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焚舟纪·染血之室与其他故事 作者:安吉拉·卡特 内容简介 《染血之室与其他故事》 The Bloody Chamber 《染血之室》是卡特最为著名的一个短篇集,收录了包含题名故事在内的十个短篇。 这是一个纯粹以民间传说和童话为素材的集子,是蓝胡子、美女与野兽、小红帽、白雪公主等故事主题的多重变奏与盛大交响曲。 在这个集子里,卡特凭借强大想象力和文字表现力营造出来的那个奇异华美、幽暗诡异的艺术世界达到极致,而其中蕴涵的女性主义和现世视角也敏锐清晰,引人深思。 染血之室 我还记得,那一夜我躺在卧铺无法成眠,充满温柔甘美的极度兴奋,热烘烘的脸颊紧贴一尘不染的亚麻枕头套,狂跳的心像在模仿引擎那些巨大活塞,不停推动着这列火车穿过夜色,离开巴黎,离开少女时代,离开我母亲那封闭又安静的白色公寓,前往无从猜测的婚姻国度。 我也还记得,当时我温柔地想象着,此时此刻母亲一定在那间我永远离开的窄小卧房里缓缓走动,折叠收起所有我留下的小东西,那些我随手乱扔的再也不需要的衣衫,那些我行李箱里容不下的乐谱,那些被我丢弃的演奏会节目单。她会依恋地看看这条断了的缎带,看看那张褪色的照片,怀着女人在自己女儿出嫁当天那种半喜半忧的心情。在新嫁娘的高昂情绪中,我也感到一种失落的疼痛,仿佛当他将金戒指套在我手上、我变成他妻子的同时,某种意义上我也不再是母亲的女儿了。 你确定吗,店里送来那巨大纸盒时她问我;盒里装的是他买给我的新娘礼服,用绉纹纸包好打着红缎带,像圣诞节收到的蜜渍水果礼物。你确定你爱他吗?他也买了件新礼服给她,黑丝料,暗暗泛着一层水上浮油般的七彩光泽;从她身为富有茶园主的女儿,在中南半岛度过多彩多姿的少女时代之后,就不曾再穿过如此精致的衣裳。我那轮廓如鹰、桀骜不驯的母亲:除了我以外,音乐学院还有哪个学生有这么不得了的母亲,曾面不改色斥退一船中国海盗,在瘟疫期间照顾一整村人,亲手射杀一头吃人老虎,而且经历这一切冒险的时候比我现在还年轻? “你确定你爱他吗?” “我确定我想嫁给他。”我说。 然后就不再说别的了。她叹气,仿佛不太情愿将盘踞我们寒酸餐桌已久的贫穷鬼魂终于驱走。因为我母亲当年是心甘情愿、惊世骇俗、叛逆不羁地为爱变成乞丐,然后有那么一天,她那英勇的军人再也没从战场归来,只留给妻女永远流不干的眼泪,一只装满勋章的雪茄盒,还有那把古董佩枪。在艰苦生活中,我母亲的行事变得更堂而皇之地不同常人,手提网袋里总装着那把左轮,以防——我老是笑她——从杂货店回家途中碰上拦路贼。 拉下的百叶窗外不时一阵光芒四射的骤亮,仿佛铁路公司为了欢迎新娘,将我们一路经过的每个车站点得灯火通明。我的丝绸连身睡衣刚从包装纸里取出,滑过套上我青春少女的尖翘乳房和肩膀,柔顺得像一袭重水,在我不安翻转于狭窄卧榻上的此刻挑逗抚摸着我,大胆逾矩、意有所指地在我双腿间挪蹭。他的吻,他的吻里有舌头,有牙齿,还有微刺的胡须,暗示过我——细腻委婉一如这件他送我的睡衣——我们淫逸的新婚之夜将会延后至我们回到他那张祖传的大床,回到那座此刻仍位于我想象范围之外、受大海侵蚀的高塔……那魔幻之地,泡沫城墙的童话城堡,他出生的传说之家。有一天,我或许会为那个家生下一个继承人。我们的目的地,我的命运。 在火车咆哮的切分音中,我可以听见他平稳的呼吸。我和丈夫之间只隔着一道门,现在那门也开着,我只要支起上身,就能看见他那头深色狮鬃般的发。我闻到淡淡一抹皮革与香料的丰厚雄性气味,他身上总是有这味道,在他追求我的期间,也只有这味道能透露线索,告诉我他走进了我母亲的起居室,因为尽管他身材魁梧,步履却轻悄得仿佛鞋底是天鹅绒,仿佛他踩踏之处地毯全变成雪。 他总喜欢趁我在钢琴旁独处出神的时候给我意外惊喜。他会要人别通报他来了,自己无声无息打开门,轻悄悄走近我身边,带着一束温室鲜花或一盒栗子糖,把礼物放在琴键上,双手掩住正沉迷于德彪西前奏曲的我的眼睛。但那香料皮革的香味总是泄露他的踪迹,我只有第一次被他吓一跳,之后就总得假装惊讶,以免他失望。 他比我年纪大,大很多,那头深色狮鬃掺杂了几绺银白。但人生经历却没有在他奇特、沉重,几乎如同蜡像的脸上留下皱纹,反而像是将那张脸洗刷得平坦光滑,犹如海滩上的石头被一波接一波浪潮冲去棱角。有时候,当他听我弹琴,厚重眼皮低垂遮住那双毫无光亮得总令我不安的眼睛,那张静止的脸看起来就像面具,仿佛他真正的脸,真正反映他在这世界上,在认识我之前,甚至在我出生之前度过的生活——仿佛那张脸藏在这副面具下。或者藏在另一个地方。仿佛他用以生活许久的那张脸被放在一旁,换上一张没有岁月痕迹的脸来匹配我的青春。 到了另一个地方,也许我会看见素面的他。另一个地方。但是,哪里呢? 也许是,这列火车如今带我们前往的那座城堡,他出生的那座宏伟城堡。 就连他向我求婚,我说“好”的时候,他脸上那厚重肉感的沉着也不曾变化。我知道拿花比喻男人很怪,但有时我觉得他像百合。是的,百合。那种有知觉的植物,那种奇异不祥的平静,眼镜蛇探头般的葬礼百合,卷成白色花蕾的肉质厚实,触感有如上等羊皮纸。我答应嫁给他时,他脸上肌肉毫无动弹,只是发出一声抑哑的长叹。我心想:噢!他一定好想要我!仿佛他沉重得无法想象的欲望是一种我承受不起的力量,不是因为那欲望暴力,而是因为它本身充满重力。 求婚时他已准备好戒指,装在内衬猩红天鹅绒的皮盒里,是一颗大如鸽蛋的火蛋白石,镶在一圈花纹繁复的暗金古董戒上。我往日的保姆仍与我和母亲同住,她斜眼看这只戒指,说:蛋白石会招厄运。但这枚蛋白石是他母亲戴过的戒指,之前是他祖母,再之前是祖母的母亲,最早由梅第齐的凯瑟琳送给某位祖先……不知从多久前开始,每个嫁进他家城堡的新娘就都戴过这戒指。那他是不是也曾把这戒指送给其他太太,然后又要回来?老保姆无礼地问;但她其实很势利,只是想鸡蛋里挑骨头,掩饰她对我飞上枝头做凤凰——她的小侯爵夫人——不敢置信的欣喜心情。但她这问题碰到了我的痛处,我耸耸肩,小家子气地转身背对她。我不想被人提醒他在我之前爱过其他女人,但在夜深人静、自信心薄弱不堪的时刻,这件事常在我脑海缠扰不去。 我才十七岁,对世事一无所知;我的侯爵已经结过婚,而且不止一次。我一直有点想不通,经过那些妻子之后他怎会选上我。可不是,他不是应该还在为前一任妻子服丧吗?啧,啧,我的老保姆说。就连我母亲都有点犹豫,不太想让一个新近丧妻没多久的男人把她女儿这么匆匆带走。我认识他时,前任夫人才刚死三个月,是位罗马尼亚女伯爵,引领时尚的仕女,在他布列塔尼的家宅翻船发生意外,尸体始终没找到。我在老保姆收在床下一口箱子里的过期社交名流杂志上找到她的照片,鼻嘴尖尖像只漂亮、伶俐、淘气的猴子,充满强烈诡异的魅力,是一种深沉、明亮、野性却又世故的动物,原生栖息在某处陈设豪华、精心布置的室内丛林,那儿充满盆栽棕榈树和呱呱叫的温驯鹦哥。 在她之前呢?那张脸就是大家都看得到的了,每个人都画过她,但我最喜欢的是雷登那幅版画,《走在夜色边缘的晚星》。看着她谜样优雅的瘦削体态,你绝对想不到她原先只是蒙马特一间咖啡馆的女侍,直到普维·夏凡看到她,要她宽衣解带,让他的画笔描绘她的平坦乳房和纤长大腿。然而苦艾酒毁了她,至少人家是这么说的。 他的第一任夫人呢?那位风华绝代的歌剧女伶,我听过她唱伊索妲。我是个音乐天分早熟的小孩,父母曾带我去听歌剧作为生日礼物,那是我的第一场歌剧,便是她唱的伊索妲。舞台上的她燃烧着多么白炽的激情!让人感觉得出她会盛年早逝。我们的座位很高,高得快与天际众神同坐,但她的光芒仍让我目为之眩。当时父亲仍在世(哦,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最后一幕他握住我黏黏的小手安慰我,但我耳中只听到她辉煌灿烂的歌声。 仅是在我出生到现在的短短时间之内,他便结过三次婚,娶过三美神,而现在,仿佛为了显示他的品位很有弹性,他邀我加入那群美女的行列,我这个穷寡妇的女儿,不久前才开始自由披散的鼠色头发还留着扎麻花辫的弯弯痕迹,腰臀瘦削,弹钢琴的手指不安又紧张。 他富可敌国。我们婚礼——在市政厅简单公证,因为他那位女伯爵才去世不久——前一夜,出于某种奇妙的巧合,他带我和母亲去看《崔斯坦》。你知道吗,听到《爱之死》那段时我的心澎湃疼痛不已,我想我一定是真的爱他。是的,我爱他。在他怀里,我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在剧院门厅,窃窃私语的众人如红海般分开让我们走过。他的碰触使我肌肤酥麻。 从我第一次听到那充满死亡激情的旋律到现在,前后境遇真是天壤之别!这回我们坐在包厢的红天鹅绒扶手椅上,中场休息时一名戴着编辫假发的下人送上银冰桶里的香槟。泡沫涌出玻璃杯弄湿了我的手,我想道:我的福杯满溢。而且我身上穿的是一袭波瓦雷洋装。他说服我那不情愿的母亲让他为我置办嫁妆——否则我能穿什么嫁给他呢?补了又补的内衣,褪色的条纹布,哔叽布裙,别人淘汰的二手衣。因此,去听歌剧那晚,我穿的是一身轻飘飘白色细薄平纹棉胚布,胸线下横系一条银带。每个人都盯着我看。也盯着他的结婚礼物看。 他的结婚礼物紧扣在我颈间,一条两英寸宽的红宝石项链,像一道价值连城的割喉伤口。 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过后,督政府早期,逃过断头台的贵族阶级流行一种反讽的装饰品,在脖子上原先可能遭刀锋砍断的位置系着红缎带,像伤口的记忆。他祖母很喜欢这个主意,便命人以红宝石串成她的缎带,多么奢华的叛逆!即使现在,歌剧院那一夜仍历历在目……白洋装、穿白洋装的纤弱少女,以及环绕少女喉头的猩红闪亮宝石,色彩夺目犹如鲜血。 我看见他在镀金镜子中注视我,评估的眼神像行家检视马匹,甚至像家庭主妇检视市场肉摊上的货色。先前我从不曾见过——或者说从不曾承认——他那种眼神,那种纯粹肉欲的贪婪,透过架在左眼的单片眼镜显得更加奇异。看见他以欲望的眼神看我,我低头转眼瞥向别处,但同时也瞥见镜中的自己;突然间,我看见了他眼中我的模样,苍白的脸,细钢弦般紧绷的颈部肌肉。从小至今这段天真而封闭的生活中,这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内在有种堕落的潜能,令我为之屏息。 翌日我们便成婚了。 火车减速,一阵抖动后停住。灯光;金属哐当声;一个声音喊出某个再也不会经过的未知车站的名字;沉寂夜色;他呼吸的节奏,如今我将一辈子与之共枕而眠的节奏。但我睡不着。我悄悄坐起,稍稍掀起百叶窗,缩身凑在被我的呼吸染上一层雾的冰冷窗边,凝视窗外的黑暗月台,望向一方方家居灯光,灯光里有温暖,有陪伴,有腊肠在炉子上的平底锅里滋滋作响准备当站长的晚餐,他的孩子都上床睡着了,在装有油漆窗扇的砖屋里……日常生活的所有一切。而我,结下这桩惊人婚姻之际,便已将自己放逐远离了那一切。 进入婚姻,进入放逐;我感觉得出来,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将永远寂寞。但这都包含在那枚已变得熟悉的火蛋白石的重量里,它闪闪发亮有如吉普赛人的水晶球,我弹琴时总不由自主直盯着它看。这只戒指,那条红宝石的染血绷带,满柜波瓦罗和渥斯的衣裳,他身上俄罗斯皮革的味道——这一切全将我诱惑得如此彻底,使我对离开原先那切片面包和妈妈的世界毫无一丝悔憾。此刻那世界仿佛由线拉着朝后退去,就像小孩的玩具,同时火车又开始轰然加速,仿佛满心愉悦期待要把我带向远方。 拂晓的最早几道灰白此刻出现在天空,半晦半明的奇诡光线透进车厢。他的呼吸声听来没有改变,但我因兴奋而特别敏锐的感官告诉我他已经醒了,正在看我。他是个高大的男人,庞然的男人,暗黑双眼毫无动静,一如绘在古埃及石棺上的人像眼睛,牢牢盯着我。在如此沉默中被如此观看,我感觉胃一阵紧缩。一根火柴亮起,他正点燃一支粗如婴儿手臂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雪茄。 “快到了。”他说,声音如敲钟洪亮回荡。在那火柴亮光的短短几秒间我感到一股尖锐惧怕的不祥预感,看见他又白又宽的脸仿佛脱离身体飘浮在床单之上,被火光由下映照,像个丑怪的嘉年华会人头。然后火柴熄了,雪茄烟头亮起,车厢充满熟悉的香气,让我想起父亲,想起小时候他常用哈瓦那的温暖浊闷空气拥抱我,后来他亲亲我离家远去,死在异地。 丈夫扶我走下火车的高高阶梯,我一下车便闻到海洋那胞衣般的咸味。时值十一月,饱受大西洋狂风侵袭的树木一片光秃,火车停靠的此地偏僻无人,只有一身皮衣的司机乖乖等在一辆晶亮黑色汽车旁。天气很冷,我将身上的毛皮大衣拉得更紧,这黑白宽条相间的大衣是白鼬加黑貂皮,我的头在衣领衬托下仿佛野花的花萼。(我发誓,认识他之前我从不虚荣。)钟声当当响起,蓄势待发的火车奔驰而去,留下我们在这偏僻无人、只有我和他下车的临时停靠处。噢,多令人惊异啊:那强而有力的蒸汽钢铁竟只为了他的方便而暂停。全法国最富有的人。 “夫人。” 司机瞄向我。他是否正令人不快地在拿我跟女伯爵、艺术家模特儿、歌剧明星比较?我躲在那身毛皮里,仿佛它是一组柔软的护盾。丈夫喜欢我把蛋白石戒指戴在小羊皮手套外,这是种戏剧化的招摇做法——但那态度讽刺的司机一瞥见闪闪发亮的它便露出微笑,仿佛这确切证明了我是他主人的妻子。我们朝逐渐开展的黎明驶去,晨光将一半天空染上一道道冬季花束的色彩,玫瑰的粉红与虎斑百合的橘,仿佛丈夫为我向花店订了这片天空。白昼在我四周逐渐亮起,像个清凉的梦。 大海,沙滩,融入大海的天空——一幅朦胧粉彩的风景,看似总在融化边缘。这幅风景充满德彪西式的潮解和谐,那些我为他弹过的练习曲,初识他那天下午我在公主的沙龙里弹奏的幻想曲。那时我是茶杯和小蛋糕之间的孤女,上流人士出于慈善之心雇我去提供帮助消化的音乐。 然后,啊!他的城堡。童话故事般的孤寂场景,雾蓝色的塔楼,庭园,尖栅大门,那座城堡兀立在大海怀抱中,哀啼的海鸟绕着阁楼飞,窗户开向逐渐退去的紫绿色海洋,通往陆地的路径一天中有半天被潮水淹没阻绝……那座城堡不属于陆地也不属于海水,是两栖的神秘之地,违反了土地与浪潮的物质性,像忧愁的人鱼停栖在岩石上等待,无尽等待,多年前溺毙于远方的情人。那地方真美,像个忧伤的海上女妖! 正是清晨退潮时分,堤道立在海面之上。车子转上潮湿的卵石堤道,两旁是海水缓流,他握住我戴着那枚淫欲妖魅戒指的手,轻轻压按我的手指,以无比温柔亲吻我的掌心。他的脸仍如我向来看到的那样,静止如冻结厚冰的池水,但在黑色胡须之间看来总赤裸得奇怪的红唇此时则微微弯扬。他微笑了,他在欢迎新娘回家。 每间房、每条走廊都回响着窸窣潮声,所有的天花板,以及排满穿戴阶级分明华服的黑眼白脸祖先画像的墙壁,都映着流动不歇的条纹波光。而我就是这座暖暖含光、喃喃细语的城堡的女主人,就是我,就是那个靠母亲变卖所有首饰,包括婚戒,才付得起音乐学院学费的小女学生。 首先是一场难熬的小考验,我要首度跟管家见面,是她掌管这架精密的机器,这艘下了锚的城堡大船,使之运作畅通无碍,不管站在船桥上的人是谁。我忖道,我在这里不会有多少权威可言的!她有张平淡、苍白、无动于衷的不讨喜脸孔,头上戴着这地区常见的白色亚麻巾,浆洗得一尘不染无懈可击。她对我打招呼的态度有礼但无心,令我心头一凉;原先我做着白日梦,斗胆把自己的地位想得太有权力……一度还曾考虑,要如何以我那尽管不能干,但家常使人安心的亲爱老保姆取代她。想得太美了!他告诉我,这管家等于是他的养母,对他的家族绝对效忠,尽心尽力,“跟我一样都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亲爱的。”此时她的薄唇对我露出淡淡的骄傲微笑。只要她是他的盟友,就也是我的盟友。我必须满足于这种安排。 但在这里,要满足其实很容易。他拨出塔楼一整间房让我独自拥有,在那里我可以凝望窗外大西洋翻腾的浪涛,想象自己是大海女王。音乐室里有一架贝克斯坦钢琴供我弹奏,墙上挂着另一份新婚礼物——早期法兰德斯原始画风,画的是圣瑟希莉亚弹奏天堂之琴。这位圣女双颊丰润气色不佳,一头棕色鬈发,有种端庄魅力,正是我可能也会希望自己变成的样子。我心头一暖,感受到先前不曾发现的他的体贴爱意。然后他带我走上一道精致的螺旋台阶,来到卧房;管家悄悄退下之前用她的不列塔尼母语对他讲了句什么,引得他轻声窃笑,我敢说一定是对新婚夫妇的淫秽祝福。我听不懂,而面带微笑的他不肯翻译。 房中就是那张祖传的气派婚床,仅床本身就几乎跟我的娘家卧房一样大。床架表层是乌木、朱漆和金叶,雕刻着滴水嘴怪兽,白纱帐在微微海风中飘动。我们的床。四周有好多镜子!墙上都是镜子,镶着饰有缠枝花纹的华贵金框,映照出我有生以来所见最多的白百合。他让人在房里摆满了百合,以迎接新娘,年轻的新娘。年轻的新娘变成我在镜中看见的无数个女孩,全都一模一样,一身入时的海军蓝定做服饰,专供出门或者散步时穿着,夫人。毛皮大衣已被女仆接了过去。从今以后,什么事情都有女仆接手。 “你看,”他说着朝那些打扮高雅的女孩一比,“我娶了一整个后宫的妻妾!” 我发现自己在发抖,呼吸急促,无法迎视他的眼神,只能转开头,因为骄傲也因为害羞。我看见十二个丈夫在十二面镜子里向我靠近,慢慢地、有条不紊地、逗人遐思地解开我外套的纽扣,将它脱下。够了!不,还要!裙子也脱掉了,接着是杏色亚麻衬衫,这衬衫比我第一次行圣餐礼穿的礼服还贵。屋外冷冷太阳下的波光在他的单片眼镜上闪烁,他的动作在我感觉起来似乎刻意粗鄙不文。热血又涌上我的脸,始终没退去。 然而,你知道,我也猜到情况会是这样——一番正式的新娘脱衣典礼,来自妓院的仪式。尽管我的生活向来备受呵护,但就算在那个端庄的波西米亚世界,怎么可能不曾听说过他那个世界的若干暗示? 他剥去我的衣服,身为美食家的他仿佛正在剥去朝鲜蓟的叶子——但别想象什么精致佳肴,这朝鲜蓟对这食客来说并没有什么稀罕,他也还没急着想吃,而是以百无聊赖的胃口对寻常菜色下手。最后只剩下我鲜红搏动的核心,我看见镜中活脱是一幅罗普斯的蚀刻画,那是在我们订婚后得以独处时他给我看的藏画之一……小女孩伸着骨瘦如柴的四肢,除了手套和扣扣子的靴子之外一丝不挂,一手遮住脸仿佛那是她矜持的最后容身之处;旁边是个戴单片眼镜的老色鬼,仔细检视她每一部分肢体。他穿着伦敦裁缝的手工西装,她则赤裸如一块小羊排。再也没有比这更色情的遭逢了。我的买主便是这样拆开他购得的划算货色。而就如听歌剧那天,我第一次以他的眼神看自己的肉体,此时我也再度大惊失色地发现自己情欲撩动。 他随即合起我的腿像合上一本书,我再度看见他嘴唇那表示微笑的罕见动作。 还不是时候。等晚些。期待是乐趣最主要的部分,我的小心肝。 我开始阵阵颤抖,像出赛在即的赛马,但同时带有某种畏惧,因为我对做爱这念头既感到一股非关私人的奇特兴奋,却又无法压抑嫌恶反感的情绪,因为他沉重的白色肉体跟我房里这些大把大把插在大玻璃瓶的百合实在太相似,那些葬礼百合有浓厚花粉会染上你的手指,仿佛你手指沾到了郁金。百合总是让我联想到他,白色的,而且会弄脏你。 这一幕淫逸景象被突兀打断,原来他有公事要办,有那些产业和公司要顾——连蜜月也不例外吗?是的,红色嘴唇回答,吻吻我,然后他便离开,留下我充满紊乱的感官情绪——他胡须潮湿的丝般擦触,略略伸出的舌尖。我满肚子不高兴,套上一件古董蕾丝睡袍,啜饮女仆为我端来的热巧克力充当早餐。之后,由于音乐是我的第二天性,我只可能前往音乐室,不久便在钢琴旁坐下。 但我指尖下只流泻出一串微微不谐和的音符:走了调……只有一点点,但我天生具有完美的音感,无法忍受继续弹下去。海风很伤钢琴,若我要继续练琴,一定得请个调音师住进家里才行!我失望地摔下琴盖,现在我该做什么,要怎么打发充满海水光亮的漫长白日,直到丈夫与我同床? 想到那,我打了个寒噤。 图书室似乎是他那身俄罗斯皮革味道的来源。一排又一排包着小牛皮的书本,棕色,橄榄色,书脊烫金,鲜红摩洛哥皮的八开本。一张深深的皮沙发可供躺靠。一座雕成老鹰展翅状的读书台,放着一本于斯曼的《下面》,是某份私人印刷过分精致的版本,装订得像弥撒书,钉以黄铜,饰有一颗颗彩色玻璃。地上的地毯有的深蓝如搏动苍穹,有的艳红如心头鲜血,产自伊斯法罕与波卡拉。墙上的暗色镶板微微发亮,海涛传来催人欲眠的音乐,炉里烧着苹果木,玻璃门书柜里有新有旧的书脊映闪着火焰。埃里法斯·勒维,这名字对我毫无意义。我眯眼看看一两本书名:《启蒙》、《神秘之钥》、《潘多拉盒子的秘密》,然后打个呵欠。这里没什么能留住一个等待初夜的十七岁女孩。此刻要是有本黄纸小说就好了,我想缩在熊熊炉火前的地毯上沉迷于廉价小说,嘴里嚼着黏黏的酒心巧克力。若我拉铃,就会有女仆送来巧克力。 然而我随手打开了书柜的门,浏览那些书。现在想起来,我想当时我知道,甚至还没打开那本书脊上全无书名的簿册之前,便透过指尖传来的某种微麻感觉知道会在书里找到什么。他给我看那幅新买而爱不释手的罗普斯时,不就暗示了他是这方面的行家?然而我没料到会看到这个,女孩脸颊上挂着珍珠般的泪滴,又大又圆屁股下的屄是熟裂的无花果,多节的九尾鞭正要往那屁股抽下,旁边一个男人戴着黑面具,空出来的那只手抚弄自己的阴茎,阴茎向上弯曲仿佛他手持弯刀。图片标题是“好奇的惩罚”。我那行事不同常人的母亲已精确告诉过我情人之间做的是什么事,因此我虽少不更事,但并不天真无知。根据扉页的标示,这册《尤拉莉土耳其大王后宫历险记》是一七四八年在阿姆斯特丹印行的珍本。是某个祖先从那北方城市亲自买回来的吗?还是我丈夫在河左岸那些满是尘埃的小书店买来自赏,书店里会有个老头透过一英寸厚的眼镜朝你瞄,看你敢不敢细看他店里的货……我带着畏惧期待翻动书页,油墨是锈铁色。接着又是一张钢版画:《苏丹妻妾作为献祭牲礼》。我知道得够多,能看懂书里内容并因此惊喘屏息。 充满图书室的皮革味变得浓烈刺鼻,他的影子落在大屠杀的画面上。 “我的小修女找到了祈祷书,是不是?”他问,奇特的语气混合了嘲弄与享受;然后他看见我困惑难过又生气的样子,笑出声来,把书从我手中抽走,放在沙发上。 “可怕的图片吓到小宝贝了吗?小宝贝还没学会用大人的玩具,就不该拿来玩,对不对?” 然后他吻我。这次不再收敛。他吻我,一手不容抗拒地按在我乳房上,隔着那层古董蕾丝。我跌跌撞撞走上螺旋梯进入卧室,来到雕刻镀金的、他在此受孕成胎的那张床。我傻乎乎、结结巴巴地说:我们还没吃午餐呢,而且,现在是大白天呀…… 这样才好把你看得更清楚。 他要我戴上那条项链,那是一个逃过刀斧加颈的女人留下的传家宝。我用颤抖的手指将项链戴上脖子,它冷得像冰,让我全身发寒。他把我头发卷绕成一条绳从肩上掀起,好亲吻我耳下生着细细茸毛的凹陷部位,吻得我一阵颤抖。然后他亲吻那串炽烈的红宝石。先吻红宝石,然后吻我的嘴。心荡神驰中,他吟道:“华服美饰中她只留下/铿锵响亮的珠宝首饰。” 十二个丈夫刺入十二个新娘,哀啼海鸥在窗外邈邈高空中荡着无形的秋千。 尖锐持续的电话铃声让我清醒过来。他躺在我身旁像棵砍倒的橡树,鼾声如雷,仿佛刚跟我打过一架。在那场一面倒的斗争中,我看见他死亡般镇定的面容像瓷花瓶掼在墙上崩裂粉碎,听见他高潮时尖叫渎神的话语,我自己则流了血。也许我看见了他面具下的脸,也许没有,但失去童贞让我的发变得无比散乱。 我打起精神,伸手探向床边的景泰蓝小柜,接起藏在里面的电话。是他在纽约的经纪人,有急事。 我摇醒他,自己翻过身侧躺,双臂环抱自己耗乏的身体。他的声音嗡嗡响,像远处一窝蜂。我丈夫。我充满爱意的丈夫,将我卧房摆满百合,变成葬仪社的防腐室。那些沉沉欲眠的百合摇着重重的头,散发浓郁蛮横的香气,让人想到娇生惯养的肉体。 跟经纪人讲完电话,他转向我,抚摸那条紧咬我脖子的红宝石项链,但现在他的手势是那么温柔,我因之不再畏缩,任他爱抚我的乳房。我亲爱的,我的小心肝,我的孩子,是不是很痛?真对不起,他太粗鲁了,他情不自禁,因为,是这样的,他太爱她了……这套情话让我眼泪泉涌而出,紧紧抱住他,仿佛只有造成伤害的那人才能安慰我的疼痛。他对我喃喃低语了一阵,那声音我从没听过,像大海柔声的抚慰。但然后他便解开缠绕在他居家外套纽扣上的我的头发,在我颊上短短一吻,对我说纽约经纪人打来通知的事实在太紧急了,他必须一退潮就离开。离开城堡?离开法国!这一去就是六星期。 “可是我们还在度蜜月呀!” 一笔交易,涉及风险、机会和好几百万元的生意,如今岌岌可危,他说。他从我身旁退开,恢复蜡像般的静定:我只是个小女孩,我不会懂的。而且,他不曾明言的那些话对我受伤的自尊说,我已经有过太多次蜜月,一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重要,我很清楚,这个我用一把彩色宝石和若干死兽毛皮买来的小孩不会跑掉。但是,等他打完电话叫巴黎的经纪人替他订明天到美国的船票——只要打小小一通电话就好了,我的小亲亲——我们还有时间共进晚餐。 而我必须满足于这种安排。 一道墨西哥菜,雉鸡加榛果与巧克力;色拉;滋味浓郁的白奶酪;麝香葡萄冰沙和阿斯提·史布曼德酒。克鲁格香槟啵一声喷涌欢庆。然后是盛在珍贵小杯的酸浓黑咖啡,那杯壁其薄无比,杯上绘饰的鸟都笼罩在咖啡的阴影里。在图书室里,我喝匡卓酒,他喝干邑白兰地,紫色天鹅绒窗帘拉起挡住夜色,他坐在摇曳炉火旁一把皮椅,让我坐在他膝上。我已照他要求换上那件纯洁的波瓦雷薄棉白洋装,他似乎特别喜欢这件衣服,说我的乳房在轻薄布料下若隐若现,像一对柔软小白鸽,各睁着一只粉红眼睛睡觉。但他不肯让我拿下那条红宝石项链,尽管它已经勒得我很不舒服,也不肯让我挽起披散的头发,那头乱发标示着才刚破裂的童贞,仍是我们之间的一道伤口。他手指绕扯着我的发,痛得我不禁皱眉。我记得当时我几乎没说什么话。 “女仆应该已经把我们的床单换好了。”他说。“我们没有把沾血床单挂出窗外,向全不列塔尼宣布你是处女的习惯,现在已经是文明时代了。不过我要告诉你,如果真要这么做,结这么多次婚以来,这会是第一次我能够向对此感兴趣的佃农亮出这样一面旗。” 这时我才意外又吃惊地醒悟到,他之所以受我吸引,一定是因为我少不更事——他说我的懵懂就像无声的音乐,以轻灵琴键弹出的《月光下的露台》。你要记得当时我在那豪华城堡有多不自在,和他交往期间我又始终有多不安,这个追求我的、一脸肃穆的半人半羊神此刻正轻轻折磨着我的头发。如今知道我的天真让他愉悦,使我有了勇气。加油!总有一天我会扮演完美无瑕的高雅仕女,尽管我现在只能从零开始。 然后,慢慢地但逗人地,仿佛送给小孩一份惊奇的大好礼物,他从外套某个暗袋掏出一堆钥匙——一把又一把,他说全家每一道锁的钥匙都在这里。钥匙各式各样,有的是黑铁做的巨大古董,有的纤细精巧近乎巴洛克式,还有扁平的耶鲁钥匙是开保险箱和盒子的。他不在的时候,这些钥匙就全交给我保管了。 我慎重看着那串沉重的钥匙。在此之前,我不曾想过这桩婚姻的实际层面,在一栋大宅里,有一笔大财富,与一个钥匙多得像典狱长的大男人。这些是地牢的笨重古老钥匙,以前我们有很多地牢,但现在都改装成酒窖存放他的葡萄酒了,城堡岩石地基里挖出的那许多痛苦深洞如今放着一排排落满尘埃的酒瓶。这些是厨房钥匙,这把是画廊钥匙,那可是个宝窟,满是五个世纪以来狂热收集的作品——啊!他可以想见我会在那里待上好多个小时。 他以略显贪婪的口吻告诉我,他依自己的品味恣意收藏了许多象征主义画作。画廊里有莫罗画他第一任妻子的伟大作品,著名的《牺牲受害者》,锁链在她清净的肌肤留下蕾丝般痕迹。你知不知道那幅画背后的故事?知不知道,当刚离开蒙马特酒吧的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宽衣解带,羞得不由自主披上一层红晕,乳房、肩膀、臂膀,全身都红了?他第一次脱去我衣服的时候,就想到了那个故事,那个亲爱的女孩……恩索,伟大的恩索,巨大的画作:《愚昧的处女》。两三幅晚期的高更,他最喜欢的是废屋里一个棕色女孩恍惚出神的那幅:《我们来自夜色,去至夜色》。除了他自己新买的画,还有祖先留下来的精彩作品,有瓦陀,有普桑,还有两幅非常特别的法歌纳,是一个淫荡好色的祖先请他画的,听说那祖先亲率两个女儿充当大师的模特儿……细数这些珍藏到一半,他突然停口。 你这张又瘦又白的脸,亲爱的;他说,仿佛第一次看见。你这张又瘦又白的脸充满放荡的可能,只有行家才看得出来。 一截木柴落进火里,掀起一阵火星,我手指上的蛋白石吐出绿色火焰。我感到非常晕眩,仿佛站在深渊边缘,最怕的并不是他,他这庞然存在沉重得仿佛一出生便比我们其他人多了更确切的重力,即使在我自认最爱他的时刻也微妙地压迫着我……不。我怕的不是他,而是我自己。在他那双不反光的眼睛里,我仿佛重生,重生为不熟悉的形体。他对我的形容陌生得简直不像我,然而,然而——其中会不会有一丁点下流的真实?在那红色火光中,我悄悄又红了脸,想着他之所以选择我,可能是因为在我的少不更事中察觉到鲜有的堕落天分。 这把是瓷器柜的钥匙——别笑,亲爱的,那柜子里的赛弗蕾可是价值连城,里莫杰也不遑多让。还有这把钥匙是那间锁住又上闩的房,房里放着传了五代的盘子。 多不胜数的钥匙,钥匙,钥匙。他将他办公室的钥匙托付给我,尽管我只是个小女孩;还有那些保险箱的钥匙,他答应下次我们回巴黎时让我穿戴箱里的珠宝首饰。首饰可多着了!到时候我每天都可以换三副耳环和项链,就像约瑟芬皇后一天换三套内衣。至于也放在保险箱里的股票,他发出敲击般的空洞声响——那算是他的轻笑声——说,我大概就不会那么感兴趣了,尽管它们的价值当然比珠宝高出太多。 在我们独处的这方火光之外,我可以听见潮水从前滩小石头间退去的声响,他离开我出发的时间就快到了。钥匙环上只剩一支小钥匙还没交代,他略显迟疑,一时间我还以为他会从众多钥匙兄弟间取下那支,放回口袋带走。 “那支是什么钥匙?”他先前的善意揶揄让我胆子大起来,追问道。“打开你心房的钥匙吗?给我!” 他把钥匙高举在我头顶逗我,就举在我极力伸长手指恰好够不到的地方,光裸红唇裂出一个微笑。 “哦,不是,”他说,“不是我心房的钥匙。是我禁区的钥匙。” 他没有取走那支钥匙,将钥匙环重新扣好,摇动着发出乐声,仿佛排钟。然后他把整堆钥匙丁零当啷丢在我膝上,透过细薄的棉布,我感觉冰冷的金属让我大腿发寒。他俯身向我,隔着胡子面具在我额上印下一吻。 “每个男人都必须有个妻子不知道的秘密,即使只有一个也好。”他说。“答应我,我的乳白小脸的钢琴手,答应我你不会去用最后那支小钥匙。除了它之外,整串钥匙随便你用,你爱玩什么就玩,珠宝也好,银盘也好,高兴的话拿我那些股票折纸船,放进大西洋让它们漂来找我也行。一切都是你的,哪里你都可以开——独独除了这支钥匙的那个锁。但它其实只是西塔楼底的一个小房间,在蒸馏器室后面,一条又暗又窄的走廊尽头,结满可怕的蜘蛛网,如果你去那里,蛛网会沾你一身又吓着你。哦,何况那只是个无趣的小房间而已!但你必须答应我,如果你爱我,就离那里远远的。那只是个私人书房,避难天地,就像英国人说的‘私人小窝’,让我有时可以去躲一躲,在婚姻重担偶尔但难免变得太沉重的少数时刻。你懂吧,让我可以到那里偶尔享受一下,想象自己没有妻子的感觉。” 我裹着毛皮大衣送他上车,庭院里有淡淡星光。他最后说的话是,他已打电话跟内陆那边联络过,雇了一名调音师,那人明天就会来报到。他把我往那骆马毛料的胸口抱了一下,然后便搭车远去。 那天下午我在昏沉瞌睡中度过,现在睡不着了,在他的祖传大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又一个破晓染白那十二面镜子,让镜中充满海水白亮的映影。百合香味沉沉压着我的感官。一想到从此之后我必须同床共枕的男人跟百合一样有着蟾蜍般微微潮冷的皮肤,我心中便模糊感到一股寂寥;如今我的女性伤口已经愈合,某种昏晕反胃的渴望随之觉醒,渴望他的爱抚,就像孕妇渴望炭味、石灰味,或腐坏食物的味道。他不是已以他的肉体、言谈和神态,向我暗示未来将有无数巴洛克式的肉体交合吗?我躺在我们的大床上,与我为伴的是无眠的、新生的黑暗好奇心。 我独自躺在床上。而我渴望他。而他令我作恶。 他保险箱里所有珠宝可足够补偿我受的这折磨?这整座城堡的财富是否足以暂时替代那个我如今必须共享这一切、却又不在我身边的人?还有,我对这个谜样人物既欲望又畏惧的心情到底是什么,这个为了展现他对我的掌控,新婚之夜便抛下我的人? 然后我猛然从床上坐起,在上方滴水嘴怪兽雕刻的讥嘲面具下,震惊于一个疯狂的猜想。他离开我会不会并非前往华尔街,而是去找某个天知道藏在哪里的纠缠不清的情妇,她知道怎么取悦他,远胜这个手指只练习过音阶和琶音的女孩?而后我慢慢平静下来,躺回枕头堆上。我承认,我这自己吓自己的嫉妒猜测之中,也不是没有掺杂一点点松了口气的感觉。 天光照进房里赶走噩梦,我终于睡去。但睡着前我记得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床旁那瓶百合,厚厚的玻璃瓶身使粗肥花茎扭曲变形,看似一条条手臂,切断的手臂,漂浮淹没在发绿的水里。 咖啡和牛角面包聊以慰藉独自醒来的新娘。很美味。还有蜂蜜,来自玻璃小盘上的一块蜂窝。女仆把芳香的柳橙汁挤进冰透的高脚杯,我躺在有钱人日上三竿还不起的床上看着她。然而今天早上不管什么事都无法让我愉快太久,只有听见钢琴调音师已经动手工作最令我高兴。一听女仆这么说,我立刻跳下床,套上旧日学生装扮的哔叽裙和法兰绒衬衫,跟众多精致新衣比起来,还是这么穿最令我自在。 我练了三小时的琴,然后找来调音师向他致谢。他是盲人,这点在意料之内,但是很年轻,有一张线条温和的嘴,灰色眼睛定在我身上,尽管看不见我。他家住在堤道那一头的村里,父亲是铁匠;他在教堂参加唱诗班,好心神父教他调音,让他有一技之长可以谋生。一切都非常满意。是的。他想他在这里工作会很愉快。还有,他害羞地又加了一句,如果偶尔可以允许他听我弹琴的话……因为,是这样的,他很爱音乐。当然可以,我说。没问题。他似乎察觉到我露出了微笑。 尽管我起得这么晚,但让他退下之后我的“五点钟”才刚到而已。由于丈夫已经细心吩咐过管家,因此她先前没有来打扰我练琴,现在则庄严肃穆来见我,列出一顿迟来午餐的洋洋洒洒菜单。我告诉她我不想吃,她挺着鼻子斜眼看我,我立刻明白,身为城堡女主人的要务之一就是让仆役有工作可做;但我还是保持坚定,说我等晚餐时再吃即可,尽管我对于即将独自一人用餐感到紧张。结果我又得告诉她我晚餐想吃什么。我的想像力还是小女学生,这时天马行空起来。鲜奶油酱配禽肉——或者该以外皮涂油烤得光亮的火鸡提早过圣诞?不,我决定了,酪梨鲜虾,要很多很多,然后完全不要主菜。但甜点就给我个惊奇吧,把冰库里所有口味的冰淇淋都端上来。她记下我的吩咐,但态度不以为然。我令她震惊了。这么差劲的品味!还是个孩子的我,在她离开后吃吃笑起来。 但,现在……现在我该做什么呢? 我很可以高高兴兴花一个小时打开整理那些装满新衣的皮箱,但女仆已经代劳了。那些洋装礼服、那些量身订做的衣裳都挂在我穿衣间的衣橱,帽子戴在木头假人头上保持形状,鞋子也套在木头假脚上,仿佛这些不会动的东西都在模仿活人,嘲笑着我。我不喜欢在那过于拥挤的穿衣间里待太久,充满阴沉百合香味的卧房亦然。该怎么打发时间? 就在我个人专用的浴室泡个澡吧!于是我发现水龙头全是黄金小海豚,镶着碎土耳其石的眼睛;浴室里还有一大缸金鱼,在款摆水草间游来游去,就跟我一样无聊,我想。我真希望他没有丢下我一个人。我真希望能够跟,比方说,女仆或调音师闲聊……但我已经知道,自己如今的身份阶级是不允许与仆役为友的。 原本我希望尽可能拖得晚一点再打电话,这样晚餐后那死气沉沉的多余时间就有件令我期待的事可做,但到了六点四十五分,城堡四周已陷入黑暗,我再也按捺不住了,终于打电话给母亲。然后一听到她声音就哭起来,让自己大吃一惊。 没有,没事。妈。我的浴室有黄金水龙头。 我说,黄金水龙头! 是啊,这是没什么好哭的,妈。 线路状况非常差,我几乎听不见她对我的祝贺和询问和关切,但挂掉电话后,我还是感觉稍微安慰了些。 然而离晚餐还有整整一小时,之后还有无法想象的沙漠般的一整夜。 那堆钥匙仍在他留下的地方,就在图书室壁炉前的地毯上,金属质材被炉火烘得不再冰冷,摸起来几乎跟我的皮肤一样温暖。我捡起那串叮当作响的钥匙时,加添柴火的女仆对我投来责备的眼光,仿佛我粗心把钥匙随手乱放是对她设下圈套。这些是这座美丽监狱中每一扇门的钥匙,我既是囚犯又是主人,却几乎什么都还没看到。想起这一点,我感到探险的兴奋。 开灯!更多灯! 只消一碰开关,如在梦中的图书室便照得一片光亮。我在城堡里到处乱跑,打开找得到的所有电灯,还命令仆人将他们房间也开亮灯光,让这座城堡大放光明,像个海上的生日蛋糕,由一千枝蜡烛照亮,每一枝代表它的一岁,让岸边每个人看得惊奇。等到整座城堡亮堂堂一如巴黎北站的咖啡馆,拥有这堆钥匙所代表的意义便不再令我却步,因为现在我下定决心要寻遍每个角落,找出我丈夫的真实性情。 显然,第一个就从他办公室找起。 一张足有半里宽的桃花心木书桌,一副干干净净的吸墨具,一整排电话。我让自己奢侈地打开装有珠宝的保险箱,在皮盒堆中翻来翻去,看见这桩婚姻让我如今坐拥神灯精灵般的何等财富——首饰、手镯、戒指……我正如此这般处在钻石包围中,一名女仆敲敲门,不待我回答便径自进房;这是暗含轻慢的不礼貌行为,等丈夫回来我一定要跟他提。她傲慢地瞟瞟我的哔叽裙:夫人晚餐要换装吗? 听见这话我大笑起来,她轻蔑地撇嘴。她比我更有上流仕女架势。可是你想象一下——穿起一件波瓦雷的华丽盛装,插戴满头珠宝帽饰,披挂着长至肚脐的珍珠项链,只为了独自一人坐在那公侯将相的餐厅里,坐在那张据说马克国王曾宴请麾下骑士的庞大餐桌桌首……在她不赞许的冷淡眼光下,我逐渐冷静下来,以军官之女的简洁语气发话。不,我晚餐不打算换装。而且我不饿,根本不想吃晚餐。她必须转告管家取消我吩咐的那场学生宿舍式盛宴。请他们在我的音乐室留些三明治和一壶咖啡好吗?然后他们今晚就可以休息了好吗? 当然,夫人。 从她痛切的声调,我听得出我再次让他们失望了,但我不在乎,有丈夫满坑满谷的璀璨珠宝保卫我对抗他们。但在闪亮宝石堆里是找不到他的心的,一待女仆离开,我便开始有系统地搜寻他书桌抽屉。 一切井井有条,因此我一无所获。没有随手涂写的旧信封,也没有褪色的女人照片,只有生意往来书信的档案、领地农庄的账单、裁缝收据、跨国金融机构的“情书”。什么也没有。他真实生活的证据如此付之阙如,反而令我更觉蹊跷;既然他如此不遗余力掩藏,表示一定有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 他的办公室是间特别没有人味的房间,朝向内侧庭院,仿佛他要背对女妖魅人歌声般的大海,专心让阿姆斯特丹某个小商人破产,或者——我既兴奋又不齿地想到——参与寮国某项必然牵涉到鸦片的生意,因为他曾语带玄机地提到,自己对罕见的罂粟花有着业余植物学家的热切兴趣。他已经这么有钱,难道不能不插手犯罪活动吗?还是犯罪活动本身正是他赚钱的方式?然而我已经看到够多,足以体会他是多么狂热地将一切保密。 翻遍他抽屉后,接下来我必须头脑清醒地花十五分钟将每一封信放回原位,掩饰我翻看过的痕迹。我将手伸进一个卡住的小抽屉,一定是凑巧碰到了某个弹簧,小抽屉中立刻应声弹出另一个秘密抽屉,里面放着——终于!——一份标示“私人”的档案。 我独自一人,只有未拉窗帘的窗上映影与我为伴。 一时间我觉得,他的心仿佛就夹在这份非常薄的档案里,扁平一如压花,猩红而薄如面纸。 也许我宁愿没找到那张错字连连的动人纸条,写在印有“小酒杯咖啡馆”字样的餐巾纸上,第一句是:“亲爱的,我迫不及待完全成为你的。”歌剧女伶捎给他一张《崔斯坦》的《爱之死》乐谱,上面只潦草写着谜般的:“直到……”但这些情书中最奇怪的一份是一张明信片,画面是一处山间村落的坟场,某个一身黑的食尸妖正兴致勃勃挖着坟墓;这场景以大木偶戏极度阴森浓烈的风格组成,文字说明:“川薮凡尼亚的典型场景——万灵节,午夜时分”,另一面则写着:“此回与吸血鬼的后裔婚配——永远别忘记,‘爱情最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的愉悦,乃在于心中确知自己正从事邪恶之事’。致上所有的爱,卡”。 一个玩笑,而且是个没品位到极点的玩笑:他上一任夫人不就是位罗马尼亚女伯爵吗?然后我记起她那张漂亮伶俐的脸,还有她的名字——卡米拉。看来,距我时间最近的这位城堡女主人是历任中最世故机敏的一位。 我将那份档案收好,整个人清醒过来。我在亲情和音乐的围绕下长大,完全无从学会这些成年人的游戏,然而这些正是他留给我的线索,至少显示了他曾受到何等深爱,尽管没有说明他何以值得如此深爱。但我还想知道更多。我关上并锁起办公室的门,此时,提供更多发现的方式就这么落在我面前。 不只是落,还发出整盒餐具掉地的叮当乱响,因为我转动办公室门滑顺的耶鲁锁时不知怎么碰开了钥匙环,于是所有钥匙全稀里哗啦散落满地。而不知是巧合或厄运使然,我第一把捡起的就是那间他不准我去的房间的钥匙,那间他专供己用、想感觉自己仍然单身时便可前往的房间。 我决定前去一探,接着感觉自己对他那蜡像般静止神态所感到的难以定义的畏惧又再度微微浮现。也许当时我半是想象地忖道,或许在他的小窝里我会找到他真正的自己,等着看我是否真的听他的话;或许他送去纽约的只是一具会动的躯体,是那具呈现在公众面前的神秘内敛外壳,而那个我曾在性高潮的风暴中瞥见其面目的真人,则在西塔下的书房里忙着紧迫的私事。然而若真是如此,那我更必须找到他,认识他,同时我也太受他对我表现出来的欣赏所蒙蔽,根本没去想我不听话可能真的会触怒他。 我拿走那把禁忌的钥匙,其他的弃于原地。 现在时间非常晚了,城堡漂在水上,离陆地的距离最远,浮在沉默大海中——如我所要求的——宛若放光的花环。一切沉默静定,只有浪潮喃喃低语。 我不畏惧,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如今我步伐坚定,就像走在自己娘家屋里。 那走廊根本不窄小,也没有积满灰尘,他为什么要骗我?但这里灯光确实不足,电线不知为何没有牵到这里,于是我退回蒸馏器室,在橱柜里找到火柴和一捆蜡烛,是准备用在豪华晚宴场合照亮那张橡木大桌的。我用火柴点燃寥寥一根蜡烛,拿在手里往前走,仿佛悔罪之人。长廊两旁挂着沉重的织锦,我想是来自威尼斯,烛火不时照出这里一个男人的头,那里一双丰满乳房露在衣服的裂缝外——也许是《萨宾女子遇劫图》?出鞘的剑和被杀的马匹显示主题是某个血腥的神话故事。走廊蜿蜒向下延伸,铺着厚地毯的地面有几乎察觉不出的轻微斜度。墙上沉甸甸的织锦掩住了我的脚步声,甚至我的呼吸声。不知为什么,这里愈来愈热,我额上冒出汗珠,也不再听见海的声音。 这条走廊漫长曲折,仿佛我走在城堡的肠道里。最后,这条走廊通往一扇遭虫蛀蚀的橡木门,上端是圆形,闩以黑铁。 而我仍然不畏惧,颈背上没有汗毛直竖,指尖也不觉得发麻。 钥匙插进那具新锁,顺畅一如热刀切奶油。 不畏惧,但有些迟疑,心理上一阵屏息。 若说我在标着“私人”的档案里找到了一点他的心,那么在这地底的私密空间或许能找到一点他的灵魂。想到可能有此发现,想到发现的内容可能奇怪,我静止不动片刻,然后在我已有些微不纯的天真鲁莽中,我转动钥匙,门吱嘎一声缓缓推开。 “爱的举动与施行酷刑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丈夫最喜欢的诗人如是说,我在婚床上也体会到了些许。此刻我手中的烛火照见一张拷问台,还有一个巨大的轮子,就像我在老保姆那些圣书里看过的圣人殉教的木刻版画。此外——只来得及匆匆一瞥,我的微弱烛火便熄灭了,让我陷入彻底黑暗——有一具铁铸人形,身侧装置铰链,我知道它内布尖钉,名为“铁处女”。 一片彻底黑暗中,我被残酷刑具包围。 直到那一刻,这个被宠坏的小孩才知道,自己继承了母亲在中南半岛力抗黄皮肤不法之徒的那种勇气和意志力。母亲的精神驱使我继续前进,深入这可怕的地方,冷然忘我地探知最恶劣的情境。我从口袋里摸索出火柴,火柴的光线是多么晦暗凄凉!然而那光线却足够,哦太足够了,让我看见一间专为亵渎神圣而设计的房间,专为某个黑暗夜晚设计,让难以想象的情人以毁灭代替拥抱。 这间赤裸裸酷刑室的墙壁是光秃岩石,微微发光,仿佛它们也怕得冒汗。房间四角放着年代久远的骨灰瓮,或许是传自伊特鲁利亚;数座乌木三脚架上放着他点燃的香炉,让房里充满神职处所的怪味。我看见,巨轮、拷问台和铁处女在这里都堂而皇之陈列着,仿佛是雕塑艺术品,于是我几乎感到安慰,几乎说服自己我或许只是撞见了他小小怪癖的博物馆,或许他把这些东西装在这里只是为了沉思观想。 然而房间正中央有一座放置灵柩的台架,阴惨而不祥,出自文艺复兴时期的工匠之手,四周围满白色长蜡烛,前端一只四尺高的大花瓶,釉色是肃穆的中国红,瓶里插一大把百合,跟他摆满我房里的百合一模一样。我几乎不敢细看这座灵柩台和上面躺着的人,但我知道非看不可。 我每擦亮一根火柴点燃她床边的蜡烛,就仿佛他所欲求的我的天真又脱落了一层。 歌剧女高音赤裸地躺在那里,只盖薄薄一层非常稀有珍贵的亚麻布,以前意大利君王用来包裹遭他们毒杀之人的尸体。我非常,非常轻地碰触她的白皙乳房,她是冷的,被他防腐处理过。在她喉头,我看见他勒毙她留下的青色指痕。清冷悲哀的摇曳烛火照在她紧闭的白色眼睑上。最可怕的是,死者的嘴唇露出微笑。 在灵柩那一头的幢幢暗影中,有一处珠母贝似的白色微光,等我的眼睛习惯了四周聚拢的黑暗,终于——哦多可怕!——看出那是一颗骷髅头。是的,这骷髅头已完全没有皮肉,几乎无法想象光秃秃的颅骨外曾一度包裹着生命丰沛的血肉。骷髅头以一组看不见的线悬吊,看来仿佛兀自飘浮在沉重静止的空气中,戴着一圈白玫瑰,披着蕾丝薄纱,便是他新娘的最后形象。 然而那颗头仍然美丽,那副骨骼轮廓曾形塑出一张那么高高在上的面容,我一眼就认了出她。那张脸是走在夜色边缘的晚星。哦,可怜的亲爱的女孩,只踏错一步,你便走进他不幸妻子的行列;只踏错一步,便跌进黑暗深渊。 而她又在哪里呢,那最新近死去的她,那位或许曾以为自己的血脉足以熬过他折磨的罗马尼亚女伯爵?我知道她一定在这里,在这个如一卷无法收回的线拉着我穿过城堡走向它的地方。但起初我看不到任何她的踪迹。然后,由于某种原因——或许是我的出现导致空气氛围有所改变——铁处女的金属外壳发出一声幽魂般的嘤嗡,我犹如热病谵妄的想像力差一点以为是里面的人想爬出来,但即使在愈来愈歇斯底里的情况下,我也知道里面的她一定已经死了。 我用发抖的手指扳开那具直立棺材的前半面,铁处女张着嘴的脸带着永远的痛苦神情。惊吓中,我失手将仍攥在手里的钥匙掉在地上,掉进那摊逐渐积起的她的血。 她全身被百道尖钉穿透,这个吸血鬼国度的后裔看来仿佛刚死,如此充满鲜血……哦天哪!他到底什么时候才变成鳏夫的?他把她在这猥亵牢房中关了多久?难道是他在巴黎的光天化日下追求我的那整段时间? 我轻轻关上她的棺材盖,痛哭起来,既是怜悯他这些受害者,也是恐惧痛苦于知道我也是其中之一。 烛火猛然变亮,仿佛有另一道通往别处的门吹来一阵风。火光照在我手上的火蛋白石,它闪现一道邪异光芒,仿佛告诉我上帝的眼睛——他的眼睛——正在看我。看见自己为之卖身给如此命运的那枚戒指,我第一个念头便是该如何逃离。 我还足够镇定,用手指一一捻熄棺架旁的烛火,捡起自己带来的那根蜡烛,尽管打着寒噤也不忘环顾四周,确保不留下来过的痕迹。 我捡起那摊血中的钥匙,包在手帕里免得弄脏双手,摔上门逃离那房间。 门在一阵震动回响中砰然关上,有如地狱之门。 我不能躲回卧室,因为那里还有他存在的记忆,锁在那些镜子深不可测的涂银表面里。音乐室似乎是个安全的地方,不过我看着圣瑟希莉亚的眼神带有些许恐惧:她是怎么殉教的?我脑中一片混乱,种种逃离计划挤成一团……一等到退潮露出堤道,我就要逃向内陆——用走的,用跑的,用跌跌撞撞的。我不信任那个穿皮衣的司机,也不信任举止规矩的管家,更不敢向那些鬼魂般苍白的女仆任何一个吐露秘密,他们全是他的人,全部都是。一到村子里,我就要直接冲去警部求援。 但是——他们我就可以信任吗?他祖先统治这带沿岸已经八个世纪,以大西洋为护城河,以那城堡为王座。警察、律师,甚至法官,难道不会也听命于他,对他的恶行视若无睹,因为他是主子,他的命令必须服从?在这偏远的海岸,有谁会相信来自巴黎的这个白脸女孩,跑向他们诉说令人颤抖的故事,诉说血迹、恐惧、在阴影中低语的妖魔?或者他们立刻就会知道我说的是实话,只不过每个人都以名誉担保,不容我再去向外人说。 救援。我母亲。我奔向电话,而,当然,线路是断的。 就像他那些命断于此的妻子。 窗外仍是一片毫无星光的浓重黑暗。我将房里每一盏灯大开,抵挡外面的黑暗,但黑暗却似乎仍侵向我、仍来到我身旁,只不过以灯光作为面具,夜色宛若某种有渗透性的物质,能沁透我皮肤。我看着那座珍贵的小时钟,多年前在德勒斯登制成,装饰着伪善的天真小花朵;从我下楼前往他的私人屠宰场到现在,指针才移动了不到一小时。时间也是他的仆人,会把我困在这里,困在这将永远持续的夜色里,直到他回到我身边,像无望早晨的黑色日出。 然而时间却也可能是我的朋友:在这个钟点,就在这个钟点,他便要上船航向纽约。 想到再过几分钟丈夫便会离开法国,让我的慌乱失措稍微平静了一点。理智告诉我没什么好怕的,潮水会带他前往纽约,也会让我逃出这座城堡监牢。我一定不难避开仆人的耳目,在火车站买车票也很简单。然而我心中仍充满不安。我掀开钢琴盖,也许觉得自己的这套魔法此刻或许能帮助我,从音乐中创造一个五芒星形保护我不受伤害,因为,既然当初是我的音乐吸引了他,难道它不会也给我力量逃离他获得自由? 我机械地开始弹奏,但手指僵硬又发抖,起初除了彻尔尼的练习曲之外什么也弹不了,但弹奏的动作本身抚慰了我;为了寻求慰藉,为了他曲中那崇高数学的和谐理性,我在巴哈的作品中寻找,直到找到《十二平均律曲集》。我开始了疗愈的练习,弹遍巴哈笔下所有方程式,一首不漏,并告诉自己,只要我从头到尾不弹错半点——那么早晨来临时我便将重回处子之身。 手杖掉地的喀啦声。 是他的银头手杖!除此之外还能是什么!狡猾聪明的他回来了,就在门外等着我! 我站起身,恐惧给了我力量。我叛逆地高高抬起头。 “进来!”我的声音坚定又清晰,令自己吃了一惊。 门紧张地慢慢打开,我看见的不是庞然而无法挽回的丈夫躯体,却是体型瘦弱、弯腰低头的调音师,他看来对我的害怕远超过我母亲的女儿面对恶魔本人时可能的害怕。在酷刑室时,我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笑了,但此刻我不由自主松了口气大笑起来,那男孩一阵犹豫,脸上的表情也逐渐柔和,露出一点几乎是羞愧的微笑。那双眼睛虽盲,却非常甜美。 “请原谅我。”尚伊夫说。“我知道我这样半夜躲在你门外,你就已经很有理由辞退我……但我听见你到处走来走去,楼上楼下跑——我住在西塔下的一个房间——某种直觉告诉我你睡不着,也许会弹琴度过失眠的时光。这样一想,我就无法抗拒。而且我无意间绊到了这些——” 他递出我掉在丈夫办公室门外的那串钥匙,钥匙环上少了一支。我接过来,环顾四周找地方放,最后决定放琴椅上,仿佛藏起钥匙就能保护自己。他仍站在那里对我微笑。要若无其事闲聊是多么困难。 “太完美了。”我说。“这琴。音调得太完美了。” 但他因困窘变得非常饶舌,仿佛必须把自己这不当行为的起因彻底解释清楚,我才会原谅他。 “今天下午我听到你弹琴,我从没听过这样的手法,这样高妙的技巧。能聆听这么一位大师,对我真是太奢侈了!所以,夫人,刚才我像只卑屈的小狗悄悄爬到你门边,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听——直到我一时笨手笨脚掉了手杖,被你发现。” 他的微笑纯真,无比动人。 “音调得太完美了。”我又说一遍。令自己惊讶的是,说完这句,我发现我再也说不出别的话,只能一而再,再而三重复:“音准……完美……调得完美。”我看见他脸上逐渐出现惊讶的表情。我的头阵阵作痛。看见充满可爱人性的盲眼的他,似乎刺伤了我,让我胸口内在某处深深刺痛;他的模样变得模糊,房间在我四周摇晃。在那染血之室的可怕秘密揭露之后,却是他温柔的神情使我晕倒在地。 恢复意识时,我发现自己躺在调音师的怀里,他正拿琴椅的丝绸坐垫枕在我背后。 “你正受着很大的苦。”他说。“才刚结婚的新娘不应该会这么难过呀。” 他说话的语调带着乡间的节奏,潮汐的节奏。 “被带到这座城堡的新娘都应该穿着丧服,带着神父和棺材来。”我说。 “什么?” 事到如今,要保持沉默已经太迟;如果他也是我丈夫的人,那么至少他对我很仁慈。于是我告诉他一切,那串钥匙,那项禁忌,不听话的我,那间房间,那张拷问台,那颗骷髅头,那些尸体,那摊血。 “我简直难以相信。”他惊诧说道。“那个人……那么富有,出身那么高贵。” “证据在这里。”我说着抖出手帕里那支致命的钥匙,落在丝毯上。 “哦,天啊。”他说。“我闻到血的味道。” 他握我的手,双臂紧拥住我。尽管他只是个大男孩,我感觉有股强大力量自他的抚触传达到我身上。 “在我们沿海这一带,从北到南都谣传许多奇怪的故事。”他说。“以前有一位侯爵,常在内陆狩猎年轻女孩,放猎犬去追她们,好像她们是狐狸。我祖父听他祖父说,侯爵有次从马鞍上的袋子里拎出一颗人头,给正在帮他的马上蹄铁的铁匠看。‘很不错的棕发品种吧,吉尤姆?’那是铁匠妻子的头。” 但是,在比较民主的现代,我丈夫得到巴黎去进行狩猎。我一打寒噤,尚伊夫便察觉了。 “哦,夫人!以前我以为那都是无稽之谈,只是蠢人胡扯,用来吓小孩乖乖听话的!但你是外地人,哪可能知道这地方以前叫做‘谋杀城堡’?” 的确,我哪可能知道呢?只不过在心底深处,我一直知道这座城堡的主人会置我于死地。 “听!”我这位朋友突然说。“大海换了音调,现在一定快早上了,正在退潮。” 他扶我站起,我看着窗外,视线沿着堤道望向陆地,堤道的石子路面在夜晚尽头的薄光中一片湿亮。此时一阵无法想象的惊恐、一种我此刻无法向你传达的惊恐袭来,我看见远方,尽管仍然遥远但一分一秒无可挽回地愈来愈近,是他那辆大黑车的一对大灯,在飘荡雾气中挖出一条通道。 我丈夫真的回来了,这一次不再是想象。 “那把钥匙!”尚伊夫说,“得套回钥匙环上,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但钥匙仍裹着潮湿血迹,我奔进浴室开热水冲洗。猩红水流在洗手盆里旋绕,但那血痕始终洗不去,仿佛钥匙本身受了伤。海豚水龙头的土耳其石眼睛嘲弄地朝我眨,它们知道丈夫比我聪明得太多!我拿我的指甲刷拼命刷它,但血渍仍然纹风不动。我想到此刻车正无声无息驶向关闭的院门。我愈是拼命刷洗,那血渍愈是色彩鲜明。 门房小屋的铃声即将响起,守门人那睡眼惺忪的儿子即将掀开百衲被,套上衬衫,把脚穿进木鞋……慢慢地,慢慢地,尽可能慢慢地为你主人开门…… 而那血渍仍然嘲笑着从狞笑海豚口中流出的清水。 “你没有时间了,”尚伊夫说,“他到家了。我感觉得到。我必须留在这里陪你。” “不行!”我说,“回房去,请你快回去。” 他迟疑着。我声调里加进钢铁意味,因为我知道自己必须独自面对我的夫君。 “快走!” 他一离开,我便收起那些钥匙,回到卧房。堤道上空无一物,尚伊夫没说错,我丈夫已经进入城堡。我拉上窗帘,扯下身上的衣服,把床单盖上身,这时一阵刺鼻的俄罗斯皮革香味清楚告诉我,丈夫已经回到我身旁。 “最亲爱的!” 他以最阴险、最淫荡的温柔亲吻我的眼睛,而我假扮刚被唤醒的新娘,伸出双臂揽住他。我是否能得救,全靠百依百顺的表现了。 “里欧的达西尔瓦比我技高一筹。”他嘿然说道。“纽约的经纪人打电话到勒哈伏港,省了我白跑一趟。这下我们可以继续先前被打断的乐趣了,亲爱的。” 我一点也不相信这番说词。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完全依照他心里所想,他买下我不就是为了这一点吗?我被骗得背叛了自己,走进深不可测的黑暗,禁不住趁他不在时去找出那黑暗的源头;如今我已见过他那只活在暴虐酷刑中的阴暗现实,就必须为新获得的知识付出代价。潘多拉之盒的秘密。但那盒子是他亲自交给我的,知道我一定会找出那秘密。在这场棋戏中,我每一步都受控于如他一般沉重压迫且无所不在的命运,因为那命运就是他。而我输了。输掉了他让我加入的那场天真与恶习的比手画脚表演,就像受害者输给刽子手。 他一手拂过床单下我的乳房,我拼命控制自己,但仍禁不住退却缩躲那亲密碰触,因为这让我想到铁处女穿透全身的拥抱,以及地下室那些输给他的情人。看见我的迟疑,他眼神笼罩起一层雾,但欲望并没有减退。他伸舌舔舔已经潮湿的嘴唇,无声神秘地自我身边移开,脱去外套,取出背心口袋的金怀表放上梳妆台,就像个中规中矩的资产阶级,再掏出叮叮当当的零钱,接着——哦天哪!——煞有介事拍拍全身口袋,困惑地嘟起嘴,寻找某样不知放到哪里的东西。然后他转向我,带着一个可怖的胜利微笑。 “对了!我把钥匙交给你了嘛!” “你的钥匙?呀,当然啰,就在我枕头底下,等一下——怎么——啊!没有……我想想,我把它放哪去了?我记得我在弹钢琴,排遣没有你的时光。对了!在音乐室里!” 他把我那件古董蕾丝睡衣抛在床上。 “去拿来。” “现在?现在就要?不能等到早上再说吗,亲爱的?” 我强迫自己摆出诱人姿态,看见自己苍白柔顺,像一株植物求对方把自己踩在脚下,十二面镜子里映照出十二个脆弱恳求的女孩,也看出他几乎差一点抗拒不了我的诱惑。若他上床到我身旁,我当下便会勒死他。 但他半咆哮地说:“不行,不能等。现在就要。” 陌异的晨曦充满房间。在这个邪恶的地方,我真的才度过一个早晨吗?现在我别无选择,只能去取出琴椅里的钥匙,祈祷他不会太仔细看,向上帝祈祷他的眼睛失灵,祈祷他突然变瞎。 我走回卧室,每一步钥匙环都叮当作响有如奇妙乐器。这时,身穿一尘不染衬衫的他坐在床上,头埋在双掌中。 看来仿佛陷入绝望。 真奇怪。尽管我那么怕他,让我脸色变得比身上睡衣还白的却是这幅情景。那一刻,我感觉他身上散发出一股绝对绝望的气息,腐臭又可怖,仿佛他周遭的百合花全都同时开始腐烂,或者他那俄罗斯皮革的香味退化成原先的成分:剥下的皮与排泄物。他的存在具有冥府般的重力,使房间承受无比压力,使我耳朵里只听见自己血管突突跳,仿佛我们突然深在海底,在拍岸浪涛之下。 我把自己的性命跟那串钥匙一起捧在手里,接下来就得交给他那双修得干干净净的手。染血之室的证据显示我无法期待他大发慈悲。然而当他抬起头,以那双仿佛封闭、视而不见的眼睛看着我,我对他感到一阵怖惧的怜悯,怜悯这个生活在如许奇异秘密地方的男人,若我够爱他,愿意随他前往,那么我便必须死。 那无比残暴的怪物却又是那么寂寞! 他脸上的单片眼镜已经掉下,一头鬈曲狮鬃变得乱糟糟,仿佛他心烦意乱之际两手胡乱揉头。我看见他那无动于衷的神态已消失无踪,如今充满强自压抑的兴奋。他伸手要接那串计数他爱与死之游戏的筹码,手微微颤抖,那张转向我的脸上是肃穆的狂乱,仿佛混合了可怖的羞耻——是的,羞耻——但也带有一份可怕的、内疚的喜悦,在他慢慢细看,确定我犯了罪的时候。 那泄露秘密的血渍已变成一个标记,形状和颜色都像一枚扑克牌红心。他从钥匙环上取下那一支,注视片刻,独自沉思默想。 “这把钥匙通往不可想象的国度。”他说。他的声音低沉,带有某种教堂大琴的音色,弹奏时仿佛与上帝交流。 我忍不住啜泣出声。 “哦,我亲爱的,带给我白色音乐礼物的小情人。”他说,几乎像在哀悼。“我的小情人,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恨天光!” 然后他厉声命令我:“跪下!” 我跪在他面前,他将钥匙轻轻按在我前额,停留片刻。我感觉皮肤一阵微麻,不由自主瞥向镜中的自己,看见心形血迹已经转移到我前额两眉之间,就像婆罗门女性的阶级标记。或者该隐的印记。此刻那钥匙闪闪发亮,崭新一如方才打成,他将钥匙装回钥匙环,发出一声沉重叹息,一如我答应他求婚时那样。 “我的琶音处女,准备殉教吧。” “将是什么形式?”我说。 “斩首。”他低语,声调几乎是淫荡的。“去沐浴净身,换上你穿去看《崔斯坦》的那件白洋装,戴上那条预示你下场的项链。至于我要到武器室去,亲爱的,磨快我曾祖父的礼剑。” “那仆人呢?” “我们的临终仪式会有完全的隐私,我已经打发他们走了。看看窗外,你就会看见他们正往内陆走。” 现在已完全是早晨,晨光苍白,天气阴灰不定,大海看来仿佛泛油而不怀好意,一个赴死的阴沉日子。我看见每一个女仆、侍役、小厮、家臣、洗衣女工、洗碗的、擦盘子的,全都沿着堤道离去,大多步行,有些骑脚踏车。面目模糊的管家提着一个大篮子,我猜想篮里一定装满她尽可能从食物储藏室搜刮的东西。侯爵显然让司机借用车子一天,因为车子最后开了出来,堂皇缓慢地前进,仿佛这一行人是送葬队伍,车上已经载着我的棺材要送去内陆埋葬。 但我知道不列塔尼的美好土地不会覆盖住我,像最后一位忠实情人。我另有命运。 “我让他们全都放假一天,庆祝我们的婚礼。”他说,并微笑。 不管我再怎么努力盯着那群渐行渐远的人,都丝毫不见尚伊夫的身影,那个我们前一天早上才雇的最后一名仆人。 “现在,去吧,沐浴净身,穿戴妥当;完成祓禊和着装仪式之后,就进行牺牲献祭。在音乐室等我打电话叫你。不,亲爱的!”我想起电话线路不通,吓了一跳,他微笑。“在城堡里要怎么通话都行,但若要拨出去——绝不可能。” 我用先前刷洗钥匙的指甲刷拼命刷洗前额,但无论怎么洗,那红色印记也如先前一般不肯消退,我知道它会一直跟我到死,不过死也已经不远了。然后我到穿衣间换上那件白棉洋装,是他买给我穿去听《爱之死》的服装,也是信念之举的牺牲者服装。十二个年轻女子在镜中梳理十二头凌乱棕发,不久后就会一个也不剩。我四周的大量百合如今散发出枯萎气息,看来就像死亡天使的号角。 梳妆台上盘着一条蓄势待扑的蛇,是那条红宝石项链。 我几乎已成行尸走肉,心头冰冷,沿着螺旋梯下楼到音乐室,但在那里我发现自己没有被抛弃。 “我可以给你一点安慰。”男孩说。“尽管没有多少用处。” 我们把琴椅推到开着的窗前,让我在死前能尽量呼吸大海那古老和谐的气息。海风将会慢慢清涤一切,漂白枯骨,洗净所有血迹。最后一名女仆早已沿着堤道匆匆离去,此刻与我同样受宿命束缚的潮水逐渐涌上,微小波浪冲溅在古老的石头路面上。 “你不该落得如此下场。”他说。 “谁说得准呢?”我说。“我什么都没做,但这理由或许就已足够谴责我。” “你违反了他的命令。”他说。“对他而言,这理由就已足够惩罚你。” “我只是照他预料的去做。” “就像夏娃。”他说。 电话响起,声音尖锐而不可违抗。就让它响吧。但我的情人扶着我站起来,我必须接起电话。话筒沉重一如大地。 “到庭院里来。立刻。” 情人亲吻我,牵起我的手。若我带领他,他会与我同去。勇气。想到勇气,我想到母亲。然后我看见情人脸上一道肌肉微颤。 “马蹄声!”他说。 我朝窗外瞥了走投无路的最后一眼,宛如奇迹般看见有人骑着马,以令人晕眩的高速沿堤道奔驰而来,尽管如今潮水已冲到马蹄上覆毛的高度。骑士的黑裙挽在腰间好让她尽全力极速冲刺,穿着寡妇丧服的、豪气干云的疯狂女骑士。 电话又响了。 “你要让我等一整个早上吗?” 每分每秒,母亲都离我愈来愈近。 “她会赶不上的。”尚伊夫说,但声调掩不住一丝希望,希望尽管事情已成定局,却又或许不尽如此。 第三通无可通融的电话。 “是不是要我上天堂去接你下来啊,圣瑟希莉亚?你这恶女,难道你要我犯下加倍的罪行,玷污婚床吗?” 于是我必须前往庭院,丈夫就等在那里,穿着他在伦敦定做的西装裤和“特博与阿瑟”衬衫,旁边是上马石,手中是他曾祖父当年举枪自尽前呈给那名小下士以示对共和国投降的礼剑。那把出鞘的剑沉重,致命,灰如那个十一月早晨,尖锐如分娩生产。 丈夫看见我的同伴,说道:“盲人领盲人,是吧?但就算是像你这么一个昏愚的女孩,接受我那枚戒指时,难道真的对自己的欲望盲目无知?把戒指还给我,你这娼妇。” 蛋白石上的火光已全熄灭,我求之不得地将它取下,就连此时处境已这么悲惨,少了它都让我感觉心头一轻。我丈夫充满爱意地将它接过,套在指尖,因为他指头太粗无法完全戴上。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它还能再为我服侍一打未婚妻。”他说。“到上马石旁去,女人。不——把那男孩留下,我稍后再处置他,这把剑是我为了让妻子光荣献祭特别用的高贵器具,不值得用在他身上,不过别担心,你们会结伴走上黄泉路的。” 慢慢的,慢慢的,一只脚踏在另一只脚前,我走过石子地面。我将处决时间拖延得愈久,复仇天使就愈有时间降临。…… “不要拖拖拉拉的,女娃!你以为你拖这么久不上菜,我就会失去食欲吗?才不,我只会变得更饿,每分每秒都更加饥肠辘辘,更加残忍……跑过来,用跑的!我在展示室里已为你精致的尸体准备好了位置!” 他举剑将空气挥砍成明亮的一截截,但我仍迟疑徘徊,尽管我那刚刚才升起的希望已开始泄气。如果她现在还没到,表示马一定是在堤道上失足了,跌进海里了……我只有一点可以高兴的,那就是情人不用眼睁睁看着我死。 丈夫将我前额带有印记的头靠在上马石,然后如他先前曾做过一次的那样,将我的发扭成一股绳拉离颈子。 “真美的颈子,”他说,语气似乎回到以往的真心温柔,“就像年轻植物的枝条。” 他亲吻我的颈背,我感到他胡须的丝般轻刺和嘴唇的潮湿碰触。这一次我身上也只能留下那条宝石项链,我的洋装被锋利剑刃从中划开,掉落在地。长在上马石缝隙中的一点青苔,将是我临终前看到的最后景物。 沉重的剑咻然挥动。 此时——大门外传来猛力敲击,门铃哐当,马嘶狂乱!这地方渎神的沉默立刻粉碎。剑锋没有砍下,项链没有断,我的头没有落地,因为那瞬间野兽挥剑的动作略一迟疑,惊诧犹豫的电光石火刹那已足够我一跃而起,冲去帮助手忙脚乱的盲眼情人,拉开将我母亲阻挡在外的沉重门闩。 侯爵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完全茫然失措。对他而言,那感觉一定像是将他深爱的《崔斯坦》看了十二、十三遍,到最后一幕崔斯坦竟动弹起来,跳下棺架上,插进一段活泼抖擞的维尔第咏叹调,宣布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为已经难收的覆水哭泣对谁都没好处,他打算从今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就像傀儡戏班主目瞪口呆,到最后完全无能为力,眼睁睁看着他的木偶挣断线绳,抛弃他自从开天辟地以来便为它们规定的仪式,径自过起自己的生活。就像惊异莫名的国王眼睁睁看着小卒叛变。 你绝对没看过比我母亲当时模样更狂野的人,她的帽子已被风卷走吹进海里,她的发就像一头白色狮鬃,裙子挽在腰间,穿着黑色莱尔棉线袜的腿直露到大腿,一手抓着缰绳拉住那匹人立起来的马,另一手握着我父亲的左轮,身后是野蛮而冷漠的大海浪涛,就像愤怒的正义女神的目击证人。我丈夫呆立如石,仿佛她是蛇发女妖,他的剑还举在头上,就像游乐场那种机械装置的玻璃箱里静止不动的蓝胡子场景。 然后,仿佛有个好奇的孩子投进一枚生丁,让机械动作起来。留胡子的沉重人形大声咆哮,愤怒嘶吼,挥舞那把高贵礼剑仿佛事关生死与荣耀,朝我们三人冲来。 我母亲十八岁生日那天,曾打死一头肆虐河内以北山丘村落的吃人老虎。此刻她毫不迟疑,举起我父亲的手枪,瞄准,将一颗子弹不偏不倚射进我丈夫脑袋。 如今我们三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当然继承了巨额财富,但我们将大部分都捐给各式慈善机构。城堡如今是一所盲人学校,但我祈祷住在那里的孩子不会被悲哀的鬼魂纠缠,鬼魂哭泣寻找着永远不会再回到染血之室的丈夫,而染血之室里的东西都已埋葬或烧毁,房门封死。 我感觉自己有权留下足够金额,在巴黎近郊创办一所小小的音乐学校。我们日子过得不错,有时甚至稍有宽裕可以去听歌剧,不过当然不是坐在包厢。我们知道自己是许多人窃窃私语、谣言四传的话题,但我们三个都知道真相,闲言闲语伤不了我们。我只能感激那——该怎么形容呢?——那母女连心的默契,让母亲那晚跟我通过话后一挂掉电话就直奔车站。她的解释是,我从没听你哭过,高兴时你从来不哭的。何况,有谁会为了黄金水龙头哭呢? 她搭上我搭过的那班夜车,跟我一样在卧铺辗转难眠。到了偏僻无人的临时停靠处,她叫不到出租车,便向一名摸不着脑袋的农夫借了那匹老朵宾,因为内心某种焦急直觉告诉她,她必须在潮水将我与她永远分离之前赶到。我那留在家里的可怜老保姆大表不满——什么?去打扰侯爵大人的蜜月?——不久后她便过世了。自己拉拔大的小女孩变成侯爵夫人,先前她内心是多么偷偷高兴,现在我又回来了,几乎跟以前差不多穷,才十七岁就在非常可疑的情况下守了寡,还忙着跟一个调音师建立家庭。可怜的她,走的时候是多么幻灭失望!但我相信母亲跟我一样,都很爱尚伊夫。 无论多厚的油彩、多白的粉,都无法掩盖我前额那红色印记。我庆幸他看不见它——不是怕他对我反感,因为我知道他的心把我看得通透——而是因为,如此可稍减我的羞愧。 [1]译注:Catherine de Medici(1519-1589),法王亨利二世之妻,法兰西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之母,一五六〇至七〇年代初掌控法国政权。​[2]译注:Odilon Redon(1840-1916),法国画家。​[3]译注:三美神(the three Graces)是希腊神话中象征光辉、喜悦、开花的三姊妹女神。​[4]译注:典出《圣经·诗篇》,第二十三篇第五章:“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5]译注:Paul Poiret(1879-1944),二十世纪初活跃于巴黎时装界的著名设计师,装饰艺术(ArtDeco)早期代表人物之一,服装线条细致流畅。​[6]译注:Charles Frederick Worth(1826-1895),原为英国设计师,将原本仅贵族独享、量身定做的服饰裁缝业转变为设计、成衣产业,被誉为时装之父。​[7]译注:古巴首都。古巴是世界知名的重要雪茄产地,前文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便是该国厂牌。​[8]译注:Félicien Rops(1833-1898),比利时画家。​[9]译注:亦称姜黄,为一种香料,一般咖喱粉之为黄色便是由于加了郁金。​[10]译注:Joris Karl Huysman(1848-1907,本名Charles Marie George Huysmans),法国小说家。​[11]译注:Isfahan(一作E?fahān,在今伊朗中部,为波斯地毯名产地。​[12]译注:Bokhara(又作Bukhoro或Bukhara),在今乌兹别克西部,为地毯等织品产地。​[13]译注:Asti Spumante是一种通常偏甜的气泡白酒,产于意大利皮耶蒙地区的阿斯提。​[14]译注:cointreau,一种透明无色、柑橘口味的利口酒。​[15]译注:La Terrasse des audiences au clair de lune,德彪西作品。​[16]译注:Gustav Moreau(1828-1896),法国画家。​[17]译注:James Sidney Ensor(1860-1949),比利时画家。​[18]译注:Jean-Antoine Watteau(1684-1721),法国画家。​[19]译注:Nicolas Poussin(1594-1665),法国画家。​[20]译注:Jean-Honoré(1732-1806),法国画家。​[21]译注:法国知名瓷器,最初于一七三八年在维塞恩(Vicennes)生产,后迁至赛弗蕾(Sèvres),故名。​[22]译注:亦为法国瓷器名产地,一七七一年于里莫杰(Limoges)附近发现高岭土矿藏后开始生产。​[23]译注:原文为法文enfer,意为地狱,亦有“乱七八糟、难以忍受的地方”或“存放禁书的地方”之义。​[24]译注:萨宾(Sabine)人为意大利中部亚平宁山区的古代民族,被传说中建立罗马的罗慕勒斯(Romulus)征服,劫掠萨宾女子是战争中一个事件。​[25]Etruria,意大利中部一古国。​[26]译注:印度种姓制度的最高阶级。​[27]译注:信念之举(auto-da-fé),指宗教审判曾大量烧死“异端邪说”者的行动。​[28]译注:Turnbull and Asser,纽约知名男服精品店。​[29]译注:法国货币单位,为百分之一法郎。​ 师先生的恋曲 厨房窗外那排灌木矮篱闪闪发亮,仿佛雪本身便会发光。天色渐晚渐暗,但仍有一层仿佛不属于这尘世的苍白光线反映笼罩这片冬季景致,柔软的雪片仍在飘落。简陋厨房里有个美丽女孩,肌肤同样带着那种由内散发的光泽,宛如也是冰雪堆砌而成,此刻她停下手中的家事,望向窗外的乡间小路。一整天都没有人车经过,路面洁白无瑕,仿佛一匹裁制新娘礼服的丝绸铺散在地。 父亲说天黑前就会回家。 雪势太大,所有的电话线路都不通,就算有最好的消息他也没法打电话回来。 路况很糟。希望他平安无事。 但那老爷车深深陷进一道车辙,完全动弹不得,引擎呼吼,咳呛,然后熄火,他还离家好远。他已经毁过一次,现在又再度毁灭,因为今天早上从律师那里得知,他试图重建财富的漫长缓慢努力已经失败。仅为了加足可开回家的油量,就让他掏空了口袋,剩下的钱甚至不够给他的美女,他心爱的女儿,买一朵玫瑰。她说过她只要这么一份小礼物,不管官司结果如何,不管他是否再度变得富有。她要的这么少,他却连这都不能给她。他咒骂这没用的烂车,这最后一根压断他士气的稻草,然后别无他法,只能扣紧羊皮外套的纽扣,抛下这堆破铁,沿着堆满积雪的小径步行去找人帮忙。 铸铁大门后,一条积雪的短车道转个小弯,通往具体而微的完美帕拉迪欧式建筑,房子仿佛躲在一棵古老丝柏的积雪厚裙后。此时已近入夜,那栋恬静、内敛、忧郁的优雅房子几乎看似空屋,但楼上一扇窗内有光线摇曳,模糊得仿佛是星光的倒影,如果有星光能穿透这愈下愈大的漫天风雪的话。他全身都快冻僵了,脸凑在门闩处,心头一阵刺痛地看见,一丛枯萎的尖刺枝枒中仍残存一朵破布般的凋谢白玫瑰。 他走进园内,大门在他身后哐当一声响亮关上,太响亮了。一时间,那回荡的哐当声听来有种盖棺论定般强调而不祥的意味,仿佛关上的门将里面一切都囚禁在冬季园墙内,与外在世界断绝。此时他听见远处,尽管不知是多远之处,传来世上最罕异的声音:一阵巨吼咆哮,仿佛发自猛兽之口。 他走投无路,没有害怕的本钱,只能大步朝桃花心木的屋门走去。门上装有狮头形敲门物,狮鼻穿着环,他举手正要拿它敲门,发现这狮头并非原先以为的黄铜,而是黄金。然而他还没来得及敲门,铰链上足润滑油的门便静悄悄朝内开启,他看见白色门厅里挂着一盏大吊灯,灯上众多蜡烛投下温和光芒,照着散放四处、插着好多好多花的巨大水晶瓶,一阵扑鼻芬芳中,仿佛是春天将他拉进满室温暖。然而门厅里没有人。 屋门在他身后静静关上,一如先前静静打开,但这次他不觉得害怕,尽管屋里笼罩着一股现实为之暂停的氛围,让他知道自己走进了一处特别的地方,原先已知世界里的法则在此不见得适用,因为很富有的人通常也很古怪,而这房子的主人显然非常富有。既然不见来人帮他脱外套,他便自己动手脱下,这时水晶吊灯发出微微玎玲声,仿佛愉快轻笑,挂衣间的门也自动打开。然而挂衣间里没有半件衣物,连法定的乡间庭园用防水风衣都没有,只有他的乡绅式羊皮外套孤单单挂在那里。但他退出衣帽间之后,门厅里终于有招呼来客的动静——竟然是一只白底猪肝色斑点的查尔斯王小猎犬蹲在薄织长毯上,侧着头一副聪明模样。使他进一步安心,也进一步证实不见踪影的屋主确实富有又古怪的是:那狗脖子上戴的不是项圈,而是条钻石项链。 狗一跃而起表示欢迎,像赶羊一般(多有趣!)将他带到二楼一间舒适的小书房,镶墙板上贴皮革,一张矮桌拉在壁炉前,炉里熊熊烧着柴火。桌上放有银托盘,盘中的威士忌瓶挂着一张银标签,写着:喝我,一旁的银盘盖上则刻着草写的:吃我。掀开盖,盘中好些三明治,夹的厚厚烤牛肉片还带着血。他加苏打水喝下威士忌,用主人细心备在一旁石罐中的上好芥末配三明治吃,那只母猎犬见他动手吃喝,便小步跑走,忙她自己的去了。 最后让美女的父亲完全放下心的是,帷帘后的一处凹壁里不但有电话,还有一张二十四小时服务的拖救修车厂名片;打了两通电话后他得以确认,谢天谢地,车子没有大毛病,只是太旧再加上天气太冷……他一个小时后来村里取车可以吗?村子离此只有半里,而对方一听他描述自己所在的这栋房屋,向他说明该怎么走的语气里便多了一层尊敬。 接下来他着慌地得知——但在如今一文不名的境况下却也因此松了口气——修车费用将算在这位不在场的好客主人账上。没问题的,修车师傅要他安心,这是这位大人的惯例。 他再倒一杯威士忌,试着打电话告诉美女自己会晚回家,但线路仍然不通,不过月亮升起后暴风雪奇迹般停息了,他拨开天鹅绒窗帘,看见一片仿佛象牙镶银的景致。然后猎犬再度出现,嘴里小心叼着他的帽子,摇着漂亮的尾巴,仿佛告诉他该走了,这段好客的魔法已经结束了。 屋门在他身后关上,他看见那狮头的眼睛是玛瑙。 如今玫瑰树已裹着大串大串摇摇欲坠的积雪,他走向大门时擦过其中一株,一大捧冰冷软雪随之落地,露出仿佛被雪奇迹似保存完好的、最后的、完美的单单一朵玫瑰,犹如整个白色冬季中仅存的唯一一朵,细致浓冽的香气仿佛在冰冻空气中发出扬琴般的清响。 这位神秘又仁慈的东道主,一定不可能不愿意送美女一份小礼物吧? 此时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愤怒咆哮,不再遥远而是近在咫尺,近如那扇桃花心木前门,整座花园似乎都为之屏息担忧。但是,因为深爱女儿,美女的父亲仍偷了那朵玫瑰。 刹那间,整栋屋子每扇窗发出激烈炽亮,一阵宛如狮群的吠吼中,东道主现身了。 庞然的体积总是带有一股尊严,一份确信,一种比我们大多数人都更存在的特质。惊慌中,美女的父亲觉得眼前的屋主好像比屋子更加巨大,沉重却又敏捷。月光照见一大头错综复杂的发,照见绿如玛瑙的眼睛,照见那双紧抓住他肩膀的金毛巨掌,巨掌的利爪刺穿羊皮外套狠狠摇晃他,一如生气的小孩乱甩洋娃娃。 这狮般人物直摇晃到美女的父亲牙齿格格碰响,然后松开爪子任他趴跪在地,小猎犬则从开着的屋门里跑出来绕着他们转,不知所措地尖吠,仿佛一位仕女看见宾客在自家晚宴上大打出手。 “这位好先生——”美女的父亲结结巴巴开口,但只招来又一阵咆哮。 “好先生?我可不是什么好好先生!我是野兽,你就只能叫我野兽,而我则叫你小偷!” “野兽,请原谅我偷你的花!” 狮头,狮鬃,狮子的巨掌,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以后腿人立,但身上却又穿着暗红缎子家居外套,拥有那栋可爱的房子和环绕此屋的低矮山峦。 “我是想把花送给女儿。”美女的父亲说。“全世界她什么也不要,只想要一朵完美的白玫瑰。” 野兽粗鲁地夺过那父亲从皮夹取出的照片,起初随便看看,但接下来眼光便多了一种奇妙的惊奇,几乎像是某个揣测的开端。相机捉住了她有时那种绝对甜美又绝对重力的神情,仿佛那双眼睛能看穿表象,看见你的灵魂。递还照片时,野兽小心不让爪子刮伤照片表面。 “把玫瑰拿去给她,但你要带她来吃晚餐。”他吼道。除了照做,还能怎么办? 尽管父亲已描述过等着她的对象是何等模样,看见他时她仍忍不住一阵本能的恐惧寒噤,因为狮子是狮子、人是人,尽管狮子比我们美丽太多,但那是一种不同的美,而且他们对我们并不尊重:我们有什么值得他们尊重的?然而野生动物对我们的畏惧比我们对他们的畏惧合理得多,且他那双几乎看似盲目的眼睛里有某种悲哀,仿佛已不想再看见眼前的一切,触动了她的心。 他坐在桌首,不动声色,宛如船艏破浪雕像。餐厅是安女王时代式,垂挂织毯,富丽精致。除了放在酒精灯上保温的芳香热汤之外,其他的食物虽然精美,却都是冷的——冷的禽鸟肉、冷的奶蛋酥、奶酪。他叫她父亲从餐车上为父女两人取用食物,自己则什么都没吃。他不甚情愿地承认她猜得没错,他确实不喜欢请用人,因为,她忖道,眼前总有人形来往会太过苦涩地让他记得自己有多不同。那只小猎犬倒是整顿饭都守在他脚边,不时跳上来看看是否一切顺利。 他实在太奇怪,那令人困惑的不同模样几乎令她无法忍受,那存在使她难以呼吸。他屋里似乎有一种无声的沉重压力施加在她身上,仿佛这房子位于水底。看见那双搭在椅子扶手上的巨掌,她想道:这双爪子能杀死任何温和的草食动物。而她感觉自己正是如此,纯净无瑕的羊小姐,献祭的牲礼。 然而她留了下来,面带微笑,因为父亲希望她这么做;而当野兽告诉她,他将协助她父亲上诉,她的微笑是真心的。但是,当他们啜饮白兰地,野兽用他藉以交谈的那纷杂隆隆的呼噜声提出建议,带着一点怕遭拒绝的害羞,邀她在这里舒舒服服住下,让她父亲回伦敦再度展开官司战争的时候,她只能强逼出微笑。因为,他一说完此话,她便一阵畏惧地知道事情必将如此,而且知道:出于某种相互作用的魔法,她陪伴野兽便是父亲重获好运的代价。 别认为她没有自己的意志。她只是感到一股强烈超出寻常的义务,何况她深爱父亲,为了他走遍天涯海角都愿意。 她的卧室有一张精美绝伦的玻璃床,有自己的浴室,挂着厚如羊毛的浴巾,备有一瓶瓶精致的香膏,还有一小间她专属的起居室,墙上贴着满布天堂鸟与中国人的古老壁纸,摆放着珍贵的书本与图画,以及野兽那些无形园丁在温室里种出的花朵。第二天早晨父亲吻吻她驾车出发,见他散发出新希望令她高兴,但她仍渴望回到自己贫穷寒酸的家。四周陌生的豪华感觉格外刺人,因为这份豪华无法让主人快乐,而那主人她也整天没见到,仿佛反而是她奇妙地吓到了他,不过小猎犬有来坐在身旁陪她,今天她戴的是一条短紧合颈的土耳其石项链。 谁为她准备三餐?野兽的寂寞。她在那里待了那么久,从不曾见到另一个活人的踪迹,但饭菜放在托盘上,由运送食物专用的小升降机送进她起居室一个桃花心木橱里。晚餐是班奈狄克蛋和烤小牛肉,她边吃边翻看在黄檀旋转书柜里找到的一本书,内容是法国上流社会的优雅童话故事,里面有变成公主的白猫,变成鸟的仙子。然后她摘着一串又圆又大的麝香葡萄当甜点吃,发现自己在打呵欠,发现自己觉得无聊。这时小猎犬用天鹅绒般的嘴咬住她裙子,坚定但温和地一拉。她让狗跑在前面带路,走到当初她父亲接受款待的书房,惊慌地(但表面掩饰得很好)看见屋主坐在那里,旁边的托盘摆着咖啡,等着她去倒。 他的声音仿佛从充满回音的山洞中传出,那深沉柔软的隆隆低吼仿佛是一种专为激起怖惧而设计的乐器,就像弹动巨大的琴弦。经过一整天舒适的闲暇,她怎能与拥有如此声音的对象交谈?她入迷地,几乎是惊畏地,看着火光在他金色狮鬃的边缘流转,仿佛他脑后笼罩着光圈,使她想起《启示录》中的第一头巨兽,一掌按着马可福音的有翼狮子。闲谈的话语在她口中化做尘埃,就连平常最自在的时候美女也不善于闲谈,因为她鲜少有机会练习。 但他,迟疑地,仿佛他也惊畏于这个宛如一整颗珍珠雕成的少女,开口问起她父亲的官司,问起她去世的母亲,问他们怎么会从以往的富有变成如今的贫穷。他逼自己克服那种野生动物的羞怯,于是她也努力克服自己的羞怯——结果没过多久,她便与他聊开了,仿佛两人已是一辈子的老友。等到壁炉架上那只镀金时钟的小小丘比特敲响手中的迷你铃鼓,她大吃一惊地发现它竟然敲了十二下。 “这么晚了!你一定困了。”他说。 两人沉默下来,仿佛这对奇怪的搭配忽然尴尬于彼此独处在这冬夜深处的房里。她正准备起身,他突然扑到她脚边,将头埋在她腿上。她呆楞如石,动弹不得,感觉到他热热的呼吸吹在自己手指上,他口鼻处硬扎扎胡须的摩擦,他粗粝舌头的舔舐,然后一阵同情地醒悟到:他只是在吻她的手。 他抬起头,用难测的绿眼凝视她,她看见自己的脸变成一双小小倒影,仿佛含苞待放。然后他一言不发跃离房间,她震惊不已地看见他是四脚着地跑走的。 翌日一整天,仍积着雪的山丘回荡着野兽隆隆的咆哮:大人去狩猎了吗?美女问小猎犬,但小猎犬狺狺低吠,几乎像是很不高兴,仿佛在说,就算他能说话也不想回答这问题。 白天美女都待在房里看书,或者也做点刺绣,有人为她备好了一盒彩色丝线和刺绣用的框子;或者穿裹着温暖衣服,在院墙内那些落尽叶子的玫瑰树间散步,稍做耙土整理,小猎犬跟在她脚边。那是一段闲适时光,一段假期。这明亮悲哀的美丽地方的魔力包围住她,她出乎意料地发现自己在这里很快乐,每晚与野兽交谈也不再感觉丝毫忧惧。这个世界的一切自然法则在此都暂且失灵,这里有整群看不见的人温柔服侍她,而她在棕眼小猎犬的耐心监护下与狮子交谈,谈论月亮借来的光芒,谈论星星的质地,谈论天气的变幻莫测。然而他的奇怪模样仍使她打寒噤,每夜两人分手之际,他无助地扑倒在她面前吻她的手时,她总是紧张退回自己的内心,畏缩于他的碰触。 电话尖声响起,找她的。是她父亲。天大的好消息! 野兽把巨大的头埋在掌中。你会回来看我吗?这里没有你会很寂寞。 看见他这么喜欢她,她感动得几乎落泪,很想吻吻他蓬乱的鬃毛,可是尽管她一手伸向他,却仍无法让自己碰触他,因为他跟她是这么迥异不同。但是,会的,她说,我会回来的。不久就会,在冬天结束之前。然后出租车来了,把她带走。 在伦敦,你永远不会任天气肆虐摆布,人群集聚的暖意让雪来不及堆积就已融化。她父亲也等于再度富有了,因为那位鬃发蓬乱的朋友的律师把事情掌控得很好,使他恢复财务信用,可以为两人置办最好的一切。灿烂光华的饭店,歌剧,戏院,一整柜新衣给心爱的女儿,挽着她出入派对、宴会、餐厅,过着她从不曾经历的生活,因为在她母亲难产过世之前,她父亲便已破产了。 尽管这新获得的富裕来自野兽,他们也常谈到他,但现在他们已远离他屋里那超越时间的魔咒,于是那栋房子便有种梦般光辉,也如梦般已然完结,而那宛如怪物却又如此善心的野兽就像某种好运的精灵,对他们微笑之后放他们走。她派人送白玫瑰给他,回报他曾给她的那些花朵;离开花店时,她忽然感到一股完全的自由,仿佛刚逃离某种未知的危险,与某种可能的变化险险擦身而过,但最后毕竟毫发无伤。然而随着这股兴奋而来的,却是空洞寂寥的感觉。但父亲还在饭店等她,他们打算高高兴兴去选购毛皮大衣,她对此雀跃不已,一如任何少女。 花店里的花一年到头都相同,于是橱窗里没有任何事物能告诉她,冬天就要结束了。 看完戏后吃了顿延迟的晚餐,她很晚才回来,在镜前拿下耳环:美女。她对自己满意微笑。在青春期即将结束的这段日子,她正逐渐学会当一个被宠坏的孩子,珍珠般的肌肤也稍稍变得丰腴,因为生活优裕又备受赞美。某种本质逐渐改变她嘴旁的线条,显示出人格,而她那份甜美与重力有时可能有点惹人厌,当事情不完全如她意的时候。倒不能说她的清新气质逐渐消失,但如今她有点太常对镜中的自己微笑,而那张报以微笑的脸也跟当初映在野兽绿玛瑙双眼中的不太一样了。如今她的脸不是美,而是逐渐添上一层清漆般的所向无敌的漂亮,就像某些娇生惯养的矜贵猫。 春天的和风从邻近公园吹进开着的窗,她不知道为什么这阵风让她觉得想哭。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猛抓,好像是爪子发出的声音。 镜前的出神状态立刻破灭,刹那间她清清楚楚记起一切。春天已经来了,她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现在野兽亲自来追捕她了!一开始她害怕他的愤怒,但又有种神秘的欢欣,跑去打开房门。但扑进女孩怀中的却是白底猪肝色斑点的小猎犬,又是叫又是低吠,又是哀鸣又是松了口气。 然而,当初在起居室满墙点着头的天堂鸟围绕之下,坐在她刺绣框子旁那只梳理得干干净净、戴着宝石项链的狗呢?眼前这只狗皱皱的耳朵上满是泥,全身毛都灰扑扑打了结,瘦得就像一只走了好远的路的狗,而且,如果她不是狗,现在一定会哭。 在一开始狂喜的团聚后,她没有等美女叫人送来食物和水,只顾咬住她绉绸晚礼服的下摆,哀鸣着拉扯,然后抬起头嚎叫,又哀鸣着拉扯几下。 有一列深夜慢车,可以带她回到三个月前她出发前往伦敦的那个车站。美女匆匆留个条子给父亲,披上外套。快点,快点,小猎犬无声地催促,于是美女知道野兽快死了。 在黎明前的深浓黑暗中,站长为她叫醒一个睡眼惺忪的司机。麻烦你,能开多快就开多快。 十二月仿佛仍占据他的花园,土地硬得像铁,深色丝柏的裙边在冷风中摇摆,发出哀愁的窸窣,玫瑰树上也没有绿芽,仿佛今年将不再开花。没有一扇窗子透出光亮,只有最高层的阁楼窗玻璃透出再微弱不过的一抹亮,是薄弱的光线幽魂,即将灭绝。 先前小猎犬在美女怀里睡了一下,可怜的狗儿已经累坏了,但此刻她哀伤激动的情绪让美女更加匆忙。女孩推开屋门时良心一阵疼痛,看见金色敲门物已经笼上一层厚厚的黑纱。 门不像以往那样无声开启,铰链发出凄然呻吟。如今门里是一片漆黑,美女点起她的金打火机,看见吊灯的长蜡烛全化成一摊摊蜡,水晶棱块也全结满有如惨淡细织花纹的蛛网。玻璃瓶里的花全枯死了,仿佛自她离开后便没人有心去换。屋里很冷,到处都是尘埃,有种精疲力竭的绝望氛围,更糟的是有种实质的幻灭,仿佛先前的华美全靠廉价戏法维持,现在魔术师招引不来人群,便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碰运气。 美女找到一根蜡烛,点来照路,跟着忠心的小猎犬爬上楼梯,经过书房,经过她的套房,穿过整栋废弃的房子,来到一道满是老鼠和蜘蛛的狭窄台阶,跌跌撞撞,匆忙中扯破了礼服的荷叶边。 多么简朴的一间卧房!斜屋顶的阁楼,如果野兽雇用仆役的话,女仆可能就会住在这里。壁炉架上一盏夜用小灯,没有窗帘,没有地毯,他就躺在铁架窄床上,消瘦得好可怜,本来庞然的身体在褪色百衲被下几乎没有隆起,鬃毛像发灰的鼠窝,双眼紧闭。他的衣服随便抛挂在一把木条靠背的椅子,椅上放着用来倒水洗手的瓶子,瓶里插着她派人送给他的玫瑰,但花全已枯死。 小猎犬跳上床钻进薄薄被单下,轻声哀叫。 “哦,野兽,”美女说,“我回来了。” 他的眼皮眨动着。她为什么从不曾注意过他的眼睛也有眼皮,就像人的眼睛一样?是因为她只顾着在那双眼睛里看自己的倒影吗? “我快死了,美女。”他以往的呼噜声如今变成喑哑低语。“你离开我之后,我就病了。我没办法去狩猎,我发现我不忍心杀死那些温和的动物,我吃不下东西。我病了,现在快死了,但我会死得很高兴,因为你回来向我道别。” 她扑在他身上,铁床架一阵呻吟。她拼命亲吻他可怜的双掌。 “野兽,别死!如果你愿意留我,我就永远不离开你。” 当她的嘴唇碰触到那些肉钩般的利爪,爪子缩回肉囊,她这才看出他向来紧紧攥着拳,直到现在手指才终于能痛苦地、怯生生地逐渐伸直。她的泪像雪片落在他脸上,在雪融般的转变中,毛皮下透出了骨骼轮廓,黄褐宽大前额上也出现皮肉。然后在她怀里的不再是狮子,而是男人,这男人有一头蓬乱如狮鬃的发,鼻子奇怪地像退休拳击手那样有断过的痕迹,让他英姿焕发,神似那最为威武的野兽。 “你知道吗,”师先生说,“我想今天我或许可以吃下一点早餐,美女,如果你愿意陪我吃的话。” 师先生和太太在花园中散步,一阵花瓣雨中,老猎犬在草地上打瞌睡。 [30]译注:一种长毛垂耳的猎犬,个性热情忠贞、乐于助人。​[31]译注:eggs Benedict,英式松饼加蛋,再加菜或鱼肉等。​ 老虎新娘 父亲玩牌把我输给了野兽。 北方旅人来到这片长着柠檬树的宜人土地,常会染上一种特殊的疯狂。我们来自天寒地冻的国度,家乡的大自然总是与我们为敌,但这里,啊!简直让人以为自己来到了狮子与羔羊同眠的福地。一切都开着花,没有刺人冷风扰动淫逸的空气,太阳为你洒下满地果实。于是甜美南方的致命感官慵懒感染了饥渴已久的大脑,大脑喘息着:“奢侈!还要更多奢侈!”但接着雪就来了,你逃不掉,雪从俄罗斯跟着我们来了,仿佛一路都追在马车后,而这座黑暗苦涩的城市终于逮住我们,蜂拥而上围在窗边,嘲笑我那以为乐趣永不会结束的父亲,看着他前额血管突出猛跳,双手颤抖着发派恶魔的图画书。 蜡烛淌下热烫刺人的蜡滴,落在我光裸的肩上。有些女人迫于环境必须一声不吭旁观愚行,她们特有的愤恨犬儒便是此刻我的心情,看着父亲灌下愈来愈多此地称为“格拉帕”的烈酒,孤注一掷地输光我最后一丁点遗产。离开俄罗斯时,我们拥有黑土地,栖息着熊和野猪的青蓝森林,农奴,众多麦田与农庄,我心爱的马匹,凉爽夏天的白夜,烟火般的北极光。这么多财产对他来说显然是一大重担,因为他将自己变成乞丐之际大笑着,仿佛十分开怀,充满热情要把一切全捐给野兽。 每个初到此城的人都必须跟城主阁下玩一局牌,鲜少有人来。在米兰,的确有人警告过我们,或者说,就算他们警告了,我们也没听懂——我的意大利文说得结结巴巴,那地区的方言又很难懂。事实上,当时我自己还为这落后流行两百年的偏远乡下地方说话,因为,哦多么反讽啊,这里没有赌场。我不知道,要在这时值十二月的寂寥城市落脚,代价是跟大人博一场。 时间已晚,此地的阴湿寒意悄悄爬进石壁,爬进你骨头,爬进肺脏海绵般的内里,随着一阵寒噤慢慢渗入我们所在的起居厅,极为重视隐私的大人便是来这里进行牌戏。当他的小厮将请柬送来我们住宿的地方,谁能拒绝呢?我的浪荡子父亲当然拒绝不了。牌桌上方的镜子映照出他的狂乱,我的漠然,逐渐萎去的蜡烛,逐渐喝空的酒瓶,彩色潮水般来来去去的牌,掩住野兽整张脸的静定面具,只露出那双不时从手中的牌瞥向我的黄眼睛。 “野兽!”我们的房东太太说,小心摸着那只上有一头猛虎巨大纹章的信封,脸上的表情半是畏惧半是惊异。我没办法问她为什么他们管这地方的主人叫野兽——是不是因为他那徽饰的关系——因为她口音很重,是这一带那种支气管炎般多痰黏稠的腔调,我几乎完全听不懂,只听懂她刚见到我时的那句:“好个美女!” 打从会走路起,我就一直是众人口中的漂亮娃儿,一头坚果棕亮泽鬈发,粉嫩双颊,而且出生在圣诞节——我的英国保姆总说我是她的“圣诞玫瑰”。农民们则说:“活脱就是她母亲的样子。”一边在自己身上比划十字,表示对死者的敬意。我母亲并没能绽放多久:一场嫁妆与头衔的以物易物,将她卖给这个无能的俄罗斯小贵族,他嗜赌、好嫖和一再痛切忏悔的习性不久便害死了她。野兽到这里时,将他纽扣孔插的那朵玫瑰递给了我,一身服装虽然过时但整洁无瑕,小厮在身后替他掸去黑斗篷上的雪。这朵不合自然、不符时节的白玫瑰此刻正被我紧张的手指一瓣瓣揪下,同时我父亲则豪迈地为他一生的败家事业做了总结。 这地区忧郁内敛,一眼看去没有阳光也没有特色,阴沉的河流冒着雾汗,砍除了枝叶的柳树缩身低伏。这也是个残忍的城市:肃然的中央广场看起来特别适合公开处决,笼罩着一座好似恶意谷仓的教堂的突出阴影。以前他们都把罪犯关进笼子吊死在城墙上。这些人天性薄情,两眼的距离很近,嘴唇又薄;这里的食物也差,油腻不堪的意大利面,煮熟的牛肉配苦草酱。整个地方一片噤声静默宛如葬礼,居民都拱起身子抵御寒冷,你几乎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脸。而且他们会对你撒谎,骗你的钱,客栈老板也好,马车夫也好,每个人都一样。老天,他们把我们宰得可狠了。 靠不住的南方,你以为这里没有冬天,但是你忘记自己身上就带着冬天。 大人的香水味愈来愈使我头晕眼花,那是泛紫的浓重麝香猫,在这么小的房间,这么近的距离闻来实在太过强烈。他一定都用香水洗澡,连衬衫内衣也浸泡香水。他身上到底有什么味道,竟需要如此浓烈的掩饰? 我从没见过体型如此庞大却又看来如此平面的人,尽管野兽有种古意盎然的优雅,那身老式燕尾服可能是多年前买的,在他离群索居之前,而现在他并不觉得自己需要跟上时代。他的身形轮廓有种粗糙笨拙的感觉,偏向巨大难看,此外还带着奇特的自制自抑,仿佛得努力与自己交战才能保持直立,其实他更宁可四脚着地行走。人类企求模仿神明,但那份渴望在这可怜人身上变得扭曲可悲;尽管他戴着绘有精美人脸的面具,但只有隔着一段距离,你才会以为野兽跟其他人并无不同。哦,是的,那张脸确实很美,但五官太端正对称,少了些人味:那面具的左半与右半仿佛镜子对映般一模一样,太过完美,显得诡异。他还戴了顶假发,就像老式画像里那种,垂在颈背处扎个蝴蝶结。一条中规中矩的丝巾别着颗珍珠,遮掩住他的喉咙。手套是金黄小羊皮,但又大又笨拙,套在里面的似乎并不是手。 他就像用硬纸板剪成、绉纹纸当头发的嘉年华会人形。然而他的牌技却精得像魔鬼。 他弯身看手里的牌,面具下的声音回响,仿佛从遥远之处传来。他的话语里有太浑重的咆吼,只有他的小厮听得懂,能替他翻译,仿佛主子是笨拙的人偶,小厮是腹语师。 烛芯在融塌的蜡堆里软垂,烛火闪灭不定。等到我手上的玫瑰不剩半片花瓣,父亲也已一无所有。 “还有那女孩。” 赌博是一种病。父亲说他爱我,然而却将我押在一手牌上。他展开手里的牌,我在镜中看见他眼中燃起希望的光亮。他的衣领松开了,头发揉得乱糟糟,这是堕落到最后阶段之人的苦痛挣扎。凉飕飕气流从古旧石墙钻出咬刺着我,我在俄罗斯从不曾这么冷过,即使在最冷的深夜。 一张皇后,一张国王,一张爱司。我在镜中看到了。哦,我知道他心想绝不可能输掉我,何况赢了这局除了可以保住我,还能赢回先前输光的一切,一举恢复我们散尽的家产。更锦上添花的是,还会赢得野兽位在城外的代代相传的宫殿,他的巨额岁收,他在河两岸的土地,他的佃租、财宝、曼德纳画作、朱利欧·罗马诺画作、切里尼盐罐、他的头衔……这整座城。 千万别误会我父亲,别以为他并不把我当做价值连城的宝贝。但也只是价值连城而已。 起居厅里冷如地狱。在我这个来自酷寒北方的孩子感觉起来,有丧失之虞的不是我的肉体,而是父亲的灵魂。 当然,我父亲相信奇迹。哪个赌徒不是这样?我们大老远自熊与流星的国度来,不就是为了追寻这样一桩奇迹吗? 于是我们在深渊边缘摇摇欲坠。 野兽吠叫一声,摊开手中的牌,是另三张爱司。 无动于衷的仆人此刻滑步上前,仿佛附有轮子般平顺,将蜡烛——熄灭,看他们的样子,你会以为不曾发生什么重要的事。他们有点怨恨地打着呵欠,现在快早上了,我们害他们整夜没法上床睡觉。野兽的仆人为他披上斗篷,准备离去,我父亲坐在那里,瞪着桌上那些背叛他的牌。 野兽的小厮简洁地告诉我,明天早上十点他会来接我和我的行李,前往野兽的宫殿。听懂吗?处在极度震惊中的我几乎没有听懂,他耐心重复吩咐一遍。他是个奇怪、敏捷的瘦小男人,走起路一颠一跳,节奏很不平稳,八字脚穿着奇特的楔形鞋。 我父亲先前脸色红赤如火,现在则白得像厚厚堆在窗玻璃上的积雪,眼里涌满了泪,很快就要哭了。 “‘就像那些愚蠢的印度人,’”他说,他最爱华美的辞藻,“‘就像那些愚蠢的印度人/把一颗珍珠随手扔了,想不到/它的价值胜过了他整个部落……’我失去了我的珍珠,我无价的珍珠。” 这时野兽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声音,介于吠吼与咆哮之间,烛火随之一亮。那敏捷的小厮,那装模作样的伪君子,眼睛眨也不眨地翻译道:“我主人说:如果你不好好珍惜自己的宝物,就该料想它会被别人拿走。” 他代主人向我们鞠躬微笑,而后两人离去。 我看着落雪,直到天快亮时雪停,继之以一层坚霜,翌晨的天光冷如铁。 野兽的马车老式但优雅,全黑一如灵柩车,拉车的是一匹活力充沛的黑色阉马,马鼻孔中喷出烟雾,踩踏坚实积雪的脚步充满朝气,给了我一点希望,觉得不是全世界都像我深锁冰雪中。我向来都有些同意格列佛的看法,认为马比我们优秀,而那天早上我会很愿意与他一同奔往马的国度,如果我有这机会的话。 小厮高高坐在车厢外,一身帅气的镶金黑制服,手上竟然还握着一束他主子那该死的白玫瑰,仿佛送花就能让女人比较容易接受羞辱。他以敏捷得简直不自然的动作一跃而下,煞有介事把花束放在我迟疑的手上。涕泗纵横的父亲请我给他一朵玫瑰表示原谅,我折下一枝,刺伤了手指,于是他拿到的玫瑰沾满了血。 小厮趴在我脚边将毡毯包好铺好,态度是一种并不巴结的奇怪逢迎,但他又好像忘了自己的身份,忙着用太粗的食指在扑了粉的白色假发下搔来搔去,同时以一种我的昔日保姆会称为“老式眼神”的表情看我,其中有反讽,有狡黠,有一点点轻蔑。还有怜悯?没有怜悯。他的棕眼水汪汪,脸上是苍老婴孩般的无辜狡猾,还有个烦人的习惯,老是咕咕哝哝自言自语。他念念叨叨将主子赢得的东西装上车,我拉上窗帘,不想看见父亲送别,心中的怨恨尖利如玻璃碎片。 我被输给了野兽!而他的“兽性”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的英国保姆曾说,她小时候在伦敦看过一个虎男。这么说是为了把我吓得乖乖听话,因为那时我是个管不住的野小娃,她不管皱眉生气或者用一汤匙果酱贿赂都无法驯服我。我的小美女,要是你再缠着那些清理房间的女仆,虎男就会来把你带走。她说,他是从印度群岛的苏门答腊被带来的,背后全是毛,只有正面像人。 然而野兽永远戴着面具,他不可能有一张跟我一样的人脸。 但那个满身毛的虎男却也能手里握杯麦酒喝下去,与正经基督徒无异。这可是她亲眼看过的哦,在上荒野原台阶旁的乔治酒馆招牌下,那时她只有我这么高,也跟我一样讲话漏风,走路摇摇晃晃。然后她会叹气怀念伦敦,远在北海那一头,远在多年以前。不过呢,要是这位小小姐不乖,不肯吃光盘里的水煮甜菜根,虎男就会披上他旅行用的黑色大斗篷,就像你爸爸的斗篷还滚着毛皮边,向精灵王借来狂风快马,穿过夜色直奔我们这间育儿室,然后—— 没错,我的小美人!然后大口吃掉你! 我会又怕又乐地尖声嘻笑,半是相信她,半是知道她在逗我。然后有些事情我知道不可以告诉她。在我们现已失去的农场上,女佣们吃吃笑着告诉我公牛对母牛做的那些神秘勾当,我听说了运货车夫女儿的事。嘘,嘘,别告诉你奶妈是我们说的;车夫那女儿兔唇又斜眼,丑得要命,谁会要她?然而丢人的是,她的肚子在众马夫的残忍嘲笑中日渐隆起,生下了熊的儿子,她们窃窃私语告诉我。一生下来就满身毛满口牙哦,这就是证据。但他长大后牧羊是一把好手,只是始终没结婚,住在村外一间小屋,能随心所欲改变风向,还看得出哪些鸡蛋会孵出公鸡,哪些会孵出母鸡。 农民们曾大惑不解地拿来一个头骨给我父亲看,两侧各有一根四英寸长的角,是他们的破犁从田里翻出来的,而后他们非要有神父跟着才肯回去——因为这头骨可不是长着人的下巴吗? 无稽之谈,骗小孩的恐怖故事!在我童年结束的这一天,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怀想童年那些迷信奇谈,就像给心中的战栗呵痒。如今这身肌肤是我在世上唯一的资产,今天我将做出第一笔投资。 我们已将城市远远抛在身后,正穿过一大片平坦雪地,结冻沟渠的彼侧有残缺不全的柳树残株,摇动着一头纤毛。雾气模糊了地平线,将天空直拉下来,压迫在我们头顶上方看似仅几寸之处。极目望去,没有一点生机。伪伊甸园的这个死气沉沉季节是多么饥贫,多么匮缺,将所有果实都霜害冻死!我这束娇弱的玫瑰已经凋谢,我打开马车门,将无用的花束丢到路上,路面满是结霜冻硬的绉乱泥泞。一阵刺骨寒风突然吹起,干米粒般的雪粉扑打在我脸上。雾气略散,足以让我看见半荒废的建筑正面,完全以红砖建成,面积足有数亩,一个巨大的困人陷阱,便是他宫殿那自大狂式的城堡。 宫殿本身自成一个世界,但却是个死的世界,是焚毁殆尽的星球。我看出野兽以钱财买下的不是奢华,而是孤寂。 拉车的小黑马轻快小跑,进入雕刻黄铜大门,门敞开着任风雪肆虐,就像一座谷仓。小厮在大厅满是刮痕的瓷砖地上伸手扶我下车,厅里充斥马厩那种混合甜甜稻草与刺鼻马粪的温暖气味,高耸屋顶下的梁柱有前一个夏天燕子筑巢的痕迹。四周传来纷纷嘶鸣、轻轻踏蹄,十几匹纤细优美的马从食槽里抬起口鼻,竖着耳朵转头看我们。野兽把餐厅拨给马匹使用,厅墙上原先的壁画也正好画着马、狗和人,在一处枝上同时开花结果的树林里。 小厮有礼地拉拉我衣袖。大人正在等。 敞开的门和破掉的窗户四处灌风。我们爬了一道又一道台阶,脚步喀喀踩在大理石地上。穿过一道道拱门与开着的门,我看见一套套拱顶房间重重相连,就像一组盒中盒,形成此处复杂极致的内里。他和我和风是唯一的动静,所有家具都盖着防尘布,吊灯以布包起,画从挂钩拿下正面朝墙靠放,仿佛主人受不了看见它们。这宫殿遭到拆解,仿佛屋主正要搬走或从不曾真正住进来。野兽选择了一个不适人居的住所。 小厮以那双很会说话的棕眼朝我一瞥要我安心,然而那一瞥含有太多怪异的傲慢蔑视,无法安慰我;他继续挪动那双罗圈腿走在我前面,轻声自言自语。我把头抬得高高,跟在他身后,但尽管力持骄傲自尊,心情仍非常沉重。 主人的居室高高在宅屋之上,是一间窒闷昏暗的小房间,连正午都紧锁窗扇。走到那里我已经气喘吁吁,他沉默迎接我,我也沉默以对。我不肯微笑。他不能微笑。 在这鲜少被人打扰的隐私空间,野兽穿着一套奥图曼式服装,领口有金色刺绣花纹的钝紫色宽松长袍,将他从肩到脚完全遮住。他坐的那张椅子的椅脚刻成漂亮的爪形。他双手藏在宽大袖子里,那张脸的人工完美令我厌恶。小小炉栅里生着小小的火。一阵烈风刮得窗扇格格作响。 小厮咳嗽一声。敏感的任务落在他身上,他必须向我传达主人的愿望。 “我主人——” 炉栅里一根木柴掉落,在那要命的沉默中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小厮吓了一跳,忘记说到哪里,又重新开口。 “我主人只有一个愿望。” 前一天晚上浸透大人全身的那股浓重丰厚野性气味缭绕四周,从一个珍贵的中国香炉徐徐升起袅袅青烟。 “他只希望——” 此刻,面对我的一脸漠然,小厮变得语无伦次,不复原先的反讽镇定,因为,不管主人的愿望多么微不足道,从仆人口中说出都可能显得傲慢不堪,而扮演中间人这个角色显然让他非常尴尬。他吞咽一口,又咽了一口,终于冒出一串没有标点的滔滔不绝。 “我主人只有一个愿望就是看见这位美丽小姐脱去衣裳赤身裸体只要一次之后小姐便会毫发无伤送回父亲身旁并且以转账方式归还他玩牌输给我主人的金额加上若干精美礼物包括毛皮大衣、珠宝首饰和马匹——” 我站着不动。这段会面期间,我眼睛始终直视面具里那双眼,那双眼此刻回避我的视线,仿佛他还有些良心,知道自己要仆人代为传达的要求多么可耻。慌乱,非常慌乱,小厮扭绞着戴白手套的双手。 “一丝不挂——”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发出轰然狂笑,年轻小姐不可以这样笑!保姆以前常告诫我。但我就是这样大笑,至今依然。在我这毫无笑意的响亮笑声中,小厮不安地直朝后退,揪着手指仿佛想把它们掰下,劝诫着,无言恳求着。为了他,我感觉必须尽自己所能,以最纯正地道的托斯卡尼话做出回答。 “先生,你可以把我关进没有窗子的房间,我发誓我会把裙子拉到腰上等你。但我的脸必须用床单盖住,不过要轻轻盖着,以免让我窒息。所以我要腰部以上整个盖住,房里也不可以有灯光。你可以这样来找我一次,先生,仅仅一次。之后你必须立刻送我回城,在教堂前的广场上放我下车。如果你愿意给我钱,我很乐意接受,但我必须强调,你给我的金额不得超过你会在这类情况下给任何其他女人的钱。然而,如果你选择不送我礼物,那也是你的权利。” 看见自己击中野兽的心,我是多么高兴!因为,隔了十三下心跳的时间,那面具眼角渗出了一滴闪亮的泪。一滴眼泪!我希望那是羞惭的眼泪。泪滴在绘制的眼眶颤抖片刻,然后滑下绘制的脸颊,落在地砖上,发出突兀的一声玎玲。 小厮自顾自啧舌嘀咕着,匆匆把我带出房间,一团他主人香气的紫色烟雾涌进寒冷走廊,在盘旋风中消散。 他们为我准备了一间牢房,真正的牢房,没窗,没空气,没光线,在城堡的内脏深处。小厮为我点起一盏灯,幽暗中浮现一张窄床和一张刻有花果的深色橱柜。 “我要用床单扭成绳子上吊。”我说。 “哦,不。”小厮瞪大眼睛看我,眼神突然变得忧郁。“哦,不,你不会的。你是一位信守诺言的贞洁女士。” 那他在我房里做什么,这个叽里呱啦的可笑男人?难道他是负责看守我的狱卒,直到我向野兽屈服,或者野兽向我屈服?我已经沦落到连个使女都不能有的地步了吗?仿佛回答我未说出口的质问,小厮拍了拍手。 “为了让你不那么孤单寂寞,小姐……” 橱柜门内传来一阵叮咚喀哒,门开处,滑出一个轻歌剧的风流侍女,一头坚果棕亮泽鬈发,粉嫩双颊,滴溜溜转的蓝眼。我过了一会儿才认出她的长相。她头戴小帽,身穿荷叶边衬裙与白长袜,一手镜子一手粉扑,心脏部位是个八音盒,脚下有小轮子,在叮当琤琮声中一边朝我滑来。 “住在这里的都不是人类。”小厮说。 我的使女停下来,鞠躬,紧身胸衣侧边一处绽线露出上发条的钥匙。她是台精妙的机器,世上最精致平衡的弦索与滑车系统。 “我们把仆人都打发走了,”小厮说,“代之以幻象,为了实用也好,为了取乐也罢,都不比一般绅士更觉得不方便。” 这个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发条装置停在我面前,肚子里传出一首十八世纪小步舞曲,对我露出大胆的肉色微笑。喀哒,喀哒——她伸起一只手忙着用粉红色白垩粉末扑拍我的脸,呛得我一阵咳嗽,然后把小镜子塞到我面前。 我在镜中看见的不是自己而是父亲的脸,仿佛我来野兽宫殿为他还债时便戴上了他的脸。怎么,你这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还在哭?而且还喝醉了。他仰头将格拉帕一饮而尽,一挥手甩出酒杯。 小厮看见我惊愕恐惧的神情,连忙取过镜子,呵口气用戴着手套的拳头擦了擦,再还给我。现在我看到的只是自己,经过无眠的一夜脸色憔悴,的确苍白得需要使女扑腮红。 我听见沉重房门外钥匙转动,然后小厮的脚步声噼哩啪啦沿着岩石走廊远去。我的分身继续朝空中扑粉,发出叮叮当当的旋律,但她毕竟不是不会累的。不久她的扑粉动作便愈来愈迟缓,金属心脏变慢模仿疲倦,八音盒的每一声隔得愈来愈久不成曲调,像单独一滴两滴雨点,最后仿佛睡意袭来,她终于不再移动。她睡着了,我也别无选择只能入睡,躺倒在床宛如树木遭砍伐倒下。 时间过去,但我不知过了多久。然后小厮端来面包卷和蜂蜜,叫醒我。我挥手要他拿走托盘,但他稳稳将盘放在灯旁,拿起一只鞣皮小盒,朝我递来。 我转开头。 “哦,我的小姐!”他是如此受伤,高尖的声调都哑了!他灵活地解开金扣,猩红天鹅绒底垫上放着单独一枚钻石耳环,完美如泪滴。 我啪地合上盒子丢到角落。这突如其来的动作一定是扰动了那人偶的机械装置,她猛一抬手臂仿佛在责备我,发出一串放屁般的嘉禾舞曲,然后恢复静止。 “好吧。”小厮失望地说,然后表示我该再度与主人会面了。他没让我梳洗。宫殿内几乎不见自然天光,我分不出此时是白天或黑夜。 从我上次见他之后,野兽简直像不曾移动分毫,仍坐在那把巨大椅子上,双手藏在袖里,沉重的空气动也不动。我可能睡了一小时、一夜或一个月,但他那雕刻般的平静和房中窒闷的空气仍将永远如常。香炉冒出烟雾,仍在空中划写着同样的签名。炉里烧着同样的火。 在你面前脱光衣服,像个跳芭蕾舞的女孩?这就是你对我的全部要求? “一位小姐从未被男人看过的肌肤——”小厮结结巴巴说道。 我恨不得自己跟父亲农庄上每一个小伙子都在稻草堆里打过滚,就能丧失资格,不必接受这种羞辱的交易。他要的这么少,正是我不能给的原因。我不需要开口说,因为野兽明白我的意思。 他另一侧眼角冒出一滴泪。然后他动了,把嘉年华会的纸板假人头和系着缎带的沉重假发埋进,我想是,他的手臂;他把他的,我猜是,双手从袖子里缩回,我看见他长着毛的肉掌,尖利的爪子。 泪滴落在他毛皮上,闪闪发亮。回到房间,我听见那爪掌在我门外来回踱步,一连好几个小时。 小厮再度端着银盘回来时,我有了全世界最清透水滴般的一副钻石耳环。我将这一枚也扔到原先那枚弃置的角落。小厮难过又遗憾地喋喋自语,但没有表示要再带我去见野兽,而是露出讨好的微笑,透露道:“我主人,他说,邀请小姐去骑马。” “干什么?” 他敏捷地模仿骑马奔驰的动作,并且,令我大为讶异地发出没有高低起伏的聒噪声:“喀哒哒!喀哒哒!我们要去打猎啰!” “我会逃走,我会骑马逃回城里。” “哦,不。”他说。“难道你不是一位信守诺言的贞洁女士吗?” 他拍了拍手,我的使女滴答答、叮当当地假活过来,朝她原先出来的橱柜滑去,将人工合成手臂伸进橱中,取出我的骑装。竟然是这套衣服,一点没错,正是我留在我们乡间大宅顶楼一口箱子里的那套骑装。那栋位于圣彼得堡城外的大宅我们早就失去了,甚至早在我们出发前来残忍的南方,进行这趟疯狂的朝圣之旅之前。若这不是昔日保姆为我缝的那套骑装,那它就是完美之至的复制品,连缺了一颗纽扣的右袖口、一道用别针别起的裂缝都一模一样。风在宫殿里奔跑,震得门格格颤动,是北风将我的衣服吹过整个欧洲带来这里吗?家乡那个熊的儿子可以随意操纵风的方向,这座宫殿跟那片枞树林有什么共通平等的魔法?或者,我是否该接受这证明了父亲一直灌输给我的那句格言,只要有钱什么都可能办到? “喀哒哒。”小厮建议道。此刻他眨着眼,显然很高兴看到我惊异愉快交加的表情。发条使女伸手将我的外套递来,我让她帮我穿上,仿佛有些犹豫,但其实我想离开这座死气沉沉的宫殿走出户外想得快疯了,尽管有那样的同伴同行。 大厅的门敞向明亮白昼,我看出时间是早上。我们的马匹已经上了鞍鞯,成为受束缚的野兽,正在等我们,不耐烦的蹄子在地砖上踏出火花,其他马则轻松漫步在稻草间,以无言的马语彼此交谈。一两只蓬着羽毛抵御寒冬的鸽子也走来走去,啄食一束束玉米穗。将我带来此处的那匹黑色小阉马发出响亮嘶鸣迎接我,屋顶下雾蒙蒙的大厅就像回音箱随着马嘶振动,我知道这匹马是要给我骑的。 我向来非常爱马,他们是最高贵的动物,明智的眼中充满受伤敏感的神色,高度紧绷的臀腿充满受理智克制的精力。我对这匹黑亮的伙伴发出唤马的声响,他回应我的招呼,用柔软的唇在我前额一吻。一旁有只毛发蓬乱的小型马,鼻子蹭着壁画马匹蹄下的错视画法枝叶,小厮飞身一跃坐上他背上的鞍,动作灵活花俏有如马戏表演。然后裹着毛皮滚边黑斗篷的野兽来了,骑上一匹神色凝重的灰色牝马。他不是天生的骑马好手,紧攀着牝马的鬃毛像遭遇船难的水手抱住帆柱。 那个早晨很冷,然而充满足以刺伤视网膜的耀眼冬季阳光。周遭一阵盘旋的风似乎要与我们同行,仿佛那戴面具、不说话的庞大身形斗篷里藏着风,可以随心所欲将它放出,因为风吹动我们马匹的鬃毛,却没有吹散低地的雾气。 景色一片凄清,四周满是冬季悲哀的棕与深褐,沼泽厌倦地向宽大的河伸展而去。那些斩了首的柳树。偶尔一只鸟咻然飞过,发出哀戚难当的鸣声。 我逐渐被一股深沉的奇异感笼罩。我知道这两名同伴——类人猿般的家臣和由他代为发言的主人——跟其他人没有半点相似,那个前脚长着利爪的人与女巫有密约,要远在北方芬兰边界的她们放出困在打结手帕里的风。我知道他们生活的逻辑与我截然不同,直到父亲以人类特有的草率莽撞将我抛弃给这些野兽。想到这,我更觉几分畏惧,但,我想,也不算太强烈畏惧……我是个年轻女孩,是处女,因此男人否认我有理性,就像他们也否认那些不与他们完全相同的生物有理性,这是多么没理性的态度。若四周这整片蛮荒孤寂中看不见任何其他人,那么我们六个——包括骑士与坐骑——全加起来也没有半个灵魂,因为世上所有高等宗教一律明确宣言:野兽和女人都没有那种虚无飘渺的东西,上帝打开了伊甸园的大门,让夏娃和她的魔宠全数跌出。于是,请了解,尽管我不至于说,骑向芦苇河岸的一路上我私下进行着形而上学的思考,但我确实在思索我个人处境的本质,思索我是怎么被买卖,转手。那个为我脸颊扑粉的发条女孩,被制造人偶的工匠设定为模仿真人;而在男人之间,我不也一样被设定为只能模仿真实人生? 这长着利爪的魔法师骑在苍白马上的姿态,让我想起忽必烈汗麾下的豹般勇士骑马打猎,然而他究竟是什么,我一点概念都没有。 我们来到河边,河面宽得看不见对岸,河水充满冬的静止,几乎看不出在流动。马匹低下头喝水,小厮清清喉咙,准备讲话。这地方完全隐蔽,前有一片在冬季变得光秃的灯芯草,还有树篱般的芦苇遮掩。 “如果你不愿让他看见你脱光衣服——” 我不由自主摇头—— “——那么,你就必须准备看见我主人赤裸的模样。” 河水拍打卵石,发出细微叹息。我的镇定立刻荡然无存,几乎濒临恐慌边缘。不管他究竟是什么,我都不认为自己能受得了看见他真实的样子。那匹牝马抬起头,口鼻还滴着水,用热切的眼神看我,仿佛促劝着什么。河水再度拍打我脚边。我离家好远。 “你,”小厮说,“必须看他。” 我看出他很害怕我会拒绝,于是点点头。 突然一阵狂风,吹得芦苇弯下腰,也吹来一阵他那浓重的伪装气味。小厮举起主人的斗篷为他遮挡,不让我看见他拿下面具。马匹动了动身体。 老虎永远不会与羔羊一同躺下,他不承认任何不是双向的合约。羔羊必须学会与老虎一同奔驰。 一头庞然大猫,黄褐皮毛上有焦木色的野蛮条纹几何。他沉重浑圆的头是那么可怕,所以他必须将之隐藏。那肌肉多么有力,那步伐多么深厚,那双眼睛充满横扫一切的热烈,像一对太阳。 我感觉自己胸口撕裂,仿佛出现一道奇异的伤口。 小厮走上前来,似乎要遮掩住主人,既然女孩已经看见了他。但我说:“不。”那虎坐着动也不动如同纹章图案,他与自己的凶猛立下了不伤害我的合约。他比我想象中更大许多,以前我在圣彼得堡沙皇的动物园里曾看过一次老虎,那些动物可怜憔悴,金色果实般的双眼光芒微弱,在遥远北地的牢笼中枯萎。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像人。 于是,此刻我打着寒噤解开外套,向他表示我不会伤害他。然而我的动作笨拙,脸有些红,因为没有任何男人曾见过我赤身裸体,而我是个骄傲的女孩。是骄傲,而非羞耻,让我手指的动作那么不灵活,此外我也有些忧惧,怕他面前这个纤弱的小小人类样品本身或许不够堂皇,不足以满足他对我们的期望,因为,谁知道,在他如此长久无尽的等待中,期望可能会变得太大。风吹得灯芯草丛沙沙作响,河面上掀起阵阵波纹漩涡。 在他严肃的沉默中,我向他展露我的白肌肤、红乳头,马匹也转过头来看我,仿佛他们对女人的自然肉体也抱持有礼的好奇。然后野兽低下庞大的头,够了!小厮比个手势表示。风已停息,一切恢复静定。 然后他们一同离开,小厮骑着小型马,老虎跑在前面像猎犬。我在河岸稍走一会儿,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自由。然后冬季阳光开始晦浊,渐暗的天空吹来几阵雪花,我回到马匹旁时,发现野兽已骑上他那匹灰色牝马,再度穿戴斗篷与面具,看来完全人模人样,小厮则一手提着猎捕到的肥大水鸟,马鞍后还横搭一头年轻雄獐子的尸体。 小厮没有把我送回牢房,而是带到一处虽老式但优雅的起居室,房里摆放着褪色的粉红织锦沙发,足以媲美神灯精灵宝藏的众多东方地毯,玎玲作响的数盏玻璃大吊灯。分枝烛台的烛火将那副钻石耳环中心照出彩虹般七彩光芒,耳环就放在我的新梳妆台上,而我那周到备至的使女已经捧着粉扑和镜子站在一旁。我打算戴上耳环,于是拿起她手中的镜,但镜子又处在魔法发作的阶段,我看见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父亲。一开始我以为他在对我笑,然后才看出他那完全是欲望得到满足的笑容。 我看见父亲坐在我们住处的起居厅,就在那张他把我输掉的桌子旁,但现在正忙着数算一大叠钞票。他的处境已经改善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理得整整齐齐,身穿入时新衣,手边方便拿取的地方放着一只盛有气泡酒的冰透酒杯,旁边摆着冰桶。野兽显然一看见我的胸脯便立刻付了现金,尽管我可能为那一眼而死。然后我看见父亲的行李都打包妥当,准备离去。他真的忍心这么轻易就把我丢在这里? 桌上除了钱还有一张纸条,漂亮的字迹我看得相当清楚:“小姐不久便来。”他是不是用这一大笔不义之财迅速勾搭上哪个妓女?完全不是。因为,就在此时,小厮敲敲我房门,宣布从现在开始我什么时候要离开宫殿都可以。他手上还搭着一件黑貂大衣,是野兽给我的小小奖赏,早晨的礼物,他正准备用它把我包装起来送走。 再看向镜子时,父亲已经消失,只看见一个眼神空洞的苍白女孩,我几乎认不出她是谁。小厮有礼地询问该何时为我备车,仿佛丝毫不怀疑我一有机会便会卷细软而逃,而使女的脸已不再与我一模一样,仍高高兴兴继续微笑。我会给她穿上我的衣服,上紧发条,送她回去扮演我父亲的女儿。 “让我一个人留下。”我对小厮说。 这回他没有锁门。我戴上那副耳环,耳环非常重。然后我脱下骑装,任它堆栈在地,但脱到衬裙时,我的手落回身侧。我不习惯赤裸,对自己的肌肤这么不熟悉,使得脱光衣服像是剥皮。相较于我原先准备给的东西,野兽要的只是一件小事,但人类赤身裸体是不自然的,从我们以无花果叶遮掩私处开始便是如此。他的要求因此令人厌恶。我感觉痛彻心肺,仿佛剥去自己的内层毛皮,而那微笑的女孩保持姿势站在那里一无知觉,暂停模仿生物,看着我脱得只剩下供买卖的冰冷白肉;若说她的眼睛对我视而不见,这里就更像市场了,众多眼睛看着你,却丝毫不思及你的存在。 自从离开北方,我的整个人生似乎都在如她这般无动于衷的凝视下度过。 最后只剩下我畏缩的裸体,除了他那对完美无瑕的泪滴之外一丝不挂。 我缩身裹上稍后必须还给他的毛皮,抵御沿着走廊穿梭的刺骨寒风。不用小厮带路,我知道怎么去他的书房。 我试探地敲门,没有响应。 然后风把小厮团团转地沿廊吹来。他一定是决定了:既然有一人赤身裸体,那么大家都要赤身裸体。除去制服的他正如我先前怀疑的那样,是只纤巧动物,一身蛾灰色丝般柔毛,棕色手指丰肥如皮革,巧克力色的口鼻,温和无比。看见我穿戴着精致毛皮和首饰,他嘻嘻嗤笑,仿佛我盛装得像要去听歌剧,然后他以非常温柔的庄重态度脱下我肩上的黑貂皮,貂皮化为一群吱吱叫的黑老鼠,立刻踩着硬邦邦小脚冲下楼梯,消失不见。 小厮鞠躬引我进入野兽的房间。紫色睡袍、面具和假发放在椅子上,左右扶手各套一只手套。这套外貌就像空屋等着他,但他抛弃了它。屋里有毛皮和尿液的臭味,香炉四分五裂躺在地板上,炉火熄灭,烧了一半的木柴被拨得四散。一根由自身蜡油固定在壁炉架上的蜡烛,在老虎眼中燃起一双细狭火焰。 他来来回回,来来回回不停踱步,沉重的尾巴尖端微抖,沿着这处囚室的四壁走来走去,四周满是啃嚼过的血迹斑斑骨头。 他会大口吃掉你。 吓小孩的恐怖故事变得有血有肉,那是最早最古老的恐惧,恐惧于遭到吞噬。野兽,他那肉食兽的骨堆之床,白皙、颤抖、赤裸裸的我,仿佛将自己当做一把钥匙献上,开启一处和平国度,在那里他的食欲并不意味我的绝灭。 他静立如石。他怕我比我怕他更甚许多。 我蹲在潮湿稻草上,伸出一只手。现在我已在他金色双眼的力场中。他自喉咙深处发出狺吼,前脚弯下伏低头,狰狞咆哮,张开血盆大口,对我露出他的黄牙。我动也不动。他嗅着空气,仿佛想闻出我的恐惧,但闻不到。 慢慢地,慢慢地,他光滑发亮的沉重庞然躯体朝我走来。 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隆充满小房间,仿佛来自驱动整个地球的引擎,是他发出的低沉呼噜声。 这低沉呼噜的甜美雷声撼动古老屋墙,震得窗扇拍撞不停直到崩裂,让一轮雪月照进白光。屋顶上的砖瓦砰然落下,我听见它们落进远在下方的庭院。他的低沉呼噜动摇了整栋屋子的地基,墙壁开始舞动。我心想:“一切全都将倒塌,全都将瓦解。” 他离我愈来愈近,最后我感觉到那粗粝天鹅绒般的头蹭抵着我的手,然后是砂纸般刮人的舌头。“他会舔掉我身上的皮肤!” 果然,他每舔一下便扯去一片皮肤,舔了又舔,人世生活的所有皮肤随之而去,剩下一层新生柔润的光亮兽毛。耳环变回水珠,流下我肩膀,我抖抖这身美丽毛皮,将水滴甩落。 [32]译注:意大利渣酿白兰地。​[33]译注:本篇中楷体字原文皆为意大利文。​[34]译注:Andrea Mantegna(1431-1506),意大利画家。​[35]译注:Giulio Romano(1499?-1546),意大利画家、建筑师。​[36]译注:Benvenuto Cellni(1500-1589),佛罗伦萨雕刻家、版画家,亦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首屈一指的金银饰品艺匠。​[37]译注:《奥瑟罗》第五幕第二景。本书中莎翁剧作译文绝大多数引自方平所译之《新莎士比亚全集》(台北:木马,2001),非引用者将另外说明。​[38]译注:Upper Moorfields,伦敦一地区,十八世纪曾建有医院。​[39]译注:参见《精灵王》注一。​ 穿靴猫 费加洛在这儿,费加洛在那儿,可不是嘛!费加洛在楼上,费加洛在楼下,还有——哦呵,乖乖,这个小费加洛完全可以爱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大摇大摆走进仕女香闺,因为呢,你要知道,他是只见过世面的猫,悠游于都会,世故又圆滑,看得出女士什么时候最需要毛茸茸朋友的陪伴。这世上有哪位小姐拒绝得了一只热情却又永远懂得分寸的橘色漂亮猫呢?(除非她一碰上丁点猫毛就眼泪鼻水流不停,这情况发生过一次,待会儿我就告诉各位。) 我是只公猫,各位,一只非常自豪的橘黄色公猫。自豪于胸前称头的白色衣襟,跟橘橙相间的条纹花色搭配得完美耀眼(啊!我这身火光般的服装);自豪于能催眠小鸟的眼神和英姿挺拔的胡须;更自豪于——有些人会说自豪得过了头——有一副音乐般动听的好嗓子。一听见我对着照在贝嘉莫城上的月亮即兴引吭高歌,广场每户人家的窗子都会忙不迭打开。广场上那些蹩脚乐手,那些衣衫褴褛、在乡下地方乱绕的乌合之众,搭起临时舞台,扯开破锣嗓,倒也能赚一堆零钱;但对我,本城公民更是出手大方,毫不吝惜投以一桶桶最新鲜的清水,几乎没怎么腐烂的水果,偶尔还有拖鞋、皮鞋和靴子。 看到没,我这双闪闪发亮的神气高跟皮靴?是一位年轻骑兵军官的馈赠,先来一只,然后我放声唱起又一首助奏感谢他的慷慨,满心愉悦一如美满明月——哎哟!我往旁边轻巧一闪——另一只也扔下来了。以后本猫在砖瓦上悠闲散步时,这双靴子的高跟会踩出响板般的声音,而我的歌声正好偏向弗拉明戈风;其实所有的猫唱歌都带点西班牙味,不过本猫雄赳赳气昂昂的、土生土长的贝嘉莫腔还添加了滑顺优雅的法文,因为要打呼噜只可能用这种语言。 “多——谢您啦!” 我立刻把靴子套上穿着帅气白长袜的后腿,那个小伙子好奇地看着我在月光下穿上他的鞋,朝我叫唤:“喂,猫!我说猫啊!” “乐意为您效劳,先生!” “到我这阳台上来,小猫!” 身穿睡衣的他探出半个身子,鼓励我利落跳上那栋楼的正面,前脚攀着鬈发小天使的脑袋瓜子,后脚踩着灰泥花环往上一蹬,嘿唷!来到水仙子石雕的奶子上,然后左脚下来一点,那半人半羊牧神的屁股刚好供我使力。小事一桩啦,只要懂得诀窍,洛可可风的建筑一点问题也没。空中飞人特技?本猫可是天生好手,后空翻的同时右爪还可以高捧一杯葡萄酒,而且一滴也不会洒出来。 不过,说来惭愧,那著名的死里逃生绝技:凌空空翻连三圈,也就是说在半空中翻跟斗,也就是说没施力点也没安全网,这个本猫始终还没尝试过,但空翻两圈我倒是常潇洒演出,赢得众人喝彩。 “我看你是只很有见识的猫。”我抵达小伙子的窗台之后,他说。我对他摆出俊俏有礼的姿势,撅着屁股,尾巴直竖,头低低,方便他在我下巴友善摩挲,同时带着我那天生惯常的微笑,仿佛不由自主送上的免费礼物。 全天下的猫都有这项特点,没有一只例外,从潜行小巷的狠角色到优雅靠在教宗枕头上的、最洁白最高傲的猫小姐皆然——我们的笑容就像画在脸上,永远得带着那微微、淡淡、静静的蒙娜丽莎微笑,不管情况是否令人愉快。因此猫都有点政客味道,我们微笑再微笑,人们看了就觉得我们是坏蛋。但我注意到,这个小伙子也是生就一副笑脸。 “来份三明治吧,”他邀我,“或许再配点白兰地。” 他的住处不怎么样,但他本人则相当英俊,尽管此刻衣衫不整,穿着睡衣还戴睡帽,仍有一股伶俐、潇洒、时髦劲儿。咱心想,这是个懂事识趣的人:一个人若是在卧室都能保持称头模样,出了卧室也绝不会给你丢脸。而且他请我吃的牛肉三明治美味极了。我很欣赏烤牛瘦肉,也很早就喜欢上喝点烈酒,因为我最初是酒店养的猫,负责在酒窖里抓老鼠,后来我脑袋磨炼得够聪明了,便出来独自闯荡世界。 那么这番夜谈的要点何在?先生当场雇我为他的小厮,亲信小厮,偶尔还得兼任贴身仆从,因为呢,每当财务吃紧(每个英勇军官都会碰上手气不佳的时候),他就得把棉被当掉啦,到时候忠心耿耿的本猫便会蜷缩在他胸前,让他夜里保持温暖。尽管他不喜欢我用脚掌来回按揉他的乳头——偶尔我心不在焉时会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表示亲近,以及(好痛!他说)测试我爪子伸缩的灵活度——但是,除了我之外,还有哪个小厮能溜进青春少女神圣私密的闺房,在她与圣人般的母亲一起读祈祷书的当下把情书传送给她?这任务我帮他进行过一两次,令他感激不已。 而且,待会儿我就告诉各位,我最后还为他带来了我们大家都非常受用的绝佳好运与财富。 总之本猫得到靴子的同时也得到了职位,我敢说主人跟我个性很像,因为他骄傲得像魔鬼,急躁难惹得像棘手铁钉,色迷迷得像涩橄榄,而且——我这么说可没有恶意——脑筋动得跟流氓一样快,还是个穿干净内衣裤的流氓。 手头紧的时候,我会去市场扒点早餐来——一条鲱鱼,一颗柳橙,一条面包,我们从来不挨饿。本猫在赌场对他也大有用处,因为猫可以毫无顾忌爬上每个人的腿,看每个人手上的牌;猫可以跳上去扑住骰子——他看到骰子滴溜溜转就忍不住嘛!可怜的笨猫,还以为那是小鸟呢——等我装出浑身发软四肢僵硬的呆相,任人将我一把抓起骂完之后,谁还记得骰子原来掷出几点呢? 如果他们不准我们上桌赌博了(那些小气鬼有时候会这样),我们还有其他比较……不绅士的谋生方式。我会跳起西班牙舞,他则拿着帽子在旁边绕:哦咧!但不到逼不得已,他不会要我做这么丢人的事,考验我对他忠诚和感情的限度,只有在家中橱柜跟他屁股一样光溜溜的时候才会——也就是说,在他穷途末路到连内裤都当掉的时候。 就这样,一切进行顺利,本猫跟主人这对好搭档过得快快活活,直到这家伙什么事不好干,非要坠入爱河不可。 “猫啊,我神魂颠倒了。” 我径自进行净身,秉持猫族无懈可击的卫生习惯舔舐屁眼,一条腿高高跷起像火腿,选择对此保持沉默。爱情?为了主人,我跳进过城里每家妓院的窗户,还在修道院的处女后园出没,外带天知道其他哪些好色任务,这个浪荡子跟温柔激情哪会有什么关系? “可是她。简直是高塔里的公主。像毕宿五那样遥远闪亮。跟个蠢货拴在一起,还有喷火龙看守。” 我把头自私处抬起,朝他露出最讽刺的微笑,看他敢不敢唱出那个调。 “猫全都是愤世嫉俗的家伙。”他论道,在我的黄色瞪视之下畏缩。 就是因为这事危险,才特别吸引他,懂吧。 有位女士每天会在窗边坐一小时,仅仅一小时,在黄昏最温柔的时刻。窗帘几乎将她遮掩,你简直看不清她的长相,她就像一幅以布掩盖的圣像,看着窗外广场上的店家打烊,摊贩收摊,夜色掩至。这就是她所能见到的世界。全贝嘉莫没有哪个女孩比她更与世隔绝,只有星期天她家会让她去望弥撒,一身黑衣包得严严实实,还戴着面纱。可是望弥撒时还有个老巫婆跟着,那个看守她的丑八怪一副坏脾气不好惹的样子,看起来就像监狱里的伙食一样恶劣。 他是怎么见着那张神秘脸孔的?不是本猫的杰作,还会有谁? 那天我们赌到很晚才下桌,非常晚,于是我们惊讶地发现一转眼就已是一大清早了。他全身上下的口袋沉沉装满银币,我俩灌饱香槟的肚子都发出惬意的咕噜声,这一晚幸运女神与我们同在,我们的兴致多高昂!时值冬季,天寒地冻,寒雾中已有虔诚信徒提着小灯准备上教堂,正与我们这两个兴高采烈回家的不敬神家伙成对比。 你看,一艘黑色小帆船,简直像国丧;本猫冒着香槟气泡的脑袋里下了个决定,要上她的身。我斜靠着她身侧,橘色脑袋瓜往她小腿上蹭:不管再怎么硬心肠的太太,看到一只小猫来亲近她监护的对象,也不可能会不高兴吧?(结果,这位太太——哈啾!——就会。)黑斗篷中伸出一只芬芳如阿拉伯香料的白皙玉手,投桃报李地摩挲猫儿耳后,那是最令我全身舒爽的地方。本猫响亮打起呼噜,短暂人立起来,踩着高跟靴欢欣喜悦地跳舞转圈——她被逗笑了,将面纱往旁掀开。本猫往那高高的上方一瞥,见到一盏雪花石膏灯,透出黎明最初的淡红晨曦:那是她的脸。 而且她在微笑。 一瞬间,就那么短短一瞬间,你会以为此刻是五月的早晨。 “快走吧!快点!别在那只脏兮兮的野猫身上浪费时间了!”那个嘴里只剩一颗牙、满脸长疣的老巫婆凶巴巴地说,打着喷嚏。 面纱垂下,于是四周又恢复一片寒冷黑暗。 看到她的不只是我。他发誓,她那个微笑偷走了他的心。 爱情。 我曾一脸神秘高深坐在一旁,用伶俐脚掌清洗我的脸和白亮前襟,冷眼旁观他大玩四脚兽的把戏,跟城里每个妓女,以及相当数量的良家妻子、乖巧女儿、来街角卖芹菜和荷兰莴苣的红扑扑乡下女孩,加上替他铺床的那个女仆。甚至连市长夫人都为他取下了钻石耳环,公证人的妻子则七手八脚脱下衬裙,而要是我会脸红的话,她那个女儿摇散亚麻色发辫跳上床跟他们来趟三人行的场面就足以让我脸红,她还不满十六岁耶。但在这些欲仙欲死时刻的当下或之后,主人口中都从不曾说出“爱”这个字,直到他在潘大隆先生的妻子走去望弥撒的路上看见她掀起面纱,尽管不是为他。 这下他开始病相思,无心上赌桌,还伤春悲秋守身如玉起来,连在那女仆又翘又大的屁股上拍一下都不肯,结果我们的剩饭剩菜馊了烂了好多天都没人收,床单也脏得要命,那姑娘只顾气冲冲拿着扫把到处砰砰咚咚乱扫,连涂在墙上的石膏都快被她扫下来。 我发誓,他简直专为星期天早上而活,尽管他以往从来信教不虔。星期六晚上,他入浴把自己洗得一干二净,甚至——我很高兴看到——连耳朵后面都没漏掉,接着在身上喷香水,把制服压得笔挺,好像真有那资格穿它似的。如今他深陷爱河,鲜少纵容自己淫乐,甚至连俄南那套都不来了,只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因为他睡不着,怕错过教堂召集信徒的钟声。然后就在寒冷清晨出门,追逐那个模糊的黑色身影,像个倒霉的渔夫,取不得藏在紧闭蚝壳里的绝美珍珠。他悄悄跟在她身后越过广场,满心爱恋的人怎能忍受如此低调不引人注目?然而他必须如此,不过有时候那老巫婆还是会打喷嚏,说她敢发誓附近一定有猫。 他会躲在夫人阁下身后那排座位,有时全体跪下时还能想方设法碰到她衣服下摆;他的心思完全没放在祈祷上,她就是他前来崇拜的神明。之后他如在梦中,一声不吭,就这么呆坐到就寝时间。在他身边我还有什么乐趣? 而且他不肯吃饭。我从客栈厨房替他弄来一只美味的鸽子,刚离开烤架还热腾腾的,龙蒿调味芳香宜人,可他连碰都不碰,我只好连骨带肉全啃了,饭后照常边洗脸边沉思,忖道:一,他这样荒废正业会毁了我们俩;二,爱这种欲望全维系于得不到满足。要是我将他领进她卧室,让他尽情享用她的百合白,没两下他就会恢复正常,隔天又可以使坏搞鬼了。 然后主人和本猫就还得出债了。 目前我们可是欠了一屁股哪,各位。 除了老巫婆,这位潘大隆先生另外只请了一个仆人,是一只厨房里的猫,毛皮柔亮,个性活泼。我勾搭上她,急稳咬住她的颈背,照惯例用我那条纹花色的鼠蹊部稳急给她抽送了几下。等她缓过气来,便极为友善地向我保证那老头是个呆子,又很吝啬,为了要她抓老鼠,平常都不肯给她吃饱;那位年轻夫人则有副软心肠,常偷偷给她鸡胸肉吃,有时候,趁着巫婆喷火龙监护午后打屯,还会把这只可爱小猫从厨房炉火边带进闺房,拿丝线和手帕逗她玩,她们俩玩得可开心了,就像两位灰姑娘参加一场全是女生的舞会。 可怜的夫人好寂寞,年纪轻轻就嫁给颤巍巍的老头,也秃头凸眼,个性贪婪,挺着大肚腩,一身风湿老骨头,走起路一瘸一拐,还永远都降半旗;阳痿也就罢了,他又多疑善妒——虎斑儿说,要是他能的话,他会让全世界都没得发情,只为了确保年轻妻子不会从别人那里得到他没法给的东西。 “那我们就设计让他戴绿帽怎么样,小亲亲?” 乐意之至,她告诉我他每周会出门一次,抛下妻子和财库,骑马下乡去向吃不饱穿不暖的佃农压榨更多田租,这便是最适合我们计划的时间。到时候就只剩她在家,关在多到你简直不敢相信的重重锁闩后面;就只剩她独自一人——要是没有那个老巫婆在的话! 啊哈!最大的阻碍就在这个老巫婆,她是个穿铁皮衣钉铜纽扣、恨死男人发誓不让他们近身的老太婆,活了大约六十个充满怨恨的年头,而且——厄运使然——光是看到猫胡须就会喷嚏拼命打不停,过敏大发作。这下任本猫再迷人可爱,都不可能讨那家伙喜欢了,我的小虎斑儿也一样!但是,哦我亲爱的,我说,等着看我的聪明才智如何应付挑战吧……于是我们在满是煤灰、没人打扰的煤洞里重新开始对话中最愉快的那一段,她向我保证,她最起码可以把一封情书安然送给那至今难以接近的美人儿,如果我把信转交给她的话,而我可不是正跟她转“交”得火热吗,尽管脚上的靴子有点碍事。 那封情书花了我主人整整三小时,跟我舔干净前襟上的煤灰花的时间一样长。他撕掉了半刀纸,仰慕之情激烈得写岔了五根笔尖:“我的心哪,别期望得到平静;我已沦为她那暴君般美貌的奴隶,被她灿如日光的容颜迷花了眼睛,我承受的酷刑是无从舒缓的。”这样写可没法通往她的床,那床上已经有一个笨蛋了! “就讲你的心声嘛。”我终于劝道。“好女人都有种传教士心态,主人,只要你让她相信她那小洞是你的救赎,她就是你的人啦。” “猫,要是我想听你的建议,我会开口问的。”他说,突然成了一副清高模样。但最后他好不容易写了十页,说他原是如何不成材的浪子,玩牌的老千,遭革职的军官,正往自我毁灭的死路上走,但却见到了她的脸,仿佛瞥见上帝的恩典……她是他的天使,他的良善天使,将引领他远离地狱。 啊,他那封情书真是杰作! “她看信时哭得一塌糊涂!”我的虎斑朋友说。 “哦,斑斑,她啜泣着说——她都叫我‘斑斑’——我被那只穿靴的猫逗笑时,完全想不到会让一颗纯净的心如此痛苦!然后她把信按在胸口,说捎来这纸盟誓的人有着善良的灵魂,她太爱美德了,怎能拒绝他。这是说——她补充了一句,因为她是个明理务实的女孩——如果他不老也不丑的话。” 夫人回了一封令人赞赏的短简,由这儿那儿来去自如的费加洛转交,信中语气有所响应,但也有所坚持。因为,她说,一眼都没见过他本人,叫她如何与他进一步讨论他的激情? 他把她的信吻了一下,两下,千百下。她一定要也绝对会看到我!我今晚就去对她唱情歌! 于是一到黄昏,我们便去了广场,他带着一把用典当佩剑的钱买来的旧吉他,那身打扮,容我这么说,实在非常古怪,像个四处流浪的江湖郎中,是他用饰有金穗的背心换来的,又像个涂白脸的哑剧丑角,在广场上扯着嗓子穷吼,因为他正是疯癫痴狂、为情所困的傻瓜,甚至把面粉抹在脸上,以充分表示他病相思得多么憔悴苍白,这可怜的傻子。 她出现了,宛若云层围绕的晚星。但广场上马车吱吱嘎嘎吵杂来往,摊贩拆卸收摊一片喀啦嘈噪,还有民谣歌手咿哦吟唱,兜售万灵丹的大声叫卖,跑腿杂役熙熙攘攘,尽管他朝她高声泣诉:“哦,我的爱!”她却仍犹如梦中,坐在那里凝视不太远的远方,看着大教堂后天空里那弯新月,那景色美得像绘制的舞台布景,她也是。 她听见他了吗? 半个音符也没。 她看见他了吗? 半眼也没。 “你上去,猫,叫她往我这里看!” 洛可可式建筑是小事一桩,但那简洁有品味的早期帕拉迪欧式可就难了,多少比我更高明的猫都曾望之却步。碰上帕拉迪欧式,敏捷矫健是没有用的,只能靠大胆。尽管一楼有一座高高的雕像女柱,腰间围布蓬圆如球茎,又有一副大胸脯,有助我一开始的攀爬,但她头上顶的多利安式柱就完全不同了,我跟你说。要不是看见我亲爱的虎斑儿蹲在上方的檐槽对我热切鼓励,我,就算是我,也可能没那勇气飞扑而起,像吊钢索的哈乐津一般,奋力一跃便上了她的窗台。 “上帝啊!”夫人吓了一跳,说道。我看见她,哎呀,也是个多情种子!手里紧紧攥着一封读了又读的信呢。“穿靴猫!” 我对她行了宫廷式的一礼。没听见吸鼻子或打喷嚏的声音,太走运了,巫婆呢?突然闹肚子上厕所去了——机不可失,稍纵即逝。 “往下看,”我嘶嘶说道,“你所知的那位就在楼下,穿白衣戴着宽帽,准备对你唱上一整晚的小调。” 这时卧室门开了,紧接着:咻!本猫立刻飞跳闪人,还是谨慎为妙。然后我便做了,为了她们两位甜姐儿,那两双明亮的眼睛激发了我,做出不管是我还是其他猫,不管有没有穿靴都从未曾尝试过的——死里逃生的空翻连三圈! 况且还是从三楼直跃而下,华丽降落。 只有非常轻微的一点点喘不过气。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是四脚稳稳着地的,斑斑立刻疯狂喝彩,好耶!但主人有没有看见我的精湛表演呢?看见个屁。他光顾着给那把旧曼陀林调音,就在我一跃而下的同时又唱了起来。 正常情况下,我绝不会说他的声音能把树上的鸟儿迷下来,像我的声音这样;然而此刻四周喧嚣为他停息,正要回家的蔬果小贩都停下脚步聆听,街头卖笑的女孩为之回首,忘记摆出她们饱尝冷暖的微笑,其中有些年纪比较大的还哭了。 高高蹲在屋顶上的斑斑啊,竖起耳朵!因为,听到这动人无比的歌声,我知道他也唱出了我的心。 这时夫人低头看向他,露出微笑,一如当初对我微笑。 然后,砰!一声,一只手牢牢将窗扇拉上。刹那间,仿佛所有卖花人的所有提篮里的所有紫罗兰都一同垂头凋萎,仿佛春天当场停下脚步,说不定今年根本不会来,而广场上先前为他歌声全神奇停歇的生意也再度喧闹起来,发出失去爱情的刺耳吵嚷。 于是我们荒寂无趣地穿过脏兮兮的街道,回家吃一顿贫乏晚饭。我只偷到面包和奶酪,但至少这可怜的家伙现在胃口大开了,因为她已经知道他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且长得也不丑;打从那个命中注定的早晨至今,这是他第一次沉沉熟睡。但今晚本猫却难以成眠。我午夜散步走过广场,不久便舒舒服服吃着一块上好的盐腌鳕鱼,是虎斑朋友在炉台的灰烬里找到的,之后我们的对话就转为其他事务。 “老鼠!”她说。“你这粗鲁的猪头,靴子脱掉啦,那双三英寸高跟把我肚子上的软肉弄得好痛!” 我们稍微恢复之后,我问她说“老鼠”是什么意思,于是她提出了她的计划:我主人必须打扮成抓老鼠的,而我则是他的可移动式橘色捕鼠器;然后,在老笨蛋下乡收租那天,我们去捕杀肆虐于夫人闺房的老鼠,她便可以不慌不忙、随心所欲地跟他如此这般,因为呢,若说有什么比猫更叫那老巫婆怕的东西,那就是老鼠,她会吓得躲进橱柜里,直到屋里所有老鼠都清光才肯出来。啊,这个虎斑妞,真有她的;我亲昵地在她头上轻拍几掌,称赞她的聪明才智,然后回家吃早餐,本猫这儿那儿无所不在,你的费加洛又是谁? 主人对老鼠计划十分赞赏,但是那些老鼠,要怎么让屋里有老鼠呢?他问。 “简单得很,主人;我的伙伴,一位住在厨房炉台边的伶俐俏红娘,非常关切年轻夫人的幸福。她会亲自收集一大堆死掉或快死的老鼠,散布在监督上述妙龄夫人的太太房间,尤其更集中散布在上述妙龄夫人本人的房间。明天早上胖大鲁先生一出门收租,她就会着手进行。接着,很幸运的,楼下广场就来了个抓老鼠的人吆喝生意!咱们那个老巫婆受不了老鼠也受不了猫,于是就必须由夫人亲自带着抓老鼠的,也就是主人您,和他大无畏的猎人,也就是在下我,前往鼠灾为患的地点。 “进了她卧房之后,主人,要是你还不知道该怎么做,那我就帮不上你的忙了。” “少把你那些肮脏念头拿出来讲,猫。” 这样啊,原来有些事是神圣不可玩笑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五点,天色还黑蒙蒙,我就亲眼看见美丽夫人的粗蠢丈夫出门收租去也,骑在马上七歪八倒活像一袋马铃薯。我们已经做好了招牌:威猛先生,不留活口的老鼠杀手;他穿上向门房借来的皮衣,连我都几乎认不出他来,尤其是因为他还戴着假胡子。他用几个吻哄骗女仆——可怜的女孩,被他骗了!爱情是不知羞愧的——借来一大堆老鼠夹,我们便在某户紧闭的窗户下埋伏妥当,本猫蹲在那堆标示我们行业的捕鼠器上,摆出谦逊但坚定的模样,俨然是害虫势不两立的敌人。 我们才等不到十五分钟——正是时候,因为许多饱受鼠患之苦的贝嘉莫居民已经被吸引前来,要说服他们不雇用我们可不容易——屋门便随着一声洪亮的尖叫砰然推开。惊吓不已的老巫婆一把抱住直想躲她的威猛先生,找到他真是太幸运了!但她一闻到我的气味便大打特打起喷嚏,眼泪直流,直式窗扇般的鼻孔满是鼻涕,使她几乎无法形容屋内的情景,说她床上、房里到处都是死老鼠,夫人的房间更糟! 于是威猛先生和他身负重任的猫便被带进女神的圣殿,由她的看守者以鼻子竖琴一阵奏乐宣布我们到来:哈一啾——!!! 咱们的妙龄夫人身穿宽松亚麻晨袍,甜美悦人,看见我靴跟上的花纹时吓了一跳,但立刻恢复镇定,而那又喷嚏又咳嗽的老巫婆根本无暇多管,只说了句:“我是不是看过这只猫?” “不可能。”我主人说。“他昨天才跟我一起从米兰来呢。” 她也只好接受此说。 我的斑斑连楼梯上都排满了老鼠,把老巫婆的房间变成老鼠停尸间,但夫人的房间则比较有生气,因为她非常有技巧地不杀死、只是弄瘸其中一些猎物。土耳其地毯上一只大黑老鼠就这么左摇右晃朝我们走来,猫,快上!我可以告诉你,老巫婆又是尖叫又是喷嚏,模样好不凄惨,不过夫人阁下表现出极为令人激赏的沉着镇静,我猜想她也是个有头脑的女孩,所以或许已约略察觉到这项计谋的内容。 我主人趴下来爬进床下。 “我的天!”他叫道。“我抓了这么久的老鼠,从没看过这片护墙板上这么大的洞!里面全挤满了黑老鼠,正准备要冲出来!快攻击!” 但尽管老巫婆吓得要命,却不肯离开让主人和我单独对付老鼠,眼睛直盯着房里的银发刷和珊瑚念珠,又是吱吱喳喳,又是四处乱晃,又是惊声尖叫,又是念念叨叨,直到夫人阁下在愈来愈甚的大乱场面中向她保证: “我会亲自待在这里,不让威猛先生拿走我这些小玩意儿。你快去闻一闻修士药膏恢复一下,等我叫你再回来。” 老巫婆一离开,美人儿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锁上房门,轻声笑起来。真是个淘气的小姐。 威猛先生掸去膝盖上的灰尘,慢慢起身站直,并立刻摘下假胡子,因为不能容许任何闹剧因素玷污了这对情侣首度如在梦中的狂喜会面,是吧。(可怜的家伙,他的手抖得真厉害。) 我习惯了吾等猫族正大光明的赤裸,不像人们平常遮掩住灵魂,只在情侣坦然相对时才展露出来,因此看见人类动情之际,在胜过万语千言的沉默中害羞、迟疑地除去身上拉里拉杂的遮掩布片,我总觉得有点感动。于是,一开始,这两人露出小小微笑,仿佛是说“在这里遇见你真奇怪呀!”暂且还不确定会得到柔情蜜意的欢迎。还有,是我搞错了,还是真的看见他眼角有一滴闪烁的泪?但,是谁先走向对方呢?哎,当然是她咯,我想,在人类两性之中,女人对自己身体的甜美音乐更加敏感。(是哦,还说什么我满脑袋肮脏念头!那个身着睡衣、有智慧又一脸严肃的人,她难道会以为你大费周章搬演这一场好戏只是为了吻她的手吗?)但是,然后一一啊,她脸红得多么可爱!她后退,现在轮到他往前两步,继续这场爱欲的萨拉邦舞。 不过我倒希望他们舞步跳快一点,那老巫婆的发作不久便会恢复,会不会被她撞见他们精赤大条? 他伸出一只发抖的手,放在她胸口,她也伸出一只手,起初迟疑,继之目标较为明确,放在他的裤裆。然后他们的恍惚出神状态破除,含情脉脉的瞎扯结束,我从没见过办起事如此天雷地火的一对。仿佛旋风钻进了他们的指尖,两人一眨眼就剥光对方,她躺倒在床,向他露出标靶,他现出飞镖,立刻正中靶心。漂亮!这张老床从不曾有机会随着如此风暴摇晃。然后是他们上气不接下气的喃喃蜜语,可怜的人儿:“我从不曾……”“我亲爱的……”“还要……”等等,等等。再怎么样的铁石心肠听了都要融化。 他一度用手肘支起身,朝我喘气:“猫,快假装杀老鼠!用黛安娜的战斗掩饰维纳斯的音乐!” 于是咱们就开始打猎咯!我可是彻头彻尾的忠心,拿斑斑的死老鼠玩猫捉老鼠,给那些快死的赏以致命一击,发出中气十足的响亮叫声,淹没发自那(谁猜想得到?)热情少妇的阵阵销魂尖叫,当她达到淋漓尽致的高潮。(好个满分哪,主人。) 这时老丑婆来到房前拼命敲门。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这么吵?敲得门的铰链都快撑不住了。 “安静!”威猛先生叫道。“我这不才把那大洞堵上吗?” 不过夫人阁下可不急着重新着装,这可人儿慢慢来,酥软的肢体充盈着无比欢悦满足,你简直会觉得连她的肚脐都在微笑。她美美地在我主人脸颊上亲了一下表示感激,用草莓般粉红舌尖沾湿他假胡子的粘贴处,亲自帮他贴回唇上,然后才开门让她的监督人进入伪造的屠杀现场,一副全世界最端庄正经的模样。 “你看!猫把这些老鼠全杀死了。” 我发出骄傲的呼噜声,冲向老巫婆,她立刻变得眼泪汪汪。 “床单怎么这么乱?”她尖声挤出一句,她的眼睛还没完全被黏液遮掩,但性格多疑,这才在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获得现在的职位,尽管(哦,多么尽忠职守啊)她严重恐惧老鼠。 “猫就在这张床上跟前所未见的超级大老鼠大战了一场,你没看到床单上的血吗?威猛先生,你的服务太棒了,我们该付你多少钱?” “一百个金币。”我飞快接口,因为我知道,要是任主人回答,他会表现得像个有荣誉感的傻子,分文不取。 “这数字是全家一整个月的开销!”贪婪老头挑得正合适的同党哀鸣道。 “而每一分钱都花得值得!因为那些老鼠足可以把我们全家吃个精光。”由此我略略瞥见这位年轻夫人的坚定意志。“去,拿你的私房钱来付账,我知道你偷偷克扣家用开销。” 她又是念叨又是呻吟,但无计可施,只有照做。于是威猛的主人和我带走了一整个洗衣篮的死老鼠当纪念品——我们把他们,扑通!倒进了最近的阴沟。然后坐下来,像个正人君子付钱买晚饭,这可太稀奇了。 但这傻小伙子又没食欲了。他推开餐盘,一下子笑,一下子哭,一下子把头埋进双掌,而且一而再,再而三走到窗边,瞪着那紧闭的窗扇,里面有他的情人在刷洗血迹,还有我亲爱的斑斑在如此一番劳累之后好好休息。他坐下,呆了一会儿,草草写了几句什么,然后把纸一撕为四,往旁边一扔。我一挥爪勾住一张飘落的碎片。上帝啊,他居然写起诗来了。 “我必须也一定要永远拥有她。”他喊道。 这下我知道我的计划全是白费心机。满足感满足不了他,他俩在彼此身体中看见的灵魂有着无法餍足的饥饿,绝不是吃一顿就能解决的。我开始清理我的下半身,这是我沉思世道时最喜欢的姿势。 “没有她要我怎么活?” 你已经没有她活了二十七年,主人,从来也不觉得少了什么。 “我全身燃烧着爱情的高热!” 那我们就省下生火的钱了。 “我要把她从她丈夫身边偷来,跟我生活在一起。” “那你打算靠什么生活,主人?” “亲吻,”他魂不守舍地说,“拥抱。” “唔,那样可肥不了你,不过她倒是会肥起来。然后就又多一张嘴得吃饭。” “我受够了你满口带刺的脏话,猫。”他怒斥。但我却挺感动,因为他现在说的是浅显、清楚又愚蠢的爱情语言,除了我之外,还有谁够狡黠,能帮他得到幸福呢?筹划,忠心的猫,快筹划吧! 我清洗完毕,出门穿过广场去造访那迷人的她,她的聪明机智和俏模样已经一路钻进我这颗从不曾被占据的心。见到我,她流露出温情,而且,哦!告诉了我一个大消息!令人狂喜的私人消息,让我开始动脑想起未来,而且,是的,是非常家庭的居家计划。她帮我留了个猪蹄,是夫人眨眨眼偷塞给她的一整个猪蹄。好一顿大餐!我边嚼边思索。 “来,”我建议,“把胖大鲁先生每天在家的行动从头到尾说一遍。” 他的习惯规律僵硬毫无变通,连大教堂的钟都用他来对时。天一破晓,他就拿昨天吃剩的干面包皮打发一顿寒伧早餐,配一杯冷水,省下烧水的燃料费。接着到财库数钱,一直数到中午,才来一碗兑了很多水的稀粥。至于下午的时间,他用来巧取豪夺,这里害一个商人破产,那里害一个哭泣的寡妇没钱,既有乐趣又有利润。四点钟的晚饭可豪华了:一道汤,里面放点发臭的牛肉或又老又硬的禽肉——他跟肉贩谈了项交易,把卖不完的肉给他,他就不张扬某次一个派饼里有手指头的事。四点半到五点半,他打开窗扇上的锁让妻子往外看,哦,我难道还不知道吗!老巫婆则守在旁边不让她微笑。(哦,那次闹肚子真太是时候了,那珍贵的解放的几分钟,让整局游戏都动了起来!) 在她呼吸傍晚空气的同时,他则检查一整箱的宝石、一捆捆的丝绸,所有他深爱得不愿与天光分享的宝贝,尽管这样会浪费一根蜡烛,就算他纵容自己一下吧,哎呀,每个人都有权享受一样奢侈啊。再来一杯亚当的麦酒健康地结束一天,他上床躺在太太身旁,而既然她是他最珍贵的财物,便同意稍微碰她一下,摸摸她屁股,拍拍她大腿:“真是太物超所值了!”不过呢,除此之外也不能做什么了,不想浪费他的天然精华。然后他心安理得地睡去,想着明天会赚到的黄金。 “他有多富有?” “富可敌国。” “够养活两对恩爱夫妻吗?” “丰衣足食。” 没有蜡烛照明的一大清早,睡眼惺忪摸索着前往厕所时,万一老头一脚踩上阴影掩盖中某只微暗但会跑动的年轻虎斑猫—— “我的爱,你真是完全读懂了我的心。” 我对主人说:“好,你去弄件医师袍来,相关器材要一应俱全,否则我们从此分道扬镳。” “怎么回事,猫?” “照做就是了,别管理由!你知道得愈少愈好。” 于是他花了几枚老巫婆的金币,买来白领黑袍、小帽和黑提包,然后在我的指示下做了另一个招牌,以恰如其分的堂皇姿态宣称他是“著名大医生”:治疗疼痛,预防痛苦,接骨,波隆纳大学大学毕业,一流医师。他直问,这回她是不是要扮病人,让他再进香闺? “我会把她紧紧抱在怀里跳出窗子,我俩也来表演一招爱的空翻连三圈。” “你只管顾好你自己的事,主人,让我用我的方法把你的事顾好。” 又是一个凛冽多雾的早晨!这片山丘的天气难道永远都不会变吗?实在太晦暗阴沉,太了无生趣了!但他站在那里一身黑袍,严肃得像在讲道,半个市场的人都跑来找他要治疗咳嗽、疔疮、头上摔破的伤口,我则将本猫事前很有先见之明地装进他提包的膏药和一小瓶一小瓶着了颜色的水分发给病人,因为他激动紧张得没法自己卖。(谁知道,说不定我们误打误撞发现了有利可图的未来职业,如果我的计划失败的话?) 直到晨光那微小但炽烈的金箭射过大教堂,钟敲六点。最后一声钟响还没完,那扇知名的屋门便再次砰然推开,传出老巫婆咿——!的叫声。 “哦,大夫,哦,大夫,请你快来,我们家老爷摔得不轻!” 她哭得泪流成河足以漂起小渔船,没看见医生的学徒全身长满色彩鲜明的毛,还有一嘴胡须。 老呆瓜摊平在楼梯下,头歪成一个可能永难恢复的尖锐角度,一大把钥匙仍在他右手中咧嘴微笑,仿佛是通往天堂的钥匙,标示着:诚征旅人一同前往。夫人则围着披肩,俯身看他,好一位心怀关切的俏佳人。 “他摔倒——”见到医生她开口说话,但看到区区在下便突然停住,本猫尽我那天生永恒微笑的可能摆出严肃撇嘴模样,拖着主人的吃饭家伙,装腔作势假扮蒙古大夫。“又是你。”她说着忍不住吃吃笑起来,不过老喷火龙哭哭啼啼的没听见。 我主人耳朵贴着老头胸口,一脸哀戚摇摇头,然后拿出口袋里的镜子,凑到老头嘴前:没有呼吸产生的雾气。哦,真悲哀!哦,真伤心! “死了,是不是?”老巫婆哭着说。“摔断了脖子,是不是?” 同时她狡猾地伸手偷偷去抓钥匙,尽管表面装得伤心欲绝;但夫人啪地打下她的手,她乖乖缩回。 “把他搬到比较软的床上吧。”主人说。 他抬起尸体,搬到我们都非常熟悉的那间房,砰地放下胖大鲁,扭扭他眼皮,敲敲膝盖,探探脉搏。 “完全死透了。”他宣布。“你们现在需要的不是医生,而是葬仪社。” 夫人拿出手帕拭拭眼角,非常尽责,非常正确。 “你去找人来,”她对老巫婆说,“然后我就宣读遗嘱。因为别以为他忘了你,你这忠诚的仆人。哦,不,当然没有。” 于是老巫婆去了,你绝没见过这么大岁数的女人跑这么快。一待两人独处,这回可没有耽误,他们立刻办起事来,在地毯上翻云覆雨,因为床铺已经有人占用。他的屁股上上下下,上上下下,在她双腿间进进出出,进进出出,然后她翻身把他压倒在地,轮到她来推磨了,简直永远不打算停的样子。 永远懂得分寸的本猫则忙着松开窗扇,将窗户大开迎接这崭新的美丽早晨,敏感的鼻子在充满生机的芬芳空气中嗅到第一丝春的气息。没过多久,我的亲爱朋友便来到身边,我已经注意到——或者只是我充满温情的想象?——她那本来窈窕纤灵的身形多了迷人的圆润。我们就这么坐在窗台上,像一对保护这个家的精灵;猫啊猫,你四海为家的日子已经结束咯。我将要变成一只守在炉台地毡上的猫,又胖又惬意的靠垫猫,再也不对着月亮高唱,终于安顿下来享受我俩,我和她,如此卖力赚得的安宁居家欢乐。 他们的狂喜叫喊打断了我愉悦的遐想。 老巫婆果然挑中这敏感而离谱的时刻回来,领着头戴绉绸礼帽的殡葬业者,还有两个黑得像甲虫、哭丧着脸像保安官的哑巴,扛着榆木棺材准备带走尸体。不过看到这意料之外的精彩场景,他们的心情倒是大大改善,他和她便在欢声雷动和热烈掌声中完成了爱的插曲。 但老巫婆可是大吵大闹!警察,谋杀,小偷!直到主人把她那袋金币塞还给她,当她的养老金。(同时我则注意到,那位明理务实的少妇尽管赤身裸体像刚出娘胎,却非常沉着镇定地抓住丈夫的钥匙环,一把从他干枯冰冷的手里夺下。只要钥匙到手,她就掌控一切了。) “好了,别胡扯乱闹了!”她斥骂老巫婆。“我现在炒你鱿鱼,但你会得到一笔丰厚的礼金,因为如今我”——亮亮那串钥匙——“是个有钱的寡妇,而这位年轻人”——对众人指指我那光着屁股但满脸幸福的主人——“将会是我的第二任丈夫。” 等到监护老太婆发现潘大隆先生的确没忘记她,遗嘱里将他每天早上喝水的杯子留给她做纪念,她便再也不吭一声,道谢收下一笔丰厚赏金,然后打着喷嚏离开,也再没提过半句“谋杀”什么的。老笨瓜旋即装在棺材里埋了,主人获得一大笔财产,夫人的腰围已经大了一圈,两人快乐得就像吃饱喝足的猪。 但我的斑斑赶在她之前,因为猫怀小孩不用花那么多时间:三只新亮称头的橘色小猫,全都有雪白的袜子和前襟,在牛奶里打滚,勾乱夫人织的毛线,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微笑,而不只是他们的母亲和自豪的父亲,因为斑斑和我本来就成天带着笑,而且如今呢,我们的微笑都是真心的。 最后,在此祝各位的妻子(若你们需要妻子)全都美丽多金,丈夫(若你们想要丈夫)全都年轻坚挺,更愿你们的猫全都狡诈、聪慧又能干,一如: 穿靴猫。 [40]译注:Bergamo,意大利北部一城。​[41]译注:olé,西班牙文的喝彩声。​[42]译注:金牛座最亮的一颗星。​[43]译注:原文Panteleone显然取自Pantaloon一字,后者是英国harlequinade喜谑哑剧的老丑角,源自意大利传统喜剧commedia dell'arte中的一类角色(及其所戴的面具),扮演年轻女角可伦萍(Columbine)恋情的阻碍者:可能是她的父亲,想把她嫁给自己属意的对象,或者是她的监护人,自己就想娶她。​[44]译注:典出《圣经·创世纪》三十八章,本意为性交中断(体外射精)法,后指手淫。​[45]译注:参见注四,前述喜谑哑剧的年轻男角,扮演可伦萍的情人。​[46]译注:口语亦有“讨厌”之意。​[47]译注:friar's balsam,—种含安息香、妥鲁香脂、芦荟等成分的酊剂。​[48]译注:水也。​ 精灵王 那个下午澄澈明净的天光自成一种存在,完美的透明必然是无法穿透的。大堆大垛饱积雨水的灰云蹲踞天空,阳光像一条条黄铜从云间的硫磺黄裂隙垂直伸下,用被尼古丁染黄的手指触摸树林,树叶闪动。十月底寒冷的一天,悬钩子的枯萎黑莓悬在变了色的枝桠间,像自身的阴魂。脚下锈红湿烂的枯死蕨菜间尽是窸窣脆响的榉实与橡实,秋分的雨已将地面完全浸透,于是寒意渗出土地从鞋底侵入,那刺人寒意预示即将到来的冬,攀抓住你的肚腹,让你的胃为之紧缩。此时光秃秃的接骨木看来仿佛得了厌食症,秋季树林里没有什么可以让你微笑的事物,但又还不到,暂且还没到,一年中最悲哀的时节。只有一种挥不去的感觉,感觉一切存在都即将停止;在这季节转换之际,大自然跟自己作对。内敛的天气,充满病房般的噤声寂静。 树林圈绕包围住你。一踏进枞树林间,你便离开了空旷,被树林吞没,再也没路可以穿度,这片树林已回归初始的私密。一旦走进,你便必须留到它放你出去为止,因为这里毫无任何线索能引领你走向安全。小径早已杂草蔓生,多年无人走过,如今只有兔子和狐狸在那微妙迷宫开出自己的路。树木摇曳,声响就像塔夫绸裙窸窣,而穿那裙的是迷失于林中,茫然四顾找不到出路的女人。榆树上全是乌鸦巢,乌鸦在枝桠间翻飞,玩捉鬼游戏,不时发出响亮吵人的呱叫。一条小溪流穿树林,两岸是柔软沼泽,但在这个季节小溪变得肿胀,沉默发黑的溪水如今厚结成冰。一切都将静止,一切都将暂停。 年轻女孩走进这片树林,不疑有他,就像小红帽要去外婆家,但这片天光不容许任何模棱暧昧,在这里她会困于自己的幻觉,因为树林中的一切都完全表里如一。 树林圈绕包围又圈绕包围,像一组一个套一个的盒中盒。树林的私密视野不断在外来者四周变换,那想象中的旅人永远走在我前方,永远隔着那段想象中的距离。在这片树林,你很容易迷失自己。 静定空气中,响起一声两个音调的鸟鸣,仿佛是我女孩儿气的怡人寂寞化为声音。草木丛中薄雾缭绕,模仿老人的绺绺胡须,穿梭在树木灌木的低处枝桠间。山楂树上挂着一串串沉甸甸红色浆果,成熟美味有如哥布尔或施了魔法的水果,但老草则枯萎退去。蕨类——收卷起它们的百只眼睛,缩卷回地里。树叶尚未落尽的树枝在我头顶上编织翻花鼓,我感觉自己仿佛身在网屋中,而尽管在我四周温和吹拂的冷风始终预示着你的存在(但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我却以为树林里只有我一人。 精灵王会重重伤你。 鸟鸣再度尖声传来,寂寥得仿佛发自全世界最后一只活鸟。那鸣声充满这濒临衰竭的一年的忧郁,直直穿透我的心。 我在树林中行走,最后来到一片渐暗的空地。一看见那里的居民,我便知道他们从我踏进树林的那一刻起就在等我,带着野生动物的无尽耐心,因为他们多的是时间。 那是一处花园,园里的花朵全是鸟兽:柔灰的斑鸠,纤小的鹪鹩,斑点的唱鸫,戴着黄褐色围兜的知更,仿佛戴着头盔、人造皮般光亮的大乌鸦,黄喙的黑鸫,田鼠,鼹鼠,田鸫,蹲在他脚边、双耳平贴背上像汤匙的小棕兔。一只毛色略红的瘦高野兔用粗壮后腿站着,鼻子一耸一耸;鼻子尖尖的锈色狐狸把头靠在他膝上;一棵鲜红花楸的枝干上攀着一只松鼠,注视他;一只雄雉从荆棘丛中伸出纤细脖子,看着他;还有一头白得异常的山羊,晶亮如雪,温和眼神转向我轻声咩叫,让他知道我来了。 他微笑,放下烟斗和接骨木做的唤鸟笛,伸出一只无可挽回的手放在我肩上。 他的眼睛很绿,仿佛看树林看得太久。 有些眼睛可以吃掉你。 精灵王独自住在树林深处,他的屋子只有一间房,以木枝和石头搭成,屋外长了一层毛皮般的黄色地衣,爬满青苔的屋顶上生着青草与杂草。他将掉落的树枝砍作柴火,用锡桶从小溪中汲水使用。 他吃什么?咦,当然是林地的丰饶物产!荨麻炖汤,美味的蘩缕洒上肉豆蔻,荠菜当包心菜煮。他知道哪些有绉褶、长斑点或腐烂的蕈类适合食用,了解它们的奇诡习性,如何一夜之间便在阴暗角落冒出来,靠死物成长茁壮。甚至貌不惊人,加上牛奶与洋葱像动物内脏那样烹调的紫丁香蘑,还有长着扇形顶,带有淡淡杏桃香的蛋黄色鸡油菌,这些全都连夜长出犹如土地起了泡泡,由大自然供养,存在于空无。我可以相信他也是这样。他是从树林的欲望中活起来的。 他一早出门采集那些大自然的宝藏,轻手轻脚采摘有如拿取鸽蛋,放进他用杞柳编成的篮子。他给蒲公英取难听的名字,管它们叫“通屁管”或“尿床”,拿来做色拉,加几片野草莓的叶子调味。但他决不碰悬钩子,说上面有恶魔在圣米迦勒节吐的口水。 那头乳浆色的母山羊提供他丰沛奶水,他将羊奶做成柔软奶酪,吃起来有种略带阿摩尼亚气息的独特臭味。有时他用线绳做陷阱抓只兔子,加野蒜烧汤或炖煮。他熟知树林及林中生物的一切。他告诉我草蛇的习性,说老蛇闻到危险就会张开大嘴,让细瘦小蛇钻进喉咙里,危险过去后小蛇再钻出来,照常四处游窜。他告诉我,夏天蹲在溪畔驴蹄草间的明智蟾蜍,脑袋里有一颗非常珍贵的宝石。他说那只猫头鹰本来是面包师傅的女儿。然后他对我微笑。他示范给我看,如何用芦苇扎草席,如何用杞柳枝条编篮子,编饲养鸣禽的鸟笼。 他厨房里满是鸣禽,云雀、红雀,鸟叫声震天价响,笼子堆满一面墙,一整墙受困的鸟。把野鸟关在笼子里,多么残忍!但听我这么说他只是笑我,笑着露出那口尖利白牙,唾液在牙上闪闪发亮。 他是个绝佳的主妇,简朴的屋里一尘不染,刷得干干净净的深锅与长柄浅锅整齐并排在炉台边,像一双擦得光亮的鞋。炉台上方挂着一串串风干的蘑菇,是人称“犹太耳朵”又薄又卷的那种,自古以来都长在接骨木上,因为犹大就是用那种树上吊自杀;他告诉我的森林知识就是这一类,逗引着半信半疑的我。此外挂起晾干的还有一束束芳香药草——百里香、滇香薷、鼠尾草、马鞭草、苦艾、洋蓍草。房内充满歌声与香气,炉栅里总有木柴噼啪燃烧,烟雾又甜又呛,火焰明亮摇曳。但挂在墙上鸟笼旁的那把老旧提琴是拉不出曲调的,因为琴弦全断了。 如今,我散步的时候——有时在草木留有白霜闪亮指印的早晨,较不常但更诱人的是在冷暗渐沉的晚上——总是去找精灵王,让他将我放倒在那张沙沙作响的稻草床上,任他那双大手摆布。 他是温柔的屠夫,教会我肉体的代价是爱,把兔子的皮剥了,他说!于是我的衣服全都脱落。 当他梳理那头枯叶色的发,发中便掉出枯叶,窸窣飘落在地,仿佛他是一棵树。而他确实也能静立不动如树,让斑鸠轻拍翅膀咕咕叫着飞来栖在他肩上,那些颈上戴着婚戒的呆鸟又笨又肥没有戒心。他用接骨木小枝做成唤鸟笛,从天空中招来众鸟——所有的鸟全来了,歌声最甜美的会被他关进笼子。 风吹动幽暗树林,吹过灌木丛。他所到之处总有一丝飘荡在坟场上方的冷空气,让我颈背汗毛直竖,但我并不怕他,只怕那种晕眩,那种他以之攫住我的晕眩。只怕坠落。 坠落,就像鸟从半空落下,当精灵王将风绑进手帕里,系紧四角让风无法逃逸。于是没有流动的气流能支撑鸟儿,受制于重力的他们尽皆坠落,就像我为他坠落,并且知道自己之所以没有坠落得更深,只是因为他对我手下留情。铺着夏天残留的、纤弱如羊毛的濒死草叶的土地支撑住我,只是因为与他共谋,因为他肉体的实质与那些缓慢化为泥土的叶子相同。 他可以将我插入明年植物的苗圃,我便必须等待,直到他吹笛将我从黑暗中唤起,才能再度回来。 然而,当他用唤鸟笛吹出那两个音调的清越声响,我便来了,像随便哪一只毫无疑心的动物停栖在他手腕上。 我见到精灵王坐在爬满常春藤的树干残株上,以一道自然音阶召来林中所有的鸟:一声高,一声低,如此甜美嘹亮,一群群轻柔鸣啭的鸟儿便随之而来。空地堆满枯叶,有些色如蜂蜜,有些色如余烬,有些色如泥土。他看来完全就是此地的精灵,看到狐狸毫不畏惧地将嘴靠在他膝上我一点也不惊讶。一日将尽,棕色光线渗进潮湿沉重的土地,一切沉默静定,夜晚的清凉气息拂来。几滴雨开始落下,林里唯一的遮蔽处只有他的小屋。 我便是这样走进精灵王鸟鸣缭绕的孤独,他将那些长着羽毛的小东西关进自己用杞柳枝编成的笼,让他们在笼里为他歌唱。 饮料是羊奶,盛在有凹痕的锡杯里。他在炉台上烤了燕麦饼,我们可以一起吃。屋顶上雨声淅沥,门闩喀喀碰响。我们两人锁在屋里,木柴随着小小火焰颤抖,燃烧的辛涩气味充满这个棕色房间,然后我躺在精灵王吱咯作响的稻草床上。他皮肤的颜色和质感像酸奶油,锈红色的硬挺乳头成熟如浆果,像一棵枝头同时开花又结果的树,多么悦人,多么可爱。 而现在——啊!在你深沉如水的吻中我感觉到你的利齿。秋分的狂风将光秃秃的榆树吹得疯狂摇晃,有如旋转苦行僧。你将牙齿咬进我喉咙,让我尖叫。 空地上,白月冷冷照亮我们拥抱的静止画面。我的四处漫游是——或者说,曾是——何等甜美,我曾是夏日草地的完美孩子,但季节转变了,天光变得清澈,我看见瘦削的精灵王,高大一如枝干上停栖鸟群的树,他那非人的音乐就像套索将我拘去。若我用你的发为那老旧提琴装上弦,我们便可以在树间渐薄的天光中随乐声翩翩起舞,那音乐会胜过关在成堆漂亮鸟笼里的云雀的嘈杂尖鸣,屋顶也被你诱来的飞扑鸟群压得吱呀作响,当我们在树叶下参与你那不神圣的神秘。 他将我剥除得只剩最后的赤裸,只剩丝绸般带有珠光的紫褐色内层肌肤,像一只剥了皮的兔子。然后又用拥抱为我着衣,那拥抱如此澄澈,如此淹漫似水。然后将枯叶摇散在我身上,仿佛摇进我所变成的溪流。 各自凌乱鸣唱着的鸟儿,有时会偶尔合为一个和弦。 他的皮肤完全覆盖我,我们就像一颗种子的两半,封在同一层皮里。我想变得好小好小,让你咽下,就像童话中的王后吞下一颗谷实或芝麻而怀胎成孕。然后我便可以栖居在你体内,你便可以怀着我。 烛火摇曳,熄灭。他的抚触对我既是慰藉也是摧毁。我感觉自己心跳加快,然后凋萎,在咆哮的稻草床上赤裸如石,美妙的月光夜色穿过窗子,照得他身侧斑斑驳驳,这个编织笼子关住甜美鸟儿的、懵懂天真的他。吃我,喝我;我饥渴,溃烂,受哥布尔指使,一再回去找他,让他手指撕去我破碎零落的皮肤,将我包在他那袭水衣中,水衣将我完全浸湿,带着滑腻的气味,足以使人溺毙。 如今乌鸦翅膀滴下冬天,叫声侵入这最严酷的季节。 天气愈来愈冷,树叶几已落尽,来找他的鸟愈来愈多,因为这严苛天气中觅食困难。黑唱鸫和画眉必须在树篱底抓蜗牛,将蜗牛在石头上摔裂,才吃得到壳里的肉。但精灵王给鸟儿谷实吃,只要他一吹鸟笛,片刻间你就看不见他人影,因为鸟群像整片柔软的羽毛大雪覆盖住他。他为我摆出足可称为哥布尔盛宴的水果,丰盛多汁得骇人。我趴在他身上,看火光被吸进他眼中的黑漩涡,中央全无光亮,传出无比强大的压力,将我朝那里拉进。 绿如苹果的眼睛。绿如死掉的海洋果实。 一阵风起,发出独独一声狂野、低沉、奔腾的声音。 你的眼睛真大呀。充满无可比拟的光亮,像狼人那超自然磷火般的眼。你双眼那冰冷的绿紧盯着我反映光芒的脸。那是一种保存剂,一如液态绿琥珀,捉住我,我怕自己会永远困在其中,就像那些一脚踩进松脂脱不了身的可怜蚂蚁苍蝇,沉埋在被水淹没的波罗的海。他用鸟鸣的发条将我在他圆眼中拴紧。你双眼中各有一处黑洞,看着那静止的中央令我昏晕,怕自己跌落其中。 你的绿眼是使人缩小的房室。若凝视你的眼太久,我会变得小如自己的倒影,我会缩小成一个点而消失。我会被拉进那黑色漩涡,被你吞食。我会变小得可以关进你的杞柳鸟笼,让你嘲弄我失去的自由。我已看到你为我编织的笼子,那笼很美,我今后便将栖息其中,跟其他鸣唱的鸟儿为伍,但我——我将哑然无声,表示怨恨。 当我明白精灵王准备拿我做什么时,强烈恐惧使我全身颤抖。我不知该怎么办,因为我全心爱着他,然而我并不想加入那群被他关在笼里的鸣唱鸟儿,虽然他对他们照料爱护备至,每天给他们清水,把他们喂饱。他的拥抱是诱饵,然而又是织成陷阱本身的树枝。但他天真懵懂,完全不知自己可能害死我,尽管我第一眼看见他便知道,精灵王会重重伤我。 墙上的老旧提琴旁挂着琴弓,但弦全断了无法拉奏。如果重新装上琴弦,我不知道可能演奏出什么样的旋律,也许是给愚蠢处女的摇篮曲。现在我知道那些鸟儿并非歌唱,而是在哭泣,因为他们找不到路走出树林,当初浸在他蚀人的眼神中失去了肉体,现在只能住在笼里。 有时他会将头枕在我腿上,让我为他梳理那美丽的发,梳下林中每一棵树的叶,干枯堆积在我脚边。他的发披散在我膝上,嗤嗤作响的炉火前一片梦般宁静,当他躺在我脚边而我梳出那头慵懒发中的枯叶。今年,知更鸟又在稻草屋顶下筑了巢,他栖在一根没烧着的木柴上,清理鸟喙,整理羽毛,歌声中有股甜美恳求和某种忧郁,因为这一年结束了——知更鸟,人类的朋友,尽管精灵王挖出他的心,在他胸前留下伤口。 将你的头枕在我膝上,好让我再也看不见你眼中向内照射的淡绿太阳。 我双手颤抖。 他躺在那里半梦半醒,我要摇下两大把他窸窣的发,缠成绳子,动作非常轻柔,好让他不被吵醒。然后,轻柔地,以温和似雨的双手,我将用那绳勒死他。 然后她将打开所有鸟笼放鸟儿自由,他们每一只都会变回少女,每一人喉间都有他的猩红吻痕。她将拿他剥兔皮的刀割下他那一大头鬃发,用五根灰棕色的发为老旧小提琴装上琴弦。 然后,不需手触,提琴会发出不和谐的音乐,琴弓会自行在新弦上舞动,叫道:“母亲,母亲,你杀死了我!” [49]译注:Erl-King,传说中的精灵之王,居于黑森林,捉弄孩童,甚至诱骗成人。​[50]译注:Michaelmas,九月二十九日,约在秋分前后。参见《狼人》注一。​ 雪孩 隆冬——所向无敌,洁白无瑕。伯爵偕妻子出门,他骑一匹灰牝马,她骑黑马,身裹亮黑狐皮,足登光亮的高跟黑靴,鞋跟与马刺猩红。新雪落在已落下的雪上,雪停之际,世界尽白。“我真希望有个女儿,白得像雪。”伯爵说。两人继续前行,看见雪地里一个洞,洞里满是血。他说:“我真希望有个女儿,红得像血。”接着两人继续前行,看见一只渡鸦栖息在光秃树枝。“我真希望有个女儿,黑得像那鸟的羽毛。” 话才说完,女孩就站在路旁,白肤,红唇,黑发,赤身裸体;她是他欲望的孩子,伯爵夫人恨她。伯爵抱起女孩,让她坐在自己身前鞍上,但伯爵夫人只有一个念头:我该怎么摆脱她? 伯爵夫人把手套掉在雪地,叫女孩下马去捡,心想随即策马狂奔,把女孩丢在那里,但伯爵说:“我再给你买新手套。”话一出口,伯爵夫人肩上的狐皮应声飞起,包住女孩赤裸的身体。然后伯爵夫人将钻石胸针抛进结冰的池塘:“下水去帮我捞回来。”她说,想藉此让女孩溺毙。但伯爵说:“她又不是鱼,天气这么冷怎能游泳?”这时伯爵夫人脚上的靴子一跃而落,套上女孩的腿。现在伯爵夫人光裸如骨,女孩则身披毛皮脚穿长靴,伯爵为妻子感到难过。而后他们遇上一丛满树盛开的玫瑰。“给我摘一朵。”伯爵夫人对女孩说。“这我总不能拒绝你。”伯爵说。 于是女孩摘下一朵玫瑰,刺伤手指,流血,尖叫,倒地。 伯爵哭着下马,解开裤子,将坚挺阴茎插入死去女孩的身体。伯爵夫人勒住踏步的马,眯起眼睛看他。不久他便完事了。 女孩开始融化,不一会儿便消失无踪,只剩一根羽毛,可能是哪只鸟脱落的;一摊血,像狐狸在雪地猎杀的痕迹;以及她摘下的那朵玫瑰。现在衣物又回到伯爵夫人身上,她修长的手轻抚毛皮。伯爵拾起玫瑰,鞠个躬,递给妻子;她手一碰到花就猛然缩回,任它落地。 “它咬我!”她说。 爱之宅的女主人 那些亡魂终于变得太会找麻烦,农人弃村迁离,村子完全落人心怀仇恨的幽微居民之手。他们展现自己存在的方式是透过歪斜得几乎觉察不出的阴影,太多阴影,即使正午亦然,阴影没有任何肉眼可见的来源;透过有时从荒废卧室传出的啜泣,尽管房内墙上挂的裂镜没有照见任何人;透过一种侵扰旅人的不安感,如果旅人不明智地停下脚步,啜饮广场上那口仍源源流出石狮头的泉水的话。一只猫在长满杂草的花园里巡走,突然咧嘴嘶啐,弓起背,恐惧得四腿僵硬,从某个看不见的东西旁跳开。如今所有人都避开城堡下那座村庄,城堡里有美丽的梦游者无法自禁地继续祖先的罪行。 这美丽的吸血鬼之后身穿一袭古董新娘礼服,独坐在那黑暗高耸的大宅,承受画像中众多癫狂残暴祖先的眼神注视;透过她,每一个祖先都投射获致一种阴惨的死后存在。她翻动塔罗牌,不停构筑各式可能的星座般组合,仿佛随机出现在面前红丝绒桌布上的牌能让她离开这紧闭窗扇的阴寒,去到恒久夏日的国度,抹去她既是死神又是处女的永恒悲哀。 她的声音充满各种遥远响动,仿佛山洞里的回音:如今你身在一切灰飞烟灭之处,如今你身在一切灰飞烟灭之处。而她本身就是一座满是回音的山洞,一套一再重复的系统,一组封闭的电路。“鸟是只能唱他知道的那首歌,还是可以学会新曲?”宠物云雀在笼中鸣唱,她伸出一根手指,又长又尖的指甲划过鸟笼,发出悲切的璫琅声,像拨动金属女人的心弦。她的头发披散如泪落。 城堡大多已被鬼魂所占,但她仍有自己的一套起居室加卧房。紧闭拴锁的窗扇和厚重天鹅绒窗帘阻绝任何一丝自然光线,一张单腿圆桌铺着红丝绒,让她排列必不可少的塔罗牌。房里的光线最多只有壁炉架上一盏遮着厚厚灯罩的灯,暗红图案的壁纸上隐隐浮现令人不安的花纹,是雨水渗进失修屋顶随处浸染的污渍,像死去情侣留在床单上的不祥痕迹。屋内处处可见腐烂生霉的破败。没点亮的吊灯积满灰尘,一颗颗玻璃棱块已完全看不出形状;蜘蛛在这腐烂豪宅的每一个角落勤奋结出华盖,用柔软灰网缠住壁炉架上的瓷花瓶。但这逐渐倾圮的一切的女主人什么也没注意到。 她坐在饱受蛾蛀的酒红色天鹅绒椅,在低矮桌上排列塔罗牌,云雀有时会鸣唱,但大多都只是一团阴郁灰暗的羽毛。有时女伯爵会拂过鸟笼栏杆吵醒他,让他短短唱起一段装饰乐段:她喜欢听他宣唱自己无法逃脱。 太阳下山后她醒来,立刻坐到桌旁耐心玩牌,直到她开始饿,直到她饥肠辘辘。她美到不自然的地步,那份美是一种畸形,一种缺陷,因为她的五官完全不见任何不完美缺点,而正是那些动人的缺点让我们能接受人类处境的不完美。她的美是她的病征,显示她没有灵魂。 这阴暗难解的美女,白皙双手排列着命运的牌戏,指甲与中国古代官员的指甲一般长,磨得尖尖。这指甲和白如棉花糖的利齿,表明了她怅然渴望藉由奥义塔罗牌逃离的是何种命运;磨利她爪与齿的是许多个世纪以来的尸体,她是毒树上最后一朵花蕾,这株在川薮凡尼亚拿尸体做野餐的“暴虐弗拉”胯下长出的毒树。 她卧房四壁挂着黑丝绸,缀绣珍珠泪滴。房间四角放着骨灰瓮,几个香炉散发出沉沉欲眠的呛鼻香烟。房中央是一座精雕细琢的黑木灵柩台,四周围满插于巨大银烛台的长蜡烛。每天拂晓,女伯爵穿上沾有少许血迹的白蕾丝睡衣爬上灵柩台,躺进一具打开的棺材。 在她乳牙还没长出来之前,她邪恶的父亲就被一个梳着髻的东正教神父以木钉穿心,埋在卡帕希安山区一处十字路口。胸口钉了木钉的伯爵死前喊道:“诺斯法拉杜已死,诺斯法拉杜万岁!”如今她拥有他广大领地上那些闹鬼森林和神秘居处,她继承了统治权,掌管驻扎在城堡下方村庄的阴影大军。那些阴影变成猫头鹰、蝙蝠与狐狸的模样出没在森林,让牛奶变酸,让奶油做不出来;他们整夜骑马进行疯狂追猎,使马匹到早上只剩一身骨头和垮皮;他们挤干乳牛的奶,更特别喜欢骚扰青春期的女孩,让她们不时发作昏厥,血液出问题,罹患想像力过剩造成的各种疾病。 但女伯爵自己却对这份怪异权威无动于衷,仿佛一切都只是做梦。在梦中,她会希望自己是人类,但她不知道那是否可能。塔罗牌出现的排列永远相同:她翻开的永远是女教皇、死神、断塔,也就是智慧、死亡、消散。 没有月光的夜晚,管家让她出屋走到花园。这座花园无比阴森,与坟场极为相似,她亡母种植的玫瑰长成一道满是尖刺的庞然高墙,将她监禁在继承的城堡里。后门打开时,女伯爵会闻嗅空气,发出嗥叫,然后四脚着地趴伏,鼻头颤动,找到猎物的气味。纤细骨头被咬嚼时会发出清脆声响的兔子,还有其他长毛的小东西,她都以四足野兽的敏捷加以捕捉;之后她会低声哀鸣爬回家,脸颊上沾了血。回到卧房,她将大水罐的水倒进钵中洗脸,蹙眉眯眼、仔细爱干净的姿态一如猫。 幽暗花园中女猎人的饥饿夜晚边缘,缩伏、跃扑,围绕着她惯常的痛苦的梦游习性,她的人生或她的模仿人生。她是夜行动物,瞳孔会放大放光,有利爪可以扑击,有尖牙可以咬噬,但没有任何事物,任何事物,能抚慰深陷这丑陋处境的她。她求助塔罗牌的魔法安慰,洗牌,翻牌,解读牌,叹口气收起牌,再洗一遍,不停构筑关于无法逆转的未来的种种假设。 一名老哑巴负责照顾她,确保她永远不见着太阳,白天完全待在棺材里,把镜子和所有会反射的东西收到她看不见的地方——简言之,执行吸血鬼仆人的所有工作。这位美丽又可怕的仕女的一切都如其所应然,她是夜之后,怖惧之后——只不过她痛苦迟疑地不想扮演这个角色。 然而,若有冒险来此的人不明智地在荒村广场歇脚,啜饮泉水,立刻会有一个黑衣白围裙的老丑婆从某间房舍走出,用微笑和手势邀请你,你便会随她而去。女伯爵要新鲜的肉。小时候她像只狐狸,只需小兔子、田鼠和野鼠就能满足:小兔子在她手中发出可怜兮兮的吱叫,她随即以一种作恶又耽溺的感觉咬住他们的脖子,而田鼠与野鼠只来得及在她绣花般纤纤十指间短暂挣跳片刻。但现在她已是成年女人,就必须要有男人。如果你在那吱咯轻笑的泉水旁停太久,就会被那只手引进女伯爵的食物橱。 整个白天,她身穿那件沾血蕾丝睡衣躺在棺材里。等太阳下山,她便打个呵欠醒转,换上她唯一的礼服,也就是母亲的新娘礼服,然后坐在桌边解读牌义,直到肚子饿。她厌恶自己所吃的食物,她多想把兔子带回家养,喂他们吃生菜,摸摸他们,帮他们在自己的黑红色中式写字桌里做窝,但饥饿永远占上风。她将牙齿咬进搏跳着恐惧的脖颈动脉,吸尽所有营养之后扔下瘦瘪皮囊,发出一声既痛苦又憎恶的呼喊。同样情况也发生在那些,出于无知或出于愚蠢,来泉水边洗脚的牧童和吉普赛小伙子身上,女伯爵的女管家将他们带进起居室,桌上翻出的牌永远是“死神”。女伯爵会亲自用有裂纹的珍贵小杯端咖啡给他们,还有小小糖蛋糕,那些笨拙男孩便一手拿着快泼洒出来的杯子,另一手拿着饼干,目瞪口呆看着身穿丝绸华服的女伯爵。她从银壶中倒出咖啡,同时随口闲聊让他们放下心来迈向死亡,眼神中有种寂寥的静定,显示她无法得到抚慰。她多想轻抚他们瘦瘦的棕色脸颊,抚摸他们蓬乱的头发。当她牵起他们的手将他们领进卧室,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走运。 事后,她的女管家会将残骸收拾成整齐的一堆,用被抛在一旁的原先衣服包裹,然后将这包尸骨仔细在花园里埋妥。女伯爵脸颊上的血迹会混合着泪水,女管家则用银牙签帮她剔指甲,剔去残留的皮肤和骨屑。 嘿,喝,嗨,嚄 我闻到不列颠人的鲜血味。 在这个世纪青春期的某一年,又热又熟的一个夏天,一名金发蓝眼、肌肉结实的年轻英国陆军军官休假到维也纳访友,之后决定利用剩下的时间探访罗马尼亚鲜为人知的北地。他浪漫大胆地决定骑脚踏车去走那些满是牛马车辙的路,看出此举充满幽默意味:“在吸血鬼国度两轮行”,于是大笑着展开探险行程。 他具有童贞的特殊气质,那是最为也最不暧昧模糊的一种状态:既是无知,同时却也是潜在的力量,再加上不同于无知的不知。他的所是超过自己所知——此外还有他们那一代独具的一种光华,因为历史已为他们在法国的战壕里准备了独特典范的命运。这个植根于变迁与时代的生灵,即将遭遇吸血鬼那超越时间的哥特式永恒,对后者而言现在和未来都与一直以来的过去相同,牌永远出现同样的排列组合。 他虽很年轻,但也理性。他选择了全世界最理性的交通工具来进行这趟卡帕希安山脉之旅。骑脚踏车本身就是对迷信恐惧的抵御,因为脚踏车是纯粹理性运用为动能的产物。几何学为人类服务!只要给我两个圆和一条直线,我就让你看我能将它们带到多远。脚踏车虽不是伏尔泰发明的,但服膺他的原则,对人类福祉大有贡献,同时又不会造成丝毫祸患:它有益健康,不会排出有害废气,速度也只能保持在高尚有礼的范围。脚踏车怎么可能造成任何伤害? 一个吻唤醒了森林里的睡美人。 女伯爵白蜡般的手指,圣像般的手指,翻出那张叫做情侣的牌。从没有,以前从没有过……女伯爵从不曾为自己排出与爱相关的命运。她发抖,打颤,闭上那双大眼,细小血管隐约可见的薄薄眼睑紧张眨动着。这一次,第一次,美丽的纸牌卜卦师发给了自己一手爱与死的牌。 不管他是活还是死 我要磨碎他骨头做面包吃。 夜晚将至,天色泛着紫褐,英国绅士正奋力骑上山坡,前往他大老远瞥见的那座村庄。路太陡了没法骑,他得下车用推的。他希望能找到一家友善的客栈投宿,他又热,又饿,又渴,又累,又灰头土脸……起初他大失所望,看见村里所有小屋的屋顶都已坍垮,一堆堆掉落的砖瓦间长满长草,窗扇孤零零挂在铰链上。这地方完全没人住,而且臭烘烘的植物低语着,仿佛讲述丑恶的秘密,在这里,如果够有想像力,你几乎可以看见倾圮屋檐下偶尔闪现扭曲的脸……但来到此处的冒险感,加上杂乱花园里仍勇敢绽放鲜艳夺目色彩、给予他安慰的蜀葵,再加上火般的夕阳,这一切很快就抵消了失望,甚至安抚了他先前感觉的些微不安。此外,以前村中妇女用来洗衣的泉水仍涌出闪亮的清流,他感激地洗了双脚双手,将嘴凑近出水口啜饮,然后让冰冷泉水流过全脸。 喝饱后,他抬起滴着水的头,看见广场上他身旁静悄悄多了一名老妇,朝他露出热切,甚至是殷恳的微笑。她身穿黑衣白围裙,腰间系着管家的钥匙环,灰发整齐梳成一个髻,戴着这地区年长女性的白色亚麻头巾。她朝年轻男子行礼,招手示意他来,他一时迟疑,她便指向上方那栋建筑正面俯逼村庄的庞然大宅,揉揉肚子,指指嘴,再揉揉肚子,显然表示邀请他吃晚餐。然后她再度招手,这回随即坚定转身迈开步,似乎不容他再推辞。 他们一离开村庄,迎面便扑来浓郁、厚重、醉人的红玫瑰香,让他一阵陶然晕眩,那带有淡淡腐败气息的丰郁甜美猛地袭来,强烈得几乎足以将他击倒。太多玫瑰。太多玫瑰开放在夹径的巨大树丛上,树丛满是尖刺,而玫瑰花本身看来几乎太过奢华,大量群集的丝绒花瓣不知怎么多得有点猥亵,层层卷卷、紧紧含苞的花蕾带着放肆的暗示。从这片丛林中,大宅好不容易露出脸来。 在西下夕阳挥之不去的微妙余晖中,在那对刚结束的一日充满怀念的金色光线下,这房子一副严肃面容,半是豪华宅邸,半是加盖防御工事的农舍,巨大而四处蔓延,像高居危崖的失修鹰巢俯视下方随侍蜿蜒的村落,让他想起小时候冬夜听的故事就是发生在这样的地方:他和兄弟姊妹用那些鬼故事自己把自己吓得半死,上楼睡觉时还得点蜡烛照亮那突然变得很可怕的楼梯。他几乎后悔接受了丑老太婆无言的邀请,但此刻站在那遭时间侵蚀的橡木门前,看她从腰上叮叮当当的钥匙中选出一把铁打的大钥匙,他知道现在要回头已经太晚,便没好气地提醒自己他现在已经不是小孩了,不该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吓到。 老太太打开门锁,推开门,铰链发出戏剧化的吱嘎声响。她不顾他的抗议,坚持要帮他安顿那辆脚踏车,他的心不禁一沉,看着那美丽的两轮的理性象征消失在大宅的幽暗内部,一定是被推到一旁某间潮湿的户外厕所,没人替它上油或检查轮胎。但是既来之,则安之——带着他的青春、力量与金发碧眼的美,带着他看不见,甚至没有意识到的童贞的五芒星,年轻男人踏进了诺斯法拉杜城堡的门槛,从无光的山洞般内部猛然扑来的冷空气仿佛出自墓穴,也没有使他打寒噤。 老太婆将他带进一间小房间,房里有黑色橡木桌铺着干净白布,上面仔细摆满沉重的银餐具,餐具的银有点变色,仿佛某个口气很臭的人朝它们呼气。桌上只有一份餐具。愈来愈奇妙了:他被请来城堡用餐,现在却要一个人进食。但他还是依她吩咐坐了下来。尽管屋外还没天黑,屋里的窗帘却都紧紧拉上,只有独独一盏油灯的暗淡光线照出他周遭的惨淡环境。老太婆忙里忙外,从一个虫蛀的橡木古董柜取出一瓶葡萄酒和一只酒杯;他饶有兴味地啜饮着酒,她消失片刻,随即端来一盘冒着热气的食物,盘中是加了香料的当地炖肉与饺子,加上一截黑面包。骑了一整天车,他饥肠辘辘,便胃口大开地吃起来,还用剩下的面包将盘中酱料擦吸得一干二净,但这粗糙食物与他原先预期的贵族招待相差甚远,且哑妇看他吃东西时的那副品头论足眼神也令他不解。 但他一吃完第一盘,她便冲去又给他端来第二盘,态度看来那么友善又帮忙,而且他知道晚饭后还必定可在城堡借宿一夜,便严厉责备自己太孩子气,对这安静得怪异、潮湿又阴冷的地方不够热衷。 他吃完第二盘后,老妇来了,比手势示意他起身离桌,再度跟她走。她做了个喝东西的动作,他推想这是邀请他到另一间房,与家里身份较高的成员共进餐后咖啡,对方先前虽不想一起用餐,但还是想认识他一下。这显然是一项殊荣,他把领带调正,拍干净粗呢外套上的面包屑,以示对主人的尊敬。 他很惊讶地发现屋内毁坏得这么严重——蛛网、虫蛀的梁柱、墙上崩落的石灰。但老哑婆提着灯,步履坚定地带他穿过无尽的走廊,走上盘旋的楼梯,穿过挂着家族画像的画廊,他们经过时画像的眼睛短短闪了一下,而那些画像的脸,他注意到,全都具有一种令人难忘的兽性。最后她在一扇门前停步,他听见门后传来一声轻轻的璫琅,仿佛大键琴弹了一个和弦,接着美妙的云雀鸣声流泻而出,在那(尽管他并不知道)朱丽叶的坟墓深处为他带来早晨般的清新。 老太婆伸手敲门,门内回应的是他这辈子听过最充满诱惑爱抚的声音,以口音很重的法文——这是罗马尼亚贵族的第二语言——轻声唤道:“请进。” 起初他只看见一个人形,充满模糊的黄色微光,因为那人形承受并反映暗淡房间中仅有的光线。人形逐渐清晰,竟然是一身点缀蕾丝的白绸蓬蓬圆裙,已经过时五六十年,但显然曾是新娘礼服。然后他看见穿那套礼服的女孩,纤弱得宛如飞蛾的躯壳,那么细瘦,那么孱弱,那身礼服看来似乎毫无支撑地兀自悬在湿闷空气中,一袭借来的神奇外衣,一件自我表达的服装,她活在其中就像机器里的鬼魂。房里仅有的灯光来自远程壁炉架,一盏厚厚绿灯罩的油灯燃着小火,带他来的老太婆还用手挡住提灯,仿佛要保护女主人,让她不会突然看见他,或者让来客不会突然看见她。 就这样,他眼睛逐渐适应了房中的半黑暗,一点一点看出这穿着俗丽服装的稻草人有多么美丽,又是多么年轻,让他联想到穿母亲衣裳的小孩,也许是穿起亡母的衣裳好让她再度活过来,不管为时多么短暂。 女伯爵站在一张矮桌后,旁边是一只漂亮傻气的镀金铁丝鸟笼,双手伸出,姿态失神几乎像是在逃躲,看来仿佛被他们吓了一跳,仿佛不是她自己应声让他们进房。她的脸孔苍白全无血色,美丽而死气,披着直泻而下仿佛湿淋淋的黑色长发,看来像个遭遇船难的新娘。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带着流浪动物的迷失神色,几乎使他心碎,然而那张丰厚出奇的嘴却令他不安得几乎反感,厚唇又宽又鼓,颜色是鲜明的泛紫猩红。这是一张病态的嘴,甚至——但他立刻挥去这个念头——是一张娼妓的嘴。她一直打着冷颤,一种饥饿消瘦的寒噤,一种深入骨髓的疟疾般疾病。他心想她一定只有十六七岁,不可能更大,带有肺痨病人那种狂乱、不健康的美。她便是这整座毁坏城堡的女主人。 老太婆做了好一番温柔的预防措施,才举起提灯让女主人看见来客的脸。这时女伯爵发出一声微弱尖细的叫喊,盲目惊骇地乱挥双手,仿佛要将他推开,同时撞到桌子,一副绘有图片的牌如蝴蝶翩飞落地。她的嘴是苦痛的圆圆O形,身躯略微摇晃,跌坐回椅子上,倒在那里仿佛无法动弹。一见面就这样真令人不解。老太婆自顾自啧舌,在桌子四周找来找去,最后找到一副非常大的深绿墨镜,就像瞎眼乞丐戴的那种,然后将墨镜戴在女伯爵鼻梁上。 他上前帮她捡起牌,却惊讶看见地毯有些地方烂掉了,有些地方长满各种看来充满毒性的蕈类。他捡起牌随手一洗,因为那些牌对他毫无意义,尽管年轻少女玩这东西似乎很不寻常。真可怕的图片,竟是一具蹦蹦跳跳的白骨!他用另一张比较愉快的牌盖住它——一对年轻情人相顾微笑,然后将这玩具放回她纤细的手上,那只手半透明的肌肤下得简直可以看见脆弱的骨骼,留着又长又尖的指甲,像弹斑鸠琴的拨子。 在他的碰触之下,她似乎稍微恢复了一点活力,几乎露出微笑,将自己站直起身。 “咖啡,”她说,“一定要请你喝咖啡。”她一把将牌收拢成一叠,腾出桌上空间,让老太婆在她面前放下银酒精灯、银咖啡壶、奶罐、糖碗、银托盘上的杯子。在这破败房内,这份优雅显得奇怪甚至褪色,而女主人始终散发着光辉,仿佛自有一种病态的、海底般的光芒。 老太婆帮他搬了把椅子,无声偷笑,离开,让房间又暗了一点。 小姐料理咖啡壶时,他有时间不以为然地观看房里满是污渍的剥落墙壁上的更多画像,这些丑恶的脸看来全带着一种热病似的扭曲疯狂,每个人都有厚唇和癫狂大眼,与眼前这个近亲通婚的不幸受害者相似得令人不安,尽管某份罕见的优雅将那些特征在她脸上做了如此美丽的变化。她正耐心煮着,滤着芳香四溢的咖啡,唱完歌的云雀早就沉默下来,除了银器与瓷器相碰的叮当声,一片沉寂。不久,她朝他递来一只绘有玫瑰的小杯。 “欢迎。”她说,声音如大海般澎湃回荡,仿佛不是来自她洁白而静止的喉头。“欢迎来到我的城堡。这里很少有客人,实在很可惜,因为我最喜欢结识陌生人……村子荒废之后这里好寂寞,我唯一的同伴,唉,却又不会说话。我通常也都很沉默,我觉得自己好像很快也会忘记怎么说话,这里就再也不会有人开口了。” 她从一只里莫杰瓷盘拿起一枚糖饼请他吃,指甲敲得那古董盘发出排钟般一列音阶。她的声音来自那双不动的红唇,像花园中那些肥满玫瑰的红唇——她的声音听来奇异,仿佛没有实体;他心想,她就像个人偶,腹语师的人偶,或者更像一具精巧之至的发条装置。她的不足动力似乎来自某种她无法控制的缓慢能量,仿佛发条在多年前她出生时上紧,现在发条不断愈来愈松,最后她会毫无生气。他觉得她好像一具自动机械,包覆着白天鹅绒与黑毛皮,无法依自己意志行动;这感觉始终存在,事实上深深触动了他的心。那件白礼服的嘉年华会气息更加强了她虚幻不实的感觉,像个悲伤的可伦萍好久以前在树林里迷了路,始终没走到嘉年华会。 “还有这灯光。我必须向您道歉,灯光这么暗……遗传的眼疾……” 她的盲目镜片双重反映出他的英俊脸孔,如果她直接看他,他会像那禁止接触的阳光照得她睁不开眼,将她立刻化为一团皱缩、可怜的夜行鸟,可怜的掠食屠戮鸟。 您将是我的猎物。 您的喉咙真漂亮,先生,像大理石柱。当你走进我房间,全身披满我一无所知的夏日金光,那张叫做“情侣”的牌刚从我面前众多交错意象中浮现;你仿佛从那张牌上走进我的黑暗,一时之间,我以为,你或许会将那黑暗照亮。 我无意伤害你。我会穿着我的新娘礼服,在黑暗里等你。 新郎已经来到,将会走进为他准备的房间。 我受了诅咒,只能在黑暗中孤独;我无意伤害你。 我会非常温柔。 (而爱是否能将我从阴影中解放?鸟是只能唱他知道的那首歌,还是可以学会新曲?) 你看,我已为你准备好了。我一直都在为你准备,一直都穿着新娘礼服等你,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一切都会很快就结束。 你将不会感到痛苦,我亲爱的。 她本身便是一幢鬼屋,不归自己拥有,祖先有时会来,从她的眼睛之窗朝外看,那感觉非常吓人。她具有暧昧模棱的神秘孤独,盘旋在生与死之间的无人地带,在长满尖刺的花篱后入睡、醒来,诺斯法拉杜的鲜血花蕾。墙上的兽性祖先诅咒了她,她永远只能重复他们的激情。 (然而一个吻,独独一个吻,唤醒了森林里的睡美人。) 紧张地,为了遮掩她内在的众多声音,她用法文进行无关紧要的闲聊,而祖先在墙上做着鄙夷的鬼脸;无论她如何努力思索,想找出其他方式,她都只知道一种两人合一的方法。 他再度惊异注意到她美妙双手上的掠食者般的鸟爪。从他把头伸在那涌泉之下,从他进入这座致命城堡的深暗大门开始,心中就有种奇怪的感觉逐渐扩散,现在更完全涌上。如果他是猫,他会恐惧得四腿僵硬,从她的手爪旁跳开,但他不是猫,他是英雄。 他对眼前所见的一切有种基本的不信任,即使在诺斯法拉杜女伯爵本人的起居室里亦然。就是这份不信任支持着他,他或许会说,某些事情就算是真的,我们也不该相信有此可能;他或许会说,相信眼睛所见是愚蠢的。他并非不相信她的存在:他看得见她,她是真实的,如果她取下墨镜,那双眼睛会流泻出充满于这片吸血鬼肆虐之地的种种意象,但由于他的童贞——他还不知道有什么需要恐惧——他对阴影免疫,而由于那使他喜欢阳光的英雄性格,他只看见面前是一个近亲通婚的产物,一个精神极度紧绷的小女孩,没有父母,被关在黑暗的房里太久,苍白得像从未接触光线的植物,因为某种遗传疾病双眼半盲。尽管他觉得不安,但他感觉不到怖惧,于是他便像童话里那个不懂怎么发抖的男孩,不管任何鬼魂、食尸妖、怪兽、甚至恶魔亲自率领手下前来,都无法让他害怕。 正是缺乏想像力,使英雄具有英雄性格。 他将在战壕里学会发抖,但这女孩无法让他发抖。 现在天色已暗,窗扇紧闭的窗外有蝙蝠飞舞吱叫。咖啡喝光了,糖饼也吃完了,她的闲聊逐渐干涸见底,她扭绞手指,揪扯礼服上的蕾丝,在椅子里紧张地欠动身体。猫头鹰发出尖叫,她处境的累赘在我们四周叽呱吱叫。如今你身在一切灰飞烟灭之处,如今你身在一切灰飞烟灭之处。她转头回避他眼睛的蓝光,除了她能提供的那种方法,她不知道任何其他两人合一的方式。她已经三天没吃饭。晚餐时间到了。上床时间到了。 请跟我来。 我等着您。 您将是我的猎物。 乌鸦在受诅咒的屋顶上呱叫。“晚餐时间,晚餐时间。”墙上的画像吵道。一股可怕的饥饿啃噬着她的内里,她一辈子都在等他却不自知。 这位英俊的单车骑士会随她进入卧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走运。她祭坛四周的蜡烛燃烧着明澈小火,光线照着缝在墙上的银色泪珠。她会以充满诱惑的声音向他保证:“我的衣服就要脱落了,你眼前会看到一连串的神秘奥妙。” 她没有可以用来亲吻的嘴,没有可以用来爱抚的手,只有掠食野兽的尖牙利爪。只要你碰触冷凉烛光中那具散发矿物般光辉的肉体,便是邀请她对你做出致命拥抱,听着她低沉甜美的声音对你呢喃诺斯法拉杜之宅的催眠曲。 拥抱,亲吻,你的一头金发像狮鬃,尽管我从没见过狮子,只见过想象中的阳光之狮,也尽管我唯一见过的阳光是塔罗牌上的图画。你一头情人的金发,我曾梦想将释放我获得自由的情人,这颗头会向后仰去,双眼翻白,在一阵你误以为是爱而非死的痉挛之中。在我那颠倒的婚床上,流血的是新郎。赤裸裸、死透透、可怜的单车骑士,他付出了与女伯爵共度一夜的代价,有些人认为太高,但有些人并不。 明天,管家会把他的尸骨埋在她的玫瑰下。是这些食物让她的玫瑰有丝绒的色彩,令人发晕的气味,散发出禁忌乐趣的淫逸气息。 请跟我来。 “请跟我来!”英俊的单车骑士为女主人的健康和神智担忧,小心翼翼跟着神态歇斯底里、傲慢专横的她走进另一间房。他真想把她抱在怀里,保护她不受墙上狞笑的祖先危害。 这房间真病态! 他的长官上校是个久经风月的老色鬼,以前给过他一张巴黎妓院的名片,向他保证,在那里只要花十个路易就可以买到这样一间伤感过火的房间,房里有个女孩赤身裸体躺在棺材上,看不见的角落有妓院的钢琴手用风琴弹奏《最后审判日》,在那充满防腐室气味的房间,顾客便可以在假装的尸体上发泄恋尸癖。当时他和气地拒绝了老头这项启蒙建议,现在他又怎么能可耻地占这个病弱女孩的便宜,她的手爪干枯如骨,高烧般发热,那双眼睛充满怖惧、悲哀、可怕而压抑的温柔,否决了她身体所承诺的一切情欲享受? 如此纤细,又如此受到诅咒,可怜的孩子。受到诅咒。 但我相信她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抖得好厉害,仿佛四肢接合得不完整,仿佛她会抖散成碎片。她伸手解开礼服领口,眼里充满了泪,泪水滑出墨镜边缘。她得先拿下墨镜才能脱掉母亲的新娘礼服,她把仪式搞乱了,这下它不再是无可挽回。现在她内在的发条装置失灵了,偏偏在她最需要它的时候。她拿下墨镜,墨镜从手中滑落,在铺着地砖的地上摔成碎片。她的这场戏剧没有临场发挥的空间,而这出乎意料的、平常之至的打破玻璃声完全打破了房中的邪恶咒语。她视而不见地瞪着地上的碎片,一手握拳徒劳抹着脸上的泪。现在她该怎么办? 她跪下捡拾玻璃碎片,一片尖锐的碎玻璃深深刺进她大拇指,她痛呼出声,声音响亮真实。她跪在玻璃碎片间,看着一滴鲜红血珠滴落。她从没见过自己的血,这让她惊迷不已。 在这间充满丑恶杀孽的房间,英俊的单车骑士带来了育儿室那种天真无辜的解药;他自身,他的来临,就是一种驱魔。他轻柔拉过她的手,用自己的手帕擦去血迹,但血仍然在流,于是他将嘴凑上伤口。他要用一个吻让伤口不痛,就像她母亲,如果她母亲在世的话,会做的那样。 墙上的银色泪珠尽皆掉落,发出微弱的玎玲声。她画像中的祖先转开眼神,紧咬着利牙。 她怎能承受变成凡人的痛苦? 结束放逐,便是结束存在。 他被云雀的歌声唤醒。所有窗扇、窗帘,甚至这间闷透的卧房封缄已久的窗子全都大开,任光线和空气流泄而入。现在你可以看见一切都那么俗艳,丝绸又薄又廉价,灵柩台的质料不是乌木,而是涂成黑色的纸架在木棍上,就像舞台布景。风从房外吹进大把大把玫瑰花瓣,猩红落英在地板上芬芳旋绕。蜡烛烧尽了,她一定是放了那只云雀,因为他此刻栖息在那具蠢棺材上对他唱着狂喜的晨曲。他全身骨头又僵又痛,昨晚他抱她上床之后自己便躺在地上睡了,把外套卷成一团当枕头。 但现在她到处不见踪影,只有皱乱的黑绸床单上抛着一件轻盈的蕾丝睡衣,上面沾了些许血迹仿佛来自女人的经血,还有一朵玫瑰,一定是从窗外摇曳的茂盛凶猛树丛里摘下。空气充满焚香和玫瑰的味道,呛得他直咳嗽。女伯爵一定是起了个大早去享受阳光,悄悄溜到院里为他摘来一朵玫瑰。他站起身,哄那只云雀站上他手腕,将他带到窗边。起初,他显现出被关太久的鸟对天空的迟疑犹豫,但当他将他抛向流动的空气,他便展开翅膀高高飞进蔚蓝苍穹,他看着他飞翔,心中充满雀跃喜悦。 然后他走进起居室,满脑袋计划。我要带她去苏黎世看医生,治疗她的歇斯底里紧张症;然后去看眼科专家,治疗她的畏光,然后去找牙科医师,把她牙齿形状修整得好一点;至于她的指爪,任何像样的指甲美容师都能处理。我要把她变成不负她美貌的漂亮女孩,我要治好她所有的梦魇。 沉重窗帘拉开了,清晨的明亮阳光如炮火射入。在寂寥的起居室,她身穿白礼服坐在圆桌旁睡着了,面前排列着那副显示命运的牌,牌被摸弄翻洗过太多次,变得太脏,画面也磨损得太厉害,再也看不清每一张的图案。 她不是在睡觉。 死去的她看来老得多,比较不美丽,也因此首度显得完全人性。 我会消失在早晨的阳光中,我只是黑夜的发明。 我留给你一份纪念,是我从双腿间摘下的深暗带刺玫瑰,就像放在坟前的花朵。放在坟前。 我的管家会处理一切。 诺斯法拉杜总是参加自己的葬礼,她前往坟场的路上不会独自一人。此刻老太婆哭着出现了,不客气地比手势赶他走。在几间臭气冲天的室外厕所搜寻一阵,他找到了脚踏车,接着便放弃休假,一路直骑回布加勒斯特,在邮局代收信件的窗口接到一份命他立刻归营报到的电报。好一段时间之后,当他在军营自己房里换上制服,他发现女伯爵的玫瑰还在身上,一定是他发现她尸体时将花插在骑车外套的胸口口袋里。奇异的是,尽管他大老远将花从罗马尼亚带来,它却似乎没有完全枯死。一时冲动之下,因为那女孩那么美丽,她的死又是那么意外而可悲,他决定试着救活她的玫瑰,用衣橱上的玻璃水壶将漱口杯注满水,把玫瑰丢进去,让它凋萎的头漂浮在水面。 那天晚上,当他从食堂回来,诺斯法拉杜伯爵玫瑰的浓重芬芳沿着军营的石墙走道飘来,他那简朴之至的房间充满令人昏晕的气息,来自一朵发亮的、天鹅绒般的、怪兽似的花朵,花瓣全都恢复了原先的盛开娇嫩,恢复了腐败、鲜艳、凄怆的灿烂。 翌日,他的军团便开拔前往法国。 [51]译注:Vlad the Impaler,十四世纪瓦勒齐亚(在今罗马尼亚)君主,生性暴虐,尤喜处人以穿刺于柱(impale)之刑,故名。据称英国作家Bram Stoker便是以他为本(并用了该家族的姓Dracula)创造出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此一人物。​[52]译注:Carpathians,中欧主要山脉。​[53]译注:Nosferatu,为德国导演穆瑙一九二二年改编Bram Stoker作品的吸血鬼名片。​[54]译注:“Curiouser and curiouser”,语出《艾丽斯漫游奇境记》。​[55]译注:参见《穿靴猫》注四。​ 狼人 这里是北地;天气冷,人心冷。 寒冷,风暴,森林里的野兽。生活很艰难。房舍以原木搭建,屋内阴暗,烟雾弥漫。忽明忽灭的蜡烛供着粗糙的圣母圣像,一条盐腌猪腿挂在角落,一串风干蘑菇,一床,一凳,一桌。生活艰苦,短暂,贫穷。 对这些高地林区居民而言,魔鬼就同你我一样真实,甚至更为真实;他们没见过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存在,但魔鬼他们可常在坟场瞥见。在那些凄凉感人的死者城镇,坟墓饰以原始朴素的往生者画像,坟前不放花,因为那里不长花,放的是微薄供品,几小截面包,有时一个蛋糕,会有熊摇摇摆摆走出森林边缘夺去吃。尤其是女巫狂欢夜的午夜时分,恶魔在坟场举行野餐,邀请女巫参加,然后挖出新鲜尸体吃掉。任谁都会这样告诉你。 门上挂几串大蒜可抵挡吸血鬼。圣约翰节前夕脚先头后出生的蓝眼孩子将有阴阳眼。如果发现女巫一一某个老妇的奶酪熟成了而邻居的却没,或某个老妇有只黑猫,哦,真是邪门!居然成天跟在她身边——他们会脱光那老太婆的衣服,在她身上寻找标记,那个供魔宠吸食的多余乳头。不久便会找到。然后将她乱石砸死。 冬季,天寒地冻。 去看看生病的外婆,把炉台上我替她烤的那些燕麦饼带去,还有一小罐奶油。 那乖小孩照母亲吩咐的去做——要穿过森林走上五英里。沿着小路走,别乱跑,到处都有熊,有野猪,有饿狼。来,把你父亲的猎刀带上,你知道怎么用。 小女孩身穿破旧羊皮外套御寒,她对森林太了解,不会害怕,但仍须时时保持警戒。当她听见令人胆寒的狼嗥,立刻丢下礼物抓起刀,转身面对来兽。 那狼体型巨大,一双红眼,灰毛大嘴淌着口水;若不是山区居民的孩子,光看到他恐怕就会活活吓死。他依狼的习性扑向她喉咙,但她手持父亲的刀狠狠一挥,便砍断了他右前脚。 他喉头闷呜一声,几乎像是哭喊;狼的勇敢一般只是虚张声势。她看见他可怜兮兮跑进森林,尽三条腿的可能努力跑快,一路留下血迹。小女孩把刀在围裙上擦干净,拿母亲原来包燕麦饼的布裹起狼掌,继续朝外婆家前进。不久下起大雪,小路和任何原有的足迹、蹄印、兽踪都变得模糊不清。 她发现外婆病得很厉害,躺在床上昏沉沉时睡时醒,又是呻吟又是发抖。小女孩猜想她发烧了,摸摸额头果然滚烫,于是从提篮取出布,打算蘸水浸湿给外婆冷敷,这时狼掌掉在地上。 但那已经不是狼掌,而是一只齐腕砍断的手,因操劳而粗糙,长有老人斑,中指戴着婚戒,食指上有个疣。看到那疣,她便认出这是外婆的手。 她掀起被单,这时老妇醒了,拼命挣扎,哑声尖叫仿佛遭魔鬼附身。但小女孩身强体健,手上又有父亲的猎刀,终于把外婆按住得够久,足以看清她发烧的原因:她右手如今只剩血肉模糊的残肢,已经开始发炎。 小女孩往身上画十字,大声喊叫,邻人听见了都匆匆赶来。一看到手上的疣,他们立刻知道那是女巫的乳头,于是用棍棒将衣衫单薄的老妇赶出屋外,在雪地上一路追打那身老骨头至森林边缘,然后石头一阵乱砸,直到她倒地死去。 现在小女孩住在外婆的房子里,过得很好。 [56]译注:St.John's Eve,六月二十三日晚上。与异教传统的夏至节庆有关,后结合基督教文化,定六月二十四日为圣约翰节。​[57]译注:中古世纪迷信,女巫皆饲有妖异小鬼供其差遣称为魔宠(familiar),通常以“邪恶”动物的形体出现,如黑猫。人们相信女巫身上长有多余的乳头供魔宠吸食,所谓第三只乳头是当时判定女巫“罪证确凿”的常见且重要因素。​ 与狼为伴 一种兽,独独一种,夜里在林中嗥叫。 狼是不折不扣的肉食野兽,凶狠又狡猾,一旦尝过肉味,其他食物就再也满足不了他。 夜里,狼群的眼睛亮得像烛火,发黄发红,但这是因为狼眼在黑暗中会睁得更大,反射你手上提灯的光线——红色代表危险;如果狼眼反映的只有月光,那么便呈现一种不自然的冷绿,一种有穿透力的矿物般色彩。夜行旅人若突然看见这些放光的可怕亮片缝缀在黑色灌木丛中,便该拔腿就跑,如果他没有吓得呆若木鸡的话。 但除了眼睛之外你也看不见他们其他部位,若你不明智地太晚走在树林里,满身人肉味引得这些来无影去无踪的森林杀手团团围绕住你。他们像影子,像幽灵,一群灰色的梦魇。听!那抖颤的长嗥……是化为有声恐惧的咏叹调。 狼嗥之歌是你即将被撕裂的声音,本身就是一种杀戮。 时值冬季,天寒地冻,在这森林山区,狼无食可觅。羊都关在棚栏里,鹿到南边山坡寻找残存的青草,狼变得又瘦又饥,身上几乎没有肉,你简直可以隔着毛皮数出肋骨,如果他们扑向你之前给你时间数的话。下巴流着口水,舌头伸垂在外,灰毛大嘴上一层白霜似的唾沫——森林夜色中充满各式各样危险,有鬼魂,有妖魔,有食人怪兽把婴儿放在烤架上烤,有女巫将抓来的人关在笼里养肥了再宰,但狼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不会听你讲理。 在杳无人迹的森林,你永远身处险境。踏进高大松树间的门户,四周全是纠结蓬乱枝桠,旅人一不小心便会受困,仿佛连植物都跟住在这里的狼群阴谋合作,仿佛这些邪恶的树替朋友钓鱼——踏进森林的大门,你必须无比戒慎,步步小心,因为只要稍离开路径片刻,狼群便会吃掉你。他们灰色一如饥馑,无情一如瘟疫。 附近稀疏村落的居民养山羊,提供家中食用的发酸羊奶和馊臭生蛆奶酪;那些灰眼孩童放羊时总是随身带刀,刀足有他们半人高,刀锋每天磨得锋利。 但狼群自有办法来到你家门口。我们尽一切努力,但有时还是防不胜防。每一个冬夜,小屋居民都深怕看见又瘦又饥的灰色口鼻在门下探闻,有个女人在自家厨房沥干通心粉时还曾被咬。 狼是你该恐惧逃离的对象。更糟的是,有时狼不只是狼而已。 从前,这附近有个猎人设陷阱抓到了一头狼。那狼大肆猎杀羊群,吃掉一个独居在半山腰、整天对耶稣唱歌的疯老头,还曾扑倒一个看羊的女孩,不过女孩大叫大喊,引来了手持来复枪的男人把他赶跑,那些人试着追回他森林里的巢穴,但他聪明狡猾,轻易摆脱他们。于是这猎人挖了个洞,里面放只活蹦乱跳的鸭子当饵,再用抹了狼粪的稻草盖住洞口。鸭子呱呱直叫,一头狼悄悄潜出森林。这狼又大又沉,足有成年男子那么重,稻草被他一踩就塌,他跌入洞里;猎人立刻跟着跳进去,割断他的喉咙,四只脚全砍下来当战利品。 然后猎人面前的狼不见了,只剩一具血淋淋的人类躯体,没有头,没有脚,奄奄一息,死去。 以前山上那里有个女巫,曾把一场婚宴的宾主全变成狼,因为新郎移情别恋。她余恨未消,又令狼群夜里前来,他们便围坐在她小屋外,用自己的悲苦为她谱唱小夜曲。 不算太久以前,我们村里一个年轻女子结了婚,丈夫却在新婚之夜消失得无影无踪。新娘躺在铺着新床单的床上,新郎说要出去小解,坚持要去屋外,说这样比较有礼貌,于是新娘把被单拉到下巴躺在那里等,等了又等——他怎么去这么久?最后听见风中传来森林狼嗥,她从床上惊跳起来,失声尖叫。 那拖长、抖颤的响亮嗥叫虽然令人生畏,却也带着某种挥不去的悲哀,仿佛那些野兽也很想不那么野兽,但身不由己,只能永远哀叹自己的处境。狼群之歌无比哀愁,广袤如森林,漫长如冬夜,然而那凄楚的悲哀,那对他们自己不知餍足的食欲的哀叹永远无法打动人心,因为其中毫无救赎的可能。上天恩惠无法从狼自身的绝望中产生,只能透过外在中介而来,因此有时那兽似乎也半有些欢迎那终结他生命的刀锋。 年轻女子的兄弟们在室外厕所和稻草堆里到处找,但始终没找到任何残骸,于是明理的女孩擦干眼泪,另找了一个不会不好意思朝室内尿壶撒尿,夜里都待在家的丈夫,为他生了两个瘦巴巴的小孩,一切都很顺利,直到某个滴水成冰的寒夜。那一夜是冬至,是一年时节转换的枢纽铰链,事物运转咬合得不如平常精确;在那最长的一夜,她的第一任丈夫回家来了。 她正在替孩子们的父亲煮汤,有人砰砰敲门,她一拉开门闩便认出他,尽管她为他服丧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此刻他衣衫褴褛,不曾梳理、爬满头虱的乱发长长披在背后。 “我回来了,太太。”他说。“赶快把我的包心菜汤端上来。” 然后第二任丈夫拿着柴火回来,第一任看见她跟别的男人睡过了,更糟的是,那双红眼还瞥见她那两个爬进厨房来看这阵吵闹是怎么回事的小孩。他咆哮道:“真希望我变回狼,好给这荡妇一番教训!”就这样,他当场变成狼,咬断他们大儿子的左脚,然后被他们用劈柴的斧头砍死。但当狼流血倒地奄奄一息时,毛皮又消失了,他恢复成多年前的模样,就像逃离新婚之床那时一样,于是她哭了,还因此被第二任丈夫打。 人家说,恶魔有种药膏,一抹上身就会变成狼。又说,狼人是公狼的孩子,出生时脚先头后,躯干是人,但腿和生殖器官是狼,还有一颗狼心。 狼人的自然期限是七年,但若烧掉狼人的衣服,他这辈子便永远困于狼性,因此这一带的乡野传说认为朝狼人丢个帽子或围裙会有点保护功效,仿佛人果然要靠衣装。但只要看到那双闪着磷光的眼睛,不管他是什么形体你都认得出来,唯一不受变形影响的就是眼睛。 变狼之前,狼人会剥去全身衣物。若你在松林里无意瞥见一个赤裸男人,就死命快逃吧,仿佛背后有鬼追你那样。 *** 时值隆冬,与人为友的知更鸟栖在垦园用的铲子把手上鸣唱。这是一年里狼最难熬的时节,但有个性子很强的孩子坚持要穿过树林。她相当确定野兽伤不了她,不过在大家警告之下还是带了把切肉刀放进提篮,篮里有她母亲装满的奶酪,一瓶用悬钩子蒸馏制成的辛涩烈酒,一叠在炉台上烤熟的燕麦饼,还有一两罐果酱。女孩要把这些美味礼物送去给独居孤僻的外婆,她已经好老好老,光是岁数的重量就快把她压死了。要到外婆住的地方,得在这片冬季森林里走上两小时;小女孩把厚厚披肩围裹在身上,盖住头,穿上结实的木靴,这就准备出发。今天是圣诞夜,不怀好意的冬至之门仍在铰链上摇摆不定,但她一直受到众多关爱,根本不觉得害怕。 在这蛮荒国度,孩子的童稚之心保持不了多久,他们没有玩具可玩,只能卖力工作,并因此变得明智。但这个小女孩长得漂亮,又是家中老幺,跟前面兄姊的年龄差距颇大,于是母亲和外婆一直都很宠她。她这件披肩就是外婆织的,今天看来红得有如雪地上的血迹,虽鲜艳但也有些不祥。她的乳房刚开始发育,浅金头发细柔如棉屑,颜色淡得几乎不会在她苍白前额上留下影子,脸颊白里透红,女人的血也刚开始流,如今她体内那时钟将每个月敲响一次。 不管是静是动,她全身都笼罩在无形的童贞五芒星中。她是没敲破的蛋,是封缄的容器,体内有一处神奇空间,其入口用一片薄膜紧紧塞住。她是个封闭的系统,她不知道颤抖为何物,她带着刀,什么也不怕。 如果父亲在家,可能会阻止她出门,但他此时在森林里捡柴,而母亲拗不过她。 森林笼盖住她,像一双爪子。 森林里总有东西可看,就连隆冬也不例外——鸟们缩挤成一团团小丘,屈服于这滞钝昏睡的季节,蹲在吱嘎响的树枝上,愁眉苦脸无心鸣唱;斑斑点点的树干上,长着冬季蕈类色彩鲜艳的伞褶;兔和鹿有如楔形文字的足迹,鸟儿一排箭头般的爪痕,瘦如一条培根的野兔窜过小径,小径上一丛丛去年的红棕地衣被稀薄阳光照得光影斑驳。当她听见令人胆寒的狼嗥,一手立刻熟练地握住刀柄,但却四处不见狼的踪影,也没有赤裸男人。不过接着她便听见灌木丛中传来声响,跳出一个衣着整齐的男人,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男人,穿戴着猎人的绿外套和阔边呢帽,拎一大串禽鸟尸体。小树枝稍有窸窣,她手立刻握住刀,但他一看见她就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朝她打趣但也殷勤地鞠了一小躬。她从没见过这么俊俏的男子,村里全是些粗陋的呆头鹅。于是两人并肩同行,穿过午后愈来愈暗沉的天光。 没过多久他们就有说有笑,像多年旧识。他自告奋勇要替她提篮,她便把篮子交给他,尽管刀还在里面,因为他说他的来复枪可以保护他们。天色渐暗,雪又开始下了,起初几片落在她睫毛上;但现在只剩半里路,等到了外婆家,就有火可烤,有热茶可喝,有温暖的欢迎在等待她和这帅气有劲的猎人。 年轻男子口袋里有样稀奇东西,是指南针。她看着他掌心那圆圆的玻璃面、晃动的指针,感到些许惊奇。他言之凿凿对她说,这指南针帮助他安全穿越森林四处打猎,因为指针永远能精确无比告诉他哪里是北。她不相信,她知道穿过森林时绝不可偏离这条小径,否则立刻就会迷路。他又笑了,白牙上有唾液闪闪发亮。他说,如果他离开小径直接穿过森林,一定能比她整整早一刻钟到外婆家,不像她得沿着曲折小径绕远路。 我才不相信,而且,你难道不怕狼? 他只用手指点点来复枪发亮的枪托,咧嘴一笑。 怎么样?他问她。我们来打个赌吧?要是我先到你外婆家,你要给我什么? 你想要什么?她狡黠地问。 要你吻我一下。 这是乡间常见的调情招数,她低下头,脸红了。 他穿过丛生草木离去,也带走了她的提篮,但她忘记要害怕野兽,尽管此刻月亮已逐渐升起。她刻意慢慢走,想确保英俊的绅士赢得赌注。 外婆家离村里其他房屋有一小段距离。新落的雪被风吹得在菜园里打转,年轻男子轻轻巧巧沿着积雪小路走到门口,仿佛不想弄湿双脚,手里摇着那串猎物和女孩的提篮,嘴里轻声哼歌。 他下巴上有一点点血迹,因为先前他拿猎物吃了顿点心。 他伸手用指节敲敲门。 外婆又老又孱弱,骨子里的疼痛向她保证死亡已经不远,她也已差不多臣服于死亡,就快要完全投降。一小时前,村里一个男孩来替她生了火,此刻厨房炉火噼噼啪啪烧得好不热闹。她是个虔诚的老妇人,有《圣经》为伴。她坐在农舍常见的嵌进墙里的床上,背后垫了好几个枕头,身上裹着婚前自己做的百衲被,那已经是不知多少年以前的事了。火炉两旁各摆一只瓷狗,是身上有猪肝色斑点的小猎犬,波形地砖上铺着色彩鲜艳的碎织毡子,老爷大钟滴答滴答数去她来日不多的时光。 好好生活,就是我们把狼挡在门外的方式。 他伸手用多毛的指节敲敲门。 我是你外孙女啊,他捏起嗓子用女高音说。 把门闩拨开进来吧,亲爱的。 你可以从眼睛认出他们,那是猎食野兽的眼睛,杀戮无情的夜行眼睛,红得像伤口;你可以用《圣经》丢他,再用围裙丢他,外婆,你以为这样对付这些地狱来的妖物一定有用……现在你尽管祈求基督和圣母和天堂所有天使来保护你吧,可是那一点用也没有。 他野性的大嘴锐利如刀,把那串啃过的金黄雉鸡丢在桌上,还有你亲爱孙女的提篮。哦,我的天,你把她怎么样了? 伪装消失了,森林颜色的布外套,帽带上插着羽毛的帽子。他纠结的头发披散在白衬衫上,她看见那发里满是虱子。火炉里的木柴滑动,发出嘶嘶声响。森林夜色进入了厨房,头发里缠绕着黑暗。 他扯下衬衫,皮肤的颜色和质地像上等羊皮纸,肚腹间一道卷卷毛发向下延伸,乳头熟暗如毒果,但他瘦得你简直可以数出他皮肤下的肋骨,可惜他不给你那个时间。他脱下长裤,她看见他的腿浓密多毛,生殖器巨大。啊!巨大。 老太太死前看见的最后一幅景象,是一个目光炯炯、赤裸如石的年轻男子走近她的床。 狼是不折不扣的肉食动物。 解决她之后,他舔舔嘴巴,迅速穿好衣服,最后恢复成刚进门的模样。他把不能吃的头发丢进火炉烧掉,骨头用餐巾包好藏入床下一口木箱,并取出箱里的干净床单仔细铺好,原先沾有血迹、会泄露秘密的床单则塞进洗衣篮。他把枕头拍松,抖抖百衲被,捡起地上的《圣经》合起放在桌上。一切都恢复原状,只有外婆不见了。木柴在火炉里偶尔微动,老爷钟滴答走,年轻男子耐心坐在床旁,戴着外婆的睡帽假扮。 叩叩叩。 谁呀,他用外婆苍老发抖的假音说。 是你外孙女啊。 于是她进来了,一小阵雪也跟着吹进来,在地砖上融成一摊泪。看到炉火旁只有外婆一人,她似乎有点失望。但这时他掀开毛毯跳到门边,背紧紧抵着门,让她逃不出去。 女孩环视屋内,看到枕头一片平坦,完全没有头靠过的痕迹,而且以往这本《圣经》从不曾合起来放在桌上。钟响滴答,有如挥鞭。她想拿出提篮里的刀,但是不敢伸手,因为他眼睛直盯着她——那双眼此时似乎由内发出独有光芒,大得像小盘子,装满希腊火药的小盘子,妖魔般的磷光。 你的眼睛真大呀。 这样才好把你看得更清楚。 四下全无老妇的痕迹,只有一根没烧到的木柴树皮上夹了一撮白发。女孩看见了,心知自己有生命危险。 我外婆呢? 这里只有我们俩,亲爱的。 此时四周响起一片响亮嗥叫,距离很近,近如厨房外的菜园,是一大群狼的声音。她知道最可怕的狼是外表看不出毛的那种,不禁打了个寒噤,尽管她把披肩往身上裹得更紧,仿佛它能保护她。但那是血的颜色,一如她必须流的血。 谁来给我们唱圣诞歌了,她说。 这是我兄弟们的声音,亲爱的,我最爱与狼为伴。你往窗外看,就可以看见他们。 雪厚厚积在窗框,她推开窗,朝菜园里望。一片月光雪色的白夜,暴风雪吹袭中有瘦削灰兽蹲坐在一排排冬季包心菜间,尖尖的口鼻全朝向月亮,发出犹如心碎的嗥叫。十头,二十头——多得算不过来的狼放声嗥叫,仿佛神智失常或已然癫狂,眼睛映着厨房火光,像一百枝蜡烛闪闪发亮。 外面好冷,他们真可怜,她说,难怪他们叫成这样。 她将狼群哀歌关在窗外,脱下鲜红披肩,那是罂粟花的颜色,是牲礼的颜色,是她月经的颜色。既然害怕没有用,她便不再害怕了。 我该拿这披肩怎么办? 丢进火里吧,心爱的。你不会再需要它了。 她把披肩卷成一团丢进烈焰,火立刻将它吞噬。然后她把衬衫往头上拉起脱下,她小小的乳房闪着微光,仿佛雪下进了屋里。 我该拿这衬衫怎么办? 也丢进火里吧,小亲亲。 细薄的平纹棉胚布猛燃起一阵火向烟囱蹿去,像只魔幻的鸟。接下来是她的裙子,她的羊毛袜,她的鞋子,全都进了火里,永远消失。火光照透她的皮肤边缘,如今她身上只剩下未经碰触的肉体。令人目眩的赤裸的她用手指梳开头发,那发看来白得像屋外的雪,然后她径直走向红眼睛的男人,男人蓬乱的鬃毛上爬着虱子。她踮起脚尖,解开他衬衫衣领的扣子。 你的手臂真粗呀。 这样才好把你抱得更紧。 此刻,世上所有的狼都在窗外嗥叫着祝婚歌,她自动送上那个欠他的吻。 你的牙齿真大呀! 她看见他的下巴开始流涎,满屋尽是森林的《爱之死》歌声,震耳欲聋,但这明智的孩子丝毫不退缩,尽管他回答:这样才好吃你。 女孩大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不是任何人的俎上肉。她当着他的面笑他,扯下他的衬衫丢进火里,就像先前烧光自己的衣服。火焰舞动一如女巫狂欢夜的鬼魂,床下的老骨头喀啦喀啦发出可怕声响,但她完全不予理会。 不折不扣的肉食野兽,只有纯净无瑕的肉体才能使他餍足。 她会让他那令人生畏的头靠在自己大腿上,为他挑去毛皮里的虱子,也许还会照他要求把虱子放进嘴里吃掉,完成一场野蛮婚礼。 暴风雪会停息。 暴风雪停了,山脉凌乱覆着雪,仿佛盲眼女人胡乱铺上床单。森林中松树枝沉沉积满雪,吱吱嘎嘎几乎要折断。 雪光,月光,满地紊乱的爪印。 一片沉寂,一切沉寂。 午夜,钟响,圣诞节到了,这是狼人的生日。冬至之门大开,让他们全穿过去吧。 看!她在外婆的床上睡得多香多甜,睡在温柔的狼爪间。 狼女艾丽斯 若这个衣衫褴褛、一双条纹耳朵的女孩同我们一样会说话,她会说自己是狼,但她不会说话,只会因寂寞而嗥叫——然而用“嗥叫”这个词也不对,因为她年纪还小,发出的是幼狼的声音,叽里咕噜听来美味,就像火炉上一平底锅的肥油。有时候,隔着无法挽回的分离深渊,那收养她的同类的灵敏耳朵听见了她,便从遥远松林和光秃山边回应。他们的对位旋律横越夜空来回交错,试着与她交谈,但徒劳无功,因为她尽管会用却不了解他们的语言,因为她本身并不是狼,只是被狼奶大。 她伸着舌头喘气,厚厚的嘴唇鲜红,双腿细长结实,手肘、双手和膝盖都结了厚茧,因为她总是手脚并用地爬。她从来不走,而是小跑或狂奔。她的步调与我们不同。 两条腿的用眼睛看,四条腿的用鼻子嗅。她的长鼻子总是颤动着,筛滤所有闻到的气味。以这项有用的工具,她花很长时间检查每一样她瞥见的东西。透过鼻孔中细小茸毛的敏感滤网,她能捕捉到的世界比我们多得多,因此视力不佳并不使她困扰。她的鼻子在夜间比我们的眼睛在日间更加敏锐,因此她喜欢夜晚,向太阳映借来的冷凉月光不会刺痛她的眼睛,更能带出林地中各式不同气味。她一有机会就去林地漫游,但如今狼群远远避开农夫的猎枪,因此她再也无法在林中遇见他们。 她宽肩长臂,睡觉时身体蜷缩成一小团,仿佛收卷起尾巴。她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像人,只除了她不是狼:仿佛她自以为有的那身毛皮已融进皮肤,成为皮肤的一部分,尽管事实上那层毛皮并不存在。一如野兽,她活在没有未来的状态,她的生活只有现在式,是持续的赋格曲,是一个充满立即感官知觉的世界,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 人们在狼窝里找到她,在她养母被乱弹打死的尸体旁,当时她只是一团棕色小东西,全身缠着自己的棕发,人们起初没看出她是小孩,还以为是小狼。她以尖利犬齿朝试图救她的人咬,最后他们用强的,把她绑起来送到修道院。来到我们人类世界,头几天她只是缩着动也不动,瞪着房间的白石灰墙。修女们拿水泼她、拿棍子戳她,想让她有点反应,然后她或许会一把夺过她们手中的面包,飞快跑回墙角,背对着她们啃食。她学会坐直身子乞讨一小块面包的那天,见习修女都很兴奋。 她们发现,只要对她稍微和善一点,她并没那么顽劣。她学会辨认自己的餐盘,之后又学会用杯子喝水,教她一些简单的事并不难,但她不怕冷,她们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又哄又骗地让她套上一件连身衫裙,遮盖她大胆触目的赤身裸体。然而她似乎始终野性难驯,不耐烦受限制,脾气古怪莫测。修道院长曾试着教她感谢人家把她从狼群中救回,她却弓起背四脚着地,退到小教堂的远程墙角缩成一团,又是发抖,又是小便,又是大便——看似完全退化回原先的自然状态。这孩子短期内惹人注目好奇,但长期而言却尴尬棘手,因此将她交到公爵那新荒寂而不洁的居所,修道院方面并没有什么犹豫。 被送到城堡后,她又闻又嗅,但只闻到一股肉臭,一丝硫磺味道都没有,也没有熟悉的气息。她后腿着地安顿坐下,发出狗的叹息,那只是吐出一口大气,并不代表放心或无奈。 公爵又干又皱,像陈旧的纸张。在布料与干枯皮肤摩擦发出的窸窣声响中,他掀开被单伸出两条瘦腿,腿上满是荆棘刺穿他毛皮留下的旧疤。他独居在这阴森大宅,唯一的伴只有那个跟他一样都与我们其他常人迥异的孩子。他的卧房呈赤陶色,是一层痛苦的锈迹,看来像伊比利亚半岛的肉店;至于他本人,没有什么东西伤得了他,因为他已不会在镜中映出倒影。 他睡在一张装有鹿角的钝黑色铸铁床上,直到月亮,掌管变形并统御梦游者的月亮,伸出一根手指探进窄窗,不容抗拒地击中他的脸,然后他眼睛便突然睁开。 夜里,他那双其大无比、充满哀愁、贪婪肉食的眼睛被又大又亮的瞳孔占满,只看得见食欲。这双眼睛睁开,是为了吞噬这个他处处见不到自己倒影的世界,他已穿过镜子,此后便仿佛活在事物镜像的那一面。 月光照在结霜冻脆的草地,仿佛泼洒一地闪亮的牛奶。在这样一个夜晚,在充满月色、万物变异的天气中,人家说你很容易见到他——如果你笨得晚上还出门的话——沿着教堂墓地匆匆走过,背上扛着半具可口多汁的尸体。白色月光一再刷洗田野,直到一切全闪闪发亮,他会在白霜上留下爪印,在夜色中嗥叫着奔绕坟场,享受他狼性的盛宴。 隆冬中,早来的日落刚开始染红天空,附近方圆数里的人家便都关紧屋门上了闩。他经过之处,牛棚中的牛群紧张鸣叫,狗哀鸣着把鼻子埋进脚掌之间。他那副瘦弱肩膀上背负着诡异的恐惧重担,被分派扮演吃食尸体的角色,侵犯死者最后的隐私,夺去他们的身体。他苍白一如麻风,指甲尖又弯,没有任何东西阻挡得了他。如果你把尸体塞满大蒜,哎呀,他只会觉得特别美味:普罗旺斯式死尸。神圣的十字架只是他的搔痒柱,圣水盆也只是他口渴时趴凑着舔水的地方。 她睡在炉台的柔软温暖灰烬中:床铺是陷阱,她绝不肯躺上去。她可以做几样受过修女训练的简单活儿,把他卧房散落一地的毛发、脊椎与指骨扫进畚箕,日落他离去之后替他铺床,那时屋外有灰毛野兽嗥叫,仿佛知道他的变形只是戏仿他们。狼对猎物虽狠心,对同类却很温柔;若公爵是狼,他们一定会愤而将他逐出狼群,他只能隔着好几里远远跟在后面,等他们吃饱才能以肚子贴地的卑屈姿态接近猎物尸体,啃啃吃剩的骨头,嚼嚼兽皮。然而,被母亲在北方高地生下并抛下的她虽然喝狼奶长大,却既不是狼也不是女人,只是他的厨房下女,只知道替他打点杂务。 她在野兽群中长大。如果能将她,包括她的肮脏、褴褛和野生不驯,原封不动送回我们初始的伊甸园,当夏娃和发出咕哝哼声的亚当蹲在长满雏菊的河岸互抓毛皮里的虱子,那么她可能会成为引领他们一切的明智孩子,她的沉默与嗥叫真实一如大自然中任何一种语言。在那充满会说话的野兽与花草的世界,她会是仁慈狮子口中的血肉花蕾。但咬过的苹果怎能重新长肉填平伤疤? 她只能当个哑巴,尽管她不时会不自觉发出沙沙声响,仿佛喉头未经使用的声带是风的竖琴,被随机流过的空气吹响,那是她的低语,比天生哑人的声音更含糊不清。 村中坟场发现熟悉的破坏迹象。棺材被胡乱撬开,就像小孩圣诞节早上迫不及待拆礼物,内容物则毫无踪影,只剩下尸体原先披覆的新娘头纱碎片,勾在教堂墓地门口那丛野蔷薇间随风飘扬,因此人们知道他把尸体带去哪里,正是朝他阴森城堡的方向。 在时间的缝隙中,在那被世界放逐之地的恍惚状态中,女孩逐渐长大,周遭充满她无法名状或意识的事物。她想什么,有什么感觉,这个有着毛茸茸思绪和原始知觉的永恒陌生人存在于不停流动转换的印象里,没有字词能形容她如何越过梦与梦之间的深渊,醒着的时刻与睡时同样奇怪。狼群照顾她,因为知道她是只不完整的狼;我们把她隔绝在动物的隐私世界中,也正是由于畏惧她这种不完整,因为这让我们看见自己可能变成什么样子。于是时间就这么过去,尽管她几乎对之一无所觉。然后她开始流血。 起初她对自己流血大惑不解,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辈子她第一次有某种类似猜测的模糊感觉,指向可能导致此事的原因:她醒来感觉自己双腿间流出什么时,月亮正照在厨房里,她猜想某只狼,或许,喜欢她,就像狼那样,而那狼,或许,住在月亮里?一定是他在她睡觉时轻轻啃她的屄,友善地啃了好一会儿,轻柔得没有吵醒她,但足以咬破皮。这理论模糊不成形,然而从中生根长出一套古怪的推理,仿佛某只飞鸟脚爪夹的种子掉了一颗在她脑袋里。 血流持续了几天,在她感觉就像没完没了。她对过去、未来,或某段持续期间仍没有直接的概念,只知道没有维度的、立即当下的此刻。夜里,她在空荡荡的屋里到处搜寻,想找破布把血吸干;先前修道院教会她一点基础的卫生习惯,她知道要埋起排泄物,清干净自己身上的体液,尽管修女没办法传达什么是应该的,但她这么做的原因却是出自羞耻而非爱干净。 她在衣橱里找到毛巾、床单、枕头套,打从公爵尖叫哭泣着出生在这个世界,满口已长出的牙咬掉母亲的乳头以来,这些衣橱就不曾再打开过。她在结满蛛网的衣柜里找到曾有人穿过的舞会礼服,在公爵那染血之室的墙角也堆有曾包裹他那些食物的尸布、晚礼服、入殓服装等等。她选了些最容易吸水的质料撕成一条条,笨拙地为自己包起尿布。搜寻过程中,她无意间撞到镜子,那面公爵经过就像风吹冰层般了无痕迹的镜子。 一开始,她用口鼻去拱镜中的倒影,然后仔细闻嗅一番,很快就发现对方没有味道。她试着跟这陌生人扭打,口鼻压在冰冷玻璃面上瘀了血,指爪也折断了。她先是觉得讨厌,然后觉得有趣地看见,对方完全模仿她每一个动作,学她把前脚举起来搔痒,或者把屁股在满是尘埃的地毯上拖,想摆脱下半身某种轻微不适的感觉。她把头往倒影脸上蹭,向对方表示友好,但感觉一层冰冷、坚实、无法动摇的表面挡在她和她之间——也许是一种看不见的笼子?尽管有这层阻碍,但寂寞的她仍邀这只生物试着跟她一起玩。她露出牙齿咧嘴而笑,对方也立刻响应,让她开心得不得了,开始绕着自己打转,兴奋地尖声吠叫;但此时她离镜子较远,看见新朋友突然变小了令她困惑,狂喜的动作顿时中断。 月光自云层后照进公爵毫无动静的卧房,于是她看见这只跟她一起玩的狼非狼有多苍白。被月光照成白色的狼女艾丽斯看着镜中的自己,心想,不知这是否就是晚上来咬她的那只兽。接着她敏感的耳朵竖了起来,听见大厅里有脚步声,她立刻小跑回厨房,碰见肩上扛着一条男人腿的公爵。但她丝毫不感好奇,与他错身而过,脚指甲在楼梯上发出喀啦声响,她的宁谧是无法侵犯的,因为她具有绝对的、害虫一般的懵懂无知。 不久血不流了,她也忘了这事。月亮渐亏,又一点点逐渐复盈。当满月再度照在厨房,狼女艾丽斯惊讶地又开始流血,如此周而复始准时来临,改变了她对时间的模糊概念。她学会预期这些流血的日子,备妥破布待用,之后把脏污的布埋好。透过习惯,顺序建立了起来,于是她完全懂了时钟一圈绕过一圈的原则。不过在这座她与公爵各居于自己孤寂中的大宅,时钟已彻底不存,因此或许可以换个方式说,她藉由这个一再重复的循环发现了时间本身的动作。 她在余烬中蜷缩成一团时,灰烬的颜色、质感和温暖让她想起养母的肚腹,将这记忆从过去引出,印在她身体上。那是她最早有意识的记忆,疼痛一如修女第一次替她梳头发。她稍稍嗥叫了一下,声音传得更稳更深,希望获得狼群那难解的安慰响应,因为现在她周围的世界已开始有固定形状。她意识到自己与周遭事物有本质上的差异,但是,我们或许可以说,她还无法“指”出这差异何在——只是,屋外草地上的树木和草叶不再像是她探索的鼻子和竖直的耳朵的延伸,而是自成存在,却又是她的某种背景,等待她的到来给予意义。她看见自己在那背景之上,清澈肃穆的眼睛也多了一种蒙胧、内省的眼神。 那种流血好像让她长出新的肌肤,她常花好几个小时加以检视,用长长的舌头舔舐这身柔软外皮,用指甲梳理头发。她好奇地检视自己新发育的乳房,那白色突起在她看来最像马勃蘑菇,晚上她在树林里四处走动有时会发现这种蘑菇,是一种出现得令人意外但仍属自然的现象。但接下来她大吃一惊地发现双腿间新长出一小片王冠般的毛发,于是去露给镜中的同窝小兽看,对方让她放心,给她看见她也有长。 受诅咒的公爵在坟场出没,相信自己既不如亦远胜凡人,仿佛这种丑恶的不同是一种神恩。白天他睡觉,镜子忠实映照出他的床,但永远照不出紊乱床单中那单薄形体。 有时候,在宅里只剩她独自一人的那些白色夜晚,她会拉出他祖母的舞会礼服,套上那绵柔的天鹅绒和刮人的蕾丝,因为这触感使她青春期的肌肤感觉很舒畅。她的镜中密友穿上那些旧衣,衣袖和紧身胸衣间飘出时日久远但仍强烈的麝鼠与麝香猫气息,令她开心地皱皱鼻子。这个永远完全模仿她一举一动的对象终于让她觉得无聊,更让她惊觉一个令人遗憾的可能性:这友伴或许就像阳光照在草地上的她的影子,只是这种影子特别精妙而已。很久以前,她和同窝的小狼不也曾跟自己的影子一起打闹翻滚吗?她用灵敏的鼻子在镜后找来找去,只找到灰尘、一只坐困自己网中的蜘蛛和一堆破布。她眼角渗出一点点水分,但此后她跟镜子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因为她知道在镜中见到的是自己。 她拖出公爵藏在镜后的礼服,抖了一阵,不久便将尘埃抖尽。她试验性地把前腿伸进袖子。尽管礼服又破又皱,但它是白色的,质感又那么细柔,于是她想,穿上它之前,必须用院子里的水泵打水洗净自己这身外皮上的灰,她知道怎么用灵巧的前脚操作那个水泵。在镜中,她看见这袭白礼服让自己发光发亮。 虽然层层衬裙使她只能用两条腿走路,跑不快,但她仍穿着这身新衣,出去探索十月此刻充满气味的矮树丛,就像一位来自城堡,初入社交界的年轻仕女。她对自己这模样很开心,但仍不时向狼群高唱,声音中带着胜利也带着惆怅,因为现在她知道怎么穿衣服了,将自己与他们的不同显而易见地穿在身上。 她在潮湿土地留下足迹,美丽又具威胁,一如鲁滨逊的星期五留下的脚印。 那死去新娘的丈夫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计划复仇,将教堂塞满摇铃、书本与蜡烛,备妥大量银子弹,众人还用车从城里拉来一缸十加仑的圣水,由大主教亲自祝福过,打算用以淹死公爵,如果子弹失灵的话。他们聚在教堂里念诵一段祷词,然后等待那个人来造访这个冬天刚去世的死者。 如今她夜里更常出门,景色在她四周拼组起来,她将自己的存在灌输其中。她就是它的意义。 在她看来,教堂里的会众似乎是在徒劳无效地尝试模仿狼群之歌。她用自己训练有素的声音帮助了他们一阵,蹲在坟场门边摇晃着身体,若有所思。然后她鼻孔颤动,闻到死尸的臭味,知道与她共居一宅的那人来了;她抬起头,新近变得敏锐的眼睛看到的可不正是蛛网城堡的主人,正准备进行食人仪式? 她闻到呛人的焚香,感觉可疑,张大了鼻孔,而他却不然,因为她的知觉比他灵敏得多。因此,听见子弹噼啪时她将会跑啊!跑啊!因为就是这种东西杀死了她养母。全身被圣水淋湿的他,也将会以同样的轻快步伐大步奔跑,直到年轻鳏夫射出的银子弹穿透他肩膀,将他那身假毛皮射掉了一半,于是他便只能像普通的两只脚的动物站起身,在惊惶中尽可能一瘸一拐地前进。 看见白色的新娘从墓碑间跳出,朝城堡飞奔而去,狼人跌跌撞撞跟在后面,农民们以为公爵那名最亲爱的受害者出现了,要亲自了结一切。于是他们惊叫四散,逃离那将对他施加报复的鬼魂。 受了伤的可怜东西……卡在半人半狼的奇怪状态,变形过程只到一半便遭破坏,如今是个不完整的谜,躺在黑铁床上痛苦扭动,在那间像迈锡尼古墓的房里,嗥叫得像只一脚困在陷阱里的狼或分娩中的女人,流着血。 起初,听见那痛苦的声音令她害怕,怕它会像以前那样对她造成伤害。她四脚着地绕着床转,狺狺低吠,嗅着他的伤口,那味道跟她自己的伤口不像。之后,她跟瘦削的灰毛母亲一样产生了怜悯之心,跳上他的床,舔舐他脸颊和额头上的血与泥,丝毫没有迟疑或憎恶,动作迅速、温柔、沉重。 清澈月光照亮靠在红墙上的镜子,那理性的玻璃,那所有可见之物的主人,公正不私地映出喃喃低鸣的女孩。 她继续这样照料他,那镜子,极度缓慢地,向自身的物理性质和映照能力屈服。一点一点,逐渐地,镜中如相片显影般浮现影像,先是一团没形没状的线条网络,宛如困在自己渔网中的猎物,然后成为较明显但仍影影绰绰的轮廓,直到终于鲜明一如活生生实物,仿佛在她那柔软、潮湿、温柔的舌头下成形,公爵的脸于焉出现。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