蛛懒懒地伸着长腿,悠闲地挂在网上,似乎在看着易林这个不速之客。 明天到货,然后找人装修,价格都已经说好了,图纸也已经出来。第一次来,易林就用口袋里带来的DC拍摄了这个房间的图片,装修完全是按照这个房间的图纸来的,所以只要款一到位,装修公司马上能进入到工作阶段。 不由自主地,易林想起了刚刚交钱时候胖房东脸上挂着的笑容。看上去憨厚的像个大熊猫一样无害的房东眼角有一点狡黠,易林在心里嘀咕了一声,看上去房东比较满意,难道说自己第一次偷拍就被他看到,然后上了他什么圈套? 随手关上门,易林摇摇头甩掉了那个让他感到困惑的想法,他拿出电话拨号,“装修公司吗?马上派人来动工吧,我是0128号客人,姓易。我已经交过了定金的。” 老厉是个乡下汉子,八十年代中期,在城市里打短工的他认识了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那个时候装修在沈阳刚刚起步,老板看老厉为人老实能干,也不太讲究薪水,于是就从马路边上把他带回了公司,跟着南方来的师傅们打打杂,帮个下手。 虽然老厉不爱说话,可是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盘算。跟着那家公司干了不到一年时间,他就发现,那些挂在公司名下的南方人钞票是大把大把地赚,一个活下来,材料用得差点,再吃点建材上的回扣,几乎能抵得上自己一年的辛苦。 发现了这个的老厉动了心,觉得这活真说起来也没啥,只要工具趁手,谁都能拉批人干装修的生意,自己虽然不像南方人那样能狠下心来连蒙带骗,可是就算从公司承包业务,正规地去做,利润也不算少。 经过一番合计,他动了心,干脆就回到村子里拉了自己几个亲戚朋友,来到了沈阳,准备在这里打一番天下。不过苦于手里没有积蓄,求爷爷告奶奶地从以前合作的公司老板那里借出了几千,然后又把家里的粮食全都卖了,才算勉强买了一套二手的设备。 为此媳妇跟老厉大闹一场,用石头把家里的锅都砸得漏了底。老厉看媳妇闹得厉害,大有自己不把钱还回去就不跟自己继续生活的想法,只能苦口婆心地告诉媳妇:“我现在要做的是赚钱的大生意,现在虽然有点投入,但是肯定能赚得回来。如果年底还没把钱拿回来给你,我就坚决再不进这个家门。” 不过想得轻巧,真干起来老厉才知道,事情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因为不偷工减料,所以老厉接的活比其他人都便宜。这样一来他就坏了行里的规矩,几支装修队开始和老厉作对,有的人还雇佣了涉黑人员,在某天晚上,一把刀当面拍在了老厉的床头。 最让老厉迷惑的就是那些做建材生意的商人,看到老厉不愿意以次充好,抬价给装修的主顾,怕影响了自己的效益,干脆就诬赖说老厉要的价格低,是因为他不愿意用好材料。这么一来二去,白变成黑,搞得客人一听是老厉的队伍,就坚决不跟装修公司签定合同。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自己拉出来的人一个个财没发成,倒饿得半死不活,跟媳妇过年回家也没法交代,老厉摸摸口袋,干脆买了几瓶高粱烧,在晚上咕咚咕咚灌下,满身酒气,一脸狰狞地从炕上站起来,扑通一声跪下,朝着门外和自己祖坟所在的位置拜了几拜,红着眼圈说:“别怪我,我也是没办法了,以后别人怎么做我也怎么做,不然死守规矩活受罪,老子不甘心!” 思路一改,眼看着生意红火了起来,现在老厉发了福,囊中也颇有积蓄,行内送他个外号“雁拔毛”,只要是老厉接的生意没有不以次充好,以低叫高的。而且他发起狠来,别的装修队拍马也跟不上。 “小三,”老厉掏了根烟,给易林递过去,点上,招呼手下人说,“现在材料都整过来了,晚上当心点,别再让贼摸去,你派两个人晚上过来守一下,免得易老板担心。” 那个叫小三的瘦子点头应承,心里好笑,什么来守一下,谁不知道你比贼还狠,这么说其实就是规矩,意思就是晚上派人用次一些的材料过来换走这些好的。搞装修的接触的人多了,都知道看人下菜碟,这易林去公司的时候没租房子就知道拍图片让公司设计,也是个心细如发,不好糊弄的主。所以老厉接了生意后,先按照要求把一些好的材料拉了过来,等到晚上再来个偷梁换柱,派人用次的材料来换走好的,换下标签。 这种惯熟的老路,小三当然不用老厉再仔细提点。见老厉这么上心,反倒是易林有些不好意思,为了把店面装修好,说什么也要请他去吃顿饭。 老厉知道,这种邀请自己不大好推辞。客人就是这样,他请你,你去吃了,他就觉得放心了不少,以为吃了他的嘴软,不会再搞什么内幕。他心里暗笑,想这些人哪知道干装修这行就是要心狠,不然吃顿饭就打发了自己,自己存折上的数字哪能增加得那么迅速。 易林看小三锁了门,拉着老厉就走,让了小三两句。小三谦卑地笑说自己晚上要带人看店,恐怕喝酒误事。 两个人找了一家小店面,卖的是东北的炖锅,坐下来要了一个牛肉锅,两个凉菜,又上了两碗烧酒,易林站起来,说是要先敬老厉一杯。 “喝躺下他最为稳妥。”老厉心里转念,不然以他这个心细的性格,晚上再去店里看看,万一碰上自己更换材料,恐怕事情就难办了,不如灌他个烂醉,才更有把握不被发现。存了这个心思,老厉倒也豪爽,站起来端着碗一饮而尽。 要说喝酒,易林哪里是老厉这个乡下人的对手,乡下天冷,每到冬天下地,老厉必然是一坛子自酿的高粱烧带着。那酒度数大概在六十度,一口下肚嗓子犹如被刀割一样的感觉,顷刻那热量就走遍四肢百骸,暖意融融。东北乡下人,谁不能喝个一斤两斤的,都不算大老爷们儿。 这通酒喝下来,就已经近了天黑。吃得高兴,加上老厉一阵年轻有为、英雄年少的吹捧,让易林更是得意忘形,多喝了几碗。到饭店里没有几个人的时候,易林已经面色苍白,说话舌头打结,坐在椅子上都摇摇晃晃地想倒下去了。老厉看到了时候,提议说:“兄弟,我看你不能再喝了,干脆这样,这顿我请,付了账我送你回去好好休息。” 没等易林摆手,老厉就叫来了服务员算账。一直到了出租车上,易林还在不停地从兜里向外掏钱。车子一路颠簸,到了易林说的地方,他已经沉沉地睡了。付了账,老厉从他身上找到钥匙,打开门,一把把他丢在了床上。 这下彻底解决问题,老厉看着醉得死猪一样的易林得意地笑了笑,他决定回家前到店面去看看,免得自己手下那些人做得不彻底,留下什么纰漏。 “怎么都在这里?”老厉脸色一沉,看着小三和两个小工呵斥说,“给你们钱是让你们干活的,大晚上不干活站到街上抽什么风。” “厉鬼……”小三脸色煞白,手颤抖着指着屋子里说,“鬼,有鬼……” “鬼个屁!现在哪那么多鬼!都跟着我进去!” 在老厉的呵斥下,三个人畏缩着跟在他的身后,向着房子那边走去。老厉推开门,先站定,然后在门外向内看。 在乡下长大的人甚少没有听过鬼故事或者乡土传说的,要说完全不相信,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屋子里灯光昏黄,老厉看了下,除了材料,就是灯光映射下,在地上的自己几个人的影子。 “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你叫什么叫!”老厉回手给了小三一个栗暴,“还不赶紧干活!” 林三和两个小工看了又看,确定没什么异常,揉揉自己的眼睛走进了房间。老厉满意地嗯了一声,不经意地向左右一看,猛然发现了在屋子门左边的墙壁上,出现了一个刚刚还没有的影子,这个影子披头散发,只有一双手半垂在胸前,似乎在墙壁上微微飘荡。巨大的恐惧和紧张让老厉目瞪口呆。 这显然不是自己几个人的影子,完全违反常识神秘地出现在了这个墙壁上。老厉觉得嗓子发干,像被割断了喉咙的鸡一样从嗓子里发出了一声低微的呻吟。那墙壁上的影子忽然破墙而出一样,飞快地掠过了老厉的身体,然后出现在了右边的墙壁上。 老厉发出一声不类人声的惨叫,觉得浑身的血液冷得似乎要凝固起来,昏迷了过去。那三个人听到这个喊声左右一看,才发现了那个多出来的奇怪影子。 三个人争先恐后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就跑。到门边的时候,小三大喊着:“你们俩快点,架上老板。” 一个小工还笨笨地问:“那这些材料不换了?” 小三又惊又气,“都遇到这么个邪门东西了,还换材料,你有命在再说吧!” 三个人架着老厉一路狂奔,直到出了街口,看到路上行人,才停下来拉风箱似的呼哧呼哧地喘了半天气。 那间店的门大开着,灯光下,墙壁上那个影子恍若幽灵一般,竟然不受灯光的约束,在墙壁上飞来飞去。 鸿达酒店门前,一辆汽车稳稳地停在了那里。几个西装革履的人满面红光地从车上走下来,走上了酒店门前的台阶。 其中一个向酒店厨房墙外火坑位置看了一眼。一个老人正枕着什么东西躺在那里。这种用火坑的厨房墙外多有装煤渣的坑洞,最外面的位置是一些乞丐们秋冬时节在外过夜最温暖的场所。 “那老家伙蒙着脸干吗?”这个人嘴里发出嘲笑的声音,“难道说是什么大美女,怕被谁看到,哈哈哈……” 另外几个人向那边看了过去,其中一个应和说:“是啊,看那手又黑又瘦,典型是个老棒子,还装什么神秘,咦,你们看—他枕的那是什么东西?黑布口袋?里面怎么这么像装了个人呢?” “不是杀人灭口吧?”同行的一个胖子撇撇嘴说,“自己都快饿死的人还有这个能力和心思?” 话音没落,忽然那个老人头下枕的口袋一阵剧烈的晃动,看上去还真像有人在挣扎。 原本睡死了一样的老人猛地来了精神,伸出黑手照着布袋就是一下,猛地露出脸来的老人把几个嘲笑他的家伙吓了一跳。 这个老头太瘦了,整个脸上就是一具骷髅上面包着一层人皮。眼睛的位置是深深塌陷下去的一个大洞,在黑黑的洞内,隐约地看得见一对瞳孔,竟然闪烁着隐隐的绿色,他似乎听到了刚刚几个人的议论,竟然背起口袋,冲着这几个人嘿嘿一笑,声音尖锐得犹如摩擦金属的声音,嘈杂不堪,让人头皮发麻。 胖子目瞪口呆,剩余几个人也有一种被野兽盯上了的感觉。这老人看上去年纪不小,可是腿脚却显得相当利索,一转身,还不到一分钟时间,就已经消失在了这个鸿达酒店边上漆黑的胡同当中。 片刻,在胡同内,已经有一团模糊的轮廓蹿上了街边房屋的顶部。看过去像是一个人背着另外一个人,但是却丝毫没有动作迟缓的样子。与其说是个人,倒不如说像一只大鸟,几个跳跃后,就已经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再出现的时候,老人的身边已经多了一具身材高大的“同伴”,不过这同伴显然不是常人,虽然是人的身体,穿戴的却是一套戏台上一样的盔甲,大概有两米高低,幸亏这附近没有路人,否则看到这个人躯体上面长的却是一颗长满羽毛的鸟头,一定以为是哪方的妖魔鬼怪。 “你确定是在这里?”老人问,那鸟头人点点头,样子极像乖宝宝。老人点了点头,张开手里的口袋,做了个动作,示意那鸟人赶紧钻进口袋中去。鸟人虽然有些不情愿,可是无奈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乖乖地躬了身子,再次进了那黑色的“牢笼”。 “这鬼地方能有什么好东西?”老人自言自语地问,然后一笑,与其猜测,不如进去看看就知道了,自己有这算得上凶悍的家伙护卫,等闲的东西还是难以伤害到自己的。 想到这里,老人大步向里面走去。那个墙壁上正在来回飘荡的影子似乎感觉到什么一样,竟然做出了一个抬头向外看的动作,它和老人同时一愣。那布袋里的鸟人似乎感到了什么,像是嗅到了骨头香味的饿狗一样,在布袋里不安分起来,左冲右撞,显得格外地焦躁。影子等到它这一动,似乎见到了克星一样,竟然在墙壁上逐渐开始淡化、变白,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消失在了这面墙上。 “竟然是这个东西!”老人诧异地说,眼珠微微向右上翻去,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小店外面原本没人的街上,从那黑暗的地方,走出了两三个人来。看上去这些人都有一米八、九的身高,共同的特点就是一脸的络腮胡子,虽然他们都穿着夹克,可是身上那股羊肉的膻气却无法掩饰。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几个人不是当地人士,看样子、体格,颇像北方的游牧民族。 为首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左眼处是个干瘪的肉洞,看不到黑白眼球。他向着店内看了看,然后嘶哑着声音问:“他们委托我们拿的东西你们确定就在这个店里?” 身后一个看似是智囊角色个头略低一些的男人干笑了两声,“对,绝对在这里没错。根据我们买通的那个历史研究学家说,这里以前是个乱葬的坟墓,就是不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在这种乱葬岗上。” “专家,该死的专家,他们都是阉割历史的好手!”独眼不屑地说,“还有什么可以判断的信息?” “灵巫,我们的灵巫介绍的一个内蒙的灵巫,那是个吸血的家伙,要了我们近十万的酬劳。”小个子说到这里,面容忽然痛苦起来,似乎那些酬劳是从他身上生生割走的血肉,“不过我们的灵巫说这个吸血的家伙在判断这种东西方面是个好手,比他还要厉害。” “十万,小数字。”独眼挥挥手说,“拿到东西回去的时候,我们顺路‘拐’到那里拜访一下,我相信他还是非常愿意跟我们成为朋友,而退还我们的酬劳的。”说着,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下唇->小说下栽+wRshU。CoM<-,眼睛里闪烁出了嗜血的欲望。 小个子伸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三个人嘿嘿地笑了起来。这个响动吓了屋内的老人一跳,他扭转头,看到了三个人正像野兽一样盯着自己。 “这个老头儿是我的。”独眼嘿嘿笑着说,小个子和另外一个人点了点头。他们看老人的眼神像在看一只无路可逃的猎物。 三个人狞笑着踏进了屋门,独眼龙挥下手,两个手下就关上了原本敞开着的房门,他们不怕老人逃脱出去,反正他早晚要死,但是万一被偶尔路过的人看到,自己就惹上了麻烦,在这里,他们还不想有什么计划外的事情发生。 老人似乎吓傻了一样,往后不断地退着,他手里攥着的黑色布袋的口子已经微微地松开,心里一阵冷笑。 或许是因为过度激动,那个跟在独眼和小个子后面的人被脚下的材料绊了一个踉跄,他一把抓住了小个子的肩膀,才算勉强站住。电光石火的工夫,屋子里似乎被他这一摔引起了变化,四面墙壁上影影绰绰地出现了无数大小不一的影子,然后投射到屋子里的地面上,变得似乎立体起来。 在老人的前前,已经看不到那三个凶人的面孔,取而代之的是一排二十四个石头的翁仲,回头看,身子后已经被石头的大牌坊挡得严严实实,而前面一眼看过去,白茫茫一片,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陵墓影卫!” 刚刚站稳的那个人大声喊了出来,独眼和小个子看了他一眼,小个子的眼睛里凶光一闪。 “你怎么知道这个东西的?”小个子恶狠狠地问。 “我的父亲以前到中国做过生意,认识过一个做这行的朋友,听过这个说法。”那人慌忙摆手分辩说。 “刚入行的新人,杀了也不可惜。”小个子悄悄靠近独眼的耳朵,小声地嘀咕说。 独眼赞同地点点头,低声说:“现在不行,要杀也要等到我们拿到东西后。现在这个东西我们俩谁也不认识,只有靠他才能把我们带出屋去。” 话音没落,新加入的那人一把拽住了他俩的胳膊,没命地向外跑去,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气喘吁吁地跑出了屋外,两个人用凶残的眼光看着他,等他给个解释。 新人苦笑了下说:“两位老大,你们看,那墙壁上马上有新出来的影子移动到地上,等到了地上,我们再想跑,可就跑不出来了!” 说着,他用手向内一指,两个人顺手看去,不大的屋子完全改变了模样,房间内高大巍峨的宫殿,尊严的翁仲和卫兵看得一清二楚,虽然知道这个屋子大小不过几十平方,可是现在却没有人不相信看到的这个景象,足足有千百个屋子那么大小。 独眼龙倒吸了一口冷气看了看小个子,又看了看这个新人,照这样来看,想拿到那东西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有什么破解的办法吗?”独眼龙问。 新人苦笑着摇摇头说:“反正我们现在没危险,我们要做的只有等。” “陵墓影卫,以前只听老人说过。这是一个恐怖的东西,它最大的能力,就是能在月光下调动陵墓中所有东西的影子……” “按照阴阳之道来说,日光是无影光。在白天里,影卫对于防护陵墓和伤害来人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可是到了晚上,影子是无法伤害的,所以可以说是无敌。” “根据记载来说,我几乎可以肯定,那个被陷入影卫幻影里的老人绝对已经丢失了性命。少了这个对手,我们要做的只有等,只有等下去。” 独眼龙把手里的日记本重新放进新人的箱子,昨天晚上无功而返,路上,他就示意小个子追问这个叫做扎拉木的新人关于影卫的事情,但是扎拉木似乎有所顾忌,不愿开口。 “嘿嘿,”小个子狡笑两声,“凭他还想跟我们玩下去?不说又怎么样,几杯酒水下肚不照样乖乖地就范。嘿嘿,还是老大你英明啊,连他平素里喜欢记日记都注意得到。” 独眼龙阴沉地点点头,“拉帖尔,你很聪明,但是你平常锋芒太露,也很少能潜心注意到一些细微的东西,要知道,看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从细节入手啊。” “老大说得是,说得是。”拉帖尔点头如同鸡啄米一样,“老大,现在那个老东西估计死了个十成十,再也没有人妨碍我们了,您看,我们想个什么办法才能从影卫那里把东西弄出来?” 独眼龙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指着沉醉的扎拉木说:“这个,你还要问他啊。” 易林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头重脚轻,把头伸到了水龙头下,一顿猛冲,才算清醒了不少,不过两边太阳穴疼得愈发厉害。他用手指揉揉太阳穴,然后匆忙地出了门,按照昨天老厉说的,今天一早就应该动工了,易林知道,这些装修队表面上说得好听,可是真干起来,自己还真要监督着才能把心放进肚子里。 赶到店面的时候,易林才发现,店门大开着,可是屋子里却看不到一个人。老厉和手下根本没有热火朝天地开工,地上材料显得格外凌乱,显然是有什么人翻动过。 气愤地拿出手机,按照老厉留下的号码拨过去,“嘟嘟”响了两声后,对方却关掉了电话。这一下易林气不打一处来,索性锁了店门,去装修公司讨个说法。 可是装修公司哪家不是身经百战,易林倒了杯水,然后单独派出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处理这个问题,结果这个小姑娘貌似认真地听他说完经过以后,义愤填膺地说自己马上联系老厉,一定把事情处理到底。结果一打电话就去了几个小时,中午易林自己买了盒饭,决定在这里持久战下去,也许是看他信心坚定,到了快下班的时候,这小姑娘才又露面,说什么老厉昨天晚上不知道跑到哪里鬼混去了,被警察扫黄抓了,现在正想办法保他出来,要易林耐心等待,保证三天内处理到位云云。 从装修公司出来,易林就想到了自己店内放的那些装修材料。那店面的锁根本就是个摆设,晚上没人看着,丢了就是自己的损失。自己原本本钱就不多,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干脆也不回家,买了点粥,自己来到店里守夜。 北方的夜来得迅猛,似乎眨眼工夫,就已经夜幕降临。易林拉开店门,搬了凳子坐在门外,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天空中,一轮明月已经出现在了天幕之上,月亮似乎离人不远,看上去明亮、柔和。 易林看到这个月色,才恍然一愣,今天是阴历十五了?怎么月亮这么的明亮。拿出手机看看,果然,是阴历七月十五,这让易林心里有点胆寒,这可是传统的鬼节。按老人的说法,晚上过了十二点,生人可不能上街去,免得碰到百鬼夜行。 心里乱七八糟地乱想,一行年轻人步行着从街那边嘻嘻哈哈地打闹着走了过来。想必是时尚青年,晚上到哪里玩闹,易林伸个懒腰,有些羡慕这些年轻人的洒脱,可是他忽然目光在地面上定格—在几个年轻人身后,地面上竟然看不到原本应该长长地拖在其后的影子。 有影是人,无影是鬼。易林想起这个说法,感到头皮发麻,转眼间,他眼里路上的行人都变得诡异起来,没有一个人身后带着影子,易林顿时看他们面色清冷,神情狰狞,不是一群恶鬼还能是什么。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回到了店里,重重地关上了店门。易林的心怦怦地跳得厉害,心里诅咒着那个总是笑嘻嘻的胖房东,难怪他这么便宜就把房子租给了自己,原来,这个鬼地方明显是什么脏地邪地啊。 “阿弥陀佛,无量寿佛,观音菩萨……”易林把自己知道的神仙喊了一遍,现在跑出去回家,他没这么大的胆量,只能求神仙保佑自己,这一夜平安无事吧。 “靠,怎么这么多鬼来!”独眼龙皱皱眉头说。对于这些没影子的鬼,他这样的凶人是不害怕的,自己杀人不知凡几,又加上神鬼怕恶人,他只是觉得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多这种东西出来。 扎拉木摇摇头说:“头,不是鬼,你搞错了。中国有句古话叫‘人生几见月当头’,说的就是这个情况。中国人认为,每百年当中,有一到两次的七月鬼节,月亮是处于人正当头的位置的,所以在这天所有人都没有影子。当然,在奇门里这叫煞日,因为人也没有影子,会有什么脏东西混迹其中,趁机捣乱。” 独眼龙一把拉过一个路人,摸了摸。那个年轻人原本想喊叫两声,看到独眼龙杀人般的眼神,顿时吓得噤若寒蝉。“是人,差点唬住了我。”独眼龙有些恼怒地说。 他对那个年轻人喊道:“滚!快点滚!” 小个子见独眼龙这样,连忙附和说:“是啊,怎么还会有这样的鬼事情……” 话音没落,扎拉木冷冷地笑了起来说:“怎么,难道你认为这个事情不好吗?真是……”说着,嘴角一撇,显然对小个子拉帖尔十分轻蔑。 独眼龙听小个子这么说,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好,是好啊,这个事情的确很妙!他妈的,长生天太照顾我们了!” 拉帖尔愣了一下,跟着笑了起来,他也想明白了扎拉木的意思,现在影响他们取到那东西的最大障碍就是陵墓影卫,而这个月当头的夜里,根本没有影子存在,也就是说,陵墓影卫等于不存在一样。 想到这里,他也顿时来了精神。似乎想到了拿到东西回国后换报酬的场景,嘿嘿,数不清的钞票和各国的美女,拉帖尔陷入了深深的意淫当中,他没有看到,独眼龙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厌恶和杀机。 三个人继续悠闲地向着店面走去,按照习俗,估计九点之后,街上就没有了人出没,那个时候进去才好下手。十几分钟时间,三个人来到了店面所在的街口,拉帖尔最为心急,冲着店面方向张望了一下。 “长生天!怎么会这样,那不是昨天晚上那个该死的老头儿吗?” 独眼龙听他这么说,连忙看过去,果然,站在店门前的,是那个干瘦的犹如骷髅一样的老人,背上背着那个黑色的布口袋。 “娘的,怎么他还没死?”独眼龙看了扎拉木一眼,疑惑的神色清晰可见。扎拉木也不慌张,一笑说:“这个老头能找到这里,肯定有些自己的本事,中国有些奇人本领不比我们的灵巫差,能保住命,也不算意外吧。” 拉帖尔对独眼龙比画出一个抹脖子的手势,意思是不管怎么样,干掉老人再说。就在他悄悄地抽出雪亮的匕首准备过去的时候,店面的门忽然开了。 易林被敲门声音弄得心烦意乱,他把身体蜷缩在材料后面,有些发抖。他不确定自己打开门之后会不会看到的是电影里一样的恶鬼或者僵尸。可是那敲门的声音却不疾不徐,似乎在跟他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再这么下去,敲门的人肯定会破门而入,易林忽然想起鬼似乎是不被墙和门阻挡的。知道再这么下去也没有用,虽然知道用处不大,他还是一手抓起了一根塑钢的棍子,慢慢地走过去拉开了门。 人品实在是太好了,易林打开门的刹那,棍子“当”的一声掉在了地上。老人的形象看上去就是一个活动的僵尸,他对着易林还龇牙一笑,僵硬的肌肉让笑容显得扭曲而生硬。 “妈的,两个人。”拉帖尔停住了步伐,他知道,如果一下不能杀死这两个人,那么很可能引来巡逻的警察或者其他人破坏了计划。 独眼龙看了看扎拉木,他想试探下,这个新手下有没有什么过人的办法。扎拉木笑了笑说:“不必要动刀动枪的,杀了人就是大案,恐怕城里一吃紧,我们也跑不出去。其实两个人好解决,用眩晕弹就好了。” 说着,他从腰里摸出了一个银色的圆球,大概有鸡蛋大小。这个是地下流通的一种武器,主要是在爆炸时候发出强光和刺激性的化学气体,导致对方眩晕昏迷。“你早有准备。”独眼龙越看,越觉得这个新手下顺眼,和颜悦色,那只剩一只眼的脸上也绽放出了一丝笑容。扎拉木点点头说:“无论什么时候,多准备一些,还是没有错的。” 易林向后退了几步,老人紧跟着他进了屋子里。易林声音有些颤抖地问:“你……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老人尽量摆出和颜悦色的表情,但是实在又让易林看了更加害怕。就在这个时候,易林忽然看到从屋外飞进来一个闪光的东西,掉落在地面上,然后强烈的犹如太阳直射一样的光芒从那东西里迸射出来,大量的雾气涌出,他觉得浑身发软,血液似乎在沸腾,大脑一阵眩晕,软软地晕倒了过去。 狂笑声中,独眼龙走出店门,把一件什么东西递给了拉帖尔,那东西装在口袋里,看上去圆滚滚的,像个珠子。拉帖尔顿时觉得这是老大对自己的信任,身子挺直了不少。 三个人迅速地消失在了夜色当中,在这个城市的北郊外,有已经准备好的汽车在那里等候。 店面里,只剩下昏迷不醒的易林和老人。店门被风吹开,连老人瘫软在地面上的身体都似乎微微地抽动了一下。 第十九章 最怕夕阳红 一辆牌照为京A00181的汽车停靠在了内蒙古乌兰巴托市的大兰街上。这条街道,是乌兰巴托市最肮脏的地区之一。街道原来是一个逢初一、十五而开的集市,后来建市后,这里就成了一些外来做小生意的人落脚的地方。 因为是临时落脚,又加上条件限制,所以建筑多是简单的砖头房子,有的甚至房顶都是用油毡和石棉瓦搭起来的。城市建成后,因为有了新的市场,所以这里由集市演变成了刚进城人员落脚的地区。 寻常来说,那些有车的人是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尤其是大地方来的有车族,这些城市人看待大兰街人都戴着有色眼镜,可以说,他们是贫穷、落后、懒惰、愚昧的代表。 刘季穿着一身干净的茵宝休闲服,从汽车上跳了下来,挨着他坐着的,是看上去精神矍铄,连皮肤都白皙了不少的郭老四。 这大半年时间,郭老四一直没有出去做土行生意,而是在徐氏集团舒舒服服地被徐克像供养神仙一样供养着。闲暇的时候和刘季探讨点土行知识,学了一些掐算的皮毛,实在闷了,就到潘家园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的明器或者古董。 这天刚刚起床,放了一浴缸热水想泡澡按摩,轻松一下,没想到就接到了火急火燎的吕四的电话。郭老四慢慢悠悠地问:“老四,这么着急,想是哪里又出土了什么珍贵的明器,惹得你火烧屁股似的坐不住?” 吕四啼笑皆非,在电话里说:“我的老哥,你就别打趣我了。不过这次真的是大事,不然我哪敢来打扰你。昨天,有人跑到我这里来,拿了款说要支锅。我原本不想接下来,可是你知道他拿了多少吗?” “多少?”老郭被勾起了兴趣,要说“支锅”这一路,在土行现在吃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支锅是术语,意思就是出钱召集能人,给一定报酬去盗窃某座指定的古墓。因为科技现代化的发展,现在土行人用的家伙越来越好,一般来说独自下手,或者和自己同门搭伴就能够达到目的,只要不是大墓,不需要大手笔,支锅这个举动简直就没什么人愿意支持。所以现在有人支锅,就一定开的是大窑子,这让老郭觉得有些意外。 “十亿!”吕四压低声音,从嗓子里挤出这个数字来。 老郭的大脑顿时空白了十分钟,才缓过神来。对于这些老土行来说,手里多少都有些值钱的古董,哪个人的身家都在十来亿或者数十亿。可让老郭拿出十亿来支个锅,他还真是舍不得。一般来讲,支锅的讲究一投十入,也就是说投入十亿,至少要从那窑里弄出一百亿来才算够本,在中国,怕是没有几个古墓值这个价格,更没有哪个皇帝敢拍着胸脯跳出来保证,自己的殉葬品值这么多钱。 “始皇陵!”老郭从牙齿里挤出这几个字后,感觉一阵心慌。毕竟,那对于所有土行人或者考古队来说,都是个致命的诱惑。看来,已经有人开始下手了。 吕四一笑,“老哥,人家没有说,不过我觉得你估计的也差不多。我现在是洗手不干了,不然有这个机会不参加,简直死了都要后悔得从墓地里爬出来,无脸见自己的祖宗啊!” 不能不承认吕四的消息是个巨大的诱惑。听得这个消息,不但老郭,就算刘季和徐克也都起了很大的兴趣。 徐克兴致勃勃地要求老郭去见支锅的庄家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带上。老郭撇撇嘴说:“还是算了吧,你这么大一个徐氏,要是没有支持住,恐怕运营上马上会出问题。” 刘季一乐,知道老郭说的是真话。徐克的孩子还小,支撑不起这份家业。这个家族企业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徐克一个人。他一笑,说:“老徐,你别着急啊。不让你去你也能全程见证,咱们真能去的时候一定带个摄像机去,把一切都拍摄下来。怎么说也给你做个全程记录的内部片啊。” “好,好!”徐克兴奋地看了刘季一眼,自己知道放下集团去也的确不现实,“千万可记得,真的进入了拍一下祖龙什么样子啊,我对他扫六合、震八荒的事迹可是仰慕得很。” 准备停当,老郭和刘季开始等吕四的电话。这种支锅的见面,可就是相当于一次筛选和考核。国内不知道有多少土行高手都会受到这十亿投入的影响,冲着这个大窑子加入队伍,一般来说支锅的顶多也就挑选上五六个好手,来确保行动的秘密性和顺畅性。 关于土行切口、见闻,老郭自然是不怕。刘季这几天抓紧和他请教了一些,加上上次徐达墓和圣山的经历,也足够应付下来,把一些庸手比较下去。 为了对付高手之间的竞争,老郭已然做了准备,因为高手之间的差别是谈吐里分辨不出来的,必须靠实物,拿自己挖掘出来的明器或者一些护身的东西来比出一个高下。按照老郭的说法,就自己的地龙牙,就足够让自己或者刘季入选。而刘季还有一手大珩神算,风水堪舆。这东西在土行里简直就是神话,别的不说,虽然现在自己知道刘季那是糊弄人的皮毛,但指定在别人眼里依旧能蒙混过关。 一直等了有三天,吕四的电话来了,说对方摆了酒水,在昆仑饭店二楼顶包。这是规矩,意思是那些来了没被选上的不要记恨,有酒吃了再走。昆仑饭店顶包虽然算不上顶级的奢侈,可是每个人最低五千的消费,也算是勉强能说得过去了。 两个人谢绝了徐克要配的车,自行打了车过去。这样不招摇,不会遭到别人的红眼。老郭安排刘季说,到了那里就说他是自己的助手,两个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这样就算对方看中了其中一个,也要慎重考虑另外一个怎么安排。 吕四因为是发起人,所以就当了临时接待,要说土行人,他不熟的还真不多。在昆仑饭店门前一站,拉着到来的人的手寒暄得那叫一个亲切,远远地看到老郭和刘季下了车,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张开双手迎了过来。 这架势,让很多人刷地把眼光投向了两人。老郭知道,这是关系好,吕四在给自己两人拉面。这种场合,发起人多是人脉广泛,也知道谁是好手谁是庸才。所以明眼人只要站在饭店门前搭眼一看,就能看出个七七八八来,从早上开始,吕四迎来送往,就没有离开过饭店门前半步,只是看到了老郭他们才走过去,足够说明这两个人不容小觑了。 老郭和刘季被让进了饭店,没有上楼,而是找了个沙发坐了下来。老郭示意刘季,注意看外边人来人往到会的人物。虽然老郭不像吕四做了明器生意,接触人那么广泛,但是一些高手,他还是都认识的。 一直到了中午快要开饭的时间,才又看到吕四向着远处迎了过去,老郭定睛一看,撇撇嘴说:“没想到,这个贼和尚也来了。”听语气,像是和来人有什么过节似的。吕四陪着走过来的是一个穿着黄色绸缎僧衣的和尚,光头是锃光瓦亮,一双眼睛四下扫看着,多在那些身材窈窕的女服务员身上有所停留。 “多注意这秃驴,不是什么好东西。”老郭介绍说,“这家伙是卸岭一门的,与咱们摸金倒斗都不相同,各有各的绝招。他以前走窑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被缠身才出的家。这个人贪财又贪色,行内有名的翻脸无情。他为了利益,就算自己老子也卖,不能合作。” 话音没落,和尚已经大步走了进来,看看老郭,哈哈一笑说:“没错,郭四爷你说得没错,老衲我就是这个样子。这个年轻小友是谁,咱们不妨亲近亲近。” “不要脸皮的东西,你倒来得快!”从门口处,走进来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一双浓眉甚是茂盛,宽处有二指左右,显得格外精神。 “老宋家看来是没人了,竟然要你这么个半大孩子出来。”和尚冷哼了一声,满脸阴毒。 姓宋的年轻人也不在乎,走到老郭面前,喊了一句:“四叔,没想到您来得这么早。” “宋佳。”老郭笑呵呵地站起来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一指刘季说,“这个是我的搭子,刘季。你们俩以后好好相处,你这个孩子从小就有心,现在恐怕本事要比我这把老骨头高多喽。” 一番话连介绍带拉关系,还说明了宋佳的本事,不愧是老江湖。宋佳微微一笑说:“四叔,哪像您说的那样,您太谦虚了。倒是这位兄弟,能和您老做搭子,肯定有独特的本事,我看这次还要靠你们大展威风了。” 三个人寒暄着,把那和尚丢在了一边,向楼上走去,和尚脸上一阵白一阵红。有那土行单干的庸手认识和尚,心想着趁机会赶紧巴结巴结,讨教一二,上去一笑,被和尚一拂袖子,甩在脸上,然后径直上楼去了。 昆仑的顶级包间,简直就是个金碧辉煌的大会议室。桌子上已经摆好了菜肴和酒,只是没人动筷,目光都盯在了坐在主位的一个大汉的身上,这个汉子有一米九左右的身高,一脸的横肉,显得格外凶恶,高鼻梁,一双瞳孔竟然是微微发黄的颜色。 看上去,这应该是蒙古新疆一带人士。刘季看看老郭,不知道大家的比较从哪里开始。在这个时候,屋子里的人早已经有部分在看了一下情况后,自己退到了包间最外边的位置拿起了筷子,轻轻地在每个盘子里夹上一口菜,然后喝一杯酒,离开了包间。 老郭低声解释,这就是支锅的规矩,见高人庸手自走。走前先尝全菜喝一杯誓酒,一是发誓不透露支锅人的样子秘密,二是以后和到场的人在土行相见,不能存有报复的心理。 说话间,包间里陆续有人退出,几十个人的场面顿时只剩余了十二三个人左右。坐在最前面的,除了和尚,就是老郭和宋佳等人。后面有几个人不甘心地看了看前排的人,和尚的确是有几分本领,老郭和宋佳是世家子弟,又是高手,自然无法比较,而刘季坐在那里,则显得格外刺眼。 “这位朋友,”终于有人忍不住上前搭讪说,“不知道您是走的哪门,入的哪道,掏过什么窑子,能坐在最前一排?” 宋佳听到有人质问,也斜了刘季一眼,对于他有什么本领显然很感兴趣。刘季微微一笑,然后屈指,正要算出这个人最近几日的遭遇祸福,吕四却已经站了出来,嗓子嘹亮地宣布,“庄家说了,剩余十三个人全部选中,因为是大活,所以大家不必再争论。” 下面哗然,自然也就不再去明争暗斗。倒是那和尚,站起来狠狠地瞪了后面那人一眼,说:“小子,你是不是师娘传的功夫,连大珩传人都看不出来!” 顿时,后面的人眼睛齐刷刷地看着刘季,众人尽皆吃惊。刘季心里暗骂这个和尚,这么一来,不是搞得像自己以技压人一样,为自己和老郭在今后的行动里树敌吗? 那个庄家这个时候站了起来,普通话说得倒是流利,“各位,其实这次支锅,除了我,只要能进了老窑,大家都有好处。我们这次的目标也是极大,不知道天可汗陵大家听过没有。” 刘季瞥了老郭一眼,老郭一脸愕然,从“天可汗”三个字上可以看得出,这个庄家是个蒙古族人。 不过,那成吉思汗陵墓的黄龙佩还在刘季身上,原本拿到那个印记石后,上面都是山峦树林,看不出具体的地理位置,现在却不是正瞌睡,有人送了一个枕头过来! “咱们这路找谁来着?”刘季问老郭,这些蒙古人的名字像外国人一样,不大好记。 老郭探出头来,“扎巴!是这个人。吕四说这个人是往外蒙送人最好的蛇头,我们只要过了国境,到了外蒙用那个庄家发下来的手机按拨号直接打电话,就有人来接我们。” 刘季点了点头,笑嘻嘻地向着大兰街口泥水里坐着的一个老年妇女走了过去,他躬下身子,问:“请问,扎巴家在哪里住?” 从内蒙到外蒙的边境线,绵延了大概有一千四百多公里。中间除了阿尔山脉以外,还有大块的草原和高地。两地人民从民族、传统、语言到生活习俗上基本相同,都是草原雄鹰蒙古族的后裔。 可以说,虽然外蒙现在是独立的国家,但是和内蒙是极其相似的,差异不大。所以,内蒙古人要想到外蒙去,存在着很多的便利。蒙古国的边境线上哨所不多,即便有,也大多都是摆设,内蒙人骑了马或者开了车,只要想,就能轻松地到外蒙去,感觉就像到离家不远的集市上逛了圈一样。 从中国到外蒙古偷渡的人并不多,外蒙古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环境上,和中国国内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一般偷渡过去的,都是一些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商人和黑帮,在蒙古,他们能得到廉价的皮毛和矿产,也能买到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一些人出售的军火,甚至坦克和飞机。 庄家之所以让刘季和老郭等被选中的人偷渡,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不过肯定是有自己的难言之隐。老郭的分析是盗窃天可汗墓,在蒙古算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恐怕一旦得手,就会遭到军方或者警方的密切注意。到时候会查阅一切出入境材料,恐怕会给庄家带来不小的麻烦。 扎巴看上去不像蒙古族人,虽然他的血统证明他绝对是,但他那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在蒙古族里显得像个误入牛群的小羊,而且他很白,脸上、手上皮肤都很白,看上去还很细腻。这与在草原上整日风吹日晒,皮肤粗糙的蒙古人不符。 从他的身上,你找不到蒙古人身上独特的彪悍和气势,他瘦弱得让人怀疑一阵风就会把他卷到天上,然后不知道在哪里落下来。 刘季一直觉得这个扎巴肯定吸毒,而且吸毒过量。一般来说,做蛇头的干的就是违法生意,也不在乎再罪上加罪。 扎巴用手指着大概两公里以外的那片草地说:“看到没有,到了那里,就算是进入到了外蒙的地盘。边境线上会有蒙古的军队巡逻,不过不要紧,他们对进入的人很少盘查,就算有,也有我在,你们一切听我安排,不要慌张就是了。” “这么简单!”刘季嘟囔着说,扎巴嘿嘿笑笑,露出一口发黄的牙齿,“没有我带你们,你们也可以去试试,这样你们两个一旦成功,就能省下大概二十万的费用呢。” “钱倒无所谓。”老郭眼看扎巴有些不满,事情要闹僵,连忙打圆场说,“只要你把我们送过去,钱多一些也可以商量。”这种偷出国境的事情在蛇头们说起来看似风轻云淡,谁知道里面会有什么样的凶险,再说钱也是庄家提前预支的,每路人是五十万。 扎巴看了老郭一眼,心想,这样的主还上路,一乐说:“不过听我的安排,保证什么事情也没有。今天晚上你们休息一夜,明天我带你们在大兰街吃点本地的特产,晚上咱们七点起程,大概等到天黑下来,你们就已经在蒙古共和国的境内了。” “我靠,这厮是故意腻歪人是怎么着?”刘季气不打一处来,今天寻找扎巴的时候,他已经对大兰街有了领教。那个脏乱臭,街内厕所粪水横流,一段卖小吃的地方更是苍蝇乱飞,食物几乎都看不出原来的色泽,也闻不出味道来,看着胃里就一阵阵地作呕。 老郭要刘季开着车子,在城里找了个最好的宾馆。两个人出境后,就准备把车子暂时先放在宾馆的停车场里。这个车子外面是套牌,原牌的车子是中央直属部门的,影响比较大,在这种地方,放置时间稍微长一些,就算宾馆报了案,警察们来了也不敢乱动。 两个人舒服地泡了澡,一路颠簸,早早地就进入了梦乡。到第二天,上城里最热闹的商业街逛了逛,买了一些当地的小东西,准备回去送给徐克做个纪念。 回到宾馆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左右,两个人前脚来到房间,准备收拾收拾离开,就听到了外面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打开门,却不是送东西的服务生,扎巴站在门前,笑嘻嘻地问:“两位,怎么样,准备好了吗?拿钱,咱们准备出发吧。” 刘季一挑大拇指说:“高,没想到你能找到我们这里来,算是有些本事。”扎巴得意地点点头说:“到了别的地方不行,在这里我还是能吃得开的。你们那辆车需不需要人照顾?看在是老主顾,二次交道,你们给个万儿八千的就成。” 按照扎巴的安排,这个时间就要出城了。三个人打了车来到了郊外草原上一个大围场边上。扎巴介绍说,这里是个纯种的马场,自己三个人要骑的马一会儿就是要从这里借的。晚上骑马过国境的话,那些巡逻兵一般是不会检查的,因为骑马的大多是蒙古族人,经常来往两国之间,不会有什么威胁。 看来扎巴和这个马场主是老相识。他要两个人在外面等候,十几分钟时间,就牵着三匹骏马走了出来。他看了看老郭和刘季,“二位,不要告诉我你们还不会。” 刘季脸上一红,他生在江南,最多只在景点和那些陪人拍照的家马有过接触,要说骑马驰骋,还真的有些悬乎。 “哈哈,别担心。”扎巴看出来了他的窘态,高声说,“这马都是训练出来的最好的马,你上了马什么都不要做,让它跟着我们跑就可以了。” 果然,扎巴的话没错。这些马不知道是怎么训练出来的,跑起来不疾不徐,也不颠簸,刘季只用坐在马上,马就跟着扎巴的马向前跑去,耳边呼呼风声作响,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倒也是一种非常的享受。 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昨天来过的地点。刘季偷偷地看了看表,指针恰恰在七点的位置上,夕阳西下,一片昏黄,眼前已经有些漆黑。扎巴放慢了马的速度,慢慢地带着他们向着边境线走了过去。 两公里的路程不算长,走下来,天果然已经彻底漆黑,借了月光,隐约能看到眼前四五十米的景色模糊的轮廓,扎巴长长松了一口气说:“再有四五分钟,咱们就到了蒙古了,到那时候马我收回,两位可要自己保重了。” 没等老郭客气两句,刘季忽然低沉地问:“那边是什么?” 朦胧中,能看到在不远处,有一队人正在朝这边行走,队伍看上去大概队形整齐。扎巴笑说:“别担心,是巡逻的卫兵。他们不会询问我们的。” 可是随着身上枪械的碰撞声音,那队人逐渐靠近过来。 “停下,干什么的?”一个带队的人手里端起了枪大喊。 扎巴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愣,连忙说:“我们,我们是做生意的,我叫扎巴,跟你们霍那克队长很熟悉,大家这么晚还巡逻辛苦了,我这里有点钱,你们拿去买点夜宵,回去告诉霍那克队长,我这两天一定过去拜望。” “什么狗屁霍那克!赶紧滚回去。不然我杀了你们!”说着,带队的身后响起了拉枪栓的声音,在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扎巴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说:“好好,别开枪,我们现在就回去,马上。” “我们还是回去吧,今天风头有些不对。”扎巴低声说,“看样子,这不像政府正规的巡逻兵。我明天去找老爷子,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办法,你们放心,收了你们的钱,我是一定会把你们带出去的。” “那好。”刘季没有趁机嘲笑扎巴,而是马上赞同。成吉思汗陵墓有诱惑是不假,但还是命最要紧,不然的话,就只能在这个荒凉的边境线上去见成吉思汗,亲自追问他陵墓的秘密了。 人倒霉了喝口凉水都塞牙,放屁也砸脚后跟。 老郭在宾馆里,急得团团直转。扎巴那家伙回来后,也不说退钱,只是拍着胸脯说自己找老爷子出面,一定要把俩人送出去。 可是人一转脸,就消失了两天了。头天还派人传个消息,说自己去找老爷子,让两人不要着急,可是这第二天,人不见影,手机关机,连半点影子也摸不到了。老郭心里着急,连忙联系吕四,看是不是其他人也都遇到了这种情况,结果一问,让他更是着急上火。和尚不知道凭谁的关系,连庄家提供的蛇头都没有找,混迹于一个到蒙古做佛法研讨的考察团里,凭着自己的光头和两句饿米豆腐,早就出了国境,和庄家取得了联系。而宋佳也带着几个人顺利地到了蒙古国内。算来算去,除了几个庸手现在还在和蛇头联系外,也只剩自己和刘季没有出去了。 刘季躺在床上,依旧是好整以暇的样子。老郭无奈地摇摇头,叹了口气。这个时候电话猛地响了起来,老郭兔子似的蹿过去拿起了电话,扎巴无奈的声音传了过来:“二位,老爷子答应愿意出手,只是……” “有话快说!”老郭吼道,“想让给你们加多少钱?” “这压根不是钱不钱的事。”扎巴在电话那边说,“老爷子在外,看上了一个漂亮的小媳妇,这两天勾搭得正紧,答应了一上手就马上回去。” “老不死的,还没阳痿。”老郭挂上电话,狠狠地说,他知道,这说勾搭上手就回来,谁知道有个准时间没。 刘季站起来,拍拍老郭肩膀,“郭爷,别急,着急也没有用处。这到了别人的地头,咱强龙也压不了地头蛇。” “我是不急,可是就怕和尚着急。你是不知道那秃驴的性子,估计再晚上几天,他们就进陵了!我们去了还有什么用处。” 刘季狡黠地一笑,把那黄龙玉佩拽出来在老郭面前晃晃,然后说:“怎么,他们再折腾,有这个钥匙吗?再说了,我算过,咱们这次虽然旅途坎坷,但是最后的卦象还是好的。郭爷,别忘了,好事多磨。” 不知道是卦准,还是地邪,这天半夜,楼道里扎巴把门敲得如同恐怖分子抄家一样。挨着的几个房间的客人纷纷披衣服出来,一顿乱骂,直到扎巴眼里凶光四射,从走廊两边过来十几个看着不善的壮汉,住客才算灰溜溜地缩回房间了事。 一进屋子,扎巴就笑得眼睫毛开花,“太好了,两位,老爷子已经回来了,现在就带你们过去,估计最多明天你们两位就能到地方了。” 老郭打个哈欠,故意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慢吞吞地起来,穿着衣服。这个时候就是看谁绷得住,不然,不知道这个嘴上说不加钱的扎巴肚子里打着什么算盘呢。 路上,扎巴一路渲染着老爷子的能耐。这个老人,是以前蒙古边境线上的几个大蛇头之一,和他同辈的蛇头们大多已经死去,只有他的身体还是极其硬朗,他自称是夕阳红。 他曾经夸过海口,就算是想从他这里进入一个团的人马,他也能做到。不因为其他,只因为他以前当小蛇头时那些地方军方的关系现在都已经多年媳妇熬成了婆,手里执掌大权,而这个晋升的过程当中,铺路的金钱恰恰有一部分出自夕阳红的手。 因为洗了黑,所以夕阳红现在倒不用怎么躲藏。他堂而皇之地住在了这个城市郊区的一栋豪宅中。在豪宅门前,有那看起来训练有素的保镖在来回巡逻,整个房子灯火通明,显得格外富贵奢华。 一进宅门,首先看到的是两对清朝青花瓷的大花瓶,足足有两米多高,上面精心绘制的是蒙古草原风光,老郭和刘季认得出,这是在康熙年间,俄罗斯与清交战于此,清军大胜,击败俄罗斯军后,皇帝为了安抚当地人心,特意赠送给当地的官员以示招抚的,所以是皇窑出品,后来因为战乱,不知道流落到了哪里,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又见到了真品。 “好瓷器!”老郭脱口称赞。 “行家,果然是行家。”一个头发银白,胡子过胸的老人,穿着蒙古传统的民族服装,由一个妖艳的女人搀扶着,从厅内走了出来。 “两位一开口,就听得出来是大行家。蒙古国内古董不多,想来没什么能够吸引得了二位,不过最近我听到传言,说蒙古有人得到了能找到天可汗陵墓的东西,看样子,你们着急出境,可是为那陵墓而去的啊?” 听他一开口,分析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扎巴才算是知道,夕阳红今天特意要人把这对花瓶摆在门内是做什么的了。老郭也是惯走江湖的光棍,知道这个场面,自己要是完全抵赖,必定会让对方不快。他嘿嘿一笑说:“老先生真是眼睛毒辣,我们两个是您说的玩家,平日里在国内就喜欢替别人鉴别个古董,考证个字画。这次倒也真是有人请我们到蒙古去,说是有大批东西需要鉴定。财帛动人心,给的价格不错,咱们才答应去的。” “这么说,可是天可汗的陵墓已经被人挖出来了?”老人皱皱眉头,“我看倒没有这么简单啊,再说了,鉴别古董完全可以合法入境,哪里需要找我们帮忙?”说着,他冷笑一声,“咱们是两条线上的人,互相没有冲突,索性说明白了,你们是不是土行的人,进去是走窑去的?” 老郭脸色不变,问:“老人家,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呢?” 夕阳红摇摇头,“我只是好奇,是不是都与我无关,拿钱办事,是我们这行的规矩。”他径直走到房门外,指着门前一辆黑色的加长汽车说,“看到没,那是我的车,只要是这边境线上讨生活的,倒也都肯给我这份面子。你们俩只要坐这车出去,保证没人敢查。” “什么时候出发?”刘季问。 “现在!”夕阳红简单地说,“我的司机跟你们同去,不送了!” 姜是老的辣,果然不是盖的。司机开车迅速,汽车行驶得格外稳当。一直到了边境附近,连续见到几队巡逻的队伍,都不见有人上来拦截。反倒是有几次,带队的看到了这车,竟然让全队停下来,恭敬地要汽车先过。 出了边境,窗外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的景色,已经属于外蒙的地域。不过那司机却不停车,一直还向前开去。 “咱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刘季心生警惕,然后质问那个司机。 司机头也不回地冷冷说:“老爷子交代了,让你们多等了几天,所以这次要送你们送到底,直接送到城市里去。” “我看没这个必要吧。”说着,老郭站起来,就去拍那个司机的肩膀,他对刘季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要他配合,先把司机弄得昏迷过去。刘季心领神会,一拳狠狠地向司机的太阳穴击去。在他看来,等自己拳头到的时候,老郭拍司机的手也就按住了司机,这一个配合可以算是十拿九稳。没想到,司机冷笑一声,按下了一个按钮,霎时,从驾驶室后到后面车门车后窗玻璃之间,四面降下了四块坚硬的合金钢板来。刘季用力过猛,收拳不住,一拳打在钢板上面,发出了一声惨叫。 那个司机得意的笑声从一个对讲器那里传了进来,“哼,就你们两个人,还想来蒙古挖天可汗的陵墓,瓦尔雅知道独龙那家伙把消息散播出去之后,就一直请老爷子秘密注意边境线路上偷渡的可疑人。这下天堂有路你们不走,就当是我们送给瓦老大的一份大礼吧!” “完了!”刘季冲老郭苦着脸摇摇头。没想到,这个夕阳红竟然有这样的诡计。现在两个人在车上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眼看着到了别人的地盘,要生要死,还不是捏在别人的手中。 这个时候,老郭反倒不那么急躁了。他到处敲敲钢板,知道不是自己两个人可以弄穿的,这次因为是偷渡,过去那些趁手的家伙都没有带着。现在想出去,除非两人内裤外穿是超人。 “别怕。”老郭冷静地说,“他说的这个瓦老大,这么做无非是怕人先一步找到了成吉思汗的陵墓。蒙古这个地方虽然也有土行,但多是搬山卸岭之类的不入门之流,那庄家肯定也是蒙古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请了和尚和宋佳这样的高手,瓦老大一定也会知道,说不定他还有求于我们,需要我们帮忙呢。” 听老郭这么说,刘季点了点头,这个时候他觉得也只有听天由命了。两个人想到这一节,索性不再乱想,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开始养精蓄锐,真的到了地方,万一有机会,就算是逃跑也要有精神和精力才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轻易消耗宝贵的体力。毕竟,一场牵涉到刘家宿命和成吉思汗陵秘密的大战,就近在眼前!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