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想象共和国 作者:阿扎尔·纳菲西 内容简介 阿扎尔纳菲西成年之后才挣脱伊朗的极权阴影,来到美国的自由世界,可是,她却因此发现了 一个矛盾的现实:在伊朗的极权社会中,文学被视为禁忌,人们冒着生命危险阅读;但在美国这个注重学有所用的世界里,文学却被挤到了边缘。在《想象共和国》中,纳菲西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每个人都能抵达 的自由国度,这个国度没有政治、宗教、种族或性别的界限,入境的唯一条件,是要拥有一颗敢于想象的心。 远在世界划分国家与民族之前,我心里就有一个想象共和国,我可以轻而易举地逃往那里,躲开支配着我人间生活的恼人规矩。 新版序 远在世界划分国家与民族之前,我心里就有一个想象共和国,我可以轻而易举地逃往那里,躲开支配着我人间生活的恼人规矩。或许对于每一个刚开始认知自己和世界,以跨越国界来发现国界、重新定义国界的孩子来说,始终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地方。我不知道美国、土耳其、法国或意大利是什么——我甚至不知道“国家”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的的确确知道,多萝茜生活在奥芝仙境;一个名叫穆拉·纳西鲁丁[1]的人看起来像个傻瓜,但实则聪明且智慧;还有一位小王子在行星间穿梭旅行。有许多关于童年的东西我们想要永远保存,对我来说,其中之一便是:用重塑世界、赋予其新名字的方式去了解世界的冲动,就像《永不结束的故事》(The Never Ending Story)里的男孩巴斯蒂安所做的:范特西卡和它的女皇被一头叫作“虚无”的怪兽折磨迫害,只有让一位读者给她起一个新名字才能使他们免于毁灭。我初次造访这个世界是在一张一直在扩大的想象地图的帮助下,我知道,在地图上的那些地方,我可以找到罗斯塔姆和鲁达巴[2],爱丽丝,帕莱因[3],匹诺曹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些充满魔力的名字,比我在现实世界里见过的所有向导都更值得信赖。 对多数孩子来说,玩乐和学习是分不开的。孩子通过玩游戏、尽情随着想象翱翔来理解最深刻、最抽象的概念,发现彼此无关的事物和理念之间的联系。他们知道锅碗瓢盆不只是日常物件,他们深谙勺子可以突然变成流星的秘密。“世俗”这个词在他们的词汇表里指的就是成为大人的代价。或许我们长大了还读小说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想重新获得童年时新鲜的眼睛,那时的每个角落与缝隙里都藏着秘密,每件东西都有灵魂,所有的生灵都可以跟我们通话。所以安东尼·圣·埃克苏佩里会将《小王子》献给他的朋友——“还是个孩子时的”莱温·维尔特,这并不令人惊奇。 孩子在现实与幻想之间穿梭是多么容易!我想到这个是在最近跟朋友三岁大的儿子一起在床上跳上跳下的时候,而几分钟前他还在吃香蕉、看电视,突然就拽着我到客房来玩了。他站在床上,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超级大英雄,此时,当他命令乌贼(我睡衣上有乌贼)跟着他潜入深海搜寻坏蛋鲨鱼(他解释道,鲨鱼不是善类)的时候,这张床就变成了海洋。鲨鱼和乌贼是他最爱的一本书里的主要人物,而不管“鲨鱼”多么坏,比起那些他威胁着要吃掉的小鱼小虾来,还是鲨鱼更让他着迷。 我父亲最初给我买了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 Metterlinck)的《青鸟》,它原本是一个相当瑰丽、充满哲理的寓言剧,波斯版本将它改编成了一个有趣的儿童故事,而那时我七岁。我被咪档和她的哥哥棣棣迷住了,他们是一名穷困樵夫的孩子,出发寻找幸福的青鸟。在我的记忆中,至今仍历历在目的是仙女给棣棣的那顶带钻石的帽子,棣棣可以转动钻石,让没有生命的物体显现“灵魂”。面包、火焰、水、光都有了生命,而家里的狗和猫能跟主人对话了——它们是那样活泼热闹的伙伴,它们聊天、拌嘴,指引、陪伴着孩子们进入记忆、诞生、死亡与时间的土地。 数十年后,作家家园耶多(Yaddo)在我想方设法努力而艰难地写作回忆录时给我提供了一个避难所,在那里,从我的卧室到厨房的一片小飞地里列着好几排书架,当我有一次在书架间浏览翻阅的时候,我发现了那本《青鸟》。我坐在椅子上翻开它来读,但我看到的故事竟跟我隐约记得的魔幻故事大有出入。此时我才理解了它所有严肃且充满哲理的关于生命、幸福、贫穷和道德这些问题的沉思,而小时候我只是被魔法所吸引。或许是因为,孩子们学到的第一个魔法就是,每个没有生命的物体、每个地球上的生灵,都有灵魂,都有一个可以焕发出生命的精魂。 在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曾用一种随随便便、胡编乱造的方式给我讲过《爱丽丝梦游仙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切都是从一个星期五早晨我们吃早饭的时候开始的,那在伊朗算周末。他前一天晚上答应我,他要给我讲个新故事,不带我去看电影了——这本来是我们星期四的惯常优待。那就是他第一次给我讲爱丽丝的故事。我觉得他后来讲的很多关于她的故事都是胡诌的,因为当我长大到能够自己读书的时候,我发现很多故事在书里都找不着。但我仍记得他告诉我,爱丽丝喝了一大口特别的药剂,开始变得越来越小。“接着,”他说,“她看到了一只抽着水烟的毛毛虫。” 那时我对毛毛虫已经相当熟悉了。过去我们可以在街上的摊贩那里买到结了茧子的毛毛虫,用一把树叶托着它们,看它们一个个破茧成蝶。但爱丽丝从没见过抽水烟的毛毛虫,于是很自然就问他:“你是谁?”而毛毛虫直接把问题抛还给她:“你——是谁,谁,谁?”“拖拖拖,奇哈斯第——?(Tow Tow Tow,Key Haaaastiiiiiiiiii?)”我父亲会用波斯语模仿着毛毛虫这样说。他把这个问句重复了好几次,每次我都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下来,此时我母亲就会责备我把嘴里的面包吐出来了。但我父亲闹得正开心,没有理会母亲的抗议,仍继续逗我,重复道:“你是谁?”后来我会让我又乖又温顺的两岁的弟弟靠墙坐着,然后一边跟他说“拖拖拖,奇哈斯第——?”,一边在他肚脐边上挠他痒痒,他会非常惊奇但一脸好脾气地对我微笑着。这可能是我唯一一次有幸真正地让他感到惊奇了,后来他很快就自己发明了各种游戏,想到了各种天马行空的点子。 我常常认为爱丽丝是我理想的读者,是那种我渴望成为的读者。在千百万的小女孩之中,有那么一个女孩,拥有一双不同寻常的想象的眼睛,她不自足于自己已然拥有的东西,不为此扬扬自得,她能以不一样的眼睛看世界。她看到的不只是一只白兔,而是一只会说话、戴怀表、穿马甲的白兔。她跟着它跑,跟着它跳进一个洞里,“丝毫没有想过自己要怎么出来”。“燃烧着的好奇心”驱使着她,让她获得胆量,不去考虑行动的危险。她的勇气就像一位科学家或一位诗人所具备的——追求知识,但不管能否掌控或预测这种追求的后果。相比几乎其他所有的虚构角色,爱丽丝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她始终都在自言自语或在跟他人交谈,在探查、询问;这让我想起自己的女儿,她早上醒得很早,当我在早晨微弱的光线下走进房间时,她会冲我大喊,又马上开始指着她身边的物品问:“噫澈垭?噫澈垭?(eeee cheyah?eee cheyah?)”“瓦斯蒂斯?瓦斯蒂斯?(wassdis?wassdis?)” “你是谁?”这不正是我们追着书里的人物阅读下去,努力想找出他们不愿透露的事情时,每一本书都在问我们的问题吗?它不也正是我们作为人,努力做着将会定义我们身份的选择时,我们问自己的那个根本的问题吗?我给自己的定义可以是母亲、妻子、爱人、朋友、老师、姐姐、作家、读者……我可以一直列下去。但是这些简单的描述没有一个能够对“我是谁”这个问题给出满意的答案。想要定义我们是谁,几乎不可能。我们是我们所过的生活,始终处在一种流动的状态。但是问这个问题,以及听他人问我们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我相信它既是写作、也是阅读这一行为的核心。当阅读开始成为一个家园的时候,我还是个很小的孩子,在那里我感觉自己可以评价世界,可以认同自己——那是一个允许怀疑的地方,也是一个避难所。我们在日常现实与仙境之间来回穿梭——这一刻是这样,下一刻就变了模样。就像爱丽丝,每一次我读完一本了不起的书,我就将旧的自己抛在了身后。 我一生在许多意外之所遇到过爱丽丝和她的毛毛虫。爱丽丝自己无疑就是个不可思议的存在,比她遇到的所有不凡而神秘的人物都更加不凡而神秘:不像他们,她不仅可以生活于两个世界,而且可以看穿这两个世界;她能够企及内心的声音——“那事物的静默”,有想象的第三只眼睛。你可以说她赌得起,因为在心底里,她是自信且生了根的人。爱丽丝不像我,她始终都能回家,回到那个养了小猫挂了蕾丝窗帘的地方。她有一套程序和形式,让她能够穿梭来回。当她发现自己在仙境或镜中世界走失了的时候,她可以在自己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中寻取帮助。她提醒我们,不只是在孤立、流亡或身陷危难之际你才需要仙境,生活稳定安全之时你也需要仙境。 这是让我受用多年的经验。 我们会将天真这个词跟孩子联系起来,但爱丽丝就像小王子和许多儿童书的主人公一样,渴望摆脱这天真。好奇推动着我们身体里的孩子去搜寻知识,拒绝对世界始终天真无知。但天真的丧失始终伴随着对痛苦、别离与残忍的认知。自最初的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开始,一直以来都是如此。这不就是小王子让我们想到的吗?他离开了自己的小星球和虚荣自负的玫瑰去发现世界,他打开了眼界后发现,她不是独一无二的,而驯化一个伴侣可以像中了场大奖,也可能带来浓重的悲伤,因为无论如何,最终等待我们的都是一场别离。 “所有的艺术都是人们面临危险,遭遇了某种经历,走到了道路尽头,再无前路可走时产生出来的东西。”里尔克写道。的确,世界各地许许多多最优秀的小说在其最核心处都有那种危险的本质。许多伟大的儿童文学无疑就是如此,我们的男女主人公们要战胜怪兽与恶魔,以智慧斗赢邪恶的继母。但大人的小说也是如此,它们的怪兽和主人公都内在化了,更“真实”了,跟我们更像了。那些人物,在保留了自己的民族性和个人身份的同时,都拥有某些普世的特征。 我最近一次重新读《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为爱丽丝如此英式的作风感到惊奇不已:她是那么规矩的一个女孩。当她在洞里往下掉的时候,她辨认着自己看到的东西,回忆着过去,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持自己的风度举止。她受到的英国教育已经在她身上根深蒂固了,她没有把那罐橘子酱扔下洞去,而是在她往下掉的时候设法将它放在了架子上——她不需要别人告诉她什么是对的,她是自己的内心监督员。时时通过他人的眼睛看世界,对他人感到好奇——这是我后来读了许多英国小说后发现的一个特点,在那些小说中,“风度”一词所蕴含的不只是它在传统意义上的礼貌得体。风度也意指观察、倾听、尊重他人、感恩他人。在简·奥斯丁的小说中,那些特别受我们嘲讽的人物,那些反面角色,都是无视他人的,比如《傲慢与偏见》里的柯林斯先生、班奈特夫人或凯瑟琳·德·伯格女士,他们都不倾听他人,都太自我中心、因循守旧,总是将他们的选择与偏好强加在周围人身上。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伊丽莎白和达西逐渐意识到,伊丽莎白的骄傲和达西的偏见都让他们既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又看不到他人的美德。他们经历了被照亮与启发的一刻,他们的眼睛才真正看清了真相。 但所有了不起的故事无论如何都是关于看见的。记得在《小王子》里,叙述者在故事开始时告诉我们,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会给大人看他画的一条蟒蛇正在消化一头大象的画,而他们却以为那是一顶帽子!这件事毁掉了他对画画的热情,直到他遇到了小王子,小王子一眼就看见并认出了那是什么。《夏洛的网》里也有相似的情节,只有弗恩可以真正看见和听见那些动物,因为孩子还没有失去用“心灵的眼睛”[伟大的诗人鲁米(Rumi)语]去看的能力。在这两部小说中,没有“看见”的能力都有各自的后果。但是在大人的小说里,盲目通常是罪恶的一个重要表现。以《包法利夫人》为例,她的盲目导致了悲剧性的后果。我们同情艾玛·包法利,理解她想要逃离生活单调的渴望,她渴求着某种浪漫的东西,但这种痴念让她盲目,她看不到丈夫和丈夫对她的付出,她看到的、追求的无非就是实现自己的浪漫梦想,而这跟她在丈夫家中所过的单调生活一样渺小卑微。甚至她的丈夫,那位好医生,也是盲目的,被他的妻子迷乱了视线,不能忠于自己的天职,为了满足她随心所欲的想法而妥协退让,放下了自己的尊严与职业操守。而那个真正的恶人,那个有意对同情视而不见的人,自然从那如今读来仍然令人震惊、不可思议的对资产阶级之志得意满的控诉中逃脱了。 在许多伟大的拉美小说中,盲目存在于政治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中心——以《族长的没落》为例,其中的主要人物是一位残暴的独裁者,他被自己的权力所孤立,他的权力既腐化了他,又摧毁了他。就像所有现实生活中的暴君一样,他拒绝现实到了将其完全扭曲的地步。他不仅对现实视而不见,而且真的将每件他不能容忍的事、每个他不想看到的人都消灭掉,以他自己想象出来的虚构代替他们。当他的情妇(也就是后来的妻子)教他读书写字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印刷新闻全是谎言和捏造:他的人民都成了他噩梦中的人,他们失去了自己做判断的能力,也不再记得真相。当他死的时候,他们都不敢相信,甚至在秃鹫开始落在他身上之前,都不愿接近他的遗体。真相是,我们是自己错觉和偏见的奴隶,是我们想听、想看的东西的奴隶,这在现实生活中比在虚构世界里更为严重。真正的暴君,佛朗哥、希特勒和其他许多死了或至今仍活着的人,就利用了我们对幻想的热爱,利用了我们从幻想中获取的慰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民主社会就不会为幻想和捏造所害。我们人类能够做最好的事,也能做最坏的事,我们的历史就是明证。如果我们不在乎,如果我们不思考,如果我们不去看,从前获得的自由和权利也会很轻易地失去。 对他人的视而不见不正是现实世界里所有罪恶的根源吗?假如奴隶主看到了奴隶们真实的存在——跟他们自己一模一样的人类,奴隶们还会遭受这样的暴行吗?假如虔诚的原教旨主义者,不论肤色与偏向,都将他人与自己同一视之,他们还会以上帝之名谋害无辜之人吗?如果斯大林的亲信看到并且承认了审判秀背后的现实,斯大林劳改所还会存在吗?难道我们非要将他人贬低为非人,不去听、不去看他们真实的样子,好给他们施加苦难吗?在所有这些残暴行径中,你都能听到《威尼斯商人》里的夏洛克提出的那个令人难忘的问题,它在其中反复回荡:“你要是用刀剑刺我们,我们不是也会出血吗?” 纳博科夫在其最后一部俄语小说《天赋》中谈论了“一个关于生活本身不得不模仿正为它所谴责的艺术的恰当例证”。我最近想起这个是因为我又重温了爱丽丝的故事,发现自己被一种其他千百万读者必定也都感受过的感觉攫住了:那种“爱丽丝就是我”的模糊的兴奋感,或者更准确地说,她预言了我,不是比喻性的,而是以小说的间接方式,让我到处游走、搜寻和发现我自己的结论。来自任何文化的伟大小说都能预言读者,这其中既有那些同时代的人,又有那些出生于几十年或几百年之后的人。一个生活于19世纪英国的小女孩的虚构经历怎么会成为全世界千百万人的经历呢?这其中还包括一个身处截然不同的环境中的小女孩——她生活在20世纪的伊朗。 爱丽丝跟山鲁佐德、小王子和匹诺曹一样,始终陪伴着我。在伊朗,当我成为一名教师时,我一边教《爱丽丝》,一边教《一千零一夜》。我给学生们介绍文学理论,讲授现实与小说间的本质关系,告诉他们,爱丽丝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平常生活中的不凡特性,正是这种小说的颠覆性本质帮助我们看清自己的自满,挑战我们长久以来的偏见,给我们机会质疑自己、质疑世界。山鲁佐德让我们想到,故事是如何帮助我们生存下去并成为不朽的。来到美国时,我发现自己又在教《一千零一夜》,我发现,在她和哈克贝利·费恩的故事里有那么多关键的线索对于织就人生的织锦都是必不可少的。我意识到,不管我们生活在哪里,生活在何种体制之下,基本的人类本能和需求举世皆相同,基本的人类权利处处都适用。因为我们是人类,所以我们需要讲述和阅读故事——自己的故事,以及其他人的故事。我们需要一直更新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准备好改变我们自己和我们周围的环境。 当我们想要让自己免于绝望,提醒自己暴君不能夺走我们最珍视的东西的时候,我们需要把发生在我们和其他人身上的事情讲述出来。狂热分子会以各种面貌出现,他们以进步、自由或上帝的名义进行谩骂、杀戮和破坏。但他们夺不走我们的理想。他们抢不走我们根本上的人性。正如卡尔维诺曾说的:“我们只有让他人获得自由,才能让自己也获得自由,因为这是一个人自由的必要条件。对目标须有忠诚,内心须得纯粹,要获得救赎与胜利,则原则观念是根本。”接着他又加了一个简单的句子,而在我看来,这句话概括了一切:“还要有美。”正是在这样的观念之下——在我们是谁、我们惧怕什么、我们想要什么这些层层细节的裹挟之下,人类纯粹地坚持着美——人类的想象才能枝繁叶茂。我写这本书是希望我们全世界的读者,都能像《永不结束的故事》里的男孩巴斯蒂安一样,不惧冒险,勇敢进入这个想象的王国,在这里,所有你以为理所应当的东西都可能被完全颠覆,而从这里,你回到日常生活中时可以带回新鲜的眼睛和乐于接受挑战的心。 [1]穆拉·纳西鲁丁(Mullah Nassredin),土耳其古代神话中一位大智若愚的人。——译者注(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后不一一标明) [2]均为波斯史诗《列王记》中的主人公。 [3]日本动漫《帕莱因的故事》(The Story of Perrine)中的主角。 英文版序 几年前在西雅图一家叫作“艾略特海湾”的令人惊艳的独立书店签售时,我觉察到一个年轻人站在桌边看着我。队列慢慢缩短,他终于跟我说上话了。他说他路过西雅图,就来看个朋友,还说他想让我知道,此前他一直生活在伊朗。“没有用的,”他说,“你谈论书是没有用的。这些人跟我们不一样——他们来自另一个世界。他们不在乎书,也不在乎这类东西。这里不像伊朗,我们在伊朗疯狂到去复印像《包法利夫人》和《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好几百页的书。” 我还没来得及想好如何回答,他就接着跟我讲他第一次被捕的经历,那是一天深夜,革命民兵对他的车进行例行的随机搜查。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被拘留了,这更多的是因为他们的傲慢不恭,而非车里找到的违禁磁带。他们被关了四十八小时,在交了罚款并受过拷打之后,他们被释放了,没有任何解释。不可否认,一个伊朗青年人生中的平常日子,与大多数美国青年的并不一样。 这样的故事我以前就听过许多,但这个年轻人有些不寻常。他用一种随意的语气在讲述,这让他说的事情更加让人心痛,他好像在试图用一种若无其事的讲述方式来抹去这件事。他说在被拷打的过程中,不只是疼痛,而恰是那种羞辱,让他在某个瞬间觉得他好像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个魂魄,从远处看着自己被拷打。“把自己放在魂魄的位置,”他说,“会更好过一些。”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这曾是一个很好的生存技巧。” “现在依旧是。”他说着,心照不宣地一笑。 此时又排出了一条队伍,耐心而礼貌地等待着,我说了句傻气的话,大概意思是,或许美国本就是一片属于魂魄的土地。他没有回答,而是递给我一张便利贴,说道:“我没有书,这是给我一个朋友的。” 我把名字签在那张橙色便利贴上,又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名片递给他。“保持联系。”我说。他把便利贴和名片都拿上了,但他自然再没联系过我。但我从没完全忘记他,因为那个年轻人,他的明朗微笑和他说的话,总是在陌生的地方,以及看似毫不相关的偶然场景里,在我脑中反复出现。他在一定程度上还在我身边,因为我觉得,那时,还有现在,我都让他失望了——他期待从我这里得到的某种东西他并没有得到。当我意识到他将在可预见的未来里一直纠结着我时,我决定给他一个名字:拉明(Ramin),这是为了纪念另一个我在伊朗认识的年轻人,他跟我讲述过相似的经历。所有这些魂魄——我们如何履行对他们的责任呢? 想想拉明说的话,我觉得有趣的一点是,他觉得美国人并非不理解我们的书,他们是不理解他们自己的书。他用某种间接的方式使人觉得,西方文学更像是属于那些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充满渴望的人,而非它们所诞生的那片土地的继承者。怎么会这样呢?然而,确实,那些冒着受审查、受监禁、受拷打的风险去获取书籍、音乐、电影或艺术作品的人把这整件事看得完全不一样。 “这些人,”他带着深不可测的微笑说,“跟我们不一样,他们不在乎书,也不在乎这类东西。”每隔一段时间,做了一个演讲之后、签书或者跟朋友喝咖啡的时候,这个说法就会浮现出来,通常化成疑问句的形式:“你不觉得是因为伊朗有那么多的压迫,所以文学和书籍才特别重要吗?你不觉得在民主国家里,人们对这些东西的渴望并没有那么强烈吗?” 我现在的第一反应,和那时一样,就是不同意。这个国家大多数经常逛书店、去朗读会和图书节,或者就单是私下里在家里读书的人,都不是有心灵创伤的流亡者。许多人很少离开家乡或者他们生活的州,但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做梦,他们没有恐惧,他们感受不到疼痛和愁苦,他们不渴求人生的意义吗?小说里并不只有天马行空的幻想或者政治权利与政治控制的工具。它们连接着我们的过去,为当下提供至关重要的洞见,使我们不仅能看到生活本来的样子,还能看到它理想的和可能变成的样子。想象的学问并不是你今天拥有、明天抛弃的东西。它是一种感知世界和与世界相处的方式。普里莫·莱维[4]曾说:“我写作是为了回归人类社会。”阅读是一种私人的行为,但是它越过大洲与时间,将我们联结在了一起。 但也许我不同意拉明还有一个更个人的原因:我不敢想象,一个对我真正的家——一片没有国界且鲜有束缚的土地,一个我称作“想象共和国”的地方——态度漠然的地方,会让我感到自在。我把我的“想象共和国”当成纳博科夫[5]的“某种方式,某个地方”或者爱丽丝的后院,一个与真实世界平行的世界,居住者既不用护照也无需证件。唯一的入境条件就是一个开放的头脑、一份永不满足的求知欲和一种无法定义的逃离世俗的冲动。 早在我定居美国之前,我就已经入住到了它的小说、诗歌、音乐和电影里。我的第一次虚构美国之旅发生在七岁的时候,我在德黑兰的英语老师带着我读《绿野仙踪》。我们的主要教科书故事简单,讲的是美国的一对兄妹或姐弟,估计应该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这两个极其整洁、打扮精致的顽童的一个奇怪特点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的表情都是固定不变的微笑。我知道他们的名字(杰克和吉尔?迪克和简?),也知道他们姓什么(史密斯?琼斯?帕特里奇?),知道他们住哪里,每天的安排和在哪个学校上学。但所有这些琐碎而基本的细节我现在都忘了。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什么让我觉得想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这些微笑着的、打扮得完美得体的孩子。那本书我唯一记得的,也是唯一有点意思的,是它的封面:磨砂的手感,背景是墨绿色,两个孩子的形象放在显眼的位置。 每当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英语老师都会合上练习册,走进厨房,从厨房里拿出一杯樱桃冰冻果子露和一本磨旧了的《绿野仙踪》。每次她都只读几页,给我留着悬念,让我对下次见面迫不及待。有时她会跟我讲书里的故事,或者让我读一小段。我被孤儿多萝茜迷住了,她和她严肃而勤劳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地方,那里的景象平淡灰暗,唯一带给她快乐的同伴是她的狗,托托。当一场龙卷风把她和房子都卷起,把托托也卷进来,并让他们降落在一个名为奥芝的魔幻的地方时,她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跟世界上千百万的孩子一样,我迫不及待地跟着多萝茜和她越来越多的朋友去寻找强大的奥芝男巫,他是唯一能给稻草人头脑、给铁皮人心脏、给狮子勇气,并有可能让多萝茜回家的人。 如果那时我能明确地表达我对美国的第一印象的话,我可能会说,美国有个叫作堪萨斯的地方,人们在那里的龙卷风中心可以找到一个魔幻之国。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龙卷风”这个词,我可以坦白地说,《绿野仙踪》让我知道了它真实的和想象的意义。堪萨斯和奥马哈之后,很快就出现了一条叫密西西比的河和许多的城市、河流、森林、湖泊以及人们——《少女妙探》里整齐有序的城郊人家、《草原上的小木屋》里的边塞小镇、《飘》里经历暴风雨的种植园、《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肯塔基州农场,以及《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满是灰尘的湿热的南方街道——在这本书里,正义是一个四面楚歌的概念,正如不久后在德黑兰一样。后来,又加进了福克纳的密西西比[6],菲茨杰拉德的圣保罗[7],伊迪丝·华顿的纽约[8],然后是理查德·赖特和拉尔夫·埃里森的与前者非常不同的纽约[9],雷蒙德·钱德勒的洛杉矶[10],弗兰纳里·奥康纳、尤多拉·韦尔蒂和卡森·麦卡勒斯的南方城镇[11]。即便现在我都觉得,还有那么多的地理区域和小说中的地域留待我去发现。也许这是我不能同意拉明的主要原因:美国,在我心中与它的小说是不能分离的。 我父母年轻的时候并不富裕,但是他们终其一生从未犹豫的一件事就是给我和弟弟买书。他们会把一长列的书名交托给出国旅行的朋友,那些都是他们没法在德黑兰帮我们找到的。当我长大了,想要朋友们都拥有的东西时,我父亲就会一再地用不同的方式告诉我,我不该太关注物质。他会说,财物,是靠不住的——失去它们比获得它们还更容易。你应该珍视那些你到临终都可以带着的东西。 我父亲最初买回家给我看的英文书之一是《汤姆和杰里》。我仍然记得他把《小王子》和《夏洛的网》给我的那个时候,后者教会了我,在如蛛网这样脆弱而易被遗忘的事物里,也可以藏着整个宇宙。我第一次读《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时候,我被汤姆那种迷人的魅力吸引住了,但我并不真的喜欢他——也许是他诡计花招太多了。最终,书和它打开的想象世界会变成父亲希望我能一直留着的、可以随身携带的财产。 每周四晚上,他会带我去镇上娱乐区的电影院看电影,而我整个星期都会期待我们这段私有时光。我记得,我跟他手牵手走过纳德瑞大道,那本身就像一部印象派电影的场景,沿街喧闹的店铺卖着坚果、香料、咖啡、波斯甜甜圈和冰淇淋。在伊朗的电影当中,我们喜欢看伊斯梅尔·亚辛(Ismail Yasin)、费南代尔(Fernandel)、诺曼·威斯登(Norman Wisdom)和维托里奥·德·西卡(Vittorio De Sica)演的电影,还有印度超级巨星拉兹·卡普尔(Raj Kapoor)和纳尔吉斯(Nargis)的言情片。当然,我们还看美国电影:《斯巴达克斯》(Spartacus)和《劫后英雄传》(Ivanhoe),《红尘》(Mogambo)、《劳来与哈代》(Laurel and Hardy)、《南太平洋》(South Pacific)和我的最爱之一——丹尼·凯耶(Danny Kaye)版的《安徒生传》(Hans Christian Andersen)。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美国的音乐剧,里面的人物总是在吃饭或者在街上走着时突然开始转圈,就像被淘气的妖精附身了一样,一下子唱了起来,下一分钟又平静了,继续吃饭、说话或者接吻。从那时起,我就觉得美国是一个人们都喜欢载歌载舞的地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形成了一套我所相信的关于美国的想法,即便我知道,美国的现实,正如其他所有的现实一样,在某些方面必然会叫人期待落空、叫人失望。 我父亲为我弟弟和我翻译了拉·封丹[12]的寓言集,他自己画了所有的插图;他还为波斯诗人菲尔多西和尼扎米[13]的经典著作写了简化版。我一想到他,记得最多的就是:他花工夫跟我待在一起,与我分享快乐,好像我是他的同辈、同伴和同谋。没有什么道德上的东西可升华的;这种举动是出于爱,也是出于尊重和信任。 从在西雅图的那家书店遇见拉明到现在,十一年过去了,我旅行过千万里,去的国家已逾三十二个,谈的主要还是他那天跟我说的话题。而他说得确实有道理。从2003年到2009年,也就是从我第一本书的巡回宣传到第二本的巡回宣传,我去过的许多地方都似经历了沧海桑田,抑或直接消失了:伯克利的科迪书店,费城的七个图书分馆,哈佛广场的十四家书店中的十二家,密尔沃基的海瑞·W.施瓦兹书店,以及我在华盛顿的家乡的奥尔森书店和章回书店。一开始只是独立书店,之后大的连锁书店也开始倒闭:先是鲍德书店(Borders)[我在第十八大街和L大街那儿的鲍德书店写了《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现在那里是个诺德斯特姆特卖场(Nordstrom Rack)],再晚些时候,乔治城的巴尔内斯与诺伯书店(Barnes&Norble)被一家像洞窟似的耐克专卖店取代了——我还可以继续列下去。 并不只是书店和图书馆在消失,博物馆、剧院、表演艺术中心、艺术与音乐学校——这些让我感觉自在的地方都进入了濒临灭绝物种列表。《旧金山纪事报》《洛杉矶时报》《波士顿环球报》和我家乡的报纸《华盛顿邮报》,都停掉了周末书评板块,让书从此孤苦无依、陷入窘境,成了电视与电影的穷表亲。作为时代的标志,彭博资讯(Bloomberg News)网站最近把它的图书报道转移到了奢侈品板块上,跟游艇、运动俱乐部和红酒放在一起,好像意指书是超级富豪们的闲暇嗜好。但是,如果有一样东西,不管你富贵或贫穷他人都不能剥夺,那它必定是梦想的机会。 2008年12月一个极度寒冷但阳光明媚的清早,我在弗吉尼亚费尔法克斯的移民服务办事处做了效忠宣誓,然后终于成了美国公民;远在这之前,我就经常问自己,是什么,把一个你本来只当作居住地或者避难所的国家,当成了家?是什么时候“他们”变成了“我们”?当你把一个地方叫作家,你就不会像客人或者参观者那样对它只有偶然的好奇。你关心它的好和坏。你想知道,为什么事物是这样而非其他样子?你想改善这个地方,想改变它,想让自己的不满为人所知。而我的不满够多了,那时我就知道我该成为一个美国公民了。 当开国元勋们构想这个新国家的时候,他们了解到,公民的教育对于他们民主事业的健康非常关键。在那个年代,只为谋生而工作的男人不会想着去适应公共生活,而博雅教育对于所有立志步入新共和国政治阶级的人都非常关键。随着时代发展,政治成了一项更加需要辩论的事业,一个新的政治阶级诞生了,而那些平时对西塞罗和塔西佗[14]只是读着玩的有教养的绅士农民没什么时间了。开国元勋们自然希望有一天,所有美国人,无论贫富贵贱,都有机会去读西塞罗和塔西佗。新民主的意义不仅是选举,而且是让大多数公民能够得到此前只被少数人享有的东西。他们建了博物馆、图书馆和学校来拓宽这个民主理想。杰斐逊终其一生都在收藏书籍,他把许多藏书都捐给了国会图书馆,并放话说美国是唯一一个有农民读荷马的国家。“生于美国的人不能读书或写字的概率,”约翰·亚当斯说,“跟彗星或地震出现的概率一样小。” 我时常在想,美国人对思想与想象力的尊重日益匮乏,而其贫富差距日益加大,这两者之间有没有联系?贫富的差距不只反映在总裁们和他们的员工之间的收入鸿沟上,而且反映在教育的高昂费用上,公立与私立学校不可思议的分化让政策制定者所有文采斐然的演讲都变得更加阴险和虚伪,反正他们大多数人都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去了,正如他们自己享受着人民公仆这份工作的利益和特权一样。那些能交得起私立学校学费的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孩子在教室里失去接触艺术、音乐和文学的机会:他们如今是更受佑护的,不用去承受效率教条,而后者一直在彻底地重新制订公立学校的课程表。 有人说,美国的学生在阅读和数学上都落后了;在一次次的考试中,他们的成绩比大多数的欧洲学生都低(他们处于立陶宛的水平),而一次又一次,考的都是答案,没有人试着调动他们的好奇心——这种方法枯燥且粗暴,它只能造成惨淡的结果。因此只能从不需要测验的“软”科目里省资源。音乐老师不是被开除就是被替换下来;艺术课悄悄地从课程表上撤掉了;历史被简化、做道德评判,别想学到、记住任何史实;学生们不再阅读短篇、诗歌和小说,对他们的阅读要求是火车时刻表和环保局报告,后者的术语甚至都可以让最坚定的环保人士打瞌睡。 不断侵袭美国的不只是经济或政治危机;更深层的危机正在这片土地上肆无忌惮地蔓延——一种唯利是图和功利主义的态度,它鲜少关心真正的人类幸福,它对于想象力与思想不屑一顾,而对知识的热情则被其归为无关痛痒的东西。媒体与政策制定者的叫嚣姿态促成了一种拳击赛般的心理状态,而我们——公民,成了观众,我们的情绪与感觉在一种类似肾上腺素上升的状态下必然会一直很兴奋,这把我们变成了对比赛上瘾的被动的围观者。 在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最近的一次采访中,马克·扎克伯格出于一片好心提出建议,科学家也应该享有名人的待遇,并提到,爱因斯坦在他的时代就是如此。“名人”这个词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们想象爱因斯坦兀自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眼睛不看镜头,想象他是一个完美的心不在焉的天才,发型蓬乱,脚踩凉鞋。但是爱因斯坦善于表达且博览群书,他是古典音乐爱好者,也恰是他说:“我足以做个艺术家,去凭借自己的想象自由涂鸦。想象力比知识重要。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囊括了世界。” 而事实上,科学家并不需要成为名人。他们需要的是对他们事业的尊重和支持,他们所做的或许并不能赚钱,但对人类知识非常重要,因而对人类社会也是如此。一个人能为科学家和艺术家做的第一件好事就是,不再决意将他们分出个高下,记住一位伟大的作家和科学家纳博科夫说的话,他曾建议他的学生:“你需要科学家的激情和诗人的精准。” 有一种看法是,激情和想象力是多余的,人文学科是派不上实践或实际用场的,或者它根本就没有意义,因此它应该服从其他更加“有用”的学科,我反对这样的看法。事实上,想象的学问是实用的:它帮助塑造了我们对世界的态度,以及我们对自身在世界中所处位置的态度;影响了我们做决定的能力。无论我们是政治家、教育者,还是从商者,这种见识或是这种见识的缺乏,都影响了我们。如果在一个民主政体中,想象和思想真的都是次要的、都是一种奢侈,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生活的目的又是什么?有什么能让它的公民忠诚如一或者心系国家幸福,而不只顾自己的自私追求?我会说,想象的学问,从一种相当实际的角度来说,对于一个民主社会的形成、它的愿景和它的未来,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在民主理想的存续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在某个时刻,这种状况变成了我的一种困扰,而我开始觉得,美国梦的理想和精神方面的消亡与它的物质方面之间必定有一些联系。我开始收集关于人文学科状况的新闻报道和数据,以及关于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流动和所有美国梦的物质方面的组成部分的文章。这些从报纸、杂志、网络文章打印件上剪下来的纸片,跟诗歌、小说、传记和历史作品一起,渐渐堆满了我的办公室和家里。我开始阅读关于教育的博客和关于网络或经济状况的书,引用约瑟夫·斯蒂格利茨[15]和杰伦·拉尼尔[16]来吓唬我的朋友。我在笔记本上抄下政策制定者们和媒体权威们的表述。我丈夫一直在抱怨我录的许多节目——公共广播公司(PBS)、《60分钟》、乔恩·斯图尔特[17]、斯蒂芬·科尔伯特[18]——让他没什么空间录球赛了。曾经我从不注意的词汇,以及如“收入不均”和“向上流动”这样的短语,现在频频出现在我的笔记上。我照着学生时代做的那样,把一些句子贴在一张纸上,然后用红笔在下面写“美国梦?”,后来,我又加上这样的话:“我们看待小说的方式反映了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定义自我的方式,想象作品是煤矿中的金丝雀,它是一个衡量指标,通过它我们可以评估社会其余部分的健康状况。” 而我没有意识到的是,当前的状况,部分也是因为我们的许多梦想都已实现了。如今的美国比起四十年前要远为兼容并包,那时我还是俄克拉何马大学的学生。技术打开了许多种不同的视野,它用不可思议的方式把我们与世界连接起来,大范围地创造了接受教育和获得知识的可能性。在伊朗,技术让反对神权统治者及其压制性手段的学生和各个年龄层的人们得以找到一种不能被审查的表达途径,形成一个拥有相同理想与热情的共同体。 从某些方面来说,当前的危机是存在于美国民主之核心的一种固有矛盾,托克维尔早就十分明智地这样预言过。美国对新奇的渴望和对束缚与传统的彻底抗拒,带来的既有了不起的创新——实现平等与富有的一个必要先决条件——也有从众和自满,这是一种物质主义,它带来的是人们从公共和社会领域的彻底退出,以及对思想与反思的摒弃。在这个过渡时期,提出新问题,不仅明确自己是谁,而且明确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为此而变得更加紧迫。 对拉明来说,“自由”和“个人权利”并不仅是两个词语。他曾以具体的方式体验过失去它们的感觉,他曾被迫只能秘密地读书、听音乐、跳舞和牵女朋友的手,像个罪犯一样,当越界行为被发现时,他也像个罪犯一样受到惩罚——在此我们可以确定无疑地说被拷打折磨。他在出了艾米莉·狄金森和拉尔夫·埃里森的国家发现了一种对思想与想象的满不在乎的态度,他如何能理解这种态度呢?他如千百万其他人一样,失去了一个祖国和一份生活,来到这片土地寻找他们在家乡时不被给予的难得易逝的自由,对他来说,想象和思想并不是附属品。对于留存我们的身份,对于自由和幸福的追求,这些使我们人类拥有生活之权利的东西,想象和思想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当那些未来公民或准公民想要赞美美国的慷慨、歌颂它赠予的选择和自由的时候,他们也通常比那些生于此地的人更忧虑:如今通常被认为是理所应得的东西正在被悄无声息地挥霍。 我本可以告诉拉明,从很多方面说,极权主义社会和民主社会都是彼此的哈哈镜,它们都反映了对方的潜能,预见了对方前路的陷阱。在像伊朗这样的国家里,想象力受到一个渴望全权控制公民生活的政权的威胁;对这些公民来说,反抗国家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关乎存在的行为。但在民主政体中——这个绝不存在赤裸裸的专制的地方——又是如何呢?在极权主义国家,暴行与镇压是以最明火执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酷刑、专制律法、死刑。讽刺的是,在这样的社会里,想象的价值,它对国家这一实体的威胁,它对公民生活的重要性,是很明显的——这是专制社会下的人们更愿意冒着极大风险去读禁书、看禁片、听禁曲的一个原因。对他们来说,文学不单是一条通向能读会写的途径或者一段教育中的必经阶段。它是一种基本的需求,一种重新取得被国家褫夺的身份认同的方式。 尽管读写能力是通向那种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的首先和基本的一步,这样的公民对于繁荣的民主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是不够的,因为这只是达成目的的手段。我们所学习的内容和学习的方式也同样重要。撇开意识形态倾向,那些肆意祸害着伊朗、津巴布韦、沙特阿拉伯和朝鲜的独裁政府也心存忌惮,这情有可原,他们怕的是读写的后患——也就是,知识和尝食禁果,以及随之萌生的对全然不同的权力与自由的期许。这就是为什么塔利班要拆毁学校,并想要谋害像马拉拉[19]那样的年少的女孩,因为她们够勇敢,公开地表达了对教育和自由的热切渴望。 俄国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的嘲谑之语令人难忘:列宁、斯大林都是有文化的人——斯大林是个编辑,他原话是这么说。但问题是,“他们的暗杀名单比他们的书单还要长”。极权国家把所谓的博雅教育视作危险和有颠覆性的东西,并想要不计代价地清除它们,这并非全无理由。他们知道真正自由的质询会有什么危险。他们对民主社会的恐惧和敌意,更多的是因为它的文化影响及其带来的麻烦,而非它的军事影响。因此,讽刺的是,我们日渐置若罔闻和贬抑看轻的东西恰是他们珍视欣赏的东西。 在民主国家里,艺术不大可能再威胁到国家或者产生这样一种紧迫感。你可能被引入一种意识麻木之中,一种智识怠惰的状态。“对一位作家来说,真正的危险,与其说是被国家迫害的可能性(其实通常是确定性),不如说是被国家面貌催眠的可能性——而这面貌,无论是荒谬,还是趋于好转,都是短暂的。”又是布罗茨基!在民主社会和极权社会,这句话都适用。每个国家,包括极权国家,都有它的魅力与吸引力。我们为屈服所付的代价就是趋同从众,一种自我对集体命令的投降。小说是一剂解药,是一种对个人选择之力量的提醒。每本小说在核心处都有一个由至少一位主人公做出的选择,它提醒着读者,她可以选择做她自己,做与父母、社会或国家的要求相悖的事,并且听从自己微弱但至关重要的心声。 让布罗茨基、纳博科夫、切斯瓦夫·米沃什(Czeslaw Milosz)和汉娜·阿伦特——所有在美国寻求庇护的人(这样说的话还有爱因斯坦)——抵抗他们祖国的极权政府并拒绝西方民主的空洞诱惑的东西,本质上说完全是一样的:他们深知,否定和背叛内在自我并不只是一种对暴君意志的投降,而且是一种自戕的死亡。你成了一个巨大的无形车轮里的小轮齿,而你对这一车轮无法操控——就像查理·卓别林的《摩登时代》,只不过没了喜剧性。 那种内在自我使个人有可能变成对国家和世界承担起责任的公民,把他们个人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连接起来,变成积极明智的参与者。为此,他们需要了解,停下来,思考,并且发问。我们在那么多美国小说主人公身上发现的正是这种品质,从哈克贝利·费恩到《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米克·凯利都是如此。我们如何能保护自己免受一种操纵文化的影响?在这种文化里,口味和香味可以在实验室里用化学方法制造出来,并被当作天然食品卖给我们,宗教信仰可以经过包装在电视上播放并在推特上推送,商业对我们的影响已经潜入了生活的每个角落,以至于他们不只规定了我们吃什么、穿什么、读什么和想要什么,而且规定了我们梦想什么、怎样去梦想。我们需要真相的本原之美,正如小说、诗歌、音乐和艺术向我们揭示的那样:我们需要重获想象的第三只眼睛。 如果我在伊朗的学生和千百万其他如马拉拉和拉明一样勇敢的人赌上生命来保持自己的个人气节,维护接触自由思想和教育的权利,那么为了保护通向这个想象共和国的通道,我们会赌上什么呢?说只有专制政权里需要艺术和想象就是在贬低生命本身。引起对写作的需求或者对阅读的渴望的,并非疼痛和残忍。若我们相信《美国宪法》的前几个字——“我们,人民”,我们就应该知道,捍卫想象与自由思想的权利,并不只是作家和出版商的责任,也是读者的责任。我想起纳博科夫的表述:“读者生而自由,且应保持自由。”当作家们身陷囹圄,或者他们的书遭删节查禁的时候,我们学会了抗议。但读者怎么办?谁来保护我们?要是一个作家出了书却没有人读怎么办? “在我害怕失去之前,我从未爱过读书。人不会去热爱呼吸。”《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司各特如是说,他表达的是千千万万人的相同感受。我们得读书,我们得继续读伟大的充满颠覆性的书,读我们自己的和来自其他地方的书。要保障这一权利只能通过我们每个人——公民读者——的积极参与。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特别痴迷《绿野仙踪》,我对多萝茜生活的另一个地方——她在堪萨斯的家非常留意。作者用几个细节描绘了这个地方:那所房子其实是一个大的房间,多萝茜、艾姆婶婶、亨利舅舅和多萝茜的小狗托托都住在里面。“当多萝茜站在门口,向四周眺望时,除了四周都是灰色的大草原以外,什么也看不见。在那一片宽阔平坦的原野上没有一棵树,也没有一间小屋子。每一个方向,都一直伸展到天边。那太阳烤炙着这耕作过的田地,使它变成为一片灰色的有许多裂缝的荒土。即使是草也不绿,因为太阳烤炙着它们的顶部长叶,使得它们不论从何处看起来,同样的都是灰色的。有一次,屋子油漆过了,但是太阳把油漆晒起了泡,雨把它洗干净了,如今这屋子也像其他东西一样地暗淡和灰色了。”[20] 多萝茜的亲戚,她所接触的唯一的人类,不仅迟钝无趣而且严肃又沉默寡言。作者告诉我们,艾姆婶婶曾经很美,但是“太阳和风把她的样儿也改变了。它们从她的眼睛里,拿走了光辉,留下了一种沉重的灰色;从她的面颊上和嘴唇上,拿走了红润,也只剩灰色了”。她从来不笑。多萝茜的双亲去世后,她初次来到叔婶身边;对于可悲的艾姆婶婶对多萝茜的反应,书中有一段可怕的描写:“婶婶被这女孩子的笑声吓了一跳,无论何时,只要多萝茜的快活声音传到婶婶的耳朵里,婶婶总要尖声地叫喊起来,并且把她的手压在她的心头;她带着惊奇,看着这个小女孩子——因为她在不论什么东西上,都能够找寻出笑料来。”亨利叔叔“严肃而正经”,他也同样是灰扑扑的,并且从不大笑。他从早到晚工作,“不知道快乐是什么东西”。 只有托托,这条快乐的小黑狗,“让她没有变得跟周围一样灰暗”。但多萝茜从不抱怨。她从没想过离开那个堪萨斯的无趣农场。多萝茜不是爱丽丝,会追着一只白兔或者类似的有魔力的东西跑。对于她看似无聊的生活她并没厌倦。她不是小王子,会在地球上徘徊,收获着智慧——她也不是爱恶作剧的木玩偶匹诺曹,为了变成人类要爬进鲸的嘴里。她只是个被意外丢到奥芝魔法世界的小女孩,因为当她像所有其他同龄女孩一样打算照常忙自己的事的时候,那场龙卷风将她带离了地面,卷上了空中。 多萝茜对回家有着坚定的决心。没什么能比堪萨斯,比属于她严肃的亲戚的、孤零零坐落在穷乡僻壤的那所房子对她来说更重要了。稻草人对她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愿意离开这个美丽的地方,而要回到那又干燥又灰色的叫堪萨斯州的地方去。”她回答道:“这是因为你没有头脑。”她接着解释道:“我们的家乡无论怎样凄凉和灰暗,都不重要,我们以血和肉做的人,住在美丽的他乡,总不如住在自己的家里。因为没有别的地方,比得上自己的家乡好。” 多年来,人们拿出了对这个故事的许多种解读。有人说它是对那个时代政治和经济环境的讽喻(它出版于1900年),或者它反映了作者对平民党(Populist Party)的支持和他对货币改革的想法。去奥芝的黄砖铺的路被比作金本位制,翡翠城对应的是美元和虚幻的理想,而多萝茜的银色便鞋(在电影里是宝石红的)代表了平民党对用自由银币取代黄金的支持。这本书在20世纪30年代被拍成著名的米高梅彩色有声电影,后者也同样被人根据其诞生时代进行了解读(这次它对应的是大萧条)。这些都很有趣,其中一些确实听上去像那么回事——正如其他许多故事,《绿野仙踪》的乐趣之一就是它层层的暗示和寓意。但如果它没有魔力,我们也可能早就把它忘了。这种魔力存在于故事的核心,一种与政治寓言完全无关的微小的魔力。不只是多萝茜神奇地被风卷走又被带到奥芝国这一点,还有她回家时所见的事物。多萝茜安全地回到了堪萨斯,但她的家乡本质上改变了,即使这似乎察觉不到。我们可以从艾姆婶婶改变了的态度中感受到——在多萝茜跑向她的时候,她正在给卷心菜浇水。“‘我亲爱的孩子!’艾姆婶婶喊着,用她的两臂环抱着这个小女孩子,俯在她的小脸上吻着。” 多萝茜教会我们的,也是我们在每个了不起的故事里都能学到的——虚构世界、仙境或者充满魔力的奥芝国并不在远方,其实,它就在我们的后花园里,若我们有发现它的眼睛和找寻它的心,它就信步可及。多萝茜、爱丽丝、韩塞尔和葛雷特[21]都回家了,但他们跟离家时不再一样,因为他们学会了透过全然不同的想象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本质的转变是心中的。在一个毫无个性、彼此隔绝的环境里,是心保存了我们最基本的人性,让我们还有可能与其余的世界联系和交流。我们读者就像多萝茜和爱丽丝:我们步入这个魔法世界是为了用自己的眼睛去复原和重述这个故事,这既赋予了故事也赋予了我们自己的生活新的意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读者——不只是校园,天涯各处,每一个城镇、每一段人生旅途,都需要。我们需要读者给那被我们称作生活的经验注入新鲜的东西。 有趣的是,作者并没有把多萝茜在奥芝仙境的时光描述成一场梦——是否这些都曾发生过,这留待读者自己得出结论。或许这种对日常现实与梦境之间的界限的模糊,其实才是多萝茜这个故事的真正魔力:对她来说,最有魔力的地方就是她朴素之极的简陋的家。 我初次读到多萝茜的故事是几十年前在德黑兰,那个家如今已不存在;而在华盛顿的新家,我又回头读这本书。我有形的家已经改变,但这个故事依旧,它的魔力依旧。若没有我们后花园里的那个仙境,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同大多数小孩儿一样,我也渴望别处,渴望一个秘密的、隐藏着的地方可以带我去一个平行世界。也同大多数小孩儿一样,我区分了现实与想象的世界——我凭直觉知道,我将不得不在某个时候回到现实生活,没关系,只要我有随身携带的想象的世界就好。而或多或少地,这些故事:在奥芝和仙境的旅行,和匹诺曹深入鲸的胃里,之后去小王子浇那朵花——他那自私的玫瑰——的遥远星球,让我更愿意去经历生活的日常琐事。有时我会觉得,奥芝国,连同爱丽丝的仙境和山鲁佐德[22]的房间都在消散退去,就像光退入了黑暗。我们都知道,失去现实的家园有多容易。但若我们失去了最永恒的家园,这个想象的共和国,我们又会做些什么呢? 经过一场极权主义革命之后的生活和经历一场龙卷风后的一天,这两者并非没有相似之处。氛围或许新鲜灿烂,但周围有大量的瓦砾碎片提醒我们不见了什么东西。你得问自己,我该从哪儿开始拾掇这残局。在一个如伊朗这样古老的国度,讲故事已是一种久经时间考验的抵抗政治、社会和文化入侵的方法。我们的故事和神话成了我们的家园,它们搭建了一种与过去的连续,而过去始终遭受着掠夺与涂抹。对我们许多人来说,快速离开是唯一能生活下去的办法;这并非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可行的,也并非每个人都想如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想象和思想的王国逃离。 家乡!这个迷人的概念可以变得那么具有迷惑性,那么脆弱。一个移民,总是以身后那个国家的标准去设想每个新的国家,或正面,或负面。而我,我新的家乡总是牢牢地扎根在它小说的山河国土中。我离开的,是我心爱的伊朗那可以随身携带的回忆与文学的世界,父亲曾教导我要珍视它。离开时我才懂得(此后发生了什么都没能改变我这种看法),那是唯一一个我可以放心依靠的世界。 正是在伊朗,我发现了个体权利和自由表达的权利之间的紧密关系,而后者是民主想象中不可或缺之物。我的学生们或许曾(拿出了些理由和论据)反对美国的政策,或干脆对此一无所知,但是他们欣赏美国的音乐、电影和文学。一个国家的小说竟能使自己被来自另一个国家的人理解,这对我来说却似乎没什么不对——俘虏并驯服这“另一个”的,并非某些学术理论和对政治正确的保卫,而是鲜活的、喘息着的别的东西,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阿提克斯曾略微提过它:“你永远不会真正理解他人,除非你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设身处地,置身其中。” 在文学中,差异总是得到赞美,但是,当伴随差异而来的并不是辨认出并意识到我们如此相像的震惊时——撇开我们的差异,我们的心是以同样频率跳动,我们都能成为最好也都能沦为最坏——对差异的迷信也会变得危险。正是这种对我们拥有同样的人性的意识,让人们有可能把另一个国家当作家园。流亡总伴随着一种失落感。家不再是家,但另一个地方及时提供了创造新记忆、发展新情谊的可能。 1997年跟家人一起永远离开伊朗来到美国时,我的心中满是感激。我丈夫比冉找了一份土木工程师的工作,而我给孩子们在当地公立学校办了入学。我们买了一所房子,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院为我提供了一份教职。起初我陶醉于我新得到的自由:终于,我可以自己制订课程表,不用担心系主任会找我,不管是因为发丝从头巾底下滑出来了,因为我对学生做了什么不正统的随意举动,还是因为我教了什么惹人讨厌的书。但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我用跟在伊朗一样的不依不饶的激烈方式抵抗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意识形态。同所有意识形态一样,我发现我如今面对的这种意识形态是基于一种对事实的简化和对概念的一般化——它指望着那些自我满足的现成答案,且鲜少促人自省。起初对权威的严肃理论追问如今成了例行公事,在文学和现实中皆是如此。从这个角度看去,没什么遵从旧标准和旧评判的东西人们还可以忍受。经典文本如今受到质疑,是被轻鄙的精英正统的象征。从我在美国念完博士,至今十八年过去了,我在伊朗教的许多英国和美国作家在我离开后在美国的受阅读状况并不好。在此,同样地,他们也受到了审判和裁决,并被认为存在缺陷。 生活在伊斯兰政权非黑即白的体制之下,我的观点已经变得更为复杂和微妙了。我凑近去细读我热爱的小说,小说里每个人都拥有发言权,甚至反派也有。那些不同意我政治观点的学生会来我的办公室谈论贝娄、纳博科夫、易卜生或者奥斯丁;而手握权力的人,也可以因为我不合体统地惯于表达这些政治观点而过来斥责我。我偶然发现了一种交流的方式,它让我可以同那些原本永远不会走近我的人沟通。这改变了我的生活和我对生活的态度。它将某种此前一直是私人偏好的东西化作了一种更迫切的使命,而我觉得我再也不能将它藏在心底了。我发现我对书和阅读的偏爱,与我的公民身份、教师身份和作家身份一样,同我的生活有紧密的关联;我觉得我有责任将它清楚地表达出来,公开地与人分享。这是我写作《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一个原因。我想要分享学生赠予我的礼物。但还有一个原因。当别人问我,伊朗人是怎么看美国人的,我不想一股脑地道出那些庸常的老生常谈,我想我可能会讲那个小女孩的故事,那个年轻的穆斯林女孩。其实她从没有离开过伊朗,但她可以用三种语言写诗,她撰写的关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印象派的文章,是我所读过的学生写的文章中最优秀的几篇之一。 学界有些人对我的期待是,我作为一个伊朗来的女性,应该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对“西方”和“世界其他地方”进行谈论、教学和写作。从这种观点出发,文学主要就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目的的一种反映,一个侍女和一条途径;这意味着,如果你来自伊朗,你就不能热爱艾米莉·勃朗特或者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一种对伊朗和伊朗人的居高临下的看法,但这也好歹算是个看法了。我想说:“去告诉我在伊朗的学生吧!告诉我的伊朗同胞,他们的最高领导人特别害怕文学的力量,所以判了一个作家死刑,而这个作家唯一的武器只是语言!”真正的平等,不是请我们纯粹谈谈自己、吹嘘自己或者让我们始终表现出受害者的样子。我们通过选择自己的谈论对象和谈论内容来拒绝受害者形象,而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从未离开过伊斯兰共和国却满含洞见与激情地谈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年轻伊朗女孩更能代表我的观点呢?这会减损她对自身文化的忠诚,还是会显露她的自信与超越了她所成长和生活的周遭环境的能力? 我写《在德黑兰读〈洛丽塔〉》是因为我希望人们了解,伊朗人,真正的伊朗人,并不是一些异域的他者,一种“他们文化”的产物,我们也是人,同其他的人一样。我的有些学生是笃信宗教的,而有些并不是;有些是正统的穆斯林,而有些是世俗的穆斯林;有些是巴哈伊[23]或拜火教[24]信徒,而有些憎恶宗教,有些为此送命——与此同时,有些则从来不考虑丝毫的宗教问题。我希望展现给世界的是,伊朗青年,那些十八年里跟我有密切往来的学生,当被剥夺了接触世界的渠道时,就通过世界的黄金使者——同时也是它能提供的最好的事物——与之沟通:诗人、小说家、剧作家、音乐家和电影人。 《在德黑兰读〈洛丽塔〉》获得成功之后,我应邀到全美上下给各种团体演讲,我去的既有支持共和党的州,也有支持民主党的州,既有大城市,也有小地方。最初的邀请大都来自高校、图书节、博物馆和公民组织,以及各种各样不同的高中,比如布法罗市立荣誉学校、弗吉尼亚州托马斯·杰斐逊高中、史宾斯学校、乔特高中和布朗克斯专科学校,在教师艾米·马修森的热心努力下,我过去三年里每年都在这所专科学校与她班上的学生进行问答对话。在圣安东尼奥,一位年轻女性告诉我,她是一名小学老师,美术课近来被取消了,而她的学生们与另一所学校共用一位音乐老师。她自己为了维持生计还在兼职做图书管理员。她说这些话时面带微笑,好像已经认命,却也不无微词。在巴尔的摩一个图书节上,一个充满朝气的拉蒂纳姑娘告诉我,她是跟一些高中同学一起来的。“我们学校很困难,你知道的。”她说着,又犹豫了一下,认识到我的确知道。“但我以后想教语文,”她身后爱捣乱的朋友说,“对啊,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标,不是吗?” 有些人带了礼物:来自新墨西哥州的一支小箭,一个小小的盒子,一本图画书。我开始跟老老少少,医生和士兵,图书管理员和老师们交谈,并吐露我的秘密愿望——联系全世界的读者,把他们拉进一场有意义的对话中,我告诉他们,我的梦想是创立一个想象共和国,并邀请他们跟我一起参加华盛顿的一场游行,这样我们便可以填满杰斐逊纪念堂和林肯纪念堂之间的空间,路过所有的战争纪念碑和被比作美国王冠上的珠宝的史密森尼博物馆,让人潮一直扩散到国会图书馆和白宫,最后在国会前停下来,然后问:“谁来帮想象摆脱困境?”——许多人后来走到我面前问我:“我能帮什么忙?”“我能做点什么?”我发现了一国的读者,高矮胖瘦、老老少少、各种肤色、各种背景、贫穷的、富裕的,大家因为一种共同感受聚集在了一起:书很重要,书打开了一扇通往有意义的生活的窗户,书让我们包容复杂与细微,让我们能对拥有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人生和境况的人感同身受。 当多萝茜和她的朋友最终找到了男巫的时候,奥芝宣告:“我是伟大的可怕的奥芝。”而多萝茜简洁地答道:“我是渺小而温顺的多萝茜。”多萝茜和她的同伴们最后发现,奥芝强大力量的传说,就与他们所相信的自己的弱小一样,是一种假象,他们能够在多萝茜的带领下做到奥芝无能为力的事情:消灭邪恶的女巫,使胆战心惊的百姓重获自由——这个神话绝对配得上那个为了获得自身的独立击溃了一个强大帝国的民族。 多萝茜是一长串美国小说的男女主角中的一个,他们渺小又温顺,却不知怎的似乎成了比他们强大的对手更厉害的人。一旦主人公远离了真正的家乡与生活的环境,这种特质通常就开始显露。在想象中的美国,有这样一些卑微的子民,他们勇敢地抵抗伟大而可怕的力量,而哈克贝利·费恩可能是这些人当中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了。但哈克拒绝回家,这为他后来的命运埋下了伏笔,也决定或影响了如此多其他的美国虚构人物的选择——要么离家不归,要么向往如此。这些没有家的美国小说主人公成了美国个人主义最好的那一部分的真正守护者——永远不把财富或权力等同于幸福。其实,或许再没有别的小说会对物质主义如此深恶痛绝了,会把物质主义定义成众多罪恶的根源——它是一种对这个国家讽刺但有益的提醒,因为这个国家正如此堂而皇之地投身于追求财富与权力。 美国的那种流浪者特质总是吸引着我,它在这个国家最好的小说作品中得到了极好的描绘和赞美。我相信,许多像我和我的家人一样从世界各地移民来美国的人在这里都会感到很自在,因为我们既有归属感,也可以做局外人。这或多或少地激发了我们的流浪者本性——正适合一个有意选择成为孤儿来开启新生活的民族。没有什么小说人物会像那些游弋于美国小说疆土上的人一样,对家如此心存疑虑。这些没有家的人物变得危险且令人不安,带着某种意图徘徊于我们意识的边缘。 所有的作家和诗人,正如汉娜·阿伦特对他们的称呼,都是陌路人或流放者。他们通过局外人的眼睛去看世界,而唯有美国作家,将这一种态度变成了一种民族特点。“所有的人都是孤独的,”卡森·麦卡勒斯写道,而后她又补充,“但有时在我看来,似乎我们美国人是最孤独的。对外部地域和新路途的渴求始终伴随着我们,它几乎成了一种民族通病。我们的文学印刻着渴望和不安的特质,我们的作家始终都是伟大的流浪者。埃德加·艾伦·坡求诸内心去发掘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怪异而灼热的世界。惠特曼是流浪者中最高贵的人,他视人生为一条康庄大道。亨利·詹姆斯抛下了自己年轻的国家,去了英国,投入了19世纪会客厅轻飘的颓废之中。梅尔维尔派出他的亚哈船长疯狂地驶向巨大白鲸,走向自我毁灭。而伍尔夫和克兰——他们游荡了一世,但我不确定他们自己是否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 麦卡勒斯写下这篇文章建议美国作家们回到故乡,如她所说,将目光转向内部,但其实,即使将目光转向内部,我们也需要深入地思考这种始终存在的不安分,这种无止境的质疑,这种斗争——一边是对强盛、地位和成功的渴望,一边是从这些东西身边走开、提防自满的冲动——简而言之,上演小流浪儿哈克的奇迹的冲动:他听从了自己的内心,乘着筏子从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这种反常的情绪,这种一直以来都属于我们民族特质之重要构成的乡愁必须用到好的地方,”麦卡勒斯接着说,“我们必须知道那些探求者在探求什么……美国年轻,但它不会永远年轻。就像一个必须离开自己破碎家庭的少年,美国人现在感受到了过渡期带来的震动。但是一种全新的、纯粹的成熟会到来——如果它就是努力目标的话。我们必须起草一份新的《独立宣言》,这一次是精神的而非政治的……对我们熟悉的土地,我们必定觉得想念,正是这片土地值得我们的乡愁。”麦卡勒斯自己知道,这种对游荡的冲动,这种一直持续的对新鲜事物的热望,正是让美国始终是美国、赋予美国生命力的东西。美国小说广袤无垠的疆土上,活跃着许多温顺而渺小的人物、孤儿、放逐者——他们的流浪并非只因种族、阶级或性别,而且因为那种被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25]极其巧妙准确地定义成遁世独行的特质。可以说他们代表了美国反叛的神话。这有几分道理,但美国从权力的边缘进入权力中心已经很久,出身优越者的特权已为富人所占据——很久之前,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因觉得自己身为公仆,应避免受金钱所诱、贪污腐败而谢绝了薪酬。 我们需记得,尽管如今的流行观点自以为是地将成功定义成了金钱,但是,从梅尔维尔的巴特比——那个把“我不”作为口头禅的抄写员,到亨利·詹姆斯和伊迪丝·华顿的女主角们,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佐拉·尼尔·赫斯顿[26]的珍妮,贝娄的赫尔佐格,菲利普·罗斯的萨巴斯或者《火线》(The Wire)中的奥马尔·利特——他使我想起荣誉准则的重要性,这个国家虚构疆土上的真正英雄都是边缘而颠覆传统的流浪者。所有人都在努力坚持正直,听从自己内心指引,当美国梦——如菲茨杰拉德说的——在我们“梦醒时受漂浮于空气中的邪恶泥尘”污损的时候,提醒着我们警惕背离美国梦的想法。 我第一次萌生写作这本书的想法是在快要写完《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时候。那时,我想过给这本书起名《成为美国人》。我不想我的读者以为,我们读的书有意义只是因为这些书受到伊朗道德警察的反对和禁止。我想要他们知道,这些书在美国也极其重要,因为那么多的小说人物所要求获得的自由,并不是政治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一种不理会社会、不理会他人对他们要求与期待的自由,一种在属于自己的道路上踽踽独行的自由。我选择将目光聚焦于三部小说,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开篇,部分是因为我对这个想法非常着迷:哈克这个抗拒“根”和传统这些概念的人,成为了那么多美国小说没有家的主人公的鼻祖。为什么是这三本呢?做这选择实属不易。在一开始给出版商列大纲的时候,我挣扎着将要做讨论的书单削减到了二十四本。但很早我就让哈克占据了整个故事,正如此前的洛丽塔一样。我把这本书视作关于哈克·费恩的美国和他在小说界的后辈的故事。我选择将关注点放在这两本小说上——辛克莱·刘易斯的《巴比特》,它的主人公具有一种反哈克的特点,他渴望地位、认可以及所有物质成就的外在标志;以及卡森·麦卡勒斯的《心是孤独的猎手》,书中有一群孤独颓靡、格格不入的人,渴望着与他人的联系,他们在一个建立于憧憬而非满足感的世界里茫然无助着。我本可以再挑出几十本——梅尔维尔、海明威、佐拉·尼尔·赫斯顿、唐·鲍威尔[27]、纳撒尼尔·韦斯特[28],以及其他所有为属于他们自己的篇章呼喊着的人只好等下一本书了。我想要止步于20世纪60年代,因为紧随着这十年的是一个新的时代,从社会和政治现实,从美国小说的方向来说,都是如此,此时就需要一个不同的语境了。我感到,作为作家和人权运动者,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标志着我所认为的美国小说的古典时期的终结和新纪元的开启,他是担当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决定将后记献给鲍德温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他将在极大的程度上向我展现当前的真相、它的危机和我对它未来的希望。 在我阅读、思考和回忆的过程中,我开始看到鲍德温与吐温之间的关联,这种相似性鲍德温从未承认甚至暗示过,它不是因主动选择而出现的,它的存在是对其他不知不觉甚至不被需要的相似性的确证。因为,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写作中,詹姆斯·鲍德温都是一个“具备多重色彩并经过复杂混血的混血儿”的后裔,而吐温曾跟这“混血儿”攀过亲。 从柏拉图的哲学家国王将诗人赶出了他的“共和国”[29]那一刻起,我们就知道,想象对掌权者来说是危险的,诗人不同于主流的眼光总是离经叛道且不可臆测,总是在颠覆权威、颠倒众生。正是带着心中这样的想法,我在新世纪的黎明开始了对这本书的写作,它一开始便带着怀疑、焦虑和一种危机,这一危机远超过立时可见的经济危机。写这本书并非出于绝望,而是出于希望,我指的并不是一种纯粹昏了头的乐观主义,而是一种信念——一旦你知道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重要的,你就能带着十足的决心去往那里。我在伊朗的经历为我重新定义了希望,它与简单的乐观主义已经截然不同。存在于我脑中的东西,与瓦刺拉夫·哈维尔所捕捉到的最为接近,他曾说:“希望是一种思想的状态,而非世界的状态。希望,在这一深层而强烈的层面上,与因为万事顺利而产生的欢喜并不相同,与对显然能够斩获成功的事业的投资意愿也并不一致,它是一种只因为某件事是好的就为它付出努力的能力。” 我相信,所有伟大的艺术与文学,所有人类的丰功伟业,都是建立在这种微弱而又最持久的希望之上。艺术的功能之一便是做人类恒久经历的见证者和史学家,为我们曾经活过提供“确凿的佐证”。写于公元前441年的戏剧《安提戈涅》的主题是一个年轻女性的两难困境,是遵从个人节义所向、安葬兄长——她的兄长对王国发起了叛乱——还是听从一种更公共的正义的概念,服从国王,也就是她叔叔的法令,任其尸骨暴露腐烂、不得安葬,她被困在了这两者的压力中间,这一主题在今天以各种换汤不换药的方式被重演,甚至被改编成最受欢迎的故事形式,出现在了《波士顿法律》和《妙警贼探》的剧集里。假如今天我们需要小说,这已不再是因为我们需要逃避现实;这是因为我们需要带着新鲜的眼睛,或者如托尔斯泰说的,“擦亮了的”眼睛,回到现实。 六年前,我在一栋索然无趣的政府办公大楼里做了一个公开宣誓,但其实在许久之前,我就已成了美国公民,那是我刚开始在想象中的美国地图上循迹探索的时候,我开始的地方是多萝茜的堪萨斯和英格斯[30]姐妹的干燥农场。美国是移民之国这样的话已是老生常谈,甚至现在也没错——它的人口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民组成,这些人带着故乡不安的魂魄来到了这里,使无家之感成了美国人个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较其他国家,美国更多地成了一个流亡与迁居的象征,一个选择家乡的象征,而人们本该只是生于某个家乡而已。 第一批移民者和他们的后代毁了这片土地上原住民的家园,他们使一些人无家可归,同时将另一些人强征为奴。但他们的可取之处是造了一个梦。在这个梦里,在美国开国者的想象和他们体现的人文精神中,存在着一种东西,这种东西让后世得以质疑和颠覆前人写下那些建国文件——《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的环境,如此,后来的男男女女们,像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31]、亚伯拉罕·林肯、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苏珊·B.安东尼[32]、小马丁·路德·金和其他也会作出类似宣告的人,才坚持着新的自由,并提醒着我们——正如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Wood)极其精辟准确的说法——“不是选举给了民主生命,而正是我们的民主社会给了选举生命。”这对我来说,则是想象的美国与真实的美国重叠的地方。我就是这么跟我的孩子讲述我对美国的看法的。如果你相信你们的国家是建立于一场梦的实现中,那么一个显而易见且至关重要的问题就出现了:没有想象,你如何梦想? 对于无家之感和绝望,对于生的无常和死的必然施加在我们身上的不公和痛苦,想象并无解药。但是它让我们找到一种既可以记录也可以拒绝这不公的发声方式,我们不接受事物当前的样子就是明证。甚至于,不论我们生活在何处,我们是谁这样的问题都取决于我们如何想象自身。甚至于我们居住的家也可以由我们后花园的另一个世界来定义——让它成为多萝茜的奥芝、爱丽丝的仙境或山鲁佐德的房间,我们必须去那里旅行,好把自身和他人都看得更清。 故事源远流长——自历史破晓,它们便与我们同在——但它们需要在每一代人中透过新读者的眼睛和经历用新的方式被重新讲述,这些新读者同在一个相同的空间里,在这里,人们看不到政治、宗教、族性或性别的界限——这是一个想象共和国,世上最民主的共和国。每当一个作家被剥夺了演讲的自由,千百万读者也就被剥夺了阅读他的自由,那些他可能告诉我们的事我们便不再能了解到。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忍受和反抗暴政的诗人的声音会是良知的声音,它提醒着我们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不可能有保护我们不受我们自己侵犯的法律,所以也没有一部刑法能够保护文学不受真正的罪恶侵害。”约瑟夫·布罗茨基在诺贝尔奖的获奖演说中这样说:“尽管我们可以谴责对文学的有形镇压——迫害作者,审查内容,焚毁书籍——但说到对书最严重的暴行——不读书,我们也变得无能为力。为这罪过,一个人将付出整个人生作代价;若犯下这罪过的是一个民族,那它将以历史偿付。” 与拉明的对话和后来许多年与其他人的对话启发了这本书的写作,那些人在自己的家中也觉得无家可归,他们随身带着自己的魂魄,同时又以某种方式信仰和依赖着另一个家,那个可以随身携带的家。后来与其他读者的对话重塑了我的思想,我喜欢称他们为亲密的陌生人,他们创建了一个隐形的、几乎是密谋似的社会,将他们连在一起的是他们读过的书。这本书是献给他们的。我希望他们能在这字里行间找到一个家园。 [4]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意大利作家、化学家,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著有《被淹没与被拯救的》《再度觉醒》《若非此时,何时?》等。 [5]即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Vladimirovich Nabokov),俄裔美籍作家,《洛丽塔》的作者。 [6]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喧哗与骚动》背景是密西西比州。 [7]即弗朗西斯·司各特·基·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出生于圣保罗。 [8]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出生于纽约,所创作的大多数小说也是关于19世纪的纽约上流社会,著有《纯真年代》《老纽约》《快乐之家》等。 [9]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黑人作家,作品多以黑人和种族歧视为题材,著有《土生子》等;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ison),亦为黑人作家,著有《看不见的人》等。 [10]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硬汉派侦探小说家,著有《长眠不醒》和《漫长的告别》等。 [11]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美国南方小说家,作品多具有南方哥特式风格;尤多拉·韦尔蒂(Eudora Welty),以描写南方生活见长;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伤心咖啡馆之歌》和《心是孤独的猎手》作者。 [12]即让·德·拉·封丹(Jean de la Fontaine),法国古典文学代表作家之一,《拉·封丹》与《伊索寓言》和《克雷洛夫寓言》并称世界三大寓言集。 [13]菲尔多西(Ferdowsi),波斯诗人,最主要的作品是民族史诗《列王记》;尼扎米(Nezami),波斯诗人,最主要的作品为长篇叙事诗《五卷诗》。 [14]西塞罗(Cicero),古罗马政治家、哲学家、法学家和演说家;塔西佗(Tacitus),古罗马历史学家。 [15]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16]杰伦·拉尼尔(Jaron Lanier),计算机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 [17]乔恩·斯图尔特(Jon Stewart),主持人,其主持的政治讽刺和恶搞新闻节目《每日秀》被中国粉丝亲切地称为《囧司徒每日秀》,该节目在其主持期间共获得19项艾美奖。 [18]斯蒂芬·科尔伯特(Stephen Colbert),政治讽刺作家、喜剧演员、主持人。主持《科尔伯特报告》,亦主持过《囧司徒每日秀》。 [19]马拉拉是以争取女性受教育权利闻名的“95后”巴基斯坦女孩。 [20]《绿野仙踪》大段引用原文处及人物译名参照陈伯吹译本,为保证行文流畅,有改动。 [21]格林童话中被继母抛弃后来到一所森林里的糖果屋的兄妹俩。 [22]《一千零一夜》中的苏丹新娘。 [23]巴哈伊(Baha’i),由巴哈欧拉创立于19世纪中叶的伊朗,其基本教义可概括为“上帝唯一”“宗教同源”和“人类一体”。 [24]拜火教(Zoroastrian),基督教诞生之前西亚最有影响的宗教,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又称琐罗亚斯德教。 [25]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美国社会活动家、废奴主义者、早期妇女权利运动的领军人物。 [26]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黑人女作家、民俗学家、人类学家。 [27]唐·鲍威尔(Dawn Powell),美国女作家,作品有《她走在美中》(She Walks in Beauty)和《跳舞的夜晚》(Dance Night)等。 [28]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美国作家、编剧,著有《寂寞芳心小姐》《蝗灾之日》。 [29]又译“理想国”。 [30]即劳拉·英格斯·怀德(Laura Ingalls Wilder),作品有九部“小木屋”系列小说,其小说可以说是其前半生的自传,非常受儿童欢迎。 [31]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美国19世纪废奴运动中巨人般的人物,杰出作家,作品有自传《美国奴隶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人生自述》等。 [32]苏珊·B.安东尼(Susan B.Anthony),美国女性主义者和社会改革者,在为女性争取选举权的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第一部分 哈克 一本书被世界称作不道德,是因为它书写了自己的羞耻。 ——奥斯卡·王尔德,《道林·格雷的画像》我为自己国家的不幸沉思—— 狂风暴雨从对时光的荒废中爆发 在这世上最美的希望中,勾连着人类最肮脏的罪行。 ——赫尔曼·梅尔维尔,《忧思》 1 “‘哈克·费恩的后辈’做书的副标题不是很好。‘孩子’会好些,但也没有好很多。找个听起来顺耳些的吧,”法拉最后这么说,“现在,把关于这本书的所有内容都告诉我吧。” 法拉是我的发小。她总是想知道我要干什么,现在她不停地挑引着我让我说这本书的事。“把关于这本书的所有内容都告诉我吧,”她会这么说,“从开头到结尾都告诉我。”我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把写的东西拿给除了编辑之外的人看,有的话也很少。况且,我还没写,怎么告诉她所有内容呢?她只好再等等。 “我等不了了,”她笑了一下说,“到有的读的时候,我可能不在了。” 我不能拿出平常的那老一套说辞——“你当然会在。到目前为止,你已经打败癌症了;这次你也一样会打败它。”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次不一样了。 她一直微笑着,没有自怜或痛苦的迹象,只是单纯逗我罢了——她总是能唬住我。这是典型的法拉做法,让你知道她在操纵着你做她想做的事,把你也变成小阴谋里的同谋来设计你自己。诚如她女儿后来的说法,这是让她得以越过和抵抗人生中“一道道坎”的东西。法拉自己有一次用她那善良温和的方式抱怨说,天上的神必定是知道她对苦难的忍耐力,因为他们始终在用各种各样的噩梦“保佑”她。她从一场革命和一场战争中生还,曾拖着两岁半的女儿、怀着七个月身孕跨越国界从伊朗偷渡到土耳其,而那时她丈夫正在德黑兰监狱受着折磨——这些只是九牛一毛。 “我想知道,”我说,“你究竟要屈尊插手到什么地步。” 她略过我说:“你别忘了我是个编辑。就当我是你的编辑吧。” 她曾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深编辑,不完全是我心里想的那种编辑。但法拉和我有一段很长的故事。 我们曾经从切维蔡斯开车回到乔治城,和法拉的姐姐马赫纳兹在如今已不存在的一家鲍德书店待了两个多小时,我们从对美国总统竞选的热烈讨论(我指的是2008年那次,虽然奥巴马已经在预选中胜出,但我们还是在争论奥巴马和克林顿那些不相上下的优缺点)跳到八卦、购物、伊朗政府的诡计和我将要开始的美国国籍申请面试。因为在华盛顿待了十一年之后,我终于决定申请成为美国公民了。法拉把这当作一种我转向她最近的痴迷对象的暗示,她对美国历史正疯狂着迷。 在她病重得不能开车以前,我们三个会定期见面,有时在零落地开在乔治城和杜邦环岛附近的几家书店,有时在切维蔡斯的芝士蛋糕工厂,有时也在凯迪小巷的“利奥波德氏”冰淇淋店,见了面就聊个没完。我们会兴奋到疯疯癫癫,别人没把话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插嘴,孩子气地用一些只有我们自己能明白的逸事典故和暗号略语去闹哄哄地打断对方。即使在理发店(因为,我们当中要是有人需要理发或者吹头发了,我们也会在理发店见面),我们也会特别吵闹,因此,客气又体贴的店主很快就把我们带到后面的房间,给我们端上卡布奇诺,而我们也想把嗓门放低,可结果往往徒然。 法拉和马赫纳兹都是主修英语文学的——即使放到现在的伊朗这也很少见,那时就更是如此了——我们的讨论就总是伴着关于书的心得交流。我们是被某种纽带联系着的,可单单血统不能完全解释这种亲密。早在我被叫到单调无趣的移民服务办事处回答问题、作为一个新入籍的美国公民宣誓之前,我们就秘密约定了要做两个国家的公民,分跨两个不同的世界。我们属于两种语言,它们既让我们忆起我们抛在身后的那个国家,同时也让我们想起我们选择作为新家的这个国家。而恰是这种对双语种的切换使用,对两种语言的诗歌和小说的掌握,对两种文化——这个词可能听来甚为含糊——的耳濡目染,给我们提供了最多的暂时稳定感。 我始终相信,正是最初的这种亲密关系,这种同样的梦和同样的对文学的热爱,维持着我们的友谊——也导致我们有一次那样乱开车,后来又一次次重蹈覆辙。法拉和我经常会谈得特别专注,不可避免地我们就会迷路,错过罗克维尔大道的出口,因而几乎总是在见马赫纳兹时迟到。马赫纳兹会表现出一副准备耐心等到海枯石烂的样子,并试图从我们中学女生式的借口和强忍着不笑出声的样子里找出点异样。 “你得加一些美国历史的内容到新书里,就像你把伊朗历史加到《在德黑兰读〈洛丽塔〉》中一样,”法拉说着,眼神不再看路,而看向了我,“不然关于美国小说你还能写些什么呢?” 在告诉我该做什么这件事上,法拉从来不会有所保留。我开始跟她抱怨,我有一次在一堂研究生研讨课上提到了托克维尔,一个学生举起手来问我:“托克维尔是谁?” “你能相信吗?”我说着,越发愤慨了,“还在国际研究学院呢!我的天!”后来我很快就发现,班上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写了《论美国的民主》的法国人。“我敢肯定,我不少伊朗的学生至少会听说过他。” “那就更有理由了,”法拉似乎并未受到干扰,“你更有理由读一读约瑟夫·J.埃利斯(Joseph J.Ellis)的《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了。” 两年后,我陪着马赫纳兹到法拉的卧室去,在一堆随意靠墙堆放着的书里挑一本当作纪念,这些书就像一群沦为孤儿的孩子,在等待着一个新父母。我毫不犹豫就选择了《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我想不到还有任何书比它更能让我想起那些亲密而充满欢乐的时光,那些我和法拉一起度过的时光——任何书,我是说,除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下简称《哈克贝利·费恩》)。 法拉的预言最终成了现实;她没能有机会读一读我的书。那场对话过去五年后,我都还没有写完这本书。主要的障碍是我们讨论得特别多的那一章,哈克·费恩的那章。我花了两年时间写这一章,后来我又把它搁置了一年,因为感觉不对——分析太多,走心太少。我沮丧地看着笔记,不停地想起跟法拉的对话。之后我才突然想起,她早已在同我的交流中留下了这一章的答案,在我们那时的交谈中,无论是在我们考虑成为美国人时,还是在我们思考流亡与故乡的意义时,哈克都占着极其核心的地位。对于带着一颗一分两瓣的心生活,法拉已经可以平静接受了。 我此前从没认真想过写下这些谈话,一直到我收到了法拉女儿的一封电子邮件。之前我问她,法拉生前最后几个月收养的一只狗怎么会起名哈克的,她的邮件是为回复我。“最后那一年,我们家的气氛中,漂浮着某种关于哈克的东西,”内达回信说,“妈妈开始谈论你的计划,并且对此心驰神往。每一种美好人生的核心,都是想象和旅途的探寻。她去世前几个月的某个时候,让我帮她录一本书然后放到iPod里面。我在图书馆借了本《哈克贝利·费恩》,把它弄到了iPod里。她用耳塞听它的时候,我也在听,上班时,在看了许多个小时关于国会的内容之后,我会停下来,听这本书。而我始终没能归还原书。是啊,我的的确确地是个小偷。” 法拉收拾起回忆并试着向她自己和女儿讲述自己的人生旅途——她的“奇遇”,如果说这个词指代的是各种形形色色的厄运的话。在这一过程中,哈克对她来说变得意义更加重大了。在小说里,每一次背叛和挫败似乎都是为某种结果服务:书里的人物们吃一堑长一智,成长了起来,得到了自己应得的东西。在生活中,计划的打乱则并不总显然预示着长远的裨益。 在她生命最后的十八个月里,我们见面时除了哈克·费恩,就很少谈别的——像一对十几岁的闺蜜同时爱上了一个捉摸不定的少年。我们的谈话在华盛顿的好几个地方都进行过,通常是在雾谷(我家)和乔治城(她家)之间,她家里,或者各种咖啡馆、餐厅里;有时她觉得身体好些,我们也一边绕着水滨或沿着运河散步,一边谈话。无论在哪里,我们的谈话都能带我们到熟悉的风景中,就像突然间,窗户打开了,窗框里是我们往昔生活的遥远场景。接着许许多多的事就发生了——两场战争心猿意马地胡乱开始了,经济每况愈下,火热的选举四处活动,新希望变成了新幻灭的种子,伊朗是如此,美国也是如此。法拉因为奥巴马所带来的前景而欢欣鼓舞,她设宴请客,说着要把我“绑架”进来,要动员每一个她认识的人,而这些都发生在一轮又一轮的化疗和放射之间。她进出医院许多次,每一次进去都是做更痛的手术,试新的疗法,最后,什么疗法都没有了,我可以看到她骑着自行车去诊所注射维生素C,之后她有了一条新的狗,小小的,很淘气——哈克。 那可怕的一整年,独异于人的哈克成了我们的向导,我们的灵感,我们身旁的刺,他提醒我们忠于自己,当我们太过自满,对思考当下之事带有太多条条框框,或似乎太安于现状时,他会给我们鞭策。对于我们想成为什么样的美国人,他给了我们最重要的提示。他提醒我们——这是我每每回过头看的东西——美国小说的主人公们竭尽全力地警惕自己变得太过文明,因而他们开拓自己的道路,依着自己的内心去判断什么是对的和正义的。我会偷偷地跟法拉说出心里话:从那个我们多年前初读《哈克贝利·费恩》时一起发现的美国出发,我们似乎走了好远啊。 2 记忆同真实的经历一样,会留下触感,留下某种情绪,我对法拉的回忆依然在燃起我心中火花,令我激动不已,这就像我还是个孩子时,迫不及待地等着她来或者跑上狭窄的楼梯去她祖母的公寓找她的时候,所感受到的那种兴奋。两家人聚在一起时,我们总是寸步不离,说的悄悄话和嬉笑的内容都是些最无关紧要的事,我们很开心,因为此时我们有一种比其他人优越的感觉。我有一张照片,里面有法拉、我弟弟和我(那时我应该有六七岁了),我们站在一个生日蛋糕边上,带点小阴谋地微笑着,我们的身体紧紧靠向对方,感受到对方的亲近。我们完全忘记了过生日的一岁小女孩,她胖乎乎的,在她母亲的怀里不肯消停,而她的母亲就站在我们身后。 法拉的母亲也姓纳菲西,而我的外祖母和法拉的父亲一样,姓易卜拉希米。我们两个家族的集体回忆,跟我们多年的友谊混合交叠在了一起。人们都知道纳菲西家沉郁且书生气,仿佛世界的重量都在他们肩上;而易卜拉希米家的人都无忧无虑,爱游戏玩闹,每个纳菲西私下里都想成为易卜拉希米,但他们在人前却又总是避免如此。我父母都姓纳菲西,因而我方方面面都很纳菲西,而她各取了纳菲西和易卜拉希米家的一些特点,且恰如其分,正好能够保持平衡。 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会在混乱中加入秩序,叙事总能比真实生活的一团乱麻更有逻辑和结构,也连贯些,而我们的关系却似乎发展得像个故事:这四十年里,在伊朗和美国,法拉和我在我们人生的重要关口相见、分离又重逢。从头看电脑里这个被我命名为法拉的文件夹,我觉察到,有那么多次,我们说着说着就从哈克说到我们自己的人生与其惊人的相似之处,说到我们在不同的阶段对彼此的重新发现,说到我们的出生国家伊朗和我们接纳的国家——或者不如说,接纳我们的国家——美国发生的政治和社会剧变的热点。我们似乎注定每十年左右就会相见,然后走一步看一步:德黑兰、芝加哥、俄克拉何马城、德黑兰、华盛顿。谁曾想德黑兰有一天也会是那回不去的国土的一部分,会是法拉如今归去的地方?她曾说,好怪异,我们的友谊仿佛建立于一个“无害”版的埃德加·艾伦·坡的“威廉·威尔逊”[33]。“只不过你不是我的邪恶分身,”她说,“单是分身罢了。”我们是彼此清晰的影子或扭曲的镜像,我想。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们第一次分开时,我十岁,她离开了德黑兰去跟她那美得惊心动魄的母亲费尔道斯一起生活。她母亲跟英俊却刚愎的丈夫离婚了,抛下了伊朗优渥的生活去美国重新开始,名下几乎没有一分钱。她为什么要离开?法拉、马赫纳兹和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绕回到这个问题,但我们从没有得到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答案。费尔道斯离开的时候也有人说长道短。他们会问,“她为何就忍不了一丁点儿的风流呢?”“所有的男人不都有一双滴溜溜转的眼珠子吗?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像马吉德·汗[34]一样仁慈大方啊!”(“我父亲,”法拉后来说,“是个冷淡的人,他跟所有人都不亲近,而且少言寡语。我母亲穿着美丽的袍子在家里走动,身上有脂粉香水的气味,口袋里一大串开各种储存箱和衣柜的钥匙丁零当啷地响。”) 我母亲很欣赏法拉的母亲,说起她的时候总是怀有敬意,但也带着淡淡的羡慕。有一个悠久的家族传闻说,我母亲曾经迷恋过费尔道斯的丈夫,但我觉得这迷恋真正的原因是,她本能地想获得费尔道斯的胆量和勇气。她走出了我母亲想走却没走的那一步,把平安舒服的日子和亲朋好友们都抛在了身后。这个女人在此前的人生中从没有工作过,一家人的饮食起居都交由仆佣和厨师照料,她几乎一文不名地开始新生活,在异国餐馆做服务员,并且一步步往上爬——她的子女,包括法拉的哥哥哈米德,这个被家人爱着却又不太受家人认可的男性,继承的恰恰都是这种勇气。 这个家族里的女人们凭着各自顽固而独立的方式,最终都出落得又出挑又无畏。法拉的祖母选择做巴哈伊信徒,这是一个被禁止的教派,结果招来了各种迫害;后来马赫纳兹成了一名女权运动者和沙阿[35]政府的第一位妇女事务部长,并有幸被伊朗共和国列入黑名单,成为因“挑战神明”和“传播卖淫”而需被处决的人之一。(后来流亡在外时,尽管伊朗共和国试图让她噤声,马赫纳兹却一如既往地做着她先进而坚定的女权运动战士。)而家里的小幺儿和小宝贝法拉,不只在面对人性残暴时,而且在面对那些更无可避免和无可改变的事情时,都表现出了强大的勇气和毅力,但她自己从不曾真正了解到这些。 我们来自同一个家族和同一段历史,经历了一段平行的人生,但或许我们共有的对美国文学的热情也同样重要。法拉是我的想象共和国里第一个也是最尊贵的公民。当我苦苦盼望并思前想后的时候,她起草了宪法,写下了章程,并记录了历史。我知道自己会是这共和国的文人,但是她激励着我去写,当我怠惰或自满的时候给我鞭策。我知道我想写哈克,在这个电视真人秀和虚伪浮夸的爱国主义的时代,我想捕捉一些他能教我们的关于更真实的美国理想的东西。法拉提醒我,哈克代表的,他体现的,是一系列根植于美国历史的价值观。我们依然在读哈克——美国学生会一次又一次地遇到他——但我们真的在听他想说的话吗?当我要求我华盛顿的学生去阅读他的时候,有些人揶揄地看着我,好像说,“为什么是哈克?他有什么能教我们的东西呢?” [33]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小说《威廉·威尔逊》(William Wilson)的主人公,拥有善恶双面性格。 [34]马吉德·汗(Majid Khan),巴基斯坦板球运动员。 [35]沙阿(Shah),伊朗君主头衔。 3 谁说幻想不会成真?整个70年代,我们的学生生涯,法拉和我都活在一个我们想象的美国里面——比起哈克,更像汤姆·索亚,我们把幻想倾注到伊朗和美国当中。同许多同龄人一样,我在公民权利和女权运动盛行的那十年里参加了各种政治团体,而1979年伊朗的伊斯兰革命则使之戛然而止。激情年代总容易出一些危险的自鸣得意,因为帮助纠正世界的满足感让人盲目,它代替了最初激发抗议的原因。 那些日子,我感觉我活在两个不同的美国:关于越战,民权和女权运动,尼克松和水门事件的美国,以及我从小说、诗歌、电影、艺术和音乐中发现的邻国:那里有约翰·克特兰、迈尔斯·戴维斯、贾妮斯·乔普林、乔迪·柯林斯[36]、爱德华·霍珀[37]、哈莱姆文艺复兴[38]、马克思兄弟、霍华德·霍克斯、伍迪·艾伦[39]、赫曼·梅尔维尔、弗兰纳里·奥康纳、威廉·福克纳、拉尔夫·埃里森、伊迪丝·华顿、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纳撒尼尔·韦斯特、雷蒙·钱德勒、艾米莉·狄金森、伊丽莎白·毕肖普、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西尔维娅·普拉斯和E.E.卡明斯[40]。他们是我眼中的英雄,在那个我了解并萌生归属感的美国,他们是开国元勋。现实混乱而极端,但小说复杂、似是而非又照亮前路:艺术那整片广袤的陆地和想象,给那个被简化了的情势紧迫、群情激奋的抗议示威的世界注入了分量和实质。 定义了60年代的、小马丁·路德·金和詹姆斯·鲍德温领导的民权运动发生时,我们还太小了,没能参与其中。我们成长在不一样的时代,我们的时代是黑豹党(Black Panthers)、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 Cleaver)和斯托克利·卡迈克尔(Stokely Carmichael)的时代:更焦躁、更猛烈、更偏意识形态,也更空想化。我参加了抗议游行——我们都参加了——但我的心在另一个美国,在那个我从小说和诗歌里发现的美国。 我有超过十年没见法拉了,而忽然之间,1976年我们在芝加哥参加同一场会议,我们喝着咖啡,讨论着我将要开始的演讲。我们属于伊朗学生联合会的反对派,因为她的团体占据着领导地位,所以她要负责核查我的演讲稿,确保内容涵盖了所有“正确立场”且没有偏离政党路线太远。见面那天我们都非常兴奋,甚至显得深情,尽管我们并没有聊个人的事情,也没有聊那么多年前我们在德黑兰告别之后相互都经历了什么。对于法拉来说,伊朗学生运动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它成了家,成了避难所,这种状态是我永远没有达到的。 法拉十岁的时候动身去美国,如今我们在芝加哥见面,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造成了我们现在的距离?在一份以许多个小时的采访录音为基础的对她生活的记录里——她的姐姐马赫纳兹在她1994年出版的《流亡的女人》(Women in Exile)中公开了这些采访——法拉提到自己在美国上高中时是多么孤独。“我永远不够清瘦,我的头发永远不够直,我的外表永远不够接近流行的标准,而标准,即便他们强调对于各地不尽相同,却总要严格把关。”所以,她说:“我弹钢琴,听古典音乐,读维多利亚时期小说,同时茫然无措。” 这么长时间她只回过一次伊朗,就一个夏天,那时她感受到一种注定的归属感。“当意识到这里就是家时,我莫名地觉得得救了,”她这样告诉马赫纳兹,“这里发生了什么对我来说很重要。”在那样的对归属感的渴望中,她将做出她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她想要的是哈克·费恩所逃离的——一个舒适的、确定的家。 她在夏天结束之后回到加利福尼亚时,被伊朗学生运动吸引进去,原因不过是渴望再次捕捉这种归属感。尽管还是个孩子时她便离开了伊朗,但是伊朗活动者们将她接纳为自己人。他们的聚会感觉像个“俱乐部”;第一次,她觉得自己有了一个朋友网,在此之上她的生活得以构建。“最初吸引我进入这个协会的更多是朋友情谊而非政治事业,”她告诉马赫纳兹,“对政治事业的热情是很久以后才产生的。” 法拉从不会半途而废。一旦她决心从事这种运动,她就会把所有疑虑搁在一边。她召集集会,去参加长长的游行,在隆冬加入了芝加哥伊朗领事馆前的四十八小时静坐。她还跟一帮朋友一起把自己绑到了自由女神像前来抗议沙阿。当她爱上法拉马兹时,所有这些活动都变得更加光辉,而且莫名地更加正义,法拉马兹是一位受欢迎的学生领袖,英俊而魅力非凡,他比她大几岁。这就是那些年男人引诱你的方式,如果不是用大麻和迷幻药,那就是跟你讨论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拉和我都不仅出于一种正义感而加入学生运动,而且因为我们在学生运动中找到了一种跟以前的家的联系。然而,法拉在团队里感到一种认同感,这种感觉我从来没在任何政治或意识形态组织中体会到过。吐温、詹姆斯和豪威尔斯[41]属于私密的世界;我在夜深人静时才读他们。 那十年,各种“恶行”和各式反叛一时间遍地开花,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托洛茨基分子、嬉皮士、女权主义者、民权活动者、越南老兵,甚至印度教克利须那派教徒都一并出现了。我们会唱关于乔·希尔的歌,反复吟唱尼尔·杨的“不要让它打倒你”,行政办公楼会被我们和“花童”以及黑豹党或革命党成员一起占领,这两个党,一个为和平,一个为战争。当有些抗议者和游行者变得有攻击性,其他人就会飞跑着穿过草坪,挤占像俄克拉何马的诺曼这种小镇的电影院,而我可能恰好在那儿研究电影《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我第一次对哈克的反叛个性有了模糊印象,更多的是因为文学上的发现而不是政治上的。从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到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Frances Hodgson Burnett)的《小爵爷》,孤儿是19世纪到20世纪初文学的固定角色。这狭隘残忍的世界里,一个孤独贫穷的孤儿不断遭遇不幸,主人公一路颠簸,只在结尾才找到一个富有的亲人或者温暖的家作为嘉奖,这样的故事曾经,或许现在依然富有魅力。尽管在这糟糕的世界里曾经发生了许多糟糕的事,但只要结局美满就好了,我们就觉得舒坦了。 但眼前是这样一个孤儿,他不但没有找到一个家,而且最抗拒的恰是家这个概念,一旦有一个家出现,他就逃开。这,在我看来,展露了哈克贝利·费恩先生身上的许多东西。的确,没有错,从严格意义上讲,他并非真正的孤儿——他的父亲在书的一部分章节中是活着的——但小锡德里克·埃罗尔[42]也可以说是这样,那个穿着天鹅绒的方特勒罗伊小爵爷,她的母亲温柔地跟着他到了英国。而且这两者是孤儿小说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我第一次跟艾尔科宁教授提起这个概念的时候,他似乎对此很感兴趣,他鼓励我就这个主题写一篇论文,但是,跟许多其他的项目一样,这篇论文和我的热情因为一些看似更要紧的事情被我很快地忘掉了。但我从没完全忘记孤儿哈克,也从没忘记,对他逃离人群的奖励与惩罚,都是一种永久的没有家的状态。 也许,我的行动主义和我对文学的热爱存在着一种关联。吸引我参加非法运动的是歌声和那种激昂的情绪。然而,法拉无比认真——她从内心里远没有我古怪,她比我务实多了。她完成革命目标的方式,是遵守一个勤奋学生的规矩,用谨慎小心的实践风格去做事,正如她找工作养活自己和她年幼的两个孩子所遵循的实践风格一样。她的疑问比我少得多,她很忠诚,无论是对团体还是对她挚爱的法拉马兹。 她会这样描述她和法拉马兹的恋情:一种“同志情谊、爱情和尊重”。但在我们私下里的偷闲时刻,她说的是激情——他教会她如何去爱;他让她见到了全新的自己,并且,或许是第一次,她真的赞同自己所见的。即便追问和怀疑的时刻来临,她最终与运动疏远,她也是断了意识形态上的联系却保留着个人忠诚的极少的几个人之一,她拒绝背弃曾经最先给了她归属感的人们。 这种忠诚是有代价的,有时展现这种忠诚会让人陷入一种可笑的境地。马赫纳兹大笑着描述一次她去纽约参加联合国会议时,她把来看她的法拉留在车里的情形。马赫纳兹回来时,发现法拉正在想法儿说服她的豪车司机参加革命事业。“我跟她一起做简历的时候,我一直在跟她说,”马赫纳兹很久之后告诉我,“把你自己绑到自由女神像前不是对一份工作最好的自荐事例。” 二十年后,我们三个都成了在华盛顿的流亡者,聚在一起时会笑着数落我们做的傻事。我们曾回想,这是多么讽刺啊,我这个不消停的、不合群的、疯疯癫癫的“文学人类”,竟比法拉过着更稳定的生活,而法拉,尽管不时会冲动地处理问题,但她才曾经是个实用主义者啊。每一次她努力想创建一个她称为家园、宿命、政治或她自身隐藏的冲动的空间时,平安就会远远地离开她。 有时候,当实用主义者相信些什么,笃定地相信着,却又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们会比梦想家更容易产生幻觉;而我们梦想家对于梦醒了幻想破灭后该如何挺过去则更有经验。原来,法拉对美国的幻觉和幻想根本比不上她对伊朗抱有的那些,然而对她而言,没有比那个她最初叫作家的地方更加危险的了。 [36]约翰·克特兰(John Coltrane),萨克斯管演奏家;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es),指挥家、小号演奏家;贾妮斯·乔普林(Janis Joplin),摇滚女歌手、布鲁斯歌手;乔迪·柯林斯(Judy Collins),美国民谣歌手。 [37]爱德华·霍珀(Edward Hopper),美国绘画大师。 [38]哈莱姆文艺复兴(the Harlem Renaissance),又称黑人文艺复兴或新黑人运动,20世纪20年代到经济危机爆发这十年间美国纽约黑人聚居区哈莱姆的黑人作家所发动的一种文学运动。领导者为本书题献页之后那首诗歌的作者兰斯顿·休斯。 [39]马克思兄弟(the Marx Brothers),美国早期喜剧演员;霍华德·霍克斯(Howard Hawks),电影导演;伍迪·艾伦(Woody Allen),电影导演。 [40]艾米莉·狄金森、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及E.E.卡明斯(E.E.Cummings)均为美国诗人。 [41]即威廉·迪安·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小说家、文学批评家,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之称。 [42]《小爵爷》中的主人公。 4 一天夜里法拉打电话给我。我正在看《绝代谜事!摩斯探长》(Masterpiece Mystery!Inspector Morse)。“你好,亲爱的阿扎(Azi-joon)。”她说。“要不是你打来,我可能就不会接电话了,”我说,“我在看很重要的东西。” 她无视了我,继续说:“我给你找到了一段很棒的引用……” 她兀自开始读一长段阿瑟·米勒[43]写的关于吐温的话。她是在《图说马克·吐温》(The Illustrated Mark Twain)里找到的,出于某些原因,她正在读这本书:“‘读他的作品你会觉得,仿佛在他之前从没有过文学……就像他发现了一种讲平民百姓故事的艺术,这些平民就栖居于这片大陆之上……而且仿佛其他的大陆均不存在——它就像从海中升起,身后没有历史。而他讲述的只是他偶然经历的一些事。’” 我必须承认这段引用很棒。 “明天见,”她有意使坏似的说,“我不想耽误你做重要的事哦。”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我想继续看《摩斯探长》,但是我的注意力没法集中了,所以我就从书架上拿了本约瑟夫·埃利斯写的华盛顿传记,开始逐一查看我画线的部分。 我第二天下午打给法拉的时候,正赶上她要睡午觉。 “我之前一直很忙,”我告诉她,“我想给你读一行乔治·华盛顿当最高统帅时的最后一次演讲——是在你的那本约瑟夫·埃利斯的书里找到的。” 她含糊地说了些想要睡觉的话,但又说:“好吧,行,是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努力模仿着乔治·华盛顿说话:“‘在这一幸运时期,美国开始成为一个国家,要是公民们竟还不能彻底自由和幸福,那错全在他们自己。’” 华盛顿相信,在获得自由之后,对美国来说最重要的,是不能把自由浪费在狭隘的萧墙之争上。他给大部分新独立州的州长们写了公开信,提醒他们杜绝派系之争,因为这可能导致各州之间的水火不容。“我们帝国的根基并不是愚昧与猜忌的黑暗时代,”他写道,“而是一个新纪元,此时,人们对人类的权利相比从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有更透彻的理解和更明确的定义。”他明白,某种思维习惯和性格倾向曾经是、也一直会是美国之雄伟强大的关键。 法拉说:“我告诉过你吧——你得用到美国历史的。明天见?” “好。” [43]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美国剧作家,以剧作《推销员之死》和《熔炉》等闻名。 5 海明威曾宣布《哈克贝利·费恩》是“我们拥有的最好的书”,而早在他说这话二十年之前,吐温的朋友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就写道:“爱默生、朗费罗、洛厄尔、福尔摩斯——这些人我都知道,我也知道其余所有的哲人、诗人、先知、评论家和幽默作家,他们个个都彼此相似,也同其他精通文学的人无甚不同;但克莱门斯[44]是唯一的、无与伦比的,是文学界的林肯。” 当我把那段引文——我最爱的文字之一——念给法拉听时,她耸了耸肩,像是说:“那又如何?”然后她看向别处,以一种“实事求是”的平淡口吻说:“你也能说他是文学界的杰斐逊。” 她这是开玩笑的,但或许她也是对的,因为,在美国小说史上,若有哪个人物通过写作创建了一份文学的《独立宣言》,那这个人必定是马克·吐温。他是第一个有意将自己与自己母语的主流传统割裂开来的。他以《哈克贝利·费恩》推动了一个新的民族神话的塑造,他放到我们面前的这位男主人公,外貌与言谈都像欧洲小说中的流浪主角,但价值观与原则都更接近伟大史诗里的英雄们。 哈克是个混血儿,一个被放逐的人,一个不受管教的少年和一只没有锚的小船,自他被创造出来,无数的美国人根据他的形象重塑了自己。他怀疑着墨守成规的社会里那些令人窒息的生活方式,但在他的理想、道德勇气和决心上——他决定敞开胸怀去接受自然的教育和经历的无常——他都像是启蒙运动的产物,且他这种启蒙运动的风格绝不逊色于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至少从我听了法拉的建议开始读更多的美国历史之后,我就逐渐开始这样认为了。 在某种程度上,马克·吐温跟那些开国元勋开启事业的基本前提是一样的:他认为自己是在从事一项全新的事业,在竭力实现从希腊罗马采撷而来的民主理想。同亚当一样,这样做时,他不得不向造物主犯下极端的罪:宣布独立。关于吐温对欧洲,以及欧洲的贵族和虚荣的鄙视,有许多精彩的故事。他把威尼斯比作阿肯色,把欧洲的文化遗产和当代事务相提并论并借古讽今,但若说他与他那些更有建树的同辈——亨利·詹姆斯、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和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45]——相比有所不同的话,他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对欧洲不讨好逢迎,他对自己祖先的这片土地拥有更多的了解和欣赏,比他表现出来的多得多。也并非他不懂欧洲文化:他欣赏莎士比亚、狄更斯、巴尔扎克和托克维尔;他最爱的人物是圣女贞德,而他对欧洲一些最流行的小说家深恶痛绝,比如沃尔特·司各特爵士[46]和(唉)简·奥斯丁。 吐温自己在欧洲是备受推崇的。他广泛地游历过欧洲大陆,甚至在意大利住过十年。他受到了欧洲皇室和同辈文人的款待,这其中包括年轻的拉迪亚德·吉卜林[47],但他从没想过去跟欧洲作家在关于欧洲的题材上竞争。似乎能让他的思维一下子活跃起来的问题,是如何清楚表达家乡所面临的新现实,独特的新美国人身份——如何赋予美国它自己的声音。他可以横眉冷对自己国人的做作,正如他在《傻子出国记》里写的,在马赛的餐馆里遇到的一个愚不可及、自命不凡的人,他一边高声地跟大伙儿说吃正餐时喝酒有多么棒,一边自吹自擂:“我是个生而自由的主权人,先生,而且是一个美国人,先生,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人的自命不凡正是源自他的愚不可及,他今天都还在美国活得好好的,仍在聒噪地大声指点着“旧欧洲”的不是。) 下学期我决定开一门美国小说的新课。我想要以哈克开头,并让我的学生去思考,写一本伟大的美国小说意味着什么。一个人是否可以真正地谈论美国小说?我曾为尤多拉·韦尔蒂的一句话深深着迷,她认为,艺术“从不是一个国家的声音;它是一种更加珍贵的东西,一个个体的声音,不遗余力地发言,它说出的,的确不是任何让人舒服的话,而是真相。而最准确无误、切中肯綮、包罗万象、全面彻底的发言艺术,就是虚构作品,尤其是小说”。 [44]马克·吐温原名。 [45]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美国作家,著有《开拓者》《最后的莫希干人》和《皮袜子故事集》等,被誉为“美国小说的鼻祖”。 [46]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英国历史小说家、诗人。 [47]拉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英国小说家、诗人。 6 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谈论与欧洲的决裂;这一方面显而易见。在英国的殖民地中,美国反叛而不羁,是家族中的害群之马。当它选择与父母断绝关系时,它必须否定关于他们的一切,但它自己又是“旧国家”传统与文化的直接承袭者。一个人如何能忠于这些传统同时又彻底颠覆它们呢?人们可以在吐温的伟人兄长们的作品中——霍桑、梅尔维尔,甚至坡——找到这种张力。但那些哈克真的不在乎。在创作《哈克贝利·费恩》时,吐温不仅让自己远离欧洲,还让自己远离那些建立了美国的人,那些清教徒。他从零开始,召唤出一个彼时还未出生的人物,一直到那时,这个人物的语言对于小说世界来说都还是陌生的。 这就是我那堂课的主旨。那天天气黯淡阴沉,我在为课程做着准备。我坐在沙发上,膝上放着笔记,唇间叼着一支从来不抽的雪茄,我写什么都会感到神经紧绷,于是用这雪茄的气味来舒缓,我一手拿着钢笔,一手拿着电话,法拉用手机打了电话给我。她在我家附近那个街角的诊所,那是一个治疗中心,当常规的医生拿不出什么办法时,它能提供替代性的疗法。她想在进行漫长的维生素C治疗时跟我说说话。 “哈克·费恩预言了美国,”我告诉她,“他预言了——或至少也为其奠定了基础——我们两个会同时用两种语言在这个叫作华盛顿的城市谈话、讨论。” 法拉对我的这番话不买账。她永远是个实用主义者,她指出,哈克才不会对两个身在华盛顿的伊朗中年妇女的沉思感兴趣呢。但我不会被这么轻易地劝住。我决定,既然她想说话,我就让她先看看我新课第一堂的内容。有些时候,我觉得她一直是我最忠实的学生,尽管我时常觉得,她教给我的比我教给她的要多。 我想以某种能把整个课堂从通常的温顺和死气沉沉中摇醒的东西开始。我一度考虑过让所有学生读那篇马克·吐温对费城新英格兰社会(the New England Society of Philadephia)的演讲,这篇演讲发表于1881年,新教徒登上普利茅斯岩的纪念日,它粗野离谱,又将各异的事物融合得斐然成章。这篇演讲跟他其他的随笔和演讲一样以幽默开始,但在喜剧的假面之下,他传达的信息却是十足严肃的。 说起“五月花”号的后代,他以询问他的听众开始:他们为什么希望纪念“那些1620年的祖先——‘五月花’族”呢?他把这群人说成是“冷酷的人们”,他们“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却杀绝了其他人的祖先”。吐温将自己同他的邀请者们区分开来,他告诉他们:“我是个来自密苏里州的乡野无赖。我是康涅狄格州一个被收养的美国佬。我有着密苏里的品行和康涅狄格的文化,这种结合造就了完美的人。”然后他接着说,“但我的祖先在哪儿?我该纪念谁?我又该在哪儿纪念?我该在哪儿找原始资料?” 将自己同那些被“杀绝了”的祖先联系在一起,他先采用了被美国人迫害的受迫害者的身份,说他的第一位美国祖先是位“早期印第安人”。“你们的祖先活剥了他的皮,我就成了孤儿。那个印第安人的血管里如今没有流着我的一滴血。我站在这里,茕茕孑立,孤苦伶仃,没有了祖先。”接着他说自己是一个贵格会教徒。“你们的族人,”他说,“为了他们宗教的缘故将他们赶出了这个国家……(他们)永远地打破了政治奴隶的枷锁,在这片辽阔土地上给了每个人选票,不排除任何人!——除了那些不属于正教的人,不排除任何人。”之后他提起萨勒姆的女巫[48],最后,是受迫害和边缘化最甚的黑奴:“第一个被你们的先祖从非洲带到新英格兰的奴隶是我的祖先——因为我是一个杂种,具备多重色彩并经过复杂混血的混血儿。我不是你们那众多的假海泡石烟斗中的一个,可以在一个星期就染上颜色。” 正是他对这种美国人身份中混血特性的认可——早前惠特曼在《草叶集》中也这样表达过,他说:“我自相矛盾吗?/那好吧,我就是自相矛盾,/(我宽广,我能容万千世界)”——让吐温创作出了一部关于第一个美国小混混的史诗。许多伟大的文学作家想挑战并推翻既成模式,但他让它成了一种始终新鲜的民族特性,永远以一种前无古人的姿态开始。他找到了一种能与爵士乐的语言相媲美的话语,而爵士乐是另一种非常美国、经过复杂混血的想象力的表达形式。 吐温之后,谈论美国而不承认那些已然不在的祖先,随便地抹去美国荣耀起源最重要的神话,就变得很难。吐温在《哈克贝利·费恩》中的异端邪说已不再是针对最初的祖国英国了——或者,更广义些,欧洲——他针对的是这个新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更危险的“祖先”,“五月花”族。他成了这项挑战的史诗讲述者,这个主题从那时起就被人们在那些伟大的美国虚构作品中以不同的形式改编梳理、组织讲述。 “倾听你真心的朋友——你唯一真心的朋友——听听他的声音。”看似不正经,实则又无比严肃,他告诉费城的“五月花”显贵们:“解散这些团体,恶行的温床,道德腐坏的温床——永远抓着祖先迷信不放的人……我求你,我恳求你,以你焦虑心忧的朋友的名义,以你饱受煎熬的家人的名义,以你将撒手留下的孤寡妻儿的名义,劝你在来得及的时候,停手吧。解散这些新英格兰的团体,放弃这些内心灼热的宣泄狂欢,停止粉饰你那早已消逝的祖先的狼藉声名,那拥有超高士气的科德角古老装甲舰,那虔诚的普利茅斯岩海盗——回家去吧,努力检点些吧!” 吐温影响最为深远的异端行为就是在文学上宣布了从过往所有形式的——甚至那些他敬仰的——虚构作品中独立。在他的大部分作品中——但最多的是在《哈克贝利·费恩》中——他都在设法赋予这个混血儿形体和声音,这个混血儿不只是游弋于社会边缘,在文学范畴中,它也没有位置。恰是这一点,注定了哈克似乎永远无法彻底讲清自己的故事,也恰是因为这一点,其他人——其实讲得更不清楚——才不断地将自己的故事强加给他,改造着哈克,限制着吉姆。不像我们现代的“混混”那样擅长自我推销,哈克和吉姆之所以可以代表他们的民族,是因为他们是最没人代表的。 [48]萨勒姆的女巫,17世纪末美国小镇萨勒姆发生的迫害活动。许多人借铲除女巫的名义残杀异己。相关文学作品有阿瑟·米勒的《萨勒姆的女巫》和詹姆斯·莫罗的《最后的猎巫人》。 7 我在菲利普收藏馆的咖啡店心焦地等着法拉,这里是我的藏身地之一,我在这里工作,也在工作间隙奖励自己在博物馆里四处游逛,细细看我最爱的画作。我画出了一段可以引用的吐温文章中的话,而我知道这不仅会成为关于吐温那一章的中心,而且会成为整本书的中心。在完成了一本书并把初稿交给出版商之后,我进入了一种具有欺骗性的彻底解放的阶段。我已经开始构思和讨论新书的主题,也开始计划下学期的课程,这门课会以《哈克贝利·费恩》开头。我始终觉得,我正极其接近一项新发现,但是还没有完全到达那个点。我希望跟法拉说说话会让我把事情厘清楚。 法拉到的时候,我们点了喝的,并找了张位于邓肯·菲利普和他妻子的画像下的桌子坐下,我把“哈克”这一章的大纲推过去给她:“读他的故事,我们慢慢地发现了三件事情:(1)哈克的各种奇遇就如爱德华·霍珀的画,是孤独感这一主题的各种变奏。(2)这些奇遇,尽管满是诙谐幽默,却并不是一个年少躁动的男孩找乐子、找消遣的故事,也不是一个19世纪版本的霍尔顿·考尔菲德[49]叛离卑鄙的成人世界的故事,而是一个孤独的男孩奔向自己人生的故事。(3)整个故事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形成,这个主题在马克·吐温1895年的一篇笔记中得到了最好的阐释,他在其中将《哈克贝利·费恩》描述成‘一本让健全的心灵和残缺的良心互生冲突、而良心败北了的书’。” 我激动得像个小孩,几乎想要说:“这是不是特别酷?!” 我觉得我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哈克的反叛、个性和品行的来源。吐温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将道德的所在,从良心转移到心灵中,从公共道德观和权威观念转移到个人经历的选择。我不可避免地向法拉提议,我要将书的副标题拟为“在健全的心灵与残缺的良心之间”。正如所有伟大的小说家一样,对吐温来说,真实世界就是一滩等待被塑造成型的泥土。虚构与现实之间,有的是一种共谋,而非冲突,这种共谋的作用,就像一剂解药之于我们的谎言、空想和幻觉,而这些,是监视着我们的良心所施于我们的。对我来说,这是用以反驳那些认为小说可有可无的人的最佳论点。 法拉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趣,但她不同意这个副标题。“太学术啦,”她说,“我的意思是太抽象了。”基本上这也是我真正的编辑给我的反应。 后来,我带法拉走进一间主要展出非裔美国画家作品的展室。我想让她看雅各布·劳伦斯(Jacob Lawrence)画的那一系列作品,它们描绘的是两次大战期间非裔美国人从乡土的南方向城市化的北方移民的过程。劳伦斯曾说:“对于我,移民意味着运动。有冲突,也有斗争。但斗争的,是一种力量,甚至美好。” [49]《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 8 《哈克贝利·费恩》是我1979年回到伊朗接受德黑兰大学英语语言与文学系的教职后,教的第一本书。所以,当领袖们谴责美国作为一个帝国主义撒旦在蛊惑人心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在奋力地通过小说这一扇窗户,向我惶惑不安的学生解释复杂多样又矛盾对立的美国。我开始相信,美国的小说既是它的道德守护者,同时也是它的最佳批评者。在伊朗的那些日子,革命席卷了城市和校园,即便在自己的家里,你也很容易觉得自己像个孤儿,而我的大部分学生就可以立即和两个无家可归的难民——哈克和吉姆——联系起来。极权主义思维会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剥夺公民的身份认同感,重写过去来适应它的目标,重写历史来服务它的目的。我的学生们已然懂得,哈克的抗争需要勇气,与其他人反其道而行并不总是件容易的事,无论其他人在做的事情看似在道德上有多么不堪。这门课程,被简单地称为“研究”,对它的描述与这个课题一样模棱两可,它是一门宽泛的大学课程,设置目的就是让学生:做研究。有人告诉我,我应该教学生研究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你为何不选择一本典型的美国小说?”英语系主任向我推荐说,“美国人目前正时兴这样。”他自己是个海明威迷,也是个特别受学生“欢迎”的赶流行的老师——自然是因为一些非正常原因,看看几乎每天都有的反对美帝国主义者及其国内走狗的电话和示威就知道了。这段对话后只过了三个月,除了我和他这样的怪人,就没有人再以海明威或吐温去思考美国了。大家都在谈论的美国人就是在大使馆里羁押着的那几个人质,而大使馆恰巧离我们的大学不远。 在美国时,我在白宫门前示威,一边从催泪瓦斯边上跑开,一边高喊着政治口号;而此时在德黑兰,我身处一场真正的革命之中,受到真枪实弹的威胁,却发现自己待在卧室里,用研读马克·吐温来填满清早的几个小时,并思索着如何教授美的概念,怎么会这样呢?也许恰是革命时期生活的这种紧张感,这种对我们生活各方各面的极端而暴力的干涉,让我们对早一两年前可能还只是学术问题的东西变得更加敏感了。那个夜晚,我面临的困境是,怎样才能跟我的学生分享我自己曾那么多次,在读一首诗、一个剧本、一部小说时感受到的东西:那种极大的愉悦和感恩,那种因赞同激起的火花——那种被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称作“贯穿脊髓的震颤”的东西。 研究。大学一年级一开始,就该有人教过我的学生们如何使用图书馆,如何找文章和背景资料,如何引用文献和编写脚注。我不想再多做相同的事。我觉得,把文学研究当作一场寻宝之旅,顺着交织着的一条条线索找下去,直至拼凑出故事、动机或罪行的缘起,会更刺激,或许也更有收获。在教授学术写作其他机械刻板的方面的同时,在用到文本外资源之前,我想让我这门课的学生做另一种研究,经由这本书的成形过程,对它追根溯源。 “只要记住,”我告诉他们,“civilization(文明)这个词,在最初的一页,就被哈克变成了sivilization。这是整本书的一个线索——这拼写上的细微变化颠覆了整个词的意味和内涵。这部小说中的关键词——如‘体面’‘良心’‘心灵’‘白人’‘黑鬼’——没有一个是以常规意义出现的。记得我们上星期讨论的‘颠三倒四’(topsy-turvy)吗?它适用于《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在不同的语境下,它也适用于《哈克贝利·费恩》。”我想让他们感受文本的颠覆性,像吐温的第一批读者们可能曾体验的那样去体验它。 我的学生尼玛如今在美国生活,近来他让我又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愤慨和牢骚——在于伊朗教的最后几堂课里,我表达过对“sivilization”这个词被误译的一些看法。我的一个学生有一天拿了本波斯文版的《哈克贝利·费恩》过来,她指给我看,那个用意良好的译者是如何为他的读者省事,给“sivilization”安了个正确的波斯文拼法。这引出了一场漫长的课堂讨论,关于忠实程度问题,也关于如下事实:每部小说中的词,包括这一部——事实上,或许尤其是这一部——都既是有血有肉有骨骼的,也是富有灵魂和精神的。无论你怎么去解读它们都可以,你有这个权利,但你没权利——没有权利——为了满足自己,随心所欲地去损毁它们或给文本整容。 二十年后我将在华盛顿忆起这场争执,因为另一位用意良好的出版商尽责地把另一个词从文中抹掉了,这个词在如今看来显得更具有煽动意味,他的理由是,他觉得没理由去冒犯敏感的现代读者。所以他决定把“黑鬼”这个词——这个词在整本书中出现了219次——从这一版中删除。他不是第一个表达如此顾虑的人。1957年,NAACP(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称《哈克贝利·费恩》显示了种族上的冒犯,而1976年后,差不多每过十年,这种指控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出现。托妮·莫里森[50]巧妙地涉入了这个话题,她认为:“如何处理马克·吐温使用‘黑鬼’这个词造成的对黑人学生的冒犯和可能带来的对白人学生的腐蚀性影响,本身就是个狭隘的想法”,它“是一种纯化论的观点,但也是一种简单的审查,它的目的是安抚成人,而非学龄儿童。对问题本身避而不见,得到的解决方法也只能治标不治本”。尽管这出版商并非孤立无援,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人真的敢在文本上胡乱做改动。 我惊骇地目睹了最新一轮的争议上演,盯着《60分钟》里关于这个话题的新闻看了很久,一边愤怒地跟自己嘟哝着,一边潦草地写下笔记。我想起了伊朗的教授和出版商们,想起他们如何煞费苦心、自圆其说地提出理由,来支持他们从虚构作品中删除如“酒”和“做爱”这类文字,他们就像《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眼泪汪汪吃着牡蛎的海象和木匠一样。当然,区别是有的——因为新南方图书(New South Books)的出版商尽职地解释道,他的修改并没有受到政府的指派,而人们也有权利提出抗议,并且有权利去读未经删改的版本,那还是买得到的。在伊朗,大多数出版商和老师会同意审查文本是因为,如果不那么做,影响有多严重是可想而知的。而在这件事中,审查是源自一种正当的义愤,因为该出版商解释,作为土生土长的亚拉巴马人,他见证了马丁·路德·金和其他民权领袖们的斗争并被他们所改变,他只是想通过修改这本书来做正确的事。 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我们不会做出专制政府的野蛮行径,但我们找到了新的表达偏见的险恶方法。教育的目的在于传授知识,知识不只包括异端邪说,而且不可预测、时常令人不快。人们需要停下来想一想,把所有令人不适的词从课本里删除到底意味着什么。假如不能面对过去的本来面目,你如何能指望去教授历史? “精致——一种可悲至极的虚假的精致,”吐温在给他的朋友威廉·迪安·豪威尔斯的信中写道,“剥夺了文学所拥有的最好的两样东西:无所拘束的叙事和下流的故事。”他想要震惊我们,想让我们不舒服,想激起我们走出不痛不痒的顺从。而且,他想让我们去感受。“别说那老太太在厉声尖叫,”他说,“去刺激她,让她尖叫。”《哈克贝利·费恩》困扰我们的是,我们把尖叫听得太清楚了,而这,或许不是我们在开始读这个小男孩的密西西比河漂流冒险的故事时,想要得到的。 彼时奴隶制的正当性在美国人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吐温对“黑鬼”这个词的使用比所有其他事物都更好地展现了这种观念是何其深入、何其恶毒。这个词每用一次,它就同时被质疑、反对、破坏和贬损一次——正如“体面”和“白人”这类词也发生了语义的转变和贬义化。哈克告诉莎莉阿姨,除了一个“黑鬼”,没有别人被杀,而她展现出了欣喜,因为没有人被杀,这正如常言所说,“充分说明”的——不是奴隶们的野蛮,而是一个心地善良、敬畏上帝的女人彻底的盲目。 我的伊朗学生们交出了几篇有新意的论文,他们还没有屈服于革命思维,而后者将很快控制整个校园。我还记得两篇相当优秀的论文,它们来自两位不太可能会欣赏哈克的学生,其中一位是一个新成立的伊斯兰学生组织的主席。有些人以莱斯利·菲德勒[51]式的态度看待美国天真无辜的神话,有个女孩还不辞辛劳地去追溯哈克贝利这个名字的来历。我不记得她做出的定义是什么了,但最近我出于好奇查了查字典,找出了如下定义:(1)水果:深蓝色可食水果,常生于灌木,品种与蓝莓相近。 (2)似蓝莓的植物:可产出越橘的灌木。原生地:北美。佳露果属。 她的论证过程大致是这样的:越橘(huckleberry),一种生长于北美的野生罕见浆果,它代表了哈克贝利这个野性而罕见的男孩——如此典型的美国人。当然,这植物的名字就像这男孩一样具有欺骗性,因为越橘跟蓝莓相似,但它不是蓝莓。哈克是相对汤姆·索亚这个被驯化了的蓝莓来说的野生果吗?我承认,被驯化的蓝莓是我自己的说法;既然我已从学生成了老师,我就能够随意把文学理论中无休止的猫鼠游戏潜能用到文本里。 我尤其记得一篇文章,写这文章的是一个反对我选择《哈克贝利·费恩》的女孩,因为她觉得它太悲了。或许我会那么清楚地记得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甚至都没有试着装模作样地去写一篇研究论文。生活已令她太无法招架,任何保持客观的努力她都做不出来了。她的论文引用和脚注很少——如果还算有的话,论文的语言随着她心情的好坏起落变化,大部分是沉闷正式的,但每隔几行,行文中就会有一两个句子变得很诗性。她的中心思想更像是一种抱怨,而非一种论点:这个男孩无家可归而“不快乐”,那个逃亡的奴隶在他们双双都特别缺乏安全感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为什么要逼着学生去读这样一个故事呢?在多次的离题中,她有一次问,这本书对美国怎么会有代表性呢?她想知道美国是否真的这般不安与孤独,因为她读到的、听到的美国是一个快乐且无忧无虑的地方,如此的五彩缤纷:看看电影就知道了! 大约一年以后,我也梦想着去那样的一个美国、一个好莱坞精心制造的甜蜜世界寻求庇护,只是我从一开始便知道,它的真实程度——就此而言,应该说错误程度——就像我学生时代培养起来的对伊朗的看法一样。很快,总是处在抗议和异见之风口浪尖的各所大学,就会在一场持久而血腥的对峙中被关停,因为学生和教员们联合起来抗议政府所谓的文化革命——这是大学伊斯兰化的别称,三十年后伊斯兰政权都没有成功实现目标,至少没有完全实现。亲朋好友都在逃亡,有时会在我们住的地方停留一下再匆匆离开,他们的目的地我们也不知道。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中的许多人或锒铛入狱,或被处以死刑,或逃离祖国。那个女孩和她的同学们,我们谈话、辩论的自由方式,很快就会被归入往昔,变得像美国本身一样遥远又不可企及。谁又有时间忧心美国小说中的流浪者呢? 随着伊斯兰共和国的现实逐步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德黑兰失去了色彩和声音,美国在我的想象中也变成了一片繁茂苍翠、光彩诱人并令人渴望的土地。德黑兰变得越陌生、越险恶,我们就越得从它的公共空间中撤离,美国的虚构景象在我的想象中就越鲜活。然而,即便在那时,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所渴望的美国,更像是一种伊斯兰共和国生活的发明,而不是我留学时了解到的国家。所以我紧紧抓住那个小说中的国家不放,恰是这个国家的流浪者和有时候不快乐的人民,在我越来越觉得日常生活像一场痛苦的噩梦时,让我看清眼前,心存高远。 [50]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美国黑人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著有《所罗门之歌》等。 [51]莱斯利·菲德勒(Leslie Fiedler),美国文学评论家。 9 在开始教《哈克贝利·费恩》之前,我以为哈克和吉姆走向自由最主要的障碍是“体面”社会里的成员,比如沃森小姐,但是我对这本书的钻研越深,我就越意识到,事实比这微妙得多。在故事里,沃森小姐和她的主日学校心态是最明显的“反派”,但是没有一个社会是主要由精英塑造的,而主日学校心态以各种方式贯穿了整部小说,表现在截然不同的人们身上;举例来说,老爸,他是沃森小姐这枚硬币的另一面,在许多个方面模仿着她,尽管这种模仿笨拙且草根化;以及——等等——汤姆。没错,汤姆!事实上,我甚至会说,汤姆才是这个故事里真正的反派。 我在伊朗和美国的学生,对这个概念接受起来都没什么困难,但是我第一次跟法拉这样提的时候,她摇摇头说:“我觉得你是走远了。汤姆只是个孩子——他没沃森小姐那样的权力。” “恰因为他是个孩子,”我说,“他才更危险。因为没人会认真看待他和他所代表的东西——除了哈克和吉姆。”之后我又补充,“你怎么不想想,汤姆是体面的没错,但是这就是问题的根本。他没有心。” 我们就这个问题争论了好几次,她甚至威胁说要去听我的课,她以前从没去过,但我倒是相信我终于是说服她了。你只要追着汤姆这条线索看,他只出现在书的开头和结尾,每个片段都彼此映照:他在一处玩着一个看似无害的游戏,但到了另一处,他的游戏就不那么好玩了,因为它有可能带来致命的后果。 《哈克贝利·费恩》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以下简称《汤姆·索亚》)的反推和回应。那个故事,结尾处描写得更多的是哈克,而非汤姆。在冒险结束的时候,两个朋友找到了金子,然后像英雄一般荣归故里,汤姆回到了人群中,法官撒切尔为他的未来准备了宏大的计划,而哈克消失了,逃离了那个想收养他、教育他的虔诚寡妇道格拉斯。对哈克的大范围搜索一无所获,一直到汤姆·索亚在一些“大空桶”中发现了他的老朋友,哈克刚吃完早饭,“吃的全是偷来的剩饭菜。他抽着烟斗,正舒服地躺在那里休息”。 汤姆劝说哈克回去,但哈克对此充耳不闻。哈克让他的朋友把他那份金子也拿走,只偶尔给他几分钱用。他告诉他,在寡妇家,“一切都井然有序,真让人受不了”。汤姆牵强地告诉他,大家都是这样过日子的,哈克说:“我不是大家,我受不了。”之后他说出了他离经叛道、充满哲理的想法:“发了横财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令人愉快。发财简直就是发愁,受罪,最后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他并不渴望发财,也不渴望生活在那“令人窒息的房子里”。 当汤姆狡猾地告诉哈克,要是他拒绝成为一个体面的社会成员,他就不能加入他的强盗团伙时,哈克才不那么坚定了。汤姆有板有眼地说,强盗比海盗格调高:在多数国家,“强盗算是上流人当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要是汤姆接受了现在这样的哈克,那么“人们会怎么说呢?”他们说会,强盗是些“低贱的人”。这本书的结局是,哈克最终答应回家,并在寡妇道格拉斯家里待上一个月。 《汤姆·索亚》中令人窒息的房子里的大多数居住者,在《哈克贝利·费恩》里都能找到。只是在《汤姆·索亚》中,那些房子更明亮些——他们严格遵守戒律,却也给恶作剧、少年之恋和最终发现了黄金宝藏的小小冒险留出了空间。反常和反叛都存在,但是反叛者和顺从者却达成了某种形式的和平共处。男孩就是男孩——他们爱恶作剧——但一切都会好的,最终,他们都会长大,变成法官,变成律师,变成体面的公民。 在《哈克贝利·费恩》中,读者从第一页开始就能感受到,在这些规规矩矩、一本正经的家庭中有些异样的东西,在隐秘的角落和缝隙中,潜藏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险恶。我们渐渐意识到,哈克用“令人窒息”这个词,不仅仅是一种比喻。对他来说,生养他的小镇里的生活“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哈克抗拒这种难以避免地随着稳定与安全而来的体面,于是独自出发,去追寻另一个美国梦:自由。 在《哈克贝利·费恩》的第二段,哈克让我们知道,道格拉斯寡妇已经决定收养他,并让他“学习纹明规矩”(sivilize)。但是,他写道:“可是整天憋在家里真难受,瞧那个寡妇的举止谈吐那么正经古板,简直让人腻味!所以说,到了我再也受不了的时候,我就跑了出来。”[52]在故事的结尾,他并没有归来,也没有发现一个充满欢乐的新家;故事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发展,另一个虔诚而好心的女人莎莉阿姨提出——如他所说——“要认领我做儿子,要教我学纹明规矩,这可是我受不了的。我先前经受过一回啦。”于是他又逃跑了,他宣布:“我得比其他的人先走一步,先到‘领地’去。”这两次告别,分别在书的开头和结尾,彼此互为映照,就如前八章反映最后十章一样。“纹明”是个关键词。吐温将它化为己用,不仅颠覆了“体面”的世界观,而且大大出乎读者的意料,他承袭的是约翰·洛克的名言:所有的权威都是错的。 第一章的开头充满了天真的抱怨,同样的抱怨哈克在《汤姆·索亚》里已经表达过了,他讨厌跟虔诚的道格拉斯寡妇生活在一起。但跟《汤姆·索亚》不同的是,这个故事讲的不再是那种任何“健康”男孩都会奋力逃离的限制:按时起床,上学,刷牙,在每顿饭前或上强制性的主日学校时念祷文。同《汤姆·索亚》的活泼气氛不同,一种阴暗的情绪弥漫在这个相当平凡的世界,它比哈克所藏身投靠的未知的荒野更险恶、更危机四伏。 哈克描述了一段令人捧腹的、与严厉的沃森小姐的对话,她是道格拉斯寡妇的姐妹。当沃森小姐反复渲染着天堂的好处(那是她的目标)和地狱的惩罚(汤姆·索亚未来的容身处)时,哈克告诉她,如果不和汤姆·索亚一起,他不会想去天堂的。他接着告诉我们,“沃森小姐不停地找他的碴儿,让人觉得又累又寂寞”,一直到最后他们都去睡了。 我们在此看到了幽默的一幕,但我们脚下的陷阱也随着哈克的讲述展开,他接着描述他坐在自己房间的一把椅子上,“一个劲儿在想什么开心事儿,可总是白搭。我觉得挺孤单,恨不得自己死了才好。天上的星星闪闪发亮,树林子里的叶子沙沙发响,听起来总是那么凄凄惨惨;我听见远处一只猫头鹰在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莺和一头野狗在那里乱嚷嚷,想必是有人快要咽气了。微风想要跟我喃喃细语,可我听不清它在诉说些什么,反而使我冷得浑身直哆嗦……我心里感到既沮丧而又惊恐,巴不得有个把人来跟我作伴”。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第一章的第二页,在这一页里,“死者”和“死去”在一段里出现了三次,还提到了一个在坟墓里感到不得安宁的鬼魂。 在备课的时候,我养成了朗读相关段落的习惯,几乎要把它们表演出来,我也把这样的做法带进了课堂,在课堂上,讨论间隙,我会请我的学生自愿朗读书上的某些段落。不同的心绪和情感从纸上跳脱出来,拥有了属于它们自己的生命,这个过程真是太神奇了。当H.L.门肯[53]将吐温与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相提并论的时候,他的确是有理由的——在《哈克贝利·费恩》中,吐温凭空创造了一种新的语言,与此同时,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在一开始的那个场景中,自然、树叶、星辰、夜鹰、狗和风,都是悲切而阴森的,跟哈克后来会跑去藏身的那个荒野不一样,在荒野之中,就连危险也是生活中一个“健康的”部分。对汤姆·索亚来说,生活在“阴森的、规矩的”房子里可能是一件讨厌的事,但这是他的疯狂幻想和想象历险的硬币另一面。然而对哈克来说,做到“规矩”,遵守他人的规则,事实上就跟死差不多了。 当我把那些片段念给法拉听时,她说,这些文字让她感觉,那男孩好像生活在一副棺材里。“这都足以让你希望自己是个将死之人了,”她说,“我们忘了,哈克只是一个孤独的小男孩。” 在第二章中,哈克和汤姆在进行他们秘密的“强盗”游戏时,撞上了道格拉斯寡妇的奴隶吉姆。不顾哈克的反对,汤姆给吉姆搞了个恶作剧:他睡觉的时候,汤姆把他的帽子拿走并挂在了树枝上,这成了一个伏笔——他会在故事结尾时制造一个远更残酷的恶作剧,而它的后果也更加严重。 汤姆和哈克遇到了其他的男孩,他们都是汤姆强盗团伙里的成员,假装要去杀人抢劫,去做所有这样有“风格”的事,就像公路响马那样,也像“书里”的人做的那样。汤姆解释道,受害者必须被灭口,因为“有些老行家虽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从一开始,读者就能看到,汤姆只是哈克表面上的最好的朋友。他的语言就是“体面的”沃森小姐所使用的语言的变体。像她一样,他按书里的说法行事,全然不顾现实生活中人们要付的代价。从他对语言的选择上,我们知道了汤姆实际上属于哪个世界。当一个男孩反对他的计划时,汤姆说:“那么,本·罗杰斯,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然后他又接着说:“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办法吗?你以为你比他们更高明吗?……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语言是人物的关键。那些把哈克吓得逃离了寡妇那令人窒息的家的语言,汤姆都用上了:“规矩”“这样是最理想的”“正确的办法”。 哈克本能地觉得汤姆的语言是有问题的,一个月之后,他从强盗团伙退出了。哈克告诉我们,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作‘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作‘珍宝’”,而把一根燃着的火棍叫作“信号”。当哈克反对汤姆愚蠢的闹剧时,汤姆说他无知。不像汤姆和沃森小姐,哈克是个爱思考的人。他把汤姆说的话想了三天。到了此时,他才断定,那“只是汤姆·索亚撒的一个谎”,在这一章的末尾,他宣布,“我估摸,他还是相信阿拉伯、大象那一套,我可不是那么想。这全是主日学校的那一套罢了”。“学校的那一套”在现实生活中看起来是什么样,我们会在书的结尾处发现。 当哈克试着适应道格拉斯寡妇家的生活时,他的流浪汉父亲出场了。他贪图哈克找到的黄金,于是把自己的儿子拐走了,把他打个半死不活锁在屋里。老爸大概是故事中被刻画得最令人厌恶的一个人物了,而他最被着重强调的特点是他的白肤色,这并不是出于偶然。“从脸上露出的部分看尽是白色。是叫人见了……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那种白色——像树蛙的那种白色,像鱼肚白的那种白色。”老爸外貌上的令人厌恶跟他的性格很相称,后者就反映在他的观点上,他咆哮着说,政府对俄亥俄州的自由黑人不加管制,他在镇上见到的那个黑人有“最白的衬衫”“最亮的帽子”“一个金表和金链,以及一支镀了银的手杖”,他还是“大学教授,能说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是,他还可以在自己的州投票选举。这让老爸暴跳如雷。他威胁说,以后再也不去投票了,他质问:“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啊?”这评论令人联想起晚些时候一些专家和政客的咆哮。 就像跟道格拉斯寡妇在一起一样,哈克试着适应跟老爸一起生活的状况。但他身上有一种不安分,一种质疑权威的冲动。这种质疑带来的是孤独的沉思——他称之为“长久的思考”——它先于他在这个故事中所做的所有重大决定而存在。哈克开始适应跟老爸一起的日常生活,直到一件事震惊了他,他终于想要逃走:老爸告诉他,法官正设法把他弄回道格拉斯寡妇身边,哈克可以想象到他自己又会变得“如此受约束,如此纹明”。老爸告诉他,要是法官的决定对她有利,他就把哈克藏起来,让所有人都找不到他。于是哈克决定远走高飞,“让这个老男人和这个寡妇都永远找不到他”。 “幽默本身的秘密源泉并非快乐,而是悲伤。”吐温在他的笔记中这样写道。这种贯穿始终的幽默与悲伤的交错,成了这部小说的一个构成部分,塑造着人物、场景,以及最重要的,小说的语言。当哈克被索菲娅——那个害了相思病的格兰杰福特家族的姑娘——支回教堂取她落下的“圣经”时,哈克发现教堂里没有人,除了“一两头猪”,它们会进来可能是因为门上没锁,而且夏天了,猪喜欢凉快的地方。他补充道:“你要是留神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这不经意的一句评论传达了极好的喜剧效果,正如另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传达的悲剧效果一样:当哈克在树上目睹了两个交战的家族——谢泼德逊家族和格兰杰福特家族——对彼此大开杀戒时,他说:“这种种经过,我也不想叙说了——要是这样做的话,只会叫我更难受。我但愿,当初那个夜晚,我根本没有爬上岸来,以致亲眼目击这次的惨祸。我的脑子里将永远赶不掉这一切——有好多回,我在梦里还梦见了这一切啊。” [52]《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引用原文处,参考潘庆舲译本及网络某佚名译者译本,人物译名参照潘庆舲译本。 [53]H.L.门肯(H.L.Mencken),美国作家和编辑。 10 那是天气明媚的一天,我正走路去西区图书馆,打算借本书。我听见有人在后面喊我,回过身,我看到了法拉,她戴着自行车头盔和装备,大笑着叫我“丫头”。她想待会儿跟我一起喝咖啡,谈一谈哈克。在那个时候,我正想给我的书起这样一个副标题“《哈克贝利·费恩》中的混血儿”。 那天是一个她所谓的“好日子”,一个小时后在Soho咖啡馆跟我见面时她状态很活跃,这家咖啡馆在P大街22号,是镇上少有的几家独立咖啡馆之一。我想让法拉看看它:我告诉她,它让我想起我们学生时代经常去的伯克利的那几家咖啡馆——简陋但有缤纷有趣的家具和靠垫,扎马尾的店主总是在柜台后面。咖啡好喝,马克杯名副其实。 我的卡布奇诺、她的绿茶和两个人一起吃的烤饼都好了,我们移步到了房间最远角落里的桌子那儿。 “怎么样?”她说。 “你怎么样?”我反过来问她。 她微笑着告诉我,她的朋友巴赫拉姆说,她要为他做两件事:“染个头发,别死。”[54]“所以,”法拉带着她最神秘莫测的微笑说,“我把头发染啦!”她说,明确地表达内心的感情对于巴赫拉姆来说一直是很难的,因而他能这样说让她很受感动。她又接着问了一遍:“那么,怎么样?” 我告诉她,我已经开始读一部马克·吐温的传记了。我们此前几个月的交流,让我决定放手去读一大堆我本来不会去读的书。关于吐温的人生我读得越多,我就越为他近乎天生的对奴隶制的憎恨而感到惊奇。 “下次我教《哈克贝利·费恩》的时候,我会布置更多的自传材料阅读。”我说。我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论断所着迷:“小说就像一张蜘蛛网,或许只是极其轻微地黏附着,然而它的四角还是都黏附在生活之上。”我始终对这种充满魔力的互动,这种奇特又永恒的小说与现实的交织,它们的相互亲附和彼此较量,感到兴趣盎然。 “在学生时代,我对奴隶制并不厌恶,”吐温在后来的人生中这样追忆,“我并没有意识到它有任何不对。我从未听人对它加以指摘;本地报纸从未对它有半点反对;本地的神职人员教我们,上帝是支持它的,这是神圣的事,怀疑者只需去读《圣经》,就可以定下心来——然后他就会对我们朗读那些文字,使我们确信不疑;要是奴隶自己厌恶奴隶制,他们也会明智地选择一声不吭。” 他童年的记忆给他留下了这样一种烙印,奴隶制在他的思想中变成了人类残忍、愚蠢和邪恶的普遍标志。1904年,《哈克贝利·费恩》出版几年后,他在自己的笔记本中写道:“每个人的皮肤之下都包裹着一个奴隶。”随着他长大,开始从事其他事业,他童年经历的影响也越来越巨大:他为犹太人、女性、刚果人民、工人和所有受压迫的人而辩护;他声称自己是革命者;他宣称,不是“我的国家是对的或错的”,而是“我的国家——在对的时候”,这已然预言了一场即将到来的意识形态战争。 吐温目睹了一个德国旅店经理对一个印第安仆人的虐待,这位仆人没有抗议,默默接受了这样的苛待,吐温写道,这件小插曲“立刻将我带回了我的少年时代,已经遗忘的事实瞬间又在心头闪现:这就是显露人们奴役他人欲望的通常方式”。他记得自己的父亲时常会扇他家的奴隶男孩耳光,也记得有一个奴隶被他的主人误杀了,他坦承说,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他把这样的虐待视为寻常之事,尽管他也“为受害者感到抱歉,为惩罚者感到羞愧”。 吐温认为,光谴责奴隶制是不够的;他认为,他必须作为作家对此进行探究,了解它对许许多多人类个体的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在笔记第三十五篇中,他写道:“在以前那些蓄奴岁月里,整个社会对一件事都是秉持认同的——那就是令人发指的奴隶财产之不可侵犯。协助偷马或偷牛都是轻罪,但帮助被追捕的奴隶;或在奴隶惹上麻烦、惊惧绝望时,给他饭吃、收容他、藏匿他、给他安慰;或在有机会立刻将他的行踪报告给奴隶捕手时有些许迟疑,都是更恶劣的罪行,这会成为人身上的污点,一种什么都无法抹去的道德瑕疵。这种态度存在于奴隶主当中是可以理解的——它有充足的商业利益方面的理由——但它竟会存在,也确确实实地存在于穷人、懒汉,以及社会底层的庶民之中,并且是以一种狂热的、不依不饶的方式,这是时隔多年后的我们完全想不到的。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当然非常自然;哈克和他一文不名的懒汉父亲会这样认为并赞同它,也是非常自然的,尽管现在看来似乎非常荒谬。这表明,那种奇怪的东西,良心——那不偏不倚的监管者——可以被训练去赞同任何你想赞同的疯狂的东西,只要你早早地开始教育,并坚持下去。” 从这个角度看,《哈克贝利·费恩》是对我们社会良心——正如他的措辞,“不偏不倚的监管者”——的尖利控诉。它检视了,普通人和正派人,或者如哈克和老爸这样的放逐者,是如何能够抛下内心,去走一条更轻易的道路,张开双手接受被社会认可的丑恶思想和偏见的。如果没有正派人或普通人的同谋串通和自动无视,如奴隶制和大屠杀这样的恐怖,可能会发生吗?这些常去教堂、常志愿做有益之事的人,很容易像在《哈克贝利·费恩》中一样,变成凶残的暴徒。可能正是因为这一问题,我于暴乱的革命年月在伊朗教《哈克贝利·费恩》时,才会在这本书中读到如此强烈的紧迫感。 吐温记得他自己的母亲,她像道格拉斯寡妇和莎莉阿姨一样,“心地善良又慈悲”,但她们“并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一场赤裸裸的、可笑的、不正当的掠夺”。当她凭直觉做事时,她会冲动地站到受害者这一边,似乎意识不到她行为和情感的矛盾性质。在他的《马克·吐温自传》中,吐温提到了一个奴隶小男孩桑迪,他来自马里兰,没有朋友,也没有家人。吐温还是个孩子时,对桑迪唱个不停觉得很烦,并向他母亲抱怨了这件事。“可怜的小东西,”她告诉他,“他在唱歌,就说明他不在回忆过去,这让我觉得宽慰;但是如果他安安静静的,我就担心他还在想,我受不了这个。他永远也见不到他母亲了;要是他能唱,我一定不能去阻止,我反倒要对此感恩。”吐温评论道:“这番话很简单……但说到了我心里,之后我对桑迪的噪声就不再感到困扰了。” 吐温回忆起,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所有的黑人都是我们的朋友,那些跟我们同龄的实际上则是同伴……我们是同伴但又不是同伴;肤色和身份在我们之间画下了一道微妙的界线,这道界线我们双方都意识得到,它使我们不可能变得全无隔阂”。在他长大的农场里有一个奴隶,他从这个奴隶那儿领略了故事的语言和神奇魔力。农场里最好的人是“丹尼尔叔叔”,“他的同情心广博而温暖,他的内心诚实简单,毫无城府”。他解释道:“那许多许多年来,我被他服侍、照看得很好。我有五十多年没有见到他了,但这其中的大多数时候,我在精神上都有他温暖的陪伴,我把他以他的本名搬进了书里——‘吉姆’,用笔载他去往各处——去汉尼拔,乘着筏子在密西西比河上顺流而下,甚至让他乘热气球横穿撒哈拉沙漠——而他凭着他的耐心、友善和忠诚熬过了这一切,这些品质都是他与生俱来的。我正是在农场里,深深地喜欢上了他的种族,开始欣赏这个种族具备的某些优秀品质。” 在现实生活中,塞缪尔·克莱门斯跟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布克·T.华盛顿[55]是朋友,他还为沃纳·麦吉恩[56]提供了学费,后者是最初一批在耶鲁学法律的黑人学生之一。“应该感到羞耻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他在1885年给耶鲁法学院院长的信中这样写道,“这代价应该我们付。” [54]染发“dye”和死“die”同音。 [55]布克·T.华盛顿(Booker T.Washington),非裔美国教育家、作家。 [56]沃纳·麦吉恩(Warner McGuinn),非裔美国律师。 11 与奴隶制斗争的方式有许多种,从努力促进法律修改到宣传普及、让奴隶主感到羞愧,再到采取武力。而有一种方式是从被迫沉默者、受创伤者的视角去写作,这本身就是一种显示了巨大胆量的反抗行为。从前的为奴者写下的回忆录,无论是传记还是虚构故事,文字中都满是心碎与诉求,因为它们的确摧毁、剥夺了许多生命。但畸形荒谬的现实在他们的虚构故事中占了太大的比重。他们的语言通常都包含了太多个人感情,又非常正式,不能给人物充分的话语权,或者说无法充分地表达个体身上的重负。过了几十年的时间,奴隶叙事才发展出自己的语言和形式,逃脱了权威的狭窄限制,这权威不仅占据了他们的现实生活,而且干扰了他们的想象世界。[不过偶尔也有几部沧海遗珠,比如小亨利·路易斯·盖茨[57]发现的那本令人惊奇的作品,哈里耶特·E.威尔逊(Harriet E.Wilson)的《我们黑人》(Our Nig),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被认为是与《哈克贝利·费恩》相媲美的作品。]此后,当然还有出版于1852年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撇开作为一部小说的缺陷不谈,《汤姆叔叔》的确触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亨利·詹姆斯说,好像“一条鱼,一条奇妙的活蹦乱跳的鱼,就那么在空中飞翔”。问世逾一个世纪,它唤起情感的渲染力还是那么强,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我女儿读完这本书之后的一整个星期,每天早晨醒来时都为汤姆叔叔和他的小朋友伊娃的死哭泣。 不像《哈克贝利·费恩》——它叫板所有权威,或许尤其是宗教权威——大多数虚构的奴隶故事在传达的信息和语气上都是“基督教式的”。当然,在某一意义上,它们提供了一种别样的基督教的观点,挑战了奴隶主和为奴隶制辩护、正名的布道者。在这种意义上,《汤姆叔叔的小屋》和非裔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如《艾奥勒·勒鲁瓦》(Iola Leroy),都主张基督教精神,并把它化为己用。正如埃德蒙·威尔逊[58]在《为国家流血》(Patriotic Gore)中写的——保罗·伯尔曼[59]向我这样描述过这部作品,“错误的分析,伟大的刻画”——汤姆叔叔是基督精神的真正典型:挨了一耳光,把另一边脸也伸过去。他的胜利在于,他拒绝变得像他的白人主人那样满心仇恨。 有趣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两个主人公也是一个奴隶和一个年幼的孩子,就好像,只有孩子才未被“良心”污染,或未被社会教会仇恨,所以他们才能真正对一个奴隶的生活感同身受。伊娃与哈克不同,她不是流浪儿,而是汤姆新主人的漂亮女儿,汤姆宠爱这个“脆弱的尘世里的小东西,就像在崇拜天堂里神圣的东西”。我们读到,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半信半疑”,“觉得自己见到了一个从他的《新约》中走出来的天使”。汤姆见到伊娃·圣克莱尔的时候,她正在密西西比河中乘着一条江轮顺流而下,而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基础是,他们都有一副好心肠和对《圣经》的爱。伊娃的善良和友爱,让汤姆跟家人的分离也似乎不那么难受。不像哈克,伊娃并没有对整个故事的发展进程造成多大改变:她单纯,并始终在询问奴隶们的境况。在弥留之际,她要求她的父亲放掉所有的家奴。 《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非常有力量,但它是因政治和社会目的而写的,而它也显示了这一特点。哈里耶特·比彻·斯托并没有让人物去发挥作用,而是不时地介入其中,拼命劝说读者相信奴隶制穷凶极恶的本质。而在有力地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同时,她又不禁要给她的黑人角色赋予“白人特性”。小伊娃是小说中仅次于汤姆的最重要的人物,却也是最弱的。她从没有完全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且有些让人气恼,这恰让我们想起,哈克·费恩是如此地接地气和真实。他并没有努力煽情,但是他以我们觉得永远不可能的方式打动了我们的心。 斯托连忙说,她是受了观念的诱导;故事对她来说,只是呈现那些观念,并以此激发行动的工具。吐温也是被观念吸引,同时他能够将观念转化成故事。她想改变世界,而他通过创造一个别样的现实,挑战了世界。在1872年一趟伦敦之旅中,他游历了圣保罗大教堂,之后吐温在笔记本上写道:“表达——表达是艺术的关键。我不在乎它表达了什么,一般而言我也说不准,但是表达,是我以全部的莽夫本性去崇拜并引以为荣的。” 尽管从他们相遇之时起,吉姆的人生和自由就系于哈克身上,但是在许多方面,哈克自己的自由和人生也系于吉姆。这不只是因为吉姆照顾哈克,帮他寻找食物和容身之处,也是因为,他是在哈克假死后第一个看见哈克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是他让哈克重生了。像我们其他人一样,为了存在,哈克也需要被看见。后来,他发现,为了变成更全然的自己,他需要去感受,去设身处地地体会他人的感受。在他们整个的历险之中,哈克在吉姆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精神指南。他们在新环境中一遇上,吉姆就从沃森小姐的“黑鬼”变成了他的伙伴,同时他们的称谓从“他和我”变成了“我们”。 重生之后,哈克此前隐藏着的品质就显现出来了,他渐渐地从汤姆·索亚的副手和沃森小姐的改造项目变成了一个负责任的个体,他知道如何应对危险,如何照顾自己和他的伙伴。他们的关系应验了吐温那句名言的正确性:“林肯的宣言……不只解放了黑奴,也解放了白人。” 吉姆是这个故事里最孤苦的人物,因为他的整个种族都被人诱拐,离开了家乡,被迫永远地成为孤儿——这也为他逃离农场去寻找他被迫与之分开的家人增添了几分辛酸。作为沃森小姐的奴隶活着时,吉姆并没有他自己的身份。为了能够真诚对待彼此,也为了忠于他们自己,他和哈克需要离开被压制性的陈规旧俗统治的领地。 在这一片新的领地上,吉姆头一次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一个父亲和丈夫,一个有心、有过去的独立的人。在他和哈克遇见彼此之前,没有任何白人承认过这一点。吉姆让哈克重生了,同样地,哈克也使吉姆重生了。 在所有方面,吉姆与哈克抛在身后的那些白人都是不同的。他质疑受宗教和社会权威支配的信仰体系,他是唯一一个与哈克有真正交流的人。尽管他们的交流并不清晰晓畅,但是这些新鲜的、不落窠臼的、不谙世故的观点所揭示的,比我们从书中的任何其他章节中所能获得的,都多得多。 一些美国评论家和学者曾质疑过吐温对吉姆的刻画,尤其是对其迷信的刻画,他们觉得这具有侮辱性。吉姆确实迷信很深:对他来说,有生命的世界和无生命的世界都充满了神迹和符号,这些都是来自上天的密文。对于我们当中已经丧失对神性世界之感知能力的人来说,这可能看起来是负面的一点,标志着他的低等。然而吉姆的迷信并不像沃森小姐的宗教信仰——一种僵化的教条,一套用作谈判筹码来确保未来在天堂能有个位置的仪式。能在这个他无力掌控的糟糕世界存活下来,他的神性思维是个关键。吉姆的法术原意并不在伤人,而是保护人,就像这法术保护着他一样。 汤姆满嘴谎话地摆布他人,老爸大吹大擂,公爵和法国皇太子用言语的骚扰骗得正派人丢了生计,而虔诚的沃森小姐讲着关于天堂和地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都在编故事,但他们之中有谁比吉姆更真诚、更忠于自己的内心呢?到头来人们才发现,到关乎心灵时,这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倒比那些受过教育的道德卫士远更有见地和常识。在这本书中,罪大恶极的,是对心灵的无知。 哈克与吉姆的关系为他的流浪提供了足够合理的意义和目的。事实上,哈克选择的这个伙伴是所有可能的人选中最危险的——一个逃跑奴隶,这不仅违背了他抛在身后的小村庄的价值观,而且违背了他自己的判断。有了吉姆,哈克贝利·费恩真正的历险才开始。远离了白人主人的权威,远离了奴役吉姆和压抑哈克的家,他们用自己的规矩创造了一个世界。 他们一边航行,一边观察着“河流的寂寞”,始终受到危险和暴力的威胁,它们就像有毒的烟雾,从这片土地和它“令人窒息的房子”里散发出来:看似文明并常去教堂的格兰杰福特家族和谢泼德逊家族的长期争端,对一个无助醉汉冷血无情的公然杀害,暴民沸腾的愤怒,公爵和法国皇太子浇柏油、撒羽毛的酷刑。江湖骗子、杀人犯和正派的、敬畏上帝的人们都会对逃跑的奴隶穷追猛打。这些事情聚到一起,创造了一部混合了野蛮与恐惧——人类残忍和暴行的变体——的交响曲,引着我们同意哈克所说的,“足叫人为了人类羞愧”。 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哈克贝利·费恩》都在告诉我们,所有被认为是正常、体面的事物,本质上都是不正常、不体面的。在这本书中,“受过教育”的人们是最无知的,偷窃是“借用”,“有教养”的人是流氓无赖,贤德是不仁,体面代表了残忍,而祸事尤易起于萧墙。在这本书中,身为“白人”并不是光荣的标志,而你要是做了正确的事,就会下地狱。事实上,除了哈克自己和他试图帮着保留下遗产的孤儿三姐妹,这本书中几乎没有一个白人角色没做过什么或卑鄙、或白痴的事。每次哈克思忖着像吉姆这样的人怎么会如此像“白人”时,他都是在否认人道和正派这样的美德只属于“白人”这种观念,都是在暗示,或许这些品质的真正主人是一个名叫吉姆的奴隶。 虽然这本书中涉及了大量的暴力,但是吐温一次都没有向我们展示针对奴隶的肢体暴力。大概是因为,这样做会把人们的视线从更深的暴力——对一个人的羞辱和毁灭——转移开,而这些都源于他人拒绝承认他为人类,将他视若无物,否认他具有人类感受和情绪。在这个颠倒的世界之中,哈克和吉姆活下去的唯一方法就是死去,这就是为什么在整个旅程中,他们都隐瞒真实身份,采取各种伪装。而这本书并不是在讲找寻自我身份,它讲的是隐藏真实的自我。 这场逃离、暴力和混乱,让身在德黑兰的我们看到了它同我们自身生活的惊人相似。法拉和我都对此有所了解,因为在那段后革命时期,我们都转入地下,学着隐藏真实的自我。在一个威权国家生活,要想活着,你就必须把自己伪装成别人。吉姆和哈克扯谎、欺骗、偷窃,几乎破坏了每一个规矩。但是我们相信他们的善良和本真。于是他们推着我们去质疑和重新检视那些我们可能觉得是基本的、不变的道德准则: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扯谎、违法、欺骗和爆粗口也可能没有错? [57]小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 Jr.),美国教育家、文学评论家、学者、编辑、公共知识分子。 [58]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美国评论家,编辑。 [59]保罗·伯尔曼(Paul Berman),美国政治、文学类作家。 12 记忆紧抓着微小细节不放,存下过往经历的碎屑,到了一定时候,那些微乎其微的细节就会拼凑出那逝去时光的声调和质感,这个过程何其有趣。我最近想起法拉回到德黑兰后我两次见到她的情形。第一次,我还在德黑兰大学教书,一定是1980年,因为那时戴面纱还不是强制的。我看到她坐在文学与外语学院的台阶上,在跟一个朋友说话。法拉是助教,跟我在同一个系里教英文,我是系里的全职教员。另一次,我和我丈夫看见她站在一台可乐售卖机边上,一手拿着一瓶可乐,非常投入地跟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交谈着。我们两次都简短地打了招呼,但都没有停下来说话或者交换联系方式。而她两次都给了我一个非常特别的微笑。 通过微笑,法拉可以传达非常多的东西。有时我觉得,她用微笑代替了语言,给你设下挑战,让你设法去捕捉那微笑的含义:有的微笑是在跟你密谋串通,有的是想摆布你或叫你让步,有的是心领神会,有的是秘而不宣,还有一种是在表明距离。在德黑兰的那两次短暂相遇中,她给我的就是那样的微笑。跟我打招呼的同时,她也不想有更深的交谈,单是碰巧遇见就够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鬼鬼祟祟的神态——我仍然可以想象我的学生拉兹在某一场政治屠杀后在靠近大学的那条街上从相反的方向向我走来,或者一个我从前的学生,一个伯克利的激进分子,无声地与我目光交错。即使是我的表亲赛义德和法希梅,我也不能在公共场合跟他们打招呼。这让他们都变得与我近在咫尺,远在天涯,好像他们已然属于另一个世界,这也预示着他们也很快会成为那种魂魄。 我又一次见到法拉是在1990年的美国,距她离开伊朗已有八年。我去那儿开会,只待三天。她开着车来接我,看起来很轻松自在;我记得她戴了个帽子,那让她看着像个年轻男孩。我们玩得很开心,嘻嘻笑笑,就像十几岁的孩子,我们谈天说地,唯独不说那些将我们分开的事:伊朗的运动和政治。自上一次我们在芝加哥坐在相反的两边之后,我们都经历了一些改变,这改变的标志就是,我们想要通过最初让我们走到一起的东西重新与彼此联系起来:我们的家族联系和友谊。 我犹豫着要不要问她在伊朗的那段日子,因为不确定会揭到哪些伤疤。及至那时,她从伊朗逃离已经成为历史,因而就是一个轮廓被小心打磨过的故事。在我的记忆中,我在德黑兰见到她的那两次,我们都装作若无其事、无忧无虑,但事实上,那是一段黑暗的日子,充满太多对伊拉克战争以及持续不断的暴力的焦虑与恐惧。听闻亲戚、朋友和学生被捕、受刑、被杀的消息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幸运的少数人设法逃离了这个国家,但我也有一些表亲躲了起来或被杀害,一些朋友在逃亡,一些学生被枪决。法拉的故事是众多故事中的一个。那是我噩梦开始的时候,而到此时,这些噩梦还是与我如影随形。 有很长一段时间,法拉都对那段日子发生的事讳莫如深。过了好多年她才终于同意透露一些她的故事,她的姐姐说服了她,与她坐下来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采访,这段采访后来被马赫纳兹改写成了一个更流畅的故事发表在她那本《流亡的女人》中。那时法拉并不想泄露自己的身份,部分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她仍希望回伊朗。所以在书中,她把她丈夫称作霍尔木兹,而把自己称作阿扎尔。 1979年2月,革命结束后一周,法拉欢天喜地地回了德黑兰。只有看到她发现自己乘的飞机俯冲下来、穿过群山、进入德黑兰机场的样子时,你才能想象她的心情,因为那是她十岁离开伊朗后第二次回去。在革命后的最初那些日子,所有的边界都是封锁的,她的团队之前一直被困在德国。“于是我们做了我们最擅长的事,”她解释道,“我们抗议,然后便奏效了。”一架飞机被派过来接他们,然后所有那些原本在远方支持革命的人一起欢欣鼓舞地回去了。着陆德黑兰后,那些笃信宗教的学生下飞机时反复喊着“伊斯兰革命万岁”,而法拉和她的同志们走出来时高喊着“自由万岁”。机场已经被革命卫兵控制,并对商业航空关闭了。毫无疑问,一开始卫兵们就坚定地站在穆斯林学生这一边。“那天之后,不到四年,”法拉说,“所有跟我一起乘那架飞机过来的朋友,除了一个以外,全都死了。” 在德黑兰,法拉没有打电话给她父亲或者她丈夫的父母。“革命,”她说,“要优先于所有的亲缘和情谊。”她找到了一份教英文的工作,但就像在美国一样,她大部分时间一心扑在革命活动上。 后来很快法拉马兹也到了——他留在后方好召集更多的学生支持者。那时,政府部门已经变得更加暴力了。我记得,前一刻我们还在街上跳舞,亲吻他人——共产党人、伊斯兰教徒和商店老板,后一刻在同样的街道上,就发生了暴力抗议,街上水泄不通,歌声消散,枪声四起。一开始受迫害的是世俗左翼,之后是民族主义者,最后轮到那些反对阿亚图拉霍梅尼及其追随者的伊斯兰教徒。 那些在革命前和革命时期非常活跃的左翼团体在德黑兰并没有很广泛的支持者。法拉描述了她和来自他们团队的几个人在一场大型工人示威游行后,留下来与工人们交谈的情形。“他们客气地听着,但当我们转身离开时,其中一个人叫了我们一声,冲我们挥着手。‘拜拜!’他用英语说,笑嘻嘻地,像被逗乐了似的。再没有比这表现得更明白的了:我们与这些工人所处环境不同,在他们看来我们太过方枘圆凿,而我们还以为他们是天然盟友呢。” 此时法拉已经失去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她觉得很脆弱,而且,就像那么多的党派和意识形态团体的成员一样,她害怕那些她已觉得像家人一样的人们会给她贴上卖国贼的标签,害怕自己会显得——如她所说——“被动、畏缩、像个资本家”。与团体或者意识形态说再见,对法拉马兹来说更加艰难。据法拉说,他并不像一个信众——“一个还是他帮助创建的思维模式里的囚徒。他是领导者之一,是他推动着整个团体激进起来。他把别人动员成‘革命分子’,坚定不屈、无所畏惧、矢志不移。而现在他得站出来反对年轻的激进分子们,面对他们的轻蔑。他知道他们会把他的改变解释成胆小丧志,将个人前程置于革命事业之上。他们会认为他是半路逃跑。他已经教了他们这样的思维方式,所以他踌躇犹豫,不愿独善其身,又无力挽救他人,他的脑中一片混乱。” 想来令人心碎,法拉过去常常说起那些平和宁静的时刻,虽然他们周遭发生着种种不祥的征兆,但她和法拉马兹差一点儿就拥有了一份“寻常”的家庭生活。她告诉我,对于这种新得到的、幸福夹杂着革命的暴力和不确定的感觉,她曾感到那么惊喜。她试图成立一所语言学校,法拉马兹则回归家庭,重新开发出自己的手工艺和木匠活天分。“我们的女儿此时是个活力满满的两岁孩子。我正怀着第二个孩子……我们读书、谈心、听音乐、用录像带看最新的美国电影,说来也够奇怪,它们都是定期走私进伊朗的。对于一个迅速成为政府当局重点目标之一的团体来说,我们做的安全防范实在太少。有些夜晚,没有录像带看的时候,我们会跟一些朋友凑到一起,各演出一整部电影来给大家看。我们没心没肺地看着某个人对《曼哈顿》的演绎大笑;而演《惊魂记》时,我们既兴奋又害怕。” “我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快乐,但我又始终担惊受怕,”法拉说,“每一天结束时,我的呼吸就会轻松些,我对自己说,又过去一天,无灾无难。而每一天开始时,我的脑海都会闪过一个念头,这有可能是最后一天安安稳稳的太平日子。” 接着,第一任伊朗总统被罢黜之后,他们团体的一个派系巴尼萨德尔决定对政府发动武装暴动。即便在当时,我都不能想象,他们怎么会相信自己能取得足够的支持去捣毁这个新伊斯兰国家。但那是个人人头脑发昏的时代,推翻政府在一群满腔热血的革命分子眼中就好像小孩儿把戏一样。他们选择发起暴动的地方是阿莫勒(Amol),滨临里海的一个美丽小镇。经过几个月的内部讨论之后,法拉马兹和法拉公开表达了对计划的反对,这给他们带来的是团体中激进派的蔑视。“恰是曾经围在法拉马兹身边说话的那同一批人,此时说他是胆小鬼和机会主义者。”侮辱和恐吓只是加强了他的决心。法拉记不清他是辞职了还是从团体的领袖位置上被推下来了,但是他仍然没有弃之而去。 在政治上,世界被分成了好的和坏的,而显然,我们在好的一边。我们知道自己不会经历调查、怀疑和被怀疑的痛苦。对伦理道德和原则的质疑,从个人选择变成了团体的选择。到了这样的情况之下,法拉才开始闪避。这团体已经变得太离谱,而她有力量去做我们很少有人能做到的事:坚持她个人的是非观,让自己远离那个团体。这恰是哈克在跟汤姆和他的强盗团伙关系破裂时所做的。 1982年1月,这个团体把武器、帐篷和食品供给都搬进了阿莫勒附近的森林里。他们将袭击日期定于1月25日。那天清晨,差不多有一百个人,男女都有,袭击了阿莫勒的警察和卫兵总部。战斗持续了十五个小时。很多人死了,很多人被俘。正如法拉告诉马赫纳兹的,“领袖们制订了胜利的计划,却没有制订撤退的计划”。 政府起初对袭击的消息保持沉默。法拉和法拉马兹是通过口耳相传听到了消息。他们本该在那时离开。牢里有人在受着拷打,他们迟早会泄露他们的名字和住处。法拉马兹和另几位反对计划但对团体始终忠心的人认为,在那样的艰难时期,他们不应该抛弃他们的朋友,就这样兀自继续生活。“就像麻雀面对着眼镜蛇,我们也无能为力。”法拉说。从法拉在运动中——她称之为“家”——寻求友谊和支持到后来,他们在意识形态和情感上都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理解这转变之巨大非常重要。 法拉和法拉马兹像往常一样在3月21日庆祝伊朗新年纳吾肉孜节。他们的生活可能比之前有了更多的紧张,但是“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步步逼近的灾祸”。他们嘲笑着电视上的毛拉。“我们笑他们粗俗、愚昧、蠢笨,”法拉说,“然而,尽管我们是从西方教养的视角去看他们——这让他们显得甚至更荒唐——但我们还是将他们当成是我们该处理的、我们的问题。这种归属、认同一个社会而不论其缺陷的感觉,是我在那段时期前从未感受过,那段时期后也再未感受过的。我从此再没有成为任何民族生命的参与者。” 终于,阿莫勒袭击六个月后,法拉马兹让法拉去联系一个亲戚,了解她哥哥是如何被偷渡出国的。法拉马兹要去参加另一个会议,而法拉准备吃午饭时在他母亲家跟他碰面。马赫纳兹在她的记录中这样描述,当法拉走向他母亲家时,她从头到尾想了一遍要告诉他的话,因为每天结束时,她总是要把什么事都告诉法拉马兹。又有更多的学生从她的学校辍学了,她感觉到,他们很快就要做关于未来的决定。那是个炎热的夏日,她已经有了七个月身孕。“但我觉得轻松而快乐,脚步轻盈,看着自己的影子笑起来。” 但午饭时他没有出现。晚上六点,她回到他们的公寓,就坐在地上,眼睛盯着地毯,等着他。八点,她去了最近的电话亭。 你怎么去写这样的事情?就好像,单是叙述出这些事,你就在参与施加痛苦了。当哈克告诉我们谢泼德逊家族和格兰杰福特家族间的宗族之战时,他的非描述性语言让他所目睹的暴行的惨状更加真切了。“这种种经过,我也不想叙说了——要是这样做的话,只会叫我更难受。我但愿,当初那个夜晚,我根本没有爬上岸来,以致亲眼目击这次的惨祸。我的脑子里,将永远赶不掉这一切——有好多回,我在梦里还梦见了这一切啊。” 每次回想法拉和其他经历相似者的故事,我就会想起革命之初一个相识告诉我的话:“我不敢相信,我们欢庆鼓舞、兴高采烈地拿肩膀抬着杀我们的人,将他们迎进城里。”我们仿佛都是在台上演戏,而匕首突然变成了真的。 所幸,法拉在一个好朋友家找到了暂时的容身处,那房子有个美极了的花园,离阴森的埃文监狱很近,她的丈夫和同志们都被关在那里。“待在那个美丽的、有着古老橡树的花园里,看着溪流从那宁静的景色中流过,感觉很奇怪。”她告诉马赫纳兹。那花园离牢房很近,再加上,黎明时分,她可以听到广播叫人晨祷的声音传出来。她说那声音震动着房子。“每个天微亮的清晨,我都走到花园尽头的墙边,听囚犯们唱的圣歌。我以为只要仔细听,我就能够从中分辨出(他的)声音。我以为,只要我够潜心专注,他就会感觉到我就在附近。我不愿去想拷打。我不愿去想,(他)可能并不在这些囚犯之中。” 13 在生前的最后几年,尤其是最后一年,法拉身边形成了一个由她的家人和朋友组成的圈子。她的第二任丈夫哈比卜,对这个越来越私人化的世界里人们的来来去去,既是一个见证者,也是一个参与者。我们中的每个人都有幸在法拉的生命里扮演了一个特殊的角色,而每个人都不仅仅是她或他被分配到的那个角色而已:马赫纳兹不只是姐姐,内达不只是女儿,内马不只是儿子,哈米德不只是哥哥,贾勒赫不只是前同志和挚友,罗珊娜不只是小姑子,巴赫拉姆不只是智识上的同伴,这个专属名单里还有我,我也不只是发小。我们都知道,也都说过,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我们小团体中的人始终都会因为对法拉的爱,因为有幸共享了那些一起度过的时光中秘密的悲伤和喜悦,而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这些时光是她和我们一起度过的。 我尤其记得在“利奥波德氏”的一顿午餐,法拉想要谈哈克,而我正因为那一章写得煎熬而想谈点别的。她正在吃芝麻菜无花果沙拉,我要了一杯咖啡和一份水果蛋挞。我盯着一个刚走进来的女孩看,她拿着一个爱马仕包,她弯着手肘拿着那个包,包跟身体离得有点远。为了设法把法拉的注意力从她一门心思关注的东西上转移开,我说:“看那女孩拿包的方式,就为了让包显眼,让人们羡慕那个包,同时也羡慕那主人。但是,”我补充,“给我的感觉像是,她正拎着只死老鼠,为了避免更多接触,就把它拎得离身体远一点。” 法拉正拨弄着沙拉,没有回应——那时她已经没胃口了。 “这让我想起了有些我们所谓的知识分子,”我继续说,“尤其是学者,他们随身带着他们的意识形态——按他们的叫法是‘理论’——就像带着个爱马仕包,沉浸在它的光芒之中,让别人赞叹倾倒。” 法拉太固执了,扯开话题实在没那么容易。“你说的难道不应该是马克·吐温的后辈,而非哈克的后辈吗?”她问。 我说的是哈克·费恩的。吐温有他自己卓越的文学后代,但我感兴趣的是哈克的孩子,他的后人。我赞同海明威的理论——这个话题她听我说过很多次了——美国小说所有,或至少许多的独特特征和关切,都可以追溯到《哈克贝利·费恩》。我甚至已经开始相信,美国最神圣、重要的神话——关于不安分的个人主义的神话——也是来源于这个为了躲开学习阿姨教的“纹明规矩”而离开家乡的孤儿少年。美国创始神话中的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我的一个更加迫切的关注点,因为在我们周围似乎有一种争论,一种界定谁更美国而谁没有那么美国的争论。 几个星期前,我收到了弗吉尼亚州国籍与移民服务办事处的通知,告知我在几个星期内挑一个早上,去那里参加国籍身份面试。要是通过了,我就会受邀做效忠宣誓,这之后我就可以成为美国公民了。做个美国人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描述性的事实,还是一整套人们可以选择去信仰的理念和价值观?法拉和我觉得,要是我们不去界定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那么别人就会替我们这么做,这样,他们就将界定我们。我们还没有到要让这重演的地步。 我丈夫比冉下班回家后会看新闻看得入迷,到现在每天晚上都还是这样,他在网上持续关注伊朗的新闻,而那时,情况正相当令人惊惶。我抓狂地在厨房里来回踱步,反驳电视里那叫人毛骨悚然的言论:它正跟我们讲,为了“安全”起见,人们需要缩减一些公民自由,这是英勇,也是爱国。我开始拿出一个小本专门记录政治委婉语,就像我在伊朗用的那本一样。“爱国者”指的是那些从不质疑政府新法律的人,“祖国”指的是某种需要保卫的东西,而在所有地方,即使是学校,我们都被提醒着要注意“安全”。“要平平安安过一天呀。”平平安安?这个词什么时候代入到这个句式里了? 伊斯兰革命永远地改变了一些词的含义,比如“精神”“宗教信仰”“高尚”“堕落”“外来”。这些词成了孤儿,和恐惧、危险、腐败与国家联系在一起,就像在苏联,“无产阶级”“专政”“平等”“自由”和“革命”这些词也失去了它们的本义。在民主社会,词语不杀人,但是它们可以有效地麻痹我们的心灵和思想,直至我们变得能够忍受违背我们原则和价值观的事物。有钱人是“就业岗位创造者”,而穷人是“寄生虫”,失业的教师和消防员应该做点“牺牲”,国会议员在“保护着我们的未来”,候选人把自己“包装”了“又包装”,而几乎每个公众人物和“名人”都有一个“品牌”或正处在“品牌重建”的过程。“多样性”是一个无可指摘的要求,而所有事都是以“美国人民”的名义去做,都能够以“美国人民”为由。 为什么美国的政客觉得他们有权利代表共和国说话?挽救美国、将美国从这些人的股掌之中抢回来的重任,留给了作家们。一些人对此不屑地耸了耸肩,其他人,像菲利普·罗斯和大卫·福斯特·华莱士[60],则力图成为良心的声音,或如吐温可能会说的——心灵的声音。我不禁深入地去挖掘法拉推荐给我的书(她把它叫作业),想找到关于“做个美国人意味着什么”的不同观点。你只要读一读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后半生的来往信件就会知道,如今大部分我们的公开辩论都是对曾经构成了美国政治话语的东西的拙劣模仿。 “为什么不去回溯最原始的神话?”我问法拉,逐渐开始进入状态。她还是在狂热地读着美国历史,而我,一如往常,总是在小说里找答案,所以我们组成了一个完美团队。我们开玩笑说,我们俩一起,就能起草出一份新的《独立宣言》。我们可以从美国那更有害的保卫者手里,挽救美国的理念。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夸张地在我的密友圈子中宣布,一旦我看《法律与秩序》开始看得比新闻多,就是我该更密切地关注当下事件的时候了。《法律与秩序》里有好故事,算得上可信,并且有现实性,而新闻却表现得越来越像是娱乐和空想——或者恐怖,这取决于你的理解角度。我开始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我们作为旁观者,正在扮演着别人剧本中的一个角色,或更准确地说,是别人商业广告中的角色。 美国的商业主义在某段时间已经成了一种陈词滥调,它危险的诱惑力模仿了卡夫卡的《亚美利加》,模仿了它所有的超理性疯狂,它工于心计的愚钝和出于好心的残忍,它对同情与冷漠的同时助长。一个如此标榜个人主义的国家怎么会如此墨守成规?一群自视为实用主义者的人民怎么会如此容易空想?商业广告够糟的,让你相信它们是在给你你想要的,但是,当几乎所有事物的触感和质感都像是商业广告时——当新闻不再提供事实而只是怂恿误导你、掀起你的愤怒时——难道不是该做些什么的时候了吗?当然,除了安·库尔特[61]和格林·贝克[62]所提供的,关于做个美国人意味着什么,还有别的观点。要是比起由Fox(福克斯新闻)和MSNBC(微软全国广播公司)提供的所谓新闻,你更信赖乔恩·斯图尔特和斯蒂芬·科尔伯特,要是在这个《面向全国》(Face the Nation)和其他严肃新闻节目看起来都越来越像喜剧模仿的时候,你认为他们更公平、更中立,那么确确实实是时候了,我夸张地一挥手,告诉法拉,是时候为一个更引人入胜的美国而“反水叛变”了,那是一个建国文件都由诗人和小说家写就的美国,那是一个我愿称其为想象共和国的美国。 所有对美国梦吹嘘个不停的人呐——这梦想当真如戴尔·卡耐基的成功秘籍一般不堪吗?记得《辛普森一家》有一集,霍默忧心忡忡,因为伯恩斯先生威胁他,说要毁掉他每一个梦想。玛姬告诉他,不必那么担心,要是一个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两份甜点,偶尔在周末蜷成一团睡觉,那么谁也毁不掉你的梦想。“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我得意扬扬地说,“就是哈克·费恩!” “确实就是他了!”法拉不动声色地说。她的眼中闪烁着一丝微光,我知道她其实是很感兴趣的。 “我们有菲尔多西的《列王记》,”我说,“美国有《哈克贝利·费恩》。只不过,菲尔多西越过三千年时间,从历史的黎明娓娓讲述至7世纪的阿拉伯远征,重现了伊朗的历史和神话,而吐温为正在成型的美国创造了一个神话。他的目标不是重获往昔,而是以一种新颖出奇的方式挽救未来。”接着,我引用了我最爱的里尔克的诗句跟她说:“未来走到我们中间,为了能在它发生之前很久就先行改变我们。” “吐温捕捉到了未来的精魂,”我继续说,“从那时起,许多伟大的美国小说家——从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到卡森·麦卡勒斯和雷蒙德·钱德勒,从拉尔夫·埃里森和詹姆斯·鲍德温到索尔·贝娄,便都以他们自己的方式,用他们时代的语言,紧随其后。这就是我用‘哈克·费恩的后辈’时想表达的意思。他们都是代表了另一个美国的发言人,不是那个被规矩绑死、被政客虚情假意的爱国情感唤出来的祖国,而是我们梦想的那片更开放、更兼容并包的土地。” 法拉仍不相信这会是个好标题,但是她开始理解我脑中酝酿的东西了。 [60]大卫·福斯特·华莱士(David Foster Wallace),美国后现代派小说家。 [61]安·库尔特(Ann Coulter),美国保守派社会和政治评论家,专栏作家,律师。频繁出现于电视、广播等媒体。 [62]格林·贝克(Glenn Beck),美国电视、电台主持人,保守派政治评论家。 14 法拉在那座有着大花园、位于埃文监狱脚下的房子里待了大概一个月。留在德黑兰对她和法拉马兹的家人,以及给予她庇护的朋友来说,都已经太危险了,所以她决定离开伊朗,同行的还有法拉马兹的姐妹和她六个月大的孩子,他的哥哥和嫂子(或为弟弟和弟媳),以及法拉自己两岁半的女儿内达。这是她惊人意志力和清醒头脑的一个例证,她将自己的焦虑和对法拉马兹的爱,以及被俘的恐惧都搁置起来,试图集中精力想办法救孩子和自己,而不是分神去想法拉马兹在遭遇着什么。 这个故事我零零碎碎已听过许多次,主要是法拉和那些跟她同行的人说的,但是每一次,讲述他们自己故事的人都在场,这多少减轻了这段经历中的张力。但此时,我在办公室中独自一人重读马赫纳兹的记录,不可能再去唤法拉名字,听她说“怎么了,丫头”,或者“嗨,亲爱的阿扎”以及必然跟着的那句“怎么了?”我突然感受到了她必定也曾经历过的强烈悲恸和恐怖,感受到了孤独。 他们偷渡到土耳其,而后被告知接下来的旅途要乘吉普车。但最终他们的旅途并不是在吉普车上度过的。他们一开始上了吉普车,但很快又被叫下来,有人告诉他们,他们得穿过一片“犁过的田野”去跟能带他们穿过国境的向导碰面,而这段旅程将要在马背上度过,两人共骑一匹马。“我坐在骑手后面,”法拉解释道,“我被迫努力张开两腿跨坐在那些麻袋上,这样我的肚子就碰到马屁股了。马每走一步,都会挤到我的肚子,很快我的腿就没知觉了,就在麻袋上面直挺挺伸着。”他们整夜都在骑行,在翻越库尔德斯坦的群山时,要顺着险恶狭窄的小路往前移动——库尔德斯坦是伊朗最西边的省份,与伊拉克和土耳其接壤。“我一直在求(蛇头)停下来,好让我伸伸腿,”法拉说,“但他们不肯。天快亮时,我告诉他们,要是不停下来,我就自己滚下去。最终他们停下来了。我的腿动不了,所以下不来。两个蛇头只好把我从马上抬了下来。法蒂玛(法拉马兹姐妹的化名)和西敏[她嫂子(弟媳)的化名]揉搓着我的腿,一直到我又能挪动它们。”蛇头反复威胁他们,讨要更多的钱,而他们很明智地没有再交钱。 很快他们就到了一个村庄,白天就待在那儿,因为他们只能在夜里行进。他们住在一个马厩里,里面唯一的亮光就是顶棚上的洞。第二天早上,法拉坚持要求自己单独骑一匹马,于是他们给了她一匹马。那一夜,当他们蜿蜿蜒蜒地走上一条延伸进悬崖峭壁的窄路时,她想到了死亡之近:“一次失足,我多半就滚下山谷了。我把信念寄托在那匹马上。对自己的生命全无操控之力,这感觉很奇怪。我们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在那片不知属于哪片国土的地方行进。没有国家要我们,也没有国家对我们负责。” 后来,法拉的女儿内达告诉我,她当时同自己的母亲分开,跟蛇头一起骑在一匹马上是多么害怕。她记得她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安乐毯,但后来它还是掉了,他们不让她去捡,她闹了一通,他们才依了她。过检查站的时候,法拉马兹姐妹的孩子无论如何都必须保持安静,所以,不顾一切的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哭闹,给她喂了一片安定。“她一手要抱着孩子,一手要抓着坐在她前面的蛇头,”法拉回忆道,“她终于觉得手臂越来越酸麻,担心孩子会从怀里滑出去。剩下的旅程,我就用我的围巾把孩子绑在了她的胳膊上。”当最后他们得知自己正在进入土耳其的时候,法拉像是心里挨了一记重击似的回过了头。他们已经走了一半。“我回过头,看着伊朗的山河国土,知道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也知道我正把自己的丈夫抛在身后,心中异常痛苦。” 在与土耳其交界的地方,他们被移交给一队新的蛇头。新向导偷了他们的财物,把他们仍在路边,一片“平阔蛮荒的地方,仿佛绵延不绝,没有尽头”。没有水、食物和阴凉地,小婴儿和内达很快就面临脱水。为了避开检查站,他们必须在黑暗中绕远路行走。他们轮流抱着内达和婴儿。有一回,法拉抱着婴儿的时候,“西敏筋疲力尽,脸朝下摔倒了,还没着地就昏睡了过去”。法拉一直拍打她的脸让她保持意识清醒。另一回,她在一个石头很多的山坡上滑倒了,肚子着地一路滑了下去。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们终于到达了凡城市郊。“衣服又破又脏,我们几乎要走不动了,由于最近在翻山越岭艰苦跋涉时养成的习惯,我们排成了一列纵队往前走,一个跟着一个,就像一列只剩残兵游勇的草台班部队。” 他们去了一家简陋的旅馆,法拉一着枕头就昏昏睡去了。法拉醒来时,距离再出发还有几个小时,她觉得自己好像都没了呼吸。她想要打开门,但发现门被从外面反锁了——西敏为了保护她把门锁了。她歇斯底里起来,大声擂门,叫喊着让人放她出去。“那是我最接近崩溃的时刻,”法拉后来回忆说,“那标志着我流亡生涯的开始。” 法拉用力撞门的那个画面,已经牢牢地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选择流亡要付出的代价,是失去那么多的界定你作为一个个体的东西。唯一能让你觉得这个巨大损失可堪承受的,是你发现的那个你原本浑然不知的自己——一个真正独立的自己。美国真正的礼物就是这个,而不是传说中的财富与成功。我相信,法拉的独立,始于她在土耳其拼命砸门的那一天。 15 2008年12月1日,我成了一个美国公民。那天早上天气极冷极干,刮着大风,我被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主要是关于美国历史的,之后友善的移民官告诉我,要是我愿意等到下午两点,我就可以宣誓了。 回去宣誓之前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待在移民办事处旁边的一家餐厅里,看向外面广阔延绵的土地,深入思考着我旧的家和新的家。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选择意味着信赖,意味着信仰上的跨越和转变,而让一个失去故乡的人去对一个新家做出这种跨越,是很难的。当我在1979年回到德黑兰的时候,我会沿着街道行走,感受脚下的路面,告诉自己,我在这里,这是我的家,我在这里,这里。很快,这些情感变得酸涩,被抗议、催泪弹、鲜血和公开处决这些新记忆污化、破坏了。在街上走时我需要四处转移视线,努力不去看,也希望不被看到或察觉到。我开始问自己,这是我的家吗?我魂牵梦萦想要回的家?我在哪儿,这些如今管辖着街道的人是谁? 后来,我告诉法拉和马赫纳兹,独自坐在那家餐厅时,我再次想起了自己过去几年里一直在追问自己的问题:做个美国人意味着什么?我已然得到的结论是,选择新国籍跟选择伴侣是一样的:这选择会与你紧紧相随,无论顺境或逆境,无论疾病或健康。对我来说,要深入思考美国的疾病与健康,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候了。金融危机使很多东西都变得一目了然,这其中既有这个国家的精华,也有它的糟粕。对我来说,这从来不只是一场金融危机而已,这还是一场愿景与想象的危机。你能够(起码暂时可以)帮着金融巨头摆脱危机,但是似乎没有人对维护想象共和国表现得非常在意。快到两点时我回到了那里,排进了长长的队伍等着拿入籍教材包,我的心情有些许兴奋,不过我能意识到,这喜悦只是片刻,我也不该把它太当回事。我觉得我有能力让自己学一点“纹明规矩”了,而这对我来说是成为美国人最让人激动的部分。他们将入籍教材包递到我们手里,里面有一本收录《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小册子和一面金色塑料柄的小美国国旗。之后我们排队进入了一间相当简陋的房间,在里面坐下来。背景音乐是国歌,大投影屏上是国旗和美国风景的图像。 我们很快就落座了。我的座位号是30号,左边是29号,右边是31号,31号是个男人,橙红色领带配粉色衬衫。很明显,不像我和我左边那个男人,他在着装打扮上颇下了一些功夫。他坐立不安,频频看向我这边,这举动表明他非常想说话。我带着鼓励意味地对他笑了笑,他也对我笑了,指着我手中的小国旗。他挥了挥他的,说:“过去十年,我一直在公寓里收着一面美国国旗。我把它拿出来,掸去灰尘,又把它放回去。”他停顿了一会,接着说,“而现在,这个!” 显然他不是指这面小旗,而是这场合,是下一次他把他的国旗拿出来时,他就能以一个美国公民的身份为它拂去灰尘了。接着,他描述了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首先是传达总统对我们的欢迎,有一些关于公民权的演讲,接着,我们每个人都会被叫到名字。“记住把旗拿在手里,”他告诉我,“要微笑,因为有人会给我们拍照片。”但是并没有。 不知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好好介绍自己,可能是因为这场合让这样的礼节显得全然不重要了。我知道他是阿拉伯人,因为我听到他讲电话了,但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发现我左边那个不大愿意加入谈话的男人是来自拉美的。 我一直在听我的新同谋说话,但我并没有讲太多。我要说些什么?我该告诉他,我会成为美国公民是因为《哈克贝利·费恩》吗?我该提起梅尔维尔、拉尔夫·埃里森、舍伍德·安德森[63]、凯特·肖邦[64]和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吗?我该谈起选举,并告诉他我有一些希望,但也有诸多疑虑吗?我该问他他看不看乔恩·斯图尔特、《辛普森一家》、《法律与秩序》或者《宋飞正传》吗?他喜不喜欢霍华德·霍克斯和马克思兄弟?达希尔·哈米特[65]和雷蒙德·钱德勒呢?他听不听大门乐队(the Doors)、虚构母亲乐队(the Mothers of Invention)、琼尼·米歇尔(Joni Mitchell)、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约翰·克特兰或者迈尔斯·戴维斯?他是不是真心喜欢爱德华·霍珀?我后来告诉法拉,我那时说什么,都不及他那纯粹的、全无杂质的喜悦,他在那一刻的全然沉浸,改变了那个俗丽的房间、那些普普通通的图像和国歌,所有人都好像盛装打扮过了,那里好像变成了一个有魔力的入学典礼,简直堪比哈利·波特。他就像一个临近婚礼时欣喜若狂的新郎,跟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讲诉着他的好运气,讲诉着他时不时就把心上人照片拿出来偷偷看一眼的那些年,而现在,这个! 我离开那幢大楼,立刻给我丈夫打电话,告诉他我现在是家族里的第一个美国人了。我正沿街道走着,一辆车停了下来,我那阿拉伯朋友摇下了车窗,问我要不要搭他的车。我谢过他,告诉他不用了,看着车子开走、消失,我已然感到了一丝乡愁。他那种期待感,他对成为美国人的自豪、对被叫到名字时去注意自己国籍的自豪,都让我惊得缓不过神来。我们并没有谈被我们抛在身后的家乡。我们短暂的情谊——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建立的基础并不是我们共同的过去,而是我们的现在,是我们成为美国人这件事。他给了我他的激动、他的信赖、他的希望,而除了一双专心致志的耳朵和一个传达赞同的微笑,我还能回赠他什么呢?我可以告诉他我的疑虑、我的自我争辩、我的喜悦和我的内疚吗?我可以告诉他,对这个置身于新地方的我来说,过去仿佛仍鲜活可见,正要求着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吗? 然而,成为美国人还有另外一面:我可以成为一个并不丢掉伊朗的美国人。事实上,做个美国人你并不会丢掉过去,而是将它融进了现在。那个时候,似乎正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坚定了我的信念:你可以用另一个国家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培植出新的根,不因过去变得麻木也是可能的。这部分也是哈克传达的信息,或者说是哈克如此吸引法拉的地方。他离开了他的家人、他的家——在某种程度上说,他算是有家的;一旦他肩上没有了来自条条框框和众人期望的无益重担,他就成了一个更强大的人。 [63]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美国自然主义作家,作品有《暗笑》《小城畸人》等。 [64]凯特·肖邦(Kate Chopin),美国女权主义文学创作先驱之一。 [65]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美国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马耳他之鹰》。 16 1982年8月30日,法拉抵达美国。“这个国家给了我一个家,”她告诉马赫纳兹,“我不能再漠不关心了。”她在这个国家面对障碍,战胜索尔·贝娄所称的“自由之煎熬”的方式,在我的心中,跟她在出生国面对另一些严酷考验和障碍时所作的斗争一样英勇。写法拉的时候,我想起来,美国是一个建立于同样多的残破梦想和希冀期望之上的国家,对这两者我们不能厚此薄彼。来到这里的人们都带着难以承受的苦与痛,每个重新开始的故事都对应着一个梦想破灭的故事。 起初三个月,法拉跟她的母亲一起在加利福尼亚的蒙特利生活。她告诉我,在美国最初的几天、几个月,有时就像她噩梦般地逃离伊朗经历的延续。她一心努力生存下去,设法让自己忙起来,这也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身在千里之外的法拉马兹仍命数难测。她会写信和打电话去伊朗,不顾一切地想要知道他的命运。同时,一如她后来跟马赫纳兹说的那样,她也办妥了新生活必不可少的各种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驾照、借书证。她找了一家护幼中心,并开始在一所当地高中上课,学习文字处理。“我努力不对我母亲的生活造成太多打扰。”她说。她的儿子内马在9月25日出生了,就在她抵美不到一个月之后。 当政府当局最终公开对阿莫勒团体的逮捕时,家人也获得了探视囚犯的允许。法拉马兹的家人告诉他,法拉带着内达逃亡了,内马也出生了。他们见到他了,这给了她希望。或许这是审判要被推迟的标志。或许他可以幸免于难。听说可以收买看守,她就开始筹钱。法拉知道这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也知道自己太不理智了,但她告诉马赫纳兹,“理智”,“跟我大脑那时的状态一点关系也没有”。 当我第一次在广播上听到她的许多前同志被逮捕的消息时,我也在想着法拉。有许多天,我都在收集有他们照片的剪报,把它们当鞋撑藏在壁橱里。我和比冉在沉默的、难以形容的恐惧中看了他们的审判秀。法拉马兹就在他们中间。我们就像其他许多人一样,已经学会了不再去揣测他们的命运。这个时候,连希望都是危险的。 法拉以一种几乎不带感情的超脱回忆了那些审判:“大厅里挤满了官员和在阿莫勒参加过战斗或死去的卫兵的家属。大厅的墙上挂满了反对被告的标语,被告都坐在台上,面对着大声辱骂他们、要求判处他们死刑的吵闹人群。他们不允许有律师。”法官是出了名的“绞刑法官”,因为有许多的男男女女都被他送上了绞刑架。所有的被告都被指控腐化人间,对抗真主,以及(当然了)罪大恶极的是,与大撒旦勾结。所有的被告都供认自己是共产党员,酝酿阴谋反对政权。他们说他们的行动是错误的。三个星期后,他们都被判了死刑。 马赫纳兹去蒙特利看法拉,并最终把她带回了自己家。1月24日,阿莫勒起义周年纪念,法拉和马赫纳兹去了乔治城的克莱德餐厅吃午餐。法拉想,死刑在那个时候应该要执行了。“人们在吃着东西,看着电视里的‘超级碗’,”她说,“这里处处都在兴奋狂欢。我觉得如此格格不入。与我的生命交织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和我发觉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天南地北、迥然不同。” 25日的早晨来临又过去,但并没有消息。第二天,马赫纳兹接到了伊朗打来的电话。她匆忙赶回家去告诉法拉,到家的时候,马赫纳兹已经哭了。马赫纳兹后来告诉我,最让她震惊的是法拉的反应。她问到了他们的母亲、他们的朋友有没有事——她想到了所有人,马赫纳兹说,唯独没有提法拉马兹。 最终,她意识到,姐姐的眼泪是为了她。“他们把孩子抱开了,给了我一片镇定剂。我是多么倚赖(法拉马兹)的存在啊。只有在每个夜晚,我向他讲述我经历中的每个细节时,这些日子才变得真实。但失去他,部分也意味着独自扛起抚育和供养孩子的重担,这重担不允许我有时间悲痛。” 法拉以她沉静而坚决的方式,拒绝让法拉马兹的死毁掉自己。她不会让那个政权在这一点上满意的。几个月后,她搬去伯克利,在朋友的印刷厂找了一份工作。之后她在1984年秋搬到华盛顿,找了一家托儿所和护幼中心,并继续工作。不到一年,她就找到了一份编辑的工作。 “我学到了东西,也成长了,我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新的身份,”她告诉马赫纳兹,“那段经历让我的心变硬了。但它也让我变得自立。我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不仅能够生存下去,而且能为了孩子让生活变得完整——我在自己身上搜索每一丝创造力、每一种资源和每一点力量。我为自己能够实现的东西感到骄傲。我的孩子们上着好学校,性情快乐、友善又乐观。我的事业很成功。我不为过去痛苦。我不会站在那场结束了他们生命的悲剧的角度,而会从标志着我们的目标和关系的理想主义和同志情谊出发,去回忆我参加政治斗争的那些年。” 来美国不到两年,法拉拥有了一个家、一份职业,作为没有社会污名的单亲母亲养育着两个健康快乐的孩子。她的经历使她相信,美国的神话是有某些真实性的。“我已经开始从我以前一直不了解的方面去欣赏美国了,”她说,“但我还没有感到完全如在家中般轻松自在……我保留着我的民族认同,我的孩子明确地自我认定为伊朗裔美国人,这最能让我意识到这种民族认同的存在。”她断定自己的内心已不再受伊朗的问题纠缠,她也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在这个新家关注政治生活。 “你出口鸣不平的时候就是你感到自在的时候。”当法拉向我鸣不平的时候,我喃喃地说道。说实话,她确实开始在这个国家参与政治生活了。近二十年后,她终于解开了失去爱人的心结,再次坠入爱河,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终于能够给她一个家了,一个她失去了太久的家。 17 有时我觉得,好像我跟法拉的谈话有一种生死攸关的性质——它们对我和法拉来说都是如此必不可少。它们每一次都会以惊喜结尾,引出新的问题,并把老问题置入新语境。我们在重演我们的童年——在客厅的角落或者大树的树荫下一待就是几个小时,相互交换秘密。我们的谈话确实有密谋的一面,然而我们谈的内容并无秘密可言。有一天我们在克雷默图书遇到了,两个人都有点心不在焉,我喝着苹果马提尼,她喝着第二杯茶,甚至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不聊八卦。 我告诉她,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尽管我在伊朗教《哈克贝利·费恩》既有裨益又发挥着启迪作用,尽管我的学生大多都很喜欢它,但是他们的关注点主要都在这本书压迫性的方面上,想要找到正跟他们交战的这个社会存在的弊病。在伊朗的课堂上,我花了大量的时间讨论在一个“文明”社会中生活所受到的限制,并通过与伊朗进行比较——它结构僵化、千人一面,所有事都按规矩来做,这规矩却总是别人的——而阐明了观点。在美国,我的关注点则转移到了道德上,我的学生们在课堂讨论和日志中都会绕回到这个话题。 我的一些伊斯兰教学生对于哈克对主日学校的观点觉得很不舒服,但是,有一天下课后,一个学生对我说:“哈克反对的不是宗教,而是有地位的宗教,有点像我们这里说的‘美国伊斯兰教’,在沙阿时期普遍流行的那种。”他轻易地忽略了一个复杂的事实:他自己所属的宗教现在成了有地位的宗教。奴隶主习惯了提醒怀疑者,《圣经》是支持奴隶制的;而伊斯兰主义者声称,伊斯兰教支持对妇女和少数派的压迫,并且先知终究认为,女人的证词只抵得上男人的一半——我始终认为这两者的心态鲜有什么分别。但我的学生似乎很为自己的发现开心,因而我就无心让他幻想破灭,至少那个时候不想。 如果社会的道德法令是个幌子,如果他们与更为纯净的心灵经验相违背,我们该怎么做?哈克学到的和抛开的经验远远超出了奴隶制的不道德。他和吉姆的旅行是一场教育,跟主日学校所教授的东西截然相反。哈克的每一步路,都是一场考验。 有一幕,吉姆找不到哈克了,他因为担心忧虑而发狂,而哈克则假装自己一直都在那里。发现了这个恶作剧之后,吉姆告诉哈克,当他以为失去了朋友时,他是什么感觉——“因未(为)把你弄丢了,我的心几敷(乎)碎了”[66],他说——以及重新找到他时他又是多么如释重负。吉姆接着开始斥责哈克。他说,当他看到朋友平安而欣慰感恩时,哈克却只是在想“怎样编一个荒(谎)来糊弄老吉姆。辣(那)边一堆残枝败叶是垃圾。垃圾也就是辣(那)些把脏东西往朋逾底(友的)脑袋上导(倒),叫人家蓝(难)为情的人”。哈克描述道,“然后他慢慢地站起身来,往窝棚走去,走了进去,什么也没说。可是这就够了。我只觉得自己那么卑鄙,简直想伏下身来亲他的脚,求他收回他刚才说的话。”哈克花了十五分钟时间才让自己向一个“黑鬼”“低头”,但他告诉我们他那么做了,并且“之后对此从未后悔过。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卑鄙地作弄过他。我要是早知道他会那么难过,我也决不会干那样的事”。 当哈克仔细思量帮助吉姆获取自由的后果时,真正的考验来了。在他眼中,这不是一种解放行为,而是一种罪过,他会为此受到怪罪。“不管怎么个办法,在我的良心上,这一点就是去不掉。”他说。当吉姆相信,他正离开罗和自由越来越近时——结果他错了——哈克告诉我们,“我的良心把我心里的火越挑越旺……”他决定交出吉姆,当他碰上在寻找五名逃跑奴隶的两个男人时,他也有机会这么做,但尽管非常努力地下狠心,他还是不能背叛吉姆。他讲述道:一两秒钟以后,我决定鼓起勇气说出来,可是我那男子汉气概还不够——连一只兔子的勇气都没有。我知道自己正在泄气,便干脆放弃了原来的念头,直截了当地说:“‘他是白人。’” 尽管他因为做了“错误”的事而觉得很糟,但他估计自己要是把吉姆交出去,会觉得同样糟;既然没法弄明白为什么做了对的事和做了错的事“代价”是一样的,那么他就决定不再想了,“遇事时只要怎么方便就怎么办”。 这个没有解决的两难困境反复纠缠着他,因为他似乎总是会冲动地选择“错误”的一边。当知道公爵和法国皇太子为了区区四十五美金出卖了吉姆时,哈克展开了一场最长久的跟良心的斗争。他又进行了一场“长久的思考”,梳理出种种可能,然后他告诉我们:“我越是研究这件事,我的良心就越是折磨我,我也就越是觉得自己邪恶、下流、卑劣。”他知道他本可以去主日学校,在那会有人“教导”他,“谁要是像我那样为了黑奴干这一切,是要下地狱永远受到烈火熬煎的”。他试着祈祷,但是他说不出那些话来,因为他的“心不正”。所以最终,他决定做“正确的事”,他给沃森小姐写了封信,打算交出吉姆。 一写完那封信,他就觉得“已经把罪恶洗涤得一干二净,这是我平生第一回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如今我能祈祷啦”。但是他不听话的心不愿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他立刻开始思考,一边继续着思考一边告诉我们:我见到吉姆正在我的面前,片刻不离:在白天,在深夜,有时在月夜,有时在暴风雨中。我们漂啊漂,说话啊,唱啊,笑啊。不过呢,不管你怎么说,我总是找不到任何一件事,能叫我对他硬起心肠来。并且情况恰恰相反。我看到他才值完了班便替我值班,不愿意前来叫我,好让我继续睡大觉。我看到,当我从一片浓雾中回来,当我在世仇械斗那儿,在泥塘里又见到了他,在所有这类时刻里,他是多么兴高采烈,总要叫我乖乖,总要宠我,总要为我做他能想到的一切事情,他对我始终这么好啊。最后我又想起了那一回的事:我对划拢来的人们说,我们木筏子上有害天花的,从而搭救了他,这时他是多么地感激,说我是老吉姆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正是这个时刻,我碰巧朝四下里张望,一眼看到了那张纸。 这可是个叫人左右为难的事啊。我把纸捡了起来,拿在手里。我在发抖。因为我得在两条路中选择一条,而且永远也不能反悔。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认真考虑了一分钟,并且几乎是屏住气考虑的,随后我对自个儿说:“那好吧,就让我去下地狱吧。”——并把纸给撕了。 就是在这时,哈克决定了,他就是“邪恶的”,他要始终如一地邪恶下去,而他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救出吉姆。他这么做,是要完全改变文明世界,同时也希望他的读者能自己深入地想想某些词:比如“正确”和“错误”,“邪恶”和“高尚”,“体面”和“文明”。 尽管哈克·费恩是最典型的个人主义者,但他的个人主义无法容忍贪婪。他拒绝了“主日学校”心态,同时也拒绝了将宗教作为一个奖惩体系的功利主义观点。他的道德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风险他意识到了,但他甘于去冒险,也愿意承担责任。哈克将找到一个新家和一个精神力量的新源泉,在那里,外部世界的权威被内心的坚定信念所代替,而这信念将会帮他决定如何对待吉姆。 就是这种个人主义,塑造了我对美国的想法。我曾试图与我在德黑兰的学生分享这种看法,向他们解释,道德的选择来自一个健全的心灵,来自对世界和对自我的不停质疑,而在一个看似给你更多自由的社会里,这也一样艰难——甚至更为艰难。在对集中营生活的研究中,茨维坦·托多罗夫[67]指出,即使处于最不利的环境中,当人类站在死亡的门前时,他们都仍是有选择的。他们终极的选择在于他们对生与死的态度。正是因为如此,哈克选择地狱,吉姆决定为保持忠诚而赌上自己的自由,才在本质上是忠于内在自我的选择,忠于那以自己的节奏跳动的叛逆心灵的选择。 如果在哈克的历险中有一个高潮的话,那么就是这里了。再没有别的场景如此深刻、如此完美地刻画了哈克和他的伙伴吉姆的形象。但故事并没有在这里结束,我们还会看到费尔普斯农场。一发现公爵和法国皇太子为区区四十五美元出卖了吉姆,而吉姆被关在费尔普斯农场(那儿恰好是汤姆的莎莉阿姨和她兄弟姐妹的家),哈克就决定前去救吉姆脱身。 [66]吉姆讲话有很重的口音 [67]茨维坦·托多罗夫(Tzvetan Todorov),保加利亚裔法国历史学家、哲学家、评论家。 18 “你在教哈克·费恩,”法拉说,“自你在德黑兰的第一节课起,你就一直在教他。” “我现在对那时候教的不满意了。”我说。 我们正在她的客厅里。她觉得有些不舒服,因而在沙发上躺着,一只手扶在额上遮住了眉毛。她叫我靠近些,这样她就能将我看得更清楚。落地窗像给她心爱的花园景色装了相框。在谈论起哈克前,她让我从一棵矮树上摘了一个小柠檬放在大碗里。她想让我闻闻它的香气。她告诉我,她最感到遗憾的,就是没有在花园里多花些工夫。 就是在那时,她第一次跟我说她希望养一只小狗。她说,她觉得小狗可以激励她,让她能更好地承受疼痛。她丈夫反对,她的姐姐和哥哥也担心照顾一条狗对她来说可能负担太重。她的笑容憔悴,让人想起她那预示着某种巧妙诡计的微笑,她跟我讲了她说服哈比卜让她养狗的计划,让她的两个孩子也加入进来,跟他们串通好,这样哈比卜就不得不面对小狗的存在啦。她花了好几个月挑小狗、给小狗想名字。 我跟法拉说,我暂时不想教了。我觉得自己需要停一段时间,来把事情想清楚。 “你说的又不是结婚,”她说,“而且你也不是二十岁小姑娘了,手上还有大把时间。即便你有,你也绝不会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我觉得我们都太习惯于用平常的方法教这些书了,”我说,“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想开一门叫作‘创新阅读’的新课。我的学生们需要的不是另一场关于《哈克贝利·费恩》的说教。我不想直接把那些我们都知道必须问的问题提出来:奴隶制、幽默,甚至美国风格。这些问题不应该被提出来——它们应该系统地从我们与文本的互动中浮现出来。”我提醒法拉,吐温曾说,教育“主要存在于我们舍弃的那些东西中”,并告诉她我想再多做一点舍弃。毕竟,哈克自己就逃离了文化教导那令人窒息的世界。他逃离了道格拉斯寡妇的文明培养计划,启程去打造他自己的教育。 “也许我应该要求我的学生,在写《哈克贝利·费恩》之前,写一写他们与自然最贴近、最愉悦的接触,表达他们在触碰、聆听、观察、品味,当然还有感受时,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让他们去认识周围的世界,因为这就是我一直怀念的:在我生命各个阶段的感官愉悦,不管我身处何地,我都能从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音乐或一个故事中将它唤出来。” “随它去,阿扎尔,”法拉温和地说,“你我在看不到产生美的现实时,也能欣赏这种美。那就是我们年轻的时候,而这就是他们年轻的时候。就随他们去吧。” “我做演讲的时候,”我说,“来听的人都比我的学生对我坦诚,部分是因为在读者和作者之间有一种信任的关系,有某种亲昵。当然,他们不是在跟老师谈话,而是跟一个陌生人谈话,尽管会有某种奇怪的瞬时的亲近感,但说完话她(我)就会离开,而且此后十有八九也见不到了。这两种因素结合起来——亲昵与陌生,可以创造极度真诚的瞬间。我觉得自己对他们也可以像他们对我一样坦诚。教学是件好笑的事:你想从那些真实而深奥的事物中拿出冰山一隅来分享,但学生们往往只想知道他们下次的作业是什么,他们为了应付考试要学些什么。我倒希望我能说动他们,让他们稍微不那么老实一点。” “你可能一时这样觉得,”法拉说,“但你不可能长期不教书。那是流在你血里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她又想谈她的花园了。 告别之前,我说:“顺便提一句,我又在考虑一个新的副标题了。我们谈了那么多‘纹明’和诸如此类的东西,你觉得‘在美国忘却《哈克贝利·费恩》’怎么样?” “更不好,”法拉说,“别忘了你自己的忠告:要具体才好。别为副标题费心了,好好写你那该死的书吧。”她变得越来越像我真正的编辑了。 19 2009年6月,我正式受召唤去扮演我美利坚合众国公民的角色:我受传唤履行我的陪审员义务。两个多星期以来,我每天早上都会乘地铁去司法广场,进入哥伦比亚特区最高法院,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跟另外十一位陪审员一起在法庭中度过,我们在参与审理一个名叫文森特的年轻人的案件,他是非裔美国人,大家都叫他V,被指控谋杀了另一个非裔美国人,死者刚三十岁,但还是比被告年长十岁。我会尽量把我的问题、疑虑和“裁定”——这一直在反复变化——统统在法庭发给我的笔记本上写下来,尽管每次休会后这些笔记都会被拿走,对此我不无懊恼。这本笔记本是我仅有的能把自己印象写下来的东西,不去做这件事情的话我会很不习惯。 我后来迫不及待地告诉法拉,一个跟我们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华盛顿那时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成形,我知道它的存在,我丈夫——他在阿纳科斯蒂亚东北部工作——曾说起过,但我从没有像这两周一样感受过它的存在。这场经历会永远地改变我对这个城市的看法,让我在某种程度上,比以前更忠实于它,更像它的公民。这个案件发生在H大街和第十九大街的街角,那里有一群年轻人,主要都是非裔美国男性,他们喝着灰雁伏特加,不时就会打架斗殴。但这也牵涉到其他许多问题。它涉及枪支持有和不平等,它涉及工作和梦想,以及这两样你都不具备时会发生什么。 我开始履行陪审员义务不久,伊朗就爆发了一场起义,反对马哈茂德·艾哈迈迪-内贾德通过非法操纵赢得总统竞选,这是我回到美国后第一次将注意力放到伊朗人民和伊朗当局那里。法拉非常激动,加入了进来,尽管她身体仍然很虚弱。长久以来第一次,我们的谈话转向了伊朗的政治和形势。几乎每一天,她都要打电话给她在德黑兰的表亲打听消息,我们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一起,听新闻,读新闻,讨论伊朗的新闻。我觉得我正在参与两种正义:一种是在我的新国家的法庭上,而另一种,我出生国的街道上的人们正在让它生效。这两者的结果都不可预知,但是毫无疑问,我们作为关注公共事务的公民都有必要参与其中。 奥巴马对支持起义犹豫不决,这让我们很失望。他赢得选举不过数月,许多人都认为,这不仅对美国人,对整个世界都会是一个转折点。我记得在就职典礼时,一位朋友给我寄了一张刊登在某份波斯语报纸上的贝拉克·奥巴马的照片,标题是:“我们为什么没有像这样的人?”这份报纸很快被停刊,而现在,时间过去不到一年,抗议着总统选举的伊朗人却在重复说着:“奥巴马,奥巴马,你是帮他们,还是帮我们?”不管奥巴马内心深处的真正感受可能是什么,这个问题他都永远不会明确回答。 法拉干劲满满地参加了美国大选活动。奥巴马尤其让她激动,她使我确信,尽管我不能投票,我也应该为了向他致敬而参与到募集资金的活动中来。她让我立刻把其中一场活动的细节讲给她听,那个集会是由乔纳森·萨弗兰·福尔[68]组织的,参加的有托妮·莫里森、萨曼莎·鲍尔[69]、托尼·库什纳[70]和裘帕·拉希莉[71]。而且我还义不容辞地讲述了萨曼莎·鲍尔的故事:奥巴马打电话称赞了她写种族灭绝的书,并为她提供了一个他政府机关中的职位。“这将是一个新的时代。”法拉兴奋地喃喃说道。一如以往,我对政治和政客远比她更抱有一种怀疑态度,因而当奥巴马和起义都未能发展成我们所希望的样子时,我也没有那么大惊小怪。不过我知道,在伊朗,至少不会永远是政府说了算。 我想法拉始终没能从起义的失败中缓过来,尽管美国不冷不热的支持令她很失望,但她还是对奥巴马满怀希望。此后不久,她身上的癌就像野火般迅速扩散,仿佛她已斗志尽失。我还没有将她的电话和邮件地址从我的电脑里删除,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要访问一下她的推特,反反复复地看她最后的那条消息:“身在华盛顿的伊朗人支持我们在国内的勇敢国人和男女同胞们为我们所有的权利而战。我们的心与精神都与你们同在。” [68]乔纳森·萨弗兰·福尔(Jonathan Safran Foer),美国畅销书作家,代表作为《了了》。 [69]萨曼莎·鲍尔(Samantha Power),美国作家,2003年凭《地狱的问题》获得普利策奖非小说类纪实文学奖。 [70]托尼·库什纳(Tony Kushner),美国编剧,曾凭《慕尼黑》和《林肯》两次获得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提名。 [71]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2000年凭借短篇小说集《疾病解说者》获得普利策小说奖,成为普利策小说奖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33岁)。 20 “不管文学界怎么想,好故事一贯都有好结局。”杰西卡·弗莱彻如是说,她是电视剧《女作家与谋杀案》中虚构的慧黠聪颖的凶杀悬疑类作家和业余侦探,她破案从无败绩。对于这个特别的好故事,她的判断是对的。只不过好结局往往不是我们期望的那样。我不像包括海明威在内的许多读者一样,认为《哈克贝利·费恩》的最后十章是画蛇添足,我相信费尔普斯农场之旅对于全书的主题极为关键:正如吐温可能会说的那样,它是“健全心灵”对“残缺良心”的胜利。 从哈克步入费尔普斯农场那一刻起,所有的流浪、世界万象、大河危险的魔力都消失了,我们发现自己又一次置身于开头的那种压抑气氛之中。费尔普斯农场让哈克再次进入真实世界,这个世界努力让哈克与他们成为一伙,去重新抓捕吉姆。 哈克对农场的描述渗透着一种忧郁和厌烦。他到那里的时候,四下里“静悄悄的,就像星期天”。他的情绪和声调,甚至他的话语——“寂寞”“死”,以及“鬼魂”——都与他对寡妇家房子的描述相呼应。一个自然段过后,这种感觉又加强了,他告诉我们,他“隐约听到纺纱车转动的声音,像在呜呜地哭泣,一会儿高,一会儿低;那时我确信,我但愿自己死了的好——因为这是普天之下最孤寂不过的声音了”。 费尔普斯农场是现实与幻想都受到考验的地方。当汤姆到来,并假扮成哈克的弟弟锡德时——因为哈克被莎莉阿姨错当成了汤姆——这就更加明显了。当查明吉姆已经被卖给这农场的主人时,汤姆精心设计了一个计划救他,他无视哈克一次次的反对,从他读过的各种探险小说中获取灵感。结果,他以最残酷的方式对待吉姆,又以恶作剧吓唬农场里的人们。当汤姆的计划出了岔子,他又受了伤时,吉姆做出了极大的个人牺牲,决定留下来帮助他。到了此时,他所说的那些暴力言辞不再是游戏,读者才意识到汤姆轻狂任性地想要将自己的幻想加诸他人所造成的后果。 之后我们才得知,汤姆已经知道沃森小姐已还吉姆自由了。一个如沃森小姐这样的宗教信仰极其虔诚的人,在准备去见造物主时,会将吉姆释放,是可以想象的,也许是出于一瞬间突然的慈悲,也许是为了在天堂有更多筹码。但是她的宽待并不是很有价值。这正如俗话说的,太少也太晚了。对于支撑着整个奴隶制体制的更深层的偏见,它抹不去分毫。吐温知道得太清楚了,奴隶制可以废除,黑人的权利却仍会受到剥夺。只要这种纵容奴隶制、为证明奴隶制正当性提供理由的态度仍然存在,就仍然会有私刑、隔离和三K党[72]。我们自己更晚近的经验也已经表明了,同样的态度,经过乔装改扮,还会重现:正如法西斯主义或伊斯兰主义——或爱国主义,当它被用作棍棒的时候。 在这本书中,汤姆是唯一一个对哈克稍微有点支配作用的白人角色。他读书,用大词儿,他知道所有的规则。他既不是宗教狂热分子,也似乎没有真的讨厌奴隶制的什么地方。在某种意义上,他比彻底的种族主义者还危险。他是最终极的罪人,一个不敢承担后果的危险的空想者。在最后的这几章中,哈克和汤姆的区别变得清晰起来:让哈克与众不同的不只是他对吉姆的尊重,还有他本能的对残忍的拒斥。然而这不代表他丝毫未受权威,尤其是汤姆的权威的影响——说恐吓或许更好。哈克觉得自己在学识上不及汤姆。他的勇气源自内心,而他在响应一种他不知如何定义的内心的权威。 汤姆是唯一一个知道吉姆是自由人,知道沃森小姐临终前给了他自由的,然而,他为了取乐,打算耍花招来增加吉姆的苦难。哈克恰恰相反。他受不了看着别人受苦,即使对方是杀人犯或者江湖骗子。所有暴力的基础都是盲目,都是反思与同理心的缺失。沃森小姐、老爸和汤姆给这个主题提供了各种变体,而我只能说,这主题不只是《哈克贝利·费恩》的主旨,而且从一开始就是这部小说的一个构成因素。 哈克始终想知道,为何有着体面教养的汤姆会做出一桩如此“邪恶”的事——放跑一个奴隶。当他知道吉姆已经是个自由人时,他才发现,汤姆其实的确是按他的“教养”行事的。然而在结尾,汤姆虽然遭了那么多罪,却似乎也是最幸福的人物。自己的经历或他人的经历,都没有让他吸取什么教训。他依旧自行其是,他告诉哈克,同样的事他还有可能再干一次,不过下次会设计得更巧妙。在我们告别他之前,哈克告诉我们:“汤姆身体快完全康复了,还把子弹用链子拴好,系在脖子上,当作表用,还时不时拿在手里,看看是什么时辰。” 与汤姆不可原谅的残忍相似的,还有吉姆和他令人难忘的宽容大度。虽然我们一直将吉姆看作他的白人主人和汤姆的异想天开的俘虏,但随着故事发展,我们发现他拒绝按他们的做法行事,拒绝对他人视若无睹或只为自己的利益而做事。汤姆受伤时,哈克留下他们两个去找医生了,吉姆本有机会就此逃跑,获得自由。但他留在了汤姆身边,冒着失去自己生命的极大危险,帮助医生救治汤姆。这就是希望之所在:它不在于吉姆美好的未来——他的下一步,就像这小说中的所有其他事物一样,并未交代——而在于他对恶意报复的拒绝,由此他从他的压迫者那里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自由,如幸福一样,需要去追求。这种斗争没有尽头,因而这个故事也没有尽头。小说同人生一样,最重要的不是开头或结尾,而是从一处通向另一处的路途。 最后,哈克还是没有完全摆脱他的种族主义的良心,他的未来也没有必然地比他在开始历险时更光明。但不管未来可能发生什么,哈克和吉姆已经与彼此紧紧相连,没有人能够抹除这种感情。 [72]三K党(Ku Klux Klan),美国奉行白人至上主义运动和基督教恐怖主义的民间仇恨团体,也是美国种族主义的代表性组织。 21 那个早上,我踱步到阳台待了几分钟。空气清爽新鲜,太阳盘亘于水上,船只静静地朝上游驶去,一个慢跑的人从画面中穿过,她的身体保持着一种坚决的姿势,似乎在猛地冲过隐形的障碍物,就像一个游泳者在水中凫推前进。我听到汽车、摩托车和飞机的声音……这就是生活,我想融入进去。我想成为这整体的一部分。很快我就要穿上衣服去鲍德书店见法拉,她后来有段时间一直觉得身体不错。她说,在下一轮开始之前,我们应该利用这段时间。下一轮! 听见她熟悉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说着“怎么样?”时,我正在焦躁地翻阅《华盛顿邮报》。她如平常一样晚到了,脸上挂着微笑。她看起来不错,头发很短,唇膏颜色鲜亮。她曾经在我们面前转过身炫耀着她的身材说:“看看我变得多瘦,跟模特一样瘦!” 她一坐下就说:“告诉我,阿扎!”几乎每次见到她,她都会说:“告诉我呀,阿扎,告诉我!”她想了解我上的课、我的演讲、我的旅行。她不止一次地告诉我,她自己对公共生活已经没有什么野心了,她通过马赫纳兹和我间接地参与公共生活。法拉是我所知的最积极的人之一。她拥有那种你可能会称之为对生活的惊人渴望的东西。癌症推动着她去跟她爱的人一起旅行——跟内达去北加州,跟哈比卜去巴黎和西班牙,跟马赫纳兹、哈米德和其他家人去圣迈克尔斯(St.Michaels)。在她亲密圈子中的所有人都会跟她倾吐自己的故事,她精神头十足地参与到我们的个人故事中,以至有时我们都忘了她才是那个面对着真正的坎儿、跟真正的魔鬼做着斗争的人。 我告诉她我早上的体验,并告诉她,为了在一个城市中感到自在,我需要同自然建立一些联系来作为连接点,需要一些能够随身携带的心理意象。在德黑兰,这曾是厄尔布尔士山脉,而现在,我感到我跟华盛顿的关系终于步入了一个新阶段:波多马克河!现在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来到阳台上,向这条河致敬。 “哈克的影响。”她说这话时眼中闪着光。 “不,”我说,“他的河流与我的迥然不同,而且他不是生活在河边,而是生活在河上。我是远更享受家庭生活的人。” “噢,这我倒不知道。现在告诉我吧,”她又这样说,“把跟这有关的都告诉我。” 这就是那最后一年的光景。每次我做了一场演讲、参加了一个活动或者出去旅行了一趟,我都得详详细细地讲给她听。对马赫纳兹也是一样:她对她姐姐活动里的最微末的细节也感到好奇,而且她会插嘴谈她的看法,好像她自己也在场一样。“你们过着公共的生活,而这样的生活很刺激。我过不了那样的生活,所以这就是我体验它的方式。”她说。本来倘若她选择如此,她随时都可以过这样的生活,而现在这已不再重要了。 我是如此怀念那些少女般的热情和笑声,它们伴随着我们关于人权、公民义务和文学——通常都是文学——的严肃讨论。法拉参与了马赫纳兹所有的会议,并且加入了她的研习会,有时她自己还是发言者。“你能想象吗,”她曾经说,“我姐姐的组织在吉尔吉斯斯坦有个分支,天呐!”会议之后,我们会花上好几个小时仔细分析会议,讨论我们最喜欢的与会者:传奇的民权领袖玛丽安·赖特·埃德尔曼(Marianne Wright Edelman)、玛丽·罗宾逊(Mary Robinson)、罗丝·斯蒂伦(Rose Styron)、格雷丝·佩里(Grace Paley)。“多么大的一笔财富!”法拉会满足地长舒一口气这样说。 一开始有点不情愿,后来我非常热切地跟她讲我自己的“历险”——这是她的叫法。我会跟她讲述旅行的一点一滴,以及在世界各地与作家们见面的种种细节。这一次,她想听我讲我的第一次曼图亚图书节之旅,就是在那里,我一直以来欣赏的女作家缪丽尔·斯帕克[73]跟我成了朋友。她邀请我去她住的酒店,而她全程在说的一句口头禅是“可怜的多丽丝”。多丽丝指的是多丽丝·莱辛,可能是在苏黎世,也可能是洛桑,她的航班不知为什么取消了,一辆没有厕所的大巴送她去了意大利,所有的行李都丢了。缪丽尔则一直很有兴致地说:“啊,我为多丽丝觉得特别遗憾,要是我能把我的宽松长裤借给她就好了,但我们不是一个号。”从酒店的楼梯下来时,我们见到了她,她就像个病人,像个苦行的拾荒女人,身着一件棕色羊毛开衫,带了一个棕色纸袋——里面肯定装了她所有的随身物品,拿着一支牙刷、一管牙膏和几样别的生活必需品,看起来那么有气质,那么耐心,全然没有怒气或怨愤……好吧,缪丽尔就爱这个;她似乎很享受这每时每刻,她还处在这样的年纪。 另一次,我跟法拉讲了与萨曼·鲁西迪[74]交谈的经过——在臭名昭著的死刑令被颁布之前,他曾是在伊朗风靡一时的作家。在一场笔会的晚宴(PEN Gala)中,他来到我的桌前,和蔼地称赞了我的书,而我热诚地告诉他,我是多么佩服他的勇气;我笨嘴拙舌地说了一些很绕的话,让他以为我说的是“你应该去死”。(我原来想要说的是,在伊朗,那些被当局盯上的人尤其受崇敬,因而政权对他颁布死刑令实际上是对他授予了伊朗的最高荣誉。)在海伊文学节,作家丽莎·艾比娜妮西(Lisa Appignanesi)大笑着问我,我是不是真的跟萨曼说他应该去死,并且在我再次见到鲁西迪之前,其他人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于是再见到他时,我向他发誓,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他友善又狡黠地揽着我的肩说:“没错你说了,没错你说了,但没关系……” 法拉总是会大笑。“你玩得开心吗?”她会近乎忧虑地这么问我,语气就和她对我说她担心我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时一样。我其实并没有很开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应该开心。“我的天呐,女人!”她会说,“找点开心的事吧!这没关系,甚至可以说是你应得的。”直到很久之后,她离开人世时,我才意识到,跟她讲述这些故事是如何成了一种记忆方式,甚至一种享受那些事件的方式,我参与时太过心事重重、太过忸怩腼腆,而这种讲述让我可以放开一些,单纯地享受乐趣,就像法拉一贯建议我的那样。 她离世前一天晚上,我和比冉受邀到克里斯托弗·希钦斯[75]家里吃晚餐,一同受到邀请的还有伊恩·麦克尤恩[76]和他的妻子。我决定第二天早上再打电话给法拉,我以为她会想听这晚餐的种种细节,指点我哪些是应该说的,哪些不应该说。麦克尤恩是我们热衷讨论的作家之一,他清晰又恰到好处的抒情反映了他将那么多的内容压缩进一幅画面或一个场景的能力,同时他中允的同情又让他的故事不流于简单的感伤。但是,那天晚上我们主要讨论的自然还是当下的议题,而非麦克尤恩的新小说或者希钦斯的回忆录。我从未找到一个与我心爱的作家谈论写作的好方式;我想,要彼此坦诚地谈论这样的话题,双方的关系必定要非常亲密吧。我想第二天早上打电话给她,我以为,可以一五一十地都讲给她听。但第二天早上我们没有通电话。法拉天未亮就走了。 [73]缪丽尔·斯帕克(Muriel Spark),英国著名女作家,著有《布罗迪小姐的青春》等。 [74]萨曼·鲁西迪(Salman Rushdie),印度小说家,作品有《午夜之子》《羞耻》等;其小说《撒旦诗篇》(The Satanic Verses)引得伊斯兰前宗教领袖霍梅尼颁布了对他的死刑令。 [75]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专栏作者、记者、评论员、随笔作家,作品有《人之将死》《致一位“愤青”的信》等。 [76]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英国作家,作品有《床笫之间》《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等。 22 倘若要我在法拉和哈克之间找一份联系,那它不会只是法拉的女儿内达所说的:流浪的人生,这并非全是她自己的选择。还有一些更深层的东西。她拥有一种回避公众认可的勇气,一种不去适应头条标题的勇气。不像其他的流亡者,法拉没有贩卖自己的不幸或者对自己的适应力大吹大擂。事实上,关于她的经历,她即使提过,次数也很少。你会发现,她的秉性是那种最优秀的小说中会展现的,这些小说通常赞美“平凡”人,他们为保持自己的个人气节、捍卫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利而英勇斗争,但除了这些别无他求。在此种意义上,她就和多萝茜、哈克,以及美国小说中所有其他“渺小而温顺”的主人公一样。 《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我们讨论了那么多次,但直到她离去之后我才真正懂得了她痴迷的原因。我一直关注的是最明显的方面——没有家的状态。但我是自己选择离开家的,而她不是。在我们的讨论中,她自始至终都痴迷于哈克的旅途这个概念,但她对自己人生的主要关注点是什么呢?她谈论最多的是什么?她对公共生活没有野心,而是满足于平平凡凡地过一生。 法拉想要有时间打理花园,她想要一条狗,她想旅行,想跟最爱的人在一起。她想让奥巴马赢得选举,她想让伊朗人民得到一个好好选择自己领袖的机会。对她来说,拥有一份好的生活和让她的同胞拥有一份好的生活,是没有差别的。这种曾被称作“心系社会”的品质,法拉对它视若珍宝,而那么多的美国人却似乎将它遗忘了。这就是托克维尔让我们警惕的:一个所有美国人都过得足够富足舒适,而从公共生活的领域中退出,满足于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的时代。这不是哈克·费恩所构想的美国,也不是法拉所构想的美国。 以我在伊朗和美国的经验来看,一些最优秀的人都是不引人注意的,他们做着英雄做的事却不自知,也并未获得公开的奖励与认可。法拉并不想做流浪者,也不想无家可归,但是她也不愿意为了拥有一个家而对某些原则做让步或妥协。这是一种存在主义的行为。马赫纳兹是对的:她从没将自己的角色定位成悲剧女主角,尽管她比许多人都远更有理由这样做。事实上,那些所谓的活动家和学者时常对她表示不屑,他们认为她不过是马赫纳兹的妹妹而已。 与拥有意识形态倾向的批评家们所声称的相反,《哈克贝利·费恩》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对奴隶制的立场——尽管吐温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表达得非常明白——而且在于它将奴隶制的责任转移到了我们身上,正是我们这些平凡人才可能会不知不觉地参与其中,实施不可名状的罪恶。善良的人,平凡的人,一贯不会抗议社会所容许的事。正如西班牙小说家安东尼奥·穆尼奥斯·莫利纳(Antonio Mu?oz Molina)曾说的:“如果盖世太保的成员可以有一副普通人的面孔,那么所有拥有普通面孔的人都可能是盖世太保。”而吐温认为,这种罪恶倾向的解药,你无法在超级英雄——不顾一切寻求正义的超人和女超人——身上找,要在平凡人身上找,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受忽略,但美国小说则常常赞美他们这样的人。最终,汤姆会得享荣耀而哈克会继续向前。平凡的人,渺小而温顺的人,在文学中才会得到嘉奖,他们的道德勇气在这里受到无声的赞美,并永世流传下去。 “你为什么老是这样冷不防地跟我讲这些奇奇怪怪的副标题?”法拉有一次不耐烦地问我,“‘万事俱备的傻子’……” “失败者,”我说,“‘万事俱备的失败者’,不是傻子。” “随便啦,”她说,“它也没法用。亨利·詹姆斯也许能用上,适合他那种沉重又令人费解的风格;我知道你喜欢这样的表达,但是这不能用作副标题。而且它跟哈克·费恩有什么关系呢?” 我说,詹姆斯和吐温这两个截然不同又相互没有好感的作家成了美国现实主义的两个不同流派的创始者,他们都为成功的失败者这个概念奠定了普遍基础,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坚信,这才是哈克和他的后辈最重要的一点。混血儿始终是边缘的,在现实或小说中都从未成功过,然后吐温出现了,他将失败变为成功,带给我们两个属于社会最底层的主人公(哈克和吉姆),并告诉我们,他们没有妥帖地顺应社会、遵循社会规则、成为传统意义上的成功者,而这种失败是他们最大的成就。小说的最后,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属于故事的反派,那个将自己的空想强加于他人的人:汤姆·索亚。但精神的胜利属于哈克,而且这种精神上胜利的概念对后来的美国小说,一直到现在,对玛丽莲·罗宾逊[77]、戴夫·艾格斯[78]或莫娜·辛普森[79]的写作,都非常关键。 我们平凡的主人公们必须要在心灵与良心之间,在他人告诉他们应该做的事和他们自己觉得对的事之间做出选择。对我来说,这就是美国个人主义发挥至淋漓尽致的状态,它不是《萨拉·佩林的阿拉斯加》[80]里宣扬的那种假模假式的冒险主义,而是一种平和谦卑的精神力量。哈克带来了一种个人主义的新概念,它比那种独行牛仔进城来除掉恶人,然后微斜地骑在马上继续向别处出发要远为复杂。哈克和他的后辈对抗的不仅是盲从因袭的观念,还有安·兰德[81]式的超人概念,这样的人物会起来对付那些无关紧要的世俗群氓,也会随意地运用他自私自利的正义理念。是哈克塑造了我们的道德准则,孤独但不孤单的哈克·费恩渴望独立,但是明白要想真正独立,他必须时时跟他人保持着联系,也明白这种相互交流——既有他抗拒的,也有他热爱的——会塑造他的性格。《哈克贝利·费恩》是对我们如今所生活的这种社会的严厉批判,不只是因为种族主义仍然存在,或因为我们消极被动地默许了它,而且是因为我们将现实变成了娱乐,接受了沃森小姐那肤浅的愤慨中含有的麻木而道貌岸然的崇高。 在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和埃里森的书中,以及许许多多的流行文化中,你都可以看到哈克的后辈,在如《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这样的电影中,我们的主角站出来对抗国会中所有的人,而那个姑娘告诉他,只有像他这样的疯狂角色才是真正的英雄。你也可以在达希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或萨拉·派瑞斯基的主人公和他们的晚辈中,比如《火线》中的奥马尔·利特,看到哈克的后辈。 我把钱德勒和美国小说最伟大的天才们相提并论让法拉觉得不可置信。我永远无法说服她读这位作家。她像我许多的知识分子朋友一样,特别怕探案故事。犹记得有一次,我严重怀疑我和一位朋友的友谊,因为他讨厌《漫长的告别》,如他所说,原因是“这不够现实”。不现实?钱德勒为现实主义写出了最好的辩护宣言,可以说是对传统悬疑小说的一份控诉书。他步武吐温,对悬疑故事——“简单的谋杀艺术”——做了吐温在斥责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傻气又伤感的故事时对小说做的贡献。 钱德勒的侦探马洛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他住在简陋的出租屋和积满灰尘的办公室里,他雄心勃勃地要实现自己唯一的志向:追寻正义。他对受害者和罪犯的态度都是复杂的,而且如哈克一样,他对“体面”社会抱有真正的轻蔑。他人都把他看作一个“穿胶鞋的”[82],他自己也默然接受,但最终破案的总是他,尽管他的成功通常都苦乐参半。在《漫长的告别》中,他接下这个工作是因为他对受害者的落魄境遇感同身受,但有时这种情感也会蒙蔽他,结果受害者竟是跟罪犯有所串通的。钱德勒的缺陷就在于,他把马洛塑造得太完美了。他的品性太周正,几乎没有丝毫犹豫踌躇。在马洛的世界里,你不会跟姑娘在一起,你会放弃她——因为她比你富有太多或者因为你最终发现她是个叛国者,而虽然你爱着她,但是你还是会报警。一次又一次,美国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总是没有美好结局。美国小说非常注重精神和道义,为了责任、为了道义、为了荣誉,你必须捐弃爱情和幸福。 吐温用一篇写得很可怕又彻底颠倒过来的故事——《案中案》,讽刺了不朽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嘲弄“那个有着廉价又无用的奇巧心思的自大、感伤的‘杰出之人’”。钱德勒的观点则更为大度,不过他认为小说跟生活一样,都不会有干脆利落的解决方案。他的人物都更阴暗,对社会与传统的态度也更矛盾纠结。 犯罪不仅仅关涉罪恶,赫尔克里·波洛和马普尔小姐[83]一贯喜欢这样提醒我们。它牵扯到性格和动机,也关乎贪婪和愚蠢。美国的侦探故事并没有英国的奢华,后者有华美迷人的背景,有豪华的古宅,还有形成于几个世纪的礼仪与仪式的各种层次。美国的侦探故事更严酷直接,它充满怒气且错综复杂。 美国是一个建立于崇高理想的国家:每个人都应该自由地追求幸福,无论这幸福是什么。但幸福和自由并不总能兼得,因为小说的理念——除了你听过的“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那一套——都是建立在个人的品质这一概念上的,而这就带来了选择。如果你是亨利·詹姆斯式的或者伊迪丝·华顿式的主人公,那你的命运就是被封死的——且基本上主要是你亲手所为。我们,读者,就会看着你基于错误的预设或基于对何者为根本的薄弱理解,做出一系列错误的抉择。即便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有时也会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将自己桎梏于地狱般的生活。这同样是美国现实主义。在哈米特和钱德勒的笔下,侦探主人公都算不上快乐的人——他破案的成功并不让他感到自豪或对自己感到满意,在那些雇他的人眼中他甚至也不是一个成功者。事实上,那些自负而迷失自我的客户一定会拿他简陋的办公室、破旧的西装羞辱他,但是,结尾时的笑话当然是他们自己:并非吹捧,他才是那个揭露了他们道德和精神之残缺低劣的人。无论他们的房子多么富丽堂皇,他们都缺少一种内在的重心,一种道德的内核。 马洛自己就是一个“万事俱备的失败者”,这个美国比喻是亨利·詹姆斯创造的,用来描述那些为了听从他们“健全心灵”的指示,断然放弃世俗名望、财富和权力的人,其实对他们来说,“健全的心灵”抵得上所有成就。在马洛身上,哈克作为一个怀疑主义的社会批评者又出现了,他可能时不时地就会爱上一个社会上层的女子,但对社会精英则鲜少抱有尊敬。 我一生都在读侦探小说;正如俗话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女,我父亲也是侦探小说迷,我们两人会交换悬疑小说,但唯有革命之后我才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就如种种我觉得理所应当的东西一样,它们在那时突然也成了禁果。在伊朗,悬疑故事很受欢迎,但是学界和政界的精英都看不起它们,可能就像人们在几个世纪前看《一千零一夜》的眼光一样。[法尔扎内·塔赫里(Farzaneh Taheri)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译者,翻译过纳博科夫和理查德·赖特,她曾写过一篇文章解释她为何翻译侦探小说。]关于我们的新领袖为何会对马洛这样勇敢坚毅的警察那么看不惯,我有一种推测。独裁政权怎么可能会容许这样一个角色出现——一个站在高处见证警察的蠢笨和(在美国侦探小说中的)贪腐的人?这就像在一个法律和秩序是大部分犯罪活动源头的国家播放《法律与秩序》这种剧一样,让人难以想象。 吐温警惕着传统道德,而这种怀疑主义延伸到了他对于做美国人所包含之意义的理解当中。他的回忆录集合了他多年以来的深入思考,刘易斯·哈帕姆(Lewis Lapham)2011年在《哈珀斯》上以一篇精彩的文章描述过这些思想的由来,在这回忆录里,吐温将自己从政治和政治家身边疏离开来,绘制出他自己的爱国主义理念:要我说,任何党派都不该有权命令我该如何投票。如果党派忠诚也是一种爱国主义的形式,那么我就不是爱国者,而我本来也不觉得我是一个爱国者,因为多数时候,一般的美国人认为是爱国事业的东西,在我看来都不是;如果在美国人和君主主义者之间稍有些珍贵的区别,那它必定在于美国人可以自行决定何者为爱国而何者不是,但国王可以为君主主义者规定他的爱国主义——这决定就是最终决定,且受害者必须接受;它也在于,我相信我是六千万人中——国会和政府都支持着这六千万人——唯一一个有幸为我自己构筑爱国主义的。 他们说:“假设国家正准备打仗——那你要站在哪边?面对着国家,你是否也要大胆声称自己有权在这件事上我行我素?” “没错,”我说,“这就是我的立场。倘若我觉得这是一场非正义战争,我会这么说。倘若国家要我在这场战争中肩扛步枪,在国旗下行军,我会拒绝。一旦我的个人判断认为这个国家是错的,我就不会自愿在这个国家的旗帜下行军,或在任何国家的旗帜下行军。倘若国家命令我扛步枪,我最终虽身不由己,但绝不会出自自愿。若出自自愿,这行为就是背叛我自己,最终也是背叛我的国家。倘若我拒绝自愿服役,大家会叫我叛徒,我对这一清二楚——但这并不会把我变成叛徒。我仍是一个爱国者,而且在我看来,我是整个国家唯一的爱国者。” 就像世界文学的其他经典一样,《哈克贝利·费恩》是一种挑衅。那些憎恶它的人因为它的异端邪说而不安,而那些热爱它的人也不能幸免,他们时时受到那永恒的写实景象的刺痛,这本书毫不留情但也满含同情地反映了这些景象。海明威和其他所有在这本名叫《哈克贝利·费恩》的书中找到了先人的美国作家都是对的——他们没有夸大其词。《哈克贝利·费恩》中的人物会一个接一个地,在美国小说的疆土上栖居,重新定义家和无家可归。在随之而来的几十年里,吉姆会奔去一片属于他的领地,并开始讲述他自己的故事:他会重新要回身份、信仰和信心,发现自己的愤怒与痛苦。道格拉斯寡妇和那令人窒息的城镇中的居民,甚至汤姆·索亚——都会以不同的面貌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哈克和吉姆乘着筏子路过的那些小镇会获得新身份,哈克会回归,而孤独个体的主题、他抵抗着“监督的良心”的健全心灵,会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样貌被反复阐释。 还剩下一个人物:读者。当马克·吐温写下《哈克贝利·费恩》时,人们还有可奔赴而去的现实疆土,但是在21世纪的美国,这样未知的领域既可以说是纯属虚构,也可以说是空想。逃离的唯一办法就是透过新鲜的眼睛,用我们的想象、我们的心和思想,去看“纹明”的世界,而留给我们的真正问题是:我们会冒险闯出新领地,拥抱未知思想所包含的危险吗? [77]玛丽莲·罗宾逊(Marilynne Robinson),美国作家、散文家。 [78]戴夫·艾格斯(Dave Eggers),美国作家、出版人,作品有《野兽国》和《怪才的荒诞与忧伤》等。 [79]莫娜·辛普森(Mona Simpson),美国作家,最著名的作品为《芳心天涯》,后被改编为由娜塔莉·波特曼主演的同名电影。 [80]《萨拉·佩林的阿拉斯加》(Sarah Palin’s Alaska),前阿拉斯加州州长萨拉·佩林主持的真人秀节目,佩林声称,这档节目是为了“将阿拉斯加的奇景和雄伟展现给全美国”。 [81]安·兰德(Ayn Rand),俄裔美国哲学家、小说家,著有《源泉》和《阿特拉斯耸耸肩》等畅销小说。 [82]原文为“gumshoe”,是对警察的俗称。 [83]赫尔克里·波洛和马普尔小姐,均为英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侦探。 第二部分 巴比特 “自然是与神比肩,美国 我爱你,朝圣者的土地,如此种种,啊说吧,在黎明之初,你能否看到我的国家,数个世纪来了又去它已无须我们担心 你们的儿子要以每一种语言 高呼你荣耀的姓名,即便又聋又哑 苍天啊大地,上帝啊神明,天啊为何要谈论美?有什么能比这些英勇而幸福的死者更美 他们如雄狮投入到骤雨般的杀戮 他们没有停下来思考,他们死了 那么,自由的声音是否应该沉默?”他如是说。然后迅速地喝下了一杯水。 ——E.E.卡明斯 1 据说马克·吐温曾说,他没有再写《哈克贝利·费恩》的续篇是因为他相当肯定,长大了的哈克会变得跟他周围的所有大人一样,而他们多半都是恶棍和小偷。哈克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叫汤姆·布兰肯希普,似乎无人知道他后来的命运如何,但吐温说过(也可能是杜撰)汤姆·索亚长大后成了“体面”的人——事实上是一个地方治安官,这比恶棍和小偷也好不了多少,至少在哈克看来是如此。 在我想来,成年哈克在现实生活中有另一个原型:一个生于1885年的作家,那年《哈克贝利·费恩》在明尼苏达州索克森特首次出版。我想的是辛克莱·刘易斯,或者说哈里·辛克莱·刘易斯,他的第一任妻子和一些朋友叫他哈尔,他还有一个名字叫“红”,是因为他的发色而非政治观点,尽管他的政治立场偏左。他的父亲并不是酗酒的流浪汉,而是一个正直的医生,他自己也绝不是个流浪儿。哈尔的出生晚了哈克一代,在他成长的那个年代,哈克希望跑去藏身其中的那种原生态荒野已经非常罕见了,“令人窒息”的村子已经扩张成了一种新的令人窒息的城市,奴隶制被正式废除,而种族隔离取代了它,新的希望和新的恐怖正在形成。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想要逃离的家。”辛克莱·刘易斯曾写道。而无家之感似乎恰已深深扎根于他的本性:无论是跟家人在一起还是在奥柏林和耶鲁,他都同样是这样觉得。在他加入过的各种组织当中,如他自己说的,他始终保持着一种“局外人”的姿态。他一直在四处漂泊,害怕安顿下来;他住过许多房子,却没把任何一所房子变成家;尽管与两位聪慧美貌的女子相爱,满载名声与财富,写了轰动的畅销书,有幸成为美国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但是他临终前酗酒成性,孤身一人,客死他乡。 不知怎的,我发现自己在试图描述辛克莱·刘易斯的时候,总会反复用像“辛酸”这样不尽如人意的词。我觉得他死得分外辛酸,几乎没有留下什么个人的身后财产。“他没有真心爱过钱财,”他的第一任妻子格雷西说,“他买了一栋又一栋房子,大多都是配好家具的房子,他走进去,又走出来。”格雷西说,马萨诸塞州威廉斯镇的索费尔农场是他在美国的最后一处房子,当房子里的东西在1952年5月一场拍卖中售出时,拍卖清单上的六百件物品中,私人的物品唯有“一个标记了‘L’并贴满旅馆标签的旅行皮包,装在一个沉甸甸的皮箱中的大型打字机,一个L形的书桌和一副网球拍”。一位身材瘦小的老太太出价买这副网球拍,她告诉格雷西,她想买来给她的两个侄子,他们得多练网球,但后来别人以18美金的价格将东西得了去。1952年,在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为纪念他而举办的展览中,展出的纪念物品是:“《圣经》、软帽、手杖、烟盒、遮光眼罩、象棋、钢笔。”再没有别的纪念品了,没有引人伤感的珍藏,没有东西。 童年时期的辛克莱·刘易斯就是我们所说的“怪咖”。虽有热情,但他还是参与不到父亲和哥哥们玩的运动中来。他的一件幸事(也是不幸)就是不能表现得“正常”。他的人生和小说都在提醒着世人,他人如何看待和定义我们,会影响到我们日后成为什么样的人。在所有的记载中,他都是其丑无比。他的脸因长痘留下了痘疤,这困扰了他一辈子,而放射疗法让情况更加严重了。戈尔·维达尔[84]描述说,他有一种“滴水嘴兽”[85]式的丑陋,而海明威的第四任妻子玛丽毫无怜悯地将他的相貌比作“一块老了的肝,被七号子弹在二十码的距离端端射了几枪”。他高大且看似关节脱臼的身材给年轻作家约翰·赫西[86]留下的印象是,他是“一个瘦削的男人,身体各部位连接的方式跟大部分人都不大一样”。他笔下的人物看起来似乎也具有这种关节脱臼的特点。一种天生的躁动不安始终困扰着他,他不能安定下来,甚至不能安安静静地坐着或者得体地跟他人进行一次对话。丽贝卡·韦斯特[87]觉得他无休止的独白“很精彩,但是整整五个小时之后,我没法再将他当人类看了。我只能把他看作一股伟大的自然力量,就像北极光那样”。即使那些欣赏他的人,也会亲昵地把他叫作“怪人”。 看到以上种种,有人可能会推测,他会像许多同辈人一样,写一个孤独而饱受误解的年轻美国男子的悲伤故事,正如他的第一位作传者马克·肖莱尔(Mark Schorer)的说法,“月球生物小说”。但刘易斯并未囿于自身,他打算去发现美国。他的小说关注到了当时世人热议的问题,也触及了许多及至这个新世纪的开端都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东西:雷同从众(《大街》和《巴比特》),宗教信仰(《灵与欲》),女性权利(《安·维克斯》),法西斯主义(《不会发生在这里》),种族(《王孙梦》),以及医药科学(《阿罗史密斯》)。多数都颇有争议并引发无尽的讨论。《王孙梦》这部更受黑人欣赏的作品,还被指带有煽动性。 尽管刘易斯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小说家,但他在世的时候,这并没有使他免于被当作二流文人而遭受冷眼。在某种程度上,诺奖封住了他的命运,因为美国国内立刻出现了排山倒海的强烈反应。美国文学界将诺奖的这一选择看作是故意的戳刺:他讽刺地刻画了美国小城镇的样子,千篇一律、思维狭隘,完完全全地证实了欧洲人最恶意的偏见。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幸运得多,文学之路也走得更为顺利,但他们在评价对手时却并没有口下留情。海明威作为一个能用寥寥数语表达就绝不费心详述的人,用一句直截了当的话总结了当时甚嚣尘上的观点:“辛克莱·刘易斯一文不值。” 但如果说他时常被美国文学的万神殿晾在一边的话,这种贬抑也常常受到一句“然而”或“但是”的限定。与冷眼忽视相伴而来的,通常是反对这类忽视的、说明为何不能够忽视他的辩解。约翰·厄普代克[88]的兔子安斯特朗受乔治·巴比特的影响不止一点点,近至2002年,他还在《纽约客》上为理查德·林奇曼(Richard Lingeman)所著的传记写了一篇书评(这本书本身也半是受到这种忽视的启发),文章的开头他问道是否有写一部新传记的必要,而他最后只是问:“在上个世纪,有谁[89]和乔纳森·弗兰岑[90]那样——比众人更勇敢、更有条不紊地试图去满足如下要求——作为美国小说家,丢开唯我论和内向的自矜,拥抱这个力求多样与变化的国家本来的样子?” 如前人马克·吐温、威廉·迪安·豪威尔斯一样,对辛克莱·刘易斯来说,这不是一项政治任务,而是一件关乎存在的事情。一大群更早期的作家,如厄普顿·辛克莱[91](Upton Sinclair)和西奥多·德莱塞[92],以及一群稍年轻的作家,如理查德·赖特、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威廉·福克纳、索尔·贝娄、弗兰纳里·奥康纳,都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做了同样的事情。就在乔治·F.巴比特在1922年来到世间三年后,我们就将认识一个名叫杰伊·盖茨比的年轻人——巧合的是,他为了追求他所认为的美国梦,死于虚构的1922年,留给我们一个关于港口尽头那盏绿灯的永远未解的谜。 尽管刘易斯的小说被称作社会小说,但它的灵感并非来自政治或者意识形态,而是来自一种给予他使命感、给他理由活下去的激情。“世人根本不谈论刘易斯,”戈尔·维达尔说,“但他书中的人物——作为一种类型——会顽强存在下去;事实上,自狄更斯之后,相比其他作家,他是将自己的意图最多地诉诸了语言的作家。” 他对美国的忧虑启发了他的文学使命,这种情感将他跟爱默生和惠特曼——或许最多地是跟梭罗,因为刘易斯非常欣赏他——联系在了一起。“我们没有文化、没有高雅吗——只有这些让我们浑浑噩噩活着、为非作歹的本事吗?——就要这样获取一丁点儿的世俗财富、名望或自由,再用这点东西制造一个假象,仿佛我们都肤浅空虚,没有柔情也没有生活的重心吗?”1863年,梭罗在一篇发表于《美国大西洋月刊》的对美国的尖刻批评中写道:“即使我们承认美国已经从政治暴君手中将自己解放出来了,但它也仍是经济与道德暴君的奴隶……我们要将这称作自由的土地吗?生而自由却活得不自由是什么样子?……我们都因为一心投入贸易、商业、制造业、农业和诸如此类的东西而变得扭曲狭隘,它们不过是手段,不是目的。” 美国的商业主义跟它的个人主义一样都是老生常谈,这个主题也吸引了许多作家。H.L.门肯不遗余力地讽刺过他所说的美国的“愚民大众”。在他的著作中,在美国伟大的社会现实主义者西奥多·德莱塞、弗兰克·诺里斯[93]、约翰·斯坦贝克[94]和厄普顿·辛克莱的小说中,自然还有马克·吐温的《镀金时代》里,我们都能找到这种主题。可以说,在真正的美国精神捍卫者当中,作家和思想家一直是最坚定不移的,他们要求读者去质疑自以为是的规范,认识不公的存在,承认这个致力于制造更多新鲜事物、腾飞进取、雄心勃勃的国家也有阴暗面。 哈尔·刘易斯,这个从没试着将哪栋他拥有的房子变成家的流浪者,写下对哈克奋力逃离的那种狭小而令人窒息的家最尖刻的批评,也是为了如此。在生活中,他恨透了小镇那“犹太人居住区似的限制”,他把它叫作“病毒村”。在他第一本一鸣惊人的畅销书《大街》里,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理想主者卡罗尔·肯尼科特,她是村里医生的妻子,试图用一些徒劳的努力去匡正美国小城镇街头巷尾充斥的商业心态,让她的格菲尔草原小镇变得美丽、焕发生机。在后来的《安·维克斯》里,他写出了一个更加无拘无束、自由奔放的卡罗尔。然而,巴比特才是他最完美的创造,巴比特从他小说的字里行间脱离出来,过上了属于自己的人生,成了美国语言的一部分。 这个让人捉摸不定的局外人,是如何天衣无缝地刻画出了这样一个地地道道的局内人的:一个处处都不像哈克但又全身上下都体现着美国人形象的人物?他的妻子格雷西指出:“尽管你可以从刘易斯最初一批成功的小说中认出他的风格,但非常有意义的一点是,他并没有如海明威、福克纳、亨利·詹姆斯和福楼拜那样创下一种写作流派。他影响的是公共思考,而非公共写作。”或许刘易斯对美国文学的主要贡献就是将小说带进了公共话语的舞台。《巴比特》是一种文化的产物,在这种文化下,处处千篇一律,人人彼此孤立,人们鲜少倾听内心的突发奇想,受到垄断的束缚,说着效率和生产率这样的职场语言。假如我们同意埃兹拉·庞德[95]所说,“文学是恒常如新的新闻”,那么我们就大可安心地说,尽管辛克莱·刘易斯在文学界地位卑微,但他才是最顶级的美国小说家。我们应该为这个小小的奇迹感恩——近一个世纪之后,《巴比特》仍吸引着我们。 [84]戈尔·维达尔(Gore Vidal),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 [85]滴水嘴兽:建筑输水管道喷口终端的一种雕饰,通常都是奇丑的怪兽。 [86]约翰·赫西(John Hersey),作家、记者,被认为是最早的新闻从业者,代表作为《广岛》。 [87]丽贝卡·韦斯特(Rebecca West),英国作家、记者、文学评论家及游记作家,作品有《黑羊灰鹰》等。 [88]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美国小说家、诗人,作品有“兔子四部曲”等。 [89]汤姆·沃尔夫(Tom Wolfe),美国当代著名的记者、评论家、作家,致力于新新闻写作,被誉为“新新闻主义之父”。 [90]乔纳森·弗兰岑(Jonathan Franzen),美国著名小说家、随笔作家。以抨击现代传媒、书写普通民众著称,作品有《自由》和《纠正》等。 [91]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美国现实主义小说家,代表作为《屠宰场》。 [92]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现实主义作家、自然主义者,作品有《嘉莉妹妹》和《美国悲剧》等。 [93]弗兰克·诺里斯(Frank Norris),具有自然主义风格的美国作家,作品有“小麦史诗”三部曲等。 [94]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美国作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作品有《人鼠之间》《愤怒的葡萄》《月亮下去了》等。 [95]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美国诗人和文学评论家,意象派诗歌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 2 “服务员!过来,你这该死的服务员!……懒青蛙。我告诉你,泽尼斯[96]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先生们,你们去过泽尼斯运动俱乐部吗?它对你们来说可是个一流的好去处。”这可以成为《巴比特》书上的一段内容了,但它不是。这是刘易斯在巴黎的酒吧模仿着他那即将成名的主人公。 屡屡有人说,辛克莱·刘易斯对巴比特描摹得如此细致,是因为他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巴比特,但这样的解释未免太过简单。他确实和巴比特一样,有一种非常美国式的自相矛盾:既渴望安定,又有一种永不停息的强烈冲动。但这两个人处理这种冲动的方式不一样。更准确地说,刘易斯着迷于自己的对立面——一个终其一生以循规蹈矩为目标的男人,加入对的俱乐部,拥有对的东西。既然他永远也成不了这样的人,他就变了这么个人出来,通过想象的大门进入了他的世界。 刘易斯可以如此惟妙惟肖地刻画一个“标准化”的男人是因为,他始终是一个局外人,尽管有时并非情愿,对他来说,正常是如此不可企及,几乎到了令人渴求的地步。恰似约翰·厄普代克提醒我们的,模仿他人是一种掩饰自己无法建立真正的人际关系的方式。 一次,他的震颤性谵妄发作,他的第二任妻子,不服输的多萝茜·汤普森正努力将他弄上救护车,他反倒抢先指责起她来:“你毁了自己的人生,你现在又要毁我的!你毁了你儿子的人生,你这卑鄙的人。你叫我恶心,恶心!”只有见到这样的时刻,世人才能想象她当时是多么失意怨愤。 写作如酒一样,成了终生之瘾。写作给了他一处避难所,逃避的不只是世界,还有他自己。在给格雷西的一封信中,他写道:“东河往下流淌着,就像小神的一场梦,所有的褐色小房子都在下沉隐没,而我永远地坐着,像福特工厂一直按按钮的工人一样诗意地工作着。” [96]泽尼斯,是《巴比特》中的虚构城市,意为顶点、顶峰。 3 我们首先目睹的是乔治·福·巴比特[97]先生在4月一个美好的早晨努力继续睡觉的场景。不像他的创造者,巴比特先生——或随他太太麦拉亲切的叫法,“乔吉”——靠谱、勤奋,是个敬畏上帝的家庭型男人,他跟岳父一起做房地产生意,且经营得颇为红火。他是从小镇来的,但后来有了更好的环境,在一个繁华城市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让他对他的出生地甚至近亲都有一种强烈的轻蔑,他把他们都看作“家乡来的土包子”。巴比特声称自己属于神圣的自力更生的美国人群体,他们辛勤工作,来到如今所在的地方,而且,天呐,整个世界都应该知道他们对自己的成就有多么自豪!很快我们就会发现,做个自力更生的人跟独立或个人主义基本没什么关系:对巴比特这样的人来说,要得到现在的一切,他需要逐步为一个更高的理想放弃自我。所幸,对一个把生意当成上帝的人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尽管他在口头上拥护个人主义,但他生存的基础是融入环境,学会他在社会所处的那个位置需要的八面玲珑、无棱无角。 巴比特对他所在的城市泽尼斯有很深的认同感,以至于故事并非从他开始,而是从这座城市开始的。作者告诉我们,这城市简约的高楼“既不是城堡,也不是教堂,一望而知就是朴实美观的办公大楼”,这一点很重要。泽尼斯城是一个中型城市中心,是美国商业与生产的支柱,它本身就是一个角色。的确,泽尼斯就是那种全美国都会有的城市。“一个突然掉进泽尼斯商业中心的异乡人绝对分不出他所在的城市是在俄勒冈州还是乔治亚州,俄亥俄州还是缅因州,俄克拉何马州还是马尼托巴省[98]。但是对巴比特来说,这城市的每一寸都独特又激动人心。” 不像《哈克贝利·费恩》,哈克同过去的决裂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解放,而此处对过去的态度同亨利·福特的名言更有共鸣,“历史就是骗人的鬼话”。新的建筑似乎是凭空而起。所有过去的残留,“前几代人那经历风雨销蚀的建筑物”、“双重斜坡四边形屋顶上盖板都已翘裂的”邮政局、“大而无当的老式房子上的红砖尖塔”、“窗眼又小又被煤烟熏黑了的”工厂,还有“灰突突的木建公寓”,都是“怪物”,被故意拿来和“闪闪发亮的新房子”做对比,它们都是像巴比特这样的幸运者建造的。哈克既热爱又需要的大自然,在这里同历史和传统一样,成了牺牲品。随着叙述的推进,我们了解到,年久残旧的建筑跟新建的闪亮高楼并存、自然与人工并存,这些令人不舒服的感觉,在城市居民之间的矛盾冲突中也有反映:一边是懒散的工薪族和支持他们的主张彻底改革的因素;另一边是干净利落、积极向上的公民,他们属于办公大楼和令人振奋的新房子——我们的麦氏豪宅和防腐改装房屋的前身。 经过对城市苏醒时分的细致描写之后——闪闪发亮的楼宇从薄雾中“高耸”而出,工人、店员和其他有生产力的雇员渐渐填满街道,我们终于见到了四十六岁的乔治·F.巴比特,在芙萝冈住宅区一所荷兰风格住宅的凉台上,这房子里的主人卧室,正是“适合中产阶级居住的令人愉快的现代房屋”。哈克那令人窒息的房子里的居民,那些体面的、常去教堂的市民,已然变得更为文雅,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更模式化了。在这房间里,“人们是否活过、爱过”,“午夜是否读恐怖小说,周末早上是否慵懒惬意地躺着,一点类似的迹象也没有”。 城市的声音侵入了他的梦乡。有牛奶车的声音,送报人吹着口哨将报纸用力掷在门上的声音,邻居汽车的声音,最终,闹钟的响声终结了他的美梦。在他完全醒来之前,作者极细致地描写了那个闹钟:小说一开始就引导我们认识到,最好地勾勒了这个典型的美国生意人、个人主义和自由贸易捍卫者的形象的,不是什么独特的脾性或珍藏的纪念品,而是他拥有最好的、“做过全国性广告、限量出品、附有全部时髦配件的闹钟”这件事,它让拥有者“为能被这样一件装备唤醒感到骄傲”。从社会地位上说,拥有它“几乎就像买昂贵的橡皮车胎一样有面子”。 巴比特开始走动的时候,我们就跟着他从睡廊穿过卧室来到洗手间。一路上他看到的每样物品,作者都用一种广告宣传册的口吻,突出重点地描述了细节。如城市本身一样,这房子里的每件东西都是“最新潮”和时下最流行的,没有个人品味的混乱,也没有历史的包袱。表面那种泛着光泽、纹丝不乱的质感产生了一种阴森的折射光,就是我们后来会在《楚门的世界》和《美国丽人》这样的电影里见到的那种,在这些电影中,虚构出来的现实侵扰着主人公们的灵魂。巴比特从一件西装里掏出来放到另一件里的那些物品——一支钢笔、一支银质铅笔、一把金质削铅笔刀、一把银质雪茄烟裁刀、全挂在表链上的七把钥匙——对他来说“永远都很重要”,“就像棒球和共和党一样”。没有这些东西,他觉得自己就像“没穿衣服”。 接着我们见到了麦拉·巴比特,乔治忠诚的妻子。作者告诉我们,她“不再在她丈夫面前矜持了,她也不再为失去这矜持而发愁”。所以她穿着衬裙出现了,没意识到自己的“紧身内衣凸出来了”。尽管麦拉是个“好女人、善良的女人、勤勉的女人”,但除了她的小女儿,没有人真正在乎她或“充分地意识到她是活着的”。早餐时我们见到了巴比特的三个孩子:二十二岁“棕发、矮胖”的维罗娜,毕业于布林·莫尔学院,是个热血的社会事业支持者;西奥多·罗斯福,也叫特德,才十七岁已是个典型的野孩子;最后是巴比特的最爱,十岁的凯瑟琳,也叫婷卡,她父亲每天早上都会这样喊她:“好哇,猫丫头!” 巴比特看向窗外,思考着他的城市。第二国家高塔有三十五层楼高,眺望着塔顶,他受到了“城市脉搏”的感染,把“这大厦视为商业神圣殿堂中的顶峰,一个忠贞热诚高贵卓越的人;踏着笨重的脚步去吃早餐时,他吹着口哨,是曲民谣,‘苍天啊大地,上帝啊神明,天啊’,好像那是一首庄严而忧郁的赞美歌”。 [97]引用《巴比特》原文处,参考潘庆舲、姚祖培译本和李斯译本,人物译名参照潘庆舲、姚祖培译本。 [98]马尼托巴省,加拿大中部省份。 4 在大学第一次读《巴比特》时,我就将它跟E.E.卡明斯的那首《自然是与神比肩,美国》联系在了一起。我热爱卡明斯,觉得自己找到了诗歌版的“巴比特体验”。那时候,我对大学之外的世界少有接触,我被美国的政治深深吸引,以致无心去了解选区之外的美国。《巴比特》读来很有趣,它是对美国的批评,这就足够了。但在我内心深处还留有某种东西,一直对我叨念,也许“招手”这个词更贴切——在我回到伊朗,安顿下来,日子过得更舒服些的时候,拖着我又回去读《巴比特》。这一次,我看到了之前被我遗漏的东西——做美国人或者生活在民主社会的并发症和悖论,因为此时我身在一个极权主义国家。但是,一直到我回到美国,开始了成为一名公民的整个过程,我才开始完全地悟到《巴比特》的真意。那时,我开始感觉到,那虚构世界的某些方面好像是对我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的耀眼反射。刘易斯仿佛完美地捕捉到了我们空虚、物欲横流的时代,他创造的那些人物似乎在一个世纪以前就模拟了我们,得意扬扬地看着我们成了他们现实中的后辈。就像红国王与爱丽丝对峙,我忍不住想问,是谁想象出了谁?是《巴比特》里的人物凭空想出了我们,还是我们在想象着他们?我常不禁好奇地问:乔治·巴比特(或麦拉,或泰德)在这里干什么,他怎么在我的电视荧屏里走来走去,穿着新衣裳,剪了新发型,还说着老一套的话? “国家所需要的——就在此时此刻——可不是一位学院派的总统,也不是乱搞一通外交,而不过是一个好的——稳健的——经济至上的——商业化的——政府部门,这让我们有机会拥有某些东西,哈,那可像一次适时的人事大变动。”这不是米特·罗姆尼、乔治·布什或《汉尼提》[99]中某个保守的发言者做的演讲;这是巴比特的邻居兼朋友霍华德·利特菲尔德对巴比特的回答,巴比特问他的是:“你不觉得我们是时候该拥有一个真正的商业政府了吗?”利特菲尔德是个“大学者”,他有布洛杰特学院的文学学士学位和耶鲁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除了婴儿、做菜和汽车,世上所有事”他都是“权威”。然而,他真正的工作是“泽尼斯市街车公司的人事经理和广告顾问”。 尽管大部分人都没有说出来,但在泽尼斯,有一种严格的等级秩序。有在财富与权力上超过巴比特的,那是他立志有一天要加入的——他们不属于运动俱乐部,而巴比特和他的几个好友,比如利特菲尔德,都是属于那里;他们属于联合俱乐部,等级高一级,更优越也更奢侈。那里有的是承包商查理·麦凯尔维和《鼓吹时报》的所有者拉瑟福德·斯诺上校这样的人。在他们之上的是贵族世家,以威廉·华盛顿·伊桑为代表,他是泽尼斯第一国家银行的行长。“一打自相矛盾的泽尼斯人合在一起才构成一个真实而完整的泽尼斯,但在这一打人中没有人像威廉·伊桑这群平静、个子矮小、一本正经、彬彬有礼、冷酷严厉的泽尼斯人那样,如此有权势、如此经久不衰,却对市民们来说如此陌生;而其他的泽尼斯人都在无知无觉地为这个极少数人的阶层劳动,然后默默无闻地死去。” 统治巴比特的世界的并不是政治——这不是苏联,也不是伊斯兰共和国,国家并没有重塑公民的社会、文化和个人生活。它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更加宽容的世界,但它同样是由无情的“神”紧紧掌控着。是玛蒙,那掌管消费与贩卖的神。巴比特“没有什么独特的手艺,不做黄油、不做鞋子,也不作诗”,但是他“在把人们负担不起的房子卖给他们这个使命中头脑很灵光”。“使命”这个词很重要,因为生意的确是巴比特真正的使命,他以一个新皈依者的热忱拥抱这种使命。他从远见和诗歌来谈论房地产;他不是掮客,而是“房产经纪人”,他将这个身份定义为“社会未来发展的预见者……为不可避免的改变清理道路的预言专家”。转化成更具体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房产掮客通过预测城镇的发展路线来赚钱”。巴比特将这预测称作“远见”。他还帮忙选举市长,诽谤和恐吓反商业的政客和活动者,讨论“精力和元气”以及“标准的美国公民”——这是他对扶轮社[100]模范社员的描述。简而言之,他的世界并不是受政治统治;若存在统治,也是政治受商业买卖的统治。巴比特的世界同我们的一样,一种隐喻性的肉毒杆菌覆盖着各行各业:假如某个党派竞选失败,它不会采取有意义的反思,只会重新包装自己,将自己的理念炒一炒冷饭。 早在米特·罗姆尼关起门来蔑视地称百分之四十七的美国人是“索取者”之前,乔治·福·巴比特就已经把这些事想得清清楚楚了。依巴比特的看法,“所有这些弘扬道德啦,转变政策啦,社会安置工作或休闲活动啦,说实在的,不过就是社会主义打进来的楔子”。他认为:“要知道,除非他自己能挣,否则一个人既不会得到人家的特殊照顾,也不用指望人家白白养活他,或者让他的孩子白白上学,给他们各种玩具和小玩意儿,知道得越早,他就能越早开始好好工作、投入生产——生产——生产!这才是国家需要的!” 巴比特的功利主义理念跟他的工作态度是相一致的。作者告诉我们,他“惯于保持诚信”,但并不仁慈。斯坦·格拉夫是一个地位低微、加班超时又拿不到应得报酬的员工,当他抱怨自己的工作条件和薪水时,巴比特想要为拒绝给他加薪找理由,他说他想知道,斯坦是那种“东跑西跑搞得老晚,或把晚上拿来读些垃圾小说,或做些调情说爱的鬼玩意,和某个妞扯些无聊蠢话”的员工,还是“那种正直积极、前途无量、有远见的年轻人”。他抛出一个问题结束了他慈父般的人生忠告:“你的理想是啥?你想不想赚钱,做负责任的社会一分子?还是你想当个游荡者,没有一点独特的想法或劲头?”要是乔治·巴比特如今还在的话,我毫不怀疑他会是Fox新闻的常驻嘉宾或者顾问。 在伊朗那样的社会中,“独特的想法”和“劲头”都是从枪杆子里出来的,这是一种直截了当的劝导方式。一个意识形态国家的残暴力量里没有什么复杂的东西。巴比特的神想要贩卖,而不是杀戮;它的主要武器是诱惑。到处都充满了陷阱与希望,但整个世界都高效而没有人味儿,就像装点了巴比特睡廊的最新潮的闹钟一样。巴比特一心相信,没了闹钟和其他那些物什,他的生活就是残缺的、不完整的。“这正如他是个麋鹿保护者、促销员和商会会员,也正如长老会的牧师决定了他宗教信仰的每一个细节,而控制着共和党的参议员在华盛顿烟雾弥漫的小房间里决定了他应该如何思考裁军问题、关税税率和德国,全国性大广告商的商品也决定了他生活的外在,决定了他以为是自己个人嗜好的一切。这些标准的广告商品——牙膏、短袜、轮胎、相机、即时热水壶——即是卓越的象征与说明;首先是愉悦、热情和智慧的标志,然后成了它们的替代品。” 辛克莱·刘易斯的天才之处在于,当现代广告还未占领美国整片国土并限定住这个国家的灵魂时,他就捕捉到了它的本质。广告实际上是一种20世纪的现象,就像属于那个世纪的许多其他事物一样,它产生于美国。它天才的地方在于,它能够劫持我们的“愉悦、热情和智慧”,将它们重新包装,然后当作奇思妙想还给我们;它可以把从汽车到真空吸尘器这些日常工具,都变成我们渴望的洋气物品。专事研究愉悦、热情和智慧的小说家们,最早洞悉了广告和科技最好和最坏的影响。从儒勒·凡尔纳[101]的奇异之旅到《1984》和《美丽新世界》的阴森世界,他们成了现代世界的预言者(不过往往是卡珊德拉[102])。 我们21世纪的公民大多不能轻松地揶揄谴责巴比特。我们能否认自己对他感到有某种共鸣、某种让人不安的认同吗?毕竟,我们的iPhone、iPad和Kindle都是那新潮的闹钟复杂化了的衍生物。这些,以及我们开始渐生依赖的其他成千上万种产品,唤起热情,也勾起罪恶感和焦虑。他们告诉我们,玉兰油新生焕肤系列可以唤回青春,花旗信用卡让我们免于无聊,而阿尔卡特和威瑞森[103]让我们实现梦想。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则日以继夜地除了挂念着我们的幸福安康,此外一无所求。 我能够想象自己排在其中一条长得看不到尽头的队里,跟巴比特式的人物一起等着最新款的iPhone,而他“热烈地说了许多富含诗意的赞赏的话,虽然他对所有这些机械装置都了解甚微”。有多少拥有Mac的人——他们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巴比特,或许也强烈不赞同他的生活方式——会觉得,机械对于他们,是“真理和美的象征”?每一个曾在上班路上心生向往地久久看着一尘不染、灯光充足的苹果专卖店的人,可能都会理解巴比特为何会渴望“一台口授留声机和一台计算时能加能乘的打字机,就像诗人渴望着四开本子,医生渴望着镭”。 事实上,我们跟手机和iPad的关系比起巴比特跟他那些小配件要更为密切。这些物品几乎都已成了我们有形自我的延伸,正一步步地取代我们与他人的以及我们与周遭世界的实际接触。它们是我们的亲密伴侣:走在街上、乘车、逛超市、去餐厅,甚至参加家庭聚餐和上床睡觉时,我们都是在跟它们交流,借由它们去寻求建议和指导,没了它们,我们就觉得若有所失,几乎像被剥夺了什么。 物品一向都是阶级与地位的象征或者爱与友谊的纪念。但美国为它们创造了一个新角色:如今它们是我们的朋友,尽管我们可能已经对它们上瘾,但它们终归不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你爱你的iPhone,但一眨眼你又可以用更新、更好、你更想要的东西把它换掉。如今,省却了忠诚承诺的刺激,构成了我们最亲密关系的基础。这种持续不断的对新事物的需求——贪婪——既是我们的长处,又是我们的致命缺陷;恰是它,既让美国成为一个造梦的国家,准确来说,让美国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梦,也让美国变得肤浅、不愿思考,甚至脆弱中空。令人惊讶的,并不是自上世纪初以来世事变化了多少,而是它们仍如此相似。众人谈论的物品已经变了,但那种包装它们、购买它们的心态则基本一模一样。如今我们都成了巴比特了吗? [99]《汉尼提》,Fox新闻频道一档节目,主持人肖恩·汉尼提是著名保守政治评论家。 [100]扶轮社是依循国际扶轮的规章所成立的地区性社会团体,以增进职业交流及提供社会服务为宗旨;其特色是每个扶轮社的成员需来自不同的职业,并且在固定的时间及地点每周召开一次例行聚会。 [101]儒勒·凡尔纳(Jules Verne),法国科幻小说家,作品有《海底两万里》《气球上的五星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等。 [102]卡珊德拉(Cassandra),神话中的特洛伊公主,因神蛇以舌为她洗耳或阿波罗的赐予而有预言能力,又因抗拒阿波罗,预言不被人相信。 [103]阿尔卡特和威瑞森都是通信服务供应商。 5 这种对消费社会的谴责看似很轻松,但当我们意识到自己无疑也是问题的一部分时,就不是这样了。我们跟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和如今的iPad究竟有什么仇?我可以那么轻易地对世界表示不屑和鄙视,但我对这个世界的创造和维系究竟又参与了多少?《巴比特》里满是惊奇、轻型的社会并发症和未来困境的预兆。它的简单带有迷惑性。创新与生命力跟扬扬得意的商业主义携手并进,我们不愿这样想,然而现在的确如此,正是这种未曾预料的揭露让《巴比特》这么多年一直咬噬着我的心。世人对消费社会的腐蚀作用、它的危害和它必然造成的从众化已经讨论颇多。《巴比特》不只是在谴责这种消费主义,它还揭开了位于美国社会核心的矛盾:对新奇事物、对运动、对持续不断的变化的渴望(或许说“瘾头”更好),鼓动着“劲头”,激发着“创造力”,与此同时,它也阻碍了想象与反思。 在给《新政治家》所写的书评中,丽贝卡·韦斯特写道,《巴比特》具有“某种超出眼前、高于当下的东西,这使其成为艺术,这部作品的每一行文字里都有作者独特的个人印记”。接着,她引用了巴比特的一段公开演讲,补充说:“这是一个笨蛋版的沃尔特·惠特曼在演讲。巴比特用一些傻电影、傻报纸、傻讲座、傻演讲策略把自己填塞得像只圣诞节的鹅,然而祖国恢宏博大的创造力,无止境地孕育和滋养了千百万男男女女的不可思议的神力,仍然让他震惊……这些人身上蕴藏了一种如此强劲的生命力,这种力量最终必将与他们紧紧相连,并且,不管他们是否有心追求,它都会带他们来到智慧的领域;而这台强大的商业主义机器会成为他们远大抱负的工具。” 颇为有趣的是,最了解也最欣赏这种强劲的生命力的,是劳动者的朋友、泽尼斯和腐败市领导最敏锐的批评者、激进的律师塞尼卡·多恩。一位外国朋友居高临下地批评了美国人的从众化,多恩回应他的时候提醒道,每个国家都有标准化的事物:英国(“每一个吃得起松饼的人家都在同样的午茶时间吃同样的松饼”),法国(瞧瞧人家的“路边咖啡馆”),以及意大利(他们有标准化的“做爱”模式)。对他来说,“标准化本是相当不错的事。我买英格索尔牌的表或福特车的时候,我可以用较少的钱买到更好的工具,我对自己会拿到什么一清二楚,它替我的个人生活节省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接着,多恩讲了他在伦敦感到思念家乡的经历,因为他在《星期六晚邮报》的底版上看到一幅牙膏广告,上面是美国郊区的风景,“积雪的大街两旁,榆树成行,新房子鳞次栉比,其中有的是佐治亚式的,有的屋顶低矮倾斜——也就是你可以在泽尼斯,比方说,芙萝冈见到的那种街道”。他自己思忖着,“那样令人愉快的房子,天底下哪个国家都没有。我并不计较它们是不是标准化。那样的标准化才叫棒呢!” “我在泽尼斯反对的,”多恩宣称,“是思想的标准化,当然,还有根深蒂固的竞争观念。这出戏里真正的恶人……倒是那些衣饰洁净、一团和气、勤勤恳恳的一家之主,他们为了确保自己的子女过上好日子,就巧取豪夺,无所不用其极。这些家伙最坏的地方是,他们非常友善、非常聪明,至少在工作中是如此。你对他们压根儿恨不起来,但他们标准化了的思想却无疑是你的敌人。”这就是辛克莱·刘易斯的两难处境。防止“标准化”的有害一面发生的唯一办法就是培养它的反面,那些独一无二、放浪不羁、独立自我的东西:思想与想象。除非我们拥有思想的独立,否则我们如何能面对广告投下的幻影,如何能看穿从众性之下的虚假许诺? 我们对巴比特又愤怒又同情,可能与此同时,我们又为他发笑,但危险的不只是袜子、鞋子、手机和闹钟,真正的危险在于我们灵魂的商品化。此时,请注意,巴比特自己是断断不会同意这些话的。他就像他现代世界的后人一样,对这样的问题有自己的定义。“许多人的毛病在于,”他告诉他的儿子特德,“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实利主义者;他们看不到美国在精神上和思想上的优越性;他们以为我们只是主张一些机械技术上的进步,比方说发明了电话、飞机和无线电之类的东西——不,无线电是意大利人发明的,但这无所谓。然而,对于一个真正的思想家来说,他知道能在精神上主宰一切的因素,就是效率、扶轮国际、禁酒、民主等等,就是这些东西构成了我们最深刻与最真实的财富。足不出户的函授教育这个新玩意儿,也许就是另一种——另一种因素。我跟你说,特德——我们还得要有远见。” 在巴比特对话语和概念的无知绑架中,有一些你无从反驳的东西。他通过自己奇怪的搭配,将常见的概念变得面目全非——“真正的思想家”“精神……效率”。然而,你只要稍微留心一下现今依附于“精神”之名的东西,就会发现,他的理念有诸多信徒。无论在哪个领域、哪个舞台,我们用以描述(或者用时下的说法叫“营销”)自己策略、思想和感受的语言都是相似的,它们已然沦为一种单一的、虚伪而真诚的、功利的标语。 以“定量布道”[104]为例,它告诉我们,“下一次你拿到钱的时候,你就开一张支票给上帝……之后你就等着上帝眷顾你吧”,它给我们的忠告是“在跟上帝打交道时花点钱”,你要是这么做,“上帝也会为你做安排”。你可能以为这些话是《巴比特》里虚构的牧师麦克·蒙代说的,“这位会拳击的先知”和“世界上最伟大的拯救灵魂的推销员”,已经“使二十万迷途的可贵灵魂幡然醒悟,皈依宗教,而所耗费的成本每人平均还不到十美元”。但“定量布道”是真实的布道,由确确实实存在的圣地亚哥的大卫·耶利米博士(Dr.David Jeremiah)主讲,他既是广播节目主持人,也是电视福音布道者和影山社区教堂(Shadow Mountain community Church)的牧师。耶利米博士在周日的电视节目里会跟你普及“上帝的经济计划”,请你跟他太太一起进行一场漫游,还会把《每天十五分钟,三十天读懂基督徒生活》卖给你。他还写了一本非常有益的书,叫作《圣经中最糟糕的财政失误,以及如何避免重蹈覆辙》,这本书的宣传卖点是“从《圣经》视角为你提供财政之‘不必做’指南!”一旦钱的问题解决了,你就可以上ChristianMingle这个网站了,它能帮你找到自己的真爱:“上帝为你指派的姻缘!” 从巴比特渴望的口授留声机到基督徒线上闪电约会,我们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历程,但是伴随着在信仰上“投资”这种概念而来的思维模式仍旧存在于我们身边。“我搞不明白,他们干吗要叫我们学弥尔顿、莎士比亚和华兹华斯的破玩意儿,还有其他许许多多老古董。”西奥多·罗斯福·巴比特向他的父母这样抱怨。小特德被迫不得不学“平面几何、西塞罗,以及科玛斯[105]折磨人的隐喻”,他做出让步似的说:“我想如果让我去看莎士比亚写的一出戏,那还可以凑合,反正只要台上布景漂亮些,噱头多一些就行,可是,叫我安安静静地坐下来读剧本——嘿,这些老师——亏他们想得出来呀?”他的母亲很同情儿子,讲诉了自己的回忆来安慰他:“我年轻的时候,那些女生常常把一段段的话指给我看,说真的,写得实在很不文雅哩。” 始终抱持功利主义态度的巴比特告诉儿子应该迎难而上,把课程学完,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大学入学考试要求的。但他也不懂上大学为什么要求读“莎士比亚等人”的作品,不懂“为什么我们州要把这些东西塞进如今现代化的高中教学大纲中去”。他相信,“要是你学习商务英语,知道怎么写广告稿或能拉来生意的信函”会更好。这样的论调如今我们已司空见惯:学“莎士比亚等人”的东西将来不会帮你多挣工资的。 尽管特德并不想上大学,而想学习“机械技术”类的东西,但巴比特要让他上大学、学法律——毫无疑问,因为他自己年轻时候的志向就是当律师,却因计划之外的婚姻而没能实现。“特德,你的毛病就是,”他告诉儿子,“你总是想干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如果你准备上法学院——是的,你一定得上!——过去我没有机会,可是现在我一定要看你上——那你就务必要把英文和拉丁文学好。” 巴比特是家庭自学课程的支持者,“这些课程是美国商业的充沛活力和远见卓识对教育科学所做出的贡献”。这些课程做广告鼓动着那些有眼光有见地的人,广告的开头一般是这样:$$$$$$$$$ 公共演讲所带来的权力与财富 其中有一课是W.F.皮特教授主讲,他是“公共演讲速成课程的创始人”和“实用文、心理学和演讲术最卓越的大师”。巴比特猜想,这个“函授学校产业已经成了一个相当赚钱的把戏了”。如今我们已经有了很多种类型的家庭教育,学生不需要真的去学校,只要在网上向服务提供商交学费就能拿到一个学位。巴比特要是活着,他大概已经成了一个营利教育的狂人和一个了不起的导师,引领了一群塑造和制定我们教育体制的人。他口中的“商务英语”和“应用文”能完美契合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一直梦寐以求的教育方案。巴比特认为,“得有人动动脑子了,不要把教育都留给一群书呆子和不切实际的理论家,应该在这上面干出一番大事”。他说得多正确啊! [104]定量布道(The Sermon on the Amount),取自山顶布道(The Sermon on the mount)。 [105]科玛斯(comus),希腊神话中的酒神和庆祝之神。此处是指弥尔顿的《酒神之假面舞会》(The Masque comus)。 6 巴比特被构想出来近一个世纪之后,那些他只能梦想的东西正在慢慢实现。上大学的时候,有人鼓励我们去学习“企业沟通”,民主党和共和党在一起为特德这样的小孩子减除那些“老旧的破玩意儿”。美国公立学校体制已经巴比特化了,学习日益被看成一种达成目的的手段、创造就业的工具。工作人人都需要,想要帮助那些拼命想找到工作的人也没有错,但是挣工资为什么一定会跟培养真知和独立思想相抵牾呢?在这个复杂时代里,维持着这个国家的不再是文学、哲学或历史,而是那些讲求实际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坦然地使用着那些由缩写词和缩略语构成的新语言,挥舞着手中的文凭,同时还负债累累。 过去几年,教育界爆发了一场火热的争论,2010年,新的指导方针《共同核心州立标准》颁布了,及至现在,四十五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已经宣布支持,这场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此。虽然《共同核心》是由民主党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但是两党成员中都既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要理解它的理念基础,退一步回去看看奥巴马政府的“力争上游”计划,再退一步回去看看布什政府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可能会有点用。这些计划都认定,美国的公立学校已经出了问题(一大担忧是我们正落后于中国),而解决的方案就在于制定新的测评体系,新体系将赋予学校管理者权力去惩罚教出表现差的学生的老师,奖励教出通过了新考核的学生的老师。他们以为这可以激励老师教得更好,不过,从种种表现看来,这反而让他们都开始教学生填多选测试题了,而这绝不会是引导年轻人过上丰富而有意义的人生的最佳方法。戴安娜·拉维奇(Diane Ravitch)是一位改革的激烈批评者,她认为,这是鼓励老师去“为考试而教学”,造成的结果就是,大多数学校课程范围缩小,只集中于阅读和数学,却牺牲了美术、历史、公民教育、文学、地理、科学和体育。 布什打了一棒子的地方,奥巴马选择给枣子,于是国会拨了额外五十亿美元到教育部,“力争上游”计划从而诞生了。各州被迫开始角逐头奖,并接受了一些条款作为参与的条件:他们必须依据学生考试成绩的结果来评估老师的表现,并同意采纳“升学就业准备标准”。这一指向模糊的指令就是日后《共同核心》的种子。忽然之间,学校的目标不再是引导孩子进入世界,让他们最终成为成熟明理的公民;而是创造能被雇用、能做多选数学题和语文试卷、能通过大学资格考试的人。 《共同核心》是由一个叫作“学生成就伙伴”的非营利组织制定的,该组织的领导者是大卫·科尔曼博士(Dr.David Coleman),美国大学委员会现任主席。比尔·盖茨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是它最重要的支持者,他们花费了大约两亿美元去帮助发展和推广《共同核心》。很多人抱怨,新标准的发展伴随着试卷和课本产业的积极参与,而真正处在教师岗位的人却投入甚少,但是问题与其说是企业影响力,还不如说是那叫人毛骨悚然的巴比特式的心态:太迫切地想要创造高效又有产能的“标准化人类”,没有时间发展富有想象力的知识。科尔曼曾在麦肯锡任职,创建了数家跟教育政策相关的公司,人人都说他聪明、谦恭有礼又用意良善。但是他从没有站在一班学生面前过,也似乎对多数好老师希望塑造的东西兴趣不大:好老师们想点燃学生的好奇心和激情,激发他们的求知渴望,让他们拥有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对他们来说,学生不仅仅是日后的企业员工。 《共同核心》最具争议的一点是,它强行将阅读分成了非虚构(经过重新定义,成了“信息型”文本)和虚构。对高中生来说,阅读的比例要求被设定为百分之三十虚构文学和百分之七十信息型文本,后者的范围包括从柏拉图的地穴寓言到罗纳德·里根1988年的莫斯科国立大学演讲到来自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的材料。好,别误会我的意思:我非常乐意接受一个更多元、涉及更多领域的办法,小马丁·路德·金的《来自伯明翰监狱的一封信》可以和詹姆斯·鲍德温的《高山上的呼喊》和兰斯顿·休斯的诗歌一起教,但这并不是他们的意图。他们的目的与其说是照亮历史和小说之间的交界之处,展现历史性演讲和文献的修辞结构与文学影响,倒不如说是用确凿的事件信息取代所有可能引发主观解读的东西——那是想象性知识的发挥领域。然而,想象性知识是一种最有效的了解世界、与世界沟通的途径。有一些人深深懂得这一点,他们也曾写下两份信息型文本:《独立宣言》和《葛底斯堡演说》。 当下教育界的时髦流行词有些让人不快。我们的目标是发展“更高等的思考技巧”。学生都是“全球经济下的工作者”,需要“为就业和升学做好准备”。在这个科技友好时代,我们被告知学生都必须接受“数据驱动教学”,并且都需要成为“以依据为基础的学习者”,熟悉“关键学术概念”。然而他们的确需要想清楚——“以依据为基础的批判性思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更多的事情,一位大学教授极富表现力地形容道:他们需要老师去“搅和他们”。她说这话的意思是,不应该让学生舒舒服服的。应该给他们思考和求知的渴望,要求他们提出自己的问题,而不是单单抓着一支笔在纸上照搬“正确”答案。 我最近偶然看到了一位名叫科琳·邦迪的语文老师写的文章,她参加了为实施《共同核心》而办的培训课程,用麦肯锡式的术语来说即是一个“教学范本”,我这才开始更清楚地了解到,为何小说会被边缘化、被认为不合标准:小说太主观了,不够“以依据为基础”。给九年级和十年级上《葛底斯堡演说》的教学范本里有一连串“基于文本的问题”。老师们禁止跟学生讲述演说的背景,一位培训员告诉邦迪,最好给文本“一份客观冷静、严密严谨的评价”,这就是说,“我们需要‘将背景框架暂时移开’”。老师们接到指示,不能问学生他们有没有参加过葬礼这样的问题,虽然这无疑正是《葛底斯堡演说》的发表场合。这样的问题触及了“个人体验和观点”,是不应该问的问题。在一系列步骤中,引用大卫·科尔曼的话说是,学生们被“要求将注意力停留于文本的范围之内”,之后,就可以要求他们就演说的结构写一篇随笔。同样的枯燥方法被应用于所有“信息型”文本,他们认为,要是老师们足够严格地要求学生提取信息,学生们也足够勤奋努力地搜寻、汇集信息,文本所蕴含的“依据”就会自己说话。这种“冷静客观的阅读”,一位名叫耶利米·查菲的高中老师写道,“模拟了标准化考试的环境,考试要求学生们阅读从未见过的材料,然后回答一些关于短文的多选项问题。”他补充说,这样的“教学法让学校变得极度无聊。它不要求学生们将昨天读的东西和今天读的东西,或者语文课上读的东西和科学课上读的东西联系起来”。诚如一位批评者所抱怨的,这就是“对类固醇[106]的新批评”。 读者与文本或文本与背景之间将不再有互动,单要求学生收集客观“依据”,而所有的主观解读都不受青睐。有没有人觉得小说——恰恰充满了我们在生活中面临的无法回答的问题——就像一个没人爱的拖油瓶?我们来推敲一下这个“范本”里推荐的教学方法。在一个理想的课堂上,所有的学生读了《葛底斯堡演说》之后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吗?“依据”会把他们都指向同一个地方吗? 正如一些批评者所认为的,我们不是在应对一场由政策制定者、亿万富翁和商会共同参与的阴谋,而是在处理某种更险恶、更让人难以招架的事:摆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种危险的思维模式的产物,是一种态度,而坦白来说,它绝对是想做好事,就跟我们一样。 我们的政策制定者跟教育领域水土不服,新标准看起来就像乔治·福·巴比特先生和他那些讲求实际的好朋友思想的结合,这是巧合吗?尤其是共和党,表现得像是非要阻止奥巴马政府为少数人和穷人的教育提供资金不可,同时还要求大幅削减教育经费和全国人文学科与艺术捐赠基金会的开销,可恶至极,都不值得一争。据《高等教育》报道,在保罗·莱恩[107]最近为2015财政年度提的预算案中,他“建议大幅削减众多国内社会项目开销,包括削减‘佩尔助学金’、学生贷款和研究经费的预算等”。 来自阿拉巴马州的共和党参议员杰斐逊·博勒加德·塞申斯三世(Jefferson Beauregard Sessions III)给全国人文学科捐赠基金会的临时代理主席卡罗·沃森(Carol Watson)去了一封信,问她为何要将资金耗费在毫无价值的项目上,他列举的例证如下:“人生的意义是什么?”(24953美元) “我们为何对过去感兴趣?”(24803美元) “什么是好的生活以及我如何过上这样的生活?”(25000美元) “坏人为什么坏?”(23390美元) “什么是信仰?”(24562美元) “什么是怪物?”(24999美元) “人类为何写作?”(24774美元) 与此同时,佛罗里达州州长,共和党的里克·斯科特(Rick Scott)告诉他的选民说,他不想将资金浪费在博雅教育上,“我要把钞票花在给人们提供科学、技术、工程学、数学这些学科的学位上……这样,等他们出了学校,他们就能找到工作”。这怎么也成了奥巴马政府念叨的东西?他们本来不就很少屈尊去提自己的博雅教育建设吗?这样一种功利主义态度怎么会取代了约翰·杜威(John Dewey)的教育理念体现的创造性的美国实用主义?公立学校,尤其是贫困社区里的,已经面临重重压力,打算舍弃音乐、美术、文学和所有跟人文学科沾边儿的科目。但政府那尚且值得称赞的目标一直是提高这些学校的水平,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机会。要是这些科目根本就没有跟科学和数学一起教,这个目标怎么可能实现?我愤愤不平地注意到,总统在上一次的国情咨文中有意把人文学科省掉了,而数学、科学和工程学至少还有幸被提及了。 此外还有比尔·盖茨,这位慈善家的钱一直是重塑教育体制的一大要素。盖茨在一次对全美州长协会的演讲中,着重强调了用基于数据的衡量指标提高教育水平和降低中小学生教育开支的重要性,他提醒人们:“奖学金的金额跟那些真正给国家创造就业、创造收益的领域并没有对接得很好……好,过去我们可以这么说,没问题,对于这一部分,我们总体上就是要大方些。”他说,但是现在,我们应该问一句,“帮助提高就业和推动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是哪一些门类?”他对这一设问的回答也许不言而喻,但是,听到他说出这番丧失灵魂的评论我们真该觉得惊奇吗?盖茨曾发表观点:捐钱给博物馆建新的侧厅而不把钱花在预防诸如失明这样的疾病上,在道德层面上就相当于说“我们要把百分之一的这个博物馆的参观者变成盲人”。 当然了,并非所有科技型企业家的想法都跟比尔·盖茨一样。对我来说,深入了解围绕着《共同核心》的争议后,这算是一个聊可宽慰的方面:我发现有许多科技领域的人对这种观点并不苟同,而且他们认为,人文学科对他们的自我认知和职业生活都非常关键。“单有科技是不够的,这已经写在了苹果的DNA里,”史蒂夫·乔布斯说,“是技术加上博雅教育,加上人文学科,才产出了使我们心灵欢歌的果实,而后电脑时代的设备比所有事物都更真切地体现了这一点。”2005年,乔布斯面对斯坦福大学毕业班的学生发表了一个后来流传很广的著名演讲,他敦促学生们去追寻自己的热情所在。他讲述了自己因为父母难以负担高昂的学费而从当时正在上的学校辍学的经历。从此,他便跟着“好奇和直觉”走,尽管他一贫如洗,只能在朋友房间里打地铺,每周日晚上步行七英里穿过整个镇子去“克利须那神庙吃一周一次的大餐”。他做的所有事都不是有意去追求金钱或成功。他并没有在往“为升学就业做准备”这条路上走。辍学之后,他反而偷偷去蹭了一些他感兴趣但似乎毫无用处的课,比如艺术字体课。他觉得艺术字体非常迷人——“美丽、带有历史感,富有某种科学无法捕捉到的艺术灵动”。后来他设计Mac的时候,这个兴趣又变得重要起来——Mac是第一台拥有一系列优雅字体的电脑。他告诉斯坦福的学生们:“你们得找到自己钟爱的东西。”他引用了《全球概览》最后一期中的话来作为演讲结语:“保持饥渴,保持一无所知。” 比尔·盖茨冒险一搏,史蒂夫·乔布斯亦是。他们都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可以赚到那么多的钱,拥有那么大的影响,但是世人于其中学到的经验应该不是简单的“辍学离校”或“多上几节电脑科学课”,而是富有创新精神,跟从自己的热情所在——如苹果所说的,“不同凡想”(Think different)。这种精神恰是《共同核心》非常缺乏的。 “人们知道如今美国高中里最流行的两种写作形式是什么吗?”《共同核心》颁布后不久,有人在一个问答会上这样煞有介事地问一群教育者。“不是个人观点阐述就是个人事件记叙。唯一的问题就是——恕我说得这么直白——这两种写作形式的唯一的问题就是,当有一天你在这世上长大成人了,你会意识到,所有人其实对你的所感所想都不屑一顾。他们关心的反倒是,你能不能基于依据提出一个观点?在你说的、想的或感受到的东西后面,有没有你能展示给我看的可证实的东西?” 这一说法我们是从《共同核心》的主要策划人大卫·科尔曼那里听到的。这种傲慢气焰部分是来自他的自视甚高的心态,科尔曼常炫耀自己的罗德奖学金,以及耶鲁、哈佛和剑桥的哲学和英语文学学历证,这些科目的教学或许存在着一些缺陷,他坚定地认为,文学对塑造将来的企业员工不够有用。这可能就是学生们如今不用读莎士比亚的一整部戏剧,而只限于读一两篇演讲的一个原因,他们真让特德·巴比特嫉妒。 《共同核心》的荒谬之处在于(因为已远远不只是讽刺了),它的主要构筑者既不是老师也不是教育者。2011年在学习协会介绍大卫·科尔曼的时候,劳伦·瑞斯尼克[108]说:“好吧,我们今晚有幸听其发言的是这样一个人。他已经实实在在地参与到了设定全国标准的每一步,但是他在这行连一张资格证都没有。他从未在小学任教过——我觉得。你懂的,其实我不是很清楚。他也从未编过一本学术刊物,但是我相信他写过学术论文。” 当真?你一定是在逗我!但是接着,科尔曼登场时愉快地认可了他的说法,他说他和新一套全国学校指导方针的其他带头制定者。 都是没资格参与开发共同标准的人,我们唯一的资格就在于我们对这一领域背后之依据的关注和掌握。换言之,恰是我们坚持,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单单说你想要或觉得孩子应该了解这些东西是不够的,你得拿出依据来支持它,坦白说就是因为我们确信,唯一把橡皮带进标准拟写室的办法就是带着背后的依据,因为否则,拟写标准的方法就是你把所有的成年人都放到一个屋子里去商量孩子应该知道些什么,那么结束会议的唯一办法就是把所有东西都包含进来。我们如今在使用的典型的州级标准就是这样制定出来的。 在他的演讲中,科尔曼先生大量使用了“依据”这个词,这让我想起了狄更斯的《艰难时世》中一所实验学校里的校长、杰出的葛擂梗使用“事实”这个词的方式。葛擂梗要他的孩子和学生们只学习事实——数学和自然科学。他的学校禁止“奇迹”和“幻想”。“现在,我要的是,事实,”他宣称,“只教这些男孩和女孩事实。生活中只需要事实。别的什么都不培养,别的通通都拔除。” 好,对于一些确凿的事实,或基于依据提论点——21世纪版的事实——我没有什么好反对的,要好好评价文学作品或其他所有事情,它们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也同意科尔曼博士说的一点,这一技巧在大多数美国大学生的论文上没有体现,这是有问题的。但是他非要表现出这样的不屑和贬低吗?一定要由他决定学生是不是还需要学习隐喻,同义词的概念是不是“深奥难懂”吗?我们难道一定要和他一样,相信没有人应该在乎他人的所思所感吗? “在职场里,我们很少会听到有人说,”他说出的这句话令人难忘,“‘约翰逊,我周五要一份市场分析,但在这之前,给我一篇写你童年的记叙文,要读起来引人入胜的那种。’” [106]类固醇,体育竞赛中被频频使用的兴奋剂。 [107]保罗·莱恩(Paul Ryan),共和党国会议员。 [108]劳伦·瑞斯尼克(Lauren Resnick),教育心理学家,匹兹堡大学心理学教授。 7 好吧,我们都知道,博雅教育包含的内容比讲述童年故事要多,而且我不认为这是科尔曼想象的约翰逊或他的老板所面对的问题。要是约翰逊选择了一份他钟爱的工作,一个吸引他的、让他热情满满的行业——这会比把全世界的钱都给他更能保证他对工作的投入——可能他们双方都会好过一些。然而,不管约翰逊多长于赚钱,只因为国家给了他一份工作、一辆车、一栋房子,就让他时刻准备为国家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会满意吗?或者在内心深处,他会不会认为,生活的物质方面比起诸如意义和成就感这些更抽象的概念来,可能是次要的?物理学家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是费尔米国家加速实验室的创始理事,该实验室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粒子加速器的所在之处。当他来到国会,申请一笔数量相当可观的拨款时,他们请他为自己的要求阐明理由,解释一下这对国防有什么贡献。“这跟保卫国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他说,“但它能让国家值得被保卫。”倘若约翰逊什么时候想研究这个国家的建国者对教育有什么要说的,他可能会觉得这句回答恰好适用。 在乔治·华盛顿卸下第一任美国总统之任并向国人致道别词时,他告诉他们,国家在这样一个好时代建立,他们应该觉得感恩,在这样的时代,他们能尽得启蒙运动余珍。大多数人得以从此前仅属于少数人的特权中受益的时代到来了。这特权包括了受教育的权利,他所指的教育既是科学教育也是博雅教育,华盛顿简要地解释道,因为“没有什么能比推广科学和文学更值得我们资助的了。知识是公共幸福的基础,这在每个国家都是最确定无疑的”。 我们的建国者多半都精通希腊语和拉丁语,于是美国第一所公立学校的赞助人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建议把学习这些“死语言”作为“法律、医学或神学”从业者的主要课程。我现在突然想到,约翰逊要是想更多地了解自己国家的创立根基,可能会想要花更多的时间阅读洛克和西塞罗,而不是“信息型文本”,比如由环保局发布的“建议保温水平”,又如拜加州入侵性植物委员会所赐的“入侵性植物详细目录”。我这么说不是要轻视环境问题,它的确是众多当下问题里的重点问题,我是想指出,假如你想让自己的孩子关爱环境,你需要教育他们,需要教给他们知识,而不单单是信息。 《共同核心》宣称希望给青少年逐渐灌输一种“批判性思考方式”,但只靠教学生解读信息型文本是培养不出这样的思考方式的。尤其是今天,只要敲几下键盘,谷歌一下,所有人都能找到几乎世界上所有事的相关信息,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甄别这些信息的细微差别,而有耐心将信息置于相关背景,或对真相足够客观、足够负责、足够热忱,不在意发现的结果对他们的信仰或短期利益可能会有何种影响的人,则少之又少。假如我们的孩子们一直未能学会如何批判地思考,你不能怪学校给他们灌输了太多诗歌或历史。其实远不是如此。你可以怪我们的文化,是它使自由思想变得代价高昂又无关紧要。你可以怪那些负担过重又拿不到应得薪水的老师,可以怪投入教育的公共资金太少,学科太少,对学问和老师的敬重太少;你还可以怪我们的文化太注重金钱、成功、娱乐,太注重将生活过得更轻松而不是更有意义。 托马斯·杰斐逊在一封给孙儿弗朗西斯·威尔斯·埃普的信中,建议他同时以希腊语和拉丁语“定期学习历史和诗歌课程”。这并不意味着杰斐逊不关心科学或公共生活的物质方面。远非如此。事实上,在1807年一封给乔·巴罗[109]的信中,他写道:“人们渐渐对运河和道路比对教育有了更多的热情。不过我希望我们能以同样快的步伐超越他们。”他知道,要是长期没有全面的教育,就可能不会再有创新和进步,也可能不会再有运河和道路了。 我不是建议大家都去读拉丁语和希腊语,或者大家都去恢复开国元勋们的教育课程,但是在精通塔西佗、维吉尔、贺拉斯和希罗多德与阅读建议保温水平之间,确实存在着很长一段距离。《共同核心》的问题是,它把所有文本都当成了简单的文本。从奥维德、《葛底斯堡演说》、《罗密欧与朱丽叶》到环保局报告,它都要求用同一种方法教,这种实践枯燥而站不住脚,完全不考虑——这连巴比特都知道——一丁点儿“想象”[110]和幻想。 [109]乔·巴罗(Joel Barlow),美国诗人、外交官、政治家。 [110]巴比特时常说人要有远见(vision),此处的想象亦即“vision”。 8 想象一下科尔曼先生口中的那位勤奋约翰逊,他听人劝告,决定不再烦躁地待在历史课堂上读指定的《葛底斯堡演说》(我猜应该是历史课,因为目前历史是重要性低人一等的科目)。他可能曾有兴趣知道,林肯的语言——这语言现在读来仍跟彼时一样鼓舞人心、让人心碎——是由于阅读了弥尔顿、莎士比亚和《圣经》的缘故才如此富有文采。唉,但是,倘若老师们一丝不苟地跟着《共同核心》制定者的指导方针走,林肯的后人们就永远不会知道这些了。而假如约翰逊能把历史课一直学下去,他可能还会了解到,走向平等与正义的每一步,从民权运动、女权运动、环保运动,到更晚近的同性恋权利运动,都是受这同一种精神的影响(或许“感染”这个词才更贴切)。话语、理念——它们的力量可以相当强大,至少也跟数学和科学一样强大。它们推动着人们去梦想,去做超乎寻常的事。 如果希望孩子们能学习,我们需要的就不只是严格的指导方针和“基于依据”的标准;他们需要好老师。如果想要好老师,我们就必须对他们报以尊重和感恩,在学校课程的规划和实施上给他们话语权。尽管我没有研究过教育学,但我教学生教了三十多年,我不禁以为,将艺术、音乐和虚构文学从课堂上剔除,并不是锻炼创造力和革新性,或者培养未来的投票公民的最佳方式。“教师是一种人类所知的最崇高的职业。”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如是说,他当时说的一席话如今听来是如此天真。他将教师称作“永恒的职业”,声称“政治或宗教给予我们的使命,都不如这个最基础的延展与强大人类灵魂之力量的事业来得更高尚”。 本杰明·富兰克林、亚伯拉罕·林肯、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苏珊·B.安东尼、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和史蒂夫·乔布斯都不只是文字的编织者,不只是某个你可能会不情不愿地读一读的人——只为在期末考试考个好成绩然后继续做更好更大的事业,正如巴比特建议他的儿子特德去做的那样。他们是伟大行动的灵感,是追寻与进取的理由,是对生而为人之意义的提醒。 因为建国者基本上是一群贵族绅士,他们思考民主的方式与我们不一样确是事实,但是他们同样认为民主与教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华盛顿想在首都建一所国立大学,而他的继任者约翰·亚当斯则对教育问题更加重视。在1786年一封给小马修·罗宾逊的信中,他针对罗宾逊关于“美国政务”的想法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他首先表示希望一个新时代能够到来,在这个时代里,“政府的科学和艺术”可以破除迷信和骗局,“权威”可以来自人民,而非“在奇迹与神秘之中从天而降”。亚当斯继而解释道,在这样一个时代来临之前,在所有伟大事业都未有成就之前,我们的教育体制必须有一次显著的改革,知识的普及程度必须增强,必须让社会低层的人与高层的人文化程度更接近……一国的教育,不应该限于几所教导少数人的学校和大学,为了多数人的成长和塑造,国家应投入更多的人力与财力。在另一封信中他说:“全民都应承担起全民教育事业的责任,自觉自愿地为其分担开销。每一平方英里都应该有一所学校,不是由做慈善的个人创建,而是靠人民自己的公共开支来维持。” 兰德·保罗(Rand Paul)的论点说来说去不过就是,学校很好很棒,但是不应该由联邦政府出资赞助。说到保罗参议员所代表的肯塔基州,他可能有兴趣知道,1822年,詹姆斯·麦迪逊曾赞扬过肯塔基州拨款支持全面教育体制的举措。该年8月他在一封写给威廉·泰勒·贝里的信中说:“一个大众政府,如果大众普遍缺乏知识,或没有获取知识的途径,那它不过就是一出闹剧或悲剧的序幕,或者两者皆是。知识永远都会统治无知:人民要是打算当自己的治理者,就必须用力量武装自己,而这力量只有知识能给予。” 约翰逊此时应该清楚了,繁荣与开化既是美国,也是美国梦的两大支柱,而美国实用主义最重要的成就就是认识到,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一个国家想要既无知又自由地保持一种文明状态,”杰斐逊评论道,“那么它就是在期待一种从未存在过,也绝无可能出现的东西。” “自由”和“知识”:大家会发现,共和国建国初年,这两个词被一次次反复提及。约翰逊要是发觉了建国者们多么具有远见卓识,也许会同我之前一样惊讶。他们明白工程师的价值,工程师可以搭桥修路开运河,但是他们也明白,独裁国家也可以搭桥修路开运河,他们坚信,自由社会所需要的是一群开化而有公德心的公众,能够防暴政于未然。“在专制政府之下,人民应该少受教育或不受教育,除非这教育能让他们产生一种奴性的畏惧,”丹尼尔·韦伯斯特[111]说,“知识对专制政治是致命的……在我们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掌握在人民手中,知识应通过公立学校得到普遍传播。”他相信:“知识在大量的自由民中越普及,共和国的法律就越完美。”而麦迪逊是这样说的:“有见地的制度……能启发公众思想,而后者是防范他人使用奸诈手段威胁、侵犯公共自由的最好方式。” 为什么乔尔丹诺·布鲁诺会在火刑柱上被烧死?为什么伽利略要面对宗教法庭?为什么如今拥有严格教育体制的国家,如中国、沙特阿拉伯,甚至日本,都意识到,没有更多的博雅教育,他们到了某一程度之后就不会再有进步了?为什么伊朗的最高领袖要袭击大学,发出关停大学的威胁并指控他们煽动暴乱? 对作家、哲学家、老师、音乐家或艺术家来说,表达自由就像面包和水——没有这两样东西他们活不下去。这就是为什么在每个专制社会里,他们都是头号目标,也都是最先发出声音的人。我们不该担心中国学生在数学上超越我们,或许反该庆幸,中国、沙特和其他那么多国家的人都来美国寻找创建博雅教育学院的蓝本。石油富国能从全世界买进科技,引入工程师,但是他们买不到独到的想法。这些社会所缺少的——伊朗人民受监禁、受拷打所为的,当人民谈论西方民主时暴君们所害怕的——不是技术或科学腾飞,而是一种民主文化,一种理解、尊重表达自由、思想自由和想象自由的文化。 在极权社会里,唯有那些说出了自己心声的工程师和计算机科学家才会受到监禁。作家、艺术家、音乐家和诗人比数学家和商人多,人文学科在这些社会里比在我们的社会里远远更受重视,这也是一部分原因。但我们真的需要与极权社会的鲜明比照来提醒我们自由思想的价值吗?为什么暴君们对民主想象之危险的了解会比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对其必要性的觉察更多? 世随时易,但某些基本的人类特质是永恒的:好奇心与同理心,求知的渴望与连接彼此的渴望。这些孪生的特性是我们得以存在的方式,也是我们存活下去的手段。它们是通向知识的钥匙,不论是科学知识还是文史知识。那些将人文学科视作科技时代中的陈旧过时之物的人,或许应该看看他们自己的历史——只要相当晚近的历史,就20世纪史好了——再想想将科技与其人文意涵分离所造成的结果。 现在,或许我们能更好地理解乔治·巴比特为什么本能地厌恶思想和虚构作品了。在小说中,当麦拉·巴比特带着最小的女儿婷卡去了东部时,巴比特发现,这么长时间以来自己第一次单独在这所房子里。他踱进女儿的房间,想找点消遣,于是发现了她的书:康拉德的《救援》(The Rescue),一本维切尔·林赛(Vachel Lindsay)的“相当蹩脚的诗歌”,一本H.L.门肯嘲讽“教堂和所有体面事物”的“很不像话的文集”。他不喜欢这些书,觉得它们有“一种反对好东西、反对得体公民行为的叛逆思想”。 人们可以理解巴比特既受自由之快乐的吸引又对其危险感到害怕的原因,自由的确有许多危险,而最好的面对危险的方式就是不逃避自由,培养思想的独立。这一种自由,恰是美国各个领域里——从工程学到文学——创造力与生命力的强大引擎。仅仅学习化学是不够的。若希望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你需要那种弥足珍贵又难以言喻的东西,它太难获得,又绝不可能训练出来:你要拥有想象力。 每一位读者与巴比特的相似之处都在于,同他一样,我们都面临着选择,从选择牙膏这样的琐碎之事,到决定要做什么,要见谁,成为什么样的人,在哪里生活或工作。选择的自由存在于每一个民主社会的核心里。要抵抗消费主义的侵袭,要抵抗女海妖让人无法抗拒的惑人歌声,我们唯一的武器就是行使行使我们的选择权。若要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们就要有能力思考,反省,停下脚步,想象——因为他们打算卖给你的,不单是牙膏、除臭剂或浴室固定设备,还有下一任总统或代表、你孩子的未来、你的生活方式和人生观。 既然大卫·科尔曼已经让这个世界到处都是约翰逊,那么我唯有希望,约翰逊可以去一些他的创造者永远都不敢去的地方,将自己从这些可恨的信息型文本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倘若约翰逊要做一个正直的好公民,那么他需要明白,参与战争对他的国家意味着什么,什么样的和平才是正义的和平。他需要深入地思考何者是道德的而何者不是,需要知道,对于关塔那摩[112]这样的越轨事件,他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于总统或国会,因为投票时,投这个或者投那个,他都有选择权;要不要发表自己的观点,他也有选择权。他可以抵制,他可以抗议,他可以发推特,但他不可以推卸责任——如果约翰逊能跟着哈克·费恩和他的后裔们走遍美国小说的想象国土,这就是他能学到的。谁知道呢,假如老板要求他干一些他认为不道德的事,他会不会也无所畏惧地告诉老板他应该去哪儿(地狱)。 撇开新课程不谈,要是他能够自由地跟着自己的好奇心走,他可能会认识到——如果曾有过一个反巴比特式的人物,那么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的《斯通纳》中与作者同名的主角威廉·斯通纳就是了,引用他不朽的句子来说——“当他的思想关注到思想的主题,当他与他所学过的文学的力量互博,并试着理解它的本质时,他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一种永远的改变;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将目光从自己转向容纳着他的世界,他因而知道,他所读的弥尔顿的诗歌、培根的散文,或者本·琼森的戏剧虽都是以世界为主题,但都反过来改变了世界,而它们改变了世界,是因为它们独立于世界。” [111]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美国政治家。 [112]关塔那摩,古巴东南部一城市。美军于此建立了关塔那摩监狱,曾发生过多起虐囚事件。 9 Paralisi Cardiaca——这是坐落于罗马市郊的厄勒克特拉医院的医疗记录中所记载的话,它解释了那位漂泊异乡的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死因。它的意思是“心脏麻痹”,贴切地描述了《巴比特》的作者,《巴比特》将《哈克贝利·费恩》完全颠倒了,在故事的矛盾冲突中,“健全的心灵”[113]输给了“残缺的良心”。大学时初次读《巴比特》时,我太执迷于显而易见的对从众性的讽刺,而没有非常留意主角内心的微弱声音。讽刺很容易体会到,但悲悯则不然。或许,嘲笑和鄙视巴比特比怜悯巴比特更让我觉得安全吧。 那时,我跟许多同龄人一样,正沉浸于前卫派的虚构作品中,它们看起来似乎更为复杂,也让人更有收获。我曾读塞缪尔·贝克特[114]和尤金·尤内斯库[115]一直读到深夜,贝克特的人物语言和思维都断断续续、杂乱无章,而尤内斯库谴责了资产阶级的从众性,他们点燃了我的想象力。但心的确在那儿,从巴比特第一次出场时就在那儿;整个故事从头至尾,我们都可以听见微弱的心跳,它反抗着不停扰乱心神的混杂噪声,证明了泽尼斯居民表面上的志得意满其实不堪一击。作者将巴比特的内心生活和外在生活、秘密的缄默和高声的宣告进行了有规律的穿插,这使《巴比特》避免了沦为一场过分简化的展览。 不似充斥着匆促言辞的外在世界,内心的语言静默而含糊。最初我们听到它是在巴比特想竭力不顾外面的喧闹继续睡的时候。他又梦到了“那位小仙女,梦里的情景比银白色大海之滨的红宝石塔还要富有诗情画意”。这个小仙女,“那么苗条,那么白净,那么急切”,“在神秘小树林那边的幽暗处”等着他,等他从“拥挤的房子”和“吵吵嚷嚷的朋友”中脱身出来。她信赖他,安慰他,高喊着,他“无忧无虑又英姿飒爽,她会等着他,他们将一起航行到远方去——”但他的浪漫思绪被打断了,生活侵扰了梦境:“送牛奶的卡车轰隆隆、当啷啷地开过来了。” 巴比特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他拥有成功、忠诚的家人、社会地位和似锦前程,为什么他还是感到如此不能餍足?这一声“为什么?”贯穿了整个故事,跟着巴比特从他的睡廊来到办公室,在一场成功但见不得人的交易之后跟他回到家里;在他和朋友愉快说笑时,在家中,在聚会上,在他完成最满意的交易的时刻,都如影随形。而他只有一种回答:“我不知道。”或许答案不过是,“那个幼时对生活信心十足的人,对新的每一天里可能发生的而又未必如此的新奇事物早已无动于衷了”。这就是心起作用的时候,它帮巴比特找到一个答案,或许也扰乱着他,扫去他那志得意满之感,提醒他,他的确是有选择的——他可以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 惶恐在意外之所向他袭来,就像重大的神迹显现前出现了一系列短促雷击,当时他正跟一帮好哥们和他们的妻子在一场聚会上,他们决定开一次招灵会召唤“意大利诗人”但丁,“那个走马观花地游过地狱的家伙”。突然,在“冥冥黑暗中”,这种“郁郁不乐”的情绪又出现了,朋友们消遣诗人“灵魂”的老套玩笑不再让巴比特觉得好笑。当他们在他面前显露出肤浅与无知时,他“突然对自己最信赖的朋友产生了鄙视,他为此觉得难过”。他对但丁的不朽有一丝模糊的感觉,但愿自己也读过这位过世诗人的作品。机会又一次错失,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读。 那场聚会之后,他想尽办法终于说服妻子,让他跟他最好的朋友保罗去缅因州苏纳斯夸姆湖钓一次鱼,他们结婚后,那还是第一次,但他并不觉得得意。相反,“有好几个钟头,仿佛是无限长似的”,他都清醒地躺着,“怀着一种原始的恐惧而浑身颤抖;他明白他已经赢得了自由,但现在有了自由这个如此陌生而又令人如此棘手的东西,他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妻子和婷卡一起去走亲戚时,他“可以随心所欲——可他也不大知道自己究竟想做什么”。他在安静的房子里游来荡去,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开始觉得他所熟悉的并且身体力行的全部经商生活到头来也许都要付之东流:牧师约翰·詹尼森·德鲁博士所描绘的天堂不仅不现实,而且无聊透顶;他使劲儿赚大钱也是毫无乐趣可言。”因此,巴比特拖着沉重的步子走进了“不幸的、多余的自由”,幼稚地渴望着小仙女的陪伴。 辛克莱·刘易斯给美国小说带来了一种不一样的恐惧:不是梅尔维尔的宇宙挑战,抑或霍桑的清教徒疑虑,抑或吐温笔下切实的生命危险,抑或德莱塞书中由贫困与不公带来的恐惧。他的《巴比特》是我们读到的第一部写焦虑的小说。阿尔弗雷德·卡津[116]将这种别样的恐惧描述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扎根于我们最渴望自由的每一个时刻里产生的对自由的惊恐:“刘易斯的小说中的确有一种相比福克纳这类作家或硬汉派小说家意义更重大的恐怖,因为这种恐怖内在于我们司空见惯的事物,它产生于刘易斯世界里压抑、卑劣和尖刻的玩笑,而这个世界已然侵入了他每一个毛孔。” 刘易斯跟他的主人公有一些相似之处。他在面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时,似乎也感受过同样的恐惧,不过理由截然不同。如厄普代克所说:“他疯狂的行动——所有的书、所有的演说,所有的放纵——似乎都是在反复诉说一场漫长的逃亡,一剂给美国独有的疼痛的麻醉针,这一切都要赶在他才华的最后一颗螺丝钉都无法转动之前。” 巴比特是刘易斯的一件类型不同的仿制品。他在公共生活中的形象,那些持续不断的、实则是冗长独白的对话,他的得意扬扬,他的欢乐和活力——这给很多伊迪丝·华顿这样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都是为了掩盖巨大的空虚,为了忘记芙萝冈高级社区和泽尼斯都不过是生活的装饰和道具而已,而且这生活本质上就是一场琐碎无聊的秀。就像金·凯瑞演的楚门一样,他有一种感觉,他真实的内在自我,那个他只略微见过一眼的自我,那个伪装成小仙女模样出现的自我,始终在避开他——又或许正相反,是他在避开它? 读《巴比特》的时候,我被一种喧嚣打断,它来自一个间或显得尤其像大卫·科尔曼的梦想宇宙的世界,那里的“人们其实对你的所感所想都不屑一顾”,这让我想起了在西雅图跟拉明的对话。接着我就会想到巴比特隐藏的内心,想到那个小仙女,我开始相信,那些我们所渴望的、不顾生命危险阅读的书在美国也正如在伊朗一样重要,即便并非每个人都这样觉得。 [113]此处的“心灵”与前文中的“心脏”皆为“heart”。 [114]塞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爱尔兰裔法国作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代表作为《等待戈多》。 [115]尤金·尤内斯库(Eugène Ionesco),罗马尼亚裔法国剧作家,擅长刻画人类存在的孤独与无意义。 [116]阿尔弗雷德·卡津(Alfred Kazin),美国作家、文学评论家。 10 尽管如今的语文课或读书会并不怎么读辛克莱·刘易斯,但巴比特的确拥有一段寿命很长的转世。他同哈克一样,引出了各式各样的后辈——孤独、不满现状、有事业心的、有家室的男人,渴望着逃离看似让人艳羡的世俗生活的牢笼。在约翰·契弗[117]、约翰·厄普代克、理查德·福特[118]和乔纳森·弗兰岑笔下的人物中,我们都能找到以不同面目出现的他。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在凯尼恩学院做过一个毕业典礼演讲,我唯有希望,这篇演讲也能入选为要求学生阅读的信息型文本。他在演讲中提醒我们,无论是巴比特自己还是他所代表的事物,在可预见的未来里都不会消失,因而,他的生活和不餍足对我们每一个正面临选择的关键时刻的人都是借鉴:所谓的现实世界不会不让你按惯性思维去处事,因为由人、金钱和权力构成的现实世界是由于恐惧、愤怒、沮丧、渴望和自我崇拜而兴盛起来的。我们当今的文化驾驭着这些力量,让它们产生巨大的财富、舒适和个人自由。这些自由将成为我们这个只有头骨般大小的王国的主人,成为了一切创造的唯一核心。这样的自由有许多可以称道的地方。 不过当然了,自由有各种各样的类型,而最宝贵的那一种,在这个人心匮乏、成就至上、热衷炫耀的伟大的外部世界里,你不常会听到人提起。这种真正重要的自由包括了关注、认识和自律,真正关心他人,在无数的琐碎小事上,以种种默默无闻的方式,日复一日地为他人奉献。这才是真正的自由。这才是受过教育,并且明白怎样去思考。另一种选择是无意识,惯性思维,蝇营狗苟的生活,对得到和失去某些不定之物的永恒痛苦。 我知道,可能这些听上去并不有趣、令人愉快,也没有毕业演讲该有的那样启迪心灵。就我看,它只关于大写的T,即真实(Truth),而去掉了一大堆华丽的辞藻。当然,你怎样想是你的自由。但是,请不要像无视某场指手画脚的劳拉博士布道一样无视它。这些跟美德、信仰、信条或者死后的任何宏大、奇特的问题都无关。大写T的真实是关于死亡之前的人生。它指的是真正的教育中真正的价值,几乎跟知识毫无关系,但与简单的认识息息相关——认识实在且本质的事物,它们始终隐藏在我们触目可及的周围。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反反复复地提醒自己…… “一些美国艺术家的矛盾命运在于,他们渴望深刻,但又怀疑大多数深刻的东西并不存在,”厄普代克写道,“一切都是表象,且是相当虚浮的表象。”在这个表象与反映的故事中,某些人物走上了巴比特可能会选择的那条道路。他选择了那些好哥们儿的道路,但诱惑一直存在。以保罗·里斯林和塞尼卡·多恩为例,他们都是他的老同学,一个是他的挚友,另一个他虽不情愿,多少也很尊敬。 巴比特最好的朋友,多愁善感又脆弱的保罗想成为音乐家,准确来说是小提琴家,但他跟一个爱吵爱闹的姑娘结了婚,这姑娘后来变成了一个唠唠叨叨又总鄙视他的泼妇,她强迫他接手他父亲的生意:油毛毡。跟保罗在一起,巴比特就成了截然不同的一个人:温和、能照顾人,并真正关心着保罗,就像一个慈爱的哥哥。保罗是唯一了解巴比特的过往和梦想的人,巴比特曾想成为律师或者地方长官,成为穷人和受压迫者的保护人,不过这都是他跟好心又文静的麦拉结婚并成为上班族之前的事了。 一见到保罗,巴比特就“既不是睡廊里的赌气孩子,也不是早餐桌上一家的暴君;既不是莱特-珀迪洽谈时那个老奸巨猾的钱商,也不是运动俱乐部里吵吵嚷嚷的好哥们儿、爱开玩笑的人和正派人了”。他们庄严地握了握手,“笑得很腼腆,好像暌别已有三年,而不是区区三天”,他们彼此打着招呼:“喂,你怎么样,老盗马贼?” “算还不错。你怎么样,你这个可怜的小东西?” “我什么都很好,你这个老阔佬。” 尽管保罗和巴比特享受了一趟美妙的钓鱼之旅,有朋友的爱和支持,但他正在迅速地毁掉自己的人生。他梦想离开自己的悍妻,跟一个年老色衰的芝加哥女人发展一段婚外情,这起初让巴比特觉得很可耻。当保罗的妻子发现时,保罗试图杀了她,但只是弄伤了她,他进了监狱,之后便一命呜呼了。 渐渐地,巴比特不仅在梦中想逃离,在现实生活中也想逃离,随着故事无可挽回地向前发展,他的这种冲动变得愈加无法抗拒。在一次火车上的偶遇之后,巴比特将注意力转到了塞尼卡·多恩身上。起初他企图避开这个激进的律师,但是他渐渐意识到,多恩跟别人一样,也是个人,他喜欢跳舞,喜欢漂亮女人,不过他还喜欢看“服装行业工人在里茨旅馆开的大会,会后还有交际舞助兴。这不是很合理吗?”他这样问。 多恩让巴比特想起自己曾经的样子,他告诉巴比特,在他们学生生涯的某一个时期,巴比特和他的热忱对他来说曾是种鼓舞。多恩告诉巴比特,当时他是个“异常自由、敏锐的小伙子”。他补充说,巴比特曾告诉他自己打算做一个“律师,一无所求地为穷人打官司、对抗富人”,而他多恩,会成为一个买油画、住纽波特的“富人”。 巴比特惨痛地步了里斯林和多恩的后尘。他找到一个女人,试着去爱她,成为她世界里的一部分——那是一个叫作“大老粗”的波希米亚式团体——不料发现,她也以她的方式循规蹈矩着。接着他走了更危险的一步,他在运动俱乐部里说一些违逆众人的话,又维护那位激进律师并复述他说的话。他的朋友们开始以狐疑的眼光看他,他甚至在一次工人罢工时大胆地反对教堂并谴责了牧师的布道,这场布道的主题是“救世主如何结束罢工”。他太过张狂,以致泽尼斯最有权势的人都威胁他,如果他不改过自新,加入为了抗衡工会和工人们而成立的“良民联”,他们就让他破产,毁了他。尽管他也害怕,但他选择抵抗。此时的他受到了孤立,生意突然就不如以前红火了,蜚短流长四处都是,人们都躲着他。 巴比特的浪子回头令人惆怅的地方在于,他害怕的并非只是被那些好哥们儿摒弃,他还怕被自己的心摒弃。他对扬扬自得的妻子麦拉有一种复杂的情感,这是让他逃开又将他唤回的根本缘由。甚至在小说的开头,尽管巴比特对她态度随便又满肚子火气,但他的确感受过温柔的时刻,承认可怜的麦拉过得也并不舒心。但直到她病了,要去医院做手术了,巴比特才最终妥协了。“疾病和死亡的威胁、漫漫长夜,婚后生活所编织成的数不尽的牢固的情结,巴比特近来排遣不去的所有愤恨,以及他好不容易才度过的精神上的悲剧,立时就变得苍白无力、荒唐可笑了。”他于是“悄没声儿地回到了她身边”。 在妻子被送去医院之前,他在妻子面前跪了下来,此时,他很快清楚地知道,他“不会再有荒唐的夜晚”。他足够坦诚,他承认他会想念这样的夜晚。麦拉活下来了,那些好哥们儿回来了,浪子得到了原谅,成了多恩和那些无神论工人最激烈的批评者。罢工平息了,巴比特加入了联盟,联盟的成员都是泽尼斯最有影响力、最有权势的市民,他们都相信“美国的民主并不意味着财富的平等,不过它要求人们在思想上、服装上、绘画上、道德上和词汇上要完全相同”。 这部小说的表现方式简单而直接,时而又转入科幻小说的风格。它有某种《天外魔花》(Invasion of the Body Snatchers)所具有的东西,后者的主人公最终屈服于一个外星人,外星人抽出了他的灵魂,将他变成了一个可以程序化的行尸走肉。巴比特放弃了反抗,怨愤地说:“他们打败了我,完完全全地打败了我!”小说的结尾,我们看到他鼓励自己的儿子特德,从众人所走的路上走开,追寻自己的梦想,但他承认:“我这一辈子,从没做过一件自己想做的事!” 这结局让人感到相当无力和失望。我们既不能扬扬自得地下判断说巴比特就是个恶人,也不能断定他已经改变并得到了救赎,在这两方面,我们都不会满意。特德永远不会顺服地去读莎士比亚,但他的确选择了内心渴望的东西。然而,他的选择跟他父亲的一样,都有局限性。 结局美满的美国小说如此之少。或许这并不奇怪,这个国家的《独立宣言》给公民们提供的,不是幸福的权利,而是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一线希望还是有的,就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港口尽头总有绿光,因为撇开这一切,撇开他自身,巴比特的确能从众人的道路上走开,证明内心的微弱低语不可能被消声。 当巴比特和朋友们试图在聚会上召来“意大利诗人”但丁的灵魂时,某一瞬间,巴比特,“不知怎的,仿佛看到颤巍巍的悬崖上,有一个孤独的、峭楞楞的身影,在阴森可怖的乌云衬托下,轮廓显得格外清晰”。而这就是希望之所在:不管多少功利主义的、思想商业化的教育者想要抹除诗人的形象,让它变得无关紧要,它都会不朽地存在下去。它会在我们清醒的时候搅乱我们,在我们的梦中反复盘旋,因为诗歌,就同爱与疯狂一样,同害怕自由和追求自由的勇气一样,都是人之境况的一部分。 [117]约翰·契弗(John Cheever),美国短篇故事作家和小说家。作品有《猎鹰者监狱》《德国黑啤与百慕大洋葱》等。 [118]理查德·福特(Richard Ford),美国作家,作品有《体育记者》(The Sport Writer)、《独立纪念日》(Independent Day)等。 第三部分 卡森 “没有一种生物可以在绝对真实的环境下长时间理智地活着;有些人觉得,即使云雀和纺织娘,也应该会梦想。” ——雪莉·杰克逊[119]《邪屋》 [119]雪莉·杰克逊(Shirley Jackson),在哥特文学领域极有分量的美国作家,代表作为《摸彩》。尼尔·盖曼、史蒂芬·金、李察·麦森等人都曾受其作品影响。 1 每部小说都有背景,但在把景作为精神世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设想上,美国小说是独一无二的。我开始在伊朗给学生讲《哈克贝利·费恩》时,第一次了解到这个问题。教小说跟为了消遣读小说是不一样的。你能注意到在其他时候可能遗漏掉的东西,然后更加兴致勃勃地去探查它。大家想到《哈克贝利·费恩》里的景时,第一个印入脑海的可能是河流,河水丰沛的密西西比河载着两位主角,向我们呈现了一幅美丽与恐怖的宏大景象。但还有另一幅景象,如果说没有比前一种占更多的篇幅,起码也跟它不相上下:那个令人窒息的小镇,一种死气沉沉的平静弥漫其上,这是哈克不顾一切想逃离的。这种无精打采是独特的南方状况吗?还是说这个密苏里圣彼得堡的虚构小镇代表了全美国所有的小镇?这个问题在我大学时代一直占据着我的想象,在大二和大三之间的某段时间,我开始跟一个高高瘦瘦的姑娘一起玩,她有着灰褐色的头发和极漂亮的长腿,我总是可以、有时甚至热火朝天地跟她讨论艺术、文学和一个名叫本·霍尔德的男孩。 乔安娜是艺术专业的,确切地说是一名画师。我第一次见她是在艺术史的课堂上,我们年轻的老师毫不掩饰地偏爱着当代艺术,向我们介绍了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和克拉斯·欧登伯格(Claes Oldenberg),但我们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讨论小说上了——南方小说,你要非得问的话我会这么说,不过我那时候对术语差不多是厌恶至极。我最爱的一些美国作家,甚至是最爱中的最爱威廉·福克纳,都属于这一派,但他们是伟大的作家,而非伟大的南方作家。我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摆脱这一出自本能的反应,引出它来的并非某位教授或者某堂课,而是乔安娜,她总坐在前排靠门的位置,这是一个带着挑衅意味的座位。我始终想不通,坐在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上,她怎么做到看起来那么舒服的。如果说她曾希望有一天某个粗心大意的同学绊到她的长腿摔倒了,还出了洋相,而她为此能得到奖励,我也不觉得奇怪。 “我叫乔安娜。”她会一次又一次地跟我说——不是琼-安娜,我不时会这样开玩笑地叫她,这是致敬另一位艺术家朋友琼·弗雷德里克。她还肯定地说我有时候的发音是“囧-安娜”,这个习惯似乎既能惹恼她又能逗笑她。我是在仗着自己外国人的特权,不过说实话,对于名字发音不对这件事,我已经放弃自我纠正了,理由就是,既然少有朋友肯费心把我的名字叫对,我就只是在回敬他们罢了。有一度,我们感觉到了一种经得起比较的亲昵,因为我们都是外来者,准确地说,因为我们都来自别处。 起初我很困惑,乔安娜生在美国,她竟也觉得自己是从另一个千里之外的国家过来,有截然不同的过去和截然不同的故事。她在田纳西长大,不过只有些微的南方口音——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反叛,因为她母亲坚持她该忠实于自己的南方遗产。我说不准我们两个分别都在俄克拉何马大学干些什么。(跟普通人的说法相反,她会提醒我,俄克拉何马不在南方。)对她来说,这是去东部前的一段短暂停留——那才是她的目的地,尽管她从来也没说过自己具体要去东部哪里。 我的朋友迈克·赖特是个激进分子,他对文学兴趣不大,坚定地相信任何对地域差别的关注都会妨碍“运动”的团结——这就是我们那时的叫法。他会说,人民就是人民。我们应根据人民所支持的事业,而非他们的地理出身来区分他们。“这片土地是我的,也是你的,阿扎尔。”他引用他热爱的伍迪·格思里[120]的话这样跟我说——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迅速开始自相矛盾:他告诉大家,伍迪是俄克拉何马小伙儿,东部和西部都不能把他占为己有。迈克在诺曼长大。没人知道他具体是哪年毕业的,出于某种原因,他始终都没有离开。他曾是“民主社会学生会”主席,在“结束越战委员会”中也很活跃,60年代参加民权运动的经历他跟我们每个人都讲了个遍。各个学生团体都对他既尊敬又爱戴,尽管这些团体始终不停地相互攻击;但他似乎是个独行侠——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是这样。 迈克住在邮局附近的一个小房子里。我不时会在校园角碰上他,那里的店铺是大学生活的中心,更多的时候则是在博伊德街和阿斯匹街交叉的地方。我一般都是从咖啡馆出来或者正要去邮局,而我完全不知道迈克一个人在路上走着是在干什么。他从来也没告诉过我他从哪儿过来或者他要去哪儿,他就那样掉转头来跟我一起走。 这些短暂的同行一般都会在欧尼镇酒吧结束,也有一两次是在图书馆告别,唯独在这样的场合,迈克和我才能讨论不跟越战或民权运动相关的东西。(是他让我开始对斯科茨伯勒男孩[121]和围绕着他们的抗议历史感兴趣的。)我曾以为比起倾听,他更喜欢讲述,因为他说话时很少看着你的眼睛。他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仿佛在远处搜寻着什么只有他能看见的东西。因为他如此健谈——他的声音低沉、又没什么抑扬顿挫,要是你能想象,有点像动作迟缓地在打字——所以很久之后,我才觉得惊讶,原来他长久以来一直在倾听,我却反而对听他说话那么心不在焉。 乔安娜会时不时地来旁听我的英语课,她一来就会说许多的话,通常都把话题引回她所谓的“南方气候”上,这个术语在她口中既有字面上的意思也有隐喻含义。我认为她对一个作家的出生地过分关注了,那不过是机缘巧合的事,他们自身绝无过失。我在英语系是唯一一个外国学生,她认为我不能像她那样理解吐温或福克纳,这在我看来就是对我个人的侮辱。假使你必须生于某个特定的纬度才能欣赏这部小说,那它有什么价值呢? 乔安娜默默地耐心听着我的反对,等我说完,她好绕回她的观点。她会说,确实存在一种南方情感,那是南方小说的关键。我会滔滔不绝地背出一大串作者名字——以马克·吐温为首——他们笔下的景象,虽然表面上是在美国南方,但却毋庸置疑地带着世界性。有一阵子,我们在好不容易达成的休战中徘徊,但是最终又分道扬镳了,因为《心是孤独的猎手》,这是我们在大二春天因为那门课一起读的。有段时间乔安娜对卡森·麦卡勒斯非常着迷,她并不是我最爱的作家,但《心是孤独的猎手》非常吸引我,这足以让我接着把《婚礼的成员》和《伤心咖啡馆之歌》都看了。机遇与选择,我的朋友拉丹常爱这么说。有多少东西我们本以为是自己选择的,其实却都是机遇已然为我们安排好的?一些毫无关联的事情相互交错,让我想起了乔安娜和我们的对话:奥普拉·温弗瑞把《心是孤独的猎手》选作了她读书会里的书,此前一系列我最爱的小说都在她的书单上意外地出现过(《百年孤独》、《安娜·卡列尼娜》、福克纳的三本书……);学生漫不经心地评论(“喔,她呀——我们高中时读过那本书,读她有什么意义呢?”);有人用了“怪胎”这个词;但或许最重要的是,出乎意料的消息传来,迈克已经往生。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想到过麦卡勒斯了,而此时我又突然开始在当地图书馆找她的书,之后买了那些书,重新读过,重新划线标注。 重想起乔安娜的时候,我开始梳理自己的记忆,它们时而显出一种清晰的假象,实则已经模糊,对她的莽撞和执念我没那么生气了,印象更深的是在对街餐厅对汉堡的一本正经的讨论;是欧尼镇酒吧的两面煎蛋、土豆煎饼和咖啡;还有那些绕着校园的短距离散步,我们一般都是在南奥瓦尔结束,忆起这些,我兴奋如旧,它们在我心中的分量也一如当初。或许我如今选择写卡森·麦卡勒斯,部分是想要索回那些青春对话中的自由与魅力,彼时的我们可以动真格地为一部小说吵架、绝交;我不过是想接续过去,主要是为了接着吵完被我们搁置的那一架。是乔安娜引我杜撰了“南方综合征”这个术语,我后来又把它修正成了更为具体的“乔安娜的卡森·麦卡勒斯综合征”。某种程度上,它是我们的卡森·麦卡勒斯综合征,但现在它完完全全成了我的。 [120]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美国歌手、音乐家。 [121]斯科茨伯勒男孩:1931年,九名黑人男孩乘坐敞篷货车时因斗殴被捕入狱。随后因被控强奸了两名搭乘同列货车的白人女孩而受审。事发地点是斯科茨伯勒。九名男孩中有八人被草率地定罪,判处死刑。当年只有十三岁的罗伊·赖特免于死刑。 2 虽然我们口头上有争执,但从某种模糊而复杂的角度,我跟乔安娜还是有共鸣的。她在自己的国家也类似一个流亡者。而那时,我也已经觉得自己是一个流亡者了,离家万里,能够理解我在德黑兰生活之实质的人也远在天涯。乔安娜和我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亡者,至少那时不是,我们随时都能回到出生的地方,但我们在对方身上辨认出一种相似性,也早已知晓,或者说曾经怀疑,我们绝不会就那样在故乡安稳过一生。 经历过流亡生活的都知道,在重回失落故土的苦痛期盼中,第一个印入脑海的不是逼着你离开的东西,而是羁绊着你、令你不舍的东西。这种期盼会以一种感官的冲动体现出来,你会疯狂地渴望某种切实可感的东西,缺失让它的存在更让人念念不忘。那个时候,我想到伊朗时,深深怀念的就是那里光线特别的质感,它使茉莉能在夜晚散发清新的芬芳,它倾洒在桃和杏上,令它们拥有一种凉爽、浸润着阳光的口感。茉莉的香味那么浓郁、清甜,是阳光的缘故吗? 阳光在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样子。我觉得阳光正好、天气凉爽时,乔安娜会觉得暑气持续太久了,闷热又让人窒息,就像我们在福克纳的《八月之光》里感受到的那种单调无聊产生的压迫感,抑或像阿尔及利亚沙漠那势不可挡的严酷高温,它刺激加缪《局外人》中的主人公杀了一个人。光在福克纳、韦尔蒂和麦卡勒斯的作品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它的质感决定了它最终发挥的作用,这在每部小说中都迥然不同。这就是拥有艺术气质的乔安娜尤其能领会到的东西。对于她所谓的“气候”,小说人物们不仅有身体上的反应,心理上也受到了影响。 近来我重新翻出《八月之光》,找牧师海托华坐在窗边回忆往昔的段落。这是在第二十章的开头,接近于小说的结尾,叙述用的是现在时:“下午最后一线铜黄色的阳光渐渐暗淡下去,低矮的枫树和告示牌那边的街道已经空荡无人,像是已经准备好的舞台,书房的窗户就是这个舞台的台框。”[122]海托华记起了年轻时的自己,记起了“渐淡的铜黄色阳光几乎可以听见,像喇叭声逐渐低沉下去落入寂静与等待的间歇”。 “密西西比的八月,大约月中的时候,有那么几天,天气就会像忽然提前入了秋。”一次采访时,有人请福克纳解释小说的名字,他因而这样说道。“天气凉爽,”他说,“阳光柔和,光里有一种璀璨的质感,似乎它不是今天的光,而是从过去的古典时代折射而来的。那里或许有来自希腊与奥林匹斯山的牧神、森林之神和其他诸神。这样的天气会持续一到两天,接着就结束了,但每年八月,在我生活的国家,这种天气都会出现……” 几乎在福克纳的每部小说中——我所想到的尤其是《喧哗与骚动》(莎士比亚)、《我弥留之际》(荷马《奥德赛》的第十四部)和《八月之光》——当下的时光都是既转瞬即逝又悠久古老的。它与更直接的过去相关联,但也勾连着我们人类文明的文化历史。“过去从不会死去,”《修女安魂曲》中的一个人物如是说,“它甚至都不曾过去。”过去恒久存在的这种概念,或许在《八月之光》的叙述者咒语般的宣言中得到了最好的表达:“记忆里积淀的必早于知晓的记忆,比能回忆的长远,甚至比记忆所想象的更久远。”福克纳所有伟大的小说都是写逐渐衰落的贵族或无根的流浪者,这些小说都被这样的思想所照亮。他描绘这种暮色景象的文字中有某种特质,既美丽又哀伤,既在毁灭又永恒不朽,就像《我弥留之际》中艾迪·本德伦死后在我们耳边响起的声音一样。 在尤多拉·韦尔蒂的小说中,光线并没有如此充足,也没有那么多层次。在《德尔塔婚礼》的第一章,作者告诉我们,这片土地“一马平川”,闪烁着微光,“就像发着光的蜻蜓翅膀”。再一次,各种感觉相互交融,营造出一种情绪、一种印象,好像这闪着微光的土地是“在被漫不经心地弹奏着,仿佛它是一件乐器,有什么东西在触碰着它”。韦尔蒂对自然和这光之演奏的描写是如此深情、如此温柔,好似用一支水彩画笔以最轻的笔触作画。她的写作是印象主义的,就像她深爱的那位完全“不南方”的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一样。 麦卡勒斯的光来自一个不同的地方。少了福克纳的过往之沉重和韦尔蒂的蜻蜓之微光,它是一个新的太阳,燃烧着,不遗余力地发出刺眼光芒,并且满含愤怒。《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的心并不属于热带与繁茂森林;它属于城市,是灼热阳光在柏油路上的反射。这个太阳更像一位暴怒者而非保卫者。这个太阳,跟照亮哈克与吉姆道路的太阳,或在欧斯金·考德威尔[123]的《烟草路》中当空热辣辣地照在一贫如洗的佃农身上的太阳都不一样,它记录了向工业化农业的痛苦过渡,这一转型造成了另一种贫困,另一种孤独。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一个发生在城市中的故事,且毫无疑问是在南方,但在这个南方,社区意识和亲族纽带都已断裂,连广告都具有了一种新的声调和质感。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都是孤独且不合群的人,他们都无法与他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他们可能会以一种比哈克和吉姆更“文明”的方式讲话,但他们不知如何与人交往,不知如何与彼此建立联系,不知如何沟通——他们有心灵上的表达障碍,他们显示出了一种新的城市的孤独,这种孤独将为美国小说投下一道长长的阴影。 “南方始终是一个与美国其余部分相脱离的地区,”麦卡勒斯在一篇1941年发表的文章中写道,“有它明显的兴趣和性格特质……一直以来,在经济和其他方面,它都好像是这个国家其他地区的殖民地。”美国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一年,麦卡勒斯宣称,南方现代写作是“俄国现实主义者的后裔”,她将这种亲缘性归因于这两个社会所运行的惊人相似的环境:“及至现在,旧俄国和美国南方的显著特征都是人命之轻贱。”她写道,“人就如离离之草源源不绝;孩子被生下来,之后又死去,若他们没有死,他们就奋斗挣扎,努力生活下去。在为了生存的抗争之中,一个人的整个人生和所有苦痛可能都是跟十英亩的贫薄田地、一头骡子和一捆棉花捆绑在一起的。” 我读到这篇文章差不多是机缘巧合,才读了寥寥数段,我就感觉自己回到了俄克拉何马那些闷热潮湿的春日,乔安娜和我争论着福克纳和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南方性。对卡森·麦卡勒斯最著名小说的主题,她所描述的“特别美国”的独特的孤独,乔安娜并不非常感兴趣。她想要的是找回那种质感。有时,我的抽象概念让她泄气沮丧,她会近乎大吼地说:“没错,但是你怎么把它画出来呢?” [122]《八月之光》引用原文及人物译名参照蓝仁哲译本,为保证行文流畅,有改动。 [123]欧斯金·考德威尔(Erskine Caldwell),美国作家,小说大半以美国南方贫苦的白人愚昧、落后、悲惨的生活以及黑人所受的种族迫害为内容,时而兼有自然主义风格。作品有《烟草路》等。 3 《心是孤独的猎手》原来拟定的名字是“哑巴”,在大纲中,麦卡勒斯写道,故事背景中的小镇可以是美国的任何一个地方,故事可以发生于任何时间,但“在许多方面是美国这十年特有的——也更贴近美国南部的环境”。这个作者从未提及名字的镇“位于乔治亚州非常靠西的地方,在查特胡奇河边上,正好跨过阿拉巴马州的边界线”——很像卡森自己的家乡哥伦布。镇上大约有四万人口,约三分之一是“黑人”。这是一个“典型的工业城镇,几乎所有的营生都是围绕着纺织厂和小商店。工业组织在镇上的工人中还完全没有发展起来。”工人们生活不幸,但他们并不怪自己,而是把气撒在“唯一不如他们的社会群体——黑人身上”。 那个令人难忘的小镇就是从这个框架描述中发展出来的,它位于“南方腹地的中央”的某处,那里滞浊的空气带着某种危机四伏而毫无生机的热气,弥漫于《哈克贝利·费恩》中的费尔普斯农场的就是这样的热气。同一种静止的空气追在所有人物的身后,穿透他们每一个毛孔,逼得他们发疯,大家仿佛都在逃避某种隐形的重负:“夏天是漫长的,寒冷的冬天短而又短。天空总是明净耀眼的湛蓝色,太阳放荡而刺眼地燃烧着。11月凉飕飕的小雨随后就来了,也许过后会有霜冻和短短几个月的寒冷。冬天是变幻无常的,而夏天永远是灼热的。小镇还是相当大的。在那条主街上,有好几个商业街区,由两三层楼的商店和办公楼组成。但镇上最大的建筑是工厂,雇佣了小镇大部分的人口。这些棉纺厂很大,生意兴隆。镇上大部分工人都很穷。街上行人的脸上往往是饥饿孤独的绝望表情。”[124] 同样的绝望氛围也出现在麦卡勒斯后来的小说中。在《伤心咖啡馆之歌》中,她写道:“是的,小镇是很沉闷的。8月的下午,路上空荡荡,尘土白得耀眼,在头上,天空亮得像玻璃。没有一样东西在动弹——连孩子的声音也听不到。有的只是工厂发出的营营声[125]从多萝茜的堪萨斯和辛勤拓荒者那家喻户晓的传说到这里,我们经历了一场极大的改变。” 我曾设法说服乔安娜,美国小说中的小镇都是有些相似的,我想到的是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辛克莱·刘易斯的《大街》,还有《心是孤独的猎手》和《伤心咖啡馆之歌》里乔治亚州的无名小镇。这是我偏爱的一个想法,到现在我还不时这么想。她反击说,我对美国连皮毛都不懂。她吼道,《小城畸人》里的温斯堡和乔治亚的小镇,它们不一样!她语气里蕴含的意思是,这么一件事情应该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就像雪的颜色一样。“难道你看不出来吗?”她会相当恳切认真地问我,她的身体会略微靠向我,双手伸开,好似在祈求。 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是看不出来。我不能说服自己同意她的看法,她认为所有的“南方人物”都是孤独的放逐者——这放在尤多拉·韦尔蒂小说中的人物身上肯定不对,罗伯特·佩恩·沃伦(Robert Penn Warren)的《国王的人马》也是反例。然而我不得不承认,福克纳笔下最重要的人物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放逐者,他们都被过去放逐,过去不仅无可挽回地失落了,而且莫名地被一个谎言施了毒。“他身上有某种彻底漂泊无根的东西,”《八月之光》的叙事者如此说乔·克里斯默斯,“仿佛没有哪一个城镇、哪一座城市、哪一条街道,哪一堵墙,哪一方土地,是属于他的。” 那个时候我就已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但多年以来,我逐渐开始领会到,的确有某些元素使南方小说与众不同。福克纳、奥康纳、理查德·赖特、欧斯金·考德威尔——他们生于美国唯一一个遭受过战败并被占领的地方,这一失败始终都是他们自我定义的关键。这独特的历史是沉重的包袱,但也是灵感的来源。其他许多南方作家,如彼得·泰勒(Peter Taylor)和沃克·珀西(Walker Percy),对这一公认的南方主题——陷落的过去——做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但麦卡勒斯的主要关注点不是过去。她笔下的人物承受着孤独与孤立,但他们的处境是深深扎根于他们当下的思想状态的。 [124]《心是孤独的猎手》引用原文部分及人物译名参照陈笑黎译本,为保证行文流畅,有改动。 [125]《伤心咖啡馆之歌》引用原文部分及人物译名参照李文俊译本,为保证行文流畅,有改动。 4 乔安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我的多数朋友,如琼和史蒂夫,即使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政治团体或特别相信某种意识形态,也都是对“那项事业”有共鸣的。乔安娜则完全没有。无论何时,我提起抗议集会或越战的时候,她都会摇摇头,探身前倾,好像准备以这样的肢体动作打断我,之后她就会转换话题,谈她真正想谈的东西。 迈克则位于这种频谱的反面。他是一个坚定的激进分子。那个时候,不同的组织和团体多如牛毛,鼓动着人们去改变世界。尽管正式说起来我只是伊朗学生联合会的成员,但我参加过校园里其他一些激进的活动。而迈克自然对每一个组织、每一项事业都抱有共鸣。他会取笑我的文学“倾向”,他觉得这会让我从真正重要的事上分神。有一段时间,我是英语系演说家委员会的成员,而他对我们带到校园里来的演说家评头论足,他慢悠悠地拖拉出一串简单粗暴的评价:“艾伦·金斯堡,好。诺曼·梅勒,没那么好。阿米里·巴拉卡,好。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败坏了马克思主义的名声。阿德里安娜·里奇,我猜挺好。但这个你那么热衷的约翰·巴思是谁?”我会想方设法地诱导他欣赏文学,常引用他最爱的思想家说的话:黑格尔说的关于形式与内容的话,马克思对希腊悲剧的褒扬,还有布莱希特[126]说的——保罗·克洛岱尔是一个革命家,但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诗人。 “事实,迈克,”我会这样打趣他,“你的事实要是没了想象力的血和肉,不过是一副空骨架。” “怪谈谬论,”迈克会说,“怪谈谬论。” 他会说,小说不会给你在桌上摆好面包,而我会说,它们本无意于此,而你的“事实”只是旁观者眼中的事实。此外,人也不单靠面包活着。 正如大家后来对他的描述,迈克是诺曼的“常住民”。在我记忆里,我在俄克拉何马大学的那些年,他都是这样的形象:瘦削笔挺,脸颊颀长,头发蜷曲,戴着金边眼镜,胡子遮了大半边脸。他和乔安娜代表了我在诺曼生活的两极,一个有关艺术与文学,费里尼、伯格曼,还有弹吉他;另一个关于抗议游行、占领国会大厦、漫长的集会,还有唱劳工老歌。 [126]即贝尔托·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曾投身工人运动的德国戏剧家与诗人。 5 麦卡勒斯在“哑巴”的大纲里,对小说主题的描述是,这是“人类对自己内心孤立感的厌恶,是竭尽全力充分表达自我的冲动”。这些人物可以存在于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因为他们的孤立感和对沟通的无能为力具有一种更为宏大和普世的意义。然而,果真是这样吗?这是乔安娜和我由始至终都没能达成共识的地方。她的看法是,赋予这些角色血肉和骨骼、塑造了他们灵魂的东西——简而言之,就是使他们更为“真实”的东西——来自于一种美国独有的精神病症,更具体而言,来自于美国南方的特性。 “内心孤立感”“人类的厌恶”“表达的冲动”——这些极富感情色彩的字句,既强烈又抽象,近乎令人生畏,但能够流传后世的是一场引人入胜的人间戏剧,而非一个存在主义的论点,这一论点的构思者才二十岁,少年老成,除了一次去纽约的短途旅行,只去过北加利福尼亚州的夏洛蒂市。然而她的确触及了所有这些抽象的概念,作为一个作家,她的观察入木三分,她完成了她笔下的一个人物比夫·布瑞农所努力寻求的事:“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 她的四个主要人物的身上都具有一种稍显格格不入、略带自我折磨的东西,因为他们都竭力想理解人生的意义并给自己的人生赋予意义。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它有许多地方都是兼具喜剧色彩和悲剧色彩的,我开始体会到,在许多方面,整部小说都可以概括为那句叙述者曾用来形容说杰克·布朗特的话:“这家伙身上透着一股滑稽的气息,与此同时,另一种感觉又让你笑不出来。” 这就是麦卡勒斯的神秘力量:创作出非常滑稽但又让你笑不出来的东西。麦卡勒斯创造了自己的风格,德国作家克劳斯·曼(Klaus Mann)称其为“一种精致与狂野的奇怪糅合,‘细腻’且‘天真’”。 她后来这样描述南方现实主义,这是“对悲剧与幽默、激烈与琐碎、神圣与粗俗、人类的整体灵魂与唯物主义的具体细节大胆又叛逆的硬生生的混合”。她坚持认为,尽管喜剧与悲剧总是相辅相成,但除了在俄罗斯与美国南方的文学作品中,这两者很少“相互交叠,产生一种悲喜交加的效果”。 麦卡勒斯对自己这本书的描述是:“五个不合群的孤独者寻求表达、寻求在精神上与比他们自己更强大的东西融合的故事。五个人中有一个是聋哑人,约翰·辛格——整本书就是以他为中心展开的”。其他四个人,一个是饭店老板比夫·布瑞农,一个是自称活动家和劳工鼓动者的杰克·布朗特,一个是非裔美国医生:班尼迪克特·马迪·考普兰德,还有一个是十二岁女孩米克·凯利,她所在的大家庭把房子的一部分当成寄宿公寓租出去才能勉强维持生计。麦卡勒斯在大纲里写道,“因为孤独”,这四个人“在哑巴身上看到了某种神秘的优越性,他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他们的理想”。辛格自己则和另一个聋哑人安东尼帕罗斯有着类似的关系;在安东尼帕罗斯开始做出古怪的举动并被送往位于另一座城市的精神病医院之前,他是辛格的室友和唯一的朋友。 我起初没有想到,当我开始搜寻哈克的后辈时,我会重新读卡森·麦卡勒斯。但重读了麦卡勒斯之后,我被他们的相似性震惊了,不过他们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迥异之处。哈克的孤独旅程因为有了吉姆的出现而增色不少。而这里没有吉姆,没有性情相投的伙伴,也没有精神指南。每个人物都只剩一片秘密的理想,以及跟他人交流这理想的需要。这让他们既觉得孤单,又怀抱希望。这也解释了他们紧张焦躁、坐立难安的原因。麦卡勒斯的人物不思索过去,他们把时间用来梦想未来,更准确地说,他们梦想的是一个跟眼前的一切不一样的未来。 6 奥普拉将《心是孤独的猎手》选为读书会书目的时候,在一小段节目中采访了两位“听障女艺人”,演员玛丽·玛特琳(Marlee Matlin)和前美国小姐海瑟·怀特史东·麦卡勒姆(Heather Whitestone McCallum)。她们都表达了对于小说的激动心情,前美国小姐说,她欣赏麦卡勒斯的地方是,她“让有声世界得以一窥20世纪30年代失聪者可能过的生活”。她们都说,麦卡勒斯“以她所处的时代和地方的语言”,而非今天的表达,准确地“刻画了失聪的状态”,这让她们印象颇深。怀特史东·麦卡勒姆提到了成长时所遭受的孤立,她说:“今天,人们对听障人士的态度已经有所改善了。科技已经大大地进步了,这一点影响很大。”而我更想听她多谈谈小时候被孤立的感受,这种经历在这本书中处于极其核心的位置。 辛格听不见,他能读唇语,但这真的是这本书想表达的吗?这是一本关于听力障碍的书吗?或许吧,但它并非完全如此。麦卡勒斯并没有把辛格当作研究听力障碍的模型。麦卡勒斯结婚几个月后,她丈夫曾提议带她去乔治亚州梅肯市参加一个关于听力障碍的大会,这样她就可以确认她对约翰·辛格的设定是正确的,但她拒绝了。她说,她想保持“自己想象出来的形象”。 这场与听障女艺人的对话会吸引我注意是因为,它似乎是对我们当下文化中一种普遍观念的直白展现——一种在虚构世界和真实世界都颇为有害的观念。实际上,它不仅在学术界非常普遍,而且无处不在,以致于我们甚至都觉察不到它的存在了。在这一方式中所蕴含的是一种对如何阅读小说的指导——你应该以这种方式认同小说中的人物,将他们视作某种类型或社会状况的代表。不过读者自然与作者一样不可捉摸。他们不受规则束缚,不管你给他们多少指导,他们都能找到自己与一本书相联系的方式。这种功利主义思维模式的问题在于,它为了达至某一个业已得出的结论——最为通常的是让故事的结尾有个升华和圆满——将事实和小说都扭曲了。 自1997年从德黑兰搬到华盛顿以来,我一直在教美国小说,有些学生学得不情不愿,但多数则满怀热情。一些与我相识多年的学生曾问我:“读这些书的意义是什么?”抑或“它们怎么才能帮我解决问题?”问题通常并不以这样直剌剌的语句问出来,但基本上中心意思就是如此。回答他们的时候,我通常会把问题抛还给他们:读小说的时候我们在寻求什么?它一定要有用吗?它一定要教给我们什么具体的东西吗?我禁不住要引用纳博科夫:“想象力只有在无用的时候,才能丰富。” 倘若我们对一部虚构作品的主要期待就是,它确然符合事实,或者它与真实生活有关联,它治愈我们的焦虑,帮助我们与母亲建立更好的关系——简言之,一片精神的阿司匹林——那么我们就不啻是将小说仅当成了一份指南,这非常危险,在这里,小说是理解听障者的指南——效果并不显著,因为辛格不像这位前美国小姐,他不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祝福”,也并没有说,“虽然我听不见,但我很快乐”。 辛格很真实。他有感情,也能触动别人,这就是读者会和他产生共鸣的原因。而在一个更隐喻性的层面上,他向我们引出了一个更宏大、更普世的真理,它在如今这个世纪也恰如在上个世纪一样重要,这无关于科技,虽然科技不仅改进了助听器,改善了我们的生活,而且给了我们那么多沟通的新方式。身为人类,我们对共鸣有深刻的需求。我们需要被倾听、被理解。因而,这本书探讨的与其说是一个听障人士所面临的挑战,毋宁说是我们所面临的无法与他人进行有意义的交流的困境,一种没有科技可缓解的困境。当人类无法交流,无法表达自己内心感受、向往和愿望的时候,没有助听器能帮我们理解人们所感受到的这种孤立。因为可怖的真相是,你能学会唇语读世界,但周遭世界却仍不愿倾听你。 7 在卡森·麦卡勒斯自己的生活中,众人对待她的方式,要么温和体贴、渴望保护她,要么就怒不可遏、视若仇雠——他们会用“蛇蝎小人”和“婊子”这样的词说她。乔安娜会说,这种同时出现的、截然相反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这个国家其他地区倾向于持有的对她的出生地南方的情绪,我不禁对此不以为然。我自然对弗兰纳里·奥康纳的表述深有体会,她说:“北方读者会将任何来自南方的东西都说成风格诡异,假使它风格并不诡异,那他们就要说它是现实主义了。” 据麦卡勒斯的第一位作传者弗吉尼亚·斯潘塞·卡尔(Virginia Spencer Carr)所说,麦卡勒斯的母亲曾讲过,她怀孕的时候,“曾有神谕提醒她,她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将会与众不同”。她确信自己会生个男孩,于是决定给他起名恩里科·卡鲁索(Enrico Caruso),以纪念那位著名歌唱家。生产的时候难产,一些人认为是由于婴儿的头有些略微的畸形。无论如何,这孩子不是男孩,而是个带点男孩子气的女孩,因而她就被取名为卢拉·卡森——卢拉(后来她弃用了)是为了纪念亲爱的祖母,而卡森则来自卡鲁索。她后来的确成了一类人里的个中翘楚。奥普拉读书会称她为“南方美人”,卡森对这样的说法大概不会气恼,反而会被逗乐吧。 如果说她的人生具有某种魅力的话,那也多半不是大多数南方美人的那种魅力,而更类似于蒂姆·波顿[127]电影中的女主角。她生于一个保守社会,对这样的社会来说,卢拉·卡森是女孩中的异类。首先是她的相貌。她高而瘦,到青春期的时候,她会故意穿白袜子和运动鞋来凸显自己的男孩子气,她甚至把这两样穿到了自己的婚礼上,搭配的是一身定做的套装和一顶水手帽。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喜欢随身带着一个酒瓶,里面装着雪利酒或热茶。 从一开始,她就跟身边的“一般”孩子不一样,她很享受这种局外人的身份,以至于后来她给自己最爱的主人公也赋予了这样的身份:《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米克和《婚礼的成员》里的弗兰淇。她是那种古怪的女孩,男孩们迫于父母对礼节的要求才会答应邀请她跳舞。她的高中同学大多觉得她乖僻。她的裙子和衣服总是有点偏长,当受欢迎的女孩们都穿长筒袜和高跟鞋时,她却总穿脏球鞋和女童子军式的棕色牛津鞋。她小的时候,一些女孩会在她路过时对她扔石头,在她背后大笑,说她“怪异”“怪胎相”“古怪”。所以她后来会强调“怪胎”这个词就没那么奇怪了,这个词在她眼中,不只是身有残疾者的代名词,而且代表了那些拒绝循规蹈矩做事的人。“自然并不反常,枯燥无味才反常。”她在最初发表于《君子》杂志的随笔《开花的梦:写作札记》(“The Flowering Dream:Notes on Writing”)中这样写道,“所有在房间中有心跳、能动、能走的东西,无论它在做什么,对作家来说都是自然而富有人性的。” 在乔治亚哥伦布的生活或许看起来颇受限制且范围狭窄,但卡森会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消磨大量的时间,那里极为丰富斑斓,有莫扎特和贝多芬,福罗拜、乔伊斯和勃朗特姐妹,D.H.劳伦斯、尤金[128]、契诃夫、果戈理和托尔斯泰作伴。如米克·凯利一样,她拥有一个外部世界,也有一个内心世界,那是一个她自己构筑的更为隐蔽的世界。我有时会把她想象成我的理想学生。在她未完成的自传《神启与夜之光》(Illumination and Night Glare)中,她写道:“大约十一岁的时候,我母亲差我去食品杂货店,我自然带了本书。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129]写的。路上我开始读书,我看得太入迷了,就站在街灯下读,被叫去买晚餐要用的食物时,我又继续读。”后来,她又显然因为花了太多时间读普鲁斯特而被解雇了。 与米克一样,她会花许多时间弹钢琴。她早慧,不用教便自己学会了弹钢琴。1932年,她只有十五岁,便得了风湿热,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卧病在床,她开始思索自己人生中的选择。这是她第一次考虑当作家。她的朋友海伦·杰克逊说,那一年的12月,她去卡森哥伦布的家里探望,卡森告诉她:“海伦,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讲。我已经放弃当钢琴演奏家的梦想了。但没关系,我以后要当作家。” 她幼年时代的风湿热其实是误诊,后来治疗失当,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中风,这让她在三十岁时就几乎半身瘫痪。四十岁时,她的身体就毁了。最后那几年,她经受了一连串的复杂手术,目的是缓解她左手、手腕、手肘和腿上的萎缩造成的痉挛,修复碎裂的髋部和手肘,对抗肺炎、严重的心脏病和乳腺癌的反复围攻……然而,尽管有这种种病痛,她还是繁忙依旧,她始终在写作、接受采访。她的第一本书写于青春期的末尾,如果说在这本书里,她可以捕捉到各种感受的精髓,以如此具体的形式刻画痛苦,那么,这部分是因为痛苦就是她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她将它们化为己有,她以这样的方式,更有效地对抗了它们。 [127]蒂姆·波顿(Tim Burton),美国电影导演,善于运用象征和隐喻的手法,以黑色幽默、独特的视角而著称。代表作有《蝙蝠侠》《大鱼》《剪刀手爱德华》等。 [128]尤金·奥尼尔(Eugene O’Neill),美国剧作家,表现主义文学代表作家。 [129]凯瑟琳·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eld),短篇小说家、文化女性主义者、新西兰文学的奠基人。 8 1937年9月,卢拉·卡森·史密斯二十岁,是年,她嫁给了英俊得堪称耀眼的里夫斯·麦卡勒斯。(“我第一次见他,便为一种纯粹的美所震动,”她后来这样写,“他是我所见的最好看的男子。”)他们是经一位名叫埃德温·皮科克的普通朋友介绍认识的。里夫斯也有当作家的抱负,但他从来没写下什么,在生命的最后,他为耗费如此多光阴照顾妻子、追随妻子而耿耿于怀。婚后第三年,她出版了《心是孤独的猎手》,之后她便引起了一场文学轰动。他们之间是一种谓激烈纠缠、爱恨交加的关系,有婚外情,离婚又复婚,而一切结束于一条同卡森所写的故事一样病态的留言。他们在巴黎附近的巴赫维勒(Bachvillers)生活了一段时间,在一段时期的美满与热闹之后,忧愁随之而来。1953年夏天,里夫斯突然开始谈论自杀,接着有一天,他就试图在他们果园里的一棵梨树上把自己吊死。树枝因为承受不住重量折断了。据卡森说,她当时的反应是:“拜托,里夫斯,如果你非要自杀,去别处找个地方。看看你对我心爱的梨树干了什么。” 在那次失败的尝试之后,里夫斯想到了另一个主意:一起自杀。他把卡森带到一个谷仓里,拿了条绳子给她看。他拾起绳子,指着头顶上的横梁说:“看那椽条,妹妹。坚固又牢靠。知道我们要干什么吗?在这上头吊死。我告诉你,这对我们俩来说都是最好的。”卡森告诉那时跟他们颇有些交情的田纳西·威廉斯[130],她觉得她已经说服他放弃一起自杀的念头了,但几天后,在去巴黎一家美国医院的路上,她注意到车子的后面有两截绳子。里夫斯告诉她,他不带她去医院了,他要去林子里,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上吊了,但他们要先停下买瓶白兰地。“我们得为了往昔时光喝一杯……来一次最后的放纵。” 里夫斯在店里买酒的时候,卡森跳下了车,在路上拦车去了一位朋友家。她立刻安排行程,离开巴黎去了纽约。两个月后,1953年11月18日,里夫斯告诉朋友,他次日要“去西部”了。他给身在纽约尼雅克的妻子拍了封电报,他说:“去西部——行李在路上。”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个人要是觉得死期将近,就会说他要“去西部”了。第二天,人们发现里夫斯死了——他在旅馆房间里自杀了,独自一人。 在里夫斯悲剧的死亡之后,卡森试图将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清除出去。这或许是处理烦恼与痛苦最简单的方法了。与此同时,她身体上的病痛继续折磨着她。她几乎无法坐着,一直被血液循环的问题折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她都必须抬起左腿,直直地在身前举着。她一度被告知必须截肢,但她始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她知道了,她得了骨癌。尽管如此,她从没有停下四处旅行的脚步,没有停止写作。 虽然她的身体残疾越来越严重,剧烈的疼痛一直折磨着她,但卡森·麦卡勒斯还是很忙碌,她太忙碌了,事实上,她的工作量能让一个健康无虞的人都能因为极度疲劳而病倒。她拼命写作,终于出版了一部新小说,《没有指针的钟》。她还写了一部剧本,《奇妙的平方根》(The Square Root of Wonderful);一本诗集,《像酱菜一样甜,像猪一样干净》(Sweet as aPickle and Clean as aPig);她在未出版的回忆录《神启与夜之光》上花了很多工夫;写了为数众多的随笔和文章,甚至参与把自己的小说改编成戏剧与电影,还为一部以《伤心咖啡馆之歌》为脚本的音乐剧填了词。在手术与写作的间隙,卡森腾出充裕的时间社交,和友人保持联络——优秀的老式美国的坚韧性格,向生活和死亡挑衅地竖起中指,而今天,对这样的态度,人们鼓励得太少,也欣赏得太少了。 1967年春,她离世数月之前,卡森来到爱尔兰见导演约翰·休斯顿(John Huston),他正在将卡森的《金色眼睛的映像》拍成电影,主演是伊丽莎白·泰勒和马龙·白兰度。这一邀请让她激动万分,每天早晨醒来她都怀着对爱尔兰的热爱,重读乔伊斯的《都柏林人》,听《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131],因为它也是以爱尔兰为背景。经过几个月的筹划安排,她终于在1967年4月出发了。从香农机场到休斯顿的宅邸,她必须乘救护车。不过她喝着波本威士忌,抽着薄荷烟,决心好好享受。一大群人想拜访这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在起床会见众人的间隙,她读乔伊斯、奥凯西[132]和叶芝。她甚至口授了《一封给爱尔兰的情书》。回去的时候,人们依飞机客舱的尺寸制作了一个塞着海绵的大垫子,它可以摆成一张躺椅。先是让她登机,一将她舒服地安顿妥当,爱尔兰航空公司就为头等舱乘客们开了一瓶香槟,众人一起为这位著名作家干杯。 尽管她身心都遭受了种种痛苦,但麦卡勒斯还是保持了某种青春,这在她最糟的时候救了她。在生活中,她幼稚、自我且穷困,依赖他人的陪伴和照顾。或许,除了《心是孤独的猎手》,再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她将这种天真与幼稚、这种“被延长的青春期”——她一次又一次地援引这个表述来描述生她养她的南方——如此完美地集中展现出来。而且,她再也找不出别的书,能将这种幼稚的急躁、朝气、韧性和短暂的成长之痛与她深爱的祖国,美国,如此明确地联系起来。 [130]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美国剧作家,作品有《欲望号街车》《热铁皮屋顶上的猫》等。 [131]《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威廉·理查德·瓦格纳所创作的歌剧。 [132]即肖恩·奥凯西(Seán O’Casey),爱尔兰剧作家,作品有“都柏林三部曲”等。 9 1949年,麦卡勒斯在《周刊报道》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孤独……一种美国症”。虽然它篇幅短小,但我逐渐将它当成了她的信条,多年以来,我总是会回头重温这篇文章。她写道,美国人“喜欢孤身一人去厘清事实。而欧洲人安于家庭的羁绊,严格地忠于等级制度,对美国人天生的精神孤独他们所知甚少。欧洲艺术家喜欢结成团体或艺术流派,美国艺术家则始终坚持特立独行——不仅像所有思想创新的人一样不随社会大流,而且在他自己的艺术领域内也是这样……不论在乡间生活的田园之乐中还是在有如迷宫的城市里,我们美国人始终都在求索。我们徘徊、追问。但答案潜藏于各人心中——对我们身份的答案,我们驾驭孤独的方式,最终在孤独中找到归属的方式”。 如果说对我们的民主来说必不可少的恰是这种美国式的孤独,它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力更生的品性一起孕育了我们的民主,我并不觉得言过其实。我想起了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那篇振聋发聩的短论《自我之孤独》,她告诉公众,美国每一位生而孤独、只对自己负责、并注定独自终老的女性在内心深处对平等权利都有一种本能的需求。因而,她需要有能力养活自己。卡迪·斯坦顿在文章一开头就说,她支持“每个人拥有自己的个性”,继而,她详细阐述了为什么每个女人都必须“拥有一个她自己的世界,做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当一个想象中的鲁滨逊,跟她的女星期五一起生活于一个孤岛之上”。 她以更偏诗意与痛苦、而非思辨和论争的语言写道:“每个人的孤立,以及自立的必要性,必定可以给每个人选择自己环境的权利。”接着她讲道,有一次,她问俄国的政治囚徒克鲁泡特金王子,“没有书、笔、墨水和纸,他是如何度过在狱中的漫长年月的”。他说:“在追求一种理念的时候我注意不到时间。难解的问题想累了,我就逐一背诵所有学过的美丽散文或诗篇。”他有“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辽阔帝国,没有哪个俄国看守或沙皇可以侵入”。 麦卡勒斯很有音乐灵性,在大纲中她写道,这本小说在形式上“通篇都会用对位法”[133]。她继而解释道:“就像赋格曲里的单个声音一样,每一个主要人物自身都是一个整体——但是,当他跟书中的其他人物相对照并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他的个性就会呈现一种新的丰富性。”书中的主要人物都为一种内心的孤立感而痛苦。他们的痛苦是独特的,但他们都太专注于自己对倾听他者的执迷,或根本就太专注于他者,因而他们都具有这种倦怠的孤立感。 正如乔安娜曾说的,孤独的形式各种各样。在某些方面,独处的孤独远不及许多人在一起时感到的孤独那样砭人肌骨。乔安娜和我会聚精会神地看卢图兹-罗特列克、毕加索和爱德华·霍珀的画,画上的人们或坐或站,彼此都只有一臂之内的距离,但他们似乎都比一人独处时显得更孤独。在所有这些画中,沉默都加重了孤独的感觉——他们的眼神没有交流,彼此也不说话——大家显然都失去了交流的能力,同时又都意识到他人的身体离自己如此之近,这些都加重了孤独之感。 近来,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孤独,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对于它,我还没能找到恰当的艺术化表达。我在网络上看到很多照片,成群的年轻人们挨着坐在一起,但每个人都在忙着发短信。这些照片最使我不安的是,这些青少年似乎完全意识不到他们身在何处或跟谁在一起。他们不是孤独,他们的心完全在别处。卢图兹-罗特列克、毕加索和爱德华·霍珀都试图传达一种对这可怕的孤立的意识,你不再看那些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觉得某种痛苦还在跟随着你,但在这个时代,我们似乎已经对周围的环境麻木了。 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主要人物们同样都对周围的环境没有意识;他们都太专注于对观察或倾听他者的执迷,而将注意力转移到别处不能让他们感到快乐,也不能给他们安慰。他们因为无力表达自己或与他人沟通而烦恼。这让他们不安。这也让他们无法了解自己,因为在麦卡勒斯看来,对自我的找寻与同他人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对婴儿来说,”麦卡勒斯写道,“身份的问题和对乳汁的需要一样迫切。婴儿会伸手去够自己的脚趾,继而探索婴儿床的栏杆;他会一次次地比较自己的身体与周围物体的不同,在他们犹豫的、稚气的眼神中,原始的好奇慢慢出现。”这种自我的意识不只在哲学上,在实用中也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说在霍珀和雷蒙德·卡佛的作品中,孤独是借由沉默表达的,那么在麦卡勒斯的作品中,孤独的痛苦就存在于话语的交流之中。劳工鼓动者杰克·布朗特最好地展现了这种想要不停说话的狂躁冲动,这些话语并无关联,没有前因、没有后果——它们并不揭示或阐明事物,它们只让人困惑、沮丧。比夫站在柜台后面,他在观察四周,而杰克热切地在跟辛格讲话,话语“像奔流的洪水一样从他的嗓子里出来”。比夫注意到,“他说话的口音总在改变着他使用的词汇”。整个地方都是杰克的声音;他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话题,似乎属于每个地方,但又似乎哪个地方都不属于,而这,自然就是问题所在。 [133]对位法,在音乐创作中使两条或者更多条相互独立的旋律同时发声并且彼此融洽的技术。 10 1979年离开美国回伊朗的时候,我没能跟迈克好好道个别。我对他说了自己对其他朋友也说过的话:“明年见,或者后年见。”我许诺暑假会回来。但我一到德黑兰,暑假就没有回去过。1991年,我回了俄克拉何马两天,做一个关于伊朗文化与电影的演讲,演讲后我要马上赶去华盛顿,接着就回德黑兰,那年我才再一次见到了他。说那次旅行感人、动情都太过保守了。喜悦与悲伤一齐满溢出来,我想知道大家的境遇,又激动得思维完全混乱了。我记得的唯有那些面孔:格罗斯博士、约池博士、维利博士,以及我敬爱的英语老师艾尔科宁博士,到我2001年再回诺曼的时候,他已然病重离世了。也有些不熟悉的脸孔,他们让我知道,他们听说过我,并开始好奇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我跟迈克短短见了一面——他当时已经不在那儿了,但那天他回来了。大家在讨论我刚播放的一部伊朗影片,讨论过后,人群还未散去,他就站在离人群稍远一点的地方。 我们后来一起喝了咖啡,跟教过我的教授、抗议游行中的同志和我的博士论文委员会主席大卫·格罗斯(David Gross)一样,迈克跟我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我已经死了或被杀了。革命之后,我在德黑兰的地址变了,他不知道如何找到我。我们谈了一些往昔的时光,某一刻他说:“你记不记得,你还想引诱我热爱文学呢?”他用“引诱”这个词很怪,因为从这个词的各种意义上来说,迈克都是不易受引诱的——至少我是如此认为。他是那种始终处于人们注意范围之边缘的人,他不英俊、不聪明、也不特别激越,各方面都不特别突出;如果说他有突出的地方,那就是,尽管他没有这些品质,他依然有些突出,或者说,因为缺乏这些品质,他才显得突出。他身上有些奇怪的地方,即使年轻的时候,他也显得比同龄人老成;他的模样处于美男子与那些好看、男孩子气的吸引你注意的年轻男子之间。他就在那里,给人的印象是,他永远都会在。 我提醒迈克他当初如何向我介绍了伍迪·格思里,又如何告诉我他也参与了民权运动。我说,我第一次发表的作品是兰斯顿·休斯两首诗歌的翻译,它刊登出来的时候,以及后来我为自己带回伊朗的理查德·赖特的《美国饥饿》(American Hunger)写导读的时候,我都曾想起他,想起我们关于非裔美国作家和民权运动的对话。他记得梅尔维尔一直是我最爱的作家之一,他提醒我,我曾经把他叫作“我不先生”,出处是《巴特比》——我曾说他就跟老巴特比一样固执。我也曾叫他葛擂梗先生——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因为在我们讨论的时候他会一次次地重复:“事实,阿扎尔,一切都得听事实的……”他记得我爱凯瑟琳·安·波特[134]的《被遗弃的韦瑟罗尔奶奶》和福克纳的《献给艾米莉的玫瑰》,接着就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好人难寻》。“还有英国人,”他说,“你还特别喜欢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福楼拜和巴尔扎克。有段时间你说话还像个真正的无产阶级似的,当时你正在读迈克·戈尔德[135]和亨利·罗斯[136]。” 他告诉我,时代变了,那时是里根时代,现在呢?“现在怎么了?”我问道。“民权运动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他说,“那是个让人血脉偾张的时代。”他开始跟我讲我离开后那些年发生的事。“都是从里根开始,”他说着,开始将思绪集中于里根,“然后是布什和海湾战争。” 迈克总是话很多,不过时间要是一长,多数听着的和假装在听的都会四散离去,听众越来越少,最后就剩他自说自话。他的“敌人”没有杀了他或把他关起来,而是直接无视了他。正如麦卡勒斯提醒我们的,漠不关心是人生中一种最残忍的惩罚。 诺曼仍是主张进步改革的,至少有许多主张进步改革的群体。“你以为纽约和芝加哥是抗议游行的中心,”迈克说,“但在这里,我们也有自己的传统。它正在回归——没错,正在回归。”他告诉我,有天晚上,在一家酒吧,一些红脖子乡下人把两个巴基斯坦人揍了一顿,他们以为这两个人是伊朗人。在那天晚上的演讲中我提到了这一趣闻,并请求观众不要对我做这样的事。这给了我一个切入口来提醒他们,他们对其他国家太不了解了,他们甚至都分不出巴基斯坦人和伊朗人。 一说到政治,迈克就滔滔不绝地说了很久,而我太累了,所有事在我脑子里都渐渐成了一团糨糊。自我离开美国、离开诺曼、离开迈克,离开穿成这样跟一个不是我丈夫的男人喝咖啡,时间之久恍如隔世。我将这一切抛诸身后已有十一年了。或许因为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从德黑兰过来,而且我知道几天之内我又要马上回去,我觉得迈克没什么好抱怨的。他似乎对美国政府大有不满,但我向他指出,这儿没有道德部队和公开死刑。我觉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之后,我改变了很多,而他并没有什么变化。他还是同一个迈克,没有根,也无所眷恋,随时准备跟你侃侃而谈,始终在寻找着远方看不见的某种东西,它既吸引着他,又让他求而不得。 见了迈克之后,我略感到有些压抑,虽然我们约定要保持联络,但我没有给他联系方式,也没有问如何联系他。我想忘掉他,他身上有某种我能够感觉到却无法触碰的悲伤,我不想受其干扰。 [134]凯瑟琳·安·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美国小说家、散文家,作品多关注背叛、死亡、罪恶之源等阴暗主题,代表作《愚人船》。 [135]迈克·戈尔德(Mike Gold),犹太美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共产主义者。 [136]亨利·罗斯(Henry Roth),美国作家,作品多关注犹太美国人在大萧条时代的经历。 11 是什么将一个饭店老板、一个来自镇外的酗酒的劳工鼓动者、一个非裔美国医生和一个生活于贫困边缘的十几岁少女联系在了一起?答案似乎是一个聋人——约翰·辛格,还有他们永不餍足的与他接近、与他交谈的愿望。他们相信,他是镇上唯一一个真正理解自己的人。 他们不知道,辛格其实不过是被他们弄糊涂了。在一封给安东西帕罗斯的信中,辛格写道,这四个人“都非常忙”,忙得“让你难以想象”。他补充说:“我不是说他们要没日没夜地工作,而是说他们脑子里装了太多事情了,他们无法安宁。”折磨他们的是那些话:“他们心里的那些话让他们无法安宁,所以他们一直都很忙。”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热切地想跟他说话,虽然他点头回应,并淡淡地表达过同情,但多数时候,他都无法理解他们。 这四人中,饭店老板比夫·布瑞农跟其他三人是不同的。他一生的关注点都是这三个字:为什么?“这个问题总是不知不觉地穿过比夫的身体,就像血液流过他的静脉。他思考各种人、各种物、各种念头,而这个问题就在他身上。”这三个字在整个故事里回荡,当具备一个更普遍的意义时它就逐渐拥有了更大的分量。比夫与他人不同。当其他人逃避内心的永恒混乱,焦躁地诉诸实际行动时,比夫的倔强绝少外露。杰克是个漂泊者,从一个简陋发臭的地方搬到另一个简陋发臭的地方。米克在家里找不到自由和私人空间,因而花大量的时间在街上游荡。然后还有考普兰德医生,他那冷冷清清的家无法平抚他强烈的无家可归感。甚至辛格也是个流浪者。他在凯利家的公寓里有一个房间,但他要是不上班,大部分时间便都在镇上的不同地方徘徊。所有这些人物在自己家都无法轻松自在。 唯有比夫会关注自己住的地方,他的家因为有他的操持料理,干净整洁、像模像样。也唯有他,在小说的最后,仍留在我们见到他的同一个地方。 我们见到比夫·布瑞农是在他的饭店“纽约咖啡馆”里,它是以别处的地名命名的,全美国的小镇中有那么多的居民对这个地方魂牵梦萦,它简直是一个梦幻乐园,八岁的卡森第一次有机会远行便跑去了那里。夏夜“漆黑闷热”,时间正是午夜,所有的街灯都关了,“咖啡馆里的灯在人行道上清晰地投下了一个黄色的长方形”。街上空无一人,而在咖啡馆里,六个顾客正在喝酒,比夫“呆呆地候着,胳膊肘搭在柜台上,大拇指一边挤压着长鼻子的鼻尖”。照他的习惯,他正在观察。辛格觉得他跟其他几个人不同,他跟他的朋友写道,其他人“都有憎恨的东西。他们也都有除了吃喝睡和交友以外更喜欢的东西。这就是他们总是这么忙的原因”。但是比夫,他就是喜欢“观察”。 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视着,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将眼睛遮住了一半。结着老茧的小指上,有一只女式婚戒”。在小说开篇不久,比夫的卧室里发生了这样一幕,他和妻子艾莉斯为他们的一个顾客杰克·布朗特起了争吵,妻子抱怨说他已经在这白吃白喝、胡说八道一个星期了,一个子儿也没付。她想把他赶出去,因为“他不过就是个叫花子和怪胎”。比夫回口说他就是喜欢怪胎。“我就知道你喜欢!”艾莉斯喊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一个怪胎。”作为回应,比夫指责妻子“没有真正的善意……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从来不肯动一点脑子”。他一条条不停地列举出来:“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你也从不知道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 留心观察、思考、好奇心、“看好戏的乐趣”、“真正的善意”——这些可能更像是小说作家的品质吧?不在好戏之中,却几乎无时不在观察、疑问、好奇,必须让自己置身他人的思想和内心之中,持续不停地积累一大堆的细节?比夫拥有属于作家的冲动,但他缺少表达与融会贯通的能力,缺少“积聚一大堆的细节”、通过想象得出“某种真实的东西”的能力。他的艺术能力仅限于装饰房间或咖啡馆窗户。 他们在比夫的观察注视下,穿过那扇咖啡馆的门进进出出,找寻着某种东西,好像希望找到一种实现梦想的方法,这梦想咬噬着他们的心,闪烁模糊却又如此真实。先是约翰·辛格、劳工鼓动者杰克·布朗特和十三岁的米克·凯利,还有某个短暂时刻下的班尼迪克特·马迪·考普兰德。很快就轮到我们这些读者了,我们会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如此焦躁不安,如此不得自在?为什么? 12 乔安娜为了找到自己的风格而决定学画画。捕捉“南方暑热”是她的一大痴迷。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循迹观察暑热追赶城里面这些人物的方式。我发现了“眩晕”这个词的隐喻性用法——杰克·布朗特和米克·凯利都觉得太阳的光芒令人眩晕,太阳差不多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一般跟着他们,跟他们的内心冲动同时出现,对杰克来说,则是和他难以解释的愤怒同时出现。 乔安娜和我把几个片段读了一遍又一遍,其中就有杰克星期天沿着“安静而炎热,几乎没人的”主街行走的那一段,“打烊的店铺支起了遮阳篷,在明亮的阳光下,房屋露出光秃秃的样子”。他没穿袜子,“透过薄薄的鞋底,他感觉到了灼热的地面。太阳像一块热铁烙在头上。小镇比他知道的任何地方都显得冷清。寂静的街道给他一种陌生的感觉。喝醉的时候,这个地方是狂野和喧嚣的。而现在呢,一切都戛然而止,陷入停顿”。 杰克是个反资本主义者。他多的是关于压迫劳工的事实和数据,认为迫切地需要将工人联合起来,但他想要解放的众人并不理解他那些情绪激动的话,他们在意的只是怎么取笑他。比夫透过半睁着的眼睛仔细地观察着杰克,他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杰克给人一种“怪胎”的印象,但他不是。“在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走样了——仔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很正常,都是它应该的样子。因此,这种差异如果不是在身体中,十有八九是在精神里。他像一个在监狱里待过的人,或者在哈佛读过书,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混了很久。他像是去过一些别人很难去过的地方,或者做过一些别人难做的事情。” 同一天晚上,杰克来的时候带了一个“拎着黑包的高大黑人”。杰克想带他来柜台喝一杯,但黑人推辞并离开了。有人对他带这个人来白人喝酒的地方表示反对,杰克回答道,“我自己就是半个黑鬼”,并接着说,“我是部分黑鬼加南欧猪加东欧猪再加上中国猪。我全是。”他们大笑着,而他继续说:“我还是荷兰人加土耳其人加日本人加美国人。”他的结束语是:“我是个天晓得是哪里的人。我是一个陌生国度中的陌生人。” “为什么?”比夫问,而这一次,他有了答案。“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个时刻扔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它们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他们必须这样。某些人就有这样的本能——那篇课文是‘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原因——也许——他是中国人,这家伙说过的。一个黑鬼、南欧猪和犹太人。而且如果他能信以为真,也许就是这样了。” 福克纳给朋友写信说,他不“怎么在乎事实”,他认为,在作家这一行业中“恐怕”没有事实的空间,没有空间,正如他在诺贝尔奖获奖演说中告诉世界的一样,“除了心灵的正直和诚实,我们的作品中不再有其他东西的空间,那些普世的真理包括爱、荣誉、怜悯、尊严、同情和牺牲,缺了它们,任何作品都只能随岁月颓然逝去且注定失败”。《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核心即是这些“心灵的正直和诚实”——其实,倘若我们要说这部小说的主题是“爱、荣誉、怜悯、尊严、同情和牺牲”,也不能算跑偏。但这不是我们读卡森·麦卡勒斯、威廉·福克纳、弗兰纳里·奥康纳或任何小说家的真正原因,若只为如此,小说家来自南方还是塔希提岛又有什么要紧? 13 一天晚上我在一集《60分钟》里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她的双亲因为经济危机没了工作和房子,她让我想起了米克·凯利。他们曾过着有尊严且相对舒适的生活,而忽然之间,他们就无家可归了,只能住在车里。他们并没有抱怨——不是说他们没什么可抱怨的,而是出于某种纯良秉性。他们的抗议已隐含在了他们的描述中:他们如何迫不得已地生活下去,努力保持清洁,找安全的地方睡觉,如何避免被当局发现,并对后果担惊受怕——你知道,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上学你得有一个永久住址,而他们当然没有。他们不是“乞丐”,他们也不觉得“享受了某种权利”——精英阶层的一些人一直在把这个词不分青红皂白地套在那些没有工作和房子的美国人身上,而这个词分明更适用于金·卡戴珊和那些与她同属一类的真人秀明星。 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家人不是金·卡戴珊一流,他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美国人,更像是多萝茜和她堪萨斯的质朴亲戚的后辈,或者《愤怒的葡萄》里约德家的后人。吸引我注意的是孩子们脸上的表情,尤其是那个金色短发的女孩,她身上似乎散发出一种极强的韧性和正直秉性,她说他们会活下去,她相信美国梦仍然存在,且会实现——不是因为摄像机,而是由衷地这样说——我相信她。我始终记得这个表情,它让我想起米克·凯利。这两个女孩,一个是虚构的,一个是真实的,但却有某些相似之处。跟热情与正直有关——跟某种让你心怀希望又让你黯然心碎的东西有关。 还有一个片段是乔安娜和我下了大功夫仔细研读的。米克带着她的两个弟弟出去散步。这个“特别热”的星期天早上,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而她的弟弟“巴伯尔没穿鞋,人行道灼痛了他的脚。绿橡树叶在地面投下凉快的阴影,但这是假象,那根本就不能称其为树荫……长长的夏季令巴伯尔经常腹绞痛。他光着上身,肋骨尖尖的,很白。阳光没有把他晒黑,反而让他更加苍白,小小的乳头在胸脯上像蓝色的葡萄干”。 乔安娜会沮丧地大喊:“你怎么才能捕捉到高温?你怎么才能画得像卡森·麦卡勒斯在书里写得一样?这种孤独,”她会补充道,“不是霍珀的那种孤独。”她明知道霍珀是我最爱的画家,却还是这样说,那个时候安迪·沃霍尔[137]正红极一时。所以,也许后来让我着迷的一个想法恰恰来自于乔安娜:美国艺术和小说中不同形式的孤独,以及它们和某种美国概念的联系。 那天早上,因为阳光,米克很早就醒了。甚至连喝咖啡都太热了,出门前她喝的是加果露的冰水,吃了点冷的面包切片。她跟弟弟们一起出发去一个建筑工地。到那里的时候,她离开了男孩们,开始爬一架梯子,她爬到顶,然后站起来,“挺得很直。她伸开双臂,像一双翅膀。这是任何人都想站的地方。最高点。但没多少孩子能这样……天空是耀眼的蓝色,热得像着了火。太阳使地上的每样东西变成了令人眩晕的白色或黑色。”米克有一种唱歌的冲动,“她熟悉的所有的歌一起涌向喉咙,但她没有发出声音”。这种冲动,对曲子的搜索,正是让米克那样躁动不安的原因。她属于一个大家庭,所有人都是仅能勉强糊口的辛苦工人。米克太穷了,买不起收音机,买不起留声机,也买不起任何一架乐器。她在街上游荡着,在有收音机或留声机的房子外边听音乐,偶尔,她也会纵容自己一次,听房客辛格的收音机。像她的创作者一样,她不用训练便能读懂、弹奏音符,她把午饭钱给另一个女孩,跟她学习读谱,放学后她留在体育馆长时间地练钢琴,周围是同学们运动发出的噪声。她甚至拿了一把坏了的尤克里里,给它上了两根小提琴弦、一根吉他弦和一根班卓琴弦,试图把它改造成一把小提琴。“然而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她在干什么——音乐无处不在。有时她边走边唱,有时她静静地聆听内心深处的曲子。她脑子里有各式各样的曲子。有的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有的就在她的头脑里,不必从任何其他的地方听到。” 与同龄的女孩一样,米克也做白日梦。那一天,在那个未完工的楼里,米克梦想着,十七岁的时候,她会非常有名,她要给所有东西都写上自己名字的缩写M.K.,她会开一辆红白的帕卡德轿车,门上签着她的名字缩写,她的手帕和内衣也会绣着这两个字母。她幻想自己会发明一个绿豌豆大的收音机,人们可以带着它四处走,把它塞进耳朵里,幻想发明会飞的机器;但她真正的梦想是音乐,世上她最想要的东西就是一架钢琴。 她刚发现了一个家伙,“每回听到他的音乐,她的心脏都会缩紧”。他的名字好像叫“莫吒特(Motsart)”。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从口袋里拿出两截粉笔,一支绿的,一支红的,在墙上用大写字母写,“爱迪生,在下面又写迪克·特雷西和墨索里尼。随后,在每个角落上都以最大的字号”写下自己名字的缩写。最后,在对面的墙上,她“写了一个非常下流的词——贱逼”。她哼了一首她记得的曲子,“独自一人在闷热、空旷的房间站了一会儿之后,泪水漫上了她的眼眶。她的喉咙又干又涩,唱不下去了。她迅速地在名单的最上面写下了那家伙的名字——莫吒特”。 在大纲中,麦卡勒斯说,米克“或许是书里最突出的人物。因为她的年纪和脾性,哑巴跟她比跟其他所有人都亲近”。米克“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空间和兴趣”。这部分是因为,她“最重要的特质”就是“强大的创造力和勇气。她甚至还未开始,便已在各个重要的方面被社会打败了,但在她身上,在那些与她相似的人身上,都有某种不能被摧毁,也永远不会被摧毁的东西。” 麦卡勒斯将自己最明显的特性都给了她:她的相貌,她对音乐的热爱,她对爱与被爱的渴望,她与性别这一问题的复杂关系,她对关怀与生活之能力的需要,她的韧性与勇气。在里边的秘密房间里,米克藏了自己的绘画和涂鸦,藏了乐谱,以及那些她要么在听要么自己在写的乐谱。她的一切都还不确定,她正处在人生的过渡期,一个既让人胆怯又充满欢乐的时期,她马上就要开始发现自己、发现世界了。 把米克放在这样重要的地位还因为,她正是小说主题的一个象征:成长之痛。她是书中唯一一个真正的青少年,但其他人物也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经历着被一再推迟的成长:他们是长大了的少年,冲动和情绪盈于内心,却始终无法表达。跟米克一样,他们受一种内心的声音纠缠,而内心的语言,他们没有学过怎么表达:“这种感觉比饥饿要坏得多,虽然两者有些类似。我要——我要——我要,这就是她所能想到的,但她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137]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波普艺术的倡导者和先驱者。 14 《金色眼睛的映像》中有一个人物是同性恋。这本书出版之后,卡森回到了乔治亚哥伦布,一个三K党人来见她,他说,她最好马上离开小镇,不然他和他的朋友明天天亮前就会来“干掉她”:“我们看了你的第一本书,知道你赞成解放黑鬼,”他说,“而这本书又叫我们知道,你是个搞同性恋的。我们不想镇上出现同性恋和赞成解放黑鬼的人。”她的父亲彻夜未眠,端着一把上了膛的猎枪在前廊守了一夜,但那些三K党人没有露面。 二十五年后,麦卡勒斯写道,她在第一本书中处理了几个道德问题,尤其是“南方的偏见和贫困问题”。杰克展现了对社会公正与经济公平的求索,但我们在小说中最为人称道的人物——班尼迪克特·马迪·考普兰德身上,才能看到一个为了最为不朽的渴望奋起抗争的人:他渴望尊严,既为自己的种族,也为自己。考普兰德一家,安东尼帕罗斯,米克的弟弟巴伯尔,还有她的朋友哈里·米诺维兹——世人赞麦卡勒斯的那些主要人物写得好,其实单看这些次要人物,她也该获得同等赞誉,他们每个人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保持尊严,但每个人最终都一败涂地。 在1940年8月那一期《新共和》上,理查德·赖特将麦卡勒斯比作福克纳,他写道:“《心是孤独的猎手》最令我觉得印象深刻的是它震撼的人性力量,这种力量使一个白人作家能够像写自己同胞一样,以一种放松而公正的态度来驾驭黑人角色,这在南方小说史上是开天辟地头一遭。这无法用文体风格和政治倾向解释,它似乎源于一种生活态度,这种态度让麦卡勒斯小姐得以克服自身环境的压力,以深深的理解与体恤接受黑白两个人种的人性。” 考普兰德医生的房子,虽然比小说中其他非裔美国人的家有更多的摆设,但依然缺少一个真正的家庭所具有的温暖和舒适。它空荡荡、暗沉沉,尽管家里有电,但他也不怎么用,甚至夜里也是如此。即便是非常炎热的晚上,他也坐在一张直椅背的椅子上,靠炉火很近,“他一动不动地坐着……藏在银色眼镜框后面的眼睛,始终阴沉地盯着某个地方。”之后他拿起一本书,因为房间太暗了,他得把书凑到火炉边上来辨认文字。“今晚他读的是斯宾诺莎。他不太懂概念的复杂游戏和复杂的词组,但他在字里行间闻到了强烈而真正的动机,他感到自己几乎是明白了。” 考普兰德是受过教育的,熟读斯宾诺莎和卡尔·马克思,他是个诚信而勤奋的内科医生,但是那种冤屈感在他身上是那么深入骨髓,他甚至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他的沮丧、失落因为自己同胞的沉默而愈加深重,甚至他的儿女都不愿参加他的社会抗议,不理解他,他们在教堂和上帝那里寻求庇护,努力不触犯到白人。他的愤怒和他们的沉默互为因果。他的女儿鲍蒂娅为米克的父母做工,她告诉米克,她的父亲跟其他“有色”人种不一样,她解释说:“你看大多数时候他挺安静的。可有些晚上他会突然发作。他疯起来可以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疯。”她对此的诊断是,“他脑子里装满了书和担忧。他把上帝丢了,他不要信仰了。他所有的麻烦都在这。” 考普兰德医生有结核病,必须每天测四次体温,每个月做一次X光。他很早就起来工作,“从一户人家到另一户人家,工作无穷无尽”。“他知道自己一生的工作背后有一个动力。他一直知道教育他的同胞是他的使命。他会背着包整天走家串户,他和他们谈论一切。”假如他可以休息,他的病可能会痊愈,但他不能休息。“因为有一件比他的疲劳更重要的事——这就是强烈的真正的使命。他会想到这个使命,除了某些时候,经过日夜漫长的工作,他的脑子一片空白,他才会暂时忘记那个使命。可是随后它会回来,他又开始烦躁不安,急于开始新的工作。但他经常张口结舌,声音也是嘶哑的,不像以前那么响亮了。他把这些话深深地灌进那些耐心的黑人病人耳朵里,他们是他的同胞。” 考普兰德医生的父亲是牧师,母亲生而为奴,获得自由后成了一名洗衣妇。他们教育他,每周省下两三块钱,直到攒够了八十块钱,送他去了北方。他曾在一家铁匠铺做工,后来做过餐厅服务生和旅馆侍者,之后他进了学校,十年后,他成了医生。他娶了自己爱的人,生了四个孩子,也同样爱他们,但他的使命,他解放自己同胞的渴望,总会从他的个人情感中冒出来。“他的同胞无望的苦难生活让他发狂,让他心里产生了野蛮和邪恶的摧毁欲。有时他喝烈酒,以头抢地。在他的内心有一股狂野的暴力。有一次他抓起炉边的火钳,把他的妻子打倒在地上。”她带着孩子去了自己父亲家,再也没有回来,而今只剩下他,孤身一人住在一所空房子里。 有一次家庭聚会,他的亲人们都谈论着奇迹和上帝。他岳父是一个双手灵巧的佃农,也是大家族的家长,他向孩子们解释,在田里劳作的时候,他喜欢幻想耶稣降临,每当这时候,他就告诉耶稣:“我们都是悲伤的黑人。”耶稣就会“把神圣的手放在我的头上,我们马上变得像棉花一样白”。鲍蒂娅的丈夫赫保埃在得肺炎的时候看到过上帝的脸,上帝透过火炉看着他,那是“一张巨大的白人的脸,有白色的胡须和蓝色的眼睛”。 考普兰德医生听着,“体内又升起了熟悉的邪火。一些不成形的话窜到他的喉咙口,他却没法说出来……这些是我的同胞,他告诫自己——但是他失语了,这个想法现在没法帮他。他紧张而阴沉地坐着”。他凝视着他们,眼中是“愤怒的痛苦”,他知道,如果他找到某种方式告诉他的孩子们,“他们的脸触动了他体内黑色的膨胀的情感”,那么他“内心尖锐的疼痛就会缓解,但他们不会听,也不会理解”。于是他默默坐着,没有道别就离开了那所房子,因为“如果他不能说出全部的长长的真理,他将保持沉默”。 不像她父亲,鲍蒂娅会竭力避开种族话题。她跟自己的弟弟威利和丈夫赫保埃生活在一起,为他们这样一起工作和生活的方式感到自豪。她一逮到机会就要重复:赫保埃付房租,鲍蒂娅买食物,威利为星期六晚上的外出活动买单。“我们总是像三胞胎一样。”她说。但尽管他们去教堂,敬畏上帝,不去触犯白人——他们还是没能免于白人的残暴。一天晚上,威利跟另一个黑人打架了,他伤了对方。警察逮捕了他,把他关进了监狱,之后他被送去亚特兰大附近的链囚队服刑,后来这一家人得到消息,他的两个朋友一直被一个白人守卫刁难,他们因为还手而受罚,三人都被关进了一个“冰冷的囚室”,被绳子绑着脚吊在天花板上。他们哭喊求救,但是三天都没有人理他们。到最后狱卒把他们放下来的时候,他们的腿都冻坏了,生了坏疽,所以威利的两条腿被截掉了。这个突然的事件给考普兰德家带来了某种丧失所有希望的平静。“在这里,他熟悉某种强烈而神圣的快乐。被压迫的笑声,在鞭子下,黑奴对着他愤怒的灵魂歌唱。现在歌就在他的体内——它并不是音乐,只是一种歌唱的感觉。安宁的重量,被水浸透了的重量,压迫他的四肢,唯有强大的真正的使命能推着他走。为什么他要前行?为什么他不在最深的耻辱尽头休憩,获得片刻的满足?” 15 在凯利家的厨房里,鲍蒂娅将威利的经历告诉了米克。她的父亲就在旁边,在角落的凳子上坐着。很快,辛格也进来了。米克听着这事情,变得越来越愤怒。米克关心他们,她提出问题,她想让那些监狱里的守卫受到惩罚。她说:“对他们就应该像他们对威利和其他男孩一样,”她说:“要更坏。我真想集合一些人,亲自杀掉那些人。”鲍蒂娅认为这不是基督徒该说的话,她相信“我们只需要安心地等待,我们知道他们会被撒旦用草叉剁成碎片,在油锅里没完没了地煎”,这使她获得慰藉。米克却不相信。她端给考普兰德医生一杯咖啡,说:“真希望我能杀掉他们。” 在大纲中,麦卡勒斯写道,这四个人物尽管彼此迥异,但他们在精神上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愿意付出某些东西而不期望任何回报。鲍蒂娅用一种更为诗意的方式表达了这种观点。她说她父亲比她认识的所有人都更受米克“偏爱”。她又接着解释:“我不是指脸或者其他的什么外貌。我是说你灵魂的形态和颜色。”理查德·赖特写道,麦卡勒斯对非裔美国人的传神刻画不是源于政治信念,而是来自一种态度,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很难保持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态度就是这部小说的精魂;他想表达的必定也是同鲍蒂娅一样的意思。因为一部伟大的小说可以让你越过人世沧桑施于你的社会、种族和政治局限,找到一种基于感同身受的深沉博爱。 杰克的反应更有政治意味。他想利用这件事情动员人们,他跑到考普兰德医生家,要已然惊愕不解的威利跟他一起去游行,这样威利就能说出自己的故事,用体制的不公煽动、教育人民大众。而米克的反应就像哈克对吉姆的反应,是发自内心的。它源于威利所受的创伤。听完威利的经历一个月后,她夜里还每每做噩梦。 在卡森·麦卡勒斯的整个童年和青春期,马迪·考普兰德医生、他的女儿鲍蒂娅、她的弟弟和丈夫、还有他们身边的整个非裔美国人群体都在她的心中酝酿发酵。同马克·吐温一样,她第一次遇到种族不公也是童年时期。她的女佣露西尔“是一个最和蔼、最年轻的保姆,她只有十四岁,还是个厨艺高超的厨娘”。有一天她很晚才下班,叫了一辆车回家。卡森和她的弟弟目送着露西尔离开,而计程车司机拒绝载她,骂骂咧咧地喊:“我才他妈不载黑鬼呢。”看到“露西尔的窘迫,感受到这整个不公的丑恶”,她的弟弟跑下楼默默地哭了,但卡森却“怒不可遏地发火了”,她对司机尖声喊道:“你这个大混蛋!”之后她回忆,“我跑去跟弟弟一起哭,我们手握着手相互安慰,因为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几十年后,她在去世前不久写道:“我们见了太多羞辱与暴行,不是行为上的暴行,而是对人类尊严的残忍羞辱,这更加可悲。我一次又一次地想起露西尔,快乐、可爱的露西尔。她常站在窗边,唱一首流行的曲子,歌词里有一句‘踮脚走到窗边’。忧郁的曲子她不喜欢,因为她太快乐了,不适合忧郁。” 考普兰德医生觉得,他们还应该做些别的事来抗议威利所受的待遇。对他来说,这是“强烈的真正的使命,对正义的追求”。他去了法院,要求见法官。副警长和另外两个白人对他嘲弄了一番,他坚持要见法官,于是被带进去,登记,接着被棍子打了一顿,但是“光荣的力量在他体内,搏斗时他可以听见自己大笑的声音”。他被关了一夜,又发起烧来,第二天早上,他们放了他。他被释放的时候,鲍蒂娅、赫保埃、药剂师马歇尔·尼克斯还有辛格先生在那等着他。 “尊严”是一串密码,将年轻的拉明、那个《60分钟》里的女孩、虚构的米克和马迪·考普兰德通通联系在了一起。对拉明和考普兰德来说,比身体上遭受的疼痛更痛的是他们必须忍受的侮辱,以及因为不得不保持沉默而附加其上的羞耻感。考普兰德医生对杰克·布朗特说:“在野蛮面前,我是谨慎的。在不公正面前,我保持平静。为了虚设的整体,我牺牲了眼前的事物。我相信舌头而不是拳头。我告诉人们,耐心和对人类灵魂的信仰是抵抗压迫的盔甲。我现在知道我错得多么离谱。我曾是我自己和我的同胞的叛徒。那一切都是胡说。现在是行动,立刻行动的时候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考普兰德医生虽然愤怒,但仍明智审慎,不致于此。后来他告诉杰克:“试图单打独斗,是一个人能做出的最致命的事。”尽管他很愤怒,但他的解决方法依然是“带领县里一千多名黑人去游行。去华盛顿游行。大家凝结成一个坚强的实体”。杰克对他还以嘲讽,就如许多将他当成笑柄的人一样。数年之后,差不多在麦卡勒斯将要离世的1967年,有人提醒她,她预言了1963年的华盛顿游行——纳博科夫可能会说,这是生活效法艺术的又一个例证。 16 2012年,我试着找过迈克·赖特。他是唯一一个我能想到的有可能帮我找到“另一个迈克”的下落的人——这是我们当年给他起的绰号。我们都参加了反越战运动,“另一个迈克”是一个越战老兵。我们那时开会无数,但他不管在私底下或正式场合,都极少发言,那时候几乎每个人都有话要说,几乎没有人会觉得不好意思插嘴说话,让大家听到自己的想法。只有迈克常坐在角落里,缩成一种子宫里胎儿的姿势,抑或以你能想到的最紧缩的姿势坐在一张直靠背椅子上。有时你会觉得,似乎他把身体蜷缩起来,是在防备一记想象中的重拳。我就是为此而注意到他的。我想知道他为何那么孤僻,他试图逃避或者隐藏的又是什么。他是我们当中最温和的,他安静、和善,说话柔声细语,似乎极其之弱。 倘若不是因为一件拒绝被遗忘的事,我已将他忘了也未可知。有一天,一个朋友告诉我,迈克把他心爱的狗强塞进了一个麻袋,然后他扎紧了麻袋,用棍子猛打。似乎因为做这事的人原是如此温文尔雅,这一行为便显得更加暴力了。我没法不去想这件事,后来,有无数次,我们争论、计划抗议、谴责战争暴行的时候,我都在心里思忖,迈克在想些什么?他有对什么人,哪怕是他的老战友也好,说过他过去的经历吗? 我没留迈克·赖特的联系方式,所以我就上网找他,第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就是一篇博客,作者写道:“两三天前,我听说诺曼当地的一个‘风云人物’迈克(迈克尔·菲利普)·赖特被发现人事不知地躺在诺曼的一条长椅上,活下去的希望不大。而我刚才听说,他死了,且已经火葬了。”后面有几条留言评论,都和这个“镇上的风云人物”迈克·赖特相关,或证实了他的死讯。多敲几下键盘我便发现了一篇讣告,语气温和地宣布,迈克尔·菲利普·赖特已于“2009年9月16日因中风逝世”。 我以为我是了解迈克的,但从讣告里我才知道,他曾是俄克拉何马大学的全国荣誉学生,拥有社会学学士学位,他还“办过一个社会科学与市场调研公司。《美国预防医学期刊》《美国医疗学会期刊》《艾滋教育与预防》,以及《人工智能俄克拉何马研讨会论文集》这些出版物都刊登、收录过他的文章”。虽然已经太晚了,当我试图去重新认识迈克、了解更多关于他的事的时候,我发现,他最后那几年一直在纠缠俄克拉何马大学校长、前参议员大卫·伯恩(David Boren)。我离开诺曼的时候,他是一个激进分子,也是一个独行者,但后来抗议游行似乎已经成了他的终生事业。他温和的风度让我以为他是伍迪·格思里那种类型的,我想不到他会是一个“风云人物”或者一个虽和蔼但略显疯狂的人。 迈克死后,我才看到他的网站,我开始读他发布的东西。那些文章中充满了关于中央情报局(CIA)和联邦调查局(FBI)的阴谋论,而大卫·伯恩总是莫名其妙地牵涉其中。关于“9·11”事件和艾滋研究,关于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迈克都有一套自己的分析,他认为尼克·贝格尔(Nick Berg)——一名俄克拉何马大学毕业生,后来成了美国承包商,在伊拉克被杀——是潜入中央情报局的间谍,是他给扎卡利亚·穆萨维(Zacarias Moussaoui),即“9·11”事件的“第二十名劫匪”[138],提供了机票。之后他分析道,中央情报局让他在伊拉克独立工作,这样他就会被除掉,“秘密就会随他一同埋葬”。 始终贯穿其间的一条线索就是大卫·伯恩。迈克坚信俄克拉何马大学校长是同性恋,他喜欢过也骚扰过工作单位里的年轻男子。他相信伯恩的朋友与门生乔治·特尼特(George Tenet)要么是同性恋,要么是双性恋,而且他们是同谋。“依迈克尔之见”上面既有谣言也有“事实”:“有报道称,适逢‘9·11’袭击那天早上,伯恩和特尼特在华盛顿一家酒店一起‘悠闲地吃早餐’。”在乔治·W.布什给特尼特颁总统自由勋章的典礼上,布什“谈到过,人们总是在中央情报局看到特尼特叼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迈克要我们注意,视频中“汤米·弗兰克斯将军心照不宣地微笑着”,而伯恩坐在观众席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用手摩挲着另一个男人的背,把手放到他肩上”。他关于艾滋、中央情报局和“9·11”的论述我实在没有办法完全理解。零碎的细节被精心整理、拼凑成一整篇文章,其中事实和意淫各自参半。 我在另一个网站上找到了一篇关于这个“上了年纪”的孤独男人的博文,有人声称他心脏病发作,死在了他最爱流连的俄克拉何马大学图书馆的一条长椅上。一个最近毕业的校友“相当深情”地缅怀他。他提到,他在图书馆工作过三年,其间迈克常来用电脑,把他“最新的阴谋论”键入到电脑上。在这个年轻学生眼中,迈克“总体来说很仁厚”。 [138]许多人认为“9·11”事件中另有一名参与策划、但后来并未参与实施的恐怖分子。实际实施计划的是十九人,因而有“第二十名劫匪”的说法。 17 卡森·麦卡勒斯爱雪。这成了她另外一面的象征,安静平和的一面,与南方暑热那无法平息的暴怒正好形成对照。她爱在寒冷的地方生活,虽然严寒对她孱弱的身体有害,但她一有机会就要去雪地里走一走,因而时常为此病倒,付出代价。她把这种对雪的热爱给了那两个最像她自己的人物,《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米克·凯利和《婚礼的成员》里的弗兰淇。 “清晨时分,天气还算凉爽,人行道上的影子在他们面前拉得很长”,米克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但是到了正午,天空热得要烧起来。阳光刺得睁不开眼。很多时候,即将发生在她身上的计划都和冰雪有关。有时她好像是在瑞士,所有的山都被大雪覆盖,她在冰冷的绿兮兮的冰面上滑行。辛格先生和她一起滑着。也许是卡罗尔·隆巴德或阿托罗·托斯卡尼尼在收音机里演奏。他们一直滑冰,然后辛格先生掉进了冰窟窿,她奋不顾身地跳下去,在冰下游泳,救出了他。这是一直盘踞在她头脑里的计划之一。” 她和她的朋友兼邻居哈里·米诺维兹一起经历了他们的第一次性经验,他们既羞耻又害怕,仿佛突然之间闯进了充满秘密与责任的成人世界。就在这之前,米克告诉他,她最盼望的事就是看雪。“我想看雪。像电影里洁白清冷的雪堆。暴风雪。整个冬天,清冷的雪片轻柔地坠落,雪一直下啊下。像阿拉斯加的雪。” 静静飘落的雪花是对约翰·辛格的美丽象征,他在一个被消去了声音的安静世界里生活,犹如困兽。辛格就像雪:温柔、安静、遥远。正是雪这种极致的洁白和冰冷,这种具有迷惑性的给人保护的表象,让它如此令人向往。书中的这些人物都一窝蜂地围在辛格先生的身边,因为他就像雪一样让人不可捉摸,他足够遥远,因而他们能毫无保留地向他倾诉梦想;他又足够富有同情,能体恤他们的痛苦,这像一枚磁石,将他们都吸引到他身边。但他也具有其他人物不具备的东西:他足够遥远,足够神秘,所以他们不能完全将他归为自己的同类,所以他们有足够的余地来将他塑造成他们渴望的样子——像耶稣一样,像奥普拉一样。没有人问他关于他自己的事。没有人真心想知道或真心在乎他来自何处。他们只需要他的倾听,只希望他来治愈他们的创伤。 “关于哑巴的谣言多种多样。犹太人说他是犹太人。主街上的商人说他继承过一大笔遗产,是个有钱人。在一个被打压的纺织协会里,人们交头接耳说哑巴是工联大会的组织者。一个孤独的土耳其人,多年前流浪到小镇,软弱无力地和家人缩在卖亚麻的小店里——他对妻子强烈地声称哑巴是土耳其人……一个农村的老人说哑巴来自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哑巴的父亲经营全郡最好的烟草园。如此种种,都是关于他的流言。” 实际上,不只是因为那两位听障女艺人,或因为奥普拉力荐读者去读这本书,我才开始将奥普拉和辛格联系起来。他们都满足了我们找寻理解者、倾听者、知心人的需要。这样一个人绝不能跟自己太亲密。他们要足够真实,让我们觉得他们能够理解我们,但他们也要足够遥远,足够暧昧,使我们能够把他们想象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相信他们赞同我们,能知我们心中冷暖,是我们所想成为的人的化身。奥普拉成全了她的观众,比他们成全她的程度不少分毫。 奥普拉对千百万观众发言的时候,总好像在单独跟我们每一个人讲话,她不仅对我们讲话,同时也给予我们支持。我们相信,我们每个人跟她之间都有一些专属的个人信息,但其实她不过是在看向镜头,并没有窥进我们的灵魂。与辛格一样,她富有同情心——她对人们和他们的生活抱有真正的好奇——但她也不过是人。我们想让她成为一个治愈者,但她其实不是。事实上,我们不是真想让她回应我们。我们需要的是她来重建我们的信心,给我们安抚和慰藉,证明这世间确有一个可以理解我们的人,她就在眼前。真实的奥普拉其实有更丰富的人生,就像辛格一样——比我们每个月在《奥普拉杂志》封面上看到的那个微笑着给人温暖鼓励的形象更丰富的人生。不是我们不了解真实的奥普拉,而是我们不想了解。我们对她没有好奇,即使有,也是那种掠食性的、偷窥狂式的好奇,窥探她的感情生活,跟踪她的杂志销量和体重的增长。归根结底,偶像和她的追随者都是各自独行,彼此无关。如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提醒我们的那样,我们每一个人,国王或乞丐,都是孤身来到这世间,最后又独自离去。我们都得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如果米克、比夫和考普兰德医生知道“哑巴”也同他们一样,竭力想表达,却无法与他人沟通——他也同他们一样,有他自己的哑巴,一个无法理解他的朋友安东尼帕罗斯,他们会做何反应呢?他们知道他夜里长久地在街上游荡,在镇上不同的角落徘徊,努力按捺、控制他迫切想说话的双手吗?他有取舍地倾听他们,有办法的时候他也帮助他们,但是“对安东尼帕罗斯的渴望始终如影随形——就像他的朋友刚走的最初几个月一样——跟随便哪个人在一起都比长久地独自一人好”。他们把这个人抬到这样一种英雄的高度,觉得他似乎能倾听和理解他们,减轻他们身上的重担,若知道这样一个人自己也那么需要理解,他们会觉得讽刺吗? 一天,辛格去看望他的朋友,这本来是一次预料之中的惊喜,但他发现安东尼帕罗斯死了,他回到镇上,把行李留在了火车站里,直接去了他工作的珠宝店,出来时口袋里放了某件沉甸甸的东西。作者告诉我们,他“在街上低着头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叙述者接着写道,“阳光耀眼的直射,潮湿的闷热,都令他感到压抑。他肿着眼泡,头很痛,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休息过后,他喝了一杯冰咖啡,抽了支烟。洗完烟灰缸和杯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向胸膛开了一枪。” 到了某个时候,雪就要融化。舒适与柔软的幻象就会破灭。然后,正如卡森的法国编辑安德烈·巴伊会问的,雪融化的时候,洁白又要何去何从呢? 18 迈克在世时我未曾好好问过关于他的问题,现在我贪婪地想知道、想收集我能找到的每一条关于他的信息。是什么样的经历把一个坚定的激进分子变成了一个纠缠不休的偏执老男人?当时参加运动的许多人都已继续前行,如今过上了与政治无关的生活。一些人成了共和党人,一些是自由主义者或改革论者,但迈克似乎一直停留在某处。我们其余所有人都长大了,慢慢适应了成年人的生活,而他“选择了不这么做”。他为之奋斗的运动早已烟消云散,但他的事业并没有,他依然在为此奋斗,只不过,在某个时候,他恨之入骨的“敌人”开始占据了他的生活,他成了自己最险恶的妄想的囚徒。 网络是留存我们身后遗产的一种方式,迈克的网站依然在网上存在着,弃掷荒废,无人打理。你还可以找到“依迈克尔之见”,在YouTube上还有一个他唱歌的视频,那是对默尔·哈格德的《马斯科吉来的农民》(Okie from Muskogee)的戏仿之作。记得那首歌吗?迈克的回答是:在诺曼当个嬉皮我很自豪, 长发的伐木工可以在这里狂欢,我还穿着旧牛仔裤和破洞T恤,因为我喜欢自由生活,昂首挺胸。 这就够了吗?无论怎么看,我都想不明白,迈克倾注了那么多心血的世界何以这样无视了他。就连他的头号大仇敌大卫·伯恩都对他漠不关心,他没有告他诽谤,甚至都懒得搭理他。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痴迷、他的信仰,这一彻底的漠不关心恐怕早已毁掉了迈克。 我在YouTube上找到了几个叫作“迈克·赖特之魂”的视频,里面的卡通人物在讨论一些迈克写过或谈论过的话题。这些视频很显然是在他死后有人受启发制作的,其中一个描绘了伯恩和迈克的一场辩论。另一个视频,“俄克拉何马大学校园的光污染”,是迈克生前贴到网上的,他用这个视频向我们展示了露天足球场是如何成了一个“灯光盛宴”,周边的历史性民居又是如何被球场毁掉的。 或许迈克不像我由始至终想象的那样,一切都听事实的。最后他被一种永不会减退的热情点燃了。就像游荡在美国国土上的哈克和那么多迷失的人一样,其实他一切都是听内心的。我的弟弟在俄克拉何马大学待过两个学期,他记忆中的迈克热情又出奇慷慨。他提醒我,恰是迈克警告他,俄克拉何马州长已经提起诉讼,控告他和其他五名学生因抗议越南战争而干扰后备军官训练团(ROTC)训练。审讯这一案件的法官留意到案件缺乏证据,因此驳回了这一捏造的指控,并评论说,日常的校园足球赛都绝对比审议中的这场游行示威来得暴力。在所有的朋友中,唯有迈克不避烦劳地设法寻找我们在德黑兰的地址,提醒他注意这项指控。尽管有些人对他的激进理念不以为然,比如那个前俄克拉何马大学的学生,但那些在迈克逝世后写到他的人——朋友、家人和陌生人——无一不提到他的友好和体贴。他们都说,他对他们来说意义如此重大。但他知道吗?他们有这样跟他说过吗? 在运动中,我认识许多人,他们加入进来或是因为寂寞,想要陪伴,或是因为享受权力,抑或觉得属于某个组织更有安全感,当然还有一些人是因为相信这项事业。迈克属于最无私的这一拨人:他加入是为了这项事业。他的热情变成了执迷,讽刺的是,这执迷让他分不清事实与谣言或事实与意淫,这是个悲剧。 对一项事业的忠实感,那种燃烧的热情,可以将你挫败至心生暴虐,不可避免地在身后留下痕迹。许多革命分子和理想主义者身上都有这样的表现,但那些因为梦想枯萎而心灰意冷的人身上也有这样的迹象。麦卡勒斯在她的大纲中解释道,米克、杰克和考普兰德医生(尤其是后两位)“在精神上”非常相似,尽管“环境对他们束缚重重……他们依然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从没想过获取个人回报”。迈克就像他们一样,为一种热情所鼓动,这种激情炽烈燃烧着,使他身上同时充满了深刻的仇恨和对事业的正义坚持。仇恨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每个理想主义者都要与它扭曲的愤怒搏斗。如果说,迈克在言论上显得更像那些他自己嗤之以鼻的理论家和官员的话,在行动上,他则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独来独往的人,比他自己所能想象的更像《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那些疏离人群的人物。 19 “这有什么用呢?”米克·凯利下班时问自己,在纽约咖啡馆等巧克力圣代和五分钱一杯的生啤时,这个问题一直在她脑中盘旋。米克曾经有梦想,有音乐,有在街上游荡的自由时间,有内心和外部的空间,她还有辛格先生可以讲真心话。但现在,这种希望和秘密的快乐已经被抽走了。她不得不在十美分商店每天站十小时挣钱补贴家用,她放弃了学校,不能思考“莫吒特”,却要担心丝袜脱丝,以及她是不是有钱修理磨破了底的鞋子,这究竟有什么用?“有两件事她始终无法相信。辛格先生自杀了,已经不在了;她长大了,不得不去乌尔沃斯商店上班。” 辛格的自杀和米克童年的结束有一种相互的关联性。她有了第一次性经验,随之而来的是第一次感受到的罪恶和羞耻,一个不同于她的音乐理想的秘密。首先,她看起来不一样了:她不再是那个穿着卡其短裤和球鞋的男孩子气的女孩了。如今她穿裙子了,甚至戴上了一副绿耳坠和一只银手镯。她很好地长大了,尽管她是第一个发现辛格死了的人,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了:大家不再把她当成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了,只有对孩子,才应该保守生与死的秘密,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她的成长了。就在那一天,上班的时候,她“包好物品,递给柜台对面的顾客,把钱放进钱柜。她该吃时吃,该喝时喝。开始时,她晚上还会睡不着觉。现在她该睡时睡”。过去在学校的时候,她回到家会觉得精神满满,能够专心于自己的音乐,但在乌尔沃斯商店上了一天班之后,她无法回到音乐当中了,她太疲惫了。“内心的空间像是被锁在了离她很远的某处。” 辛格其他的追随者也感受到了米克的绝望:到了他们每个人都要长大、面对世界的时候了。辛格死后,考普兰德医生的病让他的身体和精神都更为虚弱了,以至他再也无法行医或继续战斗了。他的儿女们希望他跟他的岳父住到一起,但他不想离开他昏暗空荡的家。“这绝不可能是结束。他的内心响起另一些没有语言的声音。耶稣和约翰·布朗的声音。伟大的斯宾诺莎的声音,卡尔·马克思的声音。所有那些斗争过的人们的召唤,向那些被赋予继承他们事业之使命的人们的召唤。还有死者的声音。哑巴辛格的声音,一个正直的有同情心的白人。”辛格自杀的“谜团让他困惑无助。这种悲伤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也不能理解”。 与此同时,在杰克工作的地方发生了一场谋杀:一个年轻的黑人男孩被杀了,而杰克穿过大街拼命逃跑。起初是他介入了那个黑人男孩和一个白人男孩的打斗,后来这升级成了一场大规模的斗殴,一群人带着剃刀和小刀加入进来。他被打昏了,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半躺在一个黑人男孩的尸体上”。男孩死了,警察正赶来,杰克开始逃跑。他跑去凯利家的住宿公寓找辛格先生,不料发现辛格已经死了,不能再给他安慰。这个消息并没有让他悲伤,却激起了他的怒火。似乎对杰克来说,辛格一死,所有他讲给辛格听的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都一同死了。 “这有什么用?”不仅对于米克,对杰克,对考普兰德医生,对比夫·布瑞农来说呢?辛格的死标志着米克童年的结束——她是故事里唯一真正处于青春期的人——但它也象征了这三个成年人的转变期。巨痛与幻灭,以及一场死亡,才唤醒了他们的意识,将他们从因孤独绝望而起的暴力行为中拯救出来。这是第一次他们不再能够怀着这个男人可以理解他们的希望一直说下去。他们不得不慢下来,反思,考虑。辛格的死在某种意义上解放了他们,逼迫他们既面对表面上的现实,也面对他们内在生命的现实。既然他们再也不能绕着幻想原地打转,对不理解他们的辛格满心热切和渴望地重复自己的幻想,他们就不得不做些什么,不得不采取行动。 对麦卡勒斯来说,成长有两个阶段:意识到自我,以及归属的意愿。“精神孤立的感觉是我们无法忍受的,”她写道,“在身份的最初确立之后,脱去这种新发现的分离感,归属于某个更宏大、更强有力的东西,而不是弱小、孤独的自我,就成了随之而来的、不可避免的需要。”当我们通过与他人建立联系而允许自己改变时,我们就把青春期留在了身后。对麦卡勒斯来说,这种“对身份的粗略理解是随着始终不停的、贯穿我们人生的重心转移而发展的。或许成熟不过就是个体从这种种转变里了解到自身与他身处的这个世界的关系的历史”。 《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的所有人物都因为无法与人沟通,无法表达充盈内心的渴望而深受折磨。这一后果严重的无力感可以导致暴力。辛格死后,每个主要人物都震惊而悲痛欲绝。对每个人来说,这种震惊都带来了一段过渡期或麦卡勒斯所谓的“转变”。小说的所有人物中,只有辛格——镇上的每个人都认可他,相信他懂得并理解他们——除了与他的朋友安东尼帕罗斯沟通,就没有真正的目标或理想了,而安东尼帕罗斯反过来对辛格也没有理解,和辛格不同,他对他并没有真正的善意。 辛格的死对每个逐渐依赖他的人物来说都是一种解放,因为这逼迫着他们直面真实的自我,在不加修饰的、原始的状态下面对他们所渴望的东西。若说这样的解放可以毫无痛苦地到来,那定是谎言,我们可以读戴尔·卡内基或者某些自助类畅销书学习如何抑制悲伤,或者从某个人生故事中汲取慰藉,这样的故事对痛苦和残忍的描述通常就像你为了缓解牙疼而啜吮的棒棒糖一样。或许这些人物自己并不知道,但作为读者我们意识到,其实他们之中最幼稚的人是辛格。他没有理想,这是一种他们与世界建立联系的方式。辛格的世界,他的痴迷,起点与终点都是他的朋友安东尼帕罗斯,但通过另一个人活着是不够的。辛格死了,我们才发现,原来其他人都有他们为之活着的某样东西。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还能活下去,为什么他们最后或许可以成功地取得他们所追求的东西。要建立联系,你身上需要有某种值得建立联系的东西,某种舍弃自身成为比自己更大的事物的一部分的渴望。理想以一种神秘的方式从中运作——它的回报无法计算,也无法存进银行——然而没有哪种民主,没有哪个真正的人类社群可以没有它而存活。 在辛格死去之前,比夫、米克、杰克和考普兰德医生都不只是天真,而是幼稚。他们不仅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且不懂如何明确表达这感觉,这样的无力留给他们一片巨大的空虚。如果无法填满,这空虚或内心的痛苦就会导向暴力——我们可以看到小说对此种暴力的展现:杰克用头撞墙,考普兰德医生动手打自己心爱的妻子。但或许最大的暴力是温和的辛格做出的——他自杀了。 暴力是那么多美国小说的伟大作品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它几乎以一种令人不堪忍受的、细致入微的方式在弗兰纳里·奥康纳和雪莉·杰克逊的作品中得到刻画,她们捕捉到的那种骇人的残忍都缘起于日常生活的无聊乏味、重复单调。或如纳撒尼尔·韦斯特的《蝗灾之日》,里面的人们蜂拥前往加利福尼亚逃避生活的无聊乏味,纵情娱乐,结果他们内心和思想的空虚却将他们引向了一场群体暴力。《心是孤独的猎手》多了些希望,少了些残暴,但它一样叫人惶然不安。对我来说,小说中最悲剧的暴力行为莫过于辛格的自杀,这是一种发自深层绝望的行为。处于频谱另一端的则是贝贝的意外枪伤,她是比夫的小外甥女,猎枪在米克敏感的弟弟手中意外走火,两个家庭的生活就此都陷入一团混乱。接着是被压抑的愤怒和挫败感瞬间引燃的暴力,既有个人的,也有政治的,即我们在杰克和考普兰德医生身上所看到的,他们强烈的愤怒使他们无法表达自己的情绪,使他们疏远了自己的妻子儿女。这个故事开始于这些不合群的小镇人物的私人生活,却最终将他们与整个人类的命运联系到了一起,因为只有米克的犹太人朋友哈里·米诺维兹在接近这种危险的感觉时感受到了威胁。故事的最末尾写的是比夫,他在呈现给我们一丝希望的同时,也留给了我们一种毛骨悚然的危机感:他在收音机里听到的大西洋彼岸的声音彼时仍像遥远的鼓声,向我们预示着即将到来的事物。正是同样一种冲动逼着那温和的“另一个迈克”把他心爱的狗塞进麻袋痛打,或许也同样是这种冲动迫使那些不如意又受孤立的学生采取暴力的手段对待他的老师和同学们,在科伦拜恩和桑迪·胡克这些可怕的悲剧中,愤怒不安的年轻人走进了校园,几十个孩子为此殒命。在那个弗吉尼亚理工学院的杀手屠戮自己的同学时,我自己的儿子就在一栋相邻的被封锁的楼里。他失去了一位教授,事发当天,连续几个小时,我一直在打他的手机,徒劳地想联系上他,我一直在想,我们的孩子从革命和战争中活下来了——但在这个宁静的美国小镇里,我儿子能从那个孤独而不安的社会弃儿肆意宣泄的暴力下活下来吗? 20 我时常问自己,麦卡勒斯所描绘的这种独特的暴力形式——压抑的痛苦以出乎意料、无法预知的方式爆发出来——是否以它自己的方式代表着某种美国特有的东西?暴力,和爱、恨、同情、贪婪一样,不为哪个国家独有,但美国小说的一项贡献就是,它表达出了一种现代世界的现象,导向一种情感自闭和社会自闭的个体的孤立。这是美国梦未能预见的反面吗?如果你被许以想象一个与当前生存状态远远不同的未来,但你的梦想又无法实现——这也同是常事——是不是就会这样?麦卡勒斯的纯青技艺不仅在于她展现这种暴力的不同形式的能力,而且在于她阐明了某种同样“美国”的东西也在频频与其相伴而生:韧性,站起来和不屈服的冲动,一种天生的对任何势力,无论人或命运,都不屈从的反叛形式。在这本书中,小女孩米克是对这一点最好的体现。尽管他们与他人沟通的渴望在剧烈燃烧着,但辛格的追随者中没有一个人懂得倾听和注意周围的人。他死后,他们才开始留心自身和他们的周遭环境。不再有“我要——我要——我要”,只剩下某种体谅。 如果我们要走出孤芳自赏的自我耽溺,体谅就是一笔必须付出的代价。所有伟大的小说作品,包括童话故事,都有必须付出的代价——得到水晶鞋之前总要经历过擦地。不能把自己的痛苦发推特或发短信给全世界,获得千万个或感同身受或以此取乐的同情者;不能在Kindle或iPad上下载自助类图书;没有抗焦虑药片;没有菲尔医生[139],没有甜心波波[140],没有《真实家庭主妇》[141](小说中那个迷人的小女孩贝贝的后人)。米克和她的家人不会成为真人秀明星,杰克不会动员大众在YouTube上要求社会公平。拯救他们的是优良的、老式的理想,一种人可以赋予无意义的生活以意义的信念,创造的欲望——面对世界,同时面对它的痛苦与不幸,不逃避闪躲。这种热情使他们得以与世界建立联系,这是某种既容易逝去又能永恒不朽的东西,有点像雪。在这种热情里有疼痛,有苦恼,有救赎,即便这救赎只是黑暗地平线上一只萤火虫闪烁的微光。 故事的结局注定不伟大、不辉煌:不会有钢琴演奏家爱上米克,全世界的工人不会团结在杰克的周围,考普兰德医生的痛苦不会减少。但还有那样一丝希望,因为如今辛格死了,他们除了说话不得不做别的事情——当他们求助于思考,寻求建立初步的计划时,他们再也不能时不时地猛然发作,诉诸暴力。虽然他们的朋友死了,但他们的冲动没有死,他们必须找到一种新的、更有意义的方式来将冲动表达出来。 所以,这个没有辛格的新时期是晦暗的,但在每个人物所做的决定中都有一丝希望。我们最后见到考普兰德时,他跟岳父一起坐在一辆马车里,启程去乡下。“他感觉到内心的火焰,他无法平静。他想坐起来,大声说话——他努力想抬起身子,却浑身无力。心里的话越来越多,不肯沉默。但老人不再听了,没有人听他说话。” 杰克发现辛格死了的时候,心里充斥着一股离开小镇的冲动。但这一次他会去哪里呢?“他想到了一些城市——孟菲斯、威明顿、加斯托尼亚、新奥尔良。他会去一个地方的。但他不会走出南方。熟悉的骚动和欲望又来找他了。这次却不一样。他不再渴望开放的空间和自由——而是恰恰相反。”这时,杰克才想起考普兰德医生,想起有一次他去考普兰德家拜访的事,那时医生病得很重,下不了床。杰克径直闯了进去,没有注意到那些来看望威利的人。他走向病人的房间,看到考普兰德医生发着高烧躺在床上,他等也没等就展开了一场冗长而费劲的争吵。两人一直吵到彼此都神志不清,一个是在说胡话,一个是因为喝了太多酒。 如今杰克记起了医生那晚的建议:“别试图单打独斗。”杰克想:“考普兰德知道。那些知道的人就像一小撮赤手空拳的士兵,站在全副武装的大部队前。他们都做了什么?他们只是互相争吵。”他有种想跑去看考普兰德的冲动。但是考普兰德也走了,所以他转而去纽约咖啡馆找口东西吃。“内心的空虚感发作了。他既不想向后看,也不想向前看。”他想到辛格,他想到,“如今他只能独自摆脱这个局面,重新开始”。他疲惫不堪,感到自己没了根基、了无牵挂,但最终他的确离开了小镇:黄昏的太阳又伸出了脑袋。阳光晒在潮湿的路面,水汽挥发在空中。杰克不慌不忙地走着。他一走出小镇,一股新的能量就涌向他。这是一次飞翔还是猛攻?无论如何,他在前进。这一切都会重新开始。前方的路通向北部偏西。但他不会走得太远。他不会离开南方。这是很确定的。他心中有希望,也许他的旅程轨迹很快就会呈现。 这些人物一个个地开始掌控他们自己的人生,更脚踏实地地解决自己的问题。但这并没有阻挡他们继续握紧自己的梦想。米克坐在纽约咖啡馆里,推想说,“也许钢琴会有的,不会出现波折。也许她很快会得到一个机会。如果不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有什么用呢?——她对音乐的感觉,她在内心世界里做的计划。如果一件事有意义,就肯定有用。它也是,它也是,它也是,它也是。它是有用的。” 还有比夫·布瑞农苦苦思索着那个永恒的谜团:是什么让人们成了他们所是的人。晚上,比夫就一个人,想着他这里是唯一一个整夜开着的地方,他喜欢这样。他想到其他人,想到世事变化,白云苍狗。危险,暴力,不只存在于他家后院,它们也存在于千万里之外的大西洋彼岸,像致命的病毒蔓延整个世界。收音机开着,里面传出一个外国人的声音,说德语、法语或者西班牙语——他听不出来,但来自大西洋彼岸的这个声音在他听来像是黑暗中一句凶险的耳语。对他来说,“听起来感觉灾难就要降临。这令他极度紧张。他关上收音机,不被干扰的寂静更深了。他能感觉到外面的夜。孤独感攫住了他,他的呼吸加快了。” 在某个时刻,一种普世的理解短暂地闪现,在这种理解中,他因为将自己看成人类整体的一部分而心生敬畏。“屋内的寂静像黑夜本身一样深不可测。比夫呆呆地立着,陷入沉思。突然他感受到一股悸动。他有些晕眩,背靠柜台支撑住身子。在一道迅疾的光明中,他目睹了:人类的斗争和勇气;人性永恒地流过无尽的时间之河;那些辛劳的人们;那些——四个字——爱着的人。他的心灵开阔了。但只是一瞬间。他同时感到一种危险的警告,一支恐惧之箭。他吊在两个世界里……他吊在光明和黑暗之间。在尖酸的嘲讽和信仰之间。他猛地转过脸。” 比夫呼喊他的助手,但没人应答。接着他努力平静下来,用理智劝说自己,驱走恐惧。“他依稀记起遮篷还没有升起。他走向门口时,不再摇摇晃晃了。当他最终回到屋里时,清醒地调整了自己,准备迎接早晨的太阳。” [139]菲尔医生(Dr.Phil),一档心理类节目,主持人是一位心理学专家。 [140]甜心波波(Honey Boo Boo),即《甜心波波来啦》,是一档围绕着美国儿童选美比赛选手一家人拍摄的真人秀节目,甜心波波即主角小女孩的昵称。 [141]《真实家庭主妇》(Real Housewives),一档关于几位富家主妇的真人秀。 21 故事结束了,不管过去多少年,它还是一样:随着新一代的读者发现这些人物,赋予他们新的生命,我们依然和比夫一起等待着升起的太阳。七十四年后,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这对我们有什么用呢?自1940年《心是孤独的猎手》出版后,我们生活现实之变化如陵谷沧桑,彼时正值美国卷入一场他人发起的战争的前夜——它最后一场“善良的”战争,随之而来的就是朝鲜、越南、格林纳达、尼加拉瓜、科威特、阿富汗和伊拉克。纠缠着考普兰德医生的难以表达的愤怒情绪已经得到了表达,引发了一场真正的华盛顿游行和许许多多的交锋对阵,直到一位非裔美国人能够当选美国总统为止。但杰克所咒骂指责的贫困与不公,以及对个人诚信和自由野蛮的日常威胁仍然存在,而且有人在以更为复杂狡猾的方式为它们辩护。工人运动已经发展到杰克做梦也想不到的程度,但如今可能依然有人在问着他曾问过的许多问题。已经有人发明出了米克梦想的小到足够塞进耳朵的微型收音机,许多其他难以想象的小玩意儿和创新也层出不穷。而让米克在街上游荡的创造的冲动,其蕴含的力量和受忽视的程度,在今天也一如当初。我这些年都念念不忘的是我与迈克和乔安娜的对话,以及那些问题和解决,那些问题总是携带着它们自己的答案的种子,而解决则往往引发并隐含了新的问题。 我想知道,倘使我早知道失去一个人如此轻易,某个构成你生活很大一部分的人可能突然消失,只在寥寥可数的记忆里留下痕迹,我对待他的方式会不会不一样。这是发生在乔安娜身上的事。我离开了一个夏天,回去时她已不在那儿了。有那么几次,过去的朋友打电话、发邮件或突然出现在一场演讲或签售会上说:“还记得我吗?”最近一次是在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市三一大学的一场演讲上,我偶然碰上了我的朋友琼·弗雷德里克,我曾经参加了一场华盛顿的示威游行,当时有人扔了催泪瓦斯,我就是和她一起逃进了国家美术馆的。或许乔安娜也会像这样突然出现,我们会继续我们的讨论,她会告诉我我仍然错得离谱至极。我不保证我会让步,但是我始终会因着南方的阳光这份礼物而对她心怀感激。 有些事已经变了,但南方的气候还是一样,一样的阳光照耀着它的小镇。有些地区变得更繁荣了,入驻了财富五百强公司的摩天大楼在亚特兰大、夏洛蒂、达拉斯和本杰明这样的城市拔地而起,然而那些疏离人群的人类灵魂所向往的,表达、联系和归属的冲动,始终还在。创造的冲动丝毫都没有改变福克纳所写到的“正直和诚实”——只要人类的心始终不变地跳动,它们在根本上就不会改变。我们必须关注那些永恒不朽的东西。 在《孤独……一种美国症》里,麦卡勒斯提出,美国一直被困在一段延长的青春期里,寻找着一个身份,不顾一切地想要归属于什么东西。20年代和30年代,直到它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这段时期,美国经历了一段质疑和自我质疑的过程,它想知道如何定义自己,如何与其余的世界相处。而就像所有年幼一些的弟妹一样,它似乎永远不能完全脱离这种家中幺儿的感觉,以及它带来的所有特权和负担。或许这就是为什么麦卡勒斯的小说如今读来仍像是昨天写就的。 但每一代新人都必须找到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应对他们自己特有的孤独。我们所知的是,孤独,就其本身而言,并非积极正面的特性。即使是独来独往骑着马进城的牛仔,也需要几个让他保护的好人和几个让他打败的坏人,他才能继续前行,去下一个城镇。 倘使我们终于到了技术发展至可以消灭独处的时代,我们该如何?倘使我们那么崇拜的效率并没有为理想的实现铺平道路,反而成了让人轻松逃离的工具,造成了世人疏于思考、懒于面对真实痛苦和真正阻碍的后果,我们该如何?倘使在寻找别处的过程中,我们得以摧毁这个地方、这个我们生活的家园,迅速转移我们的自然资源,将所有现实变为虚拟,我们该如何?倘使我们逐渐失去了天真,却继续幼稚和孩子气,我们该如何?倘使那被褒扬的个人主义,那种值得人舍弃生命与财产去拯救的东西,那种在一类普世的同理心中寻到其典范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孤芳自赏的自我耽溺和贪婪的自私,我们又该如何?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生活的世界在本质上与巴比特和他的朋友生活的世界截然相反,但是在美国和美国小说的历史上,这两种思维模式的斗争始终存在。我们能承受巴比特的胜利吗? 后记 鲍德温 去年9月,我在巴尔的摩图书节上做了一个演讲。我本该待在家里的——有工作要做——但我几少能抗拒图书节的诱惑,它总能攒聚片刻的喜气和人气:所有的陌生人拥有着共同的兴趣,尽管他们的热情所在并不全然一致。再加上,主办单位是我最爱的独立书店常春藤书店和我任教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这样的吸引力让我完全逃脱不了。 我爱图书节的混乱喧嚣,那种不同的人物、文化、故事、时代都混到一起,又有音乐、美食和艺术相伴的感觉,所有的赏心乐事都乘兴而为,但不太过严肃。好像人们所想到的成千上万本书中涵载的各色各样、五花八门的人间生活,一下子都涌到了主办城市的街上、人行道上。那届图书节阳光很好,节庆氛围很浓。我穿行于形形色色的图书展馆之间,从悬疑故事和言情,到“文学”虚构、诗歌、科幻小说和漫画,脸上不由自主地带着笑。时不时地我会看到个把漫画人物走过或者在食品商贩那里排队,不过多半是夫妇手牵手在随意翻阅,而他们的孩子在尖叫打闹或找到了自己的消遣。 每个城市都会给这些盛会增添一些表现他们自己特点的东西。巴尔的摩是奥马尔·利特的家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埃德加·爱伦·坡的家乡,它的坚毅给了它一种优势,它不同于华盛顿那筹划得更为正式的国家图书节,后者在国家广场举办,2014年之前,它的参加人数远超过十万人,但到了2014年,它被流放到一个难看的会展中心——这一搬迁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城市“监管者”的考虑,而非市民的考虑。巴尔的摩图书节给人感觉像聚集了一群六七十年代的人,大家各做各的事情,也能理解他人,看起来都显然自得其乐,它是一场笑盈盈的共谋,好似一种对城市之严酷现实的对抗。但当然,相似之处在某种程度上是非常表层的:这里的主流态度是妥协并享受乐趣,而非抗议并享受乐趣。 在演讲之前我大概有一个半小时的空暇。在将想法梳理成形的时候我喜欢绕着一个地方走一走或散散步。我一边在太阳下随处翻阅,一边努力专心思考我那天要讲的主题。我带了两段引用的话,一段是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话,一段是詹姆斯·鲍德温的,我在想是不是要插一段到演讲里还是两段都讲。并不是说必不可少,但我很喜欢它们,这两段话是我前一天无意中读到的,那时我正在构思我逐渐称为“鲍德温章节”的那一章,尽管我的编辑只会说:“我们再考虑看看。” 我在一种我自己会定义为“警觉的心不在焉”的思想状态下闲逛,脑子里正忙着将想法组织成句,但眼睛还是在看,耳朵还是在听。那些漫无目的的闲逛时光也是我思路最清晰的时刻,之后,将杂乱无章的狂想融汇、构筑成连贯的形式和结构的痛苦过程就开始了。当我开始认真地向我想象中的对话者滔滔讲诉时,思想就开始自由流淌;我像进入无我之境一般忘记了周遭世界的存在。我觉得,这就是书的力量。它们就像孩子:可爱又气人,还比你可能以为的要远更不可捉摸。你以为一切皆为你所掌控,但其实一种重要的施与受的过程正在发挥作用,它们也同样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在掌控着你,拽你去新的地方,带陌生人来到你家里,质疑你的方式和习惯。所以事情就是这样,我原本打算写二十四本书,但现在我把目光集中在了三本书上,我本想全神贯注于文本,但生活中的事情和周围的世界不停地将我拽向别处。事件和人,跟地点不一样,它们始终以新的发现引诱着我,像萤火虫一般闪烁着,吸引着我的注意。在麦德龙超市,在对话中,甚至是在看电影时,我都会拿出笔和纸草草记些笔记,有些我回到家看时自己都辨认不出。 多年前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我就确信,我要以马克·吐温开篇,以詹姆斯·鲍德温收尾。我为什么会把鲍德温看成吐温文学上的同类人呢?他自己从没这样声称过。实际上,他对吐温多半不以为意,他更偏爱另一位总体来说更有贵族气度的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亨利·詹姆斯。鲍德温喜欢引用这位大师的一段话,这段话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传达着鼓舞力量:“我们在黑暗中工作——我们做我们所能做的——我们给予我们所能给予的。我们的怀疑是我们的热情,我们的热情是我们的使命。其余的都是艺术的癫狂。”他最优秀的论文学的散文之一就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As Much Truth As One Can Bear”),他在里面引用了这段话,后面又补充道:“这种癫狂,谢天谢地,在我们之中仍存在着……它会无情地揭开人们身上的真相:绝望的年轻人、困惑的爱人、落魄的瘾君子、意志消沉的年轻政府人员、精神科医生、政客、都市、城镇、郊区以及混人种住宅计划。”鲍德温由衷地相信,文学扮演着类似社会黏合剂的重要角色。他感到——如他所言——“有一条纽带连接着我们每一个人”,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焦虑、快乐和悲伤与写作行为之间看到一种深层而必然的密切关系。 作家是真相的讲述者,这有时会将他们置于一种与国家相抵触的境地。“爱国主义就是自始至终地支持国家,在政府值得你支持的时候支持政府,”吐温有一次激烈地批判扬扬自得的沙文主义时这样说,“君主政体下的爱国主义所相信的真理是:‘国王说的绝对没错。’它只是对‘我爱国家,不论对错!’稍微修改了一下措辞,我们就接受了它和它包含的所有奴性。我们抛弃了我们所拥有的最珍贵的财富——在你(只是你,你个人)认为国家与国旗所代表的东西都不正义时,对两者都提出反对的个人权利。我们把它抛弃了,这样,那个诡异、可笑的词——爱国主义就变得特别可敬了。”如果说吐温痛恨那些自许的爱国者得意的自吹自擂,那不是因为他不爱自己的国家。他将爱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标准,荣誉、勇气、正派的终极准则:作家的标准。作家质疑社会规则,追踪让人不舒服的真相。他(或她)促使我们承认那些我们宁愿忽略或否认的冲动和渴望,看清现实情况与完美设想之间的巨大差距。吐温提出,美国作家尤其有此重任,因为在民主社会,作家为个体说话而不为国家说话的情况应该远比在君主制国家或极权国家普遍。美国一直以来都自许是尊奉个人地位的国家,而它能熏陶出这样独具一格又百花齐放的作家群体,绝不是偶然。但它也不总是让作家们完全感到自在。 “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都是一类西方杂种。”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Native Son)中写道。他在散文、演讲和采访中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描述,作为一个奴隶的孙辈活着到底意味着什么——非婚生,生活于悲惨的贫困之中。“到了五六岁或七岁的时候,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他说,“因为你发现你保证效忠的国旗,连同其他所有人,都不保证对你忠诚。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鼎力支持加里·库珀[142],他却正在消灭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就是你。你受到一个承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的出生国家,你感激它给了你生命和身份,但它的整个实际体制没有你的一处容身之所。” 尽管受了种种仇恨和侮辱,鲍德温身上有一种精神上的慷慨。他能看到我们每个人身上最好和最坏的潜力。“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国家就是美国,”他说,“而恰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坚持要求终身享有批判它的权利。我认为所有的理论都是可疑的,最优良的准则可能也必须做更改或应生命的要求被碾为齑粉,因而,一个人必须找到自己的精神核心,在世间行走时,相信这个核心可以正确地指引自己的方向。我认为自己肩负了许多的责任,但唯有这个是最重大的:如海明威说的,坚持下去,完成我的工作。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和一个优秀的作家。” 当鲍比·肯尼迪[143]告诉他,三十年之内的某一天,他也能当总统时,鲍德温说:“我脑海中真正在思索的,不是在某个假想的日子,某个黑人中的‘第一名’成为首位黑人总统。我真正好奇的不过是,他领导的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我猜想,美国选举出贝拉克·奥巴马的时候,他大约会以他自己的方式庆祝一番。多希望我能看到鲍德温面对这新闻的那种微笑,一半挂在嘴角,一半深深隐藏。但我猜,对于国家的现状,他会感到如当初一样忧虑。人们获得了某些成功,重大的成功,但新问题随之浮现,一些老问题则改头换面后又卷土重来。回到1961年,他说:“我仍然相信,我们可以在这个国家做一些他人未曾做过的事情。因为总想着数字,我们迷失了方向,来到这里。你不需要数字,你需要理想。而这是世界历史证实过的。” 在陈列台之间穿梭漫步时,我重又思考起吐温和鲍德温那出人意料的相似性,尤其是他们关于爱国主义的观点,这是我那天打算讲的内容——对国家的忠诚,或对写作之行为,以及许多作家所说的“真相”的忠诚。为什么伊斯兰革命之后,我想搞清楚事情原委,检验我们的新统治者(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旧统治者)所说的关于伊朗的内容中有几分是真相的时候,不去看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学家写的内容,而要去看作家和诗人的东西呢?为什么如今在美国我还要做同样的事情呢?“社会永远不能检验、剖析自身。”鲍德温曾说。他认为:“这样的努力只能由那种社会骚动来做,每个社会都在以巧妙的方式源源不绝地出产这样的骚动。这种骚乱,这种干扰,就是作家的责任和必需去做的事。” 我停步在“红色爱玛”书店支起的帐篷前,它是以那位传奇的激进无政府主义者爱玛·戈德曼(Emma Goldman)命名的。你瞧,稍远一点就有“H.L.门肯社会”,这是对那位才华出众、愤世嫉俗的批评家的致敬,是他创造了“愚民大众”(Booboisie)这个词,他在20世纪前几十年名震一时,但如今读者寥寥。我肯定,只要今天的年轻人们有机会发现他们,许多人都会欣赏这些古怪而别具一格的人物,他们既信念坚定,又完全不落窠臼。出于某些原因,我不禁想象这些人人生故事的漫画版——要是今天有个漫画版的门肯拿他创造的那些词轰炸我们,岂不是非常有趣!就想象一下对于我们的一些政治领导人他会说些什么吧。他可以跟乔恩·斯图尔特和斯蒂芬·科尔伯特一较高下。 鲍德温生于吐温逝世十四年后,尽管他们的背景不同(单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就足以在他们之间划下一道鸿沟),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体验过人类对同类所能做的最恶劣的事。读吐温的《私刑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Lyncherdom”)或《不过是个黑鬼》(“Only aNigger”)就足以理解他的愤怒和羞愧。他在笔下有所保留的是他自己的私人生活。“你不能公开你灵魂中的隐秘部分并检视它,”他如是说,努力想解释为何写回忆录时会如此痛苦,“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觉得太羞愧了,太恶心了。”但这恰恰是詹姆斯·鲍德温所做的:他公开了灵魂中的隐秘部分,没有回避自己的羞愧和罪恶感。他最伟大的一项艺术成就就是,将私人与公共、个人与政治、社会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然而他作为作家的一生都在致力于说明人不应该被自己的履历所限定这个命题。他最高的成就是超越了而非屈服于他的生活环境施加在他身上的限制。“好,当你开始成为一个作家的时候,你是个黑人,穷困潦倒,还是个同性恋者,”一张剪报中的采访者这样问,“你一定对自己说过‘哎呀,我还能到多弱势的地步’这样的话吧?” 而鲍德温,鼓出来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这位谈话者,眼神穿透了他,“不,我觉得我中了头彩!”伴着观众的笑声,他接着说,“都没有什么前进的空间了,真叫人大为光火。所以得找个办法利用这些。”而他确实利用起来了。 鲍德温的祖父是奴隶,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生父。他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哈莱姆黑人聚居区度过,继父是一个有施虐倾向的牧师,他一生都称其为父亲,对他的感情可说是爱恨相抵(“讲坛上的正人君子,家庭里的残酷魔头”,他后来如是说)。他后来为了写作,丢下继父和母亲,丢下哈莱姆、大纽约城和美国,搬到了千里之外大西洋彼岸的巴黎,而在他的写作过程中,他发现了他的继父、他的种族、他的城市、他的同胞和他的祖国所具备的某种本质的东西。或许最关键的是,他发现了詹姆斯·鲍德温,将他从种族主义、贫困与虐待的魔爪中救了出来,重新书写了自己的人生故事。人生中的多数时候,即便对自己,他都是个局外人:在一场采访中,他说过一句,“所有那些名叫吉米·鲍德温[144]的陌生人”。 其他作家都离开美国去找寻自我和世界观了——亨利·詹姆斯、伊迪丝·华顿、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后来又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鲍尔斯和理查德·赖特,最后这一位有一段时间是他的导师,对他照顾有加。但巴黎这段经历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各不相同,鲍德温的巴黎也不是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它是《乔凡尼的房间》里荒凉、破败的巴黎,通常不是阴暗欲雨,便是正下着雨。鲍德温说,他去巴黎并非因为那是巴黎——任何其他地方都行——不过是因为他想离开纽约。塞达特·帕凯(Sedat Pakay)1970年对他进行了拍摄,在拍成的电影中,鲍德温说:“人从远处……从另一个地方,从另一个国家,才能更好地看(他的国家)。”《乔凡尼的房间》中的大卫表达了他创作者的观点,他说:“或许家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回不去的情境。” 1946年,尤金·沃思从乔治·华盛顿大桥上跳了下去,他是鲍德温亲近的一个朋友,鲍德温爱过他,但他们没有实质的恋爱关系。沃思是《另一个国家》里鲁弗斯的原型,鲁弗斯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自杀,他的死是联通其他人物的中心事件,也成了他们心灵启示的源头。鲍德温后来说,倘若他留在了纽约,没有成为作家,那等待他的可能也是同一种命运。《另一个国家》中,鲁弗斯自杀后,年轻的白人女子凯斯说道:“也许这样的秘密,每个人的秘密,只有在人们费力地把他们拽到世界的灯光下,把他们硬推给世界,让他们成为世界经验的一部分时,才会被表达出来。没有这种努力,秘密的地方不过是一个容人死于其中的地牢;没有这种努力,的确,整个世界都会是一片不能住人的黑暗。”鲍德温去巴黎是为了清洗身上的秘密,学习不为愤怒写作,而为这时代写作。 “所有的艺术,”鲍德温说,“都是一种忏悔,不过是有的直白,有的隐晦。所有的艺术家,如果想要作品流传,最终都被迫将整个故事讲出来,将所有的苦都吐出来。”他参加了民权运动,他对法国统治下的阿尔及利亚人所受的苦难饱含同情,这些都是见证之举,但只有在他的写作中——他的小说与散文中——他才成为真正的见证者。“我从没把自己当成发言人。我是一个见证者。”这就是他区别于当时其他提倡改革的作家的地方。 写作谈论伟大的文学作品有一点叫人困惑犯难的地方,那就是,真的没什么可说了:一切都在作品里了。这有点像试图描述无条件地爱上一个人这件事。但我们仍然要谈论经验、真实与想象;经历过某些独特又普遍的事之后,我们需要分享某些或痛苦、或喜悦的东西。如此,阅读和回应本身,即是一种见证之举。 90年代末,在我最初在高级国际研究院开的一门课上(我记得应该是“政治与文化”),我打印了两篇文章给我的学生。第一篇是伟大的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写的与《兴风作浪》(Making Waves)这本书同名的文章,主题是文学在全世界的重要性。另一篇是刊于《华盛顿邮报》上的关于为什么J.D.塞林格会逐渐被剔除出高中教学大纲的报道。我对这篇文章的兴趣主要在于支持撤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几位老师提出的论点和他们的学生给出的回应。老师们指出,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是一个养尊处优的白人男性,因此班级里属于少数派的同学不会对他产生共鸣。学生们先是承认了霍尔顿·考尔菲德的确跟他们毫不相同,继而又说,这恰恰是他们想读这本书的原因。他们对这个另外的世界感到好奇,他们很享受这部小说所提供的对主人公思想与焦虑的窥探。 这些学生本能地表达了被某些老师和学界理论家们完全忽略了的一种观点,即文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对“他者”的探查,如今世人以如此陈腐僵化的方式使用“他者”这个词,它已然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不再代表着实际的差别,而更多地意指对亚文化群和族群的标识,以及在日益狭隘的范畴中对人的评定。即使我们搁置不论政治正确——由不痛不痒的问题和简单现成的答案构成的教条——这个单调乏味的强迫症,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一味地阅读、写作、谈论关于他们自己的事仍是极其无趣的。书的意义难道只在于巩固我们的观点和偏见吗?书不应该是质疑和对抗它们的吗?为什么要阅读你已经知道的东西?我问我的学生们。虽然发现不同、包容差异——间或赞美它们——很好、很有助益,但真正的惊喜来自于发现我们彼此有多么相像,有多少的共同点。如果在深层次上不具备普世意义,没有哪件艺术品或哪部文学作品能够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我在高级国际研究院的学生们千差万别的国籍和背景,他们多数人都很乐于接受这一概念。大部分人都不是主修英语文学专业的,这门课是选修,因此他们会在课堂里是因为他们想来。我记得一个学生,据我回忆应该是德国人,她在笔记里写了这样一段话,大意是,想到那么多像霍尔顿·考尔菲德、盖茨比,甚至黛西和汤姆这样的陌生人都生活于她的内心,她就觉得精神振奋。我记得那个词,“精神振奋”,那样地激动人心,那样地满溢着无限可能。 1951年,塞林格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鲍德温的第一部小说《高山上的呼喊》(Go Tell It on the Mountain)出版于两年后。鲍德温的小说获赞不少,但塞林格赢过了他,他的小说佐证了新近表现出来的美国青少年的焦虑,因而作为最小的孩子被迎进了伟大美国小说的名人堂。如果我们说一部作品是“伟大的美国小说”,指的是它是其时代的代表,它阐明了美国生活的某些本质,那么我认为,鲍德温的小说与塞林格的作品当是难分轩轾。《高山上的呼喊》是一个不同类型的成长故事,一个年幼的非裔美国男孩的故事,就此而论,它是与《麦田里的守望者》互补的。约翰·格莱姆斯,就和霍尔顿·考尔菲德以及他们共同的先人哈克贝利·费恩一样“美国”。考尔菲德和格莱姆斯都为生活的意义而“困扰”,将他们区分开来的是他们互成鲜明对比的经历和态度。就好像他们是来自另一个国家——实际上,甚而是另一个世界。 十七岁的霍尔顿像许多其他美国主人公一样,想方设法要逃离生活中那令人窒息的虚伪和千篇一律,虽然他很有魅力,但他不时会让人有些恼火。霍尔顿在圣诞节的前几天被他那所宾夕法尼亚的奢侈预科学校开除了,但他放假前不想回纽约的家,怕父母发现,于是那一天,他在一家位于城市另一边的旅馆登记入住,从一个地方晃到另一个地方,搜寻着某种既能平息又能滋长他那模糊的对事物状态之不满的方法。他抱怨说,在他那规矩森严的学校里,他的“周围都是伪君子”;他遇到的姑娘都很蠢,没什么聪明的话好讲;性生活差劲或者根本没有性生活;他的哥哥是个叛徒,去了好莱坞;他游荡的路上遇到的妓女,他想跟她上床,却没能得手,尽管他给她钱,她还是要回去找老鸨,从他身上榨更多的钱;他相信,这所有的困境,都已成了他的生活。他喜欢他以前的老师斯宾塞,斯宾塞的生活似乎没什么盼头,但与此同时,买一条旧纳瓦霍毯子好像就能让他感到“心花怒放”。这本书文笔很好,时时都在滑向犬儒主义,但最终是有一丝希望的,因为霍尔顿有心,那颗心为他十一岁的妹妹菲芘跳动着。他离家的决定被搁置一边了,因为菲芘要跟他一起走,但他知道,他不能带她走。于是他转而带她去坐她最爱的旋转木马,尽管那是冬天;当他们到那里的时候,“天开始他妈的下起大雨来。瓢泼大雨”。但不像其他人,他没有在旋转木马的顶棚下面躲雨,他宁愿被淋透,因为“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菲芘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差点他妈的放声大喊起来,我觉得真他妈开心……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老天啊,我希望你也能在场”。[145] 霍尔顿告诉我们,某一刻,他听到一个孩子在唱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其实是18世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一首诗。但他曲解了它的意思:“‘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在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霍尔顿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涂鸦(他学校的两级楼梯上,还有博物馆的木乃伊墓穴),写的就两个字,“干你”,他对此感到恶心又愤怒。“麻烦就在这,”他告诉我们,“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安宁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根本不存在。”你可能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安宁的地方,但是马上“就会有人偷偷走过来,在你鼻子底下写下‘干你’这两个字”。 霍尔顿被这逼疯了,简直想杀了那个写字的人,因为菲芘或某个别的孩子可能会看到这涂鸦并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样“最后某个猥琐的小孩儿就会告诉他们——当然了,荒唐至极——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就会想着这个,甚至为它烦恼好几天”。因而我们可以得到结论,霍尔顿看似不能与成年人、甚至他的同龄人维持有意义的关系,但其实他只跟孩子沟通,他特别渴望保护他们的天真。他们对于天真的迥异态度其实就是让约翰·格莱姆斯——鲍德温笔下的主人公——区别于霍尔顿·考尔菲德的东西。 《高山上的呼喊》是一部半自传小说,聚焦于一个非裔美国少年的成长,小说叙述了他从十四岁生日早上到第二天早上这二十四个小时之间的情绪、思考和回忆,书写了他在社区临街教堂的禾场经历的心灵重生。在两个早晨之间的时间里,我们跟随着约翰的脚步——在家里,在城里四处转悠,最后在教堂——发现了关于他、他的家庭和他所生活的社区的故事,每一个都成了约翰这幅拼图的一部分。霍尔顿·考尔菲德可能觉得,过去和他的个人背景都是“大卫·科波菲尔那类废话”。但对约翰来说不是这样。“回到你开始的地方,”詹姆斯·鲍德温向侄子这样建议,“或者尽你所能地回到你尚能记得的地方,审视这一切,重走一遍你的路,然后把它们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或歌唱,或大喊,或证明,或埋藏内心:但要记得你从何处来。” 约翰·格莱姆斯和鲍德温的人生所拥有的相似之处相当明显。他们都是非婚生。就约翰而言,他是书中唯一一个因为爱而出生的人物。他的父母私奔到纽约,他的父亲理查德后来受到诬告,在一段受尽羞辱与残暴待遇的铁窗生涯后轻生自尽了。理查德自学成才。当约翰的母亲伊丽莎白发现他几乎没有上过学的时候,她问他:“‘那你怎么会这么聪明?你怎么懂得那么多?’”理查德告诉她:“‘我就是下定决定,有一天,我要掌握所有白人杂种们掌握的知识。’”他又接着说:“‘我要掌握得比他们还要好,这样就没有哪个狗娘养的白人有可能居高临下地跟我讲话。让我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了。’”当然,讽刺的是,他因为那些狗娘养的自杀了,他们设计诬陷他,让他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他读的所有书、拥有的所有学识都不能帮他挡开那无处不在的羞耻感。约翰的母亲之后嫁给了一个狂热而有虐待倾向的牧师,他答应好好照顾她的儿子,视其如己出。约翰称他为父亲,但是,他反倒道貌岸然地企图羞辱、毁掉这个男孩。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说,他要“‘揍得他魂飞胆颤’”。他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好色之徒,他让人想起鲍德温的那句断言:“没有人比一个认为自己内心纯净的人更危险;因为他的纯净,显然是不容反驳的。” 鲍德温和约翰·格莱姆斯都拥有某种超越了人生经历的东西:他们的故事都始于根本的信仰危机。“像很多事情一样,许多让人难以察觉的改变都一并发生了,”鲍德温写道,“我推测,我信仰的逐渐瓦解,堡垒的崩塌,发生在我开始布道大约一年以后,那时我重新开始读书了。我为这个渴望做的解释是,我还在学校;像命中注定似的,我一开始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山上的呼喊》思考的是约翰·格莱姆斯“信仰的瓦解”,以及所有把他往回拽、让他堕于黑暗的权威力量:种族主义,宗教狂热,以及盲目信仰。“约翰的心开始对上帝变得冷淡。他的父亲是上帝的牧师,是天国之王的使者,约翰不先给父亲跪下就不能在施恩宝座前下拜。”约翰向自己许诺:“他不会像他父亲一样,或像他父亲的那些神父一样。他要过不一样的人生。”那新的人生会带给他一份新的精神生活,不再囿于拒绝他自己的身体,拒绝他身体对爱的渴望。 鲍德温认为,感官愉悦,即生活的精髓;没有它,就是错过了所有活着的乐趣。“我认为,享受感官世界,就是在生命的力量、生命本身的力量中,生出敬意与欣喜,在所有参与的事中——从努力去爱到动手擘饼[146]——都全心投入。”对鲍德温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他之后会在第二本书《乔凡尼的房间》中把它作为主题。所有像我一样在原教旨主义统治下生活过十八年的人,或者在像苏联这样的世俗极权主义国家长期生活过的人,都能证实他晚年在一场《村声杂志》(Village Voice)的采访中所说的一句话的真实性:“肉体的恐怖……是一种能导致无以名状之惨烈的学说。” 差不多三十年后重新读《高山上的呼喊》时,我感到惊诧不已,我遗漏了多少东西啊:它的抑扬顿挫捕捉到了黑人灵歌的韵律,如此有力、饱含深情地向前推进;它光明与黑暗的意象,以及它死亡与重生的主题。约翰·格莱姆斯像哈克一样,遵从着内心的指引,从错误的神身边走开,在同一个一丝不苟、死板严苛、让他窒息的教堂禾场脱胎重生。不计后果地勇敢对抗障碍,向压抑的权威说不,不带防坠网地面对黑暗,掌控自己的恐惧——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接近美国个人主义这备受珍视的理想? 要重生,约翰·格莱姆斯必须摆脱自己身上那种霍尔顿·考尔菲德恰恰希望维持和保护的东西:天真。“书写凄凉的作者是不允许天真的,”鲍德温在《下一次将是烈火》(The Fire Next Time)中这样写道,“正是天真构成了罪恶。”天真隔绝了学识,但学识能带我们找到真相。脱下你的天真,面对真相,这才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的第一步。当然了,说总比做来得容易。 “我是一个牧师的儿子,”詹姆斯·鲍德温在《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中告诉我们,“我请你们记住那棵伊甸园里带来灾祸的树的真正名称:‘知道善恶的知识之树’。”好奇是人类的第一宗罪,这种欲望驱使他甘冒被驱逐出天堂的危险,而这或许是人类最大的悖论:既想要获知,又渴望平安生活,保有天真。或许等我们忘了被驱逐出天堂的安全世界,坠入未知的空虚和黑暗中时产生的那种恐惧,我们就会被宽恕——这样的说法我们已经听了太多遍。 我们真的想要自由吗?渴望自由和选择自由难道不是不一样的吗?鲍德温的第三部小说《另一个国家》的主人公埃力克能够拥抱自由,因为“他不相信那场被叫作安全的茫茫无边的昏暗睡眠……而这意味着……他在前进的时候,必须创立自己的标准”。美国人自许自由的保卫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准备在深层的个人层面实现自由。“我只遇到过少数几个真正渴望自由的人,而且这几个人多数也不是美国人,”鲍德温写道,他又补充说,“自由是很难承受的。有人可能会反对说,我是从精神角度来说政治自由,但任何国家的政治机构都始终是受到该国家的精神状态所挟持,并最终为其精神状态所左右的。我们是被困惑所控制的,这程度远比我们意识到的多,美国梦因而在个人、国家和世界层面,都成了某种像极了噩梦的东西。” 所有的作家都要冒险;都要踏入空虚与黑暗;都要热情地拥抱自由的喷涌,以及未知世界——如鲍德温可能会说的,这是入门票价。“所有真正的改变都意味着与个人过去所知的世界的决裂,失去所有给予人身份的东西,以及安全的终结。看不到、也无法想象未来会带来什么,在这样的时刻,人就会紧紧抓住他所知的东西或他自以为拥有的东西。然而,一个人只有在能够做到不含苦涩、不带自怜地放弃他热衷了许久的梦想或他长久享有的权利时,他才是获得了自由——他让自己获得了自由——能去梦更高远的梦,去拥有更大的权利。” 凭着《高山上的呼喊》,鲍德温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黑人”作家出了名。每个人似乎都乐见如此:他的出版商、代理人,还有读者——也就是说,每个人,除了他。“我花如此多篇幅去写黑人生活,并不是因为我希望它成为我唯一的主题,”他在1958年这样写道,“只不过因为它是一道我不得不打开的大门,之后我才有望能写其他的东西。” 他从不畏惧被一而再地逐出天堂。于是他继而写了一本关于一个年轻白人男子和他的同性情感生活的书。他说,一个作家的工作就是搅乱平静,而这项工作他做得很好。不消说,这本书让他的代理人海伦·施特劳斯大为惊恐。她像个慈母般建议这位年轻作家,他不该赌上自己的光明未来,应该直接将这本书付之一炬。鲍德温描述道,出版商阿尔弗雷德·克诺夫告诉他,作为一个黑人作家,他已经赢得了一定的读者群体。“你经不起疏远这个读者群的,”他告诉他,“这本新书会毁了你的事业前程。”鲍德温的回答简明扼要:“我告诉他们,‘去你妈的。’”接着他就去了英国,在那里把书卖了,之后这本书才在美国销售。他不打算当一个为了推销书而对自己的自由做让步的作家。为了让那些此时将他列为同性恋作家的人明白,他说,《乔凡尼的房间》“不是写同性之爱的,它写的是,当你害怕爱所有人时你将经历的事”。后来他说,这部小说对他来说是一部《独立宣言》,他又说,“那时候,如果说我在某种意义上还未达自由的话,我也已内心清明。” 我最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篇文章,写的是公立学校里鲍德温在教学内容中的减少——他太复杂了,或者说太有争议了,况且,现在还有其他伟大的非裔美国作家可供选择。鲍德温终其一生都在努力成为一个作家,而非黑人作家,但我们本着一片好心将他推回了那个他不顾一切想挣脱的盒子里。如今我们对待作家和艺术家就如对待时尚饰品一样:新潮流一来,旧的一批就扔给垃圾箱了。(很巧,鲍德温和吐温都不在《共同核心》的阅读书单上。) 鲍德温过时了,不是因为他的写作,而是因为他的种族——否则,正如那篇文章的倾向,为什么单把目光集中在非裔美国学生和其他非裔美国作家身上呢?难道其他学生不需要读他吗?我们是不是该采访采访年轻的白人学生,看看他们是在读索尔·贝娄或约翰·契弗呢,还是干脆认为,因为如今有其他白人男作家可供选择,这些老一辈的白人男性便不那么重要了?每个作家无疑都想只作为作家为人所知,他们会承认他或她的作品源于某个特定环境,但他们都希望作品能设法越过这些狭隘的限定。这一态度对鲍德温的困扰尤其深,他认为,人种就是一个用来奴役人的政治构想:“只要你认为你是白人,”他有一次说,“我就被迫认为我是黑人。”文学在他头脑中就是一个逃离的工具。当说到文学影响的时候,他说自己受的影响很杂,他觉得所有的文学都属于他:“当一个人开始搜寻自己受了什么影响的时候,他就会找到许多东西,”他写道,“我没太多地思考我自己,总之思考地不够多。但我斗胆说,詹姆斯国王的《圣经》,临街教堂的修辞,某些在黑人演讲中讽刺、暴力、但永远被轻描淡写的东西——还有狄更斯对雄浑气势的偏爱——跟我如今的状态有些联系,但我不会为它豁出性命。”在另一个场合他说:“作家总是努力想利用某个特殊的东西,揭示某种比特殊之物所能承载的更宏大、更有分量的东西。” 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群族来区分和归类人类,鲍德温将这种复杂问题的简单化称为“反论之死”。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待在自己这一独立的类别里,只为提到关于我们的东西而感到愤怒,如果我们只阅读关于我们的书,只跟与我们类似的人交往,那我们就永远不能成长或学习。“我们对于整整齐齐地合乎规范的生活、对于归类的热情已经导致了一种未能预见的、自相矛盾的不幸——混乱,一种意义的消失瓦解,”他在《每个人的抗争小说》(“Everybody’s Protest Novel”)中写道,“这些我们本想用来为自己界定和控制世界的分类,已经让我们自食其果,陷入混乱。” 鲍德温思想的独立为他赢得了许多朋友,也让他树敌不少,既有黑人,也有白人。他在参与民权运动的整个过程中都保留了这种独立,他支持小马丁·路德·金,也欣赏、仰慕马尔科姆·艾克斯(Malcolm X),并始终警惕着伊莱贾·穆罕穆德(Elijah Muhammad)。他害怕被白人定义。就像左拉·尼尔·赫斯顿一样,他想做的不是一个黑人作家:他只想被定义为一个作家,哪怕是一个差作家。“你会读到某些你以为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东西,”他在一次采访中说,“但你会发现,一百年前,它也曾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发生过。这对那些痛苦着、挣扎着的人,那些总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个的人,是一个伟大的解脱。”之后他补充说,“这就是艺术为何重要。如果生活不重要,那艺术也不会重要,但生活是重要的。” 1937年,佐拉·尼尔·赫斯顿出版了《他们眼望上苍》——一位年轻白人女性寻求自由的故事。她受到许多著名的黑人知识分子和作家的诟病,其中有拉尔夫·埃里森和理查德·赖特,他们指责她写的这部小说竟无关乎种族。赖特对其不屑一顾,说它是一部“游吟艺人”小说。《他们眼望上苍》其实书写了好几个层面的自由:从奴隶制中获得自由是第一步,这将引向其他形式的自由——个人自由与控制你自己身体和思想的自由。我一直觉得,这本书应该跟《傲慢与偏见》一起教,它们都将目光集中在了女性选择的权利上。赫斯顿的女主人公珍妮捍卫了自己选择爱人的权利,她爱的人年长她十七岁,但认定的第一条要求仍然是爱情。因为这一概念新颖得反常,带着威胁,对男人来说它又不够政治——他们想要更有指向的对不公的思考,所以它被人嗤之以鼻。 在《土生子札记》中,鲍德温描述了有一次他和一位朋友去一家纽约餐厅吃饭但餐厅拒绝为他们服务的经历。“我们这里不服务黑人。”他们得到的回答就是这样。回到街上时他感到无比愤懑,怒不可遏,他走在朋友前面,进了一家时髦的餐厅坐下。“吓到了的服务员”又上前告诉他们,“我们这里不服务黑人”,此时他被彻底激怒了,把一杯水直接泼向了服务员,砸碎了柜台后面的镜子。他从中脱身了,但他由此开始思考,不仅他有可能因为他所做的事而被杀,而且他自己在那一瞬间都已经准备杀人了。“我的生活,我真实的生活,已经岌岌可危了,”他写道,“不是因为任何他者可能做的事,而是因为我自己内心所怀有的仇恨。”他认为,非裔美国人最大的危险不是因他人对他们所做之事产生的仇恨,而是向这种仇恨投降。因为正如鲍德温在他后来的一篇散文中极其辛辣地写到的,“可叹的是,一个人仇恨的目标从来不在外部世界里,那样的话就方便多了,它就在他的膝头坐着,就在他的五脏六腑里搅动着——支配着他心脏的跳动。一个人如果不知道这些,他就有可能沦为他以为自己鄙视的法则的仿制品——因而也成为一种延续。” 终其一生,鲍德温都害怕自己变得像压迫他的人一样,害怕自己反过来习得他们的态度。他害怕的是自己信了“我为自由而战”这个幻觉,并永远成为它的囚徒。因为战斗最困难的部分不是瞄准敌人,而是拒绝他给你的定义。假如白人种族主义者隔离了黑人——假如他们努力地说服自己这两者是不同的——那么黑人应该孤立他们自己并回过头同样强调这种不同吗?这是那个时候很多人在做的,比如伊莱贾·穆罕穆德和他的伊斯兰民族组织,以及黑豹党人,有些人甚至说想回到非洲去。鲍德温觉得,放弃他的美国遗产等于正中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下怀。“黑人是美国人,他们的命运也是国家的命运。”鲍德温在《成千上万都走了》(“Many Thousands Gone”)中说,这样说的同时,他已经向掌控自己命运踏出了第一步,“他们除了在这片大陆上的经验,其他什么经验也没有。” 全盘拒绝的冲动尚可理解,但是紧抓着愤怒比放手更危险。鲍德温从一开始便深知,他不是非洲人——他是,也一直会是美国人——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将父辈的遗产传递出去,取得他们从非洲打捞出来并带到美国的零星遗产,将这些和白人们声称属于他们的文化糅合在一起。当他人禁止他们举行自己的仪式,强迫他们改信主人的基督教时,他的先人们私下里将圣歌和田间歌曲结合在了一起,试图重塑某种来自他们祖先故土的经验。在第一部小说中,鲍德温旨在做与他们同样的事:他将撷取自《圣经》的叙述传统和他最爱的作家的写作方式——其中有亨利·詹姆斯和詹姆斯·乔伊斯——结合在一起。在他的散文《我为什么不再讨厌莎士比亚了》(“Why IStopped Hating Shakespeare”)里,他解释道,他起初对“奥赛罗的态度摇摆不定”,对“卡利班深恶痛绝”,就像“有些犹太人错误地苦苦怨恨着夏洛克一样”。他将这归因于“那不可爱的教育”的毒害,“它造成了那么多男生厌恶莎士比亚”。他在法国重读莎士比亚时才重新发现了他,他在法国与英语和解了,此前他对它是抗拒的,因为他觉得它丝毫没有反映他的经历。在法国,他逐渐意识到,“用英语写作的伟大诗人从诗歌滥觞处找到了他的诗歌:在人们的生活中。只有借由爱——确知无论人们在经历什么,都是他在经历——他才能做到如此;这跟理解不是一回事。” “你没有理由要千方百计地变得像白人,假定他们必须接纳你也是不合理、毫无根据的。”鲍德温在《下一次将是烈火》中向他的侄子詹姆斯这样写道。接着他补充说,“而最让人讨厌的事就是,孩子,你必须接纳他们……你必须接纳他们,带着爱接纳他们。”这一建议不是源于懦弱或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而是源于力量。在《下一次将是烈火》中,他告诉他的侄子,“这会很难,詹姆斯,”他说,“但是你来自一个坚毅的农民种族,这种族的人摘棉花、筑大坝、修铁路,顶着最为可怕的劣势条件,为自己赢得了一种无可指摘而不朽的尊严。你的祖先中有长长的一连串伟大诗人,其中一些最伟大的诗人可追溯至荷马时代。他们中有一位说过:‘正当我以为自己迷失了的时候,我住的地牢震动了,我的锁链脱落了。’……你知道,我也知道,这个国家正在庆祝获得自由一百周年,百年时间,有如须臾。” 当他的朋友威廉·斯泰伦(William Styron)决定要写纳特·特纳(Nat Turner)——那位奴隶起义的领袖——的时候,不论这个尝试可能会有多少缺陷,鲍德温都赞扬了他的勇气,并为他想要深入挖掘这位领袖而拍手称赞。他对斯泰伦写作他们“共同的历史”给予了赞誉。有些人反对由一个南方白人写一位黑人奴隶的反抗史。但奴隶的历史怎么能跟奴隶主的历史分离开来呢?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不可避免地共享了同一段历史——但他们所要讲的故事截然不同,而双方的故事都应该讲出来。 鲍德温不喜欢一般化的安全与保障。他拒绝给读者提供安全网。阅读他,就跟阅读所有伟大的作家一样,你会走到幽暗之地。在《高山上的呼喊》之后,他没有再写一本“黑人小说”,他写了一篇散文抨击他的导师理查德·赖特和赖特最为著名的小说《土生子》。在《每个人的抗争小说》中,他提出,赖特描写的别格·托马斯是一个暴力的人,他的暴力因为他所遭受的对待而有了理由,但这存在着根本上的谬误。别格·托马斯是一个人们先入为主地设想、包装的非裔美国人形象;他不是一个人物,而是一个类型。“我们的人性就是我们的负担,我们的生活,”鲍德温写道,“我们不需要为其做斗争,我们唯一需要做的绝对是更为困难的——那就是,接受它。抗争小说的失败,在于它对生活、对人类的拒斥,它对人类美丽、可怕与力量的否定,这些都包含在它坚信不疑的东西里:唯有他这类人是真实的,是无法被超越的。” 意识形态消除反论,它力求摧毁矛盾与暧昧。它对外来者一般都采取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态度,只有当你身在这一群体之中,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唱红脸时,它才能显出安慰作用。仇恨和意识形态与所有表象相反,对那些它们的践行者来说是令人感到宽慰而安全的。它们往往伴随着一种可憎的自以为是。你无需思考——它已经为你把一切都打算好了。不管我们讨论的意识形态是左的还是右的,这都适用。你的意识形态是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笃信某种意识形态。Fox新闻就是对这一点的完美展现,那些试图将我们都关进单调无聊之牢笼的政治正确也是如此。即使我们不喜欢我们所讨论的意识形态,我们对它的反应也是有几分令人欣慰的,因为我们早已知道他们会说什么、我们会如何反应。本质上说,我们需要跟我们唱对台戏的人——我们是相互依赖的。 鲍德温受到很多人攻讦,其中包括新一波非裔美国人,他们厌恶那似乎并没有在减少的暴力,而且对小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策略已经不耐烦了。最“臭名昭著”的是,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 Cleaver)在《冰上的灵魂》(Soul on Ice)(一本混合了一些才气和辛辣,以及大量咆哮的书)中说,鲍德温的作品里有“最折磨人的、最让人痛苦的对黑人、尤其是对他自己的彻底仇恨”。克利弗继而说,他的写作中还有一种“最耻辱、最狂热、最阿谀谄媚的对白人的爱,这在所有我们时代最著名的黑人美国作家的写作中都能找到”。如那时候在黑豹党人中流行的一样,他声称,同性恋是“病态的”,“白人”让鲍德温失去了“男子气概”。在国外——包括古巴——生活了多年之后(他在国外时还因为缺钱向鲍德温求助,鲍德温一如既往,慷慨地把钱借给了他),克利弗回到美国,深入地参与了各种宗教组织,包括摩门教,最后他成了一个保守派共和党人。而由始至终,鲍德温都还是鲍德温。 最近在《纽约时报》上刊出的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拉明。文章的标题是“警惕:文学经典或会让学生不安”,它一开头就抛出一个问题:“学生准备读《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是否应该如一位罗格斯大学的学生提议的那样,事先提醒他们里面包含了‘各种涉及血腥、虐待和厌女倾向的暴力场景’?”它接着又问:是否《哈克贝利·费恩》和《崩溃》也该带一则“警告”?因为它们提到了种族主义。文章余下的部分都是在列举不同大学的学生都如何要求经典虚构作品标明警告,以防止学生因为书中令人痛苦的内容受到心理创伤。这篇糟糕的报道最令人脊背发凉的是,它写到有一份为这些新增的警告所拟的“撰文指南”流传于欧柏林学院的网站上:“该指南指出,他们应该在所有可能‘打断学生学习’和‘造成心理创伤’的地方做好标记……警惕种族主义、阶级歧视、性别歧视、异性恋主义、原性别主义[147]、体能歧视和其他特权与压迫问题。要意识到,所有形式的暴力都是心理创伤,你的学生在来课堂前、在课堂外都有他们的生活,以及你所没有预料到或不能理解的经历。”这则指南因为几位教员的抗议被删除了,“一个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特别工作小组原打算开始更彻底的审核,但因为这一抗议被暂时推后了”。 我觉得十分惊奇的是,像种族、阶级和性别这样的概念,它们曾如此具有煽动性,如今却沦为了这样空洞却危险的词汇,它们解释不了任何东西,主要的作用就是审查,像所有的审查行为一样,它用跟压迫斗争这种自以为是的借口使自身正当化。他们想要的就是这样吗?或许那些在欧柏林及其他大学的陷入这种无稽之谈的人应该看看这个世界和这个国家,再重新定义“特权”和“压迫”——或者直接再看看学生进他们的机构要交多少学费。这种胡说八道竟会在大学里出现——它们的存在基础原是它们具有鼓励我们质疑、思考、想象,当然还有学习的使命。那个想要在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或《威尼斯商人》(这又是一本容易造成心理创伤的书)前看到警告的年轻男子或女子,我愿意握着他/她的手,提醒他/她,海地美国作家艾德威奇·丹蒂凯特(Edwidge Danticat),她本人就是一个众多恐怖与痛苦的见证者,但她写道:“没有人会爱你胜过你爱自己的痛苦。” 数年之前,斯科特·西蒙(Scott Simon)在大屠杀纪念馆对本·金斯利爵士[148]进行了一次采访,后者慨叹道,我们在为年轻一代屏蔽痛苦,教他们避开悲剧。这种打算把所有震动我们心灵的事物当成讨厌的东西消灭掉的企图,才是我们社会真正的危险——而那些让我们直面自己、直面世界的书籍和电影并不是。鲍德温曾为那些黑人与白人在枪口下游行示威争取自由,他曾冒着被套上枷锁投进监狱的危险与种族隔离奋勇斗争,我相信,他在最漫无边际的梦中也想象不到,这些人的子孙后代会惧怕阅读他们自己的历史。他们受尽苦难、经历艰苦卓绝的斗争,就为了让我们成为这样一群胆小鬼吗?苏珊·B.安东尼和哈里耶特·比彻·斯托想得到她们为女权做的努力会沦落到这一步吗?假若我们连阅读或书写创伤都承受不了,我们如何真正地面对创伤?那么,面对那个因为参加了聚会而被逮捕、鞭打的伊朗小女孩,面对那个女儿被恐怖分子绑架、卖作奴隶的尼日利亚母亲,或面对那个就在我们眼前出事的被掳走、强暴、囚禁数年的美国小女孩,我们要说些什么呢?我们是否要告诉他们,我们无法承受听他们讲述的自己的故事? 霍尔顿·考尔菲德极为珍视的那种天真并没有让任何一个人免于暴力与残忍。“你以为你的痛苦和心碎在世界的历史上从未出现过,”鲍德温在《告诉我火车开走多久了》(Tell Me How Long the Train’s Been Gone)中写道,“但接着你开始阅读。恰是书籍让我知道,最折磨我的东西,恰是将我与所有活着的人或所有曾经活过的人联系起来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也应该对受伤害的人抱有同情,社会应该尽一切所能帮他们得到治愈,但应对创伤是一件严肃的事,不是每个地方都能成为急救中心。解决方法不应是力图将痛苦从课堂里尽数删去。知识不曾给过人慰藉,但许许多多不同年龄段的人都曾在书里找到目标与理想,因为书变得更坚强——一言以蔽之,获得接受生活的能力或改变生活的渴望。不是那些包裹着美满结局之糖衣的故事,而是那些挑衅的、艰辛的、时而还让人痛苦、能够带来启发的故事。但如今一方面我们每天赞颂电视真人秀上惺惺作态的创伤(甚至有些频道上所谓的新闻也成了某种形式的真人秀),另一方面,年轻人天天都在接触网上或电视上的性与暴力,但这些不过是赝品:我们要面对真实的伤痛、面对生活,已经越来越难了。 我一直在想那些经典的童话故事,它们也是充满了恐惧、仇恨和痛苦的,每一样都经历过,才会有信心、爱情和喜悦作为奖励奉上,奖励他们在重压之下表现的聪明才智,奖励他们捱过了大大小小的苦难。这些故事里讲到吃毒苹果,被巨鲸吞没,或被遗弃在黑暗森林里等死。想想被邪恶女巫用糖果和巧克力做的漂亮房子引诱的韩塞尔和葛雷特,他们被甜蜜和安全的幻象诱惑,不料却发现女巫不过是想用烤炉把他们烤了。韩塞尔和葛雷特不得不离开家所提供的安全,面对黑暗。如果他们想带着宝藏回家,他们就不得不学会分辨幻象的危险,想出反抗的办法。孩子透过这些故事学习,就像他们如今透过哈利·波特的冒险故事学习一样,学会变勇敢,学会分辨伪巫师并与他们做斗争。如果年轻人失去了恐惧与学习的意愿,那他们会怎么样呢?为什么他们需要受到如此严密的保护,将痛苦与冒犯远远隔绝在外?为什么他们——就此而言,应该说是我们——那么容易受冒犯?在这个大灰狼拥有那么多伪装的世界里,年轻人要如何保护自己?鲍德温提醒他的读者,他们应该留心虚构作品,因为它是通向真相的道路。但毫无痛苦地获取真相绝无可能:“如果一个人能够承受自己的痛苦,那么他也能尊重他人的痛苦,如此,我们就能短暂但出奇有效地为彼此减轻痛苦。” 我一次又一次地猜想,文学已被许多人认为无用且无关紧要,我们如今对文学的讨伐,是不是反映了,我们渴望从错综复杂的整体中移除所有让我们痛苦、让我们不悦的东西,移除所有不合我们规范或没有让生活变得更容易、更契合我们能力与掌控范围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拒斥文学就是拒斥痛苦与困境,而它们便叫作生活。盲目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我们似乎觉得,通过纯粹的意志力加上技术,我们就能永远生活在幸福之中,拒绝长大,拒绝痛苦,将自己埋身于那些制造出一种永恒可能性的幻象的自助类和指南类书籍,这些书让我们相信,虽然所有的证据指向的都是相反的方向,但如果你更努力,幸福就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而如果我们直接跟着这简单的五步走,我们就会获得安全感。我们一直都在急切地寻找灵魂的阿司匹林——快乐药,这与伟大的波兰诗人切斯瓦夫·米沃什在《被禁锢的头脑》中所提到的东西颇为相似。米沃什借用了另一位波兰作家斯坦尼斯瓦·伊洛纳齐·维特凯维奇(Stanislaw Ignacy Witkiewicz)的反乌托邦小说中的名词,他描写了欧洲的某个颓靡社会,全能的中国蒙古军队聪明地向那里的市场散布了一种“穆尔提丙药丸”并借此入侵了该地,这种药丸使人进入一种安详漠然的状态,“对任何抽象问题都无动于衷”,其中就包括了本可以满足他们“精神饥渴”的艺术。这样的东西对他们来说成了“过了时的蠢东西”。在一个同我们相似的社会,正是穆尔提丙药丸和快乐药杀死了我们直面生活的渴望。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思考我女儿在医学院时告诉我的事:病人将死的一个征兆就是感觉不到任何痛苦了。 我们应该教我们的学生,他们的平和需要受到搅扰;鼓励自信与独立的个人主义,和自我耽溺是有区别的,在后者看来,所有人、所有事都是自我的反射,它会让我们无法成长;只要他们害怕创伤,他们仍然会成为受害者:他们的压迫者会再一次得逞。十八年来,我经历了一场革命、一场战争,见证了我身边的人受到的谋杀和迫害。即使在那样的时候,在警报和炸弹之间,我们都在阅读,因为我们想要搞清楚这些无意义的暴行,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们读普里莫·莱维的集中营回忆录,读安娜·阿赫玛托娃[149]和奥西普·曼德尔施塔姆[150]——他们的诗记录了苏联最黑暗的时刻——读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托妮·莫里森,读西尔维娅·普拉斯和菲利普·罗斯,我们也读那些在无法想象的痛苦面前显示出非凡勇气的平凡人。借由阅读,我们不仅学会了如何认识痛苦和恐怖,而且了解到我们不是孤单一人——在所有的恐怖面前,你要做的就是好好活,尽情地活。正如亨利·詹姆斯所说的,抵抗战争之恐怖的最佳方式就是,“即使战争几乎要了你的性命,也要竭尽所能地去感受,因为这是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美国的精英都担心美国的数学落后于中国,但他们应该开始担心的是,美国一个更加根本的、始终被认为是美国之力量的方面正在落后于人:即勇敢面对所有挑战的能力,不论多么艰难或令人生畏。在巴基斯坦,一个名叫马拉拉的女孩为了能够学习阅读和书写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而在这里,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才能重燃这种渴望?我们许多的孩子面对历史和文学时都与文盲无异,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哀叹又人尽皆知的事实,但他们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吗? 如果高校真的对反对“特权与压迫”感兴趣,他们就不会只是教孩子这些伟大的虚构作品,他们会让孩子们意识到,一场真实而严重的反种族主义与反压迫的斗争正在美国上下各个贫困街区进行着。他们会鼓励学生去了解生活的真相,就从一件简单的事开始:根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民权项目所说,“双重隔离”[151]学校的数量在过去二十五年间不减反增。我们难道不该好奇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们反倒退步了吗? 我其实不怪那些想在大学校园里的书籍和电影上贴警告的学生。我不赞同他们,但是我不怪他们。然而我的确在怪我自己这一代人。我们哪里出了毛病?当我们走上街要求自由的时候我们就是在为了这些斗争吗?我怪我们这一代人,我们忘了教育孩子:生活中永远没有安全的地方,安全只是一个幻象。“无论我们说什么,我们多数人,都是在黑暗中行走,在黑暗中吹着口哨,”鲍德温在1961年的一次采访中说,“没有人知道从这一刻到下一刻他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或者他将如何承受。这是不可约省的。每个人都是这样。事实上,社会的性质就是要在它的公民中创造一种安全的幻象,但安全由始至终都必然只是幻象,这也绝对是事实。艺术家就是来搅乱这种平静的。” 在巴尔的摩图书节我的演讲的最后,两位朋友柯尔特和辛迪过来打招呼,接着有两个小姑娘也过来同我们交谈。一个姑娘激动得几乎快不能呼吸了,她告诉我,她一直都喜欢书,她会找个秘密的地方读书,在书上划线,把自己最爱的书“搞得一团糟”。“你最爱的是哪位作家?”她问。我本来打算告诉她我通常会说的答案——说到书的时候我总是有点混乱,想到什么说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跟她说这个——她的眼中有那样一种热切和光芒,她只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渴望着发掘珍宝。让我颇感意外的是,她说自己的一大“发现”就是简·里斯(Jean Rhys),《藻海无边》的作者。“天哪,”我说,“我以前一直超爱她。我在德黑兰的时候,一个朋友给我寄了她所有的小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不停地重读她的书。还在读她的人我在这里一个都没见过。”她说:“我还在读。是不是超赞?”我不由自主地想,是的,超赞。 因此我没有略过她的问题,而是说:“我现在最爱的是詹姆斯·鲍德温,因为我现在读的、想的都是他,但还有其他许多作家我也爱。”她对我说她没有读过鲍德温,但是她有个好朋友简直为他痴狂,几乎读了所有他能弄到手的东西。她的朋友告诉她,巴尔的摩有一个“詹姆斯·鲍德温社会”。我们又谈了一会儿鲍德温,我提到了佐拉·尼尔·赫斯顿,而她其实是在高中读的赫斯顿。起初她觉得语言晦涩难懂,后来,没错,她非常喜欢赫斯顿的书。 之后她和她的朋友离开了,我则跟着主办方回到车里,谈论图书和图书节,以及那些四面楚歌的书店的命运。我的口袋里依然装着詹姆斯·鲍德温的那段话。我本来打算在演讲的最后提到这段话的,但我反而谈的是马克·吐温。回家的路上,我在车上打开了那张纸,又一次去读那段话:“因为,尽管我们经历苦难、我们欢欣喜悦、我们可能胜利这样的故事永远不新鲜,但我们还是必须听这样的故事。没有什么别的故事可讲的,这是我们在所有黑暗中寻得的唯一光明。”没有危险的喜悦会存在吗?没有黑暗的光明呢? 那些日子,对我来说一切都和鲍德温有关,就像曾经一切都有关吐温、纳博科夫、劳伦斯·斯特恩[152]、勃朗特姐妹、福楼拜、斯韦沃[153]、奥斯丁和果戈理,正如以后还会是那些处于我发现中的年轻作家: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加里·施特恩加特(Gary Shteyngart)、安·帕切特(Ann Patchett)、杰弗里·尤金尼德斯(Jeffrey Eugenides)……是我在选择他们,还是他们在选择我?三十年来,鲍德温一直在我的脑海或内心的某个角落里写作,等着我最终聆听他的声音。而在这里,在美国,我回到了他身边——不是像他通常与其他作家交往的那种方式,而是像我对马克·吐温的兴趣那样。 那是跟小说的那种方式:它们依赖于意想不到的联系和神秘的巧合。有趣的是,所有作家——不管他们来自何处,来自哪个年代或时代——都认可光明之前的黑暗,认可虚构作品和生活中的危险与奖赏。我想到了艾德威奇·丹蒂凯特,我最近读了她的书,而她则深受加缪打动。当我从巴尔的摩回到家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法找到她的书,但我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不过我的确找到了我在日记本里记下的引自那本书的话,就在“打给桑尼”这几个字的下面,还在周围圈了一个圈。在我把这段话再一次弄丢之前,我把它敲了上来:“为那些冒险阅读的人冒险创作……因为知道在某种程度上,不管你的文字看起来多么微不足道,某一天,某个地方,某个人会冒着生命危险来阅读它们。” 一种朦胧的幸福感慢慢从水面冒出泡来,这种东西我不知如何去定义。我感觉自己有点像第一次见到白兔先生的爱丽丝,开始追着他跑,然后跳进了那个洞里。爱丽丝!又一本我想写的书。一本伟大的书的真正诱惑,不是女巫造出来的裹着糖衣的房子,而是那召唤着我们的神秘低语,说着——正如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曾说的——“来,把你的椅子拖到悬崖边,我给你讲个故事。” [142]加里·库珀(Gary Cooper),20世纪美国知名演员。 [143]即罗伯特·肯尼迪(Robert Kennedy),约翰·肯尼迪的弟弟。第六十四任美国司法部长,后遇刺身亡。 [144]詹姆斯(James)昵称吉米(Jimmy)。 [145]《麦田里的守望者》引用原文部分及人物译名参照施咸荣译本,为保证行文流畅,有改动。 [146]指的是复活后的耶稣给两位路上遇到的门徒分饼的典故。 [147]原性别主义(cissexism),指歧视后天选择性别人群的人。 [148]本·金斯利爵士(Sir Ben Kingsley),英国著名男演员,代表作有《甘地》《性感野兽》等。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授予了爵士头衔。 [149]安娜·阿赫玛托娃(Anna Akhmatova),有“俄罗斯诗歌的月亮”之称的俄罗斯“白银时代”的女诗人。 [150]奥西普·曼德尔施塔姆(Osip Mandelstam),亦为俄罗斯“白银时代”最卓著的诗人之一。 [151]指根据收入和人种划分学生的做法。 [152]劳伦斯·斯特恩(Lawrence Sterne),18世纪英国小说家,代表作为《项狄传》。 [153]即伊塔洛·斯韦沃(Italo Svevo),意大利犹太商人兼小说家,代表作为《泽诺的意识》。 致谢 当我开始想怎么给这本书写致谢的时候,第一个跃入我脑海的词就是“耐心”,因为这一点,首先,我要感谢我的丈夫、好伙伴和第一位评论者,比冉·纳德瑞。我也同时感谢他的爱、他的支持与他的幽默感。我们的孩子妮佳和达拉始终是我灵感的源泉;还有他们的伴侣贾森·奎德尼斯和凯莉·科尔曼,在我们探讨和争论做美国的年轻人是什么样子,以及想象与文化在他们生活中的角色这些话题的时候,他们为我提供了一些新见解。在我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那些最痛苦以及最快乐的时刻,都是布赖斯·纳菲西·纳德瑞一次次安静而温和地陪伴在我身边。 我的弟弟穆罕穆德·纳菲西,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也为我的作品忧心。我感谢他的洞见和无尽的好奇心,感谢他向我推荐了他心爱的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心灵的习性:美国人生活中的个人主义和公共责任》(Habits of the Heart:Inpidualism and commitment in American Life)]。我的感激还要送给我的侄女萨娜姆和侄子西纳,还有我亲爱的朋友沙冉(沙沙)·塔百利。 我一直为我的发小法拉·易卜拉希米的故事着迷,甚至试过将它写进我前两本书里,不过最后未能如愿。法拉曾为此取笑我。当我们接连几个小时谈论着我们对文学的痴迷和我们在人生中面临的挑战时,我们都不曾想到,她最终出现在了这一本书里,而且是和我们最爱的美国主人公哈克·费恩一起。 我要感谢法拉的家人,他们都是很好的故事讲述者,尽管风格各异,首先是她极好的孩子们,内达·瑟姆纳尼和内马·瑟姆纳尼。(正是内达的邮件和我们之间长久的电话交谈让我知道她母亲对哈克也是如此着迷,这使我确信要把法拉也写进这本书里来。)法拉的哥哥哈米德慷慨地花时间给我讲述他的故事,这些故事有时甚至比我们都喜爱的虚构作品更离奇。我的朋友马赫纳兹·艾法卡米——法拉的姐姐以及她最信任的朋友——在我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都给予我热情的支持。除了不时翻出痛苦的回忆来,她还慷慨地为我花了许多时间,还允许我引用她的《流亡的女人》。她带着洞察力仔细地阅读了哈克这一章,提供了一些我遗漏的细节和信息,对法拉和她的人生给出了一些深刻的见解,我对此十分感恩。马赫纳兹和我逐渐养成了在电话里一说就是几个小时的习惯,正如多年前我们曾经跟法拉谈论我们在文学上的热情、政治上的挫败和对伊朗与美国两个家的担忧与热爱时一样。我也要感谢法拉这个小圈子里的其他成员:她的小姑子罗珊娜·瑟姆纳尼和嫂子妮露法·兹艾叶·易卜拉希米,她的朋友、伙伴和同志贾勒赫·本鲁兹,她挚爱的第二任丈夫哈比卜·拉叶瓦迪,以及她的好朋友和姐夫吴拉姆·瑞扎·艾法卡米。 受我折磨、给我支持的朋友和家人也启发了我,给了我陪伴与评价:拉丹·博鲁曼德和阿卜迪·纳菲西,为着各种各样的原因(总有一天我们要去度一个没有任何工作的假);马萨梅·法尔哈德(我们花了好多个小时讨论艺术与想象)和斯坦利·斯坦尼斯基(为我打开了南方艺术与摄影的世界);罗亚·博鲁曼德;帕文,为了她的友谊、鼓励与无条件的爱;乔安妮·利德姆-阿克曼;我神奇的朋友和我们那本童书的合写者索菲·贝尼尼·佩托玛奇;以及罗林斯学院的瓦勒里·迈尔斯、杰夫·布朗和盖尔·辛克莱。我还想感谢迈尔克·费尔德曼,他对《想象共和国》投入颇多;卡尔·格什曼,他介绍我认识了贝亚德·鲁斯丁[154];以及艾米·马修森,她是我灵感的一个源泉,正是她让我得以在布朗克斯学院上了那些问答课。 跟罗斯·斯蒂伦在都柏林的“特赦艺术”(Art for Amnesty)活动上的谈话使我开始对威廉·斯泰伦和詹姆斯·鲍德温的关系着了迷地感兴趣。我要感谢罗斯擦亮了那一星火花,并为探讨这两位非凡的作家之间的关系和他们的作品慷慨地贡献了大把时间和想法。虽然这本书最终没能给予这个主题充分的篇幅,但与罗斯的谈话和我对斯泰伦的阅读还是帮助我塑形了对鲍德温的想法,希望我之后可以回头写一写这件让我痴迷的事。 自我1997年搬到华盛顿之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高级国际研究院一直是我智识和学术上的家。我要感谢高级国际研究院的外交政策研究所和主任卡拉·弗里曼,感谢他们支持我的工作,为我写作、追寻自己的理想提供了空间;感谢高级国际研究院前院长杰西卡·艾因霍恩,以及现院长瓦利·纳斯尔,感谢后者的友谊,感谢他对这本书无条件的支持和在我写作过程中表现的耐心。感谢我的同事利达·奥斯丁的帮助,她使我的整个写作过程得以进行得更加顺利。 我要特别感谢我的编辑和朋友乔伊·德·梅尼,她也是《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编辑。甚至当我都怀疑这本书的时候,她依然对这本书充满信心。她对我写作时间的拖延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耐心和理解:我起初拒绝交稿,接着又没完没了地做改动,这一趋势一直持续到我如今写下这些字句之时。我感谢乔伊一丝不苟的编辑工作,她“想象的第三只眼睛”,以及她对“神圣的细节”的专注,这种专注是构成书的神秘成分;感谢她尽心尽力地做对了每一件事,事无巨细一路盯到为护封选字体为止——唯有理想和远见才能带来这样的专注。 我还要感谢我的出版商克莱尔·费拉罗,还有其他维京和企鹅图书的工作人员,感谢他们的热情热心,是他们通过各种富有创造力的方式让这本书诞生于世,他们是:保罗·斯洛伐克、凯瑟琳·考特、南希·谢泼德、卡洛琳·柯乐本、琳赛·普利维特(我最严谨周全的宣传人员)、克里斯汀·马岑、最有创意且一直给予我支持的维尼·德·莫亚、埃尔达·罗托尔、弗雷德·胡贝尔和艾伦·沃克。非常期盼与各位继续合作。感谢乔伊的助理——最体谅人、最一丝不苟的克里斯托弗·拉塞尔,他在无数事情上帮助过我,帮我找到了我早已放弃全部希望的文件,温和但持续不断地提醒我,交稿时间要过了、某些部分缺失了,在手忙脚乱的时刻带来沉着与条理。我在写《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时候开始与维京的产品编辑维罗妮卡·温德霍兹建立了联系,我发现她既是一个热忱的读者,也是一个敬业的监管者。我要感谢维罗妮卡的团队,感谢他们一丝不苟的阅读和颇有助益的评价:威尔·帕尔默的文字编辑工作使我的书稿变得更清晰、更优秀了;感谢克里斯托弗·罗丝、加布里埃尔·科恩·德弗里斯以及黛比·魏斯·热利纳。 我的感谢还要献给安德鲁·怀利和怀利代理公司,尤其是我的代理人莎拉·查尔方特,感谢她的友谊、优雅、耐心、建议和她对作者的大力支持。感谢金奥、查尔斯·巴肯和丽贝卡·纳高,感谢他们的帮助与理解。 我的演讲代理人和我信赖的好朋友史蒂文·巴克利,我感谢他在我写作陷入困局时以温和而细腻的方式给了我支持,感谢他作为一个评论者的诚实,感谢他介绍我认识了菲利普·雅罗斯基[155]——他的歌声,以及尼娜·西蒙尼、贝西·史密斯、珍妮丝·贾普林的歌声,在我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始终陪伴着我。我还要感谢他代理公司中的同事,尤其是萨拉·比克斯勒、凯瑟琳·巴尔科斯和伊莱扎·费舍尔,他们在一段困难的时期让生活变得容易很多。 从看到彼得·习西(Peter Sís)为波斯神秘诗人阿塔(Attar)的《鸟儿的聚会》(The Conference of the Birds)做的出色的改编设计那一刻起,我就一厢情愿地希望他可以为这本书设计封面。我从没想过彼得会那样慷慨地答应用他的设计让这本书变得更加优美。尽管他日程繁忙——他当时要为都柏林机场设计一条纪念伟大诗人谢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的挂毯,还要筹备自己关于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那本精彩新书的出版——但他还是付出大量的时间、情感精力与想象力来帮助我们为这本书增加艺术性。我如今想象不到这本书没有彼得的画会是什么样子——飞翔的信使连接了天空与地面的生活。我想要感谢比尔·西普塞,他是“特赦艺术”的创办者和一位想象共和国的热心公民,感谢他介绍我和彼得认识,感谢他极具感染力的投入和洞见,这既体现了人权,也体现了艺术。 我的感谢同时献给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梅森图书馆;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格尔曼图书馆;华盛顿公共图书馆,尤其是西区地方分馆和那里极好的图书馆员威廉·特纳;大桥街图书的菲利普·利维以及团队的其他人;以及政治与散文书店。 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从PBS(美国公共广播公司)的许多节目中获益匪浅,尤其是“美国主人,PBS新闻一小时”关于教育的报道、它关于杰弗里·布朗(Jeffrey Brown)的系列节目、前桂冠诗人娜塔莎·特雷塞韦(Natasha Trethewey)谈论的诗歌在学校里的地位,以及许多关于民权运动和美国其他方面历史的纪录片。 我也从各种关于教育和其他问题的博客和文章中获益良多,有一部分我在本书中提到了。我最初阅读的是《高等教育记录》和《日渐衰落:高等教育陷入危机》中提供了深刻见解的文章,它们的编者是理查德·H.赫什和约翰·麦罗;同时我就公立学校和教育的总体状况进行了广泛的阅读。黛安·拉维奇的观点一直很有趣,她在博客和最新出版的新书《错误的统治》(Reign of Error)里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些文字在指导我理解教育政策的一些挑战时给了我很多帮助。 这本书最根本的观点我最初在2004年罗马国际文学节的一场演讲上表达过,在文学节活动目录上列出的标题是“带着目的流浪:文学的颠覆性力量”。2004年12月5日,《华盛顿邮报》“图书世界”板块刊载了这次演讲的一个稍有不同、更为浓缩的版本,标题为“想象的共和国”,自此之后,我一直在构建这个想法。第一章中我成为美国公民这段故事的一个版本曾刊载在《纽约客》2011年4月18日那一期上,标题是“流浪的民族”。 [154]贝亚德·鲁斯丁(Bayard Rustin),美国社会民权运动领袖。 [155]菲利普·雅罗斯基(Philippe Jaroussky),男高音演唱家。 参考文献 本书并非文学批评类的学术著作。我专注于某个目标,但我并不完全聚焦于这个目标,就像奥芝仙境里的多萝茜,我也会游弋、偏离路线,偶遇意料之外的盟友和敌人。我从一个领域游走到另一个,对虚构作品与科学、政治、技术、教育、历史和传记这些领域的联系萌生出好奇与兴趣。尽管几年来,我纵情阅读,读虚构,也读非虚构,但我仰赖最多的主要还是传记与历史,余下的帮助我重塑了时代与事件的质地与感觉。在此我要对自己尤其依赖的传记与历史作品致以感谢。 关于马克·吐温,除了他自己洋洋洒洒的大部头自传外,我依据的还有:苏西·克莱门斯(Susy Clemens)的《我的爸爸马克·吐温》(Papa:An Intimate Biography of Mark Twain by His Thirteen-year-old Daughter Susy),威廉·迪安·豪威尔斯的《我的马克·吐温》(My Mark Twain),刘易斯·拉普曼(Lewis Lapham)2011年4月发表于《哈泼斯》的《马克·吐温和美国勇气的丧失》(“Mark Twain and the Loss of American Courage”),贾斯丁·卡普兰(Justin Kaplan)的《克莱门斯先生与马克·吐温:一份自传》(Mr.Clemens and Mark Twain:A Biography),托妮·莫里森为牛津版《哈克贝利·费恩》写的序,小罗伊·莫里斯(Roy Morris Jr.)的《为了国土匆匆离去》(Lighting Out for the Territory),罗恩·鲍沃斯(Ron Powers)的《马克·吐温:一生》(Mark Twain:A Life),以及迈克尔·谢尔登(Michael Shelden)的《马克·吐温:穿白衣的人——最后几年的大冒险》(Mark Twain:Man in White:The Grand Adventure of His Final Years)。 关于辛克莱·刘易斯的有:格雷斯·黑格·刘易斯(Grace Hegger Lewis)的《带着格雷西的爱》(With Love from Gracie),理查德·林奇曼(Richard Lingeman)的《辛克莱·刘易斯:叛离主街》(Sinclair Lewis:Rebel from Main Street),马克·肖莱尔(Mark Schorer)的《辛克莱·刘易斯:一段美国人生》(Sinclair Lewis:An American Life),詹姆斯·M.哈钦森(James M.Hutchinson)的《辛克莱·刘易斯的崛起,1920——1930》(The Rise of Sinclair Lewis,1920–1930),戈尔·维达尔1992年10月8日发表于《纽约时报书评》上的《辛克莱·刘易斯的浪漫》(“The Romance of Sinclair Lewis”),约翰·厄普代克2002年2月4日发表在《纽约客》上的《没有刹车》(No Brakes),以及约翰·J.科布拉斯(John J.Koblas)和戴夫·佩奇(“Dave Page”)主编的《辛克莱·刘易斯通信集》(Selected Letters of Sinclair Lewis)。 关于卡森·麦卡勒斯的有:弗吉尼亚·斯潘塞卡尔的《孤独猎手:卡森·麦卡勒斯传》(A Lonely Hunter:A Biography of Carson McCullers),若斯亚娜·萨维诺(Josyane Savigneau)的《卡森·麦卡勒斯:一生》(Carson McCullers:A Life),玛格丽塔·G.史密斯(Margarita G.Smith)编的麦卡勒斯的《被抵押的心》(The Mortgaged Heart)和卡洛斯·L.迪尤斯(Carlos L. Dews)编的她的《神启与夜之光:卡森·麦卡勒斯未完成的自传》(Illumination and Night Glare:The Unfinished Autobiography of Carson McCullers),玛格丽特·B.麦克道尔(Margaret B.McDowell)的《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以及布鲁克·艾伦(Brooke Allen)2000年1月发表于《新标准》(The New Criterion)上的《情感吸血鬼》(“Emotional Vampire”)。 詹姆斯·鲍德温的散文集《土生子札记》《下一次将是烈火》《救赎的十字架》(The Cross of Redemption)以及《入门的票价》(The Price of the Ticket)是对我了解他人生与小说最有帮助的指导。另外,我依靠如下书籍作为主要的生平事迹来源:詹姆斯·坎贝尔(James Campbell)的《在门口讲话:詹姆斯·鲍德温的一生》(Talking at the Gates:A Life of James Baldwin),大卫·利明(David Leeming)的《詹姆斯·鲍德温传》(James Baldwin:A Biography),道格拉斯·菲尔德(Douglas Field)的《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由弗雷德·L.斯坦德利(Fred L.Standley)和路易斯·H.普拉特(Louis H.Pratt)编的《鲍德温谈话录》(Conversations with James Baldwin),玛格达莱娜·J.佐伯罗斯卡(Magdalena J.Zaborowska)的《詹姆斯·鲍德温的土耳其十年:流亡的色情》(James Baldwin’s Turkish Decade:Erotics of Exile),以及小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 Jr.)1992年6月发表在《新共和》上的《上一次已是烈火》(“The Fire Last Time”)。 关于美国历史,除了原始文献和书籍,我主要依赖于约瑟夫·J.埃利斯和戈登·S.伍德关于美国革命和建国国父的著作。我还受惠于贺拉斯·M.卡伦(Horace M.Kallen)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文化与民主》(Culture and Democracy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向利昂·惠思尔提尔(Leon Wieseltier)致以感谢],大卫·麦库卢(David McCullough)的《伟大旅程:美国人在巴黎》(The Greater Journey:Americans in Paris),小罗纳德·C.怀特(Ronald C.White)的《亚伯拉罕·林肯传》(A.Lincoln:A Biography),德鲁·吉尔平·福斯特(Drew Gilpin Faust)的《这受难的国度:死亡与美国内战》(This Republic of Suffering:Death and the American Civil War),以及詹姆斯·麦克弗森(James McPherson)的《自由的呐喊》(Battle Cry of Freedom)。关于20世纪初的美国文学,我用到的有: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的《流放者归来:二十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Exile’s Return:A Literary Odyssey of the1920s),弗雷德里克·J.霍夫曼(Frederick J.Hoffman)的《20年代:战后十年美国写作》(The20’s:American Writing in the Postwar Decade),以及威廉·H.诺尔蒂(William H.Nolte)主编的《H.L.门肯〈时髦者〉评论》(H.L.Mencken’s Smart Set Criticism)。 最后,我想感谢我如今的家乡华盛顿。尽管这座城市主要是被其政治、最多的暂住人口和政策制定者定义的,我却因为截然不同的各种理由而感激它,这些理由对于这本书的写作是至关重要。三个国家基金会——民主、艺术,以及人文基金会——在我心中体现了真正的华盛顿精神。我借由这座城市的历史纪念碑循迹美国历史,观察它们如何与伟大的文化机构、市民机构和科学机构融合在一起并彼此互补,且非常享受这个过程:国会图书馆,福尔杰剧院和福尔杰莎士比亚图书馆,史密森尼博物馆,莎士比亚剧院公司,以及肯尼迪中心——它们都是一种别样的公民爱国主义的不朽纪念碑,都是对热爱与感恩的明证,热爱、感恩的不只是美国历史与文化,而且是它不可改变的与世界其他地方相联系的方式。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