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高窗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内容简介 一枚珍稀金币不见了,马洛被失主默多克太太请来寻回金兵。默多克太太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自己的儿媳妇。但默多克太太的儿子却摸到马洛的办公室,先是试探马洛知道多少,然后恐吓马洛,希望他赶紧罢手。 马洛当然没有罢手,结果出来了两枚金币、三具尸体只要马洛见过一个关键证人,这个人立刻就被人干掉。 本书与《长眠不醒》一样,有著名翻译家傅惟慈执笔,译本已经有相当的知名度。译者将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传神地转化为中文,字里行间读者都可以感受到菲利普马洛玩世不恭的性格,以及他在黑暗的世界中做最高贵的人的品德。 1 房子位于帕萨迪纳市奥克诺儿区的德累斯顿大街上。这是一幢坚固、模样很酷的大宅子,紫红色砖墙、赤褐色瓦顶,还有一道白色石饰。房子正面底层窗户用铅框固定,楼上窗户是那种乡村别墅式样的,窗户周边有许多仿洛可可式的石雕。 房子正面的围墙和开着花的灌木丛前,有一块约莫半英亩大小、碧绿的草坪,沿缓坡延伸到马路边,草地上有棵高大的喜马拉雅雪杉,雪杉四周芳草如茵,犹如一片深绿色的潮水簇拥着一块岩石。人行道和绿化带都很宽,绿化带上种着三棵白色的刺槐,颇为可观。早晨,有股浓重的夏天的味道,空中没有风,各种植物的枝叶纹丝不动。这是一个凉爽的好日子。 关于这里的住户,我只知道是一位伊丽莎白·布赖特·默多克夫人和她的家人,她要雇一位干净利落的私家侦探,这样的侦探不会把烟灰弹在地板上,从来只带一支枪。我还知道,她是一个名叫贾斯珀·默多克、有着络腮胡的老傻瓜的遗孀,他赚了很多钱,帮助社区,每逢他的周年纪念日,帕萨迪纳的报纸上就会登出他的照片,照片下标明他的生卒日期,还有这样的说明:他一生为他人服务。 我把车停在街上,走过铺在草地上的十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块,按响了有屋檐的砖砌门廊上的门铃。房子前面,一道红砖矮墙从大门伸到车道旁。在通道的一头,水泥墩上有个脸上抹粉的小黑人,穿着白色马裤、绿色夹克,戴顶红帽子。他手持一根鞭子,脚下的水泥墩上有个拴东西的铁环。他看上去有些悲伤,仿佛他在这儿等待已久,有些气馁。我走过去,在等人来开门的时候,拍了拍他的脑袋。 片刻,一位女仆模样的中年婆娘将前门开了八英寸的一道缝,朝我警觉地瞅了一眼。 “菲利普·马洛,”我说,“拜访默多克夫人,约好的。” 这位中年婆娘咬咬牙,猛地闭上眼,又猛地睁开,用一种生硬的重金属般的嗓音说:“哪一位?” “什么?” “哪一位默多克夫人?”她几乎对我吼叫起来。 “伊丽莎白·布赖特·默多克夫人,”我说。“我只知道这一位夫人。” “那好吧,”她简短地说,“有名片吗?” 她仍将门开了不足八英寸,将鼻尖和一只瘦骨伶仃的手伸出门缝。我掏出皮夹,取出一张上面只有我姓名的名片,塞进那只手里。手和鼻子缩了回去,门当着我的面猛地关上了。 我想我也许应该从后门进去。我朝小黑人走去,又拍拍他的头。 “小兄弟,”我说,“你和我都得等。” 过了相当一会儿。我衔了根烟在嘴里,并没有点火。有个推着蓝白色小货车卖冰淇淋的小贩从附近经过,音乐盒里放着《稻草堆中的火鸡》[1]。一只黑色中闪着金色光泽的大蝴蝶翩翩飞来,落在身旁的一丛绣球花上,翅膀缓缓地扑腾了几下,随之慢慢飞起,在凝重而炎热的香气中摇晃着飞走了。 前门再次打开。那个婆娘说:“进来吧。” 我进了门。这是间正方形的门厅,很阴暗,有一种殡仪馆的气氛,或那么一种味道。用灰泥粉刷过的粗糙墙面上有幅挂毯,高大的侧窗外装着仿阳台的铁栅,笨重的雕花椅子上摆着丝绒坐垫、织锦靠垫,失去光泽的镀金流苏从椅子两边垂下来。后面是一面彩色玻璃窗,有网球场那么大。窗下是几扇挂着帘子的落地窗。这间老式厅堂,摆设陈旧,虽然干干净净但让人感到压抑。看来没人在这儿落座,也不想在这儿待着。大理石面、桌腿弯曲的桌子;金黄色的时钟;几件双色大理石的小雕像。这么一堆杂物光掸灰就得花一周时间。投了不少钱,但全浪费了。而三十年前,在富裕但低调的小城帕萨迪纳,这厅堂一定是有模有样的。 我们走出去,经过一道走廊,不一会儿,那婆娘打开一扇门示意我进去。 “马洛先生,”她进门时粗声粗气地说,随即咬咬牙离开了。
[1]《稻草堆中的火鸡》(Turkey in the Straw),美国民歌。 2 这是一个小房间,外面是后花园。屋内铺着难看的红棕双色地毯,布置得像个办公室。室内有着通常在一间小办公室能见到的任何东西。一位瘦削、面容憔悴、戴着玳瑁眼镜的金发姑娘坐在一张书桌后面。桌上有台打字机,左手边有张活页纸。她双手放在键盘上,但打字机里并没有纸。她看着我走进房间,表情呆板,有些做作,像是摆好了姿态等待拍照。她请我坐下,声音清晰柔和。 “我是戴维斯小姐,默多克夫人的秘书。她让我看看您的推荐信。” “推荐信?” “是的。推荐信。您觉得意外吗?” 我将帽子放在书桌上,把那支未点燃的香烟放在帽檐上。“你是说她让我来这儿,但她对我一点也不了解?” 她嘴唇发抖,便咬紧了嘴唇。我不知道她这样是因为害怕还是生气,或者只是勉为其难地要摆出一副正经办事、有条不紊的模样。但她看上去并不开心。 “她从加州证券银行一家分行的经理那儿知道了您的名字。但那位经理本人并不认识您。”她说。 “准备好你的铅笔。”我说。 她举起铅笔,让我看铅笔是刚削好的,并做好了准备。 我说:“第一位,那家银行的副行长,乔治·S·利克。他在总行办公。下一位是州议员休斯顿·奥格尔索普。他可能在萨克拉门托[1],也可能在洛杉矶市政大楼他的办公室。再就是德雷福斯家的小西德尼·德雷福斯,还有特纳和斯韦恩,产权保险大楼的律师。记下来了吗?” 她写得很快很轻松。她点点头,并不看我。阳光在她的金发上跳跃。 “生产油井设备的弗里—克兰茨公司的奥利弗·弗里。公司位于工业区东九大街。还有,要是你想知道一两个警官,那便是地方检察官伯纳德·奥斯,以及凶案刑侦中心的卡尔·兰德尔探长。你觉得这些推荐人够了吗?” “别取笑我,”她说,“我只是做别人要我做的事。” “最好别给最后两位打电话,除非你知道其中的利害。”我说,“我没有取笑你。很热,是吧?” “帕萨迪纳不太热。”她说着将电话簿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开始打电话。 当她查看电话号码并给那些人打电话时,我端详着她。她脸色苍白,是一种天然的白皙——她看上去相当健康。红棕色的金发虽不光滑但也不难看,不过,它向后梳得紧贴在窄小的脑袋上,几乎失去了一头秀发的效果。她的眉毛很细,特别平直,颜色比头发更深些,近乎栗色。她的鼻孔有种患贫血症人的惨白。她的下巴很小、很尖,看上去不够坚毅。除了嘴唇抹了少许橘红色口红,她并没有用其他化妆品。镜片后的眼睛很大,钴蓝色,虹膜大大的,有一种朦胧的眼神。眼皮紧绷,眼睛看上去像东方人,抑或是因为脸上的皮肤天然绷得紧,这样就把眼睛往两边拉上去了。整张脸有种不协调的神经质的美,只需精心化妆一下便能楚楚动人。 她穿一件亚麻短袖连衣裙,没有任何首饰。光光的手臂上有层汗毛,还有些雀斑。 我没在意她在电话里说些什么。说的话她都用铅笔简略地写下来,轻松又熟练。打完电话,她把电话簿挂回到钩子上,站直了将亚麻连衣裙的下摆扯了扯,说: “要是您愿意等一会儿——”说着向门口走去。 走到一半她折回来将书桌一边的上层抽屉关上。她走了。门关上了。室内寂静。窗外蜜蜂嗡嗡叫。我听到远处真空吸尘器的呜呜声。我拿起帽檐上那支未点过的烟,衔在嘴里,站起来走到书桌旁,拉开她折回来关上的那只抽屉。 这压根不关我的事。我这么做只是出于好奇。她的抽屉里有一支柯尔特小手枪,这根本与我无关。我关上抽屉,又坐了下来。 她走了约四分钟。她打开门站在门口,说:“默多克夫人现在就见您。” 我们又沿着走廊往前走,她将一道双扇玻璃门推开一半,站到边上。我走进去,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室内很暗,起初我什么也看不清,但室外的光线透过茂密的灌木丛和窗帘照进来。随之我看出这是一间阳光房,只是被外面生长的植物完全遮住了。室内铺着草织地毯,摆着苇编家具。窗前有张苇编躺椅。椅背是弯的,垫子多得足以塞满一头大象,一位妇人斜靠在躺椅上,手里拿着一只葡萄酒杯。我在看清她之前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随后我的眼睛习惯了室内的光线,我能看见她了。 她有张大脸和厚下巴。头发呈青灰色,烫了一种难看的波浪型。她有一个鹰钩鼻,湿润的大眼睛像两块湿漉漉的有表情的石头。脖子上系着饰带,但她那个脖子看起来更适宜穿足球衫。她穿一件浅灰色的真丝连衣裙。粗壮的手臂裸着,有些色斑。耳朵上挂着黑色耳环。她身旁有张玻璃台面的矮桌,桌子上有瓶葡萄酒。她小口喝着杯中酒,眼睛看着我,不说什么。 我站在那儿。她让我站着,而她喝光了杯中酒,将酒杯放在桌子上,又倒上酒,接着她用手帕抹抹嘴。接着开了口。她的声音有男中音的音质,听上去好像很干脆,没有废话。 “坐吧,马洛先生。请别抽烟,我有气喘病。” 我在一张苇编的摇椅上坐下,将那支未点的香烟塞到外衣口袋中的手帕里。 “我从未与私家侦探有过什么交易,马洛先生。我对他们一点也不了解。你的推荐人看来让人满意。你要多少酬金?” “要做什么,默多克夫人?” “这是一件非常机密的事。与警察无关。要是与警察有关,我早就叫警察了。” “我的酬金是一天二十五美元,默多克夫人。当然还有一些别的费用。” “收费不低。你肯定能赚不少钱。”她又喝了几口酒。我不喜欢在夏天喝葡萄酒,若有机会拒绝倒也不错。 “不多,”我说,“赚不了什么钱。当然你可以不惜代价雇侦探——就像打官司或看牙医一样。我不是一个组织。我只有一个人,我一次只接一件案子。我有风险,有时风险相当大,另外,我也并非一直有活干。不多,我认为一天二十五美元不算太多。” “我明白。你说的费用指什么?” “时不时会需要一些小东西。你想不到的。” “我倒想知道。”她尖刻地说。 “你会知道的。”我说,“所有的费用会白纸黑字写下来。要是你不喜欢,你随时可以拒付。” “你想要预支多少?” “一百美元就行了。”我说。 “希望如此。”她说着喝光了杯中酒,接着又将杯子倒满,甚至连嘴都没擦一下。 “像您这样的人,默多克夫人,我不必非得预支酬金。” “马洛先生,”她说,“我是个意志坚强的女人。但别让我吓着你。因为要是你会被我吓着,你对我就没有多大用处了。” 我点点头,不想再说这个话题。 她突然笑起来,接着便打了个嗝。这嗝打得优雅柔和,既不张扬,又显得驾轻就熟。“我有气喘病。”她大大咧咧地说,“我把葡萄酒当药喝。因此我就不请你喝一杯了。” 我抬脚跷起了二郎腿。我希望这个举动不会引发她的气喘病。 “钱,”她说,“并不那么重要。我这样的女人总是要出高价的,我能料到。我希望你能值我出的价。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件相当贵重的东西被偷了。我想追回来,但我还另有要求。我不想有什么人被捕。窃贼碰巧是家里人——一位姻亲。” 她肥硕的手指转动着葡萄酒杯,说罢微微一笑。被遮去阳光的室内光线暗淡。“就是我的儿媳妇。”她说,“一个迷人的姑娘——也结实得像块橡木板。” 她看着我,眼中突然有一丝闪光。 “我有个该死的傻瓜儿子。”她说,“但我很喜欢他。一年前,他愚蠢地结了婚,未经我的同意。他这是做傻事,因为他还不能自己谋生,他没有钱,除非我给他钱,而我不是给钱很大方的人。他看中,或者说看中他的那位女士,是个夜总会歌女。她的姓名,倒也恰如其分,叫琳达·康奎斯特[2]。他们就住在这幢房子里。我们没有吵过架,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自己的房子里跟我吵架,但我俩之间的感情并不好。我支付他们的费用,给他们每人一辆车,在衣着方面让这位女士有足够但并不过度的开销。无疑她发现这儿的生活相当无趣。无疑她发现我的儿子也相当无趣。我自己也发现他很无趣。不管怎么说,她搬走了,很突然,就在一个多星期前,没有留下联系地址,也没有说再见。” 她咳嗽起来,摸出一块手绢,擤了擤鼻子。 “失窃的。”她接着说,“是一枚金币。一枚叫做布拉什·达布隆的珍贵金币。这是我丈夫收藏中的珍品。我不关心这些玩艺儿,但他很珍惜。自从他四年前去世,我一直原封不动地保存着。东西放在楼上,在一间上锁的房间里,这房间有一套防火装置。金币保了险,但我还没有去报失。要是我能找回失物,我就不想去报失。我确信是琳达拿的。这枚金币据说值一万多美元。这是一枚样币。” “但很难出手。” “也许。我不知道。直到昨天我才想到这枚金币。之前我不会想到它,因为我从不去碰那些藏品,要不是洛杉矶的一个名叫莫宁斯塔的人打来电话,说他是个经销商,问是否有枚如他所说的‘默多克家的布拉什’金币出售?碰巧是我儿子接了电话。他说他不相信有人会卖这枚金币,从来没想到要卖它,但要是莫宁斯塔再打电话来,他也许可以跟我谈。那时我不便接电话,因为我休息了。那人说他会再打电话的。我儿子将这番谈话告诉了戴维斯小姐,她又告诉了我。我让她给那个人回电话。我有些好奇。” 她小口喝了点酒,用手帕按了按嘴,哼了一声。 “你为什么好奇,默多克夫人?”我问,只是想搭话。 “要是那人是个有资历的经销商,他会知道这金币是不卖的。我丈夫,贾斯珀·默多克立下遗嘱,在我有生之年,无论是贷款还是抵押,他的任何藏品都不得出售。不得让它们离开这幢房子,除非房子损毁非得迁移不可,那也只能由受托人执行。我丈夫——”她微微一笑——“似乎觉得,我应该在他活着的时候对他那些金属小玩艺多些兴趣。” 这是个好天气,户外阳光灿烂,鲜花盛开,鸟儿鸣唱。街上有车驶过,从远处传来悦耳的声响。在阴暗的室内,与这位面色严峻的妇人待在一起,闻着一股酒味,这一切似乎有些不太真实。我跷起腿,脚尖上下晃动,等待着。 “我跟莫宁斯塔通了话。他全名是以利沙·莫宁斯塔,他的办公室位于洛杉矶城区第九大道的贝尔丰特大厦。我告诉他,默多克藏品不出售,从未卖过,只要我还在,就不会卖,我说,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不知道这些。他哼哼哈哈,接着问我他是否能看一下那枚金币。我说当然不行。他冷冷地说声谢谢,便挂了电话。他听上去像是个老人。所以我自己上楼去查看那枚金币,我一年没去看了。它不见了,它原本是放在一只上锁且防火的箱子里的。” 我没说什么。她又给杯子倒上酒,肥硕的手指在躺椅扶手上敲击着。“我的想法你也许能猜到。” 我说:“有关莫宁斯塔的部分也许能猜到。有人拿给他这枚金币想出售,他知道或怀疑金币的来历。这枚金币必定很珍贵。” “他们所说的样币确实很珍贵。是的,我也这么想。” “它怎么会失窃呢?”我问。 “这房子里的某个人偷走的,很容易。钥匙在我的包里,我的包随手放。事情轻而易举,有足够的时间拿走钥匙打开房门和柜子,再把钥匙放回来。外人有困难,但家里人不难做到。” “明白了。但你怎能断定你儿媳妇偷走了它,默多克夫人?” “我不能断定——如果要拿出严格的证据的话。但我相当有把握。仆人是三个女人,她们在这儿很多年了——比我嫁给默多克先生还早,我七年前才嫁给他。花匠从不进家门。我没有司机,因为我儿子或我的秘书给我开车。我儿子没有拿,首先是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其次,要是他拿走了,他可以很容易地阻止我和那位钱币经销商莫宁斯塔说话。戴维斯小姐——简直荒唐。她根本不是那种人。她太胆小了。不,马洛先生,琳达就是那种女人,不为别的,只凭怨恨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你知道这些夜总会女郎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都有——跟我们大家一样。”我说,“没有入室盗窃的痕迹吧,我想?只是偷走一枚有价值的金币的必定是一个手法娴熟的贼,不会留下马脚的。不过,也许我最好还是去看一下那个房间。” 她朝我仰起脸,脖子上青筋暴起。“我才告诉过你,马洛先生,莱斯利·默多克夫人——我的儿媳妇,拿走了布拉什金币。” 我盯着她,她也盯着我。她的目光像墙砖一样硬。我耸耸肩,不再盯着她,说: “就算是这样,默多克夫人,你想要怎么办?” “首先,我得要回金币。其次,我要我儿子能够毫无争议地离婚。我不想用钱去买离婚。我敢说你知道如何安排这些事情。” 她喝光了杯中酒,勉强地笑了笑。 “我多半听说过。”我说,“你说那位女士没有留下联系地址。那就是说你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确实如此。” “那就是失踪了。你儿子也许知道,只是没跟你说。我得跟他谈谈。” 这张灰暗的大脸甚至板得有些狰狞了。“我儿子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这枚金币失窃了。我什么也不想让他知道。等时机成熟,我会应付他的。之前让他置身事外。他会完全照我说的去做。” “他并不总是这么做。” “他的婚姻,”她不快地说,“出于一时冲动。之后他的举动尽可能像一个绅士。所以我并不担心。” “在加州,那种一时冲动要花三天时间,默多克夫人。” “年轻人,你要不要这份差事?” “要是我能知道实情并按我觉得适宜的方式来处理,我就接下这个案子。要是你定下很多规矩,束缚我的手脚,我就不要这份差事。” 她神态严厉地笑笑。“这是一桩微妙的家庭事务,马洛先生。处理起来必须慎重。” “要是你雇了我,你会看到我是如何慎重行事的。要是我没有足够的慎重,那你最好别雇我。比如,我猜想你不是想让你儿媳妇遭到诬陷。要办这种事,那我还不够慎重。” 她脸色变得像棵水煮白菜,张嘴要嚷。接着她想了想便改变了主意。她举起酒杯,将剩余的药喝掉了。 “你可以跟他谈谈,”她干巴巴地说,“我希望两年前就遇到你,在他娶她之前。” 我不太明白她最后这句话的意思,也就随它去了。她侧过身去,用钥匙在内线电话机上捣鼓了一下,听到有人回话便朝听筒吼了几句。 传来脚步声,那位有着红棕色金发的小姑娘轻巧地走进房间,她垂着头,仿佛有人会打她似的。 “给这位先生开张两百五十美元的支票。”一脸凶相的老妇人朝她吼道,“这件事你闭上嘴别乱说。” 小姑娘脸红了,一直红到脖子根。“你知道,我从不谈论您的事情,默多克夫人。”她抱怨道,“你知道我不会说的。我压根没想到要说,我——” 她低着头,转身跑出了房间。当她关门时,我抬头朝她望去。她的小嘴唇颤抖着,眼里却有着生气的目光。 “我需要那位女士的一张照片以及一些信息。”门再次关上时我说。 “看一下书桌的抽屉。”她用肥硕的灰色手指指了指,手上的戒指在暗淡的光线里一闪。 我走过去,打开苇编书桌的单只抽屉,抽屉底层只放了一张照片,我拿起来,这是一张正面照,乌黑的双眼冷冷地看着我。我拿着照片又坐下来,端详着。黑发居中松散地分开,松松地沿着饱满的额头向后梳。嘴很阔,显得坚毅,而双唇很诱人。鼻子好看,大小适中。整张脸棱角分明。脸上表情似乎缺少什么东西。过去,这东西也许叫做教养,而如今我不知道怎样称呼它了。这脸看上去过于聪明,也过于警觉,与年龄不相称。这张脸有过太多的往事,在躲避这些事的过程中它已经变得有点太精明了。然而在这种聪明的表情后面也有着一个仍然相信圣诞老人的小女孩的天真。 我朝照片点了点头,将它塞进口袋,心想仅仅一张照片,我就获得了太多的信息,即使房间里光线如此暗淡。 门开了,那个穿着亚麻连衣裙的姑娘走进来,拿着三联支票本和钢笔,用她的手臂当作书桌让默多克夫人签字。她直起腰,勉强一笑,默多克夫人朝我做了个手势,姑娘把支票撕下来递给我。她退到一旁等着。见没有什么要对她说了,她便又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并关上了门。 我晃晃支票让它干燥,随之折起,拿着坐下来。“关于琳达您能跟我说些什么?” “事实上没有什么好说的。在她嫁给我儿子之前,她和一个名叫洛伊斯·马吉克——这些人给她们自己取了多漂亮的名字[3]——的女孩住在一起,她是个艺人什么的。她们在一个叫做‘悠谷夜总会’的地方工作,在文图拉大道上。我儿子莱斯利对那儿很熟悉。我对琳达的家庭或出身一无所知,她曾说她出生在苏福尔斯[4]。我猜想她有双亲。我没有兴趣去弄清楚。” 去她的没有兴趣。我可以看出她双手挖着,挖得很起劲,挖出了一捧碎石子。 “您没有马吉克小姐的地址吗?”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 “您儿子——或戴维斯小姐有可能知道吗?” “我儿子回来时我来问他。我想他不知道。你可以问戴维斯小姐。我肯定她也不知道。” “明白了。您认识琳达的什么朋友吗?” “不认识。” “也许您儿子跟她仍有联系,默多克夫人——只是没有告诉您。” 她脸又涨成了紫色。我抬起手来,脸上露出一丝让人安心的微笑。“他娶她毕竟有一年了。”我说,“他必定对她有所了解。” “你别把我儿子卷进来。”她嚷道。 我耸耸肩,唇间流露出失望的神情。“好吧。她开走了她的车,我猜想。那辆您给她买的车?” “一辆铁灰色的水星,1940年款,是跑车。戴维斯小姐可以给你车牌号,要是你需要的话。我不知道她是否把车开走了。” “您知道她随身带走什么衣服、钱或珠宝了吗?” “钱不多。她可能有几百块钱,至多了。”一丝嘲笑使她鼻子和嘴角边起了褶皱。“当然咯,除非她又找到了一个新朋友。” “倒也是。”我说,“珠宝呢?” “一只祖母绿钻石戒指,不值多少钱,一块镶了红宝石的浪琴白金手表,一根优质蜜蜡琥珀项链,这根项链是我自己给她的,真是愚蠢。项链上有一个钻石扣,二十六颗小钻石打磨成纸牌里的方块形状。她自然还有一些别的玩意。我从不关心那些东西。她穿着考究,但并不招摇。感谢上帝,她也不是一无是处。” 她又往杯子里倒酒,喝了,又不失优雅地打了个嗝。 “您能够告诉我的就这么多,默多克夫人?” “这些还不够吗?” “不很多,但眼下我不得不满足了。就我而言,要是我发现她没有偷那枚金币,这调查就结束了。对吗?” “我们再商量吧。”她笼统地说,“她确实偷了金币。我不想让她逃脱惩罚。这你得记住,年轻人。我甚至希望你做事有些狠劲,因为这些夜总会姑娘多半有几个粗野的朋友。” 我仍然拿着那张折起来的支票,搁在两膝之间。我取出钱包,将支票放好,站起身来,去拿落在地板上的帽子。 “我不怕他们粗野。”我说,“粗野的人头脑简单。有什么进展我会向您汇报,默多克夫人。我想我会先找这个钱币商人。他听起来像是个线索。” 她看我走到门口,才冲着我后背咆哮起来:“你讨厌我,是吧?” 我回过头来朝她一笑,手搭在门把手上。“谁不讨厌呢?” 她头猛地后仰,张大嘴巴,哈哈大笑。笑声中我开门走出去,砰地一声将门关上了。我回到过道,敲敲秘书房间半开着的门,接着推开门往里看。 她在书桌上交叉双臂,头埋在手臂里。她在哭泣。她晃了晃脑袋。抬头看着我,眼里含着眼泪。我关上门,走到她身旁,伸手搂住她瘦削的肩膀。 “高兴点。”我说,“你应该为她感到难过。她觉得她很强悍,为此弄得腰都要折了。” 小姑娘猛地起身,摆脱我的手臂。“别碰我。”她呼吸急促地说,“求您了,我从不让男人碰我。也别对默多克夫人说如此无礼的话。” 她脸色绯红,泪流满面。不戴眼镜时,她的眼睛很可爱。 我将那支久未点燃的烟塞进嘴里,点了起来。 “我——我并非蛮不讲理。”她鼻音很重地说,“但她如此羞辱我。我只是想尽力为她做事。”她又抽了抽鼻子,从她的书桌里拿出一块男人的手帕,抖开来,擦了擦眼睛。我看见在手帕下垂的角上绣着紫色的首字母L.M.。我凝望着,对着房间一角吐烟,远离她的头发。“您要什么吗?”她问。 “我要莱斯利·默多克夫人的汽车牌照号码。” “号码是2XIIII,一辆灰色的水星敞篷车,1940年款。” “她告诉我这是一辆跑车。” “那是莱斯利先生的车。他们的车是同样的牌子、同样的年份、同样的颜色。琳达没有把车开走。” “哦,你了解洛伊斯·马吉克小姐吗?” “我只见过她一次。她以前和琳达合住一个套间。她和一位先生——瓦尼尔先生一起来这儿的。” “他是谁?” 她低头看看书桌。“我——她只是和他同来。我不认识他。” “好吧,洛伊斯·马吉克小姐长什么样?” “她是个高挑的金发美女。很——很有吸引力。” “你是说很性感?” “嗯——”她满脸通红,“以那种很有教养的方式,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但我总是不得要领。” “我想也是。”她尖刻地说。 “知道马吉克小姐住哪儿吗?”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她细心地将大手帕折起来,放进书桌的抽屉——那只放手枪的抽屉。 “这手帕脏了,你可以再弄一块。”我说。 她向后靠在椅子里,将白净的小手放在桌面上,冷静地看着我。 “我要是您,马洛先生,就不会过分地采用这种硬汉方式。至少别对我玩这一套。” “不玩?” “不玩。没有特别的指示,我不会再回答您的问题。我在这儿的位置是不能随便多说的。” “我并不强硬。”我说,“只是有男子气概而已。” 她拿起一枝铅笔,在便笺簿上做了个记号。她朝我微微一笑,恢复了镇静。 “也许我不喜欢有男子气概的人。”她说。 “你是个怪人,”我说,“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再见。” 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把门关紧,沿着空荡荡的过道,穿过宽敞阴沉的殡仪馆似的门厅,出了前门。 太阳照耀在户外热烘烘的草地上。我戴上太阳镜,走上去,又拍了拍小黑人的脑袋。 “兄弟,比我料想的更糟。”我告诉他。 小径上石头的热气穿透了我的鞋底。我钻进车内,发动起来,离开了路边。 我后面的路边上,一辆沙黄色跑车也开动起来。我对此没有在意。驾车者戴一顶深色的馅饼式草帽,帽上有一条色彩艳丽的印花丝带,和我一样,戴一副墨镜。 我开回城里。十几个街区后,我遇到红灯停了下来,那辆沙黄色跑车仍然跟在后面。我耸耸肩,出于玩笑,围着几条街兜了一圈。跑车保持着它的位置。我拐进一条有着成排高大漆树的街道,猛地掉头,将车停在了路边。 跑车小心地从拐角开过来。那个草帽上挂着热带风情印花丝带的是个金发男子,他并没有像我一样掉头。跑车开了过去,我开车回阿罗约萨科,去好莱坞。我小心地看了好几次,但再也没见到那辆跑车。
[1]萨克拉门托(Scaramento),美国加州首府。 [2]英文“康奎斯特(Conquest)”也有“征服”、“战利品”之意。 [3]马吉克(Magic),英文中又有“魔术”、“魔力”之意。 [4]苏福尔斯(Sioux Falls),美国南达科他州东南部城市。 3 我在卡汉加大厦有个办公室,六楼,朝北的两个小房间。有一间我让门开着,耐心的来客可以坐着等候——倘若真有一位耐心的来客的话。门上有个蜂鸣器,我可以在作为私人空间的里间打开或关上这个蜂鸣器。 我看一眼接待室。里面空空荡荡,只有一股灰尘的味道。我推开一扇窗户,打开连接两个房间的门,进入里间。室内有三把硬木椅和一把转椅,一张玻璃台面的方桌,五个档案柜,其中三个空着,一本日历,墙上有装了框的营业执照,一部电话机,一只有污斑的矮柜上搁了个洗脸盆,一个帽架,地上只铺了块地毯。两扇窗户开着,纱帘飘进飘出,就像没牙老人睡着时嘴唇的呶动。 我的办公室去年如此,前年亦这样。并不漂亮,也不花哨,但胜过海滩上的一顶帐篷。 我将帽子和外套挂在帽架上,用冷水洗了脸和手,点上一支烟,将电话簿摊开在书桌上。以利沙·莫宁斯塔的地址是西九大街422号贝尔丰特大厦824室。我把地址和电话号码记下来,伸手去拿电话,这时想起我还没有将接待室的蜂鸣器打开。我伸手到桌子的一边,按动开关,真是按得及时。有人正好推开了外间的门。 我将便笺簿反过来放在桌子上,走出去看来人是谁。这是一位瘦高个、模样很自负的家伙,穿一套热带常见的青蓝色精纺西服,黑白两色的鞋子,浅乳白色衬衫,系一条领带,露出蓝花楹图案的手帕。他戴着翻边白色猪皮手套,拿一支黑色的长烟嘴。他冲着小书桌和椅子上堆满的旧杂志、锈迹斑斑的地板以及室内寒碜的氛围皱起了鼻子。 我打开隔间的门,他侧过身来,一双梦幻般的苍白而又贴近窄鼻的眼睛打量着我。他的皮肤很有光泽,略带红色的头发顺着窄窄的脑袋向后梳,那撇细细的小胡子颜色却比头发要红得多。 他看着我,既不急躁,也不兴奋。他徐徐地吐出一口烟,带着一丝淡淡的冷笑对我说: “你就是马洛?” 我点点头。 “我有点失望。”他说,“我倒期待看见脏脏的指甲什么的。” “进来吧,”我说,“你可以坐下来说俏皮话。” 我给他把着门,他慢条斯理地从我面前走过,无拘无束地用中指将烟灰弹在地板上。他在书桌旁客户的椅子上坐下来,脱下右手的手套,和另一只已脱下的手套一起叠好,放在书桌上。他轻轻地将烟头从黑色的长烟嘴里嗑出来,用火柴梗戳着,直到不再冒烟,接着又装上一支烟,用一根红木色的大火柴点了火。他朝后靠在椅背上,像个穷极无聊的贵族似的微微一笑。 “都好了?”我问道,“脉搏和呼吸都正常?你不需要在额头上搭块冷毛巾什么的?” 他没有噘嘴,因为他进来时嘴就噘着。“私家侦探。”他说,“我从没见过呢。业务诡秘、收集材料。锁眼偷窥、刺探丑闻,诸如此类。” “你来这儿有事要办,”我问,“或只是来访贫问苦?” 他笑得很勉强,好像一个胖妇人笨拙地出现在消防队员的舞会上。 “我叫默多克。对你而言,这名字或许有些意思。” “承蒙你能来这儿。”我说着开始往烟斗里装烟丝。 他看着我往烟斗里装烟丝,慢悠悠地说:“我知道我母亲有事雇你。她给了你一张支票。” 我装好了烟丝,用火柴点燃了烟斗,吸了一口,往后靠在椅背上,朝右侧那扇开着的窗户吐出烟雾。我没说什么。 他身子略微前倾,诚恳地说:“我知道谨言慎行是你的交易的一部分,但我也不是瞎猜。一个小人物告诉了我,这个小人物就像花园里的一条虫,常被人践踏,但还是活了下来——就像我本人。我碰巧在你后头,离你不远。这样是否把事情说清楚了?” “是的。”我说,“假如这对我有什么影响的话。” “你受雇去找我的妻子,我猜想。” 我打了个响鼻,衔着烟斗朝他咧嘴一笑。 “马洛,”他说,语气甚至更诚恳了,“我会尽力,但我不觉得我会喜欢你。” “我要哭了。”我说,“既愤怒又痛苦。” “要是你能原谅我说话直白,你的硬汉行为真是让人讨厌。” “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更难听。” 他便再次往后靠着,暗淡的眼睛沉思般地望着我。他在椅子上扭动身子,想要坐得更舒服一些。许多人坐那把椅子都想坐得舒服一些。什么时候我自己也要来试试。也许这就是我时常达不成交易的原因。 “我母亲为什么要找琳达?”他慢悠悠地问,“她对她恨之入骨。我是说我母亲对琳达恨之入骨。琳达待我母亲相当不错。你对她有什么看法?” “你母亲?” “当然。你还没见到琳达,是吧?” “你母亲的那个秘书,她的那份工作看来悬了。她口无遮拦。” 他猛地摇摇头。“母亲不会知道。不管怎样,母亲没有梅尔不行。她非得有个人可以让她欺侮一下。她可以对她喊叫,甚至打她耳光,但没有她就是不行。你对她有什么看法?” “挺可爱的——按旧时的眼光来看的话。” 他皱起了眉头。“我是指母亲。梅尔只是个纯朴的小姑娘,我知道。” “你的观察力吓我一跳。”我说。 他看来有些吃惊。他几乎忘了用指甲弹烟灰。几乎,但还差了一点。他只是小心地不让烟灰弹进烟灰缸里。 “说说我母亲。”他耐心地提醒。 “一匹勇猛的老军马。”我说,“金子般的心,只是这金子埋得很深,藏得很好。” “但她为什么要找琳达?我不明白。还为此花钱。我母亲讨厌花钱。她认为钱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她为什么要找琳达?” “我可不知道。”我说,“谁说她要找她?” “什么呀,你话里有这个意思。梅尔也——” “梅尔想入非非,她臆想出来的。见鬼,她用一块男人的手帕擤鼻子。也许是你的手帕。” 他脸红了。“别说蠢话。好了,马洛。拜托,要合乎情理,让我明白是怎么回事。我想我的钱并不多,但也会有几百块——” “我应该给你一棒子。”我说,“另外,我也不便跟你说什么。按常规。” “为什么,看在上帝份上!” “别问我不知道的事情。我无法告诉你答案。也别问我知道的事情,因为我不会告诉你答案。这辈子你怎么活的?要是我这行的人接了个案子,他能对好奇的人随便回答问题吗?” “空气中必定有很浓的火药味,”他怏怏地说,“你这行的人竟然拒绝两百美元。” 我可没有什么要说的。我从烟缸里捡起他扔掉的那根红木色火柴,察看起来。这火柴两边薄薄的,黄色,上面印着白字。罗斯蒙特·H·理查兹之3——后面的字烧掉了。我将火柴一折两断,并在一起扔到字纸篓里。 “我爱我的妻子。”他突然说,我看到了他白白的结实的牙齿。“这么说也许是老生常谈,却是真的。” “说得真好听。” 他还是咧着嘴露出牙齿,仿佛是牙齿在跟我说话。“她不爱我。我不知道她究竟为什么不爱我。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有些紧张。她习惯了变动不居的那种生活。跟我们在一起,她过得相当沉闷。我们不怎么吵架。琳达是那种遇事冷静的人。但她嫁给我确实没有多少乐趣。” “你太谦虚了。”我说。 他两眼发光,但他还是保持着沉稳的举止。 “这么说不好,马洛,也不新鲜。瞧,你看上去像个正派的家伙。我知道我母亲拿出两百五十美元不会只是找个乐子。也许并不是为琳达。也许是其他什么事。也许——”他住了口,随后又看着我的眼睛慢悠悠地说,“也许是莫尔尼。” “也许是吧。”我高高兴兴地说。 他拿起手套,拍打着书桌,又放下来。“我遇到了困难。”他说,“但我不认为她知道这件事。莫尔尼肯定给她打了电话。他保证不说的。” 这很简单。我说:“你欠了他多少钱?” 事情并不简单。他又起了疑心:“要是他给她打了电话,他会告诉她的。她也会告诉你的。”他勉强地说。 “也许不是莫尔尼,”我说,这时我很想喝上几口。“也许是厨娘为卖冰淇淋的怀上了孩子。但要是莫尔尼,你欠了多少?” “一万两千。”他说着低下头,脸红红的。 “受到了恐吓?” 他点点头。 “让他呆一边去。”我说,“他是哪种人?恶棍?” 他抬起头来,脸上显出勇敢的神气。“我想他是个恶棍。我想他们那伙人都是恶棍。他过去在电影里演反派角色。长相不错,衣着光鲜,喜欢追逐女人。但别想歪了。琳达只是在那儿工作,跟服务员和乐手一样。要是你在找她,那你很难找到她。” 我有礼貌地笑了笑。 “为什么我会很难找到她?我想她没有被埋在后院里。” 他站起来,眼中喷出怒火。他站在那儿,略微靠着书桌,他挥动右手,干脆利落地掏出一把点25口径的小自动手枪,枪柄是胡桃木的。看起来跟我在梅尔的书桌抽屉里看到的那把枪差不多。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我没有动弹。 “要是有人给琳达找麻烦,他先得找我的麻烦。”他语气坚决地说。 “那倒不会太难。你最好多备几把枪——除非你只是吓唬吓唬人。” 他把手枪放回里面的口袋。他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拿起手套,开始向门口走去。 “跟你说话真是浪费时间。”他说,“你只是一味地说俏皮话。” 我说:“等一下,”我站起来,走到桌子另一边。“你最好别跟你母亲说起这次见面,即便只是为了小姑娘的缘故。” 他点点头。“对于我所得到的信息而言,似乎也不值得去说。” “你真的欠莫尔尼一万两千?” 他低下头,又抬起来,再垂下去。他说:“谁能从亚历克斯·莫尔尼那儿弄到一万两千,他必定比我聪明得多。” 我走近他。我说:“事实上,我甚至不觉得你很担心你的妻子。我觉得你知道她在哪儿。她根本不是要离开你。她只是要离开你母亲。” 他抬起头来,戴上一只手套,没说什么。 “也许她想找份工作。”我说,“挣足够的钱来养活你。” 他又低头看着地板,身子略微右侧,戴了手套的手握成拳头,朝上猛地挥了一下。我赶紧闪开,抓住他的手腕,慢慢压向他的胸口,靠在他身上。他有只脚在地上滑了一下,开始喘起气来。他的手腕很细。我一把就能握住。 我们站在那儿,互相瞪着眼睛。他喘得像个醉汉,嘴巴张开,嘴唇紧绷。他脸憋得通红。他竭力要把手抽出来,但我抓得很紧,他不得不后退一步稳住自己。此刻我们的脸凑得很近。 “你家老爹怎么没给你留点钱?”我冷笑着说,“还是你把钱都花光了?” 他咬牙切齿地说话,同时仍想把手挣脱出来。“不知道这跟你糟糕的业务有什么关系,要是你指的是贾斯珀·默多克,那他并非我的父亲。他不喜欢我,他没给我留一个子儿。我的父亲是一个名叫贺拉斯·布赖特的人,他破产了身无分文,从办公室窗户跳了下去。” “挤你的奶倒是容易,”我说,“但你吐出的尽是稀奶。我很抱歉说你妻子挣钱养活你。我只是想让你发火。” 我放开他的手腕,向后退。他仍旧气喘吁吁。他愤怒地瞪着我,但说话的声音低下来。 “好吧,你做到了。要是你满意的话,我也该走了。” “我在帮你的忙。”我说,“一个带着枪的人不应该轻易恼羞成怒。最好别碰枪。” “不关你的事。”他说,“我很抱歉对你动手。就算打着了,估计也伤不着你。” “没什么。” 他打开门走了。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又一个怪人。我边听着他远去的脚步声,边用指关节叩着牙齿。接着我回到书桌前,看着我的便笺簿,拎起话筒。 4 电话那头的声音响了三次,才有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传过来,女孩嚼着口香糖说:“上午好,这儿是莫宁斯塔的办公室。” “莫宁斯塔老先生在吗?” “请问哪位?” “马洛。” “找他有事吗,马洛先生?” “问一下他是否想买早期的美国金币。” “请稍等。” 等的时间刚好够她去里面的办公室告知老人,有人给他打电话。接着电话咔哒一声,有人说话了。他声音干巴巴的。你甚至可以说这声音干透了。 “我是莫宁斯塔。” “有人告诉我,您给帕萨迪纳的默多克夫人打过电话,莫宁斯塔先生。说到某块金币。” “某块金币,”他重复道,“哦,怎么啦?” “我猜想您希望买下默多克藏品中的这枚金币。” “哦?您哪位,先生?” “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我为默多克夫人办事。” “哦。”他第三次这么说。他小心地清了清嗓子,“您要跟我说什么,马洛先生?” “有关这枚金币。” “但我听说这枚金币是不卖的。” “我还是想和您谈一谈。面对面谈。” “您是说她改变主意想卖了?” “不是。” “那我就不懂您的意思了,马洛先生。我们要谈什么呢?”他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有些诡秘。 我掏出王牌,潇洒地打出去。“问题是,莫宁斯塔先生,您打去电话时已经知道这枚金币是不卖的。” “有趣。”他慢吞吞地说,“那又怎样?” “您是行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众所周知,默多克藏品在默多克夫人生前是不卖的。” “啊。”他说,“啊。”随之是沉默。接着,“那就三点吧,”他说得并不严厉,但说得很快。“我很高兴在我的办公室见到您。您也许知道办公室在哪儿。方便吗?” “我会去的。”我说。 我挂上电话,点燃烟斗,坐在那儿望着墙。我的脸因思虑而发僵,或有什么东西使我的脸发僵。我从口袋里摸出琳达·默多克的照片,盯着看了一会,觉得这张脸毕竟很一般,便将照片放在桌子的抽屉里。我从烟灰缸里取出默多克的第二根火柴,察看起来。这根火柴上的文字是:顶级,W·D·莱特之36。 我将火柴扔回到烟灰缸里,琢磨着这有什么重要的。也许这是一条线索。 我从钱包里取出默多克夫人的支票,在背面签上字,填了存款单和取现金的支票,从书桌抽屉找出银行存折,用根橡皮筋扎好,放在衣服口袋里。 电话簿上没有洛伊斯·马吉克的号码。 我翻开桌子上的分类广告,抄了好几个看起来规模很大的演艺机构的号码,便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有着清脆欢快的声音,要问一大堆问题,但他们不知道或不愿意告诉我有关洛伊斯·马吉克小姐的情况,据说她是个演员。 我将抄下来的电话名单扔进字纸篓里,给肯尼·赫斯特打电话,他是《纪事报》的罪案记者。 “你了解亚历克斯·莫尔尼的情况吗?”我先和他在电话里斗了一会嘴,接着便问他。 “经营悠谷的一家豪华夜总会和赌场,离高速公路两英里远,朝山里去的方向。过去拍过电影。是个蹩脚演员。似乎有很强的靠山。我从没听说他大白天在公开场合枪杀什么人。或者犯下此类罪案。但我也不是很有把握。” “危险人物?” “如果情势所迫,我觉得他会是个危险人物。那些家伙全都看过电影,知道夜总会老板应该怎么来事。他有一个保镖,性格独特。他名叫埃迪·普鲁。他身高约六点五英尺,瘦得像份诚实的不在场证明[1]。他有只眼睛眼珠子动不了,是在战争中受的伤。” “莫尔尼对女人来说很危险吗?” “别说得像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老兄。女人并不认为是危险。” “你知道一个名叫洛伊斯·马吉克的女孩吗?据说她是个演员。一位高个、时髦的金发女郎。” “不知道。听上去好像我会喜欢。” “别搞怪了。你知道一个名叫瓦尼尔的人吗?这些人都不在电话簿上。” “不知道。但我可以问问格尔蒂·阿伯加斯特,要是你过会再打个电话来。” “谢谢,肯尼!我会再打电话。过半小时?” 他说可以,我们便挂了电话。我锁上办公室的门,走了。 在走廊的尽头,在墙那边,有个相当年轻的金发男子,穿一身棕色西服,戴着深褐色的草帽,帽子上有褐黄两色的印花帽带,他背靠着墙在读晚报。我经过时,他打了个哈欠,折起报纸夹在腋下,站直了身子。 他和我一起走进电梯。他累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我出门来到街上,走过一个街区,去银行存我的支票,并取点现钱。之后我去了“虎尾”酒吧,坐在一间狭窄的隔间里,喝杯马提尼酒,吃着三明治。那个穿棕色西服的人站在吧台的一头,喝着可口可乐,看上去百无聊赖,摆弄着面前的几个钢镚儿,小心地将它们排列整齐。他又戴上了墨镜。这让人看不清他的面貌。 我不急不忙地吃着三明治,接着我慢吞吞地走向酒吧尽头的电话间。那个穿棕色西服的人迅速扭过头来,随即又摘掉眼镜掩饰刚才的举动。我再次拨通了《纪事报》的电话。 “听着。”肯尼·赫斯特说,“格尔蒂·阿伯加斯特说莫尔尼前不久娶了你的那位时髦的金发女郎——洛伊斯·马吉克。他不认识瓦尼尔。他说莫尔尼买下了贝尔艾尔那边的一处房产,是位于斯蒂伍德新月大道的一幢白色房子,日落大道北面约五个街区。格尔蒂说莫尔尼是从一个破产的叫亚瑟·布莱克·波帕姆的人手中买下来的,他卷入一宗邮政诈骗案。波帕姆的姓名首字母仍留在门上。格尔蒂说,他的名字也许还印在卫生纸上呢。他就是那样的人。我们知道的也就这些了。” “够多了。谢谢,肯尼!” 我挂上电话,走出电话间,又遇见了那个戴墨镜和深褐色草帽、穿棕色西服的人,我看见他迅速地转身离去。 我转身经过一道推拉门,进入厨房,穿过厨房走进一条小巷,沿小巷走过四分之一的街区便来到停车场的后边,我的车就停在那儿。 我开车朝贝尔艾尔方向开去时,并没有沙黄色的跑车跟在后面。
[1]此语是在讽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大都编得天花乱坠,反倒是诚实的供述显得十分单薄。 5 斯蒂伍德新月大道在日落大道北边缓缓地拐了个弯,远离了贝尔艾尔乡间俱乐部的高尔夫球场。路两边是一排排有着围墙和栅栏的住宅。有些房子的围墙很高,有些很矮,有些则是观赏性的铁栅栏,有些房子比较老式,有着高高的树篱。这条路没有人行道。那个街区没有行人,甚至邮差也不走路。 下午很热,但没有帕萨迪纳那么热。花卉和阳光散发出一种令人昏昏欲睡的味道,树篱和院墙后则传来给草坪洒水的嗖嗖声,还有在安详沉静的草坪上徐徐移动的割草机那清晰的轰轰声。 我慢慢地将车开上山,注意门上的名字图案。全名是亚瑟·布莱克·波帕姆。名字缩写即ABP[1]。几乎到山顶时我才找到,镀金的名字刻在一块黑色盾徽上,大门半开,门内是一条柏油车道。 这是一幢颇为显眼的白色房子,像是新盖的,绿化却很精美。与左邻右舍相比,这房子算不上气派,至多有十多个房间,也许只有一个游泳池。围墙较矮,由砖头和混凝土砌成,墙砖之间的混凝土全露在外面,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并将墙刷成白色。墙头安了一排铁栏杆,漆了黑色。A·P·莫尔尼的名字印在门口银色的大信箱上。 我在路边停好车,沿那条柏油车道走到一道边门前,门也刷了耀眼的白漆,反射着门上彩玻顶篷的斑斓色彩。我叩响了铜色的大门环。在房子的另一边,一个司机在洗一辆凯迪拉克车。 门开了,一个目光狐疑、穿着白色外套的菲律宾人对我撇了撇嘴。我给他一张名片。 “找莫尔尼夫人。”我说。 他关上门。时间一点点过去,每当我登门拜访要人时总会遇到这种情况。水哗哗地泼在凯迪拉克上,发出一种动听的声音。那司机是矮个子,穿着马裤,打着绑腿,衬衫汗迹斑斑。他看上去像个长僵了的骑师,他侍弄那辆车时也正像个给马擦洗梳理的骑师一样,发出嘶嘶的声音。 一只红颈蜂鸟钻进门旁一丛深红色灌木中,欣长的管状花朵一阵摇曳,蜂鸟又猛地飞起,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门开了,那个菲律宾人将我的名片塞还我。我没接。 “你想干吗?” 这紧绷的声音噼啪作响,就像有人在一堆蛋壳中踮着脚走过。 “想见莫尔尼夫人。” “她不在家。” “我给你名片时你难道不知道她不在家?” 他张开手指,让名片落到地上。他咧嘴一笑,让我看见一嘴补得很难看的坏牙。 “她告诉我时我才知道。” 他当着我的面关上门,很粗暴。 我捡起名片,走到房子一侧,那位司机正往凯迪拉克车上喷水,用一块大海绵擦洗灰尘。他眼圈红红的,一头米色的头发。一支香烟早已熄掉,却仍然叼在嘴上。 他飞快地瞟了我一眼,看来他干活并不很专心。我问道: “老板去哪儿啦?” 那根烟在他嘴里动了动。水仍嘶嘶地喷在他的坐骑身上。 “问那房子里的人,老兄。” “我问了。他们当我的面把门关了。” “你伤了我的心,老兄。” “莫尔尼夫人怎么样?” “无可奉告,老兄。我只是在这儿干活。卖什么东西?” 我举起名片,以便让他看清楚。这次是一张商务名片。他将海绵放在踏脚板上,将水管放地上。他绕过一摊积水,用挂在车库门上的一条毛巾擦了手。他从裤兜里摸出火柴,划着了歪头点燃叼在嘴里的烟头。 他狐疑的小眼睛四下瞄了瞄,往车后走去,并朝我点点头。我走近他。 “报销点费用如何?”他小声谨慎地问。 “那得看情况。” “五块钱我的脑瓜子就开始转动了。” “我不愿意让你太为难。” “十块钱我就能像四只金丝雀跟着一把夏威夷吉他唱起来。” “我可不喜欢如此豪华的配器。”我说。 他歪了歪头,“直话直说,老兄。” “我不想让你丢掉工作,孩子。我只想知道莫尔尼夫人是否在家。一块钱够了吧?” “别担心我的工作,老兄。我的位置稳得很。” “和莫尔尼——还是和别人在一起?” “一块钱你就想知道这些?” “两块。” 他打量着我。“你不为他工作,是吧?” “当然。” “你撒谎。” “当然。” “给我两块钱。”他大声说。 我给了他两美元。 “她在后院和一位朋友在一起。”他说,“一位可爱的朋友。你得有个不工作的朋友和一个工作的丈夫,这就齐全了,明白吗?”他斜了我一眼。 “有朝一日你躺在水渠里也就齐全了。” “我不会的,老兄。我不笨。我知道怎样耍弄他们。我这辈子一直和这些人打交道。” 他用手掌将两块钱摩挲了一会,吹口气,横竖折起来,塞进裤腰的表袋里。 “这只是小意思。”他说,“现在再给五块钱——” 一只相当大的金黄色长耳猎犬在凯迪拉克车旁乱窜,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滑了一下,随即灵巧地跑起来,又朝我扑上来,舔我的脸,跌到地上,在我的腿间跑来跑去,又坐下来,吐着舌头,不停地喘气。 我从它身上跨过去,靠在车身上,掏出手帕。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回来,希斯克利夫。回来,希斯克利夫。”一条砖路上响起脚步声。 “它就是希斯克利夫。”司机酸溜溜地说。 “希斯克利夫?” “天哪!这就是他们给那条狗起的名,老兄。” “《呼啸山庄》?”[2]我问。 “现在你又说胡话了。”他讥讽道,“注意——有人来了。” 他拿起海绵和水管,重新洗起车来。我从他身边走开。那条长耳猎犬又往我两腿之间钻,差点把我绊倒。 “回来,希斯克利夫。”男人的声音喊得更响了,随即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爬满玫瑰的架子下面。 高个子,黑黝黝的,有着橄榄油一般的皮肤,眼睛黑又亮,洁白的牙齿很有光泽。留着鬓角,一小撮八字须,鬓角很长,过长了。白衬衫,口袋上绣着姓名缩写,白裤子,白鞋子。又细又黑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有根金链子的手表。褐色的细脖子上系条黄丝巾。 他看见狗蹲坐在我的腿间,有些生气。他打了个响指。 “过来,希斯克利夫。马上过来!” 那狗大口喘着,并不动弹,相反朝我右腿更靠近些。 “你是谁?”这男人盯着我问道。 我拿出名片。橄榄色的手指接过名片。狗默默地从我腿间朝外退,朝着车头的方向,悄然无声地消失在远处。 “马洛。”那男人说道,“马洛,嗯?干什么的?一个侦探?你想干吗?” “想见莫尔尼夫人。” 他上下打量我一番,又黑又亮的眼睛慢慢扫过,长长的眼睫毛随之忽闪。 “不是告诉你她不在吗?” “是的,但我不相信。您是莫尔尼先生?” “不是。” “这是瓦尼尔先生。”司机在我背后说,声音慢吞吞的,显得过于恭敬,但有种故意的傲慢。“瓦尼尔先生是这家庭的一个朋友。他常来这儿。” 瓦尼尔朝我身后看去,目光愠怒。司机走向汽车,吐出口中的烟头,显得随意而又鄙夷。 “我告诉过这位侦探老板不在家,瓦尼尔先生。” “我明白。” “我告诉他莫尔尼夫人和你在家。难道我说错什么了吗?” 瓦尼尔说:“你管好自己的事吧。” 司机说:“奇怪,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瓦尼尔说:“滚开,免得我拧断你肮脏的细脖子。” 司机平静地看着他,随后走进阴暗的车库,吹起口哨来。瓦尼尔将他恼怒的目光投向我,厉声说: “有人告诉你莫尔尼夫人不在家,但你听而不闻。这是怎么回事?换句话说,这个消息不能让你满意。” “要是我们非得换句话说不可,”我说,“那就姑且这么说吧。” “明白了。那你能不能说说你到底要和莫尔尼夫人谈什么?” “我希望能够对莫尔尼夫人本人作解释。” “问题是她不想见你。” 汽车后面的司机说:“注意他的右手,老兄。手里可能有刀。” 瓦尼尔的橄榄油皮肤变成干枯的海藻色。他转身压着声音对我说:“跟我来。” 他沿着玫瑰花架下的砖路往前走,穿过尽头的一扇白色的门。门那边是一座有围墙的花园,花坛上长满了鲜艳的时令花卉。花园里还有一个羽毛球场、一块绿茵茵的草地、一个小游泳池,池水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池子的那一头,有块铺了石板的地方,摆着蓝白两色的花园陈设:复合材料桌面的矮桌、带搁脚凳和大靠垫的躺椅,边上则是一把蓝白两色、帐篷大小的遮阳伞。 一位四肢修长、姿态慵懒的歌舞女郎模样的金发女闲适地躺在一张椅子上,脚高跷在有垫子的架子上,手边是一只冒着雾气的高脚杯,身旁有银色的冰桶和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她懒洋洋地看我们走过草地。三十英尺远处,她看上去很有派头;十英尺远处,她的妆容看上去似乎只适宜让人从三十英尺处远观。她的嘴太宽,眼太蓝,妆太浓,弯弯的细眉无论曲线和长度都有些古怪,睫毛膏涂得那么厚,看起来就像是微型的铁栏杆。 她穿白色粗布休闲裤,赤脚踩蓝白色露趾凉鞋,脚指甲涂成猩红色,上身着白色真丝上衣,戴一条软玉项链,但并非是方形祖母绿。她的头发也像夜总会大厅一样假模假样。 在她身旁的椅子上,有一顶遮阳白草帽,帽檐宽得像一只备用轮胎,还有一条系在下巴上的白色缎带。帽檐上搁着一副绿色太阳镜,镜片大得就像甜甜圈。 瓦尼尔朝她走过去,大声说:“你得把那个讨厌的红眼小司机开掉,得赶紧。要不然我随时有可能拧断他的脖子。我一走近他就会受到侮辱。” 金发女郎轻轻地咳了一下,无所谓地扬了扬手帕,说: “坐下,别咋咋呼呼的。你的这位朋友是谁?” 瓦尼尔找我的名片,发现他手里正拿着,便扔到她腿上。她勉强捡起来,扫了一眼,又朝我看看,叹口气,用指甲叩叩牙齿。 “他很厉害吧?你应付不了,我猜。” 瓦尼尔不耐烦地看看我。“好吧,有话就说,说完走人。” “我跟她说?”我问,“还是我跟你说,你再翻译成英语?” 金发女郎笑起来。笑声像一串银色的涟漪荡漾开来。她调皮地吐吐舌头。 瓦尼尔坐下来,点了一支金嘴的纸烟。我站在那儿看着他们。 我说:“我在找您的一个朋友,莫尔尼夫人。我了解到,她一年前跟您合住一个套间。她叫琳达·康奎斯特。” 瓦尼尔上下眨巴着眼睛。他转过头去,朝水池对面看。那条叫做希斯克利夫的长耳猎犬趴在那儿,一只眼睛翻着白眼望着我们。 瓦尼尔打着响指。“过来,希斯克利夫!过来,希斯克利夫!来这儿,先生!” 金发女郎说:“住嘴!那狗对你恨之入骨。看在上帝份上,别再虚张声势了。” 瓦尼尔大声说:“别这样对我说话。” 金发女郎咯咯地笑,眼睛温柔地望着他的脸。 我说:“我在找一个名叫琳达·康奎斯特的姑娘,莫尔尼夫人。” 金发女郎看看我,说:“你说过了。我正在想。我想我有六个月没见到她了。她结婚了。” “您六个月没见到她了?” “我是这么说的,大人。你想知道什么?” “我正在做一个私人调查。” “关于什么?” “关于一件需要保密的事情。” “真没想到。”金发女郎乐呵呵地说,“他在做有关一件需要保密的事情的私人调查。你听见了吗,卢?虽然闯到完全陌生的人家里,吃闭门羹,都没关系,是吧,卢?就因为他在做有关一件需要保密的事情的私人调查。” “那您不知道她在哪儿,莫尔尼夫人?” “难道我没这么说吗?”她的声音高了好几度。 “没说。您说您六个月没见到她了。这不是一回事,莫尔尼夫人。” “谁告诉你我和她合住一个套间?”金发女郎大声问道。 “我从不泄露消息来源,莫尔尼夫人。” “亲爱的,你精明得足够做个舞蹈导演了。我应该什么事情都告诉你,而你什么也不告诉我。” “立场有所不同。”我说,“我是个雇工,得守规矩。那位女士没必要躲起来,是吧?” “谁在找她?” “她的家人。” “再猜一下。她没有家人。” “您这么说,那您肯定很了解她。”我说。 “也许我曾经了解。但这不能证明我现在还了解。” “好吧。”我说,“答案是您知道,但您不想说。” “答案是,”瓦尼尔突然说,“这儿不欢迎你,你越早离开,我们越高兴。” 我一直看着莫尔尼夫人。她朝我眨眨眼,对瓦尼尔说:“别这么凶,亲爱的。你很有魅力,但你骨骼小。你天生不是干粗活的。是吧,大人?” 我说:“我没想过,莫尔尼夫人。您认为莫尔尼先生能帮我忙——或愿意帮我忙吗?” 她摇摇头。“我怎么知道?你可以试试。要是他不喜欢你,他会让人收拾你。” “我想您本人能告诉我,要是您愿意的话。” “你怎么能让我愿意呢?”她的眼睛很诱人。 “有这些人在身边,”我说,“我能怎么做呢?” “那倒是。”她说着从杯子中小口喝着酒,一边凝视着我。 瓦尼尔慢慢站起来。他脸色发白。他手伸进衬衣,咬着牙齿慢慢地说:“出去,无赖!趁你还能走路。” 我惊讶地看着他。“你的文雅去哪儿啦?”我问他,“别告诉我你在休闲衣服里还塞了支枪。” 金发女郎笑起来,露出一口整洁的牙齿。瓦尼尔将手伸进衬衣里的左腋,咬紧了嘴唇。他乌黑的眼睛目光既锐利又空洞,像蛇一样。 “你听清楚了。”他几乎悄悄地说,“别急于把我抛到脑后。我会像擦根火柴那样把子弹打入你的胸膛。然后把事情摆平。” 我看看金发女郎。她眼睛发光,肉感的嘴看上去急不可耐。她注视着我们。 我转过身,穿过草地往外走。半途我回头看他们。瓦尼尔站着,姿势没变,手伸进衬衣里。金发女郎仍然瞪着眼睛,嘴唇张开,但伞的阴影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隔这么远,这表情也许是害怕,也许是兴奋的期待。 我穿过草地,经过那道白门,踏上玫瑰花架下的砖铺小路,走到尽头转身,悄然回到门口,再次看见他们。我不清楚我想看到什么,也不清楚我看到了是否会在意。 我看到的是瓦尼尔实际上趴在金发女郎身上,亲吻她。 我摇摇头,转身走了。 那个红眼睛的司机仍在忙那辆凯迪拉克。他洗好了车,正用一块大麂皮擦玻璃和车身。我走过去站在他身边。 “情况如何?”他漫不经心地问我。 “很糟糕。他们根本不把我当回事。”我说。 他点点头,像给马梳洗的马伕一样不停地发出嘶嘶的声音。 “你小心行事。那家伙有枪。”我说,“或者是假装有枪。” 司机微微一笑。“在衣服里?没有。” “瓦尼尔这个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做什么?” 司机站直了,将麂皮放在车窗口,用系在腰间的一块毛巾擦了手。 “做女人的生意,我猜想。”他说。 “和这种女人打交道是否有点危险?” “有危险。”他认同。“不同的人对危险有不同的看法。换了我早就吓傻了。” “他住哪儿?” “谢尔曼橡树街。她常去那儿。她去得太多了。” “见到过一个名叫琳达·康奎斯特的姑娘吗?高个儿,皮肤较黑,人挺漂亮,曾经是一个歌手。” “就两块钱,老兄,你的要求还不少。” “我可以加到五块钱。” 他摇摇头。“我不了解情况。对那个名字没有印象。来这儿的各种各样的女士,大多很光鲜。没有人介绍我认识。”他咧嘴一笑。 我掏出钱包,取出三美元放到他潮湿的小爪子里。又加上一张名片。 “我喜欢矮个子。”我说,“他们好像从不怕事。有空来串个门。” “我会的,老兄。谢谢。琳达·康奎斯特,嗯?我会留意的。” “再见。”我说,“怎么称呼?” “他们叫我薛夫提[3]。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 “再见,薛夫提!” “再见!他有枪——藏在衣服里?不可能。” “我不知道。”我说,“他做出了这样的举动。我不是被人雇来和陌生人枪战的。” “见鬼,他穿的那件衬衫上头只有两个扣子,我注意到。从里面掏出枪来得花一个星期。”但他的口气听起来稍微有些担心。 “我猜他只是吓唬人。”我同意他的看法。“要是你听到琳达·康奎斯特的消息,我会乐于跟你洽谈。” “好的,老兄。” 我沿着柏油车道往回走。他站在那儿,摸着下巴。
[1]ABP即Arthur Blake Popham的缩写。 [2]希斯克利夫(Heathcliff)是英国作家艾米丽·勃朗特的小说《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中的男主人公。 [3]薛夫提(Shifty),有“狡猾”之意。 6 我在这个街区兜着圈子,找地方停车,以便进城前去办公室一趟。 离我的大楼入口处约三十英尺远,在一家香烟店门前,路边上一辆专职司机开的帕卡德车开走了。我把车开进这个车位,熄火下车。这时我才注意到停在我前面的是一辆眼熟的沙黄色跑车。这不太会是同一辆车。这样的车有许多。没人在车里。附近也没有人戴着深褐色草帽,帽子上有棕黄两色的帽箍。 我走到靠街的一边,看了看驾驶室。没看到驾驶证。我在一只信封背面抄下车牌号,以防万一,接着进了大楼。这辆车的主人不在大厅,也不在楼上走廊里。 我进了办公室,看看地上有无信件——一封信也没有,便从放在办公室的酒瓶里喝了几口就走了。我没有时间耽搁,我得在三点前赶到城里。 那辆沙黄色跑车仍停在那儿,车里还是没人。我进了自己的车,发动起来,驶入车流之中。 我过了日落大道,上葡萄园街时,他才追上我。我径直往前开,暗自好笑,心想他躲在哪儿呢。莫非就在他自己的车后面那辆车里。我先前没有想到这一点。 我往南开向第三大街,从第三大街一路进城。沙黄色跑车在我后面一直保持半个街区的距离。我开往第七大街和格朗大街,在靠近第七大街和橄榄树大街时停了车,下去买了包烟——我其实并不需要——接着沿第七大街向东走,并不看身后。在斯普林大街,我走进大都会酒店,漫步来到那个买雪茄烟的大马蹄形柜台前,点了一支烟,随后在大厅的一张老式的棕色皮椅上坐下来。 一个穿棕色西服、戴墨镜和已经眼熟的帽子的金发男子走进大厅,他悄悄地穿过盆栽的棕榈树和灰泥拱门,来到雪茄柜台前。他买了一包香烟,站在那儿撕开包装,同时背靠柜台,目光锐利地打量着大厅。 他接过零钱,离开柜台,背靠一根柱子坐下来。他将帽子往下压压,遮住墨镜,似乎想要打个瞌睡,嘴里叼着未点燃的香烟。 我起身信步走去,在他身边一张椅子上坐下。我侧身看着他。他没有动弹。近距离观察,他的脸显得年轻,红润并饱满,脸颊上金黄色的胡须漫不经心地刮过。墨镜下,眼睫毛忽闪着。膝盖上的一只手紧张起来,抓住了裤子。右眼皮下的脸上生了粒疣子。 我擦了根火柴,让火苗凑近他的香烟。“要火吗?” “哦——谢谢!”他颇为惊讶地说。他吸气让烟头能够点着。我晃晃火柴灭了火,将火柴扔进身边的一只沙桶里,一边等着。他说话前先斜眼瞥了我几下。 “以前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在帕萨迪纳的德累斯顿大街。今天早上。” 我见他的脸比原先更红了。他叹了口气。 “我肯定不讨人喜欢。”他说。 “孩子,你让人讨厌。”我跟了一句。 “也许是这顶帽子的缘故。”他说。 “帽子很有用。”我说,“但你并不真的需要。” “在这个城市挣钱不容易。”他伤感地说,“你没有车就办不成事。要是你坐出租,那坐出租车的费用会把你毁了;要是你开自己的车,你又总是来不及赶到车跟前。你得紧贴着目标。” “但你不必钻到别人的口袋里。”我说,“你是有求于我,还是只想实践一下?” “我想我得弄清楚你是否足够聪明,值不值得跟你谈。” “我不笨。”我说,“不跟我谈那会是莫大的遗憾。” 他朝椅子背后细心地看了下,又朝我们坐着的两边看看,随后掏出一只猪皮小钱包。他从钱包里拿出一张漂亮的新名片递给我。名片上印着: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秘密调查。好莱坞,威尔科克斯北大街1924号,森杰大厦212室。一个格伦维尔的电话号码。名片左上角,有只睁开的眼睛,睫毛很长,眉毛弯弯地表示惊讶。 “你不能用这个。”我指着那只眼睛说,“那是平克顿[1]的标记。你在抢他们的生意。” “去他的,”他说,“我的一点小生意对他们没什么妨碍。” 我用指甲弹了弹名片,咬咬牙将名片放进了口袋。 “你是否要一张我的名片——还是你已经有一套我的档案材料了?” “哦,我对你很了解。”他说,“你处理格雷格森案子时,我是凡吐拉市的一名县警。” 格雷格森是俄克拉何马市的一个骗子,他的一个受骗者两年之内在美国各地追踪他,最后格雷格森神经过敏,向加油站的一个员工开枪,因为那员工误把他当作了熟人。对我来说,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说:“接着往下说。” “今天上午在登记册上看到你的名字,我就想起来了。所以当我在进城的路上跟丢了你时,我就上门去找你了。我想进去跟你谈谈,但这么干肯定会违背保密原则的。这样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又是一个怪人。一天里就碰上三个了。还不算默多克夫人,她也可能是一个怪人。 我等着,他把墨镜摘下来,擦了擦,又戴上,再次四下看了看。接着他说: “我想,我们也许可以作个交易。如他们所说,资源共享。我看见那家伙进了你的办公室,所以我猜想他雇了你。” “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在查他。”他说,声音听起来平淡且沮丧。“但至今一无所获。” “他对你做了什么?” “哦,我在为他妻子工作。” “离婚?” 他朝身边小心地看了看,低声说:“她是这么说的。但我怀疑。” “他们双方都想离婚。”我说,“各自想要从对方身上抓到把柄。很滑稽,是吧?” “这种事,我并不很喜欢。有个家伙时不时地跟着我。这家伙高个子,一只眼睛有毛病。我甩掉了他,但不久我又看见他了。一个很高的家伙。像根电线杆。” 一位高个子,一只眼睛有毛病。我若有所思地吸着烟。 “跟你有关系吗?”金发男子有些焦急地问我。 我摇摇头,将烟头扔进沙桶里。“从来没见过那个人。”我看看手表。“我们最好一起把这件事再详细谈一下,但眼下我没空。我有个约会。” “我愿意。”他说。“很愿意。” “那让我们再聊。我办公室,我住所,或你办公室,还是别的什么地方?” 他用咬得很整齐的大拇指甲挠了一下修得很马虎的下巴。 “去我的住所吧。”他最后说。“电话簿上没有我的地址。把刚才那张名片给我。” 我把名片给他,他将名片翻过来放在手掌上,用一支小小的金属铅笔很慢地写着,舌头舔着嘴唇。他显得更年轻了。现在看上去,他至多二十岁,但他肯定二十多岁了,因为格雷格森案距今有六年了。 他放下铅笔,将名片还给我。他写在上面的地址是:法院街128号佛罗伦萨公寓204室。 我好奇地看了他一眼,“邦克山上的法院街?” 他点点头,脸一下红了。“不太理想。”他赶忙说,“我近来比较拮据。你不在意吧?” “不,我干吗在意?” 我站起身伸出手来。他握了握便放下了,我垂下手伸进裤子口袋,用手掌擦了擦口袋里的手帕。更近地看他的脸,我能看见他上嘴唇沁出水珠,鼻翼上更是密密的汗珠。其实并不那么热。 我刚要走,随即转身弯腰凑近他的脸,说:“几乎所有人都有可能开我的玩笑,但我得再确定一下,她是否就是一个身材高挑、眼神漫不经心的金发女子,嗯?” “我并不觉得那是漫不经心的眼神。”他说。 我把脸更凑近些,说:“我对你说,离婚这桩事只是胡扯。肯定另有隐情,是吧?” “是的,”他轻声说,“而这隐情我是越想越不自在。拿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放在我手里。这是一把房门钥匙。 “要是我不在家,你也不必在门厅久等。我有两把钥匙。你会什么时候来?” “大约四点半,眼下这么觉得。你确定要给我这把钥匙?” “是啊,我们在同一条船上。”他说着便抬头天真无邪地看着我,或者透过那副墨镜看上去貌似天真无邪。 在走廊尽头我回头看去。他平静地坐在那儿,嘴里仍叼着快要熄灭的烟头,帽子上有俗气的棕黄两色的帽箍,看上去像是《周末晚报》副刊上的一幅香烟广告。 我们在同一条船上。那我就不会欺骗他。就是如此。我有他房间的钥匙,可以进去,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我可以穿他的拖鞋,喝他的酒,掀起他的地毯,找出藏在下面的千元大钞。我们在同一条船上。
[1]平克顿(Allan Pinkerton,1819—1884)是1850年在美国最早建立的侦探机构之一的美国侦探,他后来组织并控制的私人武装称为“平克顿人(the Pinkertons)”。 7 贝尔丰特大厦是幢八层的楼房,并无特别之处,夹在一座出售花花绿绿廉价服装的大商场和一个带地下室的三层车库之间,那车库发出的噪声如同喂食时分的狮笼。大厦的门厅狭小阴暗,脏得就像养鸡场。大厦住户名录大多空白。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我感兴趣,我已经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在名录栏对面,斜靠在人造大理石墙面上的是一个大指示牌:有楼面出租,适合烟铺。有意者请到311室接洽。 有两部敞开的笼式电梯,但似乎只有一部在工作,也不忙。电梯里有一位老人,神情呆滞,眼睛湿湿的,坐在一张木凳上,屁股下垫了一块折叠起来的麻袋布。他看上去像是内战以来就坐在那儿了,战争结束也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 我走进电梯,对他说到八楼,他使劲将门关上,扳动开关,电梯带着我们晃晃悠悠往上升。老人呼吸急促,好像是他背着这部电梯。 我出了电梯,来到我要去的楼层,沿着过道往前走,背后老人身子探出电梯,用手指拧了一下鼻子,将鼻涕甩进一只装满垃圾的纸箱里。 以利沙·莫宁斯塔的办公室在楼层里端,对着防火门。两个房间,每间房子的磨砂玻璃上都刷着字,油漆有些剥落;以利沙·莫宁斯塔,钱币商。里头的一间写着:请进。 我转动把手,走进一间狭小的房间,这房间有两扇窗户,一张破旧的打字机小桌,几个壁柜,柜中斜槽里陈列着一些生锈的钱币,钱币下有发黄的打字标签,里头靠墙有两个棕色的文件柜,窗户没有窗帘,地上有一块沾满灰尘的灰色地毯,很破旧,要不是被绊了脚,你不会注意到地毯上的那些洞眼。 文件柜那头,在那张小打字机桌后面,一扇通向里间的木门开着。门里边,传来一些细微的声音,那是人无所事事时发出的声音。接着,以利沙·莫宁斯塔的干巴巴的嗓音传出来: “进来,请进来!” 我走进去。里间的办公室也很小,但家具比外间多些。一只绿色的保险柜几乎挡住了前半个房间。保险柜后面是一张笨重的老式红木桌,对着进门,摆着一些厚厚的书,几本软塌塌的旧杂志,桌子上一层灰。后面的墙上,一扇窗户开了一条缝,房间里仍有一股霉味。墙边有个帽架,上面有顶油腻腻的黑呢帽。有三张高脚桌,玻璃台面,玻璃下有更多的钱币。房间中央摆着一张笨重、深色、皮革面的书桌。桌上有些常见的物品,另外还有一架珠宝商用的天平,用玻璃罩着,两把很大的镀镍放大镜,软皮便笺本上有一个珠宝商用的目镜,旁边有条皱巴巴的、沾了墨水的黄色丝绸手帕。 书桌前的转椅上坐着一位老人,穿一套深灰色西装,翻领很高,前襟有一大排扣子。有缕白头发长长的,搭到了耳朵上。脑袋正中隐约可见一块浅灰色秃顶,像是树林中突起一块岩石。耳朵里长出绒毛,长得足以逮住一只蛾子。 他有一双锐利的黑眼睛,眼袋很大,褐紫色,布满皱纹和静脉。下巴亮光光的,短而尖的鼻子看上去好像年轻力壮时举杯痛饮而现在还宿醉未醒。脖子上的胡佛式衬领压着喉结,这副领子没有哪家体面的洗衣房愿意洗涤,一条黑色的狭领带在衣领下端打了个死结,就像一只老鼠准备钻进鼠窝。 他说:“我那位年轻的女士去看牙医了。您是马洛先生?” 我点点头。 “请坐!”他一只瘦手指了指书桌对面的一张椅子。我坐下来。“您有什么证件吧,我想?” 我给他名片。他看名片时我隔着桌子闻了闻。他身上有股干燥的霉味,像衣衫还算整洁的中国佬身上的味道。 他将名片正面朝下放在书桌上,两手交叉压着。他锐利的黑眼睛紧盯着我的脸。 “哦,马洛先生,我能为您做什么?” “给我讲讲布拉什金币。” “哦,好吧。”他说。“布拉什钱币。一种有趣的钱币。”他手抬起来,手指形成塔状,就像一个老派的家庭律师准备来解释一个虽小但复杂的问题。“相对来说,在美国所有的早期钱币中,这是最有意思,也最有价值的钱币。您想必也知道。” “我对美国早期钱币所知甚少,您可以多讲讲。” “是吗?”他问,“是这样吗?您想让我讲讲?” “我就是为此来这儿的,莫宁斯塔先生。” “这是一枚金币,大约相当于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大小与半美元的硬币差不多。几乎一模一样。这是1787年为纽约州铸造的。它不是造币厂铸造的。1793年才有造币厂,第一家造币厂出现在费城。布拉什金币也许是用模压工艺制造的,制造者是一个名叫埃弗雷姆·布拉什,或布拉什尔的个体金匠。后来人们通常称他为布拉什尔,而金币则叫做布拉什。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将一支烟塞进嘴里,点了火。我想这多少会冲淡那股霉味。“什么是模压工艺?” “就是上下两个金属模具雕刻上图案,当然是凹雕。然后装在铅块里。中间放上金币坯件,用压模机压制。再根据重量修边和打磨。这种钱币不是滚花的。1787年还没有滚花的机器。” “这种造币工艺速度很慢。”我说。 他尖削、灰白的头颅点了点。“相当慢。另外,因为那时对金属表面加强硬度同时避免变形的技术还没有出现,模具会磨损,不得不时常重做。结果便是图案上出现轻微的变化,这种变化用高倍放大镜就能看出来。实际上,借助现代显微技术,可以说没有两块钱币是完全相同的。我说得清楚吗?” “清楚。”我说,“相当清楚。这样的钱币有多少,它们是什么价格?” 他松开手指,将手放回到书桌上,轻轻地拍打着桌面。 “我不知道这样的钱币有多少。没有人知道。几百,一千,也许更多。但其中很少真正是未流通过的样币,即所谓的新币。价格有所不同,至少一两千。我得说,眼下因为美元贬值,一枚未流通的样币,如果由一个信誉好的经销商经手的话,很容易卖出一万美元,甚至更高的价格。当然,这枚金币必得有个来历。” 我说了声“哦”,慢慢吐出烟雾,用手掌挥了挥,将烟雾从那个坐在我对面的老人面前挥走。他像是个不吸烟的人。“要是没有来历或随便出手的话,能卖多少钱?” 他耸了耸肩。“意思是说,这枚钱币不是合法所得,是偷来或骗来的。但也许未必如此。珍币会在意想不到的时间出现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在保险柜里,出现在新英格兰老房子的某只隐蔽的书桌抽屉里。我跟你说,这种情况不常见。但时有发生。我知道一枚很珍贵的钱币,从古董商人正在修缮的一张马鬃沙发的充垫物里掉出来。这张沙发在马萨诸塞州福尔里弗的这幢房子的这个房间里摆了九十年了。没有人知道这枚钱币是怎么放进去的。但一般而言,很可能是偷来的。尤其是在这个地方。” 他茫然地看着天花板。我并不如此茫然地看着他。他像是一个能信守秘密的人——如果这是他自己的秘密的话。 他的目光缓缓地落到我身上,说:“请给五美元。” 我说:“什么?” “请给五美元。” “为什么?” “别傻了,马洛先生。我对您说的这些事情在公共图书馆里都能查到,尤其是在福斯代克的钱币名册里。您特地来找我,让我花时间给您说这些。为此我收费五美元。” “要是我不付呢?”我说。 他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您会付的。”他说。 我付了。我从钱包中取出五美元,身子从书桌上探过去,小心地凑到他跟前。我用指尖轻抚钞票,像是抚摸一只小猫。 “五美元,莫宁斯塔先生。”我说。 他张开眼睛,看着五元钞票。他笑了。 “现在,”我说,“让我们来谈一下有人想卖给您的那枚布拉什金币。” 他眼睛睁得更大了些。“哦,有人想卖给我一枚布拉什金币?那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他们需要钱。”我说,“他们不想回答太多的问题。他们知道或看出,您是此行的商人,您办公的这幢大楼是个破旧的仓库,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他们知道您的办公室在走廊的尽头,您是个老人,出于健康考虑,不太可能有贸然的举动。” “他们似乎知道得不少呢。”以利沙·莫宁斯塔干巴巴地说。 “他们得知道他们必须知道的,以便相机行事。就和您我一样。再说这些事也不难弄清楚。” 他用小手指掏了下耳朵,掏出一小块耳屎。他随意地擦在了外套上。 “您只凭我给默多克夫人打过电话询问她的布拉什金币是否要出售,就推断出这些?” “当然。她自己也这么想。这是有道理的。如我在电话中跟您说过的,您肯定知道这枚金币是不能卖的。要是您果真懂行的话——而我看得出来您是懂的。” 他略微欠了欠身。他并没有笑,但似有愉悦的表情,穿了胡佛衬领的人看起来就是这样子。 “有人愿意卖给您这枚金币,”我说,“在一种相当可疑的情况下。您想买下来,要是您能便宜得手并且手头有这笔钱来买的话。但您想知道这枚金币的来历。即使您很肯定金币是偷来的,您还会买下来,如果够便宜的话。” “哦,我会买的,不是吗?”他看起来被逗乐了,但并不是乐得很开怀。 “您当然会买——即使您是一个有信誉的商人。我猜想您会买的。买下这枚金币——又买得便宜——您就能保护金币的主人或他的承保人免受彻底的损失。他们会很高兴补偿您的费用的。从来都是这么做的。” “那默多克的布拉什金币被偷了?”他突然问。 “别说是我说的。”我说。“这是个秘密。” 这次他几乎要抠鼻屎了。他止住了自己。他只是拔了根鼻毛,身子轻微地抽搐了一下。他举起鼻毛看了看。目光又转到我脸上,说: “您的雇主愿意出多少钱把金币赎回来?” 我朝书桌对面探过身去,朝他瞅了一眼。“一千美元。您付了多少钱?” “我觉得您是个很精明的年轻人。”他说。接着,他皱起眉头,下巴抖了抖,胸脯一起一伏,他发出一声响,像是一只公鸡久病康复又学会了打鸣。 他在笑。 笑了一阵停住了。他的脸恢复了平静,眼睛睁开来,乌黑、锐利又机灵。 “八百美元。”他说,“八百美元买一枚未流通的布拉什样币。”他咯咯地笑起来。 “不错。金币在您手上吗?您赚两百。很合算。资金很快回笼,利润可观,谁也没有麻烦。” “金币不在我办公室里。”他说,“您把我当傻瓜?”他从西装背心的表袋里掏出一只老式银表。他眯起眼睛看看表。“让我们说定,上午十一点。”他说。“带上您的钱再来。金币也许在也许不在这儿。要是我对您的举动感到满意,我会把事情安排好的。” “您会满意的,”我说着站了起来。“我不管怎样会弄到这笔钱的。” “要用过的钞票。”他几乎带着梦幻般的神情说,“可以是用过的二十元的钞票。有张五十元的钞票也不妨。” 我笑笑,起身向门口走去。途中我转身折回,两手撑在桌上,脸冲着他。 “那姑娘什么模样?” 他一脸茫然。 “那个卖金币给您的姑娘。” 他看上去更茫然了。 “好吧。”我说,“这是一个姑娘,她有帮手。这是个男人。这男人什么模样?” 他噘了噘嘴唇,又将手指拢成塔形。“他是个中年男人,很魁梧,大约五英尺七英寸高,重一百七十磅左右,他说他叫史密斯。他穿一件蓝外套,黑皮鞋,绿色领带和衬衣,没戴帽子。外衣口袋里有块棕色的绣花手帕。头发深褐色,有些灰白。头顶有块一美元大小的秃斑,下巴一侧有道约两英寸长的疤痕。我想在左侧。是的,在左侧。” “不错。”我说,“右脚的袜子上有个洞?” “我忘了脱他的鞋子。” “您太粗心了。”我说。 他没说什么。我们只是互相对视着,既好奇又有戒心,就像一对新结识的邻居。接着,他又突然笑出声来。 我给他的五美元钞票仍在书桌靠他的那一侧。我猛地伸手抓住了钞票。 “您现在不需要了。”我说,“因为我们开始洽谈一千元的交易了。” 他一下子止住了笑声。接着他耸了耸肩。 “上午十一点。”他说,“别耍花招,马洛先生。别认为我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我希望您知道,”我说,“因为您经手的是炸药包。” 我离开了他,慢慢走过外面那间没有人的办公室,打开门,带上,但人还待在里面。外面的走廊里应该有脚步声,但他房间的气窗关着,我穿着橡胶底的鞋子也没有太大的响声。我希望他会记得这一点。我踩着那块破地毯偷偷地走回去,摸到门后面,挤在门和那张小打字桌之间。这是一个小伎俩,但有时蛮奏效的,尤其是经过一番充满世故和狡黠的唇枪舌剑之后。即使这次不成功,我们无非就是再次互相取笑一番而已。 成功了。一时什么动静也没有,只是擤了一次鼻子。接着,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又像一只生病的公鸡那样,声音怪怪地笑起来。随之清了清喉咙。接着转椅发出响声,脚步走动起来。 一个灰白色的脑袋探进来,也仅仅进门两英寸而已。脑袋伸在那儿,我屏住气息。接着,这脑袋缩了回去,四只脏手指抓住门往后拉。门合起来,咔哒一声,关上了。我恢复了呼吸,将耳朵贴在门板上。 转椅又响起来。传来了拨电话的声音。我急忙走到小打字桌边,抓起电话。在线路的另一头铃声响起来。铃声响了六下。接着一个人的声音在说:“喂?” “是佛罗伦萨公寓吗?” “是的。” “我要204室的安森先生听电话。” “别挂。我去看一下他在不在。” 莫宁斯塔先生和我都没挂电话。电话里传来嘈杂声,有电台广播大声说话的刺耳声音,那是一场棒球比赛。虽然收音机并不靠着电话机,但声音仍很嘈杂。 接着我能听见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嗡嗡作响的话筒被人拿起来,接着有声音说: “人不在。要留言吗?” “我稍后再打。”莫宁斯塔先生说。 我迅速挂上电话,快步走向门口,轻轻地把门打开,就像飘雪一样悄无声息,再将门轻轻关上,紧紧压住把手,让门锁扣上的咔哒声非常轻微,即使三英尺远也听不见。 我大口地呼吸,急忙向过道那头走去,紧张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我按了电梯的按钮。接着我摸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在大都会酒店大堂给我的那张名片。之前我没有认真看过。我不用看也知道地址是法院街128号佛罗伦萨公寓204室。我站在那儿,用指甲弹着名片,等着那个老人将电梯慢慢升上来,就像一辆装满碎石的卡车要来个急转弯。 现在已是下午三点五十。 8 邦克山是老城区,衰落的城区,破败的城区,充塞着骗子的城区。很久以前,它曾经是人们首选的住宅小区,现在仍然竖立着几幢精巧的哥特式大宅子,有着宽大的走廊,覆盖着圆端木瓦的围墙,凸出墙外的窗户,纺锤状的塔楼。这些大宅子现在都成了公寓,木地板满是划痕,原来很有光泽的漆面也已磨损,宽敞的楼梯日久年长,积满灰尘,又涂了劣质油漆,变得黑乎乎的。高大的房间里,憔悴的房东太太同各种房客不断吵嘴。宽大的走廊上坐着些老人,在太阳下晒着破鞋子,朝远处望呆,面相像是吃了败仗似的。 在这些老房子里面及周围,有些不干不净的餐馆和意大利人摆的水果摊,以及租金便宜的公寓和卖糖果的小店,你可以在小店里买到比那些糖果更恶心的东西。这里还有破烂的小旅馆,除了名叫史密斯和琼斯的人,没有谁会在那儿登记住宿,夜间值班的除了看门兼做拉皮条的勾当。 出入这些公寓房的女人多半年轻,但她们的脸像走了气的啤酒;而男人压低了帽檐,眼睛朝街上瞄着,笼着手点烟;也有些破落文人因抽烟太多而不停地咳嗽,银行里并没有存款;便衣警察面无表情,目光坚定;这儿还有吸毒和贩毒者;人们看上去都无所事事,也不以为然,偶尔也会有些做事的人。但他们出门早,那时高低不平的人行道上还空空荡荡,路面上只有露水。 我到这儿还不到四点半,但也早不了多少。我把车停在这条街的另一头,缆索铁路从希尔街缓缓爬上那道黄土坡。我沿着法院街朝佛罗伦萨公寓走去。这是一幢灰砖三层楼房,底层窗户与人行道一样高,外面蒙着的防盗窗已经生锈,里面拉着肮脏的网眼窗帘。大门镶了块玻璃,上面的名字残破不全,刚好还能认出。我推开门,往下走三步有黄铜栏杆的台阶,到了一个狭窄的过道,不用伸手就能碰到两边的墙。光线昏暗,门上漆着的号码也很模糊。楼梯口凹进去的地方放着一部公用电话。有块牌子:房管:106室。过道的另一头有道门帘,门帘后有条小巷,摆着四只高大的破旧垃圾桶,阳光下成群的苍蝇嗡嗡乱飞。 我上楼去。我在电话里听到的广播仍在喋喋不休地说着那场棒球比赛。我念着门上的号码往前走。204室在右边,播放棒球比赛的房间正好在对面。我敲敲门,没有回应,便敲得更响些。在我身后,三位道奇队球员出局,赛场观众发出阵阵呼喊声。我第三次敲门,我在口袋里摸着乔治·安森·菲利普斯先前给我的钥匙,同时透过过道尽头的窗户朝外张望。 在街的对面,有家意大利人开的殡仪馆,整洁、安静、肃穆,砖墙漆了白色,与人行道平齐。彼德罗·巴勒莫殡仪馆。门面上方一块霓虹招牌,招牌上一行细小的绿色字体,透出一种朴素的气息。一位穿着深色外套的高个子男人走出大门,靠在白墙上。他看上去很帅。他有着黝黑的皮肤和好看的脑袋,铁灰色的头发沿着额头向后梳。他掏出一只烟盒——远远看去,像是银色或铂金的;他用两根修长的褐色手指随意打开烟盒,挑了一支金嘴香烟。他放好烟盒,用一只很相配的打火机点了烟。他收了打火机,抱着双臂,眯着眼望呆。一动不动的烟头上,一缕轻烟在他脸前冉冉升起,那烟又细又直,就像黎明时分篝火熄灭时冒出的缕缕轻烟。 我身后,在那场广播模拟的球赛中,又一位击球手打出或打飞了球。我转身不再看高个子意大利人,将钥匙插进204室的门锁,打开走进去。 这是一个方正的房间,铺着一块棕色地毯,几乎没有家具,很寒碜。靠墙放着床,迎面有块通常让人走样的镜子,我一进门就见自己像是一个聚众吸毒溜回家的惯犯。室内有张白桦木的安乐椅,边上有件模样难看的家具,像是张两用沙发。窗前有张桌子,上面摆着一盏灯,有着带褶的灯罩。床的两边各有一扇门。 左边那扇门通一间小厨房,厨房内有一个硅化木水槽和一只三个火眼的灶具及一台旧冰箱,我推开门时,它刚好咔哒一声启动并痛苦地抖动起来。水槽里放着有人吃剩的早饭,杯子里有未喝完的饮料,水槽里还有一块烤焦的面包皮、一些面包屑,小茶碟边上有一小块溶化的黄油、一把用过的刀子和一把花岗岩咖啡壶,那壶闻上去就像热烘烘的谷仓里的麻布袋。 我沿着墙边的床退回来走向另一扇门。这扇门通一个小厅,这里可以放衣服,有张固定的五斗柜。柜上有把梳子和一把黑刷子,上面粘了几根金黄色的头发。还有一罐滑石粉、一把玻璃碎了的手电筒、一本信纸、一枝银行签字笔,吸墨纸上有瓶墨水,还有香烟和火柴,玻璃烟缸里好几个烟头。 柜子的几只抽屉里的东西一只手提箱就能装下,无非是些袜子、内衣和手帕什么的。衣架上有套深灰色西装,不新,但还行,地板上有双落了灰尘的皮鞋。 我推开卫生间的门。门开了约一英尺就推不动了。我鼻子抽了一下,我觉得我的嘴唇发干,我闻到门后有股刺鼻的苦味。我靠在门上。门又开了一些,却又弹了回来,好像有人在抵着门。我从开着的门缝处探进头去。 卫生间很狭小,所以里面那人的腿屈起来,无力地侧向一边,他的头抵着另一头的硅化木踢脚板,并不歪着,而是卡在那里。他的褐色西装有点皱,墨镜从胸袋里往外戳,几乎要掉出来。好像有谁还操心它似的。他的右手按住肚子,左手垂到地上,手心朝上,手指有些弯曲。他头部右侧、金发下有处伤口,血已凝结。他张开的嘴里满是鲜红色的血沫。 他的一条腿顶着门。我用力推门,侧着身挤了进去。我弯腰用两只手指摸摸他脖子上的大动脉。摸不到脉搏的跳动,甚至动脉都摸不到了。无声无息。皮肤冰冷。不可能冰冷。只是我的感觉。我起身,用背抵着门,手在裤兜攥紧了拳头,闻到了火药味。棒球比赛仍在进行,但隔着两扇关着的门,声音似乎十分遥远。 我站起来,低头看着他。没什么,马洛,压根没什么。这儿没你的事,没事。你甚至都不认识他。走开,赶快走开。 我离开那儿,开门走出去,经过小厅回到起居室。镜子里有张脸看着我。一张紧张和扭曲的脸。我赶紧离开,拿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房门钥匙,放在潮湿的手心里擦了擦,摆在那盏灯边上。 我转动把手开门,又转动外面的把手关上门。道奇队比分领先,七比三,第八局的上半场。一个听上去喝多了的女人正在唱《弗兰基与约翰尼》,是伦敦圆形剧场的版本,那嗓音就是威士忌也帮不了忙。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朝她吼叫,让她别唱,但她不停地唱下去,一阵急速的脚步声,一个巴掌,一声尖叫,她停止了歌唱,而棒球比赛还在进行。 我塞了根香烟到嘴里,点了火,走下楼梯,在光线昏暗的过道,看着那个小牌子:房管:106室。 我去看这块牌子真是犯傻。我久久地看着它,用力地咬着齿间的香烟。 我转身沿过道朝后边走去。一扇门上有块搪瓷小牌:房管。我敲敲门。 9 椅子往后推,脚步一阵忙乱,门开了。 “你是房管?” “是的。”这是我在电话里听到的那个声音。在跟以利沙·莫宁斯塔通话。 他手里拿着一只不干不净的空玻璃杯。看上去像是有人在里面养过金鱼。他瘦高个,胡萝卜色的短头发一直长到脑门上。长而窄的脑袋装满了低劣的诡计。橙色的眉毛下瞪着一双绿幽幽的眼睛。他的耳朵很大,一阵疾风刮来也许会发出啪啪声。他有个长鼻子,显然爱管闲事。整张脸显得训练有素,知道如何保守秘密,也能像太平间里面的尸体那样不露声色。 他穿的马甲敞开着,没穿外套,露出怀表的针织表带,蓝色的袖箍上有金属扣。 我说:“安森先生去哪儿啦?” “204室。” “他不在房间里。” “我该做什么——下个蛋?” “好主意!”我说,“你老是下蛋,还是说今天是你的生日?” “走开!”他说,“别乱窜。”他说着就关门。他又把门打开说:“外面逛去。滚开。快滚!”觉得把话说清楚了,他又关上门。 我抵住门。他在里面顶住。这样就使我们的脸凑近了。“五美元。”我说。 这让他动摇了。他突然开门,我不得不急忙跨上一步,以免我的头撞上他的下巴。 “进来。”他说。 客厅靠墙的是张折叠床,一切都是标准摆设,甚至连带褶的灯罩和玻璃烟缸都是一样的。这个房间漆成蛋黄色。只需在墙上画几只肥大的黑蜘蛛就足以让任何人胆病发作了。 “坐吧。”他关上门说。 我坐下。我们彼此坦诚地看着对方,就像两个二手车推销员。 “喝点啤酒?”他说。 “谢谢。” 他拿来了两罐啤酒,给他拿着的那只不甚干净的杯子倒酒,又去拿来另一只同样的杯子。我说我喜欢拿啤酒罐直接喝。他把啤酒罐给我。 “十美分。”他说。 我给了他十美分。 他把钱放进背心口袋,又看着我。他拖过一把椅子坐了上去,张开他那双瘦骨嶙峋的膝盖,那只空着的手垂在中间。 “我对你的五美元不感兴趣。”他说。 “那好。”我说,“我也没想真的要给你五美元。” “聪明人。”他说,“怎么回事?我们在这儿经营的可是一处很受尊敬的房产。从不耍花招。” “也很安静。”我说,“在楼上,你几乎可以听见一只鹰的尖叫。” 他咧嘴笑起来,但很勉强。“我不怎么爱笑。”他说。 “就像维多利亚女王一样?”我说。 “我不明白。” “我也不指望发生奇迹。”我说。这些没意思的交谈对我有一种镇静作用,使情绪振作起来。 我掏出钱包,挑了一张名片。不是我自己的名片。上面写着:詹姆斯·B·波洛克,保险信托公司,探员。我尽量回想詹姆斯·B·波洛克什么模样,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但我想不起来。我把名片递给这个有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 他看看名片,将名片在鼻尖上弹了弹。“犯啥事了?”他问,绿幽幽的眼睛紧盯着我。 “珠宝。”我说着挥了挥手。 他琢磨着我的话,他琢磨的时候我想要弄清楚他是否会因此不安。但看来不会。 “我们偶尔也会住进一个这样的人。”他无奈地说,“这没办法。尽管在我看来,他不像是这号人。样子很文弱。” “也许我搞错了。”我说。我对他描述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的模样,当然是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生前的模样:穿棕色西装,戴墨镜和深褐色帽子,帽子上有棕黄两色的印花帽箍。我不知道那顶帽子去哪儿了。帽子不在那儿。他必定把帽子丢了,觉得这帽子过于招摇。他一头金发也很显眼,但总归好一点。 “听上去像不像他?” 有着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一时拿不定主意。最后他点点头说像,绿幽幽的眼睛凝视着我,瘦而有劲的手抓着名片递到嘴边,名片划过牙齿,就像用一根手杖扫过一排尖桩栅栏。 “我没有想到他是个骗子。”他说,“但天哪,他们并不都是一个模样。住这儿只有一个月,要是他看上去像个不正派的家伙,根本就不会让他待这儿。” 我幸好没有当面笑话他。“趁他不在我们去他房间里看看?” 他摇摇头。“巴勒莫先生不喜欢这样。” “巴勒莫先生?” “他是房主。就在街对面。他拥有那家殡仪馆。拥有这幢楼以及其他许多楼房。事实上拥有这整个街区,要是你明白我的意思。”他对我努了一下嘴唇,还眨了眨右眼皮。“拉起选票来,没人能及。” “哦,不管他是在拉选票还是在伺候死人,还是此刻在干别的什么,我们还是上楼去那房间查一下吧。” “别惹我发火。”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断然说。 “那对我来说无关紧要。”我说。“我们还是上去看看那房间。”我把空啤酒罐扔向垃圾桶,看着它弹回来,在地板上滚了很远。 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突然站起来,两脚分开,拍了拍手,牙齿咬着下嘴唇。 “你说过要给我五美元。”他耸耸肩说。 “那是几小时前说的。”我说,“我重新考虑过了。我们上楼去看一下他的房间。” “再说一遍——”他右手向屁股后摸去。 “要是你想拔枪,巴勒莫先生不会喜欢的。”我说。 “去他的巴勒莫先生!”他咆哮起来,声音突然变得很狂暴,脸也涨成了猪肝色。 “巴勒莫先生会很高兴知道你对他的态度。”我说。 “听着。”胡萝卜色头发的男人慢吞吞地说,他的手垂下来,身子往前探,脸尽量凑到我跟前。“听着。我坐在这里喝一两罐啤酒。也许三罐。也许九罐。怎么啦?我没有碍着谁。早上天就不错。看来也会有个美妙的夜晚——但你来搅和了。”他用力地挥了下手。 “我们最好上去查一下那个房间。”我说。 他攥紧两只拳头向前伸来。随即又张开两手,手指绷得很紧。他的鼻子剧烈地抽搐了一下。 “要不是为了这份工作。”他说。 我刚要张嘴。“别说了!”他叫道。 他戴上帽子,但没穿外套,拉开抽屉,取出一串钥匙,从我身边走过去开门,站在门口,朝我抬抬下巴。他的脸看上去仍很愠怒。 我们出门,经过道上楼。球赛已经结束,现在播的是舞曲。音乐很响。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挑出一把钥匙捅进204室的门锁。身后,在对门传来的音乐声中,一个女人突然歇斯底里地喊叫起来。 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抽出钥匙,朝我咧咧嘴。他走到狭窄的过道的对面,在门上砰砰敲着。他使劲地敲了很久才引起里面的人注意。接着门猛地打开,一个瓜子脸的金发女郎对我们瞪着眼睛。她身穿猩红色休闲裤、绿色套衫,一只眼睛青肿,另一只眼睛几天前被打过。她脖子上也有瘀伤,她手上端着倒了酒的高脚杯。 “声音小一点,快点!”胡萝卜色头发的男人说,“太吵了。我不再说了。下回我直接叫警察。” 那女郎回头看一眼,冲着收音机播放的音乐大叫:“喂,戴尔!这个家伙说声音小一点!你要不要揍他?” 一把椅子吱呀一声,音乐突然停了,一个目光凶狠、皮肤黝黑的男子出现在金发女郎身后,猛地把她推到一边,脸冲着我们。他胡子拉碴的,穿着长裤、便鞋和一件汗衫。 他站在门口,鼻子哼了一声,说: “滚开!我刚刚吃了午饭回来。午饭太糟糕了。我不想有人跟我过不去。”他醉得厉害,但似乎习以为常了。 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说:“听我说,亨奇先生。收音机声音小一点,别再打闹。就是这样。” 那个叫亨奇的人说:“听着,混蛋——”说着抬起右脚重重地踩下来。 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的左脚没被踩到。他瘦削的身体飞快地朝后一让,将那串钥匙扔在地上,钥匙哐啷一声碰到了204室的门上。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右手一扬,抽出一根裹着皮革的金属棍来。 亨奇说声“呀”,毛茸茸的双手朝空中一抓,攥成两只拳头,茫然地击打着。 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用棍子打在了亨奇的头上,那女郎又尖叫起来,将一杯酒泼到了她男友的脸上。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是因为现在安全了还是纯粹泼错了对象。 亨奇脸上滴着酒,视野模糊,跌跌撞撞往里跑,随时可能绊倒撞破鼻子。折叠床正好放下来,他一下倒在床上。亨奇一条腿跪在床上,一只手伸到枕头下。 我说:“小心——有枪!” “我能对付。”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咬着牙说,他空着的右手放到敞开的背心里。 亨奇双膝抵在床上。他直起一腿并转过身来,右手有把手枪,他低头看着枪,压根没有握紧,而是平放在手掌上。 “放下枪!”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厉声说,随即也走进房间。 金发女郎突然扑到他背上,两条长手臂抱住他的脖子,拼命喊叫。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东倒西歪,骂骂咧咧,手中的枪挥来挥去。 “揍他,戴尔!”金发女郎喊道。“狠狠揍他!” 亨奇一手撑在床上,一脚站在地上,双膝屈着,右手里的枪平放在掌心,眼睛盯着,慢慢站起来,同时低声咆哮着: “这不是我的枪!” 我拿掉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手中的枪,这枪对他没有什么好处。我退到一边,让他尽快把金发女郎从背上弄下来。过道那头的门砰的一声,有人朝我们走过来。 我说:“把枪放下,亨奇!” 他抬头看看我,困惑的眼睛突然清醒了。 “这不是我的枪。”他说着把枪平端着。“我的是一把点32口径的柯尔特枪。” 我把他手里的枪拿走。他没有阻止我。他坐在床上,缓缓地搓着头发,皱着眉头,苦思冥想。“到底去哪儿啦——”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他摇摇头,缩起身子。 我闻了闻枪筒。这支枪射击过。我卸下弹夹,从边上的小孔里数数子弹。有六颗。枪膛里还有一颗,一共七颗。这是把点32口径的柯尔特枪,有八颗子弹。枪射击过。要是这把枪没有新加过子弹,那它就射过一颗子弹。 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现在将金发女郎从背上弄下来了。他将她摔在一张椅子上,擦擦脸上的抓伤。他绿幽幽的眼睛满是怒意。 “最好叫警察来。”我说,“这把枪射击过。是时候让你发现对面房间里有个死人了。” 亨奇愣愣地抬头看看我,声音很低但清楚地说:“兄弟,那不是我的枪。” 金发女郎啜泣起来,嘴巴张大,样子滑稽,在我看来,既出于悲伤,也过于做作。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默默地走出了房间。 10 “子弹射中咽喉,这是把中等口径的手枪,用的是软头子弹。”探长杰西·布雷兹说。“这种枪和这种子弹就在这儿。”他用手掂了掂枪,这就是那把亨奇说不是他的枪。“子弹向上射出,也许击中了后脑勺。子弹还卡在里头。这人死了约两小时。手和脸都凉了,但身体还有余温。没有僵硬。子弹打中前被什么重击过。可能是枪柄。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 他屁股下面的报纸沙沙响。他脱下帽子,擦擦脸和秃秃的头顶。四周一圈浅色的头发被汗浸湿。他又戴上帽子——一顶平头巴拿马帽,被太阳晒得颜色发暗。不是今年买的帽子,也可能不是去年买的。 他是个大个子,肚子相当大,穿棕白两色皮鞋和薄袜子、黑色细条白裤子,衬衫领口敞开,露出一些姜黄色的胸毛,天蓝色上衣做工粗糙,肩膀很宽,几乎不亚于放两辆车的车库。他约莫五十岁,唯一能让人看出他是位警官的是他那双凸出的淡蓝色眼睛看人时目光警觉坚定,这目光不是存心粗鲁,但要不是警官,这样看人就难免被视为粗鲁了。眼睛下方,面颊和鼻梁之间有一大块雀斑,就像军用地图上的一片雷区。 我们正坐在亨奇的房间里,门关着。亨奇穿了衬衫,心不在焉地在系领带,粗笨的手指抖个不停。那女郎躺在床上。她用一块绿布什么的缠在头上,身边有只钱包,一件短皮袄盖在脚上。她嘴微张,脸上泪水已干,显出震惊的神情。 亨奇声音沙哑地说:“要是认为那家伙是被枕头下的这支枪打死的,那好吧。看起来他就是这么死的。但这不是我的枪,无论如何你们这些家伙都不能让我说这是我的枪。” “假设是这么回事,”布雷兹说,“那又怎样?有人拿走了你的枪,留下这一把。那何时,又如何拿走了你的枪?你的枪什么样?” “我们三点半左右出门,去街角那家小餐馆吃点东西。”他说,“你可以去了解。我们走时肯定没有锁门。我们是那种多少要喝点的人。我猜我们免不了吵吵嚷嚷。我们还收听球赛。我猜我们出门时关了收音机。我不能肯定。你记得吗?”他看看那女郎,她躺在床上,脸色发白,一声不吭。“你记得吗,宝贝?” 那女郎既不看他,也不回答。 “她累坏了。”亨奇说,“我有把枪,柯尔特枪,32口径,跟那支枪一样,但是一把短筒手枪。一把左轮手枪,不是自动手枪。橡胶枪柄上坏了一块。三年前,一个名叫莫里斯的犹太人给了我这把枪。我们在一家酒吧一起工作过。我没有持枪许可,但我也从不把枪带在身上。” 布雷兹说:“像你这样酗酒,把枪放枕头下,迟早有人会被打死。你早就应该知道。” “天哪,我们甚至都不认识那家伙。”亨奇说。他的领带终于打好了,打得很难看。他完全清醒了,但很虚弱。他站起来,从床头拿起外套穿上,又坐下来。我看到他手抖抖地点烟。“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情况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我也许在门厅里见过他两三次,但他甚至都没跟我说话。就是这个家伙,我猜。甚至这一点我也不能肯定。” “这就是那个住在这儿的家伙。”布雷兹说,“我现在来确认一下,那场球赛是重播吧,嗯?” “三点开始。”亨奇说,“三点到四点半,或更晚些。我们三点半以后出的门。我们出去了大约一局半,或两局的时间。二十分钟到半小时。至多了。” “我猜他就在你出门前被打死的。”布雷兹说,“收音机的声音几乎能把枪声盖掉。你们肯定出去时没锁门。甚至门都没关上。” “有可能。”亨奇懒洋洋地说,“你记得吗,宝贝?” 床上的那位女郎依然不理他,甚至都不看他。 布雷兹说:“你们让门开着,或没锁上。杀手听到你们出门了。他进了你的房间,想要丢弃他的枪,看到床放在那儿,就走过去将枪塞到枕头下面——可以想象一下他的惊讶。他发现枕头下面还有一把枪。所以他就把枪拿走了。但要是他想丢弃他的枪,为什么不在杀人的地方丢呢?为什么要冒险走进另一个房间去丢枪呢?这个怪人为什么这么做呢?” 我坐在窗口那张两用沙发的一头。我也想贡献一点浅见:“假设他想把枪扔掉之前已经把自己关在了菲利普斯房间的门外?假设他因杀了人而恐慌,他发现自己在过道里,手上还拿着那把杀了人的枪。他想尽快把它扔掉。要是亨奇房间的门开着,他也听见他们出来从过道走了——” 布雷兹看了我一眼,咕哝道:“我没说这不可能。我正在考虑。”他又将注意力转到亨奇身上。“那好,要是这就是打死安森的那把枪,我们会尽量找到你的枪。我们找枪的同时,你和你女友要给予配合。你明白的,是吧?” 亨奇说:“无论如何,你手下的人都不能让我说出不一样的话来。” “那我们就试试吧。”布雷兹温和地说,“我们不妨马上就开始。” 他站起来,转过身,将椅子上皱巴巴的报纸拂到地上。他走到门口,随后转身看着躺在床上的女郎。“你都好吧,姑娘,要不我叫位护士来?” 床上那位女郎没搭理他。 亨奇说:“我想喝酒。我就想喝酒。” “我看着你的时候可别喝。”布雷兹说着走出门外。 亨奇走到房间另一头,将瓶口塞进嘴里咕咚咕咚地喝起酒来。他放低瓶子,看看还剩下多少,随即走向那女郎。他拍拍她的肩膀。 “醒醒,喝点酒。”他朝她吼道。 女郎盯着天花板看。她没理他,也看不出她是否听到了他的话。 “让她去,”我说,“受到惊吓了。” 亨奇把瓶里的酒喝完,将空酒瓶小心放好,又看那女郎,随后背对着她,坐下来冲着地板皱起了眉头。“天呀,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他喃喃地说。 布雷兹回到房间,同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便衣侦探。“这是斯潘格勒探长。”他说。“他带你走。现在就走,嗯?” 亨奇回到床边,推推女郎的肩膀。“起来,宝贝。我们要去兜风了。” 女郎转动眼珠,头没动,缓缓地扫了他一眼。她抬起肩膀,一只手撑起身子,双腿摆到床边,站了起来,右脚踏了踏,似乎脚麻木了。 “不好受,小妞——但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亨奇说。 女郎将手放到嘴边,咬咬小指关节,茫然地看着他。接着她突然挥手使劲打了他一巴掌。接着她快步走出房间。 亨奇愣了很久。外面传来男人说话的喧哗声,楼下马路上来往汽车的嘈杂声。亨奇耸耸肩,挺了挺宽阔的胸脯,朝房间慢慢扫一眼,好像他意料最近不会再来,或永远不来了。随后他从那个一脸稚气的侦探面前走到门外。 那侦探也走出去。门关上了。外面的嘈杂声小了些,布雷兹和我坐在那儿,心事重重地互相看着。 11 过了一会,布雷兹不想再看我,便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雪茄。他用刀划开玻璃纸封口,切了烟头一刀,小心地点起来,让烟头在火中转一下,移开烧着的火柴,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吸了吸雪茄,确认已经按他的心意点着。 随后他慢慢地挥动火柴让它灭掉,伸手把它放在开着的窗户的窗台上。接着他又看着我。 “你我,”他说,“要一块干了。” “那好啊。”我说。 “你并不这么认为。”他说,“但我们要在一块干了。并不是因为我对你突然有了好感。这是我的工作方式。一切都要清楚。一切都要合理。一切都要冷静。别像那个女人。那种女人总是找麻烦,碰到麻烦了,谁挨她最近谁就倒霉。” “他把她的眼睛都打出黑眼圈了。”我说,“那不会让她更爱他。” “我看出来了,”布雷兹说,“你对女人懂得很多。” “懂得并不多,这一点有助于我的业务。”我说,“我没有偏见。” 他点点头,察看了一下烟头。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并念起来。“德尔马·B·亨奇,45岁,酒吧侍者,失业。梅贝尔·马斯特斯,26岁,舞女。我知道的就这些。我觉得他们身上不会有太多的东西。” “你不认为他杀了安森?”我问。 布雷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兄弟,我刚来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念起来。“詹姆斯·B·波洛克,保险信托公司,探员。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不便用自己的名字。”我说,“安森也没用自己的名字。” “这地方怎么啦?” “一言难尽。”我说。 “我想知道的是,”布雷兹说,“你对那个死人了解多少?” “我已经告诉你了。” “再说说。人们告诉我这么多事情,我都糊涂了。” “我有他的名片,他的名字是乔治·安森·菲利普斯,他说自己是个私人侦探。我去吃午饭时,他找到我的办公室。他跟在我后面到了城里,进了大都会酒店的大堂。我把他引到那儿的。我跟他打招呼,他承认他在跟踪我,说这是因为他想要知道我是否足够聪明以便做个交易。这当然是胡扯。他也许还没有打定主意要做什么,在等待什么事好让他做决定。他接了一桩业务——他说——但举棋不定,想要找人合作,也许找比他更有经验的人,要是他有什么经验的话。他的举动显示他似乎没什么经验。” 布雷兹说:“而他找上你的唯一理由是,六年前,你在凡吐拉办过一件案子,而他是那儿的一个县警。” 我说:“那正是我的说法。” “但你不必从一而终。”布雷兹平静地说,“什么时候你有更好的说法了,你尽管说来。” “这个说法够好了。”我说,“我是说正因其说得很糟糕,反倒可能是真的。” 他点了点他的大脑袋。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问。 “你调查过菲利普斯的办公地址了吗?” 他摇摇头,没有。 “我想你会发现,他受人雇用,是因为他很朴实。他受雇去做什么事,但这件事其实是他不喜欢的。他感到恐慌。他想有个朋友,他想得到帮助。事实是他延宕很久才找我,而他对我所知甚少,这表明在侦探界,他认识的人很少。” 布雷兹掏出手帕,又擦了擦头和脸。“但这并不说明他为什么像条迷路的小狗跟着你,而不是直接去你的办公室找你。” “不能说明。”我说。 “你能作出解释吗?” “不能。没法解释。” “哦,那你怎样才能作解释呢?” “我已经解释了我所知道的原因。他还没有决定是否要跟我说。他在等时机以便作出决定。我决定跟他实话实说。” 布雷兹说:“那是一个很简单的解释。简单得让人厌恶。” “你也许是对的。”我说。 “就因为你们在那家酒店大堂的谈话,这家伙,这个你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就邀请你去他的住所,还把他的钥匙给你。因为他有话要跟你说。” 我说:“是的。” “那他为什么不当场跟你说。” “我有个约会。”我说。 “业务上的?” 我点点头。 “明白了。你在办什么事?”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 “这是桩谋杀案。”布雷兹说,“你必须得告诉我。” 我再次摇头。他有些生气。 “你得说。”他绷着脸说。 “抱歉,布雷兹。”我说,“但根据事情的发展,我觉得没这个必要。” “你当然知道我能够把你当作重要证人关起来。”他随意地说。 “什么理由?” “理由是,你发现了尸体,你给了这儿的房管一个假名字,另外,你没有对你和死者的关系作出令人满意的说明。” 我说:“你打算把我关起来?” 他不怀好意地笑笑。“你想叫律师?” “我认识好几位律师,但没有专门的律师。” “你个人认识几位行政长官?” “一位也没有。我是说,我同其中三位说过话,但他们也许不记得我。” “但你在市长办公室或这类机构有很好的关系,不是吗?” “你详细说说。”我说。“我很想知道。” “噢,伙计,”他认真地说,“你肯定有些朋友。肯定有。” “我在警长办公室有个好朋友,但我不想把他卷进来。” 他扬了扬眉毛。“为什么?你也许需要朋友。要是我们了解的什么警察说句好话,会对你很有帮助。” “他只是我的私人朋友。”我说,“我不能骑在他背上。要是我有了麻烦,对他也没有好处。” “那凶杀案办公室呢?” “认识一个叫兰德尔的人。”我说,“要是他还在凶杀刑侦中心的话。我在办一件案子时跟他有过接触。但他不是很喜欢我。” 布雷兹叹了口气,抖抖脚,弄得他扔在地上的报纸沙沙响。 “这都是实话——还是你只是在耍小聪明?我是说所有重要的人物你都不认识?” “实话实说。”我说,“但实话实说就是我的聪明。” “和盘托出并非聪明。” “我并不这么认为。” 他用一只长满雀斑的大手捏紧下巴。当他放下手时,脸上有些红印,那是手指用力留下的。我看着这些红印慢慢消掉。 “你为什么不回家去,却要在这里碍手碍脚?” 我点点头站起来,走向门口。布雷兹在我背后说:“把你家里的地址留给我。” 我说了地址。他写了下来。“再见!”他咄咄逼人地说,“别出城。我们要做个证词——也许今天晚上。” 我走出门外。楼梯口有两个便衣警察。对面房间的门开着,还有人在里面采指纹。楼下,我在过道里遇到了另外两个警察,分别在过道的两头。我没有见到那位胡萝卜色头发的男子。我走出大门。有辆救护车从路边开走。马路两边围了些闲人,但比起有些地方,看热闹的人并不是很多。 我沿着人行道走。有人抓住我的手臂,问:“出什么事啦,伙计?” 我甩开他的手,既没说话,也没看他,径直朝我停车的地方走去。 12 我回到办公室时已是晚上六点三刻,我开了灯,捡起地上的一张纸。这是绿羽快递的一份通知,说有个包裹到了,等我的电话,白天晚上随时可以送来。我将通知放在桌上,脱下外套,打开窗户。我从书桌的深抽屉里取出剩半瓶的老泰勒威士忌,喝了一口,在口里含了一会。随后我坐下来,握着凉凉的瓶颈,心想做一个凶案警察会是什么感觉:看到躺在地上的尸体满不在乎,也不必溜出门时擦干净门把手,不必考虑说太多会伤害客户,说太少会伤害到自己。但我还是不喜欢做个警察。 我拿起电话,看看通知上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他们说我的包裹马上可以送来。我说我等着。 此刻窗外渐渐暗下来。汽车来往的喧哗声也轻了些,从窗户里透进来的空气还没有夜里的那份清凉,却有白日将尽时灰尘、汽车尾气和晒烫了的墙与人行道冒出的热气的味道,还有远处众多餐馆发出的食物味道。要是你有个猎狗的鼻子,也许就能闻到从好莱坞山上那些住宅区飘来的一股特别的公猫味,那是在炎热的天气里桉树发出的气味。 我坐着抽烟。十分钟后,有人敲门,我开了门,一个戴制服帽的男孩让我签了字,交给我一个方形小包裹,宽不过两英寸半,甚至更小。我给了男孩一毛硬币,听见他吹着口哨朝电梯走去。 标签上有我的名字和地址,是用墨水写的,很像打字机打出来的,比一般字体更大更细。我割断了把标签系在包裹上的绳子,拆开薄薄的牛皮纸。包在里面的是一只薄薄的廉价纸盒,纸盒上糊着牛皮纸,用橡皮图章盖了“日本制造”的字样。这种盒子你在日本商店就能看到,用来放一些雕刻的小动物或小件玉制品。盖子盖得很紧。我打开后看见里面垫着薄纸和棉絮。把薄纸和棉絮拔开,我看到一枚金币,约莫半美元硬币大小,闪着光泽,仿佛刚从造币厂出来。 向上的一面有只展翅的雄鹰,胸前有面盾牌,左翼刻着缩写字母E.B.。雄鹰四周有一圈小珠镶边。在小珠镶边与金币的光滑圆边之间刻着合众为一[1]的字样。底部刻着年份1787。 我将金币翻个面放在手上。它沉甸甸、凉阴阴的,我的手掌感到一丝湿气。另一面的图案是太阳升起或落于一座山顶,再就是两圈看上去像是橡树叶的图案,再就是几个拉丁字:NOVA EBORACA COLUMBIA EXCELSIOR[2]。在此面的底部,几个字体更小些的大写字母拼出了那个名字:布拉什。 我看着这枚布拉什金币。 盒子或薄纸里没有别的什么,纸下面也没有。手写的姓名和地址对我没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谁用这种字体写字。 我往一只空烟袋里装了些烟丝,将金币用棉絮裹好,再用橡皮筋扎紧,塞进烟袋,上面又塞了些烟丝。我拉上烟袋拉链,放进我的衣袋。我将牛皮纸、绳子、纸盒和标签锁进一个文件柜,再坐下,给以利沙·莫宁斯塔拨电话。电话那头铃声响了八次。没人接。我没想到会是这样。我挂了电话,在电话本里查以利沙·莫宁斯塔家里的电话,但无论洛杉矶还是边远的几个城镇都没有他家的电话。 我从书桌里拿出腋下手枪套,系在身上,往枪套里装了一支点38口径的柯尔特自动手枪,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关上窗户,将威士忌喝掉,关了灯,刚要拉开办公室的门,电话铃响了。 这铃声听起来有种不祥之兆,倒不是铃声本身,问题出在听这铃声的耳朵。我站在那儿,紧张得身体有些僵硬,嘴唇绷紧,似笑非笑。关着的窗外,霓虹灯闪烁着。空气停滞。外面走廊上也很安静。黑暗中的铃声不停地响,气势汹汹。 我走回去,倚着桌子接电话。只听咔嗒一下,除了线路的嗡嗡声,别无其他。我按下挂断键,在黑暗中站着。我一手拿着电话筒,另一只手放在按下去的挂断键上。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 电话又响起来。我喉咙里咕咚一下,忙将听筒贴近耳朵,但没说话。 我们都沉默不语,我们两个,也许隔着几英里远,手里握着听筒,呼吸急促,但什么都听不到,甚至呼吸声也听不到。 似乎过了很久,远处传来轻微的声音,模糊而又单调: “你要倒霉了,马洛。” 接着又是咔哒一声,线路嗡嗡响起来,我挂上电话,走出办公室。
[1]“合众为一”原文是拉丁文“E PLURIBUS UNUM”,为美国的国家箴言。 [2]NOVA EBORACA(意为“纽约”) COLUMBIA(意为“美国”) EXCELSIOR(意为“更高”)。最后一词为州的座右铭。 13 我开车朝西上了日落大道,心不在焉地过了几个街区,不清楚是否有人想跟踪我,接着将车停在一家杂货店附近,走进店内的电话间。我投了个五分硬币,让接线员接通帕萨迪纳的一个号码。她告诉我要投多少钱。 接电话的声音生硬而冷漠。“这里是默多克夫人家。” “我是菲利普·马洛。请默多克夫人听电话。” 那人让我等着。一个轻柔但很清晰的声音说:“是马洛先生吗?默多克夫人现在休息了。能告诉我有什么事吗?” “你不该告诉他的。” “我——告诉谁?” “你用他的手帕擦眼泪的那个蠢家伙。” “你竟敢这么说?” “没错。”我说,“现在让我和默多克夫人说话。我必须跟她说话。” “好吧。我试试。”这个轻柔而清晰的声音消失了,我等了很长时间。他们多半得把她扶起来靠在枕头上,从她的灰爪子中夺过酒瓶,将听筒塞给她。电话那头突然传来清嗓子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一列货车穿过一个隧道。 “我是默多克夫人。” “您能否认出我们今天上午谈的那件东西,默多克夫人?我是说您能否从一些相似的东西里把它认出来?” “哦——有和它相似的东西吗?” “肯定有的。据我所知有几十个,上百个。无论如何有几十个。当然我不知道它们都在哪儿。” 她咳嗽。“我其实对它了解不多。我想我认不出来。但既然这样——” “那正是我想到的,默多克夫人。要辨认出来就得追溯它的来历,一直回溯到您手里。至少得让人信服。” “是的。我想是这样的。怎么?你知道金币的下落了?” “莫宁斯塔声称他见过。他说有人想卖给他——正如您怀疑的。他不愿买。他说卖家不是女的。那不能说明问题,因为他对我详细叙述的那个人的样子,可能是他编造的,也可能是他认识的某个人。所以那个卖家也许是个女人。” “明白了。但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 “不重要了?” “不重要。你还有什么要通报的?” “还有个问题。您认识一个叫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的金发小伙子吗?长得相当结实,穿一件棕色外套,戴一顶像猪肉馅饼那样的深色帽子,帽箍是灰色的。这是他今天的装束。他自称是个私人侦探。” “我不认识。我干吗要认识?” “我不知道。他似乎和这件事有些关系。我觉得他就是那个想要卖金币的人。我走后,莫宁斯塔想要跟他联系。我摸回他的办公室偷听到了。” “你什么了?” “我摸回去。” “别耍嘴皮了,马洛先生。还有什么吗?” “有的,我同意付给莫宁斯塔一千美元赎回那块金币。他说他花八百美元买下的……” “我能问的话,你打算从哪儿弄到这笔钱呢?” “噢。我就这么一说。这个莫宁斯塔是个机灵鬼。也只能这么对他说。而且您也会付这笔钱的。我不想劝您这么做。您还是可以去警察局。但要是您不找警察的话,这就是您拿回金币唯一的办法——把它买回来。” 尽管我不知道我到底想要说什么,但要不是她用一种像海豹叫似的声音止住我的话,我可能会像这样没完没了地一直说下去的。 “现在这些完全没必要了,马洛先生。我决定放弃这件事。这块金币已经回到我手上了。” “等一会儿。”我说。 我将听筒放在架子上,打开电话间的门,将头探出去,呼吸着杂货店里的空气。没有人注意我。穿着淡蓝色工作服的店主正隔着柜台和人聊天。店里的伙计在水池里洗玻璃杯。两个穿休闲裤的女孩在玩弹球机。一个穿黑衬衫,系着淡黄领带的瘦高个在翻阅架子上的杂志。他不像个枪手。 我把电话间的门拉上,拿起听筒,说:“一只老鼠咬我的脚。现在没事了。您说您拿回了金币。真不简单。怎么拿回来的?” “我希望你不至于太失望。”她用她那种生硬的男中音说。“情况有些复杂。我也许会作解释,也许什么也不说。明天上午你到我家里来吧。既然我不希望再进行这项调查,你可以将预付金当作全部酬金。” “让我先把事情弄清楚。”我说。“您真的拿到了金币——而不仅仅是个承诺?” “当然不只是承诺。我累了。所以,要是你——” “等等,默多克夫人。事情不会那么简单。有些事情发生了。” “明天上午你再告诉我吧。”她严厉地说,说完便挂了电话。 我推开门出了电话间,用僵硬的手指点上烟。我返回店堂。此时只剩下店主一人。他在用一把小刀削铅笔,很专注,还皱着眉头。 “你这支铅笔已经削得很尖了。”我对他说。 他抬起头来,有些吃惊。玩弹球机的女孩看看我,也很吃惊。我走过去,在柜台后的镜子里看看自己。我看上去也一副吃惊的模样。 我在一张凳子上坐下来,说:“双份威士忌,纯的。” 柜台里的人看来很吃惊。“抱歉,这儿不是酒吧,先生。你可以在烟酒柜台买一瓶。” “这么说这儿是酒吧。”我说,“我意思是这儿不是。有事让我很震惊。我有些头昏脑涨。给我来杯咖啡,淡一点,再来块薄薄的火腿三明治,加一只隔夜面包。算了,还是不吃为好。再见。” 我从凳子上下来,向门口走去,店里出奇地安静。那个穿黑衬衫、系黄领带的男子手拿着《新共和》杂志,用讥讽的眼神看着我。 “你应该丢下这种无聊的东西,来些硬的,比方说,三流黄色杂志什么的。”我纯粹出于好意告诉他。 我走出门去。背后有人说:“好莱坞到处都是这种怪人。” 14 起风了,让人有种干燥紧绷的感觉。风吹树梢,小巷里的弧光灯摇晃着,投下阴影,犹如起伏的熔岩。我掉过车头,向东开去。 那家当铺在圣莫尼卡,靠近威尔科克斯,一个安静的老式小区,经受着时间之潮的温和的冲洗。正面的窗户里,摆着你可以想到的各种物品,从放在小木盒中的一套钓鳟鱼用的苍蝇鱼钩到一架轻便管风琴,从折叠童车到四寸镜头的肖像相机,从裹在褪色丝绒里的长柄眼镜到点44口径的柯尔特单动手枪,这种类型的枪仍在为西部治安官生产,他们的前辈教他们如何用击锤扣动扳机和射击。 我走进店铺,一只风铃在头顶叮铛响起来,某人拖着脚挪了过来,在店堂深处擤了一下鼻子,脚步声近了。一个犹太老人在柜台后走过来,戴一顶高高的黑色无沿便帽,隔着圆框眼镜朝我微笑。 我掏出烟袋,取出布拉什金币,放在柜台上。靠街的窗玻璃干净明亮,我感觉像赤身裸体似的。这里没有那种放着好看的痰盂的小隔间,小隔间有门,需要的话可以关起来锁上。 犹太人拿起金币放在手上。“金币,是吧?你也许是个私囤黄金者。”他眨眨眼睛说。 “二十五美元。”我说,“老婆和孩子饿着肚子呢。” “是啊,很可怕。从重量上看,像是金的。只有金子,也许还有白金才这么重。”他在一架小天平上随手称了称。“是金的。”他说,“所以你要十美元?” “二十五美元。” “花二十五美元,我拿它怎么办?也许卖掉它?它所含金子也许值个十五美元。好吧,十五美元。” “你的保险柜安全吧?” “先生,在这一行,我们有用钱能买到的最好的保险柜。无需担心。十五美元,怎么样?” “开票吧?” 他边用铅笔填写,嘴里边念叨。我说了我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好莱坞,布里斯托尔北大街1634号,布里斯托尔公寓。 “你住在那个地区,还来借十五美元。”犹太人悲哀地说。他撕下给我的一半票据,并数钱给我。 我走到街角的一家杂货店,买了一个信封,借了笔,将当票寄到我住的地方。 我感到饿了,内心也空空的。我去葡萄园街吃饭,之后开车回城。风还在刮,天气更干燥了。我手中握着的方向盘好像沙子般咯手,我的鼻腔也干涩紧绷。 大楼里这儿那儿地亮起了灯。第九大街和希尔大街交界处那家青铬色的服装商店已是灯火辉煌。在贝尔丰特大厦,有些窗户有灯光,但开灯的窗户不是很多。坐在电梯里的还是那个耕马似的老人,坐在折叠起来的麻袋布上,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眼神空洞,几乎迷失在历史中。 我说:“我想你不知道我能在哪儿找到这幢楼的主管吧?” 他慢慢转过头来,眼睛看着我身后。“我听说在纽约,他们让电梯开得嗖嗖地,三十层楼一下就上去了。高速度。那是在纽约。” “去他的纽约。”我说,“我喜欢这儿。” “开这种快家伙的人必定是个好手。” “别跟自己过不去啦,老爹。那些小妞不过按按电钮,说‘早上好,某某先生’,要不就在汽车镜里看她们的美人痣。而像这样一辆T型老爷车[1],是个男人才开得起来呢。满意了吧?” “我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他说,“很高兴能干上这份活儿。” “别让工会听见你的话。” “你知道工会能干啥?”我摇摇头。他告诉了我。接着,他把眼睛往下移,几乎投到我身上了。“之前我在哪儿见过你?” “我要找大厦主管。”我温和地说。 “年前他摔坏了眼镜。”老人说,“我觉得好玩。几乎笑起来。” “是的。晚上这个时候,我能在哪儿找到他?” 他稍微直接一点地看着我。 “哦,你要找大厦主管?他在家,不是吗?” “当然,也许。或者去看电影了。但他家在哪儿?他叫什么名字?” “你有事?” “是的。”我手在口袋里捏成了拳头,尽量避免大喊大叫。“我想要知道一个租户的地址。这个租户的家庭住址电话簿里没有。我是说他不在办公室时他住在哪儿。你知道我的意思,就是他家在哪儿。”我伸出手,在空中做了个姿势,慢慢写出一个字:家。 老人说:“哪个租户?”这次问得如此直接,不免让我感到意外。 “莫宁斯塔先生。” “他不在家。还在办公室。” “你肯定?” “我当然肯定。我不太注意人。但他和我一般年纪,所以我记得他。他还没下楼。” 我进了电梯,说:“八楼。” 他费劲地拉上门,我们慢慢地往上升。他不再看我。当电梯停下,我走出去时,他也没有跟我说话或看我。他只是茫然地坐在那儿,弯腰驼背地坐在垫了麻袋的木凳上。当我走到过道拐角时,他还是默默地坐在那儿。脸上依然毫无表情。 过道尽头,有两个房间亮着灯。我能看到的只有这两个房间亮着。我在门外停下,点了支烟,听听,但我听不到任何声响。我推开写着“请进”字样的那扇门,进入有小打字机桌的那间狭窄的办公室。那扇木门依然微开着。我走过去,敲敲门,叫了声:“莫宁斯塔先生。” 没人回答。很安静。甚至没有呼吸的声音。我后脖子上的汗毛竖了起来。我侧身进了门。房间的顶灯照在珠宝商用的天平的玻璃罩上,照在皮面书桌四边抛了光的木框上,照在书桌的一个侧面上,照在一只两侧有松紧带的方头黑皮鞋上,鞋子上方是一只白棉袜。 这只鞋的角度不对劲,指向天花板的一角。腿的其余部分在大保险柜的侧面。我走进房间里,感觉好像趟过污泥浊水。 他身体弯曲,仰天躺在地上。孤零零的,毫无气息。 保险柜的门敞开着,一串钥匙挂在第二道锁上。一只金属抽屉已经拉出。抽屉里是空的。原先可能是有钱的。 房间里其余东西好像都没有动过。 老人的口袋也被翻开,但我没动他,只是弯下腰,用手背碰了碰他发灰发紫的脸。就像碰到了青蛙的肚子。血从他额头一侧渗出,这是他遭到打击的地方。但这次空气中没有火药味,他皮肤发紫表明他死于心脏骤停,也许因为震惊或恐惧。但这仍然是谋杀。 我走的时候没有关灯,擦了擦门把手,沿着消防楼梯走到六楼。我毫无来由地念着过道两边门上的名字。H·R·蒂格尔,牙科实验室;L·普雷德菲尔,公共会计师;道尔顿和里斯,打字服务;E·J·布拉斯科维茨大夫,名下有一行小字:脊椎按摩师。 电梯咯吱咯吱上来了,那老人没看我。他的脸和我大脑一样,一片茫然。 我在街角给救护中心打了个电话,没说名字。
[1]T型车是福特公司1908年推出的一款早期车型,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辆面向大众的汽车。 15 骨制的红白棋子,列队准备开战,每局开始时,它们看上去总是那么敏捷、能干和复杂。现在是晚上十点,我在家,嘴里叼着烟,手边一杯酒,心里只想着两桩凶杀案和伊丽莎白·布赖特·默多克夫人怎样拿回了她的布拉什金币,而金币却在我手里。 我打开莱比锡出版的一本有关棋赛的小书,翻到凶狠的后翼弃兵那一局,移动白兵至后位,这时门铃响了。 我绕过小桌,从橡木办公桌的活动翻板上拿起那把点38口径的柯尔特手枪,走到门口,拿枪的手垂下来放在右腿旁。 “哪位?” “布雷兹。” 我回到办公桌,将枪放好,随后去开门。布雷兹站在门口,看上去依然高大和随意,但有些疲倦。那个一脸稚气,名叫斯潘格勒的年轻侦探跟在他身后。 他们迫使我退回房间,但似乎并非故意这么做,斯潘格勒关上门。他年轻而又明亮的眼睛不停地忽闪,而布雷兹更老辣的眼神则久久地盯着我的脸,接着,经过我身边,向两用沙发走去。 “各处看看。”他撇着嘴说。 斯潘格勒离开门,穿过房间去小餐室,探头朝里看,又走回来进了客厅。卫生间的门咯吱一声,他的脚步声往远处去了。 布雷兹摘下帽子,擦一下头发几乎掉光的头顶。远处,门打开又关上。那是衣柜。斯潘格勒回来了。 “这儿没人。”他说。 布雷兹点点头,坐下来,把巴拿马帽放在边上。 斯潘格勒看见办公桌上的枪。他说:“我能看一下吗?” 我说:“你们俩真够呛!” 斯潘格勒走到枪那儿,拿枪口凑近鼻子,闻一下。他取下弹夹,退出枪膛里的子弹,把这颗子弹压进弹夹。他将弹夹放在桌子上,端起枪,让亮光一直照到枪膛底部。他眯着眼朝里看。 “有点灰尘。”他说,“不太脏。” “你想要什么?”我说,“红宝石?” 他没理我,看着布雷兹说:“我看这把枪二十四小时内没有射击过。我敢肯定。” 布雷兹点点头,咬咬嘴唇,眼睛仍端详着我的脸。斯潘格勒利落地将枪装好,放在边上,走开并坐下来。他叼了支烟点上,满足地吐着烟雾。 “我们很清楚它不会是一把点38口径的长膛手枪。”他说,“那家伙能打穿一堵墙。子弹也不可能留在人的脑袋里。” “你们这些家伙在说什么呀?”我问。 布雷兹说:“例行公事。谋杀案。你坐下。放松点。我好像听见这儿有人说话。也许是隔壁房间。” “也许。”我说。 “你总是在桌子上放把枪?” “有时也放在枕头下。”我说,“或者挎在腋下。或者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有时我干脆想不起来我随手放哪儿了。这对你有什么帮助吗?” “我们来这儿不是要动粗的,马洛。” “很好。”我说,“所以你们不经我的同意便搜查我的房间,动我的物品。要是你们动粗会怎么做——把我打倒,用脚踢我的脸?” “去你的!”他说着对我一笑。我也朝他笑笑。我们都笑了。接着布雷兹说:“能用一下你的电话吗?” 我指了指电话机。他拨了个号码,和一个叫莫里森的人说起话来:“我是布雷兹,这个号码是——”他看了下电话机底座,报了号码——“就现在。这个号码是一个名叫马洛的人的。五分钟或十分钟,行。” 他挂了电话,回到两用沙发那儿。 “我打赌你猜不出我们为什么来这儿。” “我总是等待兄弟们光临。”我说。 “谋杀案不是游戏,马洛。” “谁说是游戏?” “你的举动不像是游戏?” “我没意识到。” 他看着斯潘格勒,耸了耸肩。接着他看看地上。随后他慢慢抬起头来,好像脑袋很重。他又看看我。我此时坐在棋桌旁。 “你喜欢下棋?”他看着棋子问。 “下得并不多。偶尔无聊时下上一局,动动脑子。” “棋不是要两个人下吗?” “我按那些被记录并出版的比赛棋谱下。有很多关于下棋的书。有时我下棋来思考问题。恰当地说,并不只是下棋。我们干吗说下棋?喝点?” “现在不喝。”布雷兹说,“我跟兰德尔说起你。他对你记得很清楚,与发生在海边的一起案件有关。”他动动搁在地毯上的脚,好像脚也很累。他那张见老的方脸有了皱纹,因劳累而发灰。“他说你不会去杀人。他说你是个好人,很诚实。” “他很友好。”我说。 “他说你会煮咖啡,早上起得有点晚,很会聊天,我们应该相信你说的事情,假如我们能有五个独立的证人来证明的话。” “去他的。”我说。 布雷兹也点点头,好像我说的正是他要我说的。他没有笑容,也不强硬,只是个大块头做着自己的工作。斯潘格勒头靠在椅子上,眼睛半闭,看着吐出的烟雾。 “兰德尔说我们应该提防你。他说你不像你自己想得那么聪明,但你是个多事的人,你这样的人比一个聪明人麻烦得多。这就是他说的,你懂的。在我看来你还行。我喜欢什么事情都清清楚楚。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对你说这些。” 我说这是他的好意。 电话铃响了。我看看布雷兹,但他没有动,所以我拿起话筒接电话。这是个女孩的声音。我觉得有点耳熟,但想不起来是谁。 “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吗?” “是我。” “马洛先生,我遇到麻烦了,很大的麻烦。我很想见到你。我什么时候能见你?” 我说:“你是说今天晚上?你是哪位啊?” “我叫格拉迪斯·克莱恩。我住在兰帕特的诺曼底旅馆。你什么时候——” “你是说你要我今天晚上去你那儿?”我边问边想这是谁的声音。 “我——”电话咔哒一下,没声音了。我拿着话筒坐在那儿,皱着眉头,望着布雷兹。他一脸平静,毫无兴趣。 “有个女孩说她遇到了麻烦。”我说,“电话断了。”我把话筒放在电话机上。那两个警官不响也不动。一声不吭,一动不动。 铃声又响了,我拎起话筒说:“你要和布雷兹说话,是吧?” “是的。”这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吃惊。 “说吧,耍花招啊。”我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进厨房。我听到布雷兹简单说了几句便放下了话筒。 我从厨房壁橱里拿出一瓶四玫瑰威士忌和三只杯子。我从冰箱里拿了冰块和姜汁汽水,调了三杯威士忌,放在托盘上端出去,将托盘放在布雷兹坐着的两用沙发前的一张鸡尾酒桌上。我端起两杯酒,递给斯潘格勒一杯,另一杯我自己拿着坐到椅子上。 斯潘格勒拿着酒不知所措,手指捏着下嘴唇,看着布雷兹,想知道他能否喝这杯酒。 布雷兹怔怔地看着我。接着他叹了口气。随后他端起酒杯尝了尝。又叹口气,他摇摇头,侧过脸去,微微一笑;一个人很想喝酒时,你给他一杯——这酒恰到好处,他只要喝上一口,就不啻看到了一个更洁净、更温暖、更明亮的世界。布雷兹这时的情形就是这样。 “我猜想你脑子转得挺快,马洛先生。”他说着往后靠在两用沙发背上,完全放松下来。“我现在想,我们能一起来谈正经事了。” “不是那种谈法。”我说。 “嗯?”他皱紧了眉头。斯潘格勒坐在椅子上身子前伸,眼睛明亮而专注。 “让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给我打电话,说些废话,这样,你们就能说,她们说了她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听出了我的声音。” “这女孩叫格拉迪斯·克莱恩。”布雷兹说。 “她告诉了我这个名字。我从未听说过她。” “好吧。”布雷兹说,“好吧。”他摊开手掌。“我们尽量不做违法的事情。我们希望你也别做。” “别做什么?” “别做违法的事情。比如对我们有所隐瞒。” “我为什么不能对你们有所隐瞒,如果我想隐瞒的话?”我问,“你们又不付我薪水。” “哎,别这么强硬,马洛。” “我没强硬。我也不知道怎么强硬。我很清楚不能对警察强硬。来吧,实话实说,别再搞打电话那种骗局了。” “我们在处理一桩谋杀案。”布雷兹说,“我们得全力以赴。你发现了尸体。你和那个家伙说过话。他让你来他的房间。他把钥匙给了你。你说你不知道他为什么找你。也许你需要点时间才能想起来。” “言下之意,我先前在说谎?”我说。 布雷兹疲惫地笑了笑。“你想必知道,面对谋杀案,人们通常会说谎。” “麻烦在于,你们怎样知道我什么时候不再说谎?” “当你说话合乎情理时,我们就会满意了。” 我看看斯潘格勒。他探着身子,屁股几乎要离开椅子了。他的样子像是要跳起来。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跳起来,所以我猜想他必定很兴奋。我又看布雷兹。他没啥兴奋,就像墙上的一个洞。他肥厚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玻璃纸包装的雪茄,他正用一把小刀划玻璃纸。我看他把玻璃纸撕掉,修一下烟头,再小心地在裤子上擦一下刀,然后收起来。我看他擦了根火柴,小心地点烟,将烟在火焰上转动一下,拿开仍然烧着的火柴,吸着雪茄,直到确定雪茄已经点着。接着,他将火柴晃灭,放在鸡尾酒桌玻璃桌面上撕下的玻璃烟纸边上。接着,他身子后仰,拉拉一只裤腿,悠闲地吸起烟来。他点烟的每个动作和在亨奇家时一模一样,无论他在哪儿点烟,动作也多半这样。他就是那样的人,这种人是危险的。不会像一个绝顶聪明的人那么危险,但比一个像斯潘格勒这样容易兴奋的人要危险得多。 “我之前从未见过菲利普斯,”我说,“他说他曾在凡吐拉见过我,这并不可信,因为我不记得见过他。我见他的情况已经告诉过你。他跟踪我,我便当面质问他。他要跟我谈话,他给了我钥匙,我就去了他的房间,敲门没人答应,就用钥匙打开进了房间——他让我这么做的。他死在了里面。有人报了警,经由一系列跟我没关系的事件或事故,亨奇的枕头下发现了一把枪。射击过的一把枪。这些我告诉过你,全都是真的。” 布雷兹说:“当你发现他时,你下楼去找管理员——那个叫帕斯莫尔的家伙,让他跟你一起上楼,但没告诉他死人的事。你给了帕斯莫尔一张假名片,开口扯起了珠宝。” 我点点头。“遇到帕斯莫尔那样的人,像那样的公寓,小心为妙。我对菲利普斯感兴趣。我想帕斯莫尔也许能告诉我有关菲利普斯的一些情况——要是他不知道他已经死了的话;而要是他知道警察很快会来盘问他,他多半不愿意告诉我什么。事情就是如此。” 布雷兹喝了一点酒,抽了几口烟,说:“我想要弄清楚的无非如此。你刚才告诉我们的每一件事可能都是事实,然而,你也可能没对我们说实话。要是你明白我的意思。” “关于什么?”我问。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 他拍拍膝盖,抬起头平静地看着我。 “关于这个。你在办一件事。我们不知道这是什么事。菲利普斯扮演了一个私人侦探的角色。他也在办一件事。他跟踪你。除非你告诉我们,否则我们怎么知道他办的事与你办的事没有某种联系呢?要有联系,这就是我们的事了。是吧?” “那只是看待此事的一种方式。”我说,“但并非只有这一种方式,这也不是我的方式。” “别忘了这是一桩谋杀案,马洛。” “我没忘。但你也别忘了,我在这儿混已经很久了,超过十五年了。我见过许多的谋杀案。有些破了,有些没破,有些可以破但没破。其中有两三个案件破错了。有人拿了钱代人受过,这种事总会有人知道,或受到强烈质疑。但睁一眼闭一眼。避重就轻。这种事有过,虽然不是经常发生。想一下卡西迪这样的案件。我猜想你还记得,是吧?” 布雷兹看看表。“我累了。”他说,“让我们忘了卡西迪案。让我们围绕菲利普斯案。” 我摇摇头。“我想指出一点,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就看一下卡西迪案。卡西迪是个有钱人,百万富翁。他有个成年的儿子。有天晚上,家里叫来了警察,小卡西迪仰面躺在地上,满脸是血,脑袋上有个弹孔。他的秘书躺在隔壁的卫生间,脑袋抵着卫生间的另一扇通向客厅的门,左手手指间有支烟,已经熄灭,只剩一小截烟头,将手指间的皮肤也烧焦了。右手边有把枪。他也是头部中弹,但并非贴着脑袋打的。此人喝了很多酒。两人死亡四小时了,家庭医生三小时前到的。现在,你对卡西迪案件有什么看法?” 布雷兹叹口气。“与酗酒有关的谋杀和自杀。那个秘书发酒疯打死了小卡西迪。我在报上或其他材料上读到过。这就是你要我说的吗?” “你在报上读到的,”我说,“但事实并非如此。更重要的是你知道这不是事实,地方检察官知道这不是事实,而地方检察官的调查员却在几小时内撤销了这个案件。没有进行验尸。但城里每个报道案件的记者和每个了解这一案情的警察都知道,这是卡西迪开的枪,也正是卡西迪喝醉了,而秘书想要制止他,没成功,最后想躲开他,但行动不够快。卡西迪的伤口是贴着脑袋打的,而秘书的伤口则不是。秘书是左撇子,他被枪击时左手还夹着根烟。即使你是右撇子,也不会把烟换到另一只手里,不会随意夹着烟杀人。《无敌警探》[1]中的人物会这么干,但富翁的秘书不会。四个小时,家人和家庭医生没有报警,他们在干吗?一旦作了安排,调查只是表面文章。为什么不对有火药味的手作检验?因为你们不想要真相。卡西迪是个大人物。但这也是一桩谋杀案,不是吗?” “那两个人都死了。”布雷兹说,“谁对谁开了枪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就没有想过,”我问,“卡西迪的秘书也可能有一个母亲或一个妹妹或一个爱人——或三者都有?她们也有骄傲、信念,也有对死者的爱,而死者竟成了一个酗酒的偏执狂,就因为他老板的父亲有万贯家财?” 布雷兹慢慢举起杯子,慢慢将酒喝光,慢慢放下杯子,慢慢将杯子放在鸡尾酒桌的玻璃桌面上。斯潘格勒僵硬地坐着,在有些僵硬的笑意中,瞪着眼睛,张着嘴巴。 布雷兹说:“说说你的观点吧。” 我说:“除非你们这些人能信守承诺,否则我不会坦诚相见,除非你们这些人能始终被信任,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寻求真相并发现真相,无论后果如何——除非这样,否则我有权利听从我的良心,尽可能保护我的客户。除非我能肯定,你们不会伤害他,如同你们不会伤害事实真相。要不你们可以把我拖到能让我说话的人面前。” 布雷兹说:“听起来你倒有点像一个尽量守住良心的人。” “算了!”我说,“让我们再喝一杯。然后你们可以说一下那个你们叫来跟我在电话上说话的女孩。” 他微微一笑。“那是个住在菲利普斯隔壁的妞儿。有天晚上她听到有个人在门口跟他说话。她是个引座员,白天上班。所以我们想也许她能听出你的声音。没有其他意思。” “那是什么样的声音?” “很难听的声音。她说她不喜欢这样的声音。” “我猜想这就是为什么你想到了我。”我说。 我拿起三只杯子去了厨房。
[1]《无敌警探》(Gang Busters)是美国三四十年代的一档热门广播节目,1942年拍摄成电影。 16 等我到了厨房,我发现我忘了哪只杯子是谁的了,所以我只好把杯子都洗了一下,擦干,开始再调些酒,这时,斯潘格勒走过来,站在我背后。 “放心。”我说,“今天晚上我没用任何毒药。” “别跟那位老人胡搅蛮缠。”他冲着我的脖子轻轻说,“他的手段超乎你的料想情况。” “谢谢你的好意。” “哦,我倒想了解一下那个卡西迪案。”他说,“似乎挺有趣的。多半是我小时候的事情。”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说,“其实没有这回事。我只是开个玩笑。”我将酒杯放在托盘上,端回到客厅,放到他们面前。我拿着自己的酒杯回到棋桌后的座位上。 “又一个花招。”我说,“你这位助手溜到厨房,在我背后提出忠告,要我小心你的手段,而且你料到了我绝没料到你竟有这样的手段。他的脸也相得益彰。友好、坦诚,容易脸红。” 斯潘格勒挨着椅边坐下来,脸红红的。布雷兹随意地看看他,不露声色。 “关于菲利普斯,你发现了什么?”我问。 “是的。”布雷兹说。“菲利普斯。哦,乔治·安森·菲利普斯是个可怜虫。他认为自己是个侦探,但看起来他似乎没法让别人认可他。我和凡吐拉的警察局长谈过。他说,乔治是个和蔼的人,也许太和蔼了,做不了好警察,即使他有头脑。他照别人说的去做,也能做得很好——前提是别人告诉他哪只脚先迈出去,要走几步,走哪条路,诸如此类。但他没有什么长进,你明白我的意思。他那种警察,至多逮个偷鸡贼什么的,还得碰巧让他看见那家伙偷鸡,碰巧让那家伙逃走时跌倒,头撞到柱子什么的,晕了过去。否则的话,事情就会有点棘手,乔治会跑回来请求指示。哦,这让局长不胜其烦,不久就让乔治走人。” 布雷兹又喝了口酒,用铁铲一般的大拇指指甲刮了刮下巴。 “之后,乔治在斯米的一家杂货店工作,老板是一个叫萨克利夫的人。这是一家赊售商店,每位顾客有个小本子,乔治让这些小本子弄得很头疼。他会忘了把商品写下来,或者写错了本子,有些顾客会让乔治更正,有些顾客乐得乔治忘了记账。这样,萨克利夫觉得乔治也许干其他事更合适,乔治就来洛杉矶了。他攒了些钱,不多,但足够他申请一份执照,他交了保证金,租了一间办公室。我去过那里。他和人合租办公室,只有一张自己的办公桌。那个合租人据说卖圣诞节贺卡。名叫马什。要是乔治有客户来,马什就按事先说好的去散步。马什说他不知道乔治住哪儿,乔治也没有什么客户。我是说,马什不知道他在办公室谈过什么业务。但乔治在报纸上登过广告,他也许有个看了广告来找他的客户。我猜他有客户,因为一星期前,马什在他的桌子上发现一张字条,乔治要外出几天。那是他的最后一次得知乔治的消息。原来乔治去了法院街,用安森的名字租了一个套间,就在那儿被杀。目前我对乔治知道的情况就这些。让人难过的一桩案件。” 他神态平静地看着我,举起了酒杯。 “那广告怎么说?” 布雷兹放下酒杯,从皮夹里取出一张纸片,放在鸡尾酒桌上。我走过去拿起纸片。上面写着: 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或困惑?为什么要因猜疑而痛苦?可向冷静、谨慎、可靠和守信的侦探咨询。乔治·安森·菲利普斯。格伦维尔9521。 我把纸片放回到桌上。 “写得并不差,许多人事广告都这样。”布雷兹说,“看来并不是专门瞄准有钱人的。” 斯潘格勒说:“办公室的姑娘为他写的广告。她说她忍不住想笑,但乔治认为写得挺漂亮。《纪事报》好莱坞大道办事处。” “你查得挺快。”我说。 “我们了解情况并不困难。”布雷兹说,“只有你的情况是例外。” “亨奇怎么样?” “跟亨奇没关系。他和那个姑娘在进行饮酒派对。他们会喝一会酒,唱一会歌,打一会架,听听广播,有时出去吃点东西,要是他们想得起来的话。我猜他们的派对持续几天了。幸好被我们打断了。姑娘两眼被打肿了。接下去亨奇也许会扭断她的脖子。世界上亨奇这样的流浪汉多得是——那样的女孩也很多。” “那把亨奇说不是他的枪怎么样?” “就是这把枪。我们还没找到子弹,但找到了弹壳。就在乔治的身体下,检查过了。我们还打了几发,比较射击和撞针的痕迹。” “你觉得有人故意把它塞到亨奇的枕头下?” “当然。亨奇为什么要开枪打死菲利普斯?他不认识菲利普斯。”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布雷兹双手一摊说,“瞧,有些事你知道,因为这些事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还有些事你也知道,因为这些事合乎情理,必定如此。你不会开枪杀人时弄出很大的声音,引起对你的注意,又始终把枪塞在枕头下面。那姑娘整天和亨奇在一起。要是亨奇杀了人,她不会不知道。而她什么也不知道。要是她知道,她就会泄露出来。对她来说,亨奇算什么?不过在一起鬼混罢了。瞧,忘了亨奇吧。那个开枪的家伙听到收音机很大的声音,知道这会盖过枪声。但他还是先把菲利普斯打晕,把他拖进卫生间,关上门,再开枪。他没有喝醉。他做事很专注,很谨慎。他走出去,关上卫生间的门,收音机关了,亨奇和那姑娘出门去吃饭。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收音机关了?” “有人告诉我的。”布雷兹平静地说,“还有人住在那幢楼里。知道收音机关了,他们出去了。动静很大。杀手走出房间,亨奇房间的门开着。肯定是这样,否则他也不会想到进亨奇的房间。” “住公寓的人不会出去不关门的。尤其在这样的小区。” “醉鬼会这样。醉鬼粗心大意。他们心不在焉。他们一次只想着一件事。门开着——也许只是一条缝,但开着,杀手进去将枪藏在床上,却在那儿发现另一把枪。他拿走了那把枪,就想嫁祸于亨奇。” “你可以查那把枪。”我说。 “亨奇的枪?我们会查的,但亨奇说他不知道编号了。如果我们找到那把枪,我们可能会有所发现。但我不能肯定。我们拿到的这把枪,我们会去查,但你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你作了很大的努力,以为找到头绪了,然而,线索断了。一条死胡同。你还能想到什么也许我们知道会对你的业务有所帮助的事情吗?” “我累了。”我说,“脑子不够用了” “刚才你还用得不错呢。”布雷兹说,“关于卡西迪案。” 我没说什么。我又装了一袋烟,但烟斗太烫不能点。我把它放在桌子上凉一凉。 “说真的,”布雷兹慢吞吞地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我看不出你在对杀人案故意隐瞒。我也不相信你真的知道得那么少。” 我还是没说什么。 布雷兹探身在烟灰缸里捻雪茄,把火灭掉。他喝光了酒,戴上帽子,站了起来。 “你还要沉默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 “让我帮你一下。我给你点时间,等你到明天中午,还有十二个小时多。在这之前我还读不到验尸报告。在此期间你可以和当事人谈谈并决定说出真相。” “要是超过期限呢?” “超过期限,我就去见刑侦队长,告诉他有个名叫菲利普·马洛的私人侦探知情不报,妨碍了我对一桩谋杀案的调查,或者说我断定他就是杀手。怎么样?我想他会马上把你弄到警局,让你吃点苦头。” 我说:“啊哈。你检查过菲利普斯的办公桌了吗?” “当然。一个很爱整洁的年轻人。抽屉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小本日记。日记里也没有什么,除了记一些琐事,如他怎样去海滩,或者带女孩去看电影,她并不热心什么的。还有他在办公室坐着,没有业务。有一次,他对洗衣房很恼火,写了一整页。大部分日记只有三四行字。只有一件事较为特别。所有的日记都是用印刷体写的。” 我说:“印刷体?” “是的,用钢笔和墨水写成印刷体。不是那种为掩饰而写的很粗的大写字母。而是那种工整、秀气的印刷体,好像这家伙写起来得心应手,跟写其他字体一样。” “他在给我的名片上并没有用那种字体写字。”我说。 布雷兹想了一会。接着他点了点头。“真的,也许是这样。日记封面上没有任何名字。也许他用印刷体写字只是自得其乐。” “就像佩皮斯[1]的速记?”我问。 “什么意思?” “那人用自己发明的速记写日记,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布雷兹看看斯潘格勒,后者正站在他的椅子前,舔着杯子里的最后几滴酒。 “我们还是走吧。”布雷兹说,“这家伙又要编个卡西迪案了。” 斯潘格勒将杯子放下,他们两个向门口走去。布雷兹停下脚步,手搭在门把手上,侧身看着我。 “你认识一位高个子金发女人吗?” “我得想想。”我说,“我希望认识。有多高?” “挺高。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高。就是和高个子男人在一起也算高。一个名叫巴勒莫的意大利人拥有法院街上的那幢公寓。我们到马路对面的殡仪馆去找他。殡仪馆也是他的。他说他看见一个高个子金发女人三点半左右走出公寓楼。管理员帕斯莫尔说他想不起来楼里有高个金发女人。那个意大利人说她是个美人。我觉得他说得没错,因为他对你的描述相当到位。他没有见到这位高个金发女人进公寓楼,只看到她从公寓楼出来。她穿休闲裤、运动夹克,系着头巾。但她一头金黄色头发仍有不少从头巾下露出来。” “我不认识。”我说,“但我刚想起一件事。我曾在信封上写下菲利普斯的驾照号码。这也许会让你查到他以前的住址。我去拿。” 他们站在那儿,我从卧室的外衣里拿出那只信封。我把信封递给布雷兹,他看了写在上面的号码,随后塞进了他的皮夹。 “你刚刚才想起来,嗯?” “是的。” “好吧。”他说,“好吧。好吧。” 他们两个沿着过道走向电梯,还挥挥手。 我关上门,走进房间,端起几乎没有喝的那第二杯酒。酒已经走味。我端到厨房,从瓶子里又倒了一些。我端着杯子站在那儿,看着窗外的桉树,柔软的树梢在暗蓝色的空中摇动。看来又起风了。北边的窗户在风中砰砰作响,大楼的外墙也发出低沉的撞击声,像是粗电线拍打着墙面。 我喝了口酒,后悔浪费了新加的威士忌。我将酒倒进水池,拿了一只新杯子,喝了几口冰水。 还有十二个小时来理顺这团乱麻,可我甚至都无法理解我陷入了怎样的境况中。要么查个水落石出,要么把客户说出来,让警察去找她和她全家。聘了马洛,却招来了警察。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和困惑?为什么要因猜疑而痛苦?去向斗鸡眼、粗心大意、畸形脚、浪荡的侦探咨询吧。菲利普·马洛,格伦维尔7537号。见到他,你就见到了城里最好的警察。为什么要绝望?为什么要孤独?给马洛打电话,马洛立马就到。 这么做无济于事。我回到客厅,拿起放在棋桌上凉着的烟斗,点上火。我慢慢地吸着,但感到仍有一股橡胶的焦味。我放下烟斗,站在房间中央,拨弄着下嘴唇。 电话铃响了。我拎起话筒吼了起来。 “马洛吗?” 这声音低沉刺耳。这种低沉刺耳的声音我之前听见过。 “是的。”我说,“不管你是谁,有话直说。我招惹谁啦?” “也许你是个聪明人。”那低沉刺耳的声音说,“也许你乐于给自己弄些好处。” “多大的好处?” “五百美元的好处。” “很不错。”我说,“要我做什么?” “别找麻烦。”这声音说,“要不要谈谈?” “哪儿?何时?和谁谈?” “悠谷夜总会。莫尔尼。你什么时候去都行。” “你是谁?” 电话里传来咯咯的笑声。“进门就说找埃迪·普鲁。” 电话咔嗒一声断了。我也挂上电话。 我把车开出车库,朝卡文加山口开去时,已差不多是晚上十一点半了。
[1]佩皮斯(Samuel Pepys,1633—1703),英国日记作家。 17 过了山口,往北二十英里,一条两边是鲜花草地的大道通向山脚。它经过五个街区就到头了——这儿没有一幢屋房。路的尽头,一条弯曲的柏油路进入一片丘陵。这就是悠谷。 第一座小山的山坡上,路边有一幢低矮、瓦顶的白色建筑。它有着带屋檐的门廊,上面有块牌子,写着:悠谷巡逻队。通往山坡的大门开着,正中央竖着一块白色的方牌子,反光的金属小球组成一个“停”字。另一盏泛光灯照亮了牌子前面的一段路面。 我停了车。一个穿制服、佩一颗星、皮套子里有枪的男子看了下我的车,接着看看架子上的一块木板。 他朝汽车走来。“晚上好!我没有你的车牌号。这是私人车道。找人吗?” “我去夜总会。” “哪一家?” “悠谷夜总会。” “8777。这是我们这儿对它的称呼。你是说莫尔尼先生的夜总会?” “是的。” “我猜你不是会员。” “不是。” “我得登记一下。找个会员或住在山谷里的人。这儿都是私人产业,你知道吧?” “没人擅自闯入,嗯?” 他笑了。“没人擅自闯入。” “我叫菲利普·马洛。”我说,“我找埃迪·普鲁。” “普鲁?” “他是莫尔尼先生的秘书或什么的。” “请等一下。” 他走到门口,说了些什么。另一个穿制服的人在里面,他拨了内线电话。我身后又来了辆车,按着喇叭。从巡逻队办公室开着的门里传出打字机的噼啪声。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看了下按喇叭的那辆车,挥手让它进去了。车从我身边驶过,很快没入黑暗中。这是一辆绿色的长型敞篷轿车,三位花枝招摇的女郎坐在前排,都叼着香烟,扬起眉毛,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轿车一个转弯就不见了。 那个穿制服的又来到我身边,将手搭车门上。“行了,马洛先生。请找一下夜总会管理员。往右一英里,那儿有个亮灯的停车场,墙上有号码。就是8777这个号码。请找一下那儿的管理员。” 我说:“我为什么要找他?” 他很平静、很有礼貌,也很坚定。“我们必须知道你到底要去哪儿。悠谷的保安工作很严密。” “要是我不去找他呢?” “你跟我开玩笑?”他的声音严厉起来。 “不开玩笑。我只是要弄清楚。” “巡警就会去找你。” “你们共有多少巡警?”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对不起。”他说,“往右一英里左右,马洛先生。” 我看看他挎在屁股上的手枪和别在衬衫上的特制的徽章。“人们把这个称为民主。”我说。 他看看我身后,随之朝地上啐了一口,一只手放在车窗沿上。“也许你还有同伙。”他说,“我认识约翰·里德[1]俱乐部的一个家伙。就是在博伊尔高地那边。” “同志[2]。”我说。 “革命的麻烦在于,”他说,“革命总是落到错误的人手里。” “说得好。”我说。 “话说回来,”他说,“他们会比生活在这儿的一群有钱的冒牌货更有错吗?” “也许哪天你自己也会住到这儿来。”我说。 他又啐了一口。“即使他们一年付我五万美元,让我睡觉时穿着薄绸睡衣,脖子上再挂一串粉色珍珠,我也不会住在这儿。” “我可不愿意给你这个价。”我说。 “你随时都可以给我。”他说,“白天晚上都行。你给我这个价,看看能让你得到什么。” “好吧,我现在得走了,去找夜总会的管理员。”我说。 “告诉他吐自己左裤腿上。”他说,“告诉他是我说的。” “我会告诉他的。”我说。 身后又来了辆车,按着喇叭。我开车走了。不一会,那辆豪华轿车按着喇叭把我逼到路边,经过时发出犹如落叶的沙沙声。 这儿风不大,山谷的月亮很明亮,黑色的阴影看上去像是被刀刻出来的。 靠近弯道,整个山谷在眼前铺展开来。坡上坡下有成百上千的白色房子,成千上万亮着灯的窗户,繁星低垂,但考虑到这儿的巡警,星星也不敢靠得太近。 夜总会面对马路的是一片白墙,没有大门,底层也没有窗户。紫罗兰色霓虹灯显示的数字小而亮:8777。其他什么也没有。房子一边,在一排排有灯罩、光线往下的路灯下面,有几排汽车停在平整的黑色柏油路面用白线划出的停车位上。穿着整洁制服的服务员在灯光下来来往往。 路绕到夜总会后面。那儿有个很深的门廊,有玻璃和金属架起来的顶篷,但灯光有些暗。我下了车,拿到一张上面有车牌号的登记卡,带着登记卡走到一张坐着一个工作人员的小桌子旁,将登记卡放在他面前。 “我是菲利普·马洛。”我说,“来找人。” “谢谢,马洛先生。”他写下姓名和车牌号,将登记卡还给我,顺手拿起电话。 一个穿着白色亚麻双排扣保安制服,戴着金色肩章和有金黄色宽带的帽子的黑人为我打开门。 大堂看起来像一家高档音乐厅。有许多的灯具和闪光物体,许多的布景,许多的服饰,许多的音响,仿佛全明星阵容,原创剧情,震惊四座。在漂亮柔和的光线的映照下,四周的墙似乎无限地往上延伸,消失在柔和的群星闪烁的空中。走在地毯上,仿佛没穿长筒胶靴涉水而行。后面是一个独立式弧形楼梯,金属和白色珐琅的宽大阶梯铺着地毯,徐徐而上。在餐厅门口,一位胖乎乎的领班神定气闲站在那儿,裤子上有一道两英寸宽的缎条,腋下夹着一叠烫金菜谱。他这种人的脸就可以从彬彬有礼的微笑变为凛冽的愤怒,而脸部肌肉纹丝不动。 左边是酒吧入口。那儿光线较暗,也较安静,一个酒吧侍者在玻璃器皿微弱的亮光中像蛾子一样移动。一位美丽的高个金发女郎穿一身像海水蓝色、撒满金粉的衣服,从女士洗手间出来,一边涂着唇膏,一边哼着歌朝拱道走去。 拱道那儿传来伦巴舞曲的音乐,她微笑着,有节奏地点头。一个脸膛红润、眼睛发亮、手臂上搭条白色披肩的矮胖男子在等她。他肥硕的手指抓住了她赤裸的手臂,色眯眯地看着她。 一个穿着桃红色中国旗袍的女招待走过来,接过我的帽子,对我的衣着不以为然。她的眼睛就像奇怪的罪孽。 一个卖香烟的女孩从楼梯上下来。她头发上插一根白鹭羽毛,衣服十分单薄,一条赤裸的长腿涂成银色,另一条涂成金色。她脸上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态,好像跟她约会非得早早预约不可。 我走进酒吧,在一张塞了绒毛的皮革位子上坐下。这儿,玻璃杯发出轻微的叮当声,灯光柔和,人们轻声低语,谈情说爱,或生意来往,或其他适合在这种场合谈论的话题。 一位高个貌俊,身着精制的灰色外套的男子突然从墙边的一张小桌旁站起,走到吧台那儿,开口骂一个酒吧侍者。他声音很大地骂了很久,用词恶毒,一般是这样一位高个貌俊、服装考究的人骂不出来的。所有人不再说话,默默地看着他。他的声音刺穿了柔和的伦巴舞曲,好像铁铲铲进了柔软的白雪。 酒吧侍者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个骂人者。侍者有卷曲的头发,皮肤洁净温润,眉距宽而眼神拘谨。他没走动也没说话。高个男子住了口,慢慢走出去。除了侍者,大家都看着他离去。 侍者沿着吧台慢慢地走到我坐着的那头,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别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有些苍白。接着他转身对我说: “先生,什么事?” “我想找一个叫埃迪·普鲁的人。” “是吗?” “他在这儿做事。”我说。 “在这儿做什么事?”他的声音很平稳,干巴巴的,像干燥的沙子。 “我只知道他在老板手下做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哦,埃迪·普鲁。”他喃喃地说着,并用桌布慢慢地擦着吧台。“贵姓?” “马洛。” “马洛。边喝边等?” “来杯干马提尼吧。” “一杯马提尼,干的,很干很干。” “好吧。” “您用勺子还是用刀叉吃?” “切碎了。”我说,“我咬着吃。” “去上学的路上吃。”他说,“要把橄榄给您放在书包里吗?” “用它砸我的鼻子。”我说,“要是这让你感觉好些的话。” “谢谢您,先生!”他说,“一杯干马提尼。” 他刚转身从我这儿走开,随即又折回来,身子靠着吧台,说:“我把酒弄错了。那位先生告诉我这件事。” “我听见了。” “他告诉我这件事,就像有身份的人告诉你这种事时那样。就像大牌导演喜欢指出别人的小毛病那样。您听见的。” “是的。”我说,心想这话要扯多久啊。 “他要让别人听见——这位绅士做到了。所以我过来,可以说冒犯了你。” “我知道。”我说。 他竖起一根手指,若有所思地看着。 “就是这样。”他说,“一个十足的陌生人。” “这是因为我棕色的大眼睛。”我说,“它们看上去很温和。” “谢谢,朋友!”他说完转身走了。 我看见他在吧台一头打电话。接着看见他在调酒。当他拿着酒回来时,一切正常了。
[1]此处可能指美国记者约翰·里德(John Reed,1887—1920),他同情俄国革命,著有《震撼世界的十天》(Ten Days That Shook the World)。 [2]原文为俄语“tovarich”,相当于英文“comrade”。 18 我端着酒走向靠墙的一张小桌,坐下来,点了支烟。五分钟过去了。我没注意到,音乐已经换了曲子。一个女子在唱歌。她是个女低音歌手,音色丰满,声音很动听。她唱着《黑眼睛》这首歌。身后的乐队似乎要入眠似的。 她唱完时,响起热烈的掌声,还有口哨声。 坐在隔壁桌子的一位男子对他女友说:“他们将琳达·康奎斯特弄回乐队来了。我听说她同帕萨迪纳的一个有钱人结了婚,但这不是真的。” 女友说:“声音不错。要是你喜欢女歌手的话。” 我刚要站起来,一个影子落在桌面上,有人站到了我面前。 此人是个大个子,脸上有伤疤,右眼干瘪无神,眼珠子动也不动,像瞎子一样目光呆滞。他身材很高,不得不弯腰将手搭在我对面的椅背上。他站在那儿打量着我,不说什么,我坐着,一边抿着最后一点酒,一边听那个女低音歌手唱另一支歌。客人似乎喜欢这种老掉牙的音乐。也许他们都厌倦了在他们工作的地方事事都得赶工提前的状态。 “我是普鲁。”此人用沙哑的嗓门低声说。 “我想也是。你想找我谈谈,我想找你谈谈,我也想找那个唱歌的女子谈谈。” “那我们走吧。” 酒吧往里走有扇锁着的门。普鲁开门让我进去,我们进门踏上左边铺着地毯的楼梯。到了一条长廊,两边的门关着。走廊尽头,有个明亮的星状物被一扇网格屏风挡着。普鲁敲敲屏风旁的一扇门,推开,站在一边让我进去。 这是一间舒适的办公室,并不很大。落地窗前,靠墙脚有一张放了软垫的固定座位。一个穿白色礼服的男子站着,背对着房间,看着窗外。他头发灰白。室内有个镀铬的黑色大保险柜,几个文件柜,一个放在架子上的地球仪,一个内置式小吧台,一张常见的、笨重的办公桌,后面有把常见的高背皮椅。 我看着桌子上的摆设。所有的东西都是上档次的黄铜制品。一盏黄铜台灯,黄铜笔架和铅笔盘,黄铜玻璃烟缸,缸边上有黄铜小象,开信封用的黄铜刀,铜盘上有把黄铜水壶,黄铜包角的吸墨纸盘。铜花瓶中插一枝黄铜色的香豌豆花。 看来他很喜欢铜制品。 站在窗口的男子转过身来,我看出他年近五十,浅灰色的头发柔软浓密,一张好看的大脸盘并无特别之处,除了左颊有道疤痕,看上去像是一个深深的酒窝。我记得这个酒窝。不然我就已经忘记这个人了。我想起很久以前我在电影上见过他,至少十年前。我不记得是部什么电影,也忘了他在电影里扮演什么角色,只记得那张黝黑但好看的大脸盘及这道疤痕。那时,他的头发还是黑的。 他向办公桌走去,坐下来,拿起开信封的刀,用刀尖轻轻地拨动着大拇指。他面无表情地看看我,说:“你是马洛?” 我点点头。 “坐下吧。”我坐了下来。埃迪·普鲁坐在靠墙的一把椅子上,向后仰着身子。 “我不喜欢私家侦探。”莫尔尼说。 我耸耸肩。 “我不喜欢他们有很多理由。”他说,“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喜欢他们。我不喜欢他们打扰我的朋友。我不喜欢他们纠缠我的妻子。” 我没说什么。 “我不喜欢他们询问我的司机,或粗暴地对待我的朋友。” 我没说什么。 “总之,我就是不喜欢他们。”他说。 “我多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我说。 他脸有点红,眼睛发亮。“另一方面,”他说,“我眼下可能用得着你。你若跟我合作,你会得到好处。这想法不错。你少管闲事就会得到好处。” “我会得到多大的好处呢?”我说。 “你会得到时间与健康。” “我好像在哪儿听到过这样的话。”我说,“我只是想不起来谁说的了。” 他放下开信封的刀,打开办公桌的一扇柜门,拿出一只雕花玻璃瓶来。他从瓶子里倒了一些液体在杯子里,喝下去,塞好塞子,把玻璃瓶放回办公桌。 “在我的行业里,”他说,“愣头青多得很。想做愣头青的人更是一大把。你管你的事,我管我的事,这样,我们都没有麻烦。”他点了一支烟,他的手有点儿抖。 我看看房间那头靠墙斜坐着的那位高个子,他就像乡村小店里的一个闲人。他只是坐在那儿,懒得动弹,长长的手臂垂着,有着皱纹的灰脸上毫无表情。 “有人曾说起跟钱有关的事情。”我对莫尔尼说,“那是为啥?我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出言不逊。那是你认为你能吓唬我。” “这样跟我说话,”莫尔尼说,“你的背心很可能会缝上铅扣子。” “真想不到!”我说,“可怜的老马洛背心上缝了铅扣子!” 埃迪·普鲁嗓子眼里发出一声干巴巴的喉音,那也许就是他的笑声。 “至于说到我管我的事,别管你的事,”我说,“很可能我的事和你的事缠到一起了。尽管这不是我的错。” “最好别有这种事。”莫尔尼说,“怎么会呢?”他抬了下眼皮,很快又垂下了。 “好吧,举个例子:你这儿的硬汉打电话给我,想要把我吓死。之后,那天晚上的电话又说起五百块钱,要我开车到这儿跟你见面,说这对我有好处。再举个例子,还是那个硬汉或跟他相似——略有不同——的什么人跟踪我的一个同行,这位同行今天下午在邦克山被枪杀了。” 莫尔尼把香烟从嘴里拿开,眯着眼睛看了一下烟头。每个动作,每个姿势,都像是出自某个电影目录。 “谁被枪杀了?” “一个叫菲利普斯的同行,一个年轻的金发小伙子。你不会喜欢他。他是个私家侦探。”我对他描述了一下菲利普斯。 “我从未听说过他。”莫尔尼说。 “再举个例子,就在他被枪杀之后,有人看见一位不住在那儿的高个金发女郎从那幢公寓里出来。”我说。 “什么高个金发女郎?”他的声音有些变化。声音中有种紧张。 “我不知道。她被人看见了,那个看见她的人说可以认出她来,如果再次看见她的话。当然,她不一定与菲利普斯被杀有关系。” “这个叫菲利普斯的人是个私家侦探?” 我点点头。“我跟你说过两遍了。” “他为什么被杀,怎样被杀?” “他在他的住所里被击昏并枪杀。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被杀。要是我们知道为什么,我们也就可能知道谁杀了他。情况似乎就是这样。” “我们?” “警察和我本人。我发现他死了。所以我得留在现场。” 普鲁将他斜坐着的椅子的前腿轻轻地放落在地毯上,同时看着我。他好看的眼睛有种我不喜欢的昏昏欲睡的神情。 莫尔尼说:“你对警察说了些什么?” 我说:“说得很少。我猜想,从你先前对我说的那些开场白来看,你知道我在找琳达·康奎斯特。莱斯利·默多克夫人。我找到她了。她在这儿唱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此保守秘密。在我看来,你妻子或瓦尼尔先生可以跟我说出实情。但他们没有。” “我妻子愿意对一个私家侦探说的话,”莫尔尼说,“少得可以塞进蚊子的眼睛里。” “无疑她有她的道理。”我说,“然而这已经不重要了。事实上,我是否见康奎斯特小姐不是很重要。我只是想跟她说几句话,要是你不介意的话。” “要是我介意呢?”莫尔尼说。 “我猜我不管怎样会同她说上几句。”我说。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用手指转动着,并不无欣赏地看着他浓而黑的眉毛。他眉毛的形状漂亮,曲线优美。 普鲁咯咯地笑起来。莫尔尼看看他,皱起眉头,又看看我,依然皱着眉头。 “我问你对警察说了什么。”他说。 “我对他们说得不多。这个叫菲利普斯的人让我去见他,他暗示他牵涉到一桩他不喜欢的案件中,需要帮助。等我到了那儿,他却死了。这些我告诉了警察。他们不相信就这么简单。也许并非这么简单。明天中午之前我得说清楚。所以我想把情况弄清楚。” “你来这儿是浪费时间。”莫尔尼说。 “我想是有人叫我来这儿的。” “你可以随时走。”莫尔尼说,“或者你可以为我做点什么——为五百美元。不管怎样,再跟警察谈话时别把埃迪和我扯进去。” “要我为你做什么?” “你今天上午去我家里了。你应该知道做什么。” “我不受理离婚的业务。”我说。 他脸色发白。“我爱我妻子。”他说,“我们才结婚八个月。我不想离什么婚。她是个好姑娘,一般来说,她知道分寸。但我觉得她眼下在玩危险的游戏。” “什么危险?” “我不知道。这正是我要弄清楚的。” “让我把话说清楚。”我说,“你是想雇我——还是想让我放掉手上的事?” 普鲁靠着墙又咯咯了一声。 莫尔尼又倒了些白兰地酒,很快灌下去,脸上又有了血色。他没有回答我。 “让我把另一件事也说清楚。”我说,“你不介意你妻子跟人厮混,但你不愿意她和一个叫瓦尼尔的人厮混。是这样吗?” “我信任她的内心。”他慢慢地说,“但我不信任她的判断。可以这么说。” “你要我去抓这个叫瓦尼尔的人的把柄?” “我要弄清楚他想干什么。” “哦。他干什么事了吗?” “我想是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事。” “你认为他干了——或者你想要认为他干了?” 他不露声色地看了我一会,随后拉开桌子中间的抽屉,伸手拿出一张折起来的纸扔给我。我接过来把纸打开。这是一张复写的付款通知单。卡尔—威斯腾牙科供应公司,及一个地址。单据上有:30磅克尔牌白硅石,15.75美元,还有25磅瓦尔特牌阿尔巴石,7.75美元。外加税金。单据是开给H·R·蒂格尔的,预订零售。还用橡皮图章盖了付讫的章。单据一角的签名是:L·G·瓦尼尔。 我把单据放在办公桌上。 “那天晚上他在这儿的时候,这张纸从他口袋里掉下来。”莫尔尼说,“约十天前。埃迪用他的大脚踩住了纸,瓦尼尔没注意到他丢了单据。” 我看看普鲁,又看看莫尔尼,再看看我的大拇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你是个聪明的侦探。我觉得你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我又看看这张纸,折起来放进我的皮夹。“我想它多半有些意思,否则你不会把它给我。”我说。 莫尔尼走到墙边那个镀铬的黑色保险柜前,打开。他拿着五张新的百元钞票回来,像摸到一手牌似的摊在手掌上。他把钞票放平,轻轻地摸一下,再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这是你的五百块钱。”他说,“让瓦尼尔离开我的妻子,会再给你这么多。我不关心你怎么做,我也不想知道你怎么做。去做便是。” 我用手指拨了下这些崭新的钞票。随后把它们推开。“等我——要是我能够——把事办妥的话,再付我钱吧。”我说,“能和康奎斯特小姐说上几句就是我今晚的酬金了。” 莫尔尼没有碰这钱。他拿起方瓶,又给他自己倒了杯酒。这次他也给我倒了一杯,隔着桌子推给我。 “至于说到菲利普斯谋杀案,”我说,“埃迪也曾跟踪过菲利普斯。你想告诉我为什么吗?” “不。” “麻烦在于,像这样的案件,消息可能来自于别的什么人。一旦一件凶案上了报,天知道会有什么东西给抖落出来。要真是这样,你就会怪我了。”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说:“我不这么认为。你进来时,我有点儿不礼貌,但你表现得相当不错。我就冒个险吧。” “谢谢!”我说,“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让埃迪给我打电话并恐吓我吗?” 他目光下垂,手指敲着桌面。“琳达是我的老朋友。今天下午,小默多克来这儿看她。他告诉她你在为默多克老太太做事。她告诉了我。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说你不接手离婚的事,那老太太雇你就不是为这种事。”他说到最后时抬起眼睛凝视着我。 我也凝视着他,等待着。 “我想我就是那种讲朋友义气的人。”他说,“不愿意他们受侦探骚扰。” “默多克欠你一笔钱,是吧?” 他皱了下眉头。“我不想谈论这种事。” 他把酒喝了,点点头站起来。“我会让琳达跟你谈谈。把你的钱收起来吧。” 他走到门口出去了。埃迪·普鲁伸直了腰,站起来,莫名其妙地朝我微微一笑,跟着莫尔尼走了。 我又点了支烟,再看一眼那张牙科供应商的账单。我心里隐约想起了什么。我走向窗户,站在那儿朝山谷看去。一辆汽车沿着上山的弯道驶向一座有着塔楼的大宅子,塔楼部分用了玻璃砖,映出塔楼后面的灯光。汽车的前灯扫过大宅,随即拐向车库。车灯熄灭了,山谷也似乎暗了下来。 此刻很安静,也有点凉。下面什么地方传来跳舞的音乐声。声音有点朦胧,听不出是什么舞曲。 琳达·康奎斯特从我背后那扇开着的门走进来,随手关上门,站在那儿看着我,眼中有股冷冷的目光。 19 她看上去跟照片既像又不像。她有张大而冷艳的嘴,短鼻子,大而冷峻的眼睛,黑头发由中间分开,露出一道宽宽的白线。她在裙子外面罩了件白色外套,衣领竖起来。她双手插在外衣口袋里,嘴里叼着一支烟。 她看上去见老,眼神更严厉,嘴唇也似乎忘了怎样微笑。她唱歌的时候,嘴唇会有笑容,那是一种表演性的不自然的笑。而下了台。那嘴唇就显得很薄,闭得很紧,一副生气的模样。 她走到办公桌旁,站着往下看,好像在清点那些黄铜饰品。她看见那个雕花玻璃瓶,就拔掉瓶塞,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手腕一抖就喝下肚了。 “你是叫马洛的那个人吧?”她看着我问。她将屁股抵着桌角,腿交叉着。 我说我就是叫马洛的那个人。 “总的来说,”她说,“我相当肯定我一点都不会喜欢你这种人。所以,有话直说,说完走路。” “这地方让我喜欢的是,一切都那么典型。大门口的巡警,门上的灯光,卖香烟及接待处的姑娘,那个胖乎乎油腻腻色眯眯的犹太人和那个高挑华丽无聊的歌舞女郎,衣冠楚楚、酗酒并粗鲁无礼咒骂酒吧招待员的导演,带枪而沉默的男人,有柔软的灰白头发、三流影片作派的夜总会老板,再加上你——身材修长,光彩照人的伤恋女歌手,漫不经心、满脸讥讽、声音沙哑、话语尖刻。” 她说:“是这样吗?”随手将烟塞进嘴里,悠悠地吸了一口。“怎么不说那个满口过时的俏皮话、笑容可掬的爱管闲事者呢?” “还有为什么我要来找你谈话呢?”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 “她想拿回去。赶紧。得赶快,否则就麻烦了。” “我想——”她刚要说又闭嘴了。我看她咬着烟,沉着脸,想掩饰突然产生的好奇心。“她想拿回什么?” “布拉什金币。” 她抬头看看我,点点头,想起来了——让我觉得她想起来了。 “哦,是布拉什金币。” “我打赌,你全忘了。”我说。 “哦,没忘。我见过几次。”她说,“你说她想拿回去。你是说她认为我拿了金币?” “是的。就是这样。” “她是个肮脏的老骗子!”琳达·康奎斯特说。 “仅仅是猜想并不至于让你成为骗子。”我说,“只是有时你会猜错。她错了吗?” “我干吗要拿她那块讨厌的旧金币?” “哦——这块金币值很多钱呢。她认为你可能缺钱。我觉得她不是个太慷慨的人。” 她笑了,一种勉强的轻蔑的讪笑。“是的。”她说,“伊丽莎白·布赖特·默多克夫人说不上慷慨大方。” “也许你拿走金币只是出于某种怨恨。”我试探着说。 “也许我应该抽你耳光。”她在莫尔尼的黄铜金鱼缸里灭了烟头,用开信封的刀漫不经心地将烟头挑起来,丢进垃圾桶里。 “那谈一下更重要的事情吧。”我说,“你会跟他离婚吗?” “给两万五千美元,”她看着别处说,“我会乐意跟他离婚。” “你不爱那个男人了,嗯?” “你在伤我的心,马洛。” “他还爱着你。”我说,“毕竟你嫁给了他。” 她懒洋洋地看着我。“先生,别认为我没有为那个错误付出代价。”她又点了支烟。“但一个女孩得生活。而生活并不总是像看上去那么容易。所以一个女孩会犯错误,嫁给一个不合适的男人和不合适的家庭,在那儿找不到她想要的东西。安全感,或其他什么的。” “而她这么做并不是出于丝毫对爱情的需求。”我说。 “我不想做一个愤世嫉俗的人,马洛。但事实也许会让你大吃一惊:有许多女孩嫁人就是找个家,尤其在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女孩得尽可能拒绝那些只是来寻欢作乐的人。” “你有了个家,但你放弃了。” “得到这个家代价太高。那个泡在酒里的老骗子提的条件太苛刻。作为一个客户,你觉得她如何?” “我有过更糟糕的客户。” 她从嘴唇上弄走一根烟丝。“你注意到她怎么对待那个姑娘了吗?” “梅尔?我注意到她欺负那个姑娘。” “还不只是欺负。她几乎把姑娘逼疯。那姑娘受过某种惊吓,老家伙就利用这个情况完全控制了姑娘。当着众人,她对姑娘大喊大叫,但私下场合,她会摸摸姑娘的头发,跟她轻声细语地说话。而她像个受宠若惊的孩子。” “我不是很明白。”我说。 “这孩子爱上了莱斯利,但她对此并不清楚。感情上她似乎只有十岁。总有一天,这个家庭会发生可笑的事情。我庆幸我不在那儿了。” 我说:“你是个聪明的姑娘,琳达。你坚强,有见识。我猜想,你嫁给他的时候,你以为你可以有丰厚的进账。” 她撇了撇嘴。“我以为至少可以度个假。结果连这个也没有。那是个精明而无情的女人,马洛。无论她让你做什么,都不是她嘴上说的那一套。她又在搞什么鬼了。你小心点。” “她会杀掉一两个人?” 她笑了。 “不是开玩笑。”我说,“有两个人被杀了,至少其中的一个和这块金币有关系。” “我不明白。”她平静地看着我,“你是说谋杀?” 我点点头。 “你把这些都告诉莫尔尼了?” “告诉了他其中的一桩谋杀。” “你跟警察说了?” “也说了其中的一桩。同一桩。” 她把眼睛移到我脸上。我们互相注视着。她看上去脸色有点苍白。可能是累了。我觉得她比之前更苍白了些。 “这都是你编的。”她咬着牙齿说。 我笑着点点头。她似乎放松了些。 “那布拉什金币呢?”我说,“你没有拿。好吧。那离婚这件事呢?” “这不关你事。” “不关我事。好吧,谢谢跟我说话。你认识一个叫瓦尼尔的人吗?” “认识。”她的脸现在僵住了。“不熟。他是洛伊斯的一个朋友。” “好朋友?” “他迟早会丧命的。” 我说:“有这种可能。这家伙有问题。人们提到他的名字就会表现得冷若冰霜。” 她注视着我没说什么。我想她脑子里正在动什么念头,但即便如此,她也不会说出来。她平静地说: “莫尔尼肯定会把他杀了,要是他不放开洛伊斯的话。” “得了吧。洛伊斯自己乐得出墙。这谁都能看出来。” “也许亚历克斯就未必能看出来。” “瓦尼尔跟我办的案件没有关系。他和默多克一家也没有来往。” 她朝我撇了下嘴,说:“没有来往?我来告诉你。我这么做并非为了什么。我只是个心里藏不住话的人。瓦尼尔跟伊丽莎白·布赖特·默多克很熟。他很少到她家里去,我在那儿的时候,他只去过一次,但他经常打电话。我接过几次电话。他总是找梅尔。” “哦——那很有趣。”我说,“找梅尔?” 她弯腰熄灭烟头,再次将烟头挑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我累了。”她突然说,“你走吧。” 我站了一会,看着她,心里还有些问题。然而我说:“那晚安,谢谢!祝你好运!” 我走出去,她还站在那儿,双手插在白色外套的口袋里,眼睛看着地上。 等我回到好莱坞,已是凌晨两点。我将车停好,上楼来到我的房间。风停了,但空气中仍充满了沙漠般的干燥气息。房间里很闷,布雷兹的烟头使得空气更污浊。我开窗让空气流通,一边脱衣,将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 掏出来的东西中有张牙科供应商的账单。它就是那张开给H·R·蒂格尔的付款单,购买30磅克尔牌白硅石和25磅瓦尔特牌阿尔巴石。 我拿来放在客厅桌子上的电话簿,找蒂格尔的电话号码。此时混乱的记忆突然清晰起来。他的地址是西九大街422号。贝尔丰特大厦的地址就是西九大街422号。 当我从以利沙·莫宁斯塔的办公室出来,悄悄走后面的楼梯到贝尔丰特大厦六楼时,其中一扇门上写的就是H·R·蒂格尔牙科实验室。 但就是平克顿人也得睡觉,马洛现在比平克顿人更需要睡觉。我上了床。 20 在帕萨迪纳,这天和前一天同样闷热,德累斯顿大道上的那幢深红色砖墙的大宅子和前一天同样阴沉,那个立在拴马桩旁边的小黑人也和前一天同样忧郁。同样的蝴蝶停在同样的绣球花上——或看上去是同样的;同样浓郁的夏日花香萦绕着这个早晨,同样牢骚满腹粗嗓门的中年人听到铃声来开了门。 她带着我沿着同样的过道走到同样不见阳光的阳光房。屋子里,伊丽莎白·布赖特·默多克夫人坐在同样的苇编躺椅上,我进去时,她正在从看上去同样的酒瓶里给自己倒上一杯,尽管这瓶酒多半是孙子辈了。 女佣关了门,我坐下来,将帽子放在地板上,就像昨天一样;默多克夫人同样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说: “怎么样?” “情况不妙。”我说,“警察在找我。” 她看上去并不慌张,就像一大块牛肉似的。“哦。我原先觉得你挺能干的呢。” 我没有理睬。“昨天上午,我从这里走了之后,有个开跑车的人跟踪我。我不知道他在这儿干嘛,也不知道他怎么到这儿来的。我以为他跟着我到了这儿,但我觉得不太可能。我摆脱了他,但他又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外。他又跟上了我,所以我让他解释为什么这么做,他说他需要帮助,让我到邦克山他住的地方去跟他谈谈。在见过莫宁斯塔先生之后我去了,我发现这个人已经被杀死在洗手间的地上。” 默多克夫人抿了一小口酒。她的手也许有些抖,但屋内的光线太暗,我不能肯定。她清清嗓子。 “说下去。” “他叫乔治·安森·菲利普斯。一个金黄头发的小伙子,有点笨。他说自己是个私人侦探。”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默多克夫人冷冷地说,“据我所知,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对他一无所知。你认为我雇他来跟踪你?” “我不知道怎么说。他建议我们联手,他给我的印象是,他在为您家里的什么人做事。他当然没有这么说。” “他没有为我家里做事。你完全可以放心。”这个男中音般的嗓音像岩石一样坚定。 “我觉得您对家里人的了解并非如您想得那么多,默多克夫人。” “我知道你已经盘问过我的儿子——我并没有让你这么做。”她冷冷地说。 “我没有盘问他。他盘问我。或者说试图盘问我。” “这个我们以后再谈。”她生硬地说,“那个你发现被枪杀的人怎么回事?你因为他而被警察盯上了?” “当然是这样。他们要知道他为什么跟踪我,我在办什么案子,他为什么要跟我联系,他为什么邀请我去他住处,以及为什么我要去。但那只是部分原因。” 她把酒喝光,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您的哮喘怎么样?”我问。 “不好。”她说,“继续说你的事。” “我见了莫宁斯塔。这我在电话里告诉过您。他假装没有拿到那枚布拉什金币,但他承认有人向他出售,并说他可以得到它。如我告诉您的。然而您告诉我,金币已经回到您手里,事情就是这样。” 我等待着,心想她会告诉我金币如何拿回来的,但她只是端着酒杯,一脸阴沉地凝视着我。 “所以,我和莫宁斯塔先生商定一笔交易,为这枚金币付他一千美元——” “你无权做这样的事情。”她叫了起来。 我点头表示同意。 “也许我只是跟他开个玩笑。”我说,“我知道我在跟自己开玩笑。不管怎样,在您电话中告诉过我之后,我想要跟他联系,告诉他这笔交易中止了。除了办公室的电话,电话簿中没有他家的电话。我就去了他的办公室。时间相当晚了。开电梯的人说他还在办公室。他仰面躺在地上,死了。他死于头部遭到重击和惊吓,这很显然。老人易遭不测。凶手也许并不想杀死他。我叫了急救中心,但没有留下我的名字。” “你做得聪明。”她说。 “是吗?我只是为自己考虑,但我并不认为这么做是聪明的。我只是想善待别人,默多克夫人。我希望您能够理解。但几小时内有两人被杀,两具尸体都是我发现的。两个受害者都和——某种程度上——您的布拉什金币有关。” “我不理解。另一个——那个小伙子也与此有关?” “是的。我没有在电话中告诉过您吗?我想我告诉过您。”我皱起眉头,回想有没有告诉过她。我想起是告诉过她的。 她平静地说:“这有可能。我对你说的没有太注意。你瞧,金币已经拿回来了。你似乎有点醉了。” “我没醉。我只是有点震惊,但我没醉。您听了这些倒很平静。” “你要我怎么做?” 我深吸了口气。“我已经牵涉到一起凶杀案里,因为发现了尸体并报了警。我现在可能和另一件凶案有关系,因为我发现了尸体而没有报警。后者对我来说更严重。甚至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今天中午之前,我得说出我客户的名字。” “那是背信泄密。”她说,在我看来,她太沉得住气了。“你不会这么做,我肯定。” “我希望您能把那该死的酒杯放一放,设法弄清楚目前的处境。”我对她厉声说。 她看来有些吃惊,把酒杯挪开——约四寸的距离。 “菲利普斯这个人,”我说,“有私人侦探的执照。我怎么那么凑巧发现他死了?因为他跟踪我,我就质问他,他请我去他的住处。当我到他那儿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这些情况警察都知道。他们甚至可能相信了。但他们不相信菲利普斯和我的关系只是巧合。他们认为菲利普斯和我之间有更深的关系,他们非要知道我在干什么,为谁干。清楚了吗?” “你会有办法走出困境的。”她说,“当然,我意料这会再花我一点钱。” 我感到鼻子被捏住了似的。嘴里发干。呼吸不畅。我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次向坐在我对面苇编躺椅上的那一大团肥肉诉说,而她看来就像一个拒绝贷款的银行行长那样镇定自如。 “我为您工作。”我说,“此刻,这个星期,今天。我希望下个星期能为别人工作。再下个星期又为另一个人工作。为此,我得和警察搞好关系。他们不必喜欢我,但他们得确信我没有欺骗他们。假设菲利普斯不知道布拉什金币的事,再假设他虽然知道,但他的死和金币没有关系。即使如此,我仍然得告诉警察我对他了解的情况。而他们得盘问他们想盘问的任何人。这些您难道不明白吗?” “难道法律没有给你保护客户的权利?”她大声说,“如果没有这个权利,那人们雇侦探有什么用?” 我站起来绕着椅子走了一圈,又坐下来。我身子前倾,双手按住膝盖骨,用力挤,直到指关节发酸。 “无论法律是什么,它总是一种博弈与妥协,默多克夫人。和其他很多事情是一样的。即使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拒绝说什么——并且这次蒙混过关,那我的事业也完蛋了。我会被视为一个找麻烦的家伙。他们无论如何总可以逮住我。我重视您的事,默多克夫人,但这不足以要为您流血丧命。” 她又端起杯子把酒喝光。 “你似乎把整个事情都搞糟了。”她说,“你没有发现我的儿媳妇,也没有发现我的布拉什金币。但你却发现了跟我毫无关系的几个死人;你把事情弄成这样,而我必须告诉警察我所有的私事,为的是帮你免去因你自己的无能而造成的麻烦。这就是我明白的情况。要是我说错了,不妨纠正我。” 她又倒了杯酒,猛喝了一口,引起一阵剧烈的咳嗽。她手颤抖着把杯子放在桌子上,酒泼了出来。她身子往前一伸,脸色发紫。 我忙站起来,跑过去,使出足以撼动市政厅的气力猛拍了一把她那结实的后背。 她发出一长声哀号,艰难地吸了口气,不再咳嗽。我按了录音电话机上的一个键,有人来接电话,声音很粗很响,我对着话机说:“给默多克夫人端一杯水来,要快!”随手挂了电话。 我又坐下来,看着她缓过气来。当她呼吸平稳正常时,我说:“您并不强悍,您只是以为自己强悍。长期以来,您和那些害怕您的人生活在一起。等您见到警察时,您就明白了。那些小伙子才是专业的。您不过是一个被宠坏的外行。” 门开了,女佣拿来一壶冰水和一只玻璃杯。她把它们放在桌子上,走了出去。 我给默多克夫人倒了一杯水,递到她手里。 “慢慢喝,别大口。您不会喜欢水的味道,但水不会伤害您。” 她小口喝,接着喝了半杯水,她把杯子放下,擦擦嘴。 “真没想到,”她声音刺耳地说,“在所有我能够雇用的侦探中,我偏偏找了一位到我自己家里来欺负我的人。”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说,“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们的事情怎么对警察说?” “警察跟我无关。根本无关。要是你把我的名字告诉他们,我将把这看作是无耻的背信弃义。” 这又使我退回到了起点。 “谋杀改变了一切,默多克夫人。您不能对谋杀案置之不理。我们得告诉他们您为什么要雇我,雇我做什么。他们不会在报纸上加以公布,这您知道。我是说,要是他们相信了,他们就不会这么做。当然,他们不会相信您雇我去调查以利沙·莫宁斯塔只是因为他打来电话,要买下那枚金币。他们可能不知道您没法出售那枚金币,即使您想出售的话,因为他们可能不会从那个角度去想问题。但他们不会相信您雇个私家侦探只是去调查一个可能的购买者。您怎么说?” “那是我的事情,不是吗?” “不。您不能如此来打发警察。您得满足他们:您是真诚、坦率的,没有隐瞒什么。只要他们认为您有所隐瞒,他们就不会善罢甘休。给他们一个合理可信的解释,他们就会心满意足地走开。而最合理可信的解释始终是实话实说。还不愿说出实情吗?” “不愿。”她说,“但说不说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了。我们必须告诉他们我怀疑我儿媳妇偷了金币,但我弄错了?” “这样更好。” “告诉他们金币拿回来及怎样拿回来了?” “这样更好。” “这会让我很难堪的。” 我耸了耸肩。 “你是个冷酷的家伙。”她说,“你是冷血动物。我不喜欢你。我很后悔遇到了你。” “我也是。”我说。 她伸出肥肥的手指按了个键,对着话机叫道:“梅尔,让我儿子马上来这儿。你也和他一起来。” 她放开键,将粗短的手指并拢,双手重重地拍了下大腿。她阴沉沉的眼睛望着天花板。 她声音平静而悲伤地说:“我儿子拿走了金币,马洛。我儿子。我的亲生儿子!” 我没说什么。我们坐在那儿看着对方。几分钟后,他们两个进来,她大声让他们坐下。 21 莱斯利·默多克穿一件绿色的便装,头发看上去湿湿的,好像刚洗了澡。他弓着腰坐在那儿,眼睛看着脚上的白色鹿皮鞋,一边玩着手上的戒指。他没有叼那支黑色的长烟嘴,没有了烟嘴,他看上去有些孤单。甚至他的胡须比起他在我办公室里时也要萎靡一些。 梅尔·戴维斯看上去还是前一天那个样子。也许她的样子始终不变。她红棕色的头发还是梳得很紧,玳瑁边眼镜看上去还是那么大而空旷,那双眼睛还是那么茫然。她甚至穿的还是那件无袖亚麻连衣裙,没有任何饰品,甚至耳环也没有。 我有种似曾相识的奇怪感觉。 默多克夫人小口喝着酒,平静地说: “来吧,儿子。告诉马洛先生有关金币的事。恐怕这事得告诉他。” 默多克立马抬头看我一眼,随即又垂下眼睛。他嘴抽搐了一下。当他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单调平淡,显得无精打采,像是有人经过激烈的良心挣扎之后作忏悔似的。 “如我昨天在你的办公室告诉过你的一样,我欠下莫尔尼一大笔钱。一万两千块。我后来否认了,但这是真的。我确实欠了钱。我不想让母亲知道。他逼我还钱。我想我最终还得告诉她,但我很软弱,此事一再拖延。一天下午,趁她睡觉和梅尔出门的机会,我用她的钥匙打开柜子,拿走了金币。我把金币给莫尔尼,他同意收下金币作为抵押,因为我对他说明,除非他能说出金币的来历,证明拥有的合法性,否则他有了金币也换不来一万两千块钱。” 默多克接着说:“莫尔尼给了我一张收据,收据说明他同意将金币作为抵押品,不经同意不能转卖。大致是这个意思。我也不知道这收据是否合法。当那个叫莫宁斯塔的人打来电话问起这块金币时,我马上怀疑莫尔尼在设法卖掉它,或至少考虑卖掉它,并设法从了解珍币的人那儿为这块金币估价。我感到很害怕。” 他抬起头,朝我做了个怪脸。也许这就是有人感到害怕时的脸。接着,他掏出手帕擦擦额头,手里拿着手帕坐在那儿。 “当梅尔告诉我说,母亲雇了一个侦探——梅尔不应该告诉我,但母亲答应不为此责备她——”他看了看他母亲。老妇人板着脸,样子很冷酷。小姑娘仍然凝视着他的脸,似乎不担心受到责备。他继续说:“那时我肯定她发现丢了金币,她为此雇了你。我并不真的相信她雇你是为了找琳达。我一直知道琳达在哪儿。我去了你的办公室,看我能有什么发现。我没有多少收获。昨天下午我去见莫尔尼,把这些情况告诉了他。起初他当面嘲笑我,但等到我告诉他,甚至我母亲出售这块金币也会破坏贾斯珀的遗嘱,要是我告诉她金币的下落,她肯定会让警察去找他,这时他才态度有所松动。他站起来,走到保险柜前,取出那块金币,一言不发就给了我。我归还了收据,他把收据撕了。所以,我把金币拿回家,对母亲坦白了。” 他停止了叙述,又擦了擦脸。那个小姑娘的眼睛随着他手的动作上下移动着。 在随后的沉默中我说:“莫尔尼威胁你了吗?” 他摇摇头。“他说他需要那笔钱,他要用钱,让我最好早点还给他。但他没有威胁我。他很正派,真的。在这样的情况下。” “这事发生在哪儿?” “在悠谷夜总会,他的私人办公室里。” “埃迪·普鲁在吗?” 小姑娘将眼睛从他脸上移开,看着我。默多克夫人闷声闷气地说:“埃迪·普鲁是谁?” “莫尔尼的保镖。”我说,“我昨天没有完全浪费时间,默多克夫人。”我看看她的儿子,等待着。 他说:“没有,我没有见到他。当然,见面我能认出他来。你只要见他一次就能记住他。但他昨天不在那儿。” 我说:“就这些吗?” 他看看他的母亲。她严厉地说:“这还不够吗?” “也许够了。”我说,“现在金币在哪儿?” “你期待它在哪儿?”她大声说。 我几乎想告诉她,就想看她跳起来。但我忍住了。我说:“这么看,这事儿就结了。” 默多克夫人沉着脸说:“吻你的母亲,儿子,走吧。” 他顺从地站起来,走过去吻她的额头。她拍拍他的手。他低着头走出去,轻轻地关上门。我对梅尔说:“我觉得你最好把他说的记下来,就按他说的,打出一份来,让他在上面签字。” 她看上去很惊惶。老妇人吼叫道: “她当然不会做这类事情。回去工作,梅尔。这事儿我要你进来听听。但要是我再抓到你违背我对你的信任,你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小姑娘站起来,瞪着闪亮的眼睛朝她笑笑。“哦,好的,默多克夫人。我再也不会了。不会了。您可以相信我。” “我希望如此。”老妖婆咆哮道,“去吧!” 梅尔轻手轻脚地出去了。 两大颗泪珠从默多克夫人的眼眶里流出,顺着大象皮一般的面颊慢慢往下,滑到肉乎乎的鼻翼两侧,再滴到嘴唇上。她摸索着找出一块手帕,把眼泪擦掉,再擦擦眼睛。她放下手帕端起酒杯,语气平稳地说: “我很爱我的儿子。马洛先生。很爱他。这让我很伤心。你觉得他必须要把这件事告诉警察吗?” “我希望他别说。”我说,“他说了他们也未必相信。” 在昏暗的光线中,她的嘴啪的一声张开,露出白色的牙齿。她合上嘴巴,闭得紧紧的,低头皱眉地看着我。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她厉声说。 “就是这个意思。这故事不像是真的。它过于简单,听上去像是编的。这故事是他自己编的还是您想出来让他说的?” “马洛先生,”她恶狠狠地说,“你可是踩在薄冰上啊!” 我摆摆手。“咱们不都在一起吗?好吧,就当它是真的。莫尔尼会否认,我们就又回到了起点。莫尔尼必定会否认,因为不否认的话,就把他牵扯到两桩谋杀案里了。” “究竟哪些东西听起来不像是真的呢?”她大声问。 “莫尔尼——一个有后台,受保护和有影响的人,为什么要让自己牵涉进两桩不起眼的谋杀案里,只是为了躲开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比如卖掉一件抵押品?在我看来,这是说不通的。” 她瞪着眼睛,没说什么。我对她笑笑,因为她第一次对我说的有了兴趣。 “我找到了您的儿媳妇,默多克夫人。我觉得有些奇怪:您儿子,他完全受您控制,竟然没有告诉您她在哪儿。” “我没问他。”她小声地说,就她而言,这样说话是很难得的。 “她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在悠谷夜总会唱歌。我跟她谈过。某种程度上,她是个相当坚强的女孩。她不怎么喜欢您。她出于怨恨拿走了那枚金币——我觉得这不是不可能的。我觉得更有可能的是,莱斯利知道或发现了这件事,就编了那个故事来保护她。他说他很爱她。” 她笑了。笑得不好看,笑得有点不对劲,但总归是笑。 “是的。”她温和地说,“是的,可怜的莱斯利。他会那么做。在那种情况下——”她住了口,笑得更明显了,甚而有点欣喜的感觉,“在那种情况下,我亲爱的儿媳妇可能与谋杀案有牵连了。” 她为这个想法有点沾沾自喜,我看了她一会。“您希望这样?” 她点点头,还是笑着,陶醉在这个想法里,之后才听出我话音中的粗暴。于是她脸绷了起来,嘴紧闭着。她咬牙切齿地说: “我不喜欢你说话的腔调。一点也不喜欢。” “这不怪您。”我说,“我自己也不喜欢。我什么都不喜欢。我不喜欢这幢房子,不喜欢您,不喜欢这儿压抑的气氛,不喜欢那个姑娘苦巴巴的脸和您那个笨蛋儿子,不喜欢这个案子,不喜欢我不知道的实情和有人对我说的谎言——” 她开始喊叫起来。她一脸怒气,眼珠子气得乱转,目光中充满了憎恨: “出去!马上离开这幢房子!一刻也别耽搁!出去!” 我站起来,从地毯上拿起帽子,说:“我很高兴我能离开。” 我厌倦地看了她一眼,走到门口,开门走了出去。我轻轻关门,僵硬的手抓住把手,咔哒一声让门锁轻轻扣上。 这么做无缘无故。 22 身后传来脚步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直走到客厅中央。我停步,转过身来,让她能够赶上。她上气不接下气,眼睛几乎要从镜片后跳出来,从高窗射入的一缕阳光照在她红棕色的头发上,发出奇特的光彩。 “马洛先生?请停步!请别走。她需要您。她真的需要您!” “我讨人厌。今天上午你嘴唇上涂了唇彩。看上去很不错。” 她抓住我的袖子。“请别走!” “去她的!”我说,“让她跳河吧,马洛也会生气的。让她尽管去跳河,没人拦她。无需动脑子,也别磨蹭。” 我低头看着她拉住我袖子的手,在手上拍了拍。她马上松开,眼神显得很震惊。 “请别走,马洛先生。她有麻烦了。她需要您的帮助。” “我也有麻烦了。”我叫道,“我麻烦一大堆呢。你哭什么呀?” “哦,我真的喜欢她。我知道她粗暴、蛮横,但她心很善。” “去她的善心!”我说,“我不指望跟她亲密到体验她那颗善心的程度。她是个有张胖脸的老骗子。我已经受够她了。我觉得她确实有麻烦,但我不想刨根问底。我需要她自己开口对我说。” “哦,我肯定,只要您有点儿耐心——” 我无意识地用手揽住她的肩膀。她跳开三英尺远,眼中露出恐慌的目光。 我们站在那儿,眼睛盯着对方,喘着大气,我跟往常一样张着嘴,她嘴巴抿得紧紧的,苍白的小鼻孔颤动着。她脸色苍白,好像是笨拙的化妆的结果。 “瞧你,”我慢慢地说,“你小时候遇到过可怕的事吗?” 她马上点了点头。 “有人或有什么事吓着你了?” 她又点点头。她小而白的牙齿咬着下嘴唇。 “以后你就一直这样?” 她只是站在那儿,脸色惨白。 “听着,”我说,“我不会做什么来吓你,永远不会。” 她眼里噙着泪水。 “要是我碰到了你,”我说,“也就像碰到了一把椅子或一扇门而已,说明不了什么。明白了吗?” “是的。”她终于挤出了两个字,满含泪水的眼里仍是掩饰不住的恐慌。“是的。” “这我就放心了。”我说,“我没事。别为我担心。现在来说说莱斯利。他的心思在别的地方。你知道他人挺好——就我们对他的了解而言。对吧?” “哦,是的。”她说,“是的,确实。”在她眼里,莱斯利是优秀人物。而在我眼里,他只是一摊鸟屎。 “现在来说说那位老酒鬼。”我说,“她粗暴,她厉害,她觉得她能够为所欲为,她对你大声训斥,但她对你基本上还是不错的,是吧?” “哦,她对我不错,马洛先生。我就是想告诉您——” “当然。那现在你为什么还害怕呢?这个伤害过你的人,他还没有走开?” 她手伸到嘴边,咬着大拇指指肚,眼睛越过手指看着我,好像趴在阳台上看着外面。 “他死了。”她说,“他从——从——窗口跌下去了。” 我伸出右手让她别说了。“哦,那个家伙。我听说过他。忘了他,行吗?” “不行。”她说着郑重地摇了摇头。“我忘不了,我似乎根本忘不了。默多克夫人总让我忘了他,她跟我长谈过几次让我忘了,谈了好久,但我就是忘不了。” 我大声说:“要是她闭上她那张胖嘴,闭上好久,事情会好得多。她就是要你忘不了。” 她看上去很吃惊,也很难过。“哦,不会这样。”她说,“我是他的秘书。她是他的妻子。他是她的第一个丈夫。她当然也忘不了。她怎么能忘呢?” 我抓抓耳朵。这话似乎有点含糊其词。她此刻表情漠然,从中我唯一能够读出的只是她并没有意识到我在那里。我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一个声音,但不是一个实体的人。几乎就是她自己头脑里的一个声音。 这时我有了个奇特但不怎么可靠的念头。“听着,”我说,“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对你有那种影响?某个人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影响?” 她朝室内四下张望。我也跟着她看去。椅子下没人,也没有人从门或窗户对我们偷窥。 “我为什么要告诉您?”她呼吸急促地说。 “你可以不说。只是想知道你的感觉。” “您能保证不告诉任何人——世界上的任何人,甚至不告诉默多克夫人吗?” “告诉谁也不告诉她。”我说,“我保证。” 她张开嘴,脸上露出一丝有趣而包含信赖的微笑,然而,出问题了。她的喉咙冻结起来。她发出嘎嘎的声音。事实上是牙齿咯咯响。 我想要帮她一把,但又担心碰到她。我们站着。什么也做不了。我们站着。我就像蜂鸟的一只闲置的鸟蛋般毫无用处。 接着,她转身跑了。我听到走道上她的脚步声。我听到一扇门关上了。 我对此束手无策。我心想是否有谁能为此做点什么。 我走回到那扇镶着玻璃的门前,敲敲门,推开门,将头探进去。默多克夫人还是如我离开时那样坐着。她似乎压根就没有动过。 “谁把那姑娘吓得没命似的?”我问。 “离开我的房子。”她咬着两片厚嘴唇说。 我没动。她接着声音嘶哑地嘲笑我。 “你觉得你自己是个聪明人吧,马洛先生?” “噢,我并没有那么自满。”我说。 “那你就自己去找吧?” “费用您付?” 她耸了耸她厚重的肩膀。“有可能。要看情况。谁知道呢?” “您什么也没买到。”我说,“我还是要去和警察谈。” “我什么也没买,”她说,“我也什么也不用付。除了要回那枚金币。用那点我已经付给你的钱拿回了金币,我很满意。现在你走吧。你让我烦了。讨厌极了。” 我关上门,转身往回走。门里没有啜泣声。很安静。我又往前走。 我走出了这幢房子。我站在那儿,听着灿烂的阳光炙烤着草地。后面有辆汽车发动起来,一辆灰色的水星从房子的一侧沿着车道开过来。开车的是莱斯利·默多克。他看见了我就停了车。 他下了车,快步向我走来。他衣冠楚楚;此刻他穿的是奶油色的料子外衣、休闲裤,都是新的;黑白色皮鞋,鞋尖擦得很亮,黑白小方格的运动衫,黑白色的手帕,奶油色衬衫,没系领带。鼻子上架着一副绿色的太阳镜。 他站在我身边,用一种又低又怯的声音说:“我猜你认为我是个坏蛋。” “就因为你讲的那个关于金币的故事?” “是的。” “那一点也不影响我对你的看法。”我说。 “哦——” “你要我说什么?” 他不以为然地耸了耸那副衣料剪裁得当的肩膀。傻气的红棕色小胡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我想我愿意让人喜欢。”他说。 “抱歉,默多克。我喜欢你的是你对妻子的那份心意。如果那是真实的话。” “哦。你不认为我说的是实话?我是说,你认为我之所以那么说只是为了保护她?” “有可能。” “明白了。”他往长烟嘴里装了支烟,烟嘴是从那块手帕里拿出来的。“好吧——我想我能确定你不喜欢我。”绿色太阳镜后面眼睛的转动依稀可见,如同深水池中游动的鱼。 “这是个愚蠢的话题。”我说,“毫无意义。对我们俩都一样。” 他用火柴点烟,吸了起来。“明白了。”他平静地说,“请原谅我的冒昧。” 他转身向他的汽车走去,上了车。我走之前看着他开车离去。随后,我走过去,离开前拍了拍那个黑人小男孩的头。 “孩子,”我对他说,“这幢房子里只有你脑子没问题。” 23 警察局墙上的喇叭嗡嗡响着,一个声音说:“总台,测试。”咔嗒一声,声音停了。 探长杰西·布雷兹伸了个大懒腰,打着哈欠说:“晚了几小时,是吧?” 我说:“是的。但我给你留了话,说我会晚到。我得去看牙医。” “坐下吧。” 他在室内一角有张小办公桌,桌上比较零乱。他在桌后靠墙角坐着,左边是一扇大窗,没拉窗帘,右边墙上挂了一个大日历,大约齐眼高。已经过去的日子细心地用软质的黑铅笔划去,这样,布雷兹只要看一眼日历就知道这是哪天。 斯潘格勒坐在旁边一张稍小但更整洁的桌前。桌上有绿色的吸墨纸、一个石质笔架、一个小的黄铜日历以及一个鲍鱼壳,壳里满是烟灰、火柴梗和烟头。斯潘格勒手里拿着一把蘸水笔,朝墙边一只坐垫有毡的一面投去,就像墨西哥刀客朝目标掷刀一样。他投得并不准。那些笔没有戳进垫子里去。 这个房间有着这种房间惯有的味道:疏远、无情,既不很脏,也不干净,没有人情味。给警局一幢新楼,不出三个月,全部的房间就都会有这种味道。这里必定有某种道理。 一位报道纽约警察的记者曾写道,你一旦走进警局管辖区内,你就显然走出了这个世界,进入了一个法外之地。 我坐下来。布雷兹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玻璃纸包着的雪茄,那套程序便开始了。我看着他按部就班地进行,一成不变,丝毫不差。他吸着烟,晃灭火柴,轻轻地放入一只黑色的玻璃烟灰缸里,说:“哎,斯潘格勒。” 斯潘格勒转过头来,布雷兹转过头去。他们对视而笑。布雷兹拿雪茄指着我。 “瞧他出汗了。”他说。 斯潘格勒挪动脚步,转身看我出汗。即使我在出汗,我也不知道。 “你们两位可爱得就像一对打飞了的高尔夫球。”我说,“你们到底怎么做到的?” “少说俏皮话。”布雷兹说,“今天上午有点忙吧?” “有点。”我说。 他仍然微笑着。斯潘格勒也微笑着。布雷兹似乎在品尝什么东西,他不愿意咽下去。 最后,他清清嗓子,摸了下长满雀斑的大脸,头再转一点,这样,他不用对着我但可以看见我。他用一种模糊空洞的声音说: “亨奇招了。” 斯潘格勒转身看着我。他坐在椅边上,身子前倾,嘴巴张开,一副沾沾自喜甚或有点下流的样子。 我说:“你们用什么对付他——一把大镐?” “不是。” 他们俩都不说话,只是看着我。 “一个喔普[1]。”布雷兹说。 “一个什么?” “小伙子,你高兴了吧?”布雷兹说。 “你们想告诉我呢,还是就坐在哪儿得意洋洋地看我怎么高兴?” “我们想看别人高兴。”布雷兹说,“这样的机会不多。” 我往嘴里塞了支烟,上下晃动着。 “我们用一个喔普对付他。”布雷兹说,“一个叫巴勒莫的喔普。” “哦。有件事你知道吗?” “什么?”布雷兹问。 “我刚想到警察的对话是怎么回事。” “什么?” “他们认为每一句出口的话都是隽言妙语。” “而每一个逮到的坏蛋都是好坏蛋。”布雷兹平静地说,“你想知道呢还是你只想说俏皮话?” “我想知道。” “那事情是这样的。亨奇醉了。我是说他骨子里醉了,而不只是一般的醉。醉透了。几星期来,他就靠酒过日子。他不吃也不睡。生活里只有酒。他已经到了这个程度,酒没把他喝醉,反而让他清醒。酒是他在现实世界里最后的支撑。当他走到这一步,你把他的酒拿掉,不给他什么东西支撑,他就是只迷失方向的布谷鸟了。” 我没说什么。斯潘格勒稚气的脸上仍是那种不怀好意的表情。布雷兹弹弹雪茄,并没有烟灰落下来,他又将雪茄塞进嘴里,继续说下去。 “他精神有问题,但我们并不想抓什么有精神问题的人。这一点我们是很清楚的。我们要的是没有任何精神方面问题记录的人。” “我还以为你们肯定亨奇是无辜的呢。” 布雷兹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那是昨天晚上的事。也许我开了点玩笑。然而到了夜里,砰,亨奇疯了。他们便把他弄到医院,注射了鸦片。监狱医生打的。这事你我两个知道。记录上没有鸦片。明白了吗?” “很清楚。”我说。 “好吧。”他看上去对我的回答有所怀疑,但他热衷于自己的话题,无暇顾及我的话。“今天上午,他没事了。鸦片还有作用,这家伙脸色苍白,但安静多了。我们去看他。你怎么样,小子?你需要什么吗?随便什么东西?我们乐于给你去弄。他们在这儿待你不错吧?你知道这一套的。”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这一套。” 斯潘格勒样子难看地舔舔嘴唇。 “就这样,过了一会,他开口,只说了‘巴勒莫’。巴勒莫就是马路对面那个喔普的名字,他拥有那家殡仪馆和那幢出租公寓,还有别的产业。你记得吗?你应该记得的。他曾说过有个高个金发女郎。都是胡扯。那些喔普整天就想着高个金发女郎。满脑子都是,成打成打的。但巴勒莫是个重要人物。我到处打听。他赢得了那儿的选票。他不是个能听人摆布的家伙。好吧,我并不想去摆布他。我对亨奇说,‘你是说巴勒莫是你的一个朋友?’他说,‘去找他吧。’所以,我们回到这儿,给巴勒莫打电话,巴勒莫说他就来。不错。他很快来了。我们的谈话是这样的:亨奇想要见你,巴勒莫先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是个可怜的家伙,巴勒莫说。一个好人。我想他没事。他想要见我,那很好。我见他。我单独见他。警察别在场。我说,好吧,巴勒莫先生,我们就去了医院,巴勒莫和亨奇说话,没有人旁听。过了一会,巴勒莫走出来,他说,好了,警官。他招认了。我也许得付钱请律师。我喜欢这个可怜的家伙。就是喜欢。他走了。” 我没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墙上的喇叭宣读一份公告,布雷兹抬起头,听了十多分钟,随后就不去理会了。 “所以,我们就带了个速记员去,亨奇说出了内情。菲利普斯曾向亨奇的女友调情。那是前天,在过道。亨奇在房间里,他看见了,但菲利普斯进了自己的房间,在亨奇出来前关上了门。但亨奇很恼火。他一拳打在女友的眼睛上。但那没有让他满足。他闷闷不乐,酒性上来了。他自言自语:那个家伙不可以跟我的女友调情。我得给他一个教训让他记住我。所以,他就留意菲利普斯。昨天下午,他看见菲利普斯回自己的房间。他让女孩去散步。她不想去散步,所以亨奇就又打了她的另一只眼睛。她去散步了。亨奇敲菲利普斯房间的门,菲利普斯开了门。亨奇对此有些吃惊,但我告诉他,菲利普斯在等你。不管怎样,门开了,亨奇走进去,告诉菲利普斯他怎么想以及要怎么做,菲利普斯很害怕,拔出枪来。亨奇打了他一棍子。菲利普斯倒下了,亨奇还不满足。把人一棍子打倒了,你还想干吗?不满足,不算复仇。他捡起地上的枪,他醉醺醺的,就想得到满足,菲利普斯抓住他的脚脖子。亨奇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脑子糊涂了。他把菲利普斯拖到洗手间,用他自己的枪结果了他。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喜欢的。”我说,“但亨奇得到什么满足了呢?” “哦,你知道醉鬼是怎么回事。不管怎样,他结果了他。这不是亨奇的枪,你瞧,但他又不能用这把枪来伪造自杀。这样做他得不到任何满足。所以,亨奇把枪拿走,放到他的枕头下面,将他自己的枪扔掉了。他没有告诉我们丢哪儿了。也许给了某个狐朋狗友。接着他找到了那个女孩,他们去吃饭了。” “真是奇妙!”我说,“将枪放在枕头下。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招。” 布雷兹坐在椅子上往后靠,眼睛看着天花板。斯潘格勒听完这个故事的精彩部分,在椅子上扭过身去,抓起几枝蘸水笔,朝那只垫子掷去。 “可以这么来看。”布雷兹说,“这个伎俩有什么效果?看一下亨奇是怎么玩的。他醉了,但他很聪明。他找到那把枪,在菲利普斯尸体被发现前就把枪拿出来。我们先想到,一把枪在亨奇的枕头下,这把枪杀了人——不管怎样开过枪——随后,我们就看见了那具尸体。我们相信了亨奇的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怎么能想到会有这样的傻瓜像亨奇这么做呢?这不可思议啊。所以,我们相信有人把枪放到了亨奇的枕头下,并将亨奇的枪拿走扔掉了。假设亨奇扔掉的是那把打死人的枪,而不是他自己的枪,他会有更好的处境吗?如果事情真是那样,我们肯定会怀疑他。那样的话,他就无法让我们产生最初对他的那些想法。而他实际的做法就让我们认为,他是个没有恶意的醉鬼,出去门都不关,有人就把枪丢给了他。” 他等着,嘴巴微张,一只长了很多雀斑的手举着雪茄,淡蓝色的眼睛微微露出得意之色。 “好吧,”我说,“不管怎样,要是他打算招认,这就没有什么不同了。他准备认罪换取宽大吗?” “当然。我想是这样。我猜巴勒莫会设法让他以过失杀人的罪名从轻发落的。当然我并不能肯定。” “巴勒莫为什么要帮他开脱呢?” “他有点喜欢亨奇。巴勒莫是个我们摆布不了的人物。” 我说:“我明白了。”我站起来。斯潘格勒眼睛发亮地侧身看着我。“那女孩怎么样?” “一声不吭。她很聪明。我们对她无计可施。这可是细致的活儿。不能动手动脚,是吧?无论你做什么,这总是你的事。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女孩是高个金发女郎。”我说,“不再年轻,但还是高个金发女郎。尽管只是一个。也许巴勒莫不在乎。” “见鬼,我没这么想。”布雷兹说。他想了想,但又放弃了。“此路不通,马洛。她不够档次。” “收拾一下,醒醒酒,还真难说。”我说,“所谓档次,很容易在酒精里溶解掉的。你找我就这件事吗?” “我想是这样。”他抬起雪茄对着我。“倒不是我不想听你的故事。但我想,事已如此,我也没有绝对的权力非要你讲。” “你真坦率,布雷兹。”我说,“你也是,斯潘格勒。祝你们俩好运!” 他们看着我走出去,两人都微张着嘴。 我下楼到了宽敞的大理石前厅,出门将我的车从警察局停车场开出来。
[1]“喔普(wop)”,美国俚语,常指美国移民中的意大利人。 24 彼得罗·巴勒莫先生坐着,室内除了一张红木卷盖式书桌,还有一幅宗教三联画,镶着镀金的框架,还有一个黑檀和象牙的大十字架——这房间看上去就像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客厅。房间里还有一张马蹄形沙发,几把有漂亮椅套的红木雕花椅子。灰绿色的大理石壁炉架上摆着一只镀金时钟,墙角一只落地大摆钟懒洋洋地走着,大理石台面、弧形桌腿的椭圆形桌上,玻璃罩下有几枝蜡花。地毯很厚实,织着许多碎花图案。甚至有一个柜子专门放小摆设,里面有许多小玩意儿:细瓷小杯子、玻璃和瓷器工艺品、象牙和花梨木的零星物品、彩绘碟子、一套美国早期的天鹅形盐瓶,诸如此类。 窗户上挂着长长的挑花窗帘,但房间朝南,光线很亮。街对面,我可以看见乔治·安森·菲利普斯被杀的那个房间的窗户。街上阳光灿烂,非常安静。 那个有着黝黑皮肤、漂亮的铁灰色头发的高个意大利人看了我的名片,说: “我很忙。你有什么事,马洛先生?” “我就是昨天发现街对面有人被打死的那个人。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他瞪着冷冷的黑眼睛,默默地看着我。“你告诉卢克的不是这个名字。” “卢克?” “他为我管理那幢房子。” “我跟陌生人不多说什么,巴勒莫先生。” “那好。你要跟我说,嗯?” “你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我能跟你说。你昨天看见我了。你对警察描述了我的形象。很准确,他们说。” “是的,我看见了。”他面无表情地说。 “你昨天看见一位高个金发女郎从那儿出来。” 他打量着我。“不是昨天。两三天前。我昨天告诉警察的。”他又长又黑的手指啪的一声。“那些警察,呸!” “你昨天看见什么陌生人了吗,巴勒莫先生?” “有人从后门进出。”他说,“二楼也有楼梯到后门。”他看了看手表。 “那就没什么了。”我说,“今天上午你见亨奇了。” 他抬起眼睛,懒洋洋地从我脸上扫过。“警察告诉你的,嗯?” “他们告诉我你让亨奇招了。他们说他是你的一个朋友。当然,他们不知道好到什么程度。” “亨奇招了,嗯?”他笑了,突如其来的灿烂的微笑。 “只是亨奇并没有杀人。”我说。 “没有?” “没有。” “很有意思。说下去,马洛先生。” “他的招认多半是胡扯。你出于某种理由让他招认的。”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喊道:“托尼!” 他又坐下来。一个矮短身材、长相凶狠的喔普走进房间,看看我,在墙边一张直背靠椅坐下来。 “托尼,这个人是马洛先生。瞧,这是名片。” 托尼接过名片又坐下来。“你仔细看看这个人,托尼。记住他,嗯?” 托尼说:“交给我吧,巴勒莫先生。” 巴勒莫说:“你的一个朋友,嗯?好朋友,嗯?” “是的。” “那不妙。是的。那不妙。我告诉你。朋友就是朋友。所以我告诉你。但你不要告诉别人。别告诉该死的警察,嗯?” “不告诉。” “那是个承诺,马洛先生。那是不能忘掉的。你不会忘吧?” “不会忘。” “托尼,他不会忘记你。明白吗?” “我给你承诺了。你告诉我的就我们俩知道。” “那很好。好吧。我来自一个大家庭。许多兄弟姐妹。一个兄弟很坏。几乎和托尼一样坏。” 托尼笑笑。 “好吧,这个兄弟要保持低调,就在街对面。他得走了。好吧。那地方尽是警察。日子不好过。问太多的问题。对生意不利。对这个坏兄弟也不利。明白吗?” “明白。”我说,“我明白了。” “好吧,这个亨奇不坏,但是个可怜的家伙,酗酒,没有工作。付不出房租,但我有钱。所以我说,瞧,亨奇,你招认了吧。你是个病人,病了两三个星期。你上法庭。我给你雇律师。你说什么招认,见鬼去吧。我醉了。该死的警察受骗了。法官放了你,你回到我这儿来,我照顾你。好吗?所以,亨奇说好吧,便招认了。就是这样。” 我说:“两三个星期后,那个坏兄弟离开这儿,不知去向,警察就会对菲利普斯被杀案不了了之。是这样吧?” “是的。”他又笑了。一种灿烂的微笑,就像死亡之吻。 “那就照顾亨奇吧,巴勒莫先生。”我说,“但有关我朋友的事,这并不能帮我什么忙。” 他摇摇头,再次看看表。我站起来。托尼也站了起来。他并非要做什么事,但站起来会更好。动作可以更快。 “跟你们这些人打交道的麻烦在于,”我说,“你们总是把什么都弄得很神秘。咬一片面包都要输个密码。要是我去警察局,把你们跟我讲的话告诉他们,他们会当面嘲笑我的。我也会跟着他们一起笑。” “托尼不爱笑。”巴勒莫说。 “世界上满是不爱笑的人,巴勒莫先生。”我说,“你应该知道。你给许多这样的人安排了归宿。” “这是我的业务。”他说着使劲耸了一下肩。 “我会信守承诺。”我说,“但万一你起了疑心,也别想着把你的业务做到我身上来。因为在城里我的地盘,我也是个有人缘的人,要是这业务做到托尼身上了,那就完全由店家买单了。无利可图。” 巴勒莫笑起来。“很好。”他说,“托尼。一个葬礼——店家买单。好吧。” 他站起来,伸出一只手,这手热乎乎的,很有力。 25 在贝尔丰特大厦门厅,那唯一的电梯里亮着灯,折叠的麻袋布上,还是那位水泡眼的老人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仿佛是“被遗忘的人”[1]的一个象征。我走进去,对他说声“六楼”。 电梯摇晃着慢慢往上升。电梯停在了六楼,我走出去,老人身子从电梯里探出来,吐了口痰,声音沉闷地说: “怎么回事啊?” 我一下子转过身来,就像旋转台上的一个假人。我凝视着他。 他说:“你今天穿了灰色外套。” “是的,穿了灰的。”我说。 “看上去不错。”他说,“我喜欢你昨天穿的蓝色外套。” “说下去。”我说,“都说出来。” “你坐到八楼。”他说,“两次。第二次比较晚。你又下到六楼。之后不久,那些穿蓝制服的人就都来了。” “他们现在还在吗?” 他摇摇头。他的脸上全无表情。“我什么也没有对他们说。”他说,“现在要说也太晚了。他们不把我吃了才怪呢。” 我说:“为什么?” “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去他们的!你对我很礼貌。很少有人对我这样。见鬼!我知道你跟那桩杀人案并非没有关系。” “我得说你错了,”我说,“完全错了。”我拿出一张名片给他。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副金属架眼镜,架在鼻子上,将名片放在一尺开外。他慢慢地读着名片,嘴唇嚅动着,眼睛从眼镜上方看着我,又把名片递还给我。 “最好留着。”他说,“免得我不小心丢了。你的生活很有趣,我猜。” “有趣也不有趣。你叫什么?” “格兰迪。就叫我波普吧。谁杀了他?” “我不知道。你看到有人上去或从那儿下来吗?看上去不是这幢楼的人或你觉得眼生的人?” “我没太注意。”他说,“我碰巧注意到你了。” “比如一位高个金发女郎,或者一个瘦长、留着鬓角的男人,约莫三十五岁样子。” “没有。” “那有人上下楼总得坐你的电梯吧。” 老人点点头。“除非他们走消防楼梯。他们可以下楼走到外面的小巷子,那儿有扇带插销的门。当事人可能走后门进来,但电梯后面有楼梯通到二楼。从二楼可以走消防楼梯。没人能看见。” 我点点头。“格兰迪先生,你能收下一张五元钞票吗——完全不是作为贿赂,而是作为一个真诚的朋友表达的敬意?” “孩子,我要是如此冒失地收下一张五元钞票,那亚伯·林肯的胡须就会冒汗了。” 我给了他一张五元钞票。我给他之前看了一眼钞票。不错,五元钞票上果然有林肯的头像。 他将钞票折小,放到了口袋里。“你真是个好人。”他说,“我希望你千万别以为我是个贪财的人。” 我摇摇头,沿着过道一边走,一边看那些名字:E·J·布拉斯科维茨大夫,脊椎按摩师;道尔顿和里斯,打字服务;L·普雷德菲尔,公共会计师;四扇门上是空白。莫斯邮政服务公司。又是两扇门上空白。H·R·蒂格尔,牙科实验室。位置和两层楼上莫宁斯塔的办公室差不多,但房间的格局不一样。蒂格尔的房间只有一道门,他的房间和隔壁别人的房间之间有一大面墙。 门把手扭不开。我敲敲门。没有回应。我敲得更重些,还是没有回应。我走回到电梯间。电梯仍然停在六楼。波普·格兰迪看着我走来,好像从来没见过我似的。 “你了解H·R·蒂格尔吗?”我问他。 他想了想。“身材魁梧、上了年纪、穿着随便、指甲很脏,跟我一样。我想起来,今天还没有见过他呢。” “你觉得管房子的人会让我进他的办公室看看吗?” “他是个计较的人。我觉得不妥。” 他慢慢地转过头去,看了看电梯的厢壁。在他的头顶上方,一个大金属环上挂着一把钥匙。一把通用钥匙。波普·格兰迪又把头转回来,从凳子上站起来说:“我得去趟厕所。” 他走了。他身后的门一关上,我就拿下那把钥匙,回到H·R·蒂格尔的办公室,打开门,走进去。 室内是一间没有窗户的前厅,为了省钱,家具很简陋。两把椅子,杂货店低价买来的一只烟灰缸座台,商场廉价区淘来的一盏落地灯,一张桌面有污垢的木桌,上面有几本旧画报。门在我身后关上,室内很暗,只有从门上镶嵌的磨砂玻璃透进来一点儿光。我拉了下落地灯的拉链开关,走向用墙分隔的里间的门。门上写着:H·R·蒂格尔,私人办公室。门没有锁。 里间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办公室,东边有两扇窗户,没挂窗帘,窗台很脏。有把转椅,两把直背椅,都是杂色硬木的,还有一张近于方形的办公桌。桌上只有一本旧记事簿、一个便宜的笔架和一只圆形的玻璃烟灰缸,里面有雪茄烟灰。办公桌抽屉里有一些沾了灰尘的衬纸、一些夹子、橡皮筋、铅笔头、几支钢笔、一些生锈的笔尖、用过的吸墨纸、两张没用过的两分面值的邮票、几张印刷信笺、信封和账单。 字纸篓里丢满了垃圾。我几乎花了十分钟时间仔细地翻捡。最后我弄明白了一件我已经十分肯定的事情:H·R·蒂格尔作为一个牙科技师,经营一些小业务,为城里一些生意不好的牙医做些实验室工作,那种牙医通常在没有电梯的商场二楼有个简陋的诊所,他们既没有技术,也缺乏设备做实验室工作,他们会把活送到和他们一样寒碜的人那儿,而不是送到高效但不讲情面的实验室去,因为那些实验室根本不会给他们赊账。 我找到一样东西。一张煤气账单上有蒂格尔的住址:托伯曼大街1354B号。 我站起来,将垃圾放回纸篓里,走到写着“实验室”的木门前。门上有把新的耶尔锁,楼里的通用钥匙打不开。这也没办法。我拉灭外间的落地灯,走了出去。 电梯又下楼了。我按了铃,当电梯上来时,我侧身从波普·格兰迪身边经过,悄悄将钥匙挂回他头顶上方的环上。环叮当一声碰到了电梯的厢壁。他微微一笑。 “他走了。”我说,“肯定是昨晚走的。肯定带了不少东西。他的桌子都清理过了。” 波普·格兰迪点点头。“带了两只箱子。虽然我并未注意到。通常只带一只箱子。我猜想他是给人送货去了。” “送什么货呢?”电梯吱吱嘎嘎往下降的时候我问。只是没话找话说。 “假牙啊,尽管装上一点也不舒服。”波普·格兰迪说,“给我这样的可怜的老家伙装。” “你不会注意到的,”当电梯在门厅费劲地打开时,我说,“没人会注意到,五十英尺高处一只蜂鸟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你注意不到的。” 他微微一笑。“他干了什么?” “我想去他家里找到答案。”我说,“我觉得他很可能远走高飞了。” “我倒想和他换个位置。”波普·格兰迪说,“即使他只是去了旧金山,并在那儿被逮住。我也愿意和他换个位置。”
[1]20世纪30年代美国总统罗斯福以此指代大萧条的受害者们。 26 托伯曼大街。一条宽敞但灰蒙蒙的大街,在皮科街后面。1354B号是楼上的一家住户,朝南,整幢房子是黄白色的建筑。门口有个门廊,另一边标着1352B。楼下几家住户的门构成直角,中间隔着宽敞的门廊。我一直按着门铃,即使我肯定不会有人来开门。但这样的住宅总会有一个邻居隔着窗户偷窥。 果然,1354A号的门开了,一个矮小、眼睛很亮的妇人在门口看着我。她的黑头发洗过,卷曲的头发上别满了发夹。 “您找蒂格尔太太?”她声音尖尖地问。 “蒂格尔先生或蒂格尔太太都行。” “他们昨天晚上出发去度假了。他们收拾行李,很晚才走的。他们要我让人别送牛奶和报纸了。他们走得很急,多半是临时决定的。” “谢谢!他们开的是什么车?” 她身后传来某部爱情连续剧里令人伤心的对话,就像一块潮湿的抹布打在我脸上。 眼睛很亮的妇人说:“您是他们的朋友吗?”声音中透出的怀疑,如同收音机里表白的过火一样显而易见。 “没关系。”我生硬地说,“我们只是要我们的钱。总能知道他们开的是什么车。” 妇人竖起头,仔细听着。“那是伯拉·梅。”她苦笑着对我说,“她不想和迈尔斯医生去跳舞。我猜想她不愿意。” “噢。”我说着去找我的车,开回好莱坞。 办公室里没人。我打开里面房间的门,推开窗户,坐了下来。 又一天即将结束,空气沉闷,令人倍感疲惫,大街上回家的车辆发出很大的声响,办公室里的马洛小口地喝着酒,浏览白天送来的信件。四张广告;两份账单;圣罗莎的一家旅馆寄来的一张漂亮的彩色明信片,去年我为一件案子曾在那家旅馆住过四天;一封索萨利托的一个名叫皮博迪的人寄来的长信,字打得很难看,信上转弯抹角地说,他能根据嫌疑人的笔迹看出此人内心的情感特征,并依据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理论进行分类。 信里还附了一个贴了邮票并写好地址的信封。我撕下邮票,将信和信封扔掉,这时,我眼前似乎出现一个形象:一个可怜的长头发老家伙,戴顶黑呢帽,系个黑领结,在书房的窗前,佝偻的身子颤颤巍巍,门外飘来一股火腿煮白菜的味道。 我叹息一声,将信封捡起来,又拿一只新信封写上名字和地址,将一美元的纸币折好塞进信封,在纸上写了“这是最后的捐献”。我签上名字,封好信封,贴上邮票,又倒了一杯酒。 我装好烟丝,点上烟斗,坐着抽烟。没有人来访,没有人打来电话,没有什么事发生。没有人在意我是死了还是去了得克萨斯的厄尔巴索。 汽车的噪音渐渐平息。夜色更浓。西边的上空可能有片红色。一路之隔的街区里,霓虹灯早早地亮起,斜斜地挂上屋顶。巷子里一家咖啡店墙上的换气扇单调地掀动着。一辆卡车装满了货物,倒车出去,轰隆隆地朝大街开去。 这时,电话铃响了。我拿起听筒,有声音说:“马洛先生吗?我是肖先生。在布里斯托尔。” “是我,肖先生。你好吗?” “我很好,谢谢,马洛先生。也希望你很好。这儿有位年轻的女士想要进你的公寓。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肖先生。我没有这样的安排。她说了姓名了吗?” “哦,说了。她叫戴维斯。梅尔·戴维斯小姐。她——怎么说呢?——有点歇斯底里。” “让她进去吧。”我马上说,“我十分钟就到。她是一位客户的秘书。这完全是业务上的事。” “当然。噢,好吧。我要——陪她吗?” “随你便吧。”我说着挂了电话。 经过盥洗室开着的门,我从镜子里看见了一张兴奋而又刻板的脸。 27 当我用钥匙打开门时,肖已经从长沙发上站起来了。他个子高,戴眼镜,因为秃顶,耳朵看起来就像是从头上滑落下来的。他脸上挂着呆板而有礼貌的微笑。 女孩坐在棋桌后边我的安乐椅上。她不声不响,只是坐在那儿。 “哦,你回来了,马洛先生。”他打了个招呼,“是的,当然。戴维斯小姐和我聊了一会,很有趣。我告诉她我原来是从英国来的。她没——没告诉我她从哪儿来。”他边说边向门口走去。 “你做得不错,肖先生。”我说。 “不客气。”他声音尖细地说,“不客气。我正想走。我的晚餐,也许——” “你帮了我的忙,”我说,“我很感谢。” 他点点头,走了。门关上后,他不太自然的灿烂的微笑似乎还停留在屋内,就像一只笑脸猫。 我说:“你好!” 她说:“您好。”她的声音相当平静,相当严肃。她穿一件淡褐色的亚麻外衣和裙子,戴一顶宽边低顶草帽,有道棕色的丝绒帽檐,同她鞋子及亚麻布包的颜色很相称。帽子相当不羁地斜戴着,对她来说,这颇不寻常。她没戴眼镜。 除了脸,她看上去一切正常。首先,她的眼神很慌乱。眼珠子四周全是眼白,看人直直的。眼球转动时,显得僵硬,你似乎可以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嘴角紧紧抿着,只是上唇的唇尖翘起,露出门牙,好像嘴唇被一条线牵拉着。当嘴唇翘得过于厉害时,整个下巴都会抽搐起来,而抽搐停止时,她的嘴就会紧紧闭上,这时这一过程就会慢慢地重新开始。此外,脖子也好像不对劲,以致她的头扭向一边,歪了约四十五度。这时她的脖子一抖,头便又滑回到原初的位置。 上述这两个动作,再加上她身体僵直,双手紧扣,放在膝上,以及直勾勾的眼神,不免让人神经紧张。 办公桌上有个烟丝罐,办公桌与她坐的椅子之间是张棋桌,摆着一盒棋子。我从口袋里掏出烟斗,绕过去从烟丝罐里拿烟丝装烟斗。我隔着棋桌从她面前走过。她的包放在棋桌上。我走过时她差点要跳起来,随即又恢复原样。她甚至勉强地笑了笑。 我装好烟斗,擦了根纸梗火柴,点上烟斗,拿着灭了的火柴站在那儿。 “你没戴眼镜。”我说。 她开口了。声音平静、沉着。“哦,我在屋里或读书时才戴。眼镜在我包里。” “现在你在屋里。”我说,“你应该戴起来。” 我伸手去拿包。她没有动。她没看我的手。她看着我的脸。我略微侧身把包打开。我拿出眼镜盒,从桌子上推给她。 “戴上吧。”我说。 “哦,好的,我就戴上。”她说,“但我得把帽子脱下,我想……” “好啊,把帽子脱掉。”我说。 她脱下帽子,放在膝盖上。她想起要戴眼镜,就忘了帽子。她拿眼镜时,帽子掉到了地上。她戴上眼镜。她的模样好多了,我觉得。 她做这些事时,我从她包里取出手枪,悄悄放进我的屁股口袋里。我觉得她没有看见我这么做。这枪看上去就像前一天我看见放在她书桌右边最上面抽屉里的那把点25口径的柯尔特自动手枪。我走到长沙发那儿,坐下来说:“好啦,我们在这儿见面了。现在我们干吗呢?你饿了吗?” “我去了瓦尼尔先生家里。”她说。 “哦。” “他住在谢尔曼橡树区。艾斯卡米罗公路的尽头。真正的尽头。” “差不多,可能吧。”我随口说道,想要吐出一个烟圈,但没有成功。我脸上的一根神经像电线一样颤动。我不喜欢这样。 “是的。”她声音沉着地说,上嘴唇依然做着上翘和落下的动作,下巴依然抽搐着。“那儿很安静。瓦尼尔先生在那儿住三年了。之前,他住在好莱坞山上,在钻石街。他和人合住,但瓦尼尔先生说,他们处得不好。” “我也这么觉得。”我说,“你认识瓦尼尔先生多久了?” “我认识他八年了。我对他不是很了解。我得时常给他——送一个小包去。他要我亲自送去。” 我试着再吐个烟圈。没戏。 “当然,”她说,“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但我害怕他会——我害怕他——” “但他没做什么。”我说。 她脸上第一次有了自然的表情——惊讶。 “没做什么。”她说,“我是说,他实际上没做什么。但他穿着睡衣。” “有点懒散。”我说,“穿着睡衣整天无所事事。哦,有些人就是走运,是吧?” “唔,那你得知道些事情。”她严肃地说,“一些能让别人付你钱的事情。默多克夫人待我很好,不是吗?” “那是当然啦。”我说,“你今天给了他多少钱?” “只是五百美元。默多克夫人说她只能拿得出这么多钱了,她实际上连那么多都不怎么拿得出。她说到此为止。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瓦尼尔先生总是答应下不为例,但他从没做到。” “这是他们的行为方式。”我说。 “所以只有一件事可做。实际上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这都是我的错,默多克夫人对我这么好。反正这也不会比我已经做过的更糟了,是吧?” 我抬起手,使劲揉自己的脸,安抚那根神经。她忘了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又说了下去。 “所以我就做了。”她说,“他穿着睡衣躺在那儿,身边有杯酒。他眼睛瞟着我。他甚至没有起来让我进去。但门上有把钥匙。有人在门上留下了钥匙。这是——这是——”她的声音在喉咙里堵住了。 “这是开门的钥匙。”我说,“所以你能够进去。” “是的。”她点点头,又差点笑起来。“实际上做起来并不费事。我甚至想不起来听到了什么声音。但当然肯定会有声音。相当大的声音。” “我想是这样。”我说。 “我走得离他相当近,这样我不会打不准。”她说。 “瓦尼尔先生做什么了?” “他根本没做什么。他只是那么瞟着我。哦,那就是事情的经过。我不想回到默多克夫人那儿去,再给她添麻烦。也给莱斯利添麻烦。”说到这个名字,她压低了声音,若有似无,随之她的身体一阵抖动。“所以我来这儿。”她说,“我按门铃,您不在,我找到办公室,请管理员让我进门等您。我知道您会明白发生了什么。” “你在那儿的时候,碰了房子里什么东西?”我问,“你都能想起来吗?我是说,除了房门。你只是从门口进去再出来,没有碰房子里的任何东西?” 她想了想,下巴不再抽搐。“哦,我想起一件事来。”她说,“我把灯关了。在我离开之前。就一盏灯。这盏灯灯光朝上,灯泡很大。我把它关了。” 我点点头,对她笑笑。马洛,笑一下,开心点。 “什么时候——多久以前?” “哦,就在我来这儿之前。我开车来的。我开了默多克夫人的车。就是那辆您昨天问起的车。我忘了告诉您,她离开时没有开这辆车。还是我告诉过您?没有,我现在想起来我没告诉过您。” “让我们明确一下。”我说,“不管怎样,开车到这儿半小时。你来这儿近一小时。你离开瓦尼尔的房子差不多是五点半。你把灯关了。” “对的。”她又点点头,神态活泼起来。能记起来她很高兴。“我把灯关了。” “你想喝一杯吧?”我问她。 “哦,不。”她相当用力地摇摇头。“我从不喝酒。” “你不介意我喝一杯吧?” “当然不介意。我为什么要介意?” 我站起来,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她嘴唇依然上翘,头依然晃动,但我想已经不那么厉害了。这是慢慢平息下来的节奏。 很难知道这种情况要持续多久。可能她说得越多,情况越好。没人知道从惊吓中恢复过来要多长时间。 我说:“你家在哪儿?” “怎么——我和默多克夫人一起住。在帕萨迪纳。” “我是说你老家。你是哪儿人?” “我父母住在威奇托。”她说,“但我不想去那儿——不想。我时常会写信,但我几年没见他们了。” “你父亲做什么?” “他开了家小狗小猫的医院。他是个兽医。我希望他们别知道。那一次的事他们也不知道。默多克夫人没跟别人说。” “也许他们不必知道。”我说,“我还想喝一杯。” 我从她椅子背后去厨房,倒了酒,胡乱调了一杯。我一口气把酒喝了,从屁股口袋里拿出手枪,看到枪的保险关着。我闻了闻枪口,取出弹夹。枪膛里有颗子弹,但这种枪一旦弹夹取出,就不能发射了。我把枪拿好朝枪膛里看。那颗子弹尺寸不对,卡在了枪膛里。子弹像是点32口径的。而弹夹里的子弹尺寸正好,点25口径。我把枪装好,回到客厅。 我没听到声响。她刚朝前滑落,瘫倒在椅子前,压在那顶漂亮的帽子上。她身体冰凉凉的。 我扶了她一下,摘下她的眼镜,确信她没有咬到舌头。我把手帕折起来塞进她嘴里,以防她醒来时咬伤舌头。我走到电话前,给卡尔·莫斯打电话。 “医生,我是菲尔·马洛。你还在看病人吗?” “看完了。”他说,“正要走。有麻烦了?” “我在家里。”我说,“布里斯托尔公寓408号,要是你忘了的话。我这儿有个姑娘,她晕倒了。我不怕她晕倒,但我怕她醒来时可能发作。” “别让她喝酒。”他说,“我马上就去。” 我挂了电话,在她身边跪下来。我开始给她按摩太阳穴。她张开眼睛。嘴唇又翘起来。我把手帕从她嘴里抽出来。她抬头看着我,说:“我去过瓦尼尔先生的家。他住在谢尔曼橡树区。我——” “你愿意让我扶你起来,躺到长沙发上去吗?你认识我——马洛,到处问傻问题的大笨蛋。” “您好。”她说。 我扶她起来。她身体僵硬地靠着我,但不说话。我扶她到长沙发上,将她的裙子拉直盖住腿,在她头下垫了只枕头,把她的帽子捡起来。帽子已经压扁了。我尽可能把它恢复原样,放在书桌边上。 她侧身看我做这些事。 “您叫警察了吗?”她柔和地问。 “还没有。”我说,“我还没有时间。” 她看上去很惊讶。我不能肯定,但我觉得她看上去有点不快。 我打开她的包,背着她将枪放回包里。我放枪时,还看了看包里其他东西。一些常见的物品;两三块手帕、一管唇膏、银红色的珐琅粉盒、一些纸巾、一只装了些硬币和纸钞的钱包,没有香烟,没有火柴,没有戏票。 我拉开后面口袋的拉链。里面装着她的驾照和一叠大钞,十张五十美元。我翻了一下,没有一张是新钞。这些钞票用橡皮筋扎住,外面包着纸。我把纸拆开来,读上面的字。字是用打字机打的,很清晰,写着当天的日期。这是一张普通的收据,如果签上字,就意味着收到了五百美元,“分期付款”。 现在看来,似乎不再会有签字了。我将钞票和收据放进我的口袋。我拉上包,朝长沙发看去。 她看着天花板,脸部又出现了之前的动作。我进了我的卧室,拿了条毯子盖在她身上。 随后我去厨房又倒了杯酒。 28 卡尔·莫斯是个犹太人,人高马大,留着希特勒式的小胡子,有双凸眼睛,神情安然。他将帽子和皮包放在椅子上,走过去,低头看着漠然躺在长沙发上的姑娘。 “我是莫斯医生。”他说,“你怎么样?” 她说:“您不是警察?” 他弯下腰,搭她的脉搏,随后站在那儿观察她的呼吸。“哪儿不舒服,小姐——” “戴维斯。”我说,“梅尔·戴维斯小姐。” “戴维斯小姐。” “我没什么不舒服。”她说,眼睛盯着他。“我——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躺在这儿。我想您是警察。您知道,我杀了个人。” “哦,这是人常有的冲动。”他说,“我杀了十多个了。”他并没有笑。 她翘起嘴唇,头转向他。 “你知道你不必这样。”他颇为亲切地说,“你精神有些紧张。你添油加醋,小题大做。要是你愿意的话,你是可以控制的。” “我能吗?”她低声问。 “要是你愿意的话。”他说,“你不必这么做。在我看来,没什么了不得。你没什么不舒服,嗯?” “没有。”她摇摇头。 他拍了拍她的肩膀,便向厨房走去。我跟在后面。他屁股靠着水池,冷冷地看着我。“怎么回事?” “她是一个客户的秘书。帕萨迪纳的默多克夫人。这个客户相当粗暴。约八年前,有个男人对梅尔大献殷勤。详情我不清楚,后来——我不是说马上——但差不多那个时候,他从窗户上跌了下去或跳了下去。从此,她不能让任何男人碰到她——我是说,哪怕无意之中碰到她都不行。” “呵呵。”他那双凸眼睛仍然盯着我的脸。“她认为他是因为她才从窗户跳下去的吗?” “我不知道。默多克夫人是这个男人的孀妇。她又结了婚,她第二个丈夫也死了。梅尔和她住在一起。那个老妇人对待她就像粗暴的家长对待一个调皮的孩子。” “我明白了。心理退化。” “你说什么?” “感情上受到惊吓,潜意识里试图逃回到童年。要是默多克夫人老是指责她,又不太过分,那就会加重这种倾向。将童年期的顺从等同为童年期的保护。” “我们非得要作这种探究吗?” 他平静地朝我笑笑。“瞧,伙计,那个姑娘明显神经过敏。部分是诱发,部分是故意的。我是说,她实际上很享受这种状态。即便她没有意识到她很享受。然而,这在眼下并不重要。杀人是怎么回事?” “一个名叫瓦尼尔的人住在谢尔曼橡树区。那家伙似乎在进行敲诈。梅尔时不时得给他送钱。她很怕他。我见过那家伙。一个坏蛋。今天下午她去了那儿,她说她开枪杀了他。” “为什么?” “她说她不喜欢他用眼睛瞟着她。” “用什么杀了他?” “她包里有把手枪。别问我为什么。我不知道。但要是她开了枪,也不是那把。那把枪的子弹卡在膛里。那样子是无法开枪的。那把枪也没有开过。” “这对我来说太深奥了。”他说,“我只是个医生。你要我为她做什么?” “还有,”我不理会他的问题接着说,“她说灯开着,而这是大夏天下午约五点半。她说那个家伙穿着睡衣,房门上插着钥匙。他没有起来给她开门。他只是坐在那儿瞟着她。” 他点点头说:“哦。”他朝两片厚嘴唇中间塞了支烟,点上火。“要是你期待我告诉你她是否真的认为她开枪杀了他,我做不到。根据你的叙述,我猜那家伙中了枪。是这样吗?” “兄弟,我不在那儿。但这一点似乎很清楚。” “要是她真认为她开枪杀了他,不只是在演戏——上帝,这种人真表演起来可不得了!——那表明这不是她突如其来的想法。你说她带了枪。所以也许真不是心血来潮。她可能有犯罪情结。想要受惩罚,想要为一桩实际或想象的过失赎罪。她没病,她没疯。” “她不想再回帕萨迪纳。” “哦。”他严肃地看着我。“有家人吗?” “在威奇托。父亲是个兽医。我会给他打电话,但她今天晚上得待在这儿。”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能信任你,在你的房间里过夜吗?” “她是自愿来这儿的,不是勉强。所以我想她会待在这儿的。” 他耸了耸肩,用手指摸摸他又粗又黑的胡须。“好吧,我来给她服些镇静剂,我们把她弄上床。你可以在屋里踱步,跟自己的良心较量。” “我得出门。”我说,“我得去那儿,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能一个人待在这儿。一个男人,即使是医生也不能把她弄上床。找个护士来。我会去别的地方睡觉。” “菲尔·马洛,”他说,“你真是个老古板。好吧。我留在这儿等护士来。” 他回到客厅,给护士中心打电话。随后又给他妻子打电话。他打电话时,梅尔在沙发上坐起来,两只手拘谨地抱住膝盖。 “我不明白为什么灯会开着。”她说,“房间里根本不暗。不暗。” 我说:“你父亲姓什么?” “威尔伯·戴维斯医生。为什么?” “你想吃点什么吗?” 卡尔·莫斯站在电话机那儿对我说:“明天再吃东西吧。最好是睡一觉。”他打完电话,把话筒挂好,去拿他的包,回来时手里有几粒黄色胶囊和一些棉花。他倒了杯水,将胶囊递给她,说:“咽下去。” “我没病,是吧?”她抬头看着他说。 “咽下去,孩子,咽下去。” 她接过胶囊,放进嘴里,端过水来喝。 我戴上帽子走了出去。 坐电梯下楼的时候,我想起她包里并没有钥匙,所以我在底层门厅停下,穿过门厅出去,走向布里斯托尔大街。那辆车不难找。它随便停在离路边两英尺远的地方。这是辆灰色的水星敞篷车,车牌号是2X1111。我记得这是琳达·默多克的车牌号。 一个皮质钥匙包挂在车锁上。我上车发动起来,看到油量充足,便开走了。这是辆轻快的小车。过了卡文加山口,它就像只鸟长上了翅膀。 29 我压根没想到,四个街区的路程,艾斯卡米罗公路竟有三个急转弯。路面狭窄,每个街区差不多平均五幢房子,路边是草木杂乱的褐色山丘,这个季节,除了鼠尾草和常绿灌木,什么也没有。在第五也是最后一个街区,艾斯卡米罗公路朝左拐个小弯,一头撞向山脚,呜呼哀哉。这最后一个街区有三幢房子,两幢隔路相对,另一幢在路尽头。这就是瓦尼尔的房子。我的车灯照出那钥匙仍在门上。 这是一幢狭小的英国式平房,有高高的屋顶,前面是一排有铅框的窗户,一侧是车库,车库旁停着一辆拖车。新升的月亮静静地照在小块草坪上。一棵大橡树紧挨着前廊。房子里没有灯,至少从前面看起来没有灯光。 从地形看,白天客厅里亮灯似乎不是不可能。除非是上午,不然这房子总有点暗。作为一处爱巢自有其道理,但作为一个敲诈者的住处,我不以为然。猝死哪儿都会发生,但在瓦尼尔身上显得轻而易举。 我开进这幢房子的车道,又倒过头来把车开出去,开到路口,把车停在那儿。我沿着马路往回走,因为没有人行道。前门是包着铁皮的橡木做的,接合处刨成斜面,没有门把手,只有插销。钥匙插在锁孔里。我按了门铃,夜晚的门铃声像是从远处的空房子里传来的。我绕过橡树,用笔形电筒朝车库门缝里照进去。那里有辆车。我走到房子后面,看到一个荒芜的小花园,用碎石围了一道矮墙。另有三棵橡树,一棵橡树下有一张桌子和几把金属椅。围墙一角有个烧垃圾的桶。我用电筒照了照拖车,随后回到房子前面。拖车里不像有人。车门锁着。 我打开前门,将钥匙留在锁孔里。我不想在这儿玩什么花招。已经发生了的就让它发生吧。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我进门后在墙上摸灯的开关,找到一个,便把它打开。墙上的几对壁灯光不强,但照亮了整个房间,我看到了梅尔说起的那盏大落地灯以及其他东西。我走过去将灯打开,再回来将壁灯关掉。那盏落地灯有个大灯泡,倒装在一只精美的玻璃碗中。它有三种不同强度的光。我将按钮开关按了一遍,先后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光。 这个房间前后贯通,后面有门,右边有道拱门,里面是个小餐厅。拱门的帘子拉了一半,织锦帘子很厚实,浅绿色,不是新的。左边墙的中间有个壁炉,两边是书架,书架并不是固定的那种。房间的两角摆着长沙发,室内还有一张金色椅子、一张粉色椅子、一张棕色椅子以及一张金色和棕色的蒙着椅套、带脚凳的椅子。 脚凳上搁着穿黄色睡裤的两条腿,脚踝裸着,脚上是深绿色的山羊皮拖鞋。我的眼睛顺着脚,慢慢地、小心地往上看去。一件深绿色花绸睡袍,系着带穗子的腰带。腰带上睡袍敞开,可以看见睡衣口袋上绣的字母。口袋里有块折好的手帕,露出白色亚麻手帕坚挺的两个角。蜡黄色的脖子,脸歪着,朝着墙上的一面镜子。这张脸果然瞟着眼。 左臂和手摊在膝盖和椅子之间,右臂从椅子上垂下来,指尖碰到了地毯。碰到的还有一把小左轮手枪的枪柄,这是把点32口径的短筒手枪,几乎没有枪管。右边的脸抵着椅背,但右肩因流血而呈现深褐色,右袖有血迹。椅子上也有,有很多的血。 我觉得他头的位置很不自然。某个敏感的人可能不愿看到他右边的脸。 我抬起脚,轻轻地将脚凳稍微往边上推一下。那穿着拖鞋的脚后跟在凳面上勉强地移动,而并不跟着脚凳一起动。这家伙已经僵硬了。所以我弯下身子,碰了碰他的脚踝。双倍的冰凉。 他右手边的桌子上,有喝了半杯、早已走味的酒。烟缸里满是烟灰和烟头。有三个烟头上沾着口红。很鲜艳的大红色。多半是金发女郎会用的那种口红。 另一把椅子旁边还有只烟缸。有许多烟灰和火柴,但没有烟头。 房间里有相当浓重的香水味,混杂着死人的气味。香水味尽管盖不住死人的味道,但依然迟迟不愿离去。 我察看了这房子的其他地方,开灯又关灯。有两间卧室,一间摆着浅色家具,另一间的家具是红枫木的。那间有浅色家具的房间似乎没人住。漂亮的浴室贴了棕褐色和紫红色的瓷砖,淋浴小隔间有扇玻璃门。厨房不大。水池里有很多瓶子。很多瓶子,很多杯子,很多手指印,很多证据。也可能没有,视情形而定。 我回到客厅,站在中间,尽可能用嘴呼吸,心想,要是把这个案件报上去,情况会怎么样。报告这个案件,并说我就是发现莫宁斯塔死了的那个人,然后溜之大吉。情况会不妙,很不妙。马洛,报告了三起凶杀案。那些死人差不多要堆到马洛的膝盖了。无论自己怎么解释,都不合理,逻辑上说不通。但那还不是最糟糕的。我一旦开口,我就不再是个自由的侦探了。那我现在所做的,我所发现的就会到此为止了。 卡尔·莫斯可能因医生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愿意保护梅尔。或者他会觉得从长远考虑,让她把所有的心事一吐为快,不管这是什么样的心事,会对她更有好处。 我又回到那张蒙着椅套的椅子那儿,咬着牙齿,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的头从椅背处拉开。子弹从太阳穴射入。这情形可能是自杀。但路易斯·瓦尼尔这样的人不会自杀。一个敲诈者,即使是个受到恐吓的敲诈者,也相信自己有力量,并喜欢这种感觉。 我让他的头回到原来的位置,弯腰在地毯上擦擦手。弯腰时我看到瓦尼尔手边那张桌子的下层架子下露出一幅镜框的框角。我用手帕把镜框拿出来。 玻璃已经破了。镜框是从墙上掉下来的。我可以看到那颗小钉子。我可以猜到镜框是怎么掉下来的。有人站在瓦尼尔的右边,甚至靠着他,这个他认识且并不害怕的人突然掏出手枪,朝他的右侧太阳穴开枪。随后,受到血或射击冲击力的惊吓,杀手朝后一跳,靠着墙,将镜框碰下来了。镜框的一角落到地上,弹到桌子下面。杀手太小心或太害怕而没有去拿。 我看看镜框。这是一幅小小的画,并不特别。画中一个穿紧身衣裤的人,袖口有花边,一顶丝绒圆帽上插着根羽毛,从窗户里探出身子,显然在对楼下的什么人叫喊。楼下的情景不在画中。这是幅彩色翻制品,而它翻制的原画本身就无甚价值。 我在房间里到处察看。还有其他的画,几幅相当漂亮的水彩画,几幅版画——如今看来很老派的版画,还是说并非版画?一共有五六幅。好吧,也许这家伙喜欢这幅画,然而为什么?一个男人从高高的窗户探出身去。很久以前。 我看看瓦尼尔。他对我根本没有帮助。一个男人从高高的窗户探出身去,很久以前。 起初,这个想法的产生很随意,我几乎没有注意,差点弃之不顾了。就像一片羽毛轻飘飘的。又如雪花落地。一扇高高的窗户,一个男人探出身去——很久以前。 这个想法水到渠成了。就像电焊,火星四射嘶嘶作响。很久以前从一扇高窗——八年前——一个男人探身——探得太多——一个男人跌下去——跌死了。一个名叫贺拉斯·布赖特的男人。 “瓦尼尔先生,”我不无赞赏地说,“你演得太妙了!” 我把画翻过来。背面写着日期和钱的数目。日期几乎长达八年,钱的数目大多是五百美元,几笔七百五十美元,两笔一千美元。还有一行小字写的总数。总数是一万一千美元。瓦尼尔先生没有收到最后一笔付款。钱到来前他死了。以八年计,这不是一笔巨款。瓦尼尔先生的主顾很能讨价还价。 镜框底板是用留声机的铁针钉在镜框上的。有两枚铁针已经掉了。我设法将底板弄松。在底板和照片之间有一只白色信封。信封封了口,信封上没写字。我撕开信封。信封里有两张四方的照片,一张底片。这些照片都是一样的。照片上一个男人大幅度探身窗外,嘴张开,喊着什么。他的双手放在窗框边的墙砖上。他身后有一个女人的脸。 他是一个瘦瘦的黑发男子。他的脸不是很清晰,他身后那个女人的脸也看不太清。他探身窗外,喊叫着什么。 我拿着照片,注视着。眼下我还看不出什么。我知道它意味着什么。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看了又看。过了一会,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这东西很细微,但很关键。那个男子手的位置,靠着安置窗框的墙角。这双手没有抓着任何东西,没碰着任何东西。只是他手腕的里侧靠着砖砌的墙角。这双手是在空中。 这个男人不是探出身去,而是正在跌落。 我把照片放进信封,把底板折起来,连同信封塞进我的口袋。我把镜框、玻璃和照片藏在衣橱的毛巾下面。 刚把这些事做完,一辆汽车停在房子外面。路上响起脚步声。 我赶紧躲进拱门的帘子后面。 30 前门开了,又轻轻地关上。 一时很安静,就像人在冷空气里呼出的气息,接着一声凄厉的尖叫,随之是一阵绝望的哀号。 随后是一个男人愤怒的声音,说:“马马虎虎,不怎么样,再试试。” 女人的声音说:“我的上帝,这是路易斯!他死了!” 男人的声音说:“我也许错了,但我还是觉得这儿太臭了。” “我的上帝!他死了,亚历克斯。做些什么——看在上帝份上——做些什么吧!” “好啊。”亚历克斯·莫尔尼硬邦邦的声音说,“我应该做。我应该让你看起来就像他一样。浑身是血。我应该让你一样去死,一样冰凉,一样腐烂。不,我不必那么做。你已经这样了。一样的烂。结婚八个月,和那样一个家伙鬼混,对我不忠。我的上帝!我怎么会想到和你这个荡妇结婚?” 他说到最后几乎是在吼叫了。 那女人又发出一阵哀号。 “别磨蹭了。”莫尔尼怨恨地说,“你以为我为什么把你带到这儿来?你别骗人了。盯了你几个星期了。你昨晚在这儿。今天我来过这儿了。这儿的一切我都看到了。香烟上你的口红,你喝过的杯子。我现在就能想到你那副样子,坐在他椅子的扶手上,揉他油腻腻的头发,趁他色眯眯时重重给他一下。为什么?” “哦,亚历克斯——亲爱的——别说这么可怕的事情了。” “早年的莉莲·吉许[1]。”莫尔尼说,“好一个莉莲·吉许。别这么痛苦了,亲爱的。我得知道这事是怎么做的。你以为我干吗来这儿?我已经一丝一毫都不在乎你了。别装模作样了,亲爱的,别装模作样了,我珍贵的天使般的金发杀手。但我得在乎我自己,在乎我的声誉和我的生意。比如,你擦掉枪上的指纹了吗?” 沉默。接着是一记耳光的声音。那女人哀哀地哭起来。她受了伤,伤得很重。灵魂深处受伤。她表现得恰到好处。 “行了,天使。”莫尔尼吼道,“别来这一套。我拍过电影。我是个演戏行家。别再演了。你要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否则我要拖着你的头发在这屋里满地爬。现在——你把枪上的指纹擦了吗?” 她突然笑了起来。一种不自然的笑,但笑得清脆响亮。接着,她不笑了,同样很突然。 她的声音在说:“擦了。” “你用过的杯子呢?” “擦过了。”回答得很平静,很冷漠。 “你将他的指纹弄到枪上了吗?” “弄了。” 他默默地想了会。“这也许骗不了他们。”他说,“想要令人信服地将一个死人的指纹弄到一把枪上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你还擦掉了其他什么指纹?” “没有什么。哦,亚历克斯。请别这么无情。” “打住。打住!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做的,你怎么站的,你怎么拿枪的。” 她没动。 “别在乎指纹。”莫尔尼说,“我会把指纹弄得更好。好得多。” 她慢慢地从帘子敞开的地方走过,我看到她了。她穿着浅绿色的呢子休闲裤,一件浅黄褐色便装,露出针脚,一条绣着金蛇的猩红色头巾。她的脸上满是泪水。 “把它捡起来。”莫尔尼冲她喊叫,“做给我看!” 她在椅子旁弯下腰,起身时手里拿着把枪,龇牙咧嘴。她将枪口指向门帘敞开处,再朝着门口的所在。 莫尔尼没有动,也不吭一声。 金发女郎的手开始晃起来,枪上下摆动,像在跳舞。她嘴唇颤抖,手臂往下垂。 “我做不到。”她喘着气说,“我应该朝你开枪,但我做不到。” 手松开了,枪砰的一声掉到地上。 莫尔尼很快从门帘敞开处走过去,将她推到一边,用脚将枪踢回原处。 “你做不到?”他沉着声说,“你做不到。现在你瞧。” 他抽出一块手帕,弯腰又把枪捡起来。他压了一下什么,仓门打开了。他右手伸进口袋,捏了颗子弹出来,用手指将子弹推进弹仓。他将这个动作重复了四次,啪地将仓门关上,又打开,将弹仓旋转一下,对准一个特定的位置。他将枪放在地上,松手,抽出手帕,站起来。 “你不能朝我开枪。”他冷笑着说。“因为枪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空弹仓。现在枪又装上了子弹。弹仓的位置也对了。这枪打过一枪。枪上有你的指纹。” 金发女郎一动不动,失神的眼睛看着他。 “我忘了告诉你,”他轻声说,“我之前把枪擦过了。我想这会让你的指纹更好地印在上面。我相当肯定指纹印上去了——但我觉得我还想更肯定一些。明白吗?” 那姑娘平静地说:“你想把我交出去?” 他背对着我。穿着黑色衣服。呢帽压得很低。所以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可以感觉到他说话时恶毒的面容。 “是的,天使,我想把你交出去。” “明白了。”她边说边漠然地看看他。她那张轮廓勾勒得过于分明的歌女脸上突然有了一种自尊的神情。 “我想把你交出去,天使。”他拖腔拖调慢悠悠地说,好像很享受他的这一举动。“有人会为我感到难过,有人会嘲笑我,但这不会对我的生意造成任何损害。丝毫没有损害。我干的这一行真是奇妙。一点丑闻无关紧要。” “所以我现在对你只有宣传价值了。”她说,“当然,你也就远离可能被怀疑的危险了。” “确实如此。”他说,“确实如此。” “我的动机是什么呢?”她问,神态依然平静,依然不卑不亢,语气如此严肃又轻蔑,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在乎。你和他在搞什么鬼。埃迪跟踪你到邦克山的一条街上,你在那儿跟一个穿棕色外套的金发男子见面。你给了他什么东西。埃迪丢下你,跟踪那家伙到了附近的一幢公寓楼。他想跟下去,但感觉被发现了,只得放弃跟踪。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虽然我知道一件事。在那幢公寓楼,昨天一个名叫菲利普斯的小伙子被枪杀。这件事你知道些什么吗,亲爱的?” 金发女郎说:“我对此一无所知。我不认识叫菲利普斯的什么人,再说,我不会心血来潮跑进去对什么人开枪。” “但你对瓦尼尔开枪,亲爱的。”莫尔尼几乎温柔地说。 “哦,是的。”她慢吞吞地说,“当然。我们正在讨论我的动机。你想出来了吗?” “你可以和条子们去讨论。”他突然恶声恶气地说,“说这是情人的争吵。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也许,”她说,“他喝醉时看上去有点像你。也许这就是动机。” 他“噢”了一声,又吸了口气。 “更好看。”她说,“更年轻,肚子没那么大。但同样讨厌的是自鸣得意的傻笑。” “噢。”莫尔尼说,他感到痛苦。 “这么说行了吧?”她温柔地问他。 他上前一步,挥起拳头。这一拳打在她一边的脸上,她跌倒,坐在了地上,一条长腿伸着,手捂着脸,蓝莹莹的眼睛朝上看着他。 “也许你不应这么做。”她说,“也许我现在不愿意做这件事了。” “你会做的,没问题。你别无选择。你很容易脱身。这我知道。凭你的长相。但你要把这件事做完,天使。你的指纹在枪上。” 她慢慢站起身,手仍捂着脸。 随后她笑了。“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死了。”她说,“我的钥匙在门上。我愿意进城去,说我杀了他。但你光滑洁白的爪子别再碰我——要是你想让我说的话。是的,我愿意去找警察。我觉得跟他们在一起比跟你在一起安全得多。” 莫尔尼转过身来,我看见他脸色发白阴沉,下巴上的疤痕抖动着。他从门帘敞开处走了过去。前门开了。金发女郎仍然站了一会,回头朝尸体看了一眼,身体微微发抖,随之从我视野中消失了。 门关了。路上响起脚步声。之后汽车门开了又关上。汽车发动并开走了。
[1]莉莲·吉许(Lillian Gish,1893—1993),美国好莱坞影星。 31 过了很久我才从藏身处出来,站着朝客厅又四处打量一下。我走过去捡起手枪,很仔细地把指印擦掉,又把枪放下来。我从桌子上的烟缸里捡起三个沾了口红的烟头,带到浴室,丢入马桶用水冲走了。随后我找有她指纹的另一只杯子。并没有找到。我把那只有半杯酒的杯子拿到厨房,冲洗了一下,用块毛巾擦干净。 之后就是令人不快的事情。我跪在椅子旁的地毯上,拾起枪,放在那只垂在那儿的僵硬的手里。指纹不太好按。但那也是指纹,且不是洛伊斯·莫尔尼的指纹。这把枪有个格子图案的橡胶柄,左边镙钉下缺了一块橡胶皮。上面按不了指纹。那就在枪管右侧按个食指指纹,在扳机上按两个指纹,在弹夹后的枪身左侧按个拇指纹。足够了。 我又打量了一下客厅。 我把灯调暗一些。灯光仍然照在死人那张蜡黄的脸上。我打开前门,将钥匙拔出来,擦去指纹,又插回锁孔。我关上门,擦了擦插销,朝那辆停在街区的水星汽车走去。 我开车回好莱坞,停下锁上车门,开始沿着人行道走,经过布里斯托尔楼前停着的一些汽车。 黑暗中有人在车里叫我,声音压低了但还是刺耳。叫我的名字。埃迪·普鲁的那张漠无表情的长脸露出来,他坐在一辆小帕卡德车的方向盘后面。车里只有他一个人。我靠着车门,往里看着他。 “有何发现啊,大侦探?” 我扔掉火柴,朝他脸上喷了口烟。我说:“昨天晚上你给我的那张牙科材料供应商的账单是谁丢下的?瓦尼尔,还是别的什么人?” “瓦尼尔。” “我拿它有什么用——猜测那个叫蒂格尔的人有什么样的生活?” “我不喜欢蠢蛋。”埃迪·普鲁说。 我说:“他为什么放在口袋里又丢了?要真是他丢的,那你为什么不还给他?换句话说,既然我是个蠢蛋,就跟我说说,为什么某人见到一张牙科材料供应的账单就会这么兴奋,还要设法找个私家侦探。尤其是像亚历克斯·莫尔尼这样不喜欢私家侦探的人。” “莫尔尼是个有头脑的人。”埃迪·普鲁冷冷地说。 “他那种人就是那句俗话的来由:‘像演员一样无知。’” “不说这个。你难道不知道他们用这些牙科材料做什么吗?” “知道。我弄清楚了。他们用阿尔巴石来做牙模和牙套。这是种很硬很精细的材料,能够做得很精巧。另一种材料——白硅石,常用来高温熔解掉蜡模中的蜡,因为白硅石非常耐高温而不会变形。我说得没错吧?” “我猜你知道他们怎样镶金牙。”埃迪·普鲁说,“我猜你知道,嗯?” “我今天研究了两个小时。我成了行家。这对我又有什么用?” 他沉默了一会,随后说:“你没有看报?” “偶尔看看。” “你可能没有看到,但第九大道贝尔丰特大厦的一个叫莫宁斯塔的老家伙被干掉了,就在H.R.蒂格尔办公室楼上两层。你没读到吧,嗯?” 我没有答理他。他盯着我看了一会,随后伸手拉了离合器,汽车发动起来,他调整了一下坐姿。 “没人比你更笨的了。”他温和地说,“没人。祝你晚安!” 车驶离路边,下山朝弗兰克林开去。我朝远去的汽车微微一笑。 我回到公寓,用钥匙开了门,将门推开一点,随后轻轻地敲了敲门。房间里有人走动。门被一个模样健壮的女孩拉开了,她穿着白色的护士服,戴着黑色条纹帽。 “我是马洛。我住在这儿。” “进来,马洛先生。莫斯先生告诉了我。” 我轻轻地关上门,我们低声说话。“她怎么样?”我问。 “她睡了。我来的时候她已经迷迷糊糊了。我是莱明顿小姐。我对她的情况了解不多,只知道她体温正常,脉搏还是有点快,但已慢下来了。我觉得是精神紊乱。” “她发现一个人被杀。”我说,“这可把她吓坏了。她睡得沉吗?我能否进去拿点东西去旅馆?” “哦,可以的。只是你动作轻点。她可能不会醒,要是她醒了,也没有关系。” 我走过去,将一些钱放在桌子上。“家里有咖啡、熏肉、鸡蛋、面包、番茄汁、橙子,还有酒。”我说,“还需要什么就得打电话了。” “我已经看过你的食品了,”她笑着说,“足够撑过明天早餐了。她会待在这儿吗?” “那得听莫斯先生的。我觉得她一旦身体适合就应该尽早回家。家比较远,在威奇托。” “我只是个护士。”她说,“但我觉得她只要夜里睡个好觉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夜里睡个好觉,再换个伴。”我说,但莱明顿小姐未必明白其中的意思。 我沿过道走去,朝卧室瞥了一眼。他们让她穿了我的一套睡衣。她几乎仰面躺着,一只手伸在被子外面。睡衣的袖子卷起约莫六英寸。袖管下的小手捏成拳头。她脸看上去紧绷、苍白,但还算平静。我在壁橱里摸到一只手提箱,往里面装了一些零用物品。我离开房间时再看一下梅尔。她眼睛睁开,直直地看着天花板。随后双眼移动来看我,嘴角还浮现出淡淡的一丝微笑。 “哈啰。”声音很微弱,这声音表明她知道自己躺在床上,身边有护士,有必需的物品。 “哈啰。” 我走过去,站在床边低头看她,脸上显出轻松的笑容。 “我没事。”她低声说,“我好了。不是吗?” “当然好了。” “我睡的是您的床吧?” “没关系。我的床不会咬你。” “我不害怕。”她说,一只手移向我,手心向上,期待相握。我握住它。“我不怕您。没有女人会怕您,是吧?” “这是你的感觉,”我说,“我想这是你对我的恭维。” 她眉开眼笑,接着又严肃起来。“我对您说了谎,”她低声说,“我——我没有对谁开枪。” “我知道。我去过那儿。忘了吧。别去想它。” “人们总是让我忘记不愉快的事情。但永远忘不掉。我是说,让人这么做真是愚蠢。” “好吧。”我说,假装受了伤害。“我愚蠢。再睡一会怎么样?” 她头转过来,盯着我的眼睛。我在床边坐下来,握着她的手。 “警察要来了?”她问。 “不来。别太失望了。” 她皱了皱眉头。“您一定觉得我是个大傻瓜。” “嗯——也许吧。” 她眼睛噙着眼泪,泪珠从眼角流出,慢慢流下面颊。 “默多克夫人知道我在哪儿吗?” “还不知道。我打算去告诉她。” “你必须告诉她——所有的事吗?” “是的,为什么不呢?” 她头转过去,“她会理解的。”她轻轻地说,“她知道我八年前做的那件可怕的事情。那件特别可怕的事情。” “当然。”我说,“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给瓦尼尔钱。” “哦,天哪!”她说着另一只手也伸出被子,抓住我握着的那只手,两手紧紧地扭在一起。“我希望您不必知道。我希望您别知道。除了默多克夫人,没人知道。我父母从不知道。我希望您别知道。” 护士过来站在门口,严肃地看着我。 “我想她不能作这种交谈,马洛先生。我觉得你现在应该走了。” “瞧,莱明顿小姐,我认识这个小女孩两天了,而你只认识她两小时。这么做对她有好处。” “这可能引起病情再次——呃——发作。”她避开我的眼睛严肃地说。 “好吧,如果她要发作的话,现在发作岂不更好?因为你在这儿,可以应付。你去厨房给自己弄杯酒喝。” “我当班时从不喝酒。”她冷冷地说,“另外,别人也会闻出我的酒味。” “你现在为我工作。我要求我所有的雇员都时不时地喝点酒。另外,要是你吃顿丰盛的晚餐,喝几口厨房餐柜里的餐后饮料,没人会闻到你的酒味。” 她朝我匆匆一笑,便走出了房间。梅尔听着我们的对话,好像这是严肃的戏剧演出中的一次无聊的中断。她很不高兴。 “我要把什么都告诉您。”她喘着气说,“我——” 我伸出手,放在她两只扭在一起的手上。“别说了。我知道。马洛知道所有的事情——除了怎样体面地生活。没有什么了不得。现在,你再睡觉,明天我会带你回威奇托——去看望你父母。由默多克夫人出钱。” “啊,她真是太好了!”她叫起来,眼睛睁大,闪着光彩。“但她总是对我很好的。” 我从床边站起来。“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说着低头朝她笑笑。“了不起。我现在就去她那儿,我们会一边喝茶一边很愉快地聊天。要是你现在不马上睡觉,我就不让你再坦白什么杀人的事了。” “您很讨厌。”她说,“我不喜欢您。”她扭过头去,手缩回被子里,闭上了眼睛。 我向房门走去。走到门口,我回头瞥了她一下。她睁了一只眼,正在看我。我朝她使了个眼色,那只眼睛飞快地闭上了。 我回到客厅,朝莱明顿小姐微微一笑,拎着手提箱出门去了。 我开车到圣莫尼卡大街。当铺仍然开着。那个戴着黑色高筒无边便帽的犹太老人似乎惊讶于我如此快地就来赎回我的抵押品了。我告诉他,这就是好莱坞的做事方式。 他从保险柜里取出那只信封,撕开,拿了我的钱和当票,将那枚闪亮的金币从信封取出放在手心上。 “这么珍贵的金币,我真不舍得还给你。”他说。“手工,你知道,手工很精湛。” “含金量一定值二十美元。”我说。 他耸耸肩笑了,我将金币放进口袋,跟他说了声晚安。 32 月光像一块白色床单铺在门前的草坪上,只有那棵杉树下的阴影如同黑色的天鹅绒。底层的两扇窗户里亮着灯,从前面看,楼上有扇窗户也有灯。我走过那些参差不齐的石块,按了门铃。 我没有看系马桩旁的那个小黑人。我今晚没拍他的头。这个玩笑似乎已经失效了。 一个我之前没有见过的白头发红脸膛的女人开了门,我说:“我是菲利普·马洛。我想见默多克夫人。伊丽莎白·默多克夫人。” 她显得犹豫不定。“我想她已经睡觉了。”她说,“我觉得您不便见她。” “现在才九点。” “默多克夫人睡得早。”她说着要关门。 她是个和善的老妇人,我不愿用肩膀来抵门。我只是靠在门上。 “我来是关于戴维斯小姐的事。”我说,“这事很重要。你能通报一声吗?” “我试试。” 我后退一步让她关门。 附近一棵黑乎乎的树上有鸟在叫。有辆车在街上驶过,车速过快而在拐弯时有些打滑。一个女孩的笑声从黑乎乎的街上隐约传来,仿佛是那辆疾驶而过的汽车将笑声抛洒出来的。 过了一会,门开了,那妇人说:“您进来吧。” 我跟着她穿过空荡荡的前厅。有盏灯投出微弱的光来,几乎照不到对面的墙上。宅子里过于安静,空气也需要换换。我们走到厅的里头,上了一道有雕花扶手和立柱的楼梯。到了楼上另一间厅房,一扇开着的门通向里间。 我被引了进去,门在身后关上了。这是一间宽敞的客厅,有许多花布装饰,一面墙贴了浅蓝色的壁纸,有一张躺椅,落地窗开着,外面是阳台。阳台上有遮阳篷。 默多克夫人坐在一张有垫子的翼状靠背椅上,前面摆了一张牌桌。她穿一件绗缝袍子,头发看上去有些蓬松。她一个人在玩牌。她左手有一叠牌,她放下一张,移动另一张,随后抬头看看我。 她说:“怎么啦?” 我走到牌桌旁,低头看她打牌。她玩的是坎菲尔德牌[1]。 “梅尔在我公寓里。”我说,“她发病了。” 她看也不看地说:“发病是什么意思,马洛先生?” 她又移了一张牌,随后又很快移了两张。 “像人们说的,一种癔症。”我说,“您打牌时骗不骗人?” “要是打牌骗人就不好玩了。”她生硬地说,“但要是不骗人也意思不大。梅尔怎么回事?她以前从不这样待在外面。我对她有点担心。” 我拉了把矮椅过来,坐在牌桌对面。但这椅子太低。我站起来,另找了把合适的椅子坐下来。 “别为她担心。”我说,“我请了个医生和一个护士。她睡觉了。她去看过瓦尼尔。” 她放下手中的牌,两只皮肤发灰的大手交叉着放在桌边,眼睛盯着我。 “马洛先生,”她说,“你和我最好把话说清楚。当初找你来是我的错。那是因为我不喜欢被人玩弄——像你会说的那样,被一个像琳达这样无情无义的小东西玩弄。但要是我压根不提这件事会更好。损失那块金币要比忍受你更容易些,即使那块金币我再也弄不回来。” “但您把金币弄回来了。” 她点点头。她眼睛凝视着我的脸。“是的。我弄回来了。你听说了怎么弄回来的。” “我不相信这种说法。” “我也不相信。”她平静地说,“我那个傻瓜儿子为琳达背了黑锅。我觉得这很幼稚。” “您有这种本事,”我说,“总让您自己被幼稚的人所包围。” 她又拿起牌,将一张黑色十点放在一张红桃杰克上面,这两张牌都已经摆在那儿了。随后她向一张小桌侧过身去,桌上放着她的酒杯。她喝了几口,放下酒杯,严厉地看了我一眼。 “我觉得你有些无礼,马洛先生。” 我摇了摇头。“没有无礼。只是坦率。我没有做什么对您不利的事,默多克夫人。您拿回了金币。我为您挡住了警察——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并未过问离婚的事,但我找到了琳达——您儿子一直知道她在哪儿——我不觉得她会找您麻烦。她知道她嫁给莱斯利是个错误。然而,要是您认为您不值得——” 她哼了一声,又打了张牌。她将方块A放在最上面。“梅花A被压住了,见鬼!我无法把它弄出来了。” 我说:“可以悄悄地把它弄出来。” “劳你驾,”她很平静说,“能不能再跟我说说梅尔的事?别太洋洋自得,要是你发现了什么家庭秘密的话,马洛先生。” “我对什么事都不洋洋自得。今天下午您让梅尔去瓦尼尔家里,带着五百块钱。” “那又怎样?”她又倒了点酒,小口抿着,眼睛仍盯着我。 “他什么时候要这笔钱的?” “昨天。我今天才能从银行取出钱来。怎么啦?” “瓦尼尔八年来一直在敲诈您,是吧?是因为1933年4月26日发生的什么事吗?” 她眼睛深处闪过一丝恐慌的神情,但藏得很深,很微弱,好像早已在那儿,只是短暂地对我露了个面。 “梅尔对我说了一些事情。”我说,“您儿子告诉我他父亲是怎么死的。我今天查了下当时的记载和报纸。意外死亡。在他办公室楼下的街上发生了一起事故,许多人都从窗口伸出头来。他只是伸的幅度太大了。也有人以为是自杀,因为他破产了,并为他家里保了五万的人身保险。但验尸官很善良,没作深究。” “噢?”她说。这是一种冷漠生硬的声音,既不是嘶哑的嗓音,也不是气喘声。只是一种完全冷漠和生硬的声音。 “梅尔是贺拉斯·布赖特的秘书。一个性格有点古怪的小姑娘,胆小、没有城府,心智上还是个小女孩,喜欢将自己戏剧化,对男人的想法很老派,反正诸如此类吧。我猜想他一时喝多了,对她动手动脚,把她吓坏了。” “是吗?”声音还是那么冷漠生硬,像一根枪筒戳向我。 “她内心萌发了不良的念头。她一有机会便对他下了手。就在他向窗外探出身子的时候。对不对?” “说明白点,马洛先生。我不怕把话说明白了。” “天哪,您要我说得多明白?她把她雇主推出了窗外。简单地说,杀了他。还侥幸逃脱惩罚。得到了你的帮助。” 她低头看着紧紧攥着牌的左手。她点了点头。她下巴轻微地上下抖动。 “瓦尼尔有什么证据吗?”我问,“或者他只是凑巧看到发生了什么,就跟您要钱,您便时常给他钱以免闹出丑闻——还是因为您真的喜欢梅尔?” 她又打了一张牌后才回答我的问题。态度如石头般镇定。 “他说起一张照片。”她说,“但我压根不相信。他不可能拍下什么照片。要是他真的拍了,他会给我看——迟早会的。” 我说:“不,我不这么认为。这可能是一张意外拍下的照片,即使他凑巧手上正好有相机,因为要拍的是楼下大街上发生的事。但我觉得他可能不敢给您看。不管怎么说,您是个相当强硬的女人。他可能害怕您会把他给收拾了。我觉得,他这样一个骗子是会这么想的。您给了他多少钱?” “那跟你没——”她刚要说就住了口,并耸了耸她那宽宽的肩膀。一个有力量的女人,强壮、坚强、无情,能够担当。她这么想。“一万一千一百美元,还不算今天送去的五百美元。” “啊,您真是好心,默多克夫人。总的来说。” 她微微摆了摆手,又耸耸肩。“这是我丈夫的错。”她说,“他喝醉了,做了下流的事。我不认为他真想伤害她,但如你所说,她吓得魂不附体。我——我不能太怪她。这些年她也很自责。” “她必须亲自送钱给瓦尼尔?” “她是想赎罪。一种奇怪的赎罪方式。” 我点点头。“我猜想那是她的性格。后来您嫁给了贾斯珀·默多克,把梅尔留在身边,照顾她。还有别人知道吗?” “没有。只有瓦尼尔。他肯定没告诉别人。” “未必。我不这么认为。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了。瓦尼尔完蛋了。” 她慢慢抬起头来,久久凝视着我。她灰白的头颅像是山顶上的一块岩石。她最终放下纸牌,双手紧紧按着桌边。指节都发白了。 我说:“我外出的时候,梅尔去我的公寓了。她要求门房让她进去。门房打电话给我,我说可以。我很快回家了。她告诉我她杀了瓦尼尔。” 室内很安静,她的呼吸声像是轻微而急速的低语。 “她包里有把枪。天知道为什么。我想是出于保护自己免受男人伤害。但有人——我猜是莱斯利——在枪膛里卡了一粒口径不对的子弹,这样枪就不能伤人了。她告诉我,她杀了瓦尼尔,说完就晕倒了。我找了我的一个医生朋友。我去了瓦尼尔的家,门上有把钥匙。他躺在一把椅子上,早已死了,尸体已冷并僵硬。梅尔到那儿之前很久就死了。她没有开枪杀他。她对我说的只是她的幻想。医生勉强对此作了解释,但我不想多说让您厌烦。我想您都明白。” 她说:“是的。我想我明白。现在怎么样?” “她睡了,在我的公寓里。有个护士在那儿。我给梅尔的父亲打了长途电话。他要她回家。您觉得这样行吗?” 她只是凝视着我。 “他什么也不知道。”我马上说,“不论是这件事还是那件事都不知道。这我能肯定。他只是要她回家。我看我来带她走吧。现在这似乎是我的责任。我需要瓦尼尔没有拿到的最后五百美元——作为费用。” “除此之外,还要多少?”她蛮横地问。 “别这么说。您是聪明人。” “谁杀了瓦尼尔?” “看起来像是自杀。他右手有把枪。太阳穴有伤口。我在的时候,莫尔尼和他妻子也去了那儿。我藏着。莫尔尼想要让他妻子背黑锅。她与瓦尼尔关系暧昧。所以,她可能认为是他杀的,或是他叫人杀的。但从现场看,像是自杀。现在警察该到那儿了。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处理。我们只需等案情水落石出。” “瓦尼尔这样的男人,”她冷冷地说,“是不会自杀的。” “那相当于说,梅尔这样的女孩是不会把人推出窗外的。这么说没有意义。” 我们互相凝视着,一开始双方内心里就有着某种敌意。过了一会,我将椅子往后移,走到落地窗前。我拉开窗帘,走到外面的阳台上。夜很深了,显得温柔宁静。银白色的月光清凉明晰,就像我们梦想而未曾实现的正义。 我回到室内。默多克夫人又玩起了纸牌游戏。我走到牌桌那儿看她打牌。 “您把梅花A弄出来了。”我说。 “我做了手脚。”她头也不抬地说。 “我还有一件事要问您。”我说,“关于这枚金币还有疑问:既然您已经拿回了金币,那两起凶案似乎也就说不通了。我想知道的是,默多克·布拉什的这枚金币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可以由一个行家——如老莫宁斯塔——鉴定出来?” 她仍然坐着,并不抬头,想了想说:“是的。可能有的。铸币人的姓名缩写E.B,在鹰的左翼上。我听说,姓名缩写通常在右翼上。我能想起来的就是这个。” 我说:“我想这就够了。您真的把这枚金币弄回来了吗?我是说,您是否仅仅是为了阻止我东寻西找而故意这么说的?” 她马上抬起头来,但又垂了下去。“金币此刻就在保险柜里。要是你能找到我儿子,他会给你看的。” “好吧,我要说晚安了。请把梅尔的衣物理好,明天上午让人送到我的公寓去。” 她的头又迅即抬起来,瞪着眼睛。“你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相当专横,年轻人。” “把衣物打包。”我说,“送到我那里。您不再需要梅尔了——既然瓦尼尔现在已经死了。” 我俩严厉的目光久久地盯着对方。一丝古怪而生硬的微笑浮现在她的嘴角。接着,她的头垂下去,她右手抓起左手中最上面的那张牌,翻过来,看了看,加在下面一叠没有打的牌上面,随后又翻了一张,动作很轻巧,神态很平静,犹如微风中伫立不动的石柱。 我走出房间,轻轻地关上门,沿过道下楼,到底层门厅,再走过阳光房和梅尔的小办公室,走进阴暗沉闷、从不使用的客厅——身处此地,我简直觉得自己就像一具作了防腐处理的尸体。 后面的落地玻璃门开了,莱斯利·默多克走进来,站住,凝视着我。
[1]坎菲尔德牌(Canfield),一种单人玩的纸牌游戏。 33 他身上的便装皱巴巴的,头发也很凌乱。红色的小胡子看上去和往常一样无力。眼睛下的阴影几乎像是洞穴。 他拿着他的黑色长烟嘴,没有烟。他将烟嘴在左手掌上嗑了嗑,一副不待见我,不想看到我,不想和我说话的神情。 “晚上好。”他呆板地说,“要走了?” “还没有。我想跟你谈谈。” “我觉得我们之间没什么要谈的。我讨厌谈话。” “哦,我们之间有必要谈谈。谈一下那个叫瓦尼尔的人。” “瓦尼尔?我几乎不认识那个人。我见过他。以我对他的了解,我不喜欢他。” “你对他的了解还不止这些。”我说。 他走了进来,在一张模样像是“谁敢坐我”的椅子上坐下来,身子朝前,左手托着下巴,眼睛看着地上。 “好吧。”他懒洋洋地说,“有话就说。我觉得你想表现一下出众的才华。没完没了地扯什么推理、直觉这一套讨厌的东西,就像书上描写的侦探那样。” “确实,慢慢收集证据,汇总成一个清晰的模式,时不时地用我掌握的材料加以补充,分析动机和性格,得出一个出乎意料的结论,一个在此之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结论,最后看破红尘般地扑向那个最不可能的嫌疑人。” 他抬起头,几乎笑起来。“那他会脸色苍白如纸,口吐白沫,从右耳中掏出一把枪来。”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摸出一支烟。“很对,哪天我们应该来排演一下。你有一把枪?” “没带在身上。我有一把枪。这你知道。” “昨晚你去看瓦尼尔时带枪了吗?” 他耸耸肩,龇了龇牙。“哦,我昨晚去看过瓦尼尔?” “我想是的。只是推论。你抽本生—赫奇斯公司的弗吉尼亚牌香烟。这种香烟掉下的烟灰保持形状。他家中的一只烟缸里有许多灰色的小卷,说明你至少吸了两根烟。但烟缸里没有烟头。因为你用烟嘴吸烟,烟嘴上吸过的烟头看起来较为特别。所以你把烟头拿走了。这么说喜欢吗?” “不喜欢。”他声音很低。他又低头看着地上。 “那只是作一下推理。并不太好。因为可能没有任何烟头,即使有烟头并被拿走的话,也可能是因为这些烟头上面有口红。只要烟头上有一点痕迹那就能查出吸烟者用的是什么颜色的口红。你妻子有个奇特的习惯,喜欢把烟头丢进字纸篓里。” “别把琳达扯进来。”他冷冷地说。 “你母亲还是认为琳达拿走了金币,你所谓把金币给了亚历克斯·莫尔尼只是为保护她而编造的。” “我说了别把琳达扯进来。”他用黑色的烟嘴敲敲牙齿,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发电报似的。 “我也不想把她扯进来。”他说,“但我不相信你的说法则另有理由。就是这个。”我取出那枚金币,拿在手里放到他眼皮底下。 他紧盯着它。嘴咬着。 “今天上午,当你述说你的故事时,这金币就在圣莫尼卡大街的当铺里。它是由一个叫乔治·菲利普斯的准侦探寄给我的。这个头脑简单的年轻人发现自己因判断失误和急于找到工作而陷入困境。这是个有一头金发的年轻人,穿棕色外套,戴墨镜和一顶浅灰色帽子。他开一辆沙黄色旁蒂克车,几乎是新车。昨天上午,你可能看到他在我办公室外的过道上徘徊。他跟踪过我,而此前他可能跟踪过你。” 他看上去真的有些吃惊。“他为什么要跟踪我?” 我点了烟,将火柴丢进一只翡翠烟缸里,这烟缸看起来从没用过。 “我说他可能这么做。我不能肯定。他可能只是在监视这幢房子。他在这儿看见了我,我不觉得他是跟我到这儿的。”我手里仍然拿着那块金币。我低头看看金币,又翻了个面,看到刻在左翼上的姓名缩写E.B.,随后把金币收起来。“他可能在监视这幢房子,因为他受雇向一个叫莫宁斯塔的经销钱币的老头出售一枚珍币。这个经销钱币的老头不知为何怀疑这枚钱币的来历,便告诉菲利普斯,或暗示说,这钱币是偷来的。顺便说一下,他说错了。要是你的那枚布拉什金币此刻真的在楼上,那菲利普斯受雇出售的那块钱币就不是偷来的。那块钱币是伪造的。” 他双肩微微抖动了一下,好像觉得冷。但他身子没动,姿势也没变。 “我恐怕得讲一个很长的故事了。”我相当温和地说,“很抱歉。我尽可能说得简洁些。这不是个好故事,因为故事里有两起凶杀,也许有三起。一个叫瓦尼尔的人和一个叫蒂格尔的人有个想法。蒂格尔是在贝尔丰特大厦里开业的一个牙科技师,这也是莫宁斯塔所在的大厦。这想法是伪造一种稀有珍贵的金币,不致稀有得没有市场,但足够稀有得能赚大钱。他们想到的方法就是牙科技师镶金牙的方法。用同样的材料,同样的设备,同样的技能。就是说,用金子准确地复制一枚古币。方法是通过用一种叫阿尔巴石的坚硬的白色石粉做个模型,再用熔化的蜡复制这个模型,细节上尽可能完美,按他们的说法,再用另一种叫白硅石的材料将蜡币包起来,这种材料耐高温而不变形。蜡币上留下一个小口,插一根钢针,等白硅石粉包好后再把针抽出来。之后把这个白硅石铸件放在火上烤,蜡熔化后就从那个小口中流出来,留下原初模型的一个中空模具。将模具安在离心机带动旋转的坩埚上,然后通过离心力将熔化的金水注进模具。再将滚烫的白硅石铸件放在冷水里,它就开裂了,留下金质内核,附着一根金针,那是小口的遗留物。把金针修掉,把铸币在酸液里清洗一下,再抛光,经过这番处理,就有了一枚崭新的布拉什金币,纯金制造的,同原件不相上下。你听明白了吗?” 他点点头,一只手无精打采地摸了下脑门。 “这一过程所需的技能,”我继续说,“正是一个牙科技师所具备的。铸造一块流通的钱币没什么好处,即使是铸造一块金币,因为材料和人工的昂贵,价值也不大。但如果伪造一枚价格不菲的珍币还是很值得的。这就是他们所要做的事情。但他们必需一枚真币。这就是把你牵涉进来的缘故。你确实拿走了那枚金币,但并没给莫尔尼。你给了瓦尼尔。对吗?” 他眼睛看着地上,没有说话。 “放松一点。”我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件事情并不太可怕。我猜想他答应给你钱,因为你需要钱来付赌债,而你母亲很吝啬。但他另有手段对你进行控制。” 他迅即抬起头来,脸色苍白,眼里闪出恐惧的神情。 “你怎么知道的?”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查出来的。有些是别人告诉我的,有些是我研究的,有些是我猜测的。这个稍后再说。现在,瓦尼尔和他的同伙铸造了一枚金币,想要出手。他们想知道他们的货品能否经得起一个珍币行家的鉴定。所以,瓦尼尔想到雇一个新手,让他设法将那块伪币卖给莫宁斯塔老头,价格便宜,所以那老头怀疑金币是偷来的。他们找到的那个新手就是乔治·菲利普斯,他在报纸上登了个求职广告。我觉得洛伊斯·莫尔尼是瓦尼尔与菲利普斯之间的联系人,至少最初是。我不认为她参与了敲诈。有人看见她给了菲利普斯一个小包裹。这个包裹可能装着菲利普斯想要出售的那枚金币。但当他拿给莫宁斯塔老头看的时候,他遇到了麻烦。那老人了解钱币收藏和珍币的情况。他可能觉得这枚金币是真的——需要一系列检测才能鉴定出这是假货——但铸币人的姓名缩写刻在金币上则很少见,他想到这枚金币可能是默多克的布拉什金币。他打电话到这儿,想要弄清楚真实情况。这让你母亲起了疑心,果然发现金币不见了,她怀疑琳达,她讨厌琳达,所以她雇我把金币追回来,并迫使她离婚而得不到赡养费。” “我不想离婚。”默多克急切地说,“我从没想到要离婚。她没有权利——”他没往下说,作了个绝望的手势,发出一声抽泣。 “好吧,这我知道。再说,莫宁斯塔老头吓着了菲利普斯,小伙子人不坏,就是有点笨。莫宁斯塔设法弄到了菲利普斯的电话号码。我听到老头拨了那个号码,那是他以为我走了,而我在他的办公室偷听。我出价一千美元把那枚金币买下来,莫宁斯塔接受了这个价格,认为他能够从菲利普斯那儿得到金币,他可以赚个差价,皆大欢喜。而与此同时,菲利普斯在监视这幢房子,也许想知道是否有警察进出。他看到了我,看到了我的车,从汽车登记册上知道了我的名字,凑巧的是他知道我是谁。 “他跟着我,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我帮忙,最后,我在城里的一家旅馆拦住他,他含含糊糊地说他在凡吐拉的一桩案子中认识了我,那时他是那儿的一个县警。他说到他陷入的困境以及他被一个有只眼睛有毛病的高个子跟踪。那人是埃迪·普鲁,莫尔尼的保镖。莫尔尼知道他妻子和瓦尼尔关系暧昧并跟踪她。普鲁看见她和菲利普斯在邦克山法院街他的住处附近联络,就跟踪菲利普斯,最后他认为菲利普斯发现了他,而菲利普斯也确实发现了他。普鲁,或为莫尔尼工作的什么人,可能看见我去了菲利普斯在法院街的住处。因为他在电话里恐吓我,后来又让我去见莫尔尼。” 我将烟头丢在那只翡翠烟缸里,看了看坐在我对面的那个男人阴沉悲伤的脸,又说下去。下面要说的更不轻松,我的声音连我自己也觉得讨厌。 “现在要说到你了。梅尔对你说你母亲雇了一个侦探,这让你感到害怕。你猜她要查那枚金币,便急忙来到我的办公室,想要探我的口风。起初装模作样,冷嘲热讽,对妻子很挂念,也很担心。我不知道你对发现的事情是怎么想的,但你联系了瓦尼尔。你现在必须尽快拿回那枚金币给你母亲,再编个故事。你在什么地方见了瓦尼尔,他给了你金币。有可能这又是一枚伪币。他很可能藏起了那枚真币。现在瓦尼尔明白他的欺骗勾当还没开始就有破产的危险。莫宁斯塔给你母亲打电话,我被雇用了。莫宁斯塔觉察到了什么。瓦尼尔去菲利普斯的公寓,从后门溜进去,和菲利普斯摊牌,想要弄明白他是个什么态度。 “菲利普斯这时已经将这块伪币寄给我了,地址是用印刷体写的,后来发现他办公室的一本日记也是用这种字体写的,但他没告诉瓦尼尔。我是从这个事实来推断这一点的,即瓦尼尔没有想从我这儿拿回金币。当然,我不知道菲利普斯对瓦尼尔说了什么,但有可能说这件事不正当,说他知道金币的来历,说他准备去找警察或找默多克夫人。瓦尼尔拔出枪来,敲了他的头部,又向他开了枪。他搜了菲利普斯和他的房间,但没有找到金币。所以他去找莫宁斯塔。莫宁斯塔也没有那枚金币,但瓦尼尔可能认为他藏了金币。他用枪柄敲碎了他的脑壳,打开了他的保险柜,也许找到了些钱,也许什么也没找到,但至少留下一些抢劫的迹象。随后瓦尼尔溜回家,仍然感到不安,因为他没有找到那枚金币,但对一下午悄悄做的事感到满意。干脆利落地杀了两个人。就留下你了。” 34 默多克紧张地朝我看,随后目光落到他仍然握在手里的那支黑色烟嘴上。他把烟嘴塞进衬衫口袋,突然站起来,擦了擦手掌,又坐下来。他掏出一块手帕抹抹脸。 “为什么是我?”他声音低沉而紧张地问。 “你太清楚了。你也许知道菲利普斯的情况,也许不知道。这取决于你卷进去有多深。但你知道莫宁斯塔的情况。事情出了差错,莫宁斯塔被杀了。瓦尼尔不可能偃旗息鼓,期望你听而不闻。他得封住你的嘴,封得紧紧的。但他不必非得杀死你。实际上,杀你没有好处。这会丧失对你母亲的控制。她是个冷酷无情、贪得无厌的女人,但伤害你就会触怒她。她会不顾后果。” 默多克抬起眼睛。他想要露出震惊的神情,但只是显得呆滞和悚然。 “我母亲——什么——?” “别再骗我了。”我说,“我讨厌再被默多克一家欺骗。今天晚上梅尔到我的公寓来。她现在还在那儿。她去过瓦尼尔的家,给他送钱。付给敲诈犯的钱。这钱已经断断续续付了八年了。我知道这是为什么。” 他没有动弹。双手僵硬地放在膝盖上。他的眼睛暗淡无光。那是被判决之人的眼睛。 “梅尔发现瓦尼尔死了。她来找我,说她杀了他。我们别去探究她为什么会招认别人犯下的凶杀罪。我去了现场,他昨晚就死了。他躯体已经十分僵硬。他右手边的地上有把枪。这是把我听人说起过的枪,一把属于一个叫亨奇的人的枪,他就住菲利普斯对面的房间。有人藏起了杀死菲利普斯的枪,而拿走了亨奇的枪。亨奇和他的女友喝醉了,离开房间时没关门。现在还不能证明这就是亨奇的枪,但多半是的。如果这是亨奇的枪,瓦尼尔是自杀,瓦尼尔就与菲利普斯的死有关系。另一方面,洛伊斯·莫尔尼把他与菲利普斯联系起来。如果瓦尼尔没有自杀——我不认为他是自杀的——这仍有可能把他和菲利普斯联系起来。或者也可能把别人和菲利普斯联系起来,这个人也杀了瓦尼尔。我认为这不可能,而我有理由这么认为。” 默多克的头抬起来。他突然用清晰的声音说:“是吗?”他脸上出现了不同的表情——闪闪发亮,同时又有些愚蠢。这是一个怯弱的人骄傲时的表情。 我说:“我认为你杀了瓦尼尔。” 他没有动弹,脸上仍是闪闪发亮的表情。 “你昨晚去过那儿。他让人叫你去的。他告诉你,他陷入了困境,说如果他受到法律惩罚,他要看到你也有同样的下场。他难道不是这么说的吗?” “是的。”默多克轻声说,“正是如此。他喝多了,似乎觉得他很有力量。他几乎有些洋洋得意。他说要是他们把他弄进毒气室,我也得陪在他身边。但他说的还不止这些。” “是的。他不想进毒气室,那时他还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进毒气室,如果你闭紧嘴巴的话。所以他打出了王牌。他之所以能控制你,让你把那枚金币拿给他——即使他答应给你钱——就是有关梅尔和你父亲的事。我知道这件事。你母亲告诉我的我也大致弄清楚了。那就是他最初对你的控制,相当有力的控制。因为这会让你为自己的行为找到正当理由。但昨晚他要使出更有力的手段。所以,他告诉了你真相,说他有证据。” 他抖了一下,但脸上仍摆着一丝骄傲的神气。 “我拔枪对着他。”他说,声音几乎是快乐的。“她毕竟是我的母亲。” “没人来跟你争夺。” 他站起来,笔直、高大。“我走到他坐着的椅子前,俯身用枪对着他的脸。他睡袍的口袋里也有把枪。他想要拿枪,但他迟了一步。我把枪拿走了。我把自己的枪放进口袋。我用另一把枪的枪口对准他的脑袋,我告诉他,要是他不把证据拿出来给我,我就会杀了他。他开始流汗,含糊地说他只是骗我的。我咔嗒一声扳开枪的击锤想进一步吓唬他。” 他停了下来,向前伸出一只手。手抖动着,但当他盯着这只手,手就不动了。他把手放下来,眼睛看着我。 “那把枪肯定锉过,或者枪机很松。它射出了子弹。我向后跳,撞到墙上,把照片碰下来了。枪的射击把我吓得往后跳,但也就没让血溅到我身上。我把枪擦干净,将他的手指按在上面,然后把枪放在他手边的地板上。他当场就死了。除了一开始喷了点血,他几乎没流什么血。这是一个意外。” “为什么要搞砸呢?”我略带讽意地说,“为什么不处理成一桩完美的谋杀案呢?” “那就是事情发生的经过。当然,我无法证明。但我想也许我最终横竖都得杀了他。报警怎么样?” 我站起来,耸了耸肩。 “我和警察不熟。”我说,“他们和我并非好朋友,因为他们认为我对他们保守秘密。老天知道他们没错。他们可能会找你。如果你不被发现,如果你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即使你留下了指纹,但如果他们没有其他什么理由怀疑你,取你的指纹去检测——那他们可能压根不会想到你。如果他们发现了那枚金币的事,知道那就是布拉什金币,我不知道你会有怎样的处境。这取决于你如何对付他们。” “要不是为了母亲的缘故,”他说,“我不会太在乎。我原本就是个失意者。” “另一方面,”我说,并不理会他的牢骚话,“如果那把枪真的枪机很松,你找个好律师,实话实说,没有陪审团能定你的罪。陪审团不喜欢诈骗犯。” “那太糟糕了。”他说,“因为我不会以此为自己辩护。我对诈骗也一无所知。瓦尼尔对我说如何能赚到钱,而我非常需要钱。” 我说:“呵呵。等到他们逼得你不得不说出诈骗内幕的时候,你会说的。你那位老母亲也会让你说的。要是你俩当中有一个非掉脑袋不可,那她是会说出实情的。” “太可怕了。”他说,“这么说太可怕了。” “关于那把枪,你是幸运的。我知道的所有人都碰过它,擦去指纹或印上指纹。我自己甚至也赶时髦地按了一个。那人的手僵硬了,按起来不容易。但我不得不按一个。莫尔尼去了那儿,让他妻子把指纹按在上面,他认为她杀了瓦尼尔,而她则可能认为是他干的。” 他只是凝视着我。我咬了咬嘴唇。感觉嘴唇就像一块玻璃那样硬邦邦的。 “好吧,我想我现在得走了。”我说。 “你是说你要放过我了?”他的声音又有一些自大的腔调了。 “我并不想告发你,如果这就是你的意思。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能保证。要是我被牵涉进去,我会面对事实。这不涉及道德问题。我不是警察,也不是职业告密者,更不是法官。你说这是个意外。好吧,这就是个意外。我没有看到。我也没有任何证据。我为你母亲工作,我有权保持沉默,我会为她保持沉默。我不喜欢她,我不喜欢你,我不喜欢这幢房子。我特别不喜欢你的妻子。但我喜欢梅尔。她是那种有点傻、有点病态,但也很可爱的女孩。我知道过去八年在这个该死的家里她受到怎样的对待。我还知道她没有把什么人从哪个窗户推下去。这些事情说得够清楚了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但意思并不连贯。 “我要带梅尔回家。”我说,“我让你母亲明天把梅尔的衣物送到我的公寓。为了避免她忙于玩牌而忘掉此事,你能过问一下吗?”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随后他用奇怪的低声问道:“你就这么——这么走了?我还没——我甚至还没有谢你。一个陌生人,为我冒险——我不知道说什么。” “我只是做我该做的事。”我说,“面带微笑和借助一定的手腕。而我真诚地希望你别再陷入困境中。晚安!” 我转身走出门外。我关上门,门锁发出轻轻的咔嗒声。一个得体的别离,尽管有那么多丑陋的事情。我最后一次走过去,拍拍那个小黑人的头,随后经过长草坪和洒满月光的灌木丛及那棵雪衫,朝停在街上的我的汽车走去。 我开车回好莱坞,买了一品脱好酒,在旅馆开了一间房。我坐在床边,看着自己的脚,喝着瓶子里的威士忌。 就像平时在卧室里喝酒一样。 我一直喝到脑子麻木,不再想什么问题,这才宽衣上床,过了一会,但也不是很快,我睡着了。 35 下午三点,公寓里有五件行李,并排放在地毯上。其中有我的黄色皮箱,因经常塞进汽车后备厢,两边有许多擦痕。还有两只漂亮的登机箱,都有写着L.M的标签。有一只仿海象皮的箱子,标签是M.D。还有一件行李是花一块多钱就能在杂货店买到的放施行用品的小皮革包。 卡尔·莫斯医生刚出门,他对我很生气,因为我耽误了他下午的忧郁症课程。而对我来说,他身上法蒂玛香水的甜味则污浊了室内的空气。我想着刚才他对我说的话,当我问他需要多久梅尔的病情才能好转。 “这取决于你对好转的理解。她的神经会始终亢奋,情绪会始终低落。她始终会呼吸稀薄的空气,嗅着白雪的味道。她生来就是完美的修女。宗教性梦想,就其狭隘、程式化的情绪和高度的纯洁而言,对她会是完美的解脱。事实上,她可能会成为一个尖酸刻薄的老处女,坐在公共图书馆的小书桌后,给图书盖日期章。” “她没那么糟糕。”我说,但这个聪明的犹太人只是对我咧嘴一笑便走了。“而且你怎么知道她们是处女?”我冲着关上的门加了一句,但不会再有回应了。 我点了支烟,踱步到窗前,过了一会,她从公寓里的卧室走出来,站在那儿看着我,眼圈黑黑的,苍白而安详的小脸没有任何化妆,只是抹了点口红。 “脸上擦点胭脂吧。”我告诉她,“你看上去就像在渔船上待了一夜的雪姑娘。” 她就回去在脸上擦了点胭脂。她再次过来时,看到了那些行李,温柔地说:“莱斯利把他的两只手提箱借给我了。” 我说声“是啊”,朝她看去。她看上去很优雅。她穿一条低腰赭色宽松长裤,贝塔鞋,一件棕白两色印花衬衫,系一条橙色丝巾。她没戴眼镜。她淡蓝色的大眼睛中目光略微呆滞,但不比预想的更严重。她的头发梳得很平整,但对此我并不能做什么。 “我给您添了很多麻烦。”她说,“我很抱歉。” “瞎说。我跟你父亲和母亲都谈过。他们高兴极了。他们八年里只见过你两次,他们觉得几乎失去你了。” “我也很想见到他们。”她眼睛看着地毯说,“默多克夫人能让我走,她真是太好了。她从来不让我离开很久。”她摆着两条腿,好像穿了宽松裤不会走路似的,虽然她穿的是自己的裤子,而她以前也一定面对过这个问题。最后她两膝并拢。手捂在膝盖上。 “我们就要走了,还有什么话,”我说,“或者你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现在就说吧。因为我就要开车绕半个美国,身边还坐着一个精神崩溃的人。” 她咬着指关节,飞快地朝我瞄了几眼。“昨晚——”她说着停住了,脸红了起来。 “我们来服一点古老的迷幻药吧。”我说,“昨晚,你告诉我你杀了瓦尼尔,之后你说你没有杀人。我知道你没有。这事就算了了。” 她放下手,茫然地看着我,她平静、沉着,膝盖上的两只手也不那么紧握着了。 “早在你去之前瓦尼尔就死了。你去那儿是为默多克夫人送钱给他。” “不——是为我。”她说,“虽然这是默多克夫人的钱。我欠她很多,不可能偿还。当然,她给我的薪水并不多,但那几乎不——” 我粗暴地说:“她给你的薪水不多,这是她惯用的伎俩,而你欠她很多难以偿还,这话确实不假。洋基队的外场手一人拿上两根棒子,才能替你奉还她所应得的全部报偿。然而,这些现在已经不重要了。瓦尼尔自杀了,因为他涉嫌一件罪恶勾当。这是确定无疑的。你的举动多少像是在演戏。你看到了镜子中死人的那张怪脸,神经受到严重惊吓,这种惊吓与很久以前的一次惊吓混杂,你又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将其戏剧化了。” 她不好意思地看看我,有着红棕色头发的脑袋似乎认同似的点了点。 “你没有将贺拉斯·布赖特推出窗外。”我说。 她脸色陡变,异常苍白。“我——我——”她用手捂住嘴,惊恐的眼睛从手的上方看着我。 “我原本没想说,”我说,“要不是莫斯医生说这没关系,我们不妨现在就跟你说。我觉得你可能认为你杀了贺拉斯·布赖特。你有动机,有机会,我觉得你瞬间可能有过冲动,不放过这个机会。但这不是你的本性。到最后一刻,你会退缩。就在那最后一刻,可能有什么让你受到刺激,你晕了过去。他确实掉下去了,但不是你推他的。” 我收住话头,停了一刻,看着她那只手又放下去,抓住另一只手,两只手扭在一起,彼此用力地拉扯着。 “有人让你觉得是你把他推了下去。”我说,“有人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有一个女人针对另一个女人才会这么残忍。你现在看待默多克夫人,不会想到她会嫉妒——但如果那是动机的话,她有这个动机。她还有一个更可能的动机——五万美元的人身保险——那是破产后留下的全部财富。她这种女人,对儿子有着奇特而强烈的占有性质的爱。她冷漠、尖刻、不择手段,她无情地利用你,把你当作保险手段,以防瓦尼尔哪天真的翻脸。你只是她的替罪羊。要是你想脱离你已经深陷其中的这种暗淡的、情绪化的生活,你就必须认清这种状况,相信我对你说的话。我知道这并非易事。” “这完全是不可能的,”她看着我的鼻梁平静地说,“默多克夫人一直对我很好。确实我不记得——但你不应该把人说得这么可怕。” 我拿出瓦尼尔藏在镜框背后的那个白色信封。信封里有两张照片和一张底片。我站在她面前,将一张照片放在她膝盖上。 “行了,看看吧。瓦尼尔从街对面拍的。” 她看了照片。“这是布赖特先生啊。”她说。“这照片不太清楚,是吧?那是默多克夫人——那时她是布赖特夫人——就在他身后。布赖特先生看上去吓坏了。”她好奇地看着我。 “要是他看上去吓坏了,”我说,“那你应该看看他稍后掉下去的样子。” “他稍后怎么?” “看吧,”我说,声音中有了一种不顾一切的意味,“这就是伊丽莎白·布赖特夫人将他第一任丈夫从他办公室窗户推下去的照片。他在跌落。看他双手的位置。他恐惧得喊叫起来。她在他身后,她的脸因气愤或别的什么而很难看。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这就是瓦尼尔这些年作为把柄的证据。默多克一家从来没见过,从来不相信真的有照片,但真有照片,我昨晚偶然发现的,正像这照片是偶然拍下来一样。真是天理昭昭。你开始明白了吧?” 她又看了看照片便放在一边。“默多克夫人一直待我很友善。”她说。 “她拿你当替罪羊。”我说,就像一个导演面对糟糕的排练,声音既平静又着急。“她是个既精明强硬又有耐心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这种复杂的性格。她甚至会花一块钱来保住一块钱,她这种人就会这么做。我把照片给她。我想像端着猎杀大象的枪那样把照片给她,但我良好的教养阻止了我。” “好吧,”她说,“就这样吧。”我看出她心不在焉,并不相信我所说的。“你决不能把照片给默多克夫人看。这会让她心烦意乱。” 我站起来,从她手里拿过照片,撕成碎片,扔到字纸篓里。 “我这么做,你也许会感到遗憾的。”我对她说,但并没有告诉她我还有一张照片和这张照片的底片。“也许哪天晚上——三个月——三年后——你会在夜里醒来,认识到我告诉你的这个真相。也许到那时你会希望能再次看看照片。也许我这么做也错了。也许你会非常失望地发现你其实没有杀害什么人。这很好。不管怎么说都很好。现在,我们下楼去,坐我的车,我们去威奇托去看你的父母。我不认为你打算回到默多克夫人那儿,但也许我这么想也是错的。不过,这件事我们不要再说了。不再说了。” “我一点钱也没有。”她说。 “你有默多克夫人给你的五百美元。在我的口袋里。” “她真是太好了。”她说。 “真见鬼了!”我说着走去厨房,动身前狠狠地喝上几口。这对我没什么好处。我恨不得爬上墙,从天花板钻出去。 36 我去了十天。梅尔的父母是木讷、和蔼和隐忍的人,住在一条僻静街道的一幢旧木屋里。当我把我觉得他们应该知道的事情大致讲了讲,他们哭了起来。他们说他们很高兴她能回家,他们会好好照顾她,他们说了很多责怪自己的话,我没有去打断他们。 当我离开时,梅尔系了一条普通的围裙在赶馅饼皮。她在围裙上擦擦手来到门口,亲了亲我便哭起来,跑回屋里,门口没有别人,直到她母亲走来,满脸亲切的笑容,看着我开车离去。 待我看着那房子从视野中消失,我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我写了一首诗,是首好诗,但我忘了,再也想不起来。 我回来后去找了布雷兹探长,问他菲利普斯一案有何进展。他们花了一番心思,再加上必不可少的运气,成功地破了案。莫尔尼夫妇根本没去报案,但有人打电话说瓦尼尔的房子里传出枪声,随即挂了电话。查验指纹的人对那把枪上的指纹摸不着头脑,所以他们检查了瓦尼尔的手,看有无火药痕迹。当他们在他手上发现了硝酸盐后,他们最终认定这是一起自杀。之后,一个在自杀调查中心工作,叫拉基的侦探想到再查一下那把枪,他发现曾有过这把枪的通报,这样的一把枪和菲利普斯被杀有关。亨奇认出了这把枪,但更有甚者,他们发现在扳机的一侧有他的半个大拇指印——一般情况下扳机是不往后扳的,这个指纹也就没有完全擦掉。 有了手上的证据和瓦尼尔的一组清晰指纹——比我按上去的那组清晰多了——他们又去了菲利普斯的公寓以及亨奇的房间。他们发现瓦尼尔的左手在亨奇的床上留下了印迹,菲利普斯卫生间的马桶冲水拉杆的下端也有他的指纹。随后他们拿着瓦尼尔的相片向附近住户打听,了解到他曾在那条小巷里出现过两次,在另一条小巷里至少出现过三次。奇怪的是,公寓楼里的人都说没见过或者不承认见过他。 他们现在缺乏的只是动机了。蒂格尔在盐湖城的被捕恰好提供了对动机的说明:他试图向一个钱币商人出售一块布拉什金币,钱币商人觉得这是枚真币,但怀疑是偷来的。这样的金币在他住的旅馆里有十几枚,其中有枚还就是真币。他把事情全告诉了他们,给他们看他用以辨认那枚真币的一个细小的记号。他不知道瓦尼尔从哪儿得到这枚金币,他们也从来没有查出来,因为报纸上有许多报道,要是这枚金币是偷来的,那金币的主人就会找上门来。而金币的主人从未现身。警察一旦确认瓦尼尔是凶手,也就不再关注他了。虽然尚有疑问,但他们还是以自杀结了案。 过了一些日子,他们也把蒂格尔放了,因为他们不认为他与谋杀有关,他们追究他的只是试图欺诈。他合法地买进金子,伪造不再流通的纽约州钱币,并不触犯联邦有关伪造的法律。犹他州拒绝对他进行起诉。 他们从不相信亨奇的招认。布雷兹说他只是利用此事对我施压,以防我隐瞒真相。他知道我不会保持沉默,要是我有了亨奇是无辜的证据。这对亨奇也没有什么好处。他们查到他和一个叫加埃塔诺·普里斯科的意大利人合伙抢劫了五家酒类专卖店,其中一次,有人被开枪打死。我从未听说普里斯科是不是巴勒莫的一个亲戚,但他们也从未抓到过他。 “怎么样?”布雷兹告诉了我这一切,或者是说这一切发生之后问我。 “有两点还不清楚。”我说,“为什么蒂格尔逃跑,为什么菲利普斯要化名住在法院街?” “蒂格尔逃跑是因为开电梯的人告诉他,莫宁斯塔老头被杀,他感觉情况不妙。菲利普斯用安森的假名是因为信贷公司在追讨他的汽车,他实际上已经破产,走投无路。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像他这样一个不错的年轻人会卷入这件一上来就觉得不正当的事情之中。” 我点点头,觉得事情可能就是如此。 布雷兹和我一起走到门口。他用手搭在我肩上并捏了一下。 “还记得那天晚上在你的公寓,你对斯潘格勒和我嚷嚷的那个卡西迪案子吗?” “记得。” “你告诉斯潘格勒没有什么卡西迪案子。有的——只是名字不同。我侦办这个案子。” 他的手从我肩上放下,为我打开门,微笑着看看我。 “就因为卡西迪案子,”他说,“也因为那个案子给我的感受,我有时会放过某个人,而其实他也许是不配有这个机会的。对一个像我——或像你——这样的劳工来说,不过是从那些手脚不干净的百万富翁那里拿到一点报酬而已。” 夜深了。我回到家里,换上已旧了的便服,摆好棋子,调了一杯酒,下起卡帕布兰卡棋来。这局下了五十九步。下得干脆利落,无声无息但近于完美。 棋下完后,我来到窗口站了一会儿,呼吸着夜晚的空气。随后我把酒杯拿到厨房,冲洗了一下,往杯里倒了冰水,站在水池边小口喝着,并端详镜子中我的脸。 “人生如棋。”我说。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