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叶之震颤:毛姆南太平洋故事集 作者:毛姆 内容简介 毛姆正统短篇小说集,简体中文首发。 毛姆只出过四个短篇集:《叶之震颤》《木麻黄树》《阿金》《四海为家的人们》。 《叶之震颤》是毛姆唯一短篇故事集,极为经典,奠定了他作为短篇小说家的地位。 本书基于1921年乔治道兰版本翻译,原汁原味。 收录《太平洋》《池塘》等篇目,你从未读过的全新故事。 只有在不受约束的环境中,才能看见人性真正的面目。 打开本书仿佛打开六罐不同风味的热带水果罐头,在浓郁的异国风情之下,渗透出不同的人生滋味。 这本毛姆的短篇故事集收录了他创作的6个发生在南太平洋小岛上的故事,奠定了他作为短篇小说家的地位。 一个不被人理解的统治者,一个生活在过去的船长,一个不想回家的未婚夫,一个被爱情杀死的水手,一个关于信任与出轨的故事,一个结局神逆转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欲罢不能。 6个人的不同命运,毛姆的人性失乐园。 太平洋 太平洋变化无常,难以预测,就像人的心灵。它时而起伏不定,像比奇角外的英吉利海峡般灰蒙蒙一片,时而波涛汹涌,白浪滔天。平静而碧蓝的大海已不常见,而那片碧蓝之色又实在傲慢自负。晴朗无云的天空中,明晃晃的阳光照下来,信风吹进你的血脉,令你急于探寻未知的一切。翻腾的巨浪气势磅礴,从四面八方冲击着你的身心,而你已然忘却那逝去的青春,忘却那残酷而甜蜜的记忆,心里唯有焦躁不安以及难以承受的求生欲望。正是在这样的大海上,尤利西斯扬帆起航去寻找幸福岛。不过,在另一些日子里,太平洋就像是一座湖。大海平展耀眼,飞鱼在如镜的水面上微光一闪,入水时晶莹的水珠形成一个个小喷泉。地平线上悬着如絮的白云,在落日余晖中变幻出奇异的形状,让你不由得怀疑眼前的是一座座高耸的山峦。那是你梦中之国的山峦。你扬帆穿过笼罩着神奇之海的那份不可思议的寂静,偶尔有几只海鸥预示着陆地就在不远处,一座被遗忘的小岛隐藏在汪洋之中。而那海鸥,那些忧伤的海鸥,竟是你所拥有的唯一线索。你看不见任何走动的人影,看不见令人亲切的烟雾,也没有庄严的多桅帆船或待发的纵帆船,连艘渔船都没有:这是一片空无人迹的沙漠,那空寂之感随即占据了你,朦胧中带着某种预兆。 麦金托什 他只在海里待了几分钟,四下扑腾了一阵。那地方浅得无法游泳,而他害怕鲨鱼,不敢去太深的地方。随后他上岸去浴室冲了澡。在黏稠咸涩的太平洋里泡过之后,冷冽的清水实在令人惬意。尽管时间已过七点,那海水却是温的,泡在里头非但不能提振精神,反倒会加深倦怠感。他擦干身子,披上一件浴袍,招呼中国厨子说五分钟后就要吃早餐,然后光脚穿过那片丛生的杂草——行政官沃克尔自豪地宣称那是“草坪”——走到自己的住处穿好衣服。这没花太多时间,他只穿了一件衬衣、一条细帆布裤子,便朝住宅另一端他长官的房子走去。通常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吃饭,不过中国厨子告诉他,沃克尔五点钟的时候骑着马出去了,一时半刻回不来。 麦金托什夜里没有睡好,番木瓜和培根煎蛋摆在面前却毫无胃口。这一晚他让蚊子折磨得快疯了,它们一直围着他的帐子,数量多得让那残忍无情的嗡嗡声听上去就像一架风琴,在远处不停地弹着一个绵延不绝的音符,才刚迷糊地睡过去就又猛然惊醒,觉着好像有只蚊子钻进了帐子。天气炎热,赤条条的他只得辗转反侧。拍打礁石的碎浪发出沉闷的轰鸣,无止无歇,一成不变,通常都不会引起注意,此时却渐渐在他的意识中越发明晰。那种节奏敲击着他疲惫的神经,他只得攥紧双拳强忍着。什么都阻止不了这声音持续到无尽的永恒,一想到这里,真让人感到难以承受,而他的体魄,好像就是用来匹敌大自然那无情法力的,他有一种要做出狂暴事情的愚蠢冲动,必须牢牢克制住。此刻,望着窗外的礁湖,还有勾勒出礁脉的那一道白色泡沫,他只感到憎恶,对着这光艳的景致打了一个寒战。无云的天空像一只倒扣的大碗,将一切收拢其中。他点燃烟斗,翻看那一摞几天前从阿皮亚[1]送过来的奥克兰报纸。最新的也不过是三周前的了,上面都是看上去极其沉闷无聊的报道。 随后他来到办公室。这间屋子很大,四壁空空如也,里面摆着两张办公桌,墙边靠着一张长椅。几个当地人坐在椅子上,其中有两三个妇女,闲聊着等行政官,见麦金托什进来便向他问好。 “塔罗发-里。” 他回了他们一声招呼,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开始着手写那份萨摩亚总督一直嚷着要的报告,只是沃克尔办事拖沓,就是不肯动笔。麦金托什埋头摘记着,心里恶狠狠地想:沃克尔迟迟不交报告是因为他胸无点墨,任何跟纸笔沾边的事情都让他不胜其烦。眼下报告终于完成了,简明扼要,公文写得优美得体,他就会大大方方接过来,对下属连句谢谢也没有,反倒要讥笑几声,随即把报告递交给自己的上司,像是他一手写就的。事实上他连一个字都憋不出来。麦金托什气咻咻地想,要是他这位上司拿起铅笔往报告里添上几句,准会显得幼稚可笑,文辞失当。如果向他指出这一点,或者试图为他顺出一个让人理解的句子,沃克尔还会大发雷霆,叫嚷起来: “我干吗要在乎那该死的语法?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我就想这么说。” 沃克尔终于回来了。他一进屋,那些当地人便把他围了起来,一个个抢着说让他关照自己的事,但他粗暴地拒绝了所有人,让他们在椅子上待着把嘴闭上,威胁说如果不保持安静,就把他们统统赶走,这一天一个都不见。他朝麦金托什点点头。 “喂,麦克,还是起来了?我不明白你怎么能把一天中最好的时光浪费在床上。你应该像我一样,天不亮就起床。懒鬼。” 他重重地往椅子上一坐,用一大块印花手帕擦擦脸。 “天呐,渴坏我了。” 他转身去叫站在门口的警察——那人穿得花里胡哨,白色外套下面围着一块萨摩亚缠腰布——吩咐他去把卡瓦酒端过来。卡瓦钵子在房间一角的地板上,警察用半个椰子壳从里面舀满一瓢递给沃克尔。他往地上倒了几滴,对在场的人低声嘀咕了几句客套话,便畅快地喝了起来,然后吩咐警察给等待的当地人按长幼尊卑分别上酒,他们也按照同样的礼仪一饮而尽。 这时他才开始一天的工作。沃克尔个子矮小,比一般人矮上一截,身材又十分敦实;一张肉乎乎的大脸盘上,胡子刮得很干净,两腮挂着大片的赘肉,下巴足足有三层,小小的五官全部淹没在一脸肥肉里。此外,除了后脑勺上一小撮月牙般的白发,他已经彻底秃了,让人想起那位匹克威克先生[2]。他是个古怪、逗趣的人物,神奇的是同时不乏尊贵之气。大大的金丝眼镜后面,那双蓝色的眼睛精明、灵动,神情也明显透出坚毅和果决。他年届六十,但与生俱来的活力战胜了日月的消磨。尽管身体肥胖,行动却很快,走起路来步态沉重、坚定,像是要让大地领教他的一身重量。他说话声音很大,嗓门粗哑。 麦金托什接受任命给沃克尔当助手已有两年。沃克尔在萨摩亚群岛中的一座大岛——塔鲁阿岛上当了四分之一世纪的行政官,在南太平洋一带闻名遐迩,算得上是个人物,即使没跟他打过交道也都听说过他。麦金托什当时怀着好奇心期待与他的初次见面。在就任之前,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阿皮亚待过几个星期,不管是在查普林的旅店还是英国人俱乐部,他都听过无数有关行政官的故事。现在想起当时听得津津有味,实在很讽刺。他还反反复复听沃克尔亲自跟他讲了上百次。沃克尔知道自己是个知名人物,为这份声誉而骄傲,刻意用行动去迎合那些说法,小心翼翼地维护他的“传奇”,急于让人了解他那些广为流传的精彩故事的细枝末节。要是哪个人讲起这些故事时有失准确,他会大光其火,样子滑稽可笑。 一开始,麦金托什觉得沃克尔这种无所顾忌的热忱劲儿倒也不乏魅力,沃克尔也乐意有这么一个倾听者,对什么都感到新鲜,好让他自己发挥得淋漓尽致。沃克尔脾气好,热情爽朗,办事周到。而麦金托什呢,他在伦敦一直过着政府官员那种备受庇护的日子,直到三十四岁时染上一场肺炎,因为害怕转成结核病才不得不来太平洋找份差事干,对他来说,沃克尔的存在显得尤为浪漫。沃克尔征服人生的最初历险便十分典型:他十五岁跑到一艘运煤船上当了一年多的铲煤工。因为个子矮小,大人和同伴们对他都很友善,可船长不知为何特别讨厌他,使唤起来残酷无情,不时拳脚相加,他常常胳膊腿疼得睡不着觉。沃克尔打心底憎恨船长。后来有人给了他一场赛马的内幕消息,他便从一个在贝尔法斯特结交的朋友那儿借了二十五英镑,把这笔钱冒险押在那匹没什么机会胜出的赛马上。这些钱要是输光了,他根本没法还债,但他压根没想过会输,只感到自己鸿运当头。结果那匹马赢了,他手里一下子有了一千多英镑的现金。机会来了,他弄清楚镇上哪个律师最好,找到并告诉他,听说那艘运煤船——当时远在爱尔兰海岸——要卖掉,让律师安排为自己买下。律师觉得这位小客户有意思,只有十六岁,加上可能被同情心所打动,承诺不但替他安排买入,还要谈上一个好价钱。很快沃克尔便成了那艘船的船主,他回到船上当即解雇了船长,命令其在半个小时内离开他的船。按他的说法,那是他一生中最为辉煌的时刻。他让大副当了船长,驾驶运煤船又航行了九个月,把船卖掉时大赚了一票。 他二十六岁那年来到岛上,当上了种植园主。在德国占领时期,他是定居塔鲁阿岛的少数白人之一,在当地人中已经有了一定影响。德国人让他当了行政官,他在这个位子上一待就是二十年,英国人占领这座岛以后更加得到巩固。他用专制手段统治这座岛屿,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成功的声望是麦金托什对他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 但两个人并不投缘。麦金托什长相丑陋,姿态笨拙,身材又高又瘦,前胸狭窄,肩膀佝偻。他脸色蜡黄,双颊凹陷,两眼大而阴沉,嗜好读书,书运到这儿拆包的时候沃克尔过来看了看,转身朝麦金托什粗声大气地笑了几声。 “你把这些垃圾弄这儿来有什么鬼用?”他问。 麦金托什的脸涨得通红。 “很遗憾你觉得这是垃圾。我把书带来是因为我要阅读。” “你说你带不少书过来,当时我还以为有我能读的呢。这里头有侦探小说吗?” “我对侦探小说不感兴趣。” “那你就是个该死的傻瓜。” “你要那样想,我也没什么可指望的了。” 每趟邮件都给沃克尔带来一大堆定期刊物,有新西兰的报纸和美国的杂志,麦金托什对这类出版物表露出的蔑视让他十分恼怒。他没心思看麦金托什闲暇时沉浸其中的那些书,觉得只有装样子的人才去读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伯顿的《忧郁的解剖》。而且,他从来没学过如何管住自己的嘴巴,品评起自己的助手毫不客气。麦金托什渐渐看透了这个人的真实面目,闹嚷嚷的好脾气后面,他察觉出那令人痛恨的庸俗狡诈、自负和盛气凌人。奇怪的是,尽管如此,沃克尔内心却有种羞怯,让他讨厌那些跟他秉性不合的人。他天真地凭人家的言辞来评价他们,如果里头没有诅咒和下流的字眼——他自己的话大部分由这些东西组成,他就会满心疑忌地看着他们。到了晚上,两个人打起皮克牌。他打得不好,虚荣心却很强,一旦赢了便嘻嘻哈哈嘲笑对手,要是输了就大发脾气。难得有几个种植园主或商人开车过来打上一次桥牌,沃克尔便会显露出麦金托什认定的那种个性之光,打起牌来全然不顾自己的搭档,想叫牌就叫牌,争吵不断,用他的那副大嗓门镇住对家。他经常有牌不跟,每到这会儿他又讨好地哀叹说:“哎呀,你们不该怪罪一个眼神不中用的老人吧?”他不知道对家都在哄着他高兴,并没打算严格按规矩玩吗?麦金托什用蔑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他。玩过牌后,他们一边抽着烟斗,一边喝着威士忌,开始讲各自的故事。沃克尔兴致勃勃说起他的婚姻。他在婚宴上喝得烂醉如泥,以至于新娘一逃了之,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他跟岛上的女人有过无数次奇遇,全都庸俗不堪、肮脏下作,描述这些时他颇为自己的本事自豪,让挑剔的麦金托什听着觉得刺耳。他是个下流、好色的老家伙,觉得麦金托什是个可怜虫,因为对方不肯分享那些乱七八糟的风流事,别人都喝醉了,唯独麦金托什保持清醒。 沃克尔鄙视他还因为他工作起来井然有序。麦金托什喜欢按规矩办事。办公桌总是整整齐齐,公文全都工整地做了摘要,想要什么文件随手就能拿到,他们辖内事务所需的规章制度他记得滚瓜烂熟。 “简直胡闹,”沃克尔说,“这个岛我管了二十年了,从没用过什么条条框框,现在也不打算用。” “这不让你更方便吗?省得你找封信也要花上半小时。”麦金托什问他。 “你不过是一个该死的官僚。不过你这家伙人倒也不差,在这儿待上一两年也就正常了。你的不足之处就是不喝酒。要是每个礼拜灌上一回,也就坏不到哪儿去了。” 奇怪的是,沃克尔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下属心里对他的厌恶,并且这种厌恶逐月增强。沃克尔尽管嘲笑他,还是渐渐习惯了他,几乎开始喜欢他了。沃克尔对别人的怪癖有一定的肚量,只把麦金托什当作一个怪人,也许是喜欢他,自己并未察觉,所以常拿他来逗趣。他的幽默包含粗鲁的揶揄挖苦,所以总是需要一个笑柄。麦金托什做事精准,有德行,节酒,这些都是再好不过的挖苦对象。他那苏格兰人的名字为那些惯常说的苏格兰笑话提供了机会。但凡有两三个人在场时,他就会拿麦金托什当靶子引得大家开怀大笑,这最让他得意了,他把荒唐可笑的事情说给当地人听,麦金托什的萨摩亚语还派不上用场,看见沃克尔用下流的方式提到他,逗得别人毫无拘束地笑起来,他也善意地一笑了之。 “听我说句话,麦克,”沃克尔粗声粗气地对他说,“你得经得起人家开玩笑。” “刚才说的是个笑话吗?”麦金托什笑着说,“那我听不出。” “苏格兰人啊[3]!”沃克尔吼道,“只有一个办法让苏格兰人明白笑话,那就是外科手术。” 沃克尔全然不知,再没有什么比揶揄更让麦金托什不能忍受的了。他会在深夜醒来,在雨季无风的夜晚,闷闷不乐地思索着几天前沃克尔脱口而出的讥嘲。那些话在心头隐隐作痛,令他的心中蓄满了愤怒,脑子里构想着种种方式来报复这种欺凌。他曾出言回敬过他,但沃克尔有善辩的天赋,话说得既粗鲁又明白,这便成了他的优势——他愚钝的头脑理解不了微妙机智的讽刺,反倒让他刀枪不入。他的自我满足让人不可能伤害他,那响亮的嗓门、咆哮般的笑声,全都是对付麦金托什的武器,让他无从抵抗。麦金托什明白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不要暴露自己心中的怒火。他学会了控制自己,但仇恨越发强烈,最后变成了一种狂热的偏执。他疯子一般警觉地观察沃克尔,每一个卑劣的事例,每一次显露出孩子气的虚荣、狡猾和粗俗,都可以填补他的自尊。沃克尔吃相贪婪、粗枝大叶、污秽不堪,这让在一旁看在眼里的麦金托什很是满足。他留意记录沃克尔愚蠢的言辞和语法错误,知道沃克尔不怎么尊敬自己,他在上司对自己的评价中找到一丝苦涩的满足感,增加了他对这个心胸狭隘、自鸣得意的老家伙的蔑视。得知沃克尔完全没意识到他对自己怀恨在心,这让他有种奇特的快感。这个喜欢公众吹捧的傻瓜,竟无聊地幻想着人人都钦佩他。又一次,麦金托什无意中听到沃克尔在谈论他。 “等我把他打磨成个样子就行了,”他说,“他是条不错的狗,爱自己的主人。” 麦金托什那张蜡黄的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心里尽情地笑了很久。 不过,他的仇恨并不盲目,相反,还特别清醒、敏锐。他对沃克尔的手段有准确的判断——他有效地统治着自己小小的王国,公正、诚实,手头有各种赚钱的机会,但他比当初委任这一职位的时候更穷,养老的唯一依靠就是最终退离公职后才能领到的退休金。让他自豪的是,靠着一个助理和一个混血职员,他得以将这座岛屿管理得有条不紊,远胜于首府阿皮亚所在的乌波卢岛,那座岛上有一大批官员。是有几个本地警察维护他的权力,但他并不动用警力,而是以虚张声势的恫吓和爱尔兰式的幽默施行统治。 “他们坚持要为我建一座监狱,”他说,“可我要那该死的监狱干吗?我可不会把当地人关进监狱。要是他们做了坏事,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们。” 他跟阿皮亚的上司发生过争吵,原因之一是他要求对岛上的当地人拥有完全管辖权。无论他们犯了什么罪,他都不必将他们送到主管法庭处理,为此他与乌波卢岛的地方长官通过好几次气势汹汹的函件。他把当地人看成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么一个粗鲁、庸俗、自私的人来说,这实在让人惊奇。他喜爱这座满怀热情生活了如此之久的小岛,并且用一种奇怪而豪放的亲善态度对待当地人,也算是一件美好的事。 他喜欢骑着自己那匹灰色的老母马在岛上转悠,小岛的美景从不让他厌倦。徜徉于椰树间一条条青草覆盖的小路上,他会不时停下来欣赏迷人的景致。他也不时走访当地的村庄,头人给他端上一碗卡瓦酒,他便驻足片刻,望着那些钟形的小屋,茅草屋顶高高垒起,一座座如蜂巢般聚集在一起,那张肥脸上绽出微笑。他的目光落在一片浓绿的面包果树上,表情十分愉快。 “老天,这儿简直就像伊甸园啊。” 有时他骑马沿着海岸穿过树林,得以一瞥广阔而空旷的大海,不见一叶孤帆惊扰那份寂寞;有时他爬上一座小山,辽阔的乡野绵延伸展,高大的林木间安卧着一个个小小的村落,眼前的一切犹如整个王国,他便在那儿一连坐上好几小时,沉浸在兴奋与喜悦中。不过他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只能用一句下流的玩笑话予以排解。他的情感似乎异常强烈,非得用粗俗的方式才能破除那种紧张。 麦金托什以一种冷冰冰的蔑视观察到了这种情绪。沃克尔喜欢酗酒,并为自己的酒量感到自豪,他在阿皮亚过夜的时候曾把小他一半岁数的人灌得溜进桌子底下。他也有酒徒惯有的那种喜怒无常:读杂志上的故事会痛哭流涕,但也会拒绝借钱给某个与他相识二十年的商人摆脱困境。他把钱看得很紧。 有一次麦金托什对他说:“谁也不会指责你送钱给别人。” 他把这话当成了恭维。他对自然的热情不过是酒鬼那种无处打发的敏感。上司对当地人的感情也无法引起麦金托什的共鸣。他爱他们是因为他们在他的权力掌控之下,就像一个自私的人爱他的狗,而他的头脑也跟他们处在同一个水平。他们的玩笑猥亵下流,他的淫言秽语也张口就来,毫不含糊。他理解他们,他们也理解他。他为自己施加给他们的影响力而骄傲,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任何事情他都掺和,也细心维护着自己的权威。他用铁杖统治着他们,容不得任何对抗,却也无法忍受岛上的任何白人占他们的便宜。他深怀戒心,提防着那些传教士,如果有人做了什么他不赞成的事情,他就让那人的日子过不下去——就算不能把他调走,也让他自己情愿离开。沃克尔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只要他说句话,他们就会拒绝为牧师提供劳务和食物。另一方面,他对商人没什么好感,总会提防他们欺骗当地人。他照看着当地人付出的劳动,保障他们的椰子干换得公平的报偿,商人们贩卖商品给他们时不至于获取厚利。他要是觉得哪项交易不公平,处理起来毫不宽容。有些商人会去阿皮亚控告说遭受不公平待遇,结果为此吃了苦头。沃克尔毫不犹豫地大加诽谤,放出一个个骇人听闻的谣言来报复他们,最后他们明白了,要想在岛上平平安安生活下去,都不得不接受他的条件。不止一次有惹他讨厌的商人店铺被烧毁,也只能从出事的时机上推断是受了行政官的唆使。有一次一个瑞典的混血儿让大火烧得破了产,找上门来严词指责是沃克尔纵火。沃克尔冲着他大笑起来。 “你这条癞皮狗。你母亲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你还打算骗他们的钱?你那破烂铺子烧掉是神意的判决。一点儿不错,是神意的判决。滚出去。” 接着那人便被两个警察推搡了出去。行政官笑得肉颤。 “神意的判决。” 现在,麦金托什看着他开始一天的工作。他先从生病的人着手——沃克尔在自己的工作范畴加上了诊疗的差事,他的办公室后面有个塞满各种药剂的小房间。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走上前来,一头卷曲的灰色短发,腰上系了一块蓝色缠腰布,刺青很是精致,身上的皮肤像酒囊一样尽是褶皱。 “你来这儿干吗?”沃克尔粗声大气地问。 那人哀声诉说他一吃饭就呕吐,身上这儿也疼那儿也疼。 “去找传教士吧,”沃克尔说,“你知道我只给孩子看病。” “找过传教士了,他们看不好。” “那就回家等死吧。都活这么长了,还想接着活吗?你这个傻瓜。” 那人突然又是发牢骚又是讨好,但沃克尔用手指了指一个怀抱生病孩子的女人,让她把孩子抱到他的办公桌那儿。他问了她几个问题,看了看孩子。 “我来给你开药。”他说,转身对混血职员说,“去药房给我拿点儿甘汞片来。” 他让孩子当即服了一片,又拿了一片给母亲。 “把孩子抱回去,给他保暖。明天要么死了,要么好了。” 他靠在椅子上,点着了烟斗。 “甘汞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我用它救活的人命比阿皮亚医院所有大夫加在一起救的还多。” 沃克尔很得意自己这份能耐,无知的武断让他蔑视那些从事医疗行当的人。 “我喜欢的是那种病例,”他说,“所有的医生都放弃了,认为病人已经不可救药。医生说他们也治不了的,我就对他说,‘来我这儿吧。’我跟你讲过那个得癌症的家伙没有?” “经常讲。”麦金托什说。 “不出三个月我就把他治好了。” “你从来没给我讲过那些你没治好的人。” 做完这部分工作,他继续处理其余的事情。问题实在是五花八门。一个女人跟她丈夫不和,还有个男人抱怨说他的妻子跑掉了。 “你真幸运,”沃克尔说,“多数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妻子也这样。” 一块几码大小的土地归属权引发了长期而复杂的纠纷;一桩捕获渔产分配的争执;有人投诉一个白人商贩卖货分量不足。沃克尔认真听取每一件申诉,很快拿定主意做出判决,随后就什么话也不听了。如果申诉人继续诉苦,就会被警察从办公室推搡出去。麦金托什从头到尾在一旁听着,心里憋着一股火。总体来说,倒也可以承认做到了大致的公平,但让这位助手恼怒的是他的上司不顾证据,只相信自己的直觉。他不听人讲道理,他威吓目击证人,如果他们不赞同他所希望的,他就说他们是贼,是骗子。 他把坐在房间角落里的那伙人留到最后,故意不理睬他们。这些人里有一个年老的族长,身材高大,很有威严,一头白发剪得很短,系着一块崭新的缠腰布,带着一把巨大的蝇甩子,那是他的权杖。此外还有他的儿子,以及五六个村里的头面人物。沃克尔跟他们结了仇,殴打过这些人。按他的作风,他要好好显摆一番胜利,因为是他让他们败在脚下,他们要吸取教训,明白自己无能。整件事情不同寻常。沃克尔对于开辟道路十分积极。在他刚来塔鲁阿那会儿,岛上只有几条零散的小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乡间铺设了不少新的路,把一个个村庄连接起来,小岛的繁荣很大程度仰赖于此。在过去,岛上的农产品——主要是椰子干——一直无法送到海岸,再从那儿用纵帆船或汽艇运往阿皮亚。而现在的交通方便又简单。他的宏伟目标是修建一条环岛公路,很大一部分目前已经建好。 “再过两年我就完成任务了,那时候,我是死还是被解雇,就都不在乎了。” 沃克尔的公路建设让他心中充满快乐。他经常外出巡视,察看路况是否正常。这些路都很简单,宽阔的大道覆着杂草,从灌木丛或者种植场中间穿过。但大树要连根拔起,石头要掘出或者炸掉,不少地方还要整平。他颇感自豪的是每每出现难题,都能用自己的技能加以克服。他很高兴在自己的部署之下,一条条道路不仅便利,而且能将他深爱的小岛上的种种美妙展露无遗。他谈起那些路时简直成了诗人,它们蜿蜒穿过一处处可爱的景致,全都经过沃克尔的悉心关照,在这里或那里该保持笔直,好让人透过那些大树望见一片绿色;在这里或那里该转个弯,形成一条曲线,稍加变换能让心情得以放松。这个粗俗且耽于声色的人竟会发挥如此细致入微的创造力,来实现他想象中的种种效果,这真是出人意料。修路时他就像一个技艺高超的日本园丁。总部也提供了资助,但出于某种奇怪的自负,他只花了其中一小部分——拨给他的一千英镑中,上一年他只花掉了一百。 “他们要钱做什么?”他厉声说,“他们会去买那些没用的破烂儿,都是那些传教士留给他们的。” 不是出于什么特殊原因,或许是他对自己施政节俭感到骄傲,要拿他的效率跟阿皮亚官方的种种浪费做法抗衡,他让当地人为他干活,付出的工钱几乎是象征性的一点点。就是因为这个,他最近跟村里发生了争执,现在,他们的头面人物来这儿找他了。族长的儿子在乌波卢岛待过一年,回来就告诉村里人说阿皮亚的公共劳务付给他大笔的工资。这样的闲聊时间一长,便在他们心中激起了贪求的欲望,给了他们拥有巨大财富的幻景,甚至觉得自己可以买威士忌了——那东西很贵,因为岛上有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卖给当地人,要买就得付双倍于白人的价钱。他们想要巨大的檀香木箱存放他们的宝物,想要香皂和罐装鲑鱼,还有卡纳卡人[4]宁愿出卖灵魂来换取的各种奢侈品。所以,当行政官找来他们,说他要在他们村庄和海岸的某处之间修一条路,出价二十英镑,他们就向他要一百英镑。酋长的儿子名叫马努马,是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一身古铜色皮肤,毛茸茸的头发用莱檬染成了红色,脖子上戴着一个红浆果花环,耳朵后面别着一枝鲜花,像一簇猩红的火苗衬在褐色的面孔上。他赤裸着上半身,但因为在阿皮亚待过,为了证明他不再是野蛮人所以没有裹缠腰布,而是穿一条粗布裤子。他告诉那些人,如果他们团结起来,行政官就不得不接受他们的条件。沃克尔一门心思扑在修路上,发现给少了他们不愿意干活,一定会答应他们的要价。因此他们不能动摇,无论他说什么都不能降低自己的要求。既然说了要一百,他们就要坚持下去。当提到那个数目,沃克尔立刻爆发出他那悠长、低沉的笑声。他告诉他们别犯傻了,马上开始工作。那天他心情不错,答应他们路铺好后给他们办一场宴会。但是,当他发现他们无意开始工作便去了村里,看看那些人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马努马把他们调教得不错,一个个都相当平静,并没有争辩什么——争论是卡纳卡人的一大嗜好——他们只是耸耸肩膀:给一百英镑他们就干,如果不给他们就不干。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他们不在乎。沃克尔登时勃然大怒。当时他凶极了,短粗脖子可怕地鼓胀起来,红脸膛变成了紫色,嘴角泛着白沫。他大声谩骂这些当地人。他深谙伤害、羞辱他人之道,那样子实在可怕,上了年纪的全都一脸惨白、坐立不安。他们犹豫起来。若不是因为马努马,因为他知道外面世界的事儿,也害怕被他嘲笑,他们早就屈服了。最后还是马努马回答了沃克尔。 “付给我们一百英镑,我们就干活。” 沃克尔冲着他挥舞拳头,用所有想得起来的脏话骂他,轻蔑地指责他。马努马静静坐在那儿,微笑着。那笑容里更多的是虚张声势,并无太多自信,但他必须在别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他又把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 “付给我们一百英镑,我们就干活。” 他们以为沃克尔会扑上去打他,反正也不是他第一次动手殴打当地人了。他们知道他体力过人,虽说沃克尔的年龄是这年轻人的三倍,也比他矮上六英寸,但他们毫不怀疑马努马不是他的对手。从来没有人想过要抵抗行政官的野蛮殴打。但沃克尔没这么做,他嘿嘿笑了几声。 “我不打算跟你们这帮傻瓜浪费时间,”他说,“再商量商量。你们知道我的出价。如果一周之内还不开工,小心着点儿。” 他转身走出族长的茅舍,解开他的老母马。当沃克尔踩上一块巨石,让自己重重地跨上马鞍时,通常都有一位年长者紧紧抓住另一侧的马镫子。这动作在他与当地人的关系中很有代表性。 就在这天晚上,沃克尔按惯例沿着他房子旁边的那条路溜达着,只听耳边有东西嗖地飞了过去,啪的一声击中了一棵树。有人袭击他。他本能地闪身躲开,喊了句“谁在那儿”,朝投掷物飞来的方向跑过去,听见有人穿过树丛逃走了。他知道黑灯瞎火穷追无益,再说他很快就已气喘吁吁,于是停下来回到原路,四下寻找那东西,但什么也没找到。天色已经很暗了,他赶回自己的房子,叫来麦金托什和中国仆人。 “有个鬼家伙朝我扔东西,跟我去找找扔的是什么。” 他让仆人提上灯笼,三个人回到刚才的地方到处搜索,什么都没找到。突然间仆人用喉音低声喊了起来,他们转过去看,只见仆人举起灯笼,在穿透周遭黑暗的光影中,一把长刀阴森可怖地插在一棵椰树的树干上。投掷的力量如此之大,令他们费了些力气才把它拔出来。 “天呐!要是当初没有投偏,肯定有我好瞧的了。” 沃克尔摆弄着刀。这是一把模仿品,是一百年前第一批白人带到岛上的水手刀,用来将椰子切开,好让里面的椰子肉晒干。这是件要命的武器,刀口有十二英寸长,非常锋利。沃克尔轻轻笑了几声。 “鬼家伙,真是胆大包天。” 他毫不怀疑是马努马扔的刀子。只差三英寸,让他逃过一劫。他并不气愤,反而来了兴致。这次遭遇让他快活起来,一回到房子里就兴高采烈地搓着手。 “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 他自傲得像只雄火鸡,半个小时内成功地把事情的每个细节跟麦金托什讲了两遍,然后问他玩不玩皮克牌,打牌的时候他又吹嘘了一通自己的打算。麦金托什闭紧嘴巴听着。 “可你为什么这么压榨他们呢?”他问道,“二十英镑对于你让他们干的活计来说,实在太少了。” “只要我给了,不管多少他们都该对我千恩万谢。” “岂有此理,这又不是你自己的钱。政府下发给你这笔钱合情合理,就算全都花掉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的。” “阿皮亚的那帮人是一群傻瓜。” 麦金托什看出沃克尔的动机不过出于虚荣。他一耸肩膀。 “拿你的性命做代价来羞辱阿皮亚那些家伙,实在没什么好处。” “那谢谢你,但他们不会伤害我,那帮人。他们离不开我。他们崇拜我。马努马是个傻瓜,他扔这把刀只是想吓唬我。” 第二天,沃克尔又骑着马去了村里,那村子名叫马陶图。他没有下马,直接来到族长的房子前,看见男人们围成一圈坐在地上说着话,估计他们又在讨论修路的问题。萨摩亚人小房子的建造方式是这样的:用几根细树干围成一个圆圈,相互约有五六英尺的间隔,一根高高的树干竖在中间,由此铺就向下倾斜的茅草屋顶。椰树叶做的百叶窗帘会在晚上或下雨时拉下来。通常小屋都是四面开放,让微风自由进出。骑着马的沃克尔朝族长吆喝起来。 “喂,听着,坦噶图,你儿子昨晚把他的刀忘在了树上。我给你送回来了。” 他把刀往地上一扔,落在圈子的正中,爆发出一阵低沉的笑声。沃克尔策马缓步而去。 星期一他出门去看是否开工。没有任何迹象。他骑着马穿过村子,居民们像往常那样忙着各自的事情。有人在用露兜树叶编织垫子,一个老头正做着一只卡瓦酒钵,孩子们在玩耍,妇女们则照料家务琐事。沃克尔嘴角挂着微笑,来到族长的房子。 “塔罗发-里。”族长说。 “塔罗发。”沃克尔回答。 马努马正在织网。他嘴上叼着一根烟坐在那儿,抬头看见沃克尔,得意地笑了笑。 “你们已经决定不修路了?”沃克尔问。 族长答话了。 “是的。除非你付给我们一百英镑。” “你会后悔的。”他转向马努马,“你,小伙子,过不了多久你的后背就会疼得火烧火燎,这一点我绝不怀疑。” 他嘿嘿笑着骑马走开,让当地人隐隐感到不安。他们害怕这个又胖又歹毒的老家伙,无论是传教士对他的诋毁,还是马努马在阿皮亚学会的蔑视,都无法让他们忘记他恶魔一般的狡猾,任何人胆敢跟他对抗,最后没有不吃亏的。不出二十四小时他们就明白了他到底在谋划什么,这正是他的行事作风。第二天一早,一大帮人来到村里,有男有女,还有孩子,里头的几位族长说他们跟沃克尔已达成交易修这条路。他答应给二十英镑,他们接受了。他的狡猾之处在于,波利尼西亚人有热情好客的规矩,具有法律一般的效力,这项必须绝对执行的礼节要求村里人不仅要为陌生人提供住宿,还要供他们吃喝,他们愿意待多久就招待多久。马陶图的居民被愚弄了。每天早晨工人们快快活活结队而出,平整路面,砍伐树木,炸开岩石,扫除一路的障碍,晚上又溜达回来,连吃带喝一顿饱餐,又是跳舞,又是唱赞美诗,一个个尽享其乐。对于他们来说,这不啻一场野餐会。但很快,他们的东道主便拉下脸孔。这些外来人胃口奇大,大蕉和面包果被他们贪婪地一扫而光。一棵棵鳄梨树都被剥光,那些果子若是送到阿皮亚,本该卖不少钱的,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被糟蹋掉。后来他们发现,那些外来人干活非常慢。他们是不是得到了沃克尔的暗示,才尽可慢慢悠悠不着急?照这个速度,等路修好时,村里就一丁点儿食物都不剩了。更糟糕的是,他们成了别人的笑料。每当有村民去某个遥远的村落办点儿事,就会发现传闻已经抢先一步到达,迎接他的是一片讥讽的笑声。没有比嘲笑更让卡纳卡人无法忍受的了。没过多久,受难者们便开始怒气冲冲地议论起来。马努马也不再被当成英雄,他要忍受不少直来直去的怨言,而有一天,沃克尔暗示过的事情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演变成了吵架,五六个年轻人对族长的儿子大展拳脚,打得他遍体鳞伤,在露兜树叶的垫子上躺了一个星期。他翻过来转过去,怎么都不得安生。每天或隔上一天,行政官便骑上他的老母马去查看修路的进度。他这个人抗拒不了嘲弄落败敌手的诱惑,从不错过任何机会,让那些蒙羞的马陶图村民一次次回味他们的屈辱之苦。他挫败了他们的锐气。一天早晨,他们把自尊收进口袋——这种惯常说法只是个比喻,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口袋——跟着那些外来人一道去修路了。如果还想省下一点儿食物的话,就得尽快把路修完,全村的人都加入进来。他们默默地干着活,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屈辱,就连孩子们也默不作声地劳作着。女人们搬走一捆捆树枝,眼里流着泪。沃克尔看见他们的时候,笑得差点儿从马鞍上滚下来。这一消息迅速传开,岛上的人简直要乐死了。这成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这个老奸巨猾的白人大获全胜,还没有任何一个卡纳卡人能赢过他的算计。人们大老远从外村赶来,带着老婆孩子来看这些蠢人,给他们二十英镑修路却拒绝了,现在不得不白白为人家干活。但是,主人干得越卖力,客人就越轻松。既然他们能白白得到好吃好喝的,干吗要着急呢?他们把活儿拖得越久,笑话不就越可笑么?最后,倒霉的村民们再也忍受不下去了,这天上午他们找上门来,就是请求行政官打发这些外来人回家。如果他肯这么做,他们就答应自己把剩下的路修完,什么钱也不要。对他来说,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胜利。他们的傲气被挫败了,一种沾沾自喜的傲慢表情浮现在他又大又光的胖脸上,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巨大的牛蛙,在椅子里鼓胀起来。他的样子带着一股邪气,让麦金托什厌恶地打了一个激灵。随后,他用那特有的低沉声调说起话来。 “修这条路是为我好吗?我能从中得到什么益处?这都是为了你们,让你们能舒舒服服走路,舒舒服服运送椰子干。我愿意付钱让你们干活,尽管这活儿是为你们自己干的。我出的价钱很慷慨。现在该你们付钱了。如果你们把路修完,再把我要付给他们的二十英镑付清,我就把马努阿的人打发回家。” 屋子里一片喧嚷。他们想跟他讲道理,跟他说他们没钱。但不管说什么,他一概以粗暴的讥笑作答。接着,时钟敲响了。 “午饭时间到了,”他说,“把他们都轰出去。” 他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出了屋子。等麦金托什跟上时,发现他已经在桌边坐下,脖子上围了一块餐巾,握着刀叉等着中国厨子给他上餐。他看上去兴高采烈的。 “我算是把他们治服帖了,”他说。麦金托什也坐了下来。“以后再修路,就没这么麻烦了。” “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麦金托什冷冷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不是当真要让他们付出二十英镑吧?” “给你打包票我是当真的。”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你不知道?我有权在这个该死的岛上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我觉得你把他们欺负得够狠的了。” 沃克尔哈哈笑了起来,肥肉直颤。他并不在乎麦金托什怎么想。 “需要你的意见的时候我会问的。” 麦金托什脸色煞白。以往的痛苦经历让他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保持沉默,他死命地克制着自己,以至于感到既恶心又乏力。摆在面前的食物他一口也吃不下去,只是厌恶地看着沃克尔把一块块肉塞进他那张大嘴里。这个肮脏贪吃的家伙,跟他坐在同一张桌子吃饭需要有强壮的胃口。麦金托什打了一个寒战,一种巨大的渴望攫住了他,想要羞辱一番这个下流而又残忍的人。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为亲眼看着他的上司被羞辱,受一受他让别人受的苦。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憎恨这个恶棍。 白天慢慢过去。麦金托什本想在午饭后睡一会儿,但心里那股火气不容他安歇,只好去读书,结果文字在他眼前飘游不定。烈日无情地照射着,他盼着下一场雨,虽然雨不会带来任何凉意,只能让天气更炎热,潮气更大。他生长在阿伯丁,心里猛地对那城市的花岗岩街道上呼啸而过的寒风充满了渴望。在这儿他是个囚犯,囚禁他的不仅是那平静的大海,还有他对那个讨厌的老家伙的深深痛恨。他两手按着阵阵作痛的脑袋,真想杀了那个人啊。最后,他总算恢复了镇定,必须做点儿什么分一分心,既然没法看书,不如去把那些私人文件整理一下。这件事他早就打算做,却一直拖着没有动手。他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沓信件,一眼看见了自己那把左轮手枪。一股冲动在脑中一闪而过,想用一颗子弹打穿对方脑袋,从此逃脱难以忍受的生之束缚。他不让自己多想,马上拂去这个念头。他发现由于空气潮湿,左轮手枪已经有点儿生锈,便拿起一块油抹布擦拭起来。正忙着,只听有人在门口偷偷摸摸转悠。 他抬起头嚷了一声:“谁在那儿?” 过了一会儿,马努马出现在门口。 “你想干什么?” 族长的儿子站在那里,阴沉着脸一言不发。终于开口的时候,声音显得十分憋闷。 “我们付不出二十英镑。我们没有钱。” “我有什么办法?”麦金托什说,“沃克尔先生的话你也听见了。” 马努马开始求情,说的一半是萨摩亚语,一半是英语。哀苦的诉说抑扬顿挫,带着乞丐一般的颤音,让麦金托什厌恶不已。他痛恨这个人竟然窝囊到这种地步。真是个可悲的东西。 “我什么忙也帮不了,”麦金托什厌烦地说,“你知道这里是沃克尔先生做主。” 马努马再次沉默下来。他仍站在门口。 “我生病了,”他最后说,“给我点儿药。” “你哪儿不舒服?” “我也不知道,就是病了。我身上觉着疼。” “别站在那儿,”麦金托什厉声说,“进来,我给你看看。” 马努马走进小房间,站在桌子前。 “我这里和这里都疼。” 他把两手放在腰部,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突然,麦金托什意识到这孩子的目光落在左轮手枪上,刚才见马努马出现在门口,他便随手把它放在了桌子上。两个人之间的沉默让麦金托什觉得十分漫长。他似乎已经猜到这个卡纳卡人心里在想什么。他的心狂跳起来。接着,他觉得好像自己的行动受到某种外来意志力的支配,不是他本人,而是一种陌生的力量控制了他身体的动作。他突然觉得喉咙发干,机械地用手摸了摸,好让自己说出话来。他努力回避马努马的眼睛。 “在这儿等着。”他说,声音听上去就像有人捏住了他的喉管,“我去药房给你取点儿药。” 他站起身来,感觉有点儿摇晃,是幻觉吗?马努马默默站在那儿,虽然麦金托什一直回避着目光,但知道他正无神地望着门外。先前那种陌生的力量驱使他走出房间,但他自身的意识让他一把抓起几张纸盖在左轮手枪上,以免让人看见。他去了药房,拿出一粒药丸,往一只小瓶子里倒了些蓝色的顿服剂,然后出门来到院子。他不想再回自己的房间,便朝马努马喊了一声。 “到这儿来。” 他把药递过去,告知了服用方法。他心里明白,到底是什么让他无法去直视这个卡纳卡人。跟马努马说话的时候,他只是看着对方肩膀。马努马拿了药,鬼头鬼脑地溜出了大门。 麦金托什走进就餐室,又翻了翻那些旧报纸,但读不下去。房子里非常安静,沃克尔在楼上自己的房间睡觉,中国厨子正在厨房里忙着,两个警察都出去钓鱼了。一种怪异的沉寂笼罩着这座房子。麦金托什脑子里一遍遍回响着那个问题:左轮手枪是否还在原来的地方?他鼓不起勇气去瞧一瞧。半信半疑虽让人害怕,确定无疑就更让人恐怖了。他开始冒汗,最后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静默,拿定主意去大路尽头一个名叫杰维斯的商人那儿看看,那店铺离这儿大概一英里远。那人是个混血儿,但他的白种人成分让人可以跟他聊一聊。麦金托什想逃离这间平房,逃离那铺着一堆乱纸的办公桌,还有乱纸下面的东西,或者已然空无一物。他沿着大路走着,经过一座族长住的漂亮小棚屋,有人跟他打了一声招呼。他来到那片店铺,商人的女儿坐在柜台后面,她肤色黝黑,有一张宽脸盘,穿着粉红色的上衣和白色的粗布裙子。杰维斯希望他能娶她为妻。他有钱,曾跟麦金托什说,做他女儿的丈夫自然也会很富裕的。一见到麦金托什,她的脸有点儿红了。 “父亲正在拆今早上送来的几个箱子。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他坐了下来,女孩去了店铺后面。不一会儿,她的母亲摇摇摆摆走了进来,一个大块头的老女人,一位女族长,有不少属于她自己的土地。她朝他伸出一只手来。她肥得像一头惹人讨厌的怪物,却给人留下一种尊贵的印象。她亲切、不显媚态、和蔼友善,但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 “真是位稀客啊,麦金托什先生。特莱萨今天早上还说呢——‘唉,现在我们都见不到麦金托什先生了。’” 想到给这个老土著当女婿,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谁都知道她死死管着她的丈夫,完全不顾他的白人血统。她大权在握,生意上也是她来做主。在白人看来,她不过是位杰维斯太太,但她父亲曾经是王族的族长,而族长的父亲和父亲的父亲都当过国王。商人走了进来,在威风堂堂的妻子边上显得很渺小,这男人皮肤发黑,黑色的胡子已经灰白,穿一条细帆布裤子,眼睛很漂亮,牙齿闪闪发亮。他的举止很英国化,交谈之中满口俚语,但感觉他说英语时就像说一门外语。他用自己土著母亲的语言跟他的家人说话。这个人一身奴性,卑躬屈膝,谄媚逢迎。 “啊,麦金托什先生,您的到来简直让人喜出望外。特莱萨,快去拿威士忌。麦金托什先生要跟我们小酌几杯。” 他讲起阿皮亚近来发生的各种新鲜事,一边留意看着客人的眼睛,以便探究说什么更合对方心意。 “沃克尔怎么样?最近一直没见到他。这个礼拜杰维斯太太要送头乳猪给他。” “今早我还看见他骑马回家。”特莱萨说。 “来上这杯。”杰维斯说,端起他的威士忌。 麦金托什一饮而尽。两个女人坐在那儿看着他,杰维斯太太穿着黑色的宽松罩衣显得沉稳而高傲,特莱萨呢,每次跟他对上目光她都会不安地笑一下,商人则一直在絮絮叨叨,让人难以忍受。 “阿皮亚那边都在说沃克尔该退休了。他只是显得年轻而已。自打他上岛后,情况已经有了不少改变,可他就没怎么变。” “他做得太过头了,”老女族长说,“当地人都不满意。” “修路那件事儿简直太逗乐了,”商人哈哈笑了起来,“我在阿皮亚跟人家提起来,他们都笑得肚皮快胀破了。好家伙,这个老沃克尔。” 麦金托什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他怎么敢用这种口气说行政官?这个混血商人应该称呼“沃克尔先生”才是。训斥他无礼言辞的话已经到了嘴边,不知为何却没有说出口。 “他走后我希望你能取代他的位置,麦金托什先生,”杰维斯说,“岛上的人都喜欢你,你了解当地人。他们现在也有教养了,不该再像以前那样对待他们。现在该有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来当行政官,沃克尔不过是个像我一样的商人。” 特莱萨的眼睛闪闪发光。 “到时候,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哪个人帮忙,你大可相信我们都会全力以赴。我可以带上所有的族长去阿皮亚请愿。” 麦金托什觉得厌烦透顶。他从未想过如果沃克尔发生什么变故,会轮到他来继任。的确,官方职员里再没有谁像他这样了解这座岛。他突然站起身来,随便说了句告辞便返回了居住地。现在,他径直回到自己房间,很快扫了办公桌一眼,随即他在乱纸堆里上下翻找。 左轮手枪不见了。 他的心剧烈撞击着肋骨。他开始到处找那把左轮手枪,在几把椅子下和各个抽屉里拼命翻找、搜寻,但从一开始他就清楚根本找不到。突然,他听见沃克尔那粗哑、有力的声音。 “见鬼,你在那儿忙活什么呢,麦克?” 他吓了一跳。沃克尔就站在门口,他本能地转过身来,想把办公桌上的东西遮住。 “清理东西呢?”沃克尔问了一句,“我已经让他们给‘老灰’套上轻便马车了。我要去塔夫尼洗个澡,你最好也去吧。” “好吧。”麦金托什说。 只要他跟沃克尔在一起就不会出什么事。他们要去的地方位于大约三英里外,那里有个淡水池,用一道窄窄的石坝与大海隔开。行政官炸开岩石,方便当地人在那儿洗澡。他在岛上有泉眼的地方建了好几处水池,与黏稠温热的海水相比,清凉的淡水让人神清气爽。绿草覆盖的大路上十分寂静,他们驾着马车,不时涉过一片海水冲刷陆地形成的浅滩,途经两个当地人的村落,钟形小屋相互隔得很开,将一座白色的小礼拜堂围在中间,他们在第三个村庄下了马车,拴上马,然后走进水池。四五个姑娘和十几个孩子也在那里。他们很快就玩起水来,叫着、笑着,沃克尔系了一块缠腰布,像一头笨拙的海豚般游来游去。他跟几个姑娘说着猥亵的笑话,她们潜到他的身下取乐,在他来抓的时候又扭动身子游开。等他累了,便躺在一块岩石上,姑娘和孩子们围着他,这景象就像一个幸福的家庭——他庞大的身形,还有那月牙般的白发和亮闪闪的秃顶,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位上了年纪的海神。麦金托什还瞥见他眼中闪过一种奇怪、慈祥的神情。 “这些孩子多可爱啊,”他说,“他们把我当成父亲。” 话音未落,他又马上转身对着一个姑娘说了句下流话,惹得她们哄然大笑。麦金托什开始穿衣服。他的胳膊腿细细的,撑起一副怪异的身架,像个阴险的堂吉诃德。沃克尔随即拿他开起了低俗的玩笑,又引出一阵稍显收敛的笑声。麦金托什费力地穿上衬衫。他知道自己看上去怪模怪样的,但也讨厌让别人嘲笑。他默然站在那里,一脸怒容。 “如果你想赶回去吃晚饭的话,那就该马上走。” “你这个家伙不坏,麦克,但你是个傻瓜。每当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想着另一件事。人不能这样活着。” 但沃克尔还是慢慢站起身来,开始穿衣服。他们两人溜达回村里,跟族长喝了一碗卡瓦酒之后,由懒洋洋的村民们欢快地送别。两人驾着马车回家了。 晚饭后,按照自己的习惯,沃克尔点着一支雪茄,准备去外面散步。麦金托什突然感到一阵恐惧。 “你不觉得现在夜里一个人外出不太明智吗?” 沃克尔用那双圆圆的蓝眼珠瞪着他。 “见鬼,你是什么意思?” “还记得那天夜里的那把刀吧?你把那帮家伙惹急了。” “呸!他们不敢。” “已经有人敢了。” “那不过是虚张声势。他们不会伤害我。他们把我当作父亲,知道无论我做什么都是对他们好。” 麦金托什看着他,心里充满蔑视。这人的自鸣得意让他愤慨,不过有种莫名的东西让他坚持说下去。 “记得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儿吧?就算今晚待在家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跟你打皮克牌。”麦金托什说。 “我回来再跟你玩皮克牌。让我改变计划的卡纳卡人还没生出来呢。” “最好让我跟你一起去。” “你就待着你的吧。” 麦金托什耸了耸肩膀。既然已经再三提醒过他,再不听就是他的事了。沃克尔戴上帽子走了出去。麦金托什开始阅读,马上又想起了什么:他自己的所做所为或许也该让人知道得清清楚楚。他来到厨房,找个借口跟厨子聊了几分钟,然后取出留声机,放上一张唱片。当留声机吱吱嘎嘎播放出忧郁的旋律——一家伦敦音乐厅演出的滑稽歌曲时,他却在侧耳谛听夜幕深处的声响。唱片在他肘边回转出阵阵喧闹,人声嘈杂刺耳,然而他却像被包围在一种神秘的静寂之中,耳畔能听见碎浪拍打礁石发出的沉闷鸣响。他听见微风的叹息,很远,在椰树的枝叶间。这是要等多久呢?太可怕了。 他听到一阵沙哑的笑声。 “真是稀罕事啊。很少见你自己放曲子听,麦克。” 沃克尔站在窗前,脸红红的,咋咋呼呼一副快活的样子。 “看见啦,我这不是活蹦乱跳的嘛。你放那东西干吗?” 沃克尔走进屋子。 “有点儿萎靡不振,对吧?放支曲子能让你精神点儿?” “我是给你放追思弥撒。” “那是什么鬼东西?” “《半份苦啤加一份黑啤》。” “那也是响当当的好歌,听多少遍我都不在意。这会儿玩玩皮克牌吧,看我把你的钱统统赢来。” 他们玩了起来,沃克尔还是老一套,为了赢牌连唬带骗,戏弄对手,嘲笑对方失误,耍出种种招数,不停地叱责,以此为乐。眼下,麦金托什已恢复了冷静,从不安之中摆脱出来。他观察着这位傲慢专横的老人,体味自己那份冷静的自制,并获得一种超然的乐趣。马努马正静静躲在什么地方,坐等时机到来。 沃克尔赢了一局又一局,最后高高兴兴把赢来的钱装进口袋里。 “你还得等几年才能有机会跟我较量,麦克。事实上我有玩牌的天分。” “我不知道什么天分,只不过碰巧发给你十四张王牌罢了。” “好牌手总是来好牌,”沃克尔反驳道,“我要是拿到你那些牌也一样赢。” 他接着滔滔不绝讲起故事来,说自己在各种场合跟许多臭名昭著的赌棍打过牌,一个个输得精光,大惊失色。他牛皮吹个没完,对自己赞不绝口,麦金托什听得专心致志。现在他要积攒对上司的仇恨,沃克尔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手势,都在增加他的愤怒。最后沃克尔站了起来。 “好了,我要去睡了,”他打了个响亮的哈欠说,“明天还有不少事儿呢。” “都有什么事?” “我骑马去岛的另一边,五点钟就得出发,估计很晚才能回来,赶不上晚饭了。” 晚餐的时间一般是七点。 “那就改在七点半吧。” “我看行。” 麦金托什看着他磕出烟斗里的烟灰。那股与生俱来的活力既原始又旺盛,不可思议的是死亡就要降临到他的头上。一丝淡淡的笑意在麦金托什那双冷静、阴郁的眼睛里闪过。 “需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我的老天爷!我要你跟着干吗?那匹母马载我一个人就已经够了,它可不愿意再拉上你,跑那三十多英里的路。” “也许你不太了解马陶图人的情绪。我认为我跟你一块去更安全些。” 沃克尔爆发出一阵轻蔑的笑声。 “打起架来你的确大有用处。我可不是闻风就丧胆的人。” 此刻,那丝微笑从麦金托什的眼睛蔓延到了他的嘴角。他双唇痛苦地扭动着。 “Quem deus vult perdere prius dementat.[5]” “这是什么鬼话?”沃克尔问。 “拉丁语。”麦金托什答了一句,走出门去。 他又低声笑起来,心境也有了变化。能做的事情已经都做了,一切都交由命运摆布吧。几周以来他头一次睡得这么踏实。第二天早上醒来后,他来到室外,清晨的新鲜空气让他感到欣悦。蓝色的大海比大多数日子更为鲜亮,天空也更加绚烂。信风清新宜人,轻轻拂过礁湖,泛起一片波纹,犹如戗着毛刷一块天鹅绒。他感觉自己更强壮,也更年轻了。他带着热情投入一天的工作,午饭后又睡了一觉。傍晚降临,他给枣红马装上马鞍,骑马漫步穿过那片灌木林,用全新的目光看着眼前的一切。最不同寻常的是,他可以把沃克尔完全抛在脑后,对他来说,这个人就像从来都不存在。 他回来时已是傍晚,骑马让他出了不少汗,便去洗浴一番。然后,他坐在走廊上抽烟斗,远望礁湖上的日头慢慢落下。夕阳让礁湖呈现出玫瑰色、紫色和绿色,美丽异常。他感到与世无争,也不再跟自己作对。这时,厨子出来跟他说晚饭已经准备好了,问是否还要等一等。麦金托什露出友善的微笑,看了看手表。 “已经七点半了,最好不要等了。谁知道长官什么时候回来呢。” 仆人点点头,不一会儿,麦金托什看见他端着热气腾腾的汤碗穿过院子,于是懒洋洋地站起身,走进就餐室吃晚饭。那件事发生了吗?这种不确定性很值得玩味,麦金托什暗暗笑了起来。食物似乎不像往常那样单调,即便又做了碎牛肉饼——每当厨子那点可怜的创造力枯竭,他就一成不变地端出这道菜——但尝起来奇迹般香浓美味。晚饭后,他悠悠然溜达到平房取一本书。他喜欢这种极度的寂静,尤其是夜幕降临,繁星已在天空闪耀。他喊人送来一盏灯,很快就听见中国人光着脚板啪哒啪哒走了过来,随后一道光线刺破黑暗,厨子把灯往书桌上一放便无声地溜出了房间。麦金托什像脚底生了根一样定在地上——在他眼前,几张纸胡乱地半遮半掩着那把左轮手枪。他的心剧烈跳动着,冷不丁出了一身冷汗。这么说,那件事做完了。 他颤抖着手拿起手枪。有四个弹膛已经空了[6]。他犹豫了一下,疑虑地望着外面的夜色,但那里空无一人。他急忙往弹膛里填上四颗子弹,将左轮手枪锁进自己的抽屉。 他坐下来等待着。 一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仿佛在写着什么,其实,既没有写也没有读。他只是在听,侧耳谛听着远处传来的声响。最后他听见一阵迟疑的脚步声,知道是那个中国厨子。 “阿宋!”他喊了一声。 那仆人走到门边。 “主人忒晚了,”他说,“晚餐都做好了。” 麦金托什盯着他,怀疑他是否知道发生了什么。等他知道后,是否会联想到自己跟沃克尔之间的关系。麦金托什四处忙着活计,圆滑、沉默、面带微笑,怎会有人看穿他的心思? “我希望他在路上吃过了,但无论如何你还是把汤热着。” 没等他把这话说完,一阵突如其来的混乱打破了周遭的沉寂,叫喊声混杂着光脚急匆匆跑步的声音。一伙当地人跑进了院子,有男有女,还有孩子。他们把麦金托什团团围住,全都同时说起话来,那些话让人一句也听不懂。只见他们一个个又激动又害怕,还有几个人哭了起来。麦金托什从人群中挤过去,来到门口。虽然不太明白他们的话,但他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刚走到大门口,那驾双轮马车就到了。老母马由一个高大的卡纳卡人牵着,另有两个人蹲在马车里扶着沃克尔的身子。一小群当地人围在旁边。 母马被牵进院子,当地人随之蜂拥而入。麦金托什嚷着要他们退后,两个警察——天知道他们突然间从哪儿冒出来的——使劲把人群推到一边。现在,他已经弄清是几个捕鱼的小伙子在回村的路上碰见了马车,它正停在浅滩边。那匹母马当时低头在草地上四处嗅着,黑暗中老头白乎乎的庞大身躯倒在座位和挡板之间。一开始他们以为他喝醉了,嘿嘿笑着朝里面窥探,但随后便听见他在呻吟,猜到有些不对劲。他们跑到村里叫人帮忙,带着五十来人返回的时候,才发现沃克尔挨了枪。 麦金托什猛然感到一阵惊恐,自忖他是否已经死了。不管怎么说,先得把他从马车上抬下来,不过由于沃克尔体态肥硕,这成了一件麻烦事。四条壮汉合力才将他抬了起来。他被摇晃醒了,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他还活着。最终人们把他抬进屋子,上了楼梯,让他躺在自己的床上。现在,麦金托什能看清楚了,院子里只有五六盏防风的煤油灯,什么都模模糊糊的。沃克尔的白色亚麻裤子沾着血迹,将抬过他的几个人的手也染红了,黏糊糊的,他们在自己的缠腰布上擦拭着。麦金托什举着灯,没料到这个老头竟会如此苍白。他闭着眼睛,仍在呼吸,微弱的脉搏勉强才能摸到。很明显,他快死了。麦金托什哪曾想到这番恐慌会让自己如此胆战心惊。他看见了那个当地职员,发出恐惧而嘶哑的喊声告诉他去药房取皮下注射的必备物品。一个警察拿来了威士忌,麦金托什往老头的嘴里勉强倒了一点儿。房间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四下坐在地板上,全都害怕得说不出话,不时有人哀号一声。周围非常热,但麦金托什却觉得冷,手脚冰凉,必须强忍着不让四肢发抖。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沃克尔是否还在流血,如果真是这样,他怎么才能止血? 职员拿来了皮下注射器。 “你来给他注射,”麦金托什说,“这种事情你比我熟练。” 他头疼得要死。那种感觉就像无数凶残的生物在脑中打斗,竭力要挣脱出来。所有人都等着注射产生效果。过了一会儿,沃克尔慢慢睁开眼睛,好像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别说话,”麦金托什说,“你回家了,没事儿的。” 沃克尔的嘴角隐约勾出一丝笑容。 “我中了他们的算计。”他低声说。 “我让杰维斯立刻派他的摩托艇去阿皮亚。明天下午医生就能赶到这儿了。” 长长的停顿后,老头才说出话。 “到那会儿我早就死了。” 麦金托什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可怕的表情。他勉强让自己笑了笑。 “别胡说了!静静待着别动,你会完好如初的。” “给我喝的,”沃克尔说,“够劲儿的那种。” 麦金托什双手哆嗦着倒了些威士忌和水,各占一半,然后端着杯子让沃克尔贪婪地喝下去。这好像让他恢复了一点。他长叹一声,肉乎乎的大脸上有了一点儿血色。麦金托什觉得自己简直太没用了。他站在那里,直盯盯看着老头。 “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一切照办。”他说。 “没什么要做的。让我一个人待着吧。我累坏了。” 此情此景实在可怜,这个体态庞大、傲慢自负的老头躺在大床上,却是那样憔悴,虚弱无力,真叫人痛心。他安歇下来,头脑似乎更清楚了。 “你是对的,麦克,”他又说道,“你提醒过我。” “我真希望当时跟你一起去。” “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麦克,只不过你不喝酒。” 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沃克尔明显越来越虚弱。这是内出血,就连麦金托什也看得出,他的长官只有一两个小时可活了。他呆立在床边,一动不动。沃克尔闭目躺在那儿,大概过了半个钟头,才又睁开眼睛。 “他们会让你接替我的工作,”他说,声音迟缓,“上次我去阿皮亚,跟他们说你各方面都好。把我的路修完吧,知道它会修好我就心满意足了。环绕整个岛屿呢。” “我不要接替你。你会完全恢复的。” 沃克尔疲惫地摇摇头。 “我的日子到头了。公平对待他们,这是顶重要的。他们是孩子,你一定记住这一点。对待他们必须态度果断,但是你必须心善,也必须公正。我从来没从他们身上赚过一个先令。二十年来我连一百英镑也没攒出来。修路是件大事,把这条路修完吧。” 麦金托什发出一种近乎呜咽的哀声。 “你是个好人,麦克。我一直很喜欢你。” 沃克尔合上双目,仿佛再也不会睁眼了,麦金托什觉得。他嘴唇发干,必须找点儿什么喝下去。中国厨子默默为他搬来一把椅子。他在床边坐下,等待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黑夜似乎没有尽头。突然,一个坐着的男人忍不住抽泣起来,声音响亮,就像小孩子那样,麦金托什这才发觉现在房间里已挤满了当地人,四下坐在地板上,有男有女,全都盯着床上。 “这些人都来这儿做什么?”麦金托什说,“他们无权来这儿。把他们赶出去,统统赶走。” 沃克尔似乎被这番话唤醒,再次睁开了眼睛,但眼前一片迷蒙。他想说话,但太虚弱了,麦金托什不得不竖起耳朵才能听清他的话。 “让他们留下。他们是我的孩子,应该待在这儿。” 麦金托什转向当地人。 “就待在原地吧。他需要你们。不过不要作声。” 老头苍白的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 “靠近点儿。”他说。 麦金托什朝他俯下身去。他闭着眼睛,说的话就像微风吹过椰树叶发出的叹息。 “再给我喝点儿。我有话要说。” 这一次麦金托什给了他一杯未掺水的威士忌。沃克尔强打起精神,使出最后一点儿意志力。 “不要拿这件事小题大做。九五年发生过白人被打死的乱子,结果调来了舰队,向村子里投炸弹,死了很多毫无关系的人。阿皮亚那帮人都是该死的傻瓜,一旦他们兴师动众,惩罚总是落在无辜的人头上。我不想让任何人受到惩罚。” 他停下来,歇了一会儿。 “你要说这是一场意外,不要责怪任何人。答应我。” “你想怎么样我都会照做。”麦金托什耳语般地说。 “好样的,真是出类拔萃。他们是孩子,我是他们的父亲。做父亲的应当力所能及,不让他的孩子惹上麻烦。” 他喉咙里发出一阵微弱的笑声,怪异得可怕,让人不寒而栗。 “你是虔心信教的,麦克。还记得那句宽恕他们的话吧?你知道的。” 一时间麦金托什没有回答。他的嘴唇颤抖着。 “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 “就是这句话。宽恕他们。我爱他们,你知道,我一直都爱他们。” 他叹了口气,嘴唇微微颤动,麦金托什不得不把耳朵贴得很近才能听清。 “握着我的手。”他说。 麦金托什倒吸一口气,内心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抓起老头的手,这只手冰冷、粗糙、无力。他用自己的手握着,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直到一阵长长的出气声突然打破沉寂,惊得他差点儿从座位上跌下来。那声音十分恐怖、怪异。沃克尔就这样死了。接着,当地人大声哭喊起来。他们的脸上流着泪水,一个个捶打着自己的胸口。 麦金托什把自己的手从死者的指间抽回,他踉踉跄跄,就像一个沉醉于熟睡中的人一样走出屋子。他走到办公桌旁,打开上锁的抽屉,拿出那把左轮手枪,朝大海的方向走去。他走进了礁湖,小心地涉水前行,以免绊在珊瑚礁上,直到水没过了他的腋窝。然后,他让一颗子弹击穿自己的脑袋。 一小时后,五六条细长的灰鲨在他倒下的地方溅起水花,争斗起来。 [1]西萨摩亚首府,位于波利尼西亚群岛的中心。 [2]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是一位仁慈、博爱的老绅士。 [3]出自苏格兰农民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的诗歌。他的诗充满激进的民主、自由思想,歌颂劳动者淳朴的友谊和爱情。 [4]指夏威夷及南太平洋上的土著人种。 [5]拉丁语: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6]左轮手枪通常有5至7发子弹,一般为6发。说明枪里还有子弹。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乘船从塔希提岛到旧金山那两个星期的旅行中,他一直想着要说给别人听的故事,在火车上的三天里也在反复琢磨用什么词句更适合表达。现在,几小时后就要抵达芝加哥了,种种疑虑又向他袭来。他对善恶是非一直都很敏感,因而越发良心不安。他说不准是否能做的事情都已做了。为了脸上有光,做不到的事情也该尽力去做,可让他不安的是,在这件触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将个人利益置于堂吉诃德式的精神之下。自我牺牲的幻象如此强烈,未能付诸实现让他顿生理想破灭之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利他动机为穷人建造模范住房,却发现自己做了一笔赚钱的投资买卖。真心行善并获得百分之十的报偿,难免让他感到心满意足,尴尬的是这又减损了自身美德的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心地纯正,但让他没有把握的是,把那件事情说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后,自己是否经受得起她那双灰眼睛冷冷的审视——那双眼睛卓有远见,跃动着聪明睿智的光芒。她做事一丝不苟又极端正直,也以此来衡量别人的操守。若是某些言行不符合她那严苛的准则,她便用冷冰冰的沉默表示不满,没有比这更严厉的谴责了。她的评判不容抗辩,因为一旦拿定了主意,她就再也不会更改。贝特曼就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爱的不只是她外在的美——她身材苗条挺拔,总是高傲地昂着头——更爱她的心灵之美。她为人真实,有强烈的名誉心、无所畏惧的人生态度,让他觉得她的身上汇聚了所有优秀的女性品质。她身上有某种超乎一个典型美国女孩的特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那种完美是她所处的环境特有的,他相信除了芝加哥,世界上再没有哪座城市能够造就出她来。想到接下来就要让她的自尊遭受重击,他便感到一阵心痛,还有那个爱德华·巴纳德,让他顿时怒火中烧。 火车终于喷着蒸汽驶进芝加哥城,眼前那一条条灰色房屋林立的长街让他欣喜不已。想起斯泰德街和沃巴什大道上拥挤的人行道、熙来攘往的车辆和此起彼伏的噪声,他感到情急难耐。终于回家了。他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就像是外省,纽约则已见衰微,美国的未来要靠经济发展潜能,芝加哥呢,以其城市的位置和居民的活力,注定会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首都。 “但愿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自言自语道。 站台上的这对父子同样身形瘦高,体格结实,仪表堂堂。在同样的苦行僧般的脸上长着同样的薄嘴唇。他们走出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亨特先生瞥见儿子望着外面的街道,眼神既骄傲又快乐。 “回家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想是的。”贝特曼说,眼睛紧盯着川流不息的街景。 “我估计这里的车要比你那个南太平洋小岛上多一些,”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宁可选择芝加哥,父亲。”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一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片刻,那张英俊而敏感的面孔阴沉下来。 “我不想谈论他,父亲。”他最后说。 “没关系,儿子。我想你母亲今天会很高兴的。” 他们穿过卢普区拥挤的街道,汽车沿着湖畔一路驶到一幢气势壮观的房子前。那是卢瓦尔河畔一座城堡的原样翻版,是亨特先生早几年建造的。等到贝特曼回到自己的房间,马上拿起电话要了一个号码。听见对面的应答,他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快活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是我的声音?” “自从上次听你的声音到现在也没多久嘛。再说,我一直在等你啊。”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如果你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晚就可以来我们这儿吃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要紧的事。” “估计你有不少新闻吧?” 他察觉出她的声音里有一丝担忧。 “是的。”他回答。 “好吧,今晚你一定得说给我听。再见。” 电话挂断了。她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即使事关重大,也宁可毫无必要地等上几个小时,不会马上问个究竟。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约束无疑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格。 晚餐时,除了他跟伊莎贝尔,就只有她的父母了。他留意着她将谈话引入温文尔雅的闲聊,那姿态不禁让他想到一位处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知来日不继,仍在笑谈今日之事。她娇美的五官、短短的上唇带着贵族气,浓密的金发也让人联想到那位女侯爵。很明显,她身上流淌着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虽然这一点远非尽人皆知。那间餐室便是衬托她纤弱之美的合适背景。整座房子是威尼斯大运河上的宫殿的复制品,由一位英国专家按照路易十五的风格布置。启发他这么做的,正是伊莎贝尔;与那位多情君主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优雅装饰增添了她的魅力,同时也赋予她一种更为精深的含义。伊莎贝尔的头脑蕴藏丰厚,她的谈吐无论多么随意,也从不显得空泛。现在她谈到了自己同母亲在下午参加的一场社交音乐会,谈到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举办的讲座,他们谈论政局,以及她父亲近期以五万美元从纽约购得的那幅十八世纪前的大师之作。听她说话让贝特曼感到舒心,他觉得自己再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跻身于高人雅士之间。此前种种确然无疑的声音喧嚣恼人,抗拒他的意志不肯停歇,如今终于在他心中静默下来。 “哎,能回到芝加哥真是太好了。”他说。 晚餐结束后,他们走出饭厅,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私室。我们有许多事情要谈。” “好啊,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父亲和我在杜巴里夫人[1]房间,你们随后去那儿找我们吧。” 伊莎贝尔带着年轻人上楼,将他引入曾给他留下诸多迷人回忆的房间。尽管对这里非常熟悉,但他依然像每次走进时那样,抑制不住那一声喜悦的赞叹。她微笑着四下打量了一番。 “我认为布置得还算成功,”她说,“重要的是恰当合理。就连一只烟灰缸也非得是那个时期的不可。” “我觉得正因为这样,这里才会如此美妙。你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丝不苟的。” 他们在炉火前坐了下来,伊莎贝尔用平静而庄重的眼神看着他。 “现在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要回来吗?” “不。”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过后,贝特曼才又开口,其间两个人都在左思右想。他要讲的故事实在难以开口,个中细节对她敏感的耳朵是一种冒犯,他也不忍心讲出来,但为了予她公道,也为了对自己公道,他必须把全部真相告诉她。 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年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茶会上见到了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这个茶会是为了庆祝她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早在她年纪尚小、他们也不过是两个长腿男孩的时候,三人就相识了,之后她去欧洲待了两年完成了学业。在茶会上与这位返乡的可爱女孩重拾旧日友情,让他们两人情不自禁、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眼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而为了对朋友忠实,他委屈自己,担当起一个心腹密友的角色,任对方倾吐恋爱的秘密。他历经了种种苦痛,但也无法否认爱德华才配有这种好运气,他绝不容许任何事情伤害他所珍视的友情,也小心不让自己的感情有一丝流露。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下婚事,但他们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该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结婚,也就是一年时间。贝特曼还记得那年冬季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要结婚了,记得那个冬天里的每场舞会和戏剧晚会,还有那些非正式的热闹场合,他这个一成不变的第三者次次到场。他对她的爱恋并未因为她就要成为他朋友的妻子而减弱。她的笑容,她向他抛来的每一句令人快活的话,她情感中显露出的自信,一直令他欣悦不已。他暗自庆幸,甚至略微有些得意,因为他不嫉妒他们的幸福。随后出了一件意外——有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发生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一天晚上回到家中,告诉妻子他已经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自己的书房,举枪自尽。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带着疲惫而苍白的脸色找到伊莎贝尔,求她免除婚约。她答不出话,只是紧紧搂着他的脖子痛哭起来。 “别这样,我会更难过的,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能让你嫁给我呢?任何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对不会同意的,我一分钱都没有。” “我会在乎吗?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必须马上开始挣钱,他家有位老朋友,名叫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曾提过让他跟自己一道做生意。那个人在南太平洋经商,在很多岛上都有经办处,建议让爱德华去塔希提岛待上一两年,能在他手下最有经验的经理那里学到各类贸易的操作方法,并许诺此后给这位年轻人在芝加哥谋个职位。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等爱德华解释完毕,伊莎贝尔又是满脸笑容了。 “你这个傻孩子,何必故意让我难过呢?” 她的话让他脸上放光,眼睛也闪闪发亮。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莫非是要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让我等吗?”她笑了。 “哎呀,现在就别嘲笑我了,我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两年呢。” “用不着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办事不喜欢拖延,告诉他如果打算接受那个职位,一周后就必须从旧金山乘船出发。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晚。只是到了晚餐后,朗斯塔夫先生才说想跟爱德华说句话,把他带进吸烟室。此前朗斯塔夫先生已爽快地接受了女儿向他道出的安排,因此爱德华想不出还有什么神秘的事情需要交代,看见对方一脸尴尬,他就更加不知所措了。朗斯塔夫先生说话支支吾吾,先谈了些琐碎的事情,最后才把那句话脱口说出来。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看爱德华。 爱德华犹豫了。天生的诚实迫使他承认这件宁愿予以否定的事实。 “是的,我听说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当时我也没太在意。” “在芝加哥没几个人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挖苦地说,“就算有,也不难找几个愿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了。他逮着个机会就立刻出了国,我想这个国家少了他也没什么遗憾。我们知道他在塔希提岛,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对他敬而远之。不过,如果你听到什么他的消息,请告诉给我们,朗斯塔夫太太和我会很高兴的。” “一定。”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些。我看你一定想去女士们那边了。” 几乎每个家庭都少不了有那么一位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宁可把他忘掉,若是一两代的间隔为这人的怪诞品性增添些许浪漫魅力,那便是这家人的造化了。可如果他实实在在地活着,而他的乖张行径没法用“不过是自己害自己”这类的托词——假如其过错无非是酗酒或用情不专,这么说也算妥帖——敷衍过去的话,唯一的策略就是保持沉默。这正是朗斯塔夫一家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态度。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那条街他们都绕着走。他们为人厚道,不愿让他的妻子儿女为他的罪过受苦,多年来一直接济他们,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搬去欧洲。他们尽一切努力来抹掉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也知道这件事在众人心目中历久弥新,如同当年丑闻一出,举世震惊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不能再败的败家子,无论哪个家庭都承受不起。这么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是位响当当的人物,又是慈善家,深受众人的尊敬,不仅出于他的人际关系(他身上流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为他正直的性格。这样一个人,突然有一天以诈骗罪名被捕,审判所昭示的不正当行径无法用一时经受不住诱惑来解释,而是精心策划,蓄意而为。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无耻之徒,最终被判七年。关进监狱时,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是轻松逃过了一劫。 在这最后一晚的离别时刻,这一对恋人信誓旦旦,难舍难分。伊莎贝尔涕泪涟涟,但她坚信爱德华对自己痴心一片,这一点让她稍感宽慰。说起来这种感觉可真奇怪。与他天各一方令她悲切凄惨,但又感到幸福,因为知道他爱恋着她。 这已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每班邮件都有他写来的信,一共二十四封,因为他那儿每个月只发送一班邮件。他的信跟恋人间的情书毫无二致,措辞亲热动人,有时,尤其到了后来,信写得既幽默,又充满温柔之情。最初的信里流露出思乡之苦,满纸都在说想回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她也有点儿着急,写信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搞砸这个机会,匆匆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恋人缺乏耐力,便引用了几句诗给他: 若非我更钟爱荣誉,亲爱的, 我便不会如此深深爱你。[2] 但不久之后他就安定了下来,伊莎贝尔看出他越发积极地将美国人的做法引入那个被外界遗忘的角落,心里十分高兴。她很了解他,一年时间接近终了,他在塔希提必须停留的最短期限行将结束,她打算动用自己全部的影响力劝他不要回家,要是他能全面掌握经营之道岂不更好?既然已经等了一年,似乎没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把这些讲给贝特曼·亨特,朋友里就数他一贯慷慨大度(爱德华刚离开的那段日子,若是没有他,她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两人都认为爱德华的前途高于一切。她颇感安慰地发现,随着时间推移,他已不再提及回来的事情了。 “他真是了不起,你说是吧?”她对贝特曼赞叹道。 “他纯洁善良,无可挑剔。” “读他的信,我从字里行间看出他讨厌那地方,但他一直坚持着,因为……” 她脸有些发烫,贝特曼一本正经地笑了笑——这是他最迷人的神态——替她把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和他相比,我真是不值一提啊。”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你完美无缺。” 第二年过去了,每个月伊莎贝尔继续收到爱德华的信,不过很快事情就有点儿不对头了,因为他闭口不提回来的事。他写信的口气就像干脆在塔希提岛定居下来,甚至过得还挺安闲自在。她很惊讶,再去读他的来信,所有的信统统读了好几遍。这会儿她真是在品读“字里行间”的意思,在疑惑之中注意到某种变化,是先前被她忽略的。晚近的一些信件跟早先的那些信一样,既温情又快乐,但语气已不太一样。她对信中流露的情绪开始怀疑起来,对这种无法解释的特质抱有女性本能的不信任,从中分辨出一种让她苦恼的轻率和简慢。她不太确定这个写信的是不是从前她所认识的爱德华。一天下午,也就是从塔希提岛发来的邮件送达后的第二天,她跟贝特曼驾车上路时,他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何时启程归来?” “没有,他没提这件事。我以为他或许跟你说了些什么。” “一个字都没提。” “你知道爱德华这个人,”她笑着答道,“他没什么时间观念。如果下次你写信的时候想起来了,不妨问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贝特曼十分敏感,察觉得出她这番请求情急意切。他轻声笑了起来。 “好的,我问问他。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几天后,再次跟他见面时,她注意到他好像有什么烦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他们常在一起,两人都关爱着他,双方无论是谁想谈谈这位缺席的朋友,都一定能发现对方也乐于倾听。伊莎贝尔熟悉贝特曼脸上的每一种表情,凭她那敏锐的直觉,即便他矢口否认也没有用。他忧心忡忡的样子一定跟爱德华有关,只有让他坦言相告才能使她踏实。 “真实的情况是,”他终于开口,“我辗转打听到,爱德华已经不在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又找机会向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本人确认过。” “哦?” “爱德华差不多一年前就离开他们那儿了。” “真奇怪,他竟然连提都没提过!”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得不把下面的话说完。他提心吊胆,局促不安。 “他被解雇了。” “天呐,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们似乎警告过他一两次,最后只得叫他走人。他们说他既懒惰又无能。” “爱德华?”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他发现伊莎贝尔哭了起来,于是本能地抓住她的手。 “哦,亲爱的,别,别这样,”他说,“这我可受不了。” 她心乱如麻,顾不得自己的手一直被他攥着。他极力安慰着她。 “真是难以理解啊,对吧?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做的事。我觉得肯定是弄错了。” 有一会儿她什么都没说,再开口时有些犹豫。 “你不觉得他最近的信有点儿奇怪吗?”她望向一边,眼里闪着泪光。 他简直不知如何回答。 “我注意到信里有些变化,”他承认,“他好像失去了原来那种令我敬佩的严肃和认真。几乎让人觉得那些要紧的东西——唉,都无关紧要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内心隐约有些不安。 “也许给你回信的时候他会说什么时候回家。眼下我们也只能等待了。” 他们各自又收到一封爱德华的信,还是没提回来的事。不过,在写信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收到贝特曼问询的信。下一班邮件就会为他们带来问题的答案。邮件来了,贝特曼把刚刚收到的信带给伊莎贝尔,只消一瞥他脸上的表情就足以让她明白,他十分为难。她把信从头到尾仔细读完,嘴唇紧抿,又读了一遍。 “这真是太奇怪了,”她说,“我弄不太明白。” “别人肯定会以为他在耍弄我。”贝特曼说,脸也红了。 “读起来是有这种感觉,但也许并不是有意的。这一点都不像爱德华。” “他也没说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坚信不疑,我就会想……我都不知道我会怎么想了。” 这个时候,贝特曼才把整个下午在他脑中形成的谋划透露出来。他父亲开创的那家公司生产各种机动车辆,他现在是其中的合伙人,公司要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开设代销处,贝特曼提出由自己来顶替拟议中的一位经理代为前往,回程时可以经过塔希提岛:事实上从惠灵顿返回必然要经过那里,这样他就能去见见爱德华了。 “情况让人琢磨不透,要去弄清楚的话,只能用这办法了。” “哦,贝特曼,你怎么会这么好、这么善良?”她感叹道。 “你知道的,只要你快乐幸福,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别无所求了,伊莎贝尔。” 她看着他,伸出自己的手。 “你实在太好了,贝特曼。真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谁能像你这样。我该如何感谢你才好呢?” “我不要你感谢,只希望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眼帘,脸上微微泛红。她已经太熟悉他了,竟忘记他是多么英俊。贝特曼跟爱德华一样高大,也一样身材匀称,只是他一头黑发,一脸苍白,爱德华则肤色红润。她当然知道他爱她,这让她深受触动,对他温情有加。 眼下,贝特曼·亨特已经结束了这次旅行,正在回国的路上。 公务部分占去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长一些,让他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两个朋友的事。他的结论是,阻碍爱德华回家的肯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只是自尊心作祟,让他下定决心要混出个模样,然后再去求得深爱的新娘:然而这种自尊必须晓之以理来劝服。伊莎贝尔很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自己一起返回芝加哥,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为他谋一个职位,贝特曼一副软心肠,想到自己付出一点代价就能给世上两个他最喜爱的人带去幸福,一时感到喜不自胜。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结婚的,只想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的孩子的教父。多年以后当他们双双故去,他会跟伊莎贝尔的女儿讲起很久很久以前,他曾怎样爱过她的母亲。此情此景浮上心头,让贝特曼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泪水。 为了给爱德华一个惊喜,他并没打电报告知自己要来。终于踏上塔希提岛后,他让一个自称是店主儿子的年轻人指引着来到“鲜花旅店”。想着自己这个最最出乎意料的客人走进爱德华的办公室,让他大吃一惊的样子,贝特曼不禁暗自笑了起来。 “顺便打听一下,”走在路上他问道,“你能否告诉我在哪儿能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年轻人回答,“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他是个美国人,个子高高的,浅褐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儿两年多了。” “当然,现在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们说的大概不是一个人吧。”贝特曼回答,语气冷冰冰的。 他吃了一惊。真是奇怪,这个阿诺德·杰克逊——显然,各色人等都知道他——在这儿竟然继续使用被判罪的那个可耻的名字。但贝特曼想不出冒充他侄子的人会是谁,他只有朗斯塔夫太太这一个姊妹,也没有兄弟。那个年轻人在他身边说着流利的英语,带有一种抑扬顿挫的外国腔,贝特曼从侧面扫了他一眼,看出他明显具有当地人的血统,而自己一开始并没留意到。一丝傲然之气不觉渗透到他的言谈举止之中。两人来到旅店,那里濒临海岸,面对一片礁湖。安排好房间后,贝特曼请求指点布劳恩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他已在海上待了八天,很高兴能再次踏上坚实的土地,沿着阳光明媚的大路漫步走向水边。到了要找的地方后,贝特曼向经理递上自己的名片,被人带着穿过一间谷仓般高高的房间,半是店面,半是仓库,最后进了一间办公室,那里坐着一位身形肥硕的秃头男子,戴着一副眼镜。 “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我知道他以前在这家公司待过一段时间。” “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可他来这儿是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特别推荐的。我跟布劳恩施密特先生很熟。” 胖子用敏锐、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贝特曼,然后朝仓库那边的一个男孩子喊了一声。 “喂,亨利,巴纳德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他在卡梅伦商店那儿干呢,我觉得。”那边有人答了一句,却不见人动一动。 胖子点了点头。 “你从这儿出去,然后往左转,走三分钟就到卡梅伦商店了。”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布劳恩施密特公司时,我非常吃惊。” 胖子的眼睛眯缝成了一道细线,那种盯视让贝特曼浑身不自在,觉得脸都红了。 “要我说,是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说。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家伙的态度,便不失威严地站了起来,说了句抱歉打扰便辞别。离开这个地方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刚见面的这个人似乎有很多话可以告诉他,但就是不想说。他按照指示的方向很快来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家普通的商号,就像一路看到的五六家店铺一样,他进门看见的头一个人,那个只穿着衬衣、正裁量一块棉布的,正是爱德华。见他干着如此卑微的营生,贝特曼着实吃了一惊。结果他刚一出现,爱德华便抬头看见了,惊喜地叫起来。 “贝特曼!真想不到能在这儿看见你!” 他隔着柜台伸出胳膊,紧紧握住贝特曼的手,神态举止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尴尬全在贝特曼这一边。 “稍等,我要把这个打包好。” 他相当从容地剪开布匹,叠起来包成一个包裹,递给那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款台付款吧。” 随后,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明亮的眼睛带着笑意。 “你怎么会来这儿?天呐,见到你太高兴了。快坐下,老伙计,别那么拘束,就跟到了自己家一样。” “我们没法在这儿说话。来我的旅店吧,你走得开吗?” 他有些担心地加上了最后一句话。 “我当然走得开。我们塔希提这儿不那么讲求实效。”他朝对面柜台后站着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林,等老板来的时候告诉他,有个朋友刚从美国来这儿,我出去跟他喝酒了。” “吼的(好的)。”中国人说,咧嘴一笑。 爱德华套上一件外衣,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商店。贝特曼试图摆出一副轻松谈笑的样子。 “我没想到你会在这儿给油腻腻的黑家伙吆喝三尺半烂棉布。”他笑着说。 “布劳恩施密特把我解雇了,你知道,我认为干一干这个也还凑合。”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十分吃惊,不过他觉得继续追问下去不免轻率。 “我想你现在干的营生是不会发什么财的。”他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 “我想也是。但挣的钱还算能够维持生计,这我就很满足了。” “两年前你可不会这样想。” “人是越老越聪明。”爱德华反驳道,显得很快活。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身着破旧的白色细帆布衣裤,不怎么干净,戴着一顶当地人做的大草帽。他比以前更瘦了,皮肤让太阳晒得黝黑,而且无疑比原先更好看了。不过,外表上有某种东西让贝特曼感到不安。他走路时带着从未有过的兴奋自得,举止显得心不在焉,一身的快活劲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因由,也让贝特曼无从责备,只是这让他感到困惑异常。 “真不明白有哪门子事情让他这么开心。”他对自己说道。 他们到了旅店,在露台上坐下。一个中国男孩给他们端来鸡尾酒。爱德华急于探听芝加哥的新闻,连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一个个问题。他的兴致勃勃发自真心,这不难理解。但奇怪的是,他的兴趣在众多话题上似乎不分主次:打听贝特曼父亲的近况,其热切程度跟探问伊莎贝尔时全无区别。谈到她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尴尬,就好像那是他的妹妹,而不是未婚妻。不等贝特曼分析出爱德华一番述说的确切含义,便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新建的楼房上来了。他决意把话引回伊莎贝尔身上,正在等待机会,只见爱德华亲切地挥了挥手。一个男人沿着露台朝他们走了过来,但贝特曼背对着他,看不见这人是谁。 “来这儿坐吧。”爱德华快活地说。 新来者走到近前。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一条白色的细帆布裤子,一头漂亮的白色鬈发。他瘦长的脸上长着一只大鹰钩鼻子和一张漂亮、富有表情的嘴巴。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他。”爱德华说,嘴角展露出那一成不变的笑容。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以前认识你的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来,亲热有力地握着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及对方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的脸刷地白了,觉得自己两手渐渐变凉。这就是那个伪造票据的人,那个罪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该说些什么,竭力掩饰自己的惊慌失措。阿诺德·杰克逊看着他,两眼频频闪动。 “我敢说你很熟悉我这名字。” 贝特曼不知该说是还是不是,杰克逊和爱德华都觉得他这样子很好笑,这就更让他难堪了。被迫跟岛上这么一个让他避之不及的人见面已经够倒霉的了,更糟的是又发觉自己让人愚弄了。不过,也许他的结论下得太早,因为这时杰克逊马上接了一句: “我了解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姊妹。” 现在贝特曼暗自琢磨,阿诺德·杰克逊会不会以为他不知道那桩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丑闻。这时杰克逊把手放在了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就不坐了,特迪[3],”他说,“我很忙。不过你们两个最好晚上过来吃晚饭。” “那太好了。”爱德华说。 “非常感谢,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冷冷地说,“只是我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很短。你知道,我乘坐的船明天就要起航。若是你能原谅的话,我就不去了。” “呃,别胡说,我要为你来一顿当地的特色晚餐,我妻子是个很棒的厨师。特迪会告诉你怎么走。早点儿来,看看日落,愿意的话也可以在我那儿凑合一晚。” “肯定去,”爱德华说,“晚上一有船来,旅店就吵得要死,我们可以在平房那儿好好聊聊天。” “我不会轻易放你走的,亨特先生,”杰克逊极其热忱地说下去,“我还想听听芝加哥和玛丽的消息呢。” 他点了点头,不等贝特曼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 “我们塔希提这儿不容别人拒绝,”爱德华笑了几声,“再说,你还能享受一顿岛上最好的晚餐。”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厨师是什么意思?我刚好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对一个丈夫来说,那离得有点儿太远了,是吧?”爱德华说,“他也很长时间没见过她了。我想刚才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吧。” 贝特曼沉默了好一会儿,面容凝重,现出条条皱纹。当他抬头看见爱德华那副颇感好笑的样子,一下子气得涨红了脸。 “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卑鄙的流氓。”他说。 “恐怕他的确是。”爱德华笑着说道。 “我不明白一个正派人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 “也许我不是个正派人。” “你经常见他吗,爱德华?” “是的,经常。他收我做他的侄子。” 贝特曼向前探了探身子,用探询的目光盯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可你不知道吗?这儿的人竟然都不知道,他伪造票据,是个被定罪的罪犯?他应该被逐出文明社会。” 爱德华看着他的雪茄升起一枚烟圈,飘入平静、散发着芳香的空气中。 “我想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爱德华终于说道,“我承认,他不能因为对自己的罪过有了悔改,就可以借此让人宽恕。他是个骗子,一个伪君子。这些他摆脱不掉。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比他更易于相处的伙伴。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他教给我的。” “他都教会你什么了?”贝特曼吃惊地叫了起来。 “教会我如何生活。” 贝特曼嘲讽般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个好老师。莫非是因为他的教诲你才丢了赚大钱的机会,如今在小杂货店里站柜台来维持生计?” “他有一种了不起的魅力,”爱德华说,和颜悦色地微笑着,“也许今天晚上你就能明白我这话的意思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跟他一起吃晚饭,放心吧,我是不会去的。谁也别想让我跨进那个人的家门。” “就算为我好,去吧,贝特曼。我们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求你帮这个忙,总不会拒绝我吧?” 爱德华的语气带有某种让贝特曼陌生的东西。那柔和的腔调格外具有说服力。 “你要是这么说,爱德华,那我就一定得去了。”他笑了笑。 贝特曼进而想到,这样一来也可以尽自己所能去了解一下这个阿诺德·杰克逊。他对爱德华有着强势的支配力,这一点是明摆着的,要想与之相争,就必须探明这种力量到底如何构成。越跟爱德华交谈下去,越觉得他身上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化。一种本能让贝特曼觉得自己理应小心前行,他打定主意在看清道路之前绝不泄露此行的真正意旨。他开始东拉西扯,谈起这次旅行的目的、已经达成的结果,谈芝加哥的政治事务,他们都认识的这个或那个朋友,还回忆了他们在大学里的生活。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工作了,五点钟会来接贝特曼,然后两人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句,我原来还以为你住在这家旅店呢。”贝特曼说,跟着爱德华溜达着出了花园,“就我所知,它是这里唯一体面的地方。” “我可没有,”爱德华笑道,“这对我来说太豪华了。我在城外租了间房,又便宜又干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在芝加哥的时候,‘干净’和‘便宜’似乎并不是最先考虑的。” “哼,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快速瞟了他一眼,他脸上的表情莫测高深。 “你什么时候回那儿啊?” “我也经常纳闷呢。”爱德华笑了一下。 这样的回答,这样一种态度,让贝特曼大感错愕。还没来得及寻求解释,只见爱德华朝一个开车路过的混血儿挥了挥手。 “让咱们搭一程,查理。”他说。 他朝贝特曼点一下头便追随而去,那辆车在前方几码远的地方停下。贝特曼一个人留在原地,拼凑着一堆令人费解的疑虑。 爱德华坐一辆母马拉的摇摇晃晃的马车前来接他,两人驾车走上海滨大道。道路两旁是一片片种植园,种着椰树和香草,间或会看见巨大的芒果树,黄色、红色和紫色的果实掩映在浓绿的枝叶间。有时,他们能瞥见那平静、碧蓝的礁湖,中间点缀着几座小岛,经由高高的棕榈树的装扮更显美轮美奂。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位于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路通向那里,因此他们卸下马具,把马拴在一棵树上,马车则停靠在路边。在贝特曼看来,这种做法真是粗枝大叶。他们上坡来到房前,一位高个头、貌美但算不得年轻的当地女人迎上前来,爱德华与她亲切握手,又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来和你们一起用餐,拉维娜。” “好的,”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阿诺德还没回来。” “那我们先下去洗澡。给我们拿两条帕瑞欧来。” 那女人点点头,走进屋子里。 “这人是谁?”贝特曼问。 “呃,是拉维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紧闭嘴唇,什么也没说。片刻后女人拿着一个包出来,交给爱德华。两个男人攀下一条陡峭的小径,走进沙滩上的一片椰树林。他们脱掉衣服,爱德华给他的朋友示范如何把那块称作“帕瑞欧”的红色棉布拧成一条贴身的游泳裤。紧接着他们跳进浅而温暖的大海,顿时水花四溅。爱德华兴致勃勃,又是笑又是喊,还唱起了歌,就像个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从没见过他这么快活。随后他们躺在沙滩上,抽着烟,空气如此清澈,他那种无忧无虑的劲头又如此诱人,着实让贝特曼吃惊。 “看来你觉得这日子很快乐嘛。”他说。 “没错。” 他们听见一阵响动,回头便看见阿诺德·杰克逊朝这边走过来。 “我想还是亲自下来叫你们俩回去,”他说,“洗得还算舒服吧,亨特先生?” “很舒服。”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没再穿那套潇洒的细帆布衣服,只在腰间围了一条帕瑞欧,打着赤脚。他身上让太阳晒得很黑,长而卷曲的白发和苦行僧一般的面孔搭配上当地人的装束,让他看起来十分古怪,但举止中没有丝毫的不自然。 “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现在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去把衣服穿上。”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没有给你的朋友拿条帕瑞欧吗?” “我想他宁可穿衣服吧。”爱德华笑了笑。 “我当然要穿衣服。”贝特曼严肃地回答。他看见爱德华已经束好了缠腰布,站在那儿准备走,而自己这边衬衣还没穿好。 “你不穿鞋不怕硌脚吗?”他问爱德华,“我发现这条小路上石头很多,不太好走。”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围上一条帕瑞欧实在是舒服,”杰克逊说,“如果你打算待在这儿,我就要极力推荐你这样穿。这是我见过最实用的服饰了,既凉快又方便,也很廉价。” 他们走回坡上的房子那儿,杰克逊带他们进了一个大房间,粉白的四壁,开放式天花板,饭桌已经摆好。贝特曼注意到那是为五个人准备的。 “伊娃,过来见见特迪的朋友,再给我们调点儿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引着贝特曼走到长长的矮窗子前面。 “瞧那儿,”他做了一个十分夸张的手势,“仔细瞧瞧。” 下方的一片椰树沿着陡坡一直铺展到礁湖那里,暮色中的礁湖泛起鸽子胸脯一般的色彩,柔和而富于变化。再远处是条港湾,当地人村落的茅屋一簇簇聚集在那儿,朝向礁石的地方有一条独木舟,上面坐着几个钓鱼的当地人,剪影般轮廓鲜明。在更远的地方,能看见广阔而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便是如诗人的想象一般虚幻缥缈、被称作“穆瑞阿”的那座美轮美奂的小岛。眼前的一切都那样可爱动人,竟让贝特曼感到羞愧难当。 “这倒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他最后说了一句。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他前面注视着远处,眼神带着梦幻般的温柔,那张瘦削的面孔严肃有加,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贝特曼瞥了一眼,再次意识到那张脸上强烈的灵性。 “这就是美,”阿诺德·杰克逊喃喃低语,“一个人很少能面对面看见美。好好看看,亨特先生,你现在看到的一切不会再有了,因为这一刻瞬息消逝,但它会成为你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你触到了永恒。” 他的声音低沉而浑厚,似乎在吐露内心最为纯粹的理想观念,贝特曼不得不反复提醒自己,说话的人是个罪犯,是不择手段的骗子。爱德华像是听见了什么动静,立刻转过身去。 “这是我的女儿,亨特先生。”杰克逊说。 贝特曼跟她握了握手。她长着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一双红唇随着笑声不停翕动,皮肤深褐,卷曲的头发波浪一般披散在她肩头,色如炭黑。她只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棉布宽松罩衣,光着两只小脚,头上还戴了一顶白色香花编成的花冠。她实在惹人怜爱,就像一位波利尼西亚的春之女神。 她有些害羞,但不像贝特曼那样——整个场面弄得他万分尴尬。看着这位精灵般的尤物拿起一只调酒器,手法娴熟地调出三杯鸡尾酒,他的心情也没能放松下来。 “给我们调几杯有劲儿的,孩子。”杰克逊说。 她倒上酒,笑盈盈地给三个男人每人递上一杯。贝特曼自认掌握鸡尾酒的调兑之法,尝过这杯也颇为惊讶,发觉口味十分出色。杰克逊见客人无意中流露出赞叹之色,得意地笑了起来。 “不错吧?是我亲自教这孩子的,过去在芝加哥那会儿,我认为城里没有一个酒保能跟我一争高下。我在监狱里无事可做,就琢磨新式鸡尾酒当消遣,不过言归正传,什么酒也敌不过干马提尼。” 贝特曼觉得就像有人在他尺骨的痛点上狠击一掌,他意识到自己的脸先是变红,然后又发白。但不等他说些什么,就见一个当地男孩端来一大碗汤,大家便一齐坐下吃晚饭了。阿诺德·杰克逊被自己的话勾起了一连串回忆,他开始谈起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来,讲述得那么自然,没有任何怨恨,就好像说的是他在一所国外大学的经历一般。他单单冲着贝特曼说,让贝特曼摸不着头脑,继而惶然不安,又看见爱德华一直盯着自己,眼里闪烁着颇感兴趣的光芒。贝特曼一下子涨红了脸,猛然想到杰克逊是在捉弄他,随后又觉得这一切都愚蠢可笑——他也知道自己没理由这样——心里便恼火起来。阿诺德·杰克逊真是厚颜无耻——再没有别的词能形容他了——还有他那种冷漠无情,不管是不是装出来的,简直令人发指。晚餐继续进行,贝特曼被劝着尝了许多大杂烩、生鱼,还有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出于礼仪的驱使他才张口,但惊讶地发现竟很美味。随后发生了一件整个晚上最让贝特曼懊丧的事情。他面前摆着一个小小的花环,为了找话题,他大着胆子谈起它来。 “这是伊娃为你做的花冠,”杰克逊说,“我想她太害羞了,不好意思直接给你。” 贝特曼把它拿在手里,礼貌地对那姑娘说了句感谢的话。 “你要把它戴上。”她说着微微一笑,脸红了起来。 “我?我可不能戴这个。” “这是当地的一种风俗,戴起来很有魅力。”阿诺德·杰克逊说。他面前也摆着一个,拿起戴在头上。爱德华也照做了。 “我想我的穿着跟这个不相配。”贝特曼不安地说。 “你要帕瑞欧吗?”伊娃立刻问,“我这就给你拿一条过来。” “不,谢谢你,我这样就很舒服。” “教给他怎么戴,伊娃。”爱德华说。 这会儿,贝特曼真是恨他这位最好的朋友。伊娃从桌边站起来,笑盈盈地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你戴着很合适啊,”杰克逊夫人说,“是不是挺配的,阿诺德?” “当然了。” 贝特曼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可惜天已经黑了,”伊娃说,“要不我们就能给你们三人拍张合影了。” 贝特曼感谢自己吉星高照。他穿着一件蓝色哔叽外套,又戴着高领——极其雅致,派头十足——要是再加上个可笑的花冠,那样子一定愚蠢透顶。他心里憋着一股火,这辈子从没像现在这样调用如此大的克制力,才能端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他被这个老家伙气得发狂,只见对方坐在桌子上首,半裸着身子,圣人一般的面相,鲜花佩在一绺绺漂亮的白发上。整个处境荒诞至极。 晚餐结束后,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收拾打扫,三个男人坐在阳台上。天气暖洋洋的,空气中散发着一种夜晚才开放的白花的芳香。一轮满月在晴朗的天空中飘移,在宽广的大海上留下一条通道,引向永恒的无疆之国。阿诺德·杰克逊说着话,嗓音深沉,如乐声一般动听。现在他讲起了当地人,以及这块土地上的古老传奇。他讲了有关过去的稀奇古怪的故事,探索未知的危险旅程,爱与死,仇恨与雪耻,还有发现这一座座遥远岛屿的探险家,那些在岛上安家、娶了大族长的女儿为妻的水手,银色海岸上以不同方式谋生的流浪者。贝特曼既懊丧又恼火,一开始紧绷着脸,但很快就被那些故事里的某种魔力吸引住了,坐在那儿听得入了神。浪漫的幻象让庸常的日子黯淡无光。难道他忘了阿诺德·杰克逊巧舌如簧,曾以此迷惑了轻信的公众骗取了大量钱财,还差点让自己的罪行逃脱惩罚?再没人像他这样能言善辩了,也没有人像他这样精于故事的铺垫来营造高潮。他突然站起身来。 “好了,你们两个年轻人好久没见面了,还是让你们自己聊吧。想睡觉的话,特迪会告诉你房间在哪儿。” “哦,不过我没打算在这儿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觉得在这儿更舒服,我们会留意准时叫醒你。” 礼貌地握手之后,阿诺德·杰克逊神情威严地离开了他的客人,就像是一位身着法衣的主教一样。 “如果想回帕皮提的话,我就驾车送你回去。”爱德华说,“不过我劝你还是留下来。一大早走那条路最带劲儿了。” 好几分钟他们谁都没说话。贝特曼不知如何开口说那个话题,一天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更急于谈一谈。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一时没有回答。他懒洋洋地转过身,看着自己的朋友,笑了一下。 “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不回去了。” “我的老天爷,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喊了起来。 “我在这儿很快乐,再回去的话不是太愚蠢了吗?” “这是什么话!你总不能在这儿待一辈子吧。这不是一个人该有的生活,你现在简直就是行尸走肉。唉,爱德华,马上离开这儿吧,趁现在还不晚。我已感觉到有些事情不对劲儿,你被这地方弄昏了头,已经向邪恶的感化力屈服了,但只要横下一条心,摆脱了这种环境,就该感谢诸神保佑了。你会像染了毒瘾的人戒掉了麻醉品一样,到时候就会明白这两年里一直在呼吸有毒的气体。一旦你肺腑里装满祖国清新、纯净的空气,你都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快慰。” 他说得很急,激动的话语一句跟着一句,囫囵儿脱口而出,声音饱含真挚情感。爱德华受到了触动。 “有你这么关心我真是太好了,老朋友。” “明天就跟我走吧,爱德华。你来这地方本身就是个错误。这种生活不适合你。” “你口口声声这种生活那种生活,你知道一个人该怎么充分享受生活?” “怎么不知道?我以为这个问题不会有第二个答案:只能通过履行他的职责,通过努力工作,并尽到他的身份和地位所要求的所有义务。” “那他能得到什么回报呢?” “他的回报是意识到自己达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 “我听着怎么有点儿吓人呢。”爱德华说,借着夜晚的光亮,贝特曼能看出他在笑,“恐怕你觉得我堕落得很。我敢说现在有些事情搁在三年前,我是无法忍受的。” “是你从阿诺德·杰克逊那儿学的?”贝特曼的语气带着轻蔑。 “你不喜欢他?也许不该指望你喜欢他,刚来的时候我也这样,对他抱有偏见。他是个非常特殊的人,你自己也看见了,他对自己坐牢的事实并不隐瞒。我不知道他是否为那些导致他坐牢的罪行感到后悔,我所听到的唯一抱怨就是他出来的时候健康受损了。他似乎全然不知懊悔为何物,完全超乎道德。他接受一切,也同样接受自己。他既慷慨又善良。” “他一直是那样,”贝特曼打断他,“不过是拿别人的钱。” “我发现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凭自己的看法来接受一个人,难道这有什么反常吗?” “其结果就是你分不清孰是孰非了。” “没有,在我心里,是与非还像原来一样清清楚楚,让我有点儿困惑的不过是坏人和好人之间的区别。阿诺德·杰克逊是做好事的坏人,还是做坏事的好人呢?这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过多看重一个人跟另一个人之间的区别了。也许我们中最善良的人都是有罪之人,最坏的人倒是圣人。谁知道呢?” “你永远别想说服我相信白是黑,黑是白。”贝特曼说。 “我肯定是做不到,朋友。” 贝特曼无法理解爱德华既然赞同他的看法,为什么嘴角却闪过一丝微笑。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 “我今天早上看见你的时候,贝特曼,”他随后又说,“好像看见了两年前的自己。同样的衣领,同样的鞋子,同样的蓝色外套,同样干劲十足,也是同样意志坚定。的确,我那时精力充沛。这个地方昏昏欲睡的生活方式让人心痒难忍。我四处转了转,无论到哪儿都能看见发展和创业的机会。这是个发财致富的地方。在我看来,用麻袋把椰子干运到美国榨油简直荒唐,这些事情统统在当地做好,不就划算多了?这里有廉价的劳力,又省了运费,我仿佛已经看见大片的厂房在岛上拔地而起。后来又觉得他们榨取椰子的方法很不得当,便发明了一种机器,能以每小时二百四十个的速度切分果实、舀出果肉。海港也不够大,我又计划加以扩建,然后组建一个工会来购买土地,为临时居留者建造两三家大型旅店,盖些平房。我还制定了改善客轮设施的方案,以便从加利福尼亚州吸引游客。再过二十年,这里便不再是无精打采的半法国化小镇帕皮提,我将看见一座美国化的大城市,到处是十层的高楼和电车、剧场、歌剧院,还有证券交易所和一位市长。” “那就开始干吧,爱德华,”贝特曼嚷道,激动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既有想法又有能力。是啊,你会成为从澳大利亚到美国之间的土地上最富有的人。” 爱德华轻轻一笑。 “我还不想呢。”他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想赚钱,赚一大笔钱,大到好几百万?你知不知道,你可以用它做什么?你知道这些钱能拿来做什么吗?你知道这能让人变得多强大吗?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能做什么吧,为人类事业开辟新渠道,让成千上万人就业。我脑子都快被你那些搬弄出来的幻景搞晕了。” “那就坐下吧,我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道,“那切割椰子的机器将永远不会投入使用,就我而言,帕皮提空闲的街道上也永远不会有电车。” 贝特曼重重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现在的想法是一点一点形成的。我渐渐喜欢上这儿的生活,喜欢这种轻松闲适,还有这里的人,他们的温厚和善,他们幸福的笑脸,让我不禁开始思考。以前我一直没时间思考。我开始读书。” “你总是在读书。” “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为了受教育,为了谈话时把握自己的论点。在这儿我学会为了乐趣而阅读,学会了怎样说话。你知不知道交谈是生命中的一大乐趣?而谈话需要有余暇。一直以来我太忙了,原来的生活中那些看似相当重要的东西逐渐显得琐碎、庸俗。那种你争我夺、埋头苦干到底有什么用呢?现在一想到芝加哥,就看见一座阴沉、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石头建筑——就像一座监狱——还有无休无止的混乱。这样的一味忙碌到底成就了什么?在那儿能充分享受生活吗?难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急匆匆赶去办公室,一连几个小时工作到晚上,然后赶回家吃晚饭,再匆匆忙忙去剧院?我的青春时光就该这样度过吗?青春转瞬即逝啊,贝特曼,等我老了,还有什么指望呢?仍然一大早匆匆走出家门去办公室,持续工作到晚上,然后又匆忙赶回家吃过晚饭再去剧院?要是你能赚大钱的话,这样倒也值得,我说不清,这取决于你的本性。可如果你赚不了钱,还值得这么做吗?我想让我的生活比这更有意义,贝特曼。” “那你认为生活中什么最可贵?” “恐怕你要笑话我了。真,善,美。” “难道你认为在芝加哥得不到这些?” “也许有些人可以,但我不行。”现在是爱德华跳了起来,“跟你说吧,每当我回想起以前过的那种生活,心里就充满了恐惧,”他简直是在喊了,“一想起我逃离的那种危险,就吓得浑身发抖。此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灵魂,直到这儿才找到。如果我现在是个有钱人,就可能已经永远失去它了。” “我不知道你怎么能说这种话,”贝特曼气愤地嚷道,“这个问题我们以前经常讨论。” “是的,我知道,但那讨论的效果就如同跟聋哑人谈论和声一样。我永远也不会回芝加哥的,贝特曼。” “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阳台边上,俯下身,抬起头,专注地凝视梦幻般的蓝色夜空。当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时,脸上带着一丝微笑。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过于完美了,我仰慕她胜过我认识的任何女性。她头脑聪颖,心地与外表一样美丽,我敬重她的活力和她的抱负,她生来便是为了成就大业。我完全配不上她。” “她不这么认为。” “但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告给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叫道,“我是最不可能干这件事的。” 爱德华背对着明亮的月光,无法看清他的脸。难道他又在笑吗? “你别想对她隐瞒任何事情,贝特曼。凭她那机灵的头脑,用不了五分钟就能把你摸个一清二楚,你最好直接把事情和盘托出。”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当然,我会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忐忑不安地说,“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 “告诉她我还没混出样儿来。告诉她我不仅贫穷,甚至还安于受穷。告诉她我因为游手好闲、工作疏忽被解雇了。把你今晚的所见所闻,还有我跟你说的话都告诉她。” 有个念头在贝特曼脑中一闪而过,让他猛地站了起来,怀着一种难以控制的惊惶面对着爱德华。 “我的老天爷,你不想跟她结婚了?” 爱德华严肃地看着他。 “我不能请求她放弃婚约。如果她希望我信守誓言,我会尽我所能,去做一个爱她的好丈夫。” “你想让我把这个消息带给她吗,爱德华?唉,我做不到。这太可怕了。她从来没想过你会不跟她结婚。她如此爱你,我怎么能把这种羞辱强加给她?” 爱德华又笑了。 “你自己为什么不跟她结婚呢,贝特曼?你很久以前就爱上她了,而且彼此十分般配。你会让她幸福的。” “别跟我说这些,我忍受不了。” “我退出对你有利,贝特曼。你才是更合适的人选。” 他说话的腔调有些异样,让贝特曼猛地抬起头来,但爱德华一脸严肃,毫无笑意。贝特曼不知该说什么。他心里很乱,不知道爱德华是否怀疑他是带着特殊使命来塔希提岛的。尽管他清楚那种想法很可怕,但仍控制不住心里一阵欣喜。 “要是伊莎贝尔写信终止你们之间的婚约,你会怎么办?”他缓慢地问道。 “我会活下去的。”爱德华说。 贝特曼一阵激动,竟没听清他的回答。 “我倒希望你穿一件惯常的衣服,”他有些恼火地说,“你正在做一个极其重大的决定,这身怪诞装扮让这事儿显得太随随便便了。” “我向你保证,不管是围着帕瑞欧、戴着玫瑰花冠,还是头顶大礼帽、身穿燕尾服,我都能一样保持庄重。” 这时,贝特曼又猛然想起了什么。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吧?我也说不清,不过这或许会对我的将来造成很大影响。你不是为了我而牺牲自己吧?我受不了这个,你知道。” “不,贝特曼,在这儿我已经学会了不做蠢事,也不感情用事。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但我一丁点儿也不希望自己不幸福。” 这回答让贝特曼隐隐感到扫兴,似乎他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人。他应该大大方方把这个高尚的角色扮演下去。 “你的意思是说,你心甘情愿把生命浪费在这儿?这简直就是自杀。我们离开校门时你是那么雄心勃勃,可现在竟满足于做个廉价小店的售货员,一想到这些我就为你难过。” “呃,我也只是临时干一干,积累宝贵的经验。我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帕莫塔斯群岛有座小岛,离这儿大约一千英里,是块环礁湖的陆地。他在那儿种植椰树,并且提出把小岛给我。”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特曼问。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跟我解约的话,我就跟他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惊得如遭雷击,“你不能跟一个混血儿结婚。你总不会疯狂到这种地步吧?” “她是个好姑娘,天性温柔可爱。我想她会让我非常幸福。” “你爱她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后说,“我不像爱伊莎贝尔那样爱她。我崇拜伊莎贝尔,她是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人,我连她的一半都比不上。跟伊娃在一起我没有这种感觉。她像一枝新奇美丽的花朵,要人庇护才能免遭风吹雨打,让我想要保护她——没有人会想要保护伊莎贝尔——我觉得伊娃爱的是我本人,不是我会成为的什么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让她失望。她很适合我。” 贝特曼沉默了。 “明天还得起早呢,”爱德华最后说,“现在我们真得去睡觉了。” 然后贝特曼开口了,声音透露着真切的愁苦。 “我彻底糊涂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来这儿是因为我感觉到有些不对,以为你还没有成就当初立下的目标,失败了,羞于回去,根本没想到会面对这种状况。实在太遗憾了,爱德华,我很失望。我曾希望你干一番伟业,而你以如此可悲的方式浪费自己的才华和青春,浪费你的机会,想一想都让我难以忍受。” “别伤心,老朋友,”爱德华说,“我没有失败。我已经成功了。你都想象不到我多么热切地期待未来的生活,这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重要。等你跟伊莎贝尔结婚后,你会时常想起我来。我要为自己在珊瑚岛上造一座房子,在那儿住下,侍弄我的树,用延续了无数年的古老方式摘果取肉。我要在园子里种满东西,还要捕鱼。那么多事情够我忙的,绝不会让我烦闷。我还会自己写书,还有伊娃、孩子们,我希望。最为重要的,是变化无穷的大海和天空,是黎明的清新、落日的美景,还有瑰丽多姿的夜色。我要在一片荒芜的地方建起一座花园。我必须创造一些东西。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但愿等我成了一个老头子,在回顾往昔时发觉自己的一生幸福、简单而平和。日子虽然普普通通,但我要生活在美之中。你是不是觉得满足于这些太过渺小了?可如果一个人赚到整个世界却输掉了灵魂,那他就没什么收益。我想我赢得了自己的灵魂。” 爱德华引着他走进一个放着两张床的房间,然后一头倒在其中一张上。十分钟后,听着那孩子般平静、均匀的呼吸,贝特曼知道爱德华已经睡熟了。但他却久久不能平静,心里一团乱麻,直到黎明的光线像鬼魂一般无声地溜进房间,他才慢慢睡着。 贝特曼给伊莎贝尔讲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没有丝毫隐瞒,除了他认为会伤害她,或者让自己显得可笑的部分没对她说,比如自己被迫戴上一顶花冠坐着吃晚餐,还有她一旦同意,爱德华就准备跟她舅舅的混血女儿结婚。然而,或许伊莎贝尔的敏锐直觉超乎他的预知,因为在他不停讲述时,她的眼睛渐渐冷漠,嘴唇也绷得更紧。她时不时盯他一眼,要不是贝特曼一门心思在讲故事,她的表情一定会让他大感惊奇。 “那个女孩长什么样?”他讲完了,她问道,“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她跟我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这问题让贝特曼十分意外。 “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除了你以外,我从来不去仔细打量别人,也从来不认为有哪个人像你。谁能跟你比呢?” “她漂亮吗?”伊莎贝尔说,他的话让她略微一笑。 “我看算漂亮吧。有些男人会认为她很美,我敢说。” “唉,这倒也无关紧要。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再去谈论她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这时他问道。 伊莎贝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上面仍戴着爱德华给她的订婚戒指。 “我不和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认为这对他是一种激励。我想让自己鼓舞他。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够促使他取得成功,那就是让他想着我爱他。我已经尽我所能,但看来还是没有希望了。如果不承认事实,那只能是我太过软弱。可怜的爱德华,害的不是别人,只害了自己。他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但身上缺少点儿东西,我想他是没骨气。希望他能幸福。” 她从手指上褪下戒指,放在桌子上。贝特曼看着她,心跳快得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简直太好了。” 她笑了笑,站起身,把一只手伸给他。 “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让我怎么才能感谢得过来呢?”她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知道可以信任你。” 他拉起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 “哎,伊莎贝尔,我愿意为你做更多的事情,你知道,只求你允许我爱你,为你效劳。” “你是个坚强的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这给了我一种妙不可言的信任感。” “伊莎贝尔,我爱慕你。” 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灵光一现,突然把她搂在了怀里。而她,毫不反抗,仰起笑脸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想跟你结婚。”他激动地喊道。 “那你究竟为什么不问我呢?”她回答说。 她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可爱的嘴唇等着他去亲吻。他将她揽进怀里,仿佛看见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的工厂规模不断扩大,地位节节攀升,占地达到一百英亩,看见他们出产了上百万台电动机,看见他收集到一大批名画,远远胜过纽约那些人的任何藏品。他将戴上一副角质眼镜,而她则舒舒服服倚靠在他的怀抱中,幸福地叹息一声,想象着她会拥有的精美房子,里面满是古董家具,想到她要筹办的音乐会,想到那些thés dansants[4],以及只有最具修养的人才能参加的晚餐会。贝特曼确实该戴一副角质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息道。 [1]杜巴里夫人是路易十五的情妇,法国大革命时被砍头。 [2]出自英国诗人理查德·洛夫莱斯(Richard Lovelace,1618-1657)的诗《出征致卢卡斯塔》。 [3]爱德华的昵称。 [4]下午茶舞会。 阿赤 船长将手使劲插进一只裤袋。裤袋不是缝在侧面,而是正前面,加上他是个大胖子,因此勉强才从里面掏出一只大银表来。他看了一眼表,又望向西沉的落日。掌舵的那个卡纳卡人朝他瞥了瞥,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落在他们正要靠近的小岛上。一道白色的泡沫标示出礁石所在,他知道那开口足以让船通过,再靠近些应该就能看见了。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日光。礁湖的水很深,可以踏踏实实抛下锚去。他已经望得见椰树林中的那个村子,那儿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一夜也很不错。恰好这时大副走上前来,船长转身来跟他说话。 “我们随身带瓶酒过去,拉上几个女孩跳舞。”他说。 “我怎么没看见那个开口。”大副说。 他是个卡纳卡人,五官端正,轮廓鲜明,皮肤黝黑,长相酷似某位罗马帝国末期的皇帝,只是稍显敦实。 “我敢保证这儿就有个开口,”船长说,拿望远镜眺望着,“我纳闷怎么就找不到呢。派个水手去桅杆上面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船员,向他下了指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桅杆,等着听他汇报。但那人朝下喊话,除了连成一线的泡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人一样,冲着上面破口大骂起来。 “让他待在上面吗?”大副问。 “待在那儿有个鬼用!”船长回答,“那该死的傻瓜连根毛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面,肯定能看见那个开口。”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细长的桅杆。这事儿对一辈子爬惯了椰树的当地人来说轻而易举,他却又肥又重。 “下来,”他喊道,“还不如一条死狗管用。我们只能沿着礁石走,直到找到那个开口。” 这是一艘装有煤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不是逆风,每小时可以开行四到五海里。这艘破烂邋遢的大家伙很早以前漆的是白色,现在早已肮脏不堪,斑驳陆离。船上有股刺鼻的煤油和椰子干味儿,后者是它经常运输的货物。现在他们与礁石的距离已不足百英尺,船长让舵手绕着它一直行驶,直到找到开口。但这样前行了好几英里以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便慢慢掉转船头往回开。礁石外围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如今太阳也要落下去了。船长除了大骂船员愚蠢,也只能听天由命,等明天一早再说。 “把船掉个头,”他说,“我不能在这儿下锚。” 他们才又朝海上开了一点,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船停了。把帆收拢以后,船身开始晃动不止。阿皮亚那边的人说,总有一天这船会翻个底朝天,而船主本人,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号的德裔美国人也说,无论出多少钱都别想让他登上这条船出海。厨子是个中国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一件单薄的白色上衣,过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便走进船舱,发现机师已经坐在那里。机师又瘦又高,脖子干瘪如柴。他穿着蓝工装裤和一件无袖套衫,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都刺满文身。 “真倒霉,只好在外面过夜了。”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话,两人默不作声地吃着晚饭。机舱内点着昏暗的油灯。他们吃过罐头杏肉之后,晚餐便告结束,中国人给他们送上一杯茶。船长点燃一支雪茄,走到上面的甲板。在黑夜的衬托下,眼前那座小岛变成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周遭只剩海浪那永不停歇的拍击声。船长一屁股坐进一把折叠躺椅里,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名船员上来坐成一排。其中一个拿一把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一个人唱了起来。当地人的歌曲用这两种乐器来伴奏,听起来有点儿奇怪。接着,两个人和着歌声开始跳舞。这种野蛮人的舞蹈既粗鲁又原始,手脚动作很快,身体急剧扭动,带有肉欲和色情的意味,而这种色情又并非发自内心。这是兽性之舞,直接、古怪,全无神秘可言,纯粹出乎天然,甚至可以说像孩子般天真无邪。最后他们累了,伸开四肢在甲板上睡了过去,一切都安静了。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爬下扶梯口,走进他的舱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下。夜晚的暑气让他微微有些气喘。 到了第二天早晨,当拂晓的微光悄然掠过宁静的海面,那个头天晚上躲起来的开口便出现在他们位置偏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礁湖。水面平静无波,从珊瑚礁深深的缝隙间,能看到色彩斑斓的小鱼游动。船长泊好船,用过早餐之后来到甲板上。晴朗的天空阳光普照,清晨的空气清冽宜人。这天是星期日,四周一片宁静,仿佛大自然也在歇息。他觉得异常舒心,坐下后望着林木密布的海岸,一阵慵懒漫上心头。他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将手上的雪茄烟头扔进水中。 “我看我得上岸了,”他说,“把小船放下来。” 他笨手笨脚地爬下梯子,让人划着船送进一个小海湾。水边的椰树虽没有排成行,相互间隔也算规整有序,就像一群跳芭蕾舞的老处女,年迈色衰,一身轻浮,惺惺作态,扭捏顾盼一如旧时模样。他慢悠悠穿过一棵棵椰树,走上一条依稀可辨的蜿蜒小径,不久便来到一条宽宽的小溪边,上面立着一座桥,是用单根的椰树干搭成的,总共有十几根,树干首尾相连,连接处由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走在光溜溜的圆形表面上又窄又滑,手也无处可扶,必须脚步稳当,内心坚定。船长犹豫了。他看见对岸的树丛间影影绰绰有座白人的房子,便拿定主意,小心翼翼地走上去,紧盯着自己的两只脚。树干相接的地方高低不平,让他有点儿摇晃。直到走完最后一根树干,两脚终于踏上对岸的坚实土地,他才得以解脱,吐出一口气。刚才只顾应付过桥的难题,竟没注意有人正看着他,所以听见那边的人冲着自己说话,他不禁吃了一惊。 “要是你没走惯这种桥,的确得拿出点儿勇气才行。” 他抬头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面前,显然是从刚才他见过的那座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那人接着说道,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在等着看你掉下去呢。” “绝对不会。”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以前也掉下去过。还记得一天晚上打猎回来,我就这么掉了下去,连同猎枪一起。现在我都是找个孩子替我背枪。” 这人算不上年轻,下巴上留着一小撮灰白胡子,脸很瘦削。他穿一件汗衫,没有袖子,下身是一条细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的英语带有轻微的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我猜你就住在这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座小平房,往对方示意他的椅子上重重坐下。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杯子,他四下打量着这间屋子,这一看吃惊不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书架占据了四面墙壁,一直顶到天花板,上面塞得满满当当。一台大钢琴上散落着几张乐谱,在另一张大桌子上也凌乱地放着书和杂志。这间屋子让人感到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是个怪人,谁也不了解他。尽管这个瑞典人在岛上待了这么多年,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古怪。 “你弄了一大堆书来这儿。”见尼尔森回来,船长说道。 “书又没什么害处。” “你都读过了?”船长问。 “大部分读过。” “我不时也读点儿东西。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满满一杯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情况。 “我昨晚就到了,但没有找到开口,只得停泊在外面。我从来没走过这条线。有个手下要把一些东西送来这儿。那人叫格雷,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商铺就在前面不远。” “嗯,有不少罐头交给他,他那儿也有些椰子干。他们觉得与其让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上这儿来一趟。我一般都是跑阿皮亚和帕果帕果那条线,但他们那儿正闹天花,一片萧条。”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上雪茄。他平素寡言少语,而尼尔森身上有某种东西让他紧张,一紧张话就多起来。瑞典人那对深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带着颇为玩味的神色。 “你把这个小地方弄得很整洁嘛。” “我尽了最大努力。” “这些树估计收成不错,看着都挺好。椰子干现在正好卖得上价,我以前有片不大的种植园,在乌波卢,可惜后来不得不卖掉了。” 他又四下看一遭,那些书莫测高深,似乎对他充满敌意。 “我估计你在这儿免不了寂寞。”他说。 “我习惯了。已经在这儿待了二十五年了。” 船长再也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只得闷头抽雪茄。尼尔森显然也无意打破沉默,用沉思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客人——他身材高大,超出六英尺,非常魁硕。面孔通红,疙疙瘩瘩,脸颊上布满细细的青紫色脉管网络,五官全都肥得陷进去了。他的眼睛布满血丝,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除了后脑勺上一绺长长的、近乎白色的鬈发以外,他几乎全秃了。饱满泛光的前额,本来会给他一种聪颖智慧的假象,相反却使他显得异常愚钝。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开着,露出肥嘟嘟的前胸,上面覆着一团红色的毛发,下身是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裤子。他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非常难看,挺着个大肚子,两条肥腿向外叉开,四肢已经没了任何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琢磨着这个人年轻时的模样。很难想象这么个庞然大物曾是个到处乱跑的小孩子。船长刚喝完手中的威士忌,尼尔森就把瓶子朝他推过去。 “自己来吧。” 船长一探身,用一只大手抓起瓶子。 “你又是怎么到了这种地方呢?”他说。 “哦,我是因为健康的缘故才来了岛上。我的肺不好,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年了。你看,他们说错了吧。” “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单单在这儿定居呢?”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哦?”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理解不了他的意思。他看着对方,深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讥讽的光芒。或许因为船长已是如此粗俗愚笨的一个人,让他一时起了继续交谈的兴致。 “你过桥的时候忙着保持平衡,什么都没注意到。实际上人们都认为这地方非常漂亮。” “你这座小房子就挺讨人喜欢的。”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它呢,只有一个当地人的小棚子,半球形的屋顶和几根柱子,上面罩着一棵开红花的大树,下面是巴豆树丛,叶子有黄有红,还有金色,在四周围成一道斑驳的篱笆。此外,这里到处都是椰树,像女人一般稀奇古怪,也同样虚荣,站在水边整天看着自己的倒影。那时我还是个年轻人——老天爷,那都是四分之一世纪前了——只想在堕入黑暗之前,好好利用留给我的这点儿时间尽情享受世上美好的一切。我觉得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地方,头一次看见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差一点流出泪。我还不满二十五岁,实在是勉强撑着面子,其实并不想死。而且不知怎么,这地方独特的美让我更能够接受自己的命运。来这儿以后,过去的一切就彻底离我远去了——斯德哥尔摩,还有那儿的大学以及后来的波恩——这一切仿佛是另一个人的生活,此刻我终于达成了那些哲学博士们——我本人也是一位,你知道——翻来覆去所谈论的‘实在’。‘一年。’我对着自己喊叫,‘如果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就要在这儿度过,然后心甘情愿地死去。’ “二十五岁时我们都一样愚蠢、多愁善感,喜欢故弄玄虚,可如果不那样的话,五十岁时也就不会如此明智。 “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妨碍你。” 他那只纤瘦的手朝酒瓶那边挥了挥,船长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你一点儿都不喝嘛。”他说着,伸手又去拿那瓶威士忌。 “我滴酒不沾,”瑞典人笑道,“那些美妙的事物才会使我陶醉,但也许不过是徒增无聊而已。不管怎么说,那种感觉更持久些,后果也更加无害。” “都说现在美国人在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低声笑了笑。 “可惜我很少见到白人,”船长继续说,“也不认为偶尔喝上一口威士忌对我有什么伤害。” 他给自己倒上一点儿,再加些苏打水,啜了一口。 “很快我就发现为何这地方拥有如此超乎自然的魅力了。爱,在此短暂逗留,就像迁徙的鸟偶然落在大洋中的航船上,得以片刻收拢那疲惫的双翅。美的热望散发出一种芳香在这儿回荡,就像五月间在我故乡的草地上绽放的山楂花。在我看来,人们曾经爱过或者蒙受过伤痛的地方,周围总是会留下某种淡然的香气不会完全散去,就好像这些地方获得了某种崇高的含义,神奇而隐秘地影响着那些经过的人。真希望我能表达清楚。”他微微一笑,“即便我说清楚了,你是否能够理解。” 他停顿了一下。 “我觉得这个地方很美,是因为在一段时间里,爱情的欣喜将美赐予此地。”这时他又耸了耸肩膀,“但也许这只是因为年轻人的爱情与适宜的环境结合,取悦了我的审美感知而已。” 就算头脑不比船长愚钝的人,听了尼尔森这番言辞而感到晕头转向,也情有可原,因为他似乎也在微微嘲笑自己所说的话。像是他一时感情冲动说了这些,而他的理智却自觉荒诞无稽。他说过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而一旦感伤之情跟怀疑主义掺和在一起,通常就会惹下大麻烦。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船长,眼中突然有了一丝惘然。 “那个,我一直在想,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 “我可说不上我见过你。”船长应对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你的面容很眼熟,这困惑了我好一会儿了,但仍然弄不清到底是何时何地见过你。”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船长夸张地耸了耸他那厚实的肩膀。 “我第一次来这座岛上,已经是三十年前了。一个人不能指望这么长时间还记得他遇见过的每个人。” 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人有时候会觉得对某个从未去过的地方特别熟悉。我对你就有这种感觉。”他投来一个古怪的微笑,“也许我在某一次往生中认识过你。也许你是古罗马战船上的船长,我曾是一个摇桨的奴隶。你三十年前就来过这儿了?” “不多不少三十年。” “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阿赤的人?” “阿赤?” “我只知道他叫这么个名字,并不认识他,也从来没见过他本人。但我对他的了解比对任何人都更透彻——比如我那几个多年来日日共处的兄弟。他活在我的想象之中,就像保罗·马拉特斯塔[1]或罗密欧一样清晰。不过我敢说你从未读过但丁或莎士比亚吧?” “可以说没读过吧。”船长说。 尼尔森抽着雪茄,向后靠在椅背上,茫然地看着静静飘散在空中的烟圈。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看船长的眼神却很凝重,那肥硕臃肿的特征里带有某种令人厌恶的东西。他对自己的一身肥肉颇为志得意满,真是粗暴无礼。这让尼尔森神经紧张,但眼前这个人与他脑海中的另一个人之间的反差又让人感到愉快。 “阿赤算得上我所见过最标致的人。那时候我跟不少认识他的人聊过,都是白人,他们都有同感。当你第一次见到他,那美貌准会惊得你目瞪口呆。他们叫他‘阿赤[2]’就是看在他有一头赤色的头发上。他的头发留得很长,天生带着波浪卷。那种漂亮的颜色正是拉斐尔前派的一班画家疯狂痴迷的。我不认为他以此沾沾自喜——虽然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他对待自己的外貌一派纯真。他个子很高,六英尺还要高出一两英寸——原来立在这里的一座当地茅舍里,支撑屋顶的中央树干上就刻着他的高度——他好似一位希腊的神,肩膀很宽,肋腹很细,就像阿波罗,同样拥有普拉克西蒂利[3]所赋予的那种柔和与丰满,温雅和娇美,带着神秘感,让人困惑又向往。他的皮肤白得耀眼,缎子一般纤柔,就像属于一个女人。”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皮肤也那么白。”船长说,那对布满血丝的眼睛闪闪发光。 但尼尔森没在意船长的打岔,一心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他的面容也跟身体一样漂亮。他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而有人说他的眼眸是黑的。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和长长的睫毛都是深色的,五官极其匀称,嘴唇就像一道鲜红的伤口。那时他二十岁。” 说到这儿,瑞典人停下来,以营造一种戏剧性的气氛。他抿了一口威士忌。 “他真是美得绝无仅有,从来就没有过比他更美的人,如同野生植物开出美妙的花朵一样不讲道理。他是造物主快乐的意外之作。 “有一天,他就从你们今早停泊的那个海湾上了岸。他是个美国水手,从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溜了出来,说动了某个好脾气的当地人,让他搭乘一艘恰好从阿皮亚开往萨福托的独桅帆船,随后让一条独木舟载到这儿的岸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擅自离开,大概军舰上受约束的日子让他腻烦,也许是他惹了麻烦,也许他骨子里向往南太平洋浪漫的海岛。这地方时不时会抓住一个人的心,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成了一只撞上蜘蛛网的蝇虫。也许是出于他柔和的秉性,加上一座座青山的温柔风姿,还有那蓝色的海洋,夺去了他身上北方人的膂力,正如大利拉夺去了拿撒勒人[4]的力量一般。不管怎么说,他一心想把自己藏起来,而这个僻静的角落就很安全,只要待在这儿静等他的船从萨摩亚开走就是。 “小海湾里有一座当地人的小屋,正在他不知往哪个方向挪动脚步时,一个年轻女孩从里面走了出来,邀请他进屋。当地人的语言他只能听懂一两个单词,而她的英语也是支离破碎。但他非常明白她那微笑的含义,理解她美妙的手势,便随着她进去。他坐在垫子上,她给了他几片菠萝吃。我只能按照传闻来描述阿赤,但我在他初次见到那女孩的三年之后见过她,那时她才十九岁。你都想不到她有多么娇媚,拥有扶桑花一般强烈的魅力和丰饶的姿色,高个子,身段苗条,长着她们民族特有的精巧五官,一对大眼睛像棕榈树下的两潭清水。她的头发乌黑卷曲,在背后披散下来,还戴着一只散发着香气的花环。她的一双手很是小巧可爱,精美得让你心弦一震。那段日子充满欢笑,她的笑容令人欣喜,简直让你膝头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日里成熟的玉米田。上帝啊,我该怎么形容她呢?她美得都不真实了。 “就是这一对年轻人,她十六岁,而他刚满二十,两人彼此一见钟情。这是真正的爱,不是由于同情、共同的利益或心智上的投合而产生的爱,而是纯然、简单的爱。这就是亚当在花园中醒来,看见夏娃用清纯的眼睛凝视他的时候感受到的爱情;这是让野兽以及众神之间相互吸引的爱;这是让世界生出奇迹的爱;这是赋予生命以深远意义的爱。你不知道那位聪明而又玩世不恭的法国公爵说过这样一句话吧——两个相爱的人之间,总有一个去爱,另一个使自己被人来爱。这是严酷的真理,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得不顺从。但偶尔会出现两个人都去爱,同时都让自己被爱的情形。那么,人们就不难想象约书亚向以色列人的上帝祈求时,太阳静止不动的情形了。 “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每当想到这两个人,年轻、姣好、简简单单,想到他们的爱情,我就感到一阵痛楚。它撕扯着我的心,一如我在某个夜晚瞩望一轮满月于朗朗晴空照耀在礁湖之上,内心所感受到的撕扯之痛。省察纯然至美,痛苦便时时相伴。 “他们都是孩子:她心地善良,可爱又温柔。我对他虽一无所知,但宁愿认为他应该天真率直。我相信他的灵魂跟他的身体一样端正美好。但我敢说他并不比这个世界尚年轻时,那些用芦苇做笛子、在山涧溪流中沐浴的林中造物更有灵性,你或许能瞥见几头小鹿跟在一头长胡须的半人马后面飞速穿越林间空地。灵魂是个麻烦的所有品,人一旦育发出灵魂,他便失去了伊甸园。 “是的,阿赤来到岛上时,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由白种人带到南太平洋的疫病,三分之一的居民都死了。那女孩也失去了所有近亲,这时寄住在一位远房表亲的家里,那家人包括两位枯干的老太婆,腰背佝偻,一脸褶皱,还有两位年轻妇女、一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他在那里待了几天,或许觉得自己离海岸太近,有可能撞见白人,被人发现他的藏身之处。也许是两个恋人无法忍受有别人伴在旁边,夺走他们哪怕片刻快乐共处的时光。一天早晨他们出发了,两人只带了女孩的几样东西,走在椰树下绿草丛生的小路上,最后来到你看见的那条小溪旁。他们必得经过你所经过的那座桥,女孩高兴地笑了起来,因为他胆怯了。她握着他的手,一直走到第一根树干的尽头,这时他丧失了勇气,被迫退了回去,不得不脱掉所有衣服,才敢去冒这个险,她替他把衣服顶在自己的头上。他们在一间空屋子里落了脚。她是否对这茅屋拥有什么权利(这些岛上的土地占有权是个复杂的问题),还是真正的主人在瘟疫中死掉了,我一概不知,不过既然无人置疑此事,他们也就住了下来。他们的家具包括几块睡觉用的草席、一面破镜子和两只饭碗。在这片快乐的土地上,这些足以开始操持家计了。 “人们说幸福的人没有历史,当然,幸福的爱情也是这样。他们整天什么都不做,可日子仍然过得太快。那女孩有个当地人的名字,但阿赤把她唤作萨莉。他很快学会了简单的当地语言,常常一连几个钟头躺在席子上,任她快活地跟他说个不停。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也许由于心智混沌未开。他不停地吸烟,那是她用当地的烟草和露兜树叶为他卷成的。她用灵巧的手指编织草席,他就在一旁看着她。时常有当地人来这儿,说起过去岛上各部族战乱的漫长故事。有时他会去礁石上钓鱼,带回满满一篮子五颜六色的鱼;有时他夜里带着灯笼出门捉龙虾。小屋四周长满大蕉,萨莉将它们烤熟,权作简单的饭食。她知道怎样把椰子做成美味的杂拌,小溪边的面包果树也为他们送上果实。节日之际,他们会宰一只小猪在热石头上烹熟。他们一同在小溪中洗浴,晚上就下到礁湖里,划着独木舟四处游荡一番,小舟装着大大的浮体。幽蓝色的大海,到了日落时一片酒红,有如荷马史诗中希腊的海。礁湖的颜色则变幻无穷,有宝石的海蓝,也有紫晶的水碧和翡翠的鲜绿,沉落的夕阳时而将它幻化成流动的金水,随后,又生出珊瑚红、棕、白、粉、红和紫,各种形状更是妙不可言。这景象简直像是一座神奇的花园,匆匆游动的鱼儿是一只只蝴蝶。这里奇怪地缺乏现实之感,珊瑚礁之间的水潭下面是一层白沙,湖水清澈得令人目眩,正是沐浴的绝好之处。他们一身清爽,快快活活地在薄暮下手牵着手,悠闲地沿着纤草丛生的小径走回小溪,椰树林充斥着鹩哥的喧声。夜晚随即而至,辽阔的天空金光闪耀,比欧洲的天际更为深广,阵阵和风轻轻吹过敞开的小屋,长夜漫漫仍嫌太短。她十六岁,他也不过二十。黎明悄悄踅进小屋的柱梁间,看着一对可爱的孩子在彼此的怀抱中安睡。太阳躲在大蕉树硕大而残破的叶片后面,生怕惊扰他们,可接着又恶作剧般投来一道金光,就像一只波斯猫伸出爪子抚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惺忪睡眼,微笑着迎接新的一天。几星期延长到几个月,一年就这样过去了。看起来,他们彼此仍然爱得——我犹豫是否要说爱得热情洋溢,因为热情之中总是带着忧伤的阴影,带着淡淡的酸楚和痛苦——还是说他们一心一意爱着对方吧,就像第一天他们相遇时那样简单自然,双双都意识到是神明驻留在他们心中。 “如果你开口问,我毫不怀疑他们会认定那段爱情永远不可能终止。我们不也知道爱情的基石就是坚信它自身的永恒吗?然而,也许阿赤的心中已经埋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他自己并不知道,女孩也无从料想,到时候那种子便慢慢成长为厌倦。一天,小湾的当地人告诉他们,海岸的锚地那边停着一艘英国的捕鲸船。 “‘咦,’他说,‘不知道能不能做笔交易,用坚果和大蕉去换一两磅烟草。’ “萨莉那双不知疲倦的手为他卷的露兜树叶烟卷很有劲儿,抽起来也舒服,但他并不满足。猛然间他渴望起真正的烟草来,浓烈、刺鼻、辛辣难闻,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抽上一斗烟了,想到这些他就忍不住流口水。按理说萨莉总该预料到这样做的害处,会想法说服他别去,但她全身心都被爱占据了,从未想过世上还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从她身边夺走。他们一起去山里采了一大篮子野橘,还有些青涩,但一样甘甜多汁。还在屋子四周摘了些大蕉,从树上摘了椰子、面包果和芒果,把这些果实抬到小湾,搬上一条摇摇晃晃的独木舟,阿赤跟那个为他们通报大船消息的当地男孩划起船桨向礁外驶去。 “打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第二天那个男孩一个人回来了,一直哭个不停。他的故事是这样的:他们划了很长时间才抵达那艘船,阿赤朝上面呼叫,一个白人从船舷往下看了一眼,让他们上了船。阿赤把那些水果堆在甲板上,白人开始跟他交谈起来,两人似乎达成了某种协议。有个人去甲板下面拿来烟草,阿赤马上取了一些点燃烟斗,那男孩也效仿他饶有滋味地吞云吐雾的样子。随后他们又跟他说了些什么,他便进了船舱。透过敞开的舱门,男孩好奇地朝里面窥望,看见他们拿出一只酒瓶和几个杯子。阿赤又是喝酒又是抽烟。他们好像问了他什么问题,但他摇摇头,笑了起来。最先跟他说话的那个人也笑了,再一次为阿赤斟满杯子。他们继续说着话,喝着酒,那男孩不一会儿就厌烦了,不再去看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场面,便蜷着身子在甲板上睡着了,直到被人踢了一脚才猛地站起来,发现大船正慢慢驶出礁湖。他看见阿赤坐在桌前,脑袋深深埋在胳膊肘里,睡得正香。他刚想过去叫醒阿赤,就有一只粗糙的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那人眼睛一瞪,说了句他听不懂的话,往旁边一指。他朝阿赤大喊,但马上就被一把揪住,扔下船去。无奈之下,他朝已经漂开的独木舟游了过去,把它推到礁石那边。他爬上小舟,一路抽泣着划回岸边。 “发生的事情显而易见。那艘捕鲸船由于船员溜号或染病而缺少人手,船长在阿赤上船后便请他加入,见他回绝便把他灌醉拐走了。 “萨莉悲恸得不能自已,整整三天号哭不停。当地人想尽办法来安慰她,但无济于事。她不肯吃东西,在精疲力竭之后便陷入一种阴郁的冷漠之中,每天从早到晚待在海湾那儿,看着礁湖,徒劳地盼着阿赤会设法逃脱出来。她一连几个小时坐在白色的沙滩上,泪水顺着脸颊流淌。到了晚上,她拖着疲倦的身子跨过小溪,回到曾尽享幸福的小屋里。在阿赤来到岛上之前跟她同住的那些人希望她能回去,但她不愿意。她相信阿赤一定会回来,她要让他在当初离开的地方找到她。四个月后她产下一个死婴,分娩时前来帮忙的老妪留在小屋里陪她。她生活中所有的欢乐都被夺走了。如果说她的痛苦随着时间推移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也是因为被一种挥之不去的愁思所取代。你都想不到在这些情感强烈却转瞬即逝的当地人里头,会有这样一位久久怀着爱恋的女人。她始终抱定那深深的信念不放,相信阿赤早晚会回来。她守候着他,每当有人穿过那座椰树干搭成的窄桥,她就会望一望,期盼是他终于回来了。” 尼尔森不再说话,轻轻叹息一声。 “最后她怎么样了?”船长问。 尼尔森苦笑了一下。 “哦,三年后她跟另一个白人好上了。” 船长讥讽地冷笑了几声。 “通常他们都是这样的。”他说。 瑞典人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不知道这个粗大臃肿的家伙为何会激起自己如此强烈的恶感。不过此时他浮想联翩,心中竟充满了对过去的回忆,仿佛回到二十五年前第一次登上这座岛,当时厌倦了阿皮亚狂饮、滥赌、声色犬马的日子。身为一介病夫,他勉强让自己接受野心勃勃的事业一败涂地,毅然将扬名立万的希望抛诸一边,但求安然度过短短数月的余生。他寄宿在一个混血商人家里,此人在一个当地人的村庄边上开了一家店铺,就在几英里外的海岸上。某天,他漫无目的地走上椰树林中长满青草的小径,不觉间来到了萨莉住的小屋。这地方是那么美妙,让他心中充满了强烈的欣喜之情,那滋味简直令人痛苦。随后他见到了萨莉。她是他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美丽的造物,美轮美奂的黑眼睛满含忧伤,深深触动了他。卡纳卡人都长得漂亮,他们的民族中美人并不少见。不过那只是外观匀称的动物之美,是空洞的美。而这双悲戚的眼睛幽深而神秘,让人从中体会到求索的心灵遭遇的错综复杂的痛苦。商人把萨莉的故事讲给他听,令他深受感动。 “你觉得他会回来吗?”尼尔森问。 “怕是不会了。你看,那船得过好几年才能给船员结清钱款,到时候他早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敢打赌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给拐走了,一定气得发疯,也毫不会奇怪他想要跟谁干上一架。但他只能咬牙忍受下来,我想,不出一个月,他就会觉得离开那座岛是这辈子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件天大的好事。” 但尼尔森总是忘不掉这个故事。也许是因为他病体虚弱,而阿赤那容光焕发的健康形象引发了他的幻想。他自己长相丑陋,相貌上毫无可取之处,所以十分在意别人的姣好的容貌。他从来没有体验过激情的恋爱,当然也没被人热烈地爱恋过。那两个年轻人相互间的吸引力带给他一种奇妙的喜悦,具有某种不可言喻的“绝对”之美,使他再次来到小溪旁边的小屋。他有语言的天赋,头脑又灵活,也惯于思考,花费大量时间学习当地语言。老习惯促使他开始搜集材料,准备写一篇有关萨摩亚语言的论文。那个跟萨莉同住的老妪邀他进屋里坐一坐。她拿出卡瓦酒给他喝,又请他抽烟,很高兴有人跟她聊天。她说话时,他却一直看着萨莉。她让他想起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普赛克[5]。她的五官线条也是那样高贵纯净,尽管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但容貌依然像个处女。 两人见了两三次面之后,他才引着她开口。那时她只是问他是否在阿皮亚见过一个名叫阿赤的人。阿赤已经失踪两年了,不过显然她仍然想着他。 没过多久尼尔森便发觉自己爱上了她,全凭着意志力的约束他才没每天都往小溪跑。即使没跟萨莉待在一块儿,他的心思也一准留在她那里。起初,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垂死之人,所以只求能看见她,偶尔听她说说话,就会在他心中产生一种美妙的幸福感。他为这纯洁的感情而欣悦,除了期望在这曼妙的美人周围织出一张华丽的幻想之网,他别无所求。意外的是,露天的环境、绝少变化的气温、充分的休养以及简单的饭食,开始给他的健康带来帮助。夜间他的体温不再升到那惊人的高度,他已不再经常咳嗽,体重也有所增加。六个月之间没有咳过一次血,他突然发现自己又有了活下去的可能,经过一番仔细的检查,发觉希望真的降临,只要继续悉心调养就能阻止病情发展。得以再度展望未来使他心情畅快,不禁做出种种筹划。他与激烈的生活显然已经无缘,但住在岛上不成问题。虽然他微薄的收入在别处难以为继,可在这里足够了。他可以种椰树,还可以雇人把书和钢琴运过来,不至于无事可做。然而他敏锐的头脑明察秋毫,这么做不过是掩饰自己难以自拔的欲望而已。 他想要萨莉。他爱的不只是她的美丽,还有他在忍受苦痛之后用双眼窥见她那黯然的灵魂。他要用自己的激情感染她,使她彻底忘掉那些往事。他沉溺在这一时的狂喜中,幻想着自己也会带给她幸福——他原以为自己再也无从体味,如今却这样奇迹般地降临了。 他请她搬来一起住。不出意料,她拒绝了。不过他并不气馁,相信她迟早会让步,不再抗拒他的爱。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那个老妪,结果得知那些邻居早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已热心地劝说萨莉接受他的提议。毕竟,任何一个当地人都乐于给白人当家庭主妇,而且按照岛上的标准,尼尔森也算是个富人。留他寄宿的那个商人也找过她,劝她不要犯傻,这样好的机会碰不到第二回。毕竟过去了那么久,她总不能还指望阿赤会回来。萨莉依然不从,可这让尼尔森的欲望更加强烈,原本纯洁的爱意转变成让人痛苦的激情。他横下一条心,任谁也不能阻挡,搅得萨莉不得安生。他的顽固坚持,加上她周围每一个人的苦口婆心,甚至动怒,终于让她疲惫不堪,最后答应下来。第二天,当他兴高采烈去看望她时,却发现前夜她一把火烧光了跟阿赤住过的那座小屋。那个老妪跑来大骂萨莉,而尼尔森无动于衷。没关系,他们可以在原地重盖一座平房。如果要把钢琴和大量的书籍运过来的话,欧洲式样的房子的确更加方便。 就这样,小小的木屋建了起来,至今他已经住了很多年,萨莉也成了他的妻子。和她一起生活的最初几星期令他狂喜不已,但那之后他并未享受到多少快乐。出于疲惫她的确屈从了他,但屈从的部分却是她最不看重的。她黯然的心灵逃避着他,她根本就不在意他。她仍然爱着阿赤,始终等着他回来。只要获得阿赤的任何线索,尼尔森知道,她会立即抛下他的爱、他的温柔、他的同情、他的慷慨大度,毫不迟疑地离开。她根本不会在乎他的悲伤。极度的痛苦攫住了他,他徒劳地想击破她那顽固的、一直阴沉沉抵抗着他的自我。他的爱变得苦涩。他试图用温柔体贴来融化她的心,但她像以前一样心如磐石;他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但她根本就没注意到。有时他发脾气骂她,她也只是默默饮泣。有时他觉得她不过是个骗子,那黯淡的灵魂只是他自己的想象而已。他无法踏进她内心的圣殿,是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圣殿可言。他的爱成了牢狱,他渴望逃脱出去,只需简单地打开牢门,就能重见天日,可他连这点儿气力都没有。这是一种折磨,最后他变得麻木、绝望,那团火焰终于自行燃尽,当他看见她的目光落在那座窄桥上,也已不再升腾起怒火,只是感到不堪忍受。多年以来他们一直住在一起,维系他们的不过是习惯和方便,回忆起过去自己那份激情他会淡然一笑。她已是一位老妇人,因为岛上的女人老得很快,如果说他已不爱她,那他也是宽容她的。她不去打扰他,而他则满足于自己的钢琴和藏书。 这番沉思让他觉得自己该说点儿什么。 “现在我回过头去看阿赤和萨莉那段短暂热烈的爱情,我想,也许他们应该感谢无情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正处于顶峰时将彼此拆开。他们承受了痛苦,但这痛苦之中包含着美,使其免于遭受爱情真正的悲剧。” “我不懂你到底什么意思。”船长说。 “爱的悲剧不是死亡或者分离。你以为他们两人多久以后才会开始不再在乎对方?哦,你曾经全身心去爱一个女人,她离开你的视线一步都让你无法忍受,可后来意识到就算再也看不见她你也无所谓了,这才真正让人痛心疾首。爱情的悲剧是冷漠。” 不过,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一件让他诧异的事情发生了。尽管他是对着船长说话,但并不是真的在交谈,不过是将他的想法转变成语言说给自己听。他的目光固定在面前这个人身上,却对其视而不见。呈现在他眼前的,不是他所见到的这个人,而是另外一个人的形象,就好像他正在盯着一面让人变得矮墩墩或者极其细长的哈哈镜,但现在恰恰反了过来,在这个又粗又肥、面目丑陋的老家伙身上,他模模糊糊看见一个年轻人的影子。他又快速端详了一番。这个船长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溜达到了这个地方?他的心猛地一颤,让他有点儿喘不过气来。一种荒唐的猜疑把他震住了。他的推测似乎全无可能,不过或许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冷不丁问了一句。 船长的脸皱了起来,他狡猾地嘿嘿一笑。此时的他看起来心存不良,粗俗得可怕。 “已经好长时间没听过这个名字了,我自己都快忘掉了。三十年前,这些岛上的人叫我阿赤。” 他发出一声低沉的暗笑,巨大的身形随之晃动,令人厌恶。尼尔森打了一个寒战。阿赤倒觉得很有趣,泪水涌出他布满血丝的双眼,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尼尔森倒吸了一口气,因为就在这时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她是个当地人,带着点儿居高临下的架势,身形壮实但并不肥胖,皮肤黝黑——当地人随着年龄增长会变黑,头发也白得厉害。她穿一件黑色的长罩衫,薄薄的衣服掩不住她丰满的乳房。那个时刻到来了。 她跟尼尔森说了一些家务事,他也做了回答。他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对她来说是否像他感觉的那样不自然。她朝窗边坐在椅子上的人冷淡地扫了一眼,便走出了房间。那个时刻就这样来了又去。 尼尔森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他感到一阵莫名的惊慌,然后说:“如果你能留下跟我吃顿饭的话,我会十分高兴。家常便饭而已。” “我看算了吧。”阿赤说,“还没找到那个格雷。把东西交给他以后,我就得回去了,明天要返回阿皮亚。” “我叫个孩子给你带路。” “那太好了。” 阿赤颇为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瑞典人叫来一个在种植园里干活的孩子,告诉他船长要去什么地方,那男孩便走上了那座桥。阿赤准备跟上他。 “别掉下去啊。”尼尔森说。 “绝对不会。” 尼尔森望着船长越过桥去,等他消失在椰树林后依然望了一会儿,然后重重地坐回椅子里。难道这就是那个让他无法得到幸福的人?这就是萨莉多年来一直爱着、死心塌地等着的人?这太怪诞离奇了。猛然间一阵狂怒涌了上来,使他几乎本能地一跃而起,把周围的东西统统砸烂。他受骗了。他们互相终于见了面,自己却不知道。他哈哈大笑起来,那是毫无快乐的笑,一直笑得歇斯底里。神明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现在他已经老了。 最后萨莉进来告诉他饭已经备好。他在她面前坐下,强迫自己咽下几口,一边捉摸着如果告诉她方才坐在椅子里的那个肥胖的老家伙就是她依然满怀春情挂记着的恋人,她会怎么说呢?多年前她使他饱受煎熬,令他痛恨,若在当时他一定会很乐意告诉她,阿赤来过又走了。那时他情愿像她伤害自己那样去伤害她,因为他的仇恨就是他的爱。但现在他已经不在乎了。他无精打采地耸了耸肩。 “那个人是谁?”这时她问道。 他没有马上回答。她也老了,不过是个又胖又老的土生女人。他真不明白当初他为什么爱得那么疯狂,将自己灵魂中最宝贵的一切放在她的脚下,她却毫不怜惜。浪费!这是天大的浪费!而现在,他看着她,心里只感到鄙视。他终于耗尽了耐心,回答了她的问题。 “他是一艘纵帆船上的船长,从阿皮亚来的。” “哦。” “他给我捎来老家那边的消息。我大哥病得很厉害,我得回去一趟。” “要去很久吗?” 他又耸了一下肩膀。 [1]意大利里米尼领主之子,因与其长兄乔万尼之妻弗兰切斯卡偷情而双双被杀。见但丁《神曲·地狱篇》。 [2]阿赤原文为“红色”之意。船长要找的人名为格雷,意为“灰色”。 [3]公元前四世纪的希腊雕刻家。 [4]即《圣经》中参孙与大利拉的故事。大力士参孙喜爱大利拉,而大利拉却以爱之名哄骗参孙,诱他说出自身的秘密,最终剥夺了他的神力。 [5]希腊神话中,阿芙洛狄忒嫉妒普赛克容貌美丽,派其子厄洛斯去惩罚她。不料,厄洛斯爱上了普赛克。 池塘 阿皮亚大都会旅店的主人查普林把我介绍给劳森时,我并没怎么注意他。当我们坐在休息厅里喝着早间鸡尾酒时,我正津津有味地听着岛上的传闻。 做东招待我的查普林是个专业的采矿工程师,也许是个性使然,让他定居在一个其职业专长一无所用的地方。但是人们普遍认为查普林是个聪明的采矿工程师。他个头矮小,不胖也不瘦,黑头发,头顶稀疏,开始变白。上唇留着一撮不大整齐的小胡子。他的脸很红,部分是由于日晒,部分是由于烈酒。他只是个名义上的店主。尽管旅店的名字起得富丽堂皇,但毕竟只是座两层的建筑,全由他的妻子,一个年龄四十有五、高个头、瘦巴巴的澳大利亚女人掌管。她总是一副盛气凌人、当家拿主意的架势。她家的小男人性情冲动,常常喝得东倒西歪,对她则怕得要命,刚来岛上的人不用住很久就会听到他们家里的吵闹。为了把他治得服服帖帖,她对他拳打脚踢。最出名的是某次一夜酩酊之后,他被一连二十四小时关在自己的房间,接着有人看见他因为不敢离开那囚牢,只好惨兮兮地从阳台跟下面大街上的人喊话。 查普林算是个人物。他那些丰富多样的人生回忆,不管真实与否,都值得人们听上一听。因此劳森溜达进来的时候,这么一打岔还真让我有点儿心烦。眼下还没到中午,查普林明显已经喝得太多。我看出他早就醉了,毫无热情地对他的再三坚持做出让步,接受他递来的第二杯鸡尾酒。按惯常的礼节我不得不请下一轮酒,足以让他活泛起来,接下来查普林太太也就不会给我什么好脸色看了。 劳森的相貌没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他个头瘦小,长着一张蜡黄的长脸。窄小的下巴显示出脆弱,大鼻子骨骼凸出,两道眉毛又重又黑,一双大眼睛深邃而漂亮。这些特征组合在一起,显得怪模怪样。他活泼爽快,但那快活劲儿并不真诚,不过是表面上的面具,他戴着来蒙蔽世人,令人怀疑面具下隐藏着卑劣的本性。他显然急于展现自己是个“讨人喜欢的人”,对谁都和和气气,十分友善。可不知怎么,我偏偏看他既狡猾又诡诈。他用沙哑刺耳的声音和查普林双双叙说起那些业已成为传奇的宾果赌戏故事,还有在英国人俱乐部度过的一个个饮酒作乐之夜,那些狂饮威士忌的狩猎会。前往悉尼的短途旅行最令他们骄傲,从上岸到开船之间发生的事情,他们全不记得。真是一对嗜酒的猪。尽管两人各自灌下四杯鸡尾酒,早已酩酊大醉,粗俗的查普林跟劳森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劳森虽说已喝醉,无疑仍是位谦谦君子。 最后他从椅子里站起身来,看上去不太稳当。 “嗯,我该往家走了,”他说,“晚饭之前再见。” “太太还好吧?”查普林问。 “好。” 他走了。那单音节的回答带着一种奇怪的口气,让我不禁抬头看了一眼。 “这家伙不错。”查普林无精打采地说。劳森已经出门,走到阳光地里。“为人数一数二,只可惜太贪杯了。” 查普林这番评断倒是不乏幽默。 “一旦喝醉,他就想跟别人干架。” “他经常喝醉吗?” “每个礼拜总有三四天喝得烂醉。是这座岛让他变成了这样,还有埃塞尔。” “埃塞尔是谁?” “他老婆。他娶了一个混血儿,老布列瓦尔德的女儿。他带她从这儿离开,别无他法,但她忍受不了。眼下他们又回来了。说不定哪天他就把自己吊死了——如果没先把自己喝死的话。不错的家伙,就是一喝醉就让人讨厌。” 查普林大声打了个嗝。 “我去莲蓬头下面冲冲脑袋。真不该喝最后那杯鸡尾酒,把人搞垮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看着楼梯犹豫,终于拿定主意要去那个有淋浴的隔间,随后带着反常的严肃神情站了起来。 “跟劳森交往你会有所回报,”他说,“这家伙博览群书,清醒的时候能让你大跌眼镜。脑子也灵光,和他攀谈很有意思。” 如此几番言语,查普林向我道出了整个故事。 我骑马沿着海岸线转了一圈,将近傍晚进门时,劳森又在旅店出现了。他深陷在一张藤椅里,用一双呆滞的眼睛看着我。很明显,他喝了一整个下午,麻木阴沉的脸上挂着愠怒。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片刻,我能看出他并没认出我来。另有两三个人坐在一旁摇着骰子,谁也没有抬头。他这种状态显然稀松平常,吸引不了别人的注意。我坐下,加入了赌局。 “你们这帮爱扎堆的家伙。”劳森突然说。 他从椅子里站起来,蜷曲着腿就摇摇晃晃朝门口走去,那样子说不清是滑稽还是难看。他走以后,我身边的人嘿嘿笑了笑。 “劳森今天的确灌了不少。”他说。 “如果喝点儿酒就那副德行,”另外一个说,“我就干脆戒了,从此滴酒不沾。” 谁会想到这可怜的家伙曾是个自成一体的浪漫人物?谁会想到他的人生包含着理论家所称的、达成悲剧效果所需的诸多可悲而可怖的必要因素呢? 随后的两三天里我再没见到他。 某个晚上,我正坐在旅店二楼的阳台上俯瞰街道,劳森走了过来,往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看起来很清醒,随口打了个招呼,我略显冷淡地应了一声之后,他笑了笑,用抱歉的语气说: “那天我实在醉得昏天黑地。” 我没回答,因为没什么可说的。我远远拿开烟斗,徒然地指望这样做能驱走蚊子,一边看着当地人下班回家。他们走路步子很大,却很慢,小心而端庄,光脚板的柔和拍击声听来很是奇特。他们身材高大,体型优美,黑头发有卷有直,常常用莱檬染成白色,让他们看起来大相径庭。随后是所罗门岛上的一群合同工唱着歌经过这里。他们比萨摩亚人个子矮小,皮肤炭黑,毛茸茸的大脑袋上,头发染成了红色。时而有白人驾着轻便马车经过或进入旅店院子。礁湖里,两三条纵帆船在宁静的水面投下优雅的倒影。 “我不知道在这种地方除了喝个烂醉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我随口问道,不过是没话找话。 “这儿是挺漂亮……” “漂亮”一词绝不足以描述这座岛屿难以想象的景色。我笑了起来,转过头看见他眉头紧皱,神色忧郁,把我吓了一跳。那是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表情,尤其是眼中流露出巨大的悲剧性情感,我怎么也想不到他能够承受。然而,那表情稍纵即逝。他笑了,笑得很单纯,带着天真。微笑改变了他的面容,以至于我最初对他抱有的厌恶之情也动摇了。 “我刚来的那阵子,把这地方走了个遍。”他说。 接着是一阵沉默。 “大约三年前我离开了这里,现在又回来了。”他迟疑着,“我妻子想回来。她是在这儿出生的,你知道吧?” “哦,是啊。” 他再次陷入沉默,又唐突地说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不知为何,他极力显出一副讨我喜欢的样子。他问我是否去过维利马,又开始谈论史蒂文森的书,随即话题转到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依然势头强劲,”他说,“真想念那些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回答说——或许有点漫不经心——我看过,他表现得很高兴。谈起瓦格纳,劳森不是把他当成音乐家,而是当作一个平常人,说从他那里获得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情感满足。 “我觉得真该去一趟拜罗伊特那个地方,”他说,“可惜一直凑不够钱,没那个运气吧。当然,比起考文特花园还是差一些,那儿的灯光华丽,女人都盛装打扮,音乐更不用说。《女武神》的第一幕很不错,是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束部分,简直绝了!” 这会儿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脸上也光彩熠熠,简直跟刚才判若两人。他那蜡黄瘦削的脸颊有了血色,我都忘了他的声音又粗哑又难听。在他的身上,甚至产生了某种吸引人的魅力。 “说实话,我真想今晚就回到伦敦。你知不知道帕玛街餐厅?我以前经常去那儿。皮卡迪利广场的商铺灯火一片,到处是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像流水一样无止无休,站在那儿都能看得出神。我也喜欢斯特兰德街。那首上帝跟查令十字街的诗是怎么写的来着?” 我吃了一惊。 “你是说汤普森写的那首吗?”我问。 我援引了一下。 这般悲伤之时,你已不会更加悲伤, 哭泣吧,那深重的痛苦之上, 照耀着雅各的天梯那繁忙往来的光芒, 横跨在天堂与查令十字街旁。[1] 他微微叹息一声。 “我读过《天堂的猎犬》。那首诗美妙极了。” “这是普遍的看法。”我嘟囔了一句。 “你在这儿遇不到读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是为了出风头。” 他脸上现出一种若有所思的神色,让我明白了他接近我的原因。我成了一种纽带,连接他所抱憾的世界、他再也无从听闻的生活。只因为不久前我还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便对我满心敬畏和羡慕。大概有五分钟他没说话,等他突然开口,那强烈的字眼把我吓了一跳。 “我受够了,”他说,“我真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这儿呢?”我问。 他的脸色阴沉下来。 “我的肺有毛病,英国的冬天我受不了。” 这时又有一个人上了阳台凑过来,劳森便陷入了郁闷的沉默。 “现在该喝上一杯了,”新来的人说,“谁要跟我一起来点儿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刚从一个遥远的世界回来。他站起身。 “我们到下面酒吧去吧。”他说。 他离开之后,我竟对他产生了好感,这可真是意料之外。他让我迷惑,也引起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见到了他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五六年了,结果吃惊地发现她仍然很年轻。他娶她的时候她一定不超过十六岁。她非常漂亮,并不比一个西班牙人的肤色更黑,个子小巧,体态优美,长着纤小的手脚,身形很是轻盈。她的五官很讨人喜欢,而最打动我的是她外表的精致。一般说来混血儿的模样都带有一定的粗劣,总能找到毛糙的地方,不过她却具备了精致的优雅,让人眼前一亮。她很有教养,以至于在这种环境下看见她不禁有些惊愕,你会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帝宫廷里那些让全世界咋舌的绝世美人。虽然她穿的是细棉布罩衣,戴着一顶草帽,却让人联想到优雅的时尚女性。劳森最初见到她时,肯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他从英国来这儿不过是管理一家英国银行在当地的分部,在旱季刚开始时抵达了萨摩亚,找了家旅店要了一个房间住下,不久之后就跟所有人都混熟了。岛上的生活轻松惬意,他很享受在旅店的休息厅里海阔天空地闲聊,在英国人俱乐部里跟一伙人打桌球度过的快乐夜晚。他喜欢礁湖边沿错落延伸的阿皮亚,那一座座店铺和平房,还有当地人的小村。每到周末,他会骑着马去某个种植园主的家,在山上过夜。他以前还从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和休闲。他陶醉于阳光,骑马穿过丛林,丰饶多产的乡野,周遭迷人的美景,一切都让他头晕目眩。有些地方的森林还处于原始状态,奇树盘根错节,灌木繁茂丛生,还有藤蔓营造出的神秘而不安的气氛。 真正让他流连忘返的,是阿皮亚一两英里外的一处池塘。他经常趁着夜色去那里洗澡。从岩石上汩汩流过的一条河汇聚成一汪深潭之后,又漫过一片巨石遍布的浅滩。当地人偶尔来这里洗澡或洗衣服。一棵棵椰树轻浮而优雅,密密麻麻生在岸边,树身裹满各类植物,在绿水中投下倒影。你可能会在德文郡看到这番山间景致,不过又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洋溢着热带独有的富饶、激情、芳香的怠惰气息,仿佛能把心都融化。池塘清冽,水温适宜,经历一日酷热之后,跳进池塘里更加舒爽。在这儿洗浴不仅恢复体力,更能洗涤灵魂。 池塘中一个人也没有,劳森便在那儿消磨了很长时间,一会儿懒懒地漂浮在水面上,一会儿又在夕阳下把自己晾干,享受着孤独和那份友善的寂静。此时他不再为伦敦,也不再为他放弃的生活而懊悔,因为眼下的生活似乎既圆满又精致。 就是在这儿,他第一次见到了埃塞尔。 那天他一直忙到很晚,以便写完信件赶上次日每月一班的邮轮。傍晚骑马来到池塘时,天色已经转暗。他拴上马,溜达到岸边,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他走过去时她只四下扫了一眼,便悄无声息地滑入水中,就像一位水仙女受了凡人的惊吓而突然消失。他觉得又惊讶又好笑,纳闷她到底藏到哪里去了。他顺流而下,随即看见她坐在一块岩石上,全无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他用萨摩亚语大声打了个招呼。 “塔罗发。” 她应答了,突然笑了笑,钻入水中。她游得很轻松,头发在身后漂散开来。他看着她穿过水塘,爬上岸。像所有当地人一样,她洗澡时穿一件宽松的长罩衫,湿透的衣服紧贴着她纤小的身体。她甩了甩头发,兀自站在那里,简直像是水中或树林里的野性生灵。这时他看出她是个混血儿,便朝她游了过去,上岸后用英文跟她说话。 “你游得挺晚嘛。” 她把头发往后一甩,在肩头披散成华丽的波浪。 “我喜欢一个人游泳。”她说。 “我也是。” 她哈哈笑了起来,带着当地人的天真直率。她钻进一件干爽的长罩衫里,褪下湿衣服,一步从里面跨了出来,拧干衣服。犹豫使她停顿了一下,随后她就溜达着离开了。夜幕突然降临。 劳森回到旅店,跟那些掷骰子赢酒喝的人描述她的样貌,很快就弄清了她是谁。她的父亲是挪威人,名叫布列瓦尔德,人们经常看见他在大都会旅店的酒吧里喝兑了水的朗姆酒。他是个小老头,四十年前在帆船上当船员时来到这片岛上,如今像一棵经年古树一般疙里疙瘩。他当过铁匠、商人、种植园主,一度相当富裕,但被九十年代一场强大的飓风给毁了,目前他经营着一个不大的椰子种植园聊以为生。他娶过四个当地人妻子,会用沙哑的嗓子嘿嘿笑着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不过有的已经死了,有的去了外面的世界,唯一留在家里的便是埃塞尔。 “她是个漂亮妞儿,”“莫阿纳号”的押运员纳尔逊说,“我朝她抛过一两次媚眼,不过没什么作用。” “布列瓦尔德不傻,小家伙,”另一个叫米勒的人说道,“他想要找个能让他舒舒服服度过余生的女婿。” 劳森很反感他们用这种口吻谈论那女孩。他提起了那艘即将起航的邮船,转移他们的话题。第二天晚上,他又去了池塘。埃塞尔已在那儿了。神秘的落日,幽深宁静的池水,还有那柔韧优雅的椰树,这一切都增添了她的美,为那份美赋予了魔力,使其更加深奥,激起他内心一种莫名的情感。不知为何,这一次他突发奇想不去跟她说话。她也没注意他,甚至都没朝他那边瞥一眼,独自在绿色的池塘四处游着。她潜入水中,又上岸歇息,旁若无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成了隐身人。零星的几行尚未遗忘的诗句浮出脑海,又模糊地回想起学生时代无所用心学下的几句希腊文。当她换下湿衣服,穿上干爽的罩衫漫步走开时,他在她待过的地方发现了一朵鲜红的木槿花。她头上戴着这朵花来这里洗澡,下水时摘下,忘了或是没打算再戴上它。他把花捧在手里,怀着奇特的感情端详着,本能地想留在身边,但如此多愁善感让他感到恼火,便把花扔掉了。看着它顺流而下,他心里不禁感到一阵痛楚。 他很好奇是怎样一种不可思议的天性促使她在不太可能有人的时候去那片隐蔽的池塘。岛屿上的当地人都很喜欢水,每天都会找地方洗澡,往往一天一次,有时也洗上两次,但都成群结伴,欢笑嬉闹,全家人一起出动。经常会看见一群女孩子在溪流的浅滩上戏水,阳光透过树枝在她们身上洒下一片斑驳。混血儿也在其中,也许池塘里有什么秘密逆着她的本意将她吸引至此。 现在夜幕低垂,周遭神秘而静寂。他轻轻入水,不弄出一点儿声响,继而懒洋洋地在温暖的黑暗中漂游。水中似乎还留着她纤小身体上的芳香。他在星空下骑马回到城里,心想这下可以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了。 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去池塘,每天晚上都能见到埃塞尔。很快他便消除了她的胆怯。她变得友好,爱开玩笑。他们并排躺在池塘上游的突岩上,俯视湍急的水流。夜色四合,池塘笼罩在神秘的氛围之中。他们的会面难免被别人发觉——在南太平洋,每个人似乎都知道别人的事情——旅店里那些人很是无礼地戏弄他。他淡然一笑,随他们去说。那些下流的暗示实在不值得争辩,他的感情绝对清白,就像诗人喜爱月亮那样爱着埃塞尔。他并没有把她看作一个女人,而是某种世外之物。她是池塘中的精灵。 有一天在旅店,经过酒吧时他看见老布列瓦尔德穿着平常那件寒酸的旧外套站在那里。因为他是埃塞尔的父亲,劳森想跟他说句话,便走了进去,点点头,给自己要了杯喝的,若无其事转向他,邀请老头跟自己喝一杯。他们聊了几分钟当地的事情,劳森不安地意识到这个挪威人在偷偷摸摸用那双蓝眼睛打量自己,那样子令人不快,有点儿巴结奉承的意思,而且,在老人那种同命运抗争遭受挫败的畏葸后面,还残留着一丝凶蛮粗野。劳森想起他曾在一艘纵帆船上当船长从事奴隶买卖,太平洋一带称之为“捕人者”,他前胸上有块大大的疤痕,就是跟所罗门群岛的岛民打斗落下的伤。午餐铃响了。 “那么,我得走了。”劳森说。 “你何不找个时间去我那儿一趟?”布列瓦尔德喘着气说,“地方算不上豪华,但我们会款待周到。你认识埃塞尔。” “我很乐意。” “最好是星期天下午。”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又破又脏,坐落在一片椰子种植园里,离通往维利马的主路有一段距离。房子周围紧挨着一丛丛巨大的大蕉树,那些残枝败叶犹如一个衣衫褴褛的漂亮女人,带有一种悲戚之美。这里到处邋遢不洁,无人照料。几只干瘦的小黑猪,脊背高高拱起,用鼻子到处翻土。咯咯乱叫的鸡吵闹着,在四处散落的垃圾里啄食。三四个当地人在走廊上闲逛。劳森说要找布列瓦尔德,那老头嘶哑的声音便传了过来,他正坐在客厅里,吸着一只古旧的石楠木烟斗。 “坐吧,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说,“埃塞尔在梳妆打扮。” 她走了进来,穿着短衫和裙子,头发梳成欧洲人的样式。褪下了每晚在池塘中的那种野性、羞怯之美,现在的她更显平常,也更易于亲近。她跟劳森握了手,这是他第一次触碰她的手。 “希望你能跟我们一道喝杯茶。”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看着她专门为自己搬弄这套虚礼,觉得有趣的同时,也有些感动。茶点已经在桌上摆好,不一会儿,老布列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便端来一只茶壶。她是个相貌端正的当地人,算不上年轻,只能说几句英语,但始终微笑着。这番下午茶相当隆重,有大量面包、黄油和各种非常甜的糕点,谈话也一板一眼。随后,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静静地走了进来。 “这是埃塞尔的外祖母。”老布列瓦尔德说,大声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她找了一张椅子坐下,姿势很不舒服,看得出来她很少这样坐,坐在地上会更自在些。她默不作声,闪闪发亮的眼睛定在劳森身上。平房后面的厨房里,有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人唱起一首赞美诗。不过,他们唱歌只为了作乐,并非出于虔诚。 劳森走回旅店的时候,内心感到莫名的快乐。他们那种杂乱无章的生活方式触动了他:布列瓦尔德太太温厚的微笑、小个子挪威人奇异的经历,以及老祖母那神秘而闪亮的眼睛,全都不同寻常,令他沉醉。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都更自然,更贴近友善而丰饶的大地。在这一刻,文明使他厌恶,跟这些保留着原始天性的人稍有接触,他便感受到更广阔的自由。 他开始厌烦旅店,于是搬了出去,在一座小平房里安居下来,一人独住。那房子整洁粉白,面临大海,透过窗户能看见那礁湖变幻多彩的景致。他喜欢这座美丽的岛屿。伦敦和英格兰对他来说再无任何意义,他情愿在这块被遗忘的地方度过余生,这里有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有爱情和幸福。他打定主意,无论什么障碍都无法阻止他迎娶埃塞尔。 然而并没有什么障碍。在布列瓦尔德家他总是很受欢迎。老人家讨好他,布列瓦尔德太太也总是笑意盈盈。他大致瞥见过几个与这个家族有关联的当地人。有一次,他看见一个高个头的青年,围着缠腰布,身上刺了文身,头发用莱檬染白,跟布列瓦尔德坐在一起,据说是布列瓦尔德太太的侄子。不过这些人大多数时候都避着他。埃塞尔跟他在一起很是愉快。见面时她眼中的光芒让他心中充满喜悦。她迷人又纯真。他出神地听她讲起过去念的教会学校,还有那些修女。他们去看两周一次的电影,参加随后举行的舞会。乌波卢岛的娱乐很少,所以岛上的人从四面八方赶去舞会,你能在那儿见到各色人等——喜欢独往独来的白人太太小姐,穿着美国服饰扮高雅的混血儿,还有当地人,成群结队穿着长罩衫的黑皮肤女孩,以及还穿不惯细帆布裤子和白色鞋子的年轻人。处处洋溢着活泼欢快的气氛。埃塞尔很高兴让朋友们看到自己有个白人崇拜者伴随左右。有关他有意娶她的流言不胫而走,她的朋友们投来羡慕的目光。一个混血儿能让白人男子娶她,这种事情非同小可。不过,谁也说不准以后会怎么样。劳森银行经理的职位让他成了岛上最受追捧的人物之一。若不是被埃塞尔深深吸引,他早该注意到不少眼睛正好奇地盯着他,还有那些把脑袋贴在一块儿聊闲话的白人女士投来的目光。 之后,正当旅店里的住客喝着临睡前的那杯威士忌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宣布: “嘿,他们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了。” “那他就是个该死的傻瓜。”米勒说。 米勒是个德裔美国人,由原来的“缪勒”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他肥硕、秃顶,浑圆的脸盘刮得干干净净,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十分和善,身上那条细帆布裤子总是整洁白净。他嗜酒贪杯,随时准备好跟“兄弟们”彻夜畅饮,但从来不会喝醉。他为人爽快又友善,也十分精明,什么都干扰不了他的生意。他代表旧金山的一家公司在这片岛上批发货物,印花布、机械等各类物品,他善于交际的品性也是营销手段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问题,”尼尔森说,“应该有人给他点拨一下。” “如果你接受我的建议,就不要干涉跟你无关的事情,”米勒说,“一个人要是打定主意让自己出丑,那任谁也拦不住他。” “我完全赞成找女孩子寻欢作乐,不过要是跟她们结婚——那绝对不行,这一点我可以明言相告。”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他开口说话了。 “我见过很多人都这么干,的确没什么好结果。” “你该跟他谈谈,查普林,”尼尔森说,“你比谁都了解他。”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别掺和。”米勒说。 即便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讨大家喜欢,没人真正愿意去找这个麻烦。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人女士谈过,但她们也只是说上一句“真遗憾”而已。当劳森明确告诉她就要结婚了的时候,看来一切都为时已晚。 第一年里劳森很幸福。他在阿皮亚所处港湾的地角那里买下一座平房,旁边就是一个当地人的村落,坐落在迷人的椰树丛中,面朝湛蓝的太平洋。埃塞尔在小房子里走来走去,很是可爱,就像林中幼小的动物那样轻盈曼妙。那段时间十分快活,随口胡言乱语也会笑成一团。有时候,一两个旅店的住户会来这儿待一个晚上。星期天他们常去某个娶了当地人的种植园主的家,偶尔参加某个在阿皮亚开店的混血商人操办的聚会。那些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桩婚姻让他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员,他们叫他“伯蒂”,用双臂搂他,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着埃塞尔出席这种聚会。她明眸闪烁,笑意盈盈,看得他也身心舒畅。有时,埃塞尔的亲戚会来平房做客,自然是老布列瓦尔德和埃塞尔的母亲,有时她的堂兄弟也来,还有关系模糊、穿着长罩衫的当地妇女和系腰布的男人和孩子,头发染成红色,身上刺了精细的文身。他从银行回来,就会看见他们坐在那儿。 “可别让他们把我们家吃光了。”他笑着说。 “他们都是我的家人。他们求我做什么事情我都不能拒绝。” 他知道如果一个白人娶了当地人或者混血儿的话,必得料到她的亲戚会把他当成一座金矿。他把埃塞尔的脸捧在手里,亲吻她的红唇。他不指望她能明白,要用那份对单身汉绰绰有余的薪水来养妻持家,就必须小心筹划。很快,埃塞尔生下一个儿子。 劳森第一次把孩子抱在怀里时,一阵突如其来的痛楚袭上心头。他没想到会那么黑——毕竟孩子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统,没有任何理由不像一个英国小宝宝。但是,那婴儿蜷缩在他的怀里,皮肤蜡黄,脑袋已然覆着一层黑发,张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完全像当地人的孩子。就因为这桩婚姻,殖民地的白人女士们早就对他不再理睬。单身时常来家里吃饭的朋友,现在遇见时对方都倍感局促,会用过分的热忱来掩盖自身的尴尬。 “劳森太太可好?”他们会说,“你真是个幸运儿。那女孩漂亮极了。” 但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妻子一道遇见他和埃塞尔,他们的妻子屈尊俯就地对埃塞尔点头,他们就会不自在。对此,劳森免不了一番嘲笑。 “他们实在太无趣了,这帮家伙全这样。”他说,“不请我去参加那些肮脏的聚会也罢,省得妨碍我晚上休息。” 然后,他开始感到烦乱。 黑皮肤小宝宝的脸皱成一团。这就是他的儿子。他想到阿皮亚那些混血孩子,一个个都不太健康,面色蜡黄、苍白,老气横秋。他见到过他们坐船去新西兰上学,要选那种接收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赖皮赖脸又生性胆怯,身上的特征自然地将他们与白人区别开来。他们彼此间说当地话。等他们长大成人,由于当地人的血统而只能拿少量的薪水。女孩倒有可能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就没机会了。他们要么娶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就娶当地人。劳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带着儿子离开这种屈辱的生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返回欧洲。他进屋去看埃塞尔,她正躺在床上,既虚弱又可爱,当地女人围在她的四周,这加强了他的决心。如果把她带到他的“族人”当中,她就更彻底地属于自己了。他是那样热切地爱着她,希望她整个灵魂、整个身体都与他形影相依。他也意识到,在这儿,她深深依附于当地人的生活,总会对他有所保留。 他一声不吭地干了起来,隐隐受到一种保密本能的驱使,写信给一位在阿伯丁船运公司当合伙人的表兄。信里说他的健康状况(这是他来岛上的原因之一)已经大为好转,似乎没有理由不回欧洲去。他请求表兄尽其所能动用关系,为他在迪赛德找份工作,薪水多少都没关系,因为那儿的气候正适合他这种得过肺病的人。邮件从阿伯丁到萨摩亚要走五到六周,而他需要好几次信函往来,所以有足够的时间让埃塞尔做准备,她高兴得像个孩子。他喜欢看她向朋友们吹嘘马上要去英国的事。这算是她向上跨了一个等级,到了那儿就是英国人了。临近出发,她兴奋不已。当那封电报终于到来,通知他在金卡丁顿郡一家银行里获得了一份职,她简直是喜出望外。 漫长的旅程结束之后,他们在一个遍布花岗岩房舍的苏格兰小镇定居下来,劳森意识到返归自己的种族对他来说何等重要。回顾在阿皮亚度过的三年流亡般的时光,眼下这看似唯一正常的生活让他长长舒了一口气。多好啊,又能打高尔夫、钓鱼——正正经经的钓鱼。在太平洋钓鱼实在毫无乐趣,你只要投下渔线,从挤满鱼群的大海里把迟钝的大鱼一条条拉上来就行。每天都能读到刊载新闻的报纸也是乐事一件,还能跟你相同种族的男人女人见面聊上一聊。终于可以吃上未经冷冻的肉,喝上非罐装的牛奶了。比起在太平洋时,现在更能依赖自身的力量,他也很高兴埃塞尔独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结婚两年来,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倾情于她,几乎不忍心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对两个人亲密沟通的需求变得空前热切。奇怪的是,在抵达之初的那阵兴奋之后,她对新生活的兴趣并不如他预料的那样强烈。埃塞尔并未习惯身边的环境,缺乏生气。在晴朗的深秋转为阴暗的冬季时,她开始埋怨天冷。大半个上午她躺在床上,其余时间待在沙发上,偶尔读读小说,更多的时候无所事事。她看上去很憔悴。 “不用担心,亲爱的,”他说,“你很快就会习惯的。等到了夏天,这儿就跟阿皮亚一样热。” 多年来他从未感到如此健康,如此强壮。 她在萨摩亚时收拾家务马马虎虎倒也没什么要紧,在这儿就不太适当了。有人来做客时,他虽不希望家里看上去凌乱,也不过哈哈一笑,揶揄埃塞尔几句,自己动手把东西归置整齐。埃塞尔懒洋洋地看着他。大部分的时间里,她只跟儿子玩耍,用自己国家哄小孩的话跟他交谈。为了让她分心,劳森打起精神跟邻居们交朋友,不时还会参加小型聚会,女士们唱着客厅里播放的情歌,男人们则一言不发,脸上洋溢着温厚的笑容。埃塞尔很害羞,通常远远地坐在一边。有时候,劳森会莫名感到一阵焦虑,接着问她是否快乐。 “是啊,我很快乐。”她回答。 但她的眼神被某种他无法猜透的想法遮蔽着,她好像把自我隐藏了起来,让劳森意识到他并不比第一次见到她在池塘沐浴时更了解她。他隐隐感到不安,觉得她有什么事情瞒着他,而他又深爱着她,这让他饱受折磨。 “你后悔离开阿皮亚了,是吗?”有一次他问她。 “哦,不,我觉得这里很好。” 内心的隐忧使得他开始出言贬低那座海岛和那里的人。她置之一笑,不作回答。少有几次她收到来自萨摩亚的信件包裹,随后的一两天里,她表情僵硬,一脸苍白。 “说什么也别想让我再回那儿,”有一次他说道,“那不是白人待的地方。” 但他越来越意识到,当他不在家时,埃塞尔哭过。在阿皮亚她一直很爱说话,滔滔不绝地聊他们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聊周围远近的琐碎传闻,可现在她渐渐变得沉默了,虽说他拼命努力逗她开心,她却仍然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对往昔生活的回忆正在把她从自己身边拖走,让他疯狂嫉妒起那座海岛、那片大海、那个布列瓦尔德,还有那些光想都觉得可怕的深色皮肤的当地人。她一提起萨摩亚他就觉得尖酸讽刺。在白桦树绽出新叶的晚春时节,一天夜里他打了一轮高尔夫球之后回到家里,发现她没像往常那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前。显然她一直在等他回来。他刚走进房间她便开口了,让他吃惊的是,她说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没法在这儿生活下去。讨厌,我讨厌这儿。” “看在上帝的份上,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他怒气冲冲地说。 她走到他面前,笨拙地用胳膊抱住他的身子,那姿势带有某种粗俗的意味。 “我们离开这儿吧,回萨摩亚去。如果你让我继续留在这儿,我就会死。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猛然间爆发出来,顿时泪流满面。他的怒气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的膝头,跟她解释说他不可能丢下自己的工作,毕竟要靠它来糊口。他在阿皮亚的职位早已被别人填补上,没有任何理由再回那儿去。他使出浑身解数跟她讲明道理,数落那里生活的诸多不便、他们不得不面对的羞辱,以及为他们的儿子招致的痛苦。 “苏格兰这边教育什么的都很不错,学校又好又便宜,他可以念阿伯丁的大学。我要把他培养成真正的苏格兰人。” 他们给他起名叫安德鲁。劳森希望他当一名医生,将来娶一个白种女人。 “身为半个当地人,有什么可羞耻的?”埃塞尔阴沉着脸说。 “当然不,亲爱的。没有什么羞耻。” 她柔嫩的面颊贴着他的脸。她竟然如此虚弱。 “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他说,“只要能让我把心底的话告诉你,我愿意付出世上的一切。” 他寻找她的嘴唇。 夏季到来。高地山谷苍翠而芬芳,山丘上一片鲜艳的石楠花。在这片庇护之地,阳光明媚的日子一个接着一个,从明晃晃的大路走入白桦树的浓荫,令人欣幸不已。埃塞尔不再说起萨摩亚,劳森也不那么紧张了。他认为她已经顺从了周围的环境,觉得他对她的爱那么强烈,让她心里再没有任何渴求的余地。直到某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拦住了他。 “我说,劳森,你太太在我们高地的小溪里洗澡时应该注意分寸。这儿不是太平洋,这你知道。” 劳森很是惊讶,一时没能镇静地加以掩饰。 “我不知道她去洗澡的事。” 医生哈哈一笑。 “很多人都见过她,大家都开始说起这件事。你知道,可不是人人都会挑那个地方洗澡,那是大桥上方的池塘,本就不允许洗澡,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我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那儿的水。” 劳森知道医生说的那个池塘,他立即想到,在某种程度上那里很像埃塞尔在乌波卢每晚习惯去洗澡的池塘。一条明澈的高地小溪流下蜿蜒的水道,在岩石间欢快地溅起水花,随后形成一汪幽深、平滑的水塘,还有一块小小的沙滩。浓密的树林遮盖着它,不是椰树,是山毛榉,阳光间或穿过树叶落在耀眼的水面上。这让他感到震惊。想象中,他看见埃塞尔每天都去那儿,在岸边脱下衣服滑入水中。水很冷,比她深爱的家乡的池塘更冷,顷刻间重新找回了往昔生活的感觉。她仿佛重新变回了溪流中奇异、野性的精灵,一切是那样不可思议,似乎是流水召唤了她。那天下午他沿着小河走去,小心地穿过树林,杂草丛生的小径削弱了他的足音。很快他便来到可以看见池塘的地方,埃塞尔正坐在岸边,望着下面的池水。她一动也不动,仿佛池水对她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纳闷究竟是什么念头在她脑子里徘徊不定。最后她站了起来,有一两分钟她游离于他的凝视之外,随后他又看见了她,穿着长罩衫,赤裸的小脚优美地踏在长满青苔的浅滩。她走到水边,轻轻下到水里,没有溅起一片水花。她悄然四处游着,游动的姿态带着某种超乎凡人的东西。不知为什么,这场景怪异地触动了他,令他驻足等待。她爬出池塘,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起褶的湿衣服紧裹着身体,凸显出她的外形轮廓。接着,她的两手慢慢从胸前拂过,轻轻发出一声兴奋的叹息。随后她消失了。劳森转身走回小镇,心里痛苦难耐,她对他来说仍是个陌生人,自己那渴求的爱注定不会得到满足。 他丝毫没有提及自己的所见,全然不去理会这一事件,只是好奇地看着她,想要看穿她脑中的想法。他加倍对她温柔相待,一心要用炽烈的爱让她忘却灵魂中那种深切的渴望。 某一天,他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她没待在屋子里。 “劳森太太去哪儿了?”他问女仆。 “她去阿伯丁了,先生,还带着小宝宝。”女仆回答说,对他的问话有些吃惊,“她说会坐末班火车回来。” “哦,那好吧。” 他恼火埃塞尔对这次出行只字未提,但并不担心,因为最近她不时去一趟阿伯丁,他也高兴她去逛逛商店,或许还会看场电影。他出门去迎接那趟末班火车,可她却没有回来,这时他才突然害怕起来。他赶回她的卧室,发现梳妆用品已经不在原处。打开衣柜和抽屉,里面已经半空。她出走了。 一阵狂怒攫住了他。当时已经太晚了,无法给阿伯丁打电话询问,但他心里明白自己的询问会得到什么结果。她狡猾地选择他在银行定期做账的日子,让他被工作束缚,没机会跟踪她。他拿起一张报纸,看到第二天一早有一班船开往澳大利亚。现在她一定在前往伦敦的路上,他忍不住发出一阵痛苦的呜咽。 “世上能做的我都为她做了,”他喊道,“她竟狠心这样对我。多残酷啊,残酷得耸人听闻!” 过了凄惨的两天后,他收到她的一封来信,里面是她那女学生般的笔迹。她写什么东西都总是很费劲。 亲爱的伯蒂: 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要回家。 再见。 埃塞尔 她没说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甚至都没求他也一起去。劳森彻底垮了。他查到那艘船第一站停靠的地方,尽管十分清楚她有去无归,却还是发了份电报求她回心转意。他满心焦虑,可怜巴巴地等待着,希望她会写来一个“爱”的字眼,可她甚至都没回复。他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狂暴不安的阶段,一会儿他说服了自己,觉得摆脱了她也好,可过了一会儿,他又想把钱扣下,以此迫使她回来。他孤独而悲惨,既想念他的孩子,也想念她。他知道,再怎么自我欺骗也回避不了一件事,那就是追上她同去。没有她他根本活不下去。他对未来的全部规划如同一座纸牌屋子,如今失去了耐心的他,气汹汹将纸牌扬散开去。他不在乎抛弃掉未来的机会,只要能让埃塞尔回来,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他以最快速度来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要马上离开。经理表示反对,这样说走就走会造成诸多不便。劳森不想听那些道理,决意在下一班船出航之前成为自由人。直到卖掉所有家当登上了那条船,他才稍稍恢复了镇静。到了这地步,跟他有接触的人都觉得他头脑不大清醒。劳森在英国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往阿皮亚发了一封电报给埃塞尔,说他就要跟她会合了。 他在悉尼又发了一封电报,他的船最后在黎明时分穿越阿皮亚的沙洲,他再次见到了散落在海湾的白色房屋,心中升起一种巨大的解脱感。来接他的是医生和一位代理,两人都是他的老相识,他们熟悉的面孔让他感到亲切。三人一起喝了一两杯,就为了叙叙旧,同时也是抚慰他极度焦躁的情绪。他拿不准埃塞尔是否愿意见他。汽船接近码头时,他焦急地扫视着等在那里的一小群人。她没在那儿,他的心往下一沉,但他看见了布列瓦尔德,穿着那件蓝色的旧外套。他的心里又有了暖意。 “埃塞尔在哪儿?”他跳上岸,问道。 “她在平房里,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气馁,但他装出一副快快活活的样子。 “那么,你那儿有我住的房间吗?估计要一两个星期我才能安顿好。” “哦,可以,我能给你腾出个地方来。” 经过海关后他们来到旅店,几个劳森的老友在那里迎候着他。喝了好几轮他才得以离开,朝布列瓦尔德家走去的时候,两人都很高兴。再次见到埃塞尔的喜悦让他忘掉了所有痛苦的念头,他用胳膊紧紧搂住她。他的岳母和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也很高兴。当地人和混血儿们纷纷进门,围坐一旁,笑嘻嘻看着他。布列瓦尔德拿来一瓶威士忌,给每位客人都倒了一点。劳森在膝头抱着他那皮肤黝黑的孩子坐着,他们把孩子的英国衣服全脱了,浑身赤条条的。埃塞尔穿着长罩衫坐在旁边。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归家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旅店,回来时已经快活得过了头,喝得烂醉。埃塞尔和她的母亲知道白人时常要醉一醉,两人好脾气地说笑着扶他上了床。 一两天后他便开始找工作。他很清楚自己不能指望找到他去英国前丢下的那种职位,但以他所受的教育,在一家贸易公司找点事做不成问题。也许这场变故最终不会让他蒙受什么损失。 “毕竟在银行赚不到什么钱,”他说,“还得靠做贸易。” 他希望尽快让自己成为不可缺少的人物,好有人拉他当上合伙人,说不定几年后他就会成为一位富有之人。 “等我安顿好,我们就去找个小房子,”他跟埃塞尔说,“总不能在这儿一直住下去。”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很小,几个人互相挤成一堆,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这里既不安静,也没个人隐私可言。 “哦,不用着急。我们尽管待在这儿,等找到想要的房子再说。” 一星期后,他进入一个名叫贝恩的人开的公司。当他跟埃塞尔说起搬家的事,她却说在孩子降生前不想换地方——她又要生孩子了。劳森试图说服她。 “要是你不喜欢这儿,”她说,“就去住旅店好了。”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 “埃塞尔,你怎么能提这种建议!” 她耸耸肩膀。 “既然我们可以住在这儿,要自己的房子有什么用呢?” 他只得让步。 劳森下班回到平房时,每每会发现那里聚集了一群当地人。他们横躺竖卧、抽烟睡觉,喝着卡瓦酒,滔滔不绝聊个不停。屋子里又脏又乱。他的孩子四处乱爬,跟当地孩子一起玩耍,耳中听到的只有萨摩亚话。他渐渐养成个习惯,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去旅店喝几杯鸡尾酒,有了烈酒垫底,晚上才能面对这群友好的当地人。而且,尽管他比以往更加热切地爱着她,却始终觉得她正从他身边溜走。婴儿出生后他提议他们该去自己的房子住,但埃塞尔拒绝了。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让她对自己人依赖起来,眼下再次回到他们中间,她就更来了劲头,完全以当地人的方式恣意独行。劳森喝得更多了。每到星期六晚上他便去英国人俱乐部,醉得人事不知。 劳森有个坏毛病,一喝醉就爱跟人吵架,有一次他跟贝恩——他的雇主——激烈争论起来,贝恩便把他解雇了,只得另谋他就。他赋闲了两三个星期,这段日子不愿待在平房那儿,所以跑去旅店或英国人俱乐部喝酒消磨时光。米勒,就是那个德裔美国人,纯粹出于怜悯才让他去自己的公司任职。虽说劳森的财务专长自有其价值,但眼下的处境让他很难要求和以前相当的薪水。作为一个生意人,米勒没犹豫便给了他一份工作。埃塞尔和布列瓦尔德责怪他答应这件事,因为混血儿佩德森给得更多。但他十分痛恨听从一个混血儿的指令。埃塞尔向他三番五次地央求,让他突然火冒三丈:“哪怕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为一个黑鬼干活。” “说不定你真得干。”她说。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一终极羞辱。嗜酒之欲渐渐控制了他。他经常喝得烂醉,工作上一团糟。米勒警告过一两次,但劳森不是轻易接受规谏的人。有一天两个人争吵起来,他把帽子往头上一扣便走出门去。现在他的名声已经人尽皆知,再也没有人愿意雇佣他了。有一阵子他闲着无事可做,接着就得了震颤谵妄症[2]。等身体恢复过来,他觉得既丢脸又虚弱,再也无力抗拒一直以来的压力,便去佩德森那儿求他给自己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能有个白人在他的店里干活,劳森的会计技能也可以派上用场。 从那时起他颓废得更快了。白人一个个对他冷眼相待,只是因为轻蔑的怜悯,因为害怕他喝醉时发狂的暴力行径,他们才没有跟他彻底断交。劳森变得非常敏感,总是提防着别人的侮辱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当地人和混血儿之中,但再也没了白人的威望。他嫌恶他们,而他们也痛恨他那种高人一等的态度。既然已经成了当地人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还摆什么架子。布列瓦尔德以前对他谄媚奉承,现在则十分鄙视。埃塞尔算是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家里吵闹不断,颇不光彩,有几次两个男人还大打出手。一旦争吵起来,埃塞尔就站在她父母那边。一家人觉得他喝醉了反倒比清醒好,因为他醉了就往床上一躺,或者直接在地板上沉沉睡去。 随后他便察觉到有件事一直瞒着他。 平时他回平房凑合一顿半当地化的寒酸晚餐时,埃塞尔往往不在家。要是问一句她去哪儿了,布列瓦尔德就会告诉他,她去朋友家消遣了。有一次他随着她来到布列瓦尔德说的那个朋友家,发现她并不在。等她回家后,他问她去了什么地方,她说父亲弄错了,她去了另一个地方。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着最漂亮的衣服,两眼闪闪放光,看上去非常快乐。 “别打算跟我耍花招,我的姑娘,”他说,“不然我就把你身上的每根骨头都敲断。” “你这头喝醉的畜生。”她轻蔑地说。 他知道布列瓦尔德太太和老外祖母正恶狠狠地看着他,他认定布列瓦尔德这些天来一反常态对他和和气气,是因为得意于有了对付自己女婿的鬼主意。他的疑心被激惹起来,幻想着一个个白人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每当他走进旅店的休息厅,里面突然一片肃静,更让他确信这些人正拿他当话题。有件事情正在发生,人人都知道,唯独他一个人蒙在鼓里。他被一阵愤怒的嫉恨攫住了,他相信埃塞尔跟某个白人有了私情,挨着个儿仔细端详他们,但找不出任何线索。他感到孤独无助。由于找不出证据来确定他的猜疑,他便像个狂乱的疯子一样到处乱转,寻找能让他发泄愤怒的对象。最后终于偶然找上了一个,与其他人相比,这人最不该遭受他的暴力之苦。有天下午,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坐在旅店里,查普林走进来在他身旁坐下,或许因为查普林是整个岛上唯一对他稍有同情的人。他们要了喝的,就即将举行的赛事闲聊了几分钟。然后查普林说: “我觉得我们都该舍出点钱置办新衣服了。” 劳森嘿嘿一笑,因为查普林太太掌管着钱袋,要是她想买件衣服应景,自然用不着向丈夫要钱。 “你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试图显出一副友好的样子。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劳森说,两道黑眉毛皱成一团。 “我只是客客气气问候一下而已。” “哼,你还是把那些客气的问候留给自己好了。” 查普林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热带地区的生活、威士忌以及家里的琐屑事情让他的脾气并不比劳森更容易控制。 “听着,哥们儿,你只要待在我的店里,就得有个正人君子的样子,否则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让你躺到大街上去。” 劳森低下头去,阴沉的脸色变得通红。 “我还是把话跟你挑明了吧,你也可以告诉别人,”他说,盛怒之中有些气喘,“如果你们这帮家伙有谁跟我妻子胡搞,最好当心点儿。” “你认为谁会愿意跟你妻子胡搞?” “我没你想的那么愚蠢。别人能看见的,也一样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直截了当警告你,就这些。我可忍受不了偷偷摸摸的鬼把戏,绝对不行。” “喂,我说,你最好赶紧离开这儿,等你清醒了再来。” “我自己想走才走,早一分钟都不行。”劳森说。 这种夸口太不合时宜了,因为多年来当旅店老板的经历让查普林掌握了一种独特的本事,专门对付那些宁可让他们腾地方,而不愿好好相处的绅士。劳森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便发现自己被拎着衣领、抓着胳膊,强行推搡到了大街上。他跌跌撞撞下了台阶,来到炫目的阳光下。 这件事造成的后果是他跟埃塞尔有了第一次粗暴的争吵。羞辱的痛楚让他不愿再回到旅店,那天下午他回家比平时早,见埃塞尔正穿衣服打算出门。通常她穿长罩衫,赤脚,黑头发上戴一朵花。可今天的她穿了白色长丝袜和高跟鞋,正在给一件粉红色的薄纱礼服系扣子,那是她最新的一件衣服。 “把自己打扮得挺俏啊,”他说,“你要去哪儿?” “去克罗斯利家。” “那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到处闲逛。” “又没人请你去。” “我才不在乎呢。我不去的话你也别想去。” “那你先去躺一会儿,我还没准备好。” 她以为他已喝醉,一上床马上就会睡过去。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开始抽烟。她看着他,越发感到不安。等她准备完毕,他也站了起来。这会儿的情况不同往常,平房里一个人都没有。布列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去了阿皮亚。埃塞尔面对着丈夫。 “我才不跟你一起去。你喝醉了。” “胡说,我不去你也别想去。” 她一耸肩膀,打算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讨厌的家伙。”她突然用萨摩亚语嚷了起来。 “你干吗不让我一起去?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别跟我耍花招?” 她握紧拳头打在他的脸上。他一下子失去了自制。他所有的爱、所有的仇恨一齐涌上心头,让他发了狂。 “看我教训你,”他喊道,“我得好好教训教训你。” 一根马鞭恰好在手底下,他一把抓过来抽她。她叫喊起来,叫喊声让他更加疯狂,不停地抽打着,一鞭接着一鞭。她的尖叫声响彻整座房子,他一边抽一边骂。随后,他把她扔到床上,任她躺在那里抽泣,又疼又怕,然后扔掉手上的鞭子冲出门去。埃塞尔听见他已走远,便止住哭泣,小心地环顾四周,爬了起来。她浑身疼痛,但伤得并不重,开始检查衣服损坏没有。当地女人对拳打脚踢并不陌生,这番殴打并没有让她满腔愤怒。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将头发整饬一番,一双眼睛便闪亮起来,里面现出异样的神色。也许这时她比以前更爱他了吧。 不过劳森只顾胡乱往前跑,跌跌撞撞穿过种植园时,已耗尽了气力,虚弱得像个孩子,一头栽倒在一棵大树下。他既痛苦又羞愧,想到埃塞尔,一阵温存的爱意袭上心头,仿佛他全身的骨头都被软化了。一想到过去,想到曾经的种种期望,他就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惊骇不已。他想把她搂进怀里,想马上回到她的身边,因为他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她。他站起来,无奈身子太虚弱,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好容易回到平房,此时她正坐在狭小的卧室里,对着她那面镜子。 “唉,埃塞尔,原谅我吧。我简直羞愧得无地自容。当时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双膝跪在她面前,胆怯地抚摸着她的裙子。 “我竟做出这种事情,光是想想就无法忍受。真是太可怕了。我一定是疯了,世上没有谁能让我像爱你一样去爱,我愿做任何事情来减轻带给你的痛苦。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说句原谅我的话吧。” 她的尖叫声犹在耳畔,撕心裂肺。她默默地看着他。他想拉过她的手,泪水夺眶而出。万分羞愧中,他把自己的脸贴在她的膝头,虚弱的身子随着抽泣而颤抖。一丝极端蔑视的神情浮现在她的脸上。这种当地女人特有的不屑神情,源于对在女人面前卑躬屈膝的男人的鄙视。没骨气的东西!一时间她几乎觉得他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他像一只癞皮狗一样匍匐在她的脚下,结果被她略带轻蔑地踢了一脚。 “滚。”她说,“我恨你。” 他想把她抱住,但被推到了一边。她站了起来,开始脱身上的衣服,踢掉鞋子,褪下脚上的袜子,然后穿上原来那件长罩衫。 “你要去哪儿?” “关你什么事?我去池塘。” “让我也去吧。”他请求着,就像个孩子,“你连这都不肯答应我吗?” 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脸,可怜巴巴地哭了起来。而她,目光严厉而冰冷,迈过他的身边,走了出去。 从那时起她彻底对他鄙视。一大家子仍在小平房里挤成一团,劳森、埃塞尔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布列瓦尔德、他妻子和老祖母,还有那些不断登门造访的说不清关系的亲戚和吃闲饭的人。他们不得不挨肩叠背过日子,劳森变得毫不重要,不受任何人的注意,一早吃完早饭就离开,晚上回来也只是吃顿晚饭。他放弃了抗争,没钱去英国人俱乐部的时候,晚上就跟老布列瓦尔德和当地人打红心牌。没喝醉的时候,他看起来既胆小又无精打采。埃塞尔待他就像一条狗。有时他也会兽性大发,对此她一概屈服忍受,害怕被卷入互相仇恨的风暴。但是,这阵儿一过,他又开始畏缩、哭哭啼啼,让她恨不能吐他一脸唾沫。对于他的暴烈,她已经有所准备,他要是打,她就连抓带咬地反击。这对夫妻打得很凶,他经常占不到什么便宜。很快,整个阿皮亚都知道他们关系恶劣。几乎没人同情劳森,旅店的住客大都奇怪老布列瓦尔德怎么不把他踢出门去。 “布列瓦尔德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其中一个说,“要是哪天他用子弹在劳森的臭皮囊上打个洞,我都不会感到惊讶。” 埃塞尔晚上依然去那片寂静的池塘洗澡。那里似乎对她有一种超乎常情的诱惑力,让你联想到一条获得了灵魂的美人鱼会渴望回到清凉咸涩的海浪里。有时劳森也去。我不知道是什么促使他去池塘,因为看到他出现,埃塞尔显然很生气。也许他希望在那儿重拾初见她时溢满心中的纯粹狂喜,也许,仅仅出于那种他爱她、她不爱他而产生的癫狂,以为顽固地强求就能得到爱。一天他闲逛到那儿,油然而生一种近来罕有的感觉。他忽然感到自己与这个世界和解了。黄昏临近,暮色如同一片纤薄的云彩依附在椰树的叶子上。一阵微风搅扰而过,寂然无声。一弯新月刚好挂在树顶。他朝岸边走去,看见埃塞尔仰面浮在水上,头发朝四周漂散,手里拿着一大朵木槿花。他停下脚步欣赏起来:她就像是奥菲莉亚[3]。 “喂,埃塞尔!”他欣喜地喊了一声。 她惊了一下,红色的花朵落到水里,随波漂去。她的手划了一两下,探到水底后站了起来。 “走开,”她说,“走开!” 他哈哈一笑。 “别只顾自己。这地方容得下我们两个人。” “为什么你不能离我远点儿?我想一个人待着。” “瞧你说的,我也要洗个澡。”他好脾气地答道。 “到桥那边去。我不希望你下来。” “那我要先说声抱歉。”他说,依然微笑着。 他毫不生气,一点儿都没注意到她怒火上涌。他开始脱上衣。 “走开,”她尖叫着,“我不会让你来这儿的。你连这都不肯答应我吗?走开。” “别傻了,亲爱的。” 她弯腰捡起一块尖石头朝他扔了过去。他没来得及躲闪,那石头击中了他的太阳穴。他大叫一声,用手捂住脑袋,拿开一看,手上沾满了鲜血。埃塞尔一动不动站在那儿,气得直喘粗气。他脸色刷白,一言不发地捡起外套走开了。埃塞尔又下到水里,水流带她慢慢漂向浅滩。 那石头留下了一条锯齿状的伤口,一段时间里无论劳森到哪儿,头上都缠着绷带。他为这桩意外编造了一个适当的借口,以便应付旅店那群人的询问,结果根本没机会使用——没人提及这件事。他看见他们暗暗朝他脑袋瞥上两眼,却不发一言。沉默只能意味着他们知道受伤的原因。现在他确信埃塞尔有个情人,他们都知道是谁。但他得不到哪怕一丁点儿的迹象为他引路。他从未见过埃塞尔跟什么人在一起,也没有谁表现出愿意跟她在一起,或者用怪模怪样的态度揶揄他。狂暴的怒火得不到发泄,他只能越喝越凶。在我来岛上不久前,他又一次发作了震颤谵妄症。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的家里遇见埃塞尔的,这人跟他的当地妻子住在离阿皮亚两三英里远的地方。我跟他一起打网球,玩累了之后他提议喝杯茶。我俩走进房里,只见埃塞尔正在乱糟糟的客厅里跟卡斯特太太聊天。 “你好,埃塞尔,”他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不由好奇地打量了一眼,试图看出她到底有什么东西激起劳森那种不顾一切的爱情。可这种事情谁又说得清呢?她的确惹人喜爱,让人联想到红色木槿花,是萨摩亚常见的树篱花卉,优雅、娇柔,激情四溢。尽管当时我已知晓不少有关她的故事,但最让我吃惊的还是她的清新和单纯。她很安静,有些害羞,看不到任何粗鄙、低劣的东西。她不具备混血儿所共有的壮健之气,很难让人相信她会是那个尽人皆知的悍妇。她穿着漂亮的粉红色长裙和高跟鞋,俨然一副欧洲人的模样。这样一位淑女,竟然在当地生活的阴暗背景下才会觉得更加自在。我全然不认为她有多么聪明,如果一个男人跟她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吸引他的那种激情陷于厌倦无聊,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整体印象是,她那难以捕捉的天性就像出现在意识中的一个闪念,语言还来不及捕捉,它便倏忽而逝,其中蕴藏着她独有的魅力。但也许这终究只是离奇的想象,要是对她的事情一无所知,恐怕她在我眼里不过是个漂亮的小混血儿而已,跟别人没什么两样。 她跟我聊起了很多话题,都是跟刚来萨摩亚的人说的套话:谈到旅行,问我在帕帕瑟滑过滑水岩没有,是否打算在当地人的村子里住下。她还跟我谈起了苏格兰,我注意到她似乎很愿意多谈一谈她在那儿住得多么阔绰,并且天真地问我认不认识这个太太那个太太,都是她在北方住的时候结识的。 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米勒走了进来,亲热地跟周围的人一一握手,坐下后用他洪亮而欢快的嗓门要了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他很胖,浑身汗津津的。摘下金丝眼镜擦拭时,你能看到他的眼睛其实很小,全靠大大的圆形眼镜把它们放大得仁慈可亲,一点也不机灵或狡猾。他很会讲故事,人也快活,一进屋就打破了原来的沉闷气氛。不一会儿,那两个女人——埃塞尔和我朋友的妻子就被他的俏皮话逗得笑声连连。他专爱跟女人们厮混,在岛上出了名,你大可见识一番这个满身肥肉、又老又丑的家伙如何保有这等迷人的魅力。他的诙谐幽默与周围人的理解水平相契合,说起话来一副生气勃勃、信誓旦旦的样子,那西方人的口音也为他的叙述增添了某种特别的味道。最后他朝我转过身来。 “好啦,我们要是回去吃晚饭的话,最好现在就得走了。不介意的话,我可以用车捎上你。” 我谢过他,站起身来。他跟其他人握手,走出房间,迈着结实而沉重的步子,爬进了他的车。 “那小女人挺漂亮的,劳森的妻子。”我说。车子一路向前行驶着。 “他那样待她实在太糟糕,经常殴打她。我一听见有男人打女人就火冒三丈。” 我们又开了一会儿,然后他说: “他是个该死的傻瓜才会娶她,这话我当时就说了。要是没娶她,他就攥得住她了。这个孬种。这么说就对了,孬种。” 这一年已快到年底,我离开萨摩亚的日子也越发临近。预订的船一月四日驶往悉尼。圣诞节是在旅店度过的,举办了好几场当地特色的欢庆活动,但看上去不过是迎接新年的预演。惯于在休息室打发时光的那些人决意在新年前夜玩个痛快。一顿热热闹闹的正餐之后,一伙人溜达着来到英国人俱乐部那座简单的木屋,打起了桌球。一时间,说笑声、下注声不绝于耳,有的人球技欠佳,但米勒不在其列,尽管他跟别人一样喝得烂醉,年纪也比他们大不少,但他目力不减,出手稳稳当当,诙谐而文雅地把那些年轻人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样过了一个钟头,我自感疲倦,便走出门去,穿过马路到了海边。那里长着三棵椰树,犹如三位月下少女等待着自己的情人跃出海面。我坐在一棵树下,望着礁湖以及夜空中聚合的点点繁星。 不知道这之前劳森身在何处,不过十点半前后他到了俱乐部,从布满尘土、空无一人的大路上蹒跚而来,心神萎靡倦怠,在去桌球室之前进了酒吧,独自一人喝了杯酒。现在,遇到很多白人聚集一起的时候,他有点儿胆怯加入他们,需要拿烈性的威士忌给自己壮胆。他正端着一杯酒站在那儿,米勒进了门,朝他走了过去,身上只穿着衬衫,球杆还拿在手里。米勒朝侍者瞥了一眼。 “出去,杰克。”他说。 侍者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外套,系了一条红色的缠腰布,一句话没说便溜出了小房间。 “喂,我一直想跟你说几句话,劳森。”美国大汉说。 “嗯,这倒是这该死的岛上少有的几样免费、无偿、白给白送的事情之一。” 米勒把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正了正,用冰冷而决断的目光盯着劳森。 “听着,年轻人,我知道你一直在殴打劳森太太,我不能再容忍下去了。如果你不马上住手的话,我就把你这肮脏小身板上的骨头全都敲断。” 这时劳森才明白他长久以来寻找的到底是什么。他找的人是米勒。看着这人的相貌——肥胖、秃头、光滑的圆脸、双下巴,还有那副金丝边眼镜、那年龄、那叛教牧师一般宽厚而精明的表情,再想到纤弱、纯洁的埃塞尔,让他心里登时充满了恐惧。不管劳森有多少缺点,但绝不是懦夫。他一句话也没说,出手给了米勒一记重击。米勒马上用拿球杆的那只手挡住,随后抡起右手,一拳砸在劳森的耳朵上。劳森比美国人矮了四英寸,体格瘦小,导致他虚弱不堪的不仅是疾病和让人失去活力的热带气候,还有酒。他像根木头一般倒了下去,半昏迷地躺在吧台边上。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 “我估计现在你明白会有什么结果了。这算是给你的警告,你最好记住。” 他拿起球杆回了桌球房。这地方人声嘈杂,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劳森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里面嗡嗡响个不停。随后他悄悄溜出了俱乐部。 我看见有个人穿过马路,只是漆黑夜色中闪过的一块白色斑影,并没看清那人是谁。他低着头来到海边,经过我坐在旁边的那棵树,我才看清那人是劳森。他无疑是喝醉了,所以我没有跟他搭话。他犹豫地又走了两三步,转过身,来到我跟前,弯下腰盯着我的脸。 “我猜就是你。”他说。 他坐下,掏出烟斗。 “俱乐部里实在又热又吵。”我主动地说。 “你为什么坐在这儿?” “我在等待大教堂那边的子夜弥撒。” “你愿意的话,我跟你一起去。” 现在劳森看起来很清醒。我们坐了一会儿,默默抽着烟。礁湖不时有条大鱼掀起浪花,稍远一点儿的礁湖开口处,有一艘灯火闪烁的纵帆船。 “你下周就起航了,对吧?”他说。 “对。” “又能回家了,多带劲啊。不过我是无法承受了,那种寒冷,你知道。” “想来真是奇怪,在英格兰那儿,人们正围着火盆瑟瑟发抖呢。”我说。 周遭一丝风都没有,像是夜晚宜人的气息施的魔法,只穿一件薄衬衫和细帆布外套也不冷。我很喜欢夜色中那优雅的倦怠气息,任自己的肢体尽情舒展开来。 “这种新年之夜可没法让人好好规划未来。”我笑着说。 他没有回答,不知道我的信口之言让他想起了什么,因为他突然开始说起话来,声音很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但口音很有教养。听了好一阵伤耳朵的鼻音和粗俗的语调之后,这声音实在让人感到快慰。 “我把事情全搞砸了。这很明显,对吧?我现在掉到了坑里,没有任何出路。‘黑暗如穿过两极的深井。’[4]”我感到在引用这句诗的时候他笑了笑,“而且,奇怪的是,我看不出哪儿做错了。” 我屏住一口气,因为对我来说没有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袒露自己的灵魂更令人敬畏的了。随后,你明白了就算有人再卑微、再低贱,在他身上仍然保有激发人同情之心的一点闪光。 “要是我能看清一切都是我的过失,下场就不会如此糟糕了。不错,我喝酒,但如果事情没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根本不会沾上。我并不是真喜欢喝酒。我觉得我不该跟埃塞尔结婚。如果只是供养着她,就什么事都没了,但我确实爱她。” 他的声音支支吾吾。 “她不是坏人,你知道,她真的不坏,只能说该着倒霉。我们本来会非常幸福的。当初她逃走的时候,我就应该让她走,可我做不到这一点——我那会儿死心塌地爱着她,再说还有孩子。” “你爱孩子吗?”我问。 “以前我爱。孩子有两个,你知道。但现在他们对我来说没那么重要了。在哪儿你都会把他们看成这里的当地人。我还得用萨摩亚语跟他们说话。” “重新开始的话,对你来说太晚了吗?你不能鼓起勇气离开这个地方?” “我没有气力。我累垮了。” “你还爱你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这两句话,声音里带着某种憎恶,“到现在我都还没弄清楚呢。我彻底完了。” 大教堂的钟声敲响了。 “如果你真想参加午夜弥撒的话,那就一起去好了。”我说。 “走吧。” 我们站起身沿着大路走去。大教堂整体皆白,正面朝向大海,不无辉煌之气。旁边的基督教礼拜堂看上去则像是几座会议厅。路上有两三辆汽车,很多轻便马车,马车全都靠墙立着。人们从岛上各处赶来参加礼拜,从敞开的大门能看见里面已经挤满了人。高高的圣坛上灯火通明,下面只有少数白人,很多混血儿,而绝大多数都是当地人。男人都穿着长裤,因为教会认定缠腰布有失体面。我们在后面靠近敞开的大门那里找到座位坐下。很快,顺着劳森的目光,我看见埃塞尔跟着一帮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全都打扮得有模有样,男人戴了高高的硬领,穿着光闪闪的皮靴,女人头顶硕大而华丽的帽子。埃塞尔走过通道时朝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弥撒开始了。 礼拜结束后劳森和我在一旁站了一会儿,望着涌出的人流,这时他伸出手来。 “晚安,”他说,“希望你归程一路愉快。” “哦,不过我走之前还会见到你的。” 他嘿嘿一笑。 “问题在于你要见到喝醉的我,还是清醒时的我。” 他转身离开了。我的记忆中留下了那对大大的眼睛,在浓重的眉毛下闪着狂放的光芒,让人心里咯噔一下。我不觉得困倦,心想不管怎样还是去俱乐部待个把小时,然后再回去睡觉。到那儿以后我发现桌球房空空如也,不过休息室里有五六个人围着一张桌子打牌。我进去时,米勒抬头看了一眼。 “坐下玩一把。”他说。 “好的。” 我买了些筹码开始玩牌。这自然是世界上最令人着迷的游戏,我待在这儿的时间延长到了两小时,接着是三小时。那个当地酒吧侍者快活机灵,尽管时间已经很晚,仍不离左右给我们递酒,还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块火腿和一条面包。我们接着玩下去。这伙人大多醉得超过了自己的限度,牌戏玩得热火朝天、不管不顾。我玩得很有节制,不打算赢,也不担心输牌,而且一直颇有兴致地看着米勒。他跟其余的人一杯接一杯喝着,却依然保持冷静,头脑清醒。他的筹码越堆越多,面前摆着一张整洁的小纸片,在上面标记了借给陷入困境的玩家的不同数额。他和颜悦色地对待那几个被他赢了钱的年轻人,滔滔不绝地说着俏皮话和各种趣闻轶事,但从不错过一张牌,从不让任何表情逃过他的注意。最后,黎明悄然爬进窗户,轻轻地,带着几分求恕的羞涩,就好像它不该来这儿似的,天放亮了。 “好了,”米勒说,“我看我们已经以别具一格的方式辞别了旧岁。现在咱们再来一轮累积赌,我就要钻蚊帐了。别忘了我已经五十了,熬不得夜。” 我们站在阳台上,那时的清晨美妙清新,礁湖像一块五彩缤纷的玻璃。有人建议上床睡觉之前下去泡一泡,但谁都不想去礁湖洗澡,那里又黏又滑,踩上去很不保险。米勒的汽车停在门口,他主动提出带我们到池塘去。我们跳上车,沿着冷清的大路前行。到了池塘,那里仿佛尚未破晓,树下的水面处在一片阴影之中,夜色得以静静地蛰伏于此。我们一个个兴高采烈,既没有毛巾也没带别的衣服,出于审慎我开始琢磨要怎么擦干身子。好在谁都没穿太多,大家很快就剥掉了身上的衣服。尼尔森——那个小押运员——第一个脱光了。 “我要下到池底去。”他说。 他钻进水里,一会儿又有一个人也跳了进去,但跳得很浅,早一步就钻出了水面。随后尼尔森也出来了,扑腾着划向岸边。 “快、快拉我出来。”他说。 “怎么了?” 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脸惊恐之色,两个伙伴伸手把他拖了上来。 “我说,下面有个人。” “别犯傻,你喝醉了。” “好吧,要是那儿没有,就算是我发了酒狂。不过我跟你说那下面真有一个人,我都给吓傻了。” 米勒看了他一会儿。这个小个子男人一脸煞白,他确实在打哆嗦。 “过来,卡斯特,”米勒对澳大利亚大个儿说,“我们还是下去看看为好。” “他是直立着的,”尼尔森说,“穿着全套衣服,我看见他了。他还想抓住我呢。” “你住嘴吧,”米勒说,“准备好了吗?” 他们潜入水中,我们在岸上等着,一言不发。那两人在水下待的时间好像比任何人屏息的时间更长。随后,卡斯特上来了,紧接着是米勒,脸红得就像马上要发脾气,身后拖着什么东西。另一个人跳下去给他们帮忙,三个人一起用力,把那东西拖上了岸。这时我们看清那是劳森,外套上捆了一块大石头,绑着他的双脚。 “他倒是精心布设了一番。”米勒说着,一边抹去他那双近视眼里的水。 [1]弗朗西斯·汤普森,(Francis Thompson, 1895-1907), 英国诗人。这首诗摘自他的《天堂与查令十字街之间》。 [2]一种短暂的中毒性意识障碍状态,通常出现在酒精依赖者停用酒类后。表现为意识不清,方向感障碍。 [3]莎士比亚剧作《哈姆雷特》中的人物,纯洁善良,无忧无虑。 [4]出自英国诗人威廉·亨利(William Ernest L. Henley,1849-1903)的诗《不可征服》。 火奴鲁鲁 聪明的旅行者只在想象中旅行。一位法国老者(他是个真正的萨伏依人[1])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做Voyage autour de ma Chambre(《在我的房间中旅行》[2])。我没读过这本书,不知道里头写的什么,但书名激发了我的幻想。以这种方式旅行,我便可以环游整个世界。壁炉台边的一幅圣像会把我带到俄罗斯,那里有幽深的白桦林和带有圆顶的白色教堂。伏尔加河宽广无边,在零落蔓延的小村尽头的酒馆里,大胡子男人们穿着粗羊皮袄坐在那里畅饮。我站在拿破仑初次望见莫斯科的小山岗上,远眺这座广袤之城。那里有比我的众多朋友更为亲近的人:阿辽沙、伏隆斯基……总共十好几人。我的目光又落在一件瓷器上,仿佛闻到了中国那种刺鼻的气息。我被人用轿子抬着,穿过稻田之间狭窄的堤道,抑或绕过绿树遮蔽的山峦。我的轿夫们愉快地闲聊着,在明朗的清晨跋涉前行,时而会听到寺院那低沉的钟声,既遥远又神秘。北京的街巷之间人群混杂,忽而四散开来,为那一行迈着优美步伐的骆驼队让路,它们从蒙古那乱石遍野的沙漠运来的皮革和珍稀药物。在英格兰,在伦敦,冬日的午后自然是乌云低垂,天光惨淡,让人意气消沉。但你尽可举目望向窗外,看那密匝匝的椰树长满珊瑚岛之滨。沙滩一片银白,顶着阳光走在上面的话,那目眩之色让你几乎睁不开眼睛。鹩哥在头顶大事鼓噪,海浪不断拍打着礁石。幻想的旅行真是无与伦比,守在火炉边上就能抵达各地,也不会对现实中的旅行带去任何幻灭。 不过总是有人喜欢往咖啡里放盐,他们说这样会增添香气,别有风味,口感既新奇又令人着迷。与此相仿,有些地方被浪漫的光环围绕,眼见之时,你必然要经历那种不可避免的破灭感,也别有一番情趣。你期待着某件东西十全十美,而实际得到的印象远比美所能赋予的更为复杂。这就像一个伟人的性格弱点让他不那么令人钦佩,但必然会让他更加有趣。 我的火奴鲁鲁之行毫无准备。它远离欧洲大陆,从旧金山到达那里的旅程如此遥远,附着在它名字上的联想又是如此奇特,充满魅力,起初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知道期待的一切是否已在脑海里形成了十分清晰的画面,但眼见的发现还是引发了我偌大的惊喜。这是一座典型的西方城市:棚屋紧贴着石砌的豪华宅邸,破旧的木板房隔壁便是大玻璃窗的时髦店铺。电车在街上隆隆驶过,一辆辆福特、别克、帕卡德牌汽车列在道边。商店里一应俱全,尽是美国文明的必需品。每隔两座房子便有一家银行,五座房子里头便有一家轮船公司代办处。 街上聚集着超乎想象的各色人种。美国人不管天气如何,都会穿着黑色外套和上了浆的高衣领,戴草帽、软帽或圆顶礼帽。卡纳卡人是淡褐色皮肤,头发卷曲,身上只穿衬衫和裤子。混血儿一个个整洁漂亮,系着惹眼的领带,脚蹬漆皮鞋。日本人面带奉承的微笑,修饰得干净得体,穿着白色细帆布衣裤,他们的女人跟在后面,离开一两步远,身着民族服装,背上背着孩子。日本孩子一律穿着颜色鲜艳的外衣,小脑袋剃得精光,看上去像古雅的玩偶娃娃。再就是中国人,男人一个个肥胖阔绰,穿着古里古怪的美国式衣服,女人全都妖娆迷人,黑发梳得紧实利落,好像永远都不会散乱,她们穿白色、浅蓝或黑色的束腰上衣和裤子,看上去异常素净。最后是菲律宾人,男人头戴巨型草帽,女人则穿着袖子蓬大的亮黄色麦斯林纱。 这里是东西方汇合之地,全新的一切与难以估量的古老事物摩肩接踵。即便你没找到期待中的浪漫,也会与某种新奇有趣的东西不期而遇。千奇百怪的人临近而居,语言不同、想法不同、信仰不同的神灵,价值观也不同。只有两种情感为他们所共享,那就是爱与渴望。不知何故,看着他们,你会感到一种非凡的生命力。虽说空气那样轻柔,天空那样蓝,你会感到——我也说不上缘故——火热的激情如跳动的脉搏般在人群中穿过。尽管街角处那位当地警察站在台子上,手执白色警棍指挥交通,一派颐指气使的样子,你难免会觉得这派头只是表面现象,其背后是黑暗和神秘的所在。这想法让你感到一阵激动,心脏猛地一紧,有如夜晚的森林之中,周遭的静谧被一阵低沉、急切的鼓点所惊扰。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此发生。 我如此详论火奴鲁鲁的不协调之处,不过是因为在我看来,这能为我要讲述的故事提供一个出发点。这是一个有关原始迷信的故事,我很惊讶这类东西会在一个文明环境里留存下来,尽管这里也许算不上独具风尚,却也相当发达。我无法弄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会在这儿,比方说,在到处是电话、电车和报纸的地方发生,因为连想一想都觉得十分荒谬。带领我熟悉火奴鲁鲁的朋友身上也有着同样的不协调,从一开始我就感觉到这是此地最为显著的特征。 他是个美国人,名叫温特尔。我带着一封纽约的熟人写的介绍信来找他。温特尔岁数在四十到五十之间,头上黑发稀疏,鬓角已经花白。瘦削的脸上,五官轮廓清晰分明,两眼闪闪发亮,一副大大的角质眼镜显得他腼腆,看起来煞是有趣。他个子相当高,人也很纤瘦,出生在火奴鲁鲁,父亲拥有一家大商店,售卖针织品和时髦人士所需的各色用品,从网球拍到防水油布,一应俱全。这门生意很是兴旺,我自然理解温特尔的老爹见儿子不肯投身其中,宣布要当一名演员时是何等愤怒。我的这位朋友在舞台上度过了二十年,有时在纽约,更多的时间是在路上奔波。他的天资不高,但也不是傻瓜,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情愿回火奴鲁鲁卖吊袜带,也不去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跑龙套。他离开舞台后果然做起生意来。我想,在经历了多年的冒险生涯之后,他完全享受驾驶大轿车、住在靠近高尔夫球场的漂亮房子里的奢侈生活,我敢肯定,因为他多才多艺,操持生意来一定是得心应手。但他无法让自己完全跟艺术断绝联系,既然不能再演戏,那就开始作画。温特尔带我去画室看他的作品。这些画都很不错,不过跟我期待的有所不同。他只画静物,别无其他,画幅都很小,大概只有8英寸×10英寸。画得很精细,还进行了悉心修饰,显然他是个热衷于细节的人。那些水果静物让人联想到基尔兰达约[3]的画。没想到他竟有此等耐心,同时也不由被他娴熟的技巧所打动。我推想,他没能当成演员是因为他苦心求得的本事既不显著也不广博,难以受到观众的青睐。 温特尔以一城之主的口吻夹带着嘲讽向我展示这座城市,十分好笑。他打从心底认为没有哪座美国城市可以与之相比,但也很清楚自己的观点滑稽可笑。他驾车带我参观各类建筑,向我展示有钱人的房子,对我适当的赞美露出得意的神色。 “这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说,“盖房花了十万美元。斯塔布斯是我们这儿最为显赫的家族之一。老斯塔布斯是位传教士,七十多年前就来到了这里。” 他犹豫了一下,大圆眼镜后面那双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 “我们这儿所有显赫的家族都是传教士家族,”他说,“只有你的父亲或祖父使得异教徒们改变了信仰,你在火奴鲁鲁才会有地位。” “真的吗?” “你了解《圣经》吗?” “相当了解。”我回答说。 “其中有一段说:父亲们吃了酸葡萄,孩子们的牙根就发酸。我觉得这话放在火奴鲁鲁就不一样了。父亲们给卡纳卡人带来了基督教,孩子们抢走了他的土地。” “自助者得天助。”我喃喃地说。 “的确如此。这岛上的当地人信奉基督教那会儿,他们拿不出什么东西来献给上帝。‘君王把土地送给传教士以表尊重,而传教士们购置土地,就算在天上积攒财宝了。’[4]这自然是一笔很好的投资。一位传教士发现了这门生意——我觉得称它是生意算不得冒犯——从而变成了一位地产经纪人,不过这是个例外。大多数情况是由他们的儿子照料经营方面的事务。唉,谁要是有个五十年前来这儿传播信仰的父亲,那该多美啊。” 他看了看手表。 “哎呀,表停了。看来这会儿该去喝杯鸡尾酒了。” 我们驶上一条风景漂亮的公路,两边是红色木槿夹围,随后回到了城里。 “你去过联盟酒吧吗?” “还没有。” “我们去那儿。” 我知道那是火奴鲁鲁最出名的地方,进去时心里充满好奇。你必须从国王街穿过一条狭窄的通道才能到那儿,过道上尽是些事务所,酒徒们想必会像去酒吧那样,走进其中一间喝上一杯。酒吧是个正方形的大房间,有三个入口,吧台贯穿左右,对面的两个角落分隔出两个小单间,据传那是为了卡拉卡瓦国王喝酒时不被他的臣民看见。想到这位皮肤深黑的统治者坐在其中一个小间,与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5]对饮,不免令人觉得有趣。这儿有国王的肖像,是幅油画,裱在华丽的金色相框里。也有维多利亚女王的两张版画,墙上还挂着十八世纪的古老线雕画,其中一幅是德·维尔德[6]的戏剧场景画的仿作,天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这儿。此外还有二十年前的《图片报》和《伦敦新闻画报》的圣诞增刊中的油画式石版画。再就是威士忌、杜松子酒、香槟和啤酒的广告,以及几支棒球队和本地乐团的照片。 这个地方似乎不属于外面明媚街巷上的那个现代、嘈杂的世界,而是属于一个将死的世界,还残留着前天的余味。这里的气氛昏沉又隐秘,很适合进行各种阴暗勾当。它让人联想到那个凶残可怖的时代,好勇斗狠的男人豁出性命冒险,暴力行径成了单调生活的点缀。 我进去的时候酒吧里满满当当,一群商人围着吧台谈着什么事,两个卡纳卡人在角落里喝酒,一个店主模样的人正摇着骰子。其他人显然是从海上来的,都是不定期货轮的船长、大副和机师。两个高个子混血儿在吧台后面忙碌着,调配火奴鲁鲁鸡尾酒,是这里的招牌。他们一身白色,体型肥胖,胡子刮得精光,皮肤黝黑,一头浓密的鬈发下面是一对明亮的大眼睛。 温特尔似乎认识这里的一半多人。我们往吧台走去,一个兀自站在那儿的戴眼镜的矮胖男子请他喝一杯酒。 “不,还是我来请你吧,船长。”温特尔说。 他转过来对着我。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巴特勒船长。” 小个子男人跟我握了握手,开始说起话来,不过我的注意力被周围吸引过去,各自要了一杯鸡尾酒后就分开了。再次上车后,温特尔边驾驶边对我说: “真高兴这次偶遇巴特勒,一直想让你见见他。觉得他怎么样?” “几乎没什么印象。”我回答。 “你相不相信超自然现象?” “这我可说不好。”我笑了笑。 “一两年前他遇到一件相当奇怪的事情,应该让他给你讲讲。” “到底是什么事情?” 温特尔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自己也解释不了,”他说,“但事实情况没什么可怀疑的。你对这类事情感兴趣吗?” “哪类事情?” “符咒和魔法之类的。” “我还没见过哪个人对这些不感兴趣呢。” 温特尔停顿了一下。 “我最好还是不要说吧。你该听他亲口讲,也好自己做个判断。今晚你怎么安排?” “我还没做任何安排。” “那好,我尽量跟他碰个头,看看能不能到他船上去。” 温特尔跟我讲了讲他的事情。巴特勒船长一辈子都是在太平洋上度过的。当年他的境况远比现在要好,在一艘客轮上当大副,随后成了船长,定期往返于加利福尼亚海岸一带,不过有一次翻了船,淹死不少乘客。 “因为酒,我猜。”温特尔说。 自然是进行了一番调查,他也因此丢了执照。后来巴特勒船长到处漂泊,在南太平洋流浪了几年,现在掌管着一条小型纵帆船,在火奴鲁鲁和这片群岛的各岛屿之间航行。这船属于一个中国人,船长没执照这件事只不过让他少拿些工资而已。让一个白人来管事总是有好处的。 听了这些故事,我开始绞尽脑汁回忆他的具体模样来。我记得那副圆眼镜和后面那对浑圆的蓝眼睛,整个形象也慢慢重现在我脑海里。他是个小个子,很胖,长着一张满月般的圆脸和肉乎乎的小鼻子。一头浅色的短发,脸色泛红,腮帮子刮得很干净。他的手胖嘟嘟的,骨节处都凹了进去,两条腿又短又粗。看起来生性快活,以往的悲惨经历似乎没留下什么印记。虽然他已经三十四五岁了,看上去却要年轻得多。不过毕竟当时只是稍稍注意了一下,如今知晓了这场显然毁了他一生的灾难后,我对自己承诺下次见到他时要更留心些。观察不同人的情绪反应是件让人上瘾的事情。有些人能够经历惨烈可怖的战斗,直面死亡和难以想象的恐惧,同时保全自己的灵魂完好无损。而另外一些人,连空寂海面上颤抖的月影,或者树丛中的鸟鸣所引发的震动都足以改变他们的整个人生。这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体力强弱、缺乏想象或性格不稳定吗?我说不准。当我幻想着沉船的景象,想到溺水者恐惧的尖叫、随后的质询带来的折磨,以及那些丧亲者的哀痛,想到他在报上读到对自己刻薄的指摘时内心的羞愧和耻辱,我不免震惊地记起巴特勒船长以小男生般不加掩饰的猥亵口吻谈论夏威夷女孩,谈论埃维雷红灯区,谈论他的成功冒险。他不时朗声大笑,别人肯定以为他再也笑不出来了。我还记得他洁白、闪亮的牙齿,是脸面上最好看的部分。他引起我的兴趣了,那副满不在乎的快活样,让人几乎忘记他的过去。我想跟他再见一面,听他亲口说出自己的故事,也为了弄清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温特尔做了必要的安排,晚饭后我们便来到岸边。从船上下来的一条小舟正等着我们。纵帆船停泊在港口的另一边,离防波堤不远。小舟靠了上去,我听见尤克里里琴的声音。我们爬上了梯子。 “我猜他在船舱里。”温特尔说,他在前面引路。 小舱里头脏污龌龊,一张桌子的四周摆着宽阔的长椅,我估计只有没长脑子搭上这种船旅行的乘客才会睡在上面。一盏石油灯发出微暗的光亮。弹尤克里里琴的是一个当地女孩,巴特勒懒洋洋地半躺在椅子上,头倚在她的肩膀上,胳膊搂着她的腰。 “可别让我们打扰了你,船长。”温特尔打趣地说。 “快进来,”巴特勒说,起身跟我们握手,“你们喝点儿什么?” 这是个温暖的夜晚,透过敞开的舱门可以看见依然湛蓝的天空有数不清的星星。巴特勒船长穿一件无袖汗衫,露出肥胖的白胳膊,一条裤子脏得让人难以置信。他光着双脚,鬈发脑袋上戴着一顶破旧、走形的毡帽。 “让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姑娘。她美若天仙,不是吗?” 我们跟这位异常出众的美人握手。她比船长高不少,甚至连上一代传教士为规范礼仪而强加给当地人的长罩衫也无法掩盖她的形体美。不难猜想岁月会将肥胖的重负加在她身上,但眼下的她既优雅又机灵。那褐色的皮肤呈现精美的半透明状,一双眼睛美轮美奂。一头黑发又浓又密,盘成一根粗粗的辫子。笑着打招呼的样子迷人而自然,还露出一口小巧、整齐、洁白的牙齿。她的确是个勾魂摄魄的尤物,不难看出船长已疯狂地爱上了她。他一刻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目光,总是想触摸她。这很容易理解,但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女孩显然也爱着他。她眼里闪烁的光彩明白无误,微微张开的嘴唇就像发出渴望的叹息。这份刺激撩人心弦,连我都能感同身受。面对两个相爱的人,我一个陌生人来掺和什么呢?真后悔让温特尔把我带来这儿。在我看来,这昏暗的小小舱房仿佛变了个样,为这段极端恋情提供了适当而贴切的背景。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火奴鲁鲁港口的那艘纵帆船,尽管舟楫拥塞,但在浩瀚的星空下依然显得遗世独立。我肆意想象着情侣们深夜一道出海穿越空寂的太平洋,涉足一座座丘陵起伏的绿色海岛。一阵浪漫的微风轻轻吹在我的脸颊上。 然而巴特勒是世界上最不可能跟浪漫联系在一起的人,在他身上很难发现任何焕发爱情的东西。穿着现在这身衣服,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显矮胖,圆眼镜衬得那张圆脸像个古板的胖娃娃,让人联想到沦落潦倒的助理牧师。他的话掺杂着古怪的美式用语,而我又毫无信心在重述时能保持原有的生动逼真,因此稍后会用自己的话把他告诉我的事情讲出来。此外他在每个句子里都要加上点咒骂的词语,温和的话里也是如此,而且言辞尽管只会让拘守礼仪的人感到刺耳,但变成铅字还是显得低俗。他是个爱说笑的人,也许这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他一次次的风流韵事,因为女人大多轻浮愚蠢,男人若是对她们一本正经,只会令其厌烦。而让人发笑的滑稽小丑却使她们难以抗拒。女人的幽默感着实粗劣,为了那个坐在自己帽子上的红鼻子喜剧演员,以弗所的狄安娜随时准备把自己的审慎态度抛到九霄云外。我意识到巴特勒船长自有其魅力。要不是知道那场沉船悲剧,我会以为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任何烦恼。 我们的东道主在我们进门时按了铃,这时一个中国厨子走了进来,端来几只杯子和几瓶苏打水。威士忌和船长的空杯子已经摆在桌上了。见到那个中国厨子着实让我吓了一跳,因为他的的确确是我见过最丑陋的人。他很矮,又很粗壮,腿瘸得厉害,穿着汗衫和一条已经肮脏不堪的白色裤子,一撮鬃毛般的灰发上扣着一顶旧粗呢猎帽。中国人戴这种帽子本来就怪模怪样,在他头上就更让人无法忍受。他的脸又宽又方,很平,像被一记重拳揍成了这样,上面到处是天花留下的深坑。而最令人反感的是那异常显眼的兔唇,由于一直没做过手术,开裂的上唇朝鼻子翻去,裂口处露出一颗巨大的黄牙,实在太恐怖了。他嘴角叼着一截烟头走进来的姿态和表情,不知为何看起来像一个恶魔。 他倒上威士忌,打开一瓶苏打水。 “别加太多,约翰。”船长说。 他没说话,只是给我们每个人递上酒杯,随后便走了出去。 “我看见你们在打量我的中国人。”巴特勒说,光亮的肥脸上掠过一丝讪笑。 “我可不想在黑夜里碰到他。”我说。 “他的确相貌一般。”出于某种原因,船长说这句话时带着某种特别的满足,“但他有一个长处,这我可以公开宣布:每次你看他一眼,就得喝上一口。” 我的目光扫过桌子上方的墙上挂着的一只葫芦,不禁站起身瞧个究竟。我一直在搜寻古老的葫芦,这一只算是在博物馆外见到过的最好的。 “这是一座岛上的族长给我的,”船长看着我,“我有恩于他,他想送个好东西报答我。” “的确是件好东西。”我回答说。 我琢磨着能否审慎地让巴特勒船长出个价钱——难以想象他会看重这么个东西。这时,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他说道: “就算给一万美元我也不会卖。” “我想你也不会,”温特尔说,“卖了它简直是罪过。” “为什么?”我问。 “这跟那个故事有关,”温特尔答道,“对吧,船长?” “当然。” “那我们就听听吧。” “天色还不太晚呢。”他回答。 等天色明显已经很晚的时候,他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巴特勒船长讲述了往昔他在旧金山和南太平洋的经历,此时我们也已喝下过量的威士忌。最后那女孩睡着了,蜷身躺在座位上,脸枕着褐色的胳膊,胸脯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睡觉时她显得闷闷不乐,但带有一种沉郁之美。 他是在这片群岛中的某座岛上遇见她的。一旦哪里有货物需要承揽,他便驾着破旧的纵帆船游荡过去。卡纳卡人不喜欢干活,爱吃苦的中国人和狡猾的日本人便从他们手上夺走了生意。她父亲有一长条土地,种着芋头和香蕉,还有一条出海捕鱼的小船。他跟纵帆船上的伙计有点儿沾亲带故,就是那个伙计把巴特勒船长带到了那座简陋的小木板房,度过了一个闲散的夜晚。他们随身带了一瓶威士忌和一把尤克里里琴。船长这人从不畏畏缩缩,看见一个漂亮女孩便向她示爱。凭着一口流利的当地话,他很快就打消了女孩的胆怯。整个晚上他们又唱歌又跳舞,停下来时她已坐在他的身边,而他用胳膊搂着她的腰。碰巧他们要在岛上耽搁几天,船长本人又从来不着急,根本无意缩短逗留时间。这个安乐窝般的小港口让他倍感惬意,时日绵延无尽。早上他绕着自己的船游泳,天黑后再游上一圈。码头那儿有一家杂货店,水手们都去那儿喝威士忌,他也把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那儿,跟混血儿店主玩克里比奇牌。到了晚上,伙计跟他两个人就去那个漂亮女孩的家,唱上一两首歌,讲一讲故事。女孩的父亲提议让他把她带走。双方以友好的方式商讨这件事,此时那女孩依偎在船长身边,手下暗暗使劲,并用温柔的眼神笑盈盈催促着他。他爱上了她,也希望能有个家。在海上有时候会极为乏味,那条破旧的船上若是能有这么个美丽的小生灵,肯定会快乐得多。从实际的角度考虑,有个人在他身边补补袜子、洗洗涮涮,也很有帮助。他已厌倦让一个中国人洗衣服,把什么都弄得破破烂烂。当地人洗东西就好多了,船长时不时要在火奴鲁鲁上岸,喜欢穿着漂亮整洁的细帆布外套出出风头。眼下只是谈妥价钱的问题了。做父亲的想要二百五十美元,可船长平常不事节俭,根本拿不出这么大一笔钱来。好在他为人慷慨,女孩拿温柔的脸蛋贴着他的脸,让他无意讨价还价。船长提出先给一百五十美元,三个月后付清剩余的一百,结果引发了无休止的争论,那天晚上双方没能达成任何协议。然而,心中的念想还是让船长激动不已,无法像平常那样安然入睡。那一晚他几次梦见这个可爱的女孩子,醒来后还能感到她温柔、撩人的唇贴在自己的嘴上。早上他咒骂起自己来,因为上次去火奴鲁鲁打牌那一晚运气不佳,手头只剩下不多的现钱。如果说头天晚上他爱上了那女孩,那么今天早上他已经爱得发了疯。 “听着,巴纳纳斯,”他跟伙计说,“我必须得到那个女孩。你去告诉老头,我今晚就把钱带过来,她也可以收拾一下。我打算明天拂晓起航。” 我不知道那伙计为何会有如此古怪的名字。他原来叫惠勒,尽管有个英国人的姓氏,可身上没有一滴白人的血液。他个头高大,身材匀称,略有些偏胖,肤色比一般夏威夷人黑得多。他算不得年轻,浓密而卷曲的头发已经灰白,上门牙镶着金箍,很是以此为荣。他的眼睛明显斜视,让他看上去一脸愁容。船长喜欢开玩笑,在他身上发现了无穷无尽的幽默之源,满不在乎地挖苦他的缺陷,因为知道这位助手对此很是在意。巴纳纳斯跟大多数当地人不同,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巴特勒完全有理由嫌弃他,不过船长性情和善,不会嫌弃任何人。在海上的时候,你总会愿意身边有个人说说话。可惜船长如此爱聊天又善交际,跟这么个不开口的人日复一日待在一起,就算传教士都会喝起闷酒来。他费尽心思让这个助手活泛一些,换句话说,就是毫无怜悯地戏弄他,结果只逗得自己哈哈笑。最后他得出结论,无论醉酒还是清醒,巴纳纳斯都不适合做一个白人的伙伴,但绝对算一个好水手。船长足够精明,知道一个让他信赖的助手的价值所在。出海期间,他常常上船后就一头扑倒在床铺,除此以外什么都干不了。想到他尽可以就这样一直睡到酒醒,完全信赖巴纳纳斯,也就什么都值了。不过这家伙孤僻成性,能找个人跟自己说说话总是不错的,那女孩就挺好。此外,如果知道自己再回到船上时,那里有个女孩在等着自己,那么每次上岸后也就不太可能喝醉了。 他去杂货商朋友那儿喝了杯加了苏打水的杜松子酒,提出借钱。一个当船长的总能在一两件事情上给船具商帮忙,经过一刻钟的低声交谈(没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事),船长把一沓钞票塞进后插袋里。那天晚上回到船上时,女孩也跟着来了。 巴特勒船长一直为自己拿定主意做的事情寻找理由,现在他所期待的一切都已明白实现了。他虽没有戒酒,但不再喝得过量。离开城里两三个礼拜之后跟小伙子们玩上一晚固然愉快,可回到他的小女孩身边也很快乐。他想着她静静安睡的样子,当他走进船舱、靠上近前时,她会懒洋洋睁开眼睛,朝他伸出手臂。他发现自己开始存钱,因为他对女孩很慷慨,该做的事情都做了:银背刷子用来梳理她的长发,还有一条金链子,一颗戴在手指上的再造红宝石。唉,活着多好啊。 一年过去了,整整一年,他没有对她厌倦。船长这个人绝不会去分析自己的感情,但这种情况实在令人惊讶,迫使他留意起来。这女孩身上必定有什么奇妙之处,使他无法回避一个事实:他比以往更钟情于她。有时他脑海里甚至会闪过一个念头,觉得娶了她或许不是件坏事。 某一天,助手没有回来吃饭喝茶。第一顿饭缺席,巴特勒并未理会,但到了第二顿饭,他便问那个中国厨子: “助手在哪儿?他不来喝茶?” “不想和洽(喝茶)。”中国人说。 “不会是生病了吧?” “不晓得。” 第二天,巴纳纳斯出现了,但比以往更加闷闷不乐。饭后,船长问女孩他是怎么回事。她笑着耸了耸可爱的肩膀,告诉船长,巴纳纳斯喜欢上了她,生气是因为被她训斥了一番。船长有一副好脾气,生性不爱嫉妒,巴纳纳斯竟会爱上别人,让他一下子觉得好笑至极。一个人长着这么一对斜眼,机会自然少得可怜。喝茶的时候船长乐呵呵地拿助手开玩笑。他装出无的放矢的样子,让助手无法确定他是否知情,但还是旁敲侧击了几句。女孩没有像他自认为的那样觉得这很有趣,事后求他别再说了。他很惊讶她如此一本正经。她说他不了解这个民族。热情一旦被唤醒,他们便无所不能。她有些害怕,而他觉得这实在太荒谬了,放声笑了起来。 “如果他骚扰你,你就威胁说要告诉我。这样他就老实了。” “最好是解雇他,我想。” “你就死了这门小心思吧。我一眼就能认出谁是好水手。如果他不肯放过你,我就狠狠揍他一顿。” 或许这女孩有一种女性罕有的智慧,知道一个男人如果拿定了主意,再和他争辩毫无用处,只能让他更顽固。她选择了沉默。于是,在这艘穿越于沉寂海面、游弋于座座岛屿之间的破纵帆船上,阴暗而紧张的一幕即将上演,而那个矮小、肥胖的船长对此浑然不知。女孩的拒斥惹恼了巴纳纳斯,他已不再是人,化身为一股盲目的欲望。他的求爱没有一丝温柔或欣喜,反而带着凶险、野蛮和残暴。而她的蔑视也已化为仇恨。每当他哀求她,女孩便回以尖刻、愤怒的辱骂。不过这些争斗只在暗处发生。过了一阵,船长问她巴纳纳斯是否又来纠缠她时,她撒了谎。 一天晚上,在火奴鲁鲁,他上船的时候不早也不晚。他们计划在黎明起航,巴纳纳斯在岸上喝了当地烈酒,已经醉醺醺了。船长划着船靠上来时,吃惊地听见一阵声响。船长攀上梯子,看见巴纳纳斯失去了控制,正要把舱门扭开,并朝女孩大声喊着,叫嚣说如果不让他进去,他就杀了她。 “你这是在胡闹什么?”巴特勒叫道。 助手松开门把手,恶狠狠地看了看船长,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站住,你要把这扇门怎么样?” 助手还是不作回答,一脸阴沉,气鼓鼓地看着他。 “我得教教你别跟我耍那套怪脾气,你这肮脏的斜眼黑鬼。”船长说。 巴特勒比助手整整矮上一英尺,根本敌不过他,但也知道如何对付当地船员,一副指虎总是不离身。或许这并非一位绅士用得上的物件,但巴特勒船长不是什么绅士,也没有跟绅士打交道的习惯。不等巴纳纳斯弄清船长要干什么,他的右手猛地一挥,戴着铁环的拳头不偏不倚落在下巴上。助手就像挨了斧头的牛一样倒了下去。 “让你领教领教。”船长说。 巴纳纳斯一动不动。女孩打开舱门,走了出来。 “他死了?” “没有。” 船长叫来几个人,吩咐他们把助手抬到铺位上去,然后心满意足地搓着手,眼镜片后面那双蓝眼睛闪闪发光。女孩倒是出奇地安静,只用胳膊搂着他,像在保护他免于受到无形的伤害。 两三天之后巴纳纳斯才重新站起来,走出小舱时脸上带着裂伤,肿了起来,透过黝黑的皮还能看见青紫色的淤痕。巴特勒见他偷偷溜过甲板,便叫住了他。助手闷声走到他跟前。 “听着,巴纳纳斯。”他正了正滑溜溜鼻梁上的眼镜,因为天实在太热了,“我不会因为这事儿解雇你,不过你现在知道了,我要打人,就一定狠狠打。记住了,以后别在我眼前搞任何不守规矩的事。” 然后他伸出手,又好脾气地朝助手倏然一笑,那正是他的魅力所在。助手握住伸过来的手,肿胀的嘴唇扭出一个恶魔般的怪笑。在船长的心目中,这一插曲结束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他们三人坐下来吃饭时,他又拿巴纳纳斯的模样开起了玩笑。助手吃得很费力,肿起来的脸因疼痛而扭曲得更厉害了,看上去实在面目可憎。 那天晚上,船长坐在上层甲板上抽着烟斗,猛然间一阵哆嗦传遍了周身。 “我怎么会在这样的夜晚发抖呢?”他嘟囔说,“也许有点儿发热。一整天我都觉得不舒服。” 他上床前服了一些奎宁,第二天早晨感觉好多了,但还有些虚弱,好像刚经历了放荡事,身体正在恢复似的。 “估计是肝脏出了问题。”他说着,又服了一片药。 那天他一直没什么胃口,到了傍晚尤为难受,又试了试他所知道的另一种办法,喝下三杯热威士忌,结果没什么作用。等到第二天早晨照镜子时,他发现自己完全变了个样。 “如果返回火奴鲁鲁时我还没有好转,就得去叫登比医生了。他肯定能治好。” 巴特勒吃不下东西,四肢疲乏得厉害。睡觉还算踏实,但醒来时毫无舒爽之感,相反他觉得特别疲惫。这个小个子男人一直精力充沛,一想到要躺下不动就受不了,强迫自己下床。几天后,他发现自己无法抗拒那股压在身上的倦怠感,便塌下心来不再起床。 “巴纳纳斯可以照管船上的事,”他说,“他过去也做过。” 想到从前多少次跟小伙子们一夜欢聚后,一头闷倒在自己的铺位上,连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就不禁暗自发笑。那是在他遇到女孩之前。他朝她笑了笑,捏着她的手,这让她既困惑又焦虑。看得出她很担心,他便想办法安慰。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生过大病,最多一个礼拜就会健康如初。 “我希望你能解雇巴纳纳斯,”她说,“我有一种感觉,这都是他在暗中作梗。” “好就好在我没那么做,否则就没人来开船了。我一眼就能认出谁是好水手。”他的蓝眼睛眨动着,那颜色已然黯淡,眼白泛黄,“你不会认为他想毒死我吧,小姑娘?” 她没有回答。她跟中国厨子谈过一两次,对船长的食物非常小心。但他现在吃得少,费很大力气才能劝他每天喝下两杯汤。显然他这次病得厉害,体重降得很快,圆胖的脸变得苍白、扭曲。他不觉得疼痛,只是日渐虚弱,倦怠无力,一天天消瘦下去。这一次的往返航程持续了大概四个星期,到达火奴鲁鲁的时候,船长开始对自己担心起来。他已经卧床两个多星期,虚弱得无法起床看医生,只能托人传话请到船上来。医生给他做了检查,没能找出任何病因,体温也正常。 “听我说,船长,”医生说,“我得老老实实跟你坦白。我不知道你这是怎么回事,只是这么看一看我也找不到病因。你最好是去医院,这样我们可以进行观察。你没有什么器质性的毛病,这我很清楚,我认为在医院住几个星期就会完全康复。” “我不能离开我的船。” 他说,中国船主都是些怪人,如果他因为生病离开了船,船主就会解雇他,丢了工作他可受不了。只要还待在自己的地方,那份合同就能保护他,又有个一流的助手。再说,他也不能离开他的女孩,再也没有比她更好的护士了。如果说有谁能让他恢复健康,那个人就是她。人人都必有一死,他只希望安静待着。他拒不听从医生的劝告,最后医生只好让步。 “那我给你开个处方,”他犹疑着说,“看看能不能起点儿作用。你最好卧床休息一段时间。” “用不着担心我会起床,大夫,”船长回答,“我身子虚弱得像只猫。” 但他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就像医生本人一样毫无信心。一个人的时候用处方纸点燃一支雪茄,给自己解解闷。他必须得找点儿乐子,因为雪茄毫无味道,抽烟只是为了让自己相信他病得不太厉害。那天晚上,他的两个朋友,都是不定期货船的船长,听说他病了便来探望。他们就着一瓶威士忌和一盒菲律宾雪茄讨论他的病情。其中一个回想起自己的一位助手得过类似的怪病,整个美国没有一个医生治得了,后来在报纸上见到一则专利药品的广告,觉得尝试一下也没什么坏处。喝完两瓶,那人就恢复得跟从前一样健康了。这场病让巴特勒船长获得了一种新奇而陌生的洞察力,在谈话之间,他好像可以读出他们脑子里想什么——他们觉得他要死了。朋友离开后他感到害怕。 女孩看出了他的弱点,这是她的机会。她一直劝他让本地的医生看看,而他每次都顽固拒绝。现在她又来恳求。他听着,眼神烦乱不安,拿不定主意。连美国医生都说不清他是怎么回事,这让他感到荒谬。但他不想让她察觉自己的恐惧。如果让一个该死的黑鬼过来给自己看病会让她感到宽慰,那就随她喜欢怎么办好了。 第二天晚上当地医生来了。船长独自躺着,半睡半醒,船舱里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门轻轻开了,女孩踮着脚尖进入舱内,没有关门,有个人随着她悄悄溜了进来。船长微笑地看着这出神秘的把戏,然而他太虚弱了,那笑容不过在他眼中微光一闪。医生是个矮小的老人,很瘦,整个人皱皱巴巴,头上完全秃了,下面是一张猴脸。他弓着腰背,嶙峋的骨干好似一棵老树,简直不太像人,唯独眼睛非常明亮,幽暗中焕发出微红色的光芒。他穿一条肮脏破旧的粗斜纹裤子,光着上半身,蹲坐下来后盯着船长足足有十分钟。然后,他摸了摸船长的手掌和脚底。女孩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没有人说话。医生说想要一件船长穿过的东西。女孩拿来一顶船长常戴的旧毡帽,他接过来,又坐到地板上,用两只手紧紧抱着,前后慢慢摆动,口中叽里呱啦念叨着,语调十分低沉。 最后他轻声叹了口气,撇下帽子,从裤袋里掏出一杆旧烟斗点着。女孩走到他旁边坐下。他低声对她说了句什么,吓得她猛地打了一个激灵。两人急匆匆低声交谈了几分钟,随后一起站了起来。她付了钱,然后打开门。他像进门时一样悄悄溜了出去。她走到船长身边,俯下身去对着他的耳朵说话。 “有个敌人祈求你的死亡。” “别说傻话了,妞儿。”他不耐烦地说。 “这是真的,千真万确。所以那个美国医生才束手无策,而我们的人就看得出来。我以前见过。我觉得目前你还算平安,是因为你是个白人。” “我没有敌人。” “巴纳纳斯。” “他为什么要祈求我死?” “你应该在他找到机会之前就解雇他。” “我想,如果我仅仅是受了巴纳纳斯的巫毒,那么过几天就能坐起来进补一下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难道你不知道你就要死了吗?”她最后问道。 这正是那两位船长朋友想到的,但他们没有明说。船长病弱的脸上闪过一丝战栗。 “医生说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安安静静躺上一段时间就好。” 她把嘴唇贴近他的耳朵,好像害怕空气本身能听到似的。 “你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你会跟着下弦月一起离世。” “这倒是件新鲜事。” “你会跟着下弦月一起离世,除非巴纳纳斯先死。” 他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现在已从她说的话,从她那激烈、无声的举止带给他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的眼里再次闪烁着笑意。 “我想我会抓住机会的,妞儿。” “离新月出来还有十二天。” 她语气里的某种东西让他有了主意。 “听我说,我的姑娘,这全都是无稽之谈,我连一个字都不信。我不想让你跟巴纳纳斯玩你那套把戏。他算不上漂亮,但他是个一流的助手。” 他本来要多说几句,但他累坏了。突然间他感到虚弱无力。每天的这段时间他都感到身体更糟了。他闭上眼睛。女孩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溜出船舱。月亮近乎圆满,在黑暗的海面投下一条银色的通道。月光照彻晴朗的天空。她惊恐地望着它,因为她知道,随着它的消失,她所爱的人也会死去。他的生命掌握在她的手里。她可以救他,一个人就能救,但敌人非常狡猾,她也必须狡猾。她感到有人正看着自己,却没有回头,单凭这突然袭来的恐惧,她便知道助手正躲在暗处,用火辣辣的目光紧盯着自己。她不知道对方在打什么主意。若是被他看穿想法的话,她早就完蛋了。现在,她拼命清除脑海里的一切。只有他的死亡才能挽救她的爱人。她要让他死。如果能设法让他去看一只装水的葫芦里面映出的倒影,再使劲搅动水面,使倒影破碎,他就会如遭雷劈般死掉,因为倒影就是他的灵魂。但巴纳纳斯比谁都清楚这其中的道理,所以必须使出诡计彻底打消他的疑虑,他才会上钩。绝不能让他想到会有人盘算着要他毁灭。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但时间短暂,简直短得可怕。待她发觉助手已经走掉,呼吸才平稳下来。 两天后他们起航了,离新月出现还剩下十天。巴特勒船长的情况十分糟糕。他瘦得只剩皮包骨,没人帮助的话连动都动不了,话也几乎说不出来。但她还不敢行动,叮嘱自己一定要有耐心。助手真是狡猾,太狡猾了。他们在这片岛屿中一座较小的岛上靠岸,卸下货物,时间只剩下七天。动手的时刻来到了。她从自己跟船长同住的舱里拿出一些物品捆成一包,放在她跟巴纳纳斯吃饭的甲板舱室里。到了吃饭的时候,她刚进门,他立刻转过身来,看得出他一直盯着那个包。两人都没说话,但她知道他在怀疑什么——她在为离开这条船做准备。他嘲弄般地看着她,好像有意不让船长知道她的目的。她一点点把物品搬到舱室里,还有几件船长的衣物,统统打成一个个包裹。最后巴纳纳斯再也沉不住气了,指了指一套细帆布外套。 “你拿这个干什么?”他问。 她耸耸肩膀。 “我要回我自己的岛。” 他哈哈一笑,面目狰狞。船长行将死去,她打算带上所有能拿到手的东西离开。 “我要是说你不能拿这些东西呢?这都是属于船长的。” “留着也没用。”她说。 墙上挂着一只葫芦,正是走进船舱时看见的那只。她取了下来。这东西上面满是尘土,因此她从水壶往里面倒水,用手指清洗着。 “你拿它做什么?” “可以卖五十美元。”她说。 “如果你想拿走,就必须付钱给我。” “你想干什么?” “你知道我想干什么。” 一丝微笑在唇边闪过,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随即转过身去。他发出一阵欲望的喘息,见她轻轻一耸肩膀,便野蛮地纵身朝她一扑,把她揽在怀里。她笑了起来,伸出柔软、浑圆的胳膊搂着他的脖子,妖娆多情地委身于他。 第二天早上她把他从沉睡中唤醒。清晨的阳光斜射进船舱,他将她紧紧抱在胸前,告诉她船长最多只能撑上一两天,船主很难再找到一个白人指挥这条船。如果巴纳纳斯提的价钱少些,他就能得到这份工作,女孩便可以跟他待在一起。他用害了相思病的眼神看着她。她依偎在他身边,吻他的唇,用外国人的方式,那是船长教给她的吻法。她答应留下来。巴纳纳斯陶醉于幸福之中。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起身走到桌前梳理头发。这里没有镜子,她便朝葫芦里看去,寻找她的倒影。整理好一头秀发后,她招手让巴纳纳斯过来,指了指葫芦。 “底部那儿有什么东西。”她说。 巴纳纳斯本能地将整个脑袋探过去朝水里看,毫无任何怀疑。他的脸倒映在水中,刹那间她的手使劲向水里砸了下去,两只手都捶到了底部,让水飞溅起来。倒影被击成碎片。巴纳纳斯猛地发出一声嘶喊,往后一缩,看着那女孩。她站在那里,脸上带着一种得意洋洋的憎恶表情。他眼里现出一丝惊恐,粗笨的五官痛苦地扭曲着,砰的一声,就像服下了剧毒一般倒在地上。一阵战栗传遍他的全身,然后他不动了。她冷冷地俯下身去,用手探了探他的胸口,又翻看了他的下眼睑。助手确实死了。 她走进巴特勒船长躺着的客舱。他的双颊有了一点血色,眼中充满惊奇。 “发生了什么事?”他低声说。 这是他四十八小时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什么事也没有。”她说。 “我觉得很奇怪。” 然后他闭上眼睛睡着了,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就要吃东西。两个星期后他痊愈了。 温特尔跟我划回岸上时已过午夜,我们都喝了无数杯的威士忌加苏打水。 “你对这一切有什么看法?”温特尔问。 “这算什么问题!如果你的意思是问我有什么解释,我没有。” “船长说的可是句句当真。” “这很明显。不过你知道,这并不是最让我感兴趣的地方。不管这一切是真是假,也不管它意味着什么,我感兴趣的是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这样的人身上。这个平凡无奇的小男人怎么会激发出那个小美人如此强烈的感情。他讲故事的时候,我看着她睡在身边,不免突发奇想,觉得爱的力量真能创造奇迹。” “但她不是那个女孩。”温特尔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难道没注意到那个厨子?” “当然注意到了。他是我见过最丑陋的人。” “就是因为这个,巴特勒才带上他。那个女孩去年跟那个中国厨子跑了。这一个是新来的,刚来两个月左右。” “哦,真是活见鬼。” “他认为这个厨子靠谱。不过我要是处在他的位置就不会那么有把握。中国人都有点儿本事,当他们竭尽全力去取悦一个女人,对方根本抗拒不了。” [1]法国东南部和意大利西北部历史地区,从11世纪起便是神圣罗马帝国领的一部分。 [2]作者为梅斯特·扎维尔(Xavier de Maistre,1763-1852)。此书写于19世纪20年代初。 [3]多梅尼哥·基尔兰达约(Domenico Ghirlandaio,1449-1494)佛罗伦萨画家,风格坚实、平淡。 [4]马太福音6:19。 [5]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苏格兰作家。代表作《金银岛》。 [6]萨缪尔·德·维尔德 (Samuel De Wilde,1751-1832年),英国肖像及铜版画家,以戏剧肖像画见长。 雨 快到就寝时间了,明天一早醒来就会看见陆地。麦克菲尔医生点着烟斗,倚靠在栏杆上,于诸天之上寻觅南十字星座。在前线待了两年之后,加之身上的一处早该愈合的伤口迟迟未能愈合,他很高兴如今至少能在阿皮亚静静待上十二个月,而这次旅行已经让他感觉好多了。一些乘客第二天将在帕果帕果下船,所以这天晚上便举行了一场小型舞会,他的耳边仍然敲击着机械钢琴声声尖厉的音符。最后,甲板上还是安静了下来,他看见妻子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跟戴维森夫妇说着话,便朝她走了过去。当他坐在灯光下摘掉帽子,你会看到一头红发的顶上秃了一块,衬托红发的是长满雀斑的红色皮肤。四十岁的年纪,很瘦,面庞干瘪,刻板得近乎迂腐。他操着一口苏格兰腔,说话时声音低沉、平静。 麦克菲尔夫妇跟身为传教士的戴维森夫妇之间产生了一种同船的亲密关系,那要归因于彼此经常一起出入,并非有什么共同的趣味。相互维系的重要纽带是他们同样看不惯那些日夜在吸烟室玩扑克或桥牌、不停喝酒的男人。麦克菲尔太太想到自己跟丈夫是戴维森夫妇在船上唯一愿意交往的人,便感到颇为荣幸,就连腼腆但并不愚蠢的医生本人,也有意无意地承认这是种恭维。只是他天生乐于争辩,晚上回到舱里免不了要挑剔一番。 “戴维森太太还说呢,若不是有了我们,她真不知道该怎么挨过这次旅行。”麦克菲尔太太说,一边轻巧地梳理着她的假发。“她说这条船上他们唯一愿意认识的人只有我们俩。” “我可没觉得一个传教士是什么权贵人物,让他摆出这么一副架子。” “这不是摆架子,我很理解她的意思。戴维森夫妇要是跟吸烟室的那帮粗人混在一起可就糟了。” “他们宗教的创始人就不那么排外。”麦克菲尔医生说完嘿嘿一笑。 “我三番五次告诉过你,别拿宗教开玩笑。”他的妻子回答,“我真是没法喜欢你这副脾性,亚历克,你就从来不看别人的长处。” 他用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瞥了瞥她,没再应答。经过多年的婚姻生活,他明白要想息事宁人,最后一句话得留给他的妻子说。他抢先脱掉衣服,爬至上铺,定下心来读书助眠。 第二天早上他踏上甲板时,船已经接近陆地。他目光贪婪地眺望着一块细长的银色海滩,随即是一片凸起的山丘,繁茂的植被一直铺到山顶。椰树林浓密翠绿,一直延伸到水边,你能看见林中掩映着萨摩亚人的草房,那露出的一点耀眼白色,是座小教堂。戴维森太太走过来站在他身边。她穿着黑衣服,颈上戴一条金链,上面垂着一个小十字架。她个子很小,褐色无光的头发梳理得很是用心,外凸的蓝眼睛藏在一副难以觉察的夹鼻眼镜后面。她的脸很长,像羊脸,但不会给人留下愚蠢的印象,相反显得极其警觉。她的动作敏捷得像只鸟。最引人注意的是她的声音,又尖又脆,毫无抑扬变化,听在耳朵里生硬而单调,就像风钻的无情噪音一样刺激着人的神经。 “这儿一定很像你们那地方吧?”麦克菲尔医生说,勉为其难地淡然一笑。 “我们那里都是低岛,你知道,跟这儿不一样,属于珊瑚岛。这些都是火山岛。我们还有十天才能到那儿。” “在这片地方,简直就像在家时去邻近的街道一样。”麦克菲尔医生开玩笑说。 “哦,这么说有点儿夸张了,不过南太平洋这边对距离的看法不同,所以你说的也对。” 麦克菲尔医生轻声叹了口气。 “真高兴我们没有驻扎在这儿。”她接着说,“都说在这地方很难开展工作,时常有轮船停靠,让人踏实不下来。而且还有军港,对当地人很不好。在我们那个教区就没有这些麻烦。当然也有一两个商人,但我们关照过他们要规规矩矩,否则就弄得他们待不下去,情愿一走了之。” 她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一双冷酷无情的眼睛盯视着那片绿色的岛屿。 “在这里工作对传教士来说简直毫无指望。我对上帝感激不尽,至少省得我们操这份心。” 戴维森的教区由萨摩亚北边的一群岛屿组成,相当分散,他常常要乘独木舟走上很远的路途,把他的妻子留在总部处理教会工作。考虑到她干起活来必定颇有效率,麦克菲尔医生感到心里沉甸甸的。说起当地人的堕落行径,她的声音是任谁都压服不了的,且带有一种极尽卖弄的憎恶。她的道德分寸颇为特别。早在他们相识之初她曾对他说: “你知道,我们刚在岛上安顿下来时,他们的婚姻习俗实在不像话,简直无法向你描述。不过我会告诉麦克菲尔太太,她会讲给你听。” 随后,他看见妻子和戴维森太太把帆布躺椅靠在一起,热心攀谈了差不多两个钟头。他来来回回经过她们身边权当活动筋骨,听见戴维森太太激动的耳语就像远处滚过的一阵山洪,又看见他妻子张着嘴巴,一脸苍白,正享受这种惊心动魄的体验。晚上回到他们的小舱,她把听到的事情屏息敛气地复述给他。 “哦,我跟你说什么来着?”第二天早上戴维森太太眉飞色舞地嚷道,“你听见过比这更可怕的事情吗?你不奇怪我无法亲口告诉你了,对吧?虽说你是个医生。” 戴维森太太仔细审视他的脸,戏剧性地盼望着预期中的效果。 “你能想到我们刚到那儿时心情有多么低落吗?要是我跟你说无论在哪个村子都找不到一个好女孩,你大概都不会相信。” 她这个“好”字,专门指代其特殊含义。 “戴维森先生和我商量过才拿定了主意,最先着手的就是禁绝跳舞。当地人疯狂迷恋跳舞。” “我年轻的时候也不讨厌跳舞。”麦克菲尔医生说。 “这我猜到了,因为昨晚我听见你邀请麦克菲尔太太跳了一圈。我虽不认为一个男人跟他妻子跳舞会有什么真正的害处,但也很欣慰她没有答应。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们最好还是单独自处。” “在哪种情况下?” 戴维森太太透过夹鼻眼镜飞快瞥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在白人之间的情况毕竟不大一样。”她接着说,“尽管我得说我同意戴维森先生的意见,他说,他无法理解丈夫怎么会冷眼旁观自己的妻子让别的男人搂着——就我而言,自从结婚后我没再跳过一步舞。但当地人跳的舞是另一回事。它不仅本身伤风败俗,而且无疑会引发不道德的行为。不管怎样,感谢上帝,我们把跳舞给压了下去。可以拍着胸脯说,在我们教区,八年来没有一个人跳过舞。” 眼下已接近港湾入口,麦克菲尔太太走了过来。船来了个急转弯,然后慢慢开了进去。这是一个陆地环绕的大港,大得足以容纳一支舰队,三面尽是又高又陡的绿色山丘。靠近入口处的总督府矗立在一座花园中,独享海上吹来的微风。一面星条旗懒洋洋地垂在旗杆上。他们经过两座规整的平房和一个网球场来到带仓库的码头。戴维森太太指了指停泊在三百码以外的一艘纵帆船,就是载他们去阿皮亚的。码头上有一群急切、喧闹而又和气的当地人,从岛内各处赶到这里。有些人纯粹出于好奇,另一些则是来跟要去悉尼的旅客交易货物的。他们带着菠萝和大串的香蕉、塔帕土布、用贝壳或鲨鱼牙齿做的项链、卡瓦酒钵,还有作战独木舟模型。美国水兵在人群中闲逛,一个个穿戴齐整,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面目坦率老实。此外还有一小撮官员。行李卸到岸上的时候,麦克菲尔夫妇跟戴维森太太朝人群观望。麦克菲尔医生看见许多孩童和少年似乎都患了热带莓疹,那种足以毁容的脓疮就像是慢性溃疡。接着,那双职业性的眼睛突然一亮,捕捉到了象皮病的实例。这还是他行医经历中的第一次,那些人长着又粗又重的胳膊,或是拖着一条严重畸变的腿。男男女女都系着印花缠腰布。 “这种服装真是不体面,”戴维森太太说,“戴维森先生认为应该用法律加以禁止。这些人除了在腰上围一条红棉布以外什么都不穿,你怎么能指望他们讲道德?” “倒是很适合这里的气候。”医生说,擦掉额头上的汗水。 他们上了岸。尽管时间尚早,天气已然闷热难耐。四周山峦环绕,没有一丝风吹进帕果帕果。 “在我们的岛上,缠腰布实际上已经连根除掉了。”戴维森太太用她的高嗓门接着说,“是还有几个老人仍然穿着,但也仅此而已。妇女全都改穿长罩衫,男人穿长裤和汗衫。我们刚一到那儿,戴维森先生就在一份报告里说过:如果不强迫十岁以上的男孩子穿长裤,这些岛屿的居民就不会彻底成为基督教徒。” 戴维森太太用她那敏捷如鸟的目光朝港口上空飘来的乌云瞥了几眼。雨滴落了下来。 “我们最好避一避雨。”她说。 他们跟着一群人挤进一个瓦楞铁皮搭的大棚下面,接着便下起了倾盆大雨。站了一会儿后,戴维森先生也来跟他们会合了。旅途中他对麦克菲尔夫妇客客气气,但不像他妻子那样善于交际,时间大多花在阅读上。他是个沉默、阴郁的人,你会觉得他的友善态度就像是基督徒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他生性内敛自制,甚至有些乖僻。外表也很特殊,又高又瘦,长长的四肢松散地连在一起,双颊深陷,颧骨高得出奇。他带着死尸般的枯槁之态,以至于当你注意到他的嘴唇是那么丰满性感,不禁要大吃一惊。他留着很长的头发,黑眼珠深陷在眼窝里,大而悲戚,手指又粗又长,整体赋予了他强壮有力的形象。但最突出的是他给人的一种感觉,好像压抑着一团烈火。这一印象十分强烈,隐隐令人不安。他不是一个能让人轻易接近的人。 他带来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岛上麻疹肆虐,这是在卡纳卡人中流行的一种严重、会致命的疾病。而且,带领他们继续航行的纵帆船船员中也出现了病例。病人已经被抬到岸上,进了检疫站的医院,但阿皮亚那边发来电报指示,在确认其他船员没有受到传染之前,这条纵帆船被禁止进港。 “这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在这里待上至少十天。” “但阿皮亚那里正催我去。”麦克菲尔医生说。 “那也没办法。如果船上没出现更多病例,纵帆船就会获准载着白人乘客出航,但当地人三个月内禁止运输往来。” “这儿有旅馆吗?”麦克菲尔太太问。 戴维森低声笑了笑。 “没有。” “那我们怎么办?” “我刚跟总督谈过,海岸那边的一个商人有几间房出租,我建议等雨一停就过去看看情况如何。不要指望多么舒服,能有张床铺,居有定所,就要感谢上帝了。” 但这雨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迹象,最后他们只能撑起伞、穿上雨衣出发了。这里没有城镇,只有几座办公建筑、一两家店铺,以及椰树林和大蕉树林里的几幢当地人的屋舍。他们找的那座房子离码头大约五分钟脚程,两层木板房,每层都有宽阔的外走廊,屋顶盖着瓦楞铁皮。主人是个混血儿,名叫霍恩,妻子是当地人,身边围着几个褐色皮肤的小孩子。底层是他的店铺,贩卖罐头食品和棉布。他提供的几个房间几乎没有一件家具。麦克菲尔夫妇的屋子里只有一张简陋的旧床、一顶破破烂烂的蚊帐、一把东倒西歪的椅子和一个洗脸架。他们灰心丧气地四下打量着。大雨依然倾泻如注。 “我就不拆行李了,只拿出几件必需物品就行。”麦克菲尔太太说。 在她打开一只旅行皮箱的锁头时,戴维森太太走进了房间,看起来活泼敏捷,惨淡的环境对她没有丝毫影响。 “要是你们听我的建议,就马上拿出针线来,动手修补一下蚊帐。”她说,“否则今晚你们别想合眼。” “有那么糟糕吗?”麦克菲尔医生问。 “现在正是闹蚊子的季节。等到受邀去阿皮亚政府官邸参加晚会的时候,你们将看见所有女士都收到一只枕头套,套住她们的——她们的下肢。” “真希望雨能停一停,”麦克菲尔太太说,“要是有太阳,我会更有心情把这地方弄得舒适一些。” “哦,你要是盼着这个,可要等很久了。帕果帕果是太平洋最多雨的地方。你看,那山,还有海湾,都能招雨水,一年里这个季节反正就是会下雨。” 她看看麦克菲尔,又把目光移到他的妻子身上,见两人像丢了魂似的,无可奈何地站在房间的两头,这让她撅起了嘴唇。看来她必须替他们做主了,像他们这种没出息的人最让她着急,而她又两手发痒,自然而然想把一切都安排得有条有理。 “这样吧,给我针线,我来把你们的蚊帐补好,你尽管去拆行李。午餐定在一点,麦克菲尔医生,你最好去码头看看你的大件行李是否放在了干燥的地方。你知道这些当地人,他们完全有可能让它一直被雨淋着。” 医生再次穿上雨衣走下楼去。霍恩先生、刚乘坐的那条船的水手长,以及一位医生在船上见过几面的二等舱乘客,三人正站在门口谈话。水手长瘦小干瘪,身上邋遢得要命,见医生经过便朝他点了点头。 “赶上闹麻疹实在倒霉,医生。”他说,“我看出你们都已经安顿好了。” 麦克菲尔医生觉得这人太不拘礼节了,但他生性胆小,不会轻易动怒。 “是的,我们在楼上已经有了个房间。” “汤普森小姐与你们同船去阿皮亚,所以我就把她一起带来了。” 水手长用大拇指朝他身边站着的一个女人一指。那女人二十七岁左右,身形丰满,透出一种粗俗的美,穿了件白连衣裙,戴着一顶巨大的白色帽子,套了长筒棉袜的肥腿在白色小羊皮长筒靴上端鼓凸出来。她朝麦克菲尔投来讨好的一笑。 “这伙计想敲我的竹杠,一丁点儿大的房间就要一块五美元一天。”她用嘶哑的声音说。 “我跟你说,乔[1],她是我的朋友,”水手长说,“超过一美元她就付不起了,你就让她住下吧。” 那商人肥胖圆滑,不出声地笑着。 “好吧,如果你非要这么说,斯旺先生,我就想想办法。这得跟霍恩太太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减点儿价。” “别跟我来这套,”汤普森小姐说,“现在就这么定了。这房间每天付你一美元,多一个子儿都没有。” 麦克菲尔医生笑了,心里佩服她厚着脸皮讨价还价的本事。他这种人,总是别人要多少就给多少,宁肯多给钱也不愿意跟人家杀价。商人叹了口气。 “好吧,看在斯旺先生的份上,我接受了。” “这才像点儿样子,”汤普森小姐说,“哦,进来喝杯有劲儿的,斯旺先生,帮忙把那手提包拎过来,里面有上好的黑麦威士忌。你也一块儿来吧,医生。” “哦,恐怕我不行,谢谢你。”他回答,“我只是下来看一眼行李放好没有。” 他步入雨中。大雨从海港入口处倾泻而下,对岸一片模糊。他遇到两三个当地人,打着大大的雨伞,身上只围着缠腰布。他们迈着碎步,动作从容悠闲,身板挺直。擦身经过时,他们笑着用一种陌生的语言跟他打招呼。 快到午饭的时候他才回来,他们的饭菜已摆在商人的客厅里。这间屋子不是住人的,只用来装点门面,里头一股霉变、阴郁的气息。墙壁四周整齐地摆着一套压花长毛绒沙发。天花板正中悬着一盏镀金枝形吊灯,上面罩了防苍蝇的黄色薄纸。戴维森没有来。 “我知道他去拜访总督了。”戴维森太太说,“我猜他一定留下吃饭了。” 一个当地小女孩给他们端来一盘碎牛肉饼,过了一会儿,商人进来询问他们是否吃得满意。 “我看到这儿还有个同住的房客,霍恩先生。”麦克菲尔医生说。 “她只租一个房间而已,”商人回答,“她的膳食自理。” 他看着两位女士,一脸奉承的样子。 “我把她安排在楼下,所以她不会碍事,也不会给你们添任何麻烦。” “这人也在船上吗?”麦克菲尔太太问。 “是的,夫人,坐二等舱。她要去阿皮亚。那儿有个出纳员的职位等着她。” “噢!” 商人走了以后,麦克菲尔说:“我觉得她一个人待在房间吃饭不会太开心的。” “如果她搭的是二等舱,我觉得她宁可那样。”戴维森太太回答,“谁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个人。” “水手长带她过来的时候,我恰好在那儿。她姓汤普森。” “是不是昨晚上跟水手长跳舞的那个女人?”戴维森太太问。 “说不定就是她,”麦克菲尔太太说,“当时我还纳闷那是谁呢。我觉得她相当浪荡。” “根本不是正经人。”戴维森太太说。 然后他们又说起了其他事情。饭后,他们因为早起而感到疲倦,便分头回去睡觉了。醒来时尽管天色还是灰蒙蒙的,云层很低,但雨已经停了。他们出门去公路上散步,这条公路是美国人沿着海湾铺设的。 回来时,戴维森也刚好进门。 “我们大概要在这儿住上两星期。”他气咻咻地说,“我跟总督争论了半天,但他说毫无办法。” “戴维森先生渴望早点儿回去工作。”他妻子说,不安地瞥了他一眼。 “我们已经离开一年了,”他说,在走廊上来回踱着步子,“教会的事交由当地的传教士们负责,我非常担心他们对待工作放任自流。他们人很不错,我不是背后说坏话。敬畏上帝、虔诚,都是真正的基督徒——他们的基督信仰会让国内许多所谓的基督徒脸红——只可怜他们缺乏干劲。他们可能抵得住一次,抵得住两次,但不能次次抵得住。如果你把教会事务交给一个当地传教士,无论他看上去如何值得信赖,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发现他已容许毁谤行径悄然出现。” 戴维森先生静静站在那儿。他身材又细又高,一双大眼睛在苍白的脸上闪着光芒,实在是个一见难忘的人物。他激动的手势、深沉而响亮的声音都明白显示出他的真挚之情。 “恐怕我的工作已经等着我了。必须采取行动,要马上行动起来。如果大树已经腐烂,就该把它砍掉,丢进火堆。” 傍晚吃过冷餐茶点——他们一天里最后一顿饭后,四人坐在呆板的客厅里,女士们做着活,麦克菲尔医生抽着烟斗,传教士说着自己在各个岛上的工作。 “刚去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罪恶意识,”他说,“把圣诫触犯了一条又一条,从来不知道自己做了错事。我觉得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把罪恶的观念灌输给当地人。” 麦克菲尔夫妇已经知道,戴维森在所罗门群岛工作了五年之后才遇见他妻子。她曾在中国传教,两人在波士顿结识,当时他们各自抽出一部分假期参加一个传教士大会。结婚后被派到这片岛上,一直辛苦工作到现在。 他们与戴维森先生的交谈中,有一点异常醒目,那就是这个人具有坚定不屈的勇气。他是一个行医传教士,随时都可能被调到某个岛上看病。雨季的太平洋风暴肆虐,就连捕鲸船都不保安全,他却乘着一条独木舟出海,这自然十分危险。遇到疾病或意外事故他从不犹豫。有十好几次他连夜从船里向外舀水才保住了性命,戴维森太太不止一次以为他必死无疑。 “有时候我求他别去,”她说,“或者至少等到天气稍微稳定下来,但他从来不听。他很固执,一旦打定了主意,什么也别想动摇他。” “要是我们自己都害怕,怎么能让当地人相信主呢?”戴维森嚷道,“我不害怕,不怕。他们知道如果有了危难来找我,我肯定会去,只要是力所能及。你以为我在行使主的旨意时,主会弃我于不顾吗?风是按他的吩咐吹,浪是听了他的话才翻滚咆哮。” 麦克菲尔医生是个胆小的人,始终无法习惯战壕上空呼啸而过的炮弹。他在一个前线救护站做过手术,当时为了控制住自己颤抖的双手,眉头上的汗水流个不停,弄得眼镜都模糊了。他看着传教士,身上微微打了个激灵。 “希望我也能说自己从来没害怕过。”他说。 “希望你也能说你相信上帝。”对方回敬了一句。 不知怎么,这天晚上传教士的思绪回到了他跟妻子刚来这片岛上的日子。 “有时候戴维森太太和我相对而视,眼泪就落了下来。我们没完没了地工作着,不分白天和黑夜,却毫无进展。要是没有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我意志消沉,当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是她给了我勇气和希望。” 戴维森太太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活计,消瘦的面颊生出一抹红晕。她的手微微颤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没有人来帮助我们,孤立无援,与自己人相隔千里万里,被黑暗团团包围。每当我受到挫折,疲惫不堪,她便把手头的事情放在一边,拿起《圣经》读给我听,直到宁静重临我心,就像睡梦降临在孩子的眼皮上一样。最后她把书合上,说:‘不管他们愿不愿意,我们都要拯救他们。’我又坚定了对主的信念,回答说:‘是的,有了上帝的帮助,我会拯救他们的。我一定要救他们。’” 他走过去站在桌子前面,就好像那是讲经台。 “你知道,他们天生就是那么堕落,简直无法让他们看清自己的邪恶。我们不得不把罪恶从他们想当然的行为中划定出来。不仅把通奸、说谎和偷窃定为罪恶,暴露自己的身体、跳舞以及不去教堂也都包括在内。我认定女孩展示她的胸部、男人不穿长裤都是罪恶。” “怎么做呢?”麦克菲尔医生不无惊讶地问道。 “我制定了罚款。显然,为了让人们认识到某种行为有罪,唯一的途径就是惩罚。如果他们不去教堂,我罚他们钱,如果他们跳舞,我罚他们钱,如果他们穿着不当,我也罚他们钱。我有一个罚金价目表,每项罪过都要用钱或劳作偿付。最后我让他们弄明白了。”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拒绝付钱吗?” “他们怎么可能呢?”传教士问道。 “敢站出来反对戴维森先生的人,想必一定有天大的胆子。”他的妻子说,紧绷着双唇。 麦克菲尔医生用困惑的眼神看着戴维森。听到这些话让他感到震惊,但他下不了决心表达自己的不赞成态度。 “你要记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可以把他们从教会中驱逐出去。” “他们介意吗?” 戴维森微微一笑,轻轻搓着手。 “他们将再也卖不掉自己的椰子干。有人捕到鱼的话他们也分不到该有的一份。这差不多意味着挨饿。是的,他们非常介意。” “跟他讲讲弗雷德·奥尔森的事儿。”戴维森太太说。 传教士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定在麦克菲尔医生身上。 “弗雷德·奥尔森是个丹麦商人,在这些岛上住了好多年。作为一个商人他十分富有,我们来的时候他不太高兴。你知道,他什么事情都自己说了算。当地人的椰子干他想付多少钱就付给多少,还是用商品和威士忌支付。他有了个当地人妻子,但毫无顾忌地对她不忠。他是个酒鬼。我给他机会改弦易辙,但他拒不接受,还嘲笑我。” 戴维森在说最后几个字时,嗓门降到深深的低音,他沉默了两分钟,沉默中充斥着威胁的意味。 “两年后他就破败了,失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里积攒下的一切。我打垮了他,最后他不得不像个乞丐似的来找我,求我给他一张回悉尼的船票。” “我真希望你能瞧见他来找戴维森先生时的那副模样。”传教士的妻子说,“他原来仪表堂堂,体格健壮,长了一身肥肉,还有一副大嗓门。可现在他缩小了一半,浑身哆嗦,突然之间变成个老头了。” 戴维森那出神的目光凝视窗外的夜空。雨又下了起来。 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声响,戴维森转过身,疑惑地看着妻子。是留声机发出的声音,响亮得刺耳,呼哧呼哧转出一段切分节奏的曲调。 “怎么回事?”他问。 戴维森太太把鼻梁上的夹鼻眼镜推推紧。 “一个二等舱乘客在这儿租了个房间。我估计声音是从那儿传来的。” 他们默默听着,不一会儿传来跳舞的声音。随后音乐停止,他们听见开酒瓶塞的声音和起劲儿的交谈声。 “我敢说她是在给船上的朋友举行欢送会,”麦克菲尔医生说,“那条船十二点起航,对吧?” 戴维森没说话,只是看了看手表。 “你可以了吗?”他问妻子。 她站起来,把手里的活计叠好。 “是的,我想现在完成了。”她回答。 “现在上床太早了吧?”医生说。 “我们还要读上好一阵儿呢,”戴维森太太解释道,“无论在哪儿,就寝前总要读一章《圣经》,就着注解研究一番,你知道,还要反复讨论。这是对心灵的极佳锻炼。” 两对夫妇互道晚安。麦克菲尔先生和太太单独留了下来,有两三分钟他们没有说话。 “我还是把扑克牌拿来吧。”医生最后说。 麦克菲尔太太疑惑地看着他。与戴维森夫妇的谈话让她有点不安,但又不愿说最好不要玩牌,以免戴维森夫妇随时进来。麦克菲尔医生把牌拿来了,她看着他一个人摆排阵,心里隐约感到内疚。楼下不断传来饮酒狂欢的声音。 第二天天气不错,既然注定要在帕果帕果无所事事羁留两个星期,麦克菲尔便着手把一切安排妥帖。他们去码头找行李,从箱子里拿回一些书籍。医生走访了海军医院的外科主任,跟着他一道巡视了病床,又在总督那里留了张名片。在路上他们遇到了汤普森小姐。医生摘下帽子,她朝他欢快地大声回了句:“早上好,医生。”她还是穿着头一天的衣服,一条白色连衣裙,还有那双光闪闪的高跟白皮靴子,肥腿在靴子上端鼓出来,在异国的背景下显得尤为怪诞。 “要我说,她的穿着不太合适。”麦克菲尔太太说,“她让我觉得特别俗气。” 他们回来时,她正在走廊上跟商人的黑孩子们玩耍。 “过去跟她说句话,”麦克菲尔医生悄声对他妻子说,“她一个人待在这儿,不打声招呼不太好。” 麦克菲尔太太生性害羞,但已经习惯照丈夫的吩咐做。 “我想我们都是同住此地的房客。”她略显笨拙地说。 “真糟糕,对不对?竟窝在这么个巴掌大的地方!”汤普森小姐回答,“他们还跟我说能找到一个房间已经够幸运了。我可住不了当地人的房子,可有些人就只能住在那儿。真不明白怎么连一家旅店都没有。” 他们又交谈了几句。汤普森小姐嗓门大,说话絮叨,显然很愿意闲扯,但麦克菲尔太太实在聊不出话来,很快就说: “哦,我想我们该上楼去了。” 到了晚上坐下来吃冷餐茶的时候,戴维森走进门来,说: “我看见楼下的女人那儿坐着几个水手。不知道她怎么认识的他们。” “她这种人是不会太挑剔的。”戴维森太太说。 过了闲散而漫无目的的一天,每个人都很疲惫。 “要是就这样过上两个星期,不知道最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麦克菲尔医生说。 “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一天分成几份,安排不同的活动,”传教士回答,“我会留出几个小时读书,把一定的时间用于锻炼,不管是晴是雨——雨季里你就顾不得下雨了——还要安排些时间娱乐。” 麦克菲尔医生担忧地看着他的这位同伴。戴维森的安排让他感到压抑。他们又吃了碎牛肉饼,好像厨子只会做这一道菜。接着,楼下的留声机又响了起来。戴维森一听见便神经质地一惊,但什么也没说。男人的声音飘了上来。汤普森小姐的客人们齐声唱起一支有名的歌曲,随即他们就听见了她本人那沙哑而响亮的声音。叫嚷声和笑声响成一片。楼上的四个人勉强说着话,不由自主地听着下面的碰杯声和椅子刮擦声。显然又来了不少人。汤普森小姐在办一场晚会。 “真纳闷她那儿怎么容得下这么多人。”麦克菲尔太太说,猛然打断了传教士和她丈夫之间有关医学方面的谈话。 这说明她的思绪游离了出去。戴维森脸上的抽搐也表示,尽管他嘴上说着科学话题,脑子里却想着同一件事情。在医生乏味地讲述自己在佛兰德斯前线经历时,他突然大叫一声,跳了起来。 “怎么回事,阿尔弗雷德?”戴维森太太问。 “肯定是的!我一直都没想到。她是从埃维雷出来的。” “不会吧?” “她是在火奴鲁鲁上的船,这就很明显了。她把那个行当带到这儿来了。带到这儿!” 他满腔愤慨地说出最后那几个字。 “埃维雷是什么地方?”麦克菲尔太太问。 传教士那阴郁的目光投向她,颤抖的声音里充满厌恶。 “火奴鲁鲁的瘟疫之地,也就是红灯区,我们文明的污点。” 埃维雷地处城市的边缘。沿着港口边的小巷走下去,摸黑穿过一座摇摇欲坠的桥,来到一条空无人迹的街上,遍地车辙,坑坑洼洼。接着,你就突然置身于一片灯火之中,道路两侧是停车的地方,以及一家家俗气、明亮的酒吧,每家都响彻自动钢琴的噪声,此外还有理发店和烟草店。那里骚动不安,一片及时行乐的气氛。你走入一条狭窄的巷子,随后向右或者向左,因为那条路把埃维雷一分为二,然后就到了那片地区。一排排小平房整齐漂亮,全都漆成绿色,房子之间的通道又宽又直。那地方布设得如同一座花园之城。那种体面的匀称感,那种秩序和整洁,充斥着既讽刺又恐怖的印象,因为寻欢作乐这种事情从未如此系统化和秩序化。通道上稀疏地点着几盏路灯,要不是平房打开的窗户里射出灯光,那里必定漆黑一片。男人们四处转悠,瞧着窗边坐着的女人,她们或是在读书,或是在做针线活,多半不去留意路上的行人。男人们跟女人们一样,哪个国家的都有。美国人是靠港船舶上的水手和炮艇上的士兵,一个个醉醺醺的,以及驻扎在岛上的兵团的士兵,白人和黑人都有;日本人通常三三两两走在一起;还有夏威夷人,穿长袍的中国人,戴着怪模怪样帽子的菲律宾人。他们全都压抑而沉默。欲望总是伤感的。 “那是太平洋地区最见不得人的丑恶之地。”戴维森激动地嚷道,“传教士们多年来一直游说鼓动来抗议,当地的报纸终于关注了事态,但警方拒绝出动。你知道他们的理由。他们说堕落行径是不可避免的,最好的办法是把它限制在一定区域加以控制。事实是他们收了贿赂,贿赂。酒吧的老板、流氓,还有那些女人收买了他们。但最后,他们还是不得不采取行动。” “我读了在火奴鲁鲁停船时送上来的报纸,上面说到这件事。”麦克菲尔医生说。 “埃维雷,还有它的罪恶和耻辱,在我们到达的那天已不复存在。众人全体都面临司法审判。真不知我怎么没有一下子看出那女人是何来由。” “既然你说到这儿了,”麦克菲尔太太说,“我就想起她是在差几分钟就要开船的时候才上来的。记得当时觉得她真会掐时间。” “她怎么敢到这里来!”戴维森愤怒地喊道,“我绝对不能允许。” 他大步朝门口走去。 “你打算怎么办?”麦克菲尔问。 “你希望我怎么办?我要去制止!不能让这所房子变成、变成……” 他在寻找一个不会冒犯女士们的字眼。冲动之中,他两眼闪烁,脸色更显苍白了。 “听起来下面好像有三四个男人,”医生说,“你不觉得这样闯进去有点儿鲁莽吗?” 传教士朝他不屑地瞥了一眼,一言不发便夺门而出。 “如果你认为个人安危会阻止他执行自己的职责,那你就太不了解戴维森先生了。”他的妻子说。 她坐在那儿,两只手紧张地握在一起,高高的颧骨上有一小片红晕,谛听楼下的动静。他们都在倾听,听见他嗒嗒走下木楼梯,砰的一声推开门。歌声突然停了下来,但留声机继续放着庸俗的曲调。他们听到戴维森的声音,接着有什么东西重重落在了地上。音乐也戛然而止,留声机被掀到了地板上,然后又是传教士的声音,不过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汤普森小姐发出响亮刺耳的声音,继而一阵乱哄哄的吵闹声。戴维森太太微微喘了口气,两手握得更紧了。麦克菲尔医生犹豫不决地看看她,又看看自己的妻子。他不想下楼,但不确定她们是否希望他下去。最后是一阵像是互相扭打的声音。嘈杂声更清晰了,可能是戴维森被扔出了房门。门砰的一声关上,一阵沉默后他们听见戴维森登上楼梯,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还是去看看他吧。”戴维森太太说。 她起身走了出去。 “如果需要我,只管喊一声。”麦克菲尔太太说。等对方走后,又说:“但愿他没伤着。” “他干吗要管别人的事?”麦克菲尔医生说。 麦克菲尔夫妇静静地坐了一两分钟,突然两人都吃了一惊,因为留声机又响了起来,几个人用挑衅、嘲讽的声音嘶吼出一首歌词淫秽的曲子。 第二天,戴维森太太苍白而疲倦。她抱怨说头痛,看上去又老又干瘪。她告诉麦克菲尔太太,传教士根本就没有睡,一整夜都处在一种可怕的骚动状态,五点钟就起床出去了。他浑身给泼了一杯啤酒,衣服上污渍斑斑,气味难闻。谈及汤普森小姐,戴维森太太的眼里闪着一股阴沉的怒火。 “她早晚会为侮辱戴维森先生而痛悔不已。”她说,“戴维森先生有一颗美好的心,任何人遭灾受难都会在他那儿获得安慰,但他对罪恶毫不怜悯,一旦激起他的义愤,结果十分可怕。” “那他要做什么呢?”麦克菲尔太太问。 “不知道,不过让我做什么都不愿意处在那个可怜虫的位置。” 麦克菲尔太太打了一个寒战。这个小女人信誓旦旦的得意姿态包含着某种确然令人不安的东西。这天早上她们一起出门,并排下了楼梯。汤普森小姐的门开着,她们看见她穿着邋遢的睡衣,正用暖锅煮着什么。 “早上好,”她招呼一声,“戴维森先生今天早上好点儿了吗?” 她们默不作声地从她旁边走了过去,高昂着头,就好像她不存在似的。不过当她嘲讽一般放声大笑时,两人的脸刷地红了。戴维森太太突然朝她转过身去。 “你竟然还敢对我说话,”她尖叫起来,“要是你侮辱我,我就把你从这儿赶出去。” “喂,难道是我请戴维森先生上门的吗?” “别搭理她。”麦克菲尔太太连忙小声说道。 她们往前走去,直到别人听不到她们的话。 “她真是无耻,无耻!”戴维森太太猛地爆出一句。 她气得都快窒息了。 在返回的路上她们又遇见她正朝着码头漫步而去。汤普森小姐把所有华丽服饰全穿戴上了,那顶大白帽子上别着一朵庸俗、艳丽的装饰花,简直就是公然挑衅。经过时她兴致勃勃地跟她们打招呼,两位女士绷着脸,冷冰冰地瞪着眼睛,几个站在那儿的美国水手咧嘴直笑。她们刚刚进门,雨又下了起来。 “这下她那身漂亮衣裳可要糟践了。”戴维森太太恶狠狠地冷笑着说。 戴维森在他们午餐吃到一半时才回来。他全身都湿透了,却不肯去换衣服,阴沉着脸默默坐下,吃了一口就放下了餐具,眼睛盯着斜潲的雨丝。戴维森太太跟他说了两次遇到汤普森小姐的事,他也没有回答。只有那紧锁的双眉表示出他听见了。 “你不觉得我们应该让霍恩先生把她从这儿赶走吗?”戴维森太太问,“我们不能受她侮辱。” “好像她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麦克菲尔说。 “她可以跟当地人住在一起。” “这种天气,住在当地人那种小棚子里一定很不舒服。” “我在那种地方住过好几年呢。”传教士说。 当地小女孩把炸香蕉端上来,那是他们每天的甜食。戴维森转身对她说: “去问问汤普森小姐,她什么时候方便,我去见她。” 女孩害羞地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你去见她干什么,阿尔弗雷德?”他的妻子问。 “我有责任去见她。我要给她所有的机会,然后再采取行动。” “你不知道她是个什么东西。她会侮辱你的。” “就让她侮辱我吧,让她唾我好了。她有不灭的灵魂,我必须尽最大力量来拯救它。” 戴维森太太的耳边依然回响着那个娼妓嘲弄般的笑声。 “她已经偏离得太远了。” “远到连上帝的怜悯都不能顾及吗?”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声音也变得圆润柔和,“决不。一个罪人可能陷入比地狱更深的罪孽,但主耶稣的爱依然可以顾及他。” 小女孩传回话来。 “汤普森小姐向您致意,只要戴维森牧师营业时间内别来,她任何时候都很高兴见他。” 几个人冷着面孔默默听完,麦克菲尔医生很快收回嘴角漏出的一抹笑意。要是他觉得汤普森小姐的放肆无礼很有趣,他的妻子会跟他发脾气的。 他们在沉默中吃完了饭。随后,两位女士起身去做自己的活计,麦克菲尔太太织起了一条新围巾,自战争开始以来她已经织了无数条。医生点燃了烟斗,而戴维森仍坐在椅子上,呆呆地盯着桌子。最后他站起身来,一言不发走出了房间。他们听见他下了楼,听见他敲门后汤普森小姐傲慢地说了句“进来”。他在她那儿待了一个钟头。麦克菲尔医生看着外面的雨,开始感到恼火。跟英国那种轻柔洒落大地的细雨不同,这里的雨十分无情,甚至有些可怕,带着自然界原始力量包含的那种敌意。说泼洒还不够,简直就是倾泻如流,仿佛是大洪水从天而降,哗啦啦持续不断地落在瓦楞铁皮屋顶上,教人发狂。这雨像在跟自己发怒,有时候你觉得要是雨再不停,真想大声喊叫起来,可马上又感到一阵空虚,浑身的骨头像是突然变软了,整个人陷于悲哀和绝望。 麦克菲尔转头看见传教士回来了。两个女人也朝他望去。 “我把什么机会都给她了,告诫她要悔改。她是个邪恶的女人。” 他停顿了一下,麦克菲尔医生看到他的目光阴沉下来,苍白的脸变得坚定、冷酷。 “现在我要拿起主耶稣把高利贷者和钱币兑换商赶出上帝圣殿的那根鞭子了。” 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嘴唇紧抿,浓黑的眉毛拧成一团。 “就算她逃到天边我也要穷追不舍。” 他猛地转身,大步走出房间。他们听见他又下楼了。 “他到底要干什么?”麦克菲尔太太问。 “我不知道。”戴维森太太摘下她的夹鼻眼镜擦拭着,“他在行使上帝旨意的时候,我从不问他任何问题。” 她轻轻叹了口气。 “怎么了?” “他会把自己累坏的。他从来不知道吝惜自己。” 麦克菲尔医生从租房间给他们住的混血商人那里了解到了传教士行动的初步结果。霍恩先生把经过店铺的医生叫住,出门走到台阶上来搭话,那张胖脸显得十分忧虑。 “戴维森牧师一直怪我租给汤普森小姐一个房间,”他说,“但我租给她的时候又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人家来问我能不能出租个房间,我要知道的不过是他们有没有钱付房租。她预付了一个星期的租金呢。” 麦克菲尔医生不愿表明自己的态度。 “不管怎么说,这是你的房子。我们非常感谢你容留我们住在这里。” 霍恩疑惑地看着他,不能肯定麦克菲尔是否明确站在传教士一边。 “传教士们都是一路的,”他吞吞吐吐地说,“如果他们要合伙对付一个商人,那他只能关上店铺歇业了事。” “他要你把她赶走吗?” “没有,他说只要她安分守己,就不需要把她赶走,希望这对我公道。我答应说她不会再招客人来了。刚刚也跟她说了。” “她什么反应?” “骂了我一顿。” 商人穿着条旧帆布裤子,身子局促不安地扭动着。他已发现汤普森小姐这个租客很难对付。 “哦,不过,我敢说她肯定会离开。既然她不能请任何人上门,也就没理由待在这儿了。” “在这儿她没什么地方可去,只有一座当地人的房子,但也没有任何人会接纳她了。传教士已经开始捅她刀子。” 麦克菲尔医生看了看大雨。 “唉,看来等天放晴也没用。” 到了晚上,戴维森在客厅里跟他们讲起自己早年上大学时的经历。他当时身无分文,靠在假期打零工才挺了过来。楼下一片寂静。汤普森小姐独自一人待在小房间里。突然之间,留声机响了起来。她是故意挑衅,以掩饰寂寞,不过没人唱歌应和,因而显得沮丧。这音乐就像求救的呼喊。戴维森不予理会,一则冗长的趣事正说到一半,现在依旧面不改色地往下讲。留声机继续唱着,汤普森小姐换了一张又一张唱片,似乎是夜晚的寂静让她心烦意乱。空气又闷又热,麦克菲尔夫妇上床后难以入睡,只能并排躺着,两眼大睁,听着帐外的蚊子无情的嗡嗡声。 “那是什么?”麦克菲尔太太终于悄声说。 他们听到有人说话,是戴维森的声音,从板壁那边传了过来。声音单调、热切,一直持续着。他在大声祈祷,为汤普森小姐的灵魂祈祷。 两三天过去了。如今他们在路上遇到汤普森小姐,她不再嘲讽般热情地打招呼,也不笑,只是昂着头走过去,敷了脂粉的脸上表情阴沉,皱着眉头,好像根本没看见他们。商人告诉麦克菲尔她曾试着另找地方住,但没有弄成。晚上她依然用留声机播放唱片,但见面时很显然是强颜作笑。拉格泰姆[2]自有那种喑哑、心碎的节奏,像是绝望的一步舞曲。礼拜天她刚开始放音乐,戴维森便让霍恩去请她马上停止,因为这是主日。唱片给拿了下来,屋里一片静默,只有哗啦啦的雨声不停敲击着铁皮屋顶。 “我觉得她烦躁不安。”第二天商人对麦克菲尔说,“她不知道戴维森先生要干什么,所以很害怕。” 麦克菲尔那天早上瞧过她一眼,吃惊地发现她的傲慢表情有了变化,现出惊魂不定的神色。混血儿斜眼看了看他。 “估计你也不知道戴维森先生要干什么吧?”他大着胆子问。 “我不知道。” 霍恩问这个问题倒是出奇,因为麦克菲尔也觉得传教士在神秘地做着什么事情,模模糊糊感到他在这个女人周围编织着一张网,周密细致,有条不紊,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就冷不丁把绳子收紧。 “他让我告诉她,”商人说,“无论任何时候她需要他,只管让人去叫,他都会来的。” “你告诉她时,她说了什么?” “什么都没说,我也没作停留,只把他的话复述了一遍,然后就撤了。感觉她都快要抹眼泪了。” “一个人孤孤单单,她肯定受不了。”医生说, “还有这雨,简直让任何人神经过敏。”他没好气地说下去,“这该死地方的雨,难道一直下个没完吗?” “在雨季这是一成不变的,毕竟一年的降水有七千六百毫升呢。知道吗?这是由港湾的地形造成的,像把整个太平洋的雨都吸来了。” “这该死的地形。”医生说。 他搔了搔蚊子叮咬的地方,发觉自己很容易着急。等雨一停,太阳就会出来,把这里变成温室,蒸汽上浮,又闷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你会发现这儿的一切都带着一种野蛮的劲头生长着。据说当地人生性快乐天真,可身上的文身和一头染发让他们看上去凶神恶煞的。他们光着脚啪嗒啪嗒尾随着你,让你忍不住回头去看,担心他们悄悄溜到你身后,随时将一把长刀插入肩胛骨下。你无法猜出他们分得很开的眼睛后面藏着什么样阴险的念头。他们有点像画在神庙墙垣上的古埃及人,周身带有一种源自亘古的恐怖。 传教士来了又去,好像很忙的样子,但麦克菲尔夫妇不知道他在做什么。霍恩对医生说他每天都去见总督,有一次戴维森也提起这事。 “总督表面上决心很大。”他说,“但当你言归正传,他就软骨头了。” “我估计,这意思是他不太愿意照你的要求去做。”医生打趣地暗示道。 传教士没有笑。 “我想让他做正确的事情。这事不该让别人说服了才去做。” “不过什么才是正确的,恐怕人人都有不同的见解。” “如果一个人脚上长了坏疽,你会容忍他犹犹豫豫不去锯掉吗?” “坏疽是一个存在的事实。” “罪恶呢?” 戴维森做的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他们四个人刚吃完午餐,还没分开去饭后小睡——午睡是炎热施加给女士们还有医生的必修课,只有戴维森对这种懒散的习惯不抱什么耐心。门咣当一声开了,汤普森小姐走了进来,四下看了看,然后朝戴维森走过去。 “你这个下流胚,你在总督那儿都说我什么来着?” 她气急败坏,唾沫四溅。接着是片刻的停顿。然后,传教士推过来一把椅子。 “你不坐下吗,汤普森小姐?我一直希望能和你再谈一次。” “你这个卑鄙可怜的混蛋!” 她脱口爆出一连串痛骂,既下流又粗野。戴维森始终用严肃的目光看着她。 “我不在乎你一再对我辱骂污蔑,汤普森小姐。”他说,“但我必须请求你别忘了女士们还在场。” 她此时怒火上涌,拼命忍住眼泪,脸又红又肿,就像马上要窒息。 “发生了什么事?”麦克菲尔医生问。 “有个家伙来这儿,说我必须搭乘下一班船走人。” 传教士的眼里是否闪过一丝微光?至少脸上毫无表情。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你不能指望总督让你继续留着。” “是你干的,”她尖叫着, “你别想骗我,就是你干的!” “我不想欺骗你。我敦促总督采取与他的义务相符的唯一可能的措施。” “为什么你不离我远点儿?我做的事情又没有危害你。” “你尽管放心,就算危害到我,我也绝对不会怀恨在心。” “你以为我想待在这个假模假样的破镇子上吗?我看上去像二流货吗?像吗?” “既然这样,我看不出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他答道。 她含混不清地怒喊了一声,夺门而出。周遭一阵短暂的沉默。 “让人宽慰的是总督终于采取了行动,”戴维森开口了,“那个软弱的人,总是优柔寡断。他说,她只不过在这儿待两个星期,要是去了阿皮亚,就处在英国的管辖之下,跟他毫无关系了。” 传教士跳了起来,迈着大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当权者总是想方设法逃避自己的责任,这太可怕了。他们说起话来,就好像罪恶如果不发生在眼前就不算罪恶了。那个女人的存在就是丑事一桩,转移到别的岛上也无济于事。到头来我不得不直言相告了。” 戴维森双眉紧锁,坚实的下巴向前突出,让他看上去凶狠而果决。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教会对华盛顿那边并非毫无影响力。我对总督指出,如果这里有人抱怨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对他不会有任何好处。” “她什么时候必须走?”过了一会儿,医生问道。 “去旧金山的船下星期二从悉尼来这儿。她坐那一班走。” 还有五天时间。第二天,为了找点事儿做,医生大半个上午都待在医院里,回来后正要上楼时,混血儿拦住了他。 “对不起,麦克菲尔医生,汤普森小姐病了。你能过去瞧瞧她吧?” “当然。” 霍恩带他进了她的房间。她懒散地坐在椅子上,既没读书也没有做针线活,只是在那儿发愣。她穿着那条白色连衣裙,戴着别了假花的大帽子。麦克菲尔察觉她搽了脂粉的皮肤泛黄发暗,眼皮浮肿下垂。 “很抱歉,听说你不舒服。”他说。 “哦,倒不是真的病了,只是想要见你才这么说的。我得走人了,坐那条去旧金山的船。” 她瞧着他,眼里猛然间露出一阵惊恐,两只手痉挛似的时而松开,时而捏紧。商人站在门边听着。 “我已有所了解。”医生说。 她轻轻咽了口气。 “目前实在不方便去旧金山。昨天下午我去找总督,但没能见到他。秘书跟我说,我必须坐那条船走,此外没别的办法。可我一定要见见总督,所以今天早上就去他家外面等着。总督一出来我就找他。他不想跟我说话,我看出来了,可我也不能就这样被甩掉。最后他说,如果戴维森牧师同意,他倒是不反对让我待在这儿,等下一班去悉尼的船。” 她停下话头,急切地看着麦克菲尔医生。 “我不知道能为你做什么。”他说。 “嗯,我想,也许你能帮忙求求情。我向上帝发誓,只要能留下,我什么事儿都不弄。要是他希望,我可以连门都不出,反正不过两个星期而已。” “我问问他。” “他不会同意的,”霍恩说,“他肯定让你星期二走,所以你就踏踏实实想想走的事情吧。” “跟他说我可以在悉尼找份工作,真的。这要求不算高吧?” “我尽量吧。” “有结果了马上告诉我,行吗?不管好赖总得有个消息,否则怎么也踏实不下来。” 这份差事不太讨医生喜欢,或许是性格所致,他采取了间接手段。他把汤普森小姐的这番话告诉了妻子,让她去跟戴维森太太说。传教士的态度太武断了,让这姑娘在帕果帕果待两个星期又能怎么样呢?但他对自己这番斡旋的结果毫无预料——传教士直接找他来了。 “戴维森太太告诉我,汤普森小姐跟你谈过了。” 麦克菲尔医生被这样当头质问,像生性腼腆的人被逼着公开认账那样,愤愤然感到心里窜出一股火,脸刷地红了。 “我不明白她去悉尼而不去旧金山有什么两样,既然她保证规规矩矩,再这么为难她就太狠毒了。” 传教士用严厉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为什么她不愿意回旧金山?” “我没打听,”医生有点儿粗暴地回答,“我认为做人最好只管他自己的事。” 也许这么回答不够机智圆滑。 “总督已经下令让她乘坐第一班从岛上出发的船离境。他不过是行使了自己的职责,我不会加以干涉。她待在这里是一种危险。” “我认为你非常严厉,非常霸道。” 两位女士抬头看着医生,面色稍显惊慌,不过她们没必要担心争吵发生,因为传教士轻轻一笑。 “我真遗憾你会这样看我,麦克菲尔医生。相信我,我的心为这个不幸的女人而悲痛,不过我只是在尽自己的职责。” 医生没有回答,阴沉着脸望向窗外。雨破天荒地停了下来,能看见港湾另一端的树丛中掩映着当地人村落的一座座小屋。 “雨停了,我想出去走一走。”他说。 “请不要因为我没能满足你的要求就对我心怀怨恨。”戴维森说着,伤感地笑了笑,“我非常敬重你,医生,要是你把我往坏里想,我会很难过的。” “我毫不怀疑你对自己赞赏有加,我这点儿浅见又算得了什么?”他反驳道。 “让我说什么好呢。”戴维森嘿嘿一笑。 麦克菲尔为自己感到气恼,因为他的一番粗鲁徒劳无益,于是转身下了楼,汤普森小姐虚掩着门等着他。 “怎么样?”她问,“你跟他谈过了?” “谈了,我很抱歉,他什么也不肯做。”他答道,尴尬得没敢正眼看她。 她发出一声抽泣,使他快速瞥了一眼,看见她脸色苍白,惊慌不安。他感到一阵气馁,然后突然有了个主意。 “先不要放弃希望,我觉得他们这么对待你太过分了,我要亲自去找总督。” “现在?” 他点了点头。她的脸上露出喜色。 “唉,那你可太好了。我敢肯定如果你去替我说话,总督一定会让我留下的。只要我在这儿待着,就绝不会做一丁点儿不该做的事情。” 麦克菲尔医生弄不清自己为什么一心要去总督那里求情。他其实对汤普森小姐的事情漠不关心,是传教士把他惹急了,而他这个人,一旦犯起脾气来会一直郁积心头,排解不去。他在官邸找到了总督。对方长相高大英俊,当过水手,留着灰白的小胡子,穿一套一尘不染的白色斜纹布制服。 “我来见您是要谈谈跟我们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一个女人。”他说,“她名叫汤普森。” “我想有关她的事情我已经听够了,麦克菲尔医生。”总督微笑着说,“我已经下令让她在下周二离开,我能做的就是这些。” “我想请求您破例让她暂时留在这儿,等从旧金山的船来了再让她去悉尼。我可以保证她规规矩矩。” 总督仍保持着笑容,但眯起了双眼,严肃起来。 “我很高兴能帮你的忙,麦克菲尔医生,但既然已经下了指令,就应该按此执行。” 医生尽力摆事实,讲清道理,可这时总督已经毫无笑意,阴沉着脸听下去,眼睛看着一边。麦克菲尔发觉他全然不为所动。 “我很遗憾给那位女士造成了某种不便,但她必须于周二坐船离开,事情就这样了。” “但这到底能有什么区别呢?” “请原谅,医生,但我觉得除了向有关方面报告以外,我没必要对我的职权行为做出解释。” 麦克菲尔机警地瞧了他一眼,记起戴维森暗示说曾使出威胁手段,现在从总督的态度里也能察觉出某种异常的窘迫。 “戴维森真是个该死的多事佬。”医生冲动地说。 “这话也就我们两个说说,麦克菲尔医生,我对戴维森先生没有什么好感,但必须承认他有权向我指出汤普森小姐这种品性的女人待在这种地方的危险性,因为有不少应征入伍的士兵驻扎在本地的居民中。” 他站了起来,麦克菲尔医生只得跟着起身。 “我必须请你谅解,还有个约会等着我。请代我问候麦克菲尔太太。” 医生垂头丧气地离开官邸,知道汤普森小姐还在等他,但不愿亲口告诉她自己的失败,便从后门走进屋子,偷偷溜上楼梯,好像要隐瞒什么似的。 晚饭时他沉默寡言,很不自在,传教士却既开心又活跃。麦克菲尔医生觉得戴维森的目光不时落在自己身上,一副得意的神气。他突然想到,戴维森恐怕已经知道自己去见了总督,而且一无所获。但到底是怎么听到的呢?这个人的本事实在有那么点儿阴险。晚饭后他看见霍恩站在走廊上,便装作随便搭话的样子走了出去。 “她想知道你见过总督没有。”商人小声说。 “见过了,可他什么事情也不肯做。非常抱歉,我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就知道会这样,他们都不敢跟传教士对着干。” “你们在谈什么?”戴维森和善地说,出门凑了过来。 “我说的是至少还得再待一个星期,你们才能动身去阿皮亚。”商人信口说道,随即离开了。 两人返回客厅,戴维森先生在每餐之后安排了一小时的娱乐。不一会儿,有人怯生生地叩门。 “进来。”戴维森太太尖声尖气地说。 门没有开。她起身去开门,汤普森小姐站在门口,外表上的变化让人吃惊。她已不再是那个在路上讥笑他们的浪荡泼妇,不过是个心神颓丧、受了惊吓的女人。她的头发往常总是精心梳整,如今凌乱地披散在脖颈处。她穿着卧室的拖鞋和裙子短衫,全都又脏又皱,模样邋遢。她站在门前,眼泪顺着脸颊流淌,不敢进来。 “你想干什么?”戴维森太太厉声说道。 “我可以跟戴维森先生说话吗?”她哽咽着说。 传教士站起来朝她走去。 “进来吧,汤普森小姐,”他用亲切的语调说,“我能为你做什么?” 她走进房间。 “我说,我为那天对你说的话,还有——还有其他的事感到抱歉。当时我有点喝醉了。我请求宽恕。” “哦,没什么,我想我的肩背还算结实,承受几句难听话不成问题。” 她朝他挪了挪步子,那动作简直卑屈至极。 “你彻底赢了,我已精疲力竭。你不会让我回旧金山了吧?” 他那亲切的态度消失了,声音突然变得坚定、冷酷。 “为什么你不想回那儿?” 她哆哆嗦嗦面对着他。 “我的家人住在那儿,我不想让他们看见我这副样子。只要是其他地方,你让我去哪儿都行。” “为什么你不想回旧金山?” “我已经告诉你了。” 他身体前倾,盯着她,炯炯发光的大眼睛似乎要看透她的灵魂。他突然一声惊呼。 “是监狱。” 她尖叫起来,一下扑倒在他脚下,紧紧抱住他的双腿。 “不要把我送回那儿。我对着上帝向你发誓,我要做个好女人,彻底不干那些事了。” 她不知所云地连番哀求着,眼泪扑簌簌流下那搽了脂粉的脸颊。他俯下身子,抬起她的脸,迫使她看着他。 “是不是因为监狱?” “我在他们抓我的时候逃了,”她喘息着,“如果被警察逮住,就得蹲上三年。” 他放开手,她一下子瘫在地上,痛苦地抽泣着。麦克菲尔医生站了起来。 “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了。”他说,“你既然已经知道,就不能让她回去。再给她一次机会吧,她想改过自新。” “我正在给她一个前所未有的绝好机会。如果她悔悟,就该接受对她的惩罚。” 她误解了他的话,抬起头来,肿胀的眼睛里现出一丝希望的光芒。 “你放过我了?” “不,你得坐下星期二的船去旧金山。” 她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接着变成低沉沙哑的尖叫,听上去简直不像是人发出的。她拿脑袋使劲往地板上撞,麦克菲尔医生抢上前去把她拉起来。 “别,千万别这样。你最好回房间躺下,我拿点儿药给你。” 他扶着她站稳,半拖半抱将她弄下楼去。他对戴维森太太和自己的妻子很生气,她们连一点儿忙都不帮。混血儿站在楼梯下面,帮着把她送到床上。她不停呻吟哭泣,几乎要不省人事。医生给她打了一针,再回到楼上的时候觉得又热又疲惫。 “我让她躺下了。” 两个女人和戴维森都待在原处。离开的期间他们既没有挪位置,也没有说话。 “我在等你呢。”戴维森说,声音既陌生又冷淡,“我要你们与我一起为我们犯错的姊妹的灵魂祈祷。” 他从书架上拿来《圣经》,在他们吃饭的桌子旁边坐下。桌子还没有收拾,他把茶壶推到一边,用一种有力、深沉而浑厚的声音念起了叙述耶稣遇见行淫时被拿的女人的那一章。 “现在跟我一起跪下,来为我们亲爱的姊妹萨迪·汤普森的灵魂祈祷。” 他立刻开始了长长的、充满激情的祷告,祈求上帝垂怜这个有罪的女人。麦克菲尔太太和戴维森太太合着双目跪着。医生对此毫无准备,既尴尬又局促,只能跟着跪下。传教士的祈祷粗狂而善辩,且本人异常感动,言语之间泪水顺着脸颊流淌。外面,无情的大雨一直在下,那极端的恶意已近乎人的脾性。 最后,传教士停了下来,顿了一顿说: “我们现在重复一遍主祷文。” 其余三人一边念着,一边随他一道站起来。戴维森太太的脸色苍白而宁静,仿佛得到了抚慰,内心平和。但麦克菲尔夫妇突然感到一阵羞怯,眼睛都不知该往哪儿看才好。 “我下去看看她怎么样了。”麦克菲尔医生说。 他敲了敲她的门,开门的是霍恩。汤普森小姐坐在一把摇椅上,静静地抽泣着。 “你坐在那儿干什么?”麦克菲尔惊叫道,“我说过要躺着。” “我躺不下,我要见戴维森先生。” “我可怜的孩子,你觉得这样有什么用吗?你永远也别想说动他。” “他说过,如果叫他,他就会来。” 麦克菲尔朝商人做了个手势。 “去把他叫来。” 商人上楼时,他默默地跟她一起等待着。戴维森进来了。 “很抱歉请你来这儿。”她一脸凄苦地望着他。 “我正等着你叫我来。我知道上帝会回应我的祷告。” 他们相互盯视了一会儿,随后她把目光移开。说话时她一直看着别处。 “我是一个坏女人,我要悔过。” “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他听到了我们的祈祷。” 他转身朝向两个男人。 “让我单独跟她待一会。告诉戴维森太太,祈祷已经有了回应。” 两人走出去,把门关上。 “真了不得。”商人说。 那天夜晚,麦克菲尔医生迟迟无法入睡。听见传教士上楼时他看了看表。已经两点了。透过隔开两个房间的木板墙,他听到戴维森大声地祈祷,直听到精疲力竭,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看见戴维森时,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传教士比任何时候都更苍白,很是倦怠,而眼里却闪烁着一种非人的火焰,似乎他心中充溢着难以抗拒的喜悦。 “我要你马上下去看看萨迪,”他说,“虽不能指望她的身体能好些,但是她的灵魂——她的灵魂转变了。” 医生感到又乏力又紧张。 “昨夜你跟她待到很晚。”他说。 “是的,她受不了我离开她。” “你看起来很得意嘛。”医生怒气冲冲地说。 戴维森双眼放出狂喜的光芒。 “伟大的慈悲已经赐予了我。昨天夜里我有幸将一个迷失的灵魂送入耶稣仁爱的怀抱。” 汤普森小姐坐在摇椅上。床没有收拾,房间里也很乱,她甚至懒得装扮自己,只穿了一件肮脏的晨衣,头发胡乱打了个结。她的脸用湿毛巾稍微擦了一下,脸哭得肿胀起皱,一看就是个邋遢浪荡的女人。 医生进来时她抬起那双呆滞的眼睛,既惊恐又颓丧。 “戴维森先生在哪儿?”她问。 “你想的话,他马上就到,”麦克菲尔尖刻地回答,“我只是来看看你的情况如何。” “哦,我觉得还好,你不用担心。” “你吃什么东西了吗?” “霍恩给我送了点儿咖啡。” 她焦急地望了望门口。 “你认为他很快会下来吗?我觉得有他在我这儿,就不那么可怕了。” “你还是星期二走吗?” “是的,他说我必须走。请让他快点儿来吧,你对我没有任何用处。他是现在唯一能帮助我的人。” “那好吧。”麦克菲尔医生说。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传教士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来陪伴萨迪·汤普森,只在吃饭的时候跟其他人碰面。麦克菲尔医生注意到他吃得很少。 “他要把自己累垮了,”戴维森太太怜惜地说,“要是不小心点儿,会垮掉的,可他就是不知吝惜自己。” 她自己也是苍白无力。她告诉麦克菲尔太太自己睡不着觉。传教士从汤普森小姐那儿回到楼上以后就开始祈祷,直到精疲力竭,但也没怎么睡,一两个小时后就起床穿好衣服,出去沿着海湾散步。他做的梦很奇怪。 “今天早上他告诉我,他梦见内布拉斯加州的群山了。”戴维森太太说。 “挺有意思。”麦克菲尔医生说。 他想起自己当初穿越美国,从火车的窗户看见过那些山岭,就像巨大的鼹鼠丘,圆而光滑,突兀地立在平原上。麦克菲尔医生还记得当时他猛然联想到那很像女人的乳房。 戴维森的躁动不安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忍受,但又被一种美妙的兴奋情绪所鼓舞。他把暗藏在那个可怜的女人内心角落里的残根余孽彻底拔除,跟她一起读经,跟她一起祈祷。 “简直太了不起了,”一天晚餐时他对其他人说,“这是真正的重生。她的灵魂如深夜一样黑暗,现在已如初雪般洁白。我既谦卑又害怕。她对所有罪过的那份悔恨,很美。我都不配触碰她的衣裳。” “你还执意把她送回旧金山吗?”医生问,“在美国监狱里关三年。我觉得你总该饶了她,别让她去遭那份罪吧。” “啊,可你不明白吗?这是必要的。你以为我的心没有为她流血吗?我爱她就像爱我的妻子和我的姐妹。她在监狱的时候,我会一直承担她所遭受的痛苦。” “胡说八道。”医生不耐烦地喊了起来。 “你不明白,因为你看不见。她犯了罪,她必须受苦。我知道她会忍受,会挨饿,受到折磨和羞辱。我要她接受对人类的惩罚,以此作为向上帝的奉献。我要她快乐地接受一切。她拥有的机会只有我们少数人能得到。上帝非常好,非常仁慈。” 戴维森的声音兴奋得直颤,几乎无法听清从他唇间狂泻而出的话语。 “我整天跟她一起祈祷,离开她后我又去祈祷,我用全身心的力量祈祷着,让耶稣赐予她这巨大的仁慈。我想要在她心里种下甘受惩罚的热切愿望,即便最后我放过她,她都会拒绝。我要让她觉得监狱的惩罚之苦是她摆在我们至福之主脚下的感恩祭奉,主为她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日子慢慢过去。整个屋子里的人都关注着楼下那个可怜可鄙、深受折磨的女人,生活在一种不自然的兴奋状态中。她就像血腥的偶像崇拜中为野蛮祭奠备下的牺牲品,被恐惧支配,变得麻木。她忍受不了让戴维森离开自己的视线,只有他们在一起,才能唤起她的勇气。她对他产生了一种奴性的依赖,不是在哭就是在读《圣经》、做祷告,偶尔精疲力竭,冷淡麻木。她确实期盼着严酷考验的降临,因为这似乎给了她一条直接而具体的出路,让她逃脱目前所承受的痛苦。她无法长时间忍受那不停袭扰的种种莫名的恐惧,弃绝了罪愆,也抛开了一切个人的虚荣心,蓬头垢面,穿着那件俗气的晨衣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她已经四天没脱睡衣,也没有穿长袜了。房间里乌七八糟,东西乱丢。同时,雨仍在残酷地下个不停。本以为天上的水都已经倒空了,可雨依然倾泻如注,铁皮屋顶上的敲击声不绝于耳,简直教人疯狂。所有东西都潮湿发黏。墙壁和地上放置的靴子长出了霉斑。难眠的长夜伴随着蚊虫嗡嗡嘤嘤的愤怒吟唱。 “这雨哪怕只停一天也好啊。”麦克菲尔医生说。 他们都期待着星期二那条去旧金山的船从悉尼抵达。这种紧张的滋味实在不堪忍受。对麦克菲尔医生而言,他只盼着赶紧摆脱这个倒霉的女人,他的怜悯、他的愤懑也因这种愿望而统统化为乌有。无法避免的事情只能承受。他觉得,等那条船一开走,他连呼吸都能畅快些。萨迪·汤普森会被总督办公室的一位职员护送上船。这人星期一晚上来访,告诉汤普森小姐早上十一点做好准备。戴维森当时跟她在一起。 “我会关照把一切安排好。我打算亲自跟她上船。” 汤普森小姐没说话。 麦克菲尔医生吹灭蜡烛,小心翼翼爬进蚊帐,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 “唉,感谢上帝让这件事结束了。明天这个时候她已经走了。” “戴维森太太也会高兴的。她说他累得不成人形,”麦克菲尔太太说,“她真是变了一个人。” “谁?” “萨迪。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种可能。这真能让人谦恭起来。” 麦克菲尔医生没作回答,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他累坏了,因而比平常睡得更沉。 早上,有人用手碰他的胳膊,他猛地一惊,发现霍恩站在床边。商人把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以免麦克菲尔医生失声惊叫,招手让他出来。平常霍恩都是穿一条破旧的细帆布裤子,但现在光着脚,只围了一条当地人的缠腰布,一下子显得像个野蛮人,麦克菲尔医生起床时看见他满身文身。霍恩打了个手势,示意到走廊上去。医生下床跟着商人出来。 “别弄出动静,”他低声说,“你得去一趟。穿上外套和鞋子。快。” 麦克菲尔医生最先想到的是汤普森小姐出事了。 “怎么了?我要不要带上医疗工具?” “快,请快一点儿。” 麦克菲尔医生悄悄回卧室,在睡衣外面披上一件雨衣,又穿上一双胶底鞋,反身回到商人那儿,两人一起蹑手蹑脚走下楼梯。通向大路的门开着,门口站着六七个当地人。 “怎么了?”医生又问了一遍。 “跟我来吧。”霍恩说。 霍恩走出门去,医生跟着他,当地人凑在一起尾随其后。他们穿过大路来到海滩上。医生看见一群当地人围着什么东西站在水边。他们急忙往前,走了二十码左右,见医生到了,当地人让出一条路来。商人把他往前推了推,这时他看见一个可怕的物体,一半卧在水里,一半露在外面,那是戴维森的尸体。麦克菲尔医生弯下腰去——他不是那种一遇紧急情况就惊慌失措的人——把尸体翻过来。喉咙上的切口横贯两耳之间,右手上还握着行事所用的剃刀。 “已经凉透了,”医生说,“死亡肯定有一段时间了。” “刚才一个去上工的小伙子看见他趴在这儿,就跑来告诉我。你认为他是自己干的?” “是的。应该有人去报告警察。” 霍恩用当地话说了句什么,两个年轻人便离开了。 “我们得把他留在这儿,等警察来了再说。”医生说。 “他们可别把尸体弄去我房子里。我不会让他进门。” “你得照当局的吩咐办,”医生尖刻地答道,“实际上,我估计他们会把他送到停尸间。” 他们站在原地等候着。商人从他缠腰布的褶层里拿出一根烟,也给了麦克菲尔医生一根。他们吸着烟,一边盯着那具尸体。麦克菲尔医生弄不明白。 “你觉得他为何要这么干?”霍恩问道。 医生耸了耸肩。过了一会儿当地警察来了,由一名海军陆战队员带领着,还抬着担架,接着又来了几名海军军官和一位海军军医。他们以事务性的态度处理这一切。 “他妻子怎么办?”其中一位军官问。 “既然你们来了,我就先回屋加几件衣服,再去告诉她这件事。最好把他稍稍修整一下再让她见。” “我认为可以。”海军军医说。 麦克菲尔医生回去时,看见他妻子差不多已梳妆好了。 “戴维森太太为她丈夫担心极了,”他一出现她就连忙说,“他一夜都没有上床睡觉。两点钟她听见他离开了汤普森小姐的房间,但又出去了。如果他自从那时候就一直到处走,那绝对是死了。” 麦克菲尔医生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要她把这不幸的消息转告给戴维森太太。 “可他为什么这样做?”她惊恐万状地问。 “我不知道。” “我可做不到,做不到。” “你必须做。” 她害怕地看了他一眼,走了出去。他听见她走进戴维森太太的房间。他等了一分钟,让自己振作起来,然后去刮胡子、洗脸、穿衣服,坐在床上等他的妻子。终于她回来了。 “她要看看他。” “已经抬去停尸间了。我们最好陪她一起。她听到后什么样?” “我看是吓呆了。她没有哭,但浑身抖得像一片叶子。” “我们最好马上走。” 他们敲了敲她的门,戴维森太太走了出来,脸色苍白,但眼里没有泪水。在医生看来,她镇静得不太自然。三人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上了路。来到停尸间时,戴维森夫人终于开口了。 “让我一个人进去看他。” 医生和他妻子站在一旁。一个当地人打开门,她进去后又把门关上。他们坐下来等着。一两个白人走过来跟他们低声交谈,麦克菲尔医生把自己所知的这场悲剧讲给他们。最后那扇门又悄然打开,戴维森太太走了出来。所有人都沉默了。 “我现在可以回去了。”她说。 她的声音冷酷而沉稳。医生无法理解她眼里的那种神情,还有苍白的面容异常严峻。三人慢慢往回走,一句话都没说。最后拐过一个弯,房子就在对面。戴维森太太倒吸了一口气,两人一下子停住脚步。一种难以置信的声音冲进他们的耳朵。沉默了很久的留声机又唱了起来,拉格泰姆的旋律既响亮又刺耳。 “那是什么?”麦克菲尔太太惊叫起来。 “我们继续走吧。”戴维森太太说。 他们走上台阶,进了门厅。汤普森小姐站在她的房间门口,正跟一个水手聊天。她身上突然发生了变化,已经不再是几天前胆战心惊、苦熬苦撑的样子。她换上了全套的华丽装扮,穿着白连衣裙和闪闪发亮的靴子,套在长筒棉袜里的肥腿在靴子上端鼓凸出来;她的头发精心梳理过,戴着那顶覆满俗艳花朵的大帽子。她的脸敷了脂粉,眉毛粗黑吓人,嘴唇涂得猩红,身子挺得笔直。她又变回他们最初认识的那个趾高气扬的浪荡女人了。他们一进门,她就爆出一阵响亮、嘲弄的笑声。接着,当戴维森太太不由自主停下来,她嘬了嘬唾沫啐了一口。戴维森太太往后一缩,两小片红色立时出现在脸颊上。她用双手捂着脸急匆匆跑上了楼梯。 麦克菲尔医生气坏了,他推开那女人进了她的房间。 “你这究竟是在干什么?”他大声嚷道,“停下那台该死的留声机。” 他走上前去把唱片扯了下来。她转身对着他。 “我说,大夫,别跟我来这套。见鬼,你在我房间里干什么?” “你是什么意思?”他喊道,“你是什么意思?” 她鼓起精神。无人能够形容她表情中的鄙视,还有她在回答中投入的轻蔑和憎恨。 “你们这些男人!你们这帮污秽、肮脏的猪!你们全都一样,全算上。是猪!是猪!” 麦克菲尔医生倒吸一口气。他明白了。 [1]老板霍恩的名字。 [2]一种源于美国黑人乐队的早期爵士乐。 跋 当你的船离开火奴鲁鲁,他们会把一只只花环挂在你的颈上,上面的鲜花香气袭人。码头上拥挤不堪,乐队演奏着优美的夏威夷曲调。登上船的人朝下面站着的人抛出彩带,让船的一侧挂满细细的纸条,红的、绿的、黄的和蓝的,十分华丽。当船慢慢开远,彩带被轻轻扯断,就像扯断了人际关系的纽带。男人和女人顷刻间让色彩欢快的纸条围聚在一起,红的、蓝的、绿的、黄的,在这之后,生活将他们分开,纸带断裂得那么轻易,只是“啪”的一声轻轻脆响。个把钟头之后,碎片从船体落下,继而随风吹走。花环上的鲜花枯萎了,香气变得沉闷。你便将它们扔到了船外。 译后记 看这片叶子如何颤抖 在那篇神秘巫术故事的开头,毛姆写道:聪明的旅行者只在想象中旅行……守在火炉边上就能抵达各地,也不会对现实中的旅行带去任何幻灭。不过总是有人喜欢往咖啡里放盐,他们说这样会增添香气,别有风味,口感既新奇又令人着迷。与此相仿,有些地方被浪漫的光环围绕,眼见之时,你必然要经历那种不可避免的破灭感,也别有一番情趣。作家自己便是那个往咖啡里放盐的人,将看似平常的游历见闻点化成一篇篇脍炙人口的佳作。 1916年11月上旬,毛姆暂时逃离了婚姻的追逐[1],与杰拉德·哈克斯顿从旧金山登船前往瓦胡岛的火奴鲁鲁。这是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两人多次赴东方旅行的第一次。毛姆碍于口吃,不喜欢交际,大部分时间在船上读书、做笔记,杰拉德则很快显露出称职秘书的才干,与同船乘客相处甚欢、饮酒玩牌,将听来的趣闻一一转述给毛姆。不过毛姆还是结识了他一生中颇为重要的人物——旧金山的股票经纪人伯特伦·阿兰森。阿兰森自1922年起一直为毛姆掌管财务,直至1958年去世,让毛姆成了百万富翁(毛姆写给他的信件达六百封之多)。他也拥有作家全部作品最初版本的版权(这本小说就是题献给他的)。离开火奴鲁鲁,两人又游历了萨摩亚、斐济、汤加和新西兰,最后到达塔希提岛。这次旅行令作家眼界大开,每到一处都详细记下见闻。从此,太平洋独特而瞬息万变的自然融入了毛姆的文字,让他从戏剧成功转回到小说的写作上。 《叶之震颤》于1921年9月在纽约出版,10月于伦敦再版。这是毛姆第一次将多篇故事结集出版,还专门为它写了《太平洋》和《跋》一前一后两篇短小的散文。有鉴于此,我们不妨将这部作品看成一个多线索的长篇。唯有如此,才能把握小说的内在机理,透彻诠释作家整体布局的结构艺术。 《麦金托什》的故事将英帝国殖民地的历史景观凝缩在一位行政官的身上,与之对立的是他的下属,一个内向、怯懦的旁观者。沃克尔刚愎自用,伪善而奸诈,一方面善意庇护他的臣民,以不公平的交易为借口烧掉商人的店铺,称之为“神意的判决”,另一方面却狡猾地利用当地人好客的习俗,逼得他们走投无路。恪守传统信念的麦金托什处境逼仄,时常被长官嘲弄,但就连他也承认“沃克尔的存在显得尤为浪漫,他征服人生的最初历险便十分典型”。对行政官的厌恶深深地腐蚀了他的存在感——当沃克尔骑马享受海岸风景,志得意满地设想着环岛公路的合理走向,麦金托什却在徒劳地与大自然的力量搏斗:拍打礁石的碎浪发出沉闷的轰鸣,无止无歇,那种节奏敲击着他疲惫的神经,他只得攥紧双拳强忍着。他的体魄好像就是用来匹敌大自然那无情法力的,他有一种要做出狂暴事情的愚蠢冲动……望着窗外的礁湖,还有勾勒出礁脉的那一道白色的泡沫,他只感到憎恶,对着光艳的景致打了一个寒战。无云的天空像一只倒扣的大碗,将一切收拢其中。麦金托什借刀杀人的动机更多来自长久积累的怨恨,而不是出于公平和正义。死神慢慢降临,麦金托什受到的折磨更甚于将死者。沃克尔的临终之言、当地人天真而无节制的悲恸(他不会从他们那里得到同情)终于压垮了他。他讨厌大海,害怕鲨鱼(开篇就有这句伏笔),但深重的负罪感战胜了这一切,最终让他成了鲨鱼的饱腹之物。两个行政官员的死亡为蛮横、专断和非理性的殖民意志添加了注脚。 在《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中,殖民地的全景视角推进为个人化的体验。贝特曼·亨特前往塔希提寻找逾期不归的朋友爱德华,开始了一场奇异而尴尬的历险。置身伊甸园般美丽的海岛,他的规劝渐渐丧失了说服力:一片椰树沿着陡坡一直铺展到礁湖那里,暮色中的礁湖泛起鸽子胸脯一般的色彩,柔和而富于变化。再远处是条港湾,当地人村落的茅屋一簇簇聚集在那儿,朝向礁石的地方有一条独木舟,上面坐着几个钓鱼的当地人,剪影般轮廓鲜明。在更远的地方,能看见广阔而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便是如诗人的想象一般虚幻缥缈、被称作“穆瑞阿”的那座美轮美奂的小岛。眼前的一切都那样可爱动人,竟让贝特曼感到羞愧难当……这正是毛姆初次来到塔希提时的切身感受。在象征自然、野性与美的花环的衬托下,贝特曼的一身体面装束显得拘谨局促。爱德华与“不名誉”的阿诺德亲密交往,更让他感到困惑无措。这一情节在小说开头便做了铺垫,实际上是作家对自己与哈克斯顿处境的自况[2]——两个人的伴侣关系在当时被视为道德败坏,毛姆出于害怕受到要挟才不得不与赛瑞订婚。在《堕落》中,阿诺德·杰克逊并不掩饰自己的过去,他早年的恶行似乎与人类的原罪混同起来,毛姆又为他女儿取名叫“伊娃”(Eva在语义学上与圣经中的“夏娃”含义相当),这个古老而美丽的希伯来名字意味着“生活”,其中的寓意不言自明。贝特曼·亨特(意为“猎人”)非但未能俘回爱德华,无意间自己差点儿成了塔希提的俘虏。这一反叛主题后来被毛姆延展成他的那部著名长篇小说《刀锋》。 让爱德华·巴纳德乐不思蜀的新生活,在《阿赤》那里成了海市蜃楼般的幻想。这篇以西萨摩亚的帕果帕果为背景的故事就像是一场梦:驶向海岛的纵帆船无法找到礁石之间的开口,犹如梦境始于一片混沌。而后,这位船长(他没有名字)登上岸去,就像受到某种召唤一般,鬼使神差地走上一座独木桥,撞见一个他并不想找的人。接着,他置身于四壁布满了书架的房间——一个典型的梦的幽闭之所,倾听这个不可靠的叙述者的故事。故事也是叙述者本人的梦:他被一对离散爱侣的幽怨传奇所吸引,多年羁留在岛上,恹恹度日。实际上,这个纯洁美好的梦来自白人对殖民生活的普遍想象,来自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浪漫冒险故事所描述的世界,让阿赤和萨莉有了一种神圣的情感。尼尔森承认道:我对他虽一无所知,但宁愿认为他应该天真率直。我相信他的灵魂跟他的身体一样端正美好。他终于让这个又粗又肥、面目丑陋的老家伙承认自己就是阿赤,那幅幻景也随之倾塌。梦幻的破灭与梦幻本身一样,显得毫不真实,充满了模棱两可:未曾见过阿赤的尼尔森觉得船长似曾相识,而船长——阿赤本人,当他与萨莉再次相见时,这对有过体肤之亲、刻骨之爱的男女却无动于衷,认不出对方。可以说,这个套层的梦中,尼尔森就是船长潜意识中的自己。那座桥一度承载年轻男女的幸福,现在却成了他梦想破灭的可悲物证,在幻境与现实之间摇摆不定。这篇颇具哥特色彩的小说在毛姆作品中一枝独秀,也深受作家本人的喜爱。 身份认同主题也出现在《池塘》中。这篇故事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悲剧事件。在谜一般美丽的萨摩亚女孩埃塞尔面前,劳森的满腹经纶全然派不上用场。埃塞尔(意为“高贵”)超然于出身的环境,就像池塘中的精灵,以某种神性的力量吸引着他,但他却总是无法真正得到她。文化相容性一直是异域小说的主题,在异质文化的环境下,西方文明并不总能表现出自信。劳森的困境就在于此。这个“文明的走失者”无法放弃自己的旧身份(比如他瞧不起混血儿不愿为其打工等等),陌生的环境让他四处碰壁,落得伤痕累累,为人所耻笑。作为对照,毛姆同时还塑造了另一个人物米勒。这位德裔美国人是个“环境的动物”(这恰好是毛姆1947年出版的最后一部小说集的题名),他把名字由德国人的“缪勒”改成美国化的“米勒”,为人狡诈奸猾,善于顺应时务,无论在生意场还是社交圈都如鱼得水,颇有人缘。他不但旁观了劳森的命运浮沉,很可能还是悲剧的参与者。没有米勒和他们那帮“爱扎堆的家伙”,劳森也不会走上绝路。毛姆让他们来为劳森收尸,不啻是个巨大的讽刺。 如果说劳森的死归因于他不能将爱情移植到自身的环境,那么,在《火奴鲁鲁》中,巴特勒船长却是乞灵于异族文化(迷信)的庇佑才活了下来。这篇小说运用了降伏恶魔的传统叙事模式,较为特殊的是,土著女孩的果敢行动成了故事的核心,让作家十分意外:“不难看出船长已疯狂地爱上了她……这很容易理解,但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女孩显然也爱着他。”我纳闷“这个平凡无奇的小男人怎么会激发出那个小美人如此强烈的感情。”不过,与阿赤的故事一样,这又是一个由“不可靠的叙述者”转述的美妙传说,是贫乏、无聊现实的点缀,而现实的危险就潜伏于卧榻之侧,伺机而动。 压轴的《雨》是毛姆的名篇,无论情节的营造还是人物刻画的深度,它都有资格跻身于世界最佳小说之列。在火奴鲁鲁时,毛姆到埃维雷红灯区和妓女驻地去搜寻素材,他们还旁听了一对妓女和皮条客的庭审。故事中的角色直接取自旅行中的几位特殊的旅客,当时毛姆与哈克斯顿从火奴鲁鲁前往塔希提,途中因爆发时疫不得不在帕果帕果一家旅馆落脚。小说最初于1921年4月刊发在纽约的文学杂志《时尚人物》上,篇名为《汤普森小姐》,次年改编为戏剧搬上百老汇舞台,一年半的时间里上演六百余场。1923年好莱坞购买脚本,相继推出一部默片和两部有声片,分别由格洛丽亚·斯旺森(《萨迪·汤普森》,1928年)、琼·克劳馥(《雨》,1932年)和丽塔·海华丝(《萨迪·汤普森小姐》,1953年)扮演汤普森。 宗教归化是殖民过程的重要内容。传教士戴维森夫妇与多数殖民者一样,认为当地土著是拉迪亚德·吉普林所谓的“白人的负担”。他们不但保守顽固,更兼狡猾阴险,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假上帝之名恣意干涉践踏当地的文化风俗,像一种毒素腐蚀着南太平洋诸岛。受着征服欲望的驱使,戴维森以威胁和说教压服了汤普森,她(或许只是表面上)的忏悔与依赖满足了戴维森的虚荣心,又让他陷入一种躁动不安的谵妄:“这是真正的重生。她的灵魂如深夜一样黑暗,现在已如初雪般洁白。我既谦卑又害怕。她对所有罪过的那份悔恨,很美。我都不配触碰她的衣裳。”肉欲的魔鬼戴着信仰的面具征服了他。当汤普森撕破了这副假面,传教士的信念轰然崩塌,极端的幸福立刻变为极端的绝望。 毛姆巧妙利用人物的关系,让戴维森太太为戴维森的形象做必要的铺垫,以麦克菲尔医生这个不可知论者的立场讲述整个故事。其中的高超之处在于,正是观察者有局限的视角拓展了想象的空间,创造出十足的戏剧性气氛,让人读到结局后再回过头来寻找被忽略的细节,细细品味方才领略个中玄机。 《雨》以其普遍的人性主题、强烈的讽刺基调和戏剧色彩超越了时代,也超越了地域的界限。应该说,这几篇小说中的情节皆来自人物与其环境的对立,而不是他们与其情感倾注的当地人或“混血儿”之间的冲突。当地土著不过是异域风景上活动的影子,他们并无个性,爱恨感知仅仅处在人类的童年阶段(《麦金托什》中的沃克尔:他们是我的孩子;《阿赤》中的尼尔森:人一旦育发出灵魂,他便失去了伊甸园),也因此被赋予童年特有的纯真与美,尽管并不总是令人愉悦,却具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毛姆的故事将他们与大自然等同起来,在《雨》里达到了极致——当地人变得陌生而可怕,与古老、蛮荒的背景结合成一股强大的势力:他们光着脚啪嗒啪嗒尾随着你,让你忍不住回头去看。你会觉得他们会悄悄溜到你身后,随时将一把长刀插入你的肩胛骨下……他们有点像画在神庙墙垣上的古埃及人,周身带有一种源自亘古的恐怖。这股势力漫散为一场接天连地的雨,代表了不可战胜的天性、本能和欲望。在小说的结尾,毛姆让那个商人穿上当地人的缠腰布,这就像是自然之力在获得胜利后的炫耀和告别。 C. K.切斯特顿说过:“文学是奢侈品,小说是必需品。”优秀的小说让我们以树木见森林,而艺术真实具有比存在本身更灿烂、更持久的魅力。毛姆的故事凭借深邃的洞察和独到的讽刺,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人性的本色。尽管他的文字通俗易懂,却富有传统散文的精致、优美与简洁,非殚精竭虑不能再现,对翻译者来说既是享受又是考验,但种种艰辛与这份“奢侈的必需品”所提供的精神犒赏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于大卫 2016年5月29日 [1]这时他的未婚妻赛瑞与前夫办理完了离婚,她与毛姆已经有了一个女儿,看来不得不结婚了。可赛瑞是天底下毛姆最不想见的人,所以找了个借口逃掉了,虽然最终两人还是结了婚。 [2]毛姆侄子回忆说:“父亲嘱咐我们千万不要跟那个臭名昭著的杰拉德见面。”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