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魔鬼小说 作者:安布罗斯·比尔斯 内容简介 《魔鬼小说》是一本美国式的〈聊斋志异〉,全篇充溢着死亡与恐怖的浓烈气息。在作者笔下,死者与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只是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没有阳光,没有温暖,没有伴侣。他们在一个变了样的世界里蜷缩着,颤抖着,疑惧着和绝望着。 这个死亡的世界其实是对我们社会中那些被压抑、被抛弃、被遗忘、被忽略的部分的象征,在我们感到自己正被弃绝之时,这个世界趁着我们的孤独与软弱,潜入我们的意识并用恐惧击垮我们。就像在睡梦中,那些被我们压抑的潜意识进入间识一样。 比尔斯的恐怖小说可以说是当今时代整个人类的梦魇。在他的小说中,幻像与现实交织在一起难以辨清,使得小说的情节像梦一样简单而复杂清晰而又模糊,诡异、离奇、神秘,富于暗示与寓意。 向惊悚致敬 恐怖小说是目前颇为兴盛的一类小说。现代意义的恐怖小说开始于美国作家爱伦·坡,将现代恐怖小说推向一个全新伟大的境界则是另一位美国作家安布罗斯·比尔斯。 在世界著名作家中,再找出一个和比尔斯一样怪异的作家是不容易的。他15岁的时候,就有了第一个情妇,这当然算不上什么,不过这个情妇年龄却有70岁,而不是17岁。在树林中,只要他轻轻一呼,半嘘半叫,就能把鸟儿召来栖息在他的肩膀上,随它们在抬起的手上蹦来蹦去,这是那些气功大师也完成不了的表演。他身上笼罩着一种“死亡与恐怖”的魅力,对周围的人发生一种神秘的影响,使得许多人为之倾倒。他的一位朋友说,他爱开玩笑,但开玩笑时从不展露笑容,他那毛骨悚然的表情,着实让旁人悚悚发抖。他的一个儿子因狂欢作乐,死于肺炎,另一个小儿子向情敌开火,与之同归于尽。两个最得意的门生,一个自杀,另一个杀妻后自杀。最后,他又扔给世人一个最大的谜,1914年,他消隐在战火纷飞的墨西哥,之后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确切的行迹。 有奇人必有奇文。这位恐怖小说大师的作品涌溢着死亡与恐怖的浓烈气息。比尔斯没有写作过长篇恐怖小说,但他是将一部又一部长篇恐怖小说浓缩成一篇又一篇的短篇恐怖小说,这样所有的恐怖都凝结在短篇小说的这把“匕首”的刀锋、刀刃上。他对恐怖场景细如毫发的渲染、刻画,使得恐怖效果获得空前的锐利的威力,直刺人的意识深层。在笔者所看到的恐怖小说中,无有出其右者。“当今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不能与其相提并论,这不仅是才能的问题,还在于一般恐怖小说只是以情节取胜,对恐怖场面刻画不多,而比尔斯的恐怖描述语言则是密集的地毯式轰炸,它往往大大超过读者对恐怖的承受能力,只觉得背脊上窜起一道寒气,向上钻进头皮,让你一惊一悚,又惊又悚。 笔者上面说过,比尔斯爱开玩笑,即使恐怖小说,他也不放过。他的小说既让人毛骨悚然又让人觉得滑稽可笑。这一特点正是他的伟大创造,打开了现在颇具时尚意味的黑色幽默的大门。他几乎对他作品中所有人物都进行了刻毒的调侃、嘲弄,不过含而不露,不动声色,只有细细把玩,才能体会它的精妙来。 他的恐怖小说可以这样定位:面带微笑的恐怖。 他的恐怖小说不同于一般的恐怖还有一点,就是情节脉络的朦胧莫测。一般恐怖小说在阅读过程中情节纷至沓来,往往让人猜测不定,但结尾总是真相大白于天下。但比尔斯的小说不同,往往看完了,一些情节还如坠于五里雾中,绞尽脑汁还不得其解,这需要读者细心体会,反复思考,参与创作,将“断点”联系起来,才会理解,但有时即使这样,还是莫名其妙,那么,你就不用再钻牛角尖。只要领略了他的恐怖小说的恐怖效果那就够了。这正如他的死亡,我们一般推测,他很可能是死于墨西哥那场战火,但我们却不能断定。如果你非要弄个水落石出,那么你就掉进他这种故布疑阵的圈套,脑筋不转弯地被他涮了一道,也许就在你冥想苦想之时,他的在天或在地之灵正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雪夜行劫的死尸 ——一个没有颠倒的故事 它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寒澈刺骨的夜晚,清亮有如钻石的心。这清亮的夜有一个凶险的诡计。当你观看时,当你忍受时,在黑暗里你可以感受到寒冷,却不知道它在哪里。这夜机警得简直可以侵袭人,就像一条大蛇。月亮神秘地沿着南边山峰顶上的巨人样的松林后面移动着,凝结的雪惊人地闪着寒光,使得西边显得更为黑暗,映衬出海滨山岭那鬼森森的轮廓,离它较远的地方是隐匿的广阔的太平洋。这雪不断地堆积起来,从急流峡谷的底部升腾起来,起伏地蔓延在长长的山脊上,摇晃地冲向那些小小山群飞溅起浪花,这浪花就是阳光的反射:一次从月亮投射过来,一次从积雪反照过来。 在雪中有许多采矿工遗弃的小木屋被掩埋掉(一个水手可以说它们已经沉没了),支撑着让流水运送木材的高架水槽散漫地断裂得随处可见,它被称之为“水滑道”,当然,“水滑道”就是“水路”,这种山峰上水道的优势和特色也不能剥夺淘金者说拉丁语的特权。对死去的好友你可以说,“他已去了水滑道”,这并不是一句糟糕的话,它实际上意思是,“他的生命已经返回到生命的源头去了”。 当雪披上它厚厚的盔甲抵挡风的侵袭,就用不着考虑它占有优势的角落。雪纠缠地进攻着,而风则十足是一支不能抗衡的溃败的军队,在开阔的田野上,雪分配着大规模兵力,使它在那获得了一个根据地,雪在那里站住了脚:那里雪可以掩盖风的一切所作所为。你可以看到在墙的缺口后面蹲着整整一堆又一堆雪,在由山边粗凿而出的偏僻的老路,也积满了雪。当风雪出其不意地停止消遣后,一队接一队的冰雪骑士为夺路而逃挣扎在这条路上。几乎难以想像,更多的荒废和阴郁的地点竟然怎么也比不上该死的急流峡谷。但海纳姆·宾逊先生就选择生活在这里,他是唯一的居民。 从北方群山不断地向上,可以看到他那松木屋脚的小木屋里唯一的玻璃窗,射出一道薄薄的、长长的亮光,看起来有点像一只黑甲虫被一根闪亮而簇新的别针钉在山腰上。在小木屋里面住着宾逊先生,在喧闹的火堆前,他凝视着火焰的心脏好像在他一生中以前从未看到过这样的玩意。他不是一个漂亮的人,他是灰暗的人;他的服饰显得褴褛而懒散;他的脸色苍白、憔悴;他的眼睛却太清亮了。关于他的年龄,如果有人尝试猜测的话,会说他已四十七岁了,然后他会自己改口说,是七十四岁。他真实年龄是二十八岁。他是衰弱的,之所以这样,也许是,他敢于挑战,喜欢挑衅,因为贫困,他在本特利公寓当殡仪员,在索拉那当验尸官。贫瘠而热诚地在上层和下层之间饱受磨难。作为三明治的上层和下层之间的中间层无疑是危险的。 宾逊先生用他褴褛的肘拄在褴褛的膝上坐着,他瘦瘦的嘴巴隐蔽在瘦瘦的手掌里,没有显露出上床睡觉的意图,他看起来很蔑视任何修改这种意图的想法。不过在最近的一小时内他打盹不下于三次了。 门上传来了尖锐的笃笃的叩击声。在夜晚的这个时候,在这样的天气里,一阵敲门声足以令人震惊,在定居了二年的急流峡谷里,这个人没有看到一张人类的脸,不应该忘记在这地方是不可能再有别的人,但是宾逊先生没有从煤火中抬起他的眼睛。甚至当门推开时,他只是有点亲密地对自己耸了耸肩,当一个人做他期待的一些事时,他并不情愿被人看见。从小礼拜教堂的停尸间里,灵枢在女人背后面的走廊里被推了出来——你可以在女人那里看见这个姿势。 但是当一个裹着羊毛毯大衣的个子高高的老人,他的头包扎着手帕,几乎他全部的脸裹在围巾里,从里面露出一双绿荧荧的不停转动的眼珠,而眼珠旁边看得见的皮肤是亮晶晶的白色,他大步地幽幽地进入屋来,猛力地把戴着手套的手拍在宾逊先生的肩上,这新来者面对如此忽视他的举动,给了宾逊先生一个不小的惊讶:任何人他都可以给予这样一个待遇,他明白任何人都不期待这样的会面。不过,这意外来客的方式引导了宾逊先生的下列程序:一种惊讶的感受,一种满足的意味,一种内心极深处好意的情绪。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抓住自己肩膀上那只皱纹杂乱交错的手,热情而很不负责地上下摇晃,因为这老人的外貌没有任何引人入胜的地方,足以引起宾逊先生这样的排斥,驱逐。毕竟,这普通财物的吸引力太一般了,好在厌恶的心情还没有超过它。在这个世界最有魅力的东西是我们本能地用布盖住的一张脸,当它变得平静时有着更多的诱惑力——非常迷人——我们为它准备了七尺之地。 ① “先生”,宾逊先生说,放下老人的手,很尖刻地把它放在他的腿的对面,“这是一个很不爽利的夜晚。请坐下,我非常高兴看到你。” 宾逊先生用一种让绝望的人能很容易地重新产生希望的口气说起来,这是就宾逊先生所有的为人处事而言。真的,对比他的动作和他的礼貌这足以让人惊叹,不过这是我们社会里最常见的情形中的一种。这老人先踏步走向火堆,他那绿色的眼珠既热情而又幽暗。宾逊先生接着说: “我是钦佩你的生命!” 宾逊先生的文雅不是太精致,不过通情达理的让步冲淡了这种感觉。他停顿了片刻,让他的眼睛从他的客人那包裹的头部往下扫视,沿着扣住羊毛毯大衣的一排陈腐钮扣往下,直到绿色的牛皮靴上,在它上面沾满粉末状积雪,它们开始融化并沿着地板上的一条细流流动着,他用眼睛清点一下他的客人的东西,显露出满意的样子。谁不愿意拥有这些东西?然后,他继续说道: “欢呼我能给你一个建议,遗憾的是,要保持好我的环境。但是我会尊重我自己赞许的利益,如果它让你也愉快的话,你也可以分享它,这比去住本特利公寓要好。” 宾逊先生说着,带着一种善于谦逊待客的奇异的文雅腔调,倒好像是他寄居在这样一个夜里温暖的小屋内,简直可以和在雪中跋涉十四里之后再把结成硬壳的雪塞进喉咙的感觉相匹敌,这是一种不能忍受的刁难。作为答复,他的客人解开羊毛毯大衣。主人往火里放进一些新的燃料,用狼尾巴清扫炉子,补充说道: “但我想你匆匆离去更好。” 老人在火旁边找到一个座位,伸出他宽大的脚板去烤热,却没有动他的帽子。我们的习惯则是靴子不脱那么帽子也很少脱下。宾逊先生没有再说什么,他坐在一把由木桶改成的椅子上,这把椅子具有非常古怪的特征,好像是专门为了保留它的尸骨,生怕它自己一高兴就散架似的。一个瞬间的寂静。然后,在松林某处传来一只狼的嚎叫,同时,这门的框子嘎嘎地响了起来。这二件事没有什么联系,这狼在嫌恶风暴的来临。风响起来了。在这二者之间看起来深藏着一种莫明其妙的超自然诡计,宾逊先生带着恐怖的茫然感觉战栗起来。一下子他清醒了,又向他的客人致词。 “这里有奇异的怪事,我将告诉你每一件事,然后,如果你决定去,我将希望在道路上最糟糕的地方伴随你,直到巴尔迪·皮特逊射死本·海克的地方——我敢这样说,你知道这地方。” 这老人断然地点点头,他这样做不仅仅是亲密的表示,但他确实这样做了。 “两年前,”宾逊先生开始说,“我和两个同伴,占据了这屋子。但后来,我们冲进本特利公寓后留了下来,在那里歇息住宿,而这十个小时里急流峡谷没有一个人。到了夜晚,我终于发现我遗失了一把值钱的枪,‘看它在那里’,为了它我返回来,独自穿过黑夜到达这里,后来我每天夜晚这样一人回来。我必须解释在我们离开这里几天以前,我们的中国仆人运气很坏地死了。当时地面冻上了,以至我们怎么努力也不能挖出一个墓穴,按惯例把他葬进去。因此,在我们匆忙离开的那一天,我们锯开这里的地板,给了他一个我们能够办到的葬礼。但是当把他放下去的时候,我心情极坏地割掉了他的辫子,把它钉牢在他的坟墓上方的横梁上,现在你可以看到它就挂在那里,或者,更好的是,当温暖使得你有空闲了,你可以仔细观看它。 我站立,我腐烂,中国人因为自然原因进入死亡,我这样想,当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没有什么制服不了的诱惑让我回来,或者借助恐怖的魔力蛊惑我回来,但仅仅因为我忘掉了一把枪。那使你明白,还是不明白,先生?” 访问者庄重地点点头。他对这个人随意哼了几个词。宾逊先生继续地说: “对一个中国人的信仰来说,一个人希望快点上天堂,就像一个风筝,他不能没有一条辫子升到天堂去。好,缩短这沉闷的故事——毕竟,我的任务是讲述。——今天晚上,当我独自坐在这里并胡思乱想时,中国人为辫子回来了。 他得不到它。” 这时候宾逊先生又进入空白的寂静。也许他是对这不寻常的忧愁的叙述感到疲乏,也许他在集中精力回忆。风暴这时奇妙地呐喊起来,松林沿着山脚怪诞地哼唱着。叙述者继续说:“你说你看不到这一切,老实说,我身不由己。但他正在前来!” 又一个长长的寂静,两人都手足不动地靠向火炉。然后,宾逊先生打破寂静,几乎是气势汹汹地把眼睛盯住他的旁听者那张镇静的脸:“把辫子还给他?先生,在这个关键问题上,任何人的劝告对我不会起什么作用。你会原谅我,我坚信——这里中国人会变得很少去劝导别人——但我已冒险把辫子钉牢,按一种想像担负守卫辫子的艰巨重任。在你体谅的暗示里这件事几乎不可能发生。 你和我玩默多克游戏吗?” 没有什么比这更带着强烈愤慨的抗议的语气,突然残暴地冲向他的客人的耳朵,它好像用一只钢制手套打向他客人的头的一边。它是一个声明,也是一个挑战,他弄错了,他认为客人是一个懦夫——去玩默多克:这种表达是这样一个意思,有时它是指一个中国人,就是说你和我为一个中国人玩吗?这是对那些突然不愿倾听的人的耳朵时常吼叫的一种质问。 宾逊先生的语句打击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在一个短暂的寂静之后,风暴在烟囱里轰响起来,好像尸体扔进棺材的声音,他继续说道: “但当你说,这件事要让我疲乏不堪,我感觉到这两年的生活是弄错了——它自己选择的错误。对这坟墓,你看到多少!不,没有一个人去挖它。地面也冻上了。但你非常欢迎。你可以到本特利公寓传言——但那不重要。它非常难以割断,他们把丝编进这条辫子里,呼呼!” 宾逊先生闭上眼睛说着,在屋里走来走去。他最后一个词是一个粗重的呼吸,在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之后的一个瞬间,他睁开眼,单独又说了一句话,然后进入深深的睡眠。他说的是什么,是这样一句话: “他们正在挥臂猛击我的遗骸!” 然后这个到来以后没有说一句话的年老的陌生人,从他的座位上站起来,从容地放下他的大衣,用和费尔斯通赖兹小姐一样锐利吓唬的目光看着,她是一个爱尔兰少女,六英尺高,五十六磅重,她常常穿着一件腰部宽松式样简单的女装,在旧金山的人们面前招摇而过。他蹑手蹑脚地溜到一个靠墙的床边,床上放着一把很容易拿到手的左轮手枪,这是乡间的习惯。他从床上拿起左轮手枪,它就是宾逊先生提起的两年前为了它而返回急流峡谷的那把枪。 过了一会儿,宾逊先生醒了,看见他的客人同样睡着了。但在行动前,他要靠近这异教徒头发编成的绳子,然后强有力地一勒,这样可保证他的行动又快又稳当。两张床——仅仅用那不很干净的大衣间隔——大衣面对房间相对的两边,大衣下方正是那进入中国人坟墓的小小四方形盖板。从盖板上钉下去两排钉头,由钉头来抵抗超自然的东西,宾逊先生并不蔑视使用工具进行防备。这时,他不由自主地又沉入了梦乡。 炉火现在暗淡了,火焰忧郁地燃烧,偶尔暴躁地闪动,射出幻觉的影子在墙面——这些影子神秘地移动,一下分开,一下又合在一起,那个悬挂着的辫子的影子,仍然忧郁地单独呆在屋子另一头接近屋顶的墙上,看起来象个惊叹号。外面松树的歌声上升进入一种凯旋圣歌的威严境界。一阵短暂的寂静,非常可怖。 在这个间隔之中,地板上的那个活动门开始升起。慢慢地,平稳地上升,另一边,也在慢慢地、平稳地上升着的是在靠墙床铺上的老人包裹的头,这陌生的老人正看着这一切,这时随着一声使房子地基都摇晃起来的、撕裂的声音,活动门使它完全翻转过来,两排不文雅的钉头险恶地尖尖地向上指着。宾逊先生弄醒了,没有坐起来,用手指紧紧捂住他的眼睛,他在战栗,他的牙齿震颤作响。他的客人斜倚在他自己的一根肘子上,像灯一样发出鲜艳光芒的眼珠瞪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突然啼哭号叫的风暴猝然扑下冲进烟囱,混乱的灰和烟充斥各个方面,一刹那每个东西变得无比晦暗。当火光再次照亮房屋时,挨近炉边的一个凳子边极小心地坐着一个肤色黝黑的小人,他显示着洁净的魅力,服饰给人完美无缺的感觉,带着迷人的微笑友好地向老人点点头,“很明显,从旧金山来的。”宾逊先生想,从他的恐怖中稍微有点回过神来,摸索着分析这深夜事变的来由。 但是又一个角色显现了。从地板中间那个正方形黑洞里伸出了死了的中国人的头,从那瘦骨嶙峋的骷髅的两个孔洞中,他那玻璃质般呆滞的眼珠向上翻着,用无法形容的渴慕的眼神死死地盯住在上方晃来晃去的发辫。宾逊先生呻吟了,又一次把他的手遮住他的脸。一阵淡淡的鸦片味弥漫在房间里。这幽灵,覆盖全身的衣服仅仅是蓝色束腰短外衣,显得华贵而又光滑柔软,上面长满了灰暗霉菌,这是在墓穴里缝制出来的,他慢慢地上移,好像由一个螺旋形的源泉推进。当它的膝盖和地板在同一条水平线上,这时极快地向上一冲,就像火焰静静地跳跃,它用双手抓住发辫,把自己的遗骸向上拉,用毛骨悚然的黄牙咬住辫子的末梢,神情暴怒地就这样抓牢它,狞笑地、可怖地、起伏地、疯狂地,从一边荡向另一边,它努力从横梁上解下它的所有物,但绝对没有声响,它像一具尸体被猛烈地抽打而不自然地痉挛着。对照着神灵般的敏捷,它寂静中的所作所为的丑陋并未减轻多少! 宾逊先生蜷在他的床里,肤色黝黑的小绅士并不阻挠自己的腿。只是用脚尖焦急连续地轻敲,对着那贵重的金表看了又看。老人竖立起来,冷漠地拿出左轮手枪。 轰隆! 像躯体从绞架上砍下,中国人用他的牙齿咬住他的大辫子落下去,扑通地掉进黑洞下面,活动门翻过来,吧嗒一声关上了。从旧金山来的肤色黝黑的小绅士灵巧地从他栖身处跃上去,在他帽子的上方空气中抓住某些东西,就象一个孩子抓住一只蝴蝶,好像被他吸住似地上飘消失进烟囱。 从这打开的门外黑暗的某处,一个暗淡的远远的叫声——一声长长的啜泣嚎哭传了进来。像一个孩子奇异地死在过错里,或者一个游魂被魔鬼追赶。它应该是一只狼。 在第二年的早春时节,一伙采金矿工去到新的挖掘地点而路过急流峡谷,偶然进入那荒废的小木屋,发现了汉纳姆·宾逊的尸体,摊在靠墙的床里,一个弹洞穿过了心脏。子弹很明显是从房间的另一边发射过来的,因为在橡木横梁上击出了一道浅浅的蓝色凹痕,凹痕打了个弯,弯曲向下直指它的受害者的胸膛,原来强有力地吊拉着横梁的是马尾毛编成的一条粗绳的尾端,不过现在那个尾端的绳结已被子弹打断。其余没有什么东西能引起观察的兴趣,除开一堆腐臭的、混杂的衣服,几件用品后来被证人确认是几年前被埋葬的某个死人谷的居民的物品。但是它不容易让人明白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除非,真的!那羊毛毯外套是由死神自己穿着去假扮——这几乎是难以置信的。 注 释 ① 即所谓为人准备墓地的意思——译者注。 空屋里的死亡赌注 一 在旧金山被称为北滩的地区,一座空房子楼上的房间里躺着一个死人,用床单覆盖着,时间是晚上将近九点钟,房间被一个蜡烛照射得有些模糊不清,尽管天气很暖和,依照旧风俗应给死者通通风,但恰恰相反,两个窗子都紧闭着,房内的家具只包括了仅有的三件——一把扶手椅、一个搁着蜡烛台的小书架,一个厨房用的长桌,桌上躺着这一具男人的尸体,所有这些家具也和这尸体一样,看着像刚刚才搬进来似的,如果里面有人,将会看见这几样东西都一尘不染,与此相反,房里其他样样东西都蒙着厚厚的灰尘,每个墙角里尽是蜘蛛网。 在床单下这尸体的轮廓能凸现出来,甚至它的特征,这些都不太自然地显得十分清晰,似乎最清晰的还是死者的脸面,其他特征好像都因久病而被毁掉了。从这房间的寂静,你可以准确推断出它不在这栋房子面街的前部,它真正的朝向只是面对着高高的山腹,这整座建筑就依山而建。 当邻近教堂的钟声敲了九下,它似乎意味着对时间的溜走漠不关心,以至于你几乎不用去帮助想想为什么时间确实给敲钟带来了麻烦。房内唯一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进来,径直走向这尸体,这时这扇门悄悄关上了,显然是门自己关上的,它发出刺耳的声音就像钥匙在开一把坏锁,接着又是锁舌落进锁孔的声音。一个轻轻离去的脚步声在走道回响,很显然,这个来人是个被囚禁者。来到这厨桌边,他停了一会看看这具尸体,然后,轻轻地耸耸肩,走到一扇窗前,拉起百叶窗,室内很黑,窗玻璃都沾满灰尘,但是擦亮一块,他能看见外面离窗玻璃几寸处是很粗的铁栅,铁栅两端牢牢嵌在墙里。他又走过去看另一扇窗子,也同样如此,他对这事没有显出太多的好奇,甚至没有碰一下窗子,如果说他是个囚犯,也显然是个性情温驯的囚犯。四面八方察看完这房间,他坐在扶手椅上,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拖过书架借着蜡光开始读起来。 这人很年轻,决不超过三十岁,肤色黝黑,胡子刮得很干净,长着棕褐色头发,他的脸上长着高高的鼻子,宽宽的前额,一个据说是显示其“坚毅”的下巴,他的双眼灰色,眼神坚定不移像在下最后的决心,现在他的双眼更多的时间盯着书本,但不时转过来瞧瞧这桌上的尸体。很显然,在如此情形之下,从任何沉闷的迷恋中,谁都可想而知,与其说是锻炼一个人的勇气,不如说是,面对着会主宰一个胆怯的人的影响进行反抗。他读书时好像一些事物迫使他回到对这四周景物的感受中,很显然这死者边的守护者正履行着他的职责,凭他的智力和无比的镇定,这些正适宜于他。 在读了约半个小时后,他似乎读到了最后一章,于是轻轻放下书,然后,他站起,把书架拖到靠窗的墙角边,举起书架上的蜡烛回到空空的壁炉前,坐在那儿,过了一会,他来到桌上的尸体边,从头前掀起床单,下面露出一团黑发和一块薄薄的蒙脸布,这人的特征比先前显得更加分明。他用双手遮住耀眼的烛光,站着凝视他一动不动的伙伴,以一种严肃和宁静的神情,看够之后,他拉下床单重新罩在这死者的脸上,回到扶手椅之前,从蜡台上拿起几根火柴放进他粗布外衣的大口袋里,才又坐下来,然后他举起蜡烛鉴赏般地看着,好象计算着它究竟能烧多久,它仅只2英寸长,再过一个小时他将陷入黑暗之中。他把蜡烛放回蜡台,干脆将它吹灭了。 二 在柯尼大街的一个内科诊所里,三个人正坐在一张桌边喝着潘趣酒,抽着烟。已经很晚了,几乎是午夜了,不过潘趣酒一点都不缺。三人中最年长的,赫伯逊医生,是这里的主人,这是他的办公室,他约莫三十开外,其余二人都更年轻些,他们全都是医生。 “这生者对死者的迷信的恐惧,”赫伯逊医生说道,“是世代相传,已经不可救药。人们不应觉得对遗留下来的东西感到羞愧,比如说,天赋不行或者喜欢撒谎。” 其他俩人都笑了起来。 “那么一个人不必为撒谎而羞愧,是吗?”三人中最年轻的问道,事实上,他还是一个未毕业的医科大学生。 “我亲爱的哈柏,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喜欢撒谎是一码事,撒谎是另一码事。” “但你想想,”第三个人说道,“这迷信的感觉,对死人的恐惧,我们知道没什么理由,但具有普遍性吗?我自身就没有意识到这点。” “噢,但这一点已浸透了你的全身,”赫伯逊重复道:“这只需要适宜的条件——就是莎士比亚所说的同谋的季节,——它以某种令人讨厌的方式出现,令你大开眼界。当然,医生和士兵比其他人迷信意识要很少一点——” “医生和士兵——为什么你不再加上绞刑吏和刽子手,让我们来谈谈这个杀人阶层。” “不,我亲爱的曼切,大陪审团不会让这大众刽子手获得足够的亲近,因为杀人的缘故,他们被人们冷漠对待。” 年轻的哈柏,一直在餐具柜边吸着一支新鲜的雪茄,现在又回到原处,“那么什么才是你提出的这个条件呢,在这个条件下任何一个女人生出的男人都难堪地开始觉察到,他其实在这一点上分享了大家共同的嗜好或者弱点?”他反问道,显得有点太啰嗦了点。 “那么,我该这样说——”赫伯逊答道,“如果一个人在整个深夜和一具尸体关在一起……孤单地……在一个黑房间里……属于一个空旷的房屋……尸体的头没有东西遮盖……这人至始至终和尸体住在一起不会发疯——他或许能自我吹嘘说不是女人生的,但是没有谁能够做到。” “我想你从来不会凑齐这些条件,”哈柏说道:“但我知道一个人,他既不是一个医生也不是一个士兵,但他却和他们一样,和你随便怎样打赌都行。” “他是谁?” “他名叫杰利特——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奇人,来自纽约我住的一个小镇上,我没有钱去和他打赌,但他打赌连性命都敢押上。” “你是怎样知道这些事情的?” “他宁可挨饿也要赌钱,至于害怕,——我敢说他认为这是皮肤患有某种小毛病,或者也可能是一种特殊的异端邪说。” “他看起来像谁?”赫伯逊显然来了兴趣。 “像曼切,真是凑巧——或许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我接受这个挑战,”赫迫逊急不可待地说道,“我同意打赌。” “感谢你的恭维,我确信你会同他一赌输赢的。” 曼切在一旁慢吞吞地说道,他正感觉睡意袭来,“难道我不能参加吗?” “我不反对,”赫伯逊说,“我不会要你出钱。” 其他二人都笑了起来。 “好吧,”曼切说:“我来装成尸体。”这个荒唐的会谈结局如何我们已经在上一节里看见了。 三 熄灭了配给他的贫乏的蜡烛,杰利特先生得把蜡烛放在身边以应不测之需,他能全部想到,或者想到一半,这黑暗不会一次比另一次更糟,如果事情变得有些无奈,那么这剩下的蜡烛将是一个拥有的更好的解决手段,无论如何,留下很少蜡烛是一个明智之举,即使仅仅只能使他看清手表。 他一吹灭了这蜡烛,把它搁在身边的地板上,就舒服地背靠着扶手椅并合上双眼,希望能渐渐入睡。他感到有些失望了,在平时他从不感到难以入睡,几分钟后,他放弃了入眠的尝试,但他能做什么?他不能在绝对的黑暗中摸索,冒着被撞伤的风险,否则会因疏忽被桌子撞上,无礼地打扰死者,我们都认识到死者应拥有休息的权利,如果废除这权利,那将是苛刻而严厉的。杰利特几乎成功地使他自己相信这种顾虑使他免遭挨撞的风险,而使他固定在扶手椅上。 当他想这些事情时,他隐约听到一种模糊的声音就从这桌子的方向发出,何种声音他不能理解,他不能转过他的头,他为什么要转头去看呢?他应与黑暗独处,但他忍不住还是聆听——他为什么不听听呢,他听得两眼直冒金星,一把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他身边有一种奇特的钟声,他的头似乎在爆裂,他的胸部被衣服所束缚着,他很迷惑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是否这就是恐惧的征兆。突然,随着一阵长长而强烈的呼气,他的胸膛变得塌陷,伴随着眩晕导致的肺部渴燥而大口喘息,他知道,这是因为听得入迷而使自己几乎窒息,这是烦恼的凸现,他站起来,用脚蹬开椅子,跨步走向房中间,但在黑暗中走不太远,他开始摸索,摸到了墙,摸着墙到了墙角,转弯,摸着墙过了两扇窗子,在另一个墙角猛地触到了书架,一下把它撞翻了,轰的一声,他惊得跳了起来,他被弄烦了,咕噜道:“我怎么忘记了这是魔鬼呆的地方!”他摸索到了第三面墙来到壁炉前,“我必须把东西重新放好。”杰利特说着,摸到了地板上的蜡烛。 拿起了蜡烛,他点燃了之后,立即转过眼神去看桌子,很自然,那里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书架不显眼地倒在地板上,他忘记了去把它扶起来。他瞧瞧整个房间,更深的阴影被他手中的烛光所驱散,最后,他大步走到门边,用尽全力拉转门把手,但是门动也不动,这似乎带给他某种满意。确实,他还看见原先没有看到的门闩,干脆把它闩上了,这样更保险些。然后他又回到扶手椅上,看看手表,指针才指向9点半钟,他大吃一惊,把手表放在耳边听见奇怪的响动声,声响未停,蜡烛现在显然又变短了,他又吹熄了它,象先前一样把它搁在地板上。 杰利特一点也不自在,他显然对环境不太满意,对自己的状况同样不满。“我究竟害怕什么?”他思考着,“这太可笑太可耻了。我决不能成为一个十足的笨蛋!”但是胆量既不是说来就来!“我要有胆量!”也不能提供一个就有胆量的恰好时机,杰利特越是责备自己,责备自己的理由就越多,他想到的死人无害的简单形式变化越多,他杂乱的头绪就更加恐怖。“什么!”他因极度的精神痛苦而喊出声来,“什么!对我来说,我天生就没有迷信——对我来说,我就不相信灵魂不死——对我来说,我知道(从来没有的现在)所谓死后的生命是一个希望的梦想——我竟然要马上赌输了,我的诚实,我的自尊心或者我的理性,都会统统输掉,只因为我们居住在洞穴之中的蛮荒时代的祖先,竟然会产生一种荒诞的想法,认为死人会在夜里出现,走来走去吗?……我……” 那么——很显然,没有听错,杰利特先生听到了他身后的轻轻的、柔和的脚步声,不紧不慢,踢嗒踢嗒,连续不断地越逼越近! 四 就在第二天的拂晓,赫伯逊先生和他年轻的朋友哈柏正驾驶着四轮双排马车慢慢地穿过街道。“你还对你朋友的胆量或沉着深信不疑吗?”年长的说道:“你相信我输掉了赌注吗?” “我肯定你已经输定了,”另一个人说道,但也只是低声地强调着。 “那么,平心而论,我希望如此。” 话说得很真挚,几乎一本正经,接着沉默了一会,“哈柏,”这个医生又开始说道,在他们经过忽明忽暗的路灯时,他神情很严肃,“我对这次打赌并不感到很舒服。如果你的朋友对我怀疑他的忍受力——纯粹的身体素质而采用轻蔑的态度,粗鲁地建议要用一个医生的尸体,因此使我大为恼火的话,我是决不会奉陪的,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就全完了,我害怕我们会自作自受。” “又会发生什么事呢?即使事情弄砸了——我一点也不害怕,——曼切仅仅只需复活,解释发生的一切,也就没事了。又不是你的解剖室的尸体或者你哪一位死去的病人,如果是,那才麻烦呢。” 曼切医生,那时,正如同他应承的一样,他是这具“尸体”。 赫伯逊医生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马车不知不觉地在同一条街道慢慢行进了二个或三个来回,他立即说道:“好吧,我们希望曼切,如果他从尸桌上爬起来,但愿他会谨慎地对待一切。一个小的过错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而不是更好!” “那倒是的,”哈柏说道:“杰利特会杀了他。但是,医生……”当马车经过一盏路灯时他看看手表——“将近凌晨4点钟了。” 一会儿之后,这两人跳下马车,轻快地向那医生长长的空房子走去,那里面按照打赌的期限囚禁了杰利特先生。当他们接近时,他们遇见一个人正跑过来,“你能告诉我吗?”那人喊道,突然放慢他的速度,“上哪去找个医生?” “有什么要事?”赫伯逊含糊其辞地问道。 “你自己亲自去看看吧。”这人说着又重新跑开了。 他们急忙朝前赶到了这房子前,他们看见几个人正匆忙进入,神情很亢奋的样子。 旁边和对门的一些居民,将他们的卧室窗子推开,伸出头好奇地观看,所有人都在纳闷,却没有问与之相关的问题。少数关着窗的房间也亮起了灯光,这些邻居们都穿好衣服要下楼来。在这大家都关注的这座房子的门对面,一盏路灯发着昏黄的光芒照亮这景象,似乎想尽可能多地泄露更多情节。哈柏,现在脸色死一样苍白,停立在门前,一只手搭在同伴的手臂上,“一切都结束了,医生!”他相当激动地说道,同他使用的简单的词句形成奇怪的对照,“与我们相关的游戏已经结束了,我们不用进去了我只想躲起来。”“我是个医生,”赫伯逊医生很镇静地说道,“这里可能正需要医生。”他们登上门口的台阶打算进去,门是开着的,对面的路灯照亮着进去的走道,里面挤满了人,一些人站在更低的台阶下进不去,只有等机会再说。人们在互相谈论,无人细听。突然,上面楼梯口发生了一阵骚动,一个人从楼上的一扇门里跳出门外,正从竭力抓他的人身边逃掉。他穿过一群惊恐的围观者冲下来,将他们推开,把他们撞倒在墙的一边,又迫使他们紧贴住栏杆,掐住他们的脖子,残酷地殴打他们,将他们推到楼梯下边接着从倒地的人身上踏过。他衣衫不整,头上没戴帽子,他的眼神,狂躁不安,这流露的眼神比他明显的超常力气更加恐怖,他刮得光光的脸上,惨无血色,他的头发苍白如雪。 当这群人在楼梯的最下层时,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他们闪开一边让他通过。哈柏跳上前去,“杰利特!杰利特!杰利特!”他大声喊道,赫伯逊医生抓住了他的衣领把他拽了回来,这人扫视了一下他们的脸庞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冲出门口,冲下楼梯,消逝在大街上。 一个肥胖的警察挪动他自身比他征服楼梯稍微更成功点,紧跟在后开始追赶,伸出窗外的脑袋——特别是女人和孩子的脑袋现在带头尖叫起来。 楼梯现在比较空了,大多数人都拥到街上,去看这前逃后追的把戏,赫伯逊医生于是上楼,哈柏紧随其后,在楼上走廊的头一扇门边一个警官阻止他进入,“我们是医生”这医生说道,他们被准许进去了。 房间里挤满了人,看不清楚什么,人们都挤在一张桌子边,新来的二人侧身挤进前面,从站在第一排的人的肩头上向下望去。 在桌子上面,那死人的下半身被床单盖住,一个警察站在尸体脚头提着牛眼灯,灯光将这具男人的尸体照得亮堂,其他人,除了头上的鼻子——连警察自己都在暗处,尸体的脸蜡黄,令人恶心,太恐怖了,眼睛半睁眼珠向上翻,下巴低垂,泡沫的痕迹弄脏了嘴唇、下巴和面颊。一个高个男人,显然是个医生,正弯下腰把手伸进衬衫里摸死人的胸口。他缩回手把二指放在张开的嘴边说:“这人已经死了6个小时了,现在是验尸官的事了。”他从口袋抽出一张名片,把它递给警官,然后走向门外。 “打扫房间——出去,所有人。”警官叫道,声音很严厉,他举起牛眼灯对着人群的脸照来照去,那死人就象被抓走似的一下消失不见了。这效果令人惊异!这些人,失去了判断,弄得迷糊,几乎被吓唬住了,骚乱起来向门口猛冲,人推人,人挤人,就象逃命一样,在太阳出来前,他们是黑夜的主人。警官把光束倾泻在这些互相挤压、践踏的一群人身上,没有一丝怜悯。了解了现场情形,赫伯逊和哈柏出了房间奔下楼梯到了街上。 “我的上帝,医生!我不是说过吗,杰利特会杀了他?”哈柏从人群中分开马上就说道。 “我相信你说过。”另一个人没有什么激情地说道。 他们默默无语地走着,一条街接着又一条街,面对着越来越灰白的东方,那幢山脚边的住宅显出黑暗的轮廓,熟悉的牛奶车已经在街上走动,面包师过不多久也会起床劳作了,送报人也同样如此。 “年轻人,这情景触动了我。”赫伯逊说道:“我和你已经呼吸了这早晨太多的空气,这很有害健康,我们需要一个变化。我们为什么不去欧洲一游呢?” “什么时间?” “我不太挑剔,我想今天下午4点就足够早了。” “我在船上同你碰面。”哈柏说道。 五 七年后的某天,这两人坐在纽约麦迪逊广场的一条长凳上正亲密交谈,另一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就在观察他们,慢慢走过来,很有礼貌地从那苍白如雪的头发上脱帽致意道:“对不起,先生们,当您杀了一个人,而这人又复活了,最好的办法是和他互换衣服,一有机会就溜之大吉。”哈柏和赫伯逊交换了一下会意的目光,他们显然逗乐了,赫伯逊友善地看着这个陌生人,说道: “那一直就是我的计划,我完全赞同你关于它的——” 他突然停下来,脸色惨白,他直盯着这人,张大嘴巴,他显然在浑身打颤。 “啊!”这个陌生人说:“我看得出来你不太舒服,医生,如果你不能给自己看病,夏柏医生可以为你帮点忙,我确信。”“你这魔鬼是谁?”哈柏愣愣地说。 这个人靠过来,弯下腰在他们耳边轻轻说:“有时,我叫自己杰利特,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为了老交情,我就是威廉·曼切。” 这个揭底差点使他俩瘫倒在地。 “曼切,”他们倒吸一口凉气,赫伯逊说道:“这是真的,我的上帝!”“是的,”这个陌生人说,暧昧地微笑着,“这是千真万确的,一点不用怀疑。”他踌躇了一下,似乎想起什么事情,然后开始哼唱着一支流行小曲,他显然忘记了他们的存在。 “看着这里,曼切,”年长的一个说道:“快告诉我们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对杰利特,你知道的。” “噢,是的,关于杰利特,”对方插言道:“真奇怪,我竟会忘了告诉你们——我经常讲起的。” “你们想得到,通过偷听他的自言自语,就知道他是相当害怕的,所以我不能忍受这复活的诱惑就去对他开个玩笑——我实在忍不住了。这本来没什么关系,却一点也没料到他会那么当真。说实话,我完全没有料到。后来,跟他调换衣服可是件棘手的活,后来——天哪!你们竟不让我出去!” 他说最后二句话时样子十分凶残,这两个人都惊呆了,“我们?——为什么——为什么——?”赫伯逊结结巴巴地说道,完全失去了自制力,“我们什么也没做。” “难道我没说你是赫伯和夏柏医生吗?”这个人神经质地笑了起来。 “我的名字是赫伯逊,是的,这位先生是哈柏。”他重新保证地说:“但我们现在不是医生,我们是……嗯,忘了吧,老朋友,我们是赌徒。” 这倒是实话。 “一个非常好的职业——非常好,确实,顺便说一下,我希望夏柏像诚实的赌金保管人那样把杰利特输掉的钱付清。诚实的赌金保管人,这是一个非常好而光荣的职业。”他关切地说道,无忧无虑地准备离开。 “但我对年长的顺带说一句:我现在是布鲁明登精神病院的首席医生,我的职责是专门治疗领头的疯子。” 床下,有一条大蛇 根据真实的报导,并被许多最聪慧的人士所证实,这种大蛇的眼睛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使其能随心所欲地引诱遭难者,并且很凄惨地将他咬死。 哈克·布雷顿安逸地躺在沙发上,披着长袍,趿着拖鞋,当他读到老莫里斯特的《科学的奇迹》的上述词句时,他微微笑了起来,“这些事物的奇迹,”他自语道,“在莫里斯特的年代,那些聪明博学的人要是都相信这些蠢话。照这样我们大家就更愚不可及了。” 一连串感想接踵而来——因为布雷顿是个爱思索的人——他下意识地放低书本而不用调节视线的方向,这书一低于视线,这房间一个阴暗的墙角就唤醒了他对四周的关注。他所看见的他床下的阴暗处,是两个小光点,明显地相距有一英寸远,它们或许是悬挂在他头顶上的汽灯金属喷嘴的两个投影。他只对这想了一会就又重去阅读了。过了一会儿,某件东西——某种他未加分析的冲动——驱使他又放低书本去寻找他先前看到的东西,这两个光点仍在原处,它们似乎比以前变得更亮,发出他第一次未察觉的绿荧荧的光泽,他想它们可能移动了点——稍微更靠近些。然而它们仍在阴暗处,向这懒散的眼光显示着它们的原始的野性。他重新又去阅读,突然,书上的某件事致使他惊动并第三次放低书来,拿着书的手搁到沙发边,书从手上掉到了地板上。布雷顿欠起身来,专注地盯着床下的阴暗处,那耀眼的光点,似乎象增强的火光,他注意力高度集中,目光渴求而急切。它显露着直接就在床脚边,一条盘蜷的大蛇——那光点是它的眼睛,它可怕的头,从最里的圈中平着刺出露在最外圈,径直朝向他,宽阔的、残忍的下颌象白痴一样的前额,眼神很恶毒,这双眼不再只是明亮的光点,而是带有一点意图,一个恶毒的意图。 一条蛇突现于一间卧室里,卧室拥有现代化城市较好的居住条件,恰好其份地说,是一件不需要解释的非常事件,哈克·布雷顿,一个35岁的单身汉,一个学者,懒汉,具有运动员的体魄,富有、普通、看起来很健壮,从一个遥远陌生的乡间来到旧金山,他的嗜好通常是很奢华的,经受长时间的贫困后变得富有,因为酒店的招待不尽人意,他因此乐意接受了他朋友朱林博士——一个著名科学家的盛情款待。朱林博士的别墅面积很大,古老的建筑风格,坐落在城市的一个很阴森的地方,骄傲地保留着怪诞的外观特色,它显然很难同已经改变了的周围环境融洽起来,显露出与世隔绝的古怪模样。整个建筑有一个部分象“伸出的翅膀”连在那里,整个别墅集图书馆、动物园、博物馆的功用于一体,但这一部分与整个建筑的特点毫无相似之处,不过一点也不难看。 在这个部分,这位博士以他科学家的天赋沉醉于他非常感兴趣的动物生活方式的研究之中,以满足自己的嗜好——这种嗜好或许应当忏悔,因为允许低级动物颇为自由地出入。对于更高等的一种动物,需要动作敏捷和模样讨人喜欢,并毛遂自荐到他友善的官感中,它至少得保留某种退化器官特征,这种特征得与诸如癞蛤蟆和蛇之类的“最早的龙”相关联。很显然,他对爬虫类动物具有极大的同情心,他热爱自然的粗俗一面,希望用法国作家左拉的自然主义方式来描绘这一切。他的妻子和女儿们,并没有利用她们的优势去分享他对我们不雅的可爱动物的好奇心,而是用不必要的严肃排斥他所称的蛇类,以自身的恐惧去摧毁这“友谊”,尽管她们严厉的态度已软化了很多。他已对她们承诺,在他庞大的财富中,她们比奢华境遇中的爬虫更胜一筹,更有资格沐浴在显赫的阳光下。 在建筑学上,就“陈设品”而言,蛇类具有适宜于卑微境况的严格而朴素的一面,它们的许多同类,确实又因具有令人厌恶的一面,而不能放心大胆地被委以充分享受奢侈的自由。然而在它们的馆舍中,它们极少受到限制,以保护它们免于互相吞食习性的危害。布雷顿被关切地告知,它们已不止一次地在房间里突现,令人十分困窘。尽管蛇类和对它们的神秘离奇的联想——确实,布雷顿几乎从未关注这点——布雷顿一下想起来,在朱林别墅里曾发现有许多种动物。 除了猛烈的惊撼和令人厌恶的战栗,布雷顿没有受到更大的侵害。他闪念间就是想去摇响信号铃,好招个仆人进来解危,尽管铃绳悬摆着能轻易拉住,但他仍僵在那儿不动,恐惧的疑虑已使他的意志屈服,他当然无所作为。他更多地意识到处境的非常不适宜,而更少想到这蛇的侵袭。它正令人充满厌恶,但并不让人觉得有点荒谬。 这爬虫属于布雷顿一点都不熟悉的一个种类,它的身长只能凭推测,明显可见的最大部位有他的前臂般粗,它在什么方面最危险,如果各个方面呢?它会有毒吗?它是个蜷缩的大蟒吗?自然知识发出的危险信号使他说不出什么,他再也不能破译这个密码。 如果不具有危险性,这畜生至少令人生厌,它是“不受欢迎的”——除非地点适宜——肯定有点非礼。这“宝石”不值得镶嵌,甚至我们的时代和我们的国家,都崇尚粗俗的趣味——房间的墙上载满图画,房间的地板载满家具,家具上载满小古玩,而不很适应丛林中的荒野生活,除此之外——它散发的气息与他自己的呼吸竟然在空气中交合着! 这些思索在布雷顿的脑海里形成了忽明忽暗的轮廓,并导致了如下举动,这个步骤就是我们所称谓的思考和决定。 它因此昭示着我们的举手投足明智或不明智,就好比说秋天一片凋萎的树叶,它散发的气息比它的同伴饱含着更丰富的含义,它的同伴或飘落于地,或沉坠于江湖之中。人类举止的奥秘是公之于众的,那就是——某种事物在牵引着我们的肌体。如果我们能面对预知的事物变化,那遗嘱的内容还会重要吗? 布雷顿站起来,准备从这蛇的后面轻松绕过去,不去惊扰它,如果可能,就跳出窗外。人们就常这样从伟大的现场撤退,因为伟大就是力量,而力量就是威胁。他意识到可以没有妨碍地从背后绕过,窗子没有任何缺陷。如果这怪物紧追在后,在墙上饰满油画的嗜好正好能始终供给他一架子东方式的谋杀武器,他顺手就能操起一件来派上用场。这其间那蛇的双眼燃着比先前更加无情的毒焰。 布雷顿从地板上抬起右脚准备绕过蛇背后,这一刻他感到十分羞愧。 “我必须表现得勇敢些,”他喃喃地自语道。 “这是勇敢,还是仅仅只是自豪?因为现场没有任何人见证我撤出的耻辱。” 他现在稳在躺椅上,右手紧扶着躺椅背后,右脚悬空。 “笨蛋!”他大声说道,“我不是这样的懦夫,好象自己害怕自己。” 他稍稍弯着膝盖把右脚抬得更高了一点,接着把右脚猛地跺到地板上,距后面的左脚一英寸远,他不能去回味这个动作,左脚进行了同样的尝试,又跺在了右脚前面。躺椅背后的右手紧紧抓着靠背,胳膊也伸得直直地紧挨着,或许有人已经看见他不情愿地失去了自制力。这蛇恶意的头仍从里圈冲出在外,蛇头平伸着,它一动不动,但它的双眼如电火花般闪烁,放射出无数根刺眼的尖针。 这人脸色已死灰般惨白。他朝前迈了一步,又迈出一步时勾动了椅子,轰地一声绊倒在地板上,这人痛得呻吟着。大蛇死寂无声,一动不动,但它的双眼象眩耀的无数个太阳,完全地将它整个身躯掩藏在其中,放射出色彩斑斓的耀眼光环,光环连续地扩张到极限,象肥皂泡样忽地消逝而去,光环似乎离他的脸很近,但这厌烦的距离却似深不可测。他听见某个地方,一面大鼓连续擂响着,伴着杂乱的遥远乐声,这乐声无可言传的甜美动听,象风神的竖琴正在演奏,他知道这是古埃及王梅良的巨像日出时发出的音乐声,他正伫立在尼罗河畔的芦苇丛中聆听,以赞颂的情感,不朽的圣歌穿过无数个世纪的寂静。 乐声停止了,颇似远方雷雨行将告退的轰鸣声。 一幅场景,映照着阳光和雨滴的熠熠光辉,在他眼前徐徐展开,伴着一道鲜艳的彩虹,架在它巨大的弯曲的一百个隐现的城市之上,在景色正中一条巨大的蟒蛇,头顶王冠,从它庞大的震撼中立起头来,直勾勾地望着他,象他死去母亲的眼神。突然。这蛊惑的景色似乎迅速升起,象剧场的帷幕一样消失在空白中。他的脸上和胸膛深感某个东西的剧烈喘息。他跌倒在地板上,鲜血从他撞伤的鼻子和瘀肿的嘴唇流淌出来,一会儿他变得晕眩和迟钝,躺着睁不开双眼,他的脸贴着地板。不大一会,他苏醒过来,定定眼神,然后意识到这摔跌打破了束缚的咒语。他的眼睛回避着那蛇,他感到现在能够逃避了。但想到这蛇距他头部几英尺之遥,可以预见——可能朝他直射过来,缠住他的咽喉——太可怕了。他抬起头呆望着那致命的眼睛,他又被束缚住了。 这蛇没有动弹,显得稍稍失去了他想象的威力,颇为华丽的幻觉未能再现。在它平坦无知的头顶下,象第一次一样它黑黑的小而又亮的眼睛闪耀着,伴着不可言状的恶毒印象。 这畜生好象本来就知道它确信的胜利,已决定不再实践它诱惑的诡计了。 结果是一幅可怕的场景:这人趴在地板上,距他的敌人一码之遥,身体上部垫在肘部上,头垂伏着,双腿伸得挺直,他的脸惨白地浸泡在一淌血中,他的双眼已经睁到最大。他的唇边沾着唾沫,双唇象飘落的薄薄雪片,强烈的惊惧贯穿了他的全身,他的身躯象蛇样起伏着,他的腰部弯曲左右来回移动着两腿,每一次移动都使他向蛇更靠近一点,他的双手伏地支撑着他,不断地靠肘部向前移动着。 朱林和他的妻子坐在图书馆里,这位科学家这会儿兴致挺高。“我刚刚得到一个好消息,与另外一个收集者交换——一个绝好的ophiophagus的标本。” “那又是一种什么东西?”这位女士无精打采地询问道。 “我的天哪!多么深奥的无知!” “亲爱的,一个男人在婚后才弄清楚他妻子呆头呆脑,居然不懂得希腊是什么,那他最好离婚算了,这ophiophagus是一种蛇,它能吞吃其他的蛇。” “我希望它把你们都吞吃了,”她说道,离开座位移动着灯。“但它是怎样吞吃其他的蛇的呢?通过千方百计地诱惑,我敢肯定地说。” “真是蠢极了,亲爱的,”这个博士气恼得急忙说道,“你要知道,谁要提到关于蛇的诱惑力的粗俗迷信,都会让我十分恼火。” 这交谈被一声强烈的尖叫所打断,信号铃声响彻了整个寂静的别墅,这铃声象恶魔在墓穴中哀嚎,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非常可怕的清晰,他们一跃而起,男的被搞得晕头转向,女的也面无血色,惊吓得说不出话来。几乎就在最后一声尖叫停顿的同时,这医生冲出房间,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楼梯。在布雷顿卧室门前的走廓,他碰到从楼上赶下来的仆人,门并未关住,还露出一丝缝隙,他们不用敲门就都冲了进去,布雷顿正趴在地板上,他死了。他的头和臂有部分被掩藏在床下,他们将他的身体拉出翻过面来,他满脸都被血污和唾沫弄得脏乱不堪,两眼睁得大大的,直盯着——多么可怕的目光。 “死得有点蹊跷,”这位科学家说着蹲下来把手捂在胸口,同时就在这个位置,他碰巧瞥了床下一眼,“我的天哪!”他喊了起来,“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他手伸到床下把蛇一把拖了出来,猛力一摔,它仍盘成一卷,随着刺耳的尖叫和忙乱的奔跑声,它滑到光滑的地板上,直到停在墙边,它仍是一动不动地盘着。 它就是那条蛇的标本。 它的双眼是两个鞋扣。 窗户钉死的深林木屋 故事发生在一八三〇年,就在如今已是繁华的大都市的辛辛那提市,距离市郊几英里远的偏僻地区,生长着一片无边无际的、几乎十分原始的森林。整个这一带,城市边缘居住着为数不多的人,他们的灵魂,被来自天性中的某种神秘冲动所驱使,变得永不安分,不知歇息。他们一旦在旷野中砍伐倒树木,搭盖起一个个十分适于家居的小木屋,得到了那种程度的满足,这种满足我们现在称之为贫乏单调,他们就会抛弃现有的一切收获,继续向西推进,宁可遭遇新的危险,重新忍受生活必需品的匮乏,也要奋不顾身地去重新得到他们先前自愿放弃的一切东西。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更偏远的居所,而先后离开了这个地区,但他们之中有个人最早来到这里,现在仍然没有离开。他独自一个住在木屋里,木屋的四周被大森林所包围着,他似乎是个郁郁寡欢和沉默不语的剧中角色,因为认识他的任何一个人从未见他微笑或者多说一句不必要的话。他简单的生活必需品靠在沿河小镇贩卖野生动物的皮毛,或在那儿的集市上用它们与人交换来获取,因为,在他生存的这片森林里,除了动物的皮毛,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用买卖来交换。或许,如果有可能,他可以利用这片不受人干扰的森林,与人进行一番交易。 有迹象表明他对森林作了“充分利用”——木屋周围方圆几英亩的土地上,茂密的树林被利斧砍伐一空,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桩,过了些许日子,腐烂的树桩上长出了新的枝叶,将树桩掩蔽了大半。显而易见,这人用带有缺损的火焰燃起了对农业的热情,又在忏悔的灰烬中终止了这种热情。 这小小的木屋,有个烟囱,它的屋顶是用弯曲的木板铺压在横梁上,木板之间的缝隙用泥土塞得严严实实,木屋只有一扇门,与门相对的墙上,开了一扇窗子。然而,窗子现在已被木板钉了起来——没人会想起它什么时候不是这副样子,也没人知道它为什么会被木板钉得严实无缝,当然不是因为它的居住人不喜欢亮光和新鲜空气的缘故,因为仅有的几次,一个猎人路过这个孤寂的地方,这位遁世而居的人正如常人一样在门边晒着太阳,这时天堂恰好提供了他必需的阳光。我能想象得出,今天在世的几乎没有谁曾经打探到这扇窗子的秘密,但我就是一个,在下文叙述中你就会知道。 这人的名字据说叫麦罗克。他的相貌看上去有七十岁了,实际上只有近五十岁的年纪,除了岁月的流逝,还有一只无形之手加速了他的衰老。他披着一头长发,耳鬓长着银白色胡须,他灰色而近浑浊的双眼深陷入眼眶,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一道奇异的伤痕,皱纹和伤痕如两个体系在互相交错。从体形上看,他高高的个子,显得十分削瘦,勾肩驼背——像背负沉重的东西。我从未亲眼见过他本人一面,他的这些相貌特征,还是我孩提时代,我爷爷给我讲述有关的故事时告诉我的。我爷爷在他活着时老早就认识他了。 有一天,麦罗克在他的小木屋里被人发现时,他已经死了。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没有详察的验尸官们和蜂拥而来的记者,我认为他的死没什么异常因素,否则,爷爷就会告诉我,我也应该想得起来。我只知道,凭我适当的直觉,他的遗体应当埋在离小木屋不远的地方,与他妻子的墓挨在一起,他的妻子比他先死,这么多年了,受本地条件的制约,我几乎对他妻子的生活状况无从知晓。这个真实的故事的最后章节就此结束了——只是还有一点需要交待一下,在麦罗克死去了许多年后,我鼓起巨大的勇气,艰难地穿过茂密的树林,来到麦罗克生前隐居的这片土地,冒着相当大的勇气走近废弃的小木屋,朝它扔去了一块石头,马上我就跑开了,以免有鬼突然出现——那附近每个生性活泼的小伙子都知道这个地点常常有鬼出没。当这种传闻自然而然地产生时,我对传闻的细节并不太关注,倒是对引起闹鬼传闻的环境,产生了浓厚兴趣。这个真实的故事还有前面的一个章节——它是由我爷爷讲述的。 麦罗克先生造好了他的小木屋后,他就坚决地将来福枪——他强大的支持手段搁置在一旁,手拿一把利斧去伐倒了一片树木,开辟了一片农田——此时他还是位青年人,身体十分魁梧强壮,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他来自东部的一个乡村,他在那儿结了婚,妻子是位时髦的年轻姑娘,值得他全身心地去好好爱护,她心甘情愿地和他分享各种各样的危险,共渡着贫穷的日子。没有关于她芳名的记载,对她温柔可人的性情和容貌身材也没留下任何描述,让遐想者尽情遐想吧,但上帝却在阻止这种遐想,我是多么伤感失落啊!在他日复一日的独身生活中,对他们爱情和幸福生活的回忆,该是他丰富的精神支柱吧。但是这种好似来自天堂般的回忆,是否倒成了他冒险勇气的精神枷锁呢? 某一天,麦罗克从森林中很远的地方打猎回到家中,发现他妻子正发着高烧,神志有点不清了。几英里内找不到一个医生,既没有一个邻居,也没有条件离开这儿去寻求帮助。他因此担当起护士的职责,期待她早日康复,但到了第三天的深夜,她变得不省人事,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没有一点复活的迹象。 从我们听说的有关他的秉性中,我们可以大胆地对我爷爷粗略讲叙的情形,作出更细致的剖析。当确信妻子已经病故后,麦罗克强烈地意识到应该为亡妻准备葬礼了。为了履行这神圣的职责,他变得异常焦躁不安,却又不知所措。平常对他来说十分简单的动作,现在做起来却一再失误,他自己都觉得十分惊奇,就像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酒鬼,到处游荡,已完全失却了常态。他尽管十分震惊,但没掉下一滴眼泪——震惊中自觉羞愧,面对死者却不哭泣,确实显得十分冷酷。“到了明天,”他大声说道。“我非得自己做口棺材,再挖好一个墓穴,从今以后,我会十分想念她的,我再也看不到活生生的她了,现在——她先走一步了,当然,没有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没什么关系。事情并不像别人想象的那样糟糕。” 他站在遗体旁,边上闪着暗淡的火苗,他将她的头发整理好,又简单地给她梳洗打扮了一下,他的动作十分僵硬,好像已经魂不附体了。他从仅存的意识中,确信自己做得很对——他应该使她与生前没什么两样,这样一切就无憾了。他从没有经历过悲伤的场面,他对悲伤的容纳能力因从未利用而一点也没有增大,他的心胸既不能容纳这一切,他的想像力也无从正确地触及这一切。他不知道他受了如此重重的一击,这些知识来迟了一步,但决不会再弃他而去了。悲伤是一位具有强烈感染力的艺术家,它用各种各样的乐器为亡灵弹奏着挽歌,那些最猛烈的、尖锐刺耳的音符,被悲伤从最深处唤醒,低沉的、肃杀的和弦在心跳般悸动,如同遥远的鼓声,缓慢敲击着。他整个身心都在颤栗着,知觉开始变得迟钝麻木。妻子的突然病故,就像一支利箭,射向了他热爱的生活,他的所有感觉都剧疼难忍,或者像遭到棍棒的狠命一击,顿时昏死过去,毫无知觉。我们能够想象得到麦罗克正处于上述的状态之中,没有比这种想象更值得确信的了,因为他刚对遗体履行完虔诚的整容手续,整个身躯就瘫进桌边的椅子里,他妻子的遗体就搁置在这张桌子上,他的脸在深深的黑影中显得无比苍白,然后他将手臂搁在桌边,将脸埋在上面,欲哭无泪,有种说不出的疲倦。就在这一刻,通过打开的窗子,传来长长的一声悲鸣,就像在遥远漆黑的森林中迷路的孩子的啼哭声?但他一动没动。这异乎寻常的啼哭声又传过来,显得更近了,他似乎没有听到。或许,这啼哭声来自于一只野兽,或许它只是一个梦,因为麦罗克睡着了。 几个小时之后,啼哭声再次响起时,不尽职的守尸者被惊醒了,他从手臂上抬起头来,凝视倾听——他弄不明白。在遗体旁边的黑暗之中,他又恢复了知觉,不带一点激动,他定神看看——他没发现什么异常。现在,他的所有感觉都在警戒之中,他屏住了呼吸他的血液好像为了协助这沉默而停止了流动。谁——什么东西惊醒了他,它在哪儿? 突然,这桌子在他的手臂下摇晃起来,同时,他听见,或者想像他听见,一个轻轻的、柔软的脚步声——不同于啼哭的另一种声音——赤脚走在地板上的声音! 在可怕的力量之下,他惊恐得叫不出声来,一动不动。他僵硬地等待着——在黑暗中等在那儿,就像一个人经历了数个世纪的如此可怕情景,仍活着向你倾诉一切。他呼唤着亡妻的名字,他想朝前伸出双手,在桌子上摸摸她是否还躺在那儿,可是,他的喉咙无力发出声音,他的手臂如同灌了铅一般,难以听从使唤。这时,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某个庞然大物朝着桌子用力猛撞将桌子狠狠地撞到了他的胸口,他一下被撞倒在地,同时他听见和感觉到了某件东西轰地一声重重落在地板上,整个小木屋立刻晃动了几下,随即一阵难以描述的杂乱不堪的响动。麦罗克挣扎着站立起来,恐怖已过度地剥夺了他的一身本领。他用手在桌子上乱抓一气。桌上的尸体没有了! 这是由恐怖胆怯变成大胆疯狂的转折点:大胆疯狂即刻付诸行动。他几乎没多加思索,妇人多舛的命运令他冲动不已,麦罗克跳到墙边,弹指之间就从墙上一把抓住了装满弹药的猎枪,没找目标就扣动了扳机。火光一闪,整个房间霎时被照亮了,他看见一头身躯庞大的美洲豹正将死去的妇人拖向窗外,它的利齿咬住她的脖子。黑暗刹那间又降临了,比原来黑得更加深邃。然后,一切归于沉寂。 当他苏醒过来时,太阳已高高挂在天上,森林中鸟儿在尽情歌唱。 妇人的遗体就躺在窗子边上,那头野兽在火光一闪的猎枪声中,惊恐地丢下尸体逃掉了。她身上的衣服已被撕扯得稀乱,长长的头发乱七八糟,四肢随意摊在地上。她的咽喉被可怕地撕袭开来,一团血还没有完全凝固。他系在她手腕上的丝带已被撕破了,她的手攥紧了拳头,牙齿之间是一片豹子的耳朵。 茫茫阴阳孪生情 这是一封在蒙迪默·芭瑞的故纸堆里找到的信件。 ★ 你问我在经历双胞胎生活的过程当中,是否始终都遵循那些我知道、但并不了解的自然法则。对于那些相关定律,你可自做判断,但或许对同样的自然法则,我们会有完全不同的见解,你可能清楚地知道并熟知许多我所不知的自然奥秘,那是现今科学也无法解释的。 我的兄弟约翰,你是认识的,那时我并不是现在这副模样。但无论你我都对一个事实表示认同,那就是,只要我俩兄弟愿意,任何人都别想区分我和他。即使我的父母也是如此,而我们是这方面唯一的一个范例。我成天叫着我兄弟约翰的名字,但连我都无法确定,我们的名字约翰和亨利是否在出生时起名的那一刻就给弄错了。或许,他是亨利,我是约翰。我们在出生后按顺序洗礼,但后来,父母为了便于区别我们彼此,就请人在我们身上刻了一个小小的纹身,可那操刀纹身的人给弄糊涂了,总之,我的前臂上有了一个小“亨”,他有一个“约”,我们都无法确认,这是否弄反了!在我们的孩童时代,父母试图从明显的衣着服饰装扮上来区分我们,但我们总互相换衣服穿,以至于他们放弃了此举。在那些个漫长而美好的年月里,我们时时刻刻相互陪伴,而几乎所有人都已意识到了想辨别我们彼此的难处所在,于是干脆将我俩都做叫约翰尼。以前,我常常奇怪于父亲对我们兄弟那样的衣着花哨,并相互换装的顽皮行为,有着如此超强的忍耐力。或许是因为总的来说,我们还算是一对好孩子吧,并且还总能将一些窘迫、令人厌烦之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所以总可逃过棍棒责罚之苦。事实上,父亲是一个好脾气的男人,而我们也因此能尽情地享受这世上的欢愉。 不久以后,我们搬去了加利福尼亚,住在圣·何塞(那里唯一可让我们觉得舒心的,就是交上你这质朴而又诚恳的好友)。正如你所知的,我们美好的家庭生活随着父母在一周内双双去世而从此灰飞烟灭,一去不回。父亲去世时负债累累,所有的田产、房屋都被贱卖予以抵债,姐妹们又重新搬回东部亲戚家。但终归托您的福,约翰和我在旧金山找到了工作,那年我们刚刚22岁。由于不在一个城镇,实际条件不允许我们共同一块生活,我们也很少见面,常常是一周见不了一次。正因为如此,我们长相一致的事,还糊弄了不少人,下面我就切人正题,谈谈你的疑问: 一天下午,我到城里去,正走在摩凯特大街上,突然有人热情地跟我打招呼,他是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男子:“斯蒂文斯,我知道你不太爱出门,但我已跟我太太多次说到你,她非常欢迎您到我们家来作客,我也一样。另外,我的孩子们很值得您交个朋友喔!望你明日下午六点钟能来与我们共进晚餐,如果女士们令您扫兴的话,我们还可以打打台球,怎么样?” 他带着如此令人愉快的微笑,说得那么真诚,以至于我想拒绝都做不到了,虽然我从未见过此人,但我却回答:“噢,你真太好了,摩格温先生,能接受您的邀请是我莫大的荣幸,那么就请向摩格温夫人转达我的谢意,我一定准时赴约。”在打过招呼并寒暄几句后,我们相互告别了。很明显,他一定是将我当成了约翰。这种将错就错本不是我的习惯,但我是怎样知道那人名叫摩格温?我可从未见过他呀,那名字我只是脱口而出的,但似乎又没有叫错!真奇怪! 第二天一早,我就跑到约翰的公司去了,正碰见他拿着一叠账单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我告诉他了昨日的奇遇,并说,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很希望能继续伪装去赴约。“那可太奇怪了,这事可真巧得很!”他想了半晌后回答:“摩格温先生是我在办公室里唯一一个较熟且相处得不错的朋友。今儿早上,他一来,我们打过招呼后,突然间,我问他:‘哦,摩格温先生,我昨天忘了向您问一下地址了!’他告诉我之后,我觉得奇怪极了,不知怎么的,我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就好像昨天是我遇见了他似的。现在我明白了。唉,兄弟,你可真有点厚颜无耻,竟会有这种想法,看在你帮我通讯的份上,我就不责怪你了。但对不起,我要亲自去赴宴!” 后来,他去摩格温先生家赴宴用餐,并爱上了摩格温小姐,当他向她求婚时,那个女孩有些不太情愿,但还是答应了。 在那次与摩格温先生偶遇之后,我曾与他的女儿有过一面之缘,这也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事过几周后的一天,我在凯瑞尼大街遇见一位相貌英俊、但看上去有些酒色过度的男人,不知为什么,我一见着他就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他身上有莫名的东西在吸引着我。我始终跟着他,一直到他转到盖瑞大街并走进到联合广场,在那儿,他不断看表,来回踱着步子,很明显他在等着什么人。不一会,一个身着时装的美貌女人与他会合,一起走到了斯通克顿大街,我仍跟着他们。当时,我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因为,虽然我从未见过那女人,但我有一种直觉:似乎那女人转眼一瞥就已认出我来。他们穿梭过了几条街道,最后,警惕地望了四周一眼——我迅速躲进一个街角里——他们闪进了一间不引人注目的小房间。 我声明那次跟踪两个不相识的人是类似间谍的行为,我是不带有任何特定的预谋,但或许这会让我感到一些惭愧,毕竟,他俩人的身份是我不知道的。但相信你最感兴趣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在决定跟踪他们的那一刻,我会毫不犹豫,不假思索。 一周后,约翰约我去他未来的岳父家,当然也就是摩格温小姐家。或许你已猜到了,摩格温小姐就是我那天冒险行动的追逐主角。那一刻,我的诧异程度是无法想象的!甚至我有些恐惧!必须承认,她的美貌令人心动,但重要的,眼前如此动人的美女,在那天却没有打动我,吸引我。难道她们不是一个人?噢,那不可能,绝不会弄错的,或许是,光线,环境,衣着或别的原因使她们看起来有些不同。 约翰和我在摩格温家呆了一晚上,我却度日如年。忍受着各种疑问的煎熬。最后,终于有了和摩格温小姐独处的机会。我毫不避讳的直盯着她,突然问道:“你,摩格温小姐,有件事很奇怪:我们好像上周二在联合广场就已见过面了。” 她那灰色的大眼睛透出略微惊异的目光,那目光在我身上停驻了好一会儿,但终究我的眼神更为锐利,她与我对视的刹那明显地退缩了,最后,目光落在她黑色的鞋尖上。 “噢?她真的和我很像吗?那个女人?”她装做满不在乎地问,那种表情让我觉得有明显的造作之嫌。 “是的,非常像,”我说:“我那样倾慕她,以至于都不愿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有一件事,我必须承认,我始终都跟着她,直到——摩格温小姐,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对吧?” 这时她的脸变得煞白,但还是相当镇定。她重新抬起双眼,似乎毫不畏惧地望着我似的,“你到底想要我怎样?”她问,“你想往我身上扣那恶名,就直说啊,别拐弯抹角了,你说怎样就怎样好了!” 事情陷入僵局,我沉默片刻,想设法予以反击。对付这种女人,一般方法是行不通的,强求威逼也没用。 “摩格温小姐,”我用发自肺腑的声音,带着真切的感情对她说:“你根本没必要成为强制婚姻的牺牲品。与其今后过着痛苦、窘迫的生活,还不如现在让我帮你找到解脱之法。” 她摇着头,是那样的悲伤与无助,我继续激发她:“你的美貌让我折服,你的率直与整个人的痛苦让我消除了对你所有的敌意。如果你真能甩脱传统道义的束缚,那么,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一切。如果你不能,那么,上帝会帮助我们。对我,你不必有什么顾忌,我会尽全力来反对这桩婚事。” 以上所说的并不是我当时确切的言辞,但基本意思是那样。当时,我那种矛盾的心情尽可能地表达出来了,然后,我站起身来,没再看她一眼就走开了。正巧人们纷纷走进来。我尽可能平静地说:“希望摩格温小姐能有个愉快的夜晚。时间已不早。我该走了。” 约翰决定与我同行,在路上,他问我是否觉得朱妮娅有些不对劲。“我想她是病了,不太舒服。”我回答:“所以我决定早些走。”之后,我什么也没多说了。 第二天晚上,我回家很晚。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时刻在脑海中萦绕不散,弄得我又紧张又不安。我试着在露天里散步,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以清晰思路,也让自己放松一些。但,我突然被一种不祥的预感所压抑,沉重得几乎不能呼吸,这种预感突如其来,也无法用言语表达。那是一个寒冷、多雾的夜晚,四周死一般的寂静,只听得见自己不断被阻隔的声声呼吸。衣衫和头发被寒雾弄得潮湿,我冷得不断发抖。后来,我加了几件衣服,穿着棉拖鞋坐在壁炉前才觉得舒服了些,但已不再冷得发抖了,却满身微微地颤粟,浑身被无数虫蚋刺麻了一般,一种说不清的慌张、急躁与不安笼罩着我。那种极度的灾难即将到来的恐惧如此强烈又使人满心的无助与灰暗。我试着用一些真实的伤痛来驱散那种恐怖,用记忆中那些不断涌溢的悲伤来暂时取代那种对不可预料的可怕事件的恐惧。还记得父母临终时,我跪在床边。试图将他们挽回,但于事无补。一切都那么遥远模糊与虚幻,犹如梦中,就似乎发生在很多年前,又好像与自己无关一样,我正注视着一幕幕场景,望着自己的影子,望着约翰的影子。在父母将逝的床前,在孤寂的坟前,我俩夜夜哭泣……突然间,一个尖厉的声音刺破夜空,穿透我的全身,一个寒颤随之而来。我站起身来——那是哭声,是临死前的呼号!啊!天哪!那是约翰的声音,哭泣的入就在窗外。我猛地推开窗户,冷风鱼贯而入,只见一盏昏黄的街灯正投在一个男人的身上,死一般的灵光沉沉地笼罩着屋前的庭院与不尽的长街。只有一个夜警,竖着风衣领子,靠在门柱上吸烟,并没有其它人。我关上窗,拉上窗帘,又坐在炉火熊熊的壁炉前,一绺绺潜藏的恐惧让我不断地观察着四周的响动。我不安分地不断看表,十一点半整,突然间,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号,这次声音就好象在我的屋子里,在我身边响起。我呆住了,顿时四肢僵硬,无力动弹,不尽的恐惧将我层层包裹……而终于我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奔跑在一条并不熟悉的街道上,不知道自己在哪,要去哪儿,只是不断地跑啊,跑啊。似乎有什么将我牵引,终于止步在了—个停有几辆马车的门前,屋里传来低低的谈话声。那是摩格温先生家。 我的朋友,现在你定已知道那儿发生什么了吧。一间卧房里躺着朱妮娅·摩格温,她被毒死了,另一间屋里是约翰·斯蒂文斯,鲜血不断地从胸前的伤口流出,手里握着一把手枪,他自杀了。我冲进房间,推开旁边的人,将我的手放在我兄弟的额上,他那未闭上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终于,慢慢地合上,他死了。 余下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了,直到六星期后,我在你美丽的家里大病初愈。事情就是这样了,但人所不知的,或许就是心理学上至今难以完全解释的——我与约翰,双胞胎之间的感应力。下面的事或许能给你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 在我那次经过联合广场的许多年后,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时间已不早了,广场上空无一人,除了我。当我来到曾目击那次摩格温小姐的致命约会的地点时,往日的记忆一一浮现。那些令人难以捉摸的古怪之事让我思维停滞,我坐在长凳上,任自己的思绪放肆游荡。一个男人这时走进了广场,朝我走来,他的手背在后面,低着头,他看上去并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东西。直到他走进月光投下的我的影子里,我认出了,他就是那天与摩格温小姐约会的人。但他变了好多,面色苍白,带着一身倦意,周身透着野蛮之气。他的每一个神情里都透着罪恶与酒色沉溺的痕迹,且有明显的病容。他的衣着不再整洁,头发乱糟糟地搭在前额上,而曾经,这样的打扮是那个英俊的男人所无法忍容与料想的。他看上去似乎才重获自由,或刚从医院里放出来。 我无意识地抬起头,面对着他。他也抬起头,打量着我的面孔。我无法描绘,他看看我的那一刻,事情发生了怎样令人恐怖的变化,不用说,他认错了,他以为我是约翰,而他正在与一个鬼魂面对面地站着。但他是一个勇敢的男人:“约翰·斯蒂文斯你这个混蛋!”他喊叫着,并举起他颤抖的手臂向我打过来,但却是无力的。当我走开后,他带着怒气却呆呆站住了。后来有人在那里发现了他——他僵硬的尸体。关于他,我并不知道更多的情况了,即使是他的名字。但我知道他已经死了,那已足够了。 猫头鹰河桥上的绞杀 一 在亚拉巴马州北方,一个男人正立在铁桥边,俯视着脚下20英尺外的湍急河水。这人的双手倒捆在后,手腕被绳子绑在一起,一根粗绳不很紧地套在脖子上,他的头被缚在一个木绞架上,绳子松弛的一端垂到他的膝盖边,几块松动的木板正可供这位瞌睡者支撑在铁轨上,而他的行刑者——两个联邦军的士兵,由一个中士指挥,这个中士不当兵的话很可能是一个不错的助理法官。临时站台上一个佩戴军衔的军官,全服武装,来回踱步,他是个上尉。桥的每一端都有一个哨兵,拿着枪站岗,这种哨位通称为:支柱,就是说,前臂托住枪把经过胸部——一个生硬垂直拘谨的部位,将枪靠在左肩上,使身体保持一个笔直的姿态。 还没有迹象表明这两个士兵知道在铁桥的中间会发生什么事,他们只是封锁这里不让人通过,桥两端的哨兵互望不见,这条铁路径直延伸到一百码开外的一个森林,然后拐个弯,消失在视野外,无疑,远处有一个堡垒,河对岸是一片开阔地,一个和缓的斜坡上直立的三棵树干扎成围栏,黄铜制大炮口正伸出来俯视着铁桥,在桥和壁垒之间的斜坡中段是些旁观者,一队站成一条线的士兵,正作“操练中的稍息”,枪托着地,枪管稍稍倾斜,靠在右肩,双手扶在枪把上,一个中尉站在队列的右端。他的军刀刀尖着地,左手搁在右手上,除了在桥中间的四个人,再也没有一个人动弹,这队士兵面向着铁桥,如磐石般注视着。一动不动。哨兵面对着河,象塑像一样装饰着铁桥,这个上尉交叉着双手站立,一言不发,看着部下的行动但没有任何表示。死亡是一位贵族,当他驾临时,都会受到正式的敬意,甚至对他最熟知的人。在军规的条例中,沉默和固定是服从的形式。 这个男人被套着,约莫35岁,他是一介草民,单从他的服饰判断可看出他是种植园主。他的面相不错,挺直的鼻梁,坚毅的嘴唇,宽宽的前额,长而又黑的头发,笔直地梳理直垂在耳际的外衣领口边。他长着一撮小胡子和尖尖的下颏,但没有一点络腮胡子,他的双眼很大,灰黑色里有种和善的表情,几乎不能想像这人的脖子套在绞索里。显然这一切都不是粗俗的刺客能干的,丰富的军规条例对绞死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具体规定,而绅士是不包括在内的。 各种预备正在完成,两名联邦士兵走到一边,每人将要抽掉正站着的木板。这个中士转向上尉,行了个军礼,马上就站在上尉身后,上尉接着迈开一步,下面的行动留给了受刑者和中士,他们正站在同一块木板的两端,这块木板架在桥的三根枕木上,这个受刑的人站的位置几乎差一点点就是三根边的第四根枕木了,这块木板刚才一直被上尉的体重恰好平衡住,现在也被中士所平衡着。 一个信号如从上尉那儿发出,中士将会跳向一边,这块木板将倾倒,而受刑者将从两条枕木中间落下而被吊起来。这个男人对这个安排本身已作出了简单而有效的判断。他的脸既未盖住双眼也未蒙瞎,他盯住他的“马上不能立足的落脚点”,眼光游荡在脚下急流的漩涡上,一片随波逐流的浮木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的双眼和木头一起起伏,真慢啊这木头移动着,水流多么舒缓。 他闭上眼睛为了最后再好好想想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水被清晨的阳光涂抹得金光亮霞,在河岸远处是沉沉的朝雾,这些士兵们,这一片浮木,都使他神思恍惚。现在他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骚扰,他正想着他的亲人,不料被一个声音撞击着,这声音他既不能不听,但也听不明白,很尖锐的、清晰的、金属般敲击声,与铁匠的铁锤同铁砧的相撞声,真是异曲同工。他不知道这声音是什么,是在很远的地方还是在近旁——好像都是。这声音很有规律和丧钟的鸣响一样缓慢,他等待每一个敲击,没有反抗。也没有理解,这沉静的刹那显得过于漫长,这延续的沉静使人迷狂随着这沉静刹那越来越稀有的声音,变得更响更尖厉了,这声响象一把刀刺进他的耳中,他害怕,他要尖叫起来。他所听到的是他手表的嘀嗒声。他不能闭上双眼,他再看看身下的河水,“如果我能使双手松绑,”他想,“我就能扔掉绞索,跳入河中,潜入水中我就能避开子弹,猛力地游到岸上,跳进树林里,然后回家,我的家——谢谢上帝,还在他们的视线之外,我的妻子和孩子离这帮入侵者还远着呐。” 这些念头一下闪进了他的脑中,与其等死,不如试它一试,这时上尉冲着中士点了点头,这个中士马上跳向一旁。 二 佩顿·法夸尔是一个富有的庄园主,属于亚拉巴马一个受人尊敬的世家。作为一个奴隶主,而且也象其他奴隶主、政客一样,他很自然地是一个天然的分离主义者,并且很热心参与南方的事务,这些环境产生了他固执的禀性,阻止了他效力于、服务于这些英勇的同没落的奴隶制进行战斗的士兵。他在这默默无闻的克制中十分焦躁,他盼望他的巨大精神压力得以解脱,更多士兵的生命得到解脱,并有机会获得荣誉。这个机会,他感到将要来临,就象战争的一切来临一样。因此他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他来说因为太卑微了,而不能帮助南方,也没有去冒风险,因为太危险会承受不起。如果始终如一地具备这样一个平民化的品质,这个平民应该内心是一个士兵,他非常忠诚,没有什么太多的资格同意一个无赖的诡辩,无论是卷入爱情还是战争之中。 一天夜晚,当佩顿和他的妻子正坐在一个很土气的小凳上,就在他庄园的入口处,一个身穿灰布军装的士兵骑着马来到他的门前讨一口水喝,佩顿夫人只记着高兴而没有立即用白净的手去取水。当她进去取水时,他丈夫凑近这很脏的骑兵,急切地打听着前线的消息。 “联邦军正在修铁路,”这个骑兵说,“为另一支先头部队作准备,他们已经到达了猫头鹰河桥边,奉命把守,在河的那边建起了围栏,指挥官发布了命令,已经到处张贴,命令说无论那一个公民干扰了这条铁路,铁路桥,掩体或者火车,都要被绞死,我看过这命令。” “这儿到猫头鹰河桥有多远?”佩顿问道。 “大约30英里。” “那河的这边有部队吗?” “只有一个哨所在半英里开外的铁路边上,有一个哨兵在桥的这一头。” “想想一个男人——一个平民和学生会被吊死,只好要么避开哨兵或者遇到一个善良的哨兵,”佩顿说着,微微一笑,“你看这成吗?” 这个士兵马上作出反应,“我在一个月之前,”他说道,“我注意到去年冬天的洪水给桥的这一端的木材码头带来了大量飘浮的木头,现在木头很干,可以象亚麻屑一样燃烧。” 这时夫人已经端来了水,这士兵马上喝完了,非常客气地道谢,并向他的丈夫鞠躬,然后骑马而去。一个小时后,在夜幕降临时,这位骑兵又重新路过庄园,向着北方他来时的方向而去。他是一个联邦军的侦察兵。 当佩顿径直掉下桥时,他已失掉了意识,象个死人样了,从这种状态中醒来——后来,似乎对于他来说,由于喉咙被强勒得非常疼痛,随即有种被窒息的感觉,锋利的、刺激的极大痛楚象枪击一般从他脖子以下渗透到他肢体的每根纤维,这疼痛沿着非常清晰的血脉而扯动,撕扯着不可想象的十分短暂的间歇。它们像跳动的火光炙烤着他达到一个不能忍受的温度,对于他的头部,他什么也不能意识到,除了冲血的感觉,这些感觉是思维所不能伴随的,他智慧的禀性已经被抹掉,他只是有力量感觉剧痛,他想动一下,被一片发亮的云包围,他现在只拥有像炸裂的心,通过一个无意识的震荡的弧光,象一个巨大的钟摆。随即可怕的突然,这些弧光伴随着刺耳的沙沙作响的噪音向他袭来,在他耳际可怖地咆哮,四周冰冷而黑暗。思维能力恢复过来了。他知道这绞绳断了,而他掉进了河里,再也不会再来一次绞刑,这脖子上的绞索已经使他呼吸困难,他在黑暗中睁开眼,想看看他头上的一丝光亮,但是真远啊,多么不可能的事,他现正在下沉,因为光亮正变得越来越弱,直至成了仅有的一瞥微光,然后又开始变得亮起来,他知道又在向上浮起来,艰难地意识到他现在感到好受些,“要被绞死和淹死,”他想,“这可不好,但我不愿被枪打死,不,我将不会中弹,那不是好事情。”他没有意识到一个结局,但手腕刺痛提醒了他要让双手松绑,他集中全力搓动着,象一个懒汉观看变戏法的技艺,对结局没有兴趣。多么绝妙的努力,如此壮观,如此超乎人类的力量,啊,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全力以赴!太好了,绳子松开了,他的手臂分开了并向上浮起,双手在渐亮的光线中仍看得有些模糊,他用新的兴趣象第一次看着双手,然后,一只手猛地扯掉脖子上的绞绳,绞绳扯掉了,用力甩向一边,它们起伏着象一条水蛇,他想他该对手大喊出这些话: “手松开了,手松开了。” 绞绳被成功地解开了,经历了一阵巨痛后,他的脖子疼得可怕,他的脑髓在燃烧,他的心一直飘动,现在来了一下有力地跃动,试图从他嘴子跳出来。他整个身体遭受着无助痛苦的无尽磨难!但他双手一点不听使唤,它们很快地划动用力打着河水,他尽力露出水面,感觉到头浮出来了,他的双眼被阳光刺得睁不开,他的胸部抽搐着、膨胀着,随着肺部急剧的疼痛吸了一大口气,他尖叫着不停呼气。 他现在才拥有了肉体的知觉,这些知觉,确实不可思议地渴望和敏感,他的经过可怕干扰的器官系统,现在可以对一些事情作出有效的接收和精选了。他感到水的波纹荡漾在脸上,他听到河水撞击的声响,他看着岸边的森林,看见一棵棵树,叶子和每片叶子的叶脉,看见上面的小虫、蝗虫,亮亮的身躯飞舞,灰色蜘蛛从一个枝桠至另一个枝桠织着网,他看得眼花缭乱,色彩闪耀在一百万片草叶上,蚊子嗡嗡在漩涡上飞舞,蜻蜓的翅膀扇击着。 水蜘蛛的细腿抚摩着,象支桨划着船,这一切都是动听的音乐,一条鱼在他眼前滑过,他听见鱼从水面跃起的击打声。他浮在水面,脸朝着河水,一会儿,看得见的景物象个车轮慢慢转动着,以他自己为轴心,他看见这桥,这堡垒,岸上的士兵、上尉、中士、二个士兵——他的刽子手,普天之下他们都在黑色的轮廓中,其他人没有武器,他们的动作奇形怪状而可怕,他们如巨人一般。突然他听见尖厉的爆炸声,某样东西在他头上击打着河水,溅在他的脸上。他听见第二声爆炸,看见一个哨兵举着枪,一小片蓝色烟雾从枪口里吐出来,水上的人看见桥上士兵的眼睛正通过枪的瞄准器,对着他,他观察到这是双灰色的眼睛,还记得这双灰眼好敏锐,所有著名射手都是这样的一双眼,然后,这人一下又消失了。 一个漩涡卷来,法夸尔转了半圈,他又警觉地看着岸上堡垒对面的森林,一个清晰高昂的声音,单调地在他背后歌唱,声音传到水面,清晰地穿刺进并卷走了所有水域其他的声音甚至耳边水波的拍打声,尽管不是士兵,他有足够的常识去懂得需要细细想、慢慢说出、渴望吟唱的死亡意义,清晨,中尉在岸上正忙碌着。多么冰冷和可怜,他平稳、冷静的音调,迫使这些士兵安静下来,在精确可测的间隔,降临这些冷酷的词语:“全体立正……举枪…… 准备……瞄准……开火……” 法夸尔潜入水中,尽可能深地潜入。水在耳边咆哮,象尼亚加拉瀑布,他还听见齐射的雷鸣,又浮上水面,遇见弹片闪闪发光,特别亮滑,正慢慢地摆动向下沉落,一些金属片触到了他的脸和手,然后沉入了水底,一片留在了他的脖子和衣领之间,它有点烫,他抓出扔掉了。 当他浮出水面大口喘息,他意识到在水里已呆了很长时间了,他现在察觉到潜得越深,向着安全就更加靠近。这时士兵们已将子弹上栓,弹片立即在阳光下闪光,在空中滑落。这二个哨兵再次开火。 这个被猎捕的人从他肩上看清这一切,他正用尽全力地游着,他的头脑现在和他的手臂与大腿一样有力,他的思维像闪电一样迅捷。 “这个指挥官,”他推断,“将不会第二次犯指挥不当的过失。齐射比点射更容易躲闪开,他可能已经下令可随意开枪,上帝保佑,我再也躲不过了。” 在离他两码远的四周,尖厉的枪声激起了震惊的水花四处飞溅,枪声渐渐弱了,仿佛穿过空气回到了堡垒,一声爆响搅动到河的最深处,然后死寂!一浪高耸的河水,猛扑向他,使他沉落,使他失明,象在绞死他!大炮在这场游戏中开始负起作用,在溃退的水面的骚动中他自如地摇动头,他听见射歪的子弹在前边的空气中嗡嗡作响,打断远处的森林中的枝桠。 “他们再也不会用这种子弹了。”他想,“下次他们将会装上葡萄弹,我必须死死地盯着枪,枪口一冒烟,我就得躲闪,不然就迟了——这好极了的枪弹。” 突然他感到天旋地转,转得象个陀螺,这河水,这岸,这树木、不远的桥,堡垒和士兵,都变得模糊起来,物体只是由色彩显示,循环的水平面的彩色条纹,就是他的全部所见,他陷入旋涡中,旋转着,以令他眼花缭乱的前进速度,一会儿,他就摸到了脚下左岸边的砾石——南边的河岸——就在一个射击点后面,使他在敌人眼前得以隐身,对突然而来的旋涡,他的一只被沙石擦破皮的手救了他。他高兴得流泪了,他的手指插进沙中,抓起一满把沙,喃喃为沙滩祝福,河沙看起来像金子,像宝石,红宝石,绿宝石,他想没有什么比这更美丽的。这些河岸上的树木都是巨大的花园植物,他注意起树木固定的排列顺序,吮吸着花的芳香,一道奇怪的光芒通过树干间隙照射进来,风使树枝发出竖琴般的乐声,他没有任何逃离的愿望,心满意足地陶醉其中,在树枝间葡萄弹的飕飕声咔嗒咔嗒声把他从梦幻中唤醒,岸上炮兵已经开炮,他向他们随便道了声再见,一跃而起,冲出倾斜的岸边,一头扎进树林。 他一路行进,这森林似乎漫长无边。 没有任何地方可发现个出口,甚至找不到伐木工的小道。他不知道他活在这样一个荒野之地,有些东西变得神神秘秘,到了日落,他感到有些疲劳,饥饿,脚疼,想到他的妻子和儿女正盼他归来。最终他发现了一条路,这条路导引他走向正确的方向,这条路宽宽的又很笔直,就象城市街道,不象是在旅途,没有边缘,没有人居住,没有那么多狗吠叫惊醒居民,大树黝黑的枝杆在大道两旁形成了一道笔直的墙壁。 墙壁又终止于平面上的一个点,象培养洞察力的课堂上的图解。当他向上看着树枝间的缝隙,闪烁着金色的星辰,但看起来有点陌生,象聚集在奇怪的星座,他确信它们被某种次序所安排,这种次序具有神秘而诽谤的意义,森林的每一边都充满独特的嘈杂声,在其中——一次,二次,再次——他清晰地听见了低语,以不可知的语言。 他的脖子还很疼痛,把手伸向脖子,他发现脖子肿起来,他知道脖子上有圈被绞绳勒出的瘀伤,他的眼睛感到充血,难以闭上。他的舌头因干渴而胀肿,他把舌头伸进冷冷的空气中以减轻舌头的燥热。多么柔软啊,这草皮覆盖着并非旅途的大道,他不再能感觉到脚下的归路。 毫无疑问,任凭苦痛纷涌,他行走时都昏昏欲睡,现在他又看见了另外一个景象——可能他仅仅是从昏迷中恢复过来,他站在他自己的家门口,一切依旧,在朝阳映照下,一切都是那么明亮而美丽。他一定跋涉了整夜,当他扑去开门,通过宽亮的人行小道,他看见了令心悸动的女式外衣,他的妻子,气色新鲜,衣着素净而笑容甜蜜,从门廊上下来迎他,在门廊的最后一级她站着等待,以一种无法表达的快乐,微笑着一个无比优雅而高贵的姿态,她是那么美丽,他张开双臂向前扑去,当他正要抓住她,他感觉到脖子后震耳欲聋,一道旋目的白光罩向他,象大炮的震撼,然后四周一切都黑暗而沉寂。 佩顿·法夸尔死了。他的身体,被扯断的脖子,吊在猫头鹰河桥下的木头上,左右微微来回晃荡。 掐死爱子的幽灵母亲 一 异乎寻常的死亡制造出比它所显现的更为伟大的变化。但是,一般来说灵魂时常游离重现,有时显现在肉体上(灵魂以它所依附的身体形式出现)使没有灵魂的活僵尸四处游荡。这种偶然的显现被证明是存在的,这说明一具僵尸如此复活起来,它的身上既没有自然的感情,也没有思维记忆,而只有仇恨。因此。可以确信世间的某些善良、亲切的灵魂由于死亡开始完全变得邪恶不善了。 ——希尔 仲夏一个漆黑的夜晚,密林中一个男人从沉睡中醒来,抬起头,凝视了一会黑暗,说道:“凯瑟琳·劳万。”他没有再说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男人叫哈尔宾·福雷塞。他原住在圣海伦娜城,但现在他居无定所,因为他已经死了。他独自一人在林中练习睡功,身下只有干树叶和潮湿的大地;身体的上方只有掉光了树叶的树枝和落尽尘埃的天空,这样是无法奢望获得长寿的,而福雷塞已经32岁了。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把这个年龄视为事业迅速成长的阶段,特别是孩子,在他们看来人生之旅的航船,已经驶过相当长的距离,好像就要接近成功的彼岸了。可是不知道哈尔宾·福雷塞是否就这样走向他的生命的尽头。 他一直待在拿帕峡谷西边的丘陵里,在这季节里他在寻找斑鸠和这样一些小小猎物。傍晚,天阴沉沉的,他迷失了方向,尽管他总是只向下走——这样当他迷路时也总是安全的,缺乏小径这妨碍了他,在寂静的夜晚他走进了树林。在黑暗中他无法穿过这石南树的灌木丛和其它树丛,由于疲惫不堪,他感到深深困惑和沮丧,他靠近一棵栎树的树根旁躺下,进入到无梦的睡眠里。许多小时以后,夜深时分,上帝的一位神秘天使,带着难以记数的幽灵从东向西滑翔而来,在睡眠者的耳畔明显地回响词语之声,直接地召唤,他不知道为什么,说出这个名字,他不知道是谁的。 哈尔宾·福雷塞不是一个哲学家,也不是一个基督徒。事情就是这样,在夜晚的一个森林之中把他从深深的睡眠下唤醒起来,他大声地喊出这个名字,但他的脑海里完全记不起它,这件怪事也引不起他探究的好奇心。他只是觉得这很怪诞,伴随着一阵小小的不在意的哆嗦,好像只是顺应一下这夜晚此时的凉意而已,他又躺下,进入睡眠,但他的睡眠不再无梦。 他觉得在夏夜浓重的黑暗里白花花地亮着一条满是灰尘的路,他沿着它前进。它引领着自己从哪里来和到哪里去,为什么跟着它走,他不知道,尽管在梦里这条路的一切看起来简单和自然,因为在彼岸世界,这种忧虑不值得惊奇,正义正在审视着。不久他来到这条路的分叉处,前面显出另一条路,这条路很少有人走,从外观看得出,真的,这条路遗弃的时间很长了,因为,他觉得,它会将自己引领到邪恶残酷中去,但没有任何迟疑。他跨了进去,由于傲慢的冲动,迫使他前进。 在他匆忙行进之时,他变得清醒了,他走的这条路是一条看不见的鬼魂缠扰的路,但他不能肯定。从路两边的树林里他捕捉到从一条奇怪的舌头发出来的断断续续和支离破碎的耳语声,尽管这样他还是听懂了一部分。他们那听起来荒诞的碎片般的话语是在密谋反对他的肉体和灵魂。 夜现在显得更长了,他在无边无际的森林穿行,到处散布着时隐时现的闷闷不乐的光点,这些神秘的微光之下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投下影子。一个由旧的车辙辗压出的轮沟形成一个浅浅的消沉的小池塘,它是新近的雨水形成的,微微闪着深红颜色和他的眼睛相遇。他停下来,把手放进去,池水把他的手指染变了一个颜色,它是血水!血,他马上认了出来,周围到处是血。路边茂盛生长的杂草的大大的、宽宽的叶片上留下泼溅的斑斑血痕。在红雨过后,车道上到处是凝结干燥的红土块,树林的树干上布满宽宽的深红色的流迹,血从树叶上象露珠一样滴下来。 所有的这一切在恐惧中他都辨认得出来,这与他天真的预期完全不同。它是对他的一切犯罪的报应,尽管他清楚自己有罪。但他却记不起来了。意识到周围环境的威胁和神秘,这更增加了恐怖。他徒然地在回忆中追溯寻找,去再现他犯罪的那一刻:各种场面和事件混乱地塞满了他的脑子,一个场面接一个场面重叠,或者是一个迷惑和阴暗的混合体,但他只能看见它们一闪而过。这种失败更增加了他的恐怖,他感到有个人在黑暗中被谋杀了,既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怕的是这谋杀地点——神秘的光在这样的缄默中燃烧,一个让人畏惧的威胁。有毒的植物,大家都知晓的这些树都带着悲伤或忧愁的神态,明显地泄露着毁灭他的安宁的模样。在头上到处令人心惊肉跳地听到沙沙地密谋的耳语,在脚下的地里生命的悲伤叹息是这样的模糊不清——他再也不能忍受了,在寂静和懈怠中要发挥他的力量。以巨大的毅力去打破这诋毁的符咒,他在肺里鼓满了勇气坚强地大喊一声!他的声音衰弱不堪,潺潺地融入那无以记数的陌生的声音里,变得含糊不清、结结巴巴,飘到森林的远处,消逝在寂静中。但他已开始反抗和振奋起来,他说: “我将不服从无名之物。这些神灵不是带着恶意通过这条被诅咒的路。我将写下记录并呼吁恳求离开它们,我会讲述自己的过错,我要忍受迫害——我,一个无助的人,一个忏悔的人,一个无罪的诗人!”哈尔宾·福雷塞只在他忏悔之时才是一个诗人:在他的梦里。 从他的衣服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红色皮面袖珍书,这书有一半页码是当作备忘录用的,他发现没有钢笔。他从一株灌木上扯下一根小树枝,浸进血液的小池塘,飞快地写着。当写到书的下端时,他的小树枝的尖头几乎触不到纸页,当一阵低沉而疯狂的笑声在遥远的远方响起的时候,这笑声越来越响,使人觉得越来越近。没有灵魂,冷酷无情,没有欢乐的笑,象一个颠狂的疯子,孤独地隐居子夜时分的湖畔,这大笑变成了一种荒谬的吼叫,在这个高潮的高潮过后,它渐渐地,慢慢地消隐了,好像沮丧懊悔它的使用,从它来的彼岸世界的边缘撤退回去。但这男人感到情况不是这样——它离得很近,它并没有离开。 一种奇异的轰响开始缓慢地抓住他的肉体和他的思想。他己说不出这种感受,他感到它作为一种意识——一种压倒性的存在的神秘的疯狂的信念——从看不见的世界向他压过来,是某类超自然的异形,只有神灵才能控制它。他知道它已使用了骇人的大笑。它现在好像已接近了他,从什么方向过来他不知道——不能揣测。这以前的恐惧全部消失或混入巨大的恐怖之中,现在它已紧紧地抓住了他。要想从此处脱身,他想只有一个法子:用写作去呼吁恳求善良的神灵,才能横越过这鬼魂缠扰的树林,如果他拒绝毁灭的企图,会有一些时间解救他。他惊人地迅捷地书写着,他手里的小树枝的尖头,血液细细地流淌。但在一句格言的中段他的手已拒绝为他的意志提供帮助,他的胳膊落在身旁,书掉在地上,无力跑动或喊叫,他发现自己凝视着一张锐利憔悴的脸,那双空洞无物、死去的眼睛正是他自己母亲的,她清晰地、寂静地立在尸衣的长袍里面! 二 在他青年时代,哈尔宾·福雷塞和他的父母亲生活在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福雷塞家生活得很好,即使内战的毁灭打击,他们家庭在上流社会中仍有一个很不错的地位。他们的孩子有时间也有地方享受他们交际和培植教养的机会,可以用愉悦的神情和优雅的思想与那些优良的社交圈和教诲进行周旋。哈尔宾是最年轻且显得不强壮的一个,这也许很容易让人去“溺爱”。由于他的母亲的疏忽和他的父亲的严厉,他有双重的性格缺陷。老福雷塞不是一个平凡的北方人——是一个政治家。他的国家,或者确切地说,地区和州的事务,分享了他的时间和精力,他要求家里的每一只耳朵都要听从他政治上的领导和置于他那震耳欲聋的训斥之下,他自己的耳朵也在此列。 年轻的哈尔宾喜欢幻想、懒散,有一副相当罗曼蒂克的表情,对文学比对法律更为入迷,他对这一行是颇有修养的。他的家里奉行的是公开地相互信任的现代原则,这一遗传使他能很好地理解马龙·拜勒的作品的特点,他母亲那一系的伟大庄严的祖先,藉着月亮的一闪访问过哈尔宾——马龙·拜勒靠着他充分的努力获得了不只是一个小小殖民地诗人的荣耀,如果不以专业水准衡量的话,他的作品会相当引人注目。当某位福雷塞并非出于自尊而将祖宗的诗集的印刷品奢侈地收藏(印刷由家族付费,很久以前从冷清的市场收回来),哈尔宾确实很珍视祖宗的作品,伟大的死者,他那神圣的继承人不合情理地崇敬自己的祖先。哈尔宾家族十分瞧不起那些智力愚钝的胆小鬼,任何时候都会耻笑那些忧郁的韵律和节拍。田纳西州的福雷塞家是老练实干的人——对大众的信仰都不屑一顾,吝于去追求,只对职业有益的东西表示兴趣,对其他不适合职业的品德表示狂暴的轻视。 就公平地评价年轻的哈尔宾而言,他这种漂亮地忠实地再现精神和道义上的力量和才能,是得自家族中那位著名的殖民地吟游诗人的真传,这种继承人的才能遗传,纯粹是神父的猜测。他不仅不知道怎样招来诗神缪斯,也确实不能够写出一行品行端正的诗句从而把自己从傲慢的刽子手中拯救出来,他一直不知道当灵感休眠时如何去唤醒和拨动里拉竖琴。 在这其间,这年轻人无论如何总还是一个相当自由轻松的家伙,在他和他母亲之间有一种最完美的同情维系着,因为这位夫人秘密地把自己当作马龙·拜勒的虔诚的弟子,作为女性,她非常圆通聪慧,非常推崇他的作品(轻视那些强壮卤莽的诽谤者,坚持认为这些作品的本质颇有灵性),她总是小心对所有的眼睛隐瞒自己的爱好,只是和他分享作品的欢乐。对这些作品的崇敬是他们俩共同的罪过,这使得他俩靠得更近。如果在哈尔宾青年时代他母亲就“溺爱”他,他早已大胆地自我溺爱了。当长到壮年时,他做到了去走连细心的南方人都不敢选择的路,在他和他美丽的母亲之间有一种依恋——他一年年地长大,性格却越变越温和。这两个罗曼蒂克的人明显地不大注意行迹,在生命的交往中性别的因素占有很大的优势,它可巩固、软化和美化亲族的关系。这两个人亲密得不可分离,客人看到他俩的举止往往错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 一天,哈尔宾·福雷塞走进他母亲的闺房,亲吻了一下她的前额,捻着她暗色头发上没有被别针扣住的垂下来的一绺卷发,他带着明显经过努力才做出的冷静,说: “愿你有一个伟大的反对意见,凯蒂 ① ,如果我到加利福尼亚去几个星期的话?” 这问题几乎不需要凯蒂去回答,她自己那颤抖的嘴唇和脸颊已马上回答了。明显她有一个伟大的反对意见。在听到确切的证言之时,她睁大棕褐色、大大的眼睛。 “啊,我的儿子,”她说,带着无限温情向上看着他的脸,“我知道这事迟早会来的。我常会半夜醒来垂泪,因为,有一半原因是,伟大的祖先拜勒已来到了我的梦里,他的身影站立——年轻,也漂亮。——你也有同样的梦吗?当我仔细看着时我好像不能看清究竟是谁的容貌,我梦到你的脸上罩着一块色彩鲜明的布,只有我们死时才会放着这样一块布。你的父亲对我大笑,但是你和我,亲爱的,这样的事情是不会有的。我看到布的边缘下面,在你的喉咙上有被一双手掐的痕迹。——宽恕我,但我们常常不愿那神秘的世界总出现这样的事。也许你会有另一种说法,也许它的意思不是你将去加利福尼亚,或许你将带我一起去?” 这话是坦诚的,梦里的设计扮演的意味,在新近显露的迹象的启示下,经过她的儿子更多的逻辑判断也不能使他十分信服。他对最初的一瞬预兆的确有着更多的单纯直觉,如果缺少悲壮的话,会比暴风雨侵袭太平洋海岸带来更大灾难。这是哈尔宾·福雷塞的猜想,他会被勒杀在满是石南灌木的荒野里。 “在加利福尼亚有没有转危为安的可能?”在他有时间去真实给她释梦之前,福雷塞夫人继续说——“那里可以让我从风湿痛和神经痛中恢复过来?看——我的手指感到如此僵硬,在我睡觉时我真是被它们弄得疼痛难忍。” 她把手从他审视的目光中抽了回来。哈尔宾对她的病例诊断有了一个最好隐藏起来的想法,他的脸上带着史学家无力陈述时的冷笑,为了他自己,他感到还是不去说手指并不僵硬为妙,只需说明微不足道的疼痛的原因,他很少去听从医学的检查,那种诚实无欺的病人渴求处方的陌生场面他从未见识。 梦的结果是,两个奇特的人有一个相同的奇特的顺从的看法,一个去到加利福尼亚,这是他的委托人要求的,另一个留在家里顺从地保持一个希望,她的丈夫对此毫不知情。 在旧金山的一个黑夜里,哈尔宾·福雷塞沿着城边的海岸散步。一个意料不到的事震惊了他,也让他困窘不堪,他成了一名只拿工钱的水手。他事实上被几个匪徒胁迫到一条华丽又华丽的船上,要航行的南太平洋去。这不是他航行中灾祸的结尾,这船被抛弃到南太平洋一个小岛的岸上,六年之后劫后余生的人才被一条卤莽的从事贸易的纵帆船带回旧金山。 虽然钱包里没钱,经过这些年的磨难,福雷塞比起少不更事的同时代青年,年龄看上去要大很多,但精神上并不缺乏自尊。他不需要陌生人的帮助,他和一个生还的同伴生活在圣海伦娜城附近,等待消息和从家中过来的汇款,他已经开始打猎和做梦。 三 在鬼魂出没的森林,幽灵面对着做梦者——像是喜欢,又像不喜欢,他的母亲——毛骨悚然!在他心里激起的既不是爱也不是希望;带来不是对金色往事的愉快回忆——产生的不是任何情感;所有美好的念头给恐惧吞噬了。他试着从它面前转身和逃掉,但他的腿不听使唤;他不能从地上拔起脚。他的胳膊无助地垂挂在身上;只有他的眼睛还转动自如,这些都让他不敢从这幽灵灰暗的眼球下移动,他知道没有躯体也就没有一个灵魂,但事情在鬼魂缠扰的森林全被搅乱了,变得糟透了——有肉体可以没有灵魂!在空洞的瞪视里,既没有爱,也无怜悯之心,也不存在理解力——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仁慈的东西。“没有勇气才会呼吁”,他想,他荒谬地大声辱骂起来,反而,这使得形势更为可怕,就好像企图用雪茄烟的红火头照亮坟墓一样。 一个瞬间,看起来如此漫长,世界在岁月和罪过之中变得古老了。鬼魂的丛林,决心把恐怖推上穷凶极恶的顶点,所有声音和景色从他身体的意识中消失,幽灵离他不到一步,对他抱着野兽般毫不顾虑的恶毒;伸直它的手,带着令人震惊的凶暴蹦了过来!这行动激活了他身体的力量却没有让他的意志激活;他的思想仍被镇慑住,但他强健的身体和机敏的手足却自己盲目地、刚强地、良好地抵抗起来。因为一个瞬间他好像看见瘫痪的思维和强健的肌体发生了不自然的冲突——这种观察的嗜好只有在梦里才会有;然后他回到自身,就像一下跳进他的身体里,激活的意志开始指挥身体与丑恶的敌人一样机敏、凶猛地进行搏斗。 但什么能与他梦里的动物进行抵抗?想象中创造的敌人已经赢得了征服,战斗的结果是战斗的原因。不管他的努力——不管他的力量和敏捷,看起来都是无用的浪费,他感觉冰凉的手指合拢在他的喉咙上。挣扎着向后倒在地上,他看见在他的上方,他抵抗的手后面那张死亡的憔悴的脸,然后一切陷入黑暗中。一个声音仿佛远方的鼓在敲击——一种蜜蜂的嗡嗡喃喃的声音,一声远方尖厉的叫喊,所有归于沉寂,哈尔宾·福雷塞梦见他死了。 四 一个湿雾弥漫的早晨会跟着温暖、洁净的夜接踵而来。前一天的午后,明亮的雾气轻轻地飘动——它只是变浓的大气,云彩的幽魂——可以看到它们粘附在圣海伦娜山峰的西边,持续不断地靠着山峰的近旁向荒凉的高处上升,它是如此的轻薄,如此的清澄,犹如按想像做出来的,一个人会说:“快点看!一下它就过来。” 只一个瞬间,它明显变得巨大、浓重,抓住了山体,它膨胀着,膨胀着,前进又前进,进入了低低的坡地的上空。在同一时间它向北向南扩展,带着聪明的打算一心一意地把山脚边的小块雾团连结起来,形成一个完全的整体。它成长、不断成长,从山谷望过去,顶峰也从景色中消失了,山谷上空,它笼罩了整个天空,显得暧昧,灰暗。在卡利斯托加,它位于山谷的入口和山峰的山脚,这里会是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和没有太阳的清晨。这雾下降进入山谷,向南延伸,吞噬了一个又一个牧场,直到它涂刷掉圣海伦娜城,这已离山谷有九英里之遥。满是尘土的路趴着,树林在雾中茫然若失,鸟儿们静静地躲在掩蔽处,早晨的光线显得抑郁、苍白,犹如鬼魂,既无色彩又无激情。 在黎明最初的微明中,有两个人离开了圣海伦娜城,他们沿着路穿过山谷向北边的卡利斯托加进发。他们肩上挂着枪,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意图,都会误认为他们是打鸟或捕兽的猎人。他们一个是拿帕县的代理警长,另一个是从旧金山来的侦探——分别是霍克尔和叶赖尔森,他们的职责是猎“人”——去捕捉人。 “它有多远?”当他们大步行进时,霍克尔询问,在他们的脚下湿乎乎的路面里,腾起一阵白色的灰尘。 “白教堂?只一英里半还远一点,”另一个回答。“由这条路过去,”他补充道,“它既不是白色的也不是教堂,它是一座被废弃的校舍,随着岁月和废弃变成灰黑色了。在它里面曾经举行虔诚的宗教活动一当它还是白色的,有一片墓地会让诗人兴奋。你猜我为什么带你到这里来,告诉你还带着武器?” “噢,我从不为事情的类型去打扰你。我发现当时机到了你总是很爱说话。但如果我冒险一猜的话,你是要我帮助你在墓地里拘捕一具尸体。” “你还记得布朗斯科姆吗?”叶赖尔森说,对他同伴的智力带着一种疏忽的态度。 “那个割断了他妻子的喉咙的家伙?我当然没忘,我为他花了一个星期的功夫,为了我的焦虑,我付出了代价。这里有一笔五百美元的悬赏金,但是我们的人没有谁看到他。你的意思是说?” “正是。他一直在你的同伴的跟踪下,他夜晚会来到白教堂的老坟地。” “这魔鬼!警察们在那里埋葬了他的妻子。” “好,你的同伴能断定他将晚上返回她的坟墓?” “在那非常靠后的地方任何人都期待他回来。” “但你们已经搜索了所有其它地方,明白了自己的疏忽之处。我保证他就在这里。” “你发现过他?” “真可恶!他发现了我。这恶棍扑倒我——倒拖着我,让我旅行了一圈。这是上帝的慈悲,他没有结果我。噢,主是一个好人,如果你贫困的话,我想将赏金的一半分给你就足够了。” 霍克尔兴致大增,他大笑,解释说他的债主从不喜欢纠缠不休。 “我仅仅只是想让你看看现场,和你一起安排一个方案,”侦探解释说。“我想我们必须武装起来,甚至白天也得如此。” “这人肯定是一个疯子,”代理警长说,“这悬赏是为逮捕他和判他罪准备的,如果他是疯子,他将不会判罪。” 霍克尔先生突然意识到审判可能失败而受到深深震动,他不自觉地停在路中间,减低了热情,继续向前走去。 “是的,他明白这事,”叶赖尔森承认说,“我要跳到这个不刮胡子、不剪发、不整洁而且又脏又破、不值一文的可怜虫身上,我看古代没有这种规定,我要践踏这可敬的法令。我为他来了,无论如何不能让他溜掉。不管怎样,荣誉属于我们。没有其它任何灵魂知道他是在月光照耀的山峰这边。” “好的,”霍克尔说:“我们将去那儿再观察一下地形,”他补充了一句,这是他喜爱的一个墓碑上的铭文:这里,你必须马上躺下。“——我意思是说老布朗斯科姆曾经因你的卤莽闯入而与你交手。顺便说一下,我另一天听到消息,布朗斯科姆不是他的真名。” “真名叫什么?” “我记不起来了,我已经失去了对这个可怜的家伙的兴趣。在我的记忆里确定不了这个名字——他俩看起来象一对夫妻。当他碰到一个妇女——一名寡妇,他就狂热地去割断她的喉咙。她到加利福尼亚是来寻找一个亲戚,你一定知道这些事。” “当然。” “但不知道她确切的姓名。通过什么启发你发现了确切的坟墓?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叫什么,他是用床头板割开喉咙的。” “我不知道确切的坟墓,”叶赖尔森羞于承认他的逮捕方案有一个重要缺陷,“我已经知道那个坟墓的大致地点,我们今夜的工作就是认明这个坟墓。这儿就是白教堂。” 它离路边还有很远一段距离,相邻的两边都是田野,但在它的左边有一片栎树林、石南树灌木丛和在低洼地段升上来的庞大得惊人的云杉,在流动的雾中,朦朦胧胧象鬼影。那些树丛长得极为繁茂,只是很难穿过去。过了好一会儿,霍克尔没看到任何建筑物,但他们走进树林,透过浓雾现出白教堂灰暗的轮廓,看上去很大和很远。走了没多远,它完全显露出来,只有一个大树枝那么高,引人注目,潮湿阴暗,规模很小。它是通常县城里的那种——校舍——属于那种包装盒似的房屋结构,有一个石制的基座,屋顶生满青苔,空空的窗洞,玻璃和窗框很久就没有了。这座建筑被破坏了,但还不是废墟——它在加利福尼亚广为人知,作为“过去时代的遗迹”收入到旅游向导手册里。粗看上去,这建筑毫无趣味可言。叶赖尔森走进滴着水珠的树丛。 “我将向你指出他抓住我的地方,”他说,“这是一片坟地。” 这里和那里的灌木丛到处把坟墓包围着,坟头上是肮脏的石头,坟脚是腐烂的木板,一个个东倒西歪,少数一些还算平展。毁坏的尖木桩撑起的篱笆把坟地圈起来,还有一些坟堆被落叶包围着。有很多坟墓没有标出可怜的墓中人的任何身世简介——只残存着朋友们相互悲痛的循环轮回——除开那阴沉的大地,它比悲悼者的精神更为持久。小路,如果曾有任何小路的话,也早已被岁月风雨草木擦拭掉了。一些大树从坟地里长出来,它们的根或枝条戳进了围起的篱笆。作为一个遗忘了的死者的村庄,所有放弃和毁坏的态度是再也适合不过,再也重要不过了。 当这两个人,叶赖尔森作为前导,通过一片年轻的小树林向前推进时,冒险者突然停下来,把猎枪举到胸膛,发出一个低声的警告,静静地站着,他的眼睛牢牢地盯住前面的某种东西。他的同伴和他做得一样好,由于灌木丛的阻挡,他的同伴,尽管什么也没看到,也仿效他的姿态,警惕地站立,为可能发生的事。作好准备。这一刻过后,叶赖尔森谨慎地向前移动,另一个紧随其后。 在一棵凶暴庞大的云杉的枝条下,躺着一个男人死去的躯体。他们静静地站在它的上方,第一次被这样的异常震动了——这脸,这姿势,这衣着,无论什么思维最敏捷和清晰的人也回答不了这一个令人同情、好奇的问题。 这尸体背落地躺着,腿大大地叉开,一支胳膊向上戳起,另一支胳膊伸向外,但后者剧烈地弯曲,手僵在喉咙附近。两只手都紧紧地握着。这整个姿势是一种拼命而无效地去抵抗——什么? 他俩端着猎枪,身上披着鸟的羽毛的迷彩服,挨近目标。一切显出奋力挣扎的迹象,他俩看见一些小小的恶毒的萌芽——栎树弯曲下来,树叶和树皮被撕裂掉,凋零和腐烂的树叶被不是他们俩的一双脚推开并堆积成山脊一样,靠近死者的腿旁,旁边的满地的蔷薇果明显地显出一个人的膝盖的印迹。 对死者的喉咙和脸匆匆一瞥,让挣扎抵抗的证据变得更充分了。虽然胸部和手是惨自的,其它的身体部分却都是紫的——差不多是黑的。肩部靠在一个低矮的坟堆上,头扭向背部,怒睁的眼睛转回来空洞地凝视着脚部的方向。张开的嘴里填满了泡沫,舌头乌黑地、肿胀地从嘴里伸出来。喉咙毛骨悚然地青肿,不仅有手指的印迹,而且被两只强壮的手捣碎撕裂了,这必须是在放弃情爱之心后才做得出,直到死了很久之后,还一直这样保持骇人的掐住。胸膛、喉咙、脸都是潮湿的,衣服湿透了,露珠,从雾中凝冻出来,镶嵌在头发和胡须里。 看着这些,两人一声不吭——差不多只是匆匆一瞥。然后霍克尔说: “可怜的魔鬼!他被粗暴地施刑。” 叶赖尔森警醒地扫视着森林,他的猎枪用两手端着,打开了扳机,手指扣在扳机上。 “疯子的杰作。”他说,他的眼睛没有从扫视树林的工作中收回来。“它准是布朗斯科姆的同伙干的。” 有个东西半埋在乱糟糟的树叶和泥土里,引起了霍克尔的注意。它是一本红色皮面的袖珍书。他捡起来,打开它。它是应急的备忘录,在第一页上写着一个名字“哈尔宾·福雷塞”,后面几页是红色的笔迹——好像是匆忙写就的,勉勉强强还看得明白——那些一排排的诗行,霍克尔大声朗读,而他的同伴继续审视着他们狭窄世界的这种朦胧昏暗的气氛,听见水珠从每一个重负的枝头,滴下来的声音: 这神秘魔咒的奴役,我站在 这受到蛊惑的树林的幽暗里, 柏树耸立着,桃金娘缠绕着她们的绞刑架, 暗示着那些罪恶的兄弟。 摇曳的柳树与紫松密谈, 在他们之下,是仇恨的龙葵和芸香, 还有永恒的花朵一直编织奇异 阴森的事情,恐怖的荨麻在生长。 密谋的幽灵在幽暗中耳语, 仅有一半听得清,坟墓寂静的秘密, 血从树上滴下,叶子 和一朵红润的花在迷惑的光中闪耀。 我大声喊叫!——魔咒,纹丝不动, 让我的精神和我的意志入睡。 没有灵魂,没有声音,没有希望,唯有孤独, 我努力挣脱这病态的荒诞预兆! 最后看不见—— 霍克尔停下来,不能再读。原稿在这一行中间中断了。 “这诗的声音像拜勒,”叶赖尔森说,他的行事方式里有一些学者的东西。他减少了他的警戒,站着向下注视尸体。 “谁是拜勒?”霍克尔颇不在意的问。 “马龙·拜勒,一个国家早期历史上很是有名的家伙——在一个多世纪以前。他的作品忧郁,令人窒息,我有他的作品选集。这诗不在其中,可能错误地遗漏了。” “这里天气真够寒冷,”霍克尔说,“让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必须从拿帕叫来验尸官。” 叶赖尔森什么也没有说,但顺从地走开。他从死者头部和肩部躺的那块略微高一点的地面经过,他的脚碰到腐烂的树叶下的一个东西,他费力地踢出来去察看,它是一块落下来的床头板,上面色彩鲜明地写着几个几乎不能解释的字,“凯瑟琳·劳万。” “劳万,劳万!”霍克尔突然兴奋地惊叫,“噢,那就是布朗斯科姆的真名,他和这妇人并不是夫妻关系。赞美我的灵魂!它是怎样的福至心灵——谋杀那位妇女的人的名字有了,就是福雷塞!” “这里面存在某些卑鄙的神秘,”叶赖尔森侦探说,“我憎恶这类事。” 他们从迷雾中走出来——看起来离坟地很远了——一个大笑的声音响起来,低沉,从容不迫,没有灵魂的笑,与在不毛之地内夜晚潜行的鬣狗的笑相比,没有更多的快乐。一个大笑慢慢地增强,上升出来,响亮,更响亮,更清晰,越来越清晰得让人毛发直竖,直到它们那狭窄的循环的想像之外的顶点,这种大笑如此不近人情,如此没有人性,如此凶猛冷酷,它降落下来,让两个“猎人者”产生了无法形容的敬畏!他们既不能移动武器也不敢想到武器,骇人的声音的威胁不是用手来接触到的。它慢慢地消逝下去,现在它渐渐止息了,最后的一声喊叫消隐在他们的耳朵里。它最后退到远方,没有快乐和机械地持续着,直到忘记这一切,下沉在寂静中,庞大地移动。 注 释 ① 注:凯蒂即凯瑟琳的昵称。 鬼屋缺失的中趾 一 古旧的曼顿老宅,因为长期闹鬼,所以远近闻名,无人不知。不但这儿周围一带的乡下人,甚至还有相距一英里之遥的马歇尔镇上的人,凡是不带什么偏见,都是对此深信不疑的。谁如果固执己见,还是不肯轻信,毫无例外地会受用“老呆货”这个绰号,这个绰号非常有用,现在,或者远至将来,这个字眼在马歇尔镇的《前进报》智慧非凡的版面上会随处可见。这座老宅闹鬼,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有人自称在无意之中亲眼所见,另一种则是这座老宅自身的因素。前一种或许会被人忽视,并被聪明人以各种不同的反对理由排斥在外。但这座老宅却是闹鬼传闻的事实基础,并被人传得绘声绘色,无法否认。 首先,曼顿老宅已有十年多无人居住了,它的附属房屋渐渐地坍塌——如果它自身拥有精明的头脑,断然是不会冒险而加以否认的。曼顿老宅坐落在离马歇尔镇通往哈里斯顿镇的公路最冷僻的一段不远的地方。曼顿老宅的这一片开阔地带,以前是个农场,至今,还可以看见一道道坍毁的篱笆,近一半大的地方,荆棘丛生,石子遍地都是,贫瘠的土地已很久没有犁过了。经过日晒夜露,外观严重褪色,破落不堪,亟待修缮,窗子还得重新镶上玻璃,如果请来镶玻璃的人见了,一定会觉得工作条件十分可怕。但总的看来,房屋自身的结构倒还不错。本地的一些小小男性居民,曾到里面探究过一番,告诉大家里面的房间没有人居住。这房子有两层楼高,近似四方形,它的前门门廊两侧,各有一扇窗子,全被木板钉了起来。楼上那些窗子,无遮无掩,亮光和雨水可以十分随意地到达二楼的那些房间。房屋的四周,野草到处芜生漫长,为数不多的几棵树,被狂风吹得全都向一个方向倾斜,好像摆出一副随时逃命的架式。总而言之,在《前进报》的专栏中,马歇尔镇的幽默大师断言:“论定曼顿老宅闹鬼,就是从它这座房屋得出的唯一合乎逻辑的结论。”再加上一点,十多年前,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这所老宅里,曼顿先生一时性起,起床将妻子的喉管一刀砍断,两个幼小的孩子也遭到了同样的厄运。随后,他不知潜逃到了什么地方。这件事无疑更吸引了大家的关注,致使众人毫不怀疑,这是超自然的稀有现象。 一个仲夏的夜晚,有四个男子乘马车来到了这座房子。其中三人匆忙跳下马车,三人中赶车的,将马拴在唯一幸存的一根篱笆桩上。第四人依旧坐在马车上。“快下来!”他的一个同伴对他说道,向他走近,此时另外二人已经朝房子走去了——“就是这个地方!” 这个被催促的男人,此刻脸上死一样惨白,浑身不住地颤抖。“天哪!”他尖叫起来,哭丧着脸,“这是个圈套,我看你跟他们是一伙的。” “或许是这样,”他的同伴说道,死死盯住他的脸,语气中饱含着轻蔑的意味。“但是,你该不会忘记,对方选择这个地方,是经过你亲口答应的,赶快下来。当然,如果你胆小怕鬼的话……”“我什么都不怕。”这人立即赌咒似的,打断了他的话,跳到了地面上。 他们两人在房子的大门口,与先到的两人站到了一起。他们中的一个,已经将门打开,门锁和铰链都生了锈,将门打开费了些许周折。他们一起进了门。里面黑洞洞的,开门的那位拿出一根蜡烛和一盒火柴,燃起了烛光。当他们都站在门口过道时,这人打开靠他们右边的一扇门锁,大家进入了一个很宽敞的、四四方方的房间内,借着微弱的烛光可以看清,地板上覆盖着厚厚的灰尘,这使得他们的脚步声不是太响。房间的墙角上结满了蛛网,从天花板上像一条条霉烂的饰带垂下来,在受到突然骚扰的空气里,微微颤动着。这房间两面相连的墙壁上,各有一扇窗子,但从哪一扇窗子都不能看见外面的东西,唯一可见的只有粗糙的木板和几英寸大小的玻璃碎片,房间里没有壁炉,没有家具,什么也没有。除了蜘蛛网和灰尘,这四个男人是不属于这个建筑物的唯一物体。在黄色的烛光中,他们的模样显得十分怪异。那位勉强下车的人作出特别的“公开展示”——他或许是所谓情感丰富的人。他人到中年,身材魁梧,肩膀宽宽的,胸肌十分厚实。看看他的模样,人们或许会说他有巨人般的力量。再瞧瞧他的面部,他或许会露出巨人般的神情。他的胡子刮得非常洁净,头发剪得很短,有点灰白了。他的前额很低,眼睛上方刻满了皱纹,鼻子上,皱纹是垂直的。两道浓黑的眉毛长得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在快相遇前各自向上弯弯一翘,怕是要连成一条线了。在昏暗的烛光下,一双眼睛深陷在浓眉下闪着光亮,说不出是什么颜色,但是很显然,它们太小了。在他的眼神中,有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某种东西,残酷的嘴巴和宽宽的下颚更加深了这点印象。鼻子倒长得很好,不过从鼻子看不出什么。这人脸上阴险邪恶的神情似乎因异常的苍白而更加突出——他总的看来显得十分冷酷无情。 其他三人的外貌十分平常:他们是见面后随即忘掉的那种人。这三人都比刚才描述的那人要年轻些,三人中最大的一个。他单独站立,在他和那人之间,显然有明显的敌意。他们两人互相不瞧对方一眼。 “先生们,”拿着蜡烛和一串钥匙的那个人说,“我相信一切都确信无误。你准备好了吗,罗瑟先生?” 单独站立一旁的那人微笑着鞠了一躬。 “你呢,格罗史密斯先生?” 这个身材魁梧的人鞠了一躬,满脸怒气。 “现在请脱掉你们的外衣好吗?” 他们两人的帽子、西装上衣、西装背心和领带一会都脱下来,扔在门外的过道上。举着蜡烛的人这时点点头,而第四个人——就是催促格罗史密斯先生下车的那位,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把长长的、一看就是杀人凶器的猎刀,把刀从刀鞘里拔了出来。“它们是一模一样的。”他说着,交给两人每人一把——到了现在,最愚笨的旁观者都会明白这次会面是什么性质了。这是一场生死决斗。 每个决斗者拿着一把刀,凑近蜡烛看看有什么缺损之处,又在抬起的一个膝盖上试了试刀刃和刀柄的力量。接着他们都由各自的助手将全身搜了一遍。 “如果你同意的话,格罗史密斯先生,”举着蜡烛的这人说道,“请你站到那个墙角去。” 他指着离门最远的房间角落,格罗史密斯就走到那儿去了。他的助手离开他时跟他握了握手,这动作没有任何祝福可言。罗瑟先生站在靠门最近的角落,他的助手和他耳语商量了几句之后,离开了他,走到靠近门的那个举着蜡烛的人身边。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熄灭了,一切都陷入了深深的黑暗之中。蜡烛可能是由开着的门外吹来的风吹灭的。不管什么原因,后果是非常令人惊骇的! “先生们,”在感觉受到改变的条件严重影响之下,一个声音听起来使人觉得极其陌生,“先生们,在听到外面的门关上前,你们将不得擅自移动一步。”随即响起噼噼啪啪的脚步声,接着是里面房门关上的声音,最后,外面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整个建筑都受到了震撼。 几分钟后,一个夜晚才归家的农民小伙子,遇见了一辆马车朝着马歇尔镇的方向发狂地急驰而去。他告诉大伙,前排上坐着两个人,在这两人身后还站立着第三个人,这人的双手搭在前二人弯着的脊背上,前排的二人似乎想要挣脱他那双手,但是有点徒劳。这第三个人,与前排的二人完全不同,一身白色衣服,毫无疑问是在马车经过鬼屋时跳上车的,这个小伙子可以好好吹嘘一通有关这房子先前闹鬼的种种轶事,由于有专家为他作证,所以他的话恰好有了份量。这次奇遇《前进报》当然不会放过,及时作了专题报导,而且文笔非常细腻,扣人心弦,结尾公开暗示奇遇事件中的几位当事人可以将亲身经历在专栏中公之于众。 但如此恩惠,竟没有一个当事人领情。 二 导致“黑暗决斗”的起因,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一天晚上,马歇尔镇上的三位年轻人坐在镇上一家旅店安静的阳台一角里,抽着烟,闲聊着这三位南部乡村受过教育的年轻人自然感到有趣的话题。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做金、桑切尔和罗瑟。离开他们不远,在很容易听到他们交谈的距离,坐着第四个人,他并未参与他们的谈话。对其他人来说,他是个异乡人。他们只知道那天下午他在旅店登记的名字叫罗伯特·格罗史密斯。除了跟旅店的接待员,没有看到他跟谁说话。他似乎确实,更喜欢在这儿孤芳自赏,自娱自乐。——或者,正如《前进报》的编辑对此情形作出的评论,“下流地沉溺于与魔鬼的交流之中。”这个评论对陌生人来说应该是恰如其分的,编辑本人因热衷于吃吃喝喝的交际应酬,对各式各样的才能天赋分辨不清,对如此缺乏交谈的“会见”当然很不喜欢了。 “我厌恶女人的任何一种畸形,”金说,“无论是先天的或者是……后天的。我有一个理论,任何肉体上的缺陷都有它相应的精神和道德上的缺陷。” “那么我推断,”罗瑟严肃地说道,“一位鼻子有相当缺陷的女士,想要成为金太太会比登天还难。” “你完全可以这么认为,”对方回答道,“但是,不开玩笑地说,我曾经抛弃过一位绝顶温柔迷人的姑娘,只是因为十分偶然地知道,她切除了一个脚趾。我的行为你可以说是残忍,不过我如果和那位姑娘结了婚,我会觉得很痛苦,她也同样得不到幸福。” “不过,”桑切尔微微一笑地说道,“嫁给一个思想更开放自由的人,她就可以避免遭到砍断喉管的厄运了。” “啊,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对,她嫁给了曼顿,但我对他的狭隘心胸却一无所知。我不敢相信,他杀了她,只因为他发现这个女人少了一样了不起的东西,右脚上的中趾。”“看看那家伙!”罗瑟压低声音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异乡人。 “那家伙显然一直在偷听我们谈话。” “太无礼了!”金嘀咕道。“我们怎么办呢?” “那很容易,”罗瑟回答道,站了起来,“先生,”他招呼陌生人继续说道,“我想你最好将你的椅子搬到阳台的另一头去。你显然对这些绅士像看稀奇似的。” 那人猛跳起来,两只手握紧拳头,脸都气白了。现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桑切尔走到两个敌对的人中间。 “你真是鲁莽和不公平,”他对罗瑟说道,“这位绅士没有做出任何事情值得你胡说八道。” 但是罗瑟寸步不让,一个字也不愿收回。根据当时的习俗,这场争执只有一个办法可以了结。 “我要求决斗,这可是由这位先生引起的。”异乡人说道,神色变得更加镇定了。“我在这一带没有熟人。也许先生您,”他对桑切尔鞠了一躬,“能够在这件事上代表我。” 桑切尔接受了他的委托——必须承认,这是带点勉强的,因为这人的外表和举止,他一点好感都没有。金在整个争吵过程中,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那人的脸,一言未发,他点头同意代表罗瑟。 事情进展到了这个地步,这几个当事人也该回去歇息了,他们决定明天晚上再会,决斗就在明天晚上进行。在黑暗的房间手握猎刀进行决斗,这种决斗的方式当时在西南部的社会生活中是很平常的,现在应该绝迹了。薄薄的一层“骑士风度”镶饰在这种方式的残酷内核的表面上。 决斗的经过,我们在上文已经详细讲过了。 三 仲夏的正午,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曼顿老宅简直旧貌换了新颜。它今天属于现实,它是实实在在的。阳光温暖深情地爱抚着它,显然没有在意它的坏名声。屋前青草一片葱郁,像是在欢快地、自然地繁茂生长,而不是杂乱无章地蔓生。这些野草上花朵盛开,和其他植物没什么分别。一向受到冷落的树木,这时候充满了迷人的光和影,树枝上鸟儿的鸣唱悦耳动听,这些树不再亡命逃掉,而是恭敬地弯着腰,背负着沉甸甸的阳光和歌声。甚至没有了玻璃的二楼窗子也显得安详满足,因为房间里充满了阳光。在石头很多的田野上空,清晰可见的热气在可爱地颤动,与阴森恐怖的鬼气风马牛不相及。 县治安官亚当斯带着两个人从马歇尔镇到这里来查看,他们眼中的景象就是这番模样。同行的二人中,一个就是上文提到的金先生,他是治安官的副手,另一个人叫布鲁尔,是已故曼顿太太的弟弟。依据州的相关法律,曼顿农场及其附属产业被业主遗弃已到期限,业主行踪不明,治安官如今是这些财产的合法保管人。他今天到这儿来,只是要执行法院的命令,即布鲁尔先生作为他已故姐姐的继承人,有权拥有这份产业。只是出于巧合,他们这次到这里来,正好是在治安官的副手金先生为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目的打开这房子门锁的第二天。他如今到这里来。并不是他自己选择要来,而是不得不奉命陪同上司前来。碰到这种情形,他只好装作欣然从命的样子。他确实很想再到这儿来一次,但同伴应该是另外的人。 治安官随手一推,前门就开了,他很吃惊,门怎么会没上锁呢。治安官更吃惊地看见,过道的地板上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男人衣物。察看后显示,这一大堆东西里有两顶男人的帽子,二件西装上衣,二件西装背心和两条围巾,都是保存得极好的,尽管它们放在那儿给灰尘弄脏了。布鲁尔先生同样十分惊讶,只有金先生不动声色。 治安官在他的行动中带着浓厚的新的兴趣,他打开右边一扇门,三个人都进去了。这房间显然是空着的——可是不对,待到他们的眼睛习惯了暗淡的光线,他们看到最远的墙角有个什么东西。那是一个人——一个人蹲在紧贴墙角的地方。这三个不速之客刚踏进门槛,摆着这种姿势的那个人使他们停住了脚步。 那人的模样越看越清晰。这人单腿跪地,背靠在墙角里,两个肩膀高耸到耳朵边上,他的双手在脸前伸出,手掌心向外,手指张开,弯曲着像爪子,整张惨白的脸在缩起的脖子上向上望着,有一种不可言传的恐怖表情,嘴半张开,双眼难以置信地大张。他已经死了,十分僵硬,十分恐怖。然而,除了显然从他手里掉到地上的一把猎刀以外,房间里什么别的东西也没有。 在地板厚积的灰尘上,门附近和那墙边还有些零乱的脚印。有一行脚印,从门口那儿,沿着相连的墙边,经过木板钉上的两扇窗子,一直通向这个人现在占据的地方,这行脚印是他自己走出来的。进门的三个人就沿着这行脚印向死者走进。治安官抓住他伸出的一条手臂,它僵硬似铁,轻轻触动它,他全身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晃动起来。布鲁尔,死死盯住死者那张扭曲变形的脸。惊骇得面色苍白。“天哪!”他突然叫起来,“他就是曼顿!” “你说得对,”金先生竭力保持着镇静,说道,“我认识曼顿。他以前蓄着一大把胡子,长长的头发,但这人就是他。” 他或许还可再加上几句:“他向罗瑟挑战的时候,我就认出了他。在我们跟他玩这个可怕的恶作剧之前,我告诉了罗瑟和桑切尔他是谁。当罗瑟紧跟我们离开漆黑的房间时,他兴奋得忘掉了穿上外衣,只穿着白色衬衣和我们跳上马车走了——在整个难以置信的过程中,我们知道我们在与谁打交道一这个杀人犯和胆小鬼!” 但金先生这些话一个字也没吐露出来。现在光线比较明亮,他更想弄清楚这个人死亡的神秘原因:这个人一站到墙角这个位置就不曾挪动过;从他的姿势来看,他没有去攻击,也没有作防御,他将手中的猎刀掉在了地上,他显然是由于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吓死的——所有这些正是金先生一团乱麻的脑子所不能理解的。 为了在智慧的黑暗中寻找到一点线索来解开他的疑团,他机械地举目四下张望,一下子,他苦苦思索的目光落在一样东西上面,它就在白昼的光线之中,就在活生生的同伴身边,无形的恐惧撞击着他的身心。 在地板上多少年积起的厚厚一层灰尘上——从他们进来的门口,径直穿过房间,来到离曼顿单膝跪地的尸体约一码近的地方——是三行平行的脚印——赤足的脚印。很淡,但是清晰可见,外面两行脚印是幼儿的,而中间一行脚印是女人的。从脚印的开头到脚印终止的地方为止,全都朝向一个方向,没有往回走的脚印。布鲁尔也在同时观察着这些脚印,全神贯注,身体朝前倾着,脸色苍白得十分可怕。 “看看这个!”他叫了起来,用两只手指着离他们最近的那个女人的右脚脚印,她显然是在这儿停下来站定了。 “没有中趾——她就是嘉露丹!” 嘉露丹就是已故的曼顿夫人,布鲁尔的姐姐。 拂晓军队幽幽过 一、受人欢迎的观察 一个夏天的夜晚,一个人站在矮矮的小山上俯视茫茫一片的森林和田野。满月低低悬挂在西边天上,他知道他可以不需要了解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现在已靠近拂晓时分了。月光朦胧地洒在大地上,山山水水里的更低的地方则隐藏在黑暗中,但在它们上面高高的树用鲜明的轮廓映衬出明净的夜空。二三座农舍从薄雾中显露出来,但它们里面一个人也没有,确定无疑的,里面是明亮的,点着灯。任何地方都没有显出有生命的迹象或暗示,除开远处的一只狗的稀疏的吠声,那吠声呆板地反复着,使得这凄凉的景象显得更为凄凉。 这人好奇地看着这一切,就像一个在熟悉环境的人不在意他在事情进展中所应处的正确位置,事情正是这样,也许,当从死亡中升起,我们就将要行动,我们将等待审判的降临。 一百码外是一条笔直的路,在月光下闪着白色的光。他竭力使自己熟悉这一切,简直可以说就像一个土地测量员或者是一个领航员那样,尽他视线所及,他慢慢地移动着他的眼睛,就在他站的位置的南边的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那里的薄雾灰白而模糊,一队骑兵正骑马向北而来,在他们后面是徒步行走的人,那是一个纵队在行进,扛在肩头的来福枪朦胧地闪烁着,他们寂静地慢慢地向前移动。又一队骑兵,又一个联队的步兵,一队又一队——所有这些人向这个人所站的位置行进过来,走过他那个位置,再往前去。一个炮兵连又紧随而来,大炮前面是拖车,后面是弹药车。寂静地又冗长地从阴暗的地方列队而出,奔向南方,之后又折转进入那阴暗的地方又奔向北方,没有任何声响,既没有步行的声音,也没有车轮的声音。 这人完全不能明白:他想自己是聋了。虽然这样说,他却听得见自己说话,虽然这奇异的怪事差不多吓住了他,他对耳朵的共鸣和音色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问题很是失望,但他不是聋子,只要片刻能听一下就满足了。 他记起了一个自然现象,有人称它为“声音黑洞”。如果你站在“声音黑洞”里,你会听不到任何声音。在胜利磨坊战役,也就是内战时期最残酷的战役之一,有一百门大炮在开火轰击,在一个半英里外的奇克霍米尼河谷的另一边,旁观者能清楚看到这一切景象,却听不到任何声音。皇家港的炮击,南面一百五十英里外的圣奥古斯丁城都能听到和感觉到它,可北边二英里的一个安静的地方却听不见。在最终结束南北内战的阿波马托克斯村举行投降仪式的前几天,后人不大知道的谢里登将军和皮克特将军两军之间展开雷电般的交战,他俩各自在他们的战线后一英里指挥着恶战。 这些个事情我们作品中的这个男人是不清楚的,但是不至于使他惊骇地从他观察的位置上逃掉。他深深地感到烦恼,但不是为那月光下行军不可思议的寂静,而是另一个原因。 “我的上帝!”他对自己说——如果有另一个人的话。他会再说一次,他想——“我发现的这些人是来与我们进行决战的,他们正向纳什维尔城进军!” 然后一个念头涌上来——一个担心——一个亲自冒险的强烈感觉,对这种感觉我们另一个名称叫它“恐惧”。他飞快地走进一棵树的阴影处,这支大军仍在薄雾中慢慢地向前行进。 颈子后面一阵突然骚动的寒战拉住了他的注意力,转向这骚动来自的方向,他把头转向东方,看见一道暗淡灰白的光从地平线上射来——又一个白天的第一个迹象。这更增加了他的担忧。 “我必须从这里离开,”他想,“或者我会被发现和抓住。” 他从阴暗处移出来,极快地向灰白色东方前进。他谨慎地从一棵大松树旁的灌木丛隐蔽地往回看。全部军队他已看不到:那条笔直的白色的路赤裸裸地、荒凉地躺在月光中! 在这前面,他一阵迷惑,他现在难以形容地感到惊骇。如此费事的一支大军就这样敏捷地一下走了!——他不能理解它。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这样默默无声地通过了,他丧失了时间的感觉,他带着可怕的热望寻找着这神秘的溶解。但这个寻找只是一个徒劳的事,当他从出神的状态中惊醒,太阳的轮廓已在小山的上方清晰可辨,但是在这种新的状态下除了白天的阳光外,他没看见另外的光。他的理解力已陷入疑惧的混沌中去了。 耕种的田野上任何一个地方没有显示出战争的迹象和战争摧毁的痕迹。农舍的烟囱蓝色的烟薄薄地上升,表明一个安宁的劳作的白天又来了,对闲荡的人这是一个远古就有的温柔的训示。有一只看护狗帮助着黑人,引导一队骡子去犁地,不管是平坦的地,还是陡峭的地,骡子都安心它们的苦工。这故事里的主人公无聊地瞪视这田园诗般的风光,好像他的一生决不会看到这样的事。然后,他把手放在头上,插进头发里,又缩回它,聚精会神地察看起手掌——件怪事,显然可以安心地去行动,他大胆地向那条路漫步而去。 二、当你生命痛苦时,请向一位医生求教 默夫里斯伯勒城的斯蒂尔丁·马尔逊医生,沿着纳什维尔公路,去探望六、七英里外的一位病人,他在病人家待了一整夜。黎明时分他从病人家里出来,骑马回家,这种方式是医生的惯例。他经过石头河战役遗址的地方,一个人从路旁接近他,用军人的方式向他敬礼,举起右手碰了下帽沿。但帽子却不是军帽,这男人没有穿军服,也看不出军人的气质来。医生一边礼貌地点点头,一边想这陌生人稀奇地致意也许是尊敬这周围历史性意义的一切。这陌生人明显地渴望说话,医生客气地牵住缰绳,听他说话: “先生,”陌生人说,“即使你是一个平民,你也可能是一个敌人。” “我是一个医生。”医生不同意地回答道。“谢谢你,”那个人说。“我是一个副官,是汉泽将军的部下。”他迟疑片刻,他说话时目光锋利地看着医生,然后,补充道:“属于联邦军。” 医生仅仅点点头。 “请温和地告诉我,”那人继续说,“这里发生了什么?军队在哪里?战役已取得胜利了吗?” 医生用带着一半拒绝的眼神好奇地审视着他的质问者。在一番职业地详察后,他以很有克制的优雅语气说:“请原谅,”他说,“一个询问消息的人这消息会对他很重要,你受伤了?”他微笑地补充道。 “不,严肃地说——看起来像。”这个男人重新拿起那不像军人的帽子,把他的手放在头上,插进头发里,然后又缩回来,聚精会神地察看起手掌。 “我被一颗流弹打中,已经没有知觉了,这算不上什么,随便说说,我发现没有流血了,也感觉不到痛。我将不麻烦你治疗,但你要温和地指引我到我的司令部——联邦军的任何一部分——如果你知道的话?” 医生这一次又没马上回答:他记起他专业书上记载的类似的事——关于丧失自我的一些事情和这种熟悉场面的后果。很长时间,他盯着那个人的脸,微笑着,然后说: “副官,你为何没穿标着军衔的军服?” 这个人匆匆向下瞥了一眼他的平民服装,抬起眼睛,迟疑地说: “这是真的,我——我也不很明白。” 医生仍目光锐利地凝视他,但不再冷淡,用一种科学的率直的语气询问那人:“你多大年龄?”“二十三岁——如果它意味着这个年龄任何傻事都会干的话。” “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多大年纪,我得尽力猜测你恰当的年龄。” 这个男人烦躁在增长。“我们不需要谈论这个事情。”他说,“我要知道关于军队的事,不到二个小时以前,我看见一个纵队的军人沿着这条路向北移动。你肯定遇见了他们。你可以准确地告诉我他们服装的颜色,我没有辨别出,我将不再麻烦更多。” “你真的确定你看到他们啦?” “真的!我的上帝,先生,我计算过他们的人数!” “为什么,真的吗?”医生带着有趣的神情说,外表活像《天方夜谭》中那个喋喋不休的理发师,“这非常有意思,我没碰见任何军队。” 这个人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他自己认识理发师的相貌。“这事是很清楚,”他说,“你不乐意帮助我,先生,你乐意到魔鬼那里去!” 他转过身,毫无目的地大步走开去,跨过满是露水的田野,让使他半是忏悔半是痛苦的人坐在马鞍这个优越的位置上安静地看着他,直到他越过一排树林后消失。 三、看池塘的水,危险! 离开大路之后,这人放缓他的脚步,继续向前走去,带着明显的疲劳的感受,寻找偏僻的藏身之处。他不能为这找个理由,尽管真的乡村医生的冗长的喧噪提供了一个理由和说明。他坐到一个大石头上,他将一只手放在他的膝盖上,然后提起手来,不经意看着它。这手既瘦弱又满是皱纹,他把两只手都放在脸前,它有着伤痕和起着皱纹,他追溯着手指头上的纹路。多么奇异——没有一条子弹打击的迹象,这短暂的无知觉的打击不会让一个人肉体摧毁。 “我肯定在医院呆了很长时间,”他大声地说,“唉,我真是一个傻瓜!战役是在十二月进行,现在却是夏季!”他嘲笑地说。“不用惊奇,我想我是一个被遗忘的病人。那人是错误的,我仅仅是一个被忘掉的病人。” 不远处由一堵石墙围绕的地方引起了他的注意。带着不很明确的意图,他站起来,走过去。中心是个正方体,是一块粗削而成的石头,显然是很坚实的纪念碑,由于年代久远成了褐色的,四周棱角因为日晒雨淋而崩掉损坏了,石碑上缀着地衣和苔藓的斑点。这厚重的人工建筑由于草根的力量挤压而四分五裂。回答了野心勃勃的建造的挑战,时代醉醺醺地躺在它那毁坏的手上面。这里不久将是一个毁灭掉的远古时代的尼尼微城和满是轮胎的世界。在他眼睛那一边的碑石上他捕捉到一个熟悉的名字,那是他自己的名字。带着猛烈刺激的震撼,他挪动他的身体翻过墙,去读那行大字: 汉泽旅为了纪念他的士兵落成于1862年12月31日,石头河。 这人从石墙上落下来,昏沉沉,病恹恹。差不多一个手臂长的地方,地上有一个小小的凹洼,它积满了新近的雨水——一个清澈的小水塘。他爬向它,好使自己清醒过来,用颤抖的手撑起他的躯体,竖起他的头,看到他的脸的映像,就像在一面镜子里一样。他发出一声极为骇人的喊叫。这是他的手把他带过来的,他倒下了,脸朝下,落进池塘,放弃了投身另一个人生命上的生命。 赴死的畸恋 我在布朗维尔镇附近的一所乡村小学校里教书,谁都知道,住在布朗维尔该是多么幸运,在加利福尼亚州,它山川秀丽,迷人的景色一望无边,是最美的风景胜地。在盛夏,时常有那么一类人蜂拥而至,当地报纸习惯地称之为“快乐的寻觅者”,但按更合理的分类,应当称之为“病人和倒霉蛋”。或许,作为一个夏季度假胜地,布朗维尔本身已被描述得足够好了。住在旅馆的木板小屋里,我已感到十分庆幸了,至少,我一天二次要履行巩固灵魂与肉体联盟的可鄙仪式(中餐我在学校吃了),这对我是种伤害。从我这“客栈”(当地报纸更喜欢这种称呼,而不称作“东方商队的客店”)到学校的距离,如果乘坐马车,要走一英里半路程,但有一条小路,很少有人走,直接插入长满低矮浓密树林的山中,使距离大大缩短。由于可以穿过这条小路,有一天夜晚,我比平时要回家晚一点。这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在学校一直呆到天黑,因为受委托人吩咐,为他们处理账目——其中二人,我很骄傲地说,他们的账目能够获得通过,而第三个人(是蛮不讲理的典型),他的账目会被驳回重做,他一贯的死对头会借校长之手伺机报复。 我刚走到这条路的四分之一路程,这时,就发现住在附近的一个滑稽可笑的蜥蜴之家,十分有趣,似乎他们充满了爬虫类的所有欢乐,它们对布朗维尔旅馆的生活传播的疾病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我坐在一棵倒地的树干上,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它们。当我疲倦地靠在老树干的一根枝条上,暮色已经深深隐人了昏暗的树林中,淡淡的一轮新月开始播散下可见的阴影,柔和一如幽灵似的月光,照在树叶上,树叶像一片片金箔闪着亮光。 我听见有人在说话——一个女人的声音,怒不可遏,十分冲动,正与一个低沉的男性声音发生争执,男声宏亮,悦耳动听。我紧张地睁大眼睛,透过昏暗的树林的阴影窥视,希望看到我孤寂王国的入侵者,但没看见一个人影。这条小路几码远的四周,我的视线不会受到干扰,我知道半英里内不会有其他任何人,我想说话的人必定是在树林附近的另一边,除了争吵的声音,再没有别的声音了,现在它们是如此清晰,我可以听清说的每一句话。那个男人给我的印象显然是十分激怒,后来听到的对话足以证实。“我不会进行任何恐吓,你们现在还没有权利,你非常清楚这点。一切都应照旧,不然,你们两人都会遭罪。”“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很有教养的女声,是一位小姐。“你不能——杀了我们。”没有回答,至少我没有听见。沉默之时,我朝着树林里窥视,希望能够瞥见说话者。我确信这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我隐约感到那位小姐正处于危险境地,无论如何,那位男人没有否认谋杀的意愿。当一个男人扮演着潜在的杀手角色时,他没有权利选择观众。 不大一会,我终于看见了他们,在月光下的树林中显得隐隐约约。那位男人,个子很高,瘦精精的,好像穿着黑色外衣,那位小姐,我能辨认出穿着灰色长上衣。很显然,他们仍没有意识到我正藏在暗处,尽管因某种原因,他们换了话题,压低了嗓音,我再也听不清谈话的内容。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位女人似乎倒在地上,伸出双手一个劲哀求,这哀求的情景常常出现在舞台上,就我目前所知,还从未出现在另外的场合。这男人死死盯住她,在月光下他们似乎闪烁着凄凉的光芒,这情景使我忧心忡忡,唯恐他们朝我转过身来,我会避之不及。我不知道什么冲动能促使我行动,反正我不顾一切地冲出阴影外,他们的身影立即消失了。我只能徒劳地透过树林和草丛间的空隙四处张望。晚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蜥蜴早就溜走了,这是爬虫典型的习性。月亮已经滑到了西边黑色的山脊背后。 我回到家,满脑子乱糟糟的,我简直不敢相信,除了蜥蜴,我还看到和听到了活生生的其他东西。这事有点古怪离奇,好像在这少见的现象中,主观和客观的影响,都使突发事件的次数变成了一个四处扩散和可疑的不确定因素——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假象。我不喜欢这样。 第二天早晨,在早餐桌边,出现了一付新面孔,在我对面坐着一位年轻女孩,我仅仅坐下时才看了她一眼。在与这位个子有点高、长得温柔端庄的女孩交谈时,她的举止十分谦和。不久,这位女孩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声音又像,又不完全像我昨天夜晚听到的女声。一会儿,另一位女孩,比她大几岁,走进房间,坐在她的左边,对她温柔地说“早上好”。听了她的声音我非常吃惊。无疑,第一个女孩提醒了我,她就是昨夜我在树林中看到的女人,正坐在我面前,“习性如其人”。 这足以证明,她俩是亲姐妹。我脑子乱极了,十分忧虑,我会被当作一个冒险故事中的沉默而可耻的英雄,凭良心说,这英雄只是一个偷听的角色而已。我只是匆忙喝了一杯女招待端来的微热咖啡,就离开了餐桌。我走到室外的场地上,我听见一个宏亮的、铿锵有力的男声哼唱着歌剧《烫手的钞票》中的咏叹调。我不得不说,他唱得精彩无比,但我总觉得这声音中隐藏着令我可憎的东西,我说不出个所以然,就立即走开了。 大白天回到木屋后,不久,我看见二个女孩中的老大站在旅馆的大门外,她身边是一个高个子男人,身穿黑色外衣——这男、人我一直想看上一眼。一整天我脑海里尽想着他们,现在,我下定决心将事情要弄个水落石出,选择除了不道德或低级下流之外的任何方式。 这男人正和蔼可亲地对他的同伴说着什么,但我的脚步声在铺满沙砾的散步处响起时,他停下不说了,转过身仔细打量着我。他中等年纪,肤色黝黑,异常英俊。他的服饰完美无缺,举止轻松优雅,脸上显得悠闲自在,没有一丝一毫的粗鲁无礼的意味。然而,一种明晰的情绪侵扰了我,这种情绪源于记忆中纷至沓来的分析,是憎恶和死亡的化合物——我不愿称之为恐惧。过了一会,男人和女孩一同消失了踪迹。他们似乎布下了一个深深隐藏的圈套。我一进入旅馆,就看见他们走进了休息室,但他们仅仅走到一扇落地窗前就站住了。 我拐进女房东的房间里谨慎地和她转弯抹角地谈到她新的房客,我的女房东证明她并不总是可亲可敬的。我希望,重新陈述一下英语语法的小小尊严,事情是这样的:这两个女孩是来自旧金山的葆琳和夏娃·梅娜两姐妹,葆琳是老大。这位男子是她俩的监护人名叫理查德·贝宁,他曾经是她俩父亲的最亲密的朋友,她俩父亲早已去世了。贝宁先生将她们带到布朗维尔来,是希望高山气候能有益于夏娃的健康,她看起来憔悴得可怕。 叙述完这简短的编年史,女房东又埋头绣起一幅颂词的金匾来,颂词丰富地表达出她对贝宁先生的感激之情,他有能力付给她最高的房租。他有付好心肠,对她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他对两位美丽的被监护人关怀备至,无时无刻不为她们的舒适生活而牵肠挂肚。这证据对我来说并不充分,我默然地想起苏格兰法官的判决,“证明无效”。 当然,贝宁先生对他的被监护人是最细心不过的了。我在乡间漫步时,就常常和他们不期而遇——他们有时和其他客人结伴同游——在山谷里探险,在溪水中垂钓,用来福枪打猎,心甘情愿地过着单调乏味的乡村生活,尽管我看见他们十分亲密,但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在树林中偷听到的奇怪对话。我变得十分忍耐地与两位女孩熟识起来,能够相视一笑,甚至和她俩的监护人不计前嫌地互致问候。 一个月过去了,我几乎对她俩的事情变得淡漠起来,就在这时的一天晚上,我们整个小小的社会被一个意外事件抛入了亢奋之中,这事件不禁又使我回想起树林中的经历。 葆琳,姐姐中的老大死了。 这姐妹俩住在客栈三楼的同一间卧室里。在一个灰漾漾的清晨,夏娃醒来发现葆琳死在她身边。当这可怜的女孩在遗体边痛哭时,一大群长吁短叹的人们将她围在中间,贝宁先生进入房间内,显然要将她立即带走。她从死者的身边慢慢地朝门口挪动着脚步。 “就是你,”她叫道——“就是你干的。是你——是你——是你!” “她疯了。”他声音低沉地说。他跟在她后面,一步接着一步,当她被迫退避时,他死死盯住她的眼神里,既没有温柔,也没有悲悯。她停下来,高举的控诉之手垂了下来,她睁大的双眼明显缩小,眼睑慢慢合上,遮掩起它们狂野的美丽。她站着一动不动,几乎和死去的姐姐面色一样惨白。这男子握着她的手,将手臂轻柔地绕在她的肩上,好像怕她倒下。突然,她眼中流下了滚烫的热泪,像个孩子扑进母亲怀里,她紧紧抱住他。他微笑起来,这微笑令我十分厌恶——或许,任何微笑都会这样做到——将她沉默地引出房间。 接着是验尸——习惯的判决:死者,显然,系“心脏病”突发致死。在证实心脏病发作前,可怜的葆琳心脏无疑出了大问题。尸体被涂上了药剂,被专程到来的人运回旧金山,夏娃和贝宁都没有陪同。旅馆里一些爱说闲话的人斗胆认为葆琳死得很蹊跷,许多人至今认定确实死得非常奇怪。但好心的女房东慷慨地将自己扔到了大家的对立面,说这是由于女孩健康上不稳定的先天因素造成的。没有任何记录,能对与她们每人明显相关的活动细节作出任何解释。 就在葆琳死后大约一个星期后的夜晚,我有一本书忘在了阳台上,我就出门去拿。在阳台上的葡萄藤架遮挡住月光的一个角落里,我看见理查德·贝宁,如同幽灵一般,我还听见原来曾听到过的夏娃·梅娜那压低的甜美嗓音,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正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如果我再靠近点,肯定能看到她抬头凝视的多情眼神。他握着她另一只手,低着头,姿态非常优雅高贵。他们的样子正如一对恋人,我站在黑暗处,观察着,我甚至觉得比在树林的那个难忘之夜更有负罪感。我准备撤退了,这时,女孩开口说话了,她的话语和她的姿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我十分惊讶,忘了走开。 “你会要了我的命,”她说道,“就像你对葆琳做的那样。我懂得你的居心,我也明白你的手段,我现在不想再问什么了,只是你再也没必要呆在这儿,让我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吧。”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他没有开腔——只是松开了握着她的手,将她搭在肩上的手推开,转身走下通向花园的台阶,消失在灌木丛中。但不大一会,我听见,似乎在很远的距离,他动听的声音唱着下流小调我仔细听着,在某种内心的崇高感官面前,这歌声像从很远、而又陌生的布满生灵的土地上,带回了令人压抑的力量。 这歌声像一种魔力压制着我,它消失后,我又恢复了常态,立即觉察到机会来了。我从黑暗处走到女孩站立的角落,她转身带着某种神情盯住我,就像一只被猎杀的野兔,可能我的突然侵扰吓着她了。 “梅娜小姐,”我说,“我求你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他对你居心何在。可能我很卤莽,但这不是一件可以谦让的事情。看着一位女人处于危险之中,任何男人都不能见死不救啊。” 她在倾听,但没有什么表情——我几乎绝望了,这时她闭上蓝色的大眼睛,好像难以启齿地疲倦。 “你不用救我。”她说。 我抓住她的手臂,轻轻摇动她,如同摇动陷入了危险睡眠中的人一样。 “你必须清醒清醒,”我说,“事情必须得做,你必须让我救你。你已经说过那人杀了你姐姐,而我相信——他还会杀了你,我相信这点。” 她只是抬起头望着我。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切?”我又催促道。 “没有什么可做的,我告诉你——没有。即使我能去做我也不会。至少没什么关系。还剩二三天我们就要离开了,走得远远的!如果你看到了什么,我求你别说出去。” “你疯了,小姐。”我正尝试用粗暴的话语来打破她死亡般的镇静。 “你已经控告他杀了人,除非你向我解释清楚,不然,我会去警察局告发你们。” 这下她醒悟过来,但我不喜欢这种方式。她骄傲地抬起头说道:“别来插手,先生,这不关你什么事。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莫伦先生,不关你的事。” “这事与这儿的每个人都有关——与全世界的人都有关,”我回答道,十分冷酷。“如果你一点都不爱你姐姐,至少,我认为你也是凶手。”“听着,”她打断我,无力地靠在我身边。“我很爱她,是的,上帝都知道!但是我更爱——超出了一切,超出了想象,我爱他。你偶然偷听到了一个秘密,但你不能利用它去危害他,否则,我决不会答应的。你刚才对我说的话——就是一种危害。你认为你的‘警察局’会相信你吗?”现在,她像天使般微笑了,上帝啊救救我吧!我已经爱上她了!难道她没有用许多种占卜方法中的一种,读到我对她的感觉吗?她整个的神态已经改变了。 “来吧,”她近乎引诱地说道,“答应我,别再这么无礼了。”她用最友善的方式挽住我的手臂。“来吧,我陪你散步吧。他不会知道的——他今天一晚上不会回来。” 月光下,我们一起在阳台上散步,她似乎忘掉了近来亲人的丧亡,在布朗维尔从未见过的少女的怒吼和低声抱怨。我默不作声,感到很不自在,觉得这是她耍的一个花招。它无疑是个暴露——这个最令人迷恋、显然没有罪过的尤物,镇定而又忏悔似地欺骗了这个男人,就在片刻之前,她承认和表达了对他最深深的爱情,这爱情甚至发现死亡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示爱方式。 “真的,”我天真地说道,“在月光下有一种全新的感受。” 而月亮一定抿嘴笑了。 我们分手前,我已经强索了她的一个诺言——明天下午和我一起散步——在永远离开这里之前——去老磨坊,布朗维尔最令人敬畏的古迹之一,于一八六。年建造的。 “如果他不在这儿的话,”她认真地补充道,当我松开她给我的手,向她道别,最善良的圣徒都会原谅我的,我徒劳地使自己相信她说的承诺——如此令人着迷,正如聪明的法国男人指出的那样,我们发现女人确实不忠时,我们应当是不忠行为的反对者,而不是它的牺牲品。在分享到了她的恩惠后,今夜,美梦天使俯瞰着我。 布朗维尔旅馆很早开始早餐,在第二天早餐后,梅娜小姐没有在餐桌边,我站在阳台上,她朝我走过来,身着端庄的步行外衣,没说一个字。“他”显然“不在这儿”。我们慢慢走在去老磨坊的路上,她显得并不强健,偶尔抓住我的手臂,一会松开,一会又抓住,真是善变的女人。我想,她的情绪,或者说一连串的情绪,就像波澜起伏的大海上变幻莫测的天空。她说起俏皮话,就好像从未听说过诸如死亡之类的事情,最轻微的刺激,都会使她咯咯笑个不停。后来,她索性直接唱起歌来,声音悦耳动听,表情如此温柔迷人,我不得不转过脸去,唯恐她看见属于她取得艺术成就的目击证人。她以最不落俗套的方式谈着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有时就徜徉在深不可测的思想的深渊边缘,我没有勇气敢涉足一步。简单说吧,她以一千零五十种方式令人神魂颠倒,每一种方式使我变成了新颖的感情脆弱的傻瓜,艰辛的精神上的轻举妄动,都会招致良心的警官侵害我自身的平安。 刚刚到达老磨坊,她没有蓄意停下,而是转进了一条小路,小路穿过朝向小溪的一片树林。跨过一座独木桥,我们继续走在小路上,小路一直通到风景如画的山顶。这个山顶,名叫鹰巢——山崖的最高点插入了云端,距山下的森林底部有数百英尺高。从这制高点,我们可以俯瞰另一座山谷和对面的群山。它们正被落日的余辉染得一片通红。当我们看见染红山谷的余辉越逃越远时,我们听到了脚步声,一会儿,理查德·贝宁加入了进来。“我看见你们从这条路来,”他阴阳怪气地说,“所以我就跟了上来。” 我真是个傻瓜,我忘了该掐死他,或将他推下悬崖,而是咕噜了几句礼貌的谎话。他到来的效果,对这女孩直接无误地起了作用。她脸上浮现出情人扭曲的自豪:她眼中落日的光辉,被更为闪亮的爱情之光取代了。 “你来了我真是太高兴了!”她说着,给他一个拥抱。天哪!这是真的。 坐在地上,他开始生动地描述这一带的野花,他随身带来了一大束野花。他饶有风趣地说了一半,突然停下来,紧紧盯着夏娃,她正背靠在树桩上,心不在焉地编着革绳。她抬起头吃惊地看着他,好像感到他目光的重压。然后,她站起身,扔掉她的草绳,慢慢地移动着离开他的步子。他也站了起来,继续看着她。他手上仍握着一大束野花。这女孩转过身去,仿佛要说点什么,但没吐出一个字来,我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我还没全部意识到的东西,然后可怕的对照——微笑的双唇与遇见他坚定而强制的目光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恐惧表情,我不知道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也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结局,我只知道,她嘴上露出天使般的微笑,她美丽的双眸中显露出恐怖的神情,夏娃·梅娜从悬崖上跳了下去,下面的松树林里传来短促的砰然巨响。 不知道走了多么长的路,我来到这个我不能说出的地点,但理查德。贝宁已经在那儿了,跪在这曾经是一位活生生的女孩的可怕尸体旁边。 “她死了——平静地死去了,”他冷酷地说道。“我得回镇上找人收尸。请帮忙留下照看一下。” 他站起身走了,但一会他停下又折回身来。 “无疑你全看见了,我的朋友,”他说,“这完全是她自己的行为。” “我没有及时起身阻拦她,你呢,也不知道她的心理活动——你不能,当然,你只能猜猜。” 他的行为激怒了我。 “就是你杀了她!”我说,“就像你该死的双手掐死了她。” 他一言不发地耸耸肩,转过身,走远了。 一会儿,我听见从他消失其间的树林的黑漆漆的阴影中,传出一个宏亮的、铿锵有力的男中音,唱起了歌剧《烫手的钞票》中的咏叹调“呐——。妇人,咦——,易变”。 乔伊宝贝,我在墓中呼唤你 如果你见到小乔孤零零地站在大雨倾盆的街角,你几乎不会感到惊讶。这分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秋日暴风雨天气,但溅在乔身上的水滴似乎非常特别:有人说那雨点颜色暗沉,甚至呈深红色,而且,那是粘腻腻的。但这种情况几乎十分少见,即使是在常发生各种怪异事情的黑堡。 举例而言,大约在10或20年前,那里突然下了一场大暴雨,这雨不是水,而是有成千上万只青蛙从天而降,四处蹦跳。这可是有年代日志记载的,可信度非常高。当时的记录隐含着一种暗指:即天上下小动物或钱币等物是十分吉利的。 但许多年后,黑堡又下了场奇怪的雪,那雪,是深红色的。那年冬天非常寒冷,雪一直不断不断地下着,地上积得很厚一层,毫无疑问,这雪看上去就跟血一样,而且渐渐化成了同样颜色的液体,遍地都似血流成河一般。那么这到底是血还是水呢?这从何而来?奇异的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科学上有许多解释,但当时的科学家们仍无法下以定论。人们寄希望于那些在黑堡生活了多年的老居民,指望他们能知道一些事情,但很遗憾,他们纷纷摇着头,表示一无所知。那么与那些青蛙雨相比,这红色如血的雪预示着什么呢?是吉?或是凶? 第二年夏天,发生了一个凄惨的事件。当时四处开始流行一种神秘的难以解释的恶性传染病。或许上帝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但当地医生们对此束手无策。灾难性的疾病夺走了约一半人口的生命,另外一半居民,疫病开始时,背井离乡,四处逃难。许多年后人们重新回到家乡,而且,现在人口比以往更多了。但黑堡已不是“从前的黑堡”了。 另外,同样“非同寻常”的事是海蒂·帕龙鬼魂的出现。她在结婚之前叫布瑞龙,而这个姓氏在当地非常有影响。 布瑞龙家族在早年的殖民时代,曾是城里威震四方的名门望族,十分有权势。做为最富有的、最有势力的家族,他们却依然不断榨取平民大众的血汗以维护其不断增长的威名与地位。布瑞龙家庭中有一部分移居外地,在当地成长,逐渐地,其中男人掌握了主要的地方政权,女人则成为重要的工作人员。后来,布瑞龙家族里一个叫海蒂的女孩受到了许多人的倾慕与喜欢,这是因为她那合理周到的处事方式与独有的个人魅力。但不幸的是,她嫁给了波士顿的一个叫帕龙的“无赖”,幸亏布瑞龙家庭的一个成员将他带回黑堡,并给了他一个议员顾问的美差才算好了些。后来,小夫妻有了一个被他们深爱的小男孩乔伊,生活过得还算不错,但他们没有逃过上文提到的那场流行传染病,双双死于那次大灾难。当时刚满一岁的小乔伊成了可怜的孤儿。 父母的去世并不是小乔伊不幸的终止,病疾相继夺去了几乎整个布瑞龙家族成员和他们姻亲们的生命,其余的顾不上乔伊逃去了远方,再没有回来。名门望族的势力被打碎之后,布瑞龙的产业全被外人占去,仅存的是栎树山公墓中的秘密产业,那里坚实得足以抵抗外来入侵者的侵犯,而且那块地是当地最好、最肥沃的。但是,那儿闹鬼! 大约在海蒂·帕龙去世后三年的一个夜晚,一群黑堡的年轻人驾着马车经过栎树山的墓园——如果你去过那的话,你会记得那条墓边小路一直延伸向南方。那群年轻人正要去绿镇参加五月节,时间就快到了。总之,有许多人会在绿镇开一个令人快乐无比的“大派对”,以忘记近年来黑堡城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悲惨经历。当他们经过墓地时,驾车人突然急勒缰绳,——他们听到一声令人十万分惊恐的呼喊声。更令人恐怖的是,就在前面不远处的路边,在墓穴旁,站着海蒂·帕龙的亡魂。没有人会疑心那是否是她,在场的许多人都认识这个曾经有名的女人。那个幽魂的样子正如你们平常所想象的,苍白破碎的寿衣,零乱的长发散散落落地披着,直勾勾的眼神……这个令人惊恐的亡灵,向西方伸长了前臂,好像在向远方的星宿祈求着什么,祷告着什么,召唤着什么,鬼魂也有不安,也有担心,而那星宿远远高悬够不到。所有的人都骇得呆住了,在阴森暗夜的墓穴边,直听见眼前的女鬼一声声颤抖地呼喊着:“乔伊!乔伊——”刹那间,所有的怪异都不见了,一切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宁静!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大可不必相信。 然而据后来证实,就在女鬼现身的那一刻,小乔伊正在内华达州,靠近温纳默卡的一个小镇的山艾树边玩耍。在他父母去世后,他被父亲的远亲收养且被照料得非常周到。但就在那天夜里,这个可怜的孩子神秘地失踪了,消失在茫茫沙漠中。 小乔伊后来的故事所知并不太多也不真切。已知他被庇特·印第安山上的一户人家发现,这家人开始对这个大约4岁的小男孩还报以些微怜悯,但后来因缺钱用把他卖给了铁路东边的一个妇人,那个地方离温纳默卡非常得远。这个妇人十分好心地查访,希望找到小乔伊的家人,但一直都是徒劳,因为她自身无儿无女,又是寡妇,便决定把他收养下来。照这样看来,小乔伊已结束了孤儿生涯了,但这不断变换的父母与从小经历的悲伤与凄惨让他小小年纪就对不利条件产生了免疫抵抗力。 他的新母亲,黛莱尔夫人住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但她对小乔伊的收留并不长久,一天乔伊被一个从未见过的警察盯住了,那人不断在屋前的路上故意逗留不去,而且还告诉他那里不是他的家乡,不是他真正的家。于是小乔伊决定动身沿着铁路走,不知他是用什么速度什么方法走的。小小的孩子仅三天就走到了怀特威尔镇,但那是离他的目的地还相当的远。他的衣服还算好,但看起来很脏,满身污垢。还没来得及解释,他就被当作流浪汉投进了未成年人流浪收容所。在那儿,他被好好地洗了个澡。 但后来,小乔伊逃走了,当时他和其它孩子正被带到树林里去玩。从此,收容所再没有他的消息。 接下来,我们发现了他,被孤独悲惨地遗弃在秋天的凄风苦雨中,他站在黑堡的街角。这颇可解释落在他身上的雨水并非暗沉粘腻的,当然那些雨没有让小乔伊的手和脸觉得不舒服。但他确实令人惊异的非常的肮脏落魄,浑身像被现代社会的艺术家涂抹了一般。这个小流浪汉光着小脚,他的脚又红又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身上的衣服更令人难以想像地单薄,他周身冷得发抖。那样的寒夜没有人外出,只有他一人。然而小小的乔伊是怎样一个人到黑堡来的?没有人会在意街角他那微微闪曳的小小生命的火光,即使上帝赋予人类无数语言,他们也没向乔伊问上半句。他就这样独自地呆着,似乎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哪儿!他还那样的小。 在当时,他尚且还不是一个小傻子,只是又饿又累又冷。他试着弯曲颤抖着他那小小的膝盖慢慢地走着,他想走进街边的一间看起来又明亮又温暖的屋子。但他刚要进去时,突然冲出一条凶狠的狂犬,向他拼命地咆哮着。他怕得要命,他知道那个畜生想咬他。最后他跛着双腿重新回到雨中那灰色、暗冷的街上,夜幕降临,天色愈黑,雨雾迷漾,一股力量牵引着幼小无助的他向绿镇走去。而那条路,正要经过栎树山墓园。 那二天早晨,人们在墓地发现了小乔伊,他仍是又湿又冷,但已不再饥饿。他走进了墓地,进了天堂,或许那里是一个没有恶狗的家园——夜渐深后,黑幕笼罩着整个墓地,小乔伊四处寻找过夜之地,不知不觉疲倦得睡着了。 小男孩躺在地上,沾满泥土的脸颊放在沾满泥土的小手上,另一只小手紧裹着衣服让自己能更暖和些,露出的另一面小脸似乎在后面被洗干净了,而且还被上帝的小天使温暖地亲吻了一下。很明显,这是小小的尸体躺在海蒂·帕龙的墓地“躺在妈妈的身旁”。然而墓穴并没有打开接受乔伊。这种情况并不好,但人们希望有更美好的结局。 深夜十一点的死亡指针 ——一位医生的手记 “准确的时间?我的上帝啊!我的朋友,为什么你这么固执呢?你好好想想——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一看就知道是睡觉的时间了——知道大概时间不就足够了吗?但是,如果你必须对对时间,把我的表拿去你自己看吧。” 他刚说完就将他的怀表——一个又大又笨的老式怀表——从链子上取下,递给我,然后转过身,走到房间那边的书架边,开始翻看书的封面。他剧烈地躁动不安,显得非常痛苦,我大吃一惊,实在不明白这其中的缘故。待我将两只怀表对过时间后,我走到他站着的地方,对他说道:“谢谢!” 当他将怀表小心包好时,我注意到他的手在不停抖动。我对自己的老练机智一向就很得意,我故意装作没看见的样子,踱到餐具柜边,喝了一些白兰地加水,然后,请他原谅我的卤莽无知,请他也喝一点,我回到壁炉边上坐下,让他自我调整一下,这是我们的习惯做法。他照办了,现在和我一道坐在壁炉边,心静如初。 这古怪的小小意外就发生在我的公寓里,约翰·巴汀正在我这儿过夜。我们一起在俱乐部吃过晚餐,又一起乘坐马车回家。还有——总之,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再也平常不过了,为什么约翰·巴汀会突然出现异常反应,而且旁若无人的样子,我实在弄不明白。他对我夸夸其谈,口若悬河,可我哪听得进去,我越想越觉得好奇,当然,我毫无困难地说服自己,我的好奇心只是出于善意的关怀罢了。将好奇心乔装打扮一番只是为了逃避对方怨恨吧,所以我将他肆意飞扬的独自中最精彩的句子之一咔嚓剪短后说道: “约翰·巴汀,你一定得原谅我,如果我做错了什么,如果我问你今晚的时间惹你生气,我实在抱歉,我不允许你将不快藏在心里,你不用解释了,你痛苦的情绪其实是对我的拒绝,我真不该这样。” 对我的这一番可笑的话语,巴汀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神情肃然地望着炉火。我怕自己冒犯了他,正准备向他道歉请他别再想这事,这时他平静地看着我说: “我亲爱的伙伴,你轻率的举动一点也没有隐藏你厚颜的要求。但你别在意,我已经决定告诉你,你希望知道的一切,你值得去听到它。你对我已经很厚待了,我这就说给你听。” “这块表,”他说,“在落到我手上时,已经在我家传了三代了。它最先的主人,专门订做了它,就是我的曾祖父,布拉姆威尔·奥凯特·巴汀,弗吉尼亚殖民地上一个富有的种植园主,他是一个顽固的托利党亲英分子,曾经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出各种法术诅咒华盛顿,赞美英王乔治。一天,这位可尊敬的人突然非常不幸,就在他又在作法时,他并未意识到这可是犯了死罪。其实事情并不严重,但就是这小事一桩,我了不起的祖先深夜在自己家中被华盛顿的义军给抓了起来。他被许可对痛哭不已的家眷们说了几句告别之辞后,就被黑夜吞没了背影。从此以后,没有关于他的一点儿线索。独立战争之后,家人们苦苦寻觅,并悬赏巨额奖金,仍没任何结果。他彻底失踪了,事情就是这样。” 但巴汀古怪的行为举止他自己并未提到——我真想知道其中的缘故——我马上又问到: “你对这事的观点呢——这事公正吗?” “我的观点,”他激动起来,将攥紧的手捶在桌上,好像正在酒店与一帮无赖一决生死——“我认为,这是十分可耻懦弱的谋杀。是由那该死的叛徒,华盛顿——”沉默了几分钟后,巴汀又神态自如了,我等待着。然后,我说道:“就这些吗?” “不——还没说完呢。就在我曾祖父被抓走的几个星期之后,他的怀表被发现正躺在他居室的前门边。它被一张信纸包裹着,纸上写着鲁珀·巴汀的名字,就是我的祖父。我正怀揣这表。” 巴汀暂停下来。他不知疲倦的一双黑眼睛正死盯着壁炉中每块烧得通红的煤块反射出的红色光芒。他似乎忘了我的存在。突然窗外摇曳的树枝打在窗棂上,接着,雨点敲打着玻璃嘀哒作响,他顿时回过神来。狂风大作后,暴雨倾盆下在柏油路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与这种坏天气相遇,似乎这其中有某种难以启齿的关联。至少,这会增添一点严肃的气氛,几乎有点压抑。巴汀重新说道: “我对这表有一种独特的感觉——一种感情,我喜欢将它放在我附近,尽管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它很笨重,还有一个我要解释的原因,所以,我很少将它随身携带。这个原因就是:每天晚上,当我将它放在身边时,我就感到一股莫名的冲动想去打开它,询问它,我会无缘无故地希望去知道时间。我打开表盖后,我的眼睛就会停歇在表的指针字码上,我心中会充满神秘的哀愁——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越是临近十一点钟——这表上显示的时间,不管实际上是否准确,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在指针指到十一点后,莫名的冲动就完全消失了,我会变得对它漠然无视。然后我会平静地扪心自问,我这是怎么啦。很自然,我一直训练自己在晚上十一点钟之前不去看它,没有什么能够引诱我,今天晚上你的固执几乎使我前功尽弃。就像我推测一个鸦片烟鬼的感受一样,我更加感到,越是奉劝他,他进入特殊地狱的渴望就越强烈。”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已经按你肤浅的科学兴趣告诉你了,但今后如果你在随便哪个夜晚看见我怀揣这该死的表,还问我几点钟,我会毫不留情地将你打个半死。” 他的幽默没有逗乐我。我能明白,他现在又陷入了迷惑之中,他完结的微笑实在如死人一般,他的双眼更加焦躁不安,显然毫无目的地在房间内扫来扫去。我想他已经发疯了,如同我观察到的精神病案例一样。 可能这是我自己的想象,但无论如何,我确信我的朋友正经受着最独特而有趣的偏执狂症的折磨。我敢确定,作为他的朋友,我深情的关怀没有丝毫减弱,我开始将他当成病人对待,这可是有利可图的研究。为什么不呢?难道他不是自以为对科学怀有浓厚兴趣吗?啊,我可冷的伙伴,他正为科学做出比他知道的更多的贡献:不仅他的故事,而且他本人,都是一个实例。我应该治愈他,如果我有能力,当然,但首先,我应当做个心理学方面的小小实验——而且,实验本身或许是他复原的第一步。 “你很坦率,很善良,巴汀,”我兴奋地说,“我为你的自信而相当骄傲,当然,一切都非常怪异。你介意把怀表再给我看一下吗?” 他从无袖衬衣上解开链子,一言不发地将它递给我。表壳是金质的,非常厚实,很坚固,刻制得十分独特。在小心验看了指针字码后,我看到它的时间快到十二点钟了,我打开它的背面。饶有兴趣地观察到它的内壳是象牙质地,上面绘制有一幅缩微肖像,绝妙而精致的风格样式在十八世纪曾风靡一时。 “啊,真是妙不可言!”我激动地大叫起来,感到了强烈的艺术享受——光天化日之下,你是怎样做出来的?我想这象牙上的缩微肖像可是失传的艺术。 “这幅肖像,”他答道,轻轻一笑,“不是我,它是我了不起的曾祖父,布拉姆威尔·奥凯特·巴汀,弗吉尼亚的骑士侍卫。肖像上的他比去世时更年轻——就是我这般年龄。据说很像我,你看是不是这样?” “像你?我敢这么说!瞧这逼真的衣着服饰,抛开恭维话不说,就它的艺术价值而言,确是不同凡响,所以说——除了这身打扮,再去掉胡须,这肖像不就是你本人吗,每处特征,外形轮廓,还有表情,简直一模一样。” 这时没有更多的话要说。巴汀从桌上拿起一本书开始读起来。我听见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人行道上不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曾经有缓缓而沉重的踩踏声似乎停在我的房门外——一个巡警,我想,在门廊里避雨呢。树枝轻轻拍打着玻璃窗,好像请求进来似的,我记得它们年复一年地过着更明智,更严肃的生活。 乘他没有注意到我,我取下吊在链子上的老式钥匙,迅速地将怀表的时针往回拨慢了整整一个小时,然后,合上表壳,我将巴汀的财产重又递还给他,看见他放回怀中。“我想你说过,”我装作满不在乎地开始说道,“在十一点后,这表上的指针数码不再对你起作用。现在快十二点了——看看我的怀表——或许,如果你不介意我的考验,你现在就看看自己的表。” 他兴致很高地开心笑了起来,又掏出怀表,打开表壳,突然哭喊着不停地跳跃,这哭喊声天堂里也不会发发慈悲让我忘掉!他的双眼里,黑眼珠在激烈转动——在死灰般苍白的面孔上,死死盯着表面,十指绞拧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保持着这种姿势,不发出任何声音。然后,我听到非常陌生的声音,他说道: “你这该死的!它是十一点差二分!” 我对如此的突发事件毫无戒备,没有站起来,只是足够平静地答道: “我请你宽恕,我肯定是误拨了你的表,在我的表对时间的时候。” 他关上表壳,一下发出强烈的爆裂声,将怀表放进衣袋,他看着我,试图微笑一下,但下嘴唇震颤着似乎合不拢嘴。他的双手,也在摇动,他将手插进衣袋,攥紧着粗麻布外套。勇敢的精神显然在竭力征服懦弱的躯体。 效果真了不起,他开始从一边摇晃到另一边,好像晕头转向,在我想从座椅上跳起来扶他一把时,他跌跌撞撞地一头栽倒在地板上。我跳起来想拉他站立起来,可是,当巴汀站起来时,我们会全部站起来。 死后的尸体解剖没有发现任何不良病变,每一个器官都很正常和健康。但当尸体准备下葬时,在脖子上出现了一道淡黑的圆圈,至少我敢肯定有少数几个人说他们亲眼看到了,但照我的经验来看,我不能说这是否真实。 我不能确定遗传规律的极限。我知道在精神世界里,感情或激情可能在经历了心中的持有后会幸存下来,并随着血缘的遗传,岁月的变迁,寻找着表达方式。确实,如果让我去猜测布拉姆威尔·奥凯特·巴汀的命运,我该猜到,他在那天夜晚十一点钟被绞死了,他被允许有数小时去准备这个人生的变化。 对约翰·巴汀而言,我的朋友,我五分钟的患者,还有——上帝饶恕我吧!——我的牺牲品,永远再没有更多的话去说。他下了葬,他的怀表也随他殉葬——我亲眼所见。愿他的灵魂在天堂安息吧,还有他弗吉尼亚的祖先的在天之灵,如果,确实有,他们是两个不同的灵魂。 墓城惊客 死亡是千姿百态的——有的人死了,躯体却永存于世,有的人死了,躯体亦和魂魄相携而去。这是平常之事,于荒凉孤寂问就发生了,上帝的旨意不可违啊。没有人意识到自己的尽头,我们只会说:这人消失了,或者踏上了漫长的不归旅途——人人确实如此。但有时,死者的音容笑貌会鲜活地闪现在我们的眼前,宛如丰富的证词所示。在某种死亡中,魂魄也随之而亡,但据知其躯体却仍多年栩栩如生。有时恰如实情所证,魂魄随躯体故去了,但偶遇某一时节,在躯体渐渐腐化的地方,魂魄会再次升起。 细细揣摩着哈里——上帝歇息之处的这些话语,反复追问着它们包容的全部内涵,当一个人获得了某种启示之后,还会心中充满疑虑,在除了他所洞悉的意义背后,究竟还掩藏着什么未知的精髓?我没有注意到灵魂已在躯体外漫游,直到猛然间,一阵刺骨的寒风扑打在我的脸上,我对周遭的感觉才得以复活。我惊奇地望望四周,一切都变得陌生起来,在我的四面八方,伸展着一望无际的阴冷而荒无人烟的原野,原野上覆盖着高高的枯草,来自天堂的秋风,深谙其中神秘而不安的暗示,吹得枯草沙沙作响。在荒野的一段长长的凸突之上,耸立着奇形怪状、色彩阴沉暗淡的岩石,岩石似乎具有超凡的领悟力,像要与谁交换令人不悦的外貌,它们昂着头,观望着预知事件的结局。许多树都枯萎了,它们如首领般在寂静的期待中恶毒地谋划着。我想,时间必定流逝了很久很久,尽管太阳不在天空照耀,虽然感受到这儿的空气有点生涩,寒气逼人,但我想,这多半是出于精神上的因素,而非肉体上的原因——我并没有任何不适之感。在阴暗的景色之上,广袤的苍穹之下,低垂的、铅色的云朵悬空如现形的咒语。这所有的一切中隐藏着恐吓和凶兆——犯罪的暗示,毁灭的预言。飞鸟,走兽,或者爬虫,这儿决无半点它们的踪迹可言。风在死树赤裸的枝桠上一声声叹息,灰色的枯草弯着腰向大地耳语着它死亡的奥秘。但没有来自他方的声响或者什么举动,会打破那阴暗之处的令人敬畏的和谐恬静。 我认真地察看着,草丛中大量的饱经风霜的石头,其形状显然是人工精心修饰过的,它们被击碎了,上面覆盖着苔藓,下半截沉在了泥土之中。这些石头,有的匍匐在地,有的以各种角度斜倚着,但没有一块石头直立着。它们显然是坟墓的基石,尽管这些坟墓本身不再存在,有的成了土堆,有的深凹进地下。岁月将它们都平整如一。 巨大的砖块到处散落着,显示这是个曾经十分豪华的坟墓和雄心勃勃的墓碑,在埋没中胡乱掷出脆弱的轻蔑。这些遗物似乎如此古老,这些空虚无益的遗迹,还有情感和虔诚的纪念物——都已磨损不堪,陈旧褪色了,变得如此的不屑一顾,渺无人烟,遭人遗忘,我情不自禁地想到自己——史前期人类墓地的发现者,这些人类建立的国家,它唯一的名字已永远不复存在了。 心中充满了感慨,我几乎对自己的这次经历的后果,变得漫不经心起来,可是不久我就思索,“我怎么来到此地?”片刻的思索似乎使这一切变得清澈透明,而此时的答复就是:以一种令人不安的方式,异常神奇的力量与我的想象一道带给我这一切的所见所闻。我身体有点不适。我记得我突然发烧,一直卧床不起,我的家人告诉我,在我神志不清、胡话连篇的时候,我不停地哭闹着要寻找宝贵的自由和新鲜的空气,而我一直卧病在床,不能逃到户外去。现在,我迅速而巧妙地避开了监护人的看管,流浪到了这里,但我要到哪里去?我不能作出推断。只有一点很清楚,我身处离我居住的城市十分遥远的地方,这个城市就是古老的名城卡科萨。可这儿,人类生活的印记无处可见,无处可闻。没有升起的炊烟,没有看门狗的狂吠,没有浑厚的牛鸣,没有孩子们的戏耍喧闹声——只有阴森的墓地,布满神秘和死亡的气息,我的头脑变成了一团乱麻。失去了人类的生活乐趣,我该不会变得精神错乱吧?这一切该不会是我疯狂的幻觉吧?我漫无目的地走在碎石中,走进枯萎的草丛,我大声呼唤着妻子和儿子的名字,伸出双手四处搜寻着他们的身影。 我的身后响了一声,我转过身去。一只野兽,是只山猫,它正朝我逼近。一个念头袭来:如果我在荒野中倒了下去——发着高烧,昏倒在地,这畜牲就会咬断我的喉咙。我朝它跳起来,大声吼叫。它不带一点响声地朝我小步跑来,就在距我一只手掌宽的距离,一下消失在一块岩石的背后。又过了一会,一个人的脑袋在不远处的地面上高高伸出来。他正在攀登一座小山的斜坡。小山的顶峰从一般的水平角度几乎不能看清。他的整个身影,在灰色云层的衬托下进入了我的视野。他的上身赤裸着,下身裹着衣物。他的头发乱糟糟的,一点未经修饰,他的胡须很长,显得脏兮兮的,不堪入目。他一只手携带着一张弓和一支箭,另一只手举着炽烈的火炬,火炬拉出一道长长的黑色烟带。他走得很慢,十分小心谨慎,好像一不留神,就会掉进草丛中隐藏的敞开的墓穴。我朝他的方向截住他,这个陌生的幽灵十分吃惊,但一点也不慌乱,我几乎和他面对面,相距咫尺,我十分有礼貌地同他搭讪道:“上帝保佑您。” 他好像视而不见,脚步没有停下。 “善良的陌生人,”我继续道,“我生了病,又迷了路,我求求您,给我指明去卡科萨的方向。” 这人突然以一种闻所未闻的腔调,发出刺耳的哼哼声,朝前走了几步,就无踪无影了。一只猫头鹰停息在一棵腐树的枝桠上,不时地鸣叫几声,令人毛骨悚然,不远处的另一只猫头鹰也鸣叫着相呼应。我抬眼上看,云层突然闪出一道明亮的缝隙,啊,那不正是金牛星座和许得阿斯七姐妹! 在所有的表象里,午夜的暗示深隐其中——那只山猫,高举火炬的男人,鸣叫的猫头鹰,我甚至看见——看见了只有在夜空才得一见的闪烁群星。我看见了身外之物,可出乎意料,我却被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究竟中了怎样可怕的魔法? 我打坐在一棵巨树的裸根之上,严峻的事态促使我思索,下步该怎样去做。我陷入了迷狂之中,我不再忧心忡忡,毫无负罪之感。我的发烧症状全部消失了,我拥有了一种莫名的乐观和兴奋之情——精神和肉体的彻底宣泄。我的感官获得了重建,我能感觉到空气作为一种有形的存在,对我施加的重压,我甚至能听见沉默在歌唱。 打坐在粗壮的裸根之上,背靠着巨树的躯干,这条裸根正附生于一块厚实的花岗岩中,花岗岩的一部分又挤进了另一条裸根的凹陷之处,这块岩石因此部分受到庇护,得以免受风雨侵蚀。尽管它出现了很大的裂缝,岩石的边缘已磨蚀得光滑滚圆,棱角全无,它的表面裂开很深的纹路,剥落的痕迹随处可见。在裂纹下的地面,云母的颗粒正艳丽夺目。这块花岗岩明显成了这棵巨树的墓地标志。很久以前,这棵巨树也曾枝繁叶茂,春意盎然。这沉重的树根劫持了这块岩石,岩石变成了树根的囚徒。 突如其来的一阵风,将岩石上覆盖的一些干枯的树叶和细枝,全部吹得不知去向,我看见了凿得很浅的碑文,就屈身读起来。天哪!上面居然满是我的名字!——我的出生年月日!——我的死亡年月日! 一道瑰丽的光芒平射过来,照亮了整棵巨树,顿时我惊恐地跳了起来。太阳正在从东方升起。我伫立在树的宽阔的红彤彤的底座之上——没有树干黑漆漆的投影,群狼嚎叫的齐唱是对黎明的致敬。我看见它们蹲坐着,三五成群地,在不规则的土堆和坟堆的顶上,占据了我荒原的半壁景色,一直延伸到了地平线上,我终于明白了,这眼前的一切都是古老的名城卡科萨的遗址。 幽灵黑塞伯·阿拉·罗巴丁引导巫师贝洛尔斯经历了以上的一切。 大漠游魂 暗夜沉沉的荒野,一个男人走进我们营火围绕的明亮的圆场里,并且在一块岩石上坐下。 “你们不是第一次到这个地区吧?”他有些庄重地问道。 没有人反驳他的言辞,他自言自语,因为他不是我们的同伙,而且他一定驻营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另外,他在不远处一定有同伴,这可不是一个人能独自旅行与生存的地方。一个多星期以来,除了我们自己和自带的牲畜外,看见的活物就是响尾蛇与没尾巴的两栖动物,在亚利桑那大沙漠,没有人能独自长期生存:他又要看管畜牲,又要准备食物供给,还要武装警戒——“要有人共同合作”。所有这些都需要同伴。这个陌生男人的唐突行为有些不可思议,而且又带着挑衅的言语,以至招致我们这群探险绅士站起身来,举起手里的武器——警觉起来,在那样的地点那样的一刻,得有随时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那陌生人似乎什么也没在意,依旧用同样谨慎的语气开始他深思熟虑的第一句话: “30年前,罗曼·格莱古斯,威廉·肖,乔治·肯特和贝里·戴维斯他们都来自图森市,穿过桑特·卡塔琳娜山往西部旅行。我想到如果什么也没发现的话,就沿着吉娜河到贝格本得附近的地方,在那儿我倒可扎营休息。我们有很完好的准备,但没有向导——我们只有罗曼·格莱古斯、威廉·肖、乔治·肯特、贝里·戴维斯。” 那男人慢慢地吐出那几个人的名字,好像希望在场听众们能记住那些,现在所有人几乎都开始关注他了,但提起他那些似乎隐藏在黑暗某处的兄弟们时,一种隐隐的忧虑与恐惧似一堵黑墙围绕着我们,他讲述故事的方式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友好的意图与暗示。与其说他是个敌人,倒不如说他像个神经质似的疯子。我们不是第一次来这儿,却居然不知道在这荒漠中孤寂的平原会有如此突兀怪异的反常行为,这种行为很难与疯子相区别。一个人就是一棵树,在同伴的森林里既可变得合群又可发展各人的个性,在独自一人的荒漠,一种扭曲变形的压力会紧紧包裹着他。我一边思索着一边从帽子投下的阴影中看那男子,将帽子拉得更低以挡住火光。这个轻率的男人到底要在这沙漠之中干些什么? 在听他说故事时,我希望能描述一下他的外表,这是很自然的想法。不幸的是,有些奇怪,我竟没信心,也没勇气这样去做,因为我们中的两个人没有商量好去如何看清他的穿着与他的表情,当我试着去看时,他们阻止了我。任何人都能说相类似的故事,但关键在于他们是怎样叙述人,怎样描绘人,这是精彩与乏味的决定性因素,但这得靠天赋。 没有人打破沉默,来访者开始继续讲: “当时的这地方可不是现在这样的。在吉娜河和墨西哥湾之间没有牧场,在山里的这边或那边都有一些野兽,而且附近有不断流淌的水与青草,足以让牲畜们免于饥饿。如果幸运的没有碰见印第安人,那我们就可以走过去了。但一个星期后,旅行的目的就由探求财宝变成了保命。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回不去了,前面的环境与后面的都差不多。所以我们得继续走着,在夜里骑马行进以避开印第安人与酷热,我们只是尽可能地去做了。有时我们吃光了食物,几天都没有食物与水,然后幸好在干枯的河床底下有一些小泉或浅小塘,恰能维持我们的体力与保持神智健全,头脑清晰,以好有能力去打一些野兽充饥。有时是只羚羊,一只大狼,或一只美洲豹——感谢上帝的恩赐,所有这些都是我们的食物。 一天早上,我们正沿着山脉前行,想找一条可行人的路,但被一伙在峡谷上跟踪我们的阿帕奇人袭击了。得知他们的人比我们多十倍,他们便放松警戒,只是骑在马上驱赶着我们,点火吆喝!开枪,已是无用了。我们赶着牲口到峡谷上去尽量远离他们的追击,然后下马将所有的装备遗弃给敌人。但仍拿着枪,每一个人——罗曼·格莱古斯、威廉·肖、乔治·肯特和贝里·戴维斯。” “又是些老调重弹的故事,”我们中的一个人开玩笑说。他是东部地区的人,对这些并不熟知,我们头领对他打了个制止的手势,于是那个陌生人继续他的故事。 “那些野蛮人也下了马,其中的一伙跑到我们刚离开的地方,切断我们的退路,将我们逼到一边。不幸的是老丛林只延伸到斜坡边很短的距离,我们走到空地上时他们开始开枪射击,但枪法太差,没有射中一人,感谢上帝我们没倒下一人。上斜坡20码后,在灌木丛边,是一个垂直的万丈绝壁直对着我们,但中间有一条窄窄的夹缝,我们跑进入发现自己身在一个有普通房间一般大的山洞里。在这里面是安全的:让一个人守在洞口防止阿帕奇人的入侵。但我们无力防止饥饿与干渴的袭击。勇气仍存,但希望已成回忆。 我们再没有看见那些印第安人,但从他们火堆冒出的浓烟我们得知他们日日夜夜守在那灌木丛边——我们想出去,不出去就会没命。 三天之后,我们看着一切维持生存的物品渐渐用尽。 之后,第四天早上罗曼·格莱古斯说: ‘兄弟们,我没有信仰没有希望地活着,也没有与你们相知、相慰。再说一次,兄弟们,也许这吓着你们了,但对于我而言,我知道自己就将死于阿帕奇人的枪下。’他跪在岩洞的地上,用枪指着太阳穴,他说:‘快走吧我的灵魂。’ 于是,他丢下了我们——威廉·肖、乔治·肯特和贝里·戴维斯。 我是领头人,这应是我说的。 ‘他是个勇敢的男人。’我说:‘他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要死了,而且是怎样死。崩溃于饥饿,或死于阿帕奇人的子弹下,或一个人活着,都是愚蠢的——这种滋味难受极了。让我们紧随罗曼·格莱古斯吧!’ ‘好,’威廉·肖说。 ‘好,’乔治·肯特说。 我望着罗曼·格莱古斯的尸首,用一方手巾盖住他的脸。然后,威廉·肖说:‘我将也像他那样——一会儿之后。’ 乔治·肯特说他也将那样。 ‘我也是。’我说,‘那红魔鬼要等上一个星期了,威廉·肖和乔治·肯特,退后跪下。’ 他们照办之后,我站在他们前面。 ‘全能的上帝,我的父亲,’我说。 ‘全能的上帝,我的父亲,’威廉·肖说。 ‘全能的上帝,我的父亲,’乔治·肯特说。 ‘原谅我们的罪过。’我说。 ‘原谅我们的罪过。’他们说。 ‘收留我们的灵魂。’ ‘收留我们的灵魂。’ ‘阿门!’ ‘阿门!’ 我将他们的尸体放在罗曼·格莱古斯身边,盖上他们的脸。” 一阵骚乱在营火边突发:我们中的一个人站起身,拿起枪。“就是你!”他喊叫着——“你敢胆怯逃避?”——“你竟敢苟活?你这胆小卑贱的小人,我要你和他们同去!” 但,我们的首领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他持枪的手腕,“住手!萨姆·荣特塞,你给我住手。” 我们都已站起身,唯有那陌生人除外,他毫不慌乱,若无其事的样子。有人抓住了荣特塞的另一只胳膊。 “头儿,”我说,“这可能有些问题啊,那小子是个疯子,是个骗子,他每天像这样骗类似荣特塞这样的人。如果他与那四人是一伙,那么应有5个人,其中一人,他并没提到。” “是的,”首领说,放开那骚动的人,“这其中有些不寻常的问题,许多年前,四具白人的尸体在一个月后在山洞被人发现,他们被剥了头皮,四肢四分五裂。他们就埋在那儿,我曾见过那些坟墓——明天,我们就能看见。” 陌生人站起身,在火光前站着,我们直屏着呼吸关注他的故事,以至于忽视了他的进一步举动。 “只有四个人,”他说——“罗曼·格莱古斯、威廉·肖、乔治·肯特和贝里·戴维斯。” 他一边重复着那四个死去人的名字,一边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从此我们再也没见过他。 就在那时,我们中的一个守卫的人,跨步进来,拿着枪的手直颤动,他很激动。 “头儿,”他说,“半小时前有三个男人站在高地上,”他指着那个陌生人消失的方向。“我能看见他们,因为月亮升起来了,但他们没枪,我躲在一边,我想他们跟那人是一伙的。他们什么也没干,但该死的!他们让我都快神经错乱了!” “回你的哨位去,呆着到你再看见他们。”首领说。 “你们其余的人都去睡觉,否则我把你们都踢到火堆里去。” 那哨兵听命退下,但没回去。当我们铺毛毯时,气恼的荣特塞说:“再说一次,头儿,你到底认为他们是谁?” “罗曼·格莱古斯、威廉·肖和乔治·肯特。” “但贝里·戴维斯,我真该杀了他。” “好了,你总不能让死人再死一次吧!睡觉!” 豹眼在窥伺 一、一个人不要与疯狂结婚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天性就是想结合在一起——坐在一条简朴的凳子上,这时,已临近傍晚。这男人已是中年,瘦瘦的,黑黑的,有着诗人般的热情,长着一副海盗的模样——通过男人的一面是可以看到另一面的。这个女人充满青春,披着一头金发,优雅迷人,在她的神态里有种捉摸不透的东西,她的姿态不知怎么总会让人联想起“柔软”这个词。她穿着一件暗色的长袍,那长袍上很古怪地缀满褐色的斑纹。她可以说是美丽的,一般人却不乐意这样说,因为她的一双眸子让人再也不能注意其他任何东西了,它们显得阴阴绿绿,长长的,窄窄的,它们里面流露出一道藐视任何分析捉摸它们的意味。一个人从中仅仅只是知道它们正焦虑不安,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或许有这样一双眸子。 这男人和女人正在交谈。 “是的,”女人说,“我爱你,上帝知道!但嫁给你,不,我不能,这可不行。” “爱琳娜,你已说过多次,但总得有一个拒绝我求婚的理由,我有权利去知晓,去明了,去感受,这将显示我的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爱你?” 透过她的泪珠和她的惨白的面容,她微笑了,那情形却逗不起这男人任何滑稽的感觉。 “不,有了爱就没有理由了。仅仅一个理由是挡不住你嫁给我的。我有权利知道,我必须知道,我肯定会知道!” 他握紧双手站了起来,立在她的面前,皱着眉头——显得阴沉沉的。他看起来好像非要弄懂面前这个奇异的她。她不再微笑——只是定定地仰望他的脸,关怀地看着,可里面没有任何激动或伤感的成份。这里面有些捉摸不透的东西压抑着他的愤怒并让他感到一阵哆嗦。 “你决心要获得我的理由吗?”她以一种完全机械的口吻问道——这口吻看起来是她制作出来的声音。 “如果你可以的话——如果我不是太过分的话。” 很显然造物主让他的二个造物相互放弃了一些权利。 “非常好,你会知道,我疯了。” 这男人吃了一惊,不相信地看着,觉得这很有趣,但是荒唐滑稽的失败感觉又一次罩住了他,他不能相信这一切,他深深地陷入了心烦意乱之中。在我们的感觉和我们的信念之间是不会有一个完全的明白了解的。 “如果医生知道我称自己疯了的话,”这女人继续说,“他们会很乐意地说我是疯子,坐下吧,听我说。” 这男子默默地回到路边那条简朴的凳子旁,和那个女子坐在一起。从小山东边的河谷望过去,落日正放着红光,这充满暗示的黄昏有着一种异样的寂静。它那不可言喻的某些东西和暗示性的神奇感染着这个男子的心。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是一样的,有着模糊的预兆和象征。几次销魂地与她的目光相遇,每逢这时他清醒地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恐怖,害怕那双眼睛里猫科动物般的瑰丽,她的眼睛总是魅惑着他。詹纳·布纳丁静静地听着爱琳娜·马洛威讲给他的这个故事。为了尊重读者可能对那种没有虚构的史学家笨拙的写作方式的反感,冒险由我作为代理人来为这位女子讲述。 二、这间房住三个人太狭小了,即使有一个人在外边 在一栋小小的木头房屋里,单独有一间布置得很简朴的房间,面对着一面墙壁的地板上蹲伏着一位女人,怀里紧紧地抱着一位孩子。屋外,四面八方绵延着许多英里的原始森林。现在是黑夜,屋子里一团漆黑,没有任何人的眼睛能看清女人和孩子。但他们仍紧紧地挤在一起警醒地观察着周围,决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这个情况是故事转折的关键。 在这个地方,查理·马洛威曾经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但现在不是了。作为森林居民的开拓者——这人发现延伸于密西西比河谷东坡的这片幽静的森林对他是再惬意不过的环境了,从五大湖群到墨西哥湾没有比得上它的了。一百多年来,这些人不断地向西推进,一代接着一代,拿着步枪和斧子,在大自然里开垦着,大自然粗野的儿子在这里生活,为了他们的犁,他们有各自单独拥有的田地。不敢领先开拓的人比那些在大自然面前屈服逃跑的人更缺乏勇气,但他们的更多的兴旺的后代,最后闯进并通过森林进入已开发的土地上,好像倒是他们消灭了那些巨大障碍似的。森林开拓者是不会再多了,作为莽原的开拓者——他这一代已很轻松很轻松地在开垦出来的三分之二的土地上劳作。他已有了一个后代。和查理·马洛威分担着荒野的危险、奇异而又无益的生活的艰难和贫乏的、是他的妻子和儿子。在他优良的训导下,家里人的德行充满热忱,他热情地依恋这一切。这女人仍年轻得足以称得上漂亮,这新奇的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她得到许多快乐。但缴税让这森林里原来快乐的生活变得不那么美满了,上帝给予这女人以尊敬,她照料着家务事,包括她的儿子,她的丈夫和她那几本可笑的书。为了她的需要她置办了丰富的后勤供应。 仲夏的一个早晨,马洛威从墙上的木钩上取下他的长枪,表明了他要去狩猎的意图。 “我们有足够的肉,”妻子叫道,“今天请不要出去。我昨晚做了个梦,噢,太可怕的事了!我不能保持镇静,但我几乎可以确信如果你出去,它就会来到这里。” 这痛苦的坦诚的叙述,这一本正经的叙述,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去处置神秘的大自然的灾难前兆。实际上,他大笑起来。 “请记住,”他说,“也许你会梦见失去说话的能力。” 这猜测的玩笑显而易见地与梦中婴儿的情形暗暗相合,在那一瞬间,她用十个短胖的指头抓住猎人的外套下摆,戴着孩子的父亲送给她的浣熊皮帽,用一种受到惊吓的、狂热的、爱慕的眼光不停地说出她对事态的感觉。 这女人屈服了:软弱的性格让她不能反对他那和蔼的戏谑。就这样,吻了一下母亲,吻了一下孩子,他离开了家,关上了他那已幸福很久的门。 黑夜降临了,他没回来。女人特地置办晚餐,等待着。然后她把婴儿放到床上,软软地哼着歌直到婴儿入睡。这时,炉子里燃着火。她已做好了晚餐,外屋的炉子燃烧着,内屋有一根蜡烛亮着。蜡烛是放置在打开的窗前,作为一种信号,欢迎猎人的归来。她深思地关上门并闩住,防止野兽进来,但凶兽习惯于未被邀请地从打开的窗户进入一间房,这她却从未仔细想过,尽管凭着女人的敏感,还考虑到它们会从烟囱里钻进来。黑夜耗损了她的精力,她显得不那么渴望丈夫回来,更多的睡意纷纷袭来,最后她的胳膊靠着床上的婴儿睡着了,她的头靠在手臂上。蜡烛在窗里一点一点地燃尽在烛窝里,发出劈啪的爆裂声,一瞬间火头猛然弹跳了一下,悄悄地熄灭了。这时女人已睡着了并正在做梦。 在梦里,她坐在第二个孩子的摇篮边。第一个孩子已经死了,孩子的父亲也已经死了,森林里的家已消逝了。她生活在一个陌生的住所,这里有厚重的橡木门,它总是关着,窗户的外边,围着厚厚的石墙,放着几根铁棍,显然(她想)这是用来对付印第安人的。所有这一切让她感到无限的自怜,但不用惊愕——有一个激动的未知的东西在这个梦里。摇篮里的婴儿隐匿在床单之下,有个东西在推着她移动,她做了下面的事:揭开床单,里面露出一只野兽的脸!这可怕的惊愕让做梦者惊醒过来,哆嗦在她那一片黑暗的小木屋里。 她慢慢地觉察目前的处境,她感到那孩子不在梦中。孩子均匀的呼吸表明他一切都好,但抑制不住用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脸。然后,她没有任何理由,本能地冲动起来,她站起来,把睡着的婴儿抱在手上,把他紧紧箍在胸前。孩子的小床靠头的那一边抵在墙上,现在,她站立着转过身,抬起眼睛看到带着灼热的、淡红的、发着绿光的两团鲜亮的东西星星般闪耀在黑暗中,她认为那只是炉里的两块燃着的木炭。她突然焦虑地意识到它们不应该在这间屋子里,另外,它们也太高了,紧紧挨近和眼睛保持同一高度——和她自己的眼睛。那是一双美洲豹的眼睛。 这走兽在打开的窗前径直地与她面对面,相隔不到五步距离。很显然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这双骇人的眼睛,当事态显露出来,她那糟透了的纷乱感觉,使她莫明其妙地领悟了这野兽用它的后脚站立着,用它的前爪支撑在窗框上的意图。它显示着一种伤害的乐趣——这不仅仅是对懒惰的好奇的报偿。这姿势的状态更增加了恐怖,这眼睛的威严更恶化了威胁,坚定地摧垮了她的意志,勇气也同样被消灭了。在那双眼睛缄默地审视下,她战栗起来,呕吐了,她的膝盖击败了她,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意想不到的本能逃避动作可以带来野兽扑向她的后果,她瘫倒在地板上,面对着一面墙蜷缩着,不再凝视那会杀死她的发亮的眼球,用那颤抖的身体紧紧地护住婴儿,在她挣扎中不用想她丈夫会赶到她身边——既没有希望也没有解救或逃脱的暗示,她的思想和感觉能力受到孤立的情绪限制——对这动物的跳跃,它的身体的冲撞,它那雄壮的爪子的打击。感觉它的牙齿在她的喉咙上,她的宝贝被牙齿乱切。于是她一动不动,在绝对的静寂中,她等待在她的屋中。这一瞬间如同一个小时,一年,一生,这魔鬼的眼睛就这样一直盯视着。 第二天晚上,他回来了,查理·马洛威肩扛着一只鹿尝试推开门,但门并不屈服。他敲打门,没有回应。他放下鹿,向窗绕过去。他转过住宅的一个角,他臆想他听到了自己暗中行进的脚步声音和森林中树丛的瑟瑟作响声,但它们确实太轻微了,连他有经验的耳朵也听不到。接近窗户,他惊讶地发现它开着,他伸出一条腿踩在窗台上进入。所有的一切黑暗而寂静,他摸索着找到火种放置的地方。划燃一根火柴,点亮一根蜡烛。然后他扫视周围。在一面墙的地板上蜷缩着他的妻子,她紧抱着他的孩子。当他跳向她时,她站起来,爆发地大笑起来,长长地、极其响亮地、机械呆板地、空洞的高兴,空洞的感觉——在这监禁的呆滞中大笑者控制不住自己。他伸出的手臂努力要知道这一切,她把婴儿放在他的手上,他已经死了——被他母亲紧密拥抱着而压扁了。 三、防卫的见解 这件事发生在森林里的一个夜晚,但爱琳娜·马洛威并没有把所有的一切讲给詹纳·布纳丁听,她并不知道全部真相。当她的故事结束的时候,太阳已落到地平线下面了,在大地的上空漫长夏季的暮色已变得很深很醇了。有些时候布纳丁沉默着,有时插话要求讲明白一点,但讲述者和他一样默不作声,把她的脸转向一边,她的手一会儿紧紧地相互绞住,一会儿它们又松开放在裙边上,她的姿态里有一种敏捷而又自立的奇特暗示。 “这太让人忧伤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布纳丁最后说,“但我不明白,你称查理·马洛威为父亲,我知道,在他称雄那个时代之前,他就老了。由于一些巨大的不幸,而一无所有了,我看到了,或者说,我想我看到了。但,请原谅我,你说你——说你——” “以至于我疯了,”女孩说,她的头或者身子没动一下。 “但是,爱琳娜,你说——清楚点,亲爱的,我不能马上明白——你说那孩子已死了,不是说你要疯了。” “是的,那一个死了。——我是第二个孩子。我出生在三个月以后的一个晚上,我的母亲给了我生命之后,她仁慈地放弃了她的生命。” 布纳丁又一次沉默了,他略微有点茫然,不能马上想好事情去说。她的脸仍转在一边。在困窘里他的手不能自已地一下绞在一起一下又放到她的膝盖上,但有些东西——他不能说出来——他感到拘谨。他后来模模糊糊地想起来,他曾经完全不顾一切地扳起她的头。 “那豹子很漂亮。”她继续说,“一个人在这样的境遇下出生,长得会是另样的——你能说神志正常吗?” 布纳丁没有回答,正全神贯注地让一个新的想法在自己的头脑里成形——科学家称之为假说,一个探求,一种见解。它投射出更多的光明,虽然是一个阴森、耸人听闻的假设,关键在于她自己宣称不能驱散她健全精神缠绕的疑惧。 这片土地还是属于刚刚开垦不久的,乡村的外边,零星地分布着一些移民。职业猎人仍是一副放肆的样子,用猎获的大野兽的头和毛皮装扮自己。夜里在荒凉的路上遭遇到猛兽,活了下来,或死去了,让人遗忘了,这些都是屡见不鲜的。新近增加的几个家庭后代发生的流行事件显然是伪造出来的。夜里的窗户外看到美洲豹的事惊吓了他们中的一些人,这种事情溅起几圈小小的骚动的涟漪——它甚至在地方报纸的版面上占有了一席之地,但布纳丁并没有留意。现在他听到类似报上的故事,比那偶尔见到的报道自然更加深受震动。这故事已经暗示这事是可能的。另外——在病态和充满丰富想像力的脑子发现与它意气相投的事态时,它产生出的悲惨故事,他听到了吗? 布纳丁琢磨着这女孩的经历和性情的某些真实情况,爱情是不用刨根问底的,他现在是疏忽了——她和她父亲的独居生活,这房子不是一个人,显然可以容忍访问者抵挡她对夜的奇异恐惧,那些是她决不愿看到黑暗在她后面的最好理由。确实,这样的脑袋的想像力一度点燃了难以抑制的热情、敏锐,笼罩了全部建筑,那么她是疯了,尽管这件事确信给了他一个尖锐的痛疼,他没有更长久的疑惑,这件事引起了她头脑中纠缠不清的后果,她自己那种乡土神话制造者的个性把她带进了虚构的关系之中。带着试验他那新“见解”的模糊意图,这种不明确的企图让他不知该怎样说才好,但还是支支吾吾地说:“爱琳娜,亲爱的,告诉我——我请求你不会认为是一个触犯,但告诉我——” “我已经告诉你了,”她打断地说道,真切易怒地说着,他没料到她会这样——“我已经告诉你了,我们不能结婚,还有其他任何值得说的吗?” 在他阻止她之前,她从板凳上跳跃了起来,不吐一个词或者看他一眼,就向树林里她父亲的木房敏捷地滑飘而去。布纳丁站起来想挽留她,他看着直到她在寂静中消失于一片幽暗里。突然他开始好像有一个推测,他的脸变得不知所措和一片惊骇:在她消失的那片幽暗处,他看到一双鲜亮的眼睛,伶俐、短暂地一闪!那一瞬间,他一阵恍惚,一阵犹豫,然后在她身后猛地冲进森林:“爱琳娜,爱琳娜,向外看!那只美洲豹!那只美洲豹!” 片刻他穿过森林的边缘,进入到那片开阔地,看到女孩灰暗的裙子消失在她父亲的门口,没有美洲豹。 四、呼唤上帝的良心 詹纳·布纳丁,一位律师,住在镇子旁边的一栋小屋里。寓所背后就是森林。他是一一一个单身汉,因此,受那个时期严苛的道德约束,在那个地方只准有一种做家务的仆人在那里服务,叫“租金女郎”。他在一家乡间旅馆包伙吃饭,那里还是他的工作营业处,森林边的小屋仅仅只是作为睡觉的一个地方——它的费用不是非常大,无可置疑——它是一个事业兴旺和有相当社会地位的证据,它几乎不多费力气地就让地方报纸自豪地指出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首席律师”。他偶尔认为“家”和“房”这两个词严格上说不是同义的。真的!他意识到它们之间相差悬殊,他要使它们之间变得和谐均衡,是一件合乎逻辑推理的要紧事儿。因为报纸向大伙报道在小屋建成不久之后,它的主人在结婚的方向作了一次劳而无功的冒险——有,确有这么回事,去了那么远的路,得到了那么坚决的拒绝——老人马洛威美丽而怪异的女儿,一家隐居的人。这件事大伙相信,因为他自己说出来的,她不接受求婚——几乎不费力就打击了大伙的信念,是对事物日常规则的一次倒行逆施。 布纳丁的卧室在房子的后面,唯一的窗户面对着森林。一天晚上他被窗户上的一种声音惊醒,他几乎不能说出它像什么。他神经里一阵微微的毛骨悚然,他从床上站起来,抓起左轮连发手枪,以一个谨慎的人最为推荐的方式,他们嗜好对着一扇打开的窗户睡在地板上,他放下他的枕头。这间房沉浸在绝对黑暗里但并不恐惧,他知道用眼睛注视着这屋子,他能捕捉这声音来自什么地方,在寂静中等待事情的进展。他现在能朦胧地辨认出那个窗洞——一个比黑暗更亮的正方形。一会儿那里呈现出一双接近原始边缘的闪亮的眼睛,烧灼着难以形容的骇人的恶毒的光辉!布纳丁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然后好像仍停在那里。一阵寒栗沿着他的脊椎通过,进入他的头发里,他感觉到血液逃离了他的面颊。他不能试图行动——不能救出自己的性命,他不具备一个男人的胆量。去挽救他的生命,假如他有能力这样做的话,许多惶恐在胆怯的肉体中骚动着,但他的精神是狼吞虎咽地冷酷。慢慢地那闪耀的眼睛带着一个坚固的企图在接近,布纳丁的右手渐渐地上升,支住手枪,他开火! 尽管火光闪耀,爆炸声和发愣的骚乱,布纳丁还是听到,或者凭幻觉听到美洲豹狂野地、高声地、呜呜地嗥叫,这声音正确的说像人,暗示的说像恶魔。从床上跳起他慌忙地遮掩自己,拿着手枪。从门里跳了出来,碰上二个或者三个从路上跑来的人,向他们简要地解释一番后,沿着房子极小心地搜寻。草地结着露水,湿漉漉的,在窗下践踏倒一片,宽宽的并没有完全毁坏,一条弯曲的痕迹,显露在灯笼的光亮下,延伸着进入灌木丛。他们中的一个摔倒了,撞在他的手臂上,他拉起那人,觉得揉在一起的两只手中滑溜溜的,灯光下一查看是鲜红的血。 与一只受伤的美洲豹徒手地不期而遇,对他们而言是一种不会令人愉快的体验,所有的人除了布纳丁都退了回去。他,拿着灯笼和手枪,勇敢地挺进森林。他来到一个树丛,拨开一个小口子,费力地钻进去,在那里他的勇气获得了报酬,这里他发现了他的受害者的身体。但它不是一只美洲豹。它告诉了什么,直到今天,一直写在乡村教堂庭院里的一块因在日光中曝晒、风雨中侵蚀而褪色并显得疲惫不堪的墓碑上,许多年的每一天,由老人马洛威在墓边的弯曲的身影和悲痛懊悔的布满皱纹的脸证明着,让他的灵魂,他奇异的灵魂,他不幸的孩子,安息吧。 安息并赎罪。 集异璧 小桥惊魂 有一个老人,名字叫丹尼尔·贝克尔,住在衣阿华州的莱巴农,邻近的人怀疑他谋杀了一个在他家投宿的货郎。现在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八五三年,那会儿在美国西部,长途贩卖货物的货郎要比现在多得多。干这行买卖也相当危险。货郎带着他的货物到处走,有些路十分僻静荒凉,有时在乡下还不得不靠人行行好让他们过个夜。这样他们就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而其中难保有人会根本不凭良心过日子,连杀人越货的事都做得出来。偶尔有这样的事,一个货郎一路上带的货物减少了,钱包却鼓起来了,最后来到一座孤零零的人家求宿,遇到一个坏蛋,从此影踪全无。“贝克尔老贼”的故事可能就是如此。“贝克尔老贼”,大家一向是那么叫他的,“老贼”这个称呼,在西部“居留地”习惯用来叫那些上了年纪而名声不好的人。传说有一个货郎进了他家,以后再没有出来过——大家知道的也不过仅此而已。 七年以后,有一位肯明斯先生,他是那一带为人熟悉的浸礼会牧师,有一天夜里驾着马车经过贝克尔的农场。这时天色不算太黑,大地笼罩着的一层薄雾中还透进点月光。肯明斯先生生性快乐,用口哨吹着一首曲子,间或停下口哨,说一声友好的话来催促一下他那匹拉车的马。这么走着走着,他来到了一座横跨干沟的小桥旁边。 他这么抬头一看,只见桥上站着一个人。那人在雾漾漾的树林背景中看得清清楚楚,他背上捆着一大包东西,手里握着一根粗拐棍——显然是一个走村串乡的货郎。他那副样子让人觉得心不在焉,就像一个梦游病患者。 肯明斯先生上桥来到他的面前时,勒住了马,快活地跟他打了个招呼,请他上车。“如果你和我是同路的话。”他添补了一句。 那人抬起头来,把肯明斯先生的脸看了个仔细,可是既不回答,也没有什么行动。好脾气的牧师等了一会儿,再次请他上车。 这一回,那人伸出右手往下面指,他当时站在桥边,也就是指着桥下。肯明斯先生顺着他的手势往下看,桥下是干沟,可是什么异样的东西也没有看到。于是他把目光收回来,重新去看那人,要跟他说话。可是那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在这段时间,肯明斯先生的那匹马一直是少有的烦躁不安,这时候发出一声恐怖的嘶叫,飞奔了起来。等到肯明斯好容易把马勒住,已经来到离开一百码的山顶了。他回过头再去看那人,那人就在他第一次看到时的原来地方,还是原来的那副样子。 就在这时候他第一次想到,他可能是碰到鬼了!他马上赶马回家,他的马也巴不得这样,它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一回到家,他把遇到的事情告诉了家人。第二天一大早,他由两位邻居陪着,重新回原来的那个地点去。这两个邻居都是有名有姓的,一个叫怀特·科威尔,一个叫阿布纳·雷塞尔。 他们到了那里,发现贝克尔那个老头被绳子套着脖子吊在桥边一根横梁上,正好是肯明斯先生所谓的那个鬼原来站的地方。在桥面给雾水微微浸湿的厚厚一层土上,唯一的脚印就是肯明斯先生那匹马的蹄痕。 在取下贝克尔老头的尸体时,人们踩散了它下面干沟斜坡上的松土,发现了一些人的骨头。干沟经雨水一天天冲刷,这些骨头几乎也已经要露出来了。 经过检验,这些骨头被证实就是那个失踪的货郎的。也经过反复检验,验尸陪审团判定贝克尔老头是在一时的精神错乱中,亲手结束了他自己的性命。 至于塞缪尔·莫里茨,就是那个货郎,他的确是被某人或某些人谋杀的,然而是什么人,陪审团不知道。 打了个照面的鬼 这个故事,是旧金山已故的本森·福尼先生告诉我的。 “一八八一年夏天,我遇到一个人,名字叫做詹姆斯·康威,他住在田纳西州的富兰克林,是为了健康原因到旧金山来旅行的。显得很消沉。他带给我一封劳伦斯·巴汀向我介绍他的信。 内战时期我就认识巴汀,他当时是联邦军队的上尉。内战结束后他定居富兰克林,后来,我有理由这样想,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律师。巴汀是我一向认为可敬的诚实人,因此,他在介绍信中说了他和这位康威先生的深厚友谊,这就足以使我相信,后者在各方面都是值得我信任和敬重的。 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康威先生告诉我说,他和巴汀曾经十分郑重地约定,他们两人当中不管谁先死,只要可能,都要用某种明白无误的方式从坟墓那边同对方联系——只是怎么联系,就留待死者根据他改变了的处境的方便来决定了(我觉得这是很明智的)。 在康威先生对我讲了他和巴汀约定的事之后,过了几天我碰巧又遇到他。当时他显然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慢步走在蒙哥马利街上。他跟我冷冰冰地打了个招呼,只动了动头,就走过去了,留下我伸出了手,呆在人行道上茫然不知所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也有点不高兴。 第二天,我再次在王宫旅馆的大堂遇到他,看到他又要重复昨天那种令人不快的举动,我一下子在门口拦住他,很客气地向他打招呼,随即开门见山地问他为什么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犹豫了一下,接着坦然地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的问话。 ‘福尼先生,’他说,‘我想我再也不能和你做朋友了,因为巴汀先生已经断绝了他自己和我的友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保证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他还没有告诉你,他大概马上会告诉你的。’ ‘但是,’我回答说,‘我怎么能听到巴汀先生说呢?’ ‘怎么能听到他说?’他重复我的话,显然感到极其奇怪。‘他可是在这里呀。昨天我在遇到你之前十分钟正好见到他。我正是用他跟我打招呼的那种冷冰冰态度和你打招呼的。刚才一刻钟不到以前我又见到了他,他的态度依然不变:他只是点了点头就走过去了。’我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好意。再见,或者你会高兴我这样说——永别了。他不由我分说,扬长而去。 所有这些使我感觉到,康威先生的举动不是随随便便的。 其实我马上可以解释清楚,巴汀先生已经去世了。就在这次谈话的四天之前,他死于纳什维尔。于是我去拜访康威先生,告诉他我朋友的死讯,并且给他看告诉我他去世消息的信。康威先生显然大为感动,使我毫不怀疑他对朋友的忠诚。 ‘这真是不可思议,’他想了一会儿以后说。‘我想我一定是看错人了,把别人当作是巴汀。那个人对我冷冰冰地打招呼,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对我跟他打招呼作出有礼貌的回答而已。不错,我现在想起来了,巴汀有小胡子,可这个人没有。’ ‘毫无疑问这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我顺着他的话说。以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然而当时我的口袋里就有一张巴廷的照片,是他的遗孀给我信时附在信里的。这张照片拍于他去世前一个礼拜,上面没有小胡子。” 异光 威廉·霍尔特,芝加哥的一位富裕的工厂主,一八九六年夏天借住在纽约中部一个小镇上,住在他弟弟的家里。小镇的名字作者已经记不起来了。霍尔特先生和他的太太有矛盾,分开已经一年。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矛盾,是不是仅仅限于性格不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因为他不是个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不轻易对别人说。不过他还是把这秘密告诉了一个人,并且不许他说出去。这个人如今住在欧洲。 有一天晚上,他离开他弟弟的家到乡间去散步。 可以假定——也不管这假定对于解释他说的碰到的事是否有帮助——他当时正埋着头在想家中发生的不幸,以及这不幸给他的生命所带来的令人痛苦的变化。也不管他想的到底是什么,总之,它们使他既不注意时间的消逝,也不注意在往哪里走。等到他想起来,他只知道已经远离市镇,正沿着一条路穿过一个荒僻的地区,而这条路和他离家时所走的那一条一点儿也不相像。概而言之,他“迷路”了。 他一发现这桩倒霉事,只是笑笑而已。纽约中部不是个危险地区,在它里面迷路不会太久。他转过身从来路往回走。还没走很远,他发觉周围的景物变得更清楚——明亮起来了。一切罩上了一层柔和的红光,在红光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映在他面前的路上。“月亮在升起来了。”他心里说。这时候他想起,这差不多正是新月出现的日子,但又不对,如果月亮是在它这一个可见的阶段,它早该下去了。 他于是停下来,转着脸要寻找在迅速扩大的亮光的来源。但是不管他向哪个方向转,他的影子也跟着转,始终在他的面前。这太奇怪了,他怎么也弄不懂是什么道理。他重新又转,地平线的东南西北都转到了,然而他的影子还是一直在他面前——而光源一直在他背后,“一种静止的,可怕的红光”。 霍尔特这一下惊讶万分——用他自己的话说,“都惊呆了”,——然而他似乎还保持着一种明智的好奇心。为了测试一下他不明白其性质和来源的这种光的强度,他把怀表掏出来,要看看是否能瞧出表面上的数字。这些数字简直看得清清楚楚,表针正指着十一点二十五分。就在这当儿,那神秘的亮光一下子亮到顶点,几乎把他的眼睛都照瞎,照亮了整个天空,使星星都隐没了,还使他的影子变得其大无比,横跨面前整个全景。 就在这非人世间的神秘强光中,他看见离他不远,然而显然是凌空的,是他妻子的形象,穿着睡衣,抱着他的孩子。她的眼睛盯住他的眼睛看,而她眼睛的神情,他后来自己承认,实在无法形容或者描述,只能说“不是这个世界的”。 那阵强光很短暂,接下来是一片漆黑,然而他妻子的形象依然是白的,一动不动,接着感觉不到变化地一点一点消褪,直到消失不见,就像眼睛闭上以后视网膜上的发亮形象那样。当时也没有注意到显示出来的形象的特点,事后回想起来,它显示的仅是女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说是一下子一片漆黑,这也只是比较而言,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他周围的东西渐渐又显露出来了。 等到霍尔特从和他离开时正好相反的方向冲进市镇时。天已黎明。他奔进他弟弟的家。他弟弟简直认不出他来了,只见他发狂似的瞪大眼睛,脸灰得像老鼠。他几乎是前言不搭后语地把夜里碰到的怪事讲了一遍。 “快上床去睡吧,我可怜的哥哥,”他的弟弟说。“好了……现在别讲了……我们以后再好好听你说。”他的弟弟陪他上楼。 一个小时以后来了一封无线电报。 电报上说,霍尔特在芝加哥郊区的住宅失火,出口被火堵死,他的妻子抱着孩子站在楼上窗口,一动不动,显然是吓昏了。正当消防队员们拿着长梯赶到时,楼上地板塌下,她再也看不见了。 电报上说,这一最可怕的时刻是在标准时间十一时二十五分。 与阴魂对峙的逃犯 肯塔基州有一个叫奥林·布劳威尔的人,因为谋杀妻舅被判死刑,关在县监狱里等候死刑执行。一天黑夜,他趁狱卒不备,用铁棒把他打倒在地,拿走他的钥匙,打开监狱大门逃出去了。狱卒身上没有武器,所以布劳威尔也就没有武器防身。他一出城做了件蠢事,竟钻进了大树林。现在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老年间,那会儿,这地区比现在要荒凉多了。 这一天夜里特别黑,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布劳威尔从来没有在这一带住过,路径不熟,不用说,很快就迷了路,分不出东西南北。他走了一阵,简直说不出是离城远了,还是兜了个圈子又离城近了——对于奥林·布劳威尔来说,这是个至关紧要的问题。他知道,很快就会有一群武装人员带着大猎狗来追踪他,那么他脱逃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他可不愿等死,还是拼命地走。 忽然之间他却走出了树林,来到一条古老的路上。就在这时,他看到面前清清楚楚有一个人,在黑暗中一动也不动。向后退已经来不及,逃犯只觉得,一向树林里退,他就会——如他后来供述的——“满身都是铅弹”。于是两个人对峙着站在那里,就像两棵树。布劳威尔心扑通扑通直跳,简直气也没法透出来,而另外一个——另外一个的情绪一点也看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月亮穿出云层,被追捕的人看到那有形的法律化身举起一只手,指向他和他的身后。布劳威尔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转过身来,背对着追捕他的人,乖乖地按着向他指出的方向走去,既不向右看,也不向左看,连气也不敢透,他的头和背部由于预感到要挨铅弹,实在都痛起来了。 布劳威尔可说是该绞死的罪犯中最胆大包天的,只要看他残酷地谋杀妻舅所犯的滔天大罪就知道。他那种罪行在这里无须介绍,在审讯他的过程中已经揭发了,他面对这种罪行所表现出来的冷静也几乎让他滑了过去。但是有什么用呢?一个即使如此大胆的人,在他垮了以后,他也就乖乖的了。 他们两个就这样顺着穿过大树林的那条古老道路走去。布劳威尔只有一次大着胆把头冒险转了一下——就是一次,这时他正在浓密的阴影里,而他知道对方是在月光中,——他朝后看了那么一眼:追捕他的人竟是伯顿·达夫,就是那位狱卒,他的脸苍白得像死人脸,脑门上还留着被铁棍打出来的鲜明的创伤。奥林·布劳威尔不敢再心存侥幸,什么好奇心也没有了。 最后他们进了城,城里点着灯,但是空寂无人。罪犯一路向监狱走。他一直走到监狱大门前面,也没有人命令他,他自动把手伸到沉重大铁门的把手上,转动它,把门打开,向几个武装守卫那里走去。直到这时候他才回过头来。除了他一个人进来以外,并没有别的人进来。 在走廊的一张桌子上,躺着的是伯顿·达夫的尸体。 死者售出的一罐糖浆 这个故事还得从它的男主人翁去世时说起,西纳斯·迪默死于1863年7月16日,两天后他的遗体就被下了葬。在村子里,每一个人,都对他十分熟识,连女人和黄毛小子也不例外。他的葬礼,正如当地报纸所作的短评“盛况空前”。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棺材敞开着停在墓穴边上,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列队依次走过,最后瞻仰死者遗容。然后,应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西纳斯,迪默就永远躺在了地下。站在后面的人可能对下葬的情景看不真切,按照普遍的说法,此次葬礼既没有完全奉行天主教习俗,也没有让人看得十分清楚。西纳斯·迪默毫无疑问去世了,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葬礼敷衍塞责,以至于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西纳斯·迪默从墓中起死回生了。如果人们的证词真能解决一切问题,他或许真能死而复生了。 我忘了告诉大家了,西纳斯的去世和葬礼就发生在一个名叫希布克的小村子里,他在那里生活了整整三十一个年头。在我们这个确定无疑是自由国度的某些地方,像他这样的人被称作“商人”,就是说,他开了一个零售小店,卖的东西与诸如此类的小店没有什么两样。他的诚实可信从未被人质疑过,一直到死,他可称得上是德高望重了。他唯一可以让最挑剔的人攻击的一点就是。对人太热心快肠了,对钱并不斤斤计较。其实并没谁去攻讦他。否则,这人倒真是太没良心了。零售业务对西纳斯而言,真是做得聚精会神了,这或许是他的与众不同之处。 西纳斯的死期大家都记不起来了,反正不是星期天,因为星期天是他的法定休息日,他的小店已经开业二十五年了,一直如此。这些年来,他的身体可谓是健康无恙,无论何种诱惑都不能使他离开三尺柜台,这其中还有一个故事。据说某一次他被传唤去县城做一个要案的证人,但他死活不肯去,律师警告他,并大胆建议法庭,如果他不肯作证,法庭就作出突然判决。但律师的勃勃野心岂能使法官作出心血来潮的举动,律师的提案马上就被撤消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结果正如迪默先生所说的那样,如果他去作证,这一方的当事人就会借题发挥到极点,作出虚假的证词,倒头来反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简单地说吧,在这一带,大家共同感觉到,西纳斯·迪默是希布克村的一个难以撼动的真理,他的升天,会突然引起某种阴暗的流行病症或者是大灾难。 迪默太太和两个成年的女儿住在房子的楼上,但西纳斯先生只在小店柜台的后面,支起一张折叠床歇息,除此之外没在任何地方睡过。就在那张床上,十分偶然地,在某天晚上,他被人发现死去了,就在他刚刚关上百页窗不久。尽管他无声无息地去了,但他似乎意识到,他应当给认识他的人留下一个完美的印象,如果他在小店营业时间中走到生命的尽头,这个结局对他来说是很可悲的。 这就是西纳斯·迪默——他的生活和习性是如此的千篇一律,致使村里一位读过大学的幽默家感动得给他起了一个绰号“非洲老人”,在他死后出版的第一期当地报纸并无半点冒犯之意地评叙道“西纳斯将一天带走了。”岂止一天,就在西纳斯死后的一个月内,迪默先生清晰地表明,他没有空暇时间去死。 在希布克最受尊敬的公民之中有位银行家,名叫阿尔文·柯里德。他住在村上最豪华的房子里,有一辆私家马车,受到人们各种各样的尊重爱戴。他十分懂得旅行的妙处,他一会儿住在波士顿,又一会儿住在纽约,他十分谦虚地放弃了闪闪发光的荣誉勋章。谈了柯里德先生这许多生活琐事,仅仅有助于我们领略他先生的非凡价值,从哪一方面看他都是值得褒贬有加的——对他的聪明才智而言,如果他将其投入使用,即使临时使用一下,都会让人联想起首都的灿烂文明,反之,会让人领略他正人君子的风采。 一个令人愉悦的仲夏之夜,约莫十点钟光景,柯里德先生进入他家花园大门,走过卵石铺就的人行小道,月光下的小径发出白皑皑的光芒,他登上豪宅的石阶,停下脚步,掏出钥匙开门。他进门就遇见了他的妻子,她正从客厅准备到书房里去。她满心欢喜地迎接丈夫,将他身后的门随手关上。他转过身,看看脚下门口四周,情不自禁地惊叫起来。 “哎呀!——真见鬼,”他说道,“罐子到哪去了?” “什么罐子,阿尔文?”他的妻子询问道,并不十分关注。 “一罐枫糖浆——我从杂货店买来的,将它放在这儿,然后就去开门。怎么就——” “算了,算了,阿尔文,别再发誓了,”这位妇人打断他的话道。顺便说一下,希布克并不是只有基督徒居住,邪恶的多神教禁止徒劳地呼叫恶魔的名字。 这罐枫糖浆是乡村生活的必需品,被准许由希布克的重要公民从小店带回家,现在它不在那儿了。 “你敢肯定吗,阿尔文?” “亲爱的,你想想看,一个大男人会不知道自己将一个罐子带回家吗?我经过迪默的杂货店时,就顺便买了这点糖浆。迪默亲自为我灌好了糖浆,还将这罐子借给我用,我还——” 这句话只说了半截就打住了,柯里德先生蹒跚地走进室内客厅。一下倒在一把扶手椅上,浑身每一根神经都在颤栗不止。他突然记起,西纳斯·迪默已经死了三个星期之久了。 柯里德夫人站在丈夫身边,又是吃惊又是焦虑。 “天哪!”她说道,“什么事让你这样烦恼?” 柯里德的烦闷心情与想得到更好的境遇没有任何明显相关之处,他显然认为对这个要求没必要解释。他一言不发——只是瞪大双眼。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没有什么可以将这沉默打破,除了嘀哒作响的钟表走动声,这时钟似乎比平常走得稍稍慢了点,好像它是被客气地许可将时间延长一点,以便使时间恢复理智。 “珍妮,我已经发疯了——已经疯了。”他的话语有点含混不清,十分急促。“你该告诉我,在我自己觉察之前你一定觉察到了我的病症。我想起我确曾经过了迪默的杂货店,它门开着,而且亮着灯——这就是我所想起的。当然它现在再也不会开门营业了。西纳斯·迪默确实就站在柜台后的桌子边上。我的上帝啊,珍妮,我明明看见他,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一样,清楚极了,我想起你说过想要一些枫糖浆,我就进去买了一些——就是这样——我从西纳斯·迪默手中买了两夸脱枫糖浆,他已经死了,埋在了地下,然而他从一个木桶里舀起糖浆装进罐子里,用手递给我。他也对我说了点什么,神情十分凝重,我想起来了,甚至比他以前更加凝重,但他说了什么我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但我看见了他——天哪,我看见了他,还和他交谈了一会——他居然是个死人!所以我想,我肯定是神经出了毛病,珍妮,我像一只甲壳虫一样发了疯,你最好离我远点。” 他的这段独自给了这位妇人时间去考虑她的对策。“阿尔文,”她开口道,“你没有任何发疯的迹象,请相信我。这无疑是个幻觉——不是这样还会是什么别的东西?不然就太可怕了!你一点也没疯,你在银行工作太累了。你今晚不该参加银行办公会的,谁都能看出你是生病了。谁知道会再出什么事情。”对他来说,这个预言似乎隐藏了一点什么东西,他正等待着结局,但他什么也没说,因为这关系到他自身的处境。他现在已经十分平静了,可以思考得更周密些。 “这无疑是主观现象,”他说道,现在滑稽可笑转变成了科学术语。“假设精神的幽灵出现了,甚至突然显形,而且这幽灵突然以半加仑褐色陶罐显形——一只粗糙的、很重的陶器凭空出现——简直不可思议。”当他说完,一个小孩跑进房间——他的小女儿。她穿着睡衣。她跑到父亲身旁,搂住他的脖子,说道:“你这个调皮的爸爸,你忘了过来吻我。我们听见你开门的声音,就起床瞧瞧,嗯,爸爸,亲爱的,福迪说待小罐空了就给他玩,行吗?” 当这作为旁证的揭示材料将自身分发给了阿尔文·柯里德的理解力时,他明显发抖了。因为小孩不可能听到谈话内容的一个字。 西纳斯·迪默的财产现在归另外一个人掌管,他认为这些财产最适宜他开展处置的“业务”,自从主人死后,杂货店就一直关闭着,店里的存货被另一个“商人”购买后就运走了。楼上的房间也空着,因为寡妇和女儿们已经去了另外一个小镇。 就在阿尔文·柯里德历险一(不知是怎样“泄漏”的)的这天晚上,立即就有一群男人、女人和小孩聚集在杂货店对面的人行道上。这个地方有西纳斯·迪默的幽灵出没的消息,在希布克已经人尽皆知,尽管很多人都不相信。这群人中最调皮捣蛋的,就是那些小孩,向着房子的前面扔出了很多石头,但他们仍小心地避免将紧闭的百页窗打破,满心疑虑还没有演变成恶意的行动。几个胆大的人穿过人行道,将店门推得嘎嘎作响,又划着几根火柴,拿着凑近窗子,试图看清黑漆漆的室内。许多围观者将他们的智慧小心地付诸交头接耳和大呼小叫,为了挑战幽灵引起了一场终点是杂货店的竞走比赛。 相当长的时间过去了,没有任何幽灵显示的迹象,许多围观者渐渐散去了,仍滞留的人们开始观察到杂货店内弥漫着昏黄的灯光。大街上的示威游行停止了。先前聚在店门外和窗外的无畏者开始撤回到街对面,汇入了人群之中,小男孩不再投掷石块。大家都屏住呼吸不敢大声说话,只是兴奋地耳语着,对着现在越来越亮的灯光。自从人们发现了微弱的灯光,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没有什么可以让人猜测的,但最终亮光亮到足以清晰显现出整个店内的情形,就在那儿,端坐在柜台的桌子边上,西纳斯·迪默活生生地显出身影。 聚集的人群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人群的两边像被融化似的,当胆小的人纷纷离去时,他们恨爹妈不给自己多生出两条腿。其他一些人离开时带着更多的威严,不时转过身回头探望。最后,因为一种理由或更多种理由,大多数男人们原地未动,哑口无言,直直地瞪大双眼,满脸的亢奋。室内的幽灵对他们不屑一顿,它正埋头清理着账本。 现在,有三个男人离开人行道边的人群,好像受到不寻常的驱使一般,穿过了大街。三人中的一个,魁梧健壮,他正准备用肩撞开店门时,门自动开了,显然没有人为因素,鼓足勇气的调查者大步闯了进去。他们一进入室内,外面充满敬畏的旁观者就看见他们的行为十分粗野。他们挽起袖子,舞着拳头,左冲右撞,撞得柜台轰轰作响,一大堆盒子和木桶都被掀翻在地。然后,他们笨拙地转身想溜掉,但脚却像被粘住似的。人们听见他们在尖叫、咒骂。但西纳斯·迪默的幽灵没有以任何方式证明他有兴趣将这一切继续下去。 没有任何人曾经回忆起聚集的人群受到了何种驱使,但是整整一堆人——男人、女人、小孩,狗们——同时地,吵吵嚷嚷地向店门冲去。他们在门前挤得乱七八糟,争先恐后地想冲进去——最后,他们排成了一条直线,一步一步向里面挪动。某种精明的精神和肉体上的巫术被转变成了实际行动——观众变成了参与者——听众侵占了讲台。 只有一个观众仍伫立在对面街头——阿尔文·柯里德这位银行家——在他看来,塞满人群的杂货店内仍光亮如初,所有奇怪的事情似在继续,清晰可辨。而室内的人们却眼前都漆黑一团,冲进店内的每个人在门边似乎被打瞎了双眼,如同遭受了不幸而变得疯狂。他们毫无目标地乱摸一气,试图从人流中闯出一条出路,你推我搡,拳打腿踢,倒地的人被随意践踏,重新站起来的人又转身去践踏他人。他们互相撕扯着衣服、头发、胡须——像一群动物样你争我斗,互相咒骂,胡乱叫嚷,用肮脏的词语叫骂着别人的名字。当最后,阿尔文·柯里德看见排队的最后一个人进入了亮光之中的喧哗,亮光突然问消失了。他眼前也漆黑一团,与里面的人别无二致。他转身离开了这地方。 第二天一大清早,一大群好奇的人聚集在“迪默的家”周围,其中包括昨天夜里逃掉的一部分人,但现在,凭借阳光赋予的勇气,一部分诚实的人又开始了每天的辛劳。杂货店的门大开着,里面空无一人,四周墙壁上、地板上、家具上,都散落着一根根碎布条和一团团乱发。希布克昨夜的战士们尽力逃回家去医治浑身创伤,并对人发誓他昨天整晚都睡在床上。落满灰尘的桌子,仍在柜台后面,上面有一账本。账本上迪默亲笔写下的各项条目清清楚楚,最后一笔账停在七月十六日,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上面找不到卖给阿尔文·柯里德糖浆的记录。 这就是完整的故事——只是男人们的狂热已经平息,人们的理智又重新开始了它自古以来的摇摆不定。在布希克,值得人们忏悔的是,考虑到在新的条件下他在第一笔商业交易中表现出的无害和热诚,西纳斯·迪默,虽已死去了,但或许已经又循规蹈矩地站在老柜台边重做他的生意了,却没有获得万众的一片欢腾。当地的历史学家在他尚未出版的著作中,将这些史料进行了编撰,在字里行间进行了一番深思,以表示他对上述观点的认同。 峡谷谜团 从印第安山脉往东北方向走,大约九英里以外,就是麦卡吉峡谷。它不只是一个峡谷——一个处于极高的树木繁茂的山之间的凹陷。从其入口处一直到顶部,就像河流一样,有一个分叉,长度并未超过二英里,底部宽度只稍多于几码。其间有条小溪,冬天流水潺潺,早春却枯竭了,它的任何一边都找不到一处平坦的地势。山峰陡峭的斜坡被一片密不透风的熊果树和腐殖质覆盖。又被河道分开。除了一个附近地区的偶尔有点胆量的猎人曾进入麦卡吉峡谷外,没有听说有人再进去过,五英里之外无人知晓它,甚至连它的名字也不知道,在那片区域,有许多奇特的引人注目的却没有任何名字的山谷,应当地居民的要求,有人也曾徒劳无功地试图去弄清这座峡谷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名字。 大约在麦卡吉峡谷的顶部与入口处之间,随着你攀登的脚步,你会发现山峰的右侧被另一个峡谷所劈开,那是一条短而干涸的峡谷,在二者的结合处有一块二到三英亩大的平地,几年以前曾有一座只有一间房的老木板房立在那儿。至于用来建屋的那些简陋的材料是如何聚拢到那处几乎难以达到的鬼地方的,还是一个谜。很有可能,山谷中的河床是一条平整过的公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峡谷曾被矿工们巧妙而彻底地勘探过,这些人应该有办法带着一群牲口运载着工具和给养品进入峡谷,他们的目的理所当然不会是把这儿同那处于任何文明中心的颇富盛誉的锯木厂联结起来。然而这间房子,神秘地立在那儿,它缺少门和窗框,用泥土和石块垒成的烟囱已塌作一堆,上面还长满了茂盛的野草。其中曾经有过的家具以及低劣的墙面板,都早已成为猎人篝火的燃料了。遭受同样状况的,可能还有那口老井的井栏,现在我写作时感到它以一种更加寒冷的形态存在于脑海中,但印象却不太深刻了。 一八七四年夏日的一个下午,我从那座山谷进入了麦卡吉峡谷,一路上是沿着干涸的小溪走的。我一边走一边用猎枪打鹌鹑,不知不觉已往袋子里装了十三只这样的鸟儿了,就在此时,我到达了前文所描述的地方,直到那时我才明白这栋“小屋”的存在。在彻底地眺望过这堆废墟后。我重新又开始了我的行程并且走到了日落时分。当它耸立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离所有人类聚集的地区已经十分遥远——远到在黄昏前已赶不到一处人家了。但好在我的猎物包里还有食物,况且这栋老房子还勉强可以遮蔽风雨,如果在温暖而没有露水滴淌的夜晚,一个人在斯拉奈瓦德山脚下睡在松叶上,不需任何覆盖物,真的是可以忍受的。我喜欢冷僻之处,喜爱夜晚,所以立即决定在外露营。天黑了的时候,我正在房间的角落里用树枝和草叶做好了一个床,并且在壁炉边点燃炉火开始烤起鹌鹑来。烟从废旧的烟囱里冒出去,温柔的火光,照亮了整个房间,吃着简易的食物,喝着在这儿根本找不到的红酒,我体验到了一种美好舒适的感觉,而这是连更好的饮食和所住环境也提供不了的。 然而,还有漏掉的事情没提呢。虽感到舒适,却总缺乏一种安全感。我审视着自己,同时频繁地盯着那扇敞开的门和空空洞洞的窗栏。在这些洞口之外,是黑漆漆的一片,使我难以抑制住内心那种怪异的恐惧感,脑海中开始勾画外面世界充满了不善的东西,自然的和超自然的——在它们的各自的群体中,以在那片地区出没的灰熊为首。还有鬼魂,这我有理由相信并不存在。不幸的是,我的思维通常缺少可能性原则,但对于我来说,那个夜晚。可能性与不可能性都同样地令人不安。 以下我要提到的是,经历了这次事件的任何人都会认为在一间无门无窗的敞开式的房间里,产生的恐惧感比在户外要多上许多倍。现在我躺在房间的一角,靠近坍塌的烟囱,睡着松叶,任火自然地熄灭,明显地感到了这种恐怖。在这里,我认为有某种邪恶和恐吓性的东西存在的那种感觉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发现自己的目光难以从大门口移开,在深深的黑暗中它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当最后的余火摇曳着即将熄灭时,我不由得抓起放在一旁的猎枪,把枪口对准了看不见的大门口,大拇指按在扳机上,一触即发。呼吸开始暂停,肌肉也变得僵硬起来。但不久之后,充满了羞愧和耻辱感的我放下了武器——我到底在怕什么?为什么要害怕?对于我来说,这样的夜晚只是比一张男人的脸——我,更为熟悉的面孔。在我的内心有种传统的思想在作怪,因为一点小小的引诱就向孤独、黑暗和死寂屈服。我难以领会自己的愚笨,放弃了猜测,渐渐入睡了。然后,我就进入了梦乡。 我现在身处在异国的一个大城市里——那个城市的居民和我都是同种族的,只是在语言和习俗上稍有差别,然而准确地说,到底这些区别是什么,我也说不出来,我对他们的感觉是模糊不清的。我经过了许多街区,有些建筑是木头的,宽敞高大,颇具现代感,有些建筑矮小黑暗,道路迂回曲折,房子夹杂在古怪的山墙之间。许多老房子悬挂着用石块和木头精心制作的装饰物,几乎都要碰到我的头了。 我试图寻找曾经见过的人,然而意识到在找到之后要认得出他们才行。我的寻查访问并不是无目标性和偶然的,它有明确的方式。我毫不犹豫地从一条街转到另一条街,穿梭于错综复杂的迷宫之中,完全没有一点害怕迷路的担心。 现在我在一幢低矮、普通的石头房子前面停住了脚步,它看起来像是比较高级的工匠的住所。没有打声招呼,我就进去了。这间房子,显得很空敞,只在一扇小小的钻石形的窗格玻璃旁点了一盏灯,也只有二名居住者:一名男子和一名妇女。他们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的侵扰,在梦里的典雅行为,完全表现为飘忽自然的。他们并未交谈,只是分开地坐着,不忙碌与不高兴的那么一幅场景。 这名妇女很年轻,也稍显丰腴,有着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透出一种古典的美丽,我对她的印象是极度鲜明和清晰的,但事实上一个人在梦里一般是难以将一个人的脸部看得很清楚的。在她的肩上披着一块苏格兰高地人所用的那种呢绒披肩。那个男人的年纪要大一些,脸色灰暗,更为可怕的是,他的脸看起来几乎是邪恶不堪的,因为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从太阳穴一直延伸到唇边长胡子的地方。总之,我遇到的这一男一女看起来必定是一对夫妻。 紧接下来发生的事,我记得不太清楚了,都充满了迷惑和前后矛盾之处,我想这是我意识的微光留下的记忆。似乎有两幅画面,我的梦里和我周围的现实环境,都已混为一体了,一个重叠着另一个,直到都逐渐地消失和褪色。我很明白自己在一所荒废的小屋里保持着清醒,完全平静地意识到自己的处境。 我愚蠢的担心已经离我而去了,睁开眼睛,我看见了炉火,并未完全燃尽。于是我重振精神拿起一根小木棒把炉火重新燃起。火光照亮了整个房间。我可能只睡了几分钟,但这平淡的梦多少给我一种奇异的感觉,使我不再昏昏欲睡了。过了一会儿,我起身,把余火聚拢到一堆,点燃了烟斗,开始有条不紊地考虑我所梦见的景象。 回想起来,这个城市应该是爱丁堡,我曾去过那里,所以如果这个梦是一个回忆的话,它就是我对那座城市景象的回忆与描述。这种想法影响着我,但似乎在我的脑海里有某种东西坚持要背叛这种意愿。“好吧!”我大声说道,非常地放松,“麦卡吉的人应该是从爱丁堡到达这里的。” 这时,不管是这些叙述的实质,还是构想它的事实,都至少让我惊讶。它似乎是完全自然的,以至于我应该知道我所梦见的故事名字和它的一点历史。但是它的荒唐立刻出现在我面前,我大声地笑起来,敲了一下烟斗倒出里面的灰烬,再次伸展躯体躺在那张用大树枝和草叶做成的床上,直视着即将熄灭的火焰,不再去多想任何梦和任何周围的事物。突然余火猛地下坠了一会儿,然后,往上弹跳了一下,似乎燃尽了,最终在空气中熄灭了。我的四周,是绝对的黑暗。 那一刻,即火焰的微光即将在我眼前消逝之前,有一个笨重的死亡般的声响在我耳边响起,就像什么重物摔到了地板上,在我躺着的下方摇晃、震动着。我一跃而起保持成坐的姿势,伸出手去摸我的枪,以为是某头野兽从敞开的窗户跳了进来。当房子脆弱的框架还在吱吱摇晃的时候,我又听见了一种爆裂式的声音,地板上的脚步声、抽打声,混成一片,然后似乎从我触手可见的地方传来了妇女的可怖的尖叫声。这是我所听到的所能想像到的最恐怖的声音,它使我彻底地失去了勇气,这一刻我什么也感觉不到,除了恐怖!幸运的是,我的手现在又摸到了武器,这种熟悉的触摸感使我得到了重塑。我迅速站起来,尽力用眼睛去洞穿这黑暗。强烈的声音中止了,但我又听见了更加可怕的声音,在很长的一段间歇时间之后,传来的是某种虚弱的、断断续续的某种生命面临死亡发出的喘息声。 当我的双眼逐渐习惯了炭火那暗淡朦胧的微芒时,我首先看见的是门和窗户模模糊糊的形状,看起来比墙壁更黑。然后,墙壁和地板的区别变得很难辨认,最后我只能感觉到地板从一边到另一边。从一个角落到另一个角落的无限的广阔。什么也看不见了,寂静保持着它的完整与持续。 一只手抖了一下,另一只手仍然紧握着枪,我重新点燃了炉火,对这处可怕的地方作了一下紧急检查。居然没有发现任何外物入侵的迹象。地板上的火灰上仍然印着我自己留下的痕迹,但是,再也没任何人。我重点烟斗,从屋内扯下一两条木块来重新引火——我并不在乎再次走进门外无尽的黑暗——以抽烟和深深的思索度过了剩下的这个夜晚,慢慢地维护着火焰。如果生命更长,我将不会允许这火焰再次熄灭。 几年以后,在一次神圣的典礼上,我遇到了一个叫做莫格的人,他是我在旧金山的一个朋友以书信引荐的。在他家里和他一起用晚餐之时,我发现在他家的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战利品,这表明他对打猎十分在行。后来知道,他的功绩(狩猎的范围),发生在那个危险区域内。 “莫格先生,”我贸然地问道,“你知道一个叫做麦卡吉峡谷的地方吗?” “当然!”他回答道,“去年,是我为报纸作的关于在那儿发现残骸的报导。” 我没听说过那篇文章,因为出版时我正在东方。 “顺便说一句,”莫格先生说道,“那个峡谷现在的名字不对,它应该叫作‘麦卡吉格’。我的天,”他对他的妻子补充道,“艾德森先生的酒该添一添了!”他说得并不准确,因为我仅仅只喝了一口。 “在那个峡谷曾经有一个简陋的小屋,”莫格先生连续说道,“但是我以前去那儿时,房屋早已被风吹倒或吹散了,因为它的建造材料散布在周围,地板也裂开了,到处都是木板。在我和我的同伴睡觉的地方发现了一块方格子披巾的残片,再检查还发现它包裹着一个妇女躯体的肩骨,当然这只是整个尸体的很少的一部分,这部分覆盖着衣服的碎片和棕色的干硬的皮肤。但是我们说这些时要照顾一下莫格太太!”他补充道,带着一丝微笑。这位女士确实显露出了厌恶多于同情的表情,难受地坐在一旁。 “然而,有必要提到的是,”他又说,“头盖骨散落在好几处地方,就好像被某种粗钝的器械打爆了一样,那件器械是一个铁柄,还沾着血迹,就摆放在旁边的木板上。” 莫格先生说着说着转向他的妻子,“我再说一遍,亲爱的,”他装作很严肃的样子说道,“刚才说的这些难以置信的细节表示,夫妻间令人遗憾的吵架,毫无疑问是由妻子的不顺从引起的。” “我应该能觉察到这一点。”这名女士镇定地说道,“你用那些字眼已经对我说了许多次了。” “从这些和其它情形来看,”他说,“验尸官的检查发现死去的詹妮特·麦卡吉格,是因为某人的施暴致死的。但还需要补充的是,证据有力地指向她的丈夫,即托马斯·麦卡吉格为罪犯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托马斯·麦卡吉格从未被人发现或听说过。只听说这对夫妻来自爱丁堡,但并不是——亲爱的,你没看到艾德森先生的排骨盘子里有水吗?” 我已经在我的碗里放了一块鸡骨。 “在一个碗柜里我发现了麦卡吉格的照片,但是这并未使其被逮捕。” “你能让我看看吗?”我问道。 这张照片上出现的是一张阴暗男人的脸,带着邪恶的表情,脸上有条疤痕从太阳穴往下一直延伸到黑胡子那儿。 “顺便问你,艾德森先生,”我和蔼可亲的主人说道,“我可以知道你为什么要打听麦卡吉峡谷的事了。” “我在那附近丢失了一头骡子,”我答道,“这种不幸使我非常悲伤。” “我亲爱的,”莫格先生说道,带着讲解员那种机械性的语调,“艾德森先生丢失骡子的事儿使得他的咖啡杯里撒满了胡椒末。” 战火洪流中的小男孩 一个秋天的下午,阳光十分灿烂,一个男孩从他家搭盖在一小块农田边的简陋小屋里出来游玩,不小心迷了路,进入了一个望不到边的森林之中。无拘无束的全新感觉是令人快乐的——令人快乐之处在于冒险和奇遇的刺激。这孩子的精神勇气,源于他祖先的躯体,经过了无尽的岁月,这精神勇气已经锤炼成了无数探险和征服的不朽功绩——对战争的胜利者而言,苛刻的评论者只是默然的无数个世纪,露营地则变成了从乱石中开辟的无数个城市。从这个种族的摇篮地出发,他的祖先经过两个大陆,又渡过一个大海,再经过第三个大陆,他们一路征服过来,他们为了战争而诞生,又将征服地变成了世袭财产。 这小男孩,约莫六岁左右,一个不太富裕的种植园主的儿子,就在他小小的年纪,他的父亲已经成了一个士兵,为了反对赤裸裸的野蛮行径而战斗,跟随着国旗进入了文明种族的首都,又去了遥远的南方,在战争结束时,这位勇敢的农夫幸存下来。但曾经燃起的火焰永不会熄灭。这人仍然喜爱军事书籍和画片,这男孩也非常在行地亲自造了一把木剑,尽管以他父亲的眼光来看,这把剑不知道像个什么东西。他现在勇敢地佩带着这件武器,他成为了这个英勇种族的儿子,他不时地在洒满阳光的森林空间中停下脚步,然后,作出某种夸张的进攻和防守的姿势,又重新上路,这种姿势是被雕塑家的艺术所教授出来的。他战胜了企图拦住他去路的无形的敌人,由此产生的快意使他变得粗鲁起来,他绝对犯了一个军事常识性的错误,使追击者陷入了一个相当危险的境地,直到他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很宽却很浅的小溪边,湍急的溪水拦住了他的去路,他只有生双翅才可以飞过。但这无畏的胜利者并未被难倒。跨过大海的种族的精神勇气使他小小的胸膛燃起不可征服的火焰。他发现小溪的水面有几块圆石,离他有一跳步远,他踩着石子过了小溪,就势躺在他想象之敌的背面的防护设施上。身体压住了木剑。 现在。这次小小的战役他大获全胜,理智需要他撤回到行动的起点。啊!如同许多强大的征服者一样,如同他们中最强大的一样,他不愿抑制住战争的强烈欲望也不愿洗耳恭听,冒险的命运终将成为天边最遥远的星星。 从小溪边向前进发,他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着一个全新的、更危险的敌人,在他一直行走的小路上,他抬头细看:耳朵竖着,手爪在面前,悬垂着,是一只兔子坐在地上。他受了突然的惊吓,大哭起来,转过身赶忙逃避,他已经辨不清方向了,口齿不清地哭喊着要找妈妈,他一个劲哭泣着,脚也跛了,他稚嫩的皮肤被荆棘残酷地划破了口子,他幼小的心脏恐惧地跳得厉害——他几乎不能呼吸,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了,只是一个劲地流着眼泪——他在大森林中迷了路!然后,一个多小时后,他犯错的双脚带着他在芜杂的灌木丛中到处乱撞,最后,他实在走不动了,就躺倒在两块岩石之间的狭窄空间里,这狭窄空间只是几码宽的小溪流,他仍紧抓着玩具木剑,木剑不再是一件武器,而是一个亲密的伙伴,他啜泣着睡着了。森林中的鸟儿在他的头上唱得悦耳动听,一群松鼠,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吱吱叫着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他对这景象已失去了知觉,在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奇怪的、令人倍感压迫的雷声,好像松鸡们正敲着鼓,欢庆大自然古老的征服者的胜利。而此时,在那小小的庄园,白人和黑人们都正焦急地在四周田地和灌木丛中寻找着他幼小的身影,一位母亲的心正因爱子的失踪而被撕碎。 几个小时过去了,小家伙睡醒后站了起来。夜色来临了,他浑身打着寒颤,因为害怕而变得忧郁。但他在歇息后,不再哭泣了,受着一种毫无缘由的本能驱使,他挣扎着奋力穿过包围他的灌木丛,来到一片更加开阔的地面——在他的右边是小溪流,在左边是一道缓缓的斜坡,上面长着稀疏的树木,这一切好像要从正被黄昏聚拢过来的黑暗中挣脱出来。一股幽灵般的薄雾沿着溪水正慢慢升起。他感到十分恐惧,有点呆住了。他不再向前走了,他转身朝着原来过来的方向,不顾一切地一头扎进了漆黑一片的树林中。突然,他看见面前有一个奇怪的物体在移动,他以为一定是某种大动物——一只狗,或者一头猪——他叫不出它的名字,它或许是一头狗熊。他曾经看过狗熊的画片,但对它的习性一无所知,还真想碰上一头。但这东西无论是从形状还是移动的姿势来看都显得笨拙不堪,他断定这不是一头熊,顿时恐惧代替了好奇心。他站着呆住了,当这东西慢慢地过来时,他胆子变得大了一些,因为他看见这东西至少没有兔子那长长的、吓唬人的耳朵。从这东西蹒跚而又笨拙的步态来看,他觉得有点眼熟。这东西还没近到让他完全释疑的时候,他看见它后面还有一个接着一个的一模一样的东西。他朝两边一看,左边右边还有许多,他周围的开阔地带都是活生生的这种东西——他们全都向着小溪边移动过来。 他们是群男人。他们用双手和膝盖匍匐前进。他们有的仅仅用双手,来拖动着双腿。还有的仅仅只用膝盖,他们的双臂垂吊着,不能起一点作用,他们想挣扎着站起来,但最终还是趴在了地上。他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也与任何物体毫无相似之处,他们只是为了求生,脚挨着脚向着同一个方向爬动。他们或是单个的,或是成双的,或是几个人一团,全部在漆黑的夜中向前爬着,不时有人停下来,看着同伴们缓慢爬到前面,然后他们又重新开始。他们可能有成百上千人之多。在深不可测的黑暗中,放眼一望他们遍地都是,他们从黑乎乎的树木后冒出来,好像永不枯竭的溪流。这小小的开阔地似乎也在朝着小溪移动着。偶尔,有人停下来不再向前蠕动,躺在那儿不再动弹,他死去了。有的人,停下后,双手做出各种奇怪的姿势,将手臂伸向半空又无能为力地垂下,痛苦地抓住自己的脑袋,又向上舞动着手掌,像人们经常看见的牧师布道那样。 这孩子年幼无知,不会将这一切完整地记录下来,这事应当由比他年龄更大的人来做。他只看见他们都是些男人,像婴儿一样在地上爬着。这些人,他们并不令他害怕,尽管他们中有些人穿的衣服他从未见过。他在这片人群中,毫无拘束地从一个人身边走到另一个人耳边,带着孩子般好奇的目光偷偷地看看他们的脸。这些人的脸都异常苍白,许多人的脸上抹着道道血痕,肿胀得十分厉害。这是什么人——他们丑陋的姿态和爬行动作,是干什么的人呢——噢,他想起来了,去年夏天他在马戏团里看过脸上抹着花花绿绿油彩的滑稽小丑,他那时看着他们笑得乐不可支。这片人群在继续向前移动,这些残废的正在流着鲜血的男人,他们几近死亡般的境遇,与马戏团滑稽小丑的戏剧性对照,小小幼童却丝毫不予理会。对他来说,这是个令他快乐无比的情境。他以前常叫父亲的黑奴跪在地上爬着逗他乐——他骑在他们的背上,“好使人相信”他们是他喂养的马儿。他走到一个正在地上爬着的人身边,一下轻快地骑了上去。这人胸脯一下紧贴在了地上,迅即,他像一匹未驯服的小马驹一样,将这小男孩猛地摔倒在地上。转身朝他露出了没有下颚的脸庞——从上齿到喉咙之间是一个血红的豁口,豁口里挂着新鲜破碎的根根骨头,鼻子不自然地翘起,下颌没了,两眼射出凶光,这人的外观看起来如同一只被捕杀的灰色大鸟,从喉咙到胸脯全都鲜血淋淋。这人跪起来,小男孩在他脚边。这人对小男孩摇摇拳头,小男孩终于吓得跑到了不远的一棵树边,紧张地看着这景象。这令人惊异的一大群人缓缓而痛苦地向前挪动,像一幕可怕的哑剧——像大群黑压压的甲壳虫,向前爬下斜坡,没有一丝的声响——深邃的沉寂,绝对如此。 黑夜将尽了,这令人恐怖的景象开始变得明亮起来。远处的溪流边,树林间射进一道奇特的红色亮光,树干和枝条变成了黑色的镶边。这些正在爬行的人们受到了打扰,他们全都成了一群怪物,在晨光明亮的草地上他们的动作如同一幅漫画。霞光映在他们的脸上,惨无血色的苍白脸上染上了微微的红色,那脸上的污秽血痕,变得十分醒目。钮扣和金属衣饰闪着耀眼的光彩。小男孩本能地转身朝着那夺目的光辉望去,和他那些可怕的伙伴一起向斜坡下移动。一会儿,这群人中最前端的一伙已经通过了斜坡——这行动并不是什么赫赫战功,先头到达也并不具有什么令人赞赏的优势。小男孩站在他们的前面,他的木剑紧握在手,他一脸肃然地指挥着行军,使自己的步伐和他们保持一致,他不时地转过身来,好像是看看他的军队是否掉队了。确实,从没有一个这样的指挥官指挥这样一支军队。水边开阔的地带由于这支可怖的军队的缓慢侵占变得狭窄起来。在这个小指挥官的头脑中,水和这支军队没有什么重要的关联。偶然,一条毛毯笔直滚得老远像跑步似的,毛毯是用绳子捆成卷的,这儿一个背囊,那儿一支破枪——同样的东西,总而言之,在这支后撤的军队后面,一路扔得都是,这是他们火速逃离追兵后留下的足迹。在小溪边的每处地势较低的岸边,地上已被人和马匹踩得泥泞不堪。一个经验丰富的观察者,会用他敏锐的双眼看出杂乱的脚步指向两个方向,地面已经通过了两次人马——前进和后撤。几个小时之前,这些拼死抵抗又受到重创的人们,和他们的更幸运的被打散的同伴,成百上千人一起钻进了森林。他们连续不断的大队人马,变成了一大群蜜蜂,重新排成了一条条直线,从这孩子身边的每个方向涌过来——当他熟睡时,几乎将他踩死。他们行军的沙沙作响声和咕噜声都没有将他惊醒。几乎就距小男孩扔出一个石子落下那么远的地方,他们刚刚打完一仗。他完全没有听到步枪的咆哮声,加农炮的轰鸣声,军官们气急败坏的叫骂声。他在这情形中安睡着,抓着他的那支小木剑,或许他并未意识到军事环境对他的厚待,他抓得更紧了。他没有注意到战争的庄严一面,就如同烈士,死亡是为了获得荣耀。 在森林远处靠近小河边的地带燃起了火光,那是帐蓬里燃起的炊烟,现在烟雾到处弥漫开来,又变成了一条蜿蜒飘动的金色的雾带。河水中闪动着一点点浅红的色彩,那是河中凸起的礁石。但仔细瞧瞧,那是一片一片鲜血,上次少数绝望的伤兵们在渡河时玷污了河水。看见他们,小男孩现在也急切地加快了脚步,他向着火光处走去。当他站在河岸边的不远处,他转身看着他行军的这一大群同伴。部队正在向河岸边集结。伤势较轻的已经爬到了水边,并将脸埋进了水中,躺在河边的这三个或者四个人,一动不动,显然脑袋被淹没在了水中。小男孩看见这情景,他吃惊地四处张望,甚至他殷勤好客的习性也不能接受,如此显示生命活力的现象。在平息了干渴之后,这些人已经没有体力从河边返回了,他们的脑袋浮在水上,已经被淹死了。在森林开阔地带的背后,小小的指挥官看见了他命令带来的可怖一幕,但更多的人仍在行进,他为他们的勇气挥舞起帽子,微笑着将他的木剑指向火光引导的方向——一柱燃烧的火焰指向奇怪的出路。 他确定部下忠实地执行了命令,现在,他进入了森林之中,在通红的光亮中轻易地穿过了这片地带,又翻过一道栅栏,跑出一段路,不时地转过身,对着身后的阴影挤眉弄眼,就这样来到了一座毁掉的正在燃烧的住宅前。遍野荒凉,举目四望,没有可见的活物。他对这并不关心,这景象令他兴奋,他模仿着火焰的跃动跳起舞来。他跑到四周收集可燃物,但他发现的每一个物体都太重了,不能搬到燃烧地点。在绝望之中他将木剑投了进去——对更高一级大自然力量的放弃。他的军事生涯就此结束了。 他转换完角色,他的视线落到了附属建筑上,看起来非常眼熟,好像在梦中见过似的。他站在那儿,使劲地想着,这时,突然这整片农田,随着紧紧围住它的森林,好像绕着一个轴心转动起来。他小小的世界也旋转起来,时针在倒转。他认出这在起火燃烧的正是他自己的家。 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因为这揭示出强力的震撼,然后,跛着脚,绕着废墟跑了大半个圈。就在那儿,显然就在火光之中,躺着一具女人的尸体——惨白的面孔朝上,双手伸开,手中抓着一大把青草,衣服凌乱不堪,长长的黑发如一团乱麻,上面到处是凝结的血块。前额的很大部分被撕裂了,从突出的洞中脑浆进裂出来,流到了太阳穴边,灰色的一团泡沫,上面是一团暗红的气泡——这是炮弹片的功劳! 这小男孩移动着他的小手,有点狂乱,姿势也不正常了。他嘴里喃喃地乱说一气,又不可言状地哭喊着——时而像闲聊的猩猩,时而像狼吞虎咽的火鸡,一个令人惊颤的失去了灵魂的,毫无神圣可言的声音,恰如恶魔的语言。这男孩变成了耳聋的哑巴。 然后,他站着,一动不动,嘴唇一个劲地颤动着,直勾勾地看着这惨景。 四角魔恋 科罗拉多6月20日 我觉得自己对他越来越关注了。该怎样赞叹他的容貌——你知道该挑出哪一个名词才能用“英俊潇洒”来修饰呢?人们在赞美一个男人的容貌时,没人会喜欢用“美人”这词来形容他,他是多么英俊潇洒,连老天爷都知道。我甚至不应担忧将你托付于谁——你将是天底下妻子中最贤惠的一个了。他显得精力充沛,他一贯如此。我并不相信,他长得魅力十足,会到处拈花惹草。你再回想一下,他艺术家的独特气质,实在难以言表。对你和我来说,我亲爱的伊伦妮,这种魅力对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更有诱惑力吧。我明白,我的绅士给人印下了多么难以磨灭的印象,或许,还可以给他提上千百条建议,借以增强他的魅力。不仅如此,他的堂堂仪表真的令人迷恋。我想想看,吸引我的主要还是这个男人的聪明头脑,他的谈吐与众不同,对我来说简直是独一无二了。他似乎无所不知,当然,他应该如此,因为他游历甚广,博览群书,我总认为,这对他相当有益。他的声音,伊伦妮,我听到它就感到好像非得拆掉房门,尽管是我自己的门。 7月3日 我害怕自己这番对巴里兹先生的倾诉,一定让你感到傻头傻脑的吧,你不愿在信中提及他,不愿对他有任何不敬之词。相信我吧,最亲爱的,他是我和你遇到的男人中,最为高贵,作风严谨的人,我的意思是指,并非举止前后不一,喜欢玩世不恭的人。 年轻的雷诺——你知道雷诺在蒙特利尔——告诉我,这里的男人们都喜欢他,他每到一处都受到了盛情款待。 有一件神秘的事——他在印度北部与勃拉瓦茨基的通神学信徒有过频繁接触。雷诺或许不愿意,或许不能告诉我这类事情,我推测巴里兹会被人当作——难道你竟敢嘲笑他吗——一个男巫师,有什么比这更微妙的事吗?当然,一件平常的神秘事情不会象丑闻一样合乎体统,但当它牵涉到黑暗和令人害怕的现实生活时——超自然的力量在起作用——还有什么比这更刺激胃口的呢?这事也解释了巴里兹这个男人施加给我的异常的影响力,他的职业是难以理喻的——黑色的技艺,严肃地说,亲爱的,我浑身打颤,当他睁大深不可测的眼珠直盯着我,这眼神我难以向你描述,多么可怕啊!如果他有使人堕入爱河般的力量,你知道吗?如果勃拉瓦茨基夫人的信徒,拥有这种力量——在印度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 7月16日 最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昨天夜里,婶婶正在参加旅馆召开的一个由巴里兹主持的舞会。 后来我十分羞辱,我确实相信,他在舞厅与婶婶交谈了些什么,我还是后来从婶婶那听说的。我孤身一人,整个夜晚都在暗暗盘算,想千方百计从他那儿套出他与印度巫师的联系——所有这些羞于见人的勾当。但他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羞于说出口,我十分无助,我满脸涨得通红,我——噢,伊伦妮,在这种情形之下,我爱上了这人。如果换了你,也莫过如此吧! 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吧!我,一个从红马镇来的丑小鸭——人们说我是老灾星吉姆的女儿——他当仁不让的女继承人,除了一个荒唐可笑的老婶婶,再没别的在世的亲人了——除了一百万美元和留在巴黎的一点希望,绝对是一无所有了。我于是毫无顾忌地爱上了他,这样一个神!这亲爱的,如果我能叫你来这里,我会扯着你的头发,叫你做个苦行僧呢。我凭直觉,他已经意识到了我对他的感情,他在我身边只呆了一会,只敷衍了几句,换了另外的男人,会说上比他多一倍的话还不止呢,然后他说有急事要办就先走了。 我今天才听说(一个小鸟告诉我的—钟鸣鸟),他其实是径直回家睡觉了。他这样故意伤害你,你会怎么做呢? 7月17日 那个小可怜,雷诺,昨天跑来拜访我,他喋喋不休的胡言乱语,几乎使我要发疯了。他从未住嘴——也就是说,当他变得不再顾及体面时,或多或少,他都不会表示暂停。顺便说一下,他问了一下你的情况,我承认,他对你可是真的有意。雷诺先生看起来不守游戏规则,象个死人。如果受到致命的诽谤,他会主动出击。他忙忙碌碌全是为他自己,但我喜欢他,因为我们在红马镇时就相识了。那时都年幼无知,两小无猜,赤着双脚,在那些快乐的日子,他被称作“痴笑”,我——噢伊伦妮,你能原谅我吗?——我被叫做“粗麻布”,天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与我穿着围裙的布料有关吧。或许我的绰号与“痴笑”是发音差不多,所以“痴笑”和我都是不可分离的好玩伴,矿工们常这样赞美我们的友谊。 后来,我们接纳了第三者,一个家庭遭难的孤儿,他像在悲剧和喜剧之间游荡的演员,一直没有力量去挑战严寒和饥饿。在他和坟墓之间,没有一丁点救命稻草,同时粒米未进使他命若游丝,他自动选择了一个应急的生存方式,坐在漂泊的垃圾堆的母亲怀抱里,也就是说,矿工们允许他去废弃的矿石堆成的小山上,去寻找含有贵重金属的矿沙,他将寻找到的矿沙装进小口袋中卖了换钱。他成了我们团伙的一员。——粗麻布、痴笑、垃圾,从那以后,他得到了我的宠爱,那时我不应该,现在我同样也不应该,对他为了抵御痴笑和其他男性对一个奇怪而又柔弱女性的侮辱,鼓起勇气,挺身而出去保护我,我不该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在老吉姆遭了难后,我开始穿上鞋子去上学,痴笑也不甘落后,将脸上洗净,变成了杰克·雷诺(在威尔斯·法哥公司工作),老吉姆夫人自己漂泊到了祖先那儿,垃圾漂泊到了圣史密斯,变成了一个驿站的赶车人,又被拦路盗贼给杀了。事情就是这样。 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些往事,因为它在我心头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因为我行走在自卑的深谷中。因为我觉得替巴里兹系鞋带也不配。因为,啊,亲爱的,垃圾的外甥就在这家旅馆里,我没有与他交谈,我不认识他,但——你猜猜看,他认识我吗?坦率地说说你的看法吧,说你不希望这样。你认为可能吗,我爱慕的人对我有个大致的了解,这就是昨天夜晚他扔下我的原因吧,当他看见我面带羞色,在他眼里象个傻瓜一样激动得浑身打颤,我知道不能贿赂所有的报纸,我不能背弃在红马镇对“粗麻布”十分友善的任何人——如果我不能将社会扔到大海里,那么,有时关节就只能在门后捏得嗄嗄作响。以前我不太关心,如你所知,但现在——完全不同了。杰克·雷诺,我敢肯定他不会告诉巴里兹的。杰克似千真万确地对他十分尊敬以至于不敢对他说出一切。我自己也一样。亲爱的,我亲爱的!我希望除了一百万美金,再拥有一点别的什么东西!如果杰克只有三英寸高我情愿活着嫁给他,再回到红马镇,在那儿直到我被穿上粗麻布丧服。 7月25日 昨夜,我们拥有一个十分绚丽多彩的暮色美景。我想告诉你一声,我从婶婶和其他人身边跑开后,独自一人在海边徘徊。我希望你相信,你这异教徒!我从未在旅馆朝海的窗前看见他,在海边漫步。如果你没有失去女性灵敏的嗅觉,你会毫无疑问地同意我的说法。我在遮阳伞下伫立着,梦幻般地凝视着大海,当他走近我时,他正在水的边缘——退潮了。 我向你发誓,湿漉漉的沙子在他脚下闪闪发光,他靠近我,举起帽子,说道:“蒂曼小姐,我可以和你坐在一起吗?——或者你和我一起去散步好吗?”这两件事对他来说,似乎不会同意,也不会发生。 你知道这样的谎言吗?谎言?我亲爱的,它是苦涩的胆汁完全苦涩的胆汁!还好,我没有发现它是苦艾草。 我回答道,用我在红马镇粗野没教养的心境,咕哝道:“我很高兴做任何事。”有什么言语比这更蠢?我昏头到了极点,啊我的灵魂,单纯得该下地狱! 他伸出手,微笑着,我没有片刻的迟疑,也伸出手去迎合。他的手指紧紧勾住我的手,拉我站起来,我的手不住地颤抖,我的脸红得比红翼鸫还厉害。我立起身,然而,他并来松开我的手,我想将手抽出来,但没成功。 他是随意拉着我的手,沉默不语,带着微笑俯视着我的脸,这是一种暗藏什么意味的微笑——我不知道——我怎能知道——它或许是脉脉含情,恶意嘲笑,或别的什么东西,我不敢直视他。他是多么令我心旌荡漾啊!——日暮的霞光,在他眼眸的深处熊熊燃烧,你知道吗?亲爱的,是否勃拉瓦茨基夫人的信徒都有这种与众不同的眼神?啊,你一定看到了他伟岸的英姿,我站起身来,上帝啊,他就站在我面前,倾着头,如神一般!这是一幅多么高贵动人的画面啊,但我不久就将这画面毁掉了,因为我顷刻间回到了眼前的现实:他只有一件事情可做,他已经做到了:他用手臂搂住我的腰,不让我瘫倒在地。 “蒂曼小姐,你病了吗?”他说道。这询问的声音平淡如水不带有一丝惊呼或关怀的成份,如果他又说道:“我想这就是我一直想说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没有什么话语能更清楚地表达出他此时的感受了。他的举动令我感到十分羞辱,十分愤怒,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我猛地从他的手中抽回我的手,失去了依靠跌倒在沙滩上,我无助地坐在沙滩上,我的帽子也掉了,我一头的秀发,也散乱地披在我的脸和肩上。 “给我走开!”我哭喊道,声音有点哽咽。“哦,行行好,你快走吧,你——你这强盗!否则我就先走。”我真的说出了这些刻薄的心里话!然后,我就瘫倒在沙滩上,啜泣着,伊伦妮,我最后放声大哭起来! 一会他的举动就改变了——我的手指和头发或许能感受更多。他在我身边单膝跪下,为我抚弄着头发,用最温柔的方式。“我可怜的女孩,上帝知道我不愿伤害你,我怎么忍心呢?” “我爱你——我爱你——今生今世!” 他从我脸上将我沾满泪水的双手捧起来,在上面印满热吻,我的脸颊象两块煤块,我的整张脸都在燃烧,我想,肯定是热力四射。我该做些什么?我将脸伏在他的肩上——这是唯一可选择的地方,噢;我亲爱的朋友,我的腿刺疼而抖动——我真想踢踢腿! 我们就这样坐着,很长时间过去了,他松开我的一只手,又用手将我搂住,我掏出手绢,擦干泪水,抬起头来。他想将我推开一点,凝望着我。现在,一切都很和谐宁静。天变得有点黑了,我直视着他,我笑得真美——这是我最美丽的笑容,亲爱的。 “你说什么?”我问道,“今生今世?” “亲爱的,”他答道,神情严肃,非常真诚。 “没有了凹陷的面颊,深深的眼窝,直直的头发,无精打采的步态,破衣烂衫,年少无知,难道你——难道你不明白?粗麻布——我就是垃圾啊!” 我一下跳了起来,他也站了起来,我抓住他的衣领,凝视着他英俊的脸庞,就在这深深的黑夜之中。 “你不是死了吗?”我问道,几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只是在怜爱中毁灭了。我中了强盗的枪弹,我想,这是无可挽救的。” “但杰克——雷诺呢?难道你不知道——” “我羞于说出口,亲爱的,我接到一个不值尊敬的人的邀请,从维也纳的一个魔法世家中来到这里。” 伊伦妮,他们戏弄了你密友的爱情。 玛丽·珍妮·蒂曼 附:这事的最糟处就是已无隐密可言。这是杰克玩的把戏,以唤起我的好奇心和兴趣。杰克不是一个坏蛋。他只是让我确信,在他的漫游中,他从未到过印度。 预测死期的医生 “大家都是医生,都很乐于被称作科学家,可我们中间有些人很迷信,我可不是这样。”豪威尔在自己被人指责时辩解道,“坦白地说,有些人——假有少数,相信灵魂不死,他们有时身处幻境,却不诚实,不敢喊出有鬼。我认为:生命在它们不存在的地方有时可以看得到,但一定是它们曾在那个地方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样它们会在周围的东西上留下痕迹。因为人的个性自然会影响他周围的环境,所以时间一长,一我们就能在这个地方看到他的影子。也就是说,人的个性特征可以通过我们眼睛观察他留下的痕迹而很准确地反映出来。像我就深有体会。” “嗯,可眼睛看到的,到了头脑里却成了另一回事。”福雷利医生笑着说。 “很感谢!人么,总是为自己着想,这就是答案,我想你也不例外。” “请原谅,你说你深有体会,我都迫不及待了,你不介意告诉我吧?” “你称它为幻觉,”豪威尔说,“但没有关系。”接着他讲述了这样一个经历……。 “去年夏天,你也知道,我去迈瑞蒂镇度假。本打算去亲戚家,不料他病了,只好另找地方。经过一番周折我租到了一所空住房,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名叫曼尔利的性格怪僻的医生,他于几年前已离开,没有人知道去了哪里,就连他的经纪人也不知道。房子是他自己建造的,在这里他与一位年迈的仆人居住了约十年。他的事业还没怎么发展,就于几年前放弃了。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从社会中孤立起来,成了一名隐士。这些是一位乡村医生告诉我的,他是唯一一个与曼尔利有点亲戚关系的人。他还告诉我,曼尔利在退休期间沉浸在独立研究中,他把研究成果写成了一本书,同行们很不赞成他的观点,视他为精神失常。这本书我没看过,书名叫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但我知道书中给出了一个很令人震惊的结论。曼尔利认为:精确地预测一个身体健康的人的死期是有可能的,预测仅在死前几个月可行。而最多,我想不过十八个月吧。对于他的这一论断,抑或叫诊断吧,人们认为他是在制造压力。据说当他断言一个人即将死去,他会告诉这个人的朋友,说他会在预定时间死去,且没有任何理由。这些只不过是一个弥天大谎,我最多是一笑置之。 房子布置得很好,好象他还住在里面,房间很阴暗,很不适合隐士或学生居住。我注意到了一些特征——也许部分是先前居住者的特征;身在其中,我还感到了忧郁、意志消沉,这些在我的性格中都不存在——并非由于孤独而感到了这些。在这所房子里,我没有佣人,你们知道,我向来都有佣人。我很喜欢享受个人世界,喜欢沉溺于书香的氛围中,尽管什么都不研究。可是无论如何,我还是感到了沮丧和即将到来的厄运。这与曼尔利的书上说的很相似,不同的是他的正厅的那个房间是整个房子中最明亮的、最漂亮的。曼尔利医生的油画肖像在房间里挂着,很惹人注意,画像中的人相貌很中看,约莫五十岁,长着铅灰色的头发,刮得很干净的脸、一双黑而严肃的眼睛。别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可奇怪的是他总能吸引我的注意力,渐渐地此人的外表越来越熟悉,以至于挥之不去了。 有天晚上,我正经过这个房间到我的卧室,手里拿着盏灯——迈瑞蒂镇这地方没有汽灯。我象往常一样停在了画像的前面,在灯光下,画像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意味,有点怪模怪样的,我对此起了兴趣而没感到不安,我不停地移动灯,想看看有什么不同效果,正当我沉浸其中,却有一种想转身的冲动,当我转过身,突然看见一个人正穿过房间径直走向我,等他走近,借着灯光认出来了,他就是曼尔利医生,象是从画像里走出来一般。 ‘请您原谅,我已不寒而栗,可我没听到您敲门。’ 他从离我一臂之远走过,伸出他的右手食指,好象在警告什么。然后没说一句话就走出了房间,可我始终不清楚他是如何进来的。 当然,这种你称之为幻觉而我称之为鬼魂的现象没有必要告诉你,那个房间只有两个门,一个锁上了,另一个与卧室相通,而卧室没有出口,我认为这一点并不关键。 你肯定会把他看作一个很平常的‘鬼故事’——艺术家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虚构的。如果这样,我就不会提及它,尽管它是真的。我要告诉你们,曼尔利没有死,今天,在联合大街上他在人群中一闪而过,我看见了他。” 豪威尔讲完了他的故事,接着一片沉默,只能听到福雷利漫不经心地敲打桌子的声音。 “他跟你说了什么吗?”福雷利打破了沉默,“你怎么知道他没死?” 豪威尔凝视前方,没作回答。 “也许他示意了你做个手势在警示什么。搞恶作剧是他的习惯,可同时也是在宣告他的诊断结果——有严重的事情将要发生。” “对,他做了个手势,和原来一模一样,怎么?我的天,难道你认识他?” 豪威尔变得紧张起来。 “我认识他,还读过他的书,我想将来每个科学家和我一样会接受他的。这本书是本世纪在医学界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可是他因病已于三年前去世了。” 豪威尔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显得非常吃惊。他大步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停在他朋友的身边,声音有点发抖,“医生,您作为一个医生,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没有,豪威尔,你很健康,作为一个朋友我建议你呆在房间里,你拉小提琴时像位天使,那就拉吧,拉一些轻快的曲子,把这些不愉快的事都忘掉。” 第二天,在豪威尔的房间里,人们发现他死了,那把小提琴还躺在他的脖子旁边,弓还在弦上,乐谱翻开在面前,那正是肖邦的《三月葬礼》。 黑狗魅影 二个人正在交谈,其中一个是医生。 “我请人找来了你,医生,”另一个说,“但是我不认为你能对我有所帮助。也许你能为我介绍一位精神病专家。我想我有一点发疯了。” “您看起来不错。”医生说道。“你帮我分析一下——我老是存在幻觉。我每天晚上惊醒过来,就会看到有一只白色前爪的、纽芬兰种的大黑狗,一动也不动地呆在我的房间里,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我。” “你是说你保持着清醒,是吗?幻觉有时仅仅是梦而已。” “噢,我非常清醒。有时候我在床上躺了很长时间,看着那只狗就像它那样热切地看着我一样——我经常让灯亮着。当我再不能忍受它的时候,我就从床上坐起来——那儿却什么也没有!” “唔,——那只动物的表情是怎样的?” “它的样子邪恶而阴险。当然我知道,除非是在画里,否则动物的表情在睡着时都是一样的。但这不是一只真正的动物。纽芬兰犬都非常温顺,你知道的,那么这只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说实话,我的诊断也许没任何作用,我不准备去医治一只狗。” 医生对自己的幽默感到十分好笑,但仍从眼角瞥了他的病人一眼。现在他缓缓地说道:“弗莱明,你对那只狗的描述与已死的爱特瓦·巴顿的狗非常一致。” 弗莱明从他的椅子上半坐起来,尽量装出冷淡的表情。“我记得巴顿。”他说道,“我相信他……据报导说……难道他的死有什么疑问吗?” 医生很干脆地看着他的病人说道:“三年以前,你的老对头,爱特瓦。巴顿的尸体在靠近他和你家的树林子里找到了。他是被刀捅死的。没有人被逮捕,也没有任何线索。我们有些人有某种假设,我也有一种构想,你呢?” “我?为什么,为你的灵魂祈祷吧!我怎么会知道那件事情?你应该记得在那之后我立即去了欧洲,离开了这里好长一段的时间呢。在我回来之后的几个星期里,你认为我可以弄出什么故事吗?事实上,我对这件事儿一点想法也没有。他的狗怎么样了?” “首先是找到了它的尸体。它被发现饿死在他主人的坟边。” 我们并不明了潜在的巧合有着固定规则。当晚风吹开关闭的窗户,远处传来哀狗的嚎叫声时,斯坦利·弗莱明差点没从座椅上跳起来。在医生沉稳的目光注视下,他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然后忽然面对着医生,几乎是叫嚷着:“这些,都和我的病有什么关系,哈德曼医生?你忘了我为什么请你来了吗?” 医生把手缓缓地放在病人的手臂上,说道:“原谅我,请听我重复一遍。也许,到明天,我也无法诊断出你的疾病。请上床去,让你的门敞开,我将会在这儿看书,陪着你度过这个晚上。你能不起身就喊我吗?”“好的,这儿有电铃。”“不错。如果有任何事打扰了你,按这个电铃,不要起身。晚安。” 医生很舒适地躺在一张躺椅上,瞪着发光的炉火,陷入了沉思,但仍不停地起身,打开通向楼梯的门,仔细地聆听,然后又重回躺椅上。不久,他睡着了。当他醒过来时,已过了午夜。他把炉火拨了拨,从旁边的桌上拿起一本书,看了看标题,这是德奈克尔的《调停》。他随便翻开这本书,开始读了起来: “上帝注定了所有的血肉之躯都存在着精神,从而拥有了精神力量,所以,另一方面,精神也拥有血肉的力量,即使当它脱离了人体,分离开来独立存在,也一样拥有神力。又有谁会认为男子不是独立的,但野兽却有着邪恶的诱惑力,而且……” 阅读被整栋房子的晃动和重物的坠落声打断了。读书的人抛了书本,冲出房间,快步跑上楼梯,拼命往弗莱明的寝室冲去。他努力想把门打开,但与他的建议相反,门被锁上了。他用力用手肘撞击门,门开了。在乱七八糟的床边,地板上,躺着弗莱明,穿着睡衣,早已停止了呼吸。 医生抬起弗莱明的头,仔细观察他喉部的伤口。“我应该料到这一点的。”他自言自语道,相信了这一事实:他是自杀身亡的。 当这名男子死后,尸检发现,在他颈静脉处。有一处深深的犬齿咬过的伤口。 但是,那儿没有任何动物。 与幻影搏斗 1861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一名男子独坐在西弗吉尼亚森林的中心。这一地区是这块大陆上最蛮荒的地方之一——契特山县。然而这附近并非人烟稀少,在这男人坐的一英里范围内就是隐蔽的美联邦政府的一支军旅营地。这只军队附近到底有多少敌人并不为人所知。因为这点,所以这名男子必须呆在那儿,他是一支联邦步兵团的一名年轻军官,他的职责就是为睡着的官兵们放哨。他指挥着一支独立出来的警戒营队。这些人依着不规则的地势,在夜幕降临时站成不规则的队列,占据了他周围几百码的范围。队伍穿过了森林、石块和茂密的月桂树。每个人之间都隔着一二十步的距离,依照命令保持着绝对的安静和高度的警惕性。在四小时之内,如果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将由一只驻守后方的新派遣部队替换。在安置好他的队员之前,这名年轻军官已经指令他的两名军士如果有事要问他可到何处向他报告。 这是一块足够大的地方——处于一条古老的林荫道的分岔处,两根枯枝扭曲地伸进昏黄的月光中,这些军士就在几步外站着。如果敌人突然发动袭击——而警戒营未如所料地开火,这些人就会跑到公路上聚集,重新集合。可以说,安排这一切的人是个战略家,如果拿破仑在滑铁卢这样机智地谋划,他定能赢得那场难忘的大会战,很久以后,才会最终覆没。 陆军中尉布瑞得·拜瑞是一名勇敢和果断的军官,就像他枪毙他的下级一样,他年轻而同时缺乏经验。战争刚刚才开始几天,他就应征入伍,并且因为他所受的教育和战斗中的表现而成为一级军士,后来又赢得了授衔令。他曾加入好几次战斗,如菲利普、富山、卡瑞克弗得和格林布耳之战。表现非常英勇,赢得了他上司的赏识。战争中令人振奋的消息让他惬意,但同时,不可避开的与死亡面对——脸上沾着泥土、空洞的双眼的僵尸,不自然地蜷缩或膨胀着的场景,尤其令他不能忍受。他与其他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物质的、精神上的不相容和矛盾之处。毫无疑问,他的这种感觉来自他不同寻常的敏锐——对美的强烈反应,在美的面前,这些邪恶、可怕的东西在逞凶着。不管原因到底是什么,他都不会带着不满与厌恶审视一具死去的躯体。不论别人怎样看待死亡的庄严,他都是难以去想象的。死亡是一件令人痛恨的东西,它并不如诗如画,它没有仁慈和神圣的一面——它是忧郁而凄凉的,极其可怕。 拜瑞中尉比任何人都英勇,因为没有人相信他对即将面临的事情会有恐惧之心。 在警训过他的下级,指示过他的军士并且退回各自防守的位置之后,他坐在一块大圆木上,保持高度的警戒。他解松了腰刀,把沉重的左轮枪从皮套里抽出来放在他旁边的圆木上。他觉得十分舒适,尽管他一直在专心致志地听着前方的任何动静——喊声、枪声,或者是他的一个军士跑来向他报告什么消息的脚步落地的声音。从这儿望去,深远的、浩瀚的月光下,断断续续的溪流穿过落下的树枝,流淌着,在美丽的月桂树丛中汇成泛着白光的水塘。但是这些流淌太无力,仅仅加重了周围夜色的黑暗,他开始构想出许多样的人来,可怕的、神秘的,还有奇形怪状的。 在这大森林的心脏地带,他感到自己陷入黑夜、孤独和寂静三者的凶险的阴谋中,这种不祥的体验没能告诉另一个世界的所有东西一那些白天最平凡和熟悉的物体会显露怎样另一种的特性。树林好像也害怕起来,靠得更紧密了。这样的寂静比白天的更有一番意味。它充满了鬼魂的唏嘘声,令人吃惊、发抖,从来没在别的地方听到过:有夜鸟啼叫传来的音符,有小动物在梦中突遭敌人时发出的尖叫,还有,落叶的沙沙声——也可能是黑豹的脚步声。是什么使嫩枝折断?灌木丛中鸟发出的是什么样的低鸣声?这些声音都没有名字,没有任何实质,各种物体没被看见移动却不知不觉地调换了各自的位置。啊,阳光下和煤气灯光下的孩子们,你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是多么浅薄啊! 和担任警戒任务的战友们隔了一段距离,拜瑞感到了彻头彻尾的孤独。因为已被这里庄严、神秘的气氛所感染,他已经忘记了他所见的、所听的一切东西。森林是无限的,人以及人的住宅也都不存在。宇宙是一个远古的黑色的神话,没有形状也没有空隙。这样想着,他觉得时间悄悄地就溜走了。此时,白光稀稀落落的碎片落在光秃秃的树干上,不停地改换着形状和位置。就在前面路边的地方,他的眼光落在以前未观察到的地方。其实它就在他坐的位置的前方,他可以发誓以前它并不在那儿。那部分覆盖着阴影,但他却可以看见那是一个人的手指的形状。出于本能,他解下腰刀上的扣子,抓起了放在圆木上的手枪——他还是处于一个战争的世界中,这世界充满了狙击手。 那个指头并没有移动。他举起了手里的手枪,开始向那手指靠近。那手指的手背挨着地,上部处于阴影之中,但是他站在它的上方,向下看到一张脸,他知道那是一具死尸。他猛地发起抖来,恶心地调过身,回到圆木上,完全忘记了军人应有的谨慎,并且点燃了一支雪茄烟。火苗熄灭之后黑暗的一瞬,他感到了一阵放松,他再看不到他所恶心的东西了。然而,他还是盯着那儿,直到那家伙重新显现出轮廓。 “该死的东西!”他抱怨道,“它到底想怎么样?” 那应该是鬼魂吧! 他转过视线,嘴里开始哼起一首歌的节拍,但他哼了一半,停下来,又看着那具死尸。它的出现令他生气,尽管他几乎找不到一个这样更安静的同伴。他还能保持清醒,但他有些意识模糊,有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在靠拢他。它并不可怕,但是一种超自然的感觉——这一点他一点不会相信。 “我继承了这种幻觉。”他对自己说道。“我想它压迫了人类1000年——很可能10000年——因为人类的发展超越了这种感觉。它到底是从哪儿来,什么时候?追溯的话,可能是人类种族的策源地——中亚平原。我们脑子里遗留的迷信思想对我们野蛮祖先来说是一种罪恶思想。毫无疑问,他们相信那些我们难以推测其本质的东西,认为死去的人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很可能,他们有他们的一套可怕的宗教信仰,作为最主要的信条。由他们的僧侣孜孜不倦地灌输,就象我们教育人们相信灵魂的永恒一样。当雅利安人迁移时,穿过高加索山,把他们关于生命的文化传播到西方。新的生活环境必然产生新的宗教形式,这一点从上一代人传到下一代人,就像我们的血液和骨骼一样具有遗传性。” 接下来他开始忘记了上面所想的一切,但现在他的眼睛又开始注视着那具尸体。阴影已完全从那尸体上移开了。他看见了它清晰的轮廓,下巴,整张脸,在月光显得那么惨白。衣服呈显灰色,这种制服表明他是一位同盟军军人。外衣和背心都未扣好,每边就那样耷拉着,露出了白色的衬衣。胸部好像不自然地凸起着,但是腹部却陷下去了,下陷的肋骨使一些部分显得尤为突出。手臂是伸展着的。左膝往上挺着。整个姿势使拜瑞感到它好像有意识地让他在研究一种恐怖的东西。 “哼!”他喊道,“他是个演员——他知道该怎样去死亡。” 他移开他的视线,果断地把它引向前方公路的方向,继续思索他剩下的哲学思想。 “也许我们中亚人的祖先没有把死人埋葬的习俗。在那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他们对死亡的恐惧,那是威吓与罪恶的并存体。尸骨滋生瘟疫。孩子们被告知不要靠近他们‘躺’的地方,一旦无心走近尸体后,立即逃开。所以,我认为,我的确得离开这家伙了。” 他几乎起身要这样做了,后又想起来他已经通知了前方的士兵和后方军官要有人来替换他。如果现在他离开这里,他们会认为他害怕尸体。他不是懦夫,因而不想遭到嘲笑。所以他重新又坐下来,为了证明自己的胆量,大胆地望着那具尸体。离他最远的,那个人的右手,处在阴影之中。他几乎看不见他最先观察到的那只手,那只躺在一丛月桂树根下的那只手了。事态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这个事实让他实在感到宽慰,他不能说出这是为什么。他再也没有挪动过他的目光,我们通常不愿看到的东西都有一种奇特的魅力。甚至是不可抵挡的魅力。女人用手遮住脸,透过指缝向外观看,这表明智慧的分配对她并不总是公平的。 拜瑞突然感到右手疼痛起来。他从敌人身上收回视线并盯着它。因为手抓刀柄抓得太紧所以受了点伤。他又发现自己处于一种神经紧绷的状态——屈着膝就好像一个辩论家马上要和对手展开一场舌战一样。他的牙关紧咬着,呼吸得很沉。这种状况马上得到了改观,当他的肌肉放松的时候,他长长地嘘了一口气,觉得这件事情太荒唐可笑了。这使他笑了起来!上帝,那是什么声音?是何种疯狂的魔鬼在发出像人一样的嘲弄的笑声?他弹跳起来,看看四周,没料到原来是他自己在笑。 他再也不能逃避自己胆怯的事实,他彻底地被吓住了!他应该早就离开这里了,但是他的腿却动弹不了,他不得不再次坐在那块圆木上,剧烈地发起抖来。他的脸上汗涔涔的,整个身体都在出汗,就像刚刚洗了澡一样,他再也叫不出声来了。他很清晰地听到背后的脚步声,就像某种野兽,使他简直不敢回过头去看。没有灵魂的生命会遭遇没有灵魂的死亡吗?——那是一只动物?啊,如果他可以确信那是什么的话!除非有坚定的意志,他难以将目光从那具尸体上移开。 我得再重申一下,拜瑞中尉是一名勇敢而聪明的军人。但是他又拥有什么?一个人,单枪匹马地,可以对付孤独、黑暗、寂静、死亡组成的联盟大军吗?——他的祖先数不清的尖叫声传进他的灵魂的耳朵里,进行胆怯的劝告,在他的心里哼着阴郁的死亡之歌,将坚强的意志,消解在他的血流之中。这时,他能行吗?这奇异的事物太伟大了——勇气是这样的粗糙简单,它做不了什么。 现在唯一可以确信的是:这具尸体已经移动了。它现在躺在更靠近光线的地方——这是毫无疑问的。它还移动了双臂,因为,看上去它们都处于阴影之中!拜瑞的脸开始涨血,呼吸急促,他头顶上的树枝开始摇动,发出呜咽之声。一道强烈的阴影闪过死尸的脸,让它发亮,而后又陷入昏暗模糊之中。这可怕的东西居然在移动!正在此时,一声枪响划过警戒线的夜空,声音尽管很遥远却很响。它闯进这位军人的耳朵,打破了圈住他身上的魔咒,划破了寂静和孤独,遮住了中亚祖先的数不清的声音,唤醒了这位军人的现代男子气概。伴随着叫喊,他像一只大鸟带着一颗火热的心,猛地冲向他的猎物! 从前方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枪声,伴随而来的,还有叫喊声、混乱声、脚步声以及不经意的欢呼声。后方,在沉睡的军营中,传来了军号声、战鼓声。联邦军的警戒营正在往后方撤退。挤着穿过路旁的落叶,胡乱地往后开枪。一支溃散的小部队窜到了灌木丛中,因为后面有约五十名骑兵挥舞着军刀在追赶着他们,乱砍一气。这些疯子的子弹穿过拜瑞坐着的地方,他们跑到路边树林里就消失了,一边叫嚷着,仍开着手枪。过了一会儿,又听见毛瑟枪的声音,伴随着雨点般落下的射击声——他们遭遇了后方的一支后备部队;极度的迷惑,使他们调转身来乱跑,到处都是散落的马鞍和疯了的马匹、受伤后的惨叫声、陷入疼痛的那种哼哼声。这表明一切都结束了——警戒营的一次突发事件。 前线又被新的士兵建起来了,迷路者也都重新寻了回来。联邦军的指挥官,衣着不整地,出现在战地,极其明智地开始询问一些问题。在立正了一小时后,这只军旅宣完誓就入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疲劳的长官,伴随着一名外科医师,开始检查地上的死伤情况。在路口交叉处,他们发现了两具靠得很近的尸体——一名联邦军官和同盟军的士兵。这名军官死于心脏处致命的剑伤,但是很明显的,在他的敌人身上也有不少于五处的剑伤。死去的军官脸部朝下,躺在一摊血里,剑插在胸口上。他们把他翻过身来,外科医生动了动他。 “上帝!”上校说道“是拜瑞!”——又加上一句,在看了看另一个之后,“他们有过一场激烈的厮打。” 外科医生在检查着那把剑,它是属于联邦步兵团的——确切地说,应由上校佩戴,但它,确实是拜瑞自己的。另一件被发现的武器是死去军官腰带上一把未发射子弹的左轮手枪。 外科医生放下剑,向另一具尸体移动了下脚步。它被刀划开、刺入,极其恐怖,但却没有任何血迹。他抬起左脚想弄直它的腿。尸体移动了一下,这死尸不愿意去移动,它似乎在抗议着,发出难闻的、恶心的臭气。它躺的地方,几条蛆虫正蠢蠢地蠕动着。 医生看看上校,上校也看着医生。 密林中,荒屋里的奇死 夜晚 一个仲夏的夜晚,一个住在离辛辛那提城十英里远的农民的孩子,他沿着小路穿过茂密而又幽暗的森林。他在搜索一群丢失的奶牛,可现在他却迷路了,已接近夜半时分了,家还在很远的地方,乡野的这一带对他并不熟悉。但他是一个意志刚强的少年,知道他家大致所在的方向,他毫无踌躇地借着星光闯进密林,他看小径向右拐弯过去,便沿着这条小径跟过去。 夜空显得很清亮,但林子里却极为昏黑。少年不是凭借光线,更多的是凭借触摸向前行进。真的!他不会就那么容易迷路。两边的树丛是如此繁茂以至于几乎穿不过去。他已走进密林一英里或者更深的地方,这时他惊奇地看见在小径的左边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的边缘隐约地射过来一道朦胧的亮光。这景象让他惊跳起来,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动起来。 “这大概是老布瑞德的屋子,”他对自己说。“这肯定是从我们那边过来的小径的尽头。唷!这灯光亮在这里会是什么呢?” 尽管如此,他还是向前推进。一会儿,森林中露出一块小小的、开敞的空地,上面长满荆棘,还残存些已朽烂的篱笆。离他几码远的一条小径显得“清洁干净”,那亮光是从房子的没有玻璃的窗洞照过来的。这窗户曾经有过玻璃,但窗扇很久以前就被一群冒失的孩子们拆下扔掉了,这是为了证明他们的胆量和向这神秘离奇的屋子挑衅。布瑞德老屋背着一个鬼魂出没的灾祸名声,也许没这回事,但即使最不疑神疑鬼的人也不能否认,它已经被人遗弃荒废了——在乡野里这种同样的事情是太多了。 看着从荒废的窗洞发出来的神秘、朦胧的光,他担忧地记起自己曾亲手参与了对它的破坏。他当然深深懊悔自己的莽撞,但这种懊悔显得迟到和没有效力。他猜测着这被他们那群孩子所捣毁了的窗户和宁静的非尘世和无形的恐怖境域。他是倔强的少年,大摇大摆而毫不退缩。他的情绪满不在乎,决无妥协之意。他是一个归化不久的边疆印第安人的孙子。他开始走近那屋子。 他走到那空空的窗洞向里面探看,他看到一个奇异而骇人的景象——一个人定定地坐在屋子的中央,在一张桌子上放着一些散乱的纸片。这人的胳膊撑在桌子边,手托着脑袋,脑袋上没有戴着帽子。一排手指插进头发里。在那根孤独的蜡烛的光照下,靠着火焰的那一小块脸显露着死一样的蜡黄。另一边脸隐匿在深深的黑暗里,这人眼神凝固在空空的窗洞上,带着一种老练、冰冷的神情在观察辨认某些他所挂念的东西,但仿佛少年对此无动于衷。他相信这人已经死了。 这情形让人毛骨悚然,但不是没有诱惑力的。这男孩看不下去了,他感到一阵虚弱,几乎昏厥过去,浑身抖了起来,他脸色苍白,感到血从他的脸上逃得精光。尽管如此,他咬紧牙关,不屈不挠地走进屋子。他并没有明显的意图——它仅仅只是一种惊吓出来的勇气。他强迫他那张惨白的脸伸进明亮的大门里。在这一瞬间,一个奇异、刺耳的大叫,一种尖声大笑,刺破了夜晚的静谧——那是一只尖叫的猫头鹰。那人跳起来,掀倒了桌子,弄灭了蜡烛。这男孩拔腿就跑。 这 之 前 “早上好,库尔斯顿。看起来我很幸运。你常常说我对你的文学作品的赞扬只是客套而已,在这里你会发觉我是一心一意的——实际是混合起来了——对你登载在《信使》上的最新故事心存钦羡。你让我深深感到没有什么东西比你的笔法更骇人听闻。” “这个检验比你好像知道的东西更为强烈,”这个男人殷勤地回复,“你如此热望读到我的故事,你放弃自私的盘算,将首先会从中获得快乐。”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另一个人说,折叠好报纸,拿起它,塞进他的衣兜。“你的作品有太多的怪事,不管怎样,来吧,告诉我是去做或是制止这种事。用什么方法去做我能获得或我愿意获得快乐,凭我对你的作品的信任?” “有许多办法。让我问你:如果你坐在街车里是怎样享用你的早餐;想一想留声机是如何完美地送上一场圆满的歌剧——歌唱、管弦乐、所有的东西;如果在你办公室的工作时间关掉留声机,你怎样做能获得这些快乐?如果在早班渡船上,当你听到一个意大利人不识时务地拉起小提琴,你会真正地关心舒伯特的小夜曲吗?你总是为了欣赏而不断地装上子弹和扣动扳机吗?为了预备任何要求你一直保持着巅峰状态的心情?让我提醒你,先生,你给我荣誉的那篇故事会让你忘记这车的不舒服,这是一个鬼故事!” “喔?” “好!读者不得不一致服从他的恩典?你已经为报纸支付了五美分。它是你的了,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你会有权读它。时间、地点、心情,既不帮助也不伤害它什么,当它嘶嘶作响时它的某些东西确实需要去读一次。但我的故事没有这种品性。它不是从鬼国来的“非常最新忠告”。你不能指望自己可以在鬼域里大跳库兰特舞,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喝直到你有空闲让思想挪用情感的空间——我会谦恭地服从你在街车里不能做的事,甚至如果当你仅仅是一个旅客的时候。孤独不是一种好姿态。一位作者有权利让读者重视。” “确切的榜样是什么?” “权利是读者要专心致志,拒绝他是邪恶的,在街车的嘎嘎声中让他分享你的注意力,人行道上是熙熙攘攘的拥挤的人群,离开那些建筑物——包括那些让我们习以为常的各式各样的分心的环境——这些东西总的说来对他是不公正的。上帝认为,它声名狼藉!” 说话者站起来,抓住车棚上吊着的一条皮带让自己站稳。另一个人很惊讶地仰望他,对这些琐碎小节的抱怨居然用了那么强烈的语言,简直不可思议。他看到作家的脸罕见地苍白,眼睛却像火炭一样放着红光。 “你知道我的意思是什么,”作家继续说,他的言词充满激动——“你知道我的意思是什么,马希。早晨的《信使》上我的小说的副标题径直写的就是‘一个鬼故事’。这一切是一个充分的标志。每一个正直的读者在这个限定的暗示下去读这个作品,将明白它是什么意思。” 马希害怕这琐碎谈话,带着微笑问道:“什么条件?你知道我只是一个粗枝大叶的商人,不明白这事。会发生什么,什么时候,哪个地方,我去读你的鬼故事?” “在荒野里——深夜——只有一点烛光,会有不可逃避的激动,一个作家会很容易地兴奋——如此的怜悯或如此的欢乐,我可以差不多在任何情况下让你狂奔或狂笑,但是为了我的鬼故事让你铭记在心,必须制造恐怖氛围——起码一个神奇的浓重感受——那是一件非凡的事。如果你明白我说的一切,我有权希望,你会找一个试验的机会,你会让你自己很容易地获得我要给你的那种感受。” 车子现在到了终点站,停了下来。车子今天第一趟旅行结束了,但早班车的两个乘客的谈话并没有受到干扰。所有街道笼罩在寂静与孤独之中,屋顶上挂着升起的朝阳。当他们一起从车上走下来,马希仔细地凝视着他的同伴,有传闻说像非凡的文艺天才里大多数人一样,他也对一些古怪有害的恶习着迷上瘾,是一种阴暗的报复念头,对光明正大的人的优越有一种愤恨。库尔斯顿先生就是这样一位为人所知的天才。正直的灵魂都相信天才是一种没有节制的东西。库尔斯顿不喝酒,但许多人说他喜食鸦片,早上露出某些迹象——他眼里放射着狂野的光芒,脸色异常苍白,说话急促沙哑且含混不清——马希先生证实了这个传闻,尽管这会激怒作家先生。 “你的意思是说,”他开始说道,“如果我陷入麻烦就会感受到你的指点——把我放在你所要求的那种情景里:荒野、深夜和一根牛油蜡烛——拿着你那鬼里鬼气的作品,就能给我一种神秘的不安的感觉,这是你鼓噪的东西吗?你能加快我的脉搏,让我对突然的声响吃惊,让我的脊椎骨窜起一道凉气,让我毛发直竖?” 库尔斯顿猛地转过身,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蔑视地挥了一下手,加强语气地说:“你不敢——你没有胆量,你能斗胆地在街车里弄懂我的意思,但——在一个废弃的荒屋里——独自一人——在密林中——在深夜!哼!我装在口袋里的手稿就能杀死你。” 马希可真火了。他知道自己勇敢,这话让他讨厌。“如果你知道这样一个地方,”他说,“今天晚上就把我带到那里,给我留下你的故事和一根蜡烛。当我有足够的时间读完它时再来喊我,我将告诉你全部情节,再一脚把你从那鬼地方踹出去。” 这就发生了农夫孩子所碰到的那一幕,从布瑞德房子的没有玻璃的窗洞,看到一个人坐在烛光里。 这 之 后 第二天的傍晚,三个男人和一个男孩接近了布瑞德老屋,就是前一天夜晚男孩从那里逃走的地点。这群人处在高度兴奋状态里,他们大喊大笑地向前走着。他们向那孩子不断开玩笑,诙谐地讥笑他的奇遇,他们明显地不相信这档子事。这男孩带着严肃的表情忍受着他们公然的嘲弄,一声不吭,对这些事他有一个恰当的感觉,知道一个人声称看见一个死人从凳子上站起来并且吹灭蜡烛,这不会让人相信。 到达了房子,发现门开着,没有锁,一个调查者毫不客套地走过去,领头穿过那洞开的门,一个跟在他的左边,另一个跟在他的右边。他们进入的是房的左边——在空空的窗洞前面有一个人,是一个死人的躯体。 它半卧着,前臂撑在躯体下面,面颊贴在地上,眼睛睁得大极了,瞪视着不期而遇的一种不讨人喜欢的东西。下巴耷拉着,在嘴巴下边汪着一摊口水。一张推翻的桌子,还有一根微微燃着的蜡烛,一把椅子上,有一些写着字的纸片,屋子里非常沉寂。这些人看着尸体,伤感地呕吐起来。这男孩庄重地站在最前面,以主人的样子看着,这是他生命中辉煌的时刻。这伙人中一个对他说:“你说的没错。”——这是承认的话,另外两个人默许地点点头。它是对怀疑态度的真诚道歉。他们中的一个捡起散落在地上的手稿纸片,在窗前停下来。因为傍晚森林已暗了下来。远处可听到猫头鹰在啸叫,怪异的虫在窗洞上急速地爬行,翅膀发出一阵喘鸣,一阵轰响地飞走。这人读着: 手稿 “在付诸行动之前不管正确地或者错误地,我决定去做,为了对我的审判去抛头露面,我,詹姆斯·罗·库尔斯顿,作为一名新闻记者,认为向公众发表一个声明是自己的责任。我的名字,我相信,差不多一般人都知道,我是一个专门写凄惨的故事的作家。在我的生命和经历中,仅靠阴沉的想像决构思不出任何这么悲惨的东西。这不是插曲:我的生活缺乏冒险和战斗,但我的精神中经历着充满着谋杀、毁灭这样骇人听闻、阴森的东西,这里我不能详细地说出它们——它们的一些已经写出或者在别处已经出版。这些东西可以让人明了无论任何人都会对我的自愿死亡表现出兴趣——我自己的行动。我将死于七月十五日深夜十二点——对我来说是一个暗示性的周年纪念日,因为这一天这一时刻,那是现在和来世的朋友,查利·布瑞德,对我履行他的誓言的同一时刻,那时刻他将忠贞地践行我们从前的许诺。他的灵魂回到了库皮顿森林他的小屋里。会有一个对突然发狂的正常判决,在验尸时我将被如此证实——我已说出这一切,他们会称我为疯子!” 这只是这个人读得很长的一篇手稿中的一段,休息一会儿,他大声读到。 “我足有一个星期去安排我尘世里的事务,为伟大的变化做好准备。这足够了,为了仅有的几个事务,从四年前到现在,死亡已成了必需完成的义务。 我将这篇手稿放在身上,发现者将愉快地把它交给验尸官。” 詹姆斯·罗·库尔斯顿 附笔——魏尔德·马希,在这致命的七月十五日我把手稿给你,在赞成的情况下,你打开并阅读,需在我指明的地方。我已先把我的意图写出来放在身上,来解释我死亡的方式,这并不重要。它会有助于去解释你们死亡的方式。当你夜晚读了手稿相信这一切之后,我会去呼叫你。你知道我会对得起你对我的期待。但是,我的朋友,它会在夜半十二点以后发生。愿上帝宽恕我们的灵魂! 詹·罗·库 在这人读完手稿之前,蜡烛被捡起并点亮。这人读完之时,他平静地把纸片插进火焰里,不管其它人的抗议,捏着它直到烧成灰烬。这人的行为,遭到验尸官的严厉斥责,但他平静地忍受了。这验尸官是查理·布瑞德的二儿子。验尸报告上没有任何有自制力的聪明的报导。 《泰晤士报》消息 “昨天精神病委员会员将詹姆斯·罗·库尔斯顿先生送进疯人院,一个还有点名气的作家,与《信使》报有些关系。这事使大家记住了本月的十五号。库尔斯顿先生是由班纳旅馆的一位同房的房客照料,意识到他的行动非常可疑,他掐这位房客的喉咙。不断磨洗一把刮胡刀——居然偶尔在自己的胳膊上试一试它的锋刃,还有其它的东西。终于将他送交警察,这倒霉蛋拼命地抵抗,他如此地狂暴,结果不可避免地关进狭小的笼屋里。我们尊敬的同时代的其它作家大多数人仍生活在巨大的自由里。” 海里的梦 1874年的夏天,我正在利物浦,准备到纽约去为布龙松,雅内特商号处理商务。我叫威廉·雅内特,这家商号的另一个合伙人是泽那斯。布龙松,不久前,商号破产,布龙松不堪受此打击,穷困落魄而死。 在结束这次生意后,我深感疲倦与心力衰竭,想到延长海上的航程会是惬意与舒心的,便没有登上条件良好、床位众多的蒸汽船,而托运着一大堆购买的值钱货物订了“摩罗号”的票。这是一艘英国的船只,当然只有很少的床位供旅客使用,整船上唯有我,一位年轻的小姐,还有她的仆人——一个中年的黑女人。开始,我奇怪于一个英国女孩竟如此孤身一人,仅带一个侍者出行,但后来她向我解释说,自己被南加州的父母遗弃,女孩的父母亲双双死于同一天。女孩的父亲祖籍在德文郡——这个地方显然在我的记忆中不同寻常,甚至在后来与女孩的交谈中发现,她父亲叫威廉·雅内特与我同名。我知道,自己家族的分支有一部分在南加州定居,但他们的事我不太了解。 六月十五日,摩罗号从利物浦出发。许多星期的航程中,都是清风拂面,万里碧空无云。船长,那个令人敬佩的水手,除了在餐桌上,其它时间很少与我们交流。于是我与那位年轻的小姐雅内特·哈罗德加深了进一步的交往。事实上,我们几乎一直在一起。说句真心话,我始终努力在分析与试图满足。她不时激起我的对她的奇异感觉与情绪的好奇心——那既神秘又新奇,难以解释,但这一切强烈的吸引着我,并不断促使我去反复探寻她,她心底的秘密,但一切试图与努力都无实现的希望。但我可肯定,那至少不是爱情。在肯定自己的意图与她对我的诚恳之后一天晚上,我决定冒险(我记得那天7月3日)。我坐在甲板上笑着问她,是否她能帮我解决一些心理上的疑问。 她沉默片刻,一直背转着脸,我开始害怕自己的行为是否有些无礼与太不慎重。然后,她沉重地望着我的双眼。一时间,我的思绪被一种强烈的奇异幻觉所占据,是超意识的。似乎她在望着我——穿透人心的目光,在那眼睛后面隐藏着无限的——有许多人,男人,女人和孩子,那些脸孔居然我都有一种奇怪的曾存在却已消逝的熟悉之感,那一切聚集于她一身,通过同一双眼睛尽力地温柔热切地望着我。船只、海洋、天空——全都不见了,除了眼前的这奇异、幻觉似的人物的场景,别的我什么都看不到。突然间黑暗笼罩我身,我逃不出来,似乎有人逐渐弄暗灯光,眼前的甲板,桅杆绳索渐渐被其灰暗包裹。哈罗德小姐逐渐合上双眼靠在椅上,沉沉睡去了,膝上的书本打开放着。被一种不知名的动机所促使着,我看了书页的上部分,那是一本有些奇怪与罕见的书:《丹尼克冥思》,小姐的食指停在这一段话上: 对所有人而言,它变成了悲伤的离别,变成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从肉体上分离而去;因为,小溪们愿意带走每一个被强者驱赶的弱者,因此在这里,亲族的道路纵横交错,他们的灵魂被迫相随,虽然他们的肉体正去向早已指定的、不能知晓的旅途。 哈罗德小姐渐渐醒过来,微微颤抖着,太阳已落下沉入地平线,但并不冷。没有一丝风,天空无云,也没有星星。船长和站在船边测量察看的技术工人在下面说着什么。“老天!”我听见他的叫声。 一小时之后,沉船上汹涌的浪花将我牵着的哈罗德小姐冲开得无影无踪。她消失在一片黑暗与茫茫海水里。胡乱中我抓住一件浮物,我似乎得救了。 我被灯光惊醒。我正躺在蒸汽船上十分熟悉的卧室的床上。沙发对面坐着一个男人,半裸着正要睡觉,且在看着一本书。我认出了他——我的朋友古当·多勒,那是在利物浦上船那天刚认识的,当时他极力要求我陪他乘布拉格号。 不一会我叫他的名字,他简单地回答:“嗯,”翻了一页手中的书,并没抬眼看我。 “多勒,”我说:“他们救了她吗?” 他走过来望着我,微笑着似乎表示很好笑。很明显他以为我还没睡醒。 “她?你指谁?” “雅内特·哈罗德。” 他的笑容突然变成惊异;他疑惑地望着我,什么也不说。 “你等会再告诉我好了,”我说。 一会后我问他:“这是什么号船?” 多勒又盯着我,“蒸汽船布拉格号,从利物浦到纽约,由于故障停了三周了。主要的乘客有古当·多勒先生,还有同样愚蠢的威廉·雅内特的先生。这两个糊里糊涂的乘客同时上船,但它们停住了。” 我坐起身来,“你是说,我在这条蒸汽船上已呆了三周?” “是的,现在正是7月3日了。” “难道是我病了?” “都像三角铁架似成天躺着,只会按时吃饭!” “我的天啊!多勒,这有些奇怪啊!是谁那么好心,我是在摩罗号沉船上获救的吧?” 多勒变了脸色,他惊诧极了,之后他走进我用手指放在我的手腕上。不久后,“你是怎么知道雅内特·哈罗德的?”他平静地问。 “那么你先告诉我你是怎样认识她的?” 多勒先生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似乎在考虑些什么,之后重坐回沙发上,说: “我怎么知道?我与她订了婚,在一年前,我们在伦敦相识,她那在德文郡最富有的家族残暴地要拆散我们,于是我们私奔了——私奔,就是遇见你的那天,我正到岸边也准备上船,当时她与她的女仆,那个黑女人正与我们擦肩而过登上摩罗号船。她不愿与我同行,那样会好一些,用以避开别人侦查的危险。现在我正着急呢,这该死的机器出了倒霉的故障,拖延我们的时间,摩罗号船将先到纽约了,那可怜的人儿该怎么办啊!” 我仍躺在床上,呆住了几乎无法呼吸。但很明显,刚才那奇怪的经历定会令多勒不悦,于是过了很久,他说: “顺便提一下,她只是哈罗德家的养女,她的母亲打猎骑马时摔死了,不久父亲也因悲伤自杀去世,都在同一天。没有人想至那个孩子,过了很久才有人收养了她。她在悲伤与忧郁中成长。” “多勒,你在看什么书?” “噢,是《丹尼克冥思》,那书非常离奇,是雅内特给我的,她碰巧有两本,你要看吗?” 他拿给我,书本不小心落下,开着的书页可看到一段话: “对所有人而言,它变成了悲伤的离别,变成了一个恰当的时机从肉体上分离而去;因为,小溪们愿意带走每一个被强者驱赶的弱者,因此在这里,亲族的道路纵横交错,他们的灵魂被迫相随,虽然他们的肉体正去向早已指定的、不能知晓的旅途。” “她,她也,也在看这一段。”我想说,但恐惧掐住了我脖子! “是的,或许你愿意告诉我你如何知道她的名字以及她坐的船怎样了。” “你是在梦里与她对话。”我说。 一周后,我们到了纽约码头。但那里,从未听说过摩罗号。 夜半别敲墙 多年以前,我从香港到纽约去。走了一个星期到了旧金山。自从我到了这个城市后,已经过去了一段长长的时间,我在东方的冒险的成功已远远超过了我的希望和梦想;我是富裕的,花费得起钱重回我的家乡,准备恢复起仍宁静生活在那里的青少年时代的旧友的友谊,叙叙以前的旧情。所做这一切最主要的,是我希望,为了莫罕·达摩皮尔,一位老同学,我曾经散漫地通过信,后来很长时间再没有联系,人们在这方面是相似和一致的。你可以看到,对仅仅联谊性质的信的写作的不感兴趣的程度,是和你与你的通信者之间距离成正比,它是一条法则。 我记忆中的达摩皮尔是一个英俊漂亮、体格强健、有着学者风度的青年小伙子,嫌恶去工作,很抢眼地对世人很关心的许多事情表示漠不关心,这包括财富,当然,毕竟他所得的遗产足够让他远离贫困。他的家庭,是家乡里最古老和最高贵的贵族,这是事实。我想,这种卓尔不群的骄傲既不是政治上的骄傲也不是经受过苦难的骄傲,它不属于骄傲中的任何一种。莫罕稍许有点多愁善感,他的性格里有些迷信的奇异成分,这导致了他研习了所有神秘学的东西,尽管他的神志正常、心智健康保证了他抵抗住那些荒诞、危险的信仰。他大胆地侵袭了想像的领域,却没有放弃他的住宅,我们愉快地称之为“确信”的部分,是需要鉴定和绘图表示的区域。 我访问他的那个夜晚是暴躁强劲的。正是加利福尼亚的冬天,无休止的雨泼溅在荒废的街道上,偶尔被散漫的阵风吹扬起来,以难以置信的狂暴扔掷在房子上。费了不少的力气,我的车夫发现右边,是离海洋不远的海滨,这一带是只有一些零星居民的市郊。这寓所,相当难看,外观像个丑八怪,站立在它的中央,越靠近越看得出它的幽暗,既没有花,也没有草。三棵或者四棵树,在暴风雨中挣扎着,呻吟着,尝试着要从这沮丧的地方逃掉,要借此机会溜到一个更好的地方去。这是一幢带有一个塔楼的双层的砖结构建筑,在一个角上的一层更高一些。整幢房屋只有一个窗户看见一点亮光。这地方显露出的某些东西弄得我颤栗,当我仓惶跑向那遮雨的门廊,我背上的雨水像小河哗哗地流下。 作为我要见他的一张便条的回复,达摩皮尔在上面写着:“不要按铃——打开门,向上走。”我这样做了。整个楼梯由第二段楼梯顶上的一盏煤气喷灯朦朦胧胧地照亮着,我算是没灾没祸地爬到楼梯的平台,由一扇打开的门进入到塔楼的一间明亮的正方形房里。达摩皮尔穿着睡衣趿着拖鞋前来欢迎我,给了一个我所希望的欢迎词,这是因为我已得到了一个想法,在门前我第一次看到他时我觉得这种方式更适合我,驱散了关于他冷淡的任何感觉。 他不是同一个人了。他看样子是极为苛刻地度过了中年,他变成了灰色,极为明显的弯腰驼背地站立。他的身影单薄,瘦骨嶙峋的,他的脸刻满深深的皱纹,他的气色死白,没有颜色的感觉。他的眼睛,违反常理的巨大,带着火焰的灼热鲜艳,差不多有一种超自然的神秘。 他让我就座,递给我一支雪茄,这种庄重和坦率的真挚让我确信他见到我显然很愉快,接下来是有些琐碎的谈话,但整个过程中我被他这种极大的变化引起的悲伤感觉支配了。这些他肯定有所察觉,为此他突然带着很明快的微笑说,“你对我有点失望——不要去猜测历史。” 我几乎不知道回答什么,但设法应付地说:“为什么,真的,我不知道,你的拉丁语说的是同一件事。”他再次容光焕发,“不,”他说,“一种死的语言,它在特有的环境中会复活。但请耐心等待,我将去的那里它也许是一种更好的语言。你会介意这里有一种预兆吗?” 当他决定带着让我痛苦的庄重的神色看着我的眼睛说话时,笑容枯萎了,我不能自己去屈服他的心境,也不能让他看出我是怎样深深地感到死亡已笼罩了他的预感。 “我喜欢它会有一个长长的生命,”我说,“在人们演讲之前拉丁语不会迎合我们的胃口,然后,这胃口会有反过来为它服务的可能,那么这就好了。” 他没有回答,我也安静了,显然这谈话令人沮丧地弄砸了,我仍然不知道怎样把谈话搞得更讨人喜欢。突然,风暴歇息了,这种死一般的寂静与先前的喧嚣的对比几乎让人心惊肉跳,我听到一个轻轻的叩击,它是从我坐的椅子后面的那堵墙发出来的。这声音显然是由一个人的手敲出来的,有一个人要求进来,可那上面却没有一扇门。但是宁愿,我想,很明显隔壁房间有一些人在那里聚会,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我想,都有着我们愿意去交流的这种通信方式的更多体验。我向达摩皮尔匆匆一瞥。假如可能会有一些有趣的东西映入他的眼睛的话,他也决不会去注意观看它们,他看起来已忘记了我还在他的旁边,他用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眼神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背后的那堵墙,即使今天回忆起来仍像当时那样鲜明。这个位置很麻烦,我站起来离开我坐的地方。这时他好像清醒过来。 “请坐下,”他说,“什么也没有——没有一个人在那里。” 但是叩击又开始了,和上次一样轻柔,和以前一样缓慢又固执。 “请原谅,”我说,“夜深了,我可以明天由它叫醒吗?” 他微微一笑——有点呆板,我想。“它对你非常灵敏,”他说,“但事实不需要,真的,这是塔楼上唯一的一间房,没有任何人在这里,至少——”他停下这半句话,站起来,奔向那开在发出声音的墙上的唯一窗口,推开窗向外看。 我跟随他走到窗口向外看,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一盏离我们有点距离的街灯发出的光穿过滔滔不绝的阴沉的雨幕,然后洒落到那“没有一个人在那里”的旷野上。确实没有任何东西,只有陡峭单调的塔楼的墙面。 达摩皮尔关上窗,向我做了个手势,要我回到座位,他自己也坐回原位。 这插曲本身并不特别神秘,解释它的可能性会有一打理由(尽管我还没有想到一个),但这奇怪的事还是深深震动了我,也许更多的是因为我的朋友那样费力地安慰我,看起来里面包含着无可置疑的意义和重要性的威严。他已经证明没有一个人在那里,但这个事实反而更引起关心和好奇。他没有讲任何解释。他的沉默让人恼怒,让我愤恨。 “我的好朋友,”我带点讥讽味道地说,我感到畏惧,“我不打算去问你有权利躲藏的问题,这些你已愉快发现的幽灵与你对友谊的看法一样,喜欢躲避起来,这不是我的事情,但这应是一个做事朴实坦诚的人的事,这是这个世界的常规,我发现幽灵不喜欢给我安宁和轻松。我将去我的旅馆,我的随从的身体在那儿是不受侵扰的。” 它不是一个很文明的话语,但他明显地没有觉得它不文雅。“温和地忍耐,”他说,“我感激你来这里,你今夜听到的叩击,我相信我在此之前已听到了两次了。现在我确切知道它不是错觉。那对我很重要——这事,我比你知道得要多。在我告诉你这个故事时,这里有新鲜的雪茄,但需要好的耐心。” 这雨现在更加滔滔不绝地下着,带着低低地呻吟,发出单调的令人厌倦的沙沙声,暴风雨忽上忽下,突然一下把树枝折断,这沙沙声被长长地打断了。夜已很深了,但同情和好奇抓住我。去更加仔细倾听我的朋友的独白,从开头到结尾我没有插一个词。“十年前,”他说,“我径直走进一排房屋中间的一间地板吱吱作响的房间,这些房间一个模样,它们都在城市的另一边,那地方我们称瑞可山。这里曾经是旧金山最好的地方,但已经开始让人忽视和衰退了。一部分原因是住宅建筑陈旧了,不再与我们富有市民的时髦追求相匹配,另一部分原因是公共设施改善毁损了它。这排寓所坐落在一条街道分叉过来的小路旁,每一个房间都有一个微型花园,由低矮的铁栅栏将邻居们分隔开,从花园的栅栏门到每个寓所的木门之间是一条铺着碎石的小径,它数学般精确地把小花园一分为二。” 一天清晨,当我离开我的寓所时,看到一位年轻的姑娘走进毗连的左边小花园里。这是六月里温暖的一天,她轻盈地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肩上挂着一顶宽边草帽,上面插满了花朵,用一条极为时尚的丝带很好地装饰着。我的注意力没有被她那精美的朴实吸引太久,因为没有人看到她的脸,也没有任何肉欲的想法。不要害怕,我将不会用描述来亵渎这事:这事情整个非常美好。我曾经看到或梦见的漂亮的这一切是由超人的美术家的手描圆出来的举世无双的鲜活的图画。它是这样深深地感染着我,没有任何一个下流行为的念头,我不知不觉地探出了头,向前伸着,像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或者一个有教养的新教徒向圣处女脱帽致敬。这少女没有表示不悦,她只是转过那双抓住我呼吸的褐色眼睛看了我一下,来不及对我的动作表示什么,就进入了房间。那一瞬间我一动不动,帽子拿在手里,对我的粗野无礼感到痛苦,完全被激动的情绪控制住,完全被这个绝世无双的美人美景所陶醉了,我的懊悔比起这种陶醉就算不了什么。然后我继续走路,留下了我的心在后面。在事情行云流水的进展中我还是忍心离开了。直到夜晚降临,但是下午的一个时间我还是回了一趟小花园,为那几朵我以前从未看见的花儿而动心。我的希望是徒劳的,她没有再出现。 度过了不安的夜晚,接着是一个充满期待和失望的白天,但一天过后,我在附近漫无目的地徘徊,我遇见了她。当然我不会重复那种毫无遮掩的愚行,也不会再冒险那样长时间地看着她,表明对她的兴趣,但我的心的狂跳声我都听得见。当她那大大的黑黑的眼睛看着我,带着一种突然赞许的大胆或者说媚态的神情,我战栗了,脸红了。 我不想让你厌烦。后来我许多次碰见了那少女,但决不向她献殷勤或者找机会吸引她的注意。我也不采取任何行动接近她,让双方熟悉。也许是我的忍耐,需要一种最高的自我否定的努力,而且完全不会让我清醒。在恋爱中我的脚后跟超过了头,这是真的。但谁能打败他的思维的习惯,或者改变他的性格? 愉快地说,我是有些愚蠢的人,这样说也成,较多的愚笨,喜欢愉快地被人称作——一个贵族,不顾及她的美貌,她的魅力和优雅。这女孩不属于我那个阶级,我已弄清楚她的名字——不用说出来——还有她家里的一些事。她是一个孤女,她依靠一个很难对付、已过中年的胖女人生活,她是这胖女人的侄女。我的收入是微薄的,我缺乏结婚的能力,这事也许是上天的礼品。与这种家庭联姻会遭到社交生活中的礼节上的谴责,会把我的书和研究分开,甚至会降低社会地位。这事容易遭到各方面非难,为了防御这些我不得不克制自己,自我审判,严厉地审判我的祖先和他的子孙,他们一起成为被告,这样就可减缓这世袭的傲慢的法则带来的痛苦处罚。我祖传的血液每一滴血珠都呼叫着反对这败坏血统的有损身份的婚姻。概括地说,我的经验习惯、智慧才能,不管理由是什么,我的爱已离开了我——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它。此外,我还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多愁善感的人,在客观和灵魂的缠绕中能发现一种精致的对美的感受,而男女双方的熟悉将使它变得粗俗,而结婚更会使这种感受灭绝。不要女人,我说服了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爱情动物的自己,爱就是一个美味的梦。为什么我说出了我自己的醒悟? 这种体验和情感的过程的启示很清晰,荣誉、骄傲、精明,我的理想都坚守着——命令我离开,但是我的意志太薄弱了。至少我可以努力克制自己停止再去碰见那位姑娘,我这样做了,我甚至逃避花园的不期而遇的机会。只有在我知道,她去上音乐课时,我才离开寓所,夜幕降临以后再回来。当我独自一个人时,就陷入神情恍惚之中,沉溺于最为陶醉的想象之中,调动我的全部智力与我的梦幻调和。唉!我的朋友,一个行动者得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你不能明白我乐在其中的傻瓜天堂。 一天晚上,魔鬼钻进我的脑袋让我成了一个极为恶劣的白痴。粗心、喜欢打探的我从大大咧咧、喜好饶舌的女房东那里知道那位姑娘的床与我的床紧紧相靠,在两床中间由一堵墙隔开。我屈服于突然而又粗鲁的冲动,轻柔地叩击那堵墙。没有回应,这理所当然。但我无心去承受责难。疯狂的念头缠住了我,我继续重复这种愚行,这种触犯,但毫无收效,我体面地断了念头。 在我一心一意地进行恶魔般的练习的一个小时之后,我听到,或者想我听到,我的信号有了回答。扔下我的书,跳向那堵墙,像我跳动的心持续不断地慢慢地叩击墙三下。这种叩击次数的回答是清楚的,不易出错:一,二,三——我的信号在正确重复,这都是我引出来的,但是够了——太多了。 第二天晚上,后来许多夜晚,愚行继续着,我总是说‘这是最后一次’。在这段时间内,我是狂言呓语般的快乐,我天性乖僻固执己见地决心不去见她。然后,当我满怀期待之时,我没有获得更进一步的回应。‘她是讨厌了。’我对自己说,‘她认为我很怯懦,没有更明确前进一步。’我断然地去找她与她相识,和……什么?我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也不做,已经来临的行动意味着什么,我仅仅知道一天又一天去尝试碰见她,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她没有露面,这和听不见叩击声一样好。我烦恼地在我们见面的街上转悠,但她没有来,从我的窗口观察她房前的小花园,但她既没有进去也没有出来。我跃进了最深的沮丧之中,相信她已经离开了,仍没有去问房东。我的谜团,确实,我想我对她这种不尊重的表达方式,让我赢得了不可征服的反感。 一个命中注定的夜晚来到了,情绪激动、优柔寡断和意志消沉让我疲惫不堪,我很早上床就寝,在寂静中跌进睡眠。夜半有些东西——一些恶意的神灵开始永远专心致志地破坏我的安宁——促使我睁开眼睛,坐起来,完全醒过来,一心一意地倾听,我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然后我想我听到墙上有一个微弱的叩击——只能算是那熟悉的信号的阴魂,在几个瞬间它重复着:一、二、三——没有以前响亮,但显得机警,我勉强得欢迎它,当宁静的破坏者又一次干涉我的睡眠时,我带着卑鄙的暗示报复性回复了它。她已长久地残忍地蔑视我,现在我要蔑视她。难以置信的愚昧——愿上帝宽恕这事!整夜歇息的时候,我都被吵醒,更增加我那不顾体面的倔犟和……倾听。 后来接着第二天早晨,当我离开房间时,我遇见了房东,正走进来。 ‘早上好,达摩皮尔先生,’她说,‘你已听到消息吗?’ 我回答我没听到任何新闻。作为习惯,我不关心听到什么,习惯逃避有关她的评论。 ‘有关隔壁的生病的年青女士的事,’她唠叨着,‘什么!你不知道?为什么,她已经病了一个星期。现在——’ 我差不多跳向她。‘现在,’我喊叫起来,‘现在怎样?’ ‘她死了。’ 那不是整个故事。在我弄明白之后,一个星期陷入狂热呓语之中,接着在恍惚之中一直彻底不眠,那一次招呼之后——她就再没有显现过——她的床已经移到房子的另一边。这显现的一切想来是她的呓语的奇异情缘的幻想,但已经没有了。这纯朴的已经逝去的灵魂,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重新建立起被死亡打断的联系——在纯洁的奇异之间的一根金线,而基础却是盲目的,这中断是残忍的忠贞的一种自我约束。 我可以补偿什么?能用弥撒祷告今晚现在到另一个世界获得灵魂的安息——精神被看不见的风儿吹拂——风暴来了,带着消息和凶兆的黑暗来了,是回忆的暗示?是那间屋的墙的预兆? 这是第三次超自然的拜访。第一次出现我是太多疑了,没有去用自然的方式验证这件特殊的事;第二次出现,它连续重复几次之后,我回应了几个信号,但是没有结果。今夜的再现终于实现了——帕赖佩利乌斯亡魂问卜师的“三次叩问”的预言,再不用多说了。 在达摩皮尔讲完了他的故事后,我想不出任何适当的话去安慰他。也不能去问一个讨厌的鲁莽的问题。我站起来尝试表达一下我同情的感觉。他打了一个手势默默地表示谢谢,带着他的懊悔和怜惜,独自一人进入那个未知的世界去了。 幽谷里的不明谋杀 一、一个人并不总是在桌上吃东西 一根点燃的牛油蜡烛放在一张粗糙的桌子边上,在烛光下一个人正在阅读写在一本册子上的什么东西。它是一本老旧的账目本,损毁得非常厉害,笔迹很不容易辨认,因为这人偶尔停下来拿起笔迹模糊的一页凑近烛光,好在更亮的光线下看清楚。而这本册子投出的阴影让半间屋子都朦胧昏暗下来,在这昏暗中有一些人脸和人影,除开阅读者,有八个另外的人也在场。他们中的七个背靠粗糙的墙脚坐着,静静地,一动不动,这屋子不大,离桌子不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伸开手臂就能碰到第八个人,他躺在桌子上,面朝上,由一幅床单半遮盖着,他的手垂在他的身旁,他已经死了。 那个坐在桌旁的人看着书没有出声,没有一个人说话,所有的人好像在等待某件事发生,只有那位死者不期待什么。透过窗洞,浓黑的夜色从外面涌了进来,所有荒野里夜晚的陌生的声音传了进来——一声远处狼的长长的、不可名状的嗥叫,树林里不知疲倦的昆虫的一阵又一阵既恬静又兴奋的鸣叫,夜鸟的奇异喊叫,它与这些鸟白天的叫声是多么的不一样,还有极其笨拙的甲虫的嗡嗡声,当它们突然停止,就只能听到它们小声地神秘合唱的半段曲调,它们好像突然意识到这并不谨慎似的。但不是所有陪伴的人都这么注意窗外的动静,他们的成员不是太多沉迷于这无关紧要的、游手好闲的兴趣。他们粗野的脸上的皱纹刻画得相当鲜明——在唯一的蜡烛的昏暗的灯光下异常清晰。他们显然是住在附近的人——农夫和樵夫。 这人现在阅读是一个独特的愚弄,有人会说他是一个世故的人,虽然他的服饰表明他也是参与其中的一个,他的外套在旧金山几乎不能吸引任何人,他脚上的行头一看就不是出身都市的,帽子由他随便地放在地板上(他是唯一不戴帽子的),如果有谁考虑到它只是私人的装饰品,他会忽略它的含意。这人的面容相当有吸引力,给人一种苛刻的暗示。尽管他或许是假装的或者真是有这种修养,当一个人真是这样就有威信了,因为他是一个验尸官。由于他官职的效能使他拥有这本他正在阅读的册子,它已经确认是死者的所有物——在他的小屋,验尸的程序正在进行。 待验尸官读完了这本册子,他把册子放进他的胸袋,就在这当儿门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进来。他神清气爽,显然不是山里面出生和长大的,他的服饰和城市居民一样。他的衣服沾满灰尘,毕竟,是从大老远处来的。他确实是艰难地骑着马赶来验尸的。 验尸官点点头,而其他人没有作出什么反应。 “我们一直在等着你,”验尸官说,“这是今晚必不可少的一桩事。” 年轻人微笑着,“我为你的等待感到抱歉。”他说,“我从那里离开,不能逃避你的召唤,但是我建议我回去后能把报导发表在我的报纸上。” 验尸官微笑着。 “这报导可以登在你的报纸上,”他说,“不过,或许,你得在宣誓之后再行事。” “那么,”年轻人回答道,他的脸明显红了,显然激怒了,“会让你满意的。我习惯复写纸,我会寄出一个复写本。它不能作为一个新闻来写,因为它难以置信,所以它和虚构一样。宣誓之后它将成为我的证词的一部分。” “但是你说它难以置信。” “这话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先生,如果我还发誓它是真的话。” 验尸官沉默了一会儿,他的眼睛盯在地板上。那些在小屋边上的人悄悄地耳语,但很少从尸体的脸上收回他们的凝视。不久,验尸官抬起他的眼睛,说:“我们将重新开始验尸。” 这些人又摘下他们的帽子。证人在宣誓。 “你的名字叫什么?”验尸官问。 “威廉·汉克。” “年龄?” “二十七。” “你了解死者,雨果·摩根?” “是。” “当他死时你和他在一起?” “在他附近。” “发生了什么——你在现场,我的意思你明白?” “我去探望他,准备去打猎和钓鱼,这是我计划的一个部分,毕竟,可以了解他的古怪性格,他的隐居生活。他性格看起来是写小说的一个好模特儿。我偶尔写些故事。” “我偶尔读过它们。” “谢谢。” “这些故事是给大众看的——不是写给你的。” 陪审团有些人大笑起来。反抗这幽暗的背景,幽默放射出夺目的光彩。士兵们在战役的空隙也会很容易地大笑,用惊奇来戏谑死亡的来临。 “请叙述这人死亡时的情形。”验尸官说,“只要你高兴,你可以做做笔记或备忘录。” 证人明白此事。从他的胸袋拉出证词原稿,他拿起它,靠近蜡烛,他翻阅着,直到他要开始去读的那一节。 二、野燕麦荒地中发生了什么 当我们离开屋子时,太阳几乎还没有升上来。我们要去打鹌鹑,每人手上拿着一支猎枪,但我们只有一条猎犬。摩根说我们最好去他手指着的那块远离山脉的地方,我们由小径穿过灌木丛来到那块地。它的另一边是有几分平坦的地,覆盖着厚厚的野燕麦。当我们从灌木丛中出来,摩根走在我前面,离我有几码远。突然我们听到,在我们右边不远的地方,一个灌木丛里发出一些鞭打动物的一种声音,我们看到那灌木丛猛烈地摆晃。 “我们惊动了一只鹿,”我说,“我希望我们带了一支来福枪。” 摩根已停下来,正专心致志地观察那摇晃的灌木丛,说那里什么也没有,但打开了他的双筒猎枪的扳机,敏捷地瞄准那地方。我认为他是作无谓的激动,来逗我玩,因为他以异常沉着冷静而闻名,甚至在突然发生的一瞬和危险即将来临时也是如此。 “噢,过来。”我说,“你不要满足去打死一只胆小的鹿,不是吗?” 他仍不回答,但一边向前观察一边用眼睛的余光稍微扫了我一下,我被如此专心盯着前方的样子打动了。然后我明白,我们手头有了一个危险的事情,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我们要“突袭”一头灰熊。我抢到摩根的旁边,在我向前跑时我打开了扳机。 灌木丛现在安静了,声音也沉寂了。但摩根仍警惕地注视着那里。 “它是什么?它是魔鬼的什么玩意?”我问道。 “那是该死的家伙!”他回答,没有转过他的头。他的声音沙哑而反常,他明显在战栗。 我打算进一步问下去,这时我看见野燕麦地附近正以最无法理解的方式骚动游移着。我几乎无法描述它。它看起来好像由疾风搅拌着,不仅是被扭曲,而且把它向下挤压着——压榨着让它升不起来,慢慢地移动着伸展着径直地向我们蔓延过来。 我以前看到的任何东西也没有像眼前的景象如此震撼我,它是如此陌生而又不能理解的古怪现象,我不能回想任何恐惧的感觉。我记得——告诉它就在这里,因为,太不可思议,我记起它——一次我从一扇打开的窗看到过它,我当时马上粗心地认为,是一棵小树的树枝在向离它不远的一排大树靠近。它看上去与别的小树差不多,但是比其它的树显得更亮更锐利,与那些树比起来一点也不协调,它仅是对内在自然法则的一种扭曲,但它惊吓了我,几乎让我畏缩,我们是如此信赖熟悉的自然法则的正规运作,任何看起来对这些法则的中止都是对我们安全值得注意的威吓。一种无法相信的灾难征兆。现在草地没有明显移动,缓慢而又坚定不移地沿着一条骚动的线接近,显然让人焦虑,我的同伴显然竞也受到惊吓,我看到他脾气暴躁地把双管猎枪放在肩上,马上开火!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眼睛。在喷出的烟雾消失干净之前,我听到高声的残酷的叫喊——像一只野兽呜呜地尖叫——扔下枪,摩根跳跃起来,迅疾地逃离。在同一瞬间我被在烟雾中看不见的东西狠狠地撞倒在地——有些柔软而又沉重的物质,用一种巨大的力量把我扔到一边。 在我站起来和拿到枪之前,我觉得它是从我的手上面把我打倒的,我听到摩根非常痛苦地叫喊,混合着他的叫喊声响是那么粗嘎、凶猛,就和人听到一条向你发起进攻的狗的狂吠声一样,难以形容的恐惧。我挣扎着站起来,向摩根逃跑的方向看去。在另一个世界里,上帝在怜悯宽恕我!在不到三十码远的地方是我的朋友,一只膝朝下,他的头令人恐怖地扭转过来,帽子不见了,他的长发乱糟糟地缠在一起,他的整个躯体被猛烈地从一边到另一边抛来抛去,向前向后反复折腾来折腾去。他的右胳膊举起,好像没有手了——起码,我看不到别的人,另一支胳膊则看不到。到现在,我的脑海里还晃动着当时那个惊人的场面,我能辨认出他的一部分躯体,其它的看起来好像毁掉了——我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他变来变去的位置把它们全部带人风景里。 所有这些事情发生在几秒钟之内,这段时间内摩根作出与占优势的力量坚决搏斗的姿势,我看不到任何东西,只瞧见了他,但他并不总是被看得清楚。在全部过程中,我听他叫喊和诅咒,好像从愤怒的声响里包住的喧嚣中冲过来似的,我决没有从人或畜牲的喉咙里听到过这样的愤怒! 只有一瞬间,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然后扔下我的枪,跑过去帮助我的朋友。我模糊地相信他是应该有此劫难的,或者应该吓得痉挛抽搐。在我赶到他身边之前,他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所有的声音消失了,反而更有一种惊骇的感觉,甚至那些糟糕的后果都不能如此强烈地震撼我,我又看见了野燕麦地神秘地移动,从那俯卧的人的旁边向森林的边缘延伸,当它到达森林边,我收回目光,向我的同伴看去。他死了。 三、一个人尽管一丝不挂,也可以揶揄一番 验尸官从他的凳子上站起来,走到死人身旁。揭起床单,他拉开床单,露出全部尸体,尸体一丝不挂,在烛光下看起来像一堆黄色的泥土。上面布满青黑色的宽宽的斑纹,显而易见这是由于撞伤形成的淤血。胸前和旁边看起来好像棍捧猛烈地打击过。有很多可怕的伤口,皮肤到处被凶猛地挤压和撕裂。 验尸官绕到桌子边,解开那穿过下巴在头顶打了个结的丝绸手帕。当手帕扯下时,他的喉咙暴露出来。有些陪审员站起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些,但又马上懊悔这种好奇心,把他们的脸转过去。证人汉克走到打开的窗口,探身向外,一阵昏厥和呕吐。落下的手帕掉在死者的颈部,验尸官停在房间的一个角落,从一堆衣服的下面拉出一件外套,他拉出每一件衣服都检查一下。所有的衣服都被撕烂了,硬硬地沾满血迹。陪审员不能阻止检查,他们好像对此没有什么兴趣,他们实际上在此之前都看过一遍,现在仅仅只是为了证实一下汉克的证言。 “先生,”验尸官说,“我们没有更多的证据,我是这样想的,你的职责已经为你作了解释,如果没有什么的话我愿意要求你出门去和考虑你的判决。” 陪审长站起来——一个高高的,六十开外有胡子的老头,穿着粗鲁的衣服。 “我想问一个问题,验尸官先生。”他说,“最后证人逃到哪里避难?” “汉克先生,”验尸官庄严而又平静地说,“你最后逃到哪里避难?” 汉克的脸又一次变得通红,但一句话也不说,陪审团的七个成员站起来,严峻地排成一队走出小屋。 “如果你已经侮辱了我,先生,”汉克说,过了一会儿他和验尸官单独地离开死者,“我想我可以自由地离开吗?” “可以。” 汉克开始走开,但停下来,把手放在门锁上。职业的习惯对他是如此的强烈——比他个人尊严的感觉更强。他转过身,说:“你拿着的那本册子——我认出它是摩根的日记,你好像对它极有兴趣,在我讲述证言时,你一直在读它,我可以看看它吗?公众将喜欢——” “这册子在关键问题上没有写什么,”验尸官回答,把它滑进大衣口袋里,“它全部东西都写于他死亡之前。” 当汉克走出屋子,陪审团全部走进来,站在桌旁,现在尸体覆盖在床单之下,只显出一个尖锐清晰的轮廓。陪审长自己靠着蜡烛边坐下来,从他的胸袋里拿出一支钢笔和一片撕下来的纸,相当费力地写出了下面的判决,上面有每个人笔法不同的签字。 “我们,陪审团,在山的旁边发现死者的遗体,但我们一致认为他死时很健康。” 四、从坟墓来的解释 雨果·摩根的日记确实包含了全部乐趣,或许,也暗含着科学上的价值。验尸时这册子是没有作为证据的,或许验尸官以为它没有什么价值,反而会让陪审团惶惑不解。日记最早写作的日期已不能查明,最上面的一页被撕掉了,下面是保存下来的部分: “……绕着它跑了个半圆,狗的头总是朝着中心,狗又停下来站着,狂暴地咆哮。最后狗跑进灌木丛,很快狗又跑出来。我想一开始狗就疯了,但回到屋子发现狗的举动没有任何变化,对显而易见的处罚也不害怕。 一只狗能用它的鼻子去看吗?气味的特点带着发出味道的事物影像一起留在大脑的神经中枢?……” “九月二日——昨天晚上看见星星升起在房子东边山顶的上方,我观察到它们接连不断地消失——从左边到右边。每一个星星只一瞬间便不见了,仅仅几个同样的瞬间,但只沿着一个或者两个山顶的长度范围被遮没。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我与星星之间穿过;但我看不到它,周围密集的星群显露出它们的轮廓。哎呀!不喜欢这东西……” 几个星期的记载不见了,有三页被从册子上撕掉。 “九月二十七日——它又来到这里——我发现它每天出现的迹象。我又每天晚上在同一个隐蔽处观察它,枪拿在手上,是双筒可发射大号铅弹的猎枪。每天早上步行,在事情发生之前到达这里,我发誓我不睡觉——真的,我几乎每天完全不睡觉。它是可怕的,不能忍受!如果这些骇人的体验是真的,我会疯狂,如果他们只是丰富的想象,那么我已经疯了。” “十月三日——我将不去——它不能驱赶我走。不,这是我的屋,我的土地。上帝憎恨懦夫……” “十月五日——我站在那里时间不能更长,我邀请汉克和我住上几个星期——他有一个健壮的头脑。用他的习惯来说,他认为我疯了,那么我就能够审判自己。” “十月七日——我已经了解秘诀,它昨天晚上来到我这里——很突然,作了个启示。多么天真——多么可怕的天真!” “有一种我们不能听到的声音。它的程度大小不能记录,有着自身缺陷的乐器的琴弦感受不到,人耳也一样。它们太高吭或者太沉闷。我观察到成群结队的黑鸟忙碌在所有树的树冠上——几棵树的顶端上——全部都在鸣叫不停。突然地——一个瞬间——绝对在同一个瞬间——全部跳跃进空中,飞走,怎么回事?它们不可能全部看到别的一个什么东西——从所有树冠上插进来。不可能有一个领头鸟让所有其它鸟看见它。这里必然有一个征兆或命令的信号,在震耳欲聋的嘈杂声之上有一个高而尖锐的声音,但我听不到。我也观察到同一时间的鸟群,当所有的东西静下来,不仅是黑鸟,而且别的鸟——畏缩飞走,作为榜样,其它的鸟从灌木丛中迅速飞逃,散开——甚至对面小山上的鸟也是如此。 这足以证明捕鲸学校里的水手,他们在晒太阳或者在海里游泳时,相隔几海里,在凸起的地球表面之间,在同一瞬间会偶尔同时潜入水中——这一瞬间他们谁也看不见谁。这个信号是声音——对在桅杆上了望的水手和甲板上的他的同伴来说,这声音太沉闷——但仍能感到它在船里的振动,就像教堂的石座因管风琴的低音而发生的共振。 和声音一样的,是这些色彩。在阳光的光谱的两端,化学家可探知出有化学性的射线存在。他们扮演着色彩的角色——整体的色彩由光构成——我们不能辨认的。人眼是一种有自身缺陷的乐器,它的范围是只有几个半音阶的尺度。我没有疯,这里的色彩,我们不能看见。” “上帝啊救救我!该死的东西就是这样一种色彩!” 鬼魂出没的山谷 一、在中国是怎样砍倒这些树 在乔东福家以北半英里处,蜿蜒着一条从赫顿家通向墨西哥丘陵的一条道路,这条公路延伸进入一道阴森森的峡谷,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有一种若隐若现、半明半暗的意味,好像它已把一个秘密输入更多一些适宜的季节。我过去骑马经过那里从不观看峡谷的两边,如果揭露的时候到了才去观察。如果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从不观察任何东西——那就不会有失望的感觉,因为我知道秘密只是暂时扣留,只有某些善意的季节才会泄露,我没有权利去询问探查。比起怀疑乔东福自己的存在,我不会有更多的疑虑,他总是匆匆地跑过峡谷。乔曾经在峡谷偏僻的一块地上建造过一座小屋,但过了一段时间,抛弃了住宅,建造了目前这座半男半女、半阴半阳的房子,一半居家自用,一半辟作酒馆,坐落在他的地产的最远的角落上,能离峡谷多远就离多远,好像有意表明他是多么急切地试图改变他的想法。 这乔东福——或者,这样称呼也一样,威士忌·乔,周围邻近的地区的人都熟悉他。——在这些地方他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他的外表看起来有四十岁,是一个高高的浑身蓬乱的粗汉,满脸皱纹,胳膊上到处是疤痕,手上满是疙瘩,像一串监狱里典狱长的钥匙。他是一个遍身毛发浓密的人,走起路来驼着背,好像随时要猛地扑向某些东西,然后撕裂它。 下一个怪异之处是他总觉得他的本地绰号还欠着债,东福先生最明显的特征还是他根深蒂固地憎恶中国人。有一次我看见他狂蹦乱跳起来,因为他的一个牧人允许一个走得汗流浃背的东方人到他的大宅子前厅旁马喝的水槽里去熄灭一下焦渴的火焰。我冒险而又含糊其辞地责备他这样做有悖于基督的教义,但他仅仅解释在《新约》里没有任何有关中国人的东西,随后大步走开去,将一肚子怒气倾泄到他的狗身上,但我猜想,就是愤怒的抄写圣经的文士也会对狗抱以宽容同情之心的。 过了一些日子,我发现他独自一人坐在他的酒吧间,我谨慎地靠近目标,那时,我完全变换了我的措词,他那惯于严峻的表情明显地软化了,变成了我理解为“谦逊”的神情。 “你,年轻的东方人,”他说,“在自己家乡一英半里范围内是大好人。你不明白我们的作用。人们不明白游历夏威夷的智利人是不会隐瞒他对中国移民的真实看法的,但一个粗汉不得不和那些任何时候都愚蠢不堪的混血儿苦力去打架。” 这一个吃喝时间极长的食物耗费者,也许他的生活里从没有正正经经地做过一天事,他撬开一个中国烟叶盒的盖子,用大拇指和食指叉出一小块像小圆锥的烟叶。在这副强心剂的辅助下,他又精神焕发、神情坚定了,连珠炮般地讲起来。 “他们是一路上狼吞虎咽过来的蝗虫,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们到这里来,是因为上帝祝福的这块大地什么都是绿色的。” 他推开他的烟盒,踩坏它,又重新发表他那喋喋不休、情绪激昂的演讲。 “五年前在这农场里,我有这样一个中国人,我告诉你关于他的事,你就能看出这个问题的症结。这些我能讲得特别好——医生为我开药,我不能喝更多的威士忌,看起来不能享受一个爱国的美国公民的职责;我捉住了一个异教徒,他是一个厨师。但我获得了国会山上那些议员的热心注意,他们为立法委员会连续不断地找我谈话,这一切都是要启发我。但我去做了什么了?虽然我把他交给某人,另外的人愿意抓住他,不乐意把他当白人对待。我去做了什么,任何一个好基督徒愿意做什么,难道以上帝这样的父亲身份和人类的兄弟情谊的名义,尤其当一个人新近进入商业交易,去热情地亲吻每一个人吗?” 乔停了一下,带着一种动摇的满足的表情,就像有个人用一个靠不住的方法解答了这个问题。现在他站起来,从柜台上拿起满满一瓶威士忌,倒了满满一杯,咽了下去。然后继续讲他的故事。 “此外,他不能为许多东西点数——不知道任何东西,让他自己变得气派些。他们都是这样,我说他,他就反对,而且在另一边还顽固地做,在他摇头七十七次之后,我弄死了他,以免他永远这样摇晃,我万分高兴用沙子埋掉他。” 乔处于兴奋之中,这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他举起酒瓶虚张声势地自我祝贺一番。 “五年以前我开始用树林搭建一幢小屋,那是在这幢大宅子之前建造的,我把它建在另一个地方。我指挥“哎小不点”和另一个小个子该诅咒的“金花鼠”,去伐木。当然我不能指望“哎小不点”有多大帮助,因为他的脸像六月天,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我猜想也许他们很瞧不起这颈子般粗细的树木。” 在表述这个清晰有力的判断时,东福先生心不在焉地瞟了一眼分隔开卧室与酒吧的薄木板上的一个系着绳结的小洞。它的大小和颜色看起来像一只眼睛,它使得乔的仆人不能好好地做事。 “现在你那东方笨蛋将不会相信任何东西能挡得住黄鬼们。”突然他焕发出难以置信的热切,“但我告诉你,中国人在旧金山外面是些倔强的无赖。这些卑鄙的挂着辫子的大尾巴蒙古人绕着树干砍倒小树,像一条虫子转圈地啃一根萝卜。我耐着性子指出他的荒唐之处,我了解应该怎样做,向他表演怎样从两边砍树,以便让它们很好地倒下,不是卑鄙小人的我转过身背对着他,同样——他也背对着我,借着酒劲还比我有过之无不及。他是这样的一套办法:当我看着他,因此他就几乎颤抖着尊重我,想像这会很糟糕——他这样想是对的;但是当我目光移到别处——拿着满满一瓶威士忌——他就向我挑衅。然后我瞪着他狠狠地斥责,以便之后又甜言蜜语地软化他那撅起的嘴唇。” 看起来,无疑东福先生明确打算让我仅仅只是谴责那个中国小孩,但是他的行为居然很不可思议地煽动起那些平庸市民的最严重的恐慌,但我对他的平淡乏味、啰啰唆唆的讲述已完全失去兴趣,我站起来走开。在我站起来之前,他已又转到柜台那里,只听得见他说,“因此”那瓶威士忌已被喝得底朝天。 老天!那样一声狂叫!就像巨灵神泰坦站在他身后,如此巨大的痛苦。在发出那声狂叫之后,乔跌跌撞撞地退回来,就像大炮在一声震耳欲聋的发炮声中反弹了回来,摔进他的椅子里,好像他是已经去掉头的一挂牛肉——他带着惊骇的神色垂着眼瞟向一面墙,顺着他的目光瞧过去,我看到墙上那个系着绳结的小洞真的变成了一只人的眼睛——一颗黑漆漆的眼睛,闪耀着光芒照进我的眼睛里,没有任何表情,比最凶猛的、光辉灿烂的恶魔的眼睛更为骇人。我想我必须用手遮着脸去挡起这毛骨悚然的鬼魅的幻影。乔所有做事的白人小孩跑进房间发出咒语,我神情茫然地走出房子,恐慌的精神错乱居然会传染。我的马不安地在水槽边骚动不停,松开缰绳骑上马,拍拍马头,我脑子里充斥着这些乱哄哄让人困惑不安的东西。 我不知道该怎样思考所有这些玩意,像每一个不知道怎样思考的人一样,我正想着这件伟大的遭遇和一个小小的企图,只是知道这一切很有趣,接下去的时间我还有许多路程要赶,决不会有再返回去的可能。 突然,一股凉意把我从发呆的遐想中惊醒过来,向上一看,我发现自己进入了峡谷深深的阴影中。天气令人窒息,这种变化冷酷无情,看得见的炎热煎烤着田野,农作物无精打采,雪松挺着尖刺呆呆地一动不动,鸟儿们叽叽喳喳地畅所欲言,苦心营造它们树叶搭就的避难所,绝妙地把它弄得干干净净。装作平常人一样,我寻找着我的秘密。但没有发现峡谷传出的意味,翻身下马,牵着我那流汗的畜生走进树丛,安心地把它系在一棵树上,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沉思。 我勇敢地分析我的宝贝马在那个地方为何不安,希望弄清楚它的原因。我这样就会方便骑兵连和骑兵营行军,聚集起我的所有逻辑思维的力量要攻破这道难以攻破的难题,带着终究无法抵御的雷鸣和战斗的伟大轰鸣,还有将军那智慧上的威严怒吼,去进攻它们。然后我的所有精神之枪放下来开火,在纯洁的思想地平线上呼呼作响地咆哮起来,溃败的敌军背对我的枪口四散逃窜,默默地聚集起来组成一个坚固的步兵方阵,消灭我的书包和行李。一种不可言喻的恐怖来到我身上。我站起来甩开它,由一条奶牛从草地上踩出来的小路穿过幽谷,一条溪流在峡谷底奔腾流淌,尽管大自然没有对它网开一面,但小溪自己倒闯出一条路来。 在树与树之间,小径四处分岔是很正常的,植物生长得不错,但反常地扔弃着不少树干,不过并不给人神秘的感觉。在洼地的一边有几块松动的圆石头分开被竖起来,独自耸立着,小路边上这里那里筑着些堰堤,但在死一般的寂静中它们僵硬地躺着,上面没有种植任何东西。峡谷是墓室一般的死寂,就是这样,在上方是神秘的沙沙作响的耳语声,风摩挲着树林的顶部——那里都是这样。 我没有想到把乔东福醉醺醺的话与现在我做的事联系起来,只是当我走进一块干净的土地,被一些横倒在地上的小树绊倒才获得一个启示。这是那个被遗弃的小屋的位置,这个发现由周围一圈被砍断的朽烂的树桩得到了确认,这砍伐的方法不是伐木工人的手法,因为其它人是笔直地砍伐过去,伐木师傅砍倒的树干末端有一个相应的楔型斜面。 树林这开敞的空地不到三十平方米大小。它的一边有一个小小的山丘——一个自然形成的小圆丘,没有什么灌木丛,但长满野草,在它的上面,从乱草里面伸出来,是一个坟墓的碑石! 我不能想起我经历的任何事情比这个发现更让我惊奇。我认为对这座孤坟以及它周围看到的一些东西就和当年哥伦布在海上看到新世界的小山和海岬的感受一样。接近它之前,我从容不迫地先向周围扫视一番,我甚至在那不平常的时刻可笑地、装模作样地上紧了我的手表,这是不必要的细心和从容。然后我靠近我的秘密。 这坟——相当短小——只是稍稍修整过,与它经历的风雨倒是差不多相符,我的眼睛看到,我敢说,坟墓周围栽种的一圈花丛有新近洒水的痕迹。那块碑石非常洁净,完全可以当作墓园的大门。在它的上面刻着,或者更准确地说掘成的一篇碑文,它是这样写的: 哎小不点——中国人年龄 不知道 为乔东福故事为墓碑的建造是让他记住中国人繁盛,也是作为一个警告,天国的居民不要容纳他们,魔鬼控制住了他们!她是一个好家伙 我不能精确地描述对这世间罕见的碑文的惊讶!这是简洁而又充分的死亡证明,厚颜无耻的通告,兽性的诅咒;性和情感的滑稽变态——一个人做出惹人注意剥夺生命的记载工作必须是一个因忧虑而发痴的混蛋。我感觉到任何更进一步的泄露会引起不足可取的反对高潮,带着对这戏剧性效果的表演的无意识的关心,我离开了墓地。我没有想到四年以后会重新返回县里这个地方。 二、要驾驭心智健全的公牛,他自己的心智也要健全 “快走,跟上,老挑剔,老古板!”这无可匹敌的命令是从一个栖身在装满柴薪的四轮马车上的一个古怪小人的嘴里发出来的,一双公牛安逸地拖着四轮马车向前行进,但却佯装非同寻常的费力,不那么明显地欺骗它们的老爷和主人。当时,我正站在路边,碰巧这位绅士发出训令的时候正直直地瞪着我,结果弄不清他究竟是这样称呼我还是他的家畜;如果两头牛是叫“挑剔”和“古板”,而这种命令式语气只是为了去“快走”的话,那我不能说什么,那古怪的小人又从前进的车子上转回他的目光一直看着我,轮流用长杆戳着“挑剔”和“古板”,安详地观察着我,但带着一种情绪:“见鬼你的老皮,”好像欣赏它们这常见的皮肤。古怪小人为了这个讥笑不客气地观察我的反应,我发现自己慢慢地落在后面了。我跟上几步,一只脚踩在后车轮的轮轴上,慢慢地站到轮轴上,没有任何礼节我上了车,攀爬到驾驭者旁边的位置——我没有任何通知,这时那个小怪人又在鞭打他的家畜,我发出一声警告:“停下,你这见鬼的无能的家伙!”然后,这车的主人(或宁愿说以前的主人,因为我不能清除这离奇的情绪,要全部占领我这合法的奖品)带着一种奇怪的表情用他又大又黑的眼睛看着我,稍微不愉快地驯服地放下他的鞭子——既不微笑也不凶恶,当我半带期望——抓住他的胳膊,严厉地查问,“你的威士忌做什么?” 我这天真的话是要去喝酒,但这种询问暗示着一个隐藏的意味。对这家伙不能用肤浅的笑话去诱导他讲出来,因此,不得不有另一个话题作预备,我只是控制着我的话,但是让人感觉我消除对他不敬的追究,我的沉默已表明了这一切。 刚好一个冰凉的影子落到我的面颊上,促使我向上看,我们已突然进入我的峡谷!我不能描写来到我身上的那种体验:自从它四年前向我泄露心事,我就再没见过它,我感觉它像一个人向一个朋友倾诉过去错误的某些悲伤的忏悔,基本上却抛开那些后果不去弥补。乔东福的那些老旧的回忆,他的零碎泄露,还有那不能让人满意的墓碑上的文字,全都不可思议地从记忆中返回来。我担心碰到乔,我转过身严厉地扫视着,询问我的俘虏。他一心一意盯着他的牛,没有收回他的目光,回答说: “快走,老乌龟!他睡在峡谷那边哎不小点的旁边。喜欢去看那里?他们真是回到那里——我知道你要去,嗬——哇!” 发出这吆喝,挑剔和古板,这两个“老乌龟”马上死死地立定,吆喝声消逝在峡谷之前,它俩已叠起八条腿,躺在满是灰尘的路边,不在意弄脏它俩那见鬼的老皮。古怪小人已从他的座位滑下地面,头也不回地沿着小溪向前进发,不管我是否跟随,但我却紧随其后。 现在是我上一次来的那一年的同一个季节,接近那一天的同一时辰。鸟儿大声地喧闹,树林幽幽地低语,我以某种方式感觉到并思索上面两种声音与乔东福先生那张嘴的夸夸其谈和他态度的神秘沉默为何有一种奇异的类似,去解开那混合着大胆刚毅和他那卖弄词句的内心深处的软弱——那篇碑文。山谷里的所有东西看起来没有变化,只是那条奶牛小径除外,它差不多完全被杂草掩没了。当我们走出杂草丛,进入那块清洁之地,毕竟还是有很大的变化。在砍倒的小树的树干和树桩中间,那些“中国式砍法”的树材与“美利坚式砍法”的树材看不出多大差别了。它就好像旧世界的野蛮和新世界的文明已经由一个公平的仲裁弥补了它们之间的差异——这就是文明之道。小圆丘仍在那里,但野蛮的荆棘四处扩张已占领了全部的小丘,消灭了那些疲惫不堪的青草,坟边那群贵族的紫罗兰花丛已向它们那粗俗的兄弟投降——也许只是退回到他们原始的形态。另一座坟墓——一个大大的、颇耗人工的土坟墩——已经建在第一个小墓的旁边,小墓看起来在对比中畏缩着,那块旧墓碑倒在一座新建的墓碑的暗影里,它那绝妙、难懂的碑文已让堆积的落叶覆盖和弄脏了。在措辞难懂这点上,新的比旧的低劣——甚至让人厌恶它的简单和残酷的滑稽: 乔东福,为工作 我漠不关心地转过身,从那死去的异教徒的碑上拂去落叶,复活那些愚弄词句的光芒,让它从那帮人漠视中鲜活起来,看来已引起某种哀愁。我的向导在读它时也显露出更多地专注,我猜测我能发现在这小人古怪态度下有某种刚毅的东西,差不多是威严。但当我想到他前面的举止,却狡猾得不像人,如此善于捉弄人。他充满魅力和冷淡地慢慢地转回他的大眼睛。如果可能的话,我决心弄个水落石出。 “我的朋友,”我说,指向那个较小的坟,“乔东福谋杀了这个中国人?” 他斜靠在一棵树边,目光越过这片宽敞的空间,盯着它的顶端,或者说是深深进入那蓝色的天空。当他慢慢地回答,他既不收回目光也不变换姿势。 “不,先生,他有理由杀死他。” “然后他真的杀死他。” “杀死他?我愿意讲出他做的事。谁不知道这件事?在法医判决和声明之前他没表明立场?他们没有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已被那些喜欢清洁卫生的基督徒白种人毁掉了?基督徒们不是在会议大厅为威士忌关于这件事的演讲欢呼雀跃?最高尚的人们谁不推举他和平的义举,甚至赢得先知的荣耀?我不明白你是从哪里来的。” “但乔这样做,是因为中国人不做,或不愿做,学得像一个白人那样去砍树?” “正是!——这个立场,使得杀死他这件事变得合法。我的知识为这合法的真实性提供论证。这不是我沉痛的事,我没有被邀请去演说。但事实如此,威士忌把责任推到我身上——一个小小的可怜的家伙像一只土耳其公鸡自高自大起来,想像地伸长他的颈子声称他已解决了问题,信仰的硕果已捏在他的手掌心了。当他在镜子前表演以为得到了这一切。” “推到你身上!”我带着病态的惊讶重复着。 “那正是我说的,为什么不呢?——我没有权利?” 他优雅地揶揄着我,拉皱他那光滑的皮背心。然后突然降低声音,用奇怪的甜蜜蜜的腔调把话投了过来,他继续说: “幸亏哎小不点不在世上了,让这虫子见鬼!我们有一天来到这块清洁之地,发现他很轻视我,对我们的砍树方法不屑一顾——当他睡着时,我抓住一条青蛇放进他的袖子里——威士忌拿着我的斧子站在一旁,好一个费劲!之后我闪到一边,因为一只蜘蛛咬住了我,但哎小不点在混乱中被蛇咬中。威士忌一下倒在我身上,那只蜘蛛紧紧地咬住我的指头,我明白这只蜘蛛是一个公驴般的笨蛋。乔扔掉斧子,用膝盖跪在哎小不点身边,轻轻地推了一下,翻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一样——放下他的手,威士忌垂下他难看的头,一直垂在那里。没过多久,乔打颤地跑开了,发出了几声呻吟。” 随着故事的进展,叙述者变得高尚了。这滑稽的人,当然他自己却超然于这些嘲笑的事情之外,当他费力地夸大那奇异的场面,我保持着镇静。这完美的演员已经稍稍地控制着我,让我同情他的剧中人物。我走上前攫住他的手,他突然龇牙咧嘴起来,发出一阵响亮、嘲讽的大笑,他继续说: “威士忌热衷此道,终于看到了如此奇观!扔掉了哎小不点所有好衣服——那些天乔胡乱地忙个不停——不断地毁坏东西!头发乱蓬蓬的,他的脸——我看到了什么——苍白得像百合花。乔来看了我一次,好像不带希望地离开了,剧烈的疼痛从那被毒蜘蛛咬过的手指逐渐向我的脑袋转移,金花鼠进入黑暗里面去了。那就是为什么我没有遭到审讯的原因。” “但为什么你以后一直控制你的话语呢?” “那以后威士忌喝酒越喝越厉害,成了一个狂热的迫害中国劳工的人,但我会想解决掉哎小不点不是一件特别值得庆贺的事。乔不能对这么多狗劳工都去这样做,我们只能像你一样用耳朵去感受他怪里怪气的闹剧和狂言。乔竖起墓碑,凿出碑文,与他动摇不定的心情颇为合拍。那墓碑花了他三个星期的功夫,在一大堆酒瓶中完成了他的杰作。有一天我把墓碑挖了出来。” “乔什么时候死的?”我相当茫然地问。这回答攫住了我的呼吸。 “就在我看到哎小不点穿过那个系着绳结的洞时,你往威士忌中投了些东西,你这见鬼的奸诈之人!” 在这番出乎意料的话语之后,我稍稍从惊讶中恢复了一些,我半心半意地辩驳,压制这大胆的责难,但是暴露的光芒因这突然的审判责难紧紧地罩住了我。我用严峻的目光盯住他,以我能做的沉着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疯的?” “九年以前!”他尖声大笑,甩开我紧攥着他胳膊的手——“九年以前,乔这个大牲口杀死了一个爱他却又与我亲密的女人!我从旧金山一直跟随着她,在旧金山那里,乔摇唇鼓舌终于赢得了她!——我观察了许多年,乔是一个恶棍,他羞于承认她并不把她当成一个白人看待!——我为了她的缘故保持着一个秘密的诅咒,直到他完蛋!——你下毒终于残酷地实现了最后一个要求,让他躺在她的身边,让一块墓碑砸在他的头上!我直到现在再也没看到她的坟墓,因为我不愿意在这里碰见他。” “碰见他?为什么,金花鼠,我可怜的家伙,他已经死了!” “那就是为什么我害怕他的原因。” 我跟随那小个子可怜的人回到他的四轮马车旁,和他握了一下手道声分别。现在夜晚降临了,我站在路边,夜色正在变浓,目送着四轮马车的轮廓越变越小,消失在夜色里,一个声音随着晚风飘了过来——伴随着一连串有力的鞭击,一声吆喝冲出夜色: “快走,你这见鬼的老红草。” 山野中的艳遇 在海塔的心目中,年龄的增长和人生的阅历都永远不会磨灭少年的幻想,他天真纯洁,整天快乐无比,因为他的生活十分单纯,从没有过多的奢求。太阳升起时他就起床,然后前去哈斯特神庙祷告,哈斯特——牧羊人的守护神,倾听着他的感恩之语,心中暗自欣喜。在完成了虔诚的仪式之后,海塔打开羊栏,满心欢喜地将羊群赶到草地上,就在那儿,他早餐吃着燕麦硬饼和奶酪,偶尔吃几粒草莓,舔食清凉的朝露,或是饮几口山涧的泉水,泉水汇入了山谷中的溪流,海塔不知道它会流向何方。 在漫长的夏日时光,当他的羊儿啃食着众神特意为它们培育的鲜美的青草,或是匍匐在地,悠闲地咀嚼着反刍的食糜,海塔就会斜靠在树荫下,或是坐在岩石上,用芦笛吹出甜美动听的乐曲,森林中的众多精灵会情不自禁地钻出灌木丛聆听,他只能用眼角的余光扫视它们,直接盯着它们看时,森林众精灵会逃逸得无影无踪。面对这情景,他一定在思索,但愿能变作一只小羊——他认真地揣测道,那么幸福就会自动来临而无需寻找,如果主动寻找幸福,它反而会悄悄溜掉。哈斯特从未现出自己的真身,为了讨得他的欢心,海塔最为珍视他的邻居们善意的趣味,他的邻居是羞于见人的精灵,它们徜徉在山谷的森林中,和潺潺的溪流边。夜幕降临了,他就赶着羊群回到羊栏,将门儿安全锁好,再回到他的窑洞,躺下进入梦乡。 他就以这样的方式生活着,今天与昨天没什么两样。在躲避过一次次神因发怒降下狂风暴雨后,海塔会畏缩在窑洞里,双手紧捂着脸,祈祷着:“让我独自因原罪而受到惩罚吧,只要整个世界可以免遭灭顶之灾。”当暴风雨来临,溪流泛滥,他会被驱赶着羊群迁移到更高的地方,他为居住在大城市的人们十分担忧,这些大城市就坐落在广阔的平原之上,平原边两座蔚蓝色的山峰形成了他的山谷的入口。 “你真善良啊,哈斯特,”他为此祈祷,“你给我高山,让高山与我的居所紧紧相连,我和我的羊儿可以逃避激流的淹没。可你还应该给世界上的其他人指一条生路,否则,我再也不会为你祭拜。” 哈斯特,知道海塔是个说到做到的少年,就将泛滥的溪流导向了大海。 从他刚刚学会记事起,他就这样生活。他难以准确地想象其他的生活方式。有位神圣的隐士居住在山顶上,海塔的窑洞离那儿要走整整一个小时,从他那里,海塔听到了山外那些大城市中的居民们各种各样的故事——可怜的灵魂!——他们没有一只羊儿,神圣的隐士没有告诉他任何有关他婴幼儿时期的故事,他想,当时他一定很弱小,像只无助的羔羊。 他苦苦琢磨着那些神秘而又令人好奇的事情,有一天,他突然变得沉默不语,闷闷不乐,他的情绪也感染了他的羊群,羊儿们也变得和他一样,还有他周围的其他生物,除了飞鸟——海塔开始意识到他的一切是多么的可悲。 “这非常必要,”他自言自语道,“我该弄清楚我何时来这儿,怎样来到这儿。如果不懂得生活的意义,不懂得生活的方式,那我又怎样能安分尽责呢?我不知道对眼前生活的满足感可以持续多久。或许,当另一个太阳照在天上,我会因此而获得新生,但羊儿再怎样生活呢?我又再怎样生活呢?心中不停地念叨着这些疑问,海塔变得神情忧郁,整天垂头丧气,他不再对着羊儿发出快乐的声音,也不再兴高采烈地跑到哈斯特神庙朝拜。一阵阵微风吹来,他会耳闻众精灵们在恶毒地交头接耳,他第一次察觉到它们的存在。此时,每一片云都成了灾难的预兆,漆黑的夜空也浸透了全新的恐怖,他的芦笛贴在唇边,吹出的是一声声的呜咽悲鸣,再也不是悦耳动听的乐曲,森林中和溪流边的众精灵们再也不会聚集在灌木丛外聆听,而是唯恐避之不及,树叶听见了也会颤栗,花朵也会为之低垂。他放牧时漫不经心,许多羊儿在山上迷路丢失了,幸存的羊儿缺乏新鲜的青草,变得瘦弱不堪。他不再去寻找肥美的草地,而是天天将羊儿们引向同一片草场,他迷惑于生命和死亡的抽象意义,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某一天,他坐在岩石上,沉溺在最令人苦恼的思索之中,突然他一跃而起,用右手作了一个果断的手势,激动地大声呼喊:“我不再是一个众神隐秘不宣的真理的乞求者。让精灵们好好看护它吧,他们欺骗我没有过错。我将自行其是,如果我错了,就悉听尊便吧。” 他正忘形地狂言之时,一道耀眼的光芒降临在他身旁,他不由自主地抬头上看,首先想到会是云隙中射出的霞光,但天上没有一丝云彩。他再定睛看到,一臂之遥处,一位少女亭亭玉立。她如此美丽,脚下的鲜花都绝望地合上了花瓣,低垂下高傲的花容;她的容貌如此甜蜜,鸟儿欢唱着聚集在她的眼前,它们渴望能一亲芳泽,野蜂也在她的唇边欢快飞舞。她的身影放射出绚丽的光芒,所有物体的投影从她脚下向外散射,她移动脚步时,这些散射的阴影在交叉旋转。 海塔不由得一阵心醉神迷:他站起来,又敬慕地跪在她的面前,她用手轻抚着他的头顶。 “亲近我吧,”她说话的声音,就像他所有的羊儿的系铃一起摇响般动听,“亲近我吧,你不必对我如此崇敬,我不是什么女神,但你如果真诚而又忠心,我会乐意陪伴你。”海塔一把抓住她的手,结结巴巴地倾诉着他的欢乐和感激之情,他俩手牵着手,一起依偎着伫立,他凝视着她,崇敬而又满心欢喜,他说道:“我乞求您,可爱的少女,告诉我您的芳名,您从哪来,为什么来这儿。”听他说罢,她就将食指竖在唇边警告他,一边开始后退。她的美貌一下变得使他痛苦地颤抖,他不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因为她仍很美丽。 一只秃鹰快速地掠过山谷的上空,四周一下被巨大的阴影遮蔽得暗淡无光,在阴影中,少女的身影变得模糊不清。这时,传来她的声音,像来自很远的地方,她用忧伤的语调斥责道:“放肆而又忘恩负义的家伙!为什么我会离你而去,难道你无事可干,除了立即毁掉这永恒的柔情蜜意?” 海塔悲痛欲绝,他一下跪在地上,央求她别离开……他站起身来,在漆黑一团中苦苦寻觅她的芳踪……他绕着圈奔跑,向她大声呐喊,但全都是徒劳之举。她不再现身,但从黑暗的边缘又传来她的声音:“不,你别再找我。好好守你的本分吧,不忠的牧羊人,否则,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漆黑的夜晚降临了,山中响起一片恶狼的嚎叫声,羊儿们非常害怕地依偎在他脚下。羊儿的哀鸣声,使他暂时忘却了悲伤,他赶着羊群回到了羊栏,接着又奔向神庙,朝拜哈斯特,从心底里感激他保护了羊群和他自己,然后回到窑洞睡着了。 海塔一觉醒来,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阳光射进了他的窑洞,带着巨大的荣耀,将窑洞照得十分亮堂。在他身边,坐着那位少女,她对他露出甜美的微笑,她的微笑,如同他芦笛中吹出的乐曲般令人心旌摇荡。他不敢搭话,深恐会像上次一样冒犯她,他不知道怎样开口。 “因为”,她愉悦地说道,“你为羊儿表达了感恩之情。没有忘记感激哈斯特在黑夜的狼嚎中守护着你们,所以我又来了,你愿和我相伴吗?” “谁不想和您永远相伴?”海塔激情地说,“噢!再也别离开我直到……直到我……变得沉默,一动不动。” 海塔的词汇中,没有死亡这个字吧。 “我希望,真的,”他继续说道,“你像我一样也是个男孩,我们就可以一起摔跤,一起比比看谁跑得更快,永远快快乐乐,不知疲倦,那该多好。” 海塔刚刚说完,少女就站起身来,离开了窑洞。海塔从他用芳香的枝条编织的座椅上跳起来,追出去想挽留住她,不料,他惊奇地看到,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山谷中的溪流漫过了岸边,羊群遭到了可怕的打击,高涨的山洪已经淹没了羊栏,同时也威胁着大平原上许多不知名的大城市的人身安全。 许多天过去了,海塔又与少女不期而遇。 那天,他正从山顶上匆匆回家,他刚才带着羊奶和燕麦硬饼,还有草莓去拜访这位神圣的隐士,这位隐士非常衰老了,不能自己去寻找食物。“可怜的老人!”他大声说道,艰难地走在山间小径上,我明天会再来,将他背到我的住处,我就可以好好照料他。毫无疑问,哈斯特所有这些年一直养育了我,给我健康的体魄和强壮的力量。 他正自言自语,这个少女,身着熠熠生辉的彩衣,在小径上拦住了他的去路,她微笑着令他屏住了呼吸。 “我又来了,”她说道,“如果现在你还爱我,我愿与你共枕同眠,但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扰我俩。你或许已经变得更聪明了,和我有同样的愿望,但不要问这其中的缘由。”海塔一下跪在她的脚下,“美丽的人儿啊!”他动情地大声喊道,“如果蒙你不弃,我愿献出我全部的真心和灵魂——在我侍奉了哈斯特后,——它们永远属于您。可是,啊!您是多么变幻莫测,喜怒无常。明天日出之前,我或许会再次失去您。许我一个承诺吧,我乞求您,如果我不小心冒犯了您,您得原谅我,依然留在我的身旁。” 他刚刚倾诉完心中的话语,恶狼就漫山遍野地朝他猛冲过来,张着血盆大口,眼睛露出吃人的凶光。他掉转头赶快逃命,一口气逃到了山顶上神圣的隐士居住的小屋,他先前就是从这儿出发的。他急忙将门闩好,以防狼群袭击,一下就瘫倒在地,抱头痛哭不已。 “我的儿子,”隐士坐在他的草椅上爱怜地说道,他的草椅还是海塔早上采集的鲜草编织成的,“被恶狼追得哭鼻子,这可不像你哟——快告诉我你遇见了什么伤心事儿,岁月会用它智慧的香膏抚平你少年的创伤。” 海塔就向他诉说了一切:他如何三次与浑身发光的少女偶遇,三次又被绝情地抛下,他详细地叙述了他俩之间发生的一切,连一句对话也没遗漏。 他说完后,神圣的隐士沉吟了片刻,然后说道:“我的儿子,我已经知晓了你的故事,我对这少女很熟悉,很多次,我都亲眼见到过她,据我所知,她甚至不允许你打听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就叫幸福。你过于直率,她之所以变幻莫测,喜怒无常,是因为她强加给你苛刻的要求,你却不能满足它们,怠慢她是注定要受到被抛弃的惩罚的。她在你不经意间到来,你无需询问她到来的缘由,一丝好奇的显示,一点怀疑的表示,一句忧心的话语。都会使她突然不辞而别。她每次逃掉时和你呆了多长时间?” “仅仅片刻时间,”海塔回答时满脸羞红,“每次仅仅片刻时间,我就惹得她突然离去。”“可怜的少年郎!”神圣的隐士叹息道,“倘若不是你轻率的言行,兴许她还可以和你多呆一会。” 在主人葬礼上的猫 约翰。莫顿逊死去了:他那悲剧性的一生被所有人谈论着,而他已退出了人生舞台。 他的遗体被放在上好的红木棺材里,棺材上方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所有的安排布置都被认为是周到细致的。在玻璃下透出的他的脸,看上去并不让人不愉快;他透着淡浅的微笑,因为他死的时候没有痛苦,很安详,面容并没有因抬棺者的搬移而显得扭曲变形。下午两点钟时,朋友们纷纷到来向死者表示最后的怀念与哀悼,即使他们对于死者已是不必要的。家庭中其余幸存者三三两两来到棺木前对着玻璃板下平静安详的死者沉痛哭泣,这对于他们还是死者都是无益的,但当时死亡的原因与整个宇宙都变得寂静无声。 大约二点到来之时,朋友们都前来了,在对死者家属表示适宜慰问后,心情沉重地和其余人坐下了。然后牧师走进屋来,整个灯光都似乎变得暗淡。他身后跟着那个新寡妇,她进来时的悲伤气氛充满整个房间。她走近棺材,将脸靠在冰冷的玻璃板上,好一会才被人慢慢扶到女儿们中间坐下。那万分悲痛的代表上帝的牧师开始为死者念悼词,他那悲哀低沉的语调,夹杂着哭声,忽高忽低,清晰又模糊,就像阴沉抑郁的大海。灰暗的天空变得更暗了,当他说着话时,天空里忽然刮过一阵风,听得到忽然下起的雨声。就好像老天爷也在为约翰·莫顿逊哭泣。 当牧师念完悼词,抬棺人抬起棺木。悼念之歌唱完,那寡妇冲向棺材,将自己扑在上面,难以抑制歇斯底里的悲痛哭泣起来。逐渐地,她想忍住不哭,却哭得更加厉害,当牧师过来领她走时,她的双眼仍想再看看玻璃板下的丈夫。突然,她一松手,不省人事地昏厥过去。 其余的人,向棺木围过去,当时钟庄重敲击到两点时,所有人看着约翰·莫顿逊的脸,呆住了。 人们恐惧地想逃开,一个人为逃离这恐怖的一幕,撒腿就跑,却重重地撞到了棺材上。棺材重重地摔落,玻璃碎片撒了一地。 从打开的棺材里,慢慢爬出了约翰·莫顿逊先生的猫,它不紧不慢地在地板上走着,蹲下,安稳地用前爪擦着嘴边没舔干净的鲜血,然后大摇大摆地向外踱去。 从墓中坐起的人 亨瑞·艾姆斯琼先生被埋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他已经死了:他一直是一个难得打得倒的人。但是他真的被埋葬了,他的知觉,就迫使他承认这一点。他的姿势——背朝下平躺着,手交叉放在胃部,并且试图打破整个人所受到的限制,黑暗和死寂使一个人无法反驳,他无可挑剔地接受了。 但是死亡,不,他只是病得十分厉害。此外,病弱者的淡漠并未使他确信他不寻常的命运。他不是一个哲学家——仅仅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带着哲学式的淡漠。所以,对他的未来没有特别的领悟,他入睡了,伴随他的只有和平。 但在他头顶上却发生着一些事情。这是一个黑暗的夏日夜晚,放射着罕见的闪烁光芒,把西边低垂的云朵都映亮了。预示着暴风雨将要来临。这些单调的、断断续续的亮光把墓地上的纪念碑和墓石照得惨白和清晰不已。在这样的晚上似乎不会有迷路的人在这儿作为可靠的见证人,所以在那儿的三个人,就开始一起挖掘享瑞·艾姆斯琼先生的坟,觉得十分稳妥和安全。 他们其中有两个人是几英里以外一所医科大学的学生,另一个是叫杰斯的巨硕的黑人。杰斯在这个公墓工作已有许多年了。他很开心的一件事就是他知道这儿的每一个灵魂。从他现在所干的事可以推测出这个地方人口并不稠密——从登记簿上可知道这一点。 在墙外,离公路最远的场地上,有一匹马和一辆轻型四轮运货马车,在待命。 挖掘工作并不难:坟上的土几小时前才被松松地覆盖上去所以并不牢固,一会儿就被翻开了。把棺材从墓穴中移出来应该比较难,但好在杰斯已经小心翼翼地移出了它,并且拆开了棺盖,里面露出“尸体”黑色的裤子和白色的衬衣。就在此刻,天空中出现了火光,一声炸雷使整个大地摇晃起来,而亨瑞·艾姆斯琼则平静地坐了起来。伴随着含糊不清的尖叫声,挖墓的人开始向不同的方向逃跑。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使其中的两人再回头了,但,杰斯却属于另一种人。 第二天早上,天色灰蒙蒙的,那两个学生,脸色苍白,充满了憔悴的神情,在医科大学门口碰头了。他们似乎还停留在昨夜的恐惧之中,那次冒险让他们的血液到现在都还在骚动。 “你看见了吗?”其中一个叫道。 “老天!是的——我们该怎么做?” 他们围绕着一幢建筑的后部转了转,看见了一所房子,旁边拴着一辆轻便的四轮运货马车,靠着解剖室的门柱。他们缓步走进了那间房。在昏暗的地方,一张长凳上坐着黑人杰斯。他站起身来,龇牙咧嘴地笑着说: “我正在等你们的报酬呢。” 在一张长长的桌子上躺着全身赤裸、没穿衣服的亨瑞·艾姆斯琼,他的头部沾着和铁铲相撞过的泥土和血污。 天空骑士杀父 1861年秋天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在西弗吉尼亚州一条路旁,月桂树丛里趴着一个士兵。他全身挺直,腹部着地,踮起脚尖趴在那里,头枕在左前臂上。他那伸出的右手松松地抓着步枪。假如他的四肢不是那样井然有序地舒展,假如他腰带后面挂着的子弹盒不是那样轻微而有节奏地起伏,人们可能会认为他已经死去。他是在值勤的岗位上睡着了。一旦被人发现,隔不多久他就会被枪决,那正是对他这种违犯军规行为的公正而合法的惩罚。 这个军规违犯者趴在位于路的拐角处的月桂树丛中;这条路沿着陡坡急剧上升,奔向南方,到了这里突然向西急转,顺着山脊延伸一百码左右,然后又折向南方,穿过树林蜿蜒而下。在这第二个拐角的突出部有一个平坦的巨岩,从山脊向北伸出,俯瞰深谷,路就是从那儿盘旋而上的。这座巨岩高踞在一面峭壁的顶端,从它的外沿投下的一块石子,将会笔直地坠落到一千英尺下面的松树梢上。士兵所在的拐角恰好在同一峭壁的另一个尖嘴上。倘若他没有入睡,他不但会清楚地看到山脊上那短短的一段路和伸出的岩石,而且整个峭壁的侧面都会历历在目。那景象很可能会使他头晕目眩的。 这一带到处都是丛林,只有北边峡谷的沟底除外,那里有一小片天然草地,一道溪水流贯其间,但从峡谷的边沿望过去,却很难辨认出来。这片开阔地看起来比普通人家的庭院大不了多少,其实方圆足有好几英亩。草地比起周围的树林显得分外青翠。再往远处,耸立着连绵不断的崇崖峻岭,同我们据以观看这荒野的景色而站在上面的那些峭壁颇为相似,刚才说的那条路也就是在峭壁之间攀援而上的。从我们的立足点来观察峡谷的形状,它似乎是与外界完全隔绝,人们不禁心中纳闷:从峡谷出去的这条道路当初是怎样进入的?把一千英尺下面的草地一分为二的那股溪水从哪里流来,又奔向何方呢? 不管是多么荒凉、多么艰险的地带,人们都要把它变成战场:在这军事上称为“捕鼠夹子”的凹底,五十名士兵据守着所有的出口,尽可以困住一个军团,迫使它屈膝投降。就在这一带丛林里,联邦军有五个步兵团正在隐蔽待命。他们是前一天昼夜行军赶来的,此刻正在休整。一到黄昏,他们又要上路,攀登到他们那不忠于职守的哨兵现在熟睡的地方;然后冲下山脊的南坡,在午夜时分猛攻敌人的营寨。他们希望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因为这条路直指敌营的背后。如果袭击不成功,他们就会陷入极端危险的境遇;如果他们的行动由于意外事故或敌人的警戒而被发觉,他们肯定是会失败的。 月桂丛中沉睡的这个哨兵是一个名叫卡特·德鲁斯的弗吉尼亚州青年。他是富裕人家的子弟,父母只有他这么一个独生子。从小就过着安逸而有教养的富裕生活。在西弗吉尼亚的山区。凡是金钱所能买到的,凡是有鉴赏力的人所中意的,他无不应有尽有。他的家离开他现在躺着的地方不过几英里路远。一天早晨。他吃过早餐,从桌旁站了起来,安静而严肃地说道:“爸爸,联邦军的一个团开到了格拉夫顿。我要去参军。” 父亲抬起了雄狮般的头,默默地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接着答道:“去吧,卡特,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你背叛了弗吉尼亚,它没有你也得干下去。要是咱俩都能活到战争结束那一天,咱们再往下谈这件事。你母亲,医生已经给你打过招呼,她病情十分危急,充其量只能再活几个礼拜了。不过这段时间是很宝贵的,最好别去打搅她啦。” 于是卡特·德鲁斯毕恭毕敬地向父亲鞠了一个躬,父亲也庄严而彬彬有礼地答了礼,借此掩饰他那伤心欲碎的感情。卡特·德鲁斯就这样离开了童年的故乡当兵去了。凭着良心和勇气,凭着他忠诚和大胆的行动,他很快就给同伴和长官留下了良好印象。他今天被选派到最前沿的岗哨执行这一危险任务,正是因为他具有那些品质,对当地情况又有一定的了解。然而,疲倦比决心更强,他竟然坠入梦乡。谁知道是什么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天使潜入他的梦乡,把他从玩忽职守的状态中唤醒的?总之,有这么一位隐身的命运使者,悄无声息,毫无动静,在这个深沉寂静、令人昏昏欲睡的傍晚,用启开封条的手指触摸他意识深处的眼帘,对着他精神的耳鼓窃窃私语:那是凡人口中从未说过,也是凡人记忆中从未想起的神秘的、催人醒觉的话。他静悄悄地把前额从手臂上抬了起来,透过充当伪装的月桂枝叶望出去,右手本能地握紧了步枪的枪托。 他首先感到一种强烈的艺术美感。峭壁像一座巨像的底座,它巨大的边缘上,在天空的衬托下突然显现出一个静止的、给人印象庄严的骑士的雕像。一个人骑在马上的身影,直挺挺地,十分威武,但又具有大理石雕塑的希腊神像那种使人忘怀了一切活动的恬静。他那灰色的服装与飘渺的景物和谐一致;鞍辔和衣服上的金属饰物在阴影中变得色调柔和而不耀眼;马的皮肤上没有斑斑点点的亮光。鞍头横跨着一支小号卡宾枪,骑士的右手满把攥着枪,使它固定不动;他那执缰绳的左手隐而不现。马的侧面带有浮雕似的鲜明棱角,在天空的背景上投下黑色的剪影。它仿佛是越过层层的云海眺望远方迎面升起的崇崖峻岭。骑士的脸稍稍偏向左侧,只露出额头和胡须的轮廓,此刻他正在俯瞰峡谷的凹底。人和马由于耸立在天空中而显得十分高大,再加上这位士兵由于证实敌人近在眼前而产生的畏惧感,这个“雕像”看上去似乎远远大于实体,几乎达到了巨像的规模。 刹那间,德鲁斯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恍若隔世的感觉,他仿佛是一觉睡到了战争的结束,仰望着一宗高贵的艺术品:它坐落在凌驾一切的峰巅上,在它所纪念的英雄事迹中他曾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这种感觉立刻被人和马的轻微动作所驱散;马并没有挪动脚步,只是从悬崖的边沿略向后倾,人还是象以前一样岿然不动。德鲁斯这时已完全清醒,强烈地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他小心翼翼地把枪管从灌木丛中向前推出,枪托抵着面颊,翘起枪上的击铁,从瞄准器中间望出去,对准了骑马人胸部的要害部位。只要一扣扳机,对卡特·德鲁斯来说,可算是万事大吉了。偏偏在这一瞬间,骑马人转过头来,朝着这个隐蔽的敌人的方向看——似乎是在端详他的面孔,他的眼睛,还有他那颗勇敢而富于同情的心。 在战争中杀死一个敌人难道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何况这个敌人突然发现了一桩对自己、对同伴们的安全关系重大的秘密,何况这个敌人凭着他所了解的情况比起他那人数众多的部队更令人生畏?但卡特·德路斯却变得面如死灰,四肢发抖,浑身虚软。那石像般的人和马在他眼前变成了黑色的形体,在霞光如光的天空中时升时降,划着圆弧,摇摆不定。他的手从枪上坠下,头慢慢地耷拉下来,直到脸贴着他躺在其中的树叶堆上。这位勇敢的绅士,刚强的士兵由于感情的强烈进发几乎晕了过去。 这一切没隔多久;顷刻间,他的脸又从地面上抬起来,双手恢复了原来握枪的部位,食指凑近着扳机。他的头脑、心灵和眼神清晰如常,良心和理智健全如故。他没有俘获敌人的希望,开枪警告只会使敌人带着致命的消息奔回营地。军人的天职是明明白白的,一定要从埋伏的位置开枪把这个人击毙——不给任何警告,不给他一分一秒的精神准备,连内心祈祷的机会也不能给,一定要把他打发到西天去。但是且慢,还有一线希望:也许这人什么也没有发现,也许他只是在欣赏这壮丽的景色。放他一条生路,就在他撤走的一刹那,还有可能判断他是否了解到什么情况。很有可能,他所以全神贯注——德鲁斯转过头来往下看,透过层层雾气,如同从海面一直看到清澈的海底一样。他看见蜿蜒一线的人马,穿过绿茵茵的草地蠕动着——不知是哪个愚蠢的指挥官竟然准许他部下的兵士在开阔地上饮马,从周围上百个山头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啊! 德鲁斯把目光从谷底折回,再一次凝视天空中的骑士和他的马,仍然是通过枪上的瞄准器望出去。但是这一次他瞄准的是马。他的记忆中萦回着父亲临别前的话,仿佛那是什么神明的嘱咐似的:“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现在他十分镇静,咬紧牙关但又不太僵硬;他的神经像睡梦中的婴儿一样安详,没有激动而使浑身肌肉战栗,呼吸均匀而缓慢,直到做瞄准的动作时完全屏息。责任心占了上风;精神对肉体传了话:“安静,别慌张。”他开了枪。 这时,联邦军有个军官,不知是受冒险精神或求知欲望所驱使,离开了峡谷中隐蔽的宿营地,漫无目标地听任双脚把他带到靠近峭壁脚下一小片开阔地的下沿。他正在思忖,继续向前探险会有什么收获。在他眼前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表面上看似乎只有投一颗石子的距离,在松林的边缘升起了一面巨大无比的岩壁,它巍然耸立在他的面前,使他一抬头看见岩壁的棱角在天空中划出的锐利而突兀不平的线条,便感到阵阵晕眩。在他右边不远的地方,这座峭壁一直到半山腰都在湛蓝色天空的背景上呈现出轮廓分明的垂直的侧影,衬托这一景色的还有几乎像天空一样湛蓝的远山和峭壁底下的树梢。军官举目仰望峭壁顶端令人头昏眼花的高度,忽然瞥见一幅惊心动魄的情景——一个骑马的人朝着峡谷凌空奔驰而下! 骑士以军人方式笔直地骑在马上,紧紧跨着马鞍,狠狠地扣住缰绳,以免战马过于剧烈地向下俯冲。他没戴帽子,长长的头发向上飘扬,羽毛似地波动着。他的右手被一簇竖立的马鬃所遮盖。马的身躯保持水平,仿佛是马蹄的每次起落都遇到了大地的阻力。这一切动作完全是野马疾驰的动作,但就在军官瞩望的时候,动作停止了:马的四条腿向前猛冲,如同在腾空跳跃中的突然降落,这简直是在飞翔啊! 这个神灵似的天空骑士使军官充满了惊奇与恐惧,他几乎认为自己是上帝选定来记载又一卷新的《启示录》的文士。强烈的感情使他失魂落魄,两腿发软,跌倒在地。几乎在同一瞬间,他听到树丛中轰然一响——响声没有回音就消失了,接着一切归于寂静。 军官爬了起来,颤抖不已。腿胫擦伤这种熟悉的感觉唤醒了他那模糊不清的神智。他恢复了镇定,顺着一条斜线向距他站立的地点半英里的地方迅速跑去。他指望在那儿附近能找到飞下来的人;当然,他在那里是找不到的。在他幻觉中飞掠而过的一瞬间,这场奇异的演出显得这样优美,这样从容不迫、意图分明,它给他的想像力带来这样的冲击,他竟然没有想到空中骑士的进军路线是直指下方的,他只有在峭壁正前方的脚下才可能找到所要搜寻的东西。半小时后他返回了营地。 这位军官是聪明人;他不会笨得要讲出谁也不相信的真情实话。他对看到的一切,什么也不说。但当指挥官问他这次侦查可曾了解到什么有利于部队行动的情况时,他回答道: “是的,长官;从南边下来,没有路通到这个峡谷。” 指挥官心里明白,微微一笑。 却说二等兵卡特·德鲁斯开枪以后,重新装上弹药,继续守望。不到十分钟,联邦军的一个军士小心地匍匐行进,爬到他身边。德鲁斯既不转回头,也不看来人。他卧在那里,一动不动,好象什么也没有觉察到。“你开的枪?”军士低声说。 “是我。” “对着什么?” “一匹马。它刚才就立在那边岩石上,离这儿很有点路呢。你瞧,那匹马现在不见了。它掉下了悬崖。” 说话人脸色苍白,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感情流露。答过了话,他转过脸去,再不往下说了。军士没有听懂。 “听着,德鲁斯,”他沉默了片刻,说道:“别把事情搞得神神秘秘的。我命令你报告。马背上有人吗?” “有。” “谁?” “我父亲。” 军士站起来,说一句:“天呢!”然后走开了。他说道:“我的上帝啊!” 被月光照亮的小径 小乔尔·赫特曼的自白 可以说,我是所有人当中最不幸的了。我富有,受人尊敬,受过良好教育,身体健康,还有其他许多优越之处,所有这些,具有者为之自豪,不具有者对之羡慕,然而有时候我想,假使我不享有这些优越的东西,我可能会少一点不幸。因为这使我一直感觉到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截然相反,令人痛苦。要是我生活贫困,需要奋斗,我有时也就会忘却那个扰人的秘密——它老是逼着我去猜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是乔尔和朱莉雅·赫特曼夫妇的独子。我父亲乔尔·赫特曼是一位富裕乡绅,我母亲朱莉雅·赫特曼漂亮而喜爱交际,我父亲很爱她,我现在知道,他爱她已经爱到了胡乱猜忌的地步。我们的老家离开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几英里,房子很大,但建筑式样杂乱无章,离大路不远,周围树木很多。 我要写的这件事情,发生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当时我正在耶鲁大学求学,有一天忽然接到我父亲发来的电报,催得那么急,我只好遵命立即回家。在纳什维尔火车站,一位远房亲戚来接车,告诉我为什么急电催我回来,因为我的母亲惨遭杀害,然而是谁谋杀了她,为什么谋杀她,却一点也查不出来。 经过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去纳什维尔办事,原定第二天下午回家。但生意没谈成,当天深夜就回家了,快到家时天已经快亮。他后来对验尸官说,他没有带前门钥匙,又不想惊动已经睡觉的那些仆人,就绕到后门去看看是不是能进屋。可他刚拐过墙角,忽然听见门轻轻关上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在黑暗中似乎隐约看见一个男人的身影,它转眼就钻进草地那边的树林中不见了。他赶紧去追,没追到,回来时把地面又约略察看了一下,当时他想,这个擅自闯进来的人,一定是偷偷来看他的一个仆人的。接着他走进没锁上的门,上楼到我母亲的卧室。他发现房门开着,里面漆黑一片,他一进去就给地上什么很重的东西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细节我这里不谈了,地上躺着的正是我可怜的母亲,她被人掐死了! 屋里的东西一点没有丢失,仆人们什么声音也没有听到,留下的只是我死去的母亲脖子上可怕的指印——天啊,但愿我能忘记它们!——而谋杀者的踪迹始终没有找到。 出了这件事以后,我只好停学回家陪伴父亲,自然,他大大地变了样。如今他整天沉默寡言,垂头丧气,什么事情也不能引起他的注意,然而一点脚步声、猛一下关门的声音,却又会使得他心神不定,密切注意,这可以称为疑神疑鬼。小小吃点惊他都会显然地吓一大跳,连脸色都变白,接下来就愈加忧郁冷漠。我猜想他是所谓的神经极度受损。至于我,我当时比现在年轻得多,年轻对于每一种创伤都是治疗灵药。我当时不懂得悲伤,也就不知道怎样衡量丧母之痛。因此不能正确估计这种打击的分量。 就在那惨痛事件发生几个月之后,有一天夜里,我父亲和我一起离城回家。这时明月当空,它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来大概已经三个多小时了。整片田野是一片夏夜的肃静,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们的脚步声和大螽斯没完没了的叫声。路旁排列着的树木在路上投下黑影,路在接连不断的一道道树影间露出惨白的颜色。 当我们来到我们房子的前面时——房子的正面笼罩在阴影里,屋内一点灯光也没有——我的父亲猛地停住脚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悄悄地惊叫道: “上帝啊!上帝啊!那是什么?” “可我什么声音也没听见。”我回答说。 “但是你看……你看!”他指着前面的路说。 我还是回答他说:“那里什么也没有。来吧,爸爸,我们进屋吧——你准是病了。” 他已经放开我的手臂,僵硬地站在月光照亮的路当中,一动也不动,向前面定睛地凝视着,就像一个失去了理智的人。他的脸在月光中无比惨白,痴呆呆的,显出无法言喻的悲伤。我轻轻地拉拉他的袖子,但是他根本忘记了我的存在。紧接着他向后退,一步一步,眼睛始终不离开他所看见,或者是他自以为看见的那个东西。 我正转过身来要跟着他走,但一下子犹豫地站住了。我想不起来有任何恐惧的感觉,除非我这时突然感到一阵寒冷,而这就是恐惧的物理反应。我只觉得有一股冰凉的风吹到我的脸上,把我全身从头到脚裹了起来。我可以感觉到它吹动了我的头发。 就在这时候,我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房子楼上一个窗子忽然射出来的灯光那里。大概是有一个女仆被什么神秘的恶兆惊醒,谁说得准呢,于是她被她永远说不出来是怎么回事的一股冲动所指使。起来点亮了灯。 等到我猛想起来,转过脸去看我的父亲时,他不见了。 多少年来,关于他命运的任何风声也没有从不可知王国传回来,求神问卜也无济于事。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卡斯帕·格拉顿的自白 今天我据说是还活着,可明天,就在这儿这个房间里,将要躺着一个没有知觉的躯体,这个躯体一直就是我,但已经生活太久了。 如果有什么人掀开那不愉快的东西——脸上的盖布,那只能是由于要满足病态的好奇心。毫无疑问,有人会进一步问:“他是谁?”在这篇自白里,我对此只能提供我所能给予的唯一回答,我叫卡斯帕·格拉顿。这应该就够了。在我不知道有多长的一生中,这个名字在最后二十多年里派了小小的用场。不错,这名字是我自造的,但我缺少了另一个我有权拥有的名字。 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得有个名字,这可以避免弄混,哪怕它并不能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不过有人以号码为人所知,这似乎也只是个没什么道理的符号而已。 举例来说吧,有一天我在远离这里的一座城市,正在街上走,忽然遇上两个穿制服的人,其中一个放慢脚步,好奇地盯住我的脸看,对他的伙伴说了一声:“那家伙看上去很像七六七。”这个号码似乎有点耳熟,听起来叫人害怕。我不由得一阵冲动,转身溜进一条横街,撒腿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直至跑到精疲力竭,来到郊外为止。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号码,它老是回到我的记忆中来,伴随着含混的叽叽咕咕说话声、一阵阵的冷笑声以及铁门的哐铛声。因此,我说出一个名字,哪怕是自造的,也比这样一个号码好得多。到了埋葬穷人的坟地,我在登记簿上很快将会两者兼得。那真是发横财了! 对于找到我这篇自白书的人,我务必请求稍稍考虑到如下这一点。这并不是我一生的历史,我没有能力写我一生的历史,因为我不知道我的整个过去。有关我的过去,只是些零零乱乱、显然连不起来的记忆的碎片,个别记忆还算清楚连贯,而其他的,那些遥远和古怪的,却像绯红色的乱梦,断断续续,其间充满空白,黑黝黝的——它们像荒野中红色的鬼火。 我已经站在进入永恒的岸边,如今回过头去最后再看一眼大地上我所走过来的路。二十多年来踏出来的脚印相当清楚——流着血的脚踏出来的一个个脚印。它们在贫困和痛苦中走过来,曲曲折折,摇摇晃晃,就像一个人背负着重担—— 漫长,孤独,哀伤,缓慢。 啊,那位诗人对我所作的预言多么准确啊,真是说得绝了! 这条苦难之路开始以前的事情,我一点也看不清楚,它是从一片浓雾中伸出来的。我知道这条路蜿蜒了只有二十来年时间,而我已经是一个老人。 没有人记得自己的出生——出生的事得别人告诉他才知道。但是我不同。我知道有我的生命时,我已经具备了我所有的能力。至于在此以前我的存在,我知道的并不比别人知道其出生的事情多,因为模模糊糊地揭示我过去的,既可能是记忆,也可能仅仅是梦。我只知道我一有意识就已经是个成熟的人——无论在肉体上还是在心灵上。我只知道我当时正在树林里走,浑身是泥,脚都走疼了,说不出的累,肚子饿得慌。我看到一座农舍,就到那里去讨点吃的。一个人给了我食物,问我叫什么名字。我一下子发现我没有名字,然而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我吓坏了,于是退出来,逃走了。天黑下来,我在树林里躺下过夜。 第二天我来到一个大城镇,它叫什么名字,我这里就不说了。我也不讲我这条现在即将结束的生命在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反正都在流浪,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摆脱不掉一种犯罪感和恐怖感。让我试试看能不能简单地把这种感觉表达出来。 我似乎曾经居住在一座大城市附近,是一名兴旺发达的大农场主,娶了一个妻子,心爱却又总是对她多疑。有时候觉得,我们两人似乎生了一个儿子,这年轻人看上去前途无量。不过他一直只是个模糊影子,从来没有看清楚过。 有一个不幸的晚上,我要用一种十分恶劣的方法试探我妻子是不是忠诚,这种做法每一个爱看小说的人都会很熟悉。我到城里去,告诉妻子说我第二天下午才回家,但是当天晚上就回来了。我走到屋后,打算从我原先做了手脚,像是锁上而其实没有锁上的后门进屋。当我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听到这门打开又关上了,并且看见一个男人偷偷地离开,钻到了黑暗中。我一下子心怀杀机,跳起来就去追他,但是他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确认这件倒霉事也办不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有时候竟不能使自己相信那真是一个人。 我又妒忌又生气,简直变得疯狂了,兽性勃发,一个受污辱的人的种种强烈激情全部迸发出来,我冲进屋,跑上楼,直奔我妻子的卧室。房门关着,但是我早先也已经对门锁做了手脚,所以很容易就开门进去,在黑暗中摸索着,很快站到了她的床前。我四处摸索着的手告诉我,床虽然很乱,但是床上没有人。 “她在楼下,”我当时想,“我进来她吓坏了,一定逃到黑暗的大厅里躲开我。” 为了找她,我转身要离开卧室,但走了一个错误的方向——正是那正确的方向!我的脚碰到了她,她正蜷缩在房间角落里。我的双手马上伸向她的脖子,不让她发出叫声,双膝压到她在挣扎的身体上;在黑暗中,没有一声咒骂和责备,我双手把她掐到死了为止! 梦做到这里一下子醒了。我在这里讲这件事用的是讲过去的事的口气,其实把它当作现在的事来讲更加合适,因为这件悲惨的事在我的意识中一次又一次重复——我一次又一次定下计划,一次又一次为了证实我的疑心而苦恼,一次又一次为做了这件可怕的事而后悔。接着一切成为空白;然后雨水叩击肮脏的玻璃窗,或者是雪落在我单薄的衣服上,车轮在污秽的街道上隆隆作响,我就在那地方过着贫困的生活和打下贱的工。如果那里曾有阳光,那我记不起它来;如果那里曾有小鸟,它们从不歌唱。 还有这么一个梦,还有这么一个夜间景象。我在一条照耀着月光的路上,站在树影当中。我觉得身边还有个人,但他是什么人,我怎么也说不准。在一座巨宅的影子里,我猛看到闪现着白色的衣服,接着一个女人的身影在路上面对着我——正是我杀害了的妻子!她面呈死色,脖子上有指印。她定睛看着我,眼光滞重,既非责备,亦非痛恨,也不是威吓,却最使我心惊胆战的是——她认出了我。在这可怕的幽灵前面,我恐怖地一步一步后退——这种恐怖我在写这篇自白书时依然感觉到。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看!它们—— 现在我镇静下来了,不过说实在话,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这个事件在它开始的地方结束——在黑暗中,在疑惑里。 好了,如今我又控制住自己。但这只是赎罪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我的赎罪持续不断,一个阶段又一个阶段,方式变来变去,方式之一便是平静。但我的刑罚是无期徒刑,无期也不过是指一生无期,而今天,我的刑期就满了。 活着,我是得不到安宁的。 已故的朱莉雅·赫特曼通过灵媒贝罗尔斯的自由 我很早上床,几乎马上就甜甜地进入梦乡。然而从睡梦中,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怖感把我惊醒了。现在我想,这种感觉在另外一个世界,也就是在我的前世中是很普通的。我当时也深信这种感觉毫无意义,可就是控制不了。那时候它又来了。 我的丈夫叫乔尔·赫特曼,当时不在家,仆人们又都住在房子的另一部分。这种情况我早已习惯,过去从未使我担心过什么。然而当时那阵奇怪的恐怖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难以忍受,逼得我坐起来点亮床头灯。但和我的希望相反,这样做并没有使我安下心来,灯光好像反而更增添危险,因为我想到,灯光从门下透出去,对潜伏在门外的不管什么坏东西,都会泄露我在房间里。你们都还是有血有肉的人,摆脱不了想像所产生的恐惧,一定可以想像得到,在黑暗中设法躲避黑夜的鬼怪有多么可怕。 我于是又把灯熄掉,用被单蒙着头,躺在那里直打哆嗦,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叫也叫不出来,连祈祷也忘记了。在这种可怜的状态下,我一定躺了你们所谓的几个小时——在我们这里是没有小时的,我们这里根本没有时间。 最后它来了——楼梯上一种很轻、很不规则的脚步声!脚步很慢,迟迟疑疑,没有把握,好像是看不清路。我越来越恐怖,甚至想,走廊的灯准没熄掉,而那东西还在摸索,可见它准是黑夜的鬼怪。这样想是愚蠢的,而且和我原先怕光漏出去的想法前后矛盾,但又能怎样呢?恐惧是没有脑子的,它是白痴。 关于“黑夜的鬼怪”我们最清楚。我们已经进入那“恐怖王国”,在永恒的昏暗中潜行于我们原先生活过的场地之间。孤独地躲在寂寞的地方,连我们自己也彼此看不到。我们只想和我们的亲人讲讲话,然而我们发不出声音,并且怕他们就像他们怕我们那样。只是偶尔由于爱或者恨这种永恒的力量,咒箍被打破——我们被我们要温暖、要安慰或者要惩罚的人所看见。至于我们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什么模样,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甚至连我们最想安慰,最想从他们那里得到安慰的人,他们一看到我们就惊恐万分。 对不起,请原谅我唠唠叨叨说了一通离题的话,因为我曾是一个女人。你们在用这种毫不完善的通灵方式来向我们咨询的人并不明白。你们对不可知和被禁止的事情问一些愚蠢的问题。有许多我们知道并且可以用我们的话对你们说的东西,在你们的话里变得毫无意义。我们和你们只好通过我们有一小部分你们也能说的话结结巴巴地交流。你们以为我们属于另一个世界。不,我们只知道你们的世界,只是对我们来说,它没有阳光,没有温暖,没有音乐,没有笑声,没有小鸟的歌唱,也没有伴侣。噢。上帝啊!做鬼是怎么个样子啊:在一个变了样的世界里蜷缩着,颤抖着,老是疑惧和绝望! 不,我不是给吓死的:那鬼怪转身走了。我听见它下楼,急匆匆的,我当时想,就像是它自己也一下子感到害怕。接着我站起来要叫救命。但是我哆哆嗦嗦的手还没有找到门把手,一下子——上帝保佑!——我听见它又回来了。它重新上楼的脚步很快,又重,又响,连房子都震动了。我连忙躲到墙角,蹲在地板上。我试图祷告。我一时失去了知觉。但等到我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双手掐着我的脖子……感觉到我的双臂软弱无力地敲打使劲把我推向后面的什么东西……感觉到……感觉到我的舌头自动从我的牙齿间吐出来!…… 接着我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不,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对于你们的世界,我们死后所知道的就是在死前对过去所知的总数。关于我们这里,以后我们知道得很多,但关于你们那里,我们再不知道什么新的东西了。关于你们那里的一切,尽在我们的记忆当中。 我还想讲一件发生在一个夜里的事情。我们知道那是夜里,因为夜里你们都回到你们的屋里去了,我们就可以从我们隐蔽的地方大胆走出来。无所畏惧地回到我们的老家,从窗外朝屋子里看,甚至进屋,这时你们睡着了,我们可以去看看你们的脸。我在我曾被残酷地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家附近逗留了很久。在我们有爱或者恨的地方,我们是这么做的。我想尽办法要显示一下,让我的丈夫和儿子明白我还存在着,我依然热爱他们,想念他们,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如果他们睡着醒来,如果他们醒着,而我不顾一切地大胆地走到他们面前,他们会用活人那双惊恐的眼睛对着我,反而把我吓走了。 这一夜我又去找他们(却又怕找到他们),但根本没有找到,他们不在家里。也不在家前面月亮照耀着的草地上。我们虽然永远失去了太阳,而月亮、圆月或者弯月,依然是我们的。它们有时候在夜里照耀,有时候在白天照耀,但总是升起来落下去,就跟在你们那个世界一样。 我只好离开草地,在白色的月光中,在静寂中沿着小路飘行,没有目的,没有苦恼。 忽然我听到我可怜丈夫的惊叫声和我儿子安慰他和劝解他的声音。他们就站在那里,站在路上的树影当中——很近,太近了!他们的脸对着我,我丈夫的两眼盯着我。他看见我了——终于,终于,他看见我了!我一意识到这一点,我的恐惧如同一个恶梦那样消散。死亡的咒箍被解除了。爱战胜了法则!我一阵狂喜,大叫起来——我一定大叫了:“他看见了,他看见了:他将会明白我!” 接着我控制住自己,向他走过去,我微笑着,自己也感到自己很漂亮,我要扑到他的怀里,我要用爱来安慰他,我要握住我儿子的手,我要说出话来使活人和死者断了的纽带重新连结起来。 哎呀!哎呀!他的脸吓白了,两眼如同被捕捉的动物的眼睛。我向他走去,他却离开我向后退,最后一个转身,逃进了树林——逃到了哪里,我不知道。 至于我那个可怜的儿子,他孤零零地留了下来。我没有办法让他感到我在那里。不久,他一定也要来到这个幽冥世界,永远不再属于我。 魔法师的爱情戏法 一 从奥本市通往纽卡斯尔市的公路之间,有一部分路段——开始经过一条小河的河岸这边,然后,又经过河岸的另一边——这部分路段占据了这座山谷的整个底部,途经的山谷两旁,一部分被凿成了陡峭的岩壁,另一部分则由工人从河床采来的圆卵石垒建而成。山上树木成林,山谷曲折蜿蜒。在漆黑的夜晚,小心翼翼地驾车行驶是十分必需的,以免随时掉进水中。我记得这天夜晚也是十分黑暗,小河流水十分湍急,一场刚下的暴雨使河水暴涨起来。我从纽卡斯尔驾车过来,距奥本市一英里的路段是山谷最黑暗,又最狭窄之处,我紧张地盯着马车前面的路面。突然,我看见一个男人几乎就在马儿的鼻子底下,就赶紧勒住缰绳急停下来。 “请您原谅,”我说道,“我没看见你,先生。” “您几乎不能指望看见我”,这位男人回答得十分彬彬有礼,靠近马车的一边,“河水声太嘈杂了,我一点也听不见马车声。” 我立即辨出了这声音,尽管距我听到它已经过去了五年。我现在听见这声音并不特别高兴。 “您是达利莫博士,我想起来了。”我说道。 “正是,您是我的好朋友曼利奇先生,遇见您真是太高兴了,”他又补充道,面带微笑,“我正好和您同路,自然希望您带我一程。” “愿衷心为您效劳。”但这并非我的真心话。 达利莫博士坐在我旁边时向我道谢,我细心地驾车前行。如果是从前,无疑我会兴致很高,但现在,似乎对我来说,剩下的路程会被笼罩在寒气逼人的一团迷雾之中了,我冷得十分难受。路程比原先似乎更长些,当我们终于达到了镇上,四周却显得阴沉沉的,可憎而又荒凉。应该是刚刚入夜,而我想不起哪座房屋拥有亮光,大街上也不见人影。达利莫详细地解释了他是怎样碰巧遇见我的,这五年来他干了些什么事情。我回想起他的叙述,实际上空洞无物,他一直呆在国外,然后回国——这就是我残存的全部记忆,这些我早就知道。我记不起我说了些什么,无疑我是说了许多话的。 有一件事情我是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个男人出现在我身边。很有点奇怪,令我十分讨厌,烦恼不安——以至于当我最后在普特拉姆旅馆勒住马车停下,我体验到了一种逃离特别令人憎恶的精神险境的快意。这凸现的快意在发现达利莫博士同样住在这间旅馆后,稍稍有些削弱。 二 有关我对达利莫博士感觉的部分来由,还要追溯到几年前我遇见他时的情形。一天晚上,有六位男人,我就是其中一个,正坐在旧金山的波希米亚人俱乐部的图书室里。话题转到了变戏法中的熟练手法和变戏法的技艺,在座的有一位正在当地剧场表演。 “这些家伙冒充具有幽灵般的感觉,”其中一位说道,“他们能使大家轻易上当受骗。最卑贱的印度街头魔术师也能神秘地将人变得神经失常。” “举个例子,怎样?”另一位说道,随手点着一根雪茄,“例如,他们最常见和最令人眼熟的表演——将一个庞然大物扔到空中,再也不见掉下来;使植物迅速发芽,一下子长大开花。由观众任选一块光秃的地面就行;将一个人装进柳条篮中,用一把剑朝他刺进去,拔出来又刺进去,这人痛苦地惊叫,鲜血流淌,然后——将篮子打开,里面空无一人;将丝绸制成的梯子的任意一端抛向空中,人爬上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胡扯!”我十分不客气地说道,这真让人可怕。“你们真的相信这样的事情吗?” “当然不信,我就经常看见他们。” “但我相信,”当地一个著名的摄影记者说道,“我同他们有频繁交往,我深信不移。为什么呢,先生们,我自有一套说法。” 没有人觉得可笑——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着我的身后。我转过身,看见一个身着晚礼服的男人刚刚进入房间内。他肤色很黑,几乎黑黝黝的,脸很削瘦,唇边长满黑黑的胡须,一头浓密的黑发,生硬又有点蓬乱,高高的鼻子,双眼射出冷酷无情的光芒,如同眼镜蛇的表情一般。有人站起身来向大家介绍说,这是从印度加尔各答来的达利莫博士。他向才认识的我们每个人深鞠了一躬,这是东方人的方式,但不具备任何东方式的庄重内涵。我只能描述说,他的整个举手投足十分引人注目,但却令人生厌。 他的到来,使话题转向了其他方面。他没说什么——我想不起他说了些什么。我认为他的声音异常圆润,富有韵律感,但给我的感觉与他的双眼和微笑没什么两样。几分钟后,我起身要走,他也站起身来穿上他的外套。 “曼利奇先生,”他说道,“我正好与你同路。”我心中暗暗诅咒,“你这魔鬼!您怎么知道我走哪条路?”然后我说,“我很高兴与您同行。” 我们一起离开了这座建筑。我们看不到计程车,街上的车辆都回家睡大觉了,天上挂着一轮满月,夜晚的寒气沁人心脾,我们沿着加利福利亚大街徒步走着,我选择了这条朝酒店的路,心想他会很自然地选择另一条路。 “您不相信印度魔术师能变出那样的戏法吗?”他突然问道。 “你怎么知道这事?”我有点吃惊地问道。 他没有回答。只是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的手臂上,另一支手笔直地指向前面青石板的人行道。那儿,几乎就在我们脚边,躺着一具男人的死尸,面孔朝上,在月光下十分惨白!一把刀柄上镶满宝石的长剑笔直地插进他的胸膛,一摊鲜血聚集在人行道的青石上。 我十分惊异恐惧——不仅是因为我亲眼所见,而且因我的亲眼所见竟是在如此情形之下。就在我们走上坡路时,整条人行道布满道道横断的裂缝,这景象在我眼中反复出现,路上的行人怎么对这可怕的尸体竟然无动于衷呢?它在惨白的月光下是如此显眼。 当我茫然的感官变得清醒服从之际,我注意到这尸体也穿着晚礼服,外套大衣敞得开开的,露出燕尾和白色领带,这把长剑就是从宽宽的衬衣的硬衬胸上刺进去的。还有——可怕的暴露!——这张面孔,除了它的惨白,简直就是我同伴的翻版!从衣着到人体特征,那怕最微小的细节,都和达利莫博士一模一样。我又迷惑又恐慌,忙转身寻找活生生的达利莫。我四处寻找都不见人影,感到更加恐怖,马上从这个地方向后退到我们走来的下坡路上。我刚走了几步,一只强有力的手抓在了我的肩上。我惊恐万分地大叫起来:这死尸,这把长剑仍插在他的胸膛,正站在我身边!他用一只与身体脱离的手拔出了长剑,并猛地掷了出去,在月光下,剑柄上的宝石在熠熠生辉,未沾血的刀刃闪着寒光。剑咣当一声落在人行道的前方——消失了!这男子,如从前一样黝黑,松开抓住我肩的手,盯着我,带着一丝冷笑,如同我第一次看见他一样。死尸不见了——我象复活了一半,转过头看看身后,我看看光滑洁白的人行道,从街这头到另一头,都完好无损。 “这愚蠢可笑的一切究竟是什么,你这恶魔?”我问道,十分暴躁,尽管肢体的每个部分都很虚弱,似在颤栗不已。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变戏法。”他回答道,故作轻松地一笑,但是笑得很勉强。 他转身走下杜邦大街。我再也没有看见他,一直到在奥本的山谷里我们偶遇。 三 就在第二次与达利莫博士相遇的第二天,我没有看见他的身影,普特拉姆旅馆的服务生解释说他身体稍有不适,所以一直呆在房间里休息。这天下午,在火车站我异常惊奇,又倍感幸福地与玛格丽特·柯瑞小姐和她妈妈不期而遇,她们从奥克兰来,刚下火车。 这并不是一个爱情故事。我也没有一点小说家的天赋,对爱情而言,它在文学中并不能被真实描述,这种文学被一文不值的暴政所支配和诱惑,这种暴政正以这位年轻姑娘的名义发布着命令。在这位年轻姑娘日渐式微的王权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那些将自己委身于她幸福的看护下的备受苛求的部长们的统治之下——爱情 遮蔽了她神圣的火焰 而美德,就在这无意间终止 饥饿有赖于一本正经地供应 精选的肉食和蒸馏的纯水 这就足够了,柯瑞小姐和我已经订婚了。她和她妈妈与我住在同一家旅馆里,二个星期以来,我每天都能见到她。我的幸福感觉无以言传,我完全享受着这金色时光。唯一打扰就是达利莫博士,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将女士们介绍给他。 在她们身边他显得十分高兴。我能说些什么呢?我对他疑心重重,却又绝无把柄可抓。他的举止毫无轻浮之意,显得颇具教养,对女人们而言,一个男人的举手投足就是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偶尔有一次或二次,我看见柯瑞小姐与他结伴散步,我几乎狂怒了,不顾一切地上前提出异议。我翻来覆去地想这其中的缘由,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我梦见她看见我妒火中烧,脸上却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这时我心情十分烦躁,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我发疯似地决定第二天就返回旧金山。然而,我没对任何人提起。 在奥本市,有一片古老的、遭到遗弃的墓地,它几乎就位于市中心,一到深夜,这儿就变成了阴森恐怖的地方,人们在这儿变得异常胆怯无助。墓地四周的栏杆已经倾颓,腐烂,有的部分已踪影全无。许多坟墓已经在地上无迹可寻,上面生长着一棵棵高大健壮的松树,它盘根错节犯下了不可言说的罪孽。碑石倾倒在地,破损不堪,地上杂草丛生,牛们和猪们倒可在这里逍遥自在,俨然此地的主宰。这地方对生者是耻辱,对死者是诽谤。对上帝是亵渎不敬。 这天晚上,就在我发疯似地决心一走了之的时候,我竟真的发现自己已亲临墓地了。弯弯的月亮从树枝叶的缝隙间幽灵似地洒下斑斑点点的月光,黑漆漆的阴影似乎密谋着竭力制止在恰当的时间暴露更黑的内幕。我沿着鹅卵石小径走着,突然窥见,在黑漆漆的阴影中,浮现出达利莫博士的身影,我身在暗处,直立着,双手攥得紧紧的,牙齿咬得咯咯响,力图控制住想跳出去勒死他的欲望,一会儿,第二个人影出现在他身边,挽住他的手臂。竟是玛格丽特·柯瑞小姐!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我知道我朝前冲了出去。但被打翻在地。我知道我在一个灰蒙蒙的清晨被人发现,浑身青一块,紫一块,鲜血淋淋,脖子上有清晰的指印。我被人送回普特拉姆旅馆,好多天,我躺在旅馆里,一直神情恍惚。所有我知道的一切,都是后来有人告诉我的。我感觉神志渐渐清醒时,就将旅馆的服务生叫到身边。 “柯瑞夫人和她的女儿还住在这儿吗?”我问道。 “您说的是谁的名字?” “柯瑞。” “从来没有名叫柯瑞的人住这儿。” “我求您别逗我了,”我急躁地说道。 “您看我现在一切正常,真的快告诉我。” “我给您说了,”他显得非常诚实地答道,“我们这儿没有任何名叫柯瑞的客人。” 他的话使我呆滞了。我躺了好半天,默不作声,然后,我问道,“达利莫博士现在在哪?” “他在你们打斗的清晨就离开了,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他简直对你太粗暴无礼了。” 四 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玛格丽特·柯瑞现在是我的妻子,她从未去过奥本市,我在奥本见到她的那几周时间里,她正住在奥克兰的家中,心中正纳闷呢——她的情人去了哪里,为什么不给她写信。有一天我恰巧在巴尔的摩《太阳报》上看到如下报道: 瓦伦汀·达利莫教授,这位催眠术专家,昨晚,征服了广大的听众。这位演说家,他在印度度过了大半生,向众人演示了他不可思议的力量,在演示中,任何人仅仅只需看着他,就可以进入催眠状态,而对他俯首贴耳。实际上,他有二次对全体听众施了催眠术(记者除外),使所有人沉浸在超常的幻觉之中。这场演说最具有价值的特点是,他揭示了印度魔术师在表演中的惯用技法,这种表演令观众常津津乐道。这位教授声称,这些魔术师们已经获得了如此高超的技能,他听说只需观众站在他们的脚边,他们就可以创造奇迹,方法很简单,只需使观众们进入催眠状态,告诉他们会看到什么会听见什么,就大功告成了。他断言,一位特别敏感的受试者能深陷入虚幻的国度达数周,数月,甚至数年之久,受制于催眠术士一次又一次的心理暗示始终处于迷惑和幻觉之中,难以自拔。 荒坟中的笔记本 一 即便此时此刻,你到达了摇弦琴镇,扑面而来的景象也难以引发你哪怕一丝一毫的兴致,你甚至不会被施舍赐予一个独特的昵称,这昵称是矿区宿营地里大家对新来者惯用的词语,对附近的任何一个宿营地来说,面对自身的境遇,它们会让造访者身不由己地荣获此类雅号,诸如“难解的双面谜语”、“寻找天堂的傻瓜”之类,或者你踏上了摇弦琴镇的土地,却不会在摇弦琴镇的社交圈荡起一丝涟漪。这个地方,对全体加利福尼亚州人而言,只是他们祖辈遗留下来的一种蔑视,此外,它自身也显得微不足道。时光一天一天地流逝,谁人到此,何时到此,都已不再重要,摇弦琴镇现在已渺无人烟。 两年前,这儿的矿区宿营地里,据称居住着二千或者三千之众的男人,他们全都情绪激昂,雄心勃勃。此外,据说还有不少于一打之数的女人。大部分男人,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探寻着金矿,而对女人们来说,最令她们作呕的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家伙具备虚伪的秉性,精心编造了一个关于金子的神话,将她们从遥远的地方诱骗到此地,艰辛的劳作,如同金钱的收益一样,换来的只是永不会得到的心理满足。 就在宿营地搭建的第三天,一个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就将一粒子弹射向了一个满脑子黄金幻想的绅士,惹得谣言四起。那家伙编造的神话具有某种事实依据,因此在摇弦琴镇之内和之外的地方流传了相当长的时间,好在这一切现在都烟消云散了。 但淘金者仍留下了足够的遗迹。从印第安人小河流进里奥斯河的交汇处,沿着印第安人小河向前望去,在河的两岸,每边都延伸着一排被遗弃的简陋小屋,这一排简陋的小屋,就似乎是某个人正引颈恸哭着他满腹的凄凉身世,而另外同样多的小屋又延伸至河岸两边的斜坡上。它们在高处袒露出残垣断壁,好像有意让人们将它们的景色好好领略个够。这些小屋的绝大多数,就像一个因饥荒而变得十分憔悴的人,撑着仅存的骨架,骨架上贴着几块破旧不堪、权且充当表皮的布片——真正的帆布碎片。这小小的河谷自身,现在也模样难看,被鹤嘴锄和铁锹撕扯得满是又长又深的道道伤痕,这道道伤痕——破败的长长的弯弯扭扭的沟槽,在山脊的最高处随处可见,一直笨拙地伸进了山脊另一端的裂缝之中。 这儿整个地方都暴露出它原始险峻的风貌,这阻碍新的国家发展的风貌,替代了被当代的毁灭性劳作所庄严地赐予的恩惠。 这儿的土壤至今仍随时随地保存着原始的斑驳色调,杂草丛生,荆棘遍野,从它阴湿的、令人厌恶的阴影中,造访者如果渴望知晓这景致中的奥秘之处,那么,他或许就会捕捉到无数的纪念物品,它们全都显现着这片宿营地从前的无尽荣耀——许多形影孤单的长统靴上长满了绿霉,覆盖着发臭的腐叶;一顶偶然一遇的老式帽子;一件法兰绒衬衣烂成的零碎布片;被狠狠地撬断成两截的许多沙丁鱼罐头盒,令人惊讶的大量黑色酒瓶,它们全都被忠实的天主教信徒们不偏不倚地扔得遍地开花。 二 这个男人现在又重新发现了摇弦琴镇,他用考古学的眼光对它审视了一番,觉得这儿也没什么令人感到稀奇古怪的地方。 他环顾着这些因无效的劳作和破灭的梦想而遗留的灰暗的物证,这些物证令人沮丧的意味,正被升起的太阳涂抹上廉价的金饰,显现出荒谬可笑的壮丽。但这一切决不会增添他厌倦的感受。他从精疲力尽的驴子背上,很轻易地卸下比这牲口的堆头稍微大一点的全套采掘装备,再拴好驴子,然后从工具箱里挑了一把短柄斧头,立马一口气大步跨过印第安人小河的干枯河床,向着远处不太高的遍地砾石的小山顶进发。 踏过一片倒伏的用木板和灌木丛围成的篱笆,他捡起一片木板,用斧子将它劈成五片,再把每片的一头削尖,然后他四下搜寻,不时地屈身仔细察看着什么,最终,他耐心的详察获得了成功的奖赏,他猛然直起身子打了一个满意的手势,嘴里不住地叨念着这个词“斯嘉丽”,又立即迈开大步,心里盘算着使每步距离相等,然后停下来把尖桩打进地里。而后,他又仔细四处张望,测算着到那块崎岖山地需走多少步,然后走到那里又打下一根尖桩。按照预定的方位,他步测了两次距离,接着打下第三根尖桩。重复着相同的步骤,打下第四根尖桩,接着第五根。他又劈开每个尖桩的露头,在裂缝处插进一张旧信封,信封上用铅笔画上了复杂的记号。 总之,他严格按照摇弦琴镇当地的采矿法,立桩划界依照惯例,树起了明确的标志。 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摇弦琴镇的一块附属地。这块地是片墓地,后来摇弦琴镇倒成了它的附属地了。就在宿营地搭建好的第一个星期里,这儿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在一个公民委员会的周密计划之内。这个星期的星期一,倒显得引人注目,委员会里的两个委员争论得不可开交,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还有更适宜的墓地选址。到了星期二,这个墓地就举行了两场葬礼。随着宿营地的缩小,墓地倒增大起来。就在最后一位居民神色黯然地离开这里的很久以前,疟疚和左轮手抢就在此地横行一时,自以为胜券在握的家伙们,就已赶着负重的毛驴穿过印第安人小河,这块远离市区的暂居地变成了一个人口稠密的、非同寻常的郊外闹市区。而如今,原来的集镇已被枯枝败叶尽情掩没,这块墓地,尽管被时间和环境损坏不大,但仍逃不脱改名换姓的厄运。面对众多正遭到毁灭的丛林狼而言,它们又能对这无尽的沧桑怎样表述,才算符合它们这些土著居民卑微身份的合理索求呢?这片墓地仅仅慷慨地占据着约莫八千平方米的地盘,节省得值得赞扬,但不值得关注,只因被认定毫无开采价值才成了墓地。墓地上孤苦地立着三根枯死的树干,其中一根树干,结实的侧枝上,一根风干褪色的绳索仍很引人注目的悬吊着。还有一百五十个坟堆。一张粗糙的床头报的残片,炫耀着它的语言技巧,上面登载着挖苦讽刺一个侨民抗争的故事。由此看来,天堂——所谓的上帝的居所,恰恰可以自我炫耀为不容置疑的、更高一等的荒漠之所在。 杰弗逊·多曼先生,立桩划界,以最为优厚的分配比例,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庄园领地,经过了他预先设计好的彻底勘察,那么他该相信,重新处置这些死者是非常合乎时宜的,这些死者,应当拥有第二次体面入殓的正当权利。 三 杰弗逊·多曼先生其人,来自新泽西州的伊莉莎白小镇。那还是六年前,他将一颗炽热的爱心奉献给了一位举止端庄的金发女郎,金发女郎芳名叫玛丽·玛特修斯。临行前,他承诺将会平安归来,同她白头偕老。 “我就知道你再也不会活着回来——你什么事都干不成的。”这话语,表明了玛特修斯小姐对他制订的成功计划的深深疑虑。同时,她又想鼓励他一下,便说道:“如果你成功了,我也会去加利福尼亚的,当你挖到金子的时候,我可以把它们放进一个个小口袋里。” 这个女人独特的金融贮备理论比男人的理解力更值得赞赏:多曼先生就相信金子可以以液态存在并被发现,他不太赞成她的多情话语。她把手轻轻地捂在唇上,强忍着啜泣,他吻去她眼中的泪水,她羞怯地笑了,快活地说:“谢……谢!” 他就此去了加利福尼亚,留下她孤零零地打发着漫长的时光,这时光缺乏爱情的雨露滋润。但她显得一点也不脆弱,随时满怀希望,忠贞不移,一刻也不会忘记自己的期待。 与未婚夫忍痛惜别后,她找到了一份工作,发挥自己的理财天赋,为乔·西曼先生赢取大量钱财。乔·西曼,一个纽约的赌徒,非常赏识她的理财天赋,但很不乐意看到她将自己的钱财轻易馈赠他人。终于有一天,他怒不可遏,竟然用刀向她脸上砍去,至使她脸上留下一道明显的刀疤,乔·西曼因此被关进了监狱,在洗衣房里服苦役。玛特修斯小姐也得到了一个绰号,叫做“脸上带疤的玛丽”。为了这事,她给杰弗逊·多曼写了一封十分伤感的绝交信,并特意在信中夹进了一张近照,用来证明她不再拥有梦想做他妻子的权利,信中详细地叙述了她从马上摔下来的经过。多曼骑马去红狗镇取回这封信,在回宿营地的一路上,他狠命地用踢马刺驱马疾驰,好像这样就能代替他为玛丽赎罪似的。这封信显然没有达到它应有的目的。从前,多曼的承诺里充满爱情和责任心,而这以后,承诺中更增添了对玛丽的一份敬重。信中的照片,显示出从前秀美的脸庞,现在因为刀疤而变得有些难看,却恰好又成为了爱情的寄托,在多曼的眼中,玛丽只会变得比以前更加漂亮。很公平地说,玛特修斯小姐对多曼的款款深情一点也不感到吃惊,从她以前的来信中就可以证实多曼具有的这种天性,在告诉了多曼这件事后,她就很少给多曼写信了,再后来,就音讯全无了。 但多曼先生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偶尔通通信,他就是布尼·布里先生,他原本在红狗镇,后来到了摇弦琴镇谋生。这个布里先生,尽管在淘金者中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但他却不是一个淘金者,他的采矿知识相当丰富,对专业术语能运用自如,他对摇弦琴镇的伟大贡献主要体现在极大地丰富了这些冷僻用语的词汇量,并使文雅的专业术语通俗化,好用好记,朗朗上口,这些烙上了“粗俗印记”的行话,闪烁着它的发明者深奥学识的熠熠光辉。他款待着一群群从旧金山或东部其他地方涌来的勇气可嘉的淘金者,和他的同伴们一样,他或许从中不会感悟到,继续从事这相当阴暗的工业,同清扫各种肮脏的舞厅和刷洗便盆没什么两样。 布尼先生显然生平只有两大嗜好——是对多曼异常喜爱。多曼曾经多次为他解救危难,另一个是嗜好威士忌,但威士忌此地很难弄到手。他是第一批涌入摇弦琴镇的淘金者,那时,镇上还冷冷清清的,逐渐地,他成了一个掘墓人。掘墓人并非是种行业,但布尼先生以忙乱的方式完成了他的职业转变,颤颤抖抖的双手握紧了掘墓的铁镐。这事要追溯到那段时间,当时布尼先生因为长期的放荡生活大病了一场,刚刚身体有点复原,不巧在赌桌上又与人发生了一点误会,伤得不轻。某一天,在红狗镇,多曼先生收到了一封信,信封上只有简单的邮戳“加州摇弦琴镇”,其时多曼正忙于另一件事情,无暇拆开,只是随手将信塞进了小屋的墙缝里。两年之后,这封信偶然露了出来,他这才拆开细读。信中写道: 摇弦琴镇六月六日 朋友杰弗:“我已经在墓地将她狠狠打了一顿。她又瞎又脏。我摊得一份——这是我的一份,妈妈那儿有我的短诗,你要将喇叭吹得嘟嘟响。” 你的朋友,布尼 另附——我用土掩埋了她,名字叫斯嘉丽。 多曼还懂得一些宿营地流行的黑话,对布尼先生的私人通讯方式也十分熟悉,所以他不费很多脑筋,就读懂了这封布尼捎来的有点可笑的信笺,内容大致是:布尼履行了他掘墓人的职责,发现了一块原封未动的石英岩,里面显然饱含丰富的金子,看在深厚的朋友交情上,他心甘情愿地将多曼当成合伙人,并以绅士的涵养,谨慎地保守着这个秘密。从附言中可以明显推断,为了藏住这批金子,他在金子上面埋了一具女尸,取名叫斯嘉丽。 从后来发生的事情推断,当时多曼先生正逗留在红狗镇。很显然,在采取隐藏措施之前,布尼先生有足够的气力小心翼翼地带走这堆金子。总之,就在那时刻,布尼先生正开怀畅饮,享用着美味食物,这些饮料食品,在里奥斯河畔的乡间属于一种稀罕之物,布尼先生将这些饮料食品作为了对天地鬼神的一种祭奠。布尼先生在墓地完成了他最后一次善意的举动,在摇弦琴镇的前居民心中,留下了充满敬意的一席之地,然后,他洗手不干了。 四 在做完了立桩划界的壮举之后,多曼先生就走回了他领地的中心,他站在从墓群中寻到的这小块墓地上,激动不已地叨念着“斯嘉丽”。他弯下身子又去查验刻着这名字的墓碑,好像为了增强视觉和听觉,他伸出食指触摸着粗糙雕刻的字母,又立起身来,口头加上了一条简单的碑文——直率而震撼人心的墓志铭,“她是神圣的恐怖!” 多曼先生实在太需要为这些词语找个不错的证人了——所以,考虑到这些词语稍稍有些受人挑剔的特性,毫无疑问,由于现场缺少受人尊敬的目击证人,他或许会感到十分窘迫,传闻证据倒也不错,是目前情形的最佳选择了。回想当年的那段日子。斯嘉丽在宿营地里可谓是春风得意,芳名远扬,当时《摇弦琴论坛》的主编还为此编发过短评,称她是“在力所能及的充实空间里”,多曼先生的命运就在那时陷入了低潮,他开始像其他探矿者一样,过着漂泊不定的艰辛生活。他将时光最大限度地消磨在了荒山野岭之中,时而同这人一伙,时而同那人一伙。他那些偶然的合伙人,都是来自于不同的宿营地的新人,从他们的津津乐道里,他对斯嘉丽获得了一个大致印象。他从来就没有什么好机会,一睹芳容,也无缘得到她的宠爱而陷入危险境地。最终,她堕落的生涯终结在摇弦琴镇上,多曼先生碰巧读到了当期的《摇弦琴论坛》,上面为此刊发了长长的专栏讣告,这份报纸生动活泼,讣告由一个本地幽默家,以他的最佳艺术风格撰写而成。多曼想起了以前对她的种种传言,她的编年史的撰写者的天赋如同一个微笑者的贡品,多曼关注了片刻,然后就以骑士般的风度将她抛在了脑后。此刻,独自伫立在麦瑟琳娜山的这座墓地边上。他回想起她放荡不羁的主要经历,在那宿营地里燃起的熊熊篝火旁,他听见人们放肆地谈论着,他以自我保护的姿态,下意识地嗤之以鼻。他不禁又自语道:“她是神圣的恐怖。”他将鹤嘴锄朝着墓穴狠狠地挖下去,泥土没到了木柄。就在这时,一只渡鸦,悄无声息地歇在枯树的权枝上,它肃然地摆动着嘴喙,它盯着多曼的动作,突然发出了赞许的叫声。 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从事这金子的发掘,多曼有点对自己的掘墓人身份沾沾自喜了,布尼·布里先生将墓穴挖得很深,太阳快要下山了,多曼先生正挥锄大干,他从容地考虑到“这事确有十足把握”,用不着担心别人对他履行修道院长的职责。不大一会就挖到了棺材,将它露了出来。随即,他愣住了,有点束手无策!这具棺材,只露出平平的红木盖板,盖板已经开始腐烂,而且占满了挖开的整个墓穴,很显然,没有任何下手之处。面对此等情形,想不损坏这合乎体统的神圣之物,他最可行的举动,就是将墓穴挖得更长些,足以使他能站在这具棺材的两端,强有力的双手就可以从底部将棺材竖立起来。他开始干起来。夜幕快要降临了,他不由得加快了节奏。到了这个阶段,他没有一丝一毫半途而废的想法,否则他明天可以更有优势地重新开始。对财富贪婪的渴求,刺激得他情绪亢奋,恐怖更使他有点神魂颠倒,这些如同一位冷酷无情的匪首,正逼迫他干着这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一刻也不停歇,只有可怕的满腔热情倾注于劳作之中。他将头上戴的帽子摘掉,上身的外套也扔在地上,衬衣从脖子上敞开,胸部完全袒露出来,汗滴在身上汇成了蜿蜒的细流,这勤劳肯干、执迷不悟的掘金者或盗墓者,正埋头苦干,简直充满了巨人般的能量,可怕的意图如恶魔附身。这时,残阳在西面的小山顶上燃尽了余辉,一轮满月从紫色的原野阴影中爬上天空,他从棺材的一端底部,使劲将棺材立起来,棺材的另一端则支在墓穴的底部,他直立起来,脖子正好与地面平齐。月光一下将棺材照得亮堂起来,他突然心惊胆战,看见个黑乎乎的人头如幽灵般降临——原来是他自己的阴影。就在此刻,这个看起来很简单很自然的现象摧垮了他的勇气。他劳作的喘息声令自己害怕,他试着屏住呼吸,但马上肺部像要爆裂开来,使他不能自已。然后,他发出似笑非笑的声音,完全失去了精神勇气,他开始将头从一边偏向另一边,为了使幽灵重新降临。他找到了打消对自己阴影的恐惧的舒适途径。他终于妥协了,以一种下意识的精明慎重,给这个咄咄逼人的结局,制造了一个处事拖拉的对手。他感觉魔鬼无形的力量已将他完全罩住,而他不可避免地将与之谈判。 现在,他已观察到了连续不断冒出的异常情形。棺材的表面他不眨眼地盯了很久,发现并不平整,有二条明显的棱线,一条直的,一条横的。这两条棱线在棺材最宽的部分交叉,上面锈蚀的金属牌反射着幽暗的月光。棺材外部,长的侧面,生锈的钉头露了出来。木匠精湛的手工艺造就的杰作,竟然被安置于墓穴之中,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或许,这具棺材只是宿营地幽默大全中的一条——令人滑稽可笑的勇气的现实翻版,突然被人发现,就在乱七八糟的讣告栏里。已由摇弦琴镇伟大的幽默家一挥而就。或许,某种不可思议的个人意义,在此种情形之下,无人可以识破,因而显得深奥费解。一个更加菩萨心肠的假设便:是:由于布尼·布里先生遇到了不幸,使得葬礼无人相助,他要么选择保守金子的秘密,要么,只因他特有的情感冷漠,铸成了无知的大错,最后想改正过来却毫无机会。然而无可置疑的是,可怜的斯嘉丽就此埋在了地下的墓中。 当恐怖和荒谬联袂出场的时候,它的效力会何等可怕。这年轻气盛的男人,死者群中勤劳苦:于的夜班工人,黑暗和孤独的公然挑衅者,在荒谬可笑的惊恐下屈从了。他浑身直打哆嗦,颤栗不已,他宽厚的肩膀左右摇晃,好像要将冰冷的双手甩脱。他停止了呼吸,血液在血管中,不能平息它的奔流,在冰冷的皮肤下炽热地起伏不定。亟待发酵的氧气,攀上了头颅,在大脑中拥塞充血。他的体能全都交付于对手,他唯一的心脏也与他作对。他动弹不得,他哭不出声。他只需要一具棺材入殓——与他面对的死者一样,棺材只需有掘开的墓穴般长度,装在腐烂的厚木板围成的空间里。随即,一个接着一个,他的各种感觉纷至沓来:恐怖的潮汐淹没了他的感官,现在开始:退却了。可是,随着回复的感官,他单独变成了一个毫无意识的自我恐惧体。他看见月光给棺材饰满了金箔,但棺材却:在他眼前失去了踪影,他眼睛朝上,扭过头来,注意到这死树黑黝黝的枝桠,他惊恐地像看稀奇似的,试着估量那根饱经风雨的绞绳的长度。这根绞绳在幽灵的手中随意垂下。单调的丛林狼的嚎叫声触动了他,这声音多年以前他在梦乡里听过。一只猫头鹰在他的头顶笨拙地扇动着翅膀,没有一点嘈杂的声响,如果它偶然歇息在一英里之遥闪着光亮的悬崖峭壁边时,它该飞向何方,他很想准确预见到这一点,他的听觉高度集中,监听着金花鼠在仙人掌丛中钻进钻出的轻微响声,他的感官现在如仪器般灵敏,高度警戒着,对棺材他却视而不见。一个人凝视着太阳,太阳会在他眼中变成漆黑一团,直至消失而去。同样,他的内心,已经耗尽了恐惧的容量,对单一的任何可怕事物,不再拥有意识。谋杀者正隐藏起他寒光四射的宝剑。 就在一切纠缠趋向缓和之时,他觉察到了一种微弱的、令人呕吐的气息。起初,他认为可能是响尾蛇散发的体臭,很不情愿地向脚下的四周察看着。这气息在墓穴的阴暗处无影无形,却弥漫开来。一阵刺耳的潺潺流水声,像一个人喉咙里临死发出的声响似乎从半空传开,不太一会,一个大大的,黑忽忽的棱角分明的阴影,如闻其声一样,从鬼怪似的死树的顶尖枝桠上划了一个弧线,降落在地面上,阴影在他的面前不停地抖动,又一下飞进了山间狭道的云霭之中。这是一只渡鸦。这意外的事变唤回了他对周遭的感觉,他的双眼朝上寻视着棺木,现在,月光只照亮了它的一半长度,他看了看那发出暗淡光泽的金属牌,一动不动地辨认着铭文,他推测着其中的含义。他创造性的想像力向他展现出一副活生生的画面。这厚厚的棺木板不再是他视线的屏障,他看见这个死去的女人,尸体呈青紫色,身着丧衣站立着,呆滞地凝视着他,眼睛大睁着,但有点萎缩变小。她的下颚低垂,上嘴唇被扯开露出了牙齿。在她塌陷的面颊上,他能仔细地分辨出色彩斑驳的样本——那是腐烂的污点。通过某种神秘的进程,他的意念回复到了第一眼看见玛丽照片的那天。他对照着两个金发美女,但克制着不朝死者的面部方位——这最可人的躯体之精髓,属于他已知的最骇人听闻的东西。现在,谋杀者又得寸进尺了一步,亮出他明晃晃的宝剑,将它压在牺牲品的咽喉处。换句话说,他开始神思恍惚,然后又清晰可辨地,意识到一个惊人的巧合——某种关联——某种并行不悖的东西,在玛丽的照片和斯嘉丽这名字之间。一个是毁坏的容貌,另一个是毁损的脸颊。这个念头攫取了他,震撼了他的整个身心。他的想像力创造出棺木盖下的那张变形的面容。两厢对照变成了极其相似,极其相似瞬间变成了惊人的一致。他记起在营帐的篝火旁,听那些饶舌者们讲述着斯嘉丽特有的外貌,便尝试将这赋予丑陋名字的毁容女人,活生生地唤到眼前,但一点也不成功。他记忆中的缺损,只有奇想才能弥补,并烙上了合法犯罪的印记。他发疯似地尝试去重现他耳闻却没能目睹的这女人历史的碎片,他的臂膀和手掌的肌肉紧张得令他疼痛不堪,如同举起了一个过于沉重的负荷。他的身躯开始痛苦地扭动着,脖子上的筋腱像绷紧的鞭绳般凸现出来。呼吸也变得尖厉而短促。这悲惨的结局不能拖得过长,换句话说,不祥预感中的极度痛苦,在见证了致命的打击后,已经无所事事了。棺盖下的刀疤脸穿透木板摧毁了他的一切。 棺材晃动了一下,他警醒过来,棺材朝他脸的下端倾斜过来,一下子像变大了许多。生锈的金属片,在月光下铭文变得模糊难辨,他的眼睛看得生疼生疼的。他下定决心不再退缩,试着将肩膀,紧紧抵在墓穴的一端,身子几乎要朝后仰。他身后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支持。他开始向对手逼近,迅速从皮带下抽出短刀紧攥在手。棺材一动不动,他想这东西不会再往后倒,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举起短刀,他将厚重的刀柄使尽全身气力向金属片砸下去。一声尖锐的、银铃般的声响伴随着含混的金属撞击声,整块腐烂的棺材盖打成了碎片,散落在他脚下。活人与死人面对着面——这男人狂乱地尖声喊叫起来——这女人安静地站立着,沉默不语。她就是神圣的恐怖! 五 几个月后,旧金山最上层社交圈的男女一行人,由一条新的路径去雅斯迈特河谷的途中,经过摇弦琴镇,他们在那里停了下来,歇息一下,好吃顿午餐,然后按预定的设想,到荒废的宿营地里探探险。这部分人中的一个成员,在摇弦琴镇最值得荣耀的岁月,正好呆在那儿。确实,他曾是镇上名声显赫的人中的一个,据说,在玩一种叫“法洛”的扑克牌赌局中,任何一个夜晚,由他一人经手的赌资,比其他人一周经手的赌资总和还要多。现在,他成了一个百万富翁,经营着几个很大规模的企业。他并不认为,早期的成功对他后来的事业影响有多么重要,一点也不值得四处炫耀。他的妻子,外表显得很柔弱,在旧金山,她嗜好奢华的天性,使她芳名远扬,而对待那些颇具社会地位,家财丰厚的探险旅伴,她始终态度冷漠。走进荒废的宿营地里,他们在毁弃的简陋小屋之中蹓跶着,波夫先生指着远方印第安人小河边一座小山包上的一棵死树,提请妻子和朋友们务必要好好关注一下。 “让我来告诉你们吧,”他说道,“我在十八岁时经过这个营地时,就被告知,不少于五个人,前前后后被保安委员会的人全都吊死在那棵树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还有一根绳子吊在树上。让我们过去好好瞧瞧。” 波夫先生没有再告诉大家,那根引人注目的绳子,由于绳圈收得过窄,结果将绞刑延迟了一小时之久,结果,他成了唯一从这绞索下逃生的人。 他们悠然地准备跨过干枯的河床,不料望见了一具清晰可辨的动物骨架,波夫先生查验了一番,然后高声宣布这是一头驴子的遗骸,两只显眼的耳朵已经消失了,不能供人食用的头颅,已经被鸟类和兽类享用了一大半,勒在鬃毛上的缰绳未经触动,缰绳的一端被牢牢拴在尖桩的尖端,尖桩被坚实地打进了地下。矿工的个人全套装备,有用木头做的,还有金属制的,这些物体都散落在骨架的旁边。这帮人照例要大发一番感慨,绅士们的言词颇有点玩世不恭的味道,女士们的话语则显得文雅而多愁善感。过了会儿,他们就站立在墓边的这棵死树下了,波夫先生挺直了腰杆,举止十分凝重,他煞有其事地将绳子绕了个圈。套在脖子上,调皮地做出个惬意的怪相。但他的妻子已吓得面无人色,这种表演,对她实在是个极大的刺激。 突然,一位绅士在一个挖开的墓穴旁惊奇地大叫起来,大家立即过来围观,他们看见在墓穴的底部有一堆散乱的遗骨,还有一堆打破的棺木碎片。显然,丛林狼和秃鹰们非常出色地履行了最后的悼念仪式。两具头盖骨映入了他们的眼帘,一个墓穴里有两具头盖骨,这是很不寻常的现象。为了查验一下,一个年轻的绅士自告奋勇跳入了墓穴,将它们递给另外一个人,面对这惊人之举,波夫夫人显得十分不悦,这事未经她的同意,她考虑了一下。接着用精心挑选的言辞进行了嘲弄。这年轻人继续在墓底那些混乱的碎片中探寻,他第二次又递上来一块锈迹斑斑的金属牌,上面粗糙地刻着碑文,但辨认起来有点困难,波夫先生细心地辨认了一番,接着认真地大声朗读起来,这下倒是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他似乎很有天分,修辞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 曼纽莉塔·墨菲生于密西圣佩得罗——卒于摇弦琴享年47地狱里全都是这样的人 为了尊重朗读者的虔诚,同时也是为了顾及波天天人对两性神经质般苛求的秉性起见,让我们不要触摸由非同一般的碑文产生的痛苦印记吧,更深一步地说,波夫先生演说家的风度,从未像现在这样发自于内心,并深深地感染了每一个听众。 接着,给“盗墓者”的一小份回报是一团乱糟糟的黑色长发,它和尸布一样污秽不堪,众人的兴趣顿时降到最低点。突然。一声短促的尖叫,年轻人兴奋得乎舞足蹈,他发现了一块浅灰色岩石的碎片,匆匆擦拭了一下递给波夫先生。阳光照射在碎片上,发出金灿灿的光泽——上面稠密地缀满闪烁的光点。波夫先生紧紧捏在手中,低下头盯了片刻,然后轻轻一扔,简洁地说道:“黄铁矿石——傻瓜的金子。” 很显然,年轻人像受了愚弄,满脸的窘态。波夫夫人,对长时间的这种讨嫌业务难以忍受,就独自走回死树下,坐在树根上,她整理了一下有些散乱的披肩金发,目光立即被吸引住了,离她不远处有一件旧外套的残片。她看看四周,确信刚才不合贵妇身份的举动无人注意,就将戴着宝石钻戒的纤手伸进露出的衣袋,拿出了一个硬模封皮的笔记本。它里面夹着以下几件物品: 一札信件,邮戳的地址是新泽西州伊莉莎白镇。 一绺卷成圆圈的金发,上面缠绕着一根黄丝带。 一张美丽女孩的照片。 一张同一个女孩的照片,只是脸上有道刀疤。 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一个名字——“杰弗逊·多曼”。过了一会,焦急的人们都围着波夫夫人,她坐在树根下一动不动。她的头朝前低垂着,她的手指紧捏着揉皱的照片,她的丈夫抬起她的头,她的面色如死灰般惨白,除了这道长长的、变形的疤痕,对于所有熟悉她的朋友来说,没有任何技艺可以将它完美地掩饰,这道疤痕横贯过她惨白的面容,像一道现形的诅咒。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