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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史前艺术的奥秘——读《艺术人类学》  迎着遥远的目光  中西建筑与哲学 文学的痛苦  野草与乔木  一个老诗人的迷惘  残雪与卡夫卡  《伤逝》中的文化冲突试析  童话里的思想  《月亮和六便士》的宗教意义  中国新时期作家的双重自我  作家的根在哪里? ——从《如焉》的讨论谈起  论21世纪中国文学的前景 我们这一代的沉默与思考  哲学与生命  中国人为什么没有信仰  文化批判与哲学建构——访邓晓芒教授  忆奇女子萌萌  我怎么学起哲学来 …… 文摘 回顾与前瞻 孤独的鲁迅 一、自我否定的忏悔精神   鲁迅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他思想中那种深深的忏悔精神,那种极为敏锐的自我批判精神。人们都知道,鲁迅是五四激进的反传统主义的急先锋;但很少人指出,他的这种反传统首先是针对自己,是对自己身上传统毒素的无情的自我拷问。他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 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的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写在<坟)后面》)。在《狂人日记》中,他在批判了中国传统四千年“吃人”的历史之后,笔锋一转,指向了自己:“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这种忏悔,涉及到人性的根,类似于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的忏悔,即对自己“无意中”犯罪(杀父娶母)的忏悔。 中国人历来相信“不知者不为罪”。难道对不知道而做下的事也值得忏悔吗?鲁迅的回答是:是的,否则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忏悔、反省、自我否定是第一性的,“知道”或自知之明只是结果;人类心灵永远是个有待认识的谜,而不是当下即能“返身而诚”地把握的本心、本性、赤子真心或“童心”。甚至儿童即已有犯罪的萌芽(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罢了。鲁迅在《风筝》中记述了他少年时代折断了他弟弟快要做好的风筝的事,因为他当时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干的勾当;20年后他向弟弟去忏悔,可悲的是弟弟已经完全忘得一干二净,早已不觉得痛苦,于是“无意中吃人”的事仍可以每天在我们周围悄悄地进行。《伤逝》中的忏悔精神则更加明显和强烈。这种忏悔,不是忏悔自己做了某种不符合既定道德标准的事,而恰好是忏悔自己从前自认为光明磊落的行为及其不言而喻的道德标准,即“真诚”,是对没有任何遮掩地袒露出来的一片赤诚进行忏悔。涓生和子君结合的基础是真诚,但为什么失去了爱情呢?是因为对这真诚未经反省,自以为绝对可靠,双方都不思进取,只是互相依赖,最终互相都成了负担。鲁迅在篇末发出了这样的悲鸣:“我活着,我总得向着新的生路跨出去,那第一步,——却不过是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继承五四,超越五四 五四精神是20世纪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文化遗产。迄今为止,当代中国人在思想文化上的一切创获,包括本世纪最后这20年所达到的新的辉煌,无一不与五四精神的文化开拓有最本质的关联。但什么是五四精神呢?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我曾在“鲁迅精神与新批判主义”一文(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中主张,五四精神的实质是一种文化自我批判精神,它以鲁迅为其最高代表,是中国四千年文明从未有过的。就此我提出了与当前盛行的“新保守主义”针锋相对的“新批判主义”,力主继承五四精神的血脉,使鲁迅等人开创的思想文化变革从断裂和名存实亡的状态走上复兴和继续深化的道路。此文发表后,也引起了一些反响和质疑。在这里,我想把新批判主义的宗旨归结为对五四精神的继承与超越,并愿与关注这个问题的同仁展开一些讨论。   (一)   与80年代纷纷回顾五四、重提“新启蒙”相反,90年代思想文化界的主流是对五四的反思和检讨。应当说,这种反思和检讨,如果不是全盘否定五四的精神实质,是很有必要的,它意味着国人思想层次的深化。然而事实上,国内文化界的这场讨论恰好暴露出国人在思想上的懒惰、不思进取和某种伤怀恋旧的情调调,一种复古、回归和泛道德主义的思潮取代了严肃冷静的理性思考。当人们众口一词地指责五四思想的浮躁时,自己却如同一个顽童拂去一盘下输了的棋一样,堕入了另一种情绪的浮躁。新保守主义对五四那段历史的非难和对古代桃源的极力美化,也许并不真的是要历史倒退到过去,但至少是想要这历史中的人面向过去,倒退着走向未来-我真担心他们要被后面的石头绊一个大跟头。   新保守主义反对五四的一个重要论点是,追随海外学者林毓生先生的观点,他们认为五四的“全盘反传统主义”造成了中国文化的全面断裂,致使现代中国人已不识古字,不通古文,更不懂得古人的奥义,是导致现代中国人文化水平下降、道德传统沦丧、人文精神失落的根本原因。用这种观点来看待五四,自然就会把五四和文革等量齐观,要像拒斥文革一样拒斥五四了。这种观点的浅薄是很明显的。现在任何人都会懂得,文化和文献不是一回事。鲁迅先生早就指出,古人写在纸上的是满篇仁义道德,背后透出的却是“吃人”。试想一百年后人们看我们现在的历史,若只去读那些法律、法规和官样文章,必定会觉得我们这个时代是多么的清正廉明。至于古文、古义是否就真的那么好、那么不该“断裂”,今天的中国现实生活是否真的与古文底下的古代现实完全“断裂”了,或者即使是断裂了,是否就那么糟糕透顶,这些都是有待讨论的问题。我以为从现实的层面看,文化是不可能真正“断裂”的,中国文化尤其从来没有过“断裂”。就说“文革”吧,哪怕把线装书都烧成了灰,难道不都是在传统(秦皇汉武、武则天、三国水浒红楼梦等等)的巨大阴影下进行的吗?哪个受迫害的知识分子不以屈原自况,哪个老百姓又不崇拜“当今皇上”呢?说到五四,那么我认为,如果说它有什么根本的缺陷的话,也决不在于与传统的彻底“断裂”,正好相反,是在于它在更深层次上带上了某些不可磨灭的传统烙印。   新保守主义反对五四的另一个重要论点,是指责五四精神缺乏宽容。为此,有人批评他们违背“中庸之道”的古训,有人则说他们不合西方自由主义精神。其实,我以为真正主张宽容(不论是我们传统中的还是西方人的宽容)的人,是不会指责自己的理论对手的“不宽容”的,因为所谓的宽容,不是指对宽容者的宽容(宽容者身上没有什么需要宽容的),而正是指对思想上的异端分子、激进分子甚至极端分子的宽容,也就是指对思想上的不宽容者的宽容。   因为思想上的不宽容者多半是有个性者和有彻底精神者,所以有人为鲁迅的“不宽容”辨护说:“谁宽容过鲁迅?”这是极有见地的。因为鲁迅的“不宽容”而不能宽容鲁迅,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宽容精神”吗?当然,对以权势压人、扣帽子搞政治迫害的人是绝对不能宽容的,对他们的宽容就是对宽容的取消,但众所周知,五四人士没有一个是这种人。   新保守主义反对五四的第三个重要论点是,五四盲目地接受了西方的“德先生”和“赛先生”,这既不合中国国情,同时也带来了(或将带来)西方科技文明的弊病,这种弊病是当代西方学者也在批评的。在这方面,新保守主义往往表现出一种“后现代”的姿态,显得比激进还激进。但已有不少论者指出,企图通过“后现代”来为自己的“前现代”立场辩护,这只是一种自欺欺人,它恰好混淆了不同的国情和语境。诚然,德先生和赛先生并没有因五四人士的提倡而在中国盛行,此后数十年的历史反而充满了和过去一样的专制、愚昧和无序。但如果因此就说民主和科学不合中国国情,那无异于说专制主义和愚民政策是最合中国国情的了。其实,现实国情的无序恰好在呼唤着民主和科学,这本身就证明了民主和科学符合中国国情的需要。正因为数千年来儒家那一套治国方略并没有使国情有根本的改变,五四思想家们才试图从西方引进一些新的观念;或不如说,儒家思想在世俗文化层面上本身就是中国数千年沿袭的国情,而在这一国情再也沿袭不下去了时,五四思想家才引入西方思想来冲击和试图改变这一国情。至于西方科技文明的弊病,那么这并非“后现代主义”的新发现,卢梭早在两百多年前就批评过了。对此我们固然不能忽视,但也用不着津津乐道,因为当年打败我们这个完美无缺的礼义之邦的,正是这个充满弊病的科技文明。   新保守主义近年提出的这些否定五四的论调,其实并没有什么创意,不过是五四以后整个中国历史文化越来越疏离五四精神这一总体趋势的(也许更为理论化的)表达。这种疏离先是由于“救亡”的需要(所谓“救亡压倒启蒙”),后是由于有“更高”的理想取代了启蒙理想。我常常觉得奇怪的是,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知识分子)为什么就不能学会好好地走路,而总想一个跨步就跳过人家的头顶?这种奇迹只存在于武侠小说和武打电影所虚构出来的幻境中(在中国,知识分子和老百姓一样爱看武侠小说和武打电影)。我们还没有真正地启过蒙,甚至连什么是启蒙都还未搞清楚,就声称自己已远远超过了启蒙;我们连起码的经济关系和政治体制改革都还未理顺,就忙于宣布21世纪是“中国文化的世纪”,这与50年代的“超英赶美”和亩产13万斤的“放卫星”有一脉相承之处。极右和极左,极保守和极疯狂,其实是同一种心态。五四时期是中国20世纪唯一对自身的处境有一种觉醒和自我意识的时代,可惜马上就被中国式的“酒神精神”灌醉了,一直醉到今天,许多人还未完全醒过来。   这就足见五四精神对当代思想的不可取代的价值了。它是一个思想的宝库,有许多思想的种子和根芽在里面沉睡着,有待于我们去发掘和培殖;即使是它的缺陷,也不是毫无意义的,而是能引起我们更深入的思考。 (二)   新批判主义从五四精神那里继承和发扬的最主要有如下三点:   第一,首先是怀疑和批判的精神。这是新批判主义之所以称之为新“批判”主义的原因。现今人们一提五四对传统的“批判”,总以为是一种“情绪化”的过激冲动,其实当时是有非常冷静的思考的,它可以用胡适提出的三条标准为代表:   1.对于习俗相传下来的制度风俗,要问:“这种制度现在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2.对于古代遗传下来的圣贤教训,要问:“这句话在今日还是不错的吗?”   3.对于社会上糊涂公认的行为与信仰,却要问:“大家公认的,就不会错了吗?人家这样做,我也该这样做吗?难道没有别样做法比这个更好、更有理、更有益的吗?”(《新思潮的意义》,见《胡适文存》卷四)   可以看出,这三条标准归结为一点,就是要以“现在”、“今日”和“我”当下的处境为标准,去对一切传统进行毫不含糊的“价值重估”。这也正是鲁迅所谓“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见《鲁迅全集》第1卷第306页。)的意思。当然,这种价值重估并不是、实际上也没有导致毁灭一切传统典籍(如后来“文革”所做的那样),而恰好为胡适大力倡导的“整理国故”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动力。后世的保守主义把胡适的“整理国故”误当作脱离现实去钻故纸堆的号召,这是大悖于胡适的初衷的(参看易竹贤:《胡适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8页)。换言之,胡适的“整理”就是清理、批判的意思,它的前提是一种普遍的怀疑精神、“疑古”精神;但这种怀疑又不是为后人诟病的“虚无主义”,而是立足于中国文化在当代的现实处境,为人的生存寻求新的出路、包括为传统研究方法寻求新的出路。胡适为现代人研究古代传统在方法论和许多具体考证上立下的汗马功劳,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五四批判精神正因为从现实生活的需要出发,所以是建设性的,它直到今天都使我们对传统学术的研究受益无穷。   五四的批判精神除了以现实为基地外,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西方文化为参照系,也可以说,后者正是前者的体现,因为20世纪中国文化最大的现实就是西方文化的东渐。以西方文化为参照系决不是如保守主义所攻击的“脱离中国现实”,而恰好是出于对当今中国现实的实质性理解,而闭眼不看西方、不研究西方,才真正是脱离现实的白日梦。当中国现实中出现了用传统文化的视角不能完全解释、甚至完全不能解释的新现象、新事实(如“天朝大国”败于小小日本)时,是什么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反省视角和怀疑冲动?是西方文化参照系。五四时期和今天都有一些保守主义者出来勉力将“现代化”和“西方化”区别开来,这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诡辩。从抽象的语词层面上,我当然可以把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可是我们不可能从语用层面和事实层面上把二者分开,因为没有西方的影响,今天的“现代化”一词没有任何含义。假如影响20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是外星人,我们也许可以用“外星化”取代“西方化”,可惜事实并非如此。这种咬文嚼字除了反映出一种“恐西症”外并没有什么意思。   新批判主义对五四批判精神最主要的继承对象是鲁迅,因为鲁迅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不仅是最激烈的,也是最实在、最致命的。他把传统文化归结为“吃人”,把中国五千年文明概括为“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的循环交替,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文人的一针见血的批判,指出他们不敢正视现实,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这都是极有见地的。鲁迅对当时的保守主义和“国粹派”的批驳至今无人敢于正面回应,人们对付他的唯一办法就是不予理睬,我行我素。例如鲁迅所批驳的当时“爱国论”的五大论点至今还在流行着,即:1.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2.外国物质文明,中国精神文明;3.外国的好东西,中国古已有之;4.外国也有叫化子、臭虫等;5.中国就是野蛮得好。鲁迅指出,前面几条都不值一驳,唯有最后这条最令人“寒心”,因为它说得更“实在”(《鲁迅全集》第1卷第312页)。承认中国“野蛮”的事实,却仍然说“好”,这是《水浒》中牛二的态度,这种态度我们今天在各种“寻根”、“回归”和展示中国野蛮风俗的“好处”和“美点”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看得更加分明。   第二,新批判主义除了继承五四批判精神之外,还特别突出了以鲁迅为主要代表的自我忏悔精神,这种精神其实是五四批判精神的内化和进一步深化。历来人们容易忽视的是,鲁迅的反传统首先是针对着自己,是对自己身上传统毒素的无情的自我拷问、自我批判。他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地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性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的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写在〈坟〉后面》)。在《狂人日记》中,他在批判了中国传统四千年“吃人”的历史后,笔锋一转,指向了自己:“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这种忏悔,涉及到人性的根,类似于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的忏悔,即对自己“无意中”犯罪(杀父娶母)的忏悔。   中国人历来相信“不知者不为罪”。难道对(不知道)而做下的事也值得忏悔吗?鲁迅的回答是:是的,否则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忏悔、反省、自我否定是第一性的,“知道”或自知之明只是结果;人类心灵永远是(有待认识的),而不是当下即能“返身而诚”地把握的本心、真心、“赤子之心”或“童心”。甚至儿童即已有犯罪的萌芽(类似于“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罢了。鲁迅在《风筝》中记述了他少年时代折断了他弟弟快要做好的风筝的事,因为他当时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干的勾当;20年后他向弟弟去忏悔,可悲的是弟弟已经完全忘得一干二净,早已不觉得痛苦,于是“无意中吃人”的事仍可以每天在我们周围悄悄地进行。《伤逝》中的忏悔精神则更加明显和强烈。这种忏悔,不是忏悔自己做了某种不符合既定道德标准的事,而恰好是忏悔自己从前自认为光明磊落的行为及其不言而喻的道德标准,即“真诚”,是对没有任何遮掩地坦露出来的一片赤诚进行忏悔。涓生和子君结合的基础是真诚,但为什么失去了爱情呢?是因为对这真诚未经反省,自以为绝对可靠,双方都不思进取,只是互相依赖,最终互相都成了负担。鲁迅在篇末发出了这样的悲鸣:“我活着,我总得向着新的生路跨出去,那第一步,-却不过是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中国人从来只忏悔自己的虚伪,只有鲁迅第一次忏悔了自己的真诚。所谓“遗忘”,是对原先那么刻骨铭心、后来发现是虚假的“爱”的遗忘;所谓“说谎”,是要建立自己的人格面具,将真心深深藏起来,不是为了骗人,而是要留给自己不断地反省和拷问,即为了“抉心自食”。   鲁迅的精神象征是游魂和毒蛇:“有一游魂,化为长蛇,不以齿人,自啮其身,终以殒颠”,“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墓碣文》)的确,从来没有人像鲁迅那样对自己作如此阴郁的反思,那样使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他潜入到自己的内心深处,虽然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却发现了自身的矛盾。   第三,新批判主义的又一个思想来源也是鲁迅提供的,这就是对进化论的超越。本世纪以来,中国最激进的思想、最锐利的武器莫过于进化论,即使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解,也往往掺入了强烈的进化论色彩。鲁迅在很长时期内,也相信优胜劣汰,新的总是好的,社会进步是必然的“铁的规律”。不过一开始,他就与其他进化论者有一点不同,即他对现实的全盘否定的态度,把进化的希望完全留给了未来。他早已看出现实生活并不一定遵守进化原则,优胜劣汰只是个有待实现的理想。因此他寄希望于将来的孩子: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狂人日记》)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不行了,中毒太深,所能做的只是背着因袭的重负,肩起黑暗的闸门,放孩子们到光明的地方去。他常诅咒自己的恶劣思想,希望不要传给青年。所以,对他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他几乎可以说抱有一种“原罪观”,而把进化原则作为一种理想推到未来,使之成为了一种类似宗教的信念。但现实最终教育了他。一代一代的青年无可奈何地走上了旧的轨道,有的学生反过来暗算老师,有的颓唐,有的叛变,一切都是老样子,甚至一代不如一代、优汰劣胜。在《颓败线的颤动》中,他描写青年责怪养育他们的母亲挡了道,成了累赘,小孩子刚会说话已能喊“杀”。进化论决不是什么可以依靠和信赖的“社会规律”,人类若不自己长进,的确会退化、堕落、灭绝,历史上这种例子多得很。   这样,鲁迅的思想就从进化论的藩篱超越出来,更多地带上了存在主义的色彩。当然,对于青年他还寄予希望,但这并不是由于相信将来必定比现在好,而是由于有将来,毕竟就有不同于现在的希望,有再次努力的可能。新批判主义认同鲁迅的“绝望的抗战”,是因为既然在抗战,就不能说绝望;人类的前途、民族的前途在实现出来之前永远是个未知数,没有一个上帝能够预测,一切都靠自己去争取。   新批判主义正是在本世纪末的新的时代环境和国内外环境下,来吸收和发扬五四精神的上述宝贵的思想的,它理应比五四时期的这些思想更具深刻性和系统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三)   在新批判主义看来,五四精神在中国近代史上虽然是石破天惊的一声春雷,但同时也带有从传统而来的一些固有局限。超出这些局限,也就是新批判主义的“新”之所在。   所以我对五四的反思与现今许多人不同,在这些人看来,五四的毛病就在于太激进了,必须把五四人物的言论和当时他们的对立面的言论作一个调和、折衷,才能达到持平之论。这种看法貌似公允,实际上是想把五四精神以某种大家都“喜闻乐见”的方式纳入到传统“中庸”的眼光中去,使五四的锋芒丧失殆尽。这样一种对五四的“超越”,实际上还远远没有达到五四的水平。我倒认为,五四的缺陷并不在于言论和态度上的“过激”,而在于在这种过激的表象底下仍隐含着某种出发点上的陈旧思维框架,从而陷入了某种未能解决的内心矛盾。我们今天若能解构这一框架,克服这一矛盾,我们或许在言词上不必显得那么过激和张狂,但在思想上却可以做到更加理性和逻辑化,从而有可能对中国人的国民性作出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改进。因此,新批判主义打算从如下三个方面对五四的局限性加以反思。   一、启蒙背后的民粹主义   五四精神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启蒙精神。启蒙(Enlightenment)在西方18世纪启蒙运动中是一个最激动人心的字眼,其本意是“光照”、“启发”的意思,但并不包含唤起民众的含义,多半倒是一种思想上的个人觉醒。当时的启蒙学者、特别是法国百科全书派,都是些书斋和沙龙里的文人,社会地位都不低。如伏尔泰出身宫廷医生,他本人不信上帝,却认为应该让老百姓有一个上帝。卢梭是他们中最平民化的一个,曾斥责启蒙学者高高在上,脱离民众的贵族倾向。但即使是卢梭,也并不以民众的代言人自居,而更多地致力于自己的理论创新,有一种离弃社会隐居的倾向。相反,五四的启蒙运动则特别赋予了启蒙以“开启民智”的含义,而很少具有思想创新的含义。五四启蒙思想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现成的观念和眼光来批评中国的现实和传统,以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和自觉意识为己任。这是一些留洋的知识分子自己接受了西方思想后反过来“启国人之蒙”,所以表面看来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骨子里包含着更深的政治伦理动机,即替人民说话,代人民立言,救人民于蒙昧。这是典型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是东方农业国家知识分子的共同倾向。儒家的“君子”、“圣人”其实是民粹精神的一种表现,他们把自己摆在民众之中,同时又超乎民众之上,力图成为民众的“救星”。在这点上,俄国民粹派与五四知识分子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的使命主要不是探讨、发现真理,而是运用自己已掌握的真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最终使自己在人民中永垂不朽。五四知识分子在本世纪初民族危亡、人民涂炭的现实背景下以民粹主义为动力去学习、介绍和传播西方启蒙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根本说来,他们并没有把启蒙当作自己个人精神生活的内在目标和最终归宿,而只是当作一种外在的手段,即对民众进行政治伦理教化的手段,也就是救亡保种的手段。正因为如此,“救亡压倒启蒙”(李泽厚)就是必然的,不单是“救亡”,而且任何一种别的口号,只要它打着“为人民”、“为广大劳苦大众”这一旗号,都可以压倒启蒙。救亡和启蒙实质上并不是什么“双重变奏”,启蒙只不过是救亡的工具而已。正因为如此,所以当知识分子发现随着时局的变化,启蒙已不再能充当合适的工具,另一些东西(阶级斗争学说,暴力革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等)更能达到救亡的目的,于是立刻就抛弃了启蒙理想。其实,汪精卫的“曲线救国论”并不是他首次发明的,陈独秀在1914年就主张中国像朝鲜那样“自并于日本”,说“亡国瓜分,亦以为非可恐可悲之事”(《自觉心与爱国心》,载《甲寅杂志》第1卷第4号),1918年还在鼓吹“请外国干涉”中国内政,说“这种出于国民自动外国好意的干涉,虽然失点虚面子,却受了实在的利益”(《每周评论》第20号)。只要能达到救亡的目的,任何手段、哪怕暂时当一段亡国奴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当时的心态。中国知识分子对于采用什么手段来“救中国”是不在乎的,只要能救中国,他们可以轮番试用西方启蒙思想、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的儒家思想、法家和墨家思想、阳明心学和气功内丹,也可以有意无意地造神、谀神,接受现代迷信,并能做到义无反顾、心悦诚服。除了极个别的例外(如鲁迅),五四知识分子从早期的激进转向保守,从思考转向行动,几乎是普遍的惯例。启蒙思想并没有在他们思想深处扎下根,几乎没有人把启蒙当作自己个人生死悠关的根本大事,而是使之服从于一种忧国忧民的政治情怀。即使是鲁迅,尽管坚持启蒙理想最坚决,但从早年以“我以我血荐轩辕”明志,到后来相信“世界却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写在〈坟〉后面》),直到晚年在《一件小事》中面对民众的道德自卑、自惭形秽,可以看出一条隐约的灰线。但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信念,民粹主义自身包含有一个根本的矛盾:既要成为大众的一员,又要当大众的代言人和救主。要成为大众的一员,就必须向大众学习,这就要放弃个人本位立场和启蒙信念;要成为大众的救主则必须比大众更高明,这又必须神化个人,张大个人;但这种张大又必须以“为大众服务”的名义。在这种关系中,目的转化为手段,手段转化为目的,何者是手段、何者是目的是无法分清楚的:只有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人民的救主,反之,只有最高明的救主才能救人民于水火。知识分子究竟是人民的导师还是人民的小学生,则通常要根据其地位而定:当他们感到自己面对现实的无力时,他们是甘当民众的小学生的;而一旦大权在握,则马上颐指气使,左的一套横行。这些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应验的双重人格的事实,其实在五四知识分子心态中已埋藏着根苗了。这就是所谓“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   二、“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   五四知识分子在理论上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关系有时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如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曾指出:“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显然,真正的人道主义必须首先使自己具有“人的资格”,是立足于个人本位之上的。然而在具体的感受和现实的处境中,五四知识分子往往处于两难。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信中十分痛苦地表达了自己的“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的矛盾,说自己“忽而爱人,忽而憎人;做事的时候,有时确为别人,有时却为自己玩玩”,他把这归结为“我的思想太黑暗”(《两地书》,《鲁迅全集》第11卷第79页)。其实,鲁迅的这一矛盾是五四知识分子普遍的矛盾(张灏先生在《重读五四-论五四思想的两歧性》(载《开放时代》1999年3、4月号)中敏锐地指出了这一点,但对形成这一矛盾的根源则似未见及,他只提到了这种分裂的“危险性”,并采取了一种折衷、平衡的态度),只是鲁迅最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矛盾罢了,而这也恰好使他避免了要么自命为人民的救主,要么无条件地陷入大众崇拜,其代价则是个人内心的异常的痛苦。   当然,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即使在西方也有其内在矛盾(如由此形成了托尔斯泰和尼采的分歧),只不过西方人对这一矛盾自有解决的办法,这就是诉之于上帝或任何一种彼岸世界的信仰。因此在西方,当人们给予个人以人格独立性时,往往把由此带来的犯罪意识引向来世救赎的方向,以避免由于希图在此岸得救而终致放弃个人的独立性;而当人们为了过协调的社会生活而以“社会契约”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时,却使这种契约建立在一个超越一切现实的先验前提之上,这就是“每个人生来自由”,它是一个契约社会中每个自由人的一种彼岸信仰,即康德所谓“实践理性的悬设”。但是,这一对立面的统一结构在被五四知识分子引入到中国这样一个缺乏彼岸信仰的文化中来时便解体了。   首先,个人主义在五四知识分子这里从一种抽象、普遍的人格原则被理解成了一种个人气质和处世态度。本来,个人主义虽然为人们张扬自己的个性、发挥自己的才情提供了理论基础,但它本身并不能归结为这些现实层面上的东西,而只是对人皆有一个自己不可替代的人格(或灵魂)这一事实的承认,至于各人要凭这人格去干什么,去纵情声色还是道德自律,那是还未确定的事。所以个人主义并不意味着一种现实的道德生活,而是一切道德生活之所以可能的条件。但五四知识分子一上来就把个人主义理解成了一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生活价值,甚至一种光辉灿烂的道德境界。如郭沫若在其《女神》中鼓吹一种生命奋进、热情奔放的人生观,令当时一大批新青年如醉如狂,以为这就是个人主义和个性解放的号角。殊不知个人主义完全可以是阴郁的、忏悔的、绝望的,唯有鲁迅看出了这一点。但就连鲁迅也不明白这种阴郁和绝望对于个人主义者来说正是常态,甚至可以说本质上是必然的(如萨特所谓“他人即地狱”)。他只感到自己的内心思想“太黑暗”,并把这归咎于世道和自己的“脾气”,旁人也常把他这种阴郁归结到他性格的偏激或偏狭,常不能见容,更谈不上同情的理解了。鲁迅对自己的这种个人主义也是持批评态度的,甚至常陷于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但我的反抗,却不过是与黑暗捣乱。……有时竟因为希望生命从速消磨,所以故意拼命的做。”《鲁迅全集》第11卷第79页)。他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够速朽,以证明世道的改进。可见,不论是郭沫若还是鲁迅,他们都把个人主义与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狂士风度混为一谈了,这种狂士(如魏晋名士,诗仙李白,公安三袁等)放任才情,蔑视礼教,凭个人的气质和性情超越于庸常之上而达自由的极致。但这顶多只是现实层面上看得见的“积极的自由”,它没有“消极的自由”作为自己先验的前提,终将陷入黑格尔所谓“东方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这一僵局,使自由等同于任意。这实际也是直到今天中国绝大多数人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理解(甚至饱受西方文化薰陶的杜维明先生也认为,自由和公义“这两个价值是冲突的”(见杜维明、袁伟时:《五四。普世价值。多元文化》,载《开放时代》1999年3、4月号),显然他所理解的“自由”即任意)。所以,这种“个人主义”必然是放纵天才、压制群众的,它与“人道主义”(和“公义”)处于冲突之中就毫不奇怪了。   其次,五四知识分子所理解的“人道主义”,虽经周作人的区分辨析,但毕竟和中国传统的“悲天悯人”、“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混同起来了。在他们看来,人道主义就是群体主义,它可以扩张为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乃至于世界主义,但无论如何,要求牺牲个人以成全群体、牺牲一己而成全多数是最基本的信条。胡适主张融“小我”为“大我”,认为“小我”对“大我”负有重大责任;陈独秀则把人类社会前进比作蝗虫渡河,由个体的尸骸堆成一座桥;鲁迅则极力推崇“幼者”,认为自己应“肩起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的天地里去”。这样理解的“人道主义”,其实与西方的humanism(又译“人文主义”)已有了很大的分别。西方人道主义的信条是“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包含对人类的缺点宽容、对人的“小我”抱同情的理解的意思。五四人道主义则更多带有一种“圣人主义”色彩,人们有意无意地设置了一个“伦理英雄”的目标要自己去做,它更容易蜕变为一种“天道主义”(“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这种“人道主义”(天理)与“个人主义”(人欲)的冲突是不可调和的,而其终局,也只能是一部分人“堕落”为个人利益的追求者,另一部分人则“升华”为替天行道的革命者,但不论哪一方都没有吃透西方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真精神。因此,五四知识分子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鼓吹常常处在一种自相矛盾的奇怪状态,未能从二者的辩证统一中锻造出一种健全、完整而有实践力量的真正独立的人格。   三、实用理性的世俗关怀   上述个人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冲突和分裂,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西方人那种超越现实的终极关怀,缺乏一种逻各斯的理念。五四人士只是在世俗关怀的层面上理解这些原本是普遍的(人人同具的)原则,因而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了救世的特殊位置上。他们考虑的是如何救世(救中国),对大众是抽象地崇拜,实际上却视为有待于拯救的对象。所以他们的思维方式有强烈的工具理性和实用理性色彩。胡希伟先生在“理性与乌托邦”一文(载高瑞泉主编:《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见第236页。)中指出了中国自由主义者(如胡适)对传统的批判是立足于工具理性的。其实,陈独秀、鲁迅等人何尝又不是如此。在这些人那里。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正如传统的内圣与外王、儒表而法里一样,是密不可分的。正因为如此,价值合理性并没有建立起自己区别于工具合理性的超验根基,而是与工具合理性一起同归于一种世俗关怀。我们看李大钊、陈独秀、胡适和鲁迅对中国前途的设计,往往会感到这是一些谋略家在那里审时度势。许多人都指出的五四重视民主与科学而忽视自由与人权,其源盖出于此。民主与科学是“看得见的”改进,自由与人权则是较抽象的不可捉摸的原则。但是,西方的民主与科学恰好是建立在自由人权这类抽象原则的基础上的,忽视对这些理论基础的探讨必然导致对民主与科学本身的误解。例如认为民主就是“只给大多数人自由,不给少数人自由”,这是与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直接相违背的。把人类分为“大多数”和“极少数”,这在世俗层面上是直观通俗的,也能迎合一个历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民族的群体意识,更重要的是它在操作层面上具有极大的方便性。在中国,以众凌寡一旦得到道德意识形态的支持,便会恶性膨胀到非人的程度(如文革的“大民主”)。当然,五四知识分子不可能预见到这一后果,他们只是感到自己的单薄、无力,因而彷徨、焦躁、困惑,热衷于四处寻找同志;只有投身于群众运动才能获得解脱。他们深感自己是无根之木、无皮之毛,微不足道。鲁迅是能将这种孤独坚持到最后一刻的少数人之一,他知道自己并非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但他仍然纠缠于世俗的恩怨,将自己宝贵的生命耗费在多少有些不值得的“复仇”之中。他与他的对手根本不成比例,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正使命是将那些自己感到困惑的事静静地思索出来,而是过于担心自己的思索成为于事无补的“空谈”。这种实用理性的考虑终于使他不敢把“实话”全部讲出来,害怕“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写在〈坟〉后面》)。   因此,五四时期以鲁迅为代表的“国民性批判”固然极深刻和必要,但它除了导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愤世之外,就是转过来崇拜民众、向往“投身于时代的激流”,而并没有找到自己理论上的坚实根基。鲁迅本人则尚未从“国民性批判”上升到“人性批判”,未从《狂人日记》中的历史罪感真正提升到普遍人类的原罪感。他不理解人性的忏悔不是哪一代人的事,而应是人性(哪怕是未来的人性、青年和孩子的人性)中永远不能放松的工作和永远不可抹掉的必要素质。他只好把一个“光明的未来”、即国人改过自新变成好人的未来看作是自己的一种(准宗教)的信念(而不是真正对超越一切现实的彼岸的信仰)。这就是我曾称之为“五四精神最锋锐的精华”的鲁迅思想的局限。   (四)   以上三点,是我对五四精神的局限性的一种反思,也是我之所以提出“新批判主义”的背后的原因。当然,这决不意味着对五四的否定,而恰好是要把五四精神彻底地发扬光大,使之突破自身的局限。所以,新批判主义既要继承五四,同时又要超越五四。这体现在如下三点:   一、继承五四启蒙精神,但要将立足点从民粹主义和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家国意识”转移到个人本位上来。启蒙不是启别人的蒙,而首先是自我启蒙,是自觉地去探讨自己生存的意义,哪怕这种探讨被大多数人置于不顾,甚至视为空谈,也决不把它用作达到外在政治目的的工具。其目标不是治国平天下,而真正是在于“立人”,是追寻自我、建构自我、完善自我。我们今天具有了五四时代所不具备的社会历史条件,理应有比那个时代更宽松的环境和更大的思维空间,能更从容更深入地铸造我们的灵魂。当然,这一工作客观上必定是具有“改造国民性”的实际效果的,与政治的需要和历史的发展趋势也是合拍的,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需要的正是具有更为独立的人格的人。然而,事物的辨证法恰好在于,过分热中于世俗的关怀反而不能达到现实改良的目的;将立足点从世俗功利层面转移到个人主体的确立则意味着现实人性的真正提高。所以,新批判主义并不反对关注现实问题和批判传统文化,但首先主张个人对自己的反思和自我批判,并以此来涵盖前一种批判。新批判主义把国民性的弱点视为人性的弱点,因而不再指望用外在现实的手段来克服这些弱点,但也决不是任其自然或甚至自我标榜和美化,而是致力于精神的觉醒和人性的发现。这是人类自己的事业,不能急功近利和毕其功于一役。所以新批判主义不再以民众的代言人身份说话;但由于这种批判深入到个体灵魂最深层次的集体无意识层面,它必定会自觉到这是在代表全民族和全人类而进行忏悔。新批判主义者既不凌驾于大众之上,也不屈从于大众之下,大众只是他进行自我反思的参照,他对大众的爱体现为努力对每个普通人作同情的理解,至于他对自己的反省和批判,同时也是对大众、对人性的缺点的反省和批判。   二、新批判主义解决“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的办法,是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重新加以诠释,超越世俗功利层面的理解,更冷静地吸收西方近代思想的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新批判主义正是这样做的,它认为,真正彻底的自我批判本身既是个人主义的,又是人道主义的;个人主义首先是指个体人格独立,而与是否能借此宣泄自己的本能冲动、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没有直接的相关性。个体人格的独立不经过反思是建立不了的,在这方面必须充分发挥五四的批判精神和怀疑精神。这往往并不能带来解脱,反而会带来痛苦,但只要人不回避、不退缩,而是勇敢地承担、冷静地思索,一种饱经锻炼的坚强人格是有可能建立起来的。这样的坚强人格必然是具有普遍人道主义情怀的,因为他通过痛苦的自我反思已经懂得了尊重他人的人格。真正的人道主义不是居高临下地悲天悯人或乐善好施,而是在人性的根基上与他人相通,是灵与灵的平等交往和对话,是通过互相协商来决定人与人相处的一般原则。它不需要牺牲任何一个个人,也不需要一部分人崇拜或服从另一部分人(哪怕是绝大多数人)。总之,个人主义不是当下即得的“自性”,而是需要艰难地去建立的一项个体工程,它是使自己更加合乎人道的工程。五四知识分子的这一根本矛盾在这里就被扬弃了。   三、新批判主义把世俗关怀与终极关怀区分开来,把实用理性和价值理性区分开来,它主张,知识分子应该有、也必然会有世俗关怀,但这只能是第二位的;知识分子作为知识分子应当立足于终极关怀,从这个高度来充当世俗生活(包括自己的生存)的永不妥协的批判者。由此观之,“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是第二位的问题,“娜拉为什么出走、怎样出走”才是最重要的根本问题;前者只涉及到肉体上的生存,后者则有关个体人格的存在,决不能用第二位的问题掩盖、冲淡了第一位的问题。知识分子不是政治家,更不是政客、幕僚,他应当充当人类的大脑,而不是肢体,他应当保持对世俗生活的一定的超越维度。当然这不是主张脱离现实,躲进象牙之塔,相反,知识分子应当从现实出发去思考超越现实层面的问题,从现实中发现超前的意义和永恒的意义。知识分子不搞运动,不拉帮结派,不操纵人,不炒作自己;他应该理解他人,给人以灵魂的震动,因为他致力于理解自己,他探究着自己的人性。知识分子的言论即便没有现实可见的效力,也自有其价值,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只要它真正切入了人类自身精神上的现实处境。   综上所述,新批判主义对五四精神的继承,正是对五四批判精神、即批判自身传统的精神的继承;新批判主义对五四精神的超越,也正是对五四批判精神所受到的传统束缚的超越。新批判主义是五四精神的进一步彻底化,但却并不一定是更加极端化和过激化,而是排除了五四知识分子的焦虑和浮躁情绪,更加冷静和理性化。这是需要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共同来从事的一项艰巨的事业。 回顾与前瞻 孤独的鲁迅 博尔赫斯曾说过:一个民族精神的代表人物,往往是与这个民族大多数的精神状况背道而驰的。 鲁迅也正是以他独立的人格抗拒整个国民劣根性而成为了“民族魂”,而这也就注定了鲁迅的孤独,这不仅表现在没有多少人理解他,还表现在什么人都认为自己可以大谈一通鲁迅。他自己历来认为:自己的书被后人高度评价并不是一件好事,这只说明国家、民族的不幸,也说明自己白费了力气。鲁迅是孤独的,大众无法和他打交道(于是冷落他),他也无法与大众打交道(于是抬高他),鲁迅只和孤独的清醒者打交道。 鲁迅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他思想中那种深深的忏悔精神,那种极为敏锐的自我批判精神,他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我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写在《坟》后面),“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我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明白,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狂人日记》。人类心灵永远有个待认识的谜,一个人从出生之日起就已带有“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罢了,惟有通过深深的忏悔、反省和自我否定,才能走上救赎之路。《伤逝》中的忏悔精神则更加明显和强烈,而且是对自己原以为的“真诚”进行的忏悔。在《墓碣文》中,鲁迅说:“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希望中得救”。国人中,从来没有人像鲁迅这样对自己作如此阴郁的反思,这样使自己“抉心而食”、置之死地而后生。他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他发现了自身的矛盾,这就是鲁迅所谓“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矛盾,它导致鲁迅对人类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鲁迅的个性和人格就体现在他的不断自我蚕食、毁掉内心一切堂皇的人生支柱,而向更深处寻求生命的意义,但表现出来则是向人类的病根开刀,是不向任何庸众的“温情”妥协,这就形成了他的“摩罗”(即梵语“魔鬼”)性格。 鲁迅推崇魔性,是着眼于其独立个性及叛逆精神,要“张个性而排众性”,在这方面,尼采、拜伦、雪莱、弥尔顿等是其楷模。鲁迅向往“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他屹立着,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他要起来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这些造物主的良民们”----《淡淡的血痕中》,相信“绝望之为虚妄,正是希望相同”,认为只有这样,人类或许可以得救,当然也可能灭亡,但却保持着人的尊严。人心的火焰不应当成为供人玩赏的玲珑剔透的小摆设,与其不死不活地冻僵在那里,还不如尽其火焰的本性而“烧完”----《死火》,这就譬如在一间封闭的铁屋子里,人们都睡得好好的,就是被闷死也是“安乐死”,你却要去唤醒他们,使他们经历“死亡”的痛苦----见《呐喊·自序》,你胜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失败却几乎是必然的。但你偏要给这“太平世道”添上一点不平和烦恼,使那些安心享乐的人们不痛快,揭开他们坦然自得、问心无愧后面的虚伪和腐朽。这就是毛在坐稳江山后为什么会说:鲁迅如果活到现在,要么“识大体”闭嘴,要么蹲在大牢里继续写一类话的真正原由。但这却是鲁迅“爱人类”的一种方式,尼采拒绝同情和怜悯,而要教人类以“超人”,亦即对人类抽鞭子;耶稣“爱人类”则采用了两种方式,一是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出各种“爱”和“善”的奇迹,对人们一片温情的开导和教诲,一是每进神庙前,都要拿起鞭子,对亵渎神灵的神庙门前的牛贩子、钱商和屠户们进行驱赶,即辟邪的方式。可见爱人类的方式,要看是怎样的对象而定。如果说苏格拉底是雅典以至古希腊的“马虻”(也称“牛虻”),那么鲁迅就是中国的“牛虻”。鲁迅似乎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决非泄私愤,而是要这些人站起来,进行自我反省,成为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的人。他在对自己深深的忏悔中揭示了整个民族普遍的病根,见到那些不知忏悔的人,就忍不住要刺他一下,使他自觉,要他站起来打破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欺,这似乎成立鲁迅一项欲罢不能的使命。但无人能反省到鲁迅的这个层次,这最明显地表现在人们对待《阿Q正传》的态度上,首先认为是在批判自己,即使认为是批判“国民性”也要怪鲁迅“以偏概全”。 中国唯一出现的一次机会,或许就是晚清到民国期间,如若真能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无论是建立君主立宪制还是其他民主制,只要能确立宪政体制,就应该发生根本性的政治变革,但历史的特殊性和文化传统的顽固性,使这宪政理想化为乌有。19世纪后期到整个20世纪,中国最激进、最锐利的武器莫过于以严复为代表的启蒙国人思想的进化论,即使后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解也掺进了强烈的自然和生物进化论色彩,反而选择性地丢弃了其原有的一点点人道主义,走上了批判和破坏一切社会之中。鲁迅与其他进化论者有一点不同,即他对现实的全盘否定态度,把进化的希望留给了未来。他早就看出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能遵守人类进化原则(与自然进化不同甚至相反),人类社会的优胜劣汰只不过是有待实现的理想。因此他寄希望于将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对他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他毋宁抱有一种“原罪”观,而把进化原则作为一种理想推到了未来,使之成为一种类似宗教的信念。但现实最终教育了他,一代一代的青年无可奈何地走上了旧的轨道,一切都是老样子,甚至在邪恶和原罪的带领下,“进化”变成了优(文明、和平)汰劣(野蛮、暴力)胜。这样,鲁迅的思想就从进化论的藩篱超越出来,更多地带上了存在主义的色彩。鲁迅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不仅是最激烈的,也是最实在、最致命的,他把文化传统归结为“吃人”二字,并劝青年不要读太多的中国书、要多读外国书,要先接触外国人的眼光和方法,才具有抗拒传统毒素的免疫力,他认为他对青年建议,“乃是用许多苦痛换来的真话,决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激愤之词” (写在《坟》后面)。 鲁迅把整个中国五千年文明史概括为两个交替循环的时代:一是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灯下漫笔》。他对传统文人的评价是: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论睁了眼看》,他的原则是:“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针对今天的国学热和保守主义思潮,鲁迅所批驳的当时“爱国论”五大论点至今还流行着,他们是:一、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二、外国物质文明,中国精神文明;三、外国的好东西,中国古已有之;四、外国也有叫花子和臭虫等;五、中国就是原始的和野蛮的好。鲁迅指出,前面几条都不值得一驳,惟有最后一条最令人“寒心”,因为它说得更“实在”,承认事实的同时却仍然说“好”,这是《水浒》中牛二的态度。国人至今仍无是非心,于今尤甚。 看来,鲁迅是注定还要孤独下去了。 鲁迅精神与新批判主义 谈人文精神和价值重建,绕不开一个.”五四”,一个鲁迅。当前许多人对“五四”很反感,说鲁迅太偏激,以为可以用两三句话就把这段历史打发掉.回到传统去吃那些发霉的‘.资粮”,这未免太天真,也是中国文化人“没出息”的表现。不过,对‘.五四.’和鲁迅也确实应该重新作一番考察,尤其在今天,究竟什么是真正的“五四”精神,究竟什么是鲁迅思想的精髓,是一个重新提到历史日程上来的大问题。 一般认为,“五四”精神的主题是科学和民主,其现实目标是启蒙和救亡。这些都并不错,但都是表层次的,都未超出中国传统话语体系的大背景。例如,它们都可以转化为中国士大夫经世济民、富国强兵的理想目标的一种手段,而偏离开自己本身的哲学和人道主义根基。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包括那些急先锋们(陈独秀、胡适、郭沫若等等)没有自觉到的潜意识结构,他们几乎人人都是那么慷慨陈辞,对传统弊端痛下针贬,同时感到自己内心的光明磊落、优国优民和道德上的高尚境界。这里面唯一的一个例外是鲁迅。鲁迅早年也是医学救亡(后来是文学救亡)的信徒,曾像传统士大夫一样宣称“我以我血荐轩辕”。自《狂人日记》出,思想大变,从救国落实到救人,从救人更落实到了救未来之人(“救救孩子”),而对当世之人,其中也包括自己,则抱有一种强烈的批判精神,甚至有一种类似于西方的“原罪意识”(“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 其后,《阿Q正传》、《伤逝》、《风筝》等等,无不渗透着一种深深的忏悔意识和原罪意识,表明鲁迅和其他那些“五四”精英分子不同,他的内心不是一片光明,而是一片黑暗。然而从那时起直到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人真正理解到鲁迅的这一层。例如,没有人把阿Q理解为鲁迅对自己沉痛的自我解剖,总以为他在影射某某论敌,或是悲叹某个“贫下中农”的命运。我以为,鲁迅的真精神不是别的,而是这种以自身为标本对整个民族文化传统的自我解剖、自我批判精神(“抉心自食”)。鲁迅晚年对周围几乎一切人的揭露和攻击,固然有其性格上的原因,但更重要、更深刻的原因恰好在于,这些人全都没有忏悔意识,全部自我感觉良好,鲁迅的忏悔则被误解为一种怪癖和阴暗心理。我们今天对“五四”精神的理解若还停留在“反传统”上,则仍是一种肤浅的理解。有置身事外的反传统,也有鲁迅式的自我批判反传统,后者涉及反传统这一立场本身的根基,前者则仍立足于‘治国平天一”的政治实用主义传统。由这一立足点出发,文人们当然可以一会儿.喊出一些激进的口号,一会儿看看不行了,又主张回归传统。今天的“文化保守主义”也是这么回事,他们对“五四”的批评纯粹是技术上和策略上的,他们的方向没有任何“创造性”,不过体现了传统本身固有的惰性。这种惰性我称之为“文化恋母情结”,即总是要到文化母体中去寻求现实生活的“资粮”,好比一个孩子已长大了还不愿断奶,导致营养不良。我们看到文化保守主义者都像是些孩子,他们也自认为是孩子(赤子、童心等),有一种自我纯洁感或“自恋情结”,谈起“道德境界”来好比在做白日梦。鲁迅早已看出中国人精通瞒和骗的艺术,尤其是自欺、伪善。我们所谓“新批判”主要是针对这一古老传统的,其特点是:1.不是强加于人的“大批判”(如文革),而是每个人的自我批判,尤其是打破任何自欺; 2.因此,也不是对自己偶然的性格或失误作某种“斗私批修”的忏悔,而是对自己从来未加怀疑、天经地义的深层心理,包括良心、善和赤子之心重新加以审视;3.因此,它在针对个人内心潜意识和“集体无意识”进行反省的同时,具有代表全民族作自我反省的超越个人的意义;4.因此,这种批判没有现成的标准,既没有中国文化的现成标准,也没有西方文化的现成标准,而只有以现实生活和当前实践为标准,它不是以任何乌托邦的理念去裁决或品评现实,而要以现实生活的发展趋势来解构任何现成的道德乌托邦。这就是以鲁迅为代表的“五四”精神最锋锐的精华。 本书TXT版本是由八零电子书(txt80.com)会员整理编辑而成; 八零电子书:交流思想、对话现象、思考现相、看清真相; 点它-->http://www.txt80.com立即入驻八零电子书社区。 黑夜的战神 无边无际而又默无声息的黑暗中,一个十分疲惫却依旧挺直腰杆的孤独身影,坚定无悔地朝着更为黑暗的地方走去,身后留下一个又一个闪着光芒的含血脚印。 ——题记 人们习惯称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是封建的叛逆者,是中华的民族魂。但我却喜欢用我幼年最崇敬的动画人物“战神”来称呼他。在我的心目中,没有其他更合适的词语来形容鲁迅先生了。因为他就是一位具有铮铮铁骨的战神,一位在黑夜中鏖战了整整一生的战神。 鲁迅先生是一个非常爱夜的人,爱夜的宁静与旷达。他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予的光明。”在万籁寂静的夜里,先生扭亮他那盏绿色的台灯,点上一根绿听子的纸烟,默默地思索着一切,而一切又都在先生苦苦的思索中,变得明朗起来。沉浸在夜里的先生,躲开了白天的空虚与喧嚣,找到了一个真实的自我。 鲁迅先生又是一个非常恨夜的人,恨夜的冷寂和黑暗。“这上面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闪闪地眨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秋夜》)刺骨的凄凉,恐悚的孤单,先生恨透了这秋夜的冷寂。“鬼眨眼的天空越加非常之蓝,不安了,仿佛想离去人间,避开枣树,只将月亮剩下。然而月亮也暗暗地躲到东边去了。”(《秋夜》)远离了光明,远走了希望,整个世界突然只剩下浓浓的黑暗,这黑暗又会是多少罪恶的掩护,难怪先生“一意要制他的死命”。 爱夜又恨夜,因为爱夜而更加恨夜。对夜矛盾的爱,赋予了鲁迅先生“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先生就用它们去洞悉一个大黑夜——当时的社会,以及在这黑夜中昏睡的国民。 鲁迅先生不停地在“骂”,骂黑暗的社会,骂愚昧的国民,骂自己的可恶病根,骂人们的不懂忏悔,这几乎成了先生的一项欲罢不能的使命。有不少人因此而抱怨鲁迅太偏激、太尖刻,对什么都无情攻击,更有甚者诋毁鲁迅先生是“骂人精”。可是,了解先生的人都非常清楚,鲁迅先生这“大骂”的背后其实是“大爱”,是对国家和民族的至深之爱。因为只有真正爱他的人,才会一心想着要去治他。 “吾广漠美丽可爱之中国兮,而实乃世界之天府,文明之鼻祖也。”“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可容外族之研究,不容外族之探险;可容外族之赞叹,不容外族之觊觎。”(《中国地质略论》)“我们生于大陆,早营农业,遂历受游牧民族之害,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竟支撑以至今日,其实是伟大的。”(1936年3月4日致尤炳圻信)鲁迅先生是那样真诚而热烈地爱着这块生养他的土地,爱着同饮黄河之水的兄弟姐妹,并为作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万分的自豪。当他看到他深爱着的土地竟是这样的乌烟瘴气,他深爱着的同胞竟是这样的麻木愚昧,他怎能不心如刀绞?他无法坐视,他决心站起来,肩负起唤醒国民、振兴中华的重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经过了一夜又一夜的思考,先生终于找到了他的方向,“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呐喊》自序)先生毫不犹豫地弃医从文,提出了立国兴邦“其首在立人”的主张,从此踏上了布满荆棘的文艺救国之征程。黑夜的战神开始拿起武器,双眼放出坚毅的雄光。 选择这样的方式来救国,鲁迅先生早已有了各种心理准备。可是,现实偏偏不是先生想象的那样。人们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而是抱以一种隔岸观火、事不关己的态度,鲁迅先生陷入了毫无边际的寂寞之中。就在鲁迅先生寂寞彷徨的时候,他看到了新文化运动的光亮,于是,他重新拾起了他的“金不换”,挥笔写下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借狂人之口喷泻多年淤积在心口的痛楚,发出了抨击封建礼教和家族制度的最强音。“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觉,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几个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狂人”道出了正常人所无法言及或不敢言及的社会本质,这正如一道犀利的闪电,猛地划过漫漫黑夜。它让清醒的人们得到了前进的动力,让昏睡的国民渐渐睁开了双眼。“救救孩子”的呼声还未消失,一声又一声愈渐响亮的“呐喊”紧随而来,那是一位黑夜的战神,冒着“枪林弹雨”,怒吼着奔来了。 鲁迅先生认为“我们民族最缺乏的东西是诚和爱”,而占据国民心灵最多的却是“奴性”。要“立人救国”,当然首先要有一面镜子,照出国人的灵魂,进而唤起人们心底的诚和爱,彻底驱除那可恶的“奴性”。经过几年的酝酿,先生融合了他心中活了许多年的人物形象,写出了轰动世界的杰作《阿Q正传》。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说,这部作品其实是鲁迅先生对病态的国民性的全部感受的结晶,鲁迅是要用它来显示“愚民的专制”的真相,用它来照出国人的灵魂。在鲁迅心目中,阿Q正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典型代表。阿Q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穷得一无所有,又倍受人们精神上的欺凌。但他却用他的“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这是他最大的特点。 我曾经探寻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形成因素,觉得王晓明先生的分析非常有理,他认为阿Q这种性格的形成有好几个层面,“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压,不敢真刀真枪地反抗;其次是恼恨,虽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压产生的恼恨却依然存在,必须要用某种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为不敢向外界报复,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这辟解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实闭上眼睛,用想象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维持,只有借着自欺迅速忘却恼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兴起来。”但王晓明先生只分析了内因(认为阿Q之所以形成这种性格,是因为他心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压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这压迫的奴性),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外因,那就是社会对阿Q缺乏真诚的同情和怜悯,他周围的人们对他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冷漠无情的旁观者甚至是欣赏者的态度。 《阿Q正传》一出版,社会上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许多人都感到惴惴不安,以为鲁迅先生是在嘲讽他们。这种反映,正说明了小说的成功,也充分体现了先生的良苦用心。黑夜的战神用“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他用《阿Q正传》,在黑夜里燃起一把圣火,它让黑暗瑟缩,它让冷寂低头,它让人们有意无意地看清了自己。但是人们懂得反省自己了吗? 先生站在了时代的最前端,想唤醒人们,让大家联起手来,撕破黑夜的长空。可是,漫漫黑夜不允许有一丝光亮,愚昧的国民读不懂先生的良苦用心。于是,这里一支冷箭,那里一声暗枪,先生深深地陷入了悲苦的孤独之中。这时,先生创作了一系列以《孤独者》为代表的作品,描绘了一个个在地狱般的黑暗中苦苦挣扎的孤独者形象,这其实是先生的灵魂在诉苦。《孤独者》中的魏连殳有先生的影子,可鲁迅先生决不是魏连殳。魏连殳在饱受孤独寂寞的苦楚之后,抛弃了自己的灵魂,最后连仅仅剩下的一副躯壳,也如一缕轻烟消失在冰冷的风中。虽是同样面临寂寞无助,同样会被淹没吞噬,但先生从来没有放下手中的匕首和投枪,从来没有停止犀利深邃的剖析和批判。“有一种开过极细小的粉红花,现在还开着,但是更极细小了,她在冷的夜气中,瑟缩地做梦,梦见春的到来,梦见秋的到来,梦见瘦的诗人将眼泪擦在她最末的花瓣上,告诉她秋虽然来,冬虽然来,而此后接着还是春,蝴蝶乱飞,蜜蜂都唱起春词来了。她于是一笑,虽然颜色冻得红惨惨地,仍然瑟缩着。”(《秋夜》)就算心灵再孤独,就算希望再渺茫,先生依旧会“做梦”,梦见光明将要出现。 若一个人身陷孤独的折磨,却依旧没有放弃希望,而且还为着那些让他身陷孤独的人们而奋斗,那么,我就称之为战神,我心中的大英雄。孤独的鲁迅先生,正是在此时现出了他的英雄本色,露出了他的铮铮铁骨。黑夜的战神,拖着十分疲惫却依旧挺直腰干的孤独身影,坚定无悔地朝着更为黑暗的地方走去,身后留下一个又一个闪着光芒的含血脚印。 遗憾的是,这位为了唤醒国民,为了振兴中华而在黑夜中鏖战了整整一生的战神,并没有在生前看到他那苦苦追求的光明。心碎的他,真的不愿就这样倒下,他还是紧握着随时都准备飞出的匕首,他依旧用投枪支撑着他将要倒下的躯体,他就这样化为一尊在黑夜中屹立的塑像。我们都赶去虔诚膜拜,我们都为他谱写赞歌。可是先生高兴起来了吗?苦锁的眉头下,分明闪着期望的泪光,冽冽的冬风里,分明响着先生的呼唤,“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年轻的朋友们,我们还等什么呢?让我们联起手来,接过先生的匕首和投枪,齐力掷向这夜色还未散尽的长空,让阳光撕破假恶丑的黑夜,让世界充满真善美的花香。当我们回头,先生的塑像已经轰然倒地,化为灰泥,“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这才是鲁迅先生真正含笑九泉的时候。 鲁迅先生,你是我心中最崇敬的黑夜的战神!但就为着这份崇敬,我必须忘记你! 病态的灵魂和畸形的革命   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评论得最多的一部小说。在国外,它被翻译成许多种文字出版;在国内,一代一代的读者都欢迎它,阿Q的名字家喻户晓,几乎无人不知。它为什么能获得这样大的成功?   首先当然是阿Q这个人物。鲁迅曾经说过,在写《阿Q正传》以前,阿Q的形象已经在他心中酝酿了好多年了。他所以从事文学,就是要唤醒昏睡的大众,因此,向读者描画出我们“沉默的国人的魂灵”,以此来促使人们反省自身,扫除愚昧的麻木,就自然会成为他的夙愿。在《阿Q正传》之前鲁迅写下的一些作品,在某种意义上都像是在给《阿Q正传》作准备。譬如《药》,就是用一种极为尖锐的方式,揭露了农村中一般民众的麻木相,而这正是《阿Q正传》中未庄和县城里居民的普遍特征。至于《风波》中的那位赵七爷,更活脱脱就是一个未庄里的赵太爷。所以,阿Q这个人物是和鲁迅笔下的其他农民形象,譬如《风波》里的七斤和《故乡》中的闰土,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产生于那种想要描绘某个具体人物的冲动,也不是作者为了制造某种氛围而虚设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说,它其实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性的全部感受的结晶,鲁迅是要用它来显示“愚民的专制”的真相,在鲁迅心目中,阿Q正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表。   阿Q非常穷,穷得只剩一条裤,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但是,他的可悲却主要还不在物质生活条件的被剥夺,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压在未庄生活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欺负他,可他却并不在乎,常常好像还很得意——这里的关键,是他有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分明挨了别人的打,他却想:这是儿子打老子;分明是别人借乱抢走了他赌赢的钱,他却在愤怒之中抡起巴掌打自己一个耳光,仿佛是在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厉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类似这样的方法转败为胜,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这都是精神胜利法,阿Q身上最重要的精神特征。   仔细分析起来,阿Q这精神胜利法是包含了好几个因素的。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压,不敢真刀真枪地反抗;其次是恼恨,虽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压产生的恼恨却依然存在,必须要用某种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为不敢向外界报复,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这辟解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实闭上眼睛,用想象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维持,只有借着自欺迅速忘却恼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兴起来。这就可以看出,贯穿阿Q这精神胜利法的全过程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压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这压迫的奴性。在阿Q的恼恨中,本来是包孕着反抗的萌芽的,但这萌芽要长大,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恼恨必须进一步发展成为憎恨和报复的冲动。可现在阿Q却把这恼恨改变成为自我欺骗的动力,这就泯灭了反抗的可能。所以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压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   在阿Q身上,除这精神胜利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愚昧的表现。譬如他对女人的那种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蔑视,譬如他那种到更弱者身上去发泄恼恨的劣习,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却去调戏小尼姑,等等。如果说小说对阿Q精神胜利法的集中刻画,已经证明了鲁迅是要借阿Q来刻画国人的灵魂,那么阿Q身上的其他这些形形色色的精神病态,就更进一步证明,鲁迅的确是完成了他的创作意图,把阿Q写成了整个民族精神病态的典型。他的精神状态具有非常大的代表性,中国历史上遗传下来的种种奴隶意识,近代以来随着社会半殖民地化而产生的许多畸形心理,都在阿Q身上得到了生动而又透彻的表现。难怪《阿Q正传》一出版,社会上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以为鲁迅是在专门讽刺他。这种强烈的反应正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小说成功的原因。正因为鲁迅把我们国人的病态灵魂如此深刻地勾勒了出来,只要这病态尚未根除,《阿Q正传》就仍然能强有力地震撼读者。   鲁迅写阿Q,当然是为了刻画民族的精神病态。但是,他把阿Q和整个未庄放在辛亥革命前后这样一个时间背景下来描写,就使未庄的变迁和阿Q的遭遇同时还具有了另一方面的意义,那就是以一种概括的方式表现出辛亥革命的实际情形。这虽然不是小说的主要价值所在,但由于在当时的文坛上,还没有人能以这样透彻的笔力描绘出辛亥革命的严酷真实,因此,《阿Q正传》的这一部分也就还是具有了相当重要的价值。   小说的第七章,一开头就讲到辛亥革命,讲到半夜里一只大船,载着城里举人老爷的财物靠上了赵太爷家的河埠头。这个细节意味深长,它是一个暗示:革命一起,城里的老爷们便要到乡下的赵太爷们那里去找依靠,这就说明了,大大小小的未庄正构成了中国各级专制的统治基础,倘若赵太爷们在未庄的权威依然如旧,那城里形形色色的举人老爷也就不会真正被推翻。   未庄的情形究竟怎样呢?当革命的消息刚刚传到时,赵太爷们着实惊慌过一阵子。当阿Q大声叫嚷“造反了!造反了!”的时候,赵太爷竟怯怯地迎着低声叫他“老Q”,赵白眼们也惴惴地想去探他的口风,就仿佛真的乾坤倒转,转到阿Q来执掌生杀大权了一样。但是,这实际上却是一种错觉,就像阿Q当天晚上在土谷词里所做的那个美妙的梦一样,都不过是一种幻觉。真实的情况是,赵秀才和假洋鬼子迅速地勾结起来,一面到尼姑庵里去砸龙牌,顺便发一笔革命财,偷去观音娘娘座前的宣德炉,一面又由假洋鬼子进城去,花四块洋钱买来一个自由党的徽章,摇身一变成为革命党了。而那昨天还在洋洋自得的阿Q反倒遭到假洋鬼子的斥骂,不准革命,依旧像从前一样被赵太爷们踩在脚底下。   既然未庄是这样,城里也就可想而知。从小说的第八章开始,作者就写到城里传来的消息,说是知县大老爷,举人老爷和老把总全部换了名目,维持原状,依然是他们在执掌政权。而到第九章里,更写到阿Q被抓进城去,当作强盗枪毙了。这就是辛亥革命的严酷的真实,除了剪辫子以外,其他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受苦人甚至更加受苦,阿Q的杀头自然是一例,而那与阿Q同牢房的农民的诉说(举人老爷要追他祖父欠下来的陈租),就更是一个有力的暗示,说明了在辛亥革命之后,专制势力是如何变本加厉地盘剥人民。   这是鲁迅的又一个成功之处。他把未庄写成了全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阿Q的遭遇更成为了无数贫苦农民苦难命运的象征。辛亥革命似乎给他们带来了希望,但这希望很快就归于破灭,随着举人老爷的重新上台,阿Q们的苦难反而愈益加重。这并不是鲁迅看问题过于阴暗,而是因为在未庄,没有人能对赵太爷构成真正的威胁。在这方面,作者对阿Q式的革命的刻画是极为深刻的,当农民尚处在种种精神愚昧的重压下面的时候,突如其来的革命是不可能很快地改变他们,并进而从他们那里获取真正有力的支持的。鲁迅在写完《阿Q正传》之后说过,今后倘有革命,就还会有阿Q式的革命党。而他在《阿Q正传》里已经写得很清楚,只要广大农村还是只有阿Q式的革命党,那任何革命都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阿Q支撑着赵大爷的专制,这在辛亥革命之前是如此,当革命爆发之后依然是如此。在《阿Q正传》中,对阿Q的精神病态的刻画是和对辛亥革命的严酷真实的揭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惟其对前一方面的刻画非常深刻,对后一方面的揭示才那样令人信服。   作家打算在作品中表达什么思想,这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他将要采取怎样的表达方式。既然鲁迅是想在阿Q身上画出整个民族的精神病态,他实际上就是把阿Q当作了一个象征。因此,象征的形式就势必会成为贯穿整部《阿Q正传》的一个基本的因素。事实上,不但阿Q这个人物是象征,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像假洋鬼子、赵太爷,尤其是那个小D,以及小说结尾那些叹惜自已“白跟一趟”的看客,都带有很大的象征意味。就是未庄本身,不也是中国农村的一个极其真实的缩影吗?   既然鲁迅要借用一个人物来表现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普遍的精神病态,就势必得运用夸张的手法,不但在他身上植入许多远非他个性所能包容的精神重负,更要最大限度地凸现他身上的那种具有极大概括性的心理特点。这在小说对阿Q那种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的刻画当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无论是“儿子打老子”,还是自己打自己嘴巴,这样的行为,倘若孤立地看,似乎都不太真实,显然是经过了作者夸张的处理的。倘说它们真实地表现了中国人的精神病态,那是指在概括和象征的意义上,而不是就这细节本身来说的。再譬如假洋鬼子这个人物,他的言行也明显是用了漫画化的笔法描绘出来的,因为鲁迅也同时是把他当作一个象征,要用他来暴露当时的许多投机的革命党。可以说,象征意味越是浓厚的人物和情节,小说在描写的时候,就越是频繁地使用夸张的手法,阿Q和假洋鬼子是这样,小D和阿Q的那一场“龙虎斗”也是如此。在以前和此后的许多作品中,鲁迅都是用写实的白描的手法来刻画人物,可在《阿Q正传》中,他却大量使用了这种大幅度的夸张的手法,其中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他是把阿Q和未庄当作愚昧的中国人和封建农村的象征来描写的。 由“改造国民性”到反思“人性”   本世纪以来,虽然中国稍有间断 ,我们却向西方学习,可是也看到西方的东西一引进来就变了质,非旦学不到西方的好东西,反而把中国的好东西也丢掉了,但究竟是什么妨碍西方那些好东西得以动作的条件和机制呢?对“人”的主体性的关注,正是鲁迅和邓晓芒的相通之处。这恰好证明了沉旧的精神结构需要一次更彻底的改变,证明了我们在思想上、灵魂上根本转型的必要性。       鲁迅认为,在个人素质低下的情况下,立宪国会的方案不可能不变味,其流弊较专制统治之下更甚。因此,忽视人的素质而专注于外部功效,羡慕西方的科技手段、典章制度而味于其人性根源,这无异于舍本求未。鲁迅抨击洋务派和改良派所提倡的“物质”与“众数”的主张,重视“精神”与“个体”。在鲁迅看来,“物质”与“众数”,是欧美列强用来炫耀酝天下者,但“根本在人”,学习西方要学根本。所以中国要在当世生存,“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酋个性而张精神”,而不能贪求表面的“现象之术”。       为了能在这个只生野草不长乔木的土地上“立人”, 凡是妨碍“个体”精神觉醒的外来束缚,都是鲁迅批判的锋芒所向。改造国民性,是鲁迅一生坚持的贯穿始终的思想。奴性则是鲁迅“改造民国性思想”的核心所在, 鲁迅反奴性的主要对象是中国知识分子,而中国知识分子奴性的由来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异族奴役、精神礼教、社会心理、教育制度、思维方式六个方面,终其一生,鲁迅都在深挖奴性的根源。       深挖奴性的动力是来自于对自己所处文化氛围的不满和无奈,而这种不满和无奈是来自于现实生活中的受压抑和精神上的无出路。鲁迅直面精神苦难的坚强,深深地影响了邓晓芒,他说鲁迅的反思精神对他的影响太大了,是鲁迅让他无法忍受自欺,是鲁迅让他知道在中国文化之外,还有一个精彩的世界,可以用作反观我们的精神世界(所谓“国民性”)的参照。       “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酋个性而张精神”(《坟·文化偏至论》,即只有尊重和发扬人的个性,才能够使“国民”真正走向觉醒。可以说,“立人”贯穿鲁迅思想的一生。鲁迅正是这样一个把自己消磨在思想启蒙的漫长而无止境的工作之中的“精神界之战士”,终其一生强调“人”的整个精神领域的彻底解救。在鲁迅那里,“人的个体精神自由”是“作人”还是“为奴”的最后一条线。鲁迅对“精神胜利法”等国民劣根性批判,努力探讨论消除广泛存在于思想、制度、文化等领域的主从,奴役关系的途径,目的并不直指向经济和政治操作,而是指向个体人格的现代化,即“个人”的自觉、自主与自决,也就是说,鲁迅想要解决的,是一个古老民族的现代生存方式和精神基础问题。我们没有理由可以认为鲁迅反对政治层面的政策,而鲁迅反对的是,以这些具体项目改革,来排斥或取代启蒙主义的根本任务艰巨战略目标,即再造国民人格。作为一个自觉探讨人的问题的思想家,鲁迅全部文化活动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对人的主体性给予从始至终的关注。       鲁迅这一生都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是,当人们真的起来争的时候,启蒙主义者该怎么办?那么,怎么争呢?这个问题鲁迅没有思考完,在1936年鲁迅就死了。后来者回避讨论知识分子本身在现代中国的处境问题。这说明启蒙本身已没有深入人心,知识分子启蒙本来依据理性的力量,希望人能有理性的自觉,其实人不仅是有理性的动物,还受到非理性的支配, 当启蒙主义者揭开了压在心底人们理性之上的迷信的盖子,唤起的不仅仅是人的理性,同时还必将会把非理性的一面也唤起来了。人一旦被唤醒了,就会有任何事情发生。       鲁迅对国民性劣根的认识是清醒的,然而他却无力,深究这一思路向前开掘,却不断听到这样的说法,诸如“国民性”是个伪问题,这一问题太玄虚,不易把握。有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改革的进程,当代中国人便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但是事实却是,经济发展只是提供了一个基础,人的素质本身还得人自己去努力提高。这些说法,都是遇难而退的讨巧说法,不足为驳,此种现象只能说明,中国的知识分子素质太低,自我反思能力太低,纯粹知识分子的人数太少。       邓晓芒先生认为,当下我们所面临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同一百年来刚刚接触西方文化时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但是从层次上更深入一些,不再是师夷长技以制夷,也不再只是请来“德先生”和“赛先生”,而主要是学习西方那些人文性的东西,如对人性的思考,对精神彼岸的追求等等,在邓晓芒先生敏锐的眼光看来,这些东西看起来一点也不实用,但却正是那些实用的典章制度得以运行的条件。       邓晓芒开始尝试着从鲁迅的资源这里引出一条路来让自己走得比鲁迅更远,他在《灵之舞》里力图把这一代人所经历、所感受、所思考的事情用一种哲学的方式表达出来,不用抽象的逻辑体系,从自己亲自体验的哲学处境出发,到日常生活世界去发掘国人的灵魂借以展示人的生存状态。书中选择真诚、虚伪、自欺、羞愧、孤独、自尊等作为谈论的主题,立足人的生存状态和内心体验,将人心的基本处境作为一个结构性的描述。邓晓芒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从不拿深奥的理论唬人,而只是想要提供一个当代国人对自己的内在灵魂进行“反思”的实例。而在《人之境》里,邓晓芒偏重中西文学形象的比较,从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形象与西方类似形象的比较中发现国人人格的盲点。在《灵魂之旅》之中,邓晓芒对90年代中国文学进行解读,指出以王朔为代表的“痞子文学”和以张承志为代表的“道德理想主义”没有创造一种新人文精神的能力,脱离了既定的精神格局,堕落成为一种仅供人消遣的文化快餐。前者缺乏精神的原创性,是对现实中不负责任的游戏态度的鼓吹,后者陷入道德政治的狂热之中。       邓晓芒认为,当代人文精神的出路正在于走出王朔等人所代表的文化幼稚病:自然崇拜、赤子崇拜和大众崇拜,而努力探求和建立一种成熟的独立的个体人格。只有对传统的道德理想主义(所谓“圣人之德”)来一个自我否定,才能为新型道德(“小人之德”)开辟道路 ,才可能建立起现代社会的新人文精神。从个人来说,当代人文精神的出路不再体现为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本着一片赤诚之心为社会提供一套标准的行为规范,而是体现为对自己的“本心”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批判。为此,邓晓芒提倡“新批判主义”,它是从现实出发,返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对自我的心灵进行深层次的批判和反省。鲁迅虽然最早也做过这一工作,但还只是国民生的批判与改造,邓晓芒则是要从国民性问题入手而进入到人性批判。特别指出,国民性批判毕竟有这样一个局限,即以为通过这种批判可以改良国民性,重新成为好人,保持住纯洁无辜的“本心”。但是,鲁迅以后看到的却是进化论的无用。邓晓芒所谓的人性批判则不是要通过一代或几代人来改良国民性,而是要建立一种原罪意识,即意识到人性本质上的恶,忏悔和反省是每个人永远的责任。在对鲁迅早期作品《文化偏至论》(1908年)的分析中,邓晓芒指出了鲁迅早期思想的矛盾。认为,西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本来是靠一种超越世俗的彼岸信念而结合成一种普遍的独立人格的,但在引入中国这样一个缺乏彼岸信念的文化中来时便解体了,个人主义被理解成中国传统“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狂士风度,失去了普遍性,人道主义则被理解成中国传统“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圣人主义,失去了独立个性。这使得鲁迅的这一矛盾无法调和,必然在内心极端痛苦中导致自己和“生命从速消磨”的悲剧。邓晓芒举例指出,庄子“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是一种极其幸福、极其温顺的阿Q哲学,即“精神胜利法”;西方的个人主义是永远的自我怀疑、自我审视和自我超越,以尼采为例,笔下的“疯子”充满着西方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极端痛苦的追求,这种罪感和这种带罪超越感是庄子绝对没有的。邓晓芒指出,鲁迅的内心痛苦并不是来自于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而是来自于在强大的传统及世俗压力下不能或不敢将自己的真心敞露出来,即来自于无法做到自我肯定、自满自足。       传统是什么?摩罗说的好,随着时间的推进,棋琴书画打拱作揖叩头跪腿这些外部演示的传统正在不同程度的渐渐消失,可是对于人心的阴暗和权谋的肮脏的欣赏、崇拜和玩味却成了人们体现文化品位、维持文化认同的最后的堡垒和图腾。这其实是中国文化中最有吞噬力的精神黑洞,无数才华横溢的文人学士都不幸栽倒在这个黑洞里。这种精神空间十分狭窄。 精神色彩单一,被实用理性和乐感文化腐蚀了灵魂、被权术、暴力、奴役、仇恨扭曲了神经的生活,——这样的生存状况和精神状况依然持续地存在着,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发生改变,很难说我们已是现代人了。是的,传统已融入到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了,融进了我们的思维方式之中了。早在1988年出版的《耻辱者手记》里面,摩罗表达了某种自审和忏悔的企图:“我活了这么多年才知道实际上一无所赖,也就是说,原来我是个无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非人……我的写作乃是表达一个清醒的无赖对于生命这个地狱的惶恐与恐惧,乃是展示一个清醒的无赖自身生命的罪恶与耻辱。”应该指出,摩罗停留在狂人式的“罪的自觉”和“个的自觉”里,停留于发现国人思维方式缺乏超验之维的尴尬里,未能沿着忏悔的宗教情怀再向前走一步。90年代以后,摩罗有了觉悟。摩罗一直直面着他对人的失望,他对耻辱意识的挖掘与批判凸现了内心的绝望,对整个世界的绝望,渐渐开始扩展视野,向佛陀基督寻求精神出路和信仰支持,这与半个多世纪以前鲁迅沉浸于孤独和绝望之中苦苦挣扎赤膊形成 鲜明对比,作为鲁迅精神衣钵的继承者,摩罗最终看到了人的有限和罪行,从而抛弃了对人的期望,而在精神上走向上帝 ,至此一个底层知识者完成了精神的变异。摩罗对近代以来启蒙主义和人文主义的质疑,并走向对信仰的求索。因为大地的绝望而走向对天空的仰望,这是摩罗的两本新作中最令人欣喜的现象,这也是中国二十世纪“精神界战士谱系”的一次自觉变异。摩罗说:“十年之后,我希望我们这一代人在回答读者的时候,能够说:‘我主要是重复五四先贤的话,同时我也补上了一个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我觉得应该是‘信仰’。如果真的能够在民族文化中凸显信仰问题,我们这代人就可以说至少尽了一点力。” 摩罗正是从鲁迅面对“无物之阵”的绝望里,得到启示从而完成精神变异的。          与西方现代文化不同,西方现代文化的重要特征不在于确立自我,因为自我已经实现,相反他们怀疑自我、反思自我、质疑自我;而中国现代文化主要任务是在确立自我,这是当前的问题所在。鲁迅的杰出之处,让我们看到一个真正的中国现代作家身上的独立的品格,他试图建立自己的道路和世界。中国现代社会是一个要诞生真正的现代个体的时代,而不是个体已经存在和社会构成了截然对立的时代。我们谈批判、谈否定、谈和社会的对立,其实都是为了诞生自我,而不是自我已然存在。从专制文化土壤里走出的人如何确立“自我”呢?一句话,我们每个人应进行自我批判。毫无疑问,鲁迅是现代作家中唯一突出地具备自我批判意识的作家。历来知识分子的批判对象从来是指向社会的,而不指向知识分子自己用以启蒙的“知识”本身或知识分子本身。张梦阳先生提出的鲁迅侧内省而胡适重外取,“内省”难于“外取”,鲁迅思想深层在“深思”的论述,邓晓芒先生提出的外取容易而内省最难的论述,认为鲁迅思想主要在“反思”,以及对二人所源出的欧陆与英美自由主义的分析,都有着惊人的相似。的确,鲁迅是最爱反思和深思了。张福贵在〈〈经典化理解:当下鲁迅研究不可缺少的题〉〉一文中概括到:            鲁迅一生中提出了无数个社会思想文化的命题,而这些命题无论是对于历史中国还是对于现实中国来说,都具有经典性的价值:“改造国民性”、“致人性于全”、“世界人”、“幼者本位”、“拿来主义”、“反抗绝望”、“习惯与改革”、“无物之阵”、“瞒与骗”、“精神胜利法”、“一切都是中间物”、“不满是向上的车轮”、“反抗绝望”、“过客”、“看客”、“大时代”、“人各有己”、“解剖自己”、“面子问题”、“黑色染缸”、“中庸与卑怯”、“儒术与儒效”等等。每一个命题的背后,都经历了一个深刻而痛苦的思想过程。通过这些命题,鲁迅为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和民族人格、个体人格的重铸确立了基本的框架。这些命题以及鲁迅关于这些命题的阐释,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宝贵的思想资源。其所确立的思想道德境界,是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可能完成的历史任务。当下之所以有“说不完的鲁迅”之说,其思想渊源就在这里。当代鲁迅研究学者之中,汪晖、 王晓明、 徐鳞、 吴俊 、吴小美、 王乾坤 、钱理群 、夏济安,日本的竹内好、 尾丸常喜 诸人对鲁迅丰富的精神世界均有着探讨。大陆学者之中,对于鲁迅内省的精神气质,有着较大发现和揭示的学者是汪晖,他在《反抗绝望----鲁迅的精神结构与<呐喊><彷徨>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版)一书提出的历史“中间物”概念及其精神哲学意义,以悖论的思维方式探索鲁迅精神结构的复杂性,显示出了独特的深广的思考和非常锐利的思辨性,一大贡献。正如张梦阳先生所说,,“中间物”这一概念的提出,标志着鲁迅研究的重心从客体方面内移到主体方面,从而展现鲁迅作品的心理内容,是鲁迅研究从外向内移位的转折点。就这一点来看,其意义已经很重大了。然而,“中间物”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它还有更为深广的精神哲学意义。“中间物”这一概念标示着鲁迅个人是处在“进化的链子上”一环的历史位置上,并非是坐在凝固、永恒的神庙或圣殿里,这样就从哲学基础上解构了对鲁迅的种种神化和圣化。然而,“中间物”概念所标示的绝不仅仅是一种历史位置,而且是一种深刻的自我意识,一种把握世界的具体感受的世界观。汪晖从鲁迅的话语系统中提取出了“中间物”这一概念,由此升华为一种把握世界的世界观,反过来审视鲁迅的精神结构和文学世界,并以悖论的思维方式探索鲁迅的复杂性,就打破了鲁迅研究史上长期存在的那种单一、静止的思维模式和阐释方法,还原出了鲁迅文化哲学的双重历史文化基础,再现了鲁迅世界的内在矛盾,鲁迅研究史上长期存在的一些疑问也就顺势而解了,自然而然地显示出了“中间物”这种把握世界的世界观与悖论的思维方式所蕴含的巨大的活力。(张梦阳 《鲁迅研究的世纪玄览 》)此后,武汉学者青年哲学家王乾坤在他的新著《鲁迅的生命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7月版),紧紧抓住“中间物”这个鲁迅思想的原点(元点),追根求源,以“有限”为理论切入点,打开了鲁迅的各个思想扇面,“还原”了鲁迅与古今中外精神文化的内在源渊关系,对于鲁迅独特的哲学思想进行阐释。吴俊对于鲁迅个性心理的研究,徐鳞对于鲁迅虚妄哲学的研究,王晓明对于鲁迅内心世界的细腻把握,伊藤虎丸对于鲁迅精神世界中的鬼气,竹内好对于鲁迅内心世界那个模糊影子的静审,都说明了鲁迅是一个有着最善于精神内省气质的大师。鲁迅的《过客》中蕴涵的现代存在主义的观点,比西方还早,于是有人说,鲁迅起的太早了。主题先行、理性自负、过度阐释,这些确实是年轻学人极容易犯着的毛病,类似这样的文章很多,基本没有什么尺度。路文彬 和丁辉等人就是这样,包括刘小枫,甚至一些狭隘的自由主义者,我相信在变革的今天,鲁迅的意义是绝对不可小看的,简直起到决定作用。如今笼罩在鲁迅头顶上的有几把尺子:自由主义者的尺子,思想家的尺子,哲学家的尺子,文学大师的尺子,这一些尺子都只是一个参照物,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鲁迅先生是“在而不属于任何一把尺子”,这一些尺子却无损先生的伟大。鲁迅深刻之处在于,他是一个专注反省内心精神世界的大师,在这一点上,胡适差远了。       不难理解,中国文化中没有宗教意识,缺乏原罪意识,当然中国文学没有盗火者牺牲精神和原罪的忏悔意识。但另一方面,我们对鲁迅思想中那种以自审意识和忏悔意识为基础的丰富的精神痛苦是否过于隔膜?鲁迅具有中国人中少有的罪感和忏悔意识。鲁迅的批判是从国民性层面上升到了人性层面,从伦理层面上升到了宗教层面,从耻感上升到了罪感的层面,超越了传统的道德反思而切入到了人的灵魂深层。可是,可惜这样的忏悔也是不多的.尽管如此,在一个缺乏宗教传统的大多数人的灵魂都很麻木的国度,这已经是相当令人吃惊的!那么在缺乏神性之维的情况下,这种罪感来自哪里?这跟鲁迅的人道主义意识及对精神和灵魂的重视有关,跟他自身心灵的敏感和丰富有关,跟他内心的天赋良知有关,也跟他抉心自食对自我深层人性和阴暗面的探索和挖掘有关。鲁迅通过对自我的罪的反思来警醒读者的心灵,使他们因受到触动产生罪感而反思自身人性恶,并进而产生忏悔和赎罪意识。他这种对于自我内心的返观、审视和灵魂的忏悔,日本著名的鲁迅研究专家竹内好称之为“回心”,这是从个体意义上讲,从群体意义上来说,是对国族历史和文化伦理的反思。 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建立在严峻的自审意识和痛苦的自我剖析的基础之上的,离开了严厉的自我忏悔和痛苦的自我剖析,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将是无法设想。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将是无法设想。鲁迅何以成为鲁迅?正是通过不间断的、痛苦的自审和忏悔,鲁迅才能通过文学创作建立起如此强大,如此深邃的精神主体。当前,我们不缺乏“批判”,恰恰缺乏的就是鲁迅那种深刻的自审意识和忏悔意识。今天只所以要学习鲁迅,就是像鲁迅那样对民族性格的改造和民族历史的现代化进程进行认真的自我反省和历史忏悔,通过自审和忏悔开出中国新文化和未来中国文学的创新之路。       在对中国现状变革的侧重点问题的看法上,邓晓芒先生认为:外取容易,而内省最难;外取正因为容易,所以效果常流于表面,易形成“热点”甚至泡沫;而内省正因为难,所以少有人肯下力气,而真正的变革恰好有赖于此。自清末一百多年来我们“外取”得不可谓不多,但后来均变了味、变了质,是因为空有制度形式而没有自由人,徒唤奈何!胡适的悲剧也正在于此,他的自由主义精神只停留于一种外部的行为方式,他希望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一种制度,一种国策,因此他的眼睛盯着最高当局和决策者,想做一个旧式的“诤臣”,想对中国这样一个庞大古老的国度通过动几个小手术就加以根本的改变,结果半点都动不了。鲁迅则着眼于更深层次的国民性问题,他抓住的是中国的根本。21世纪胡适热的重起伴随着政治哲学和宪政讨论的喧闹,当然有其不可抹杀的作用,但我仍然感到这种讨论容易陷入一种“诤臣心理”,而并非一种真正学理上的研讨。因为真正学术的研究必须面对今天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现实,而不是搬来一套什么理论就可以解决问题的。鲁迅当年对“制宪”不感兴趣,甚至认为它给一些利欲薰心者提供了借口,是有他的道理的。当然讨论还是应该的,只是重点应当放到对国情的适用性方面,这就要求对最重要的“国情”即中国人的精神现状有充分的估计,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在阻碍宪政的制定和具体执行。需要有一批人对中国传统国民性作深入的钻研,而且今天这种钻研应当比鲁迅时代有更加学理化的西方文化参照系,即对西方文化精神有全面深入的了解,而不仅仅是像鲁迅一样受到一些文学作品的薰染、获得一些感性体验。这就是我长期以来对西方哲学、宗教、文学和文化抱有浓厚兴趣的原因。但我认为我是沿着鲁迅的道路继续走下去的,这是与胡适的路子很不一样的。       究竟是什么在阻碍宪政的制定和具体执行呢?       胡适先生就非常敏锐的指出中国“自由主义”自所以屡屡失败的重要因素就是——“东方自由主义运动始终没有抓住政治自由的特殊重要性,所以没有走上建设民主政治的路子”,同时东方式的求取内心“自由主义”的“自由”表面上是达观的乐天性的心灵自由,其实质却是中国人阿Q 式自慰精神,从侧面印证了我们东方式的专制自所以合法地存在下来的理由。而这恰恰是“西方自由主义的绝大贡献”。正是在“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意义是强调的拥护民主”的指导下,现代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才得以推进。譬如:民主中的代议制、无记名投票、政党的多元制“;而我们民族几千年中,却始终没有形成限制“君主专制大权”。胡适先生指出,现代公民的自由,觉非“上天赐予的,而是每个民族用长期奋斗努力争取出来的”。无论自由主义者胡适,还是鲁迅,都在以实际的行动争取一个公民的自由。而当代的一些自由主义者,只是一批在书斋里清谈自由主义思想的理论学者和书生,鲁迅的意义更加突出了。网友袁雁潮先生在解读胡适先生的自由主义一文时认为:今日“自由主义”所以屡屡受挫,主要包括如下因素:一则是现实环境的无奈使得自由主义难以被人认识;二则是自由主义者们的高姿态和叙说方式只是集中在一小撮精英们中的讨论中,大大忽视变革中普通公民处境的变化,而不能运用其学理进行阐述和解释;三则是当今的自由主义者不像其先辈们,缺少所处时代的问题意识和参与意识,一味的钻进怀勉先辈者的情怀或者是逃避自我所处时代的责任感,自恋情节过于浓厚自然而然地削弱了自由主义的影响,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鲁迅当年对“制宪”不感兴趣,有着深刻的原因。要探讨其中深层的原因,不仅需要鲁迅式的对现实社会的智慧洞察,这其中鲁迅的感性体验以及他的思维方式发挥了主要作用,还要具有西方文化参照系,这一点很笼统,但我以为刘小枫何光沪和何怀宏等学者对基督文化的研究,可以参考一二,有了对于以西方基督文化的深刻了解和自觉,才能做到清醒自觉的理性的反抗,而抵制那种盲目颟顸的非理性的反抗,才能超越仇恨和暴力,但我以为两者中还是前者重要,鲁迅式的智慧十分重要,能培养人处理现实生活的能力的敏感,鲁迅表面看似尖刻多疑,这些都是长期对中国社会观察所培养起来的直觉,有了这种东方人的直觉,就可以牢牢把握对象,不至于迷失和迷信,就能观察到社会的潜规则,只有具备了这种智慧的学者,才能深刻把握中国社会。为此,我觉得现当代学者中的吴思对于潜规则的揭示,黄仁宇的历史研究,曹锦清对乡土中国的扫描,王学泰对流氓文化的批判,王亚南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何清涟对经济的透视,温铁军对三农问题的揭示,李昌平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透视,陈桂棣对农村底层的揭示,李宗吾对后黑学的研究,二月河和王跃文的官场小说,萧雪慧对教育的研究,杨小凯对基督经济学的研究,孙立平对社会转轨的研究,还有帝王学、官场学、武狭小说、军阀、兵法等的研究,诸多研究都具备了诸多独特的视角,都对揭示到底是什么在阻止宪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总之,只有一批有着精神自觉的类似鲁迅知识分子的出现,才能超越“鲁不如胡”或“胡不如鲁”的思维模式,不在邓晓芒先生所说的“结束轮回”,不再在“怪圈”中兜圈子。也因此,我特别珍视张梦阳先生的这句话:“鲁迅的反思精神就格外具有现实意义。只有经过这种带有深邃哲学意味的深刻反思,才能把中华民族所反复体验的痛苦的历史感受,提升到理论和哲学的高度,而不是停留于感伤和叹息。从而以理论和哲学的高度自觉性避免历史的轮回,开辟新型的未来。”          邓晓芒先生针对学界流行的论点进行了批驳:          对英美自由主义和欧陆自由理论的关系,时下流行的一褒一贬的讨论模式,认为英美模式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欧陆模式则是“从法国大革命传来的一种极权民主政治思潮”,并从法国到俄国再传到中国,还有德国纳粹,都是由卢梭、康德、黑格尔这些人思想中发源的。            邓晓芒先生指出:这些人对 自由的了解出于经验主义的狭隘性而缺乏哲学的深度,只看表面而不涉及实质。他们把极权主义归罪于一种口头上的旗号,而忽视后面的社会文化背景,是找错了根源。国内学术界的状况恰好也是缺乏哲学训练、经验主义泛滥(顾准得到如此多的追随者即可说明这一点,虽然在道德上顾准确实值得崇敬,也有不少经验性的真知酌见),人们热衷于在常识层面上造成大面积的影响,特别容易接受西方那些有表面证据的观点,作简单的逻辑比附。其实,西方自由主义本身是两种倾向的合题,双方都得益于对方,也离不开对方。在这方面,意大利思想家圭多·德·拉吉罗的观点比较持平,他的《欧洲自由主义史》有英译者科林伍德和中译者杨军的译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可以参看。我现在正在写一篇文章,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澄清。                  当代那一些缺乏哲学训练、经验主义泛滥的学者,简单地盲从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如柏克、柏林等人那里捡来的(也包括法国思想家贡斯当)后面,这样一种不经深思的自由主义又如何不会贻害当今青年呢?在这以前,读到邓晓芒先生的《从〈文化偏至论》看鲁迅早期思想的盾〉 》一文,文从从鲁迅的局限入手,阐释了他哲学抽象能力的不足。至今仍然记得此文结尾: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自相矛盾?可以看出,最主要的是,早期鲁迅在尚未吃透西方文化内在精神的情况下,出于儒家“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救世情怀,而“拿来“了西方当时最“先锋“的激进思潮,附会上自己骨子里的道家精神,以作“旧弊之药石,新生之津梁“。而对西方文化的误读,归根结底就在于丢失了西方思想中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例如,西方基督教的个人主义就在于个体灵魂在个人自身中造成的灵与肉的分裂以及向彼岸的超升,非基督教的个人主义则要么有一个先验的原则,如假定人虽然身为动物却具有一种超越动物的自由意志(卢梭的“人生来自由“或康德的“先验自由“),要么把超越性本身当作绝对的原则(黑格尔的“自我否定“的主体或尼采的“超人“);西方基督教的人道主义就在于基于“原罪“意识之上、通过“爱你的邻人“甚至“爱你的敌人“来为自己赎罪的观念,这是不管现实中的人是否值得“爱“的一条彼岸的(上帝的)命令,非基督教的人道主义则表现在通过“自然法“和“社会契约“承认和保障每个公民的个人权利,其基础是“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这一“抽象人道主义“原则,包含对每个人的缺点宽容和同情的意思。             自从中国人接触西方文化以来,对西方“抽象人性论“的抵触和批判一直是我们的一种近乎本能的倾向,我们不要抽象,只要具体。这不能不说与我们民族固有文化中的某种偏向有关。但抽象和具体的辩证法就在于,尽管抽象不能脱离具体,但只有从抽象才能上升到真正的(而不是“表象的“)具体(“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参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因而具体也不能脱离抽象。撇开抽象人性的那种“具体“的人性只能坠落为一大堆零星的纠缠于自然物中的现象,主要是肉体(自然养生和自然繁殖)和情感(喜怒哀乐或亲情)的现象,而无法树立起坚实的个体人格来。鲁迅的局限不是他个人的局限,而是民族文化的局限,也是时代的局限。当然,他在后来对他早年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局限也有了相当程度的觉悟和克服,但始终未能摆脱自己的根本矛盾。而在一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也许终于是至少在思想上首先超出这一局限的时候了。 在思想的地平线上 新保守主义反对五四的第三个重要论点是:五四盲目的接受了西方的“德先生”和“赛先生”,这既不合中国国情,同时也带来了(或将带来)西方科技文明的弊病,这种弊病是西方当代学者也在批评的。在这方面,新保守主义往往表现出一种“后现代”的姿态,显得比激进还激进。但已有不少论者指出,企图通过“后现代”来为自己的“前现代”立场辩护,这只是一种自欺欺人,它恰好混淆了不同的国情和语境。诚然,德先生和赛先生并没有因五四人士的提倡而在中国盛行,此后数十年的历史反而充满了和过去一样的专制、愚昧和无序。但如果因此就说民主和科学不合中国国情,那无异于说专制主义和愚民政策是最合中国国情的了。其实,现实国情的无序恰好在呼唤着民主和科学,这本身就证明了民主和科学符合中国国情的需要。正因为数千年来儒家那一套治国方略并没有使国情有根本的改变,五四思想家们才试图从西方引进一些新的观念;或不如说,儒家思想在世俗文化层面上本身就是中国数千年沿袭的国情,而在这一国情再也沿袭不下去了时,五四思想家才引入西方思想来冲击和试图改变这一国情。至于西方科技文明的弊病,那么这并非“后现代主义”的新发现,卢梭早在两百多年前就批评过了。对此我们固然不能忽视,但也用不着津津乐道,因为当年打败我们这个完美无缺的礼义之邦的,正是这个充满弊病的科技文明。[p.5] 五四启蒙思想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现成的观念和眼光来批评中国的现实和传统,以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和自觉意识为己任。这是一些留洋的知识分子自己接受了西方思想后反过来“启国人之蒙”,所以表面看来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骨子里包含着更深的政治伦理动机,即替人民说话,代人民立言,救人民于蒙昧。这是典型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是东方农业国家知识分子的共同倾向。儒家的“君子”、“圣人”其实是民粹精神的一种表现,他们把自己摆在民众之中,同时又超乎民众之上,力图成为民众的“救星”。在这点上,俄国民粹派与五四知识分子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的使命主要不是探讨、发现真理,而是运用自己已掌握的真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最终使自己在人民中永垂不朽。五四知识分子在20世纪初民族危亡、人民涂炭的现实背景下以民粹主义为动力去学习、介绍和传播西方启蒙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根本说来,他们并没有把启蒙当作自己个人精神生活的内在目标和最终归宿,而只是当作一种外在的手段,即对民众进行政治伦理教化的手段,也就是救亡保种的手段。正因为如此,“救亡压倒启蒙”(李泽厚)就是必然的,不单是“救亡”,而且任何一种别的口号,只要它打着“为人民”、“为广大劳苦大众”这一旗号,都可以压倒启蒙。救亡和启蒙实质上并不是什么“双重变奏”,启蒙只不过是救亡的工具而已。正因为如此,所以当知识分子发现随着时局的变化,启蒙已不再能充当合适的工具,另一些东西(阶级斗争学说,暴力革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等)更能达到救亡的目的,于是立刻就抛弃了启蒙理想。【注:其实,汪精卫的“曲线救国论”并不是他首次发明的,陈独秀在1914年就主张中国像朝鲜那样“自并于日本”,说“亡国瓜分,亦以为非可恐可悲之事”(《自觉心与爱国心》)载《甲寅杂志》第1卷第4号),1918年还在鼓吹“请外国干涉”中国内政,说“这种出于国民自动外国好意的干涉,虽然失点虚面子,却受了实在的利益”(《每周评论》第20号)。只要能达到救亡的目的,任何手段、哪怕暂时当一段亡国奴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当时的心态】中国知识分子对于采用什么手段来“救中国”是不在乎的,只要能救中国,他们可以轮番试用西方启蒙思想、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的儒家思想、法家和墨家思想、阳明心学和气功内丹,也可以有意无意的造神、谀神,接受现代迷信,并能做到义无反顾、心悦诚服。[p.12] 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信念,民粹主义本身包含有一个根本的矛盾:既要成为大众的一员,又要当大众的代言人和救主。要成为大众的一员,就必须向大众学习,这就要放弃个人本位立场和启蒙信念;要成为大众的救主则必须比大众高明,这又必须神化个人,张大个人;但这种张大又必须以“为大众服务”的名义。在这种关系中,目的转化为手段,手段转化为目的,何者是手段、何者是目的是无法分清楚的:只有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人民的救主,反之,只有最高明的救主才能救人民于水火。知识分子究竟是人民的导师还是人民的小学生,则通常要根据其地位而定:当他们感到自己面对现实的无力时,他们是甘当民众的小学生的;而一旦大权在握,则马上颐指气使,左的一套横行。这些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应验的双重人格的事实,其实在五四知识分子心态中已埋藏着根苗了。这就是所谓“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p.12] 个人主义在五四知识分子这里从一种抽象、普遍的人格原则被理解成了一种个人气质和处世态度。本来,个人主义虽然为人们张扬自己的个性、发挥自己的才情提供了理论基础,但它本身并不能成归结为这些现实层面上的东西,而只是对人皆有一个自己不可替代的人格(或灵魂)这一事实的承认,至于个人要凭这人格去干什么,去纵情声色还是道德自律,那是还未确定的事。所以个人主义并不意味着一种现实的道德生活,而是一切道德生活之所以可能的条件。但五四知识分子一上来就把个人主义理解成了一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生活价值,甚至一种光辉灿烂的道德境界。…他们都把个人主义和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狂士风度混为一谈了,这种狂士(如魏晋名士、诗仙李白、公安三袁等)放任才情,蔑视礼教,凭个人的气质和性情超越于庸常之上而达自由的极致。但这顶多只是现实层面上看得见的“积极的自由”,它没有“消极的自由”作为自己先验的前提,终将陷入黑格尔所谓“东方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这一僵局,使自由等同于任意。这实际也是直到今天中国绝大多数人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理解。所以,这种“个人主义”必然是放纵天才、压制群众的,它与“人道主义”(和“公义”)处于冲突之中就毫不奇怪了。[p.13] 五四知识分子所理解的“人道主义”…和中国传统的“悲天悯人”、“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混同起来了。在他们看来,人道主义就是群体主义,它可以扩张为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乃至于世界主义,但无论如何,要求牺牲个人以成全群体、牺牲一己而成全多数是最基本的信条。…这样理解的“人道主义”,其实与西方的 humanism(又译“人文主义”)已有了很大的分别。西方人道主义的信条是“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包含对人类的缺点宽容、对人的“小我”抱同情的理解的意思。五四人道主义则更多带有一种“圣人主义”色彩,人们有意无意的设置了一个“伦理英雄”的目标要自己去做,它更容易蜕变为一种“天道主义”(“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这种“人道主义”(天理)与“个人主义”(人欲)的冲突是不可调和的,而其终局,也只能是一部分人“堕落”为个人利益的追求者,另一部分人则“升华”为替天行道的革命者,但不论哪一方都没有吃透西方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真精神。因此,五四知识分子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鼓吹常常处在一种自相矛盾的奇怪状态,未能从二者的辩证统一中锻造出一种健全、完整而有实践力量的真正独立的人格。[p.14] 当代人文精神的出路在于走出王朔和张承志所代表的当代文化的幼稚性:自然崇拜、赤子崇拜和大众崇拜,而努力探求和建立一种成熟的、独立的个体人格。不要相信人们对本心、真心、童心的廉价的标榜(这正是目前流行的随笔或“小女人”散文的主要话题);不要以为人心那么容易沟通,只要一“让”,世界就会“充满爱”,更不要以为自己可以单凭一腔儿童般的赤诚当下即把握自己的自性、真我。人们常常会觉得,只要自己出于善良的“本心”,“从我做起”,就有权用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教训人,当别人灵魂的工程师和设计者,甚至为所欲为而无愧疚。[p.36] 从社会来说,当前的道德滑坡不是靠几个人提倡什么道德理想和人文精神可以改变的,而有赖于社会现实生活、尤其是经济活动中法制规范的形成,这种规范是以假定人性恶劣为原则的,否则用不着法制,只要有道德就行了。这种法制规范本身就是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相对立的。只有对传统的道德理想主义(所谓“圣人之德”)来一个自我否定,才能为新型道德(“小人之德”)开辟道路,才可能建立起现代社会的新人文精神。[p.37] 康德的意思很清楚。那种应该由自己本人负责的不成熟状态并不是由身体上的未成年导致的,而是由精神上的未成年所造成的。当人已经成长到能够具有成熟的知性时,如果他由于精神上的胆怯而不敢于独立的运用自己的知性,而总是习惯性的依赖别人的引导,那么他就处于精神上的未成年状态。而所谓启蒙,就是要走出这种精神上的不成熟状态,决心不依赖别人的指导而运用自己的知性。所以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成熟的知性,而在于是否有勇气自己运用自己已成熟的知性。而这种“勇气”(Muth),显然并不属于知性(Verstand)本身,或者通常所说的“逻辑理性”本身,而是属于一种超越型、实践型的“理性”(Vernunft),即自由意志。[p.43] 康有为的悲剧就在于,尽管他也接受了不少西方的新思想,但骨子里仍然是站在传统权威的立场上来“忧国忧民”的。他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代重复了孔子的本来是正当的要求:只有国家安定才有人民的幸福;只有恢复宗法权威才有国家安定;而只有压制人民的幸福和个性发展才能恢复宗法权威。这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也许并不构成悖论,但在西方思潮、人权、个性解放和民主思想大量涌入的近代,人们必然意识到这一循环论证的不可忍受。 如果没有西方文化的榜样,谁也不会发现康有为的企图是荒谬的、他的理论是可以争辩的。唯一可以为康有为辩护的也许是中国的“国情”。…可是人们一旦强调“国情”,就很容易陷入一个危险的陷阱,这就是:“国情”中不曾有过的,也就至少在目前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来,一切进步、发展就都是不可能的了。[p.56] 易卜生的影响在中国一开始就变了味。中国女性从家庭出走,多半都是因为封建礼教对一般爱情的扼杀,而不是要维护自己个体人格的独立,或追求一种以个体人格独立为基础的爱情,因而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通常“逃婚”发生在父母将女儿许配给一个陌生人时,往往是做小老婆,有时还加上女儿另有所爱。有时出走是因为丈夫无情,或虐待妻子,或寻花问柳。总之,如果能找到一个海尔茂这样又可靠、又爱自己的丈夫,中国的女性多半是不会出走的,海尔茂正是她们所向往的“模范丈夫”。人们只知道中国的出走的女性和娜拉一样是要追求“自由”,却没看出这自由的层次和含义大不相同。要说“自由恋爱”,那么娜拉和海尔茂正是自由恋爱的结合,这从娜拉当着丈夫的面自由出走而未受阻拦也可以看出来。因此,娜拉真正追求的是个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中国的妇女逃出家庭后,其归宿却只能是投入另一个家庭,但同样缺乏个性和人格独立的要求,而是更加无条件的服从和奉献自己给男性的标准。[p.94] 不论是对马克思还是福柯,我们由自身的先见而导致的误读都并不能使我们扩大我们的视野,反而限制了我们的视野,因为我们压根儿就没有西方宗教中的上帝信仰和近代人本主义、人性论的传统,我们只有霸权思维的传统。 所以,半个世纪以来,当我们自以为接受了西方最先进的思想即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而把它转用于我们中国的具体国情中,便造成了对经济、政治、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甚至日常话语中的霸权精神,即对军事霸权和准军事制度的无上崇拜。…我们失去了任何人类客观正义和普遍道德的标准,唯一的把我们的思维固着于压迫-翻身、复辟-反复辟、隐藏-揭露、斗争-反扑、警惕-松懈、压制-打倒这样一些杀红了眼的政治策略之上,我们习惯于把任何事情,包括学术观点和艺术倾向,都上纲上线到与假想中的“阶级敌人”的一场战争。我们已经不会客观的看待一件事情本身,而只会思量它对我(或“我们”)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权力效应,是使我们受压还是翻身。…中国传统的道德历史观和对人际关系的“诛心之论”,使我们把人对人的控制直到对人心的控制视为日常生存的基础。…稍微有点文化、识几个字的人,都在自己的自然生命之外,还附加了一条“政治生命”,它往往比自然生命更加重要。中国人的这种全民从上到下的政治化、权力化和霸权化今天几乎已经成为一个举世皆知的事实,而没有人当成真正的文学作品来欣赏。就连科学研究,一段时期也被我们当成了“阶级斗争”和权力斗争的战场。虽然最近二十多年来我们在各方面做了很多“拨乱反正”的工作,但这种霸权思维模式仍然在暗中限制着我们对文学、历史和哲学等等问题的思考。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许多做思想研究的人对于外来思想的“霸权主义”如此敏感了。我们从来就没有客观冷静的看待外来文化,而是毫无例外的把它们视为一种“文化侵略”。我们对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历史的解读就是侵略和反侵略、殖民地化和反殖民地化的历史,这种两分法的对立观念从小学开始就被灌输进我们的孩子们头脑里…。[p.145] 苏格拉底的对话才真正具有对话的性质,孔子的对话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对话,而是类似于“教义问答”的权威话语和独白,问者所起的作用只是提起话头和等待教导。与孔子在对话中的“诲人不倦”的“答疑解惑者”形象不同,苏格拉底在对话中多半是以提问者的身份出现,他的对手才是问题的解释者和回答者;但全部对话的灵魂恰好是提问者而不是回答者,是针对回答的提问才使问题变得更清楚了。然而,苏格拉底并不以全知者自居,他说:“我知道我是没有智慧的,不论大小都没有”,这不是过分自谦,而是他的真实想法。因此他有一种开放的心态,即他只提问,让对方自由的回答。所以在对话中并没有任何预设的前提,双方都是自由的,一个问题将引出什么样的回答并不是预先策划好的,而是临场发挥的,只有话语本身的逻辑在把言谈导向某个越来越清晰的方向,因而虽然自由交谈,却也不是随意散漫的。苏格拉底相信,话语有其自身的标准(逻各斯)但这标准不是他所独有的,而是人人固有的理性,这理性即使是他自己一个人所发现和自觉到的,也要由别人嘴里说出的话语来证实其普遍性。所以苏格拉底从来不强迫人家相信自己的判断,而总是诱导别人自己自愿地说出他所想说而暂时不说的话;这种暂时不说并不是预设的前提,而是对自己想说的话的存疑和对别人自由的对待,只有当别人自由地说出了他所想说的话,这话语的普遍性才能得到确立;反之,若把别人置于不自由的、被动受教的地位,就算别人承认你说得对,这话语的普遍性也是永远得不到证实的。… 与此相反,孔子虽然并不认为自己“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但在对话中,他是以“学成者”的身份高居于他人之上的,尽管还要“学而时习之”,但总的来讲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所以他自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面对学生,凡是需要知道的他全知,凡是他不知道的则是不必知道的。…他教导学生说:“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但至少他认为自己所知的那一点是不可怀疑的,必须“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却从未考虑过是否会有自以为知其实却并不知的情况。后面这种情况正是苏格拉底对自己的知和那些号称有知识的人(“智者”)的知都抱怀疑态度的根本原因。所以孔子的“知其不知”与苏格拉底的“自知其无知”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对自己已有的知的一种反思态度,它导致把对话当作双方一起探求真知识的过程,前者则把对话看作传授已知知识的场所。[p.160] 孔子的对话看重的只是结论,而完全不重视反复的辩难…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又说“吾道一以贯之”;但他是如何由故而“知”新的,他的“思”的思路究竟如何,他又是怎样用他的“道”来贯穿他所有那些论点的,却从来不曾交代。我们只能认为,他的“知”、“思”和“道”都直不过是一种内心的体会,所能说出来的只是结论,而不是过程。 所以,《论语》是中国传统官样文章中泛滥成灾的“要字句”的始作俑者。所为“要字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要…”的句式,有时不一定包含“我们”,常常连“要”字也省掉了,但意思每个中国人都懂。…在“要字句”中,“为什么要”是不能问的,一问你就成了异端,“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因此这是一种权力话语。[p.163] 康德把人性建立在自由意志之上,使人性成了一个不可规定的、不可捉摸的东西(物自体)。的确,人性正是这样的东西。人之为人就在于他的不可规定性和无限可能性。人就是、必然是、并且永远应当是世界上从未有过的东西,即“奇迹”。人的本性就在于创造。人将要怎样创造自己,这是谁也预料不到的,人不能凭借自己天生的“性”而对自己高枕无忧,而必须随时提防自己、警惕自己,畏自己。 与此相反,中国传统伦理认为人之善恶是先天规定好了的,是自由意志无法摆脱的;人最好不要有自有意志,只须顺其自然就可以为善、成圣。现实中之所以并非人人成圣,是因为外来影响所致,所以道德就在于清除外来污染,诚实的回到本心、真心。… 在康德看来,既然一切善恶都归于不可规定的自由意志,那么自以为本心纯洁并将“天真状态”当作善的规定,这本身就是最根本的恶,即伪善。[p.167] 1.中国传统伦理不关心自由意志问题,而热衷于讨论性命、心性;或者说,人们不是把人性归于自由意志,而是把自由意志归结为人的天性、自然本性,而自然之性就是天道天理,本来就是善的,而且必然是善的。所以中国人认为人性不是一个过程,不是历史,而更像一面镜子,一种“境界”,一种永不变化的天真状态。一且成长、发育、变化都属于道德的堕落,人性的退化,都是可以靠坚守和养护而避免的,所以不需要拯救,只需要还原(复性)。 2.正因为取消了过程,中国人历来主张道德、善的当下性。…在这里,没有此岸彼岸之分,不需要设定上帝,在现实生活中即可超越(所谓的“内在超越”),而达到圣人、真人和佛的境界。一切都取决于怎么想、怎么接受现实,超越一切现实的道德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即使有也要把它现实化,所以道德的“德”也就是得到的“得”,内圣也就是外王,礼也就是法,道德就是政治。 3.中国人的信仰没有二律背反。民间信仰完全是功利性的(历史性的):圣人(如孟子)的信仰虽然有超功利性(“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但最终是为了更大的功利(所以朱熹解释道:“言行不先期于信果”,“卒亦未尝不信果也”)。这个最大的“信果”就是政治稳定、天下太平。所以道德归根到底是政治的手段,为的是建立“德治”“王道”,而不存在真正的为道德而道德。 4.中国传统中善恶是绝对对立的,善人做善事,恶人做恶事。善人做恶事总是因为他已先堕落成了恶人,恶人做善事也总是由于他已先改变成了好人。但绝不承认善人作为善人也可能做恶事,恶人作为恶人也可能做善事。所以中国人对历史的评价总是道德批判,而这种批判的标准表面上好像是依据动机,实际上总是按照后果来决定动机,即“成王败寇”的原则。[p.169] 具有极权主义性格的人完全可以承认民主制度,但一当他遇到一位像希特勒那样具有“魅力”的人物,他就会像中了魔一样的跟他走,并振振有词的为自己的改变信仰而找到“合理化”的理由。很明显,人们陷入极权主义、权威崇拜,这比努力保持自己的自由要舒坦、“自在”得多,特别是在大多数人都这样做的时候;因为它不用自己思考,不用负责任,不但个体因人数众多而分有了群体的强大,而且就个体本身来说也显得“充满了信心”、“摆脱了怀疑”,甚至感到自己的生活“有了意义”,因为自己可以献身于一个自己所拥护的“理想”目标而感到“充实”。人就是这样不知不觉的丧失了自我,成了某种政治野心的驯服工具。 毫无疑问,自由是一个虽然不可定义、却是每个人都切身感到的东西,甚至是一种摆脱不掉的“宿命”。法西斯主义的例子所说明的,并非人真的可以摆脱自己的自由,而是意味着,自由并不是心里想想、口头上说说而已的轻松事,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对有些人甚至是一个不堪忍受的负担。然而,即使他自己把这一重担推卸给一个外部的权威,他仍然是自由的作出这一选择的:他自由地使自己陷入了不自由;但他却欺骗自己,似乎不自由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对自由地真正渴望被自己压抑到内心深处,成了一种畸形的变态心理。此外,自由也不是每个人只要“从自我出发”就能达到的事。如果一个人不对自己的“自我”进行反省,那么他的“自由意志”很可能恰好就是他受奴役,被奴化的标志。当他的“自我”本身就是由世俗舆论、传统道德、社会偏见塑造而成的时,他越是维护自己行为的一贯性、“凭良心做事”,就越是陷入机器人似的不自由境地,并且成为压制(自己和别人的)自由的工具。现代民主社会使人能够排除外部权威的影响和支配,但却无法使人自觉的排除自己心中权威的奴役,这就埋藏着法西斯主义卷土重来的隐患。最可怕的并不是凭借武力镇压和控制建立一个压迫人的极权社会,而是千百万人“自愿地”、“自觉地”甚至于“英勇地”为极权主义效劳和献身。… …自由并不是和气生财、与世无争,也不是为所欲为,进退裕如,它面前没有一式的点头微笑,它身后也没有显赫的尊荣;自由包含着对长期孤独的忍受,对自身价值的寻求,对个人人格的解剖,对心理平衡的打破,和对满足感、安全感的超越,自由的人怀疑一切而不失奋进,勇于负责而不受拘束,善于创造而不狭隘,独立不倚而又平等待人。人天生是自由的,但他必须时时克服逃避自由的欲望,必须将这自由当作他毕生的使命来努力追求,这就是做一个人。[p.176] 有些人并不是要证明他们获得了什么东西,而是要证明他们用不着获得任何东西,在他们那里,后现代主义=反现代主义=反西方主义=国粹主义,解构主义=相对主义=无定形=混沌,文化批判=否定文明=退会原点=野蛮。[p.185] 西方人至少从18世纪以来,就在不断的反省自己以优势文明去“拯救”劣势文明的这种自做多情的虚伪性。这种反省态度的前提,就是近代西方文化中不断加强的自我批评意识。…“其中,最伟大的作家如马克思、弗洛伊德、韦伯以及尼采,激发了一种连贯的多样化自我批评传统,他们对至今尚存的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大众化自由社会的生活和思想品质进行了自觉反思”。进入20世纪,促使众多的人类学家投身于异民族田野调查的动力,在于“通过异文化的描写对西方文化的自我满足状态加以反思”,“隐含着对自身文化进行批评的目的”。这种以异文化为镜反观自身、批判自身的倾向,作者称之为人类学中的一股强有力的“回归(repatriation)潮流”。…在我们这里,“回归”决不是指带着异域的经验反过来批评自身文化的缺陷,而恰好意味着回到本土立场去挑剔他人的毛病。最奇怪的是,这种态度所引以为据的最强有力的观点,又正是西方人向我们提供出来的自我批评的示范,这种示范丝毫也没有诱使我们向西方的反思精神学习,反而被我们抓住了“把柄”,从而更深的遮蔽了我们自身文化的不足,加强了我们良好的自我感觉和对外来文化的恐惧。[p.188] 顾城的纯情不是建立在尊重人、尊重他人自由的人道原则上的,而是建立在他自己的自然天性、即未受教化甚至反对一切教化的痞性上的,因而这种纯情对他人、对被施舍纯情的对象具有一种痞陋的强制性。而且越是纯情,这种强制性便越甚;越是理想化,就越不允许这理想有任何一点玷污,否则就要以非人的、兽性的方式全盘捣毁。[p.283] 真正的作家不屑于趋附潮流的时尚。这并不表明他们脱离时代和社会现实,而只说明他们的现实更深的埋藏于人性的内部,他们凭借自己的天才和敏感而发现了它,并且让它在自己的作品中喷涌而出。他们不需要到某个地方去“体验生活”,因为他们每天都在生活,既生活在日常现实的世界(家庭、单位、菜场、医院、公交车等等),也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他们的外部生活和内部生活是一体的,他们的生存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在世”(In-der-welt-sein)。在外部生活中,他们和“常人”没有两样;但他们和常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们赋予在世以自己个人此在(Dasein)的独特的意义。这种意义不是他们装出来的,也不是从流行理论中借来的,更不是用来向人炫耀、用来谋取其他好处的手段,而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此外,这种意义即使在他们自己内心也是飘忽不定和捉摸不透的,因而是作家的痛苦之源。每当他们模模糊糊的抓住了一点什么,他们就喜不自胜,有一种要它把完整的表现出来的冲动;或者说,只有在这种冲动所激发出来的写作欲望中,在如醉如痴的写作过程中,这种模糊的意义才能变得更加清晰起来,但总不能达到完全的澄明。半吊子的作家虽然也模模糊糊的抓住了一点什么,但却以为这就是一切,因而他们的痛苦只是一时的,随着作品的完成,他们就志得意满,不思进取,甚至用他们的一点成就向社会要价。至于那种看别人眼色行事而玩弄文字技巧的写手,是连“作家”之名都配不上的。今天人们呼吁作家用自己的才华为社会“服务”,或者去“关住”什么、“批判”什么,这无异于要求作家成为“写手”。但巴乌斯托夫斯基说得好,作家不是医生,而是“病痛”。[p.287] 一般而论,单纯的回归传统也只是文人们的一种幻想,传统已逝,现代人所回归的只能是现代人眼中的传统,而并非“本来的”传统。每一代人实际上已经“回不去”了,没有创新的“回归”只能制造出假古董。从另一方面看,既然传统都是古人创造出来的,那么真正的回归传统就应该是回归到古人的那种创新精神,就应该是像古人那样否定自己的旧传统,创造自己的新传统。[p.303] 人性在自己精神的每一个层次上都有一种惰性,倾向于“回归”,陶醉于“此刻”,自认为纯洁了,到底了,赤诚了,为自己能献身于某种理想事业而心满意足,问心无愧。但只有一种恶魔般的幽默才能看出,人性并不是某种静止的“境界”,而是一个苦难的“历程”,是一边哭泣一边追求、一边忏悔一边行动的历程。90年代的这类作品,最锋锐的代表了我们这个时代一切精神冲突的聚焦点,即不论如何留恋,如何痛苦,如何恐惧,一定要突破几千年来中国人的自以为老成的幼稚,自以为纯洁的肮脏,自以为赤诚的虚伪,而建立起个人独立的、不是为了向世人显示而是为了自己行动和成为“人”的内心世界、精神世界。意识到自己尚未成人、甚至很有可能根本不是人而是野兽,因而努力要成人并在努力成人的历程中成为人,这就是对中国传统“人文精神”自以为生来就是人而且是完人、赤子或圣人这一文化极限的最根本的突破。 …对21世纪文学的展望大致有这两个方面:一是有更多的作家通过自己的运思去突破中国几千年来最根深蒂固的、最不可动摇的极限,用全新的眼光来看待现实人生。在这方面,作家无疑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关注西方文化,尤其要深入到其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浅尝辄止、拾人牙慧和鹦鹉学舌。中国作家要从民族本位的立场跃升到人性本位的立场,要自觉到自己不是以一个“中国作家”的身份去“借鉴”、“学习”外国的作品和思想,而是以“人”的身份将古今中外的一切人类精神财富尽收眼底。而要做到这点,作为一个中国作家的当务之急是同情的理解西方文化、特别是其中与中国文化格格不入的东西,这才能真正的扩大自己的心胸,为艺术上的创新提供更广阔的期待视野。二是,在已经拥有了这种全人类的期待视野后再反过来考察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对之进行全面的“价值重估”,这时的“寻根”将具有不同以往的启蒙意义和批判意义。[p.306] 哲学在通常意义上是完全“无用”的,也决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哲学的“无用之大用”也正在于,它能激发人的内在生命力和生命意识,使人成长和成熟。对于没有个人、自我的人来说,哲学什么也不是;对于真正有了自我的人来说,哲学可以是一切。 然而,改变了个人,不也就改变了社会吗?社会无非是由一些个人组成的,任何个人的改变也不会不对社会留下痕迹。正如一位哲人说的,你要对社会有贡献,首先必须把你自己变得不再是个混蛋。否则的话,你越把自己奉献出去,社会就越糟糕。 但对于哲学来说,这种“社会效益”毕竟只是它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它的出发点。这正如艺术一样。艺术家如果时时关注的只是他的作品给人带来什么教育意义和启发意义,他的作品就只能成为道德说教。哲学家当然也要考虑世界、社会、历史等等问题;但他之所以要考虑这些,只是因为他在考虑自己的问题时发现,他自己的问题同时也是别人的问题、全人类的问题。而如果从不想到自己的问题,其结果必然只是从个人一时一地的不自觉的情绪冲动出发来判断一切,只是虚假的“超越个人”、“胸怀世界”,实际上仍局限于浅薄的个人。[p.314] 中国人的信仰多半都是信仰物质的东西。…信仰物质的东西胜于信仰精神的东西,即使是信仰精神的东西,也必须是物质化了的精神,这就是中国人的信仰。…气也好,天道也好,天理也好,其实都是物质化了的精神。在这一点上,和西方的逻各斯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我们今天为我们没有信仰而感到可悲,其实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原来有信仰,今天失落了,而是因为我们发现了我们的真相,我们没有信仰。所以,我们真正应该做的不是要把我们失去的信仰捡回来,或者是把它坚守住,打出什么旗帜,像张承志那样,以笔为旗,发一个号召。我们没有什么旗帜可打。我们真正要做的是要反思我们几千年来没有宗教信仰的原因,并且了解西方宗教信仰的根基。你盲目的把基督教或者把伊斯兰教引进中国来,那是很天真的。刘小枫博士想把基督教引进中国,张承志想把伊斯兰教引进中国,让中国士大夫、知识分子能够去信,那是不现实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的信仰,这只是一个表象,实质上表明我们没有真正独立的个人,关键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没有真正的信仰?因为我们没有独立的个人,我们的个人没有独立起来。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内心独立的精神生活和精神的需要。中国人有物质的虚要,但是缺乏精神的需要。当然作为知识分子来说,也可以说有一种精神上的需要,但是这种精神上的需要最终也是为了物质的满足,也许不是自己物质上的满足,而是大众的物质满足。而且这种精神需要本身往往也被物质上的需要压倒和掩盖了,甚至被排挤了。物质上的需要是第一的。可见,没有独立人格是因为我们从小生活在群体之中,我们的意识还没有从群体中分离出来,我们还处于群体意识之中,这个是中国特色。[p.330] 每个人作为人都应当意识到,不论他写作还是在拉板车,他只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时才真正是一个人,而这种意识已经就是哲学。人有责任探究自己,建筑自己,把自己做为一项毕生的工程来建造。一切外在的生活都只是由于内在的生活才有意义,本身则毫无意义。所以,哪怕你浪费了全部青春,如果你能把这种浪费转化为一种思想,成为塑造你自己独立人格的材料,你就可以在更高一层意义上做到无悔。人们今天悲叹价值的“失落”,其实价值本来是没有的,要靠每个人自己去创造,决不能由外部给予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不必都像我一样活。… 今天时代不同了,我们的下一代不再有上山下乡,但任何一个时代,人都是被“抛入”环境和世界中的,这却不意味着人在环境面前只能一无所为、听任命运摆布。时代与时代不具可比性,但人之为人就在于他在被抛入的那一瞬,他就能利用环境去成就自己的意义。放弃努力而一味的抱怨生活的无意义、世界的虚无或“人文精神的失落”,是没出息的态度。世界的虚无不应成为懒于创造的借口,而正应成为一切真正创造即“无中生有”的前提条件:既然一切都是虚无,那就没有什么阻止我创造出从未有过的奇迹。自己不去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都会成为不利条件,并且会遇到致命的诘问:这一切有何意义?做学问有何意义?解决一个理论问题有何意义?出一本书有何意义?这样陷入苦恼、茫然,只能怪自己。我们这一代人是独特的、空前绝后的。但仔细想一想,哪一代人不是如此?历史是没有偏心的。[p.363] 本书TXT版本是由八零电子书(txt80.com)会员整理编辑而成; 八零电子书:交流思想、对话现象、思考现相、看清真相; 点它-->http://www.txt80.com立即入驻八零电子书社区。 女扮男装与女权意识 鲁迅先生曾说过, 在中国, 最伟大、最永久、最普遍的艺术就是男人扮女人。人们一般认为他是在讽刺梅兰芳, 却往往忽视了他说这话的文化内涵。鲁迅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的“国民性批判”。男扮女, 女扮男, 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男女之大防”的畸形表现, 因为在舞台上, 它既可以符合公开的礼教规范, 同时又满足了男女之间隐秘的窥视欲(女人看见“男人扮”, 男人看见“扮女人”) , 使道德理想主义和生活现实主义达到完美的结合。但整个却是建立在自欺欺人之上的。    然而, 男女互扮(京剧、越剧等) 还不光是中国艺术的最高成就, 而且体现了中国人的理想人格模式。当然, 中国人的普通人格模式一般来说仍不外乎男耕女织, 男子打仗女子看家, 男主外女主内, 男子应当孔武有力、英勇无畏, 女子应当温柔贤慧、细心体贴等等。这都是些一般的标准。然而, 谈到“理想人格”, 情况就不同了。中国的理想男人, 必是带有些女人气的。他必须知书达礼, 温文尔雅, 不是一介武夫,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而应懂得服从、忠贞、奉献, 即使带兵打仗, 也有“儒将”风度。这种理想类型以屈原为典型代表, 他自比为“香草美人”, 开了以怨妇诗和恋情诗影射君臣关系的先河(《诗经》中是否已有此先例, 至今似尚无定论)。即使是在“乱世英雄”之中, 草莽之徒也是被瞧不起的。关云长也许不敌吕布, 但他的最迷人之处却在于杀了人之后秉烛夜读。李逵之流不但当不了首领, 而且常常被当作小孩子揶揄耍弃; 唯有宋江才有资格“敢笑黄巢不丈夫”, 在聚义厅上和大宋皇帝修造的“靖忠之庙”中, 他都占第一把交椅。另一方面, 中国最理想的女人也必定是些“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强人”、女中豪杰和“巾帼英雄”。花木兰从军12 年, 自豪地说“雄兔脚扑朔, 雌兔眼迷离, 两兔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雄雌”, 在这里,“不辨雄雌”的标准恰好是“雄”而非“雌”。所以花木兰是女英“雄”(犹如说“圆形的方”)。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 男同志做得到的, 女同志也能(或也应当能) 做得到。穆桂英、梁红玉、十三妹等等, 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女人做男人事的例子比任何其他民族都多, 但标准总是男人的标准: 女人挂帅打仗, 女人扛鼎举重, 甚至是男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都让女人去做,仿佛中国的男子汉都死绝了似的。现在又闹到女侠绿林掌门(“东方不败”等等) , 到处杀坏男人, 救好男人。中国足球打不过人家, 便寄希望于“女足”。其实足球本是男人的运动, 只有男人才最体现足球的精神, 正如高低杠、艺术体操是女子的专项一样。女英雄或许有(如《水浒》中的“母大虫”便较真实) , 但依赖于她们来挽回败局则显然是幻想、自欺和自我麻醉。与女足陷入同样误区的是残疾人运动, 这本来是要体现人在逆境中努力奋斗的个体人格力量, 中国人却总想用它来为国家“争光”、“壮国威”, 但毕竟觉得不过瘾, 赢了也不解气。我们心里其实很清楚, 在这些项目上, 只有健全的男人赢了才算真赢。    刘晓庆主演电视剧《武则天》, 一开始就唱道: 天下第一君, 是个女儿身。似乎武则天为“我们”女人争了一口气, 不弱于男人。我要是个女人, 决不会为武则天喝采: 想想她如何对待王皇后及其他挡道的女(包括对自己亲生的女儿)。一般女人最怕这种女强人, 办点事宁可找男人去办, 可以免去好多刁难。女人到了武则天这份上,早已不能算女人了, 是性变态, 丝毫不能为女人争光。在中国, 如果有人在男人的事情上捧女人, 这要么说明男人是窝囊废, 要么就是鼓吹性变态。我不是说女人不该踢足球, 女人踢球就踢球, 但不要用男人的标准, 要踢出女人的风格来。女人上拳击台也可以去掉手套, 用指甲抓, 撕头发, 当然这不太好看, 但有个性, 不扭曲。最怕的是女人戴上男人的面具, 看起来好像是与男人争雄, 实际上是女人的失落, 是假个性。    不过, 中国传统对女豪杰的推崇也是有限度的, 是建立在男性优势的绝对前提上的, 那潜台词是: 再怎么厉害, 毕竟是个女人, 不怕你跳上天。吹女人和吹残疾人一样有种居高临下的怜悯心理:“作为一个女人(或残疾人) , 能这样也就不错了。”要是吹捧某个男人, 抬得过高就会怕他有野心, 除非这男人就是皇帝本人。所以男人一般宜于在死后再去大肆吹捧。因此, 中国文化虽是男性体制(父权制) , 但却是除一人(皇帝) 之外压抑所有其他男性, 使他们都女性化的“阴性文化”, 而这“一人”(皇帝) 自小身处一个阴性的或无性的(宦官) 环境中, 其实也“阳刚”不起来。而另一方面, 又在鼓吹女性向男性“看齐”, 但女性真要成为男性的主宰, 则多半要留下“牛匕鸡司晨”的骂名。在这两种情况下, 实质都是一个, 即对一般“人”(男人和女人) 的个性(包括性别) 的扼杀。所谓“阴盛阳衰”只是比较而言的,“阳”是如此之“衰”, 所以“阴”也“盛”不到哪里去。女性再怎么张扬, 在中国的地位大致也与残疾人、儿童相当, 所以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进入本世纪, 中国人开始学到了很多外来的新名词:“个性独立”、“婚姻自主”、“爱情至上”、“妇女解放”、“自强自立自信”等等, 现实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父母已放松了对儿女婚事和恋爱的干预, 离婚率上升, 独身主义、婚外同居出现等等。但在文化心理层面, 改变的并不太多, 人们仍常常用传统的“巾帼英雄”形象来鼓励“新的女性”的自尊心。20 年代, 西方女权思想传入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易卜生, 尤其是他的《玩偶之家》(又译《娜拉》) , 讲的是一位知识妇女娜拉与丈夫海尔茂婚后关系融洽, 丈夫将她称作“小鸟儿”、“小松鼠”, 两人成天沉醉于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的欢乐之中。可是当娜拉为给丈夫治病冒名签字借钱的事败露后, 海尔茂却翻然变脸, 骂她是“下贱女人”, 断送了自己的前途, 且根本无意于与她同舟共济。风险过后,海尔茂又想重归于好, 表示要用自己“宽大的翅膀”保护他的“小鸟儿”, 但娜拉已明白了自己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 毅然出走。此剧当时在中国知识界引起轰动, 新的女性没有不知道娜拉的。也有不少女性真的从家庭出走, 不愿当男人的附庸和摆设, 要自主自立,和男人一样平等。    然而, 易卜生的影响在中国一开始就变了味。中国女性从家庭出走, 多半都是因为封建礼教对一般爱情的扼杀, 而不是要维护自己个体人格的独立, 或追求一种以个体人格独立为基础的爱情, 因而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 参看方平:《三个从家庭出走的妇女》, 载《读书》1982 年第11 期)。通常“逃婚”发生在父母将女儿许配给一个陌生人时, 往往是做小老婆, 有时还加上女儿另有所爱。有时出走是因为丈夫无情, 或虐待妻子, 或寻花问柳。总之, 如果能找到一个海尔茂这样又可靠、又爱自己的丈夫, 中国的女性多半是不会出走的, 海尔茂正是她们所向往的“模范丈夫”。人们只知道中国的出走的女性与娜拉一样是要追求“自由”, 却没看出这自由的层次和含义大不相同。要说“自由恋爱”, 那么娜拉与海尔茂正是自由恋爱的结合, 这从娜拉当着丈夫的面自由出走而未受阻拦也可以看出来。因此, 娜拉真正追求的是个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 中国的妇女逃出家庭后, 其归宿却只能是投入另一个家庭, 包括革命的“大家庭”, 但同样缺乏个性和人格独立的要求, 而是更加无条件地服从和奉献自己给男性的标准。对于这一点, 就连鲁迅先生一开始也还不大弄得清楚。1923 年他在《娜拉走后怎样》中认为, 娜拉的真正出路在于争取“经济权”。至于如何取得经济权, 他承认不知道, 只知道要战斗。他把娜拉出走归结为一个寻求“出路”的问题, 而不是根本的人格独立意识的觉醒问题。当然, 觉醒以后,也许会发现无路可走, 但至少有了去“战斗”的要求和动力; 反之, 一个人格上不独立、未觉醒的人, 即使取得了“经济权”, 也会陷入自我封闭, 给他一条出路他也不会去走的。在1926 年的《伤逝》中鲁迅已经看出, 这种人(如子君) 即使走出一个家, 也会落入另一个家, 永远只能在(父亲的) 家和(丈夫的) 家之间转来转去。中国的女性实际上还谈不到“走后怎样”的问题, 而是根本还没有真正要摆脱“家”(不管是小家还是大家) 的概念而独立的出走要求。    根据一些人对鲁迅的解释和发挥, 妇女的最后解放取决于她们从小家庭的爱情生活中摆脱出来, 投身于“轰轰烈烈的群众革命运动”和“社会改造”。但这里面有一个悖论: 改造者须先有自我改造。“群众革命运动”若由一些骨子里未改造过的人来进行,未尝不可以成为新的对人格的束缚和扼杀。迄今为止,中国的妇女解放都是以“冲破小家顾大家”的名义, 引导妇女在更大范围内符合男性世界的标准; 妇女从旧家庭出来, 无非是为了寻找新家庭或大家庭, 找到了, 同样得为男人作牺牲: 要么继续守妇道, 要么“同男人一样”地去做男人事, 即获得了一个抛弃和牺牲自己性别的“变性”的权利。    不难理解, 中国妇女在数千年深重的男权压迫之下, 几乎从一生下来就希望改变自己的性别, 一旦有了这样一个虚假的“权利”, 是会不惜一切代价去争取的。近来听到某些不谙世事的女青年发表宣言说:“下一辈子还做女人! ”这不是天真, 就是故意矫情,而且也太单调。一个只愿意成为一种性别的人, 肯定是一个狭隘而无趣的人。但这里讲的“变性”的权利却是另一回事, 这不是一种自由选择, 而是被迫的选择, 甚至无可选择。残酷的战争年代迫使历史主体成为纯粹男性的力量, 实际上还无暇顾及“女权”; 然而在表面上, 在宣传上, 那正是一个妇女争取解放的时代, 人们理解的妇女解放就是“女扮男装”。当时的情况下, 妇女要做人, 不做牛马, 唯一的办法也确实只有女扮男装。到了五、六十年代, 这一理解仍然贯穿下来。女人崇尚穿列宁装、工作服和军装, 满口的革命词句和大道理, 私生活领域被压抑到几乎不存在, 组织代替了家长, 甚至决定人们的婚配。到了“文革”, 女人男性化被鼓吹到极端, 女人做男人事已是天经地义,“弱女子”普遍被瞧不起, 女性特有的文雅、细腻和端庄被当作“小资产阶级情调”而抛弃, 八个“样板戏”使女人(和一般“人”) 成为了刻板的模式。    “文革”最值得妇女们深思的是,它本是鼓吹女性解放、要求女人向男人争权利的(这也与江青的政治野心有关) , 为什么最终却造成了一个“没有女人的时代”?为什么妇女们在抛弃自己的性别时有种痛快感, 甚至带来极大的痛苦(生理、心理上的) 也在所不惜?这只能解释为, 中国人通常理解的妇女解放骨子里是传统的女扮男装式的, 自欺欺人式的, 甚至性倒错式的, 是符合男权社会需要的。中国妇女即使在求“解放”时也渗透了男权思想!    另一点教训是: 当“人的解放”、“个性的解放”还没有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时, 妇女解放只不过是一句空话。马克思认为妇女解放是社会解放的标尺, 而社会解放本质上是人的解放, 是每个个人的自由发展。妇女解放不是要和男人“比狠”, 到男性社会里去战胜男人, 或至少打个平手, 而是妇女自己的事, 即用自己的标准和眼光充分认识自己, 发挥自己女性的潜能。    最近电视里播放法国连续剧《女警官朱丽》, 这位女警察局长有两个孩子, 是个温柔细心的母亲; 丈夫离异,但每星期还来聚会一次, 她的宽容使孩子们继续享受到家庭的温馨。但她又是个称职的警官, 办案时以女性特有的细致、敏锐、直觉和冷静见长, 折服了许多男性同事。她是个女人, 也有女人的柔弱, 被歹徒劫持时也毫无反抗能力, 但她在心理上比歹徒健全、坚强, 终能抓住歹徒弱点, 以柔克刚。我们电视里(及港台电视里) 的那些“警花”却不同, 都是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却都有一手过硬的“功夫”, 关键时刻总是以力服人, 简直是神话。问题是中国观众为什么明知虚假, 却爱看这种神话。这与他们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概念分不开, 即: 既要保持男人眼中的“玩偶”形象, 又要在事业上与男人“比翼齐飞”。但后者往往仍是男人的另一种“玩法”(有些男人就喜欢“泼辣”一点的女孩子)。女观众则是以男人的这种理想标准为自己定位,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们希望自己漂亮, 能吸引男性, 同时在男人面前又能平起平坐,不受欺负。但这两方面都要依赖外在条件: 容貌不是自己改变得了的, 至于“功夫”, 要练到能打得过匪徒的地步,还不早已成了黄脸婆, 而且多半是不现实的。电视里只是几套花拳绣腿的表演, 武侠小说里为了使人相信, 则总是归因于某位名师指点, 或一部什么秘传“真经”, 其实全是一派胡言。    女性的真正自立决不能立足于这种自欺之上。人, 包括女人在任何外部条件下真正能直接把握的是自己的精神独立性, 是致力于建设自己内在的精神世界和人格。这不是天生的, 也不靠外在偶然性, 而只能靠自己自强不息。在这里, 首要的一条是要学习。人类是历史的, 女人也是历史的, 女权意识首先要基于整个人类(不光是女人)的历史自我意识, 吸收一切人类已创造出来的精神文化遗产。这些遗产大部分是由男性创造出来的, 但女性也可以从中了解女人历来的地位、状况和思想的发展, 并用女性的标准去吸收它们。更重要的是, 当一个人不是为了单纯的做男人事(如安邦治国) 或做女人事(如恪守妇道) 而去谈历史, 而是为了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时, 这种学习就具有超越性别之上的人性解放的意义。女人先要成为全面的、独立的人, 才能知道怎么做女人。    其次, 正如一般人与人的关系一样, 女人在与男人的关系中, 即使是在成家以后, 也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包括自己的隐私权。一个没有隐私或不看重隐私的人是一个内心世界贫乏的人, 这种女人不仅引不起男人长久的兴趣, 而且客观上是不能与男人达到平等的, 只是任凭男人驰骋的“田野”。本世纪妇女解放运动的一个积极的外部成果是妇女也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工作, 即鲁迅所谓“经济权”, 只是许多女人并没有好好利用它, 而是要么看作一种社会救济性质的“饭碗”, 要么成为事业上的“女强人”而压抑了自己女人的需要。人们历来都羡慕“志同道合”的夫妻关系, 其实这还是比较外在的, 并不一定牢固, 有时还会显得生活内容单调狭隘。当然也有成功的, 关键是双方都要有自己独立的开拓和创造。    第三, 女人不要鄙薄自己, 而应把自己当作一个宝藏去挖掘。人类在母权制时代, 女性是神圣的。女人的妄自菲薄是历史形成的。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 不需要女扮男装, 而需要真正的女人, 需要凝聚着人类伟大而丰富的母性的“人”。只有当女性以自身特殊的素质参与到男人的活动中去, 男人的事才会在历史的发展中越来越成为男女共同的事。但这不能靠牺牲女性固有的特点和权利去超越和强行促成, 而应在普遍人道主义基础上一步步前进。例如, 我们不能在连妇女最起码的权利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的情况下, 就以“后现代”的姿态将“女士优先”斥之为对女人的变相的歧视。女性的解放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浮躁和不看现实的一厢情愿、一步登天是不可取的, 也是很表面化的。尽管如此, 女权意识的原则却是可以一句话说透的, 即: 它本质上是人权意识的一种体现。没有这个基础, 一切女权主义不论显得多么激进或张扬, 都是虚幻的。 何谓“霸权主义”? 近些年来,“霸权主义”这个词在书籍和文章中频频出现,“文化霸权主义”、“西方霸权主义”、“贸易霸权主义“、“话语霸权”、“知识霸权”、“军事霸权”、“金融霸权”……不一而足。然而,到底什么是“霸权”,什么是“霸权主义”,什么意义上的权力或权利才叫做霸权,对这些问题却很少有人过问。这些用语更多地表达了一种情绪化的倾向,一种不满和愤慨,但又说不出什么理由,就说对方是“霸权主义”,几乎相当于一句骂人的话。当然,我并不否认有些权力的确可以恰当地称之为“霸权”或“霸权主义”,尤其是军事霸权和政治霸权,在我们这个仍然奉行“丛林法则”的世界上,“落后就要挨打”、“弱国无外交”的“物竞天择”规律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一切敌不过人家的事都归之于人家在搞“霸权主义”,并由此激发起中国人素来最容易来劲的扶弱锄强的“侠义”之气,这却并不是一种聪明的做法。当年武松在快活林醉打蒋门神,打掉了蒋的霸权,却树立了自己的霸权。他替施恩出口恶气,只不过是因为得了人家的好处,谈不上什么正义之举。《水浒传》以及金庸武侠小说中大量的都是这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式的扁平人物,使人疑心这些人脑子里都灌了水,只凭冲动,不会思考,永远都只配被政客们的机心所利用。我们今天高谈“反对霸权主义”的人,有不少都是看多了金庸小说的人。本文试图对这一概念作一番学理上的分析,严格限定它使用的范围,以免被一些本身有霸权心态的人用来充当自己文过饰非、不讲道理的心理上的支柱。 “霸权主义”,英文hegemonism,来自于hegemony(支配权、统治权、霸权),源出希腊文ηγεμων(领袖、统帅、向导),原为“走在前面的首领”之义。与此类似,在古汉语里,“霸”字最初意为每月初始之新月,《说文》曰:“霸,月始生霸然也”,由此引申为政治上的“诸侯之长”。郑玄说:“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春秋时期,王道衰,霸道兴,霸与王是相对的,所谓“霸道”是“指国君凭借武力、刑罚、权势等进行统治”,因而又转义为“行事横蛮”,具有了贬义。历史上最后一个以“霸道”自命的是“西楚霸王”项羽,他最终败于标举王道的刘邦之手。儒家以王道为正道,《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这样的太平世道与霸道相对,而被描绘为“王道乐土”的理想社会。儒家讲“内圣外王”,没有人讲“内圣外霸”。当然,历代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总是采取“王霸之道杂之”的方式,把儒家的理想和法家的统治术结合起来,并行不悖,否则一个王朝是无法达到稳定的。然而,不论是在士大夫心目中还是在老百姓眼里,霸道总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属于不得已而为之,王道则永远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甚至成为一个歌功颂德、阿谀谄媚的专门用语。不过,对于实有霸权者,人们常默认和容忍其霸道,承认他有资格为之,例如人们常常对某人的行为斥之以“霸道”,但不说皇上的意志和行为“霸道”,因为那是应该的,不可缺少的,叫做“圣旨”、“王法”。只有当一个人有了堪与皇帝争雄的实力时,才敢于将最高权力者斥之为“霸道”,而自命为“王道”。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历史上,霸道或霸权主义总是与一定的实力优势、主要是军事力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的。而军事力量一方面要以经济实力为后盾,另方面又表现为政治权力,但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本身还不能称之为霸权,只有加上军事力量才能称之为霸权。例如历史上论经济实力,不论是北宋还是南宋都远远强于北方的蒙古部落,清兵入关时也谈不上什么经济上的优势,只有二十万训练有素的骑兵,靠掳掠来补充军需。至于政治权力如果没有一定的军事力量作保障,那就不过是一个虚名,如同春秋战国时期的周天子。这早已是传统中国政治圈中的常识,毛泽东将它总结为一句话:“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过来,这一点一经成立,则经济和政治也都有可能成为霸权主义的直接体现。例如在传统社会中,经济上的弱国也不可能成为军事上的强国,所以一个贤明的君主必须“富国强兵”、“高筑墙、广积粮、缓称霸”,才能最终达到称霸天下的目的。而有了经济和军事上的雄厚实力,在政治上也就可以先声夺人甚至蛮不讲理,拥有了予夺生杀的大权。否则就只能“韬光养晦”和俯首称臣了。总而言之,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就是无数的人在各种不同层次上争当霸主的历史,公理和正义都只不过是霸权主义的遮羞布,这也造成了我们今天看待任何事情都习惯于用权力斗争的眼光来分析问题的思维定式。 的确,这种思维方式也并不是中国人所独有,西方自古以来也有霸权思维的一个粗大的传统。希波战争中,希腊联军击败了拥有雄厚军事实力的波斯霸权,随之而来的就是以雅典为霸主的提洛同盟,再接着是连绵二十多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即雅典和斯巴达两败俱伤的争霸战。不过,西方霸权思维在罗马时代晚期以及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却有了某种微妙的变化,这就是加入了一种不同于世俗霸权争夺的超验正义的原则。早期基督教并不是靠军事实力和政治经济力量而登上意识形态宝座的,它虽然屡遭迫害,甚至从肉体上被大量消灭,却反而日益深入人心。从教义上说,基督教与世无争,“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现实社会是一个没有正义的霸权世界,只有来世才是上帝的正义审判的世界。所以基督教徒在掌握霸权的人对他们残酷迫害时并不反抗,而是表现出罕有的忍耐和顺从,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正义只在天上,他们只聆听上帝的声音。到公元4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将基督教立为国教,实际上并不是迫于基督教的军事力量,也不是经济和政治上的妥协,而只是为了拢络人心。公元325年,君士坦丁召开尼西亚宗教大会,罢斥了阿里安派(阿里乌斯主义)关于基督具有人性的异端之说,表明基督教正统教义正式地把正义的绝对标准从世俗人间剥离出来,置于超越世俗之上的天国,任何现实的人哪怕是皇帝都不能僭越。从此以后,西方历史中虽然仍然免不了霸权纷争,但任何霸权都无权自命为绝对正义,因而都有一层无形的力量在对世俗力量加以制约。“君权神授”的桂冠不是皇帝能够自行加冕的,而是要由代表另一势力的神职人员来承认并施行仪式,而这一势力并无一兵一卒,全凭精神上的号召力。 当然,这并不否认西方教权与俗权之争后面仍然隐含有世俗利益和权力的争夺,在世俗社会中,任何一种力量,哪怕是宗教的精神上的控制力,一旦成形都免不了卷入世俗政治和经济的关系。而当教会卷入世俗利益太深时,宗教改革的呼声就越来越强了。但不管怎样,相对于世俗权力而言,教会毕竟代表一种精神力量而不是物质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之强大,有时竟然会盖过物质力量甚至军事力量。1075年,教皇格里哥利七世由君权神授问题与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发生冲突,皇帝宣布废黜教皇,教皇则宣布破门律,将皇帝驱逐出教,导致皇帝众叛亲离,不得不于1077年亲自到意大利谢罪,在教皇门外雪地里跪求三天,才获准恢复教籍。这一事件充分表明,哪怕在中世纪那样野蛮的时期,西方社会单凭军事武力来达到政治统治也往往是行不通的,军事霸权有时要服从某种意识形态的抽象正义原则。由于这一点,西方传统文化中除了仍然具有霸权主义的显性要素外,还有一种超越霸权主义的倾向,它在中世纪主要是体现为基督教的超验正义,而在近代则体现为某些人类普世价值。因而像中国历史中那种占主导地位的“成王败寇”的现实法则,在西方要淡得多。虽然中国也有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一说,帝王也害怕在历史上留下骂名,但他们通常可以运用自己对意识形态和知识分子的控制力,以隐瞒真相、篡改历史的方式逃避这一结局,士大夫们在这方面更多地成为了共谋,自身加入政治霸权中为虎作伥。西方基督教会和后来的大学独立的近代学术体制则形成了一个置身于权力范围之外的价值评价体系,由世俗皇帝一手遮天的情况在西方基本上不可能发生。这就造成了西方人在看待社会历史和政治关系时有可能淡化霸权思维的色彩,而从客观的公正、永恒正义的标准来对事物作出评价。 所以,当马克思提出以往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时候,中国人马上心有灵犀一点通,直接就理解为“争夺政权”(“夺权”)的历史,并顺理成章地设想成各种不同的人群(“阶级”)争霸的历史,因为这与我们几千年来的历史经验太相吻合了!但马克思的观点在当年却是一种惊世骇俗的创见,因为他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无神论者,这种异端思想在西方从来都不是主流。即使后现代的福柯将一切社会生活、包括宗教、知识、教育、医院、监狱、性、艺术、话语等等,凡是带有“规范”或“规训”性质的一切,都称之为“权力”或“霸权”,这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也并不陌生,因为我们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官本位即权力本位的社会,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脱离“权”字的介入。但福柯却是通过宣布“上帝死了”、甚至“人死了”而表达了对西方传统的离经叛道。然而,不论是对马克思还是对福柯,我们由自身的先见而导致的误读都并不能使我们扩大我们的视野,反而限制了我们的视野,因为我们压根儿就没有西方宗教中的上帝信仰和近代人本主义、人性论的传统,我们只有霸权思维的传统。 所以,半个世纪以来,当我们自以为接受了西方最先进的思想即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而把它转用于我们中国的具体国情中,便造成了在经济、政治、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甚至日常话语中的霸权精神,即对军事霸权和准军事制度的无上崇拜。例如,上述这些领域都被我们说成是各条“战线”,从业人员则是这些战线上的“排头兵”,他们的工作被看作具有一种准军事化的性质。文革时期全国人民学解放军,学校机关甚至农村生产队都以班、排、连、营等军队编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形式,一切人都被纳入到这一浩浩荡荡的行军队伍之中,无一例外,从而使这种战争思维模式达到了极致。我们失去了任何人类客观正义和普遍道德的标准,唯一地把我们的思维固着于压迫-翻身、复辟-反复辟、隐藏-揭露、斗争-反扑、警惕-松懈、压制-打倒这样一些杀红了眼的政治策略之上,我们习惯于把任何事情,包括学术观点和艺术倾向,都上纲上线到与假想中的“阶级敌人”的一场战争。我们已经不会客观地看待一件事情本身,而只会思量它对我(或“我们”)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权力效应,是使我们受压还是翻身。这种流毒至今没有肃清,它甚至渗透进一些接受过西方启蒙精神薰染的知识分子和学者的思想深处,作为一种隐藏在血液中的基因而在潜意识中支配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就曾反对将他们的学说所发现的规律解释成恶意的预谋,《反杜林论》中花了很长篇的篇幅批判杜林用“暴力论”来解释经济事实的做法,他们更强调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的客观发展趋势。而中国传统的道德历史观和对人际关系的“诛心之论”,使我们把人对人的控制直到对人心的控制视为日常生存的基础。在中国,官与民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即使只有三个人,也要设一个“小组长”来管理下级并对上级负责,形成几乎“全民皆官(管)”的“人盯人”的局面。稍微有点文化、识几个字的人,都在自己的自然生命之外,还附加了一条“政治生命”,它往往比自然生命更加重要。中国人的这种全民从上到下的政治化、权力化和霸权化今天几乎已经成为一个举世皆知的事实,以至于中国文学在世界上通常都被当作政治诠释的作品,而没有人当成真正的文学作品来欣赏。就连科学研究,一段时期也被我们当成了“阶级斗争”和权力斗争的战场。虽然最近二十多年来我们在各方面做了很多“拨乱反正”的工作,但这种霸权思维模式仍然在暗中限制着我们对文学、历史和哲学等等问题的思考。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许多做思想研究的人对于外来思想的“霸权主义”如此敏感了。我们从来就没有客观冷静地看待外来文化,而是毫无例外地把它们视为一种“文化侵略”。我们对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历史的解读就是侵略和反侵略、殖民地化和反殖民地化的历史,这种两分法的对立观念从小学开始就被灌输进我们的孩子们头脑里,就像文革时期五年级小学生黄帅自发地喊出:“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这样的口号。虽然今天不学外国文(主要是占据霸权地位的英文)已经不被看作是有文化的中国人了,但霸权心态却在这样教育出来的中国人心目中仍然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基本情结。吊诡的是,霸权心态的另一面就是奴才心态,只有奴才心态的人才最关心谁有霸权,谁是霸主,才最羡慕握有霸权的主子。所以,奴才心态的人只要有一丁点儿可能性,就想要充当一回霸主。例如,我们中国一百年来在军事上、政治上尝尽了被人欺压的苦果,不得不承认人家的霸权,但在文化上、精神上我们似乎还有可能反败为胜。于是,无数的文人为此趋之若鹜,孜孜矻矻地在这上面建构起自己排他的“尊严”,如果不能胜过人家,就觉得自己在别人面前“矮了一截”。我们就是不能用客观冷静的眼光看待中外一切学术,因为我们缺乏超验正义和超验真理的观念,我们认为那些观念都是西方来的骗人的鬼话,我们的文化人格不是建立在平等交往的法则上的,而是建立在霸权优势之上的。不当霸主,就会沦为奴才,这是我们从小就被教育的思维模式(“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在国际交流和文化对话日益频繁的今天,这种心态只能使我们变得妄自尊大、气量狭小和猥琐不堪。 所以,我认为虽然所谓霸权主义在中西文化的传统中都有其深厚的根源,但把霸权思维当作唯一可能的思维方式,而缺乏超越霸权思维的更高价值维度,这却是中国传统思维相对于西方思维方式的一贯特色。当代西方某些国家尽管凭借强大的军事武力而取得了国际关系中的霸权地位,但他们使用这种霸权时毕竟还顾及到普遍正义和公理的要求,至少必须打着这种意识形态旗号,而不敢公然违反人类共同价值的普遍标准而诉诸赤裸裸的武力,这应当看作是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结束以后的时代的进步。相反,我们今天如果不借用西方人所创造出来的这些普世价值标准,我们就几乎没有谴责他们的霸权主义的正当理由,顶多只能批评他们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并力图通过使自己变大变强来使对方不敢欺凌自己,这就还只是一种霸权思维。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大小强弱的差别而没有普世正义,那么我们对恐怖分子也就用不着加以谴责了,因为他们难道不正是“弱小者”吗?他们只不过是运用同一个霸权思维而在小范围内造成了以强凌弱的局面而已。我们今天能够以“人权”标准来谴责大国的霸权主义和恐怖分子的卑劣行径,正表明我们无形中已经接受了西方近代以来的普世价值,这恐怕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 然而,知识界一些人至今还深陷于这样一种糊涂观念中,即认为西方普世价值其实并不具有全人类的普遍性,而只是“西方成年白种人”在西方中心论的文化背景中为自己的强权捏造出来的虚假借口,他们以这种方式来欺凌和压榨弱小民族,所以我们在反对他们的霸权主义的同时也要揭穿他们的这套观念的虚伪性。这种看法表面上很符合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同时与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不谋而合。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种心态后面的文化心理,就会发现他们不过是中国传统“战国策”式的思维方式在现代的延续。这种思维方式看起来似乎可以把握事情的本质,实际上暴露了传统思维模式的狭隘性。当今世界早已不是二战时期的世界,否则两个超级大国的核武器恐怕已经把地球毁灭了不止一次了。今天即使有文明的冲突,也不是在几百年前的水平上进行,而是在普遍人权的底线上进行,不然美国也不可能花大量的美元去研制“精确制导”以避免伤及对方的无辜平民,而恐怖分子也不可能受到全球大多数人类的同声谴责了。实际上,恐怖分子之所以滋生,也正是打的西方文化的“人权”牌,如果西方国家根本不尊重人权,或者只是虚伪地尊重人权,则恐怖分子就失去要挟的武器了。这甚至也从反面说明,从历史发展的前景看,人类普世价值将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取得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单纯军事霸权将受到越来越多的约束,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各个不同的国家、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关系才有希望逐步摆脱赤裸裸的霸权主义而走向对话和宽容。但首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这些民族、文化和国家的知识分子作为先知先觉者,要能够充分理解和接受人类普世价值,抑制盲目排外的情绪化陷阱,走出传统霸权思维的桎梏,以开放的、平和的心态面对事情本身。 具体言之,中国知识分子在今天特别要把西方强势文化中的霸权主义因素和其中的普世价值因素区别开来,警惕文化保守主义利用民众的无知和盲目情绪而对一切西方思想加以排斥。我们对于中华民族在上个世纪由于西方列强的霸权主义所遭受的深重苦难进行了痛苦的反思,但是对于由我们自己的封闭和愚昧而造成的苦难,我们却反思得远远不够。而在今天,当我们国力有所增强,国际地位有所提高的时候,我们往往就“好了疮疤忘了痛”,又开始妄自尊大起来。最为可悲的是,中国的知识精英们中也开始流行一种政客眼光,即用一种怀疑和反感的态度来对待西方优秀的文化成果,以“文化霸权”为由否定其普世性。一百多年来的西学东渐并没有使我们深入到西方文化的深层,而只是断断续续地在表层上滑来滑去,而现在竟然有许多人已经大不耐烦了,觉得在西方的“话语霸权”之下充当追随者有损于自己的民族尊严。这些人中有不少其实并不是一开始就持这种文化保守主义的态度,恰好相反,当初正是他们卖力地把西方最新时髦的理论和学说引进国内来,制造了一波又一波的“西学热”。但由于他们引进西学的态度仍然是霸权思维的态度,他们以为自己掌握了西方话语就是掌握了“话语霸权”,所以一旦时尚改变,他们预计“国学”将上升为更具霸权性的话语,这些人马上改弦易辙,转而依托传统的话语来谋求话语霸权,觉得这样做似乎更踏实、更有低气。然而,平心而论,不论是西方的科学话语还是西方的人文话语,人家并没有拿枪逼着你们接受他们的东西,当初是你们哭着喊着跟随人家的最新时髦亦步亦趋,生怕落后一步就抢不到话筒。许多人写汉语文章一个中文注释都没有,全是密密麻麻的外文注释,不就是为了吓唬中国人吗?这种话语霸权不正是这些中国人造成的吗?他们靠这个升了职称,获得了学术地位,现在反过来批评“西方话语霸权”,其他人也跟着起哄,仿佛自己多么爱国似的,也太取巧了吧? 应当说,就“话语”而言,西方话语是当今世界上最不具有霸权性质的一种话语。虽然这种话语自认为具有普世性,但却并不强加于人,而是主张宽容,并且认为这种宽容正是其普世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这只是就主流和本质的方面而言的,并不排除在某些场合下也被某些人利用来达到霸权主义的目的。但西方文化发展到今天,已经展示出它有充分的思想资源来消除人类的互相隔阂,营造不同文化间对话的语境。自由、平等、博爱、科学、理性、民主、法制、人权等等,这些不仅仅是西方人几百年来所追求的,而且也是中国人一旦了解到也必然会梦寐以求的。虽然任何价值都有可以进一步质疑之处,但只有一种价值能够为这种不断质疑提供基本的话语平台,这就是西方言论自由和人权的价值,如果对此也加以质疑则无异于思想自杀。这种道理并不需要很高深的理论修养和很聪明的头脑,只要我们抛开固有的情绪化的成见,冷静地看待西方文化中那些并非西方社会所独占的价值,就足以理解到了。比如,我们有些人大力批判西方的“理性主义”或“理性霸权”,就是一种荒谬的论点。西方后现代对他们固有的理性主义传统加以批判的审查,固然具有完善这个传统并弥补其不足的作用,但中国人身处一个非理性的文化传统中,对“西方来的”理性主义也视若仇寇,称之为“西方话语霸权”,这就不仅仅是缺乏思维能力的问题了。这种说法颠倒了“霸权”一词的本义:霸权本来意谓着不讲道理、全凭武力和威慑进行统治,现在讲道理竟然也成了“霸权”的一种,难道反对霸权就是反对讲道理吗?这不是一种更强横的霸权思维吗?真正反对霸权的人至少必须让人家讲清道理吧?至少必须听听人家讲的有没有道理吧?西方理性主义当然有其片面性,但它至少给人们通过对话克服各种片面性提供了可能的条件,否则我们只能把自己封闭在自身中,倒退回一个如同霍布斯所说的“人与人像狼一样”的不可通约的世界。如果说这种封闭性的要求也是一种“反霸权”的姿态,那么这种反霸权恰好本身就是最极端的霸权姿态,它是肯定一般霸权原则并导致人类永远处于霸权主义盛行的时代的,而近五十年来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超越霸权主义的全球共识(如互利原则、对话原则、谈判原则、理性原则)必将毁于一旦。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在反对西方霸权主义时要注意,不要把这种反霸权变成自己追求霸权的手段,同时不要把那些并非依仗暴力强加于人的思想观念、文化内涵、价值标准都当作自己反霸权的对象,凡是这样反对霸权的人,自己就是霸权主义的忠实信徒。 苏格拉底与孔子的言说方式比较   我在《论中国哲学中的反语言学倾向》一文①中曾说过:"中国哲学对语言的追索可以说是一开始就自觉到了的,但也是一开始就采取了蔑视语言本身或使语言为政治服务的态度,从未把语言当作人与世界本体之间的必经中介,更谈不上将语言本身及其逻辑当作本体和客观规律了。"为了进一步展开这一观点并说明其意义,我想在此以孔子的《论语》为例,将它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言说方式作一对比。苏格拉底常被誉为"西方的孔子",而且与孔子一样,也没有留下自己亲自撰写的著作,而只有由弟子们所记述的言论;在孔子,这是由于他"述而不作",在苏格拉底则是由于,他认为自己的使命是通过谈话启发人们去关心和思考真理,追求智慧;两人都以口头对话的形式阐述了自己的思想,且都把关注的重点集中于伦理道德问题,但他们不论是在伦理道德的内容还是在对话的方式上都有极大的区别。本文拟只就他们对话的言说方式来作一比较。 一、言说的标准问题   任何言说,如果要人有所获的话,都必须要有标准。孔子和苏格拉底可说是中西方传统言说标准的确立者。然而,苏格拉底把言说的标准最终确立于言说本身,孔子则把言说标准放在言说之外,从而最终取消了言说的标准。   拿苏格拉底的一篇著名的讨论美德的对话《美诺篇》来说,苏格拉底在与美诺的讨论中总结出了这样一条规则:"一条原则如果有某种正确性,它不应该只是此刻,而应该永远是站得稳的"②。如何才能"永远站得稳"呢?苏格拉底主张,应当抛弃"任何一个用未经解释或未经承认的名辞来说明的答案"③口例如"美德",如果我们要谈论它,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美德?"而不是"美德是否可教?"(或"美德是如何样的?")因为,"当我对任何东西,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如何能知道它的‘如何'呢?如果我对美诺什么都不知道,那么我怎么能说他是漂亮的还是不漂亮的,是富有的而且高贵的,还是不富有不高贵的呢?"④也就是说,苏格拉底非常注重言说本身的逻辑层次,在言说中所使用的任何概念都必须建立在这概念的明确和严格的"定义"之上,否则一切描述都无以生根。这种要求是言说本身的要求,而与所言说的对象或内容无关。就是说,即使你言说的内容再好,如果不遵守这一原则,只会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说出来的是什么,或者是陷入自相矛盾,这正是美诺在与苏格拉底讨论时语无伦次、处处被动的原因。苏格拉底提出的这一原则,也是后来亚里士多德建立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和不矛盾律、并将"实体"作为最基本的"是"本身(即"作为有的有")置于言说的首要地位的根据。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一形式逻辑的原则同时也是本体论的原则,或者说,言说的原则就是存在的原则,什么东西是最基本的存在,什么东西就是最根本的言说:苏格拉底虽未进到这一层,但他为言说规则的"本体论化"即客观化提供了前提,在他那里,言说的规则是不以人的好恶为转移的客观规则,不是人说语言,而是语言说人。   所以,当美诺回答苏格拉底"什么是美德"的问题说,美德就是男人懂得治理国家,女人善于管理家务等等时,苏格拉底讽刺他说:"当我只问你一种美德时,你就把你所留着的一窝美德都给端出来了",并开导他道:美德"不论它们有多少种,而且如何不同,它们都有一种使它们成为美德的共同本性;而要回答什么是美德这一问题的人,最好是着眼于这种共同本性"⑤。这就意味着,在回答"什么是美德"这个问题时,必须提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本质定义,也就是这个"什么"必须是一个适用于美德的一切场合的概念,而不仅仅是美德的一个实例("部分的美德")。这样,苏格拉底引导着美诺一步步推导,先是撇开感性经验的具体例子,然后剔除了那些仅仅构成美德概念的一部分的概念(正义、勇敢等等),直到推出美德是一种"知识",即美德的"种"(本质)。"知识"的概念是一个不在"美德"概念之下,而是在它之上,因而可以用来给美德归类、使之得到更高的规定和理解的概念。当然,后来亚里士多德把定义的规则规定为"种加属差",即不但要知道美德是"一种"知识,还要知道它是一种"什么"知识,而且这个"什么"还必须是最近的属差,所以定义就是"正位;苏格拉底还未意识到这一点,他所做到的只是使思想摆脱具体经验的束缚而上升到逻辑的(合乎理性的)言说,但这正是最困难的一步。由此就形成了西方思维对任何一个概念寻根究底进行追溯的理性传统。   现在我们来看看〈论语》。孔子在《论语》中与弟子们讨论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仁"的问题,"仁"也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然而,这些讨论全都是建立在未给"仁"下一个明确定义的前提下的。谈话中,弟子们向孔子问仁"共有七次,每次都各不相同。现论列如下。   1.颜渊问仁⑥。可以看出,《论语》中凡"问仁"、"问政"、"问君子"等等的意思,都不限于问"什么是仁"、"什么是政"、"什么是君子",而是笼统地"问关于仁、政、君子等方面的事",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孔子对这些提问的回答为什么那么多种多样,且把不同层次的事情放在一起。孔子对颜渊的回答有三句话,代表三个不同的层次。1)"克己复礼为仁",这一命题类似于美诺对"什么是美德"的问答,即"男人的美德是治理国家";但美诺还有一种想要进行归纳的意向,因此他还列举了女人、老人、奴隶等等其他一些他所能想到的美德,孔子却连这种欲望都没有,只举了"克己复礼"一例(别的例子他要留着对别的人讲)。2)"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一命题讲的是克己复礼与天下、仁三者之间的关系。从"一日"来看,这是一个全称假言命题,前提和结论之间有种必然性,但结论却并不是"仁",而是"天下归仁",即天下的人都会称许你是仁人⑦。它所针对的问题己不是"什么是仁",而是"怎样才能使天下归仁"了。3)"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这是第三个层次,谈的是"为仁"(即仁的行为)的根据,它回答的是"实践仁单凭自己,还是也要靠别人?"这一问题口上述三个层次当然还是有联系的,它们就像一个德高望重的老者对年轻人说:你们要克己复礼啊,克己复礼做到了,人家都会说你们是仁厚之人呢!只要你们想做,这是不难的啊!换言之,如果连贯起来看,这些话后面包含的意思是劝说,而不是证明。劝说也是有一个内在的标准的,但它不体现在言说本身上,而是包藏在一问一答的意思中,这就是:想要做到仁,或想成为一个仁人。"问仁"本身就意味着:想要仁,而问怎么做?没有这个前提,对话根本就形成不起来。孔子的教导只对于那些想要成为一个"仁人'(君子)的人才有意义,对那些甘做"小人"的人则不存在对话的基础。   颜渊昕了以上回答还不满足,于是"请问其目",即具体实施办法。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昕,非礼匆言,非礼勿动",把视、昕、言、动都落在一个"礼"字上。但问题是,他为什么不说"非礼勿想"?"想"难道不是一切视昕言动的出发点吗?回答只能是,非礼勿想是用不着说出来的前提,如果连这点都还有疑问,那就不用说什么了,要说也只有"鸣鼓而攻之"或骂人了。《论语》中很多地方都是以骂人告终,如"不仁"、"小人"、"德之贼"等等o不过,虽然"想要仁"是一切对话的潜在的标准,它却不可能成为讨论的对象⑧。言说的标准是有的,但它不进入言说之中,而是在言说之外;它不受言说的检验,而是言说的前提;它是每个谈话的人预先默认的,并在谈话中时刻认可的。   2.仲弓问仁⑨。回答仍然是三个层次:"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这是指外部表现出来的举止;"己所不欲,匆施于人",这是指主观对客观(他人)的态度;"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是指内心的心情。前面的分析也完全适用于此,即:1)没有给仁是什么下一个定义,只是描述了仁在不同场合下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和标志;2)没有指出这些特征和标志哪一个是本质性的,尽管"己所不欲匆施于人"比起其他两条来重要得多,唯有它是"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⑩,但孔子却将这三条作为"一窝"仁端给了仲弓。   3.司马牛问仁(11)。回答只有一句话:"仁者,其言也诩"。司马牛正当地发问道:"其言也切,斯谓之仁巳乎?"也就是说,难道只要言语迟钝就可以说是仁了吗?意思是对这一命题的周延性提出疑问。孔子的回答则是答非所问:"为之难,言之得无诩乎?人家间的是:难道凡是言语迟钝的人都是仁人吗?孔子却答道,做起来不容易,言语当然就迟钝了。撇开这种驴唇不对马嘴不谈,孔子这句话本身也是经不起推敲的,说时容易做时难、或做起来并不难但说不清楚的事太多了。注者说孔子这是针对司马牛多嘴的缺点而说的,但人家问的是"仁",而不是什么别的小事情,怎么能把"多嘴"随意上纲到如此高度?可见这里表面上是一种对话,实质上是一番教训,是很不容分说的。   4.樊迟问仁有三次,每次得到不同的回答。第一次是在《论语·颜渊》中,孔子的回答最短,只有两个字:"爱人'。但这未免太简单了,爱什么"人",如何"爱",都没有交代。孔子显然并不主张不分彼此地爱一切人(如墨子的"兼爱),他还说过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12)。所以"爱人"作为仁,远不是苏格拉底所谓"永远站得稳"的普遍原则,为了"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仁者也可以恶人、恨人,甚至"食肉寝皮"也是可能的。   5.樊迟第二次问仁的答复是:"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13)。有人猜测樊迟害怕力行,想不劳而获,因而孔子敲打他。这与孔子教训司马牛的情况类似。   6.樊迟第三次问仁是在《论语·子路》中。此人受教育有瘾了,虽然孔子并不喜欢他,还骂过他"小人"。这次孔子多说了两句:"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飞前三句没有什么新意,最后强调到了外国也不可放弃,是否暗指樊迟朝三暮四,不能坚持,这只有他们两人知道。《论语》中很多对话都是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领会的,时过境迁,留下来的文字就成了哑谜。   7.子张问仁(14)。答以"恭宽信敏惠","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他还解释说,恭则不受侮辱,宽则得人拥护,信则被人任用,敏则有功劳,惠则能够使唤人。这些当然都是些好东西,但子张间的是"仁",而不是什么是好东西,这些解释使人感觉离题万里。如果把"仁"定义为"有用的品质",这些说法自毫无疑问。可惜并没有这样的定义,更何况孔子决不会赞同这种与"利"结合得太紧的定义。孔子真正所想的也许并不是这些好品质的实际效果,而是把子张看作"言必信,行必果"的"小人"(15)了,因此才以小人能理解的语言来引导他。但这样随着他人的需要和具体的情况不同而随时改变"仁"的言说的做法,不是太无标准了吗?孔子的标准始终在他自己的内心,一切说出来的标准都是相对的,不确定的,不可依靠的,也许只有当时面对面的两个对话者("我"与"你")能够领会,一旦当事人去世,就只好由后人任意解释了。中国古代哲学文献中,这种情况几乎成为通例。   当然,《论语》中也有说得比较明确的话,其中最重要的有两句,一是〈雍也》中说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一是《学而》中有子概括的:"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放!"前者有人认为是孔子所定仁之"界说"(即定义)(16);后者亦被人称为仁的"基础"和"标准"(17)。前者是以己所欲而立人达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相反说法,但究其根据,无非是"爱人";但爱人有差等,所以又要以"孝弟"为标准,可见前一句话最终要本于后一句话,即亲亲之爱、孝弟才是真正的"为仁之本"。离开了孝弟,则并不是什么人都该爱,什么人都该立和达的。然而,是否一旦孝弟了,"爱人"或立人达人就自然成立了呢?未必。孔子主张即使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也得"父为子隐,子为父隐"(18);可是,一旦在这种情况下为尽孝道而和别人打将起来,如何还谈得上"爱人"?有子的孝弟为本是针对着消除"犯上作乱"而言的,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普遍适用的"爱人"原则,这算是比较明智的。但这样一来,孔子所理解的"仁"从根本上就不是一个普遍的人性标准,而是一个引起家族纷争的相对原则,也就昭然若揭了;它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必然导致对一个最高家长即专制君主的绝对需要,在言说方式中则导致话语权威,即以一己之欲强以立人达人,而这一己之欲的相对的话语标准却始终隐没在话语背后,这就使整个言说从语言本身的角度来看显得无章可循,毫无标准了。   质而言,只有苏格拉底的对话才真正具有对话的性质,孔子的对话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对话,而是类似于"教义问答"的权威话语和独白,问者所起的作用只是提起话头和等待教导。与孔子在对话中的"诲人不倦"(19)的"答疑解惑者"形象不同,苏格拉底在对话中多半是以提问者的身分出现,他的对手才是问题的解释者和回答者;但全部对话的灵魂恰好是提问者而不是回答者,是针对回答的提问才使问题变得更清楚了。然而,苏格拉底并不以全知者自居,他说:"我知道我是没有智慧的,不论大小都没有"(20),这不是过分自谦,而是他的真实想法。因此他有一种开放的心态,即他只提问,让对方自由地回答。所以在对话中并没有任何预设的前提,双方都是自由的,一个问题将引出什么样的回答并不是预先策划好的,而是临场发挥的,只有话语本身的逻辑在把言谈导向某个越来越清晰的方向,因而虽然自由交谈,却也不是随意散漫的。苏格拉底相信,话语有其自身的标准(逻各斯),但这标准不是他所独有的,而是人人固有的理性,这理性即使是他自己一个人所发现和自觉到的,也要由别人嘴里说出的话语来证实其普遍性。所以苏格拉底从来不强迫人家相信自己的判断,而总是诱导别人自己自愿地说出他所想说而暂时不说的话;这种暂时不说并不是预设的前提,而是对自己想说的话的存疑和对别人自由的等待,只有当别人自由地说出了他所想说的话,这话语的普遍性能才得到确立;反之,若把别人置于不自由的、被动受教的地位,即算别人承认你说得对,这话语的普遍性也是永远得不到证实的。苏格拉底把自己的这种方法称之为精神的"助产术",正是这个意思。助产婆只能帮助孕妇生孩子,而不能代替她生孩子。   与此相反,孔子虽然并不认为自己"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但在对话中,他是以"学成者"的身分高居于他人之上的,尽管还要"学而时习之"(21),但总的来讲那已是过去的事了,所以他自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22)。面对学生,凡是需要知道的他全知,凡是他不知道的则是不必知道的。他许多次说自己"不知",但这要么是一种回避作答的方式(如《八借》中对"或问柿之说"答以"不知也"),要么只不过是否定态度的一种委婉(巧滑)的表达,实际上早已下了断语(如《公治》中财冉雍、子路、冉求、公西赤、陈子文等人判为"不知其仁",或"未知,焉得仁?)他教导学生说:"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23),但至少他认为自己所知的那一点是不可怀疑的,必须"笃信好学,守死善道"(24),却从未考虑过是否会有自以为知其实却并不知的情况,后面这种情况正是苏格拉底对自己的知和那些号称有知识的人("智者")的知都抱怀疑态度的根本原因;所以孔子的"知其不知"与苏格拉底的"自知其无知"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对自己已有的知的一种反思态度,它导致把对话当作双方一起探求真知识的过程,前者则把对话看作传授已知知识的场所。孔子对自己也不知的东西的确是坦然承认的,但那只是因为他不认为这些知识是必须的。他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25),一般"鄙夫"之知是不用学的,只须从君子的立场"叩其两端"即可穷尽其理。例如,樊迟请学稼、学为圃,孔子说自己不如老农老圃,然后说:"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惰。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褪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26)这就叫"叩其两端"(即"上""下"两端)。   所以,苏格拉底在谈话中专门找那些自以为有知识的人提间,揭示其矛盾,打破他们的自满自足,启发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和肤浅,从而致力于知识的进一步深化;反之,孔子则是"不愤不启,不徘不发",即不到学生想求明白而不得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他想说而说不出的时候,不去启发他(27)。人家有疑问来请教,这正是占领话语制高点的好机会,所以朱襄注云"待其诚至而后告之"。常听人说到一个悖论:没有诚心是进人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但有了诚心又跳不出中国传统文化,结论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认知(只可信奉)。想必这一悖论自孔子已经开始了,他是绝对说服不了像美诺和智者派那样的一些自以为是、既不"愤"也不"徘"的聪明人的,只能成为那些脑子不太开窍的人的精神领袖。而一旦成为精神领袖,则可以对他任意褒贬评点,成为类似于上帝那样的"知人心者,所以"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28)。所有弟子的优点缺点均在他一人掌握之中,谁将来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也都被他所预见。这就是为什么孔子虽然极其谦虚,但他的对话总使人感到一种不平等,一种精神上的居高临下,即使有些话毫无逻辑性也不容辨驳的原因。 三、讨论的效果问题   苏格拉底在对话中,虽然执着于一个明确的目的,这就是要找到一个事物的"定义",但他也知道这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自己心中预先并无定数(所以才"自知其无知"),唯有依靠自己的理性和"辩证法"去不断地有所发现。例如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讨论"美是什么"的问题,最后的结论竟然是"美是难的"。不过讨论并没有白费,虽然还不知道美是什么,但毕竟知道了美"不是什么",思维层次有了很大的提高,而这正是苏格拉底真正想要达到的。又如在《普罗塔哥拉篇》中关于美德是否可教的问题,双方在讨论中都从自己本来所持的立场不知不觉地转向了持对方的立场,颇具喜剧性,最后也没有结论,苏格拉底说对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讨(29)。但毫无疑问,在这种开放式的讨论中,不但讨论双方的思维水平已不是讨论前的水平了,而且所讨论的问题的内在复杂性、微妙性也暴露出来了,这就给后人沿着思维已指出的方向继续深入提供了极宝贵的启发。   相比之下,孔子的对话看重的只是结论,而完全不重视反复的辩难,一般是一问一答为一小节,少有两个以上来回的,即使有,也不是针对同一个问题,更不是贯穿一条思路。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30),又说"吾道一以贯之"(31);但他是如何由故而"知"新的,他的"思"的思路究竟如何,他又是怎样用他的"道"来贯穿他所有那些论点的,却从来不曾交待。我们只能认为,他的"知"、"思"和"道"都只不过是一种内心的体会,所能说出来的只是结论,而不是过程。   所以,《论语》是中国传统官样文章中泛滥成灾的"要字句"的始作俑者。所谓"要字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要……"的句式,有时不一定包含"我们",常常连"要"字也省掉了,但意思每个中国人都懂。但西方人就不一定懂了,他们只可能将它看作"无人称句",但西文无人称句不含"要"的意思,因此他们往往抱怨这种句子没有主语。随便举一例:"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32),前面加上"我们要"三字(或只加"要"字),亦通。又如"先行其言而后从之"(33),"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34)等等,不胜枚举。在"要字句"中,"为什么要"是不能问的,一问你就成了异端,"攻乎异端,斯害也已"(35),因此这是一种权力话语。   那么,一介儒生,权力从何而来?来自道德上的制高点,而道德制高点又是基于自己情感上的自信,即相信自己的情感合乎自然情理(天道)。如宰我(予)对孔子说守三年父母之丧太久了,许多该做的事都荒废了,孔子问他:"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答曰:"安。"孔子就冒火了:"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口今女安,则为之!";宰我走后,孔子骂他"不仁",说"子女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父母抱大他到3岁,所以父母死后就要守3年之丧,如果当作一种定量化的推理来看这的确是很可笑的,哪里有什么道理;但能够想到这个类比并说出来的人显然表明了他的情感的深切笃实,自然就有资格训人了。幸好没有人来和孔子竞争说父母养你到18岁,因此要守丧18年,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权力话语,而不是真正的权力。不过,一旦和真正的权力挂上句,就难说会出现什么荒唐事了(如文革中大家竞相表"忠心')。所以,对话中对权力话语的争夺实质上是一场情感的表白和比赛,其结果就是写有"忠孝"二字的大奖杯。   因此,从历史上看,苏格拉底和孔子的两种不同的对话其效应也是极不相同的。前者造成了西方哲学史上从自然哲学向精神哲学的大转折,刺激了后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超越苏格拉底而建立起庞大的唯心主义体系;后者则树立了无人能够超越的"大成至圣先师",只能为后人"仰止"和不断地体会、学习。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从此便进人到了一个自我循环、原地转圈的框架之中,尽管内容上还有所发展和充实,形式上却两千多年一仍旧制,几无变化,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才开始有了初步的松动。 康德宗教哲学与中西人格结构 今天,康德已被许多学者看作是自亚里斯多德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他的哲学主要想解决三个问题:1.我能知道什么?2.我应当做什么?3.我可以希望什么?第三个问题属于宗教哲学(注:李秋零译《康德书信百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0页。)。1793年,正当法国大革命处于峰巅的时候,康德出版了他的宗教哲学著作,即《单纯理性界限内的宗教》(注:中译本见李秋零译、邓晓芒校,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7年版。),阐明了他的道德宗教的哲学原理。在这本书中,康德本着他一贯的精神,从现象和物自体、自然和自由、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绝对二分原则出发,对基督教的《圣经》作了他自己独特的诠释和阐发,其思想的力度和影响的深远,几乎相当于"第二部圣经 "。他由此揭示了西方宗教精神潜在的文化心理结构,并给予了这一结构以合理的解释。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中、西文化心理比较的最好、最典型的标本。 一般说来,西方文化是一种反思型的文化,即把对象世界看作反映人心的一面镜子。人要认识自我,只有到对象世界中去寻求。这就有双重的结果:一方面,自我成了一个随着认识的不断扩大和加深而不断显露出来的无穷目标,是动态的、不可穷尽的;另一方面,对象上反映的都是自我的形象,对象本身反而隐藏不露,成了物自体。相反,中国文化是一种体验型的文化,即把自己的心看作对象世界的一面镜子,人要认识世界本体,只有到自己内心去体会。这也有双重结果:一方面,自我是一个固定不动的点,宇宙的一切都反映于其中(万物皆备于我),唯有自我本身无法在其中出现,正如镜子本身不能反映自己一样,这是一个视觉上的"盲点",一个" 无"、"空";另一方面,对象就是我看见的那个样子,直觉体验就足以把握本体,"直下无心,本体自现"。如果说西方文化的大问题是把握不住对象本身的话,那么中国文化的毛病就是缺乏自我意识。 康德的立场揭示了西方文化的这一深层结构。从这种立场来看待基督教和《圣经》,就抓住了西方宗教精神的来龙去脉,这是过去的基督教神学没有自觉到的。我们下面打算从三个方面考察一下康德宗教哲学中的主要思想,并与中国文化心理相应的主题作一个比较。 一、人性和自由意志 康德是以道德哲学作为宗教哲学的基础的,在他看来,道德是独立的体系,不需要宗教也能成立。但道德本身在逻辑上必然要推论到宗教,因此考察宗教原理必须先讨论道德。 在道德学和伦理学上,中、西方都热衷于讨论"人性"问题,且都提出过性善、性恶、既善既恶、非善非恶、善恶相混这五种观点。但西方人与中国人不同的一点是,他们很早就提出了另一个更重要、更根本的伦理学问题,这就是人的自由意志问题。中国传统伦理基本上不讨论自由意志(荀子接触到自由意志问题,提出过性恶论,但均未展开),因此对善恶的探讨最终归于对人天生本性自然为善的假定。没有这种独断的假定,整个中国传统社会便无法维持。相反,西方伦理既然承认了个人自由意志,对善恶的探讨就必定要容纳性恶这种内在本源的可能性。这种考虑往往作为西方伦理学起码的基点,并由此出发去寻求由恶向善转化的途径、手段和拯救之道。因此西方人即使对通常的"善"的理解也与中国人有所不同,它必须包含中国人视为"恶"或不善的"人欲",即个人幸福。康德在人性观念上容纳了上述所有五种观点,但却认为这些都属于现象,人的本体之性则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虽然也被称之为"性"(Nature),但并非自然之性,而是本质之性(注:在西文中,nature兼有"自然"和"本质"双重含义。)。即是说,并非在时间上与生俱来之意,而是超越时空、因果律的。人在每一瞬间都可自由选择,并不因他从前、或生来是个好人或坏人而能决定其选择;用圣经的形象说法,人是从"天真状态"堕入原罪的。康德把人性建立在自由意志之上,使人性成了一个不可规定的、不可捉摸的东西(物自体)。的确,人性正是这样的东西。人之为人就在于他的不可规定性和无限可能性。人就是、必然是、并且永远应当是世界上从未有过的东西,即"奇迹"。人的本性就在于创造。人将要怎样创造自己,这是谁也预料不到的,人不能凭借自己天生的"性"而对自己高枕无忧,而必须随时提防自己、警惕自己,畏自己。 与此相反,中国传统伦理认为人之善恶是先天规定好了的,是自由意志无法摆脱的;人最好是不要有自由意志,只须顺其自然就可以为善、成圣。现实中之所以并非人人成圣,是因为外来影响所致,所以道德就在于清除外来污染,诚实地回到本心、真心。中国人对自己不畏,只畏外来的势力(天命、大人和圣人之言),不需要灵魂的拯救。因为他的本心是可以依靠的,只要"反身而诚",即可"乐莫大焉"。所以中国人最喜欢区分好人坏人,对好人大树特树,似乎他从娘胎里便是个好人,决不可能坏;对坏人、歹徒则要么诛杀,要么改造,使其"良心发现"。西方对于好人、坏人是就事论事的,一次荣誉不足以享誉终生,犯了罪,该判什么判什么,不搞从宽从严。因为人们相信罪犯也有理性,可以自己作判断和选择,感化教育通常是对儿童进行的,对成人则不能对此寄予太大的希望。 在康德看来,既然一切善恶都归于不可规定的自由意志,那么自以为本心纯洁并将"天真状态"当作善的规定,这本身就是最根本的恶,即伪善。因为在这种虚假的规定之下,真正起作用的是那可善可恶的自由意志。没有人能够宣称(保证)自己天生注定是本善的,人的"本心"不是起点,而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只有上帝才是"知人心者",也才能作最后的评判。在这里,康德把伪善视为人性中的"根本恶",是产生其他一切恶(偷盗、杀人、奸淫等等)的总根源,这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伪善就是自欺,即在行动上合乎道德法则,在内心却埋藏着非道德的动机,并为此沾沾自喜,自以为问心无愧,道德就变质为一种外在的形式、虚假的旗号,甚至作恶的工具了。其他的恶都是经验性的,可以限制和根除的,唯有自欺是理性(智性)的本性,是根除不了的,并且是人人具有、即使最好的人也概莫能外的。从这种观点来看,谁若标榜自己有一颗赤诚的心、明镜般的心、透明的心,就值得引起怀疑和警觉,许多坏事恰好是由这种心干出来的,干了还不知忏悔。耶稣说: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注:《新约·约翰一书》,第8~9章。)"天真状态"并不是什么善,而是动物状态,尚无犯罪的可能;只有犯罪的可能才使人成为人。所以黑格尔说:"一个恶徒的犯罪思想也比天堂里的奇迹更伟大更崇高。"这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深思的。 二、信仰与得救 康德认为,由于自由意志,所以人性可善可恶;但自由意志首先表现为恶、犯罪(原罪),因为天真状态由于抽掉了自由意志而谈不上是善,人的第一个自由意志行动只能是打破天真状态而犯罪。人一旦犯罪便永远不能洗刷,因为他表明他已是一个自由人、即一个可犯罪者了;然而,这种原罪正是人的高贵性(高于动物)的标志,他在自由选择的能力这一点上已经可以和上帝平起平坐了。就连善,也只能体现为犯罪的人通过同一个自由意志而获救。恶是起点,善是终点;恶是现实的,善是潜在的。善恶在无限历史过程中达到调和,因此道德是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在康德那里,正因为这一过程的无限性,所以有必要设定一个上帝来保证其完成,这种设定就是信仰。信仰不是外来的,而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的必然要求。当人意识到自由意志本来确实有违背现实世界的恶而向善的可能性时,他就已在逻辑上不能否认上帝的存在、在行动上有可能按照"好像有一个上帝那样"去做了,他就必须相信一个灵知的世界、彼岸世界。 然而,这里出现了一个二律背反:理论的信仰和实践的信仰,哪个在先?亦即:一个犯罪的人是先认识到可以指望一个上帝的拯救,然后才按上帝的要求去过道德的生活,还是先着眼于要过一种道德生活,才能使自己配得上上帝的可能的拯救?换言之,信仰究竟是为了得救还是为了道德本身?可以看出,前者是不诚实的,把道德当手段,是一种"历史的信仰";可是后者是不现实的,是一种纯粹"道德的信仰"。康德主张的是后者。但他又认为,前者虽然不诚实,但却是历史上唯一可能发生的信仰,并且可以通过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向后者进化;一个是现象界,一个是本体界,但在历史中二者可以统一。人们加入教会的目的总是功利性的,但随着教会的发展,早期的幼稚衣装应当抛弃,教会应越来越显出纯粹的道德性,成为道德宗教,教会史起着教化民众的作用。正如康德在现实生活中承认恶的正当性,他在教会史中也承认恶的历史必然性。现实历史总是一个恶的王国,是以人性本恶为原则建立起来的。上帝完全有能力摧毁这个王国,但他不这样做,为的是通过人自己的自由意志的觉醒来做这件事,因为上帝与魔鬼争夺的不是人的肉体,而是人的灵魂,不是自然之国而是自由之国。但自然之国是自由之国的学校,因而是一个不断进步并通向无限的历史过程。 将康德的这种观点和中国传统伦理比较一下,可以见出有如下显著的区别: 1.中国传统伦理不关心自由意志问题,而热衷于讨论性命、心性;或者说,人们不是把人性归于自由意志,而是把自由意志归结为人的天性、自然本性,而自然之性就是天道天理,本来就是善的,而且必然是善的。所以中国人认为人性不是一个过程,不是历史,而更像一面镜子,一种"境界",一种永不变化的天真状态。一切成长、发育、变化都属于道德的堕落,人性的退化,都是可以靠坚守和养护而避免的,所以不需要拯救,只需要还原(复性)。 2.正因为取消了过程,中国人历来主张道德、善的当下性。如孔子的"我欲仁斯仁至矣",禅宗的"顿悟"、"一悟即至佛",道家的"坐忘"。在这里,没有此岸彼岸之分,不需要设定上帝,在现实生活中即可超越(所谓"内在超越"),而达到圣人、真人和佛的境界。一切都取决于怎么想、怎么接受现实,超越一切现实的道德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即使有也要把它现实化,所以道德的"德"也就是得到的"得",内圣也就是外王,礼也就是法,道德就是政治。 3.中国人的信仰没有二律背反。民间信仰完全是功利性的("历史性的"):圣人(如孟子)的信仰虽然有超功利性("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但最终是为了更大的功利(所以朱熹解释道:"言行不先期于信果","卒亦未尝不信果也")。这个最大的"信果"就是政治稳定、天下太平。所以道德归根到底是政治的手段,为的是建立"德治"、"王道",而不存在真正的为道德而道德。 4.中国传统中善恶是绝对对立的,善人做善事,恶人做恶事。善人做恶事总是因为他先已堕落成了恶人,恶人做善事也总是由于他先已改变成了好人。但决不承认善人作为善人也可能做恶事,恶人作为恶人也可能做善事(或"恶是世界历史的杠杆")。所以中国人对历史的评价总是道德批判,而这种批判的标准表面上好像是依据动机,实际上总是按照后果来决定动机,即"成王败寇"的原则。 以上几点,最根本的是抽掉了自由意志的本源性,用一套外在的现实手段像规定物一样去规定人的"性"。康德则明确奠定了自由意志的本源地位,将它抬高到摆脱一切经验现实影响的物自体的位置,并由此建立起上帝的超验世界及其对现实善恶的历史导向作用;不是用外在的手段去禁止自由意志的恶劣倾向("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就在恶中锻炼出善来,形成由恶向善的进化:这就第一次公开揭示了西方伦理学的内在本质结构,同时也将中西伦理学的根本差异之点摆在了突出的地位。 三、良知 康德的"良知"(注:Gewissen,德文有"确定的"之意。)是"确定的知",因而是每个人心中固有的,这一点与孟子和王阳明的良知说类似。但不同的是内容:它不是对某件事情应当怎么做的直接知识,而是"自己对自己做出裁决的道德判断力",是一种纯形式的规则,即:"切勿冒不义的风险作任何事情"。良知是自己对自己保持距离,当然更是对一切具体行为保持距离。我们要特别注意康德对良知的否定的表达方式:"切勿"做任何"不义"的事,而且是"风险",即可能性。之所以要这样,是为了避免对良知作任何具体的经验规定,避免使之成为现实的绝对原则。孟子的良知则完全是经验的列举: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还不够具体,还要比喻"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都是一些肯定的规定。但可以任意改变、增删、搭配,如说"忠孝仁义 ","礼义廉耻","仁义礼智信",都差不多的意思。 所以,康德的良知说是消极的,孟子的则是积极的;康德是超验形式的,孟子是经验具体的;康德是内在自省的原则,孟子是实行于外的原则;康德是对自我的超越和警惕,孟子是自我的直接在场,没有对自己"本心"的超越和警惕;康德是理性的、孟子是情感的;康德是基督教的谦恭,把决定权留给了上帝,孟子是无神论的自信,凭自己就可以决定善恶(或如王阳明表述的:"只好恶,就尽了是非")。 由此可见,康德的良知只是每个人内心判断的事,很少能在社会上起现实的作用,孟子的良知却是一切礼法刑政的理论根据。王阳明说"致良知"的作用是:用来事亲便是孝,用来事兄便是悌,用来事君便是忠。但当家庭发生冲突、国家发生分裂之际,此良知并不能避免干出昧良心的事来,如在"文革"中,"阶级立场"、" 路线"、观点的不同往往导致人们良心的丧失,因为这些具体的原则本身已陷入了自相矛盾。相反,康德的原则由于超越具体情况,反倒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性的完全泯灭。他举例说,中世纪的异端裁判官能否判人死刑而不违背自己的良知?他认为,在宗教问题上要能判人死刑,需要一个绝对的"知人心者",但任何现实的人类都做不到这一点,只有上帝本人才具有这种能力,也才具有这种权力,而不至于陷入不义。凡人决不能自诩得到了上帝的启示,或自诩自己对启示的解释是绝对正确的。由此可知,人做此事永远有可能是不义的,而夺去人的生命本身则是确实不义的。所以,以宗教信仰(或无论什么别的信仰)为借口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是违背良知的,同样,以某种思想、政治观点为借口这样做也是违背良知的。在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中,主人公虽不是先知先觉的英雄,但他没有背叛自己的良知,被人们称之为"义士"。 所以康德的消极意义上的良知反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普遍的适用性和一贯性,虽然不能促成任何事业,却能避免极端的不人道,也不会因政治观点、思维方式的不同或改变而导致矛盾冲突。但其前提是:人不可能对善恶作出绝对的判断,只能在现有水平上拒绝对绝对善恶作出肯定的判断,但也不是毫无是非,而是寄托于一个超验的上帝。当然,我个人并不相信有什么上帝,但我认为不妨从康德的意义上吸取基督教的谦逊精神,自我反省和自我警惕精神,与自己拉开一点距离,保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另一种裁决的能力和余地。我们在认识论上反对不可知论,在道德行为上却应当为未知的、可疑的、不可知的事留下一点空间,这才能使我们的道德观念成为动态的、有生命的、不断前进的和"可持续发展"的。我们不要用有限的人和事作为绝对的无限的标准,一下子就把问题定死了,没有松动的余地了。从有限现实到无限意义的中介只能是自由意志,只能是永远能动的历史过程,它没有终点。 何谓真正的信仰? “我们没有真正的信仰,是因为我们没有独立的个体,没有内心独立的精神和需要。”4月26日晚上七点,邓晓芒教授在人文馆报告厅为全校师生诠释了“中国人的信仰缺失”问题,这一精彩讲座为“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添上了绚烂的一笔。 什么是真正的信仰? “真正的信仰,是能够提高人们精神生活和自由水平的”,邓教授如是说,“它不仅仅关注人的温饱问题,更关注的是人的精神问题,而有时候它甚至不考虑温饱,只考虑人们的精神生活。” 他还指出,信仰最初是从宗教产生的,而宗教又分为自然宗教、实用宗教和自由宗教。孔子把迷信、巫术的自然宗教提升到巩固统治的实用宗教,但真正的宗教是有超越性的,它超越物质生活,超越世俗。中国古代人相信“气”、“理”、“天道”,都不是一种真正的信仰,中国传统的儒教也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因为它们都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至少是一种物质化了的精神。 邓教授强调,精神上的相通是信仰的关键。 我们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信仰 “我们为没有信仰悲哀,并不是因为信仰的失落,而是发现了我们从来就没有信仰的真相。”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中国曾经有过辉煌的人文精神,只是如今失落了。邓教授则不以为然,他认为几千年来中国从来没有过人文精神,只有自然精神。古代的文人、君主虽多有理想,但其理想都很实际,最终要落实到能给百姓带来多少好处,正如张宰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们的理想基点仍然是是世俗生活,没有超越性,也就无所谓真正的信仰。“爱国”、“忠君”这些古代理想的主题,终究只是个地方主义,虽然可敬,却也还是立足于世俗,不具有真正的超越性。 邓教授认为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文化,没有给人们带来任何真正意义的信仰。 我们为什么没有真正的信仰? “中国人没有真正的信仰只是表象,实质是中国人不具有个体独立的精神。”邓教授用这样一句精辟的话解答了问题。 中国人相信物质甚于精神,即使是精神也是物质化了的精神,如“气”与“天道”。儒教破除了迷信,整体的人是从自然中独立出来了,但个体的人并没有从整体里独立出来。中国人敬仰一种群体精神,一种浩然之气,主张“天人合一”。邓教授指出,信仰的前提是谦虚,中国人的这种“大我”思想也阻止了谦虚。人一旦换化为“大我”、“圣人”,他的意见就是天道,不能反对,不能商榷,圣人的思想是和别人不相通的,而圣人也没有自己的精神生活。 邓教授说,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多半是一种物质关系,即使家人也不上精神相通的。中国人的人际交往,在乎“礼”和“面子”,而这些均是伪精神。个人生活在这样的群体里,相互之间精神又怎么能相通? 西方人认为,当他独立时,他就需要一个上帝了。邓教授认为没有独立的个体是中国人没有真正信仰的根本原因。 我们可能有怎样的信仰? “对‘真、善、美’这种人性绝对价值的信仰,可能成为中国人自己的追求。”邓教授对中国人信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邓教授认为基督教是一种较为成功的宗教,我们应该吸收那种超越的精神。因为绝对的真、善、美是追求不到的,所以我们可以把它作为超越的目标。在这样一种目标追求之下,人的精神才会相通,才会有真正的信仰。 解析中国文化,邓教授认为对“真、善、美”的追求,将最有可能成为中国人真正的信仰。 邓教授的讲座引得台下掌声不断,观众也对“信仰”一词畅所欲言。历史学院的杨同学认为,信仰是受不同时代,不同文化所影响和决定的,中国文化的土壤会培养炎黄子孙特有的信仰。每个人都应该为毕生信仰而不懈追求。信管院的李同学则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她认为信仰并不是人人都需要的,现代人没有信仰,每天为物质而奔波,照样活得有滋有味,那只是个精神层次问题。 大多数学生还是认为,邓教授的这次讲座,让他们收益匪浅,不仅了解了中国人的信仰问题,更重要的是领悟到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停下脚步来关注我们的精神家园。 本书TXT版本是由八零电子书(txt80.com)会员整理编辑而成; 八零电子书:交流思想、对话现象、思考现相、看清真相; 点它-->http://www.txt80.com立即入驻八零电子书社区。 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反思 我今天想跟大家谈的问题,可能是在座的都很关心的问题。这也是当前人们所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还出版过专门有关这个问题的杂志《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不管你是从事哪个方面的工作和研究,这个问题你不能不关心。今天我要谈的是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反思。为什么要反思?这个问题尽管已经谈论了这么久,但是我认为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说到点子上,而且还产生了一些不应有的误解。就是说,中国进步到现代化的历程,从满清倒台、甚至从满清倒台以前戊戌变法的时候起,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了,只有现在这个二十多年才慢慢地开始上了一点正轨,但是现在又有人提出来,不对,这个路不是一条正路,还是得寻找,这到底是为什么?什么样才是我们中国、我们这个文化走上现代化的一条正路?这个问题如果不多加反思的话,那我们确实就会像有些人说的,要么就是走了一大圈,发现一开始就走错路了,要么就是在犹豫中间耽误了时机,时机一去不复返,我们后悔莫及。所以应该进行一种全面的反思。这种全面的反思我想就这几个题目谈一谈,一个是:什么是传统文化?我们在今天、在当代如何理解传统文化?第二个方面就是:到底如何理解现代化?什么是现代化,我们到底搞清楚了没有?最后我想谈一点,就是我们的出路何在,我们如何对待外来文化。 一、什么是传统文化? 在当代,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传统文化日渐衰微的时代。这个判断应该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我们几千年以来灿烂的中华文明,在当代已经走向了衰微。当然文化走向衰微,国家并不见得走向衰微,在这种文化衰微的处境之下,国家反而在振兴。这个方面我们暂时不谈。总而言之,传统文化走向衰微,这是一个事实。现在到处兴起的“国学热”,以及回归传统的呼声,恰好反证了这一点。如果传统文化不是面临危机,而是在那里很健康地活跃着,那又有什么必要去鼓吹什么国学热呢?据说人大还办了国学班,办起来了没有,不知道。现在很多人提倡要“读经”,从小学、幼儿园起就要读三字经,大概现在很多幼儿园已经在读了,小学是不是在读,不太清楚。那么这种呼声恰好说明了一点,中国的情况就是这样,你越是鼓吹什么,就说明这个方面已经很糟糕了。但是传统文化衰微的事实,是不是说明传统文化在我们生活中就不起作用了呢?那倒不是。这种衰微只是说明了人们对它的态度,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对它奉若神明,特别是年轻人,很多人已经对它不屑一顾了。传统的老一套讲了几千年了,今天还在讲,那能说服人吗?所以我们今天对它的态度已经大变了。但是传统文化中那些已经死去了的东西,至今还在死死地拖住我们走向现代化的步伐,而且比任何以往的时候更加赤裸裸,更加无耻,更加光明正大地就是要拖住你的步伐,不让你前进。不要以为传统文化现在就已经没落了,就不存在了,我们现在就全盘西化了。我们用的东西都是西方来的,我们的科学技术都是学西方的,是不是我们就全盘西化了呢?远远不是这样。哪怕你能唱外语歌,能说一口流利的洋话,你跟外国人打交道没有障碍,但是你骨子里还是个中国人。传统的包袱是巨大的、沉重的,决没有那么容易改变。 现在我们一谈传统文化,马上就想到儒家的礼教和道德,其实这是片面的。我们谈传统文化不能只讲儒家,当然儒家在传统文化中占统治地位,但是还有别的,道家、法家、墨家、名家等等。而且不仅仅是这样一个层面,不只是意识形态的层面,儒家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只是一层窗户纸,它低下隐藏着的是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儒家文化它是为专制统治服务的,所以它只是专制统治的一个“名分”。儒家不是讲“名教”吗?你要镇压也好,你要控制也好,你要专制也好,你必须师出有名,得有个名分。否则的话你凭什么让人家服从你呢?所以儒家学说它就是起这样一个名分的作用。鲁迅先生讲过,我翻开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仁义道德”,但是看了半夜,看出底下只有两个字,就是“吃人”。吃人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不是什么意识形态,而名分呢,就是仁义道德,用仁义道德来掩盖吃人的现实。谭嗣同也说过:“两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两千年的政治体制都是秦始皇的政治,别看他们说得那么温文尔雅,都是专制暴政,都是大盗巨匪;“两千年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荀学就是儒学,儒学的一个支脉,比较接近于法家的一派。“乡愿”是什么呢?就是伪善,伪善之徒。秦政和乡愿这两者相互勾结,相得宜彰。秦始皇的暴政还没有看出儒家学说的重要性,还要焚书坑儒,到了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两方面才磨合成一体了,从此以后就走上了狼狈为奸的正统之路。这就是谭嗣同所说的:“唯大盗利用乡愿,唯乡愿工媚于大盗,二者交相资,而罔不托之于孔”。 毛泽东也有一句话:“百代皆行秦政制”。百代都执行的是秦始皇的政治体制,所以文革的时候要为秦始皇翻案,要美化秦始皇,说他搞的这一套就是好,就是能够使国家强大,就是能够使国家稳定。这才是真正的传统文化。文化革命搞的就是传统文化,虽然它表面上要批判传统文化。讲传统文化你不要只看那些表面的东西,只看那些写在纸上的、说在嘴里的东西,而要看实际。实际是什么?实际就是专制。传统文化的根,传统文化的实质,就是专制主义,儒家文化只不过是专制主义的一块遮羞布,一种粉饰。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文化在中国从来就没有断裂过,只是有时变换一下名分。比如秦始皇就不用儒家的名分,他用法家的。汉代以后统治者认为还是用儒家的名分更好,两千年都是这样沿用过来的。到了文革又不用儒家的名分了,重新启用法家的,把它打扮成“阶级斗争”的名分。当然这个“阶级斗争”是歪曲了的,把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加以歪曲,但是对人的控制和集权是一样的,几千年一贯。所以文革以后,目前这种传统文化的回归热实际上并不触动政治体制,而仅仅是在名分上要求回到儒家的名分而已,回到儒家的道德伦理。但是人们没有看到,儒家的名分其实是最适合两千年以来的专制统治的,它能够使专制的统治变得最为可爱,你受了它的统治和压迫你还心服口服,甚至心满意足,你觉得“此生足矣”。所以我们今天要谈传统文化,关键就在于要澄清儒家文化和专制体制的关系,到底是个什么关系? 当然历来儒生、士大夫与专制体制、特别是与皇帝本人,都有一些人好像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不是盲从,而是“从道不从君”,我服从天道,但并不是每一句话都无条件地服从君王的。也有一些“犯颜直谏”之士,在皇帝面前我也敢提意见,提了意见你把我杀了好了,抬着棺材去进谏,叫做“棺谏”。从人格上来说当然是很了不起的,我们今天对这种人也还是很佩服的。但是那只是对皇帝个人而言的,这个皇帝昏庸,不接受意见,那么我就要对他加以针砭,对他提醒。对皇帝个人这样,最终目的还是要维护一个专制体制,这个体制有一个皇帝高高在上,所有其他的人令行禁止,一切都有秩序,老百姓也没有造反的,这就叫天下太平。无非就是为了这个。所以这个体制才是天道,而皇帝他只是“天子”而已,天道的儿子,天道的儿子难道能够不服从父亲吗?所以儒家士大夫往往是以天道的代言人自居,来给皇帝提意见,虽然他们的个人人格往往表现得正气凛然,但他们的目的无非是为了维护这个传统的专制体制不垮台。现在有人以为儒家讲“民本主义”,像孟子讲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是最“贵”的,以为这就是“民主”。民贵思想是不是就是民主?“民本”是不是就是民主?民贵,对谁贵?民本,是谁的本?民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是谁的舟?这是不是就是“以人为本”?儒家的“大丈夫精神”是不是就是自由独立精神?我们要看它的根,不要看他说出来的话,要看他最终是为了什么。归结到这一点上你就可以发现,其实并不是的,所有这些东西最终是为了维护那个既定的天道,也就是传统专制体制。所以对儒家士大夫来说,谁来当皇帝其实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套规矩,有一套名分,有一套等级关系,这个关系是牢不可破的,千载一贯,不能改变。所以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体制问题,至于哪个来当皇帝,今天是姓李的,明天是姓刘的,这个都没有关系,朝代不断地更替,那是天命,不可违抗。一个王朝气数尽了,它就要被另外一个王朝所取代。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到时候要及时地改变自己服从的对象。但是这个体制不能变。所以哪怕是异族统治者,比如说满清统治者当了皇帝,那也不要紧,只要他按照儒家一套体制来统治我们的国家,那我们就认了。所以一直到今天,我们舞台上、屏幕上到处都是那些拖着大辫子的“奴才”在那里晃来晃去,还有一些皇帝,那都是些英明的皇帝啊!这个对儒家士大夫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是一旦西方的政治法律体制要引到中国来,那就不行了,因为它要改变我们的体制。西方的自由平等,法制思想,进入到中国来,那就被视为洪水猛兽。所以,“祖宗之法不可变”,这是慈禧太后当年所坚持的一条原则,她之所以不愿意改革,就是死守着这一条,祖宗之法不可变。到后来她吃了大亏了,八国联军打到中国来,她自己也逃出北京,等她回来,回到北京要开始搞变法的时候,时机已过,最后搞不成了,被推翻了。 同样,五四以来的启蒙思想传入中国,也受到了极大的抵制,因为它跟我们的这个体制不相容。虽然皇帝已经被推翻了,但是传统的一套东西仍然没有根本的改变,五四的精神虽然掀起了轩然大波,但是只是昙花一现,马上就被拒斥,被歪曲,一直就被歪曲,后来就被放在一边。用李泽厚的话来说,叫做“救亡压倒启蒙”。救亡的任务压倒了启蒙,当然这个在当时有特定的历史条件。新的一套还没有立住脚跟,要完成救亡这样艰巨的任务,还得靠旧的一套、专制的一套来组织起民众的有效的力量。当然比以前有所放开,但是基本上启蒙的理想从此被搁置而且越来越淡化。从后来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一直走在一个启蒙理想越来越被拒斥的过程中,一直到文革,可以说是被彻底的拒斥。文革是怎么一回事呢?文革就是拒斥西方思想的最彻底的一次运动。文革的口号是打倒“封资修”嘛,但是反得最彻底的其实就是“资”,西方“资产阶级”的东西。“修”,也就是“修正主义”,也是因为它靠拢西方的东西,向西方妥协,所以要反。而反对“封建主义”,虽然也有批判儒家的运动,“批林批孔”,但是反儒家的人本身就是儒家,是用儒家来反儒家,用法家来反儒家。法家其实就是儒家的“里子”,儒表法里嘛,法家和儒家是相通的。文革表面上反儒家,但它最强调的就是一个“忠”字,跳“忠字舞”,表忠心,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忠于毛主席个人,这不是儒家是什么?“忠”就是孔夫子提出来的嘛,“吾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所以儒家和专制体制其实是分不开的,现在很多人想把它们二者分开来讲,讲儒家,专门讲儒家里面的道德的那一部分,而把里面讲政治的那一部分撇开不讲,那是分得开的?在中国,你要讲道德,你就要讲政治;你要讲“修身齐家”,你就要讲“治国平天下”;你要讲“内圣”,你就必须要讲“外王”。这是分不开的,儒家就是这么一回事,儒家的本事就在这里,把内圣和外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鼓吹儒家思想可以作为在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原则,然后在社会政治方面引进西方的民主体制和法制,这是现代新儒家的一种一厢情愿的幻想。实际上这必然会陷入一种自相矛盾。试图从儒家中“开出”一种现代民主法制,那是不可能的。儒家的民本思想与现代法制思想完全是两码事。什么是“民本”?民本就是统治者要以民为本,不要做得太过分了,要体贴人民的疾苦,要从上至下地恩赐给他们生存的权利,不然的话他们要造反。这是对统治者所讲的一番话。但是民主是什么呢?民主就是人民自己起来建立自己的国家,自己治理自己,表达自己的意志。没有一个专制者从上至下地恩赐给他们什么自由,“只给大多数人自由,不给少数人自由”,这是中国式的说法。自由是你“给”的吗?每个人都生来自由,不是谁给的。 所以现在很多人对儒家思想抱有幻想,是不是从中可以开出现代民主法制来?儒家的这种宝贵的东西不能丢,不但不能丢还要加强,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就要开始读经。这实际上是一场全面的反启蒙运动,目前可以说已经达到甚嚣尘上了,到处都是反启蒙,回归传统。就像一个人得了病,不去吃药,拼命地回想自己过去为什么没有病,我现在就去吃过去没病的时候所吃的东西,能够把病吃好吗?还得吃药、打针,才能把病治好。所以传统势力如此强大,这种沉重的包袱简直可怕,死人拖住活人。改革开放刚刚迈开了一步,人民生活刚刚有一点起色了,于是又要回到几千年以前的那样一种腐朽了的传统里去,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呢?幸好听他们这一套的人还不多,特别是年轻人,不信他们的说教。有个别的人可能觉得他们说的还有一点魅力,受他们诱惑,但是大部分人不管它,我们现在享受我们当前的生活,很多东西是西方来的。当然其中也有些崇洋媚外的,我们暂时不管它,但是至少传统的东西是不能够说服人了,不能够吸引大多数年轻人。 这是我对传统文化的一个估计,我这个估计在目前国内是比较孤立的,现在大家一个口径就是要回归传统,要发扬传统文化的优势,不知道有什么“优势”。这是大部分人的趋势,小部分人还在那里嘀咕,而且也开始把自己的启蒙观点加一些修改。这叫做“对启蒙的反思”,明明是不反思,却自称为是“反思”。原来是坚持启蒙思想的,现在也开始在那里怀疑动摇,觉得这个启蒙是不是还是有些毛病,应该反思一下。启蒙本来就是促人反思,现在我们的反思还没有彻底,甚至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只在表皮上滑了一下,就要对这种反思加以“反思”,其实只是一种习惯的惰性而已。我们近百年来一直是这样,稍微有一点反思,就受不了了,就要对这种反思再“反思”一番,以便中止反思。如果真要反思启蒙,就得反思一下我们为什么一直不敢真正的启蒙,我们对启蒙还有哪些误解,哪些没有吃透的地方。我们的启蒙一开始就中了传统的毒素,就变了味,变了质,这倒是应该反思的,但决不是要回归传统。这就是我对传统文化的估计。那么,什么是现代化?我们来看一看。 二、什么是现代化? 现代化大家现在已经公认了,不是什么船坚炮利,也不是什么经济、技术方面,当然这方面有一份子,但是不能归结为这方面。也不是人民生活的改善,达到了温饱、小康。现代化最主要的是人的素质,是人的素质现代化了,有了这个就有了一切,科技、经济、政治民主,都会有。没有这个,其他方面的表面文章做得再多,也不叫现代化。现代化在于人的自由发展的水平是否有了提高,人的自由水平是达到现代化的标志。达到这样一种标志在西方也经过了一个过程,我们讲现代化好像就是西方化,因为西方人比我们先进入到现代化。所以一提现代化,一提自由民主的价值,我们就认为是西方人的标准。我们有些人,有些所谓的学者,利用我们民众中的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外思想,来抵制现代化,说那是西方人讲的,我们是中国人,我们一讲自由民主就不是中国人了,你难道想做个西方人吗?在他们看来,中国人就天生地该做奴才。这是一部分人的看法。但实际上现代化在西方也是他们争取得来的,并不是西方人从来就是这样的,他们一开始,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内并没有这些价值。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古代,希腊罗马奴隶社会,中世纪的宗教统治,都没有现代的西方价值。他们通过多少代人的流血牺牲才争取到现代的价值,他们本来是没有的。所以你不能把它看作是西方人的,它不是西方的东西,它是人类的东西。西方人通过奋斗争取到了人类的这种更高的发展水平,那么我们向他们学习,并不是向“西方”学习,而是向人类的更高发展水平学习,我们是自己努力把自己提高到人类的更高的发展水平上来。这就是现代化的实质。所以现代化跟非现代化或者前现代化的区别,不在于西方和中国的区别,而在于西方近代以来的价值观念本身,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制,等等。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那些巨人们才开始把这些价值建立为西方人的价值观。 所以现代不仅仅是一个时间的概念,不是说从15世纪以来,或者18世纪以来,我们就进入到现代了。如果是一个时间概念,我们现在已经21世纪了,那么我们中国人现在已经现代化了。所以它不是一个时间概念,也不是一个地域的概念,西方或者东方;而是人的发展层次的概念,人的素质、自由的层次的概念。我们今天不能说没有自由,但是自由有它不同的层次,我们的自由的层次还有待于发展提高。我们的自由还是传统的自由,还不完全是现代的自由。但是另一方面来说,毕竟西方率先进入到了现代化,所以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素质,我们就要学西方。这是一个事实,这个不存在什么价值判断,说什么西方就是高层次的,我们就是低层次的,不是这个意思。西方人通过他们的努力,追求到了高层次的普遍价值,那么我们东方人也有权利去追求。不能说我们就没有权利去追求,那是西方人的专利,我们不能接受。凡是这样说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为我们现在的那种低层次作辩护。五四以来,我们中国人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当时提出的口号就是要请来“德先生”和“赛先生”,引进民主和科学。但是民主和科学是不是就可以代表现代化呢?当然一般说来可以代表现代化,但这只是一种表层的现代化,只是现代化的一种表层的体现。那么,深层的体现是什么呢?深层的体现在民主底下实际上体现的是自由,在科学底下实际上体现的是理性。五四以来我们强调民主和科学,但是我们往往忽视了,在民主和科学底下有两个哲学的根基,那就是自由和理性。民主底下是自由,也有理性,所以我把民主称之为“理性的自由”,用理性来规范的自由,那就是民主;科学呢,我把它称之为“自由的理性”,科学是自由研究的,要有自由的土壤才能产生科学,但是科学本身是理性,这就是科学精神。“科学精神”不同于单纯的“科学技术”,就因为技术是不自由的,或者与自由不相干的,科学则是自由的。我们今天一讲科学就是科学技术,没有科学精神,这是对西方科学的一种误解。同样,我们把民主理解为没有理性的“大民主”,一种狂热的乌合之众的“民主”,如文革中所表现的,也是一种歪曲。 民主是理性的自由,你用理性规范自由,那就是民主,就是法制。但是国人一开始并没有清楚的理解这一点,人们把民主就理解为只是开国会,少数服从多数,科学就被理解为技术,引进船坚炮利,办实业。当时鲁迅就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反对开国会,认为国会就是一帮子人在那里谋利的场所,各自捞选票,贿选,愚弄大众,乌烟瘴气。鲁迅也反对物质主义的“科学”,主张尼采的“摩罗诗力”,认为“首在立人”,建立人的自由意志,张大个人的精神力量。科学也好,民主也好,都要建立在独立的“人”的基础上,否则科学会成为物质对精神的压迫,民主会成为“多数人的暴政”。西方的好东西拿到中国来就“逾淮为枳”,变味了,其原因就在于“人”没有立起来,实际上就是自由和理性没有立起来。 所以,一旦我们的思考深入到自由和理性的层次上,我们就会发现,随着时代问题的出现,民主和科学就被抛弃了。李泽厚说“救亡压倒启蒙”,其实从理论上说这个是不成立的,救亡为什么一定会压倒启蒙呢?启蒙不是可以解放人的个性,使人民大众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改变一盘散沙的状态,那不是有利于团结救亡吗?有利于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吗?之所以没有达到这种效果,为什么五四的价值被抗日战争所抛弃,就是因为中国的土壤还是传统的,还必须采取传统的方式才能度过这个难关。所以不管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在救亡时期他们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抛弃了自由主义,不要讲什么自由。毛泽东在延安作报告“反对自由主义”,蒋管区也讲要以“大局”为重,大局就是抗日救亡,不要讲什么个人的自由。再一个就是不准讲真话,抛弃了理性,不要去追求什么真理。这在那个时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种反对自由主义和不准讲真话在抗日时期成为了当权者的一个传统的基调,当然这也不是他们的传统,而是中国历来的传统,中国历来都不准讲个人自由,不准讲真话,不准使用你的理性。所谓启蒙就是使用自己的理性嘛,康德对启蒙的定义就是这样的,你要大胆使用你的理性,走出受监护的不成熟状态。经过抗日以后我们在政治上取得了胜利,但是我们在精神上对于五四来说是一个倒退,这个倒退从五四以来一直到文革达到顶峰,我们倒退到秦始皇去了,倒退了两千多年。 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才意识到我们走了一大段弯路,30年啊!30年我们把自己封闭起来,封闭起来干什么呢?封闭起来既然没有别的东西进来,那我们就是按照几千年以来所形成的惯性在搞我们自己的事情,所谓“自力更生”。30年靠我们的传统来自力更生,所结出的果子就是文革。所以改革开放我们回过头来一看,我们浪费了30年的时光。当然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也谈不上“浪费”了,我们交了“学费”,得到了教训。但是现在很多人还想把这个教训把它忘掉,我们30年的血泪都白流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对外开放,当然主要是向西方开放,否则我们早就对阿尔巴尼亚、越南、朝鲜开放了,我们对第三世界一直是开放的。现在要说对外开放,就是要对西方开放。那么到了80年代,我们提出了“新启蒙”的口号,这时启蒙的价值重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新启蒙只不过是把五四时期的启蒙口号和观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重申。当然比五四的启蒙要更加深入,不管是理论上还是从文学艺术方面还是从思想情感方面我们中国人跨进的步子相当大,当时不断地有外来的新思潮涌入中国,我们如饥似渴地吸收西方的精神。这个西方的精神无非是两条,一个是自由精神,一个是理性精神。最近巴金老人去世了,昨天发布的讣告。巴老在他的《随想录》里面作了一个知识分子的忏悔,他忏悔的无非是这样两个方面,一个是自由精神,一个是理性精神。他讲要“说真话”,说真话是不容易的,必须要有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只有具有自由精神你才敢于说真话,只有有了理性精神你才能说出真话。所以巴老的忏悔代表了一代知识分子的觉醒,也可以说是一种现代化的觉醒。国家要现代化,知识分子首先自己要现代化,知识分子还是传统的士大夫,你这个国家怎么现代化?必须有一大批新型的知识分子。但是,80年代一晃就过去了,到了90年代,知识分子“下海”,知识分子追求经济利益,道德沦丧,人文精神失落,“渴望堕落”。90年代是这样一种风气。于是有的人就不满了,提出来讨论,人文精神的问题,搞了好多年。但是各种各样的检讨,很多人都把它归结为西方思想的侵蚀,资产阶级享乐主义的侵蚀。当然不全是这样。但很大一部分人怪罪于西方文化,或者怪罪于现代化。我们人文精神失落了,好像我们两千多年以来一直是有人文精神的,所谓“失落”这个提法本身就意味着我们从前已有的东西失落了,好像两千年以来我们在道德上是做得很不错的,唯独到了今天堕落了。为什么堕落了?那不就是因为西方文化进来了吗?西方文化把我们的传统道德冲得一塌糊涂,我们自己都不相信了,这才导致了人文精神的失落。那么在这种基本的估计之下,很多人热衷于引进后现代思潮,引进文化相对主义,否定启蒙,否定社会进步,否定历史。认为没有什么进步不进步,我们以前过得很好,一直都不错,我们现在回到过去也可以的。 当然有些东西要把它去掉,比如裹小脚啊,皇帝啊,可以不要;但是其他东西都是不错的。这就是90年代的一股思潮,复古主义,回归传统,恢复旧道德。既然现在没有道德了,大家都是物欲横流,大家都不讲道德不讲良心了,整个社会都没有规矩,那么罪魁祸首就是西方文化的冲击力。所以我们现在要把旧道德恢复起来,以挽救时势。 其实这是缘木求鱼,饮鸩止渴。旧道德肯定是恢复不了的,今天每一个明眼人心里都明白,旧道德你要在今天的社会上恢复起来肯定是不可能的。个别的知识分子可能做得到,比如说蒋庆,他就是一个在现代公开宣称自己是王阳明的信徒而且身体力行的人。也许还有其他少数人能够做到。但是你要把它作为一个社会道德的公认的标准扶持起来,那是没有希望的。那么问题是当你这样提倡的时候,你并不能恢复旧道德,但是你所起的作用有一方面是实实在在的,那就是拒斥新道德。旧道德又恢复不了,新道德又被你拒斥了,那这个社会怎么办呢?那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就死定了!所以我们要看清,旧道德的沦丧它实际上是旧道德的自然的沦丧,不是从今天才开始这样的。为什么会沦丧,因为它已经有几千年了,太老了,而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是几千年未有的大变局。比如说对外界我们从来没有这么开放过;再就是几亿农民进城,打工;自然经济解体,农村的自然经济解体,农业当然还有,但是它已经不是自然经济了,不再是靠自然条件吃饭了,它靠的是什么呢?依靠市场。它的种子、它的化肥、它的农药、它的技术,都要靠市场,靠科技。中国人有史以来第一次解决了吃饭的问题,靠的是什么呢?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年轻一代他们首选的价值就是“发展”。任何一个年轻人,包括农村的,现在基本上都是这样一种首选的价值。我在农村没有发展前途,我要到城里去打工。几千年以来的农民不是这样的,能够平平安安地活一辈子就不错了,“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他们的理想。但是现在的年轻人不是这样,他们首选的价值就是发展。我们在座的就更不用说了,大学生,考虑的就是将来怎么发展,怎么最有利于自己的发展,发挥自己的才能、才干,把自己可能的潜力发挥到极致。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怎么可能再用几千年的儒家道德来加以维系,几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啊!所以我们讲现代化绝对不可能只是经济、科技、政治体制的现代化,也是道德观的现代化,人生观的现代化,而且这个是更根本的。你要讲政治体制,乌干达搬用了美国的政治体制,现在打得一塌糊涂,它那些黑人当年都是从美国“寻根”寻到非洲去的,在那里按照美国的体制建立了他们的国家,但现在乱成一团,仍然是非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你要讲经济的发展,那经济的发展很繁荣的地方多得很,伊拉克从前是中东最繁荣的国家,现在是人间地狱。最重要的还是要在人生观上,在道德观上,我们要做一个现代人。有了这个基础其他的都好解决,都可以发展起来,科学技术这方面不在话下,政治体制方面也可以培养出一批新型的法学家、律师。但是道德的现代化是最难的,它最重要,但是最难。有人认为我可以在道德上做一个古人,而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现代人,能不能做到这样?我把它叫做白日梦。你已经是个现代人,你又想在道德上做一个古人,那不是虚伪? 所以现代化的道德我们要考虑,它既然不是传统道德,那么它应该是什么样的道德呢?我认为应该是“小人之德”。我把“小人之德”跟“圣人之德”或者至少是“君子之德”相对立。君子小人之辨,这是儒家的一个主题。我们传统道德历来都是君子之德,圣人之德,要做君子,做圣人,王阳明讲“满街都是圣人”,就是从原则上来说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圣人,但其实每个人都做不到,包括王阳明本人是不是圣人,都值得怀疑。所以我讲现代道德应该是小人之德,不是圣人之德也不是君子之德。小人已经被孔子骂得一塌糊涂了,学一点农业知识也叫做小人,不守三年父母之丧也叫小人,在儒家的眼睛里小人是不堪为的,是大丈夫所不屑的。但是今天我们应该为“小人”正名,每个人其实都是“小人”,每个现实中的人其实都是有限之人,按照西方观念来看人是有限的,人有他的限度,甚至基督教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但是人本性是恶的并不见得他就不能在这个世界上建立起一个和谐的社会,并不见得他就不能够使自己的道德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本性恶劣的人也可以有德。这些道德体现在什么方面呢?一个是诚信,靠诚实劳动赚钱,当然你可以说他动机不纯,他只是为了得利,他的诚实是做给人家看的,他不卖假货最终无非是为了赚大钱嘛!但是你不要去追究他,人的内心谁能够追究啊?谁也不能算计到人的内心。而且这种“诛心之论”,儒家讲诛心之论,就是批评人家的内心动机,批评人家内心的一闪念,这种做法是要不得的。你应该为他的内心留下余地,你怎么就知道人家就完全是为了赚钱呢?诚实劳动,诚信,中国人现在最缺的就是诚信。中国人现在走到外面去,外国人常常用一种防范的眼光看中国人。中国人在外国人心目中现在已经成了最狡猾的、最不讲诚信的人。他们认为这些人都是机关算尽,有空子就钻,没空子也要钻,什么时候就把你“忽悠”一下,然后“人间蒸发”。 但实际上我们传统道德里面讲的就是一个“诚”字,“诚者天之道也”,儒家就讲这个。但为什么我们不诚?你讲得太多了,你把诚信当成一个高不可攀的道德境界,当作圣人的德行,你要求人内心诚明洁净,纤尘不染,但恰好对人的外部行为没有标准,没有普遍适用的规范,认为那只是小节。你所要求的小人做不到,小人能够做到的你又没有给他规矩,一切都按内心的感觉来衡量,而感觉恰好又是没有客观标准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一个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也可以自认为问心无愧。所以我们今天不如把调子放低一点,你的诚信体现在诚实劳动、合法地赚钱上,这就够了,你不要去追究人家的出发点,说他是为了赚钱,他为富不仁,动机不高尚等等,不要这样。就是诚实劳动,小人也可以做到,一个小人他算计,当然是为了自己发财而算计,但他能够做到诚实,这就不错。 再就是勤劳致富,如果一个人很勤劳,这也就够了,就是一种美德了。小人也很勤劳,他不需要有远大的理想,他就为了自己,自己的家庭儿女,起早贪黑,这就值得夸奖。这是小人之德,上升不到圣人。圣人可能像孔子那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也不屑于去学种田种菜的,那样的叫圣人;拼命勤劳致富的人当然是小人了,但是应该看作是道德的,懒惰、四体不勤才是最大的罪过。还有遵纪守法,敢于负责,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些都应当看作是一种道德。中国人历来缺乏这种道德,只不过是在别人看着的时候我遵纪守法,如果没人看见我能够违犯一下就违犯一下,没人看见嘛!不敢负责,做了坏事就逃之夭夭,开车撞了人如果没人看见,十有八九能逃逸就逃逸,反正没人看见,抓不到。小人如果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独立人格的话,他在这方面是敢于负责的,民间历来也有这样的先例,好汉做事好汉当,比许多读书人都要高尚。鲁迅的《一件小事》讲的就是这件事。但这种人往往得不到儒家道德的肯定,被视为“匹夫”。再就是个人奋斗,坚持自己个性自由,同时尊重他人的自由。小人他要把自己的自由上升到一种道德的时候,他的这种道德就有一种普遍性,他发现只有尊重每个人的自由,他自己的自由才会得到尊重。当然他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自由,那不必去管他,应该允许,这就是小人之德。你能够尊重人家的自由,那就是有道德的。至于传统的亲情孝道,裙带关系,走后门啊,贿赂啊,讲情面啊,礼尚往来啊,这些都是旧道德,甚至有的是不道德。有些即使在今天仍然是道德的,也只是第二位的,首要的道德是对自由的尊重,对自己的自由和他人的自由的尊重。凡是违背这一条的,在今天就是不道德的,是应该抛弃的东西,只有不违背这一条的才可以继续是道德的。 普遍自由的这条原则不是一条单纯内心的原则,而是有客观标准的可操作的原则,它的可操作性在就于“公正”或“公平”。你追求个人利益你也要让别人追求个人利益,不公平那就是不道德。中国传统道德没有这一条,不公平是正当的,不公平就是公平,等级制嘛!你能跟皇帝讲公平?那不是“反了天了”吗?你能跟当官的讲公平?你能跟你的父母讲公平?妻妾能跟老爷讲公平?中国人缺乏公平这种价值,这是有调查统计为根据的。公平在中国人的价值谱系中排在非常后的地位,中国人最重视的是诚实,我们说这个人很老实,这就是最起码的评价了。但是老实人很可能做很不公平的事,和稀泥的事。我们今天要把这种关系倒过来,因为一个人是否真正老实这是没法知道的,你不能钻到他心里面去,很可能他的老实只是他的一副面具,他和稀泥是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这就是所谓“乡愿”或伪善。即使他真的是出于诚心,这也只是他的自我感觉,根据自我感觉来把握自己的内心是不可靠的。因为人在干一件不公平的事甚至干一件坏事的时候,他会有一种自欺的本能,使自己相信自己内心是“诚”的,我真心诚意地做这件坏事,我没有坏心。那些团干部“苦口婆心”地劝别人揭发“胡风分子”和“右派分子”的“罪行”,那些“红卫兵”凭着一股赤诚批判自己的父母、拷打自己的老师,中国人这种情况多得很。所以诚这个标准是不可操作的,它只是一种自我感觉,没有客观标准,因此你也不可以用这个标准去断言别人,包括断言自己。你用这种标准断言别人,那就是“诛心之论”。西方人认为只有上帝才能知道人的真心,你不是上帝,怎么能够断言别人的心呢?你连自己的心都不知道,你知道你内心深处是怎么样的?有什么隐秘的动机?弗洛伊德讲人有潜意识。一个人要知道自己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要去“寻找自我”。什么叫“寻找自我”?我已经在这里,为什么还要寻找?就是因为我虽然在这里,但同时又不在这里,而是“生活在别处”。我必须从我现在的样子去寻找它后面的根据,在我今后一系列的思想过程行为过程中去发现自己真正是什么样子。很可能有的人本来觉得自己很不错的,结果发现自己很坏;当然也可能有的人认为自己很坏,后来却发现自己还不那么坏。所以人要认识自己必须有一个过程,不是说你现在二十几岁,有了自我意识了,你就可以凭自己的感觉,觉得自己还不错,就认为自己是个好人,那是不够的。所以西方人给这种认识自我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就是你首先不要把自己看得太好,你首先要把自己当作一个小人,然后再去改善自己,去寻求自己真正的善的本质,那是要经过自己努力的,不是你坐在这里一想,觉得问心无愧就行了的。 所以小人之德的基础,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理性。自由当然是自由意志,小人他有他的自由意志,他有他的追求,这种追求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不好的,但都是出于他的自由意志,所以他才能够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出于他的自由意志,他就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义务。如果什么事都是别人要他干的,都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做的,都是不自由的,那他就不负责了。我听从上级的命令杀了人,那就可以不负责。小人之德就是把自己的行为建立在自由意志上,以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我们说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一种普遍的规范。为所欲为很可能今天是自愿的,明天就后悔了;或者他自己为所欲为,但不希望别人也这样干,这都不能成为普遍规范。你如果把自由意志当作普遍规范,那你就可以一方面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你会尊重他人同样的自由意志,那么这样一种自由就是法制下的自由,就有法了。你把它当作普遍规范,那它就成了“法”了。“法”是什么?前面讲了,法就是“理性的自由”。自由有理性,它就是法,民主、法制就是理性的自由。理性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感性冲动并不是真正的自由。你一时兴起,杀了一个人,明天你就坐到牢里了,后悔得不得了,当时就是一时冲动,那不叫自由嘛!真正的自由需要一种普遍的法则。法制不是圣人制定的,而是小人制定的。你请一个圣人来制定法制,圣人凭他自己对天道的体会,制定一个法律,给哪些人自由,不给哪些人自由,这就是人治了,而不是法制。我们看到像美国,澳大利亚,那些国家最开始都是一些小人啊,到美国去发财,淘金,那都是小人。澳大利亚是一个流放地,除了当地土人,都是些罪犯。结果他们在那里搞成了一个国家。那些人都是些小人,甚至是罪人,但是他们要建成一个法制的社会,好让大家都能得利,所以才把这个制度制定得那么民主。特别是美国,美国就是一个人工制造出来的国家,那就是一些小人在那里制造。当然也有圣人,像华盛顿那样的圣人,但是他并不把自己当圣人,他建立了国家以后功成身退,人家要他当皇帝他不当,去种他的地去了,并不把自己当作满不得了,可以凌驾于整个国家之上。他认为一个好的体制比一个好的领袖对国家重要得多。所以他认为这个国家就是小人之地,而且是为小人服务的,这就是民主。 那么民主的法制一旦制定,自己就必须遵守,必须服从。哪怕是罪犯,在没有犯罪以前,当初制定法律的时候也考虑过的,这个法律我同意,我投票通过的,那么我将来要受它的制约的。受它的制约不是受别人的制约,而是受我自己的制约,因为我参与了它的制定。这是通过理性很容易想得到的,既然你自己制定的法律,那么你今后就必须遵守,今后你的行为如果违背了它,那么它对你的惩罚就是你自己对自己的处罚。所以西方法律思想里面有这么一个原则就是:让罪犯受刑是对他的尊重,因为刑法是他自己制定的,让他服从他自己的刑法是尊重他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并不是别人把你抓住了,然后要把你处置一番,而是对于你的自由意志的尊重。当然在这种基本精神的基础上,西方人经过好几代人的实践,把这一套法律变得十分的完备了,目前市面上有很多有关“宪政”的书,可以看看。宪政的前提都是要尊重小人,要把小人、哪怕是罪犯都当人看。要把罪犯看作是自愿受刑的,因为他有理性,他知道这是犯法,他自愿犯法也自愿受刑。所以他的人格还在那里,罪犯也是人,要尊重他的人格,否则你就是不道德的。所以你要尊重每个小人,哪怕最没有价值的人,都要尊重他的隐私,不要搞诛心之论。我们以前动不动就把人的灵魂拿来“曝光”,“看看某某人的丑恶灵魂!”丑恶灵魂你是看得到的呀?灵魂你怎么看得到呢?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说法。现代化要求我们在道德观上改变传统的习惯性的眼光,建立起一种新型的道德,我把它叫做“小人之德”。当然你也可以取别的名字,我主要是把它跟圣人之德和君子之德相对照而言的。世界上没有圣人,世界上都是小人,这个才是事实,才是真实的情况。所以每个人都有一个平等的、不可侵入的灵魂,但仍然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种道德。达到这样一种道德观,一个民族才能进入到现代化。 最后我讲一下中国文化如何对待外来文化的问题,这也涉及到中国文化的出路问题。 三、如何对待外来文化? “外来文化”今天主要指西方文化。西方文化在今天对我们最有意义,至于巴基斯坦文化、印度文化、刚果文化、伊拉克文化等等第三世界文化,虽然也是外来的,我们都不会见外,觉得都有点熟悉。最不熟悉的就是西方文化,西方文化几百年来成为了全球现代化思想之源。当然并不是因为西方人特别优秀,不是的。西方人只不过是早我们几百年而进入到了现代化而已,在人种方面他们并不比我们强,甚至在某些方面我们还比他们更强一点,当然也有我们的弱点,我们不能搞民族沙文主义。所以现代化在我们所面临的现实条件下的确它就是西方化,很多人想否定这一点,那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说是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我们也可以搞我们中国式的现代化。中国式的现代化是什么呢?中国式的现代化我们在文革时期已经搞过了,我们在上个世纪已经干过了,我们现在还能干出什么东西来呢?西方先我们几百年所建立起来的那一套价值观念是具有普适性的,具有全球性的意义,它不是西方人的专利品,而是人性里面所发现的一套价值观念。当然西方化我这里是在特定意义上讲的,是在人生观、道德观上讲的现代化,至于西方人的其他的方面,比如说西方人怎么吃饭,怎么穿衣,怎么说话,一些生活习惯的细节等等,这些倒在其次,我们西方化不一定把这些东西都学过来,我们要学习西方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但恰好一百年来我们这一方面的收获很小,而且经常有误解。我们刚才也讲到了一些,对民主、科学、自由、法制等等,学得很不到家,倒是很多外表的东西,甚至一些不应该学的东西,我们趋之若骛,乃至于在这方面导致一种崇洋媚外。有些中国人你从外表一看,他比西方人还西方,但是你与他一交谈你往往会发现,他比中国人还中国。实际上完全没有脱出中国传统自古以来的那种文化心理,只是外表上像一个西方人。 有人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我们一学西方就把自己的好东西都丢掉了。我并不否认中国文化里面是有一些好的东西,特别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这些好的东西曾经发出过灿烂的光辉,确实也是一些好东西,它使我们这个民族壮大,而且影响到周边的民族。不是好东西它能够影响别人吗?肯定有很多好东西。可是问题就在于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这些好东西已经变了质,变了味。正因为一百多年以前这些好东西变了质,才招来了西方人的侵略,因为你腐败了嘛!你已经腐化堕落了,所以西方人才敢于侵略你,敢于欺侮你。在西方人侵略我们之前我们已经腐败堕落了,所以才挨了打,落后就要挨打嘛,并不是因为他打你才把你打落后了。所以你把中国文化的堕落归结为西方文化的入侵,这是归结不上的。为什么堕落?因为太古老了嘛,两千多年了嘛!满清占据中国两百多年,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复兴,由于注入了落后民族的新鲜血液,所以中华民族又有过一段时期的复兴。但是这种复兴并没有带来新的文化因子,只是加入了异民族的生气,而这种生气却沿用了旧文化的因子,所以只经过了两百多年,生气消耗完了,它又腐败了。肯定要腐败,因为它没有自我批判的传统,老是自己粉饰自己。所以再好的东西经过了几千年的这种不发展,也会要发霉、变质。正因为自己的东西已经不好了,所以我们才要学西方嘛。当年康有为他们上书,要求改革,就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这一套东西已经不适应时代了,所以才要学西方。在当时中国这些好的东西就已经不行了,就已经腐败了,好的东西它也可以腐败,并不是永远都是好的。 再一个,有人说,西方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好的东西,西方人自己现在已经把自己批得一塌糊涂了,后现代啊,反科学主义啊,反理性主义啊,反逻各斯中心主义啊,西方人已经看到自己不行了,我们去学他们,我们不是捡他们的糟粕吗?特别是他们的现代价值,从文艺复兴以来,17、18世纪以来西方人所建立的那一套现代价值,在西方已经遭到了普遍的批判,已经体无完肤了,我们还去学它,那岂不是学了一些人家不要的东西?但是实际上我们要看到,西方人说自己不行,他的这种自我批判是他们历来的传统。西方人历来就是这样的,从来就说自己不行。凡是西方文化正在欣欣向荣地发展,正在上升的时代,就有一些人站出来说,我们不行,我们这些东西都腐败了,就要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比如说卢梭,卢梭的时代正是18世纪,是早期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嘛,他就写了一篇《论科学和艺术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的文章,这篇文章得了奖。他的结论是否定的。就是说,我们今天发展起来的科学艺术,我们也可以译作“科学技术”,在当时还远远没有达到它的顶峰时代,正在上升期,他却站出来说,科学艺术是败坏人心的啊,人类本来是好的,但是被自己搞糟了,整个文明的发展都是要不得的,我们应该退回到文明发展之前。他这个文章里面宣扬的就是这种观点,就是整个人类文明都是一场道德的堕落。他把这个文章寄给伏尔泰,伏尔泰的回信很简单,他说,读了你的文章,很感动,很欣赏;但是可惜的是,我现在早已经不会四脚着地爬行了。 就是说我们已经不能退回到猿猴去了。这是卢梭,这是典型的否定自己的传统,否定自己的整个文化,因为当时欧洲整个文化就是以科学艺术为代表的。科学艺术发展了,就是道德堕落了,现代文明人不如原始人,原始人是最道德的。所以卢梭以后西方兴起了浪漫主义思潮,就是要回到原始,回到田园牧歌,回到古代,认为原始人比我们更有生命力。再就是尼采,大家都熟悉的。尼采也是资本主义发展到极致的时候,那时候是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按照列宁说法就是资本主义发展到高峰,开始走向腐朽了,这就是20世纪初。尼采提出来要“重估一切价值”,所有的文明都是教人做奴才的,特别基督教道德是奴隶的道德,我们要重新加以评定,只有古希腊早期的人才是英雄,古希腊以后的人都是奴才的道德。这是尼采对西方全部文化的一种否定。还有很多,比如说斯宾格勒写了一本《西方的没落》,从书名上就可以看出来,西方人没落了,西方文化没有出路了。他们要找出路,到哪里找出路呢?到东方,甚至到原始民族部落里面去,寻求一点新鲜的东西。所以这是他们的传统,就是否定自己的文化,特别是在文化发展、繁荣时期,他们否定得反而更加厉害。西方人这种否定自我的文化传统是很不得了的,是非常宝贵的,它可以使西方人奋起改变自己。它没有阻碍西方文化的发展,反而刺激了文化的发展。马克思是最典型的一个,预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要灭亡了,给资本主义社会敲响了丧钟,但是也就敲响了警钟。所以在马克思的激励之下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最近一百多年以来改了很多,他们居然活了下来,而且活得这么好,这里面有马克思的功劳啊!所以西方马克思主义一直不衰,他们非常感谢马克思,马克思把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揭示得那么深刻,使他们找到了一种办法来渡过这种难关。资本主义渡过了难关,到今天发展到现代社会的时候,马克思所预言的那种资本主义危机已经过去了,他们已经找到对付它的办法了。所以资本主义也要感谢马克思,也要感谢尼采,也要感谢卢梭,就是这些人在给他们敲警钟。所以西方有人曾经给“人”作过一个定义:人就是意识到自己的危机的动物。人时时刻刻都在危机之中,特别是今天,人类每一分钟都有可能毁灭自己,比如核武器完全可以把地球毁灭好多遍。但是有这样一些敲警钟的人,人类就活过来了。如果一旦没有人敲警钟了,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类就灭亡了。人类之所以能够活过来,就是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危机。这就是西方人的观点。就凭这一点,我们更应该学习西方。就因为他们说自己不行了,我们恰好更应该学他们。因为中国人恰好是反过来的,只有中国人从来都是粉饰太平,报喜不报忧。所以就凭这个我们就应该学他们,并不因为他们都说自己不好,那我们就不学他们了。如果因为我们历来都为自己唱赞歌,我们就必须来学我们自己的传统,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何况西方人一直到今天,并没有放弃他们的基本原则,他们的基本价值观。虽然批判自己,但是他们仍然在这个社会中生活,仍然没有想到要搞一场革命来彻底推翻他们的这种体制。他们说说而已,敲敲警钟而已,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放弃他们的价值,他们的自我批评只是为了改进他们的社会,而不是推翻这个社会。所以你说西方的东西过时了,其实并没有过时,我们今天看到西方的自由民主平等这些价值仍然支配着西方的主流社会,而且正是这些价值使得他们的社会今天还有他们的生命力。 另外还有人说,西方人也在向中国文化学习,如我们刚才讲的,西方人对自己的文化评价很低,而对东方文化、中国文化的评价反而很高,于是有的人就很得意了:西方人都很推崇我们的文化,那么我们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文化,那不是舍本求末、数典忘祖吗?这种说法只相当于三岁儿童的水平。一个小孩子拿了一件玩具,本来觉得没有什么,已经玩腻了,哎,有另外一个小孩子要来抢他的,那就宝贝得不得了啦!人家都在学我们的,那我们自己还不应该宝贝一点吗?不是的。从道理上说,西方人学我们,我们就更应该学西方了,不然的话我们就吃亏了。人家把你的学去了,你又没有把人家的学来,你不是吃亏了?从事实上看,现在西方人既没有丢掉自己的好东西,又在努力把我们的好东西吸收为自己的东西,弥补他们的不足;而我们既没有真正学到西方的好东西,自己的好东西却又由于固有的不足之处而日益丢失了。所以文化的互动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每一个民族都应该拼命去吸收新鲜血液,去学习其他民族的特长,一个文化才能健康发展。谁不学别人,固步自封,那么哪怕你有好东西,你守着,你也会把那些好东西糟蹋、败坏,使它完蛋。这就使西方人也没有好东西可学了。所以现在西方人也不学习我们现代中国人,他们要学的是中国古人。于是我们就造一些假古董给他们看,骗他们的钱。但是现在西方人也学聪明了,他们不要看假古董,要看真古董,要看没有经过“修复”的古董。可惜这样的东西越来越少,被我们自己糟蹋了。所以我提出一种“双重标准论”,就是在文化的传播与学习中,西方要以非西方、包括中国文化为标准,而我们中国要以西方文化为标准,互相参考互相学习。所以我主张,你如果住在西方,你就应该以东方、以中国为标准,吸收我们东方的好的东西。 美国文化就是这样,他们现在对于东方、对于异民族、甚至对于原始部落的少数民族特别感兴趣,因为那对他们来说是新鲜血液,他们可以用来弥补他们那个文化的不足。那么反过来,我们要把学习西方当作最重要的任务。在这方面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不同的标准,一会儿以东方为标准,一会儿以西方为标准,但是你要看对什么人。对于美国人,比如说我们有一天到了美国,我们移居到美国,成了美国公民,那么我主张大家要大肆宣传儒家文化的好处,那可以弥补美国文化啊!但是如果你是中国人,你在国内,那就不要讲了,你要讲另外一套。事实上也是这样,很多人在国外就是鼓吹中国文化,回到国内就大骂传统,大讲西方文化的好处。实际上这是正常的,不要以为这是双重人格,或者是理论上不一致。实际上正好是一致的,在什么意义上是一致的呢?就在于任何民族都要吸收异民族的文化因素,所以双重标准其实是一重标准,就是你在哪个民族,你属于哪个国家的国民,你就要把异民族的文化吸收进来,以便于本民族的文化能够健康发展,这是同一个原则,当然在不同的处境就会有不同的运用。这才是我们说的“双赢”嘛!为什么马克思特别强调“交往”,人与人之间交往,民族与民族之间交往,交往就是双赢的,就像做生意一样,我有的东西可以给你,你有的东西可以给我,我们两个都可以得利,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嘛。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双赢,如果不是互相取长补短,那就是两败,两败俱伤。中国人绝对不会因为学了西方就成为了西方人,我们的文化在那里,你不管怎么批判它还在那里,不但在那里,它还要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到我们手里它还要发展。怎么发展?通过批判来发展。我提出“新批判主义”就是这个目的,就是说,一个文化的发展只有通过它的自我批判。西方文化几千年来就是这样的,西方传统就是一种自我批判的文化,卢梭啊尼采啊都是这样,那么中国文化也应该这样。只有通过批判传统文化才能够真正发展中国文化,才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今的一条出路。否则的话只能是抱残守缺,你只能守住那一堆东西让它败坏下去。用什么来批判中国文化?一个是现实生活的发展,另外一个是西方文化的参照系。用这两点,对于中国文化的批判其实就是加以促进。好,我今天讲的内容就到这里,谢谢! 学生一:我想问邓老师一个问题:您说的中国向西方学习的重要性,我们怎么样去学习西方? 答:首先我们要对现实有一个正确的估价。学习不是书本上的学习,也不是仅仅是思想上,看了西方的电影电视,文化艺术,引起的感想,这个学习的必要性是产生于现实,就是我们要了解今天的现实,在中国文化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我们要接触社会。在座的有很多同学可能还在学校,还没有去接触社会,但是我们耳濡目染,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对现实的感受。这个学习应该是建立在现实感上的,不要架空。你架空了,不论是学习西方还是学习传统,你都是一种空的东西,不联系实际。那么当我们感觉到现实中间的诸多问题的时候,我们就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这些问题从哪里来的?从现实中产生的,为什么产生?因为传统文化解决不了。所以它是一种问题。那么带着这种问题,我们去读西方人的书,我们也许可以在他们那里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道路。用这种方式来学习西方文化,我觉得是效果最大的。当然不排除有些人坐在书斋里面做学问,把西方的东西介绍到中国来,或者翻译过来,让中国人能够一般地了解了解,这当然也还是必要的,特别对于我们今天时代的发展是必要的。但真正的动力还是从现实中来的。所以我特别强调新批判主义不是仅仅按照外来的东西来骂中国人,不是这样的。而是从中国本土产生的问题里面寻求解决的办法,寻求出路,这样才转向西方。五四以来的知识分子都是这样的,到西方去寻求救世之道,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当然他们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现在还在找别的东西,都是一个目的,都是要解决现实问题。谢谢! 学生二:您刚才讲的非常强调理性,我想问你对非理性怎么看?另外我想问一下,现在很多人学习西方文化都是用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去接受西方文化的,所以他们在接受西方文化时都是“忘我”的,忘记了自己的主体性,您认为应该怎么样才是正确的? 答:后面这个问题跟刚才讲的有些联系,就是你学西方不是一种单纯学者的立场,看看西方人说了一些什么话,这个在纯粹学者圈子里的学习效果是不大的,即算你学到了一些东西,你也仅仅是了解了一些外国的事情而已。而我强调的是你从现实出发,从人生的感受出发,从自己的生存处境出发,这就使你的学习有内容,有生命力,你就会有一种热情,你渴望获得一些东西。当你发现有些提法能够解决问题时候,你就会感到一种痛快。再就是理性和非理性的问题,西方也有非理性的思潮,一般说西方传统中理性是一条主线,而非理性思潮是一条副线,当然这方面也很重要,没有这一方面你就不可能全面了解西方。但是这种非理性和我们东方的非理性是很不相同的。因为东方你要说理性嘛,也不能说没有,但是东方是以非理性为它的主线的,中国人是以实用、特别是政治实用为核心的,李泽厚说是一种“实用理性”,只要实用,我不管它理论上是否站得住脚都要去做。所以东方的非理性和西方的非理性不一样,就在于这种地位不一样。西方的非理性始终处在理性的框架之下,所以它有它的不同的特点;而东方的非理性自古以来都是占统治地位的,直到今天还多半是这样,我们一讲就是强调人的情感,强调人的心性。理性这个东西中国人一般不太看重。非理性在中国是更带有全局性的东西。理性的逻辑推理只是附带的,甚至于你讲多了人家对你还有不好的看法,说你巧言善辩,“巧言令色”,那么你再说得头头是道,你说的话也值得怀疑。中国人相信一个人的话,主要在于看它是不是打动了我的情感,并不在于逻辑上是不是前后贯通。所以逻辑上是不是矛盾在中国人看来不是一个问题,逻辑上完全矛盾的,中国人也可能坦然接受。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作为一种社会风气来提倡就有些自相矛盾,因为总要有受益者嘛!否则你怎么能够“利人”呢?只能是损人而不利己。文革期间对立的两派各自都用一条毛主席语录来攻击对方,就没有一个人出来用逻辑的方法把毛主席语录拿来分析一番,当然那样做是要杀头的,问题是没有人想到要去分析一番,而是每个人都觉得有人撑腰、理直气壮。当然一般说来,理性和非理性是不可分的,西方的理性有它的非理性的根源,这就是自由,我们刚才讲了“自由的理性”和“理性的自由”,每一方少了对方都不能成立。自由意志就在于不能用理性把它必然地规定下来,规定下来就不是自由了。但是这种自由本身又有它的自由规定,有它的一贯性,我今天自由明天还想自由,所以我就得把自由保持在今后也能够自由的法则之下,这种法则就不是外来的规定了,而是自由本身的自律。所以自由本身内在的有它的理性。而理性内在的又有它的非理性,比如说,你运用自己的理性,那是你的自由。康德讲运用自己的理性你要有勇气,有勇气,这就是理性中的自由,你不要受权威的束缚和恐吓,要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理性和非理性相互有一种相通之处,当然也有相分裂的地方,相对立的地方。所以中国也好,西方也好,往往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倾向,比如佛家中讲渐悟和顿悟,宋明的理学和心学,西方基督教的理性和信仰,近代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有这种对立的因素。但是骨子里头它们有一种辩证的关系。我们把这个搞清楚了,我们就把握到了西方文化的精髓,或者中国文化的精髓。 学生三:我对西方的启蒙思想有一种基本的认同,但是在讨论问题的时候经常有一种尴尬的情况,比如说伊拉克问题,朝鲜问题,有的同学说伊拉克很糟糕,朝鲜很糟糕,但是另外有人就主张文化相对主义,说人家朝鲜好好的,过得很开心,你把民主强加给他,这对他们是一种残忍。我想就此请邓老师关于美国对伊拉克的关系谈点看法。 答:这个问题,当然具体地你可以去揪他,如美国打伊拉克,该不该这样做,方法对不对,或者有些什么样的情绪掺杂在里面,这些你都可以批评。但是从历史的大尺度来看,我们认为虽然美国打伊拉克这个做法是不对的,我们是反对的,但是从总的倾向来看我觉得是对的。包括朝鲜,当然看起来无害,但是他整天在那里穷兵黩武,总想要挑起什么,这个就很危险。其实中国人也不希望朝鲜搞核武器,希望朝鲜半岛保持一种无核状态。因为谁知道呢,他手里一旦有了核武器,说不定一时兴起就给你扔一个,叫你吃不了兜着走。美国当然也有核武器,但是他还是有一个基本的原则,他打伊拉克也是这样,比如说他尽量减少平民的伤亡,花大量的美元去研制精确制导炸弹。这个跟那些恐怖分子就大不相同,那些人就是要造成大量的伤亡,死的人越多越好,不管是军事人员还是无辜平民。所以如果不能消灭核武器的话,我们还是宁可美国、中国这样的国家,这些“负责任的”国家拥有核武器,不想看到恐怖主义者或者恐怖主义温床的国家拥有核武器。这两个原则你可以选择一下你愿意要哪个,一个是启蒙理性之上的原则,一个是前启蒙的原则,如宗教狂热分子,原教旨主义者,他们的原则。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是比较能够接受欧美的启蒙理性原则,觉得这个原则还可以保持一个基本的和平环境,至少能够给和谈、对话提供一个基础。事实上大家也在这么做,包括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谈判虽然不断地为情绪化的东西所中断,双方打来打去,但大家都意识到真正要解决问题还是靠谈判嘛,谈判就不能讲情感,要讲理性,不然谈个什么呢?大家都打下去死光了算了!但是还是有些老百姓他愿意活啊,他们不愿意像哈马斯那样。其实哈马斯已经不得人心了,阿巴斯为什么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就是他代表了老百姓的这样一种倾向。这种倾向从哪里来?从原教旨主义那里是得不到的,只能够从西方价值那里找到。所以西方人他认为这是普世价值,我认为这没错,他是普世价值。不管你对他采取敌对态度还是友好态度,你将来你总要按照这样一条价值观来和他进行谈判,哪怕你是敌人,你最后还是要回到这个上面来。这才叫公平,你要活别人也要活嘛!美国他也不是就占领了伊拉克把它当作自己的领土,他还是让你们把自己的事情搞定了就走嘛。当然他有他的利益,我们不能太天真,但是大的原则他是对的。 学生四:邓老师您好!刚才您说到文化之间的互动,讲到美国宣扬儒家思想,然后到中国就批判传统文化。我想到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面借助于方鸿渐这样一个形象,讽刺他在大学里面读不了什么课程,转了很多系,最后去留洋是以“中文系”学生的身份留洋的。但是钱钟书先生说,恰恰是学中文的学生留洋是最合适的,因为其他自然科学都是舶来品,已经都洋味扑鼻了,只有学中文的留洋才有助于文化的互动和交流。我想听听您对钱先生这种论调有什么看法,结合到中国现在这样一个大环境。谢谢! 答:这个当然是一个现实的状态,就是说中国人在国外能够干得出成绩、能够被美国人承认的,在美国造成大的影响的,大部分是研究中国文化的,比如说杜维明啊,陈荣捷啊,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在美国也是教科书,几十年都是教科书,很有名。所以中国人到美国去、到西方去,这不失为一条成功的捷径。我们在其他方面很难说自己是世界一流,但是在研究中国文化方面我们可以大胆地说,我们是世界一流,因为我们就是中国人嘛!林语堂写了《道家的女儿》,轰动一时,大家都非常感兴趣,他确实在这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能够填补西方文化的空缺,弥补西方文化的不足。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有的人觉得这种做法显不出中国人的能耐,有取巧之嫌。例如陈康先生就认为,如果你只能到雅典去演武艺,到斯巴达去演悲剧,那个不算什么本事,因为雅典的武艺本来就不如斯巴达,而斯巴达的悲剧也不如雅典。他认为只有中国人到西方去讲西方哲学,讲得让西方人口服心服,这才是中国人的能耐。陈康就是这样,陈康在西方讲亚里士多德,这个是西方人也承认的。他学了好几门外文,希腊文、拉丁文,英德法文,他全学,这个是西方人也甘拜下风的,他的书西方人做学问也要引用的。所以他讲中国人要显真本事,要到西方去讲西方哲学,让西方人服气。当然一般讲这是一种苛求了,我们一般人到了外国首先要谋生,你要当教授,要让别人不能取代你,谈何容易。所以一般的捷径就是到西方讲他们没有听过的东西,我有一个同学在新西兰开了一门课:“孝道”,那些讲英语的外国大学生趋之若骛,觉得这非常有意思,人跟父母的关系还可以是这样。他们是18岁就赶出门了,赶出门就不回来了,几年以后才来一封信。他们就是那样的社会,搞久了以后觉得很空虚,觉得家庭还是应该有一种其乐融融的关系才好。所以他讲这些东西在西方很受欢迎。我觉得也是这样,一个社会当它走向一方面的发展了以后,它有了一定的基础以后,它回过头来在以往的东西里面,在过去的东西里面,它可以找到一些可以弥补自己的缺陷的因素,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刚才讲的只是从功利的角度,就是中国人在西方讲西方文化不容易,西方人在中国要想讲中国文化也不容易成功。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在文化互动中必然的一个过程,我们不必现在就在西方文化研究方面超过西方人,但是我们将来也许可能做到这一步,比如说我们讲中国人自己的哲学,能够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康德、黑格尔都讲进来,让西方人觉得我们的讲法不仅很专业,而且有新意。这样就有可能实现陈康所讲的理想目标,就是有朝一日,我们中国人的学问做得要“让西方人以不懂中文为恨”。当然目前我们还没有到这个层次,我们现在还只能到西方去卖中国的东西,回到中国则卖西方的东西,但这个理想还是应该有的。 谢谢大家 后现代状态与后现代主义   在当前有关“后现代”的讨论中,有两个概念常被人们混为一谈,这就是作为一种时代特征的“后现代状态”和作为关于这个时代的一种反思、乃至于一种思潮的“后现代主义”。这两者的区别,就连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利奥塔尔在其名著《后现代状态》中也不是分得很清楚。他开宗明义便说:“此书的研究对象是最发达社会中的知识状态。我们决定用‘后现代’命名这种状态”,并说,“简化到极点,我们可以把对元叙事的怀疑看作是‘后现代’”。的确,对“宏大叙事”、对统一的合法化机制、对解释一切的思辨哲学和控制一切的系统操作的怀疑和解构,是后现代状态的最突出的特点。 后现代的思想家们说出这一点,并不是什么理论上的独创,而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而且,如果说这一发现毕竟需要某种锐利的眼光的话,那么他们正好是运用了另外一种“宏大叙事”才获得了这种洞见的。换言之,利奥塔尔用来揭示后现代“状态”的那种“主义”,并不是什么后现代主义,而恰好是现代主义。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利奥塔尔批评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说“这里假设了两个东西。首先假设了所有对话者都会赞同那些对所有语言游戏都普遍有效的规则或元规定,……其次假设了对话的目的是共识”。利奥塔尔对哈贝马斯的这一批评颇类似于哈贝马斯对伽达默尔的批评,只不过批评的焦点从“视界融合”(传统)换成了“共识”,而立足点都是人的自由自决,它导致利奥塔尔无条件地追求“临时契约”(在肯定的意义上)和“误构”(在否定的意义上)。的确,利奥塔尔在强调人在相互交往中的创造性和能动性方面比哈贝马斯有过之无不及,他引入了游戏理论和博奕理论(竞技和赌赛)。然而,这种极端超前(超越于现政府体制)的思想果真是与现代主义相对立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吗?利奥塔尔在反对用“忍辨机制”来解决“合法性问题”时,提出了他自己的解决办法:“知识不能在自身找到有效性,它的有效性不在一个通过实现自己的认识可能性来获得发展的主体中,而在一个实践主体中,这个实践主体就是人类,激励人民的运动本原不是自我合法化的知识,而是自我建立或自我管理的自由”。读到这里,我们肯定会把他归入马克思主义;而他自己则宁可援引康德并宣称这是一种“通过意志自律达到合法化的方式”。实际上,竞技和赌赛早在康德甚至巴斯卡尔那里就已经作为人的自由选择的例子提出过了。 利奥塔尔强烈地反对思辨哲学(黑格尔),却如此热情地肯定康德、包括其二元论和“知识的先验条件”,无怪乎有人认为他其实比哈贝马斯更“保守”。或不如说,康德在他眼里是最早的“后现代主义者”。当利奥塔尔把实践能力和审美能力等等作为与认知能力多元并存的内容纳入到“知识”一词中来时,的确使我们想起康德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划分。在利奥塔尔看来,“思考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公正,这并没有过时。过时的是把科学想象为实证主义,把科学判定为德国唯心主义者所说的这种不合法的知识,这种半知识”。利奥塔尔不过是在后现代状态的历史条件下,用现代主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不如称之为自启蒙运动以来的“近代主义”)本身中的人本主义因素反对或调和其中的科学主义因素而已,并没有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  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对利奥塔尔思想的贬低。恰好相反,我想用这个例子说明,西方现代主义的基本原则并不如某些后现代主义者、特别是国内一些后现代主义的尾随者们所以为的,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而是在利奥塔尔这样一些思想家身上再次焕发了青春。最近十多年来,西方的任何最新思潮都要在我们这里引发一阵兴奋的喧闹,人们掰掉了一地的“包谷”最后却两手空空。当然,其中有些人并不是要证明他们获得了什么东西,而是要证明他们用不着获得任何东西,在他们那里,后现代主义=反现代主义=反西方主义=国粹主义,解构主义=相对主义=无定形=混沌,文化批判=否定文明=退回原点=野蛮。利奥塔尔却对后现代社会中的人类作出了这样的预言:“这绝不是说他们因此注定要走向野蛮。 他们之所以避免了这种命运,是因为他们知道合法化只可能来自他们自己的语言实践和交流互动。面对着完全不同的信仰,‘在胡子下暗自微笑’的科学让他们明白了现实主义的严酷和朴实。” 浑沌的学界   庄子有一篇寓言,说南海之帝和北海之帝儵与忽到中央之帝浑沌处游玩,受到浑沌的款待,于是商量如何报答浑沌。他们见浑沌尚未开窍,就决定帮助他开窍,于是“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这个故事反映了中国古人对待文明发展的一个心结,即与时俱进、只争朝夕(儵忽)固然好,但最理想的还是浑沌未开的状态。   的确,直到如今,我们中国人仍然总是不由自主地以浑沌的心态看待一切事物。所谓浑沌的心态,是指把自己所感受到的方方面面不分层次、不分性质、不分轻重、不分主客地全部搅和在一起,天人合一,人人合一,理气合一,道器合一。柏杨先生曾喻之为“酱缸文化”,可谓入木三分。所以现在发生任何一件事情,你想要把它条分缕析地说清楚,还真是难上加难。你说一,马上有人说,为什么不说二?你说这块布料真好看,于是有人反驳你了:上面说这药是假药!当然,谁也不能说他们说得不对。因为,“万物都是有联系的”,任何事情和任何事情都相关,中国人最讲“辩证法”,历来习惯于“综合思维”,还是什么“浑沌学”的鼻祖。不过,这样一来,谁有本事把一件事所有方面的牵扯都全盘说出来呢?凡说出来的都是片面的,都不对。只好不说。但不说也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要说的太多,一种是根本没有什么要说的,但两者之间由于不说,也就完全没有可能分清楚,其实就是一回事。   这种不说、不想说、说不清、不能说的状况,就使得在中国一切事情都变得模糊起来。在一个大酱缸里,这甚至成为一种生存技巧。但一说到生存技巧,这浑沌之态就有“装”的嫌疑,也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说“难得糊涂”。不过倒真的管用。当年的“长江读书奖”案,不就因为装糊涂而不了了之吗?最近的汪晖涉嫌抄袭案大约也会因为闭口不说而“酱化”——有话语权的人不说,只要自己不说,别人说什么还不等于白说?“要由学界来说,媒体说了不算。”但学界是谁?当年的长江读书奖评奖委员会算不算学界?再说了,中国有没有学界?据说上个世纪30年代就有人提出,中国根本没有学术界。   例如,中国的大学,你以为真的就是大学?错!中国的大学什么都是,是衙门,是企业,是工厂,是商场,是赌场,是“地王”,是“战线”,甚至是“桥头堡”,当然,附带也是大学——要辩证地看哦!而大学教授则更像政客、幕僚、老板、袍哥。所以,中国的“学界”既是商界,也是政界,还是“江湖”。江湖中讲的是义气,什么是义气?礼尚往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义气就是抱团,“我们的人”,不管谁有难,大家一齐上。现在哥们姐们的本事越发大了,不但在国内抱成一团,而且把国际上的名人也糊里糊涂变成了自己的马仔,据说他们有许多都属于“新左派”这一“团”。所以,一个江湖(或一团浆糊)就是一个小浑沌,这小浑沌作起法来就是宇宙大浑沌。西方后现代主义不就是宇宙大浑沌么?   不过,平心而论,西方的后现代也好,新左派也好,他们只不过是主流话语之外的一个支脉,他们的本意也只是在已经井然有序的民主法制底色上添加一点人情的因素,如果没有这个基本的底色,他们闹腾什么呢?但中国的“后现代”(可笑吧?中国已经“后”于现代了!)和中国的新左派的底色是什么?不就是落后于现代的东方专制主义吗?不就是每个角落都在泛滥的个人、家族和特权集团的私情吗?所以我建议他们最好到美国去闹——不过要真的移民美国,他们才没有那么傻呢!在美国没有“江湖”(华人圈的江湖不成气候)。只有依托于国内的江湖,又借重于国外的舆论支持,他们才能成大气候。当年的红卫兵,怎么就没有想到用西方1968年的“五月风暴”来自壮声威呢?可惜!   最近收到某高校教师的一封邮件,质问我为什么在指认汪晖抄袭的公开信上签字。我说你先搞清楚,我什么时候指认过汪晖抄袭?可悲的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把海外90多人的信与国内63人的信视为对立两个团伙的掐架,其实根本是风马牛。除非90人信中公开阻止有关部门进行审查:一方要求审查,另一方说不行,不能审查。 文学的现象学本体论 主持人语: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实用而轻理论的倾向,再加上近百年来由于受到了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以及近几年引入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文艺理论、特别是文艺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更是雪上加霜,以致有些学人不加分析地把文艺理论一概斥之为脱离实际的空谈,从而提出“告别理论”,或从“理论批评化”中求得理论的新生。应该怎样评价我国文艺理论研究的现状并看待理论自身的价值?我国的文艺理论研究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这是尖锐地摆在每个文艺理论工作者面前十分现实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文艺理论研究就难以健康发展和走向繁荣。为此,我们约请了几位专家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邓晓芒教授认为,当今我国文艺理论界之所以把“文学本质”当做一个“伪问题”,除了反映理论工作者自身“理论水平的陷落和无能”之外,也确实与传统的本质观“割裂现象和本质的先天缺陷”有关,邓先生因此提出要借鉴“现象即本质”的现象学的观点和方法,来为研究文学本质开辟一条切实有效的道路。邢建昌教授的文章在“对后现代知识叙述的自觉批判的基础上”,又“吸纳了现代性知识叙述的有效成分”,从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实证与思辨的统一、揭示本质与慎谈规律三个方面,辩证地论述了我们当今文学理论建设的方向和应持的态度。以上意见都切中时弊且富有建设性,很值得我们重视。刘阳博士的文章批评了当今社会较为普遍存在的、对于理论与实际关系的一种片面而狭隘的理解,从批判当今理论界无视“理论的客观性”、盲目追求“范式革命”和消解理论的“反思和批判功能”等方面人手,论述了理论的性质和意义,既有新意又有深度,足以引起理论工作者深省。我的文章主要从反思和批判的思想前提的重要性的角度来说明理论存在的价值,指出价值观念的迷误和思维能力的弱化已使得我们今天的文艺理论难以承担起时代的重任。上述意见自然都只是一己之见,未必全面,我们只是希图通过讨论来消除误解,从而达成某种共识,并希望有更多的学者来参加我们的讨论,共同把我国的文艺理论研究推向前进。 本栏目特约主持人:王元骧 教授 [摘要]文学的本体论本质上不是一个认识论和社会学、心理学问题,而是一个现象学问题,它是首先以美的现象学本体论为基础,将审美现象的社会历史前提和物质条件全部都放进“括号”内存而不论,直接从美感中直观到的现象学本质的理论。美是“对象化了的情感”,这是美的本质的现象学定义,它具有“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作为情感的美感”和“作为美感的情调”三个层次。艺术则是“情感的对象化”,它的最普遍、最贴近“人学”的方式就是文学和诗。诗是语言的起源,语言的本质是隐喻,语言作为“存在之家”,既是“思”,又是“诗”。文学是最直接表达了艺术本质的一门艺术,用中国传统美学的术语来表达,文学是作者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景语”之上以便传达的“情语”。 [关键词]文学;现象学本体论;对象化;情感;诗和思;语言 一 什么是文学?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回答。例如说,文学是生活的反映,这是认识论的和社会学的回答;又如,文学是“力比多”的升华,或者是“集体无意识”的表达,这是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回答;再如,文学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政治学的回答,如此等等。这些回答分别把文学隶属于认识论、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等,但却把文学本身的本质忽视了。这就好比说,什么是茶杯?有人说茶杯是一个固体,有人说茶杯是一堆分子原子,有人说茶杯是人工制品,有人说茶杯是中空的玻璃器皿等等。这些都没错,但都没有说出茶杯本身的本质定义:茶杯是喝茶的用具。长期以来,我们对文学的本质的争论,就有点像关于茶杯的定义的争论,各种不同的观点之间拼命争斗,互相批判,其实都是做的无用功,把不同层次和不同侧面的命题放到同一个平台上来看待,永远也缠不清楚。正因为问题变得越来越纠缠不清,所以近年来人们厌倦了关于文学本质的讨论,流于“后现代”(其实是“前现代”)的随意和散漫,以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怎么都行”;甚至根本就把这个问题束之高阁,认为这是个“伪问题”。这种时髦倾向实际上反映了论者理论水平的陷落和无能。也许有人认为,文学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论,文学理论家和文学评论家都应该失业,只剩下文学的创作者和文学作品的欣赏家。这正是中国文学发展到今天的一个现状,作家对于文学批评家根本不屑一顾,只愿意听赞扬吹捧的话,读者就更加没有兴趣关心他们的评论了;文学理论家则成了一个带有嘲讽意味的称号。这种局面的产生,主要归咎于批评家和理论家对于真正切合文艺现实的文学本体论的忽视。 平心而论,以往所流行的那些文学理论确实与文学创作和作品的阅读欣赏的现实离得太远,这也是它们为什么必然走向没落的原因。文学长期以来成为其他非文学事物的附庸,失去了自己的本体论根基。当然,在各种流行的文学理论中,仍然有一种观点至今还没有完全丧失其理论价值,这就是所谓“文学即人学”(Literature is the humanities)。不少学者把希望寄托在用现代各种关于人的哲学(意志哲学、生命哲学、存在哲学、精神分析学、神秘主义、非理性主义等等)来为文学奠定形而上学的基础,以使文学理论的大厦巍然不倒。然而,这些理论固然用了一些新鲜名词,有时也能以其玄妙莫测打动一些人,但毕竟过于笼统和空洞,顶多能告诉人怎么做人、怎么理解人,却不能告诉人文学是怎么回事。因为所有这些关于人的学问都是不仅适合于文学艺术,而且广泛适合于哲学、宗教、伦理道德等领域的一般理论,而并没有深入到文学艺术本身的内在规律和原理。从逻辑层次上说,这些理论只涉及文学的“属”(“所属”,即高于文学的上位概念),没有涉及文学的“种差”。而对文学本质的把握必须是一个“属加种差”式的把握。换句话说,文学当然是“人学”,然而是“何种”人学?这一点不澄清,我们对文学的把握顶多就只能是如同把茶杯看做是“固体”那样的把握,是一种表面的、不能切中本质的把握。 当前,国内理论界,包括文学理论界在内,盛行的是“反本质主义”的喧嚣。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反本质主义有它一定的道理,在西方,反本质主义就是反传统,就是反对本质现象二分对立的逻辑理性,这种逻辑理性在把握人的全面丰富的本质上恰好暴露出它的单面性和简单化的不足。然而,西方取代传统本质主义的主要是现象学,它用“现象即本质”以及“本质直观”的理论克服了传统本质主义和理性主义割裂现象和本质的先天缺陷,而开辟了探讨事物本质的一条更加切实的道路。现代反本质主义的先锋如哲学人类学、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的一些大师(如舍勒、海德格尔、萨特、梅洛一庞蒂、德里达等等)都是有名的现象学家。而在我国,取代本质主义的则是中国传统的“妙语”和诗化精神,反本质主义在我国已经变味成一种不谈本质甚至取消本质、只讲感悟甚至只炫耀美文的泡沫理论。至于现象学,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即已引进我国,但识者寥寥,至今还基本停留在翻译和介绍的阶段,没有人敢于用它作为方法在哲学领域内作出自己的有成效的开拓, 更不用说在文学理论方面加以应用了。 本人早在1986年就提出,应当从西方引进胡塞尔所创立的现象学方法来探讨美和艺术的本质问题。1989年,我和易中天合作的《走出美学的迷惘》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1999年改名为《黄与蓝的交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修订版),其中,我所撰写的最后一章“实践论美学大纲”,做出了一个把现象学方法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结合起来解释美学现象的大胆尝试。我认为,美的本质和艺术的本质是不能不谈的,问题在于怎么谈。以往那种撇开审美感受(美感)而“深入到背后的本质”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而必须直接从美感这种心理现象中(通过“本质直观”)“看”出美和艺术的本质来。从前,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把审美视为对某个客观事物属性的“反映”,这是典型的本质主义的。这种观点(通常称之为“客观派”)认为,人的美感“只是”一种现象,在这种现象后面隐藏有本质,要么是事物的自然属性(“自然派”),要么是事物的社会属性(“社会派”,也包括当时的“实践派”)。这就取消了审美本身的本质,而把审美归结为其他的东西,把美学归结为其他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了。而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所提出的“实践论美学”(后来更名为“新实践美学”)则不把审美归结为任何别的东西,而是直接分析美感本身的结构。美感本身是有结构的,这个结构不同于任何其他感觉的结构,这就是:美感是一种借助于对象而发生的共鸣的情感。 二 于是,我通过现象学的还原法,在对审美活动的本质直观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个美的本体论,它包含三个可以互相归结和互相引出的本质定义: 定义一:审美活动是人借助于人化对象而与别人交流情感的活动,它在其现实性上就是美感; 定义二:人的情感的对象化就是艺术; 定义三:对象化了的情感就是美。 在这个定义系统中,没有引进任何一个不属于审美活动的因素。审美活动的起点是情感,它的终点是“对情感的情感”,即情感共鸣,而它的中介则是情感的“对象化”。所有导致审美活动的外围因素的存在都被“悬置”了,包括自然和社会的“客观属性”。我们当然没有否定这些客观属性,相反,我们在“艺术发生学的哲学原理”一节中根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地从人类实践活动、生产劳动中推导出了人类审美现象的产生。但这些原理本身并不能进入到美的本质的定义中,而只是这个定义的发生学基础。美的根源和美的本质是不同的,这一点自从狄德罗开始就已经意识到了,狄德罗写过《关于美的本质及其根源的哲学探讨》一书,一方面把美的根源规定为“美在关系”,另一方面把美的本质规定为“美是关系的感觉”。当然,美是由什么样的“关系”产生的,又是如何产生的,狄德罗并未说清楚;他也没有说明这种“关系的感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们的“新实践美学”则展示了审美活动从原始的生产劳动中自然而然地并且必然地发生、并在阶级社会中异化为独立的上层建筑(纯粹的艺术和审美)的历史过程。但这一过程还只是说明了审美活动的起源,至于审美活动的本质结构,虽然离不开它的起源,但还需要进行独特的结构分析,也就是需要立足于现象学方法对美的本质进行现象学的还原。上述三个定义就是悬置了审美的历史起源之后从审美现象中直接直观到的一个本质结构。之所以要“悬置”,是因为审美的历史发生规律毕竟不等于审美本身的规律,尽管它是解释审美本身的规律之来由的必要的前理解方式,但还不能代替对审美规律的研究。这正如“茶杯是固体”虽然是理解茶杯的本质的一个前提,但毕竟不等于对茶杯的本质定义一样。而审美本身的特殊规律的研究是一个“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的课题,这也是我们继“艺术发生学的哲学原理”之后的第二节的标题。 在“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这一节中,我对审美活动的心理机制从“现象学’’的层次进行了前人没有作过的分析。我首先在审美意识中揭示了自我意识本身的内在结构,即“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同格结构”,也就是在意识中使对象统一于主体的结构。这种结构与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劳动中分析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这一双重活动有关,但其纯粹的形式最初是由纯粹艺术的产生所带来的。在纯粹艺术活动中,与物质生产劳动相比,发生了一种自我超越的“逆转”现象:“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生产活动的艺术和审美的活动,与物质生产劳动具有某种共同性,它们都是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统一,都是一种实践活动;但另一方面,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又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也就是说,艺术生产(和审美)中的主客观统一已经不像在物质生产中那样,必须使主观最终统一于客观,而是相反,客观必须要统一于主观了。而在审美心理学中,这种逆转也使得审美意识成为对物质生产活动中的“劳动意识”的一个颠倒:“这就是在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个大飞跃,它以自我意识为轴心出现了一个逆转:由非我决定自我转为了自我决定非我。这就是人的精神或主体能动性的秘密之所在。” 当然,上述心理机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审美机制,而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机制,它也适用于宗教、哲学、道德等领域。于是我接下来在“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作为情感的美感”和“作为美感的情调”三小节中,全面展开了审美特有的心理机制的现象学分析。首先,作为自我意识的情感是一种“意向性的”或者说“有对象的”情感,它本质上是一种对于自己的对象的“同情感”;其次,这种同情感超越具体对象而成为一种“主体间性”的情感,即一种“对象化了的”情感,或者说是一种“传情”的情感,这就是美感;再次,这种传情而达致的美感经过感受上的“想象力的自由变更”的“本质还原”,形成某种“情感的格”,它超越具体杂多的情感和美感而还原为形式化的“情调”,这种情调作为“有意味的形式”本身具有某种“直观明证性”,它隐含着人们“直观地品味到的那种寄托人类美好情感的可能性。敏锐地发现这种可能性,在尚未明确表示出来的形态中一下子从整体上把握住(感受到)这种可能性,是人类在长期的艺术鉴赏中培养出来的一种形式直观能力,它刺激着人们在审美活动中的创造性的灵感,并为之指明一个对象化出来的方向”。这样一种心理机制是唯一地适用于审美活动,而不适用于宗教活动、伦理活动和科学(哲学)活动的(除非这些活动也带有某种审美活动的“因素”)。这就是我们在审美和其他各个精神领域之间严格划分出来的一条分界线。 可以看出,在上述有关审美活动的现象学还原中,有一个不能最终还原掉的“现象学剩余”,即一个人类主体性的“自我极”(Ichpol)。一切意向性的对象化、主体间性和想象力的自由变更,无不是以这种自我极的能动性作为前提才得以可能的。当年海德格尔正是从胡塞尔的这种主体性的自我极中引申出了一个“此在”(Dasein)的形而上学,一种“有根的本体论”。而我们则依据马克思早期手稿中的观点从这种主体性中引申出了一个“实践本体论”,并由此而提升到了“人学”的层次。尽管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与海德格尔早期的基础本体论有诸多不同之处(例如前者的立足点是人 本主义的,后者则具有浓厚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色彩,我曾撰文作过专门比较),但显然也有很多能够兼容的地方。我们的新实践美学正是以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为基点,吸收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研究成果,在美的本质问题上有了根本性的突破。这也是新实践美学与一切旧的实践论美学的根本不同之处。 所以,新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为出发点或“基础”的美学,但这并不等于说新实践美学的审美本体论就是实践本体论,不等于我们把实践活动本身就当做艺术或美的本质定义(虽然两者有着内在本质上的关联,主要是实践活动中的自我意识结构与审美自我意识结构的关联)。有人将我们的新实践美学的原则误解为“实践创造了美,因此实践就是美的本质”,这是没有把握到新实践美学的现象学维度而将它等同于旧实践美学的结果。我们的美的本质定义是以萌芽的形式蕴藏在实践本体论的原则之中,经过现象学的悬置,也就是将实践活动放进“括号”内存而不论,而在审美活动中突显出来并直观到的,它有它自身的本质结构,也就是情感传达结构。因此,我们的美学观就其自身的本体论来说,可以命名为“传情说”的美学。这种传情说,既吸收了西方近现代“移情论美学”的精华,同时又继承了中国古代情境论(“境界论”、“意境说”)的余绪,但有两方面的重大改进:一是在美的根源方面,把美学这门人文学科奠定在历史唯物主义的“人学”基础上,具有了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系统的理论根据,并对一切以“人学”面貌出现的美学思想的合理因素有极大的概括性和吸纳力;二是在美的本质方面,借助于现象学方法把个人内在的情感提升为主体间的情感乃至形式化的情调(“情感的格”),使美学中历来争论不休的主情主义和形式主义倾向得到了统一。从此,美学就具有了对各种审美现象最为广泛的解释力,而不再是脱离审美感受而任意建构的一套抽象概念体系,也不是只适合于解释某些审美现象(如古典文艺现象),却对另外一些审美现象(如现代艺术)束手无策的一种美学偏见。 三 立足于上述美的本体论,我们不难推导出一个文学本体论,这只需考虑到文学的特殊性,即作为“语言艺术”的特殊性就行了。自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不论中西,美学家们通常都把文学(最初是口头文学、诗歌,然后是神话传说、故事和小说,在某种意义上也包括戏剧和散文)视为一切艺术的中心或最高代表。这种看法直到叔本华、尼采才有所改变,他们都把音乐推崇为最高级的艺术门类。但总的来说,文学在人类艺术中的崇高地位基本上没有动摇,这与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独一无二性有关。尽管当代语言哲学有把语言泛化的倾向,不管是语言学结构主义、符号哲学还是现代解释学,都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物也看做某种意义的符号或“文本”(text),对各种关系都从语法关系的角度来研究,但不能否认,能够以口头言语的方式实现出来的语言(包括书面语言)才是本来意义上的语言。因此,当我们将这种意义上的语言所形成的艺术即文学泛化到其他艺术门类时,实际上就使其他门类的艺术都“文学化”了。将一切艺术门类“文学化”是一种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它忽视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特殊性,而使得丰富多样的传情方式都向一种方式看齐。不过,文学在某些方面的确有它的优势,这就是它具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涵盖性,以及对物质性手段最大限度的超越性。其他艺术门类除了依赖天才之外,还要有长期艰苦的技术训练,也往往因此而耽误了一个人其他方面的文化修养。而文学则正好向全面的人文修养大开门户,它几乎没有什么单纯的技术训练,或者说,它的技术训练和人文修养就是一回事。因此,文学为作家的天才提供了几乎是不受限制的发挥空间,因为文学天才不需要和异己的物质材料打交道,而只需要和语言(及文字)打交道,而语言不是别的,就是他自己的存在。如海德格尔所说的,“语言是存在的家”。 所以,建立在情感传达这一审美本体论基础上的文学本体论,它的本体论的“种差”在于语言本体论。什么是文学?这个问题首先取决于什么是语言。那么,什么是语言呢? 海德格尔在《语言的本质》一文中,把语言归结为“诗意的思”。他说:“何谓说(sprechen)。这乃是我们关于语言之本质的沉思的关键所在。但我们的沉思已经行进在一条特定的道路中了,也即说,已经行进在诗与思之近邻关系中了。”又说:“在语言上取得的本真经验只可能是运思的经验,而这首先是因为一切伟大的诗的崇高作诗(das hohen Dichten aller gr6ssen Dichtung)始终在一种思想(Denken)中游动。”由此看来,语言本质上就是隐喻,其中,“诗”就是“隐”者,而“思”则是“喻”者。还是用海德格尔的话说:“思深入地思了语言,而诗诗化地表达了语言中令人激动的东西。”这种令人激动的东西就是诗意,它就是语言的本质,它本身是不可说的,但又总是想要说出来。所以,“语言之本质断然拒绝达乎语言而表达出来,也即达乎我们在其中对语言作出陈述的那种语言。如果语言无处不隐瞒它的上述意义上的本质,那么这种隐瞒(Verweigerung)就归属于语言之本质”。但通常人们会认为,诗只是语言的一种特殊方式,除了这种方式,日常大量运用的语言都是散文。对此,海德格尔说:“与纯粹的说即诗歌相对立的,并不是散文。纯粹的散文决不是‘平淡乏味的’。纯粹的散文与诗歌一样富有诗意,因而也同样稀罕。”所以他敢于断言:“纯粹所说乃是诗歌”。可见,在海德格尔看来,语言的本质就是诗,语言就是对诗意的思。 把语言的本质归结为诗或“诗意的思”,也就是把语言学归结为美学。这种观点并不是海德格尔首次提出来的。早在他之前,就有两个意大利人提出了这种构想,一个是维柯(1668—1744),一个是克罗齐(1866—1952)。维柯最先提出,语言起源于诗(或“诗性智慧”):“在诗的起源这个范围之内,我们就已发现了语言和文字的起源。”他说:“由于学者们对语言和文字的起源绝对无知,他们就不懂得最初各民族都用诗性文字来思想,用寓言故事来说话,用象形文字来书写。”他甚至认为“隐喻构成全世界各民族语言的庞大总体”。同样,克罗齐也认为,“美学与语言学,当作真正的科学来看并不是两事而是一事……普通的语言学,就它的内容可化为哲学而言,其实就是美学”,“语言的哲学就是艺术的哲学”。所以他的《美学原理》一书的副标题就是“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他们都很强调语言最初都是隐喻式的,许多事物都是通过拟人和移情的方式而得到命名的,早期人类说话就是富含诗意的,诗的产生早于散文。现代人类学的大量生动实例也证明,原始人类的语言所具有的诗性创造力不亚于想象最丰富的诗人。 那么,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呢?说明文学所使用的语言本身,本质上就是文学性的。或者说,诗所运用的语言本质上是诗性的,即使在它运用于散文的时候也是诗性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不是文学产生于语言,而是语言产生于文学,文学本身就是“诗化了的诗”、“用诗来作诗”,或者说是“作为语言的语言”。而既然“语言是存在的家”,所以人的存在也就是诗意存在。海德格尔说“人诗 意地栖居”,而“栖居”也就是“存在”的意思。由此观之,人只有诗意地存在才本真地存在,诗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而“文学即人学”这一被人们肤浅化了的命题在这里就得到了最深刻的注释。的确,按照西方传统对人的经典定义“人是能说话的动物”,我们也可以说人是诗性的动物,因为语言的本质就是诗。因此,我们可以说,文学性或者诗性是审美和艺术中最具本质意义的内容。正如语言是人类交往中最纯粹、最少物质束缚的手段一样,文学也是人类艺术门类中最精纯、最直接触及人性本质的门类。就艺术作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的活动而言,如果说其他艺术门类(绘画、音乐等等)比起诗来更接近于“对象化”方面的话,那么相对而言,诗则更接近于“人的本质”方面。 因此,文学并不只是一般艺术中的一“种”,而应该看做最能体现艺术本质的艺术;文学所带给人的美感,也就可以看做一般作为美感的美感。我们固然不能简单地把其他艺术门类都“文学化”,但当我们想要就人的本质来“思”艺术的本质时,文学(诗)的确是最为直接也最具有代表性的实例。在这种意义上,文学的本体论就可以直接从一般美和艺术的本体论来理解,并能纳入上面所提出的审美的“传情说”三定义之中。不同的只是,其中的“对象化”被限定为通过语言符号的中介而进行的间接的对象化,而不像音乐、绘画等那样将情感直接对象化在声音、旋律、颜色和线条等之上。文学对于人的本质的直接关系是以对于对象的间接关系为代价的,正如音乐、绘画对于时空中的对象的直接关系也只是间接表达着人的本质一样(所以有音乐中的“声无哀乐”和美术中的形式主义的偏离)。就此而言,文学对于其他艺术门类的优势也不是绝对的,而是辩证相关的。 诗通过对象化的语言传达情感的本质功能在中国古代早就有人看出来了。中国传统抒情诗最为发达。如果说陆机提出“诗缘情”还只是对这一现状的一种朴素的直觉,那么到了王夫之的“情景说”,则达到了中国古代诗学最为成熟的高峰。王夫之以从印度佛学中引入的“现量”(相当于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为方法,总结出中国诗论的一条根本规律,即“情景合一”:“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不能作景语,又何能作情语邪?”“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所谓“景语”,也就是对象化的语言;而“情语”则是情感共鸣之语言,即传情之语。直到王国维提出“一切景语皆情语也”,方才道破:景语非为写景,乃为传情也。 所以,我们对文学的本体可以用这样一个定义来表示:文学是作者把自己的情感寄托于景语之上以便传达的情语。 迎着遥远的目光   所谓“遥远的目光”,正是现代人自我意识的一种扩展了的方式,   即用距自己有遥远距离的陌生眼光来重新理性地审视自己。   而这与中国传统从情感上认同于远古时代的朴实无华是完全不同的思路。    在香港中文大学开“现象学与汉语翻译问题”会议,与杜小真女士有一番恳谈。我和杜女士以前也见过几次面,都是在其他大型会议上匆匆一晤,顶多点个头,握个手,不过印象很深。因为你不可能不在一群人里面一眼就把她认出来——她太特别了!两天的会议开得很紧凑,晚上小真的一个学生请我们去喝茶,聊到深夜。也没有什么重要的话题,只是闲聊,东一句西一句的,但感觉已经是老朋友了。临别时,她送我两本书,一本是她先生翻译的列维·斯特劳斯的《看·听·读》,一本是她自己写的《遥远的目光》(三联读书文丛之一种)。在回程的飞机上,我从口袋里掏出她写的这本小书,入神地读起来。 我对现代法国哲学向来不是很熟悉。尽管近二十年前曾很费力地翻译过一本Günter Siwy的《结构主义的新局面》,里面提到今天人们津津乐道的福柯、罗兰·巴特、列维·施特劳斯、戈尔德曼等人,但当时并不清楚他们讨论的是什么问题。加上原文是德文,更是隔了一层。这篇译稿在国内一直没有出版,在今天看来这本介绍性的小册子也没有什么出版价值了。不过,正因为有这一点缘分,我对法国的那些生龙活虎的思想武士们始终抱着一份敬意和好奇心。我认为相对于法国哲学而言,德国哲学在最近二十年比较沉闷,尤其在伽达默尔过世以后,基本上处于一个没有大师的时代。但法国哲学在当代可以说是异军突起,产生了一大批顶尖级的思想家,而且各有千秋,不像德国哲学家那样互相贴得很近。当然这些人的思想骨子里还是受德国思想的熏陶而孵化出来的,但显然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感性的奇光异彩,每个人在思路上就和另一个人完全不同,而不是任何一个别人思想的“逻辑发展”或发挥。法国人似乎天生就喜欢标新立异。德国哲学家大都可以数出他们的师承,如布伦坦诺-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等,但法国人就不大容易这样来定位,他们往往每个人都有一大堆师承,结果最终是没有什么严格的师承。 例如,同为法国存在主义著名大师的加缪和萨特,在小真的书中就显出如此巨大的不同,甚至对立。恕我孤陋寡闻,在读到小真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不大清楚这两位哲学家的本质区别究竟何在,常常把他们混为一谈。书中说道:加缪自认为“与萨特的存在主义毫不相干。加缪决不同意把希望寄于将来,不希求什么永恒与舒适,不惧怕飞跃产生的危险。穷尽现在——不欲其所无,穷尽其所有,重要的不是生活得最好,而是生活得最多,这就是荒谬的人的生活准则。完全没有必要消除荒谬,关键是要活着,是要带着这种破裂去生活”。“在加缪看来,没有任何一种命运是对人的惩罚,只要竭尽全力去穷尽它就应该是幸福的。对生活说‘是’,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反抗,就是在赋予这荒谬世界以意义”。在对自由的理解上,“萨特的存在主义自由是要脱离日常混沌,超越现在。而加缪所说的荒谬的人则是下决心要在这冰冷而又燃烧着的有限世界中生活。这世界并不像存在主义者所说的,一切都是可能的。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就意味着对将来无动于衷并且穷尽既定的一切。……加缪就这样从荒谬推论出我的反抗、我的自由和我的激情。”(《含着微笑的悲歌——〈西西弗斯神话〉中译本后记》)这种概括发人深思。我觉得,如果说萨特的自由观主要是建立于“虚无”范畴之上的话,那么加缪的自由观则主要是建立于“存在”范畴上的;前者是“摆脱荒谬”的自由,而后者则是“承担荒谬”的自由。然而,摆脱也好,承担也好,都是对荒谬的一种反抗,抽象地说,我们很难比较两者的优劣。我们也许更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他们的观点其实表达了对自由的理解不可分的两面。    从我个人的倾向而言,我更倾向于萨特式的自由,即不断地摆脱自己的受束缚状态,鼓吹一种“自否定”的创新精神。但是当我热情地投入创造新生活的同时,我也许会意识到,很可能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西西弗斯式的徒劳,人顶多能够扮演一个失败的英雄。而关键在于,我愿意。 (前两天买到了美国人罗纳德·阿隆森著、章乐天译的《加缪和萨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初步浏览之下,发现几乎处处印证了我的这种感觉。) 小真在《精神的武士——读克莉斯特娃的〈武士们〉》这一篇中,似乎进一步印证了我的这种想法。她说:“的确,想通过思想方法、思考方式的改变使自己幸福,那纯粹是幻想。而那些不断滋养这种幻想的人,人们叫他们知识分子。其实,人们能够从语言中汲取的好处、从思考中求得的救助实在是太微小、太微不足道了。许多知识分子往往会有痛苦和哀伤,那就是因为他们的心理不平衡,因为他们往往希望自己创立的新方法、自己崇尚的精彩论断、深刻理论能带来点什么,能或多或少被社会、历史、民众所接受。但事实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东西什么也带不来,你会感到,原来这些谁也不需要,特别是时过境迁,你更会有一种失落感。所以,你要平静,要心理的平衡,就不要想带来些什么,而是要像武士一样,什么都不计较,为自己的信念勇敢奋斗,把自己所珍爱的精神财宝珍藏于灵魂深处。”我不知道这些想法有多少是她自己发挥的,或者她只不过在转述克莉斯特娃的观点?但无论如何,这些思想与我的生活态度太相似了!翻到我在1993年的记载:“两年前,当我在写那部后来被人称之为一枚‘苦果’的四十多万字的《思辨的张力》时,曾对一位朋友说,我是想‘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话一说出口,心里先就虚了。‘改变’?你改变得了吗?中国人就爱按老的方式生活,你的书根本没人看,更没人懂,奈何?”“其实,要‘改变’什么的想法会使人觉得累,而不想‘改变’什么,在某种意义上会使人觉得更累,因为人失去了生命的支撑点,而要将整个沉重的自我当作自己个人的责任来独立承担。他会发现,并没有现成的、既定的支点可以让他去移动地球,必须移动的是他自己,他必须在一片虚空中由自己去建立支点。”(见拙文:《哲学与生命》,初次发表于萌萌主编:《1999独白》,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收入我的文集《新批判主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但小真的这篇文章写于1990年底在瑞士访学期间,估计发表于1991年或者1992年的《读书》,可惜我正好从1991年起就没有订阅《读书》了,直到1997年以后才又开始在书摊上零星地买过几本,所以无缘得知小真笔下的这些真知灼见。今日读到,深感先得我心。 同一篇文章中小真还引用了德勒兹和基拉尔的“欲望哲学”的观点:“欲望是创造的起始,欲望并不意味着欲望什么,而意味着要欲望。只有这种欲望之火才能燃起生命的烈焰,才是创造力——物质的、精神的创造力的真正根源。”在另一篇《理性与经验的和谐》中,小真阐述了影响“欲望哲学”的大师巴什拉的“火的哲学”: “在对火的精神追求中,人们对火的认识愈来愈深。火不但是光明的象征,而且还是热的象征,”“光只能在事物表面闪烁、微笑,而热才能深入到内在意识中去,深入到人的灵魂深处。火至此又升华到一个新的精神高度。深藏的热迸发为挚诚的爱、刻骨的恨,在火的运动中产生无与伦比的强大创造力。这实际上是现代哲学理论中欲望的来源,这是一种真正的创造欲望的现象学。这欲望不是要得到某种东西,而是一种要求创造、要求认识、要求更高的创造精神的火一样热切的渴望。” 多年以前,我曾买过一本巴什拉的《火的精神分析》,后来不知塞到什么地方找不着了,也没有来得及看。但读到小真的这番描述,我知道我当初买这本书是对的,它恰好符合我对西方精神最深层次的理解,即西方哲学大体上是一种“火的哲学”,“火及其光明在西方思想传统中的重要性,与‘气’在中国传统中的地位大致相当。”(参看拙著:《思辨的张力》,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1-42页。)不过我认为,这种哲学隐喻不必像巴什拉那样追溯到古代希腊的恩培多克勒,只须援引黑格尔就行了。正是黑格尔复活了赫拉克利特的“火”的隐喻,他与巴什拉一样,不仅把火视为一种光明,而且视为一种创造和毁灭的力量与热力。如他说:“变易有如一团火,于烧毁材料之后,自身亦复消灭”。(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1页。);在另一处他说到“自我”:“自我俨如一洪炉,一烈火,吞并销熔一切散漫杂多的感官材料,把它们归结为统一体。”(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2页。)他在《精神现象学》中把“自我意识”规定为“欲望”:“自我意识就是欲望。确信对方的不存在,它肯定不存在本身就是对方的真理性,它消灭那独立存在的对象,因而给予自身以确信,作为真实的确信,这确信对于它已经以客观的方式实现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0-121页。) 当然,黑格尔并没有把自己的哲学归结为“欲望哲学”,而只是借欲望来实现他的绝对精神。但在近代把欲望及其“火”的隐喻引入哲学肯定是黑格尔的一大创举,它对法国哲学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甚至在当代法国哲学的几乎所有著名哲学家的思想中,都可以隐约看到黑格尔的这一隐喻的影子。 在使用法语写作的哲学家中,瑞士的“微精神分析学家”方迪也许可以算一个另类。小真在《虚空帝国》这一篇章中对这位弗洛伊德的追随者作了饶有兴趣的介绍。方迪对弗洛伊德的超越在于,“精神分析学是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桥梁,而微精神分析学则专注于在生命开始之前及结束之后的事情”,“通过长时间的分析,在对梦的回忆及联想中,被分析者会体会到:人的一生就是尝试。人从出生起,就在为逃避虚空而做尝试。我离开母体来到人世,实质上就是尝试逃避原始的虚空,因为,我在母体中要实现外在化的冲动,不源属于任何东西,而虚空才是我的生命之源,人的一生就是从虚空而来,回到虚空之中去的尝试过程。”“微精神分析学的方法就是要通过治疗,使被分析者逐渐感受到虚空的存在,使被分析者能够仔细地研究他过去进行过及现在正在进行的尝试,超越无意识去追踪或再现这些尝试的轨迹,并由此明白精神分析学三要素是千真万确的:一、我的细胞甚至血液都不源于我;二、我所具有的尝试本能及其能量不源于我;三、所有我做的梦只是一个梦,不源于我。这样,被分析者认识到无意识不再是精神分析的终极,努力使自己回归于虚空,最终获得应有的宽厚与超然的状态。” 请读者原谅我作如此大段的引证。但这些话对于一个研究西方精神的中国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它使我们窥见了西方精神最原始、最古老的根,其实也是东西方人类精神共同的根。 西方现代人在对于自己的精神之谜追根溯源的艰难跋涉中,竟然触及到了中国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所沉浸于其中的虚无境界。但基点显然是完全西方的,即“尝试”。老庄从来不搞什么“尝试”,也不鼓励人们去做任何尝试。什么是尝试?它其实就是其他哲学家称之为“欲望”、而中国哲学称之为“执着”或“人欲”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中国传统中历来就不是哲学思想的出发点,而只是哲学家们所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是“破”和“灭”的对象。 天理人欲之辨在晚明的一批思想家(如李贽、王夫之等人)那里固然开始有了一线亮色,即天理即人欲,“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但立足点仍然是天理,而非人欲。(详细分析请参看拙文:《从西方生存论看中国古代辩证法》,载《不尽长江滚滚来——中国文化的昨天、今天与明天》,东方出版社1994年版,第208、211-212页。)相反,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是要解决人欲本身所出现的问题,即自我意识或欲望的健康问题。所谓潜意识学说,是让西方人过于强烈的自我意识退后一步,退入到自我后面的力比多内容,释放自我意识对无意识的生命本能的压抑,而这就使自我意识能够恢复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自我平衡,结果就是更加具有独立健全的自我。而在方迪这里,精神分析法无疑更深入了一步,他要求甚至从性本能和力比多还要再退后一步,退到生命由之而来的虚空之中。就像老子所说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这就能够使自己“最终获得应有的宽厚与超然的状态”。然而,微精神分析通过精神治疗所要达到的这种宽厚超然状态,表面上看来和道家哲学所鼓吹的“无知无欲无为”心态十分相似,但骨子里是大不相同的。在方迪那里,他的“三要素”对自我的暂时放弃只是对精神人格的一种治疗手段,因为这种方式所达到的正是对自我本真处境的一种追溯、认识和把握,是对自我来自于虚空的一种更为清醒的自我意识。当人们把他的自我下降到仅仅是虚空中的一种尝试活动的时候,他由于自视太高而导致的精神焦虑就得到了缓解,从而能够以一种更为灵活务实的态度去进行人生的尝试。所以根本说来,这不是对自我意识(“我执”)的一种完全放弃,而是对自我的一种修复和提高。(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关于道家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载《哲学动态》1995年4期,设想了从道家哲学的基点上重新出发的可能性,即把“自然无为”改造成“自然有为”,以适应当代中国文化的转型。这种设想似乎展示了与方迪的“微精神分析”的某种不谋而合之处,但至今没有引起人们注意。) 在某种意义上,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也许可以看作精神分析心理学的人类学(社会学)版。或者说,他把精神分析学在人的自我意识和心理无意识之间所拉开的距离,转化为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空间结构上的距离,甚至是人类历史中所形成的时间距离。小真在《遥远的目光》这一篇(标题被取为全书标题)中说:“施特劳斯认为,世阿弥认为‘真正的演员必须善于用观众看你的方式——即以一种遥远的目光——来看自己’的看法,贴切地反映了人种学家观察社会的态度:像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远离这个社会的其他观察家观察这个社会那样观察自己的社会。这种态度概括了施特劳斯科学研究的总视角。”如果说,方迪把人的自我意识引回到生命产生之前的虚空状态,是为了治疗孤独的人格因过于执着于自己的绝对性和唯一性所带来的焦虑的话,那么列维·施特劳斯则是以一种极其健全的人格在对人类史前时代的存在方式进行冷静的剖析,以达到人类对自己的精神生活更全面更丰富的把握和确认。在这里,人对自身本源的回溯也正如方迪的微精神分析一样,与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人性观具有某种表面的相似性;但这种表面的相似同样不能掩盖其最终结果是对西方理性人格的巩固和加强。如小真所说的:“施特劳斯使用结构主义的方法,实际上是在把人整合于自然过程中,把长期以来独霸哲学舞台的知识宠儿——主体的概念抽象化,对之进行解构,要把理智的东西与感知的东西调和起来,所以可以把施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看作扩大了的理性主义,即他所谓的‘一种超理性主义’。”今天,后结构主义已经把任何理性主义本身都归入了“主体概念”,他们的“解构”无疑更彻底。或者说,他们的目光更“遥远”。 然而,所谓“遥远的目光”,正是现代人自我意识的一种扩展了的方式,即用离自己有遥远距离的陌生眼光来重新理性地审视自己。而这与中国传统从情感上认同于远古时代的朴实无华是完全不同的思路。所以,我们读列维·施特劳斯的书,经常会有如同读《荷马史诗》一般的陌生化的审美趣味,“字里行间散发着浓郁的艺术气息,读之如文学佳品,又富于音乐节奏感,观之如精美画作,形象栩栩如生”(小真语)(小真的这些话本来是用来描述列维·施特劳斯的有关文学、绘画和音乐的论述的,但也可以用在他的理论著作和实证研究上,如《野性的思维》,特别是《忧郁的热带》。);但读者同时也知道,那是我们人类童年时代的生活,虽然有趣,但我们今天已经不可能再回到那种生活中去了。 正如在现代社会中,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不再会有荷马笔下的“阿喀琉斯的愤怒”一样,一个具有现代观念的人也不再把婚姻当作家族之间的女人的“符号交换”过程。我们对那个时代的“同情的理解”只限于一种观赏和自我反思的层面,而不是矫情地摹仿。与之相反,中国传统文化对古代世界的怀念则明显具有摹仿的含义,在《诗经》中,在《离骚》中,在《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等古典小说中,各种人物形象在今天到处成为类型的标准和做人的楷模。在中国人看来,那些人物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完全没有距离,他们离我们很近,甚至就在我们身边。在一个把《孙子兵法》奉为处世之道的中国人眼里,不但受“特洛依木马”欺骗的特洛依人愚不可及,就连想出这个主意的俄底修斯也完全是小儿科。 所以中国人的思想是倾向于把一切历史发展都归于“古已有之”,我们美化古代,恨不得置身于古代;我们把一切糟糕的事都归于“人心不古”,把高尚的人格称为“古之遗直”。我们为今天的社会与古代有了距离而叹息,正说明我们在心态上与古代毫无距离。列维·施特劳斯对热带丛林的“忧郁”(tristes,又译作“闲愁”)则是立足于现代文明的一种自我反省,并不是对古代文明的一种无条件的崇拜和敬仰,而是对这种文明即将消失的惋惜和哀悼。所以,从局外人的眼光看来,列维·施特劳斯与萨特的论争并不具有不可调和的意义,他们的理论构成西方现代精神的一种“互补结构”。当一方过分强调自由主体的一意孤行、义无反顾时,另一方则要提醒这种虚无主体本身的存在条件,但并不完全是为了解构主体性,而是要使这种主体性更为丰满、更具有全部人性的实在内容。 近些年来,我常常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西方一些叛逆的、反传统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不管多么标新立异,到头来都只不过是西方传统精神结构中某一个方面的片面发挥而已;所以只要找到这个传统精神的结构模式,我们几乎就可以把所有那些标榜“后现代”的新锐思想归入这一模式中的某个环节。例如小真书中的勒维纳斯就是这样。勒维纳斯的思想深受海德格尔影响,在他看来,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是堪与柏拉图《斐多篇》、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和柏格森《论意识的直接材料》相媲美的盖世佳作。“运动在存在中苏醒,构成事件,事物与一切存在着的东西牵引着‘一列存在的火车’,‘从事一种存在的职业’。这些描述令勒维纳斯倾倒。他感到哲学本应如此:回答存在的意义问题。海德格尔较之其他认识方式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把哲学确立为‘基本的本体论’。”(《勒维纳斯是谁?》)但与海德格尔不同的是,勒维纳斯并不把他的存在概念建立为一门形而上学的“存在论”或本体论,而是直接等同于一门伦理学。他出于自己的犹太教背景,把“他人”视为自我的拯救者,甚至把“他人”视为“没有神性的上帝”,或上帝的“面貌”,是无意义的存在之意义。如果说,海德格尔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仍然落入了一种形而上学的话,那么勒维纳斯则干脆否认有什么伦理学之外的形而上学。当然,这种看似激进的反叛仍然可以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phronesis)那里找到其根源。 上述这一根源在保尔·利科那里看得很清楚,因为他全面掌握了西方精神的结构模式。利科“曾温和地表示过对海德格尔的‘没有伦理学的存在论’和勒维纳斯的‘无存在论的伦理学’的不同看法。在这个方向的研究中,他仍然是从西方哲学反思传统出发,但又注重‘实践的智慧’。利科不同于许多当代学者,他坚持原初肯定的思想,即最初的虚无和否定中存在着肯定因素,所以伦理是先于道德的。利科的伦理学是由三项构成的:重视自己(良好的生活目标和作为自我评价的解释),关心他人(对每个人的‘自我’的关心胜于对‘我’的关心),公正的制度。”(《他是一片净土》)利科伦理学的这“三项”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康德的“普通人类知性”的三大“准则”:“一、自己思维;二、在每个别人的地位上思维;三、任何时候都与自己一致地思维。”(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6页。)从两者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精神的结构模式两百年来几乎没有本质的变化,它与中国传统的精神模式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在我的归纳中,应该是这样的三项:一、自然或天道、天伦;二、个人的承担,圣人或君子,“内圣之学”;三、治国平天下,“外王之学”。同样,正如西方现代和后现代的各种哲学思潮无非是从西方精神的总体结构中撷取某一个环节加以发挥一样,中国历来各家各派、直到今天的各种思潮,也脱不了中国传统精神模式中某个要素的范围。如道家强调的是第一个环节,儒家孔孟学派强调的是第二个环节,儒家荀子学派以及法家则强调第三环节。到宋明理学,则将三个环节合而为一,完成了中国传统精神的最高概括。后来的所有新起的学说,包括一些异端,都只不过是这一传统精神结构中某一要素的改头换面而已。甚至从“五四”以来直到今天,我们都往往可以从那些不论是“新瓶装旧酒”还是“旧瓶装新酒”的各家之言中,看出这一传统模式的影像。 因此我们在比较中西思想和文化时,切忌从各自的诸多要素中抽出某一个要素来进行简单的类比,而要着眼于这一要素在整个精神结构模式中的相关性来比较。真正的比较不是要素的比较,而是模式的比较,否则就会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相同之点”来。如常见的将上述西方模式中的第一点类比于中国模式中的第二点,把西方模式中的第二点类比于中国模式中的第一点,再就是不顾双方一、二两点的区别而把西方和中国模式中的第三点加以等同,即把“公正的制度”等同于“外王”或“新外王”。 只有分清了这样一些差别,我们才谈得上准确理解西方现代哲学那些深层次的文化背景和他们的问题所在,并且回过头来,我们也才能用西方文化的“遥远的目光”来反观我们民族文化的确切面目,而不再自我陶醉于几千年来的良好的自我感觉之中。 中西文化至今还存在着遥远的距离,但这距离一直被国人所忽视和否认,甚至不少人自认为我们已经“全盘西化”了。我们极其缺乏的是对西方文化的深层次的陌生感,而过多的是用自己文化中固有的东西去附会西方的思想观念。 小真的这本书给我们提供了一种”遥远的目光“,这种目光是一个民族达到自己的文化自我意识所必不可少的,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可以带我们进入反思。令人吃惊的是,小真书中呈现的那些真知灼见,很有一些是写于八十年代初甚至七十年代末,那个时候像我这样的一大批时来运转者在学问的道路上还刚刚才起步。但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来读这些文章,竟然还能够给人带来如此多的启发和深思,这表明小真的思想功力决非一般浅尝之辈所可比拟,也说明国内的西方现代哲学虽然“狂飚突进”了二十多年,真正坐下来思考问题的人并不是很多,即使那些被人们“谈烂了”的人物和话题,也可能有一些连基本的门槛也没有跨越过去。国人做学问也像做任何其他事情一样,喜欢一哄而起,一涌而上,搞“大跃进”,西方现代哲学一时间被炒得炙手可热。而现在也正是这些人,反过来大叫西方的“文化霸权”和“话语霸权”。这种“霸权”不正是他们搞起来的吗?真正做学问的人,肯思考的人,不会把任何东西搞成“霸权”,也不会在任何霸权面前感到自己低人一等。他(她)只是静静地思考而已。小真就是这样的人。 残雪与卡夫卡 一般来说,我们是凭借文字(原文或译文)来学习文学史的,但领略文学史中的“文学”,却必须借助于“心”。然而,由于心和心难以相通,这种情况极少发生。所以数千年来,文学史对文学的领略完全不成比例。人类的艺术家所已经创造出来的东西,全体人类就是再诞生和绝灭好几个轮回也领略不完,那本身就是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心灵撞击的火花偶尔能在黑暗中向人们揭示它的无限性,旋即就熄灭了。人们无法借此看清人心的底蕴,但却由此而受到启发,知道在黑暗中并不是一无所有,而是有另一些和自己一样摸索着、渴望着的灵魂,只要凝视,就会发现它们在孤寂的夜空中悄然划过天际。 因此,在二十世纪初的西方和世纪末的东方,两位具有类似艺术风格的作家卡夫卡和残雪的相遇,是一件极其有趣、甚至可以说是激动人心的事情。这件事如何能够发生,实在是难以想象。这两位作家的时代背景、地域背景、文化背景和思想背景是如此不同,甚至性别也不同(而性别,在今天被一些人看作一个作家特点的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有“女性文学”一说),他们凭什么在文学这种最为玄奥的事情上达到沟通呢?这种沟通是真实的吗?假如人们能证实或相信这一点,那就表明人的精神真有一个超越于种族、国界、时代、性别和个人之上的王国,一个高高在上的“城堡”,它虽然高不可攀,无法勘测和触摸,但却实实在在地对一切赋有人性的生物发生着现实的作用,使他们中最敏锐的那些人一开口就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因为他们知道,这个王国或城堡其实并不在别处,它就在每个人心中,只是一般人平时从不朝里面看上一眼,无从发现它的存在罢了。但即使一个人拼命向内部观看、凝视,也未见得就能把握它的大体轮廓,它笼罩在层层迷雾之中,永远无法接近,只能远远地眺望。虽然如此,人们毕竟有可能认定它的存在,并为之付出最大的、甚至是毕生的心血,去想方设法地靠近它,描述它。这种努力本身就是它存在的证明。 毫无疑问,残雪是用自己那敏感的艺术心灵去解读卡夫卡的。在她笔下,卡夫卡呈现出了与别的评论家所陈述的、以及我们已相当熟悉和定型化了的卡夫卡完全不同的面貌。这个卡夫卡,是一个最纯粹的艺术家,而不是一个道德家,一个宗教学家、心理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批判家。当然,他也有几分像哲学家,但这只不过是由于纯粹艺术本身已接近了哲学的缘故。只有一个纯粹的艺术家才有可能对另一个纯粹的艺术家作这样的长驱直入,撇开一些外在的、表面的、零碎的资料,而直接把握最重要的核心,而展示灵魂自身的内在形相,因为他们是在那虚无幽冥的心灵王国中相遇的。在这里,感觉就是一切,至少也是第一位的。这种感觉的触角已深入到理性的结构中,并统帅着理性,为它指明正确的方向。在残雪看来,没有心的共鸣而能解开卡夫卡之谜,或者说,撇开感觉、站在感觉的外围而能把握卡夫卡的艺术灵魂,这无异于痴人说梦。一切企图从卡夫卡的出身、家族、童年和少年时代、性格表现、生活遭遇和挫折、社会环境和时代风气入手去直接解读卡夫卡作品的尝试,都是缘木求鱼。正确的方向勿宁要反过来:先真诚地、不带偏见地阅读作品,读进去之后,有了感受,才用那些外部(即心灵王国外部)的资料来加以佐证。至于没有感受怎么办呢?最好是放弃,或等待另外更有感受力的读者和评论家来为我们引路。天才的作品需要天才的读者(或评论家),现代艺术尤其如此。 现代艺术与古典艺术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艺术视野转向内部、转向那个虚无幽冥的心灵王国。因此,现代艺术只有那些内心层次极为丰富、精神生活极为复杂的现代人才能够创造和加以欣赏。这就注定现代艺术的读者面是狭窄的,而且越来越狭窄。它与大众文化和通俗艺术的距离越来越远,它永远是超越它的时代、超前于大众的接受力的。由此也就带来了现代艺术的第二个重要特点,这就是作品的永远的末完成性。这种末完成性,并非单指许多作品本身处于末完成的、正在制作过程中的状态(这一点卡夫卡的作品尤为明显,他的主要作品《城堡》和《审判》都未写完,许多作品都只是片断);更重要的是,现代艺术本质上离开评论家对它的创造性评论,就是尚待完成的。这些作品作为“文本(text)”只是一个诱因,一种召唤或对自由的呼唤,作者用全部生命所表达出来的那种诗意和精神内涵,绝对有赖于并期待着读者的诗性精神的配合,否则便不存在。这一点,充分体现出了精神本身的过程性和社会性本质。精神是什么?精神就是永恒的不安息、自否定,精神就是对精神的不满和向精神的呼吁,这是由精神底蕴的无限性、即无限可能性和无限可深入性所决定的。因此,安定的精神已不是精神,自满自足的精神也将不是精神,它们都是精神的沉沦和“物化”。正如精神只有在别的精神那里才能确证自己是精神一样,现代艺术的作品也只有在读者那里才真正完成自身。 残雪在连续几年多产的写作之后,于1997年开始进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创作,即逐篇解读她心仪已久的卡夫卡。这的确是一种“创作”,我们在这些作品中,可以发现残雪所特有的全部风格。实际上,残雪从来就不认为创作和评论有什么截然分明的界线,她自己历来就在一边写作,一边不断地自己评论自己,如在《圣殿的倾圮——残雪之谜》(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中就搜集了8篇残雪正式的自我评论和创作谈。甚至她的作品本身也充满了对自己写作的评论,她的许多小说根本上也可以看作她自己的创作谈,而她的一系列创作谈大都也本身就是一些作品,即一些“以诗解诗”之作。在中国当代作家中,她是这样做的唯一的人,而在世界文学中,卡夫卡则是这种做法的最突出的代表。艺术和对艺术的评论完全融合为一的这些作品是理解残雪和卡夫卡这类作家的最好入口(想想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约瑟芬和耗子民族》等名篇,在残雪,则有《天堂里的对话》、《突围表演》、《思想汇报》等等)。如果说,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因为没有“合胃口的食物”绝食而死的话,那么残雪则比这位艺术家要幸运得多,她在卡夫卡那里找到了“合胃口的食物”。当然,这种食物并不能止住饥饿,反而刺激起更强烈的饥饿感,因为这种精神食粮不是别的,正是饥饿本身。但毕竟,这种“对饥饿的饥饿”比单纯的饥饿艺术更上了一层楼,它成了饥饿艺术的完成者,因为如前所述,卡夫卡的饥饿艺术是一种呼吁,残雪的解读则是一种回应,因而是一种完成:残雪“完成了”卡夫卡的作品。 (二) 卡夫卡的作品中,分量最重、也最脍炙人口的是《变形记》、《审判》和《城堡》。但残雪这本评论集中却没有讨论《变形记》,这决不是偶然的疏忽。相反,这表现出残雪对卡夫卡作品的一种特殊的总体考虑,即《变形记》属于卡夫卡的未成熟的作品,当后来的作品中那些主要的核心思想尚未被揭示出来之前,这篇早期之作的意义总要遭到曲解和忽略。在残雪看来,全部卡夫卡的作品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灵魂不断深入考察和追究的历程,即鲁迅所谓“抉心自食,欲知本味”的痛苦的自我折磨之作。如果我们接受这一立场,那么我们的确可以看出,《变形记》正是这一历程的起点,在这个起点上,方向似乎还不明确。格里高尔·萨姆沙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这一事件是意味着控诉什么呢,还是意味着发现了什么?通常的理解是前者。人们搬弄着“异化”、“荒诞”这几个词,以为这就穷尽了小说的全部意蕴。 然而,即算从社会学和历史哲学的眼光来看,异化是如此糟糕的一种人类疾病,但从文学和精神生活的角度看,它却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一种自我意识和自我反省的功课。不进入异化和经历异化,人的精神便没有深度,便无法体验到人的本真的存在状态;这种存在状态不是某个时代或某个社会(如现代西方社会)带给人的一时的处境,而是人类的一般处境,即:人与人不相通,但人骨子里渴望人的关怀和爱心;人与自己相离异,但人仍在努力地、白费力气却令人感动地要维护自己人格的完整,要好歹拾掇起灵魂的碎片,哪怕他是一只甲虫。然而,《变形记》中的“控诉”的色彩还是太浓厚了,尽管作者的本意也许并不是控诉,他对人类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他只是怀着宽厚的温情和善意在抚摸这些累累伤痕的心灵,但人们却认为他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别只在于手法上的怪诞不经。因而这一“批判现实”的调子一开始就为解读卡夫卡的艺术方向定了位,人们关心的就只是他如何批判、如何控诉了。 这种偏见也影响到对卡夫卡其他一些作品的阐释,最明显的是对《审判》的解读。流行的解释是:这是一场貌似庄严、实则荒唐无聊、蛮不讲理、无处申冤的“审判”,实际上是一次莫明其妙的谋杀;主人公约瑟夫·K尽管作了英勇的自我辨护和反抗,最后还是不明不白地成了黑暗制度的牺牲品。在中文版的《卡夫卡全集》(叶廷芳主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中,“审判”被译为“诉讼”,似乎也是这种社会学解释的体现。然而,残雪的艺术体验却使我们达到了另一种新的维度和层次,即把整个审判看作主人公自己对自己的审判(“诉讼”的译法杜绝了这种理解的道路)。她在《艰难的启蒙——读〈审判〉》一文中开宗明义就说: “K被捕的那天早上就是他内心自审历程的开始”,“史无前例的自审以这种古怪的形式展 开,世界变得陌生,一种新的理念逐步地主宰了他的行为,这使他放弃现有的一切,脱胎换 骨”。 K从最初的自认为无罪,自我感觉良好,到逐渐陷入绝望,警觉到自己身上深重的罪孽(不一定是宗教的“原罪”,而是一种生活态度,即把自己当罪人来拷问),最后心甘情愿地走向死亡并让自己的耻辱“长留人间”,以警醒世人(人生摆脱不了羞耻,应当知耻):这决不是什么对法西斯或任何外在迫害的控诉,而是描述了一个灵魂的挣扎、奋斗和彻悟。在这一过程中,充满了肮脏和污秽,灵魂的内部法庭遍地狼藉,恶毒和兴灾乐祸的笑声令人恐惧,形同儿戏的草率后面隐藏着阴谋。这是因为,这里不是上帝的光明正大的法庭,而是一个罪人自己审判自己。罪人审判罪人,必然会显得可笑,暧昧;但它本质上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甚至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严肃的事情。真正可笑的是被告那一本正经的自我辨护,当然这种自我辨护出自生命的本能,是每个热爱生命的人都必定要积极投入的;但它缺乏自我意识。不过反过来看,正是这种生命本能在促使审判一步步向纵深发展,因为这种本能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没有犯罪,就没有对罪行的审判;而没有在自我辨护中进一步犯罪(自我辨护本身就是一种罪,即狂妄自傲),就没有对更深层次的罪行的进一步揭露。所以从形式上说,法律高高在上,铁面无情,不为罪行所动摇;但从过程上看,“法律为罪行所吸引”,也就是为生命所吸引。法为人的自由意志留下了充分的余地,正如神父所说的:“你来,它就接待你,你去,它也不留你”。但生命的一切可歌可泣的努力奋斗,如果没有自审,都将是可笑的。然而,自审将使人的生命充满沉重的忏悔和羞愧,它是否会窒息生命的灿烂光辉呢?是否会使人觉得生和死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甚至宁可平静地(像K一样)接受死亡呢?这就是卡夫卡的问题,也是残雪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城堡》中给出了另一种回答。 “城堡”是什么?城堡是生命的目的。人类的一切生命活动都隶属于它,它本身却隐藏在神秘的迷雾中。残雪写道: “与城堡那坚不可摧、充满了理想光芒的所在相对照,村子里的日常生活显得是那样的犹疑不定,举步维艰,没有轮廓。浑沌的浓雾侵蚀了所有的规则,一切都化为模棱两可。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理想(克拉姆及与城堡有关的一切)在我们心中,神秘的、至高无上的城堡意志在我们的灵魂里……而城堡是什么呢?似乎是一种虚无,一个抽象的所在,一个幻影,谁也说不清它是什么。奇怪的是它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并且主宰着村子里的一切日常生活,在村里的每一个人身上体现出它那纯粹的、不可逆转的意志。K对自身的一切都是怀疑的、没有把握的,唯独对城堡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理想之光——读“城堡”(之一)》) 其实,只要我们按照残雪的眼光,把《审判》中的“法”不是看作外来的迫害,而是看作心灵自审的最高依据,我们就可以看出,“法”和“城堡”本质上是一个东西。就是说,人的自审和人的生存意志、和对理想的追求是一个东西。所以我们在《审判》中读到的神父所讲的那个晦涩的故事,实际上已经是《城堡》的雏形了。故事说,一个乡下人来到法的大门前,请看门人让他进去见法,守门人说现在还不行,乡下人于是在门口等待,等了一辈子。临死前守门人才告诉他:“这道门是专为你而开的,现在我要去把它关上了”。乡下人错就错在,他不像《城堡》中的K那样胆大妄为,那样充满活力,他不知道,只有犯罪(如冲破守门人的阻拦,闯过一道道门卫)才能接近法,才能按照法来评价和审视自己的生活。《城堡》中的K却是一个醒悟过来了的“乡下人”,他径直强行闯入了城堡外围的村落,并努力通过一道一道的关卡:老板和老板娘,弗丽达,信使巴纳巴斯,奥尔伽和阿玛丽娅,助手们……这些都是城堡的守门人。如果你服从他们,他们便把你挡在门外,让你一辈子无所作为;如果你骗过他们、征服他们,他们就成为你的导师和引路人。但这种生命的冲撞需要的是创造性的天才和临机应变的智慧,以及“豁出去了”的决心。《城堡》中的K与《审判》中的K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不再自以为纯洁无辜,他的自审已成为他内心的一种本质结构,因而极大地释放和激发了他的生命本能。正如残雪说的: “K永远是那个迟钝的外乡人,永远需要谆谆的教导和不厌其烦的指点,他的本性总是有点愚顽的,可是他有良好的愿望,那梦里难忘的永恒的情人伴随着他,使他闯过了一关又一关,在通往城堡的小路上跋涉。但是K不再是纯粹的外乡人了,在经历了这样多的失望和沮丧之后,他显然成不了正式的村民了,他仍然要再一次的犯错误,再一次的陷入泥淖,但每一次的错误,每一次的沦落,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放心的思想,这便是进村后的K与进村之前的K的不同之处”(《梦里难忘……——读“城堡”(之二)》。 然而,不论K的思想境界有怎样的提高,不论他进入法的大门多么远,挨近城堡多么近,他与城堡或法的对峙是永远也无法完全解除的。直到最后,他与老死在法的大门外的那个外乡人并没有根本的区别。“K又怎么料得到,那高高在上,永远也无法进入的圣地,竟是只为他一个人而存在的呢?村民们究竟是要引导他明白这一点,还是要阻碍他达到这个认识呢?”(《城堡的形象——读“城堡”(之五)》)《城堡》与《审判》始终构成一个悬而未决的矛盾,双方谁也不能归结为谁,哪一方也不比另一方更高明,因为这是人类永恒的矛盾:没有自我否定(自审),生命就会沉沦;但没有生命,自我否定就无法启动;自我否定将否定生命,走向死亡;但走向死亡的自我否定(向死而在的生存)不正是强健有力的生命的体现吗?生命本身就是在这种自相矛盾和自身冲突中从一个层次迈向另一个更高的层次,哪怕其结局同样是死,但意义却大不相同。一朵娇弱的玫瑰比整个喜玛拉雅山更高贵。 (三) 除了对上述两个长篇的评论外,残雪对其他一些作品的评论也是饶有兴味的,它们向我们展示了卡夫卡内心世界的多面性。但万变不离其宗,贯穿于其中的核心思想是对人类在现代社会中所暴露出来的人性之根的思考。这种人性之根在过去数千年的人类历史中一直是潜伏着的、被掩藏着的,在今天却以赤裸裸的、骇人听闻的、无法忍受的真实向人呈现出来,再次逼问人类一个终极的问题:活,还是不活? 《走向艺术的故乡——读卡夫卡“美国”》一文,揭示了卡夫卡艺术的这个人性之根的背景。卡夫卡在《美国》中,以象征的方式描述了现代艺术、包括他自己的艺术所得以立足的那个现代人格的形成过程。这一过程的前提就是“被抛弃状态”。用残雪的话来说:“抛弃,实际上意味着精神上的断奶”,“一个人来到世上,如果他在精神上没有经历‘孤儿’的阶段,他就永远不能长大、成熟,发展起自己的世界,而只能是一个寄生虫”。但这是个多么痛苦的过程啊!矛盾与恐怖缠绕着他,对温情的向往和回忆瓦解着他的决心。卡夫卡本人的惨痛经历最清楚地说明了这种历程既锻炼人、又摧毁人的残酷性。他一次又一次地梦想结婚,企图用世俗的快乐来缓和内心激烈的冲突。但他每次都毅然挺立起来,决心独自一人承担命运。夺去他生命的肺结核既是世界的象征,又是人性的象征。人生就是一场和自己与生俱来的疾病相持不下的消耗战,没有任何人能帮助你。如果你自己撑不住了,那就是你的死期。由这种观点来读《美国》,它就透现出一种悲壮的意义,而决没有狄更斯小说中那种可怜兮兮的“暴露”和“公理战胜”的满足;它勿宁是对“公理战胜”的一种反讽,是对真实的自由的阴郁的体认。在小说中,“卡夫卡正是一步步走向自由,走向这种陌生的体验的。他的体验告诉他:自由就是孤立无援之恐怖,自由就是从悬崖坠下落地前的快感,对自由来说,人身上的所有东西全是累赘,全都是要丢失的”。以为卡夫卡在揭露美国式自由民主的虚假性,这种解读是多么肤浅!卡夫卡确实在“揭露”,但更重要的是他在承担。这不是什么“虚假的”自由,这就是自由本身,即自由的丑陋的真相,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承担它!现代艺术的故乡完全是建立在这种自由之上的,其创作和欣赏不光需要天才,而且需要勇气。 《无法实现的证实——创造中的永恒痛苦之源,卡夫卡“一条狗的研究”读后感》这篇文章,同样切合“走向艺术的故乡”这一主题。这里直接谈论了艺术创作的实际过程。《一条狗的研究》这篇小说与《饥饿艺术家》属于同一题材,小说中也有作为艺术家的“狗”通过饥饿、绝食来创造美的情节,但所涉及的问题更加广泛得多。我们看看残雪在文章中开头所开列的那个象征(隐喻)符号的能指—所指清单,便可见出卡夫卡艺术精神的内在构成的复杂性。只有残雪,凭借她那细腻的艺术感觉和在作家(尤其是女作家)中罕见的强大的理性穿透力,才能深入这个结构的内部去作如此明察秋毫的解剖。这实际上也是残雪对自己的艺术自我的分析。理性与非理性,生命的本能冲动与科学原则,个体与社会,现实和理想,生的体验和死的召唤,这是整整一部艺术心理学,但不是诉之于概念和论证,而是对感觉的理性掌握或对原理(原则)的直接体悟。在其中,目的不是阐明艺术创造的隐秘机制,而是借助于对这种机制的揭示来表达一种浓郁得令人透不过气来的情绪。这种情绪在《永恒的漂泊——读“猎人格拉库斯”》一文中更为直接地呈现出来,这就是在人世和地狱之间永远流浪、永远无归宿无着落的苍凉之感。猎人格拉库斯本应去地狱报到,但载他的船只开错了方向,他只好在世界上到处漂泊。这是残雪和卡夫卡对于做一名艺术家共同的内心体验:“漂泊,除了漂泊还是漂泊,独自一人”,“欲生不可,欲死不能”;人间的生活他已无法再加入,天堂又绝无他的份,“猎人的生活历程就是一切追求最高精神,但又无法割断与尘世的姻缘的人的历程”。 这种对创作情绪的自我分析或通过自我分析表达出来的创作情绪,同样也贯穿于残雪对其他几个短篇的解读中。在残雪看来,《中国长城建造时》象征着“艺术家的活法”;《致某科学院的报告》记录了“猿人艺术家战胜猿性,达到自我意识的历程”;《乡村教师》中的老教师体现着“描述者的艺术自我”、“艺术良知”;《小妇人》及《夫妇》描述了“诗人灵魂的结构”;《和祈祷者谈话》中,“祈祷者和‘我’是艺术家内心的两个魔鬼,既相互钳制,又相互鼓励、支撑,结成同盟来对付那摧毁、覆盖一切的虚无感”;至于《地洞》,在残雪的解读下也不是什么现代社会下人无处可逃的处境的象征,而是艺术家内心的本真矛盾的体现,即艺术家既要逃离存在遁入虚空,又要逃离虚空努力存在,双重的恐惧使他在有与无之间来回奔忙,耗尽了精力,构筑出奇巧宏伟的艺术工程,同时“体验到了它那无法摆脱的生存的痛苦”(引文均引自残雪各篇文章)。艺术家的生涯是人类一般生存状态的集中体现,艺术家是当代人类一切苦难的精神上的承担者,是背负十字架的耶稣;同时,艺术家又是人生意义的创造者,是黑暗中的光明、虚空中的存在。我们甚至可以说,由于有了艺术家,所以才有了人。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卡夫卡和残雪都把艺术家灵魂的自我分析、自我深入当作自己艺术的最主要的题材了。这决不是什么“脱离生活”、“脱离现实”、“闭门造车”和“主观虚构”,而正是一种最深刻、置身于人类生活最尖端的生活。因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的灵魂就是人类灵魂的代表(如鲁迅被公认为“民族魂”),哪怕大众很难理解他、接近他,他也在以自己辛勤的劳动和创造在为大众做一种提高人类尊严、促进人类自我意识的工作,没有他们,大众将沉沦为精神动物。 (四) 现在我们要谈谈残雪和卡夫卡在气质上和精神生活上的一致性了,没有这个前提,一个艺术家即使带有美好的愿望,也是很难走进卡夫卡的精神王国的。残雪和卡夫卡则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两人都有一种桀傲不驯的内在性格,有一种承受苦难的勇气和守护孤独的殉道精神,都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和透视本质的慧眼,有一种自我反省、自我咀嚼、“向内深入”的坚定目标和忍受剧痛的坚强耐力,有一种置身于自我之外调侃自身、调侃自己的一切真诚的决心和痛苦的眼泪的魔鬼般的幽默,有一种阴沉、绝望、一片漆黑然而却自愿向更黑暗处冒险闯入的不顾一切的蛮横,有一种自我分裂、有意将自己置于自相矛盾之中的恶作剧式的快感……当然,也同样遭受到同时代人的误解和非议,卡夫卡被视为现代社会的批判者或法兰克福学派的传声筒,残雪也被说成是一个时代的“恶梦”和变态人格的妄想者。从作品来看,两人的作品都展示了灵魂内部的各种层次、关系、矛盾冲突和不同阶段的反省历程,都体现了艺术家的、因而也是全人类的生存痛苦和理想追求,都如此主观、内向、阴暗、充满忏悔意识,但也都如此强悍、不屈不挠,遍体鳞伤却永远在策划新的反抗。这真是本世纪世界文学中一种最有趣的奇观!这一奇观的产生,也许是因为他们代表中、西文化在不同时代和文化背景中共同走入了“世纪末”的意境,并对两种文化中的人性之根进行了最彻底的反省的缘故吧。但这同时也就带来了两人之间的一些微妙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植根于两种不同的文化心态。先从表层的艺术风格上来看。残雪与卡夫卡在风格上是十分接近的,例如两人都有大段大段滔滔不绝的议论和叙述,但语言又同样的干净、纯粹,没有多余的话;他们都善于通过对话(包括内心的对话)来泄露说话者的心情;他们的每个人物都是象征性的,为的是表达一种情绪化的哲理;他们的激情都很含蓄,而理智却很强健,至于感觉,则是全部写作的润滑剂。然而,卡夫卡仍然明显地继承了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细节描写,他能将不论多么怪诞不经的情节描写得如同身历其境,纤毫毕现;而他的对话是如此合乎逻辑,几乎没有跳跃,凡是晦涩之处必定是思想本身的复杂和深邃所致。相反,残雪不大看重外部的细节,其手法近似白描,其语言和对话跳跃性很大,甚至类如禅宗“公案”;在许多作品中,她致力于诗的语言的锤炼和诗的意境的传达。她有时让主人公的内在自我直接现身乃至于抒情,这是卡夫卡决不可能的。后者在内心最深层次上仍然保持着客观描述的“心理现实主义”原则。 文化心态的影响在更深层次上表现在主人公灵魂的塑造方面。西方文化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罪感文化”,这一点在卡夫卡的《审判》(及《致父亲的信》)中体现得特别明显。主人公的自我意识主要就体现在“知罪”上。在残雪的作品中,这一点被大大地弱化了。残雪可与《审判》相提并论的作品是《思想汇报》,其中的主人公A君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不是体现为“知罪”,而是体现为“知错”;他虽然也有忏悔、甚至不断忏悔、永远忏悔的主题,但“忏悔神父”其实不过是主人公自己,顶多是他的另一个自我,而决不代表彼岸世界的声音。因而这种忏悔基本上是对自己的愚顽不化、自以为是和不自觉的虚伪这些痼疾的启蒙;其中的痛苦是追求不到真正的自我的痛苦,其中的恐惧只是面对死亡和虚无的恐惧,而不是面对地狱和惩罚的恐惧。实际上,如果真有地狱的话,残雪的主人公甚至会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摆脱虚无的恐怖了,地狱的惩罚毕竟也是一种“生活”,它也许还可以用作艺术创造的题材!相反,在卡夫卡那里,对存在的恐惧和对虚无的恐惧几乎不相上下(见《地洞》及残雪对它的评论),所以约瑟夫·K在知罪时可以如此平静地对待死亡,甚至有种自杀的倾向。因此,总体看来,残雪的作品虽然也阴暗、邪恶、绝望,充满污秽的情节和龌龊的形象,但却是进取的,在矛盾中不断冲撞、自强不息的。卡夫卡的作品则是退缩的、悲苦的、哀号着的,他的坚强主要表现在对罪恶和痛苦的承担上,而不是主动出击。他的座右铭是:“每一个障碍都粉碎了我”。与此相关的是,由于西方文化的天人相分的传统,卡夫卡对理想的追求是对一个彼岸世界“城堡”的追求,这个“城堡”是固定的,一开始就隐隐约约呈现出它的轮廓,但就是追求不到,对它的追求构成了尘世的苦难历程;相反,残雪所追求的理想却是随着主人公的追求而一步步地呈现出来的,在她的《历程》中(可与《城堡》相对照),主人公(皮普准)对将要达到的更高境界在事前是一无所知的,只有进入到这一更高境界,才恍然悟到比原先的境界已大大提高了,但仍然有另一个未知的更高境界在冥冥中期待着他。只有主人公内在的生存欲望是确定的,这种欲望推动着他从一个“村镇”到另一个“村镇”不断提高、不断深入,这些村镇本身勿宁说对他显得是一些不断后退的目标。再者,在人物的相互关系上,卡夫卡的人物总是被他人拒斥、抛弃和冷落,一切关系都要靠主人公自己去建立,即使如此这种关系也是不可靠的,随时会丢失的;残雪的人物却总是处在不由自主的相互窥视、关怀和相互搅扰中,想摆脱都摆脱不掉,主人公常常是一切人关注的焦点。因此,当卡夫卡和残雪鼓吹同一个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时,他们的情绪氛围并不完全相同:卡夫卡是对一切人怀着无限的温情,从“零余者”的心情中努力站立起来,鼓励自己走向孤独的旅途;残雪却是一面怀着兴灾乐祸的恶毒从人群中突围出来,一面从更高的立足处(即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克制着内心的厌恶去和常人厮混,去磨砺自己的灵魂。当然,这不光是文化的作用,而是与他们两人的不同性格有关:卡夫卡的清高孤傲使他生性脆弱,容易受伤,残雪则更为平民化、世俗化,更为坚韧和理性地面对生活。 因此,毫不奇怪,我们在残雪对卡夫卡的评论中没有发现西方宗教精神对卡夫卡艺术创造的深刻影响。尽管卡夫卡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应当是无法根除的,它事实上使卡夫卡后期转向了对犹太教的浓烈兴趣。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在这本书里呈现出来的是一个“残雪的卡夫卡”,或者说,残雪把卡夫卡“残雪化”了。这是中国人一般说来可以理解和感觉到的一个卡夫卡。然而,正因为残雪所立足的人性根基从实质上说比宗教意识更深刻、更本源、更具普遍性,所以她对卡夫卡的把握虽然没有直接考虑宗教这一维,但决不是没有丝毫宗教情怀;另一方面,也正由于绕过了西方人看待卡夫卡所不可避免的宗教眼光的局限,她的把握在某些方面反而更接近本质,它是一个中国人在评论卡夫卡的国际性论坛上所作出的特殊贡献。 1997年10月31日,于珞珈山 哲学与生命 记得20多岁的时候,有一次,一位老者听说我在读哲学方面的书,便告诫我:哲学书是要过了45岁以后才读的。 上星期,我正好过了45岁的生日,自己似乎也差不多要成为“老者”了。我现在也不光是读哲学书,而且还写哲学书给别人读,那读者,当然绝不限于45岁之 上。45岁,是人在生命中开始走下坡路的标志,生活渐渐失去了它的新奇和丰富,人们习惯了在“阴影的王国”中行走。为了“老”得更久一些,我也像公园里大 清早那些老爷爷老太太们一样,开始练上了气功,与那个未经科学证实的“阴性物质世界”打交道。虽说在我自己经营的思想园地中,仿佛还是一片阳光明媚,但近 年来,我的确已有了一种像是沮丧、却又不完全是沮丧的情绪在滋长。 20世纪的中国哲学界,思潮起伏,风云汹涌,呈现出一派诱人的壮观。可是,当一个人真的要去探讨这种思想的“规律”时,便会发现在表面的热闹底下,其实还沉睡着一个幽静的、从未被触动过的海底世界,在这里,根本谈不上真正的“发展”, 只有一些或并列或交替的变幻不定的现象不时地浮现到表面上来。西方近代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对峙,德国古典哲学的凯旋行进,现代西方各派哲学长期激烈的交锋和 论争,在中国旁观者看来直似天方夜谭。中国哲学“发展”到今天,人们厌恶的已不是某一哲学派别或学说,而是哲学本身;而这,才显露除了中国哲学的真正面 目。 也许,中国人真的只配搞些“应用哲学” 之类的玩意儿让人开心,大学里面的“广告哲学”、“技术哲学”之类的课程肯定会比其他哲学课吃香。想到黑格尔曾提到连英国人都有“按哲学配方制造”的皮鞋 广告,我们也许还会有一种“无独有偶”的安慰,只是不能为此申请专利,又将带来一丝遗憾。然而,在对这些哲学上“学有专长”之士敬而远之的同时,“哲学到 底有什么用”的质问,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我的一点点傲气打下去,总是正当我得意忘形、进入角色之际大煞风景。 两年前,当我写那部后来被人称为一枚“苦果”的40多万字的《思辨的张力》时,曾对一位朋友说,我是想“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话一说出口,心里就发虚。“改变”?你改变得了吗?中国人就按老的方式思维,你的书根本没人看,更没人懂,奈何?或者不说“改变”,而说“改进”、“改善 ”。同样也有问题。为什么要改变?原来的思维方式,怎么就不好了?譬如一头牛,原来一直吃草,你要“改善”它,给它和汽油,行吗?哪个更“好”?自然还是 吃草。改成喝汽油,就会毁了它。 书出了。我一时间将它视为毫无价值,它既不能改变什么,也不能改善什么,就像穷山沟里诞生了个既聋又哑的婴儿。只是敝帚自珍的缘故,我才时不时将它打开, 重新咀嚼一番。既然我为写它,曾导致了我的胃严重的“自我否定”(胃溃疡),它毕竟是改变了我,使我感到了它对于我的意义和价值,不管对别人有没有用,它 就是我。我实现了我自己,我就是这么个人。至于别人会怎样说,或是否会有什么人来说一说,这根本没有什么意思。说了又怎么样?夸奖几句又怎么样?我已不再 天真,以为人心那么容易想通,真正的相通,大半倒在不言之间。 我们这一代人,实在背负着太沉重的负担,或如人们常常带着讥讽说的,“活得太累”。我们是属于世纪末的一代人,但世纪末还未到临,我们即已过时,被那些脚 步轻快、行动潇洒的后来者远远地抛在了荒芜之地。当我们说,我们要“改变”什么的时候,在现代青年看来也许会觉得可笑,因为我们是认真说的;可是当我们 说,我们不再想“改变”什么时,他们又会觉得迷惑,也因为我们是认真说的。是的,我们太认真了,所以我们也活得“累”。但我们活得多,活得充实。不累,怎 么能叫做“活”?我们有时也觉得太累了,想稍微休息一下,但立刻就警醒,倾听,拔起沉重的腿,迈着踉跄的步子前行。因为,休息即意味着不存在,死亡。 其实,要“改变”什么的想法会使人觉得累,而不想“改变”什么,在某种意义上会使人觉得更累,因为人失去了生命的支撑点,而要将整个沉重的自我当作自己个人的责任来独立承担。他会发现,并没有现成的、既定的支点可以让他去移动地球,必须移动的是他自己,他必须在一片空虚中由自己去建立支点。 他还会发现,在空虚中建立自己的支点,这对于他个人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正如一个哲学家没有自己独创的哲学,或一个艺术家没有自己独创的作品,他就 不曾存活一样,哪怕他这时仍会受到众人的夸奖,哪怕他比那些想要有所创新的人“活”得更自在;但人们夸奖的并不是真正的“他”,只是一件“皇帝的新衣”, 使他感到“自在”的那些奖赏,同时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当我怀着要“改变”什么意图来搞学问时,我看起来是很“累”,其实还是轻松的,因为我不用去确定自己搞什么,怎么搞,一切都取决于那个有待改变的“什么 ”,它是现成的摆在面前的。但是,一旦我将这个“什么”置之度外,我似乎刹那间感到“一身轻”了,但这种轻松感立即伴随着茫然、不知所措。人必须用自己本 身的存在去填充那无边的空虚;但人不是上帝,只是一粒微尘,他做得到吗?然而,人是与上帝相似的存在。或者说,上帝其实就是人的本质。上帝在创造出世界来之前,也曾是多么孤独无依: 伟大的世界主宰, 没有朋友,深感欠缺, 为此他就创造出诸多精神, 反映自己的幸福,以求得心赏意悦。 ——席勒:《友谊》 同样,一个人,如果真对自己具有责任感,对自己的生命之宝贵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这种茫然就会对他形成一种强大的压力,逼迫他去探求生命的意义——对他自己的意义。 “生命是 没有意义的。”——“个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果真如此吗?说出这种话的人,如果不是经过深思熟虑,那就不值得一顾;如果经过了深思熟虑,那就是提出了一 个问题,于是,探讨生命是不是有什么意义,就成了每个活着的并被赋予唯一一次生命的人的“责任”。生命从此就至少有了一种最基本的意义,这就是:探求生命 的意义。或者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自我探求。这种探求,在理论上,就是哲学;在实践上,就是艺术。更确切的说,它就是作为艺术的哲学和达到哲学层次的艺术。 曾经有学生问我:什么是哲学?我回答很干脆:哲学就是生命,是作为生命本身的生命。从历史上看,“什么是哲学”是数千年来哲学家们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科 学家可以不讨论什么是科学,数学家可以不讨论什么数学,艺术家也可以不讨论什么是艺术,唯有哲学家不能不讨论什么是哲学。哲学的这种独特性,恰好表明它就 是生命本身,因为生命不是别的,它仅仅是对生命的追求,说得直白一点,生命就是“要活”。 人每时每刻实际上都面临着哈姆雷特所说的“活,还是不活”的问题,只是他并非时刻都意识到这一点。他把“要 活”变成一种日常的“习惯”:人们每天摄取各种营养,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避开随时随地可能的危险,为的是能继续活下去,但一般人对于“活着”的意义,对 于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从来不过问;他甚至不觉得自己是“要”活着,而只觉得自己“被活”,甚至觉得“要活”挺累人的,“被活”则显得轻松、潇洒。这种 活法,实际上是生命的腐败和解体,它也许会散发出某种烂苹果的香味,也许还会酿出些为醉人的酒浆,于沉沦和麻醉之中自得其乐;但只要他还有意识,“死亡”、“虚无”、“不存在”的暗影将始终笼罩着他,使他在梦魇中惊醒,使他觉得最潇洒的莫过于干脆“不活”——但他又没有这胆量,因为“选择”不活仍然是一种活法,他却缺乏选择不活的活力,他连死都只能像死人一样一样地去死、“被死”。 据说,学哲学就是学习怎样去死。 我同意这种说法,但是还想补充一点:只有活人才能、也才愿学习怎样去死。一具行尸走肉,本来就不曾存活,死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他用不着学习怎么死,那根 本不是“他的”死,他只是偶然地遭遇到死。我们看到许多人,他的行为、意图和计划,就好像永远不会死一样。有人直到临死的一刻,都并不直接面对面地考虑死 的问题,或即便考虑,也只为活着的人考虑,而不为自己考虑,好像他的死只与别人有关,而与他自己不相干似的。 当然,直到临死才来考虑死的问题,才把死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考虑,一般来说是“太晚”了。人应当尽早地考虑自己怎么死的问题。这不是说,人早早地为自己买下棺材,为临死那一刻作准备,而是说,人生下来就在走向死亡,人时刻应把自己当做一个“必死者”来看待、来筹划,才能有一种要活、要更多的活的渴望,有一种“赶快活”的紧迫感。只有考虑到自己怎么死,才是真正地考虑怎么活;人只有时时面对死亡,才能立即做他一生最想做、最重要的事;也只有生命力强的人,才可能习惯于面对死亡,熟悉死亡,而不是害怕和逃避死亡。这样的人,才真正是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不为外界所动而能动地把自己实现出来的人。 这样看来哲学,我们可以说,哲学在通常意义上是完全“无用”的,也决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哲学的“无用之用”也正在于此,它能激发人的内在生命力和生 命意识,使人成长和成熟。对于没有个人、自我的人来说,哲学什么也不是;对于真正有了自我的人来说,哲学可以是一切。然而,改变了个人,不也就改变了社会 吗?社会无非是一些个人组成的,任何个人的改变也不会不对社会留下痕迹,正如一位哲人说的,你要对社会有所贡献,首先必须把你自己变得不再是个混蛋。否则 的话,你越把自己奉献出去,社会就越糟糕。 但对于哲学来 说,这种“社会效益”毕竟只是它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它的出发点。这正如艺术一样。艺术家如果时时关注的只是他的作品给人带来什么教育意义和启发意义,他的 作品就只能成为道德说教。哲学家当然也要考虑世界、社会、历史等等问题;但他之所以要考虑这些,只是因为他在考虑自己的问题时发现,他自己的问题同时也就 是别人的问题、全人类问题。而如果从不想到自己的问题,其结果必然只是从一个人一时一地的不自觉的情绪冲动出发来判断一切,只是虚假地“超越个人”、“胸 怀世界”,实际上仍局限于浅薄的个人。 我的受苦和我的同情算什么呢?然则我贪求幸福么?我贪求我的工作罢了!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一切均为虚妄。唯有工作是实在的,“我的工作”。 要做自己愿做的工作。这样,工作得越多,就生活得越多。 世界的支撑点全在生命,而生命的支撑点,就是生命自身。我想。 (原载《1999独白》,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 文化批判与哲学建构 问:从您近年的著述来看,您主要致力于文化批判和哲学建构两方面。就文化批判而言,您对传统文化、当代人文精神、保守主义以及中国人的人格结构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思批判。请您首先谈谈我们应当如何面对传统文化? 答:首先我们要意识到传统文化遗产深深植根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上,想摆脱是摆脱不了的,我们就是传统文化的产物。你不能把自己置身于传统文化之外。传统不在书本上,也不仅是在知识分子的头脑里,而是在民间,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和观念中。有人说传统文化到了“五四”就断裂了,我认为这种看法非常肤浅。即使这种所谓的断裂也是传统文化的表现。中国传统文化单凭自身决不可能超出自己,这是一个前提。 我主张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应从现实出发来考虑。唯一能超出传统文化的就是现实生活。当然现实生活与传统文化有割舍不了的关系,但本世纪以来,现实生活中已经渗入了不少新东西,那就是西方文化。西方文化的加入有可能使传统文化超出自身。本世纪我们所经历的种种文化危机就是由于西方文化的侵入造成的。西方文化的侵入不仅是船坚炮利,主要在于它是一种完全陌生的异质文明,包括道德、科学、价值观这些东西,它已经对我们这一百年来的历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现代,我们应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实际上是个我们应如何对待现实、对待现实中的西方文化的问题,这不是一个感情问题,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你对传统文化的态度要从它对现实生活的影响来考虑。现实生活中已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西方的价值观念已经渗入到我们的思想中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反思传统文化中与现实不相符合的东西,反思我们固守这些东西所造成的矛盾和弊病,即越是固守,中国传统文化的危机就越是严重。我们的当务之急不是从传统文化中拿出一些东西来应付现实的问题,而是怎样抓住现实、实实在在地去学习西方文化的精华的问题。其实我们现在正在这样做,只不过许多知识分子们不愿承认罢了。当他们把问题的产生、危机的出现归结为西方文化的进入时,却不去想想为什么西方文化一进入中国就出了问题。人们也看到西方的东西一引进来就变了质,就由好东西变成了坏东西,我们学不到西方的好东西,反而把中国的好东西丢掉了,但又不去想想为什么西方的好东西往往变质?你可以说我们没有西方那些好东西得以运作的条件和机制,但究竟是什么在妨碍我们获得这些条件和机制?这不恰好说明我们在这方面要来一次更彻底的改变,证明了我们在思想上、灵魂上根本转型的必要性?怎么能以此为借口说我们再不能引进西方的东西了呢?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同一百年前刚刚接触西方文化时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无非是被逼迫着向西方学习,但是从层次上要更深入些,不再是师夷长技以制夷,也不再只是请来“德先生”和“赛先生”,而主要是学习西方那些人文性的东西,如对人性的思考,对精神彼岸的追求等等。这些东西看起来一点也不实用,但却正是那些实用的典章制度得以运行的条件。 问:您非常关注近年来学界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请您就此谈谈看法。 答:什么是“人文精神”?有人说是道德理想精神,有人说是终极关怀,有人说是社会使命感,有人说是普遍价值标准,都很飘忽。我认为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就是知识分子关注现实的精神,即“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所谓“人文精神失落”,主要就是指知识分子关注现实的精神失落了,他没有了对现实的超越,而是本身成了“现实问题”。这种失落主要体现为落俗和媚俗,表现为痞和纯情。痞与纯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两极,也是中国通俗文化的两大要素,但它们实质上是两极相通的:纯情到极点就是不讲道理、毫无规范的“爱你没商量”;痞到真实处就显出未受教化的赤子童心。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王朔、莫言、贾平凹等人对人的痞性的纯情赞美。 “痞子文学”其实是一种不同于琼瑶型的“纯情文学”,它要表明的是“人之初,性本痞”。当代人文精神的讨论实际上正是由这种对世俗日常痞性的回复和推崇而引发的。然而,回到痞性其实正是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必然归宿,中国古代儒生历来有一种“翻俗为雅”的“民粹情结”,自认为在代天底下最赤贫的人们说话。其社会理想固然是人人皆纯情,实现出来却总是蛮不讲理的平均主义。所以项羽烧阿房宫、李逵滥杀无辜、“文革”破“四旧”,都可以振振有词,潜意识中却是在满足一种顽童心理。当代人文精神的出路正在于走出王朔等人所代表的文化幼稚病:自然崇拜、赤子崇拜和大众崇拜,而努力探求和建立一种成熟的、独立的个体人格。从社会来说,当前的道德滑坡不是靠几个人提倡什么道德理想和人文精神就可以改变的,而是有赖于社会现实生活、尤其是经济活动中法制规范的形成,这种规范是以假定人性恶劣为前提的,它本身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是相对立的。只有对传统的道德理想主义(所谓“圣人之德”)来一个自我否定,才能为新型道德(“小人之德”)开辟道路,才可能建立起现代社会的新人文精神。从个人来说,当代人文精神的出路不再体现为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本着一片赤诚之心为社会提供一套标准的行为规范,而是体现为对自己的“本心”进行深入的反思与批判。 问:您对当前学术界所谓的“新保守主义”展开了激烈的批评,“新保守主义”究竟有没有什么新东西?您所主张的“新批判主义”又新在哪里? 答:近年兴起的“新保守主义”应当说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保守主义在中国只能是一个旧概念,旧话重提并不足以使它成为“新”。保守没有什么新东西,只是在新的时代又提出来了而已。与此相反,我所主张的“新批判主义”是真正新的,它是从现实出发,返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对自我的心灵进行深层次的批判和反省。鲁迅最早做过这一工作,但我所讲的心灵反省还不只是他所提出的国民性的批判和改造,而是要从国民性问题入手而进入到人性批判。国民性批判毕竟有这样一个局限,即以为通过这种批判可以改良国民性,重新成为好人,保持住纯洁无辜的“本心”。所以鲁迅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呼吁要“救救孩子”,他相信进化论,相信未来会比现在好,无非是相信儿童和青年未受污染,一旦“放他们到光明的天地里去”,就会自然成为独立自由的人类。但令他痛心的是,青年们一个个辜负了他的期望,有的落荒,有的叛变,有的堕落,回过头来向他放暗箭,这使他后期反思到进化论的无用。我所谓人性批判则不是要通过一代或几代人来改良国民性,而是要建立一种原罪意识,即意识到人性本质上的恶,忏悔和反省是每个人永远的责任。这可以说是我的新批判主义超出鲁迅的国民性批判的地方,但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最难被人理解。 问:您最近的两部著作《灵之舞》和《人之镜》对中国人的人格结构进行了批判与反省,能请您谈谈这两本书吗? 答:这两本书都是从中西文化比较来谈中国人的人格结构,但角度稍有不同。《灵之舞》是力图把我们这一代人所经历、所感受、所思考的事情用一种哲学的方式表达出来,不是用抽象的逻辑体系,而是从自己亲身体验的哲学处境出发,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里去发掘我们的灵魂。在这里,我是把历史、文化、社会心理都凝聚在个人内心体验的能动结构中来考察,以给当代人破碎的心灵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世界感”,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进取和开拓提出一种可供选择的态度。《人之镜》更偏重中西文学形象的比较,从中国家喻户晓的一些经典人物形象与西方类似形象的比较中发现我们人格中的盲点。我相信,最近二十年来,新型的中国人格应该正在形成中,但决不会是孩子式的,也不应是痞子式的。以前我曾相信经济决定论,以为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改革的进程,当代中国人便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但现在发现,经济的发展只是提供了一个基础,人的素质本身还得人自己去努力提高,若这方面跟不上,经济也将受到极大的阻碍,整个民族就没有希望。一个民族的素质首先体现在文化人身上,中国的知识分子素质太低,自我反思能力太低,纯粹知识分子的人数太少。我这两本书,是想在打破传统束缚、自我反思和自我超越方面,率先作一种尝试。 问:您从总体上如何评价当前的学术界及中国当代学术的未来方向? 答:当前中国学术界对于理论的兴趣很微弱,人们纷纷转向似乎最不需要理论、只要“浩然之气”的“国学”,热衷于发感慨、谈体会和写一些“可读性”很强的漂亮文字。我认为,中国传统学术在今天决不能成为一个摆脱理论重压或逃避理论贫乏现状的避难所。相反,它正需要具有高层次理论素养的人去挖掘、去重建。 将胡塞尔现象学方法吸收进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中,以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指导中国当代学术的发展,我认为是下一个世纪最有前途的理论构想之一。冲破当前沉闷的学术气氛,最迫切需要的是锻造一种新的理论方法,对我来说就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并吸收现代西方哲学方法论的合理因素,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现象学方法,以建构一门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现象学。 问:您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现象学,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有何联系?从现象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的哲学重新加以诠释,较之以往的研究有哪些突破? 答: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不是一种心理学,不是研究人的心理的发生、成长过程,也不是研究人的精神的历史发展阶段:如古代人的心理是怎样的,近代人的心理又是怎样的等等;而是研究人的精神在各种经验的(也包括历史的)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逻辑层次,这些层次不一定受到时间的限制。比如同是现代人,有的人就达到了近代“启蒙”的层次,有的人却还处于“奴隶和主人”的层次,当然象黑格尔本人则达到了最高的“绝对知识”层次。但黑格尔把这些具体的人和历史都避开不谈,《精神现象学》中哪怕直接讨论某人的思想,都尽量回避提到某人。在他看来,是谁并不重要,他所谈论的是“无人身的”精神或理性。胡塞尔也是这样,他把存在和具体的历史都放进了“括号”里存而不论,只讨论意识现象本身的结构关系。这样一种立场显然是唯心主义的。但是,有没有合理的地方呢?我以为是有的。考察人,当然要考察人的身体,包括人的外在的历史。但光是考察这些是不够的。马克思批评国民经济学家把劳动者只看作会说话的工具,忽视了对人的内在精神生活的考察,并揭示出,人们的经济关系变成了纯物质过程,这只是资本主义异化的产物,是应当批判和扬弃的。以往理解马克思的经济学,以为把人、劳动当作物质来看待就是“唯物主义”,这纯粹是误解,是把马克思要批判的东西当作马克思所主张的东西了。其实马克思是要把经济学作为哲学来研究,把劳动者作为人来研究,这才能看出人为什么会成了物。他的最终目标是要恢复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的丰富性和完整性,应使人的精神与精神的外化融为一体,使人的产品回到人本身。所以我认为马克思在他的出发点上应该有一门精神现象学,但它不能采取黑格尔将人和自然界、人和感性对立起来的模式,而要回复到人和自然界在感性基础上的统一。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人与自然就是一回事,合起来则完整,分开来则都是片面的。应当象胡塞尔那样,把片面的人和片面的自然物都放进“括号”里去,从人的直接的感性生活去考察人和物。我把这作为“实践本体论”的一个最根本的基点,并由此提出,不仅人(感性、实践)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自然也是人(感性、实践)的一部分。说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应理解为人是自然的最高本质部分;说自然是人的一部分,则是把人理解为以自然为自己的“无机的身体”的大写的“人”,这些都只有从现象学的层次上(而不是自然科学的层次上)才能透彻地理解。这是我的一个重要的理论突破。 现在一般讲马克思主义的也讲实践唯物论,也讲实践本体论,但就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实践怎么能成为本体?在人类产生以前,自然界就已经存在了,自然界是人的实践造成的吗?如从这个角度来理解,那就没有实践本体论。但是,我认为换一个角度可以这样说,就是人的实践体现出在人类产生以前的自然界的最高本质,只不过在那个时候这个本质还是潜在的,它有发展出人类来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本质尚未实现和发挥出来,所以人类以前的自然界是不完整的、未完成的。只有当它发展出人,出现了人的精神现象,才达到完整,才显示出了它本身固有的全部内在潜力。这样,在人类产生以前的自然界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人类产生以前的自然界潜伏着人,潜藏着要发展出人来的内在必然性;而当它把人作为自己的“最高花朵”发展出来的时候,它的全部本质才绽放出来了。这就是马克思讲的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统一。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就是人本主义,完成了的人本主义就是自然主义,这句话没有人解释通,我认为我把它解释通了。 实际上,我所要建立的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现象学就是本体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只是从精神现象学这个角度来看而已。历史唯物主义是说,自然界必然要发展出人,在人的自然历史过程中必然要发展出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什么?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得到最高的自由发展,即人的精神现象各个层次的全面实现。反过来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现象学是立足于人的精神现象的全面丰富性来对整个自然界及其历史进行一种“本体论的证明”,即通过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通过精神力量的创造性的“自由变更”来确证自己的自然性和客观物质性。 当然,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现象学这一工程是非常艰巨的,决非一蹴而就能完成的。我这里只不过提出了一种设想而已。 我怎么学起哲学来 在我的记忆中,1968年是我们白水知青空前自由、轻松甚至充满欢乐的一年。那一年,“文革”已经结束,全国大规模的知青下放已经开始,我们没有什么心理不平衡的。看着那些“嫩知青”们与家人离别时抱头痛哭的情景,我们这些“老知青”内心既有同情,又有些暗暗高兴,觉得这一来大家都一样了。一切理想都成了泡影,一切道理都成了空话,一切认真严肃的姿态都成了薰制过的、挂在腊味店里出售的“板鸭”。政府每月用50斤谷、9元钱“安置”我们,大家都不怎么出工,成天在各个知青点之间流窜,互相打秋风。记得有一段时行练举重,白水男知青的目标是120斤算达标。我只能勉强达标。有一天来了一位长沙市摔跤队的,1.78米的个子,白练也似的一身腱子肉,摔人的动作就象舞蹈一样优雅。大家又很是疯魔了一阵子,搞得整个厅堂里灰尘四起,个个喘息如牛。后来又一窝蜂似的去办小农场,那更是自由自在、无人管束。开始还有一点正经,因为这是我们自己构想的“共产主义乌邦”,有的人甚至拿出自己买的牙膏、肥皂来“共产”,谁家寄钱来了就一起去县城“打牙祭”。可没多久就四分五裂了,二三十人分成了一伙一伙的,有人做事有人玩。小知识分子的乌托邦,不过如此。后来被县治安指挥部强行解散,倒是小农场最好的归宿,听说江永县另外几个类似的乌托邦也是这种结局。 正是在小农场的时候,一天晚饭后,我们像往常一样聚在地坪里高谈阔论,合唱那些大家都已经非常熟悉的歌。有一位青年,听说是上江圩的知青,却显得与众不同。他一言不发,只是用他那锐利的目光盯着那些说话的人,偶尔报以鼓励的微笑。这就是鼎鼎有名的“张某”。张某之所以有名,在于他是当时在江永知青中不多见的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他能摔跤,会游蝶泳,歌唱得好,写得一手楷书,还看过不少理论书。他长相威猛,眉宇间一股傲气逼人,要么根本不看你,要看你就让你受不了,活脱一位拉赫美托夫。熟悉之后,我和几位朋友就有几分崇拜他。过了几天,我们和他一起从上江圩赶完圩回白水,在秋水般的月光下,他一边走一边与我们谈起了人生,说我们现在二十来岁,正是学习的大好时光,应当多看些书,多增长些见识,以后的道路还长得很,现在错过了时机,将来会后悔,等等。这些道理我们其实都懂,如果在学校由老师说出来,肯定会令人厌烦。但张某只比我们年长两岁,在我们心目中又有如此的威望,他的话在我们听来非常实在,真是肺腑之言。我当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像他那样有目的地生活,不能就此堕落下去。生活中总应当有些真实的东西,值得追求的东西,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发现,那就要去寻找。回来后,我们几位朋友又谈论了很久,相约一起进入一种积极的生活,学理论,有意识地观察社会,读人生这本大书。 那时白水的知青处于一种奇怪而矛盾的生活方式中,晚上有组织有预谋地去糟蹋农民的菜地,白天则自发地在一起学习社论和毛主席的讲话。当时知青组里有几本砖头厚的理论书,如《列宁选集》(两卷集),梅林的《马克思传》,都令我望而生畏。我从那些当时出版的马列著作单行本中挑了一本最薄的,即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开始认真地读起来。这是我所阅读的第一本理论性读物。但麻烦立刻了。以我的初中文化水平,书上的字虽然都认得,句子再长也可以勉强读下来,但就是不知道写的是什么意思。当初选中这本书,除了它薄以外还想解决一些思想问题,我自认为自己是不是的确有一些小资产阶级的左派幼稚病。然而看了几天,根本看不进去,眼皮直打架。我认为自“不是这块料”,打算放弃,仍然每天和大家一起打扑克、唱歌、练举重。过了十来天,我在县城买菜时又遇见了张某。他一见面劈头就问我“最近读了什么书?”我便将自己所遇到的困难和苦恼都和他说了。他只说了一句话:“开始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这句话对我的震动很大。我回来苦苦地想了很久。为什么要学习?经历了文革的动乱,脑子里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对政治,对人生,对前途和命运。但最大的困惑归结为一点:我为什么在一切社会事件面前像个没有头脑的白痴,没有自己的见解和选择,只有愚昧和盲从?人不应当这样活,而应当自觉地活,才不枉为人一世。因此这是我生死悠关的事。至于读了有什么用,是否能为将来要干的事做准备,这倒还在其次。总之,读书是为了“成人”。 说来奇怪,张某的一句短短的话,在当时给了我那么大的力量。我想,他肯定也经历过这样一个艰难的阶段,但他已经过来了,我为什么就不能像他一样克服困难,成为一个自我完善的人呢?于是,我这回下了最大的决心,用最笨的办法,即在小学、中学里学过的分析文章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办法,一段一段地去啃。每啃一段,就在头脑里把前面几段串起来从头过一遍。这本一百多页的小册子,至少读了十几遍,已可以大致背下来,用自己的话向别人讲述出来。这时我觉得自己懂了。以这种方式读过几本理论书,以致于发展到做眉批、做笔记、做缩写、夹纸条写心得等等,多管齐下,我发现自己水平大有提高。当时知青中盛行论辩之风,常自发地聚在一起就某部小说、某个问题辩论,通宵达旦。我发现自己也常能发表些自己的见解,而过去我是从不开口的。慢慢地,我一个一个地超越一些原认为很不错的人,不是有意识地要去超越,而是遇到问题向他们请教,他们回答不出,或回答得不满意,我只好自己去解决,去找答案。到后来,我发现再也没有人可以请教了,其中也包括张某。崇拜本来是自造的幻影,它在一段时期内有它的作用。一个人如果从小任何人都不曾崇拜过,那他是不幸的;但更其不幸的是,他一辈子也不敢超越他所崇拜的人。当所有原先在一起学习、讨论的朋友们都渐渐远离了书本,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还在看书时,我觉得我应该独自起程了。 当时我为自己订了一个五年的学习计划,决心要在五年之中,看完所有那时以单行本出版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以及一切能到手的中、外哲学著作和文学作品。那时能看到的书很少,我的计划之所以着重于哲学,一是这方面的书相对好找一些,二是哲学是个制高点,它无所不包,再就是后来尝到了一点甜头,深深体会到哲学的重要性,它是理解其他一切学问的前提。但我决不是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哲学的。当时只是想要使自己成为一个有主见、有自己一贯的原则和坚定的立场、知识富、判断准确、行动有预见性的人,也就是成为我理想中的“真正男汉”。为此我要“看尽天下书”,凡是人类数千年创造的精神财富,我都要尽可能地吸收为自己的营养。所以我的涉猎面很广,古今中外的哲学、自然科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艺术、美学、逻辑学等等,只要是字、是书,几乎没有界限。当然,最热衷的还是看小说。我觉得一部小说,一部经典文学名著,凝聚了作者一生的体验,如果能吃透、消化,你就活了两辈子。人不就是要尽量多活,才追求长寿吗? 我不想和任何人分享我的五年计划,因为我已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自己的努力。1970年,我离开了知青点,申请一个人回到我的老家耒阳农村,真正生活在农民当中,成为他们的一员。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选择。孤独常常是一种享受,特别是当你的目的不是放在经世济民、报答某个人或某些人之上,而是要为自己“成人”时,你就可以不依赖于社会或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而独自一人去和历史、和全人类的精神对话。当然,人不可能完全孤独,他生活在社会中,但他可以独立地考察这个社会,这正是他已经“成人”的标志。在老家农村的三年中,我彻底静下心来读了一些哲学书,包括西方哲学原著。劳动并不紧张,并且此时对我来说,要养活自己一张嘴是不值得全力以赴的,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能够继续思想。至于考大学,考研究生,连想也没想过。当时的知青们纷纷去学一门手艺,有的还赚了大钱,我却一直当了十年农民,返城后又去干最粗笨的体力活,挑土和搬运。这也是我的自由选择,它符合我自己的生活准则和安排:体力劳动既锻炼身体,又休息脑筋,还接触社会底层。我很满意于自己的设计,以致于后来单位领导要把我从搬运工调到办公室搞供销,被我断然谢绝了。我非常从容地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自己的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因为1976年以后,许多书慢慢开禁了,我如饥似渴地读书,其效率非常惊人。这主要得益于我的哲学功底,它使我的理解力和分析综合能力大大提高,能迅速把握事情的本质,看起书来往往一目十行。尽管如此,1978年报考研究生时,我还是很费了一番踌蹰,是报考文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由于对最后这门学科我学得最系统、最有把握,从可能的实际效果考虑,我才选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记得那天从水电安装公司下了个早班,一身灰土地去省招办拿了张报名表,骑车回家的路上,夹在车后的表掉了,后面两位女士拣起来交还给我,还没等我走远就在议论说:“哪里考得取?”我心里想,我要考不取,天理难容! 但毕竟,因父母的“右派”问题尚未解决,尽管我的考试成绩已上了录取分数线,并去北京顺利通过了复试,在政审上仍被卡了下来。我的母亲十分伤心,但我自己倒并不感到特别遗憾。因为这时,我填报的第二志愿武汉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专业的陈修斋先生收到了我在报考的同时给他寄的信和两篇论文,给我来了封热情洋溢的信,充分肯定了我的自学成绩。后来知道我因政审落选,并决心明年第一志愿再报考他的研究生,又来信再三勉励我。他说他不担心我的专业和基础课程,但要注意外语的准备,我原来考的俄语当然也不是不可以,但西方哲学用得较多的是英、德、法语,最好能在这几门中选一语种,打一点基础。我当时憋着一口气,瞄准了我认为代表哲学最高水平的德意志民族的语言,找了一位学过德语的老先生请教,用8个月的业余时间苦学苦练,后来居然以高出分数线10分的成绩通过了外语考试。我把这种超常发挥的学习能力也归功于我对哲学的领悟,因为根据现代哲学的观点,学哲学也就是学语言,哲学功底对语言的掌握肯定有极大的帮助。  在准备期间,陈修斋先生和他的搭档杨祖陶先生还将他们主编的《欧洲哲学史(试用稿)》寄了一套给我,一是供我系统地复习,二是也想听听我的意见。我当时真是初生牛犊,看完后一下子提了七八条意见,其中主要的如“奴隶阶级有无哲学”的问题,我认为像“伊索寓言”、希腊神话这些都不能算是哲学,哲学要讨论思维和存在的问题,奴隶阶级由于其地位不可能提出代表自己阶级的哲学。其他还有对唯心主义的评价问题,我认为贬得太多,哲学史成了阶级斗争史,而不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不料这些随意而发的意见正合陈、杨二位先生的意,在回信中得到陈先生的高度赞赏。后来我才得知,陈先生1957年和贺麟先生正是因为肯定唯心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的积极意义而受到打击迫害,杨先生1971年则因坚持“奴隶阶级没有哲学”的实事求是立场而遭到非难,他们所编的这套“试用教材”并不完全反映他们本人的观点。 1979年考取武汉大学哲学系的硕士研究生,是我人生命运上的转折点。从此以后,哲学不仅是我的爱好和生命,而且成了我的职业,我的谋生之道。但我并不因此而看轻我的哲学,对我来说,事情并没有本质的改变,只是条件更好了,时间更充分,可看的书更多、甚至太多了。1982年毕业留校后,我仍然像在农村和当搬运工时一样,争分夺秒地搞我的学问,并在导师的提携下,没费什么事便连连破格被提为副教(1988)和教授(1989),又被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这以后,来采访的记者多起来,有电视台的,杂志的,还有作家。我对他们说,你们采访我肯定得不了奖,我没有什么“事迹”,只有思想,你们不要思想,只要“事迹”。他们每个人都要问的一个问题是:你是怎样自学成才的?我说“自学”二字首先不通,学习不可能是“他学”,本来只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自己不学,如何能叫做“学”?一切学习都是自学,与电脑不同,人的本性就在于有自学能力。高级计算机也有学习能力,但那毕竟是人预先安排好的,是“他学”。其次,什么叫“才”?才者,材也,栋梁之材,可用之材。然而,我学的是哲学,哲学和哲学家并非可用之材,非但无用,而且还要拿钱来养活。但正因此,哲学体现了人的本质,即人最终说来不是工具(材),而是目的。当今哲学误把自己当作某种工具,哲学瞧不起自己,也等于人瞧不起自己。 可以说,我学哲学决不是为了要“成才”,而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否则我不可能坚持十几年无功利的学习。因为“才”(工具)不用就无意义,就会是“怀才不遇”,而我的哲学即使一辈子不被“用”,对我也有最高价值。所以我的自学整个充满了乐趣,并无一点勉为其难或卧薪尝胆、苦修苦炼的感觉(虽然客观上看条件很苦)。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段话数千年来激励了无数负有天降之命或历史使命的志士仁人发愤图强,成为伟人和圣人,但用在我身上却不恰当。我只是一个普通平民,没有多少使命感。我学哲学纯粹出于个人兴趣,由此而产生出对自己个人即对这点兴趣的责任感,要把它实现和完成。当然,有些兴趣多半是天生的,如对音乐、绘画的兴趣,但没有人生来要当哲学家,对哲学的兴趣多半是后天的、社会性的。但社会性属于人的本质,每一个还保留一点人的本质或人性的人,都多少有一点哲学。一般说来,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反思就是哲学兴趣的根源,不作任何反思的人生只能是动物式的人生。其实,我学哲学就是要自觉地使自己成为越来越纯粹的人,自觉地抵制一切使人动物化、物化的影响。 有一年我参加过一次武汉知青回顾上山下乡的座谈会,题目是“青春是否无悔”。我是会上资格最老的知青。我的发言大意是:人是一个整体,不能割取一段来评价其有悔无悔、值不值得,而应该联系当前你正在做什么,以及你将来要做什么来评价。如果上山下乡对你今天的生活和未来的目标不是资本、财富,而是损失,或毫不相干,那么你用不着说大话,你当然可以抱怨说,我不下乡的话本来可以上大学、当艺术家、科学家、工程师,现在却不得不从头来争取人家早已得到的东西,我下乡是白白浪费了最宝贵的青春。但如果你今天的追求与你青年时代的经历有本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那就不同了。我很早就着意把生活、生命当作一个整体,并通过不断的反省使它熔铸为一个整体,每一部分都是宝贵的、不可失去的。我是用全部生命在搞哲学,或者说,哲学才是我真正的、内在的生命,是我的人格和性格的表现。我并不主张人人都去搞哲学,这也是不可能的。但每个人作为人都应当意识到,不论他写作还是在拉板车,他只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时才真正是一个人,而这种意识已经就是哲学。人有责任探究自己,建筑自己,把自己作为一项毕生的工程来建造。一切外在的生活都只是由于内在的生活才有意义,本身则毫无意义。所以,哪怕你浪费了全部青春,如果你能把这种浪费转化为一种思想,成为塑造你自己独立人格的材料,你就可以在更高一层意义上做到无悔。人们今天悲叹价值的“失落”,其实价值本来是没有的,要靠每个人自己去创造,决不能由外部给予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不必都像我一样活。我只能说我自己活得充实,虽不潇洒,很累,但心甘情愿。我从来不想当生活的模范,只想当“自己”。 今天时代不同了,我们的下一代不再有上山下乡,但任何一个时代,人都是被“抛入”环境和世界中的,这却不意味着人在环境面前只能一无所为、听任命运摆布。时代与时代不具可比性,但人之为人就在于他在被抛入的那一瞬,他就能利用环境去成就自己的意义。放弃努力而一味地抱怨生活的无意义、世界的虚无或“人文精神失落”,是没出息的态度。世界的虚无不应成为懒于创造的借口,而正应成为一切真正创造即“无中生有”的前提条件:既然一切都是虚无,那就没有什么阻止我创造出从未有过的奇迹。自己不去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都会成为不利条件,并且会遇到致命的诘问:这一切有何意义?做学问有何意义?解决一个理论问题有何意义?出一本书有何意义?这样陷入苦恼、茫然,只能怪自己。我们这一代人是独特的、空前绝后的。但仔细想一想,哪一代人不是如此?历史是没有偏心的。 本书TXT版本是由八零电子书(txt80.com)会员整理编辑而成; 八零电子书:交流思想、对话现象、思考现相、看清真相; 点它-->http://www.txt80.com立即入驻八零电子书社区。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网(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找好书,看好书,与大家分享好书,请加QQ群 八零电子书www.txt80.com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